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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编著还是编?
热度 4 nica 2017-4-20 13:48
经常有作者迷惑于自己的书稿到底该如何正确的署上编著方式? 著:常用于专著,一般要求全书70%以上的书稿内容是作者或作者团队自己的科研成果总结 编:常见于本科教材,材料可以是别人的,但思路和撰写方式一定是作者首创的 或者见于多人合作出版的作品,如各章分别由不同的作者撰写,有时封面上只留主编的名字,这时也是署上编 编著:介于著和编著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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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人物:中外气象科技与文化交流
lee5110110 2014-4-21 21:44
这是一本编著,作者花了几年时间,阅读了大量中外相关著作和论文、报道,至今还没有完成。一方面,要阅读历史著作,了解中外科技发展的外史;另一方面,要阅读气象史和人物著作,了解中外气象发展的内史。所以,写起来瞻前顾后,东张西望,好不自由。不过,既然是编著,比起专著来,应该省事不少。希望早日完成第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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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呦呦重新编著了1973年青蒿素8例临床试用报告
热度 2 twsliu 2011-12-14 13:21
屠呦呦重新编著了1973年青蒿素8例临床试用报告
本文提要:对比北京中药所早期文件与屠呦呦专著中有关 1973 年青蒿素 ( Ⅱ ) 临床试用报告内容,可以看出屠呦呦“编著”改动过多,仅依据 1 例恶性疟有效,并且存在着心脏毒性的 1973 年青蒿素 ( Ⅱ ) 得出“青蒿素即是青蒿的抗疟有效成分”的结论是不科学的。 请大家先比较二张照片: 1978 年中药所的报告 p27 页和屠书 p43 的照片 。 【 1973 年试验用的药物在当时的一些文件中也被称为青蒿素 Ⅱ ,而非青蒿素,所以这里使用青蒿素 ( Ⅱ ) 的写法。】 1978 年中药所的报告中写道: 1973 年青蒿素临床观察: 1973 年 9 ~ 10 月在海南岛昌江地区对外来人口间日疟及恶性疟共 8 例,用青蒿素进行了临床观察,其中外来人口间日疟 3 例。胶囊剂总剂量 3 ~ 3.5 克,平均原虫转阴时间为 18.5 小时,平均退热时间为 30 小时,复查 3 周, 2 例治愈, 1 例有效( 13 天原虫再现)。 外来人口恶性疟 5 例, 1 例有效 (原虫 7 万以上 /mm3 ,片剂用药剂量 4.5 克, 37 小时退热, 65 小时原虫转阴,第 6 天后原虫再现), 2 例因心脏出现期前收缩而停药 (其中 1 例首次发病,原虫 3 万以上,服药 3 克后 32 小时退热,停药 1 天后原虫再现,体温再升高), 2例无效。 屠呦呦在专著 p43 中是这样写的: 1973 年 9 ~ 10 月以李传杰、刘菊福等组成的中医研究院医疗队再次赴海南昌江疟区进行临床验证,先用青蒿素片剂(当时尚处于文革时期,剂型室未回复业务工作,由他们送外单位压制)。初试 5 例病人,虽 3 例有效。但效果不够理想。经及时追究,发现是片剂崩解度有问题,旋即将青蒿素原粉装入胶囊,由业务副所长章国镇亲赴海南昌江现场观察疗效,以青蒿素胶囊剂 3 ~ 3.5g 治疗 3 例,全部有效。疟原虫被迅速灭杀,达到平均原虫转阴时间为 18.5 小时,平均退热时间为 30h 的疗效,证实青蒿素即为青蒿抗疟的有效成分。连续累积至 1978 年青蒿素鉴定会中药所共临床验证 529 例。 1973 年 10 月结束首次青蒿素临床工作,即向“ 523 ”办汇报结果。 大家一眼就可以看出 1973 年中药所进行的青蒿素临床试验报告内容到了 2009 年出版的屠呦呦专著中完全变了样!不仅不再区分间日疟和恶性疟,也不再提心脏毒性问题, 把无效有毒的北京中药所“ 1973 年试用青蒿素 (II) ”写成“即是青蒿的抗疟有效成分”。 在化学结构没有测定之前,北京、山东、云南的研究人员都从青蒿或黄花蒿中提取、分离出了晶体,要判 断哪个结晶 是青蒿的抗疟有效成分完全决定于它们的生物学数据,特别是临床数据。 以临床试验中的抗疟效果和安全性作比较标准,1973年青蒿素大不如1974年的黄蒿素。因此“北京的青蒿素是否就是青蒿的抗疟有效成分”这个问题长期以来备受争论。 北医学生黎润红在 2011 年 9 月 30 日发表的博文《青蒿(黄花蒿)抗疟有效成分临床验证引发的分歧 》 ,对此作了详细分析。从该文可以得出结论:北京中药所 1973 年试用青蒿素 ( Ⅱ ) 的 8 例临床试验结果 不能证明 其与云南药物所得到的黄蒿素、并以此为基础在 1978 年命名为青蒿素是同一种化合物。 黎润红文中的重点提示和结论: - 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只有临床上验证某药物有效后而且没有毒副作用,或者在安全剂量范围内对人体有效、无毒才能说明真的有效。 - 青蒿(黄花蒿)提取物的临床验证是由不同的单位分别独立完成的。三家都证明各自的提取物对间日疟有很好的治疗效果,原虫转阴率为 100% ,不过对恶性疟的效果却有所不同。 - 因此单从疗效而言,首先验证青蒿(黄花蒿)的提取物对恶性疟有效的是广东中医学院,使用的是云南药物所提供的黄蒿素。 - 在青蒿素的结构、有效剂量以及疗效等方面都弄清楚之后,人们回顾性的看当时的临床验证结果时,由于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的临床验证效果似乎并不够理想而且发现有心脏毒性,另外两家并没有出现类似的问题,因此有人对三家研究单位提取的单体是否为同一种物质提出质疑。 - 1974 年 2 月 28 号~ 3 月 1 号 正在进行青蒿抗疟研究的北京、山东、云南三地四家单位的科研人员与 523 办公室和中医研究院的有关领导齐聚一堂,在中医研究院召开了青蒿研究座谈会,……提出三家之间的不同之处, -- ①山东 25mg/kg 有效,北京 100mg/kg 有效; -- ② C=O 基分化,山东、云南差 80 (指红外光谱上羰基吸收峰有差别); -- ③熔点不同,山东: 150 ~ 15 1 ℃ ,云南: 149 ~ 150.5 ℃ ,北京 155~156 ℃ (屠呦呦报告的是 156 ~ 157 ℃ )是否做共溶试验。(根据最新版药典所采用的青蒿熔点是 150 ~ 153 ℃ 。) -- 当时云南和山东的有效剂量都比北京的要低。 表 4 三个单位的验证结果比较 单位 北京 山东 云南(包括云南和广东两个小组) 间日疟 病例数 3 19 6 有效例数 3 19 6 恶性疟 病例数 5 15 有效例数 1 13 由上表可以看出:北京中药所的青蒿素(II)治疗恶性疟的有效率为 20% ,云南黄蒿素的有效率 87% 。 而且 1973 年北京中药所临床试用时使用的间日疟 3.5g 和恶性疟 4.5g 的青蒿素 ( Ⅱ ) 剂量也是超出想象的。 至此,大家一定会同意下面的观点: 1、 从熔点看, 1973 年临床试用的青蒿素 ( Ⅱ ) 不是青蒿素! 2、 从治疗恶性疟的效果看, 1973 年临床试用的青蒿素 ( Ⅱ ) 不是青蒿素! 3、 从心脏毒性来看, 1973 年临床试用的青蒿素 ( Ⅱ ) 不是青蒿素! 4、 从屠呦呦处心积虑修改原来的青蒿素 ( Ⅱ ) 的试验报告来看, 1973 年临床试用的青蒿素 ( Ⅱ ) 不是青蒿素! 屠书中的写法值得注意的还有,既然写明这次临床试用的结果报告了 523 办,为什么还敢在 2009 年书中“编著”出不实内容呢?被重新“编著”的地方有:不区分间日疟和恶性疟,用间日疟治疗结果替代,不再提治疗恶性疟出现的毒性问题。最后还加上了一个“连续累积”的说法,难道从 1973 年开始到 1978 年北京中药所都是用 3.5 ~ 4.5 克 剂量的青蒿素( Ⅱ ) 进行了 529 例临床试验的吗?如果像这本书的编著者这样记录中国这一成就药物的科学历史,我们中国科学家的素质真是值得被嘲笑的! 可以看出, 1973 年的试验不仅是失败的,而且中药所一直回避为什么不按照 523 办公室药物上临床的要求和标准,自己硬要将结晶物作为药物上人体试用的问题;从 1978 年的报告中可以看出,这次试验失败后,中药所至到 1975 年才恢复青蒿素的临床试验,也就是说 1974 年没做任何临床试验工作,等到 1974 年底广东李国桥使用云南黄蒿素临床试验成功后才继续开展工作,而且据四川中药所研究人员提供: 1975 年后北京中药所使用的应该是四川中药所提供的青蒿素。 还有值得提醒读者注意的是,从屠呦呦接受《天津日报》采访的习惯说法看,好像当时有人破坏和打击“革命”同志,所以这次在书中提到了做 1973 年试验的人员名字,想暗示什么? 补充: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396469do=blogid=295002 (第三篇文章的第11页,来源《青蒿研究工作座谈会资料, 1975 年 11 月,上海有机所藏》) 1973 年青蒿素 II 疗效观察 8 例 1973 年 9 ~ 10 月在海南岛昌江地区对外来人口间日疟及恶性疟八例进行了临床观察,其中外来人口间日疟 3 例,胶囊总剂量 3 ~ 3.5 克,平均原虫转阴时间为 18.5 小时,平均退热时间为 30 小时,复查三周, 2 例治愈, 1 例治疗( 18 天原虫出现)。外来人口恶性疟 5 例, 1 例有效(原虫七万以上,片剂用药剂量 4.5 克, 37 小时退热, 65 小时原虫转阴,第六天后原虫再现), 2 例因心脏出现期前收缩而停药(其中一例首次发病,原虫三万以上,服药 3 克后 32 小时退热,停药一天后原虫在再现,体温再升高), 2 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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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图书成了孙二娘的黄牛肉
yuanyewei 2011-7-4 17:52
编译图书成了孙二娘的黄牛肉
□原业伟 “编著”“编译”这两个词在图书市场上,就像“塑化剂”“三聚氰胺”的名声一样臭。好端端的一部或者几部原创图书,被编译的孙二娘一包装,瘦的剁成肉馅包成馄饨,面目全非;肥的千刀万剐,贴上不相干的标签,当作黄牛肉卖。可你买了这书,还不知道是上了贼船,只有读过之后才知道怎么回事;若非书业中人,也许读过之后,以为大师之作不过尔尔,那可就误人子弟了。 法国学者布封(Buffon)的《自然史》是一部卷帙浩繁的著作,共计44卷,写作历时55载,包括地球形成、动物、植物、鸟类、人类等多个方面。布封作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和法兰西科学院院士,在知识界享有最高的权威,然而使其流传至今的,是优美流畅的文笔。布封以文论“风格即人”闻名于世,句子简洁而充满生机。翻译家郭宏安称其为“科学与诗的融合”,指出:“如果说布封的《自然史》在科学性上多少已经过时,它在文学性上却值得我们一读再读。 吸引我们的不仅仅是它的风格的壮丽、典雅和雄伟,还有它的细腻而富于人性的描绘,特别是一幅幅洋溢着诗意而又细致入微的动物肖像。”国内最好的翻译是号称与范仲淹并列“小范老子”的范希衡先生(笔名任典)1958年的译文,包括文论和几个断章的《布封文钞》以及再版后的《动物肖像》。 拜范希衡先生深厚古典文学功底所赐,布封的作品多篇进入了中小学课文。范先生明明知道有“文如其人”这样的成语,知道汉语诗歌的平仄,知道“文宗”“诗宗”“泰斗”等文坛习语,偏偏要把布封的名言翻译成“风格却就是本人”,翻译法国长诗另创一种韵律,翻译“illustre”用的是“大宗匠”这样避熟就生的译法,将布封原汁原味奉献给国人。 范希衡的译本虽堪为垂范,惜乎只是薄薄一小册子,难以满足读者需要。但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自然史》如果真的44册全部出齐,想必销量也不会太高。如今市面上的《自然史》译出多家,都是缩译、节译。 我所读的是陈焕文“编译”人民日报出版社的2009年第二版,2010年第3次印刷,目前已经有江苏人民出版社的再版本。封面和内文采用了美国著名鸟类画家约翰·詹姆斯·奥杜邦(JohnJamesAudubon)逼真生动、酷似南宋院体花鸟画的水彩画插图,这使得我无法淡定,特别要指出的是这本书的视图编辑也是编译者陈焕文,可见对此书的用心程度。书前面有编译者语、布封传略,后面附录有学术界对布封的评价,第一编“动物编写”、第四编“人类”、第五编“自然的世代”,编写极有特色,每一章前面都有编译者精心撰写的导语,每一节前面都有精彩句子摘抄,这样的一部好书让人如何抵抗得了? 然而这毕竟是一部“编译”的著作,其中第二编“植物”和第三编“矿物”是摘自国内的出版物内容整合而成。因此介绍药用植物的时候介绍国人最为熟悉的人参,还介绍甘蔗在云南、广西的种植情况,纲、属、种的排列完全遵照现代科学的分类法,与布封“不承认物种存在,只承认个体”的思想相龃龉。读起来就像武松吃出了馒头馅里小便处的毛,才知道馒头有鬼。 我多希望这只是书商为了增加图书厚度干的好事。在第四编“人类”、第五编“自然的世代中”,布封流露出了作为一位18世纪博物学家的局限性,他眼中地球的历史有10万年之久,与现代的45亿年虽相差甚远,但比起同时代仅有数千年的估算,还是进步了许多。布封对人种分类的观点今天看了尤其陈旧,但在当时,对生物地理的划分有破天荒的意义。由此我们今日阅读布封,能感受到一个伟大灵魂的呼吸,这是今天数据精确的课本类读物不能提供的。 几年前,我在编辑一本关于南极的引进韩版图书的时候,发现有一段关于冰川的论述文风不对,到网上一查,确实是译者偷懒,将一二百字的一段话直接复制粘贴到稿子里了。尽管意思相同,我还是让译者恢复原文作者的表述方式。毕竟布封的话犹言在耳,风格就是作者本人,也是此书的存在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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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奇编著《较量》提要(二)
黄安年 2010-8-1 18:17
郑奇编著《较量》提要(二)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 /2010 年 8 月 1 日发布 书名 : 较量 编著: 郑奇 出版 : 广东省出版集团新世纪出版社 出版人 : 陈锐中 责任编辑 : 陈中岳 责任技编 陈静娴 封面设计 : 高豪勇 印刷 : 广东省教育厅教育印刷厂 规格: 787mm x 1092mm 1/16 印张 : 26.5 字数 : 265000 字 版次 : 2010 年 4 月第 1 版 2010 年 4 月第 1 次印刷 书号 : ISBN 978-7-5405-4317-4 定价 : 58.00 元 页数 : 396 +12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李世洞教授以他和杨玉圣主编的《从学术批评到恶意诉讼沈木珠夫妇诉讼门事件备忘录》中主人公之一的亲身体验 , 所写的读后感,已经全面分析了《较量》(见附文)。其实前者仍处胶着状的较量中 , 而后者基本上已经尘埃落定。个中原因不仅在于媒体的作用 , 恐怕也和高层领导的重视程度相关。 7 月 31 日蒙该书第一主人公祝国光先生屈尊光临寒舍,并面赠《较量》,阅后感慨万千。该书代序写道 : 20 多年前 , 知识经济异军突起,科学技术高歌猛进 , 在名利双重诱惑之下 , 急功近利盛行,弄虚作假风起 , 科研人员免疫力下降, SMV 乘虚而入,四处扩散,并呈蔓延之势。易感人群为高校师生、科研工作者、学术官僚或高学历群体。编造取代创新 , 虚伪取代科学。学者不讲诚信搞投机 , 教授不做学问忙剽窃。学术不端快速演变为学术腐败 , 大批学术骄子沦为学术蛀虫。如果我们联系到这一时期恰恰是唯学术 GDP (量化机制)、唯学历人才机制、以及学术行政化、成果利益集团化盛行,就不难理解为何泛滥成灾了。 该书叙述了学术不端者即 SMV 感染者在事端被揭露后通常的选择错误的表现 , 感染者往往做贼心虚,内心恐惧,讳病忌医,草木皆兵。一旦被揭露真相,则会出现曝光综合症,神经错乱,乱说乱咬,推卸责任,反攻别人,自证健康,甚至不顾一切编造更多谎言如造假无动机、举报动机不纯、恶性打假等奇谈怪论。这样往往把水搅混,如果纯粹个人个案所为也就罢了 , 问题在于加上单位保护、地方保护、利益集团保护 , 使得揭露学术不端犹如揭露特殊利益集团 , 阻力重重。 笔者联想到十年前一场围绕中学历史教材编写的较量,笔者作为当年参与者身感这样的利益集团不加分化和瓦解,历史教材改革将一事无成,教材编辑出版和编著集于一身的运动员等同裁判员的机制无法改变 , 教材垄断及其保护伞无法打破 , 教材编写多元化无法实现,教材质量也难以提高。那时笔者受到来自权势利益集团的围剿,迄今记忆犹新。遗憾的是 , 笔者客观叙述当年这场改革前的大争论,由于经费,更由于阻力,早已集成的书稿,迄今无法出版 , 相比之下,《较量》的出版是幸运的。 本书收录了笔者的两篇短文:一篇是《关于联暑文章学术造假责任人的思考》(第 297-298 页,黄安年的博客 2009 年 2 月 5 日, http://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212966 ),另一篇是《建议清理官员、院士、知名教授兼职现象》(第 331-332 页, 黄安年的博客 /2009 年 2 月 6 日,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213136 )。 相关照片(一) 26 幅 , (二) 14 幅为笔者依据赠书照相复制的。
个人分类: 书目提要评论(07-11)|2423 次阅读|0 个评论
六评屠呦呦编著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
热度 1 twsliu 2010-2-21 14:34
此书仅有一个勘误表和说明是不够的了,这里贴出两页内容(p45和p56),可以看看是如何引用或者全文收录别人文章的。 1. 用附的方式说明为尊重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青蒿素结构协作组同志们的努力和贡献,特收此文于本书。 2. 这是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文章出处何处?作者是谁?是否全文收录?编著者却没有任何交待。p45是收录文章的起始页,p56是收录文章的最后页,全书也未见这篇文章作为参考文献。 3. 为这篇收录于此的文章加上一个标题:三、首次在国内利用氧原子的反常散射测定青蒿素的绝对构型,还特别强调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曾用化学方法和光谱分析等手段对其结构进行了研究,表明青蒿素是一种带过氧基团的新型倍半萜内酯。请判断:中药所知道青蒿素是倍半萜内酯就表明他们知道了其化学结构中各个原子排布的位置了吗? 4. 本书在参考文献上还有一个特别的地方,该书第一篇题为青蒿,供包含八章内容,唯独第三章中药青蒿的抗疟研究,即p34-56页,没有引用任何一篇参考文献,完全空白! 编著者就是这样尊重别人,尊重科学的吗?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4041 次阅读|1 个评论
五评屠呦呦编著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
热度 2 twsliu 2010-2-21 10:23
本书的作者简介中,获奖名目一段里以 个人获 三个字开头,把以单位名义获得的国家发明奖,泰国玛希顿医学贡献奖都包含在其中! 书中的开篇文章题目是 青蒿素的发现 ,其后注明为 中国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供稿 ,这样的写法实际上是把记录青蒿素真相的责任推给了单位,不知道这一单位供稿是否得到这个单位的党组集体决定后同意屠呦呦发表在此,记录于历史的纸上。 这里把本书的勘误表及作者补充说明登出,请读者使用。注意其中对参考文献内容的修改,但这个勘误表并不包括本书第 190 页上以个人名义替代中国抗疟药青蒿素及其衍生物研究协作组的参考文献 3 ,特别是这是英文文献,实际这样的文献引用出现在很多地方,是作者有意给外国学者提供虚假内容,国际上会如何看待中国的科学工作者呢? 该文献正确的引用如下: China Cooperative Research Group on Qinghaosu and its Derivatives as Antimalarials, Chemical Studies on Qinghaosu (Artemisinine),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1982, 2(1):3-8. 该书中参考文献的p69的【5】, p140的【5】,p190的【3】都引用了这篇文献,居然名字还有屠呦呦和Tu Y Y两种。英文文献中怎么会有中文人名?其实这篇文章被这样引用可能会出现在很多评奖、学术刊物上,在各种有利于个人的事务上被利用,甚至可以说用来欺骗其他学者和科技管理者,必须正视! 还值得思考的是,这个勘误表和补充说明为什么用作者,而不是编著者呢?难道这些错误是这个补充说明中参与编写的作者们补充说明的,而不是编著者屠呦呦的补充说明?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4724 次阅读|2 个评论
四评屠呦呦编著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
热度 1 twsliu 2010-2-20 07:35
屠呦呦编著的一书中开篇即说了一句话评价 523 项目工作的话: 第 1 页: 1967 年成立了全国疟疾防治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 523 办公室),组织全国七大省市、几十个单位共同攻关,筛选化合物、中草药 4 万多种未取得满意结果。 值此困境,1969年1月21日全国523办公室....来到卫生部中医研究院。 在原 523 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张剑方主编的《迟到的报告 --- 五二三项目与青蒿素研发纪实》一书中说法如下: 第 115 页: 523 大协作 (注: 1967-1980 年) 一开始,在发掘中草药方面就投入较多的力量,从大量查阅历代医药资料,深入疟区民间调查,收集验方、秘方入手,在收集的 7 万个药方中,普筛约有 5000 多个,精选出 20 多个进行深入实验和临床研究,选出有希望的方药,便集中力量(包括技术力量和仪器设备力量)一抓到底。除青蒿和青蒿素外,有多个中草药如鹰爪、仙鹤草等也分离了单体,都显示了较高的抗疟效果,且具有新化学结构特点。由于有的抗疟作用不及青蒿素强,或毒副反应较大,有的药源稀少,不能大量提取或合成生产等原因,未再作为重点深入开发应用。 第 116 页: 化学合成药的研究,设计合成了上万个化合物,广筛了 4 万多个化学物质,有 29 个(含复方)经过临床试验, 14 个通过鉴定。 应该注意到的是,青蒿的发掘及青蒿素的发现是在众多的科学工作基础上实现的,毕竟这样的科学成果不是凭空想象或者是仅凭诗经寓意而得到的。 523项目的历程是从1967年到1980年,其所有在化学合成药和中草药上的工作并不是在屠呦呦1969年参加523项目后就停止了!而屠呦呦在书中说法却是把读者引入歧想,甚至可以说是想否定 523 项目的成果!两本书的写法科学性和严谨性,应该是有明显差异的! 屠呦呦特别在书中的序言(三)中强调自己编著的书是一部真正迟来的报告,其出书的目的明显,是不是因为张剑方主编的一书是纪实,出书在先,请科学工作者判断。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4007 次阅读|1 个评论
三评屠呦呦编著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
twsliu 2010-2-15 16:21
三评屠呦呦编著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 2009 年 1 月化工出版社出版)(三) ( 1 ) 为何有意识地略去其他作者的名字,而代之以自己的名字 举例 1 。 1979 年发表在《化学学报》的青蒿素( Arteannuin )的结构和反应,作者是刘静明、倪慕云、樊菊芬、屠呦呦(北京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吴照华、吴毓林、周维善(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该书第 144 页参考文献( 4 )将作者改写成刘静明、倪慕云、屠呦呦等, 中间删去樊菊芬,同时删去全文的执笔人周维善和主要研究人员吴照华和吴毓林的名字。 要知道,当时,中药所的人员是在有机所的培训下进行研究的,屠呦呦实际上并没有参与在有机所进行的任何工作,原来作者中并没有她,因为中药所要求下才加进去的。 举例 2 。 1982 年发表在《中医杂志》英文版的青蒿素化学研究。作者应该是中国抗疟药青蒿素及其衍生物研究协作组(主要研究单位 1 。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 2 。中国科学院有机化学研究所,生物物理研究所)。该书第 190 页的参考文献( 3 )竟 将所有研究单位删去,而代之以屠呦呦自己一人的名字: Tu Y.Y, Chemical Studies on Qinghaosu (Artemisinine) ,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1982,2(1):3-8. ( 2 )为何屠呦呦这样有意识地修改已发表的论文作者 有关青蒿素化学结构的研究共有 4 篇重要的论文,除了上面所说的两篇之外,还有两篇都是以协作组的名义发表的, 一是 青蒿素结构研究协作组 , 《种新型的倍半萜内酯青蒿素》 , 科学通报 , 1977, 22(3)142 ;一是中科院生物物理所抗疟药青蒿素协作组,《青蒿素晶体结构及其绝对构型》,中国科学(英文版), 1979,(11) : 1114-1128 。屠呦呦曾经为生物物理所提供特殊需要的青蒿素结晶。 过去数年中屠呦呦曾经一次申请中科院院士,三次申请工程院院士,均未获批准,原因不清楚,但是事实上。在以上重要论文中确实很难看出屠呦呦的贡献,是否因为如此,屠呦呦不惜改写已发表的论文的作者名字,这只有她本人才知道了。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6114 次阅读|0 个评论
二评屠呦呦编著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
热度 8 twsliu 2010-2-15 16:18
评屠呦呦编著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2009年1月化工出版社出版) 屠呦呦在青蒿素发现中的贡献是什麽? 屠呦呦在该书中处处标榜自己是青蒿素第一发明人。应该说,屠呦呦在青蒿素的发现过程中是起到一定作用的,这就是,一开始,她同组的一位成员,用青蒿(植物黄花蒿)粗提物作出了对鼠疟有效的结果,但是结果不稳定,屠呦呦当时是做胡椒酮的抗疟作用,效果不好,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了青蒿乙醚提取方法,并证明其抗鼠疟的稳定结果,而且在 30 例临床结果上也得到了肯定,古人说 万事开头难 ,可以说,屠呦呦在发现青蒿素前走出了重要的一步。 1972 年 3 月,屠呦呦在 523 项目交流会上介绍了这个结果,引起了重视。接着,屠呦呦小组开始探索有效成分的分离。其中一位成员建立了色谱柱前处理的方法,另一位成员用这个前处理方法从硅胶柱上分离到了一种方晶和一种针晶(青蒿素 II ),当时如何分离和证明这种针晶的抗疟有效,这个分离流程被引用于该书的第 40 页,是应该有该两成员的实验记录为据的,屠呦呦并未参与指导和工作,据说当时屠呦呦并不在北京,时间是在 1972 年 11 - 12 月左右。因此, 在中药所第一个分离到青蒿素的并不是屠呦呦本人, 中药所打算经过安全试验,尽快上临床抢救病人(当时,我国还没有一套临床前的详细规范)。据当事人提供的情况,当时分离到的结晶不纯,是针晶中混有方晶,上临床试用 5 例恶性疟只有 1 例有效,其它 2 例现出心脏毒性而停药, 2 例无效,当时怀疑是片剂的崩解度问题,改用胶囊剂,用于 3 例间日疟均有效。该书对临床所用原料不纯未作交代,而将 5 例失败的原因归咎于片剂的崩解度。而在中药所经验介绍的启发下,云南药物研究所的 罗泽渊 和山东中医药研究所的 魏振兴 (已故)自行独立研究,分别于 1973 年 4 月和 1973 年 12 月分离到有抗疟作用的针晶,测定了熔点,定名为黄(花)蒿素,广州中医学院李国桥将云南所的黄蒿素用于治疗 14 例恶性疟和 4 例间日疟,更证明了它具有高效、速效的特点,并能用于治疗恶性疟(包括凶险型疟疾)。由于当时还未进行化学结构测定,只是根据临床抗疟疗效和针晶来认为三家得到的都是同一个抗疟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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