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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响水爆炸及政府关闭化工园区形势下的安全生产技术思考
jyx123321 2019-4-6 16:56
自 3 月 21 日至今,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天嘉宜化工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的新闻在网上影响很大,如 http://inews.ifeng.com/ispecial/270108/index.shtml 。 在 4 月 5 日的新浪新闻综合里可看到相关政府关于化工园区的意见: 昨天,本市决定彻底关闭响水化工园区,将陈家港镇列入全市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 “ 十镇百村” 试点,加快实现乡村振兴。同时,要举一反三做好全市面上化工整治工作,根据省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进一步抬高本市化工园区、化工企业整治标准,支持各地区建设 “ 无化区 ” 。 http://news.sina.com.cn/c/2019-04-05/docihvhiqax0122640. shtml 。也可见下述新浪财经新闻: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江苏省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 ( 征求意见稿 ) 》意见的紧急通知。对未来五年之内,江苏省化工企业、化工园区的改造升级及退出做出了明确指示。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hkstock/hkstocknews/2019-04-05/doc-ihvhiewr3413689.shtml 。可以预料的是,各地关于化工园区整治乃至关闭的行动会持续很长一段时期。 化工,尤其是涉及流体的化工,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生产和生活物质。化工产品可谓与我们每个人都形影不离。但是,涉及流体的化工过程往往需要压力管道、大容量容器,尤其在通过规模化和自动化提质增效降成本的时代背景下。因此,大家对化工厂尤其是有机化工厂的感性认识就是管道纵横密布、各式大型罐体耸立。 从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人员的视角看,管道和罐体都是由具体的材料制成的,常见的是金属、有机高分子及其复合材料,也有用无机非金属材料的。通常,金属材料存在腐蚀和疲劳问题,其承载能力是不断退化的。有机高分子材料以及连续纤维增强的树脂基复合材料则存在蠕变、松弛、老化等问题,其承载能力也是不断退化的。上述的材料本质特点决定了管道、罐体、阀门等化工结构件是随着使役的不断进行而持续退化的,并非一劳永逸、高枕无忧的,尤其在超过其初始设计的承载条件或使役寿命的时候。 这种问题带动了结构健康监测技术的发展。 但是,化工过程尤其是有机高分子化工过程往往存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 )气体,通常易燃易爆。这种情况下,宜用非电量检测技术。化工管道和罐体大多是大尺寸结构件,结构力学损伤和破坏隐患多,可能的流体泄露点隐患多,偶然性大,宜用低成本的分布式在线监测技术。 理论上,分布式的光纤 Bragg 光栅技术可以实现化工管道和罐体等大尺寸结构件的应变、温度、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硫化氢等无机气体种类及其浓度的在线、实时、低成本监测。但是,如何优化 确定应变 / 温度 / 气体的光纤光栅传感器的布置点和方向、如何正确解读检测信号所代表的真实物理意义、如何由有限的监测点信息快速准确地映射到整个结构件的应力 / 应变 / 温度 / 损伤因子 / 位移场及气体环境,是需要传感和解调技术、结构件设计 / 制造 / 使役分析技术、结构件的内外环境流体动力学分析技术、有限元模拟仿真技术、人工神经网络技术协同完成的,任重道远。否则,个人认为是基本没有工程实用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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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动员讲话
dingsir 2016-6-9 18:22
安全生产月动员讲话 (本人时任安全总监,故有此发言) 一.为什么抓安全 化工企业存在比较多的危险因素,每天我们都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因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首先牵连到的就是我们自身,人身受到伤害,就是最大的损害,企业要赔偿,安抚,善后,加上设备、原料的损失,企业自然也同样受害。因此,最简单的道理,安全是为了保障我们每个员工的安全,是我们自身的要求,是我们安定生活发展进步等一切的基础的基础。安全需求,按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来讲,是人的最底层且必不可少的要求,与吃饭在同一个级别。安全做好了,我们才好进一步谈其它的,否则就像是水中月镜中花,流沙上建大厦。 我以前经历过一次化工厂事故,因为化工物料聚合引发的爆炸,一瞬间厂房炸塌,死亡 3 人,老板损失惨重,价值相当于 100 多公斤的百元大钞的财富,眨眼就没有了,钱财损失不说,人还被判刑,几年内人身不得自由,更别提当年亡故的员工家破人亡的悲惨了。前几天开发区化工厂的中毒窒息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海四达的电池老化车间爆炸导致多人伤亡事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更提醒我们,安全与事故之间,近在咫尺,一定要认真对待。 再说一遍,安全是关乎每个人自己的事关重大的紧要事,是我们自己要安全,而不是别人要我们安全或给我们安全。 二.怎么抓安全 怎么抓安全,我认为要点在于八个字 “ 制度推进,细节保证 ” 。 “ 制度推进 ” 是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比如八大特种作业的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等等,建立制度之后就需要培训和教育,让员工知道,并以方便获得的方式供员工查阅或再学习。这一方面需要不断的做 PDCA 循环,不断完善,做好合规合法,不多讲。 “ 细节保证 ” 是指通过对现场状况和作业细节的认真检查、判断来提前或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抓好细节我归纳为三个方面: 其一。抓现场 。管理人员或监火人员一定要仔细检查现场,用动态的眼光来进行检查观察和分析,除了看到的问题,还要想象下极端情况下可能带入哪些异常情况或不安定的因素,会产生哪些问题,哪些需要预防,哪些要应对。这种动态的思维对于发现安全隐患很有好处,平时可以多多训练这个方面的能力。比如电动葫芦高悬,要能想到万一固定失效掉下来会怎么样,应该怎么预防。临时用电拉线,导线破损会怎么样 ? 可能导致金属件接触破损处,人接触金属件触电,破损处接触金属罐体导致大量设备带电,还可能引发火花等等。这样就能找出真因,从源头消除隐患。 其二。借助专业力量 。很多事故的发生,就与涉事人员不懂得相关知识有关,在能力上缺乏,无法预料事故会发生,有时给人以 “ 无知者无畏 ” 这种现象。这种情况下就特别需要借助专业人员的力量,利用专业人员的知识和技能来帮助我们。公司设立专门的安全人员岗位,也就在于此,要善于向他们学习,请他们出马。当然了,不是说有了他们,你就不用费心安全的事,那就错了。 其三。不断学习。 你对工作的环境、设备、工艺、物料懂得越多,就越能懂得怎么实现安全,这是显然易见的道理。因此,在岗位上保持不断学习的习惯,对提高个人技能和安全防范能力十分必要。 三.最大的障碍 安全生产的最大障碍是什么 ? 我认为不是硬件问题,而是软件问题。有三种心态是最大的障碍。 第一种是 侥幸心理 ,明知自己的操作有一定的风险,但又觉得风险不大,不会发生事故。这种心态最容易导致事故。我们老家有几句谷话是这么说的 “ 走多了夜路总要碰到鬼 ” , “ 常在河边走,哪些不湿鞋 ” ,说的其实就是一个概率问题。工程上的海恩法则说的也是这个, “ 每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大约有 30 起小的事故和 300 起未遂先兆以及 1000 起事故隐患 ” ,小的风险积累多了,就会出现大的事故,甚至是看似非常不可能的事故,多个小概率的事件同时发生,往往就是一宗大事故。看似是巧合,实质就是一定概率下的必然。 在此我把自己以前体会的几句话给大家: 1. 事故总在你想不到的时候发生。 2. 事故发生不管你是什么人,一视同仁。 3. 事故的后果与你的心理预期毫无关系,只按它自身的规律来。 4. 最大的隐患是,我们总喜欢假定这样的事故不会发生的 --- 真发生时,又难以接受。 这几句话其实是挺严酷的,大家可以好好体会下。 第二种心态是 “ 专家 ” 心态 ,认为以前这么干没事,所以以后这么干也没事。这种认识在有点像数学上的不完全归纳法,并不可靠。 2014 年南通如皋双马化工的爆炸事故,就在于当时涉事员工的这种心态,他们认为硬脂酸不易燃,他们的粉末不会爆炸,结果竟然爆炸了。其实,只要能够燃烧的东西,比表面积够大时,遇空气到一定比例都可能会爆炸,木屑、煤粉、血粉、不锈钢粉都是确认有这种风险的。克服专家心态比较困难,需要开放的心态和不断学习,同时要靠完善制度严格执行来保证。 第三种心态是 “ 怕麻烦 ” 。这个与第一种心态有一定类似,明知可能有风险,但怕麻烦不愿多做一些预防与防范工作,这样也可能将自己经常置于风险之中。针对这种情况,我比较欣赏品保部门的一句口号 “ 万无一失,一失万无 ” ,如果一次事故能让你后悔终生, “ 一失万无 ” ,你就该为此先做点什么了。 针对这几种心态,我有一句貌似废话的实话送给大家: “ 安全的关键,还是自己内心真正希望自己安全 ” 安全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想应该制定这样的原则,即 “ 安全优于质量,质量优于效率 ” ,真正贯彻落实这样的原则,在判断标准模糊不清的时候,以此为准则,可以帮助你理清思路,贯彻原则,有助于业务的长远发展,持续发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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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东莞:危险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治理成效明显
woshi147 2015-12-8 16:39
  东莞:危险场所 防雷 安全专项治理成效明显   2015年下半年,广东省东莞市气象局针对今年东莞5月某油库因雷击引发的事故多措并举开展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大检查力度,对全市664个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包括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化工厂、化工仓储、输油输气等高危场所开展为期半年的防雷安全专项检查;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联合经信、安监、公安、住建部门先后开展了镇级初查和市级联合检查,对防雷工程和建(构)筑物主体“三同时”落实情况及防雷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三是加大宣教力度,牵头召开防雷安全座谈会,组织全市气象协理员进行防雷专项培训,邀请省内防雷专家进行授课。   防雷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增强了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等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防雷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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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要实现安全生产,不能仅靠法律规定过日子
热度 1 Greg66 2015-10-8 10:19
社会组织要实现安全生产,不能仅靠法律要求 社会组织(企业当然是社会组织)实现安全生产,就是实现不出任何事故的生产。事故是具有确定损失量的QHSSE各类等事件。 实现安全生产,不能满足法规要求就万事大吉。原因: 首先,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仅仅是“及格”标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其次,法律规定的内容,是大多数企业基本能够实现的基本要求,不是很高的要求,因此不是能够绝对保证安全生产的。 第三,不可能涉及安全的任何内容都在法规中有规定,法规不可能规定那么细。 建议:法规内容,仅提出“一般要求(general duty/requirements)”为好,具体做法靠组织自己。 需要注意的是,“general requirements”,不是我们一般理解的不太重要的“一般性”的意思,而是重要的、对所有方面都起作用的,请参看关于联合国“一般性”辩论的解释: 一般性辩论其实不是小伙伴们理解的你一言我一语的话题争论,“一般性”(general )意思是话题广泛,但凡触及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各种问题, 都可发表见解。主要内容还是一国首脑对 重大问题 阐述本国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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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爆炸事故后的一声叹息
热度 7 qhwan 2015-8-15 01:10
8 月 12 日天津开发区危险品库发生意外爆炸,致死 50 多人,伤者 700 多人,周围库房和民居毁损严重,事故的危害和规模均为今年来之最,尤其是 17 名年青消防队员的不幸牺牲,更是让人痛心不已。然后,事故发生后的第三天,仍然没有权威部门对事故原因作出分析,在市政府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提出安全距离的问题时,在场的安检局,环保局等官员,面面相觑,张开结舌,无一作答,官员的专业素养和担当精神,令人大跌眼镜。 改革开放近 40 年来,我们的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由当初的小打小闹的家庭作坊式逐步升级,走上了规模化经营的现代工业之路。随着工业规模的扩大,事故发生的危害和频率也相应扩大。如果继续固守农耕文化思维,漠视工业发展规律,采用粗放管理模式,单纯追求增长指标,毫无疑问,我们将步入恶性事故高发和频发阶段,重走一遍原始资本主义的老路,掉入中等收入陷阱而不能自拔。 老马早就告诉我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40 年来,我们的经济基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是,我们的上层建筑还是老样子,用人制度没有变,外行充当领导的现象,比比皆是。工业化时代所要求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还没有成为选人用人的指标。在互联网 + 的时代,信息公开,信息透明,应该是公民或者纳税人对政府的一项基本要求,可是,在我们这儿,信息往往成为官员的私产,可以随意拿捏,为自己开脱卸责。一旦重大事件发生,老百姓往往得不到及时的信息披露,如此蔑视纳税人的权益,怎么可能建设公民社会? 安检和环保部门是保证安全生产,消除事故隐患的关键。窃以为,这些专业性比较强的部门首长,任用前,应该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专业素养进行考核。任职期间,由第三方机构或媒体通过信息公开的原则对其进行监督。把不学无术,只会揣摩上意的贪腐官僚放在这些要害部门,后果不堪设想。在加拿大,有自由信息法( Free Information Law ),法律规定民众有权致信政府部门索取非保密文件。媒体可以索取议员费用报销的单据,刊登在报纸上供公众浏览。针对办公设备毁损导致库存危险化学品帐目不清的问题,应建立相应的数据管理系统,及时将库存数据上传到远离存放地的数据中心,开启互联网 + 危险品管理的时代。另外,大学应考虑开设化工 / 药物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对可能涉及重大事故的各个环节进行仔细系统的研究,为政府管理部门提供专业人才和决策咨询。但是,以目前中国高校 SCI 论文数打天下的现实下,此类变革或创新能否入大学领导的法眼,还不好说。大学教授的建言还有人听吗?有地方说吗? 逝者已逝,不能复生,但是我们有责任查明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杜绝此类恶性事件的再次发生。一个已经太多了,中国社会再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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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智决定安全——安全入心才可入行
wangbing187717 2015-6-18 11:56
事故往往只是一瞬间的事情,而培养员工良好的安全习惯,抓好安全生产中的一些细枝末节,却是个漫长的过程。安全生产,不在于说得好而在于做得好,不在于做对了多少,而在于有没有做错什么。心的质量就是人的质量。在工厂,员工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导致什么样的行为;有什么样的行为,便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 在日常安全管理中,知识和方法仅仅能解决一招一式的具体问题,而观念与意识却能从根本上改变一个人、一群人。实践证明,安全生产,除了需要一部厚厚的制度措施约束,一些形式上的标语、口号(思考如何呼唤人的心灵?),行动上的巡检、督查外,更重要的是生产全过程中的每一件事、每一处、每一物、每一时、每一环节,要在心智深处重视对员工的养成教育,对可能会发生的事故预先防范,警惕防护,安全生产才会固若金汤。 多增加一道防范的工序,看上去就像走路多了个弯,慢了,其实从长远看是快了。不出事故就是最大的效益啊!从表面上来看,诸如投料过程中产生静电、节日放飞的孔明灯引燃树木的概率可说是微乎其微,然而正是这些不起眼的“小事”、“小概率”、“小过失”,往往隐藏着巨大的危机。如果不注重这些“小事”,不愿在做好“小事”的细节上花功夫,不把“小事”当回事,掉以轻心,最终“小事”就会酿成“大祸”。 有一个著名的“海恩法则”说的就是: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任何事故的发生都有一定的先兆,都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心智决定安全,只有用心用脑多编织几道全员参与的避雷网、防火墙,将安全责任意识深化成一种理念,才能有备无患、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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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益管理“6S”方法
wurenke7 2014-12-3 22:43
1.“6S”的内容 “6S”管理师在“5S”生产管理的基础上扩展而来的,强调了安全生产,重视全员的安全教育,使员工每时每刻都有“安全第一”的观念。其目的是建立起安全生产的环境,所有的工作应建立在安全的前提下。“6S”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证质量,使工作环境整洁有序,预防为主,保证安全。其本质是一种执行力的企业文化、强调纪律性的文化、不怕困难、想到做到、做到做好、落实基础性的“6S”工作,能为其他管理活动提供优质的管理平台。 2.“6S”的关系 “6S”彼此关联,整理、整顿、清扫是其体内容。分析如下。整理:区分要与不要,现场只适量留要的,不要的清理掉,节约空间;整顿:对要的东西进行依规定定位,尽量摆放整齐,并准确标志,节约时间;清扫:对工作场所脏污清除,并防止脏污的发生,保持工作场所干净,对设备点检,保养须保证品质和设备效率的提高;清洁:将“3S”的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并保持成果,持之以恒;素养:养成人人依规定行事的好习惯,追求“无人”管理的最高境界;安全:严禁违章,尊重生命。 3. “6S”管理实施原则 (1)效率化:定置位置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先决条件。 (2)持之性:人性化,遵守与保持。 (3)美观:产品—文化—征服客户群。管理理念适应现场场景,展示让人舒服、感动。 更多相关企业管理文章请访问: http://www.standi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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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2014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法律知识精讲班)第6-10讲][考试
lcj2212916 2014-11-17 00:36
名称:2014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法律知识精讲班)第6-10讲 类型:考试辅导 语言:简体中文 运行环境:电脑、手机 文件大小:1.84M 大纲要求: 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定,分析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 处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分析从业人员的权利保障和义务履行的有关法律 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 《安全生产法》作为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其法律关系主体是相当广泛的。该法第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 本……”。这里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具体包括: 1.各类生产经营企业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企业主要有两种,即依照企业法注册 登记或者经批准成立的企业和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 (1)依法设立的生产经营企业。 譬如依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下载地址: http://www.400gb.com/file/78456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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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文化是管理的最高“灵魂”
wangbing187717 2014-11-2 14:35
谈文化是管理的最高“灵魂” ——环评、安评或许已成为企业破坏环境和不安全生产的通行证 好久没来写博了,先说说原因,最近一直忙着有幸参与和学习一些环保类的“软科学”类课题,大多涉及到环保体制、制度等。虽然本科 3 年学过一丁点儿环境类的知识,但是都基本是皮毛,而且还甚少,所以参与这些课题和环境类的同学相比还是差很多。但是通过近 3 个月的摸索和老师、同学的交流,对环保系统的体制、制度等算是基本有了大致的了解,顺便谢谢老师和环境同学的帮助。下面就谈一点自己关于这段经历在知识和认识上最深的感悟——环评、安评或许已成为企业破坏环境和不安全生产的通行证,也许不正确奥。由于课题组安排我做的部分大多涉及的是具体改革和制度完善创新的,所以至于其他组员做的体制和制度的现状(问题)都需要研读,所以体制和每条制度算是了解的比较透彻,感触比较全局、系统化。为什么选择环评和安评谈呢?因为参与的 2 个课题都涉及到环评,而且本人觉得安评和环评在我谈的这几方面均有很高的相似性,所以下文就以环评为例谈谈。 我们最初接触环评是在大学上《环境影响评价》课程时,看到老师 ppt 上展示的一本厚厚的环评报告书,里边满满的数据、公式、分析等等,我觉得环境影响评价真的是一个很有科技含量的东西。不可否认,环评制度创立之初是好的,但是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环评”已经渐渐背离了当初被创造时的纯真摸样。环评,不再是环保部门的“审批依据”,而是企业破坏环境的通行证。可能有很多人对此话不能赞同,因为环评报告明明可以提出要求,确保企业不破坏环境。但这看似简单,其中的问题却很多。由于时间和学识关系,以下只列举几点。 1 、首先谈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环评不是政府行为,而是政府强制企业的行为,说白了,我们做环评是企业花钱,而不是政府。虽然环评工程师相继出台道德准则,但又有多少人恪守职业操守,又有多少人能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去做一本环评报告书。我们收企业的钱,为企业服务,为企业规避一些不易通过审批的环节。最后,我们每一本环评报告的结论都写着,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可行。环评不再是审批的依据,而是沦为项目可行的依据!(其实就是和一直想的企业安全投入问题一个理:企业治病,政府买单这条路怎么样才能走出来?【这句话谈企业安全投入,环保也相同】,反正都得花钱,那为啥不国家直接收了再投,这不变得效用价值高一点,而且企业主动性也大大提高了。) 2 、其次,从大气导则修订,各种新导则相继出台,有些导则操作性较强,有些导则却非常笼统、难以实现,——以地下水导则最为明显。比如地下水污染监控,导则只是提出“建立场地区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却没有按评价等级给出具体要求。结果就是:到了各地方环保部门,所有等级的项目全部按最严格的措施要求,无论项目规模怎样,全部要求监控水井,把企业好好的厂区布置成“蜂窝煤” ...... ,这样难以操作的地方还有很多。我们便戏言,一个大气导则的出台帮着气象局赚了一大笔钱,一个地下水导则的出台救活了一大批濒临倒闭的地勘院! 3 、再次,我们评价的依据——环境保护标准,大家都是拿来就用,从没有怀疑过吗?按此来讲,我们做了这么多项目,每个项目都“达标”,为什么环境质量反而下降?我们曾信誓旦旦的说发展经济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但是近年来,环境污染却日趋严重,环境问题“突显”,雾霾,垃圾围城,地表水、地下水水质,土壤中的重金属,环境风险事故。而这几年,正是环评如火如荼开展的几年。我们的环评真的把好第一关了吗?我觉得环评反而成了环境污染的帮凶!同时,我们的愚民政策还在继续,每年都要开环保工作总结会议,新闻报道啥的总是听到“今年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去年又增加了 N 天”,我当时就在想,一旦全年 365 天都是优良了这条政绩该怎么写啊,后来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 2012 年出台了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切推倒了重新开始计时!妙哉! 上面所谈的其实都是制度之类的东西,谈到制度就涉及到管理,谈到管理就涉及到文化。下面就用一段话来说明制度、文化和管理三者之间的关系:现代的管理理论来自西方,而西方的管理理论的核心是制度和规范,因此制度和规范在当前管理中非常普遍,但其逐渐暴漏出诸多不足。正如著名学者郑永年所言:“口号性的东西不叫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就是社会成员自身认可和接受,并且内化于心的观念。缺乏意识形态,维持秩序的成本就很高。任何一个国家没有意识形态的约束而光靠制度根本是维持不下去的。人永远比制度聪明,人总可以找出逃避制度的制约的。”即今天大多数学者对管理的更高层次认识:人管人累死人,制度管人管死人,文化管理管灵魂。因此近几年来安全文化成为安全管理研究的一大热点。同样,环保文化也如此。 总之安全文化、环保文化才是促进安全、可持续发展的最根本保障。目前我们还在谈安全或环保意识的问题,现在我们必须认识到比安全或环保意识更高层次的是安全或环保意愿,对于安全和环保管理应牢牢把握一个导向:知识大于技能,意识大于知识,意愿大于意识。其实说白了就是以人为核心切入点搞安全和环保管理,因为侠义的管理就是人的行为控制,这将涉及心理学、行为学等,即人性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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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与大学生
热度 5 fdc1947 2014-9-6 07:53
农民工与大学生 我们在媒体上隔三差五就能够看到哪里哪里出事故的消息。出事故当然与领导有关,出了大事故,该抓的抓,该处分的处分。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但是,我却很少看到说到关于具体操作的工人的问题。或许是因为他们只是工人、是被领导的、是弱者,而且绝大多数的操作者也是事故的受害人,甚至往往已经死亡了。大家也就不提他们了。然而,实际上许多事故的是否发生,有很多看上去很偶然的原因。一个小小的细节,往往决定了是否会出大的事故。而这些细节,许多则是与工人直接有关的。如果工人的素质高一些,很多事故似乎并不是完全不可以避免的。 我们的许多地方,用的都是所谓“农民工”。俗话说,隔行如隔山。我生在城里,大学毕业后做过农民,即使是我这样的受过很多年教育的人,在农村跟着有经验的老农学习两年之后,才对于当地的各种农活有了一点了解,但是亲自动手做仍然做不好。我也做过工,在煤矿用铁锹往“溜子”上攉煤,那是最简单劳动。有一天,我正坐在边上休息,一位老矿工拉起我就跑,刚刚离开,后面一大块煤就砸下来了,我的左手都挂破了一点,如果慢那么零点几秒,我就会倒霉了。那些八级矿工,可不是白吃饭的。可以想象,那些只会做农活和连农活也不全会做的青壮年农民,到了工矿企业里,只经过简单的培训,也就很难能够立刻成为合格的工人。他们可能可以勉强从事某一项简单的劳动,但是还不是一个合格的工人。 一个合格的工人,即使是只从事简单劳动的工人,不但要知道怎样完成给他分配的工作,也要大致知道他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知道一点要他这样做的意义,知道一点他前后左右的事情,知道应当怎样做才能够既做好自己的工作又方便前后左右的工作,知道可能会发生什么意外,怎样尽可能地避免发生意外,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应该怎样做,怎样保护自己、保护别人,如此等等。这样合格的工人,就不是只经过简单说几句就去上岗工作的农民工所能够胜任的。 同样一个产品,无论多么简单的产品(包括中间产品),由一个新手做出来的与由一个合格的工人做出来的,质量往往会相差很大,即使外观差不多,其内在质量也会有差别。所以,拥有大批合格的工人,对于任何一个工矿企业都是一个巨大的无形的资产。 当然,为了持续拥有这样的资产,工矿企业的所有者必须有大的付出。一方面,要对于工人要进行长时间的培训,另一方面,必须给工人们合理的报酬和其他的福利。这样,这些企业的工人就不能是亦工亦农的农民工。 工矿企业的工人应当是真正合格的工人,那他们就必须成为真正的“城里人”,这些亦工亦农的农民工应该成为历史。 这样做,企业的成本必然要提高。企业成本的增加,就需要企业用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产品质量等方式等增加收入。这就是所谓经济的转型,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依靠农民工不可能造就现代化的企业,不可能造就现代化的经济,那样的国家不可能是一个现代化的国家。 把农民工变成真正的工人,同时,使工人成为真正有尊严的人,可能是我国现代化道路上最具决定性的关键所在。 近十几年来,我国的高等教育规模扩大了许多,产生了许多问题。不少人都把高校的问题归咎于扩招。其实,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大国,受到高等教育的人还是很少的。我们的扩招生当然是需要的,但是,目前最需要的还是合格的、最好是高水平的工人。这种工人要有比较高的技术水平,也需要比较高的文化水平。我们需要把农民工变成大学生,变成有大学生水平的合格工人。我们的很多大学需要转型。 文化,我这里主要指基础文化,如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等,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最重要的东西。这是学习一切进步思想和先进技术的基础。“文化革命”之中,我和我的同学到工厂劳动,做车钳铆电焊工,一两个星期之后,在很多方面就超过了学了一两年的那些文化差一些的学徒工。 所以,我主张,我们的学校,应当与那些国家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大中型私企合作,为他们定向培养工人。先学文化,同时学技术,也可以半工半读,招那些年轻人,主要是农民子弟,当然不限于农民子弟。将来逐步扩展到一切企业,农民工都要先到学校学习,半工半读。只有这样, 才能够逐步使得年轻的“农民工”,将来成为真正的工人 。 当然这样做,要有许多配套的东西,例如,要有相当多的公租房,要有很多中小学,让农民工可以在城里立下根,也可以把他们的子弟带来。这当然也需要很多政策、制度上面的改革。 总之,这是一个巨大的真正消灭农民工的工程 。像我这样的老百姓不过是想想罢了。不过, 还是一句老话,如果连想都不去想,说都不去说,谁去做呢? 又 :文章写完后,看到了《科学网·新闻》上有报道:《 教育部:开展招生招工一体化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这是一件好事,真的希望能够做好,成为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一个部分或者一个开端。 ​ 据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为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教育部4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扩大试点院校的招生自主权。 教育部表示,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是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基础。各地应加强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扩大试点院校的招生自主权,推动试点院校根据合作企业需求,与合作企业共同研制招生与招工方案,扩大招生范围,改革考核方式、内容和录取办法,并将试点院校的相关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进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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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塔河油田加热炉腐蚀治理技术研究取得重要进展
ecorr 2014-7-23 13:53
7月20日左右,从塔河油田腐蚀隐患治理现场获悉,由西北油田分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防腐中心组织开展的加热炉腐蚀及防治技术对策研究取得重要进展,该项目实施后,预计每年将减少加热炉腐蚀穿孔引发的经济损失费用达210.28万元,4年内可收回隐患治理投资,为从根本上解决塔河油田加热炉盘管腐蚀、结垢难题,确保油气田安全生产找到了一条经济可靠的技术途径。   据悉,加热炉是油气集输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主要设备,塔河油气田单井、计转站、联合站油气集输均采用加热输送工艺,加热设备以加热炉为主,其中单井加热炉占油气田加热炉用量的80%。   近年来,随着油田开发工作的不断推进和加热炉服役年限的延长,加热炉盘管腐蚀穿孔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目前,塔河油田现场主要是通过停产维修或更换新盘管的方式来解决加热炉结垢腐蚀问题,维修周期长,不仅带来设备维修成本增加及停产损失,而且还存在运行中因穿孔造成油气泄漏的安全隐患,不能从根本上减缓和控制腐蚀。   今年以来,西北油田分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中国石化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查找治理工作,力求通过采取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标本兼治方案,延长加热炉设备有效使用寿命,彻底解决制约安全生产运行的腐蚀问题。   针对塔河油田加热炉盘管突出的腐蚀、结垢问题,分公司组织防腐技术人员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攻坚克难,大胆创新,并研究形成了以控制水质硬度+除氧为主导的措施方案,该方案通过采用离子交换法(树脂软化)对加热炉用水进行水质软化处理,确保加热炉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工业锅炉用水要求,从根本上控制腐蚀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年限。同时,技术人员还提出通过采用锌铝稀土共渗材质改性表面处理技术,在盘管表面形成一种阳极性金属覆盖层,延长设备有效使用寿命,保障安全生产运行。   据测算,加热炉 腐蚀 治理项目实施后,在加热炉设计使用年限内,每年将减少加热炉腐蚀穿孔引发的经济损失费用达210.28万元,4年内可收回隐患治理投资。负责该治理项目的工程院防腐技术首席专家羊东明说:“该项目实施后对提高塔河油田加热炉安全运行能力、降低生产成本、保障油田高效生产,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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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调整四川省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cdcldb4595 2014-6-30 13:40
关于调整四川省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调整四川省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川安监〔2013〕180号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煤监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科技兴安”、“人才强安”的战略,我省 2009 年 2 月成立了四川省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自专家委员会成立以来,在依法开展的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涉及的评审、审查、论证、鉴定、资质考核、成果鉴定、安全检查等有关事项中,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依据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专家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川安监 62 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对原有专家委员会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专家委员会名单予以公布。 四川省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 任:文卫平 委 员:蒋兴飞、陈斌、黄志文、陈建春、唐克农、田建文、张国洪、陈万国、王建国、唐渔海、李文、张仕勇、陈家明、王华健、陈庚文、肖成新、李克清、施富强 四川省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及煤矿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烟花爆竹安全、职业健康安全及综合安全 6 个专业组。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局规划科技处(科技装备处),负责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各专业组组成如下: 一、煤矿安全专业组 主 任:陈家明 副主任:高仕明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业组 主 任:王华健 副主任:张晓风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组 主 任:陈庚文 四、烟花爆竹安全专业组 主 任:肖成新 五、职业健康安全专业组 主 任:李克清 六、综合安全专业组 主 任:施富强 副主任:师春元、殷时奎 附件: 四川省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单( 547 名)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 2013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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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包括“职业安全卫生”吗
lanxum 2013-9-26 17:33
“安全生产”包括“职业安全卫生”吗 130926 李健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2008)对“职业安全卫生”、“安全生产”这两个术语分别做了解释,但理解起来有些矛盾和糊涂,“安全生产”包括“职业安全卫生”吗?还是两者是一回事,只是侧重点不同? 对“职业安全卫生”的解释: 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对“安全生产”的解释: 通过人-机-环的和谐运作,使社会生产活动中危及劳动者生命和健康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的状态。 以上两个解释的共同点都是“以人为本”,不同点有几个方面: 1 、“人”的外延不同: 职工肯定是劳动者,劳动者不一定是职工,有的劳动者找不到工作,有的劳动者自己是老板,根据这个理解,“安全生产”中的人即劳动者的外延应该大于前者的“职工”,所以“安全生产”应该包括“职业安全卫生”。 2 、“活动”范围不同: 前者仅是职工的“职业活动”,而后者是 “社会生产活动”,从字面意义上看,后者似乎更具广泛意义,似乎“安全生产”应该包括“职业安全卫生”,但问题是,现在有哪些“社会生产活动”不是“职业活动”?或者是有哪些“职业活动”不是“社会生产活动”?再或者是站的角度不同来说的二者? 3 、“目的”不同: 前者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安全与健康”,后者工作的目的是仅仅控制危及生命和健康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显然前者的工作目的要比后者范围广,因为按《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中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定义,前者工作的目的“安全与健康”既包括了危险因素、也包括了有害因素,而后者只是包括危险一个因素。从这个角度看,“职业安全卫生”是包括“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这个术语在《职业安全卫生术语》里做解释,也可证明这一认识。 4 、 “侧重点”不同: 个人理解,“安全生产”侧重于安全内容,包括人、机和环境的安全,而“职业安全卫生”则只强调人的安全(卫生也即健康,也可视为安全),这样理解,“安全生产”是包括“职业安全卫生”的。 “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卫生”是我国特殊存在的两个易混淆的概念,为什么要探讨这两个概念谁的外延更大、到底有何区别这个问题?“安全生产”是1952年我国开始认识安全的重要性这个特殊时期提出来的,后来一直被沿用至今(国际上应该没有“安全生产”的概念),而“职业安全卫生”概念来源于1970年美国颁布的《职业安全卫生法》,上世纪80年代后期传入我国并加以应用,这就形成了“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卫生”两个概念并存的局面。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为了加以区分,大多对二者简单理解为“安全生产”侧重安全、“职业安全卫生”侧重健康,但由此衍生出了很多认识和理解的冲突以及资源重复投入的问题: 如企业参加协会方面,在业务上都接受国家安监总局领导的中国安全生产协会(CAWS)和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COSHA)的会员单位基本上是重复加入的;如国家安全标准执行方面,企业对员工告知同一个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会依据两个标准规范,一个是侧重“安全”的《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 13690-2009),一个是侧重“健康”的《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 203-2007);如企业管理部门人员配备方面,一个是管“安全”的,一个是管“职业健康”的,而“职业安全”的管理职能则划到管“安全”里了,因为都是“安全生产” …… 。所有这些,是不是因为有“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这两个概念的存在,而导致的侧重点不同所带来的结果呢? (以上个人观点,仅供讨论和批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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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生产”等概念的多种理解
lanxum 2013-9-25 15:53
对“安全生产”等概念的多种理解 130925 李健 我国有关安全工作的概念很多,如“安全生产”、“生产安全”、 “劳动保护”、“职业安全”等等,有的概念还是我国刚解放后提出的,这些概念是否科学、准确?是否与时俱进?是否应该从“源头”上梳理一下?特别是对这些概念缺乏科学定义,会导致多种理解而出现争议,也会带来一系列相关问题,如“安全”工作对象不清、管理资源浪费、政策运用不准、价值观误导、学术研讨、交流的理解障碍等等。 拿被我国安全工作长期使用的“安全生产”来说,从提出“安全生产”概念的“1952年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会议”到我国“安全生产法”,都没有为“安全生产”给出一个严谨的、表述全面和揭示本质特征的科学定义。那么,什么是“安全生产”?简单从概念上理解,即要在生产过程中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但这只能算作一种“解释”。 1 、 《辞海》的解释 : 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形成良好劳动环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 。把“安全生产”解释为“一系列措施和活动”。 2 、 《中国大百科全书》的解释 : 旨在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的一项方针,也是企业管理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的工伤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把“安全生产”解释为“一项方针、原则和要求”。 3 、 “维基百科” 把“安全生产”解释为“ 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维基”对“安全生产”的解释是“一种过程和状态”。 4 、 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 15236)的解释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glossary)是由中国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提出、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推荐性)。其老版本GB/T 15236-1994把“安全生产(Safety production)”解释为: 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而新版本GB/T 15236-2008的解释是: 通过人-机-环的和谐运作,使社会生产活动中危及劳动者生命和健康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的状态 。新版本比老版本对“安全生产”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外延由单一的“生产”扩大到“社会生产活动”,并提出了达到“安全”的手段,特别是增加了对人的关注,以及“安全”不仅仅是危险,还有“健康”的问题。再有,这个新版本解释与维基百科的基本一致,按GB/T15236-2008发布的时间(2008/12/15)和维基最后修订的时间(2008/12/27)推测,估计GB/T15236-2008在先进行了解释,还有一个原因,“安全生产”应该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专有名词,维基不见得能解释清楚,所以只能照抄。 不管怎样,《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2008)对“安全生产”这一专业术语的解释,应该是我国从1952年提出“安全生产”概念到今天,历经60多年做出的唯一、官方的权威解释(应该说仍是一种解释)。也许,再经过若干年的认识和实践,也就能把“安全生产”说严谨了、说清楚了、并与国际接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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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汇编目录
JMJZ1990 2013-8-3 22:19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汇编目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一)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1、 冶金等工贸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2、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 3、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轧钢); 4、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焦化); 5、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烧结球团); 6、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铁合金); 7、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8、氧化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9、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10、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钢); 11、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铁); 12、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煤气); 13、平板玻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14、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15、白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16、啤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17、乳制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18、 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19、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20、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1、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2、造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3、 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4、有色金属压力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5、调味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6、服装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7、酒店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8、酒类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9、石膏板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30、饮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3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32、氯碱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33、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34、硫酸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35、涂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36、溶解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37、电石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三)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38、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39、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40、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 (五)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4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 4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 4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山实施指南; 4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尾矿库实施指南; 45、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 46、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导则; 47、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地球物理勘探实施规范; 48、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钻井实施规范; 49、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测录井实施规范; 50、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井下作业实施规范; 51、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路上采油实施规范; 52、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路上采气实施规范; 53、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海上油气生产实施规范; 54、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道储运实施规范; 55、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建设施工实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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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jerrycueb 2013-7-10 15:01
整理书籍发现的安全领域的老期刊,留个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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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风险防范/安全生产不受人待见?应急管理反倒成为热门?
热度 2 陈安博士 2013-6-4 22:20
   俺们已经从文化上对中国人面对灾害的心理和做法进行了剖析,此处不赘。    从效益上而言,向安全要效益是很难的事情,99%的概率是得不偿失,白白花钱,毕竟,锁死安全之门,让大家都不能随意跑出去,是节约管理成本的一个选择。这样,就不需要每天都检查或开放逃生通道了,工作人员每天一进工厂也就会老老实实去自己位置上呆着,下班后再从唯一通道离开,这也是最容易维持秩序的做法。    如果唯一通道成为大家的行为习惯,就会节约管理成本。而风险防范都是要消耗成本的,只有在发生事故后才会发现成本一点都不节约,可是,事故能有几次呢,也许有的工厂永远都没有机会遭遇事故。    所以,安全生产措施或者风险防范手段都是用更大的成本来防止小概率的消耗成本的事件发生,在一个效益大于一切的文化里,是很容易被无视的。    而如果我们说安全生产或者风险防范是人在与可能的灾害因子“博弈”的话,应急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说更是人与人的博弈,我们又见惯了因为应急管理做得好而被表彰的例子,反而少见因为出现风险事件而被惩罚的例子,如此,成本/效益函数很容易给出来。    记得每次我问到“应急管理的终止信号”什么时候给出时,总有应急管理官员说:“表彰大会啊,那会一开就代表应急结束了。”    是啊,我们有太多的表彰大会了,而似乎没有过什么惩罚大会。现在比以前进步的一点就在于——责任人已经被控制。嗯,我每每看到这句话就心里一颤:期待着有下文,而一般情况下的下文就是“自然原因造成事故出现”,比如电火花、比如存放不规范、比如雷击等等。    我每每觉得自己研究的应急管理应该可以换个方向的时候,就会立刻就有新的灾难事件出现,让我欲罢不能——原来这个方向还不能画个句号啊:新的案例将旧的问题重新端在你的面前,或者带来了新的问题,需要学者们继续打起精神来面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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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简单说说安全生产“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
热度 3 Greg66 2013-4-30 15:13
我一直在想这句话。如果人们的安全知识多了,不用严起来就都落实下去。我们费那么多时间、精力、财力去严,还不如把这些资源用于想尽各种办法、甚至挖空心思去增加人们的安全知识、打造培训手段。这个又简单(或许也不简单)又使人愉悦,又能产生好的效果,何乐而不为呢? 所幸的是我听说国家在改变安全培训的管理机制。 有人也说,我们的职工收入低,自己不认为自己的生命有多宝贵,所以就不那么注意安全。可是收入高低是一个相对的问题。啥样的人叫做富?啥样的人叫做穷?还是一个观念(组织文化)问题。富人有富人的烦恼,穷人有穷人的快乐。不是吗?当然企业也要多为 职工多想想,不要收入差距太大。差距太大,人们就会相互攀比,收入多少都觉得自己命不值钱。收入差距其实很关键。一个富人,会引来相当大的一批人攀比、攀比,整个群体的观念就会改变。 参考: 今天北京安全文化论坛讨论安全责任咋落实 , 一个简单而严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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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100错
热度 3 jerrycueb 2013-4-30 02:11
图中有一百个安全隐患,大家一起找吧。 适当的时候贴出答案。 图片和答案都来自网络。 答案:安全生产百错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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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学科的重要名词及其管理意义讨论
热度 3 Greg66 2013-1-27 11:06
近日写了一篇小文章,现将摘要贴在下面: 安全学科的重要名词及其管理意义讨论 摘 要: 安全学科中一些重要名词的含义在我国学术界尚有一些分歧,给安全工作思路及工作效果带来一定的影响。根据事故发生中人的意志的作用,把事故分为人为主动策划、人为非主动策划和自然运动引发三类之后,可以将安全生产、生产安全、公共安全、职业安全四个名词解释为从不同角度涉及不同类别事故及其后果的学科或者工作领域。由于涉及的内容不同,前三者按照行业或事故类别管理其业务,后者则按照组织进行管理。管理思路的不同,使得我国的安全管理和西方国家的职业安全管理所用统计指标有不同,统计数字也不具有比较意义。 关键词: 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 公共安全 职业安全 含义解释 管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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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安全生产技术科普
热度 1 yhqsd 2012-11-20 16:55
【目前,进行科普工作尤其是撰写科普文章和图书,是出力不讨好的。科普工作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这些工作不仅对职称晋升、绩效考核、工作评价等都没有任何用处,还时常被人私下指责净做些没有学术水平的无用功等。其实,现在许多人搞科普,如发表科普论文、撰写科普图书等(包括在科学网上发些科普博文)完全是凭兴趣和爱好,并不是为了什么“水平”和“有用”】。 按照内容界定,科普工作包括“知识类科普”和“技术类科普”等。农业出版社出版了许多农业技术类科普图书,本人应出版社邀请撰写的 《 苹果安全生产技术指南 》 于今年 8 月份正式出版。 这两天科学网就科普问题发了不少博文,还开设了“科普‘乱象’”在线访谈等。许多博主谈的主要是“知识类科普”,为凑凑科普讨论的热闹,现把 《 苹果安全生产技术指南 》一书的 “前言”和“目录”贴出来,希望大家对“技术类科普”也关注一些。 前言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近年倍受人们关注的问题之一。苹果是重要食用农产品,是 水果产业中的优势果品, 其安全性同样受人关注。 近十年来,国家通过开展“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使苹果等农产品安全性有了明显改善,但由于无公害农产品对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比较低,目前仍然主要依赖化肥、农药等石油产品的大量投入来促进生产,威胁苹果质量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苹果果实有害物超标现象仍然时常发生。同时,目前我国真正安全高效的化肥、农药数量有限,有机肥的质量和来源缺乏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时常流入果园;此外,由于苹果质量控制标准和安全生产技术推广应用不到位,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势头并没有被完全遏制,苹果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和苹果质量安全仍面临严重威胁。 随着科技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人们赋予了农业产业更多的责任。农业生产不仅要提供数量充足的优质农产品,还要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农业环境安全以及劳动者的人身安全等。苹果安全生产就是这样一套兼顾果实质量安全、果园环境安全和苹果从业者人身安全的优质高效生产技术,它是提高苹果品质、增强苹果市场竞争力和促进果农增收的重要支撑,是促进苹果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系统技术。 本书作者结合科研和生产经验并参阅大量文献,通过综合归类,系统介绍了苹果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具体技术,希望通过对先进苹果生产技术和生产经验的整理汇集,为广大果农、基层农技人员和苹果生产爱好者提供参考。 目录 第一章 了解现状,懂得安全 第一节 我国苹果安全生产现状 第二节 苹果质量安全及其影响因素 第三节 苹果安全生产的基本特征 第四节 安全农产品的类型和特征 第二章 熟悉标准,规范生产 第一节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概况 第二节 苹果果实质量安全标准 第三节 安全苹果产地环境标准 第四节 安全苹果生产过程标准 第五节 有机产品与良好农业规范 第三章 重视环境,防控污染 第一节 果园环境问题 第二节 果园污染防治对策 第四章 选用良种,规范建园 第一节 苹果品种和苗木选择 第二节 环境要求与园地评价 第三节 果园规划设计 第四节 园地整理与栽植 第五章 生草覆盖,合理间套 第一节 苹果园生草栽培技术 第二节 苹果园土壤覆盖技术 第三节 幼龄苹果园间作技术 第六章 培肥沃土,养根壮树 第一节 苹果对根区土壤的要求 第二节 果园土壤培肥与改良技术 第三节 有机肥的开发与利用 第四节 科学施肥,养根壮树 第七章 蓄水保土,科学灌排 第一节 果园蓄水保土技术 第二节 果园灌溉技术 第一节 果园排水防涝 第八章 促花控果,提高品质 第一节 促进花芽分化,提高花芽质量 第二节 合理疏花果,科学保花果 第三节 精细管理,改善果实外观 第九章 因势利导,合理修剪 第一节 苹果树整形修剪原则 第二节 适宜的苹果树形及其培养 第三节 苹果树常用修剪方法 第四节 乔化苹果树的改形修剪 第十章 正视危害,安全防控 第一节 苹果病虫害类型及其安全防控 第二节 苹果病虫害的周年防控技术 第三节 苹果常见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技术 第四节 果园杂草的综合防治技术 第十一章 适期采收,规范处理 第一节 苹果适期采收 第二节 果实商品化处理 第三节 果实预冷、保鲜和贮运 第十二章 科 学应对,减灾防灾 第一节 自然灾害的特征及应对 第二节 低温灾害的防控 第三节 风雪灾害的防控 第四节 旱涝灾害的防控 第十三章 安全用药,重视劳保 第一节 农药的鉴别与安全使用 第而节 果园常用农药品种及其使用技术 第三节 农业生产中的职业危害 第四节 果园生产中的劳动保护 引用标准和主要参考 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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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身心状态量化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减少事故
热度 2 gmhua 2012-11-19 19:24
在煤矿或其他任何生产行业,工人作业工程中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对有效完成作业,对确保作业安全是很重要的。如果有对应的量化体系和具体的度量方法,在班前对工人进行量化考核,应该是必要的。 思考:研究、建立、开发一套相关量化体系,通过相关测量设备、仪器,及问答等形式,在班前对工人进行关键生理特征、心理状态、情绪等进行综合考量,得出每个人的身心基本状态,杜绝状态欠佳工人投入作业。 预期效果:通过该体系的应用,1.可以让身心状态好的工人投入作业,既有利于保证效率,又可以保障安全;2.潜移默化地使工人认识到,保持身心状态上佳是爱岗敬业的基本条件,是对单位、个人和家庭高度负责的良好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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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Greg66 2012-10-30 19:05
为方便、以免丢失,把这个文件发在这里。如要下载,请点击 财政部官方网页 。 安全管理比较好的国内企业以及一些管理水平比较好的跨国公司,安全投入并无标准,投入多少,按照risk-based 原则进行。 有了投入规定,必须将安全投入用在安全上,但是“用在安全上”事实上没有标准,较难把握和监察。安全生产法大约在第18条规定,安全投入还需要对后果负责。 安全投入数量属于安全文化的一个元素,所以属于本站的第06各个分类。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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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届海峡两岸及香港、澳门地区职业安全健康学术研讨会暨中国
After50 2012-9-12 11:32
第二十届海峡两岸及香港、澳门地区职业安全健康学术研讨会暨中国
由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主办,香港职业安全健康局、香港职业安全卫生协会、中华安全卫生协会、澳门劳工事务局、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合办,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承办的“第二十届海峡两岸及香港、澳门地区职业安全健康学术研讨会暨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2012 学术年会”今天上午在成都金牛宾馆召开。之后的两天会议将有多位专家就职业安全健康主题做系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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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 神华集团煤矿安全生产经验的通知
Greg66 2012-7-27 23:52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 神华集团煤矿安全生产经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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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渔政船编队巡航钓鱼岛海域登临检查渔船指导安全生产
热度 1 可变系时空多线矢主人 2012-7-15 10:43
中国 渔政船 编队巡航钓鱼岛海域登临检查渔船指导安全生产 7 月 12 上午 9 时 45 分许,中国 渔政船 编队在执行我国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任务过程中,在北纬 26 度 12.4 分、东经 123 度 23.6 分钓鱼岛附近海域(距黄尾屿约 22 海里 处),在中国渔政 35001 船的协助下,中国渔政 204 号船克服海上风大浪急困难,放艇,对一艘福建籍灯光敷网作业 渔船进行了登临检查,指导其安全生产。 东海区灯光敷网、围网休渔时间为每年的 5 月 1 日 至 7 月 1 日 ,现已结束休渔允许正常作业。这艘渔船 ,在这片海域已经生产 11 天。渔政船本航次的主要任务就是对伏季休渔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查处违规生产渔船,维护正常作业秩序,保护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登临检查渔船期间,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巡逻船竟然一直通过海上国际通讯频道( VFH16 )呼叫我方船只,进行无理干扰。 对此,我方严正警告日方,我渔政船 编队 是在中国管辖海域进行正常的执法活动,日方无权干涉,并要求日方巡逻船立即离开。 中国渔政船编队于 7 月 11 日 2 时 巡航 至钓鱼岛附近海域。 在该海域巡航期间,我渔政船编队多次遇到我国生产船只。这些船只对于我渔政船编队巡航行动表示欢迎,并希望我渔政船能够为我合法生产渔民提供即时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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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whyhoo 2012-4-17 15:27
国办发明电〔201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国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取得了积极成效,重特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明显减少,但非法违规行为仍是造成当前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制约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突出原因。为深入贯彻落实年初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经国务院同意,于2012年4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煤矿。被兼并重组煤矿需变更相关证照而未按规定变更擅自组织生产的;以技改名义违法生产,甚至不技改只生产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或防突措施效果未达标的;9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隶属的煤矿企业未经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的;在抽采未达标煤层进行采掘生产的;水害威胁严重、煤层易自燃发火矿井防治措施不落实,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的;“批小建大”、“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建设的;矿井1个月内3次以上瓦斯超限未按事故调查处理或瓦斯超限被责令停产整顿仍组织生产的。   2.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区、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3.道路和水上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4.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5.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6.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7.烟花爆竹。“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8.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9.冶金。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2年4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于4月25日前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上报当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各地区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20日前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相关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统一组织领导本地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责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地区,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切实做到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4月16日 原文见 http://www.gov.cn/zwgk/2012-04/17/content_21153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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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伦理思考
热度 1 lijizu 2012-4-7 21:35
安全生产的伦理思考 栗继祖 一、引言 人类为了生存、繁衍和发展,总是不断地追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生活的环境和条件,保障人类在一切领域能安全与健康地活动,逐渐发展到满足人的生理方面的和心理方面的安全需求,形成了社会进步所要求的伦理道德观念、安全与卫生规范和标准。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特别是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我们必须在经济利益与人的安全与健康相互矛盾的怪圈中摆脱出来,让安全生产服务于人的身心健康。 本 文 主要讨论了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伦理问题,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伦理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安全伦理主要关注的领域以及对于安全生产的价值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构建安全伦理的基本要求。 二、 正文: 随着 社会的发展,安全与卫生成了 用人单位 的 基本 条件。 但是,有些 用人单位只顾眼前或小集团的利益,拒不为 员工 的安全与健康承担义务 。 不断发生的安全事故,不仅威胁着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也 影响着企业本身的生存和发展。这些不能不引起人们对这些问题的伦理思考。 (一) 需要引起关注的 安全伦理问题 1 . 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在安全健康没有充分保障的劳动条件下工作 我国相当数量从业人员在从事危险性大、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作 , 有的企业经营者不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 , 致使从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发生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比例高。 部分企业,尤其是相当数量的小型企业设备陈旧,条件落后,环境恶劣,安全生产基础薄弱。致使从业人员在拥挤、昏暗、潮湿的车间里生产,在噪声、高温、粉尘污染的环境中劳动。部分从业人员所从事的作业场所不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有的甚至连起码的生产条件都不具备。 2 . 从业人员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由于一些企业刻意隐瞒恶劣的劳动条件,一部分从业人员不知道所从事的工作有什么样的危险因素和严重后果,经常违章操作,冒险蛮干。可以说是不道德的管理引发了安全事故,因此,决不是可以仅仅通过督促员工提高安全意识就可以解决安全问题,还应当从深层次上寻求解决之道。 3 . 普通从业人员权益保障乏力 ( 1 ) 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尤其是规模小,人数少的企业,许多没有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据南京市就业部门 2006 年的统计, 100 多万在南京市就业的农民工,绝大部分在建筑、市政建设、道路施工、矿山、建材、化工、造船等企业工作,基本上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不是员工不愿意,而是他们不敢有这种“奢望”。 ( 2 ) 用工合同中有关职业病防治要求的条款是空白。在劳动合同的约定上,由于从业人员处于弱势地位,对用人单位不敢提出过多的要求,特别是在职业病的防治方面,一是不了解劳动保护方面的内容;二是无法提出合理要求。 ( 3 ) 教育培训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达 40% ,已有 1.3 亿农村劳动力转移,还有 1 亿农民等待转移,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这些农民工多数从事于苦、脏、累、险的矿山、建筑施工等劳动密集型高危行业,安全技术培训没跟上,一些企业甚至没进行任何培训就督促他们上岗,完全不顾工人的生命安全。 (二) 产生 安全伦理问题的主要原因 1 . “见物不见人”的企业管理理念 传统企业管理以物为中心,把人看成只是带来利润的“工具人”,一个大工业机器上的一个零部件。导致只见物不见人,只见经济利益不见人文社会利益和人的精神利益。它重视人的金钱的刺激作用,忽视人的社会需求、情感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管理的经济活动意义只本着“竞争”、“效率”的原则建立硬性的经济管理约束机制,以应对市场的残酷竞争,追求自身最大经济利益。 2 . “规范至上”、“技术至上”的安全管理模式 企业的安全管理长期被认为是一种纯理性的技术工作,为传统纯技术管理模式所束缚 , 安全管理偏重于安全科学技术与安全工程技术。一方面,由于人的理性认识局限性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不可避免性,这些往往成为一些企业和个人在解决实际安全事故问题时的极好的逃避和推卸责任的借口;另一方面,不安全行为也并不一定立即完全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容易使主体产生侥幸心理。相反,由于不安全行为的“省时”、“省力”、“高效”等方便会给主体带来短期而实在的经济利益,这又进一步刺激其他同类行为的发生,从而会产生大量的不安全行为。 3 . 严重缺位的企业道德人格 一些企业对待企业职工独断专制,随意解雇,轻视职工人格情感,忽视企业的安全投入和安全培训,漠视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对待社会奉行经济利益至上,利欲熏心,只要能逃避法律法规惩罚或者违法后所受惩罚所得大于惩罚的损失,就敢于违法而 致员工的生命健康于不顾 ,从而导致危害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事故频频发生。 (三)国内外有关安全伦理的研究与实践 1 .国外有关安全伦理的现状 ( 1 ) 国际安全管理体系的安全伦理观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OSHMS ) 、 社会责任认证体系( SA8000 ) 以及 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HSE ) 均 规定了企业应承担的 安全 责任,对员工工作环境、健康与安全、培训、薪酬、工会权利等问题 作了 规定。 如 SA8000 规定:不得要求员工在交纳“押金”或存放身份证件于公司;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采取适当的措施,降低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尽量防止意外或健康伤害的发生,并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等。 ( 2 )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机构 国际劳工组织、欧盟等国际或地区有关机构通过制定国际公约等有关安全与健康的文件,保障劳工权益,提供了可供各国参考的安全健康标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美国等国家通过国内立法,以及有关监督管理措施,要求雇主提供安全条件,提高雇员的安全健康水平。 从总体而言, 各国和国际组织通过各类认证体系以及有关法规加强 对劳工权益的保护,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进步。 2 . 我国 安全 伦理道德的研究 ( 1 ) 很多学者认为中国古代文化中有很多思想就是最早的 安全 伦理观念。现代西方伦理学创始人施韦泽就称赞老子、孔子、孟子、墨子等中国古代哲学家把人与自然的交往过程归结为追求伦理目标的过程。除了“天人合一”、还有“敬畏生命兼爱万物”的伦理原则也是我国古代不同流派的思想家的共同主张,即把爱的伦理原则扩展到生命世界乃至整个自然界。但是在历史上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思想没有能够占据主导地位 。 ( 2 ) 现代的学者们对 安全 伦理的研究则呈现多样化特点。不同的学者都试图从自己的角度阐释不同的理解和观点。 1 )安全 道德是一种新的道德 安全 道德的内涵是,人们在生 产经营活动 中,在感知他人的生存价值和生存权利后的道德良知,并由此约束自己的物质贪欲,善待 他人生命健康 ,协调 生产经营活动 与 从业人员安全健康 关系达到 安全健康 与 生产经营活动 长久共存的一种伦理规范 。安全 道德是人对 生产经营活动 在痛定思痛的深刻反省基础上形成的一种 新的 理论认识和价值判断。 2 ) 对 安全伦理 组成部分的研究 安全 道德是人们对待 生命 的态度和行为的规范和准则。构成 安全伦理 品质的四种基本成份,即 安全 道德认识、 安全 道德情感、 安全 道德意志和 安全 道德行为 。 3 ) 对 安全 伦理道德基本原则和规范的研究 安全 伦理的基本原则和规范是 : 爱护并尊重生命 , 不应该伤害生命 , 应当保护和促进生命 , 确立新的 安全 伦理观,即对 人的生命健康 的关心。 安全 道德境界的标准必须转化为解决人的利益与 经济 利益等具体矛盾冲突的原则才有现实可行性,人类不应追求和维护绝对不从人的利益出发的所谓 经济 的利益。 可以看出对 安全 伦理道德进行研究,是一个 重要 问题 。 但 是 对此的研究还刚刚开始 , 值得更多的学者进一步深入研究。 (四) 安全伦理的基本观点 1 . 以人为本的生命价值理念 首先,生命的独特性表现在其惟一性、不可逆性上,其丧失意味着永远无可挽回。因此任何一个人都不是他人或其他什么事物的工具。就此而言,一个人的生命权是任何个人或社会机构都不可剥夺的。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作为最基本的前提条件。 其次,生命的独特性表现在生命构成了一个人行使所有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因此,一个人的生命价值永远高于任何一种物质利益方面的价值。无论任何情况,都不允许出于经济利益的考量而牺牲人命或人的健康,这不仅包括不应要求民众为了抢救集体财产而甘冒生命风险,而且也包括不应出于对经济 利益 的顾及而鼓励 从业人员冒险 。 再次,生命与利益不同。利益可分为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由于利益损失可事后进行补救或赔偿,故在特定情况下为了集体利益而暂时对个人利益作出牺牲,这是完全合理的。但生命则不同。人的生命是惟一性的、不可逆的,生命的代价是无可补救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安全价值应当体现 对人的生命的绝对的无条件的最高尊重。 2 .安全伦理与人权保障优先于经济利益 以人为本、尊重人的生命之存在价值的 安全 理念,将取代种种错误的观念而占据主导地位,并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这些错误的观念不仅体现在 部分生产经营单位 对人命的极端冷漠上,同时也体现在将职业行为中的自我牺牲的道德要求不恰当地扩展为整个社会的行为规范的做法上。在违背当事人意志的前提下要求其 为了企业的经济利益 甘冒生命风险,这在道德上是得不到辩护的。 3 .生产经营活动要合乎道德要求 一般地说,要实现合乎道德的行为目的,应该采取相应的合乎道德的行为手段。行为的最高目的是行为者的人生观的体现,它规定或影响着行为的直接目的和手段的道德价值。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是安全生产的全局利益是安全伦理道德的基础和出发点,也是一切安全伦理道德行为的最高目的。人们选择的行为目的和手段是否合乎安全伦理道德,从根本上说,就看其行为的目的和手段是否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全局利益。 (五)企业 安全伦理的构建 1 . 确立“安全为天”珍惜生命的企业安全伦理理念 人作为生命个体,追求个体自身生命的生存并使之不受威胁的安全需要应当成为人的第一需要。“安全为天”、“安全第一”,从根本上说,是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伦理对象的伦理道德关怀。生产经营单位在处理人与物、经济利益与人的生命健康利益关系上体现出人的生命安全需要、安全利益至上的主体自觉性。 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生产经营单位只有自觉把“安全为天”、“安全第一”的安全伦理理念内化为伦理主体道德意识,才能首先要关注的并不是他的财产利益得失而是他人的人身与生命的安全利益,才能自觉尊重和爱护人的生命价值。 2 . 树立企业安全伦理共同体意识 在市场经济中,每个企业及其员工都应当将心比心,由己及人,管理者为被管理者安全利益负责,被管理者为企业整体安全利益负责。管理者、被管理者、企业的安全利益都是密切相关的。在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不应当是“管卡压”的关系,而应当是建立在企业共同安全利益前提基础上的伦理道德关系。形成一个包括管理者、被管理者、企业在内的大安全伦理共同体意识,共同提高企业的安全质量和实现企业的安全利益,构建以人的安全利益为前提的竞争、效率机制以及人性与社会性和谐协调、共同发展的利益机制。 3 . 建立“他律”与“自律”相结合并注重内化的安全伦理制度模式 企业安全规范、安全制度必须以尊重人性为前提,使被管理者得到真正、完整意义上的人的对待,必须符合人性和社会性的道德性要求。安全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之一,安全法规和安全伦理规范是人们对安全科学的客观规律的理性体悟和认知,是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所应遵循的。只有这样,才能标本兼治,企业才能得以处于长久的、稳定的安全和谐状态。这就要求安全规范和制度的设计应充分体现伦理化和人性化。 4 . 提升企业安全的道德境界 安全生产要以尊重每一个生命个体为最高原则,以实现人和社会的健康安全、和谐有序的发展为宗旨。企业安全生产自觉的自我奉献和自我牺牲的伦理精神则是应当充分肯定和大力弘扬的。在处理个人与企业、企业与社会、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利益与安全利益等关系时,生产经营单位能自觉追求整体、大局,承担社会责任。 三、结论 安全伦理要求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时,不能忽视绝大多数人的安全利益。作为具备这一高尚的道德人格特征的个人,在安全工作中体现为真诚善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地为安全事业鞠躬尽瘁,无私忘我;作为具备这一道德人格特征的企业,能自觉遵守相关的安全法规和伦理规范,保证企业内人——机——环境的安全有序的状态,确保企业员工的人身健康安全、产品安全、生产场所安全及环境安全。在人与物、企业与个人、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环境等方面发生利益冲突时,应当自觉以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利益为重,自觉履行安全义务、承担安全责任,勇于自我牺牲,自觉服从整体、大局和社会的安全利益,从而形成企业良好的安全伦理道德形象。 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安全伦理提出一些要求,构建企业安全伦理文化,不仅有利于企业安全形象的塑造以及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而且对构建安全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建设安全稳定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 甘绍平 , 以人为本的生命价值理念 ,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 2005 , 06 . 2 . 孙枫凯 , 生命价值是煤矿安全文化的核心 , 陕西煤炭 . 2002 年 , 0 1 . 3 . 章颖颉 ,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环境伦理思想初探 ,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4 , 01 。 4 . 张胜冰 ,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观念 , 中国文化研究 , 2004 , 02 5 . 王晶 , 经济伦理研究与中国经济伦理的现代转型 ,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2 , 04 。 本文原载于《中国百名专家论安全》(煤炭工业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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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生产阶段划分及安全生产法制化问题探讨
lijizu 2012-4-1 10:56
中国安全生产阶段划分及安全生产法制化问题探讨 摘要 :我国安全生产阶段划分主要有“五阶段论”和“事故高峰论”两种观点,这两种划分仅仅参考了当时我国政府安全生产政策的变化和少数几个发达国家的安全发展状况,没有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因此有必要提供一个更科学的划分依据。本文探讨了中国安全生产阶段划分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化的问题,提出了计划经济阶段和市场经济阶段的“两阶段论”,还从历史角度对安全生产阶段划分的其他值得探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为此类问题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笔者认为实现安全生产法制化是解决目前我国事故多发问题的基本途径,并提倡完善以法制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新体制,与国际接轨。 关键词 :安全生产 ; 阶段 ; 事故 ; 法制 ; 职业安全健康 本文原刊载于2009-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0 引言 安全生产与实现经济增长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两大根本性问题,实现安全是人类最大的也是永恒的哲学命题。建国以来,我国安全生产的发展经历颇多波折,目前对于我国安全生产发展阶段的划分主要有 “ 五阶段论 ” 和 “ 事故高峰论 ” 两种不同的说法。近年来,对于这两种说法已有不少质疑, “ 五阶段论 ” 在划分时间段上每隔几年就认定为一个阶段,只考虑到当时某些政策的变化,视野比较狭隘,间隔太短。“事故高峰论”主要问题在于,大多数经济总量低的国家并非都经历了或正在经历事故高峰,仅靠对几个较发达国家的观察就得出结论,不能认为这一观点论据充分。而我国也并非每一个经济发展高峰都经历事故高峰。因此,有必要提供一个更为科学的划分依据,本文从我国经济的实际发展经历出发,结合安全生产中的经济管理模式来考虑,将我国安全生产的发展划分为两个阶段,即计划经济阶段和市场经济阶段,并讨论了安全生产时间划分的其他问题。 通过对国内外影响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因素的分析,笔者提出,解决我国目前事故多发问题的基本途径是实现安全生产法制化,并对我国如何完善以法制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新体制进行了探讨, 为进一步研究探讨安全生产的法制管理体制问题提供新的视角。 1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发展阶段的划分 关于我国安全生产发展阶段的划分,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 1 五阶段论 这一说法主要是依据我国建国以来在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上的做法来划分的,一般划分为 五个阶段,即:①初建时期( 1949-1957 年),主要以 1956 年 5 月国务院正式颁布的“三大规程”为标志;②调整时期( 1958-1966 年), 主要以大跃进安全生产工作受到冲击和国务院经委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规、规章 为标志;③ 动乱时期 (1966-1978 年 ) ,主要以“文化大革命”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出现倒退 为标志;④ 恢复发展时期 (1978-1990 年 ) ,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了对重大事故的责任者的惩处办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国家 初步建立了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安全监察体系和检测检验体系为标志;⑤ 逐步完善时期 (1991 年至今 ) ,以我国陆续制定《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批准一系列国际劳工安全公约为标志 。 上述说法在以往的大多文献、专著、论文中被引用,但是把我国每一次重大政策调整作为安全生产阶段划分的依据,并不能解释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也无法阐明安全生产的规律。 2 事故高峰论 近年来,也有 一些专家指出, 从 先进工业化国家普遍经历了事故多发到逐步稳定、下降的发展周期这一规律,推论我国安全生产大致经历了四个事故高峰期,分别是解放初期、“大跃进”时期、“文革”时期、 1992 年至 1993 年第一轮工业改革时期。目前,我国正处于第 5 次安全事故的高发期。这一观点认为,事故总量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而上升,因此,建国以来事故死亡人数呈上升态势是有一定必然性的 。 这一说法认为,处在转型时期的国家总要经过一个事故高发期、平稳期、下降期,因此,我国作为一个转型国家也要遵循这一规律,目前正面临事故高发这一过程。但问题是,国外事故高发并不能作为我国的事故多发的合理理由,其中还有对我们面临的问题不敢正视的原因。 2 影响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因素分析 从影响我国安全生产的因素来看,相当一段时间里,各级领导重生产,轻安全,违背安全生产管理的客观规律存在,并且已经积累了不少问题。应当说,我国安全事故多,一直不能够通过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得以遏制,难以实现依法管理,这与过分依赖政府行为有极大的关系。对比国外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情况,可以更好地把握我国的安全法制体系。 2.1 国外安全法制概述 人类最早的安全生产立法,可追溯到十三世纪德国政府颁布的《矿工保护法》, 1802 年英国制订的最初工厂法 《 保护学徒的身心健康法 》 。这些法规都是为劳动保护而设,制定了学徒的劳动时间,矿工的劳动保护,工厂的室温、照明、通风换气等工业卫生标准。针对世界范围的安全立法,人类进入 20 世纪才迈出了步伐,这就是 1919 年第一届国际劳工大会制定的有关工时、妇女、儿童劳动保护的一系列国际公约 。 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多年来有比较好的安全纪录,最主要的原因莫过于有其完善的安全法制化管理体系。经过 200 多年的发展,现在大多数国家如美国、英国、德国等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制体系,并由联合国有关机构经各委员会、国际劳工组织通过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的国际公约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推广。可以说,具有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制体系是一个国家有良好的安全纪录的根本原因。 2.2 国内安全法制情况 20 世纪 90 年代以前,为了与当时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相适应,我国采取了“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1993 年,国务院决定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 1994 年 7 月 5 日颁布的《劳动法》,为进一步明确企业必须加强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 2002 年 6 月 2 9 日,《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将安全教育和培训进一步纳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职责之中,违者要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使得安全生产问题的解决正日趋法制化 。 2004 年初国务院做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了我国安全生产的中长期奋斗目标:第一阶段:到 2007 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扭转,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指标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第二阶段:到 2010 年即“十一五”规划完成之际,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第三阶段:到 2020 年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性好转,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十万人事故死亡率等指标,达到或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上述从稳定好转到明显好转,再到根本性好转的目标,体现了党和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全党、全国人民的迫切愿望,也反映了我国对于通过完善安全生产法治解决事故多发问题的决心。 实际上,我国对于安全纪录比较好的国家的经验早已有清醒的认识, 20 世纪 80 年代,我们已经认为我国安全生产与国外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我国安全监察力度较小,缺乏严格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二是国外有较好的安全技术与管理手段。而第一个原因是导致我国安全生产问题的主要原因。 因此,我国安全生产局面的改善必须通过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来实现。 3 划分安全生产阶段的新观点 3.1 安全生产阶段划分的依据 从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的阶段划分上来看,五阶段论的划分在划分时间段上每隔几年就认定为一个阶段,只考虑到当时政府政策法规的变化,视野比较狭隘,间隔也太短。国外 200 多年,只有工业安全和职业安全两个阶段,我国短短 60 年左右的时间就划分为五个阶段,不仅和国际划分的标准不一,也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经历不符。此外,大多数经济总量低的国家并非都经历了或正在经历事故高峰,因此,仅靠对几个较为发达国家的观察就得出事故高峰论的结论,不能认为这一论点论据充分。而我国也并非每一个经济发展高峰期都经历事故高峰期。况且,如果说我国目前事故有所减少就得出能够打破事故高峰论的观点,则此观点更是不足为据的。 笔者认为,应当把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作为我国安全生产的阶段划分的依据,这样,不仅更为清晰,也便于使人们对计划经济阶段主要靠行政手段解决安全问题没有取得令人们满意效果的问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理由如下: 一是在我国不少行业的管理模式传统上是计划的模式,缺乏以人为本的法律和制度环境。这是根本原因。建国以来发生的事故以及近年来事故的发生莫不与此有关。 二是近十多年来,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由以行政手段为主导的模式向以依法管理为主导的模式转变。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是全面规定安全生产行为的主体法规,这说明安全生产领域有法可依了,对促进安全生产以及建立以人为本的制度环境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故而可以认为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3.2 安全生产阶段划分的新观点 笔者认为,我国建国以后安全生产阶段划分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 1949-1991 ,可以称之为计划经济阶段,这一阶段的标志是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主要以行政手段为主,大致可以包括五阶段论的前四个阶段。 计划经济阶段的安全生产特点及问题是: 安全管理主要依靠政府的行政手段,基本模式是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办法,企业负责落实,这种做法从正面来看,可以有效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直接落实到企业,便于统一管理,问题是当所有制发生变化时,管理推行就会发生困难。实际上,这一模式的主要问题在于安全管理受政府及其领导人注意力转移的影响,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容易冲击安全管理。这一点在建国以后到 1991 年以前,表现特别明显,如大跃进、文革就严重影响了国家的安全生产政策,后来虽经调整,但是造成的损失已经不可挽回。 因此,随着形势的变化,这一模式必然会转变为以法制手段为主的管理模式,这种转变在我国开始全面建设市场经济的形势下,主要依靠政府的行政手段为主的安全管理模式实际上已经开始终结。因此,可以认为,这一阶段在我国建设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已经告一段落了。 第二阶段始于 1992 年,也就是在我国的经济模式已经不可逆转地转变为建设市场经济即法制经济的条件下,可以称之为市场经济阶段,我国的安全管理模式已经转变为以法制为主导的依法管理的新阶段,这一阶段以我国开始着手系统地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为标志,积极采用国际先进的监管和管理模式,借鉴吸收国际通行做法,安全生产管理开始向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转变。目前我国正处于这一阶段。 市场经济阶段的内容体现在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上, 2004 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了 2007 年、 2010 年、 2020 年三个中长期目标就是最好的证明。其中 2007 年的目标是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到 2010 年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到 2020 年,我国的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亿元国内生产总值、十万人死亡率等指标达到或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安全生产发展阶段划分,不管从时间间隔方面考虑,还是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说,都是易于接受的,而且这样的划分线条更为清晰,阶段性更为明显,也符合我国安全管理的目标,应该是比较合理的划分方式。 3.3 安全生产划分的其他问题 对于一个国家安全生产阶段的划分,应该把整个历史发展的进程都包括进去。这里值得讨论的问题是是否应该把解放前的历史归入我们划分的范畴之内?多年来,有关研究已经探讨了我国古代安全生产的有关技术以及观念,而对于 1949 年以前的那段历史却很少涉及。实际上,这一段历史是不应该回避的。自 1936 年我国政府批准了第一个国际劳工公约《确定准许儿童在海上工作的最低年龄公约》开始,解放前我国签署的国际劳工公约多达 16 个,至今我国政府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公约已达 26 个。目前,有学者认为中国最早的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是 1922 年 5 月 1 日 在广州召开的第一次劳动大会提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大纲》,其主要内容是要求资本家合理地规定工时、工资及劳动保护等 。这些都需要重新思考和审视我国在安全生产发展上的历史。 从国外有关历史阶段的划分来看,并没有因为政府变更或者政策的不同而回避他们的任何一个历史阶段,我们也应该本着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和辩证的思想把这一段历史包括进去。 4 完善以法制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新体制 上世纪 90 年代以来,我国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安全生产总体状况趋于严峻。鉴于这种情况,我国政府相关部门、科研机构、社会各方都曾积极地开展研究寻求对策,如 2003 年 7 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总局专项开展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的课题 ,研究成果中就有对重视职业安全与健康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的认识。笔者认为,我国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途径是建立以法制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新体制,并通过法制手段来推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实施,就要依照国际劳工组织( ILD ) 提倡应该建立以政府 - 企业家 - 劳动者(工会)三方独立、制约、合作、多赢的法制为基础的新体制。 1 、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取得很大进展,仍需加强职业安全健康方面法制建设 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并渐趋完善。以《安全生产法》为主体,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行业标准规程、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补充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已初步形成并渐趋完善。企业建章立制工作也有很大进展。安全生产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 二是近年来,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2006 年 6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 ( 六 ) ,增设了不报、谎报事故罪 。 2007 年 6 月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正式实施,国务院相关部门相继制定出台了一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订制定了一批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另外一方面还要看到,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法制不够完善,有法不依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而职业安全与健康工作刚刚起步,我国法律在保障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的同时,更应该考虑以人的生命为本,保障职工的职业安全和生命健康,树立科学的安全生产观 。但是,包括安全生产法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却一直强调生命、财产安全,用经济指标衡量安全的观念仍然盛行,从这个问题来说,我们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2 、以法制手段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2006 年 3 月 27 日 ,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把安全发展纳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但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的压力仍然很大,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一些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和诸多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这些都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利因素。为此必须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法制,通过有效的监督规范各类主体的行为。 一是继续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步伐,加强立法工作。要加快修订《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从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出发,制订、修订一批部门规章,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同时积极推动地方的安全生产立法工作。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和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沟通机制。要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出台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评议活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从严查处事故,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认真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国务院 493 号令 )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 四是从基层职工的意识和行为方面加强法制实施。在职工中大力开展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活动,不仅要使他们的遵纪守法成为习惯,成为道德法则 ,而且要使他们能够用法制的利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建立和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制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以政府为主导的管理体制向以法制为基础的监督管理体制的转变,必将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5 结论 通过对我国安全生产发展阶段划分问题的重新思考,以及对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化问题的分析探讨,可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 ( 1 )应当把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作为我国安全生产发展阶段的划分依据; ( 2 )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经历出发,将我国安全生产的发展划分为两个阶段,即计划经济阶段和市场经济阶段; ( 3 )从整个历史发展的进程来说,文中分析探讨了安全生产发展阶段划分的历史范畴问题。笔者认为,我们应该以唯物主义和辩证的思想正视历史,将 1949 年以前的那段历史也考虑进去,而不应该消极回避历史。 ( 4 ) 我国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途径是建立以法制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新体制,并通过法制手段来推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实施,实际上就是遵从国际公认并为我国法律法规确认的国际劳工组织所提倡的以政府 - 企业家 - 劳动者(工会)三方独立、制约、合作、多赢的法制为基础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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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总理承认政府工作有问题
热度 11 xupeiyang 2012-3-5 11:06
3月5日上午,我认真地听了温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比较实事求是。 他说:“政府工作仍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节能减排、物价调控目标没有完成;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收入分配等方面问题还很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廉政建设亟需加强。”
个人分类: 社会文化|2148 次阅读|12 个评论
[转载]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whyhoo 2012-2-29 20:56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明电〔20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下降,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部分行业领域和地区重大事故多发,特别是2月份以来重大事故连续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近日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指出今年以来连续发生多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有关部门要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截至2月28日,全国已累计发生11起重大事故,共造成148人死亡和下落不明,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起、44人。其中,煤矿事故2起,危险化学品事故1起,冶金事故1起,道路交通事故4起,水上交通事故2起,渔业船舶事故1起。分别是:1月3日,湖南省境内沪昆高速湖南怀新段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3人死亡、9人重伤;1月4日,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境内兰海高速公路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3人重伤、36人轻伤;2月2日,广东省汕尾市汕尾海域一艘渔船遇风浪沉没,造成3人死亡、7人下落不明;2月2日,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境内洞庭湖小山塘水域,一艘运砂船沉没,造成10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2月3日,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钓鱼台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2月16日,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宏发煤矿发生一起重大运输事故,造成15人死亡、3人重伤;2月18日,贵州省遵义市道真县境内207省道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3人死亡、23人受伤;2月18日,福建省泉州湾至湄洲湾海域,一艘广西籍货船机舱进水导致船体沉没,造成8人死亡、2人下落不明、1人受伤;2月20日,位于辽宁省鞍山市的鞍钢集团公司重型机械有限公司铸钢厂铸钢车间一钢包发生喷爆事故,造成13人死亡、17人受伤;2月25日,山西省晋城市境内207国道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5人死亡、19人受伤;2月28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克尔化工厂硝酸胍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已造成16人死亡、43人受伤。 上述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规章制度执行不力,内部安全管理混乱,“三违”现象严重;二是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扎实、不彻底;三是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重,这11起重大事故中有5起是由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占45.5%;四是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不深入、走过场;五是部分地区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特别是对节后高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把关不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防范,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加强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全国“两会”和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着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企业出资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重点抓好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要着力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业)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搞好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三、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3号)要求,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抓好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针对煤矿等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复工期间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严把复产复工验收关,督促复产复工企业制定并落实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和监管监察,继续深化煤矿瓦斯、水害、火灾等专项治理,深入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整合技改。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载人、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和客运车辆通行秩序,深入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要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突出抓好重点监管品种、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严防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要认真开展冶金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危险作业和受限空间许可管理,着力强化对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监控,加强作业过程管理与监督,强化交叉作业和相关方规范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要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安全监管工作,建立治理船舶超载工作责任倒查制度,严厉打击船舶非法营运、超载等违法行为,教育引导渔民安全作业。要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着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排查和处罚打击力度。要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排查,落实责任,严厉打击。要集中、公开严惩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要坚决关闭取缔,并严厉追究责任,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政府监管的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要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发挥政府各有关部门、公检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提高执法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五、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认真组织开展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要认真执行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瞒报谎报较大事故跟踪督办制度,确保按期结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并跟踪督促事故责任和整改措施的落实。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原文见 http://www.gov.cn/gzdt/2012-02/29/content_20792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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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 “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whyhoo 2012-2-21 12:11
国办发〔201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各类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大幅度下降,事故伤亡人数大幅度减少。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安全生产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   (一)大力宣传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围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和岗位,使之成为衡量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标准。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切实坚持安全第一,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各企业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要始终把安全作为企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技能和素养,以安全发展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校园、安全社区等创建活动和第1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广泛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发展公益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成为凝聚共识、汇集力量、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文化源泉和思想动力。    三、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   (一)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充分发挥制度和机制效能,强化事故防范,紧紧抓住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铁路交通、建筑施工、火灾、工商贸其他,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渔业船舶等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全面推进与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相结合、与强化科学管理相协调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目标考核和示范推动,深化专项治理行动。有关部门要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增强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效。   (二)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工作。严格矿井建设项目审批和安全核准,继续推进煤矿整顿关闭、整合技改和兼并重组,加强安全监管,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加大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和综合治理政策支持力度,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规定,切实落实煤与瓦斯突出综合防治措施,深入开展煤矿防治水、防灭火等专项治理。加强煤矿风险预控管理,加快小煤矿机械化改造,继续抓好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建设。   (三)深化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加快研究制订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以长途客运、校车安全、危险品运输管理为重点,完善技术标准和监管措施,加强重点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强制安装动态监控装置,严格交通执法,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限以及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违规停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治理铁路特别是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水上交通、民用航空等领域安全隐患。   (四)加强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依法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安全管理,继续推进生产工艺及装置自动化改造,深入开展“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常态化管理制度,严肃整治矿山井下工程非法外包、以采代探等突出问题,加强尾矿库综合利用和安全监控,严格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安全管理。研究实施建筑施工、设备制造等企业安全质量终身负责制,严禁违反客观规律压缩工期、违规简化程序。深入开展冶金煤气、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等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特种设备、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电力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管理。    四、坚持落实责任,切实肩负起安全使命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岗位、职工的安全责任,立足于加大投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认真落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领导干部现场带班责任,严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切实落实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部门综合监管、行业安全管理和监督,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制度。着力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健全完善道路交通、瓦斯防治、煤矿整顿关闭、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协调和督促指导。   (三)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追究。完善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及领导干部政绩业绩相关联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严格“一票否决”制度。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公布事故调查进展和查处结果,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加快建立与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挂钩的企业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    五、坚持依法治理,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快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和各地区、各部门创新性经验做法吸收纳入法律法规范畴。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新要求,抓紧制定完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大型桥梁隧道、超高层建筑、城市轨道交通和地下管网等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安全法规规章,加快修订制定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建立完善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体系。   (二)持续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地方、部门、区域间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建立完善跨地区、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强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惩治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违法行为等造成事故及谎报、瞒报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要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和黑恶势力,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政府的公信力。   (三)切实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抓紧理顺安监、卫生、社保等部门职责,建立健全专业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积极推进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严格职业卫生许可制度,重点加强对粉尘、高温、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的监测检测,加大现场预防性整治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患者的诊断、鉴定和治疗,切实做好相应的社会保障,维护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六、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一)加快实施安全科技重点工程。全面实施“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科技规划,尽快实施一批对安全生产有重大推进作用的科研项目和重点工程。积极整合优化安全科研资源,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大力组织科技攻关,力争取得重大突破。   (二)加大安全科技政策支持力度。运用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政策支持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积极培育发展安全产业。把安全科技纳入国家技术创新的重点支持内容,通过规划计划、专项基金、奖励评审等推动鼓励安全技术装备和工艺产品研发利用。强化政策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完善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技术改造、安全产品所得税优惠、自主创新装备增值税即征即返等经济政策,进一步加大安全专项投入。   (三)继续做好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突出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更新工程,强制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做好“百项”先进适用技术、“千项”新型适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继续抓好矿山井下安全避险、煤矿瓦斯高效抽采利用、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等安全技术示范工程。积极研究通过安全生产物联网示范建设等手段,提高事故预防预警、综合防治、应急处置和执法监管等智能化水平。    七、强化应急处置,提高安全救援水平   (一)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省、市、重点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省、市、县四级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和分级监管系统,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搞好企业预案与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和相关专业机构预案之间的衔接,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二)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继续抓好国家和区域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年内全面建成7个国家级矿山救援队,依托地方和重点企业加快建立高水平的14个区域矿山救援基地及其他行业性专业救援队。要大力改善应急救援装备,健全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调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要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和事故联合处置机制,搞好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强安全监管与气象、海洋、地震、环保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平台,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做到事故发生后及时、准确、连续发布消息,主动引导舆论。    八、强化基础建设,增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   (一)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加快制定和完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以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为主攻方向,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建设。对一级企业要重点抓巩固、二级企业着力抓提升、三级企业督促抓改进,对不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抓整顿,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关闭退出,促进企业安全条件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安全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要大力推进安全学科建设,加强职业安全教育培训,在摸清需求的基础上扩大对口招生,大力培养专业化安全技术人才和技能型操作员工。要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执法检查,对企业培训不足、职工不具备应知应会知识和技能要求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大力推进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创新。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安全执法和包括乡镇在内的四级安全监管体系,推进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打造一支作风扎实、业务精通、严格执法、廉洁奉公的安全监管队伍,不断探索创新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模式。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推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培训咨询等专业机构规范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原文见 http://www.gov.cn/zwgk/2012-02/21/content_20722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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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安全健康、生产安全、安全生产概念的最新理解
Greg66 2012-2-16 17:50
他们都是行政概念而不是完全是科学概念。 职业安全健康统计、生产安全统计数字不具有可比性,因为统计过程中所执行的行政规定是不同的。如,依据我国生产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得到的死亡人数很多与工作(职业)活动不相关,不包括职业病伤亡人数,可能也不包括食品、医疗事故、军事活动等死亡人数等;而依据美国的统计制度统计得到的死亡人数都与工作相关,可能还包括工作中得病(和我国的 “ 职业病 ”也 不对等)死亡的人数。工作活动造成的组织外人员的伤亡是否进入统计,各国的规定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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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杰辉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时强调 确保春节前后安全
qiuxuechuandao 2012-1-17 21:46
张杰辉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时强调 确保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012-01-17 08:21 本报讯 ( 见习记者原付川 记者郭东 ) 日前,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张杰辉在会议结束时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务必高度重视,一刻也不能放松,一招也不能手软,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张杰辉指出,春节前后,人流、物流、车流增多,烟花爆竹产销旺盛,企业停产复产交替,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他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坚决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结合节日和天气特点,各地各有关部门立即对本地区、本行业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整治,以煤矿和非煤矿山等领域为重点,逐企业、逐环节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要严防死守,根据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加强对煤矿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确保节日期间生产安全。要加强对节日期间企业的安全监管,严防带病运行、突击生产,对高危部位和重大危险源点实施 24 小时不间断监控,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准复产,擅自复产的要坚决予以查处。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坚持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确保第一时间上报、果断妥善处置;对应急值守出现失误、反应迟缓,以及迟报、漏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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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
whyhoo 2012-1-11 09:41
法发〔2011〕20号   最高人民法院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意见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   为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   1、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是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必然要求。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当前,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呈现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非法、违法生产,忽视生产安全的现象仍然十分突出;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时有发生,个别地方和行业重特大责任事故上升。一些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举国关注,相关案件处理不好,不仅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不利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防范,也损害党和国家形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级人民法院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审理好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严格依法、积极稳妥地审理相关案件,进一步发挥刑事审判工作在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2、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一批严重危害生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及相关职务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对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2010年,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对部分省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审判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仍有个别案件在法律适用或者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体把握上存在问题,需要切实加强指导。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确保相关案件审判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原则   3、严格依法,从严惩处。对严重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尤其是相关职务犯罪,必须始终坚持严格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及时审结,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区分责任,均衡量刑。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往往涉案人员较多,犯罪主体复杂,既包括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也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有的还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要根据事故原因、危害后果、主体职责、过错大小等因素,综合考虑全案,正确划分责任,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5、主体平等,确保公正。审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对于所有责任主体,都必须严格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 刑法 原则,确保刑罚适用公正,确保裁判效果良好。   三、正确确定责任   6、审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事故原因、损失大小、责任划分作出的调查认定,经庭审质证后,结合其他证据,可作为责任认定的依据。   7、认定相关人员是否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必要时可参考公认的惯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8、多个原因行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在区分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的同时,应当根据原因行为在引发事故中所具作用的大小,分清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确认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合理确定罪责。   一般情况下,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从业资格、从业时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现场条件、是否受到他人强令作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等因素认定责任,不能将直接责任简单等同于主要责任。   对于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其岗位职责、履职依据、履职时间等,综合考察工作职责、监管条件、履职能力、履职情况等,合理确定罪责。   四、准确适用法律   9、严格把握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与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不应将生产经营中违章违规的故意不加区别地视为对危害后果发生的故意。   10、以行贿方式逃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或者非法、违法生产、作业,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构成数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或排放、倾倒、处置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1、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同时构成职务犯罪或其他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2、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中,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的主体资格,认定构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不报、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等,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五、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13、审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应综合考虑生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环境污染、社会影响、事故原因与被告人职责的关联程度、被告人主观过错大小、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的施救表现、履行赔偿责任情况等,正确适用刑罚,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14、造成《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 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恶劣”:   (一)非法、违法生产的;   (二)无基本劳动安全设施或未向生产、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无保障的;   (三)曾因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被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或责令改正,一年内再次违规生产致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关闭、故意破坏必要安全警示设备的;   (五)已发现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   (六)事故发生后不积极抢救人员,或者毁灭、伪造、隐藏影响事故调查的证据,或者转移财产逃避责任的;   (七)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15、相关犯罪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从重处罚:   (一)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生产经营企业,构成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   (二)贪污贿赂行为与事故发生存在关联性的;   (三)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与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   (四)以行贿方式逃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或者非法、违法生产、作业的;   (五)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尚未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   (六)事故发生后,采取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毁灭、伪造、隐藏影响事故调查的证据,或者转移财产,逃避责任的;   (七)曾因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被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或责令改正,一年内再次违规生产致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16、对于事故发生后,积极施救,努力挽回事故损失,有效避免损失扩大;积极配合调查,赔偿受害人损失的,可依法从宽处罚。   六、依法正确适用缓刑和减刑、假释   17、对于危害后果较轻,在责任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符合法律有关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适用缓刑,但应注意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严格控制,避免适用不当造成的负面影响。   18、对于具有下列情形的被告人,原则上不适用缓刑:   (一)具有本意见第14条、第15条所规定的情形的;   (二)数罪并罚的。   19、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特定活动。   20、办理与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相关的减刑、假释案件,要严格执行 刑法 、 刑事诉讼法 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否决定减刑、假释,既要看罪犯服刑期间的悔改表现,还要充分考虑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   七、加强组织领导,注意协调配合   21、对于重大、敏感案件,合议庭成员要充分做好庭审前期准备工作,全面、客观掌握案情,确保案件开庭审理稳妥顺利、依法公正。   22、审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涉及专业技术问题的,应有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咨询意见或者 司法鉴定 意见;可以依法邀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民 陪审员 参加合议庭。   23、对于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线索,应当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于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可建议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24、被告人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生效的裁判文书送达行政监察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   25、对于造成重大伤亡后果的案件,要充分运用财产保全等法定措施,切实维护被害人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对于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的案件,应当依靠地方党委和政府做好善后安抚工作。   26、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对于审判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应当发出司法建议,促使有关部门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和制度建设,完善事故预防机制,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27、重视做好宣传工作。对于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件,要重视做好审判情况的宣传报道,规范裁判信息发布,及时回应社会的关切,充分发挥重大、典型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   28、各级人民法院要在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的同时,及时总结审判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审判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上级法院要以辖区内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案件为重点,加强对下级法院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适时检查此类案件的审判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秘书一处  2012年1月9印发 原文见 http://www.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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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whyhoo 2012-1-10 10:57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 〕 23 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确立了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各部门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持续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积极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称“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以下称“三项建设”),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为核心的基础建设不断加强,以强化监督管理为关键的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以安全生产法为基础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主旨的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深入。五年来,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瓦斯抽采量、利用量分别增长 3 倍和 5 倍,小煤矿由 18145 处降至 9042 处,实现了小煤矿数量压减至 1 万处以内的目标;安全执法行动深入开展,共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 2.1 万处、烟花爆竹厂点 1.6 万处,以及非法建设项目 1.1 万处,有效规范了安全生产秩序;稳步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一般隐患 1277.4 万项、重大隐患 11.6 万项,对 27.6 万处重大危险源采取了安全监控措施;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火灾)、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与“十五”末期的 2005 年相比, 2010 年全国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 49.4% 和 37.4% ,重特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 36.6% 和 52.8% 。全国事故死亡人数由 2005 年的 12.7 万人,降至 2008 年的 10 万人以下、 2009 年的 9 万人以下, 2010 年又进一步降至 8 万人以下。“十一五”规划任务全面完成,目标如期实现。 (二)“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进入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任务十分艰巨。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我国仍处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殊时期,事故总量仍然较大, 2010 年发生各类事故 36.3 万起、死亡 7.9 万人。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十一五”期间年均发生重特大事故 86 起,且呈波动起伏态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尘肺病等职业病、职业中毒事件仍时有发生。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部分高危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尽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相对粗放。经济社会发展对交通、能源、原材料等需求居高不下,安全保障面临严峻考验。轨道交通、隧道、超高层建筑、城市地下管网施工、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问题凸显。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制度和管理还存在不少漏洞。部分企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管理水平低下。 三是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及应急救援能力亟待提升。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技术支撑能力不足,部分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传统监管监察方式和手段难以适应工作需要。现有应急救援基地布局不尽合理,救援力量仍较薄弱,应对重特大事故灾难的大型及特种装备较为缺乏。部分重大事故致灾机理和安全生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有待进一步突破。 四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权益面临繁重任务。一方面,部分社会公众安全素质不够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望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体面劳动”观念不断增强,对加强安全监管、改善作业环境、保障职业安全健康权益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为重要保障,以科技进步为重要支撑,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安全生产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实现区域、行业(领域)的科学、安全、可持续发展。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强化制度约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依法、规范、有序、高效开展的轨道,真正做到依法准入、依法生产、依法监管。 突出预防,落实责任。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坚持科技兴安,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安全科技研发与成果应用,建立企业、政府、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创新监管监察方式,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规划目标。 到 2015 年,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改善,安全监管监察体系更加完善,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下降 10% 以上,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 12.5% 以上,较大和重大事故起数下降 15% 以上,特别重大事故起数下降 50% 以上,职业危害申报率达 80% 以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2009-2015 年)》设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全面实现,全国安全生产保持持续稳定好转态势,为到 2020 年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专栏 1 部分安全生产规划指标 1.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 36% 以上。 2.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 26% 以上。 3.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 28% 以上。 4.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 32% 以上。 5. ?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下降 35% 以上。 6. ?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 0.17 以内。 7. ?水上交通百万吨吞吐量死亡率下降 23% 以上。 8. ?铁路交通 10 亿吨公里死亡率下降 25% 以上。 9. ?民航运输亿客公里死亡率控制在 0.009 以内。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煤矿: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瓦斯、水害、火灾等重特大事故。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生产过程管理领导责任。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推进先抽后采、抽采达标,严格落实综合防突措施,完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健全灾害监控、预测预警与防治技术体系,狠抓矿井水害、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防控技术措施落实。对资源整合矿区实施水文、工程地质补充勘探。治理煤矿火灾隐患。提高矿用产品、设备安全性能。 将煤矿技术人员配备列入安全准入基本条件,严格煤炭建设、生产领域的企业准入标准。推进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推广应用煤矿井下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以下称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强化安全班组建设等安全基础管理。推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小煤矿整顿关闭,构建安全、高效的煤炭产业体系。完善煤矿采气权与采矿权协调、小煤矿严格准入与有序退出等机制。小型煤矿采煤、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到 2015 年底分别达到 55% 和 80% 以上。加强煤矿地质勘探报告审查。严格控制新(改、扩)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设,“十二五”期间停止核准新建 30 万吨 / 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 45 万吨 / 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项目。 专栏 2 防范煤矿事故重点地区 瓦斯治理重点地区:山西、河南、贵州、黑龙江、重庆、四川、湖南。 水害治理重点地区:河北、河南、山西、山东、四川、湖南。 新建技改整合重组监管重点地区:河南、新疆、内蒙古、陕西、甘肃、山西。 道路交通: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战略规划。深入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非法载客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客运线路安全审批和监管,完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和管理制度。开展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评估。完善客货运输车辆安全配置标准。建立完善车辆生产管理信用体系,加强车辆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管理和监督,提高车辆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改善道路交通通行条件,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综合治理。推进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农村客运服务和安全管理体系。在公路省际交界处、市际主要交界处建立固定式交通安全服务站。 专栏 3 防范道路交通事故重点地区 重特大事故控制重点地区:云南、贵州、四川、湖南、广西、西藏、新疆。 事故总量控制重点地区: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四川。 非煤矿山:制定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合理布局非煤矿山采矿权,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落实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常态化管理措施,到 2015 年,非煤矿山数量比 2010 年下降 10% 以上。实施地下矿山、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尾矿库、排土场等专项整治,重点防范透水、中毒窒息、坍塌和尾矿库溃坝等事故。建设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完善石油天然气开采防井喷、防硫化氢中毒、防爆炸着火及海洋石油生产设施防台风、防风暴潮等防范措施。推动露天矿山采用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技术装备,“三高”(高压、高含硫、高危)油气田采用硫化氢气体防护监测技术装备,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和部分位于敏感地区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专栏 4 防范非煤矿山事故重点地区和领域 事故控制与资源整合重点地区:云南、河南、湖南、贵州、广西、辽宁。 重点监管矿种:铁矿、有色金属矿、煤系矿山、“三高”油气田。 危险化学品:推动制定与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开展城市化工产业布局调查,加强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化学品输运管线等易燃易爆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推动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化工园区,规范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实行化工园区区域定量风险评价制度。推动城区内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企业搬迁。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建立自动控制系统及独立的紧急停车系统。强化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健全区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联控机制。加快建设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推动大中型城市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场交易。 专栏 5 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重点地区和领域 事故控制重点地区: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天津、上海、辽宁。 事故控制重点领域:城区内化学品输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设施;大型化学品储存设施;大型石化生产装置;国家重要油、气储运设施。 烟花爆竹:推进烟花爆竹生产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和集约化建设。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到 2015 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比 2010 年减少 20% 以上。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化“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治理,推进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整治,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建筑施工:加强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和施工工艺、技术及装备。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以铁路、公路、水利、核电等重点工程及桥梁、隧道等危险性较大项目为重点,建立完善设计、施工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优化民用爆炸物品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规范生产和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合理控制企业及生产点数量,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主要产品的主要工序实现连续化、自动化和信息化。 特种设备:严格市场准入,落实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保证安全投入和安全管理制度、机构、人员到位。实施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承压设备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与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推动应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对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故障的实时监测,推广应用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 工贸行业:实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治理,重点开展工业煤气系统使用、高温液态金属生产和工贸行业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隐患排查整治。实施自动报警与安全联锁专项改造,提高自动化程度。加强对企业煤气输送、储存、使用等危险区域连续监测监控。 电力:完善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加强电力调度监督与管理,加强厂网之间协调配合。扎实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加强新能源发电监督管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加强核电运营安全监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已投入运行 20 年以上的水电站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加强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和设备更新改造。 消防(火灾):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动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加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落实新(改、扩)建工程消防安全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制度。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企业员工宿舍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火灾隐患。完善相关消防技术标准,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根据国家标准配备应急救援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铁路交通:加强高速铁路运营安全监管和设备质量控制,强化高速铁路安全防护设施和防灾监测系统建设。深入开展高速铁路运输安全隐患治理,重点对线路、车辆、信号、供电设备以及制度和管理等进行全方位排查。强化高新技术条件下铁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严厉打击危害高速铁路运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到 2015 年,危险性较大的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全部得到改造。开展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入户活动。严格铁路施工安全管理,整治铁路行车设备事故隐患,强化现场作业控制,深化铁路货运安全专项整治。 水上交通:加强水路交通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和港口保安设施建设。开展重点水域、船舶和时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推进现有港口、码头的安全现状评价。强化运输船舶和码头、桥梁建设及通航水域采砂等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管。推进内河主要干线航道、重要航运枢纽、主要港口及地区性重要港口监测系统建设。完善船舶自动识别、船舶远程跟踪与识别、长江干线水上 110 指挥联动等系统,加快内河船岸通信、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渡改桥工程。加强内河海事与搜救一体化建设。严厉查处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 民航运输:实施民航航空安全方案,推进航空安全绩效管理。建立空勤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体系和健康风险管理体系。建立航空安保威胁评估机制。研究实行航空货运管制代理人制度。整体规划适航审定能力建设方案。建立航空安保岗位资格认证机制与培训体系。加强飞行、机务、空管、签派等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培训。建设航空安全实验基地,提高航空运行、适航维修、航空保安和事故调查分析等实验验证能力。 农业机械: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监理设施和装备建设,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安全监理工作需要。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和年度检验。推广应用移动式农机安全技术检测和农机驾驶人考试装备。加快建立农机市场准入、强制淘汰报废和回收管理制度,推进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创建 500 个以上“平安农机示范县”。探索开展农机政策性保险,鼓励支持农机安全互助组织有序发展。 渔业船舶:推进重点水域渔船和渔港监控系统建设。强化渔船、渔港安全基础设施管理,加强渔业航标、渔港监控设备等建设。推进渔船自动识别系统建设,加强渔船通信终端设备配备。推进渔船标准化建设,鼓励渔民更新改造老旧渔船,实行渔业船舶、船用产品、专用设备报废制度。加强渔业船员培训基地建设。实施渔船安全救生设备补助项目,推广应用气胀式救生筏等装备,实现沿海中型以上渔船救生设备应配尽配。 职业健康: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特殊工种准入、许可、培训等制度。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健康检测基础数据库。开展粉尘、高毒物质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到 2015 年,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审查率达到 65% 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 80% 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 70% 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 80% 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 90% 以上,重大急性职业危害事件基本得到控制,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 60% 以上。强化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监管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严肃查处职业危害案件。 同时,全面加强旅游、水利工程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全面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完善政府安全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提高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部门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体系。完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布局。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系。积极推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型矿产资源基地建立完善安全监管体系。研究建立与道路里程、机动车增长同步的警力配备增加机制。 建设专业化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完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考核等制度,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严格新增执法人员专业背景和选拔条件。建立完善安全监管监察实训体系,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全员培训。到 2015 年,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专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 100% 。 改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条件。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到 2015 年,东部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建设 100% 达到标准配置,中西部 100% 达到基本配置,省级和区域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达标率达到 100% 。改善一线交通警察执勤条件,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及执勤配套设施建设纳入高速公路建设体系。加强农机安全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 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建成覆盖各级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信息网络与基础数据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建设航空安全信息分析中心,建立民航安全信息综合分析系统。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推进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渔船自动识别与安全监控系统建设。 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方式。健全完善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推进高危行业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完善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实施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援助与服务示范工程。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建立分类分级监管监察机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推进建立非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健全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确定机制。完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 依法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拓宽和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统一和规范“ 12350 ”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实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强化舆论反映热点问题跟踪调查。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完善有效举报奖励制度。 (三)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提高技术装备的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实施科技兴安、促安、保安工程。健全安全科技政策和投入机制。整合安全科技优势资源,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开展重大事故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科技攻关,实施科技示范工程,力争在重大事故致灾机理和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方面取得突破。 专栏 6 安全科技产学研重点领域 安全基础理论研究:典型工业事故灾难、交通事故防治基础理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理论;安全生产经济政策。 技术及装备研发:煤矿重大事故预测预警与防治;非煤矿山典型灾害预测与控制;化工园区定量风险评价与管控一体化;烟花爆竹自动化制装药生产线;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与监测;高危职业危害预防;安全生产物联网;事故快速抢险及应急处置;个体防护及事故调查与分析;新型交通管理设施与交通安全设施。 安全管理科学研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体系运行反馈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与决策运行系统等。 强化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职业安全健康专业人才和专家队伍建设。实施卓越安全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使用管理配套政策。发展安全生产职业技术教育,进一步落实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技能型人才。 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完善国家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技术支撑机构,搭建科技研发、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安全培训、安全标志申办与咨询服务等的技术支撑平台。推进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安全技术研究、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统计信息、考试考核、危险化学品登记、宣传教育、执法检测等监管监察技术支撑与业务保障机构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到 2015 年,东部省级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和业务保障机构工作条件建设 100% 达到标准配置,中西部 100% 达到基本配置;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达标率达到 100% ;安全生产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关键技术准入测试分析能力达到 90% 以上。 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与装备。完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评估、鉴定、筛选和推广机制,发布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广目录。完善安全生产共性、公益性技术转化平台,建立完善国家、地方和企业等多层次安全科技基础条件共享与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机制。定期将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促进安全产业发展。制定实施安全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防护、灾害监控及应急救援等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将其纳入国家鼓励发展政策支持范围,促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专用技术、产品和服务水平提升,推进同类装备通用化、标准化、系列化。合理发展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安全评估认证等咨询服务业。到 2015 年,建成若干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 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分类监管与技术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制度。规范和整顿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健全专业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发展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规范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推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培训咨询、安全标志管理等专业机构规范发展。 (四)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提高依法依规安全生产能力。 健全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加快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建立法规、规章运行评估机制和定期清理制度。制定安全设施“三同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从业人员资格准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防控、应急管理等方面以及与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推动地方加强安全生产立法,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研究制定亟需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制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中长期规划。提高和完善行业准入条件中的安全生产要求。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审定发布相结合的标准制定机制。建立健全标准适时修订、定期清理和跟踪评价制度。鼓励工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先行制定地方性安全技术标准。鼓励大型企业和高新技术集成度大的行业,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率先制定企业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安全技术标准。 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强化对境外中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与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累进奖励制度。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力。建立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推行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政务公开。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强化事故技术原因调查分析,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 (五)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健全省、市、重点县及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建立各地区安全生产应急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地区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矿山、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紧急医学救援、船舶溢油及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国家、区域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化工企业和矿产资源聚集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化示范建设。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建立县级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紧急运输能力储备。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完善应急救援基础条件。强化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完善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衔接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推进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到 2015 年,国家、省、市及高危行业中央企业应急平台建设完成率达到 100% ,重点县达到 80% 以上。 (六)完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建立国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中心,以及中央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考试站。推行安全生产“教考分离”和安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素质教育范畴。实施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工程。 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将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范畴。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实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消防 119 ” 、“安康杯”知识竞赛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打造安全文艺精品工程,促进安全文化市场繁荣。 构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开展安全促进活动,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和主题街道。加强安全社区建设,提升社区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平安畅通县市”、“平安农机示范县”、“平安渔业示范县”、“文明渔港”、“平安村镇”、“平安校园”等建设,创建若干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倡导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 四、重点工程 (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到 2011 年,煤矿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 2013 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 8 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 2015 年,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及冶金等 8 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全部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 (二)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工程。 开展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和煤层气地面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在瓦斯灾害严重矿区建成一批理念先进、技术领先、治理达标、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开展矿井通风和瓦斯抽采利用系统更新改造。实施煤矿开采、供电、井下运输、排水、提升等系统安全技术及防灭火工程技术改造。开展煤矿水文地质和老空区普查,实施矿井水害治理工程。推进煤矿机械化和兼并重组小煤矿安全改造工程建设。完成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程建设。 (三)道路交通安全生命保障工程。 实施客货运输车辆运行安全保障工程,强制推动重点客货运输车辆全面安装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推广使用货运车辆限载、限速等装置。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增设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实施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实施国家主干高速公路网交通安全管控工程,建立完善全程联网监控、交通违法行为监测查处和机动车查缉布控等系统。建设国家、省两级高速公路联网监控平台及气象预警系统、交通事故自动检测系统和交通引导系统。 (四)非煤矿山及危险化学品等隐患治理与监控工程。 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建设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实施非煤矿山尾矿库、大型采空区、露天采场边坡、排土场、水害及高含硫油气田、报废油气生产设施等事故隐患综合治理。建设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加快实施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工程。开展城市燃气与化学品输送管网隐患治理。建设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和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示范工程。建设重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程监控系统。开展建设工程起重机械事故隐患专项整治。 (五)职业危害防治工程。 开展全国性职业危害状况普查。建立全国职业危害数据库和国家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分析实验室与技术支撑平台。以防治矿工尘肺、矽肺、石棉肺为重点,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以防治高毒物质与重金属职业危害为重点,实施苯、甲醛等高毒物质和铅、镉等重金属重大职业危害隐患防范治理工程。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一批尘肺病治疗康复中心。 (六)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完善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补充配备现场监管执法装备。完善现有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条件,改造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基础设施,更新补充煤矿执法监察装备。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港口保安设施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化工程。建设若干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综合实训基地。实施航空安全体系建设工程。建立民爆行业、特种设备、航空安全监管和农业机械等安全生产信息系统。 完善国家监管监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矿用新装备、新材料安全性分析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实验室。完善事故鉴定分析技术支撑平台;建设非煤矿山、职业危害、危险化学品、热防护和公共安全等国家安全科技研发与实验基地。实施重大危险源普查和安全监控。完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直属技术支撑与业务保障单位工作条件。 (七)安全科技研发与技术推广工程。 实施安全生产典型关键技术和安全产业园区示范工程。开发深部矿井热害和瓦斯防治、顶板维护、水灾预防、通信传感等关键设备。研究开发非煤矿山动力性灾害监测及预防控制、尾矿库在线监测、高含硫气田井喷事故监测预警、深海石油开采远程监控、化工园区安全规划布局优化等技术装备以及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60 马力以上机动渔船全部安装防碰撞设备。到 2012 年,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全部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 7 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 14 个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和 1 个实训演练基地。建设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紧急医学救援、船舶溢油等行业(领域)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建设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一批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和区域危险化学品、油气田应急救援队。建设矿山、矿山医学救护、危险化学品等救援骨干队伍和国家矿山医学救护基地。建设一批区域性国家公路应急保障中心。实施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及应急救援能力工程。 (九)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建设完善一批煤矿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一批安全综合教育培训、特种设备实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业健康教育和安全文化示范基地。实施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班组安全培训工程。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实施安全促进项目示范工程,建设地区安全社区支持中心和一批国家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完善若干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五、规划实施与评估 (一)加强规划实施与考核。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规划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目标指标,加快启动规划重点工程,积极推动本规划实施,并推动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规划主要任务和目标如期完成。要健全完善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推动安全发展的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实施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约束性指标,要纳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范畴。 (二)加强政策支持保障。 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技术支撑体系和中西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强对尾矿库治理、煤矿安全技改、小煤矿机械化改造、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的支持,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鼓励银行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监督机制,适当扩大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推动高危行业企业风险抵押金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相衔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经济处罚收入管理制度以及煤矿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建设。落实煤层气开发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适时调整和完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支持引导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涉及公众安全的特种设备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制度。建立非煤矿山闭坑和尾矿库闭库安全保证金制度。规范和统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投入渠道,实行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实行农机定期免费检验制度,将农机安全检验、牌证发放等属于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机安全保险和渔业保险进行保费补贴。 (三)加强规划实施评估。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定期形成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分析报告。在规划实施中期阶段开展全面评估,经中期评估确定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时,由规划编制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规划发布部门批准。规划编制部门要对规划最终实施总体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相关规划衔接。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分解细化和扩充完善规划任务。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对本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编制工程专项规划,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国家、地方和企业分别承担的资金筹措方案。加强国家、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各地区要做好区域安全生产规划与国家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的衔接,并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确定规划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原文见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6652/2011/1017/152312/content_1523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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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的通知
whyhoo 2012-1-10 10:5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 2011 〕 40 号)关于“加强安全公益宣传,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办发〔 2011 〕 47 号)的相关工作部署,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的优势,大力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强化宣传效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安全生产宣传声势,切实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益广告作品的创意主题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公益广告作品的创意要体现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提升安全意识,珍视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防范技能,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创造和谐氛围,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舆论环境。 二、公益广告作品的内容 公益广告作品要以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培养安全意识、传播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包括: (一)安全理念篇。弘扬安全发展的理念,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 (二)安全意识篇。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安全生产原则以及安全愿景、安全目标等内容,体现“安全至上”的核心价值观,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三)法律法规篇。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强化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法制观念,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四)安全知识篇。重点针对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消防、校园、人群聚集场所、居家生活、旅游安全等方面,贴近群众生活,普及基本安全常识,提高百姓防范事故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实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目标。 三、公益广告作品分类及相关要求 所征集作品分为影视作品(分专业组和业余组)、平面作品(宣传画)和动漫作品三大类。 (一)影视作品。 专业组:主要以各级电视台为播放平台,使用 PAL 制式 , 画面尺寸 720 × 576 ,广播级数字设备,成片制作成数据 AVI 格式,以 DVD 数据光盘方式存储。片长不超过 1 分钟,并剪辑成 30 秒、 15 秒、 5 秒成片各一版。 业余组:主要以网络为播放平台,片长不超过 1 分钟,并剪辑成 30 秒、 15 秒、 5 秒成片各一版,使用设备不限。 (二)平面作品(宣传画)。规格 520 × 760mm 。分别提供 CMYK 、 RGB 两种模式,分辨率不低于 300 点,存成 TIF 格式或者 JPG 格式( JPG 格式图像品质须为“ 12 、最佳”)。 (三)动漫作品。以电视台、网络为播发平台,标清画面;自行定义安全框,播出画面尺寸为 720 × 576 ;传统二维、 Flash 、 3D 制作均可。片长不超过 1 分钟,并剪辑成 30 秒、 15 秒、 5 秒成片各一版。 四、公益广告作品的报送和筛选使用 (一)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和有关中央企业于 2012 年 3 月底前将优秀公益广告作品报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教育中心),每类作品不超过 5 件。其中,影视、平面及动漫作品必须以邮寄方式报送光盘。 联系人及电话:刘赋、刘巍, 010-64463481 、 64463647 (带传真)。 电子邮箱: xjzx@chinasafety.gov.cn 。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兴化东里 9 号楼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封面请注明“参加 2012 年公益广告征集活动”);邮编: 100713 。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组织有关方面领导和专家进行作品筛选,每类筛选出 30 件作品,免费发送至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和有关中央企业播放。 五、其他要求 (一)公益广告作品要紧扣主题、创意新颖、内涵丰富、寓意深刻,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生动活泼,亲和力和感染力强,适于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和公共场所传播。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本辖区和系统内向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公众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筛选,确保质量。各省(区、市)报送公益广告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将纳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的考核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原文见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5433/2011/1221/159948/content_1599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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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
whyhoo 2012-1-10 10:4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安全社区建设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的一项旨在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 以下简称“双基” ) 建设,减少各类事故与伤害的主要举措。截至 2011 年 8 月底,全国启动安全社区建设的单位(街道或乡镇)已达 1280 个,已命名 229 个全国安全社区。安全社区建设不断扩展,已由北京、上海、大连等重点城市、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延伸,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国发〔 2010 〕 23 号 ) 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与人员伤亡,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足促进安全发展、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切实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通过建设安全社区,扩大安全管理工作的范围和深度,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进一步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要从加强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创建安全社区作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从提升社会管理水平、转变社会管理模式、增强社会管理基础、提高社会管理效能四个方面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要整合各部门资源,促进安全社区管理队伍的建设,实现以公众参与为重点的社区安全促进机制 , 为社会管理创新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明确安全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安全服务、持续改进”的原则,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提高社区成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 (二)工作思路。加强城市安全社区建设,推动农村安全社区建设,着力开展企业主导型、工业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安全社区建设,做到统筹规划、试点先行、重点突破、有序推进。要加强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完善管理机制。要结合社区实际,针对社区安全的重点问题、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实施安全促进,做实事、求实效。 (三)工作目标。继续由经济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地区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扩大覆盖面,继续向企业主导型社区以及国家级和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建设重点倾斜。力争到“十二五”末期,我国 80% 的省级区域开展了安全社区建设, 50% 以上的省级区域有被命名的安全社区,乡镇安全社区建设比例由现在的 1.5% 提高到 3% 左右。企业主导型社区由煤炭、石油、石化扩展到钢铁、电力、铁路等重点行业。 三、加强安全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社区推进工作机制 各地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安委办牵头、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工作机制,把安全社区建设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日程;要建立安全社区建设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对于本地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效果好,群众满意度、参与度不断提高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要把安全社区建设计划纳入地方财政支持范围,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人、财、物等条件保障。 地方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指导和协调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其他专业部门、社会团体、志愿者等社会资源,成立安全社区推进机构,参与安全社区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资源支持,并组织开展各类安全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实现共驻社区、共建社区、共享安全与健康。 各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 2009 〕 11 号)的要求,建立跨界、跨部门合作组织机构,制定社区安全规划,规范安全基层和基础建设,组织策划和实施安全促进项目。要组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参与安全促进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建立和完善全员参与机制。 四、推进实施安全社区建设工程 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策划和实施下列安全社区建设工程: (一)推广安全促进示范项目,内容涵盖交通安全、火灾预防、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社区危险源控制、社区应急能力建设、高层建筑安全、学校安全、公共场所安全、从业人员职业安全与健康、安全生产“五进”(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等。 (二)建设安全健康教育基地,面向广大社区成员宣传各类安全知识,让群众知晓、掌握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实施全民安全素质工程,通过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安全培训与教育、安全主题的文体活动等方式,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四)建设和沟通安全信息渠道,包括网站专页、社区论坛、社区信息化平台以及民意民情收集、处理和反馈系统等。 (五)建立安全社区建设骨干队伍,逐步配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专、兼职人员,充实基层安全社区建设队伍。 五、规范安全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安全绩效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专业性强,各建设单位要在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正确使用事故和伤害风险识别方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事故与伤害监测机制;要结合社区安全特点和社区条件,有针对性地策划实施安全促进项目,实现既定安全目标和计划。要注重对安全社区创建过程、安全促进项目、事故和伤害发生与分布规律、社区成员安全认知度以及满意度等进行评估,实现持续改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抓好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工作,尽快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并结合实际作出安排部署,确保取得实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原文见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4976/2011/1107/156704/content_1567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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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调研的通知
whyhoo 2012-1-10 10:4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好今年的工作,谋划好明年的工作思路,扎实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现在起到 12 月中旬,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调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调研的目的和任务 一是推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安全生产领域的贯彻落实。按照中央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的要求,“全面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宣传学习和贯彻国务院第 165 次、 167 次、 173 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宣传学习和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张德江副总理最近就安全生产工作所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使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坚强决心和决策部署广泛深入人心、深入贯彻落实。 三是推动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贯彻实施。通过深入基层调研,进一步宣传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基本精神和目标要求,督促指导各地统筹谋划好安全发展宏观战略,搞好与本地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衔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运用先进技术完善安全设施,健全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 四是推动今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理清下一步工作思路。通过调研,深入了解、切实掌握今年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确保实现“十二五”安全生产的良好开局。在此基础上,就进一步做好明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扎实推动安全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和建议。 二、专题调研的主要内容 (一)调查了解国务院国发〔 2010 〕 23 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和各单位是否切实认真地贯彻执行了国发〔 2010 〕 23 号文件明确的重大政策措施和各项规定;在贯彻执行中遇到了哪些实际问题,这些问题是如何解决的;尚有哪些政策措施和规定没有得到贯彻执行,主要原因是什么;下一步应当采取哪些办法,推动国发〔 2010 〕 23 号文件的全面深入贯彻落实。 (二)调查了解《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贯彻实施情况。各地区、各部门是否把安全生产真正纳入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行业改革发展的规划布局,是否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是否分解落实,在推进安全生产 9 项重点工程建设方面采取或即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 (三)如何正确估价今年的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等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三深化”、“三推进”,“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打非”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取得了哪些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还存在着哪些差距和问题。 (四)如何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突出表现有哪些,造成目前一些地方和单位事故多发的原因在哪里; 2012 年安全生产面临什么样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有哪些不利因素和有利条件。 (五)如何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生产年”活动已经连续开展 3 年, 2012 年应该采取哪些有效措施使之持续深入开展下去;全年工作以及下一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应该确定一个什么样的主题,选择什么样的抓手和载体。 (六)如何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当前,我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化煤矿瓦斯防治和各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科学长效监管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等等。在这些重点工作上,还需要采取哪些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 三、有关要求 各省(区、市)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在对 2011 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回顾总结的基础上,深入分析 2012 年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研究提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明年工作的基本思路、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并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调研结果请于 12 月 20 日 之前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将结合对安全生产执法、隐患排查治理、“打非”专项行动、冬季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重点工作的督查检查,分别深入下去,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所属各部门,也要紧密结合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应急管理第一线,搞好调查研究,并就进一步加强改进相关工作提出专题调研报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原文见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4976/2011/1124/157855/content_1578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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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的意见
whyhoo 2012-1-10 10: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对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多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安全发展,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十一五”期间,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大幅度下降,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年均减少约 1 万人,反映安全生产状况的各项指标显著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践表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对新时期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选择。 (二)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根本途径。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处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高峰期,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企业还比较突出。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又要应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要把这一重要思想和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使之成为衡量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标准,自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待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体面劳动”意识不断增强,对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改善作业环境、保障职业安全健康权益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社会发展重中之重的位置,自觉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把安全真正作为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使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的基础之上,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幸福地享有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四)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速度、质量、效益与安全的有机统一,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为保障,以科技进步为支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五)基本原则。——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促进区域、行业领域的科学、安全、可持续发展。——依法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突出预防,落实责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准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筑牢安全生产基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依靠科技,创新管理。加快安全科技研发应用,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培养,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制定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要求,制定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大型桥梁隧道、超高层建筑、城市轨道交通和地下管网等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安全法规规章。根据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需要,抓紧修订完善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尽快健全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督促检查、行政问责、区域联动等制度,形成规范有力的制度保障体系。 (七)加大安全生产普法执法力度。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法制意识,增强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自觉性。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强化相关部门及与司法机关的联合执法,确保执法实效。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惩治措施。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特别是县乡级人民政府责任,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八)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查明原因,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认真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查找安全漏洞,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切实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九)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严格考核、持证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十)强化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衡量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省、市、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十一)切实履行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相关部门、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要不断探索创新与经济运行、社会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相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 五、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十二)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严把行业安全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准立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取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加强对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实行严格的资格认证制度,确保其评价、检测结果的专业性和客观性。 (十三)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监控管理。充分运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析,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级政府要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区要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实施动态全程监控。 (十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普遍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五)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认真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深入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切实抓好煤(矽)尘、热害、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防范治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切实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十六)深入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和整合技改。加快建设“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完善落实瓦斯抽采利用扶持政策,推进瓦斯防治技术创新。严格控制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设项目审批。建立完善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制度,对不具备防治能力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严格按规定停产整改、重组或依法关闭。继续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扶持煤矿安全技术改造,支持煤矿整顿关闭和兼并重组。加强对整合技改煤矿的安全管理,加快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和小煤矿机械化改造。 (十七)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力度。加强道路长途客运安全管理,修订完善长途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标准,逐步淘汰安全性能差的运营车型。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禁止客运车辆挂靠运营,禁止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旅客运输。严格长途客运、危险品车辆驾驶人资格准入,研究建立长途客车驾驶人强制休息制度,持续严厉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等违法行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严格按规定强制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实行联网联控。提高道路建设质量,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桥梁、隧道、码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管理。继续强化民航、农村和山区交通、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特别要抓紧完善校车安全法规和标准,依法强化校车安全监管。 (十八)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科学规划化工园区,优化化工企业布局,严格控制城镇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各地区要积极研究制定鼓励支持政策,加快城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加强和规范城镇地面开挖作业管理。继续推进化工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治理。 (十九)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常态化管理机制,制定实施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研究制定充填开采标准和规定。积极推行尾矿库一次性筑坝、在线监测技术,搞好尾矿综合利用。全面加强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建设,组织实施非煤矿山采空区监测监控等科技示范工程。加强陆地和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的安全管理,重点防范井喷失控、硫化氢中毒、海上溢油等事故。 (二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按照“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建筑工程参建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密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健全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完善铁路、公路、水利、核电等重点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 (二十一)加强消防、冶金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落实建设项目消防安全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和建筑外保温材料。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活动等安全责任制,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加强冶金、有色等其他工贸行业企业安全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压力容器、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电力、农机和渔船安全管理。 七、大力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二十二)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探索建立中央、地方、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和高危行业领域倾斜。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促进作用。 (二十三)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整合安全科技优势资源,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在事故预防预警、防治控制、抢险处置等方面尽快推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企业必须加快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系统和装备建设,提高生产安全防护水平。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科技支撑服务体系。 (二十四)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加大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的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设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把安全产业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产业,积极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二十五)加强安全人才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建设,办好安全工程类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重点培养中高级安全工程与管理人才。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加快建设专业化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加强在岗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改善监管监察装备和条件,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机制,切实做到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八、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二十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抓紧 7 个国家级、 14 个区域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整合应急资源,依托大型企业、公安消防等救援力量,加强本地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事故医疗救治能力。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二十七)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和基础条件。健全省、市、县及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快建设应急平台,完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加强安监、气象、地震、海洋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能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二十八)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动态修订完善。落实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事故救援实战能力。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要按照预案规定,立即组织停产撤人。 九、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二十九)加强安全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加强安全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普及安全常识,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思想意识。在中小学广泛普及安全基础教育,加强防灾避险演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大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安全培训。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建立完善安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大型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加强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十)推动安全文化发展繁荣。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市场机制,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打造安全文化精品,促进安全文化市场繁荣。加强安全公益宣传,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和安全社区,创建若干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进安全文化理论和建设手段创新,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安全文化建设水平,切实发挥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 (三十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地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合力。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指导协调作用,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乡镇要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 (三十二)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以适当形式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十三)发挥社会公众的参与监督作用。推进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健全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受理、审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制度和救援工作报道机制,完善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支持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 国务院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原文 见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6652/2011/1203/159193/content_1591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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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whyhoo 2012-1-10 10: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2012 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 2011 〕 40 号)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2 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和发展“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良好开局势头,全面做好 2012 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国发〔 2011 〕 40 号文件精神,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事故隐患;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安全生产。 二、集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切实加强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是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结合实际,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彻底的排查,重点排查煤矿、交通运输、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资金、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 24 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动员、鼓励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要突出煤矿这一重中之重,进一步推进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严防突击生产。继续抓好金属非金属矿山特别是井工开采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的巡查、监控,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加强石油天然气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防油气井井喷失控、油气泄漏、平台倾覆等重特大事故。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特别是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燃放)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切实防范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杜绝建设项目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要全面落实冶金、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注重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一系列煤矿瓦斯爆炸、化工企业装置和民用液化气泄漏燃烧爆炸、船舶相撞和渔船颠覆、道路交通翻车坠河相撞等重特大事故,以及有限空间作业一氧化碳中毒、“三合一”单位火灾等典型较大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实施专项整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三是认真做好企业停产、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地方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复产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三、立足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 元旦、春节前后是交通运输的高峰期,也是交通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级公安、交通、民航、铁路、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各类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铁路运输、道路客运、民用航空、水路旅客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城市轨道交通运行安全管理力度,严防超速、超员、超载以及疲劳驾驶、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船、机)。要针对冬季雨雪大雾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及时疏导旅客,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监督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各类运输工具安全检测检验,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要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管理预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要针对节日临近大型文化、旅游、娱乐、商贸等活动增多的特点,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加强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领域及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宾馆饭店、商场网吧、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要严格大型集会、烟花燃放等活动的审批管理,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 要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其在节前对各个生产环节和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修、检测,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生活正常运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着力应急防范,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的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通报制度,及时将自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通知到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要加强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逃生能力。 五、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充实一线值班力量,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原文见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4977/2011/1225/160103/content_1601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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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理念“安全是最重要的”
热度 2 Greg66 2011-12-7 17:55
安全是最重要的这条理念,几乎所有关注安全的企业都有。 在我国,安全是最重要的这条理念经常表达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因为这是国家的安全生产总方针;也有的单位表达为“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等。有的单位的人说,“一些干部的安全第一思想不如工人牢”,这就话的意思是,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如工人。所以我认为,这条理念如果作为变量表达为对安全的重视程度比较好。如果对某单位测量这条理念的接受程度时得到60分,证明对安全的重视程度是及格的,少于60分证明较差,如果打100分,这才是安全第一了。 顺便说一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看起来提法很好,但容易将安全和生产(即运营,下同)割裂开来,理论上安全和生产是一回事,不安全是不能生产的,应该不会有谁第一谁第二的事情,经评估(正式或者非正式的),证明安全没有问题、采取了措施确保了一些危险得到控制,这时才能生产。所以安全是必须的,不是第一第二的问题。一些安全业绩优异的跨国公司没有安全第一这个口号,然而安全业绩却非常好,可能就是这个道理。 实际上“安全第一”这个耳熟能详的安全工作指导思想,对于工人来说是不易理解的,有家企业把他说成是“我们所作的任何事情都不足以那工伤事故去换取”,我看理解起来比较容易。事实上这也是“安全第一”的意思。 这条理念的作用只能通过案例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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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管理上杜绝违章行为
shuhualu1016 2011-10-20 09:49
文/舒化鲁 规范化管理培训咨询网 首席专家 管理违章隐患排查跟踪活动就是指企业对各级领导在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级行为标准、规程、规章制度时,常常以主管经验、意愿及自身理解和需要为出发点,随便改变或不执行标准、规程、规定的违章行为进行管控的过程。其目的是通过对管理违章的排查治理跟踪,使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得到有效地控制,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 管理违章行为其实是诱发其它违章行为的主要原因,在安全管理上如果出现违章行为,势必对从事生产作业工作的人员产生巨大的诱导效应,你可在在管理上随意而为,凭经验办事,那么我就可以在作业动作上也随意改变或者投机取巧。因此,对管理违章行为更应是我们关注的问题,这也就是本子系统之所以设置这样一项管理活动的原因。 只有从管理指挥方面完全杜绝了违章行为,作业违章也才能谈得上从根本上得到治理消除。 本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A .领导不重视安全,安全基础条件差。单位领导不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投入少,安全基础条件差,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或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或没有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松懈,安全生产不落实,拼设备拼人力的现象严重。 B .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企业管理混合,操作标准、规程不明确,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人员配备不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不落实,职工安全意识差,工作作风松懈,疲劳作业,交叉作业,违章作业等,这是引发习惯性违章行为的主要原因。 C .个别领导安全意识差。对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的学习不认真、敷衍了事,对安全法规的认识不够、对规章制度的变化掌握不够,根据长期沿袭下来的经验盲目指挥。 D .安全监督检查不力。安全监督检查不经常开展或者是走过场,不深入,对发现的违章行为不能追根索源地有效制止,不能举一反三对类似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使得违章行为时有发生。 E .安全培训教育不落实。职工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上岗工作,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缺乏,在工作中为赶进度,盲目冒险作业,不了解正确的操作方法,学到了一些习惯性的违章作法。 本项活动的主体对象是公司各级行政、技术管理、安全管理人员,本项活动的管理对象是公司的决策、教育、组织、监察、指挥的各种职能。其管控的范围对象包括: A .公司领导层组织管理制度的制定。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要求;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处理;贯彻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 B .管理层(技术管理、安全管理)根据分管专业组织制定专业的现场运行、检修规程、制度和质量标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奖罚;做好安全监督检查等预防工作。 管理违章隐患的排查跟踪活动实施的关键是查找安全管理不到位和规章制度不落实的隐患以及激发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的措施。其活动实施可分为三个活动细项: 一是公司领导层组织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的隐患排查跟踪过程管控。公司领导层组织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要求;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处理;贯彻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 二是管理层(技术管理、安全管理)规程制度未落实的隐患跟踪过程管控。对现场运行、检修规程、制度和质量标准未落实而构成的隐患;开展逐层跟踪进行严密管控,消除在安全管理环节中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三是管理违章隐患跟踪过程管控。对于未及时治理的隐患进行跟踪,了解隐患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控制,防范事故发生。 该二级子系统的职责可做如下分解: A .公司总经理(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并落实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听取安全监察部对管理违章隐患排查情况的汇报,督促管理违章的治理,并协调部门解决严重管理违章的治理。 B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管理违章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公司协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开展年度管理违章的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协调管理违章隐患治理,跟踪隐患治理情况。 C .安全监察部门是管理违章排查治理的监督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管理违章的隐患排查工作,督办、检查管理违章排查治理工作,归口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 D .各专业职能部门是本专业管理违章隐患的归口部门,组织、开展、指导、协调专业范围内管理违章的排查治理工作,承担闭环管理责任。 E .工区 / 中心、班组分负责开展管理违章任务性排查和自觉性排查工作,并组织违章制度和辨识手册的学习 本文著作权归舒化鲁教授所有 , 转载须署名 , 违者必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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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省级专业中心实验室名单
After50 2011-9-11 08:2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 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省级专业中心实验室 名单一览 第一批: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省级专业中心实验室认定名单    1. 河南省矿山安全实验室    2. 河南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3. 河南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4. 河北省矿山安全实验室    5. 河北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6. 河北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7. 山西省矿山安全实验室    8. 山西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9. 山西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10. 山东省矿山安全实验室    11. 山东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12. 山东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13. 湖北省矿山安全实验室    14. 湖北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15. 湖北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16. 安徽省矿山安全实验室    17. 安徽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18. 安徽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19. 江西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20. 江西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21. 辽宁省矿山安全实验室    22. 辽宁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23. 辽宁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24. 吉林省矿山安全实验室    25. 吉林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26. 吉林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27. 黑龙江矿山安全实验室    28. 上海市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29. 上海市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30. 北京市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31. 北京市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32. 天津市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33. 天津市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34. 湖南矿山安全实验室    35. 湖南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36. 湖南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37. 福建省矿山安全实验室 第二批: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省级专业中心实验室认定名单 1. 江苏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2. 广东省矿山安全实验室 3. 广东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4. 广东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5. 海南省矿山安全实验室 6. 海南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7. 海南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8. 江西省矿山安全实验室 9. 重庆市矿山安全实验室 10. 重庆市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11. 重庆市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12. 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实验室 13. 内蒙古自治区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14. 内蒙古自治区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15. 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安全实验室 16. 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17.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18. 四川省矿山安全实验室 19. 四川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20. 四川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21. 贵州省矿山安全实验室 22. 贵州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23. 贵州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24. 云南省矿山安全实验室 25. 云南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26. 云南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27. 宁夏回族自治区矿山安全实验室 28. 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30. 陕西省矿山安全实验室 31. 甘肃省矿山安全实验室 32. 甘肃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33. 甘肃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34. 青海省矿山安全实验室 35. 青海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36. 青海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3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安全实验室 3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3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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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罪名
jerrycueb 2011-8-5 21:44
条款 罪名 犯罪主体 犯罪的行为 处罚 131 重大飞行事故罪 航空人员 违反规章制度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32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铁路职工 违反规章制度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33 交通肇事罪 行为人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拘役并处罚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34 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行为人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35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36 危险物品肇事罪 行为人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37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直接责任人员 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38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直接责任人员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39 消防责任事故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直接责任人员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46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行为人 生产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生安全、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和罚金 397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资料来源: 饶国宁 . 安全管理 . 南京 : 南京大学出版社 ,2010 注:蓝色部分为博主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增加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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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立井井筒变形监测技术方案探讨http://www.mingmw.net/
mingmwcom 2011-7-2 11:51
  摘要:立井井筒对于采用立井开拓方式的矿山来说是极其重要的生产和安全设施,井筒在运营过程中的监测与维护是矿井安全生产至关重要的工作内容。井筒在长期的运营过程中,井壁、罐梁、罐道及附属设施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变形。文章针对钢丝基准线法井筒变形监测中钢丝容易摆动造成精度不高这一情况,提出一种以激光垂准仪代替钢丝的井筒变形监测方案。   关键词:立井,井壁,变形监测,激光垂准仪   一、工程概况   山东里能里彦矿业有限公司是一个的现代化矿井,设有一对立井,井深约270米,相邻罐梁高度差约10米。该对立井在近期的运营时罐笼出现颠簸、运行不平稳等现象,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可能有三个:井架变形,井筒变形和罐梁、罐道变形。为消除安全隐患,查找其原因,测量其变形量需进行井筒变形监测,以便为后续井筒变形的治理提供科学技术数据,本次监测内容主要包括俩部分:井壁变形监测和罐梁、罐道变形监测。   二、仪器设备   本次采用激光垂准仪来建立垂线基准,其整个监测过程包括垂线基准确定和观测两部分工作,所需仪器设备分述如下:   1、确定垂线基准所需主要设备   (1)激光垂准仪   本次拟采用DZJ2激光垂准仪,由苏州一光仪器有限公司制造。该仪器利用激光的方向性强、能量集中的特点,它是在光学垂准系统的基础上添加2套半导体激光器,其中之一通过上垂准望远镜将激光束发射出来。仪器的结构保证激光束光轴与望远镜视准轴同心、同轴、同焦,当望远镜照准目标时,在目标处就会出现一红色小亮斑。在目镜外装上仪器配备的滤光片,可用人眼直接观察。仪器还配有网格激光靶,使测量更方便。另一只激光器通过下对点系统将激光束发射出来,利用激光束对准基准点,快速直观。   (2)特制三角架头   利用全站仪或经纬仪的三角架改制而成,可根据安装位置而定。   (3)防护罩   为防止仪器淋水,用玻璃板或用放水材料如塑料薄膜加工而成,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监测所需主要仪器设备   (1)全站仪   采用5秒全站仪,用于测量垂线坐标。   (2)长钢尺   具有毫米刻画,长500米或800米,用于测量各监测层或监测点的垂直距离。   (3)钢尺   具有毫米刻画,长30米或50米,用于较长的距离测量,如井筒内测点量取及地面与钢丝联测边的量取等。   (4)小钢卷尺   具有毫米刻画,长3米或5米,用于短距离测量。   三、外业测量   一)测量方法   采用双基准垂线法,即在井筒内的适当位置利用激光垂准仪建立垂线基准,形成双垂线基准。通过地面观测测出双垂线的三维坐标,认为井上、下垂线坐标一致。在井壁、罐梁、罐道等适当位置选择特征点,量测各测点到双垂线基准的距离,使每个测点与双基准垂线皆形成三边形。通过解算获取各测量点的坐标值,从而确定出井筒、罐梁、罐道等的垂直度和挠度变形,并绘制相关剖面图,形象展示变形方向及数值。   三)观测工作   1、垂线基准确定   在井筒适当位置利用激光垂准仪,确定垂线位置。   2、地面测量工作   采用5秒全站仪器,在地面已知点上联测两根钢丝,从而确定A、B垂线的坐标,如图1。连接导线敷设时,应使其具有最短的长度并尽可能沿两垂球线连线的方向延伸,导线可采用一级或二级导线。(可以采用假定坐标系统)   3、罐梁面及井壁测量工作   采用双垂线基准方法。   具体步骤如下:   1)选点。   在罐梁和井壁上的特征位置选择特征点作为测点,用小铁钉做标记,并加以编号。编号时,从上而下,观测层编号为A、B、C……,测点用阿拉伯数字从小到大编号,如第一道罐梁及井壁上的测量点编号分别为A-1、A-2、A-3、……,第二道罐梁及井壁上的测量点编号分别为B-1、B-2、B-3……;不同观测层编号相同的点应为对应点,具体选点情况如图2,可根据现场情况作适当调整。   2)观测层高程测量   下放长钢尺,在地面利用全站仪确定钢尺始点的高程,从上而下量取各道罐梁高程,读数精度为厘米即可。   3)测点观测   在每一观测层上,分别以两个垂线为基准,用小钢卷尺或钢尺量取各测量道两个垂线的距离,使每个测点与垂线都形成三边形,每次观测三次,读数差精度为3毫米。如图2。   四、内业计算   1、测点坐标计算   (1)垂线坐标   假设井上下各层垂线坐标一致。根据地面已知点坐标和观测数据计算两垂线坐标,地面导线解算参照一井几何定向的方法进行。   (2)测量坐标   因为每个测点都与两垂线形成三边形,解算三边形,并根据垂线坐标推算各测点坐标。计算监测点的坐标公式如下:   (1)   2、井筒变形计算   根据3点及3点以上确定圆的原理,利用多个井壁观测点坐标即可求出各观测层的井心坐标,据此可以计算井筒变形大小及方向,并可绘出井筒或井心变形剖面图,似图3。   计算时根据井壁上的各点坐标及三点可求得圆得数学公式,即可求得各观测层井心坐标,如第一、五观测层的井心坐标分别为,。由此可算得第一、五观测层间的井筒中心的水平移动为:   (2)   总移动值及方向为:   ,(3)   井筒挠度变形为:   (4)   式中,为井筒挠度变形,为观测层间距。   3、罐梁、罐道变形计算   利用各层观测层罐梁上的对应测点坐标,可以计算罐梁变形大小,并可绘出相应变形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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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感恩父亲节 最黑的爸爸
xupeiyang 2011-6-17 07:46
http://news.xinhuanet.com/photo/2011-06/16/c_121546068.htm  6月16日,在山西焦煤集团汾西矿业新峪公司煤矿出井口,数十名煤矿工子女将西瓜、绿豆水等饮品递给刚刚升井的父亲。此外,每位煤矿工子女还特意画出“我的爸爸”图画,帮爸爸洗澡搓背来感恩父亲。据了解,由于煤矿工平日工作忙碌,无暇照顾子女生活,容易产生亲情隔阂,该煤矿在“父亲节”来临之际,让煤矿工子女在井口看到并了解父亲的辛苦,同时,用亲情的“催化剂”来促进煤矿工安全生产。中新社发 韦亮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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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五一国际劳动节”改名“五一国际安全劳动节”
热度 1 After50 2011-4-30 17:09
每年五月一日是全世界劳动者的共同节日。劳动创造财富,安全的劳动能够创造更多的财富。因此,安全=财富。又一个新的“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了,我希望“五一国际劳动节”改名“五一国际安全劳动节”,这也标志着社会文明和人权的进步。为此,下面在博主2005年5月出版的《安全生产宣传用语精选》中选出一些安全宣传用语作为节日寄语。 安全警句、谚语、顺口溜、标语、口号、对联等是安全哲学、安全原理、安全文化、安全实践、安全经验的精华,在安全宣传教育和提高安全水平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有数千年的文明史,安全始终贯穿于人类社会的文明发展之中,从安全警句、谚语、顺口溜、标语、口号、对联中也可以了解、研究人类发展过程对待生命的态度和时代特征。安全警句、谚语、顺口溜、标语、口号对联感人肺腑、意味深长、朗朗上口、易学易记、老少皆宜。 因此,博主在多年前编撰了《安全生产宣传用语精选》(吴 超,龚清群,孙 胜编著.安全生产宣传用语精选.北京:中国社会劳动保障出版社,2005)。 该册子内容具有很强的哲理性、实用性、趣味性、感化力。为了便于读者检索,将所有内容分成综合安全和行业安全两篇,第一篇包括安全意义、安全管理、事故原因、安全教育、安全哲理、安全祝福、安全家庭、环境保护8章,第二篇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电气安全、设备安全、建筑安全、矿山安全6章。 以下是从《安全生产宣传用语精选》摘录的一些例子。 爱惜生命,勿忘安全。 安不可忘危,治不可忘乱。 安不忘危臣所愿,常思危困必无危。 安规是个宝,安全离不了。 安全、舒适、长寿是当代人民的追求。 安全、危险无界限,防患于未然保安全。 安全:生命的源泉。 安全:幸福的根源。 安全安乐值钱多,世界和平幸福多。 安全伴着幸福,安全创造财富。 安全保健康,千金及不上。 安全保健康,全家幸福乐陶陶。 安全编织幸福的花环,违章酿成悔恨的苦酒。 安全不能指望事后诸葛,为了安全须三思而后行。 安全创造人类幸福,劳动创造社会财富。 安全措施按兵不动,安全隐患暗箭伤人。 安全常挂号,不吃后悔药。 安全成绩可以使人振奋,事故教训可以使人清醒。 安全得之于众人之力,失之于一人之手。 安全的承诺:幸福永远伴随着你。 安全等于生命。 安全等于小心加谨慎。 安全第一贵在行动,预防为主从我做起。 安全第一是我们工作的准则。 安全第一要牢记,时时处处要注意。 安全二字,价值千金。 安全二字千斤重,息息相关万人命。 安全法规生命换,前人吃苦后人鉴。 安全工作时时抓,事故消灭在萌芽。 安全工作总是有起点,没有终点。 安全规程是一盏永不熄灭的航标灯。 安全规程是真经,规章制度血成写。 安全规程系生命,自觉遵守是保障。 安全规程字字是血,严格执行句句是歌。 安全记心间,事故难沾边。 安全家家乐,事故人人忧。 安全——家庭幸福的源泉。 安全警句千条万条,安全生产第一条。 安全就是节约,安全就是生命。 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 安全就是生命和财富。 安全就是效益、生命和幸福! 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 安全就在自己脑中,请珍惜自己的生命。 安全来自长期不懈的警惕,事故发生于一瞬间的麻痹。 安全连着你我他,提高效益靠大家。 安全两天敌,违章和麻痹。 安全铭刻在心,共创美好明天。 安全你、我、他,情系干万家。 安全你一人,幸福全家人。 安全——生命的保险栓。 安全是个宝,人身最重要。 安全是个宝,生命离不了。 安全是个宝,时刻莫忘了! 安全是美好生活的前提。 安全是你一生幸福的可靠保障! 安全是全家福,福从安全来。 安全是人生的支柱。 安全是生命的保证,安全是幸福的保障。 安全是生命的基石,安全是欢乐的阶梯。 安全是十五的月亮,事故是三九的冰霜。 安全是水,效益是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安全是稳定的基础、胜利的源泉。 安全是我们的命根。 安全是幸福,事故是痛苦。 安全是幸福的桥梁,事故是痛苦的深渊。 安全是硬道理。 安全是追求完美,预防是永无止境。 安全是自身生命的延续。 安全是最经济的节约,事故是最严重的浪费。 安全树上开新花,栽培全靠你我他。 安全思想时时领先,事故隐患远远靠边。 安全思想时时有,安全才能保长久。 安全思想一日放松一日患,侥幸心态一时存在一时忧。 安全为了谁?为你,为他,为国家,为大家。 安全为天,事故为零。 安全为天记心间,大小事故无处钻。 安全为天天天讲安全,违章害人人人反违章。 安全为效益提供保障,效益为安全增添动力。 安全——我们永恒的旋律。 安全象个圆,没有终点和起点。 安全——幸福的方舟。 安全——幸福的支柱。 安全需要谨慎警惕,生理需要饮食穿衣。 安全——意味着幸福生活的开始。 安全与减灾关系到全民的幸福和安宁。 安全在你脚下,安全在你手中,安全在你心中。 安全在心间,美满在明天。 安全责任为天,生命至高无上。 安全至上,生命无价。 安全驻心田,幸福满人间。 安危相易,祸福相生。 安者非一日而安也,危者非一日而危也。 把握生命的每一分钟,安全是您最亲密的朋友。 白蚁蚀屋柱,大梁也会垮。 百密总有一疏。 半点疏忽,终生痛苦。 绊人的树桩不在高,违章的事故不在小。 绊人的桩子不在高,出事的隐患不在小。 保护自己就是保护您的家庭。 绷紧安全弦,安全常相伴。 绷紧警觉神经,危险不敢入侵。 闭着眼睛捉不住麻雀,不学技术保不了安全。 冰在薄处破,血在伤处流。 病乘体虚而入,祸因麻痹而生。 补漏趁天晴,练功趁年轻。 不但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还要注意别人的人身安全。 不堵细小的漏洞,难堵事故的洪流。 不花力气登不上高山,不下功夫保不住安全。 不患无人所共知之显名,而患有人所不之知之隐患。 不漏趁天晴,防贼夜闭门;事故防在先,处处保平安。 不怕百着巧,就怕一朝错。 不怕发生事故,就怕不吸取教训。 不怕千日紧,只怕一时松;疾病从口入,事故由松出。 不求是贵,少病是寿。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步步小心,平安是金。 苍蝇虽小毒不小,白象身高眼亦高,隐患虽小,危害不小。 差之毫米,失之千里。 长堤溃蚁穴,君子慎其微。 常添灯草勤加油,常敲警钟勤堵漏。 潮水没过礁石终究要暴露,麻痹掩盖隐患早晚得伤人。 吃饭防噎,走路防跌。 吃一堑长一智;安全教育应重视。 吃鱼肉防刺喉,吃鸡肉防骨头。 虫子多,树木断;缝儿多,墙壁坍。 抽一块砖头倒一堵墙,松一颗螺丝断一根梁。 除隐患吉星永照年年照,保安全好运常临岁岁临。 处处留心方能平安无事;时时警惕才可高枕无忧。 船到江心补漏迟,事故临头后悔晚。 聪明人把安全寄托在遵章上,糊涂人把安全依赖在侥幸上。 大船沉没,原因小孔。 大堤有时也因蚁穴崩,大事故有时也因小事生。 大家都把安全讲,幸福你我他和她。 大牛好牵,小耗子难找;大缺陷看得着,小隐患看不清。 大事化小,教训难找;小事化了,后患不少。 大意失荆州,骄傲失街亭,粗心出事故。 大灾难常发端于小原因。 大灾之后必有大疫。 荡起安全桨,驶向幸福岸。 堤溃蚊孔,气漏针芒。 点点细雨,能淹大川。 东西南北中,安全在心中。 冬吃萝卜夏吃姜,不找郎中开药方。 对安全的忽视就是对事业的愚昧。 儿女安全,就是对妈妈最大的安慰最好的报答。 防事故年年平安福满门,讲安全人人健康乐万家。 非大胆不足以任大事,非小事不足以处天下事。 痱子不治成毒疮,小隐患不除遭祸殃。 分秒细查才安全,居安思危保安全。 风吹浮云找裂缝,事故窥视找漏洞。 告诉每一颗心灵每一种人生,和平、平安、安全。 工作不认真,事故要缠身。 故事让人着迷,事故让你伤心。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惯骑马的惯跌交,河里淹死会水的。 喝茶防烫,吃饭防噎,穿衣防破,走路防跌。 和安全握握手四季平安,和违章挥挥手万事如意。 忽视安全,等于自杀。 忽视安全,如履薄冰。 忽视安全等于轻视生命。 忽视疾病吃亏,忽视安全丧命。 坏人得势似豺狼,隐患露头比狼凶。 坏崖破岩之水,源自涓涓。 黄金有价人无价,人身安全事最大。 会吃千顿香,乱吃一顿伤。 祸不入慎家之门,事故不找谨慎之人。 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祸患可消于未萌。 及时补一针,可以省掉九针。 急吃易烫嘴,急行防跌跤。 急趋无善步,急行无善果。 急水滩头不要紧,慢水塘里淹死人。 既然想活着,就没有理由漠视安全。 艰苦时需坚强,欢乐时需谨慎。 健康的身体离不开锻炼,美满的家庭离不开安全。 讲安全不是怕死鬼,充大胆才是危险人。 骄傲是失败的起点,麻痹是事故的根源。 骄傲源于浅薄,鲁莽出自无知。 侥幸取胜久行夜路要闯鬼,居安思危常走河边不湿鞋。 侥幸一次,麻烦百回。 今日怠一针,明日补十针。 今天平静,明天可能就有风浪。 谨慎错误少,约好少误事。 谨慎是护身之符,安全是保命之帅。 谨慎是智慧之母。 谨慎走遍天下,鲁莽寸步难行。 谨慎最难做到的部分为勇气。 警钟常鸣,安全常在。 警钟常鸣响,安全天天讲。 警钟鸣不断,人人保平安。 镜子不擦拭不明,事故不分析不清。 就是猴子,也会被树枝绊倒。 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居安思危,转危为安。 居安思危年年乐,警钟常鸣岁岁欢。 居安思危险不至,麻痹大意祸降临。 举动必须谨慎,千万不要疏忽。 涓流虽寡,浸成江河;烛火虽微,卒能燎野。 开了一道缝,折成一个洞。 可以翻越高山的人,也可能被一块小石头绊倒。 快刀不磨会生锈,安全不抓出纰漏。 懒是事故根,勤是安全基。 狼最喜欢脱离羊群的羊,事故最容易找到麻痹者头上。 劳动创造财富,安全带来幸福。 牢记安全就是珍爱生命。 老鼠专拣窟窿钻,事故专找漏洞出。 老说没事,早晚出事。 乐观是福,快乐更是福。 立身需要严谨,做事需要大胆。 练好基本功,安全不放松。 漏洞不补,事故难堵。 漏缸一条缝,沉船一个洞。 路边长荆棘,绊倒大意人。 绿叶底下防虫害,平静之中防隐患。 麻痹与痛苦共存,幸福与安全同在。 麻烦一分钟,快活大半生。 马蜂小,扎人狠;胡椒小,辣人心。 蚂蚁不住无缝街,事故不去谨严门。 漫漫人生路,安全第一步。 毛毛细雨湿衣裳,小事不防上大当。 茂木之下无丰草,谨严之地少灾祸。 每一条安规,都是用血的代价换来的。 摸着石头过河,看着前方走路。 磨刀不误砍柴功,安全教育不放松。 莫道违章是小事,事故教训血斑斑。 莫弄醒睡狮,莫掩盖隐患事。 莫说狗不咬人,莫道马不踢人。 莫因一时侥幸,招致一生不幸。 莫知水深浅,切莫急下水。 拿猫当虎斗,事故无门路。 哪里有隐患,消灭在哪里。 你的安全就是家庭幸福。 你的生命要靠自己掌握。 你对安全不负责,事故对你不留情。 你对安全不重视,事故向你招招手! 你如果爱惜自己的生命请注意安全。 年年庆有余,岁岁祝平安。 念好安全经,一生保安宁。 宁操百倍心,不冒半分险。 宁吃防范苦,不吃后悔药。 宁可警惕千日,不可麻痹一时。 宁可千日慎重,不可一时大意。 宁可千日无事故,不可一日无防护。 宁可绕道走,不愿掉进沟。 宁流十滴汗,不流一滴血。 宁走封冻薄冰一寸,不走开江冰厚一尺。 宁走十步远,不走一步险;安全靠自己,行为要规范。 宁做安全平凡人,莫当违章英雄汉。 朋友不怕多,冤家怕一个;守纪不怕严,违章怕的一瞬间。 平安是福,安全是源。 平安是金,步步小心。 平安无事防出事,耳旁常鸣安全钟。 平静之时要谨慎,危险之时莫慌神。 平路跌死马,浅水淹死人。 凭侥幸耍大胆,出了事故后悔晚。 骑马坐船三分险,粗心大意不安全。 气泄于针孔,祸始于违章。 器无规矩,不能成方园;人无规章,不能保安全。 千计万计,安全教育第一计。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千忙万忙安全不忘,千防万防不如自防。 千日防险不出险,一朝大意事故来。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浅水防深,小隐患也莫粗心。 巧干带来安全,蛮干招来祸端。 峭崖险滩重安全顺利通过,坦途大道若大意也会出错。 勤为无价定,慎乃护身术。 勤走勤看心有数,贪图安逸出事故。 晴带雨伞饱带粮,事故未出宜先防。 请别以身试“险”。 求生存、求发展,安全最关键! 取巧是祸害的预兆,蛮干是危险是开端。 全家安全无恙,胜过黄金满箱。 全神贯注差错少,马虎大意事故多。 缺乏谨慎的热情完全象一只随风漂流的船。 缺乏知识蛮干,引起事故泛滥。 缺少谨慎的热忱,只是狂乱。 人,沉着稳重无差错;物,照料爱护无损伤。 人不找竹尖,竹尖不扎人;人不找事故,事故不上门。 人慌无智,忙中出错,脚忙手乱不安全。 人急办不了好事,猫急逮不住耗子。 人命关天安全第一,家庭幸福预防为主。 人勤隐患少,人懒事故多。 人人管安全,个个保安全,人人重安全。 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 人人讲安全,处处才平安。 人人讲安全,家家保平安。 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 人人讲安全,岁岁都平安。 人人牢记安全,家家幸福快乐。 人人需要安全,安全需要人人。 人人睁大眼睛,事故不易发生。 人人重视安全,事事才能安全。 人生有限,事业无穷,安全是人生与事业的保证。 人有平安就是福。 人越烦恼,烦恼越多,人越乐观,快乐越有。 认认真真少出错,马马虎虎问题多。 认真是成功的秘诀,粗心是失败的伴侣。 认真做,事故走开;马虎干,事故跟来。 任大事,不觉难,作小事,不敢忽。 容忍危险等于作法自毙,谨慎行事才能安然无恙。 入海之前先探风,上岗之前先练功。 瑞雪迎春千家畅饮太平酒,祥云报喜万户高唱安全歌。 山峰再高总有顶,安全措施无止境。 山重水复遵章自有回天力,柳暗花明守纪方为指路灯。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福利性。 社会的力量与安全,包藏在青年的品德与智力中。 神猴一跃平安福满门,天鸡再唱健康乐万家。 审慎的人过失少。 慎始慎终,安全保证。 慎言节饮食,知足胜不祥。 慎于小者,能避免大祸。 慎终如始,犹恐渐衰;始尚不慎,终将安保。 慎重者,始若怯,终必勇;轻发者,始若勇,终必怯。 慎重周密是教训的果子。 生活甜蜜蜜,安全是根基。 生命宝贵,安全第一。 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 绳子断在细处,事故出在松处。 绳子总在磨损地方折断,事故常在薄弱环节发生。 失去安全就没什么可再失去了! 十次事故,九次马虎。 时间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安全不注意,两者皆可抛。 时时多留心,事故无空寻。 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 使自己变得更加坚强,更加感悟和珍惜人生。 世间的事情,往往失之毫厘,就会造成莫大的差异。 事故毒蛇和一切坏人,都是靠别人的失误而得以生存。 事故对愚者是逗号,对智者是句号。 事故防于前,有备有安全。 事故分析无私无畏,安全教育常抓常新。 事故和安全是近邻,疏忽大意走错门。 事故教训是镜子,安全经验是明灯。 事故可避免,环境可改变。 事故没有后悔药,只有谨慎再谨慎。 事故绕开细心人走,祸患迎着粗心人来。 事故是麻痹大意酿成的恶果。 事故象弹簧,欺弱不欺强。 事故隐患不除尽,等于放虎归山林。 事故原因十个字:不紧,不深,不严,不细,不实。 事故只怕有心人,愈是顺境愈谨慎。 事故只是表面的现象,隐患才是危险的敌人。 事故只在一瞬,安全须伴一生。 事前十分注意,免去事后万分痛苦。 事事全心精心小心,人人安心放心开心。 事业精于严,事故出于因。 视安全为儿戏者,最终被愚弄的是自己。 是脓就得挤,是毒就得消,是患就得除。 是我要安全,不是安全要我。 手懒脚不勤,事故快来临。 守章安然,违章祸身。 守章百日名声好,违章一时前功弃。 疏忽大意,灾祸之源。 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服从安全第一原则。 树立安全观念,强化安全意识。 太太平平万家康乐,安安顺顺事业腾飞。 提防不狂吠的狗,小心不冒气的汤。 天天有准备,年年能防患。 天下之安,而万众皆欢。 条条规章制度,点点鲜血教训。 听天由命事故连连,把握规律安全百年。 捅马蜂窝的人,免不了被蜂蛰。 外出作好准备,旅游注意安全。 万人警惕不算多,一人麻痹不得了。 忘记安全之时是事故准备到来之日。 为安全投资是最大的福利。 为出事故者说情,等于为灾难开绿灯。 违章就是自杀,不制止违章就是杀人。 唯有安全,才有幸福。 未从做事多谨慎,事情哪能出漏洞。 未雨绸缪防未然,临渊履薄慎行止。 我要安全,安全为我。 屋上大梁再坚硬,若上白蚁也空心。 屋檐头水从天落,点点滴滴无差分。 无防要出事端,长治方能久安。 无事勤提防,遇事稳如山。 勿忘安全须时时警钟长鸣,珍惜生命当头脑清醒。 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措施。 下棋不走马后炮,防患切于未然时。 闲居勿极其欢,寝处毋忘其患。 想要无事故,须下苦功夫。 小洞不堵,大洞叫苦。 小洞可以沉大船,小石头打破大缺。 小偷喜欢天黑,事故喜欢麻痹。 小心无大错,粗心酿大祸;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小雨能侵坏大路。 效益是大厦,安全是基石。 效益是大厦,安全是基石;忧患非忧天,预防保安全。 效益要提高,安全最重要。 心动不如行动,去怨不如去干。 心慎杂欲,则有余灵;目慎杂观,则有作明。 幸福就是平安和健康。 幸福是棵树,安全是根基。 幸福是棵树,安全是沃土。 幸福源于安全。 穴蚁能防患,常用未雨移。 雪怕太阳草怕霜,办事就怕太慌张。 严酷的日子要坚毅,幸福的日子要谨慎。 严里出安全,认真就保险。 严是爱,松是害,不管不问是祸害。 严是生命的呼唤,松是自杀的开端。 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 掩盖事故如同扬汤止沸,消除隐患才是釜底抽薪。 养重于修,防重于治。 要安全,防隐患。 要想奔小康,千万别违章;要想多挣钱,必须保安全。 一盎司的小心,值得一磅的学问。 一步失误,全局皆输;一环薄弱,全局必垮。 一步走错百步毁,一念之差终身废。 一步走错百步歪,一次失足跌下来。 一步走错百步歪,一脚踏错百步难还。 一次大意出事故,尽力挽救也是损。 一错再错,不能饶恕;一误再误,全盘皆输。 一点小的火星,很容易扑;一点小的隐患,很容易铲除。 一分钟预防,胜过一天补救。 一个敌人就够多,一期事故就够受。 一个骆驼峰断了,另一个也不会有力。 一个牙齿疾,满口不安宁。 一根柱子动,根根屋梁摇。 一环薄弱,环环脆弱。 一环断则全链断,一处不安全,全局有危险。 一环脱,整链断;一着错,全盘乱。 一件冒险的事情不易平安地摆脱。 一棵青草跌死牛,一块砖头砸死人。 一路平安,也就是一生平安。 一铆顶一楔,一楔抵一钉。 一念之欲不能制,而祸流于滔天。 一切言行,都要安详;十差九错,皆因慌张。 一人安全,全家幸福。 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把关稳如山。 一人闯祸,万人遭殃。 一人违了章,大家都遭殃;互相来监督,安全放心上。 一人重视安全是点,十人重视安全是线,人人重视安全是面。 一石投水百波动,一鸟入林百鸟惊,一人出事四邻不宁。 一事差,百事错。 一事当前,先讲安全。 一事做好,能免百难;一事做坏,可招千灾。 一万句关心工作的空话,不如消除一个事故隐患。 一枝动则万叶不宁,一心忧则万虑皆妄。 一趾之疾,丧数尺之躯。 一中有万,万中有一;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一着棋,看输赢;一碗水,要端平。 隐患不除,必食苦果。 隐患即使小如鼠,防它也要如防虎。 隐患露苗头,小题也大作。 隐患能预见,危险去一半。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拥有安全就是拥有生命,热爱安全就是热爱生命。 用安规做基石,垒起安全生产的大厦。 用物不爱惜,就要损坏;做事不慎重,就要失败。 用鲜血换来的操作规程,不必再用鲜血去检验。 忧患非忧天,预防保安全。 有安全才有效益,有安全才有幸福。 有章不循,一纸空文。 愿恐慌不再威胁我们的心灵,让镇定的武器武装我们的身体。 愿人们以平和之心对待危机,让智慧和勇敢来驱散灾难。 愿我们把灾难的考验,变成一种宝贵的财富。 月黑风高贼作乱,雨天雷狂狼出窝,场地紊乱事故多。 杂草不除害庄稼,隐患不除害大家。 灾害只一时,祸害一万年。 责任心在安全在,安全在幸福在。 增强师生防范意识,营造校园安全环境。 增强自我防护意识,防止意外无故伤害。 斩一毒蛇,万众得救;除一隐患,千人平安。 珍惜生命,关爱家庭,安全从我做起。 知险不成险,险在不知险;要想不出险,常常想危险。 只要防患于未然,就能掌握主动权。 只有安全,才有生命 只有绷紧安全之弦,才能弹奏幸福之音。 只有防而不实,没有防不胜防。 治病要早,除患要细。 治病要治早,除患要除了。 治疾及其未笃,除患贵其未深。 质量促安全,安全保质量。 种下的是安全,收获的是幸福。 众人拾柴火焰高,群防群保安全好。 重任在肩上,前程在脚下;安全在心中,效益在手中。 重视安全硕果来,忽视安全遭祸害。 诸葛一生惟谨慎,吕蒙大事不糊涂。 注重安全,生命从此不再脆弱。 筑起堤坝洪水挡,练就技能事故防。 抓安全:确保一方平安;保人身:事关千家万户! 抓安全不可一劳永逸,保安全必须常提常新。 抓安全不能跟着感觉走,堵漏洞必须防患于未然。 抓安全需一分一秒,反麻痹需警钟长鸣。 抓安全一日不可麻痹,一时不可大意。 抓基础春染五岳山生色,防隐患日沐九浴水争辉。 砖头绊倒人,平地摔死人。 庄稼离不开阳光,安全少不了规章。 自主保安处处留心,相互保安人人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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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After50 2011-4-22 14:45
中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二〇一一年四月) 目 录 一、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1 (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1 (二)“十二五”时期进入攻坚阶段和关键时期... 2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4 (一)指导思想... 4 (二)基本原则... 4 (三)规划目标... 5 三、主要任务... 7 (一)完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7 (二)完善政府安全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提高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 16 (三)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提高技术装备的安全保障能力... 18 (四)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提高依法依规安全生产能力 21 (五)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22 (六)完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23 四、重点工程... 24 (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 24 (二)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程... 25 (三)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工程... 25 (四)非煤矿山及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25 (五)职业危害治理工程... 26 (六)公共安全保障工程... 26 (七)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26 (八)安全科技研发与技术推广工程... 27 (九)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28 (十)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文化倡导工程... 28 五、保障措施... 29 (一)推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 29 (二)严格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 29 (三)完善安全生产产业和经济政策... 30 (四)强化规划实施与评估... 30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草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积极进展 和明显成效。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国家的面貌发生了新的历史性变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立了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政府坚持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全面加强了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突出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安全问责制度;加强组织协作,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取得新成效,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火灾)、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各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经过五年的努力奋斗,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2010年比2005年事故死亡人数减少5.1万人(下降了40%),重特大事故起数减少48起(下降了36%),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初步建立,“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目标如期实现。五年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十分珍贵,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 1 四项相对指标完成情况 相对指标 2005年 2010年 2010年比2005年降幅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697 0.201 71%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3.85 2.13 45%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7.6 3.2 58%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2.811 0.749 73% (二) “十二五”时期进入攻坚阶段和关键时期。 “十二五”时期,我国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确保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实现的攻坚阶段。安全生产既要妥善解决长期积累的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职业危害严重。2010年发生各类事故约36.3万起,死亡7.9万人;发生重特大事故85起;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群体性职业危害事故多发。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 煤矿、非煤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等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交通、能源等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刚性约束日趋明显,安全生产保障难度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与自我防护能力亟待加强,部分企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管理水平低。轨道交通、隧道、超高层建筑、城市地下管网等施工、运行与管理的新老安全生产问题聚集,安全风险加大,面临重大考验。 三是监管监察及应急救援能力亟待提升。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和装备配备不足,安全生产技术支撑能力欠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科技进步和企业自然条件、生产条件的变化,使依靠行政管制、人盯死守的传统监管监察方式和手段难以为继。现有应急救援基地布局不合理,缺乏应对重特大事故灾难的大型及特种装备。部分重大事故致灾机理和安全生产共性、关键性技术难题攻关研究尚未取得明显突破。 四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权益面临新的考验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望不断增大,广大从业人员“体面劳动”的意识不断增强,对安全监管效能、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安全文化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加强职业安全监管、有效改善作业环境,确保全民职业安全健康有了更高的期待,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十二五”时期,国家确定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攻方向,为解决深层次、结构性、区域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以实现安全发展为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时期。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统筹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合力,推进安全发展。把经济和社会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 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安全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突出预防,落实责任。 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中心下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夯实筑牢安全生产的基础防线,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牢牢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 坚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 建立企业、政府、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从根本上提升安全保障、安全发展能力 。 (三)规划目标 。 到2015年,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改善,安全管理体系更加完善,事故总量、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设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全面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好转态势,为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专栏 2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指标 相对指标 1.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以上 2.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6%以上 3.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8%以上 4.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2%以上 5.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下降35%以上 6.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08以内 7.水上交通百万吨吞吐量死亡率下降23%以上 8.铁路交通10亿吨公里死亡率下降25%以上 9.民航运输亿客公里死亡率控制在0.009以内 10.职业危害申报率80%以上 绝对指标 1.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8.1%以上 2.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3.较大事故起数下降15%以上 4.重大事故起数下降15%以上 5.特别重大事故起数下降50%以上 6.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7.煤矿较大事故起数下降15%以上 8.煤矿重大事故起数下降15%以上 9.金属与非金属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10.化工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11.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12.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13.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14.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15.冶金机械等8个工贸行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16.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8.1%以上 17.其他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010年水平 18.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010年水平 19.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下降8.1%以上 20.铁路交通(含路外)事故死亡人数下降8.1%以上 21.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8.1%以上 22.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下降8.1%以上 23.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下降8.1%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 完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煤矿 :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技术及管理措施。有效防范瓦斯、水害、火灾等重特大事故。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强力推进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和综合性防突,推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示范矿井建设,有效提升煤矿瓦斯防治水平。完善灾害监控、预测预警与防治技术体系,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域水害、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防控技术措施。对资源整合矿井实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查清影响安全开采的老空区、奥灰水等水文地质因素;治理煤矿电缆、皮带、电气、可燃材料支护等存在的外因火灾隐患及煤自燃引起的内因火灾隐患,提高矿用设备安全性能。 严格煤矿安全准入制度,将煤矿技术人员列入安全生产准入基本条件,提高非煤矿企业进入煤炭建设、生产领域的准入标准,全面推进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班组建设等安全基础管理。推动各产煤地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提高煤炭工业产业集中度,构建安全高效的煤炭产业体系。建立健全小煤矿严格准入和有序退出机制。实施小煤矿机械化工程,小型煤矿采煤机械化和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到2015年底分别达到55%和80%以上。完善煤矿地质勘探报告审查制度,提高地质勘探精度和安全基础参数的准确性、可靠性,将安全保障能力作为矿井设计的重要内容。严格控制新(改、扩)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设,严禁超能力生产。 专栏 3 防范煤矿事故重点地区 瓦斯治理重点地区: 山西、河南、贵州、黑龙江、重庆、四川、湖南、辽宁、陕西、安徽。 水害治理重点地区: 河北、河南、山西、山东、四川、湖南、贵州、江西。 新建技改整合重组矿井监管重点地区: 河南、新疆、内蒙古、陕西、甘肃、山西、云南、贵州。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重点地区: 湖北、重庆、广西、湖南、贵州、四川、云南。 道路交通 :坚决遏制营运车辆重特大事故高发态势。制定和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战略。完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提高大中型客车、公共汽车、危险品运输汽车、重型载货汽车的安全准入条件。建立完善国家车辆生产和管理信用体系,制修订机动车强制报废、回收管理制度。到2012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全部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建设危险品道路运输全程联网监管信息系统。建立新(改、扩)建公路和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制度。建立路警联合执法机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生命工程”,加强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灾害防治,继续推进国道、省道安保工程建设。完善城市公交智能调度和出租车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对特大桥和特长隧道的实时健康诊断与监测。实施客运和危险品运输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工作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驾驶员交通违法、肇事信息查询平台,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违法行为通报制度。 专栏 4 防范道路交通事故重点地区 重特大事故控制重点地区 :云南、贵州、湖南、山西、湖北、广西、新疆。 事故总量控制重点地区 :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四川。 非煤矿山 :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推进重点地区和挂牌督办矿区资源整合重组。到2015年非煤矿山总量比2010年下降10%以上。实施地下开采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等专项整治,重点防范透水、中毒窒息、冒顶片帮、坍塌和跑车坠罐等事故。强化石油天然气开采防井喷、防硫化氢中毒、防爆炸着火,海上油气田防台风、防风暴潮等安全防范措施。推动露天矿山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技术装备,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推动部分位于敏感地区的四、五等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专栏 5 防范非煤矿山事故重点地区和领域 事故控制重点地区 :云南、河南、湖南、贵州、广西、辽宁、四川。 资源整合重点地区 :云南、贵州、河北、湖南、河南、山西、广西、辽宁、四川、安徽、重庆。 重点监管矿种 :铁矿、有色金属矿、煤系矿山和“三高”油气田。 危险化学品 :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建立健全事故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开展城市化工产业布局调查,加强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化学品管线等易燃易爆设施基本情况的摸底排查和安全监管。排查治理化工企业、化学品储存场所存在的事故隐患。对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安全生产无保障的化工企业实施搬迁。推动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化工园区;规范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化工园区区域性安全评价制度,实现化工园区安全合理布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暂不具备搬迁条件的大型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危险化学品化工工艺安全管理,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建立自动控制系统及独立的安全监控系统,加强安全生产事故泄漏行为的监管。制定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推动建立区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联控机制,积极建设一级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危险品道路运输全程监管系统。建设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推动大中型城市小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全部进入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 专栏 6 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重点地区和领域 事故控制重点地区 :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天津、上海、重庆、四川、陕西、新疆、内蒙古、贵州、辽宁、山西。 事故控制重点领域: 规模以下企业;液氯、液氨运输;城区内化学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设施;大型化学品储存设施;大型石化生产装置;国家重要油、气输送管线;硝化、涉氯、涉氨等生产企业。 烟花爆竹 :推进烟花爆竹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和集约化建设。严格烟花爆竹安全准入条件,合理控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到2015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比2010年减少20%以上。深化烟花爆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违规生产行为专项治理和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治理。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建立烟花爆竹流向和运输全程监管信息系统。 建筑施工 :加强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和施工工艺、技术及装备。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健全建筑施工企业与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农民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以铁路、公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及桥梁、隧道等危险性较大项目为重点,建立设计、施工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开展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治理,遏制建筑事故上升势头。 民用爆炸物品 :优化民用爆炸物品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规范生产和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和企业及生产点数量。加快信息化技术与民爆生产技术的融合,推进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分期分批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主要产品的主要工序全部实现连续化、自动化和信息化。 特种设备 :实施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大型游乐设施等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与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实施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工程。 工贸行业 :实施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和商贸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对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自动报警与安全连锁专项改造,重点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探头,实现连续监控监测,提高自动报警能力。推广使用安全连锁技术,提高自动化程度。 电力 :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电力调度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厂网之间的协调配合。对已投入运行20年以上的水电站开展隐患排查,加强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和更新改造。 消防(火灾) :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打造公安消防铁军。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制度。建立健全消防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工业园区火灾隐患。推动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加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实施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工程,根据国家标准配齐配足应急救援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铁路交通 :加强高速铁路运营安全监管和设备质量源头控制,强化高速铁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建立高速铁路防灾监测系统,健全高速铁路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和落实主要岗位人员作业标准。到2015年危险性较大的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全部得到改造。开展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入户活动,重点提升铁路沿线群众的安全意识。实施更为严格的铁路施工安全管理,集中整治铁路行车设备突出隐患,强化现场作业控制,深化铁路货运安全专项整治。 水上交通 :加强水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港口保安设施建设。开展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推进现有港口、码头的安全现状评价。强化码头、运输船舶和采砂、桥梁建设等水工作业的安全监管。推进内河主要干线航道、重要航运枢纽、主要港口及地区性重要港口监测系统和环保消防设施建设。基本完成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布局。完善船舶自动识别、船舶远程跟踪与识别、长江干线水上110指挥联动等系统,加快内河船岸通信、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渡改桥工程,推进“放心船、平安渡”建设。加强内河海事与搜救一体化建设。 民航运输 :实施民航航空安全方案,推进以数据驱动、以风险控制为手段的航空安全绩效管理。建立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体系和健康风险管理体系。修订完善民航安全信息管理规定和政策,引导从业人员主动报告安全隐患。加强飞行、机务、空管、签派、机场、危险品运输等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和规章标准的教育培训。建设航空安全实验基地,在航空运行、适航维修、航空保安和事故调查分析等领域形成比较完整的实验验证能力。整体规划适航审定能力建设方案。建立航空安保岗位资格认证机制与培训体系。推进航空货运管制代理人制度,优化货运安保流程。建立航空安保威胁评估机制。初步建成适合中国国情并满足国际民航组织要求的行业安全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农业机械 :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保障农业机械安全投入。结合购机补贴、农民培训补贴、农机作业补贴和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大力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和年度检验,大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推广应用移动式农机安全技术检测和农机驾驶人考试装备。推进农机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金农工程,建立完善农机事故采集系统和行政审批系统。制定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管理办法,推进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严格查处无牌行驶作业、无证驾驶操作、酒后驾驶、违规拼装农机等行为。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建立示范县500个以上。探索农机政策性保险,鼓励支持农机安全互助组织有序发展。 渔业船舶 :推进重点水域渔船和渔港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对国家一级渔港、中心渔港的动态实时监控。继续强化渔船、渔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对航标、渔港监控设备、环保消防设施等配套设施的建设维护。推进渔船自动识别系统建设,加大岸台维护力度,加强渔船通信终端设备配备。实行渔业船舶、船用产品、专用设备报废制度。持续实施渔船安全救生设备补助项目,推广应用气胀式救生筏等装备,实现沿海中型以上渔船救生筏(浮)等集体救生设备应配尽配。启动“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以防风、避浪、防雾、安全避让和海上自救互救为重点,强化渔业船员安全培训。 职业健康: 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系统,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建立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特殊工种准入、使用有毒物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卫生培训、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员等制度,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检测基础数据库,开展粉尘、高毒物质危害严重行业专项治理,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防治示范工程。到2015年,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率达到65%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重大急性职业危害事件得到基本控制,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监管。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职业危害案件。紧密围绕产业结构调整,督促企业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改善作业场所环境。 (二)完善政府安全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提高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 加强基层监管监察机构建设。 积极推动市、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完善安全执法装备配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数量、企业数量、地区生产总值、产业和行业状况等因素,建立健全适应当地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需要的监管机构和监察执法队伍。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布局。着力推动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推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型矿产资源基地设立安全监管执法机构,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体系。 建设专业化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 建立完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考核等制度,分级分类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严格新增执法人员专业背景选拔条件,建立完善安全监管监察实训体系,实施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培训工程。鼓励监管监察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到2015年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专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改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条件。 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东部、中西部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建设分别达到标准配置和基本配置要求。省级和区域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条件建设达标率达到100%。改善一线交警执勤条件,将高速公路交警队营房建设纳入高速公路建设。实施农机安全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工程,完善各级农机管理机构专用执法及检测装备配置。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实施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二期工程,完善覆盖各级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和应急救援机构的信息网络与基础数据库。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控信息交换,强化源头管理。建立民爆器材行业生产经营动态信息系统。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航空安全信息分析中心建设,建立民航安全信息综合分析系统。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推进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渔船自动识别与安全监控系统建设。构建各级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安全培训管理信息化共用共享系统支撑平台及保障体系。 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方式。 建立重大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推行重大隐患登记、销号和查询管理。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推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实施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援助与服务示范工程。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建立基于企业风险的分级监管监察机制。把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将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标志等制度拓展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建立完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准入资格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告发生重特大事故、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名单,建立与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挂钩的制约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和信息公开。 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拓宽和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统一和规范“12350”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及时整改。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 (三) 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提高技术装备的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研究。 实施科技兴安、促安、保安工程。整合安全生产优势科技资源,健全安全生产科技政策和投入机制,建立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开展重大事故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科技攻关,实施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力争在重大事故致灾机理和关键技术研究方面取得突破。 专栏 7 安全科技产学研重点领域 安全基础理论研究 :典型工业事故灾难防治基础理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安全生产经济政策。 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 煤矿重大事故预测、预警、防治关键技术及装备;非煤矿山典型灾害预测控制关键技术及装备;高含硫油品加工安全技术;重大工程与公共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技术;化工园区定量风险评价和安全容量分析;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控一体化关键技术;大型油品储罐区安全控制技术;烟花爆竹自动化制装药生产线;高危职业危害预防关键技术;安全生产物联网关键技术;事故快速抢险及应急处置技术与装备;个体防护装备关键技术;事故调查关键技术及装备。 安全管理技术研究: 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体系运行反馈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与决策运行系统等。 强化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专家队伍,加强高层次职业安全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对安全生产的智力支持。积极推进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建设,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卓越安全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建立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使用管理的配套政策。大力发展安全生产职业技术教育,鼓励和支持企业办好技工学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领域)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平台。 建立完善国家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技术支撑机构,搭建科技研发、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职业危害检测、安全培训、安标认证与咨询服务技术支撑平台。建立完善安全技术研究、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统计信息、考试考核、危险化学品登记、职业危害监测、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测等省、市两级安全监管监察技术支撑机构。推进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技术支撑机构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实施省级安全监管技术支撑综合基地示范工程。到2015年省级各类技术支撑机构工作条件100%达到基本配置标准;安全生产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和关键技术准入的测试分析能力达到90%以上。 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与装备 。 完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评估、鉴定、筛选和推广机制,发布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广目录。完善安全生产共性技术转化平台,建立国家、地方和企业等多层次的安全科技基础条件共享与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机制。定期将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促进安全产业发展。 制定安全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安全装备制造业,重点研制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防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设备,将其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围。优先发展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安全评估认证等咨询服务业,到2015年建成若干国家安全产业培育基地(园区)、一批技术能力强的安全装备制造企业和技术领先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 专栏 8 安全产业发展重点 安全技术与装备: 矿山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存储装置、尾矿库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技术与装备;煤矿瓦斯治理、危险化学品爆炸抑制、城市轨道交通风险控制等重大事故防治技术与装备;烟花爆竹生产机械与专用运输车辆;井下快速抢险掘进、矿井灭火与排水救灾、事故应急指挥与辅助决策、井下无线视频救灾系统、矿用潜水救生舱、防爆移动复合气体探测和防爆移动视频监控等事故应急救援技术与设备。 安全咨询与服务: 面向各级政府、各类工程项目和中小企业的安全规划、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与管理咨询等安全技术服务。 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 。 制定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发展规划。建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分类监管制度,完善技术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制度。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咨询等方面的作用。 (四)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提高依法依规安全生产能力。 健全安全生产立法机制。 完善《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法规运行评估机制。重点制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从业人员资格准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职业危害监督检查等规章制度。建立与国务院行政法规相配套的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制度,推动地方开展安全生产法制薄弱领域先行试点。 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中长期规划。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审定相结合的标准制定机制,建立及时公开、适时修订、定期清理和跟踪评价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标准制定体系,鼓励工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先行制定地方性安全技术标准。鼓励大型企业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率先制定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企业安全技术标准。推动企业制定落实危险性作业专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力。 建立监管监察执法公告公示制度,推行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政务公开,定期发布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项目审批、监察执法、安全检查、案件处理等政务信息。建立对执法效果的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形成依法治安、齐抓共管的合力。 (五) 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推进应急协调机构与机制建设 。 完成省、市、重点县及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健全国务院有关部门间、国家与各省级应急管理机构间、国家级救援队伍间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建立各地安全生产应急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地区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 加快矿山、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医疗卫生救援、船舶溢油、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国家、区域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聚集区、矿产资源聚集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化示范建设。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建立县级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救援队伍社会性服务补偿机制,推动没有建立专职救援队伍的高危行业企业与有资质的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协议,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完善应急 救援基础条件。 强化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与评估。完善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衔接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推进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到2015年国家、省、市、高危行业中央企业应急平台建设完成率达100%,重点县达80%以上。 (六) 完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长效教育培训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推行安全生产考培分离制度,建立安全培训质量考核与效果评价制度。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加强企业班组建设,建立完善班组管理体系。实施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工程,严格实行企业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鼓励企业先招生后招工。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素质教育的范畴。实施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工程。 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将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范畴。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职业危害防治法》宣传周”、“保护生命、安全出行”、“安康杯”、“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打造安全文艺精品工程,促进安全市场繁荣。 创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 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和主题街道。加强城市安全社区建设,大力推进企业主导型、工业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平安渔业示范县”、“平安农机示范县”、“平安村镇”、“平安校园”等建设。 四、重点工程 (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岗位、专业、企业达标。到2015年煤矿企业安全标准化全部达到三级以上,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全部达到五级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部达到三级以上,烟花爆竹60%以上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二级、80%以上批发经营企业达到二级,规模以上重点冶金机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三级以上。 (二)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实施煤矿企业矿井通风系统改造。建设瓦斯抽采系统,落实先抽后采和区域防突技术措施,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切实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国所有煤矿通过技术改造,达到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体系要求。 (三)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工程。 实施煤矿开采、供电、井下运输、排水、提升等系统的安全技术改造。开展煤矿地质、老空区普查和水害治理。实施防灭火工程技术改造。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更新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实施小煤矿机械化改造工程。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四)非煤矿山及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实施非煤矿山尾矿库、大型采空区、露天采场边坡及排土场、水害、高含硫油气田、报废油气井等事故隐患综合治理。建设完善非煤矿山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对涉及硝化等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设施进行自动化改造。 (五)职业危害治理工程。 开展全国性职业危害状况普查,摸清职业危害的底数、分布状况、危害程度,加强职业健康信息管理,建立全国职业危害数据库和国家级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分析实验室与技术支撑平台。以防治煤工尘肺、矽肺、石棉肺为重点,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以防治高毒物质与重金属职业危害为重点,实施苯、甲醛等高毒物质和铅、镉等重金属重大职业危害隐患防范治理工程;加强职业危害防治技术和检测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设施、设备和作业场所开展治理。建设10个尘肺病治疗康复中心。 (六)公共安全保障工程。 实施公路安全整治工程,重点整治西部省份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道路危险隐患点段,并延伸至农村公路。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为重点,完善道路标志标线标牌、防撞护栏护墩等安全设施。实施城市燃气与化学品输送管网隐患治理工程。实施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化工企业搬迁工程。实施化工园区安全监管示范工程。实施中小学校校舍加固改造。 (七)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完善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补充配备现场监管执法装备;建设新增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基础设施,完善现有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条件,更新补充煤矿执法监察装备。实施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二期工程。建设3个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综合实训基地。建立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信息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农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建设事故诊断与预防、应急决策与指挥、事故查处与验证、标准制定与监察的技术支撑平台,建设非煤矿山、职业危害、危险化学品和公共安全等4个国家级大型工程模拟实验基地。实施重大危险源普查,建设国家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中心。完善安全技术、统计、救援指挥、安全培训等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技术支撑机构工作条件。建设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统计、考核考试、危险化学品登记、宣传教育、执法检测等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技术支撑示范基地。 (八)安全科技研发与技术推广工程。 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理论研究和安全生产重大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实施典型关键技术和安全产业发展示范工程。重点开展矿井瓦斯、突水、火灾、冲击地压、冒顶和动力性灾害等防控技术装备研究,矿井通风系统与生产动态变化协同控制技术装备研究,开发深部矿井热害、瓦斯防治、顶板维护、水灾预防、通讯传感等一批实际需求迫切而现实尚无定型产品的关键设备。开展非煤矿山动力性灾害预防、监测与控制关键、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含硫气田建立井喷事故监测预警系统、深海石油开采远程监控系统和应急关断系统技术研究。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监管信息系统。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60马力以上机动渔船全部安装防碰撞设备。 (九)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医疗卫生救援、船舶溢油等行业(领域)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建设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7支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14支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和1个实训演练基地。建设一批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和区域危险化学品、油气田应急救援队。建设国家矿山医疗救护基地。建设矿山、矿山医疗救护、危险化学品救援骨干队伍。建设一批区域性国家公路应急保障中心,有条件的救援基地装备应急救援直升飞机。实施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及应急救援能力示范工程。 (十)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文化倡导工程。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基础建设,推动安全教育培训创新。完善一批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建立一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健康教育和安全文化示范基地。建立国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中心,及中央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考试认证中心和分中心。实施企业班组安全培训工程。开展全民安全素质工程,实施安全促进示范项目,建设不同功能型安全示范社区。在重点主体功能区建设若干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五、 保障措施 (一) 推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监管监察机制。完善计划执法、严格执法、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与公安消防、海事、气象、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建立执法公告公示制度,推行安全许可和执法政务公开。建立执法效果评估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二)严格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 。 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重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国有大型企业安全生产累进奖励制度。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事故技术原因调查分析。通过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三) 完善安全生产产业和经济政策。 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促进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经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地方各级政府要在年度财政公共预算内安排不低于5‰的专项资金。把安全生产纳入民生工程,增加各级财政的引导性投入,支持和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技术投入。支持中央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资金投入。建立非煤矿山闭坑和尾矿库闭库安全保证金制度。完善信贷政策,鼓励银行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抓紧建立完善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机制,适当扩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的适用范围,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实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高危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健全消防经费保障标准体系。完善道路交通警务保障机制,拓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投入渠道。实行农机定期免费检验制度,将农机安全检验、牌证发放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将农机安全保险保费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将渔业互助保险纳入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 (四)强化规划实施与 评估。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将安全生产目标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发展改革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产业、价格和投资政策,把安全生产重点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税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政策。工业与信息化、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建设、农业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工程要编制工程专项规划,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分别承担的资金筹措方案。各地、各部门要在2013年底和201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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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国安全生产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
After50 2011-4-20 19:07
中国安全生产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 目 录 序 言... 3 一、安全生产人才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5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7 (一)指导思想... 7 (二)基本原则... 7 (三)发展目标... 8 三、主要任务... 10 (一)建设一支高素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队伍 10 (二)建设一支高层次安全生产科技人才队伍... 10 (三)建设一支复合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队伍 11 (四)建设一支实用型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队伍 12 (五)建设一支职业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队伍 13 四、重点工程... 13 (一)安全生产科技领军人才推进工程... 13 (二)人才开发法制机制创新工程... 14 (三)大规模人才教育培训工程... 15 (四)人才网络教育培训与考核体系建设工程... 15 (五)人才培养培训基础建设工程... 16 五、保障措施... 17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7 (二)深化改革,优化环境... 17 (三)完善政策,加大投入... 18 (四)健全制度,夯实基础... 18 (五)强化检查,严格考核... 19 序 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才工作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规模适当、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安全生产人才队伍,促进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全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要求越来越高。安全生产人才是安全发展第一资源,是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重要保障。适应新的要求,关键是要加强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立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管理和提高素质保安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人才是指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企业管理、应急救援、理论研究、政策法规、科技教育、职业健康和专业服务等方面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人,是安全生产领域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本规划所指安全生产人才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安全生产科技人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和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主要指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机构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中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扎实、廉洁自律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安全生产科技人才:主要指在安全生产科技、教育、管理,职业危害预防控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主要指在安全生产方面研究思考深入、组织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专业技术精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专职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主要指特种作业人员中取得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技工职业资格及相应职级的人员,以及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岗位上精通专业技能、善于组织管理、能够破解难题、甘于无私奉献的专职管理、技术和作业人员。 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主要指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评价、咨询、检测检验、培训、宣传教育等专业服务机构中职业素质优良、专业技术精湛、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机构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安全生产人才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安全生产人才工作,通过实施“科技兴安”和“人才强安”战略,安全生产人才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人才总量初具规模。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人才总量419万人。其中,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7.2万人,高层次安全生产科技人才411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286.2万人,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117.4万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8.2万人。 ——文化素质较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86%受过高等教育,高层次安全生产科技人才100%、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32%、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19%、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95%受过高等教育。全国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含安全评价师)执业资格的达16.2万人。 ——建立了一批安全生产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设置安全工程本科专业的高校有127所,有博士授予权的20所,硕士授予权的46所,在校生3万余人;12所原煤炭高校煤矿主体专业在校生约10.9万人;建立了一至四级安全培训机构3661家,拥有专职教师2万多人,近三年平均每年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360万人次。 安全生产人才在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了重要贡献。与2005年相比,2010年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0.9%和39.7%,其中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5.8%和52.3%。 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当前,我国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与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安全生产人才总量不足,仅占全国人才资源总量的3.6%,高层次科技人才匮乏,基层安全监管监察人员、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人才紧缺矛盾突出;安全生产人才在布局、学历、专业、职称和技能等级等结构方面不尽合理,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监管队伍中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的人才仅占14.2%,高危行业企业中注册安全工程师仅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数的2.5%;人才培养、使用和成长机制不健全,供需矛盾突出,人才培养与安全生产实际需求脱节现象较为普遍;安全生产工作岗位吸引力不强,人才流失比较严重,安全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比例不足20%;安全生产人才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制度和政策亟需健全。 未来10年,是我国安全生产人才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煤矿、非煤矿山、重化工业等行业(领域)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将不断提升,生产装置更具复杂性和危险性,安全生产将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培养造就一大批政治合格、专业素质过硬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一大批既有深厚专业背景又具备先进安全理念和管理能力的优秀技术与管理复合型安全生产人才。2010年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提出了“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安全生产人才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谐社会构建,全社会安全意识的提高,为安全生产人才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为安全技术装备产业和专业服务带来广阔市场空间,为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条件。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抓住机遇,开拓创新,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努力开创安全生产人才事业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才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以为安全生产工作大局服务为出发点,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教育培训改革、优化成长环境为着力点,促进安全生产人才可持续发展,推动“人才强安”战略深入实施,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服务安全发展。把实现安全发展作为安全生产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任务和奋斗目标,确定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和重点,用安全发展成果检验人才工作成效。 突出用好人才。把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作为安全生产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围绕用好用活人才来培养人才、引进人才,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服务体系,积极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使人才创新智慧竞相迸发。 创新体制机制。把深化改革作为推动安全生产人才发展的根本动力,坚决破除约束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障碍,完善人才政策措施和相关制度,构建与安全发展相适应、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展的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效能与创造活力。 注重高端引领。以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主要障碍和重大安全生产难题为突破口,加大高层次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集聚创新人才、造就领军人才、打造高端人才队伍,带动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统筹推进。统筹规划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的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统筹开发不同区域和行业人才资源,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安全生产科技人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服务人才五支队伍建设,促进安全生产人才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培养和造就与我国安全生产要求相适应,规模适当、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形成育才、引才、聚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和政策优势,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支撑。 ——安全生产人才总量稳步增长。安全生产人才资源总量达到860万人,比2010年增长1倍以上,基本满足安全生产发展需要。 ——安全生产人才素质明显提升。安全生产人才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50%;注册安全工程师(含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安全主任)占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专业服务人才比例分别达到20%和80%以上;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显著提高。 ——安全生产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人才比例达到50%以上;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为1:4:5;技师、高级技师占高技能人才比例达到25%以上;区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人才分布基本合理。 ——安全生产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人才的培养、吸引、使用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人才工作机制趋于完善,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环境逐步形成,人才使用效能明显提高。 安全生产人才发展规划表 序号 指 标 单位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1 安全生产人才总量 万人 419 670 860 其中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 万人 7.2 8.0 8.7 高层次安全生产科技人才 人 411 440 470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 万人 286.2 380 430 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 万人 117.4 270 405 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 万人 8.2 12 16 2 获得 执业 资格 人数 注册安全工程师 (含安全评价师) 万人 16.2 25 35 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 (含安全主任) 万人 37 50 70 3 受过高等教育安全生产人才所占比例 % 30.4 40 50 4 中、高级职称安全生产人才所占比例 % 19.9 30 50 5 技师、高级技师安全生产人才所占比例 % 1.73 4.3 7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一支高素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队伍。 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要求,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水平和执法能力为核心,以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干部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高素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队伍。到2020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达到8.7万人,年龄结构、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研究制定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人员配备比例,指导推动基层安全监管监察人才队伍建设。严把公务员“入口关”,坚持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公平考录,重视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人才。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完善安全监管监察岗位职责规范及其能力素质评价标准,加强工作业绩考核。探索建立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分级管理制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进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分工定期轮换和干部定期轮岗。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执法能力和执行能力。 (二)建设一支高层次安全生产科技人才队伍。 适应安全生产事业发展需要,以提高安全生产创新能力和促进科技进步为核心,以安全生产科技领军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在国内外有影响的高层次安全生产科技人才队伍。到2020年,通过培养和引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系统包括两院院士等在内的国家级专家达到70人;通过项目带动、产学研用结合、国际合作交流,在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科技研发、成果推广、工程实践等方面,培养造就100名安全生产首席专家、1000名安全生产拔尖人才、10000名安全生产中青年专家。 实施安全生产科技领军人才推进工程,建立学校培养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加大高水平安全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依托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等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和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建设一批创新型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培养基地。重视国家级专家培养,做好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央直接掌握和联系的高级专家、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等国家级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首席专家、安全生产拔尖人才、安全生产中青年专家选拔制度,进一步完善充实国家安全生产专家库。 (三)建设一支复合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队伍。 围绕基本解决工矿商贸企业一线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才匮乏及能力不足的问题,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核心,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组织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专业技术精的复合型安全生产管理人才队伍。到2020年,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总量达到430万人,其中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的人员比例达到60%以上;高危行业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含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安全主任)占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中央企业达到50%以上。 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鼓励高等院校逐年扩大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人才招生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实施大规模人才教育培训和人才网络教育培训与考核体系建设工程,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和考核,每年培训不少于100万人,确保全部持证上岗。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使用规定。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职业资格制度,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人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引导鼓励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才激励机制,提高人才地位和待遇,增强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开展企业交流与合作,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建设一支实用型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队伍。 根据特种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要求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需要,以提升安全意识和实用技能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实践经验丰富、实际操作技能高强的实用型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队伍。到2020年,特种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05万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达到100万人左右。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与安全培训机构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强职业院校和安全培训机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选派优秀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参加国际培训与交流,拓宽高技能人才交流渠道。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定期开展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应急救援技术比武活动。 (五)建设一支职业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队伍。 适应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健康发展的需要,以提升职业素质和专业服务水平为核心,以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职业素质优良、专业技术精湛的职业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队伍。到2020年,安全评价、技术支持、检测检验、安全培训、宣传教育等机构中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6万人,比2010年翻一番;注册安全工程师(含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安全主任)规模达到105万人,比2010年增长1倍以上。 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原则,依法培育和发展专业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体系,壮大专业服务人才队伍。制定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加强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执业行为。严格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准入纳入安全生产许可和专业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继续教育培训,完成安全评价师与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归并工作,逐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服务人员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的职业化安全生产人才队伍。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科技领军人才推进工程。 建设事故诊断与预防、应急决策与指挥、事故查处与验证、标准制定与监察的技术支撑平台,非煤矿山、职业危害、危险化学品和公共安全等国家级大型工程模拟实验基地以及国家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中心,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典型关键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重大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加强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创新能力培养。加强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建设,加快培养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推进“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突出培养创新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推进校企合作办学,依托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大型企业,在煤矿瓦斯治理、尾矿库监测、危险化学品危害防控、职业危害检测与防治、应急救援等方面,建设一批安全生产青年英才培养基地,每年选拔500名优秀中青年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培养。积极开展中日、中美、中澳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宽新的国际交流渠道,大力培养引进海外高水平安全生产科技英才。 (二)人才开发法制机制创新工程。 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培训、吸引使用、配备管理等要求。坚持市场配置和依法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行业社团组织作用,强化对安全生产人才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落实国家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措施,转换用人机制,扩大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完善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工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健全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制定安全生产人才自学互学、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管理的具体办法。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在政府、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专业服务机构之间合理流动。建立以国家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人才奖励制度,提高安全生产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增强荣誉感。 (三)大规模人才教育培训工程。 按照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全员培训、突出重点的原则,大规模开展对各级各类安全生产人才的教育培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抓好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执法资格和业务培训,以及中央管理的企业总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每年有计划地选派100名以上领导干部到中央党校等“一校四院”和中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校学习培训,组织100名干部赴境外培训,选派一批业务骨干和优秀年轻干部到企业、基层挂职锻炼,每5年至少将安全监管监察干部轮训一遍。指导有关培训机构实施对培训教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实施省级以下(不含省级)安全监管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实施本地区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业务学习培训,依法做好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 (四)人才网络教育培训与考核体系建设工程。 实施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二期工程,研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开发网络课堂、手机课堂、视频课堂,充分利用视频系统、互联网络系统,开展远程教育培训,实现人才培养培训生活化、网络化、常态化。落实教考分离要求,健全集中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标准、办法和程序,探索实行执法资格、安全资格、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年检制度。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工作。依托中央企业建立全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认证中心和30个考试认证分中心,配备人员,履行相关责任,逐步形成全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认证体系。建立健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三项岗位人员”考试题库,开发相应配套软件,实现题库资源共享共用。 (五)人才培养培训基础建设工程。 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和企业投入,建立2个国家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综合实训基地和1个应急救援培训基地;依托中央企业和国有大型企业,分行业建立30个师资水平一流、实训场地完备、教学设施齐全、教学手段先进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基地,10个现场模拟训练基地和25个警示教育基地。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大纲,规范培训内容和方式,完善教材管理、开发和使用机制,组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按照看得懂、用得上、记得住的原则,编制一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开发一批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读本,研制一批动画动漫、影视、音像等多媒体教材,逐步形成以文字、音像、多媒体软件为载体,质量高、实用性强的立体化教材体系;定期开展优秀课件、教材评选活动。完善教师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加强教师培养和实践锻炼,对已取得岗位证书的,每3年至少轮训一遍;选聘500名素质较高、专业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构建国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师资库;建立健全省级师资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健全党组(党委)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完善党政“一把手”抓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党组(党委)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和联系安全生产专家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人才工作的领导,逐步形成党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人才工作格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本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任务和要求,制定相关制度措施,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确保人才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化改革,优化环境。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和教育培训工作改革,建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破除制约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障碍。鼓励基层特别是用人单位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把具有普遍意义、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措施,提炼上升为政策,以政策突破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人才发展的重要意义和重大举措,以及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认真总结推广人才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新鲜经验、有效做法和典型成效,定期开展“优秀基层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安全生产技术能手”、“优秀安全培训师”等评选活动,发现和树立不同领域、行业、层次的优秀人才典型,用生动鲜活的事例教育、引导、激励各类人才比学赶超,指导推动人才工作创新发展。 (三)完善政策,加大投入。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多渠道增加安全生产人才培养投入。在国家投入为主的安全生产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技术研究和国家安全生产重大专项中,安排1%-1.5%的专项经费用于安全生产高端人才培养。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同级财政支持,加大对安全生产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人才培养的财政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政策措施,从工伤保险费用和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安全生产人才培养培训。探索建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人才投入制度,规定不同类型企业用于人才培养经费的最低比例,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人才培养投入。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建立安全生产人才发展基金,促进继续教育和培训。 (四)健全制度,夯实基础。 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安全生产人才管理体制,鼓励用人单位在住房、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提高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用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激励性手段吸引留住国内外优秀安全生产人才。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安全生产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评先表彰和科技成果奖励等制度,设立国家安全生产专项奖,奖励对安全生产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专项奖,奖励安全生产领域有突出贡献和卓越才能的人才。加强安全生产人才工作队伍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人才理论研究。完善安全生产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建立人才统计制度,加强人才的统计、预测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人才定期发布制度,定期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加快安全生产人才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人才信息数据库,提高人才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强化检查,严格考核。 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人才发展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人才工作。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建立符合安全发展要求的人才工作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公布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人才发展规划目标指标、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对重点工程要编制工程专项规划,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分别承担的资金筹措方案。要建立安全生产人才发展监测评估制度,定期对直属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人才工作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人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人才制度创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在2015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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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1年立法计划!
wqqwl 2011-3-20 21:09
法律、行政法规 1.《安全生产法》(修订调研,落实单位:政法司) 2.《矿山安全法》(修订,落实单位:政法司、监管一司,煤矿安监局有关司) 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制订,落实单位:政法司、应急指挥中心) 4.《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制订,落实单位:政法司、人事司) 5.《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修订,落实单位:政法司,煤矿安监局有关司)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调研论证,落实单位:政法司) var jiathis_config = {"data_track_clickback":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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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高性能复合导电纤维
nanyq 2011-2-26 22:47
[转载]高性能复合导电纤维
日常生活中的服装很容易产生静电,刺激人们的皮肤,同时易粘身、易吸尘,严重影响了穿着的舒适性并困扰着人们的正常生活。此外,服装摩擦产生的静电也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很多行业如电子、石油、化工、军队等都对服装及纺织品的抗静电性能有严格的要求。目前,在纺织品的加工中添加高效的导电纤维是解决静电问题的最有效手段。 添加方法   将纤维按1%~5%的添加量(建议1%—1.5%),与羊毛、棉、化纤等纤维交织或混纺,加工成各种抗静电、防尘类服装及纺织品,即可明显减少织物表面的电荷密度。且纤维制品不受环境湿度的影响,在任何状态下都拥有良好的抗静电效果,性能稳定、持久耐洗。   导电长丝:   按0.5—2.5cm的间距排列,与其他纤维合并织入或单独作为经纱或纬纱嵌入。   导电散纤或毛条:   在混毛或并条的时候直接混入。 产品种类   可提供多种规格的导电长丝、短纤及纤维条产品,并配套提供导电面料开发的技术服务。同时开发了其他多系列多品种导电纤维,包括黑色、白色系列,锦纶基、涤纶基等规格,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用 途 羊毛衫、羊绒衫等毛衣类服装 军用服装 加油站、煤矿、油电行业防爆服 医疗卫生领域无菌服 电子及精密仪器仪表行业防尘 工业生产用工作服 地毯及家纺制品 无纺布等制品 医药、生物制品行业防尘 食品加工制造行业防尘 民用服装 锦纶基复合导电长丝    规 格 20 dtex/2f、20dtex/3f    导电性能 106—108?    断裂强度 2.3 cN/dtex    断裂伸长 40%—60%    沸水收缩率 3—10%(可根据用户需要适当调整) 锦纶基、涤纶基复合导电短纤维    纤度 3dtex、5dtex、10dtex、20dtex    长度 38、51、76、102mm    断裂强度 ≥2.5 cN/dtex    断裂伸长 40%—60%    导电性能10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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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上海人可不爱听
热度 4 xupeiyang 2011-1-30 11:01
昨日上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在带队检查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情况时如此表示,广州每年都投入8000万元购买消防装备。“如果上海静安大火发生在广州,广州有能力一下子就控制住。广州的城市消防设备水平是全国第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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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动力系统研究小组十二月会议
mohong 2010-12-21 22:27
时间:2010年12月19日 地点:中国科学院自动化所自动化大厦914室 参与人员:莫红(长沙理工大学) 肖志权(武汉纺织大学) 程长健(中国科学院自动化所) 沈震(中国科学院自动化所) 赵亮(河南工业大学) 陈茜(中国科学院自动化所) 内容:按照王飞跃教授的安排,语言动力系统小组召开了12月会议,由莫红主持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长周期化工过程安全运行的语言动力系统建模与分析。 首先,程长健报告了在茂名石化,齐鲁石化及武汉石化项目进展情况。提出了希望采用语言动力系统的理论与方法来对石化岗位人员进行管理,以便较好地实现人岗匹配。 与会人员就提出的问题展开了充分的讨论,并对该问题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分析,大家一致认为:运用语言来描述管理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是一个全新的课题,采用语言动力系统理论对石化岗位人员进行管理切实可行。 最后,根据课题组情况,莫红对项目成员的具体工作进行了分工,并建议课题组成员之间建立相互联系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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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赶考的一点不安(4)
jxz1963 2010-9-8 22:36
在这次赶考前,有朋友就对我说:都这么大年龄了还考个啥事呢?说的我有时真就就没有了信心,但自己还是想着试一把,心想着:功夫不负有心人的那句名言,考试前一天,女儿专门从学校回来了,还特意送了我一束鲜花,说祝我能够考好、考过。 从读这几本书到复习阶段,我自认还是比较认真的,除了年纪大了记不住一些概念性的东西以外,从整个安全生产的体系来说,我还是对这个行业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 对于试题,感觉出题的老师手重了一些 在我的记忆里,我一直觉得是 9 月 6-7 日考试,而我的准考证是在 9 月 2 日上午才从网上打印出来的,打印出来一看,我把自己倒吓了一跳:啊, 4-5 号就考!本来想着利用周末休息的时间再好好复习一下子的计划给泡汤了! 接过监考老师发下来的试题,我有些手发抖了,以至于在涂方框时总是涂的象墨点似的,关于这一点,我要说明的是,在答题卡上答题,在我人生中还是第一次。 安全生产法律的考题,光认真的读一遍,就非要花上 40-50 分钟的时间,而《安全生产案例分析》更是让我恼火,五道大题下面,竟是一些四问的大题和有一些难度的题目,别说停下来思考一下子,就是手稍微慢一些,也是没法在规定的 150 分钟里答完的。 在考试结束时,我放胆对监考老师说了一句:这出题的老师也太强了,把人能给逼死!在我邻桌的一位老者也附和着说:题倒是不难,但要是手慢一些肯定是答不完的! 很有经验的监考老师笑着说:可能是年轻老师出的考题吧! 真的,这次安全生产出题的老师真是手太重了一些,但愿明年的考题不要把人的右手都考酸了! 通过这次考试,给人一种启示:考这种试的没有听到有哪个考场有抄别人的,作弊的! 在我的身后,坐着一个亲戚的亲戚,当我在回家的路上见到他,问他考的咋样时,他坦然地说:考不过了明年再考! 我想,这可能就是我们这个年纪的人赶考的最好心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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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赶考的一点不安(3)
jxz1963 2010-9-8 21:57
说起这次赶考,从五月报名到九月考试,三个多月的时间要把一门科学的东西搞明白,那简直就是一种空想。但按照我的安排,只要在九月初进考场前把所有的书通读一遍,那就是万幸了,至于能不能考过,我是不敢有任何幻想了。 读《安全生产案例分析》,心里越来越吃紧 到了 7 月末,在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书读完后,就紧接着通读《安全生产案例分析》,在近百个案例中,第一个是污油管线作业爆炸事故,第三个就是我们某植物油厂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分析,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把我带进了植物油加工厂 30 年的安全事故历程。 在我进入油脂行业之初,国家粮食部是专门主管国家粮油供应的部门,植物油厂的安全工作也是由这个解放初期成立的部委管理着,记得中国植物油行业最大的安全事故是在 1988 年底发生在黑龙江佳木斯的三江食品公司浸出车间,当时的这个油厂是从国外引进的全套先进设备,由于溶剂的跑冒滴漏和浸出车间的管理不善,一个强烈的爆炸引燃了我国油脂行业后续许多安全事故的接连发生。 但当我看着事故案例书里其他行业的事故案例分析,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相比较一些高危行业,如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生产、储存和运输,以及石油化工、交通运输和煤矿等行业,我们油脂行业的安全事故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可以说,读了《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给人有一种深深的不安感: 我们的生产企业管理者为什么就不能换位思考一下,从内心把安全的弦绷的紧一点呢? 我们的生产经营者们,除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外,难道百姓的命就真的不值钱吗? 还有我们数以亿计的产业工人们,为了那几个钱,你们真的就把自个儿的命不当回事? 安全这个警钟,还是按时敲一敲的好,敲的声音越大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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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赶考的一点不安(2)
jxz1963 2010-9-5 22:59
秦腔传统戏《三滴血》里晋信书的一句至理名言:读书人苦!的确,读书的过程是艰苦的,何况是以前根本就没有接触过的安全类书籍。 法律就象一张网 从 5 月到 7 月,几乎把我所买的几本书看了一遍,虽说在书里点点画画,但真正留在大脑里的东西,几乎用零可以描述。 记得,在读第一本《安全法律》方面的书时,面对着宪法刑法等一大堆法律条文,我头都大了,这么多法律知识与安全生产有何干系? 打心里说,我对法律条文一类的书,是最怕读的,有时一天到晚总是绕不出法律这个圈子,什么条文、什么条款、还有什么判刑等等,搞的人头大的很,有时候想:当个律师也真不容易,这么多的弯弯绕,绕来绕去的,别把人给绕糊涂了! 但有时候我也在琢磨: 全中国 960 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要是用法律条文来绕一下,肯定就是一个很大的天罗地网了! 如果全中国真要是被所有法律条文给网住了,特别是把那些犯罪分子都网住了,那一定是一个好事情! 更进一步说,如果每个公民都让法律条文把脑袋网上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一个无比安全文明的国家了! 没有了犯罪、没有了矛盾,甚至连法律都没有必要有了! 在这样一个国家生活的人们,幸福指数一定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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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赶考的一点不安(1)
jxz1963 2010-9-5 21:52
春节过后,由于接连着参加了几次有关安全方面的具体工作,如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前期资料准备,参与上级赴外地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分工作,当了一回所谓的安全生产专家,全程接待上级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凡此种种,在我内心里感觉,是接受了一次比较深刻的安全生产教育。 大龄报考的来由 5 月刚过,有位年轻同事来找我,要报名参加 2010 年全国安全工程师的考试,让我给他的表上签意见并盖上公章,我瞧着他的表格也没有多想就问:给我也报上名,我也试着考一下行吗?年轻人高兴地说:好呀,那我给咱们一起报上吧!随后我拿了学历及职称证书,让年轻人去给我报个名。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的名顺利地报上了,而且按规定只考两门课,而年轻人却因为工龄太短考试中心没有给他报名,真让人感到遗憾! 在随后的时间里,我去书店买了几乎全套的相关书籍,看书几乎成了业余时间的主流。 打心里说,对于这类书,我是越看越害怕,越看越有些让人心惊肉跳: 安全事件几乎遍布全国所有行业; 安全事故几乎每天都有成千上百; 安全生产犯罪全国几乎无处不在; 无论你身居何处,无论你在何时,无论你从事什么工作,无论你是高兴地在唱歌、还是兴奋地在观看燃放烟花,无论你在飞机上,还是在汽车火车上,安全问题时刻都在危胁着你 这个世界真是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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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世纪以来的特别重大水害事故
blue00712 2010-4-1 14:07
我国是世界上矿山水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仅在 2000 年至 2008 年间,发生死亡 30 人以上的特别重大水害事故 9 起,死亡 560 人。2009年没有发生特别重大水害事故,还没来得及庆幸,2010年已经发生两起。2010年 3月1日 ,神华集团骆驼山在建煤矿发生透水事故,31人被困井下,至今未见被救报道,生还希望渺茫。3月28日,2010年3月28日,山西王家岭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53人被困井下(有据传260人被困),救援进展缓慢。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的煤矿到底是怎么了?以前的事故大多是小煤矿小煤窑居多,这两次倒好,神华是中国煤矿里采矿条件最好的,某些矿可与发达国家相媲美;山西小煤窑也都关的关,整合的整合,结果在建的大项目同样出了大问题。 中国的人命在世界上是最廉价的,死亡了,赔偿金比不上发达国家,也比不过其它的发展中国家。新闻报道则是一时热,等过段时间,还有多人没救出来,事后的赔偿又如何,事故的原因如何,事故的国家调查处理又如何,很少有关注的。至于瞒报、谎报,都是路人皆知的秘密,官方的统计数字,到底有多少水分,没人能说清。至于事故原因,总结的很多,问题是事故它依然发生了,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违背科学进步的规律的发生了。 中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太严峻,所以,安全科学在中国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可是问题也来了,至今没有人搞清楚安全科学到底是属于一个怎么样的学科,如何与其它学科相区分,它的根本核心理论又是什么?还没有形成公认的公理。关注安全科学领域的人还是不够多! 如果真有科学家,大大牛的话,倒是真的希望在安全科学领域出现一个,也好不让那么多无辜的矿工的生命不显得那么低廉。 附表: 2000~2008 年间中国煤矿特别重大水害事故统计 序号 时间 事故名称 死亡人数 事故直接原因 1 2001-05-18 四川省青龙嘴煤矿5.18特大透水事故 39 资料不详。 2 2003-07-26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木石煤矿7.26特大透水事故 35 违法越界开采煤层防水煤柱,顶板冒落后与露天矿坑坑底直接连通。 3 2004-12-12 贵州省铜仁地区思南县天池煤矿12.12特别重大透水事故 36 没有采取探放水措施,接近与煤层立体斜交的陷伏的岩溶溶洞。 4 2005-04-24 吉林省蛟河市吉安煤矿滕达煤矿4.24特别重大透水事故 30 违法越界开采防水煤柱,放炮导通其它煤矿采空区积水。 5 2005-08-07 广东省梅州市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 121 超强度开采,致使防水煤柱抽冒导通水淹区。 6 2005-12-02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寺沟煤矿12.2特大透水事故 35 非法越界开采井边界煤柱,煤柱垮落,老空区积水体和地下水及青河地表水溃入。 7 2006-05-18 山西左云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 56 透水征兆明显时违法组织生产,冒险作业,采空积水区安全煤柱破坏。 8 2007-08-17 山东华源矿业有限公司8.17溃水淹井事故 172 突降暴雨、山洪暴发、河水猛涨、河岸决口、洪水淹井。 9 2008-07-21 广西百色市右江矿务局那读煤矿7.2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 36 违规开采防水煤柱,忽视透水征兆,盲目掘进导致采空区积水溃入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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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相关材料【下载】
haicius 2009-5-21 10:5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 国办发〔 2009 〕 3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事故总量仍然较大。为认真贯彻全国质量和安全年工作的各项部署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 ( 以下简称三项行动 ) 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 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 ,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 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 2. 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和渔业船舶、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 3. 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4.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 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 6. 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7.2008 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 8. 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1. 执法行动。 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 1 )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 2 )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小煤矿应关未关或关闭计划不落实的; ( 3 )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 4 )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 5 )瞒报事故的; ( 6 )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 7 )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 8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 9 )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 治理行动。 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 1 )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 2 )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 3 )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 4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 5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 6 )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 7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 8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 9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 10 )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3. 宣传教育行动。 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 1 )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 2 )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 3 )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 4 )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 5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 6 )改革企业相关招用工制度,推广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加大委托学校定向培养工作力度; ( 7 )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装备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 8 )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三、重点时段 三项行动要贯穿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 4 月底以前)。 1.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本通知要求,结合 2008 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和单位要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5 至 9 月)。 1. 针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化工、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 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尾矿库安全整治、化工企业规范生产运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砂石运输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 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促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 各地区、各部门在 9 月份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为国庆 60 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 10 至 12 月)。 1. 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全面总结。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于 12 月上旬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开展综合督查,于 12 月底前将全国开展三项行动情况报国务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三项行动,层层落实责任,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组织安全监管、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明确牵头单位,加强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开展三项行动加强督促指导,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做好综合协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三项行动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抓好协调推进。 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务求实效。 (三)突出工作重点。 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条件;加大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 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行业管理职责的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建立三项行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通报重大问题执法解决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并定期发布。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每月要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六)加强舆论引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增强推进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对三项行动实施不力、走过场的单位公开曝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系列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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