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网

 找回密码
  注册

tag 标签: 喜欢

相关帖子

版块 作者 回复/查看 最后发表

没有相关内容

相关日志

若干年来目睹之怪现状(一)
热度 4 controlhopeless 2016-5-22 10:29
一、当一切以扫黄打非的名义,网盘被告别,因为专项办公室,随后多米诺骨牌应声倒下,雷锋他孙子成了殉葬品。央视的视频中,偶露峥嵘的“便衣警察”说,他做了“大保健”,200大元。俺相信是做了,活跃在“敌后”的武工队们,这个时候,以他们习惯了左右“德国镜面二十响”的双手,一定娴熟地用 SAMSUNG 记录了“苟润田们”的最后遗言。当爱情被传说在足疗店门口徘徊、驻足,无论谁谁是赢家,我们这个社会都输了。原本一对青梅竹马,由于本能的驱动,其中的一个魑魅魍魉了,谁还相信爱情?传说的爱情随着马航370,消失在莫桑比克的非洲东海岸。因为爱情,我宁愿相信足疗店事件发生在一个“平行世界”里。 二、科学网上有许多同学鄙视方舟子,也有众多方粉、方黑,这个俺和谁谁都不是同一战壕的。俺从1999年到新雨丝上看热闹,有一些时候。不得不承认,学术打假可以说是从新雨丝开始的,这个应该没有异议。“发动群众斗群众”,并非是领袖们的专利,无名英雄们都可无师自通。但以“天下为不公”的方舟子而言,这人一定是难作了。这不,对于近来河北师大韩春雨副教授发了nature子刊,有 好事者请教方博士 :“最近有个副教授韩春雨,说是在 Nature上发表了篇“诺奖级”文章,您怎么评价?”方说:“国外媒体无任何报道,发其论文的《自然.生物技术》未见动静,国内媒体自嗨得不行,好像诺奖是他们评的。我不熟悉该领域,不评价。”有人随后嘲笑到,方先生对他那些“唱红打黑”的领域,哪一个比这个生物本行还熟悉。 三、密西根州立生物学博士方舟子不熟悉韩教授的领域,清华的普林博士生物教授一定被认为是熟悉吗?nyouyou五月19日在她的新浪微博 自言自语道 :“到了这一步终于变味了。上周组会的点评:1.我很佩服韩老师,在支持这么差的情况下坚持科研,真心佩服;2.希望借此能够关注对于本土培养的青年科学家的支持问题;3. 这个研究如果所有数据solid,前景巨大,好极了;4.这项研究不属于创新型研究,是跟风型的,没必要神话,原创在2014年。” 高大上美眉自嘲“ 明明是圈地自萌胡说八道 ”,却被一地 青椒洗地 。这是一个多少“韩春雨”渴望逆袭的时代。 四、方的不熟悉、nyouyou的不小心“露底”都不如哈佛的帅锅来得直爽。这位多少人心中的“来自火星”教授 这样评价韩博士的工作 : 『NgAgo might be a more orderly way and perhaps even simpler way to go about genome editing than CRISPR, but the jury is still out on that until there are more papers and data. The NgAgo edit efficiency at this preliminary stage of technology development seems very strong (see Figure 5 from the paper above). NgAgo is a nifty new kid on the block for genome editing so let's see what more we learn about it in coming months via the almost certain flood of additional papers that tell us more about it.』 哈佛教授评论道:处于技术发展的初步阶段, NgAgo 方法的效率似乎非常强。随后的“灌水”一定会“倾盆而出”地告诉我们能从之中学到什么。 这是不是在说,对中国媒体“灌以诺奖级别”的工作,评价尚早。 五、在中国,历来是宣传部门比教授们还熟悉科研。比如刚刚去世的魏则西事件,CCAV就曾“长篇累牍”吹捧过“生物免疫疗法”,即使在魏事件不久,立马请来教授洗白,说此疗法并未被国外放弃。事后,百度、武警二院被调查,为什么CCAV至今还没有我们期待的消息,因为吃百家饭的央视,绝对忠诚。 六、俺这个生物盲,无从判断韩博士的工作是否诺奖级别,但身为“高数教”的一员,知道哈佛教授“preliminary”意味着什么。嗯,在数学文献里,preliminary results (初步结果)是为主要结果(main results)洗地的。
个人分类: 唯恐天下不乱|899 次阅读|7 个评论
好学者---安静地做自己喜欢做的研究
热度 21 lin602 2015-10-7 08:02
对人类做出杰出贡献的好学者,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不食人间烟火’,安安静静地沉醉于自己认定并且喜欢的研究。 看看他们的面相,平和,自然,安详。看看他们的简历,不与官为伍,不为钱所烦,不为利而动,不为名而洋洋得意! 好的学者,是为自己活着,为了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沉醉于自己的研究之中,对探索自然的一种执着。 特别是他们对待钱、名、利、官位及权的态度!如果对这些名利感兴趣,也基本上与庸俗为伍了。 安静地全身心地做自己的研究,当成果得到社会认可,大奖与社会的肯定一定会‘送上门去’。 现在非常奇怪,一个行业或一个单位,经常有二个排行榜,一个榜是公开的或官方的排名榜,许多名人坐在主席台上,照相坐在前排靠中,出来前呼后拥,他们是网站及媒体的‘明星’。另一个排行榜是‘地下排行榜’,一个行业及一个单位经常有一些人,他们得到大家的尊重,他们被一般人认定是有水平的学者。这二者中有些人是重合的,有些人是不重合的。 看看陈景润、王选、袁隆平、屠呦呦的简历,他们的成果被国际及社会普通认可之前,他们都是‘无名之辈’,甚至工作环境不良,甚至遭到嘲笑,但他们仍然坦然处之。他们才是真正的学者。 静静地做自己的事,别对官、权、名、利感兴趣,躲着记者与媒体,隐在自己的实验室或办公室,探索自然的奥妙,攻克一个又一个难关,即使一生没有什么‘大成果’,但也内心安宁。 安静做自己喜欢做的科研,是成大器的必要条件,当然绝大多数人的一生都是平淡之人。 有人担心考核问题。说实在话,做自己喜欢的研究不等于不申请项目,不写申请书,不写论文,不发表专利,不做项目。从另一方面来说,潜心于自己学术研究,对钱利名官不在意的学者,如果考核都过不了关,他与‘好学者’就不沾边了。
4823 次阅读|40 个评论
喜欢饶毅需要理由吗?
热度 11 yangguoxue 2013-9-7 20:08
当然不需要。 讨厌饶毅需要理由吗?当然也不需要。 王八瞅绿豆为什么对眼?这好像没有什么科学解释,就是有我也不会相信。像某位老师说的,“相信”或“不信”都不属于科学。 这点事也能在科学网吵起来,有够无聊的。。。
2968 次阅读|22 个评论
欣赏、喜欢和爱之辨
热度 4 liwei999 2013-2-7 09:25
欣赏、喜欢和爱之辨 作者: mirror (*) 日期: 02/06/2013 18:38:06 题目来自 《欣赏、喜欢、爱的个人理解》 , Quote 正如陆老师说的那样,: 这几个字,人人都识得;但是未必人人都能解释清楚;而且就算解释清楚了,也未必人人都认同。 因为这类感情的动词与动作的不一样,描写 实 了也有难度。早些时候,谈论过后悔和遗憾的区别。 欣赏的 欣 是说心情的愉快, 赏 是说用 视觉 。具体是心情愉快地看,还是看得心情愉快应该是等价。都是认为被观察对象具有很不错、很美、很高尚等等的特征。 欢喜的欢,在被简化之前是 歡 ,看得出来有口字、有小鸟在叫。 欢呼雀跃 的说法给人一个 欢 的提示。这实际上就是在描写小型鸟类的行为。有种小鸟 云雀 ,能在天空边飞边叫,声音很动听。 喜 里面也有几个口字,据说是(听)奏乐时的愉快心境。从感觉器官上论,是通过耳和口(喉)来表达高兴的程度。如果说 欣赏 是文静、高雅的行为的话,这个 喜欢 则是动态的、放得开的一类行为。要放得开,自然要达到四肢联动、手舞足蹈的境界。 爱 的本意应该是 嗜好 、 熟悉 。带性意识的love的用法是近代受了洋人文化影响后增添的意思,国人表达“性”的字使用 色 字。 爱 的感觉是看到、摸到绒毛玩具时候的感受,有种可怜、可悯的心境。爱在理论上、“明面上”是说全身心的感情表达,但在人们的实践当中,往往是表现在“某局部器官”的作用上。 ---------- 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
个人分类: 镜子大全|2944 次阅读|8 个评论
欣赏、喜欢、爱的个人理解
热度 18 cissyludai 2013-2-6 22:40
欣赏、喜欢、爱的个人理解
看到里委镜子先生写了篇《抱、搂和拥的辨析》。 http://bbs.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362400do=blogid=659943 突发奇想想从个人的角度诠释一下欣赏、喜欢和爱。 我想这几个字,人人都识得; 但是未必人人都能解释清楚; 而且就算解释清楚了,也未必人人都认同。 欣赏—— 享受美好的事物,领略其中的趣味。 喜欢—— 喜爱、愉快、高兴。 爱 —— 归根到底,其实就是一种强烈的喜欢,强烈到非要占有不可。 三个词的强烈程度是层层递进的。 就拿人来说: 欣赏——可以是对于针对某一个人的发散型思维、幽默的言语、耍帅的个性、优雅的行为等等,但只是远观足以。 喜欢——便是由欣赏更进一层,乃至于看到、听到就发自内心的开心,希望或盼望能经常看到、听到,这层便是可以成为朋友的(红颜或蓝颜知己)。 爱 ——由喜欢再进一层,就是非要在一起,只要在一起了便是任何“臭”的、“丑”的...也变成“香”的、“美”的了... 举一个不是很恰当的例子: 古代美女西施,欣赏者众。 便是心绞痛时的捂胸口的动作,也有众多丑女效仿。众丑女为何做东施效颦状?源于她们知道男人欣赏西施。 大概真正喜欢她的只有范蠡。 因为只有他知道她的能。因此他出手将西施从一个只有美貌的浣纱女调教得各方面(歌舞、步履、礼仪等)能入吴王的法眼的美女。 而真正爱她的,估计只有吴王了。 试想在金莲一握的年代,凭借着一双大脚,而能让吴王置后宫三千佳丽于不顾,爱美人不爱江山的。那可真真是爱了。而范蠡却舍得将自己的“作品”拱手相让,那也只能是喜欢了。 呵呵... 祝大家新年和自己爱的和和美美、和自己喜欢的开开心心、和自己欣赏的互相愉悦! 长江之源(朋友作品)
7724 次阅读|70 个评论
【人治的快感】远大于【法治的乐趣】
outcrop 2013-1-16 13:12
人治的快感,应该是远大于法治的乐趣。我们每个人都有认为自己是绝对正确的时候,但接下来如何选择,也许决定了是人治还是法制。 从很多方面来看,我们还是很喜欢人治的感觉;也就是说,只要自己认为是对的,是善良的,是正义的,那么就必须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办,才是正义,才是公平;而不是尝试拟定一个公认的规则,然后大家有所妥协的去遵守。比如禁烟相关的问题。 社会制度本身似乎和计算机的操作系统一样,都是规则的合集;存在漏洞被利用或者攻击很正常,这种时候更应该考虑的是补上漏洞完善规则,防止下一次破坏,而不能只关注于某一次的破坏而忽略问题的根源和本质;甚至以暴制暴的进入一个恶性循环。不同的是,计算机操作系统严格执行规则,而社会制度,则不能。遇到一个问题,也不可能如同计算机那样,有了程序,就能完美结局。人的因素,决定了制度执行的不完整性;所以完善规则,严格的执行规则,更显得重要。 不遵守规则的粗暴人治,更是打破规则,造就一个个新的恶性循环;虽然有时候看起来正义,甚至临时的解决了某些问题。 系统的完善也许需要一定阈值下的耐心和代价,需要认真的思考、探讨、提出和尝试解决方案;抱怨和愤怒,除了增加戾气,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善意而感性的暴力,更是可能把事情搞的一团糟。 科学网也许需要更多的人文学者;理工科的多了,非黑即白的习惯好像就流行了。 有时候,也不能完全相信自己。 =============================关于博主============================= 博主的主要兴趣是:知识管理;相关兴趣有:语义网、机电及DIY、哲学与心理、信息安全、科幻等。 我的常用博客在科学网 (访问可点链接,下同); 新浪微博是@outcrop ,欢迎互粉;建了一个超级QQ群:17662971,希望能闲聊无白丁,欢迎加入;自己打理着一个 机电工程师 小网站,欢迎来玩。最近在科学网关注“ 科学网大学 ”,欢迎加入 科学网大学群组 讨论、尝试。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3050 次阅读|0 个评论
一个人在不同人眼里的印象
热度 12 cutefay 2012-10-17 07:20
前言:我喜欢从一些经历的、看到和听到的现象中进行总结和分类,然后写出来,每次写的时候试图分类尽量全面。这样的一些博文中很多是关于人性分析的,就是把人按照某种或某些属性分成几类(现在的研究中经常涉及到分类,所以就职业病似的喜欢写分类的博文了)。而似乎总是会有人看到这样的博文后会自动对号入座,认为自己是我博文中所提到的哪类人,要是有些人自动对号入座时把自己归为某类不太好的人,那这个人就可能认为我在骂他(她),于是,就对我仇视了。 最近总结出一个有趣的现象:一个人的性格如何,其实也是相对的。同样的一个人(A),在不同的人眼里会有不同的印象,这除了与不同的人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关之外,还与A与不同人交往的时候的表现有关。举个自己的例子来说明:我不喜欢的人,无论是科学网上的,还是现实中的,似乎也都不喜欢我。即使是刚开始对我印象不错的,后来也会慢慢不喜欢我。我想,一方面是由于我不喜欢的人往往是人生观和价值观本身和我差异比较大,没啥共同语言;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人,总是没啥好脸色,会显得很冷漠、刻薄、不近人情、冷言冷语等,于是对方会觉得我性格很差劲,即使刚开始对我印象不错,也会慢慢对我印象不好。而在爱情方面,表现得更是爱憎分明,只对自己唯一爱的人好,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人,会一棒子打死,以至于有些被拒绝者说我真是灭绝师太。 虽然说做人的上上之道要像薛宝钗一样,总是戴着虚伪的面具,对于赵姨娘之类的不喜欢的人,也要努力交好,但现实中似乎总是会任意妄为,像晴雯、林黛玉、探春和妙玉一样,对自己不喜欢的人也表现出厌恶的情绪来。这也表现出自己在为人做事方面太不成熟了,多树立一个敌人的代价远比多交一个朋友的收获要大,有时候敌人会在你关键时刻给你当头一棒,让你利益受损。
个人分类: 菲亦所思|5102 次阅读|20 个评论
人喜欢完美吗?
热度 8 baoyongli800 2012-8-28 10:35
人喜欢完美吗?提出这样的问题大家一定会觉得很奇怪,人谁不喜欢完美呢?每个人究其一生不就是在追求完美吗?事实果真如此吗?我很怀疑。 和很多女性朋友一样,我也很喜欢看韩剧,所以就从韩剧说起吧!在几年前曾经热播的韩剧“看了又看”中,检察官朴基正的妈妈曾经是一个很不受婆婆喜欢的儿媳,所以她很希望对自己的儿媳好,做一个好婆婆,并且做好了一切准备去教未来的儿媳做家事。而另一方面,儿媳银珠因为从小得不到母亲的宠爱,因此努力修炼,学做家事,甚至去一个饭店学做婆家的家乡菜,希望做一个能讨婆婆喜欢的好儿媳。结果一方面是准备好去教儿媳做家事的婆婆,而另一方面是什么都比婆婆做得好的儿媳:饭做得比婆婆好,日常小知识比婆婆知道得多,会讨人喜欢,尤其是讨奶奶喜欢。如此完美的儿媳令婆婆倍感压力,从而发出“银珠谁也无法超越”的慨叹,并从心底里生出对完美儿媳的厌恶,反而对什么都不会做的儿媳金珠宠爱有加,最后终于在得知银珠内心的凄苦之后才由同情而生怜爱。 关于老少兼宜的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中你更喜欢谁的调查结果显示,比起完美的喜羊羊,人们更喜欢聪明狡猾的灰太狼和好吃懒做的懒羊羊。因为喜羊羊太过完美,所以总给人一种虚无飘渺的感觉;而灰太狼对给老婆捉羊的理想不抛弃、不放弃,屡败屡战,满足了女人找一个好老公的全部幻想;懒羊羊则让人们看到了不完美的自己。 在电视剧“心术”中,编剧塑造了一个较为完美的医生形象,那就是张嘉译饰演的刘晨曦,他有高明的医术、高尚的医德、正直的人品,是一个有爱心、有责任感的好丈夫、好父亲、好兄弟;同时编剧还塑造了另一个医生形象,那就是霍思邈,他有高超的艺术,有医者仁心,但不拘小节,甚至有点道德败坏。但看过这个电视剧之后,我想很多人都会和我有同样的感觉,就是相较于完美的刘晨曦,我们更喜欢浑身缺点的霍思邈,觉得那才是有血有肉的真实形象。 “断臂维纳斯”更是印证了人们不喜欢完美的事实,面对残缺的维纳斯,无数的人从心底发出美的感叹,很难想象,如果维纳斯的手臂是完美的,是不是还会引起人们同样的美的共鸣。 现实生活中亦是如此,人们似乎都不喜欢自己的身边有一个完美的标杆,当然,已经上升为精神领袖层面的完美形象除外(不过话说回来,成为精神领袖的人是凄惨的,必须用完美去包装并不完美的自己,稍不留神,被拿着放大镜的人们发现些许瑕疵,就会以光速从天堂直接冲入地狱)。越接近完美的人越是曲高和寡,因为完美的人会带给周围的人以莫大的压力,使人找不到共鸣,所以说人们喜欢完美不如说人们更喜欢自己,希望自己是一个完美的人,因此常常会刻意过滤掉自己身上不完美的东西,而以自己完美的一面示人,比起那些比自己完美的人,他们更喜欢比自己不完美的人,从而寻找到生存的价值和优势。 由此可见,追求是一回事,喜不喜欢是另一回事,人生很多事情莫不如此。
个人分类: 人生感悟|6881 次阅读|22 个评论
感悟人生:源自内心喜欢的勤奋是快乐的
热度 3 walkerwan 2012-5-26 17:16
童年是在生产队时代的农村度过的。看着大人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田耕作,就这样周而复始,年复一年的过着。终于有一天来了一些穿戴不同的人,在家门口前的池塘里悠闲地钓着鱼,池塘边的泥土上摆放着锃亮的自行车,好奇地问大人,他们怎么和我们并不一样啊。大人淡淡说道,人家是城里人,礼拜天休息,是从济南骑车到我们农村来钓鱼玩的。又问道,他们就不用种地吗?至今清楚记得大人们的回答,人家是工人,国家发工资,不用种地。回家问父母,怎么才能和他们一样?父母应该先是诧异,后是窘迫地回答,等你念书了,好好读书,考出去,就和他们一样了。 于是知道了,除了自己呆的这个村子,还有知道的周围的村子,3里外的公社(那时候还不叫乡),原来还有城市,城市的生活和农村不一样。于是觉得,世界原来还挺大,也就产生了要到外面看看的念头,于是从小学开始就勤奋读书了,知道了天安门,知道了星星火炬,知道了小喇叭,也知道了中国女排大姐姐们的故事(那时候家里还为自己定了少年报,在读书花钱上,家里从来都是要就给过,现在回头想,那个艰苦的年代,读书花的钱,都是父母勤俭省下来的,后来自己也就有个毛病,很多场合,看到饭桌和工作中的浪费,心里就很不舒服)。 读书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喜欢上了书,喜欢上了评书,父亲花30块钱买了半导体收音机,这在30多年前的农村也是稀罕玩意,那时候刘兰芳,单田芳的评书都听过了,到现在都喜欢听评书,只是机会少了,打车时有时会和出租车司机师傅一起听。没想到,古人行侠仗义的故事影响了自己后来的人生。78年后,生产队没了,我们家也分到了自己的地,父母更加辛苦,但日子好些了,只是自己念书,帮不上家里,倒是弟弟妹妹付出更多,想想有些惭愧。读书给了自己知识,考上大学更是实现了多年前的梦想,终于在20年前到了北京,还是那时候热的不行的国际贸易专业,看到了长城,看到了天安门和故宫,高兴坏了,记得寒假回家时,自己都快被村里人羡慕极了,毕竟是建国几十年后,本村第一个大学生,走的时候,大队书记代表队里还进行了激励,这时候父母也很释然,继续辛苦地供自己读书,毕竟北京消费高些,尽管那时候一个月花费也就不到200元。 后来工作了,来到省城,进了省级外贸公司,终于过上城里人的生活,还是干部身份,福利相当好,美了一段日子后,那时候外贸垄断,底下工厂进出口都求着,就这样舒服这。但自己发现这样下去,总不是长久之计,于是2年后,第一个辞职,放弃干部身份及所有,只身回到北京,想想那时单位领导和家里父母的眼神,不可理解的样子,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说,呵呵。 吃了不少苦,遭了不少罪,从身上仅剩的10块钱开始,到现在,都是自己辛勤努力得来的,很干净,也很踏实。后来又在自己念大学时就喜欢的外贸最高学府,对外经贸大学读了工商管理,那是也是很热的专业,后来离开外贸,去了汉王海龙,到如今在IT行业也干了8年多,一直这些勤奋地干着,因为确实每一步都是自己选择的,都是自己喜欢的,每每遇到困难,就想人家老板给发着工资奖金,还给个机会和平台干,又挣了钱,又学到东西,那点困难不叫啥,更加勤奋,有人说自己傻,自己没这么觉得,给自己干,傻吗,不傻。到现在看,学到自己身上的东西,都在,不傻点,就不会有这些了。 如今,博士第一学期就要过去了,也是自己喜欢的营销方向,也是自己多年实践的管理专业,40多岁了,勤奋劲头,经常让人说不容易的话,其实,自己心里一点都没觉得不容易,除了来自家庭和真正朋友们的关心鼓励外,更多的是发自内心的喜欢,这样的付出真的很快乐。也看到一些勤奋的人,更多的勤奋是不得不做的,更多的勤奋是做给别人看的,这样的勤奋顶多会尽自己全力,这样的全力是打折扣的,可能在别人看来尽了全力,其实根本没有调动真正蕴藏在自身的潜能。这是自己的管理秘诀,团队在自己手里会焕然一新,发生变化,不是我有多能,是我让他们知道自己原来真的很棒,引导他们做的更棒罢了。 三年六个学期,就这点时间,经常是白天紧张,晚上更紧张地学习着,2岁半的牛牛时不常关心一下爸爸,陪儿子玩会,就是最好的休息。人生历练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不管做什么,要不想办法喜欢,要不找到自己真正喜欢的,这样,勤奋才能找到自己的真正动力源,这样的勤奋才能结出快乐之果,自己种的树,自己辛勤浇灌,自己品尝这样的生命之果,才会快乐,果子大小不重要,是属于自己的独特的,这样的体验,值得。 一路走来,一路歌,接下来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我知道,靠勤奋我能做些什么,勤奋的过程已经回报给我付出的快乐,值了,够了,历练,不像放在银行里的钱或股票,有贬值风险,历练是永远忠实自己的财富,历久弥珍! 源自内心喜欢的勤奋,是真快乐,believe it or not,i do believe in it.
个人分类: 随笔人生|2691 次阅读|3 个评论
为什么要去讨厌别人?
热度 6 neilchau 2012-4-19 08:24
看了曾新林老师隐居多日后的开篇作《 让人不讨厌比让人喜欢更重要 》(好像不见了),很受启发。自己留言“凭什么去讨厌别人? ……. ”后来感觉意犹未尽,特写此文,也许对调整心态会有一点帮助。 通过曾新林老师的众多博文,可以看出曾老师是一位刚正不阿、嫉恶如仇的文人。当下的中国,最缺的可能就是这类真正的知识分子。这类知识分子即使在自己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还会去忧国忧民,所以可能活得比较累,那是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心累。 说实话,自己不属于这类人。自己一贯的理念是“ 人性本无善恶之分 ”, 我们每个人刚出生时,生命都是一张白纸,所以社会“ 多建一所学校就可能少修一座监狱 ”,所以自己也不会“嫉恶人如仇人” 。相反,当看到那些有关罪犯的报道时,自己甚至还会去站在他们的角度想想,他们为什么会去铤而走险实施犯罪?社会不公?一时冲动?利欲熏心? 对罪犯的态度尚且那样,对自己认识的人、不认识的人,听说过的人、没听说过的人,熟悉的人、不熟悉的人,就更不会去讨厌他们了。没必要啊。因为自己坚信: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专长,每个人都有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合适位置;再渺小的人也有自己的特长,再伟大的人也有自己的不足 。管理者的任务是如何让每个人在合适的位置发挥自己的作用和价值。所以,一个人只要不对自己构成直接伤害,我实在没有理由去讨厌他 。 此外,讨厌一个人也是需要成本的。讨厌一个人的直接代价就是把自己的心情搞得很糟糕。没有好心情的代价就更大了:它可能导致身体和心理出现健康问题,它可能折寿,它可能减低工作效率,它可能让你开车走神出车祸,等等。所以, 我们实在没必要去跟他人计较,尤其是跟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那些未曾谋面的人 。 不讨厌任何人,当然不等于喜欢所有人。对于任何一个理性的人,都不可能见一个爱一个。不讨厌的人有很多,喜欢的人可能没几个。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众口难调”。如果一个人,人见人爱,反倒可能给人“圆滑”、“虚伪”、“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感觉。所以, 有些人不喜欢我们,也很正常;但我们因此就去讨厌他们,就不正常了 。 同样,在科学网上写博客的,每位博主都有自己的风格和特色,有的也许不那么明显,但不等于没有。不属于自己喜欢的类型,不看 Ta 的博文就好了,绝对没必要故意唱反调,甚至搞什么人身攻击。在科学网上的每个人,如果不去讨厌任何一位博主,不喜欢就远离 Ta ,估计科学网就会少几缕“硝烟”,多几分“和平”,当然也可能少几分“热闹”。 说到最后,不知所云;回首题目,强挤结论: 我们实在没必要去讨厌任何人,当然也不用指望每个人都喜欢自己;人,无欲则刚,开开心心做自己就好了 。
个人分类: 想想记记|5147 次阅读|14 个评论
[转载]喜欢
ren911 2012-2-13 19:02
不喜欢就不要选择,喜欢了就要坚持。 在一起是一种缘分,不要轻易让喜欢你的哭泣伤心,好好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钟,美好的回忆应该留给快乐和欢笑。 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要轻易说不喜欢,不要轻易放弃一段感情,因为,下一站的人未必比现在的好。 好的男孩和女孩,都是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的。
1449 次阅读|0 个评论
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留光头----一个雪人的自白
热度 5 西风瘦马 2012-2-10 02:00
我是一个光头雪人,你喜欢我吗? 带上这个,有点像个妞? 这个小帽倒是挺暖和 我是冰冷的,但也希望被温暖融化 但依然,无法摆脱一直cool的内心
个人分类: 小城故事|3578 次阅读|11 个评论
喜欢你时,那个闪闪发光的自己
wido 2011-12-16 21:39
这是一篇关于《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的影评,写的很棒。 九把刀用樱木花道的口吻讲述琼瑶的故事,你会感觉那么的平凡无奇,但是却又是那么的想挣扎着看下去,因为对懵懂青春的无尽怀念。 以下是影评的原文,来自豆瓣,题目叫--新婚快乐,我的青春。 7月份的时候从香港书展带回同名小说,直到前几天才真的看完。   并不是很特别的故事,甚至要说它有点平淡也不为过。   但就是这么平淡无奇的一段叙述,让每个人都记起自己十七岁的那个夏天,然后嘴角上扬的狠狠想念了一把。      没有华丽的镜头或者刻意营造的小清新气氛,就是普普通通的台湾巷子,简简单单的中学教室。   对白说了五句我便找到了这电影不能在内地公映的原因,“鸡巴”,“勃起”,层出不穷;   再看下去,上课看着老师打手枪,男主角在家一直处于光屁股的状态,连背英语的时候也被插入很多次I FUCK YOU这样的台词……   全场观众好多次都笑到鼓掌,刀大真的有够犀利。   但,尽管有地区差异,我们的青春期,就是如此荒唐和叛逆的没错啊!      由于是改编的关系,书中的很多细节在电影里没有被提到,这也是改编电影一直存在的一种遗憾。   然而我敢说,就算没有看过原著单看电影,你的感动绝对不会少一分一毫。      因为那就是,一定曾经发生在你我身上的,谁都没比谁多或者少的,叫做青春的故事。      品学兼优的女孩受全班男生的青睐,有的耍帅,有的变魔术,有的学识渊博想用内涵取胜……   而她却偏偏喜欢不爱读书却很热血,讲话幼稚但很可爱,整天亏她只会读书却也会在关键时刻把英语书递过来自己被罚举着凳子跳一百圈的那个男孩。   于是白衬衫背后被戳出的蓝色点点变成了初恋最甜的印记。   那时候的男孩,真的觉得,恋爱是一件能够改变生命的事情吧。   努力做题是为了能和她打无聊的小赌,晚上留校是为了能和她一起读书,毕业后的志愿,是想要成为一个很厉害的人,起码要这世界因为自己有一点点不一样,而这世界,是女孩的心。   如果不是因为男孩害怕被拒绝,也许便不会有这么遗憾的结局。   如果不是因为女孩担心在一起之后男孩便不再这么喜欢她,那么也许我们在读的是另一个俗气难当、分分合合的故事。   可是啊,就是那么一点点的小错过才最不可挽回。      921地震那晚,男孩拿着因为线路超忙没有讯号的手机跑了好远,听到女孩声音的时候他说:“你可是我追了N年的女生诶,如果你没了,我要跟谁一起回忆我们的故事?”   那时的两人,已经处于平行的时空。   长达两个小时的,两年来第一次的通话,结束在女孩那句:“谢谢你喜欢我”之后男孩说的:“我也很喜欢当年喜欢你的自己。”      2005年的台北,终于来到那一天。   一起喜欢过女孩的那些男孩们,穿起正经八百的衬衫,笑着打趣说要去女孩的婚礼上绊倒新郎。   席间,男孩说:“当你真正喜欢一个女孩的时候,看到她跟别人结婚肯定不会完全真心祝福啊,这才是真爱。”   全场观众大笑鼓掌,原来,大家都经历过一样不甘心又因为装大度而不肯说出口的人生(笑)      最后的最后,男孩们闹着要吻新娘,新郎说没问题,但想要怎么吻新娘就要先怎么吻我。   就在所有人不满的吐槽新郎小心眼的时候,男孩一个箭步冲上去吻住了新郎的嘴。   镜头是所有人惊呆的脸,耳边是全场人大声的笑,还有我自己一边笑一边忍不住的啜泣声。   就是那一刻,一直一直等了N年也没有等到的那一刻,明明互相喜欢却没有得到的那一刻,象征着最热血的青春和最纯粹的爱情的那一刻,终于在女孩的婚礼上,有机会成真了。   男孩和女孩拥吻的镜头一直持续了很久,穿插着那些年嬉笑打闹的回忆--   她为他扎起马尾的午后静谧柔软的阳光;他为她剃成光头的那晚滂沱的大雨;   他和他的那些兄弟们整人时她微笑的脸庞;他举办格斗比赛被狂K到满身是伤时女孩气愤的眼睛和他懊恼的泪水;   她常说“柯景腾,你真的很幼稚”时微怒的侧颜;   他臭屁的说会读书就可以看不起人时不屑的挑眉;   他们一起光着脚丫坐在堤坝边讲理想的烈日炎夏;   一起放飞的孔明灯这头男孩说:“可以不要告诉我答案吗?请让我继续喜欢你”;而另一头,女孩在灯上写下:“好,在一起”。   然而,都变成回忆了。镜头回转,男孩离开了新郎的嘴唇,他的死党们立刻冲上去争着继续,女孩站在不远处,红了眼眶。   男孩始终没有亲吻女孩,他说:“那我就继续幼稚下去咯”,对面的女孩说:“一定要哦。”   镜头定格在餐桌上的红包--新婚快乐,我的青春。      我想,会感动的人,一定是因为想到了自己生命中的某个画面。   属于自己的那个沈佳宜也有清纯美好的侧脸,笑起来时也会有弯弯的好看的眼睛,也会用书拍自己的背,也会责怪自己不读书的同时递给自己写满了笔记的参考书……   属于自己的那个柯景腾也有用不完的幽默细胞,很幼稚,很单纯,很搞笑,很热血,充满孩子气;踩着脚踏车的帅气身影也曾经让自己感叹不已;挠着后脑勺的样子也曾经让自己忍俊不禁……   我一直以为,少年时青涩的那种暧昧甚至不能叫做爱情,只是会随着时间被淡忘的小小悸动。   然而活到这把年纪才发现,最纯美的东西,又怎么会那么容易被遗忘?      也许,你已经不记得对方的名字了,就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轮廓,但却那么深刻的印在脑海里。   因为你最怀念的,是喜欢他/她时,那个闪闪发光的自己。      今天看到死党在微博说:“那个曾经骑着二八大驴,在小巷子口等着我骂的男生今天要结婚了。”就这么简单的一句,眼眶很不争气的红了。   尽管有再多不舍,我也还是知道,未来的某一天,我也会看着曾经喜欢的男孩挽着另一个女孩的手走过我面前,然后对他说:“新婚快乐,我的青春。”
个人分类: 青春无处安放|4523 次阅读|1 个评论
镜子微博:因为“喜欢”,才发现“漂亮”
liwei999 2011-2-27 00:41
回答: 哈根达斯伤了小资的心 由 转贴 于 June 30, 2005 07:55:41: 果然是讲“哈根达斯”,味道很浓厚么。 因为“贵”才“喜欢”的,显然是本末倒置了。首先应该是味道是否合自己的口味儿。不合就是不合,并不是人没有“品位”。 因为女生“漂亮”才去追求、喜欢的,虽然是小资,也算是“纯情”了。更为可贵的,要属因为“喜欢”,才发现“漂亮”的那种。
个人分类: 镜子大全|1907 次阅读|0 个评论
喜欢,一个理由就够了
liangqunlu 2010-11-6 21:37
上SAS课的时候,一下子喜欢上了这么课。 迷迷糊糊中,老师自己在说话,大概的意思是,你们上课前不预习,上课不好好听,明明知道这个很有用,就是不好好学,你们不急,我都替你们着急。当时,还搭配着情绪。 当时立马被感动。之后看着ppt认真听,虽然并没有听懂。没关系,我会回来看的。 喜欢,大概一个理由就够了。 也为一个理由,这周都有点要疯掉了。隐隐约约中,活着的意义就是看《吸血鬼日记》。我喜欢Damon~~ 这个让人心疼的bad boy。老是一副坏坏的样子,在剧中,没有人喜欢他,喜欢的两个女生都喜欢弟弟,平时老是一副坏坏的样子,搞得剧中的人都不喜欢他,花了145年去喜欢一个吸血鬼K,却发现K从来就不care,喜欢的E只喜欢弟弟,最后却感动于是E的朋友。很多人直接倾倒于E2S07结局处的I will protect her。 没有重点表现他的悲伤了,差不多算是一笔带过。但是,他的悲伤让人心疼。他坏坏的样子挺可爱的,台词也挺显幽默。眨眼催眠别人的时候,太帅了 这是上次说服FJ同学看的时候,解释的理由。也不知道有没有说服成功。 后来想了想,还是觉得这部剧写的很细腻,很好看。属于剧情类的,比较适合完整的看。不好的地方是,角色是高中生,17~18岁,属于青少年型的。 看来,我还是喜欢青少年型的,大叔型的类似于Doc house的,都坚持不下去。 但是,还是Damon,太有魅力了~~ 原本有点恐慌这是一个人的错觉,却意外的发现,大家的感觉挺类似的。而且看得相当仔细~ Damon自己的台词和表情,还有剧中人与他的关系的研究,都细致入微。很喜欢别人说他,只是个喜欢和弟弟闹别扭的大孩子。 还有神奇的是,Nina一个人分饰正邪两角,人家说,怎么可能分不出来?唉,汗颜~ Damon is on the way becoming a good guy! 昨晚竟然突发奇想,翻墙去facebook和twitter上找找Ian Somerhalder (Damon扮演者)。哎呀,暂时没有成功。 I love you, Elena. and because I love you that I can't be selfish with you .Why you can't know this ,I don't deserve you,but my brother does . God,I wish you didn't have to forget this ,but you do . 感动人的台词,感动人的眼泪。 Damon,come on~~~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347 次阅读|0 个评论
我也喜欢看美女之吴越
ccpicasso 2010-6-2 09:14
忘记了第一次在哪里见到这位美女了,但是如果见到会马上想到中国往事,旧日的女人们在想的什么呢,她们的神态是怎么样的,言谈之中保藏什么,这位美女把这些演绎的很是到位。 我喜欢她的笑容和声音。喜欢是不能明确定义的,很模糊,但是却表达的最真的情感。不能具体化这样的情感,那是因为太真而不能言达。对这样一位美女,我没有更适合的词,只有喜欢。 事前并不知道她叫吴越,当时看中国往事时也没有注意查看,在写现在今天的博客时才知道的。但是一眼就可以被认出来的这样一个女人,无论如何都算是个美女了。
个人分类: 我系列之也喜欢看美女|3321 次阅读|0 个评论
拥有到喜欢,喜欢到拥有
longfo 2010-6-1 09:55
拥有到喜欢,喜欢到拥有 昨日一个志愿者和我聊天,谈到一个问题就是原来不喜欢的工作现在喜欢了。之前她一直抱怨自己的工作累,临到了最后志愿者服务工作结束,才意识到自己的工作其实真的很有用处。开始的时候,作为志愿者,得到了一份在事业单位的工作机会,接连不断的抱怨也就铺天盖地了。这就算是拥有了,但是却并不喜欢,随着逐步的接触,认识,慢慢体会到工作原来很有意义,慢慢从拥有到喜欢。 现代人对待事物不是从实践出真知的角度出发,而是感官触觉出真知。很多时候情绪和感官左右了个人对于事物的判断。先有喜欢,在考虑是否拥有。喜欢,现在也不仅仅是个人的情绪主管了,还掺入了很多外人的观点。总体加起来都是一些感官因素在作怪,而不是真实的需求。 从工作,我们谈到买电脑,买数码相机,这个志愿者又谈到买好的,买贵的。数码相机最好要买几千的,至少要2000元的。我告诉他,我的相机才600块钱。首先买个入门机型,在逐渐的买好的。喜欢的并不代表需要拥有的,因为是不是喜欢的就是你需要的,这个问题要用脑子思考,要用双手使用才知道。 谈了这么多,我考虑到了科研的问题。现在很多人埋怨自己的实验,埋怨自己找不到工作。那么我们如何进入的科研界,我们又要如何面对科研界呢。这里面的问题恰恰就和喜欢和拥有的关系。不喜欢拥有的,就没有深入体会的心思,也就得不到科研的真谛,也就无法喜欢自己的工作。 自己需要什么,每个人不一定很清楚,那就去体会。已经拥有的东西通过实践来体会,还没有拥有的东西也要仔细考虑是不是适合自己去争取。不要被自己的眼睛、、嘴巴和鼻子迷惑了,也不要被别人的宝马、别墅和美女、帅哥迷惑了。一个人贵在处理好拥有和喜欢的关系,这样才能在这个混乱的无序的社会里面找到自己喜欢的拥有的东西。
个人分类: 未分类|1953 次阅读|0 个评论
这世界便只剩下我和雨了
lincbacon 2009-6-9 05:30
连日雨雨不止,这在此地的夏季实在少见。可能是下雨的缘故吧?晚上出去总觉得凉飕飕的。不带伞走在树底下,冷不防一点冰凉的雨滴钻进脖子,真叫你苦笑不得。 可我却喜欢这雨。无论是夜晚静静地躺在床上听那雨打树叶的声音,还是白天孑然地走在雨中,听雨点吧嗒吧嗒地打在伞上,都能让我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有时干脆就不带伞,趿上拖鞋,去淌雨水的河流。雨中的空气是格外的清鲜,雨中的梧桐是格外的碧绿。纤纤的雨丝滋润我的肌肤,如珠的雨滴打湿我的毛发,每一种感觉都让我走出尘界,走向天堂。 我最喜欢听雨了。晶莹的雨滴撞击万物发出的悦耳的声音,真让人陶醉。雨打在屋檐上,草尖上,泥土上,都能发出令我心胸震动的声音。我在这雨中默默地坐着,于是想到遥远的人世,孩提时欢乐的时光;想到过去与将来;想到每一次春天雨后,怎样去山上采摘带着光亮雨水的白色杜鹃花;想到那一次月亮怎样地躲进乌云;想到外婆那盛开梨花的院子,雨后全变成了青青的小梨子隐在青青的树叶间;想到那条泛着桃花的小溪,怎样快乐地唱着拐出山外去。 于是,雨越下越大,喧闹的雨声完全将我与外界隔绝。我在这喧闹的雨声中渐渐地归于寂定,一如入定枯禅的老僧。万物在我的水中晶莹透亮,柔滑不可捉摸。我的魂灵润化于其中,无声无嗅,无影无形。 于是,这世界便只剩下我和雨了。
个人分类: 闲情和逸志|4660 次阅读|6 个评论
【转载】如果哪天我变得冷漠无情,请记得我曾经单纯过
fayuyu 2008-11-15 10:11
我和他就像平面几何里的平行线,纵然延续再长,却永远没有交点,这一刻我奢望黎曼几何的世界。   爱一个人谁敢说错!   如果你不能爱我   请原谅我的难过吧   风吹来的砂,落进悲伤的眼里,谁都知道我在等你。   宇宙都可以不要,能去你身边就好了   我们大家,都为了爱,很难过很难过。      I love three things; the sun, the moon and you   the sun for the day   the moon for the night   and you for ever   很小很小的时候,我们都曾立志,要做一个怎么样怎么样的人,我们都曾天真的以为,只要发奋、努力、好好做人,愿望就可以达到,要到很久很久以后才发觉,原来,等待着整治我们的,是命运模子,不管我们愿不愿意,便套将上来挤压,终于,我们忍着疼痛在夹缝中畸怪地存活下来,这时,同我们原来的样子,已有着很大的出入。   有些东西我们可以抛弃,却无法忘记,它静静的躺在记忆的深处,冷不丁醒来,让你心碎一场,激动一场,感叹一场,然后又沉沉的睡去 。   那时我还很小,不知道什么叫孤独,一个人在雪地里玩,玩到满身大汗。   付出的一切值不值得,永远不会有答案,只有天知道我有多么爱你   没有可以说话的人,其实每个人都是寂寞的。在夜里自己组嚼着自己的伤痛,用刺心的痛证明自己的存在。或在黑暗中用麻木的心看着那鲜血一滴滴的涔出,发出略带嘲笑的光泽,无声的、重重的溅落,却激不起涟漪,被无息的吞没。直到死去得到解放。   忧伤是你一遍遍翻看手机里的电话簿,却不知给谁发个短信或打个电话,再或者短信写了一半又按下拉清除.   忧伤是你站在人流如水的街头,双手空荡荡,脑袋空荡荡,灵魂也空荡荡,无所依傍。   比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更加热切地盼望他能幸福,只是,想起这幸福没有我的份,还是会非常的难过。   全世界都知道我爱你,我给的你不止是好朋友而已   如果我还有哀伤 让风吹散它   如果我还有快乐 也许吧    我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的,是另一些人。   谢谢你,赠我空欢喜。      原来,我们都没有长大,原来,我们都还是小孩子。原来,我只在午睡时做了一场梦,经历了成长,经历了许多不可弥补的错误与忧伤    我对你,只是场意外,你对我,却是一场爱情。   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苦,免我惊,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但那人,我知,我一直知,他永不会来。   给你写了好多短信, 没有发出去, 都存起来了, 就当是跟你说话了....   看清楚掠过的影子,才知道是一个陌生的人   我已不再是那个写长信的少年了。    如果你四点钟来,那么我三点钟时就会感到幸福了~   错过的最可怕形式,即是他在你身边,但你知道永远都无法拥有他/她。。。   所爱的人,不留恋的表情,是最让人心凉的一场雨。   我曾经以为他的笑容就是整个世界的面孔.而我则是在它上空升起,被它映红的一片轻灵的云彩,得意地凝视着自己的一小片阴影愉快地游历那上面的每一处风景.后来我才意识到,我其实是这张面孔不得不面对的一块沉重的乌云,离它越近就越使它远离了阳光,最终彻底的改变了颜色.于是在这个世界上的所有面孔中,我惟独见不到的是他为我绽放的笑容.    妳從不曾把我放在心上   妳從不曾在意我所想   如果愛妳從來隻是妄想   承認早已瘋狂   女人一生注定有两个男人,一个用来永远怀念,一个用来永生陪伴    All I want to do is to spend some time with you, so I can hold you, hold you.   我再也不会像爱你一样去爱别人,哪怕是当初的你    你是在骗我吗?如果是,骗我一辈子好吗?   我要的不多,一杯清水,一片面包,一句我爱你;如果奢侈一点,我希望:水是你亲手倒的,面包是你亲手切的,我爱你是你亲口对我说的......      玲珑少年在岸上,守侯一生好时光,为何没能做个你盼望的新娘。    多年以后你掩面哭泣   青春的灯火若即若离   是谁让你一生怀疑   是谁一直站在原地等你   谁在天堂   谁在地狱   谁在年轻的梦里寻你   你觉得对不起我吗?   那这样好了,下辈子换你喜欢我啊。   不管我怎么对你,你都不要离开。   你连笑起来都不快乐    你结婚的时候一定要让我做你的伴娘 因为我想 和你 一起走进教堂...   我曾经爱过的男孩,有着世界上最英俊的侧脸。   感情有时候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和任何人无关,爱或者不爱,只能自行了断。伤口是别人给予的耻辱,自己坚持的幻觉。最惨痛的伤口总是难以拿来示人,只能找个阴暗的角落躲起来。   我的梦想,此生一定要跟所爱的人去趟法国普罗旺斯,在薰衣草盛开的季节,晴空万里,阳光明媚,空气中弥漫着香气,我和爱人,能携手相依,徜徉在花海中........ 我已经醒悟,自己的一生,绝对是个悲剧,我永远无法找到那个人,那个能让我托付灵魂乃至生命的人,只能自己小心翼翼的呵护着自己,不再让自己受到任何一点点的伤害,把所有付出去的情感,都慢慢的收回,而收回的过程,却是那么的心酸,那么的无奈.... 可是总要活下去,要去面对每天升起的太阳,那就把这个美好的梦想继续做下去吧. 而心中珍藏的那些情感呢,却无处可归,时常萦绕心头,迷茫的我,不知道自己的情感,该何去何从. 可以借酒来麻醉深夜里受伤的灵魂,可以放纵心身来安慰孤寂的情感,可是,清醒之后呢?又该如何? 多么盼望,还有个人在前面的路上等着我,用温暖的怀抱迎接我,然后能与我携手前行,直至白头. 曾经看透红尘,却始终躲不过情劫,为谁深夜流泪?为谁夜不能寐?往事已逝,随风飘散..... 相爱,恩爱,牵挂,甜蜜,深情,思念.....都与我无缘....此生都无缘... 以后陪伴我的,是孤寂,落寞,凄凉....我会把所有的情感埋在心底,可是那些盼望,却总是在不经意时偷偷的浮出心头,带来一丝丝的刺痛,逼迫我泪零.....    在路途上想起爱情来。觉得最好的爱情是两个人彼此做个伴。   不要束缚,不要缠绕,不要占有,不要渴望从对方的身上挖掘到意义,那是注定要落空的东西。而应该是,我们两个人,并排站在一起,看看这个落寞的人间。   有两个独立的房间,各自在房间里工作。      一起找小餐馆吃晚饭。   散步的时候能够有很多话说。   拥抱在一起的时候觉得安全。   不干涉对方的任何自由。哪怕他还在和旧日女友联络。   不对彼此表白。 表白是变相的索取 。   很平淡。很熟悉。好像他的气味就是你自己身上的气味。   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要留给彼此距离。   随时可以离开。   想安静的时候,即使他在身边,也像是自己一个人。   有一致的生活品味。包括衣服,唱片,香水,食物等等。   不太会想起对方,但累的时候,知道他就是家。   我们很容易碰到的,都是自私或者愚蠢的人。他们爱别人,只是为了证明别人能够爱自己。或者抓在手里不肯放,直到手里的东西死去。   成熟的感情都需要付出时间去等待它的果实。但是我们一直欠缺耐心。有谁会用10年的时间去等一个远行的人。有谁会在10年的远行之后,依然想回头找到那个人。有些爱情因为太急于要得到它的功利,无法被证明,于是也就得不到成立。   我还是爱你到老   我不会让你苦恼   也许我始终无法释怀   我会假装一切都好   给我你的手   哪怕只是一根指头   真实的触摸   也好过一个人寂寞    给我你的唇   哪怕只有一秒钟   亲亲吻下我的额头   之后   我便可以勇敢承受    给我你的心   哪怕只有百分之一   在你满满的心里   是否会有我的印迹   可你却不知   可你却不知   不知    当泪滴划破心脏的那一刻   我终于明白   在你的生命里   我只是一滴水的痕迹   如果我能给你幸福的话我一定给你 可是我给不了   如果我忍不住流下一滴泪,那是因为我不想忘掉你是谁!   在我最美好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人都没有在我身边   你可以不在我身边,但是至少让我知道你在哪里!   忘掉她,忘掉她就可以不必再忍受,忘掉她就可以不必再痛苦。   忘掉她,忘掉你没有的东西,忘掉别人有的东西,忘掉你失去和以后不能得到的东西,   忘掉仇恨,忘掉屈辱,忘掉爱情,像犀牛忘掉草原,像水鸟忘掉湖泊,像地狱里的人忘掉天堂,像截肢的人忘掉自己曾快步如飞,像落叶忘掉风,像图拉忘掉母犀牛。   忘掉是一般人能做的惟一的事。   但是   我决定不忘掉他   爱如捕风,你想捕捉注定离散的风么。。。   我在人群中平静而孤单地走着,渐渐地在寂静的等待中习惯了无言   我走 你会不会跟我勉强的牵牵手   牵牵手 可能是唯一抚摸你的理由   我喜欢的那个人在我心里头死掉了    我们明明都知道回不到从前,却还是要想如果再回到从前。。。       不能在一起就不能在一起吧,其实一辈子也没那么长...   我念念不忘的,是你已经遗忘了的,只要你不出现,我就可以一直欺骗自己,直至死..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东西,即使我看到了一切,我还是爱你,我可以为你生为你死,可若你不爱我,我们都得死.   地球毁灭了以后,我仍爱你爱得不知天高地厚.   不要骗我,因为你知道,你说什么我都信   一天晚上,小和尚从梦中惊醒后哭起来了,   师傅看到小和尚在哭就安慰到:怎么了,是一个很可怕的梦吗?   小和尚哭着答到:不是!   师傅又问:是一个很凄惨的梦吗?   小和尚摇摇头说:不是,是一个很美好的梦.   师傅问到:美好,那为什么要哭呢?   小和尚继续哭着的回答:是因为我知道这美好的梦永远不会变成现实.   坐你开的车,听你放的歌,路途不够崎岖,转眼便到。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你,你爱不爱我,请你一定要骗我。      我一直迷惑,在渐去渐远的少年模糊的影子里,是谁说过爱我?让我在意老去的时光,抚平浅浅的记忆.   请轻轻一吻证明你开心,请紧紧拥抱证明这个不是路人。   也许你能给的珍贵就只是那个季节   所以老这么想: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就少喜欢你一点,免得自己到时候难过。--你知道吗?我向自己保证过以后再不会为别人伤心了    我爱你,可以为你哭,为你笑,可以为你癫狂,为你安静地坐在角落里..落寞...   直到后来,你走了,我才明白,我没有忘了你,不会忘了你,但我忘了我自己...爱你到忘了自己。   你们全都一样,就像毛茸茸的大飞蛾,在一块透明得眼睛看不到的玻璃后面,为了追求一团令人眼花的火焰而撞得粉身碎骨,而假若你们真的飞进了玻璃之后,便落在火中烧死了。   年少的时候,喜欢过一个人,很勇敢地跟他说:我喜欢你。以为那是我说过最勇敢的话。   后来他喜欢上别的女孩儿,我哭了一整晚,第二天跟他说:我发誓,从这一刻开始,我这一辈子,再也不会喜欢你了......   当时没觉得什么,后来在网上遇见他,他跟我说,这句话是他听过的,最震撼的一句,他说,谁能有那么大的勇气,对喜欢的人,说出那样的话呢。   当时就哭了,以为自己真的可以云淡风轻的。       你是唯一一个让我一个人的时候想起来,可以立刻哭出来的男人   一天到晚苦涩地想着一个人,又不知道在想什么,只盼着另一次机会的到来,靠着那不可靠的希望在活。   只要呼唤他的名字,就不再感到害怕。   只要呼唤他的名字,就会觉得自己变得勇敢,变得坚强。   就会变得非常非常坚强。   请记得 我的爱也是爱。。。。   永远不会告诉你。我有多么爱你,超出你的想象。超出我的预料。   我可以不顾一切地 一直 一直对你好   因为我只想忠于我自己的感情   你要学会珍惜 这样的我 知道么?   因为 一旦 心死   我便 永不回头..   女人最大的心愿就是叫人爱她。   如果说宜静最后不是嫁给了大雄,一生相信的执著,一秒就崩落   以前,我想找一个我最喜欢的地方.然后等我累了,我就永远地呆在那.   可是现在,我也许只想要一个温暖的男人,能够依靠,能够永远在一起,仅此而已.   你仍然是那个翩翩少年,在我年轻的岁月里,对我微笑,永不老去.   不要熬夜了,有事发信息给我或者打我电话~    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你,你一定要骗我。不管你心里有多么不愿意,你都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我知道你不爱我....      How I wish to come with you.   每个人都有梦,但每个人都会醒~~   可是你没有(一个老妪临终的遗言,写给自己去越南打仗的丈夫)   记得那一天   我借了你的新车   我撞凹了它   我以为你会生气的   可是你没有   记得那一天   我在你的新车上吐了一地的苹果饼   我以为你会骂我的   可是你没有   记得那一天   我一定要去海边   你说会下雨的 我不听 结果真的下了   我以为你会说我提醒过你了   可是你没有   记得那一天   有一个舞会   我故意没有告诉你是要穿礼服的 结果你只穿了牛仔裤到场   我以为你会对我失望了   可是你没有   是的   有很多事情你多没有做   而你容忍我 钟爱我 保护我   我等你从越南回来   可是你没有   那时阳光明媚天空晴朗~   一切通透而明亮~   谢谢有你陪着我度过最焦灼难熬的时光~   我爱你~再见~   其实我不想和喜欢的人做好朋友。    如果有一天,你说你要离开我,我不会强求,不会挽留,只因为我要给你我最后的温柔,我给你自由。   女人喜欢的是让她笑的男人,爱的是让她哭的男人。    如果哪天我变得冷漠无情,请记得我曾经单纯过。
791 次阅读|1 个评论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6-2 06:01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