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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代初西安市的售水站与水价
热度 1 jiasf 2014-3-19 04:04
今天偶见凤凰网田之星的博文“ 西安一直就是缺水城市 ”,其中有五十年代初期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自来水厂在街区建立售水站的管理办法,觉得蛮有历史 文献意义。 由于当时供水管网没有普及入户,自来水厂在街区建了很多集中式售水站,一站聘请一名管理员来管理。任务重的还增聘一名副管理员。管理员“均由当地区政府或当地群众中选择历史清楚,思想进步,积极负责,忠诚可靠,并能作简单写算者担任之”。 居民需要到指定的代售点购买售水牌,拿售水牌去售水站换水。 售水牌计五加仑(约重四十五市斤)、十加仑(约重九十市斤)、二十加仑(约重壹百八十市斤)、五十加仑(约重四百五十市斤)四种。有 意思的是规定至少换五加仑,比五加仑少的也按五加仑算。而且专门准备了量水的五加仑的标准桶。 当时(1953年)的水价是每五加仑人民币五十元,相当于2.222元/千克,或2222元/吨,是不是贵得离谱?不过这一价格是用第一套人民币计价的。1955年发行第二套人民币后,旧币与新币的换算率是10000:1。所以换算成新币的水价是0.2222元/吨。 即便如此,因为货币贬值,1953年的1元人民币(折算后的新币)应相当于现在的100元以上,所以当时的水价如果改用现在的人民币表示,每吨水的售价当在几十元以上。 2013年12月1日起,西安市城区非居民用水价格将由4元/m 3 调整为4.9元/吨,居民用水价格仍为2.9元/吨。 从西安市的情况来看,目前的自来水水价与五十年代相比,是否很便宜? 根据 西安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 《关于西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市供水成本的调查审核报 告》,2009-2011年西安市自来水供水成本为2元/吨(包括了原水费)。加上水资源费0.3元/吨,排污费0.8元/吨,总成本应该在3.1元/吨以上。如果要完全消除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排污费0.8元/吨显然不够。而且供水成本中的原水费因为水库、渠道的供水价格偏低,也是低估的。在加上供水企业的合理利润,全供水成本肯定大大高于3.1元/吨,很可能好过4.9元/吨。就是说,目前的供水价格是低于全供水成本的。 西安市自来水厂售水站管理暂行办法 一九五三年四月四日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 一、为便利市民用水,在本市各区适当地点设立售水站,其名称为:《西安市第 区 街( 巷)自来水售水站》。 二、售水站设管理员一人,业务繁忙者,得增设副管理员一人,均由当地区政府或当地群众中选择历史清楚,思想进步,积极负责,忠诚可靠,并能作简单写算者担任之。由本人填写简历表一式两份,送经当地区政府审核合格商同水厂决定后,负责管理水站供水设备及售水工作,管理员服务规则及简历表式另订之。 三、售水站管理员受自来水厂及当地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自来水厂负责业务领导责任,区人民政府负责行政监督责任。 四、售水站一切供水设备,由水厂负责安装妥善,并将水质化验合格后,即交管理员接管,凭牌售水,不许受取现款。 五、售水站内下水道及供水部分地段之路面,由水厂负责建修,以便利排水,保持环境卫生。 六、售水站应用标准桶(每桶容量为五加仑,约重四十五市斤),由水厂制定,发给校对使用,买水人用桶若不及标准者,概以五加仑计量。 七、售水牌计五加仑(约重四十五市斤)、十加仑(约重九十市斤)、二十加仑(约重壹百八十市斤)、五十加仑(约重四百五十市斤)四种,由水厂统一印制。商请区政府负责介绍当地登记之可靠商号按规定水价每五加仑人民币五十元代售,不得私自抬高(代售水牌办法另订之)。 前项售水牌在全市各自来水售水站通用,不受地区限制。 八、售水站每日收回水牌,应填制日报表(表格由水厂印制交管理员填写),由水厂按日派员前往查对收回,水厂于每月终按水站水表抄见度数核对售水量,尚因试放脏水耗用水量,须会同水厂人员合理核减。 九、售水站管理员每月待遇按售水量计算,每公吨水提付酬劳金二百元,每月终核算支付之;但售水量不满一百公吨时,由水厂保证其最低生活费二十万元。 十、本办法报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核准后试行,修正时间。
个人分类: 水是杂谈|3030 次阅读|2 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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