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甘阳的“守法,变法与保守主义” (草稿,请勿引用) 王键 近日阅读甘阳的新作“守法,变法与保守主义”演讲稿,笔者又吃了一惊。此前笔者也写过评论甘阳的文章,就一直觉得他的思路和思维方式特顶牛。但没想到的是,如果说以前的甘阳鼓吹从“民族-国家”到“文明-国家”,鼓吹“通三统”,还停留在“神圣化民族主义”阶段,这次的文章却变成了解构主义手法,通过拆解美国宪政的“神话”,把美国的宪政历程成功地勾兑成了“虚无主义”另加“神圣化”的鸡尾酒——然而,这却典型的是一种鼓吹“造假有理”的逻辑。 该文稿源于6月14日,甘阳在华东政法大学就宪政问题所作的演讲。在演讲中,甘阳详细解读了阿克曼、列文森和波斯纳三位美国宪法学家对于美国宪政变迁问题的处理思路。然而,在此文中,甘阳通盘的逻辑基本上却是这样的:首先,美国的宪法自始至终都很有问题,因此,美国的宪政其实是个神话;其次,尽管如此,但美国人还是很信奉美国的宪法,最后——因此美国的宪法和宪政才管用。 在笔者看来,此文无论是宏观思路还是微观细节,问题都很多。比如,甘阳所谓的美国人信奉美国宪法,美国的宪政好使,是不是可以外推出中国人信奉中国的宪法,中国的宪政也就会好使?哪里有这样的道理呢?显而易见,宪法宪政是否管用,那不简单是人们信不信的问题,还要看这个宪法和宪政是什么内容,要看历史背景和社会情境。然而,按甘阳的虚无主义论调说法,宪法和宪政问题干脆就变成一个去宗教化的神学问题了——信则灵,不信则不灵——进一步外推,甘阳的虚无主义甚至比神学更加奇妙:在他那里,连上帝和撒旦都没有区别了——你信他是上帝就是上帝,你觉得他是撒旦就是撒旦。 甘阳这篇文章,在微观细节上的问题更多,比如甘阳引用美国法学家观点,说美国内战后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13条和第14条,都缺乏合法性,排除了南方民选的代表,本身就违宪了。要依笔者看,甘阳这个表述不大像学者的观点,尽管他是以转引美国学者的面目出现。在修宪的时候,南北内战刚打完,这是个非常时期,南方民选的代表可是要求独立的,怎么能够让他们参与一个强调修补宪法分裂趋向的修宪会议?如果南方代表加入也可以完成修宪,那么当初根本也不会爆发南北战争了。由此可见,由于时间紧迫,美国的宪政亟待完善,无法等待战后南方的民意恢复正常,选出不再主张独立的代表,那么这次修宪会议要有效地解决分歧,就必须将主张分裂的南方代表排除在外。 还有甘阳引用对美国两院制的批评,同样是以美国学者观点的面目,甘阳认为应当取消参议院,实行一院制。读下来,觉得千疮百孔,到处多是问题。很多甘阳所谓的问题,并不是两院制本身的问题,而是政治博弈的必然产物。如果说两院制会造成种种决策和协调的难局,会有问题,那么实行一院制同样会存在类似情况——这就是民主政治,在阳光之下的和平博弈,必然会造成对手之间充分利用游戏规则来相互制衡。 文中最明显、最荒谬的问题,是开篇甘阳就试图消解掉法治和宪政的合法性。他用了美国任命最高大法官的争议案例,意思是说其实美国根本也不是rule of law(法治),也是rule by law(法制)。甘阳认为,所谓rule of law就是法律的统治,它应该不依赖于法官的人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美国大法官的人选这块居然会在美国引起这么大的争议,就说明美国的所谓法治它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所以就不是rule of law,而是rule by law,甚至和人治没多大差别。 我觉得这部分甘阳明显是在胡说八道:rule of law和rule by law的重要区别,应该体现于三权分立的架构,在于立法、行政、司法的分离。这样的制度设计,可以避免掌权的人随意立法,以法律的名义实施暴政,在暴政之后又随意修改法律,补充施行使暴政合法化的法律条款。而这种暴行也就是所谓法制,rule by law。而rule of law和rule by law的真正区别,并不在于是不是要由人来贯彻法律条文。显然,只要是在人类社会中,就必然要由人来贯彻法律条文,这一点是普世的、必然的。因此,甘阳在这里的逻辑是明显有问题的。美国大法官的人选争议,也包括对宪法的解释的模糊和歧义,它并不是rule of law和rule by law的区别,而是个普遍存在永远无法避免的技术问题。作为rule of law体系里面的技术问题,美国人所争议的,是哪个法官更好,谁的司法解释更优质。我们不能用这里面的技术差异来说明rule of law和rule by law就没有区别了。更不用说人治的问题,这完全是两码事。只要是在人类社会中,就会存在语言和解释的分歧,就会存在人选在执行时的差异,甘阳反倒用这个模糊问题掩盖了宪政的真实意义。 然而,很遗憾,在演讲之后的观众提问中,似乎没有人提到相关的问题。像这样充斥谬误的学者演讲,居然可以大肆流行,也没人去质疑其中明显存在的问题,这也许说明中国这个国家的大多数人在思想观念上都是有问题的。无论如何,甘阳都是个有影响力的人物,算中国新保守派的一面旗帜。笔者以为,甘阳的问题并不是没有学识,而是他的思路和逻辑有问题。说到底,甘阳总是倾向于先预设了一个立场:中共是上帝,美国是撒旦,然后她所有学富五车的论据,都为这个立场服务。这样的逻辑自然没办法贯通的。 也就是说,像甘阳的所谓新保守主义,其实是要去保守中共政权,而不是要保守中国所拥有的那些真正值得保守的传统和价值。像我个人认为中国还是很缺乏保守派的视角的。从国内娱乐至死的现象,能看出这一点。最近常看国内的电视节目,应该说国内的电视台,娱乐节目的制作,还是有很大进步的,至少模仿得更好了,君安美女绅士淑女的形象也更富态更吸引人。像湖南台,央视的一些节目,相亲选秀什么的。电视剧编排的也更吸引眼球——尽管总是流于爱情清宫抗日谍战几大主题。但对比国外电视节目,尤其在时政方面,在对人性的刻画上,国内还是太小儿科。国内公共讨论的话题,一般只能局限于美食美女,时尚爱情,插科打诨,最多来点嬉笑怒骂。总的说真得太表层太肤浅。国内好多人还很自以为是,一谈价值和政治议题,立马就很不耐烦说无聊,太缺乏公民素养和教养。 国外媒体喜欢选的议题,经常是不一样的。比如,伊斯兰世界问题出在哪里?(基督教议题更是老生常谈)哥伦比亚山地里的毒枭,乌坎事件后续报道,伊朗球队的孩子们,埃及的街头政治,阿富汗伊拉克叙利亚前线……很多很多。这一类节目,倘若在国内播放,可能不是太有市场。但国外媒体喜欢拍,那肯定是有观众爱看。其实这也是文化差异。像在美国的话,还有很多宗教媒体,不少电视台天天不厌其烦地都在谈价值观,谈道德,谈信仰,谈神学。并不只用古老的说教方式,而是结合了现代媒体手段。甚至好莱坞大片里的各种技巧,完全可能出现在宗教节目里。但即使如此,像美国学者布热津斯基,对美国的国民素质还是很不满意,认为美国人对这个世界不够关注,太狭隘,太无知,太民粹。对比中国的情况,可以发现,其实中国整个就没有保守派的基础,从上到下都是这样。 甘阳算是新保守派,但甘阳好像只是在保守共产党的教义,要树立党这个世俗上帝,另外中国传统里也没发展出像美国或者欧洲的那种非常丰富的体现在宗教或典籍里的很厚重的教义。在这方面,中国跟广大伊斯兰地区相比都有很大差距,更只能望土耳其和伊朗之项背。因此,中国的新保守派并不是真正的保守派。然而,一个正常社会需要平衡,需要有保守派才能形成平衡。但保守派的形成,需要自治的学术团体,需要独立的宗教和文化传统,更需要漫长的时间。可惜,这些重要条件中国目前都是非常稀缺的。从保守派匮乏的角度看,中国的崛起和发展真不一定是件好事——这就像一部没有装刹车闸的车,向前开得越快越猛,也就愈发的危险。 附甘阳文章原文链接: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zgyj/xzmj/article_2013062186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