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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地波雷达简介(一 概述)
热度 2 suliantuo 2010-1-31 19:40
高频地波雷达(HF Surface Wave Radar,简称HFSWR)作为一种新兴的海洋监测技术,具有超视距、大范围、全天候以及低成本等优点,被认为是一种能实现对各国专属经济区(EEZ)监测进行有效监测的高科技手段。各临海发达国家均进行了研发投入,并实施了多年的对比验证和应用示范。 高频地波雷达利用短波(3~30MHz)在导电海洋表面绕射传播衰减小的特点,采用垂直极化天线辐射电波,能超视距探测海平面视线以下出现的舰船、飞机、冰山和导弹等运动目标,作用距离可达300km以上。同时,高频地波雷达利用海洋表面对高频电磁波的一阶散射和二阶散射机制,可以从雷达回波中提取风场、浪场、流场等海况信息,实现对海洋环境大范围、高精度和全天候的实时监测。 高频地波超视距雷达的工作原理(R1为视距,R2为雷达作用距离) 在军事应用领域,地波超视距雷达的工作波长和电波传播特性决定其具有独特的性能优势(相对于微波雷达而言):(1)作用距离远(300~400km);(2)极强的反隐身能力;(3)抗低空突防;(4)抗反辐射导弹,等等。 在海洋环境监测领域,地波超视距雷达具有覆盖范围大、全天候、实时性好、功能多、性价比高等特点,在气象预报、防灾减灾、航运、渔业、污染监测、资源开发、海上救援、海洋工程、海洋科学研究等方面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高频地波雷达应用示意图 由于其独特的性能优势及应用前景,许多临海发达国家竞相研制、购置和部署地波超视距雷达,以抵御现代战争的威胁并满足海洋开发与研究的需要。美国、俄罗斯、英国、加拿大、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和新加坡等都研制过或正在发展高频地波超视距雷达,其中典型代表有加拿大的SWR-503系统、美国的Seasonde系统和德国的WERA系统等。 美国CODAR公司生产的著名SeaSonde地波雷达(交叉环/单极子是其典型特征) 德国汉堡大学研制的WERA地波雷达系统 美国雷声公司为加拿大生产的SWR-503系统 武汉大学研制的中程高频地波雷达系统OSMAR(拍摄者:杨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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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落寞
river 2009-12-25 12:21
孙滔(发自武汉) 武大人一直喜欢将自己校门上的6个大字自左向右倒着念出来:学大汉,武立国,在朗读声中,武大人会感到一股大气和威武。今年60年国庆庆典上,湖北凤舞九天彩车电子屏上还有几秒钟显示了这个校门牌坊,这让很多武大人念念不忘。 但武大人的心情在2009年是注定沉静不下来了。 不光是在媒体曝光的一系列负面新闻让武大人颜面无光,武大人感受到的是更多的失落。教育部在今年11月悄然启动珠峰计划,即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据悉,有11所名校列入该计划,但武大未被列入。基础学科堪忧的想法一度在武大人的心头萦绕。 珞狮北路高架桥工程残局还矗立在武大门口,该工程的些微动静都使得武大人担惊:在这场对外较量中,武大完败是迟早的事。 还让武大人揪心的是,有传言说哲学系著名教授邓晓芒要离开武大到华中科大去。 就在武大今年的116周年校庆前后,生命科学学院西面的广场上新树立了一方大石头,上面刻着顾海良手书止于至善4个大字。有武大人猜测:是不是这个地方放个大石头风水好,可以把武大的晦气震一震啊??更有武大人传言:这么一块破石头花了40万,运费5万? 沉沦,这个字眼总会不时出现在武大人的心头。至少在一部分武大人看来,他们的这种沉沦,是从武汉大学十年前的合并、膨胀开始的。 合并 武汉大学的四校合并与985工程有关。 1998年的北京大学百年校庆上,教育部领导提出了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主旨的985工程。最初只有北大和清华确认为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并且两校分别获得教育部18亿的拨款额度。之后在1999年间,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大、西安交大、浙江大学、哈工大和中国科技大学也先后进入985工程,并获得9亿~14亿元不等的各级经费支持。 这个时期一些重点高校按捺不住了。在湖北省,当时的武汉大学和华中理工大学显然是985工程可能的入选者。据多方考证,湖北省有意促使两校合并,以便有更充足理由入选985工程。 武大和华工有着血缘关系,武大的校史中写道:1953年,工学院从武汉大学分出,成立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但双方最终由于各种利益问题未能达成一致。 尔后,武大联合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同时试图邀请同济医科大学加盟,但医学实力强劲的同济医科大学因为不愿武大人来掌控(原同济医科大学是原武大医学部和同济医学院合并的,在2000年之际,原同济医科大学是由同济分支掌权,他们不愿意看到武大分支掌权。武大前校长刘经南语),所以同济医科大学投奔了华中理工,成为了今天的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2000年8月2日,原武汉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成新的武汉大学。任心廉、侯杰昌分别任校党委书记和校长。 原华中理工大学、原同济医科大学、原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和科技部干部管理学院也于是年合并成立了华中科技大学。 两校均于2001年2月份同时进入985工程。不过两校得到拨款并不同。武汉大学得到教育部拨款4亿元,同时加上湖北省拨款4亿元共计8亿元,而华中科技大学得到教育部3亿元、湖北省3亿元共计6亿元拨款。 合并后的武汉大学囊括了文学、法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哲学、教育学等11大门类,当年武大有3500余名专任教师,在校学生4万余人,其中研究生6000余人。 原武汉大学校长刘经南在今年3月接受《科学新闻》采访时表示,武大学科更综合,武大的文化理念是比较放得开的,这可能对同济更有利,他们(原同济医科大学)后来也有点后悔。 揽才 武大确实为了四校融合付出了不少努力。这从出身原武汉测绘科技大学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刘经南于2003年出任武大校长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时任教育部副部长的张保庆在2003年7月22日刘经南接任校长的大会上表示,社会各界对武大寄予厚望,武大要谋划发展。张保庆特别提到武大要加强团结。刘经南也表示,将以提高武大的综合实力为目标,把武大办成中西部最好的大学。 就在同一天,教育部同时决定:陈昭方教授任武大常务副校长。 刘经南在接受《科学新闻》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我心中有一所理想的大学。他说,老师应该在稳定和谐的环境下进行教学和科研,不需要为吃喝拉撒等杂事俗事发愁。 刘经南特别提到行政系统庞杂的问题,他说2006年武大行政机构精简了20%。不过他说这是个螺旋式精简的过程,即:精简后又膨胀,膨胀后再精简。 2004年12月,武汉大学以百万年薪面向全球招聘国际软件学院和生命科学学院院长,据称有海内外30多名优秀学者前来应征。这在当时是高等教育界的一条重大新闻。 这次招聘中,武大校友周怀北出任武汉大学国际软件学院院长,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舒红兵也上任了武大生命科学学院院长。 但这项大手笔招聘秀并没有延续下去。刘经南表示,2004年和2005年新进人才较多,并且很大一部分是校外的。但是一个程序玩熟了,就会发现仍有漏洞。刘经南提及,2007年和2008年的招聘,很多院系就不去努力向全球公开招聘过程,又只聘用本单位人了。 值得注意的是,2005年武大隆重请来张在元接任城市设计学院院长,这一举动是与武大合并和扩招环环相扣的。 武大的城市设计学院(原城市建设学院)是由原武汉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的建筑学专业、城市规划专业于2000年12月合并组成。2003年,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又先后并入。这时城市设计学院的建筑专业还没有通过国家专业评估,武大城市设计学院委书记张龙根曾对媒体解释说,张在元有个外号叫得奖专业户,学校聘他就是看中他在国际上的一些影响,他的视野也相当开阔。 时任武大校长的刘经南三请张在元,甚至通过前校长刘道玉来说服张在元回到武大。2005年,张在元作为引进人才回武大出任城市设计学院院长。 至于2009年发生沸沸扬扬的张在元解聘门事件,则是后话。 博士学费问题 今天的武汉大学有普通本科生32010人,硕士研究生11659人,博士研究生6904人,而2000年四校合并之初在校学生4万余人,其中研究生仅6000余人。对于这些数字的解读,武大招生就业处副处长吴红波告诉《科学新闻》,武大的本科生并没有扩招太多,甚至还有一些院系还有规模压缩。 但吴红波没有提及武大的研究生规模成倍的增长。对研究生规模扩招甚大这一现象,华中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杨旭告诉记者,这个变化正是体现了中国研究型大学评价中在校本科生与研究生比例的指标要求。 但这一比例的变化带来了问题。2009年开始,中央部委所属院校所有研究生都将缴纳学费,然后争取奖学金。据教育部称,这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一项内容。 现在,博士生的学费问题成了大家关注的话题。 武大的博士生除了极少数能够幸运拿到一等奖学金(既免除学费,还会有生活费)外,大部分都要缴纳8000~16000元的高额学费。他们质疑的是:博士生的课程普遍在第一学年就可以修完,这么高的学费真不知道是怎么算出来的。 看到北大清华等高校博士生的优厚待遇,这些博士生不禁顾影自怜:可怜的博士一边要做学问,一边要想法挣口粮,哪有几个可以安安心心做学问的。 大多数在读博士生面临感情或家庭的压力、论文与毕业的压力以及就业的压力,不止一位武大人呼吁要求武大为所有脱产博士提供全额奖学金,他们认为这样的做法对于博士生来说只能是刺激而不是激励。 这样的博士生学费制度直接影响了哲学系邓晓芒教授的招生。他告诉《科学新闻》,自从改革学费制度以来,他有两年没有招生。这样的做法没道理,我的科研经费本来就不多。邓晓芒说。 有人专门为此算过一笔账:如果给每位脱产博士全奖,那多支出的费用大概为每年400万元人民币。这个数字对于一所重点大学不应是巨大负担。有人质疑当年的天价招聘院长一事:花巨资在外面招人,不如拿1/3的钱培养自己的骨干教师,说到底有点好大喜功。 几位博士生告诉记者,其所在院系领导曾讨论过博士生的学费问题,但是一直没有结果。因为教代会未能解决问题,教授委员会也流于形式。 加法导致没落? 2005年9月29日的《人民日报》以从貌合神离到政通人和来描述武大合并的成功之路,该文章还引用了两院院士李德仁在四校合并当日的预言:强强合并,优势互补,学科交叉,1+1+1+1>4!同时,众多媒体发表文章称颂武大四校合并之后的辉煌成就。这个时候,还有武大校友在自得的同时不忘嘲弄一下华中科技大学合并同济医科大学不够成功。 但在各项光鲜的媒体颂词背后,武大校友却有着另外的解读。4年后的2009年,武大潜在的种种问题终于集中爆发出来。 校园枪击案、校领导贪腐案、解聘病重卧榻教授张在元等一系列事件使得武大处于媒体和社会关注的风口浪尖。再加上之前一些名师出走武大、教授抄袭论文案等事件,武大没落论开始弥漫在整个校园。 在这一危机关口,刘经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个别人的错误不能等同于学校方向上的错误,应该说,武大一直并且应该继续坚定地在原来的道路上前进,不存在什么交叉路口;武大现任校长顾海良在11月30日举行的武汉大学116周年校庆上表示,虽然学校遇到了某些媒体造成的舆论上的麻烦,一时形成了不利于发展的外部环境,但武汉大学合校近十年来,实现了实质性融合,做到了优势互补,学科特色得到切实增强,综合实力得到大幅提升,为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但种种迹象表明,武大的诸多困惑正是自2000年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以来才开始酝酿的。顾海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被媒体树为高校腐败典型的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常务副书记龙小乐是在1999年至2000年左右,武大兴建校外学生公寓时出现经济问题的。在贪腐案中落马的龙小乐原在武汉水利电力学院任职,陈昭方则是从武大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升到常务副校长,在庞大的武大行政系统中,两人的行政历史与武大并校之路并行而来。 与此同时,合并后庞大的武汉大学在一些校友眼中完全成了一个江湖。 失常 100万年薪招聘,完全是玩游戏;自己人都留不住(还到处挖人)。1979级入学的武大校友、现武汉市作协副主席田天对记者抱怨武汉大学。 田天是从生物系转到中文系的。他提到,一位生物系同学去援藏5年、吃尽苦头回到武大任教授的时候月薪5千元,而同样是生物系同学,留美后被武大月薪5万元聘回。他教课没我好,带研究生没我多,干活没我多,但是拿钱是我的十倍,田天动情地转述了同学的失落情绪。 对于赵林等知名教授出走的消息,在今年3月接受《科学新闻》采访时,刘经南也承认,武大确实要注意人才流失的问题。当年刘经南为了挽留哲学院的赵林教授,和他谈了五次,他都很感动,最终他还是留在武大任教。 刘经南在武大上任伊始即在酝酿教授委员会制度以推行他的教授治学理念。虽然刘经南称改革的阻力,应该还是比较弱的,但根据多方媒体报道以及记者了解的武大学子所言,这里官僚主义盛行,教授治学仅剩下了形式。 2008年10月18日,武大文学院举行80周年庆典,常务副校长陈昭方致辞。但有中文系校友指出来,这次盛典,那么多官员、商人被邀请参加,但没有邀请湖北省作协主席方方。 方方说,很庆幸自己求学是在刘道玉时代的武大中文系,而不是现在这个充满市侩气、俗不可耐的文学院。对于武大,我实在没有什么可说的。武大已经烂掉了呀。 武大学子们则在BBS珞珈山水上面纷纷以武大的落寞令人揪心武大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拿什么拯救你,满目疮痍的武大?等来表达失落情绪。 顾海良若干年前任武大党委书记时期所提出的三大(大师、大楼、大爱)和五学(学者、学科、学术、学风、学生)理念,似乎离武汉大学越来越远了。■ 高校从少而精走向了多而杂 专访武汉大学前校长刘道玉 教育部没有吸取教育大跃进的教训,没有一点反思精神不是大学生越多越好,研究生越多越好 孙滔(发自武汉) 要想发展好一所大学,校长的作用是巨大的。武大人这句话的潜台词无不涉及武大前校长刘道玉。 上世纪80年代的武汉大学,被誉为中国大学中的深圳,而时任校长刘道玉,则被称为武汉大学的蔡元培。那时候的武大处于中国高教改革的最前沿,学分制、主辅修制、转学制、插班生制、导师制等一系列改革自武大开创新风,同时刘道玉时代的武大人才辈出,如杨小凯、邹恒甫、邓晓芒、易中天等。 自2005年刘道玉自传《一个大学校长的自白》出版之后,他开始解封下台多年的沉默。最近关于刘道玉的新闻,也还是在追记刘道玉在1977年参与促进恢复高考的决策。记者去的当天,12月10日,正是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举行诺贝尔奖颁奖仪式之时。努力追求不可得,无意追求终究得。刘道玉认为,我们值得反思的是,大学对于科学精神教育太差了。 科学新闻:如今很多人在质疑,我们的大学究竟是在培养全面的人,还是仅仅在训练工具? 刘道玉:社会需要是多方面的,不能够拿着一个标准去要求所有学校。 一些学校就应该致力于研究高深的学问,要树立学术为终生职业,这样才能产生学术领袖,否则只能跟着别人走路。 而我们现在完全是功利主义的思想。北京大学就应远离媒体,做高深学问,蔡元培当年就说大学是做高深学问的地方。 科学新闻:那对于武大来说,是不是会受到当地浮躁的氛围影响? 刘道玉:这不是问题的本质。任何一个城市都有这个问题,这个是大环境,全国都浮躁,中国高教是一个高度发酵的发酵罐。 中国当前整个教育导向是有问题的。我们的高等教育搞了很多工程,以学问为追求的做法却没有人导向,板凳一坐十年冷的观念没有人导向,整个导向就是让人们去追求功利。 中国的论文数量现在世界第二,我想这个数字很快就像我们的大学生数量一样世界第一了却没有顾及其质量。 如今的高教问题就是一刀切,根源就是大一统的领导体制。大学教育本来就应该是多层次的。这北大、清华都扩招,就导致了膨胀。现在的大学跟之前比,就是多而杂和少而精的区别。 科学新闻:听说目前教育部正在作2009年~2020年的教育总规划,其中提到,大学生的毛入学率要在2020年达到40%。 刘道玉:还要发展到2020年,这就说明他们没有吸取教育大跃进的教训,没有一点反思精神。 应该调节教育的结构,不是大学生越多越好,研究生越多越好,社会需要也是多层次的。教育应该在教育层次上下功夫,如今社会上都是万金油的大学生。 周济没有戏,袁贵仁也没有戏,这不是人的问题,是体制问题。袁贵仁也不是新上来的,他的副部长也做了七八年了,有人说要大教育小政府,他说既要大教育也要大政府。显然,要强的教育部就没有强的大学了,因为教育部管得太多了。 现在教育部又提出了珠峰计划。教育部对工程计划兴趣大得很,这全是计划经济思维。 科学新闻:北京大学生科院院长饶毅、清华大学计算机系姚期智都在进行一些改革,另外前中国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去了深圳要作南方科技大学校长。 刘道玉:我听说过饶毅,姚期智我没有听说过。近些年的大学校长我大都不认识。 今年5月份,朱清时来武汉专门与我会面,谈了3个多小时。我后来知道,他实际上是为了到深圳作调研。 朱校长是一个很优秀的科学家,也是一个很优秀的校长,至少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在中国重点大学当中有成就的校长。虽然我此前没有见过他,但是我了解他,他还是比较认真地听取我的意见。 就凭拒绝扩招这一点,他显出很有勇气也有胆识,也很朴实。他现在到深圳去了,我希望能够施展他的才华,能够争取做比较多的改革尝试。■ 《科学新闻》(科学新闻09年第24期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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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冬的武汉大学(2)
热度 3 lixuekuan 2009-11-30 20:37
上学的时候我喜欢武大的春天,春天的武大繁花似锦。尤其是4月,樱花盛开,走在两旁都是樱花树的小道上,花瓣温柔地落在你的头上、肩膀上,那才叫美呀。每年这个时候都邀请其它学校的中学同学来武大赏花、拍照。 4年就只注意武大春天的美丽,根本没有感觉到武大的秋天也很美。 毕业后秋天回来两次,感觉秋天的武大比春天更美。樱花树叶是红色的,银杏树叶是金黄的,松树的树叶是碧绿的,还很有水杉、香樟,枫叶、法桐,色彩绝对比春天丰富。站在老图书馆遥望对面山坡,似乎行政楼醉卧在五彩斑斓的树叶之中。 16岁来到武大,20岁离开武大,青少年的我也只能会欣赏鲜花。 年近半百的我现在回到武大,感到秋天的武大色彩更丰满、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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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冬的武汉大学(1)
热度 3 lixuekuan 2009-11-29 20:44
为了聚会,初冬时节回到了武汉大学。一场冬雨迎接了我们这些多年未归的游子,寒风夹杂着雨点打在我布满皱纹的面颊,是那么的冷、那么的寒。好在我穿的是皮袄,尽管大气温度很低,可心里是热的。 刚刚回到太原,回到温暖的家。20多年没有见过的几个同学彻夜长谈感到有点疲劳。先上几张初冬武汉大学的风光照片,有空再写其它感受。 遗憾的是单位有急事,早一天回到太原。答应见博友 吉宗祥 的承诺没有兑现,在此向吉同学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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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武大病危教授遭解聘 校方被指曾涂改合同
panfq 2009-11-18 08:20
2009-11-17 23:36:45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北京) 核心提示:近日,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院长张在元在病危期间被校方解聘,引起媒体和网络广泛关注。张在元的法律代理人陈四平表示,校方不仅将聘任合同的日期涂改,还在今年 4 月 30 日下午派多部门领导前往病榻前宣读解聘张在元的《终止聘用合同说明书》。 中新网 11 月 17 日 报道 近日,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院长张在元在病危期间被校方解聘,引起媒体和网络广泛关注。 11 月 17 日晚 ,武汉大学人事部负责人就张在元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记者:请问 张在元 老师与学校是什么样的聘任关系? 答: 张在元 老师为学校外聘的非全职教师。 张在元 老师曾于 1984 年 1988 年在武大任教,此后离开学校。 2005 年 4 月 张在元 老师被聘任为武大城市设计学院院长兼教授,聘期四年。与此同时,他本人还是 喜马拉雅空间设计 公司的创办人与领衔设计师。学校在聘任张在元的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 张在元 老师 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 120 天 ; 甲方 ( 学校 ) 为丙方 ( 张在元 ) 提供每月 1 万元的劳酬 ( 包含养老、医疗、失业以及工伤等保险和公积金中单位承担部分,若因个人未投以上各保险和公积金所引起的后果均由丙方个人承担 ) 。 记者:学校是因 张在元 老师患病而提前解聘吗? 答: 张在元 老师聘期已满,属合同自行终止、不再续聘。 2005 年 4 月 25 日 ,武汉大学聘 任张在元 老师为城市设计学院院长,聘期四年。今年 4 月,鉴 于张在元 老师因身体原因无法履行院长职责,且张在元本人及家属并未向学校提出续聘要求,聘任合同到期自行终止,不存在学校 提前解除合同 、 解聘 、 辞退 等问题。学校根据法律程序,在征得主治医生同意,其身体状况允许的前提下,当面将不再续聘的信息告知 张在元 老师,当时他本人意识清晰,情绪稳定,对此表示理解和接受。 记者: 张在元 老师生病住院期间,学校做了哪些工作? 答: 2005 年 4 月, 张在元 老师正式到岗工作。 2006 年 2 月起,因腿部不适,先后赴北京、上海、广州、西安、美国等地求医,不幸被诊断出患有运动神经元受损疾病。学校十分关心 张在元 老师病情,尽全力为其治疗提供帮助,校、院领导多次到医院探望慰问。 2008 年 1 月 14 日 ,张在元老师在西安治疗期间病情加重,学校特派救护车、医疗组等,冒着百年不遇的大雪,往返 1000 多公里,将张在元老师从西安接回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治疗。 2007 年 11 月至 2008 年 5 月,因张在元家属对专业护工不满,多次更换。所在学院曾先后动员年轻教师、管理人员以及本院的本科生、研究生组成义务护理组, 24 小时轮流陪护,先后有 12 人参与护理。 尽管 张在元 老师聘期四年,实际只工作了不足一年,长期不能在岗工作,学校在聘期内仍按原合同约定发放其薪酬。城市设计学院领导还在 张在元 老师住院期间连续三年赴湖北公安农村,探望慰问张在元年逾九旬的母亲。可以说,学校对 张在元 老师患病期间的帮助充分体现了人道关怀和深情厚意。对此, 张在元 老师在病情稳定、意识清醒的时候,也再三向学校表达感激之情。 记者: 张在元 老师的治疗费是怎样支付的? 答: 按照聘用合同约定,张在元的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考虑其实际困难,其聘期内的医疗费用首先从其个人薪酬帐户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学校给予 60% 的补贴,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截至 2009 年 10 月,学校除补贴 16.5 万元用于治疗外,还垫付了医疗费用 68.6 余万元。尽管 张在元 老师的聘任合同已到期,学校仍要求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在其家属未交付任何医疗费的情况下坚持治疗至今。 该负责人表示,学校对 张在元 老师患病深表同情,将继续关注、关心他的病情,并祝愿他早日康复。 一则 武大著名教授张在元病危遭解聘 的求助信近日在网上疯狂转载,发信人披露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院长 张在元 博士在两年前患上了神经元传导障碍,现已病危。但张在元被校方在患病期间解聘,校方现已停止支付医疗费。 但 张在元的法律代理人陈四平则称,一份武汉大学与张在元签定的劳动合同显示,聘用起止时间是 2005 年 9 月 1 日 至 2009 年 8 月 31 日 ,但合同上的时间已被涂改为 2005 年 5 月 1 日 至 2009 年 4 月 30 日 。陈四平表示,校方不仅将聘任合同的日期涂改,还在今年 4 月 30 日下午派多部门领导前往病榻前宣读解聘张在元的《终止聘用合同说明书》。此外,张在元工资卡里四年的工资,也怀疑被校方扣交医疗费。 资料显示,张在元,东京大学工学博士、 UIA 国际建协研究员、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院长、中国一级注册建筑师。他 1984 年开始主持筹备武汉大学城市规划专业。 2005 年被聘为武汉大学城市设 计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 新闻回顾: 武大设计学院院长病榻前遭校方解聘 近日,网贴曝武汉大学知名教授张在元病危遭校方解聘。校方派员到他病床前宣布:终止其与武汉大学的聘用合同,停止提供医疗费和住房。对此,武大宣传部回应称,按照聘用合同约定,张在元的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关劳动争议问题。 (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艾启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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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十届全国电波传播学术讨论年会在武汉举行
suliantuo 2009-11-12 22:31
2009年第十届全国电波传播学术讨论年会于11月6-8日在武汉大学举行。本次年会由中国电子学会电波传播分会主办,武汉大学和中国电波传播研究所共同承办。大会主席、中国电波传播研究所所长董庆生致开幕词,他回顾了我国电波传播研究工作所取得的辉煌成果,结合电波科学的特点和发展历史,分析了电波传播科学研究工作的研究现状,提出了电波传播研究工作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武汉大学副校长蒋昌忠致欢迎辞,对电波传播学术讨论年会在武汉大学召开表示热烈的欢迎,蒋副校长简要回顾了武汉大学电波传播科学研究的历史与现状,表达了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开展合作交流促进电波科学发展的愿望。来自全国多所高校、科研单位的专家、代表和研究生代表参加了大会。会议收到论文近100余篇,包括电离层电波传播、人工电波环境、对流层电波传播、电波遥感新技术、电磁兼容、天线理论与技术、通信和雷达信号处理等十多个方面的内容。 大会邀请了国内外知名电波传播专家做了精彩的大会报告,报告专家和题目分别为: 中国电波传播研究所原所长沙踪教授 电子信息技术中的若干瓶颈和亮点 中国极地研究中心刘瑞源研究员 我国极区空间物理研究进展与展望 武汉大学柯亨玉教授 地波雷达研究与应用中若干问题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吴振森教授 在复杂系统电磁波传播与散射领域西电的 最近研究进展 中国电波传播研究所原总工程师焦培南教授 2009年7.22日全食期间电波环境变化观测结果 中国电波传播研究所副所长吴健研究员 电离层地震前兆及无线电探测最新发展 中国科学院武汉数学物理研究所张训械研究员 人工电离层中的等离子体云团模拟 欧洲非相干散射联合会Ingemar Hggstrm教授 EISCAT_3D New Generation Large Scale Incoherent Scatter Radar Facility in Northern Scandinavia 哈尔滨工业大学吴群教授 左手媒质散射与传播特性及其微波器件应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葛德彪教授 FDTD:复杂介质与分层半空间散射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郭立新教授 粗糙地海面及目标复合散射问题研究 武汉大学赵正予教授 人工扰动电离层中的电波传播效应 专家们的报告从多角度分析了电波科学前沿研究多个方面的内容,展示了我国电波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现状,探讨了我国电波科学研究工作的发展方向和研究前景。大会报告后吴健研究员还组织了有关国际和国内电波科学合作研究框架的讨论会。作为会议议程调整的一种尝试,墙报交流始终贯穿于整个会议期间,为青年学生参与学术交流讨论提供了有益的平台。 全国电波传播学术讨论年会是展示我国电波传播研究工作者群体创新精神和学术成果的窗口,也是增进国内以及国内外电波传播科学领域专家学者间相互交流的一次盛会,对促进我国电波传播学术研究工作必将起到积极、有力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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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学研合作问题研究中心在武汉大学成立
pikeliu 2009-10-19 23:11
中国产学研合作问题研究中心在武汉大学成立 作者:李鹏翔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9-8-15 9:48:34 在科技部、教育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及湖北省支持下,由武汉大学发起,会同14家政府部门、大型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共同成立的中国产学研合作问题研究中心8月14日在武汉大学成立。 据介绍,中心成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对中国产学研合作进程中重大问题及相关政策的研究,为政府推动产学研合作、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提供咨询;协助中央和地方政府策划和组织实施产学研合作重大项目;培训产学研合作方面的专门高级人才。 武汉大学党委书记、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副会长李健教授表示,中心以产学研合作的方式来研究产学研问题。这里不仅有来自清华大学、武汉大学的学者,有来自科技部、教育部及湖北省的官员,还有来自大型企业、科研机构的专家。 中国产学研合作问题研究中心目前正在进行中国产学研合作指数研究、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研究、教育部直属高校产学研合作现状调查分析、武汉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学研合作现状研究,并正积极筹备出版《中国产学研合作年度报告》。 担任中心主任的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主任、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副会长梁桂博士说,产学研合作是解决中国特色基础创新体系的重要要环节,也是在市场体制下,技术创新面临的重大的题目。中心将着力破解产学研合作促进技术创新体系建立过程中突出的体制、机制问题。 我国高校半数科研经费来自产学研项目 作者:季明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9-8-12 10:24:16选择字号:小 中 大 记者8月11日从上海举行的2009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合作峰会获悉,产学研合作已成为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的重要来源,所占比例已达到50%。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副主任李建聪介绍说,去年我国高校科研经费总额达到654.5亿元,较上年增长20%,其中半数来自于企事业单位和地方委托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极大促进了高校的科研实力,高校科技创新队伍不断壮大。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全国理工农医领域高校从事科技活动的人数达39万余人,其中从事研究开发(RD)活动的人员达到34万。产学研的发展同时也催生了更多的高校创新成果。去年国内高校主持完成的自然科学奖占总数的47%,技术发明奖占总数的81%,科技进步奖占总数的38%,技术发明奖的全部一等奖更是被高校囊括。 随着产学研的进一步发展,国内高校创新基地布局日趋完善,目前依托高校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占总数的63%,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占总数的39%,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占总数的27%,国家工程实验室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占总数的七成,国家大学科技园69个。 许多高校产学研的成功项目,已经开始发挥明显的经济社会功能。例如被选为2008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合作十大优秀案例之一的清华大学超低剂量X线人体安检系统,不仅填补了国内人体安检仪器方面的空白,形成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同时也已开始创造经济效益,今年的订单预计将超过100台。 北大耶鲁孟山都联手开创产学研全球合作新模式 作者:周宁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7-11-16 10:4:48 小号字 中号字 大号字 旨在推动植物生物领域跨学科研究的北大-耶鲁植物分子遗传学和农业生物技术联合中心,11月15日与全球最大的农业生物技术公司孟山都再度联手,开创产学研全球合作新模式,力推生物技术新发展。 记者在15日举行的题为对话、合作、共建的北大与跨国公司总裁讲坛上获悉,2007年至2012年,孟山都公司将在研发投入、奖学金设立、人才交流计划等方面向北大-耶鲁联合中心提供各项技术支持、研发指导和逾百万美元的科研资金。 据北大-耶鲁联合中心主任、美国耶鲁大学教授邓兴旺博士介绍,北大、耶鲁和孟山都早在5年前就共同开展了孟山都奖学金计划和孟山都人才交流计划等项目。根据计划,除每年选派中心优秀的博士生到耶鲁大学进行培训和学习外,两所名校的在校学生、博士后和研究学者还要定期与科研一线的孟山都公司员工进行交流并接受相关培训。据了解,已先后有11名北大博士生获此资助,赴美学习和研究。 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在论坛开幕式上表示,全球一流企业与知名高校强强联手,对推动中国乃至世界的生物技术发展大有裨益。探索产学研全球合作新模式,对于技术项目研发,资源共享,科技成果转化及全球推广意义重大。 北大-耶鲁植物分子遗传学及农业生物技术联合中心于2001年由北京大学和耶鲁大学联合创办,其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对模式植物的基础和应用研究等多个前沿领域。中心由两校教授共同领导,各独立研究团队共享设备、资源和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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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王天成诉武大周叶中民事上诉状
冯用军 2009-8-15 23:16
来源: http://hi.baidu.com/%B7%E7%C8%E7%D9%E2/blog/item/6a0cad7ac72a3ee42e73b3d9.html 上 诉 人:王天成,男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委托代理人:张思之 北京市吴栾赵闫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浦志强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周叶中 ,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路16号武汉大学法学院 邮编:430072     被上诉人:戴激涛 女,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路16号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邮编:430072     被上诉人:人民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66号 邮编:100706     法定代表人:黄书元 职务:社长          案由:著作权侵权纠纷          2006年7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二中民初字第06122号民事判决,以王天成对周叶中、戴激涛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由,判决驳回了王天成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还置人民出版社故意删除原告个别涉案注释的明显侵权事实于不顾,以前述认定为出发点,径行认定王天成要求该社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同样判决驳回。作为可能会影响深远的剽窃公案,周叶中、戴激涛的抄袭,事实之清楚、情节之恶劣已尽人皆知。王天成认为,一审判决严重歪曲事实、枉法裁判。为保护本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以及净化学术空气,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判令三被上诉人承担二审全部诉讼费用和上诉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王天成于1999年6月和同年年底所撰写的《论共和国重申一个古老而伟大的传统》(下称《论共和国》)和《再论共和国一次夜半对话》(下称《再论共和国》)两篇论文,是国内关于共和主义的较早研究成果之一。然而,2005年11月,上诉人王天成发现,武汉大学周叶中、戴激涛合著的、由人民出版社于当年9月出版、发行的《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下称《解读》)一书,严重剽窃了《论共和国》和《再论共和国》的内容;累计成段抄袭的表述至少达46处(约5200多字),其中包括了王天成作品的核心思想、核心概念和一系列基本观点,成为《解读》一书立论的基础、阐释的对象及贯穿于全书的一根主线。《解读》全书明显沿袭了王天成《论共和国》的结构和思路,除其第一章涉及当代新共和主义之处和第四章论及中国现行政制之处外,议题基本没有超出王天成《论共和国》议题范围。     为了伸张自己的权利,也出于对当下学界愈演愈烈的剽窃之风的焦虑和愤疾, 2005年11月23日王天成著文《博导,还是博盗?》,揭露了周叶中、戴激涛《解读》一书的剽窃情况。25日,王天成又发表《就剽窃事件致武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周叶中的公开信》,要求周叶中先生迷途知返痛改前非,率《解读》一书第二作者戴激涛女士,公开承认《解读》所存在的剽窃情况,在适当的媒体上向王天成赔礼道歉。然而,对方对此置若罔闻,几天后,周叶中通过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声称问题的发生与他和戴激涛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完全遵循了学术规范,是人民出版社删除了所有涉及王天成的注释。周叶中先生公开申明: 第一,不管会怎么样,我都不会去理会这个事;第二,怎么样自有人会有说法;第三,该负什么责该会承担责任的自有人会负责会承担责任。由于周叶中拒不认账的恶劣态度,整个事情迅速演变成一起备受关注的公共事件。在接下来的数个月中,周叶中教授、戴激涛博士及对《解读》一书的严重剽窃依法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民出版社,没有做出任何坦诚、负责的努力,寻求与王天成达成妥善、公正的解决。他们似乎有恃无恐,居然对王天成的正当要求完全置之不理。王天成遂于2006年3月15日,诉讼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并提交了相应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18日判决认定:《论共和国》一文网络版、纸介版和《再论共和国》一文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王天成作为作者,其对上述作品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应受我国法律保护。然而,令人困惑不解的是,判决竟然驳回了王天成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书所持论点枉法,论据荒谬,要如下述。     判决书称,在《解读》一书46处涉案段落中:经比对,其中7处计452字的文字表述与原告的涉案作品并不相同亦不相近似,原告就此主张被告周叶中、戴激涛的涉案图书侵犯其著作权,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妙在判决书并没有说明是哪7处。而事实是,被告46处涉案段落均与原告作品的表述形式惊人的一致。     判决书称:其中9处计1013字属于公知历史知识的内容,是对客观事实的介绍,鉴于相关内容的客观性和其有限的表达形式,被告涉案图书相关内容和原告涉案作品的表述虽存在雷同之处,但并未构成侵犯原告的相应权利。判决书还是没有说明是哪9处。所谓有限的表达形式,词义含糊,也不符合著作权法涉及的一项常识性原理对共知知识、客观事实的介绍,同样要受著作权法保护,除非该共知知识、客观事实的表达具有唯一性(正如说 地球是圆的那样,只能有一种表达)。周叶中、戴激涛及其代理律师在抗辩中曾称,有8处是共知的历史知识,按照学术规范,可以不加注释,但那8处的表达并不具有唯一性,只要下点功夫研究、思考一下相关历史,就可以产生不同的叙述形式。而且,那8处在王天成的作品中也并不是简单的公知历史知识介绍,它们包括了作者对所述对象的理解、诠释、评点及独有的表达形式。事情是这样的清楚,正是因为每个时代都会根据现实需要重新诠释历史,所以,相同的历史才可以写出无数不同的关于历史的文字。     判决书称:其中9处计1086字属于对学术观点的描述,鉴于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非思想本身,被告涉案图书对于相关学术观点的借鉴,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原告的相关主张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判决书还是没有说明是哪9处,同时,回避了周叶中等的表述形式是否与王天成的表述一致或雷同这一关键之点。如果表述形式一致,则与相关学术观点的借鉴就有着性质上的不同,也不是什么 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没错,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非思想本身。而事实是,被告46处涉案段落均与原告作品的表述形式惊人的一致。     判决书还称:经比对,其中14处共计1276字内容源于杨君佐、崔之元的相关论文以及〔美〕斯蒂芬#8226;L#8226;埃尔金等编,周叶谦译的《新宪政论――为美好的社会设计政治制度》和〔美〕乔治#8226;霍兰#8226;萨拜因著,盛葵阳、崔妙因译的《政治学说史》(上册),并在《宪政解读》的参考文献中予以标注。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鉴于上述论著均早于原告涉案作品的发表时间,且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已经履行了著作权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因此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关于上述14处内容具有合法来源,不构成侵权的抗辩主张成立,本院予以采纳。原告虽根据杨君佐的证言主张杨君佐发表涉案论文系经原告授权,故该论文著作权仍归属原告,但在杨君佐未出庭的情况下,原告当庭主张杨君佐涉案论文系抄袭原告涉案作品的侵权作品,但未就此提交证据加以证明,因此原告的相关主张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然而,判决书依然没有说明是哪14处。姑且不论判决书所称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周叶中、戴激涛已经履行了著作权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具有合法来源均属不实之词。事实是,杨君佐向法庭出具了2份书面证言,证明《共和与民主宪政》系王天成《论共和国》之第4、5部分,著作权属王天成。周叶中一方的律师当庭查验了证言原件,表示相信证言出自杨君佐本人,是杨君佐本人签名。在此情况下,判决书以杨君佐未出庭为由而全盘否定该证据的证明力,显然与民事诉讼的证据认定规则不符,相形于判决书支持周叶中一方任何抗辩,是不公正的选择性司法。此外,王焱先生的当庭证言(收到王天成《论共和国》不晚于1999年秋季)、杨君佐的证词(1999年7月得到王天成《论共和国》打印稿)、蒋庆先生台湾版《生命信仰与王道政治》一书所记载的读到王天成《论共和国》系列文章的时间(1999年岁末)等证据,均可证明王天成该文在杨君佐发表《共和与民主宪政》之前就早已存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还有,王天成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多次证明了《解读》涉案段落实际上抄袭自王天成作品网络版,而非纸介版。     周、戴及其代理律师在抗辩中曾称,有3处参考借鉴崔之元先生《混合宪法与中国政治的三层分析》一文撰写而成。然而,查验崔之元原文可以看到,虽然崔之元也论及相同问题,但原告、被告与崔之元的表达有很大不同,而被告和原告的表达却惊人的一致,显系抄袭自原告王天成作品。虽然其中2处,《解读》加了注解说明参见或转引自崔之元该文,但正是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所禁止的伪注,判决书所称 周叶中、戴激涛已经履行了著作权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具有合法来源不能成立。     周、戴及其代理律师在抗辩中曾称,有3处参考借鉴斯蒂芬#8226;L#8226;埃尔金等编《新宪政论 为美好的社会设计政治制度》撰写而成。同样,查阅埃尔金#8226;索乌坦编《新宪政论》可见,虽然《新宪政论》相应文章也论及相同问题,但原告、被告与《新宪政论》的表达有很大不同,而被告和原告的表达惊人的一致,显系抄袭自原告王天成作品。虽然其中2处,《解读》加了注解,但依然是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所禁止的伪注,判决书所称 周叶中、戴激涛已经履行了著作权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具有合法来源同样不能成立。     周、戴及其代理律师在抗辩中还称,有1处参考借鉴乔治#8226;霍兰#8226;萨拜因著《政治学说史》(上册)一书撰写。然而,王天成的该处表达与萨拜因著《政治学说史》(上册)差异非常明显,《解读》的表述却与王天成的表述惊人的一致,并且没有任何注释说明来源。有意思的是,周叶中等在其提交法院的诉讼材料中,是这样解释为什么不加注的:(1)原告的论述来自萨拜因的著作。(2)原告所描述的思想并无创见。(3)我们在直接引用原文时,在原著中没有找到相应内容,所以按照学术规范未加注释。     最后,判决书又称:经比对,其中7处计1398字内容与原告涉案作品的相应部分的表述基本一致,但与原告论文4万余字的总数,以及《宪政解读》一书22万余字的总数相比较而言,比例较小;该7处不构成《宪政解读》一书的实质内容,且散见于该书中的各个章节,属于对他人作品的合理借鉴,尚不能认定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然而,判决书又没有说明是哪7处。再强调一次,被告46处涉案段落均与原告作品的表述形式惊人的一致。而且,判决书所谓比例较小、散见于该书中的各个章节、不构成实质内容,因而属于对他人作品的合理借鉴,尚不能认定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亦与相关法律和规范不符。同时,关于是否构成实质内容,也超出了法院的正常判断能力,需要委托专家鉴定。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下列情形均是侵权行为:(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等等。很明显,根据该条规定之第(五)款,只要构成剽窃便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至于剽窃是否比例较小、构成实质内容,与是否构成侵权不相干,只是衡量侵权严重程度的指标。     关于什么是剽窃,国家版权局相关文件(权司 第6号)规定: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     国家版权局该文件还清楚规定,对抄袭的认定,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     国家版权局对于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的上述解释,虽然是行政解释,但在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进一步界定什么是抄袭剽窃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解释理论,却是我国唯一关于抄袭剽窃的权威解释,具有优于个人解释的效力,而且,其内容符合历史悠久的学术规范,为正常的学术秩序所不可阙如,具有普适性,法院应予适用。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者应当根据其过错、侵权程度及损害后果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案中,人民出版社对于《解读》一书并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以致发生大范围抄袭,而且还亲自动手删除了涉及王天成作品的4处注释(其中2处在涉案46段文字内),主动参与了侵权行为的实施。判决书驳回王天成关于人民出版社应对涉案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也于法无据。     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更没有两个相同的脑袋。不同的脑袋不可能产生如此多相同的表述,尽管有可能产某些相同的思想。周叶中教授、戴激涛女士所著《解读》一书对王天成《论共和国》、《再论共和国》的抄袭之严重可谓有目共睹。《解读》第一作者周叶中教授,身为武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北大人大等10余所高校兼职教授,在其侵权行为被发现后,不仅不向被侵权者道歉、积极主动纠正错误,反而公然撒谎、推卸责任,其侵权情节恶劣、侵权后果严重。     著作权法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指导意见》第九条规定,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综合确定赔偿数额:(一)通常情况下,原告可能的损失或被告可能的获利;(二)作品的类型,合理许可使用费,作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价值,权利人的知名度,作品的独创性程度等;(三)侵权人的主观过错、侵权方式、时间、范围、后果等。该指导意见第二十三条还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应当根据被告的过错程度、侵权方式、侵权情节、影响范围、侵权获利情况、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审法院竟敢不执行上述法律规定,理应依法批驳。     综上,一审判决严重歪曲事实,枉法裁判。王天成在其著作权蒙受严重不法侵害的情况下,竟被拒绝给予司法保护。     为了保护本人合法权利,也为了维护法律之严肃性,以及净化学术空气,现提起上诉,请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06年8月2日提交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6)二中民初字第06122号          原告王天成,男,汉族,1964年4月21日出生,北京正本文化传播公司总经理,住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委托代理人浦志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滕彪,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周叶中,男,汉族,1963年8月29日出生,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东中区22栋2门602号。          委托代理人朱征夫,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何海东,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戴激涛,女,汉族,1979年7月11日出生,武汉大学法学院2004级博士研究生,住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师范大学政教系。     委托代理人何海东,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许玉祥,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民出版社,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66号。     法定代表人黄书元,社长。     委托代理人徐波,北京市洪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万琪,男,汉族,1970年9月26日出生,人民出版社编辑,住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66号。           原告王天成诉被告周叶中、戴激涛,人民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天成及其委托代理人浦志强、滕彪,被告周叶中的委托代理人朱征夫、何海东,被告戴激涛及其委托代理人何海东、许玉祥和人民出版社的委托代理人徐波、万琪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天成起诉称:原告于1999年6月及同年年底创作完成《论共和国――重申一个古老而伟大的传统》和《再论共和国――一次夜半对话》两篇论文。2000年11月,公法评论网(网址为:http://www.gongfa.com)上发表了上述两篇论文(以下简称《论共和国》网络版和《再论共和国》,并被多家网站转载。生活#8226;读书#8226;新知三联书店(以下简称三联书店)于2003年1月出版的《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一书中收入署名为天成的《论共和国》一文(以下简称《论共和国》纸介版)。被告人民出版社于2005年9月编辑出版法学名家经典系列丛书,其中收入了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合著的《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以下简称《宪政解读》)一书。2005年11月,原告发现书中大量抄袭了《论共和国》网络版、纸介版和《再论共和国》文中的内容,不仅全书谋篇布局照搬原告论文框架,而且在大段剽窃原告作品的同时,对文字进行了增删,歪曲了原告作品关于共和主义的本意。为此,原告在网络上刊载相关文章,要求被告周叶中和戴激涛承认抄袭事实并公开致歉。原告主张《宪政解读》一书中抄袭的文字共有46处计5298字,并认为周叶中、戴激涛对此存在主观过错,侵犯了原告对上述作品所享有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获得报酬权等权利。被告人民出版社出版法学领域的法学名家经典系列丛书,应当对入选书目、作者的学术品行及入选作品的内容尽适当的注意义务,被告人民出版社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而且删除了《宪政解读》书稿中原有的相关注释,对涉案侵权行为同样具有主观过错。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1、立即停止侵权,销毁《宪政解读》一书;2、在《中国青年报》、《新京报》、《法制日报》、《中外法学》、《武汉大学学报》、新浪网、搜狐网、世纪中国、天涯社区等报刊和网站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3、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0元,及为制止侵权和因诉讼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币14050元;4、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0000元;5、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周叶中、戴激涛辩称:两被告所著《宪政解读》一书是其独立创作完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原告指控抄袭的46处中,有的表述差别很大,有的在提交给人民出版社的书稿中标有注释,有的是借鉴和参考第三人的论文和著作,有的属于公知的历史知识和通说,故均不构成抄袭;从原告指控抄袭的46处在《宪政解读》一书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均不构成该书的实质内容和主要部分。因此原告的诉讼主张不能成立,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人民出版社辩称:人民出版社编辑出版《宪政解读》一书有合法来源,遵循了正规的出版程序,履行了适当的注意义务,对于原告指控的涉案侵权行为既不存在故意,也不存在过失,不构成侵权;与被告周叶中、戴激涛更不存在共同的侵权故意,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认为原告对人民出版社的指控不能成立,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法院提交了以下三类证据:           一是证明其权利归属方面的证据材料,包括:           1、2000年11月,公法评论网发表的署名为王天成的《论共和国》网络版和《再论共和国》两篇论文;           2、收入《论共和国》纸介版的《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一书编辑王炎的证人证言,证明该文署名为天成,实为原告本人;           3、杨君佐关于《共和与民主宪政》一文著作权实际归属的证明及其证人证言,证明该论文系原告授权其发表,著作权仍属于原告;           4、2002年3月15日,法律思想网转载《论共和国》网络版和《再论共和国》两篇论文、北京大学李强教授2003年11月在北京大学第五届学术文化节开幕式上的开场学术演讲:《超载大众民主与权威主义――共和主义对中国政治转型的启迪》、2003年1月三联书店出版的《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一书中收入的《论共和国》一文、蒋庆著《生命信仰与王道政治》一书中《王道政治与共和政体――蒋庆先生读〔共和三论〕致王天成》一文,证明原告作品流传广泛,影响力较大;           二是证明被告实施侵权行为方面的证据材料,包括:           5、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合著、被告人民出版社于2005年9月出版的《宪政解读》一书,证明该书大量抄袭原告作品;           6、被告周叶中撰写的《宪政解读》一书的后记,证明其欢迎学术批评的态度;           7、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网上题为《我院博导周叶中教授当选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的文章,证明被告周叶中具有很高的学术地位和声望;           8、原告2005年11月24日、25日在学术评论网上先后发表《究竟是博导,还是博盗?――-评武汉大学教授周叶中等的剽窃问题》、《就剽窃事件致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周叶中教授的公开信》两篇文章,证明原告通过网络向被告提出过警告;           9、2005年11月30日《中国青年报#8226;**观察》记者包丽敏的报道:《谁该为宪法学家剽窃 负责?》,证明被告周叶中对原告提出的警告置若罔闻,具有侵权故意;           10、2005年12月2日,李勇以十年砍柴的网名在天涯社区的关天茶舍中发表的《文人的嫖娼和剽窃》一文及其证人证言,证明涉案抄袭行为后果严重;           11、2005年12月26日,贺卫方教授撰写的《周叶中教授事件及其他》一文及其证人证言,证明《宪政解读》一书还抄袭了其他作品,主观过错严重,抄袭行为后果严重;           12、抄袭清单及字数统计,证明被告抄袭内容,共有46处计5298字;           13、陈伟著《共和主义的自由观念――试论昆廷#8226;斯金纳的共和主义思想史研究》、《试论西方古典共和主义政治哲学的基本理念》全文、高秦伟著《行政建构的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全文、孙祥生著《论宪政主义的社会和谐观念》全文、牛彤著《西方共和主义传统中的多元权力观》全文,证明上述文章发表于原告涉案作品之后,且在文后明确注释了原告及原告论文;           三是证明原告为制止侵权支出合理费用方面的证据材料,包括:           14、2006年3月13日金额为人民币1050元和2006年4月27日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的公证费发票两张;           15、《委托代理协议》及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的律师费发票一张。                  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发表如下质证意见:           除对证据4中蒋庆著图书以其形成于台湾,需要履行相应的证明手续才能符合证据形式要件为理由,对其真实性提出异议外,对其他证据真空性均予以认可。除对证据4、8-11合法性有异议,认为证据4缺乏证据形式要件,证据8-11是对被告周叶中、戴激涛的恶意诽谤和人身攻击,侵害其名誉权外,对其他证据的合法性均无异议。对证据1、2证明力没有异议;对证据3-15证明力均有异议,认为其中证据6、7与本案无关,其他证据的证明事项均不能成立。           被告人民出版社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的质证意见与被告周叶中、戴激涛的质证意见相同。     被告周叶中、戴激涛提交如下证据材料,证明并未抄袭原告的涉案作品:           1、杨君佐论文《共和与民主宪政》,崔之元论文《混合宪法与中国政治的三层分析》,〔英〕M#8226;J#8226;C#8226;维尔著、苏力译的《宪政与分权》,〔美〕斯蒂芬#8226;L#8226;埃尔金等编、周叶谦译的《新宪政论――为美好的社会设计政治制度》、〔美〕乔治#8226;霍兰#8226;萨拜因著、盛葵阳、崔妙因译的《政治学说史》(上册),法学教材编辑部编的《西方法律思想史》以及郭道晖论文《西部大开发的宪政基础与共和精神》中的相应部分,证明抄袭清单中第5、11、12、13、18、19、20等19处涉嫌抄袭的部分是二被告借鉴参考上述作品,而非抄袭原告涉案作品。     2、〔英〕詹姆士#8226;哈林顿著,何新译的《大洋国》,张桂琳主编的《西方政治思想史》,唐士其著的《西方政治思想史》,姜士林等主编的《宪政学辞书》等著作以及张流泉、朱炳灿著《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施治生著《试论古代的民主与共和》,刘龙伏著《论民主的继承性》,聂露著《违宪审查模式的权力逻辑与理念――以美国和法国为中心》等论文中的相应部分,证明第2、3、4、6、7、8、10、41处等8处涉嫌抄袭的部分是公知的历史知识,并非抄袭原告涉案作品。           3、郭道晖著《西部大开发的宪政基础与共和精神》、《民主的限度及其与共和、宪政的矛盾统一》,冯天瑜著《革命、共和 :清民之际政治中坚概念的形成》,牛彤著《西方共和主义传统中的多元权力观》,马炜泽、王维民著《论民主共和、宪政的区别及实践回顾》等论文以及刘军宁著的《共和#8226;民主#8226;宪政》,张桂琳主编的《西方政治思想史》,亚里士多德著、吴寿彭译的《政治学》,〔英〕J#8226;S 密尔著、汪瑄译的《代议制政府》等著作中的相应部分,证明第1、9、14、15、16、17、25等10处属学界通说,并非抄袭原告涉案作品。                  原告王天成对被告周叶中、戴激涛提交的证据材料发表如下质证意见:           对全部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均无异议,但对其关联性和证明力均有异议,认为不能证明被告的相关主张。     被告人民出版社对被告周叶中、戴激涛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证明力均无异议。被告人民出版社提交如下证据材料,证明人民出版社出版涉案图书有合法来源:           1、2005年5月25日作者邮件的截图;           2、周叶中、戴激涛与人民出版社于2005年6月签订的图书出版合同;           3、人民出版社收到的《宪政解读》一书作者提交的书稿。           原告王天成对被告人民出版社提交的证据材料发表如下质证意见:           对证据1―3的真实性、合法性均无异议,但对其关联性和证明力均有异议,认为不能证明其相关主张。     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对被告人民出版社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均无异议。           基于双方当事人上述举证、质证意见,本院对原告王天成提交的证据材料认证如下:           鉴于三被告对证据1、2的真实性和证明力不持异议,本院对其证明力予以确认;虽然三被告对证据3形式的真实性无异议,但三被告对其证明事项均有异议,且证人杨君佐本人未出庭接受质询,因此本院对该证据不予采信;虽然三被告对证据4中蒋庆著图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提出异议,认为该证据系形成于我国大陆以外地区,缺乏相应的证据形式要件,但是该证据系在台湾出版的正式出版物,且三被告对该图书本身并无异议,亦未就此提出相应的反驳证据,故本院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鉴于三被告对证据4中其他证据的真实性不持异议,本院对证据4的真实性予以确认,但该证据不能证明原告的相关主张,并且与本案缺乏关联性;鉴于三被告对证据5-15的真实性均不持异议,本院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但证据6、7、8-11是关于被告周叶中的学术态度、学术地位与声望、媒体对于该事件的报道以及网络、学者对于该事件的观点,与本案争议事实无直接关联。鉴于三被告对证据5、12-15的证明力有异议,本院将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陈述综合判定原告诉称的抄袭是否成立等问题。                  本院对被告周叶中、戴激涛提交的证据材料认证如下:           鉴于原告和被告人民出版社均对该证据材料的真实性不持异议,本院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虽然被告人民出版社对其证明力不持异议,但原告对此有异议,本院将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陈述综合判定原告诉称的抄袭是否成立等相关问题。           本院对被告人民出版社提交的证据材料认证如下:鉴于原告和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对该证据材料的真实性不持异议,本院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虽然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对其证明力不持异议,但原告王天成对此有异议,本院将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陈述综合判定被告人民出版社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本院的认证以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本院查明以下事实:           2000年11月27日、29日,王天成在公法评论网(网址为:http://www.gongfa.com)上分别署名发表《论共和国》网络版,和《再论共和国》两篇论文。2003年1月,《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一书由三联书店出版发行,其中收入王天成的《论共和国――重申一个古老而伟大的传统》一文,即《论共和国》纸介版,署名为天成。《论共和国》纸介版在网络版的基础上对内容进行了少量的修改。           2000年3月出版的2000年第2期《法律科学》杂志发表了署名为杨君佐的论文《共和与民主宪政》,其内容与原告王天成《论共和国》网络版的第四、第五部分基本相同。1998年第3期《战略与管理》杂志发表了署名为崔之元的论文《混合宪法与中国政治的三层分析》。三联书店于1997年出版了美国斯蒂芬#8226;L#8226;埃尔金等编,周叶谦翻译的《新宪政论――为美好的社会设计政治制度》一书。商务印书馆于1986年出版了美国乔治#8226;霍兰#8226;萨拜因著,盛葵阳、崔妙因翻译的《政治学说史》一书。           2005年5月25日,人民出版社收到戴激涛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宪政解读》书稿。该书稿中有4处,即原告诉称抄袭的第1处、第37处以及原告未诉的位于第75页、第138页的相关内容,被告周叶中、戴激涛标有与原告涉案论文有关的注释;书稿后面的中文著作类参考文献中有王焱编的《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一书。2005年6月23日,人民出版社与周叶中、戴激涛就出版《宪政解读》一书签订图书出版合同。           2005年9月,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宪政解读》一书,署名为周叶中、戴激涛,该书版权页载明:字数226000字,印数4000册。原告主张涉案抄袭内容为46处;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对此不予认可,主张其中有5处,即第33、34、35、38、45处,在表述上差别很大;有1处,即第1处,在提交经人民出版社的原稿中已标有注释;有20处,即第5、6、11、12、13、18、19、20、21、22、23、24、26、27、28、29、30、37、42、43处,系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借鉴、参考第三人的论文和著作;有20处,即第2、3、4、7、8、9、10、14、15、16、17、25、31、32、36、39、40、41、44、46处,系公知的历史知识和通说,无需加注释。此外,还主张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在给人民出版社的书稿中将王焱编的《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一书、杨君佐的论文《共和与民主宪政》等列为参考文献,已经履行了《著作权法》规定的相关义务。被告人民出版社主张,人民出版社将涉嫌抄袭的第1处和第37处作者原有的注释删除,是基于排版的需要,以及相关内容为通说或者常识性内容,无需加注的考虑,属于编辑的正常工作范围。                  原告主张无论是公共历史知识,还是通说,除非相应的表述具有唯一性,否则著作权法仍应保护著作权人相应的表述形式;人民出版社从被告周叶中、戴激涛提交的书稿中应当了解到两被告借鉴参考了《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一书这一事实,而正式出版物中仍然出现大量抄袭情况,说明人民出版社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原告主张,杨君佐的论文《共和与民主宪政》系抄袭原告王天成论文的第四、五部分,但未就此举证证明。原告还主张,在正式出版的《宪政解读》一书中,其诉称抄袭的46处均未标注释;书后的参考文献中没有王焱编的《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一书。           《宪政解读》一书的书稿和正式出版物中,均把杨君佐的论文《共和与民主宪政》、崔之元的论文《混合宪法与中国政治的三层分析》等论文和三联书店出版的《新宪政论――为美好的社会设计政治制度》一书、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政治学说史》一书等著作列为参考文献。           另查,原告王天成为诉讼支出公证费用4050元和律师费10000元。           本院认为:《论共和国》一文网络版、纸介版和《再论共和国》一文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王天成作为作者,其对上述作品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应受我国法律保护。           原告王天成主张《宪政解读》一书抄袭其涉案作品的内容共有46处。经比对,其中7处计452字的文字表述与原告的涉案作品并不相同亦不相近似,原告就此主张被告周叶中、戴激涛的涉案图书侵犯其著作权,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其中9处计1013字属于公知历史知识的内容,是对客观事实的介绍,鉴于相关内容的客观性和其有限的表达形式,被告涉案图书相关内容和原告涉案作品的表述虽存在雷同之处,但并未构成侵犯原告的相应权利;其中9处计1086字属于对学术观点的描述,鉴于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非思想本身,被告涉案图书对于相关学术观点的借鉴,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原告的相关主张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经比对,其中14处共计1276字内容源于杨君佐、崔之元的相关论文以及〔美〕斯蒂芬#8226;L#8226;埃尔金等编,周叶谦译的《新宪政论――为美好的社会设计政治制度》和〔美〕乔治#8226;霍兰#8226;萨拜因著,盛葵阳、崔妙因译的《政治学说史》(上册),并在《宪政解读》的参考文献中予以标注。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鉴于上述论著均早于原告涉案作品的发表时间,且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已经履行了著作权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因此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关于上述14处内容具有合法来源,不构成侵权的抗辩主张成立,本院予以采纳。原告虽根据杨君佐的证言主张杨君佐发表涉案论文系经原告授权,故该论文著作权仍归属原告,但在杨君佐未出庭的情况下,原告当庭主张杨君佐涉案论文系抄袭原告涉案作品的侵权作品,但未就此提交证据加以证明,因此原告的相关主张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经比对,其中7处计1398字内容与原告涉案作品的相应部分的表述基本一致,但与原告论文4万余字的总数,以及《宪政解读》一书22万余字的总数相比较而言,比例较小;该7处不构成《宪政解读》一书的实质内容,且散见于该书中的各个章节,属于对他人作品的合理借鉴,尚不能认定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因此,原告关于涉案46处内容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的主张,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原告王天成提出被告叶中、戴激涛侵犯了其对涉案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并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鉴于此,原告王天成提出的关于被告人民出版社应对涉案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于法无据,本院亦不予支持。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五)、(六)项、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王天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642元,由王天成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张晓津      代理审判员 葛 红      代理审判员 何 暄           二OO六年七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历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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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成诉周叶中学术抄袭案
冯用军 2009-8-15 23:13
来源: http://hi.baidu.com/%B7%E7%C8%E7%D9%E2/blog/item/24814a4356daa51a73f05dd4.html 王天成诉周叶中学术抄袭案 2009-07-24 20:42 最高法立案审查教授学术剽窃案 云南信息报网站 2009-3-9 9:35:00 南方都市报记者上官敫铭 南方都市报数字报 A17版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9-03/09/node_2747.htm 南方都市报 讯 王天成诉周叶中剽窃案,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进行立案审查。昨日,王天成的代理律师浦志强告诉 记者 ,最高人民法院于去年12月21日签收了王天成与周叶中、戴激涛、人民出版社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的民事再审申请书,今年2月27日,最高法院发函通知称已对该案进行立案审查。 据了解,王天成诉周叶中、戴激涛剽窃案在2005年曾轰动中国法学界。王天成在诉状中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宪法学者周叶中教授及其博士研究 生戴激涛合著、人民出版社2005年9月出版的《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一书,存在大段抄袭王天成于1999年撰写的《论共和国重申一个古老而伟大的传 统》和《再论共和国一次夜半对话》。王称,《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一书至少有46处约5225字抄袭了自己的作品。据了解,王天成曾任教于北京大学, 后成为民间宪政学者;周叶中的其他身份还有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曾获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2006年,王天成将周叶中等人告上法庭,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一审中,王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同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维持原判。不服判决的王天成,于2008年12月19日,由其代理律师浦志强等人向最高法院提出对该案进行再审申请。 据悉,在该案中,王天成在一审的代理律师是浦志强和滕彪,二审律师为著名律师张思之和浦志强。王天成在二审败诉之后,法学界舆论哗然;方流芳、贺卫方等多位法学家曾发表演讲或撰文,称法院判决为离谱。 浦志强:周叶中等被诉剽窃案再审申请,最高法院已立案审查 发信站: 天益社区(http://bbs.tecn.cn) ,版面: 法学 本文链接:http://bbs.tecn.cn/viewthread.php?tid=326835 按语: 王天成诉周叶中、戴激涛、 人民 出版社著作权纠纷案, 北京 第二中级 法院 2006 年3月15日受理,7月18日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王天成上诉后,北京高院2006年10月中旬开庭,审判委员会决定维持原判,生效判决于2006年 12月21日送达。2008年12月19日,我们代理王天成寄出再审申请。最高法院12月21日签收,今年2月27日发函通知立案审查。 原判出人意料,学界不胜唏嘘,剽窃令学界蒙羞,公案让司法受辱。如果剽窃他人有关事实的描述,这种剽窃因为事实的有限的表达形式而得到豁免;如果改写他人观点而隐去出处,这种剽窃又因为 思想 不受版权法保护而得到豁免版权不保护思想,连带思想的表达也不受版权保护。许章润没有方流芳那么典雅,他的评价简单至极,曰:狗日的,瞎判! 平心而论,两审法院合议庭令人心仪,但有审判委员会在,议而不决只能服从。好在经历难以忘怀,十余年来曾经沧海,公堂之上酒席宴间,见多了贾雨村的嘴脸, 习惯了葫芦僧的雌黄,但既能将事实查得清,也能将是非断得明,审判长庭前这番话,以及那场行云流水般的庭审,至今仍让我感动莫名。 礼崩乐坏于今为甚,人迹所至几无净土,丑闻比比皆是,体面荡然无存。然则疏而不漏,周叶中剽窃得到了判例许可,不等于剽窃者都能通行无阻。司法过程每每令人神伤,但只要学会享受过程,总能撞破南墙问到底。王天成败诉不是常例,再审提供了改正错案的机会。 顺便提及,王天成案一审是我和滕彪出庭,二审改为张思之先生和我代理。两审中我有很多疏漏,师友亦曾针砭教诲,对此我内心惶恐,又心存感激。 2009年3月7日 附:王天成与周叶中、戴激涛、人民出版社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再审人:王天成 被申请再审人:周叶中 被申请再审人:戴激涛 被申请再审人:人民出版社 案由:著作权侵权纠纷 申请再审人王天成因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二中民初字第06122号民事判决书(下称一审判决,见附件二)和北京 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高民终字第1254号民事判决书(下称二审判决,见附件三),特向贵院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一、撤销(2006)二中民初字第06122号民事判决书和(2006)高民终字第1254号民事判决书(以下合称两审判决); 二、改判支持王天成全部诉讼请求,即:1、判令三被申请再审人立即停止侵权,销毁《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一书;2、判令三被申请再审人在《 中国 青 年报》、《新京报》、《法制日报》、《中外法学》、《武汉大学学报》、新浪网、搜狐网、天涯社区等报刊和网站上向王天成赔礼道歉;3、判令三被申请再审人 赔偿损失人民币10000元及赔偿王天成为制止侵权和因诉讼支付的合理开支11070元;4、判令三被申请再审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三、改判由三被申请再审人承担两审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王天成于1999年6月及1999年12月先后撰写《论共和国重申一个古老而伟大的传统》(下称《论共和国》 网络 版, 见证据一)和《再论共和国一次夜半对话》(下称《再论共和国》网络版,见证据一)两篇论文,并于2000年11月发表于公法评论网(见证据 一)。2003年1月三联书店出版的《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见证据三)一书收入《论共和国》一文,该纸介版在网络版的基础上进行了少量修改。案外人杨君 佐于此前的2000年剽窃了王天成的《论共和国》第四、五部分,以《共和与 民主 宪政》为题发表于2000年第2期《法律科学》杂志(见证据二)。 2005年11月,王天成发现被申请再审人人民出版社2005年9月出版的被申请再审人周叶中、戴激涛撰写的《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下称宪政解读,见证 据四)一书中,至少有46处(见证据五)约5225字剽窃了自己的上述作品,便通过网络要求周叶中、戴激涛做出说明和致歉,因未得到理性回应且据悉对方态 度恶劣(参见附件六),遂于2006年3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中院)提起诉讼。二中院于2006年7月18日判决驳回王天成的诉讼请 求。王天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于2006年12 月20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经2006年12月21日送达,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众所周知,周叶中等的剽窃丑闻曾因其手法之低级,情节之恶劣,事发后态度之狂悖而在国内外学界引起了轩然大波(参见附件七),当年成为国内学术 腐败 的 标志性事件。学术共同体无法自行解决周叶中剽窃问题而被迫进入司法程序,事实上宣告了学术界自我纠错机制的破产;对于人民法院而言,本案无论抄袭事实的认 定和相关法律的适用,原本不应有丝毫难度和任何悬念。鉴于两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无不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为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最 高司法当局查清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六)两项向贵院申请再审,请求依 法撤销生效的两审错误判决,改判支持原审全部诉讼请求。 主要的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两审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符合法定再审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原判决、裁定的结 果有实质影响、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具体权利义务和民事责任等主要内容所依据的事实,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第一款 第(二)项规定的基本事实。二审判决认定,在王天成主张《宪政解读》中涉嫌剽窃的46处中,有7处与王天成涉案作品在表达上不相同且不相近似;有9 处系公知 历史 , 受客观性和表达方式有限性的局限因而不得不抄;有14处源于杨君佐、崔之元的相关论文以及其他人的著作,并据此判决周叶中、戴激涛及人民出版社不构成 侵权,无须对王天成承担侵权责任。上述事实构成了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而这些基本事实均没有证据加以证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 (二)项的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具体简述如下: 1、两审判决认定有7处452字与王天成涉案作品在表达上不相同且不相近似(见附件三第6页倒数第2行),缺乏证据证明。 王天成所列的抄袭对照清单显示,涉案46处内容要么与王天成的表述基本一致,要么就是不可思议的相似。因此法院认定被控侵权作品中有7处与王天成的作品在 表达上不相同且不相近似,没有证据加以证明。何况,两审判决根本没敢列明在抄袭对照清单中,究竟哪7处与王天成的表达不相同且不相近似。 2、两审判决认定被控侵权作品中有9处计1013字属于公知历史知识的内容,是对客观事实的介绍(见附件二第12页第1行)、具有客观性及其有限的表达方式(见附件三第7页第5行),该事实认定同样缺乏证据证明。 作品表达方式的有限性,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命题,非经 语言 专 家以及专业领域学者鉴定,法院不能草率得出对某一事实的表达方式是有限的这一结论。王天成主张涉案作品中构成了侵权的46处内容,除反映出王天成的学术见 解外,还有其极具有个性的表达形式,他的那些观点显然可以通过相异的方式表达。至于历史的客观性,不等于对客观历史要素表达上的有限性。因此,原审法院认 定9处表达方式有限,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何况,两审判决根本不敢列明在王天成指控的抄袭清单中,究竟有哪9处属于这种情形。 3、两审判决认定14处计1276字内容源于杨君佐、崔之元的相关论文以及其他人的著作(见附件二第12页第9行),缺乏证据证明。 原审法院认定14处来源于杨君佐、崔之元的相关论文及他人著作,但没指出具体的出处。被控侵权作品宪政解读仅将杨君佐、崔之元的论文及他人著作列为参 考文献,而没有注明相关内容引自上述作者的作品的什么位置。原审这一认定,没有证据加以证明。而王天成所列抄袭清单中显示的该46处内容,几乎都出自王天 成作品中的独特表达。 二、两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符合法定再审条件 两审判决认定被控侵权作品有7处与王天成涉案作品的表述基本一致,本应注明来源(见附件三第7页第17行),但却违反了著作权法的明文规定,而推论该 7处仍然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两审判决对所谓涉及公知的历史知识(9处)、学术观点抑或学界通说(9处)以及引用、借鉴他人作品 (14处)等各处侵权内容,以各种显然不能成立的理由分别得出了一概不构成著作权侵权的结论,其适用法律的错误至为明显。下面按二审判决的顺序分别说明如 下: 1、二审判决已认定7处1398字内容与王天成作品基本一致(见附件三第7页第17行),却因为字数少而不宜认定为侵权,明显违反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其立法本意。 正如原审判决所称,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思想的表达而不是思想本身,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青岛市版权局的答复》,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 片段窃为己有的是抄袭,侵犯了原作者的署名权等著作权利。在本案中,原审不得不认定有7处与王天成作品基本一致而没有注明作者,根据对著作权法及其相关规 定的通常理解,这种行为显然侵犯了王天成的署名权,因而周叶中、戴激涛等构成侵权原本是毋庸置疑的,但原审法院却以该7处字数较少且散见于宪政解读 一书(见附件三第7页第19行),认定为不构成为著作权侵权,其公然违法应无疑义。 2、两审判决认定周叶中侵权作品中有9处共1086字属于对学术观点的描述(见附件二第12页第5行),并以此认定不构成侵权,属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抄袭清单中所列的相关9处内容是不是对学术观点的描述,与周叶中等的照抄行为是否构成了抄袭和剽窃侵权没有关系。涉案作品属于学术作品,内容主要是学术观 点是不证自明的,对此根本不需要法院查实认定,法院审理此类案件中需要做的只是就其表达方式是否相同作出认定。原审法院置法律事实的认定于不顾,以所谓 属于对学术观点的描述为由认定其不构成侵权,违背了在查清法律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的裁判规则,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三、人民出版社应承担相应侵权的法律责任 两审判决认为周叶中、戴激涛没有侵犯王天成享有的著作权,因而无须承担侵权法律责任,据此得出王天成要求出版社对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见附件二第13页第10行)。但从前述 分析 中 可以看出,实际情况是周叶中、戴激涛显然构成了著作权侵权,而且根据周叶中、戴激涛的陈述及其证据显示,涉嫌抄袭的46处内容有的在提交给人民出版社的书 稿中曾标有注释,不过是被人民出版社以所谓排版需要为由删掉了。这恰恰证明,周叶中、戴激涛接触过王天成的作品,并且大量地参考、借鉴、引 用乃至公然抄袭了王天成作品。无论人民出版社的删除行为是否经过周叶中、戴激涛授权,都直接导致涉案作品侵权范围的扩大,并且情属故意,人民出版社主观 上具有严重过错所谓因编辑排版需要而删除注释不仅没有法律的授权,而且直接侵犯了王天成的著作权。我们在庭审中曾经指出,即使果如人民出版社的代理人 所谓因版面篇幅限制的需要而必须割爱,最最不能删掉的恰恰是作者的注释否则便如本案情形,只能是构成侵权,而不可能有其他任何解释。 诚如方流芳教授在一审判决作出后指出的,客观事实的介绍存在于一切形式的作品,存在于一切领域的作品,如果逐字抄袭他人有关客观事实的介绍可以得到普遍的豁免,维系知识生产的学术诚信也就全盘崩溃了。然而, 法官 个 人的意见显然直接与法律相冲突:版权法保护表达,而不问表达的内容是主观判断,还是客观事实的介绍;把有关客观事实的介绍的文字表达排除出版权法 的保护范围,这不是司法,而是几个法官在行使立法权。把事实的有限的表达形式作为开脱剽窃的理由,这就更离谱了:事实的表达形式是否有限?这是有待经 验和推理去证实的哲学问题,法官就此作出一般性结论,显然是自不量力。即使相关事实只有一种表达形式,也不能成为抄袭的理由被告至少可以引用,学会使 用双引号!学术观点的描述同样是在版权法保护范围之内的一种表达。如果被告的学术观点描述与原告实质相似,而又没有归认来源,被告显然违反了版权 法,因为,中国版权法明文规定:归认来源是使用他人作品的一项法定义务。他进一步得出结论,按照北京市二中院的判决,剽窃得到了一份通行无阻的司 法许可:如果剽窃他人有关事实的描述,这种剽窃因为事实的有限的表达形式而得到豁免;如果改写他人观点而隐去出处,这种剽窃又因为思想不受版权法 保护而得到豁免版权不保护思想,连带思想的表达也不受版权保护,这是法官对两分法的极致发挥。在这里,二分法的教条不仅严重影响了是非观念, 而且阻断了常理思维。(参见附件四)。我们认为,上述论断对本案生效判决,同样适用。 综上所述,鉴于被申请再审人的侵权行为确已成立,而两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并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再审人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再审,请求依法查 明事实并撤销两审判决,改判支持王天成的请求。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人:王天成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附件一、再审证据目录及再审证据,共122页: 证据1、(2006)京二证字第07213号公证书及王天成网络版作品《论共和国重申一个古老而伟大的传统》、《再论共和国一次夜半对话》 证据2、《共和与民主宪政》及杨佐君的著作权声明、身份证复印件 证据3、《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一书封面、目录及《论共和国》纸介版 证据4、《宪政解读》一书节录(抄袭内容) 证据5、四十六处内容抄袭之对照清单 证据6、46处中表达基本一致的内容对照摘录 附件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二中民初字第6122号民事判决书,共13页 附件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高民终字第1254号民事判决书,共8页 附件四、《学术剽窃和法律内外的对策》一文,《中国法学》2006年第5期,作者方流芳,共17页 附件五、《判决书写给谁看》,作者许章润,共2页 附件六、《谁该为宪法学家剽窃负责》,作者包丽敏,共1页 附件七、《周叶中教授事件及其他》,作者贺卫方,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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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百家之所长,客万卷之泰斗
jchen 2009-6-22 16:25
等待和选择都是令人痛苦和焦虑的,但更多的是无限的可能。等了N天,我选择的科学网博客终于开通了 。以往的自己,基本上不入任何论坛,更不用说写博客了。科学网博客是我的第一个BLOG,我的第一次网生活。希望能在新的信息平台上,旁征博引,吸收内敛,博百家之所长,客万卷之泰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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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原校长刘道玉被撤职的一段经历——打破教育垄断,引进民间教育[转]
flower 2008-9-1 12:36
人物档案:刘道玉,1933年11月生,湖北枣阳人。中共党员。著名教育家、化学家 、社会活动家。1977年,出任国家教育部党组成员兼高教司司长;1981至1988年担任武 汉大学校长,是当时中国高等院校中最年轻的一位校长。在任内,他率先推行了一系列 教育改革:学分制、主辅修制、插班生制、导师制、贷学金制、学术假制度等,在国内 外产生了重大影响。1988年因与教育部上司有分歧被免职。 原武大校长刘道玉出自传 解释当年被免职原因    武汉大学前校长刘道玉携自传抵穗,爆17年前被免职内幕,我已经没什么顾忌 了,写自传是给社会一个交代。昨天下午,头发花白、身着风衣的刘道玉出现在广州 购书中心的大堂时,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对很多人来说,刘道玉的名字也许陌生,而对于武大学子而言,73岁的刘道玉是他 们心中的一段传奇,一种向往。刘道玉被誉为武汉大学的蔡元培,他首创并推行的 一系列高教改革,如学分制、插班生制等等,使武大成为当时教育改革领域上的急先锋 。电影《女大学生宿舍》中的校长路石就是以刘道玉为原型创作的。但1988年,刘道玉 因为改革激进,被突然免职。在沉寂了十几年之后,刘道玉带着他亲笔撰写的自传《一 个大学校长的自白》,重新出现在公众面前。 尽管已是古稀老人,但刘道玉的思维依然敏捷锐利。中国的大学要做世界一流的 大学,至少还有30-50年的差距在昨天的见面会上回答读者问题时,刘道玉就中 国教育侃侃而谈。   记:在中国的大学校长中,您可能是第一位为自己写自传的。在上个世纪七八十 年代,您是中国高等教育界的一个风云人物。但从1988年,您离开武大校长一职后,这 十几年逐步淡出公众视野。为何在您古稀之年要抱病写自传?   刘:我经历过新中国以来的种种政治运动,也曾经当过工具。中国有句古语: 七十而从心欲不逾举。我到了七十古稀之年,对一切都已置之度外,写这本书时, 我已经没有什么顾忌了,我手写我心。我从69岁开始着手写这本自传。写这本自传 ,是出于我的一种怀旧情结,也是我对自己的一次全面彻底的反省,回忆检查自己一生 所经历的主要事情,让大家知道我为人所知的一面,也是为了让大家知道我鲜为人知的 一面。是给我自己一个交代,也是给社会一个交代。   记:除了出于您个人的一种生平总结外,从社会大环境而言,是不是也使您想公开 地表达自己的一些看法?   刘:我出这本自传,我想,也是现在教育形势下的一种需要。现在高等教育的情况 ,是大众议论的一个热点。这种关注,一是大众认识到教育是兴国之本;第二是因为大 众对中国的教育有着种种不满。教育原来是一片圣洁的净土,而现在教育也腐败了。我 感到很焦急。我认为,出于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我应该出来说一说了。 如果是校长我会留住陈丹青   记:在大学教育界,今年的确出了不少震动的事件,比如清华大学教授陈丹青辞职 、清华大学博士生王垠申请退学、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停招研究生等等。您对这些事 件怎么看?   刘:我认为,像陈丹青这些人的举动是出于对中国大学教育现状的一种失去信心的 无奈之举。我理解他们,他们的举动是一种勇敢之举,因为他们洁身自好,不愿滥竽充 数。   如果我还当大学校长的话,如果他们在我的大学里,我会劝阻他们,请他们留下, 尽量尊重他们的意愿,给这些教授、学生更灵活的自主权。可惜,我一直没有看到这些 教授、学生所在校方的一种回应,对此,我感到失望。 教育部应该放权   记:文革之后,您为中国高教战线上的拨乱反正和恢复统一高考起到了很大 的作用。高考在中国已恢复了近三十年,现在公众对高考的批评却不少。   刘:文革后,恢复高考是时代的需要。现在的统一高考制度已经不适应经济、 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改革也是必要的。现在教育部门也对高考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 但我认为这是添枝加叶式的,关键还是要从源头抓起。教育部应该要放权,让高校招生 有自主权,比如一些重点大学可以自主出题、自主招生。选拔考生,不能再光看分数。 现在经济都多元化了,考试也应该多元化。 大学校长应是职业教育家   记:大学校长在中国是一个特殊的职位。今年由博客中国网站发布的一个中国大 学校长公众认同度调查问卷的结果表明,有69.87%的受访者认为当下中国大学校长的 总体形象更接近官员。您认为,理想的大学校长是什么样的?   刘:我把现在中国的大学校长归为学者型的、双肩挑式的校长,因为既要做学术, 又要管业务,因此既要保住博士帽,也要保住乌纱帽。我认为一个好的大学校长应该有 良好的学术背景,有人文素养。但是当他当上校长,他就要下决心不再做自己专业研究 的工作,而应该做一个职业的教育家,掌握教育的规律。而怎么样当好这个校长,调动 员工的积极性?靠提拔、靠发奖金,这不行;应该要抓改革,在改革中比比看谁是英雄 好汉。 教育改革情结难消除   记者:十几年前,有人说您是因为改革过于激进而被免去校长职务。现在,您还是 把改革挂在心中。   刘:教育改革的情结在我心中一直挥之不去。这是我的理想主义。我会把我这本书 的稿酬捐给刘道玉基金会,让基金会为中国的教育改革做一些事。我在教育战线上是改 革的弄潮儿。我想,我会呼吁教育改革一直到我生命的最后一刻。杜鹃夜半犹啼血, 不信东风唤不回,我相信教育改革的东风一定能唤得回!   为什么被免职后不做官或离开武大?我为什么不愿当官?道理很简单,那就是做官 与做学问是两个道,道不同不相为谋。 我为什么在这里挨整而不愿离开呢?因为 我在这里度过了浪漫的青春时代,贡献了人生最宝贵的壮年时代,经历了如火如荼的改 革的黄金时代。那些整我的人,既没有把我打倒,也未能把我整垮,惟一的就是要 把我赶走,如果我调离学校,那不正是中了他们的计谋吗? 找出中国教育危机的祸根教育改革的着眼点:培养创造力   记者:当年你走马上任当武汉大学校长时,认为当务之急要开刀改革的是哪些问题 ?   刘道玉:我被任命为校长,完全出乎意料。本来我辞去教育部的官职回到珞珈山( 武汉大学坐落在珞珈山麓。记者记者注),是要从事我的化学教学和科研业务,没 有想到回来不仅没有摆脱行政管理事务,反而还把我推到了校长的位置。不过自古华山 一条路,上任了我就不能退却。既然报纸上说我是年轻校长,就得有年轻校长的样 子朝气蓬勃,立足改革,提出卧薪尝胆,十年雪耻的口号,要改变武大老牛 拉破车的落后状态。   我当时最想做的,首先就是营造一个民主、自由、宽松的教育环境和学术氛围。我 既崇拜蔡元培,也崇拜马寅初:蔡元培提出的大学独立、学术民主、自由的办学理念, 是世界各著名大学办学之通则,他在《对于新教育之意见》一文中写道:政治家是以 谋现世幸福为其目的,而教育家则以人类的终极关怀为其追求了。故而前者常常顾及现 实,而后者往往虑及久远。马寅初因《新人口论》而挨批,他写了一份《附带声明 接受〈光明日报〉的挑战书》说:我虽年近八十,明知寡不敌众,自当单枪匹马,出 来应战,直至战死为止。他们的办学理念对我影响很大,一个校长,应该有这种瞻望民 族前景的长远目光,应该有这种坚持追求真理的独立精神,在校内创造适合科研和教学 的自由空间。   第二个,是着力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当时我推行一系列教学制度的改革,允许冒尖 ,允许跳级,就是为了在制度上适应学生的个性与兴趣,尊重学生的选择权,为富有创 造力的人才的脱颖而出,从制度上给予保证。   当时我在武汉大学实行转学制时,没有请示任何人,认定我作为校长就有权这么做 。这个制度实行后,学生在校内可以转系转专业,文理科可以互转,校外的也可以转来 北大、上海同济大学、中国科技大、武汉医学院等校都有学生转到武汉大学来。平 心而论,我们的学术水平和师资力量不一定赶得上他们,但为什么这些学生向往武汉大 学呢?就是因为我们的比较自由民主的学术环境、尊重学生志趣的气氛。   第三,办学要确立学生是主体的观念,学生既是受教育者,也是办学的参与者 ;既是改革成效的检验者,也是教学改革的依靠者。我就花了很多时间参加学生的活动 ,接待学生,与学生通信这也有利防止我的思想僵化。   记者:对,你当时对校长办公室有三条要求:凡是学生写给你的信不能扣押;凡有 学生要见你不得挡驾(但可以约时间);凡学生举行的活动应当通知你。 被免职最遗憾的是壮志未酬   记者:你得知被免职时是如何想的?   刘道玉:自从我选择改革那一天起,就没有凖备后退。我预料到我的下场可能不妙 。果然,我的任期还没有满,突然地,以电传的方式免除我校长职务。我本来不想当官 ,对这个校长职务本身我并不留恋,如果说有遗憾的话,主要就是我正在制订武汉大学 改革的第二个十年规划,还没有出台,更没有来得及实践 至今我那些设想还没有 人提出来呢。   例如,我要改变文理科分科招生的模式。现在我们实行的分科招生,其实是为 了提高升学率。1949年以前和五十年代学生学理科学文科,都是自己真正有兴趣,如钱 锺书、吴晗这些人为何选择文科?因为他们热爱。但1961年之后,分文理科主要是为了 升学率,部分考生认为自己数理化基础不强,进大学把握不大,于是就转向文科。这就 造成了某些学生的素质缺陷。   其次,我要改革文科的教学模式。文科到现在停留在表述性的教学模式上,基本上 没有形成形象化、实践性的教学手段。我当时凖备在文科建立五大实验室:以哲学系为 基础建立心理学和思维科学实验室;在经济学院建立经济模型实验室;在法学院建立模 拟法庭,拥有民事审判的正式权限,有法官、庭长、书记员一整套编制美国就是这 样,他们的一流法学院就有民事审判权;在图书情报学院建立信息工程实验室;在新闻 学院建大众传媒实验室,可以制作影视作品。这样就把理工和技术手段引进文科,彻底 改造文科教学。   第三,如果说我八十年代中期重点是放在教学制度的改革上,那么第二个十年想推 出来的,是教学体系、课程设置上的改革。多年以来我们的课程设置体系,都是重视知 识的传授,而不重视科学思维方式的传授,我们90%的课程都是知识型的像你们这 一辈学生都是灌出来的,中文系弄那么多小说选读课,老师一篇一篇去讲主题、结 构!我想大幅度地改革课程,将大部分、至少一半学时,来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   这些想法不能付诸实践,才是我最大的遗憾。到现在我没看到哪个学校想到这些问 题,更没推出改革措施。 为何得罪国家教委和省委负责人?   记者:你被免职究竟是什么原因?在你的书中写了,你被免职后,当时国家教委主 任李铁映在北戴河召见你,肯定你的教改,希望你去北京领导国务院属下一个教育改革 与发展规划的机构,或者选择任何大学再出山当校长。有人由此推测,你被免职,可能 是一个在中国司空见惯的人事算计之谜。你自己如何分析?是当权者认为你离经叛道 ,还是因为他们的利益受到了触犯,还是有某些恩恩怨怨? 。记者:你被免职究竟 是什么原因?   刘道玉:原因是多重的:改革理念的分歧、功高盖主引起的嫉妒、我的所作所 为对某些领导人的权威提出的挑战但我认为核心的问题,是利益的冲突。例如国家 教育部门那位主管,就认为我威胁到他的地位。1982年,教育部长蒋南翔任职到期,谁 来接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到教育部来,对处长以上干部进行一次部长候选人的民意 测验,我的得票是第一位,当时的这位副部长得票比较低,据说他为此还气病了。当然 ,我是坚决不想当的,当时我就到中组部去陈述说,我已经在1979年当了一回教育部的 逃兵,任命了我也不会来的,千万不要任命我,免得我也被动,你们中组部也被动 。   这是这位主管第一次感到我威胁到他的位置:论年龄我比他年轻十岁,论在群众中 的威信我比他高,论教育论着我也比他多。1985年,中央要把教育部改成比部高半级的 国家教委,据说人事方案之一是由万里副总理兼任教委主任,我担任第一副主任,这消 息传得非常广,我得知后,再一次到中组部去陈述我不能担任这个职务的理由。我非常 高兴后来中央决定了另一套人事方案,但这位主管又一次感到我是他的威胁。   关于改革理念,我与他们也说不到一起去,发生过三次冲突。一次是关于学分制 的。这位主管在会议上公然说,搞什么学分制啊,美国搞学分制失败了,苏联不搞学 分制,卫星上了天!有次我与他辩论说: 同志,如果你不是健忘,你就是无知 。你从哪里得知美国学分制失败了?据我所知美国现在各大学依然还是学分制,而 且更有发展。至于苏联不搞学分制,我们也没有说学分制是大学培养人才唯一的制度, 可以试验嘛。   第二次是关于培养创造型人才的问题。他批评我们武大说:提出创造型人才 ,就是好大喜功,好高骛远,大学四年怎么可能培养出创造型人才?我说:培养 创造型人才,是我们提出的办学指导思想,培养创造性人才也有一个渐进过程。我 们这么提,是强调在教学过程中要开发学生的创造性素质,为他们今后从事创造性的工 作奠定基础;也不排除少数出色学生在学习期间就能出创造性成果,现在不是就有学生 出版了文学作品、学术论文吗?你认为大学四年培养不出创造型人才就不能提这个 目标,我倒要反问你:现在提要培养学生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 ,是否能保证大学四年树立这样的世界观?如果说学生做不到,是不是我们也不能这样 提?   第三次,是关于政治辅导员问题。一百个大学生配一个政治辅导员的制度,是1962 年由清华首创,推广到全国,是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反修防变的产物。我调查 研究发现,这个制度并不受学生欢迎,政治辅导员队伍也极不稳定选业务好的教师 来干,他不安心;选业务不强的教师来干,他没有威信。1985年,我将这个制度取消了 。那真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啊!教委主管指责我说:你取消政治辅导员,就是削弱思想政 治工作。我说,加强思想工作不在于形式而重在实效,我们将英国牛津、剑桥的导师制 引进来,规定每个讲师以上教师都要带十个学生,将教书育人制度化,这就是加强思想 工作。   这几次争论,他虽然输了理,但他觉得自己的权威受到了挑战,对我耿耿于怀。   记者:武汉大学归国家教委和湖北省委双重领导,湖北省委的态度如何?   刘道玉:我跟湖北省委主要负责人也发生过冲突。那是1984年5月的事,武汉大学 与武汉水利电力学院为建房,争占杨家湾80亩水塘,民工打起架来,双方都有人受伤。 我当时在上海开会,回来得知后批评了我们学校有关部门。省委书记的秘书是水院毕业 的,不知他怎么汇报的,这位书记就召集武大和水院两边领导和基建负责人开会。   那是一个星期天,开会是临时通知的,我事先并不知道。一大早我去汉口同济医院 看望著名历史学家唐长孺教授,参加医院关于他病情的会诊。回家后,家里人说你赶快 到省委去开会。我赶去了先检讨说因没接到通知,来晚了。省委书记大发雷霆说:你们 武大欺人太甚,逼得人家水利电力学院师生员工没路走了!我说,你这话可不符合实际 ,难道水电学院五六千人现在每天不能走路?他又说,这块地你们两家谁也不给,省里 要收回!我说,在中央的政策是支持教育,为大学发展拓宽用地,你要将属于学校的土 地收去,是跟中央精神背道而驰。如果你一定要收,我保留直接向中央申诉的权利。他 说,这块地也不是你的呀!我说,我们查过了,是1934年武汉大学从农民手上买的,地 契至今保存完好。他说,国民党的地契,共产党不承认!我说,此话差矣。香港是满清 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割让给英国的,我们1949年以后也没有解放香港啊?我们是历 史唯物主义者嘛!他气得说不出话来,说:你是个名人,说话要注意影响!我说: 我不是什么名人,今天我是在你省委书记主持的会议上,我是党员,是武大党委副书 记,是省委委员,我不过是行使权利发表意见而已。   会后,我就到东湖宾馆去找胡德平。他是胡耀邦的儿子,当时是中央派到湖北来的 整党联络组长。我说,如果两个农民发生了矛盾,生产队长会先听甲方的道理,再听乙 方的说法,背靠背做工作,差不多了再弄到一起调解。省委书记可倒好,将两所大学的 领导弄到一起,当众支持水电学院来压我们这连生产队长的水平都不如嘛!   这个话我在学校里也说过,有人向省里打了小报告,书记、副书记大动肝火,说这 个刘道玉狂妄到了顶点,竟然说省委书记不如生产队长的水平!后来国家教委副主任彭 佩云问我是否说过,我说:我是说了,但我是特指他处理这件争地纠纷的水平。 教育失败的总祸根是当局决策失误 记者:在你被免职十七年后的今天看中国教育,我承认,我对中国教育当局的思路 十分困惑。从表面上看,主管更迭了好几届,都并未因人废言,没有由于你个人的 悲剧性遭遇而否定你的教改实践、你的教育观念,甚至也没有阻挠你率先创立的那些现 代教育制度,在各大学推广、施行。但是,他们对你教育思想的核心培养创造性人 才,都避而不谈;他们与你所憧憬的前景,似乎南辕北辙,渐行渐远。你对教育现状怎 么看?你认为中国的教育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记者:你对教育现状怎么看?中国的教育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刘道玉:时至今日,不管是一般市民还是关心教育的广大知识分子,教育成了大家 议论的热点,这既体现了民众对教育的关注,也反映出了民众对教育的不满。   大学合并,闹得天翻地覆;大学扩招,弄得天怨人怒;研究生、本科生质量下降, 学术腐败日益蔓延,学者剽窃抄袭时有报道;教授数量扒堆但素质却严重下滑,有些人 不务正业,在外兼职捞外快成风。学术成果不能说没有,但是真正原创性的、能够跟国 外的重大发明创造相提并论的成果,几乎没有当前的危机,我觉得可以概括为一句 话:大学失去了理念,失去了正确方向,失去了严谨学风。   这一切的原因是什么?有政治体制上缺乏民主制衡和监督机制的问题;有市场经 济导致消费急剧增长,人们一切向钱看;从学术上讲,没有自由民主,影响到学术的健 康发展。现在的中国,不仅是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国家,简直就是一个没有任何信仰的 国家。我们年轻的时候还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为人民服务,信仰奉献精神,现在什么 信仰都没有了,就是信钱。金钱成了人们最想要、唯一想要、永远没有满足的东西。西 方资本主义发展中也经过了早期敛财致富的过程,为什么没有中国这么乱?他们的基督 教对人们的道德起到了规范和制衡功能。中国没有这个东西,什么制衡都没有了。   根子追到哪里?我想去想来,可能还得归结为最高教育当局决策管理上的失误。 教育产业化的口号究竟最先是谁提出的?教育部后来否认说没有这么提。我觉 得问题不在于口号,而在于实际上怎么做。大学合并尽管遭到许多人反对,但还是要强 行合并,从上一直合到下,提出要打造教育界的航空母舰,牌子是谁批的?教育界 掀起持续的升格热,中专升格为学院,学院升格为大学,大学的系升格成院是 谁点头的?建设211工程(即要在21世纪建设100所重点大学),是谁订的?建 世界一流大学的口号,是谁提的?还有,各个学校急剧扩大招生,人有多大胆, 地有多高产,在拉动教育消费的思想指导下,超过学校承受能力的高速扩招指标,又 是谁下达的? 现在不少重点大学积极参加高校教育成果交易会,签订那么多毫无约束力的 意向合同,这不是产业化又是什么?美国虽然是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但他 们也没有要求学校自给自足,中国是经济不发达的国家,怎么反要求搞创收呢?现在大 学都在搞圈地运动,校园越来越大,楼房越来越高,办公室越来越豪华,勤俭办学 的宗旨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据说某重点大学创办了三个科技园,还在全国各地建 了五个研究院,大力发展所谓成人教育学院,实际上是降格以求的变相本科教育 这不是搞以创收为目的的产业化又是什么呢?国家安全靠国防,国家兴旺靠教育 ,这是民族生存发展的两个命根子,保证国家安全的国防,谁都知道不能当成买卖;保 证国家兴旺的教育,怎么可以当买卖呢?这是最危险最可怕的买卖!国家在这个买卖中 巧取豪夺,教师在这个买卖中弄虚作假,百姓在这个买卖中不堪重负。 创建一流大学也是中央领导人在北京大学百年校庆时喊出的口号,接着出现 千军万马争一流。一流大学是靠提口号建起的吗?哈佛大学有名,是在三百 多年的历史中逐渐自然形成的。世界一流大学都不是一朝一夕竖一个竿子就能见到影子 的,它是长期的、甚至是上百年的积累。 教育决策失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大致上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那是个分水 岭。譬如211工程、校长学者化、振兴教育行动工程都是在那时候; 一流大学、大学合并、985工程、大学扩招、研究生大发展等也都是九十年代 末的事。八十年代,中国大学还有一批职业教育家,他们都有比较强的决策能力,全心 全意办学,按照教育规律办事。可是,九十年代初以后的大学校长都是双肩挑的学 者,多数人没有自己的教育理念,没有独立办学权,只能上传下达,照章办事。中国历 来有刮风的习惯,上面一刮风下面就跟风,教育领域的问题就越来越严重了。 想到教育问题,我就想用醉汉来比喻,酒鬼明明喝醉了,他就是不承认;教育 明明出了问题,教育当局也是不承认,反而自我感觉良好,沾沾自喜。这是非常危险的 ,讳疾忌医,到头来只能酿成大病,现在中国教育就是一个患了浮肿病的病人。 出路在于改革教育部领导体制 记者:用什么办法能够对教育界起到强刺激作用呢?教育如何走出危机? 刘道玉:还是要改革,不改革就没有出路。要从源头改起从教育部领导体制改 起。关键是教育部要放权,大力精简机构,转变职能,不能再维持大一统的教育领导体 制了,不能再以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通过控制、分配资源来领导全国教育了。大一统 的领导体制,一旦上面决策失误,就是从上到下全局性的、长远性的,上面决策错了, 下面跟着执行就要跟着错么。如果是大学独立办学,你上面错了,下面可以不执行嘛。 1985年,中共中央通过了教育体制改革的文件,我参加了那次会议,那个文件就 是强调要放权,但现在基本上没有实行。美国是世界第一教育大国,但是美国就没有像 中国这种教育部。美国于1980年才成立教育部,它只有两项职能:一是教育信息统计, 为全国提供信息;二是监督制衡教育公平问题,其它都不管。中国呢,教育部的权太大 了,基本上控制了中国教育的一切资源,这和计划经济时期国家计委控制一切经济资源 是一回事。因此,教育部必须放权,从招生、科研计划、教学计划、教材、人事任免、 基本建设、评奖统统要放权,有的是放到重点大学你看哈佛、耶鲁,不都是自 己管自己嘛,它归教育部官员管吗?有的是放到各省市像美国的公立大学,主要就 是州里管。放权之后,国家教育部就是制订法规,制定宏观政策,负责监督制衡。 记者:当局或许担心这会危及对青年学子的全面控制,不是光教育部门改得了的 。 刘道玉:是的。有个记者就对我说:教育现在成了中国最保守的一个领域,甚至 比科技体制、比文化体制还要保守。科技、文化体制也都放开了,可教育体制迄今一 直还是按照计划经济的模式在运转。说起来这真算荒唐的笑话了,连大学生在校可以结 婚,教育部也发个文。有宪法、有婚姻法,你教育部该管大学生结不结婚吗?你凭什么 管?还发了个幼儿园管理的文件,国家教育部管幼儿园!由于它是按照计划经济的 思维方式来管教育,所以一举手一投足就错! 再比如招生,只给大学5%的招生权,自己控制95%!北大、清华招生,自己不能做 主吗?规定他们对5%的学生,分数线可以下滑30分。这要你教育部管吗?哈佛大 学招生招什么人,要谁不要谁,完全是它自己的事,你国家管不着。还要规定下滑30 分31分都不行?太可笑了。 说到底,教育部要放权,照老子讲的无为而治 。否则,中国的教育没有希望。 其次,要实行教育家治校,不能按照学术威望的高低来选拔校长,一定要选拔 那些懂教育、热爱教育、愿意献身教育的职业教育家来做校长。现在大学办得不好,校 长要负一部分责任,虽然他们很辛苦。我就公开提出来,教授治学,校长治校,要由治 学的人来选拔治校的人,要将选拔校长的权力由党的组织部门转交给大学的教授们,他 们才懂得选什么样的校长。学术声誉并不是与领导能力划等号的,专门学问家与教育家 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行当。同时,不能把校长当成一个官员,不能给他规定任期,规定行 政级别。只要他干得好,教授们接受他,他就可以长期干下去。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他招收的学生四年才能毕业,时间短了,怎么能检验他培养的学生好不好?我统计 了美国著名大学的校长,干得好一般是都在20年左右,哈佛校长艾略特干了40年。耶鲁 大学的校长列文耶鲁本来与我们武大结成姊妹学校,他干了13年,是干得最好的。 列文13年来没有带过一个研究生,没有教过一节课,他就专心致志地当校长。 要做一个职业校长,当完全的、整个的校长,而不能当陶行知先生所说的命分式 的校长,所谓命分式的校长就是一个人有了妻子,还想着情人。现在我们绝大部 分校长,又要当校长,又要参加人大、政协,又要出国开会还要带研究生这就 造成了不公平竞争:你校长带研究生,申请基金、申请成果,别的教授当然抢不过你! 当了校长,就不得再从事具体的教学科研工作。我个人认为,校长本身就是一个值得热 爱、值得献身的事业,小者影响千万人的学业,大者影响国家民族的命运。杰出的大学 校长常常是历史转型期时的民族精神的导师。中华民族正处在一个历史转型期,当前正 应该涌现出民族精神导师式的大学校长! 第三点,我认为应该大力整肃学风。虽然不能搞运动,但是要广泛宣传和检查,要 花大力气。这已经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治乱世必用重典,不矫枉过正是纠正不 了的。 鱼渔和渔场 记者:你在武汉大学校长被免职之后,去搞民办学校,是怎么考虑的? 刘道玉:我这个人是理想主义者,我能做成一些事,是理想主义;我的某些失败, 也是理想主义。现实主义者对现成的东西是维护的,追求眼前利益。理想主义者对现实 往往是不满意的,他总想变,追求完美,追求终极的关怀、终极的价值目标。我觉得一 个校长就应该是理想主义者,他播下理想主义的种子,才能够培养有理想的学生,才能 够从有理想的学生中收获精英。 但是理想主义者往往又是失败者。因为要实现理想就必然要改革,必然跟现实的利 益、与既定的体制发生冲突。我当时想办民办大学,没有办成,因为上个世纪九十年代 对民办大学控制得非常严格,国家有个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对民办大学要求严加 控制上面要严加控制,下面就是一律禁止。我到珠海、到深圳、到海南 去尝试,都没有搞成,上面不批准,特别我又是个有些人眼中敏感的人。后来 没办法,去办民办中小学。我的想法也很天真:我是搞创造教育的,实行创造教 育需要从幼儿开始,趁思维还没有定型,就要培养创造性。这所学校办了六年,确实 还积累了很多经验,发表了很多文章,我还写了一本书《爱的学校》,由湖北人民出版 社出版,获得了武汉市教育成果一等奖。那本书,就是我办民办中小学的一个记录,包 括教育理念、方针、方法、校训、学风都是我自己设计的,我设计了一个在中小学 实施创造教育的一主二辅三结合模式,很成功,但是后来这所学校因为资金不足垮 掉了,教育改革也不得不被迫终止。   当时我以为民办大学有完全的独立自主权,可以实现我的办学理念,其实这种理想 主义是根本不可能在当前中国实现的,私立学校的空间很小很小。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时 全国出现私立中小学热,现在垮了80%。为什么垮?大部分是政府和公立学校打压 的结果。本来武汉市的私立学校办得很好,但是政府要重点中学搞一校两制,要他 们打着自己的公立重点学校招牌办一个民办中学,搞高额收费。中国的市民还是信 公不信私,所以几年之内,武汉市乃至全国,真正的民办私立学校很多都垮了。 民办大学境况当时相对来说稍微好一点,但也很艰难。现在呢,上面出了新招:出 现了所谓独立学院这就是公立大学尤其是重点大学的私生子:民间企业家 出钱投资,重点大学出招牌,迎合群众上好大学的心态。这实际上就是重点大学在变相 地卖文凭!真正独立的民办大学呢,空间就又被打压 他们总是打压! 与国外联合办学,卡得非常严,得教育部批准,外资轻易进不来。依我看,50年内 ,甚至100年内,像美国那样创建一批著名的私立大学,是不可能的。   记者: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比较中美教育,现在人们常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 渔(给人知识,不如给人获得知识的技能),这句话的思路,对于将中国目前灌输知 识的教育方式转到培养素质,是有用的。但我认为,美国教育更重要的一个特点是,给 学生以渔场提供让他们自己在捕鱼的实践中,锻炼提高技能的广阔空间。 用这个思路来看中国现在教育的问题,根本弊病就是当局对资源的高度垄断,限制民间 资金和外来资金,致使渔场无法扩大。不知你怎么看?   刘道玉:有道理。你这个鱼、渔和渔场的比喻,确实很形象地点明了 中国教育问题之所在。像我吧,对教育可以说非常锺情,但我如果没有渔场我能干 什么呢?一个热爱教育的人,没有了学校、没有了学生,就什么事也做不成。渔场 被他们牢牢地把持在手里啊!柏拉图,罗素,杜威,他们有了自己的教学理念,就能自 己办学,中国早期的教育家,也能办实验学校。 可是现在中国一切都要教育部大一统!有的民间教育家像南洋集团董事长任靖玺, 我还当过他的一段顾问呢,参观过他的民办南洋学校,他是晋商的代表,很有头脑,培 养学生很有自己的想法,但是碰到由教育部统管的体制,他培养的学生就是素质再高, 过不了升学率这一关,家长要看升学率,学生也要看升学率   记者:他在2004年无偿地捐出自己的所有股份,退出了,写了个小册子,愤怒地 抨击教育部的利益集团压制民办教育。 刘道玉:最后他无法做下去就像北宋的宋江一样,你不被招安,就没法生存; 受了招安,就得接受他们那一套。我当年办学也是这样啊!所以现在我不办了,我年纪 大了,身体也不太好。我现在就是思考问题,写文章,参加讨论,传播我的教育理念。 我也希望有更多的人来探讨:中国的教育出了什么问题?对中华民族有什么危害?是什 么原因造成的?还有最重要的问题:怎样救教育?怎样救中国? 刘道玉:一个时代的悲剧,一个民族的悲剧 道玉先生的悲剧,决不是他个人的悲剧,而是一个民族的悲剧,一个时代的悲剧, 这是一个中国人至今没有走出,而且还将深深地影响着一代、两代人的悲剧。不少发言 者对导致道玉先生下台的当事人耿耿于怀,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们要看到,这个事情 还有更加深厚得多的时代背景,某当事人不过是影子而已。 有一位发言者提到,刘道玉的武大是当时中国的小深圳。这个比喻非常形象、 直白地表达了武大当时在全国教育领域里的改革地位。可是,在一个对当代中国一无所 知,却了解世界现代文明的人看来,一所大学的重要地位需要借助于一个经济特区的比 喻来表达,真有点莫名其妙。 真正大学,从来就是一个特区。近代文明就是城市工商运动与大学运动相呼应的产 物。巴黎大学之于法国,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之于英国,柏林洪堡大学之于德国,哈佛大 学之于美国,福泽谕吉的庆应义塾之于日本,魏兹曼的希伯莱大学之于以色列等等, 每一个成功的现代化国家莫不是以大学特区为中心。即便在现代中国, 蔡元培的北 大也是现代中国的真正起点,国共两党政权崛起的关键分别也是黄埔、延安这两所准 大学,西南联大对现代中国的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今天国人却有一个经验这是只有当代中国人才有的特殊经验,中国的繁 荣与深圳这个地名联系在一起。这里竟然不是大学,不是教堂,不是革命根据地,而仅 仅是南方海边的一个小渔村,是它引领了中国的改革开放。 凭什么?因为对面是香港,因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就是与国际接轨。换句话说,中国 不是由内部智慧引领和创造的,而是由外部力量拽着走的。因此,与所有其它成功的现 代国家不同,它的特区不是自己的大学,而是这个能看到外国榜样、能与之直接沟通( 虽然还只是二手货)的小渔村。刘道玉是幸运的,那是在改革初期,中国人内心的生命 力还在激荡的时候,大学招生造成了整个民族精神的振奋,也带来了大学文化的繁荣。 80年代初期,这位最 年轻的大学校长,这位最有胆识的大学改革家身上,聚焦了这个 民族新生的希望。他是有可能成为中国的洪堡、福泽谕吉、魏兹曼,有可能成为新时代 的蔡元培、梅贻琦、张伯苓的,有可能代表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方向的。 也许刘道玉本来是这样的人,所以他居然放弃了做团中央书记,放弃了做武汉市长 ,甚至放弃了做教育部长的机会,只是专心做一个大学校长。这在当代中国人看来是匪 夷所思的,却不知在现代文明的国家,名牌大学校长是全社会最高的名誉。然而,这是 在中国,在一个只顾经济建设的中国,一个以跟踪别人既有时尚为发展之路的中国,一 个由一帮愚昧的、鼠目寸光的经济学家主导的中国,一个以GDP的增长为转移的中国, 一个居然想得出以大学产业化来拉动GDP增长这样荒诞主意的中国。 在这里,人是不需要拥有自己的大脑的,大学仅仅是服务于经济目标的工具。而且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大学的独立思想和创造力不仅不是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而且还构 成政治稳定的威胁。这样,大学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 刘道玉,这面80年代大学改革的旗帜,可谓与时代潮流背道而驰,他的命运原来早 已注定。1989年初邓小平说,改革开放的最大失误是教育,似乎有了刘道玉命运的一线 转机。但几个月之后,邓小平又补充说,教育失误主要是思想政治工作失误。此后,刘 道玉彻底淡出了中国大学的视线。从来没有一个现代民族的真正崛起,不是以自己真正 的大学为核心的。   中国需要一场真正的教育体制改革 原武汉大学校长 刘道玉 2008年3月22日 一、大学教育改革应从体制改革入手 1. 教育体制改革的历史。回忆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意义。它的重大意义怎么 估计都不为过。其中有两位历史功臣,一个是冒险为很多人平了反的胡耀邦,他是 中共的良心;另一个是赵紫阳,推动了农村改革。回忆自己参与关于教育体制改革草 案的制定。可惜的是这个草案后来不了了之。邓小平讲话中谈到对教育问题的高度 重视,可惜没有落到实处。 2. 何谓从体制改革入手。这才是从根本上改变教育现状的困。要减政减权, 有系统的进行改革,要扩大学校自主权。教育的根本目的:提高民族素质。衡量教育的 标准是人才,而不是经济指标。可惜现状并非如此。 3. 为何要从体制入手。教育体制属于中观的体制。中国自古有大一统集权的体制传 统,教育体制也不例外。特点是垄断一切教育资源。甚至出现教育部的法盲行为,管得 过宽,与现有法律都产生了抵触,如限制学生结婚、租房甚至买电脑这在刘道玉的 时代是不可想象的,这不是大学。教育体制的集权还体现在工程思维上,巧立名目,炒 作。各种各样的教育工程计划,教育部直属的大学也越来越多。各种评比,搞形式主义 。浪费宝贵资源,好大狂的做法。本质上是计划经济时代沿袭下来的计划教育。这 与市场经济是相悖的,与教育规律是相悖的,与时代精神是相悖的。 4. 形式主义与官僚作风盛行。为什么现在中国的大学普遍没有特色,缺乏创造性? 这和瞎指挥和冒进有关。比如合并大学,是以行政命令的方法合并的,不能体现大学自 身的需要。211工程搞了10余年,劳民伤财。毫不客气地说某些大学虽然进了211,但是 本质上是垃圾。大学的发展和合并,就要像自由恋爱,而不是包办。本科教学评估, 逼良为娼,形式主义,不能再搞了某参加教学评估的校长这样告诉他。 在这样形式主义盛行的中国教育界,却没有大学抵制,这一定程度上和中国人同 向思维的定势有关,也难怪现在豪华建校的浮夸建设之风。不能不说是中国教育事业 的悲哀。 二、独立、自由、自主是大学的精神 1.大学的理念。回忆了大学的起源。大学的理念精神决定办学思维和体制。中国 大学没有教育家,是因为中国的教育家都不懂哲学。西方的哲学家很多都是教育家,哲 学家很多研究教育。因为不懂哲学就不懂思维,不懂思维就不懂教育。而中国的哲学家 却专门研究政治。 大学的理念很重要的就是独立,或者说是对外界的冷漠。独立,追求真理,精 英教育,分权管理是大学理念的重要信条。西方大学的起源在教会学校,那是学者们 与世隔绝专心治学之地,和世俗纷扰甚少。中国的大学以国立大学为起源,早期的教会 大学并没有得势。中国的大学从一开始就和集权有关,不独立,是实用主义的产物。 2.中国大学的问题。移植西方大学没有灵魂的躯壳,模仿出不伦不类的体制。 用他自己编的谜语:中国的教育体制剥了壳的熟鸡蛋,外面是白的,是西方的, 里面是黄的,中国的。 三、中国大学需要什么样的体制 1.必须改革大一统的体制。举例美国教育部,职能范围很窄,只管教育公平与统计 事务。按老子的话说,无为而治,当是给当下中国教育部的箴言。教育部如果太 有为,下面的学校就无为了。 例如:应该在高校民主选拔校长,作为民主改革的突 破口。因为高校是最具有理性的机构,选民素质条件具备。解放前的武大,校长的选拔 权就给了学生和老师的。作为一个校长,他学术贡献并没有其教育思想更能衡量其资格 。 北大从前的兼容并包,学术自由校训很好,可惜现在有一个不伦不类的校训。 2.招生体制必须改革。统一高考在现在不适用了,作为参与恢复高考和高考30年进 程的人他如是说。制衡办法:三权分立。教育部制定监督,考试院独立组织考试,大学 自主录取。举例美国模式。 3.改革教学与管理体制。80年代武大的成功改革,连北大的教授都想来武大,高考 状元来武大,成功就在体制改革。比如学分制。但是现在的学分制,很多学校是真的学 分制还是假的学分制还有待商榷。 4.改革本科培养人才的模式。专才还是通才?以前学习苏联,培养专才,但是现在 俄罗斯大学已经抛弃那一套了,中国为什么还坚持?以前反对这种模式就是右派了,而 今天坚持这种模式是实用主义在作怪。大学要全面培养素质,而不是进行职业教育。不 是名校名师出人才,人才靠的是志趣、兴趣、信念、执着、成功。中国的科学家研究的 不是自己的兴趣, 而是国家的任务,这就是中国为何没有得到诺贝尔奖的重要原因。 科学研究的动力在于好奇心和闲暇。亚里士多德(?)如是说。 总之,中国需要大学教育精神的启蒙。   一个大学校长的最后自白 前武汉大学校长 刘道玉 2008-03-23 既然计划经济不能振兴我国经济,难道工程思维就能够振兴我国经济吗? 中国教育是大一统体制。教育部把持,也垄断着一切教育工作的决策与管理 权。他讽刺地说到现在大学生结婚还要教育部批准,这群人就是法盲!还有大一的 学生不让带电脑,不让在外租房,这完全是没有意义的回想他当年上学的那会,班 上有结婚的,有怀孕的,还有生小孩的,恋爱,结婚是每个成年人都享有的权利,而教 育部连这个都不懂。他指出现在的教育部就是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又要管,这就 是没有抓准方向! 他还说到,我国现在的教育就是一种工程思维。这是一种计划经济的思维模 式,是典型的好大狂和形式主义。但是,既然计划经济不能振兴我国经济,难道工 程思维就能够振兴我国经济吗?文革前教育部直属的高等院校为23所,78年为34所 ,现在为76所,越来越集权!现在流行什么教育工程,什么211工程,973工程,阳光工 程明显带有炒作之嫌。而这样做会对我们的大学造成很消极的影响: 大学无个性 ,千人一面,万人一格;无创造性,瞎指挥,大跃进;相互攀比,评估造假;形式 主义盛行。对于大学的合并热潮,他幽默地打趣道这是逼良为娼,我们一定要提 倡自由恋爱 中国大学的体制是剥了皮的煮鸡蛋外白内黄 独立、民主、自由是大学教育的精髓。他从大学的起源讲起:西方大学起源于意 大利和法国,世界最早的博洛尼亚大学和巴黎大学都是由教会主办的,现在的大学精神 都源于那个时代。中国最早的5所大学也是教会主办的,可惜没成气侯,国立大学走上 了主流,鄙校就是当时最早的一所。中国的当代教育主要还是学西方,可悲的是,我们 只学会了形式而没有通其本质,移植了躯壳而没有灵魂,搞得不伦不类,没有自己的理 念。 他言辞犀利又不乏幽默:谜语:中国大学的体制打一个双色熟食 谜底是剥了皮的鸡蛋外白内黄套用西方的模式,但是还是沿用中国的传统 思维模式。 我一生搞教育,思考得越多就越痛苦。为什么中国没有诺贝尔奖获得者?就是因为 中国没有独立自主的学术体制!那么中国怎么才会有?究竟要用什么样的体制?我认 为,要用道家的无为,上不为,下才会有为!中国需要一场教育改革的启蒙运 动,否则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改革!教育如何搞?老校长提出了他的建议 : 首先,要改革校长选举制度。哲学教人思考,校长一定是要具有思想家的素质的 教育家。但是中国很怪:教育家不懂哲学,而学哲学的有不搞教育,他们专心政治。还 有就是要民主选举校长,校长治校,教授治学,要治学人选举治校人,这样才有出路! 其次,改革招生制度。他主张三权分立,教育部拥有决策权,独立考试院拥 有考试权,大学拥有招生权。取消全国统一考试,采取大区、省、重点大学和艺体院四 类分别考试的方法。指出大学录取一定要有针对性。 接着,改革教学与管理体制。移交于制度的改革促进教育体制改革,建立民主、自 由的体制。他回想武大当年的辉煌,北大教授、学生都想转到武大来但是,现在落 伍啦!他有一点无奈,现在好多大学弄的都是假的学分制度,如果一个学校不许学 生自由转系,自由听课,那么它就没有学分制。 最后,要改革本科培养人才的模式。我总结人才的成功模式就是:志趣信念 理想执着成功他这样评价自己:年老未敢忘忧国。他坚信,执着追 求会让中国教育的明天充满阳光! 互动环节 刘: 人生本来就是不断的选择,在我刚从苏联回来的时候周总理当时让我去从事军 事,我没去,如果当时去了,我可能成为一个将军了。我热爱教育!并且执着从事教育 改革,对于这项事业我一直很激动。是的当时是有人跟我说过,如果我做了教育部长也 许回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是,京官难当呀!在皇帝身边,你快了,他说你 冒进, 慢了,他说你落后那个舞台不适合我,我只有在武大这个小舞台上呐喊,现在这个舞 台也没有了,我的舞台就是我的家,我的书。我一年出一本书,十篇论文,谈教育改革 话题,六月武汉大学出版社将一次性出版。我相信,只要坚持,中国的改革就会有希望 !你们要记住:历史是沿着改革的道路前进的! 问:顾海良书记前几天发出公告说,武汉大学明年开始招收35%的高价生,说是为 了偿还债务。刘爷爷,你作为武大前校长和教育家,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 刘: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个问题到底如何解决还是要慎重,如果只是为了还债 ,那么还真是值得考虑,我们不能够把债务转嫁给家长。当然各个学校的标准也不一样 ,例如美国的学费就很高,但是各种各样的奖学金很多,几乎每个学生都会有,大学生 几乎不用问家里要钱就可以生活;印度的学费很低,但是还有很多人支付不起。学费上 涨牵一发而动全身,物价上涨都要听政,学费上涨也要听政再做决定也不迟呀! 本文引用地址: http://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3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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