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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事重提】南京“彭宇案”的问题所在
热度 1 等离子体科学 2012-1-18 13:29
南京的“彭宇案”据说有“真相”了。又是一番热闹。 笔者几年前就说过。这个案子最根本的法律问题不在于彭宇是不是“做了好事”,而在于法官判案的标准。前年 因为南京的“徐宝宝”事件,笔者再次强调 :有关方面的“法盲”问题比事件本身更应该引起关切。 从这次“翻案”来看,很多人(包括法官、律师、媒体)还是没有get it. 再转一遍笔者当年写的文章: 附旧文一篇:南京彭宇案的另一面 据报道:近日,江苏省高院院长公丕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轰动一时的南京彭宇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和解协议,并申请撤回上诉。最后案件的结果是以和解撤诉而结案的。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但是和解具体内容保密。 鉴于南京彭宇案一审判决后各方的反应,笔者猜测彭宇案最后和解撤诉是因为实质上推翻了法院一审判决的主要结果,才导致“和解”和“撤诉”。 媒体评论说:南京彭宇案曾轰动一时,并且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受到广泛关注。可以说,彭宇案已经绝非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而牵涉到一定的法律问题,更重要的是,这会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到社会的道德趋向。 媒体注重社会的道德趋向,但是笔者更注意案件牵涉的法律问题。 众所周知,中国的司法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变“有罪推定”为“无罪推定”。无论执法机关还是媒体,在正式判决之前一律使用“嫌犯”、“疑犯”;即使是杀人罪,在判决前也绝不用“凶手”,而是使用“凶嫌”、“疑凶”,就昭示着这种变化。可是南京一审法官却视神圣之法律为无物,在没有任何确凿证据的情况下竟胆敢使用“常理推断判决”!虽未必“贪赃”,确已经“枉法”!而判决之后这个法官不被追究责任,二审法院也不对其做任何处理,法律尊严何在!彭宇案对社会道德取向的影响固然重要,但其暴露出来的法律问题更重要。 舆论注重的是,这个法官说的是歪理:人家见老太太摔倒了都不扶,为啥你去扶?不仅去扶,还送医院、找亲属?雷锋?哪有雷锋?一定是你撞的。赔钱吧! 可是,如果他说的是正理呢?如果这个“常理”不影响社会道德取向呢?就可以据以推断、进行判决吗? 笔者认为,这个案子的关键,是篡改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准则,变成了“以常理为根据,以推断为准绳”。这才是最可怕的。 什么叫“常理推断”?说“文”了,就是“莫须有”!或者说,什么叫“莫须有”,说白了,就是“常理推断”!!! 我们也不妨请君入瓮,依此“常理推断”一下说:该法官所以“枉法”必然是由于“贪赃”。我们这个“常理”,比他那个歪理更容易为人接受吧?“贪赃枉法”难道不是一句成语吗?若以此将此法官定为“受贿”,不是也顺理成章吗?! 当年延安肃反时,康生指着一个女学生说:你长得这么漂亮,你不当特务谁当特务!如此“常理”、如此“推断”,和这位南京法官,有得一拼。 当初韩世忠将军指着秦桧的走狗们怒斥:“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人?!”当今百姓则要指着那个南京彭宇案的一审法官问“常理推断四字,何以服天下人?!”
个人分类: 假语村言|4913 次阅读|2 个评论
[转载]被误读的彭宇案让整个 社会 受了伤
dongzg101 2012-1-16 20:33
被误读的彭宇案让整个社会受了伤 2012-01-16 14:34:14 归档在 张灯亮理 | 浏览 6957 次 | 评论 7 条 时隔五年之后,南京彭宇案又出波澜。 近日,南京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接受采访时称,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刘志伟称:彭宇曾承认确实与老太徐寿兰发生碰撞。在南京中院二审前,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主要内容是: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 1 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 瞭 望新闻周刊》 1 月 16 日) 彭宇案事发的时候还是 2006 年的 11 月份。在这五年的时间里,我们出了天津许云鹤案;在这五年的时间里,我们出了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而提起这些“后来者”,我们都会联想到五年前的南京彭宇案,并且几乎是无一例外地把当年的彭宇案看成了许多后来者的“流毒”。这样的流毒在整整五年的时间里,影响了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观,以至于以前很常见的在街头扶起一个摔倒的老太太这样的事情,都成了标榜式的新闻。 在一段时间内,许多地方媒体集中出现了类似于《倒地老太太,我们什么地方的人敢扶》这样的新闻;而且几乎是全部给放到了头版这样的显著位置。这在以前,是人人都会顺手就会去做的事情;现在,却成了大新闻。 这是我们的进步,还是我们的退步? 彭宇案让我们纠结了五年;当年法官的一句“不是你撞的,你干嘛去扶她”,让许多人记忆犹新。现在,南京官方又站出来说:其实我们误读了彭宇案,彭宇确实与老太太徐寿兰撞了!我们已经在道德的漩涡里纠结了五年,五年之后这样的一句澄清,让很多人都有一种被瞬间石化的感觉,继而又陷入更大的纠结之中。 在这五年的时间里,彭宇案造成的社会影响不断恶化。我们更想听听如果一切如这位书记所说,我们有几个问题想问: 1 、既如此,彭宇是不是要站出来给社会一个道歉? 2 、当时办案的法官王浩怎么讲? 3 、为什么当时不对外公开庭审过程? 4 、在舆论出现一边倒、无法控制的情况下,为什么长期不对外公布案情和调解结果? 既已是对社会影响会比较大的公共事件,既早就知道“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多重因素被误读和放大”,就应该及早还公众一个说法,还事实一个真相,这样一厢情愿、不负责任的“噤声”,带来的只会是对社会更大的伤害。 五年之前,你该说的不说;五年之后,不管你说不说,伤害已然造成。在时间之轮上,这样让整个社会受伤的刻痕,早已不可消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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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南京官方披露:彭宇承认与徐老太碰撞
DynamoChina 2012-1-16 14:16
[转载]南京官方披露:彭宇承认与徐老太碰撞
彭宇不服法院判决。资料图 南京政法委书记:彭宇案不应被误读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6日10:36 瞭望新闻周刊    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谈:不应被误读的“彭宇案”    由于多重因素被误读和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徐机玲王骏勇   因广东佛山2岁女童遭汽车碾压而路人漠视的“ 小悦悦事件 ”,舆论再次将矛头指向4年前已和解结案的南京“ 彭宇案 ”,认为是此案错判产生的负面效应,导致人们不愿做好事甚至见死不救。一些地方出现老人摔倒无人搀扶、做好事反被诬告等现象,也屡被归咎为“彭宇案”的影响。   针对舆情反映,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近日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独家专访时指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由于多重因素被误读和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    事实真相   刘志伟综合当事人陈述和法庭调查,向记者介绍了“彭宇案”的基本事实。   2006年11月20日9时30分左右,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等车时,有2辆83路公交车同时进站。徐寿兰急忙跑向后面一辆乘客较少的公交车,当她经过前一辆公交车后门时,26岁的小伙子彭宇正从这辆车的后门第一个下车,双方在不经意间发生相撞。急于转车的彭宇先向车尾看了一下,再回头时发现摔倒在地的徐寿兰,随即将她扶起,并与后来赶到的徐寿兰家人一起将她送往医院治疗,其间还代付了200元医药费。   经诊断,徐寿兰摔伤致左股骨颈骨折,需住院施行髋关节置换术,费用需数万元。此时,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先后报警,但未能达成一致。2007年1月12日,徐寿兰将彭宇诉至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指认他将自己撞伤,并索赔包括医疗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6万元。   当年4月26日,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彭宇的妻子在代他出庭答辩时,没有说彭宇是做好事,只提出:“原告受伤非被告所导致的,不应该承担责任。”   6月13日第二次开庭进行法庭质证时,彭宇在答辩中表示:“我下车的时候是与人撞了,但不是与原告相撞。”当被问及把原告扶起来出于什么目的时,他回答:“为了做点好事。”在得知原告申请调取的事发当日城中派出所接处警的询问笔录已丢失时,他对由当时处置此事警官补做的笔录提出异议,并表示要向有关部门和媒体反映这一情况。   7月4日,彭宇主动打电话给一位网站论坛版主,表示自己因做好事被诬告,将一个老太扶起后反被起诉,希望媒体关注此事。该版主立即用短信将这一情况通报给南京十多家媒体和网站记者。彭宇于当日向鼓楼区法院提出准许新闻记者采访庭审的申请。   7月6日第三次开庭时,争议的焦点是双方是否相撞。由于事发当日接处警的城中派出所将对彭宇的询问笔录不慎丢失,在法庭上,该所便提交了由原告徐寿兰儿子在其母住院接受警官询问时,用手机自行拍摄的这份原始笔录照片,以及据此誊写的材料,其中主要内容是彭宇陈述2人相撞时的情况。虽然该照片显示的内容已经当时做笔录的警官确认,但由于其来自原告的儿子,因而受到彭宇及旁听庭审的媒体记者质疑。   9月3日,鼓楼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原、被告相撞事实,其主要理由:一是城中派出所提交的原、被告相撞证据(接警时对双方的询问笔录、警官证词等),能够相互印证并形成证据链;二是由被告申请的证人,并没有看到原告摔倒的过程,只看到被告扶起了原告,也就不能排除此前原、被告相撞的可能性;三是被告本人在接受警方询问和第一次庭审时,并没有表示自己是见义勇为,也没有否认相撞的事实,只不过不是“撞人”而是“被撞”,因而对其自称是见义勇为的主张不予采信。   一审判决同时认为,虽然原告系与被告相撞后受伤,但由于原告在乘车过程中无法预见将与被告相撞;被告在下车过程中因为视野受到限制,也无法准确判断车后门左右的情况,因而在本次事故中,原、被告双方均不具有过错。依据民法通则按公平责任分担损失的原则,判决被告彭宇承担40%的民事责任,给付原告徐寿兰4.5万元。   因双方当事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南京市中院于当年10月初进行调查,并在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查找到事发当日双方分别报警时的两份接处警登记表,其中的“报警内容”一栏,均记录了两人相撞的情况,这些新证据为澄清事实提供了重要佐证。   在南京中院二审即将开庭之际,彭宇与徐寿兰达成庭前和解协议,其主要内容是: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网络等)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双方撤诉后不再执行鼓楼区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   对于调解结果,彭宇最近也表示,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事后经法院调解,他对结果表示满意。    误读原因   刘志伟说,为什么一起经法院审结、当事人已和解的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在公众舆论中成了“好人被冤枉”、“司法不公”的典型案例,并被斥之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靶?追踪“彭宇案”的演化过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判定“彭宇案”的关键事实是“二人是否相撞”,如确认相撞,由彭宇分担一定的损失完全合乎法理和情理。但恰是在这个最重要的关节点上,警方丢失了事发时对双方的询问笔录,使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对原、被告相撞事实的认定,缺少了原始的直接证据支撑,其判决结果因此受到舆论质疑。   从南京中院在一审判决后查找到的当事双方报警记录上,可以看到原、被告在事发当日分别向警方陈述事实时,均表示与对方发生了碰撞。在随后城中派出所的调查询问笔录中,双方更详细地说明了各自在碰撞时的行态、动作、感受,且能相互印证。一审法庭调查在找不到碰撞瞬间的目击证人时,警方在事发第一时间的询问笔录就是一个重要证据。但这份笔录被接处警的城中派出所在该所房屋维修过程中不慎丢失。正因为此,彭宇在以后的庭审中一直坚持“无碰撞”答辩。旁听公开审理的一些媒体也逐渐形成了“彭宇是做好事被诬陷”的一边倒倾向。   其二,法官在一审判决中对原、被告相撞事实认定的一些推理分析,偏离了主流价值观,引发舆论哗然和公众批评,导致社会舆论普遍不认同一审判决结果。   从一审判决看,法官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社会情理”分析,彭宇“如果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彭宇“如果是做好事,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做此等选择,显然与情理相悖”。对事发当日彭宇主动为原告付出200多元医药费,一直未要求返还的事实,法官认为,这个钱给付不合情理,应为彭宇撞人的“赔偿款”。这些不恰当的分析推论,迅速被一些关注彭宇案的媒体抓住、放大,引起公众的普遍质疑与批评。由此不断升温的报道将对此案的事实判断上升为价值判断,在道德追问中忽略了对事实真相的探究。   在这样的舆论氛围中,尽管一审判决认定双方相撞的事实和结论是对的,适用法律也是对的,但公众普遍接受的“彭宇案”信息,却是此案“判决不公”“彭宇是做好事反遭诬陷赔偿”,产生的负面效应是频频见之于报端、广播、荧屏等传媒的“老人倒地不能扶”“好人做不得”的道德评判。   其三,在南京中院二审开庭前,彭宇与徐寿兰达成庭前和解协议,双方对此均表示满意。但依据当事人要求,在和解协议中增设了“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网络等)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的保密条款,从而使彭宇案的真相未能及时让公众知晓,经数年发酵,逐步演化为社会道德滑坡的“反面典型”。   据了解,“彭宇案”在一审期间,由于媒体的高度关注和连续报道,包括原、被告及法官等当事人均不堪其扰。徐寿兰老人因摔伤行动不便,在家养病的她不断接到陌生人的谩骂攻击电话,指责她“诬陷好人”;蹲守在她家门口的记者,一次次强行将话筒递进来要求采访。彭宇面对一拨又一拨的记者和来自各方的诘问,也深感烦恼。因而双方在南京中院二审组织的庭前调解中,均提出了不再向媒体披露此案信息的要求。对此,虽有相关司法解释可以允许当事人不公开民事调解协议的内容,但对及时公布、解析已被误读的彭宇案真相,造成了难以弥补的缺憾。   鉴于此案近期又被引起高度关注,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前,南京政法部门事先征求了有关当事人及亲属的意见,他们同意公开此案的相关情况,但同时希望不要引起新的炒作,打扰他们正常的生活。    深刻教训   刘志伟表示,“彭宇案”的负面效应,是许多当事者始料不及的。作为政法部门应引以为戒,深刻反思和汲取教训,努力提高司法办案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首先,应高度重视“彭宇案”反映的办案人员的职业素养问题,切实加强政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   法院调查的原始证据表明,“彭宇案”中原、被告发生相撞的事实是成立的,一审据此判决的结果是适当和正确的,二审之前当事人达成庭前和解协议的直接效果也是好的。但案件审理中出现警方丢失询问笔录等关键证据,一审判决说理、表述不当等问题。虽然相关人员在事后给予了停职、调离和警告的处分,但加强政法队伍制度建设和思想业务建设仍刻不容缓。   汲取此案的一个深刻教训,就是要注重司法裁判对社会主流道德取向的引导作用,要把正确的价值判断和社会主流价值观有机融入司法裁判全过程。   其次,对一些敏感性强、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应重视舆论引导,积极与媒体沟通,确保报道客观公正,防止出现背离事实真相的不当炒作,误导公众。   “彭宇案”在审理期间就出现了偏离事实真相的报道和舆情,但办案单位并没有足够重视并对此进行正确引导,对判决之后可能出现的舆情也没有充分的预计,当此案形成舆论热点后,又缺乏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使得相关报道逐步偏离事实真相,最终形成判决结果与公众认知的巨大反差。   汲取此案的一个深刻教训,就是要注重保障热点案件的公众知情权,妥善处置为当事人保密和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关系,实现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同时,要大力表彰社会道德楷模和先进典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引人向上、促进和谐的良好社会环境。   “彭宇案”被误读和放大的负面效应,既有办案部门操作环节的失误,也反映了公众对社会道德缺失、诚信危机的担忧。为此,要在全社会树立昂扬向上的道德风尚。南京近5年涌现出6600多名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其中,平民英雄周光裕、智勇的姐陈亚林、舍身救人好少年季诚为市民耳熟能详,尊为楷模。南京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弘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的道德思想和行为规范,逐步在全社会营造互帮互助、诚信友爱的道德环境。   汲取此案的一个深刻教训,就是要倡导公民对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些矛盾、纠纷,应本着包容平和、互谦互让的精神,更多地通过调解、协商的方式解决,这样做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也更符合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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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自私。
fukunming 2011-12-3 23:33
人的自私是一种本性,这是毫无疑问的,难道自私也要学习吗?小声告诉你,要的。但是当你处于一定的文化之中时,社会伦理会约束你。这种社会伦理的适当约 束,无疑是有益的。但是,当你是个乖孩子,这种过于强大的伦理约束,对你是非常不利的。因此,我告诉你,有些人还没有学会自私。 做人难,做好人更难,人心都是向善的,这也是人的本性。 可是当你听到了“彭宇案”以后,你看到马路上的老太太跌倒了,你还会去扶吗?你会不会去想一想用手机先拍个照,证明一下自己的清白?前提条件还得保证你的 手机有拍照的功能!如今这样的事情太多了,做一个好人的成本太大。做好人也是需要成本的,如果你自己的成本不够,那么请你先自私一点。 文革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割裂,近三十年经济的迅速发展,愈加凸显了国人道德素质的滑坡。这个时候,如果还紧紧被传统的道德伦理所约束,除非你能够撑得住这种巨大的压力,否则,请你自私一点,爱别人,首先爱自己。 曾经有个同学这样告诉我这样一句话,“我算看透了,人要成功,要么胸大有身材,要么脑大有智慧,要么皮厚无道德”,话看起来有些戏谑,但是琢磨一下,不无 道理!胸大有身材者,非我等男人可有也,也不是一般女人可有;脑大有智慧者,亦非人人可有,乃可遇不可求也,我也见过聪明人,但是少之又少,非吾等芸芸众 生可有也。第三者,皮厚无道德者,这种人有不少成功,有兴趣的,可参见下文《我和张二狗不得不说的故事》。为什么能够成功,无非没有道德的约束,不受细枝 末节的羁绊,所以自私一点,有利于自己的发展。做一个“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和尚,未见得就比终日吃斋念佛,却无真才真德的木头和尚要来的差。 自私还可强化个人的责任意识,这可能会动摇我们国家的伦理基础,但是,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有多少家长会为孩子无私奉献,这当然是一种美德,但是有几个人知 道,其实这也是一种天性,我们在把天性当做美德的同时,却忽视了自私!为什么这么说?多少家长只把希望寄托在孩子的身上,而自己却碌碌无为?如此把希望寄 托在下一代,下一代有效尤其上一代碌碌无为,续而寄托希望与下下一代者众。本人曾在2年前做《 儿孙歌 》一首,表达的就是这种感觉。 自私也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能力。为了你更大程度地无私,请你现在自私一点。 注:个人观点,请勿延伸。 付昆明原创于2011年12月3日午夜 附文 我和张二狗不得不说的故事 张二狗是偶的同学。一直以来,偶们都是被人拿来作为对比的两个极端,偶曾经是他的梦魇,现在他却是偶的梦魇。现将偶和他的人生历程列出来,再一次深刻感受风水轮流转这一永恒真理。 1、小学入学第一天,偶对老师说会背301首唐诗做100以内加减法,口齿清晰条理清楚,老师对偶眉开眼笑。 小学入学第一天,张二狗对老师的提问一问摇头三不知,神情呆滞语无伦次,老师对他暗暗皱眉。 2、小学二年级,偶考试次次第一,终于在一次满分后肩膀上多了三条杠杠 。 小学二年级,张二狗和人打架有赢有输,终于在一次大败后脸上多了三条疤疤 3、小学三年级,期末考试偶再次拿到语文数学两门功课双一百,老爸被老师请到家长会上介绍家庭教育经验。 小学三年级,期末考试张二狗再次拿到语文数学两门功课总分三十,老爸被老师请进办公室聆听家庭教育经验。 4、小学四年级,领导前来视察我校,偶作为少先队代表上台发言,被大家称为主席台上的模范学生。 小学四年级,校长宣布从严治校,张二狗作为闯祸精代表上台检讨,被大家说是站壁角的形象大使。 5、小学五年级,偶的作文《一个难忘的晚上》在某次大赛中获奖,老师陪偶到省城领奖并游玩了一天。 小学五年级,张二狗在一个难忘的晚上爬墙进入某个工厂搬运废铜,门卫陪他到派出所领奖并休养了一天。 6、升初中了,听说初中的几个班主任为抢偶到自己班上而争得面红耳赤。 升初中了,听说初中的几个班主任为把张二狗踢到别人班上闹得不可开交。 7、初一时,偶爸在酒店设宴庆功,为偶在中学生奥数中获奖请别人一起高兴。 初一时,张二狗爸在酒店设宴赔罪,为张二狗闯的祸请别人不要追究 8、初二时,偶光荣地加入了学校里的团组织 初二时,张二狗光荣地加入了学校里的痞子帮 9、初三时,班上的班花给偶写情书,情书还没到偶手里就被班主任发现没收,班主任警告班花:不得妨碍偶考重点高中 初三时,张二狗给班上的胖妞如花递纸条,如花转身把纸条扔进垃圾桶,还告诫张二狗:不要妨碍她混初中文凭 10、初中毕业了,偶理所当然地进入了重点高中 初中毕业了,张二狗顺理成章地进入社会深造 11、毕业那天,偶们初中的门卫李大爷指着偶教育大孙子:一定要像偶这样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才能做个受尊敬的人 毕业那天,偶们初中的门卫李大爷指着张二狗教育大孙子:千万不要像他这样惹是生非门门红灯,将来一定是个受鄙视的人 12、高中三年,偶做过班长团支书学生会主席,获得了一个又一个荣誉、拿到了一笔又一笔的奖学金 社会三年,张二狗做过混混推销员包工头,积累了一条又一条的人脉,攒下了一笔又一笔资金 13、那个黑色七月,偶如愿考上省城的大学 那个火热七月,张二狗如愿在省城注册公司 14、大学里,偶在学海遨游 创业中,张二狗在商海搏击 15、毕业那年,优秀毕业生偶进入人才市场找工作,处处碰壁后不得不把薪金要求降? 创业四年,民营企业家张二狗进入人才市场找员工,广受追捧后不得不把学历门槛提高到硕士起点,很轻松招揽一群高学历高层次的人才,感受了一夜之间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的荣耀 16、偶的破永久跑遍全省城,孤身一人凄凄凉凉四处寻找租住的房子 张二狗的保时捷跑遍全省城,市长区长作陪四处寻找建二狗大厦和工业园区的地块 17、当红女明星来省城开演唱会,偶买不到演唱票,便在体育馆外和女朋友傻站半宿,还被女朋友骂:买不到票,真没用 当红女明星来省城开演唱会,演唱结束后张二狗亲自开着奔驰把明星接到别墅共度良宵,还被女明星夸:偌大家业,你真行 18、偶手头紧张,也想学张二狗白手起家自主创业,从小商品市场批发了一大堆东东搞兼职做起了推销,几星期内亏了一大笔,暗自感慨:做生意原来这么难 张二狗闲来无事,也想进大学校门学习深造增加内涵,请教授吃饭泡校里的美眉就是没认真上课,几年内拿到了MBA学位,暗自感慨:读书原来这么简单 19、七夕节,别人介绍的恐龙女 朋友嫌弃偶没房没车没出息,和偶吹灯拔蜡分道扬镳 七夕节,大学里的校花因为张二狗家大业大前程大,向他眉目传情投怀送抱 20、家门口,偶哀求俗气的土包子房东缓交房费时唯唯诺诺支支吾吾,净给大学生丢脸 电视上,张二狗对着漂亮的财经频道女主持人大谈企业文化? 21、房价飞涨,偶忽然发现在省城有一套房子只能是一个梦想,老爹老妈来省城看过偶的租住房,回家后伤心不已 房价飞涨,张二狗把一套又一套的房子赠给各类美女,一小美女的老爹老妈来省城看过二狗赠的复式景观房,回家后得意不已 22、春节偶回家,没人理睬,路过当年就读的初中,听说里面在办校庆,想去看看却被拒之门外,门卫李大爷指着偶教育小孙子:不要学习这个人,读了这么多年书还是一穷二白,连自己都养不活 春节张二狗回家,县长接驾,还参加当年就读的初中特意举办的校庆,张董在校庆上砸下巨额赞助,门卫李大爷指着张董教育小孙子:你要像主席台上的这个人学 习,白手起家富甲一方,连亲戚都沾光 23、十几年前,老师感叹,要是所有学生都像偶一样该有多好 十几年后,老师感叹,要是所有学生都想张二狗一样该有多好
个人分类: 计算机小技巧|4896 次阅读|0 个评论
当今拍案90:惊悉“徐老太”去世了,沉痛默哀……
热度 6 QFL 2011-11-8 15:32
当今拍案90:惊悉“徐老太”去世了,沉痛默哀……
据爆料 (http://news.sohu.com/20111108/n324920598.shtml) :“ … 而今,彭宇案的原告,徐寿兰老太已经去世一年多 。 …” 博主批: 彭宇案尘埃落定 5 年多,但其声名依旧很昭彰,仍为天朝人们喜闻乐见的谈资之一!若按金钱计,彭宇案也只不过是一个 5 万元不到的小案件,所牵扯的也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然而, 彭宇案的意义和影响却都是极罕地深远,成为天朝司法在民间的一个响亮标志,因为它生动地体现一种别具一格的特色法制理念 。 另外, 彭宇案至少衍生了两个伪命题 : 1 、天朝道德倒退了 N 年 ( 道德不是用 “ 年 ” 来计量的;否则, 5000 年道德与 200 年道德,咋比较? ) ; 2 、 天朝要复兴道德 ( “ 复兴 ” 说法不恰当;否则,该 “ 复 ” 到哪朝哪代?这与“倒退”到哪朝哪代有何差别? ) 。 尽管,彭宇案造就出三个小人物的著名,即王法官,彭宇,徐老太;其实, 他们个人之间的具体谁是谁非,本身并不是很重要 。至于三人如今的各自命运又如何呢?没有一点戏剧性:王法官被贬谪到街道办任职,彭宇淡出公众视野,徐老太则去世了、一了百了。 一方面,若没有当初的徐老太,很多民众还都生活在天朝美梦里,所以应该感谢她;另一方面,人死为大、入土为安,所以要尊重她。鉴于此, 徐老太去世,沉痛默哀……!!! 一地鸡毛 (图片来自网络,仅欣赏使用)
个人分类: 当今拍案|2995 次阅读|9 个评论
[转载]道德法律反思
胡业生 2011-10-22 11:12
专家:告慰小悦悦应先改彭宇案判决思维 2011年10月22日 02:47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作者: 本报记者王梦婕 字号: T | T 26680 人参与 347 条评论 打印 转发 10月21日凌晨,佛山被碾女童小悦悦终因抢救无效而离世。舆论痛惜之余,有不少人呼吁,借鉴国外经验,以立法形式“保护见义勇为者不被诬陷”,规定“见死不救者应受惩罚”。 对此,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教授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立法告慰”的效果不宜作过高估计,相形之下,改变“彭宇案”的判决思维“也许更为现实”。 据了解,美国、德国、加拿大和新加坡等国的法律中,均有见义勇为者“免责”、见死不救者“受罚”的相关规定,这些也成为公众眼中值得借鉴的“他山之石”。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教授本杰明·利伯曼、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副院长马克·汉斯今天都向记者表示,在他们看来,西方社会中的“救人意识”并非主要通过“立法”来塑造的。 “在美国的大部分州,确实有某种形式的《好撒玛利亚法》来保障助人为乐者,使其一般不会因为救人过程中的疏忽而遭到起诉。”本杰明·利伯曼表示,“但纸面上的法律,究竟能对现实产生多少实效?实证研究表明,见义勇为的频率,并不建立在它是不是一种‘法定义务’之上。” 马克·汉斯也向记者证实,德国刑法中确实规定对一些“举手之劳”却见死不救的行为,要课以1年以下监禁或相当数额的罚金。“但是,我相信,如果你问一个德国人为什么他会选择帮助悦悦,答案不会是‘因为法律是这么规定的’,或是‘否则会有人起诉我’,而是‘这是一种他人需要帮助时的自然之举’。” 在佛山女童被碾案中,18名被斥“冷漠”的路人无一伸出援手,被不少公众看做是4年前 南京 “彭宇案”的阴影投射。 2007年,南京徐老太将彭宇诉至法院,称后者将自己撞倒,而彭宇则一直坚称自己并没有撞到徐老太,完全是出于好心将其扶起送医。一审判定彭宇撞人并赔偿4万余元,“彭宇案”最终以调解告终。“第一个下车之人,从常理分析,其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人者,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一审判决书中的上述判决词,在“雷人”的同时,引起舆论哗然。 有网友就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彭宇案’之后,助人的成本、风险、恐惧值都提高了,慢慢就形成了现在这种‘想救不敢救’的冷漠局面。”“不知当年审判‘彭宇案’的那位法官,可知自己的一个决定,造成了如此大的蝴蝶效应?” 季卫东表示,将“想救不敢救”的社会局面归咎于当初审理“彭宇案”的一名法官,固然有失偏颇,但要避免悲剧重演,重要的一点就是改变“彭宇案”的判决思维。 “在双方证据都不充足的情况下,法官没有依照‘谁主张、谁举证’这个基本标准,而是在疑点重重时,就根据所谓‘常理’和‘社会情理’对彭宇的过失进行了可能性分析,当然难以令公众信服。”季卫东表示。 他告诉记者,按照现代民事诉讼制度在分配证明责任方面的基本标准,应该是“谁主张、谁举证”,由负责举证的那一方来承担无法查清真相的不利后果。“在‘彭宇案’中,告彭宇撞人的徐老太有义务证明彭宇存在侵权的客观过失。”他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如果不让负有举证责任的徐老太承担不利后果,就意味着,实际上在相当程度上把举证责任推给了被告。无需借助‘见义勇为’行为来辩护,这种思路也是有悖法理的。” 马克·汉斯也表示,若“彭宇案”发生在德国,法官会要求原告证明“是彭宇撞了她”,证据不足就不予支持。“被告没有义务证明‘他没有撞’。否则,每个人都会很容易随机地把损失‘赖’给别人。” 季卫东担心,“彭宇案”的这种判决思维正在形成某种定势,公众在救人时不仅担心被被救者“讹”上,更害怕的是连法官都不会支持自己。 据公开报道显示,继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被判罚钱的彭宇案之后,天津、湖北、江苏及福建等地都曾上演“一方称好心助人,一方称对方肇事扶人”的“罗生门”。 “一旦这样的事态普遍化,道德的大面积滑坡就无法避免。”季卫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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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不是救她,是救我们自己
hjf306 2011-10-18 12:13
直面这一幕,唯有哭泣。哭泣,是因为今日中国的道德苦难,在这一幕里,结出了最残酷的恶果。 10 月 13 日下午,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一个年仅 2 岁的女童,先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次碾压,随后,一辆货车再度碾过她无力挣扎的身体。在被一位拾荒阿姨救助之前,共有 18 名路人,或步行,或骑车,途经惨案的发生地,却视而不见,甚至加快了行进的步履。假如前两名路人能够停下来,将受伤的悦悦挪到路边,那么第二次车祸就可以避免。但是他们没有,接踵而至的十余人都不曾停留,他们行色匆匆,仿佛怀有神圣而残酷的使命。一个刚开始绽放的生命被弃置一旁,她身体的温度,与眼中的世界,越来越冰冷。 悲剧发生后,颇有一些人重提彭宇案,抨击此案制造的后遗症,诅咒此案的判决者如何罪该万死。然而,谁能证明,那 18 名路人,都知道彭宇案的前因后果,也许,他们的选择,与被冤枉的彭宇并无一丝一毫的干系,只关乎他们灵魂深处的漠然与怯懦。 我们曾不止一次强调,彭宇案不是恶因,而是恶果。那种人性与国民性的冷漠,早于彭宇案而生根发芽于看客们的心头;彭宇案的生成,即源于这种冷漠,法官将冷漠视为法理的前提,这人世间,谁不冷漠,谁愿见义勇为,谁会救死扶伤呢?故可推论,彭宇这么做,不是爱心的激发,而是他心里有鬼,他就是肇事者,他有罪 …… 不能低估彭宇案的杀伤力,却也不必高估。彭宇案只是压弯骆驼背的最后一根稻草,或者说一种催化剂,令冷漠遍地开花,令看客们为自己的抉择找到了貌似正当的借口,以及一头来自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的冠冕堂皇的替罪羊。然而,不知不觉之中,彭宇案被放大了,它滋生的病毒开始疯狂传播,它被打造为一面冷漠的挡箭牌,那么多对匍匐于地的老者的视而不见,那么多对忍痛呻吟的儿童的见死不救,最终看客们都能义正词严:我怕重蹈彭宇的覆辙。 他们不敢献出爱心,是因为他们害怕,害怕爱会长出苦果,但是,他们忘了,战胜恐惧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爱,爱本身就是一种勇气。 彭宇被一次次重提的同时,他的爱心与善行却模糊起来。人们只记得他的不幸,只记得法律的不公,只记得为自身的冷漠寻觅共鸣,却忘了爱与善的要义和光芒。当彭宇案所生出的道德危机感越重,看客们心中的耻辱感与罪孽感就越轻,终于,漠然沦为一种习惯,怯懦沦为一种传统 ——— 彭宇案之前,何尝不是如此? 从彭宇案的错谬,到悦悦的车祸,只是一根藤上的两颗葫芦,谁也不是谁的因,谁也不是谁的果。不必用彭宇案的流毒诠释悦悦所经历的黑色七分钟,更不必用那 18 名路人的冷漠抹黑彭宇案。 问题的根源,并不在犯错的司法权 ——— 你可以想象,即使彭宇案不曾发生,从受伤的悦悦身边疾行而过的看客就一定少于 18 人吗 ——— 而是这个国家在这个时代的精神贫血,不止是公德沦丧,多少人的道德都在沦陷。数十年来,道德在我们面前一天天枯萎,我们在道德面前一天天冷漠。 拯救之道,已经不必指望司法权乃至执政者能做什么。而在于我们每一个人,如何保证自己,不会成为那 18 名路人之一;如何让自己的精神,在每一个深夜,走向 10 月 13 日的那个下午,走向佛山的广佛五金城,走到被汽车碾压的悦悦身边,弯下腰,伸出手,张开爱心 ——— 这不仅是救她,更是救我们自己。 原文链接: http://news.ifeng.com/gundong/detail_2011_10/18/9937774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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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个道德国度面临道德解体危机【郑永年】
wuqiang198 2011-10-11 13:47
近来中国的媒体在讨论一个在世人看来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问题,即“摔倒老人,要不要扶?”对数千年之前的孟子而言,“幼童要掉到井里,要不要拉一把?”这是一个不用提的问题,或者说这根本不是一个问题。这个世界上,人类的很多行为和动作,出自人类的恻隐之心或者本能,根本不用作任何理性的思考。因此,幼童落井要拉一把,老人摔倒要扶一把,都是不需要人类费理性来思考的问题,恻隐之心和本能的驱动足矣!科学家更发现,类似的恻隐之心和本能,甚至存在于动物群体之中。很多动物群体对环境都已经发展出群体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本能,互助互救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本能。   为什么中国社会要讨论这样一个本来根本不用讨论,或者不是问题的问题?原因极其简单,是因为这个问题已经在中国社会变得如此复杂,而必须诉诸于人类理性了。这些年来,很多案件的发生,例如南京的“彭宇案”和天津的“许云鹤案”,不管其背后的故事如何,都似乎和人类的本能反应相对立。媒体上充斥着很多匪夷所思的标题,例如“十九岁大学生扶起倒地老人,法院判赔7万多元”、“老人摔破头围观群众无人扶,家属表示理解”、“孩子路见倒地老人上前帮助,被家长嘲讽训斥”、“解放军士兵扶昏倒老人被迫赔三千,部队找证人讨回公道”,等等。   当然,这并不是说,在中国老人倒地就没有人扶了。我们可以相信,还是有很多人愿意扶倒地老人的。但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出现了这样的现象,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只能表明这个社会的道德出了大问题。“恻隐之心”是人类道德最本能的方面,连这个都被怀疑,都被摧毁了,这个社会还没有问题吗?因此,人们不禁要问:中国社会怎么了?   这倒是一个需要人们理性思考的问题。中国文明长达数千年不中断。中国历来视自己为一个道德的国度,世界上其他国家也是这么看待中国的。但是,现在为什么会演变成一个毫无道德可言的社会呢?如同一个社会道德的形成,有其不同的并且是复杂的原因,社会道德的衰落也如此。就中国文明来说,人们至少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看。   对商业文明负面影响缺免疫力   首先,在商业文明面前,中国传统道德的衰落具有其必然性。中国数千年里一直是农业文明,从来就没有经过商业文明的洗礼。儒家道德可以说是农业文明的精神结晶,表现在社会结构方面就是“士、农、工、商”的等级社会秩序,从商者被排在最后,最不重要。其它方面的制度设计,也是为这个等级秩序服务的。在历史上,尽管不同朝代对商业具有不同的态度,一些朝代敌视和排斥商业,而另一些则比较能够容纳和重视商业,但商人在儒家意识形态中的地位,从来就没有变化过。商业社会对道德的负面影响甚至冲击是必然的,但中国统治者使用的是排斥商业的做法。这种政策在遏制商业发展的同时,也使得传统文明没有能力容纳和接受商业文明。商业文明一旦来临,传统文明对商业文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没有任何免疫力。   这里,如果和西方作一比较会看得比较清楚。西方近代以来的社会政治秩序,可以说是商业文明的产物。在西方,近代意义上的商业阶层崛起在传统帝国解体之后的废墟上。随着商业文明的崛起,封建价值观很快衰落。商业文明要求对事物具有一种世俗的态度,于是宗教改革成为必要。宗教改革符合商业社会的需要,使得宗教能够容纳商业精神。但同时改革之后的宗教,也为商业社会塑造了一种新的道德价值体系。西方宗教改革和转型,因此和商业文明的兴起分不开。   基督教转型得最为成功。韦伯的着作《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就是论述这种情况的。改革后的宗教,在接受商业行为的同时,也约束着信仰者的商业行为。尽管商业行为、盈利和挣钱都被合理化,但挣钱本身仅仅只是工具,而非目的。商业行为和挣钱的最终目的,还是救渎人本身的灵魂。另外一大宗教伊斯兰教的转型,并不像基督教那样顺利。在很大程度上,伊斯兰直到现在不仅没有有效转型以容纳商业社会,反而有更为传统化的趋向,和商业社会和世俗行为表现为深刻的矛盾。   新道德体系还没有建立   中国传统道德现在受迅速崛起的商业文明的影响,传统道德体系的解体之迅速令人吃惊。这里不得不提到当代商业文明之前的几乎长达世纪之久的政治冲击。从清末以来,中国传统国家被产生于欧洲的近代国家所打败。无论是政治精英还是知识精英,都把中国落后挨打的原因,归诸于传统道德或者文化。因此从“五四运动”到改革开放之前,儒家传统道德受到一波又一波的政治冲击。   近代以来,长期的革命和战争也使得道德的确立成为不可能,因为革命和战争就是要推翻旧秩序。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人们才觉得确立新道德的需要。不过,当时中国的做法,是以意识形态替代了道德,依靠宗教化了的世俗意识形态,对干部官员和普通老百姓的行为构成制约。革命和持续的政治运动摧毁了传统道德,而宗教化的意识形态一旦消失,社会便无道德可言。这就是中国现在面临的状况。   但是,还有另外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为什么中国无能确立一个新的道德体系?在西方的道德重建过程中,除了宗教改革的作用,政治也扮演了很大的作用。并且随着世俗化的深入,政治在道德重建过程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政治的作用主要通过两个途径,第一是法治建设,第二是自律社会的形成。   今天,人们可以从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的《法意》(或者《法的精神》)中体会到,当时西方社会把法治的重要性提高到了何种地步。世俗化意味着人们日渐脱离宗教的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变得重要起来。从前是宗教扬善抑恶,现在法律取代了宗教的位置。而法律是通过政治过程形成的,用来调节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更为重要的是,法律并不仅仅是那些写在纸上的条规,而是一种如孟德斯鸠所说的深入人心的“精神”。   如果法律是一个自上而下的政治过程,那么自下而上的自律社会的形成,对道德的形成和成长同样重要。实际上,道德无非是社会成员中间自觉形成的行为规范,也同样通过社会的压力机制而发生作用。要形成社会自律,社会必须具有自己独立的空间,一个不受政治干预的空间。西方社会一直强调社会力量,从早期的资本主义(在马克思那里,“资本主义”即“市民社会”)到现代的非政府组织,都是社会力量的载体。    受保护的社会才能产生道德自律   西方道德力量的强大并不在于政府的推动,而在于社会力量的强大。实际上,在西方,一直是社会力量在推动政治和政府的道德化,而不是相反。也应当指出的是,政治在保护社会过程中的作用。社会保障、医疗、教育、住房等等方面的社会主义,或者具有社会主义色彩的制度,是保护社会的制度保障。而这些制度的确立,都是通过政治过程达成的。这些社会制度的意义在于,社会成员只有在获取了生存和生活的基本需求之后,道德概念才会得到强化,即所谓的“衣食足而知荣辱”。   西方近现代道德的发展,对中国来说应当有比照意义。作为世俗文明,历史上宗教只在一些特殊的社会群体(即各种类型的宗教团体)中发生作用,但在中国总体道德建设过程中,历来就没有占据主要地位。改革开放前的政治破坏了传统道德,改革开放后的政治又没有尽到重建道德的作用。   首先是没有花大力气进行法治建设。中国尽管也一直在强调法制和法治,但法制和法治的现状很难使人相信其有助于道德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说,中国的法制不但没有“扬善抑恶”,却是在实际生活中起到了“扬恶抑善”的作用。本文开头所讲的“扶起摔倒的老人受到法律惩罚”的故事,就是典型的例子。   法治没有进展,除了日常人们讨论的“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同样重要的是新自由主义进入中国的法律领域,无论是在立法还是司法。新自由主义进入中国的社会领域是很显然的,例如医疗、教育和房地产等等,但经常被人们忽视的是新自由主义对法律领域的影响。在很长时间里,立法的主导原则就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劳动生产力,而社会正义和公平则被忽视。到现在,整个法律领域可以说是金钱主导一切,变相的GDP主义也在法律界盛行。例如中国的大部分律师,都想从事经济法或者与此有关的法律活动,不想甚至回避刑法和民事,除了政治原因之外,金钱观点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以钱为本必然导致法律界的全面腐败。实际上,中国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一个应当以保障社会正义为目标的制度体系如此腐败,社会正义必然荡然无存。    法律沦为权力与金钱的工具   很显然,中国的法律面临政治和金钱的双重压力。结果怎样呢?法律只是工具,要不成为政治的工具,要不成为金钱的工具。中国只有法律的条规,而没有“法意”,法的精神。西方意义上的“法律秩序”(law and order)在中国并不存在。当法律成为权力或者物质利益的工具时,谁来保证“善”的行为?又有谁来惩罚“恶”的行为呢?   社会空间的缺失也使得道德无处生存。在数千年的儒家文明里,王权尽管在理论上专制,但往往是“统而不治”。中国社会具有高度的自治性。在社会底层,乡规民约调节和约束着人们的行为。各个行业也有自己的行为规则。在当今社会,这样的传统道德已经失去了生存的基础,但这并不是说,新的社会道德体系就不能产生了。没有产生,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社会没有自治的空间。   长历史时期的革命、战争和政治运动,已经把中国社会高度政治化。而确立政权之后,又没有去政治化的过程;相反,政治因素深入中国社会的各个角落,对社会进行控制和管理。社会“被控制”和“被管理”的状况,表明社会本身缺少空间。缺少空间就决定了社会群体很难形成一种自下而上的社会自治制度,从而也很难形成社会成员的自觉和自律。换句话说,任何自下而上的道德找不到社会空间。如果法律要保障的是合乎人类道德观念的秩序,那么社会道德要调节的是社会群体之间,或者社会个人之间的互动和行为模式。既然社会道德难以形成,社会群体和社会个体之间的交往,就表现为赤裸裸的物质利益或者权力行为。   道德是任何一个文明的内核,其它方方面面的制度,无论是政治制度,经济制度还是社会制度,都是这个道德内核的外延。中国现在面临传统道德解体而新道德建立不起来的危机,这也是中国文明的危机。如果商业文明不可避免,那么就要重建一个能够容纳商业文明,但又能遏制商业文明所带来的负面结果的新道德体系。世界历史表明,道德的重建并非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而是人类主观努力的结果。如果新道德体系不能得到确立,无论怎样强大的经济力量,都不足以促使中国文明的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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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拍案71:“彭宇案”的主审法官被贬到街道办!
热度 5 QFL 2011-9-29 17:00
当今拍案71:“彭宇案”的主审法官被贬到街道办!
具有划时代重大意义的 “ 彭宇案”, 已经 过去整整四年了; 然而,曲终毕竟人未散,天朝百姓们在茶余饭后,依旧津津乐道着 …… 今天,偶看到一篇羞羞答答的短新闻 (http://news.sohu.com/20110929/n320943730.shtml): “ 彭 宇案 ” 的主审王大法官,被贬谪到离法院 10 公里之遥的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 ,点子背不能怨社会哈; 声名大振的 徐老太 干脆把房子出租掉,而自己则搬到别的地方隐居了;彭宇的辩护 律师高先生 离开了律师行业,是自己的选择跳槽还是被迫离开,则不为外人知也;至于 彭宇本人 ,自从某通信公司辞职后,就似乎无消息了 …… 俱往矣,你已唱罢,该我登场,舞台还是要继续旋转地! 图片来自网络,仅欣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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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合肥老太搭车意外死亡 子女四拒车主赔偿
热度 1 jefei 2011-9-16 09:45
合肥老太搭车意外死亡 子女四拒车主赔偿 分 享 转 载 2011-09-15 15:27 评论(336) | 阅读(37217)   ■好心让七旬老人搭车,不幸发生车祸,老人意外死亡   ■骑车村妇心感愧疚,四次送钱,却都被老人子女谢绝 刘士胜在李家珍老人的遗像前,捋了捋头发,整理下衣服,深深地鞠了一个躬。   “如果不是我,阿婶怎么也能再活头十年。现在……”在李家珍老人的遗像前,刘士胜深深地鞠了一个躬,说着说着,眼圈就红了。李孝香走上前搀扶着,只说了句:“这也怪不得你。”   刘士胜和李孝香都是(合肥)新站区磨店社区沿河村的村民,两家并不熟。 8 月 13 日 9 点多,赶集回家的刘士胜遇见了李孝香的婆婆李家珍。出于好心,刘士胜开着电动三轮车带了老人一程。没想到,刚到村口车子翻了, 76 岁的李家珍一头栽到地上,过世了。刘士胜好心办了坏事,为了表达心中的愧疚,先后四次要给钱,都被老人的家属婉拒了。   直到 9 月 13 日,有人匿名在网上发了条微博,这件事才被大家知晓。    事件追踪   本是好心却要了老人的命   磨店社区沿河村的西头,一大片平房聚在一起。李孝香家住在中间,红瓦白墙,前后共有两栋。前屋左手边,是婆婆李家珍的灵堂。 9 月 14 日下午,刘士胜踏进房门,整理好头发和衣服,面对着李家珍的遗像,深深地一鞠躬。她说,这是对老人应有的尊敬,也会觉得心里好受点。   李孝香拾掇了一条长凳,招呼刘士胜坐。刘士胜擦掉眼角的泪水,喘了几口粗气,稳定了情绪后,慢慢回忆起那件让她铭记一辈子的意外,她说,即使过了一个月,她也记得异常清楚,每一个细节都印在脑海里。   刘士胜和老伴在村里养了一百多头猪。 8 月 13 日九点多,烈日高照,刘士胜骑着电动三轮车,从店埠镇载着两百斤喂猪的秠糠回来了。   离村里大约还有一公里时,刘士胜看到李家珍老人提着东西走在路上,孙女跟在后面。她把车子开慢了点,打了一声招呼:“阿婶,太阳老热了,和孙女赶集咋也不搭个车啊。”   刘士胜说,当时老人家答话说因为自己晕车才步走的。老人当时说:“要不你带我们一程,太阳烈伢受不住。”刘士胜觉得这是举手之劳,便下车把秠糠的袋子挪了挪,空出位子让两人坐了上去。   刘士胜重新发动了电动车,路上也再没说过一句话。开了约莫十分钟,到了村头,眼看就到家了。突然水泥路转弯处,对面来了一辆摩托车。只听“嘭隆”一声,刘士胜的三轮车虽然避开了摩托车,却因为左转太狠,翻倒在路面上。   电动三轮车压住刘士胜的双腿,李家珍被甩了一米多远,一头栽倒在水泥地上,昏死过去。李家珍 14 岁的小孙女刘雪敏摔倒在路中央,哭喊着:“奶奶,疼……”   刘士胜顾不得腿疼,推开三轮车,爬到老人面前。“阿婶头上撞了一个大包,比鸡蛋都大,我都蒙了。”刘士胜坐在板凳上,掀开裤腿。“你看看我的膝盖,当时也肿得好大,现在都还没消完,走路还疼。”果然,她的右膝盖处明显还有点肿,比左边的大些,皮肤上还有留下的伤痕。   三个人躺在水泥路上无所适从,恰巧村里的熟人刘国元和妻子路过。“我赶紧让刘国元打 120 ,他老婆使劲地给阿婶摸胸口。”   十点多, 120 急救车赶到了现场。老人的儿媳李孝香闻讯赶来,刘士胜和随后赶到的老伴李道元也跟着一起上了车。   老人刚被送到肥东县医院,医生就说不行了。接着又转到了省立医院,病危通知书也很快下来了。当天傍晚, 76 岁的李家珍因颅内出血过世了。    人间真情   四次给钱,全被婉言谢绝   刘士胜没有想到,自己本想做件好事,却要了阿婶的命。“如果不是我,她怎么也得再活头十年啊。”刘士胜不住地摇头。    8 月 13 日下午,当时老人还在肥东县医院,刘士胜便和老伴打电话给两个女儿,要了一些救急的钱。“大概有四千块,我递给了她儿媳,没想到被拒绝了。”李道元刚说完,坐在一旁的李孝香就插话说:“那么一大叠,肯定不止四千。”李道元本想拿这个钱先救急,李孝香却说家里有用不上。   当天晚上,夫妻俩先回家商议了一趟,决定这钱一定要给,不然良心上过意不去。第二天一大早,李道元便低价卖掉了家中的十头猪,凑得一万元。待李家珍老人过世后,李道元把卖猪的钱又送了过去,又一次遭到了拒绝。   第三次是吊唁李家珍老人的那天。 8 月 16 日,李道元夫妇带着爆竹、花圈和纸钱一起登门道歉。“就是这个桌子,放了三次,她家人三次都把钱塞回了我口袋。”李道元指着堂屋的方桌说。实在没办法,李道元只得掏出四百块钱当是人情,这只是当地人家有喜事或丧事,亲友邻居给的份子钱。   老人家丧事办完了有半个月了,李道元揣着钱又来了,正好在路口碰到了李孝香。“我们是真心真意想把这个钱给他们,良心上也好受些,可他们家死活不要。”   和以前三次一样,李孝香又一次拒绝了。“毕竟老人是在我老伴车上走的,搁在别人,说不定会坑死我们,可他们家却一分都没要。”李道元告诉记者,他和老伴商量了,虽然给钱不能挽回老人的性命,但是只有这样,才觉得良心上能过得去。 内心独白   不能为了钱出卖了良心   李家珍老人有四个孩子,三女一男。出事时,唯一的儿子刘国乔远在东北打工。直到 8 月 17 日才坐车赶回来见母亲最后一面。这期间,家里的事情基本上都是媳妇李孝香一人在操办。问起当时为什么没要李道元家的钱,李孝香只说:“人家也是做好事,要了他们钱一辈子良心都过意不去。”   李孝香初中没有毕业,识字不多,以前靠卖卤菜谋生,现在纯粹在家务农。对于婆婆去世这件事,她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记者:婆婆过世一共花掉多少钱啊?   李:花了两万多吧,家里存了点,从亲戚那也借了一点。   记者:不要刘士胜送来的钱,是你想的,还是你们一家人商议决定的?   李:第一次的时候是我先说的,没和家里人商量。不过,等家里亲戚知道后,都说不能要。和孩子爸打电话,他也在电话那头嘱咐我一定不能要人家钱。   记者:事情是不是像刘士胜说的那样呢?你有没有怀疑过?   李:我们都是农村的,家门口,哪会说假话。丫头也和我讲过,和她说的一模一样。   记者:现在乡亲们都在传你们这个事,你是怎么想的?   李:你想想,如果当时我们去要这个钱,孩子们会怎么想我们当家长的,亲戚朋友也肯定说我们在讹人。别人本来也是在做好事,又不是故意的。要是还要钱,以后好事就没人干了。   和李孝香聊天时,她的丈夫刘国乔还在肥东县城打工。在电话中,他告诉记者:“在外面打工也听说过老人摔倒没人扶的事,还有故意讹人的事。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反正我们家是不能为了钱卖了良心的。我也是这样教育孩子的。”刘国乔是瓦工,在工地上一直很忙,只和记者说了这几句便挂断了电话。   ■市民声音   这件事两家人都做得很漂亮   葛伦权是新站区磨店社区沿河村村主任,他告诉记者,早知道这两家人的事情了。“他们两家人事情做得都很漂亮,是全村人的榜样。”葛伦权介绍,李道元早年是村长,年纪大了才退休的。平时为人处世很热情的,也经常给乡亲们做事,都很服他。   “国乔家就更不要说了,以前对他们一家真的不太了解。这件事干得我们都很服,一村人都夸他家人是杠杠的。”葛伦权说,村里虽然没有资金给他们家奖励,但一定会号召全村人学习他们的品质。   ■专家观点   这种相互体谅值得每个人学习   随着南京“彭宇案”的发生,以及国内越来越多此类事件的产生,老人摔倒后要不要搀扶,已经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讨论。扶,担心被讹诈;不扶,良心上过不去。新站区磨店社区沿河村两户人家的做法不免让很多人心生愧疚,他们用实际行动给人们上了一堂爱心课,上了一堂诚信课。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副院长范和生教授说:“在合肥,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是我们这个城市的骄傲。”   范和生表示,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是近年来,社会越来越浮躁,不少人树立了错误的价值观。“他们认为,只要弄到钱,就是本事。长此以往,人们之间,没有之前的信任,没有了之前的爱心。磨店社区这两户人家的行为,给我们这个社会做出了榜样。”   “这样的爱心,值得人们去学习。”范教授没有吝惜赞美之词。 http://space3.feixin.10086.cn/73010934/share/blog_9166065?IsHotShare=1regid=1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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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印象(14):常州的“南京彭宇案”?
热度 3 陈龙珠 2011-4-28 07:41
日前发生在常州的故事:老太路上摔倒,扶人小伙被指撞人;小伙喊冤,声称没有撞人,是做好事。 新闻链接 : http://kb.dsqq.cn/html/2011-04/27/content_88048.htm 这个交通事故,不论谁是谁非,其社会负面影响或许会使得更多的人,不敢轻易对他人出手相助。社会的悲哀! 面对那些对促进维持社会良好风尚不利的民事纠纷或诉讼,有关主管部门审理时难道真地就不能实践“疑罪从无”,而可以冤枉一个可能的好人吗? 本博旧文 : 盛世印象(5)-心安理得 (2 01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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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不是浮云——神马救人全过程(图)
热度 2 sheep021 2011-2-21 11:15
神马不是浮云——神马救人全过程(图)
2月19日,在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安陲乡“十七坡会”斗马现场,一名戴安全帽的男子在斗马现场观看斗马赛时,突然被一匹纵向冲来的马撞倒在地。就在他倒地的一刹那,懂人性的马瞬间用牙齿咬住男子的衣服,在运动中将男子放到地上,自己则和后面的追“兵”,从男子身上跨过,丝毫没有踩到男子。唐辉吉 摄 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见: http://www.chinanews.com/tp/hd/2011/02-21/24942.shtml#nextpage 本博评论 神马不是浮云,神马也会救人,而且还是一位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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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南京彭宇案剥夺了全国老人被扶的权利
热度 1 周可真 2011-1-2 01:45
文:秋千索 发表日期:09-03-17 18:08:56  http://www.xiadingdan.com/html/as/article/0903171885675291.html 老人晕倒在地15分钟,围观的群众不少,却没有一个人敢碰他,这是昨日下午约1时30分,发生在福州交通路福建医科大学附近的一幕。让人稍感欣慰的是,15分钟后,几名过路学生看到躺在地上的老人,赶紧将其扶起。老人随后被赶来的救护车送进医院。(来源于网络) 这个明显的是彭宇案恐惧症!说句实在话我这个人平时也挺热心的,自去年看了彭宇案后现在也不敢冒然出手了,害怕担上这些麻烦事情,我这个人平时就比较忙,担上这些事情还真没空去处理,反正以后看到这样的事情不想帮上一把,再说了国家法院也不支持! 彭宇是前鉴,之后又有多少人前仆后继地步上了彭宇的后路,教训太多了。记得彭宇案里作证的陈老先生说: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好人不得好报,那还是做个路人吧。常言说一粒老鼠屎可以搞坏一锅粥, 南京彭宇案的主审法官就是这超级的一粒老鼠屎,不但损害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而且损害了整个社会的道德良知,让人们陷入了是非不分、善恶不辩的泥潭。他给社会留下的危害,远远超过了当年美国送给日本的原子弹的祸害。 几年前了,我一个朋友还开车时看到一个老太在一路口被一摩托车碰到摔倒,摩托车手扬长而去,我朋友好心把老太弄上车送到医院里并打了家人电话,其家人赶到后不分清红皂白拉住我同学,硬说是他撞的,结果老太居然也昧着良心说是他,真是百口莫辩呀,后来交警什么的也来了,居然和我朋友说反正你有保险,就认了吧,也赔不了多少等等,我朋友差点吐血,后来还好找到了当时路边的小店里的店主几人做证是有另外的人撞的,而且朋友的车上也无撞痕,老太被撞位置与车撞的也不符等,才洗脱嫌疑,但朋友因此郁闷很久,现在再出现类似情况他就躲的远远的,真是被伤到心了呀。 人家南京法官不是都说了么: 不是你撞的,你干嘛扶她?这有悖于常理!那么很明显了,扶的话就是你撞的,不扶就不是你撞的 。判决书中还称 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 上述内容就是当时我们伟大的法官和尊严的法律所下的结论,国民要引以为戒 。人大会议正开,为什么就没有代表提社会公德的议案?南京法院审理的彭宇案,影响之大,法官判案水平低下,给社会公德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人大代表你监督了吗?为什么?司法程序、法律的实施是人大代表履行监督的首要职责,提高全民素质和社会公德势在必行,请代表们认真的议一议! 当今连电信运营商都给老百姓设骗局,不小心就收你的钱,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连电视节目光天化日之下天天重复骗人的性病广告,恶心透顶,无人过问!谁还敢相信路边草民?谁还敢相信包青天会出现? 我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我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帮助别人,我也是个和乐意帮助别人的人,但是我看到南京的彭宇案件,我怕了,我真的怕了,我怕我丢失了工作,我怕我赔不起四万块钱 ,我们的社会是怎么了?我们的国家是怎么了?我很迷茫。 是社会的诚信体系出了问题才会导致这样现象的发生。一方面行骗的很多,警方不断警告广大市民要辨清,不要轻易上当,一方面又要求大家发善心。请问,谁辨的明?辨不明就只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躲开了事!这是中国人的无奈,汶川地震中大家并不缺爱心、善心、良心,就是例证! 相关博文: 南京彭宇案冰冻国人良心,八旬老人摔倒在地,数人围观无人敢管 王号 附: 南京彭宇案 : http://www.hudong.com/wiki/%E5%8D%97%E4%BA%AC%E5%BD%AD%E5%AE%87%E6%A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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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彭宇案冰冻国人良心,八旬老人摔倒在地,数人围观无人敢管
sheep021 2011-1-1 10:31
当今拍案26:邯郸七旬老人摔倒半小时无人扶 老人说不讹人 83岁退休老干部路边摔倒众人围观下猝死 12月29日,福州六一北路与湖东路交叉路口附近,一位8旬老依伯摔倒在人行道上。围观的五六人,没人出手。就在两名女子试图将其搀扶起来时,旁人的一句善意提醒,又让她们缩回了手。老人孤独地躺在冰冷的马路上,直到生命的终结。(12月30日《东南快报》) 按常理,这种事情是不应该发生在礼仪之邦的中华大地上的 按法律,这种事情是一定要发生在礼仪之邦的中华大地上的 因为南京彭宇案已经冰冻了国人良心人心彻底凉了。影响大大地坏!!! 这位老伯是不幸的,因为围观者中没有外国人。记得有一次,发生类似事情时,就是一名不信邪的外国人伸出援手。有人悲观地认为,彭宇案一纸判决,让中国的道德水平倒退了30年。我觉得完全是误解,真实情况是:, 彭宇案一纸判决,让中国的道德水平前进了30年 。不信的话,你可以翻翻旧报纸,看看30年前有没有这种事情接连发生? 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失礼而后法。 所以法远非根本性的东西,反而是最末层的东西。法治建设,可补道德之不足,但不能完替道德建设。啥都能缺,只有道德不能缺。若人人都是正人君子,社会也就是礼仪之邦,法律也就无用武之地了。 俗话说无法无天,法就是法律,天就是道德。没有法,只要还有天,社会就不会乱,要是连天都塌了,社会也就乱了,人类也就完了。 后记: 为了安全起见,避免类似悲剧重演,建议老人单独出行时,背上背一张牌子,上面写着 我不学南京彭宇案 几个大字,作为承诺书,以策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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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拍案26:邯郸七旬老人摔倒半小时无人扶 老人说"不讹人"
QFL 2010-11-18 15:52
' 据 新华网 报道 : 11月15日下午,河北邯郸市一位七旬老人摔倒在联纺路上,在长达半个小时里行人们视而不见。途经此处的出租车司机王铁军将老人救起后,老人说的第一句话是:谢谢你,放心吧,我不会讹人! 我特别想知道: 假如彭宇案的法官们 看到上述新闻,他们会有何感想? 我们的大好神州、大好社会、大好人民,都变得如此纠结成一团,真不知道是拜谁所赐! 唉,一声叹息啊 不过,我是知道的: 若日本岛国里发生类似的严重事情,有关官员们要想得到其人民的原谅,唯有剖腹这一途径。 另 特此申明: 本博不是极端分子,只是客观地简述了岛国的一种谢罪方式,绝不是鼓励这种行为;若真有官员们进行类似模仿,本博概不负责。 ----------------------------------------------------------------------------- 邯郸七旬老人摔倒半小时无人扶 老人说不讹人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0-11/18/c_12787243.htm    11月15日下午,河北邯郸市一位七旬老人摔倒在联纺路上,在长达半个小时里行人们视而不见。途经此处的出租车司机王铁军将老人救起后,老人说的第一句话是:谢谢你,放心吧,我不会讹人!    王铁军开出租车十多年了,是邯郸市首届的士之星,还在全省率先开出敬老号出租车60岁以上的老人免费乘坐。    11月15日下午,王铁军在联纺路拉一位客人到广泰中学,经过春晖小区门前时,他发现有一位老大爷摔在马路上。    车都开过去了,我觉得不对劲。从后视镜里看到老人向前伸出手,想抓住隔离带的边儿,抓了一下,又抓一下王铁军说,当时自己心里就觉得揪得慌,天气这么寒冷,那么多车经过怎么就没人下来问一问。    王铁军停下车,对乘客说,我不能拉你了,我要回去看看这位老人,打车费也不要了。乘客临走时还提醒王铁军:做好事可以,当心别被讹上!    王铁军将车掉头,顾不得熄火,就下车跑到老人身边:大爷,您怎么了?得知老人只是摔倒了,自己站不起来,他便搂住老人的腰,半扶半拖地帮助老人站了起来。王铁军又把车开过来,将老人搀进后排座位。上车后,老人感慨地说: 谢谢你,放心吧,我不会讹人 !    然而,老人说不清楚自己住哪个小区,只知道家在23号楼。王铁军开车带着老人转遍了周围的仁达、广泰、广安等小区,最后在广厦小区23号楼找到老人的家。    老人平安到家后,他的儿媳妇掏出100元钱要酬谢王铁军,被婉言谢绝了。    原来,这位老大爷姓康,今年78岁,一个多月前才搬到广厦小区的儿子家住。11月15日上午10点多钟,他一个人出来溜达,一直溜达到下午3点多钟,在过马路时不小心摔倒了。    昨(16)日,康大爷向记者回忆了当时的情形:我怎么也起不来,想拽住前面那个隔离带站起来,又够不着。在这个好心的司机扶我起来之前,我都在地上躺了半个多小时了。见一辆辆汽车从身边经过,我心里急呀,我光想喊,把我扶起来吧!别害怕,我不讹人!    我知道南京的彭宇因为扶起一位摔倒的老太却被告上法庭的事,我也害怕被讹上。可是将心比心,谁都有父母,要是自己的父母摔倒了却没人管,做子女的又该怎么想?王铁军坦言,以后再遇见这事他还要管!(记者杨伟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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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不再(不能)善良
machan 2009-11-4 16:08
看了博文: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267350 , 老人一手挂着尸体,一手给老师们谈论价钱,为什么呢,为什么我们不再善良 南京彭宇案:一个好心的小伙把跌倒的徐老太送到医院,徐老太一看自己病情严重,竟然和做警察的儿子一起说自己是小伙撞倒的更震惊的是,在有第三方人证,有各位通信记录作证的前提下,法院居然无视证据,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送她到医院的所谓的常理,判定彭宇赔偿医疗费4万余元 上海司机假若行好拉路边胃疼之人,很可能就遇到所谓的钓鱼执法,面临巨额罚款(你不为了钱,为什么拉人家去医院?这也许就是钓鱼执法的逻辑吧)。 路边跪在地上背着书包乞讨的学生,下班后会走进租住的小宾馆,变成了二三十的女人 我也遇到过,说是丢了钱包只剩车票的旅游者,只想讨口饭吃,当我给了钱后,给别人说时却知道是骗子 回到,那个满头白发用尸体换钱的老头儿,如果没有事件的解说词,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他,也许还是比较慈祥的老人。照片中,他的心里也许只是一个买卖,一个千载难逢的发财的机会当他即将过世的时候,是否会想起这件事情,他是否会反思什么。 对,反思,有谁会反思?谁应该反思? 我们的祖国是五千年的文明之邦、礼仪之邦。我们的百姓,曾经用乳汁救治过八路军伤员我们的百姓曾经用独轮车推出淮海战役的胜利 今天,为什么我们不再(不能)善良? 2009年11月22日补充: 最近李小文院士善意帮助孙爱武博士之举,也被一些人臆测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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