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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前与方舟子正面叫板却隐名埋姓的“野鹤”究竟是谁?
热度 6 Helmholtz 2011-9-27 16:50
八年前与方舟子正面叫板却隐名埋姓的“野鹤”究竟是谁? 何 宏 下面是2003年由以野鹤为笔名在〈探索与争鸣〉杂志上 发表的一系列尖锐批判方舟子的文章。因为文中有“二阶打假”之语,显然是北大刘华杰以及上海交大江晓原的好友。 但因为文风如此犀利,而且又有时间和能力把方的各种优缺点仔细研究,并针对性的发力打击,我怀疑写手并不是他二人,而是另有其人。而且此人应该是有比他们多一点的文革经历,即应当在55-65岁之间。八年过去,此高人始终神龙见首不见尾,城府确实也够深的。 对与不对,还望人指点,一笑了之。 但我想,跟他们同在一起圈子里的“蒋科学”兄显然知道这人是谁的。 本博主就喜欢看人掐架,而且是有水平和风度的掐架。不掐架,不试一试腿脚功夫,不知道自己和对方的功力如何。谁能把这位一股作气写出八篇雄文的“野鹤”从藏身之处轰起来?嘿嘿。 -----科学禅 博主评论 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一)令人生疑的反腐英雄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5d7a7a0100pn8x.html 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二)洋奴气十足的绝对真理观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5d7a7a0100pn8z.html 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三)为辩而辩的偏执狂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5d7a7a0100pn90.html 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四)非此即彼的科学小买卖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5d7a7a0100pn91.html 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五)科学霸权主义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5d7a7a0100pn92.html 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六)反思之后的反思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5d7a7a0100pn94.html 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七)终于露出了文痞的马脚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5d7a7a0100pn95.html 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八)欺世盗名的江湖骗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5d7a7a0100pn98.html 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九)方舟子与新语丝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5d7a7a0100pn9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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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卫民:方舟子告状记
jiangjinsong 2010-10-11 09:44
熊卫民:方舟子告状记 (2010-10-10 23:43:18) var $tag='转载'; var $tag_code='f16e85d5c0eabd74b7bb0fe1376a5b2e'; var $r_quote_bligid='53c88d830100mgu2'; var $worldcup='0'; var $worldcupball='0'; 标签: 转载 原文地址: 熊卫民:方舟子告状记 作者: 东山 作为网络时代的名人,方舟子可以说是毁誉交加:一方面被支持者赞颂为少侠、科学界的鲁迅,一方面被批评者讥讽为科方文元、科学真理教教主。正因为其有名,有作为自留地的媒体新语丝网站,所以他于6月9日在新语丝网站上公布的如果在本文发出的两周内,未收到《探索与争鸣》杂志社的答复,或者答复不能令人满意,我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探索与争鸣》杂志社申明,以及6月11日发布的北京大学校方必须立即制止在其网站上发生的诽谤行为,否则北京大学将作为该诽谤案的共同被告被起诉的声明才会备受人们关注。很多网站都在热烈讨论这个事件。 方舟子为什么要起诉北京大学和《探索与争鸣》这份由上海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的学术刊物?现在距离6月9日已是20多天,这两个单位是否已经给了方舟子一个满意的答复?如果还没有,方舟子是否已经起诉它们? 缘起:野鹤批评方舟子 此事得从几个月前说起。从2003年3月到5月,《探索与争鸣》杂志连续刊载了三期共2万余字的《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副标题分别为令人生疑的反腐英雄、洋奴气十足的绝对真理观、为辩而辩的偏执狂),通过大量的文本分析对方舟子现象进行了细致解剖。该文作者野鹤在肯定方舟子的确聪明过人、才华横溢,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的同时,还不加隐讳地指出了方舟子的一些缺点,并希望与方舟子辈共勉。 方舟子不能接受为辩而辩的偏执狂这类提法,认定野鹤是因为曾遭到他的批驳而特意诽谤他。于是,6月9日,他在《新语丝》网站上发表了《驳斥〈探索与争鸣〉杂志上的系列诽谤文章》一文,向《探索与争鸣》发出最后通牒,提出了五条要求: 一、在下一期或下下一期的《探索与争鸣》杂志上全文发表我的这篇驳斥文章,不得做任何删改。二、自下一期或下下一期起,连续三期在《探索与争鸣》杂志的首要位置刊登《向方舟子先生赔礼道歉的声明》,声明的内容必须经过我的同意。三、对这三篇诽谤文章的编辑沈佩萍进行处罚。四、赔偿我的名誉损失、精神损失和有关费用。五、公布野鹤的真实姓名、真实身份,以便追究其法律责任。 方舟子还说,这几个要求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必须一一照办,否则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探索与争鸣》杂志社。 野鹤的长文究竟是不是诽谤文章?他为什么要花那么大的精力研究方舟子现象呢?让我们先看看当事人的说法。 方舟子 :野鹤的言论的诽谤性质,表现在:一、捏造事实。我在《驳斥〈探索与争鸣〉杂志上的系列诽谤文章》一文中已列举了大量的证据证明 野鹤强加在我的头上的那些言论、观点和动机,都是通过断章取义和凭空捏造的手段捏造出来的。二、制造结论。野鹤给我下的三条结论:出于政治野心而从事学术打假、洋奴气十足的江湖骗子和偏执狂,都是没有事实依据的。三、主观恶意。野鹤以前曾经在报纸上主张科学有禁区而遭到我的驳斥,进而搞匿名长篇诽谤,从我多年来发表的文章中断章取义蓄意歪曲事实,有系统地为学术腐败、伪科学和邪教辩护,这些都可以证明他的诽谤抱着明显的主观恶意。(以上是方舟子对笔者所提问题的书面答复) 野鹤 :鲁迅先生说:假如指着一个人,说道:这是婊子!如果她是良家,那就是漫骂;倘使她实在是做卖笑生涯的,就并不是漫骂,倒是说了真实。(鲁迅:《花边文学漫骂》)我的文章无一不是实事求是,既非谩骂,更非捏造,根本构不成诽谤罪。所以,他的告状声明毫无道理,我自然也毫不在意。 而且我认为他也根本不敢告,因为我对他的揭露和批判是全面的,一旦对簿公堂,必然涉及所有曾受到过他攻击、谩骂、诽谤的人和事,使他成为众矢之的,从原告变成被告,将他最后一点伪装也彻底剥去,露出他的本相。他的告状声明,不过是一种威吓、要挟、勒索的青皮战术,无非是想堵住我和所有要进一步揭露他的人的嘴,并乘机再勒索一笔中国纳税人的血汗钱(所以他才如此热衷于庭外和解)。 我之所以有兴趣研究方舟子现象,首先是因为它独特。它既不属于中国传统文化范畴,也不属于西方传统文化范畴,而是属于中国进入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 的近代以来,在中西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激烈冲突中的转型文化范畴。而且,在近代转型文化的历史上,它又是在中国破天荒地与世界接轨、开始进入网络时代,从而具有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度的时代的产物。或者说是精英文化、大众文化和痞子文化的界限被打破,文化价值观紊乱时代的产物。从一定意义上说,方舟子现象不仅是转型文化的产物,而且是集这三种文化于一身的一个四不像。加之方舟子本人不仅具有定居于当今世界第一强国的政治资本或心理优势,且以文理兼修的通才自居,无所不论、无所不批,不仅涉及知识的方方面面,而且体现了文化的形形色色,因此,他的所作所为和社会影响都很独特,正是对当前错综复杂的文化现象进行研究的难得案例。方舟子辈在网上含沙射影地指责我和方舟子有什么个人恩怨,判定我具有某种派别身分或政治背景,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不过是一只对知识探索与文化研究情有独钟的野鹤罢了。 其次,因为它难缠。正因为方舟子集精英、大众、痞子文化于一身,所以,他不仅受痞子文化界的拥戴和欢呼,将他视为大哥大,而且,又成为大众文化界心目中的精英尽管他们看不惯他的痞子气,却又惑于他的精英相,而对他爱恨交加。精英界则往往或是书生气十足地慑于他的霸气或痞子气而觳觫不前;或是过于爱惜羽毛而不愿意做穿新鞋蹅狗屎的事;或是由于缺少江湖阅历,一交手便被形形色色的诡辩术辩得昏头转向、目瞪口呆,七窍生烟,无可奈何地败下阵来;或由于知识结构单一,遇上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对手尚能对付,却难以招架见人说鬼话,见鬼说人话的职业辩家,便狗咬刺猬 下不了嘴了。即或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在今天这样一个时间就是金钱的社会,又哪里有功夫去与一个为辩而辩的偏执狂周旋,所以才让他得势于一时。虽然近来他在平面媒体界风光不再,却在网络媒体上余威犹存。竟还有不少人,将他捧为网上鲁迅,真真是错把冯京当马凉。偏偏我这只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野鹤,既对三界有所涉猎,又对五行无所奢求,加之天性执拗,正适于打旗先上地站出来抛砖引玉。(以上是野鹤对笔者所提问题的书面答复) 发展:方舟子声称要起诉北京大学 方舟子的告状声明引起了不少网友的极大兴趣。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评价平台,一位署名为haha-n的网友把野鹤的三篇反思与断想从虹桥科教论坛转贴到了北京大学科学传播中心的论坛(简称CSC论坛)上。 很快,又有一位十步一杀转来了方舟子的声明。再后,CSC论坛资深网友、真名近乎公开的飞雪表示:我看 评论得基本恰当如果打官司,偶愿意出庭为杂志社作证。( 的网站就自然得出他私设公堂的结论。他的网页上,颇不客气地让人们向他提供批判的素材,好像他就是中国教育界和科学界的中纪委。方公堂判案结果是把被判人的骗子、造假之类罪名高挂在他的网站。他可以狡辩这是舆论而不是公堂。而中国读书人和外国知识分子都知道,名誉对于学者的至关重要性。一个优秀学者的名誉,是个人才能和有时不止一个人的汗水的结果。而方公堂在网上大张旗鼓地宣布对人的判决,就是极大的处罚。可是方,是不应该有这样的权力的 小高潮:方舟子宣称对手谩骂他人 面对这样的局面,方舟子又于6月17日编发了《反科学文化人和读者评论方舟子指控《探索与争鸣》诽谤(二)》(大约是因为6月13日已经编辑过一篇《读者评论方舟子指控《探索与争鸣》诽谤》)。 该文以按语起始: 方舟子按:这些评论选自读者来信、在新语丝论坛和其他论坛的评论。前面几则是反科学文化人匿名谩骂我的,收集在这里的目的是为了让读者看清这些人在道貌岸然后面的另一张嘴脸,也可理解我为什么痛打起这些人来决不心慈手软。本来想再去北大科学传播中心论坛选几个新帖,却发现宣布因技术原因暂时关闭。 接下来是方舟子编选的帖子,帖子分两类,按照他的说法,一类是读者支持他的言论,一类是反科学文化人的匿名谩骂。令人注意的是署名老学霸 的人写的第五个谩骂帖: 因为他曾经帮□□咬人有功,□□把他推荐去科学院研究生院演讲,目的是想把他塞进院研究生院,好常使用这只狗。结果演讲没过半,就被正直的师生痛斥,只好又灰溜溜回美国当流浪汗。 (本文作者注:□□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科学家。为避免继续伤害那位老人,真名隐去,代以□□。此外的其它文字包括别字在内,均引自方舟子文) 方舟子此文一出,立即激起轩然大波。对于反科学文化人竟然辱骂大家公认的科研和道德的楷模,一个虽然相离不远却始终未曾谋面的学者,一个高山仰止的科学家,一个传说中的人物,不仅很多网友极为忿怒,很多科技界人士也表示了某种程度的愤慨。从方舟子对反科学文化人这个词的使用方式,以及他编辑的两篇读者评论的内容上看,人们很容易认为这些帖子出自CSC论坛。不少人在网上点名道姓地强烈批评乃至辱骂CSC人员,认定以他们道德败坏。 那么,这些言论真是出自CSC论坛,出自科学文化人吗?笔者通过电子邮件对CSC论坛版主和刘华杰进行了采访。 玄铁令 (CSC论坛版主):方是民第二次搜集的所谓网上言论,没有一处出自CSC论坛。那些ID(网名)都不是我们论坛的注册网民,不可能在我们论坛上发帖。 方是民好像很有版权意识,但是他自己常常无视他人的版权。他的新到资料从字面上看好像是别人给他传去的,其实很多是他从别的地方搬来的,并未经过原作者同意,这些从别的地方转来的帖子(而且经过他精心挑选),他很少给出出处,所以你根本不知道原帖在哪儿,也搞不清是不是他自己编的。 刘华杰 :我们自己当然不会发这样的帖子。我专门查了一下,论坛上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帖子。目前CSC论坛上所有删贴都有说明,所以即使曾经有过,也应该有相关的删贴说明。然而,为什么会给人一种印象,好像是我们的CSC论坛有过这样的帖子,甚至是我们本人贴了这样的帖子,我想那是因为有人在误导公众。 又一个小高潮:到底谁要告谁? 现在距离方舟子6月9日的第一次告状声明已经3周有余,《探索与争鸣》杂志社和北京大学是否已令人满意地接受了方舟子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的所有要求? 北京大学的反应容易看到,6月15日,CSC论坛( http://www.csc.pku.edu.cn/ )上增设了一个档案馆分区,普通网友只能浏览,不能发帖和跟贴(需要密码)。其中包含了事件发生以来,CSC上所有关于此事的帖子。其中包括野鹤那三篇反思与断想,也包括一位网友转来的方舟子针对《探索与争鸣》杂志社的声明,并给出了方舟子全文的链接。版主玄铁令对此作了一个说明: 论坛上唇枪舌剑是常事,还是请大家尽量对事不对人,多议物是,少谈人非。鉴于此,我对前一段时间偏离论坛主题太远的一些帖子进行了一些处理。有的贴子涉及到对论坛外某位先生的评价,偏离本坛宗旨太远,予以删除。还有几个帖子转来了发表在一份学术杂志《探索与争鸣》上的评论那位先生的几篇文章,与本坛也没有太多的直接关系,原在删与不删之间。但是,由于本坛网友飞雪对此事的评论,那位先生已经声明将有法律诉求,本坛不便删除证据。故将标题稍作修改,原帖转移到档案馆中,作为资料存档,备查。其余几个相关帖子及类似帖子也同样处理。 此后,CSC上尚未见到有对此事件的新帖子。 《探索与争鸣》杂志社是如何应对的呢?笔者拨通了该杂志社主编的电话,可得到的答复是无可奉告。这并难不倒调查者,从6月下旬出版的第六期《探索与争鸣》也可以看出端倪:至少并没有按方舟子的要求刊登方舟子的驳斥文章。 方舟子是如何面对这种现状的呢?在完成本文之前,笔者再次采访了方舟子。方舟子一方面说自己要起诉这两个单位,一方面声称:是同时起诉还是分别起诉这两个单位,还未做出决定。 在方舟子的最后通牒还未兑现的时候,笔者又见到了清华大学刘兵教授发给科学时报社的一个申明: A、新语丝最近发了一篇署名白发魔女、题为《两种文化和科学文化翻译看刘兵教授的英文水平》的短文,对将近20年前我与陈恒六合译的《两种文化》一书(出版于1987年)几段译文做了批评。但批评的依据,即短文中所引用的译文,完全是捏造出来的!好在这本书印数达10多万册,要想查证并不困难。因此,新语丝发表这篇短文,并在文中说:以上英文不是特别难,但刘兵与陈恒六却翻译得十分不妥当。这些是否意味着刘兵这样的著名人文学者、科学史家,要好好学习英文?,这种做法,明确地构成了对我与另一译者的诽谤!也确切地表明,新语丝的学术打假是如何的不负责任,甚至堕落到捏造事实的地步。 B、就翻译来说,谁都可能会有不够确切之处,当然不同译者的译法,在不构成硬伤的前提下,也经常是可以商量的。作为译者,我从未敢说自己的翻译中不存在错误,尤其是20年前的译文,一定存在很多错误,如果有人认真阅读,找到了其中的错误,我只会感谢。但如果根据这些错误来指责刘兵教授的英文水平,未免过于荒诞因为那时我还不是教授。(将近20年前我的英文当然不够教授的水平,如果把我初中的英语作业找出来,肯定还可以找出更多的错误!),尤其令人不解的是,一向声称打假的新语丝为了对我进行攻击,竟然捏造事实,替我造了一段假的译文! C、综上所述,白发魔女在新语丝网站上发表的这篇文章,不是学术讨论,不是学术争鸣,而是捏造事实,对我进行赤裸裸的恶意诽谤,侵犯了我的名誉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涉嫌犯下了诽谤罪。新语丝网站发表匿名诽谤文章,共同参与了对我的名誉权的侵犯,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我对新语丝网站提出五点要求如下: 一、在下一期或下下一期的新语丝网刊上全文发表我的这篇驳斥文章,不得做任何删改。二、自下一期或下下一期起,连续三期在新语丝网刊的首要位置刊登《向刘兵先生赔礼道歉的声明》,声明的内容必须经过我的同意。三、将这篇诽谤文章的编辑方舟子进行处罚。四、赔偿我的名誉损失、精神损失和有关费用。五、公布白发魔女的真实姓名、真实身份,以便追究其法律责任。以上五条,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新语丝网站必须一一照办。如果在本文发出的十年时间内,未收到新语丝网站的答复,或者答复不能令人满意,我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新语丝网站。 看来,谁将会告谁现在还无从知晓。 6月27日,野鹤《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和断想》系列文章的之四、之五、之六又出现在互联网上。 事情仍在发展,让我们拭目以待。 (2003年6月30日作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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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学术打假起争议,“反腐英雄”遭质疑
tian2009 2010-10-5 09:03
【这是2003年7月11日发表在《科学时报》上的文章。当时的情况大概是这样的。一位笔名野鹤的先生,从当年3月份起,连续三期在上海的《探索与争鸣》杂志发表系列文章《对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对方舟子的私人打假进行批评和分析。文章中常有精妙之语,比如说方舟子铁口直断、口含天宪为辩而辩的偏执狂(这一条与某的蜀犬吠日异曲同工,英雄所见)。文章一直没有上网,等方舟子知道之后,马上扬言要打官司,在新语丝上列出了气势宏大的诉求:要求杂志社全文发表他的驳斥文章;要求杂志社连续三期发表道歉,道歉信要经他同意;要求对野鹤文章的责任编辑进行处罚;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失;要求杂志社给出野鹤的真名实姓,以便追究法律责任。一个打假英雄被质疑后气急败坏的样子跃然网上。也更坐实了野鹤对他的批评。 很多方舟子的追随者说,批评方舟子的人都是被方舟子打疼了的人,支持学术腐败的人。可惜的是,这位野鹤是一个与方舟子以往的争端一点儿关系也没有的老先生。这篇报道还记叙了一个白发魔女的案例,见证了打假英雄的打假手段。 《科学时报》这篇文章发表之后,两位作者杨虚杰和熊卫民马上被方舟子列为不良记者。挂在新语丝上。此后,方舟子的不良记者名单越来越长了。《探索与争鸣》杂志后来息事宁人,野鹤系列文章本来七篇,剩下四篇就没有继续发表。只能在网上流传。当然,杂志社也没有满足方舟子的宏大诉求一条都没有。通过这个事件可以看到,一个号称以言论自由为名义进行打假的人,是怎样面对批评的。从此以后,方舟子的官司运就来了,不过,此后常常他是被告。 2010年10月5日记】 学术打假起争议 反腐英雄遭质疑 杨虚杰 熊卫民   继商品打假,近些年又兴起了所谓的学术打假。不过,王海等人打假的动机、标准、程序都是十分清楚的,而对于学术打假这几条都存在争议。   在国内,读者知道方舟子?本名方是民 的名字,多是因为他最近二三年来打击和揭露学术界的腐败现象,国内不少媒体因此采访他并且将他披露的案例进行报道。他于2000年在新语丝上创办的中文学术打假网站立此存照,也吸引了众多科学界、教育界和新闻界人士的关注。   同时,以学术打假为事业,被人称为游走在网络间的少侠的方舟子,也是毁誉交加:一方面有支持者称其为科学界的鲁迅,一方面被批评者讥为科方文元、科学真理教教主。现在这种质疑的声音从各种网站到了公开发表的平面媒体上,今年3月份开始,上海的一本学术杂志《探索与争鸣》刊登了三期署名野鹤的系列文章《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势头之猛烈前所未有。这不仅激起所有看客的思考,也激怒了这位反腐英雄一个月前,方舟子就通过自己的新语丝网站发表声明,其最后通牒是,如果两周内他的要求没能得到满意的答复,他将以诽谤罪名向法院起诉该杂志。   缘起:野鹤对方舟子的反思与断想   从今年3月份开始,《探索与争鸣》杂志连续三期刊登了共两万余字的《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之一,之二,之三);副标题分别为令人生疑的反腐英雄、洋奴气十足的绝对真理观、为辩而辩的偏执狂,通过大量的文本分析对方舟子现象进行了细致解剖。该文作者野鹤在肯定方舟子的确聪明过人、才华横溢,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的同时,还不加隐讳地指出:   他(指方舟子)所采取的打假方式,大抵也与文革造反派同出一辙大鸣、大放、大字报、大批判、大辩论、大民主,只不过将那一套搬到网上,将舞台扩展到了国外。甚至连辩论的手段与口吻诸如口含天宪、武断专横、上纲上线、抓辫子、扣帽子、打棍子、全盘否定、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等等,也皆与当年的造反派肖似。      方舟子及其追随者的另一大社会活动,就是宣扬洋奴气十足的绝对真理观。所谓绝对真理观,就是将一些所谓的国际学术界共识的理论或观点,当成不可动摇或不容怀疑的绝对真理,并以此划线,将所有试图质疑和挑战这些理论或观点的人,不分青红皂白地统统斥之为不懂装懂、无知无畏、狂妄、骗子、神创论、反科学、反人类似乎,他们所坚持和维护的不但是绝对真理,而且在中国也唯有他们掌握了绝对真理。   野鹤认为,方舟子是不计目的的辩论狂,并对其运用自如的诡辩术作了总结:   一、武断霸道,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二、偷换概念,胡搅蛮缠的诡辩术。三、断章取义,牵强附会的矫情。四、死不认账,恐吓谩骂扣帽子。五、偷梁换柱,实用主义地引经据典。   野鹤还认为,方舟子有伟人欲太强这个性格缺陷,而且其学习目的错了。并议论道:   孔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论语宪问》)意思大抵是:古人的学习是为了充实和提高自己和帮助别人;今人的学习则是为了炫耀自己和贬低别人。前一种学习意味着总是跟着自己的问题走,就像一棵树苗,不管多么稚嫩,总是致力于发展自己的根系、舒展自己的枝叶,不断地从阳光、空气、水中吸取各种养分,便迟早会长成大树。若具有伟人欲,便有望成长为参天大树。而后一种学习,则是跟着功利走,就像热带森林中的绞杀植物,将全部的聪明才智皆用于纠缠、攀附和绞杀,靠绞杀别人为生。其结果,不是与子偕小,便是同归于尽,不但长不成大树,连脊梁都挺不直,永远是一副纠缠扭曲的无赖相。如果再具有强烈的伟人欲,其破坏作用就极其可怕。   为辩而辩的偏执狂:方舟子不能接受   方舟子不能接受为辩而辩的偏执狂这类提法,认定野鹤是因为曾遭到他的批驳而特意诽谤他。于是,6月9日,他在《新语丝》网站上发表了《驳斥〈探索与争鸣〉杂志上的系列诽谤文章》一文,并在文章结尾向《探索与争鸣》杂志社提出了五条要求:   一、在下一期或下下一期的《探索与争鸣》杂志上全文发表我的这篇驳斥文章,不得做任何删改。二、自下一期或下下一期起,连续三期在《探索与争鸣》杂志的首要位置刊登《向方舟子先生赔礼道歉的声明》,声明的内容必须经过我的同意。三、对这三篇诽谤文章的编辑沈佩萍进行处罚。四、赔偿我的名誉损失、精神损失和有关费用。五、公布野鹤的真实姓名、真实身份,以便追究其法律责任。   方舟子还说,这几个要求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必须一一照办,如果两周内没有得到答复,或者答复不能令他满意,他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探索与争鸣》杂志社。   记者通过电子邮件采访了方舟子,他认为:   野鹤的言论的诽谤性质,表现在:一、捏造事实。我在《驳斥〈探索与争鸣〉杂志上的系列诽谤文章》一文中已列举了大量的证据证明野鹤强加在我的头上的那些言论、观点和动机,都是通过断章取义和凭空捏造的手段捏造出来的。二、制造结论。野鹤给我下的三条结论:出于政治野心而从事学术打假、洋奴气十足的江湖骗子和偏执狂,都是没有事实依据的。三、主观恶意。野鹤以前曾经在报纸上主张科学有禁区而遭到我的驳斥,进而搞匿名长篇诽谤,从我多年来发表的文章中断章取义蓄意歪曲事实,有系统地为学术腐败、伪科学和邪教辩护,这些都可以证明他的诽谤抱着明显的主观恶意。   一鸣惊四座:野鹤的动机与目的   野鹤为何要花如此大的精力研究方舟子现象?就这个问题,记者通过E-mail采访了他。他回复说:   我之所以有兴趣研究方舟子现象,首先是因为它独特。它既不属于中国传统文化范畴,也不属于西方传统文化范畴,而是属于中国进入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近代以来,在中西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激烈冲突中的转型文化范畴。而且,在近代转型文化的历史上,它又是在中国破天荒地与世界接轨、开始进入网络时代,从而具有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度的时代的产物。或者说是精英文化、大众文化和痞子文化的界限被打破,文化价值观紊乱时代的产物。从一定意义上说,方舟子现象不仅是转型文化的产物,而且是集这三种文化于一身的一个四不像。加之方舟子本人不仅具有定居于当今世界第一强国的政治资本或心理优势,且以文理兼修的通才自居,无所不论、无所不批,不仅涉及知识的方方面面,而且体现了文化的形形色色,因此,他的所作所为和社会影响都很独特?正是对当前错综复杂的文化现象进行研究的难得案例。方舟子辈在网上含沙射影地指责我和方舟子有什么个人恩怨,判定我具有某种派别身份或政治背景,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不过是一只对知识探索与文化研究情有独钟的野鹤罢了。   其次,因为它难缠。正因为方舟子集精英、大众、痞子文化于一身,所以,他不仅受到一部分人的拥戴和欢呼,将他视为大哥大,而且,又成为大众文化界心目中的精英尽管他们看不惯他,却又惑于他的精英相,而对他爱恨交加。精英界则往往或是书生气十足地慑于他的霸气而觳觫不前;或是过于爱惜羽毛而不愿意做穿新鞋踩狗屎的事;或是由于缺少江湖阅历,一交手便被形形色色的诡辩术辩得昏头转向、目瞪口呆,七窍生烟,无可奈何地败下阵来;或由于知识结构单一,遇上职业辩家,便狗咬刺猬下 不了嘴了。即或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在今天这样一个时间就是金钱的社会,又哪里有功夫去与一个为辩而辩的偏执狂周旋,所以才让他得势于一时。虽然近来他在平面媒体上风光不再,却在网络媒体上余威犹存。竟还有不少人,将他捧为网上鲁迅,真真是错把冯京当马凉。偏偏我这只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野鹤,既对三界有所涉猎,又对五行无所奢求,加之天性执拗,正适于打旗先上地站出来抛砖引玉。   对于方舟子的告状申明,野鹤看来并不是很当真:   他也根本不敢告,因为我对他的揭露和批判是全面的,一旦对簿公堂,必然涉及所有曾受到过他攻击、谩骂、诽谤的人和事,使他成为众矢之的,从原告变成被告。他的告状声明,不过是一种威吓、要挟的战术,无非是想堵住我和所有要进一步揭露他的人的嘴。   学术打假争议多:由此衍生出的话题   记者就方舟子的五条要求采访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贺教授介绍,公民有权使用笔名发表文章,包括发表对人或事提出质疑的文章。(野鹤曾用此名在本报发表过文章)。贺教授特别提出鲁迅就是用笔名在20世纪30年代写了一系列言辞激烈的文章。关于杂志社是否有义务披露作者的真实姓名等信息,贺教授认为,杂志社有保护作者真实姓名的义务和权利。倘若文章侵犯某些人权益而启动法律程序时,杂志社应向检察机关提供作者真实姓名。   现在距离方舟子6月9日的第一次告状声明已经一月有余,《探索与争鸣》杂志社是否已令人满意地接受了方舟子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的所有要求?   据杂志社有关人士介绍,《探索与争鸣》杂志本身就是一本鼓励、重视对社会热点及理论问题进行探索与争鸣的学术类杂志。记者得知,在6月下旬出版的新一期杂志上既没有野鹤的系列文章,也没有方舟子要求刊登的驳斥文章及道歉声明。   据知,方舟子在上月末曾在北京逗留,但与杂志社以及野鹤之间并未直接接触。双方通过电子邮件往来,但没有解决问题,方舟子通过新语丝网站声明,他将按计划开始起诉《探索与争鸣》杂志社的准备工作。如果有必要,他将把这一起官司长期地、一级一级地打下去,并追究其他涉案机构、人员的法律责任。他也随时准备与该杂志社达到庭外协议。   其实,不管此事件最后的结果如何,人们思考的是方舟子这种打击学术腐败的方式和结果到底怎么样。令人惊异的是,近日,清华大学刘兵教授成为新语丝学术打假的对象。   6月26日,新语丝发了一篇署名白发魔女、题为《两种文化和科学文化翻译看刘兵教授的英文水平》的短文,采用中英对照的方式,对16年前刘兵与陈恒六合译的《两种文化》一书(出版于1987年)三段译文做了批评,并说:以上英文不是特别难,但刘兵与陈恒六却翻译得十分不妥当。这些是否意味着刘兵这样的著名人文学者、科学史家,要好好学习英文?   对于这一批评,记者采访了刘兵教授。结果却让记者大吃一惊。因为批评的依据,即短文中所引用的译文,完全是捏造出来的!刘兵说,因此,新语丝的这种做法,明确地构成了对刘兵我与另一译者的诬陷与诽谤!   但刘兵指出:就翻译来说,谁都可能会有不够确切之处,当然不同译者的译法,在不构成硬伤的前提下,也经常是可以商量的。作为译者,我从未敢说自己的翻译中不存在错误,尤其是十几年前的译文,一定存在很多错误,如果有人认真阅读,找到了其中的错误,我只会感谢。但如果根据这些错误来指责刘兵教授的英文水平,未免过于荒诞因为那时我还不是教授。如果把我初中的英语作业找出来,肯定还可以找出更多的错误!尤其令人不解的是,一向声称打假的新语丝为了对我进行攻击,竟然捏造事实,替我造了三段假的译文!   对此,刘教授哭笑不得,他认为,这也确切地表明:新语丝的学术打假是如何的不负责任,甚至堕落到捏造事实的地步。   不过,当记者问刘教授是否打算采取什么行动时,刘教授却说:网上早有人称新语丝网站为信誉死亡站了,有那么多正事不做,难道我还要参照方舟子的做法,对新语丝也发个声明吗?比如,我要是也提出那样的要求,要求在下期或下下期的新语丝新到资料上全文发表我的这篇驳斥文章,不得做任何删改;要求自下期或下下期起,连续三期在新语丝网刊的首要位置刊登《向刘兵先生赔礼道歉的声明》,声明的内容必须经过我的同意;要求对这篇诽谤文章的编辑方舟子进行处罚,要求赔偿我的名誉损失、精神损失和有关费用;要求公布白发魔女的真实姓名、真实身份,以便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此等等。那么,方舟子或是其他人看了以后,又会是什么感觉呢?我还是先不理睬吧!   6月27日,野鹤《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和断想》系列文章的之四、之五、之六又出现在互联网上。   让我们关注事态的发展。 文章来源: 科学时报200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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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方舟子、亦明、野鹤他们怎么了?
热度 1 lin602 2009-8-24 12:26
今天随便看看博客,发现方舟子、亦明,野鹤他们之间的矛盾与互相指责。我可能比较闭塞,还真不知道这些事情。因为方舟子的新语丝,及对学术界的打假一直是在我脑海中的的主要印象。 说实在的,象方舟子这样在学术界打假,是不容易的,是要付出代价的。他图什么?图利益?我看不象。栽花容易,栽刺会被折的。组织部长好做,纪委书记很难做的。只是他人在国外,在国内,恐怕很难做这工作的。我认为,说他图利益,我直感不符合他的原意。 从网上看亦明与方舟子曾经是一起学术打假的,后来分道扬镖了,而且还不共戴天。看了许多历史书,许多革命者不是死在敌人刀下,而是死在自己同志手中。昨天看到扬子晚报中的文章巴顿之死,好象也是死在自己人的刺杀。 是不是中国文化中有种不好的东西,合作后经常会闹翻。杨振宁、李政道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的几拨学生们合办公司,过了一段时间后就闹着分开了,甚至矛盾挺多。中国人的劣根性? 刚才看到下面一个评论,说方舟子是网上文革专家,主要是我了解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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