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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版权你知道多少---嘲风沙龙系列
热度 2 scimage 2011-9-28 17:12
网络化与数字化时代的兴起,很多时候信手发一篇东西一夜之间便到处都有了。很多时候可以通过网络获得很多免费的知识,免费的信息,免费的资讯。在免费的世界里,版权究竟如何体现? 出版社出版专著,杂志期刊发表,我们所创造的长时间的付出,在形成文字之后,交付出版单位,除了可以获得一本带书号的书籍,和一个论文引用,还能有什么是属于我们的? 完成一件艺术创造之后,将画作转赠友人或者进入市场之后,创作的价值就此结束了吗? 我们用了数十年在书本里,蓦然一抬头发现很多人已经拥有了很多看得见的物质,可是我们拥有的无形价值如何体现,或者在未来如何体现。 如果发现别人在用自己的成果创造价值,应该如何维权? 我们还是没有版权的国家吗? 版权维权一定要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吗? 维权究竟距离我们有多远? 诸多版权相关问题,嘲风版权沙龙将邀请版权中心专业人士进行探讨,嘲风版权沙龙地点:圆明园南门对面,静远嘲风办公室。时间:9月29日下午三点。 以后此类沙龙将会继续进行,如果有兴趣者可以将自己感兴趣的问题提交给我们。我们会在后续的工作中或者活动中帮您找到解答。 沙龙之后将整理相关的问题,与各位博友分享,感谢大家继续关注嘲风。
个人分类: 版权|3758 次阅读|4 个评论
Springer (in China) 要在尊重作者著作权的方向前进
jitaowang 2011-4-26 21:22
作者 : 王季陶 1970年4月26日, “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 正式生效。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大会通过了中国和阿尔及利亚1999年共同提出的关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 . 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天就是第 11 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 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就是由《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三部法律来构成的。各国的情况也大体相似。 如果 Springer (in China) 对以往Springer公司个别涉嫌违反著作出版合同和世界版权公约 (UCC) 的行为承担违约责任是欢迎的 . 相反 , 如果进一步编造虚假理由试图继续掩饰个别属下的严重错误 , 等到影响整个品牌那就为时晚了 .
个人分类: 其他|3501 次阅读|0 个评论
2011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
terahertz 2011-4-26 09:05
  2001年 起,每年的 4月26日 是世界 知识产权 日。该主题日由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设立。1970年4月26日,《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式成立。2000年10月,在该组织召开的第35届成员大会上, 中国 和阿尔及利亚提出了关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获大会通过,世界知识产权日由此设立 。 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庆祝主题是: 设计未来 。 链接: 2 01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 人民网 )    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1.上海世博会法国馆“高架立体建筑物”发明专利案   2.“鳄鱼”商标案   3.伊莱利利公司吉西他滨及吉西他滨盐酸盐专利案   4.“天府可乐”配方及生产工艺商业秘密案   5.干扰搜索引擎服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6.“红肉蜜柚”植物新品种权属案   7.LED照明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   二、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8.本田汽车外观设计专利无效案   9.“杏花村”商标异议复审案   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10.制售假冒洋酒案 参考: http://baike.baidu.com/view/2186.htm#sub2186 http://www.wipo.int/ip-outreach/zh/ipday/ http://legal.people.com.cn/GB/14469699.html
个人分类: 知识产权|3954 次阅读|0 个评论
1180元1本教授专著, 啥味? 险(咸)!!!!!
热度 9 jitaowang 2011-4-20 08:18
1180元1本教授专著, 啥味? 险(咸)!!!!!
以前看到 : 王号老师的 “ 教授猪肉, 976 元 1 公斤,啥味 ? ” 和王修慧老师的 “ 由 ‘976 元 1 公斤的猪肉 ’ 想起了 ‘40 万元的葡萄 ’ ” 我就写了一篇 “ 教授专著, 1180 元 1 本,啥味 ? ” 博文 . 如实介绍的 : 这本 Modern Thermodynamics based on the extended Carnot theorem, Springer 版专著的价格是 119.95 欧元 . 按照外汇牌价计算约是 1180 元人民币 . 而同样的英文版 ( 暂称国内版 ) 的 官方价格是 72 元人民币 . 其中讲到 : 1180 元 1 本教授专著 ,“ 啥味 ?” 答案是 : 甜、酸、咸、苦、辣 ! 五味俱全 , 各位慢慢品尝吧 !] 从评论中可以看到大家最容易想到的次序是 : 甜和苦 . 然 而对作者本人来说 , 体会最深的却是 “ 咸 ”. 此后恰好遇到抢盐风波 , 不敢写了 . 那时一写就可能被误会写书也要 “ 抢盐 ”! 即使现在也不敢用 “1180 元 1 本教授专著 , 啥味 ? 咸 !!!!!” 做标题 , 因此才用了现在的题目 . 2002 年我就在 Springer 出过一本英文版专著 : “Wang J-T. Nonequilibrium Nondissipative Thermodynamics – With Application to Low-Pressure Diamond Synthesis . Heidelberg: Springer, 2002.” 正如我的博文 “ 如何在国外 科技出版社出版英文专著 ” 中所介绍的那样 , 按部就班 , 一切顺利 . 审稿人对我出新书的 proposal 给予肯定 , 并说明此书是一本原创性专著 ( 审稿人的理由是该书 主要的参考文献都是作者和作者的 group 所完成的 ). 2001 年 3 月 作者和 Springer 签订合同后 , 按时交稿 . Springer 的编辑对文字稍作修改后就在 2002 年正式出版发行 . 可是这次我的第二本 Springer 专著出版过程却完全不同寻常 , 用一个字来概括就是 “ 险 !!!!!” 并不是在国外出版社就不会遭遇侵犯作者著作权和剽窃学术成果等情况 . 2007 年 11 月 28 日 , 在 基本完成全书英文书稿的基础上 , 我向 Springer 出版社提交了我的新书出版的详细 Proposal( 参见 “ 如何在国外科技出版社出版英文专著 ” 中的附件 proposal08part.pdf ). 2007 年 12 月 5 日 就收到来自一位 Springer 女编辑 AL 的异常 Email, 她竭力 推荐一位 TL 先生 “ likes the ideas presented in your book and is interested in working with you to produce the final version. ” 的第三者 . 他用 “ 义务 ” 为 Springer 编辑做英文语言编辑的方式 , 来试图达到从第三者变成 coauthor 剽窃成果的目的 . 对 这位 Springer 女编辑 AL 一再无理要求我去和这个第三者进行的联系一事 , 我不予理睬 . 我再直接要求 Springer 物理主管男编辑Claus Ascheron( 以下简称 CA) 明确说明 , 该书是否已经通过了 Springer 的出版评审 . 这样到 2008 年 4 月 Springer 女编辑 AL 不得不很被动地把她早已收到的评审肯定意见转告给我 . 接着由 Springer 物理主管男编辑 CA 出面和我在 2008 年 6 月完成了作者 ( 一方 ) 和 Springer( 另一方 ) 双方签订的新书正式出版合同 , 合同中完全排除了第三方 . 参见附图所列合同的首末页 . 合同书是 Springer 的格式合同 , 首页中也明确注明 “ 根据国际版权公约条款 也标示了这一惊险遭遇 . 到 2009 年 1 月 , 经过半年多的工作 , 书稿和语言校对全部完成后 , 在我 寄出书稿光盘时 , 还特别到上海市公证处 , 经由公证处公证 , 再由公证处以航空挂号的方式寄给 Springer. 我在 email 中也明确告知 Springer: 正如此书稿前言所说 , 已经经过一位英国土生土长英国博士的语言校对 . 尽管如此细致的防范 , 合同中也明确规定 “Springer-Verlag will take, ..., any necessary steps to protect these rights against infringement by third parties” 和 “Universal Copyright Convention(世界 版权公约 )”, 但是这位物理主管男编辑 CA 在 2009 年收到我的全部书稿光盘后 , 一改和我签订合同时的态度 , 他 在 2009 年 2 月份竟然也公然违反合同和世界版权公约 , 把我的尚未出版的书稿内容 , 在 没有得到作者许可的情况下 , 私下外泄给第三方 , 企图制造第三方参与 coauthor 的既成事实 . 2009 年 3 月 15 日我 在获得物理主管男编辑 CA 私下将我的书稿外泄给第三方的明确证据的情况下 , 我 立即给 Springer 的 CEO 写信加以揭露 . 这位曾经在日本东北大学担任过教授的 Springer 编辑 CA 提出返还我所有的著作出版权 ( 包括 2002 年我在 Springer 出版专著的 ), 实际上就是 Springer 单方面撕毁合同 . 我相应地保留一切追诉 Springer 法律责任的情况下 , 立即在国内联系迅速出版 . 这就是 2009 年 9 月我的这本 “Modern Thermodynamics – based on the extended Carnot theorem” 在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真实背景 . 只有这样第三者 TL 的任何企图也就不可能得逞 ! 目前 2011 年 2 月出版的 Springer 版本就是科学出版社出版后再转让给 Springer 出版的 , 和本博文所附的 2008 年合同已经毫无关系 . 而且Springer没有对正文中的语言作过任何校对. 在科学网上也看到过有人抱怨自己的构思或成果被外国学者剽窃等 , 既成事实, 为时已晚 ! 有必要正告网友 , 一定要面对现实 ( 可能是五十年 , 甚至 100 年都会如此 ): 我们是穷国的孩子 ( 和年龄无关 ), 作为学者个人 ( 不包括企业家等 ) 要和富国的子弟们违法行为打官司往往是力不从心的 . 一场官司要住在国外 , 可能历时几年 , 还要出律师费等 , 根本是国内学者 ( 和绝大多数中国留学人员 ) 无法承受的 . 要保住这本专著的著作权就得经历如此的险境 , 你说 “ 险 ( 咸 )” 不 “ 险 ( 咸 )”!!!!! 反过来说 , 这样的经历到也证明了这 “1180 元 1 本教授专著 ” 的客观价值 ! 否则不会有人如此厚颜无耻地垂涎三尺 . 最后奉劝千万不要把只有重要 new idea 而没有实验的 paper 盲目投稿 Science 和 Nature 等杂志 . 如果一旦被评审人 “ 否定 ” 再被剽窃 , 要想讨回公道是难上加难的 . 我的扩展卡诺定理和螺旋反应等思想都是直接在我自己的专著中提出和发表的 . 这是我个人的见解, 仅供参考 ! 1180 元 1 本教授专著 , 啥味 ? 险 ( 咸 )!!!!!
个人分类: 纪实篇|7432 次阅读|20 个评论
十一五科技支撑项目中涉及节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课题(二)
vcitym 2011-2-26 17:28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村镇空间规划与土地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课题3、村镇节地控制关键技术研究 一、研究内容: 研究村镇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挖掘与释放技术;研究村镇各类建设用地节地控制技术系统,制定村镇土地集约利用与节地技术标准;研究村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技术,开发村镇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仿真软件;研究村镇土地利用的区域差异,建立村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空间配置模型;集成村镇土地集约利用与节地技术,开发村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调控系统。选择典型村镇,进行土地集约利用和节地示范应用,为市、县国土、建设等部门指导村镇建设规划和调控村镇土地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二、考核指标: 开发村镇建设用地节约利用效果分析与调控等软件,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3个以上;开发村镇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分析模拟等3个应用系统;制定村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区划、各类建设用地节地技术等技术标准规范3套。完成3-5个不同类型村镇的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节地200-300亩,释放存量土地150-200亩,提高土地利用率3-5%。 三、经费投入: 课题拟安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经费600万元,承担单位自筹经费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 课题9、村镇空间规划技术集成与标准规范研究 一、研究内容 本课题综合研究本项目提出的各类关键技术,对基础调查与评价、规划编制与实施、村庄废弃地复垦整理与再利用技术,村镇基础设施空间配置技术、小城镇产业空间布局技术等进行凝练和综合集成。重点研究数据信息、模型、软件等关键技术的衔接和整合标准,建立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规划的技术体系;建设界面友好的共享信息平台;集成村镇建设规划、土地整治、产业布局等技术标准和规范,形成指导村镇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的技术标准规范体系;研究不同类型地区的村镇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技术实施和管理机制;研究技术实施路径和程序,形成技术应用方案和培训系统。选择3-5个不同类型的典型区域的村镇进行集成技术体系应用,开展技术培训、标准规范和管理政策的应用工作,为分类指导村镇空间规划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实用化的技术支撑系统、标准规范和实施方案。 二、考核指标 提供村镇空间规划技术集成应用平台,研制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决策支持系统2套,制定村镇空间规划和村镇土地利用技术规范6套,村镇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政策研究报告3套,编制综合技术实施和技术培训方案和技术指南。选择3-5个不同类型的典型区域的村镇进行综合集成技术应用示范,为示范区培训基层管理人员20-30人、基层技术人员50-60人。 三、经费投入 课题拟安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经费450万元。 课题10、珠三角村镇土地优化开发技术研究 一、研究内容 针对珠三角率先发展地区的产业升级转移,建设占用耕地数量较大,土地资源紧缺等问题,推进整合城镇用地,城镇建设向中心城镇集聚;整合工业用地,工业发展向园区集聚;整合农村住宅,农宅建设向中心区集聚;以及整合零散耕地、耕地保护向规模经营集中的发展模式,开展以促进产业升级的村镇土地优化开发技术研究。 重点研究:高精度土地调查与耕地质量监控技术;村镇集约节约用地技术;村镇产业升级转移与用地整合;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布局与用地结构优化;村庄整治设计与改造技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技术;土地整合综合配套政策与措施研究;乡镇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研发应用的技术集成与示范。 二、考核指标 1、开发村镇产业升级转移与用地整合、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布局与用地结构优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技术,以及乡镇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等四套技术系统。完成5—10个县(市、区)及所属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研制高精度数字化村镇地形测量软硬件集成技术系统一套和耕地质量监控技术软件系统一套。完成10—20个示范点大比例尺成图与地籍调查; 3、开发村庄整治设计与改造技术一套系统。完成5—10个镇的土地整合方案,10-20个村的土地整合示范; 4、村镇集约节约用地技术一套系统。土地集约用地总体水平提高20%,盘活60%—80%的存量建设用地,单位用地效益提高30—50%。 5、形成省级业务骨干10—15名,培训地方技术人员100名。 三、经费投入 课题拟安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经费400万元,承担单位自筹经费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地方国土资源部门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 课题13、成都平原城乡用地协同调控集成系统开发 一、研究内容 针对成都平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速,人地矛盾加剧,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等问题,推进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业主集中的发展模式,以“城乡一体化”为重点,促进区域经济聚集,进行城乡用地协同调控集成系统开发。 重点研究:村镇时空信息快速获取技术;基本农田与土地动态巡查技术;耕地质量保护技术;村镇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技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技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安置模式;乡镇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的技术集成与示范。 二、考核指标 1、开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两套系统。完成5-10个县(市、区)及所属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研制村镇时空信息快速获取技术一套。实现10—20个村镇级示范点项目区大比例尺成图; 3、开发村镇规划技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安置分析决策技术两套系统。完成5-10个镇的“三集中”方案,10-20个村的“三集中”示范; 4、开发基本农田检查技术、耕地质量保护技术、村镇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技术等三套系统。实现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降低10-20%,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000名以上,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减少90-110公顷,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80—100公顷;示范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5、形成省级业务骨干10名,培训地方技术人员80—100名。 三、经费投入 课题拟安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经费400万元,承担单位自筹经费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地方国土资源部门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 课题14、中原地区基本农田保护技术研究应用 一、研究内容 针对中原地区经济发展加快、村庄用地效率低下、无序扩张等问题,推进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以农村土地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为重点,开展保护基本农田技术研究与应用。 重点研究:大比例尺成图技术;村镇土地利用评价与耕地质量监控技术;土地综合整治技术;村镇建设集约节约用地技术;村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空间配置关键技术;耕地管护与基本农田保护关键技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关键技术;乡镇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研发应用的技术集成与示范。 三、考核指标 1、开发村镇土地利用评价与耕地质量监控技术、村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空间配置关键技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等四套系统。完成5-10个县(市、区)及所属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开发大比例尺成图技术一套。完成5—10个村镇级示范点项目区大比例尺成图; 3、开发土地综合整治技术、村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空间配置关键技术、耕地管护与基本农田保护关键技术、村镇规划关键技术等四套系统。完成5-10个镇的村庄整治方案,10-20个村的村庄整治示范,完成3500公顷以上的基本农田整治; 4、开发村镇建设集约节约用地技术一套。土地利用效率提高10%以上,增加建设用地40公顷以上、新增耕地60公顷以上; 5、形成省级业务骨干10-20名,培训地方技术人员80-120名。 三、经费投入 课题拟安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经费400万元,承担单位自筹经费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地方国土资源部门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 (以上资料依据科技部网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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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我国的著作权制度
if229 2010-8-25 19:35
著作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著作权的保护期如下: 1、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起算。   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护期为50年(自首次发表),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一般规定。   5、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自首次出版后10年。   6、表演者享有的表明身分;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自该表演发生后50年。   7、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的保护期自首次制作完成后50年。   8、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转播、录制/复制自首次播出后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著 作 权 第一节 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三节 权利的保护期 第四节 权利的限制 第三章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四章 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 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节 表 演 第三节 录音录像 第四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五章 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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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书杂感
cherrylu1960 2010-7-10 00:52
又到周未,有时间上街一逛。为了继续打发北下关街道奖励的那价值1000个元的购书卡,又一次来到西单图书大厦。毕竟是晚上,天气又不好,人不算多,购书环境顿觉好了不少。要是在周未,这里绝对是人声鼎沸,一片火爆景象。谁说中国人不爱读书,每每去图书大厦,就会有些不同的感受。 近两年,在图书大厦门里门外推销或收购名曰机关结算卡什么的购书卡,已成为这里新的一景,观察了一下,用这类卡结算书款的不在少数,可见,发放读书卡早已成为各单位新的福利项目。不管怎么说,解决了肚子问题,再想着法儿让大伙儿吃点精神食粮,毕竟不是坏事,对造书人卖书人也是好事一桩,促进图书消费嘛。有趣的是,图书大厦的图书外商品品种也越来越多,小到数码相机,大到电饭煲什么的,挺全乎的。为持卡人服务嘛。 虽然是卡购,仍然要考虑价格的,关于这个嘛,让人看不懂的地方肯定很多。拿今天抱回家的两本书之一:《DNA:生命的秘密》,DNA双螺旋发现者沃森的新作,16开,320多页,轻型纸,纸面带护封精装,居然卖到98元,打九折还要88元,太贵了。想想它多少有些收藏价值,咬咬牙还是买了吧。想必这种书买版权、翻译、审校,成本不会很低,关键是印数有限,定价也就上去了,不过还是觉得定得过高,大概考虑了像俺这样的购书心理和卡购群体需求吧。 今晚买回家的第二本书,叫《人一生要读的经典大全》,我管这类文化叫快餐书,散文、杂文、诗歌,古代的、现代的,中国的、外国的,中短文章,大杂烩,什么都有,至于是不是都算经典,纯属卖书需要。买它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它太便宜了,真的看起来有些超值――10开,430多页,轻型纸,简装,很厚的一本书,只买29.8元。为什么这么便宜,想来不用买版权,甚至相当一部分来自死人的内容连稿酬都不用付,印数也不会太少,是部分原因,但更多的原因,我也不得而知了。 再看看出版社――华文出版社,隶属于中央统战部,一家办公地址深藏于我们隔壁小区居民楼中的小型出版机构,一直整不太明白他们出的书为什么总卖那么便宜,包括一些全彩的科普图书,只定一元多一个印张,而我们的至少要四五元一个印张。哪天我忍不住真想溜进去探个虚实,就不知人家会不会把我当成商业间谍给轰出来。其实,影响图书定价的因素很多,与各种直接间接(包括人员)成本、有没有争取到补贴等都有关系。现在,除了中小学教材定价国家还有所控制,其他都放开了。但单纯靠价格去实施市场竞争,肯定有不少问题。 再说内容。像《人一生要读的经典大全》之类的快餐书,现在出的也越来越多,相似的书在网上也是一搜一大堆,有点像炒冷饭,拿现成的东西编一编,既不用花太多的成本,也省了不少精气神儿,少了不少风险。炒冷饭、大量引进,缺乏创造性,多少反映了图书出版的浮躁。 真得感谢网络,为编《人一生要读的经典大全》这样的快餐书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想必以上这本书所有收集的内容全部来自网络,造此类书再也不用靠到图书馆去复印、手抄攒书了,时代进步了,编书、出书方式彻底变革了。不过,看到俺买的这本书所有的文章几乎都可以在网上搜到,多少有些上当感,什么叫物有所值啊,便宜有便宜的价值! 奇怪的是,很多类似书的最后一页都会有这样一样文字:由于时间及地域等原因,无法与著作权人一一取得联系,为了尊重作者的著作权,编者特委托......公司向权利人转付稿酬。请见书人与......联系并领取稿酬,联系方式如下:,可见,见着别人对自己有用的东西拿来就用,已经成为一些造书人的习惯,好像给了钱就算尊重了人家的著作权了呢。遗憾的是,多数活着的作者可能并不会为了一篇千八百字的再利用文章去跟公家的出版社计较什么,这也是冷饭还算好炒的原因之一吧。 顺便提一件在图书大厦碰到的有点意思的事:一个穿得有些邋遢的老者,坐在书架一角的地上,聚精会神地不知在看什么书,俺离他的距离也就五六米吧,突然这个老者抬头大声向俺发问:喂,那位戴眼睛的女同志,你给我讲讲光年是怎么回事儿?幸好这个问题简单,刚在想怎么用最简单的语言去回答,正巧走过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居然像回答考官的考题一样非常认真地替俺回答了老者的问题,还同老者一起做起了算术,计算了光年的具体数值。离开老者后,那对年轻人还在讨论着上学时学的有关光年的知识,而俺则迅速逃离老者的视野,唯恐他老人家再出点俺不会的难题,让俺出丑。感慨读书、求知,不分老幼。
个人分类: 图书推介|4264 次阅读|3 个评论
博客文章著作权纠纷案宣判
mazheng 2010-6-13 10:31
昨天还和一个朋友谈到科技论文抄袭的话题,今天就看到一则博客文章抄袭案件宣判的新闻。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6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博客文章著作权纠纷案。法院确认被告未经许可在其博客上的文章使用原告博文的行为构成侵权,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800元。据悉,该案是国内首起宣判的博客文章著作权纠纷案。 且不必关心原告和被告的身份,只看法院审理的意见:原告通过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可以登录博客,且博客首页旁边显示原告本人照片,在被告未提交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法院确认原告系博客的所有人,其依法对博文享有著作权。博客是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形式,注册用户能够自由确定发表内容,但这种自由并非不受限制,注册用户在网络上享有的法定权利和承担的法定义务与现实生活中并无区别。原告和被告因在各自的博客上发表了博文,其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和规制。 依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向其支付报酬,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而不论系在纸质出版物抑或网络博客上进行使用。 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亦未向其支付报酬,且未指明所引用部分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即在其互联网博客空间上发表了博文,被告侵犯了原告对博文享有的 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 任胜利博主前几天还在强调科技论文切忌抄袭,许培扬博主也用数字揭示了抄袭现象之严重。司法介入对中国足球正本清源是件好事;博文抄袭案宣判了,应该对开博客的人有所警示。倘若司法可以介入,对于肃清科技论文抄袭之弊,想必也能起到一些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闫肃 刁云芸. 的哥告于芬剽窃 首起博客文章著作权纠纷案宣判 . 中国法院网. 2010-06-12 13:30:00 发布 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1006/12/413903.shtml
个人分类: 杂议|4161 次阅读|1 个评论
一稿多投到底对不对?
phd9992000 2010-5-11 09:17
最近看到了某论坛的一篇文章。文章论证了一稿多投的合理性。后面还有很多做科研的人跟帖支持。----现在的人到底怎么了? 真是你不说我还明白,你越说我越糊涂了。 越来越吃惊了。 究竟什么是羞耻? 社会的道德底线一降再降, 科研、学术活动的道德底线在哪里? 附(较长,此处只放了摘要): 一稿多投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转自《出版发行研究》) 兼论一稿多发后果的规制 ●詹启智 摘要: 一稿多投、一稿多发是报刊界一种常见现象, 广被人们诟病, 甚至被指责为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甚至犯罪。本文以著作权法为依据, 在上海市高院判决认定一稿多投并不被我国法律所禁止的基础上, 进一步认为一稿多投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 符合著作权法的根本宗旨; 出版者只有依法通过受让取得著作权, 依法取得专有出版权或专有使用权来对抗一稿多投产生的一稿多发后果, 以合同法规制侵犯专有使用权行为。既不明确鼓励,也不明确反对应是理性对待一稿多投与一稿多发的基本社会规范和价值判断。 关键词: 著作权人一稿多投一稿多发合法权利专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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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文著协:谷歌退出与否不影响中方维权态度
law315 2010-3-19 18:05
文著协:谷歌退出与否不影响中方维权态度 近期,关于谷歌退出中国的传闻纷纷扰扰。如果谷歌退出中国,是否会影响中国著作权人对谷歌数字图书馆的维权行动呢?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简称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   张洪波透露,文著协与谷歌方面最近一次正式会谈在今年的1月12日,之后并未有进一步的接触,而且目前也没有商定下次会谈的时间。   他表示,谷歌退出中国的传闻,不会影响文著协的维权态度,即使谷歌公司真的退出中国,文著协也不会允许谷歌公司以此为理由回避侵犯中国著作权人权利的问题。   他同时透露,谷歌图书馆涉嫌侵权的事件是一个国际性事件,而文著协正在积极和其他国家的相关组织联系沟通,并将以此为参考制定下一步的具体维权行动计划。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3月16日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谷歌公司无论是继续在中国经营,还是有其他选择,都应当遵守法律,按规则办事,即使退出也要按照规则办事,妥善解决后续问题。   人民网 知识产权 频道3月17日电(记者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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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雕塑《堆云·堆雪》被临摹 雕塑家获赔3.5万
law315 2010-3-14 11:01
  核心提示: 擅自将雕塑家的雕塑作品临摹成油画,并将其用做经营性宣传图片,北京苏西黄咖啡屋有限公司日前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赔偿雕塑家李象群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5万元。 擅自将雕塑家的雕塑作品临摹成油画,并将其用做经营性宣传图片,北京苏西黄咖啡屋有限公司日前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赔偿雕塑家李象群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5万元。 据了解,李象群创作的雕塑作品曾在中国体育美术展览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在2002中国北京国际城市雕塑艺术展中荣获优秀奖,并被中国美术大事记编委会收藏。李象群还被评为第二届北京朝阳文化创意产业精英榜精英人物。 2006年至2008年,李象群分两阶段创作了雕塑作品《堆云堆雪》。2008年7月,上述作品参加了第三届中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李象群还在其个人工作室的画册和个人网站上刊登了上述作品的照片。 2008年12月,苏西黄公司在《中国之翼》杂志上刊登了苏西黄俱乐部广告,广告所附的图片中显示的人物形象在视觉上与《堆云堆雪》雕塑的人物形象基本相同。苏西黄公司称该图片是对其经营的苏西黄俱乐部内会员VIP区拍摄的照片,并出示了其该区域悬挂的油画。该油画与李象群的《堆云堆雪》雕塑作品相比对,除尺寸、颜色及局部存在差异外,在人物的整体造型、姿势、神态、服饰搭配等方面基本相同。李象群表示其从未许可他人以油画方式复制其作品,上述油画上亦未显示李象群的署名。苏西黄公司提出上述油画是进行装饰施工时以800元的价格从潘家园旧货市场购买,但未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李象群为涉案雕塑作品《堆云堆雪》的作者,其对该作品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李象群涉案作品的表现形式是雕塑,而苏西黄公司使用形式为油画,虽然二者载体不同,但除了尺寸、颜色及局部的部分差异外,二者在人物的整体造型、姿势、神态、服饰搭配等方面均基本相同,故涉案油画构成对《堆云堆雪》雕塑作品的复制。 对于苏西黄公司提出涉案油画为临摹作品,不构成对《堆云堆雪》著作权侵犯的辩称,法院认为,首先,李象群表示从未许可他人以油画方式复制其作品,该油画上亦未显示李象群的署名;其次,虽然涉案油画与李象群的涉案作品存在部分差异,但在整体上仍构成对原作的再现,故对苏西黄公司的上述辩称,法院不予采纳。同时,苏西黄公司作为上述油画的使用者,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该油画的合法来源,故其提出的其只是临摹作品的持有者,使用涉案作品没有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辩称,法院亦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认定,苏西黄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其经营场所将与涉案《堆云堆雪》作品内容相同的油画作为装饰品使用,并在其广告宣传和网站上使用含有涉案油画照片的行为,侵犯了李象群对雕塑作品《堆云堆雪》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展览权及获得报酬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依法判定苏西黄在《中国之翼》杂志上刊登声明,向李象群公开致歉,以消除影响,并赔偿李象群经济损失2.5万元和李象群为诉讼之处的合理费用1万元。 2010-01-05 10:22:05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频道 作者:伊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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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网不是《科学新闻》的自留地
热度 1 suqing1961 2009-10-13 23:49
李小文教授 10 月 10 日发博文,感叹 百家争鸣的机会,历史上不多 。我个人倒觉得近期是科学网百家争鸣最好的时期,各种夸科学网的博文也好,骂科学网的博文也好,科学网都能一视同仁视博文质量推荐上榜。尤其是国庆节后,几只大海龟相互掐架,博主们踊跃讨论如何爱国这一重大话题,爱国主义激情在科学网上空前高涨,端的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科学网有了这样一个海纳百川的胸怀,我这个时候跳出来说句它的坏话,也就不害怕遭到打击报复了。 说实在的,自从在科学网开博后,我的收获是大大的:时不时在科学网上做做《科技导报》广告,结识了许多科学家,发展了《科技导报》的作者、读者不算;还从科学网的博文里淘到了许多优秀文章,用到了《科技导报》科技纵横捭阖、科学博客、走向职场、读者之声等栏目。按说自己偷着乐就行了,干嘛还要和科学网过不去呢? 俗话说打是疼,骂是爱,我这不是希望科学网办得更好,这个公共科技平台能更好地为大众服务嘛! 正因为科学网是一个公共科技平台,所以,我想说的是,科学网不应成为与它同属一个主管单位的《科学新闻》双周刊的一块自留地。 我对科学网的意见也是由此产生的。 8 月 23 日 ,科学网博主嵇少丞教授发布了博文 凭什么让人尊重大学教授? ,我觉得文章不错,于是发短消息联系,希望得到他的支持,欲将文章改编后在《科技导报》科学博客栏目发表。嵇教授很仗义地答应了,并很快审阅了我修改、压缩后的稿件, 9 月 13 日 《科技导报》 2009 年第 17 期就刊载了。只是为了减少刺激,我把原文标题改成了稍微缓和一点的是什么让人尊重大学教授? 想不到的是, 9 月 18 日 ,我拿到 2009 年第 17 期《科学新闻》样刊后,看到嵇少丞教授的这篇文章又在他们这里发表了,只不过题目改成了 大学教授凭什么让人尊重 。 当时我心里很不爽,于是给嵇教授发短消息,询问缘由我误认为是他一稿两投。嵇教授回复说:报刊要转载我的博文,一般我都会答应。有报刊连声招呼都不打就转载我的博文,这是我不愿意的。请理解。我知道嵇教授不想点名批评不打招呼就转载他的文章的《科学新闻》,但我心里却很不爽:《科学新闻》也太不讲规矩了,你以为科学网是你的自留地,你就可以随意转载科学网上的博文? 2009 年第 17 期《科技导报》比 2009 年第 17 期《科学新闻》早 3 天出版,嵇少丞教授的这篇博文是授权给《科技导报》发表,《科学新闻》没有经得作者同意就擅自刊载,构成了对《科技导报》版权和嵇少丞教授著作权的侵权。如果较真的话,我还真要跟赵彦和贾鹤鹏两位《科学新闻》刊物的领导讨个说法。 好在现在都讲和谐社会,我就不较这个真了,给科学网和《科学新闻》杂志提个意见总还是可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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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变成了谁的帖
suqing1961 2009-10-11 23:18
10 月 9 日 写 史丰收速算法发明人悄然离世 那篇博文时,很有点感叹世态炎凉:想当年媒体对史丰收的报道是如何的疯狂,如今却对这样一位曾经启发过我们智慧的发明人(我不赞成个别评论把史丰收的发明看成是小聪明的说法)的去世竟然如此无动于衷。 这两天,我又用谷歌搜索了一下关于史丰收逝世的媒体报道,遗憾的是,媒体报道仍然是一片空白。然而,网友对我这篇博文却很感兴趣,网上已经有了好几百个转帖。顺着转帖查看下去,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绝大多数转帖都没有注明帖子的出处,而是直接把我这篇文章放上去,作者也就变得五花八门了。 到了个人博客上就更有意思了,由于我是以第一人称写的这篇博文,这些博主原封不动地放上这篇博文后,都成了我是 10 月 6 日中午 才得知史丰收教授去世消息的,仿佛这些博主不约而同都在同一时刻知道了史丰收去世的消息。 网上一位 叫 老歪博的博主就是这样发表我这篇博文的 。其实,老歪博的博文写得很好,他当天接着写下的 一首悼念史丰收的诗 就很不错,完全没有必要拿我那篇博文来凑数作为自己的博文。 科学网上的博主赵晓峰也很有意思,我这篇博文作为编辑部推荐博文已经在科学网博客首页搁了两天了, 他还要把它放进自己的博客里再帮助我发表一次 。他还不错,在这篇博文的标题后面加了一个【转】字,但也没有注明转自何处、原作者为何人。这让我又搞不清他到底想帮我什么忙了。 这样一篇以第一称写的博文贴来贴去,我自己都快闹不清楚这篇博文究竟是谁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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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分子最关注是版权还是著作权?
zhangxw 2009-5-15 18:36
知识分子最关注是版权还是著作权? 1. 我认为知识分子(以创造知识为核心目标,不是以挣钱为核心目标)最关注的其实是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而不是版权。 2. 某事实、观点、现象、方法、概念、公式、效果、文章、著作 是谁首先提出、完成的?这应当是知识分子最计较的核心点、着力点。而这个核心点不能用版权来代表、概括。 3. 我认为版权保护的商业利益,这才是出版社、杂志社计较的核心点:这本书,这篇文章的出版和公布只能是我这个出版社、杂志社,而不能是其他的出版社、杂志社!因为该作品的版权已经归我这个出版社或者杂志社了(注意出版社、杂志社本身并不创造它出版社的出版物里包含的知识)。这本书发行量再大也是我的利益,不能与其他出版社分享! 4. 所以知识分子高喊保护版权,不是在为自己说话,而是替出版社、杂志社说话。而忽略了自己作品的与公共见面权完全被它们控制了。 5. 我理解现在的网上文章,博客文章不仅作者完全具有著作权,而且很多网站不强调自己拥有对你的文章独家发布权,所以我理解网上文章,博客文章直接体现着知识分子的著作权,它淡化了版权,这是好事。你把自己的文章在 10 个博客里发表,算不上什么罪过,而是加大自己与社会的沟通。不让你一稿两投,核心是保护出版社、杂志社的利益。资本家可以把他的产品放到每个大商店去买,为什么知识分子的产品只能在一个商店(出版社)宣传? 6. 自己的观点、文章,作者自己去宣传,不要出版社、杂志社没收自己与社会接触、交流权难道不是知识分子的一种解放?出版社、杂志社不能永远是知识分子体现自己创造的知识的唯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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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Genes,真正适合科学家的维基(wiki)
drqian 2008-9-7 16:49
一、wiki现状 人们对维基(wiki)的印象,大约很多都是来自 维基百科 。作为目前互联网上最完善、参与人数最多的电子互动百科全书, 维基百科 几 乎成了wiki的代名词,它的成功不仅使其自己成为wiki家族中的一个标准,而且促使wiki这个基于web页面的协作系统在互联网上越来越受到欢迎。 wiki是一种全新的知识网络系统,目前已经在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它和博客系统一样,正在慢慢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 wiki在科学领域也有不少的应用,比如在维基百科上,你能找到一些科学领域的名词解释以及概况介绍,有的也是挺详细,看上上去很有说服力。但它 存在的一些问题 会令科学家们对它望而却步: 参与这些条目编辑的人是谁,我们并不知道,他们是科学家,也许又不是。为了确保条目的中立性,维基百科采取了这种匿名修改的方式。但这对科学家来说,这并不是好事,这就意味着你不能完全相信该信息来源的可靠性,而对科学研究而言,这种可靠性是有重大意义的。 虽然维基百科也有良好的参考文献编目功能,也有历史版本记录。但是我们可以想象,当这个条目被不同的人编辑了若干次之后,这种参考文献编目将陷于混乱,而历史版本记录对你找到某个论断的具体来源也是帮助甚微。 著作权问题上,如果成果被大量引用,而其作者来源不能被很好的标注出来,这会造成发表这些成果的科学家的贡献不能被人们很好的认识,对这些科学家来说这是非常不公平的。要知道,对科学家来说,能被其他科学家以及大众所认同,是其赢得声誉的重要来源之一。 二、什么是WikiGenes Wikigenes是一个基于wiki的基因信息数据库,由瑞士的研究员、MIT的访问学者Robert Hoffmann博士领导开发。该数据库的网址为: http://www.wikigenes.org/ 。WikiGenes这个网站是建立在名为Mememoir 的项目上的。介绍该成果的文章目前已经发表在了著名的Nature Genetics杂志上( 文章链接 )。它的开发者还寻求将 Mememoir开源的可能。Robert Hoffmann 说,这是后期会考虑事,目前正集中精力运行 Wikigenes 网站项目。 其区别于NCBI、EBI上不断增加但却未经合理组织的数据,Wikigenes以每个基因的功能与特性为提纲对基因进行描述,比如按与疾病的关系、生物 学上的关系、解剖学上的关系、与酶的作用、诊断学上的意义等等来分类描述,当然这些分类还可以更加详细、更加有针对性,这些内容部分是由计算机来完成( iHOP , 这是Robert Hoffmann参与的另一个相关项目),但大部分还是由网站的用户来参与编辑和完善的。在科学数据不断增加的今天,如果我们不对他们进行重新组织和整 理,那就意味着我们每次开始研究某一基因的时候,都需要重头开始查阅文献,组织和整理文献。而如果每个人都能够把查阅并组织整理文献的成果都放到web页 面上,那将节省多少宝贵的时间,减少多少无谓的重复劳动呀? 以上这些功能在普通的wiki如维基百科中也能实现,那么Wikigenes区别于维基百科的地方在哪里呢? 完善的著作追踪系统。Wikigenes上面的任何成果、论断都可以精确定位到所引用的文章以及作者上。浏览者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这些话是哪个注册用户编辑的,以及来源于哪篇文章。这对鼓励原创、增加条目的权威性和可信度都是非常有益的。 声 誉评价系统。我们知道同行评阅在科学界是惯例。在wiki中,一般认为有兴趣阅读和编辑wiki相关条目的人的应该也是对该条目比较了解的人,或者也能称 之为该条目所属领域中的同行。那么这些人对科学家所作贡献的评价将是具有一定知识基础以及相对的客观性的。Wikigenes提供了这么一项功能,就是允 许和鼓励wiki读者以及编辑者对wiki条目中所涉及的作者的贡献进行评价。这种评价将给文章的作者带来一定的声誉。得到的认可评价越多,那么该作者在 该条目页面的作者排位栏中将更加靠前,这表明作者在该领域做出的贡献越大。 强大的科学术语跟踪系统。在线电子出版物和传统出版物相比, 其内容上的优势之一就是可以提供超链接,这样读者通过点击超链接就可以轻易地了解某些术语的解释以及相关资料了。在普通领域,一个术语缩写也许就只代表一 种意思,但在生物学和医学上,由于使用了大量的术语缩写,同一缩写代表多种含义的情况就屡见不鲜了,所以必须对这种缩写所代表的含义加以选择和甄别。 Wikigenes就提供了这样一个内链管理模式,通过编辑者的选择,科学术语能够准确地定位到其对应的含义上。 三、WikiGenes对科学家意义 1.科学家可以更容易获取经过组织的信息,而不需要长时间地迷失在浩瀚的数据检索中。并且,借助此网站的数据,你可以快速找到其引用来源,不用为数据的可靠性过于担忧了。 2.科学家可以将自己的成果系统地展示到WikiGenes的网站上,也将带来一种成就感。虽然在近期也许不会对自己在提升职称方面有什么帮助,但是远期来看,当科学家在网上的认可度逐渐累积后,将对其自身在该领域的声誉的提升会有很大帮助,这是一种无形的财富。 3.科学家通过对特定领域条目的编辑,通过互相的观察和沟通,很容易在同行创造合作的机会,这种合作对科学的发展的好处显而易见。 四、WikiGenes对发展科学2.0的启发 通过wiki系统,我们看到科学家们已经能够将自己 已经 发表的成果通过合理的组织,来展示到互联网上。根据Robert Hoffmann在他的文章里面介绍的,他们也会提供一种模式,那就是让 某 些条目只允许特定科学家编辑,而这些特定的科学家可以用协作作者的身份来共同创建和编辑该条目,在该条目中不光光是整理已经存在的观点,而是直接在 wiki上发表原创的、有创新性的观点和数据。这一点也正可以切入到科学2.0的开放性的模式上面来:科学家在文章发表之前,就将自己的数据和部分结论提 前发表到互联网上,供其他同行评价和讨论,然后再正式发表文章。而wiki页面上面的历史记录将被用来证实科研发现的先后顺序,以在发生剽窃事件时作为证 据,来保护科学家的知识产权。另外,根据发表在网站上面的数据量以及质量,协作作者的贡献多少也将的到体现,这为文章正式发表后相关作者在文章中的排序提 供了一定的依据。 当然,从目前情况来看,实现科学2.0可谓还路漫漫兮,但笔者认为,只要们能够不断地上下求索,它一定会离我们越来越近的。 WikiGenes教程视屏: 点此链接 参考文献: A wiki for the life sciences where authorship matters Nature Genetics 40 , 1047 - 1051 (2008) 作者:Robert Hoffmann Mememoir: A Better Wiki For Science ReadWriteWeb 作者: Frederic Lardino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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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专利与计算机著作权
热度 1 zjwang 2008-5-2 19:00
发表论文: 第一作者 Wang Zijun, Chen Shengbo, Yang Chunyan, Jin Lihua. A method for Retrieving Vertical Ozone Profiles from Limb Scattered Measurements. Acta Meteorologica Sinica(accepted) Wang Zijun, Chen Shengbo. Effective Solution Algorithm for Tomographic Inversion of Volume Emission Rate from Satellite-based Limb Measurement. Chinese Geographical Science (in press 2011.21(4)) Wang Zijun, Chen Shengbo, Jin Lihua, Yang Chunyan. Ozone profiles retrieval from SCIAMACHY Chappuis-Wulf limb scattered spectrum using MART. SCIENCE CHINA Physics,Mechanics Astronomy .2011,54(2): 273-280 Zijun Wang, Shengbo Chen, Chunyan Yang, Mingchang Wang. DOAS-Tomography for Retrieval of Trace Gas Profiles from UV-Visible Limb Spectra. Chinese Optics Letters. 2011,9(2): 020101-20104 汪自军,陈圣波. 基于奇氧族光化学模型的氧红外大气波段体发射率模拟. 红外与激光工程 .2011,40(4):600-604 汪自军,陈圣波,周云轩. 大气臭氧遥感中光化学模型及其反应系数解算. 吉林大学学报.地球科学版. 2010, 40(6):1485-1490 汪自军,陈圣波,杨春燕. 大气臭氧不同量纲之间的转换. 气象与环境学报 ,2010,26(2):63-67 汪自军,陈圣波,湛邵斌,孟治国,杨春燕. 利用DWG数据建立DEM关键技术研究. 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2009, 26(2): 42- 44 Wang Zijun, Chen Shengbo, Zhao Lingjun. Object-Oriented Raster Based Data Model for Urban Growth Simulation System, Proceedings-2008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Computer Science and Computational Technology . Shanghai, China, IEEE CS. Dec 20 - 22 2008, v1: p784-751 Wang Zijun, Chen Shengbo, Zhao Lingjun, Zhang Xuqing. Multi-temporal remotely sensed data processing system. Proceedings - 1st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n Image and Signal Processing . Sanya, Hainan, China, IEEE CS. May 27-30 2008, v4: p758-762 汪自军,陈圣波,臧丽娟,孟治国,湛邵斌. 导线网数据处理系统关键技术及其实践. 微计算机信息 ,2008.24 (6):216-218. 汪自军,陈圣波,包书新,宋金红,王旭楠. 村镇规划中的水库淹没模拟分析. 安徽农业科学 ,2008.36(3): 1150-1152. 汪自军,陈圣波,韩念龙,湛邵斌,吕航. 地学尺度转换理论及方法研究. 地理空间信息 ,2007,5(4):60-63. 合作 Chen Shengbo, Wang Zijun , Zhao Liang, Meng Zhiguo, Wang Mingchang. Ozone Retrieval using SCIAMACHY Limb Scattered Radiance from the Hartley and Chappuis Absorption Bands. (under review) 杨春燕,陈圣波, 汪自军 . 大气辐射在臭氧反演中的应用. 安徽农业科学 ,2010,38(6): 3305- 3308 吕航,陈圣波,孟治国, 汪自军 ,宋金红.基于RS与GIS大尺度水土流失分级制图. 遥感技术与应用 ,2007,22(6):715-717. 专利: 陈圣波, 汪自军 ,杨莹,孟治国,路鹏.利用临边遥感数据反演大气臭氧剖面的层析成像方法( 申请号: 201010281561.5) 陈圣波 , 杨莹 , 路鹏 , 孟治国 , 汪自军 , 王明常 . 便携式遥感影像信息野外采集系统 ( 申请号: 201010275027.3) 陈圣波, 汪自军 .中低空大气成分临边探测方法(专利号:200810051466.9)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独立 汪自军. 导线网数据处理系统(2007SR00507,VC),2007.1 合作 陈圣波, 汪自军 ,赵灵军. 多时相遥感数据处理系统(2008SR38721,VC),2008.12 陈圣波,孟治国,湛邵斌,张旭晴, 汪自军 . 遥感信息系统(2008SR38879,VB),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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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真需要保留所有权利吗?
wangyk 2008-4-3 02:22
权利人真需要保留所有权利吗 ? 著作权法保护作者的两类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财产权则主要是以复制权为核心的从作品中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在开放存取出现以前,唯一的版权声明方式是保留所有权利( All Rights Reserved ),即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者不能随意对作品进行传播、复制、下载、打印等处理。这种对任何作品都声明保留所有权利,已经被滥用到任何人都可能触犯版权法的地步,而且使得很多优秀作品得不到广泛传播,无法实现效益最大化。作者发表论文,尤其是科技学术论文,很少出于考虑为获得直接的经济报酬,目的主要还是在于学术交流,让更多同行了解和认可,共同发展本学科领域的知识。因此,现在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意识到自己并非需要保留所有权利,相反他们更愿意选择保留部分权利( Some Rights Reserved )或不保留权利( No Rights Reserved )。在 OA 出版模式下,作者选择的是保留对作品的部分权利,同时通过授权许可协议(最常用的是创作共享许可协议)对使用者尽可能的开放其他权利,一般而言作者保留的是精神权利,放弃的是财产权利。 笔者主张和呼吁,为扩大作品在网络环境下的传播效益最大化,版权人应舍得放弃,采用保留部分权利的版权声明,适当让渡和放弃部分权利,于人于己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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