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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网 标签 言论自由 相关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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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日志

[转载]突然绑架事件之前
wengjuyang 2020-10-13 07:48
MSU 公开信 请愿运动 http://chng.it/KBgwLjPCNb 后续 之 二 密西根州立大学的一些社区成员问翁 教授( 受害者 10 ) 为什么会被绑架?一定有原因或至少有借口。受害者 10 猜测以下是个借口。 作为计算机科学和工程系的安全员,受害者 10 有责任经常检查系里的每个办公室和实验室,以确保每扇门上的窗户都没有完全被覆盖。出于安全原因,例如在火时警或里面的某人心脏病发作躺在地上太久了,以至于他可能会死亡。 受害者 10 被流放到的小办公室的所有门上的窗都被前用户完全挡住了 受害者 10 进入这个小办公室后不久,即 2020 年 1 月 21 日,他准备好后就在门上的窗打开了一个纸槽,以符合 MSU 安全规则。因为受害者 10 需要在年度报告中报告他作为安全员所做的工作,受害者 10 在笔记本上写下了记录。受害者 10 的记录上写道(请参见上图):“我在门上的窗打开了个可见槽, 如果我死在办公室而没有腐烂前这样人们就可以看到我。” 第二天,即 1 月 22 日,受害者 10 在早上看到他的系主任 Esfahanian 博士时,受害者 10 向 Esfahanian 博士报告了他作为系安全员的职责。 有关受害者 10 向 Esfahanian 博士展示的内容,请 看以上 1 月 22 日的日记的图像。见面时这两位教授根本没有争论任何事情。受害者 10 通过显示上面的笔记本页面来报告他的所做的工作。会面很简短。 下午,受害者 10 突然被绑架。当受害人正在密西根州立大学的 South Kedzie 大厦 S109 大教室里教 CSE220 时, 三名密苏里州立大学警察,一名身才高大的白人男子和一名白人女子进入教室, 另一名黑人男性警察在外面等着。 课后,女警问受害者 10 :“你想自杀吗?”受害者 10 冷静而坚定地回答:“不”。女警又问“你想杀死你的妻子吗?”,受害者 10 冷静而坚定地回答:“当然不是。”受害者 10 给她看他笔记本上的那一页,并向警察解释他是系安全员。在询问之后,三名警察仍然坚持要把受害者 10 用 警车送往一个不讲明的某个地方,也不告诉他目的地是哪里 …… - Humanrights Ggroup, 一个人权团体小组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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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网有了比三条红线更严厉的言论审查
热度 1 wengjuyang 2017-7-23 06:25
2017年7月15日,我收到了科学网编辑部发来的以下电子邮件。 翁巨扬博主,您好: 您的部分博文不适合在科学网发布,已经删除,请您理解。 附件是博文备份,请您查收。 -- 感谢您对科学网的关注与支持 ~ 科学网编辑部 这次没有谈到科学网的管理规定《三条红线实施细则公布,欢迎监督执行!》, blog.sciencenet.cn/blog-45-275127.html 只是“不适合”。 其附件包括了被删掉的以下 15篇我在科学网发表的博客,以发布的日期为序。 2015年8月26日发表的《和张维为教授商榷:美国的“三流总统”(2)》 2015年10月7日发表的《诺贝尔奖青蒿素的疗效实验不清?》 2016年1月16日发表的《快播案、言论自由和经济恶化的关系》 2016年10月30日发表的《生活是科学(一): 美国总统选举和中国政府的比较》 2016年11月19日发表的《生活是科学(三):为什么特朗普胜了?》 2016年11月26日发表的《生活是科学(四):卡斯特罗之死》 2016年12月4日发表的《生活是科学(五) 为什么人民币贬值?》 2016年12月30日发表的《生活是科学(七):杀戮和报复是为了和平?》 2017年1月15日发表的《生活是科学(九):所有的主义都是短视的》 2017年1月23日发表的《生活是科学(十):人工智能的李飞飞,剽窃和短视》 2017年2月10日发表的《生活是科学(12):被科学网禁言的用户翁巨扬的依规申诉》 2017年2月18日发表的《生活是科学(13):人工智能的深度学习神经网络多是学术造假?》 2017年4月2日发表的《生活是科学(16)现代美国和现代中国的法律成因》 2017年4月9日发表的《生活是科学(17):美国对叙利亚的袭击:习近平看着特朗普入陷阱》 2017年7月4日发表的《生活是科学(24) 比较中国共产党的严纪律和美国共和党的宽纪律》 以上 15篇中的前14篇都是过去已经通过了言论审查的,不然不会在网上展示那么久。其中《诺贝尔奖青蒿素的疗效实验不清?》根本连政治都没有提到。这个事件已经表明科学网已经用了比三条红线更严厉的言论审查。 值得一提的是, blog.sciencenet.cn/blog-45-275127.html 已经连接不上。 对不起,各位读者只能到脸书上去找到我在科学网上被删的中文版博客了。 2017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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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甜又鲜”的空气有必要去那一个有色人种注定会占多数的国家
jiangming800403 2017-5-23 16:35
赵建民2017-5-2315:58 为了“甜又鲜”的空气,有必要去那一个有色人种注定会占多数的国家吗? 赵建民 2017-5-2315:53 青藏高原有仅次于南北两极的最通透和宁静的星空. 赵建民 2017-5-2316:17 言论自由也应该包括对令人不爽的言论回应甚至反击的自由,freedomisnotfree
个人分类: 国际观察|2647 次阅读|0 个评论
言论自由
热度 2 jiangming800403 2017-1-2 11:50
*博主的言论引起了一些博主的不满,从而要求科学网让*博主闭嘴,这也是言论自由;因为他们也无法决定*博主是否闭嘴。其实当年的J博主只所以被封杀,也主要是因为他和其他网友之间的骂战,触犯了“三振出局”的高压线。 言论自由也意味着必须要承担自由背后的后果,包括被批判、攻击或者被要求闭嘴。实际上*博主很可能不是想舌战群雄,就是有受虐倾向。
个人分类: 读史方舆|3003 次阅读|3 个评论
生活是科学(六):俄罗斯黑客了美国总统选举?(图)
热度 1 wengjuyang 2016-12-26 21:42
最近,美国新闻媒体正在炒作俄罗斯对美国 总统 选举的黑客。据称,俄罗斯黑客在美国大选期间发布希拉里·克林顿的电子邮件到维基解密网站。 NBC 新闻报道,奥巴马打电话给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并说:“包括关于武装冲突的国际法,适用于网络空间的行动。我们将对俄罗斯使用这些标准。” 我观看了 CNN关于俄罗斯黑客的电视采访节目。 没有受访者否认从俄罗斯泄漏的信息是真实的。然而,没有受访者提出美国公民有权知道这些事实。 一位受访者说到“俄罗斯不是我们的朋友”。民主党的受访者暗示,泄漏的内容不是问题,问题是谁泄漏了。 这似乎违反了罗伯特的《民主议事规则》。这种对发言人身的攻击,而不是讨论发言人提出的问题属于人身攻击,在民主会议上是被禁止的。 共和党受访者坚持认为没有证据表明美国选民受到了影响。 如果美国公民被说服他们的政府官员只是发明了敌人,他们的纳税人的钱被浪费在海外,这应该是一个祝福。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写道:“国会不应该制定任何 ...... 限制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 的法律 . ” 如果美国新闻界有权在美国选举期间公布事实,为什么俄国的新闻社,或为 了同样原因 为什么 俄罗斯 公民被剥夺了这些权利?当习近平阻止互联网上的自由信息流动时,奥巴马正在指责互联网上信息的来源。说白了,奥巴马和习近平都认为,他自己国家的公民们没有权利知道他们国家的对手们所提供的事实 。 知道这些泄露的事实后,谁获利最大?难道不是美国公民们吗?我们相信美国公民有足够的智力来判断事实吗?如果不是,我们为什么搞总统选举呢? 奥巴马是否有 权 力要求美国公民只能收听美国新闻? 如果新闻自由是为了保护美国公民知道事实的权利,那么同样的原则是否也应该适用于来于俄罗斯的事实,无论时任的美国总统如何不喜欢这些事实? 对 更令 我 惊讶的是:奥巴马先生在对“新闻自由”和“武装冲突”用同样的标准时,他想的是什么“国际法”?他是否意味着新闻自由等同于武装打击的自由?他授权轰炸伊斯兰国和近来在伊拉克摩苏尔的军事进攻,使平民的生命处于危险。但他又暗示了,俄罗斯人没有权利在美国大选期间披露事实,美国公民没有权利知道从俄罗斯人那里来的事实。 如果奥巴马先生在他的选择性信息 屏蔽 是正确的,那么习近平先生也是正确的了。习近平先生建立了互联网的屏蔽,阻止了互联网上的信息自由流动。他的主要理由之一是那些信息来自美国。 从 科学上来看, 奥巴马的大脑 和 习近平 的大脑 都不足以做他们自己的工作。他们的大脑受短视情绪波动的毫无希望地影响着,导致他们对他们自己发明的敌人做出短视的反射性反应。唯一可幸的是,与中国不幸的对应人物相比,奥巴马有更严格地定义了的美国法律来限制了他的权力。事实上,这两个官员都非常想要摆脱这种对他们的权力的限制。 自三年前上台以来,习近平有了些成功,不仅恶化了中国的经济,而且拖累了世界经济,因为中国经济已经深深融入了世界经济。 “中国梦”的唯一希望是推进已经推迟太久的政治改革。习近平的反腐行动的首要动因是使一党独大持续更久些。政治改革需要得到党内腐败者的支持,包括那些暴露了其腐败的和尚未暴露的 。 奥巴马也已很努力了,但幸运的是他的任期几乎结束了。谢谢美国宪法,而不是上帝。 唐纳德·特朗普声称:“结束当前的扶植国家和更替政权的战略。”如果他执行这项政策,这将是一百年来美国外交政策最科学正确的主要转变之一。 我们的大脑模型告诉我们,普通公民的大脑很难接受一个由另一个国家控制的傀儡政府,无论从长远来看这个傀儡政府如何实际上比一个民族主义政府的更好。上述 CNN 的 短视 被 访问者从美国角度证明了这一原则。由于同样的原因,当前中国公民的短视的反美情绪相当高涨。 让我们了解短视大脑是如何工作的,并据此调整各自政府的政策。
个人分类: 生活科学|1019 次阅读|1 个评论
《诗经》与言论自由
Mech 2016-2-16 08:39
《诗经》位列儒家重典“五经”,得先贤盛赞。例如孔子不仅在《论语》中近十次引用,而且认为“ 不学《诗》,无以言 ” ( 《论语·季氏》 ) ,并号召年青人学习,“ 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 ( 《论语·阳货》 ) 。 不过,孔子把《诗经》看的非常单纯,“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这种高度概括,或许就是大家风范。如爱因斯坦所谓, Everything should be made as simple as possible, but not simpler. 鲁迅概括中国历史,只有“ 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和“ 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 ( 《坟·灯下漫笔》 ) ,也是这个路数。 重新翻阅《诗经》,也模仿先贤那种片面的深刻,从另个角度概括一下。似乎《诗经》几部表明言论自由的递减。在《风》中,尽可以畅所欲言。在《小雅》中,仍可言但未必很畅。在《大雅》中,几乎没有说话的自由了。而到了《颂》中,连不说话的自由都没有了。后两者的区分,是受胡适先生启发。据说胡适读到自己儿子批判他的文章时曾感慨,不仅没有说话的自由,也失去了不说话的自由。两部《雅》是从《风》到《颂》的过渡。或者借孔子的话,《风》 可以怨 ,《小雅》也 可以怨 但要有节制,《大雅》不 可以怨 ,《颂》不仅不 可以怨 而要声明无怨并谴责那些怨者。 在我看来,理解了《诗经》中言论自由的内在差异,才 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 ,甚至 迩之事父,远之事君 。至于 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倒只是种个人喜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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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美国的言论自由与政治正确
热度 7 fouyang 2016-1-6 07:28
如果说有美国人民有一个最神圣的理念的话,那就是“言论自由”了。正因为其重要性,美国社会常常会围绕言论自由爆发激烈争论。最近,发生了一系列在高校里关于言论自由的争议性事件(详见篇末所引昭君的博文)。同时,共和党的几位候选人高举反对“政治正确”的旗号,获得较高的民意支持和媒体和党内精英的强烈反对。所以,看来又到了“争论期”了。(“言论自由”涉及的议题很多,包括色情,暴力文艺,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等等。本文只涉及政治方面的言论问题。) 正因为“言论自由”对于美国的立国和治国如此重要,如何认识言论自由也涉及到如何认识美国和西方民主制度。有人基于言论自由的非绝对性而认为不同国家制度之间在这方面没有任何区别,甚至进而认为整个民主制度是虚伪的。也有人认为在任何场合,任何形式对言论的限制都是违背了言论自由的宪法保护,从而是对于美国政治体制的威胁和否定。特别是最近伴随着种族冲突的公开化,对于保护弱势种群的“政治正确”机制的质疑和挑战也经常成为争论焦点。我认为,要了解这些涉及民主体制根本的问题,首先需要了解“言论自由”问题的多层次性。它不光是一个理念和法律,而是随着社会的运作和社会的共识不断成长,变化的一种社会机制。只有把“言论自由”放在社会的框架中,才能有合适的角度来理解这个问题。 大家都知道,美国的言论自由是由宪法第一修正案提供法律保护的。有关条文是:“国会不得制定任何法律……以限制言论自由”。当然,在现实中不可能如此绝对。在宪法制定后的近两个半世纪中,最高法院通过很多案例建立了言论自由的一些界限。例如:煽动推翻政府或公众起义的,煽动群体仇恨或侮辱性的言论,不受“言论自由”的保护。但总的说来,法院试图建立“明确定义的,极其有限的非保护的言论种类( well-defined, narrow classes ofunprotected speech )”,将其排除在言论自由之外。其余的所有言论都受到宪法保护。这其中界限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最高法院判例的积累而逐步明晰,同时也慢慢漂移。一般来说,在国家面临威胁时,限制就会高一点,反之就宽松一些。不管怎样,在建立对于言论的法律限制方面,美国的立法和执法还是非常,非常谨慎的。可以说,在法律层面上,我们享受了“几乎绝对”的言论自由。 但是,第一修正案只是限制了政府的立法行为。它的法律效力从字面上看是非常有限的。事实上,除了“国会制定法律”,还有其它很多方式可以限制言论自由。机构,群体都可以有自己的言论准则。例如,公开展示,悬挂邦联旗(美国内战时期南方邦联的国旗或军旗,常被看作是黑奴制度的象征)是合法的,但在绝大多数中小学里不允许(见篇末引用博文)。最近更有些州迫于民众压力取消了在政府地域上的公开展示。另外,只要不煽动仇恨和暴力,种族歧视的言论也是合法的,但绝大多数公立大学和工作单位禁止此类言论。地方政府,公立学校等机构的这类言论限制( speech code )经过很多法律挑战,已经形成了比较明确的执行标准。但私人团体和公司企业则更多地受到社会共识的左右。所以,从实践上说,我们享受的言论自由既受宪法保护,但更重要的是基于社会的传统与共识之上。所以,其标准并非如法律那样一清二楚,一成不变。 在社会和机构的限制言论的“工具箱”中,很重要的一个工具就是所谓的“政治正确”。很多时候,我们把几乎所有法律之外的言论限制都称之为“政治正确”机制。根据维基,政治正确的定义是“用意在于避免触犯或损害任何社会特定团体或群体的语言,政策或措施”。其实“政治正确”这个词本身就带有贬义。更加“政治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政治敏感”,“政治同情”等。 “政治正确”的实施可以是硬性的,也就是通过公,私机构的政策,规章等限制言论(例如不得公开攻击少数民族,同性恋等),而更多地是通过社会共识。违背“政治正确”的言论不一定有法律或行政上的后果,但会招来公众的反感和排斥。 最近耶鲁大学“万圣节风波”就是一个“政治正确”的例子。校方在万圣节前发了一些电邮,“建议”学生万圣节扮装搞笑时要对其它文化“敏感”,不要冒犯黑人,印第安人等。然后,一位学生宿舍辅导员(教授)就发表言论,认为校方管得太宽了,万圣节可以让学生自由一点,玩闹中冒犯了别人也不是啥大不了的。这引起了宿舍中一些学生的强烈反弹,最终导致了在视频圈广为流传的一幕:一位女学生对教授大叫大嚷,甚至口吐脏话。这件事在社会中引起强烈反响,媒体上很多声音指责耶鲁学生“被惯坏了”,缺乏包容之心,并担忧大学的如此环境影响自由的学术探索。耶鲁近五十位教授联署公开信,为他们的同事辩护,认为那位辅导员对校方的质疑是学校正常教育的一部分,不应因此受到人身攻击。当然这件事闹得如此之大也如此受到瞩目,还与一个“大环境”有关:就是近年来随着警察枪杀黑人案引起的种族关系紧张,引发不少大学校园黑人学生示威,要求改善他们面对的“敌对气氛”。而大学的对策就是建立“文化敏感”组织,开设“文化敏感”课程,也就是提升“政治正确”的尺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争论中,其实并不涉及“言论自由”的法律基础。没有人指责谁犯法。而争论的中心在于怎样处理“开诚布公表达自己观点”与“照顾别人情绪”之间的权衡。这其实也是“政治正确”问题的关键所在。 应该说,“政治正确”对社会是有其积极作用的。一个社会和一个朋友圈一样,文明和礼仪都要求我们说话时要顾及听者的感受。大家有所节制相互体谅,才能保持和谐,也才能平心静气进行有益的讨论。当然,问题的另一面是:完全“没有杀伤力”,不痛不痒嘻嘻哈哈也就没有思想的碰撞,无法在讨论中提高。如果一个圈子只允许一种意见,那么必然会出现很多互相隔离的圈子,反而造成社会分裂,影响社会和谐。所以,在社会互动中的相互宽容,以及“力持己见”的勇气,也是必需的。所以这两者之间必须达到某种平衡。 “政治正确”的另一个作用,是挑战社会的既定偏见,为讨论提供一个替代的框架。例如传统中称呼黑人的词“尼格”( Nigger )因为带有太多的歧视和侮辱色彩而在欧美国家被视为禁区。当谈到黑人时使用“黑人”( Black )或“非裔美国人” (AfricanAmericans) 可以帮助我们把他们放在人格平等的地位。又如,把非法移民( illegal immigrant )称为“无证移民”( undocumented immigrant )可以让我们意识到他们也有自身权利。当然这有点太过分了:他们缺的岂止是一纸“证书”?所以这个问题仍在争论中。虽然“无证移民”这个“政治正确”的词已经提出几十年了,目前在正式场合,包括奥巴马总统的讲话中,也还有使用“非法移民”说法的。当然,用词只是“政治正确”的一部分。“政治正确”还管制着很多观点的表达,例如男女,种族间智力的差异(体力差异没有问题,呵呵),某些宗教文化对全球文明的负面影响(这是我的“政治正确”的说法)等,谈论的时候都需“如履薄冰”。 “政治正确”,说到底,是对抗强势,保护弱势的一种迫不得已的措施。用得好,它能促进人们观念的变革。但当形势变化,被保护的一方不再是弱势的时候,“政治正确”就反而起到了压制言论的作用。这也是它每每招人诟病的主要原因。而到此时,它往往会引起社会的反弹。例如,对于照顾少数族裔(主要是黑人)的“强制行动”( Affirmative Action )的质疑,在七,八十年代是政治正确上的大忌。但随着形势的变化,现在这个问题得到越来越多的公开讨论。所以,“政治正确”并非言论自由的克星。它只是在言论自由本来需要的各种平衡中多加了一个砝码。 虽然“政治正确”问题最近在美国引起了更多的议论,但在我看来它还远未达到威胁到社会正常的讨论和理念碰撞的地步。和所有礼节,礼貌的问题一样,政治正确的要求也是随场合而变的。在面向大众的公共演讲和主流媒体文章中,政治正确的色彩非常浓厚,甚至常常达到令人感到压抑的地步。但是在学术出版物中,甚至一般书籍中,尺度就宽松很多。例如前一段大家热烈讨论的《孤独的美国》( America Alone by Mark Steyn, 2006 )公然把穆斯林群体与恐怖主义等同起来,毫无疑问是犯了“政治正确”的大忌。但这本书并未遭到打压,反而曾是美国畅销书前五名,加拿大第一名。只要不是宣传暴力和仇恨,更极端的言论在网上也都能找到。即使在主流论坛上,“政治正确”也一直引起反弹。最近共和党候选人川普算是一个大“刺头儿”。但他远远不是第一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有个叫林鲍( Rush Limbaugh )的保守主义谈话秀主持人红遍美国。其实他的观点和口才都乏善可陈,但因为其“反主流,反政治正确”的旗号而成为美国最火的谈话秀。右派的电视台 Fox News 观点极端,事实常常错误,但就因为其“反主流”身份,反而成为有线电视的“主流”,收视率远远超过老牌的 CNN , MSNBC 等。所以只要政府不干预(如宪法所保证的),社会舆论的多样化不会被政治正确所抹杀。“政治正确”虽然能影响人们的视角从而影响人们的观点,但也不是万能的。例如“全球变暖”(现在改称为“全球气候变化”)一直在“政治正确”方面稳占上风。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质疑派还远远没有销声匿迹。而且目前看来,最后要打败质疑派,靠舆论上的强势是不行的。 另一方面,即使不喜欢“政治正确”,也不等于它的对立面就是解决之道。目前川普以“反政治正确”的英雄自居,支持者也大大欣赏他“说真话”的“勇气”。但实际上,他的言论不仅逻辑不通,而且简直不受事实约束,信口胡言。他的问题不是是否政治正确,而是是否理性客观。靠这样的人反对“政治正确”,就像靠恐怖主义来反对现代文明一样,完全是歧途。当然,川普(以及上次竞选时的茶党)能有今天,与主流政客,媒体过分看重政治正确,不敢面对“不方便”的现实,不敢讨论“不友好”的话题,也不无关系。要营造一个健康的公众讨论氛围,美国还任重道远。 作为美国社会的基石和空气血液,“言论自由”的内涵远远超过了宪法第一修正案上的几个字,它也不只是靠着宪法和法律来保护。“言论自由”,作为一种基本理念,是建筑于社会的基本共识,而宪法只是这种共识在法律层面上的表述而已。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言论自由”的范围,形式等也在变化。“政治正确”就是最近几十年来在言论自由问题上的一个调节机制。“政治正确”虽然不是法律,但在包括政府部门,主流媒体,学术界,公司等各种社会机构中得以实行。它可以发挥保护弱势群体,帮助新生理念成长的正面作用,但使用过头也会反过来压制弱势或少数派的声音,造成新的思维框框,阻碍各方面开诚布公的对话,甚至造成社会的分裂。所以要了解美国“言论自由”的状况和运行机制,我们需要仔细研究和思考“政治正确”问题。我们一方面要接受“政治正确”的意图:营造和谐,文明的讨论对话氛围,一方面也需要有足够的勇气挑战“政治正确”的框框,挺身捍卫和弘扬真理。“政治正确”在道德上可说是用心可嘉。但它并不是最高的道德原则。在社会讨论中,最高的道德原则应该是事实和理性。只有在事实和理性的基础上,“言论自由”才能对维护和发展民主制度发挥它的作用。 有关博文: 昭君:美国校园的政治正确与言论自由 ( 图 , 视频 ) http://blog.creaders.net/u/906/201512/243410.html# 欧阳峰:邦联旗与言论自由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09766-828338.html
个人分类: 政治经济|10936 次阅读|23 个评论
信息公开的利与弊
热度 1 qhwan 2015-8-20 22:21
每遇重大事件与事故,官员与媒体总是小心翼翼,口风很紧,没把握的话不说,非权威信息不登,一副谨言慎行四平八稳的模样,企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制造一个社会安定,民众安乐,领导满意的大好局面。而事件责任方心里直乐,这下好了,事情的冲击波过后,一切如常,官照做,歌照唱,生意越做越大,捞钱越来越多,即便丧心病狂也不以为过。而事件的受害者,内心憋屈,备受煎熬,亲人下落不明,一生积蓄泡汤,当下生活怎么安排?未来日子又怎么过?期盼从官员或权威发布得到一些答案或安慰,可是,他们失望了。 天津塘沽爆炸的信息处理不当,已有共识,连李克强总理也直言批评, “ 权威发布跟不上,谣言就会满天飞 ” 。当局追查谣言的动作果断而坚决,有助于安定人心,无可厚非。但是,如果连同对事件的反思和追责的呼声,也一致屏蔽,予以惩罚,窃以为不可取。道理很简单,我们不能因为泼脏水,把婴儿也一同倒掉。对政府的批评,是爱护政府,希望执政团队做的更好,这就是信息透明,舆论监督的正面作用。我们做学术研究,经常要面对同行的质疑和批评,做学术讲演时,要回应听众的问题,进行坦诚交流。写文章投稿,也要对审稿人的意见作出全面而详细( point by point )的回应。我相信,即便是爱因斯坦这样的学界大老,也不会对他人的质疑视而不见。面对挑战,能否做出积极回应,实际上反映了我们是否足够自信,足够成熟,是否具备自我学习和自我更新的能力。将头埋入沙里,甚至堵塞言路,只会使自己变的更弱智,更无能。信息发布会上一众官员的表现可为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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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稳措施:小事不断,大事不患
热度 8 jianhuihong 2015-8-18 23:10
维稳的短期措施是封杀消息,免得屁民闹事;但是环境恶化(雾霾,水土污染),安全事故(大爆炸),食品安全事故频繁,屁民为了活命终究还是要闹事,矛盾会越积越大, 直到庙堂倒塌。 维稳的长远措施是放开言论自由,监督政府权力,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这样做也许小事会闹个不断,但是大事不患,矛盾会解决, 压力会息放。 大禹治水时,就已经懂得,洪水不能靠堵,要靠引导和排放。难道今天的人的智慧,还不如古人? 是不是知道这个道理,但是出于一己私利,不肯为之? 放开言论自由,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个人分类: 政治|5993 次阅读|10 个评论
USA教师脚踩国旗示范言论自由后被开除——话语与现实差距的案例
热度 9 AlecXu 2015-7-2 18:30
西方的言论自由事实上是受明显限制的,但是由于其话语上的强势,让很多不明真相的人把话语当作现实。我是坚定地认为言论就该有限制,对于言论自由的讨论关注焦点应该是什么样的言论应该得到保护,什么样的应该严格限制,而不应该不加思考和研判肤浅地讨论要不要自由。对于这个观点,我另文有更详细地叙述,感兴趣的请点击博文: 我不会什么言论自由的权利都支持 。 今天看新闻又注意到一个来自USA的案例,说的是伊利诺伊斯州一位高中教师 Jordan Parmenter 在课堂上为学生们演示USA的言论自由以彰显国家之伟大而脚踩国旗,却没想到这样一个事情被学生告发之后遭到校方直接开除。这中学老师其实蛮悲催,我相信他本人说的” What I did was never intended as a show of disrespect to our country, to our veterans, or to anyone, nor would I ever do or say anything with that intention. 'I love my country and have nothing but the utmost respect for those who serve it. “是真心话,他只是太天真,亲信了本国的政治文宣,把有明显政治目的的话语当现实,这才让自己丢掉了工作。 相关新闻英语报道: http://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3145935/High-school-teacher-fired-stomping-American-flag-students-demonstrate-free-speech.html 国内一个小众媒体对此的报道: www.guancha.cn/america/2015_07_02_325416.shtml 另外,附赠一个关于USA政治文宣的科普知识(摘自维基百科词条 Psychological Operations (United States) ) Psychological operations ( PSYOP ) are planned operations to convey selected information and indicators to audiences to influence their emotions, motives, objective reasoning, and ultimately the behavior of governments, organizations, groups, and individuals. The purpose of United States psychological operations is to induce or reinforce behavior favorable to U.S. objectives. They are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range of diplomatic, informational, military,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vailable to the U.S. They can be utilized during both peacetime and conflict. There are three main types: strategic, operational, and tactical. Strategic PSYOP include informational activities conducted by the U.S. government agencies outside of the military arena, though many utilize Department of Defense (DOD) assets. Operational PSYOP are conducted across the range of military operations, including during peacetime, in a defined operational area to promote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joint force commander's (JFC) campaigns and strategies. Tactical PSYOP are conducted in the area assigned to a tactical commander across the range of military operations to support the tactical mission against opposing forces. PSYOP can encourage popular discontent with the opposition's leadership and by combining persuasion with a credible threat, degrade an adversary's ability to conduct or sustain military operations. They can also disrupt, confuse, and protract the adversary's decision-making process, undermining command and control. When properly employed, PSYOP have the potential to save the lives of friendly or enemy forces by reducing the adversary's will to fight. By lowering the adversary's morale and then its efficiency, PSYOP can also discourage aggressive actions by creating disaffection within their ranks, ultimately leading to surrender. In order for PSYOP to be successful they must be based in reality. All messages must be consistent and must not contradict each other. Any gap between the product and reality will be quickly noticed. A credible truth must be presented which is consistent to all audiences. Primarily it is a component of offensive counterinformation but can be used defensively as well. 上一段黑字充分显示 USA 政府精通做政治文宣的精髓,要是容易让受众看出来是故意做的政治文宣还怎么给民众洗脑啊,所以一定要力求“真实”,可信度高,逻辑要严密,绝不可自相矛盾。 White PSYOP can come from the Voice of America or regional radio/TV .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units are apt to have responsibility, on a strategic level, for black and some gray propaganda. White propaganda, especially at the strategic level, comes from the Voice of America or United States Information Agency . 事实上不仅仅是“美国之音”以及 USA 的地方电视台和广播台(地方性的媒体其实能起到无孔不入的作用,绝对不能小觑)参与 USA 政府的政治文宣工作,大名顶顶的 CNN 甚至直接给USA军方搞政治文宣的士兵进行培训,这是显示 USA 商业媒体和政府通力合作的一个窗口,正如原文中写到的“ In the 1990s it came to light that soldiers from the 4th Psychological Operations Group had been interning at the American news networks Cable News Network (CNN) and National Public Radio (NPR) . The program was an attempt to provide its PSYOP personnel with the expertise developed by the private sector under its Training with Industry program. ” 其实中国古人是很懂攻心战术的,深谙“欲擒故纵”,“欲扬先抑”等手法,中国现在的商业炒作团队也懂得“小骂大帮忙”,不过政府层面的文宣工作, CCP面对 USA 的政治精英输的很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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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明显有悖主流科学的文章的处理意见
热度 3 jianhuihong 2015-6-8 20:15
对于明显有悖主流科学的文章(Incredible claims, 不可思议的神奇功能, 永动机, 伪科学,另类科技, 奇谈怪论),让发表在这里的条件是博主允许有人出来反对以平衡观点,以免误导读者。反对观点(包括版主的)不一定正确,也不代表什么XX网或官方或权威意见。这就是言论自由原则。如果博主不想要任何反对意见,可以把博文挪到“灌水区”。删掉反对意见的博主,属于违反言论自由原则,版主可以将博文挪到“灌水区”。
个人分类: 科学|4337 次阅读|6 个评论
科学网博客可以搬到华科网了耶!
热度 4 jiangjinsong 2015-5-27 19:07
这个功能挺好,不必一个个复制粘贴,真正可以实现狡兔双窟,提高安全系数,很棒很强大。 蒋科学的华科网博客: http://www.sciencenets.com/home.php?mod=spaceuid=85 不过,目前华科网的博客搬家功能还是半人工的,所以效率还不是很高,我刚刚看了一眼,只搬了一小部分,还要耐心等待……
个人分类: 口無遮攔|3856 次阅读|8 个评论
中国的制度自信
热度 12 jianhuihong 2015-5-22 08:28
近年中国领导人提出要有“三个自信”,即所谓“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这个提法我是举双手赞成的。君不见,国内的知识分子,被调教的对西方的思想理论具有强大的免疫力(马克思例外)。在他们眼里,美国衰落了,中国是一颗新星,美国的政治制度要向中国学习了。中国政府的效率高,而美国政客就会扯皮。 既然是这样,我就要弱弱的问几句:那干嘛还要屏蔽在世界上几乎任何地方都能用的YouTube, Google, 文学城(wenxuecity.com),和美国的众多报纸网站呢? 如果不心虚,为什么不能让人民看看? 为什么防民甚于防川? 美国政府怎么不怕别人说坏话? 只有阴暗发霉的东西,才怕见阳光。现在的政府如果不敢再提”三个自信“,就是倒退。用嘴炮就能打倒的制度,就是纸糊的制度。还制度自信呢,拉XX倒吧。
个人分类: 政治|2947 次阅读|17 个评论
疑似马屁贴:科网编辑部真的很英明!
热度 24 jiangjinsong 2015-5-19 10:54
科学网编辑部虽然常常很不靠谱,无论是戴花置顶的选择,还是删帖封博的决定,都有许多可议之处。 唯独这次力排众议,坚持封杀嵇少丞不动摇,堪称非常英明! 首先,嵇少丞教授肯定是已经多次违反相关规定了,科网封杀他有足够的正当性,不封杀他反而有问题,将来如果别人也多次违反规定了,科网怎么办? 其次,嵇少丞教授在被封之后,痛定思痛,一切的无奈都是因为自己缺乏阵地,与其各种求人,不如自封版主;与其批评别人的网络不公平,不如给别人留下批评自己不公平的可能性! 他毅然创立了全球华人科学网 http://www.sciencenets.com ,老夫我也在那里写博客了,虽然许多地方与科学网很像,简直是科学网的山寨版,但是多了一个发言的空间总归是好事,对吧? 科学网这次封杀嵇少丞教授,有意无意地促进了全球华人科学家交流空间的扩大,所以的确很英明。 将来这个山寨的科学网前途如何,一方面取决于正牌的科学网做得如何,一方面也取决于嵇少丞教授的心量如何? 大家可以在两边同时开博客,狡兔多窟,以规避任何一方的言论封杀,在两网的竞争中,坐收望网络竞争的言论自由红利…… 谁说科学网编辑部就没有决策英明的时候呢?
个人分类: 口無遮攔|4859 次阅读|44 个评论
唱个反调---科学网管理不是紧而是太松
热度 11 lin602 2015-4-26 07:09
科学网是华人学者在学术、教育、科研交流的互动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应该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人人平等,互相碰撞出智慧的火花,来繁荣中国的学术与科技。 只要有人,观点就会有不同,特别是学术,古代老子、孔子、墨子等各家流派就繁荣了中国的学术。说句不好听的话,独尊儒家,说不定是中国走向衰弱的开始! 科学网要想成为百家争鸣与百花齐放的场所,就必须应该保证各个不同意见的学人---包括教授、研究生,院士、大学生、国内及国外华人学者都能够在这块地方有尊严地提出问题,讨论问题,交流问题,说说自己的观点。 一是要保证各人的人身安全,不要受到因为交流意见不一致的人身攻击。科学网上经常出现‘人肉’,经常出现‘与女学生关系不一般’、‘让纪委来查查’,要到法院起诉等,这说明科学网作为茶馆,‘服务生’的工作没有做好。说句不好听的话,科学网上如果出现这些话应该先‘送客’几天,过几天进来后如果再犯,继续再送客,第三次送客,这些客人确实不合适在科学网呆了。 大家都说要言论自由,什么叫言论自由?许多人的理解是‘我要言论自由,我想骂谁就骂谁,想攻击谁就攻击谁’。如果科学网对其采取措施,就是压制言论自由! 有没有水平,观点对不对,这么多科学网博主是有判断力的。我们也可以看到,有些博主写了不少博文,但看的人少,其实就是博主们选择与评价的结果。 科学网的红线,这不是科学网定的,是国家的总体要求。对与不对我们不好全盘否定,我就不评价了,一是我不想评价,第二这也不是本文要说的内容。如果你走在德国的大街上,以言论自由喊希特勒万岁,行纳粹礼,不信你试试。任何国家都是有红线的,只是红线划得不太一样的内容与标准罢了。我想这就不细说了,中国的红线不是科学网所能够左右的。如果科学网不执行这红线,科学网就等于自杀。 科学网最最要做好的,是让所有来的科学网博主从人格上平等,发言机会相同,只要不触犯红线,不侵犯别人,他就要受到科学网的自然保护! 谁有权利人肉他(这是指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人)?谁有权利说他学校三流?谁有权利说他学术不好?谁有权利说要纪委去查查他?谁有权利在评论中对他进行恶意攻击? 难道只有一流的学校的人才能够写博文?难道写博文说观点与发表文章相关?难道英文不好也成为攻击写博文的理由?没有出国也成为无能的代名词?-----荒唐! 超出学术讨论或观点讨论的范围,涉及到人身,这样的行为要立刻采取措施!其实科学网在这点上不是太紧了,而是太松了!严格来说,有点不作为。我也不是今天才说这话,大家如果看我以前的博文,我一直持这种观点。 大家都知道,一个人走在大街上,他可以说话,他可以走路,他可以打电话,他可以东张西望,但是,如果有人上去找他麻烦,污辱他,甚至对他动手动脚,警察上来马上制止甚至采取措施,否则警察就要受到责疑。难道科学网就没有这个理念与作用吗? 有些博主是给部分人宠坏的,是科学网纵容的! 有些人喜欢科学网博主之间的掐架,热闹,好玩。骂人很酷。哈哈。这我就不好说了。 任何人都没有将保证自己言论自由的权利建立在限制其他人言论自由的基础上。 如果科学网上这么多学者,连什么叫学术争论,什么叫人身攻击,什么叫百家争鸣,什么叫学霸都搞不清楚,这个网也应该关闭了。 当科学网在执行时,让所有的学人能够自由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与思想时,不管是欣赏还是不欣赏毛泽东,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文革(注意红线就行),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中医,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转基因,是不是支持吃素,对柴静、方舟子、崔永元是不是欣赏,各种观点都能够以说理及深刻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表达,而不要受到其他人的恶意攻击特别是人身攻击,科学网的春天就来临了。(当然绝不能容许无中生有,造谣事实)。 科学网的松应该是对学术观点的范围把握上的松,而并不是对博主的恶意攻击、瞎编事实甚至造谣上的松! 让人觉得,惹不起躲得起的时候,科学网就真‘清静’了。 我也给自己总结一下,在许多次科学网大热闹时,我说的话经常‘不合时宜’,与热闹的发声不‘和谐’。在现实中我也是这样的实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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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什么言论自由的权利都支持
热度 24 AlecXu 2015-4-24 18:15
我对科学网上发生的个案不感兴趣。我只对“我虽然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是我支持你讲话的权利”这个观点有话说。 我的观点已经在标题亮明了。我讲几个发生在“言论自由”被提到神坛地位的欧洲发生的一些实例。看过之后,希望大家能有新的思考... 我首先要讲的例子,是在欧洲,批评犹太人的言论会被贴上反犹( anti-semitism )的标签,你会看到铺天盖地的口诛笔伐,但是你可能不知道被媒体集体攻击的人到底一开始说了什么。 这当然和二战的历史有关了。与之相对的,就是在诸多欧盟国家公开表达支持或者表示对纳粹的同情是被法律禁止的,相关刊物也是禁止出版的。 有趣的是,被伊斯兰人认为是侮辱他们宗教的先知的言论和刊物出版,却可以是受保护的言论和出版自由。结果呢,法国1月份一些宗教极端人士用自己的方式对这种“言论自由”,做出了回击,这就有一月份席卷西方媒体头条的著名的 Charlie Hebdo 漫画杂志社事件。之后的发展也很有趣。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拒绝在媒体上刊登引起巨大争议的漫画。纽约时报后来也做了同样的选择。英国的剑桥出版社更是出台了史无前例的政策——儿童漫画里排除掉猪的形象。 对了,既然提到这个话题了,我就顺带再例举一个与该事件有关的,反映西方媒体报道技巧的有趣小插曲。事件发生后,西方社会同仇敌忾,发动声援 Charlie Hebdo ,支持言论自由的大游行,西方多国领导人当然也是义不容辞了。于是我们看到了一些极端人士挑战西方“言论自由”给西方人带来的强大凝聚力: 以及: 大家是不是想象着领导人带领着大家一起游行示威呢?各大媒体确实也是这么写的。 但是实际情况是这样的: 提及这个插曲,虽然偏了言论自由的题,但是如果能让大家看到西方话语和现实之间的区别,我想也是有益的。 最后,再简单阐述一下我的观点。有的言论,不加限制地允许其大肆传播,是会带来社会危害的,比如侮辱性的,传播民族仇恨,煽动国家分裂的言论等等。什么言论自由表达的权利都要支持吗?我是要投反对票的。当然,表达“我虽然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是我支持你讲话的权利”这个观点的自由权利,我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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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刘亚伟: 由《书法报》“瑞田观点”专栏被封杀所想到的
ajygz 2015-1-24 23:55
刘亚伟: 由《书法报》“瑞田观点”专栏被封杀所想到的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3cfcc6c01016ecg.html 种种迹象表明,高层终于开始向“艺术腐败”这颗毒瘤动刀了 http://news.qq.com/a/20150124/025684.htm?pgv_ref=aio2012ptlang=2052 张瑞田博客 http://blog.sina.com.cn/zhang65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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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西方言论管制 纽约时报法国加强打击涉恐言论100人被警方调查
热度 1 bfzhao2001 2015-1-16 22:18
纽约时报:法国加强打击涉恐言论 100人被警方调查 发表时间:2015-01-16 18:37:45 字号: A- A A+ 关键字: 巴黎杂志社 巴黎暴恐 查理周刊 暴恐案 言论自由 恐怖主义 纽约时报 虽然白宫官员表示 巴黎恐袭案“不关我们的事” ,美国媒体始终在大洋彼岸密切观察着事件的影响。最近一周,因支持恐怖主义的言论,总计有100名法国人被警方调查,这一罪名最高可判7年。这些逮捕激起了对言论自由双重标准的争议,《纽约时报》16日头版报道法国政府新近加强的“文字狱”, 对这份特殊的“人权观察”,观察者网全文翻译如下: 上周巴黎发生《查理周刊》恐怖袭击后,法国政府对支持恐怖主义的言论加强限制,采取一项新的法律施以严厉的监禁镇压,这掀起了一场对言论自由的激烈争论。 上周日,一名28岁有突尼斯背景的法国男子经过布尔关雅利厄(位于法国东部的伊泽尔省——观察者网注)警察局时为此次恐怖袭击者支持呐喊,根据新的法律他被判处6个月监禁。上周六,一名34岁的法国男子醉驾撞车,伤到了另一名司机,随后在警察拘留他时称赞了巴黎暴恐案的枪手,周一他被宣判入狱4年。 据布尔关雅利厄的检察官卡布称, 总计有100人因发表支持或为恐怖主义辩护的言论正接受调查。 法国媒体已报道了巴黎、图卢兹、尼斯、 斯特拉斯堡、奥尔良和其它地区多起类似案例。 这些逮捕激起了对言论自由双重标准问题的争论。一重标准是,漫画家可以自由讽刺各种宗教,无论穆斯林、天主教徒或其他人怎样反对,还为他们这样做的权利辩护;另一重标准则针对暴恐案枪手的穆斯林支持者们,导致他们被起诉。 但法国法律确实禁止可能煽动或支持暴力的言论。周三,司法部催促检察官们以“最大的热情”斗争并起诉“仇恨的言行”,他们正特别依赖一项新的法律工具:去年11月为对抗圣战主义的威胁而通过的法律可以将支持恐怖主义最高判到7年。 随着刑事司法系统大大加速,一些根据新法律被判刑的人,从起诉到审讯、监禁只需短短3天。 为报复出版讽刺先知穆罕穆德的漫画引发了巴黎暴恐袭击案,共造成17人死亡,其中12人死在《查理周刊》办公室。1月12日,法国司法部发出通知,指导检察官抓住法律作出坚决反应。 这些指控意味着, 触犯法律并不需要做出实际的暴力威胁 。据检察官卡布称,那名突尼斯裔男子呐喊:“他们杀了查理我要开怀大笑。过去他们杀了本·拉登、萨达姆、默罕穆德·莫拉(观察者网注:一名法国连环枪击案凶手,阿尔及利亚裔)和许多其他兄弟。如果我没有父母,我会在叙利亚受训练。” 目前在法国法庭上最著名的案例是 迪厄多内(Dieudonné M'bala M'bala) ,在法国,这名喜剧演员是言论自由与公共安全的斗争的长期象征。此前因违背反歧视法律,发表通常针对犹太人的言论,已有近40项对他的指控,周三他又被逮捕,这次是因为同情恐怖主义。 迪厄多内 (资料图) 根据他发在Facebook上的信息,他2月初面临审讯。他称:“今晚,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我是查理·库利巴利。”“我是查理”乃是被杀的《查理周刊》漫画家们表达团结一致的口号,上周五,嫌犯阿米蒂·库利巴利 (Amedy Coulibaly)在犹太商店杀了1名警察和4名人质。 检察官和其他律师们表示,法国制定的法律将什么可以说、什么可以做限制在了特定的类别,这与美国法律不同。比如,由于二战历史,法国禁止反犹或否认犹太人大屠杀的言论。就《查理周刊》的案子而言,检察官们称,讽刺的目标是思想和概念,尽管处理得露骨了、有些极端。 “许多人说,这样支持《查理周刊》不公平,不然也要允许迪厄多内过关。”一位媒体权利方面的专业律师马修·戴维说,“但我们的法律系统里有清晰的界限。我有权利批评一种思想、一个概念或一种宗教。我有权利批评政府,但我没有权利攻击个人、煽动仇恨。” 西方政要抗议《查理周刊》恐袭案画面 法国总统奥朗德和德国总理默克尔周四试图平息反对穆斯林的声浪。最近几天,穆斯林也挑起了反犹太问题。 “我们自己必须头脑清醒,”在巴黎的阿拉伯世界研究所,奥朗德告诉听众。他说,已经持续多年的不平等状况和冲突推动了伊斯兰激进分子。 “穆斯林是狂热、极端、偏狭的第一个受害者。”他说。“法国穆斯林有同所有公民一样的权利和义务。” 从斯里兰卡前往菲律宾时, 教皇方济各参与了一次辩论 ,说他捍卫言论自由,同时也有一些限制条件。 “你不能挑衅他人,”他说。“你不能侮辱别人的信仰。你不能取笑别人的信仰。” 检察官卡布说,根据最近的反恐法律,此前只听说很少的案例,到上周检察官开始大肆使用有关条例。这些规定以煽动仇恨的言论为目标,旨在更严厉处理互联网上的评论。如果违法言论是口头说的,法律允许判处5年并罚款90,000美元;如果是在网上,可以判到7年并罚款120,000美元。 “我认为人们还处在震惊的情感氛围中,”卡布说,“所以检察官坚决采取行动是必要的。” 他说检察官在多大程度上追随法律也有界限。例如,没有人会因为拒绝在默哀时站立被起诉,在他的地区就发生过这样的事。 但在一个新的案例中这也受到了试炼,因为拒绝遵守为遇难者默哀的礼节,巴黎一名泊车员周四被警察吊销执照。 一名为被指控暴力言论的人辩护的律师凯瑟琳·佩尔贝称,由于政治和社会气候,现在使用的法律很严厉,她代理卡布检察官起诉的案子,表示这项起诉和判决“鉴于当前情形,并不令人吃惊”。 特里夸尔是一名媒体权利和言论自由方面的专业律师,她说法律的力量令人不安,没人可以预料这会被执行得多快。“现在检察官起诉人们说了或写了什么更容易了,”她说,“为恐怖主义辩护意味着什么?这是一个简单的陈述吗?你是否有必要为此论证?这难道不须认真对待吗?” “这对人权不利。”她强调。 这次恐怖袭击中的一个英雄则受益了。当局加快了批准拉萨纳·巴利(Lassana Bathily)的移民程序,他是来自马里的穆斯林,在犹太商店的恐怖袭击中掩护顾客并帮助人质和警察。当局称,他已经是一个法国公民了。
个人分类: 社会学|1089 次阅读|1 个评论
王垚烽被开除出《嘉兴日报》与政治有什么关系?
热度 6 jxg912 2014-11-23 22:51
刘近平老师的下列三篇博文设置隐私,我读不到了。是不是专门对我的?如果是,有点叶公好龙了。 Bobby 发表了新博文 11-23 19:55 多谈些科学比较好 嘉兴日报评论员发表反共反毛言论被开除 多谈些科学,少谈些政治。胡说乱道可能惹祸。 Bobby 发表了新博文 11-23 06:03 钱学森论证“亩产万斤”的历史作用 图片自网络 1958 年,钱学森三次论证“亩产万斤”,尤其是在《中国青年报》发表的《粮食亩产会有多少?》,用科学论证亩产万斤的 ... Bobby 发表了新博文 11-22 21:14 让知识分子闭嘴不是好事 李锐在《庐山会议实录》中记述:与胡乔木谈话,“反右派运动后,整得人们不敢讲真话,养成讲假话的习惯”,之前会议上吴芝圃曾讲“知识分子有三不讲:报上没 ... 特别是刘教授认为让知识分子闭嘴不是好事。可是,刘教授似乎自己就缺少雅量,叶公好龙啊!我在他后面跟了几贴表达不同观点,就被禁言了。如果批评错了,向刘教授道歉。 顺便谈一个观点,浙江党报开除该报评论员,完全是该报内部事务,与言论打压无关, 与谈论政治无关。如果谈论政治都像他那样,还有什么政治可言? 王垚烽的污毛反共言论与政治一点关系也没有, 与言论自由一点关系也没有, 完全是心灵扭曲后的发泄。没有哪一个国家容许国民侮辱开国领袖;没有哪一个政党容许党员侮辱本党领袖,何况一个党报评论部评论员? 附: 浙江一党报评论员王垚烽疑因发表“反共反毛”言论被开除 2014-11-23 20:22:47 来源:人民网 法制晚报 作者:记者 点击:10956 评论: 22 (查看) 分享到: 11      嘉兴日报评论员王垚烽疑似反共言论。(微博截图)      嘉兴日报评论员王垚烽微博截图   人民网北京11月23日电 据《嘉兴日报》官方微博11月23日发布消息,“经报请集团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解除王垚烽与本报的劳动关系。对网友给予本报的关心,再致深谢。”   并于今日上午10:30发表回应称:“感谢网友对本报的关心。本报已对王垚烽开展相关调查,将依规处理。”   另据法制晚报报道,近日有网友称,浙江嘉兴日报社评论员王垚烽身为党报时事评论人员,却长期在微博发布反党反共反毛言论,被网友发现并公布后,王垚烽迅速删除了全部帖子。网友称,从网友部分截屏证据中可知,此人是肆无忌惮的反共反毛狂徒,甚至反对中国统一,支持占中,支持中国分裂,地方自治。【来源: 腾讯新闻 】   微博截图      王垚烽微博截图   【法制晚报】近日有网友称,浙江嘉兴日报社评论员王垚烽身为党报时事评论人员,却长期在微博发布反党反共反毛言论,被网友发现并公布后,王垚烽迅速删除了全部帖子。网友称,从网友部分截屏证据中可知,此人是肆无忌惮的反共反毛狂徒,甚至反对中国统一,支持占中,支持中国分裂,地方自治。   学者司马南评论称:“将那些三观不正志在撞墙沉船的人,聘为党报评论员,让他们尽兴地在主流媒体上‘骂党黑国’这在中国早已经不是新闻。甭说嘉兴日报这类地方报纸,共青团中央机关报、省委机关报也不例外。”   嘉兴日报今日上午10:30发表回应称:“感谢网友对本报的关心。本报已对王垚烽开展相关调查,将依规处理。”    链接+    嘉兴日报曾打造评论记者品牌   《嘉兴日报》是中共嘉兴市委机关报,作为目前嘉兴地区唯一的大型综合性日报,《嘉兴日报》是浙江省地市党报中率先实行自办发行者之一。   2007年,《嘉兴日报》开始进行深度改革,打造评论记者品牌。2007年1月5日,嘉兴日报社同时在《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杂文报》等报刊上刊出招聘新闻评论部主任、评论记者启事。打出了“不问学历高低、不问学科背景、不问年龄大小、不问性别男女”这四不问的招聘口号,这让《嘉兴日报》的招聘本身也成为全国很多媒体关注的新闻。( 腾讯新闻综合人民网、中国报协网报道 ) 附 观察者网 报道:嘉兴日报评论员王垚烽因长期发布极端言论被解除劳动关系   据嘉兴日报今日(11月23日)上午10:30微博报道,经报请集团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解除王垚烽与本报的劳动关系。对网友给予本报的关心,再致深谢。      《嘉兴日报》微博   此前有网友揭露,浙江嘉兴日报社评论员王垚烽身为党报时事评论人员,却长期在微博发布极端言论。11月15日被网友发现并揭露后,嘉兴日报官方微博11月17称已对该报评论员王垚烽开展相关调查,将依规处理。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闭幕不久,相关处理结果对外宣布。   观察者网曾报道,王垚烽被揭露后曾声称“奉旨删微博”,迅速删除全部帖子,但大量微博截图被网友截屏保存。从仅存的网友部分截屏来看,王垚烽支持香港“占中”,称“统一是没文化的XX的信仰”,对网络“自干五”群体冷嘲热讽,极尽鄙夷之词,公然声称“嘉兴人民历来有反抗专制集权的优良传统……”如此极端的言论激起网友愤慨。      网友保存的王垚烽微博截图    @老左识途 呼吁有关部门能引起重视:“年纪轻轻就如此偏激,动辄就要造反起义的,换在文革时期一定是合格的武斗红小兵(再次证明骂别人文革余孽的人内心最文革)。”    @张鹤慈 认为王垚烽的言论是对民主的糟蹋:“公知对民主的糟蹋比极左要命的多,如王垚烽这样充满仇恨的极右的发泄和煽动,对民主的毁坏比极左还凶。”    @司马平邦 希望能追根溯源:“王垚烽的那些言论不是这两天才有的,而且都是公开的,报社是不是有人在包庇他?这个也不要回避。”   今日(11月23日),嘉兴日报对外宣布处理结果。不过,对“即日起解除王垚烽与本报的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案,网友 @传媒人苏现 希望澄清如下三个问题:1、处理文件呢?2、王垚烽的记者证没有吊销吗? 3、党籍保留吗?党报评论员应该是党员。      王垚烽(资料图)   观察者网查询到,网络可见的王垚烽最后一篇评论文章为11月12日写给《渤海早报》的文章《“强行表白”被开除为何遭吐槽》,文章认为学校没有权力干涉甚至剥夺 学生的恋爱自由 ,这与高校本应有的兼容并包、自由开放的气度和胸襟背道而驰。此后,再无王垚烽的评论文章。   在王垚烽被《嘉兴日报》开除后,据安徽万家热线网报道,王垚烽在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上学期间的辅导员老师马珺回忆,王垚烽大学期间思想就比较偏激,曾被学院领导拉去多次谈话,做过他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但王垚烽当时的表现不过火,不过分,“真不知道会发生这种事情”。如今,自从毕业后就没有再联系过了,只知道王垚烽在浙江的一家党报上班,还是刚刚听说到他因发表过激言论被辞退的事情。      疑似王垚烽最新微博   今天(11月23日)上午10点20,新浪微博号 @王垚烽 转发了《嘉兴日报》的微博,并评论: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王垚烽 的头像换成了美国星条旗。不过, @王垚烽 的微博账号并没有实名认证,尚无能确认是否是王垚烽本人,还是某类恶意营销账号。   “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出自法国剧作家博马舍的《费加罗的婚礼》,对于疑似当事人本人的微博号 @王垚烽 引用这句名言辩护,网友们表达了看法。 @不破红尘小菁菁 :批评跟诋毁两回事儿,你也是做文字工作的,这两者分不清?    @怒涛霜雪: 你可以通过言论平台或正常渠道表达你的观点,拿出证据,发表看法。所谓污蔑,是指捏造事实,这不是正常批评。对执政党的任何依据事实的批评都是正常的,也是应予以提倡的。但王的要害是身在体制号召推翻执政党,却把这种行为称之为【批评】,这种行为有点无耻了。   王垚烽被开除后,不少网友表达支持,网友 @方枪枪2 :做得好!要敢于坚持自己所坚持的信仰!如果连自己的信仰都不能维护谁能看的起你们?岂能让孤魂野鬼恫吓住?短短5个小时,《嘉兴日报》开除王垚烽的微博获得了1178条评论和1796次转发。   也有人对王垚烽事件表达了颇为超脱的看法。例如, 前几天刚刚宣布作别新闻调查行列,投身移动互联网创业 的媒体人 @罗昌平 评论道:“王垚烽解放了!嘉兴日报解套了!”      罗昌平也来凑热闹   此前王垚烽被网友举报后,资深媒体人,《博客天下》主编 @石扉客 也曾在微博这样留言:《嘉兴日报》有毛病吗?这种事情,打个马虎眼就行了,非要折腾个事情出来?      石扉客认为这件事“打个马虎就行了”   不过,《嘉兴日报》终究还是折腾个事情出来了,没有按照石扉客的意思办,而是将王垚烽开除。顺便问一句,谁给“解放”后的王垚烽发工资,罗昌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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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纳粹焚书事件:人们在哪里焚书,最终,人们将在那里焚人
热度 5 xinyumri 2014-10-23 09:30
人们在哪里焚书,最终,人们将在那里焚人。——海因里希·海涅,《阿尔曼索》, 1820 年 1933 年 5 月 10 日,纳粹德国发生令全世界震惊的焚书事件, 300 万册书被焚烧。 戏剧家布莱希特写诗控诉: 当这个政权下令 将包含了危险知识的所有书籍 在所有人面前和所有地方焚毁 公牛们被指使着拉拽,整车书送入营火 一个被迫害的诗人突然惊恐地发现 那份精心策划的焚书名单中 竟然漏掉了他的诗作 他冲向书桌,乘着愤怒的翅膀 向当权者写下一封战书 烧我!他飞速地写道 烧我!别这样对我!不要剩下我! 难道我没能在书中写下事实的真相? 你这般的优待就仿佛我一直在撒谎! 我命令你:烧我! 美国记者伯查尔忠实地记下了这出闹剧和丑剧—— 今晚,在绝大多数德国大学城里,那些激情昂扬的学生激进分子们正举行焚书仪式,烧毁那些体现非德意志精神的文学书籍,小册子,函件和记录。伴随着这一行动的是火把游行,军乐和大喊大叫的爱国演讲——其热闹程度远远超过英格兰福克斯节(每年 11 月 5 日)。 在德国,有大约 30 所大学,起码每州一个。每所大学都应点燃自己的大火,但在科隆、海德堡和其他一些地方的焚书仪式被推迟到下个星期举行。 各地举行的焚书仪式有所不同,但这种不同主要是程度上的差异。柏林的活动自然是规模最大的,而且这里所发生的一切多多少少地反映了德国其他地方的情况。大约有 4 万人聚集在歌剧院和柏林大学之间的广场上,站在蒙蒙细雨中观看所发生的事件。也许还有 4 万多人站在 5 英里长的大街两旁,注视着那些手持火把的学生护送满载将要烧毁的书刊、小册子的汽车通过。这些装书的卡车是借来的,小汽车是私人的。但这一切对一般的旁观者来说显得异常的幼稚可笑。 5 千名男女学生参加了游行队伍。他们代表了不同的学生团体,每个团体全戴着颜色不同的帽子,有红色的,绿色的,紫色的和蓝色的。此外,游行队伍里还有一队选出来的纳粹敢死队军官。他们戴着长毛绒宽顶无沿圆帽,腿着马裤,上身穿着紧身短衣,脚蹬带着铁钉的高筒皮靴。学生和军官们扛着旗帜,唱着纳粹歌和校园歌来到了广场,此时已是子夜时间。 广场上,在一段用厚厚的沙子围起来的花岗岩人行道上,人们用圆木头交叉堆起了一个长宽 12 英尺,高 5 英尺的柴垛。在游行队伍还没有到来之前,一支纳粹乐队一直起劲地吹着。游行的先头队伍终于来到了。它经过柴垛,在预先定好的一大块地方聚集起来。 当游行者路过柴堆时,他们将手中点燃的火把一个一个地扔向那里,直到整个柴垛全部起火。接着开始焚烧书籍。装书籍的汽车就停在不远处,每组学生都要抱下一堆书扔到火里。一股气流卷起了火堆中的灰烬,洋洋洒洒地飘向远方。开始时,每当一些书被扔进火里,人们还都欢呼一番。不一会,人们就厌倦了。 接着,身穿纳粹军服的学生领袖古特亚发表讲话。他说,他和他的同学来到这里是为了烧毁那些可能瓦解民族运动的“非德意志”的书和文件。他们为自己的行动而感到高兴,并相信从今以后,德国文学一定会纯洁起来。 这是一通孩子般的讲话,受到了学生们孩子气的热情欢迎。围观的人群似乎有点失望。为了煽起热情,当一批又一批的书被扔进火里时,一个学生鼓动者开始点书的作者名字:“西格蒙德·佛罗伊德——歪曲我们的历史,诋毁历史上的伟人。”人群欢呼着。“埃米尔·路德维希——进行文学欺骗和背叛德国!”更高的欢呼声!接着是埃里希·玛丽亚·雷马克——罪名是“贬低德国文字和德意志的最高爱国理想”;已故的卢森堡《日报》戏剧评论家艾尔弗雷德·克尔被谴责为“不诚实的文学投机者”;《日报的原编辑西奥多·澳尔夫和《沃思日报》原编辑乔治·伯恩哈特——罪名是反对德国。对后面这几个人,人们只能烧掉他们各自的一些报纸和杂志上的文章。 一切就这样进行着,直到纳粹宣传部长保罗·约瑟夫·戈培尔博士在人们的纳粹礼和身穿军装的保镖们的簇拥下出现为止。这是今晚吸引人的一幕。戈培尔走上装饰着 + 字的小讲台,开始讲话。 他宣称:“犹太人的唯理智论已经死亡。民族社会主义开辟了新的道路。德意志民族再一次能用自己的思想表现自己。眼前这些熊熊大火不仅仅标志着旧时代的结束,它们也照亮了新的时代。年轻人们第一次有这样的权力来清除旧时代的产物。如果老一辈的人无法理解所发生的这一切,那么让他们明白,我们年轻人已经这样做了(注:戈培尔博士不到 40 岁)。旧的东西在烈火中消亡,新的事物将在我们心中的火焰里诞生。” 戈培尔还讲了很多,但内容都大同小异。接着人们唱起了“全民武装起来”和“霍斯特·韦塞尔之歌”。更多的文学书籍被扔到火里,更多的学生跟着唱起歌来。但是,当继续烧剩下的那些东西成了一种负担时,人们的激情便又低落下来。烧书仪式上所毁的书量并不很大,因为今天有一家造纸厂以一笔很小的钱买走了它所能搞到的所有书刊和其他东西。但这笔买卖的前提是学生代表们要监督销毁情况。所得的收入将用来偿付买火把的钱和雇乐队的费用。 今晚在焚书仪式上烧掉的数量,加上由造纸厂以 1 马克 100 公斤的价钱买的书(现在大约是 27.5 美分买 220 磅),总的破坏程度并不像开始时所威胁的那样严重。人们有理由认为,外界对学生们那种狂热劲头的反应,多少对那些年岁较大、比较聪明的校长们有所影响。就连德国宣传部门本身也听到了这些反映,并且觉得这样做有损德国形象,会遭外人的非议。 由于这样,并不是所有遭到指责的书都被销毁。连续好几天,整卡车整卡车抢来的或人们自愿交来销毁的书被送到位于奥拉宁堡大街的学生住处,但这些书都经过了一番筛选。学生们夜以继日地检查一摞又一摞的书,以确保有价值的书或其他不在删除范围之内的东西能留下来,然后将它们归回图书馆。 尽管这样,许多书还是未能逃脱厄运。在其他国家看来,这些书尽管没有什么好处,或即使有点问题的话,也还是讲得过去的。在这些身强力壮、 18 至 22 岁的学生激进分子们身上,人们可以看到无比巨大的激情,但绝无理智的判断。在这种情况下,激情犹如脱缰的野马。 从马格纳斯·赫希菲尔德所谓的性科学研究所搜来的画和小册子,以及其他认真研究这门学科的科学家们给这里的信件,都在今晚付诸一炬,对此人们觉得理所当然。但是事情远非到此为止。看看一个学生制定的销毁标准吧,并请注意包括范围之广:任何破坏家庭生活、婚姻生活和爱情的书;任何败坏我们青年道德、我们未来或动摇德意志思想根基的书;任何有损祖国和我们人民心中动力的书;任何使精神屈尊于物质或为流言服务的书。 这位学生激进分子对他的标准所染指的东西几乎无一不懂,无一不晓,“连隐藏在和平主义面纱下的慢性毒药”他也能看出来,更别说犹太思想家们写的所有文献了。虽然犹太作家海因的著作令人奇怪地逃脱了厄运,但所有其他犹太人的作品却无一例外地进入了这位学生天罗地网般的诅咒之列。“犹太人智力发达,但血统低下,没有自己的家园和温暖的壁火。他们不理解德意志思想,不尊重它的精神。因此,他们必然会败坏它。” 火堆不可避免地越变越大,世界著名和世人称赞也无济于事。诺贝尔获奖作品和其他一切作品都被判了火刑。其中有一本早期和平主义小说就是一例。冯·萨特于 1905 年以其《放下你的武器》而获诺贝尔文学奖,但现在竟成了“非德意志”的书,也被付诸大火。是什么使辛克莱·刘易斯的作品幸免于难,也许永远无法知晓,但其他 300 万册书成了牺牲品,打头的便是埃里希·玛丽亚·雷马克的《西线静悄悄》。受害者甚至包括幻想泛欧洲论的日裔奥地利籍作家康特·科登豪韦卡勒基,他的作品被禁,是因为他的泛欧洲论并非普鲁士的泛欧洲论,而且被怀疑带有社会主义的色彩。 在柏林,仅第一批禁销书的作者名单就有 4 页打印纸那么长,包括 160 位作家,其中的许多人过去从未听说过。此时,似乎任何一个在旧书店里逛过一二次,或自以为某种书是不健康的学生,都可优先提出一本该销毁的书。在美国作家中,海伦凯勒所著的《我是怎样成为一个社会主义者的》一书被烧。和她一道倒霉的还有厄普顿·辛克莱,大法官本·林赛,杰克·伦敦,莫里斯·希尔奎特等等。 本·林赛的书被毁是因为他攻击德国的婚姻制度。罗伯特·卡尔的《热血青年日》被毁使得这本原无希望在柏林出名的书而一举成名。 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作者很自然成了主要进攻目标。在德国和奥地利的作家中有卡尔·马克思,费里德里希·恩格斯,拉萨尔,倍倍尔,李卜克内西,伯恩斯坦和希尔夫;俄国作家有列宁,斯大林,季诺维也夫,卢那查尔斯基和布哈林;评论德法关系的法国哲学家亨利·利克顿伯格。所有这些人的作品都被当作“非德意志”的东西而烧成灰烬。 在纯文学领域里,海因里希·曼和托马斯·曼也成了牺牲品。随后还有包括为《纽约时报》撰写德国事务的埃米尔·路德维希等一大批人,如莱昂·福伊希特万格,阿瑟·施尼茨勒,雅各布·沃塞曼,阿诺德,斯蒂芬·茨威格和被民族主义分子暗杀的德国外交部长沃尔特·拉恩诺。还有休戈·普罗伊斯,他曾为共和国起草过《魏玛宪章》,并倾尽余生阐述它。还有很多很多┅┅。 当我还在写这篇文章时,熊熊大火仍然在燃烧,伴随着缕缕烟云消失的又岂止学生们的偏见和狂热呢?!丰富而又古老的德国自由主义,如果说过去还留下一些的话,也在今晚的大火中消失殆尽。 (战后,德国政府把每年的 5 月 10 日定为“焚书纪念日”,每年都要举办活动以警醒民众。) 戈培尔焚书演说 戈培尔是焚书仪式上的主角,他的“火之宣言”,显然无愧于哲学博士的学位。在电台播放的那段录音之前,戈培尔还有洋洋洒洒的大段反犹论述。反美、反社会主义、反惟理智论和惟技术论,是纳粹的意识形态,而犹太人似乎是集中这一切的靶子,成为被驱逐和被屠杀的对象。在实施罪恶之前,焚书实际上已经给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凡是犹太人的,就是非德意志的。 “长久以来犹太的惟理智论已经走向了末路,德国革命为德意志精神开辟了新的通道。这场革命不是自上而下的,而是从底层燃起。因此,革命的最高目的就是彻底贯彻人民的意志……”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同学们,你们被湮没在图书馆一堆肮脏的文字之中……” “所以大家在这激动人心的时刻里,把那些非德意志的破烂扔进火堆,让崭新的德意志精神重生。如同浴火的凤凰,我们呼唤着,我们期待着,我们决定着我们自己的未来……” 在“生存空间”等等谬论的支撑下,点燃群众因生活困窘积攒下来的怒火,而把怒火引向政治和思想上的异端,正是戈培尔一流的拿手好戏,于是,点名开始了,列于黑名单上的 24 个德国思想家、作家,被冠以莫须有的罪名,他们的书,自然应当被扔进火堆。 “德国大学生们,我们贯彻自我的意志,反对一切非德意志的精神;把所有非德意志的东西扔进火堆。 “反对阶级斗争和马克思主义,提倡民族团结和理想生活。我把卡尔·马克思和考茨基的书扔进火堆。 “反对精神颓废和道德堕落,提倡维护家、国的秩序和纪律。我把海因里希·曼,恩斯特·格勒塞尔和埃里希·凯斯特纳的书扔进火堆。 “反对流氓态度和政治背叛,提倡把一切奉献给国家和人民。我把弗利德里希·费斯特的书扔进火堆。 “反对将肉欲的本能置于精神之上,提倡人类高尚的灵魂。我把弗洛伊德的书扔进火堆。 “反对歪曲我们的历史,丑化我们的人物,提倡尊重我们的过去。我把艾米尔·路得维希·科恩和维尔纳·赫格曼的书扔进火堆。 “反对对我们世界大战中战士的文学出卖,提倡以诚实的精神来教育大众。我把雷马克的书扔进火堆。” “反对……,提倡……,我把……的书扔进火堆。”这是一组可以无限重复的句式,就这样, 2 万多册书被扔进了火堆,变成灰烬。当然,焚书只是个仪式,背后的插曲其实也比较可笑。伯查尔透露“烧书仪式上所毁的书量并不很大,因为今天有一家造纸厂以一笔很小的钱买走了它所能搞到的所有书刊和其他东西。但这笔买卖的前提是学生代表们要监督销毁情况。所得的收入将用来偿付买火把的钱和雇乐队的费用。今晚在焚书仪式上烧掉的数量,加上由造纸厂以1马克 100 公斤的价钱买的书(现在大约是 27.5 美分买 220 磅),总的破坏程度并不像开始时所威胁的那样严重。” “旧的东西在烈火中消亡,新的事物将在我们心中的火焰里诞生。我们共同站着的地方,我们共同走向的方向,就是我们将要创造的帝国和它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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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物选择讨论的伦理问题
热度 2 jiangjinsong 2014-10-20 20:55
【当你有了天眼 会为自己吃下的每一口肉哭得死去活来】 发表这篇博文之后的反应很有意思。有人指责我恐吓别人。可能有些人读了之后会有恐吓的感觉。我的问题是:我真是这么认为的,难道我不能说出自己心中的想法? 魔幻午夜狂之珈琲花 :很多人認為對素食也好,對有別於主流世界做法的倡導也好,都非要講美好不能講醜惡和帶批判的。現實就有美好和血淋淋的部份,何必粉飾呢?例如只說素食如何好,估計雜食者只會考慮同時吃一些素而不會斷肉食。但適當正面指出肉食造成的問題,才會有人真正考慮棄肉茹素。 麦公关 :您预设了每个人面对肉食的真相,都会有一定的良知,然而也许并非人人如此,或至少有的人不愿意承认自己可能如此。因此或许有被代言的不爽 心齋老蔣 :回复 @麦公关 :这是一个原因。更重要的是许多人认为吃肉就是吃前世父母这个论断本身是冒犯人的。问题是:假如我认为如此,可以这样说吗?这么说在伦理上有问题吗? 麦公关 :回复 @心齋老蔣 :一来也许是宗教的因素,在大陆经常被轻贱;二来也许是物种歧视:把动物和人相提并论,许多人无法接受。说是可以说,真相常令人讨厌 。但大多数人比较偏好让他们感到舒适的信息,在此这会让许多人先感到人身批评,或是不欢迎这样的言论 心齋老蔣 :你说明了这样的说法为什么遭人反感。这其实大家都知道了,说话的人往往可能也知道这一点。问题是:这样让人反感的说法说出来,是说话的人失礼不该这样说呢?还是说听话的人该容忍不同意见的表达呢?伦理的界限该在哪儿划分比较好。 圆融一笑 :蒋老师尽管我行我素即可 心齋老蔣 :回覆 @圆融一笑 :担心当局者迷,和别人交流一下,也许看问题更全面。 麦公关 :这就关系到 #素食# 是不是个人选择的问题了。如果只是个人选择, #素食者# 尽管我行我素就可,但如果像我们几个素食者认为的,这关系到社会、道德、权利和人的责任,那去认识这些内容就会了现代人的义务。说不说真相、怎麽说,是面对面講,还是网上发言,又有不同的伦理语境 心齋老蔣 :回复 @麦公关 :我觉得,这里讨论的不是素食的相关伦理,而是言论的相关伦理。如果认为素食不是私事,而是公共议题,则应该支持言论自由;但有时它又主要是个人的选择,此时言论自由又应该受到较严格的限制。比如说泛泛地在个人博客上说吃肉是吃前世父母是能认可的;但不应该指一亇人碗里的肉说,这是你前世父母的肉。 还有一点也值得重视,肉食社会一般把肉食者的习惯当作标准来决定什么是正常的话语,可接受的做法,而把素食者的做法和说法就当作冒犯人的来对待。比如,我在一篇博文中提到动物尸体,一位肉食者就认为这种说法对肉食者不礼貌,可是他们天天把肉食当作美食有没有考虑到素食者的感受?这就是双重标准,是一种对素食者的歧视。 虽然素食人数较少,但是这并不是可以歧视对待的理由。而如果坚持肉食者有表达对各种食物观点的言论自由的话,那么,素食者同样也有表达对各种食物观点的言论自由。 可是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肉食者对肉食的看法,其实也是对素食的看法,进而也是对素食者的看法,反过来也是一样,素食者对素食的看法,其实也是对肉食的看法,进而也是对肉食者的看法。而这种对另一个群体的言论,就很难说完全自由,没有任何限制了。 无论是素食者,还是肉食者,在评论对方的时候,都不应该侮辱人格,不应该人身攻击,不应该有歧视的态度。这是一般伦理的要求。应该都能得到大家的同意。但是,具体在应用的时候,如何理解这样的原则,还是会有问题产生出来。比如,我们今天不打老婆的人,在 谈到打老婆的人的时候,说打老婆的人都是孬种,算不算歧视,算不算人身攻击? 原来,某一种评判算不算人身攻击和侮辱,还不能仅仅形式地论断,还必须要进行实质性地考察,必须要引入一种伦理标准来评判。比如,在女人权利被漠视的社会中,打老婆可能只是他家的私事,别人不能批评,在这种情况下,不打老婆的人以轻蔑的口吻谈论打老婆的行为,可能就构成了某种歧视。 反过来,在一个尊重女性权利的社会中,打老婆的现象就是一种野蛮的现象,对于这种现象的批评,就变成了社会道德舆论维系正常秩序的功能。这种批评当然不能说成是一种歧视。 在某个议题的伦理标准已经稳定时,如何评判人们关于该议题的言论是否合乎伦理相对来说容易一点。而对于某个议题的伦理标准正处于激烈辩论中的时候,评判相关的言论是否合乎伦理就难多了。今天我们说一个把别人当奴隶对待的人是人渣,估计不会受到批评;可是在奴隶制尚未被废除的社会中,说把别人当奴隶对待的人是人渣,估计会被人们认为是冒犯人的,是失礼的行为,甚至可能是犯法的行为。 在什么情况下,一种对于事实的不同看法和观点会变成对别人的伤害? 他人提出的一种否定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结论显然会让人感到一种伤害,尤其是当这个结论直接提出来,没有任何铺垫的时候,就会是如此。但是,如果基于一种平和的论证,基 于事实和证据的演绎推导出这样的结果,人们就会开始深入地思考相关的问题,就会逐渐地反思既有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合理性了。 所以,这就是学术研究的结论没有禁区,应该保持开放的道理。在推动人们观念转变方面,学术的作用非常重要。它用理性的力量厘清混乱和困惑,澄清误解,向没有根据的偏见挑战,逐渐改变人们的观念。 而宗教也是一种可以改变人们观念的力量。它也诉诸各种事实和逻辑推理,但是,它与学术话语还是有本质的区别。它用一种超越世间观念的宗教洞见来指导这些事实和逻辑的结合。它特别有力的地方在于可以超越世间普通人和学者所把握的经验事实与逻辑,对相关问题提供全新的视角。然而,一般人要超越世间流行的观点、普通人所接受的事实,及其常用的逻辑思路,来领会宗教的智慧,就显得非常困难。信仰就显得特别重要,它是开启宗教智慧的一把钥匙。然而,信仰总是一种飞跃,意味某种危险。理智的信仰,必须要将这种特殊的、超越的智慧,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所能领会的现象中相互印证。因此,宗教作为一种改变人们观念的力量,在一个开放的自由讨论的社会中,就具有了一种超越世俗生活的巨大威力。 因此,信仰本身所带有的危险性,在一个自由开放的社会中,由于不同宗教的竞争,由于不信者的反对和批驳,就被消解掉了。而它与世俗流行观念的巨大反差,不是人们通常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个不可接受的缺点,反而其包含的那种特殊的启发性,显得熠熠生辉,光彩照人。普通人缺乏严肃追求真理的决心,不愿意被另类观点所骚扰,宁愿尽可能保持安稳地固守既有的传统,就会因宗教观念所带来的巨大张力而感到困扰。所以,宗教宣传时,往往借助各种巧妙的手段,耐心地渗透,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人心。 因此,国人中常见的对于宗教的疑虑和恐惧,希望尽量躲避的态度,其实是没有道理的。恐惧宗教观点的人,其实是错误地认为,宗教观念对于不信教的人毫无用处。事实上,宗教观点的价值,并不是只有信仰宗教者才能利用。在很多情况下,一位不信教的人同样可以受到宗教的观点启发,而改变对许多问题的看法。或者说,对于一种宗教观点,不是只有信和不信两个选项,而重要的是:这个观点有没有什么启发性。一个思想深刻、头脑开放的人,完全可以从不同的宗教传统中受到启发。 由于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以及不信仰宗教的人,在基本观点上有很大的差异,往往不容易接受对方观点,因此在利用宗教思想资源宣传某种与大众相关的观点时,就一定要尊重不同宗教信仰或者没有宗教信仰人,要把相关道理讲清楚,而不能只把结论提供出来。只有让大众系统全面地了解这种看似很另类观点的来龙去脉,人们才有可能深入思考宗教观点中的深沉智慧。避免简单粗暴地援引宗教权威来维护主张,对观点不同者表示理解和尊重,这是做相关宣传应有的态度。 总而言之,无论是学术观点,还是宗教立场,即使与流行的观点差距很大,都拥有言论表达的自由。学术观点表达的要求是严格论证,而宗教宣传的要求是耐心说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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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联旗与言论自由
热度 7 fouyang 2014-9-17 07:23
2014年9月5日,马里兰州的格兰尼高中( Glenelg High )的一个学生在学校足球比赛结束后登上看台高处展示一面邦联国旗( ConfederateFlag ),被在场的学校官员责令立即取下。几天后(9月10日),同校的另外两个学生披着同样的国旗到学校上课,也被学校当局阻止。这些学生都受到了处分。这个事件在当地和全国媒体上都被报道。 美利坚联盟( Confederate of America )是美国内战时期的南部一方,简称南部联盟或邦联。内战结束后,邦联不复存在,但它的国旗(或战旗)并没有销声匿迹。大多数美国人将邦联旗看作是黑奴制度和种族仇恨的象征。但也有很多人认为它象征着南方传统和英勇的南方将士。南卡州( SouthCarolina )州政府大楼直到2009年还悬挂着邦联旗。尽管有着巨大争议,这面旗现在还留在州政府领地上。邦联旗的部分图案也被包括在好几个州的州旗或车牌图案中。 尽管大多数美国人对邦联旗持有厌恶甚至被冒犯的感受,悬挂邦联旗在美国却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去年,在毗邻首都华盛顿的佛吉尼亚州,有个组织在州府附近的高速公路边升起了邦联旗。虽然有两万多人联署抗议,却无法阻止他们。今年,他们在同一条公路边上又升起了第二面邦联旗。邦联旗也在其他许多地方和场合出现。 虽然宪法的言论自由条款保护私人展示邦联旗的权利,但在学校却完全是另一回事。几十年来,各地发生过很多起学校禁止邦联旗以及带有邦联旗图案的服装的事件,其中不少闹到了法庭上。但大多数判决的结果是学校胜诉。这又是为什么呢? 三十多年前,美国最高法院曾经审理过一个关于校园着装的案件【注一】。法庭意见指出:学校有权限制学生的言论自由,但学校方面需要证明,基于他们掌握的事实和经验,学生的有关行为会严重干扰学校的纪律和运行。学校的这种观点可以是基于他们的预见,而不需要这种干扰已经发生。法庭意见还特别指出,光是这些言论会“惹恼”一些人是不够的,因为所有另类言论都会惹恼某些人。 这些法庭意见成为了审判这类案子的法律基础。由于最高法院尚未接受审理过校园邦联旗的案子,次一级法院--联邦上诉法院的判词就是最权威的判例了。最近的一起案子,是美国第四巡回上诉法院2013年3月的决定,支持南卡州一所学校禁止学生穿带有邦联国旗案的服装上学的决定【注二】。在这个法庭决定中,法院对学校提供“若不如此会造成严重干扰”的证据要求是相当宽松的。学校方面的举证是当地过去三十多年中的几起种族冲突事件,有的还是在校外发生的。其中有些是有关邦联旗的,也有些是无关的。法庭意见还表示,由于法官们不可能了解学校的具体情况,他们的缺省立场是相信学校官员的判断。由此可见,在目前的法律和判例情况下,要想挑战学校的限制措施是非常困难的。 格兰尼高中事件发生后,当地的县政府,学区与学校官员迅速表态谴责,除了“按照学生守则”处分学生外,还要求学生接受“文化敏感”的训练。学区主管还表示:要就这件事从事“机会教育”。但一个星期过去了,当地学校除了发个简短通知外并无其它“教育”行动。倒是该校学生在脸书上有不少热烈的讨论。在一个“梯子”上,有一个学生为那几个“犯事者”辩护,而其它几个学生则反驳他。双方基本上都保持了理性和礼貌,讨论也颇有深度。例如他们指出了学校与社会的“言论自由”尺度不同,也指出行政限制与道德谴责的不同。后来讨论还延伸到种族关系的一般话题。虽然各人观点不同,但讨论还挺深入。所以这件事也反映了现在高中生素质的一个侧面。 在美国,言论自由的权利来自于宪法第一修正案:“国会不得立法…限制言论自由。”这是一个绝对的,没有任何限制的权利。但现实中,绝对的言论自由显然是行不通的。虽然国会不能立法限制,但社会共识甚至法院判例一直在探索合理的言论自由界限。关于在学校里的言论自由,除了本文开头提到的判例外,其它最高法院判例也认为,公立学校的学生在学校享受的言论自由与成人在其它场合的不同。为了贯彻教育目的,维护学校形象或保障学校安全,学校可以限制学生的言论自由。这其实也反映了美国法院的一贯立场:政府和有关权力机构为了他们(作为公众代表)的重要利益,可以限制公民的某些宪法权利。当然怎样界定“重要利益”,必须通过怎样的程序和承担怎样的举证责任,那就是多年来判例的沉淀了。法院判例为“死”的宪法提供了一个演变的途径。 在今天的美国社会中,“邦联旗”不算是大事。但管中窥豹,从这些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的言论自由在社会中的真实运作。同时这也提醒我们,学校对于塑造孩子的思想掌有着很大的权力,为了“教育需要”甚至可以限制学生的宪法权利。所以如果要抗拒学校灌输的价值观的话,那绝对是逆水行舟的事情。所以不要看不起学区委员的角色。华人家长有能力,有时间的话,还是应该积极参与的! 【注一】Tinker v. Des Moines,Supreme Court, 1969 【注二】Hardwick v. Heyward, Courtof Appeals for the Forth Circuit, 2013 邦联战旗(复制自 http://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Battle_flag_of_the_US_Confederacy.sv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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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A大学教授因在微博上批评以色列加沙军事行动被解雇
热度 11 AlecXu 2014-8-9 15:34
因为政治不正确,在推特上批评了以色列在加沙的军事行动,伊利诺伊斯大学取消合同不再聘用从弗吉尼亚理工学院挖角来的副教授 Steven Salaita 。他自由了表达了他对以色列的不满,并且大学有自由根据政治观点来选择大学教授,所以这符合 USA 宣称的言论自由吗?如果是这么一个逻辑,谁可以批评中国言论不自由呢? ------- 新闻链接: http://www.huffingtonpost.com/2014/08/07/steven-salaita-university-of-illinois-fired_n_5658806.html 全文: An outspoken critic of Israel's role in the latest conflict in Gaza appears to have had his job offer at a major university retracted due to his tweets and public comments on the matter. Steven Salaita, previously an associate professor in the English Department at Virginia Tech, was initially offered a position with the American Indian Studies program at 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 but Chancellor Phyllis Wise has since blocked his appointment , Inside Higher Ed reported Wednesday. The university declined to comment to Inside Higher Ed on why Salaita's appointment was blocked when typically a post like his, having already been made public , would only require the formality of the school's board of trustees' approval before being confirmed. The university has also not responded to a HuffPost request for comment as of publication date. Reports by Inside Higher Ed and the Daily-Gazette indicate that Salaita's anti-Israel tweets on the conflict in Gaza, which had recently received some media attention , was the reason why the author's offer of employment was rescinded. 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Professors' Illinois committee on Wednesday issued a statement describing the professor's words as strident and vulgar but also an impassioned plea to end the violence currently taking place in the Middle East. Speech that is deemed controversial should be challenged with further speech that may abhor and challenge a statement, the AAUP statement continues. Yet the University of Illinois cannot cancel an appointment based upon Twitter statements that are protected speech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However, Cary Nelson, an English professor at the University of Illinois and the former president of the AAUP, appeared on HuffPost Live Thursday (embedded above) to address the controversy, saying his would-be colleague had stepped over a line with not only the tone but also the content of his comments on the Gaza conflict. Nelson said that he supported the university's decision. A university spokeswoman had previously defended Salaita's hiring to the News-Gazette, telling the newspaper late last month, Faculty have a wide range of scholarly and political views, and we recognize the freedom-of-speech rights of all of our employees. Meanwhile, a Change.org petition calling for Salaita to be rehired by the university has been signed over 7,400 times as of Thursday afternoon. Below are some of Salaita's tweets on Gaza: Steven Salaita@stevesalaita Note how many times Zionists use words like savages and animals. The bombing of Gaza isn't strategic. It is racist and punitive. 4:05 PM - 1 Aug 2014 Steven Salaita@stevesalaita It's simple: either condemn Israel's actions or embrace your identity as someone who's okay with the wholesale slaughter of children. 5:39 PM - 29 Jul 2014 Steven Salaita@stevesalaita Only Israel can murder around 300 children in the span of a few weeks and insist that it is the victim. 5:11 AM - 1 Aug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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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死捍卫你说话权利"不过是个高明的政治宣传而已
热度 7 AlecXu 2014-7-16 16:46
在法国驻扎20多年的文汇报记者郑若麟查证伏尔泰“誓死捍卫你说话权利”的言论事实上是捏造出来的政治宣传,而这样的政治宣传其目的性自然非常明确。我们中国人不可不了解该话语产生的由来以及其背后掩藏的动机。感谢郑若麟的努力,为我们揭开事实之真相。 附上郑若麟原文—— 伏尔泰誓死捍卫你说话权利,真的吗? ---------- “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据说是伏尔泰的“名言”。这句话流传如此之广,甚至在伏尔泰的祖国法国也被奉为“至理名言”!正是在这句“名言”的掩饰下,法国近年来一些离经叛道的话、一些惊世骇俗的话、特别是一些排外、仇外、具有种族主义色彩的话,都得以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在电视、电台、讲座、沙龙、报刊上风行无阻。似乎在“誓死捍卫说话权利”的旗号下,一切都可以被允许!言论享有“绝对自由”的权利。然而这只是一种“幻觉”而已。绝对自由的言论是不存在的,也不应该存在,正如伏尔泰的这句“名言”亦仅仅是一个误传而已!伏尔泰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甚至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思想。 最早提出这句“名言”的,是英国女作家伊夫林·比阿特丽斯·霍尔。她在出版于1906年的一本题为《伏尔泰之友》的书中引用了这句话。后来又在另一本书《书信中的伏尔泰》中再次引用。但后来当这句话引起争议时,霍尔明确表示,她“综述”了伏尔泰的思想。她的依据是“爱尔维修事件”。伏尔泰并不喜欢克洛德·阿德里安·爱尔维修所写的《论精神》一书,称之为“一堆毫无条理的思想”;但当这位百科全书派哲学家的书出版后倍受教会和当局攻击之时,伏尔泰又为之辩护。于是霍尔在评论这件事时写道:“‘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从此便成了伏尔泰的一贯态度。”,她“错误”地将这句她自己的评语加上了“引号”,结果使后人以为这是转引自伏尔泰本人的话。于是很多人便引用此话,结果导致这句话越传越广。然而很多伏尔泰学者曾经表示怀疑,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在伏尔泰的著作里读到过这句话,因此从这句话问世后,就一直存在着质疑。 伏尔泰 伊夫林·比阿特丽斯·霍尔自己后来在1939年5月9日的一封信中承认,是她“误”将这句话放在引号内而导致读者误解的。她在这封信中写道:“您在我的著作《书信中的伏尔泰》中读到的这句话,‘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是我本人的话,我不应将它用引号引起来。我无意中犯下的错误误导了您,使您以为这是伏尔泰的一句话。请接受我的道歉。”霍尔的这封信后来被收入1943年出版的一本书中。因此,伏尔泰没有说过这句话,几乎是清楚无疑的。 但在1963年出版的一本题为《法兰西名言录》的书中再次提及这句话。书的作者是生活在美国的犹太翻译家诺尔贝尔·古特曼。古特曼在书中做出了另一种解释,称这句话是伏尔泰在写给一位名叫勒·利奇的教士的信中出现的。原话据古特曼的“翻译”如下:“教士先生,我讨厌您所写的文字,但我不惜献出生命,也要使您能够继续写文章。”这本书问世后,再次使人们认为,伏尔泰确实说过这句话。然而怀疑派根据古特曼的解释进行了寻找和研究,发现这封信确实在历史上实有其事,被收入在伏尔泰全集中。但在伏尔泰的原信中却并没有“教士先生,我讨厌您所写的文字,但我不惜献出生命,也要使您能够继续写文章。”这样一句话,甚至连这样的意思也没有。古特曼从来没有就他的这本“翻译著作”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直到1994年,曾通读过伏尔泰全部文字作品的日内瓦伏尔泰博物馆馆长夏尔·维尔兹,在一次电视采访中重提这件事,他证明伏尔泰确实从来没有在任何作品中说过、写过这句“名言”。 法国最近之所以出现对伏尔泰这句“句言”的质疑,是因为这句“名言”近来成为法国许多违法言论的挡箭牌,其中包括排外、仇外、种族歧视、种族仇恨等过去不能说或被法律明确禁止的话。法国社会和欧洲其他国家一样,由于经济危机的冲击,正在出现向极右方向转移的趋势。排外、仇外等思潮越来越有市场。因为将复杂的经济危机简化成“都是外来移民的错”,是一种非常有效、能够为民众广泛接受的说法。过去法国法律是禁止种族主义言论发表的。但这些言论今天却在这句伪称的伏尔泰“名言”的掩饰下纷纷出笼,冲击并影响着法国社会向极右方向急转。如著名电视记者艾利克·齐姆尔最近就公开表示一个企业主“有权”让职业介绍所不要推荐黑人和阿拉伯人。好几家人权组织联名起诉齐姆尔“种族歧视”。齐姆尔的“粉丝”们正是以伏尔泰的这句“名言”来为其辩护。巴黎极右翼国民阵线新任主席玛丽娜·勒庞(前主席让—玛丽·勒庞的女儿)就是在这种思潮的簇拥下,在民意测验中得分节节高升,甚至大大超越前任总统萨科齐……正是这股思潮引起的政治动向,导致法国对“绝对言论自由”的反思甚至“反动”,并连带出现对伏尔泰这句“名言”起源的追究、质疑和否定。 最新的导火索,就是刚刚出版并引起广泛争议一本仅三十来页的小书:《勒庞万岁》,作者是“记者无国界组织”前主席罗贝尔·梅纳尔。此书已经在法国引起轩然大波。梅纳尔应邀到各大媒体,都会引发一场激烈的争论。在法国France Inter电台与主持人帕斯卡尔·巴斯卡、在法国收视率相当高的有线四台“大报”专题节目中与政论家让—米歇尔·阿帕蒂等,梅纳尔都与之产生尖锐的词语交锋。特别是后者,阿帕蒂与梅纳尔的“对呛”是这一争论最为典型的缩影。 阿帕蒂的评论这本书时说,这本书用“勒庞万岁”为题目就是为了争夺眼球,目的就是想表示,“极右派思想在法国政治辩论中应该有其存在的位置和理由”,也就是说,不管极右翼说什么垃圾,都有权表述出来,其中包括违法的语言。“这使我想起与国民阵线一名成员让—伊夫·勒加鲁在九十年代中期的一次谈话。勒加鲁当时手中挥舞着一枝笔,画了一张奥斯维辛集中营煤气炉的图解,声称煤气炉杀人是不可能的,因此二战中数百万犹太人被毒死也是不可能的……对这种令人极其厌恶的言论,我要高呼:‘盖索法万岁’!” “盖索法”是由法共议员让—克洛德·盖索提出的议案,于1990年7月13日在法国国民议会通过。该法案主要针对否定二战历史、主要是否定煤气炉存在的学说。这一法案通过以后,任何在法国否定二战历史的言论和研究都是违法的。盖索法从问世伊始,就引起激烈争议,至今在法国政界、历史学界都存在着不同的声音。法国右翼政治家有相当一部分反对这条法律,其中甚至包括前任总理费永。当时还仅仅是国民议会议员的费永曾投下反对票。 梅纳尔则反驳说,除了主张暴力和煽动对个人的仇恨外,任何事物都有权被表述、被说出来、被发表出来。历史应该由历史学家来讨论和论证,而不是由法律来界定。也就是说,在梅纳尔看来,“盖索法”介入了历史,是越俎代庖,因此“所有历史学家都反对这条法律”,难怪巴斯卡质问梅纳尔“是否还要否定法律”。 “誓死捍卫说话权利”的“名言”,关键恰恰在于将言论自由绝对化。实际上言论自由在世界各国都是有界线的,这个界线就是法律。在法国有阿帕蒂所提到的“盖索法”,此外还有“亚美尼亚种族屠杀法”以及“布雷凡纳法”,这些法律都是对“言论自由”的一种法律限制。齐姆尔的话最后被判有罪,根据就是这些法律。如果没有这些法律对言论自由的界定,那么这个世界很快就会变成种族仇视和冲突的场所。甚至就是“伏尔泰分子”也承认,言论自由不包括“主张暴力和煽动对个人的仇恨”的自由。问题是,以言论自由为由攻击另一个种族、另一种文化以及所有与自己不同的文明,难道就是应该容忍的吗?由此可窥,绝对的言论自由是不存在的,也不应该存在。你甚至可以批评法律本身,甚至可以认为这是“恶法”。就如“盖索法”,至今在法国有很多人反对,并公开批评这一法律。甚至有一位历史学家在网上征集签名反对“盖索法”,连美国著名学者乔姆斯基都签名支持。但当法律仍然有效时,你的言论却不能违反法律。任何人言论一旦违法,法律就必将制裁。任何国家都无例外。 事实上,伏尔泰本人也从来没有“誓死捍卫”过他人的发言权利。法国研究伏尔泰的专家们曾举过这样一个例子。伏尔泰非常讨厌巴黎《文学年代》刊物创始人艾利·弗雷龙。此君文字尖刻,常常攻击当时的文学家和哲学家。伏尔泰对其一直难以忍受,甚至专门写了一出讽刺剧来挖苦他。该剧如此之刻薄,以至于前来观剧的弗雷龙夫人当场被气晕。伏尔泰的朋友们最终动用他们在政府的关系,多方攻击弗雷龙,甚至一度将其投入巴士底狱。最后弗雷龙的老板、伏尔泰的朋友拉莫永—马雷谢尔伯决定解雇弗雷龙并让《文学年代》停刊,伏尔泰这时却并没有“誓死捍卫”弗雷龙说话的权利…… 最令我困惑的是,尽管法国人绝大多数都不清楚这句话并不是伏尔泰说的,但只要有心,查一查百科全书,甚至上网查一下维基,都能够立即明白事实真情。但我吃惊地发现维基法文版和其他语种的版本都清楚说明了这一历史误会的因缘,但“自由的百科全书”维基中文版里却继续将其作为一个事实来介绍,只是“另有一种说法”认为不是伏尔泰的话而已。有人在故意误导中国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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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答客问
热度 5 jiangjinsong 2014-5-7 15:32
网友lrx: 请教,您好像很注重言论自由,那么我想请教您一下,您关于言论自由一说,,有无界限?或者怎么看待其底线?比如,德国(还是说外国吧,比较安全)据说是立法禁止纳粹言论的,日本教科书问题算言论自由吗?美国前些年地方法院判定不得在中学讲授神创论(那位法官是信仰基督教的)。您怎么看?科学网上有人鼓吹文革,如此等等。 我很想了解一下您关于言论自由的看法,纯了解,无其它意义。 蒋科学: 当然有底线。底线的具体划定,在不同的社会中却是依社会民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的,有些是可以商榷的。我个人觉得德国由于其惨痛的经历,人民达成基本共识禁止宣传纳粹言论是合理的。而美国中学不能讲神创论,则是有争议的。我虽然坚决反对文革,却认为应该尊重左派鼓吹文革的自由,当然这有个前提,要保证反对文革言论的同样自由。 网友lrx: 我觉得,美国中学不能讲神创论,不足以作为神创论和进化论孰对孰错的证据,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一位信仰基督教的法官做出的决定。不知道您对此有何看法(信仰基督教的人做出了不利于基督教的判决)。 另外,有些言论我们觉得其有害(比如鼓吹文革,起码我和您在这一点上保持一致),那如何避免其言论变成行动呢? 还有,我觉得,言论自由最重要的底线其实是作人的基本原则,但过于抽象,可能有的人并不觉得自己的言论冒犯了别人,所以可能就需要立法或者是道德舆论,靠外界来约束。但这也不是可靠的。过松的约束等于没有,过严也不行。顺便和您说个事情,有个著名的研究史记的人,叫韩兆琦,他近年出的史记研究著作仍然维护秦始皇的焚书坑儒,说什么“秦始皇没有烧掉全部的书”,“统一的政权需要统一的思想”,“秦始皇坑的是方士,不是儒家学派”。清华一位什么院长(也许副院长)还鼓吹人不能有自己的思想。这样的话实在太突破底线了。 蒋科学: 我说过了,具体尺度是可以讨论商榷的,不同地方不同时候尺度都有所不同。 基督徒对于进化论的看法也不一样,对于圣经文字的理解也不一样,正像科学家对进化论的态度也不一样。法官判案也不能仅仅从个人信仰出发,要考虑各种复杂的因素。 我认为研究者的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是非常重要的。我虽然很烦孔庆东老师,但是,我认为保障他的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是非常重要的。您说的这位韩某也是一样。我认为可以反驳他们,但是,不应该剥夺他们的言论和思想自由。 只要可以公开论辩,只要没有严格的控制,过分离谱的言论是不会有什么市场的,这点请你放心。 网友lrx: 好的谢谢.我大致明白了您的意思. 现在还有个问题就是,我和您都是老师,当然您是大学的,我是初中的,教学对象不同,教学策略等等也不尽相同.我想问,在教学中,特别是小学中,应该怎么把握言论自由呢?比如,在初中乃至小学的物理课里,您是否同意讲授五行?或者中学科技小组里讲风水(老师自己信不信是另外的问题,我这里主要说有人可能在课上讲出来)?前面所提的进化论的问题,也是判处不能在中学讲授神创论而非大家都不许信神创论.我以前在某教育论坛遇到过一位小学语文老师,别提多左了,强烈鼓吹文革,大批邓小平和改革开放.您想,没有分辨能力的小学生受他教育,多可怕?这和孔庆东\许培扬他们还不一样,因为大学生毕竟有一定分辨能力了.您怎么看待这样的问题? 蒋科学: 中小学与大学的言论尺度当然不可能一样。在物理学中,五行风水是错误的,是没有根据的。在物理课上绝对不可以讲五行风水。中学是否可以开风水课,中医课,则又是一个问题了。讲中医,不讲五行,在我看来就和物理课上不讲牛顿定律一样不靠谱。中小学是否可以开讲神创论是一回事,在生物学课上就得讲进化论,而不能讲神创论。这是两个层次的问题。你好像有点把二者搞混了。 小学语文老师是否可以支持文革是一回事(我认为可以),但是否可以在小学语文课上宣传他的那一套政治观点又是另一回事。小学语文课上宣传文革固然是错误的,如果花许多时间来批文革也是错误的。语文课的内容不能乱来。 我认为,作为教师,课堂上讲什么要按照课程要求来,不能利用自己占据讲台的优越地位把个人的观点和兴趣强行灌输给学生。从网上获得的信息看:孔庆东老师的政治观点虽然令许多人讨厌,但是,他好像应该是一位敬业的教师,在课堂上的表现还是很出色的。他在北大学生评选的十大好老师中排名很靠前,这一点他比我强啊。 一位小学语文老师,无论他多么左,哪怕强烈鼓吹文革,大批邓小平和改革开放,如果只是在个人博客中发表言论,甚至在教育论坛上发表观点,只要不在小学课堂上向学生灌输,就没有太大的问题。当然,在教育论坛上,如果一味讲政治有可能偏离主题,浪费大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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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台湾朋友如何做科普的?
热度 5 jiangjinsong 2014-5-5 21:55
中国人坐月子有不少禁忌,这些禁忌许多并没有科学的依据,在今天科学昌明的时代,人们开始逐渐开始突破这些禁忌也是很正常的事。当然,科学的认识是否就一定比传统的观念更高明,也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 网上可以看到不少对于坐月子禁忌持否定观点的科普文章,大陆和台湾科普的表达方式却很不相同。 大陆的科普基本上是这样写的。民间流行的禁忌是怎么规定的,而科学是怎么看的,当然往往是找个有某种权威身份的专家出来背书,他的观点就是标准答案。科普的过程,就是指出错误,确立正确观点的过程。基本上是一种缺席审判的意思。被否定的观点一方没有机会自我申诉。所以一点都不奇怪,这种科普的文章是最乏味最无趣的。究其原因,大陆毕竟是饱受斗争哲学洗脑的土地,在这里阶级斗争的弦总是绷得太紧。搞科普的朋友尤其如此。说老实话,我向来不爱读大陆的科普文章,那种唯我独科,你们不讲科学不是人的架势特别令人生厌! 但是你看台湾人的科普就有点不一样了。同样是对流行禁忌的不以为然,同样想要传播一种作者认为是正确的观点,同样是要以一位权威人员的身份为所宣传的观点背书;台湾的科普却被批评和被否定的观点充分表述,详细说明其理由。虽然,双方辩论的结局已经由科普作者安排好了,但是,毕竟在形式上,被否定的一方也是平等表达的一方,而作者尽可能去理解这种观点的思路。其根本的原因是:这是一个习惯了言论自由与平等的地区人们讨论问题时的习惯。 下面的链接就是台湾某媒体关于与坐月子禁忌的科普: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05/3537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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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朋友就几个社会学问题的对话
热度 4 yanjundu 2013-11-17 21:16
下午,朋友找我聊天,她翻开本子上记着的几个问题,想听听我的看法。 朋友: 如果中国汉字和汉语消失,中国的文化会不会也消失了呢?也就是说,如果中国人有一天全部讲英语,不讲汉语了,那中国的文化是不是就都消失了呢? 我: 首先你得说说,什么是中国的文化? 朋友: 比如,婚庆的时候,得贴中国的喜字,没有喜字,就感觉没那么喜庆;2008年奥运会开幕式,表演击“缶”,如果没有了汉字,那“缶”这个文化就不存在了,“缶”也不念fou了,成英文翻译了。 我: 先说“缶”,即便汉语言消失了,“缶”这种中国独有的乐器还存在着,只是换一个名称而已。不论是英文还是中文名称,本身并没有意义;“马”本身并没有意义,只是对应的看到的一匹马,换成horse也一样。另外,婚庆缺了喜字,还照样是中国的文化,只是少了几个字而已。分析一个问题,要抓住主要矛盾,也就是最本质的东西,如果本质没有变,少数地方变了,也无妨。比如生物学中,同一个物种的不同个体,也有很大的变异,但是,并不是变异大,就成了另外一个物种。英语,到了美国之后,结合当地的情况,有些读音和拼写有了变化,成为美式英语,但是,本质的东西没变。另外,英语虽然成为新加坡和印度等亚洲国家的官方语言,但这些国家的文化并不会消失。 还有,我觉得“文字”算作文明,而不是文化。 朋友: 那文明与文化怎么区别呢? 我: 我的理解,文明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东西,比如建筑,农业,文字;而文化是虚的东西,比如仁义礼智信,中庸文化。不过,我们生活中常常把两者混在一起说。那么中国有哪些文化呢?我觉得包括中国的饮食、书法、戏剧、太极、旗袍。可是你看看,现在我们的文明与文化是不是都不是中国的主流呢? 我们大多数人不再穿旗袍,胡同和四合院都快要被拆完了,又有多少中国人会去欣赏戏剧和书法呢,特别是现在的年轻一代。中国的文明与文化现在处在濒危状态,需要去保护,需要去传承。 朋友: 如果中国人都开始讲英语了,那势必得了解一些欧美文化,比如基督教,到时候会不会有更多的人信仰基督,佛教的第一大教位置会被取代,这是不是改变中国文化了? 我: 如果都讲英文,随着大家对基督教的了解越多,信仰的人越多,这是正常的。但是,佛教作为中国第一大教,这不是中国的文化,因为佛教本来就是来自印度。那有一天其他宗教成为第一大教,又何妨? 朋友: 记得你以前说过中国应该废除汉字,改学英语。 我:这不是我说的,是20世纪初五四运动前夕,胡适和陈独秀等一批学者,提出废除汉语,改为英语或希腊语(还是拉丁语),他们认为中文太复杂,不利于普及。不过,他们那会是针对文言文的,因为在五四运动以前,中国都是用文言文,非常不利于老百姓学,文盲率特别高。新文化运动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普及白话。不过,你现在读胡适写的有些白话文诗歌,看起来比较“肤浅”,但是,评价一个人或事物,要放在他所处的时代,而不是当下,胡适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先驱,站在那个年代,能写白话诗本身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总的来说,中国的汉语言消失,对中国的文化是有影响,包括戏剧、书法,但对其他方面影响不大。但是,从多样性的角度来说,我觉得应该保护任何一门语言和文字,毕竟多样化的世界才是美好的。 朋友: 第2个问题,中国如果放开说话,会不会乱?如果人们能够言论自由了,说话没有顾忌了,人们会造谣,那不就乱了吗? 我: 欧美国家有足够的言论自由,并没有乱,可见放开说话并不一定就会乱。中国现在的法治不健全,如果只是一个方面放开了,那乱不乱就不好说了。在言论自由的国家,你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说出想说的话,而不必恐惧。而国内的媒体和网络,涉及到一些敏感词,你是发布不出来的。能发布出来的一些被官方认定为是谣言的,比如微博被转发500次,那就要追究法律责任。追求责任本来是正确的,但是,是不是“谣言”的认定上,在一个媒体不能自由监督政府的国家,我认为是不靠谱的。说你是谣言,你就是谣言,有谁能反驳? 那美国是怎么处理这种肆意的言论自由的呢?举个例子,前几年美国有个中学生建了一个网页,题为“杀死布什!”,画面是布什总统流血的照片;国家安全局发现后,去女孩子家里谈话,澄清利弊,并没有采取拘留等任何行政措施,仅仅让女孩子把网页停掉,女孩后来把网站改为一个宣传环保的网站。 朋友: 第3个问题:现在国内的官员,频繁调动工作地点,很多人怕出错,就少干事,那怎么推动国家的发展呢? 我: 是啊,很多官员都是抱着“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敢不错”的想法。这点我觉得也应参考一下欧美等国家,看看人家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可惜我没有这方面的见识。在分析社会学问题时,包括你这三个问题,都需要对欧美等国家的政治、社会、文化有了解,所以我们说一个学者很厉害,说他“学贯中西”,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只有对比,才能凸显真知灼见。当初法国人托克维尔,如果不是把美国的民主与法国的进行对比,那就不会有这么深刻的思考,写不出那本经典著作《论美国的民主》,有让读者豁然开朗的洞见。美国的Jiared Diamond如果不是把土著与西方文明进行比较,他怎么能回答“为什么白种人征服土著人黑人,而不是反过来”的人类学问题,也就没有获得普利策奖的经典著作 《钢铁、枪炮与细菌》。 回到你的问题,任何人任何事,他的优点,也正蕴含着他的缺点,也就是“优点即缺点”。我这两年深有体会,你即便认为自己这件事情做得多么正确,有人会有完全相反的看法,认为你是不对的。最近新闻说太原市长耿彦波在全城拆迁,很多老百姓支持,觉得太原目前相比哈尔滨沈阳武汉长沙灯全国其他省会城市,看起来太落后了,需要建设;但必然有很多人反对,因为拆迁会让有些老百姓的家没了。这个事情本来就没有绝对的正确与否。那对于他的上层领导来说,也是一样的,有的领导会认为你做得好,也有的领导会认为做得不好。在一个民选的国家,你是否能在位,是老百姓投票,只要绝大多数百姓认可你的做法,那你就能继续大踏步的改变一个城市,做实事。而在一个非民选的体制下,你能否保留你的职位或者升职,是领导说了算。如果决定你升职的恰巧是反对你或者与你有利益冲突的领导,那你就成了中国“枪打出头鸟”文化的牺牲品。这样的后果,就是大家在任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去让干实事,阻碍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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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抗议人民法院违反宪法限制公民言论自由
eksergiya 2013-9-10 17:24
如题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文 2013年09月09日16:26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人民网北京9月9日电 (李楠楠 莫晓涵)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据悉,该《解释》已于2013年9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全文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3〕21号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 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第六条 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第八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九条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条 本解释所称信息网络,包括以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局域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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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制订‘网络谣言’的‘国家标准’了
热度 24 lin602 2013-9-3 21:56
网络目前已经成为大家不可缺少的精神寄托及休闲工具,许多消息来自于网络。不少重要事件都是网上揭露出来的,许多贪官也是在网上‘躺’下的。 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网络上也有谣言,而且许多谣言危害也不小。各大网站也及时删帖,近期公安机关也抓了不少谣言制造者,也有一些公安机关抓错人的报道。 我们必须正确对待网络,如果网络没有自律及管理,最后结局是‘悲惨’的。我就不用多解释了,希望博友们也能够理解这句话。 但是,网络上的消息不可能百分之百的准确,许多事情公安机关也不容易搞清楚更不用说普通百姓了,如果许多事情让普通百姓写出来要百分之百准确,那只能闭嘴了。有些消息只是数字上的出入,也成为‘造谣’的依据。 有时候非常有意思,重大责任事故中,不少官员为了官位有意对外宣布时减少死亡人数,这其实是有意的,而且政府部门是不能说假的,对他们处罚不多。而对于网上普通百姓没有掌握准确数据情况下说出来的不准确数据,却以‘造谣’论处,这本身就是不公平甚至是故意的。 因此,我觉得应该有‘网络造谣’的国家标准了。而且这个标准要实事求是,不要让有些人无端瞎编攻击人或制造混乱,也不要无限上纲上线乱处罚,让网络‘万马齐喑’。 有些事情是根本没有的,有些人是瞎编以整人的。有的事情是有的,只是数据及事实上的出入,有些是根据报道、照片、数据推测的。其实有些事情只要相关部门出来说清楚,也算不上是造谣,例如某某事故可能造成16人死亡,而实际只是10人死亡,这消息只要相关部门有网上公开一下就行了嘛,不应该算造谣的(好象今天网上还是报纸上有这个例子)。 现在对网络造谣还是各有各的理解,可紧可松,而且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各部门根据自己的理解与权限会越来越紧。我觉得应该制订一个全国统一标准,先试行一段时间修改后正式执行。而且根据后面对网络的理解,再进行修订。 不负责任的谣言满网跑,最后网络的结局不会好。如果没有标准地无限上纲上线,也是对网络反腐的沉重打击。也是对言论自由的一个严重侵害,甚至变成打击提意见人的重要理由,如果搞错了,以标准掌握不好为借口而推托责任。 我怎么感觉公安局对网络管得越来越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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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苦心经营的人权卫道士形象彻底破灭
热度 8 AlecXu 2013-6-30 20:21
斯诺登事件爆发以来,阿玛里卡合众国( USA )都懒得带面具,敢于直面自己的流氓,苦心经营的人权卫道士的形象也终于破灭。这是让我始料不及的。(注:以后我对 USA统一翻译为 阿玛里卡合众国或者简称阿国,而不按照一般的习惯翻译成美国,因为这样的中文翻译过度美化了阿国,缺乏中立性。而“阿玛里卡”更接近 “America” 的英文发音 。文章标题和常用代称保持一致,是为了利于和大众沟通。) 虽然早在一年多前读 BBC 新闻时,我就知道有英国年轻人因为在社交网站推特上开玩笑扬言去炸毁( destroy )阿国( USA ),结果入境后一下飞机就被阿国国安局人员逮捕。所以当时,我就很明确地知道阿国是会在网络上监控普通民众的言论的。相关新闻链接: http://www.bbc.co.uk/news/technology-16810312 但是斯诺登事件的爆发,才让我更加认识到大国政府原来不过都是一丘之貉。虽然斯诺登本人现在面对媒体曝露出来的消息并算不得是什么新闻,而阿国的紧张反应才真正揭示了阿国的伪卫道士的面目。前天瑞典最大的日报( Dagens Nyheter )就报道说,阿国限制本国军方雇员访问英国媒体 卫报(The guardian) 的网站,并解释说这是为了维护网络卫生。该报道的自由评论部分,有瑞典人惊呼以为是看朝鲜, PRC 等国的新闻。 DN 新闻链接: http://www.dn.se/ekonomi/usa-militar-far-inte-lasa-om-snowden/ 英文相关报道: http://rt.com/usa/guardian-access-restricted-army-367/ 更有甚者,昨天使用网络搜索阅读英文的相关新闻时,看到一则报道说记者当日为了发表该新闻,第四次才成功,此前收到互联网报告说网络中断,而作者测试其他网页以及个人邮箱则不存在网络问题,显示分明存在网络攻击组织发布相关文字。该新闻链接可见: http://www.examiner.com/article/us-army-cyber-attacks-guardian-over-edward-snowden-articles 无独有偶,当时在阅读新闻之时,运转良好的阅读器 opera 突然在已经完成加载该网页后崩溃,有图为证(图中显示的系统语言为瑞典语,而中间报告出现问题的网络链接正为上文给出的英文报道链接): 注:后来再次登录该网页(无论使用哪种网络阅读器)均没有再发生相同的问题,特此说明。 比上述还要更夸张的事情是,昨天我在英国 卫报(The guardian) 阅读到的一条曝露和阿国有合作共同监控民众言论的欧洲国家名单的新闻之后(根据记忆,名单中包括英国,丹麦,荷兰,德国,意大利和西班牙),今天在英国卫报上该文章已经被删除,证据可见下图: http://www.guardian.co.uk/info/2013/jun/30/taken-down 阿国控制新闻自由证据确凿,与 PRC 不同的是, PRC 只有能力控制本国的新闻出版,对于其他国家是一点办法没有,但是阿国对于他国的新闻媒体报道的掌控能力则是同样强有力的。阿国曾经苦心经营的人权和新闻自由卫道士形象被自己彻底撕毁,已经自我拆除了批评指责他国的道德高地。这让人更是怀疑斯诺登事件的背后究竟隐藏了阿国多少不可告人的秘密。 ----------- 另,阿国对于政治犯和泄密者的罪罚上,也远比欧洲国家要严格。在欧洲,有十个国家的法律认为在公布的国家情报没有造成明显危害性的情况下,不会对公布者进行任何处罚。而和阿国走得最近的英国,泄漏国家机密最高也只能判刑 2 年监禁。 更多信息可见: http://www.guardian.co.uk/commentisfree/2013/jun/26/edward-snowden-espionage-act-char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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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曹天德老师最好的纪念!
热度 13 jiangjinsong 2013-6-23 05:56
在长沙开会,这几天忙得手忙脚乱,顾不上在科学网灌水浏览。 惊闻曹天德教授因罹患肝癌而告别人间,非常悲痛,尤其是,他非常看重的研究在科学网上并未得自由的发表,我认为可能是他非常大的遗憾。 哪位博主是否可以将他的相关研究博文做个专辑,科学网上贴出,这样有兴趣者可以很好地研究、批评? 我没有能力判断曹天德教授研究成果的水准,但是,更没有能力判断其研究水准的编辑部工作人员居然有权力不让一个科学研究者在自己的博客中自由地发表自己的研究文章,这是一桩丑闻,严重的丑闻! 也许长期从事相关资料情报工作的许培扬老师可以做一下这件事,我认为这个工作是很有意义的。 这可能是对曹天德老师最好的悼念。 愿天下所有认真的研究者都能有充分交流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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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之后再看方肖之争中的科学网友
热度 9 jiangjinsong 2013-5-30 17:16
刘洋博主在 科学网多少博文经得起起【时间的检验】? 一文中提到了四年前的方肖之争,给出了一个当年博主们关于此事讨论的博文连接表: 科学网关于方舟子、肖传国之争的博文汇总 可惜,许多博文今天都已经被删了,大家看不到了,虽然刘洋博主自己私下留了一份。可见: 我们在博客上慷慨激昂的发言许多可能是不靠谱的,将来说不定会感到脸红的,以后发言的时候还是要尽可能小心谨慎。 当然,有许多博文论点离谱其实不能怪博主自己,我们常常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对媒体、“打假英雄”的说法给予“可靠推定”是很正常,很节约求证成本的。 问题是,发现自己错了怎么办?道个歉其实是应该的。但是,这样做的人不多。 而且, 从当时的发言看来,有一类错误言论是特别严重的,就是试图封杀所谓“罪犯”的发言。因为,这种错误可能将已有的错误固定下来,并且使之愈演愈烈。而且这种言论出于科学家知识分子更是不可原谅,说明我们国家的部分知识分子缺乏知识分子最起码的素质,也说明人权观念在中国的普及还需要走何等漫长的路。 回过头来,我们看到有些年轻人表现不俗,如大宝斯基吴宝俊同学,看看他的发言列表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24810-371837.html 我们可以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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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议科学网编辑非法屏蔽博文
热度 12 Majorite 2013-2-7 08:08
抗议科学网编辑非法屏蔽博文 大家去新浪看看我这篇文章怎么了,科学网编辑为啥要屏蔽此文?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36ca5a0102ec17.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在网络活动中,《宪法》35条的主要内容包含: ——公民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获得和传播国内外信息,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 ——公民有权通过新闻媒体对国家的重大事务、国家工作人员实行监督,尊重和保护新闻记者采访、报道和反映真实情况的权利; ——公民有权获取知识,参加娱乐,满足文化生活的需要。 知情权的内容有以下几种类型: ——政治知情权。即社会公众依法享有了解知悉国家政治事务及其活动的权利;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活动的义务。这一权利内容,现今普遍被称之为 “政务公开化”。 ——社会知情权。即社会公众有权知悉社会所发生的、他所感兴趣的问题和情况,并有权进一步了解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生产、贸易、科技、文化等方面的资讯。 ——自我知情权。即社会公众有知悉和掌握有关自己的或与自己密切联系的各方面情况的权利,如公民的出生概况、健康状况、居住环境等基本情况;在不妨碍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法人有权获得一切对它有用的信息,包括法人对其内部成员的有关情况以及要求加入其组织的人的基本情况。 知情权概念及其理念的确立,给新闻出版界等舆论单位报道新闻事件提供了现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为了满足和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广告等大众传播媒介通过自身去接收世界上的形形色色的事件、信息再予以公开化,且由国际法及各国的宪法、法律等作为后盾。行使知情权、采访权不仅是社会公众监督公共权力的有效手段,也是社会公众保护自身利益的手段。 比如,我国1997年颁布施行的《防震减灾法》明文规定:地震灾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告震情与灾情。因此,如果今天什么地方发生地震,任何组织或官员若要封锁消息或瞒报、漏报、错报震情与灾情,那就是违法的行为,必将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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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转帖:宣传部长怎样工作
热度 1 ksinx 2013-1-10 13:04
转自郭老学徒搜狐博客 宣传部长是一个严谨严肃甚至有些严厉的人,他不允许党和国家的宣传工作有任何纰漏。 每天早晨,首都主要报纸和电台的主编们都要聚集到宣传部里来,宣传部长或者他的助理会当面向他们发布关于宣传工作的指示。宣传部长的指示一般都非常具体:什么新闻可以报道,什么新闻不可以报道,什么新闻以怎样的方式怎样的角度甚至怎样的标题报道,以及当天应当写怎样的社论评论,都有明确的交待。宣传部长不认为新闻的功能就是提供消息,而是要赋予它政治任务。 宣传部长担心口头的指示容易引起误解,还会同时给各个媒体下达书面指示,对外地媒体则发出电报指示。 宣传部长不仅控制媒体,也对出版和其他文化领域进行全方位的控制,每本书的出版和每部电影的发行都要预先报送宣传部审查。他是研究艺术和文学史出身的,他认为通过渗透和潜移默化的影响可以更好地教育和改造人民。他强调艺术为大众服务,为政治服务。要求艺术形象包括建筑形象要追求高大,要体现战斗的精神。 宣传部长对党对国家对领袖无比忠诚,政治上可靠。他不折不扣地动用国家可以动用的一切手段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灌输最高领袖的思想。在宣传部长卓有成效地领导下,全国人民所知晓的天下事都出自一个口径,一个论调,全国的舆论高度统一,全国人民看到的书籍和电影也都千篇一律。领袖的语录无所不在,对领袖的赞颂无所不在。宣传部长营造了举国一致空前团结的政治局面,深得党和国家的最高领袖的看重和器重。 这位宣传部长就是德国纳粹政权的舆论总管戈培尔博士。 戈培尔年轻时就是个坚定的爱国者。他4岁时因为生病腿瘸了,但这并不影响他坚定地走在复兴伟大的德意志民族的征程上。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时,他18岁,尽管有残疾在身,他还是一次又一次地申请参军,遗憾的是都未获批准。没有条件在战场上为国效力,戈培尔选择了在政治文化领域实现理想。他在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后不久,就开始了政治生涯,加入了纳粹党。 戈培尔是从做党报编辑开始为纳粹工作的,那是1924年。当时纳粹党还是个没有多少影响力的小党,党员多是工人和复员军人,党的高层领导文化程度都不高,最高领袖希特勒连中学都没有毕业。戈培尔是一个博士,一个高级知识分子,他为什么加入这样一个看上去由一群低素质的人主导的小党呢?是纳粹党的宗旨吸引了他。戈培尔坚信“只有社会主义和民族主义的结合才能拯救德国。”而纳粹――国家社会主义党,早期的宗旨恰恰这两个主义的结合。 戈培尔喜欢读书,善于思索,才华出众,讲演口才极佳,又有高学历,在纳粹党内鹤立鸡群。他很快被希特勒看中,他也折服希特勒的思想和魅力。特别是在德意志民族至上和国家至上这方面,他特别崇拜希特勒毫不掩饰的极致的狂妄。复兴人类最伟大最优秀民族的伟业令戈培尔无比兴奋,他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党的事业中。1928年,他被任命为党的宣传部长。5年后的1933年,纳粹党夺取了政权,他又担任了政府的宣传和国民教育部长。 希特勒是一个非常重视宣传工作的政治领袖。 纳粹党起家主要依靠三大法宝,即:宣传、群众运动和制造恐怖。其中,宣传这个法宝起了最关键的作用。 希特勒认为:历史上的大规模的宗教运动和政治运动都不是理智号召的结果,而是鼓动群众热忱的产物。如何鼓动群众的热忱呢?就是要靠宣传,那种能激起群众狂热的宣传。希特勒说:“狂热是唯一能吸引广大群众的巨大力量。” 人类历史上的强人――为了实现目标不顾一切不择手段的强人――无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在实现他所认定的目标过程中,完全不受道德的约束。 对于如何向群众宣传,希特勒直言不讳地说:“群众对抽象的思想只有一知半解,所以他们的反应较多地表现在情感领域。情感 宣传需要摆脱科学和真相的束缚 。”“ 如果撒谎,就撒弥天大谎 。 因为弥天大谎往往具有某种可信的力量 。而且,民众在大谎和小谎之间更容易成为前者的俘虏。因为民众自己时常在小事情上说小谎,而不好意思编造大谎。他们从来没有设想编造大的谎言,因而认为别人也不可能厚颜无耻地歪曲事实……极其荒唐的谎言往往能产生效果,甚至在它已经被查明之后。”希特勒继承和发展了马基亚维里主义。 马基亚维里是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思想家,是现代政治学的鼻祖,他是个唯目标主义者,他主张:为了实现目标,可以不择手段。马基亚维里还清醒地指出,若要维护专制统治,必须依靠暴力和欺骗两个支柱。历史事实也确实如此,越是极权,越离不开谎言。 戈培尔与希特勒一样,也是唯目标主义者,为了实现党的目标,为了祖国和民族的最高利益,在宣传上可以不择手段,撒谎也无所谓。戈培尔说到:“ 大众传播媒介只能是党的工具,它的任务是向民众解释党的政策和措施,并用党的思想理论改造人民 。” “宣传是一个组织的先锋,宣传永远只是达到目的的手段。 ”“ 宣传如同谈恋爱,可以做出任何空头许诺。” “即使一个简单的谎言,一旦你开始说了,就要说到底。”“谎言重复千遍就是真理。” 尽管德国的政治文明在欧洲是最保守的,德国的新闻出版自由比英法等国要晚许多年,但早在普鲁士威廉四世时期的1840年,德国就放松了报刊出版物的审查制度。到了1874年则取消了预先审查制度。1914年德国彻底开放了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 纳粹党在夺取政权以前充分利用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进行宣传,但在夺取政权以后立即取缔了言论出版自由。纳粹党的逻辑是,为了实现自己政党的政治理想,绝不允许别的政党存在,也绝不允许别的声音、自由的声音出声。纳粹党的党纲规定:“报纸在国家中,为最有影响的工具之一。因此所有报纸如与公众利益抵触,必须予以禁止。” 希特勒则直截了当地说:“报纸是教育人民的工具,必须使其为国家而服务。”“报纸上的言论,应当趋于一致的目的,不能被出版自由的邪说所迷惑”。“报纸的任务就是把统治者的意志传递给被统治者,使他们视地狱为天堂。” 虽然希特勒没有像列宁那样把宣传媒体和有关机构都收归国有,直接嵌入权力机器,使之成为权力机器上的螺丝钉和齿轮。但他的做法与列宁也相差不大。在戈培尔具体策划和组织下,纳粹政权取缔了所有反对派的报纸,迫害监禁甚至从肉体上消灭反对纳粹的人员,把所有媒体置于宣传部的控制之下,强令所有的出版物和媒体必须宣传纳粹党的思想和方针,对于媒体从业人员进行政治上的甄别,只有在思想上与纳粹党保持一致的人才可以从事媒体工作。 戈培尔是个做事情追求效果的人,他要求宣传工作要达到一呼百应唤起群众共鸣的效果。本来,纳粹党的政治主张就容易激起狂热,“民族优越”“国家至上”和“平等社会”的承诺在群众中远比自由、民主和博爱更具有号召力。再加上希特勒与戈培尔不惜用撒谎的手段进行蛊惑人心的宣传,就更容易让群众热血沸腾。 戈培尔知道群众渴望什么。一个卑微的人渴望自己伟大,他把民族和国家的强大看成了自己的外延;一个贫穷的人渴望平等,他把伟大领袖的承诺看成了实现平等的唯一途径。 戈培尔也知道 什么最能煽动群众的情感,那就是制造敌人 。 于是,戈培尔紧紧抓住“民族主义”“国家至上主义”和“平等社会”的主旋律进行宣传:我们是最优秀的民族,我们是最伟大的国家,我们如今的不幸是我们的敌人――犹太人和与犹太人勾结的英法资产阶级――造成的,我们只有跟随党和领袖,才能告别耻辱,振兴德意志,才能实现平等社会。戈培尔的宣传简单清楚,卓有成效。戈培尔认为:人民大多数比我们想象的要蒙昧得多,所以宣传的本质就是坚持简单和重复。 戈培尔在宣传工作中还格外注重仪式,突出声势,讲究细节。纳粹党集会一定会有仪仗队乐队,会有无数面飘扬的党旗,会有嘹亮的歌声,会有与会者整齐划一的肢体动作,会有瓦格纳雄壮的乐曲。戈培尔在参加群众集会做讲演时,甚至故意迟到,让群众等一段时间,以制造入场时的欢呼浪潮。 戈培尔不仅重视软件,也重视硬件。纳粹时期收音机刚问世不久,戈培尔发现广播宣传的作用巨大,于是下令生产了1000万台收音机,让每个德国家庭都能通过收音机及时听到党的方针和领袖的指示。戈培尔没有忘记指示收音机的生产厂家,必须把收音机设计得只能收听德国电台。戈培尔还要求德国人在听收音机时要放大音量,打开窗户,以便路过的行人也能听到广播。戈培尔非常得意广播宣传的效果,他宣称:“由于广播的作用,我们的制度消除了一切反抗思想。” 戈培尔不仅对国内实行饱和宣传,还向全世界输出纳粹思想。德国一共建立了53种语言的广播电台,对全世界广播。 二战爆发以后,纳粹政权更是重视广播宣传,德国军队每占领一个国家,宣传机构就会立即在这个国家开展工作,首先做的就是建立纳粹广播电台。希特勒说:“战争期间,语言即是武器。”戈培尔更是把宣传看作是与飞机、大炮和军舰并驾齐驱的武器,他说“未来的历史学家将要对第四种武器致敬,这第四种武器就是宣传。” 宣传部长得意地把宣传比喻成第四种武器,但是他不清楚,任何武器都不能消灭正义,也不能维持邪恶。 希特勒和戈培尔迷信巨大的宣传机器的功效,他们靠宣传起家发动群众夺取了政权;他们通过摧毁新闻出版自由,把德国人民封闭在一个与世隔绝的世界里,人民只能愚昧地盲从党和领袖的指引;他们把德国人民带到了他们所梦想的征服世界的征程上;他们靠宣传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伟大的胜利。然而,他们不会获得最终的胜利,靠谎言支撑的邪恶不可能获得终极的成功,彻底灭亡是必然的归宿。 希特勒和纳粹党的灭亡是彻底的。戈培尔的灭亡也是彻底的。1945年4月29日,宣传部长亲手毒死了自己的6个天真烂漫的孩子,最大的12岁,最小的才5岁。然后,他与妩媚动人的太太饮弹自杀。 这就是试图把谎言变成真理的代价。德国人民和全人类也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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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言论的文化意义
热度 2 周可真 2013-1-8 23:06
言论自由 作为公民的一种法权,是公民作为国家主人的政治地位在法律上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公民各自所从属的社会阶层在自己国家中具有互相平等的政治地位的一种法律体现。具有确认和保护公民 言论自由 权的宪法及其宪法的充分实施,是现代公民国家的本质特征之一。现代公民国家的议会民主( 通过 议会斗争方式 来解决社会各阶层利益冲突 的政治形式 )是借助于 言论自由的法制条件下社会各 阶层 之 间 言论自由的 平等对话 来达成 的,故言论自由是 通过 议会斗争 来化解社会各阶层间利益冲突的政治解决方式 所必需的,因而也是避免运用 暴力斗争 方式来解决 阶层利益冲突 的一个必要条件,换言之, 言论自由 具有 维护社会稳定和预防社会动乱的政治功能,这是言论自由的 政治意义所在。 (参见拙文:《 言论自由的政治意义和政治基础何在? 》)在此意义上,非法地压制公民的自由言论,肆意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权,这在客观上就不啻是直接破坏社会稳定的基础,更是在制造社会动乱的种子,为暴民运动的发生创造其必要的社会条件和适宜的社会气候。 言论自由 不仅具有上述政治意义,还具有下述文化意义。 文化是人通过自己的生命活动创造出来的一种使自己区别于动物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的第一要义就是人借助于他们在相互交往中创造的语言来交换其互相合作所必需交换的信息。换言之,文化的首要特征是在于人与人之间运用语言来进行的对话。为了保证人际合作有效顺利地开展,必须保证人际对话中通过语言来传递的信息的真实性,亦即必须保证人际对话以讲真话方式来进行,以免互传信息而导致人际合作失败。 讲真话的对话方式就是参与合作者彼此互守诚信。诚是言而由衷,直抒心意;信是言之必可行,承诺须兑现。互守诚信,就是保证不说违背自己真心的假话和不能对人履行承诺的空话。 以说假说空方式来进行的对话是误传信息的无效对话,这种对话方式使人们无法开展有效的互相合作,因而是人际交往的大忌。 中国古代,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都提倡“忠信”(即诚信),其实际意义是试图为人际信息交流的有效性提供伦理保障,从本质上说,是要为开展有效的社会交往与社会合作奠定相应的道德基础。 但是,中国古代的等级制度使等级各有差别的社会阶层和各自从属于这些阶层的人,在人际对话中也具有相应的不同等级的话语权,从而使他们无法开展平等对话。在这种由于政治原因所直接导致的不平等对话关系中,一部人(处于政治地位较高的等级阶层)拥有话语特权(本质上属于政治特权),他们拥有这种特权,是以另一部分人(处于政治地位较低的等级阶层)丧失相应的话语权为前提的。对于为开展有效的社会交往与社会合作而进行的人际对话来说,话语权的本质是讲真话的权利,因此,话语权的丧失是意味着失去了讲真话的权利或讲真话的权利被剥夺了。 政治上的等级制度必然导致处于政治地位较低的等级阶层及其成员人际对话中部分地丧失讲真话的权利。真话权的丧失是意味着讲真话得不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对于部分地丧失了真话权的人们来说,他们可以讲一些真话,但有些真话是他们不宜讲也不敢讲的,因为讲这些真话并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所以如果由于讲了这些真话而得罪了某些人,则可能受到这些人的报复性伤害。 正是因为 政治上的等级制度必然导致处于政治地位较低等级阶层的人们不敢讲真话,而老子对此有所洞见,所以他才说“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他所说的“礼”是指西周的礼乐制度,这是政治范畴的等级制度的一种具体形式。但是,为了使人们个个都有讲真话的道德,老子主张废除礼乐制度,构建“小国寡民”的自然社会,应该说这是开错了救治时弊的药方的。 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尽管其提倡诚信之德,却无法提出具有现实可行性的足以保证人们互守诚信而讲真话的社会改革方案。实际上,互守诚信的人际对话方式,只有在人际法权平等的现代公民社会里才是可能的;在人生而不平等的传统等级社会里,根本不可能出现人际互守诚信而讲真话的平等对话局面。 现代公民社会普遍把言论自由作为一项重要的法权提出来,把它纳入国家根本大法(宪法)之中,其意义是要为人际信息交流的有效性提供法律保障,从本质上说,是要为开展有效的社会交往与社会合作奠定相应的宪法基础。从人际对话角度来看,言论自由作为现代公民社会的一项法权,就是通过国家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公民讲真话的权利。这种法权的确立,为互守诚信地开展平等的人际对话提供了一个文化平台,这也是言论自由的文化意义所在。在此意义上,非法地压制公民的自由言论,肆意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权,这在客观上就不啻是直接破坏社会交往与合作所必需的人际对话的平等性,更是在动摇和摧毁社会诚信之德的法律基础,是在为营造说假话、说空话的社会风气开辟更加广阔的道路。 要之,如果说“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的话,那末,在当今社会里,对言自由的压制就是诚信之薄而乱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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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的政治意义和政治基础何在?
热度 9 周可真 2013-1-8 12:07
随着中国社会的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阶层的分化和相应的各阶层特殊利益的形成和发展及其相互冲突,是客观必然之事。面对各阶层因其不同利益的存在和发展所不可避免地要导致的利益冲突,人们必须作出选择: 是任其利益冲突以自发的和非法的暴力斗争方式来进行,还是使其利益冲突以自觉的和合法的议会斗争方式来进行? 笔者的主张 是建立各阶层间的平等对话机制,这意思也就是 , 要设法使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冲突以自觉的和合法的议会斗争方式来进行,以避免自发和非法的暴力斗争所必然导致的社会动乱。 要通过 议会斗争方式 来解决中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则包括新闻自由在内的言论自由是必不可少的,因为 议会斗争 方式作为社会阶层利益冲突的一种政治解决方式,其实质就是社会各 阶层间的平等对话机制 ,这种平等对话必须借助于言论自由的法制条件下社会各 阶层间 的自由言论来达成。离开言论自由的法制条件,社会各 阶层间 以自由言论来进行的 平等对话 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 平等对话 必然要求对话诸方享有平等的话语权,在这种平等关系中,任何一方都应尊重其他各方的说话权利,不能也无权侵犯和剥夺其他各方的说话权利。 像其他一切法权一样,言论自由权(按:社会各阶层间的平等话语权是公民言论自由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也是 通过法律确认与保护 的权利,这种权利也有其相应的法定义务—— 由于法律的规定所应承受的行为约束 ,并且这种法律规定应该也必须是通过 社会各 阶层 间 平等对话中充分的相互 协商的结果,这就是说,平等话语权的必要前提是社会各 阶层 在国家中的政治地位平等和由政治地位平等的社会 阶层 通过平等协商方式来制定国家的法律。而社会各 阶层 在国家中政治地位的平等权应该也只能通过国家宪法确认和保护,这种根本法权一经确立,任何一个社会 阶层 都应尊重其他各阶层的政治地位平等权,不能也无权侵犯和剥夺其他各阶层的这种平等权利。 因此,言论自由权不仅必须以宪政为基础,而且这种宪政必须以确认和保护社会各阶层在国家中平等的政治地位的宪法为基础。离开这种宪法而谈论宪政和言论自由,是空谈宪政和空谈言论自由;离开言论自由,就没有通过 议会斗争 来化解社会各阶层间利益冲突的政治解决方式;离开 议会斗争 的政治解决方式,社会各阶层间的利益冲突就只有暴力斗争一种政治解决方式。
个人分类: 时评.政论|6002 次阅读|15 个评论
知識份子永遠都不應該為言論管制唱讚歌!
热度 12 jiangjinsong 2013-1-7 14:09
知識份子永遠都不應該為言論管制唱讚歌! 爲了明哲保身,可以沉默。 對於某些網站的自保措施可以理解,可以包容。 但是如果為言論管制而唱讚歌,那實在是糊塗到家了。
个人分类: 口無遮攔|2782 次阅读|42 个评论
科學網上的氣氛還是有很大進步的。
热度 15 jiangjinsong 2012-12-28 21:33
現在我這種公開“ 宣傳迷信” 的帖子可以很自然很正常地貼出來, 好像沒有多少人感到氣憤, 也沒有多少人上門來指責。 記得我剛來的時候, 為北大允許風水師進校園講座辯護, 居然遭到了許多網友的嚴厲批評, 甚至有人認為我是故意聳人聽聞發表奇談怪論的, 他們對我居然有這樣荒唐的觀點感到不可思議, 現在估計他們也見怪不怪了懶得批評了。 這就是說某個地方的言論空間和氛圍其實是可以改變的, 只要你有道理並且堅持! 參考文獻(尤其請注意留言討論部份): 开风水课:非北大之耻辱,乃北大之希望
个人分类: 怪力亂神|4084 次阅读|43 个评论
关于『什么是Tenure?了解了再评论』
热度 18 hongfei 2012-12-27 03:43
关于『什么是Tenure?了解了再评论』 2012.12.26 俞强博主的博文《什么是Tenure?了解了再评论》很好。大家确实不应该在没有弄清Tenure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实践的时候乱发意见,认定Tenure制度一定在中国不能带来好的结果。 《什么是Tenure?了解了再评论》博文链接: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276037do=blogid=646342 不过余强博文中关于美国大学Tenure制度几个基本论断我并不同意。下面是我在他的博文后面的评论和他的回答,供关心此问题讨论的人们参考。 ********************************************** 王鸿飞 2012-12-26 09:50 这篇博文提出的论点很好,大家在讨论Tenure的时候,的确应该先了解什么是Tenure,了解了再评论。 不过,这篇博文的好几个比较重要的论断,却很成问题的,不仅没有根据,而且产生很大的误导: 论断1. “今天美国的tenure制已经是一种无奈,更多的情况下是名存实亡。” 论断2:“美国人自己都要抛弃tenure制了,我们还捡起来干嘛?” 科学网曹聪博主的博士导师Jonathan Cole 2009年的新书《The Great American University: Its rise to preeminence, its indispensable national role, why it must be protected》中就有对关于tenure的讨论。此书好像已经有中文版,建 议大家有机会好好读一读相关章节,在去下自己的论断。 博主回复(2012-12-26 11:52):1、tenure 制从它本来的保护学术自由的意义来说已经是名存实亡,因为今天说的学术自由已经不仅仅是言论自由,更重要的是研究自由。而今天的tenure制下的研究是没有自由的,必需按照学术界的口味来开展研究。 2、美国人已经抛弃了有“终身”意义的tenure,实行的是竞争淘汰制的tenure。 今天美国的tenure制是一种尴尬和妥协,是挂着终身名义的实际不终身。你觉得它的好处在哪里? *********************************************** 王鸿飞 2012-12-26 10:03 王鸿飞《一流大学建设:总理必读》博文: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176do=blogquickforward=1id=292650 曹聪《一流大学的“核心价值”和“金科玉律”——科尔教授『美国名校』简介》博文: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292722 *********************************************** 王鸿飞 2012-12-26 12:31 谢谢在【32】的回复。不过我并不同意你的论断。 如果我是你,我会给大家一些相关的信息和依据,让大家自己去分析和判断。而不是只给一些并不见得符合事实的判断。 美国高等教育的Tenure制度在不断地变迁,美国AAUP有专门的资料研究和讨论这些变迁、影响及对策。(AAUP Resource on Tenure page: http://www.aaup.org/issues/tenure/resources-tenure ) 在1990年代以来,人们是对Tenure制度有很多疑问和讨论,但是最近这几年讨论又少了。因为Tenure制度本身并没有问题,而是一些外界因素的变化导致了Tenure制度中的一些问题。 关于保护保护学术自由的问题,很多人以为美国社会自1960年代民权运动以来已经非常尊重言论自由,这方面已经不是问题。但911以后大家发现那只是一个错觉,所以大家在Tenure保护学术自由方面的意义又有了重新的认识。这些在2009年Jonathan Cole的书中都有专门的讨论。 如果你说的是对的,那么Jonathan Cole完全不需要写一本600页的书来讲美国的高等教育must be protected。 你知道,一战以后很多中国自以为聪明的知识分子发现资本主义大概行不通了,纷纷转向社会主义,结果使得中国历史走了一个巨大的弯路。二十世纪资本主义不仅没有破产,经过修正越发显现出自己的活力,倒是所有实行社会主义的国家都倒了大霉。这跟您现在对于Tenure制度的态度倒是很有点类似。 博主回复(2012-12-26 15:51):另外,你说的“Tenure制度本身没有问题”是指的哪一个“本身”?是早年的保护学术自由的理想tenure本身还是指现在的评选淘汰tenure制的本身?你是赞成哪一个?为什么? 博主回复(2012-12-26 12:56):每个人写文章都是写自己的分析和判断,你我当然也是一样。这个不是问题,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 Cole可以写600页的书表达他的观点,我也可以写博客表的我的观点,你也可以表达你的观点和看法,这都不是问题。 每个人都是自以为聪明的,没有人会以为自己是笨蛋,这也不值得批评和讽刺。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评现在看来也还是正确的,你认为马克思的资本论错在哪里?资本主义现在是面临很大问题,难道你不认为是这样吗?资本主义怎么解决失业问题和环境问题?苏联和中国的社会主义者匆忙了一些,没有耐心等到资本主义腐朽的一天。而现在美国倒是应该考虑向社会主义演化的时候了。 俞强博主的最后一段回复是本文贴出后回复的,现在将其补上。 我的意见很简单,我认为俞强博主建议大家弄清Tenure是什么,是很正确的意见。但是在讨论Tenure是什么的时候,应该尽量把已知的事实和个人的观点或意见区分表达,不然人们很容易混淆哪些是事实,哪些是个人意见,结果还是搞不清楚。 最后,马克思《资本论》的整个出发点都是错的,在实践中也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灾难 。我不知道俞强博主对资本论有多少研究。我母亲以前是教《资本论》的老师,专门进修过《资本论》,所以我年轻的时候也跟着读了不少,后来也读过一些国外的研究著作。关于《资本论》是另外的话题,就不在这里多讨论了。
个人分类: 教育科研|38934 次阅读|47 个评论
[转载]兰州一失业教师发帖被控颠覆国家政权案撤诉
热度 2 ksinx 2012-12-18 08:23
2012年12月18日 03:13 来源:新京报    陈平福,55岁,原是一家国有企业子弟学校的教师,企业破产后,在兰州街头靠拉小提琴卖艺为生。因为在互联网上发布和转载文章,今年6月被警方监视居住,8月,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提起公诉。   12月14日,法院裁定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新京报讯 (记者宋识径)12月14日,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兰州失业教师陈平福收到法院裁定,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陈平福重获自由。陈平福的辩护律师何辉新认为,这个案件是法治的胜利。   2007年以来,陈平福先后在网易、百度、搜狐、新浪、天涯等网站实名注册博客或微博,发表、转载部分文章,批评有关部门。今年6月27日,陈平福因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兰州市皋兰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曾三次延期审理   今年8月14日,兰州市检察院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陈平福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该案于9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律师何辉新为陈平福作了无罪辩护。   审理过程中,“因法定事由在审限内无法审结”,兰州市中院报请延长审理期限。9月27日,甘肃省高院批准延期1个月。之后,兰州市检察院分别于10月24日、11月22日两次提出延期审理。12月13日,兰州市检察院提交撤回起诉决定书,决定撤回对陈平福案的起诉。   律师何辉新表示,他没有看到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申请书,也不了解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为何。   “撤诉符合法律规定”   何辉新提供的刑事裁定书显示,兰州市中院认为,兰州市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准许撤回起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撤回起诉;第三百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补充侦查期限内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或者撤回起诉。   何辉新认为,陈平福在博客上发布和转载的内容,主要是对人生际遇的不满,发发牢骚;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对社会现实的感悟,对一些不公平、不公正问题和腐败问题的批评。他行使的是言论自由权利,这是宪法规定的权利。何辉新说,如果这样的行为构成犯罪,是很荒唐的,政府应该容得下批评。   对于目前的处理结果,何辉新认为,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法院依法作出裁决,这个案件是法治的胜利。   “我想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好一点”   “对我的指控违反宪法”   新京报:案件撤诉了,这几天你在忙什么?   陈平福:这两天在忙一些朋友聚会的事,一起简单吃点饭,这个事结束了,大家坐一起都很高兴。   新京报:对这个结果,你怎么看?   陈平福:我没有罪,最终结果,还是他们撤诉了。   新京报:之前司法部门有没有你联系沟通案情?   陈平福:没有。9月4日开庭审理之后三个月,没有任何动静,不知道检察院要撤诉。   新京报:你的案子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陈平福:今年3月,警察说我涉嫌犯罪,要把我带到公安局。走到半路,我心脏病犯了,他们把我拉到兰州空军总医院,做了检查。大夫说我有生命危险,让我住院观察。他们说,那把你送回家养病吧。   新京报:你知道什么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吗?   陈平福:我大概知道,他们认为我言论过激,对政府的影响不好。   新京报:他们向你出示证据了吗?   陈平福:他们打印了一些博客网页,一共34篇文章,问是不是我写的。我承认,并签了字,摁了手印。   新京报:监视居住期间,你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陈平福:警察让我不要离开兰州市,随时等传唤,不要再发博客。每过一段时间,会打电话问一问情况,警告一下,不要再写文章。有一次要把我家电脑收走。那是我儿子的电脑,我说你们收走,儿子回来骂我怎么办?我死活不让。结果没拿走。   新京报:9月4日,法院开庭,你在法庭上说了什么?   陈平福:我在法庭上主要说,这个指控是违反宪法的。我写的都是亲身经历的事,咱们的社会道德素质在下滑。生活中、文化中,确实遇到了很多不好的东西,应该说出来,让大家看看,不好的根源是什么,为什么出现这些情况,最终让社会更好一点,推动社会向前发展。我没想着让大家造反,这不是我的初衷。   外出打工被跨省遣返   新京报: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大街上拉小提琴卖艺?   陈平福:2005年,我患心肌梗塞,做手术,在心脏里放了一个支架,欠了5万块钱的债。那时一个月工资才400多元,为还债,出来卖艺。   2008年,我所在的企业(在企业子弟学校任教)破产,给了6万多元安置补偿金,我把钱交给了儿子。第二年,儿子按揭买了房子,他每月工资才1400多元,每月按揭款要交1700多元,有困难。我爱人退休工资刚过1000 元,我没有退休工资,只能卖艺挣钱。   新京报:卖艺挣了多少钱?   陈平福:3年,把欠的5万多块钱还了。   新京报:什么时候学的拉小提琴?   陈平福:1980年左右,在大学里,跟同班同学学的。我最喜欢小夜曲,喜欢贝多芬和莫扎特的曲子。我在大街上拉的也是那些古典乐曲。   新京报:卖艺时,遇到了什么事?   陈平福:百姓都比较善良,他们会帮助我,没有他们,我这几年不知道会怎么过。但政府不让卖艺。在大街上,各样的执法人员都来找我,有保安、公安、城管,最后是救助站。救助站的人说我是街头卖艺,属于流浪乞讨人员,属于他们管理范围。   新京报:他们把你送到了救助站?   陈平福:没有,把我拉到郊外,放下就走了。   新京报:为什么不让卖艺?   陈平福:说影响市容。我很难理解,为什么百姓都那么善良,而政府就不容纳我。其实我什么都没有影响,我是拉琴的,又没有跪下磕头要饭。这是艺术,是街头艺术。我认为卖艺应是文明行为,不是一种丢脸的事。   新京报:没想过到别的地方当老师?   陈平福:在兰州我找过两次,都失败。去年正月十五,原来的同事在云南当老板,让我去上班。觉得挺好的,管吃管住,云南环境也好,准备在那安心当个教师,不再上网,从此不写东西,就是打工挣钱,养活自己。但是,他们联合执法,把我跨省遣返了,让我呆在家里,不让我打工。   新京报:为什么遣返你?   陈平福:因为我网上发表的言论。   “我写的东西对社会进步有利”   新京报:从什么时候开始写博客?   陈平福:写博客是从2007年开始的。我看到这个社会有不公正。我要把这些东西写出来,告诉世人,还要分析里面的原因,不好的事情是怎么产生的,原因在哪,怎么才能根除。我写的都是些现实问题。   新京报:为什么要写博客?   陈平福:没有别的方式。别的方式就是上访,我觉得行不通,没作用。有一次有执法人员抓我。他们折腾我,恐吓我,不让我吃饭,学习他们的各种通知。为这事,我跑到信访办,我还没说完,就被轰走了。   新京报:你觉得那些文章有害吗?   陈平福:没有害,都是真实存在的。我看到我们教育中、文化中存在的不好东西,就要分析,这个东西不好,要改变。我写的东西可能对政府形象不好,但是对社会进步是有利的。但他们考虑的问题是,你写的这些东西都是揭露社会阴暗面,有损政府形象。   “关心社会进步就是公民意识”   新京报:什么时候知道你写的东西惹了麻烦?   陈平福:2008年。那时候我在上班,他们跑到单位找我,说我在网上发的那些东西,对政府形象不利,以后要注意点,让我删掉。有好多网站,把我的博客关掉了。我当时开了100多个博客,都是实名注册。最后,就剩下两三个可以发表。   新京报:博客里,你提到公民意识,什么是公民意识?   陈平福:大家要关心政治,关心社会进步,这就是公民意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经历,每个人的生活经历不同,社会地位不同,思想就不同,这是很正常的。   新京报:有人说你心态不正、太偏激、太消沉、过于消极,你怎么看?   陈平福:我觉得我心态很正常,偏激是他们的看法,我怎么想的就怎么说。   新京报:你对生活还有信心吗?   陈平福:当然有信心,只要我在大街上拉小提琴,就能生活下去。   新京报:今后还会写博客吗?   陈平福:会写。他们应该做一些实的东西,应该行公益,施怜悯。我想社会进步本身是行公益。我讲的都是实实在在的东西。   ■ 相关链接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法》第105条第2款规定: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京报记者 宋识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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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拿言论自由逼问莫言就是装孙子
sqzhang 2012-12-12 09:20
莫言 10 日在斯德哥尔摩获颁诺贝尔文学奖,西方媒体称“言论自由成了莫言无法躲过的话题”。中国的言论自由是什么情况,西方人早已形成自己的看法,但他们变着法想让莫言“表态”,或者让莫言给中国政府制造难堪,或者莫言自己难堪。 做世界级名人不容易,对莫言来说这只是开了个头,我们在此劝他放宽肚量,对舆论的喧嚣能躲就躲,实在躲不过就以他的朴实和坦率面对。他迄今应对得挺好,但他不可能不被非议。 言论自由被奉为西方“第一人权”,也是各种自由中的“第一自由”。今天的西方已经适应了言论自由的冲击,社会为此留足了“成本预算”。西方社会的结构与言论自由经过漫长磨合,有了较高对应性。在西方的系统化成就中,言论自由处在最表层的位置,但很多西方人认为,它是西方发达的根。 无论历史是怎样走过来的,但现实是,言论自由是只要下决心不顾一切去搞,是相对最容易实现的。埃及等不发达国家几乎在一夜之间就实现了言论自由,但获得西方社会的那些言论自由“回报”,却完全是另一回事。 中国的言论自由显然不如西方,甚至不如埃及、印度。中国对待言论自由的态度与对改革的整体态度一脉相承。中国的言论自由这些年一轮一轮地螺旋式上升,但中国的确没有发生过“革命性的突破”。中国的言论自由成就,与中国各领域改革的成就总体看是相当的。 中国的言论自由是否应当甩开其他领域单项突进呢?一些理想主义者认为应当是,这符合西方的鼓动,又有无数名言警句可做佐证,但实事求是讲,中国的大多数人对此是担心或者困惑的。迄今为止世界上并没有完全靠言论自由成功带动社会全面发展的国家榜样,言论自由“独自冒进”把社会搞乱的例子倒是比比皆是。 在中国大概没有什么人真正反对言论自由,技术的发展绕开了不少以往的限制,不断创造言论自由质量的刷新。官方确有一些限制性行动,但这一切更像是对言论自由发展的节奏把握,全社会、包括官方对它总体采取了尽可能适应的顺时而为态度。 中国同西方不是不能比,比可以带给我们思考和启示,包括让我们看到别人的长处和自己的不足。但反复质问中国人万众关注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他的国家是否有“言论自由”,这是我们常说的“对比”吗?这就是装孙子,是在一个光荣的时刻成心要制造些不痛快。 中国对西方的落后几乎是全面的,这一点是中国人就知道。但中国这三十几年发展得最快,震动了整个世界,这一点中国人如今也知道了。中国人不可能不去想,我们为什么能发展得这么快,是不是在西方的道路之外,真的有一条值得中国人自己摸索并且自信的发展道路呢? 这样的思考已在中国主流社会中蔚然成风。由于西方过去的成功,也因为人性中对现成成就的天然崇拜,中国仍有不少人认为西方的政治总结具有普世价值。但这决非中国人的集体信念,西方人真该好好看看中国的真实民调,他们实在不该误判如此迅猛发展大国的民意。 言论自由当然是好东西,它当然会在中国不断发展。但用“中国为什么不像西方那样言论自由”来教训这个崛起得相当有条理的国家,就是个烂得不能再烂的话题。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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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科學按
热度 15 jiangjinsong 2012-10-18 08:51
轉載方老師文章的博文已两次被刪(第二次僅僅提供了鏈接也沒有能逃脫掉mm的玉爪),現在保留蔣科學的按語應該沒有問題了吧? 蔣科學按:方先生是我尊敬的科學家,他的著作《哲學是物理學的工具》是國內科學家很少有人能寫得出的哲學著作。最近網上有位科學家老是打著方老師的旗號,對於科學家發表博文談論宗教多加指責,我認為他應該好好讀讀方老師的著作,方老師對待宗教人士很友好的。 我相信方老師如果在科學網寫博客,不會多事去反對別人談論宗教的。
个人分类: 口無遮攔|1576 次阅读|21 个评论
科學家更應該尊重他人的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
热度 43 jiangjinsong 2012-10-15 15:00
在不違反科學網的基本規則前提下,科學網博友在自己的博客中發表對於科學、技術、文學、政治、宗教、以及其他日常事務的觀點,都屬於他的言論自由,他人沒有權利干涉。 宗教信仰自由已是文明社會公認的基本人權,他人不可以剝奪,在自己的博客中發表對於宗教問題的看法,也屬於基本人權,他人沒有權利干涉。 無神論和各種特定宗教觀點一樣,也是特定信仰,與科學無關,沒有得到科學背書。 你在博客上有權宣揚無神論,別人在博客上也同樣有權宣揚有神論。 你非要偷窺他人的博文,還要抱怨別人發表你無法接受的觀點,那是你自己犯賤。 你如果要求禁止他人的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那是你缺乏文明社會的素質。 如果你有興趣向管理者建議收窄科學網博友在自己博客上的言論空間,你自己可以評判一下自己的行為是否合理? 我曾多次說過, 中國社會的集權土壤真得很肥沃,因為你常常可以見到許多草民甚至比統治者更熱心於進行言論管制,而本來應該支持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的科學家也常常頭腦發昏!
个人分类: 口無遮攔|5079 次阅读|74 个评论
可以發表政治主張,為何不可以發表宗教觀點?
热度 6 jiangjinsong 2012-10-3 12:29
中國許多科學家不習慣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 自己願意當奴才 見不得別人獨立思考 如果說蔣繼平老師的文章寫得爛不該被精選 那饒毅、李連達更爛的文章不是都被置頂了嗎?
个人分类: 口無遮攔|2417 次阅读|4 个评论
反美示威与美国的言论自由
jefei 2012-9-19 12:15
因为一段名为《穆斯林的无知》的视频,穆斯林世界里爆发了普遍的反美示威游行,随着事态的恶化,美国政府一方面谴责该视频,另一方面又以“言论自由”为由拒绝封杀此视频。对此,可能有相当部分“理智的、向往自由的”中国人为美国的做法而叫好,羡慕美国的“言论自由”,至少主持腾讯《反美示威启示录》的编辑及相当一部分读者是这样想的。 可以说,这些人都忘了“自由都是有限制的”这一铁律。即便在自由的名义下,你也不能侮辱别人,不能诽谤他人,这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是最基本的常识。自由,并不意味着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在公民个人层面上是如此,在国家层面上更是如此,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允许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出现和传播,一个国家的领导人也不能胡乱说话,一个多民族国家也不会允许任何挑起民族仇杀的言论出现,欧洲对支持纳粹言论的禁止,美国对种族歧视言论的敏感,都是此类明证。这个时候,怎么没人出来拿“言论自由”说事呢?是见识狭隘还是另有目的? 对比于美国对种族歧视言论的封杀,此次美国对该视频的态度,不仅没有反映出美国是多么地“自由”,反倒显示出美国对伊斯兰世界是多么地漠视,是多么地的傲慢,这只会让穆斯林的反美情绪更加膨胀,根本无益于事情的解决。在此次反美浪潮中,美国在伊斯兰世界的人员和财产安全已经受到了威胁,伊斯兰极端势力的可能暴涨更使得美国本土的安全也会受到威胁,而美国国内的穆斯林与犹太人矛盾也可能激化,不利于美国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因而,美国应该以损害国家安全为由封杀此视频,而不是以所谓的“言论自由”为由来庇护此视频。 我也希望向往自由的国人能明白,自由从来都是有限度的,在不同国家,自由的尺度从来都是不同的。用晶体学中的事例说明的话,就是一个单独的原子,它想去哪就去哪,而当许多原子形成晶体时,里面的每一个原子都要受到其它所有原子的影响,它只能在其平衡位置附近运动;其它原子的影响在理论上就用晶体势来描述,而在不同的晶体中,晶体势是不一样的,甚至可能天差地别 。晶体如此,人类社会也是一样。 既然自由会受限,那原子们为何要形成晶体呢?简单地说就是,你可以拿块晶体砸人,却不能拿一堆离散的原子去打人。用俗语说就是,人多力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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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節來了,大家談談香港國民教育自由化政策吧!
热度 6 jiangjinsong 2012-9-9 22:17
左派、右派、不左不右派、或左或右派、蘋果派、芒果派等各派高手都可以發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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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一中学教师因写博客被起诉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热度 2 xiaoyanghe 2012-9-6 23:23
晶报讯 财新网消息,甘肃省兰州市中级法院于9月4日开庭审理了一起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今年55岁的陈平福,大学文化程度,甘肃皋兰县人。2012年6月27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皋兰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起诉书称,2007年7月至2012年3月,陈平福在网易、搜狐、新浪等多家网站,用博客或微博发表、转载《向埃及人民学习,我们不想再忍受花言巧语的愚弄》、《不当奴化教育的帮凶》、《中国特色——领导创造思想》、《抗拒民主和法制,全民族都是输家》、《我在自己的祖国被自己的仆人欺负》等34篇文章。起诉书认为,陈平福通过互联网攻击党和政府,诋毁、诬蔑国家政权与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甘肃荣庆律师事务所何辉新律师为陈平福当庭做了无罪辩护。何辉新律师认为,首先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 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陈平福在互联网发表文章,有的是根据自己的遭遇撰写的,有的是转载的,其目的不过是为了表达“对现状不满,发泄心中的不快”,没有“造谣、诽谤”的内容,是在履行《宪法》赋予一个公民对政府的监督权,如何能被视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次,政府不等于国家,公民批评政府工作人员、乃至批评政府,不等于要颠覆国家政权。 据陈平福公开发表的多篇博文所述,他原是皋兰县一家国企学校的数学教师。2005年,他遭遇了一连串的 生活 打击。先是企业倒闭导致失业,继而又生了一场大病,负债累累,孩子又要上大学,生活难以为继。不得已,他来到省城兰州,靠拉小提琴卖艺为生,却多次遭遇当地政府救助站的“驱逐和羞辱”。 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 作者:陈平福 由甘肃皋兰县公安局出面,控告我陈平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目前立案侦查完毕。他们所谓的立案侦查,其实就是把我最近一两年在网上公开发表的博文,特意挑选打印了一部分,让我签字、按手印,作为我的“犯罪”证据。这其中有我转载别人的,还有别人转载我的,统统都成了我的“罪证”!我的案子现已转交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审理,下一步就要移交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在我还没有失去自由前,先做个无罪辩护。 首先,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也是基本的人权。 其次,我的博客内容都是传播普世价值,主张和平民主转型,没有宣扬暴力和阶级斗争!呼吁政改,呼吁和平民主转型不是颠覆国家政权!我公开发表的博文都是我的遭遇和想法,所谓“犯罪证据”根本没有必要兴师动众立案侦查,只需用“陈平福”这三个字搜索,就能找到很多很多,让世人看看我陈平福到底有些什么“犯罪证据”! 对我一生教训最大,让我猛醒的遭遇是我2005年突发心脏病在家等死的那段时间!当时住进甘肃省人民医院,不到一个星期就花完了五千多元钱,需要再花五万元,放个支架,才能活命!在当时,我的工资不吃不喝一年才能攒够五千元,企业面临破产,职工工资是随着经济效益下滑的,不像事业单位按年限加薪。不交钱,医院就会自动停药,没钱只好回家等死!最终是我的弟弟妹妹们凑足了五万元,才救了我一命。幸苦一生,到头来大病等死,面对残酷狠毒的金钱社会,你说我能为你政府的“好”制度再唱赞歌吗! 负债累累走投无路的我,后来就开始了街头卖艺,结果被兰州救助站捉拿凌辱,救助站恶奴直言,我们就不是救助,就是不准你卖艺!政府不准卖艺,我好不容易在云南找了个代课教师的工作,结果上班不到一周,就被公安跨省遣返,砸了饭碗!一个政府阻止失业者谋生,把一个失业者往绝路上逼,在这个星球上你还能找出比这更可怕的政府吗! 走投无路流落街头,帮助我的都是不知姓名的善良的百姓,阻止我谋生求存的都是来自政府的“执法人员”,你让我怎么说你这个政府的好呢! 所以我开始思考,开始揭露制度的缺陷,开始追求自由、民主、文明的社会制度!我仅仅希望那些握有权势的人,能够给那些生活在生死线上的穷苦人留一点活路!我仅仅希望国家走上民主宪政,融入世界民主大潮,希望一个好的制度能够给所有人提供安全的生存条件!我只希望我的悲剧不再在别人身上发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博主后记: 希望各位网友讨论一下:该不该有颠覆国家政权罪?一个好的制度总会得到绝大多数的公民的拥护,不可能那么轻易地被颠覆的。第二就是政府等于国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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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大学生正在开展学习希特勒的活动?
热度 6 Majorite 2012-7-17 00:02
加拿大大学生正在开展学习希特勒的活动?
加拿大大学生正在开展学习希特勒的活动? 美国西点军校师生是否真地开展过学中国雷锋的活动? 他们做人做事是否以雷锋为榜样? 对此持不容他人怀疑态度的人使用最多的证据就是田志芳先生提供的一张照片(照片1),这张照片照的是西点军校一间普通的教室,学生们的桌子围成U字形,一个学生站在投影仪前,后面墙上贴了一些画和文字纸张,其中一张是雷锋头戴冬帽的标准像,下面有“学雷锋,树新风”六个汉字。据田志芳先生说,这张照片出现在一份西点军招生的宣传小册里过。 照片1. 网络照片 田志芳先生,曾任中国驻美大使馆一等秘书,退休前任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 “连美国西点军校师生都学习我们中国的雷锋”,哪是何等的光荣!国内许多报纸就这么盛传着这样的“喜事”,它简直成为我们社会主义中国的骄傲!民族的骄傲!青少年爱党爱国的好教材! 2002年,抚顺市的雷锋纪念馆进行扩建,为了寻找“西点军校学雷锋”的证据,馆长张淑芬特意随抚顺市赴美友好经济代表团专门到美国考察雷锋精神对美国西点军校的影响。到了西点军校后,张淑芬大失所望,她没有发现任何与雷锋有关的资料,也没有看到传说中的雷锋画像与塑像。同年的年3月28日,美国西点军校公共关系办公室克里斯蒂娜·安克拉姆不得不对此进行澄清,称西点军校从来没有雷锋的任何画像与塑像,雷锋语录也没有被印在任何正式的学员出版物中。同时亦希望中国媒体予以澄清,希望澄清的原因是西点军校几年来来接待了一万余位前来寻找雷锋像的中国游客,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进行辟谣,已经筋疲力尽。 仅因为有张照片显示雷锋的画像(poster)出现过在西点军校一个教室的墙面上,由此就臆断“连美国西点军校师生都学习我们中国雷锋”,是因为不了解西方民主社会特别是大学内部的实际情况造成的。 上周,我在蒙特利尔大学一座教学办公楼的B616房间也发现类似的情况。该办公室有近十个博士生、硕士生在此上班,墙面上不仅贴有毛泽东、列宁、斯大林、卡斯特罗,甚至希特勒的画像(照片2-4)。难道这能说明在蒙特利尔大学师生正在开展学习“毛泽东、列宁、斯大林、卡斯特罗、希特勒的活动吗?说明蒙特利尔大学师生崇拜他们吗?固然不能。学生在自己的活动空间里,贴什么不贴什么,搞笑啥不搞笑啥,在加拿大这样的民主社会里完全是他们的自由,愚昧地过份解读或故意歪曲都是可笑的。 照片2. B616房间 照片3. 微波炉后面的墙上有两张贴报。 照片4.大贴报 有识之士认为,雷锋不过是那个不堪回首的时代为了政治目的(奴化教育、愚民政策、培养没有独立人格与思想)捏造出来的假典型。一个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雷锋,竟能写出具有大学中文与政史系教授功底的《雷锋日记》。《雷锋日记》的精髓就是学习领导语录、听领导的话、做领导的一枚螺丝钉、领导叫干啥就干啥。所谓的雷锋事迹,充满了低级谎言,不值一驳。雷锋应该连同那个时代一去不复返。 加拿大有家免费的中文小报,多次对同胞贩卖“西点军校学雷锋的神话”。它的女记者不久前还写了一篇文章——加拿大“401高速上的雷锋加油站”,谈到她忘了外套,口袋内有钱包、证件等,后来回去,清洁工交还给失主。于是,女记者随口就给封了个“雷锋加油站”。行文之间好像要透露这样的信息:清洁工交还失物给失主,似乎超出她的预料之外。有朋友评论道:“一个拾金不昧的人是不会对别人“拾金不昧”狂喜万分的,因为他们认为拾金不昧是做人最基本的底线”。“拾金不昧”本来是正常社会里最正常不过的事,雷锋出生之前很久、很久,中国人就这么做了几千年了;西方人不知雷锋是谁,也一直在这么做了几千年了,各种宗教也教育人这么做。为啥一定要胡扯到雷锋?这个女记者曾参加国务院侨办“海外华文媒体研修班”培训。许多人不理解,有的人出国二三十年,说话行文总忘不了文革定势的语言,似乎忘记海外中文报纸的受众是讨厌文革和独裁统治的加拿大华人。
个人分类: 中华民族|2372 次阅读|9 个评论
倘使批评不自由,则赞美亦无意义
flowerofmay 2012-7-15 12:23
"倘使批评不自由,则赞美亦无意义。" -法国《费加罗报》报头 Sans la liberté de blmer, il n'est pas d'éloge flatteur. 这句话源自法国作家博马舍的名作《费加罗的婚礼》,可谓简单有力,掷地有声。 推崇之!!!
个人分类: 先天下之忧而忧|4494 次阅读|0 个评论
科学网并非绝对不可以屏蔽某些博文
热度 15 jiangjinsong 2012-7-14 17:16
小丛在抱怨,他的博文 “为何网易网友会隆重竞相庆祝两院院士潘家铮之病逝? ”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24673-592067.html 被屏蔽了。 (编辑部从善如流,在大家的批评之下,解除了屏蔽,有错就改,值得表扬。) 我认为,科学网并非绝对不可以屏蔽某些博文,但是,请先制定屏蔽博文的规则,并且应该允许申诉才行,不能像某些边远地区的乡镇干部一样无法无天,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另外,对于潘院士这样有争议的院士科学家,既然科学网能把有争议的博主发表的歌颂文章置顶,为何要屏蔽转载了有关争议的介绍文章呢? 科学网还是做得专业一点好!
个人分类: 口無遮攔|3126 次阅读|35 个评论
博友何苦要當幫兇呢?
热度 14 jiangjinsong 2012-7-6 21:23
每次有博友因為抗議編輯部刪帖的做法而宣佈休博的時候 我都能看到一些博友很奇怪的表現 他們不是去討論編輯部刪帖究竟是否合理 不是去捍衛博友的言論自由 而是對博友抗議言論吹毛求疵 尤其是當博友重新寫博的時候 不是以一種在我看來最自然最合理的歡迎態度去迎接 反而會去冷嘲熱諷指責抗議的博友自食其言 沒有將休博進行到底 我認為這是一種嚴重的顛倒 也證實了我的觀察: 中國集權主義的土壤的確非常肥沃 被壓迫的草民往往在自身得不得利益的情況下 熱衷於協助官方和管理者壓制抗議行為 這是因為許多人自己習慣了被管制 看不得別人居然可以抗議居然可以要求自己的權利 這是不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癥的表現形式之一? ps:我認為肖重發這廝重新寫博根本就沒有食言 他說無限期休博 根本就沒有限定休博的期限 他隨時可以重新寫博
个人分类: 口無遮攔|4082 次阅读|26 个评论
欧美国家的言论管制很严格
热度 1 bfzhao2001 2012-6-25 18:36
博客作者评论:言论自由不是言论放任,言论自由是有纪律的自由,否则社会的进化功能将失效。西方国家的言论管控很严格,法律条文很多,监听措施很严密,不比中国开放! 德国网络空间也有法度 黄发红   德国的互联网发展起步较早,发展较为成熟。据统计,目前德国3/4的民众使用互联网。互联网普及率如此之高,对互联网的管理不可或缺。德国政治家挂在口头的一句口号是:“不能让互联网成为没有法度的空间。” 德国的主要做法是,通过严格的法律来规范人们在互联网上的行为。 柏林洪堡大学信息技术教授沃夫冈•柯伊告诉本报记者,任何德国公民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发布内容,然而这并不等于所有内容都可以不受阻碍地在互联网上流通。 为了规范网络空间,德国制定了多项法律制度 。各联邦州从1977年就开始实施《联邦数据保护法》,该法目前已执行欧盟的统一规定。为了适应网络空间的延伸, 德国刑法扩大了适用范围,设立了“数据侦听罪”等 。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网络欺诈盛行,德国的《电子签名法》就对网上银行和电子商务操作的电子授权进行了统一规范。 受《电讯法》的约束,网络运营商需保证为最终用户提供中性数据,因此 部分非法网页在网络提供商处已被屏蔽 。网络运营商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人工关闭非法互联网页面,也可以拒绝为非法内容提供服务器资源。对于部分服务器在国外的非法内容,服务商可以拒绝提供链接。 暴力色情、纳粹思想和种族主义等内容在德国受到完全禁止 ,不得出现在互联网上。 德国公民需要为自己发布在互联网上的内容负法律责任 。德国埃姆登青年陪审法庭今年5月判处 一名18岁的青年两周监禁,并对他提出刑事处罚警告,原因是该青年通过自己的脸谱网页呼吁对一名被误认为是少女谋杀案嫌犯的人实施攻击 。 网站经营者则负有更大责任。 汉堡州立法院曾判定一家互联网论坛经营者违法,原因是该论坛用户发帖呼吁去某公司服务器集体下载信息,造成服务器瘫痪。 保护青少年是德国互联网管理的重要内容。德国《青少年媒体保护国家合同》设立内容分级制度,对于不适合青少年的网络内容,提供者必须实行用户注册方式,有关部门需对用户的年龄进行核查,并可视情删除内容和页面。 联邦政府还设有“危害青少年媒介联邦检验处”,负责监测不良信息网站的发展状况,将有害信息记录在案。 该机构还与一些商业机构合作,免费为青少年提供过滤器等技术软件,帮助青少年免受有害信息的影响。 尽管如此,德国互联网管理也面临新的挑战。规章制度的设立通常落后于被规范对象的发展,在日新月异、社交媒体蜂起的网络空间尤其如此。2011年,汉堡一名中学生通过脸谱网站邀请朋友参加生日聚会。由于操作失误,她将邀请发送到了公共空间,造成1500名网友来到她家门前狂欢,严重扰乱了她的生活。这样大规模的“脸谱聚会”在德国越来越频繁地发生,最后往往演变成酗酒滋事等群体性事件,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影响。一呼百应甚至“万应”的社交网络让德国警方头痛不已,“如果出现混乱情况,最后都找不到谁应该为此负责。”一位警察认为,以后这类活动的发起者应该像开车一样先取得“执照”。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471期,摘自2012年6月11日《人民日报》)
个人分类: 社会学|3052 次阅读|1 个评论
谷歌网管太厉害:只删恐怖主义视频故意保留政治歪曲他国视频
热度 1 laserdai 2012-6-18 17:18
上两篇相关博文: 英国真厉害:抛弃人权,立法“监督”个人上网信息 英国网管很厉害:九岁女童爆料校餐博客被封 谷歌公司称,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已从该公司旗下视频网站YouTube上删除了约640个涉嫌宣扬恐怖主义的视频。 这是针对恐怖主义的,其实,恐怖主义也是一股政治势力,是被西方国家打压到无处可去的一帮光脚汉,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所以采用极端的不要命行为,拼死一个够本,拼死两个赚一个。被称为恐怖主义。 这项声明是在谷歌公司最新的“透明度报告”中提及的。谷歌还删除了5个涉及发布相关视频的用户帐号。 谷歌此前收到来自英国警察协会的投诉,要求该公司删除或移交这些视频资料。 除英国外,谷歌还收到了来自其他国家的投诉。谷歌称,该公司自2011年7月至12月间共收到461个法院指令,涉及6989个视频。 谷歌删除了其中部分视频。 包括一个发布在土耳其的含有仇恨言论的视频,以及约100个在泰国发布的侮辱君主政体的视频。侮辱君主政体在泰国属于违法行为 。 但对于来自其他国家的大部分要求删除视频的指令,谷歌都没有照做。 这样,谷歌做事就开始荒谬了! 加拿大护照办事处要求谷歌删除一名加拿大公民对其护照小便并将护照冲入马桶的视频 , 被谷歌拒绝。 巴基斯坦信息科技部要求谷歌删除6个讽刺巴基斯坦军队和资深政客的视频,同样遭到拒绝。 只要谷歌不喜欢你,就会允许,其实是鼓励,别人在谷歌这里骂你,讽刺你,甚至颠覆你。 谷歌高级政策分析师多罗茜·周说, 谷歌公司倡导言论自由,将不会遵从某些国家的要求,对涉及政治性言论的视频进行删除。 这位华裔的分析师,也是满嘴跑火车。 到底什么是言论自由,每个实体都有自己的严格定义。 看来 谷歌的定义应该是,谷歌喜欢的你就可以发布,谷歌背后的后台支持的和喜欢的,你更加可以发布。 谷歌及其后台老板不喜欢的和反对的,你就要被删除。这就是谷歌自己对和谐社会的定义。 谷歌半年间收到逾1000次删除链接要求, http://tech.sina.com.cn/i/2012-06-18/14477282295.shtml
个人分类: 社会文化历史|3371 次阅读|2 个评论
科學網的言論自由尺度應該儘量充分利用!——兼批曹大俠無聊言論
热度 5 jiangjinsong 2012-6-16 08:09
哈哈哈,大家都有言论自由,都有权自命不凡,别人有权对编辑部精选提出质疑,有权对推荐和抬轿子质疑,有权对打情骂俏提出批评;你也有权对别人质疑提出批评;别人当然也有权对你这些批评进行再批评;你自然又可以对这些再批评提出再再批评…… 这样就能丰富科学网了。 而我老人家一般对这些质疑和批评都置之不理,因为不像老曹你这样无聊哦~ 不过,言论自由保护的一般就是无聊的言论! ps.以上純屬無聊言論,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保護!
个人分类: 科學傳播|3381 次阅读|9 个评论
宗教信仰不自由的國度科學怎麼會很興盛呢?
热度 5 jiangjinsong 2012-5-28 00:20
哈哈哈,一边倒缺乏批评的环境是好的环境?明明是言论缺乏自由,思想缺乏自由的环境,还说是对科学发展有利的环境,看来你认为自由是科学发展的敌人? 天朝是世界上唯一颁布了科普法的国家。 天朝的科学主义猖獗和科学不发达不是相互矛盾的现象,而正是硬币的两面,根本的问题是同一个问题。 怎麼會有那麼多的科學家、學習科學的學生會支持宗教信仰不自由的政策呢? 知道中国科学发展不好的根本原因了吗?
个人分类: 口無遮攔|3704 次阅读|5 个评论
刪掉無聊的評論是爲了不浪費大家的時間
热度 13 jiangjinsong 2012-5-20 13:28
有人抱怨自己的評論被刪 其實 只要看看我的博文就知道 我花了大量時間回覆博文後面的各種評論 理性討論的評論都保留著而且幾乎都被回覆了 至於有人抱怨我的博文讓他感到 有必要回覆 實在是浪費彼此和大家的時間 我寫博文表達我自己的主張 你覺得沒有價值可以不讀 你覺得荒謬可以寫博文批駁 但是 我什麽時候保證過讓你讀了之後不會鬧心的? 我尊重你鬧心的自由和權利 你如果以後繼續理性討論 我仍然歡迎 還會理性地回應
个人分类: 風中獨白|5077 次阅读|45 个评论
表达和管制
热度 3 Amsel 2012-5-12 15:03
  科学网虽然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方面是中文最高水平的网站,但是太多的人对社会科学问题处于未开化的状态——也难怪,因为中学大学都不教必要的课程。本来光说科学问题也就罢了,但是 网上 总要涉及到交流和热点评论,再加上有些人还是出了名的侃爷,不在乎自己对责权利的理解有多差,所以这种不开化的样子想瞒都瞒不住。   比如说,希望民科的文章不要出现在封面,这算不算管制?这个博客算是科学网提供的产品,你自己的博客自己说了算,怎么写都成;如果科学网删了你博客里的文章,这算是管制(这种管制有时候甚至是不可避免的),同时影响了你的表达权利(不过,你的言论自由不是体现在一个有主的网站上)。但是封面怎么排、要不要出现你的名字、要不要让你的文章出现在“最新博文”的地方,这些无关乎你表达的权利。你可以抱怨不公平,但是我不相信科学网跟你有一个合同、保证你的文章必须如何处理了。以前一些“名博”似乎也不理解这一点。   而封面既然是管理人员排了给人看的, 作为读者当然可以抱怨对封面不满意。这同样不涉及到管制。我2009年说的是廖永岩的名字不适合出现在“专家名录”里面,这次说的是程智的文章不适合出现在封面,并没有建议封博客(就如同对某位热忱的天主教徒采取的措施)。   至于科学网上的民科文章会不会有什么坏影响?当然有的。有些报纸的科技记者趴在这里找素材,但是很多时候并没有鉴别能力。比如去年冷冬的时候有记者要采访我,我当然敬谢不敏,那记者说可否采访这网上某某,我说某某是民科,你们报纸登了他的采访那就太掉价了,然后给他推荐了这网上科班人士。这是一个例子,科学网是有明显的外部性的,所以出于科学道义,自然不希望拿民科的东西误导公众。
个人分类: 杂谈|3378 次阅读|6 个评论
社会媒体是言论自由的天然突破口
热度 1 liwei999 2012-5-11 23:18
社会媒体是言论自由的天然突破口
[立委按] 女儿历史课要求写一篇 research paper ,选取一个对社会发展有影响的当代人物或机构,论述其成就和意义。社会发展的领域包括政治、经济、教育、卫生、慈善和人权。虽然技术领域不在列表上,女儿还是选了她心目中的 传奇偶像人物 Steve Jobs ,因为他 made a ding in the universe, 可以从教育或其他领域谈他的技术革命带来的影响。可是选题提交上去,没被老师批准,说 Steve 前不久刚去世,铺天盖地都是关于他生平事迹的资料,使这个选题具有不对称的优势。于是女儿转选即将上市的社会媒体巨头 Facebook 的创始人 Mark Zuckerberg ,还是技术改变世界的传奇人物,结果以同样理由不得通过。 女儿有点扫兴,这两位是她读得最多,最有兴趣研究的人物,其余的人物和机构大多提不起兴趣来,少数有意思的名人如诺贝尔奖获得者南非的曼德拉和美国前副总统戈尔都已经被其他同学抢占了。想了半天说,那我就写盘尼西林的发明者弗莱明吧,说明医药的革命性突破在偶然里面包含了必然,伟大发现是预备给有准备的心灵的( prepared mind )。可是弗莱明不算当代人物,也不行。 最后老师把一个古巴人权斗士 assigned 给她了,算是命题作文。于是上网查资料,做笔记,折腾半个多月,终于写出了这篇研究文字,其主旨就是“社会媒体是言论自由的天然突破口”。特转载于后,与各位分享。虽然只是一个美国中学生的粗浅笔记,可能对转型期的当代中国也许也有些意义。 论述这篇的主题并不难,高技术支撑的社会媒体成为言论自由的平台和突破口是自然而然的事儿。除非当政者退回到前数字时代,废除互联网,任何长城都不可能完全阻挡信息的自由流通。古巴的人权 英雄 Yoani Sánchez 女士抓住了时代的机遇,以其勇敢智慧和不屈不挠成为世界人权史上第一批利用技术对抗独裁的先驱之一,因此成就一世英名(以她的国际名声和影响,有望获得明后年的诺贝尔和平奖)。美国这边的论文训练,除了 thesis (中心思想)要鲜明突出外,还要求承转起合(transition)到位,段落要有 topical sentence,人物和事件要有背景介绍,材料来源必须详细标注来源,最后的总结概括阐述其意义和价值后,还需要几句话谈 so what,即从长远的角度预示其历史意义。女儿问:她很了不起,已经为人权做出了很大贡献,so what? 我给她提示了两点:一是星星之火,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等群众都觉悟了,追随她的结果就会演变成改变世界的力量。第二点就是和平演变,追求自由是人类的天然权利和本性,钳制言论自由和基本人权的反动力量和独裁政权,终将为保护自由的民主社会所替代。但这个过程不一定要伴随流血和革命,和平演变对国家和人民最为有利。女儿有些懵懂,但还是把这两点融合进去了。 不知她的老师买不买账? 11 May 2012 Blogging Through Silence Living with a fear of speaking is not easy, while the free world takes for granted the freedom of speech, the citizens of Cuba are still deprived of this basic human right. Yoani Sánchez, who uses the power of Wordpress blogging to air her views freely, is one of Cuba's best-known human rights activists to fight for free expression. Sánchez manages to use her blog as a forum to exercise free speech in the totalitarian reign of Castro in Cuba. Her use of Internet and technology to blog through silence pioneers a new direction for the movement of human rights in the world. The end of The Cold War twenty years ago did not end entirely the communist dictatorships. Today, there are still a few extremist regimes such as Cuba and North Korea. The communist Cuba, founded by Fidel Castro half a century ago, still continues the system of Stalin in which free speech is a political taboo: "Stalinism with conga drums," says Ms. Sánchez as she compares it to the former totalitarian Soviet Union (“Cuban Revolution”). The press in Cuba is under strict government censorship. The traditional media such as newspapers and television act as a propaganda device for the government to control the people who also cannot elect their own leaders. The current leader, Raúl Castro, was not elected but was appointed by the former leader, his brother, Fidel Castro. Born in 1975, Yoani Sánchez spent her childhood worry-free at a time when Cuba was fully supported by the former Soviet Union. However, her generation had to go through the time of hardships when the Soviet Union collapsed and the soviet aid was discontinued. Soon there was severe food shortage along with difficulty for all necessities. Disappointed and disillusioned with her home country, she moved to Switzerland in 2002 where she got used to the life of style in the free world. Her husband ended up not being able to find a professional job in Switzerland and the couple decided to return to Cuba in 2004. After studying computer science, Ms. Sánchez later started her career as a freelance writer and was determined to be a free person. Starting from 2008, she began signing her blog with her real name, a brave move in Cuba. (“Generation Y: My Profile”) Yoani Sánchez’s blogging enters a taboo area in Cuba. Time magazine comments about Sánchez saying, "under the nose of a regime that has never tolerated dissent, Sánchez has practiced what paper-bound journalists in her country cannot: freedom of speech" (“The 2008 Time 100: Yoani Sanchez”). Traditionally, journalists who dare to break the silence are punished -- even sent to jails! This has happened to a number of dissidents and journalists, including Yoani’s husband who used to be a journalist and was sent to prison (“Desde Aqui: The Year of Yoani”). The regime controls the people through fear and terror and using the police to enact these efforts to brainwash the citizens. Saying what you think in Cuba can be dangerous. In 2002, Cuba imprisoned dozens of journalists, who declared themselves dissidents and published criticisms of the regime. Many are still in prison (“Desde Aqui: The Year of Yoani”). Most Cubans are so afraid of being labeled a critic that they are reluctant to utter the words "Fidel Castro" in public. Sánchez believes that the fear of Cuba's own secret police is the main reason why the vast majority of people choose to keep silent. “Fear leads Cubans to restrict what they say and do,” Sanchez states (Sánchez xii). Worse still, people who live in a totalitarian country for too long tend to generate an "internal policeman," for subconscious self-censorship (“Cuban Revolution”). To break the silence as well as the internal fear, Sánchez started exercising free speech by blogging in the cyberspace. The use of blogs and twitter allow her to publish her opinions and report events in Cuba any time she gets access to the Internet. The digital revolution, also referred to as the information age, helped to provide a platform for Yoani to change the society, in her own way, as part of the worldwide human rights movement. In April 2007, Sánchez launched her blog, Generación Y (Generation Y: My Profile). Within a short time, "her name passed from anonymity to popularity" in 2008 (“Desde Aqui: The Year of Yoani”). Thanks to her honesty in describing the true life of Cubans under the communist regime, and her excellent writing ability, her blog was an instant hit and has become internationally influential. Generación Y has about 14 million hits a month and is now translated into seventeen languages by volunteers (“In Cuba, the Voice of a Blog Generation”). In fact, her blog becomes a must-read for any serious researcher who needs to study contemporary Cuban society (“Cuban Revolution”). Her numerous awards, recognizing her pioneering work, include Time magazine's “One of the 100 Most Influential People in the World” in the "Heroes and Pioneers" category, “Spain's Ortega y Gasset Prize” for “Digital Journalism”, and the prize for “Best Weblog” in “The BOBs” contest (“The 2008 Time 100: Yoani Sanchez”). Sánchez’s work shows that freedom can only be earned by people who strive for it. Freedom is not a gift one can expect or beg for from a dictator. The Internet provides a new platform for all people to take freedom into their own hands. With her knowledge of computers and the web, Sánchez is grasping this historical opportunity. Her voice is instantly carried over the country and around the world. The Internet is a new space, a gray area where the Cuban regime does not yet have explicit regulations, nor can it enforce practical means to stop people from expressing and publishing. While many people still choose to blog only anonymously, Yoani broke the silence in signing her blog and commenting on any subjects to which she turns her attention, including taboo subjects like corruption, political systems, and democracy. Her description of Cubans' daily lives provides a true picture of their society, which is not depicted in the official journals of the country. "You have to believe that you are free and try to act like it," she says. "Little by little, acting as though you are free can be contagious" (“Cuban Revolution”). Yoani Sánchez is wise to move one step at a time, trying not to break explicit laws, only pushing the limits in the gray area. She chooses not to associate herself with existing dissident groups. Under the pressure from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Cuba has to be cautious in handling her. It has blocked her blog within Cuba, trying to stop her words from spreading and impacting the Cuban people; but it cannot block many of her mirror sites hosted outside the country. From time to time, her blogs are also made into CDs and smuggled back to Cuba (“Cuban Revolution”). This is the power of The Internet: unless the government abandons The Internet and goes back to the pre-digital age, the government cannot block the free information flow. When Sánchez cannot directly reach her blog site, she asks her foreign friends to help publish the posts she has emailed them. (“Desde Aqui: The Year of Yoani”) Over time, other Cuban writers have begun to follow her example and the Desde Cuba website, famous for hosting her blog, has since seen an increase of Cuban bloggers, including her husband Reinaldo's and several other popular writers’ blogs. In 2009, President Obama wrote a letter to compliment her great efforts in using technology for free speech. "Your blog provides the world a unique window into the realities of daily life in Cuba. It is telling that the Internet has provided you and other courageous Cuban bloggers with an outlet to express yourself so freely, and I applaud your collective efforts to empower fellow Cubans to express themselves through the use of technology" (“Generation Y: My Profile”). With her pioneering work, Sánchez’s free speech is now a fact of life in Cuba albeit only in a limited space. Sánchez’s effort has made a lasting difference in the human rights campaign. Her persistence and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have earned her a great reputation in the world. She is a symbol in the digital age for fighting for freedom of speech under a dictatorship. Gradually, governments in totalitarian countries may have to face the fact of free expression as more and more people follow her example in publishing in social media and exercising their freedom of speech. When a variety of voices are heard in cyberspace, the same process will eventually occur in the traditional media, sooner or later. As freedom of speech is exercised long enough, it will become a natural style of living, and there will be no way back. It is imaginable that a democracy, which protects people's human rights, will eventually replace the existing totalitarian governments. As an old saying goes, a single spark can start a prairie fire. Sánchez is just that spark. Everything she has done is only a beginning in Cuba, but a remarkable breakthrough in human history. Works Cited "Cuban Revolution." Wall Street Journal . Wall Street Journal. Web. 11 May 2012. http://online.wsj.com/public/article/SB119829464027946687-2qWBoM9EpwF1S0_7hn6prJNeJqo_20080121.html?mod=tff_main_tff_topapl=yr=139874. Escobar, Reinaldo. "The Year of Yoani." Desde Aqui / From Here . Wordpress, 31 Dec. 2008. Web. 11 May 2012. http://desdeaquifromhere.wordpress.com/2008/12/31/the-year-of-yoani/. Hijuelos, Oscar. ""The 2008 Time 100: Yoani Sánchez"" Time Specials . Time Inc., 30 Apr. 2009. Web. 11 May 2012. http://www.time.com/time/specials/2007/article/0,28804,1733748_1733756_1735878,00.html. Rohter, Larry. "In Cuba, The Voice Of a Blog Generation." The New York Times . The New York Times, 06 July 2011. Web. 11 May 2012. http://www.nytimes.com/2011/07/06/books/yoani-sanchez-cubas-voice-of-a-blogging-generation.html?_r=1. Sánchez, Yoani. "Generation Y » My Profile." Generation Y: My Profile . Wordpress. Web. 11 May 2012. http://www.desdecuba.com/generationy/?page_id=108. Sánchez, Yoani. Havana Real: One Woman Fights to Tell the Truth about Cuba Today . Brooklyn: Melville House, 2011. Amazon.com: Havana Real: One Woman Fights to Tell the Truth about Cuba Today (9781935554257): Yoani Sanchez, M. J. Porter: Books . Amazon.com, Mar. 2011. Web. 11 May 2012. http://www.amazon.com/Havana-Real-Woman-Fights-Truth/dp/193555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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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民主和言论出版自由才有利于国家维稳
热度 7 dearyajuan 2012-5-6 04:58
活了这么些年,越来越发现中国现今的政治人物统一的治国理念以“维稳”当先。稳定发展本身当然是全国人民的共识。我们自然要的是过好自己安定平和的生活 。只是对于如何具体地实行维稳,我对在中国更为盛行的主流方式有不同的看法。 在我看来,要更好的维持稳定,有必要学习中国古人的智慧,比如小学历史课本里讲的远在上古时期的大禹治水的故事就很有借鉴意义。三皇五帝时期,泛滥的黄河是威胁人民生活的一大祸害。帝尧命鲧(禹的父亲)负责治水。鲧采用的治水哲学是靠堵塞,具体的来说就是建河堤,结果水势汹涌水位越堵越高,一旦决堤更是一泻千里,让人民忌惮的水患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此后子承父业,禹奉命治水。基于父亲的失败经验,禹采用了和他父亲完全相悖的一套治水哲学 —— 既然堵是堵不住了,不如疏导。正如我们所知道的,这一个在当时属于创新的疏导哲学,解决了当时的水患(当然没有我们在这里码字如此轻易),就此便铸刻了禹的历史,让中华民族铭记于心,代代相传。 鲧 和禹的故事给人的启示其实远不止于治水,事实上早在春秋末期即有史作《国语》( 相传为鲁国史学家左丘明约公元前500年所作,只是迄今历史学界依然对真实作者有各种争论 )认识到了鲧禹治水带来的更深刻的意义,将其拓展到讨论国家政治之中言论自由的重要性,见《国语·周语上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 ” 可惜,数千年后的今天中华民族开始对历史变得健忘起来,还对已经被历史证明效果欠佳的鲧的“堵塞哲学”念念不忘。当然,堵塞哲学不会完全没有效果,只是一方面这样的维护成本实在太高,另一方面也会让政府信誉打折扣,得不偿失。温家宝总理在两会期间也明确提出:“人民需要政府的冷静、果敢和诚信;政府需要人民的信任、支持和帮助 ”。 堵塞哲学下的百姓话也说不出来,如何给与政府必要的信任和支持,如何帮助政府进步,如何实现中华民族新时代的强国梦想? 后记:对于科学网近日来对本人若干博客文章的强行删除,本人表示强烈谴责和抗议。这种掩耳盗铃的方式,更无益于国家长远的健康发展。政府需要我们这样有责任心的学者提出有理有据的合理批评才能更好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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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懂得啥叫科學精神嗎?
热度 13 jiangjinsong 2012-4-26 09:31
不要把無神論等同於科學精神 不要把限制宗教自由理解為弘揚科學精神 不要把思想管制理解為科學精神 沒有言論自由、思想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 絕不會有科學的繁榮 你們科學家不要因為自己學問做不好 就想要剝奪老百姓的言論自由、思想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 科學家應該努力探索未知世界 絕不應做當局思想控制的幫兇或者幫閒 思考題: 1,文革前天朝的宗教政策沒有問題嗎? 2,西方國家宗教信仰自由妨礙他們科學發展了嗎?對此你有困惑嗎? 3,大学开风水课究竟有啥问题?
个人分类: 科學宗教|4007 次阅读|25 个评论
旗幟鮮明地反對關閉/封殺烏有之鄉!
热度 34 jiangjinsong 2012-3-17 07:39
傳聞烏有之鄉網站被關閉 待證實 假如真是被有關部門勒令關閉 鄙人表示強烈抗議! 烏有之鄉的大部份觀點我很不認同 許多文章的確很腦殘 但是 站在自由派的立場上 言論自由的立場是基本底線 假如烏有之鄉被關閉的傳聞屬實 則鄙人強烈抗議當局關閉/封殺烏有之鄉網站 許多自我標榜為自由派的朋友 這時應該站出來表達自己對言論自由的堅持 這又是一次考試 中國的自由派們 你們考試成績不會爛得慘不忍睹吧? =============================================================== 剛剛在網上看到一個進入烏有之鄉的路徑: http://w.wyzxsx.com/html/index.html
个人分类: 口無遮攔|7237 次阅读|86 个评论
龙年,我祝福我的祖国重视教育
热度 5 Zhanglincn 2012-1-27 01:24
龙,是中国的图腾。 龙年就寄托了很多人对祖国的希望。 龙年我对祖国的期望是:能够拥有更多优秀的人才,能让更多的中国人通过自己的培养成长为国家栋梁。 为什么是人才,而不是发财? 我想很多人都懂得人才的重要,因为无论任何大小的事情最终都是由人去完成的,人才才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核心问题。然而要解决人才问题教育就非常重要。那些不远千里万里、背井离乡去欧洲、日本、美国求学的中国同胞们,我想都不是因为向往小资情调的生活方式(其实资本主义情调的生活非常地无聊),而是奔着这些国家所拥有的世界顶尖级的科学家而去的,其实这些人才才是这些国家吸引力的全部内容,是这些国家的真正财富。如果我的祖国也能拥有这样的一批人,我想我在美国大使馆所看到的人山人海的火爆场面就会发生在中国大使馆。 当然到世界各地旅游而不是求学那是另外一回事情。 那怎样才能拥有人才? 一个国家的人才,最终当然不能依靠引进人家培养或再加工的,而是要靠自己的教育去培养,只有接连不断地能培养出一批批人才,中国的科学和社会才能够真正获得进步。一两个诺贝尔奖其实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那如何培养出人才? 拿出魄力,加大教育投入,努力创造自由的教育环境。去除教育体系中任何束缚精神的东西,让每个人的智力都能得到自由充分地发展。 那什么是笼罩在中国教育背景下的束缚? 教师在上课时居高临下的讲授而学生只能听就是束缚,学校严格的监管甚至干涉学生的课外生活就是束缚,学校的行政领导随便找学生谈话就是束缚,学校用成绩去评价学生好坏就是束缚,学校为了考试去教育学生就是束缚,学校的政治课统一思想就是束缚,学校为了考试过多的作业就是束缚,学校追求行政业绩大于教学本身就是束缚,学校抓了科研贬了教育就是束缚....... 然而学校束缚的小环境,其实是大环境的束缚的局域反映,大环境的束缚其实非常简单就是:政府总喜欢用一根红线的标准随便去删人民的帖子,用标准的语言就是:大环境没有真正的言论自由,用更直白的话说就是:要么不能说,要么说了也白说! 相信大家都看了美国总统奥巴马的2012演讲,一个教育这么成功的国家,总统依然在强调教育的作用,强调教师的经济意义,这样的国家你说不强大天理何在啊?没看过的下面就是链接: 2012 State Of The Union Add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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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的尺度
yanjundu 2012-1-7 13:47
《手机报》今日有一条新闻:范曾名誉权案终审判决。事情是这样的:因收藏家郭庆祥的一篇文章,未点名评论范曾流水线作画,范曾称名誉权受侵犯,索赔 520 万。郭庆祥和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该案的终审判决:要求郭向范曾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7 万元。而郭坚持认为文中描述的在当前美术创作中的浮躁现象是客观存在的;自己坚持认为 “ 笔墨官司 ” 理应 “ 笔墨打 ” ,法律也无权对自己的艺术观点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判决, “ 如果他认为我说的不符合真实情况,虚构或夸大事实,他完全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发表文章,批驳和批评我。 ” 我个人也不认同法院的判决。目前中国还不是一个合格的法制国家,法律还不健全,有很多模棱两可的地方;比如此案中,为何名誉权受损了?为何不能对强势者(范曾)进行批评?批评的尺度有多大?我们不妨看看法律比较健全的美国和欧洲是如何处理类似案件的。美国历史上,有一个案件与“范曾名誉权案”类似,那就是在美国联邦宪法和言论自由历史上有里程碑意义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 1960 年,因为一则批评性广告,警察局长沙利文(和范曾一样是公众人物、强势方)以诽谤(范曾案:名誉权受损)为由,将《纽约时报》(范曾状告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告上法庭,并申请巨额赔偿(范曾索赔 520 万)。两审失利后,已经被逼至绝境的《纽约时报》,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力挽狂澜,宣布“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维护了媒体和公民批评公众人物的自由。虽然“《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涉及的是对公共事务和官员的批评,但和范曾案相同的一点,都是对公众人物的批评,因此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美国的第四任总统麦迪逊曾说“任何事务一旦实际运行,总难避免某种程度上的滥用,这类情形在新闻界体现得尤为明显。不过,我始终认为,留存一些芜枝杂叶,任其自由凋敝,会比直接剪除更有利于树木生长”。美国第三任总统托玛斯 · 杰弗逊曾在书信中说到:“我很痛心,我们的报纸上,竟然刊登了那么多狠毒、粗鄙、虚伪的言论;这会使公众的品位日趋堕落。但是,这些都是无法祛除的邪恶,因为我们的自由依赖于新闻自由,这种自由不应受到限制。” 在范曾案中,北京市一中院认定 “ 文汇报业集团对刊载的文章未严格审核,存在一定过失 ” 。如果用诽谤或者侵犯名誉权威胁批评者,或者要求批评公众人物和政府官员的出版物必须证明自己提到的每一个细节都绝对真实,必将扼杀所有对公众人物、官员和政府的批评。事实上,范曾也承认了郭庆祥批评中的“流水线作画”。而北京一中院的终审判决依据是“郭庆祥文中使用 “ 逞能 ” 、 “ 炫才露己 ” 、 “ 虚伪 ” 等贬损他人人格的语言,与文章所谈论的基本事实并无直接、必然联系,已超出了评论的合理限度。”看看欧洲人权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判决吧。 1975 年,一名奥地利记者在一篇报道中指责时任奥地利总理是“卑鄙的投机主义者”,后来欧洲人权法院判定记者赢,法院指出“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的“基石”,也是社会进步的基础动力之一,它不仅适用于无害、顺耳的言论,还应适用于那些令人反感、震惊、愤怒的言论。这是一个多元、包容和开放社会的必要要求。”公众人物接受批评时应抱有的胸怀,应当比普通人更加宽广,与后者相比,前者的言行应当受到记者、公众更严格的检视,他必须表现出更大的包容。 诽谤法是个人名誉受损时的救济措施,但是,绝对不能沦为打压批评言论的工具。如果像范曾这样的案件一再胜诉,那么,越来越少的媒体敢于批评公众人物、政治人物和公共事务。媒体的自我阉割,出版的事先限制,将使得媒体不敢承担监督和批评的职责。批评的限度就是民主的尺度。言论自由应容忍错误存在,甚至是一些严重的错误。仅仅保护实事求是的陈述是不够的,因为人们有时候会因害怕犯错,而不敢提出批评。为了防止媒体和人们的自我审查,必须允许他们存在“犯错的空间”。中国的法院要把握好个人名誉与言论自由两者之间的权衡,必须通过关键性案件的公正审理,来让中国法制更健全,而不是愈发不公平、不合理。 参考书目:《批评官员的尺度》 ( 安东尼 刘易斯 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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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言论自由
dongzg101 2011-12-1 19:03
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的标志!如果,上述措施得到实施,言论自由也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美国从中国听到各种各样的声音,美国就 糊涂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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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给退役老兵的 职业规划 (二)
dongzg101 2011-12-1 18:39
对于回农村的老兵,政府应组织 农业技术人员对他们定期进行培训!学习一定的农业技术和上网了解农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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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给 退役 老兵的 职业规划(一)
dongzg101 2011-12-1 18:34
退役士官,如果是党员的,可以考虑到高校当辅导员,如果以前没读过大学的,可以考虑读个网络学院或者在本校学习。拿个本科文凭。研究怎么创业,三、五年以后,离开高校,带几个学生,在高校老师的支持下,去创办公司。美国公司1/3的高管是美国西点军校毕业。关键是团队精神!军营是最好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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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是文化强国的必要条件
machan 2011-11-6 19:17
为什么? 我想这是公理,无需论述和证明。
个人分类: 生活|2310 次阅读|0 个评论
断章取义的风气,要不得
热度 3 陈龙珠 2011-9-22 10:37
经常阅读科学网博文及其下面评论栏中的网友、博主互动,有时也参与讨论。 说实在话,一些博主和网友,对所涉及的问题,断章取义来评论甚至攻击的现象,屡见不鲜。 在言论自由的社会里,发达的网络平台,为大家各自发表各种各样的观点提供了场所。这是言论自由于利的一面。 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言论自由于弊的一面,包括在揭露他人不阳光一面的同时,也会将言论者自身的认识乃至人品昭然于大众的眼光之中。 我们在批评他人或这或那缺点的同时,想过自己正在说的话、正在做的事,是否也有这类或那类的不足呢?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不信,反正我是信的。 推荐一读: 沉思的生活是有益的 (@SZ)
个人分类: 陈词滥调|3017 次阅读|6 个评论
求辟谣或者求证实:微博运营要发牌照控制了?
热度 6 jiangjinsong 2011-9-21 10:26
看到一则微博, 说微博运营要发牌照控制了, 不知真假? 实名对我来说倒无所谓,我本来都是实名的。 小小冯 听说微博运营要发牌照了,不知搜狐在此列吗? @ 敏慧慧 英国路透社摄影记者宋扬发微博说:微博要完了,一共四个微博牌照,两个政府的,人民和新华,两个商用牌照,且必须实名制。据说新浪不在此列,要被做空。诸位珍重!
个人分类: 尚未分类|3205 次阅读|11 个评论
恭喜衛老師博文被刪!
热度 8 jiangjinsong 2011-7-21 12:05
衛老師是我尊敬的本網老師之一 最近他的博文被編輯部刪了 這讓我感到很高興 我對衛老師更加尊敬了 道理就不用展開了 套用大寶這廝愛說的話: 你懂的。 當然,這似乎不意味著對編輯部和網監處的任何評價, 這 你也懂的! 卫老师的博文在新浪也被删了,看来祖国山河一片红,反动文章在哪儿也逃不掉被删的命运。 重发这厮抱怨他的大作被隐藏,其实,他的烂文章被隐藏也就罢了,关键是我老人家精辟的评论也明珠暗投可惜了。 想参与讨论的朋友可以点击: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43772do=blogid=466403
个人分类: 口無遮攔|1417 次阅读|10 个评论
蔣科學罵人的三不原則
热度 21 jiangjinsong 2011-5-20 16:16
常在河邊轉,哪能不濕鞋?天天混網絡,哪能不罵人? 罵人沒有關係,關鍵是要罵得有品位,有技術含量。 甘地說過:一個民族對待動物的態度,反映了這個民族的道德素質。 蔣科學也說過:從一個人罵人的態度、原則及其技術,可以認識其品格、氣度、水平。 1, 倒楣無法開口給自己辯護的不罵,要罵就罵勢力大粉絲多的牛人。例如新文化運動的大牛教授們,科學網上盡是其粉絲,罵他們會得罪一大票人,這個比較來勁。——王朔這廝雖然是痞子,但是他罵人講究這套,有點男人味道。罵人要跟他這樣痞子來學。至於科學網上的博友,在肖傳國被關起來,沒有能力給自己辯護的時候,各種媒體一邊倒的時候罵,還有人建議封人家博客。這種行徑,俺蔣科學是很不屑的,丟不起那個人。 2, 點名道姓只針對一個的不罵。那樣一來就變成個人恩怨,無聊。而旁觀者又都以為是在罵別人,與自己無關,不會去反省和懺悔,效率不高。要罵就罵一大片,尤其是要罵得抽象,列出幾條特徵,讓一大幫人心虛得有點懷疑自己也在內,偷偷對號入座,迫使大家多一些反思,這種罵法比較好,意思就是比較損。——這是跟魯迅老先生偷學的一招。 3, 水平太次的不罵,包括人品不行的,邏輯能力不行的,理解能力不行的,知識太少的。和人品太差的不能互罵,那樣人家會把你和他並列,很吃虧的。西諺云:絕對不要與一頭豬摔跤,你會弄髒自己而它卻樂此不疲。寧願他單方面罵我,我裝癡裝傻裝死,置之不理。邏輯能力不行的,理解能力不行的,罵起來要沒完沒了重複解釋;知識太少,老得給他惡補,太累,不值得。——採用這一策略的前輩多了去了,恕不一一介紹。
个人分类: 口無遮攔|9957 次阅读|42 个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高于一切管理者的“官法”和“家法”
jitaowang 2011-2-4 02:16
根据新华网  2004-03-15 18:05:03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全文 ) 中 :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我知道科学网的博主不一定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但是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我相信多数科学网的博主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公民自由的言论等权利和公民的义务都适用于我们 . 2011-1-26 13:07 我在科学网新版上尝试着发表第一篇毫不起眼 的博文 “ 服用‘ 伤科接骨片’ 会引起慢性汞中毒 ”. 因为亲朋好友有骨折病人受害 , 而我又深知汞中毒是积累性的 . 出于自己的良心 , 希望告知科学网上 ( 包括我的生命科学圈友 ) 的广义亲朋好友中骨折病人以减少受害 . 结果完全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 2011-1-30 02:42 生命科学圈主 AlecXu ( 徐磊 ) 发来短消息要求我把题目改成 : 等、 、并说 : 这 . 我非常纳闷 : 1. 我的博文没有违反 “ 会充斥各种和生命科学无关的文章或者网络转载文章 ” 的圈内 “ 规则 ”. 2. 我只知道一家药厂一种病症的问题 , 如果今后涉及如此广阔的所有相关厂商一起联合起来到法院告我 “ 诬陷 ” 时 , 是我负责还是 AlecXu 负责呢 ? 显然 AlecXu 把圈主的管理权和限制博主公民的学术言论自由权混在一起了 . 这在法律或宪法上是决不允许的 . 于是我就在 2011-1-31 22:24 发表了博文 “ 不能强制博主改变博文的学术范围来换取 ‘ 通过评审 ’ ”. 并把 AlecXu 的短消息和我的回复一同附上 . 2011-2-2 04:19 AlecXu 提出要我把后面的短消息或回复一并 “ 贴上 ”. 在我的 2011-2-2 21:04 另一博文 “ 反对所谓 : 圈主和管理员的学术评审 ‘ 制度 ’ ” 中也做到了 . 同时针对管理权的 “ 评审 ”( 或称政策评审 , 如 ‘ 三条红线 ’ 等 ) 和学术评审是完全不同的特点 , 明确提出 : “ 在不违反科学网和圈子规定的前提下 , 科学网并没有赋予圈主和管理员侵犯博主个人基本权利的权力 .” 以及 “ 没有任何一位学术期刊的编辑有能力对稿件都作个人 “ 学术评审 ”. 当前的科学发展任何少数人都没有能力做到 . ” 由于 AlecXu 把这种背离宪法精神的管理权和限制博主公民的学术言论自由权的所谓 : “ 圈主和管理员的学术评审 ‘ 制度 ’”, 说成 是科学网赋予圈子管理员的权力 . 我衷心希望科学网编辑部从保障 博主公民的学术言论自由权的高度来明确表态 . 同时我坚决反对把阻止我的博文在圈内发表 , 说成是保障圈子正常运行的任何说法 . 现在是圈子处于个别人的 “ 学术 ” 高于一切的极不正常的运行状态 ! 最后只有一条 : 难道只有把我的博文题目 “ 服用‘ 伤科接骨片’ 会引起慢性汞中毒 ” 改为 2010-1-31 21:31 AlecXu 再次明确提出的 “ 服用含朱砂类药物可能导致慢性中毒 ” 新题目 , 圈子才能 “ 正常运行 ” 吗 ! 请问改题后的博文究竟是我的博文还是 AlecXu 的博文 ! 显然只有从宪法的高度来制止这样的明显不合理限制博主学术言论自由的现象 , 来保证圈子和科学网都能够按照 “ 三根红线 ” 和更高的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正常运行 ! 附上我的博文 “ 反对所谓 : 圈主和管理员的学术评审 ‘ 制度 ’ ”后面的两条评论和回复 科学网编辑部 2011-2-3 20:52 王季陶 老师您好。圈子管理员只负责各自圈子的管理,维护各自圈子的正常运行。圈子管理员也不会强制要求您改变您的学术观点。即使您的博文在圈子未通过审核,您的博文仍然可以在自己的博客中正常显示,仍然可以与各位网友交流您的学术观点。 博主回复 (2011-2-4 01:59) : 由于 AlecXu 把这种背离宪法精神的管理权和限制博主公民的学术言论自由权的所谓 : “ 圈主和管理员的学术评审 ‘ 制度 ’”, 说成是科学网赋予圈子管理员的权力 . 我衷心希望科学网编辑部从保障博主公民的学术言论自由权的高度来明确表态 . 同时我坚决反对把阻止我的博文在圈内发表 , 说成是保障圈子正常运行的任何说法 . 现在是圈子处于个别人的 “ 学术 ” 高于一切的极不正常的运行状态 ! 最后只有一条 : 难道只有把我的博文题目 “ 服用 ‘ 伤科接骨片 ’ 会引起慢性汞中毒 ” 改为 2010-1-31 21:31AlecXu 再次明确提出的 “ 服用含朱砂类药物可能导致慢性中毒 ” 新题目 , 圈子才能 “ 正常运行 ” 吗 ! 请问改题后的博文究竟是我的博文还是 AlecXu 的博文 ! 显然只有从宪法的高度来制止这样的明显不合理限制博主学术言论自由的现象 , 来保证圈子和科学网都能够按照 “ 三根红线 ” 和更高的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正常运行 ! 其他参见我的最新博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高于一切管理者的 '官 法 ' 和"家 法 '" 科学网编辑部 2011-2-3 11:12 王季陶 老师您好。首先祝您春节快乐。 您的博文审核问题,请与圈主或圈子管理员沟通。 推送的博文审核结果都会以短消息的形式告知推送博主,是系统设置,并非圈子管理员的个人行为。 科学网支持圈子管理员依据科学网管理规定正常维护圈子正常运行。 博主回复 (2011-2-3 17:23) : 科学网编辑部您好 . 也首先祝您春节快乐 . 谢谢编辑部的关心 . 我不知道如何沟通 . 对新版也努力学习使用方法 . 我从来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建立的学术审核 " 规定 ", 也查不到 " 规定 " 的内容 . 我也支持圈子管理员依据科学网管理规定正常维护圈子正常运行 . 也希望科学网和圈子管理员依据科学网管理规定维护博主最基本权利的正常运行 . 在不违反国家宪法、法律、科学网明文或法制规定的前提下,任何人都无权强制或要挟博主改变个人的学术基本观点 . 如果科学网编辑部无法解决这个基本原则问题,一切后果的责任不在我处! 简而言之,科学网是否支持博主依据国家宪法、法律和科学网管理规定正常维护博主正常学术观点的基本权利?希望得到科学网编辑部的明确表态和答复。
个人分类: 科学发展|1749 次阅读|1 个评论
言论自由是把双刃剑
陈龙珠 2011-1-6 17:40
后记 : 郭春平事件造谣者为公职人员 为发泄不满情绪编造谎言 中国网事-如何防止网络推手玩弄舆论? 元旦后读过网上甚至科学网博客转载77元房租事件的文章,今天下班前又在网上见到了这份 廉租户郭春平确为贫困人员 离异多年失业在家 的报道。 说实在话,日前在科学网博客转载的文章上,我看着那几组照片,对展示的是否为同一对母女,表示了疑惑。 还是 那个意思 ,网络言论自由是把双刃剑,我们千万不要为了自己的自由,而伤害了无 辜的人们,更不能为宣泄自己的一种情感而牵强附会地收集不能确认的证据。 不少为官者长期的不诚信,造成了当前民众怀疑一切的心态,这是当代中国社会的悲剧。但当那位贫困母女身份被记者证实之后,先前人肉搜索她俩并在网上张贴照片而造成心理伤害的网民,是否应该有勇气站出来向其道个歉呢?不然的话,你们与那些愚弄百姓、不负责任的官员们又有什么两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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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刑法学专家谈刘晓波案与言论自由
wliming 2010-10-26 11:48
博主注: 独裁政权祸国殃民是千真万确的。 改变独裁政权以及中华联邦共和国都是中共早期的革命理想,到了刘晓波这里就成了罪恶! 这就是中国特有的愚蠢政治,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中国人对政治的热情就是被这种高压的政治环境扼杀的。联邦制又不是什么魔鬼蛇神,中国人难道连想一下的权利都没有?当年苏联还是联邦呢。据我看,当前的大陆,港澳,台湾,最佳的统一模式就是联邦制,刘晓波的联邦制设想很合理。 刘晓波说的这些话,很多中国人都说过,估计一半的中国人都要判刑坐牢!其实,就凭刘晓波一张嘴,能闹翻天么?政府何必跟他计较呢? 如果他真的能翻天,这一定是到了该翻天的时候,是谁也阻挡不了的。 很多人心里其实都对当前这种政治环境很清楚,只是都不想说出来,反正说了也没用,所以大家都苟活吧。可悲的是,下文中的这种所谓法学专家,一副假面孔煞有介事,以为真的能把群众骗过去。难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话都不懂了么?何况现在已经是21世纪,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愚昧的年代。 所以,我希望人民政府尽快更新一下思维,把过去那种愚昧政治赶紧扔到垃圾堆里去。刘晓波之类的政治犯其实没什么可怕,没必要动刀动枪的。比刘晓波更过分的活跃在世界各地的反华分子,多年的反华宣传对中国国家安全其实一点威胁也没有。 刑法学专家谈刘晓波案与言论自由   刘晓波因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此案已于今年2月终审,正在逐渐淡出公众的视线。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将今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刘晓波。接着,有境外媒体称刘晓波被判刑是因言获罪,似乎认为刘晓波的言行属于公民言论自由的范围,法院不应对他定罪判刑。这种说法有道理吗?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与言论自由的界限在哪里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访了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教授。   高铭暄教授认为,要讨论刘晓波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该先搞清楚刘晓波实施了哪些行为。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致认定的事实看,刘晓波的行为有两项:其一,2005年10月至2007年8月,刘晓波撰写并在互联网观察、BBC中文网等网站发表《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独裁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等多篇文章,多次煽动推翻中国的现政权;其二,2008年9月至12月,刘晓波伙同他人撰写了题为《零八宪章》的文章,提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等多项煽动性主张,并伙同他人在征集了三百余人的签名后,将《零八宪章》及签名发给境外网站,在民主中国、独立中文笔会等网站上发表。这两项行为都是撰写和发表文章的事实,刘晓波本人在法庭上是承认的。只不过,刘晓波辩解说没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只是发表了一些批评性的言论。   需要讨论的是,刘晓波撰写和发表文章的内容,究竟是一般的批评性言论,还是具备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性质?高铭暄教授认为,从刘晓波言论的字面含义,即可直观地判断其具有推翻我国国家政权和现行社会制度的动机和目的。例如, 刘晓波说中共独裁政权祸国殃民,要求改变政权、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等等,明明白白传递了 煽动民众起来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我国现行合法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的信息。又如,刘晓波说: 自由中国的出现,与其寄希望于统治者的新政,远不如寄希望于民间新力量的不断扩张。 这也充分地暴露了他煽动所谓的新力量来推翻政权的目的。这些言论,已经脱离了一般的批评性言论的范畴,属于具有现实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说到这里,记者还有一个疑问没有解开:凡是发表不利于现政权稳定的煽动性言论的,都需要刑法加以调整吗?如果这样的话,会不会影响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呢?高铭暄教授认为,任何国家刑法都讲究刑罚适用的审慎原则,动用刑法手段打击和制止煽动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是有条件的。我国刑法也不例外。从我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和司法实践情况看,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行为,须具有两个基本条件:第一,该行为必须是以造谣、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实施的。刘晓波的行为正是造谣、诽谤、污蔑等方式的极端表现形式。例如,刘晓波在《零八宪章》中说: 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 还说: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中,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的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 。这些显然属于造谣、诽谤、污蔑。 第二,该行为必须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审判实践告诉我们,并非所有的以造谣、诽谤为手段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都需要动用刑罚手段,其中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是看某种煽动行为有无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这一标准就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一般的煽动性言论之间的实质界限。正确把握这个实质界限,也就解决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与言论自由的界限。就刘晓波案而言,以下几个因素值得注意:首先,刘晓波利用互联网传递信息快、传播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特点,长时间、系统性地在互联网上发表的一连串文章,赤裸裸地对我国现政权进行诽谤、污蔑, 其推翻现政权的故意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 刘晓波组织或者诱劝他人参加签名,致使其煽动言论被广泛连接、转载、浏览, 境外反华势力利用刘的言行向我国发难, 事实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和后果。再次,刘晓波长期从事煽动颠覆活动,1991年1月因犯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免予刑事处分(当时刘晓波痛哭流涕表示认罪服法获得法院宽大处理);1996年9月又因扰乱社会秩序被决定劳动教养3年。这三个因素,反映了刘晓波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且表明其人身危险性(即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极大,到了不动用刑罚手段不可的地步。同时,刘晓波撰写并在互联网上发表煽动性文章,并且征集他人签名,已经不是言论问题了,而是实施了刑法禁止的行为。可见,西方媒体所谓因言获罪之说,是不了解刘晓波的判决而作出的想当然评论。   高铭暄教授还向记者介绍,以言辞为表现形式的犯罪行为,几乎在世界各个国家的法律和有关国际公约中均有规定。言论自由在任何国家都是有限度的。比如,《美国法典》第115章第2383条、2385条规定,对煽动、实施、协助或进行叛乱或造反以反对美国当局或其法律的行为;蓄意或故意鼓吹、煽动、劝说或讲授理应、必须、值得或宜于以武力或暴乱或通过暗杀政府官员的方式,推翻或摧毁美国政府或任何州、领地、特区或占领地政府,或任何下级政治机构或政府的行为,判处刑罚。英国《1351年叛国法令》规定图谋废除女皇或发表煽动上述意图行为违法。德国刑法第90条b规定了针对宪法机构实施敌对宪法的诋毁犯罪。意大利刑法第342条规定了侮辱政治、行政或者司法机构犯罪。加拿大《刑事犯罪法典》第61条规定,发表煽动性语言文字、参与煽动性的活动构成犯罪。澳大利亚法律规定鼓吹、煽动推翻联邦宪法或政府的行为违法。新加坡刑法第505条规定了煽动实施反政府或者反公共安定秩序的犯罪等。又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0条规定,鼓吹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的,应以法律加以禁止。《美洲人权公约》第13条规定,思想和表达自由不能突破保护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卫生或者道德等界限。《欧洲理事会反对恐怖主义公约》第5条规定,各缔约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将非法和故意公开挑动实施恐怖主义犯罪的行为作为国内法下的犯罪加以惩治。   高铭暄教授还介绍,在西方国家以煽动治罪的案件时有发生。美国在上个世纪就先后审理了申克邮寄反征兵传单,煽动军人反抗服役案;艾布拉姆斯印制、张贴反对美国出兵的传单,呼吁军火业工人进行总罢工案;Leon Mack煽动反对警察案等。在美国发表威胁他人乃至国家领导人的言论也会涉嫌犯罪。据英国《独立报》报道,美国一名28岁的男子在一个网站上发表了一首题为《狙击手》的诗,描述射杀了一名暴君的情景,影射刺杀美国总统。尽管诗中没有提及奥巴马总统,却被控构成犯罪。该案将于11月2日在肯塔基州地方法院宣判,被告人因写诗威胁美国总统人身安全而面临最高五年的监禁,同时可能被处罚款16.5万美元。可见,美国的言论自由同样是以维护其现存制度和社会稳定为前提的。其他国家也有类似案例。比如,2005年,加拿大联邦法院认定德国人Zundel鼓吹破坏政府和多元社会,已经超出言论自由的范围,威胁了国家安全,将其驱逐出境。2001年,德国一个名叫Landser的乐队因涉嫌在网上散布含有种族主义内容的音乐而被判刑;2007年,德国法院认定Zundel煽动种族仇恨和否认纳粹屠杀,对其判刑。2003年,法国判决一名制作煽动种族仇恨网页的网站站长有罪;2007年,法国戈尔尼施因发表质疑纳粹大屠杀死难人员死亡原因及人数的言论被判刑。2004年,丹麦判决在网上发布针对犹太人种族仇恨言论的一名男子有罪。2006年,英国历史学者戴维?欧文因否认纳粹大屠杀,被奥地利法院判刑。国际司法机构也有相关案例。比如,联合国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判处通过卢旺达电台煽动种族仇恨和暴力的比利时记者乔治?鲁久因等人有罪。 此外,由于文化背景、社会生活条件和法律体系的区别,各国在对言辞行为认定犯罪的审判实践中把握着不同的标准。英美国家通常以明显且现实的危险原则(THE CLEAR AND PRESENT DANGER TEST)作为定罪标准。这一原则是依据美国霍姆斯大法官在申克寄发反征兵邮件案(SCHENCK v. UNITED STATES)中的意见而确立的。一切行为的性质应由行为时的环境来确定。对言论自由所作最严格的保护,也不会容忍一个人在戏院中妄呼起火,引起恐慌。禁令所禁止的一切可造成暴力后果的言论也不受保护。一切有关言论的案件,其问题在于所发表的言论在当时所处的环境及其性质下,是否能造成明显而现实的危险,产生实际祸害。如果有这种危险,国会就有权阻止。很有意思的是,美国大法官举出的在剧院中妄呼起火的案例,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后果的话,在中国公众的心目中,充其量只是个治安案件,但在美国却属于刑事犯罪。   最后,高铭暄教授认为,美国法院就限制言论自由问题提出的具体认定标准,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启发意义的:一是言论自由是一种可以根据危害结果来衡量的可以限制的权利;二是言论自由的限制与否之标准,是根据在一定环境下的言论给现实秩序造成的危险的性质和程度来确定的。据此,对具体的、极易引起社会动乱的煽动言论,国家必须加以限制。即便用这个美国的标准去衡量刘晓波案,北京市两级法院的判决也不存在可质疑之处。 media_span_url('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0-10/25/c_126983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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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夫子 & 蔣科學
jiangjinsong 2010-10-20 21:25
子曰: 邦有道,贫且賤焉,恥也! 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 蔣科學也曾曰過: 審查制度合理,博文屢屢被刪,博客被封,恥也! 審查制度不合理,博文常常被刪,博客被封,榮也! 這是蔣科學寫博的一榮一恥,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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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部彬彬有禮的來信
jiangjinsong 2010-10-10 16:30
文章刪除,请您理解 发件人: 博客 blog@stimes.cn查看联系人 收件人: jiangjingsong999@yahoo.com.cn 中國最牛的大學北京師範大學!-蔣勁松的博客-科学网.htm (80KB) 蔣勁松老师: 您好! 很遗憾,根据来自网监处的通知,您的博文已被删除,请您理解。 附件中是备份,请您查收。 科学网编辑部 此文現在移民至: 中國最牛的大學北京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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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写了一篇文章,今天发现被和谐了~
houshangguo 2010-10-10 16:11
昨天写了一篇文章,今天发现被和谐了~ 昨天一个博友说,这篇文章肯定会被和谐的,因为涉及到了言论自由。 今天下午再一看,果然被和谐了,中国真的保障了公民的言论自由了~ 前所未有的失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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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文学作品的广告(mirror)
liwei999 2010-10-8 14:59
N年前,与朋友们海聊时说到如何做文学作品的广告 (1445 bytes) Posted by: mirror Date: October 07, 2010 07:55PM 大家一致的意见是买通中宣部,定为毒草、反动。这样就可以凭借钦定的标签卖钱了。 这是一个思路。 肖医生买凶伤人的罪名好象是没有被搞定,据说是以寻衅滋事起诉的。为此方博士很是不满,做了一篇文章《为什么肖传国等人应以故意杀人(未遂)罪起诉?》( )。对于受害者的这个心情镜某是可以理解的,这个 言论自由 是必须的(东北味儿)。 问题是国语里有个叫但是的东西。平常表现得很理性的方博士对保障言论自由意味着什么的理解却令人吃惊地肤浅。上次野鹤案是个民事,那桩案时方博士的表现就比较意外了。这次是个刑事案子。标榜着社会正义的方博士居然主张以肖医生网上的言论来治罪,这样的思考所带来的问题可就大了去了。 在镜某看来,打假的那些事儿都是些个可做可不做的事情。因为那些事情是多打一个不多,少打一个不少事儿。但是, 主张、支持言论自由这个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却是每个具有正义感的读书人必须要做的、甚至是付出牺牲也要去做的事情。而方博士的所作所为,不但不去作保障言论自由的事情,而且还要去破坏这个原本在中国就很薄弱的东西。 这在镜某个人看来,其结果比方博士用公费去考察然后替人说话、比一稿两用、比抄袭等等的事情要严重得多。 这话说到哪儿了?噢,高调子之后也要来些低调的。肖医生的10万没有搞定,不知方博士悬赏的20万是否有支出。镜某基本上就是一个俗人,各位千万不要大师、大师地吆喝。所谓法律,其实就是个俗事儿,不俗就要讲法学了。 不能以言治罪!这是个做人的问题。还请方博士自尊、自重些吧。 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 http://www.starlakeporch.net/bbs/read.php?1,6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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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線這玩意就是用來踩著玩的!
jiangjinsong 2010-8-3 18:09
剛剛發現 我在2010年8月1日轉帖的帖子被刪了 記得題目是關於軍隊國家化的言論摘抄 都是毛澤東、新華社、徐特立等人的言論 為何被刪? 理由大家也都明白 我也懶得多評論 寫博客如果博文老是不被刪 其實也沒有什麽意思 在我看來 紅線這玩意 就是用來踩著玩的! 尤其是現在規則修改之後 即使博客被封了 還可以重新申請 大家可以盡情地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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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博僅代表科學網博友蔣科學的觀點,與蔣勁松本人無關
jiangjinsong 2010-7-30 11:43
所有轉載的文章 蔣科學博友並不負任何責任 由於三條紅線、網監處的限制 由於政治恐嚇並未絕跡 本博所有原創博文只代表科學網 蔣科學博友 的立場 並不全面表達 蔣勁松本人 的觀點 謝絕一切跨省追捕 謝絕一切網上通緝與刑事拘留 勿謂言之不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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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说西方的言论自由
gl6866 2010-7-25 23:22
美国驻阿富汗总司令麦克里斯托(Stanley McChrystal)是奥巴马亲自指定的驻阿富汗最高司令官,特种兵出身,在伊拉克就立过大功,指挥作战能力一流,好评如潮。然而,因为这次却因不恰当的自由言论,可能丢掉驻阿富汗最高司令官的职务。他由于自己的大嘴巴而懊悔不及,心里有点烦。 大概以为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他在接受《滚石》杂志采访时,对美国总统奥巴马与副总统拜登冷嘲热讽,并就自己的艰难处境对白宫政策提出批评。杂志出版后,舆论哗然,震怒的奥巴马总统目前正等他回白宫做检讨,还可能会炒他的鱿鱼。麦克里斯托也在第一时间道了歉,并有可能主动辞职。 美国各大媒体岂肯放过这个话题?于是,各大电视频道开始找政要、议员、专家学者上电视发表评论,组织各种辩论,纸媒与互联网上的相关文章更是铺天盖地 西方国家出这种乱子是最具戏剧性的,看他们互相攻击,互相揭短,一片混乱,可最后总能达到取长补短的效果。 在拥有言论自由的国家里,总有一种看不见的手把每一次危机都当成转机,把本来要让他们沉沦的危机,弄成了一次又一次把国家和民族向上提升的机会这个看不见的手就是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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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王回歸風波的反思4:政治恐嚇無關左右
jiangjinsong 2010-7-15 17:07
毛主席說過 有人的地方總有左中右 左右派互相掐架很正常 有時也很有趣很有啓發性 觀點錯誤也沒有關係 誰都可能犯錯誤 但是 爲了要把自己的想法強加給廣大博友 爲了捍衛自己的觀點 動輒拿網監處 拿國家威權部門 來恐嚇編輯部 恐嚇博友 這就不地道了 本來國人自由討論的空間就已經非常逼仄了 如果再刻意呼籲收緊言路 大家還怎麼自由討論 科學網目前已經比門戶網嚴格了 這本身就不正常 再向編輯部施加進一步和諧的壓力 那就太不和諧了 本網有許多左派網友 我很尊重他們 他們堅持自己的觀點 和右派論戰 有時還很激烈 但是他們從沒有動過從指揮刀下罵出去的念頭 其實 今天真正的左派是不太可能搞政治恐嚇的 因為他們目前的處境很艱難 並沒有得到當局的多少支持 無論他們觀點是否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只要是真誠地表達自己想法 不乞靈於權力壓服對手 就永遠值得認真聆聽、嚴肅對待、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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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不应该成为人身攻击的尚方宝剑
chemicalbond 2010-6-16 09:56
近日,蒋劲松老师发了一篇文章,质疑为何科学网比其它网站管制严厉。他的文章在科学网受到很多人的推荐,也立刻在科学网博客得到了很高的引用率。没有办法,这里也需要再引用一次:-)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335223 不过,我和蒋老师以及不少网友的看法有些不同。我简单地阅读了一下他提及的那篇所谓的“著名的帖子”,虽然没有完全读完,但是觉得那篇文章太无聊了。它的重点不是考证一些网上的八卦,而是排泄个人的愤恨,露骨地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那种垃圾文字在某些网站上大概是家常便饭,但是这里是科学网。科学网的主旨应该是宣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促进科技人员的交流,而不是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搞人身攻击的场所。 几年前我曾经给自然杂志发过一封通信。因为内容相关,这里张贴一下: Misconduct: forum should not be used to settle scores Nature 442 , 132 (13 July 2006) SIR — Although China is developing it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t an unprecedented speed, scientific misconduct is a serious issue, as you have highlighted in your Special Report “Named and shamed” ( Nature 441, 393–393; 2006). Shi-Min Fang, one of your correspondents on this topic ( Nature 441, 932; 2006) and the webmaster of New Threads (www.xys.org), wrote to defend this website’s role in disclosing scientific misconduct on occasions when the authorities had ignored whistleblowers. Like many other Chinese scientists working overseas, I care very much about scientific misconduct in China. However, I have also been concerned for a long time about the quality of articles published on New Threads. Often, I find that there are few facts and little investigation behind the accusations, and that many articles are mixed with assumptions and personal attacks on named scientific researchers. One such example is that of Hualiang Jiang, a principal investigator working at the Shanghai Institute of Materia Medica. Because I work in a similar field, I am familiar with Jiang’s work and publications, although I have never met him. New Threads contains several articles (urls provided) attacking Jiang personally, using many insulting words such as “idiot”. It seems that some of the articles were written by someone who may have been an unsuccessful job candidate at Jiang’s institute. Disclosing scientific misconduct is not simply about free speech, as claimed by the webmaster of New Threads. It is also about being professional, objective and serious. Only verified facts should be published on the website if it is claiming to monitor incidents of scientific misconduct. It should not be used for unsubstantiated attacks in the name of free speech, not only because of the personal and professional effects on the scientists concerned, but also because readers, especially young students, could be mis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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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鼓励和包容成为新的增长点
moxj 2010-5-27 17:33
昨晚,第 12 个孩子在富士康上演自杀游戏,又一次引起公众关注。我浏览了自杀者名单,均为 20 岁左右青年。已经在大陆与人类生活了 30 年,回望身边的人,几次想劝说大家改变时下的表达和交流方式,尤其是年轻人,包括我自己。 在大陆,经济生活成长到今天,正规教育的无差别性和服从性已经和家庭教育的多样性和个性充分释放性上升到对抗的地步。年轻人回归社会以后的最初时间,最容易把这种矛盾表达出来。 诸如政府和老百姓,富人集团和底层穷人的矛盾在一个自上而下的垂直高压社会中不能有效表达的状态下,本来已经 长时间被扭曲并贫瘠化的文化中,很容易让各种果实的种子枯萎,而让耐寒旱、带刺的荆棘处处重生。 培育不出天才的土壤里培育出了耐寒、顽强的 鲁迅 先生。造就不出科学大师的土壤里也会培养出无数对抗 韩、寒 的骄人荆棘。 博客和论坛每天都在更新,新人也不断的增加,敏感词和更加严厉的审查制度同样与时俱进。 一直具有讽刺味道的是诸如 5 月 ~35 号这样的新名词不断被创造出来挑战人们敏感的神经,刺激大家盲目跟风捕捉一些小道消息。 我看到很多年轻人在得不到别人想要的关注之后自我表达,或者把日记当自传在记录。关注到这些的朋友在找不到合适政治诉求的时候把带有自我中心意识的自传当做发现的工具,即使不能造出下一个凤姐之类,也都像荆棘一样试图刺破自己接触到的事物,在别人的囧态中寻找自己的快乐。 前几天写了《 包容 》算是一点调味。这几天看到应对高房价的政策有疲软的迹象,网上的抱怨声音也不断出来了。在科学院里整天看到让创新成为经济的新增长点。看来稳定压倒一切的谬论是不会有什么改观了。在不能有什么大作为之前,培育一些新的增长点事非常必要的。尤其在文化领悟,已经是非常需要新增长点的时候了。 我一直认为改革是比革命更有前途的事业。 放弃互相掐讽不仅仅是普通老百姓的事情,对于那些撼动整个国家的大人物更需要。不主动用鼓励和宽容培养上下层之间的关系,老百姓只能主动去访问你。还得不到合理的对待,老百姓只能像小孩子一样整出一点动静来引起关注 在大陆,很多事情都是搞大了就好办了 这里还处在很原始的占有女人、造人时代。能不造就刁民吗? 大陆需要改革,从每个人的心灵开始 ---- 让鼓励和包容成为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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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言论自由
热度 1 nevergu 2010-5-21 05:36
最近关于中学历史老师袁腾飞因为讲课言论出格而被处分的讨论很多。到底什么是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不是就是不分场合、任意发表自己的高见,甚至是诋毁、谩骂。任何言论自由都是一个相对自由,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拥有权利批评政府政策,发表自己对历史的颠覆看法,私下或者在自己博客,甚至在新闻媒体(当然在中国可能还不现实)都无可厚非。 可如果你是在课堂讲授的一位历史老师,首要的任务应该是把历史事实传授给学生,当然可以有自己的见解,甚至一些偏激,但是一定有所克制,因为你面对的是还没有完全判断思想的中学生,对于一些有争议的历史事实,应该告诉学生多方面的背景,而不是把自己的偏激强加给学生。在美国,如果一个老师敢这样在中小学课堂上偏激、甚至谩骂的讲授课程(大学课程也许会有),等待他的命运只有第二天被解雇。更不要说把某位战争炸死的烈士,说成是壁炉烤鸭。在美国,退伍军人、现役军人都受到极大尊重,为国捐躯的烈士的地位可想而知。 王朔那篇评论 话粗理不粗,就像夫妻看色情影片,如果关在家里看,没有人能够干涉,可是你非要到公共场所放,那可是属于犯罪了。 美国的电视上经常看到许多政治评论员,用词尖刻、挖苦讽刺、批评政府政策或领导人。但是一切都有界线,就像我们经常说的科学网的三条红线,一旦越界,那他就自找麻烦了。比如你可以讥讽布什总统愚蠢,批评其发动伊拉克战争,但你绝不能在公开场合批评他的家人,如果这样做,普通老百姓也会鄙视你的行为。在美国有许多禁忌的话题,比如种族就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大名鼎鼎的DNA双螺旋的发现者、诺贝尔奖得主沃森就是一位口无遮拦的人,最终因为一次讲话中,暗示从进化和遗传角度,非洲裔美国人智力低于白种人,从而引起很大争议,而辞去研究所主管。 转载一则新闻,看看美国是如何言论自由的。 与教授生矛盾 中国留学生因言论被控恐怖分子(图) 星岛日报 照片来自学校主页   来自中国西安,在新泽西Steven Institute of Tech就读的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翟天天卷进美国反恐袭疑云,他成为首名涉嫌发表「火烧校园」等言论而被校方报警,情治单位以涉及恐怖活动拘押的中国留学生,翟天天被警方起诉「恐怖分子」,而且移民局已经决定要将其递解出境。   翟天天否认企图纵火罪的指控。   自称无辜被怀疑是恐怖份子的翟天天,在纽约州的Hudson County监狱羁押,他用对方付款电话求助法拉盛执业律师海明,同时向中国驻纽约馆求助。   中领馆领事罗纲表示,翟天天是中国公民,重视此案件发展。同时罗纲以翟天天的「言论自由」为例,告诫广大留学生谨言慎行,不要给不友好分子找到借口。罗刚说,他以前也处理过类似的案子,中国留学生因为有不恰当的言行或文字表达,引起了冲突。毕竟中美两国文化不同,一些中国人认可的言论会被美国人当成是威胁。这是一起不幸的事件,当事人虽无心伤害,但在事实上对自己造成了危害,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现此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只有寄希望于律师帮助他。   海明表示,翟天天说他无辜被怀疑是恐怖分子的起因,只是因为他与一位教授发生口角。   代表翟天天抗辩移民递解案的海明说,他与当事人在电话沟通得知,翟天天来自中国西安,在新泽西Steven Institute of Tech就读的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翟天天是在5月16日被新泽西警方逮捕。   翟天天坚持清白,只因当天他与其教授因为学业意见不合发生口角,其间并无任何肢体冲突。   不过翟天天承认他曾说过「大不了就拼了」之类的气话,教授就报告给了校警,校警当天把拘捕了。关押在纽约州的Hudson County监狱,法官准他以2万元保释候审,但翟天天没法交出保释金。   根据新州法庭的控告文件,翟天天被控为「恐怖分子」等重罪,理由是他企图放火烧毁学校。翟天天在法庭上否认有任何烧学校的行为,也没有这样的言论。   同时新泽西Steven Institute of Tech在16日当天取销了翟天天的学生签证,移民局第二天下了逮捕令,第三天下驱逐出境令。   海明律师认为,美国是言论自由的国家,不能以思想、说话定罪,此事是以言定罪,有商榷的很大空间。   今年26岁半的翟天天来美多年,他有政府指派的免费律师辩护,海明说他只负责为翟天天对递解部分抗辩。海明指出,翟天天最后是否会被遣送回中国,主要还是要看刑事方面能否胜诉。否则,以「恐怖分子」的身分,即使移民局不递解,他也无法在美国居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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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袁腾飞中了社会专制的弹
zhilinyang 2010-5-19 10:11
木然 最近网上谈袁腾飞的不少,本不想谈,觉得说的都是大家知道的摆地摊的那些事,虽然说得有点情绪化,但绝大部分还是真相,说的是真话,如果连真相都不让说,那就只好说假相,是在伪装犯罪现场。犯罪现场一伪装,那就是与罪犯共谋了。有的时候,真相比真理更重要,真相是回归正义的第一步,有了真相,才有了追求真理的可能。假相是没有追求真理的可能性的,假相需要谎言做防火墙。袁腾飞的意义在于他说出了部分真相,把人们引上了追求真理的大道。再说他也没玩阴的,说真相没有求权力的庇护。 袁腾飞说了也就说了,没必要上纲上线,说了就听着,不对了就反驳两句,这就算完了。有时候真理不会越辩越明,反而越辩越糊涂,搞不好辩论来辩论去黑白不分,真理与谬误勾兑在一起也正常,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都是一种理想,前提还得是一家人,否则也会打起来。言论自由、学术自由袁腾飞有这个权利,他的权利没有人能剥夺,剥夺了就是破坏宪法,这方面我们得学学美国人,人家宪法没有人敢乱碰,总统都被关在宪法的笼子里。再说他说的事大都不是什么新内容,只不过他有的时候好比较着说,形象着说,就这么一比较一形象事就来了。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主义比主义也能比出个优劣,比较可是个要命的事儿,他这一比较把人和体制放在一起搅拌,就弄得人不舒服了。 不舒服就得折腾,中国人就愿意折腾,毛泽东不是说过吗,八亿人民不斗行吗?现在人口都要到十四亿了,两极分化严重,超过了世界公认的警戒线,不过超了也没有事,有那么多警察在那看着呢,他们闲着也是闲着。只是警察也有个事管不了,就是社会舆论管不了,社会舆论一旦形成,就可能成为精神原子弹。就目前中国来说,中国的社会舆论往往以左派最有阵势,他们以毛泽东为精神领袖,以专制为屏障,以追求社会平等为义举,以代表大多数占领了道德的制高点,形成了英国思想家密尔所说并所担心的社会暴政或社会专制。左派们不知道的是,他们以为自己在代表人民当中的大多数,实际上代表的是他们自己。 不过,这个社会专制也着实可怕,密尔对此可是一针见血:当社会本身是暴君时,就是说,当社会作为整体而凌驾于构成它的各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他进一步指出:这种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不常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有更少的回避办法,这是由于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密尔:《论自由》,商务印书馆,2005,第5页)看来密尔的担心一点都不多余,想当年和密尔同时代的马克思在德国就着了社会专制的道,不得不背井离乡到英国,如果英国如德国,马克思经济上不但穷困潦倒,思想之火也因社会暴虐而消失在萌芽之中。当今的中国,国人不知自由为何物,却知平等为何物,不从自由之中求民主,却从平等中求专制,社会的专制就是其中之一种。社会专制不以质取胜,因为本身就没有质。社会专制以量取胜,这是左派的大法宝。 社会专制培养的是对领袖的奴性服从。密尔指出:这种奴性服从,尽管本质上是自私的,却非伪善;它育出一种完全真纯的憎恶情操,竟至使得人们会烧死眩人和异端者。(同上,第7页)把密尔十九世纪所说的话用在今天也并不过时,人类的悲喜剧在二十一世纪重演,袁腾飞如果只批评这个社会,或者不点名的批评个领袖,倒也好一些,可是他还是直指毛泽东,这肯定让一些人受不了,因为他们已经在精神上被毛泽东思想从灵魂上征服,于是就有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义和团式的壮举,他们挥起舆论的大刀长矛,一齐向袁一个人砍杀过去。袁腾飞可不是孙悟空,孙悟空本事大,一人会七十二变。袁腾飞就是袁腾飞,一个人招架,就那一般武艺不倒才怪。只是每当这个时候,中国的看客一下子多起来,没有那英雄的胆,却有着沾血馒头吃人的心,袁腾飞倒了就倒了,其它的人活着就行,活着也就那么活着,也就那么逆来顺受的活着。看客当多了也就不知道公民的滋味,人血馒头吃了就有了变野兽的本能。一边是义和团,一边是看客,勇士视为异类。 社会的专制如果有宪政民主,倒也并不是太可怕的事情,因为宪政民主都有一个自我纠错的功能,怕就怕在社会专制与政治专制相互配合,正所谓堤内损失堤外补,这样一来,事情就闹大了,专制社会只有平反功能没有自我纠错功能。政治专制不足,由社会专制补,社会专制不足,由政治专制补。政治专制管肉体,社会专制管精神,这么一唱一合,整个一个超极利维坦,让每一个人肉体无处藏,精神无立足之地,想活就得变成肉体与精神的双重奴隶。袁腾飞就享受了这个待遇,在社会上,一些人对他穷追猛打,据说一些人闯入校园使袁不能上课,另一些人上书。最后北京一些相关部门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东南某一省也搞了一个条例,要管住那些上课老师的嘴巴。 用中国的话来说,社会专制从来都是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中国传统的政治伦理化、伦理政治化明显,在道德中看见的是权力,在权力中看见的是道德,就不说东南某省,就是全国,对老师的约束都是道德与权力的双重并驾齐驱,权力的没归权力,道德的没归道德,老师的对道德的恐惧具有权力色彩,对权力的恐惧具有道德的色彩,有时候权力者一句个人主义严重就把老师踢出升职的大门外。在袁腾飞那里我们看到的仍然是道德与权力、社会专制与政治专制的双重挤压。 这样一来,宪法的言论自由就成了问题。言论自由的意义在于其自身的意义,言论自由并不是言论真理,真理只是言论自由的副产品。言论自由也不是言论正确与错误,正确与错误也是言论自由的副产品。把言论自由等同于真理就为专制铺平了道路,言论自由就是言论自由。那些号称手握真理的人,都是专制者独裁者。宣扬自由民主的人在这方面总是底气不足,这才有了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权利的弱势的却具有强大包容性的语言。我们可以不同意袁腾飞的观点,但我们也应有誓死捍卫袁腾飞的言论的包容心态。包容他就是包容我们自己,从而拯救我们日渐堕落的灵魂。 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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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又被美国道德大棒敲打,什么时候能翻身啊?
chrujun 2010-5-8 17:49
根据最近新闻,美国总统奥巴马公开批评中国限制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中国就像国际上的坏蛋一样,老是被美国抓住后拿起道德大棒敲打。 前一段时间讲中国限制网络自由,国外有媒体还专门制作MTV嘲笑中国,当然免不了被美国敲打几下。 美国还在用道德大棒敲打我们,中国人还没有真正翻身。什么时候中国能够拿起道德大棒每个月敲打美国几下,中国人就真正翻身了。
个人分类: 中国观察|7189 次阅读|3 个评论
有关“言论自由”的几个误会
fqng1008 2010-4-10 12:02
刚刚看到一篇讨论言论自由的文章,但是写得太长太散,有些还太冲,我将其浓缩如下。 1.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 世界上确实没几样绝对的东西,但是不需要动不动就讨论什么东西是不是绝对的。例如为什么不说世界上没有绝对可靠的官僚,世界上没有绝对可靠的官府,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大公无私?却单单强调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 这就好比说因为有警察的世界一样有犯罪,所以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法制,以暗示警察和法制对付犯罪没多大的用处一样荒唐。 2.凡是造谣、诽谤,都不属于言论自由范围 言论自由的标准是:仅仅允许针对普通个人的故意诽谤和漫骂言论,并且造成了实际损害的,可以由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 第一,针对普通人而言。而正府官员和公众人物,还有公众事件中的相关人,比如总统、NBA名星、影星、政治人物,甚至比尔.盖茨,或者一个安然事件中的涉案人员等,这些人都可以受到大家的各种评论,当然也包括极端的言论,比如谩骂和侮辱。例如 美国法律规定官员和公众人物、以及公众事件相关的人不得通过提起法律诉讼获得隐私权和名誉权赔偿。因为如果批评和评论、监督正府官员,要求每一句话都必须完全正确,要有一句话说错了,就说损害了官员的名誉,就要求起诉赔偿,这样老百姓还怎样有效的监督正府官员呢?同理,如果人们不能自由的评论我们周围发生的公众事件,以及公众事件中的人,老白姓又怎么能够参与到社会事务和政治生活中去呢?老百姓又怎么能在社会思想文化的发展中发挥作用呢?当然有些官员在被骂急了的时候也会提起诉讼,法院也会受理,但是即使是真的造谣,受害者也不能获得赔偿,法庭也就是仅仅是对受害者正正名而已,造谣者还可以继续造谣。所以,在美国你几乎找不到这种政治人物或者明星打名誉权官司的。 第二,针对个人而言。但是,如果骂的是一个群体,比如美国人、非洲裔美国人,或者河南人、广州的无业游民,或者那个学校的老师们,这些都不是单独的个人,而是一个群体或者一个组织。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要以群体为单位评论各种社会现象,这些人虽然都是普通人,但是如果我们不能对这些群体进行评论的话,我们又怎么能够评论我们的社会呢?比如批评说:我小孩的学校老师都是只知道收钱,不会教书的垃圾,那个学校就因此说我损害了他们的学校老师的名誉,要和我打官司,那么,人们又怎么能够通过言论的评论参与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去呢?以美国为例,任何评论正府提供的服务,企业和商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包括公立和私立学校等等,这些在法律上都是言无禁忌的。 第三,必须造成实际损害。例如,美国有一种专门造谣和吹牛的报纸,用来供人们茶钱饭后消遣看的,上面有很多莫须有的新闻,比如布什被拉登强奸了呀,萨达姆没有死,那个被抓的萨达姆是假的呀等等,其中曾经发生过对一个普通的教授的性生活进行调侃的报道,这个教授后来提起民事诉讼,结果因为这种报纸本身就是专门造假的报纸,没有人把他当真,所以也就不存在实际的损害,当然也就没有获得名誉权和隐私权赔偿。 第四,必须证明其是故意造假。如果通过某方面的信息,进行合理的猜测如某人有外遇,不可能因为这个猜测没有绝对的事实作支撑,大家家长里短说说话就成了诽谤了。 第五,只存在于民告民的民事官司,没有官告民的刑事官司。即只有普通的个人受害者能提起诉讼,正府不能因为言论对老百姓进行诉讼,老百姓任何评论正府的言论都是自由的。即使布什想通过打官司为他的名誉正正名,他不能获得赔偿,打官司只能起到正正名的作用,布什也只能自己掏钱,不能花正府的钱去为自己正名。 3.只要是涉嫌国家机密,和国家安全有关,都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围 现代自由社会对保密的原则是:正府在某些领域范围内,有责任保住自己的机密,但是作为监督正府的老百姓和媒体没有这个责任。但是 这里还有个前提,就是这些人或者组织没有和正府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只有那些与正府签署了保密协议的正府雇员(军人也属于正府雇员),并且正府为此支付相关的保密费,此人才有责任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正府规定为机密的内容保密。 看看国外的公司和中国的外企就知道,公司经常和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时间等,并支付保密费,没有这个,员工就是泄露了什么秘密,公司是没有任何权力起诉该员工泄密的,比如前几年微软的李开富跳槽到Google公司,微软就是拿公司和李开富当年签署的保密协议打的官司,没有这个保密协议,美国的法院根本不会受理。 对于我们老百姓,我们既不是正府的人,又没有拿正府一分钱,凭什么要替你保密,何况正府是我们老百姓请的公仆,本来仆人干的事对主人遮遮掩掩,不让主人知道就已经让我们老百姓不放心的了,万一老百姓或者记者获得了,作为公仆的正府可能损害大家利益的事情,作为公仆的正府还要以这是机密为理由要大家为他保密,不保密还要起诉我们,甚至让我们蹲监狱,这还了得。 那么,为什么在伊拉克战场上的有些记者报道的内容要通过军方审查后才能发表?其实,这些记者都是自愿和军方签署了保密协议的,协议内容就包括记者可以获准到军队内部进行采访,当然条件是所有要对外发表的信息,都必须通过军方预先审查,当然作为回报,军方会为该记者开放一些军事行动,甚至提供战斗车辆让其跟随军队到前线方便采访。否则军方可以不允许记者到军队中采访,为了获得这样的采访机会,有很多记者都是愿意签署这样的保密协议的,当然这不排除某些不怕死的记者自己跑到前线上去采访,没有和军方签署保密协议的,那这个记者要是弄到了什么机密内容要发表,那军方就没有任何权力审查和阻止了。 同样,为什么那个把美军运送死亡士兵遗体的照片,发到报纸上的飞机运输公司员工会被解雇?因为和美军合作运输军事物资和人员的飞机运输公司,是和美国军方签署的有保密合同的,不能向外界泄露任何运送物品的任何信息。 另外,美国法律规定记者或媒体没有义务向正府提供其获得的信息(包括正府的机密信息)的消息来源,目的是为了保护作为监督正府的媒体更好地行使监督职责。从道义上,受访者好不容易冒着风险接受了你的采访,你还要出卖她,这也太让记者在道义上为难了。民主制/度的设计原理就是在制定法律的时候,要尽可能大的保障媒体和老百姓监督正府的权力。大家想一想,作为为大家办事的正府有权力瞒着老百姓做事,这本来就是非常危险的事,官府把一些事情列为机密,如果还不大大加强民间的监督,这个正府就极有可能在暗箱操作下,迅速蜕变成为化老百姓钱,又不干事的腐败正府。至于美国正府自己要怎样找出泄密的源头,他只能自己想办法,或者加强自己的内部保密工作。 例如,当年有一个原子弹的爱好者,自己写了一本书叫做如何制造原子弹的文章,想在报纸杂志上连载,后来被美国正府知道了,一看都是保密内容,就到法院起诉,这案子在当年闹的非同小可。后来就开始打官司,这官司打得好笑,代/表正府方的检察官说被告泄密,法官问泄密了什么内容?正府方回答,泄密的内容是保密的,不能告诉你。法官又问,能不能在他的书里指出来,是那一页,那一行?正府方说,这也是机密。法官又问,那么你们为什么说原告泄密了机密?正府方回答,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是机密。最后,这个案子不了了之,因为美国人发起了一场大家都来写如何造氢弹,看谁最早被官府起诉的捍卫言论自由的运动,这样的文章铺天盖地,检查方再去告那个原子弹爱好者已经没有任何意义,而不得不撤诉。 4.所有的公共场所都是公共的,只要是公共场所就能随便说 其实,我们经常所说的公共场所其实分为两类: 第一类为真正属于公共的场所,比如街道,广/场,开放的公园等等; 第二类准确的称呼应该叫准公共场所,它仅仅是公众能够活动的,但是并不归属于公共的,比如候车室,电影院,这些场所虽然公众能够活动,但是其实他仅仅是某个公司的经营活动场所而已,它的归属权属于某个公司,在这些场所经营者当然有权力制定某些规章制/度来保障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好比说你开了一个餐馆,我却没有经过你允许,天天到你的餐馆里面吆喝买报纸,还美其名曰吆喝是我的言论自由。这个说法是荒谬的,因为这个所谓的公众场所并不是属于公共的,而是你或者你的公司买或租下来的属于你或者你的公司的经营场所,在这些地方如果因为你的言论导致经营者受到了损失,你是必须赔偿的。所以,为什么在美国的飞机里面某人喊 劫机是犯法的(即使他并没有劫机),这也就能理解为什么在美国的电影院里面乱喊失火了也是犯法的。 属于准公共场所的地方还包括某些属于正府的办公场所,比如正府办公地点、法院、议会等,这些地方也属于第二类。为什么美国那个反战母亲会被逮捕?因为她可以在正府办公楼外天天喊,但是不能闯到正府办公地点里面喊,反战母亲就是闯过白宫前面的篱笆进入正府办公区域被捕的。比如闯入布什家的农场,当然是犯法的,因为这些地方属于完全的个人。 当然,把私人空间和他人空间当做公共空间,并要求自己在那里拥有言论自由也是不对的。例如 QQ群和私人论坛,这些看似公共的场所其本质是私人的,或者说是个人拥有控制和管辖权力的,说到底他是个人结交朋友的地方,它和大家在家里开的派对一样,主人有让你来的权利,同时也有不喜欢你,请你离开的权利,这个不喜欢也包括不喜欢你说的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有点象公共场所,但实质上是私人场所,哪怕那个私人场所是临时租的。 同样,媒体是公开的,但并不是公共的。 为什么911刚发生后,很多报纸会拒绝发表太过刺激性的文章?因为发不发表,这是报纸方的自由,就是在平时也是你投稿,报纸同意才能发表的。因为报纸、媒体、论坛、qq群,他们仅仅是公开的,但并不是真正公共的,虽然他是让公众看的,有时甚至是公众可以参与的,比如qq群或者论坛,但本质上他是归属于某个公司、组织或个人的。 另一方面, 言论自由是指你自己有自由说话的权力,但是绝没有你强迫别人说你的话的权力。 言论自由的核心是指正府不能控制民间的言论,不管媒体要说什么,正府你是管不着的,这个管不着并不是说正府不能表态,正府是可以对某种言论发表看法,甚至强烈谴责某种言论,但是它就是不能去堵别人的嘴巴,不能去查封媒体,不能去审查媒体的内容等等之类的。当然,也不能因为内容而禁止某人或者某组织或公司的媒体的开办,即任何人可以开自己的媒体,比如开派对,开qq群,开聊天室,印刷传单,印刷报纸(大型的传单其实就是报纸),出版书籍,开办论坛、网站,电台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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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明先生又踩到哪個紅線了?
jiangjinsong 2010-4-2 09:58
其實,我對華明先生發表的許多言論很不感冒 不過,我尊重所有人的言論自由 從華明先生的博文可以看出 他其實是很符合科學網的pc(政治正確性)的 批判偽科學 反對非科學人士議論科學 對於藝術家在科學網上說三道四也頗有微詞 又不講政治 在我看來算是相當科學主義的啦 為何還會被關閉博客呢 百思不得其解 博客可能会遭遇关闭 參考文獻(華明先生的博文): 最近接到通知,本博客可能会在不久后被关闭。 谢谢很多读者的厚爱与支持。 后会有期。 本文引用地址: http://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307838 後來看到了華明先生的解釋,看來啥叫匿名博客彼此理解還真的不容易一致呢。 博主回复:简单解释一下。首先,非常遗憾看到上面的公告没有把事情的全部告诉大家。 开博前与科学网联系,把真实姓名和身份都告诉了科学网,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希望以匿名方式开博。科学网都答应了,本博客得以开通,直到今日。 最近有人向科学网举报,提出匿名问题。科学网和我来回了好几次通信,我也提出存在其它匿名博客,如松鼠会,但是科学网说那是因为松鼠会和他们有协议。现在 暂时没有其它匿名博客的证据。 不过,个人觉得因为科学网已经有了我的真实姓名和身份(我的博客不完全是匿名),而且事先答应了我的要求,现在突然要求关闭,也有些不合理的成分。但是无 论如何,我理解他们的做法,也相信很多网友会反对任何匿名博客的存在。希望有一天能更方便地以实名方式参与科学网。 科学网将于4月3日关闭我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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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言论自由创造点良好环境
hanhuijian 2010-3-24 02:34
我很少,几乎没有在博客中发表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尽管科学网的编辑一再解释这里很自由,但我认为中国言论自由的大环境还不存在。很多人也是这么认为的,但大多数人认为言论不自由是来源于政府管制,但我更认为来源于民众自己。今天看到Goole退出中国,发表了一点感言而已。大多数浏览者一带而过,看看而已,一笑而过而已,我认为这些人才是言论自由的基础---对不同观点见怪不怪。即使发表个人不同看法也是很有礼貌地表述不同观点,这才是言论自由的大环境。 但是,有些人不同,如果认为和你不同观点,他会雁过留声,窝囊你几句,这是轻的,骂上你几还嫌不解气,好像天下于其相同想法才是正确的,否则不是你被洗了脑就是你的存在是悲剧。 美国在不少人心中留下了很深的情节,在很多人心中、言语中都是美的天堂。美国确实发达,但再好的东西是人家的,人家和你是两个国家。估计想去美国,想去给美国服务,美国不一定领情。 Google问题已经很明显是美国在造的一张牌,他用来和中国斗争的,这些年造了不少牌了,民主自由人权也是人家斗争的牌,他们不希望你好,这种简单的道理还有人执迷不悟。中国国家的安全,中国人民的幸福,还是中国人自己实现。美国人是为美国国家利益而斗争的,中国人是为中国国家利益而斗争。太简单的道理。你爹妈管你再严,关键时候还是他们管你,人家的爹妈再富人家管自己的孩子。 Google走与否实在和我无关,它走了天塌不下来。你不高兴你也让他回不来,人家有自己的选择自由。你要觉得实在想帮帮它,估计也帮不上。这才是杯具。 言论自由其实并不定是你可以随便反对政府才是言论自由,能够自由地对任何事物发表不同言论才更是言论自由。在中国这种言论自由的大环境还不存在,因为还存在很多高学历高智商的粗俗者。他们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观点,除了愤懑谩骂之外没有别的表述。有些人和美国作风一样,一边讲人权一边侵犯人权,一边讲言论自由,一边不让人家说与自己不同的观点,一边讲民主,一边绕过国际民主。这世界很简单,只有真正的利益,没有绝对的所谓自由、民主、人权。很多人讲起来和做起来不一样,所以好听的东西很虚伪。 我认为当有不同观点存在,大家没有一个留言的,或者有留言礼貌性地阐述不同观点,这种言论自由的环境才算有。现在,中国言论自由的大环境任重道远! Google走与不走与我没什么关系,其它什么事都是如此,自己做好自己的事,管那么多闲事干嘛?所以,我决定这将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这里发表所谓的看法! (鉴于此,我也删除了原文,以表示对持不同观点者的尊重!希望大家能任意在网络世界发表各种非粗俗的观点,为言论自由创造点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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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峰评两会④】民主政治没有“得罪”二字
张显峰 2010-3-13 18:41
两会会场上,有一个镜头让人难以释怀。在政协医卫界的一次联组会上, 郑州大学医学院的王立东委员批评了医疗问题后,对请他发言的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深鞠一躬,说了声:谢谢,得罪了! 我不知道王委员一声得罪了出于怎样的心境,是一种客套?有几许无奈?抑或带着点儿调侃?或者是对自己斗胆直言之后的诚惶诚恐?而后一种,最是我不愿假设的。 一个政协委员在他本该畅所欲言的场合,谈一点儿问题,讲一些实情,实在正常不过,甚至可以说,这是对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最低要求。在参政议政的殿堂上,代表、委员理应积极代言,敢于直言,善于谏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大可不必说了真话之后,又鞠躬又感谢,还要以得罪了来谢罪。 我在想,在两会这样的场合,参政议政者尚且不能直起腰来讲真话,讲了真话之后还怀有得罪之虞,我们又怎能期待平常的政治生活中充满真诚的对话?  当然,作为来自卫生系统的基层委员,王委员面对本系统内的高官,难免有种种现实的顾虑。所以即便王委员说了真话之后躬身言罪,但总归是说了真话了。很多时候, 敢讲真话以一种道德评判的语气出现,它不再是一种做人底线,而因一个带有勇气色彩的敢字成了很高的标准。所以讲真话会变得沉重而珍贵,甚至连著名学者 季羡林 先生生前都说,有时候真话不能全说。 王委员明知得罪了还敢直言的精神是值得鼓掌的,但我更愿看到这样的场景:王委员理直气壮地批评完,黄部长起身鞠躬向他说谢谢。因为, 民主政治的词典里本不该有得罪二字,而这样的习惯不妨从两会会场开始。(201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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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事件说明了政府缺乏自信
华明 2010-1-16 10:17
在国外经常听到国内网络监控与封锁的报道。这回谷歌事件也与此有关。 虽然我赞成外国公司在国内开展业务需要遵守国内的法律,但是有些法律是否需要考虑修正? 一个对自己和自己的民众充满自信的政府,是不需要那些破旧的法律。 从本质上讲,美国的爱国者法也是相似的功能,它的通过就从法律上保证了政府可能以反恐怖为由检查个人的通信,电话,财政记录等私人信息。 如果我没有搞糊涂的话,可能是实际操作有所不同。 当然,美国的爱国者法一样受到广泛的批评。 SO WHAT? 有自信的政府应该是欢迎批评意见的。 参考: 1. 美国爱国者法全文: http://frwebgate.access.gpo.gov/cgi-bin/getdoc.cgi?dbname=107_cong_public_lawsdocid=f:publ056.107.pdf 2. WIKI 对美国爱国者法的简介 http://en.wikipedia.org/wiki/USA_PATRIOT_Act The USA PATRIOT Act , commonly known as the Patriot Act, is a statute enacted by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that President George W. Bush signed into law on October 26, 2001. The contrived acronym stands for Uniting and Strengthening America by Providing Appropriate Tools Required to Intercept and Obstruct Terrorism Act of 2001 ( Public Law Pub.L. 107-56 ). The Act increases the ability of law enforcement agencies to search telephone, e-mail communications, medical, financial, and other records; eases restrictions on foreign intelligence gathering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expands the Secretary of the Treasurys authority to regulate financial transactions, particularly those involving foreign individuals and entities; and the discretion of law enforcement and immigration authorities in detaining and deporting immigrants suspected of terrorism-related acts. The act also expands the definition of terrorism to include domestic terrorism , thus enlarging the number of activities to which the USA PATRIOT Acts expanded law enforcement powers can be applied. The Act was passed by wide margins in both houses of Congress and was supported by members of both the Republican and Democratic parties. Opponents of the law have criticized its authorization of indefinite detentions of immigrants; searches through which law enforcement officers search a home or business without the owners or the occupants permission or knowledge; the expanded use of National Security Letters , which allows the FBI to search telephone, e-mail, and financial records without a court order; and the expanded access of law enforcement agencies to business records, including library and financial records. Since its passage, several legal challenges have been brought against the act, and Federal courts have ruled that a number of provisions are unconstitutional. Many of the act's provisions were to sunset beginning December 31, 2005, approximately 4 years after its passage. In the months preceding the sunset date, supporters of the act pushed to make its sunsetting provisions permanent, while critics sought to revise various sections to enhance civil liberty protections. In July 2005, the U.S. Senate passed a reauthorization bill with substantial changes to several sections of the act, while the House reauthorization bill kept most of the act's original language. The two bills were then reconciled in a conference committee that was criticized by Senators from both the Republican and Democratic parties for ignoring civil liberty concerns. The bill, which removed most of the changes from the Senate version, passed Congress on March 2, 2006, and was signed into law by President George W. Bush on March 9 and 10,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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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风水课说言论、思想自由,有意思吗?
yangfanman 2009-12-28 11:33
今天读了蔣勁松的 开风水课:非北大之耻辱,乃北大之希望 (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281531 ), 洋洋洒洒的文字看得我脑袋直晕,最后总算明白了蒋老师的意思。 我们拿风水课来讨论言论、思想自由这样严肃的话题,是不是太没劲了,这应该算是阉割后的文化现象吧。 1. 陈寅恪:论独立之精神与自由之思想 http://www.unicornblog.cn/user1/unicornblog/15319.html 2. 言论自由维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A8%80%E8%AB%96%E8%87%AA%E7%94%B1 3. 言论自由: http://baike.baidu.com/view/84184.htm 4. 中国从来不缺少言论自由: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ee2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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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孔丘是禁止“言论自由”的始作俑者
wangdw 2009-12-15 08:44
孔丘是禁止言论自由的始作俑者 2009-12-11 12:34:31 博主 黎鸣 ,哲学家,号称思想狂徒、哲学乌鸦。南昌人, 1961 年毕业于江西大学物理系,后进入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控制论与系统工程专业。长期进行逻辑学、控制论、文化人类学等方向的研究,最重要的学术贡献:把哲学的基础从二元论转化为三元论。创立了以三为基础的运算规则,并在此基础上重构了逻辑学,从而完成了逻辑学的三元论和多元论转向,以及哲学的第四次转型人学的转型。 浏览 2163 次 | 评论 45 条 (凤凰网博客) 黎 鸣 孔丘,原本就是两千多年来的中国历史之中严厉禁止人民言论自由的国家恶习的始作俑者,始祖,祖师。 在我前面的文章之中,我已经谈到了孔丘给人类文明定罪的问题,定什么罪?定四非之罪,而且中国的汉字罪本身,即由四非组成。四非是什么?是四种非礼: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说白了,中国人一切非礼的思、言、行,全都是罪。其中最外在、最重要的罪之一,即言论之罪。 孔丘为了具体化中国人言论必须遵守的规矩,索性赤裸裸地要求中国人说假话,为了谁说假话?为了君,为了亲,然后总之,为了长而说假话。孔丘说了什么呢?他说: 臣为君隐,子为父隐 。孔丘公然要求中国人为了亲亲尊尊长长说假话,做假证,这种圣人的要求贯穿了中国全部的历史,这种历史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即是两千多年来的中国文人,甚至包括所有的中国人,除了会说假话,包括会吹牛皮、会拍马屁之外,根本就永远地丧失了说真话的勇气和能力,至于追求真理,那就是更加不可能的事情了。我请问我亲爱的同胞,难道两千多年来的中国历史记录,不正是完全地证明了这一点么?说得非常不客气一点,中国的史家本身,几乎就全都是为君隐、为父隐、为长隐的专门作家,他们敢于说出历史的真情么?他们敢于揭露大人、先圣伟大、光荣、正确后面的卑鄙无耻么?中国的儒家文人知道什么是真理呢?他们又能够知道什么是真理么? 为了恐吓所有的中国人,孔丘直接诉诸了三畏: 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 。畏天命对中国人的要求是什么呢? 就是永远都不要去追求真理,而且告诉你,这个世界上除了惟有你永远无可知的天命之外,根本就不存在任何真理常道,为此,孔儒们还更歪曲老子的《道德经》,把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完全歪解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以此来欺骗中国人,告诉中国人,这个世界上永远都不可能存在任何可以言说的常道。 畏大人对中国人的要求是什么呢? 就是你永远都必须在大人面前卑躬屈膝,拍马溜须,为他们隐去一切丑事,夸奖他们的伟大、光荣、正确,说白了,大人才是人,你不是,这一点你必须永远记住。 畏圣人之言对中国人的要求是什么呢? 就是你必须永远尊圣人之名,完全遵行圣人的说教,而根本就不需要开动你自己的大脑,有了圣人的说教,还需要你自己的大脑干什么呢?你就应该让你的大脑完全报废,或完全不会思维,这就对了。只有这样一来,你才有可能不会犯言论之罪了。 孔丘更是用他的具体示范的实践来履行他的给人类文明定罪的说教,孔丘为后来两千多年来的所有历代极权专制的统治者们做出了一个永远禁止思想自由、永远禁止言论自由、永远禁止(非礼)行为的天下人治的伟大的示范。 他的杀害少正卯,决不仅仅是为了他自己,更是为了后来所有的极权专制统治者们的永远的安全、稳定、正统、快乐。孔丘判定少正卯死罪的案例,简直就是中国人的永远伟大、光荣、正确的(文化的)典范: 少正卯为什么必须死?因为他犯了如下的五项死罪: 一,心达而险。他的思想张狂,严重地危害了天下的生存。 二,言伪而辩。他的言论多辩,严重地危害了天下的安全。 三,行辟而坚。他的行为怪僻,严重地危害了天下的稳定。 四,记丑而博。他的文章记丑,严重地危害了天下的正统。 五,顺非而泽。他的门徒顺非,严重地危害了天下的未来。 我真是非常地不理解,为什么我们中国人,两千多年来的中国人,全都对少正卯的死根本就无动于衷,尤其中国的文人们,尽管他们随时都有可能像少正卯那样因为说了几句话,写了几行字,便身陷囹圄,或甚至人头落地,可是他们却依然像白痴一样,疯狂地崇拜孔丘,甚至还盲目地为了他而完全否认他的因言杀人的历史。他们有没有想过,正是孔丘的以言定罪并因言杀人的示范的传统,从而让中国人,特别是让中国的文人们永远地丧失了最基本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明明孔丘是中国禁止言论自由权利,更以言定罪、因言杀人的祖师,为什么中国人却根本就看不见,而且不仅看不见,甚至还更疯狂地给予他崇拜,给予他歌颂,认定他是中国文明的圣祖。天哪,中国人到底有没有自己的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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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你XXX,但我誓死捍卫你XXX的权利!
nli2233 2009-11-23 18:27
不少人爱引用这句话用来说明民主社会言论自由的价值: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有博主在科学网爆粗口骂人,而且言语之间让某博主感到自身的安全受到了了威胁。不少博主出来说话,主张科学网处理这位爆粗口的博主,关掉其在科学网的博客。也有不少博主反对关闭这位爆粗口的博主的博客,他们的理由正是本文开始引用的这句话。 人类文明已经进化到一个相当发达的程度,以至于一提到言论自由,便自动站到了道德制高点上,仿佛一切不让封口的举动,都是跟言论自由这一现代社会的普适价值相违背了。因此,封口,或者关闭博主的博客,就是践踏了言论自由。 根据始作俑者的表现,再加上某些博主高喊言论自由,反对封杀博客的一阵阵声浪,我们仿佛听到了某些一声高过一声的呼喊: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我不同意你爆粗口骂人的做法,但我誓死捍卫你爆粗口骂人的权利! 我不同意你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做法,但我誓死捍卫你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权利! 后两句听着别扭,自然是不对的了。 文明的民主社会,保障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没有错。但是,这需要有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不能因为保障少数人言论自由的权利,而使更多的人丧失了言论自由的权利。 同样地,文明的民主社会,保障每个人都有人身自由的权利,没有错。但是,这需要有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不能因为保障少数人人身自由的权利,而使更多的人丧失了人身自由的权利。 因此,这个社会对人的言行,需要道德约束;在道德约束无效的时候,需要法律约束。因此,这个社会才建立了批评教育、关禁闭、拘留、监禁、以及死刑等一系列限制乃至终结人身自由与言论自由的功能。 当一个人的言行妨碍了多数人的言论自由和人身自由的时候,他就透支了自己应该享受的那一份自由,就要为此付出代价。一个团体,一个社会,对妨碍多数人言论自由和人身自由的人的言行加以限制乃至取缔,正是这个团体和社会尊重民主价值尊重言论自由的体现。 具体到最近科学网热议的这件事,如果始作俑者在最初受到批评后有所收敛,或者在众人的谴责声中能够主动承认错误,那么,以科学网博主们的大爱精神,或许这个风波就算过去了。遗憾的是,这个情景没有发生。 再退一万步讲,或许就算始作俑者不认错,而选择了沉默,使得众人到底意难平,其所犯错误仍然不足以到被封杀的程度,究竟该他什么样的惩罚才是最合适的,仍然需要探讨。然而,就算这一点成立,拿所谓言论自由做大旗,用所谓 我不同意你XXX,但我誓死捍卫你XXX的权利 的句式和思路为其进行辩护,恐怕仍然是说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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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分反对王志明先生的意见
王铮 2009-10-11 10:31
王志明先生最近提出科学网编辑对此是不支持不鼓励,让大家自由发展,只要不反党叛国反编辑部就行。诗词派就是这么发展起来的吧。像李亚辉判一公犯叛国罪那一篇,也是这么发展出来的。这些东西,只要上面不管,科学网编辑部也别删了。这也是民意反映。不过,要把它们都压到水下去。要是用户推荐出来了,就把它按下去。要是跳到排行榜上,就把它剔出去。 这个意见关于对科学网论坛意见让大家自由发展,只要不反党叛国就行是对的。但是有些不对。 首先说不支持不鼓励。我认为科学网要办出特色,可以支持他们确定的方向。但是不能反对或者禁止别的观点,更不要支持和哄抬某些个人。 其次,不能把反党叛国与反编辑部相提并论。反党叛国按中国法律是违法的,但是(科学网)反编辑部不违法,而且是作为编辑部有所支持与鼓励的对立物。对立才能统一,才能有百家争鸣上的和谐。反编辑部是可以的,而且应该鼓励。像郑怡嘉先生博客被停,实在是编辑部的错误。有一个北大人在科学网设博,专门攻击我,科学网把他文章删除了,我也不领情。因为他有他的言论自由。法律允许下的言论自由应该是知识分子的生命。 再次,编辑部既然确定了博主推荐则上榜的原则,这个原则体现了编辑部的现代管理精神服务领先。当然就要接受推荐的结果。如果修改了这种服务精神,大家对科学网就没有认同感了,而且会开始编辑部干涉博主在法律下言论自由的做法,导致法律上不是人人平等。 王志明先生本身是编辑,而且是专业期刊的编辑,所以有鉴别性偏好,但是科学网是公共舆论平台,不适合实施鉴别性偏好。这方面应该说科学网上有案例的。 顺便说一句,博主争论,不要用政治批评来相互指责,因为这是科学网,应该科学地办事。我说一个教训。在延安整风时,丁玲拼命攻击王实味;反右,周扬拼命整丁玲;文化大革命,姚文元拼命反周扬;文革后对姚文元的一个指责是他是叛徒的儿子。没有言论自由,用政治标准打击对手,人权上就会有多米诺骨牌。忠言逆耳,请各位朋友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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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建立一个有利于新思想传播的环境
热度 1 武际可 2009-6-29 05:40
我们需要建立一个有利于新思想传播的环境 一 般说来,一种新的思想产生和传播,是要经过斗争的。在科学发展史上,布鲁诺在罗马百花广场上被活活烧死、伽利略被管制、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成为禁书达数百年,可见真理与邪恶和愚昧的斗争是艰苦卓绝的。 著名的德国物理学家普朗克说: 一种科学革新打开道路,很少是由于逐渐征服和改变它的对手来实现的,很少是把Saul变成Paul的(来自圣经的典故,指原来坚决反对后来成为坚决支持的人),而是靠它的对手逐渐地死亡而新成长的一代从一开始就熟悉它的思想。我国思想家陈独秀说: 世界文明发源地有二:一是科学研究室,一是监狱。我们青年要立志出了研究室就入监狱,出了监狱就入研究室,这才是人生最高尚优美的生活。从这两处发生的文明,才是真正的文明,才是有生命有价值的文明。 ( 1919 年 6 月 8 日 《每周评论》)陈独秀的一生五次蹲监狱,是实践了他的诺言的。 有人很天真地认为,在社会主义的条件下,既然我们的政府是提倡科学的,我们的宪法是保护科学的,那么科学上的新思想的传播一定会很顺利的。其实不然,摩尔根遗传学说、计量经济学和社会学在苏联和我国经历的遭遇,就说明新思想要在社会上站稳脚跟,仍然是艰苦的。当前,我们面对和科技腐败的斗争,也是一种新思想与腐败思想的斗争,它一样是一场艰苦卓绝的斗争。尤其是要揭穿那些显赫人物,那些院士、那些书记和校长、那些有权有势的人的科技腐败和科技骗局,还是有一定风险的。 正是这些历史教训,为了建立一个有利于新思想传播的环境,人们逐渐总结出言论、出版自由和集会结社自由等社会生活准则。 学校是生产和传播新思想的阵地,所以在学校里,特别是高等学校里,尤其应当厉行这些原则。蔡元培当年提倡的兼容并蓄、思想自由、民主办学的原则就是言论、出版自由和集会结社自由这些原则的具体体现。 为了冲破旧思想,传播新思想,共产党建党早期的革命家对这个问题有着深刻而精辟的阐述。这里我想转载李大钊同志在 1918 年的一篇文章《危险思想与言论自由》,与网友共同学习。    危险思想与言论自由 李大钊 1918 年   思想本身,没有丝毫危险的性质。只有愚暗与虚伪,是顶危险的东西。只有禁止思想,是顶危险的行为。 近来 自古已然 有许多人听见几个未曾听过、未能了解的名辞,便大惊小怪起来,说是危险思想。问他们这些思想有什么危险,为什么危险,他们认为危险思想的到底是些什么东西,他们都不能说出。像这样的人,我们和他共同生活,真是危险万分。 我且举一个近例,前些年科学的应用刚刚传入中国,一般愚暗的人都说是异端邪教。看待那些应用科学的发明的人,如同洪水猛兽一样。不晓得他们也是和我们同在一个世界上 ' 一样生存 而且比我们进化的人类细胞,却说他们是 鬼子 ,是 夷狄 。这种愚暗无知的结果,竟造出一场义和拳的大祸。由此看来,到底是 知识 思想危险呢?还是愚暗无知危险? 听说日本有个议长,说俄国的布尔什维克是是行托尔斯泰的学说,彼邦有识的人惊为奇谈。现在又出了一位明白公使,说我国人鼓吹爱国是无政府主义。他自己果然是这样愚暗无知,这更是可怜可笑的话。有人说他这话不过是利用我们政府的愚暗无知和恐怖的 心理 ,故意来开玩笑。唉呀!那更是我们莫大的耻辱! 原来恐怖和愚暗有密切的关系,青天白日,有眼的人在深池旁边走路,是一点危险也没有的。深池和走路的行为都不含着危险的性质。若是 盲人瞎马,夜半深池 ,那就是最可恐怖的事情。可见危险和恐怖,都是愚昧造出来的,都是黑暗造出来的。 人生第一要求,就是光明和真实,什么东西什么境界都不危险。知识是引导人生到光明与真实境界的灯烛,愚暗是达到光明与真实境界的障碍,也就是人生 发展 的障碍。 思想自由与言论自由,都是为保障人生达于光明与真实的境界而设的。无论什么思想言论,只要能够容他的真实而没有矫揉造作的尽量发露出来,都是于人生有益,绝无一点害处。 说某种主义学说是异端邪说的人,第一要知道他自己所排斥的主义学说是什么东西,然后把这种主义学说的真相尽量传播使人人都能认识他是异端学说,大家自然不去信他,不至于受他的害。若是自己未曾认清,只是强行禁止,就犯了泯没真实的罪恶。假使一种学说确与情理相合,我们硬要禁止他,不许公然传布,那是绝对无效。因为他的原素仍然在情理之中,情理不灭,这种学说也终不灭。 假使一种学说确与情理相背,我以为不可禁止,不必禁止。因为大背情理的学说,正应该让大家知道,大家才不去信。若是把他隐藏起来,很有容易被人误信的危险。 禁止人研究一种学说的,犯了使人愚暗的罪恶。禁止人信仰一种学说的,犯了教人虚伪的罪恶。世间本来没有 天经地义 与 异端邪说 。这种东西。就说是有,也要听人去自由知识,自由信仰。就是错知识了、错信仰了所谓邪说异端,只要他的知识与信仰,是本于他思想的自由,知念的真实,一则得了自信,二则免了欺人,都是有益于人生的,都比那无知的排斥 ' 自欺的顺从还好得多。 禁止思想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思想有超越一切的力量。监狱、刑罚、苦痛、贫困、乃至死杀,思想都能自由去思想他们,超越他们。这些东西,都不能钳制思想,束缚思想,禁止思想。这些东西,在思想中全没有一点价值,没有一点权威。 思想是绝对的自由,是不能禁止的自由,禁止思想自由的,断然没有一点的效果。你要禁止他,他的力量便跟着你的禁止越发强大。你怎样禁止他、制抑他、绝灭他、摧残他,他便怎样生存发展传播滋荣。因为思想的性质力量,本来如此。我奉劝禁扼言论思想自由的注意,要利用言论自由来破坏危险思想,不要借口危险思想来禁止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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