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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上海市公安局长的一封信
热度 51 qyu111 2011-10-16 11:58
昨天发了两个国庆期间碰到的小故事。发完后想起了今年5月份碰到的另一件事,也一并发在这里。希望能给自己开车的朋友提个醒,避免这类的事情再发生。 尊敬的上海市公安局长: 我是一个回国工作的美籍华人教授,现在中国科学院上海某研究所工作。我写这封信是想反映一个违法事件和公安人员的不负责任的态度和行为。 本人于 2011 年 4 月 30 日下午 驾驶车辆别克 GL8 商务车(车牌沪 AXXXXX )自浦东延外环向嘉定区方向行驶,行至离外环曹安公路出口约 1 公里 处加油站(上海绿畅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时间约为下午 3 点 50 分左右,加油后车辆在加油站的公厕附近停了 2 分钟,然后行驶至外环曹安公路出口处。 这时有一辆小轿车行至我车右侧,车中驾驶座上一男子告诉我我的车子尾部在漏油而且冒烟了。 听闻后我立即离开外环将车停靠在曹安公路安国医院(地址:上海市曹安公路 1991 号)对面的公交车站上,检查车辆情况。而之前告知我车辆漏油的那辆小轿车跟随我的车子将车停靠在我车辆前方。车上男子下车后非常热心的告诉我,我的车子冷凝管漏液已经不能再开了否则会烧坏引擎,他可以安排拖车拖至他所开设的修车点维修。 据他称他的修车点地址在华江路,北翟路口,联系电话为 13671712083 。 由于觉得事出蹊跷,我表示需要观察一下车况再决定是否到他的店里进行维修。他听后数次强调了车辆已无法驾驶需要维修而自己的维修点又离的很近的状况。当我检查冷凝管时他大概看出了我的怀疑,便迅速开车顺曹安公路离去。 我检查车辆破损的冷凝管后发现车尾冷凝管明显是被人为的用刀划开。我立即拨打了 110 ,说明了当时发生的情况。 约 10 分钟后接到 110 嘉定分局电话(号码为: 021-59995000 )电话中对方要求我再次说明情况。我在电话中再次说明了车辆被恶意破坏,犯罪分子以修车为由谋取利益的事实。但对方表示我电话备案就可以了无需警察到场。 对此我表达了需要警察到现场勘查的要求。后又等待了约 20 分钟,接警的民警(胸牌编号为:XXXXXX )驾驶一辆车牌为沪 EXXXX 的警车终于到达我停靠车辆处。 我向他说明整个事件的过程,没想到的是他听到一半就告诉我“单子我开给你,别的事情你和保险公司去搞”。 我想可能是这位警察并没有理解当时的情况和我报案的目的。我便向他解释“我报案并不是为了获得保险赔偿,而是希望管理机关对这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的违法行为予以整治和查处,希望你能对情况仔细的了解一下”。 没想到我话还没有说完这位警察就把手一挥说“这个地区不归我管,我告诉你程序你到有关地方去报案”。 在我的整个案件陈述过程中他除登记我车牌号码外未做任何的记录,也不向我闻讯案情。我向这位警察详细描述该嫌疑人和他驾驶车辆的特征以及他所述的修车地点,他也是置若罔闻,甚至多次非常粗鲁的打断我陈述。整个过程中都没有弯腰看一下车辆冷凝管的情况。最后他说“你有什么事情到公安局去说,这个我不管的”。我再和他理论,他理也不理,然后就驾车而去。在他离开时我要求该警察提供他的警号,他也是不予理睬。 这种对违法行为熟视无睹和冷漠的态度实在令人吃惊。我不明白我向 110 打电话报警后, 110 中心为什么派来一个不归他负责的警察;也不明白这位警察为什么就不能够马上联系一个能够对这个事情负责的警察;更不明白为什么 110 中心和这位派来的警察对这样的违法事件毫无追查的兴趣和热情。这样工作态度的公安干警怎么能够保证一方百姓的安全和法治? 在之后的拖车和在北翟路别克 4S 店维修的过程中,我听维修店的工作人员说附近被割破冷凝管和油管的事件经常发生,所以 4S 店中都常备这些部件,可见该区域内案发率之高。 听到这样的事情的确让我很吃惊。首先是不法分子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加油站付诸如此胆大和恶劣的行径,其次是作为百姓利益护卫者的 110 中心和人民警察对犯罪行为如此的熟视无睹和无动于衷,对受害人如此的冷漠,不能不让人觉得这类违法事件的频繁发生和罪犯的肆无忌惮是和当地公安人员对违法事件的麻木不仁、不管不问是密切相关的。 上海是一个国际大都市,她的文明环境代表着我们国家的国际形象。我相信这样的案子有关部门只要愿意重视并不是很难破获。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和认真处理这件事情,严厉打击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行为,把上海建成一个安全和文明的国际大都市。我诚恳希望有关部门能对该事件的处理给予一个答复。谢谢! 后记: 该信发出约一个月后接到过公安部门的一个电话,说当时的警察态度不好,已经处理。但却没有告诉我究竟是如何处理了,案子是否进行了调查也没有下文,也没有人向我来了解案情。上海市公安局长当然是没有看到我的信,或者是看了信也没时间回我的信。 这类案件要调查应该不难。为什么不调查?这难道不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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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人间悲剧与人间喜剧,以眼还眼与不以眼还眼
yue 2011-7-31 23:24
伊朗女孩Bahrami,被一个男子用硫酸毁容,根据伊朗的法律,罪犯被判同态复仇。但是,在执行刑罚前,受害人Bahrami原谅了罪犯。 这一案例,读来让人非常痛苦。真让人怀疑什么是公正? 罪犯最后被判10-12年监禁。这真是不公正。按照中国的法律,这样的罪行应该被判处死刑。看来公正只是相对的。一个地方,如果如实按法律去做,已经是最大的公正了。 子曰:报德以德,报怨以值。 又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无讼乎。 Ameneh Bahrami before and after she was attacked with acid 被害前和被害后 Iranian sentenced被判 to blinding for acid attack pardoned被赦免 http://www.bbc.co.uk/news/world-middle-east-14356886 An Iranian man who was ordered被判决 to be blinded for carrying out实施 an acid硫酸 attack on a woman has been pardoned by his victim受害人, state television has said. Ameneh Bahrami had demanded qisas, a rarely used retributive同态复仇 justice审判 under Sharia law, but the report said she had forgone放弃 that right at the last minute. A court had backed支持 Ms Bahrami's demand in 2008 that Majid Movahedi be blinded. He attacked Ms Bahrami in 2004 after she had refused his offer of marriage, leaving her severely disfigured毁容. Rights group Amnesty International had lobbied游说 against the sentence, calling it "cruel and inhuman punishment amounting to torture". Mother's praise The state television website reported: "With the request of Ameneh Bahrami, the acid attack victim, Majid (Movahedi) who was sentenced for 'qisas' was pardoned at the last minute." The Isna news agency quoted Tehran prosecutor Abbas Jafari Dolatabadi as saying: "Today in hospital the blinding of Majid Movahedi was to have been carried out in the presence of an eye specialist医生 and judiciary representative法院代表, when Ameneh pardoned him." Isna quoted Ms Bahrami as saying: "I struggled for seven years with this verdict to prove to people that the person who hurls泼 acid should be punished through 'qisas', but today I pardoned him because it was my right. "I did it for my country, since all other countries were looking to see what we would do." Ms Bahrami was quoted on Iranian TV as saying: "I never wanted to have revenge on him. I just wanted the sentence to be issued for retribution. But I would not have carried it out. I had no intention of taking his eyes from him." Mr Dolatabadi told Isna that Ms Bahrami had demanded "blood money赔偿", or compensation, for her injuries. He praised her "courageous act" of pardon, adding: "The judiciary was serious about implementing the verdict." Ms Bahrami said she had never received any money from the man's family, saying she was seeking only compensation for medical fees, which she put at 150,000 euros ($216,000: 131,000). She said: "He wont be freed. He has a sentence, which he has to serve for 10-12 years of which he has done seven. Unless the full compensation is paid, he won't be freed." Isna quoted Ms Bahrami's mother as saying: "I am proud of my daughter... Ameneh had the strength to forgive Majid. This forgiveness will calm Ameneh and our family." (原委:) http://www.bbc.co.uk/news/world-middle-east-13578731 Ameneh Bahrami was the victim of a horrific acid attack that left her blind and badly disfigured毁容. Under Sharia law, the Iranian courts ordered her attacker blinded。 In 2004, Ameneh Bahrami was an independent and attractive 24-year-old engineering student, already working at a lab in Tehran. "A lot of boys used to come to my house - even university teachers would come - and ask for my hand in marriage," she told the BBC World Service's Outlook programme. "I was a very beautiful girl." She had never met Majid Movahedi罪犯的名字 when his mother called her family asking for her hand. When she refused, Movahedi tracked her down at the university they both attended. They had a heated argument, though Bahrami still didn't know her pursuer's name. What ensued was a series of phone calls, first from Movahedi's mother. "She said her son was a man and if he wanted me, he would have me," Ms Bahrami says. Death threats During the first phone conversation Bahrami had with him, he threatened to kill her, she says, and after a series of further calls, his threats became even more sinister. "He said 'I am going to destroy your life and do something so nobody will marry you'," she remembers. She approached the police, but they told her that because Movahedi hadn't physically done anything yet, there was nothing they could do. Two days later, as she left work in the afternoon, she noticed that someone was following her. As she walked down a narrow lane, she slowed to let the stalker pass and realised it was Movahedi. "He was smiling at me and laughing. There was a kind of happiness in his face and in his eyes." She felt something hit her face but thought at first it was hot water. "Then I felt the burning烧灼 sensation and I knew that it was acid." By the time she got to hospital, she had lost the sight in her left eye. " I was scared to touch my face because I knew I didn't have a nose, I didn't have lips. When I put my hand near my left eye I didn't feel anything. "My mother didn't let me look at the mirror. Then after a week, the sight went in my other eye," she says. 'Hanging is easier' Supported by then-President Mohammad Khatami, she travelled to Barcelona for specialist treatment to regain the sight in her right eye. But after the 2005 election, when Mahmoud Ahmadinejad内贾德 came to power, the support dried up. She was left penniless and alone in a foreign country. She was then taken to a homeless shelter for women where she picked up an infection in her remaining eye. "I was wiping my eye with a handkerchief and when I went to throw it in the bin, I realised that it was very heavy." The loss of her eye changed her attitude towards her attacker. During her struggle to regain her sight, Bahrami had rarely thought about him. But now, she resolved to see Movahedi punished. She returned to Iran in 2007 with the help of a former employer and took up a case for retributive justice - to inflict on Movahedi the same damage he had caused her. "I went to the court and said 'I want revenge'. They said, 'We cannot do this, just ask for hanging绞死, that is much easier for us'." 'Cruel and inhuman' Retributive同态复仇 justice is legal in Iran under the Islamic Sharia code of qisas (retribution), but it is rarely used. Bahrami won her case in 2008, when the court ruled that the 27-year-old Movahedi should be blinded with acid . It also sentenced him to jail and ordered that he pay compensation to the victim. The Iranian authorities were hesitant to carry out the blinding, but after years of delay, the punishment was scheduled for 14 May. On that day, Bahrami went to the prison where her attacker was being held. The procedure was once again postponed when prison authorities failed to find a doctor willing to carry it out. Human rights organisations are among those pushing for the retribution ruling to be revoked. "It is unbelievable that the Iranian authorities would consider implementing such a punishment," said Hassiba Hadj Sahraoui, Deputy Director of Amnesty International's Middle East and North Africa Programme. "Regardless of how horrific the crime suffered by Ameneh Bahrami, being blinded with acid is a cruel and inhuman punishment amounting to torture." Movahedi remains in prison indefinitely, awaiting the carrying out of his sentence. With fresh funding from a US-based charity, Ameneh Bahrami is in Barcelona undergoing further facial reconstruction surgery. But she is determined to pursue the ruling. "If I forgive, I get nothing for forgiveness," she says. "The same if I take his eyesight, I get nothing. But I want people like Majid to know that there is punish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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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麻庭光的深层心理学分析
热度 14 ljry8044 2011-4-10 21:52
药家鑫 如果一个大男人去教孕妇如何坐月子,我会笑喷,同样,如果一个消防工程师来分析药家鑫的犯罪行为深层次心理,我同样会觉得可笑。我只会看心理学家的研究分析,毕竟,好歹也上过初中,这点常识还是懂的。而且,真正的心理学研究反倒简约、生动易懂,与现实密切联系在一起,远远没有麻庭光大教授分析得那样诡异莫测,所以,我喜欢看心理学家的研究,现与大家分享一点我的心得。 自大狂 心理学家调研发现,杀人犯、强奸犯等重型犯罪分子基本上都是自大狂,认为自己是特殊的精英人才,自傲,极具优越感,需要得到优先对待。但如果遭轻视、贬低,他们就会被激怒,产生报复、供给行为,许多谋杀和暴力案件皆由此而生。 而药家鑫就有自大倾向,比如,他喜欢滨崎步的歌,就不允许任何人说滨崎步的坏话,否则,立马翻脸,正常人和自卑者是不会这样的。 药家鑫最不能容忍的不是父亲的打骂,也不是父亲阴冷暗地下室的关禁闭,而是父亲的贬损:“你那么丑,没有人会喜欢你”。所以,“他常常会在背后骂父亲”,这也是自大狂的典型特征。 因为自大,所以药家鑫骨子里瞧不起农村人,认为其命贱,所以会觉得被撞的那农村人难缠。可怜那受害者并不知道自大狂的高危心理,不知道示弱臣服才是当时面对自大狂时保命的最佳方法(自大狂通常不会对这一类人发起攻击,而且一般都会表现出友好态度),反而拿笔记录其车牌号码,挑动了自大狂致命的的应激神经…… 家庭暴力等不良教导 国外大量心理学调研表明,相较正常人,犯罪分子青少年期间遭受过更多家庭暴力等伤害,缺乏教育关怀。注意,我说的教育并非包办、棒棍教育,而是顺其自然的诱导性教育。国外有研究数据表明:到2、3岁时,曾就读于教导型幼儿园的孩子中,超过1/3的人都犯过重罪,而曾在玩耍型幼儿园学习的王 子,只有不到1/10的人犯过重罪(参见 玩耍,放飞孩子的希望 )。 而药家鑫正好自幼受着父亲过于严厉的管束,还曾被关过又黑又冷的地下室,人性受到极大的压抑,他甚至自己都跟朋友承认:“也许我心理有点扭曲了”。 至于有没有受过更为更为严重的虐待,未见报导。但有报导指出,药家鑫过于追求完美形体,达到了非常痴迷的地步,他用各种化妆品,比女孩子还会保养自己的手,拿到姥爷的一万元奖金后,花掉5000元去做脸部美容,有一段时间,药家鑫和自己的一个朋友聊得最多的话题就是,中了五百万怎么花。计算了那么久,他最后的结论是,拿去整容……有研究表明,童年时期遭受虐待者正好容易产生药家鑫这种痴迷美容的病态心理。 那么,为何受到家庭暴力伤害、虐待者更容易犯罪呢,心理学家研究发现,由于总是受伤害,他们对痛疼已经麻木了,因此也感受不到他人的痛苦。比如,国外曾有一自由遭受过虐待的犯罪分子将一女孩绑在树上,不顾其痛哭讨饶,连续三天不断对其性侵害,最后将其喉咙割破,令人发指,而一个正常成长的小孩子看到屠宰场宰杀羊羔后都会极度恐惧,大哭不止,甚至还会连续多日失眠噩梦,事实上,正常的成年人看了多少也会产生恐惧痛感。 显然,药家鑫幼时也有着上述犯罪分子之遭遇,人性已被极大地扭曲,看到被撞成重伤的受害者后,不是在那种感同深受的恐惧痛感的驱使下去救人,而是拿起刀子对着受害者手部、胸部、后背一刀接一刀、一刀接一刀地砍杀过去,共计8刀,想想这种景象我都会心惊…… 麻庭光 麻庭光大教授口口声声要原谅和爱护药家鑫,可却将其照片贴出来加以剖析,很让我吃惊。所以,出于对马教授的原谅和爱护,我决定将其拿出来研究一下。 自大狂 首先,麻庭光教授有着与药家鑫等重型犯罪分子一样的自大狂心理,其多博文目空一切的口气和对国内大量教授的横加指责便是明证,更为夸张的是,麻庭光教授还在"我要是他我也捅"中回复其他人: 反对我的人,看上去很多,其实只有几个敢留名,其他都是不担责任的过客。 其狂妄自大可见一斑。 自私、冷血 我非常吃惊的是,麻庭光教授之冷血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到现在为止竟然没有读懂众多批判其博文中的有关人性的部分,不过,再看看之前麻庭光教授切身经历的一件小事,我就不奇怪了。麻教授指出: 笔者曾经年少气盛,骑自行车,撞人就逃,也没有太大的损失,但一种疯狂的念头控制了我,就是不愿停下来看一看,那种莫名的恐惧,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我们谁没有年轻过?放过年轻时的一时荒唐吧,他们来日方长。 其实,仅恐惧是不会逃跑的,我也年轻气盛过,也撞过人,也被人撞过,虽然都很恐惧,但都没有逃跑,而是本能地下车查看受害者的伤势,设法救助。只有冷血、自私者才会逃跑。也只有无耻之辈才会为自己这种不负责的害人行径公开辩护。 曾有评论说:美国可以一年没有科学,但不能一天没有宗教,否则,立马崩溃。因为宗教竭力宣扬人性,科学家常常漠视这一点。我将信将疑,不过倒是知道美国总统历来不敢不信教的。这两天看了那个冷血之极的麻大科学家的评论后,我深以为然。 中国可是不信教的,为了中国科学的安全发展,拜托麻庭光大教授远离科学网吧,实在憋不住了,就多去那些宗教势力雄厚的美国等地盘去高谈阔论,造不成多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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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脸上的犯罪记录
热度 4 smallland 2011-4-6 19:44
性格决定命运,似乎没什么疑问。面部特征与命运有关系,似乎毫无道理。 上一篇 写了贾雨村,说明二者还是有点关系,虽然不是必然的关系,但至少还是有“可能性”的关系。 贾雨村是一个正面形象,那么反面形象能否在脸上看出来?如果你经常看电视,也可能发现罪犯的脸似乎和普通人的脸有点不一样。一般人或多或少有以貌取人的潜意识,孩子也有,灰太狼和喜洋洋,一个像罪犯,一个就像“好人”,看眼神,看面部特征,一目了然。然而,具体哪个细节,人们可能说不上来,因为本能的逻辑不是思维和语言的问题,虽然进化过程中有必然而明确的逻辑。这个逻辑,我前面不只一次讲过,对于雄性,就是攻击性。三角眼就有攻击性?显然,三角眼不能扎人,但这样的人可能具有攻击性。 最近的一项研究证实,普通人能根据雄性的面孔判断其犯罪倾向,因为犯罪靠的无非就是勇气、胆量和力量。这些素质与雄性激素密切相关,越是雄性化,越容易产生冒险冲动。而雄激素,也决定着面部特征的雄性化程度。其中一个有意义的发现是,雌性没有能力判断雄性是否有强奸犯罪倾向。作者认为强奸犯会“伪装”自己,让受害者不容易觉察。这是一种可能性,另一可能性是,对于雌性来说,强奸不是严重的犯罪,这样的雄性也是“优秀基因”一个项目。 和雄性判断雌性相比,雌性对雄性的判断标准差异很大,选择的策略不同。优秀的雌性更倾向于选择超级雄性化的异性,她们对雄性的攻击性倾向本来就不太介意。而平庸的雌性,可能喜欢“好父亲”型的雄性,这类雄性看起来面善,攻击性不强,雄性化程度相对较低。 对于雌性,雄性的攻击性并不是坏东西,暴君很坏,反而更有魅力。电视画面中“我爱卡扎菲”的狂热,多是女性,或许是女性拥护者更多,也可能雄性多去参加战斗了。雌性可能靠本能辨别罪犯,这并不耽误她爱罪犯,许多暴力性极强且虐待异性的雄性,常常有一个或几个死心塌地的恋人,就是很好的证明。 雄性对美女的恐惧与向往,雌性对暴力的恐惧与向往,是人类性选择过程中纠缠在一起的死结,科学的分析能解开,人的本能却解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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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中国公民可以持枪
smallland 2011-1-12 14:50
持枪不行,假设还是可以的: 0)因暴力犯罪死亡的,会更多?还是更少? 1)明目张胆侵犯他人财物和人身安全的会更多还是更少? 2)入室行窃抢劫的会更多还是更少? 3)社会会更加乱套还是更加安全? 4)即使现在不持枪,犯罪率和暴力致死比美国多还是比美国少? 5)美国的持枪,只是政治和军火商的原因?只是利益集团操纵的? 6)长期在美国生活过的朋友,是否觉得那里很恐怖? 7)窃贼劫贼还敢那么猖狂? 8)被强拆的还会自焚? 9)一心想报复社会自己不想活了,没有枪就会放弃杀人念头? A)工厂改制时厂主还敢肆意妄为? 真的是不要命的家伙,亡命徒,没有枪照样杀人,当然杀人的效率低。只要他还想活命,就不会滥杀无辜。甚至,一些持枪的通缉犯,也没有随意使用手中的枪。 相对于人的进化过程,枪支绝对是新奇的事物,人们的本能对其危害认识不足,一些原本不敢用刀用棒子杀人的家伙会更容易杀人。但同时,一些还不想死的恶人,肯定不敢那么坏。 晁错建议汉景帝削藩,是为长治久安着想。诸侯王叛乱,借口是清君侧,汉景帝腰斩晁错并灭族。如果结果很好,人们会异口同声称赞皇帝做的好。当然,杀了晁错叛贼依然不退,人们也没有指责皇帝,因为君是没有错的。 汉武帝临死前怕年轻的夫人影响年幼的太子,把钩弋夫人杀了,事实证明后代的政权很稳固,人们也赞扬他做的好(譬如雄才大略)。 诸葛亮后悔没早把魏延杀了,因为他长了反骨。如果诸葛亮能及早证明反骨并杀了魏延,许多人会觉得真是神机妙算。 不是在这里讲故事。人们总是以预期的结果判定是非,而不是从个人权利或情理的角度思考。这是一种思维惯性,或许与我们的传统有关。持枪的问题也是一样的道理。 政府肯定是不敢拿社会的稳定做赌注考虑这个问题,我说的不管有无道理,都是瞎扯。想起瞎扯的原因是,许多人一看到美国枪击事件,就认为那是枪惹得祸,看不到比枪支更可怕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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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和武汉法院是肖传国犯罪的“帮凶”
zbt92 2010-9-23 10:53
水博 方案告破,世人震惊。买凶犯罪的幕后黑手竟然是一位准院士级的著名学者。肖传国,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泌尿外科研究所所长,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博士生导师, 973 首席科学家。 2000 年他获美国泌尿外科学会某奖项,同年获吴阶平医学奖、湖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和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奖一等奖; 2001 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有了他这样的学术经历,假如没有方舟子对其所谓的 肖氏反射弧 国际公认度及其伪造简历的质疑,肖传国很可能早就当上了中国科学院院士。 从准院士到罪犯,肖传国为什么会有这样巨大的转变?有网友分析说,其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其没有当上院士。假如他当上了院士,肯定就能够保持一个宽厚、平和的心态。对方舟子等人的质疑,也会以大人不记小人过的宽容,一笑了之。不但如此,院士的招牌在任何单位都是巨大的财富,所在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益,也会拼死保护自己的院士声誉的。另外,国家对于已经评上院士的关照,也不会同于一般人,恐怕也用不着院士自己去应对各种揭发和检举,自然有国家有关部门出来保护院士。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科学院应该算是肖传国买凶犯罪的责任人之一,他若是能如愿以偿的当上了院士,他完全没有必要与方舟子去死缠滥打,因而也不需要在花费十万元雇凶犯罪。 另外,众所周知,武汉法院的某些法官也是肖传国犯罪心理得以膨胀的重要因素。分明是肖传国编造假学术成就骗取院士,反而要让揭露造假者赔偿造假的所谓名誉权损失。这种荒唐的法院判决,无疑是向肖传国传达了这一个错误的信息:在中国没有事实、没有正义、没有舆论监督,只有权利和关系。 是法院不正常的保护了造假者、并且公开维护造假者的所谓的名誉权错误判决,才让肖传国利令智昏,敢于无视法律,最后走上了刑事犯罪的道路。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中国科学院和武汉法院都应该算是肖传国犯罪的帮凶。一个是因为院士们坚持原则,导致肖传国恼羞成怒;一个则是因为法官鼓励造假,让造假者利令智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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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肖传国事件的犯罪心理学原理等
ljry8044 2010-9-21 22:48
参见拙文 感谢可怕的博客大赛及某个可怕的 “ 风云人物 ” , 文中指出,须谨防一位与肖传国有着共同特征的风云人物,因为 心理学家调研发现,杀人犯、强奸犯和其它罪犯都具有该风云人物的个性特征: 通常都是自大狂,认为自己是特殊的精英人才,自傲,极具优越感,需要得到优先对待。 但如果遭质疑,真实面目被揭穿,被轻视、贬低,他们就会被激怒,攻击、报复那些质疑、轻视他们的人,许多谋杀和暴力案件皆由此而生。 但反对“这种人将会对科学界产生极大的危害”的看法,因为他没有实权。如果身居高位的院士、院长、部长等等具有同样的性格,那才可能造成最大的危害。权力越大、掌握的资源越多,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就越大 …… 所以,中国的不幸就是有太多的如肖传国一样的自大狂身居高位。 万幸的就是肖传国没能被评上院士(仅罩着“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973项目首席科学家”等光环 ),这显然与方舟子这样勇于证伪的科学家的努力是分不开的,所以方舟子会遭到肖传国的报复,万幸的是,案件还是被侦破了。 很多科研工作者还是太单纯,对肖传国案发一事感到非常震惊,觉得世界太复杂,人心难测,怪自己看走眼了…… 我则一点都不奇怪,全在意料之内,复杂的工作背景使得我对肖这种人特别敏感,也深恶痛绝,所以肖的博文 我人生的珠穆朗玛 一冒头之后,立即据此推断出其 “有胡乱吹牛、虚夸的大毛病,且眼光确实短浅,缺乏深度 (显然,不考虑后果乱作假就是顺理成章的了) ”。详细参见拙文 肖传国老师是科学先驱者还是学术腐败分子? 。 肖不但不反省,还在科学网编辑那里留言威胁要告我,并保留起诉科学网的权利,当然最后未付诸实施。 这种行事不考虑后果的特征也是 上面所提及的 杀人犯、强奸犯和其它罪犯的一大共性。 研究人员还发现,那些极易犯罪的自大狂往往意识不到自己的愚蠢,即使面对全国观众,也会作出愚不可及的妄论,肖又正好论证了这一点: 方遇袭后,肖马上开始公开质疑方舟子,其实一条就是 “ 根据常识,铁锤砸在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是有的,砸破出血就匪夷所思了,我干了几十年医生都没看见过这种情况的 ”, 他还真把全世界当傻瓜了,狂妄、愚昧之际!事实上,如果铁锤垂直砸向人体,是不易出血,如果斜着砸向人体,边棱必会刮着皮肉,出血是正常的,而在翻滚中飞向方的锤子垂直砸向方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所以,出血才是正常的,如果是铁锤的另一头羊角砸向人体,那就更易出血了。 这位 “干了几十年医生” 的“ 973项目首席科学家”之狂愚可见一斑! 肖还在博文 方舟子的屁股和科学家的脸 中指出: 这一锤子,看来不仅砸在方舟子的屁股上,也砸在了科学家们的脸上。 到底砸在谁的脸上? 一笑…… 肖传国事件是终结了, 可还有多少不幸在上演? 又有多少能化为万幸? 标题: 发表评论人: QFL 删除 回复 总结得很好。中国就是一群自大狂的疯子在领导者大家。 不过,这篇文章若在法院宣判之后再发,则更好。中国的警察不是法院,无权定案,所以肖还只是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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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乌拉圭’‘加纳’足球赛看犯规甚至‘犯罪’成本
lin602 2010-7-3 16:34
今天早晨看世界杯足球赛,乌拉圭对加纳,快到终场仍然是1:1的关键时刻,加纳一个好球即将进入对方球门,而乌拉圭的队员在球门前用手将球推出门外,如果不是手球,球绝对进门了,加纳肯定进半决赛。这个绝对的犯规,让这个队员被红牌罚下,加纳开点球,但加纳的一个点球没有得分。 残酷的点球比高低开始了,最后乌拉圭点球赢了,加纳含泪被淘汰了。看到这个场景,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有意犯规,最后拯救了乌拉圭。 犯规有利! 反映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官员们犯规甚至犯罪是划算的。在位时,安排自己的亲朋好友到相关的职位甚至工作,人来了,即使有点非议,好处得到了。 为了升职,给有权领导送点钱与礼,这是犯规的行为,但自己升官了,即使有点什么问题也就算了,划算。 利用权力搞个经济适用房,即使不幸被发现了,最多退掉,如果不发现,自己得了几十万元甚至百万元,犯规也划算。 贪污受贿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元,许多还转移到国外,如果发现了,说不定自己及全家人已经到国外了,你管不着了,如果不发现,说不定还是位居高职,说不定还是优秀。划算。 这类事情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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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抢走了我们的幽默?
renxiang 2010-5-4 19:59
昨晚,一个澳洲的朋友给我发来一则新闻,说某少年身穿蜘蛛侠的服装,带着蜘蛛侠的面具,抢劫了一家卖漫画的书店。书店的监控系统录下了这一令人啼笑皆非的场面。 爆笑之余,不由感叹这个少年的幽默,还有那种维基一代特有的无厘头。我觉得,被他抢劫的书店店主可能也忍俊不禁,或者哭笑不得。穿着漫画英雄的服饰,去一家漫画书店,抢劫了几本漫画书这与其说是犯罪,不如说是一种行为艺术。 这是一种幽默,这种幽默属于这个矛盾的、过分商业化的、过分消费主义的时代。 话说回来,无论他是个小毛贼也好,还是个行为艺术大师也罢,这种幽默的背后是一种乐观和善意,或者说是一种正常的人性。 我不由自主地联想起了最近国内连续发生的校园血案。从南平的小学,到泰安的幼儿园。我把相关的链接给澳洲朋友发了回去,附上一句,The hot crime storiesin China recently。他看完后给我回了一词Shock。 尽管这二者没有绝对的可比性,但是我却还是想把他们联系起来。问一句,我们民族的幽默哪里去了? 什么时候,我们变得如此偏执、冷漠、丧心病狂?儿童血案的背后,是外国人的不可理解,也是正常的人性的不可理解;这种犯罪的背后,既不是私利,也不是冲动,而是损人不利己,是一种对社会和人类的刻骨仇恨? 看了澳洲的视频,我甚至有些天真的幻想,如果我们那几个杀人狂,能有这份幽默就好了!比如说,拿着一把呲水枪,装上红墨水,冲入幼儿园,来一阵扫射,喊几句口号;或者,拿一个气球吹的斧子,冲进去在每个小朋友头上打一下。想想行为艺术,想想文明地表达诉求的方式,我们本可以避免血淋淋的代价。 可能,我太天真了;可能,我还不够粪! 我承认社会现实令人不满,但是,我依然困惑, 是什么样的仇恨剥夺了我们民族的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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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和庶人:讲道理和不讲道理的人
qyu111 2010-5-3 21:31
这两天放假,吃中饭的时间正好是电视上 钱文忠 教授讲授三字经的时间。听的蛮有意思,没想到今天中国的文化人是这么来理解古人的哲学的。 看 钱 教授讲演的神采也有一种似乎很熟悉的感觉,但一直没有想起来这个熟悉是什么。今天讲到结尾处, 钱 教授把头这么一轮回,画了个圈,然后再一点,说请听下一讲,我脑子便腾的跳出了小时候在家乡常花三分钱去听大鼓书的一位老先生,故事讲的精彩,到结尾也这么把头画了一个圆,然后一点,说且听下回分解。 再接着就想起小时候三分钱还常干的一件事:看小人书。思想再一跳又想到今天的网吧。想想人转来转去,也跳不出就这几个把戏。 今天听 钱 教授讲三字经讲到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解释说其中的上和下两个动词以前都理解错了。正确的理解应该是排除,也就是礼不排除庶人,刑不排除大夫,和我们今天说的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个意思。以此来说明我们祖先儒家文化的民主。 这句话听下来就让我想起我们常常说的一句话:历史是一个小女孩,你想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既然如此,我也从一个研究生物的研究人员的角度来给这句话打扮一下。 我们现在后基因组时代的生物学比较讲个性化,知道每个人的基因不一样,他的身体状况和生理状态就不一样,心理状态也就不一样。根据这个特点,我们今后对于一个人的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都讲究个体化或个性化。也就是对不同的人采用不同的治疗方法。这对于人的生理疾病是这样,对于人的心理疾病也是这样。 对于生物学家来说,各种各样的犯罪的人都是心理健康出现了毛病,也就是心理疾病患者。从这个道理来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中的礼和刑就是处理犯罪的人的不同方式,也就是要对大夫讲理,对庶人用刑。 这里我们不要把大夫理解成官人和有钱有势的人,把庶人理解成普通老百姓和穷人。其实有钱有势的人里面有太多没有理智和不讲道理的人,而穷人里面也不乏有理智和讲道理的人。 我这里理解的大夫就是受过文明教育,有理智、讲道理的人,庶人就是没有理智、不讲道理,比较原始的人。 这么一打扮,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就成了一种根据人的生物特征而制定的科学的管理和治理人类的方法。 对懂道理和讲道理的人,你给他讲道理,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对不懂道理和不讲道理的人,你给他用刑,用体罚,使之畏惧。 个性化治理,对于生理疾病的病人和对于心理疾病的罪犯,甚至是对于普通大众的管理,都是科学、有效的方法,也是我们祖先文化中的精髓,需要细细咀嚼,好好领会。 这么去理解,就不是动词上和下的理解问题,而是名词大夫和庶人的理解问题了。 我们对于古人的著作没有必要逐词逐句牵强附会的去让他成为亘古不变的真理,关键是领会其精神和逻辑。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精髓就在于分别对待,其它的就不必去强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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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多的‘强拆’与‘自焚’怎么得了
lin602 2010-4-23 22:52
四川峨眉山市又出现了村民因为强拆而集体自焚事件(见 http://news.cn.yahoo.com/10-04-/866/2k5z9.html ),这已经在中国近期出现了许多次类似的报道。 中国是法制国家,怎么出现如此多的强拆事件,还不包括没有报道出来的事情。对这些强拆犯法的人,有没有进行惩治,对这些地方的领导干部有没有进行处理、撤职甚至法办? 可怜的老百姓,自己的房子说被拆就得拆,人不离开还要遭打,甚至被暴打后忍无可忍用刀刺死强拆者还要被抓进牢判刑(见 http://www.xici.net/u17655017/d101343941.htm )。目前有的城市的房价还贵得让普通百姓用几辈子的钱都买不起的状况。 也该呼吁了,该惩治这些暴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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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发现(3):知识越多越反动!
wangxh 2010-4-10 17:19
挺长时间没有重大发现了,其实不是没有,是没顾上造! 另外把原来的重大科学发现更改为重大发现,其实是一样的,本来都属于科学大概念嘛。 这次发布的重大发现是 知识越多越反动 !对,就是直意!为什么得出此结论呢?当然来自于最近的一些问题。 犯罪,无论大小,都是反人类的,即反动的,对不对?如果哪位看官不同意,那,您可以走道了。 再来一个问题:有知识、有文化的人犯罪大呢,还是无知识、无文化的人犯罪大呢?如果看官认为后者大,那,您又可以走道了。( 不过呢,从数量上说,估计后者是多,而不是大。纯粹瞎猜,不是搞犯罪统计与研究的 ) 留下的看官,我们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 知识越多越反动 ! 有了知识以后,不一定只有犯罪才反动,有时候没犯罪但却非常非常反动! 中国封建社会,学而优则仕;现在基因有些转了学不一定优( 留校的辅导员不一定学习好,考上公务员的也不一定学习好 ),也可仕,而后再学而优处长研究生、科长研究生、院长博士等等,不一而足。 反动不仅仅停留在表观的行为层面,思想可能更可怕,因为可怕的思想会产生反动的习惯行为。举例说,有一个公司,由于安全生产措施不当,造成生产车间爆炸,现场工人1死1重伤,其他均为轻伤。经过各方协调,为死者赔偿20多万元了事。重伤者只能留着医院继续治疗,当死者所有事情都了结之时,重伤者的医疗费已经过100万元。副总经理说:唉,既麻烦又费钱,还不如死了呢!?( 俺亲耳听见的 ) 再打一比方:如果一个孩子掉到水里,其父母是不是会豁出命去抢救?虽然不是搞这个研究的,但俺知道,动物是绝对会的!在抢救过程中或孩子被救起后,父母通常的行动是什么呢?小时候看见过一个同学的妈妈,( 因溺水导致暂停呼吸 )当同学未醒过来时,妈妈的嚎啕声让我真正感受都什么是撕心裂肺、歇斯底里。当同学突然吐出一口水,苏醒过来的时候,妈妈晕了过去...... 看见过动物为了自己的孩子生命而急得团团转,看见父母亲为救孩子而昏厥。但从来没有看见当自己的孩子死活不明的时候,父母亲向外界大声疾呼:都来看看,我多么多么努力去抢救我的孩子!也从来没有看到当自己的孩子得救之后,父母亲向外界大肆宣扬:我在救孩子过程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当然啦,人类的发展与进步,也是需要越来越多的知识的。或者说: 知识越多越先进 !( 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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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卖淫更可怕与可恨的事情
lin602 2010-2-27 13:29
卖淫是丑恶、可恨的事情,不齿。 但是,《扬子晚报》2010年2月26日A20版上重庆王紫绮团伙组织卖淫捞钱过亿报道中这样描述:该组织先后以招工为名,在劳务市场诱骗数百名妇女至卖淫场所。为了收服这些被骗女性,该组织及其成员手段残忍,采取引诱、威逼、殴打、非法拘禁等多种手段进行人身控制、精神控制和经常控制,强迫被骗妇女卖淫,共造成19人重伤或轻伤。 看到以上报道,觉得这是人类最可怕也最可恶的事情。有的三陪女为了生活或者过更好的生活,在不被人拘禁而去卖淫的事情已经算难以接受的了,但至少还可以自己离开或不干,或者至少心里不恐惧,不被殴打,得到的钱还多点,想见家人也是自由的。 而以上的被控制被逼迫卖淫的妇女们,肉体、心灵、精神甚至生命受到了极端的催残。 我们国家的法律对此就没有办法?这些组织卖淫的人及打手有没有涉及非法拘禁罪,有没有人生伤害罪,有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些场所在当地也是多年甚至半公开的,管理部门要不要追查责任。 传销也是难绝的事情,其中许多人也是失去人身自由的,还出了许多人命。要不要用限制人身罪处理?符合不符合法律中的有关要素进行惩治? 太可怕了,让许多老百姓对自己的孩子一直难以放心其安全,甚至成人都不安全。如果这种非法拘禁的事情管不住,那一人走在路上,被拖上车的事情太容易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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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房子能够长粮食?
lin602 2010-1-19 22:13
晚上出门,经常看到一片一片新房子,许多房子都是黑灯的,没有人住。房子不像股票,买与多买不占土地等资源,与不买股票的普通百姓关系不大,而房子是要占土地的,是与中国的粮食供应及普通百姓赖以生存的土地密切相关的。 中国本来土地就不多,大量的房子被有钱人(或贷款)买了空在那里,而且一空就是数年,有的人几套甚至数十套房子,这些空房子能够长粮食吗? 本来中国的粮食供应就有问题,还要从国外进口粮食,许多百姓的土地被强制征收用来盖房,盖好房子空在那里,而百姓得到少量补偿金后,就没有土地依赖,甚至有些人没有生活保障。 看到这些空房,让人心酸。三分之二以上的百姓买不起房,还有大量房子空在那里,许多百姓还失去土地,这是什么现象? 中国目前的房子怪现象,要记入中国历史的。是光荣还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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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今年冬天社会异象特别多?
chrujun 2009-12-10 21:41
前几天接到孩提时代玩得很好的朋友从福建打来的电话。其间谈到,今年钱特别不好挣,这一年基本没有挣到钱,在吃老本。我的心特别沉重,经济危机持续了一年多了,这对底层民众的打击是相当大的。特别是在外面打工奔波的朋友,没有工作机会对对他们(她们)的打击是相当大的。 经济危机造成大量民众失业,生活在赤贫的边缘。在这种情况下最怕的就是疾病。雪上加霜的是今年冬天流行甲流,部分底层群众无钱医治只好等死。 据报道,一对打工的夫妻由于无钱为患上重症甲流的三岁儿子治病,只好把儿子从医院抱出,在回家途中将儿子弃尸于路旁的水沟里。 哪个父母不心疼自己的骨肉? 但经济危机使部分底层民众不得不接受这样的命运。 经济危机造成贫困人口增加,使更多的人走上犯罪道路。有为几万元人民币而杀人的冷血枪手,也有为钱财而绑架富家子弟的犯罪团伙。最近,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就出现了多起绑架富人子女案件,两名小学生被撕票,搞得富人人心惶惶。 中国经济结构失衡的惯性也加重了一般民众的痛苦。按道理经济危机期间房价会降一半以上。但房价不降反升,大量小区50%以上住房空置,被富人买来投机。真正想购房的人购买力绝对下降,很多人沦为房奴。一个海归博士,房租就被占了收入的很大比重,生活水平的绝对下降和其它原因导致海归博士自杀。一个一直自强不息的研究生,在住房的重压之下也痛苦自杀。 还有房主为拆迁自焚,拆迁中的暴力行为层出不穷。物权法对富人有用武之地,在普通民众面前却成了一堆废纸。 资本的贪婪、权力与资本的完美结合,不断生吞活剥着普通民众的财富。光是这几年的炒股风,大部分股民损失了50%以上的财富,少数人更是损失了90%以上的财富。 更不用说最近又掀起的各种涨价风了。经济危机+收入下降+通货膨胀+房价飞涨+股市乱象,对普通民众造成了五重打击。 肥皂泡再美丽,也有破裂的时候!当大部分民众生活都不幸福的时候,富人的生活也会提心吊胆。 我们的目光该落在普通群众身上了。只有绝大多人所属的阶层才是社会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力量。解决了绝大多数人的问题,就解决了中国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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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斯敦的夜晚令人恐惧
chrujun 2009-11-5 18:52
中国人对美国休斯敦的火箭队和航天比较熟悉,很少有人注意到它是美国石油工业中心,也是一个治安比较差的城市。 休斯敦的西裔人口占37%,白人占31%,黑人占25%,亚裔占5%。复杂的人口结构可能是治安差的原因。一天半夜我打开电视看新闻。首先报道前天晚上在休斯敦发生的三桩杀人命案,其中一个犯罪现场是开车的司机被人用枪打死,汽车失控后翻在一边。然后看到一则父亲杀死儿子的报道。更奇怪的是这个禽兽父亲是学校的教师,在学校对学生还有性侵害。 由于第二天晚上要去参加一个会议,晚上九点才能回来。看到当地有人拿着枪犯罪,坐车都不安全,特别紧张。 幸好公司的一位老总会后开车把我们接回来了。不然打的士都害怕。 当犯罪工具是枪支的时候,真是令人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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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的社会问题
qichong 2009-10-20 19:13
今年来瑞典,突然感觉社会犯罪成为大家最为关切的问题。实际上,刚刚到达Arlanda机场时就已感受到问题的严重,因为在机场的墙上到处都贴着小心自己钱包的标识,在这样一个曾经非常平静祥和的国家,这样的标语还是很刺眼的。最近几个月,偷窃、抢劫、枪击、强奸等也是不绝于耳,甚至有银行被盗,著名的Viking line也被人持枪抢劫。而且经常类似的事情就发生在我身边。比方,上个月我的自行车就差点被盗,窃贼用工具几乎完全破坏了我的车锁。不过很幸运车没丢,只能感叹窃贼的技术还有待进步。更匪夷所思的事情还有中国同学家的厨房被偷,丢了很多中国特色的东西。 在我上班的Alba Nova大学中心,聚集了来自KTH和SU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科研人员和学生。我第一次来对这里的制度特别感叹。举个小例子,国内的人都习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但Alba Nova是一把钥匙能开所有办公室的门,你可以随意出入整座大楼。从此一例就可以看出这里曾经的开放与人的崇高素养。但现在安全也成为极大的问题,就在上两周,就在我隔壁办公室,就有笔记本被盗!我现在想起来就后怕,因为我的笔记本也在,只能幸运歹徒没看上眼。丢了笔记本不可惜,但里边的个人数据的价值是无可估量的。原来我是从不锁办公室门的,现在只能抓紧申请钥匙,当然也发现大家都在排队申请! 至于这样社会乱象的根源,大家也各执一词,有可能是瑞典本身的原因,也有可能最近几年过来的中东难民和中国人太多的缘故(我们都热爱自己的国家,但对自己国家国民的整体素质还是需要客观看待的。不过有句流行语:中国人只坑中国人。这边的国人对老外应该还是很客气的吧)。 随手一帖,难免词不达意,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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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摸岩画就是对历史文化的犯罪
chni 2009-9-6 02:56
抚摸岩画就是对历史文化的犯罪 王立西行三七二十一之十八 岩画之于我,算不上太过不陌生的圣物。早些年在南方见识过,也惊叹过先民的智慧。但毕竟不懂得这种刻在石头上历久而不朽的艺术,故尔看归看过,却并未多想些什么。到宁夏之后,才真正感觉到了岩画的神圣。几天来不停地听到有人在谈论岩画,看到有宣传材料在介绍岩画。贺兰山的岩画,不仅进入了科学研究领域,而且进入到旅游视界,还进入了文艺题材。于是,在银川,岩画才真正给我带来了深深的震撼,让我震撼于先民的智慧,震撼于艺术的源起,震撼于文化传承的艰辛,震撼于古人对话我们的内涵博大精深,震撼于远古岁月的奥妙无穷。于是,也很懊恼自己的愚钝时至今日方才起到保护岩画这个远古历史文化瑰宝意义非同寻常。 通俗地说,岩画就是古人刻在岩石上的画。看似坚硬、结实、稳定、牢固,其实不然,由于年代久远,历经风侵雨蚀,质地变化乃至毁损剥落在所难免;由于旅游开发,人为接触的机率大为增加,加强保护就显得日益迫切了。如果你摸一把,我碰一下,日久天长,必将毁损乃至丧失殆尽这笔宝贵的文化遗产。事实上,岩画已经是一种非常珍贵,非常娇贵和不可复得的人间圣物,对岩画的保护,首先要让游人明白岩画触碰不得、抚摸不得要像对待豆腐一样,才能更为有效、更加长久地保护和保有这笔财富。否则,一旦毁坏,就是对历史文化的犯罪。 保护岩画,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我觉得岩画不仅是文物,而且是独特的、必须与它所在的环境融为一体的文物。国家的文物保护法要及时吸纳关于岩画保护的内容,必要时制定专门的岩画保护条例;国家的环境保护法要及时吸纳关于岩画环境保护的内容,必要时制定专门的岩画环境保护条例;在国家法律法规还没有做出相关规定之前,地方法规一定要先行一步,对岩画尽最大可能地依法予以保护。 岩画保护,要优先于旅游开发。岩画是珍贵的历史文物,也是珍稀的旅游资源,如果以岩画带动和促进旅游,其近期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但其长远效果却是得不偿失的。岩画一定要先保护,再开发,保护一处,开发一处,没有保护,尽量不要开发。有些实在不宜开发的,即使具有再大的旅游效益,也要坚持暂时不开发旅游。 岩画保护,要一体考虑环境保护。岩画的存在,其山体、岩石状况,地形地貌,气候水文,特种植被等等,古人在创作岩画时都会有所考虑,由于中国文化天人合一思想源远流长,岩画甚至可能与环境结合一起共同表情达意,传递信息,其中的很多情况,我们今天还不清楚,如果环境考虑不足,可能也会导致岩画表意的缺失。 岩画保护,要进入中小学教材。要让学生在接受教育的同时,就懂得什么是岩画,懂得岩画的重要性,懂得保护岩画的方式方法及其对未来的重要意义和深影响,教材也要适应学生特点,集知识性、趣味性和激发学生的探索欲望于一体。 岩画不可多得,不可复得,只有保护好,才能研究好,利用好。古人把历史文化的接力棒交给了我们,我们就一定要接过来,传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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