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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回良玉强调: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whyhoo 2012-7-20 21:41
回良玉在全国现代农业建设现场交流会上强调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19日到20日,国务院在黑龙江农垦建三江管理局和佳木斯市召开全国现代农业建设现场交流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会上强调,当前我国正处在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要按照中央关于“三化同步”推进的要求,切实把现代农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实施《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着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大力加强农业科技进步和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现代农业经营制度,完善现代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办好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回良玉指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迫切需要,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坚持不懈地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理论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克服了各种困难和风险挑战,现代农业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粮食产量实现了半个世纪以来的首次“八连增”、连续5年超过1万亿斤,主要农产品产量大幅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跃上新台阶,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有力地支撑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工业化城镇化,为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农业发展进入资源环境约束趋紧、青壮年劳动力紧缺、生产经营成本快速上升、自然和市场风险加大阶段,基本保障农产品总量平衡、结构平衡和确保质量安全的压力越来越大。现代农业建设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前所未有。 回良玉强调,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围绕农业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把握关键。一要着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按照“提升能力保供给,优化结构促平衡,完善体系增效益,强化监管保安全,利用贸易调余缺”的要求,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优化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强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利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全面提升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二要着力强化现代农业的物质技术人才基础。全面增强科技创新、技术集成、转化应用三大能力,突出强化水利、农田、生态三大基础设施,努力改善农业机械、农资工业、信息网络三大装备条件,加快建设科研、推广、新型农民三大人才队伍。三要着力健全现代农业经营制度。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的原则,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各类资本规范有序进入现代农业建设。四要着力完善现代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完善现代农业投入保障制度,引导推动公共财政资金向农业配置、信贷资金向农业流动。完善现代农业要素投入补贴制度,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完善办法。完善现代农业市场制度,促进农产品价格整体水平逐年提高。完善现代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制度,保护好耕地、水资源。 回良玉强调,要切实加强对现代农业建设的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各地区要科学制定推进本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方向和重点。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产业、重点品种的支持力度。要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注重总结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主持会议。黑龙江省委书记吉炳轩、省长王宪魁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农口厅局负责人,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52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政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黑龙江、江苏、浙江和四川省成都市、山东省滕州市、吉林省榆树市有关负责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人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万亩玉米和大豆高产示范田、水稻信息化节水灌溉现场、农机博览园、精准农业展示中心和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等。 原文见 http://www.gov.cn/ldhd/2012-07/20/content_21882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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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及各国农残标准差异(部分摘录)
lfm2000 2012-6-15 12:01
http://www.chinapesticide.gov.cn/doc12/12051519.html 专家解读 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及各国农残标准差异 ——专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残留专家顾宝根、王强 编者按: 农药残留安全是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从“超市果蔬农药残留”到“农药鸡尾酒”,从“毒韭菜”到“一根豆角被喂11种农药”,媒体为攫取眼球,用词一度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这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公众和消费者。近期,由立顿奶茶引发的茶叶中农药残留问题更是被推到了风口浪尖。那么,我国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现状如何?农药残留问题是否已经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我们有没有必要“谈药色变”?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研究员顾宝根、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研究员王强两位专家。 记者: 大家目前非常关注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问题,是否所有农产品都有农药残留? 顾宝根: 农业生产过程中常常发生病虫草害危害,因此,需要用农药进行防治,只不过有的有机农业使用天然的生物农药,所以,几乎所有农产品都可能含有农药残留。中国农产品如此,国外农产品也如此。其实农业现代化程度越高,农药的使用量越大,因此,发达国家农药使用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2000年的统计,发达国家单位面积农药使用量是发展中国家的1.5-2.5倍。在生产实际中,由于农药使用技术等限制,农药实际使用率只有30%,大部分农药流失到环境中,植物上的农药残留主要附着在作物表面,具有内吸性的农药才会被吸收到植物体内。植物上的农药经过风吹雨打、自然降解和生物降解,在收获时,农药残留量是很少的。但为了确保农产品的安全,还是要制定农药残留标准,将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控制在安全的范围。没有残留是理想主义,没有一个国家能做到,但减少农药残留,确保农产品安全是各国农业和农药管理的工作目标。 记者: 既然农药残留是因为使用农药引起的,那么我们能不能不用农药? 顾宝根: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有些老百姓会有“能不能不使用农药”的疑问?其实世界使用农药也就200多年的历史,但在这期间农药的使用量不断增加,这是因为人口增长需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以保障粮食的安全供给;同时现代农业的发展也越来越依赖农药的使用。有研究指出,农作物病虫草害引起的损失最多可达70%,通过正确使用农药可以挽回40%左右的损失。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耕地紧张的国家,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始终是农业生产的主要目标,而使用农药控制病虫草害从而减少粮食减产是必要的技术措施, 如果不用农药,我国肯定会出现饥荒!农业机械化等现代农业技术需要使用农药进行除草、控高、脱叶、座果等措施,以利于机械化操作。农药对植物来说,犹如医药对人类一样重要,且必不可少。但也可以通过一些措施减少农药残留,一是全面开展病虫害综合防治,减少农药使用量;二是正确规范使用农药,减少农药残留量;三是大力推广生物农药,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不断降低农药残留水平。农业部门一直在致力于开展这些工作。 记者: 农药残留不可能完全消除,食用含有农药残留的农产品是不是就不安全? 顾宝根: 食用含有农药残留的农产品是否安全取决于农药的残留量、毒性和食用的量。为确保农产品的安全,各国根据农药的毒理学数据(主要是每日允许摄入量和急性参考剂量)和居民膳食结构等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残留量低于标准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而超标农产品则存在安全风险,不应食用。需要补充的是,在制定残留标准时增加了至少100倍的安全系数,因此残留标准具有很大的保险系数,理论上讲,即使误食残留超标农产品也可能不会发生安全事故。 为确保农产品安全,我国对农药安全性进行严格管理,农药登记需要进行2年18项急性、亚慢性和慢性等安全试验,绝不批准存在致癌致畸等安全隐患的产品登记。我国还对高毒农药采取了最严格的管理,先后禁止淘汰了33种高毒农药,其中包括甲胺磷等在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仍在广泛使用的产品,同时大力发展生物农药。目前我国高毒农药的比例已由原来的30%以上降低到现在的2%以下,而低毒微毒产品已占75%以上,农药安全性已大幅提高,农村生产中毒发生减少,喝药自杀死亡率也明显下降。这并不是说我国的农产品是绝对安全的,可以肯定的是,现在的农药比以前的更加安全。如果担心农药残留,大家在吃鲜食蔬菜和水果时也可以采取水泡和削皮等措施去除可能的残留。 记者: 哪些农产品的残留风险更大一些? 王强: 一般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因为对所用的农药以及使用方法都有严格的规定,农药残留相对较小,超标的情况少,相对比较安全。小麦、水稻和玉米等粮食作物,由于生长期长,储存期也长,大部分农药残留会降解掉,而且又要经过加工和烹调,残留会进一步去除和降解,相对比较安全。蔬菜和水果由于大部分是鲜食的,农药残留降解少,因此国家对蔬菜和水果使用的农药管理较严,除禁止使用高毒农药外,对允许使用的农药严格规定使用技术和安全间隔期,正常的生产不会出现安全问题。对于一些连续采收的鲜食蔬菜和水果,残留风险可能相对大一些。农产品都有农药残留,由于各国对农药及其残留进行严格的管理,符合农药残留标准的农产品是安全的,因此,对于农产品的残留和安全性应当正确认识。要增强安全意识,但也不必谈药色变。农药残留的量是非常少的,其危害远小于一些环境和空气中的污染物和病原微生物。 记者: 目前我国农药残留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王强: 农药残留标准包括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即最大残留限量)、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等,与消费者直接关系最大的是食品或食用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我国与欧美、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一样,采用国际上通用的风险评估技术和方法,以考虑最大可能的风险为原则,制定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具体方法和步骤如下:首先是根据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进出口各环节需要及农药使用实际情况,确定需要制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产品(或食品)和农药组合;然后开展农药残留降解模拟动态试验、国民膳食结构调查和农药毒理学研究,分别获得农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残存于农产品(或食品)中的残留值(包括中间值、最大残留值等)、我国消费者膳食数据(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不同性别对每种食用农产品或食品的每天消费数量)和农药的毒性(包括每日允许摄入量、急性参考剂量等),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农药残留膳食摄入风险评估,结果得到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推荐值;最后经食品安全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卫生部和农业部联合颁布实施。 记者: 前段时间的茶叶农药残留问题发生后,大家拿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的标准相比,认为我国农药残留标准比欧美低,作为专家,您是否认同这一说法? 顾宝根: 在农药残留标准数量方面,由于欧美农药管理历史长,残留制定的数量比我国多。但在标准的水平方面,很难比较各国残留标准的高低。从技术层面讲,各国的农业生产、农药使用情况和食物结构等不同,因此,残留标准会存在一定差异。从管理层面讲,尽管制定残留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但现在各国越来越趋于将农药残留作为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必要时甚至用作政治筹码。 各国农药残留标准差异除受本国农业生产和农药使用情况影响外,还受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一是对于本国不生产不使用的农药,往往制定最严格的标准,而本国使用的农药特别是在出口农产品上使用的农药,残留标准在安全范围内尽可能松。如美国、欧盟和日本对本国没有登记使用的农药按照一律限量标准(即0.01~0.05mg/kg)执行,而这个浓度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仪器都难以检测;但是在本国登记使用的农药,即使农药毒性高,其标准却宽松。如美国规定高毒农药甲胺磷在芹菜上的标准为1mg/kg,花椰菜上为0.5mg/kg,日本规定芹菜上为5mg/kg,花椰菜上为1mg/kg。二是本国没有或主要依靠进口的作物上的标准严。如氯虫苯甲酰胺是个新杀虫剂,欧盟在葡萄上的标准为1mg/kg,而在大米等粮谷上却为0.01mg/kg,茶叶上为0.02mg/kg,按理葡萄可鲜食,标准应该更高,但葡萄是欧洲的优势作物,因此制定的标准松;再如常用的杀菌剂百菌清,欧盟在直接食用的苹果、梨上标准为1mg/kg,而在大米等粮谷上却为0.01mg/kg,在茶叶上为0.1mg/kg。三是同一作物,各国标准也不同,如安全性不很高的杀菌剂克菌丹在稻谷中的残留标准,日本是5 mg/kg,欧盟为0.02 mg/kg,相差100倍;又如高毒农药甲基对硫磷,日本为1 mg/kg, 欧盟为0.02 mg/kg, 相差50倍。 为了协调和统一残留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负责制定农药残留国际标准,但即使有国际残留标准,大部分发达国家都执行自己的本国标准,而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因为制定残留标准能力弱,往往只能执行国际标准。我国是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的主席国,因此,我国的农药残留标准尽可能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而不是欧美日标准)接轨,有的标准比发达国家低,但有的标准比发达国家高。如新农药甲氧虫酰肼我国在甘蓝中的标准为2mg/kg,而美国和日本的为7mg/kg;马拉硫磷是老农药,我国在柑橘、苹果、菜豆中的标准为2mg/kg,在糙米中为1mg/kg,在萝卜中为0.5mg/kg,均严于美国8mg/kg的标准;嗪草酮在大豆中标准为0.05mg/kg,而美国的为0.3mg/kg、欧盟和日本为0.1mg/kg的标准;常用杀菌剂噻菌灵我国在蘑菇中的标准为5mg/kg,美国为40mg/kg、欧盟10mg/kg、日本60mg/kg,分别比他们严格8、2、和12倍。我国制定农药残留标准主要考虑安全,很少涉及贸易保护问题。由此可知,不管各国残留标准水平是否存在差异,残留标准都是根据安全风险评价而制订的,只要符合残留标准,农产品就是安全的,不能用别国的标准来判断是否存在安全,不能用一国标准否定别国的标准,这缺乏科学性。因为农药残留标准不仅仅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来制定,也综合考虑产业发展、国际贸易等各方面因素。 记者: 目前我国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状况如何? 王强: 目前我国农产品农药残留现状,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即近年不断好转,总体现状较好,但仍存在隐患。具体来说,一是全国每年3-5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显示逐年好转和大为改善的结果,不仅表现于农药残留超标率逐年持续下降,已从十年前的超过50%到目前的10%以下;而且表现在残留检出值也是明显降低,十年前检出超过1 mg/kg农药残留量的蔬菜数量较多,但现已很少见,仅偶有检出超过1 mg/kg的。二是目前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总体较高,如稻米和水果高达98%以上,蔬菜和茶叶也达95%以上。三是目前农药残留状况尚不稳定,仍然存在着一些风险隐患,如南方地区或其他地区的夏季由于病虫害发生重、农药使用量大、易造成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又如在反季节设施栽培情况下由于农药用量大并且不易降解、也易引起农药残留超标,还有随着国内外残留限量标准的提高或监测农药种类的增加、原来不超标的农产品变成了超标;特别是由于我国农业生产的产业规模太小,有众多千家万户的农民分散生产和经营,加上生产技术较为落后,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难以真正做到,造成监管更加困难。同时,我国农药残留标准的数量相对发达国家还比较少,因此,加快制定和完善农药残留标准是十分重要的工作。 记者: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如何去除农药残留? 王强: 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可以通过一些方法加以去除或者减少,常用的简单方法包括放置、洗涤、烹调和去皮等。一是 放置 ,因为农药残留会随着时间的延续不断地降解,一些耐储藏的土豆、白菜、黄瓜、西红柿等,购买后可以放几天,一方面可以使农产品可继续熟化,另一方面农药会降解残留减少。二是 洗涤 ,残存于农产品表面或外部的农药残留也较易被水或洗洁精冲洗掉,因此,在烹调前将蔬菜用水泡半个小时,再适当加洗洁精冲洗,基本可去除表面的农药残留。三是 烹调 ,高温一般可以使农药残留更快地降解。四是 去皮 ,苹果、梨、柑橘等农产品表皮上的农药残留一般都要高于内部组织,因此,削皮、剥皮是一个很好的方法。 然而需要说明的是,无论采用什么方法,要完全清除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特别是对已经进入农产品内部组织的少量农药残留是难以做到的;而且如果在去除农药残留过程中使用了其他物质,如洗洁精、菌剂、酶剂等,也需要考虑这些物质使用后的残留对人身体的安全性问题,因为洗洁精等虽然能去除农药残留,但其本身作为化学或生物污染物也有可能对农产品(或食品)造成二次污染,有些洗涤剂的毒性可能比许多农药还大。适当有意识地对农产品进行处理是可以的,但过分担忧和处理是没有必要的,只要残留不超标,不会出现安全问题,就像我们每天呼吸可能会吸进病菌,但不会发病。 记者: 前段时间的茶叶农药残留调查,绿色和平组织公布的农药残留与政府公布的有差异,是什么原因? 顾宝根: 各国政府对农药残留都进行大量监测,我国每年仅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一项工作就要至少检测2万个以上农药残留样本,并根据国家标准公布结果,一般公布合格率以及不合格的具体情况。绿色和平组织等非政府组织常常会对某一类农产品农药残留进行检测,并公布检测的详细情况。不论是政府还是非政府组织,工作目标都是为了食品安全,检测和公布的数据都是正确的,但一个核心区别是,政府公布农产品安全的总体情况和不合格的具体情况,而非政府组织公布的是检测发现存在残留的所有农药品种,有时用别国的标准来判断和比较。许多非政府组织是理想主义者,与实际还存在较大差异。比如像动物保护者反对使用动物皮毛制作衣帽,但实际很难实现。理想和现实间是有差距的,科学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手段,而基于科学基础上的安全应当是可靠的,低于残留标准的农产品应该是安全的。 希望大家对农药残留问题的理解更客观、更科学,在日常生活中多了解一些去除农药残留的小知识、小窍门,生活会更加有品质、更加健康。 (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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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防控---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撑起保护伞
dbmoth 2012-6-14 23:09
绿色防控---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撑起保护伞
产品质量安全是近几年来的热门话题,毒豇豆、毒苹果等事件,反映了公众的忧虑,也反映出我国农业整体上病虫害防治水平还不高。尽管如此,农业植保部门并没有成为农药厂商的掮客,在各级植保部门的推动下,园地养鸡、稻田养鸭、稻田养鱼、灭虫灯、黄板、性诱剂、防虫网、寄生蜂、捕食螨、生物农药等物理、生物、农业防治措施以各种形式出现在农田中。政府通过绿色防控项目的形式对积极采用绿色防控措施的农户、企业提供财政支持。 为了降低农药使用风险、植保部门积极推荐高效、低毒化学农药,鼓励农户参加统防统治服务,开展农药减量控害示范研究,要求农户严格按照农药安全间隔期用药,确保农产品残留不超标。以杭州市为例,2011年出台了杭农质72号文件,对夏季高温季节在蔬菜上使用指定的高效双低新农药提供50%的财政补贴。 这些措施都是为了减少农药残留于污染。我们植保科技工作者对此还是比较有信心的,特别是比较正规的蔬菜合作社,我们都是拿起黄瓜、番茄,简单冲洗一下甚至直接在袖口擦擦就吃的( 不过却坏了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规矩 )。 前几年稻飞虱爆发、今年小麦赤霉病爆发,都说明我们还是非常依赖化学农药的(特别是我们中国土地资源有限、人口众多,有限的土地还要用来盖别墅的情况下)。 看看不防治的田是啥样的。 怎样提高农产品质量的安全,还需要大家共同探讨、资助(包括不要浪费粮食及所有宝贵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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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农业部发布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及安全问题问答
lfm2000 2012-5-20 23:11
http://www.gov.cn/gzdt/2012-05/17/content_2140014.htm 一、什么是农药残留? 农药残留是指农药使用后残存于生物体、农产品(或食品)及环境中的微量农药,除农药本身外,也包括农药的有毒代谢物和杂质,是农药及其他相关物质的总称。残存的农药残留数量称为残留量,以每千克样本中有多少毫克(mg/kg)表示。农药残留是施药后的必然现象,但如果超过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会产生对人畜不良影响或通过食物链对生态系中的生物造成毒害的风险。 二、是否所有农产品都有农药残留? 农业生产过程中常常发生病虫草害危害,因此,需要用农药进行防治,只不过有的有机农业使用天然的生物农药,所以,几乎所有农产品都可能含有农药残留。中国农产品是,国外农产品也是。其实农业现代化程度越高,农药的使用量越大,因此,发达国家农药使用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2000年的统计,发达国家单位面积农药使用量是发展中国家的1.5-2.5倍。在生产实际中,由于农药使用技术等限制,农药实际使用率只有30%,大部分农药流失到环境中,植物上的农药残留主要保留在作物表面,具有内吸性的农药部分会吸收到植物体内。植物上的农药经过风吹雨打、自然降解和生物降解,在收获时,农药残留量是很少的。但为了确保农产品的安全,要制定农药残留标准,将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控制在安全的范围。没有残留是理想主义,没有一个国家能做到,但减少农药残留,确保农产品安全是各国农业和农药管理的工作目标。 三、能不能不用农药?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有些老百姓会有“能不能不使用农药”的疑问?其实世界使用农药也就200多年的历史,但在这期间农药的使用量不断增加,这是因为人口增长需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以保障粮食的安全供给;同时现代农业的发展也越来越依赖农药的使用。有研究指出,农作物病虫草害引起的损失最多可达70%,通过正确使用农药可以挽回40%左右的损失。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耕地紧张的国家,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始终是农业生产的主要目标,而使用农药控制病虫草害从而减少粮食减产是必要的技术措施,如果不用农药,我国肯定会出现饥荒!农业机械化等现代农业技术需要使用农药进行除草、控高、脱叶、座果等措施,以利于机械化操作。农药对植物来说,犹如医药对人类一样重要,且必不可少。但也可以通过一些措施减少农药残留,一是全面开展病虫害综合防治,减少农药使用量;二是正确规范使用农药,减少农药残留量;三是大力推广生物农药,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不断降低农药残留水平。农业部门一直在致力于开展这些工作。 四、含有农药残留的农产品能不能吃? 食用含有农药残留的农产品是否安全取决于农药的残留量、毒性和食用的量。为确保农产品的安全,各国根据农药的毒理学数据(主要是每日允许摄入量和急性参考剂量)和居民食物结构等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残留量低于标准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而超标农产品则存在安全风险,不应食用。需要补充的是,在制定残留标准时增加了至少100倍的安全系数,因此残留标准具有很大的保险系数,理论上讲,即使误食残留超标农产品也可能不会发生安全事故。 为确保农产品安全,我国对农药安全性进行严格管理,农药登记需要进行二年18项急性、亚慢性和慢性等安全试验,绝不批准存在致癌致畸等安全隐患的产品登记。我国还对高毒农药采取了最严格的管理,先后禁止淘汰了33种高毒农药,其中包括甲胺磷等在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仍在广泛使用的产品,同时大力发展生物农药。目前我国高毒农药的比例已由原来的30%减少到了不足2%,而72%以上的农药是低毒产品,农药安全性已大幅提高,农村生产中毒发生减少,喝药自杀死亡率也明显下降。这并不是说我国的农产品是绝对安全的,可以肯定的是,现在的农药比以前的更加安全。如果担心农药残留,大家在吃鲜食蔬菜和水果时也可以采取水泡和削皮等措施去除可能的残留。 五、那些农产品的残留风险更大一些? 一般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因为对所用的农药以及使用方法都有严格的规定,农药残留相对较小,超标的情况少,相对比较安全。小麦、水稻和玉米等粮食作物,由于生长期长,储存期也长,大部分农药残留会降解掉,而且又要经过加工和烹调,残留会进一步去除和降解,相对比较安全。蔬菜和水果由于大部分是鲜食的,农药残留降解少,因此国家对蔬菜和水果使用的农药管理较严,除禁止使用高毒农药外,对允许使用的农药严格规定使用技术和安全间隔期,正常的生产不会出现安全问题。对于一些连续采收的鲜食蔬菜和水果,残留风险可能相对大一些。农产品都有农药残留,由于各国对农药及其残留进行严格的管理,符合农药残留标准的农产品是安全的,因此,对于农产品的残留和安全性应当正确认识。要增强安全意识,但也不必谈药色变。农药残留的量是非常少的,其危害远小于一些环境和空气中的污染物和病原微生物。 六、农药残留的标准如何确定的? 农药残留标准包括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即最大残留限量)、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等,与消费者直接关系最大的是食品或食用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我国与欧美、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一样,采用国际上通用的风险评估技术和方法,以考虑最大可能的风险为原则,制定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具体方法和步骤如下:首先是根据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进出口各环节需要及农药使用实际情况,确定需要制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产品(或食品)和农药组合;然后开展农药残留降解模拟动态试验、国民膳食结构调查和农药毒理学研究,分别获得农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残存于农产品(或食品)中的残留值(包括中间值、最大残留值等)、我国消费者膳食数据(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不同性别对每种食用农产品或食品的每天消费数量)和农药的毒性(包括每日允许摄入量、急性参考剂量等),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农药残留膳食摄入风险评估,结果得到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推荐值;最后经食品安全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卫生部和农业部联合颁布实施。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制定残留标准时,以最大可能的风险为基础,也就是执行最严格的安全要求;在此基础上,还要增加至少100倍的安全系数,举例来说,如果食品中某农药残留量为50mg/kg时,可能会出现安全风险,那么将标准定为0.5mg/kg。 七、我国农药残留标准是否比欧美低? 人们往往喜欢比较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的标准。在农药残留标准数量方面,由于欧美农药管理历史长,残留制定的数量比我国多。但在标准的水平方面,很难比较各国残留标准的高低。从技术层面讲,各国的农业生产、农药使用情况和食物结构等不同,因此,残留标准会存在一定差异。从管理层面讲,尽管制定残留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但现在各国越来越将农药残留作为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必要时进而用作政治筹码。 各国农药残留标准差异还受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一是对于本国不生产不使用的农药,往往制定最严格的标准,而本国使用的农药特别是在出口农产品上使用的农药,残留标准在安全范围内尽可能松。如美国、欧盟和日本对本国没有登记使用的农药按照一律限量标准(即0.01~0.05mg/kg)执行,而这个浓度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仪器都难以检测;但是在本国登记使用的农药,即使农药毒性高,其标准却松。如美国规定高毒农药甲胺磷在芹菜上的标准为1mg/kg,花椰菜上为0.5mg/kg,日本规定芹菜上为5mg/kg,花椰菜上为1mg/kg。二是本国没有或主要依靠进口的作物上的标准严。如氯虫苯甲酰胺是个新杀虫剂,欧盟在葡萄上的标准为1mg/kg,而在大米等粮谷上却为0.01mg/kg,茶叶上为0.02mg/kg,按理葡萄可鲜食,标准应该更高,但葡萄是欧洲的优势作物,因此制定的标准松;再如常用的杀菌剂百菌清,欧盟在直接食用的苹果、梨上标准为1mg/kg,而在大米等粮谷上却为0.01mg/kg,在茶叶上为0.1mg/kg。三是同一作物,各国标准也不同,如安全性不很高的杀菌剂克菌丹在稻谷中的残留标准,日本是5mg/kg,欧盟为0.02mg/kg,相差100倍;又如高毒农药甲基对硫磷,日本为1mg/kg,欧盟为0.02mg/kg,相差50倍。 为了协调和统一残留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负责制定农药残留国际标准,但即使有国际残留标准,大部分发达国家都执行自己的本国标准,而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因为制定残留标准能力弱,往往只能执行国际标准。我国是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的主席国,因此,我国的农药残留标准尽可能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而不是欧美日标准)接轨,有的标准比发达国家低,但有的标准比发达国家高。如新农药甲氧虫酰肼我国在甘蓝中的标准为2mg/kg,而美国和日本的为7mg/kg;马拉硫磷是老农药,我国在柑橘、苹果、菜豆中的标准为2mg/kg,在糙米中为1mg/kg,在萝卜中为0.5mg/kg,均严于美国8mg/kg的标准;嗪草酮在大豆中标准为0.05mg/kg,而美国的为0.3mg/kg、欧盟和日本为0.1mg/kg的标准;常用杀菌剂噻菌灵我国在蘑菇中的标准为5mg/kg,美国为40mg/kg、欧盟10mg/kg、日本60mg/kg,分别比他们严格8、2、和12倍。我国制定农药残留标准主要考虑安全,很少涉及贸易保护问题。由此可知,不管各国残留标准水平是否存在差异,残留标准都是根据安全风险评价而制定的,只要符合残留标准,农产品是安全的,不能用别国的标准来判断是否存在安全,不能用一国标准否定别国的标准,这缺乏科学性。因为农药残留标准是不仅仅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来制定,也综合考虑产业发展、国际贸易等各方面因素。 八、目前我国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状况如何? 目前我国农产品农药残留现状,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即近年不断好转,总体现状较好,但仍存在隐患。具体来说,一是全国每年3-5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显示逐年好转和大为改善的结果,不仅表现于农药残留超标率逐年持续下降,已从十年前的超过50%到目前的10%以下;而且表现在残留检出值也是明显降低,十年前检出超过1 mg/kg农药残留量的蔬菜数量较多,但现已很少见,仅偶有检出超过1 mg/kg的。二是目前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总体较高,如稻米和水果高达98%以上,蔬菜和茶叶也达95%以上。三是目前农药残留状况尚不稳定,仍然存在着一些风险隐患,如南方地区或其他地区的夏季由于病虫害发生重、农药使用量大、易造成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又如在设施反季节栽培情况下由于农药用量大并且不易降解、也易引起农药残留超标,还有随着国内外残留限量标准的提高或监测农药种类的增加、原来不超标的农产品变成了超标;特别是由于我国农业生产的产业规模太小,有众多千家万户的农民分散生产和经营,加上生产技术较为落后,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难以真正做到,造成监管更加困难。同时,我国农药残留的标准数量相对发达国家还比较少,因此,加快制定和完善农药残留标准是十分重要的工作。 九、如何去除农药残留? 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可以通过一些方法加以去除或者减少,常用的简单方法包括放置、洗涤、烹调和去皮等。一是放置,因为农药残留会随着时间的延续不断地降解,一些耐储藏的土豆、白菜、黄瓜、西红柿等,购买后可以放几天,一方面可以使农产品可继续熟化,另一方面农药会降解残留减少。二是洗涤,残存于农产品表面或外部的农药残留也较易被水或洗洁精冲洗掉,因此,在烹调前将蔬菜用水泡半个小时,再适当加洗洁精冲洗,基本可去除表面的农药残留。三是烹调,高温一般可以使农药残留更快地降解。四是去皮,苹果、梨、柑橘等农产品表皮上的农药残留一般都要高于内部组织,因此,削皮、剥皮是一个很好的方法。 然而需要说明的是,无论采用什么方法,要完全清除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特别是对已经进入农产品内部组织的少量农药残留是难以做到的;而且如果在去除农药残留过程中使用了其他物质,如洗洁精、菌剂、酶剂等,也需要考虑这些物质使用后的残留对人身体的安全性问题,因为洗洁精等虽然能去除农药残留,但其本身作为化学或生物污染物也有可能对农产品(或食品)造成二次污染,有些洗涤剂的毒性可能比许多农药还大。适当有意识地对农产品进行处理是可以的,但过分担忧和处理是没有必要的,只要残留不超标,不会出现安全问题,就像我们每天呼吸可能会吸进病菌,但不会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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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国新时代的小农经济》导言
热度 1 Wuyishan 2012-5-16 11:03
《中国新时代的小农经济》导言 黄宗智 (开放时代 2012年03期)   1980年以来,中国农业(农、林、牧、渔)总产值以每年平均6%的速度增加,到2010年已经达到1980年的将近六倍(以可比价格计算)。这个“隐性农业革命”和过去历史上的主要农业革命(例如18世纪英国的农业革命和20世纪60、70年代发展中国家的所谓“绿色革命”)不同,它不是表现为几种主要作物单位面积平均产量的显著增长,而是表现为农产品结构的转型,主要是由低值农产品转向更多高值农产品(菜、果、畜、禽、鱼、蛋、奶)。简单概括,是中国传统的粮食对肉食对菜的比例从8:1:1转向4:3:3。正因为这个农业革命和人们的习惯认识不同,它很容易被忽视,因此可以称作“隐性(的)农业革命”。但是,虽然“隐性”,其增长幅度其实远远超过此前的农业革命——在18世纪英国的农业革命中,农业产出100年才增加了一倍,亦即0.7%的年增长率;在60、70年代的绿色革命中,一般只达到2%~3%的年增长幅度。其实,相似的食品消费转型早已出现于日本,而后是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今天,也可见于和中国资源禀赋差不多的印度。(详见黄宗智、彭玉生,2007;黄宗智,2010:第6章;《中国统计年鉴 2010》:表13-4;《中国农村统计年鉴 2011》:表6-22)   90年代以来,中国劳动力的增加率,由于80年代以来生育率的下降,已经明显减缓。加上农民大规模的非农就业,世纪之交以来农业从业人员已经开始逐步递减。结合上述的农业结构转型,组成(我们称作)“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随之而来的主要是两种新型农场的兴起。一是高值农产品的“新农业”农场。与粮食相比,它们既是劳动密集化的(例如,一亩新型温室蔬菜需要一个全劳动力,而一亩旧型的露地蔬菜则只需要1 / 4个劳动力),也是资本密集化的(即单位面积上有更多的资本投入,例如温室或塑胶拱棚,更多的肥料与农药,或“秸秆养殖”所用的生物剂等),所以可以称作“劳动和资本双密集化”的“新农业”。一是适度规模的“旧农业”(主要指粮食、油料作物、棉花)农场。由于农村从业人员的大规模非农就业,农村出现越来越多的土地流转,部分农场由此达到自家劳动力充分就业的规模,一反过去因土地稀缺而处于“劳动力过剩”或“就业不足”的状态。(黄宗智、彭玉生,2007)   在上述的大背景下,本专题讨论的第一个问题是,这个隐性农业革命的生产主体到底将是资本主义型的雇工大农场,还是小家庭农场?为此,黄宗智、高原、彭玉生的《没有无产化的资本化:中国的农业发展》对现有数据进行了系统梳理,论证雇佣年工经营的企业公司大农场和雇佣年工经营的较大家庭农场今天只占全部农业劳动投入的3%(两者分别占2.2%和0.8%,另外短期雇工占0.4%);小家庭农场则占到将近97%。   基本原因是小农家庭农场的强韧竞争力。作为一个依赖家庭劳动力而不是雇工的生产单位,它能够同时进行(依靠主要劳动力所从事的)主业和(依靠家庭辅助劳动力所从事的)副业。无论是过去的农业+副业组合,还是今天的非农业+农业组合,都展示出规模化雇工农场所不具备的竞争力,能够同时依赖两种生产 / 就业来自我维持,借助廉价家庭辅助劳动力来支撑其生产。比如,家庭的主劳动力在外打工维持家庭生活,同时由妇女和老人从事低报酬的种植业。如此的农业能够为(销售小农户产品的)商业资本支撑起比(使用雇佣劳动直接经营农业的)产业资本更高的投资回报率。不然的话,在市场竞争下,资本掌控者不会选择商业资本+小农户的经营方式,而是直接经营雇工大农场。   此外,家庭农场组织特别适合“劳动和资本双密集化”的新农业生产。比如,拱棚蔬菜需要的是繁杂、众多以及不固定的劳动投入;家庭劳动组织能够不计工时、借用辅助劳动力来高“效率”地支撑如此的生产,其逻辑类似于“夫妻老婆店”。“种养结合”(例如,种植5亩玉米,饲养25头猪)生产同理,并且借助于两种相互辅助生产的“范围经济效益”,而不是大农场的“规模经济效益”。从商业资本的角度来考虑,以“订单”、“合同”或中介等方式来收购小农户的产品,可以免去规模化农业生产所特有的监督困难,即怎样在(远大于工业生产的)广阔空间中监督分散生产。同时,商业资本也可以把农业生产所难避免的风险的相当部分从公司转移到小农户身上。再则是弱势的小农户比较容易操纵。当然,我们如果从土地制度视角来考虑,中国独特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固然是小农户生产今天仍然占绝大比例的重要原因;但是,从经济效率角度来考虑,上述原因也足以解释小农农场的绝对优势。(黄宗智,2010:第1章、第6章;亦见本专题中黄宗智的文章《小农户与大商业资本的不平等交易:中国现代农业的特色》)   本专题讨论纳入了三位杰出青年学者陈柏峰、林辉煌和杨华最新的、来自不同地区(赣南、湖北、安徽)的实地调查研究。陈柏峰研究的赣南车头镇车头村,正好是资本和劳动双密集新农业的例证,主要是当地的品牌脐橙。其经济逻辑类似于本专题中黄宗智等《没有无产化的资本化:中国的农业发展》一文所引用、高原所调查的山东省耿店村(聊城市)的高值拱棚和温室蔬菜生产。林辉煌研究的湖北曙光村(江汉平原)则是比较典型的“旧农业”,主要是棉花种植(也有养殖),其中关键是新兴的种地二十来亩或更多的、适度规模的“中农”农场。杨华研究的安徽新林村(芜湖市)也主要是旧农业(双季稻),其种植15~40亩的新兴中农阶层同样凭借适度规模(以及国家税费减免和补贴)而达到“小康”收入水平。   三位青年学者所报道的最新农村社会和政治现象,都主要围绕上述新型的“中农”或“中间”阶层的兴起。陈柏峰论证,农村新型“中间阶层”类似而又不同于城市的“中产阶级”。其不同在于显著的城乡差别,组成中国当前的“倒丁字形”的社会结构;其类似之处则在于两者分别代表当前城镇社会和乡村社会的“中间” / 中坚力量。车头镇的新兴脐橙种植中间阶层是隐性农业革命的经济主体,也是改革和市场化的既得利利益。林辉煌通过细致而深入的调查,证明“中农”阶层的形成,与村民外出打工所导致的有限的、主要是亲邻朋友间的土地流转紧密相关。和陈柏峰同样,林论证,“中农”和与其联结的“半工半耕 / 农”阶层,是稳定、建设农村经济和社区的“中间” / 中坚力量。杨华论证,此阶层,由于其与农村的紧密经济关系,是最关心村务的阶层,也是最支持改革土地制度和政策的群体。他们和“半工半耕”的中间和中下阶层关系比较紧密(后者部分家庭成员留在村里,与前者社会关系比较密切,也需要依赖前者的帮助),一起组成占村庄社区大多数的部分,是社区治理和建设的主要依据。   本专题讨论的第二个大问题是,这些新时代的家庭小农场面对的主要经济问题是什么样的?要怎样才有可能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收入,缩小今天极其悬殊的城乡差距?   黄宗智的《小农户与大商业资本的不平等交易:中国现代农业的特色》一文论证,在日益全面和深入的市场化大趋势下,越来越多的小农户所最关心的农业问题不是来自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关于生产领域的“生产关系”(即租佃和雇佣关系),也不是来自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交易成本”问题。小农户所面对的(可以称作)“流通关系”(包括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销售),既不是马克思所看到的,在前资本主义经济下,小商品生产者要么自己销售,要么通过小商人来销售;也不是在资本主义经济下,大生产者通过大商业资本来销售的关系;同时,也不是新制度经济学契约和交易成本理论所突出的,产业公司与商业公司间平等的契约和交易关系。今天中国小农户所面对的是两大理论传统所没有想象到的、悖论的、人均才两三亩地的小农户和大商业资本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他们大多受到商业资本的摆布,在流通过程中丧失相当部分自己所可能得到的利益。   文章突出强调的是,今天中国面临的是一个十字路口的选择。一个可能是沿着世纪之交以来大力扶持“龙头企业”的道路,走向逐渐全盘资本主义化的农业,但其结果将会是像印度的农业那样,越来越高比例的农业从业人员变成无地雇工。在印度,2000年已有高达45%的农业从业人员是无地雇工(1961年才25%),占据印度庞大、高比例(42%)的贫穷阶层的大多数。(黄宗智,2010:第1章)另一个可能则是探寻某种新型的、以小家庭农场为基本生产单位的路径,沿着已经呈现的“没有无产化的资本化”农业发展方向走下去。   当前亟须解决的问题是,怎样保护面对大商业资本的小农户的利益。一个可行途径是,由农民组织代表其自身利益的合作社,配合政府引导和建设基础设施,借此来提供连接小农户和大市场的“纵向一体化”(即从生产、加工到销售的一体化)服务。那样的话,可以为小农户保留其产品利润的更大部分,借以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并逐步缩小今天的城乡差距。如此的方向和马克思主义与新自由主义两大理论传统所预期的资本主义雇工农场不相符,而更接近“小农经济”理论家恰亚诺夫的设想。   本专题讨论的最后一篇论文来自武广汉,又一位杰出的农村研究青年学者。他敏锐地突出小农户和中间商之间的利益争夺问题,并创新性地对此做出量化估计,比较农户和中间商剔除生产成本之后的“纯利润”。这是个没有受到官方统计机构重视的问题,武广汉的工作是一个重要的初步尝试。他论证,从1999年到2010年,中间商所获取的农产品增加值,与农民所获相比,已从两者总和的44%上升到57%,而农民所占部分则已从56%降低到43%。如果剔除农民“家庭用工折价”来计算,农民所获的部分,1999年只有29%,2010年更降到20%。文章所指向的是,近年来的“中间商+农民”模式乃是一条农民“半无产化”和“无产化”的道路。   当然,作为初步的尝试,并鉴于现有统计资料的匮乏,武广汉的计量显然仍有不足之处。比如,怎样区别小贩子—小中间商和大商业资本所获取的利润?怎样区别政府积极平抑价格波动的旧农业,和价格波动比较激烈的高值新农业?怎样计算、比较大商业资本和产业资本的投资回报率?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本专题讨论的最后一篇是陈锡文先生对以上文章的点评和思考。陈文含蓄但具有挑战性地突出上面没有认真考虑到的世界上两大农业类型,即“新大陆国家”(南北美洲、大洋洲)——多是家庭大农场、散居,没有村庄社区;以及“传统国家农业”(欧亚)——多是小农农场、聚居的村庄社区。陈文从这个极其宽阔的视野来论证,家庭农业其实在两种区域都一直占据主要地位,并且,由于农业的“产业特征”,几乎必然如此。陈文更特地指出,二战后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长期立法防止非农民购买农地,借以保持农民家庭在农业经营中的主体地位,是可供中国大陆地区借鉴的经验。   上述的各个论点中,有些方面也许需要另外进一步讨论。譬如,在新大陆的美国,伴随工业化而兴起了企业化雇工大农业对家庭农场的强势挑战和强劲发展。根据美国农业部的数据,2002年,全国最大的2%的农场生产了50%的农业总产值,最大的9%的农场,生产了73%的农业总产值(USDA,2005:图3、图5)。虽然如此,美国农业是以家庭农场为主的虚构,一直都被顽强地保留在国家意识形态中(例见Vogeler,1982,《家庭农场的虚构——大农业企业对美国农业的控制》的分析)。再则是黄宗智等在《没有无产化的资本化:中国的农业发展》中所论证的,中国家庭农业和手工业的特别强韧结合和持续,与英格兰和西欧古典经验十分不同,也和日韩台的所谓“东亚模式”有一定差别,并且跟与中国资源禀赋相等的印度经验也很不一样。在那些国家和地区,资本主义雇工农业都占到远高于在当今中国的比例。因此,也突出了中国今后农业发展的路径选择问题。(亦见黄宗智,2011;更详细的讨论见黄宗智,未刊稿)   作为一个整体,本专题讨论特别强调的是,中国“三农”问题的当务之急,是探寻一条在资本主义企业化雇工大农场模式之外的农业发展道路。今天在中国已经凸显的“没有无产化的资本化”道路,如果能够加上由政府和农民合作社协同建立纵向一体化服务,并同时为小农户建立与商业资本的“平等交易”环境来确保农民利益,应该是一条比较公平、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长远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黄宗智,未刊稿,《中国过去和现在的基本经济单位——家庭还是个人?》。 黄宗智,2011,《中国的现代家庭:来自经济史和法律史的视角》,载《开放时代》第5期,第82~105页。 黄宗智,2010,《中国的隐性农业革命》,北京:法律出版社。 黄宗智、彭玉生,2007,《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与中国小规模农业的前景》,载《中国社会科学》第4期,第74~88页。 《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1,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中国统计年鉴》,2010,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USDA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2005, “U.S. Farms: Numbers, Size, and Ownership,” Economic Research Service, http://www.ers.usda.gov/publications/EIB12/EIB12c.pdf. Vogeler, Ingolf, 1982, The Myth of the Family Farm: Agribusiness Dominance of U.S. Agriculture, Bouder, Colorado: Westview Press. 黄宗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历史系 三农中国 http://www.snz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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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农产品安全博士点论证会召开
lfm2000 2012-4-11 23:37
2012 年 3 月 29 日下午,理学院农产品安全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论证会在新教会议室召开,专家组由来自中科院生态中心、中科院化学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中科院动物所、北京大学、北大医学部、南开大学等单位的七位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 论证会首先由学科带头人刘丰茂教授就农产品安全的学科特点、继续设立博士点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以及博士点设立 8 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和未来的发展规划做了详细汇报。他指出,农产品安全是一门结合了工科知识、农学背景和理科技术的新型交叉学科,主要涉及农产品的生产环境、生产过程、粗加工和贮运等安全问题的研究,目前培养了82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未来人才培养方面,学科将更加注重高端人才引进、青年人才培养,加强国内、国际间的学术交流,让技术成果尽快转化为社会生产力。 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汇报,并审阅了论证方案等相关材料。经过质询、讨论, 他们充分肯定了我院农产品安全的专业特色,高度评价了我院对施教者和受教者的培养理念及目前取得的成绩,并对农产品安全学科今后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宝贵意见。 专家组指出我院完全具备了继续设立该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软硬件条件, 一致同意在理学院继续设置农产品安全二级学科博士点。 理学院副院长杜凤沛、系主任刘尚钟、学科带头人闵顺耕教授、刘丰茂教授以及系副主任刘霞、张建军、路慧哲等 20 多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http://www.cau.edu.cn/sci/index.php?do=newsshowid=6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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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回良玉: 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切实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whyhoo 2012-3-1 09:38
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开得很好,是一次认清形势、明确方向、推动“三农”工作再展宏图的会议,是一次强化政策、凝聚力量、促进“三农”发展再创辉煌的会议,也是一次着眼全局、坚定信心、激励“三农”战线再立新功的会议。会前,胡锦涛总书记对开好会议和做好2012年“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2011年农业农村发展的喜人形势,高度评价“三农”对全局工作的重大贡献,明确要求2012年要力争粮食生产再获丰收、农民收入再攀新高、农村民生继续改善。温家宝总理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系统回顾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农村改革发展的光辉历程和巨大成就,深刻阐述了今后农业农村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全面部署了2012年“三强三保”的各项任务和政策举措,并对如何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提出了许多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    一、2011年农业农村发展势头强劲、成效喜人,务必充分肯定、倍加珍惜   2011年农业农村发展形势确实很好,呈现出持续发展、全面发展、加快发展的强劲势头。粮食生产和农民收入双双迈上新台阶,水利建设和民生改善加快实现新跨越,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可以说是整体提速、全线飘红的一年,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一年,农民顺心、农村祥和的一年,也是本世纪以来总体发展最好的一年。   2011年农业农村形势好,主要好在6个方面:一是农业收成好,二是农民增收势头好,三是农村民生改善好,四是现代农业发展好,五是农民情绪好,六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也抓得好。特别令人欣喜的是,粮食生产“四创纪录”,农民收入“双创新高”。粮食生产“四创纪录”:一是总产量创纪录,达到11424亿斤,跃上一个新台阶;二是单产创纪录,达到688.8斤,比2010年提高25.6斤;三是全国人均粮食占有量创纪录,达到852斤,比1996年的824斤提高28斤;四是谷物产量创纪录,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产量首次超过1万亿斤。而且,棉油糖、果菜茶、肉蛋奶以及水产品等全面增产,这在历史上也是罕见的。农民收入“双创新高”:一是增量创历史新高,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977元,增量超过1000元。二是增幅创本世纪新高,2004年以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不断提高,2011年实际增长11.4%,再次超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同时中西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也普遍继续超过东部地区,开始显现城乡、区域收入差距缩小的良好态势。农业农村形势好,为管理通胀预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赢得了战略主动、提供了有力支撑,为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营造了良好氛围、作出了突出贡献。   应该看到,这些年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增强,生产要素价格持续上升,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深,农产品市场波动剧烈。在这种大背景下,我们还能取得粮食生产“八连增”、农民增收“八连快”,确实非同寻常、来之不易,确实需要认真总结、倍加珍惜。这充分表明,中央的决策部署是正确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是有力的,各地区各部门付出了艰苦努力,“三农”战线的同志们也作出了很大贡献。   也要看到,连续多年增产增收之后,出现滑坡拐点的机率在累积、风险在上升。现在,大家普遍有“三个担忧”:一是担忧在高基数高水平上,农业生产徘徊反复,要延续农业农村发展的好势头,难度极大;二是担忧在高成本高风险下,农民积极性受挫降低,要继续提高农业产出效益,约束极多;三是担忧在高增长高要求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再度拉大,要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任务极重。总之,就是担忧农业农村发展来之不易的“黄金期”出现停顿、好势头出现逆转。大家没有满足于已经过去的粮食生产“八连增”,而对未来的农业稳定发展有许多理性的思考;没有满足于已经实现的农民收入“八连快”,而对2012年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难度有十分清醒的认识;没有满足于“三农”工作已经取得的喜人成绩,而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农村工作有长远系统的谋划。   还要看到,当前农业农村变化之快、变动之广泛、变革之深刻,远远超出了我们的预料,有些还是具有历史性、转折性、标志性的变化。比如,2011年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农业从业人员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青壮年农业劳动力占农业从业人员的比重、家庭经营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都已低于50%,这一定意义上表明工农城乡关系、农村社会结构、农业发展方式和生产经营形式正在发生重大的变化和调整。再比如,2011年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田灌溉面积占比、生猪规模化养殖水平都已超过50%,这一定意义上表明农业的物质技术装备有了明显改善,现代农业发展已迈出实质性步伐。另外,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很快,农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比重已达到15.2%。上述变化变动变革,为农业农村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也构成了新的挑战,对“三农”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也增添了新的压力。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应对,继续尊重基层创新和农民创造,同时搞好理论研究和顶层设计,尽快找到一套与时俱进、顺势而为的新思路新办法。    二、2012年农业农村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务必坚定信心、奋力拼搏   2012年,国内外经济形势更为复杂严峻,巩固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环境,任务异常艰巨繁重。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稳中求进,必须避免农业出现闪失,避免主要农产品供给出现问题。   做好2012年“三农”工作,要按照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不断强化农业基础、惠及农村发展、富裕农民生活。   (一)下大力气抓好粮食生产和菜篮子产品供应。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首要任务是保障粮食生产不滑坡、“菜篮子”产品供应不断档、农产品价格不大起大落。要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加大粮食生产补贴力度,进一步调动、保护好农民和地方粮食生产积极性。抓好“菜篮子”,必须建好“菜园子”、管好“菜摊子”,加快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养,大中城市要坚持保有一定的生鲜食品自给能力。切实加强全程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继续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实现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基本覆盖农业大县。集中力量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提升耕地持续增产能力。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不断拓展农机作业领域,提高农机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农村安全饮水、电网改造、道路建设、沼气工程和危房改造,实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全覆盖。加强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覆盖到国家确定的牧区半牧区县(市、旗)。   (三)加快改善农村民生。着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加大经费保障、校舍改造、教师绩效工资等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和财政补贴标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认真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新10年扶贫开发规划纲要,着力提高贫困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自主发展能力。   (四)不断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政策,加快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加强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稳步推进股份合作化改革。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重点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开展金融合作。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切实抓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大力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对推动农村文化繁荣发展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要求,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按照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的要求,加大对农村文化的投入力度,中央、省、市三级加快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文化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各项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城市对农村进行文化帮扶,尽快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保护和利用农村传统文化资源,抢救和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六)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要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农村警务和消防建设,创新和完善矛盾调处机制,搞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实际问题,确保农民安居乐业。    三、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势在必行、意义重大,务必集中力量、抓紧部署   当今世界,新的科技革命方兴未艾,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谁能在科技创新上先人一步、快人一拍、高人一筹,谁就能抢占先机、赢得优势、掌握主动。邓小平同志曾反复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农业问题也要研究,最终可能是科学解决问题”,确实立意深远、发人深省。现在看,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靠继续消耗农业水土资源已基本没有余地,靠继续增加化肥农药使用也难以为继,必须尽快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同时,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不仅要继续强化提价增收、补贴增收、务工增收,而且要更多地通过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实现增产增收、提质增收、节本增收。因此,巩固农业农村好形势要靠科技,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更要靠科技。   中央指导2012年农村工作的文件,紧紧围绕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这个中心任务,突出强调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这个重要支撑,既抓住了发展要害、回应了基层关切、兼顾了当前长远,又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基础上丰富发展了新时期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党的十六大以来,从2004年起,中央已经发出了有关“三农”的8个一号文件,每年都聚焦一个主题,突出工作重点,解决问题难点,操作性强,含金量高,实践证明效果很好。这已成为中央指导“三农”工作的政策导向和主要信号,成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集中体现和鲜明标志,成为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有力武器和重要抓手。前些年,文件突出抓了生产关系调整,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围绕多予少取放活,出台了“四减免”、“四补贴”和公共财政更多覆盖农村等一系列惠农富农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近几年,文件又突出抓了生产力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更有效的重农强农举措,极大地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2011年重点抓水利,抓住了农业发展的薄弱环节,掀起了大兴水利的建设热潮;2012年突出抓农业科技,抓住了现代农业的根本出路,必将为我国农业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必须首先明确创新方向。农业科技创新要做到“顶天立地”,彻底解决科技与生产脱节的问题。“顶天”,就是要着眼长远,超前部署农业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力争在世界农业科技前沿领域占有重要位置。“立地”,就是要坚持产业需求导向,从农民的实际需要出发,力争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成果留在农民家”。   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必须大力强化农技推广服务。这是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农业科技含量的关键所在。一方面,要充实健全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强化条件改善和能力建设,实现“一个衔接、两个覆盖”,即在岗农技推广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平均水平相衔接,201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农业县(市、区、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努力打造一支农民信得过、靠得住、用得上的“正规军”。另一方面,又必须加大改革力度,强调转换机制和增强活力,努力创造有人干事、愿意干事、高效干事的政策环境。同时,引导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服务,形成一主多元、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必须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要打破部门、区域、单位和学科界限,强化科研项目和科研过程的上下游贯通,强化中央与地方科研团队的纵向协作,强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龙头企业等涉农科技力量的横向联系,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形成分工明确、联合攻关的新格局。有关部门和一些地方正在探索构建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产业技术战略联盟等做法,取得了积极成效,要认真总结、不断完善、逐步推开。   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必须切实加大投入力度。近年来,农业科技投入大幅增加,但仍有较大缺口。要大幅提高农业科技投入强度,明确政府在农业科技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公共财政在农业科技投入中承担主要责任,并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科技。要优化农业科技投入结构,财政投入突出保基础、保基本、保基层,农技推广支出重点向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倾斜,保障其既能“养兵”又能“打仗”。    四、做好“三农”工作事关大局、任重道远,务必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越是形势好,越要加强领导;越是政策好,越要强调落实。2012年“三农”发展要实现稳中求进、好上加好,必须做到思想真重视、领导真加强、工作真落实。   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真正把重视“三农”体现在、落实到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各部门各行业要始终关注关心关爱“三农”,统筹安排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工作。各级农口部门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继续建功立业。   要加大力度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央指导2012年“三农”工作的文件,将继续出台许多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在具体贯彻落实上下真功夫、花细功夫、用实功夫,千方百计把增强保供给能力的要求贯彻到方方面面,把推进科技创新的举措落实到田间地头,把改善农村民生的实惠兑现到千家万户。同时,对新时期新阶段出台的“三农”政策落实情况要开展“回头看”,对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够好的,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党的政策充分发挥威力。   要不断创新提高“三农”工作和决策水平。要立足“三农”、着眼全局,注重在城乡统筹发展中优化“三农”环境、化解“三农”矛盾。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注重在纷繁复杂变化中把握发展规律、破解发展难题。要深入基层、转变作风,注重从各地生动实践中总结工作经验、寻求工作突破。同时,对“三农”发展的大趋势、大战略、大思路,要组织各方力量,加强理论研究,搞好政策储备。   要扎扎实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必须从当前抓起。一要抓紧抓好冬春农业生产。搞好在田作物田间管理,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市场监管,组织好先进实用农业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加强重大病虫害防控,为夺取2012年农业丰收奠定基础。二要扎实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充分利用冬闲季节,通过政策引导发动农民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搞好农田整治。推进造林绿化。三要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安全。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果断处置疫情。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禁限用农药等不法行为,确保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强化各项措施,落实安全责任,避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人员伤亡。四要努力保持农产品合理价格水平。组织好粮食收购工作,规范农产品流通秩序,加强农产品调运和产销衔接。落实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各项政策,降低运销成本,保障市场供应。五要加倍关心农村困难群体。继续做好受灾群众和贫困人口的救济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吃穿住行等实际困难。六要认真做好农村稳定工作。及时排查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持农村社会安定祥和。   (本文系回良玉同志2011年12月28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摘要。) 原文见 http://www.qstheory.cn/zywz/201203/t20120301_1422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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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点建议——读蒋继平先生博文有感
热度 1 jxz1963 2012-2-7 21:36
读了蒋继平先生的博文“我对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建议”(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203132do=blogid=534962 )后,很有感触,现就蒋继平先生所提建议提出自己的四点感受: 1、在农产品(主食粮油和果疏等)育种技术方面应有条件限制转基因技术的引入; 2、在节水灌溉技术方面应着重进行“现有节水”技术的推广工作,同时引进以色列等国外先进的滴灌技术; 3、在食品储藏设施和技术方面应加强食品“冷链”加工技术的研发力度; 4、在蔬菜专业化生产和加工基地方面,应加大国家和各级政府对蔬菜生产的补贴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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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建议
热度 8 jiangjiping 2012-2-7 08:53
我对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建议 蒋继平 2012 年 2 月 7 日 2012 年 2 月 1 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http://cpc.people.com.cn/GB/64093/64094/16995781.html 。 这个文件被称为中央一号文件。这个文件一共谈了六个大的方面和 23 个具体的措施。 为了给大家一个基本的信息, 我把这六个大的方面简要地归纳如下: 一、加大投入强度和工作力度,持续推动农业稳定发展 二、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 三、提升农业技术推广能力,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四、加强教育科技培训,全面造就新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 五、改善设施装备条件,不断夯实农业发展物质基础 六、提高市场流通效率,切实保障农产品稳定均衡供给 读完这个文件, 我个人的感觉是, 这是一个国家的纲领性文件, 涵盖的面很广, 涉及的层次很深, 因而,给人一种只有政策性的语言, 没有具体的实施标准的感觉。 在这种感觉下,我觉得作为一个在农业战线工作了几十年, 对国内外农业行情有充分了解的科技人员,有责任为政府提供一些具体的建议。 本着这种想法,我借用科学网的平台,向国家的政策制定者们提一些我个人的建议,仅供参考。假如对中国的农业有一些价值的话,算是我对国家送我出国深造的回报。 培育良种。 农作物的生长开始于种子,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基本知识。 所以,优良品种是确保农作物高产稳产的最基本前提。 中国的情况很特殊, 农村人口多, 人均土地面积很小, 又是分散经营。 要确保粮食的高产稳产, 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是唯一的选择,使用良种是最经济和有效的途径之一。 据我本人的所见所闻, 目前中国的种子行业还处在不成熟的阶段, 没有形成一个正规的体系。 因而,尽快建立一个规范的种业体系, 大力培育高产优质的农作物新品种是国家和农业科技人员的首要任务。培育高产优质新品种可以通过许多途径来达到,包括传统的方法和现代的生物工程技术, 但是,最关键的还是需要政府的政策的支持。 节水灌溉技术。 据我所知,在中国的许多地区,尤其是大西北的甘肃,宁夏,内蒙古和新疆, 水资源是很大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农业用水更是短缺。 现在的农田灌溉仍然是洼灌, 这是原始的农业灌溉技术, 对水的利用是低效的。 因而,要有效的提高水的利用率,必须采用高效节水的灌溉技术。这些新的技术包括滴灌和喷灌。 其中滴灌加上薄膜覆盖是最先进和高效的节水灌溉技术。这是一次性的投资, 从长远来看,是很经济实惠的。 食品储藏设施和技术。 农产品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自然, 因而,受到季节性和自然环境尤其是自然灾害的影响。为了尽量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对食品供给的负面影响,国家应该尽最大的努力来建造足够多的食品储藏设施。 这些储藏设施应该有先进的相关配套技术。 这些储藏设施应该包含粮食作物,主要是谷类,但是重点应该是肉类,水产品和新鲜蔬菜类的超低温冷冻储藏设施。在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把这些产品大量的储存起来, 在供不应求的时候,从库存中提出来。 这样做的好处有很多,最主要的是一方面解决了食品的供应问题,另一方面可以起到调节食品价格的作用。 蔬菜专业化生产和加工基地。 随着中国的城市化进程, 城市人口在快速增长。大量的城市人口需要消费大量的蔬菜。 不像主粮中的谷类, 蔬菜是一种新鲜食品,不可以长期保存,即使有冰箱,也是短期的保鲜。 因而, 对大城市的新鲜蔬菜的供应是一个日常的重要任务。要确保这个任务的顺利完成, 在大城市的郊区建立蔬菜专业化生产和加工基地是十分必要的。 这种基地必须达到三个基本要求:即大型化,专业化,和程序化。 只有达到这三个基本要求,才能确保提供高质安全的农副产品。 建立这样的基地,将使中国的农业迈上一个新台阶。 这也是农业工业化的一个标记。 流通调控机构。 商品的合理流通是提高商品利用率的关键因素之一。 因而,国家应该通过各种手段和途径来有效地调节全国范围内的食品供应。 最好的办法是建立一套大型的和专业化的食品运输队伍。现在的个体分散经营,造成很多社会问题, 第一是造成交通拥挤, 第二是街道的杂乱无章,需要很多城管来维持秩序。 这种流通调控措施应当包含专门的食品运输车队和专职人员, 这些车辆必须是大型的。食品的销售必须在国家和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地点进行,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凡是进行食品销售的人员,必须要有合格的行业执照。 高级专业和管理人才。 说到底, 一切事务都必须靠人来执行, 所以,人才是成败的关键。 国家应该在体制上实行任人唯贤的策略,真正起用有真才实学的人。这样的人才必须懂得农业的方方面面, 对农民有深厚的感情, 最好是在农村长大的, 学的专业是与农业有关的。但是, 最主要的考核指标是人才的价值观。 这种人必须是顾全大局,顺应天意, 尊重自然,体察民情, 洁身自律和善于运筹帷幄的战略家。 以上是我的一点个人浅见,算作是对一号文件的读后感。如果不符合中国社会实际, 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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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推动农业科技加快发展 提高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whyhoo 2012-2-5 19:50
本网讯 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中央1号文件)正式公开发布,今年中央1号文件为什么突出强调农业科技创新?如何深刻认识和科学把握中央1号文件关于农业科技的一系列新论述、新思路、新举措?农业部门将如何贯彻落实?农业部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陈萌山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解读。    记者:新世纪第九个“中央1号文件”继续聚焦农业农村,您对此有何感想和总体考虑?    陈萌山: 我们深受鼓舞,我们感到这充分体现了“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定位,农业部门将全力以赴抓好落实。2012年,农业部将继续坚持“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目标不动摇,把握稳中求进的总方向,突出“巩固、加强、优化、改革”,再夺农业好收成。 巩固, 就是要巩固增产增收的好形势,扩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果,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发展措施、工作机制,确保农业农村经济在新的起点上稳步前进。 加强, 就是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加强体系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基层科技服务能力,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更大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优化, 就是要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支持主产区、生产大县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改革, 就是要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总结、推广基层经验,深入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扩大农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记者: 2012 年中央1号文件突出强调农业科技创新,您认为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陈萌山: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科技。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农业科技发挥了关键支撑作用。但是,从当前和未来发展看,耕地、淡水等资源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加剧,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越来越大,依靠大量消耗资源的传统生产方式推进农业发展已难以为继;农业劳动力的素质呈结构性下降,用工成本迅速上涨,依靠低成本劳动力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空间逐渐减小。在粮食产量“八连增”、农民增收“八连快”的基础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必须更加依靠科技实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我国已到了必须更加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历史新阶段,科技进步已成为最重大、最关键、最根本的出路和措施。   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突出强调农业科技创新,把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作为农产品生产保供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在我国农业科技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把握现代农业发展规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加快推进“三化同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部署。    记者:当前我国农业科技发展现状如何,不足在哪里?    陈萌山 : 虽然我国农业科技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建设现代农业的新要求相比,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差距仍然较大,突出表现在“三个不足”: 一是创新成果供给不足。 农业科技总体水平还不高,跟踪式、模仿式,甚至低水平重复式研究还较多,类似杂交水稻、黄淮海综合治理等重大成果多年少见,我国50%以上的生猪、蛋肉鸡、奶牛良种,90%以上的高端蔬菜花卉品种依赖进口。 二是农技推广服务不足。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如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活、经费投入不足、条件建设薄弱、人员素质不高,等等,推广能力落后于生产和农民需要。专业化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还相对滞后,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要求。 三是农业人才总量不足。 农业科研缺乏领军人才,基层农技人员年龄老化问题突出。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村“谁来种地”、“谁来养猪”已成为绕不过的严峻问题。    记者: 中央1号文件关于农业科技有哪些新论述、新思路、新举措?    陈萌山: 以中央1号文件的形式统一全党意志大力推进农业科技改革发展,在我国的农业发展历程中是首次,在科技发展进程中也是首次,有许多创新之处。    关于农业科技创新问题, 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农业科技的定位、定性和定向。 在农业科技的定位上, 文件明确指出,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要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这就进一步指明了,我国已到了必须更加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历史新阶段。 在农业科技的定性上, 文件明确强调,农业科技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要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这就进一步明确了在农业科技上,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财政承担主要责任的基本政策取向。 在农业科技的定向上, 文件明确强调,面向产业需求,着力突破农业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切实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这更加明确了农业生产要依靠科技、农业科技要服务生产的要求,明确了农业科技创新的方向。按照这一要求,我们要坚持产业需求导向,切实解决科技与生产“两张皮”的问题,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与农业农村经济的融合。中央1号文件关于农业科技的“三定”非常令人振奋,非常鼓舞人心,必将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安心工作、潜心研究、热心服务,对农业科教工作将产生巨大的推动力,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关于农业技术推广问题, 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要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公益性定位,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设立公共服务岗位;要进一步完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切实改善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条件,按种养规模和服务绩效安排推广工作经费。按照这些要求,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在保障和支撑生产、引领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着力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要完善激励、评价考核机制,引导科研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农技服务,鼓励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服务。要大力培育和支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扶持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关于教育科技培训问题, 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振兴发展农业高等、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大力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并明确提出要实施一系列的人才培养计划。这就进一步明确了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地位,人才是第一生产力的地位,农业科技的发展,归根结底取决于各个层次的农业人才智力支撑,取决于具有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记者:请问1号文件支持农业科技有什么特别值得关注的政策亮点?    陈萌山: 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农业科技创新的新论述很多,新政策很多,新亮点也很多,包括农业科技创新的方向、重点、机制、条件问题,也包括种业科技创新问题、强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问题、扶持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问题,等等。其中最受广大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人员欢迎的政策亮点有两个:一个是关于农业科技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的“三性”论述,这一论述给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吃下了定心丸;另一个就是关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一个衔接、两个覆盖”的政策,即:乡镇农技人员工资待遇要与当地事业单位的平均收入相衔接,今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所有农业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一个衔接、两个覆盖”政策,是中央财政支持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重大政策突破,是基层广大农技推广人员的长期期盼,是激励和发挥他们作用的关键所在。    记者:今后一个时期农业部门加快农业科技发展的总体思路与主要目标是什么?    陈萌山: 农业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要求,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紧紧围绕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等重大战略目标,坚持把农业科技进步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根本途径,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联合协作,全力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广服务能力建设,以及人才队伍建设,创造条件让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能够安心工作、潜心研究、热心服务,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不断提升农业科技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   为此,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农业科技发展,对农业部门来讲,最重要是“三加快”。 一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尤其是种业创新,着力解决制高点的问题。 重点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大力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做大做强;加大水稻机插、玉米、棉花机收等攻关力度,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研发,加强应对农业灾害、节本增效等关键技术研发。 二是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尤其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重点是加快健全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发挥县乡农技推广机构的整体功能,提倡服务在乡、管理在县。同时,引导鼓励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开展农技推广,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适应生产环节、农时季节、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需求,组织发动广大科技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 三是加快农业人才培育尤其是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包括现代农民培训,着力解决“将来谁来种地”的问题。 重点是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以种养大户、经纪人、大学生村官、农机手等培训为重点,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农业服务人员和农村社会管理人员。依托现有重大科研计划等,加强科研优秀人才及创新团队建设。分期分批选送农技骨干到大专院校深造,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岗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农业部决定今年在全国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    记者:请您谈谈“农业科技促进年”的总体考虑和重要举措。    陈萌山: 活动的总体安排是:全面落实中央部署,紧紧围绕实现“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目标任务,以“科技进村入户,助力增产增收”为主题,重点推广重大实用技术、支撑粮食和农业稳定发展,着力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全面做好农业科技各项工作,确保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进展。   围绕深入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农业部今年将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上取得新突破、新进展。    一是全力推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为落实“一个衔接、两个覆盖”的政策部署,要重点实现三个突破,即在落实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经费上有大的突破,在乡镇公共服务机构条件能力建设上有大的突破,在充实县乡农技推广力量上有大的突破。为了确保实现这三个突破,农业部今年将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建设情况开展绩效考评,推动政策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条件到位、制度到位。    二是全力推广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重大实用技术。 今年粮食和农业稳定发展,抗灾夺丰收仍然是关键。及时发布针对性强的抗灾减灾应急预案和技术指导方案,加大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投入,推动落实大幅度增加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以多种形式继续开展科技大会战,组织全国70万名农业科技人员下乡、进村、到场、入户,扎实开展全年全程农业科技服务工作,实现对农业大县、重点乡村全覆盖。    三是全力推动农作物种业发展取得新进展。 今年将把加快种业发展作为“农业科技促进年”的重要着力点。制定并实施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种业发展布局和重点任务。推动出台一批种业扶持政策,扶持一批骨干种子企业,探索建立育繁推一体化的商业化育种新体系。加强优势制种区种子基地建设,开展良种引进和展示示范,加快新品种推广步伐。保障明年生产用种需求,确保生产用种安全。    四是全力推动农民教育培训取得显著成效。 加大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实现全年1亿人次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培育500万职业农民和科技示范户的目标。充分发挥大专院校、农广校和科研推广单位的科技教育和人才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冬春农闲季节,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农业科技大培训。 原文见 http://www.agri.gov.cn/V20/ZX/nyyw/201202/t20120201_24732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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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whyhoo 2012-2-2 09:23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全文如下:   2011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克服多种困难挑战,农业农村保持了强劲发展势头。粮食生产稳定跃上新台阶,农民增收成效喜人,水利建设明显加速,农村民生持续改善,农村社会安定祥和。农业农村形势好,有力支撑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效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做好2012年农业农村工作,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对推动全局工作、赢得战略主动至关重要。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深,我国耕地和淡水资源短缺压力加大,农业发展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明显上升,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的任务更加艰巨。全党要始终保持清醒认识,绝不能因为连续多年增产增收而思想麻痹,绝不能因为农村面貌有所改善而投入减弱,绝不能因为农村发展持续向好而工作松懈,必须再接再厉、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努力在高起点上实现新突破、再创新佳绩。   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必须紧紧抓住世界科技革命方兴未艾的历史机遇,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决心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   2012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奋力夺取农业好收成,合力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努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大投入强度和工作力度,持续推动农业稳定发展   1.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首先要稳住粮食生产,确保不出现滑坡。要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扩大紧缺品种生产,着力提高单产和品质。继续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快提升800个产粮大县(市、区、场)生产能力。继续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超级稻新品种选育和示范项目。支持优势产区加强棉花、油料、糖料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布局、主攻单产、提高效益。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积极扩大规模,选择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县乡大力开展整建制创建。大力支持在关键农时、重点区域开展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和生产服务,加快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完善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支持政策。   2.狠抓“菜篮子”产品供给。抓好“菜篮子”,必须建好菜园子、管好菜摊子。要加快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养,提升“菜篮子”产品整体供给保障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水产示范场创建,启动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实施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优势区域加强菜地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发展生猪生产,扶持肉牛肉羊生产大县标准化养殖和原良种场建设,启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推进生猪和奶牛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制定和实施动物疫病防控二期规划,及时处置重大疫情。开展水产养殖生态环境修复试点,支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加强渔政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菜篮子”产品生产和流通中的积极作用。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大力推广高效安全肥料、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规范使用食品和饲料添加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充分发挥都市农业应急保障功能,大中城市要坚持保有一定的蔬菜等生鲜食品自给能力。   3.加大农业投入和补贴力度。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的主导作用,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范围、完善机制的要求,继续加大农业补贴强度,新增补贴向主产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提高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水平。落实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增加补贴。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和范围,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制和管理办法。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探索完善森林、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制度。研究建立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加快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大对牧业、牧区、牧民的支持力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覆盖到国家确定的牧区半牧区县(市、旗)。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积极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三农”。有效整合国家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加强财政“三农”投入和补贴资金使用监管,坚决制止、严厉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4.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增加农村信贷投入,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完善涉农贷款税收激励政策,健全金融机构县域金融服务考核评价办法,引导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农村信贷服务。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定县(市)农村信用社法人地位。发展多元化农村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支持商业银行到中西部地区县域设立村镇银行。有序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完善符合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业务特点的差别化监管政策,适当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实行适度宽松的市场准入、弹性存贷比政策。继续发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加大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县域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大对科技型农村企业、科技特派员下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业务。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加大对农业科技的贷款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开展直接融资,积极发展涉农金融租赁业务。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开展设施农业保费补贴试点,扩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扶持发展渔业互助保险,鼓励地方开展优势农产品生产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逐步建立中央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   5.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政策。加快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落实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2012年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财政适当补助工作经费。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制度。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有关条款,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牧区草原承包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定林地家庭承包关系,2012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搞好国有林场、国有林区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二、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   6.明确农业科技创新方向。着眼长远发展,超前部署农业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力争在世界农业科技前沿领域占有重要位置。面向产业需求,着力突破农业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切实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立足我国基本国情,遵循农业科技规律,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作为主要目标,把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作为基本要求,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   7.突出农业科技创新重点。稳定支持农业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科技研究。大力加强农业基础研究,在农业生物基因调控及分子育种、农林动植物抗逆机理、农田资源高效利用、农林生态修复、有害生物控制、生物安全和农产品安全等方面突破一批重大基础理论和方法。加快推进前沿技术研究,在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精准农业技术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自主创新成果,抢占现代农业科技制高点。着力突破农业技术瓶颈,在良种培育、节本降耗、节水灌溉、农机装备、新型肥药、疫病防控、加工贮运、循环农业、海洋农业、农村民生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实用技术成果。   8.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健全现代院所制度,扩大院所自主权,努力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政策环境。完善农业科研立项机制,实行定向委托和自主选题相结合、稳定支持和适度竞争相结合。完善农业科研评价机制,坚持分类评价,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改变重论文轻发明、重数量轻质量、重成果轻应用的状况。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完善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链为主线、以综合试验站为基点的新型农业科技资源组合模式,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充分发挥技术创新、试验示范、辐射带动的积极作用。落实税收减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优惠等政策,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升级,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各类科技项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培育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涉农新兴产业。加快农业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稳步发展农业技术交易市场。   9.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加大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向农业领域倾斜支持力度,提高公益性科研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水平。支持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基金,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继续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加大涉农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实施力度。推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共建共享的要求,增加涉农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数量,支持部门开放实验室和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市地级涉农科研机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纳入省级科研机构直接管理。加强国际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大力度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加强农业气象研究和试验工作,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和科技能力建设。   10.着力抓好种业科技创新。科技兴农,良种先行。增加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创新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创制改良育种材料,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重大育种科研项目要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优化调整种子企业布局,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种业。建立种业发展基金,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大型骨干企业,支持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建立育种平台,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共享。加大动植物良种工程实施力度,加强西北、西南、海南等优势种子繁育基地建设,鼓励种子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在粮棉油生产大县建设新品种引进示范场。对符合条件的种子生产开展保险试点,加大种子储备财政补助力度。完善品种审定、保护、退出制度,强化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    三、提升农业技术推广能力,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11.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充分发挥各级农技推广机构的作用,着力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推动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公益性定位,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设立公共服务岗位。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严格上岗条件,落实岗位责任,推行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民三方考评办法。对扎根乡村、服务农民、艰苦奉献的农技推广人员,要切实提高待遇水平,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实现在岗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平均水平相衔接。进一步完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加强对农技推广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切实改善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条件,按种养规模和服务绩效安排推广工作经费。201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农业县(市、区、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大幅度增加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加快把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经营性职能分离出去,按市场化方式运作,探索公益性服务多种实现形式。改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为农民提供高效便捷、简明直观、双向互动的服务。加强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基层林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农业标准化服务体系。扩大农业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水平。   12.引导科研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农技服务。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成为公益性农技推广的重要力量,强化服务“三农”职责,完善激励机制,鼓励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服务。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承担农技推广项目,把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作考核,推行推广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农业试验示范基地,推行专家大院、校市联建、院县共建等服务模式,集成、熟化、推广农业技术成果。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鼓励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和技术合作组织。   13.培育和支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应用先进技术、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作用,加大支持力度,加强辅导服务,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探索有效实现形式,增强集体组织对农户生产经营的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基层站所创办农业服务型企业,推行科工贸一体化服务的企业化试点,由政府向其购买公共服务。支持发展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全面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控制、市场流通的信息服务水平。整合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网络资源,搭建三网融合的信息服务快速通道。加快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重点加强面向基层的涉农信息服务站点和信息示范村建设。继续实施星火计划,推进科技富民强县行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工作。    四、加强教育科技培训,全面造就新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   14.振兴发展农业教育。推进部部共建、省部共建高等农业院校,实施卓越农林教育培养计划,办好一批涉农学科专业,加强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涉农学科(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加大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对高等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倾斜力度,提高涉农专业生源质量。加大高等学校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力度。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深入推进大学生“村官”计划,因地制宜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计划。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鼓励涉农行业兴办职业教育,努力使每一个农村后备劳动力都掌握一门技能。   15.加快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要向农业领域倾斜,继续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进一步完善农业科研人才激励机制、自主流动机制。制定以科研质量、创新能力和成果应用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广泛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分层分类定期培训。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职称评定标准,注重工作业绩和推广实效,评聘职数向乡镇和生产一线倾斜。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选拔一批大学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积极发挥农民技术人员示范带动作用,按承担任务量给予相应补助。   16.大力培训农村实用人才。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为核心,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作用,加大各类农村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加快培养村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到村任职大学生等农村发展带头人,农民植保员、防疫员、水利员、信息员、沼气工等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经纪人等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未升学的农村高初中毕业生免费提供农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务农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    五、改善设施装备条件,不断夯实农业发展物质基础   17.坚持不懈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推进水源工程建设、大江大河大湖和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力度,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方新建一批灌区,努力扩大有效灌溉面积。继续增加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实现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基本覆盖农业大县。加大山丘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塘堰清淤力度,发展牧区水利。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新设备,扩大设备购置补贴范围和贷款贴息规模,完善节水灌溉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创新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中央和省级统筹,落实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政策。发展水利科技推广、防汛抗旱、灌溉试验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组织。   18.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启动耕地保护补偿试点。制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建设,实施东北四省区高效节水农业灌溉工程,全面提升耕地持续增产能力。占用耕地建设重大工程,要积极推行“移土培肥”经验和做法。继续搞好农地质量调查和监测工作,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扩大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规模,继续实施旱作农业工程。加强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垦区率先发展现代农业。   19.加快农业机械化。充分发挥农业机械集成技术、节本增效、推动规模经营的重要作用,不断拓展农机作业领域,提高农机服务水平。着力解决水稻机插和玉米、油菜、甘蔗、棉花机收等突出难题,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等机械装备,探索农业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积极推广精量播种、化肥深施、保护性耕作等技术。加强农机关键零部件和重点产品研发,支持农机工业技术改造,提高产品适用性、便捷性、安全性。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购置大中型农机具。落实支持农机化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农机服务市场化和产业化。切实加强农机售后服务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20.搞好生态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在江河源头、湖库周围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适当扩大退耕还林规模。落实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统筹解决就业困难的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问题。逐步提高防护林造林投资中央补助标准,加强“三北”、沿海、长江等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抓紧编制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规划,扩大石漠化综合治理实施范围,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构建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启动区域性重点生态工程。适当扩大林木良种和造林补贴规模,完善森林抚育补贴政策。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增加贷款贴息规模。探索国家级公益林赎买机制。支持发展木本粮油、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竹藤等林产业。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运用产业化方式开展防沙治沙。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围,支持草原围栏、饲草基地、牲畜棚圈建设和重度退化草原改良。加强牧区半牧区草原监理工作。继续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加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力度,加快坡耕地整治步伐,推进清洁小流域建设,强化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完善以奖促治政策,逐步推行城乡同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加强农村沼气工程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六、提高市场流通效率,切实保障农产品稳定均衡供给   21.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全国农产品流通设施布局,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网络。推进全国性、区域性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重点支持交易场所、电子结算、信息处理、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把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菜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研究制定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投资入股、产权置换、公建配套、回购回租等方式,建设一批非营利性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继续推进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支持拥有全国性经营网络的供销合作社和邮政物流、粮食流通、大型商贸企业等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仓储物流体系的建设经营。加快发展鲜活农产品连锁配送物流中心,支持建立一体化冷链物流体系。继续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扶持产地农产品收集、加工、包装、贮存等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初加工和贮藏设施予以补助。   22.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探索建立生产与消费有效衔接、灵活多样的农产品产销模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推进生产者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和企业食堂等直接对接,支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城市社区增加直供直销网点,形成稳定的农产品供求关系。扶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展联通城乡市场的双向流通网络。开展“南菜北运”、“西果东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举办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产品展销活动,培育具有全国性和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展会品牌。充分发挥农产品期货市场引导生产、规避风险的积极作用。免除蔬菜批发和零售环节增值税,开展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清理和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菜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和超市的收费。   23.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准确把握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变化,采取有针对性的调控措施,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市场稳定,保持价格合理水平。稳步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适时启动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食糖等临时收储,健全粮棉油糖等农产品储备制度。抓紧完善鲜活农产品市场调控办法,健全生猪市场价格调控预案,探索建立主要蔬菜品种价格稳定机制。加强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综合运用进出口、吞吐调剂等手段,稳定国内农产品市场。完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严厉打击走私违法行为。抓紧建立全国性、区域性农产品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农业统计调查和预测分析,提高对农业生产大县的统计调查能力,推行重大信息及时披露和权威发布制度,防止各类虚假信息影响产业发展、损害农民利益。   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强和改善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三农”的良好氛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促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认真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推进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农村基层自治机制,健全农村法制,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原文见 http://www.qstheory.cn/zywz/201202/t20120202_1365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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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办法
wlingj 2012-1-29 00:33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热作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   局,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有关农业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为健全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加强和规范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信息管理,我部组织制定了《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信息管理,根据《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在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农产品质量追溯相关的信息。    第三条 信息管理遵循统一规范、分级负责、真实有效、资源共享、运行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建立和使用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项目单位。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农业部农垦局负责信息管理的制度建设、监督指导及组织协调等工作。    第六条 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负责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软件开发、数据存储、系统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 省级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项目单位信息管理工作,对传送信息进行网上监管和实地核查,对出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第八条 承担项目任务的质量检验机构负责填报追溯产品检测信息,对项目建设单位、创建单位报送的信息进行动态跟踪、评估,及时反馈意见。    第九条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本单位追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真实、完整、及时地采集、存储和上传信息,查看主管部门、质量检验机构的反馈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 项目创建单位负责本单位农产品质量信息网上填报工作,对主管部门、质量检验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 基础管理    第十一条 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创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追溯产品生产实际,对产业链相关责任主体、企业内部相关责任人进行建档管理。    第十二条 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创建单位应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对使用的投入品按投入品类别、生产企业、供应商进行登记管理。    第十三条 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创建单位应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统一记录格式,规范记录内容,实现纸质记录与电子信息有效衔接。    第十四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追溯产品产业布局和生产流程,对种养、加工、储存等环节的生产设施进行编号登记。 第四章 信息采集    第十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创建单位应确定信息采集点,建立信息采集工作机制,安排专人对纸质记录和电子信息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 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创建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填报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相关基础信息,并动态更新 。    第十七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追溯产品生产情况,采集产品种类、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加工储存环境、生产日期、产品流向和各环节责任主体等与农产品质量追溯相关的信息。   (一)产地环境信息应采集产地环境质量现状检测结果。   (二)投入品信息采集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农药—农药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使用日期、实际用量、安全间隔期、责任人、供应商。   肥料—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生产批次号、使用日期、实际用量、责任人、供应商。   兽药—通用名称(商品名称)、生产企业、产品批准文号(进口兽药注册证号)、产品批号、休药期、使用日期、实际用量、责任人、供应商。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日期、使用日期、责任人、供应商。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记录其通用名称和休药期。   其它投入品—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批次、使用日期、责任人、供应商。   (三)加工储存环境信息应包括加工储存场所卫生状况、温度、湿度、责任人等。   (四)生产日期应按照实际生产时间以及《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记录生产日期。   (五)产品流向应按照追溯编码记录产品销售情况,包括销售时间、销售对象、运输方式、责任人等信息。   (六)责任主体应包括责任人的名称、有效证件号码、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    第十八条 项目创建单位应根据投入品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完成投入品信息采集、填报 。    第十九条 质量检验机构应按照追溯产品质量检测要求,记录抽样信息及检测结果 。 第五章 信息传送    第二十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收集、储存质量追溯信息,并通过企业数据中心及时上传追溯信息。   (一)追溯产品种养阶段,应定期向部级数据中心上传信息,原则上报送时间间隔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二)追溯产品上市期间,应实时将追溯信息上传到部级数据中心,实现上市产品可查询、可监管。    第二十一条 项目创建单位应于当年5月底之前,完成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相关基础信息、投入品使用网上填报工作,根据生产实际及时更新。    第二十二条 质量检验机构应依据追溯产品检测情况,在出具书面检验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信息网上填报工作。 第六章 信息服务    第二十三条 部级数据中心建立统一渠道为消费者提供查询服务。短信查询:1066958872,语音查询:4008190315,网上查询:农垦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 www.safetyfood.gov.cn )。    第二十四条 部级数据中心按照授权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为省级主管部门、质量检验机构、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全程查询服务。    第二十五条 部级数据中心在尊重企业自主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要求,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沟通协作,实现互联互查、资源共享。    第七章 信息安全    第二十六条 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省级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须依照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追溯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强化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部级数据中心和企业数据中心应配置必要的网络安全设施,保障追溯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第二十八条 部级数据中心和企业数据中心应设立专用服务器,集中管理追溯信息,并运用光盘、磁带等存储介质对追溯信息进行定期备份。    第二十九条 追溯信息保存期应与追溯产品的保质期一致。追溯产品保质期不足两年的,追溯信息须保存两年。    第三十条 部级数据中心和企业数据中心的操作人员实行专人负责、授权登录、密码管理,防止非法使用。未经允许,操作人员不得泄露。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项目单位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农垦、热作以外的农产品生产组织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农垦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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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标识管理办法
wlingj 2012-1-29 00:31
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标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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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探析
wlingj 2012-1-29 00:13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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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农产品追溯要求——乳制品》国家标准起草成员单位邀请函
wlingj 2012-1-28 23:49
《农产品追溯要求——乳制品》国家标准起草成员单位邀请函 一、 背景 近年来,由于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国家的工作重点。在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我国的乳制品产业受到了空前的打击,乳品的质量安全成为 全国人民关注的焦点。如何划分乳制品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如何加强企业本身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成为食品监管部门和乳制品企业关心的头等大 事;政府部门也已经就如何加强监管力度,统一食品安全标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已经审议通过的《食品安全法》6月1日将开始执行,并明确了企业是食品安全的 责任主体。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承担了食品追溯技术分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工作,致力于组织食品追溯技术领域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标委综 合 154号)文件精神,由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为主来承担《农产品追溯要求——乳制品》、《农产品追溯要求——果蔬》、《农产品追溯要求——水 产品》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计划编号: 20081439-T-469)。为使标准的制定能够更好地反映乳制品行业特点与技术要求,确保标准更好地服务于乳制品、果蔬、水产品行业,促进行业健康 有序地发展,现于2009年4月征集本标准的参编单位,热忱欢迎相关的生产、科研、质检和应用单位参加本标准的制定工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我院现 征集起草成员单位,我院在收到报名表后,将会同国标委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筛选,确定6-10家成员单位共同起草。 二、 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的优势 1. 全程参与标准制定工作,根据企业的管理体系以及生产流程提出标准修改意见,确保企业现有追溯系统最大限度满足追溯标准,保护本企业利益; 2. “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树品牌、三流企业做产品”,企业积极参与到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中,一是能够为行业的规范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二是提高企业的品牌形象,三是通过参与制定工作,规范自身管理,提高企业标准化作业水平; 3. 参与食品追溯技术分委员会组织的各类食品安全研讨会议、培训班学术交流和产品展示会,与科研院所、检测机构以及行业伙伴近距离沟通,交流食品安全管理经验,了解最新的乳制品质量安全动态信息; 4. 获得工作组的最新食品安全资料; 5. 标准制定、评审过程中拥有表决权,最大化保护本企业的利益。 三、 参编单位条件 1. 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乳制品生产能力,必须拥有充足的生产资源和完整地乳制品供应链,包括养殖场、奶站、生产车间及物流销售网络,要配有多名的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乐于为乳制品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2. 生产企业内部建立有独立检测机构,对出厂产品实行严格检验程序; 3. 生产企业提供过相关的质量安全认证,如HACCP、ISO22000、GAP、ISO9000等系列认证; 4. 生产企业具备完备的生产记录、原料收购台帐、产品销售台帐等信息记录,有能力对其成品进行全过程追溯; 四、 参编单位应尽义务 1. 执行工作组的各项决议,承担工作组委托的各项工作; 2. 按时参加工作组会议; 3. 宣传和贯彻工作组制定的标准; 4. 积极参加工作组组织的各项活动; 5. 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 参编单位享受权益 1. 参与标准项目的研究制定工作; 2. 参加工作组组织的标准宣贯会、培训班、国内外技术交流、学术交流和产品展示会等活动; 3. 获得工作组的资料; 4. 向工作组反映工作意见; 5. 拥有表决权; 6. 参加自愿,退出自由。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邮箱: yangzm@sdis.cn 电话: 0531-82679328 15990909808 传真:0531-82679329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质监大厦146-6号301室 邮编:250014 全国食品安全管理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品追溯技术分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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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无公害农产品有了国家标准
wlingj 2012-1-28 23:47
无公害农产品有了国家标准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治理日趋严重的农产品污染,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经销,国家质检总局9月6日公布了8项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这8项国家标准包括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4类农产品,每一类农产品都有“安全要求”和“产地环境要求”两项标准。这些标准分 别是: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无公害水果安全要求、无公害水果产地环境要求、无公害畜禽肉产品安全要求、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 求、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   据介绍,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工业“三废”的排放、城镇居民生活废弃物的增多、农药和化肥使用量的增加,使农业生产环境日益恶 化,农产品污染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缺乏相应的国家标准,各地对无公害农产品的要求也各不一致,不少地方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缺乏依据, 导致目前市场上有相当一部分标称为无公害的农产品实际上却有毒有害,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同时也影响了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和发展。   据悉,除发布的8项农产品安全质量国家标准外,国家质检总局还计划在今年内陆续发布“无公害茶叶”、“无公害蛋与蛋制品”、“无公害乳与乳制品”、“无公害食用菌”、“无公害蜂产品”等10项国家标准。   “无公害食品”是近年来比较流行的一个词,许多农产品不论自身是否有“公害”,为了便于销售,不管三七二十一都为自己贴上个“无公害”的标签。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4大类无公害农产品的国家标准,今后农产品再不能乱贴“无公害”标签了。   据了解,“无公害食品”指的是在无污染的生态环境中,采用安全的生产技术生产的(如不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不影响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农产品(或初级加工品)。   然而,现在“无公害”农产品这个概念被相当多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所滥用:天然食品、多功能保健食品、无农药污染农产品、绿色食品 等等,新名词众多,不仅给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大力推行的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带来负面影响,使生产企业和广大农民无所适从,消费者利益也受到损害。   “无公害”到底是什么意思?以蔬菜为例,无公害蔬菜的主要特征是指农药残留不超标,环境无污染,种植过程完全按规定、按比例、有计划 用药施肥。一般应有“三道关”:生产基地的审定,对土壤、水源、空气等生产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按技术规程施肥用药和管理;产品进入交易市场前的质量检测。 也就是说,农产品从生产方式、产地环境、技术规程、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等各个环节都要有严格的质量检测标准,从而保障“无公害”农产品真正对人体和环境无毒 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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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无公害、绿色、有机”,你懂吗?
wlingj 2012-1-28 23:30
“无公害、绿色、有机”,你懂吗? 北京某大型超市 吴昊/摄 □吴昊 在我国各大超市,有一类“贵族”食品,标价要比同类食品高50%到10倍不等。 这类食品除了包装精致,另一个特点是在显著位置都有一个白色和绿色组成的圆形图案。乍看起来,大同小异;但若仔细查看,这些相似的“小圆圈”竟“三分天下”:分别标识为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在北京某大型连锁超市,《科学时报》记者随机询问了近10位顾客,但几乎没有一位消费者能讲出它们之间的关系及其准确定义。 《科学时报》记者了解得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都是经过国家权威机构认证的一类安全食品,其安全性较普通食品要高。三者安全性从低到高依次为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其中,无公害食品是国家政府部门强制执行的准入门槛。严格来说,市场上的普通食品都应该达到无公害食品的标准,这是保障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 无公害食品,指产地生态环境清洁,按照特定的技术操作规程生产,将有害物含量控制在规定标准内,并由授权部门审定批准,允许使用无公害标志的食品。该食品由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归口单位认证,通过认证后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 而绿色食品,则是根据我国国情制定的自有标准。 这个概念由农业部农垦司在1989年提出。2010年,绿色食品完成了其最新的标准修订。 绿色食品又可细分为A级与AA级,我们常常提到的绿色食品多指A级食品。 A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地,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验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定认证,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其有效期为3年。 AA级绿色食品等同于有机食品,采用有机食品的标准进行认定。 有机食品一般是指根据有机农业体系和生产加工技术规范而生产的、经过有机食品颁证组织认证并颁发证书的一切食品和农产品。 也就是说,有机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一切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产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以及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可以施用生物有机肥,使用生物农药等非化学合成物质。 有机食品认证不同于上述两种食品,属于第三方机构认证。由于生产成本是其他食品的数倍甚至更高,有机食品售价不菲,一般定位于高端市场。 多位专家指出,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都是安全食品,安全是它们的共性。其中,无公害食品满足公众食品安全的基本需求;有机食品则是行业的最高标准。 而绿色食品,作为无公害食品向有机食品的过渡,符合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的国情,将是一段时间内国家重点鼓励和引导的发展方向。 《科学时报》 (2011-07-21 A3 技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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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绿色生态农产品的标准
wlingj 2012-1-28 21:55
点题 近期,在农业标准化领域,有两件事引起了比较广泛的关注,一是 5月20日国家标准委、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等10部委局联合印发了《全国农业标准2003~2005年发展计划》,二是6月10日农业部组织召开了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 我国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正在逐步成为百姓消费的热点。商家在捕捉卖点、寻求商机炒作过程中,更是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披上了诱人的色彩。在时尚的招引下,无公害、绿色、有机正在成为标示农产品安全、健康、环保的新概念。 国家标准委已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同时列入《全国农业标准2003~2005年发展计划》中,今后3年,将制定出一系列无公害农产品、绿 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的国家标准。本版立足标准,原原本本地解读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所涉及的一些的概念,给消费者一个明明白白的消费信 息。 农产品分类 概念 有机农产品根据有机农业原则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方式及标准生产、加工出来的,并通过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产品。 有机农业的原则是,在农业能量的封闭循环状态下生产,全部过程都利用农业资源,而不是利用农业以外的能源(化肥、农药、生产调节剂和添加剂等)影响和改变农业的能量循环。 有机农业生产方式是利用动物、植物、微生物和土壤4种生产因素的有效循环,不打破生物循环链的生产方式。 有机农产品是纯天然、无污染、安全营养的食品,也可称为“生态食品”。 绿色农产品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农产品。 可持续发展原则的要求是,生产的投入量和产出量保持平衡,即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要满足后代人同等发展的需要。 绿色农产品在生产方式上对农业以外的能源采取适当的限制,以更多地发挥生态功能的作用。 我 国的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两种。其中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限量使用化学合成生产资料,AA级绿色食品则较为严格地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 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有害于环境和健康的物质。按照农业部发布的行业标准,AA级绿色食品等同于有机食品。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农产品。 特点 有机农产品与其他农产品的区别主要有3个方面: 1.有机农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并且不允许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其他农产品则允许有限使用这些物质,并且不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术。 2.有机农产品在土地生产转型方面有严格规定。考虑到某些物质在环境中会残留相当一段时间,土地从生产其他农产品到生产有机农产品需要2~3年的转换期,而生产绿色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则没有土地转换期的要求。 3.有机农产品在数量上须进行严格控制,要求定地块、定产量,其他农产品没有如此严格的要求。 绿色农产品与一般农产品相比有以下显著特点: 1.利用生态学的原理,强调产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 2.对产品实行“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 无公害农产品是对农产品的基本要求,严格地说,一般农产品都应达到这一要求。 产生 有机农产品国际上有机食品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以1972年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的成立为标志。1 994年,国家环保总局在南京成立有机食品中心,标志着有机农产品在我国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产生的背景是,发达国家农产品过剩与生态环境恶化的矛盾以及环保主义运动。 绿色农产品1990年农业部发起,1992年,农业部成立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1993年农业部发布了“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产生的背景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基本解决了农产品的供需矛盾,农产品农残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食物中毒事件频频发生,“ 绿色”成为社会的强烈期盼。 无公害农产品20世纪80年代后期,部分省、市开始推出无公害农产品,2001年农业部提出“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并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4个城市进行试点,2002年,“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无公害农产品产生的背景与绿色食品产生的背景大致相同,侧重于解决农产品中农残、有毒有害物质等已成为 “公害”的问题。 价格 绿色食品70%为加工产品,30%为初级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都以初级农产品为主。有机农产品的价格高于普通农产品50%至几倍,绿色农产品的价格高于普通农产品10%~20%,无公害农产品的价格略高于一般农产品。 管理 《全国农业标准2003~2005年发展计划》依据农产品质量特点和对生产过程控制要求的不同,将农产品分为一般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和标识管理农产品。 一般农产品是指为了符合市场准入制、满足百姓消费安全卫生需要,必须符合最基本的质量要求的农产品。 认 证农产品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对于我国市场上目前存在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政府应积极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的生 产,同时依据各地的自然环境条件,引导企业有条件地开展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使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上一个台阶。 标识管理农产品是一种政府强制性行为。对某些特殊的农产品,或有特殊要求的农产品,政府应加以强制性标识管理,以明示方式告知消费者,使消费者的知情权得到保护,如转基因农产品。 ☆新闻背景 农业标准瞄准安全质量 由 于现阶段我国农产品标准化管理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三类认证形式在标准上还存在很多不足,《全国农业标准 2003~2005年发展计划》以突出农产品安全质量为重点。考虑到各大类农产品的相似性,《全国农业标准2003~2005年发展计划》列出了各大类无 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的产品标准项目,至于某种产品标准的不同要求,要在具体的标准中分别列出。在生产加工技术规程和产地环境条件要求上, 有机农产品与绿色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有着根本上的不同,因此,在具体标准项目的设置上,将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技术规程和产地环境条件要求单列,而无公 害农产品和绿色农产品在这两个方面的差异不大,在标准项目中并为一类,不再分列,仅补充部分产品标准。 百姓菜篮子拒绝污染 2001 年4月,我国启动了以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治理餐桌污染为核心的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经过北京、上海、天津和深圳4个城市的试点,2002年在全国范围内 全面推进这一计划。2003年4月农业部的定点监测结果表明,北京、上海、天津和深圳4个城市的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比试点之初提高了28.8个百分点,瘦 肉精污染检出率下降了23.7个百分点。37个省会及计划单列市的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比1月份提高了 5.4个百分点,瘦肉精污染检出率下降了1.4个百分点。目前,济南、大连、杭州、郑州、石家庄、广州、上海等城市的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明显高于全国水 平,合肥、石家庄、沈阳、青岛、杭州、长沙、郑州等城市的瘦肉精检出为零。因食用农药、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农产品引发的急性中毒事件得到了有效控 制。 本版稿件得到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罗斌同志、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李鑫同志的大力支持,特此致谢。 农产品的标准控制与标志使用 有 机农产品执行的是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的“有机农业和产品加工基本标准”,由于有机农产品在我国尚未形成消费群体,产品主要用于出口,虽然 我国也发布了一些有机农产品的行业标准,但我国的有机农产品执行的标准主要是出口国要求的标准。目前,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墨西哥、阿根 廷、韩国等都已制定了 有机农业及产品生产、加工准则性的标准。有机农产品的标准集中在生产加工和储运技术条件方面,无环境和产品质量标准。 绿色农产品执行的是农业部的推荐性行业标准。绿色农产品标准包括环境质量、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和包装贮运等全程质量控制标准。目前,农业部发布了52项绿色农产品行业标准,其中包括7项通用性标准、 45项产品质量标准。 无 公害农产品执行的是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强制性标准及农业部发布的行业标准。产品标准、环境标准和生产资料使用准则为强制性国家或行业标准,生产操作规程为 推荐性行业标准。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已发布了4 类农产品的8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农业部发布了200 余项行业标准。 有机农产品在全球范围内无统一标志,各国标志正显现多样化。 绿色食品有统一的绿色食品名称及商标标志,在中国内地、香港和日本注册使用。 无公害农产品执行全国统一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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