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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redtree 2016-10-31 12:39
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科技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科发资 3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本《意见》所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以下简称“专项”)实施中进一步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强化标准化与科技创新的互动支撑,以科技创新提升技术标准水平,以标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技术标准(本《意见》中的技术标准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研制技术标准已成为科技研发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自《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以来,通过政策引导和科技计划持续支持,我国技术标准研制和应用取得显著成效,技术标准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新常态下,技术标准研制和科技创新同步趋势愈发明显,技术标准研制逐步嵌入到科技活动各个环节中,为科技成果快速进入市场、形成产业提供着重要支撑和保障。技术标准研制不仅关系科技计划实施成效,还关系科技创新效率。《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明确提出实施标准战略,要求健全技术创新、专利保护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有关要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标准化工作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更加紧密结合,提高财政科研经费使用效益,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标准研制(包括技术标准制定和修订的研究,下同)工作,强化技术标准在科技创新中的导向和保障作用。 二、加强国家科技计划专项中研制技术标准的分类引导 专项项目(课题)中的标准研制任务应与标准化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体系(规划)相衔接协调。根据专项项目(课题)预期成果的应用范围和技术成熟度等特点,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可考虑研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对于预期成果可以形成具有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应用前景的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且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存在空白或其方案优于现有国际标准的项目(课题),宜将研制国际标准作为研究任务;预期成果为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的项目(课题),宜将研制国家标准作为研究任务;预期成果涉及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的项目(课题),宜将研制强制性国家标准作为研究任务;在创新活跃、发展变化速度较快技术(产业)领域,预期成果技术方案不十分稳定、市场前景不明朗的项目(课题),可将研制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作为研究任务;预期成果为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且相关领域没有国家标准的项目(课题),宜将研制行业标准作为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相关领域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某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满足地方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将研制地方标准作为研究内容。 三、在专项设立阶段统筹协调把握技术标准研制需求 对于应用导向比较明确的专项,在设立过程中应考虑技术标准研制任务或内容。涉及标准研制任务的专项,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标准化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共同推荐技术领域和标准化领域专家参与。 四、在专项项目(课题)立项阶段明确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和要求 有技术标准研制需求的专项,应将技术标准研究相关内容纳入项目(课题)申报指南;申报单位在项目(课题)申报书中应提出技术标准研究的具体目标、内容和预期成果;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在项目(课题)立项评审过程中,应注重发挥相关领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研究机构及标准化专家作用,为项目(课题)中标准研制任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供咨询论证服务;项目(课题)任务书中应明确研究技术标准的数量、名称、标准类型以及推进的目标进度。 五、在专项项目(课题)实施阶段强化技术标准研制的要求与服务 在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实施中,专业机构及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充分发挥前期参与专项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和指南编写标准化专家的技术咨询与评议作用;在标准关键技术和指标的评估、验证及确定中,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充分发挥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将修订标准作为研究任务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主动与原标准编制单位进行有效沟通;项目(课题)研究任务变更中涉及标准研制任务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提前就标准研制任务变更事项与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做好协调沟通,由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变更后标准的性质、类型、名称、适用范围、主要内容等提供咨询意见建议;对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研制任务的变更,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征得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专项研制技术标准的快速立项程序,对前期已经充分论证并纳入专项研究任务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争取将其立项周期压缩一半;对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可视其技术方案成熟度和市场应用前景,省略立项论证、公示等环节,予以优先和快速立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步伐;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为有标准研制任务的专项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开通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提供国内外标准题录检索、强制性国家标准全文免费阅读、经授权的标准文本在线阅读等服务;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为标准研制任务承担单位提供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方法的服务与指导。 六、在专项项目(课题)验收阶段把握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完成情况 有技术标准研制任务的专项项目(课题),邀请相关领域标准化专家参加验收。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提供相关标准计划立项、征求意见、报批的文书,以及标准报批稿或标准文本等,作为标准研制任务验收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于标准中有首次应用的技术和指标,或技术指标与同层级现有标准规定不一致的,需附上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的标准中关键技术和指标的评估、验证报告。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技术标准研制任务终止或延期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七、支持在研和已结题验收专项的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 科技主管部门和标准化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的工作机制,选择部分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试点,支持在研或已结题验收的专项项目(课题)产出应用前景广、市场需求大的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应用进程。 八、加强专项中研制技术标准的统计与应用 将专项研制技术标准纳入科技成果统计和科技报告,强化统计信息的公开共享。将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后续承担技术标准研究和制修订工作的重要依据。 九、加强技术标准人才培养和专家队伍建设 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科技主管部门和相关专项专业机构,为承担技术标准研制任务的项目(课题)承担者提供技术标准知识、工具和方法培训。支持承担技术标准研制任务的专家参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在标准化试点示范、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等工作中,优先支持技术标准研制任务完成出色的单位和团队。加强国家科技专家库和标准化专家库信息的交换共享。 十、鼓励地方制定配套政策措施 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标准化及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地方科技计划专项研究技术标准的支持政策,对有助于促进地方优势产业培育、集聚和发展以及社会进步的技术标准研究项目(课题),在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课题)和产业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对有标准研制任务的科技计划专项,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标准立项、实施、应用推广等工作。在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技术升级等工作中,充分发挥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课题)形成的强制性技术标准的作用。鼓励将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课题)形成的技术标准作为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投标的依据。 附件:主要名词解释说明 科技部 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主要名词解释说明 标准性质:按照《标准化法》规定,标准根据法律效率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依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需要统一技术、管理和服务要求,应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对标准制定另有规定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医药卫生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按现有模式管理。安全生产、公安、税务标准暂按现有模式管理。核、航天等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军工领域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指为仍处在技术发展过程中(如变化较快的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提供指南或信息,供科研、设计、生产、使用和管理等有关人员参考使用而制定的标准文件。 标准化主管部门:包括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标准委),是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指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指由国家标准委、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在一定专业领域内,分别在全国、行业或地方范围内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 标准制定阶段:指依据标准制定程序,将标准制定过程划分形成的区间段落。以制定国家标准为例,根据《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及代码》规定,我国国家标准制定程序分为9个阶段,即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 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指由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牵头建设,涵盖国家标准化、国际标准化、WTO/TBT/SPS、标准文献及全文等资源,为用户提供包括标准化信息检索、在线阅读、信息咨询等国内外标准化信息专业服务的资源平台。 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审议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从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承担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工作的科技管理类事业单位或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 一张图看懂《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6-10-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13
个人分类: 科研管理与制度|1289 次阅读|0 个评论
“眼前一亮”1—由实施强制性技术标准衍生的“产学研”利益链条
lvnaiji 2011-1-25 16:09
博主评论:从社会中实际操作的层面切入。精彩! “产学研一体化”,这 6 个字,正如这两天连篇累牍的多吃“ 6 个核桃”一样,已经令人生厌。本文让人眼前一亮:原来在实际操作中还有这样的产学研一体化,而且是因实施强制性技术标准所致。作者以其亲身经历,鲜活的事例,揭示在这一特殊的利益链条,从而由小见大,透视中国特色语境下的“产业链”。 本文的价值还在于,作者并没有一味地批判,而是发掘其中的合理性和对于研究生的价值,以及未来改进的途径 ( 以下有删节。这组“眼前一亮”的文章,因系博士生所做的博主所教授课程的论文,还有博主评论,算是博士生与博主共同原创吧 ) 。 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在对生产厂家、消费者产生巨大影响的同时,催生了以企业 - 高效 - 研究所联合的 “ 产学研 ” 机制。 1. 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对不同规模企业的影响 国家标准的强制执行对于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的影响截然不同。对于大型企业特别是出口企业的影响不大,这是因为他们本来就设立有自己的检测部门,用于对付出口目标国严苛的准入标准。由于这些企业自身的企业标准比国家标准还高,所以他们一点都不为国家标准的强制执行感到困扰,倒是颇为欢迎,因为这显然会对中小型企业造成不小的冲击,压缩他们本来就微小的利润空间,对整个行业重新进行洗牌。实时上此时中小企业也已经感觉到危机的存在了,某一个产品要想上市销售,每年都要经历数个部门的审批,手续繁琐不说,还需要支付不小的 “ 过关 ” 费用,如果在加上新的 “ 达标 ” 费用,真是有点儿雪上加霜。 特别是某些高技术标准的强制执行,几乎把这些小企业逼入绝境,这些高技术标准首先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不是专业人员很难发现和解决问题,其次测试仪器昂贵,仅在专业的检测和计量机构、技术力量雄厚的大型企业以及为数不多的高校中拥有此类仪器设备,以至于很多中小型企业产品送到相关计量机构检测的时候,都还不清楚自己的产品在这个技术标准下的水平。 2.“ 产学研 ” 利益链条 中小企业把不知道能不能通过检测的产品送到了计量检测机构(这些机构通常被冠名为研究所,实际上是权力部门),花费几千元的检测费用,拿到一个不合格的检测报告,并被告知继续整改自己的产品。于是中小企业开始求助于的高校来解决这个问题,而高校凭借自己的技术力量和测量设备,在相当紧迫的时间之内,为该企业顺利解决了难题,获得了双赢的局面。中小企业的自身需求得到了满足,高校取得了横向项目并得到了一定的资金支持。然而,如此美好的事情当然不会像看起来那么简单,在上面的提到的事件之中,存在着这么几个疑点,解决了这几个疑点,完整的事件过程才能显现出来。 首先,既然知道自己的产品难以通过标准,企业为什么花数千元的检测费用而不先找高校解决产品存在的问题呢?侥幸心理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企业主们希望自己的产品不需要整改就可以通过标准测试,即使产品本身达不到要求,也可以通过潜规则使产品达标,省时省力。强大的潜规则的确帮助了许多企业度过难关,但是不是所有的时候都有直接潜规则的机会,否则也就不会有我们今天想要讨论的问题。企业对高校完成项目的信心缺失也是一个原因,高校以学术科研为主,很多研究定性不定量,面对强制标准严苛的定量要求未免手软。此外,高校老师拿到项目大多是交给研究生完成,研究生一般两三年就毕业了,前面一年半要接受基础课程教育,后面一年要写论文答辩找工作,真正在实验室里做科研的时间相当有限,经验不足,水平有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其次,既然企业开始没有寻求高校的帮助,为什么在一次失败的产品检验之后,开始把希望放在高校身上呢?检验计量机构在此充分发挥了中间人的作用,也许是哪个领导和高校有合作关系,或者是哪个工作人员正在某位教授门下在职读博,总之,在企业如热锅上的蚂蚁,急切的向递来 “ 不合格 ” 检验报告的工作人员求助之后,高校便和企业建立起了合作关系。 最后,先前那么不被企业看好的高校科研力量,怎么就能像一匹黑马在相当紧迫的时间之内迅速的解决问题呢?不可抹杀,高校的科研基础、导师的指导加上研究生日以继夜的尝试确实在产品整改中发挥一定作用,但是这种发挥并不稳定,有时必须需要一些并不光彩的技术支持。实际上是某一些来自于检验计量机构内部的人,确保了这个导师所带团队整改出的产品,无论如何都可以通过标准测试。也就是说,一个由企业提供资金,高校提供技术服务,研究所牵线搭桥的 “ 产学研 ” 利益链条产生了。 3. 标准测量仪器的 “ 被失准 ” 现象 目前现有的国家技术标准的制定过程通常是一个 “ 洋为中用 ” 的过程,欧盟和美国标准发展的很早,技术相对完善,于是翻译欧标和美标成为中国撰写自家标准的重要也是主要方法,这种制定标准的方法虽然有点不劳而获的嫌疑,但是从加快发展进程的角度来说,也不啻为一条捷径。标准是翻译过来的,标准中规定使用的测试仪器一般也都是进口的,尽管价格不菲,但其经过了较长的研发周期,性能稳定,发挥出色。随着标准的推广和强制执行,这些昂贵的仪器被引入中国的各级检验和计量机构。使用高性能仪器的目的是保证测量的准确性,为了保证仪器性能的正常工作,除了常规的售后维护保养,还要定期进行专业的标定和校准。理论上这些仪器的测试结果十分准确可靠,然而实际上这些仪器时常 “ 被失准 ” ,为那些产品本身不达标准但却又想拿到标准证书的企业大开方便之门。举个例子来说,这些精密的仪器大多具有多个测量档位可供选择,不同的档位测量精度有所差别,改变测量档位会使测量结果有巨大的差异,往往就是 “ 合格 ” 和 “ 不合格 ” 的区别。这种档位的选择当然是不会出现在最后的检验报告上的,这样一来,人为操纵的空间就出现了,那些报道的 “ 同一产品不同检验单位检验结果截然相反 ” 的新闻也出现了。 4. 研究生的收获 总体上来说,在这样的项目中,研究生是获益的,当然这种获益并不是体现在经济收益上,而属于一种知识与经验上的“软收益”。首先,积累了解决相关问题的经验,该经验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在研究生找工作的时候有直接的帮助。其次,获得了参与企业项目的机会,这就使得他们思考问题的角度会更加实际,逐渐摆脱纸上谈兵的书生气。第三,管中窥豹式地体验了真实的社会,人情世故,也许在新闻与聊天之中,这种裙带关系产生的利益分配对于研究生并不陌生,但要真是发生在自己周围,研究生们多少会受到些触动。研究生们固然不可能全盘地接受这种模式,但绝对产生了自己的思考,这对他们将来利用和把握机会有所帮助。 5. 发展趋势之展望 这样的 “ 产学研 ” 利益链实际上是一种资源的整合,我认为在一定的规范约束之下,这种由企业提供资金,高校提供技术服务,研究所牵线搭桥的 “ 产学研 ” 模式还是值得推广的。该模式既可以减少中小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又可以给高校创造面向市场需求的项目,同时使那些实际为权力部门的研究所发挥好它的服务职能。在这种模式的推广进程之中,企业要树立技术服务外包的意识,就如同做账要找会计,打官司要请律师一样,技术服务可以外包给高校完成;高校要做好花费一段时间磨练的准备,花大力气掌握解决问题的核心技术,并可以考虑在研发阶段就介入产品的相关设计之中,减少产品过设计带来的金钱和时间上的浪费;检验计量机构则需要引入更强有力的监管措施,自律的同时接受群众(对立利益集团)的监督,杜绝人为操作检验结果的情况发生。 综上所述,尽管这个仍然处于初级阶段的“产学研”模式暴露出了社会的一些问题,但是其模式本身是应当得到肯定和发展的。这种发展需要企业、高校以及权力部门的共同努力,任重而道远。
个人分类: 科技|3537 次阅读|0 个评论
地面沉降监测行业标准
gongshiliang 2010-9-30 23:38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技术标准 地面沉降监测技术要求 中国地质调查局,2006 年7 月 前 言 本标准参照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7-2001)、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8-2001)、地面沉降水准测量规范(DZ/T 0154-199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1)、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DZ/T 0133-1994)等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制而成。 由于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工作涉及的工作环节和工作内容较多,专业性较强,除了地学知识外,涉及到大量与测量学和仪器使用有关的专业知识,在使用过程中本技术要求未及部分可照相关的技术标准执行。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附录J、附录K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庆成、叶晓滨、钟立勋、李志明、刘文波、李采 本标准由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解释。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4.1 地面沉降监测的必要条件 4.2 地面沉降监测技术设计 4.3 地面沉降监测的主要目的 4.4 地面沉降监测的主要任务 5 地面沉降现状调查 5.1 主要任务 5.2 调查范围 5.3 调查内容 5.4 资料收集与分析 6 地面沉降监测网的布设 6.1 地面沉降水准监测网 6.2 地面沉降GPS 监测网 6.3 地面沉降地下水位(水量)动态监测网 6.4 地面沉降InSAR 监测 7 地面沉降监测的内容及要求 7.1 监测内容 7.2 水准网的监测要求 7.3 GPS 网的监测要求 7.4 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的监测要求 7.5 土体样品实验分析 8 外业成果的记录与整理计算 8.1 地面沉降水准网 8.2 GPS 监测网 8.3 地下水动态监测网 8.4 数据的统计整理 9 地面沉降趋势预测评价 9.1 预测评价目的和任务 9.2 预测评价依据 9.3 预测评价方法 9.4 地面沉降预测预报原则 10 地面沉降区地裂缝长期监测 10.1 监测任务 10.2 监测方法 10.3 监测要求 11 资料整理与成果编制 11.1 一般要求 11.2 建立地面沉降监测资料数据库 11.3 报告编写要求 附录 A 水准标石类型符号表(规范性附录) 附录 B 一等水准点之记(资料性附录) 附录 C 准网结点接测图(资料性附录) 附录 D 水准标志图(资料性附录) 附录 E 水准标石类型图(资料性附录) 附录 F GPS 测量野外基本情况表(资料性附录) 附录 G 标石类型图(资料性附录) 附录 H 监测成果统计表(资料性附录) 附录 I 地面沉降土体专门性试验(资料性附录) 附录 J 地面沉降监测数据分析方法(资料性附录) 附录 K 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报告内容(资料性附录) 全文浏览: 地面沉降监测技术标准
个人分类: 地面沉降|4956 次阅读|0 个评论
学专业课期间应阅读相应技术标准吗?
陈龙珠 2009-4-1 15:57
本周在给研究生上课时,顺便问起同学们相关技术标准代码(如GB /T,JGJ,JT,DBJ,CECS等)的含义是什么?得到的答复却令我惊讶。 与本人相关的土木、水利等行业,基于安全性的考虑,其工程设计、施工、测试等科技工作必须遵循相应的技术标准。由于技术标准条款一般是对科研和长期工程实践的总结而成,它们又是当前国家、行业或地方科技水平的体现。我们这类行业的技术标准(企业内部标准除外),按涵盖层面由高到低分依次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协会(学会)标准等,按技术性层次则依次为规范、规程、指南等,而按执行力要求则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两类。由此可见,了解这些常识是保证正确应用技术标准的基础。 本人觉得,本科和研究生们在学习专业课程阶段,除应学好教材和课堂教学传授的基础理论和方法外,课余花一定的时间和精力通读相关现行的技术标准,很有必要。因为,这不但便于了解课堂教学内容的实际应用、理解技术标准条款的依据,同时也有益于发现现行技术标准所存在的不足,对毕业后能够较快地进入从事专业技术或科研工作的状态,应该是有帮助的。 前两年一位选修我防灾工程学导论的研究生,在课间休息找我答疑时,我发现他在复印的一本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上做了许多注解,很是令我感叹。之后,我便向我自己的研究生推荐了这种学习方法,但未曾就此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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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布尼茨与他的计算器
gl6866 2009-3-16 11:03
按:这篇博文是我在中科学院现代化研究中心的论文的另一部份,《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曾部分予以转载。可是由于版面限制,不得不删节一些,在此我将全部内容贴在这里。供大家分享: 莱布尼茨与他的计算器 大家都知道,莱布尼茨做过好几个计算器,我的问题是当年他做计算器干什么?据说1673年到伦敦旅行时,他随身携带的一个木制计算器的模型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兴趣,英国皇家学会(The British Royal Society)吸收他为会员,也主要是因为这架计算器。显然,做计算器的他不是第一人,法国人的帕斯卡(Blaise Pascal, 16231662)在莱布尼茨之前做出过算术计算器(machina arithmetica),英国的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在他之前提出过思维可计算的观点,法国人的笛卡儿(Rne du Perron Descartes, , 15961650?{提出普遍数学的理念,他们的思想都比莱布尼茨早,可在事后追认先驱的时候为什么都不追认他们而追认莱布尼茨呢?无论是控制论、数理逻辑,计算机之父,信息哲学等等,最后为什么都追到莱布尼茨而不追认其他人呢?实际上,莱布尼茨的计算器是一种可以做四则运算的计算器,甚至能够进行开方运算的机器,而且他的这台机器是没有见到帕斯卡算术计算器的情况下独立发明的,所以他的机器在巴黎也同样受到热烈的赞扬,既然如此,他用这个机器来干什么?这就说明他制作的机器在当时就是一种实用的机器,既然他反对空谈,而赞成实干,那么他就一定是个实干家,所以他的机器绝不是一种玩具,一种哗众取宠的东西。 的确如此,1674年,莱布尼茨在法国物理学家马略特(Edme Mariotte, 1620-1684)的帮助下,制成了一架计算器,并将其呈交给巴黎科学院审查验收并众演示,他设计的这种新型机器,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固定的,用于加减法,与帕斯卡先前设计的加法机基本一致;第二部分用于乘除法,这部分是他专门设计的乘法器和除法器,由两排齿轮构成(被乘数轮与乘数轮),这是莱布尼茨首创的。这架计算机中的许多装置成为后来的技术标准,称为莱布尼茨轮.这架机器可进行四则运算。莱布尼茨充分认识到了计算器的重要性并指出,这是十分有价值的。把计算的工作交给机器去做,可以使优秀的人才从繁重的计算中解脱出来,为了制造计算器,他可没少操心费力,而且还花了不少的钱财。但问题是他花钱仅仅是为了是表演吗?不是要把优秀的人才从繁重的计算中解脱出来吗?这台机器也不止做了一台,2004年,莱布尼茨学会副主席,莱布尼茨学会学术委员会主席,德国柏林理工大学哲学系教授波塞尔(Hans Poser)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做报告时,也将莱布尼茨的计算器的这一事实做了简要的回顾,他说莱布尼茨在年轻时候曾有重要的想法,即用一种分等级的圆柱体来解决造一个可用于所有四种基本运算方法的计算机的问题。第一个模型使他成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后来又造出了三台不同尺寸的计算机,其中一台可能通过传教士送给了中国的皇帝,据说直到文革它都是有据可查的。莱布尼茨制作计算器的历史已经得到确证并成为标准一直沿用到上个世纪中叶。实际上,直到1948年以前,机械计算机的制造中都还在采用此类分级的圆柱体,如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所制造的手摇计算器。 果然莱布尼茨就在哪里自己点算起来了。这就是莱布尼茨,你不服还不行。算什么,算人口!我们上面已经说过,三十年战争导致德意志人口锐减,没人还搞什么建设,所以第一要务就是人口的生产,以前我们不是说,只要有了人,一切事情就好办了嘛。我们还说了莱布尼茨有过广泛的通信,并将其通信分门别类为56个类目,就像图书馆编目那样,涉及到人口的数量的方方面面。1694年,他又雇了一个工匠做了一台计算器,这台机器是台能够进行12位数字乘法运算的机器。随身戴在身边自己用,他不仅改进了自己的马车,可以在路上边走边工作,这个计算器就成了他的好帮手同时,莱布尼茨还有个特点,就是能连续工作数月而不离开自己的研究课题,这一点是其他人无法望其项背的。终于他于1700年8月17日,莱布尼茨将他的田野调查报告写成了一份备忘录。因为,普鲁士的菲特烈亲王(Frederick I, 16571713,在位期1701-1713)希望成为勃兰登堡和普鲁士联合王国的国王,也就是说,亲王想当皇帝了。而莱布尼茨则提出他自己的政策主张,即一个王国必须是一个有生存能力的单元,而王国的心脏地带必须是最有力量的部分。真正的力量在于人口的多寡,因为只要有了人,就有维系人口并使其繁衍的资源。这场政策辩论异常激烈,肯定有反对派,亲王的反对派则主张,普鲁士只能为拟议中的勃兰登堡-普鲁士联合王国提供一小部分力量。因而,统治者不应该是普鲁士人。莱布尼茨则坚定地站在亲王一边,他反驳到,说你们那是一个错误,紧接着为了支持自己的合理性,他非常巧妙的算了一笔政治帐,击败了他的政敌,他根据始于1683年普鲁士的出生记录,在整个地区每年出生65000人,其中普鲁士为22680人。因此,普鲁士是生机勃勃的。莱布尼茨为了赢得辩论不知为什么把这个总数乘以30,得出勃兰登堡-普鲁士联合王国的居民为1962000人,或大约200万。说实在的,莱布尼茨这话说的有点过头了,就连那时人口那时众多的英国,也只有550万居民。可那帮反对派也只有只翻白眼,于是,莱布尼茨就根据这些数字进言建国,于是勃兰登堡-普鲁士联合王国于1701就成立了。国家是成立。正如后来的普鲁士统计史学家所言有皇室,无国家。莱布尼茨的那些数字并不那么可靠!可是当时那些反对派则哑口无言,他们手里没有数据,莱布尼茨之前做了功课,即我们现在所谓的田野调查,真是事实胜于雄辩啊。经过莱布尼茨这么一抽象,别的反对派只有干瞪眼,就这么一来,这么一个王国就诞生了。亲王摇身一变就成皇帝了。那莱布尼茨的学说还不成为主导的学说了?所以才有后来德国哲学界所谓的莱布尼茨-沃尔夫体系(Leibniz-Wolff System),就是后来大哲学家康德所批判的那套体系,是一套被他的弟子沃尔夫(Christian Wolff , 16791754)曲解了的体系。此人在哲学上虽然没什么建树,但对德意志民族语言来说确是功不可没,我们现在用的德语术语是沃尔夫创制的,由他及其学生编写的教科书占据着德国的大多数大学的讲坛。被他们改造过的莱布尼茨的哲学,完全是一种向宗教妥协的简单化、甚至是庸俗化的经院式改造过的体系哲学,实际上莱布尼茨根本就没有康德得的那么独断,是个非常实际的人,我们见到的莱布尼茨只是个影子,冰山的一角而已。 不论怎样,通过莱布尼茨的雄辩,勃兰登堡-普鲁士联合王国还是由亲王拍板决定建了,哪有一步到位的事情!先建国再说!从无到有。这个勃兰登堡-普鲁士联合王国就是今天的德国首都柏林地区。以后则是威廉一世(Friedrich Wilhelm I, 1688-1740,在位期17131740)开始的进行人口登记的。他们打着的旗号都是莱布尼茨的提出来的:确定国力。那时莱布尼茨已经去世了。他虽然没有看到德国最后的建立,也没有看到的荣克化结果。但是他在德国建国史上起到了不可或缺作用,这个功绩是不可抹煞的。这就是以后为什么德国一定要从波恩迁都柏林的原因所在。以后我们还会继续就其统计过程反思,看在荣克化过程之前还有哪些地方值得我们借鉴和反思的。但有一点我以为是值得肯定的,就是莱布尼茨的实干精神,这一点再怎么强调也不过分。 正如莱布尼茨自己说的,当我评价别人的时候若出现差错,我宁愿错在宽容他人上。对他人的著作的评价也是如此。在著作中,我努力发现的不是应该责怪什么,而是应该赞扬什么,应该从中学到哪些东西。他在自己的实践中做到了,他可能是他那个时代最为博学的人。他感到尽自己最大的可能去理解宇宙的奥秘是其神圣的职责,并认为这是他造福人类的最好办法。他不知疲倦的研究着,试图把几辈子才能完成的工作在一生中完成,莱布尼茨的方法是博采众长,并通过综合创新。他把他那个时代和古代的主要哲学思潮结合成为一个新的整体。为我们当代的学术创新奠定了基础。他不仅是哲学家,而且还是集数学家,外交家,法学家,政治家、社会学家,古典学家、语言学家,图书馆馆长、谱系学家、工程师,发明家若干头衔于一身的人物。尤其是他的勇于博采众家之长,进行综合创新的精神,在我们今天的现代化建设中更是值得效仿和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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