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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闻美国校园枪击案——略谈个体和集体的关系
tjhuang 2012-12-15 11:52
今天美国再次发生校园枪击案, 28 人丧生,最令人痛惜的是其中 20 人是不到 10 岁的孩子! 事件直接原因是枪支问题和罪犯可能存在人格障碍,法律原因是持有枪支是美国宪法 第二修正案赋予公民的权利, 而社会原因是 美国已经形成的思维定式:个人权利(以及个人主义)几乎具有绝对性,是第一性的,集体主义及社会道德是从属的第二性。这样看来,奥巴马宣布采取的 “ 有意义的行动 ” ,触动宪法和思维定式的可能性极小,可能采取的行动是加强枪支管理,特别是限制精神障碍人员获得枪支,但是,对精神障碍的认定又涉及到个人自由,一碰到这个问题,美国社会就很难有实质进展。 近年来我国涉及个人权利的事件也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 最牛钉子户 ” 多次成为新闻热点。到底如何处理个人私权和社会公权的关系也成为中国社会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需要对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关系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回答这个问题的一个可能思路是跳出人类社会的圈子来看这个问题,即个体和多个个体组成有机整体(简称集体)的关系问题。莱布尼兹曾经将这种意义上的个体称为单子,类似地,多个单子构成的投机整体称为集子。集子是更高组织层次上的单子,因此可以构成更高层次的集子,如此递归式上升。 按照单子和集子的思路,基本粒子、原子、分子、有机大分子、细胞、人、人类社会、宇宙社会(地球人类社会作为其中一员) ... 构成了一个逐步提升的单子和集子反复递归的组织结构,在这个结构中,个体和集体是相对依存的,如果一定要分出第一性还是第二性,个体是第一性,集体是第二性,集体存在的前提是具有独立性的多个个体的存在。如果为了集体而消灭了个体,集体也就不存在。 但这并不是说个体就是绝对的。个体要成为集体的有机组成部分,自己首先要是一个正常的个体,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个体能够作为比它更低层次的个体的集体存在,二是个体能够作为比它高一层次的集体的一员和其它个体共存。不满足这两个条件的问题个体从长远意义上不能作为上述体系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存在。例如,宇宙大爆炸产生了各种可能的粒子,但只有数十个稳定存在下来,成为构成物质世界的基础。又如,癌细胞本身也是细胞,但是恶性膨胀,压迫乃至消灭其它细胞的生存空间,最终破坏它所在的生物体,也是问题个体。人类社会中剥削他人者是问题个体 ( 阶级论中的剥削阶级 ) ,当今官员中的腐败分子也是问题个体,如果长期存,就会颠覆社会。回到美国枪击案,枪击案犯如果存在人格障碍,是问题个体,这时他的个人持枪权就应该进行限制,否则就会对其它个体造成伤害。重要的是,对问题个体的限制应该限定在问题个体范围内,不应对其它正常个体的权益造成影响。就美国来说,正常人的持枪权应该继续得到保护,而不是所有人的持枪权得到保护。在这个案例中,案犯所用的枪是他母亲的枪,受害的第一人是他母亲,因此,除了社会有义务维护持枪权这个规则外,每个人也必须维护这个集体层次上的权利。具体到这个例子,案犯的母亲应该把她自己拥有的枪支权利限制在自用的范围内,让她儿子得到这些枪支超出了美国社会给予她个人的持枪权,因此造成了她自己的死亡和更多个体的死亡。 反观中国社会,坚持个人权利是必要的,但是得到个人权利的个人应该把这个权利限制在个人范围内,而不应该把这个权利简单扩展到任何人,包括亲属。既然个人权利属于个人,是基本权利,那就应该严格遵守,属于自己的要坚决维护,但是不要扩展,扩展就可能带来副作用,就可能影响他人的权利。腐败分子随意放大自己的权力应该被惩处,普通人应该也以此为戒,《论语》曰 “ 君子慎独 ” ,我觉得应该包括这层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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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是人类史上最大的笑话--耶鲁前校长
热度 12 ssg334 2012-11-12 17:03
曾任耶鲁大学校长的小贝诺.施密德特,日前在耶鲁大学学报上公开撰文批判中国大学,引起了美国教育界人士对中国大学的激烈争论。   对中国大学近年来久盛不衰的“做大做强”之风, 施密德特说:“他们以为社会对出类拔萃的要求只是多:课程多,老师多,学生多,校舍多”。“他们的学者退休的意义就是告别糊口的讲台,极少数人对自己的专业还有兴趣,除非有利可图。他们没有属于自己真正意义上的事业。”“而校长的退休,与官员的退休完全一样,他们必须在退休前利用自己权势为子女谋好出路。”“新中国没有一个教育家,而民国时期的教育家灿若星海。”     对于通过中国政府或下属机构“排名”、让中国知名大学跻身“世界百强”的做法,施密德特引用基尔克加德的话说,它们在做“自己屋子里的君主”。“他们把经济上的成功当成教育的成功,他们竟然引以为骄傲,这是人类文明史最大的笑话。”     中国大学近来连续发生师生“血拼”事件,施密德特认为这是大学教育的失败,因为“大学教育解放了人的个性,培养了人的独立精神,它也同时增强了人的集体主义精神,使人更乐意与他人合作,更易于与他人心息相通”,“这种精神应该贯穿于学生之间,师生之间”。“他们计划学术,更是把教研者当鞋匠。难怪他们喜欢自诩为园丁。我们尊重名副其实的园丁,却鄙视一个没有自由思想独立精神的教师。”     中国大学日益严重的“官本位”体制,施密德特也深感担忧,他痛心地说:“宙斯已被赶出天国,权力主宰一切”。     “文科的计划学术,更是权力对于思考的祸害,这已经将中国学者全部利诱成犬儒,他们只能内部恶斗。缺乏批评世道的道德勇气。孔孟之乡竟然充斥着一批不敢有理想的学者。令人失望。”施密德特为此嘲笑中国大学“失去了重点,失去了方向,失去了一贯保持的传统”,“课程价值流失,效率低,浪费大”。     他嘲笑说“很多人还以为自己真的在搞教育,他们参加一些我们会议,我们基本是出于礼貌,他们不获礼遇。”     由于当前经融危机引发的一系列困难,导致大学生就业难。施密德特对此说,“作为教育要为社会服务的最早倡议者,我要说,我们千万不能忘记大学的学院教育不是为了求职,而是为了生活”。     他说大学应该“坚持青年必须用文明人的好奇心去接受知识,根本无需回答它是否对公共事业有用,是否切合实际,是否具备社会价值等”,反之大学教育就会偏离“对知识的忠诚”。     对中国大学的考试作弊、论文抄袭、科研造假等学术腐败,施密德特提出了另一种观察问题的眼光,他说“经验告诉我们,如果政权是腐败的,那么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同样会骇人听闻的腐败”。     他还说“中国这一代教育者不值得尊重,尤其是一些知名的教授。”     施密德特认为中国大学不存在真正的学术自由,他说中国大学“对政治的适应,对某些人利益的迎合,损害了大学对智力和真理的追求”。     他提出“大学似乎是孕育自由思想并能最终自由表达思想的最糟糕同时又是最理想的场所”,因此,大学“必须充满历史感”,“必须尊重进化的思想”,“同时,它倾向于把智慧,甚至特别的真理当作一种过程及一种倾向,而不当作供奉于密室、与现实正在发生的难题完全隔绝的一种实体”。他说“一些民办教育,基本是靠人头计算利润的企业。” (本文为转载,众博友澄清这篇报道是谣言,那么实在不可相信。不过言语中有些方面不妨一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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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主义精神基本荡然无存了
热度 4 周少祥 2012-5-22 09:09
上周五周六,学校召开运动会。早年,每年多少能在运动会上为小单位挣点分。但由于年近半百,又没进入老年段。而身体已没有资本与三十几岁的那些中年人一拼高下,运动会与我无关了。 校级运动会的水平实在有限,故而连看客都不愿意当。开幕式一结束,都回办公室工作去了。为了避免过于冷清,各单位都制定各种奖励政策,比如参加开、闭幕式给多少钱,运动会上拿一分多少钱。 周六下午有闭幕式,而家人有活动安排,故没有出席这一集体活动。下午被带到北京交通大学操场,那里正在举行运动会的闭幕式。偌大一个操场,参加闭幕式的人实在很有限,颁奖仪式的过程也不够热烈。 心里很感慨:集体主义精神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已基本上荡然无存了。 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用人制度的变化。聘用制及其考核办法使大家太忙碌,没有那么多的闲工夫。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其背后的逻辑是,我把工作完成了,别的事与我无关。过去一直被广为提倡的集体主义精神,逐渐失去了存在的空间。 我们的前辈,他们都以学校为家,对学校有很强的归属感。把学校的发展壮大看得非常重,表现出很高的集体主义精神。 对我们而言,手头的工作变得只是在“打工”,尽管我们打心里不愿意这么想,但这却是严酷的现实。在这种情形下,哪来的集体主义精神?
个人分类: 综合|3805 次阅读|10 个评论
记录在案
caotiansheng 2012-5-15 11:47
某君在酒席上言,好像现在社会有几种奇怪的现象:几乎所有人都在拿民主说事,而几乎所有人都渐渐地、主动地或被动地以自我为中心;几乎所有人都在抱怨收入少,待遇低,而几乎所有人都想少付出,多得到;几乎所有人对腐败深恶痛绝,而几乎所有人对有利于自己的腐败都不抵制;几乎所有人都说自由好,而几乎所有人都想尽量少受约束,云云,很多。 又一君说,一个时期以来,明倡暗丢了集体主义、雷锋精神、公仆精神,能不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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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主义 复归
caotiansheng 2012-5-6 09:29
胡锦涛同志在五四讲话中重提“集体主义”,这是一个很久未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和文章中提出的词。现在胡主席重提,感慨良多。但不知学术界又作何解释?记得在人们质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为何不提集体主义时,一些专家学者做了专门解释,解释为何不将“集体主义”纳入这个体系,言辞灼灼。由于我水平低,现在我恳求原来做这种解释的专家学者重新解释一下胡主席为何又要重提“集体主义”?您们原来的解释现在是否仍然成立?还是? 记得当时有人问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何不写进集体主义这个问题时,我当时的解释是:起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同志忘了写进集体主义,大家讨论时可能忘了讨论补充加进集体主义,还有一个可能,就是可能不想再提集体主义,不然还有什么可能呢? 胡主席讲话摘录:“广大青年要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让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让社会主义荣辱观更好引领社会风尚。”
个人分类: 呼吁建议|1793 次阅读|0 个评论
说独立人格,鬼王应该算一个
wj3235 2012-4-10 19:11
鬼王的博文在科学网经常被封杀,而自己也经常因为写的博文遭遇编辑的禁闭,到现在还是如此。 鬼王能够屡次被封杀,屡次依然如我的表达自己的观点,我觉得这是独立人格的表现。 我觉得中国并没有产生独立人格的土壤,独立的人格需要个人主义的土壤,而不是中国一直提倡的集体主义的思想。在集体主义的思想下,公民被要求更多的是保持思想上的统一。有独立人格的人很可能成为异己分子。 君不见当下,如此多的“宠物经济学家”,“御用文人”。 许多人呼吁,要有独立的人格。但是实际上,我们没有这样做。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忠于自己的人。一个领导需要一个忠于自己的下属,一个老师需要一个忠于自己的学生。 另外其实国人一贯提倡的都是中庸之道,。这种中庸之道,我不觉得是一种独立人格的表现,其实是逃避现实,是一种妥协。我们提倡的是“ 有道则见, 无道则隐 ”的哲学。 如今,即使是一个独立人格的人,能做的也只有围观。很多人其实连围观的兴趣都没有,都忙着出国了。 当面对各种诱惑的时候,你还能“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当你的生命受到威胁呢,你还淡定吗? 如果你觉得自己的人格够独立,那就拿出来晒晒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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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主义思想放光芒
热度 2 smallland 2012-3-17 16:07
人类心理的许多现象,单从心理学角度似乎没法解释,譬如 上一篇 说 的大合唱与个体意识的消融。一场大合唱就能使个体忘记自我,融入集体?似乎能够。在许多场合,这是激发集体主义思想的有效手段。在某些手段的作用下,个体 的集体主义思想可能无限膨胀,以至于不只是为了眼前的集体,而是整个国家,甚至全人类。有不少人的确是为了全人类的解放而甘愿牺牲自己的,当然不一定是因 为参加合唱才产生的,有更多的手段。具体手段就不说了,一种手段能起什么作用,看看传销的狂热场面就知道。至于上篇说的大合唱,如果能加入一些催化成份, 效果或许会更好,譬如在烈日炎炎下合唱,直到万人中有五千人中暑倒下。在困难或绝望的集体场合,更容易激发狂热的集体主义,这自然是有“进化意义”的。 进 化意义在哪里呢?就在于,人不是以个体为单位生存的,而是以集体为单位。在遥远的进化年代里,这个单位是多大,还真不容易考究。有人猜想,应该是150或 稍多一点,譬如二百五。也有人从几万年前或几十万年前人类活动留下遗迹分析,大概支持这样的猜想。在和平的时间里,个体间有自己的私利,自然有斗争。按照 以前的阶级斗争理论,这应该是“人民内部矛盾”。但如果这个群体收到外来的威胁,情况就不一样了,就是“敌我矛盾”了。这时,就需要“同志们团结起来”, 一致对外。按照这样的逻辑,有人断言,要想实现“全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除非星人攻击地球--题外话了。 一群猴子或别的高等猿类在侦探到强敌入侵时,会发出响亮的嚎叫,并迅速传遍整个群体。这是警告,也是联络,也是鼓舞,其作用跟黄河大合唱相似,具有号召“猴民”或“猿民”团结起来一致对外做好战斗准备的功能。 在 遥远的古代,在人类还像猿猴一样的年代,集体主义就是为了整个集体去战斗,没有“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意思。它们能“想到”的(当然是不用思想的),也就是 自己所属的集体,而不会想着普天下的猿猴。等到人类有了强大的主观意识,就会想到“全世界”,但其实地球多大,他依然是模糊的,他的本能中依然是自己所属 的集体。 有 人试图从进化的角度分析这个问题,认为集体主义符合群体选择论的观点。其实不然,为了小集体,还是为了自己。能刺激机体主义的,自然是危险,是亢奋,是群 情激昂。因为敌人常常是隐蔽的(所以需要引蛇出洞--笑话),所以个体常常不是自己感知危险,而是用本能去观察群体的情绪。如果整个群体激动起来,不用问 (关键是它们也不会说话),那就是需要团结的时刻,那就是需要个体忘却私利的时刻,那就是准备拼死战斗的时刻。 当然,宗教利用的也是类似的本能,就是道金斯说的blind faith。人类强大的个体意识,私利观念,逻辑思维,常常会被不明来源的原始刺激所毁灭,所消融,释放出强烈的集体主义的光芒,这的确是人类本性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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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饶毅博文“被高调”有感
deepblue1969 2012-3-9 09:18
“众所周知,中国学术界风气不好,而生物学界就是一个典型。一批院士控制资源、压制青年,对学术没有兴趣,长期不参加学术活动,只参加学术界的政治活动。一些院士吃吃喝喝拉拉扯扯,和村干部没什么两样。看到这些院士的行径,有些年轻人“上行下效”,如果不是这些少数院士带坏风气,也是他们起了很大的推波助澜作用。 ” 这是我们中国人的劣根性,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作为既得利益者,你好我好大家好,要死大家一块死。在这方面我们的集体主义是比较强的。 问题是恶人总会得寸进尺,中国的危机总会总爆发。智者认识到这一点,为此痛心疾首,大声疾呼。那些既得利益者,可以比喻为“猪”(这样做有点贬低猪了,可怜的)。每天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唯唯诺诺,摇尾乞怜;欺上瞒下,欺世盗名。但总有一天挨宰的时候,在那里哀嚎。可惜我们大家也会成为陪葬品,而既得利益者有可能寿终正寝。但这些人的后代吗?他们真的就像猪一样只关注眼前的饲料吗?我们最好不要跟他们一样,大家眼光放长远一点,离这些既得利益者远一点。 所以我讲体制外。邓中翰提出搞增量改革,就像当年DNA测序一样,民办机构的结果和效率不比政府资助的差;我讲的意思在这上面是可以类比的,而不是照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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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耶鲁大学校长:中国大学是人类文明史上最大的笑话
热度 5 skdhf 2011-12-14 15:53
曾任耶鲁大学校长的小贝诺•施密德特,日前在耶鲁大学学报上公开撰文批判中国大学,引起了美国教育界人士对中国大学的激烈争论。   对中国大学近年来久盛不衰的“做大做强”之风, 施密德特说:“他们以为社会对出类拔萃的要求只是多:课程多,老师多,学生多,校舍多”。“他们的学者退休的意义就是告别糊口的讲台,极少数人对自己的专业还有兴趣,除非有利可图。他们没有属于自己真正意义上的事业。”“而校长的退休,与官员的退休完全一样,他们必须在退休前利用自己权势为子女谋好出路。”“新中国没有一个教育家,而民国时期的教育家灿若星海。”     对于通过中国政府或下属机构“排名”、让中国知名大学跻身“世界百强”的做法,施密德特引用基尔克加德的话说,它们在做“自己屋子里的君主”。“他们把经济上的成功当成教育的成功,他们竟然引以为骄傲,这是人类文明史最大的笑话。”     中国大学近来连续发生师生“血拼”事件,施密德特认为这是大学教育的失败,因为“大学教育解放了人的个性,培养了人的独立精神,它也同时增强了人的集体主义精神,使人更乐意与他人合作,更易于与他人心息相通”,“这种精神应该贯穿于学生之间,师生之间”。“他们计划学术,更是把教研者当鞋匠。难怪他们喜欢自诩为园丁。我们尊重名副其实的园丁,却鄙视一个没有自由思想独立精神的教师。”     中国大学日益严重的“官本位”体制,施密德特也深感担忧,他痛心地说:“宙斯已被赶出天国,权力主宰一切”。   “文科的计划学术,更是权力对于思考的祸害,这已经将中国学者全部利诱成犬儒,他们只能内部恶斗。缺乏批评世道的道德勇气。孔孟之乡竟然充斥着一批不敢有理想的学者。令人失望。”施密德特为此嘲笑中国大学“失去了重点,失去了方向,失去了一贯保持的传统”,“课程价值流失,效率低,浪费大”。     他嘲笑说“很多人还以为自己真的在搞教育,他们参加一些我们会议,我们基本是出于礼貌,他们不获礼遇。”    由于当前经融危机引发的一系列困难,导致大学生就业难。施密德特对此说,“作为教育要为社会服务的最早倡议者,我要说,我们千万不能忘记大学的学院教育不是为了求职,而是为了生活”。     他说大学应该“坚持青年必须用文明人的好奇心去接受知识,根本无需回答它是否对公共事业有用,是否切合实际,是否具备社会价值等”,反之大学教育就会偏离“对知识的忠诚”。     对中国大学的考试作弊、论文抄袭、科研造假等学术腐败,施密德特提出了另一种观察问题的眼光,他说“经验告诉我们,如果政权是腐败的,那么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同样会骇人听闻的腐败”。     他还说“中国这一代教育者不值得尊重,尤其是一些知名的教授。”     施密德特认为中国大学不存在真正的学术自由,他说中国大学“对政治的适应,对某些人利益的迎合,损害了大学对智力和真理的追求”。     他提出“大学似乎是孕育自由思想并能最终自由表达思想的最糟糕同时又是最理想的场所”,因此,大学“必须充满历史感”,“必须尊重进化的思想”,“同时,它倾向于把智慧,甚至特别的真理当作一种过程及一种倾向,而不当作供奉于密室、与现实正在发生的难题完全隔绝的一种实体”。他说“一些民办教育,基本是靠人头计算利润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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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耶鲁大学看中国大学教育
热度 1 dongzengshou 2011-11-1 17:32
耶鲁大学校长:中国大学是人类文明史上最大的笑话 曾任耶鲁大学校长的小贝诺施密德特,日前在耶鲁大学学报上公开撰文批判中国大学,引起了美国教育界人士对中国大学的激烈争论。 对中国大学近年来久盛不衰的“做大做强”之风, 施密德特说: “他们以为社会对出类拔萃的要求只是多:课程多,老师多,学生多,校舍多”。 “他们的学者退休的意义就是告别糊口的讲台,极少数人对自己的专业还有兴趣,除非有利可图。他们没有属于自己真正意义上的事业。” “而校长的退休,与官员的退休完全一样,他们必须在退休前利用自己权势为子女谋好出路。” “新中国没有一个教育家,而民国时期的教育家灿若星海。”    对于通过中国政府或下属机构“排名”、让中国知名大学跻身“世界百强”的做法,施密德特引用基尔克加德的话说,它们在做“自己屋子里的君主”。 “他们把经济上的成功当成教育的成功,他们竟然引以为骄傲,这是人类文明史最大的笑话。”  中国大学近来连续发生师生“血拼”事件,施密德特认为这是大学教育的失败,因为“大学教育解放了人的个性,培养了人的独立精神,它也同时增强了人的集体主义精神,使人更乐意与他人合作,更易于与他人心息相通”,“这种精神应该贯穿于学生之间,师生之间”。“他们计划学术,更是把教研者当鞋匠。难怪他们喜欢自诩为园丁。我们尊重名副其实的园丁,却鄙视一个没有自由思想独立精神的教师。” 中国大学日益严重的“官本位”体制,施密德特也深感担忧,他痛心地说: “宙斯已被赶出天国,权力主宰一切”。 “文科的计划学术,更是权力对于思考的祸害,这已经将中国学者全部利诱成犬儒,他们只能内部恶斗。缺乏批评世道的道德勇气。孔孟之乡竟然充斥着一批不敢有理想的学者。令人失望。” 施密德特为此嘲笑中国大学“失去了重点,失去了方向,失去了一贯保持的传统”,“课程价值流失,效率低,浪费大”。 他嘲笑说“很多人还以为自己真的在搞教育,他们参加一些我们的会议,我们基本是出于礼貌,他们不获礼遇。”   由于当前金融危机引发的一系列困难,导致大学生就业难。施密德特对此说,“作为教育要为社会服务的最早倡议者,我要说,我们千万不能忘记大学的学院教育不是为了求职,而是为了生活”。 他说大学应该“坚持青年必须用文明人的好奇心去接受知识,根本无需回答它是否对公共事业有用,是否切合实际,是否具备社会价值等”,反之大学教育就会偏离“对知识的忠诚”。 对中国大学的考试作弊、论文抄袭、科研造假等学术腐败,施密德特提出了另一种观察问题的眼光,他说“经验告诉我们,如果政权是腐败的,那么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同样会骇人听闻的腐败”。 他还说“中国这一代教育者不值得尊重,尤其是一些知名的教授。” 施密德特认为中国大学不存在真正的学术自由,他说中国大学“对政治的适应,对某些人利益的迎合,损害了大学对智力和真理的追求”。 他提出“大学似乎是孕育自由思想并能最终自由表达思想的最糟糕同时又是最理想的场所”,因此,大学“必须充满历史感”,“必须尊重进化的思想”, “同时,它倾向于把智慧,甚至特别的真理当作一种过程及一种倾向,而不当作供奉于密室、与现实正在发生的难题完全隔绝的一种实体”。 他说“一些民办教育,基本是靠人头计算利润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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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托邦、保守主义与集体主义
热度 2 techne 2011-10-16 01:21
乌托邦、保守主义与集体主义     ——评潘维的“理想主义与现实” (本文已发表于“爱思想”学术网) 王 键 2004年的北大国际关系学院文化节,正好遇到潘维教授主讲“理想主义与现实”。我未能亲临现场,在事后看了一些潘维先生的讲演记录。潘维教授名气不小,是北大国际关系学院培养出来的学生,师从老一辈学者陈翰笙先生。他在北大取得硕士学位之后,又赴美留学,并在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获得了政治学博士学位。但如同现今很多赴欧美留学取得学位,之后又抛弃西方“高官厚禄”和“富贵荣华”的诱惑,而毅然决然转身重新投入祖国怀抱的优秀中华学子一样,沐尽欧风美雨的潘维教授,却堪称中国的“新保守派”。之所以“保守”,当然是因他预设了中国的某些现实具有毋庸置疑的合理性,但之所以是“新”保守,恰恰又在于他的保守又加上了“理想”的色彩。 由于笔者当年没能去现场亲自去听这个讲演,所以最初时依靠校园网上的记录曾写了些评论内容。不知不觉,那已经是很多年前了。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当时的记录是简要记录,不够准确不够完备,最近回过头再读潘老师这份详细的演讲稿,却发现要远比当初校园网的记录版本更加丰满,潘老师的口若悬河和文采飞扬令人激动不已,甚至不时会让人有屏息之感。虽然事隔多年,但笔者重睹这份演讲稿仍然很有触动和心得,感觉潘老师依然是魅力四射的——即使存在着错误,那也是个深刻的错误。但无论如何,笔者之所以要写这个评论,是因为这次演讲中的很多观点,是不够严谨和真实的。 在这次演讲中,潘老师从头至尾对理想和理想主义大加弘扬,同时对私有观念和个人主义提出了批评,并反复强调大公无私的集体主义精神。他引经据典,引述从亚当.斯密到孔子的西方和东方例证,强调高尚道德情操的重要,强调对至善的追求。在文中第二部分的结尾,潘维这样概括了他的想法:“为什么大学的重要内容是鼓励青年有理想,鼓励集体主义?第一,没有理想主义就没有社会进步;第二,没有理想主义就没有精英和英雄;第三,没有理想主义就没有理想的青年,没有我国理想的未来。”在文中第三部分,潘维更是对东西方文化差异宣称:“殊不知,西方个人主义是理想,集体主义是现实;我国的集体主义是理想,个人主义是现实。与个人主义的现实作斗争,是我国文明长达两千多年的主旋律”。在文章的最后,潘维先是引用了陈翰笙先生的亲身事例,描绘出一个富于理想大胆实践的光辉形象,最后再次强调了理想主义的重要:“有了理想主义,我们的社会才是有机的,团结的,才会比今天美好。” 初看起来,潘维的演讲内容自然是很“政治正确”的,但这却并不等于理论的正确。首先,问题在于这个理想主义的概念,潘维在文中有所涉及。其实,笔者并不反对理想主义。很大程度上,笔者也是一位热衷于批判现实的理想主义者。也正如潘老师的表述,理想主义这个提法,最初发源于古希腊时代的柏拉图的理念论(ideal, idealism)。而且,不止于此,西方的理想主义传统在很大程度上也同宗教有关。而潘老师文中也曾引用《圣经》话语。在基督教的表述中,就存在着一个超越的、来世的天国概念,彼岸世界对立于现实生活。但基督教倾向于设定天国同人世的截然区分。由于上帝的超越性,人世是永远无法同神的世界相比较的。对人而言,此岸同彼岸无法交接。然而,潘老师在文中没有提到的却很需注意的一个重要概念是,理念主义在西方语境中还造就出了一个非常独特的理想主义传统,即乌托邦(utopia)的传统。在乌托邦主义的传统中,会特别强调一种理想和现实的对立,强调某种理想状态下的美好和富于价值。但与此同时,与宗教的来世不同,乌托邦的传统会倾向于设定可以存在一个完满美好的“现世”状况,有待于人们去实现。 如果我们认为在西方思想中还存在着一种与理想主义或乌托邦相反动的传统,不妨可以称之为“现实主义”或“保守主义”的传统。现实主义这个词含义比较广泛和模糊,更多地用来表述人们的生活态度,也被用在文学、艺术或其他一些学科中,如国际政治等领域。而保守主义的含义要更明确,它在学理上则更多地用来表述一种特定的政治倾向,即人们倾向于维护某种旧有的、既定的秩序或信条,拒斥变革。当然,在某种意义上,乌托邦主义同保守主义之间也存在某种交集。譬如伊斯兰的原教旨主义,就设定了古代《可兰经》中所表述的理想和信条是最高价值,并试图在尘世通过政治秩序的重置来实现这种最高价值。那么这种保守倾向同它的乌托邦设想就结合在了一起,仿佛倒是一种“激进的保守”。然而,至少在西方文明的历史中,经历了宗教改革和多次战火,极端的乌托邦传统,以及激进的保守主义传统,最终都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排斥。但在潘维的演讲中,虽然对于理想主义的可贵和无私奉献的价值大加弘扬,却并没有指出它同时具有的负效应,也没有几个重要概念之间的联系进行比较分析。在下文中,我们可以看一看,那些极端的乌托邦传统,激进的保守主义传统,以及集体主义的观点,它们之间可能存在的联系。 另一个重要概念是集体主义。集体主义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同“整体主义”类似。整体主义大致上设定了“整体大于局部,整体定义局部”。而集体主义这个概念更具有政治性,它主张个人从属于社会,个人利益应当服从集团、民族、阶级和国家利益。同样地,笔者也不完全反对集体主义。在这样一个“万类霜天竞自由”的世界中,始终存在着激烈的生存竞争。在情况复杂的博弈中,个体要生存下去,难免需要依赖于某个集体(共同体)。因此,集体主义一向都会有它的市场需求,这是不可避免的。总会有人(或某种其他生物也是如此)需要集体主义。笔者更非简单地就支持个人主义的立场。实际上,正如奥地利经济学派的著名学者哈耶克所言,不少极端个人主义(原子论式的个人观)的观点,更像是矫枉过正,也造成了很多的混乱和问题,甚至同集体主义殊途同归。 在这里,笔者先指出两个值得关注的问题。第一个方面是关于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起源和中西差异。无论集体主义还是个人主义,这种区分和界定基本上都是源于西方的,是西方语境中的产物。然而,尽管个人主义或集体主义的观点是形形色色的,也有很多种不同的界定和表现形式,但很难说西方传统就可以归结为集体主义的或者个人主义的。如果追溯到西方文明的起源古希腊,这种二元区分本身就更像是虚假的。实际上,人类历史中个人权利意识的勃兴是后来的事情,是自文艺复兴直到近代以来自由资本主义兴起的产物。在西方文明的遥远源头,似乎不太可能已经为个人和集体这对很难理清的概念预设出一个带有确定倾向的答案——这个答案是后来主要由欧洲人在启蒙的过程中建构出来的产物。而对于现实情况的判断,即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中西差异,潘维在演讲中的概括似乎不是太准确。譬如他声称在西方社会中“集体主义是现实,个人主义是理想”,而在中国则“个人主义,或者说‘家庭主义’是现实,集体主义是理想”。实际上,个人主义同集体主义的概念并非完全对立。如西方社会中表现出的集体主义精神,是建立在对个人权利的尊重之上。而中国社会中缺乏集体合作精神的个体意识,恐怕同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及法治传统的匮乏有关。这正如当年孙中山同胡适对于中国社会的个人主义特征看似相互矛盾的表述,要点其实在于南北文化差异以及社会合作的基础等问题。西方当然也有集体精神,但它是建立在自治基础之上,而中国的集体精神却是建立在暴力和强制的基础上。对后者而言,它所形成的群体文化和个体精神,在强制缺席的情形下,当然会如孙中山所言,形同“一盘散沙”。 单看中国的情形,中国在历史上似乎并没有很清楚的在概念上对个人或集体进行区分,由此而引出的两种思潮也从来没在古代中国扎下根,只是近代以来才随着西方文化的扩散进入中国。用这种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区分对中国的历史进行解读,是种西方语境下的解读方式,也是事后诸葛亮式的考察。就中国古代的生存方式而言,由于存在着大共同体和小共同体的不同界定(如秦晖先生的表述),很难在概念上用个人主义/集体主义的节分很清晰地对中国人进行分析。中国,以及很多亚非拉国家的人群,他们的传统生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血缘和家族(如福泽渝吉也曾批评明治维新前的日本人“只知有家,不知有国”),这和近代西方的民族国家模式有所不同。在近代以前的非西方社会尤其是东方社会中,自始至终并不存在西方意义中的那种普遍的“人”,因此进行概念的简单比较是有问题的。西方自由资本主义发展造成的“扩展秩序”,不断塑造着一个不但具有共同政治权威的社会有机体,而且还具有真正普遍秩序模式(法治)的大共同体。如果从近代文明自由资本主义兴起后不断演进的历史过程来看,西方倒存在着一种个人主义(广义的)同集体主义进行的较量。这种较量几经反复,从目前来看,最终的胜利者只能是个人主义。 第二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哈耶克对于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以及一种真个人主义与伪个人主义的区分和评价。哈耶克的论证相当有说服力。简而述之,就是与个人主义相比,集体主义犯了一种实体化的错误,它误把在自然状态下处于松散状态的人群当作了一个自然状态下的实体(如同物理实体,或者生物实体),并且用一种对待实体的方式去处理其实是由松散、独立的个人所构成的集体概念。哈耶克认为,在社会研究领域,唯一真实的自然状态下的实体只能是个人。但有别于持“原子论”的“伪个人主义”观点,哈耶克认为理解社会秩序的关键之处并不在于个人实体的本体论优先地位,而在于人们相互理解的复杂过程。正是在识别意图而不是物理实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唯有根据自己的思维才能理解社会过程,因而个人的理解方式才是我们思考问题的出发点。按照哈耶克的解释,所谓“社会”这类集体概念都是人的心智建构产物,社会集合体都是由个人的行动、态度而得以建构。除个人之外,一切诸如国家、社会、民族这类的集体概念和大词,都是一种虚假的非实体概念,它是由某种理论所编织出的概念产物。脱离了个人,这些建构物的意义都无法得到理解和说明。而当人们简单地运用对待个人实体的方式去处理非实体的集体概念的时候,谬误就发生了。比如,人们通常会认为国家是一个由很多人构成的实体,那么国家的行为和利益就如同一个放大了的个人,国家当然就比任何个人实体具有更高的价值,所以为了国家利益,当然就可以牺牲任何个人或一部分人的利益。这显然是个很荒谬的结论,国家本身不具有实体的价值和思维方式,个人也不是自然生物机体中可以随时为整体而牺牲的细胞,因而不可能用对待自然实体的方式去分析它的构成因子的价值。 不过,哈耶克很强调自己并不持一种原子主义式的个人主义观,他反对这种所谓伪个人主义的观点。在哈耶克看来,他所持有的“真个人主义”并不认为个人就是孤立的、没有了历史的完全先于社会的既定存在。哈耶克认为,区分“真个人主义”与“伪个人主义”的标准在于两点:第一点是,是否承认社会领域中存在着自生自发秩序?伪个人主义显然否认这一点;比如卢梭,在卢梭看来,人类社会由原子式的个人通过一种由理性设计的契约所构成,在他那里只存在着一个仿佛由上帝赐予的似乎可以一劳永逸的神圣(理性)契约,但根本没有自生自发秩序的位置。第二点是,究竟是否承认个人自由的价值?真个人主义这样认为:理性是有限的,那么让每个人尽量享有自由,将会取得远多于个人的理性所能预见的成就;而伪个人主义更看重的则是个人式的理性设计,而不是理性的局限和个人的自由。哈耶克的一个重要观点是,所谓伪个人主义,它伪就伪在最后总会倒向某种集体主义,而不是导向自由主义。由于否认了自发秩序而过分强调理性设计,伪个人主义或整体主义(如卢梭,笛卡尔或者孔德,以及马克思等人)最终总是不可避免地要将高于一切的权威诉诸于某种神圣的存在物,至于这个存在物的具体名称,究竟是公意,是理性,还是经验,或阶级,社会,或是党派国家之类的其他什么东西,并不重要。因为它们同“上帝”或“安拉”这类超越性的或神秘主义的神学概念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也许唯一区别只在于它们更像某种现世存在物。 说到这里,就要谈一下极端的乌托邦传统、激进的保守主义传统以及集体主义主张之间的关联。简要说来,笔者认为上述西方文明中的两种极端思潮恰恰是它们所依附的相应传统与另一传统——即整体主义传统,相互融合所造就出的产物。乌托邦的理想主义倾向,促使它号召自己的信徒为了某个美好的理想而奋斗。其实这本来无可厚非,社会中的个人为了理想而奋斗,可以实现自己的某种价值,这也是一件很惬意的快事。更何况,那些乌托邦理念又经常是一些带着弘扬人类最美妙价值的美丽图景。其实,无论是哈耶克,还是马克思,甚至希特勒乃至斯大林,尽管他们可以处于你死我活的敌对状态,但理论上他们也绝不可能去反对这些价值的判断。实际上,价值判断并不是这里分歧的关键所在。问题在于:这个世界无比纷繁复杂,它并不简单就会向人们的理想屈服。经常会有这样的场面,一个看来无比美妙的理想,却实实在在地造出了人间地狱,这真令人遗憾。问题更在于,当某种乌托邦理想不再拘泥于个人,而成为一种集体力量之后,它所能蕴含的危险就开始显现。在集体主义的暴力协助下,某种理想就会找到十足的理由强迫人们为之奋斗、做出牺牲。为了这个理想的实现,权利和自由就必然会遭到破坏。最终,人们不得不成为那个美妙共同理想的奴隶,而不是像它所宣称的那样是其主人。 在另一方面,与乌托邦的观念相对照,一种激进的保守主义态度(如基督教或伊斯兰教的原教旨派)却拒绝人们对传统进行任何变革。这种态度赋予传统以至高的价值,否认人们的变革能够带来真正的进步,或替代传统的价值。而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一种与上述集体主义相似的实体化思维倾向。差别之处在于,如集体主义的这类政治主义主张中所描述的那些类实体对象(如国家,民族,社群),往往在空间的意义上由诸多个体建构而成,仿佛是一种共时性的存在。而后一种保守主义态度中的对象,则更多地是在时间流变的意义上构成一个实体,仿佛是一种历时性的存在。在极端的保守主义者看来,由人类代代相传的传统(如《圣经》和《可兰经》中的教义,或者世俗圣人的训导教诲),其中蕴含着不可超越的最高智慧,远胜于任何变革可能带来的价值。保守主义所界定的这种价值,可以解释为是由在时间序列中流过的众多前人的智慧成果构成,这是一种世俗的解释。或者,在世俗的解释之外,还可以按照由神创制传统的神圣化解释。但无论如何,极端的保守主义者都犯了一种实体化的错误,他们把一个在时间序列中松散的、不断变化的流体,误作了一种形而上学的实在,进而对这种实体进行了某种神圣化,而由此排斥变化的可能性。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哈耶克拒绝别人称他为“保守主义者”。因为在哈耶克看来,保守主义者的形象是拒绝求新、拒绝变革的,并最终不愿正视人的无知而诉诸某种超自然的权威,变成了某种“神秘主义”的化身。在哈耶克看来,保守主义者无法接受新事物,因此必然“敌视国际主义”,并“强烈倾向于民族主义”。在现实中,这种民族主义的偏见,又常常“为保守主义架起了通向集体主义的桥梁”(笔者按:由此不妨看看当今中国新左派与新保守派的合流趋向)。而作为自由主义者而非保守主义者,哈耶克本人虽然也非常崇尚传统,但他却一再强调:正如自亚当.斯密和埃德蒙.伯克而来的英美经验所显示的,人类社会中的传统是在自生自发秩序之中不断生成的。因而,自生自发秩序的传统是富于弹性和张力的。符合这种处于不断流变状态的自生自发秩序的变革,没有理由不被接受,自生自发秩序本身就蕴含着不断变革的力量。 与极端的乌托邦传统不同,我们从激进的保守主义态度中,可以看到一种对于理性和人性的深深的怀疑,这也正是这两种极端思潮的一个本质的不同。极端的乌托邦思潮,往往极度推崇理性,认为可以用人类理性方法设计出一个未来社会的美妙蓝图。但哈耶克对此却有不同看法:事实证明,人类社会中富于价值的事物,很少是能被预先设计出来的。因此,我们有理由对乌托邦传统和集体主义的主张进行检讨,对它们二者的结合尤其应持有怀疑的态度。当理想主义与集体主义相结合时,我们应该警惕其中可能蕴含的危险和压迫,这种河流所蕴含的破坏力,有可能会遏制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最终破坏社会秩序的自生能力。若这样来理解理想主义的问题,一种理想主义若是“最不坏”的,那么它就不应当是同整体主义相配合的,或者至少这种配合应当是严格受限的。一种可接受的理想主义,只有在它能够同捍卫个人权利相配合时,才比较可能具备“自我怀疑”的精神特质,以便其他人以自己的方式追求其幸福。而如哈耶克所言,这也正是“作为自由主义本质特征的宽容”。 经过仔细考量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理想主义还是保守主义,或者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其真正的分歧并不在于价值的判断。无论是理想主义或保守主义,是个人主义或集体主义,对其而言,美好的价值同样都值得追求。问题在于:一种整体的追求能否达到它的目标?一种宣扬爱他人爱集体的说教如何才可能是不空洞的?对此,可能的回答并不复杂:人们至少得先学会爱他们自己。个人主义的观点,其意义并非在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自私自利观念,而在于强调人的自主性,强调对于社会秩序的理解在方法上惟有依赖于个人的思维。它意指我们最好通过个人及由个人相互合作而形成的秩序来理解人类社会的状况。个人的自利行为,只能是受到真正具备正当性/合法性的法律约束的行为。譬如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不道德的现象,让人感到难以接受。但问题不简单在于自利行为,而更在于秩序和规范。因此,当看到众多社会弊病和问题时,请不要把问题简单归结为人性需要改变的问题。人类可能必须面对一个现实:人性是很难被改变的,或者至少,这种作为整体和物种的改变会非常缓慢,可以忽略不计。为此,我们惟有诉诸于秩序和规范。可能在像中国这样的国家或社群中,公共机构未能承担它应担负的某些职能,如公正司法、对弱势群体的关照等。而另一些本不应该由国家/政府承担的责任,国家/政府却承担了。比如对言论的限制,对人们组成社群的限制。这种状态就阻碍了一种良好的社会秩序的自发生长,为此,就更需要扩展个人的自由,以促进社会的自组织和演进。这样来看,存在的那些不道德的问题,不是用理想能拯救的,尤其不可能用集体主义理想来拯救。集体主义理想并不是基于现实状况来考虑问题的解决方式,而建基于一种不切实际的世界观之上,甚至妄想去改变人性,不惜动用暴力和强制方式。然而,高喊奉献口号、制造伟大英雄的时代早已消逝,集体主义式的理想,最终只会制造出更多的问题。 正如很多深刻的政治思想家曾经揭示过的:人性很可能是恶的——尽管这很令人遗憾。或者说,作为人类之一小部分的某些人,他们也许可以去不离不弃的弘扬各种各样的集体主义精神,并自始至终,持之以恒;但是很遗憾,这种鼓动都很难去承担作为一个持久牢固的社会基础的责任。如果我们确实需要这样一个基础的话,它恐怕只能是一种以个人主义的形态来进行建构的。尽管这种个人主义式的社会基础也将会是问题多多,远非无懈可击,但这更像是个退而求其次的没办法的办法——它可能是个最不坏的选择。这也反映出世界观的差别:在潘维老师演讲中随处可见的积极有为和乐观精神,同哈耶克式自由主义的自我怀疑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哈耶克一再强调的并不是:“我们应当可以走的多么快、多么远?”,而是首先去反复追问脚下道路的方向:“我们到底应当向哪里发展?”。同样,哈耶克眼中的实质性问题不是“由谁来统治”,不是“我们需要伟大理想,我们需要绝世枭雄”,而是“政府有权做什么”,是“我们如何免于奴役”,是对权力的约束。 无论如何,对集体和社群的强调也有一定的世界范围内意义。譬如欧美,虽然有较强的个人主义话语传统,但在20世纪70年代也一度兴起过如社群主义(共同体主义)的思潮,它们也确有整体主义的若干特征。不过,若仔细剖析,欧美的社群主义仍然无法摆脱自由主义的权利语境,迄今也提不出任何具有可操作性的现实主张,它仍然无法摆脱自由社会这种基于个人的脆弱基础,而更像是自由主义内部产生出的自我怀疑视角。作为自由主义者,哈耶克当然强调个人和权利概念,但他同时也强调要通过自生自发秩序这一社会过程来理解人类社会。哈耶克的真个人主义,并非拘泥于对实在序列的追究,而是在知识观和意义序列上强调个人优先于社会。前述哈耶克对于集体主义和伪个人主义的批评论述,在一定程度上“不但否定孤立个人决定社会存在的有效性,也是为了否定所谓前定的社会结构决定个人存在的有效性”(邓正来:哈耶克方法论个人主义的研究)。社群主义所具备的对共同体道德价值的强调,尽管比自私自利听起来更冠冕堂皇,但若用来支配社会并摧毁自发社会秩序化过程,那也将会是一种“自我摧毁”过程。这些是对共同体主义的有力反诘。 最后要讲一下听演讲的感受。在我的求学印象中,有两种不同的老师:一种可以把课程讲得非常精彩,善于简明清晰地在大庭广众之下表达他的思想,能把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说得简单——甚至善于对听众宣扬那些根本没有答案的答案,让听众被深深地吸引,款款地打动。然而,还有另一种老师,他看起来可能不那么威武,可能不太善于表达自己。一件看似简单的事他却百转千回,追究不止。他甚至讲不清那些已为人熟知的知识,因为每一句话都能蜕变为谎言,每一个概括都能屠杀真实。前一种老师的例子,在现实中有很多,尤其是在中国的特殊语境下,探讨问题经常要环顾左右,避实击虚之外还得眼花缭乱,这才叫做精彩。而后一种老师的例子,不妨去看看维特根斯坦:他的思想高山仰止,他的沉默寡言却更为闻名。在老师的宣讲之外,不妨再看看台下的那些听话的三好学生:会有多少种听课的学生呢?这些很不同的学生,会怎样聆听很不同的老师的教诲呢?这是个显然只能由每个学生自己去解答的问题。在潘维老师精彩的“理想主义与现实”话题中,每一位聆听的学生,不妨也对理想和现实思考一番,给出自己的不同回答。 本文责编:lizhenyu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天益学术 政治学 政治思想与思潮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8429.html 文章来源:爱思想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aisixi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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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气候变化我们需要什么主义
热度 1 lzzx 2011-9-12 07:53
今天潘基文在悉尼大学演讲时说:“今年十月份世界人口将达到 70 亿,我们不知道 Ta 会出生在哪里,也不知道对 Ta 的出生是该祝贺还是忧虑?” 有人说科技进步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可是人类文明发展了几千年的今天,我们依然像刚刚学会直立行走的猿人一样靠燃烧来获得能量。温室效应带来的全球气候变暖,从科学家的理论假设,到环保人士的大声疾呼,再到形成没有实际效力的国际公约。看似我们一直在进步,社会对于这一问题也越来越关注,但这个可喜成就取得的同时,每分每秒我们都在加快燃烧资源,都在加快排放。人类能赶在量变积累到质变之前,有效的控制住碳排放吗?怎样才能使我们人类可持续的发展下去,作为联合国的秘书长,潘基文显得忧心忡忡。 人类都是短视的,海水没有涨到你的家门口,你是很难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但等到大部分人都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的时候,再来控制已经晚了。这也是公共服务(比如政府、联合国)的意义所在。现在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单独某个国家很难解决。越来越多的问题需要我们站在整个国家甚至整个人类的集体利益上去面对。 代表集体权利的政府和个人的利益是一对矛盾体。税收这件事上就突出的反应了这个矛盾,历来美国总统竞选,减税都是拉选票最有力的一招。选民都不想交税,税收越少越好,高税率不仅带来民怨有时候甚至造成政权颠覆政府垮台。但是另一方面,某种意义上说政府存在的价值就是收税,牺牲或者说是损害个人的一部分权利去做一些个人不愿意做又不得不做的事。做一些无利可图的事,比如卫生防疫,做一些利在千秋的事,比如科学研究,做一些个人做不了的事,比如登月。 争取个人权利的,往往被称为是‘民主’的,争取集体权利的人又往往被误解是‘专制’的。其实这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主是人民统治的意思,讨论的是权力归谁所有的问题,归全体人民所有就是民主,归一小部分人所有就是专制。政府和个人的矛盾是,个人权利和集体权利的矛盾,民主并不能解决这个矛盾。我们可以民主的决定保护个人权利,比如同性恋婚姻自由;也可以民主的决定争取集体权利比如增加社会福利。 民主也不能保证结果的好坏,我们可以民主的决定出兵解放利比亚人民,我们也可以民主的决定挑起第三次世界大战。当然民主的产生有他伟大的历史意义,它打倒了封建制,解决了当时的主要矛盾是人类历史的巨大进步,二次大战之后民主国家已经成为了世界的主流。民主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现在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改变了,个人和集体权利分享的问题更应该得到重视。 西方的资本主义国家是民主的,并且注重保护个人权利,我国是社会主义民主国家注重维护集体权利,遗憾的是我们国家民主的不那么明显,在实施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这两种形式都不是极端的非黑即白,而是折中妥协的灰色,只是程度问题,某些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变的。极端的保护个人利益就会趋向无政府主义,我一分钱的税也不要交给政府,干脆大家自生自灭。而集体权利被推向极端就是共产主义,美好而虚无缥缈,我们伟大祖国已经通过实验证明:人类还没有准备好。 当今社会的主流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国家,强调最大限度的保护个人权利。当像气候变化这样全人类的问题遇上个人主义的时候,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来协调实施,推行环保势必困难重重。这两种权利怎样平衡协调,什么样的价值取向更利于人类的发展?追求个人主义的小政府,还是追求集体主义的大政府? 人民需要政府来保护不受外敌的侵略,当这个国家是小政府的时候,这个政府可能无力抵抗,最后每个人都固守个人权利的结果是每个人的权利都受损。让我们站在更广阔的视角上,我们是世界公民,我们的政府是联合国,在这个联合国的权利小到只有象征意义的时候,我们的敌人正在同时向我们发起了火攻(气温上升)和水淹(海平面上升)。 2011-9-8 于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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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富有的精英们遇到威胁会采取什么行动?
hxgwzu 2011-5-11 11:39
当富有的精英们遇到威胁会采取什么行动?虽然是偶然想起的,但觉得也貌似是一个深层次的社会问题。 因为我们现在可以越来越多地感受得到,富有的精英们(非官即商)在遇到各种威胁时,无论触及的是经济利益、政治前途、人身自由,还是在其它方方面面所面临的危机,比如既得利益遭遇重大挑战时,采取的解决方式往往充满了暴戾跋扈、充满了冷酷无情。谋杀、迫害、陷害、打压,似乎成为一组首选的方式。其中,一个不想举还是得举的典型例子就是“药家鑫”案件。这里,决不是简单的人类社会历来就有的所谓“富有者对贫穷者”的蔑视问题,或者反之。 扯远点说起。在上世纪70年代末之前,集体主义思想构成了整个中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在上世纪80年代以后,虽然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手都要硬,两手都要抓”的完美指导思想,但总体上人们对经济与物质的欲念在思想中占据了压倒地位。“致富光荣”成了主流价值观,而至于怎么致富,似乎可以不论其方式方法,必要时都可以堂而皇之地美其名曰“原始积累”、“初级阶段”,如此这般。 中国社会的这一成功大转型及其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不论是经济上的,还是社会其它方面的,都是有目共睹。毫无疑问,经济上的成功构成了当前“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石。和谐社会首先一定是文化先进而大同的社会,古人云:“衣食足而知礼节”,文化建设或精神文明建设恐怕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 君不闻,频频见诸媒体的各种骇人听闻的交通肇事?为什么最终会演变成起起恶性刑事案件?为什么那些“富二代”、“官二代”乃至曾被誉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等等的雷人话语及其斑斑“事迹”会引起全民的议论与公愤?是中国社会的“阶层”(抑或就是“阶级”)鸿沟越来越大?还是大众只是在一般层面和意义上对中国社会道德观和意识形态的一种常规性的担忧? “和谐”不等于“平衡”。“平衡”是不可能造就“和谐”的。“和谐”是一种高度的“有序”。从物理学角度讲,只有“远离平衡”才能创造这种高度的“有序”,也就是“低熵”状态;而“平衡”只代表了“寂静”、“混乱”、“无序”,代表了“死机”而不是“生机”。我们当然不希望建设一个处于“死寂”的、昏暮中的社会,我们高度渴望的是建设一个秩序井然的、生机盎然的社会。 一个社会,经济收入的差异、物质配分的差别是必然存在的,当然我们不希望这个差异性太大,只希望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这个差异性体现得尽量合理;一个社会,人们在精神与文化上的差异也是客观存在的,可以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我们一定都希冀有一个广为认同并被普遍接受的社会意识,这个共同的意识是维系整个社会有序和谐的思想基础和行为准绳。有了这个共同的准绳,我们的社会才有和谐的可能,人与人之间才有信任的基础。有了信任作为纽带,就不会出现不敢见义勇为(捉贼者不怕贼伤反怕被偷的人伤,扶跌助病者不怕出力反怕清白被损)、不敢勇挑责任(肇事逃逸、李代桃僵)、不准让群众上访(漠视公民权)、不敢撞伤一个人而非得把人撞死等等的令人拍案惊奇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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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差易倒反差难调——哈佛归来闲思遐想之二
fjjing 2010-12-23 00:47
时差易倒反差难调哈佛归来闲思遐想之二 个人主义集体主义;8:2 2:8 美国人以崇尚自由著称,文化上被称作个人主义。中国人则主张集体主义,个性张扬的自由主义曾受到批判。然而,我们看到充满自由主义的美国人对社会契约和组织规则的自觉地遵守,而声称集体主义的中国人经常为了个人利益而对社会契约和组织规则的肆意地践踏。 美国人凡事都有规则,规则面前一视同仁。美国领导者或管理者喜欢制订规则,因为规则意味着公平和效率。 中国人有些事不喜欢订规则,领导者或管理者最不喜欢订规则,因为规则意味着个人权力的削弱。因此,在中国很多制订了规则的领域,其规则的特点是都比较简单笼统,解释起来富有灵活性。 据说,美国人80%的人属于比较本份遵守规则的,20%的人会有违反规则的行为意向。而在中国,似乎恰恰相反,仅有20%的人属于本份遵守规则的,而有80%的人在监管缺失的情况下会产生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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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义vs集体主义 (mirror)
liwei999 2010-11-2 08:40
有条理、有层次、有高度。 (163620) Posted by: mirror Date: June 30, 2008 05:29PM ............ 个人主义vs集体主义(individualism vs. collectivism)可以写无穷的文章,也有无穷多的人这样认为、这样论述了。这种现象恰恰表明迄今没有一个是到位的说法。有一个到位的说法,也就不需要那么多的文章了。就是有,也不过是那篇到位文章的注释和批判了。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就是个例子。 要想有突破,就要摆脱个人主义vs集体主义这个传统的看法。也就是说,正规思路恰恰是绊脚石了。个人是社会的单元这个模式不变,这些元在不同的场下,可以表现出不同的群体效应(collective effect)。这个场可以是美国、也可以是中国,群体效应可以是正的、也可以是负的。 最简单的一个例子:对伽马射线的衰变辐射原子组成的固体,一般认为其衰变是每个原子核的单独行为,有个衰变时间。衰变法则就是负的指数函数形式,过一个半衰期,原来的有辐射能力的原子核就少一半。发出的伽马射线被周围的基态核子吸收后再放出的过程,是标准的Collective体系了。群体效应的一个结果就是半衰期(寿命)居然变短了!换成人的寿命就是:过去(独L)时每人寿命是100年,有个集团效应就变成10年了。折寿了。一个中国人是条龙,三个中国人是条虫的说法也许就对应了这个折寿效应。相反的,激光也是个Collective体系的集团效应。比折寿效应听起来就要好得多。 需要回来检视一下我们的社会文化就是在说场的事儿。探讨在某种特定场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从中理解每个人的行动法则是个解脱的王道。人与人之间互相信任是一种相互作用的模式。有这个模式,就有与其相应的集团效应。人与人之间互相不能信任也是个模式,也有与其相应的集团效应。由此意义上形成了中国的、日本的、美国的、欧洲的等等的说法。中国人到外国后感觉评价不一样就是这个场的效应。 通过道德的力量云云的是个等着黄河水清的说法了。社会上,骗子实在太多的说法不知具体的所指。镜某以为,此问题不在这个多少上,而在于大小。说中国的事儿有说不清的时候,美国人的事儿比较好说。二战美国与日本打仗,顺手也把日裔的美国人给关进了集中营(侨民就要赶回去了,如同越南驱逐华侨似的。比纳粹杀略好一些)。有没有这样作的道理?当时就有官司,(DF)官们以6:3的多数赞成,认为国家在紧急情况下拥有强权,可以这样作。过了快半个世纪,这个老帐又翻出来了。新的结论是:即便是在非常时期,国家也没有权利这样对待本国的公民。要求联邦对每个受害者赔偿2万刀。这就是大事了。法理就是国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失信于国民。反观中国,什么时候人之间开始失信了呢?是半个世纪前的反右。这个案不翻,不施行国家赔偿,根本就没有什么道德的力量可言了。德者,乃此大德,非小打小闹地积小德可以达到的。 -------- 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 The original and its context are available from: http://www.starlakeporch.net/bbs/read.php?45,29848,30117#msg-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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