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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假期 | 老司机带路!保护智力劳动成果
AJE2017 2020-5-2 09:35
今天是五一假期的第二天,除了在这个假期好好放松一下之外,相信很多勤劳的科研工作者还是会在休息之余抽出一定时间想想自己的实验,又或者动笔写写论文。作为耕耘在科研领域的脑力劳动者们,其智力劳动成果应当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今天,分享一篇来自 AJE 论文专家 Michaela Panter 博士的文章,详细阐释了论文作者署名的问题,希望对大家保护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有所帮助。 随着研究合作的日益广泛,文章引用对终身职位和奖励的重要性不断突显,加之缺乏统一定义,作者身份问题正变得越来越复杂。这一问题与伦理密切相关,因为明确给出谁对出版作品负责是科学诚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目前,许多期刊都遵循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 ICMJE )发布的指导方针。 该委员会明确指出了 每位论文作者均应符合的四项基本标准 : 1. 深度参与研究的构思和设计、数据收集或数据分析与解释; 2. 参与起草或修订文稿; 3. 同意最终版本文稿出版; 4. 对研究各方面的准确性和诚信负责。 另外,根据 ICMJE 定义,作者“ 应当能够识别哪位合著者负责工作的哪些具体方面……能够确认合著者所著部分的真实性 。”基于这种描述和上述四项标准,“作者”一词不仅涉及个人对研究项目曾经的贡献,还涉及对该项目的持续共同责任。因此,根据工作的有效性,各位作者可能共享美誉或共担恶名。 ICMJE 还指出,一位作者必须对文章做出“ 实质性的智力贡献 ”。因此,创造性贡献比单纯的机械性工作,更有资格获得作者身份。仅负责获取数据的技术员、仅负责筹资或管理的高级研究员、仅提供某种新试剂或样品的协作者,或者其它与研究有关但未参与创造性工作的人员,都不符合作者身份。这些个人及其贡献应当在鸣谢部分列出。 尽管这个定义十分清晰,关于作者身份归属的问题(包括伦理方面)还是层出不穷。此类问题之所以出现,部分原因在于许多期刊仍坚持自己的指导原则或 ICMJE 标准的不同修改版本,部分原因则在于 ICMJE 指导原则并不充分,这一点在 2012 年国际贡献者和学术贡献研讨会中也有讨论。 以下是一些您可能在科学出版领域遇到的有关作者身份的问题: 1. 贡献含糊不清 研究项目中,某个作者的具体角色不总是那么清晰,尤其是在文章由一个大型团队完成的情况下。为解决这个问题,许多期刊(比如《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 PNAS )和《公共科学图书馆期刊》( PLOS ))要求公开每位作者的具体贡献。为进一步澄清每位作者的角色并鼓励诚信,某些期刊要求每篇文章都有一位公众担保人,或者一位负责整个研究项目概念、数据获取和分析、出版等的作者。关于作者身份含糊不清的问题,也可能由出版论文的研究者重名引起,可采用 ORCID 数字身份识别( www.orcid.org )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问题。 2. 作者署名顺序 论文作者署名顺序的含义,在不同领域差别很大。在某些领域,排名是根据字母顺序,而在另一些领域,传统做法是列出全部对项目有所贡献的人(这与 ICMJE 指导原则相违背)。在许多学科中,作者署名顺序表明贡献的大小,第一位作者做出的贡献最大,最后一位作者则是最资深的,扮演着重要管理角色。这种模式下,在谁应为第一作者或联合第一作者的问题上,可能产生争议。出版伦理委员会( COPE )建议,研究者应在项目开始至文稿提交的过程中讨论署名顺序问题,必要时可做修订并书面记录每次的决议。 3. 荣誉作者 荣誉作者身份被授予某个人,尽管他对研究项目没有做出实际贡献。“赠予作者身份”,是出于对某人的尊重或感激而给予的。 例如在某些文化中,学科主任或资深研究者的名字可能被列入文章,而不论他们是否参与了研究工作。还有一种是有各种目的“客座作者身份”,包括为提高论文的表面质量而添加一位著名人物,或者为隐藏论文的业内关系而添加一位学术作者。 其它有关荣誉作者的问题,还有未经本人允许而在文章中添加某位作者(许多期刊的指导原则中要求全部作者同意,从而防止此类情况发生),以及“强制作者身份”的情况,通常是资深研究者(比如论文导师)强迫初级研究者(比如研究生)添加赠予作者或客座作者。 不论其形式如何,荣誉作者身份是科学出版领域一大伦理问题。《英国医学杂志》( BMJ )研究发现, 2008 年六种医学期刊中 18% 文章存在这种不诚实的做法。公布所有作者的具体贡献,可能有助于防止这种做法。另外,双盲同行审阅也能降低作者知名度对期刊采纳的影响。 4. 代笔作者 代笔作者与荣誉作者相反,即对文稿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不被认可。最广为人知的情形是,一位专业医学作家或行业研究者代表某家制药企业撰写文章,却没有署名。这些代笔作者被隐藏掉,以模糊研究的行业背景,提高文章表面的客观性,而且企业还能控制其内容。这种隐藏做法中通常存在客座作者,利用著名学术研究者的名字增加文章的可信性,尽管其极少或根本没有参与写作。 还有一些情形,比如科研人员聘用(却没有鸣谢)代笔作者,来克服某些文章出版的障碍,例如文笔不好、时间有限或不熟悉期刊要求等。其它不署名的贡献,可能涉及数据收集、分析及研究过程的其它关键方面。前面提到的 BMJ 调查发现, 2008 年六种医学期刊中 10% 文章存在代笔作者情况。 如前所述,投稿时可能需要列出所有贡献者(不论其作者身份)及其具体贡献和关系。还可能需要一份全面的写作过程说明,包括谁完成的论文初稿。期刊编辑有可能在出版之前,询问鸣谢部分的详细情况。总而言之,科研贡献名实不副是与现行指导方针相悖的不端行为,今后很可能发布更多针对这一行为的政策。在给出的所有案例中,有关文章作者的更具普适性的标准将成为促进良好实践的关键。 当您撰写自己的文章时,应遵照这些良好做法,避免陷入作者署名方面的道德陷阱: 1. 认真记录所有贡献者、他们的特殊贡献、以及他们在研究过程中的从属关系; 2. 与您的合作者包括技术人员开诚布公地讨论署名问题; 3. 研究相关的伦理指导原则(如上所述)及其义; 4. 熟悉目标期刊有关作者身份和贡献者的指导规则; 5. 在论文的作者列表、利益冲突声明或致谢部分对做出贡献的人表示谢意。 喜欢这篇博文吗?如果您觉得本博文对您和身边的人有所帮助,欢迎将其推荐到博客首页或分享至您的个人博客。看到您的推荐或收到您分享本博文的后台提醒后,我们将通过私人消息 为您赠送 AJE 润色服务的优惠代码 及使用方法说明,作为对您支持的回馈与感谢。 如果您在论文撰写过程中,有英语翻译和语言编辑的 需求,敬请 发送邮件 至 support@aje.com ;如您想了解 AJE 如何帮助研究者取得成功的更多信息,敬请访问 AJE 中文官网 www.aje.cn 。 本文首发于“ AJE 美国期刊专家 ”微信公众平台。您也可以通过微信与我们交流,扫描下方的二维码即可找到我们。
个人分类: AJE 学术博文|2679 次阅读|0 个评论
究竟谁该被列为作者?——几种特殊的作者类型
热度 2 Enago 2017-12-18 11:24
学术出版 是一种科学交流,必须坚守透明和可信。一般情况下,拥有署名权的人就是对出版物有全部或绝大部分贡献的人。可事实上,学术出版物的署名有一定的复杂性—— 下面我们就来谈论一下几种特殊的作者类型:客座作者、馈赠作者、幽灵作者。 客座作者(Guest Authorship)或馈赠作者(Gift Authorship) , 是指某人对研究工作和写作都没有重要贡献,但是被列在了作者名单,只是为了提高论文的可信度。他们也许对研究有一点点贡献,但根据国际医学杂志编辑委员会(ICMJE )的指导原则,不应被列为作者。客座作者和馈赠作者的现象很常见。比如,高校的系主任或博士研究生的指导老师经常出现在文章中,在有些地区,这甚至是被要求的;很多作者都没有意识到,这是不符合研究伦理的。期刊编辑一般不会审查这方面的研究伦理。但是为了确保作者名单的全面性和伦理性,BioMed Central 杂志要求作者在文章的“作者贡献”部分陈述每个人的贡献,这样可以起到自动监督的作用。 幽灵作者,直译自英文(Ghost Authorship),即捉刀作者。 他们是作品的实际作者,但被排除在作者名单之外。这个在医学交流中很常见。一些制药公司会支付佣金给幽灵作者,让他们利用原始数据写出研究论文,论文的署名作者通常是那些参与了研究或者数据分析的人,但他们没有写这篇文章。而实际写这篇文章的(幽灵)作者并没有被列入作者名单。 幽灵作者,一般是匿名的;通常他们经常受雇于医药公司,在受资助的大型临床研究中出现。 一些幽灵作者可能会在致谢中出现。欧洲医学作家协会(European Medical Writers Association )制定了一些有关幽灵作者的规定,即被列入作者名单的人必须从头到尾都在指导写作,实际参与写作的人如果没有被列入作者名单,则都应该在致谢中出现。“英国医学杂志”发表的一项研究表明,2008 年在六大医学杂志上发表的论文中有21 %包含了客座或幽灵作者。可幸的是,这一数字低于较1996 的29% 有所降低。 那么署名权该怎么确定的呢? 署名权通常被定义为,对科学报告做了重大贡献的人。很多期刊对署名权有明确规定,一些职业和研究基金组织和学术机构也有各自的指导原则。 一般原则 包括: 1) 作者应该是对工作(如研究)而不是对发表(如编辑)作出了贡献的人; 2) 对研究作出了贡献但不足以被列为作者的,应该在致谢部分出现; 3) 所有作者和在致谢部分出现的其他贡献者都应该名副其实; 4) 被列为作者的人都应该在出版之前审阅并批准待发表文章; 5) 出版编辑应该要求作者和其他贡献者确认他们各自的贡献,并将这些信息分享给读者; 6) 确认作者和其他贡献者的最终原因是为所发表论文建立问责制。 透明性是科研的趋势。客座作者和馈赠作者,已经过时,现在几乎没有这种现象了。您对署名权有过什么样的经历呢?欢迎给我们留言参与讨论。 更多精彩文章 请造访 英论阁官网 和 【英论阁学术院】 --- 或关注 【 英论阁微信公众号】 ( 搜索enago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 § 博客内容皆由 英论阁 资深学术专家团队撰写提供 §
个人分类: 期刊发表|14908 次阅读|2 个评论
什么是语用人称学说——作者署名的语用人称总是第一人称的
YUNYANGZHANG 2017-11-28 09:46
语用人称学说,也可以称之人称语用学说:人称名词,首先如人们的姓名,在不同的语境情况下,可分别为“我、你、他”指称或代表。如学术论文(自述语篇)中作者署名,论文正文、作者文摘中可以用“我(我们)(的))”指称。在编辑部给作者的信件中,作者姓名可以“你(你们)(的))”指称。在定稿会上、编委提及作者姓名时,作者姓名可以“他(她)(他们)(的)”指称。人称名词的语用人称,在相应的语境情况下可以是第一、第二、或第三人称。人格化的“本文”、“本研究”等第一人称代词及其相应的限定词的代用词,亦然。再如一个作者的论文,也使用“我们”,人称代词功能的异化,好像也属于语用人称的范畴。语用人称在全世界的各种语言中均是客观存在的。 语用人称新概念,是在医刊编辑工作中孤单地关注、思考作者语气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在下十分感激张曼博士论文(上海翻译,2008)翻译、引用多篇境外有关文献资料与观点,使有机会查阅之; 2008 年学习Ken Hyland教授的论文( Authority and invisibility : authorial identity in academic writing. Journal of Pragmatics.2002 , 34:1091 - 1112 )后,认定作者语气的研究就是起源于境外的作者身份的研究,因为学术论文中(作者 )人称 语气的表达与作者身份的构建的修辞手段,完全是相同的。 语用人称新概念认为, 学术论文写作中,省略(不使用)第一人称与(或)其相应的限定词,或使用“本文”(文科论文中多用)、“本研究”(科技论文中多用)等替代第一人称代词及其相应的限定词,均是属于语用学的范畴的修辞手段。 语用人称学说认为, 学术论文既可以以第三人称写作,也可以以第一人称写作。 作者署名的人称语气、人称身份,无论论文怎么写作, 其语用人称永远总是第一人称的,总是作者主体语气(author subject voice )、作者主体身份(author subject identity) 。 学术论文中 使用、不用,多用、少用第一人称代词或其相应的限定词,主要是不同国家、地区、民族、语言、文化的不同传统习惯的问题;也是学术著作中 作者 自我指称时使用的两者不同风格的问题。 学术论文中的人称(语法学)、作者人称语气(author person voice (语用学)问题的研究,不宜混为一谈; 要实事求是, 不宜过分夸大、不宜过分上纲,好像也不宜过分讲究语言学文采不让(不符合、不跟随学术权威作者的观点的 ) 新概念、新观点发表。
个人分类: 语法人称与语用人称新概念|3194 次阅读|0 个评论
期刊编辑部如何引导作者正确署名?
热度 2 waterlilyqd 2015-3-23 22:35
针对国内一些作者在学术论文署名上的随意性和所存在的明显的学术不端问题,期刊编辑部应该怎样做,才能有效预防和防范类似问题的出现呢? 首先,期刊编辑部要在作者指南中对作者署名给出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指导性的建议,同时,要制定相应的规则,确保作者署名的严肃性。例如,我刊明确要求作者在投稿时即确定作者人数和作者顺序,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得变动,文章修改后需要变更作者署名顺序和增减作者的,须得说明原因并征得所有作者的签名同意,文章接收后一律不得变更作者顺序和增减作者。为了确保每位作者对论文的质量负责,同时,对论文投稿享有充分的知情权,需要对投审稿系统进行相应的设置,避免稿件处理后期出现作者署名权的纠纷和其它不必要的麻烦。 在去年收到的一篇稿件中, 共同作者中有一位国外较知名的研究人员,作者投稿后,稿件系统给该国外的研究人员发了信,提示他有一篇他作为共同作者的文章已投到Journal of Mountain Science,这位国外的研究人员来信,要求将他的名字从作者名单中去掉,因为他没有看过这篇文章,也不知道这篇文章 , 于是我们对该文作退稿处理,请作者先解决好署名的问题。从这件事可以看出,要求作者在投稿的时候在投审稿系统中填写每一位作者的邮箱和其它相关信息,由系统自动向所有作者发送投稿信息,可以有效地避免利用名人的声望发表文章的不良行为(也可以避免部分学生在导师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投稿的问题,当然,我认为这还有另外一项特别的功能,防止数据造假,如果是造假的话,让更多的人知道,其风险会增大)。不过,我发现有的作者在投稿的时候填写的共同作者的邮箱均为QQ邮箱,对这种情况我们会作相应的核查,同时,对稿件加以特别的关注。 自从我们在投审稿系统中增加了要求“作者在投稿的时候必须填写所有作者的邮箱”这一规定以后,发现论文的平均作者数量呈下降的趋势,过去一篇文章中七八个作者甚至上十个作者的现象很普遍,而现有一般都在3-5人之间。应该说作者在署名的问题上更理性了!
个人分类: 科技写作|5538 次阅读|4 个评论
再说关于学术论文作者署名的问题
热度 16 waterlilyqd 2015-3-23 00:56
我在以前的博文中谈过关于作者署名的问题,同时,对我们的期刊Journal of Mountain Science在署名方面的一些规则也作过介绍。由于之前的博文是采用英文写的, 最近两个月我收到要求在已接收的文章上修改作者署名的电话、邮件以及熟人说情的已有好几例。感觉很多科研人员在论文的署名问题上非常的不严肃。因此, 想用中文把JMS对作者署名的要求再重申一下。 最近收到的要求在已接收的文章中更改作者署名和增减作者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 要求更改作者顺序,将过去不是第一作者的改成第一作者,将过去排在后面的作者排到前面。有篇文章的通讯作者来信说,将以前排位第二的作者改成第一作者,原因是这位作者需要一篇第一作者的文章才能毕业。 2.要求增加作者,一通讯作者要求在文章中增加一位共同第一作者,因为他的一位学生今年要毕业,还没有发表SCI文章, 这篇文章对那位学生至关重要。 3. 要求增加作者,让更多的人享受到SCI带来的实惠。一位作者来信要求在已接收的文章中添加两位国外的作者作为共同作者,原因是为了将来好进一步进行合作;一位作者来信要求增加两位作者,说这两位对论文的发表作了较大贡献, 之前在投稿的时候忘了写他们的名字。我反问,做了较大贡献的人都被忽略了,这是否可能? 4. 要求变更通讯作者,顺应学校的规定。一在国内湖北某高校读博的外国作者,在投稿时他既是第一作者又是通讯作者,文章接收后要发表的时候,他写信要求将导师换成通讯作者,说学校有规定,导师必须是通讯作者,他才能毕业。 我发现,要求更新作者署名的原因五花八门,或为了要毕业,或为了评职称,或为了课题结题,或为了合作交流的目的,等等。投稿到我们期刊后要求更改作者署名主要是 中国作者或者是在中国境内读书的作者。国外的作者占了本刊的50%左右,我们几乎没有收到过他们要求变更作者署名的要求。 这与中国的科研环境和科研考核管理制度以及高校对毕业生的考核制度是否有直接的关系? 对于国内某些科研人员在对待作者署名问题上极其不严肃的态度, 我刊一律按照Springer关于作者署名和学术伦理道德的要求办:文章一旦投稿,作者人数和署名顺序一般不能再变动;文章接收前,如果需要修改作者署名,需要说明增减作者和变更作者署名的原因,并且所有作者均需要签名同意;文章接收以后,一律不得增减作者和变更作者署名顺序。 因此,在投稿时要认真考虑,哪些对本文的研究和写作有重要贡献,应该列入作者名单中,并且根据贡献的大小排列作者顺序。对本文研究作了贡献但还没有重要到足以列入作者名单中的人员,可以在致谢中表示感谢。
个人分类: 科技写作|20462 次阅读|28 个评论
作者署名问题 About authorship
waterlilyqd 2014-5-22 18:36
The cartoon is from the internet. 图片来自网络。虽然内容有些夸张,但是却说明作者署名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The cartoon is from the internet. 图片来自网络。说明有些不该作为作者的人被列入了作者中。 ------------------------------------------------------------- 作者署名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以下只列举其中的几条加以简述 : 1. 通讯作者无法回应审稿人的意见 . This seems to be a very common phenomenon in China. Generallly, the Ph D or graduate students' supervisors are arrranged as the corresponding authors, but some of them possibly didn't contribute to the paper, thus they cann't respond the reviewers' comments. 2. 稿件修改后增加作者或者减少作者,或者修改作者排名。如果稿件修改后增加了新的内容,研究内容可能涉及以前没有列入作者名单中的研究人员,这种情况是可以的,同理,稿件修改后,删除了文章中的部分内容,正好这部分内容是初稿中的某位作者做的,随着这部分内容的删去,也相应地删去这位作者。但通讯作者必须提供证明,并且要得到被删除作者的书面同意。但是文章接收以后无论如何均不能再增减作者和改变作者顺序。 3. 一篇试验设计相对比较简单的文章有很多作者。有可能是作者互助吧,我在我的文章里署你们的名字,在你们的文章里也署上我的名字。这样,每个人发表文章的篇数都增加了!你好我好大家好! 4. 研究内容需要多人参与才可能完成的文章却只有一位署名作者。故意忽略其它人的贡献还是有可能伪造数据不希望牵涉到更多人? 5. 被署名人不知情。Usually a senior researcher or well-known scientist is included in the author list to increase the credit of the paper。因此,期刊必须制定相应的规则,要求投稿的时候提交所有作者同意投稿的签名信, 并且附上所有作者的邮箱(一般在Cover letter里面签名)。可以在在线系统里面进行设置,系统收到稿件后自动向所有作者发送投稿成功的信息。 6. 几篇研究内容相似的论文采用不同的作者署名并分别在不同的期刊上发表。现在有了论文防抄袭检测系统,如果有些文章已经发表的话,是会检测出来的。 7. 提供资金资助的公司却没有人在作者列表中出现。(在医学领域可能更容易出现) 针对这些问题,Journal of Mountain Science 拟在Guide to Authors 中对作者署名的问题进行单列。 Authorship Authorship of articles is hugely important in academic careers as it is used to measure research productivity and as the basis for decisions on appointments, promotions, tenure and funding. The authorship of academic papers should reflect who did the work. Papers submitted to the JMS should follow these rules: 1. A person who has not made a sufficient contribution to the work should not be included in the authors. 2. A person who has contributed substantially should be included in the authors. 3. A corresponding author should be assigned for each paper. The first author will be taken as the corresponding author when no corresponding author is assigned. 4. All authors must sign to consent the submission. The cover letter with signature of all authors is required when the manuscript is submitted. 5. The author list and the author sequence should be fixed before submission. Email addresses for all authors must be provided. Once it is submitted, it is not advisable to be altered unless the corresponding author clarifies reasons about the change to the JMS editorial office (when new contents are added after major revision, the addition of new author is permitted). If an author's name is dropped in the revision, the dropped author should write to the JMS editorial office that he agrees his name be removed from the author list. Once an authorship dispute arises before publication, the process should be halted until the dispute is resolved.
个人分类: 科技写作|6358 次阅读|0 个评论
合作论文的作者荣誉分配——记第一篇Scientometrics论文
热度 20 adully2010 2013-7-2 13:26
医学领域不同研究资历的学者对署名位次及其贡献度的认识,以及调和式计量(harmonic counts)在促进作者署名规范性中的潜在作用。 Perceptions of author order versus contribution among researchers with different professional ranks and the potential of harmonic counts for encouraging ethical co-authorship practices Du Jian , Tang Xiaoli Scientometrics July 2013 , Volume 96 , Issue 1 , pp 277-295 http://link.springer.com/article/10.1007%2Fs11192-012-0905-4 s11192-012-0905-4.pdf 合作是科学研究中基本的、常见的特征,科学的复杂性和跨学科特征使得科学家们越来越倾向于在科学研究中互相合作。其中,生物医学研究中作者的合作现象越来越显著,多作者合作的趋势也仍在继续。然而当前国际上广泛应用的学术影响力评价指标,如被引次数、h指数等均未考虑到多作者合作的问题,均把“作者的引用次数”等同于“论文的引用次数”,而实际上各作者在合作研究中的贡献是不同的。 本研究首先对现有的作者合作视角下的被引次数、h指数等指标的计算机制及其最新进展归纳为3种观点,“均分作者荣誉”、“仅统计主要贡献作者的论文”和“计算合作者权重”,并对其优势与不足进行了比较分析。“均分作者荣誉”产生的平均化偏倚使得次要作者可能以主要作者为代价而获利,“只考虑主要贡献作者”则挫伤了研究者科研合作的积极性。在生物医学领域,一般会采用按照作者贡献程度依次递减的顺序进行署名,因此宜考虑一种合理的基于作者署名位次的权重分配方案。然后在科研诚信框架下,建立了基于作者署名位次进行荣誉权重分配的3条原则,即: 1 )单篇文章内:即针对被评价作者的某一篇文章,应满足: 原则1:该论文的荣誉能够分配到所有的合作者; 原则2:第一作者获得最高的荣誉权重,第 i 位作者比第 i +1位作者获得的荣誉权重要高; 2 )系列文章间:即针对被评价作者的系列文章之间,应满足: 原则3:在不同的论文中,署名位次同为 r 的作者所分配荣誉的权重应随着论文作者数的增加而减少。 对倒数计量、算术计量、调和计量、几何计量和线性计量共5种“权重分配方法”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调和式”方法(harmonic counting)相对更合理。 harmonic 方法的优点: 保持了h指数计算时的简便性、透明性和公平性;不挫伤合作积极性;同时满足科研诚信框架下的三项原则;适合于非大规模合作情形。 但,Harmonic方法计算中有两个重要问题需要解决:一是通讯作者的权重,特别是与第一作者的相对重要性的比较;二是“共同第一作者”怎样处理。实际上针对这两个问题,近两年学界有不少的讨论和争论,但没有统一的意见。特别是科研人员自身对这两个问题的态度到底是什么,未见报道。 了解论文作者署名顺序与其实质贡献之间的关系,对生物医学不同学科领域和研究资历的科研人员(N=443)对有关发表论文时作者署名顺序的依据、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贡献以及共同第一作者等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将调查结果作为两个问题的处理依据。 结果显示:3/4的受访者认为作者署名基本上按对论文贡献的大小排序; 也意外的得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研究资历越低的学者,越认为第一作者重要;研究资历越高,则越强调通讯作者重要。同时,资历越低的学者越容易接受“共同第一作者”的合理性。资历越高,却越持谨慎态度。这表明不同研究资历的学者对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以及共同第一作者的判断意向与其在研究论文中的客观角色是一致的,他们都倾向于承认自己角色的合理性。这也为考虑到作者合作这一因素,对个人层面的citation impact 评价提出了更多的挑战。 接下来,对40位博士生导师应用传统方法和harmonic计量方法实证评价、比较了其citation impact。得出了:在有相似的研究方法和合作规模的学科中,调和式计量能够用来区别“常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和“常作为参与者发表论文”表现出的不同的引用影响力。而且,与其他权重计量方法相比,只有调和式计量能够保证署名位次同为r的作者的荣誉权重会随着论文作者数的增加而减少,不论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还是其他合作者。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作者署名的规范性。 因为一般情况下,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决定文章的署名作者及顺序。 调和式计量方法下,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权重会随着论文署名作者总数的增加而减少,署名作者总数会影响到他们的荣誉权重,因此在安排署名作者及其顺序时,会对作者署名人数及署名顺序更加慎重,使得他们倾向于仅署“对文章真正做了贡献的作者”的名,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挂名”现象。 美国迈阿密大学Miller医学院医学信息系Mary Moore教授认为:图书馆员通常被认为是检索和出版方面的专家,时常会做一些科研人员发表文献方面的检索和分析,以提供服务于人才招聘、职称晋升和成果评奖方面的定量数据。因此,需要图书馆员深入理解有关署名的基本问题、作者署名顺序的争议、对末位作者贡献的认识以及这些问题与文献计量学,特别是h指数的相关性等。 问卷调查部分也显示了author order确实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我们的研究作为一个尝试。 本研究有一个基本假设前提,即作者排序是非常理性的决定,所以要给以理性、科学的名誉评估。但有些情况下,作者排序可能是个模糊决策,因此,名誉评估时也不能、不宜太精确。两三人合著的论文,排序依据比较清晰,但超过四个人的论文可能综合考虑的因素很多。本研究的局限性之一在于未调查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在决定论文署名作者数及其顺序时所考虑的各种因素,尤其是作者数在4人以上的情况,中间的作者排序有哪些是非理性的然而是合情的考虑(合情不合理)等。 感谢挪威学者Hagen Nils T,以及国内岳卫平、武夷山、许培扬、刘玉仙等老师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才使本文顺利发表。
个人分类: 科学计量学|31998 次阅读|21 个评论
About authorship 谈谈作者署名的问题
waterlilyqd 2012-12-19 11:39
作者署名的问题涉及作者署名的多少和作者署名的顺序两个方面。 哪些人应该出现在作者名单里? 国内外对这方面的讨论很多。个人认为,应该是提出论文的Idea并/或者直接参加论文的研究设计和撰写的人,如果只是提供试验经费资助,或者提供实验材料,或者为论文作了统计分析的人, 可以在致谢中表示,而不应该列入作者名单中。 JMS副主编、加拿大哥伦比亚大学教授Iain Taylor认为,“作者应该是参与了论文设计和研究并且能够在任何场合就文章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回答同行的任何问题的人”。按照他对作者的定义,目前很多文章的作者署名都太多太乱。就作者数量而言,Iain Taylor还认为:“One author is okay, two is good, three is excellent, four is too many. 上月,与高教出版社的朱博士交流时,他谈到,目前有很多期刊编辑部都不愿意发表“独狼”的文章,因为文章署名只有一个人,说明他没有研究团队,这类文章往往被引频次较低。我倒不完全认同这种看法,因为我们刊(Journal of Mountain Science)有两篇高引论文的作者就只有一个人。 最近在科学网读了几篇有关作者人数与论文被引方面的分析报道,好像作者人数与影响因子还真有关系。投稿要看期刊的影响因子,期刊当然也得处处考虑发表论文能否被引用了。但是,被引高也不一定就说明论文质量高! 以下是摘抄的网上的相关信息: 赵大良老师在科学网上的博文高被引论文的作者特征(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71721-642164.html ):(1)合作作者人数在2到4人的论文占高被引论文的85%,其中2到3人的论文占高被引论文的比例最大,为62.8%;(2)第一作者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博士生和硕士生的比例分别是14.9%、15.5%、10.8%、41.9%和15.5%。博硕学生合计占57%,其中博士生占41.9%,副教授和硕士偏低,讲师最低;(3)不同身份作者的高被引论文占各自全部论文的比例均在5%左右,其中:教授最高,6.6%;副教授最低,3.9%;讲师、博士生和硕士生分别是5.5%、5.2%和5.0%。(4)合作作者中含有教授的占到82.8%;教授不是第一作者但含有教授占全部教授非第一作者稿件的79.4%。为此,我也简单对我入选领跑5000的19篇论文统计了一下:单一作者的为0,2作者的占21.9%,3作者占42.1%,4作者和5作者分别占15.8%。第一作者为教授的10.5%,其他均为博硕士生与教授合作,也就是说,100%的是以教授为带头的团队。结论:(1)论文的水平与团队相关性很高;副教授、讲师,单独带学生的研究项目水平,比参与团队的水平要低。单一作者,是否说明合作程度低,脱离团队;作者多可能不端或者是研究不深入,而2到4人,说明是理工科比较合适的具体方向的研究团队。(2)论文水平与第一作者身份关系不大。 许培扬老师研究了 作者数与论文影响力关系的学科差异(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80034-499277.html ) 后得到以下的结果 : 对于药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和精神病学与心理学,当作者数大于 5 时,论文影响力才会高于平均被引次数;从表 1 可看出,这些学科的论文平均作者合作度比较低。而对于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微生物学、临床医学和免疫学,只有当作者数大于等于 10 时,论文影响力才会高于平均被引次数;这些学科的论文平均作者合作度却比较高。值得一提的是, 10 个作者之内的临床医学论文的被引次数均小于平均值,提示与其他学科相比,从增加合作度的角度,提高临床医学的论文影响力所需的作者数要高于其他学科。 在作者数越多,论文影响力越高的背景下,平均作者合作度越高的学科,其论文影响力超越平均水平所需的作者数越多;反之亦然。因此,这也提示我们,研究作者数与论文影响力的关系,应考虑不同学科的合作水平。 一篇论文究竟应该署多少位作者,作者应该怎么排序?在研究之初或者论文撰写时就应该确定下来,对于那些不考虑参与论文合作研究的实际情况,只是为了迎合期刊编辑部的口味的署名没有什么意义(例如,本来是一个人做的研究,非得加上两个人),或者为了拔高论文水平而在署名时请某位名人友情出场就更无意义。而对于那些随时修改作者顺序和增减作者人数的文章,我们往往会“特别关照”。 _________________- 维基词典解释了学术论文(著)著者署名的概念和署名的作用: Wikipedia has the following description about authorship ( http://en.wikipedia.org/wiki/Academic_authorship) . Academic authorship of journal articles , books, and other original works is a means by which academics communicate the results of their scholarly work , establish priority for their discoveries, and build their reputation among their peers. Authorship is a primary basis that employers use to evaluate academic personnel for employment, promotion, and tenure . In academic publishing , authorship of a work is claimed by those making intellectual contributions to the completion of the research described in the work. In simple cases, a solitary scholar carries out a research project and writes the subsequent article or book. In many disciplines , however, collaboration is the norm and issues of authorship can be controversial. In these contexts, authorship can encompass activities other than writing the article; a researcher who comes up with an experimental design and analyzes the data may be considered an author, even if he had little role in composing the text describing the results. According to some standards, even writing the entire article would not constitute authorship unless the writer was also involved in at least one other phase of the pro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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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通讯作者”的一点认识
suqing1961 2009-8-27 10:05
刘雪立老师在他的博文 关于国内外医学期刊的通讯作者中( http://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251482 )提出了通讯作者如何标注的问题。这个问题提得好,也很有必要,因为围绕着这个问题尚没有一个完全公认的答案。对此,我谈点个人的认识。 首先,我不赞成标注责任作者这种做法。因为对一篇论文的每一个作者而言,他在享受论文发表的著作权和研究成果发表的优先权等权利的同时,都还要承担对这篇论文的独有性(非抄袭等)、研究成果的真实性(无数据造假等)等负责的义务。将某一位作者标注成责任作者,容易出现其他作者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的状况,也容易使得诸如武汉理工大学校长 周祖德之流在论文剽窃曝光后以学生是责任作者为由,为推脱自己的责任找到借口。 国内期刊通常把通讯作者作为这篇论文最重要的作者,但是,我个人理解,通讯作者经常还会在如下情况下使用:当导师指导研究生写出一篇论文时,这篇论文的主要贡献者是研究生(即第一作者是研究生),而研究生的职业此时是不稳定的,论文发表后,如果有感兴趣者希望就此课题与论文作者进一步讨论,此时将导师标注为通讯作者就比较合适导师的职位相对固定,感兴趣者与他通信将更为容易和可能。 我想,这可能也是为什么要把通讯作者改为通信作者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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