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理、有层次、有高度。 (163620) Posted by: mirror Date: June 30, 2008 05:29PM ............ 个人主义vs集体主义(individualism vs. collectivism)可以写无穷的文章,也有无穷多的人这样认为、这样论述了。这种现象恰恰表明迄今没有一个是到位的说法。有一个到位的说法,也就不需要那么多的文章了。就是有,也不过是那篇到位文章的注释和批判了。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就是个例子。 要想有突破,就要摆脱个人主义vs集体主义这个传统的看法。也就是说,正规思路恰恰是绊脚石了。个人是社会的单元这个模式不变,这些元在不同的场下,可以表现出不同的群体效应(collective effect)。这个场可以是美国、也可以是中国,群体效应可以是正的、也可以是负的。 最简单的一个例子:对伽马射线的衰变辐射原子组成的固体,一般认为其衰变是每个原子核的单独行为,有个衰变时间。衰变法则就是负的指数函数形式,过一个半衰期,原来的有辐射能力的原子核就少一半。发出的伽马射线被周围的基态核子吸收后再放出的过程,是标准的Collective体系了。群体效应的一个结果就是半衰期(寿命)居然变短了!换成人的寿命就是:过去(独L)时每人寿命是100年,有个集团效应就变成10年了。折寿了。一个中国人是条龙,三个中国人是条虫的说法也许就对应了这个折寿效应。相反的,激光也是个Collective体系的集团效应。比折寿效应听起来就要好得多。 需要回来检视一下我们的社会文化就是在说场的事儿。探讨在某种特定场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从中理解每个人的行动法则是个解脱的王道。人与人之间互相信任是一种相互作用的模式。有这个模式,就有与其相应的集团效应。人与人之间互相不能信任也是个模式,也有与其相应的集团效应。由此意义上形成了中国的、日本的、美国的、欧洲的等等的说法。中国人到外国后感觉评价不一样就是这个场的效应。 通过道德的力量云云的是个等着黄河水清的说法了。社会上,骗子实在太多的说法不知具体的所指。镜某以为,此问题不在这个多少上,而在于大小。说中国的事儿有说不清的时候,美国人的事儿比较好说。二战美国与日本打仗,顺手也把日裔的美国人给关进了集中营(侨民就要赶回去了,如同越南驱逐华侨似的。比纳粹杀略好一些)。有没有这样作的道理?当时就有官司,(DF)官们以6:3的多数赞成,认为国家在紧急情况下拥有强权,可以这样作。过了快半个世纪,这个老帐又翻出来了。新的结论是:即便是在非常时期,国家也没有权利这样对待本国的公民。要求联邦对每个受害者赔偿2万刀。这就是大事了。法理就是国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失信于国民。反观中国,什么时候人之间开始失信了呢?是半个世纪前的反右。这个案不翻,不施行国家赔偿,根本就没有什么道德的力量可言了。德者,乃此大德,非小打小闹地积小德可以达到的。 -------- 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 The original and its context are available from: http://www.starlakeporch.net/bbs/read.php?45,29848,30117#msg-3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