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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论文“SCI至上”:科技评价,到底评不评?
热度 3 zlyang 2020-5-20 13:44
“ 一切真理开始时总是在少数人手里,总是受到大多数人的压力。这是一个规律。 ” 为我国2070年开始 的诺贝尔 科学奖“井喷”清除障碍、铺平道路! 客观规律是客观的;独立于人而客观存在。 破除论文“SCI至上”:科技 评 价,到底评 不评 ? 核心: “为天才留空间,为中才立规矩,为庸才找出路。” 科技评价,建议: “ 同行 评 议 ”和“ 不 评议 ”的有机 结合 。 参见上图,不论采用那种划分,都大体上是一种从“未知”→“已知”的变化趋势。 显然,在 靠近“未知” 的地方,应该 淡化 同行评议; 相反,在 靠近“已知” 的地方,应该 强化 同行评议。 一、中山大学任剑涛老师2008年以前就提出 “为天才留空间,为中才立规矩,为庸才找出路。” 这也是目前科技评价的主要思路。 大约 80%以上的论文、项目属于“从1到2”、 “从2到3”、…… ,专家的同行评议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同行评议真正阻碍的,是“从0到1”。 实际中的“从0到1”论文、项目,并没有太多。真正的原创,通常是少数甚至是极少数。 二、目前的重点 分类评价。 “原创” 放宽 ; “ 跟踪 /完善/改进……”从 严 评 审 。 重大科技原创,需要特殊方式的评审。 以成全牛顿为荣,以毁灭牛顿为耻。 近半个世纪人类对“从0到1”高端原创围追堵截、赶尽杀绝。 地球之大,竟容不下一张安静的书桌! 三、历史经验和教训 感谢可怜的傻小子希*勒,他的同行评议没有评好,原子弹没有造出来。 那个首先造出原子弹的国家(1945年7月16日,Los Alamos),在1949年8月(苏*南瓜试爆成功)之前,真是安心惬意、自我实现! 历史,不开玩笑。 新冠病毒不在乎眼泪。 马克·吐温:幽默的内在根源不是快乐,而是悲哀。 Mark Twain: The secret source of humor is not joy but sorrow. 不要自毁长城,不要自取灭亡!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不劳而获,坐享其成? 社会生活现象极端复杂,随时都可以找到任何数量的例子或个别的材料来证实任何一个论点。 做了**想做却做不了的坏事,起到了**想起却起不到的坏作用。 四、再次回到真正的大专家 1957:“ 历史上新的正确的东西,在开始的时候常常得不到多数人承认, 只能在斗争中曲折地发展。 正确的东西,好的东西,人们一开始常常不承认它们是香花,反而把它们看作毒草。 哥白尼关于太阳系的学说,达尔文的进化论,都曾经被看作是错误的东西,都曾经经历艰苦的斗争。我们历史上也有过许多这样的事例。”“ 不是由于有意压抑,只是由于鉴别不清,也会妨碍新生事物的成长。 因此,对于科学上、艺术上的是非,应当保持慎重的态度,提倡自由讨论, 不要轻率地作结论。 ” 1962:“历史上常常有这样的事实, 起初,真理不是在多数人手里,而是在少数人手里。 ” 1964:“ 一切真理开始时总是在少数人手里,总是受到大多数人的压力。这是一个规律。 ” 参考资料: 中国法律评论,2016-05-27,为什么我们的学校很难培养出大师? | 法评说 · 第4集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5NDI0MzgyMA==mid=2651875538idx=1sn=e097785888b4c922337006789682f3acscene=0#wechat_redirect 刘关军,科学时报,2009-10-21,“大人物”是成全出来的 http://news.sciencenet.cn/sbhtmlnews/2009/10/224871.html 赵少奎,李世煇. 从源头上保护原始性创新 . 中国工程科学, 2003, 5(11): 88-91. 2003年11月。 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GCKX200311014.htm 人大教授:“破五唯”对顶尖人才意义更大,计红梅,中国科学报,2020-02-29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20/2/436406.shtm 对于追求突破性、颠覆性发现和发明的那批科学家而言,意义会更大,可以让他们从“不断追求SCI论文数量”的桎梏中挣脱出来, 将取得一流的成果作为努力的方向。 就评审的可行性而言,我建议大幅减少评审数目, 通过同行评议将最杰出的一部分人区分出来就可以了。 Enago英论阁,2020-01-08,申请科研项目如乐透中签?不如随机筛选?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681387-1213386.html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和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最先点出问题。这两所机构的申请成功机率低得不具鉴别度,审查人被迫在同样好的申请件中选出几个给予奖助。 机构高层说得中肯: 获得奖助就像中乐透,却没有乐透盲选省时省力公平的好处。 目前适合的审查人越来越难求,成为同行审查制度的重大限制。 国家要保障最“具有创造知识可能性”的项目得到发展机会。 Jeffrey Mervis. Peering into peer review . Science, 2014, 343(6171): 596-598. FEB 7 2014. https://science.sciencemag.org/content/343/6171/596.full “Peer review is not predicting outcomes at all. And that's quite disconcerting. 同行评审根本无法预测项目研究的结果。这是相当令人不安的。 ” 张章,中国科学报,2017-04-18,荷兰试点经费分配新体系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7/4/373758.shtm Scheffer和Bollen表示,目前经费竞争日益激烈,对青年学者尤为如此,而 现有的同行评议体系十分无效且不公平 ,因为一些科学家得到大量经费,而一些人什么也没有。 Jop de VriezeApr. With this new system, scientists never have to write a grant application again. [EB/OL], 13, 2017 , 3:00 PM https://www.sciencemag.org/news/2017/04/new-system-scientists-never-have-write-grant-application-again 科学网, 2020-05-04,科学家的青年往事:“合同工”施一公与“穷教授”许田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20/5/439303.shtm 科学没有“冷门”和“热门”之分,谁也不知道未来的世界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所以以兴趣为导师、尊崇自己的内心,很重要。 科学网,2018-10-07,假结果或夸大结果,如何对待和处置科学研究的不可重复结果?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8/10/418343.shtm 澎湃新闻: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439849 而且,上述研究都是发表在今天影响因子高的主流期刊上,包括《细胞》(Cell)、《自然》(Nature)、《美国科学院院刊》(PNAS)和《科学》(Science),即CNPS。不仅如此,不可重复的科学研究结果几乎遍布于所有学科。一项研究表明, 今天在全球一流的学术期刊 CNPS 发表的论文的结论 至少有一半 不可重复和检验。 但是,如果认定研究结果不可重复就是造假,而且造假就是造假,难以和根本不可能区分主观(有意)和客观(无意),那么,当今世界的科学研究就必须面临一半甚至超过一半是造假的现实。 科学网,2014-10-21, 丁肇中 :一生最重要选择就是只做一件事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4/10/305802.shtm 丁肇中说,科学是多数服从少数, 只有少数人把多数人的观念推翻以后,科学才能向前发展 。因此, 专家评审并不是绝对有用的。 因为专家评审依靠现有的知识, 而科学的进展是推翻现有的知识。 刘全慧,2020-04-06,“中国科学界搞了很多事情”----学习王辰院士讲话笔记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377-1227164.html *已经热热闹闹地搞了很多事情了, 周程,中国科学报,2019-12-16,日本诺贝尔奖为何“井喷” http://news.sciencenet.cn/sbhtmlnews/2019/12/352012.shtm 日本国立大学获得的稳定支持经费很大一部分是按照学科和人头进行分配的,因此大学教授们可以按照自己的学术兴趣自主使用这些经费开展科学研究, 而且在多年不见成效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锲而不舍地继续从事相关研究。琢磨多年,取得若干进展之后,还可以基于这些前期研究申请竞争性研发经费的支持。 虽然不少人在无人区开展自由探索无疾而终,但是达到预期目标取得重大突破的也不在少数。 可以说,没有稳定且充裕的研发经费的支撑,日本上个世纪最后30年不可能有那么多学者在无人区开展自由探索时取得成功。 刘庆宽,2019-10-11,又有日本人获诺奖!扒一扒这 所诺奖最多的大学 精选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63255-1201481.html 1. 没有大团队,2. 师生接触密切, 3. 教授始终在科研一线, 4. 不急于出成果, 5. 不跟科研成果挂钩的薪资政策 ,6. 时间安排的规律性,……, 9. 不放过细节的严谨性, 10. 普遍的加班习惯,11. 根据身份明确的分工 相关链接: 2020-03-21, 破除论文“SCI至上”:“从0到1”与“跟踪/改进”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107667-1224594.html 2020-01-12,科技资助评价:到底要不要“同行评议”?(要点)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107667-1213897.html 2020-1-14,科技资助评价:到底要不要“同行评议”?(要点)(2)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107667-1214211.html 2020-05-08,同行评议“没什么用”的新报道 http://wap.sciencenet.cn/blog-107667-1232188.html 2019-12-25, 科学创新,社会的责任——读《居里夫人文选》有感(下篇)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107667-1211452.html 2018-08-20, 居里夫人发的牢骚,是否真实?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107667-1130202.html 2019-07-26,积极探索“科学和技术”评价的好方法!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107667-1191231.html 不能总等着天上掉馅饼,不能习惯于 不劳而获 。 2020-04-13,破除论文“SCI至上”: 心理戒毒 比生理戒毒 更难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107667-1228149.html 2019-12-25,福泽谕吉抄袭了褚少孙?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107667-1211437.html 褚先生曰:地形险阻,所以为固也;兵革刑法,所以为治也。犹未足恃也。 夫先王以仁义为本, 而以固塞文法为枝叶, 岂不然哉! 感谢您的指教! 感谢您指正以上任何错误! 感谢您提供更多的相关资料! 多余的话: 2018-09-29, 最恐惧:把谬误当成真理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107667-1137744.html 我们所努力坚持的,是谬误?还是真理? 最恐惧的是, 把谬误当成真理。 进而真诚地捍卫谬误, 真诚地仇恨真理。 福楼拜说:“ 大地有其边界,人类的愚蠢却没有尽头。 ”Gustave Flaubert wrote that “ Earth has its boundaries, but human stupidity is limitless. ” 爱因斯坦说:“宇宙中唯有两件事物是无限的:那就是宇宙的大小与人的愚蠢。对于前者我并不肯定。 ” ???? 苏格拉底:“ 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我的无知。 ”Socrates, I know that I know nothing. = I know one thing, that I know nothing. 柏拉图:“ 我 - 同样无知 - 不相信 ” “ 不知道自己无知,乃是双重的无知! ”Plato,On the other hand, I – equally ignorant – do not believe .
个人分类: 科学 - 艺术 - 社会|4358 次阅读|12 个评论
现行《水文气象学》不成熟,有待完善
热度 1 zhgatcl 2019-11-3 09:35
现行《水文气象学》不成熟,有待完善 水文学是专门研究地球大气层、地表及地壳内水的分布、运动和变化规律,以及水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学科,属于地球物理科学范畴。通过测验、分析计算和模拟,预报自然界中水量和水质的变化和发展,为开发利用水资源、控制洪水和保护水环境等方面提供科学依据。水文学与气象学、海洋学、地质学、自然地理学等学科关系密切。广义的水文学可分为水文气象学(有学者建议改称空中水文学)、海洋水文学、陆地水文学、水文地质学(有学者建议改称地下水文学)。在以上四个兄弟中,后面 3 个都是研究液态水,看得见,摸得着,理论相对比较成熟; 但水文气象学的研究对象是气态水(以水汽为主),看不见,摸不着, 研究的难度很大,这方面的理论比较薄弱 。尽管目前的天气预报比较准确,但是对于雷阵雨的预报依然失误很多,对于雾霜露雪的预报依然有较多的错误。目前对于水汽和大气之间的交互运动依然研究的不够充分,社会上和科学界争论依然较多。 现行 《水文气象学》不成熟的4点理由: 1、《雷(电)和雨是什么关系?》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2024do=blogid=3294 ,暴雨与雷电相生相伴,这是普通老百姓都知道的生活常识,但在现行气象科学理论中,竟然没有涉及雷电和降水的关系,这应该说很不正常。 2、《廖爱民谈水文气象学----气象水文学没有成才……》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2024do=blogid=487422 ,从这篇博文可以看出,《水文气象学》不成熟。廖爱民是气象专家,在《水科学进展》上发表过《1979-2010年中国流域水汽含量变化》等论文,还专访过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水文气象学院》林炳章院长,详见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526442do=blogid=495345 。张学文、廖爱民,还有 林炳章院长等 三位气象专家应该不会胡说八道,也没有胡说八道的理由。 3、中国各地多年平均降水量与空中水汽含量(还有地面水汽压、地面绝对湿度、相对湿度、地面比湿等)有很好的相关关系,这样的研究非常简单,对专业人士来说,有原始数据几分钟就能做出研究结果,这样的研究还要由檀成龙这个气象外行来发现,也间接说明《水文气象学》不成熟。 4、张学文老师主张把《水文气象学》改称《空中水文学》,他有很多这方面的呼吁,他2010年还发表了专著《空中水文学初探》。在《空中水文学初探》中,张学文老师阐述认为,在空中水汽运动和相变成雨方面有很多模糊认识。
个人分类: 回应质疑|2070 次阅读|5 个评论
关于健全完善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议
ghzcljz 2018-9-25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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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 次阅读|0 个评论
量子力学是什么?如何才能理解和完善这一理论?(2)
热度 7 gaoshan1900 2016-10-16 11:41
量子力学是什么?如何才能理解和完善这一理论?(1) 1.3 量子力学的内核 如果我们去掉量子力学标准表述中那些尚未被实验所验证的假设.那么余下的量子力学的内核将可以作为我们 理解和完善 量子力学的基础和前提。可以看出,这一内核主要由薛定谔方程和玻恩规则组成,并且本质上只是计算和预测测量结果几率分布的一套算法。这套算法以极高的精度为实验所验证,从而是量子力学中最为确定的部分。量子力学的内核可以表述如下。 1. 数学形式体系 : 波函数和 薛定谔方程 对于每个孤立的微观系统,例如,原子和分子,我们可以在每个时刻分配一个希尔伯特空间中的态矢量或波函数。此希尔伯特空间由系统的组成和性质决定。系统的可观察量由作用于此希尔伯特空间的厄密算符所表示。 对应于系统的 波函数的演化遵循薛定谔方程: i ћ ∂ |ψ / ∂ t = H |ψ, 其中 ћ 是约化普朗克常数,H是由系统能量性质决定的哈密顿算符。 2. 形式体系 与经验的联系: 玻恩规则 对波函数为 |ψ 的系统的可观察量A的(投影)测量将得到一个随机的结果,A的某个本征值,并且得到任一本征值 a i 的几率为|a i | ψ | 2 ,其中|a i 为对应于本征值 a i 的 本征态。 关于这一量子力学内核的通常疑问是:没有 投影假设 似乎不能说明两次相继测量的结果为何相同。例如,对光子偏振或电子自旋的两次沿相同方向的 测量总得到相同的 测量结果 。实际上,如果假设测量仪器也可以分配波函数并且其演化也遵循 薛定谔方程,那么不需 投影假设 也可以 解释上述观测事实。 第一次测量之后被测系统和测量仪器的整体波函数为: a|ups|upm+b|downs|downm 第二次测量之后被测系统和测量仪器的整体波函数为: a|ups|upm |upm +b|downs |upm |upm 对这一波函数应用玻恩规则可知道, 两次测量结果不同的几率为零. 换句话说,两次相继测量总得到相同的测量结果 . 1.4 保护性测量 玻恩规则提供了波函数与测量结果之间的几率连接。然而,很多研究者可能还不知道,或者没有注意到,这一规则并不是 波函数 与经验之间的唯一联系。 如前所述, 玻恩规则中所涉及的投影测量只是所有测量形式中的一种。尽管这种测量在实验室中很普遍,但严格来说它不是一种合格的测量。原因在于,在投影测量过程中,测量仪器与被测系统之间极强的相互作用导致被测系统的波函数发生剧烈变化,例如,与测量仪器的波函数相互纠缠甚至可能发生波函数坍缩,而最终所得到的测量结果只是被测可观察量的某个本征值。可以看出, 单次投影测量得到的唯一信息是被测系统测量之前的波函数不是本征值不同于测量结果的 被测可观察量的 本征态。 为了了解 波函数 与经验之间的其他联系,我们需要更深入地分析测量过程。 上述分析表明,对于量子系统在给定时刻的任何波函数,我们都可以利用量子芝诺效应使其保持不变,而同时进行的对任意可观察量的投影测量将产生一个确定的测量结果,为被测可观察量在被测态上的期望值。这种测量被称为保护性测量(阿哈罗诺夫和 Vaidman , 1993; 阿哈罗诺夫,阿南丹和V aidman , 1993 )。 由于波函数可以从足够多的可观察量的期望值重建出来,单个量子系统的波函数 可以通过一系列保护性测量而被测出。 保护 性 测量提供 了 波函数 与 测量结果之间 的确定的 直接连接 。 这一 连接仅由薛定谔 方程所决定 。我将 在 本书后面 论证 , 尽管这一确定性的连接还少为人知 , 它对 理解波函数的 本性和 意义 将 极为重要。 1.5 如何理解和完善 量子力学 可以看出,量子力学的内核是一套计算和预测测量结果几率分布的算法。这套算法为目前已知的所有实验所精确证实。问题是:这是否足够了? 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即使对于最 实际 的物理学家而言,量子力学内核这套算法也是不完备的。原因在于,它没有说明对于宏观系统,如测量仪器,是否也可以分配波函数,以及这些波函数 的演化是否也遵循薛定谔方程。遗憾的是,目前的实验数据还不能给出这一问题的答案。然而,鉴于 宏观系统与微观系统并没有绝对的界限,似乎可以合理假设它们应当满足相同的算法。这意味着如果微观系统的波函数 的演化遵循薛定谔方程,那么 宏观系统也可以有波函数,并且这些波函数 的演化也应遵循薛定谔方程。问题在于,实验数据还不能确证 微观系统波函数 的演化严格遵循线性的薛定谔方程,而可能存在的非线性项尽管对于 微观系统可以忽略,但对于宏观系统可能会非常明显 。因此,即使 宏观系统可以分配波函数,目前也不知道这些波函数 的演化是否遵循薛定谔方程。 其次,量子力学内核这套算法存在更深层次的不完备性,那就是它没有说明测量过程。类似于量子力学的标准表述,它也没有提供关于测量的确切定义,例如,它没有 确切 规定何种物理过程是测量过程,以及满足哪些条件的物理系统是测量仪器,等等。此外,它也没有说明测量结果是如何产生的,例如,测量过程是否满足 薛定谔方程 。这也是一个物理学问题。 最后,即使波函数只有玻恩规则所规定的几率幅意义,量子力学的内核也存在一个本体论问题。量子力学的内核承认微观客体,如电子的存在,那么它就要回答电子的存在形式和存在状态的问题。电子究竟是怎样的物理实体?是粒子还是波场?抑或其它存在形式?对应于特定波函数的电子在时空中的运动状态又是怎样的?进一步地,波函数与电子的物理状态之间又有怎样的联系呢?它是对电子物理态的直接描述,还是只描述关于这一物理态的不完备的知识? 这些本体论问题看似哲学问题,实际上也是物理学问题。原因在于,微观客体的物理状态以及它们与测量仪器的相互作用是说明测量结果如何产生的基础。例如,即使测量结果的出现是随机的,没有确定性的规律,测量结果 出现 的几率根据玻恩规则却是确定的,而这一确定的几率也需要由被测系统的物理状态以及它与测量仪器的相互作用来解释。此外,对于上述本体论问题的研究还有可能导致新的物理。例如,底层物理态所包含的随机性可能会导致对确定性 薛定谔方程的修正。 那么,该 如何理解和完善 量子力学呢?我们需要一个正确的思路与方法。 关于量子力学内核的不完备性问题,最终是可以在实验的帮助下解决的。未来更精密的实验将可以回答宏观系统波函数 的演化是否遵循薛定谔方程,以及 测量过程是否 遵循薛定谔方程等问题。如果薛定谔方程普遍成立,那么所需要的理论分析将会很少;而一旦发现薛定谔方程并不是普适的,那么为了找到新的替代理论将需要大量的理论分析,如寻找新的物理原理、构造新的数学模型等。而这些理论分析需要建立在对量子系统的实际物理态的充分理解之上。 因此, 量子力学的本体论问题是最基本的问题,也是解决其他问题的关键。我们将在下一章来分析这个问题。 (未完待续)
个人分类: 量子物理|3579 次阅读|9 个评论
期待《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走向完善
热度 2 x2t6j8 2016-5-9 22:10
科技部、中宣部 2016 年 4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的通知, 同时发布了《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简称《素养》)。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工人、农民,科技、教育工作者,城乡劳动者、部队官兵、学生、社会各界人士等学习;各级党政机关、科研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学校、部队、社会团体等要组织《基准》学习和培训活动;新闻媒体、网站要对《基准》进行广泛宣传。《基准》中则说明这一基准将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适用范围为 18 周岁以上,具有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测评时,从 500 道题库中随机选取 50 道题目(必须覆盖 26 条基准)进行测试,形式为判断题或选择题 , 每题 2 分。正确率达到 60% 视为具备基本科学素质。 伴随着 《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通知的发布。陈学雷等8位老师联名指出:《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中存在一些不严谨、不科学的问题。如果不加以注意和改正,将会对我国的科普工作造成严重损害。8位老师还在文后面列出若干已发现的问题。并说限于研究领域和学识,这些可能还只是《基准》中存在的部分问题。因此,8位老师郑重呼吁科技部和中宣部组织有关专家,对此进行进一步的审议和修改。 8 位老师指出: 正如《基准》第 3 条所提,科学的精神是求真、质疑、实证。因此,8位老师认为《基准》应该是作为一种指南,而不应作为一种只允许机械地背诵和考试而不允许质疑的教条,否则它就和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初衷相违背了。 8 位老师 指出了三个方面,计有14条目存在错误或不准确、不严谨之处 除了 8 位老师提出的上述看法之外,有确凿的证据证实, 《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中的: 75) 自然的起源与演化史 : 奇点大爆炸至地球新陆海系统形成的数百亿年基本历程,其中 “ 奇点大爆炸 ” 之说欠妥。 理由是:奇点大爆炸理论,那还是早在 1940 年由伽莫夫、阿尔芬、赫尔曼等人提出, 76 年来已经有很多科学家分别从不同领域,千方百计的寻找支持该假说的证据。然而,到目前为止:一没有实验证据;二没有观测证据;三没有自然现象证据。根据伽利略的实验物理学观点,没有证据的任何物理类天文理论都不能成立。从实证角度说,没有证据支持的奇点大爆炸理论不能成立。 若将奇点大爆炸理论当作假说,当作游戏,说一说,闹一闹,玩一玩,不但可以,而且无可厚非。现在不同了,把奇点大爆炸理论写进了 《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这不是在要求中国公民相信错的吗?甚至还将这一错误作为对 公民科学素质进行测评的内容之一。那么,将 奇点大爆炸理论写进 《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 是不是与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初衷相反 呢!? 自从 《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发布,就引起很多科学家热烈讨论,这证明我们中华民族是有希望的! 毕竟“ 九州生气持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 ” 吗! 2016 年4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安徽合肥主持召开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习主席 强调,知识分子有思想、有主见、有责任,愿意对一些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就工作和决策中的有关问题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欢迎他们提出批评。对来自知识分子的意见和批评,只要出发点是好的,就要热忱欢迎,对的就要积极采纳;即使一些意见和批评有偏差,甚至不正确,也要多一些包容、多一些宽容,坚持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同知识分子打交道,做知识分子的挚友、诤友。 习主席讲的这些就是要学术界广开言路。因为历史已经证明而且还将继续证明,广开言路是国家之福;是民族之福;是事业之福;是创新之福! 习主席要求 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同知识分子打交道,做知识分子的挚友、诤友。 《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中出现的不严谨、不科学、甚至欠妥等等,折射出《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编写组深入实际不够,对当前的国情、民情、公民科学素质动态缺乏应有的认识和恰当的评估,引起争议和讨论就不足为怪了。 看来!多深入实际,多调查研究,多听科研人员的中肯意见,多采纳符合实际的合理建议,写出来的《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就会面目一新! 想当好公民的先生,一开始应当好公民的学生。公民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往往是幼稚而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写出好的《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 期待《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走向理性,走向完善,是我们的共同心愿!
个人分类: 据事讲理|1827 次阅读|4 个评论
打钩批注与叙述
热度 1 jlpemail 2016-2-4 09:48
打钩批注与叙述 ● 籍利平 审稿人表达对所审阅稿件的看法,至少有打钩(选择)、添加批注和文字叙述这三种方式。 打钩,这个形式非常简便。不过也有局限性,就是在预定的选项中进行选择。选择有时比较勉强;批注,可以对具体的问题,进行直接的修正、指点或者建议。其缺陷是,难以顾及全局。文字叙述,可以对全文的任何问题发表看法、提出修改意见,可以独立成篇。文字叙述的优点是,可以独立成文,便于传阅;缺陷是,作者或者编辑对照、检查论文的问题所在时,需要不断查看原文,影响了思维的连续性。另一个不足是,为了指明具体的问题,需要花费更多笔墨。 这三种方式,可以联合起来运用。整体性的评价、全局性的问题、结构性的问题,可以写成几百字的文字叙述。对于容易分“档次”的论文要素的评价,可以打钩选择;对于论文的具体细节,添加批注,是简便明了的表达方式。 对一篇论文的审阅,如果全部采用以上三种方式之一,会不方便、不全面、不准确;不易表达审稿人的观点;有时候还会很繁琐。 不过几百来字的审稿意见,对于作者来说,是多有裨益的。遗憾的是,有些作者对于审稿意见进行了选择性的接纳,避重就轻、避难就易;对于中肯的意见过度轻视,失去了提高和完善的机会。甚至,同样 的问题,在投递给同一个编辑部的不同论文中反复出现。其文字水平的提高,未能与日俱增,损失的不仅是自己的宝贵时光。
个人分类: 编作交流场|2834 次阅读|1 个评论
大地测量与卫星导航论文作者需要注意的细节
jlpemail 2014-12-26 10:12
近年来现代大地测量和卫星导航的关系日益密切,有关论文数量也不断增长。在论文撰写和完善中,需要注意的 细节如下 : 1 标题 中英文,简练(不超过 20 个汉字)、可用短语,最好是偏正结构的。 英文标题实词首字母大写。 2 摘要 中文摘要以 150~250 字为宜,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尽量不要出现公式、英文缩写词、数值等。建议采用“针对……问题,进行了研究” 、“报告了……现状”、“进行了……的调查”等。用过去时态叙述作者工作,用现在时态叙述结论。要求作者明确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创新之处。切忌对自己的成果作过高自我评价,如:“为 XXX 奠定基础”、“作出了重大贡献”等。 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一致。句子中,不用“ We ”,“I” 等第一人称作主语。 3 关键词 中英文关键词 4~8 个,可以从题名、层次标题和正文中选出来的能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应尽量从《汉语主题词表》中选取,中英文关键词一一对应。 4 正文 4. 1 章节标题 章节标题要 简练、可用短语。 论文 采用三级标题顶格排序:一级标题形式如 1 、 2 、 3 排序;二级标题形式为 1.1 、 1.2 、 2.1 、 2.2 …;三级标题形式为 1.1.1 、 1.1.2 、 2.1.1 、 2.1.2 …。 论文开头要有引言(以 1 序号开始),结尾要求有结束语。 4. 2 插图 要有图序、图题,图要随文序号出现,应精选、清晰,有自明性。尤其需要提醒的是,部分论文的插图绘制得漂亮,可惜坐标轴的名称忘记标注了,数值的单位也忘记标明了。 还有,别忘了分图也要有简短的名字。 先出现插图的说明,再出现插图。次序不可颠倒。 不要把两张图绘制在一起。 4.3 表 格 随文出现并标注表序、表题,表格尽量采用“三线表 。 黑白印刷的期刊,图、表请去除底色,对图进行说明时注意不可出现红色、蓝色、绿色等颜色说明。 4.4 正体外文 4.4.1所有的计量单位符号及 SI 词头和量纲符号 a)计量单位符号。例如 :m( 米 ) , g( 克 ) , s( 秒 ) , V( 伏 ) , J( 焦 ) ,Pa(帕 ) , m 2 /s(二次方米每 秒 ) , kg · m/s (千克米每秒 ) ,……,等等 ; b) 构成十进倍数的SI词头 (16 个 ) 。例如 :G( 吉,E0 9 ), k( 千,E0 3 ), μ (微,E -6 ),……, 等 ; c) 基本量的量纲。即 :L( 长度 ) , M( 质量 ) , T( 时间 ) , I( 电流 ) , Θ (热力学温度 ) , N( 物质的量 ) 和 J( 发光强度 ) 等 7 个。 4.4.2 数学公式中的运算符号和缩写号 a)运算符号。例如 :d( 微分号 ) , ∑ (连加号 ) , ∏ (连乘号 ) ,△ ( 有限增量 ) ,T(矩阵转置号),……,等等 ; b)缩写号。例如 :max( 最大 ) ,lim(极限 ) , sup (上确界),det(行列式 ) ,……,等等 ; c)常数。例如 : π( 圆周率 ) , c(光速),e (自然对数的底 ) ,……,等等; d)指数函数、对数函数、三角函数和双曲函数符号。例如 :ex p(指数函数 ) ,ln(自然对数 ) ,sin(正弦 ) , cos( 余弦 ) ,sinh(双曲正弦 ) ,……,等等 ; e) 某些特殊函数。例如 :H n (x)(厄米特多项式 ) , Γ (x) (伽马函数 ) ,……,等等; f) 5个特殊的集符号。 N (非负整数集 ) , Z (整数集 ) , Q (有理数集 ) , R (实数集 ) , C (复数集 ) 。 4.4.3 英文缩写词 在正文中可以使用缩写词,第一次出现时需要按以下顺序书写:中文(英文,英文缩写词),例如:无迹卡尔曼粒子滤波(unscented Kalman particle filter,UPF)。 4.5 斜体外文 4.5.1全部物理量符号和代表物理量及顺序符号的下角标 ( 数字除外 ) 例如 : V (体积、容积 ) , I (电流 ) , T (周期 ) , λ ( 波长 ) , p (压力、压强 ) , c (电容 ) , E i ( i 代表变动数字,可为 1 、 2 、 3 ,……,即 E 1 、 E 2 、 E 3 )。 对于下角标的字体标示,应根据不同情况严格按有关国标准确地标示正、斜体和大、小写。 4.5.2 数学中字母表示的未定量、几何量、标量、算符、一般函数及矩阵例如 : X 、 Y 、 Z , a 、 b 、 c , x 、 y 、 z ,△ ABC , A (矩阵 A ),……,等等。 4.5.3无量纲参数符号 例如 : Re (雷诺数 ) , Fr (弗劳德数 ) , Ma (马赫数 ) ,……,等等。 4.5.4矢量、张量及向量 这三种量按规定要排黑斜体。例如 : 矢量 a ,张量 T ,向量 B 。 5 参考文献 凡论及他人工作和观点时均应标注引用文献。本刊参考文献采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码制,请按正文引用顺序排序。非正式出版物文献资料在文中加括号标注,不列入文后参考文献。 一般不少于 10 条,不超过 25 条。只著录最必要的、最新的参考文献,仅限于作者直接引用并公开发表的文献,未公开发表的资料不能作为参考文献引用;全部参考文献序号在正文出现处,要以右角上标的方式从 开始按顺序一一标注出来 ( 中、英文刊物均照此执行;中文文献不用译成英文 ) 。 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7714-2015 《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要求进行著录。常见参考文献 著录格式如下: 专著:著者 . 书名 . 版本(第 1 版不注明) .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例如: 霍夫曼 - 韦伦霍夫 B, 利希特内格尔 H, 瓦斯勒 E. 全球卫星导航系统 GPS, GLONASS, Galileo 及其它系统 . 程鹏飞 , 蔡艳辉 , 文汉江 , 等 , 译 . 北京:测绘出版社 , 2009 : 88-107. 期刊: 作者. 题名 . 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例如: 宁津生,姚宜斌,张小红.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发展综述 .导航定位学报,2013,1(1): 3-8. 论文集: 作者 . 题名 // 编者 . 文集名 .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例如: 杨元喜.多种抗差滤波模型的理论基础及比较 // 陈俊勇.大地测量学论文专集:祝贺陈永龄院士90寿辰.北京:测绘出版社, 1999:51-57. 学位论文:作者 . 题名 . 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起止页码 . 例如: 赵莹.GNSS电离层掩星反演技术及应用研究 .武汉:武汉大学测绘学院,2011:30-40. 专利文献:专利申请者 . 专利题名: 专利国别,专利 编 号 . 公告日期或公布日期. 例如: 施浒立,吕子平,邓中亮,等.由通信广播卫星信号辅助的地面移动通信网定位方法:中国,201010143009.2 .2011-10-12. 报纸:作者 . 题名 . 报纸名,年 - 月 - 日(版次). 例如: 刘基余.关于 GNSS 的译名 . 中国测绘报,2007-11-27(3) . 标准: 颁布单位 (任选)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出版地(任选) :出版者 (任选) ,页码 (任选). 例如: 国家测绘局.CH/T2008-2005,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建设规范 .北京:测绘出版社,1-5. 例如(简化形式): CH/T2008-2005,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建设规范 . 电子文献:作者 . 题名 . (刊登或修改日期) . 访问路径 . 例如: PANOZZOA T , BORNB G H, BERNELLI-ZAZZERAA F. Kalman Filtering of Accelerometric Data for Aerobraking Navigation .( .http://naca.central.cranfield.ac.uk/dcsss/2004/C03_24_PanozzoEDITfinal2.pdf. 著者姓名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写法 ( 外国人名亦如此 ) 。如著者不多于 3 人,则全部著录,如为 4 人以上者,只著录前 3 人,后面中文加“,等”,外文加“, et al ”,著者间加“,”,最后两者之间一律不加“和”、“ and ”等连词。 同一处引用多篇文献时,只须将各篇文献的序号在方括号内全部列出,各序号间用“,”;如遇连续序号,可标注起讫序号,起讫序号间用“ - ”连接。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献时,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并在括号“ ”外著录引文页码。 特别提示: 1 有的论文在著录作者时出现了 “某某某等”的写法。这也许来源于书籍的封面,这也是不规范的。作者数量不多于三个时,都应该著录上。 2 有的作者在著录参考文献时,漏了会议文献的出版地和会议名称;或者缺少了英文参考文献(期刊)的页码,原因可能一是可能疏忽乐,二是可能压根就没有看到原文,只在网络上看到了部分信息。这样的参考文献即使著录上了,也不会为论文加分的,不如舍去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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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院不妨完善【劝退】机制
热度 5 outcrop 2013-3-12 09:18
明确一个劝退流程——不仅仅工程院自己可以劝退,也考虑接受学术界甚至社会的监督与劝退——制定一个完善的劝退机制,搭建一个平台。 这样可以在舆论上对院士形成一个监督,同时也不侵犯院士们的权益。 劝是各方的声音,退不退,是院士自己的选择。 这样院士的透明性和多面性就展现出来了:好的院士自然受人景仰,被人唾弃的院士即使赖着不归还荣誉,也失去了学者的尊严;便于让院士回归荣誉的本质。 烟草院士这事,是一个不错的契机。 这次工程院处理烟草院士的过程,基本是有理有节,没有因媒体等压力而出昏招;但不妨进一步,明确一个健康透明的劝退机制出来——院士作为荣誉,劝退这种退出机制也许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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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专家表示环评体制机制亟待完善
redtree 2013-2-21 12:33
专家表示环评体制机制亟待完善 作者:周熙檀 来源: 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3-2-21 7:55:57 当前我国环评行业乱象丛生,普遍存在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钻营法律漏洞等问题。为此, 业内专家表示,环评体制机制亟待完善,应修订法律及通过技术手段提升环评的科学性。 ■本报记者 周熙檀 近日,环保部公布了2013年第一批申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批准名单。而此前,1月上旬,环保部曾进行大范围审查,并处罚了88家不合格的环评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资质问题一度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对此,有关专家认为,利益绑架、数据作假等环评问题,是目前社会问题在环评行业的反映。但如果因此一窝蜂踩死环评,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十一五”期间环保部对不符合要求的822个国家审批重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了不予受理、暂缓审批或不予审批的决定,涉及投资金额3.18万亿元。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呼吁,环评制度十分重要,但其体制机制亟待完善,应修订法律及通过技术手段提升环评的科学性。 乱象中的环评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环评行业现存的诸多问题,是中国现阶段社会问题在环评行业的突出反映。而且这些问题相互作用和影响,使得环评领域出现种种乱象。 在法律问题上,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强调,法律属性是环评制度的前提,其关键在于法律红线不能被践踏。 但一些业内人士却认为,“《环评法》鼓励犯法”。 原来,《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而擅自开工建设的企业,相关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 国内某权威研究机构的环评中心主任助理激动地说:“这(限期补办的做法)降低了环评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使环评和办理营业执照一样,沦为单纯的手续。” 这将导致“对于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企业拆东墙补西墙地进行补救,但项目对文物等的损害,却是无法挽回的,其最终后果都由环境承担”。 此外,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也是环评行业中比较严重的问题。在今年1月环保部作出的处罚中,泉州市天龙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重庆市渝北区空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即因此被取消环评资质。 《环评法》规定,排放污染物和已有污染物叠加不能超标,项目才能上马。上述主任助理告诉 《中国科学报》记者,企业在作报告的时候,有可能改小现有污染物量,从而“假数真算”,这在业界并非个案。一些小项目的环评报告的话语权往往遭到工程方和 地方政府的双重挤压,其结果往往是不被采纳或流于一纸空文。 信息必须公开 “环评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信息公开。”宋国君说。 同时,信息公开还不能只是向同行公开,因为同行有某种利益纠结在其中。宋国君认为,环评的全部文件都要向公众公开,并被长期保留以供查阅。 然而,目前公众只可查询到在网上公开的环评报告简本,很难从中发现问题。信息不公开,也会降低专家评估的效果,因为专家缺乏公众监督,难保尽职尽责。 目前大量环评都由政府环保部门所属的事业机构来做,这就让其形成了垄断,并使监管效果打折,进而使得《环评法》的法律权威性进一步打折。 宋国君认为,环评本身应是企业行为,这种理念应当尽快体现在新修订的《环评法》中。而环保部则表示,2015年,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应全部完成脱钩改制,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三公开。 技术提升环评科学性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曾撰文指出:“离开科学性,环评就丧失了基本价值,作用无从发挥更无从谈起。”因此,要通过技术手段使环评更科学,并减轻环境污染。 然而,国内某大型科研机构生态中心环评部李主任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环评是个很复杂的技术问题,由于环评前置于项目建设,易受未知因素的影响。比如,环评预测的污染情况和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实际污染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导致当初设定的环保措施未必能达到理想的控制效果。 不仅如此,上文提到的环评中心主任助理认为,中国目前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往往一个环评 的项目还没建成,另一个新的项目就已经上马。虽然每个项目本身都符合排污标准,但其整体叠加效果却可能超过了环境容量。如果再加上那些利用法律漏洞,未批 先建的项目,预测结果与实际结果将相差更远。 此外,“即便每次排放都符合标准,但对于土壤和水源来说,如果其没有很强的自然净化能力,积累也会造成污染”。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吕永龙说,更严重的是,不同企业的不同污染物之间还可能发生新的物理或化学变化,其产生和治理并不是简单的过程。 由此看来,环评需要从生态角度科学评价项目的污染情况,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而这无疑是更复杂的科学问题。 《中国科学报》 (2013-02-21 第1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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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安全模型还需要完善和补充
Greg66 2012-10-11 12:02
关于 现代事故致因链之一--行为安全模型 中,有人说知识、意识、习惯(工作方法实际也是一种习惯)不能包括全部的间接原因,曾得到认可的还有技能(skills)或者经验(暂不记得文献来源)。但是笔者认为,技能实际上也是知识的一种,而且技能、经验、知识的定义或者含义都不是象自然科学那样分界十分明显,含义大体相似。所以使用知识一词基本可以概括技能和经验的含义。 此外,作者团队在导出 现代事故致因链之一--行为安全模型 时,虽然分析的案例有10起瓦斯爆炸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沉船事故、医疗事故、井喷事故、化工厂爆炸等各类事故,但是与海因里希当年导出事故归因论、安全累积原理时统计分析的案例数量而言,实在不多,这种缺憾还可以用进一步的大量案例分析来继续拟补,也可以用逻辑推理来拟补。不过,作者估计,这个行为安全模型应该没有什么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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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美国1906年《纯净食品和药品法》的修整和完善
黄安年 2012-4-30 11:22
略谈美国1906年《纯净食品和药品法》的修整和完善
略谈美国 1906 年《纯净食品和药品法》的修整和完善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 / 2012 年 4 月 30 日 发布 在美国的镀金时代,自 1879 年到 1905 年的 1/4 世纪之间,有 190 项与食品药品立法相关的议案提交给美国国会,但均未获得通过。(引文见下) 1906 年,美国社会学作家辛克莱尔出版了小说《屠场》,对芝加哥肉类罐头工厂令人作呕的罐头加工过程作了细致描写,引起了强烈的民愤。 6 月 30 日 ,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签署通过了《纯净食品和药品法》 (Pure Food and Drugs Act ,简称 PFDA) 。该法案禁止在州际间运输“掺杂”食品,违者将被处以没收货物的惩罚,这里的“掺杂”是指添加了填充剂从而导致“质量或强度”受损的行为、通过着色掩盖产品“破损情况及低劣质量”的行为、加入添加剂从而导致“用户健康受损”的行为和添加“肮脏、腐败或腐臭”物质的行为。该法案也对跨州销售的“掺杂”药物施以类似的处罚, 这里的“掺杂”是指该药物中活性成分的“强度、品质和纯度指标”未在标签上表明或未出现于《美国药典 / 国家处方集》( USP/NF )中。该法案亦禁止食品和药品标签的滥用。而检查食品和药品“掺杂”行为或滥用标签行为的权责则被赋予了美国农业部化学物质局。(见下文)。但该修正案仅针对标签“欺诈”宣称而言,仍然未将反“欺诈”的范围扩大到广告宣传上,也没有给政府更多的管制权力。尽管《纯净食品和药品法》虽然存在许多不足,但其在整顿美国医药市场、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迈出了联邦立法的重要一步,并为以后的修整和完善奠定基础。 《纯净食品和药品法》是个逐步推广完善的过程,从那时起,迄今 106 年来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修订,罗斯福新政时期 1938 年通过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是次十分重要的修正 , 自 1945-1968 年间,与修正相关活动就有 17 次之多。 现在一些人把美国 1906 年的法案说得已经十分完善,好像以后并没有随时时代发展而不断修整,那是一种误解。美国从 1906-1938 年经过了 22 年,从 1938 年至今又经过了 74 年光景。一个法案不可能一次完善,如此 , 何况我国。 *****************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到: 导航 , 搜索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机构概要 成立于 1906 前身为 食品、药品和杀虫剂监督管理局( 1927.7-1930.7 ) 化学物质局,美国农业部( 1901.7-1927.7 ) 化学物质部,美国农业部( 1862 年成立) 隶属于 美国联邦政府 总部 马里兰州洛克威尔渔人街 5600 号 雇员 9300 ( 2008 ) 年度预算 23 亿美元( 2008 ) 隶属部长 玛格丽特·汉伯格博士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网站 www.fda.gov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英语: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 FDA )为直属美国健康及人类服务部管辖的联邦政府机构,其主要职能为负责对美国国内生产及进口的食品、膳食补充剂、药品、疫苗、生物医药制剂、血液制剂、医学设备、放射性设备、兽药和化妆品进行监督管理,同时也负责执行公共健康法案 (the Public Health Service Act) 的第 361 号条款,包括公共卫生条件及州际旅行和运输的检查、对于诸多产品中可能存在的疾病的控制等等。 * 5 历史 o 5.1 早期历史 * 5.1.1 联邦食品和药品监管的起源 * 5.1.2 1906 年《纯净食品和药品法》 * 5.1.3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成立 * 5.1.4 1938 年《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 o 5.2 1938 年后对人类药物和医疗设备的监管 * 5.2.1 早期《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的修正案: 1938-1958 年 * 5.2.2 上市前药品审查程序的扩大适用: 1959-1985 年 * 5.2.3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艾滋病领域的改革 组织机构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归于联邦卫生和公共服务部管辖,旨在保护和促进国家公共卫生,总部位于马里兰州的洛克威尔 ,在全美及美属维京群岛和波多黎各拥有十三个实验室。 该管理局由若干个部门组成,每个部门都负责一个相关领域的监管工作: * 政府专员办公室( OC ) * 药品审评和研究中心( CDER ) * 生物制品审评和研究中心( CBER ) * 食品安全和应用营养中心( CFSAN ) * 设备仪器与放射健康中心( CDRH ) * 兽药中心( CVM ) * 国家毒理学研究中心( NCTR ) * 监管事务办公室( ORA ) 另外,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同包括农业部、联邦禁毒署、美国海关和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等联邦部门以及州政府展开了频繁而广泛的合作。 法律授权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执行的大部分联邦法律都被编入《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 (Federal Food,Drug,and Cosmetic Act) ,也即美国法典第 21 篇( Title 21 of the United States Code )。其他交由该局执行的法律包括《公共保健服务法》( the Pubilc Service Act )、《滥用物质管理法》( Controlled Substances Act )、《联邦反篡改法》 (Federal Anti-Tampering Act) 和《家庭吸烟预防与烟草控制法》。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安全监管范围很广。例如对于处方药的监管就涉及它的每一个方面,从药品测试、制造、标签规范、广告、市场营销、效用直到药品安全。对于化妆品的管理则限于标签规范和安全。该局对于大部分产品的监管行为是基于一系列公开的标准,同时辅以一定数量的仪器检查。 监管程序 食品监管与膳食补充剂监管 食品安全和应用营养中心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规范美国境内几乎所有食品的安全和标签使用的分支机构。 不在其监管范围内的包括来自已驯化动物的肉类制品,如牛肉和鸡肉,该类产品由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监督服务局负责监管。而含有微量肉类的产品则归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两者之间的精确界限则列于这两个部门之间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中。另外,用于家畜的药品和其他产品则归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另一分支机构——兽药中心管理。其他不归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的消费品包括酒精量高于 7% 的饮料(由美国联邦司法部烟酒枪械炸药局负责监管)和非瓶装饮用水(由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监管)。 食品安全和应用营养中心也负责建立和修改食品标准,例如身份标准(如一种产品被贴上“酸奶酪”的标签需要什么条件)等,以及设置多数食品的营养标示要求。这两部分的标准都被收录到《美国联邦法规》(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之中。 1994 年通过的《膳食补充剂健康教育法》 (Dietary Supplement Health and Education Act) 指定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膳食补充剂的监管工作。然而,法律并没有规定膳食补充剂须进行安全性和有效性测试,迄今也没有任何法定标准,所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只能在该膳食补充剂被证明不安全时才能采取行动。膳食补充剂的制造厂商被允许在这些产品的标签中作出关于健康权益的“结构或功能声明 " 。他们也许不会声明该产品可以医治、诊断、治愈或预防某种疾病,但是在标签中必须包含某种免责声明。 美国市场上的瓶装水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各州政府联合实施监管 ,自来水则纳入州法规和地方法规的管辖范畴,并由联邦环保署实施监管。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瓶装水的监管须遵循联邦环保署设立的指导方针,同时新设立的环保署法规也自动适用于对瓶装水的监管,除非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进行了更加详细的重新规定。 尽管美国瓶装水产业的质量控制并没有城市供水严格,但是美国市场的瓶装水灌装瓶仍被要求实施类似其他食品的检查。 药品监管 药品审评和研究中心对于三大类的药品制定了不同的标准,这三大类药品为:新药、非专利药和非处方药。一种药品如果是由一个不同的制造商使用不同的辅药( excipients )或非活性成分( inactive ingredients )制作而成,被用于不同的治疗目的,或者药品已有其他任何实质性的变化即可称为“新药”。对于新药最严格的要求是在“新分子实体”( new molecular entities )层面上不得雷同于任何已经存在的药物。 新药 新药在被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之前需要进行大量的研究观察,这个程序被称为“新药申请审评程序”( NDA )。在默认情况下,新药只有凭医嘱才能买到。新药成为非处方药( OTC )首先需要经过新药申请审评程序并被批准,之后还要有一个独立的审查程序。 新药被批准就意味着“当直接使用时是安全而有效的”。 广告和促销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查和管理处方药的广告和促销活动。(包括非处方药广告在内的其他类型的广告则由联邦贸易委员会管理)在药品广告监管 中有两个关键性的要求。一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药品制造商只能在广告中宣传该种药品已被批准的特定特性或医疗用途。而药物许可适应症以外之使用方式( off-label use ),即基于被批准的使用目的之外的目的使用药品,在医疗实践中十分常见。同时广告需要注意在宣传药品优点和提醒用户药品可能存在的风险之间把握平衡。 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观察 在经历新药申请审评程序并被批准后,药品制造商必须审查并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它所掌握的每一起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十分严重和致命的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必须在 15 日内上报;其他事件则按季度上报。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亦可直接通过它的安全信息及不良反应通报程序( MedWatch program )获得药物不良反应报告, 由于这些报告是由用户或医疗专业人士主动上报,所以被称为“自发性报告”。尽管这已经成为药品上市后安全性观察的最主要手段,但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的必要性仍然与日俱增。在药品被批准的情况下,制造商被要求进行更多的额外临床实验,这被称为新药临床试验 IV 期。在某些情况下,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要求的药品风险管理可能包括其他种类的研究、约束或安全性观察措施。 非专利药 非专利药是专利权保护已经过期的处方药,因此允许其他制造商制造和销售。对于非专利药的批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需要科学的证据证明该药品与最初被批准的药品之间是可替换的或在治疗的意义上是等同的。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是不需医生处方就可获取的药品和复合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出了一个表单,其中的近 800 种成分通过多种方式的组合产生了 10 万多种的非处方药。另外,许多非处方药的组成成分也属于处方药范畴,但是现在被认为无需医疗人员的监督亦可安全使用。 疫苗、血液与人体细胞组织产品、生物制剂监管 生物制品审评和研究中心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生物学治疗安全性与有效性的分支机构, 负责监管的产品包括血液和血液制剂、疫苗、过敏原、人体细胞组织产品和基因治疗产品。新的生物学医疗产品在上市前需要经历一个类似于药品的申请审评程序。政府对于生物学医疗产品进行监管的原始授权来源于 1902 年的《生物制品管制法》( Biologics Control Act ),附加授权来源于 1944 年的《公共保健服务法》 (Public Health Service Act) 。另外,《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 (Federal Food,Drug,and Cosmetic Act) 也适用于生物学医疗产品的监管。原来承担生物学医疗产品监管责任的机构隶属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在 1972 年这项授权被转移至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设备和放射性设备监管 设备仪器与放射健康中心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所有医疗设备进行上市前的审批工作以及监管这些设备的制造、工作性能和安全性的分支机构。在《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 (Federal Food,Drug,and Cosmetic Act) 对“医疗设备”进行了定义,它包括从简单如牙刷到复杂如可植入脑起搏器的诸多器械。设备仪器与放射健康中心还负责对具有辐射性的非医疗器械的安全性能进行监管,这些设备包括手机、机场行李检测设备、电视接收器、微波炉、紫外线保健房和激光产品。 设备仪器与放射健康中心的管理权责包括要求设备制造商或进口商提交关于设备的技术报告,要求放射性设备符合安全性能指标,公布有瑕疵产品,要求召回有瑕疵或无效产品。设备仪器与放射健康中心也直接进行部分产品的检测工作。 化妆品监管 美国市场上的化妆品也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食品的分支机构食品安全和应用营养中心负责监管。一般来说,化妆品并不需要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上市审批,除非它们需要在标签上作出“结构或功能声明”以成为药用化妆品。但是在化妆品被允许于美国市场销售时,其中的所有着色剂都需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特别批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负责对化妆品的标签进行管理,而没有被强制要求进行安全性检测的化妆品须在其标签上注明可能带来的副作用。 兽医用品监管 兽药中心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提供给包括食用动物和宠物在内的动物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药品进行监管的分支机构。兽药中心不负责监管动物疫苗,该类产品由美国农业部管理。 兽药中心最基本的工作是监管提供给食用动物的药品,确保其不至于影响对人类的食物供应。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控制疯牛病的工作也是通过兽药中心对饲料制造商的检查得以施行。 2007 年 12 月 19 日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建立一个用以跟踪食物系统中的克隆动物的数据库,借以使相关鉴别程序得以有效进行。这个数据库将成为全国动物识别系统 (National Animal Identification System) 的一部分,该系统用于跟踪全美所有从还在农场饲养到已上餐桌的家畜。 相关重要立法 * 1902- 《生物制品管制法》( Biologics Control Act ) * 1906- 《纯净食品和药品法》 (Pure Food and Drug Act) * 1938- 《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 (Federal Food,Drug,and Cosmetic Act) * 1944- 《公共保健服务法》 (Public Health Service Act) * 1951- 《 Durham-Humphrey 修正案》( Durhan-Humphrey Amendment ) * 1962- 《 Kefauver-Harris 药品修正案》( Kefauver-Harris Drug Amendments ) * 1966- 《正确包装与标识法》( Fair Packaging and Labeling Act ) * 1976- 《医疗器械修正案》( Medical Device Amendments ) * 1987- 《处方药上市法》 (Prescription Drug Marketing Act) * 1988- 《反毒品滥用法》 (The Anti-Drug Abuse Act) * 1990- 《营养标识和教育法》( Nutrition Labeling And Education Act ) * 1992- 《处方药使用者费用法》( Prescription Drug User Fee Act ) * 1994- 《膳食补充剂健康教育法》 (Dietary Supplement Health and Education Act) * 1997-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代化法》(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Modermization Act ) * 2002- 《生物恐怖活动法》 (Bioterrorism Act) * 2002- 《医疗器械用户收费和现代化法》 (Medical Device User Fee and Modernization Act) * 2003- 《兽药用户收费法》 (Animal Drug User Fee Act) 早期历史 联邦食品和药品监管的起源 直到 20 世纪,除了曾短暂施行过的《 1813 年疫苗法》( Vaccine Act of 1813 ),美国几乎没有对国内生产的食品和医疗产品进行监管的联邦法律。尽管美国市场上充斥着随意更改食品和药品成分的现象,当时也只能由一个各州法律中的相关规定拼凑成的凌乱系统来对混乱市场进行盲目管理。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历史可以被追溯到 19 世纪后半页的美国农业部化学物质司(后改为化学物质局)。在哈维·华盛顿·维莱( Harvey Washington Wiley )( 1883 年被任命为首席化学家)的领导下,该司开始对美国市场上食品和药品的掺假行为和标签滥用行为进行调查研究。尽管此时它们并没有监管的权限,但是该司于 1887-1902 年间公布了一系列被称为《食品与食品掺杂物》的研究报告。利用这些报告,以及与多个组织机构如联邦妇女俱乐部( General Federation of Women's Clubs )、医疗工作者和制药厂商的协会之间的合作,该司开始游说创制一部涉及州际贸易的食品与药品统一标准的联邦法律。当像厄普顿·辛克莱( Upton Sinclair )等记者进行的揭黑报道引起公众对产品安全的关注后,维莱的主张获得了越来越多的支持,最后成为黑幕揭发运动中加强对事关公共安全事务联邦监管的倡议的一部分。 1902 年,联邦通过了《生物制品管制法》( Biologics Control Act )。 1906 年《纯净食品和药品法》 1906 年,美国社会学作家辛克莱尔出版了小说《屠场》,除将当时美国政治腐败的问题暴露之外,还对芝加哥肉类罐头工厂令人作呕的罐头加工过程作了细致描写,引起了强烈的民愤。 6 月,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签署通过了《纯净食品和药品法》,为了纪念其主要倡导者,该法也被成为“维莱法案”。该法案禁止在州际间运输“掺杂”食品,违者将被处以没收货物的惩罚,这里的“掺杂”是指添加了填充剂从而导致“质量或强度”受损的行为、通过着色掩盖产品“破损情况及低劣质量”的行为、加入添加剂从而导致“用户健康受损”的行为和添加“肮脏、腐败或腐臭”物质的行为。该法案也对跨州销售的“掺杂”药物施以类似的处罚, 这里的“掺杂”是指该药物中活性成分的“强度、品质和纯度指标”未在标签上表明或未出现于《美国药典 / 国家处方集》( USP/NF )中。该法案亦禁止食品和药品标签的滥用。而检查食品和药品“掺杂”行为或滥用标签行为的权责则被赋予了维莱的美国农业部化学物质局。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成立 维莱利用被新赋予的职权向使用化学添加剂的食品制造商发起了更具攻击性的战役,但是不久化学物质局的职权被法院取消,被取消的原因还包括美国农业部内于 1907 年和 1908 年分别成立了食品和药品检查委员会( the Board of Food and Drug Inspection )和科学专家顾问仲裁委员会( the Referee Board of Consulting Scientific Experts )。 1911 年最高法院裁定 1906 年的法案并不适用于惩处医疗方面的虚假声明,作为对此的回应, 1912 年修正案中对 1906 年法案中“滥用标签”的定义又加入了“对医疗效果作出虚假或欺诈性质的声明”的解释。然而,法院对欺诈意图的取证设立了高标准,从而继续严格限定这些职权。 1927 年,化学物质局被重组为美国农业部下的一个新机构——食品、药品和杀虫剂组织( the Food, Drug, and Insecticide organization )。三年后这个名字被缩短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938 年《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 到了 30 年代,揭黑记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联邦政府一同发起了一场运动,要求对在 1906 年法案中被允许的有害产品实施更有力的监管,他们为此列出了一个清单,其中包括辐射性饮料、能导致失明的化妆品和对于糖尿病和肺结核毫无疗效的“药剂”。然而由此推出的草案历经五年仍然没能在国会通过,直到 1937 年磺胺酏剂事件发生,美国马森基尔制药公司生产的万能磺胺造成 107 人死亡,该草案才获通过。而在之前,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只能以滥用标签为由对该产品进行查处——即所谓的“酏剂”( Elixir )应该被定义为可溶于酒精的药物,而非被用于内丹术磺胺( Elixir Sulfanilamide )的二甘醇( diethylene glycol )。 1938 年 6 月 25 日 ,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签署通过了《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该法案通过明确要求所有新药上市前必须通过安全性审查以及禁止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证明处于欺诈目的、在药品标签上作出虚假医疗声明的行为,显著增加了联邦监管的权限。该法案亦授权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制造商进行检查的权利和扩大执法权,为食品监管设立了新的标准,并将化妆品和医疗设备置于联邦监管之下。该法案虽在日后经过了大量修改,至今仍然构成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权限的核心基础。 1938 年后对人类药物和医疗设备的监管 早期《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的修正案: 1938-1958 年 在 1938 年法案通过后不久,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限定某些药物只能在医疗人员的监督之下使用才安全,而“只能凭处方”才能使用的药物的目录也在 1951 年被编入《 Durham-Humphrey 修正案》。然而 1938 年法案并没有授权药品上市前的效果检查权限,其后诸如《胰岛素修正案》 (Insulin Amendment) 和《青霉素修正案》 (Penicillin Amendment) 等修正案则授权了此类救生药物配方的性能测试。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惩处那些无法对它们药物的有效性声明进行证明的药品制造商,而 1950 年的上诉法院在裁决“阿尔伯达食品公司对美国的诉讼案”中发现,如果简单地从药品标签中将目的性用途删除,则药品制造商将无法回避 1938 年法案中的“虚假医疗声明”条款。这些新情况进一步确定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无效药品进行上市前召回的权力。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许多监管活动都将注意力集中在了滥用安非他明和巴比妥酸盐的领域中。但在 1938-1962 年间,该局也对 1.3 万中的新药申请进行了审查。尽管在这个时期毒理学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但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其他机构的努力仍然使得对于食品添加剂和药物安全测试的实验分析有了巨大进展。 上市前药品审查程序的扩大适用: 1959-1985 年 1959 年,参议员埃斯蒂斯·基福弗( Estes Kefauver )组织了多次听证会,对制药产业中的某些行为表示关切。这些行为包括制造商推荐的许多药品价格过高以及疗效无法确证。不过通过新法案增加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权限的倡议仍然遭到强烈反对。但是在导致数千个婴儿因为他们母亲在怀孕期间服用反应停而天生畸形的反应停事件( thalidomide tragedy )发生之后,大环境迅速发生了变化。由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弗兰西斯·凯尔西 (Frances Oldham Kelsey) 对于该药物的副作用存疑,导致该药物的美国经销商里查孙·梅里尔 (Richardson-Merrell) 公司提出的上市申请迟迟无法被批准,从而使美国市场幸免于难。但是这家公司已在美国向 1000 个医生分发了 2 百 50 万片反应停做初步临床实验。这些药发到了两万个妇女病人手上。尽管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后来紧急召回这些药物,美国还是有 17 个反应停引起的畸形罂儿出生。而这种药物实验完全不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管。于是国会议员引证反应停事件来获取对增加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权限法案的支持。 1962 年通过的、针对《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的《 Kefauver-Harris 药品修正案》引起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权限的巨大变革。 其中最重大的变化是所有新药的上市申请都必须包含对于药物有效性的“实质性证据”,作为对之前申请中安全性论证的一种补充。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今所采用的审批程序由此产生。在 1938 年至 1962 年间被批准上市的药物也被要求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其有效性,在必要时可将其撤出市场。 1962 年法案的其他规定还包括:对制药厂商在商标名中使用“公认的”或“普遍的”等修饰词时的要求、药品广告须符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标准及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拥有对制药厂商的制药设备进行检查的扩张权限。 在建立现代美国药品市场进程中最具有影响力的法律之一就是 1984 年的《药品价格竞争和专利期恢复法》( Drug Price Competition and Patent Term Restoration Act ),即《 Hatch-Waxman 法案》( Hatch-Waxman Act )。该法案意在解决 1962 年修正案与业已存在的专利法之间的两大矛盾(后者的的实施者并非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而是美国专利和商标局)。由于 1962 年法案规定的附加临床实验将新药上市的时间大大推迟,同时又没有延长制造商的专利时限,这导致新药研制厂商独占市场获取例利润的时间大大缩短。另一个问题是 1960 年法案的新法规可以被解释为要求对已被批准的药品进行仿制仍然需要全面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测试,而依据法院的决定,当一种新药仍处于专利期内时,开发新药的厂商有权阻止一般制造商对该药进行临床实验。《 Hatch-Waxman 法案》则意图让开发新药的厂商和一般制造商达成一种妥协,以降低该类药品上市的成本,从而有望降低该药的长期价格,同时又能保证开发新药所能带来的利益。该法案延长了新药的专利期,专利期的延长时间取决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该类药品所花的时间。对于一般制药商,该法案设立了一种新的审批机制——“简化新药申请审评程序”( ANDA ),通过该程序,一般制药商只需要证明他们的仿制成品和所仿制的药品有相同的活性成分、给药途径、剂型、强度及药代动力学特性。 《 Hatch-Waxman 法案》由此被誉为奠定了现代药品仿制工业的基础。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艾滋病领域的改革 艾滋病出现之后,社会产生了对于药品申请评审程序耗费时间过长的担忧。在 80 年代中晚期,艾滋病联盟( AIDS Coalition to Unleash Power )和其他艾滋病活动组织指控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必要地延长治疗艾滋病和其他机遇性感染疾病药物的申请审评程序,并组织了大规模的抗议活动,例如在 1988 年 10 月 11 日 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部发生的对抗活动就导致了将近 180 人被捕。 1990 年,时任美国药品审查总统顾问团主席的 Louis Lasagna 博士估计癌症药物和艾滋病药物审查和上市时间的延长导致了每年数千人死亡。 作为对这些批评的不完全回应,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新的规章制度以加快那些用于治疗危及生命疾病的申请评审程序,同时扩大了药品审批前作为限定治疗措施的范围。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新药研究申请豁免”( IND exemption )或被称为“研究中的新药用于治疗”( treatment IND )条款,当某种处于临床Ⅱ期或临床Ⅲ期(当遇到某些特别的情况是,甚至可以更早)的药物可能对某些晚期或严重疾病的治疗有积极效果,或者至少不会产生有害效果时,该条款允许扩大其使用范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制定了“并行双轨政策”,允许药品制造商对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参加药品临床实验的患者使用其需要的、可能具有救生功能的新药物。这条“轨道”与新药研究申请程序并行不悖。 这些加快审批程序的规定在 1992 年都被进行了扩大适用并被编入相关法案之中。 所有用于治疗艾滋病的药物都由于加速了的审批机制得以及早通过审批。例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研究中的新药用于治疗”条款,于 1985 年启动了对第一种艾滋病治疗药物叠氮胸苷( AZT )的审批程序, 1987 年该药物即获得通过。 第一批五种用于治疗艾滋病的药物中的三种在美国通过审查的时间都快于其他国家。 现阶段的改革 患者使用未经批准药物的权利 2006 年的“阿比盖尔开发中药物获得联盟对冯·埃森巴赫案”使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未批准药物的监管发生重大变化。阿比盖尔联盟认为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该允许被诊断“处于危机时刻”的绝症患者使用已经完成了临床实验Ⅰ期的药物。 该主张在 2006 年 5 月得到了第一上诉法庭的支持,但是 2008 年 3 月该判决结果经过重审被推翻。美国最高法院拒绝审理该案,最后的判决意味着阿比盖尔联盟主张的使用未批准药物的权利并不存在。 上市后药品的安全性监测 广为人知的万络 (Vioxx) 召回事件导致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法规制定和执法标准上的新一轮改革。万络 (Vioxx) 是一种非甾体抗炎药 (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y durgs,NSAID) ,现被认为导致了数千个美国人心脏病发死亡。该药于 1999 年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批,由于能减少消化道出血的危险,被认为在安全性上好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然而上市前和上市后的多项研究表明万络可能会增加心肌梗死的危险,该研究也在 2004 年得到了审批实验的证实。面对众多的诉讼,制药商主动将药物撤出市场。 万络召回事件成为了持续进行中的争论的焦点,该争论围绕着以下问题进行:即新药的审批是否应该基于它们绝对安全的假设,或者这种安全性只是在某种特定条件下才出现的结果。受到万络事件的警醒,越来越多的主流媒体、医疗杂志、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立法者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员 呼吁对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市前和上市后药品安全性监管程序进行改革。 2006 年,一个国会要求的、由美国医学研究所( Institute of Medicine )委任的委员会对美国药品安全性的监管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改进建议。该委员会由 16 位专家组成,包括临床医学领域、经济领域、生物统计学领域、法律领域、公共政策领域和公共卫生领域的领军人物以及制药行业、医疗界、健康保险业的前任和现任主管。该委员会发现了现行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美国市场上的药品安全性监测体系的主要缺陷,并指出必须增加机构的监管权限、资金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独立性。 儿科药品测试 20 世纪 90 年代之初,美国市场上只有大约 20% 的儿科药品进行过安全性或有效性测试。随着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儿童对许多药物的反应不同于成年人,对儿科药品的测试成为儿科医生和儿科学家的关注焦点。造成临床药物实验中儿童死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对于很多药物来说,儿童只代表了一个很小的潜在市场,因此药品制造商认为该类测试不符合成本效益。同时,由于取得儿童的知情同意被认为存在道德上的限制,针对儿童的临床实验被联邦政府和专业机构施以越来越多的障碍,人们也越来越关注该类实验的法律责任。所以几十年来,美国的大部分儿科药品都未经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批程序,而是以“表示外使用”( off-label use )的方式进入市场,对药物剂量的考量也是依据成人所用剂量、体重和体表面积加以计算预测。 1994 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出《儿科药品标签使用和剂量推定最终规则》,对儿童药品市场的这种状况加以干预。对于未经安全性和有效性测试的儿科药品,该规定允许药品制造商在作出无该种效果的声明的前提下,添加儿童药品标签信息。但是该规定无助于推动药品制造商进行附加的儿童药品临床实验。 1997 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推出一项规定,要求在“新药申请评审程序”中添加儿科药品临床实验。然而该规定被联邦法院以超出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法定权限为由判定为无效。尽管如此,这场较量还远未结束。 1997 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代化法》(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Modermization Act ),其中规定给予进行过儿科药品测试的新药以 6 个月的专利权延长期。 2002 年通过的《最佳儿童医药品法案》 (the Best Pharmaceuticals for Children Act) 允许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药品制造商进行由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赞助的儿科药品测试,尽管这项测试依旧受限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基金会。 2003 年通过的《儿科研究平安法》( Pediatric Research Equity Act )授权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由药品制造商赞助的儿科药品临床实验作为激励机制和公共基金机制后的补充手段。 影响和评价 FDA 在美国乃至全球都有巨大影响,有美国人健康守护神之称。全世界的药品商和食品商对其又爱又怕,它的信誉和专业水准深得很多专家和民众的信赖。其严格的检测和评估在提供良好保障的同时也引起不少药商和食品商的非议,指责其束缚了发明创新,是阻挠民众获得特效药的最大障碍,并游说国会削减 FDA 的权限。 外部链接 * FDA * 食品安全与应用营养学中心 * 要求 FDA 注册和美国代理(生物恐怖法案) 参考文献 1. ^ FDA Centennial 1906-2006. US FDA . 2. ^ Meet Margaret A. Hamburg, M.D., Commissioner of Food and Drugs. US FDA . 3. ^ FDA 2008 ORA Field Activities. US FDA . 4. ^ Summary of FDA ’ s FY 2008 Budget 5. ^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 Web Version 6. ^ http://www.cfsan.fda.gov/~lrd/cfsan4.html Overview of the Center for Food Safety and Applied Nutrition 7. ^ Text of the Dietary Supplement Health and Education Act of 1994. Accessed 5 Feb 2007. 8. ^ PDF (106 KiB) Title 21 of the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9. ^ http://www.dwrf.info/documents/recent_dev_bw_quality.pdfPDF (217 KiB) 10. ^ 21 CFR 202: Prescription Drug Advertising. 11. ^ 21 CFR 314.80: Postmarketing Reporting of Adverse Drug Experiences 12. ^ MedWatch: The FDA Safety Information and Adverse Event Reporting Program . Accessed October 9, 2007 13. ^ Therapeutic Equivalence of Generic Dru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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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安年 2011-6-25 09:10
小议天通苑社区给排水系统的完善
小议天通苑社区给排水系统的完善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 /2011 年 6 月 25 日发布 号称亚洲最大社区的天通苑给排水系统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完善是个大问题。这里包含: 1 ,给水系统 : 近些年来由于水源九厂提供水源供应,水源质量得到了保证。 2 ,污水处理系统 : 天通苑有专门的污水处理厂 , 经过处理就近排入清河,问题是流入清河的水全部经过处理的 ? 就笔者肉眼所见判断 , 清河的水和浑河没有什么两样。 3 ,排水系统 : 这一系统如何运转不很清楚, 23 日傍晚的暴雨却是经受了考验(估计不会超过 50 豪米的雨量),路面基本没有积水。但是如果遭遇 100 毫米以上的暴雨就难说了。还有这些雨水怎么储存,有没有一个储存系统并不清晰。 天通东苑有天通公园中的湖水和东苑西侧天通苑派出所南的人工湖 , 这两个湖水均为经过处理后的中水。 23 日暴雨后两个湖面水量增多,但总的看来比往年还偏少。天通苑的雨水储存是否和两和湖面相连不得而知。 北京是个缺水城市 , 如何有效积蓄雨水,扩大中雨是个急需解决好的问题。 附图 12 张 , 为即时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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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建议尽早实施并完善个人全年所得税收制度
黄安年 2011-3-4 07:17
再谈建议尽早实施并完善个人全年所得税收制度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 /2011 年 3 月 4 日发布 据新华网北京3月2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认为,为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改,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03/02/c_121141274.htm )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是 1980 年 9 月 1 日 颁布,于 1981 年 1 月 1 日开征的。在长达 26 年的时间里一直维持在 800 元。 2005 年 10 月 27 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个税起征点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上调至 1600 元。 2007 年 12 月 29 日第二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个税起征点自 2008 年 3 月 1 日起提高到 2000 元。三年多前 2007 年1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说明时表示,近两年来,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水平又有所提高,需要对减除费用标准做适当调整。2005年年底,基于当时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支出水平,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把个人所得税工薪减除费用标准从800元/月调整到1600元/月。(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415do=blogid=13163 ) 2011 年是第三次修正个人所得税法。有报道说 : “ 应当看到,个税改革是一项综合系统的改革,不会止步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目前我国个税征收中还有不少问题,诸如,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对包括工薪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在内的11个征税项目采取不同计征办法,致使很多高收入甚至富裕阶层缴纳的个税比重相对较低。同时我国实行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过于复杂,而世界上多数国家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所以,现行的税率设计、税制模式等都面临优化和转变的需要。 重要的是,在种种技术性的层面背后,我国个税改革的方向和趋势正日渐清晰,那就是加强税收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调节贫富差距,而不是增加税收收入;让中低收入阶层受益,而不是使他们成为缴纳个税的主力军,当这些原则得到坚持,我国的个税改革一定能真正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最大限度地返利于民,让更多老百姓受益。”( http://news.xinhuanet.com/2011-03/02/c_121141276.htm ) 笔者以为,我们需要尽早完善家庭 ( 个人 ) 和全年所得税收制度。将涉及家庭和个人征税的个案汇总为全年所得税收分等交纳制度,这样可以更加公平合理。 2005 年 8 月 26 日笔者撰文《美国累进所得报税制和减免税制》一文(学术交流网美国问题观察栏目, 2007 年 4 月 7 日在黄安年的博客发布)提出 : “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的报税制度实施的是单项个人所得报税制而不是年度所得报税制,此外也没有减免税的规定,即使对于捐赠项目和奖学金项目也无减免税的规定。 爱国华人王霈、万心蕙夫妇在 20 世纪 90 年代初用自己辛勤工作的积累为中国美国史研究会、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九江师专分别设立了三个奖学金,迄今已经 10 多年了,但是这些存在中国银行的奖学金照样要付利息税,而无法享有优惠待遇。 中国现行的这种税制不论个税的起征点是 800 元还是 1200 元都不能通过税收起征来制约居民群体中的贫富差距扩大化趋向,也不能鼓励居民将资金用于慈善事业。 起征点划在单项所得 800 元还是 1200 元,只是划定居民和政府间的所得分配比例问题。这里面没有累进税制的真正含内。”“相比之下,美国的报税制度不是以单项所得划定,而是以全年各项所得的总和扣除免除部分后的所得总数,政府划定不同的年收入的纳税比例等级,这里有明确的累进所得税的含义,至于具体的等级划分则是美国两党、国会和政府每年争论不休的大问题,也是全体纳税人十分关注的。尽管对于纳税等级的划分意见分歧,而且每次税则体现了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但是按照全年实际收入状况纳税的原则是没有异议的。” 2007 年 12 月 23 日笔者在《建议尽早实施并完善个人全年所得税收制度》博文中写道“尽管有消息表明,我国已经开始实行年所得超过 12 万元的申报制度 , 但是这还不是对于全体纳税人的申报,而且与此同时实行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的减除标准调整还是按照单项收入标准而不是全年收入标准计算 , 此外享有减免的条件依然不清晰。有消息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开始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的减除标准从现在的1600元/月调整到2000元/月。但是 这种规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全体公民按照全年收入标准纳税的较为客观税则的规定,因此存在一些制度性弊端。例如学者辛苦几年写的一部著作变成了一次性收入纳税,一些财产性收入者不分全年收入的区别 , 统统按照一个标准纳税,这等于月收入 2000 元的小白领和月收入 20000 元或者 20 万元的富有者在纳税上划上等号。” 笔者重申尽早实施并完善家庭 ( 个人 ) 全年所得税收制度的建议。 ( 有关报道请见《国务院原则通过个税调整方案 将提高起征点》 2011/03/03 07:18:00 来源:东方早报 http://msn.ynet.com/3.1/1103/03/5258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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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让学生荒唐、生猛些
boxcar 2010-4-20 10:23
刘全慧老师昨天介绍了他让放手让学生荒唐的故事【1】,从后面的评论看,大家认为他的那两个荒唐过的学生,特别是那个男生够猛(27楼的评论)。我再来借着这个热点话题来凑个热闹,因为我认为,作为老师,不妨让学生荒唐、生猛些。 我这里所说的荒唐,单指允许学生在学术上可以有某种荒唐,能提出些让别人觉得很荒唐的问题或者方法,但不是要他们在生活和为人处事方面太荒唐。这里讲的生猛,不是生猛海鲜的那种生猛劲儿,而是在学术讨论和交流中表现出的勇气,也就是一种冲劲儿。那些不但敢于生猛而且善于荒唐的学生,很多都是真正的可造之材,生猛的风格和时不时冒出来的荒唐想法或许能帮助他们更快的成长。 其实,学术上的所谓荒唐的想法,通常意味着要对一个学术问题的传统认知进行颠覆,是一种离经叛道的表现,出现这种情况,可能会有两种可能。其一是真荒唐,这一般是在学生对自己学习或研究的学科领域没有完整的认识,很多概念和原理的理解存在比较大的错误的时候发生的。其二是赝荒唐,这种情况下学生的一些新的提法,在此前的研究中由于认知有限,结果看似荒唐,过后却证明是对的,甚至是绝对原创的思想。赝荒唐最典型的例子是电子自旋概念的提出,当时面对一系列无法解释的实验现象,两个青年学生乌伦贝克和古兹米特独立提出电子自旋的想法,写成了一篇短文给埃伦菲斯特请他推荐给《自然》杂志,然后他们有找洛伦兹讨教,洛伦兹过后告诉他们,如果电子绕自己的轴线旋转,其表面速度将是光速的10倍,这个结果太荒唐,于是他们赶紧去找埃伦菲斯特要追回论文,手快的埃伦菲斯特却已经把文稿寄出,老埃只好安慰这两个无比懊悔的学生说:你们还年轻,做点儿蠢事(荒唐事)不要紧。 作为老师,应该正确看待学生的荒唐,如果是第二种,反正是全新的东西,不妨让他们荒唐一下,把研究做下去,只是师生需要注意研究过程的每一步。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也需认真考虑学生的想法,注意分析学生在哪个环节的认识出现了问题,哪个知识点的掌握得不到位,帮助他们弥补知识上的缺陷和不足。被判定荒唐的想法,很少有能够最终被证明是完全正确的,却未必一无是处,有时在一堆荒唐之中可能存在一些合理的成分,在这种情况下,老师最好能珍惜学生这来之不易的独立思考成果,耐心地听完学生讲述其想法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完善的建议,这样做将有助于帮助学生树立信心。作为学生,要正确面对老师和其他人对自己荒唐的想法的批评意见,既不要被几次批评彻底打消信心和希望,也不要过于信心恶性膨胀变得自大自狂,无论如何都要尽量虚心,努力做到听得进别人的话。 学生有荒唐的想法其实比较常见,之所以学生提出荒唐的想法比较少见,那是因为绝大多数学生不够生猛,因此没有足够的勇气提出自己的想法。所以,要想让学生们能主动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做老师的就应该允许学生生猛些,让他们能够有更多的机会自由地表达,当然,这需要老师放低些身段,让出一些自己的面子给学生,而这说起来比较容易,做到还有一定的难度。现在全国到处在讲创新,其实学生的很多荒唐想法中可能就有不少创新的东西,把这些东西发掘出来,往往需要对荒唐的容忍和对生猛的鼓励。因此, 为了培养出更多高水平的创新型人才,作为老师,不妨让学生荒唐、生猛些。 ~~~~~~~~~~~~~~~~~~~~~~~~~~~~~~~~~~~~~~~~~~~~~ 参考: 【1】刘全慧: 放手让学生荒唐一回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31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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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博最后三周该如何?
热度 1 kellyhan 2010-2-21 16:04
过 了春节,考博只剩下三周时间。该如何安排时间才会让自己过得充实而又镇定?这是目前小女子正在筹划的事情。 ********************************************** 我的作息时间 早上6:00醒,守着熟睡的宝宝翻看法语(不敢离开,怕宝宝蹬被子或偶然醒来不见妈妈失望;也不舍得叫醒另一卧室里的宝姥和姥爷,白天替我看护宝贝已经很辛苦了;更不能让书房里酣睡的宝爸来,他睡眠不足我会心疼); 8:00-9:00,一家人吃饭收拾,上班的上班,理家的理家,我基本会出门找地方看书复习。地点常常是离家不远的肯德基(虽有音乐和来往的人群,但丝毫不影响我的聚精会神和效率),环境不错,还能解决偶的午饭问题(呵呵,和服务员要了一大叠的优惠券,只是,老公心疼地说老吃垃圾食品就损坏了身体,好在日子不久,还有得补救,嘎嘎) 9:00-11:30看专业课一相关的内容,重难点做笔记; 12:00-3:00 法语 3:00-6:00 专业课二相关内容,重难点做笔记,分门别类地整理专题; 6:00-晚上10:00 回家米西晚饭,陪着父母看电视,陪着宝宝玩,哄睡; 晚上10:00-12:00 一天的计划查漏补缺,查阅白天无法解决的问题(一般11:30就困了,睡去前根据一日计划的完成情况作好第二天的计划) 白天一般带着两包特浓咖啡出去,边看书边喝掉,倒没觉得困。晚上11点后感到困的时候,便立即sleep,不人工干预。 ******************************************************************** 唠叨两句 即使复习得再好,也不可能在短时间之内熟知所有学科内的相关知识,我能做的,就是构建学科框架,理顺重点内容,记忆核心名词,浏览至少5年内的可及专业期刊论文,对于重要课题的研究历史和现状有所了解,并力争形成自己的理解。 我不知道博士考题到底是什么样的(无从打听得到,也猜不出到底什么样的博士入学考试题能真正评测出博士申请者是否具备进一步深造的能力(关于这一点,后文会进一步讨论)),我所涉及的内容,只能按照自我的认知、在众多学科专家的课题研究引领下,结合所报导师的方向进行准备。 因为隔了个忙碌的春节假期,所以我将备博的最后三周看作是最关键的日子。最后的日子里,个人觉得,知识框架的进一步理顺和充实是必需的,但镇定的心情更加重要。虽然最初是抱着试试的态度准备,但我发现一旦进入状态,便立即变成了破釜沉舟的决心。 我对于最后的考试结果没有抱多大的期望,因为多个原因很晚才联系导师,而导师只是平静得回了邮件,给了四个字欢迎报考。我也平静得等待属于我的考试,平静得等待最终的结果。 也许是因为心态和对考博暗流的旁敲侧击的了解,我个人觉得,备博的过程还是轻松的、充实的。没有什么压力。一切只是尽力而为。考博有目的,但全在于个人兴趣。所以轻松上阵也是自然。 ********************************************************* 祝 愿每一位和我同样爱好走这条路的备博者,一路顺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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