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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博僅代表科學網博友蔣科學的觀點,與蔣勁松本人無關
jiangjinsong 2010-7-30 11:43
所有轉載的文章 蔣科學博友並不負任何責任 由於三條紅線、網監處的限制 由於政治恐嚇並未絕跡 本博所有原創博文只代表科學網 蔣科學博友 的立場 並不全面表達 蔣勁松本人 的觀點 謝絕一切跨省追捕 謝絕一切網上通緝與刑事拘留 勿謂言之不預也!
个人分类: 口無遮攔|2841 次阅读|11 个评论
戏说西方的言论自由
gl6866 2010-7-25 23:22
美国驻阿富汗总司令麦克里斯托(Stanley McChrystal)是奥巴马亲自指定的驻阿富汗最高司令官,特种兵出身,在伊拉克就立过大功,指挥作战能力一流,好评如潮。然而,因为这次却因不恰当的自由言论,可能丢掉驻阿富汗最高司令官的职务。他由于自己的大嘴巴而懊悔不及,心里有点烦。 大概以为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他在接受《滚石》杂志采访时,对美国总统奥巴马与副总统拜登冷嘲热讽,并就自己的艰难处境对白宫政策提出批评。杂志出版后,舆论哗然,震怒的奥巴马总统目前正等他回白宫做检讨,还可能会炒他的鱿鱼。麦克里斯托也在第一时间道了歉,并有可能主动辞职。 美国各大媒体岂肯放过这个话题?于是,各大电视频道开始找政要、议员、专家学者上电视发表评论,组织各种辩论,纸媒与互联网上的相关文章更是铺天盖地 西方国家出这种乱子是最具戏剧性的,看他们互相攻击,互相揭短,一片混乱,可最后总能达到取长补短的效果。 在拥有言论自由的国家里,总有一种看不见的手把每一次危机都当成转机,把本来要让他们沉沦的危机,弄成了一次又一次把国家和民族向上提升的机会这个看不见的手就是言论自由。
个人分类: 评论述评|3232 次阅读|1 个评论
鬼王回歸風波的反思4:政治恐嚇無關左右
jiangjinsong 2010-7-15 17:07
毛主席說過 有人的地方總有左中右 左右派互相掐架很正常 有時也很有趣很有啓發性 觀點錯誤也沒有關係 誰都可能犯錯誤 但是 爲了要把自己的想法強加給廣大博友 爲了捍衛自己的觀點 動輒拿網監處 拿國家威權部門 來恐嚇編輯部 恐嚇博友 這就不地道了 本來國人自由討論的空間就已經非常逼仄了 如果再刻意呼籲收緊言路 大家還怎麼自由討論 科學網目前已經比門戶網嚴格了 這本身就不正常 再向編輯部施加進一步和諧的壓力 那就太不和諧了 本網有許多左派網友 我很尊重他們 他們堅持自己的觀點 和右派論戰 有時還很激烈 但是他們從沒有動過從指揮刀下罵出去的念頭 其實 今天真正的左派是不太可能搞政治恐嚇的 因為他們目前的處境很艱難 並沒有得到當局的多少支持 無論他們觀點是否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只要是真誠地表達自己想法 不乞靈於權力壓服對手 就永遠值得認真聆聽、嚴肅對待、理性討論
个人分类: 科學文化|4775 次阅读|161 个评论
言论自由不应该成为人身攻击的尚方宝剑
chemicalbond 2010-6-16 09:56
近日,蒋劲松老师发了一篇文章,质疑为何科学网比其它网站管制严厉。他的文章在科学网受到很多人的推荐,也立刻在科学网博客得到了很高的引用率。没有办法,这里也需要再引用一次:-)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335223 不过,我和蒋老师以及不少网友的看法有些不同。我简单地阅读了一下他提及的那篇所谓的“著名的帖子”,虽然没有完全读完,但是觉得那篇文章太无聊了。它的重点不是考证一些网上的八卦,而是排泄个人的愤恨,露骨地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那种垃圾文字在某些网站上大概是家常便饭,但是这里是科学网。科学网的主旨应该是宣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促进科技人员的交流,而不是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搞人身攻击的场所。 几年前我曾经给自然杂志发过一封通信。因为内容相关,这里张贴一下: Misconduct: forum should not be used to settle scores Nature 442 , 132 (13 July 2006) SIR — Although China is developing it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t an unprecedented speed, scientific misconduct is a serious issue, as you have highlighted in your Special Report “Named and shamed” ( Nature 441, 393–393; 2006). Shi-Min Fang, one of your correspondents on this topic ( Nature 441, 932; 2006) and the webmaster of New Threads (www.xys.org), wrote to defend this website’s role in disclosing scientific misconduct on occasions when the authorities had ignored whistleblowers. Like many other Chinese scientists working overseas, I care very much about scientific misconduct in China. However, I have also been concerned for a long time about the quality of articles published on New Threads. Often, I find that there are few facts and little investigation behind the accusations, and that many articles are mixed with assumptions and personal attacks on named scientific researchers. One such example is that of Hualiang Jiang, a principal investigator working at the Shanghai Institute of Materia Medica. Because I work in a similar field, I am familiar with Jiang’s work and publications, although I have never met him. New Threads contains several articles (urls provided) attacking Jiang personally, using many insulting words such as “idiot”. It seems that some of the articles were written by someone who may have been an unsuccessful job candidate at Jiang’s institute. Disclosing scientific misconduct is not simply about free speech, as claimed by the webmaster of New Threads. It is also about being professional, objective and serious. Only verified facts should be published on the website if it is claiming to monitor incidents of scientific misconduct. It should not be used for unsubstantiated attacks in the name of free speech, not only because of the personal and professional effects on the scientists concerned, but also because readers, especially young students, could be misled.
个人分类: 学术与争鸣|1655 次阅读|10 个评论
让鼓励和包容成为新的增长点
moxj 2010-5-27 17:33
昨晚,第 12 个孩子在富士康上演自杀游戏,又一次引起公众关注。我浏览了自杀者名单,均为 20 岁左右青年。已经在大陆与人类生活了 30 年,回望身边的人,几次想劝说大家改变时下的表达和交流方式,尤其是年轻人,包括我自己。 在大陆,经济生活成长到今天,正规教育的无差别性和服从性已经和家庭教育的多样性和个性充分释放性上升到对抗的地步。年轻人回归社会以后的最初时间,最容易把这种矛盾表达出来。 诸如政府和老百姓,富人集团和底层穷人的矛盾在一个自上而下的垂直高压社会中不能有效表达的状态下,本来已经 长时间被扭曲并贫瘠化的文化中,很容易让各种果实的种子枯萎,而让耐寒旱、带刺的荆棘处处重生。 培育不出天才的土壤里培育出了耐寒、顽强的 鲁迅 先生。造就不出科学大师的土壤里也会培养出无数对抗 韩、寒 的骄人荆棘。 博客和论坛每天都在更新,新人也不断的增加,敏感词和更加严厉的审查制度同样与时俱进。 一直具有讽刺味道的是诸如 5 月 ~35 号这样的新名词不断被创造出来挑战人们敏感的神经,刺激大家盲目跟风捕捉一些小道消息。 我看到很多年轻人在得不到别人想要的关注之后自我表达,或者把日记当自传在记录。关注到这些的朋友在找不到合适政治诉求的时候把带有自我中心意识的自传当做发现的工具,即使不能造出下一个凤姐之类,也都像荆棘一样试图刺破自己接触到的事物,在别人的囧态中寻找自己的快乐。 前几天写了《 包容 》算是一点调味。这几天看到应对高房价的政策有疲软的迹象,网上的抱怨声音也不断出来了。在科学院里整天看到让创新成为经济的新增长点。看来稳定压倒一切的谬论是不会有什么改观了。在不能有什么大作为之前,培育一些新的增长点事非常必要的。尤其在文化领悟,已经是非常需要新增长点的时候了。 我一直认为改革是比革命更有前途的事业。 放弃互相掐讽不仅仅是普通老百姓的事情,对于那些撼动整个国家的大人物更需要。不主动用鼓励和宽容培养上下层之间的关系,老百姓只能主动去访问你。还得不到合理的对待,老百姓只能像小孩子一样整出一点动静来引起关注 在大陆,很多事情都是搞大了就好办了 这里还处在很原始的占有女人、造人时代。能不造就刁民吗? 大陆需要改革,从每个人的心灵开始 ---- 让鼓励和包容成为新的增长点。
个人分类: 心灵感悟|3259 次阅读|0 个评论
有关言论自由
热度 1 nevergu 2010-5-21 05:36
最近关于中学历史老师袁腾飞因为讲课言论出格而被处分的讨论很多。到底什么是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不是就是不分场合、任意发表自己的高见,甚至是诋毁、谩骂。任何言论自由都是一个相对自由,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拥有权利批评政府政策,发表自己对历史的颠覆看法,私下或者在自己博客,甚至在新闻媒体(当然在中国可能还不现实)都无可厚非。 可如果你是在课堂讲授的一位历史老师,首要的任务应该是把历史事实传授给学生,当然可以有自己的见解,甚至一些偏激,但是一定有所克制,因为你面对的是还没有完全判断思想的中学生,对于一些有争议的历史事实,应该告诉学生多方面的背景,而不是把自己的偏激强加给学生。在美国,如果一个老师敢这样在中小学课堂上偏激、甚至谩骂的讲授课程(大学课程也许会有),等待他的命运只有第二天被解雇。更不要说把某位战争炸死的烈士,说成是壁炉烤鸭。在美国,退伍军人、现役军人都受到极大尊重,为国捐躯的烈士的地位可想而知。 王朔那篇评论 话粗理不粗,就像夫妻看色情影片,如果关在家里看,没有人能够干涉,可是你非要到公共场所放,那可是属于犯罪了。 美国的电视上经常看到许多政治评论员,用词尖刻、挖苦讽刺、批评政府政策或领导人。但是一切都有界线,就像我们经常说的科学网的三条红线,一旦越界,那他就自找麻烦了。比如你可以讥讽布什总统愚蠢,批评其发动伊拉克战争,但你绝不能在公开场合批评他的家人,如果这样做,普通老百姓也会鄙视你的行为。在美国有许多禁忌的话题,比如种族就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大名鼎鼎的DNA双螺旋的发现者、诺贝尔奖得主沃森就是一位口无遮拦的人,最终因为一次讲话中,暗示从进化和遗传角度,非洲裔美国人智力低于白种人,从而引起很大争议,而辞去研究所主管。 转载一则新闻,看看美国是如何言论自由的。 与教授生矛盾 中国留学生因言论被控恐怖分子(图) 星岛日报 照片来自学校主页   来自中国西安,在新泽西Steven Institute of Tech就读的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翟天天卷进美国反恐袭疑云,他成为首名涉嫌发表「火烧校园」等言论而被校方报警,情治单位以涉及恐怖活动拘押的中国留学生,翟天天被警方起诉「恐怖分子」,而且移民局已经决定要将其递解出境。   翟天天否认企图纵火罪的指控。   自称无辜被怀疑是恐怖份子的翟天天,在纽约州的Hudson County监狱羁押,他用对方付款电话求助法拉盛执业律师海明,同时向中国驻纽约馆求助。   中领馆领事罗纲表示,翟天天是中国公民,重视此案件发展。同时罗纲以翟天天的「言论自由」为例,告诫广大留学生谨言慎行,不要给不友好分子找到借口。罗刚说,他以前也处理过类似的案子,中国留学生因为有不恰当的言行或文字表达,引起了冲突。毕竟中美两国文化不同,一些中国人认可的言论会被美国人当成是威胁。这是一起不幸的事件,当事人虽无心伤害,但在事实上对自己造成了危害,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现此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只有寄希望于律师帮助他。   海明表示,翟天天说他无辜被怀疑是恐怖分子的起因,只是因为他与一位教授发生口角。   代表翟天天抗辩移民递解案的海明说,他与当事人在电话沟通得知,翟天天来自中国西安,在新泽西Steven Institute of Tech就读的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翟天天是在5月16日被新泽西警方逮捕。   翟天天坚持清白,只因当天他与其教授因为学业意见不合发生口角,其间并无任何肢体冲突。   不过翟天天承认他曾说过「大不了就拼了」之类的气话,教授就报告给了校警,校警当天把拘捕了。关押在纽约州的Hudson County监狱,法官准他以2万元保释候审,但翟天天没法交出保释金。   根据新州法庭的控告文件,翟天天被控为「恐怖分子」等重罪,理由是他企图放火烧毁学校。翟天天在法庭上否认有任何烧学校的行为,也没有这样的言论。   同时新泽西Steven Institute of Tech在16日当天取销了翟天天的学生签证,移民局第二天下了逮捕令,第三天下驱逐出境令。   海明律师认为,美国是言论自由的国家,不能以思想、说话定罪,此事是以言定罪,有商榷的很大空间。   今年26岁半的翟天天来美多年,他有政府指派的免费律师辩护,海明说他只负责为翟天天对递解部分抗辩。海明指出,翟天天最后是否会被遣送回中国,主要还是要看刑事方面能否胜诉。否则,以「恐怖分子」的身分,即使移民局不递解,他也无法在美国居留下去。
个人分类: 新闻评述|6256 次阅读|0 个评论
[转载]袁腾飞中了社会专制的弹
zhilinyang 2010-5-19 10:11
木然 最近网上谈袁腾飞的不少,本不想谈,觉得说的都是大家知道的摆地摊的那些事,虽然说得有点情绪化,但绝大部分还是真相,说的是真话,如果连真相都不让说,那就只好说假相,是在伪装犯罪现场。犯罪现场一伪装,那就是与罪犯共谋了。有的时候,真相比真理更重要,真相是回归正义的第一步,有了真相,才有了追求真理的可能。假相是没有追求真理的可能性的,假相需要谎言做防火墙。袁腾飞的意义在于他说出了部分真相,把人们引上了追求真理的大道。再说他也没玩阴的,说真相没有求权力的庇护。 袁腾飞说了也就说了,没必要上纲上线,说了就听着,不对了就反驳两句,这就算完了。有时候真理不会越辩越明,反而越辩越糊涂,搞不好辩论来辩论去黑白不分,真理与谬误勾兑在一起也正常,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都是一种理想,前提还得是一家人,否则也会打起来。言论自由、学术自由袁腾飞有这个权利,他的权利没有人能剥夺,剥夺了就是破坏宪法,这方面我们得学学美国人,人家宪法没有人敢乱碰,总统都被关在宪法的笼子里。再说他说的事大都不是什么新内容,只不过他有的时候好比较着说,形象着说,就这么一比较一形象事就来了。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主义比主义也能比出个优劣,比较可是个要命的事儿,他这一比较把人和体制放在一起搅拌,就弄得人不舒服了。 不舒服就得折腾,中国人就愿意折腾,毛泽东不是说过吗,八亿人民不斗行吗?现在人口都要到十四亿了,两极分化严重,超过了世界公认的警戒线,不过超了也没有事,有那么多警察在那看着呢,他们闲着也是闲着。只是警察也有个事管不了,就是社会舆论管不了,社会舆论一旦形成,就可能成为精神原子弹。就目前中国来说,中国的社会舆论往往以左派最有阵势,他们以毛泽东为精神领袖,以专制为屏障,以追求社会平等为义举,以代表大多数占领了道德的制高点,形成了英国思想家密尔所说并所担心的社会暴政或社会专制。左派们不知道的是,他们以为自己在代表人民当中的大多数,实际上代表的是他们自己。 不过,这个社会专制也着实可怕,密尔对此可是一针见血:当社会本身是暴君时,就是说,当社会作为整体而凌驾于构成它的各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他进一步指出:这种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不常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有更少的回避办法,这是由于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密尔:《论自由》,商务印书馆,2005,第5页)看来密尔的担心一点都不多余,想当年和密尔同时代的马克思在德国就着了社会专制的道,不得不背井离乡到英国,如果英国如德国,马克思经济上不但穷困潦倒,思想之火也因社会暴虐而消失在萌芽之中。当今的中国,国人不知自由为何物,却知平等为何物,不从自由之中求民主,却从平等中求专制,社会的专制就是其中之一种。社会专制不以质取胜,因为本身就没有质。社会专制以量取胜,这是左派的大法宝。 社会专制培养的是对领袖的奴性服从。密尔指出:这种奴性服从,尽管本质上是自私的,却非伪善;它育出一种完全真纯的憎恶情操,竟至使得人们会烧死眩人和异端者。(同上,第7页)把密尔十九世纪所说的话用在今天也并不过时,人类的悲喜剧在二十一世纪重演,袁腾飞如果只批评这个社会,或者不点名的批评个领袖,倒也好一些,可是他还是直指毛泽东,这肯定让一些人受不了,因为他们已经在精神上被毛泽东思想从灵魂上征服,于是就有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义和团式的壮举,他们挥起舆论的大刀长矛,一齐向袁一个人砍杀过去。袁腾飞可不是孙悟空,孙悟空本事大,一人会七十二变。袁腾飞就是袁腾飞,一个人招架,就那一般武艺不倒才怪。只是每当这个时候,中国的看客一下子多起来,没有那英雄的胆,却有着沾血馒头吃人的心,袁腾飞倒了就倒了,其它的人活着就行,活着也就那么活着,也就那么逆来顺受的活着。看客当多了也就不知道公民的滋味,人血馒头吃了就有了变野兽的本能。一边是义和团,一边是看客,勇士视为异类。 社会的专制如果有宪政民主,倒也并不是太可怕的事情,因为宪政民主都有一个自我纠错的功能,怕就怕在社会专制与政治专制相互配合,正所谓堤内损失堤外补,这样一来,事情就闹大了,专制社会只有平反功能没有自我纠错功能。政治专制不足,由社会专制补,社会专制不足,由政治专制补。政治专制管肉体,社会专制管精神,这么一唱一合,整个一个超极利维坦,让每一个人肉体无处藏,精神无立足之地,想活就得变成肉体与精神的双重奴隶。袁腾飞就享受了这个待遇,在社会上,一些人对他穷追猛打,据说一些人闯入校园使袁不能上课,另一些人上书。最后北京一些相关部门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东南某一省也搞了一个条例,要管住那些上课老师的嘴巴。 用中国的话来说,社会专制从来都是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中国传统的政治伦理化、伦理政治化明显,在道德中看见的是权力,在权力中看见的是道德,就不说东南某省,就是全国,对老师的约束都是道德与权力的双重并驾齐驱,权力的没归权力,道德的没归道德,老师的对道德的恐惧具有权力色彩,对权力的恐惧具有道德的色彩,有时候权力者一句个人主义严重就把老师踢出升职的大门外。在袁腾飞那里我们看到的仍然是道德与权力、社会专制与政治专制的双重挤压。 这样一来,宪法的言论自由就成了问题。言论自由的意义在于其自身的意义,言论自由并不是言论真理,真理只是言论自由的副产品。言论自由也不是言论正确与错误,正确与错误也是言论自由的副产品。把言论自由等同于真理就为专制铺平了道路,言论自由就是言论自由。那些号称手握真理的人,都是专制者独裁者。宣扬自由民主的人在这方面总是底气不足,这才有了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权利的弱势的却具有强大包容性的语言。我们可以不同意袁腾飞的观点,但我们也应有誓死捍卫袁腾飞的言论的包容心态。包容他就是包容我们自己,从而拯救我们日渐堕落的灵魂。 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个人分类: 沉思录|2200 次阅读|1 个评论
中国又被美国道德大棒敲打,什么时候能翻身啊?
chrujun 2010-5-8 17:49
根据最近新闻,美国总统奥巴马公开批评中国限制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中国就像国际上的坏蛋一样,老是被美国抓住后拿起道德大棒敲打。 前一段时间讲中国限制网络自由,国外有媒体还专门制作MTV嘲笑中国,当然免不了被美国敲打几下。 美国还在用道德大棒敲打我们,中国人还没有真正翻身。什么时候中国能够拿起道德大棒每个月敲打美国几下,中国人就真正翻身了。
个人分类: 中国观察|7157 次阅读|3 个评论
有关“言论自由”的几个误会
fqng1008 2010-4-10 12:02
刚刚看到一篇讨论言论自由的文章,但是写得太长太散,有些还太冲,我将其浓缩如下。 1.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 世界上确实没几样绝对的东西,但是不需要动不动就讨论什么东西是不是绝对的。例如为什么不说世界上没有绝对可靠的官僚,世界上没有绝对可靠的官府,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大公无私?却单单强调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 这就好比说因为有警察的世界一样有犯罪,所以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法制,以暗示警察和法制对付犯罪没多大的用处一样荒唐。 2.凡是造谣、诽谤,都不属于言论自由范围 言论自由的标准是:仅仅允许针对普通个人的故意诽谤和漫骂言论,并且造成了实际损害的,可以由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 第一,针对普通人而言。而正府官员和公众人物,还有公众事件中的相关人,比如总统、NBA名星、影星、政治人物,甚至比尔.盖茨,或者一个安然事件中的涉案人员等,这些人都可以受到大家的各种评论,当然也包括极端的言论,比如谩骂和侮辱。例如 美国法律规定官员和公众人物、以及公众事件相关的人不得通过提起法律诉讼获得隐私权和名誉权赔偿。因为如果批评和评论、监督正府官员,要求每一句话都必须完全正确,要有一句话说错了,就说损害了官员的名誉,就要求起诉赔偿,这样老百姓还怎样有效的监督正府官员呢?同理,如果人们不能自由的评论我们周围发生的公众事件,以及公众事件中的人,老白姓又怎么能够参与到社会事务和政治生活中去呢?老百姓又怎么能在社会思想文化的发展中发挥作用呢?当然有些官员在被骂急了的时候也会提起诉讼,法院也会受理,但是即使是真的造谣,受害者也不能获得赔偿,法庭也就是仅仅是对受害者正正名而已,造谣者还可以继续造谣。所以,在美国你几乎找不到这种政治人物或者明星打名誉权官司的。 第二,针对个人而言。但是,如果骂的是一个群体,比如美国人、非洲裔美国人,或者河南人、广州的无业游民,或者那个学校的老师们,这些都不是单独的个人,而是一个群体或者一个组织。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要以群体为单位评论各种社会现象,这些人虽然都是普通人,但是如果我们不能对这些群体进行评论的话,我们又怎么能够评论我们的社会呢?比如批评说:我小孩的学校老师都是只知道收钱,不会教书的垃圾,那个学校就因此说我损害了他们的学校老师的名誉,要和我打官司,那么,人们又怎么能够通过言论的评论参与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去呢?以美国为例,任何评论正府提供的服务,企业和商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包括公立和私立学校等等,这些在法律上都是言无禁忌的。 第三,必须造成实际损害。例如,美国有一种专门造谣和吹牛的报纸,用来供人们茶钱饭后消遣看的,上面有很多莫须有的新闻,比如布什被拉登强奸了呀,萨达姆没有死,那个被抓的萨达姆是假的呀等等,其中曾经发生过对一个普通的教授的性生活进行调侃的报道,这个教授后来提起民事诉讼,结果因为这种报纸本身就是专门造假的报纸,没有人把他当真,所以也就不存在实际的损害,当然也就没有获得名誉权和隐私权赔偿。 第四,必须证明其是故意造假。如果通过某方面的信息,进行合理的猜测如某人有外遇,不可能因为这个猜测没有绝对的事实作支撑,大家家长里短说说话就成了诽谤了。 第五,只存在于民告民的民事官司,没有官告民的刑事官司。即只有普通的个人受害者能提起诉讼,正府不能因为言论对老百姓进行诉讼,老百姓任何评论正府的言论都是自由的。即使布什想通过打官司为他的名誉正正名,他不能获得赔偿,打官司只能起到正正名的作用,布什也只能自己掏钱,不能花正府的钱去为自己正名。 3.只要是涉嫌国家机密,和国家安全有关,都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围 现代自由社会对保密的原则是:正府在某些领域范围内,有责任保住自己的机密,但是作为监督正府的老百姓和媒体没有这个责任。但是 这里还有个前提,就是这些人或者组织没有和正府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只有那些与正府签署了保密协议的正府雇员(军人也属于正府雇员),并且正府为此支付相关的保密费,此人才有责任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正府规定为机密的内容保密。 看看国外的公司和中国的外企就知道,公司经常和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时间等,并支付保密费,没有这个,员工就是泄露了什么秘密,公司是没有任何权力起诉该员工泄密的,比如前几年微软的李开富跳槽到Google公司,微软就是拿公司和李开富当年签署的保密协议打的官司,没有这个保密协议,美国的法院根本不会受理。 对于我们老百姓,我们既不是正府的人,又没有拿正府一分钱,凭什么要替你保密,何况正府是我们老百姓请的公仆,本来仆人干的事对主人遮遮掩掩,不让主人知道就已经让我们老百姓不放心的了,万一老百姓或者记者获得了,作为公仆的正府可能损害大家利益的事情,作为公仆的正府还要以这是机密为理由要大家为他保密,不保密还要起诉我们,甚至让我们蹲监狱,这还了得。 那么,为什么在伊拉克战场上的有些记者报道的内容要通过军方审查后才能发表?其实,这些记者都是自愿和军方签署了保密协议的,协议内容就包括记者可以获准到军队内部进行采访,当然条件是所有要对外发表的信息,都必须通过军方预先审查,当然作为回报,军方会为该记者开放一些军事行动,甚至提供战斗车辆让其跟随军队到前线方便采访。否则军方可以不允许记者到军队中采访,为了获得这样的采访机会,有很多记者都是愿意签署这样的保密协议的,当然这不排除某些不怕死的记者自己跑到前线上去采访,没有和军方签署保密协议的,那这个记者要是弄到了什么机密内容要发表,那军方就没有任何权力审查和阻止了。 同样,为什么那个把美军运送死亡士兵遗体的照片,发到报纸上的飞机运输公司员工会被解雇?因为和美军合作运输军事物资和人员的飞机运输公司,是和美国军方签署的有保密合同的,不能向外界泄露任何运送物品的任何信息。 另外,美国法律规定记者或媒体没有义务向正府提供其获得的信息(包括正府的机密信息)的消息来源,目的是为了保护作为监督正府的媒体更好地行使监督职责。从道义上,受访者好不容易冒着风险接受了你的采访,你还要出卖她,这也太让记者在道义上为难了。民主制/度的设计原理就是在制定法律的时候,要尽可能大的保障媒体和老百姓监督正府的权力。大家想一想,作为为大家办事的正府有权力瞒着老百姓做事,这本来就是非常危险的事,官府把一些事情列为机密,如果还不大大加强民间的监督,这个正府就极有可能在暗箱操作下,迅速蜕变成为化老百姓钱,又不干事的腐败正府。至于美国正府自己要怎样找出泄密的源头,他只能自己想办法,或者加强自己的内部保密工作。 例如,当年有一个原子弹的爱好者,自己写了一本书叫做如何制造原子弹的文章,想在报纸杂志上连载,后来被美国正府知道了,一看都是保密内容,就到法院起诉,这案子在当年闹的非同小可。后来就开始打官司,这官司打得好笑,代/表正府方的检察官说被告泄密,法官问泄密了什么内容?正府方回答,泄密的内容是保密的,不能告诉你。法官又问,能不能在他的书里指出来,是那一页,那一行?正府方说,这也是机密。法官又问,那么你们为什么说原告泄密了机密?正府方回答,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是机密。最后,这个案子不了了之,因为美国人发起了一场大家都来写如何造氢弹,看谁最早被官府起诉的捍卫言论自由的运动,这样的文章铺天盖地,检查方再去告那个原子弹爱好者已经没有任何意义,而不得不撤诉。 4.所有的公共场所都是公共的,只要是公共场所就能随便说 其实,我们经常所说的公共场所其实分为两类: 第一类为真正属于公共的场所,比如街道,广/场,开放的公园等等; 第二类准确的称呼应该叫准公共场所,它仅仅是公众能够活动的,但是并不归属于公共的,比如候车室,电影院,这些场所虽然公众能够活动,但是其实他仅仅是某个公司的经营活动场所而已,它的归属权属于某个公司,在这些场所经营者当然有权力制定某些规章制/度来保障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好比说你开了一个餐馆,我却没有经过你允许,天天到你的餐馆里面吆喝买报纸,还美其名曰吆喝是我的言论自由。这个说法是荒谬的,因为这个所谓的公众场所并不是属于公共的,而是你或者你的公司买或租下来的属于你或者你的公司的经营场所,在这些地方如果因为你的言论导致经营者受到了损失,你是必须赔偿的。所以,为什么在美国的飞机里面某人喊 劫机是犯法的(即使他并没有劫机),这也就能理解为什么在美国的电影院里面乱喊失火了也是犯法的。 属于准公共场所的地方还包括某些属于正府的办公场所,比如正府办公地点、法院、议会等,这些地方也属于第二类。为什么美国那个反战母亲会被逮捕?因为她可以在正府办公楼外天天喊,但是不能闯到正府办公地点里面喊,反战母亲就是闯过白宫前面的篱笆进入正府办公区域被捕的。比如闯入布什家的农场,当然是犯法的,因为这些地方属于完全的个人。 当然,把私人空间和他人空间当做公共空间,并要求自己在那里拥有言论自由也是不对的。例如 QQ群和私人论坛,这些看似公共的场所其本质是私人的,或者说是个人拥有控制和管辖权力的,说到底他是个人结交朋友的地方,它和大家在家里开的派对一样,主人有让你来的权利,同时也有不喜欢你,请你离开的权利,这个不喜欢也包括不喜欢你说的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有点象公共场所,但实质上是私人场所,哪怕那个私人场所是临时租的。 同样,媒体是公开的,但并不是公共的。 为什么911刚发生后,很多报纸会拒绝发表太过刺激性的文章?因为发不发表,这是报纸方的自由,就是在平时也是你投稿,报纸同意才能发表的。因为报纸、媒体、论坛、qq群,他们仅仅是公开的,但并不是真正公共的,虽然他是让公众看的,有时甚至是公众可以参与的,比如qq群或者论坛,但本质上他是归属于某个公司、组织或个人的。 另一方面, 言论自由是指你自己有自由说话的权力,但是绝没有你强迫别人说你的话的权力。 言论自由的核心是指正府不能控制民间的言论,不管媒体要说什么,正府你是管不着的,这个管不着并不是说正府不能表态,正府是可以对某种言论发表看法,甚至强烈谴责某种言论,但是它就是不能去堵别人的嘴巴,不能去查封媒体,不能去审查媒体的内容等等之类的。当然,也不能因为内容而禁止某人或者某组织或公司的媒体的开办,即任何人可以开自己的媒体,比如开派对,开qq群,开聊天室,印刷传单,印刷报纸(大型的传单其实就是报纸),出版书籍,开办论坛、网站,电台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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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明先生又踩到哪個紅線了?
jiangjinsong 2010-4-2 09:58
其實,我對華明先生發表的許多言論很不感冒 不過,我尊重所有人的言論自由 從華明先生的博文可以看出 他其實是很符合科學網的pc(政治正確性)的 批判偽科學 反對非科學人士議論科學 對於藝術家在科學網上說三道四也頗有微詞 又不講政治 在我看來算是相當科學主義的啦 為何還會被關閉博客呢 百思不得其解 博客可能会遭遇关闭 參考文獻(華明先生的博文): 最近接到通知,本博客可能会在不久后被关闭。 谢谢很多读者的厚爱与支持。 后会有期。 本文引用地址: http://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307838 後來看到了華明先生的解釋,看來啥叫匿名博客彼此理解還真的不容易一致呢。 博主回复:简单解释一下。首先,非常遗憾看到上面的公告没有把事情的全部告诉大家。 开博前与科学网联系,把真实姓名和身份都告诉了科学网,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希望以匿名方式开博。科学网都答应了,本博客得以开通,直到今日。 最近有人向科学网举报,提出匿名问题。科学网和我来回了好几次通信,我也提出存在其它匿名博客,如松鼠会,但是科学网说那是因为松鼠会和他们有协议。现在 暂时没有其它匿名博客的证据。 不过,个人觉得因为科学网已经有了我的真实姓名和身份(我的博客不完全是匿名),而且事先答应了我的要求,现在突然要求关闭,也有些不合理的成分。但是无 论如何,我理解他们的做法,也相信很多网友会反对任何匿名博客的存在。希望有一天能更方便地以实名方式参与科学网。 科学网将于4月3日关闭我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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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言论自由创造点良好环境
hanhuijian 2010-3-24 02:34
我很少,几乎没有在博客中发表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尽管科学网的编辑一再解释这里很自由,但我认为中国言论自由的大环境还不存在。很多人也是这么认为的,但大多数人认为言论不自由是来源于政府管制,但我更认为来源于民众自己。今天看到Goole退出中国,发表了一点感言而已。大多数浏览者一带而过,看看而已,一笑而过而已,我认为这些人才是言论自由的基础---对不同观点见怪不怪。即使发表个人不同看法也是很有礼貌地表述不同观点,这才是言论自由的大环境。 但是,有些人不同,如果认为和你不同观点,他会雁过留声,窝囊你几句,这是轻的,骂上你几还嫌不解气,好像天下于其相同想法才是正确的,否则不是你被洗了脑就是你的存在是悲剧。 美国在不少人心中留下了很深的情节,在很多人心中、言语中都是美的天堂。美国确实发达,但再好的东西是人家的,人家和你是两个国家。估计想去美国,想去给美国服务,美国不一定领情。 Google问题已经很明显是美国在造的一张牌,他用来和中国斗争的,这些年造了不少牌了,民主自由人权也是人家斗争的牌,他们不希望你好,这种简单的道理还有人执迷不悟。中国国家的安全,中国人民的幸福,还是中国人自己实现。美国人是为美国国家利益而斗争的,中国人是为中国国家利益而斗争。太简单的道理。你爹妈管你再严,关键时候还是他们管你,人家的爹妈再富人家管自己的孩子。 Google走与否实在和我无关,它走了天塌不下来。你不高兴你也让他回不来,人家有自己的选择自由。你要觉得实在想帮帮它,估计也帮不上。这才是杯具。 言论自由其实并不定是你可以随便反对政府才是言论自由,能够自由地对任何事物发表不同言论才更是言论自由。在中国这种言论自由的大环境还不存在,因为还存在很多高学历高智商的粗俗者。他们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观点,除了愤懑谩骂之外没有别的表述。有些人和美国作风一样,一边讲人权一边侵犯人权,一边讲言论自由,一边不让人家说与自己不同的观点,一边讲民主,一边绕过国际民主。这世界很简单,只有真正的利益,没有绝对的所谓自由、民主、人权。很多人讲起来和做起来不一样,所以好听的东西很虚伪。 我认为当有不同观点存在,大家没有一个留言的,或者有留言礼貌性地阐述不同观点,这种言论自由的环境才算有。现在,中国言论自由的大环境任重道远! Google走与不走与我没什么关系,其它什么事都是如此,自己做好自己的事,管那么多闲事干嘛?所以,我决定这将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这里发表所谓的看法! (鉴于此,我也删除了原文,以表示对持不同观点者的尊重!希望大家能任意在网络世界发表各种非粗俗的观点,为言论自由创造点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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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峰评两会④】民主政治没有“得罪”二字
张显峰 2010-3-13 18:41
两会会场上,有一个镜头让人难以释怀。在政协医卫界的一次联组会上, 郑州大学医学院的王立东委员批评了医疗问题后,对请他发言的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深鞠一躬,说了声:谢谢,得罪了! 我不知道王委员一声得罪了出于怎样的心境,是一种客套?有几许无奈?抑或带着点儿调侃?或者是对自己斗胆直言之后的诚惶诚恐?而后一种,最是我不愿假设的。 一个政协委员在他本该畅所欲言的场合,谈一点儿问题,讲一些实情,实在正常不过,甚至可以说,这是对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最低要求。在参政议政的殿堂上,代表、委员理应积极代言,敢于直言,善于谏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大可不必说了真话之后,又鞠躬又感谢,还要以得罪了来谢罪。 我在想,在两会这样的场合,参政议政者尚且不能直起腰来讲真话,讲了真话之后还怀有得罪之虞,我们又怎能期待平常的政治生活中充满真诚的对话?  当然,作为来自卫生系统的基层委员,王委员面对本系统内的高官,难免有种种现实的顾虑。所以即便王委员说了真话之后躬身言罪,但总归是说了真话了。很多时候, 敢讲真话以一种道德评判的语气出现,它不再是一种做人底线,而因一个带有勇气色彩的敢字成了很高的标准。所以讲真话会变得沉重而珍贵,甚至连著名学者 季羡林 先生生前都说,有时候真话不能全说。 王委员明知得罪了还敢直言的精神是值得鼓掌的,但我更愿看到这样的场景:王委员理直气壮地批评完,黄部长起身鞠躬向他说谢谢。因为, 民主政治的词典里本不该有得罪二字,而这样的习惯不妨从两会会场开始。(201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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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事件说明了政府缺乏自信
华明 2010-1-16 10:17
在国外经常听到国内网络监控与封锁的报道。这回谷歌事件也与此有关。 虽然我赞成外国公司在国内开展业务需要遵守国内的法律,但是有些法律是否需要考虑修正? 一个对自己和自己的民众充满自信的政府,是不需要那些破旧的法律。 从本质上讲,美国的爱国者法也是相似的功能,它的通过就从法律上保证了政府可能以反恐怖为由检查个人的通信,电话,财政记录等私人信息。 如果我没有搞糊涂的话,可能是实际操作有所不同。 当然,美国的爱国者法一样受到广泛的批评。 SO WHAT? 有自信的政府应该是欢迎批评意见的。 参考: 1. 美国爱国者法全文: http://frwebgate.access.gpo.gov/cgi-bin/getdoc.cgi?dbname=107_cong_public_lawsdocid=f:publ056.107.pdf 2. WIKI 对美国爱国者法的简介 http://en.wikipedia.org/wiki/USA_PATRIOT_Act The USA PATRIOT Act , commonly known as the Patriot Act, is a statute enacted by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that President George W. Bush signed into law on October 26, 2001. The contrived acronym stands for Uniting and Strengthening America by Providing Appropriate Tools Required to Intercept and Obstruct Terrorism Act of 2001 ( Public Law Pub.L. 107-56 ). The Act increases the ability of law enforcement agencies to search telephone, e-mail communications, medical, financial, and other records; eases restrictions on foreign intelligence gathering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expands the Secretary of the Treasurys authority to regulate financial transactions, particularly those involving foreign individuals and entities; and the discretion of law enforcement and immigration authorities in detaining and deporting immigrants suspected of terrorism-related acts. The act also expands the definition of terrorism to include domestic terrorism , thus enlarging the number of activities to which the USA PATRIOT Acts expanded law enforcement powers can be applied. The Act was passed by wide margins in both houses of Congress and was supported by members of both the Republican and Democratic parties. Opponents of the law have criticized its authorization of indefinite detentions of immigrants; searches through which law enforcement officers search a home or business without the owners or the occupants permission or knowledge; the expanded use of National Security Letters , which allows the FBI to search telephone, e-mail, and financial records without a court order; and the expanded access of law enforcement agencies to business records, including library and financial records. Since its passage, several legal challenges have been brought against the act, and Federal courts have ruled that a number of provisions are unconstitutional. Many of the act's provisions were to sunset beginning December 31, 2005, approximately 4 years after its passage. In the months preceding the sunset date, supporters of the act pushed to make its sunsetting provisions permanent, while critics sought to revise various sections to enhance civil liberty protections. In July 2005, the U.S. Senate passed a reauthorization bill with substantial changes to several sections of the act, while the House reauthorization bill kept most of the act's original language. The two bills were then reconciled in a conference committee that was criticized by Senators from both the Republican and Democratic parties for ignoring civil liberty concerns. The bill, which removed most of the changes from the Senate version, passed Congress on March 2, 2006, and was signed into law by President George W. Bush on March 9 and 10,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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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风水课说言论、思想自由,有意思吗?
yangfanman 2009-12-28 11:33
今天读了蔣勁松的 开风水课:非北大之耻辱,乃北大之希望 (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281531 ), 洋洋洒洒的文字看得我脑袋直晕,最后总算明白了蒋老师的意思。 我们拿风水课来讨论言论、思想自由这样严肃的话题,是不是太没劲了,这应该算是阉割后的文化现象吧。 1. 陈寅恪:论独立之精神与自由之思想 http://www.unicornblog.cn/user1/unicornblog/15319.html 2. 言论自由维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A8%80%E8%AB%96%E8%87%AA%E7%94%B1 3. 言论自由: http://baike.baidu.com/view/84184.htm 4. 中国从来不缺少言论自由: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ee2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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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孔丘是禁止“言论自由”的始作俑者
wangdw 2009-12-15 08:44
孔丘是禁止言论自由的始作俑者 2009-12-11 12:34:31 博主 黎鸣 ,哲学家,号称思想狂徒、哲学乌鸦。南昌人, 1961 年毕业于江西大学物理系,后进入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控制论与系统工程专业。长期进行逻辑学、控制论、文化人类学等方向的研究,最重要的学术贡献:把哲学的基础从二元论转化为三元论。创立了以三为基础的运算规则,并在此基础上重构了逻辑学,从而完成了逻辑学的三元论和多元论转向,以及哲学的第四次转型人学的转型。 浏览 2163 次 | 评论 45 条 (凤凰网博客) 黎 鸣 孔丘,原本就是两千多年来的中国历史之中严厉禁止人民言论自由的国家恶习的始作俑者,始祖,祖师。 在我前面的文章之中,我已经谈到了孔丘给人类文明定罪的问题,定什么罪?定四非之罪,而且中国的汉字罪本身,即由四非组成。四非是什么?是四种非礼: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说白了,中国人一切非礼的思、言、行,全都是罪。其中最外在、最重要的罪之一,即言论之罪。 孔丘为了具体化中国人言论必须遵守的规矩,索性赤裸裸地要求中国人说假话,为了谁说假话?为了君,为了亲,然后总之,为了长而说假话。孔丘说了什么呢?他说: 臣为君隐,子为父隐 。孔丘公然要求中国人为了亲亲尊尊长长说假话,做假证,这种圣人的要求贯穿了中国全部的历史,这种历史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即是两千多年来的中国文人,甚至包括所有的中国人,除了会说假话,包括会吹牛皮、会拍马屁之外,根本就永远地丧失了说真话的勇气和能力,至于追求真理,那就是更加不可能的事情了。我请问我亲爱的同胞,难道两千多年来的中国历史记录,不正是完全地证明了这一点么?说得非常不客气一点,中国的史家本身,几乎就全都是为君隐、为父隐、为长隐的专门作家,他们敢于说出历史的真情么?他们敢于揭露大人、先圣伟大、光荣、正确后面的卑鄙无耻么?中国的儒家文人知道什么是真理呢?他们又能够知道什么是真理么? 为了恐吓所有的中国人,孔丘直接诉诸了三畏: 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 。畏天命对中国人的要求是什么呢? 就是永远都不要去追求真理,而且告诉你,这个世界上除了惟有你永远无可知的天命之外,根本就不存在任何真理常道,为此,孔儒们还更歪曲老子的《道德经》,把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完全歪解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以此来欺骗中国人,告诉中国人,这个世界上永远都不可能存在任何可以言说的常道。 畏大人对中国人的要求是什么呢? 就是你永远都必须在大人面前卑躬屈膝,拍马溜须,为他们隐去一切丑事,夸奖他们的伟大、光荣、正确,说白了,大人才是人,你不是,这一点你必须永远记住。 畏圣人之言对中国人的要求是什么呢? 就是你必须永远尊圣人之名,完全遵行圣人的说教,而根本就不需要开动你自己的大脑,有了圣人的说教,还需要你自己的大脑干什么呢?你就应该让你的大脑完全报废,或完全不会思维,这就对了。只有这样一来,你才有可能不会犯言论之罪了。 孔丘更是用他的具体示范的实践来履行他的给人类文明定罪的说教,孔丘为后来两千多年来的所有历代极权专制的统治者们做出了一个永远禁止思想自由、永远禁止言论自由、永远禁止(非礼)行为的天下人治的伟大的示范。 他的杀害少正卯,决不仅仅是为了他自己,更是为了后来所有的极权专制统治者们的永远的安全、稳定、正统、快乐。孔丘判定少正卯死罪的案例,简直就是中国人的永远伟大、光荣、正确的(文化的)典范: 少正卯为什么必须死?因为他犯了如下的五项死罪: 一,心达而险。他的思想张狂,严重地危害了天下的生存。 二,言伪而辩。他的言论多辩,严重地危害了天下的安全。 三,行辟而坚。他的行为怪僻,严重地危害了天下的稳定。 四,记丑而博。他的文章记丑,严重地危害了天下的正统。 五,顺非而泽。他的门徒顺非,严重地危害了天下的未来。 我真是非常地不理解,为什么我们中国人,两千多年来的中国人,全都对少正卯的死根本就无动于衷,尤其中国的文人们,尽管他们随时都有可能像少正卯那样因为说了几句话,写了几行字,便身陷囹圄,或甚至人头落地,可是他们却依然像白痴一样,疯狂地崇拜孔丘,甚至还盲目地为了他而完全否认他的因言杀人的历史。他们有没有想过,正是孔丘的以言定罪并因言杀人的示范的传统,从而让中国人,特别是让中国的文人们永远地丧失了最基本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明明孔丘是中国禁止言论自由权利,更以言定罪、因言杀人的祖师,为什么中国人却根本就看不见,而且不仅看不见,甚至还更疯狂地给予他崇拜,给予他歌颂,认定他是中国文明的圣祖。天哪,中国人到底有没有自己的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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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你XXX,但我誓死捍卫你XXX的权利!
nli2233 2009-11-23 18:27
不少人爱引用这句话用来说明民主社会言论自由的价值: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有博主在科学网爆粗口骂人,而且言语之间让某博主感到自身的安全受到了了威胁。不少博主出来说话,主张科学网处理这位爆粗口的博主,关掉其在科学网的博客。也有不少博主反对关闭这位爆粗口的博主的博客,他们的理由正是本文开始引用的这句话。 人类文明已经进化到一个相当发达的程度,以至于一提到言论自由,便自动站到了道德制高点上,仿佛一切不让封口的举动,都是跟言论自由这一现代社会的普适价值相违背了。因此,封口,或者关闭博主的博客,就是践踏了言论自由。 根据始作俑者的表现,再加上某些博主高喊言论自由,反对封杀博客的一阵阵声浪,我们仿佛听到了某些一声高过一声的呼喊: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我不同意你爆粗口骂人的做法,但我誓死捍卫你爆粗口骂人的权利! 我不同意你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做法,但我誓死捍卫你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权利! 后两句听着别扭,自然是不对的了。 文明的民主社会,保障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没有错。但是,这需要有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不能因为保障少数人言论自由的权利,而使更多的人丧失了言论自由的权利。 同样地,文明的民主社会,保障每个人都有人身自由的权利,没有错。但是,这需要有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不能因为保障少数人人身自由的权利,而使更多的人丧失了人身自由的权利。 因此,这个社会对人的言行,需要道德约束;在道德约束无效的时候,需要法律约束。因此,这个社会才建立了批评教育、关禁闭、拘留、监禁、以及死刑等一系列限制乃至终结人身自由与言论自由的功能。 当一个人的言行妨碍了多数人的言论自由和人身自由的时候,他就透支了自己应该享受的那一份自由,就要为此付出代价。一个团体,一个社会,对妨碍多数人言论自由和人身自由的人的言行加以限制乃至取缔,正是这个团体和社会尊重民主价值尊重言论自由的体现。 具体到最近科学网热议的这件事,如果始作俑者在最初受到批评后有所收敛,或者在众人的谴责声中能够主动承认错误,那么,以科学网博主们的大爱精神,或许这个风波就算过去了。遗憾的是,这个情景没有发生。 再退一万步讲,或许就算始作俑者不认错,而选择了沉默,使得众人到底意难平,其所犯错误仍然不足以到被封杀的程度,究竟该他什么样的惩罚才是最合适的,仍然需要探讨。然而,就算这一点成立,拿所谓言论自由做大旗,用所谓 我不同意你XXX,但我誓死捍卫你XXX的权利 的句式和思路为其进行辩护,恐怕仍然是说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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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分反对王志明先生的意见
王铮 2009-10-11 10:31
王志明先生最近提出科学网编辑对此是不支持不鼓励,让大家自由发展,只要不反党叛国反编辑部就行。诗词派就是这么发展起来的吧。像李亚辉判一公犯叛国罪那一篇,也是这么发展出来的。这些东西,只要上面不管,科学网编辑部也别删了。这也是民意反映。不过,要把它们都压到水下去。要是用户推荐出来了,就把它按下去。要是跳到排行榜上,就把它剔出去。 这个意见关于对科学网论坛意见让大家自由发展,只要不反党叛国就行是对的。但是有些不对。 首先说不支持不鼓励。我认为科学网要办出特色,可以支持他们确定的方向。但是不能反对或者禁止别的观点,更不要支持和哄抬某些个人。 其次,不能把反党叛国与反编辑部相提并论。反党叛国按中国法律是违法的,但是(科学网)反编辑部不违法,而且是作为编辑部有所支持与鼓励的对立物。对立才能统一,才能有百家争鸣上的和谐。反编辑部是可以的,而且应该鼓励。像郑怡嘉先生博客被停,实在是编辑部的错误。有一个北大人在科学网设博,专门攻击我,科学网把他文章删除了,我也不领情。因为他有他的言论自由。法律允许下的言论自由应该是知识分子的生命。 再次,编辑部既然确定了博主推荐则上榜的原则,这个原则体现了编辑部的现代管理精神服务领先。当然就要接受推荐的结果。如果修改了这种服务精神,大家对科学网就没有认同感了,而且会开始编辑部干涉博主在法律下言论自由的做法,导致法律上不是人人平等。 王志明先生本身是编辑,而且是专业期刊的编辑,所以有鉴别性偏好,但是科学网是公共舆论平台,不适合实施鉴别性偏好。这方面应该说科学网上有案例的。 顺便说一句,博主争论,不要用政治批评来相互指责,因为这是科学网,应该科学地办事。我说一个教训。在延安整风时,丁玲拼命攻击王实味;反右,周扬拼命整丁玲;文化大革命,姚文元拼命反周扬;文革后对姚文元的一个指责是他是叛徒的儿子。没有言论自由,用政治标准打击对手,人权上就会有多米诺骨牌。忠言逆耳,请各位朋友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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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建立一个有利于新思想传播的环境
热度 1 武际可 2009-6-29 05:40
我们需要建立一个有利于新思想传播的环境 一 般说来,一种新的思想产生和传播,是要经过斗争的。在科学发展史上,布鲁诺在罗马百花广场上被活活烧死、伽利略被管制、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成为禁书达数百年,可见真理与邪恶和愚昧的斗争是艰苦卓绝的。 著名的德国物理学家普朗克说: 一种科学革新打开道路,很少是由于逐渐征服和改变它的对手来实现的,很少是把Saul变成Paul的(来自圣经的典故,指原来坚决反对后来成为坚决支持的人),而是靠它的对手逐渐地死亡而新成长的一代从一开始就熟悉它的思想。我国思想家陈独秀说: 世界文明发源地有二:一是科学研究室,一是监狱。我们青年要立志出了研究室就入监狱,出了监狱就入研究室,这才是人生最高尚优美的生活。从这两处发生的文明,才是真正的文明,才是有生命有价值的文明。 ( 1919 年 6 月 8 日 《每周评论》)陈独秀的一生五次蹲监狱,是实践了他的诺言的。 有人很天真地认为,在社会主义的条件下,既然我们的政府是提倡科学的,我们的宪法是保护科学的,那么科学上的新思想的传播一定会很顺利的。其实不然,摩尔根遗传学说、计量经济学和社会学在苏联和我国经历的遭遇,就说明新思想要在社会上站稳脚跟,仍然是艰苦的。当前,我们面对和科技腐败的斗争,也是一种新思想与腐败思想的斗争,它一样是一场艰苦卓绝的斗争。尤其是要揭穿那些显赫人物,那些院士、那些书记和校长、那些有权有势的人的科技腐败和科技骗局,还是有一定风险的。 正是这些历史教训,为了建立一个有利于新思想传播的环境,人们逐渐总结出言论、出版自由和集会结社自由等社会生活准则。 学校是生产和传播新思想的阵地,所以在学校里,特别是高等学校里,尤其应当厉行这些原则。蔡元培当年提倡的兼容并蓄、思想自由、民主办学的原则就是言论、出版自由和集会结社自由这些原则的具体体现。 为了冲破旧思想,传播新思想,共产党建党早期的革命家对这个问题有着深刻而精辟的阐述。这里我想转载李大钊同志在 1918 年的一篇文章《危险思想与言论自由》,与网友共同学习。    危险思想与言论自由 李大钊 1918 年   思想本身,没有丝毫危险的性质。只有愚暗与虚伪,是顶危险的东西。只有禁止思想,是顶危险的行为。 近来 自古已然 有许多人听见几个未曾听过、未能了解的名辞,便大惊小怪起来,说是危险思想。问他们这些思想有什么危险,为什么危险,他们认为危险思想的到底是些什么东西,他们都不能说出。像这样的人,我们和他共同生活,真是危险万分。 我且举一个近例,前些年科学的应用刚刚传入中国,一般愚暗的人都说是异端邪教。看待那些应用科学的发明的人,如同洪水猛兽一样。不晓得他们也是和我们同在一个世界上 ' 一样生存 而且比我们进化的人类细胞,却说他们是 鬼子 ,是 夷狄 。这种愚暗无知的结果,竟造出一场义和拳的大祸。由此看来,到底是 知识 思想危险呢?还是愚暗无知危险? 听说日本有个议长,说俄国的布尔什维克是是行托尔斯泰的学说,彼邦有识的人惊为奇谈。现在又出了一位明白公使,说我国人鼓吹爱国是无政府主义。他自己果然是这样愚暗无知,这更是可怜可笑的话。有人说他这话不过是利用我们政府的愚暗无知和恐怖的 心理 ,故意来开玩笑。唉呀!那更是我们莫大的耻辱! 原来恐怖和愚暗有密切的关系,青天白日,有眼的人在深池旁边走路,是一点危险也没有的。深池和走路的行为都不含着危险的性质。若是 盲人瞎马,夜半深池 ,那就是最可恐怖的事情。可见危险和恐怖,都是愚昧造出来的,都是黑暗造出来的。 人生第一要求,就是光明和真实,什么东西什么境界都不危险。知识是引导人生到光明与真实境界的灯烛,愚暗是达到光明与真实境界的障碍,也就是人生 发展 的障碍。 思想自由与言论自由,都是为保障人生达于光明与真实的境界而设的。无论什么思想言论,只要能够容他的真实而没有矫揉造作的尽量发露出来,都是于人生有益,绝无一点害处。 说某种主义学说是异端邪说的人,第一要知道他自己所排斥的主义学说是什么东西,然后把这种主义学说的真相尽量传播使人人都能认识他是异端学说,大家自然不去信他,不至于受他的害。若是自己未曾认清,只是强行禁止,就犯了泯没真实的罪恶。假使一种学说确与情理相合,我们硬要禁止他,不许公然传布,那是绝对无效。因为他的原素仍然在情理之中,情理不灭,这种学说也终不灭。 假使一种学说确与情理相背,我以为不可禁止,不必禁止。因为大背情理的学说,正应该让大家知道,大家才不去信。若是把他隐藏起来,很有容易被人误信的危险。 禁止人研究一种学说的,犯了使人愚暗的罪恶。禁止人信仰一种学说的,犯了教人虚伪的罪恶。世间本来没有 天经地义 与 异端邪说 。这种东西。就说是有,也要听人去自由知识,自由信仰。就是错知识了、错信仰了所谓邪说异端,只要他的知识与信仰,是本于他思想的自由,知念的真实,一则得了自信,二则免了欺人,都是有益于人生的,都比那无知的排斥 ' 自欺的顺从还好得多。 禁止思想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思想有超越一切的力量。监狱、刑罚、苦痛、贫困、乃至死杀,思想都能自由去思想他们,超越他们。这些东西,都不能钳制思想,束缚思想,禁止思想。这些东西,在思想中全没有一点价值,没有一点权威。 思想是绝对的自由,是不能禁止的自由,禁止思想自由的,断然没有一点的效果。你要禁止他,他的力量便跟着你的禁止越发强大。你怎样禁止他、制抑他、绝灭他、摧残他,他便怎样生存发展传播滋荣。因为思想的性质力量,本来如此。我奉劝禁扼言论思想自由的注意,要利用言论自由来破坏危险思想,不要借口危险思想来禁止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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