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了周可真老师的《 中国需要像普京一样的人物 》博文后,觉得它很有意思,尽管难以赞同文章中的观点;于是,便写了一篇《 游戏规则与政治强人,哪个重要? —— 与周可真老师闲聊 ! 》,算作为一种回应吧。 周老师在此 博文 后面如此评论说:“ 游戏规则是谁制定的?是一群人。一群人怎样制定游戏规则?像打牌之前大家商量一下?如果确实是协商出规则,则这群人是一个和谐的群体。但是如果它不是一个和谐群体,其游戏规则是怎样制定出来的?只是这群人中的某个人或几个人说了算。可见,游戏规则的制定涉及到人的群体及其关系状态。人古至今人类社会关系的和谐都是在游戏规则被制定出来以后并且在有强制力作为保障的情况下其规则得到严格执行时才可能出现的。所以,游戏规则的制定必是在社会不和谐的情况下进行的,即 游戏规则不是一群人协商的结果,而必是这群人中的某个或几个强权人物说定的,而且其规则要得到严格的遵守执行,也必须靠强权加以保证 。” 乍看 周老师的评论,似乎很有道理;再 仔细读读,又 觉得大大的不妥:在所谓“社会不和谐”的情况下, 强权人物制定良好游戏规则,而良好游戏规又必须限制强权人物 ,这其实就是一个典型的悖论。 纵观整个天下, 凡是有强权人物的地方,哪儿有良好游戏规则了? 例如,在第一把手独断的地方,下面众多更小的第一把手也往往独断。反之, 凡是有良好游戏规则的地方,何时曾产生过强权人物 ? 有关强权人物的事例,应该不必一一列举了吧; 我想 :在信息交流发达的今天,任何 不带有色眼镜、睁眼观看天下 的人都应该可以找到很多典型事例。 再纵观整个天下 , 良好游戏规则的建立,大都是一个斗争、妥协、再斗争、再妥协的长期逐渐过程,从而使规则变得越来越完善, 而绝不是某个高尚的强权人物一下子搞出来的 。就拿万恶的美帝这个典型来说吧,其游戏规则制定于二百二十五年前(1787 年 ) , 为天下首部成文宪法;该 游戏规则的几个基本框架至今不变,如 “ 宪法至上 ” 、“ 人人平等 ”、“ 三权分立 ”等;就是规则的其他细节方面也很少被改变,大都只不过是被缝缝补补地进一步解释说明而已。 尽管美帝早在225年前就制定出这部游戏规则,然而,其妇女是在 92 年前 (1920) 才取得了选举权,而黑人的选举权更是在 47 年前 (1965) 才得到真正落实、并到现在才诞生一位黑总统。 美帝的这些进步,显然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但却都是基于其游戏规则只有一句话的序言 ,即“ 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order to form a more perfect union, establish justice, insure domestic tranquility, provide for the common defense, promote the general welfare, and secure the blessings of liberty to ourselves and our posterity, do ordain and establish this Constitution for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 ( 意思为: 我们合众国人民,为建立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 ) ; 该序言没有特赋予或限制任何主体的权利,仅阐明制定游戏规则之目的 ,其开头的主语 “ We the people ” 成为美帝游戏规则中被引用频率最高的部分。 如果再看看具有良好游戏规则的其他资义诸夷国的历史,基本上大抵都如此,故不在多举例分析 。 另一方面, 再说了,普京又能算神马人物,其成就恐怕连其前辈老叶同志都大大比不上。 如果天朝连最英明的太祖爷、次最英明的邓公都不能一下子就建好良好游戏规则,那就更不要说连给太祖提鞋资格都不配的“普京”之流的人物了 ! 由此可见,正所谓是“ 江山只合生名士,莫遣英雄做帝王 ”,否则就无异于是饮鸩止渴;所以 天朝绝不需要“普京”之流人物,而是需要去逐步完善游戏规则 。尽管天朝前进的步子很缓慢,但她又确实是在向前走着,这就是希望。 图片来自网络,仅欣赏使用。
2010/07/29 鸿飞先生最近对他所谓的公共知识分子发起了新一轮攻击。鸿飞先生历来对一些公共认同的概念有创新的定义,然后批判。这次鸿飞先生的公共知识分子定义是什么呢?有人问他?他给出了回答请看《专业知识分子和公共知识分子(六)》。于是我就三遍读了这篇文章,没有找到鸿飞先生关于公共知识分子的定义,文章却谈了许多哲学,对于我这个开始学光学、后来学地貌和遥感的理科生来说,哲学名词,虽然是些公共知识,搞得我头昏脑胀,我分不清什么叫本体论,什么叫认识论,也搞不清楚林彪、汪精卫与本体论有什么关系。更记不得文化大革命批判过爱因斯坦是唯心主义,好像批判他是机械唯物主义,不过很快就过了。那时候我还小,有不喜欢道听途说,哲学批评的这些东西记不住。因为搞不懂内涵,所以我仿效鸿飞先生问我是不是精英,也请教鸿飞先生:鸿飞,您是公共知识分子吗?试图从外延理解。鸿飞先生回答:应该不是吧。我表达的都是个人知识。于是我就更糊涂了,这是个矛盾的回答。因为鸿飞先生明确说自己不是公共知识分子,可是按照这个定义,鸿飞先生应该是公共知识分子。 鸿飞先生的关于公共知识分子定义是一个排斥性式定义,表达个人知识的不是公共知识分子,那么表达非个人知识就是公共知识分子的特点了。众所周知,鸿飞先生的博文的第一大特点是应用维基百科,或者说是 Wikipedia 。 Wikipedia 的内容是公共写成传播公共的知识,如果谁说 Wikipedia 的东西不是公共知识而是他自己的个人知识,就是剽窃了。可见鸿飞先生经常性表达的是公共知识。实际上按一般公共知识分子的定义,公共知识分子应该是用专业知识关心公共问题,或者站在公共立场关心专业问题的知识分子,鸿飞先生是经常性的关心公共问题的,作为科学网第一博客,鸿飞先生发表了大量对公共问题的看法,他就是公共知识分子。如果说鸿飞先生发表的不是对公共问题的看法,科学网编辑部就有大问题了。因为科学网编辑部推荐最多的是鸿飞先生,虽然发文最多的是黄安年先生。黄先生的文章很难被推荐,可以解释为黄先生习惯讨论他自己专业的美国历史而不是公共问题。还有吴中祥先生,讨论专业的更多属于他个人知识的时空可变系多线矢世界理论,当然经常地不被推荐。经经常常推荐的是鸿飞先生关于公共问题的博文。鸿飞先生的博文讨论的如果不是公共问题,我们可能要问:编辑部,你们与王鸿飞什么关系,怎么一个劲地推荐他的博文?当然编辑部可以说:老王,你定义公共知识分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讨论公共问题,王鸿飞博友虽然讨论的是公共问题,但是他不是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讨论公共问题。这样,我只能语塞,原来鸿飞先生经常谈论他不懂的东西。不过语塞的可能不是我一人。假设科学网编辑部没有问题,只能认为鸿飞先生谈得最多的是公共问题。鸿飞先生的行为,按照他自己的定义,他属于公共知识分子,按照大众的定义,他也属于公共知识分子。 其实知识分子,或多或少有些公共,因为你的知识是要服务社会的,科学网上两个大海龟,就是用自己的知识来服务社会,也谈有些公共问题,如国家核心竞争力、方舟子都是公共关心的问题。所以他们的文章是每文必上头条的,他们或多或少是公共知识分子。鸿飞先生举例,黄万里先生是专业知识分子,张光斗先生是公共知识分子。其实,这个判断不能成立。可能谈河道演变,黄万里先生更专业,谈大坝工程,张光斗先生更专业。毛泽东、周恩来任命张光斗先生从技术上负责三门峡大坝建设,就是因为他更专业(关于黄万里先生的悲剧,容我另文讨论。我是认识黄先生的,我一直在思考他的问题,有些悲剧不是政治原因造成的,有管理学原因)。张光斗先生的失误就在于他没有利用对他来说是公共知识的地貌学知识(黄万里先生的两个博士学位,其中一个是地貌学的),而过分信仰他专业的建筑工程知识。所以一个知识分子,本身有专业成分,也有公共成分。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应该懂得自己专业的知识,也应该懂得一些公共知识。 1956 年,没有 Wikipedia ,如果有,张光斗先生这个海龟,就可能经常看看,这个公共知识库就不会引导他信仰苏联专家关于河道演变的结论了。顺便谢谢鸿飞先生向我等经常介绍 wikipedia 。 关于公共知识分子问题,鸿飞先生说:知识分子最重要的职责是能够发现自然和社会的规律,从而对未来能够做出较为准确的预见。又说:对真正的知识分子来说,最重要的是追求知识,而不是去参与和改造社会。我认为知识分子不是算命先生,知识分子之所以对未来作出较为准确的意见,就是一个参与社会改造的过程。爱因斯坦,用质能关系预见了核能,深刻地改造了世界,他的光电效应理论,为现代通讯计算提供了基础,也深刻改造了社会,甚至他的广义相对论,也起到了改造社会的作用。至于光电材料、基因工程等,它们更是改造了这个社会。还有鸿飞先生学科的普里高京,他的耗散结构学说,影响了科学,也为许许多多的气功大师提供了思想,真正改造了这个社会的许多方面,我们能说爱因斯坦、普里高京不是真正的知识分子吗?当然,有人可以不承认他们是真正的知识分子,狂妄一点,只有自己才是真正的知识分子,结果他不过是《天龙八部》里称帝的慕容复和《茶馆》里要登基的四丫头。我们只好对他沉默。至于要求真正的知识分子不去参与社会,我就不知道怎么能够做到。我们生在这个社会,我们能够不参与它吗?一个人躲在深山修行,不吃不喝,你是神仙,不是人。其实,真正的知识分子不参与和改造社会,要你这个知识分子干时什么,你还好意思拿工资?物理学知识分子,就要通过物理学的研究来满足人类好奇心,改进社会福利,即改造社会,化学知识分子,也应该通过化学的研究来满足人类好奇心,改进社会福利,即改造社会,至于管理学知识分子,更应该如此。如果一个管理学知识分子,通过知识来阻碍社会进步,反对社会改造的对公众更友好,他就是一个罪人。其实,鸿飞先生关于知识分子放弃参与社会和改造社会的观点,是与他的精英治国论相矛盾的。当然你可以说,真正知识分子不是精英。我就说,哦,原来你推荐的治国精英是想捞一把的,不关心社会,不想改进社会的伪知识分子。 知识分子,生于这个社会,死于这个社会,知识分子或多或少有些公共,因此任何知识分子或多或少也在改造这个社会,就像纯数学家陈景润用他的 1+2 理论来丰富这个社会知识,鼓励后人,也像鸿飞先生写大量博客,来影响这个社会。我推崇鸿飞先生,就是通过他博客表现的知识能力和社会良心得到的启示的,而不是读了他的类似可真先生的《顾炎武年谱》的著作,因为我没有那个专业水平,不能评价《顾炎武年谱》烂不烂。可真先生那些关于社会改造的博文,我也觉得是烂文,《诗经 郑凤》说明星有烂,可真先生的许多博文,真是明星有烂。我们写博客的,就怕明星了,烂不起来。 鸿飞先生的关于公共知识分子的博文,编辑部都推荐的,可是大量的与他争论公共知识分子问题的博文,编辑部忙不过来推荐。所以,我学外国知识分子,敢于呼吁大家推荐我。有权的帮个权场,没权的帮个人场,这样才能做到众人拾柴火焰高。 其实,我感觉到鸿飞先生反对的是公共伪知识分子,在中国,公共伪知识分子人数不多,却往往占据要害部门,危害很大。我有空会写一篇关于公共伪知识分子危害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