“权利”和“权力” “权利”( right ), 是指 法律对公民或法人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并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说得比较抽象吧?比如说,我们每个公民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权利”是和“义务”相对应的,享有一定的权利就要承担一定的义务。 “权力”( power ),是指某个人或者某个团体通过某种方式获得的在一定的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和支配的力量。 咱们的国家还不是一个健全的公民社会,很多的公民并不清楚自己享有什么权利,同样在很多该尽义务的时候没有做到,最基本的比如说,遵守交通规则。而另一方面,政府的权力过大,很多的权力不受限制,不受监督;这其实是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 法制”和“法治” “法制”( legal system and institutions ),指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健全的程度。比如咱们国家,这些年法制建设取得了不小的进步,已经颁布了不少的法律文件, 再把“新闻出版法”和“政党法”建立起来,就可以说是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了。 “法治”( rule by law ),是指一个国家的执政党和政府是否真正具有法律至上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以及在执政时是否严格地遵守法律(包括实体法律和程序法律)。在这方面咱们国家真的是做得很不够哦。 比如说,前段时间,发生在延安的那起特大交通事故,国家安监局的人说,要一查到底。听了这话,我心里禁不住咯噔了一下。这个事要一查到底,是不是就意味着其他的事情可以不一查到底呀?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每当发生了一些问题,往往有会领导批示。其实,问题该怎么着就怎么着,有法律摆在那里,干嘛非要领导批示?再说了,领导的批示有时还是“从重从快”,那还要不要遵守规章制度和法律了? 大家一起努力吧,看看什么时候能把咱们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法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