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网

 找回密码
  注册

tag 标签: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

相关帖子

版块 作者 回复/查看 最后发表

没有相关内容

相关日志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传染病专委会2019 年学术年会暨粤港澳大湾区传染病应急防控深圳论坛
fqng1008 2019-8-7 17:22
主办单位: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传染病专业委员会 广东省预防医学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南方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粤港澳大湾区新发重大传染病应急防治医学研究中心 广东省预防医学会感染病学专业委员会 深圳市感染性疾病质量控制中心 三名工程论坛:高福院士团队,李兰娟院士团队,程京院士团队,邱海波教授团队 时间:2019 年8 月 8 日-10 日 地点:深圳市万悦格兰云天酒店 8 月 8 日 9:00-21:00 报到及注册 总负责人:顾元博、唐怡敏 2019.8.9 粤港澳大湾区传染病应急防控深圳论坛 8:00-8:40 开幕式+院士报告——总负责人:王召钦 地点:五楼格兰宴会厅 8:00-8:15 开幕致辞 领导致辞 刘映霞 8:15-8:45 题目待定 程京院士 8:30-12:00 重点疾病精准诊治 8:45-9:05 乙肝治愈计划 高志良 9:05-9:25 脓毒症治疗的现状和方向 邱海波 9:25-9:45 重视和正确认识中草药引起的肝损伤 陈成伟 9:45-10:05 隐球菌精准诊治 崇雨田 10:05-10:25 NASH 的新药研发:离成功还有多远 茅益民 10:25-10:45 慢乙肝精准治疗:有骨肾疾病风险患者优化方案 谭德明 10:45-11:05 寄生虫病精准诊治 黄建荣 11:05-11:25 肝移植在肝癌多学科治疗中的作用和地位 姜楠 11:25-11:45 替比夫定助力消除HBV 母婴阻断 林炳亮 11:45-12:05 丙型肝炎精准治疗:以索磷布韦为基础的方案及临床应用 林炳亮 12:05-13:30 午 餐 2019.8.9 13:30-17:10 粤港澳大湾区传染病应急防控:热点与质控论坛 地点:五楼格兰宴会厅 热点与争鸣——总负责人:谢冬英 13:30-13:50 从某医院新生儿院内感染谈院感的应急管理 邓子德 13:50-14:10 讨论 邓启文,陆坚,陈宏斌,夏俊霞 14:10-14:30 粤港澳大湾区传染病防控的重点和难点 宋铁 14:30-14:50 讨论 金奇 施一,王辉,张仁利,邓国防 14:50-15:10 感染性疾病诊疗的未来策略:从分子诊断到分子本草 邢婉丽 15:10-15:30 讨论 谢冬英 程京 严景华,黄林峰,曲久鑫,吴超 15:30-15:35 总结 谢冬英 15:35-15:45 茶歇 15:45-17:10 临床思维训练营——总负责人:袁静 15:45-16:00 病例报告 1 孟玉、李凌华 陈 智 16:00-16:15 专家点评 戴炜,彭雁忠,彭忠田,何云 16:15-16:30 病例报告 2 陈楚明、杨柳青 吴诗品 16:30-16:45 专家点评 童光东、侯周华、黄呈辉、付小义 16:45-16:50 点评及总结 张文宏 张明香 16:50-17:10 名师指导:发热待查精准诊断思维 17:10-18:10 质控与前沿 总负责人:杨柳青/李晓鹤 17:10-17:30 慢乙肝抗病毒治疗降低 HCC 的共识与争鸣 张文宏 何 清 17:30-17:50 发热门诊设置:现状、问题与策略 瞿志军/杨柳青 王召钦 17:50-18:10 讨论 陈友鹏,余治健,邓继岿,杨桂林 黄呈辉,庄鹏,姜春梅,郭金伟,向阳 18:10-19:10 晚餐 19:30-21:00 重症感染诊治头脑风暴——总负责人:李金秀(第六期院感病例讨论) 地点:五楼格兰宴会厅 19:30-19:45 病例报告 李金秀,宋海辉 黄 婷 杨柳青 李晓鹤 19:45-20:05 专家点评 陈军,袁静,陆云飞,刘勇,田方 20:05-20:25 专题报告:重症甲流的诊治 郭凤梅 20:25-20:45 讨论:ICU 与重症感染 冯永文,张卫星,刘雪燕,曹枫,余雪涛,穆恩 李金秀 20:45-20:55 总结 邱海波 2019.8.10 传染病防控—中西碰撞、 合作与发展 地点:五楼格兰宴会厅 8:00-11:40 主题报告总负责人:王明民、李鑫 8:00-8:20 开幕式致辞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传染病专委会 深圳市卫健委领导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吕文良秘书长 高福院士 王明民 8:20-8:50 我国重点传染病防控的现状和挑战 高福 李 宁 8:50-9:10 张明香 A gut commensal bacterium promotes arbovirus infection in mosquitoes 一种肠道共生菌促进蚊媒病毒的感染与传播 程功 9:10-9:30 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进展 卢洪洲 9:30-9:50 世界肝病负担现状及中国视野 肖佳 林 锋 9:50-10:10 艾滋病中西医协同治疗的现状及挑战 王健 刘寿荣 10:10-10:20 茶歇 10:20-10:40 结核病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介绍 周琳 李 芹 李桂梅 刘 威 李 鑫 10:40-11:00 一组荚膜组织胞浆菌暴发感染病例的临床特征与救治 经过 陈耀凯 11:00-11:20 肺外结核诊治进展 徐凯进 11:20-11:40 从HBV母婴阻断的临床实践引出的思考 刘映霞 11:40-12:30 总负责人:王明民 地点:五楼格兰宴会厅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第四届传染病专委会全体委员会议及常委会 增补副主委、常委和委员 午餐 12:30-13:30 13:30-17:30 中西医结合学会传染病专委会青年专场 总负责人:张国良 13:30-14:00 中医在急性热病的临床诊治中能否起到主导作用? ⚫ 正方(能):苗静;陈玮 ⚫ 反方(否):林海燕;刘黎明 张 伟 14:00-14:20 专家点评及评分:刘建平,薛博瑜,刘友德,徐立然,李颖 14:20-14:50 辨证论治与精准医学是否为推动中西医结合的突破口? ⚫ 正方(是):杨胜波;李玉琦 ⚫ 反方(否):甄利波;方南元 胡建华 14:50-15:10 专家点评及评分:孙克伟,张建军,郭雅玲,李明武,荀运浩 15:10-15:40 中草药是否为肝肾损伤的罪魁祸首? ⚫ 正方(是):张涛;周毅骏 ⚫ 反方(否):李静;王傲然 陈 亮 15:40-16:00 专家点评及评分:张广宇,贾建伟,李晓东,李丰衣,吕亮东 16:00-16:30 中医基础科研能否发表 CNS 大 paper? ⚫ 正方(能):闫兆平;迟源 ⚫ 反方(否):肖非;麻锦敏 高云飞 16:30-16:50 专家点评及评分:张国良,陈宪海,邢练军,杨沈秋,刘智多 16:50-17:10 专家总结:王融冰 胡建华 17:10-17:25 青委辩论赛颁奖(颁奖嘉宾:吕文良、王融冰、聂广、李秀惠)张国良 17:25-17:50 论文颁奖及闭幕式 总负责人:王明民 17:25-17:40 优秀论文颁奖(颁奖嘉宾:吕文良、王融冰、聂广、李秀惠) 王明民 17:40-17:50 闭幕式:刘映霞
个人分类: 思考中医|4171 次阅读|0 个评论
收到两份六十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fqng1008 2018-9-26 13:12
最近接连收到两份 60周年 纪念活动的通知(见附件 1、2 ),我这个爱管闲事的人又不免激情燃烧。 先是应对总会的私下 “通知”: 尊敬的各位专家: 大家好! 受陈会长委托,向大家征集一些老照片,用于西学中六十周年大会视频。 ( 1 ) 中西医结合医院的老照片,包括西苑医院、东直门医院等; ( 2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的老照片。请于周日中午前发至 12337306@qq.com 。 非常感谢! “纪念毛泽东同志西医学习中医批示六十周年大会”会议筹备组 2018年9月14日 我连忙联系湖北省中医院(湖北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自己黄金岁月的所在地:晓东院长,我院也是六大中西医结合基地之一,能否加入此活动?会议于10月11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立马收到他的回复:谢谢聂老师,马上准备。 我又联系湖北中医药大学吕文亮校长: 1962年,湖北中医学院第二届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研究班许自诚、张大钊和李瑞臣撰写的《从脏腑学说来看祖国医学的理论体系》一文,在卫生部中医司的支持下,发表于《人民日报》、《健康报》、《光明日报》及《中医杂志》和《中国建设》等报刊,从而引发了关于“中医理论体系核心”问题的大讨论。这是西学中这个新生事物采用中西医结合思维自觉或不自觉地冲击传统中医的一次重大事件。此后藏象本质、证本质研究的蓬勃开展,莫不与此密切相关。我校虽然不是最早成立的4所中医药院校,但此事极大地促进了中西医结合事业的发展,而且附属医院是全国六大中西医结合基地之一。希望我们能够积极参与此活动,请校长玉裁!如蒙同意,请将他们撰写该文的一些老照片发给会议筹备组,我会向总会全力推荐。 他们(张大钊、黄星垣、许自诚)因此成为后来 全部 二版教材的主审。 校长回复: 聂老师,倡议很好。我们尽快组织。 另外,总会吕文良秘书长也发来私信:聂教授好!关于提供 “新时代怎么发展中西医结合”采访视频。请您推荐一位五十岁以下的年轻专家。以他们对六十年西学中理念的认识,从各自的角度说一些话。每人30 - 50秒。自己录制视频发给张晓馨老师。时间是15日晚上八点前。 我连忙应允:好的,已安排。我院急诊科主任,酷爱中医, 2年西学中经历,取得中西医结合执照5年。 但是,此人在大连学习,录制了一个视频不太理想。我告知秘书长: 张晶, 1970年生,呼吸病专业硕士,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她的视频是在大连录的,没有组织好,但她的故事很有感染力。她的母亲是一位哮喘患者,为了母亲的康复,走南闯北地拜访名医,并开始了学习中医的历程。江西中医药大学姚梅龄(全国名老中医)曾经放话:哮喘可以治好,让她惊奇不已!于是,带母亲找到南昌,获得有效控制。之后,在她的精心调养下,母亲的病情完全缓解,各项指标基本复常。她10年前参加深圳市西学中班系统学习中医两年(半脱产,柯新桥是班主任,樊群给他上过中医内科学)。后来考上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证(她们同学中比例不高),并在急诊科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前不久,她申请了深圳市“中医急诊”特色专科,虽然未获成功,但其痴迷可见一斑。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她经常自费参加各种中医学习班,她昨天就是在大连自费参加学习班(因为医院并不支持她的中西医结合工作)。她的动力来自于临床疗效,她确实在自己的工作中尝到了甜头,而且她的病人不限于急诊,往往是一些慢性病。可以说,她的中西医结合事业与自己的岗位还有冲突。我最近正在鼓励她转到中西医结合科来,但目前院方不会同意。因为我院三甲评审中,她们急诊科在她的领导下,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如果时间允许,她返深圳后,我指导她重新再录一次。不知可否?请指示! 但他的回复: “聂教授好!今天要成稿的。”只好用她的原稿。 记下这些过时的事情,为了印证: “前三十年写日记,后三十年写博客。” 附一: 关于征集 60周年纪念活动祝福视频的通知 各地方校友会: 2018年11月8日,母校将迎来60周年华诞,为展现湖中医人的昂扬精神风貌,满足校友对母校生日祝福的愿望,进一步营造浓郁的纪念活动氛围,特面向各地方校友会征集祝福视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 2018年9月30日 二、征集内容 录制视频时建议在拍摄现场准备一条横幅或背景板,写明 “XX校友会”字样;视频中须包含“祝湖北中医药大学60周年生日快乐”等相关祝福语,表达对母校的祝愿、对恩师的感激、对往事的回忆或对未来的期许,海外校友可用当地语 言为母校祝福。 三、视频要求 (一)请尽可能选用具有优良画质及音质的视频录制设备进行拍摄采集,视频宽高比为 16:9,视频格式为MP4、MPG或AVI,分辨率不低于720P(1280×720),推荐分辨率为1920×1080; (二)视频时长建议控制在 1分钟以内, 拍摄全程表情自然、语言通顺流畅,拍摄画面稳定无抖动,拍摄场所应具有充足的光线且外界环境噪声小; (三)请提供未经后期制作处理的原始素材,并请随视频同时提交文字材料一份,内容应包括全体出镜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完整的台词内容(如涉及到外语请附中文翻译)、拍摄地点及时间; (四)请保证视频内容能够剪辑,所有提交的视频默认授权湖北中医药大学对视频进行剪辑并公开使用。征集的视频将在相关校庆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上宣传展示。 四、报送方式 请各地方校友会于 2018年9月30日前将拍摄视频发送至校友总会邮箱hbucmaa@hbtcm.edu.cn。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 027-68890018 热忱欢迎海内外校友积极参与和支持母校 60周年纪念活动,一起相聚湖中医、共叙情谊、同庆华诞、再谱新篇! 湖北中医药大校友总会 2018年9月3日 附二:纪念毛泽东同志关于西医学习中医批示六十周年大会会议通知
个人分类: 思考中医|1026 次阅读|0 个评论
关于申报2018年度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的通知
fqng1008 2018-2-3 12:04
为了贯彻201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精神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部署,推进我会团体标准的制订工作,根据《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我会团体标准的立项和制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 “健康中国战略” , 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加快中西医结合标准化工作,推动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 坚持公开透明、充分协调的原则,对所申报立项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 二、申报重点 我会在2018年度重点支持临床各科及各类疾病的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评价标准等方面的团标项目的立项和制订工作(同时接受其他类别的中西医结合团体标准的自由申报)。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对象:包括团体标准需求者、研制者在内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提出团体标准的立项申请。 (二)申报流程:申报人或申报单位须填写《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立项建议书》(见附件),报送学会秘书处。秘书处根据中西医结合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并参考立项建议书,编制团体标准工作计划,择优进行团标的立项和制订工作。 (三)申报要求: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应按照新《标准化法》确定的标准属性申报,不得与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重复、交叉或矛盾。 (四)申报时限:团体标准项目为随时申报,分次审批立项。符合重点支持的申报项目立项优先。本次申报将集中于2018年4月前审批,请申报人或申报单位于2018年3月2日前 提交团体标准的立项申请。 (五)请各项目申报人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及其签字扫描版电子文档报送至秘书处邮箱。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邮箱:zxyjhbzhjswyhmsc@163.com 联系人:略 附件: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立项建议书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学术部 2018 年1月31日
个人分类: 思考中医|2504 次阅读|0 个评论
[转载]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
fqng1008 2017-8-28 16:10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 (经第七届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议讨论通过) 根据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章程》第四章第三十一条关于设立专业委员会的规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性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的规定、“民政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本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专业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 1 .专业委员会在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理事会领导下负责组织学术活动的学术分支机构。 2 .专业委员会名称不得直接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字样,正式名称为“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某某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不另定章程。 3 .专业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坚持中西医结合方针和学会宗旨,制定本专业的学术活动计划;组织本专业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学科建设;组织评审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推荐优秀论文和科普作品;创办和办好本专业的中西医结合学术期刊;承接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组织本专业(学科)专家编制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临床诊疗范围、专家共识等,促进本专业(学科)中西医结合标准化建设;组织本专业的继续教育活动,举办学习班和推广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发现和推荐优秀科技人才;联系本专业科技人员,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建议;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西医结合学会有关专业委员会的学术活动。按照学会章程,积极协助总会发展中西医结合学会会员、为会员提供服务。 4 .专业委员会要坚持民主办会原则,按计划开展活动。重大问题(人事、财务、国际合作)、年度计划等要经过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总会批准。 二、申请成立专业委员会的条件和办法 1 .随着中西医结合医学的发展,某专业已形成专门学科或新兴学科,建立专业委员会后其学科领域及工作任务与 其他专业委员会不重复。 2 .已形成覆盖全国的从事本专业(学科)工作的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会员队伍,并有学术造诣较高的学科带头人和一批热心学会工作、有一定学术威望的科技骨干力量。 3 .能独立开展国内外学术活动和编辑出版学术刊物。 4 .申请成立专业委员会应由该学科的学术带头人1人 提议,至少5人附议。提交成立专业委员会的申请报告,说明本专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现有专业队伍和本会会员队伍的情况;成立专业委员会的目的、任务和必要性;活动范围和内容;并填写专业委员会申请表一式三份,报总会办公室。 5 .为避免重复设置,总会受理申请后,将有关材料提出意见并提交常务理事会审批。总会应及时将办理结果通报发起人。 6 .经总会常务理事会审批同意组建的专业委员会由总会正式行文批复。应在一年内在原发起人的基础上组成筹备组(5~10人),协商提出全国委员的建议名单。委员所分布的地区和单位不宜过于集中,如发起人年龄超过65 周岁,原则上不进入专业委员会。总会征求本人单位意见并确认其本会会员资格后,确定委员人选。 7 .在总会的组织下成立专业委员会,颁发《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分支机构证书》,总会在一个月内向中国科协报备。 三、专业委员会的设置和任期 1 .专业委员会实行委员制,委员原则上 90 名,青年委员原则上 50 名。要充分考虑西医、中医、中西医结合专家的比例及西部地区委员数量。对一些大的学科,专业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情况酌情增加委员数量,但需向总会提交申请报告,经组织工作委员会通过后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 2 .专业委员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 1人,副主任委员 4~6人(候任主任委员不占副主任委员名额),秘书长 1人,青年副主任委员 1-2 名。根据专业委员会工作具体情况可以设立候任主任委员。一个法人单位只能有一人担任专业委员会领导职务。专业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人数为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3。 3 .专业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届满应及时改选换届。主任委员任期原则上为一届,连任不得超过两届,隔届可以再任。副主任委员、秘书长连任不得超过两届,隔届可以再任。委员连任不得超过三届。 4 .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不再兼任本会其他专业委员会的正、副主任委员职务。副主任委员、委员的兼职不得超过两个专业委员会。 四、专业委员会改选办法和注意事项 1 .专业委员会的改选换届工作在总会领导下实施。在任期届满前 6 个月启动召开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在充分酝酿、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提出换届方案,包括委员人数、各地分布比例和连任委员名单以及下一届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候选人建议名单等,提前两个月上报总会。总会根据候选人建议名单及名额分配计划,对名额空缺或委员人数偏少的省份请相关省市中西医结合学会推荐委员人选,应优先考虑在当地专业委员会任职的主要领导成员,并征求本人所在单位意见后上报总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常务理事会审批。 2 .委员人选应是本学科中水平较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能团结和联系科技工作者、热心学会工作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会会员。正、副主任委员应由本学科中具有上述条件,并有较高声望的正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正、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常务委员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全体委员1/2 以上出席方能选举,得票超过出席委员2/3 为当选。青年委员人选应是不超过45周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学风正派、热心学会工作的具有高年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 称的本会会员。青年副主任委员由全体青年委员选举产生,全体青年委员 1/2 以上出席方能选举,得票超过出席青年委员 2/3 为当选。 3 .委员名额分配应注意本学科各主要领域的需要,适当照顾地区分布,但不要平均分配。每一个法人单位委员人 数原则上不超过 2 人。 4 .每届专业委员会换届,委员更新的比例不应小于 1/3。 要注意选拔优秀中青年科技骨干进入专业委员会。50 周岁以下的委员比例应不少于 1/3,新增选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 60 周岁。凡年高体弱或离退休,或本人不愿继续连任,或不热心参加学会活动和工作,以及调离本专业工作岗位从事其他工作者,均不再推选连任。连任委员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 5 .按照规定程序产生的专业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常务委员、委员和青年委员由总会确认并颁发证书。 6 .专业委员会设秘书 1~2人,由正、副主任委员商定后聘任,报总会备案并颁发聘书。为了便于开展工作,专业委员会挂靠在主任委员所在单位。 7 .主任委员在任期内,未能主持专业委员会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由总会与专业委员会协商,由候任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中推荐一名代理主任委员主持工作。专业委员会其他成员空缺时,待换届时增补。专业委员会应设立考勤制度,换届会要求委员务必到会。连续两年未参加学术活动者下届不再连任。 8 .专业委员会本届任期内确因工作需要,在严格控制委员总数的前提下,可在全体委员会议或学术会议期间进行一次委员增补工作。拟增补的委员候选人必需符合委员相关条件,一般不从现有委员同一法人单位中产生。会前两个月由常务委员会提出增补委员名单上报总会批准。 9 .专业委员会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总会财务管理细则。换届时应移交公章、证书、档案材料及所有资产(包括经费、账目、器材等) 10 .专业委员会应完成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同时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两次常务委员会议,至少举行一次科普宣传工作。会议或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须预先通知本会相关部门,会议纪要需及时上报和下发。 11 .专业委员会每年的学术活动等相关内容应在12月10日以前递交全年总结报告。 12 .专业委员会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精简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标准,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 五、专业委员会的名誉职务 1 .凡本届卸任,不在下届专业委员会中继续任职的正、副主任委员可由本届专业委员会推荐,由下一届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为顾问。 2 .年资较高、有较高威望并对本学科贡献较大的卸任主任委员可聘任为名誉主任委员。名誉主任委员任期一届。 六、处罚 1 .专业委员会1年不开展活动,报总会批准;专业委员会2年不开展活动,经组织工作委员会审议并报请常务理事会批准予以撤消。 2 .专业委员会违反本会章程或上述规定的,由总会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经常务理事会审批,予以调整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或撤消专业委员会。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个人分类: 临床研习|1354 次阅读|0 个评论
厦门评审
fqng1008 2017-5-26 10:00
23-25日,赴厦门参加2017年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初评。 这次队伍大了,要求每组30名专家(国家级50人),只好分为两组,即基础药学组和临床组。 形式审查后剩下111份申报项目,另有7本书参评科普奖。结果 基础药学组评出 一等奖3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另有3项科普奖。国良的项目暂为二等,但仍然还过要终审关。 虽然忙忙碌碌,我早晚还是出去走走...... 1 往返都乘坐动车 2 窗外是烈士陵园 3 宾馆内的巨石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晚饭后来到烈士陵园 17 18 19 20 21 22 来到铁路文化公园,实际上是一绿道,很多锻炼的人 23 24 24 25 26 27 别了厦门(25日下午) 28
个人分类: 人在旅途|2724 次阅读|0 个评论
总会2016年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
热度 1 fqng1008 2016-12-20 17:37
12月15-17日,“2016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工作会议暨步长杯2016年度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颁奖大会”在上海美兰湖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完成了以下主要议题: (1) 2016年度学会工交流作会议:总会领导及各省市学会会长、秘书长,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候任主任委员、秘书长参会,交流江苏省、黑龙江省中西医结合学会以及活血化瘀、消化病专业委员会介绍经验,其他人员讨论发言。 (2)各省市学会及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座谈会:参会代表同上。 (3)七届五次常务理事会议:商量2017年10月下旬第五届世界中西医结合大会事宜等等。 (4) 步长杯2016年度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及优秀专业委员会颁奖:共一等奖6项,二等奖14项,三等奖20项,科普奖4项,优秀专业委员会20个(包括传染病专业委员会)。 (5)专题报告会:包括6名一等奖和3名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 (6) 全国中西医结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76)2016年度工作会议:部分人员介绍经验,讨论2017年度标准化工作内容。 (7)2016年度工作总结和2017年度工作计划报告:会长陈香梅院士报告,值得欣喜的是,2016年度总会第一次推荐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而且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这是中西医结合学会工作的一个突破,可喜可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个人分类: 比较医学|3407 次阅读|2 个评论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草案)
fqng1008 2016-12-9 09:0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推动中西医结合标准化工作,提高中西医结合标准的质量,规范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体标准”)是由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负责组织和制定的中西医结合标准,须经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和批准发布。 第三条 全国中西医结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 TC476)(以下简称“标委会”)负责团体标准的技术审查工作。全国中西医结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负责团体标准的流程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按照本办法组建的“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负责相应的团体标准的具体编制和申报工作。 第四条 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接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领导,依法、有序开展工作; 三、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广泛参与”的原则; 四、统筹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与现有标准体系的关系,做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五、团体标准应吸纳医学科技创新成果,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提升中西医结合医学的核心竞争力。 第五条 团体标准的编制人员应当在中西医结合医疗、科研、教学、开发或管理等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接受过标准化知识培训。 第六条 团体标准使用中文撰写,也可使用中文和英文双语撰写。发生异议时,以中文版为准。 第二章 团体标准的编制流程 第七条 与中西医结合相关的组织和个人均可提出团体标准制修订建议,并填写“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建议书”(附件1)报送秘书处。 第八条 秘书处根据中西医结合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并参考“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建议书”,编制团体标准工作计划,择优进行标准编制的公开竞聘工作。竞聘者需要填写“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编制申请书”(附件2)。 第九条 秘书处组织有关专家确定团体标准的立项工作: 一、秘书处对收到的“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编制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二、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召开评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团体标准的立项项目。 三、秘书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正式发文立项,并督促中标者及时组建专门的“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按照批准的计划,开展团体标准编制工作。 四、特殊情况下,可由秘书处采用委托方式进行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 第十条 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依照《中国中 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编 制工作组工作程序(试行)》(附件3),开展团体标准编制工作。 第十一条 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依照《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编写要求(试行)》(附件4),编写团体标准的文本及编制说明。 第十二条 标委会负责进行团体标准的技术审查。 一、秘书处对“团体标准送审稿”等送审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二、形式审查合格者,送审材料由秘书处提交标委会进行技术审查,可以采用会议审查或者函审方式。 四、会议审查时,应在会议前15天将送审材料送交全体委员。审查表决时,获得全体委员3/4以上同意方为通过。会议审查后撰写“会议纪要”,并附上参加会议人员的名单。 五、函审时,应当在函审表决截止日期前15天将函审通知和送审材料提交给全体委员。在有效回函中,获得全体委员3/4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六、会议审查或者函审未通过者,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应当根据审查结果和修改要求,对送审材料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次提交秘书处,组织重新审查。重新审查未通过者,秘书处根据标委会的意见,可以终止该项目。 第十三条 团体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如遇到重大技术难题,难以形成标准共识,由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秘书处同意,可终止该项目。 第十四条 团体标准的报批与发布: 一、通过标委会审查后,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整理形成“团体标准报批稿”等报批材料,由秘书处报送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常务理事会议审核。 二、通过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常务理事会议审核的报批材料,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后,由秘书处赋予标准编号,作为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对外正式发布。 三、在团体标准编制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交由秘书处存档。 第十五条 学会各专业委员会自行制定和发布的标准(包括专家共识、诊疗指南等),可以采用快速程序,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之规定申报团体标准。 第十六条 秘书处组织对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复审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一、不需要修订的团体标准,确认继续使用,其编号不变。 二、需要修订的团体标准,立项成为修订项目,比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标准修订; 三、已无存在必要的团体标准,予以公告废止。废止的标准号不再使用。 第十七条 依照本办法制定的团体标准,如得到广泛应用和认可,能够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要求,则可按照规定程序,由秘书处向有关政府部门提请转化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的版权归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所有。 第十九条 正式发布的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由全国中西医结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建议书 建议标准名称 制订或修订 □制订 □修订(修订的原标准编号____________) 建议内容 (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 建议人姓名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建议人签名 建议时间 _______ 年_____月______日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全国中西医结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电子邮箱: caim@caim.org.cn 请发送 WORD 文档和电子版扫描件即可。 附件2: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编制申请书 填写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项目名称(中文) 项目名称(英文) 标准编制牵头人 姓名 单位 手机 邮箱 制订或修订 □制订 □修订 被修订标准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属性 □强制性 □推荐性 □指导性技术文件 标准类别 a □基础标准 □保障标准 □服务标准 对应的国际标准或国外标准情况 编号和中文名称 发布机构 b 一致性程度 □IDT □MOD □NEQ 转化行业组织标准 被转化的行业组织标准编号及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化专业委员会/SC代号及名称 全国中西医结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 TC476 建议起草单位 主管部门 预计所需时间 □1年 □2年 □3年 采用快速程序 c □FTP-B □FTP-C 目的、意义 或必要性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可行性分析 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法律法规、专利等其他文件的关系分析 工作计划 项目成本预算 d 附件清单 □标准建议稿 □标准大纲 □其他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签字 团体标准编制申请人签名: 注: a 可多选。 b 应选择填写:ISO、IEC、ISO/IEC、ITU、ISO确认的国际组织、先进国家标准机构、其他组织。如果选择填写了前5项,还应填写相应的“一致性程度”,具体参见GB/T 20000.2-2001。 c 如果选择了“FTP-C”,应同时将论证报告作为本建议书的附件。 d 填写内容应包括预算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附件3: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编制 工作组工作程序(试行) 1 起草阶段 1.1 工作 内容 成 立标准编制工作组并确定成员分工,起草并完成“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 (WD,Working Drafts) 及其编制说明。时间周期不超过 8 个月,诊疗指南等技术标准的起草时间可适当延长。 1.2 工作程序 1.2.1 成立标准编制工作组: 按照评审结果和有关要求,成立标准编制工作组,由标准所属专业学科内具有学术优势的单位和专家组成,还可以包括熟悉标准编写规则的标准化专业人员、标准发布后的使用者等。 1.2.2 起草标准草案的“工作组讨论稿”,基本程序如下: a) 对相关主题进行广泛调研,收集相关文件,包括法规、标准化工作导则、标准化工作指南、专业文献、相关标准等; b) 深入分析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形成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 1) 任务要点; 2) 国内外相应标准及有关科学技术成就的简要说明; 3) 工作步骤及计划进度; 4) 单位及分工(负责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单位及工作分工); 5) 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6) 技术经济或者社会效果预测; 7) 技术指标的试运用和验证。 c) 根据《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工作组讨论稿; d) 相关技术内容的试验验证; e) 广泛征求医疗、科研、教育、医药企业等有关组织机构以及专家学者、标准发布后使用者的意见。 1.2.3 形成“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 编制工作组讨论通过的最终稿即为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 1.2.4 撰写“编制说明”: 起草阶段完成的编制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任务来源、项目编号 和其他基本情况 ; b) 编制背景、目的和意义; c) 编制思路和原则; d) 编制过程和内容的确定(含对主要意见的处理情况); e) 内容说明: 1) 关于标准的适用范围; 2) 关于标准的属性; 3) 有关条款的说明(可酌情取舍); 4) 与现有相关标准的关系; 5) 标准技术水平的说明(可酌情取舍); 6) 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7) 废止现有有关标准的建议(可酌情取舍); 8) 其他情况的说明(可酌情取舍)。 1.2.5 提交征求意见申请: 标准编制工作组填写“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申报表”,并汇总“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等文件,提交TC476。TC476在工作组申请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审,做出是否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的决定。 1.3 涉及文件 1.3.1 起草阶段的“标准草案工作组讨论稿”,用于在工作组范围内进行技术讨论。 1.3.2 由工作组向TC476报送的相关文件包括: —— 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申报表; —— 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 —— 编制说明; —— 拟征求意见的单位和专家名单( 应包含专家姓名、工作单位、专业、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 国际标准原文(用于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制定标准的项目); —— 国际标准译文(用于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制定标准的项目)。 2 征求意见阶段 2.1 工作内容 标准编制工作组针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促使相关利益各方对标准内容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最后形成“标准草案送审稿”(CD,Committee Draft)。征求意见阶段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 2.2 工作程序 2.2.1 采用信函(含电子信函)方式, 征求医疗机构、科研机构、教育机构、行业组织、企业及专家学者意见。 2.2.2 工作组汇总、处理收到的反馈意见,并填写“意见汇总处理表”。 2.2.3 在征求意见日期截止后,工作组整理反馈意见,对未采纳的反馈意见,应当说明理由,最终完成“意见汇总处理表”。修改完善“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形成征求意见稿的最终稿 ( 即“标准草案送审稿”)。 2.2.4 工作组提交“标准草案送审稿”“意见汇总处理表”“编制说明”等资料至TC476审查。同时,提出进入审查阶段或返回起草阶段或建议终止项目的申请。 2.2.5 TC476 应在工作组申请的基础 上,做出决定。 2.3 涉及文件 及要求 2.3.1 征求意见阶段的“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用于征求意见。 2.3.2 征求意见时,由工作组分发的文件包括: —— 关于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 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 —— 编制说明; —— 征求意见反馈表(供被征求意见人员填写反馈意见); —— 国际标准原文(用于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制定标准的项目); —— 国际标准译文(用于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制定标准的项目)。 2.3.3 实践评价时形成的实践评价报告。 2.3.4 意见汇总处理表。 3 涉及文件的管理 3.1 团体标准编制过程中涉及的文件包括“标准草案”和工作文件。 3.2 “标准草案”包括以下类型:工作组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 3.3 工作文件是指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形成的除标准草案之外的其他文件,包括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等。 3.4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应建立原始文件的分类档案,将相关文件归档保存。 附件4: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编写要求(试行)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编写的基本要求、标准的构成、起草表述和编排格式。 本部分适用于规范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的编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 7714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1.1-2009 第 3 章所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为了便于使用,以下列出了 GB/T1.1-2009 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规范 specification 规定产品、过程或者服务需要满足的要求的文件。 3.2  规范性要素 normative elements 声明符合标准而需要遵守的条款的要素。 3.2.1  规范性一般要素 general normative elements 描述标准的名称、范围,给出对于标准的使用必不可少的文件清单等要素。 3.2.2  规范性技术要素 technical normative elements 规定标准技术内容的要素。 3.3  资料性要素 informative elements 标示标准、介绍标准、提供标准附加信息的要素。 3.3.1  资料性概述要素 preliminary informative elements 标示标准、介绍内容、说明背景、制定情况以及该标准与其他标准或者文件的关系的要素。 3.3.2  资料性补充要素 supplementary informative elements 提供有助于标准的理解或使用的附加信息的要素。 3.4  必备要素 required elements 在标准中不可缺少的要素。 3.5  可选要素 optional elements 在标准中存在与否取决于特定的具体需求的要素。 3.6  条款 provisions 规范性文件内容的表述方式,一般采取要求、推荐或者陈述等形式。 注:条款的这些形式以其所用的措辞加以区分,例如,推荐用助动词“宜”,要求用助动词“应”。 3.7  要求 requirements 表达如果声明符合标准需要满足的准则,并且不准许存在偏差的条款。 3.8  推荐 recommendation 表达建议或指导的条款。 3.9  陈述 statement 表达信息的条款。 4  标准编写目标 制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的目标是规范中西医结合服务,明确服务内容及过程,以保障服务质量、促进技术交流,为管理提供依据。为此,团体标准应: —— 在其范围所规定的界限内按需要力求完整; —— 清楚和准确; —— 充分考虑患者需求,体现人文主义精神; —— 充分整合最新、最适宜的技术; —— 能被未参加标准编制的专业人员所理解。 5  标准编写基本要求 5.1.1  标准的编写应符合《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 5.1.2  团体标准的策划和制定应遵守国家安全、卫生、环境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1.3  应充分考虑中西医结合的特色、优势,标准内容既是中西医结合现状的体现,也有利于中西医结合事业的发展。 5.1.4  应识别关键的中西医结合标准化要素,对基础、管理、技术等不同类型标准的关键要素予以规定。 5.1.5  应优先采用或者结合相应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与之协调。 5.1.6  标准应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内容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检查性。 5.1.7  文字表达应准确、严谨、简明、易懂,术语、符号、代号应统一。 6  标准的结构与层次 6.1  标准的结构 6.1.1  根据要素的性质划分 6.1.1.1  规范性要素 要声明符合标准而应遵守的条款的要素。也就是说,当声明某一种过程或服务符合某一项标准时,并不需要符合标准中的所有内容,而只要符合了标准中的规范性要素的条款。要遵守某一标准,就要遵守该标准中的规范性要素条款中所规定的内容。 6.1.1.2  资料性要素 标识标准、介绍标准,提供标准的附加信息的要素。也就是说当声明符合标准时无须遵守的要素。这些要素在标准中存在的目的,并不是要让标准使用者遵照执行,而是只要提供一些附加信息资料。 划分的目的是区分出标准中的要素是应遵守的要素,还是不必遵守的只是为符合标准而提供帮助的要素。 6.1.2  根据要素的性质和在标准中的位置划分 6.1.2.1  资料性概述要素 标识标准,介绍其内容、背景、制定情况以及该标准与其他标准的关系的要素。即标准的“封面、目次、前言、引言”等要素。 6.1.2.2  资料性要素补充要素 提供附加信息,以帮助理解或使用标准的要素。即标准的“资料性附录、参考文献、索引”等要求。 6.1.2.3  规范性一般要素 位于标准正文中的前几个要素。即标准的“名称、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等要素。 6.1.2.4  规范性技术要素 标准的核心部分,也是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如“术语和定义、符号和缩略语、要求……规范性要素”等要素。 6.1.3  根据要素的必备的或可选的状态来划分 6.1.3.1  必备要素 在标准中必须存在的要素。标准中的必备要素有:封面、前言、名称、范围。 6.1.3.2  可选要素 在标准中不是必须存在的要素,其存在与否视标准条款的具体需求而定。也就是说在某些标准中可能存在,在另外的标准中就可能不存在的要素。 标准中除了“封面、前言、名称、范围”这四个要素之外,其他要素都是可选要素。 各类要素在标准中的典型编排以及每个要素允许的表述方式如表 1 所示。 表1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标准要素编排通则 要素类型 要素的编排 基本信息及技术要素 必备或可选要素 资料性概述要素 封面 标准版本 必备 目次 可选 前言 提案组织、起草单位、标准制修订小组 必备 引言 标准主题的背景 可选 规范性一般要素 名称 必备 范围 必备 规范性引用文件 可选 规范性技术要素 术语和定义 可选 符号和缩略语 可选 要求 …… 可选 规范性附录 可选 资料性补充要素 资料性附录 更新、宣传和实施、质量评价 可选 参考文献 可选 注:表中各类要素的前后顺序即其在指南中所呈现的具体位置。 6.2  标准的层次 根据标准文体和结构的特点,标准的层次划分和设置采用部分、章、条、段、列项和附录等形式,最多六个层次,以相应的编号表示。各部分对应的内容、编写规则参见《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之 5.2 。 6.3  要素的起草、表述及编排格式 团体 标准的一般构成要素见图l,各要素的起草、表述及编排格式应符合 《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的规定。 图1  标准构成要素 7  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的编写 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的编排格式应根据《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相关要求执行。 8  中西医结合技术操作规范的编写 8.1  编写要求 中西医结合技术操作规范的编排格式应根据《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相关要求执行,同时应具备以下适应症、禁忌症、技术操作方法、不良反应 / 事件等内容。 8.2  适应症 符合诊断的病例未必全部适合应用本中西医结合特色技术,因此需要结合临床实际情况、本疗法技术特色和优势对适宜年龄、性别、疾病分期 / 型、合并病症等进行明确规定。 8.3  禁忌症 根据安全性评价和实际临床应用及伦理学、法规等方面的要求,需要说明禁止和慎用本技术的特殊情况,如特殊人群、特殊疾病分期 / 型、合并病症。还要明确为了保证技术安全推广所需要排除的人群与疾病情况。 8.4  技术操作方法 8.4.1  器械准备 如果技术需要器械,需逐条列示该技术操作中所需的器具、条件,包括名称、特性、性能等。 8.4.2  详细操作步骤 明确操作技术时服务对象的体位、治疗处方选穴、治疗步骤次序、操作手法、刺激量、频率、持续时间等技术关键要素,明确操作合格时的参数标准。宜根据操作流程分条目列示。 8.4.3  疗程 包括每次治疗间隔时间、一个完整疗程的时间(或总治疗次数)。 8.4.4  关键技术环节 对影响操作成效的主要技术要点进行提炼和说明。 8.4.5  注意事项 包括应该避免的操作方法和医生、患者在操作前、操作后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如饮食、调适的宜忌等。 8.4.6  可能的意外情况及处理方案 逐条列出可能的意外情况及处理方案。 8.5  不良反应/事件 对不良反应 / 事件的记录和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总结。
个人分类: 思考中医|3541 次阅读|0 个评论
科技奖初评会议在郑州
热度 1 fqng1008 2016-8-8 09:10
25-27日,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2016年度科技奖初评会议在郑州紫荆山宾馆召开,31位专家分为临床、基础、药学三个组评审,临床组共75个项目,初评一等奖6名,二等奖13名,三等奖18名。总会决定,明年增加青年奖和基层奖,鼓励大家积极申报。 1 2 3 4 5
个人分类: 临床研习|1882 次阅读|1 个评论
2016年第一次常委会议纪要
热度 1 fqng1008 2016-3-14 21:38
2016 年3月11日,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传染病专业委员会在山东省青岛市海滨花园大酒店(三星级)召开了今年第一次常委会,聂广、刘映霞、钟森、卢洪洲、李芹、张明香、李勇、李秀惠、张广宇、王明民、马羽萍、过建春、刘寿荣等参加了会议,总会吕文良秘书长(专委会顾问)出席会议并就中西医结合取得的成绩、任务和方向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强调“疗效才是硬道理”,相信下一个重大成果仍然在“感染病”领域,希望大家在新的形势下与时俱进。常委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取得了共识。 一、确定全国第七次中西医结合传染病学术会议相关事宜 本次会议考察了多个宾馆,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全国第七次中西医结合传染病学术会议于2016年6月17-19日在青岛市海滨花园大酒店召开,由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承办,由刘映霞院长负责邀请高福和王福生两位院士出席并演讲。其他演讲人员待定。 二、讨论“一带一路”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相关事宜 2015 年12月,中国科协批准本专业委员会“一带一路”创新驱动助力工程项目,并于2016年1月5日与浙江省建德市乾谭镇中心卫生院签订了协议,负责技术指导、人才培养和项目资助。会议决定由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和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负责项目落实,每季度派专家义诊、讲课和技术指导等1-2次。并商定由刘寿荣院长协商当地政府,刘映霞院长负责联系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争取实现“个人出一点、政府出一点、药企出一点”的三结合方案,让当地丙肝患者享受最新药物治疗(建德市处于浙西山区,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临近百姓许多靠职业卖血补贴家用,2012年陆续发现多名职业献血者感染丙肝)。 三、协商《中西医结合系列诊疗指南》事宜 会议认为,制定标准是专业委员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国际上有很多感染病分会,但中西医结合感染病分会只有一家,理应以切合临床实际为要旨,以中西医结合理论创新为原则,推动我国的中西医结合事业蓬勃发展。 1. 病种:在《慢性重症肝炎中西医结合诊疗推荐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初步协商了第一批诊疗指南(共识或推荐意见)的编写(见附表)。 附表 第一批中西医结合感染病诊疗指南(共识或推荐意见)编写计划 牵头人 指南名称 卢洪洲,刘映霞 高致病性人禽流感中西医结合诊疗推荐意见 卢洪洲,李秀惠 塞卡病毒 感染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推荐意见 钟 森 乙肝相关性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推荐意见 李秀惠 重症手足口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推荐意见 张明香 布氏杆菌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推荐意见 李 芹 手足口病咽峡炎中西医结合诊疗推荐意见 刘寿荣,过建春 麻疹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推荐意见 聂 广 中西医结合传染病分期辨证推荐意见 聂 广 慢性重症肝炎中西医结合诊疗推荐意见(初稿完成) 2. 要求:突破中西壁垒,既体现现代医学的最高水平(比如人禽流感,既容纳管轶在病毒溯源、高福在发病机理方面的研究成果,更要整体梳理上海、杭州、广州、深圳等在临床方面的成果)、也体现中医药经验的默契配合(中医药理论也可还原成为经验,镶嵌在现代医学的理论体系上),争取编写几部所有感染病医师一看就懂的实用性指南。 3. 计划:半年内完成初稿,2017年全部发布,并汇编成册交出版社。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传染病专业委员会 2016 年3月13日
个人分类: 思考中医|2818 次阅读|0 个评论
慢性重症肝炎(HBV-ACLF)中西医结合诊疗推荐意见(一)
fqng1008 2016-2-21 07:57
慢性重症肝炎( HBV-ACLF )中西医结合诊疗推荐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传染病专业委员会、肝病专业委员会 1 背景与策略 1.1 概念演变 1.1.1 临床描述 慢性重症(型)肝炎是重症(型)肝炎的一个亚型,有关它的临床描述,最早见于我国晋代的《诸病源候论·黄病诸候》 :“脾胃有热,谷气郁蒸,因为热毒所加,故卒然发黄,心满气喘,命在顷刻,故云急黄也。”此后,《医宗金鉴》有了进一步的描述 ,称“天行疫疠发黄,名曰瘟黄,死人最暴也。”《沈氏尊生书》 亦曰:“天行疫疠以致发黄者,俗称之瘟黄,杀人最急。”“急黄”、“瘟黄”蕴含了慢性重型肝炎重要的临床特征: 外感、危重(杀人最急)和快速增高的黄疸,而且还隐约提示其原发病变(“ 脾胃有热,谷气郁蒸”)和急性病因(“热毒所加”) 。 1.1.2 病理学描述 1908 年,Mc Donald最早提出黄色肝萎缩的病理学描述,并认为可由病毒而致 ;1944年,Lucke首先提出致死性流行性肝炎(fatal epidemic hepatitis)。2年后,他与Mallory进一步将其分为暴发型(fulminant form)和亚急性型(subacute form),同时发现与二者相对应的肝组织学变化,即大块肝坏死(massive hepatic necrosis)和亚大块肝坏死(submasive hepatic necrosis)。两人最先提出的暴发性肝炎(fulminant hepatitis)是指“一种快速的、类似暴风雨的临床过程”,因为在l943 ~ l945 年的一场传染性肝炎流行过程中,约半数患者(94/l78,53%)死于发病10天内 。 1.1.3 肝衰竭概念崛起 英美专家在提出暴发性肝炎以后,随即着眼于肝功能不全,从肝衰竭角度加以研究。1970年,Trey等 提出暴发性肝衰竭(ful-minant hepatic failure,FHF)的概念,其定义为首发肝病于起病8周内出现肝性脑病。但有反对者认为,FHF可发生在一定程度肝损害基础上,包括肝豆状核变性(Wilson病)、乙型肝炎病毒(HBV)/丁型肝炎病毒(HDV)重叠感染及慢型自身免疫性肝炎等 。O′Grady等 认为,过去肝病史应理解为症状性质肝病史,象HBV无症状携带者发生肝衰竭亦可诊断FHF。 1986 年,英国Gimson等 提出以急性肝衰竭(acute hepatic failure,AHF)取代FHF,应该分为超急性肝衰竭(hyperacute liver failure,HALF)、急性肝衰竭(acute liver faflure,ALF)及亚急性肝衰竭(subacute liver failure,SALF),以临床出现黄疸到发生肝性脑病计算,界限分别为7d以内、7d ~ 4 周及4 ~ 12 周。并增补了起病8 ~ 24 周发生肝性脑病者,称之为缓发性肝衰竭(late onset hepatic failure,LOHF)。同年法国Berlluau等 则将AHF定义扩大到无肝性脑病者,其标准为血浆凝血因子Ⅱ(凝血酶原)和凝血因子V(前加速素)降至50%以下。在此基础上,美国肝病研究学会(AASLD)先后于2005年及2011年发布和更新了《急性肝衰竭指南》 1 , 11 1.1.4 东方贡献 日本一直注重与西方的接轨,最早将暴发性肝炎译名为“剧症肝炎”,病因包括病毒以及药物等其他病因,但病毒所致者仍占90% 。1971年,日本消化器病学会将剧症肝炎定义为肝炎起病8周内发生意识障碍(即肝性脑病)者。10年后犬山会议又增加了2 条标准:一是将肝性脑病定为Ⅱ度以上,二是要求凝血酶原活动度(PTA)在40%以下,并进一步分为急性型(起病10日内)及亚急性型(起病10日 ~ 8 周)。由于该标准未包括无肝性脑病的重症患者、发病8~24周的缓发性肝衰竭(1ate onsethepatic failure,LOHF)及慢加急(acute-on- chronic,AOC)患者,武藤泰敏等 提出并实施了一种“重症肝炎”诊断方案:①与剧症肝炎相平行,另设重症肝炎(前者肝性脑病为Ⅱ度以上,而后者为0 ~ Ⅰ度),并将其分为急性肝炎(重症型)和亚急性肝炎(包括非脑病型和肝萎缩型),二者分界为2周;②增加了发病8 ~ 24 周的LOHF,与剧症肝炎并列;③将剧症肝炎分为2型:A型定义不变,B型则在慢性肝炎基础上发生,相当于AOC。 1995 年,日本学者 O hnishi H 明确 提出了慢加急性肝衰竭( acute-on-chronic liver failure , ACLF )的概念 。 其后,亚太肝脏研究协会(APASL)分别在2009年和2014年发布和更新了《慢加急性肝衰竭共识》 。 在我国,1978年杭州“第一次全国病毒性肝炎会议”首先提出“重症肝炎”的命名 ,并将其分为急性重型(暴发型肝炎)、亚急性重型和慢性重型3型。1984年,南宁病毒性肝炎会议则考虑到要与国际接轨 (因为国际上无“慢性重型肝炎”诊断),就将慢性重型肝炎从重型肝炎中剔出,归至慢性活动性肝炎,称为慢活肝重型(慢性活动性肝炎重型),并规定这些病人有明确的慢性肝炎及肝硬化史,因而使一部分慢性重型肝炎划归到亚急性重型肝炎中。随后,在1990年上海全国病毒性肝炎会议又恢复了慢性重型肝炎的诊断 。 2005 年5月,在北京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病毒性肝炎会议上 ,又有人提出与国际通用诊断接轨,拟使用肝衰竭的诊断来代替重型肝炎并广泛征求意见,但与会代表提出了不同意见而无法达成共识。2006年,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和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再次倡导与国际接轨,制订了我国第一部《肝衰竭诊疗指南》 。这个指南源于美国肝病学会2005年“对急性肝衰竭处理的建议” ,2012年又进一步修订 (2016年将再次修订),仍将肝衰竭区分为急性、亚急性慢加急(亚急)性和慢性4种。 1.2 病名争议 在暴发性肝炎到急性肝衰竭的病名演变过程中,我国感染病学及肝病学领域,也始终存在着重症(型)肝炎与肝衰竭两个病名相互重叠、各有长短、难以取舍的尴尬,本指南以慢性重症(型)肝炎与慢加急(亚急)性肝衰竭的异同,来梳理和剖析其中的分歧与得失。 1.2.1 内涵异同 内涵是一个概念所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的总和。2008年亚太肝病研究学会(APASL)对ACLF的概念进行了初步定义 :在慢性肝病(先前诊断或未诊出)基础上,在急性肝损伤诱因作用下,患者临床表现为黄疸、凝血障碍以及4周内出现腹水或肝性脑病。其可操作性体现在相应的诊断标准上:①有慢性肝病史;②可有肝损伤诱因;③总胆红素(TB)≥5正常值上限以及国际凝血酶原比值(INR)≥1.5;④发病4周内出现腹水和肝性脑病。 其实,这个定义完全符合慢性重症(型)肝炎,只不过我们过去对病名定义缺乏足够重视。例如重症肝炎,大多数以“重型(症)肝炎是病毒性肝炎中最严重的一种类型”而简略带过 ,甚至在几次修订的“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中根本没有交代 。过去较为完整的定义是沈耕荣等 在《重症肝炎》一书中所表达的:“国内对于病情严重、预后不良的病毒性肝炎常称之为重症(或重型)肝炎。”进一步的解释是:“重型肝炎的病情严重、疾病进展迅速、病死率较高,存活者较易走向肝硬化。”但是,随后给出的诊断标准则显示了科学概念的可操作性原则 。 当然,慢性重症(型)肝炎毕竟不能等同于慢加急(亚急)性肝衰竭:①病因学差别,前者是病毒性肝炎中重症肝炎的一个亚型,后者是肝衰竭的一个亚型,分布在病毒性肝炎、酒精性肝病、药物(肝毒)性肝病、代谢性肝病、血吸虫病、自身免疫性肝病等不同病种之中 ;②关注点不同,前者注重“过度炎症反应”的过程,后者侧重“过度炎症反应”的后果;③预后差异,由于关注点不同,疾病阶段并不一致,研究提示多脏器功能衰竭的出现是死亡率攀高的重要原因 ,而早期干预可能提高患者存活率。 1.2.2 外延分歧 根据定义规则,外延是由内涵所确定的对象范围。慢性重症(型)肝炎或慢加急(亚急)性肝衰竭的内涵体现在三个方面:①慢性肝病史;②急性肝损伤诱因;③重症肝炎或急(亚急)性肝衰竭的临床表现。 (1)慢性肝病史:在原发病基础上,慢性重症(型)肝炎与慢加急(亚急)性肝衰竭存在巨大差异,前者仅仅局限在病毒性肝炎内,而且HBV 感染为主,可能有极少数的HCV感染者,而后者则包含大多数感染和非感染性肝病。即使在HBV感染的慢性肝病中,HBV携带者和肝硬化失代偿患者能否列于其中还存在很多争议,可能仍然冀望进一步的循证医学证据确认。例如,把HBV携带者重叠感染HDV或由于药物等诱发HBV再激和导致“过度炎症反应”归于急(亚急)性重症肝炎(肝衰竭)是否合适? (2)急性诱因:病毒、细菌合并感染,酒精、药物、化学毒物,手术、创伤等因素都可能诱发“过度炎症反应”,但在不同慢性肝病基础上,可能具有不同的生物效应,并产生不同的临床表现,这些可能仍然期待进一步的循证医学证据。 (3)临床表现:近年来,有关“东方型”与“西方型”慢加急性肝衰竭的比较研究已经有了较为权威的循证医学证据 ,但也反映了东西方对慢加急性肝衰竭临床表现关注的内涵差异。2011年,美国肝病学会及欧洲肝病学会(AASLD/EASL)在APASL的基础上,增加了多脏器功能衰竭(multiple organ failure,MOF)和发病3个月内高死亡率对于慢加急性肝衰竭的诊断价值 。这也许基于东西方原发病不同,也可能基于东西方对慢加急性肝衰竭病情理解的不同。前者立足于慢加急性肝衰竭的“过度炎症反应”过程,后者则更加强调以肝衰竭主导的多脏器功能衰竭。因此,二者对于病情严重程度的分级判断也完全不同,东方型采取的是“早、中、晚”标准 ,西方采取的是“ Ⅰ ~ Ⅲ 级”标准(即 只有一种器官衰竭为ACLF-Ⅰ级,有两种器官衰竭为ACLF-Ⅱ级,有3-6种器官衰竭为ACLF-Ⅲ 级 ) 。 1.2.3 病名取舍 根据“种差+属”定义规则,我们把慢性重症肝炎定义为重症肝炎的一个亚型,与急性重症肝炎、亚急性重症肝炎并列而独立存在。而重症肝炎是病毒性肝炎的一个类型,与急性肝炎、慢性肝炎、淤胆型肝炎、肝硬化并列而独立存在。病毒性肝炎是病毒性疾病的一个病种,与其他病毒性疾病并列而独立存在。 同理,慢加急性肝衰竭是肝衰竭的一个类型,与急性肝衰竭、亚急性肝衰竭(西方已经放弃了该类型 ,这符合 奥卡姆剃刀原则 ——“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即服从“简单有效原理”。因为肝组织大块坏死与亚大块坏死除病死时间不同外,并无更多实际意义,反而增加许多不必要的困惑,完全可以合二为一)、慢性肝衰竭并列而独立存在。但另一方面,肝衰竭并非独立病种,它只是各种肝病终末期阶段的一种临床综合征,虽然集中研究可能有助于提高诊疗水平,仍然有悖于疾病分类学原则和逻辑自洽性。 因此,本指南选择慢性重症肝炎病名,其意义在于:①遵循乙型肝炎高发病率的地区特点,从而促进其单病种的纵深研究;②充分吸收东西方关于HBV 相关慢加急性肝衰竭(HBV-ACLF)的各种最新进展,尤其是关于基础病变与急性诱因方面的研究成果,充实慢性重症肝炎的诊疗内容;③近年来的研究证实,“过度炎症反应”是慢加急性肝衰竭的病理生理学标志,符合慢性重症肝炎命名的本质特征,将疾病后果(肝衰竭)提前到病变过程(重症肝炎)符合早预防、早诊断、早治疗的诊疗原则,可能有助于提高生存率。 1.3 工作目标 1.3.1 紧扣临床实际 (1)以临床实用为指归:医务工作者面对的是不断进步的临床实际,需要不断寻求临床诊疗的新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新措施。为什么制定诊疗指南或共识强调证据等级,并以专家意见为低等级证据?因为即使是曾经推动过临床诊疗长足进步的大医学家和著名经典著作,都不能取代与时俱进的临床新问题。因此,制定诊疗指南就是临床上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方案的过程。 (2)以逻辑自洽为原则:“中医辨证与西医辨病相结合”是中西医结合临床的经验总结。事实上,西医辨病基本上遵循统一的病名规范,但中医辨证却五花八门,如用于外感病的“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三焦辨证”等,还有八纲辨证、六淫辨证、气血津液辨证、脏腑辨证等等,看起来丰富多彩,实际上是辨证论治标准化的难题和制定诊疗指南的最大障碍。因为即使每一个辨证体系都符合自身的逻辑性,但不同的体系之间要达到逻辑自洽性却几乎做不到,原因在于各种体系有着各自不同的逻辑出发点和分类标准。因此,我们目前所采用的分型辨证似乎实现了标准化,却是各种辨证方法相互掺杂的大杂烩,存在难以克服的致命弱点。 1.3.2 注重学术引领 (1)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指南更新活跃期往往伴随着新技术(先进性)的诞生。拉米夫定最早应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时,国内外接二连三地接连更新其专家共识; 直接抗病毒药物(DAA)治疗慢性丙型肝炎以来,欧洲肝病学会于2014年和2015年连续更新了两次《慢性丙型肝炎治疗推荐意见》 ,美国指南也随后问世 。关键在于DAA问世以来以疗效高、疗程短、副作用小、适应症宽等优势为临床治疗带来了新的课题,诊疗指南必须与时俱进 。 我们仔细研读了欧洲肝病学会2014年和2015年《慢性丙型肝炎治疗推荐意见》:基因1型和基因4型各有6个方案,基因2型2个方案,基因3型3个方案,基因5型和基因6型共2个方案。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不同方案?显然是因为各种临床方案的循证医学证据并不充分,缺乏严谨的临床验证和筛选过程。但是,他们仍然率先制定慢性丙型肝炎的治疗指南,尽管这种指南仅仅是一个过渡性文件。2015年12月29日,Journal Watch评选出2015年度消化领域十大研究成果,其中第7项就是慢性丙型肝炎治疗 。新英格兰医学杂志报道的Ⅲ期试验发现,无论哪一种丙肝病毒基因型患者,既往是否接受治疗,抑或已进展为肝硬化代偿期,复方制剂sofosbuvir-velpatasvir治疗12周,发生持续病毒学应答(SVR)者高达99% ;另一项研究显示,对3型丙肝病毒(HCV)感染的患者,予以sofosbuvir-velpatasvir治疗12周,发生SVR者亦达95% 。对于肝硬化失代偿患者(除外5型HCV感染),予以sofosbuvir-velpatasvir联合利巴韦林治疗12周,发生SVR者高达94% 。这些研究结果基本上颠覆了欧美的3个指南,但指南在早期临床应用过程中的引领作用仍然不可低估。 (2)临床思维变革也是技术创新:近年来,尽管慢性重型肝炎治疗技术缺少大的创新性进步,但临床思维的变革也可能导致诊疗程序规范化及其个体化的进一步实现,也可能间接提高临床疗效。本指南在慢性重型肝炎的分型、分期和分级以及中西医结合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可能对本病的规范化和个体化诊疗有所体现,尽管并不成熟但也反映出技术创新的特征。 (3)标准化与临床思维创新:以寒温统一为例,对于“伤寒学”与“温病学”合二为一形成一体化的“外感病学”,大家早已取得共识。但为什么那么多中医大家,提出了那么多建议方案,而最后不了了之?关键原因是辨证体系的选择分歧太大。大家各执一说,互不相让,无法达到临床共识。坚持张仲景“六经辨证”的,无法否认叶天士的“卫气营血辨证”;坚持“卫气营血辩证”、“三焦辨证”的,排斥不了“六经辨证”;采用新的辨证方法,却又跳不出传统辨证的圈子,以为当代临床可以无视西医理论与技术干预的现实,单独处理原汁原味等外感病。事实上,当代感染病(传染病)诊疗除普通感冒等极少数病种外,已经不得不走中西医结合之路,即临床现实几乎不允许我们不搞清西医的诊断、检测数据和影像学检查,不得不考虑与西医治疗的相得益彰。因此,我们制定诊疗指南的时候,必须具备当代中西医临床诊疗的大局观,并尽可能展现中西医理论与技术的融合和创新。 (4)标准化与个体化的新建构:过去,我们对辨证论治的临床特色有一种误解,以为不同医学门派的医家对同一患者采用不同的辨证方法,开出不同的方药就是中医特色的辨证论治。实际上,这正是制定诊疗指南,进行标准化过程所要克服的弊端和难点,所要剪切的临床乱象。中医学内部的学派林立,如古代的金元四大家,经方派与时方派等,现代的脉络学说、瘀血学说、痰病学说、火神派等,它们虽然在某一方面扩展了中医理论和临床的深度和广度,但另一方面又为医家“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奠定了基础,代表着个体化技艺的时代局限性,并肢解了中医理论和临床诊疗的整体特性。标准化技术相当于通过科学共同体(同领域专家)形成的“统一纲领”(“诊疗指南”或“共识”),把所谓的学派之争化解成针对不同患者、不同时机而采用的不同干预策略。比如普通病症,可以采取“在卫汗之可也,到气才可清气,入营犹可透热转气”的循序渐进,对于重症患者则要考虑“截断扭转”。需要振奋阳气的时候,可以参考“火神派”的做法;遇到津伤阴亏的时候,自然需要“滋阴派”理论。这是标准化前提下的个体化诊疗,即所有的医家应用统一的理论和技术针对不同患者的不同治疗时机,采取不同的诊疗措施,而不是不同学派的医家对于同一个患者采用不同的诊疗方案。 (5)诊疗指南的文献要求:在不同时期,制定诊疗指南对文献有不同的要求。在技术更新早期,比如DAA问世之际不可能获得大量治疗丙型肝炎的高级别研究证据,但医务工作者仍然需要指南作为早期诊疗的依据, 欧洲肝病学会不得不于2014年和2015年连续发布了两次很不成熟的《慢性丙型肝炎治疗推荐意见》 。又如慢性重症肝炎,多年来都拿不出辨证论治的诊疗方案,原因是无法形成共识。面对“各自为政”的诊疗现状,期望通过文献找到统一的路径,岂不是逻辑悖论?因此,无论诊疗技术还是临床思维的创新期,既往文献都不可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撑;大规模的循证医学证据必然是技术成熟期才可能出现的诊疗景观。另一方面,对于慢性重症肝炎这样的危急重症,需要通过高度的个体化诊疗才能提高疗效,能否拿出高级别的循证医学证据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1.3.3 突破中西壁垒 无论中医学还是西医学(现代医学),理论与技术创新都是学术和学科发展最关键的要素,任何故步自封的做法都是本学科的最大桎梏。中西医结合不是二者简单生硬的“拉郎配”,要达到“中医好,西医好,中西医结合更好”的目标,必须实现从理论到技术上的高度融合。这种高度融合的基础就建立在中西医学的理论与技术创新上,建立在各自理论体系和临床思维的突破上。 (1)西医临床思维并不完善:盘点慢性重症肝炎以及慢加急性肝衰竭的诊疗现状,在许多具体的诊疗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临床争议和理论困惑,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执一词,很难达到共识。其中,除患者病情危重很难获得较好的循证医学证据外,缺乏具有逻辑学高度的临床思维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因为观察和分析临床表现和疾病过程不外乎三大要素:①分型以确立个体差异;②分期以确立病程差异;③分级以确立病情差异。在此基础上,规范化和个体化诊疗的实现就可能有章可循、有序可辨。目前对于慢性重症肝炎的诊疗可以说是分型缺失、分期混乱和分级标准不一。本指南结合临床实际和既往研究文献,提出一个初步的分型、分期、分级方案,有无可行性和临床价值还得接受诊疗实践的考验。 (2)中医分型辨证面临挑战:目前,千篇一律的分型辨证是中医辨证与西医辨病相结合基础上的“标准化”产物,经历了半个世纪以来的临床检验,暴露了很多问题 ,如违背古代训示、抛弃病程研究、忽视病机分析、淡化理论思维等等。我们在制定指南、检索文献的过程中发现,目前的分型辨证是一种理想化的主观规定,看起来界限分明,实际上脱离临床现实,尤其是危重病例。在临床上,慢性重症肝炎患者都是本虚标实的复合证型,这也符合该病发生、发展和病情演变的基本规律,即由主要病机贯穿疾病的始终,而不同时期的病机变化往往表现在次要病机和兼夹病机上。因此,目前按照寒热虚实标准划分的那些标准的基本证型几乎在诊疗过程中不可能见到,也无法进行恰如其分的分型论治。 (3)一种新的分期辨证模式:我国的《肝衰竭诊疗指南》和《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对慢性重症肝炎和慢加急性肝衰竭有一个早、中、晚的分期方案,但实际上是一个病情轻重的分级意见 。本指南提出一个新的分期推荐意见(图1) ,并期望接受进一步临床检验。在此基础上的分期辨证模式,完全可以按照病程在临床过程中区分开来,能够避免目前分型辨证的局限性,但需要在今后的临床实践中丰富和完善。 (4)一种新的分型辨证构想:顾名思义,慢性重症肝炎最关注的是“过度炎症反应”,那么,明确这种“过度炎症反应”的诱因并针对不同诱因导致的病理生理差异采取不同的诊疗方法和程序,既是规范化、个体化的临床需求,也是中西医诊疗需要丰富和完善并进一步提供临床证据的关注点。 1.4 循证标准 本指南采用的循证等级为GRADE系统,作为 推荐意见循证等级(表1)。 表1 慢性重症肝炎 推荐意见 建议等级 建议等级 注释 标记 高质量 进一步研究不可能改变评估置信度 A 中等质量 进一步研究可能影响评估置信度并改变评估结果 B 低质量 进一步研究极可能影响评估置信度并改变评估结果,但评估结果如何改变并不确定 C 推荐强度 强 影响建议强度的因子包括证据质量、推定患者重要的结果及成本 1 弱 偏倚和价值的多样性或有更多的不确定性;推荐建议不可靠、成本或资源消耗更高 2 2 定义与诊断 2.1 定义 慢性重症肝炎是重症肝炎的一个亚型,即患者在慢性HBV感染基础上,以病毒、细菌感染(或变异)和肝毒性物质为急性诱因,引起以过度炎症反应为核心事件,急性肝衰竭甚至多器官功能衰竭为特征,黄疸迅速加深,发病4周内合并腹水和/或者肝性脑病为诊断要点的疾病类别(A,1)。 2.2 诊断 2.2.1 黄疸迅速加深,血清TBil大于正常值上限10倍或每日上升≥17.1μmol/L(A,1)。 2.2.2 出血倾向,PTA≤40%(或INR≥1.5),并排除其他原因者(B,1)。 2.2.3 失代偿性腹水(B,1)。 2.2.4 伴或不伴有肝性脑病(B,1)。 2.2.5 极度乏力,有明显的消化道症状(B,1)。 2.3 鉴别诊断 2.3.1 与慢加急性肝衰竭(ACLF)相鉴别 ACLF 是肝衰竭的一种类型,可见于多种慢性感染性或非感染性肝病终末期 (A,1);慢性重症肝炎是病毒性肝炎的一种类型,其 “过度炎症反应”通过早预防、早诊断、早治疗,改变预后的可能性大于 ACLF (B,1) 。 2.3.2 与慢性肝衰竭(CLIF)相鉴别 CLIF 是在失代偿肝硬化基础上,肝功能缓慢进行性下降,直至不可逆性的肝衰竭,没有 “过度炎症反应”所导致的肝脏大块或亚大块坏死的病理及相应的病理生理学改变 (A,1) 。其诊断为: ①血清 TBil明显升高;②白蛋白明显降低;③出血倾向明显,PTA≤40%(或INR≥1.5),并排除其他原因者;④有腹水或门静脉高压等表现;⑤肝性脑病。而慢性重症肝炎是在慢性肝病患者肝脏功能变化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下,因各种急性损伤,如乙型肝炎病毒(HBV)突破、特异性免疫应答激活、合并其他肝炎病毒感染、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或身体其他部位的感染和炎症等,导致肝脏功能迅速恶化直至肝衰竭(A,1)。 2.3.3 与重症肝炎倾向(HBV相关慢加急性肝衰竭前期)相鉴别 重症肝炎倾向(重肝倾向)是感染病或肝病临床医师为了“ 早预防、早诊断、早治疗”而提出的 一种介于慢性肝炎与慢性重症肝炎之间的一种过渡性临时诊断名称,最近又被称之为“HBV相关慢加急性肝衰竭前期” 。重肝倾向具有慢性重症肝炎的原发病基础、 急性诱因以及部分临床表现,但 PTA ≥40%(或INR≤1.5)(A,1)。其诊断标准:①ALT≥10×ULN;② TBIL≥3×ULN;③肝功能有失代偿表现;④尚未达到肝衰竭标准 。 2.3.4 与急性肝衰竭相鉴别 急性肝功能衰竭 (包含急性重症肝炎,本指南推荐与亚急性重症肝炎归为一类)与慢性重症肝炎本来无需鉴别。但问题是即使肝穿刺也证明几乎没有炎症和纤维化的慢性HBV携带者,如果由于重叠嗜肝病毒、或非嗜肝病毒、或细菌感染而导致的重症肝炎,究竟应该诊断为慢性重症肝炎还是急性重症肝炎?或者在此基础上由于肝毒性物质诱发的肝衰竭,究竟应该诊断为慢性重症肝炎还是急性肝衰竭?从病理学角度看,慢性HBV携带者并不存在基础病变,理应诊断为急性肝衰竭;但从病理生理学角度看,如果HBV在发病过程中有一定的协同作用的话,仍然应该诊断为慢性重症肝炎(有待进一步的循证证据来证实。理论上讲,HBV与其他病毒、细菌感染以及肝毒性物质在病理学和发病机制上应该能够区分开来,即使在协同作用时)(C,2)。 3 慢性原发病与急性诱因 3.1 慢性原发病 3.1.1 慢性肝炎基础上的代偿性肝硬化(A,1)。 3.1.2 慢性肝炎(A,1)。 3.1.3 慢性肝炎基础上的失代偿性肝硬化(B,1)。 3.1.4 慢性HBV携带者(C,2)。 3.2 急性诱因 3.2.1 感染病原 (1)重叠嗜肝病毒(HDV、HCV、HAV、HEV等)感染(A,1)和非嗜肝病毒【巨细胞病毒(CMV)、EB病毒(EBV)、肠道病毒、疱疹病毒等】(B,1)感染。 (2)乙型肝炎显性或隐性发病(抗病毒药物停药、病毒变异等导致) (A,1)。 (3)造成肝损伤的其它感染病原,如严重或持续的细菌感染或寄生虫感染等(B,1),尤其是革兰氏阴性菌感染(A,1)。 3.2.2 非感染病原 (1)药物及肝毒性物质(对乙酰氨基酚、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等以及抗代谢药、抗肿瘤化疗药物、部分中草药、抗风湿病药物、毒蕈等)(B,1)。 (2)酒精(最近4周内正在饮酒)(A,1)。 (3)药物(免疫抑制剂等)、饮食、劳累、情绪等因素导致等肝炎复发或再激活(B,1)。 (4)未知的肝毒性病原(B,1)。 4 发病机制与病理 4.1 发病机制 在慢性HBV感染基础上,经病毒、细菌、药物、肝毒性物质等作用,导致免疫损伤、内毒素血症、微循环障碍以及肝细胞大量坏死,形成的以肝衰竭为先导的多器官功能衰竭 (见图2)(A1)。 4.1.1 免疫异常 (1)免疫亢进:①慢性重症肝炎的 导致肝细胞大量坏死的“过度炎症反应”属于 全身炎性反应综合征(SIRS)之一(A,1) ;② “过度炎症反应”过程中伴随着各种血清细胞因子水平的增高 ,包括TNF-α、sTNF-αR1、sTNF-αR2、IL-2、IL-2R、IL-4、IL-6、IL-8、IL-10、IFN等 (细胞因子风暴)(A,1 ) ,这些细胞因子的各自效应以及与肝细胞坏死的关系还有待进一步证实 (B,1) ; ③TNF和IL-6可能具有双重作用,通过对Kupffer细胞和肝细胞作用的不同途径,诱导肝细胞死亡或促进肝细胞再生(B,1) ;④ 慢性重症肝炎患者的白细胞计数和血浆C反应蛋白(CRP)水平比失代偿肝硬化患者要高,且这两者水平越高,衰竭器官个数越多 (B,1);⑤ 高迁移率族蛋白B1(HGMB1)是一种重要的促炎症反应因子,可能在与ACLF 相关的系统性炎症发生中扮演重要角色 (B,1) 。 (2)免疫抑制:慢性重症肝炎患者在坏死后期和平台期以免疫抑制状态为主,由此 增加再感染风险 (B,1)。 4.1.2 内毒素血症 (1)肝脏是体内清除内毒素和解毒的主要脏器,也是遭受内毒素攻击的首要器官(A,1)。 (2)攻击肝细胞的主要是肠源性内毒素,其产生在于内毒素生成和吸收增多及肝脏灭活内毒素减少二大方面 (A,1)。 (3)内毒素攻击的机制 :①降低肝脏腺苷酸和三磷酸腺苷/二磷酸腺苷比值,使能量代谢发生障碍;②下调巨噬细胞表面的清道夫受体的表达,降低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致使内毒素滞留于体内,导致肝脏发生微循环障碍;③与脂多糖结合蛋白形成复合物并与巨噬细胞表面受体(CD14)结合,使后者释放各种肝损伤因子和细胞因子;④诱导中性粒细胞向肝内聚集,并激活中性粒细胞;⑤上调共刺激因子CD80 与CD86 在肝细胞表面表达,参与导致大块肝细胞坏死的炎症过程;⑥作用于肝窦内皮细胞及微血管,引起肝微循环障碍,导致缺血缺氧性损伤(B,1) 。 4.1.3 微循环障碍 (1)免疫损伤 、肝细胞大块或亚大块坏死均可引起微循环障碍,从而造成局部组织缺血、缺氧,加重肝功能衰竭和肝细胞坏死 (A,1) 。 (2) 微循环障碍可能贯穿于慢性重症肝炎的整个病程中(B,1)。 4.1.4 凝血功能异常与血流动力学改变 (1)过度炎症反应导致的凝血功能异常,主要表现在凝血及削弱纤溶反应(A,1)。 (2)SIRS通过上调内皮素表达引起星状细胞收缩,肝血窦压力升高,同时刺激内皮细胞合成NO及肝素样物质,造成凝血功能紊乱(A,1)。 (3)患者血流动力学异常表现为门脉压力增加、心输出量增加、外周血管舒张、门体分流增加及肾脏血流量减少 (A,1)。 (4)慢性重症肝炎患者的肝脏血流量越大,死亡率也越高(A,1)。 4.2 肝脏组织病理学特点 4.2.1 肝脏既往的炎症、纤维化,合并大块或亚大块坏死是诊断慢性重症肝炎的基本依据 (A,1)。 4.2.2 既往的病理表现可以见到两种不同的组织学改变(A,1):①肝细胞气球样变,玫瑰花结样改变,细胞淤胆,不同程度的界面性肝炎和纤维化;②明显的毛细胆管增生,有胆栓形成,局灶和融合性坏死/桥接坏死,肝细胞的嗜酸性变性,慢性的纤维化和不同程度的活动性病变 。 5 分型、分级与分期 5.1 分型 不同诱因导致过度炎症反应仍然有不同的具体表现,如东方型与西方型慢加急性肝衰竭差异的本质是疾病谱差异,即不同的急性诱因可以构成不同的临床类型 (A,1) 。本指南推荐如下分型。 5.1.1 肝炎复发型 即患者由于病毒变异 ,以及 药物(如 化疗和 免疫抑制剂应用等)、饮食、劳累、情绪等因素导致等肝炎复发或再激活者 ,临床特征仍为在乙型肝炎基础上的过度免疫反应( B , 1 )。 5.1.2 重叠感染型 患者由于 重叠感染嗜肝病毒(HDV、HCV、HAV、HEV等)(A,1)和非嗜肝病毒【巨细胞病毒(CMV)、EB病毒(EBV)、肠道病毒、疱疹病毒等】(B,1)所导致 ,临床表现为急性病毒感染为主,是否伴乙型肝炎病情复发或再激活有待证实。 5.1.3 毒物损肝型 (1)药物损害:如 对乙酰氨基酚、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等以及抗代谢药、抗肿瘤化疗药物、部分中草药、抗风湿病药物等导致者 (A,1),临床表现为药物因素导致的急性肝衰竭(过度炎症反应)为主,是否伴乙型肝炎病情复发或再激活有待证实。 (2)酒精损害:由于患者 最近4周内正在饮酒而导致 (A,1),临床表现为酒精性因素导致的急性肝衰竭(过度炎症反应)为主,是否伴乙型肝炎病情复发或再激活有待证实。 (3)肝毒性物质损害:由于生物毒物(如内毒素 、黄曲霉毒素 、 毒蕈等)、化学毒物(二甲基亚硝胺、四氯化碳等)以及未知的肝毒性病原导致者(A,1),临床表现为毒性物质因素导致的急性肝衰竭(过度炎症反应)为主,是否伴乙型肝炎病情复发或再激活有待证实。。 5.1.4 混合型 如肝炎复发型、重叠感染型毒物损肝型基础上重叠细菌尤其是革兰氏阴性菌感染,导致内毒素二次打击者 (A,1),临床表现错综复杂,因混合不同急性诱因而异 。 5.2 分期 目前关于慢加急性肝衰竭、慢性重症肝炎使用了早期、中期和晚期的名词 ,实际内容却是分级标准,本指南推荐如下分期标准 : 5.2.1 坏死期(黄疸快速增长期) (1)极度乏力,并有明显厌食、呕吐和腹胀等严重消化道症状。 (2)黄疸进行性加深(血清总胆红素≥171umol/L或每日上升≥17.1umol/L)。 (3)有出血倾向,40%/SPAN凝血酶原活动度(PTA)≤60%(包括重肝倾向,或慢加急性肝衰竭早期)。 (4)未出现肝性脑病或其他并发症(B,1)。 5.2.2 平台期 即肝坏死与肝再生拉锯战时期(血清总胆红素171 ~ 855umol /L,PTA20% ~ 40% ),有或无并发症,或并发症较少(如感染、肝性脑病、腹水等)(B,1)。 5.2.3 终末期 不可逆转的坏死,以肝性脑病、腹水等逐渐演变成多脏器功能衰竭,并发症丛生,为死亡病例的最后阶段(B,1)。 5.2.4 恢复期 成活患者经历平台期的反复胶着后,再生占主导地位,病情处于恢复过程中(血清总胆红素171umol/L,PTA40%)(B,1)。 5.3 分级 本指南不推荐欧美的 “ Ⅰ ~ Ⅲ 级” 分级标准 , 而推荐 A ~ C 级的分级标准(相当于过去的早期、中期和晚期 )。但本分级标准可以借鉴肝硬化的Child-Pugh评级标准,进一步采用积分制模糊定量。 5.3.1 A 级 (B,1) (1)血清总胆红素≥171umol/L或每日上升≥17.1umol/L。 (2)30%/SPAN凝血酶原活动度(PTA)≤40%。 (3)未出现肝性脑病或其他并发症。 5.3.2 B 级 (B,1) (1)出现Ⅱ度以下肝性脑病和/或明显腹水。 (2)出血倾向明显(出血点或瘀斑),且20% span=%。 5.3.3 C 级 (B,1) (1)有难治性并发症,例如肝肾综合征、上消化道大出血、严重感染和难以纠正的电解质紊乱等。 (2)出现Ⅲ度以上肝性脑病。 (3)有严重出血倾向(注射部位瘀斑等),≤ 20%。 6 证候特征与演变规律 6.1 主要病因病机 6.1.1 毒:①病毒、细菌、药物、肝毒性物质等(A,1);②内毒素血症(A,1);③过度炎症反应(凉血解毒药物可抑制过度免疫反应)(B,1)。 6.1.2 瘀:①肝纤维化、肝硬化的基础病变(A,1);②炎症导致的局部乃至全身微循环障碍(A,1);③肝细胞坏死导致的凝血功能异常(B,1)。 6.1.3 虚:①肝脏合成、代谢、免疫功能下降(A,1);②肝组织缺血、缺氧(B,1);③免疫抑制(B,1)。 6.2 病机演变过程 6.2.1 慢性重症肝炎患者以各自不同程度的毒、瘀、虚组成主要病机,随着不同急性诱因、不同病程、不同病情(轻重)而变化,根据并发症、合并症的不同在不同病程中构成次要病机、兼夹病机(图3)(A,1)。 6.2.2 慢性重症肝炎的基本病机是本虚标实,随着病程而发生不同程度的虚实变化,并贯穿疾病的全过程,不可能用单一病机进行区分(A,1)。 6.2.3 在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坏死期以正邪交争、毒瘀互结为主要病机,平台期以正亏邪盛、瘀阻毒燔为主要病机,终末期以毒瘀交阻,阳亡阴竭为主要病机,恢复期以阴阳来复为主要病机(B,1)。
个人分类: 肝病手记|3345 次阅读|0 个评论
院士论坛的PPT(二)
fqng1008 2016-1-27 22:43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个人分类: 思考中医|2430 次阅读|0 个评论
第3届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传染病专业委员会换届会议纪要
热度 1 fqng1008 2015-10-24 07:06
同时,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第3届传染病专业委员会换届会议如期举行,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西医结合传染病专业委员会。聂广教授(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当选主任委员,刘映霞教授(广东省新发传染病重点实验室)当选候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钟森(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李宁(首都医科大学附属佑安医院)、卢洪洲(上海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张明香(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李芹(福州市传染病医院)、李鑫(北京地坛医院)等教授担任,秘书长为李勇教授(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常委29人,除外以上人员,还有李秀惠(北京市中西医结合传染病研究所)、张广宇(解放军309医院结核病研究所)、王健(中国中医研究院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研究中心)、贾建伟(天津市传染病医院)、韩涛(天津第三中心医院)、李桂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二人民医院)、杨沈秋(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邢练军(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薛博瑜(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过建春(浙江省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张国梁(安徽省中医学院第一附院)、王明民(青岛市传染病医院)、杨宏志(广州中山大学第三医院)、夏瑾瑜(中山大学第五医院传染病分院)、龚国忠(中南大学湘雅第二医院)、张建军(湖北省中山医院)、龚作烔(湖北省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李明武(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马羽萍(陕西省西安市第八医院)、季伟(宁夏自治区人民医院)等教授,委员由王立福、李丰衣、王宪波等教授(88人)组成,青年委员由胡建华、汪晓军、邱源旺等教授(35人)组成。新一届专业委员会聘请上两届主委周伯平教授为名誉主委,并聘请李兰娟院士、高福院士、钱英教授、吕文良教授、王宇明教授、周先志教授、陈建杰教授、曹武奎教授、王融冰教授、李筠教授、田德英教授为顾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个人分类: 思考中医|3476 次阅读|2 个评论
从三个医学会的的历史说起
fqng1008 2015-5-18 09:23
读罢谢蜀生的博文“记念中华医学会创建100周年”,我对它的历史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并对谢教授的评价相当赞成——“中华医学会的成立是清末民初“西学东渐”大潮中,中国主流医学开始从中医向西医转换的关键时期,中国医学界争取西医主导权斗争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有力地推动了西医本土化的进程,是中国近现代医学史上的重大事件。” 随后,我打开了三个医学会的网站,它们是“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和“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 中华医学会官网设有“关于学会”一栏,分为三个内容,即历史沿革、现任学会领导、学会简介。简介里有中华医学会(Chinese Medical Association)成立于1915年。现有83个专科分会,50万名会员,下设部门16个,法人实体机构3个,另与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合办医学图书馆1个。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官网也有“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简介”,在“ 历史沿革”也介绍了学会的历史“ 本会于1981年11月在北京成立,名称为中国中西医结合研究会,挂靠在中国中医研究院。1990年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批准,更名为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挂靠在中国中医科学院(原中国中医研究院)。” 中 华中医药学会官网虽然也有“中华中医药学会简介”一栏,但是成立于何时,历任领导情况并无文字介绍,仅仅只有“ 中华中医药学会是我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中医药学术团体。中华中医药学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学会办事机构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什么不交待学会的历史?我在网上搜索,发现了一本 《 中华中医药学会史》的著作 ,讲述了中华中医药学会的发展历程,以及中华全国中医学会时期(1979~1991)、中国中医药学会时期(1992~2001)和中华中医药学会时期(2002~2007),可能该书出版较早,实际上是至今。而且,在“中华全国中医学会成立前的中医学术团体概况(1568~1978)”里介绍了“中国最早的自然科学团体:一体堂宅仁医会”、“清代的中医学会”、“民国时期的中医学会”、“革命根据地及新中国成立后至中华全国中医学会成立前的中医学会”。一个尤其讲究传承的学术团体,刻意抹杀学会的历史确实是不应该的事情。 我不打算评价三个学会的架构合理性以及前景,但最近因为一个专业委员会换届的事情,我 发现国内医学人才的进步缺乏合理匹配。本来,学会是学术交流和人才进步的一个很好的平台,但三个医学会一直存在平台过多而泛滥的情况。尤其是中医药学会与中西医结合学会界限并不清晰,再增添一个“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常务理事与副会长交叉重叠,各专业委员会更是一人身兼数职的情况非常严重。而且与此相反,数量庞大的西医从业人员却学会平台相对较少,一些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的专业委员会不得不拉一些西医从业者参与其中,以缓冲平台过多过滥的现象。 看到中华医学会及其现代医学蓬勃兴旺的发展势头,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学会越多进步越快? 附谢蜀生:记念中华医学会创建100周年 一、时代的召唤 1915年中华医学会(TheChinese Medical Association,CMA)创建至今已经整整100年了。中华医学会的成立是清末民初“西学东渐”大潮中,中国主流医学开始从中医向西医转换的关键时期,中国医学界争取西医主导权斗争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有力地推动了西医本土化的进程,是中国近现代医学史上的重大事件。 西方医学是由传教士引入中国的。早期的少数传教士在传教的同时,间或也对一些疾病作些治疗。但由于当时的西方医学仍处在其“经验时期”,并不比中医高明,再则这些传教士也并非医学专业人士,治疗的效果对中医并无明显的优势,因此这些零星的医疗活动影响很小。真正有意识地把医疗和传教结合起來,以推动传教工作的是东印度公司的外科医生郭雷枢(Thoma R Colledge)。他先后在澳门、和广州开设眼科诊所。由于当时国人眼疾患者多,中医无有效的治疗方法,西医外科治疗眼病(如白内障)的效果明显易见,因此大受欢迎。郭氏由此悟出:以往的传教士们仅凭信仰和宣道热情在中国传播上帝“福音”的方式,不适合中国本土的特点,因此传教效果不理想。郭雷枢认为,中国人比较注重实际,他们对抽象的真理兴趣不大,但对世俗的利益非常关注。因此,传教士通过治愈疾病展示出的慈善和人道,可以更有效地引导他们产生出对上帝的信仰。1835年他在《中国丛报》上发表了著名的“关于雇请开业医生作为传教士来华的建议”的文章,在此文中郭雷枢提出了影响深远的“医学传道”(Medical Mission)的理念。1836年,郭雷枢、伯驾(Peter Parker)联名发表了《关于组建在华医学传教会的最初建议》的声明,并于1938年发起成立了“广卅医学传教协会”,(郭雷枢任主席,伯驾为副主席)开始对医学传道的理念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从而深刻地改变了教会组织在中国的传教方式,同时也有力地推动了西方医学在中国的传播。 二次鸦片战争后,国门洞开,教会医学在中国大肆扩张。据统计,1876年,中国己有教会医院16所,简易诊所24个,全年就诊人数达41281人;到1898年,教会医院就上升到61所,诊所44个,全年就诊人数高达848239人。而到1915年,教会主持的医院330所,诊所223个,在华行医的传教士有383人,年治疗病人已约150万。 传教会医学团体不但开诊所办医院,还以不同方式开展西医学教育。据统计,1877年只有30个左右中国学生在教会医院接受培训。到20年后的1897年,在校就读的医学生194人,并已有298名中国学生从教会西医学校毕业。到1915年报告,中国的教会医学院校有23所,另有护校36所。其中最著名教会医学校的有北京协和医学校(1905年由美国洛氏基金会接收,更名为北京协和医学院),湘雅医学校(1914),华西协和大学医学院(1914)、圣约翰大学医学院(1896)。除教会医学院外,还有外国人办的私立医学院,如德国人办的同济大学医学院、法国人办的震旦大学医学院等。 除了开医院,办医学教育外,西医医学团体也蓬勃发展。最著名的是1886年在上海成立的教会医生联合组织博医学会(China Medical missionary Association)及其会刊“博医会报”,是中国西医学界团体的主流医团,在中国西医学界处于主导地位。博医会初创时具有强烈的排它性,只吸收有欧美医学学位的教会医生,1910年已有会员400人,其中无一中国人。第一个参加博医会的中国人是颜福庆(1910),此后随着留学欧美并获学位的中国医生的增加,一些杰出的中国医生也被吸收入博医会,如伍连德、俞凤宾、刁信德、唐乃安等,这些博医学会中的中国医生,后来都成为了中华医学会的发起人和开创者。 受改良主义思潮影响,清末民初也出现了一些由国人创立的、以引荐西医为目的各类医学团体,其中比较值得提及的有中国医学会(1907),中西医研究会(1910),和中国医药学会(1907)但这些地方性的西医学团体在中国西医界的地位与博医学会不能比肩,影响也较局限。但它们代表了中国医界对西医认识的觉醒以及对西医本土化的努力和追求。它们中的领袖人物,如1910年在上海创建中西医研究会的丁福宝就曾翻译了一大批西医著作,产生了较大影响。丁福保后来加入博医学会并成了建立中华医学会的21个发起人之一。 20世记初,由于西方医学本身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其对中国传统医学的冲击越来越强烈;而此时中国的半殖民地化,为西方教会组织用“医学传道”方式促进西方医学在中国的扩张和发展扫除了制度性障碍。西医取代中医成为中国医学主流的趋势日惭明朗。在此中国医学革命的关键时期,主导西医在中国发展的话语权却一直掌握在外国人,尤其是西方教会医学团体手中,这对那些饱受屈辱的爱国医学者来讲,是难收接受的。随着形势的发展,辛亥革命后的几年间,中国本土医学院校(如圣约翰大学医学院)培养毕业的西医人数日增,并陆续走上中国医学的舞台;更重要的是,那些早期留学欧美的中国医织的学界的领袖人物都已陆续回国。时代在召唤,成立由中国人自已组织的、全国性的西医学术团体的时机已经成熟! 二、学会成立经过 清末民初中国西医界的状况,如“中华医学会宣言书”所述是:“自西学东渐,国人之习医者颇多,惟散处四方不相问闻,既缺乏团结之力,复无切磋之机,则中华医学之设,实有不容缓者。”早在1910年,伍连德就曾提议由中国医生自已创办一个全国性的西医学术团体,“并将其意见诸报端,而当时之人皆不甚注意之。”其原因,主要是当时中国受过正规西医训练,并有影响的西医人士有的还在国外留学,如丁福保(1909赴日);有的则正准备出国,如刁徳信(1911年赴美),俞凤宾(1912年赴美)。而颜福庆则刚留美回国(1910年1月31日),正忙于筹办湘雅医学院。 但到1915年形势已全然不同了,这些留学国外的西医领袖人物已先后回国。他们出国前都已加入博医会,但他们在其中并无平等之权利,除通过学术交流获取一些医学信息外,对当时迫切需要关注的中国医疗体制中之问题全无发言权。在洋教会医学团体中,这些处于边缘地位的中国医界的精英们难免多有屈辱之感。1915年2月,来自全国各地出席博医学会年会的21位中国医生会聚上海。2月5日在伍连德、颜福庆、俞凤宾的组织安排下,这21位医生在上海老宜隆(Yilung Lao)餐馆会聚一堂,他们都知道这不是一次单纯的同人聚餐,但他们大概都沒有想到,他们正在创造历史。因此有关此次会议的过程留下的文字资料很少。已有的报道是:午餐会前伍连德首先发言,讲述了西医学在中国的发展现状,强调了建立全国性的西医团体的必要性,并正式倡议成立中华医学会。伍连德的提议得到与会者的一致赞同。餐后与会者继续会议,并选出了学会的第一任领导集体:颜福庆为会长,伍连德为书记,俞凤宾为庶务(总务),刁德信为会计。会议还推选曹丽云、肖智吉为协助员。会议当即筹得300美元作为学会的活动经费。上海南京路34号俞凤宾诊所为成立后的中华医学会的临时会所。 成立大会后,中华医学会立即开展工作,其中最重要的是创办了伍连德为总编辑的《中华医学杂志》(TheNational Medical Journal of China)。1915年11月《中华医学杂志》第一期中、英文版同时出版面世。该期发表了《中华医学会宣言书》,确立了学会“巩固医家交谊,尊重医德医权,普及医学卫生,联络华洋医界”的宗旨;发表了《中华医学会例言及附则》,规定了中华医学会会员分特别会员,普通会员,名誉会员三级。特别会员需是毕业于国内外正式西医学院的医师,必需懂外语。普通会员系毕业于学会认可的国内西医院校的医师,不要求懂外语。名誉会员系有声望并尽力于中国医学的中外人士。至1915年底,中华医学会会员己达232人。1915年7月3日,中华医学会获北洋政府教育部批准注册立案。至此,中华医学会(TheNational Medical Association of China )乃正式宣告成立。 1932年4月15日,应中国博医会要求,二会执行委员会在上海香港路4号银行俱乐部举行联合会议,正式宣告两会合并。合并后的学会中文名仍为“中华医学会”,英文名改为“TheChinese Medical Association”。中华医学杂志中文名不变,其英文名则改为“TheChinese Medical Journal”。中国博医学会与中华医学会的合并在现代中国医学革命中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它标志着由中国人自已主导的西医本土化进程,已不可逆转。 在《中华医学杂志》第一期英文版上,俞凤宾撰写的“中华医学会第一次会议备忘录”(C.Voonping Yu. Minutes of the First Meeting of the National Medical Associationof China. April 7,1915. 1915(1):30-31)纪录了1915年2月5日参与发起成立中华医学会的21人的姓名,他们是:伍连德、颜福庆、俞凤宾、刁信德、许世芳、古恩康、丁福保、陈天宠、高恩养、肖智吉、唐乃安、康成、成颂文、李永和、刘湛燊、梁重良、黄琼仙、石美玉、陶漱石、曹丽云、钟拱辰。他们在此后大潮起伏的时代风云中,走上了各自不同的人生道路,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已不为人所知,但他们的名字已经永远地铭刻在中国医学发展的历史之中。 参考文献 1. 杨念群:再造病人.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3月第一版 2. 赵洪钧:近代中西医论争史. 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年5月第一版 3. 钱益民 颜志渊:颜福庆传.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第一版 4. 王哲:国士无双. 福建教育出版社,2007年3月第一版 5. 中华医学会:中华医学会会史概览1915-2010. 6. 慕景强:西医往事——民国西医教育的本土化之路.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0年7月第一版
个人分类: 思考中医|1892 次阅读|0 个评论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6-2 11:20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