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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相克表析-畜禽肉类篇与水产品篇
duzhanchi 2011-7-1 10:04
食物相克表析 - 畜禽肉类篇 序号 食物 种类 相克的食物 相克的因果 A 鹌鹑肉 1. 猪肝 产生色素沉淀,令面生黑子。 2. 香蕈、蘑姑 引起痔疮发作 3. 猪肉 4. 木耳 E 鹅肉 鸭梨 G 狗肉 1. 大蒜 助火,损人。 2. 茶 茶中鞣酸与狗肉中的蛋白质结合成鞣酸蛋白,减弱肠蠕动,引起便秘。 3. 鲤鱼、泥鳅 产生不利人体之物质 4. 绿豆、杏仁、菱角、商陆 J 鸡肉 1. 兔肉 令人腹泻 2. 鱉、鱼、虾 不宜与鸡肉同烹饪 3. 大蒜、李子、芥末 鸡肉温補,后者皆性热,其功用相左。 4. 糯米、菊花 L 鹿肉 1. 鲶鱼、鮠鱼 令人筋甲缩 2. 野鸡、浦白 性味不协,发恶疮。 3. 鱼、虾 驴肉 1. 猪肉 易致腹泻 2. 荆芥 M 马肉 1. 猪肉 易致腹泻 2. 陈仓粳米 久食致恶疾 3. 生姜 易致咳嗽 4. 苍耳 猫肉 黎芦 N 牛肉 1. 猪肉 性味相抵;生虫。 2. 白酒、韭菜、薤、生姜 使人发热动火,引起牙床发炎。 3. 栗子 牛肉中的微量元素,使栗子中的 Vc 易分解。 4. 鱼、黍米、蜂蜜 牛肝 1. 西红柿、辣椒、毛豆等富含 Vc 的蔬菜 牛肝中丰富的铜、铁,在加热时更易分解蔬菜中的 Vc 。 2. 鲶鱼、鲍鱼、鳗鱼 产生不良的生化反应,令人患风噎涎。 Q 雀肉 1. 李子 火热之性相长,易损人。 2. 猪肝、羊肝、牛肝、马肝 3. 白术 S 水獭肉 柿子、兔肉 T 兔肉 1. 鸡肉 令人腹泻、面黄 2. 鳖肉 损人 3. 姜 兔肉酸寒,姜辛热,易致腹泻。 4. 芥末 二者性味不合,易致恶病。 5. 橘子 引起肠胃功能紊乱 6. 小白菜、水獭肉 Y 羊肉 1. 鱼鲙(即生鱼片)、乳酪 2. 荞麦面、豆酱 羊肉大热,荞麦面、豆酱性寒,二者功能相反。 3. 南瓜、梅干菜、赤豆、醋 4. 铜、丹砂 羊肝 1. 猪肉 气滯 2. 生椒、苦笋等富含 Vc 的蔬菜 羊肝中丰富的铜、铁,在加热时更易分解蔬菜中的 Vc 。 3. 赤豆、梅 羊心 生椒、苦笋、赤豆、梅 羊肚 1. 赤小豆 二者性味相反 2. 梅子 二者同食增热 鸭肉 1. 鳖肉 损人 2. 木耳、核桃 野鸡 1. 木耳、香蕈、蘑姑 引发痔疮 2. 鲶鱼 令人生癞疾 3. 鯽鱼 令人生痈疽 4. 荞麦 二者皆性寒,易致消化不良。 5. 核桃 易致腹泻、眩暈 6. 猪肝 Z 猪肉 1. 牛肉 性味相抵;生虫。 2. 驴马肉 易致腹泻 3. 羊肝 气滯 4. 鳖肉 损人 5. 大豆、黄豆 易腹胀气壅;降低营养,影响吸收。 7. 鯽鱼、鸽肉 令人滞气 8. 虾 耗人阴精 9. 荞麦 令人落毛发 10. 芫荽 烂人肠 11. 菱角、蕨菜、百合、乌梅、桔埂、巴豆、黄连、苍术 猪油 梅子 猪肝 1. 西红柿、辣椒、毛豆等富含 Vc 的蔬菜 猪肝中丰富的铜、铁,会把蔬菜中的 Vc 破坏殆尽。 2. 花菜 猪肝中的铜、铁,与花菜中的醛糖酸残基形成螫合物,降低对元素的吸收。 3. 荞麦、黄豆、豆腐 发痼疾 4. 鯽鱼 令人伤神、生痈疽 5. 鹌鹑肉 产生色素沉淀,令面生黑子。 6. 雀肉、野鸡 猪血 1. 黄豆 令人气滯 2. 地黄、何首乌 猪脑髓 酒、盐 影响男子性功能 鹧鸪肉 竹笋 獐肉 虾、生菜、梅子、李子 食物相克表析 - 水产品篇 序号 食物 种类 相克的食物 相克的因果 B 鳖肉 1. 苋菜 难以消化,使肠胃积滞。 2. 芥末 生恶疮 3. 鸭蛋、鸭肉、猪肉、兔肉 皆属寒性,损人。 4. 薄荷 D 带鱼 1. 牛羊油煎炸 2. 甘草、荆芥 G 龟肉 苋菜、瓜、果、猪肉、酒 H 黄花鱼 1. 荞麦面 不易消化,令人失音。 2. 牛羊油煎炸 3. 甘草、荆芥 海味 柿子、葡萄、石榴、山楂、青果等含鞣酸多的食物 引起肠胃不适、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 海鳗鱼 牛肝、白果、甘草 海带 甘草 J 鯽鱼 1. 野鸡 令人生痈疽 2. 猪肉 令人滞气 3. 猪肝 令人伤神、生痈疽 4. 芥菜 易发水肿 5. 山药、甘草、麦冬、厚朴 L 鲤鱼 1. 咸菜 二者同烧煮,鱼肉蛋白中的氨?与咸菜中的亚硝酸盐化合为亚硝氨,可引起食道癌。 2. 狗肉、赤小豆 3. 葵菜、朱砂 M 牡蛎肉 糖 N 泥鳅 狗肉 鲶鱼 1. 鹿肉 令人筋甲缩 2. 牛肝 产生不良的生化反应,令人患风噎涎。 3. 野鸡 令人生癞疾 4. 牛羊油煎炸 5. 荆芥 P 平鱼 1. 牛羊油煎炸 2. 甘草、荆芥 螃蟹 1. 柿子 柿中鞣酸与蟹中蛋白相遇,成为鞣酸蛋白,不易消化,使食物滞留肠内,发生腹痛、腹泻等。 2. 梨、香瓜、茄子 皆为寒性,同食伤肠胃,致腹泻。 3. 花生仁 富含脂肪的花生仁遇性寒的蟹肉,易致腹泻。 4. 冰、冰激淋 皆为寒凉之物,必腹泻。 5. 泥鳅、荆芥 Q Q 青鱼 1. 牛羊油煎炸 2. 荆芥、白术、苍术 S 鳝鱼 1. 狗肉、狗血 2. 荆芥 令人呕吐 T 田螺 1. 猪肉 寒凉滋腻,易伤肠胃。 2. 木耳 寒性的田螺,遇滑利的木耳,不利于消化。 3. 香瓜、咯? 二者皆属寒性,有损肠胃。 4. 冰 有损肠胃,易腹泻。 5. 糖、四环素 W 蜗牛 蝎子 X 虾 1. 西红柿等富含 Vc 的食物 虾肉中的五价砷,遇 Vc 便会还原为三价砷。三价砷有剧毒。 2. 猪肉、狗肉、鸡肉 耗人阴精,令人多唾。 3. 糖 蝎子 Y 银鱼 1. 牛羊油煎炸 2. 甘草、荆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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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用沼气技术防治畜禽污染的效果不明显
热度 1 pxyeco 2009-12-15 19:24
把沼气技术主要应用于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的实践,是从 20 世纪 90 年代以后开始的。随着畜禽养殖污染引起了人们高度重视,在北京、上海、江苏、四川等地开始把大中型沼气工程用于处理畜禽粪便,治理环境污染,取得了显著效果。目前,沼气发酵技术已成为我国散养农户和养殖专业户防治畜禽污染的主要技术,在粪污处理模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理论上看,不同的沼气工程规模能处理的畜禽粪污量不同,因此适合散养户、专业户和企业型养殖场的沼气工程也不同。畜禽散养户适宜建造农村户用沼气池,沼气工程规模在 8-12m3 左右;养殖专业户适宜建造专业户沼气池,沼气工程规模在 50-100m3 左右;养殖企业适宜建造大型沼气工程,工程规模在 100m3 以上。但是在我国,部分散养农户并不愿建造沼气池,大部分专业户建造的是小规模户用沼气池,大部分养殖企业并未建造大规模沼气工程。因此,在我国应用沼气技术防治畜禽粪便污染的效果并不明显。具体来说,我国农村沼气技术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践中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在“一池三改”补贴政策导向下,大部分养殖户都是建造 10m3 左右的户用沼气池,不能适应粪污处理需求。有些农户的沼气池是上世纪 90 年代初期所建,当时是为生活用能的目的,池容很小,远不能解决目前的畜禽粪污量。即使政府提供沼气池建造补贴,但农户由于多方面原因并不愿意采纳沼气技术。对湖南 140 户养猪专业户的调查发现,在政府补贴具有广泛获得性的情况下,仍 有 68 户并未采纳沼气技术,另外 72 户采纳户所建沼气池容积众数为 10 m3 。 第二,农村沼气建设“重建设、轻管理”问题突出。我国农村缺乏一个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导致许多好的环境技术和政策都收不到应有效果。沼气发展普遍存在“有人建、没人管”的问题。对于农村沼气项目管理推广者来说,主要是建好沼气池完成任务目标,重建轻管;对于养殖户来说,沼气池是由政府补贴大部分建造的,只用不管。管理者和使用者对后期管理都忽略了,观念上重视建设投入,轻视技能培训;重视前期建设,轻视后期管理。如此,许多沼气池在极短的使用时间内就失去了使用价值。 第三,综合利用的技术和资金门槛较高,降低了专业户建造沼气工程的经济可行性。沼渣及沼液的再利用还需要追加投资,沼气商业化利用在技术及成本上的投资很大。加之在我国,沼液及沼渣等有机肥缺乏销路,沼气销售价格多数是一种福利性价格,政府在指导定价方面缺乏相应的手段和依据。这样,沼气资源化利用和商业运营都变得困难。实际中,农户沼气综合利用方式非常单一,将沼气作为生活能源,沼液及沼渣直接还田或用来养鱼,沼气建设没有带来直接收入。因此,建造沼气工程的内部收益率变得很低,降低了经济可行性和建池积极性。这个问题在大中型沼气工程中更为严重,许多沼气工程因为没有进行综合利用而变得经济不可行。
个人分类: 农业农村环境|6740 次阅读|3 个评论
我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政策及其特征
pxyeco 2009-3-29 11:38
目前我国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政策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技术规范类政策。这类政策主要是对畜禽养殖设施建设、养殖全过程、污染防治等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具体来说,包括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清粪工艺、饲料管理、排污口设置、废物资源化利用等有关规定。二是行政管制类政策。这类政策主要是对畜禽养殖过程和排污行为实施严格的行政指令和管制手段,具体来说,包括排污标准、“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禁养规定、达标排污、综合利用等。三是环境经济类政策。这类政策是通过经济激励机制实现对养殖户行为的有效激励,促使养殖户主动采纳排污技术或减少对环境污染。一般来看,这类政策包括正向激励政策和负向激励政策两种类型,前者包括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税收优惠或减免、绿色补贴、绿色政府采购、价格补贴;后者包括罚款、污染者赔偿、排污费、超标排污费、限制性价格等。 从立法角度来看,虽然近年来政府做了许多工作,但相对于越来严重的畜禽养殖污染而言,制度建设还是滞后的,我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还很不完善。这是与我国过去环保工作重视工业和城市污染、忽视农业和农村污染的历史背景有关的。一直以来,我国环保部门偏重于工业和城市的环境管理,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缺乏有效的工作手段;农业部门把畜禽业作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主导产业,不会问津由此所致的环境问题;地方政府注重工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农村环境建设没受到应有重视。因此,在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中,存在明显的职能虚化问题。具体来看,我国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政策存在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立法规定比较多,但法律层次不够高。虽然在各个层次立法中都有畜禽污染防治的一些规定,但总体来看,立法层次偏低,影响其法律效力。在法律层面,《畜牧法》是一部“产业法”,主要目的并不是防治畜牧业污染,而是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畜牧业持续发展。其它的六部法律,或是作了简短叙述,或是根本就没有提及。而且,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法,《环境保护法》忽略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也没有将其纳入“农业环境保护”的概念框架。在行政法规层面,《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主要是针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者、研制者和经营商,对作为使用者的养殖企业的法律约束很小;在部门规章层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法律效力很低,威慑性有限,畜禽养殖场自觉遵守的比较少。 第二,对畜禽养殖场污染比较重视,对养殖专业户污染关注不够。现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适用对象主要是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对养殖专业户和散养农户的管制比较少。目前,我国畜禽养殖业生产主体可以分为散养农户、饲养专业户和公司型养殖场。畜禽业规模化发展趋势表明,散养农户会越来越少,养殖专业户和公司型养殖场越来越多。而且,养殖专业户是我国畜禽养殖业的主要生产主体。因此,现有立法忽视对规模以下养殖专业户的管制,这种做法是不妥的。另外,在立法时,“规模化养殖场”、“集约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区”等概念存在混乱使用的情况,概念界定不清晰。 第三,限制性政策较多,经济激励性政策较少。分析表明,技术规范类和行政管制类政策比较多,而环境经济政策比较少,主要是罚款、排污收费、污染者赔偿等。虽然在《清洁生产促进法》中有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等鼓励政策,但该法定位于“促进法”,强制性不够,且主要是面向工业企业的,对畜禽养殖企业的照顾比较少。2004年,在应对禽流感疫情和扶持家禽业发展时,政府还是把减免排污费作为主要扶持手段之一。换句话说,在处理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时,并没有采取两者一体化政策,而是,还是囿于“环境换取增长”的传统思路。 第四,原则性规定比较多,可操作性规定较少。现有法律法规中大多是原则性和概念性的条款,缺少指标化和可操作的政策,这样造成实施过程灵活性很强,政策效果大打折扣。而且,有些原则性规定还不甚科学。比如,关于养殖排污的规定,国内普遍采用污染物质排放浓度标准的规定方法,而国外通常是直接规定一定面积土地上最大允许饲养量。前种方法的执法办法是在产生污染后进行事后检测和处罚,技术性强,农户不易掌握,执法成本高。后种方法在实践中农户容易理解,监测成本低,属于排污前的管理手段。因此,我国采用污染物浓度标准的表述方法相对不科学。 注:本文作者是彭新宇,此文已另行成文在《环境经济》2009年1.2期发表
个人分类: 农业农村环境|4374 次阅读|1 个评论
我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立法情况
pxyeco 2009-3-12 19:56
我国现有八部法律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明确提及畜禽养殖污染的法律有《畜牧法》、《农业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间接相关的法律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动物防疫法》。其中,《畜牧法》是我国唯一的一部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作了明确又详尽规定的法律,指出畜牧业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动物防疫和环境保护义务,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国务院1999年制定,并于2001年修订颁布了《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非环保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是畜禽养殖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可以认为这是一部与畜禽污染防治有关的行政法规。该管理条例的制定,有利于从源头上对畜禽养殖业污染的防治。相关的管理条例主要有:新研制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在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新产品审定时,需对该新产品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需要提供该产品的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首次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也应申请登记,并提供产品的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饲料、饲料添加剂在使用过程中,证实对环境有害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限用、停用或者禁用,并予以公布。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等部委制定和颁布了一些部门规章。尤其是在2001年,国家环保总局先后颁布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三部规章,首次界定了畜禽养殖污染的内涵,对污染防治技术、管理原则、排污标准等作了详细论述,是目前我国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的主要政策依据。值得提及的是,2000年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规模化畜禽养殖较为集中的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行了调查,摸清了我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污染的现状及治理情况,为后来的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各地为了控制畜禽养殖污染,纷纷制订了一些法律法规。比如,上海市政府根据《环境保护法》,早在1995年就制定了《上海市畜禽污染防治暂行条例》,除了对污染防治原则、养殖场选址、畜禽粪便处理、排污口设置、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病死畜体处理等相关内容作了常规性规定外,还细化了排污标准。比如,规定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及准水源保护区的畜禽牧场排放的COD≤350毫克/升,BOD≤180毫克/升,NH3-N≤800毫克/升;其他区域的畜禽牧场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为400毫克/升、200毫克/升、100毫克/升。 另外,还有一些专门针对畜禽业环境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国家环保总局于2004年2月制订了《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作了比较详细地规定:对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厂),必须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于“三河”、“三湖”等国家和地方明确划定的重点流域和重点地区、以及大中城市周围的中等以上规模的集约化养殖场(厂),必须进行限期治理。 注:本文作者是博主彭新宇,此文已另行成文在《环境经济》2009年1.2期发表
个人分类: 农业农村环境|4471 次阅读|0 个评论
畜禽污染防治应遵循分类指导原则
pxyeco 2009-2-9 21:24
我国畜禽养殖业生产主体可以划分为散养农户、养殖专业户和公司型养殖场三类。散养农户的畜禽饲养量小,畜禽产品用于自给消费。养殖专业户的饲养规模适中,在市场淡季时可适时退出,在市场看好时可尽快添栏,经营比较灵活。公司型养殖场是从事大规模养殖的企业法人,饲养方式先进,饲养量大,畜禽产品用于销售盈利。理论上并不存在一个区分散养农户、养殖专业户和公司型养殖场的饲养规模标准。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畜禽养殖场是指常年存栏量为500头以上的猪、3万羽以上的鸡和100头以上的牛的畜禽养殖场,以及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其他类型的畜禽养殖场。在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质监总局联合发布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模II级集约化畜禽养殖场与前述对畜禽养殖场的界定相同。据此认为,上述规模以下的畜禽养殖生产主体都可算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农户。畜禽业规模化发展趋势也表明,散养农户会越来越少,养殖专业户和公司型养殖场越来越多。养殖专业户是目前我国畜禽养殖业的主要生产主体。 现有污染防治政策的对象主要是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并没有区别于散养农户、养殖专业户和公司型养殖场这三类主体。由于它们在污染程度、经济实力、环境意识等方面不同,因此,统一性政策的总体效果不好。在《畜牧业法》和之前所制定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规章中,对规模1级和规模2级的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问题作了很多规定。但是这些规定主要是针对公司型养殖场的,对散养农户和饲养量较小的专业户的规制约束比较少。而且,在立法时,“规模化养殖场”、“集约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区”等概念存在混乱使用的情况,概念界定不清晰。由于散养农户对环境污染很小,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养殖专业户污染是政府管制的一个盲点。事实上,养殖专业户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十分突出,调查表明,由于许多专业户建造的是小规模户用沼气池,致使大量过剩粪污得不到无害化处理。 相关问题是,对养殖专业村污染防治工作缺乏区域整体观。养殖专业村并不是养殖小区。养殖小区是2000年以后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畜禽养殖模式,是由多个养殖农户进入,实行统一管理、分户经营的小区集中养殖基地。《畜牧法》对养殖小区做了如下规定: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禁止建养殖小区;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生产设施;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具备必须的防疫条件;有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农业部于2006年启动了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试点项目,明确把专业村排除在试点养殖小区之外。总之,养殖小区的饲养方式比较先进,防疫和污染控制方面更为科学,配套设施建设更加健全。相对而言,专业村是产业集群的概念,是许多养殖专业户在区域上的集聚,在环境综合治理和健康养殖上比较薄弱。现实中,专业村中大多数养殖户的单户饲养规模都没有超过法定的养殖场规模限度,能合理地规避法律管制,但是数个饲养专业户集中在一个区域进行畜禽养殖,区域环境污染程度相当大。 因此,要明确界定和区分散养农户、养殖专业户和企业型养殖场这三类生产主体,在相关法律法规中统一使用这种称呼。对不同生产主体要分门别类地制定污染防治政策。比如,在沼气技术推广中,对于散养农户应推广农村户用沼气池;对于养殖专业户应推广单元组合多旋流沼气池;对公司型养殖场则应推广大中型沼气工程。另外,要重视养殖专业户的污染防治问题,同时应专门制定养殖专业村污染防治办法。 注:本文作者是博主彭新宇,此文思想已另行成文在《环境经济》2009年1.2期发表
个人分类: 农业农村环境|4727 次阅读|0 个评论
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的调查笔记
pxyeco 2009-1-2 13:56
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民消费结构升级,畜禽污染将日趋严重。笔者曾多次深入农村就畜禽污染防治进行实地调查,如下是在某些调查点的简要笔记。 调查点:北京市密云县冯家峪镇西庄子村(2006年) 冯家峪镇位于密云县东北部,属于密云水库上游,是一级水源保护区。我国法律规定,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的。但是,出乎我们意料的是,在该镇西庄子村的村口,我们发现了五户养鸡专业户。调查后才发现,每户的饲养规模都没有超过法律法规对“规模化养殖”和“畜禽养殖场”的饲养规模的界定,自然能合理规避法律约束。我们具体调查了其中一个养殖户的情况。 该养鸡专业户饲养肉鸡,现存栏3000羽,年存栏达15000羽(47天出栏一次),有三个鸡舍。没有安排专人负责鸡舍的环境卫生。鸡舍距离民房的最近距离约100m,距离村里的公共饮水井约500m,建设鸡舍时并没有安装污染控制设施。但是,每个鸡舍都安装了鼓风机,以保持舍内外空气流通。舍内安装有隔音设施,以避免鼓风机运行噪音对鸡生长的影响。舍外没有建贮粪池。鸡粪大部分是固态的,采用干清粪工艺,用铲子等工具把鸡舍里的粪污清除出来,露天晾晒在舍外的平地上。经过晾晒的净化处理后,全部销售给村里的专业种植户,据反映,粪便销售收入年均达3000-4000元。液体粪污主要是肉鸡出栏后冲洗鸡舍的污水,污水没经任何预处理,直接流入舍外的土地上。病死鸡一般进行填埋或焚烧。由于在水源保护区当地政府不鼓励发展畜禽养殖业,因此,政府对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没有任何补贴。另外,养殖场建设在该村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鸡粪恶臭对下风向的村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调查点:湖南省岳阳县柏祥镇明淑村(2006年;2007年) 该村人口1212人,农户321户。自1998年以来,明淑村开始发展生猪养殖,经过几年的发展,该村的生猪养殖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其中100头以上的养殖户80多户,千头以上的大户3户,万头大户1户。年出栏生猪3万头以上,人平纯收入达5000余元。明淑村和所在的柏祥镇在生猪养殖上已经走上了规模化、品牌化、产业化之路,以“农户+养猪协会+龙头企业”为组织类型,极大地推动了当地乡村经济发展。 虽然发展规模化养殖带活了明淑村的经济,但生猪年产猪粪达几十吨,加之农户环保意识不强,猪粪处理不当,特别是猪便长年渗入地下、流入水塘,严重污染了水源,造成居民饮水质量差,危害身体健康。同时,植被赖以生存的土壤也严遭破坏。明淑村多年种植水稻,自猪粪便污染以来,年年减产,尤其是地势低的稻田,年年低产。 2004年来,为了解决猪粪污染问题,当地政府积极引导,给每户补贴600元用于兴建沼气池(8m3沼气池总成本1500元)。目前为止,该村已建沼气池60多个。但是,沼气池只能处理部分粪污问题。由于建大中型沼气池的投资大,明淑村养猪专业户一般都是建小型沼气池,一池只能处理4-5头猪的粪便。其余的固态粪便销售给附近水库的养鱼专业户,其余的液态粪污则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环境。购建沼气池补贴并不是有意者都能获得。全村养猪专业户有200余户,但仅有60余户建了沼气池。据农户反应,沼气池每年可节省1000元左右的煤气费,且政府又有补贴,所以养殖户都愿意建沼气池。但为什么建池的只有少数呢?原因是村里的补贴指标有限,只有部分人可以获得补贴。结果是,凡是取得了补贴的养殖户都建了沼气池,没有取得补贴的农户都没有建池。 明淑村规模最大的养猪场是由当地农民李海东创办的海东养殖场,生猪年存栏数在10000头以上。我们重点考察了该规模化养殖场的环境治理情况。养殖场在选址时考虑到了环境因素,建设在远离居民区的山区,周边没有饮用水源。该养殖场有20个养猪生产间,每个生产间有400-500头猪,每个生产间只有一个技术人员负责饲养,兼同负责生产间内的清洁卫生。清粪过程采用水冲粪工艺,粪便及污水混合排到粪沟,在粪沟中过滤分离。固态粪便先堆在养殖场内的平地上进行露天晾晒,然后销售给附近水库的养鱼专业户(价格为40元/ m3)。液态粪便排入到养殖场内的氧化塘发酵,然后用以灌溉山地上的果树苗木。由于建设大型沼气池的成本过高,因此没有考虑建设沼气池。另外,由于资金及技术缺乏,当地农户对精制有机肥的需求量小,养殖场也就打消了购置设备制造精制有机肥的想法。 调查点: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友好村(2008年) 云溪区位于岳阳市的东北部,农业属于典型的城郊农业,以水稻种植和专业化养猪为主。我们在该区的友好村随机看了两个养猪专业户。调查后的总体感觉是,在该调查区,养殖专业户不太重视畜禽污染的防治,畜禽粪便大多直接排入环境。 郭姓养殖户,生猪存栏数为53头,猪圈设施比较简陋,没有外请劳动力,饲养和粪污处理全由家庭劳动力承担,没有建沼气池。固态粪便部分用于自家还田,部分销售给他人。液态粪污流入离猪圈不到50米距离的池塘,池塘水污染相当严重。 郑姓养殖户,生猪存栏数87头,猪圈离自家居民房仅10米之遥,在猪圈和居民房之间建有一个容积为15 m3的沼气池。由于沼气池只能处理极少部分粪便,其余的大部分粪便或还田,或直接排入环境。这也是云溪区养猪专业户粪污处理的普遍方式。据该农户介绍,该沼气池购建成本为2000元左右,政府补贴500元(部分为现金补贴,部分为物资补贴),能消纳7-8头猪的粪便量,只要养殖户有意建造沼气池,政府就会给予其补贴,不存在补贴指标限制。但是,该村还是有部分养殖户没有建造沼气池。原因是,沼气池的运行需要不断地添加原料,平时还需要维护,加之当前煤气价格不高,因此,“嫌麻烦”就不愿意建沼气池了。
个人分类: 农业农村环境|5485 次阅读|0 个评论
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将日趋严重
pxyeco 2008-11-20 16:56
畜禽养殖污染是畜禽养殖系统与生态环境系统的交互影响过程。畜禽养殖系统可能的环境污染源包括:①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污染物质。②畜禽舍垫料、废饲料及散落的毛羽等固体废物污染。③矿物元素含量过高的饲料、兽药及添加剂的过量使用。④清洗畜禽体、饲养场地、器具产生的污水。⑤家畜呼出气和消化道排出的废气中含有二氧化碳、吲哚等恶臭气体。⑥畜舍内风机、清粪机、真空泵等机械运行的噪音。⑦病死畜禽体的非净化处理。这些污染源会对农村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各圈层造成交叉立体影响。目前,畜禽养殖污染已经成为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 总体来看,在未来一段时间里,畜禽养殖污染会进一步加剧。第一,居民消费能力增长,消费结构升级,对畜禽产品需求会进一步提高,这是一个不可逆转的消费趋势。因此,必然导致畜禽养殖规模扩大和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第二,近年来,畜禽养殖专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畜禽养殖业与传统种植业日益分离,使得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可能性降低,大量粪污被直接排放入环境中。第三,畜禽养殖污染呈现“大面源”和“大点源”并现的特点。由于市场规则的调节,我国畜禽养殖业经营主体出现了转型。散养农户不断从畜禽业中退出;专业户,尤其是养殖大户越来越多;畜禽养殖企业得到稳步发展。大专业户和畜禽企业的“大点源”污染将会更加严重。同时,由于养殖大户带动,许多农户纷纷从事畜禽养殖,出现了大量专业户、专业村和专业乡,产业集群现象明显。此时,地域范围上的“大面源”污染也呈现出来。“大点源”污染和“大面源”污染在一定环境空间上并存,呈现“立体”污染形态,极大程度地加大生态环境压力。 具体来看,城市畜禽养殖污染会逐渐减轻,但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会急剧恶化。前些年,养殖户考虑到市场和运输成本因素,大多将畜禽养殖场建在城市郊区,对城市和城镇环境造成了很大压力。这几年来,由于城市环保部门的作为,政府出台了一些管制措施,对防治畜禽污染起了很好作用。如北京市2001年规定,五环路以内的养殖场全部迁出或关闭,水源保护区、人口密集区附近、河流两侧的规模化养猪场也要全部退出。而且,一些畜禽企业和专业户考虑到环境违法成本和劳动力成本高的原因,正逐渐将养殖基地向城市外部和农村转移。因此,城市畜禽养殖污染会逐渐降低。但是,农村的情况就大为不同了。畜禽养殖业已经成为农村的支柱产业,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促进畜禽养殖业发展一直是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许多农户由于增收考虑,也会将生产方向转移至畜禽养殖业。可是,由于农村畜禽养殖环境管理存在工作机制不顺、环境治理职能虚化、环境污染监测缺失的问题,农村畜禽污染治理工作总是滞后于农村畜禽产业发展。产业促进政策、养殖户逐利行为、畜禽污染治理滞后三者联动的结果是: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将会越来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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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气技术推广和畜禽污染防治
pxyeco 2008-11-20 16:35
畜禽养殖业具有保障食物安全和减少农村贫困的功能,在我国被作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主导产业予以重视。但是,畜禽养殖废弃物诸如粪便、污水、粉尘、恶臭、噪音等,会对农村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各圈层造成交叉复合影响,甚至对生物多样性下降、全球气候变暖都有一定贡献率。在我国,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各种规模化养殖污染事件在近年频频发生。比如,2005年四川仁寿县猪粪污染水源致使七千人停水六天,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畜禽养殖业的经济功能与环境影响之间的这种矛盾,要求政府从技术和政策两个层面上付诸努力。 在我国,农村沼气技术是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的主要技术手段。政府为了促进其推广应用,制定了许多经济激励政策。比如,中央财政在2001年设立安排了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村能源项目,对沼气池建设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在2003年又专门设立了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对以沼气池建设与改厕、改圈、改厨为基本单元的农村沼气项目进行补贴。那么,这些经济激励手段是否实现了预期政策目标?我们的前期调查表明,即使沼气建造补贴具有广泛获得性,仍然有许多农户不愿意建造沼气池。显然,付出了巨大的公共财政资源却没有收到令人满意的效果。这是出于农户方面问题,还是政策执行问题,抑或是来自沼气技术的原因? 政策制定者很少对畜禽业发展和环境保护两方面给予综合考虑。2007年,由于饲料成本上升等原因致使内地部分省份猪肉价格大幅度提高,政府为了增栏稳价而制定了生猪养殖补贴等各种鼓励规模化养殖的政策。而在同期,广东东莞市却为了保护环境做出了禁止养猪并将禁养家禽的规定。那么,这些鼓励养殖政策是否会造成更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那些保护环境的禁养政策是否会导致更趋紧张的肉产品供应?农业部在2006年启动了畜牧水产业增长方式转变行动和生态家园富民行动,推行健康养殖方式,试图发展一种环境友好的畜牧业生产方式。但至目前,全国尚没有出现相当成功的健康养殖小区。 总之,无论是沼气促进政策,或是畜禽产业促进政策,或是污染治理政策,这些政策都没有很好地实现畜禽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一体化发展。可以预见,在消费者收入增长和消费结构升级的压力下,畜禽养殖将更趋规模化,畜禽污染将进一步加剧。因此,加强沼气技术应用于畜禽污染防治的公共政策研究,检验政府在过去几年所执行政策的效率,对于我国畜禽业发展和农村环境治理具有显著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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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专业村污染现状的个案调查
pxyeco 2007-6-28 11:50
由于毕业论文实证研究的需要,我在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长城乡新月村开展了专业户养猪污染的实地调查。作为一个养猪专业村,该村有大量的养猪专业户,养殖业在为该村村民带来经济收入的同时,却造成了相当严重的环境污染。无论是村民还是当地领导,对如此严重的污染问题都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已经有《中国环境报》、新华通讯社等媒体对该村的养猪污染进行了报道。下文是笔者对调研所获资料进行整理而成。 新月村是一个典型的畜禽养殖专业村,全村共有631户农户,耕地面积1600亩,村民以水稻种植、养猪、养鱼为主业。2005年的村经济数据表明:全村有48%的农户以养猪为主业,建有畜禽舍面积20320m 2 ,存栏生猪12156头,年出栏3.5万头以上,其中 年出栏500头以上的养猪户达到87户,年出栏300头以上的有346户; 养鸡专业户3户,户均年存栏1200羽;养鸭专业户6户,户均年存栏1990羽;养牛专业户1户,存栏11头。 在新月村,畜禽养殖业规模化、集约化趋势相当明显。客观地说,畜禽养殖业对该村经济增长有很大贡献,但也造成了相当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表1 新月村地表水体污染情况 池塘数 被污染数 比例 地表水面积 被污染面积 比例 新月村全村 104 口 69 口 66.3% 450 亩 208.8 亩 46.4% 其中,电机组 6 口 20.0 亩 电机组池塘污染明细情况 (单位:亩) 池塘名 面积 污染程度 池塘名 面积 污染程度 藕塘 6.0 严重 枫树塘 3.0 严重 弯塘 3.5 已废 屋前方塘 2.0 已废 老屋塘 4.5 严重 堤边塘 1.0 已废 注:据湘潭市雨湖区环境保护局提供材料整理而成 首先,地表水体污染相当严重。据养殖户的测算,日温25℃-35℃,每天必须洗猪、冲洗畜舍3-5次,每头猪的日用水量0.1吨,排出的废水0.08吨;低于25℃的日温,每天必须洗猪冲栏2-3次,每头猪的日用水量为0.05吨,排出的废水为0.04吨。按新月村生猪年出栏数据测算, 2005 年新月村生猪养殖废水排放量达70万吨。由于环保意识和污控设施建设滞后,大部分废水都被直接排放到池塘、沟渠之中。有资料表明(如表1),全村被污染的池塘达到69口,占全村池塘总数的66.3%;被污染池塘面积为208.8亩,占到该村总水面积的46.4%;全村18个村民小组,组组都有被污染的池塘,其中以电机组、民主组、和平组最为严重。水面上大面积地漂浮着猪粪渣,水体富营养化现象严重,许多池塘因此失去了利用价值,全部被废弃。 其次,居民饮用水污染严重。饮用水井已报废20多口,生活用水严重污染。2005年7月12日,雨湖区环保局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对新月村水质进行了抽样监测。监测结果(如表2)表明:村民黄岳云、曹建军家饮用水井的大肠菌群分别超标35.7倍、40.7倍;村民曹树林家废弃水井的大肠菌群超标77.9倍;该村畜禽养殖废水集中排污口的COD超标7.14倍,氨氮超标4.95倍。 表2 2005 年7月新月村水质抽样监测结果 项目 样点 PH COD cr (mg/L) NH 3 -N (mg/L) 总大肠菌群 (个/L) 新月村生猪养殖场排污汇集口 7.05 814 89.2 / 执行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6-9 100 15 / 新月村方塘组村民黄岳云家饮水井 6.76 7.8 0.01 110 新月村和平组村民曹建军家饮水井 6.95 11.6 0.03 125 新月村集中组曹树林家饮水井(已废) 6.92 3.9 0.15 360 执行 GB/T14848-93 《地下水质标准》三级标准 6.5-8.5 / ≤0.2 ≤3.0 注:数据来源于湘潭市雨湖区环境保护局 再次,农田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污染。由于地表水体富营养化,灌溉面积从原来的1360亩,到现在全部农田只能依靠抽水排灌,种植成本也随之增加。种植的水稻面积逐年缩减,现有200多亩农田不能种植水稻。另外,还有300多亩专业鱼塘已经荒废,余下的鱼塘也已经严重污染。村民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的经济损失比较严重。 最后,畜禽养殖污染给村民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在新月村,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猪粪恶臭,蚊蝇繁生。加之地表水和饮用水都受到了相当程度的污染,村民居住环境十分恶劣。据该村医务室不完全统计,自2001年以来,仅5年时间,新月村有25名村民因患消化系统等疾病死亡或身患绝症,年龄最小的仅仅才18岁(如表3)。虽然我们无法从病理学角度提供畜禽养殖污染对各种癌症的贡献率,但它至少能从某种程度上表明:该村村民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已经被污染到严重影响居民健康的程度。 表3 新月村自2001年以来村民患癌症情况 疾病类别 疾病名称 患者人数 最小年龄 疾病类别 疾病名称 患者人数 最小年龄 消化系统疾病 食道癌 4 53 生殖系统疾病 子宫癌 3 20 直肠癌 2 57 乳腺癌 2 52 肠癌 1 20 呼吸系统疾病 肺癌 8 48 胃癌 1 66 血液系统疾病 骨髓癌 1 57 肝癌 2 34 血管癌 1 18 注:据湘潭市雨湖区环境保护局提供的材料整理而成。 当前,该村主要的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手段是修建沼气池对粪污进行厌氧发酵处理。在区、乡两级政府投资下,新月村至今共建有51口沼气池,其中大部分沼气池是按10m 3 的规格建造的。由于规模化饲养的趋势越来越突出,饲养规模加大,而现有沼气池容积仅仅能消纳3-5头猪的粪便量,因此大量畜禽粪便仍无法有效处理,污染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新月村养猪污染问题是我国畜禽养殖专业户、专业村环境污染的一个写照,单个养殖专业户的环境影响是有限的,但是多个专业户集中在某个地域,这种“大面源”污染所带来的环境影响是相当大的。进一步地说,新月村养猪污染问题是我国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伴生问题,这表明资源环境压力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了。 (注:本文作者为博主彭新宇。文中数据材料系调研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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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经济学思考
pxyeco 2007-6-18 14:46
随着畜禽业快速发展和饲养规模增大,畜禽业对生态环境的污染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这一问题目前已经列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议事日程。政府对畜禽污染治理工作有比较明确的总体策略和总体原则,即 “ 资源化利用、容量化控制、减量化处置、无害化处理、生态化发展、低廉化治理 ” ,目的是将畜禽养殖废物转化为种植业可利用的资源,最终实现种养结合、互为促进的良性生态农业生产链。但是,通过实地调研,我们发现很有必要对畜禽业污染的主体做更深入的利益相关者分析。 本文试图从环境经济学角度对畜禽业污染的经济原因做粗浅探讨,进而提出有效防治畜禽污染的经济政策和措施。 一、畜禽业污染的经济原因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无论是散养农户,还是饲养专业户和工业化畜禽企业主,都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畜禽业污染与农户的逐利行为应该是息息相关的。因此,从经济学角度来剖析畜禽污染的内在原因,更具有本质性意义。 第一,对畜禽产品需求的不断增长。相对于大米、小麦等粮食产品而言,畜禽产品的生活必须程度偏低,需求收入弹性相对较高。随着居民收入增长和消费水平提高,对畜禽产品的需求也逐步提高,这直接引致了我国畜禽产品供给的增长。在现有的科技水平条件下,畜产品供给增加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畜禽业饲养规模的扩大。饲养规模和饲养量的增加,必然导致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国外发展集约化、工厂化畜牧业造成巨大的生态环境损失,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第二,畜禽生产布局的唯利取向。畜产品是鲜活商品,有强烈的时效性和严格的保鲜性。我国目前消费的大部分畜产品,在上市时都处于自然形态或半自然形态,因而畜产品的储存和运输都具有较大的难度。出于这种考虑,农户在进行畜禽生产布局时,更多地是考虑到产品的运输和储存成本,而畜禽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则考虑很少,因而也就没有能够更全面地考虑其布局的合理性及其所需配套的环保设施的投入问题。所以,过去我国大量的畜牧场建设在城市的近郊区。由于距离城区比较近,可用于消纳粪便的耕地少,因而带来的环境危害就很大。 第三,环境外部成本无法计入经营成本。经济学意义上,污染实质上是一种负外部性,是经济主体在生产或消费过程中对他人所造成的损害。当前,我们缺乏一种让受害者获偿、让污染者付费的机制。正因为如此,环境外部成本无法内部化到污染者,污染者对其污染行为也就有恃无恐了。具体到畜禽污染,规模化畜禽场的粪便处理费用高,如果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购置和维持环保设施的运行,则会加大畜禽场的经营成本。在环境外部成本不能内部化的条件下,畜禽场可能会选择将粪便堆积起来不加处理,因为缺乏一种经济激励机制主动控制污染。 第四,农村资源产权模糊。在一些养殖小区或畜禽养殖产业带,农户随意将畜禽生产污水排入溪流,造成水体富营养化。此类污染产生的内在原因是对河流、池塘等资源的产权界定模糊。在我国,农村地区的河流、池塘、小型水库多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极少一部分池塘和水库由农户承包。公共产权资源具有开放使用权的性质。它在形式上属于集体中每一个人,实际上他不属于任何人,其产权主体实际上是缺位的。因此,每个人都争相地从公共资源上获取好处,但没有人会去维护和改良这种资源。河流和池塘作为畜禽废弃物的倾倒场所,它所具有的环境容量实际上也是一种资源,农户无偿地使用这种资源,但没有任何一个农户有经济激励去修复这种环境自净资源。这就是为什么私人承包池塘无污染,而公共池塘藻类丛生的原因。 第五,对畜禽农户缺乏经济激励。在缺乏经济激励的情况下,畜禽农户是不会主动采纳亲环境行为的。一方面,我们缺乏一种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无论是产品标识还是市场价格上,无污染的优质畜产品相对于劣质产品并不占有多少优势。近年来,农业部开展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三品认证。但是,从无公害农产品结构看,种植业产品产量占认证总量的 90 %,畜牧产品产量只占认证总量的 8 %;从绿色食品产品结构看,绿色农林及加工产品占认证总量的 56.2% ,畜禽类产品只占 16 %。这既表明我国畜禽产品质量相对不高,也说明了优质畜产品在品牌化建设上的滞后。由于优质畜产品在市场上难以体现为更优的价格,难以确立品牌化的市场地位,因而农户更愿意使用增产效果直接的化学饲料。而这些化学饲料中含有铜、砷等重金属元素,或被添加了抗菌素等兽药,由此给环境将带来不可忽视的影响。另一方面,还缺乏对农户亲环境行为的支持。更科学的污染控制技术,往往其治污成本也更高。低污染的生物饲料在市场价格上往往比化学饲料要更高。在这种情况下,农户自然没有动力采纳亲环境行为。 二、畜禽污染防治的经济政策 近年来,各种污染控制技术,如沼气技术、厌氧-耗氧技术被广泛应用到畜禽生产过程中,对防治畜禽污染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但是,畜禽污染的产生有农户内在的经济原因。如无较强的经济手段和公共政策作为保障,技术措施将难以有效实施。 应用经济手段来防治畜禽污染主要有如下优点:首先,良好的经济手段可以刺激畜禽农户主动选择最佳技术措施,可以激励畜禽农户主动采纳亲环境行为,促进削减和治理污染;其次,罚款、税费等经济手段,可为污染治理筹措资金,重点解决最主要的污染和生态问题;再次,通过经济手段引入市场机制后,使政府和农户治理污染的成本降低,有使社会成本和私人成本最小化、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趋势;最后,可以推进农户畜禽生产过程中外部不经济性的内部化,明确畜禽农户的环境责任,促进环境资源的有偿使用。因此,要有效防治畜禽业污染,技术水平提高是关键,经济政策引导是保障。 在经济政策防治畜禽污染问题上,六个方面特别值得关注: 第一,发展循环畜牧业。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畜产品需求,扩大畜禽业规模是必然趋势。控制畜禽污染并不是要否定规模化的发展方向,而是对工厂化、集约化养殖扬长避短的提升。按照 “ 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 ” 的原则发展循环畜牧业,能很好地把规模化饲养与污染防治有机地结合起来。减量化模式是指在畜禽生产的输入端,通过提高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化学饲料和兽药的使用。尤其是要提高饲料中氮的利用率,降低畜禽粪便中氮污染,这是消除畜禽业环境污染的 “ 治本 ” 之举。再利用模式是指在畜禽生产环节,追求要素和生产资料的重复使用。比如,对残余的畜用草料作饲料化处理;对冲洗畜舍后的污水作净化处理后用于灌溉还田和鱼塘养鱼。再循环模式是指对畜禽废弃物循环利用。比如,利用畜禽粪便作有机肥料直接使用,或用以作沼气原料。 第二,建设现代化的畜禽业物流体系。现代物流体系包括运输体系、仓储体系和配送体系三方面内容。在改善交通运输条件的同时,要大力推进畜禽产品的连锁、仓储、配送等物流形式。通过这种形式,降低畜禽业的运输成本和储存损耗,从而把畜禽场彻底地从城郊区转移出来。 第三,采取各种环境经济激励手段。环境保护中的经济激励手段主要包括责任制、价格配给制和数量配给制三类手段。责任制是通过设立一种激励使得生产者遵守规定或按可接受的行为方式生产,如罚款、押金退还制度和环境债券。价格配给制是指通过影响产品价格的方式来激励生产者最小化排污,包括征收排污税、产品税和补贴等。数量配给制是一种污染总量控制的方法,如可交易污染许可证。应用环境经济手段进行污染控制,在欧美发达国家早已有成功的实践和广泛应用。 从污染形式上看,畜禽散养的污染更多的是面源污染。由于面源污染量监测的困难,以排污量为基础的环境经济手段,如罚款、排污税(费)、可交易污染许可证等,并不适合畜禽散养污染的控制。对于散养农户,可以按照饲养量征收少量的畜禽养殖税。由于家畜饲养利润空间小,散养农户经济承受能力有限,在我国当前 “ 支农扶农 ” 的政策背景下,建议采取绿色补贴来防控畜禽污染。对采纳了亲环境行为的农户,可以给予适当的补贴以分摊成本,如对生物饲料的价格补贴,对农户建沼气池给予补贴。 规模化饲养,尤其是工厂化畜禽企业,其排污量大、排污点集中、容易监测,主要是一种点源污染,可以采取超标排污税(费)、环境债券等方式。对规模化农户收取适量的超标排污税,可督促其粪污资源化,达标排污。环境债券是指畜禽企业在生产开始之前预先缴纳一笔债券基金,如果他们的排污超过了标准,那么他的这笔债券基金就会被没收。由于规模化饲养的排污量大,一般的污染控制技术手段,如沼气技术,难以很好地净化处理污染物。实际中,畜禽企业通常是投入巨资购置机械设备来处理畜禽粪便。因此,政府可以对各种环保设备进行价格补贴,或者对企业购置环保固定资产允许进项税额抵扣,从而激励畜禽企业主采纳亲环境行为。 养殖小区内大部分农户是专业化饲养户,从事专业化畜禽养殖。畜禽污染从区域角度上表现为面源污染,从单个专业化农户上表现为点源污染。在治理污染方面,国内外实践证明,开展畜禽养殖排污权交易是一种比较可行的方法。事先确定养殖小区的排污或排污浓度的总体水平,然后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把排污权按照养殖规模比例出售(分配)给小区内养殖户,使排污权在以前的、新增的、规模大与规模小的养殖户之间进行交易。通过这种市场机制,控制污染成本低的养殖户会尽量控制污染,把多余的排污权出售并获得收入。控制污染成本高的养殖户则不进行污染控制,从其他养殖户中购入更多的排污权。从而,无论是养殖户还是整个养殖小区,都能达到最优的污染控制水平。另外,从集体行动的思路来防治这种区域面源污染也是一种可行的方法。 第四,对农村资源的产权界定清晰。经济学意义上的产权是一个复数概念,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等系列权利。在我国,农村公共资源的所有权在政治上有刚性约束。但是,可以通过承包、转让、出租等形式,实现使用权等其他权利的流转,从而明确资源权属人。当河流、草地、池塘有了明确的权属人,就有了产权激励去维护资源,并规避来自他人的损害,自然就可以避免污染问题。 第五,加强畜禽产品的品牌化认证和原产地保护。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加快农产品优质化进程要以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为立足点。在产地认定方面,对于生态环境好、主导产业明显的畜禽专业带,可以采取整体认定、连片认定和基地化认定,迅速扩大规模和品牌化影响。在产品认证方面,要把产品质量好、环境污染小的畜禽产品作为重点,加快认证进程。通过强化标志管理和扩大标志使用范围,打造优质畜禽产品品牌,促进品牌升值。另外,继续加强畜禽产品的原产地保护,尤其是要对具有明显地方特色的农畜产品进行原产地标记保护。 第六,鼓励发展环保产业。分工能产生效率,社会分工程度是一个社会生产力水平的重要标志。进一步细化社会分工,鼓励发展以污染治理和废弃物处理为主的环保产业,从而实现污染治理的社会化和专业化。实际上,这种社会化的处理方式对于畜禽农户和养殖企业而言,可以使其专注于主业,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专业化生产,减少其环境治理所需的投入;对于污染治理的专门机构而言,通过专业的处理方法、广泛的市场渠道和市场手段,实现专业化服务,取得规模效益。 三、结论 本文简要分析了畜禽业污染的经济原因和有关经济政策工具,指出中国治理畜禽污染要从发展循环畜牧业、综合应用经济激励手段、明晰产权、品牌认证和原产地保护等方面,充分考虑不同利益相关者在畜禽污染控制方面的内在机理,重新梳理我国的有关畜禽业政策。 本文作者为博主彭新宇,文章已发表于《中国禽业导刊》 2006 年第 1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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