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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臧艳雨:广义论证理论
fqng1008 2020-5-7 10:36
1 广义论证概念的正式提出 鞠实儿在《论逻辑的文化相对性:从民族志和历史学的观点看》(中国社会科学 .2010.1,35—47)一文中,正式提出了“广义论证”概念: “所谓广义论证是指:在给定的文化中,主体依据语境采用规则进行的语言博弈,旨在从前提出发促使参与主体拒绝或接受某个结论。其中,主体隶属于文化群体和相应的社会,语言包括自然语言、肢体语言、图像语言和其他符号。” 广义论证概念的提出乃是为了刻画 “说理”这一人类社会存在着的最普遍的社会交往活动,鞠实儿将这种活动直观表述为: “从属于一个或多个文化群体的若干主体在某个语境下以某种方式通过语言进行交流,其目的是促使活动参与者采取某种立场。” 并将这种活动的特征分析如下: “其一,说理活动的社会文化性。说理活动的参与者(简称参与者)隶属于某一文化群体;为了实现某一目标,他们在给定社会的某个环境中展开说理活动。 其二,说理活动的动机。参与者通过说理活动辩护或反驳某一立场或论点,提高或降低其他参与者对该立场或观点的接受程度。其三,说理活动的语言。作为说理这类社会交往活动之媒介和背景的语言,它不仅包括自然语言,还包括肢体语言、视觉形象语言以及具有象征意义的其他事物等。其四,说理活动的规则。控制说理活动的规则是被参与者所属文化群体接受的社会生活准则的一部;它确保说理活动有序进行,以及说理活动的结果为上述群体所接受;同时,只有满足这些规则的活动才被称为 ‘说理’。其五,说理活动的结构。根据上述规则,参与者分别根据自己的目标和背景进行表达或对另一方的表达做出回应;通过这种互动,双方的语言交流逐步展开,直至终止于某个立场;因此,说理具有一个博弈结构。” 在对 “说理”进行直观描述的基础上,鞠实儿建立了广义论证概念,对说理进行了重新刻画。并依据此定义,对应于说理的五个特征,由此总结了广义论证的相应特点: “广义论证是主体在某一文化背景下特定的社会环境中进行的活动。该活动按规则以博弈的方式展开,促使博弈者形成某种命题态度,以便实现某一目标。根据格莱斯(Grice)的意义理论,博弈者对语言表达式中某表达式意义的理解取决于他们所处的语境;而博弈者随之做出的博弈步骤恰恰依赖于他们对表达式的理解。因此,广义论证的具体形态依赖于语境。据此,广义论证具有如下特点:主体性,社会文化性,规则性,目的性,语境依赖性。” 鞠实儿注意到了说理活动所具有的前提:结论式的逻辑特征。由此,它应该被纳入逻辑学的研究范围。而这种逻辑特征由于说理本身所具有的社会文化性,和说理所凭借语言的复杂多样性等,无法在现有逻辑的范围内得到刻画。他说: “由于说理的主体隶属于某个文化群体,而说理本身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一系列难以用形式语言描述的性质,例如,主体动机、文化特征、社会组织和社会环境。 因此,为了严格研究说理这一现象,他主张扩展逻辑学的研究范围,采用 “广义论证”概念对说理现象进行重建。 鞠实儿注意到了说理活动属于社会生活领域中的博弈现象,认为其具有一个博弈结构,因此,他沿袭了在逻辑学与哲学领域中用博弈描述逻辑与用逻辑来刻画博弈的这一作法,将之视为主体依据语境采用规则进行的一种语言博弈。 这种为研究说理现象、通过扩充逻辑学的研究范围而建立起来的广义论证概念,它同现有的逻辑学经典著作中的形式论证、非形式论证的关系如何 ?鞠实儿对此进行了概念的澄清与界定,指出:它既不同于形式论证,也不同于非形式论证。同形式论证相比,它注意到了被形式论证所忽略的,而在实际的说理过程中却又是不可或缺的社会文化因素。而同非形论证相比,虽然二者都注意到了社会文化因素、语境因素在论证中的地位和作用,但在对于“文化”的定位上存在重要的差异。在广义论证的视野中,文化是作为变量被引入的。广义论证要求考察不同文化群体的说理方式,以及不同说理方式之间的互动与交流方式。这种不同的文化同时包括了现代文化与现代文化之外的其他文化。但在非形式论证的论域中,文化背景是常量,是作为论证的背景而固定不变的,也即仅指现代文化。 从这个意义上说,广义论证的外延是包括了非形式论证,因为非形式论证是广义论证在现代文化中的代表。 2 广义论证概念的理论背景 广义论证概念的提出,反映了鞠实儿对于逻辑的起源、本质、作用等一系列逻辑哲学上的重大问题的重新审视,也反映了鞠实儿从逻辑学学科发展的角度对于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应用范围等关键问题的重新思考。而这两个方面是交织在一起的。这种思考通过他一系列的文章 (2003a,2003b,2006a,2006b,2010)而展示出来。 2.1 从数学转向到认知转向 鞠实儿在《论逻辑学发展的方向》 (2003a,中山大学学报(逻辑与认知专刊2),2003.8,3-8)一文中,通过对逻辑学发展的历史与现状的研究,指出逻辑学正在经历一场“认知转向”,这是继19世纪中后期由弗雷格所引发的逻辑学的“数学转向”之后的又一次转向。弗雷格为数学奠定了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数理逻辑成为形式逻辑的现代类型,取代了以亚里士多德的词项逻辑为核心的形式逻辑的古典类型,在20世纪初成为逻辑学研究的主流。20世纪中后期计算机科学兴起,数理逻辑为其发展与应用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现方法。计算机的发展使得人们相信任何一个知识领域,只要给出严格的形式表达,就能用计算机对之解决问题。由此,当计算机的发展进入了知识处理和智能模拟领域时,构造逻辑系统进而描述认知过程的特征,并利用它们进行知识表达与处理、研制新型软件,就成为逻辑学研究的主流方向。特别地,图灵机理论的发展使得人们将人的信息处理过程类比于计算机;认知心理学的发展使得人们用实验的方法对逻辑规则与推理模式进行验证与修正,这是人类第一次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研究人类的高级认知过程。由此,认知转向使得“从起源于弗雷格的以数学基础为背景的逻辑学,转向构造认知过程的规范性或描述性的逻辑学”,“认知转向的目标是给出知识获取,知识表达以及知识的扩展和修正的方法和模型”。认知转向使得逻辑家族中出现了在对认识论概念分析和对认识过程直观理解的基础上构造起来的认识逻辑,与在对人类高级思维的心理学研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心理逻辑(二者统称为认知逻辑)。前者立足于对认知过程的哲学分析,构成了当代哲学逻辑与人工智能逻辑的主流,后者立足于心理学实验结果,是认知心理学研究领域的前沿。认知转向由此使得逻辑学研究涉及到认知科学、心理学、语言学、计算机科学、行为科学和神经科学等相关学科。 鞠实儿指出,认知转向将引起逻辑学领域中的变革,它将使得 “人们重新考虑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基本概念和学科性质。在《逻辑学的认知转向》(2003b)中,他对之进行了阐释。就学科性质而言,逻辑学研究应该有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他说:“在当代高科技和社会需求的刺激下,逻辑学研究不再仅仅是一种由纯理论兴趣驱动的活动,它同时具有了强烈的工程应用背景。事实上,逻辑学的研究成果不仅传统地以论文和著作的方式出现,而且也越来越多地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为社会提供服务。正是基于上述特点,逻辑学对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发展起着重大的推动作用。” 就研究方法而言,逻辑学研究应该实现跨学科的、文理综合的研究。就基本概念而言, “逻辑”一词本身是个多义词。他接受逻辑的可修正观与逻辑的多元论圆,承认逻辑学发展的多重可能性,认为应该对传统的狭隘的逻辑概念进行修正。 2.2 从认知转向到跨文明说理 逻辑学的认知转向促使鞠实儿思考逻辑学的发展问题,在《逻辑学的问题与未来》 (2006a,光明日报,2003.1l)中,他设问“逻辑学是什么”,通过考察现有的逻辑类型,认为现有逻辑类型都无法对这一问题给出以充分必要条件表达的回答。鞠实儿.关注我们这个时代的哲学:逻辑的多元(笔谈).求是学刊,2007年11月 继而,他从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类似理论出发,对逻辑学概念进行了重新理解,认为逻辑学概念是个家族类似,而 “已有的逻辑类型,甚至主流逻辑类型都无法借助定义或本身的特点否认其它逻辑类型的合法性,即总是可能出现不能归入已知逻辑类型的新逻辑类型。而利用家族类似性引入的新逻辑类型将扩充逻辑学家族的成员和改变“逻辑学”一词的内涵。”(鞠实儿.逻辑学的问题与未来.中国社会科学(中文版),2006年第6期,49-54) 因此,逻辑学的内涵与外延具有开放性。 鞠实儿将逻辑学视为人类所创造的文明 (包括物质产品与精神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它不仅是为数学和经验科学提供研究的工具,同时也是人类进行交往所必需的手段。根据亨廷顿对世界上的文明所作的划分(世界文明经过分化组合,形成八个文明:西方文明、中华文明,日本文明,印度文明,伊斯兰文明、东正教文明、拉丁美洲文明和非洲文明),他提出了“文明平等原则:西方经典研究方法不能证明任一文明(含逻辑)的合理性,但也不能证明它是不合理的。因此,没有一种文明(含逻辑)在合理性方面是超越的,它们均不能被简单地拒绝和接受”。通过对逻辑学概念进行修正,他结合逻辑学的学科性质、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来探讨逻辑学的问题与未来。 就学科性质而言,逻辑学研究应有助于实现跨文明说理。他认为在当前的社会情势下,根据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世界多极化与多文明化。各文明要发展,必须在尊重其他文明的基础上,进行平等对话与合理交流,实现跨文明说理。否则,只能实现 “伪交流”,“即让一种文明的成员接受另一种文明的说理方式,通过两文明至少在说理层面上的趋同而实现的交流”。就研究对象而言,逻辑是关于说理规则的理论。要实现跨文明说理,就必须通过了解对方的推理和说理方式才有可能实现。他考察中国古代逻辑、印度佛教逻辑和希腊逻辑学,认为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以不同的方式讨论了推理和论辩,“因此,从刻画典型特征的角度说,逻辑是关于说理规则的理论。” 就研究方法而言,他在《哲学研究应该有强烈的批判意识和问题意识》 (2006b,“当前哲学研究的问题”学术研讨会观点摘要.学术界.2006.6,pp.7-19)中,明确指出,逻辑学发展必须从经验科学中获取生命力,进行一种对话和交流的互动关系,逻辑学家应该和人类学家,社会学家、语言学家等合作,共同去关心逻辑学未来的发展方向,共同去研究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的说理方法。 2.3 从跨文明说理到广义论证 从研究跨文明说理出发,鞠实儿建立了广义论证概念,他将广义论证视为一种社会文化活动,由此区分了现代文化 (起源于西方)与非现代文化(其他文化)。他指出,现有的形式逻辑学与非形式逻辑学同属现代文化中的逻辑学,二者都无法全面描述和恰当评价广义论证,因此要建立关于广义论证的逻辑学。就前者而言,鞠实儿指出,首先,在将广义论证按照形式逻辑学的方法进行形式化时,广义论证的诸特点(主体性,社会文化性,目的性,规则性、语境依赖性)都被忽略掉了,这样的做法其实质是取消了广义论证。其次,形式逻辑学中的有效性概念不能用来评价广义论证,因为后者涉及到语用因素,由此存在着广义论证的形式描述有效而广义论证自身不合理,广义论证的形式描述矛盾而广义论证本身合理,广义论证的形式描述既不有效也不矛盾而广义论证本身却是合理的等现象。 就后者而言,鞠实儿认为,由于广义论证的外延包括了不同文化下的广义论证,因此它也就包括了从属于现代文化中的非形式逻辑,以及其他文化中的广义论证。如果用非形式逻辑研究其他文化中的广义论证,就需要对后者进行翻译,并用前者的评价标准评价后者的译本。这种翻译使得后者的文化特征失去,而这种评价不可能对后者进行评价,只能在后者的译本上进行。 基于此,鞠实儿将逻辑学的研究范围进行了扩展,建立了广义论证逻辑学。广义论证既不同于形式论证,也不同于非形式论证,因此,广义论证逻辑学既不同于现有的形式逻辑学,也不同于现有的非形式逻辑学,它既不能被形式逻辑学所取代,也不能被非形式逻辑所取代,它有自己独特的研究领域,研究方法与应用范围。 3 广义论证理论的理论构成 从对逻辑与逻辑学的思考出发,鞠实儿构建了广义论证理论,明确了广义论证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与应用范围。 3.1 从应用范围来说,广义论证逻辑学要为说理提供可靠的工具,能够有助于实现跨文明的真正说理。因此,它要探索不同文化下的说理方式,探索具有不同说理方式的文化群体如何进行跨文化说理。这种不同文化,既包括现代文化,也包括其他文化。 3.2 从研究对象来说,广义论证逻辑学将广义论证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它的主体性,社会文化性、目的性、规则性与语境依赖性诸特点,探索特定的广义论证如何在特定的语境下生效,这种语境,既包括了广义论证的主体在社会组织和权力机构中的地位,也包括了广义论证活动发生的具体社会环境。这种生效,既涉及到成功交际,与语境的知识相协调等,也涉及到文化中特定的信仰、制度、习俗等。 3.3 从研究方法来说,广义论证逻辑学从形式学科走向跨学科的文理结合的研究,主张与社会学、政治学、人类学等社会科学结合,与历史学、民族志等人文学科结合。 3.4 从其合理性上说,广义论证逻辑是一种逻辑类型,是通过改变“逻辑学”概念的内涵而引入的一种新的逻辑类型,这种逻辑类型不同于以往的形式逻辑,也不同于以往的非形式逻辑,在家族类型这一特征下,任何逻辑类型都无法否认其他逻辑类型的合法性,任何逻辑类型都具有同等的地位和平凡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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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严汣霖:如何理解“几千年经验的积累”
fqng1008 2019-11-20 13:38
注:本文所有“中医”,其涵义均是指“中国传统(古代)医学”,与之对应的概念是“西方传统(古代)医学”。“现代医学”不存在中、西分野。 关于 “中国传统医学”,亦即中医,中文知识界有一种相当常见的说辞,大意如下: “阴阳五行理论已经过时,但 中医是经验的医学 ,从神农尝百草至今,中医 积累了几千年的实践成果 ,中医药是内容丰富、价值无可估量的宝库。 ” 进而,很多人主张 “废医验药”。 “废医验药”是很好的主张。遗憾的是,验药的结果,却让“几千年经验的积累”有些措手不及。 “验药”的惨淡往事 当代医学史上,有过两次针对中医的大规模 “验药”。 第一次始于 1958年 。 此次验药运动覆盖全国,手段是对传统中药做药理实验,目的是筛选出其中的有效者并寻找新药。 到了 1961年,在“中国生理科学会药理专业第一届学术讨论会”上,参与验药的中医界人士无奈承认: “阴性结果较多,肯定结果较少。不少(宣称)临床报告有效的方药, 在动物实验中得不到证实。 ” “我们单位所做的中药筛选工作 多数为阴性结果(注:不能证明有效),少数为阳性结果。 ” “用观察血管脆性、血凝时间等方法来研究止血的中药, 结果很难得出肯定的结论 ……”① 不过,与会的中医界人士拒绝将 “得不到实验的证实”,等同于“中药本身无效”。 在会上,他们提出了种种理由来解释为何 “多数为阴性结果”——或辩称“有的是由于对中医学习还不够,有的则是由于对待科学工作的严肃性不够”,或辩称“过去方法上不够多样化,因此大多数是阴性结果”;且 集中火力抨击了现代医学的 “验药”方式不适合中药 ,宣称: “中医理论很多是西医难以理解的,……目前的一些实验方法很难反映出中药的真实药理作用。”② 他们强烈主张,用 “临床疗效”取代“动物实验”和“双盲实验”,作为判定中医药方是否有效的依据——事实上,当时的中药筛选正是这样做的,许多中医机构乐衷于用“临床疗效”取代“动物实验”和“双盲实验”,来判断某一药方是否有效。 结果就是,这些宣称具备 “临床有效”的药方,大多数很难得到“动物实验”和“双盲试验”的证实。 正如《中医杂志》 1963年的一篇学术论文所承认的那般: “ 结果的可重复性不高以及与临床结果的不一致,是中药药理研究中一个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 如中国医学科学院实验医学研究所 1959年抗癌中药的筛选报告指出,初试有64种药物对癌细胞的抑制率 50%,……但经复试,凡是能够评价的结果,竟没有一次得到50%的抑制率,即使抑制率达30~49%的,也只有13药次;湖北省卫生防疫站1958年报告,48种中药中,只有黄连对流感病毒呈抑制作用,但西安方面同样筛选(1959),曾多次购置黄连,都未能重复出黄连对流感病毒的抑制作用,与此相反,与湖北方面重复的16种单味药中,却至少有12种对流感病毒具有抑制作用……”③ 众所周知,不能通过 “动物实验”和“双盲实验”,结果不具备可重复性,这种所谓的“临床疗效”,往往属于幻像——比如患者的好转实际上属于自愈,而非药物起了效果。 在 1961年的会议上,针对某些中医界人士以“中医是一种临床医学”为由否定“动物实验”“双盲实验”的论调,有医学工作者直接了当驳斥道: “在评定中医药(临床)疗效时应实事求是。有时由于未掌握疾病的规律,把自然好转的病人误认为是药物的疗效,也是应该避免的。如果某药能治好一例结核性脑膜炎尚可理解。但是如果说某药能治好腮腺炎 (笔者注:该病绝大多数可自愈) ,如无客观可靠的指标,就很难肯定。 仅根据病人主观症状好转就认为有效,根据是不足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必需有适当的对照才能判断药物的疗效。 ”④ 图: 1961年首届药理学会论文集 第二次全国范围的 “验药”,始于1971年。 据吴新生《共和国领袖首席保健专家》一书披露,此番验药运动的缘起是: “毛泽东晚年患有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等疾病,……当年(1970)11月份,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安排下,由卫生部牵头向全国医疗系统发出号召,展开攻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的科研攻关活动。”⑤ 如此自不难想象这场验药运动的规模。 此次筛选,采取了 “专业人员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式。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75年,全国共派出医务人员近30万名,临床验药治疗440多万病例。 但结果同样令人遗憾。中医陆广莘无奈承认: “ 1971年全国范围的筛选慢性气管炎中药,针对‘咳、喘、痰、炎’,筛选出止咳、定喘、化痰、消炎的18种草药,却又经不住时间和实践的考验。 百余年来,从麻黄素开始,能从中药里成功提取分离成为化学药的不到 60种。”⑥ 尽管当时的许多中医界人士,再度将原因归咎于 “实验方法”和“疗效设计”,继续强调“中西医学观存在差异”。但验药结果相当惨淡,终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 于是,问题就来了:为什么明明有 “几千年经验的积累”,到了“验药”环节,却难以得到期望中的丰硕成果,反而是“阴性结果较多,肯定结果较少”“很难得出肯定的结论”“经不住时间和实践的考验”? 有效积累与无效积累 答案其实很简单。 “几千年”这个漫长的时间跨度,确实容易给人一种“最终积累”一定特别厉害的错觉。殊不知,经验的有效积累,有两个至关重要的前提条件: ( 1)“经验”的真实性可以被检验。 ( 2)“经验积累”的渠道非常通畅。 遗憾的是,在漫长的 “几千年”里,这两个前提并不具备。这直接导致中国传统医学的经验积累,长期处于一种非常低效的状态。 再具体一点解释就是: ( 1)一种“治疗经验”,要被证明有效,首先需要大量的临床病例;然后还需要通过“双盲实验”一类的办法,排除掉其他因素的干扰,尤其是排除主观偏差。 比如,《三国志》记载,华佗曾凭借用手摸孕妇腹部, “(胎儿)在左则男,在右则女”的经验,准确诊断出孕妇怀了男孩——这是典型的以偶然为必然、存在主观偏差的“伪经验”。 《三国志》还记载,张角、张修用 “符水”给人治病,治好了就是“符水”的效果,治不好就说病人的心不虔诚,“不信道”——这也是典型的未排除自愈因素干扰、存在主观偏差的“伪经验”。⑦ ( 2)一种“有效的治疗经验”,要被有效积累,首先需要作为知识沉淀下来,在刀笔时代,沉淀的方式自然是写成文字载入典籍;然后这些文字典籍,还需要有传播渠道,在传播渠道的末端,必须经得起重复验证。这些,必须依赖“学术共同体”才能做到。 很遗憾,在 近代大学和学术期刊制度 建立之前,中国传统医学不存在 “学术共同体”。 所以,在中国古代,某位民间医生发现了针对某种疾病有效的药物 ——这一点其实很难做到,民间医生既无法获得足量的临床机会,也没有进行双盲实验的意识,自然也就无力确认药物的有效性,《本草纲目》《本草纲目拾遗》等,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对绝大多数前人留下的药方,李时珍等传统医学工作者只能抄录,无法甄别,以至于上吊绳治癫狂、吃白云治哑症这样的药方比比皆是。⑧—— 然后将之写成文字,变成知识有效传承下来,这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史实也可以证明了这一点。那些站在最顶端的民间医生,比如华佗,都没有能够将他们的有效药方传承下来,留在史书中的,只有各种奇奇怪怪的传说,比如断言某某与妻子行房必死、某某五日必死、某某阳寿只有十年 ……普通民间医生,情况自然更糟。 在民间不存在任何 “学术共同体”的古代中国,稍稍能够做到“有效积累”的,其实 只有官办医疗机构。 比如,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写成后即面临失传的困境,是晋代太医令王叔和收集了一些残章,将之部分保存了下来;今天所见的通行本,则是宋代官办的 “校正医书局”校订整理的版本。 然而,官办医疗机构本质上仍属于衙门,不是 “学术共同体”,他们对医疗经验的“有效积累”,也很低效。 以御医为例。对他们而言,伴君如伴虎, “独到见解”实际上常常等同于自招祸端,为了趋利避害,他们在诊治时常常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乐衷于开无风险的补药而非治病之药;乐衷于用“慢治”卸责而讳言药到病除;乐衷于从众诊断随大流,寄望于法不责众……如此种种,是历代御医们最核心的“专业技术”。 当然,皇室也不是傻子。清代民间医生杜钟骏被召入宫给光绪帝看病,发现当时共有 6名医生轮流给光绪看病,分别诊断、分别开药,医生之间不许互通讯息。这种规矩,很明显是想要防范御医为求自保“从众诊断”。 但这样做的结果,却是 “千人千方”——传统医学缺乏“动物实验”“双盲实验”这种学术规范,药效的判定标准相当混乱(比如不能区分自愈与药愈,也不能区分究竟是哪一种药物是有效成分),于是乎,最终的用药决策权往往只能归于“圣裁”。比如,慈禧曾将两张供自己服用的药方——民间医生马文植所开与太医院所开,“着大臣议奏应服何方”,让朝中大臣来判断该用哪一张;大臣们自然不敢担责,只好回复称“臣等不明医药,未敢擅定,恭请圣裁”,仍请慈禧自己决定;于是,慈禧决定仍用太医院的药方,同时又命“马文植主稿”,可谓和得一手好稀泥。⑨ 这种 “难以有效积累”,有一个众所皆知的典型案例,那就是青蒿素 (某些文献或称青蒿,或称黄花蒿) 在中国古代的发现、失传,以及在中国当代的重新发现 。 东晋葛洪的《肘后备急方》中,已记载有 “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可以治“寒热诸疟”。《肘后备急方》是历代官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必备典籍,但自东晋至晚清,这种治疗疟疾的有效经验,并未获得真正的重视——主要原因在于未获得重复验证、未能找到其中的有效成分(比如在使用方法上出现了问题);而不能得到重复验证的原因,又在于官办医疗机构不是研究机构,在积累上非常低效——所以“青蒿可治疟疾”的记载,虽然留存在典籍中,却始终没有能够变成一种常见的治疗手段。直到20世纪60~70年代,依赖现代医学的实验体系,青蒿素才获得了被“重新发现”的契机。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不但中国传统(古代)医学 “几千年经验的积累”非常低效,西方传统(古代)医学“几千年的积累”也同样如此。 比如, “十七世纪德国药典有五、六千种药物,今天继承下来的只有少数。”(药理学家金荫昌语) 再比如,在 “产褥热”这个问题上,中国与欧洲的传统医学,都长期深陷在错误的“恶露抑制”理论当中,认为孕妇之所以在产后出现发热症状、进而导致死亡,是因为她们在怀孕期间,血液中积累了大量污物毒素,需借助排出恶露来清除,冷空气进入子宫、身体受冷、饮用冷水、受到恐惧惊吓等,都会导致子宫内血管出口关闭,使恶露难以排出。进而,古代中国与古代欧洲,产生了几乎一模一样的“坐月子禁忌”——房间必须被关得密不透风、产妇不能下地必须卧床、多少天内不能碰凉水、不能洗澡…… 直到 19世纪中叶,欧洲的近代医院走向正规,维也纳总医院的产科医生、匈牙利人塞麦尔维斯(Ignaz Philip Semmelweis)才获得机会发现,“感染” (具体感染了什么,他当时还不清楚) 才是产妇患上产褥热的根源;稍后,法国科学家巴斯德 (LouisPasteur)和德国医生科霍(Rober koch)相继发现细菌,塞麦尔维斯关于产褥热的发现,才被欧洲的“医学共同体”所承认,变成一种被有效传承下来的“医疗经验”。⑩ 图:塞麦尔维斯 说了这么多,归结起来,其实不过是一个很简单的逻辑问题: 面对 “××是几千年经验的积累”这类话时,必须要心存警惕,必须注意逻辑链条的完整,多问几句句:这“积累”的具体情形是怎样的?是有效积累,还是无效积累?是高效积累,还是低效积累? 毕竟,真理可以在 “几千年”里始终尘埋,谬误也可以在“几千年”里恒久流传。真正重要的,不是“几千年积累”,而是能否做到“有效积累”。 注释 ①中国生理科学会药专业秘书组/编著,《寻找新药的理论基础和临床实际:中国生理科学会药理专业第一届学术讨论会专集》,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62,第161、167、172页。 ②同上,第168、171、172页。 ③高晓山,《建国以来我国中药药理研究概况》,《中医杂志》1963年第8期。 ④《寻找新药的理论基础和临床实际:中国生理科学会药理专业第一届学术讨论会专集》,第168页。 ⑤吴新生等/著,《共和国领袖首席保健专家》,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第372~375页。 ⑥陆广莘,《中医学之道》,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第301页。 ⑦《三国志 ˙ 方技传》《三国志 ˙ 张鲁传》。
个人分类: 思考中医|681 次阅读|0 个评论
有逻辑学也有逻辑哲学还有逻辑的形式化技术就差一步到逻辑科学
geneculture 2019-4-22 18:52
有逻辑学 也已有逻辑哲学 还有逻辑的形式化技术 就差一步达成系统的逻辑科学 因此各种悖论、分歧、误解和歧义仍比比皆是而难以化解(思想内容难免冗杂且自相矛盾,但是,逻辑的形式化推理系统却务必自洽)。 附录: 逻辑科学之前奇才怪才犹如百花齐放 2019-04-20 05:48 阅读:27 古希腊神话传说之后到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之前有一段智者诡辩盛行的时期,与中国的先秦诸子百家时期颇有异曲同工之妙!各个时代不同时期都有许多奇才和怪才,前者有许多奇思妙想,后者相互之间在难以沟通的过程中竟然也时不时地彼此达成了交流。哈哈,真的有意思,有趣! …… 有逻辑学,也有逻辑哲学。这就说明逻辑研究还没完全进入逻辑科学的发展阶段。专与博是两极;线和网可交织。因此问题很可能出在两极对立和线网交织过程中。现在不仅有人质疑形式逻辑,而且还有人质疑统一逻辑。这既是好事,也是问题。它说明什么是逻辑的问题还有不同的理解(换句话说逻辑这个词或概念存在歧义,这就是悖论,旨在排除歧义的逻辑本身却存在歧义,而且是根本性的歧义)。哈哈,有意思!。 -邹晓辉的一点看法(仅供参考)
个人分类: 学术研究|1320 次阅读|0 个评论
格雷厄姆·普里斯特(Graham Priest)在《Mind》上发表的文章分析
geneculture 2019-4-13 14:05
格雷厄姆·普里斯特(Graham Priest)在《Mind》上发表的文章分析,我发现了其思考的严谨与深刻。因此,我在与其直接交流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对其以往发表的文章再来一次系统地回顾和梳理。旨在就我们共同关注的深刻的根基性问题做进一步探讨。 附录: GRAHAM PRIEST; The Limits of Thought—and Beyond , Mind, Volume C, Issue 399, 1 July 1991 , Pages 361–370, https://doi.org/10.1093/mind/C.399.361 http://citeseerx.ist.psu.edu/viewdoc/download?doi=10.1.1.896.8088rep=rep1type=pdf https://core.ac.uk/display/43397348 37.格雷厄姆·普里斯特(Graham Priest) 查询:Graham Priest Mind 结果: https://academic.oup.com/mind/article-abstract/C/399/361/2918302?redirectedFrom=PDF 2.1. Is Arithmetic Consistent? GRAHAM PRIEST There are many possible models of paraconsistent logic that include all of the truths of the standard interpretation of arithmetic. Allowing such inconsistent arithmetics, in which n=n+1 is both true and false, has a number of advantages. For example, Uwe Petersen has provided an argument to prove that there exists a number x for which x=x+1. Paraconsistent arithmetic also avoids problems associated with Church's Theorem, Tarski's Theorem, and Godel's incompleteness theorem . Furthermore, Hilbert's Programme becomes redundant 算术一致吗? 有许多可能的次协调逻辑模型,包括算术标准解释的所有真理。 允许这种不一致的算术,其中n = n + 1既是真的又是假的,具有许多优点。 例如,Uwe Petersen提供了一个论证来证明存在x = x + 1的数x。 次协调算术也避免了与邱奇定理,塔斯基定理和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相关的问题。 此外,希尔伯特的计划变得多余。 GB/T 7714 https://academic.oup.com/mind/article-abstract/103/411/337/946881?redirectedFrom=PDF Priest G. Is Arithmetic Consistent? . Mind, 1994 , 103(411):337-349. MLA Priest, Graham. Is Arithmetic Consistent?. Mind 103.411(1994):337-349. APA Priest, G. (1994). Is arithmetic consistent?. Mind, 103(411), 337-349. 2.2. Title: On inconsistent arithmetics : a reply to Denyer Author(s): Graham Priest . Source: Mind. Document Type: Article Abstract : Nicholas Denyer's criticism of an article on inconsistent arithmetics is correct in some points, but also contains some mis interpretations, ad hominem arguments and sketchy reasoning. The direct argument for accepting the least inconsistent arithmetic M rather than the standard arithmetic is unacceptable, as Denyer correctly points out. However, the indirect argument for M still stands, despite Denyer's criticisms. The indirect argument shows that M avoids some difficulties related to classical theorems such as Church's Theorem, Tarski's Theorem and Godel's Incompleteness Theorems. http://go.galegroup.com/ps/i.do?id=GALE|A18851893sid=googleScholarv=2.1it=rlinkaccess=fulltextissn=00264423p=AONEsw=w 题目:关于不一致算术:对丹耶的答复 作者:格雷厄姆牧师。 资料来源:Mind。 文件类型:物品 文摘: 尼古拉斯·丹耶对一篇关于不一致算术论的文章的批评在某些方面是正确的,但也包含了一些误解、悖论和粗略的推理。正如丹耶正确指出的那样,接受最小不一致算术m而不是标准算术的直接论点是不可接受的。然而,尽管丹耶提出了批评,但对M的间接论点仍然存在。间接论证表明,M避免了经典定理如丘奇定理、塔斯基定理和戈德尔不完全性定理的一些困难。 In Is Arithmetic Consistent? (1994a--hereafter, IAC) I drew attention to the fact that there are inconsistent but nontrivial theories that contain all the sentences true in the standard model of arithmetic, N. The theories are not, of course, classical theories, but paraconsistent ones. I also argued that it is not as obvious that N is the correct arithmetic as one might suppose and that there are reasons for taking one of the inconsistent arithmetics, M, with least inconsistent number, m, to be the correct one. Two reasons were given. The first was a direct one; the second an indirect one, to the effect that M avoids most of the limitative theorems of classical metatheory. In Priest's Paraconsistent Arithmetic (1995--hereafter PPA), Nicholas Denyer gives a critique of the paper. The first four sections attack the indirect argument, the fifth the direct argument, and the sixth and final, section is an ad hominem attack. The paper is a mixture of insightful criticism, over-swift argument and misreading. The purpose of this note is to point out which parts are which. https://www.mendeley.com/catalogue/inconsistent-arithmetics-reply-denyer/ 在“算术一致吗?”(1994年a——此后,IAC)我提请注意一个事实,即在标准的算术模型“n”中,有不一致但不平凡的理论包含了所有的句子。当然,这些理论不是古典理论,而是准一致的。我还认为“n”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明显是正确的算术,并且有理由将不一致的算术中的一个“m”(数字不一致的最小值为“m”)作为正确的算术。给出了两个原因。第一个是直接的,第二个是间接的,因为“m”避免了经典元理论的大多数极限定理。在“牧师的帕拉一致性算术”(1995年——以下简称“ppa”)中,尼古拉斯·丹耶对这篇论文进行了评论。前四节攻击间接论点,第五节直接论点,第六节和最后一节是“自动寻人”攻击。这篇论文是一篇综合了深刻的批评,过快的争论和误读。本注释的目的是指出哪些部分是什么。 GB/T 7714 PRIEST, G. On Inconsistent Arithmetics: A Reply to Denyer . Mind, 1996 , 105(420):649-659. MLA PRIEST, and G. On Inconsistent Arithmetics: A Reply to Denyer. Mind 105.420(1996):649-659. APA PRIEST, G. (1996). On inconsistent arithmetics: a reply to denyer. Mind , 105 (420), 649-659. https://academic.oup.com/mind/article-abstract/105/420/649/945409?redirectedFrom=PDF 2.3. Logicians have been trying to solve the Liar Paradox and its associated family of insolubiles for the best part of two and a half thousand years ; so one might well have thought that there could be no very new views on the topic. The subject is deep and hard, however; and this is not the case. In Replacing Truth , Kevin Scharp has come up with one. The main idea is a variation of the thought that truth is an inconsistent concept (as endorsed by, e.g., Chihara, Eklund, and dialetheists). Its main novelty lies in the idea that it should be replaced by two notions . One of these, descending truth, D , satisfies the T -schema from left to right: . The other, ascending truth, A, satisfies it from right to left . Neither converse holds. (Here, 在两千五千年的时间里,逻辑学家一直 在试图解决“说谎者悖论”及其相关的不可解性家族 ;因此,人们可能会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可能没有什么新的观点。然而,这个主题是深刻而艰难的;事实并非如此。为了取代事实,凯文·沙普想出了一个。 主要的观点是, 真理是一个不一致的概念的思想的变体 (如千原、埃克隆德和狄尔忒派的赞同)。它的主要新颖之处在于 它应该被两个概念所取代 。其中之一,下降真理,d,满足从左到右的t-图式:forumla。另一个,上升的真理,A,从右到左满足它。都不支持。(这里, https://academic.oup.com/mind/article-abstract/125/498/553/2583542?redirectedFrom=PDF GB/T 7714 Priest G . Replacing Truth, by Kevin Schar p . Mind, 2016, 125(498):fzv117. MLA Priest, Graham . Replacing Truth, by Kevin Scharp. Mind 125.498(2016):fzv117. APA Priest, G. . (2016). Replacing truth, by kevin scharp. Mind, 125(498), fzv117. 2.4. Hegels Dialectical Logicby Ermanno Bencivenga Review by: Graham Priest Mind Vol. 111, No. 443 (Jul., 2002), pp. 643-646 Published b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on behalf of the Mind Association https://www.jstor.org/stable/3093626 Page Count: 4 GB/T 7714 Priest G. Hegel's Dialectical Logic by Ermanno Bencivenga . Mind, 2002, 111(443):643-646. MLA Priest, Graham. Hegel's Dialectical Logic by Ermanno Bencivenga. Mind 111.443(2002):643-646. APA Priest, G. (2002). Hegel's dialectical logic by ermanno bencivenga. Mind, 111(443), 643-646. 黑格尔的辩证逻辑论 2.5 Studia Logica June 1982, Volume 41, Issue 2–3, pp 249–268| Cite as https://link.springer.com/article/10.1007%2FBF00370347 To be and not to be: Dialectical tense logic Graham Priest 1. Philosophy Department, University of Western Australia, Nedlands, Australia Abstract The paper concerns time, change and contradiction, and is in three parts. The first is an analysis of the problem of the instant of change. It is argued that some changes are such that at the instant of change the system is in both the prior and the posterior state. In particular there are some changes from p being true to ℸp being true where a contradiction is realized. The second part of the paper specifies a formal logic which accommodates this possibility. It is a tense logic based on an underlying paraconsistent prepositional logic, the logic of paradox. (See the author's article of the same name Journal of Philosophical Logic 8 (1979).) Soundness and completeness are established, the latter by the canonical model construction, and extensions of the basic system briefly considered. The final part of the paper discusses Leibniz's principle of continuity: “Whatever holds up to the limit holds at the limit”. It argues that in the context of physical changes this is a very plausible principle. When it is built into the logic of the previous part, it allows a rigorous proof that change entails contradictions. Finally the relation of this to remarks on dialectics by Hegel and Engels is briefly discussed. Keywords Formal Logic Basic System Model Construction Computational Linguistic Final Part . 逻辑学 1982年6月,第41卷,第2-3期,第249-268页,引用为 存在与不存在:辩证时态逻辑 普里斯特 1 澳大利亚 内德兰西澳大利亚大学 哲学系 摘要 本文涉及时间、变化和矛盾,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是对 变化瞬间 的问题的分析。有人认为,有些变化是这样的,即在变化的瞬间,系统同时处于前后状态。尤其是在矛盾实现的情况下,从P为真到_P为真有一些变化。本文的第二部分详细说明了一种适应这种可能性的形式逻辑。它是一种基于潜在的副一致介词逻辑即 悖论逻辑 的时态逻辑。(见同名《哲学逻辑杂志》1979年第8期作者的文章)通过规范的模型构造,并简要考虑了基本体系的扩展,建立了完整性和完整性。论文的最后一部分讨论了 莱布尼兹的连续性原理 :“任何能达到极限的都能达到极限”。它认为,在物理变化的背景下,这是一个非常合理的原则。当它被嵌入到前一部分的逻辑中时,它允许一个严格的证明,即变化会导致矛盾。最后简要讨论了这与黑格尔、恩格斯关于辩证法评论的关系。 关键词 形式逻辑 基础系统 模型构建 计算语言 最后部分 2.6. Discussion. The import of inclosure: some comments on Grattan-Guinness:Structural similarity or structuralism? Comments on Priest's analysis of the paradoxes of self-reference'' . G Priest Mind, Volume 107, Issue 428, October 1998, Pages 835–840, https://doi.org/10.1093/mind/107.428.835 Published: 01 October 1998 http://xueshu.baidu.com/usercenter/paper/show? paperid=cac114cf5de115391f7b13dc267fba60site=xueshu_se 元素路径: body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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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张凯:欧洲中世纪大学逻辑学的发展与学术思维转变
fqng1008 2019-4-12 22:07
(《史林》 2012年第2期) 国外已有很多欧洲中世纪大学史和逻辑学史的研究成果,国内的研究也日益增多,但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的成果只是分散于相关著作中。不将两者结合起来研究,既无法说明理性主义思想 ①在欧洲中世纪大学学问中的核心地位,也无法认清逻辑学在中世纪发展的环境因素和西方近代科学兴起的背景。 一 、大学产生前夕逻辑学在高级教育中地位的提高 古代晚期基督教会逐步接受了 “自由七艺”②( 以下简称“七艺”) 作为教育的基础内容,逻辑学渐受重视。奥古斯丁有专门的逻辑学著作———《逻辑学原理》流传。由于马尔蒂亚努斯( MartianusCapella) 、波依修斯( Boethius) 、卡西奥德鲁斯( Cassiodorus) 、伊西多尔( Isidore) 等人为挽救文化而做的努力,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的一些内容得以流传到中世纪。但逻辑学在中世纪早期的教育中是不受重视的。当时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官员和教士,教育的主要内容是语法和修辞。逻辑学处于非常次要的地位,③更很少见到在其他学科中的应用。 从加洛林文艺复兴到 11、12 世纪,一批文化中心的教育活动逐渐超越训练读写的水平,向更高级的学问研究迈进,逻辑学的地位很快凸显出来。萨莱诺的医学、博洛尼亚的法学、法国北部的神学和逻辑学、以沙特尔和奥尔良为中心的拉丁文学迅速发展,初具高级学问的雏形。逻辑学使论证合理化、使学科知识系统化的工具性作用显现出来,因而受到重视。在唯实论和唯名论的辩论中,各方无不诉诸逻辑学的锋芒。凭借逻辑学,在巴黎声名鹊起的阿伯拉尔( Peter Abelard) 与众多权威辩论并取胜,吸引了来自欧洲各地的学生。①如果说他将“是否合理”作为检验各种观点的标准,那么逻辑学便是他追求合理的利器。他在《是与否》中将对立的神学观点和理由列出,以激发读者的怀疑精神,“虽然在书中他明显倾向于使矛盾的解决符合权威的观点,但这些在正统观点所掩盖下的结论无法掩盖他这种方法的自由性。这种方法激发了好奇的心灵,支持了逻辑学的统治地位,这样结果也就通过张扬对理性的信心而解放了理性,通过强调论证的过程而挑战了权威,尽管他没有直接赞颂理性而蔑视权威”。② 《是与否》所采取的是一种稍显激进的经院方法 ( scholastic method) 。经院方法是将对立的观点列出,经逻辑分析和论证,再将这些观点加以调和,得出符合权威的结论。这种方法强调理性与权威的结合,在中世纪广泛用于对各科材料的整理和评注。11、12 世纪大学形成的过程也是许多学科由分散的初级学问向系统的高级学问发展的过程。博洛尼亚的法学家详尽注释了“查士丁尼法典”,总结出从最普遍到最具体的一系列理论,找出矛盾并进行调和。这种方法应用于法律研究,民法学才得以形成系统。同时,教会法学诞生的标志———《格雷蒂安教令集》,更鲜明地采取了经院方法,将繁杂而矛盾的教令汇编起来,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③神学的系统化有赖于阿伯拉尔的学生彼得·隆巴德的著作《四箴言书》。他吸收老师的方法,列出教会权威们对立的神学观点,进行分析。与其师不同的是,他将这些观点悉数调和,以符合正统。萨莱诺的医学家对医学文献也采取了类似的处理。④ 以逻辑学为核心的经院方法的流行,刺激了 “七艺”中逻辑学地位的提高,导致了语法地位的降低,以奥尔良为代表的语法学术中心衰弱了,而以巴黎为代表的逻辑学中心地位日盛。⑤同时逻辑学与语法学开始相互渗透,一方面使传统的文学韵味浓厚的语法学变为纯理论的语法学,另一方面促进了中世纪逻辑学对语言的重视,导致词项逻辑等一系列新成果的出现。哈斯金斯对逻辑学的兴盛扼杀了正在复兴的拉丁古典文学之事深感惋惜,⑥但从整个学术发展看,对逻辑学的尊崇是重大的进步。当然,对逻辑学单纯的迷恋,也带来一些问题。索尔兹伯里的约翰( John of Salisbury) 曾游学欧洲,先在巴黎学习逻辑学等学问,后又在欧洲其他地方学习,重返巴黎后,看到往日的同学仍终日在逻辑学上冥思苦想,感到吃惊又好笑。他并不反对学习逻辑学,但作为工具的逻辑学只是学习其他学科的工具,不能本末倒置。⑦这一弊端在大学时代得到了克服。 二、逻辑学在大学教育中的基础性地位与演绎推理的盛行 约 1200 年大学产生后,逻辑学地位进一步提高,并在大学教育中被确立为基础学科。这主要表现为: 逻辑学成为大学基础学科中最重要的课程,并向各高级学院⑧全面渗透。 大学的基础学科是在艺学院 ( Faculty of Liberal Arts) 教授的,其内容为更加深化和丰富的“七艺”和“三哲学”,即自然哲学、伦理学和形而上学,而艺学院的课程又以逻辑学为基础。在牛津大学和巴黎大学,艺学院的学生需要约4 年时间获得“学士学位”,所学课程中逻辑学占了绝大部分,而且还频繁地练习逻辑辩论,学生能否通过逻辑辩论是获得学位的关键之一。在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阶段,①学生除了继续学习三哲学外,便是持续不断的逻辑辩论训练,并开设逻辑学讲座( 作为低年级学生的选修课) 。②逻辑学是巴黎大学的招牌学科之一,其艺学院对逻辑学的重视自不待言,即使在以自然科学和数学闻名的牛津大学艺学院,1268 年规定的艺学学士必修课中,逻辑学的著作也占了绝大部分。③中世纪大学在早期发展中课程和学习时间的安排尚不易考察,但从中世纪晚期更成熟的大学课程安排中可发现其特点。在1420 年埃尔福特大学( Erfurt University) 的一个艺学院教师的文集里,保存了艺学院的课程表,学士学位攻读者所必修的 22 门课程中,有 17 门是关于逻辑学的,另外5 门分别是关于语法、修辞、自然哲学和天文学的: 附表 1412 年埃尔福特艺学院学士必修课 学科名称 内 容 数量 语法与修辞 多纳图斯相关著作的简略本;维来蒂乌的亚历山大《原理》第二部分 2 逻辑学 托马斯 ˙ 马力维特的《辞项的指代》、《论混同》、《论虚词》、《论扩展》、《论称呼》、《论异己》、《论间接》、《论命题》;查理德 ˙ 比里阿姆的《论假设》;豪兰顿的《必须命题》、《不可解命题》;波菲力的《导论》;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篇》、《解释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辨谬篇》 17 自然哲学 亚里士多德的 《 物理学 》、《 论灵魂 》 2 天文学 好来乌的约翰《论宇宙的区域》 1 注:根据《1412 年埃尔福特艺学院学士必修课》编制⑤ 从 1412 年埃尔福特大学规章中所规定的艺学院各课程所需时间上看,逻辑学类课程占到总学习时间的一半以上。⑤类似情形也出现在莱比锡大学1499 年到1522 年的规章中。⑥ 逻辑学在大学中获得了重要地位,同时其工具性作用得到充分体现,避免了索尔兹伯里的约翰在 12 世纪所揭示的弊端。原因何在呢? 这得从大学各科教师使用的讲义——评注(commentar-y) ——的发展谈起。这种评注是对相关学科权威著作的评析。13 世纪早期的评注仍是对文本进行划分并解释疑难,称为“诵读式评注”(lectio-commentary) ,这种评注似有照本宣科之嫌。13 世纪后期发展出两种新型评注: 一种是“语句分析式评注”(sententia-commentary) ,它在“诵读式评注”的基础上,对文本的分析更加细微,同时增加了需要讨论以澄清的问题; 另一种是“问题式评注”( question-commentary) 。它丢弃了注释,只是辩论与文本相关( 甚至超出文本) 的问题并加以解决。至14 世纪,这两种新型评注成为主流。⑦各大学共同的评注类型决定了共同的授课方式和共同的辩论训练。无论细微的分析,还是问题的辩论,都离不开逻辑学的辅助。① 逻辑学在大学中的基础性地位,表明了学者对演绎推理的重视。在 14 世纪归纳推理兴起之前,演绎推理是唯一成熟的推理方式,而逻辑学便成为最流行的演绎推理工具。这直接塑造了中世纪学者的思维: 各种前提就是权威的理论,各种观点是否符合逻辑地导出,是判断其是否符合科学方法的标准,而一门学科是否成为令人尊崇的“科学”,就在于其整个理论系统是否为严格的演绎推理的产物。② 演绎推理盛行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高级学院更偏向于招收有艺学院学习经历、精通逻辑学的学生。这种情况在北方大学 ③更明显。在巴黎、牛津和剑桥,对非僧侣学生来说,艺学院的学习经历乃是进入高级学院的必要条件。④牛津大学获得“艺学硕士学位”的人,若继续攻读高级学院的“硕士学位”,其学习年限甚至可以比其他学生缩短约一半以上。“艺学硕士”在医学院只需学习4 年,而其他人则要学习8 年; 在民法学院只需学习 4 年,而其他人要学习 6 年; 在神学院只需学习 4-5年,而其他人要学习14-15 年。⑤在南方大学,艺学院受到的重视虽然不如北方,但要想成为高级学院的学生,也要具备艺学的基本知识,尤其是逻辑学。1240 年蒙彼利埃大学的规章中规定,医学院的学生应当精通艺学。1309 年的规章中还规定,精通艺学的学生可以比其他学生缩短学习期限。⑥在博洛尼亚大学,精通逻辑学的学生可更顺利地进入法学院学习。⑦ 三、大学逻辑学的发展与归纳推理的兴起 从 12 世纪到13 世纪中期是逻辑学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可称之为“继承与消化时期”。期间大学从萌芽走向成熟,大学里的逻辑学逐步吸收了前人的学术遗产,同时出现了开创性的发展。 12 世纪中期前,高水平的逻辑学书籍较少,主要是波依修斯译成拉丁文的亚里士多德《工具论》的部分篇章,包括《范畴篇》、《解释篇》,还有译自波菲利的著作《导论》,波依修斯对《范畴篇》、《导论》和西塞罗《论题篇》的评注,另外还有他本人撰写的关于划分、范畴和假言三段论的论述。这些逻辑学著作构成了后来被称为“旧逻辑”的内容。12 世纪中期以后,亚里士多德的绝大部分著作被译成了拉丁文,《工具论》中的其他篇章,包括《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题篇》和《辩谬篇》,也在学术界流传起来,这些亚里士多德的著作连同学者们的评注就构成了“新逻辑”的内容。“旧逻辑”和“新逻辑”又被合称为“古代逻辑”( logica antiquorum) ,即古希腊罗马人的逻辑学。虽然“古代逻辑”以亚里士多德逻辑学为主要内容,但同时也通过各种评注融合了非亚里士多德的因素,包括斯多亚派、新柏拉图主义以及阿拉伯学者的因素。 在大约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大学里的学者对这些 “逻辑遗产”进行了精细地评注,消化吸收,并加以发展。被称为中世纪第一个重要逻辑学家的阿伯拉尔虽然有生之年只接触到“旧逻辑”的部分,但他凭借勤奋和超时代的天赋,为大学逻辑学研究奠定了基础。他关于词项属性、形式有效的推论与其他推论的区别、助范畴词等问题的讨论,都成为以后逻辑学发展的先导。⑧如果说阿伯拉尔有些超前,那么至13 世纪中期,逻辑学便顺理成章地朝着不同于“古代逻辑”的新方向发展了。这一时期的学者已完全消化吸收了“古代逻辑”,从大阿尔伯特( Albert the Great,约 1193-1280 年) 的学术著作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我们可以将大阿尔伯特关于逻辑学的论著看作是 13 世纪中期大学学者们所能得到的所有来自古人的逻辑学遗产汇总”。①他不仅涉及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的各个主题,还吸收了前人———包括波菲利、波依修斯、热尔贝( Gerbert) 、格罗斯泰斯特、阿拉伯学者等———一系列的成果。②在这样成熟的学术基础上,“逻辑学大全式”( Summule logicales) 的著作开始出现,这些著作逐渐打破了以亚里士多德逻辑学为主的体系,新的体系包涵了更多中世纪学者创新的因素。另一方面,一批大学的逻辑学家开始侧重于逻辑学新领域的研究。他们将那些不同于古代逻辑的新发展称为“现代逻辑”( Logica Moderna) ,其内容包括古人不曾探讨过的或只有初步涉及的逻辑理论,其中最主要的有三大部分,即助范畴词理论、指代理论、命题逻辑推理理论。③巴黎大学舍伍德的威廉( William of Sherwood,约1190-1249 年) 著有《逻辑学导论》,其中就有专门的章节论述指代理论。另外他还有单行本的著作《助范畴词》。同时代的一位学者———西班牙的彼得( Pe-ter of Spain) ———的《逻辑学大全》中除了论述“古代逻辑”外,有约一半的章节涉及了“现代逻辑”的内容。该书是中世纪大学里最流行的逻辑学教材,至17 世纪已出了166 版。④ 第一阶段的积累与转折预示着以后大学逻辑学将迎来更繁荣的时期,即第二个阶段 ———高峰时期。从13 世纪中期以后,大学逻辑学的发展渐渐进入辉煌时期,并在14 世纪达到了顶峰。杰出的逻辑学家大量涌现,“现代逻辑”获得长足发展,逻辑学开始对哲学、自然科学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 14 世纪涌现的著名逻辑学家有威廉·奥卡姆( William Ockham,约 1288-1348 年,曾活跃于牛津大学) 、约翰·布里丹( John Buridan,约1295-1358年,曾任教于巴黎大学)、沃尔特·布雷格( WalterBurleigh,约 1275-1344 年,曾任教于牛津大学和巴黎大学) 、萨克森的阿尔伯特( Albert of Saxony,约1320-1390 年,曾任教于巴黎大学和维也纳大学) 。他们的逻辑学著作展示出该学科发展的新趋势:一是以亚里士多德逻辑学为主的体系日益被“现代逻辑”体系所代替,二是逻辑学日益形式化。在奥卡姆的《逻辑学大全》中,他一方面对“现代逻辑”各部分的安排更加合理,另一方面对亚里士多德逻辑学以三段论为核心的特点把握得更清楚,从而不再将一些繁琐的论述归于亚里士多德。此书内容的编排仍旧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那种“自然”的顺序,即对“古代逻辑”论述在先,对“现代逻辑”论述在后。约翰·布里丹的《逻辑学大全》继承了奥卡姆的特点,但也存在如他一样的缺点。⑤这些缺点在沃尔特·布雷格的《论逻辑学的纯粹性》(De puritate artis logicae) 和萨克森的阿尔伯特的《非常有用的逻辑学》( Perutilis Logica) 中得到了克服。这两本书不再把以三段论为核心的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看作是独立的,而是将之作为命题推理的一小部分,并把命题推理放到了逻辑学最核心的地位。这标志着中世纪逻辑学真正获得了独立的系统。同时逻辑学纯形式化的特点得到了充分的强调,使中世纪逻辑学发展成一种高度形式化的逻辑学。⑥这些发展为近代数理逻辑的出现奠定了基础。⑦ 这些辉煌的逻辑学成就引起了学术界的连锁反应,对此做出突出贡献的是奥卡姆。他将逻辑学中的指代理论运用到哲学上,对共相和殊相进行分析,强有力地支持了唯名论的观点,并发展出俗称为 “奥卡姆剃刀”的方法论,即“如无必要,勿增其实”。这种方法蕴涵于奥卡姆及其追随者的哲学、神学等理论中,被称为“现代方法”(via moderna)。与之相区别的是“古代方法”(via an-tiqua),即蕴含在托马斯·阿奎那、大阿尔伯特、邓·斯各脱( Duns Scotus) 等为代表的唯实论者各种理论中的分析方法。 “现代方法”认为,构成论证基础的原则来自经验归纳,凡是超过经验的知识都是属于信仰的问题,是不可证明的,经验方法所得出的结论只是或然性的。①“现代方法”更重视经验的世界和世俗的世界,这在政治上是对教皇权威的挑战,在学术上是对经院方法脱离现实的纠正,成为近代实验精神的先导。正如丹皮尔所言,“由于唯名论的复活,人们就对直接感官知觉的对象重视起来,这种精神打破了人们对抽象观念的信仰,因而最后也就促进了直接的观察与试验,促进了归纳研究。”② 虽然奥卡姆及其理论受到了教会当局的极力压制,但唯名论者经过长期的斗争,渐渐在大学课堂立稳了脚跟。在 15 世纪的德意志众大学中,两种方法一度势不两立,有的大学只教“古代方法”,有的只教“现代方法”。但在该世纪中后期,海德堡大学开始兼收并蓄,起初是发布命令禁止不同方法的推崇者诽谤对方,后来是允许学生自由学习两种方法,最后便规定两种方法都是艺学院学生的必修内容。③结果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并重的理想思维方式在中世纪末的大学中开始流行。显然,这推动了欧洲近代科学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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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中医”备忘录(三十八)
fqng1008 2019-3-10 17:21
聂广 :链接 “中国人的五大逻辑缺陷”。 逻辑学是一种驯化理性的工具,也是让人靠谱的学问,还是科学的助推器、催生婆。 刘为立: @关河梦 “证”实在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内涵和外延都不好界定。主观随意性太大。 所谓 “方证对应” “辨证施治” “有是证用是方” “证”在这些概念里到底是如何界定的?包括哪些内容? 病?症状?体征?体质?病机?......“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见痰休治痰见血休治血见汗不发汗有热莫攻热”?...... 并且,中医里的 “证”绝不是真正“客观的”里面包含有不少“主观”的因素。因为“望闻问切”得来的信息,无不是通过医者自己的感官而来。难免“你看到的是鲜花”他看到的是“牛粪”。且“辨证施治”中的“辨”就纯粹是主观的东西了。所以要中医“客观化”是非常困难的。 林肇昆 : @中医刘为立 :我同意。 聂广 : 同意学兄、学弟的意见。但证研究还要向前走,规范化、客观化必不可少。我刚刚有了一个新思路,稍晚向各位教授汇报。 李明远 :链接 “有感于‘说不清’”。 外行拙见,仅供参考,欢迎质疑。 丛远新 : @李明远  聂广 : @李明远 我们一起努力 李明远 : @丛 @聂广(深圳三院) 聂广 :链接 “金观涛:展望第三个千年”。 丛远新 : @李明远 您的文章总让我受益,很多可以直接套到传统武术(主要是拳术)上去,同一文化体系衍生出来的,具有高度的共性 。 跟武术中所谓的内家拳尤为相近 。 聂广 :链接 “证是什么?” 李明远 : @丛 不客气,中华民族的文化积淀太深厚了。只要找到正确的路径和方法去发掘,总会有所收获。实际上,好多东西(如不同学科)看上去差别很大,但一些基本的东西都是相通的,而同一文化渊源的产物,更是如此。 詹伟强 : @聂广(深圳三院) ,  其实逻辑学本身也是随着人们认知的发展而形成和分化的,有人提出可以分为:形式逻辑、数逻辑、辩证逻辑和系统逻辑,还有人提出哲学逻辑、宗教逻辑、模糊逻辑,制约逻辑、非形式逻辑等等。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就是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方法。如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是人的认知中普通思维的逻辑学;像数理逻辑、哲学逻辑、宗教逻辑就是其各自学科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逻辑学;其实中医理论体系也是有其逻辑学规律的,因此我们不能简单的用形式逻辑、数理逻辑的规律和方法来判断中医理论于实践的科学与否的标准或依据,换句话说,我以为我们群里不要把过多的注意力来讨论中医是不是科学的问题!而是应去寻找或运用现代跨学科的更新、更好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来证明或解释中医药的科学性,让非中医药人员也能理解、接受和尊重中医药,这就是我们的使命和责任!比如说,高等数学中的数理逻辑、模糊逻辑,宗教领域是宗教逻辑等等,不是一般人都能理解和明白的道理,但是他们在世上照样“活”的很滋润、很自在!我们中医为什么要因为有些人不理解、不支持而苦恼、而纠结呢? 新年伊始,诸事顺意! 聂广 : 詹兄说的是 因为我最近着手写本书,大家受了牵连,抱歉!不过,与所有学科一样,中医的进步肯定是要有否定之否定的过程。站的越高,否定越大,进步越大。老兄,我一个有比较优厚待遇的退休人员,完全可以颐养天年,但是放不下这一辈子的思考,希望为她尽最后一把力。如果我们中医很好,大家也不会如此焦虑。请詹兄明察 唐乾利 : 为聂教授点赞 聂广 : @唐乾利  , 唐院长,詹兄是湖北中医学院 90年代初的副院长,我们同学中的佼佼者! 做过四年的学生会主席。 李明 : @聂广(深圳三院) 聂教授,二十多年前的文章,今天拜读,仍有“新鲜出炉”之感。同时,亦深感“论”“证”之艰难;对中医之探索,任重道远!但不管怎样,希望作为一块“垫脚石”,为后来者铺路。 您文章提及的 “日本有地滋对桃核承气汤证的少腹急结的研究,发现其与血液粘度、血浆粘度、总胆固醇、游离脂肪酸的改变有关”和“伊藤嘉纪认为,五苓散证的病理生理改变是既有伤津失水,又有水液内蓄,五苓散的主要作用是提高渗透压的调节点”有关研究内容和方法,实际上是基于“物理化学”或“胶体化学”,并非基于“西医”。也就是说,这些研究成果,既可以为“西医病理学、药理学的补充和发展”所用,当然也可以为中医所用,对“证的传统病机”进行科学解释,而不是“对传统病机的抛弃”。中医学具有深邃的科学与文化内涵,需要更多的学科协同发掘。同时,中医也是面向大众的医学,需要与平民百姓沟通。这是大家的共识,也应是我们共同努力的目标。 聂广 : 谢谢李教授厚爱 但愿我们能够为中医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李明远 : @聂广(深圳三院) 只要各位专家、教授发挥各自所长,共同努力,潜心探索,总会有所收获。大道酬勤! 林肇昆 : 李明远 : @林肇昆(挪威卑尔根市针灸师) @聂广(深圳三院) 。 晚安 ! 林肇昆 : 血压间的关系,请认真看,很有益处。《给大家普及点血压知识:几十年了,我们被血压和体温误导 ……》✍ 健康年轻人的血压是(120/80),✍ 老年人的长寿血压是(140/90)。低压值代表心压,最高不能超过95,最低不能低于70。高压值代表脑压,最高不能超过160,最低不能低于110。〖情况分析:〗 ( 1) (高压高 /低压高)代表是高血压病,高血压十年得冠心病,二十年得脑中风 ;( 2) (高压高 /低压正常)代表是颈椎病,椎管狭窄或椎动脉狭窄,中风六大成因之一 ;( 3) (高压高 /低压低)代表颈椎病和心肌缺血 ;( 4) (高压低 /低压低)代表是低血压病,中风六大成因之一 ;( 5) (高压低 /低压正常)代表气血亏 ;( 6) (高压正常 /低压高)代表心脏负荷大,易成心衰 ;( 7) (高压正常 /低压低)代表心肌缺血,易成冠心病。〖理解了吗?〗你属于哪一种呢? 另外血压还有新消息:美国已正式規定: 65岁以上标准血压150/90,80岁以上的正常老人,160甚至170也可以。多年来我们统统受过去着重医疗商业利益“老标准”(不能超过120)的数字影响太大了,对六七十岁以上的老人造成极大不必要的高血压心理负担!从今起要更正被医师教错的观念了,请看下列报道。〖分享血压请参考〗:颠覆我们对正常血压的认知!各种年龄正常血压应该是多少?正常收缩压 = 吴氏计算收缩压=(82+年龄) 例: 75岁 = 82 + 75 = 157【结论】正常收缩压:男性=82+年龄,女性=80+年龄,健康(正常)指标:实测收缩压=正常收缩压。北医三院102大夫告诉,70岁以上的人高血压不能低于130,否则极易产生体位低血压晕倒,高血压在150~130之间较为安全,宁可高一点,别低。血糖也是如此,随年龄的增加适当放宽标准,60岁以上糖尿病人空腹血糖控制在6.5左右,70岁以上控制7.5左右,80岁以上大多时间不超过8.0,偶尔在8.5左右就可以了,老年人低血糖危害更可怕 愿每个家庭都有一个懂健康的人!(转发) 陈宁 :链接 “东西方医学比较”。 李明远 :链接 “关于‘特异性方证’的思考”。 聂广 :链接 “ 熊继柏:中医从什么书读起 ”。 丛远新 : @李明远 哈哈,这个有意思,心理学家做过类似的系统研究 。 一次比赛完毕,象棋大师能记住自己走过的每一步棋;对于一段音乐,哪怕只听过一遍,资深音乐家也能写出乐章的曲谱。无论多么困难,象棋大师也能在瞬间想到最妙的棋着;不管多么复杂,经验丰富的专业内科医生有时只须瞥上病人几眼,就能作出准确的诊断。 今年春节期间 “疟疾抗癌”爆红,广州的陈小平声称自己从疟疾和癌症的发病图联想到利用疟疾治疗癌症。实际上,陈小平在1990年代的重要国际合作者、他称之为“亲爱的爸爸”的亨利·海姆立克更早提出疟疾抗癌。 2月15日,《知识分子》介绍了即使在没有任何动物实验的情况下,从1980年代开始,海姆立克是如何鼓吹疟疾治疗癌症、HIV/艾滋病和莱姆病的。在美国,疟疾疗法得不到政府的资助,也没有一家医院愿意为此冒险。海姆立克在从私人基金会和好莱坞明星那里筹集到经费后,选择在墨西哥做人体实验,又遭到美国和墨西哥的批评。 这一遭受广泛批评的疗法,是怎么来到中国的?今天的文章,基于海姆立克的儿子 Peter Heimlich提供的历史资料、书信往来和其他文献资料,再现了广州的陈小平在1990年代如何把海姆立克的疯狂想法在中国落地执行的。 李明远 : @聂广(深圳三院) @丛 感谢二位上传的文章,虽然二位作者是从不同角度或不同的领域讨论“业精于术”的问题,但其核心之一是“业精于勤”。实际上,三百六十行,不管哪个行当,不管采用什么学习方式(方法),只有对最基础的东西(理论、知识、方法等),最专业的东西(技术、技巧、技艺等),最宽泛的知识结构(文、理、工、艺等),通过最大的努力去尽可能的掌握,方能“业精于术”,成为“大师”或“高手”。 就中医的 “学院教育”而言,本来是一种较好的传承中医的方式。本科,进行基础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习如何看病(如何诊断、开方);博士研究生,学习如何看好病(对“病”、“证”、“药”做深入研究,准确、高效诊断,精准用药)。并且,“研究生教育”(包括理工院校)与“学徒教育”、“师傅带徒弟”实际上很相似,或者说,基本上是同一种方式。只是我们没有将“老外”(欧美院校)的东西学好。在好的欧美院校,哪有一个教授同时指导十几个、几十个研究生的!几十个本科生可以集中授课,对于几十个研究生,如何“因人施教”,“因材施教”?加之管理上指挥棒所指的方向问题,在为师的“无心”教,为生的“无力”学的状态下,不仅是医学、其它学科(学校),情况大同小异。作为现代专业技术的传承,应该说“学院教育”是一种较好的方式,与“学徒教育”相比,应该是利大于弊,但必须改变目前不正常的状态。 聂广 : “业精于勤”,李教授总结的好。熊继柏老师总结了他的治学经验,每个人的成才方式不一样,关注的目标不一样,但“勤”不可少。在一定的范围内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做出一定的事情来。最忌三心二意。 李明远 : @聂广(深圳三院)  聂广 :链接 “‘ 五老上书 ’ 的沧海桑田 ”;“ 肖相如:爱中医,必为之计深远 ”。 李明远 : 希望肖教授 “书院式”教学、探索新式中医传承之道能取得硕果!也为肖教授对“中西医结合”方法的选择而欣慰。“需要先学好西医的,然后再去学习中医的理法方药。搞清楚西医的理,用中医的方法未尝不是一件可取之事”。凡事要讲“理”,“理通”则“事事通”。既然中医、西医研究的是同一个“人”,给同一个“人”看病,中医之理与西医之理,不应该不通。“理通”应是“中西医结合”的重要基础。将中医之理与西医之理打通,应是首要之举。实际上,对任何不同学科的交叉,若“理法不通”,则不可能“融汇贯通”。 中医肖相如 : @聂广(深圳三院) @李明远  陈宁 : 中医理和西医理可能是不通约。只有解决中西医理论的相互关系,就可互补融合。 丛远新 : 如果中医给植物治病,西医给人治病,那就难以相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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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证性逻辑——逻辑学笔记25
mayaoji 2019-3-8 22:29
算术系统中的证明谓词 在一阶算术系统中,可构造证明谓词 Pr 证明谓词的基本性质: (1) Pr(p→q)∧Pr(p)→Pr(q) (2) Pr(p)→Pr(Pr(p)) (3) Pr(Pr(p)→p)→Pr(p) (4) ⊢ A ⇒ ⊢ Pr(A) (5) ⊢ Pr(p)→p ⇒ ⊢ p 其他性质: 1 、算术系统具有可靠性,即 ⊢A ,则 A 是真的 2 、 ⊢ Pr(A) ⇒ ⊢ A 3、Pr(A)真,当且仅当,⊢ Pr(A) 4 、 Pr(A) → A 是真的,但它不是定理 5、Pr( ⊥ )和 ﹁ Pr( ⊥ )都不是定理 可证性逻辑 GL 系统 公理: (K) □(p→q)∧□p→□q (W) □ ( □ p→p)→ □ p (4) □ p→ □□ p 推理规则: ⊢ A ⇒ ⊢ □ A 性质 1、4公理可去掉,因为它是系统KW的定理。 2 、 W 公理对应的框架条件是传递性和逆良基性。即在这类框架中, W 是有效式,并且如果 W 在一个框架中有效,那这个框架必然具有传递性和逆良基性。(良基,即不存在无穷降链,逆良基是不存在无穷升链。逆良基关系要求非自返性。) 3 、一个有穷模型,它是传递的和逆良基的,当且仅当,它是传递的和非自返的。 4 、 GL 系统具有可靠性和弱完全性。 5 、 GL 逻辑具有有穷模型性,即它相对于所有具有传递性和非自返性的有穷框架,具有可靠性和弱完全性。 6 、在 GL 系统中, ⊢ □ A ⇒ ⊢ A不成立(?) GL 系统和算术系统 将GL中的语言,翻译成算术系统中的语言。将 □ 翻译为Pr谓词,将GL中的字母翻译为算术系统中的命题。显然具体的翻译有很多种,比如可将GL中的p翻译为1=1,也可以翻译为1=2。 GL系统和算术系统PA有如下的关系: 1、 ⊢ GL A,当且仅当,对任意翻译f都有, ⊢ PA f(A) 2 、存在一种翻译 f ,如果 ⊢ PA f(A) ,那么 ⊢ GL A 固定点定理 如果公式 A(p) 中的命题变元 p 在证明算子的辖域内,那么存在一个公式 B ,其中 B 不包含命题变元 p ,且没有出现 A 中没有的命题变元,使得: ⊢ B ↔ A(B) 固定点是唯一的,即任意两个固定点在逻辑上是等价的。 例如A(p)= ﹁ □ p的固定点是 ﹁ □ ⊥, 即 ⊢ ﹁ □ ⊥ ↔ ﹁ □ ( ﹁ □ ⊥). GLS 系统 GLS 系统的公理是 GL 系统的所有定理,和所有形式为 □ A→A的命题,唯一的推理规则是分离规则。 它的另一种公理化方法如下: 公理: 1、 □ p→p 2、 □ p→ □□ p 3、 □ ( □ (p→q)∧ □ p→ □ q) 4、 □ ( □ ( □ p→p)→ □ p) 推理规则: A , A → B ⇒ B 性质: 1 、 GLS 是非正规系统,因为它不符合必然化规则,所以它没有合适的可能世界语义。(正规系统是指包括 K 公理和必然化规则的系统。) 2 、 GLS 系统有导出规则: ⊢ A ⇒ ⊢ ◇ A 3、 ⊢ GLS A , 当且仅当, ⊢ GL A S (A S =∧ {□ C→C } →A,这里 □ C是A的子公式。) 4 、公式 A 是 GLS 的定理,当且仅当,对任意翻译f,f(A)在标准模型中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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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国人思维的五大逻辑缺陷
热度 2 fqng1008 2019-2-23 18:52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逻辑列为 7门基础学科中的第二门,仅次于数学,《大英百科全书》把它列为五门基础学科之一,足见其重要性。 遗憾的是,逻辑学在中国没有得到重视,导致很多中国人缺乏基本的逻辑常识,人们常常依靠最原始的习惯来思考,逻辑谬误无处不在。 今天就跟大家安利一部纪录片 ——《逻辑的乐趣》(The Joy of Logic)。纪录片的讲解方式深入浅出,幽默感十足,介绍了逻辑学的重要概念,以及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及价值。 一 、 也顺便和大家分享学者宋怀常曾指出的 “中国人思维的五大逻辑缺陷”,结合看纪录片,借此也许能和孩子展开一些有深度的讨论。 1. 概念模糊 著名学者宋怀常曾在其著作《中国人的思维危机 —— 中国教育扼杀了中国人的思维能力》里指出了 “中国人思维的五大逻辑缺陷”,据此浅谈一些我所观察到的中国人常见的逻辑缺陷:概念(Concept)是思维的基本单位,而中国人对于概念的定义一向是模糊的。 当人们讨论某个问题时,首先要明确概念。如果对于概念的理解都不一致,那么后面的问题就没法讨论了,讨论下去也没有意义,因为他们谈的是不同的东西。 举个容易理解的例子,几个人讨论马。第一个人说,我见过一匹 10000斤重的马。第二个人说,我见过一匹10厘米长的马。第三个人说,哪里有重达万斤的马?更不会有10厘米长的马!第一个人回答道:“我说的是河马!”第二个人回答道:“我说的是海马。” 正是因为他们对 “马”这一概念理解的不同,造成了不同的观点,这样的讨论又有什么意义呢? 再如,我们讨论美女时,一个人说这个女孩好漂亮,另一个人说一般,又有一个人说根本就是个恐龙嘛! 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别,因为在他们心中,美女的标准是不同的。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讨论,这种争论是不会有结果的。 经济学家陈志武在《中国人为什么勤劳而不富有》一书中讲过这样一件事,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时,提出的很多条款都是笼统和模糊的,比如:美国应该为中国培养更多的管理人才。 什么叫 “应该”?什么叫“更多”?什么叫“管理人才”?怎么样算“培养”? 每一项都是模糊的,双方都难以执行,美国完全可以不认账, “应该”做的事情,不做也可以呀。 出现这种情况,便是思维能力不足造成的,缺乏严谨的法治思维,概念模糊。 而这些参加谈判的都是中国的精英、专家,连这些人的思维都是如此不清晰,更别说其他了。 2. 不懂集合概念 中国人的集体观念比较强,这就产生一个普遍现象: 对于中国人来说,往往是批评个人就等于批评集体;批判集体就等于批评集体里的每一个人。 这就是 “集合概念” 错误。实际上,说某个群体具有一个特点的时候,不代表这个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体都具有这个特点。 比如,我们说南方人善于做生意,这里的 “南方人”是集合概念,但不代表每个南方人都善于做生意;再比如,我在这里谈到的“中国人缺乏思辨力” ,这里的“中国人”是集合概念,并不说明每个中国人都是如此。 黎鸣先生写过《中国人为什么这么愚蠢?》等文章,很多中国人很不满,说按照黎鸣的观点,黎鸣也很愚蠢,因为他也是中国人。这种结论,反映的也是此类逻辑谬误。 3. 类比推理,生拉硬扯 我们常说的一些谚语,比如 “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等等,都是用的类比推理,这些话真的很有道理吗? 值得中国人注意的是,中国人在生活中使用类比时,经常会忘记了类比推理的或然性,经常把类比的结论当成了必然。甚至生拉硬扯,乱比一气。 比如谈到取消户口管制、自由迁徙问题,有人就说,那全世界为什么不能自由迁徙?美国应该打开国门,让外国人自由迁入。这种说法混淆了国际关系与国内关系的不同。 再比如,对于移民到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中国人,或者经常批评中国现状的同胞,一些人常常用一句谚语来教育他们要爱国: “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 但这种思维是有问题的,这个推理是站不住脚的,孩子和狗是两回事情,国民和狗之间的差别则更大。狗不嫌家贫和母子关系、国家与人民的关系没有什么可比性,硬把他们归在一类,其实是生拉硬扯。 再者,丑和贫都是没有道德内涵的词语,如果是一个虐待儿童的恶母呢,还能要求孩子爱她吗?如果养狗的是一个残忍无情的屠夫呢,狗难道不能嫌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流传久远的成语、谚语都是用类比的方式。如 “无风不起浪”、“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等等,这些说法同样是有问题的,是不能把它们当成真理的。 无风也会起浪,印度洋海啸的浪大吧,不是风引起的;苍蝇也会叮无缝的蛋,只需给蛋抹上狗屎就行了,许多人正是通过造谣生事来诋毁别人的。 过多地使用类比,说明一些人的抽象思维能力较差,不善于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进行论证,不用类比,他们便不知道如何去说明一个道理。 4. 非黑即白,二元思维 郎咸平在某大学演讲中说,我们的企业不要追求做大做强。 大学的高材生就问他: “难道要做小做弱吗?” 这是推论错误,不要追求做大做强并不一定就是做小做弱。这就是典型的二元思维、好坏人思维、非黑即白思维。 这种思维只看到了事物的相反的两面或两端,忽视了其他方面或两个极端之间的中间情况,而其他方面可能很多,中间情况也往往是最普遍的。 二元思维是中国人常见的思维,这是一种很简单的思维,小孩就会的好坏人思维,很多中国人上了这么多年的学,思维还处在小学生水平。 在对待历史问题上,中国人的这种思维比较明显,很多中国人把历史人物分成明显的好与坏两类,将好的神圣化,如孔子、孟子、唐太宗、诸葛亮等,似乎他们是没有缺点的完人;将坏的妖魔化,如一些奸臣、暴君等,似乎他们一无是处。 这种思维是片面的,没有认清人性的复杂性与多面性。对待现代人同样如此,中国人很容易将某一地区、某一阶层或是某一职业的人妖魔化。 在二元思维下,政治思想界的左与右,也往往走向极端,我们的历史上有不少这样的教训。 5. 乱立靶子,错误推理 我们在与人的讨论中有时会发现这种现象:你说的话明明不是这个意思,但某人却认为你就是这个意思,然后他根据这个错误的理解对你进行批驳。。 对于这种行为,有人给了一个形象的比方:他自己树立了一个靶子,却说是别人的靶子,然后对着这个靶子进行猛烈的攻击。 社会学家李银河曾多次谈到同性恋的问题,引起不少人的攻击。有个人在网上发评论说: “我是个医学院的教授,我认为,同性恋不宜提倡。” 这里面有明显的逻辑错误,他作出了错误的推论。因为李银河从来没有说过要提倡同性恋,只是说政府和公众要正视,而不要装作看不见而已。 这位教授的逻辑是:你替同性恋说话,你就是提倡同性恋。他所反驳的观点根本不是李银河的观点,这不是乱放炮嘛!并且,此人还以 “教授”自居,似乎做了教授就代表了正确,显示了其无知与自大,格调更低一等。 这种思维的错误就在于从别人的论述中推不出反驳者所理解的观点。 二、 逻辑是什么? BBC 的纪录片《逻辑的乐趣》(The Joy of Logic)用生活中的例子,把逻辑的概念带到了我们的面前。这部纪录片没有用枯燥的术语去讲解,相反,它讲了一个故事... 三个逻辑学家走进一个酒馆,侍者问: 第一个逻辑学家一脸懵,咕哝到: “我不知道。”第二个逻辑学家也说:“我不知道。”第三个逻辑学家却笑着回答: “我们三个人都要喝酒。”为什么第三个人会做出这样的回答? 侍者是问 “你们仨都需要啤酒吗(Would all three of you like a beer)?”,关键词在于 all three(三个人都)。 若是第一个和第二个人不想喝酒,轮到他的时候,只需要说 “我不想喝酒” 就可以了。然而,前两个人都没有给出否定性的回答,只回答了“我不知道(I don't know)”。 这就意味着前面两个人都想喝酒,在依次回答侍者问题时,被问到的他们不知道后面的人是否想喝。于是,他们只能回答 “我不知道” 。 而这个回答有两层寓意: ( 1) 轮到我了,我想喝酒,所以我不能说 “我不想喝”; ( 2) 我不知道后面的人是否想喝酒,所以我不能说 “我们仨都想喝” 。 轮到第三个人的时候,他明白了前面两人的意思,而他也正好想要喝酒,便做出了肯定的回复。就这样,纪录片告诉给了我们逻辑的概念 —— 逻辑不是知识,逻辑不生产知识,它所做的事提供我们一套严谨的规则,用来组织和运用知识。 纪录片将深奥的概念融进了生动的故事中,这样的讲解易于孩子理解,也能够让小朋友迅速破冰,喜欢上这门新的知识。 三、 这个纪录片虽然是给孩子看的,但其对逻辑学的讨论并没有浮于表面。相反,它对这门学科的讨论十分深入: 三段论、布尔运算、悖论、不确定性、不完全性 ……这些至为重要的逻辑概念,在短短的纪录片中都得到了讲解。 为了讲解现代计算机科学的核心概念 “布尔运算”,主持人Dave Cliff 教授让孩子们集体“变成一台计算机”: 并完成了 3 + 2 的运算: 全片对逻辑学中知识点的讲解是由一个又一个游戏构成的,爸爸妈妈们可以在观看过程中把这些游戏的玩法记录下来,在亲子游戏中进行孩子的逻辑学启蒙,有爱又温馨。 此外,全片沿着历史的脉络,对逻辑学发展进行了梳理。 从亚里士多德到《爱丽丝漫游仙境》的作者查尔斯 · 道奇森(Charles Dodgson); 再到现代计算机的理论先驱,《逻辑的数学分析》的作者乔治 · 布尔(George Boole); 从德国数学家和逻辑学家弗雷格( Friedrich Ludwig Gottlob Frege)和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再到计算机之父阿兰·图灵(Alan Turing); 全片关于逻辑学发展史的论述,系统、简明又不失趣味。 在讲到三段论时,知道自己 “终有一死”的苏格拉底发出了富有幽默感的哀叹。 人终有一死(大前提); 苏格拉底是一个人(小前提); 苏格拉底终有一死(结论)。 逻辑不仅影响各领域学科的发展,也深刻影响着人类的生活。从街角酒吧到金融市场交易所,从古老的哲学研究到前卫的人工智能科技,逻辑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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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式变迁——现代医学与传统医学的分野与交汇》札记(19)
fqng1008 2019-2-19 18:08
十九、逻辑学与形式逻辑 逻辑学是研究 思维规律 的学问。 逻辑 和 逻辑学 的发展,经过了具象逻辑—抽象逻辑—具象逻辑与抽象逻辑相统一的 对称逻辑 三大阶段。所有思维都有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思维内容是指思维所反映的对象及其属性; 思维形式 是指用以反映对象及其属性的不同方式,即表达思维内容的不同方式。从 逻辑学 角度看, 抽象思维 的三种基本形式是 概念 、 命题 和 推理 。 (一) 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系逻辑教研室《逻辑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11-1出版) 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逻辑学的对象 一、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 二、思维形式结构的规律性 第二节 思维、语言和逻辑 一、思维、语言和逻辑 二、自然语言和符号语言 三、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 第三节 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 一、逻辑学的性质 二、逻辑学的作用 练习题 第二章 概念 第一节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一、概念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 二、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第二节 概念的种类 一、普遍概念、单独概念和空概念 二、实体概念和属性概念 三、正概念和负概念 四、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第三节 概念外延间的关系 一、相容关系 二、不相容关系 第四节 定义 一、定义及其结构 二、定义的方法 三、定义的规则 四、语词定义 第五节 划分 一、划分及其结构 二、划分规则 三、划分和分解 第六节 概括和限制 一、概念内涵与外延间的反变关系 二、限制 三、概括 练习题 第三章 命题逻辑 第一节 复合命题 一、判断、语句和命题 二、原子命题和复合命题 三、几种基本的复合命题 四、一般复合命题? 真值形式 第二节 命题推理 一、推理概述 二、几种基本的命题推理 三、一般命题推理及其判定 练习题 第四章 词项逻辑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直言命题 一、直言命题的定义和结构 二、直言命题的种类 三、自然语言中直言命题的规范化 四、直言命题中词项的周延性 五、主、谓项相同的四种直言命题间的真假关系 第三节 直接推理 一、对当关系直接推理 二、命题变形直接推理 第四节 直言三段论 一、直言三段论的定义和结构 二、直言三段论的公理 三、直言三段论的规则 四、直言三段论的格与式 五、直言三段论的省略式 练习题 第五章 谓词逻辑 第一节 原子命题的内部结构 一、谓词逻辑的任务 二、谓词和个体词 三、量词 四、命题形式及其解释 第二节 自然语言的谓词表达式 一、直言命题的表达式 二、重叠量化式 三、量化式的复合 四、量化推理式 第三节 量化自然推理 一、量化自然推理概述 二、全称量词的规则 三、存在量词的规则 四、量词交换的规则 五、量词规则总结 六、量化推理式的无效性的判定 七、量化自然推理实例分析 第四节 逻辑定理 一、逻辑定理:普遍有效式 二、逻辑定理引入规则 三、若干重要的逻辑定理 第五节 二元关系的若干性质 一、关系的性质:属性的属性 二、二元关系的若干性质 练习题 第六章 逻辑基本规律 第一节 同一律 一、什么是同一律 二、同一律的要求和违反同一律的错误 第二节 矛盾律 一、互相矛盾和互相反对 二、什么是矛盾律 三、矛盾律的要求和违反矛盾律的错误 四、悖论 第三节 排中律 一、什么是排中律 二、排中律的要求和违反排中律的错误 三、矛盾律和排中律的区别 第四节 充足理由律 一、什么是充足理由律 二、充足理由律的要求和违反充足理由律的错误 练习题 第七章 模态逻辑 第一节 模态逻辑概述 一、模态与模态逻辑 二、模态的种类 三、模态命题及其特性 四、模态命题形式 五、模态逻辑的范围 第二节 模态命题及其推理 一、基本模态命题及其符号化 二、复合模态命题和叠置模态命题 三、基本模态命题之间的对当关系 四、基本模态命题推理 五、复合模态命题推理和叠置模态命题推理 (二)逻辑学与科学研究 逻辑学研究的是逻辑真理和逻辑词项,这些都是与推理命题的具体内容无关的形式化的东西。然而,尽管逻辑真理是超乎于具体经验的空洞真理,逻辑词项描述的是抽取掉具体内容的形式结构,但它们在人们的认识和思维活动中,在科学理论知识的建构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逻辑提供了建构科学理论的基石。所有的科学理论都表现为语句的集合。作为科学理论构成要素的语句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描述经验事实的语句,我们称其为综合命题。它的特点是其真假是由命题描述的经验内容决定,如果一个综合命题描述的符合事实,它就是真的,否则就是假的。与综合命题相对应的是分析命题,分析命题不同,我们只需要分析构成命题的语词意义就能判定命题的真假,而无需考虑经验事实。所有的逻辑真理都是分析命题,定义也是分析命题。 在科学理论中,综合命题与分析命题有不同的功能。尽管综合命题来源于经验并传达经验信息,但如果仅仅有综合命题,那么即使所有命题都是真的,我们得到的仅仅是一个事实真理的集合,它只告诉我们什么是真,但不能说明为什么是真的。因此当我们对其真实性有怀疑时不能期望从这些命题获得可靠的解释。不仅如此,综合命题描述的是与过去经验相关的东西,由综合命题我们不能获得有关将来的预言以及对无法观察事件的推测。而解释和预测是科学理论的基本功能,这意味仅有综合命题是不能构成科学的理论的。 分析命题则不同,虽然分析性命题的真假不依赖于经验,特别是逻辑真理不传达任何有关经验的信息,但是它们或者表达的是定义,或者可以表达有效推演规则。定义在理论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提供了理论所需要的基本概念。而当综合命题被纳入有效推理框架之中,就保证了前提真时结论必真,这是获取可靠解释进行科学预测的基本前提。因此,分析命题提供了理论解释和推演的框架。只有当分析命题同综合命题相结合才能构成理论,才能使理论具有科学的含义。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说逻辑提供了建构科学理论的基石。 第二,逻辑提供了科学检验的方法和工具。如果说科学理论的目的是探索描述有关外在世界规律的真理,毫无疑问科学理论依赖于经验。我们根据经验来检验综合命题是否符合事实,因而是否表达真理。但这并不否定逻辑学在知识检验中的重要性。我们对命题的检验是以已有的经验知识为前提的。对任一命题A,只有当我们的经验知识对A有效力时,才能说A(相对于我们的经验知识)是可检验的,A或者可被经验所证实或者被证伪。因此,我们对世界的认识过程并不表现为真理与谬误的对抗,而是在初始经验基础上就主张(可证实的)还是拒绝(可证伪的)命题进行的博弈。 然而这里所谓可证性仅仅是理论上的可证性,因为我们实际已获的知识不可能那么丰富,以致能允许我们解释关于世界的每一问题。因此,虽然每一真正有意义的命题都是或真或假的,但并非每一命题的真假都是可判定的。一个命题是可判定是指我们有现实能行的证明方法可确定命题的真假。由于只有被判定为真的命题才是真理,从这个意义上讲,分析和寻求正确的判定方法或许比研究真理本身更重要。然而判定方法的能行性往往是同逻辑规则系统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我们说逻辑为科学检验提供了有效的工具和方法。逻辑学重要理论意义在法律工作中得到最充分的体现。 (三)形式逻辑的发展历程 形式逻辑已经历了2000多年的历史,19世纪中叶以前的形式逻辑主要是 传统逻辑 ,19世纪中叶以后发展起来的现代形式逻辑,通常称为 数理逻辑 ,也称为 符号逻辑 。 1. 传统逻辑 传统逻辑通常把命题分为直言命题、选言命题和假言命题,并研究这几种命题的形式和推理形式。传统逻辑还包括关于 矛盾律 和 排中律 等逻辑规律的理论,以及有关 词项 的理论。 形式逻辑在欧洲的创始人是古希腊的 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的建立了第一个逻辑系统,即 三段论 理论。其论述形式逻辑的代表作有《形而上学》和《 工具论 》。继亚里士多德之后, 麦加 拉-斯多阿学派逻辑揭示出命题联结词的一些重要性质,发现了若干与命题联结词有关的推理形式和规律,发展了 演绎逻辑 。而古希腊的另一位哲学家伊壁鸠鲁则认为归纳法是唯一科学的方法。中世纪的一些逻辑学家,发展和丰富了形式逻辑。到了近代,培根和约翰·缪勒则进一步发展了归纳法。 在中国,形式逻辑的产生基本与欧洲同时。代表 学派 有墨家与名家,此外还有儒家的 荀子 。有意思的是,墨家研究逻辑为的是找到逻辑的原则,而名家为的是建立诡辩体系。墨家对于逻辑的认识集中在《墨经》中,该书对于逻辑已有了系统地论述。例如它区分了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提出“大故(充分必要条件),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与“小故(必要条件),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而名家的 惠施 则提出了“合同异”的诡辩原则,目的是取消概念的边界。与惠施相反,同属名家的 公孙龙 则提出了“离坚白”的诡辩原则,认为任何独立的概念都有且只能有单一的属性。名家提出了许多诡辩命题,例如“ 白马非马 ”、“鸡有三足”、“孤犊无母”、“连环无扣”、“白狗黑”以及“今适越而昔来”等等。 显然,名家此种“开倒车”的研究方法是中国特有的,它能够建立其诡辩体系恰恰表明当时逻辑发育的水平很低,有着大量漏洞——因此名家才有机可乘。不过,名家此举也使得这些漏洞得到了充分的暴露,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垫脚石——若要发展逻辑,就必须去克服名家的诡辩命题。此外,名家的诡辩命题中也有合理因素——有的确实击中了形式逻辑的要害,这就意味着,除了形式逻辑之外,还有其他逻辑。最后,名家的部分命题里,可能含有合理的关于自然界以及人的认知过程的认识。比如一个命题是“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这个命题若要成立,则必须以“地球是圆的”作为前提。在当时天圆地方的“盖天说”占主导的情况下,名家能有这样的认识是不易的。再有一个命题是认为“飞鸟未尝动”,若做正解,应该是名家认识到我们对于“运动”的直观概念是建立在将归纳了两次静止的认识的基础之上的。当时能做出这些判断实在不容易,可惜这些认识都是以诡辩的形式出现的。 此后,形式逻辑在中国的发展基本陷入了停滞。 在古印度,公元前四世纪时,胜论派和正理派开创了因明学,至六世纪时 陈那 将其完善,称新因明学。因明学,即形式逻辑。 2. 数理逻辑 它是现代形式逻辑。之所以称为数理逻辑,一方面是由于在研究中广泛地使用了人工的符号语言,并发展为使用一种形式化的公理方法,同时也应用了某些数学的工具和具体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现代形式逻辑的发展受到数学基础研究的推动,特别是受到深入研究 数学证明 的逻辑规律和数学基础研究中提出来的逻辑问题的推动。数理逻辑之所以又被称为符号逻辑,是由于它使用人工的符号语言。数理逻辑的创始人是G.W.莱布尼兹。莱布尼兹提出建立“普遍的符号语言”、推理演算和思维机械化的思想。尽管莱布尼兹本人并没有实现他所提出的目标,但数理逻辑的发展却逐步(还没有全部)实现了莱布尼兹的理想。G. 弗雷格 在1879年发表的《概念语言》一书中,建立了第一个 一阶逻辑体系 。19世纪70年代,G.康托尔创立了集合论。集合论,特别是第一个一阶逻辑体系的建立,是形式逻辑的发展进入现代阶段的标志。 3. 现代中国的形式逻辑 20世纪30至40年代,苏联曾把形式逻辑当作形而上学来批判,并把 辩证法 当作惟一科学的逻辑。讲辩证法一定要批判形式逻辑。在此影响下,当时中国也有人“宣判”了形式逻辑的“死刑”。不过在1949年前这种全盘否定形式逻辑的思潮在中国还不属主流思想。1949年到1950年间这种思潮也成为中国的主流思想。 1950年 斯大林 的《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发表后,中国才为形式逻辑“平反”。然而“平反”并不彻底,跟苏联一样,形式逻辑仍带有“初等逻辑”的帽子,而“高等逻辑”自然非辩证法或辩证逻辑莫属。否定、贬低形式逻辑不仅阻碍了逻辑科学的发展,而且造成诡辩盛行的恶果。 黑格尔 曾十分轻蔑地评论过 莱布尼茨 的数理逻辑设想。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才冒出来的数理逻辑(第一个数理逻辑系统是费雷格于1879年提出的),在20世纪50年代初被视为帝国主义时代为 垄断资产阶级 服务的伪科学。 1961年代才开始突破苏联50至60年代逻辑教材的某些框框,清除了苏联教材散布的种种常识性错误。 (四)逻辑学的发展史 逻辑学已有二千多年的历史,其发源地有三个,即古代中国、古印度和古希腊。《庄子·骈拇》云:“骈于辩者,累瓦结绳,窜句棰辞(棰辞二字据王叔岷说补),游心于坚白同异之间,而敝跬誉无用之言非乎?而杨墨是已。”《韩非子·六反》:“杨朱、墨翟,天下之所察也……虽察而不可以为官职之令。”由此可知,杨朱学派当积极参与了战国时期关于坚白同异的论辩。可惜的是,杨朱学派在这方面的见解和贡献已无法考知了。 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就产生了称之为“名学”、“辩学”的逻辑学说。《荀子·正名》尤其是《墨经》集其大成,系统地研究了名、辞、说、辩等相当于词项、命题、推理与论证之类的对象,逻辑思想十分丰富,但由于与一定的政治、道德理论掺杂在一起,未能形成独立的学科体系。 古印度的逻辑学说称为“因明”,“因”指推理的根据、理由;“明”指知识、智慧。陈那的《因明正理门论》、商羯罗主的《因明人正理论》是其代表,如对推理从形式上作了探讨,提出了“三支论式”。但为佛教服务的因明也未能撇开思维具体内容而上升为数学形式的科学。 古希腊 学者对逻辑进行了较全面的研究,形成了独立的系统理论。亚里士多德的六篇逻辑论著被后人集为《工具论》,在历史上建立了第一个关于词项的逻辑系统,亚里士多德被西方人誉为“逻辑之父”。在亚里士多德之后,斯多葛学派研究了关于命题的逻辑。它不同于亚氏逻辑,但又与亚氏逻辑一样,同属演绎逻辑体系,并一起成为传统逻辑最主要的构成部分。 17世纪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的著作《新工具》提出“三表法”和“排除法”,奠定了归纳逻辑的基础,是逻辑学发展的又一个里程碑。到19世纪,英国哲学家密尔(旧译穆勒)的《逻辑体系》总结前人成果,系统阐述了求因果五法,丰富完善了归纳逻辑,提高了其地位,使传统逻辑自此基本定型,即主要由演绎与归纳两大部分内容组成。 17世纪末,德国哲学家莱布尼兹设想用数学方法处理传统演绎逻辑,进行思维演算,数理逻辑由此发端。19世纪40年代,英国数学家布尔的逻辑代数首先使该设想成为现实。但直到20世纪初,在弗雷格等人研究的基础上,罗素和怀德海的《数学原理》建立了完全的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才确立了数理逻辑的基础,从此产生了现代演绎逻辑。此后,现代逻辑蓬勃发展,方兴未艾,演绎部分出现了模态逻辑、多值逻辑等非经典或非标准逻辑分支群,归纳逻辑也与概率、统计等方法相结合,开拓了许多新的研究领域。 此外,黑格尔首创了辩证逻辑体系,因其具有哲学和逻辑双重性质,一般不将其纳入通常的逻辑体系中。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后,科学的辩证逻辑才得以真正建立。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阐述了辩证逻辑的基本原理,辩证逻辑由此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值得一提的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美国和欧洲又兴起“批判性思维”(指有目的的、自我校准的判断。这种判断表现为解释、分析、评估、推论以及对判断赖以存在的证据、概念、方法、标准或语境的说明。简言之,就是通过一定的标准评价思维,进而改善思维)运动,别树一帜地构建了主要探究日常语言表达之论辩、论证的“非形式逻辑”。 (五) 汤牧之 :从“形式逻辑”看中国人的思维特征 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文化最根本问题就是缺乏形式逻辑,并且把形式逻辑提到文化救国高度,同时否定一切心性文化,包括宗教和其它人类精神信仰。这种观点前半部分有一定道理,后半部分看似是崇尚科学和法治,其实对逻辑思维的心性基础依然缺乏正确认识。 形式逻辑是关于人类认识的知性阶段的一种思维规律,其主要规则是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主要任务是提供思维的准确性,或者说是提供概念、判断和推理的准确性。 形式逻辑是获得科学意识和还原事物真相的重要环节。但是仅仅掌握形式逻辑规律,并不是科学发现的充分必要条件。我认为在现有公认的五种逻辑中,依照理性程度从低级到高级排列分别是:表象逻辑、称名逻辑、朴素逻辑、形式逻辑、辩证逻辑。如果从认识角度连贯起来看,其中表象逻辑应当处在潜意识中,是产生新认识的关键环节,类似于我在生存直观认识原理中提出的“逻辑图像”及其“自愈”。 当这种朦胧的“表象”上升到“称名”环节,即一旦被意识提取并单独命名,就必然会丢失许多其它相关信息,而后面的朴素、形式、辩证环节,就是对这个“逻辑图像”在理性框架内的不断“还原”过程。 以往逻辑学似乎没有把逻辑形态与意识结构联系起来,不同逻辑的相互关系和定位也有待商榷。比如“表象逻辑”,过去只知道它主要依赖顿悟,而且被划归到工具逻辑当中,我认为将其作为一种心性化的原生态逻辑或许更为合适,因为它本能的发生在潜意识的“本原意识界面”(注1)当中。不同民族的文化特色,甚至是不同个体思维特点,都应当发生在这个“表象逻辑”当中。 古代中西方思维逻辑只是侧重点不同,中国古代文化更倾向于潜意识心性,也就是所谓的表象逻辑。从象形文字开始,中国人就表现出这样一种“会意”的天赋,并体现在后来的诗歌、书法、写意绘画、禅道,易经八卦等意趣中。特别是潜意识表象逻辑借助易经八卦,不仅极大消解了中国人的天道信仰,还使得中国文化长期浸淫在心性化自娱自乐当中不能自拔。 当然中国文化擅长潜意识表象逻辑,同时还颇具辩证思维,也不完全是坏事。尤其是表象逻辑是一切创造性思维的源头,中国象形文字在此获得更多会意和表达能力,在一些青少年智力对比中,学习汉字的学生一般都具有较高平均智力。所以只要我们补足了形式逻辑这块短板,在重新调整姿态之后,中国文化就依然具有很强的生存潜力。 另外,由于古代中国人注重生命体验和人伦关系,还以此制定了相应的精神法则,产生出一种特别的思维逻辑方式,这就是我们在《大学》和《中庸》中看到的“同位递进式”逻辑方式: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这种同位递进式逻辑,大概属于“朴素逻辑”范畴。其思维原理在于对一连串相关事物的相互验证,具有综合性、整体性特征,在心性调理和经验性活动中具有实用价值。但是它大而化之把握事物之间关系,甚至不需要深入到事物内部,所以也就不能形成严谨的科学化体系。 那么最初是什么原因阻碍了中国古代发展出充分的形式逻辑呢,在中国古代墨家和名家那里,是具有形式逻辑雏形的,但是名家以诡辩著称,以颠覆形式逻辑的方式来宣扬形式逻辑,这样一个逆反心理大概是找不到正确出路的一种渲泄。 或者是相对西方单纯拼音文字,中国象形文字表意相对更为清晰,可能反而对形式逻辑的演化有某种妨碍作用。但这并不是最主要原因,最主要的是中国人沉迷于个体心性当中,不能将天道观念对象化并形成信仰,从而缺乏对社会和自然的整体关照,进而造成科学和法治意识先天不足。 心性化的原生态逻辑过于发达,导致文化内敛并逐渐失去天道信仰,失去天道信仰就会丧失社会公理,进而皇权大于公理,进而消解公理价值,进而从社会心理上解除了形式逻辑生存环境,这就是中国逻辑思维的历史过程。这种缺乏公理价值的逻辑状况顺便解释了,为什么中国人很聪明,社会整体却往往孱弱不振的现象。 事实上全部逻辑的认识功能,只是人与天道联结关系中的一部分,那种抛弃天道信仰,片面追求心性化表象逻辑,又或者相反的片面追求形式逻辑的做法,显然都是不可取的。中国文化的出路在于重新树立天道信仰,在心性文化基础上引入并强化形式逻辑,并保持双方的有机结合和平衡。 保守和进取,一直是两种对抗着的社会观念,前者依据心性化原生态逻辑,后者凭借形式逻辑不断扩大自己新的领地。大概只有天道观念才能实现两者平衡,包括人与自然的平衡、心与物的平衡、德与法的平衡、科学与信仰的平衡。 总之,没有信仰的高度,就没有思想深度,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侧重于人伦和心性,抛弃了天道信仰,从而缺乏对自然现象的探索兴趣,导致中国人思维逻辑出现偏差。而那些抵制信仰,片面强调工具(形式)逻辑的人,同样会将人类引向另外一种偏差,一种科学万能和拜物教的偏差,人类文化的发展前景应当就在于中西方文化从冲突走向融合。 (六)金岳霖的《形式逻辑》( 人民出版社 1979年10月 出版) 金岳霖(1895-1984.10.19) ,哲学家、逻辑学家。字龙荪,湖南长沙人。1914年清华学堂毕业,后赴美留学,1920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学位。1921年后游学英、德、法、意等国,1925年回国,历任清华大学、西南联合大学哲学系教授、系主任,文学院院长。1948 年被选为中央…… 该书目录 第一章 形式逻辑的对象和作用 第一节 形式逻辑的对象 第二节 形式逻辑、数理逻辑与辩证逻辑 第三节 形式逻辑的作用 第二章 概念 第一节 概念的特征 第二节 概念与语词 第三节 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第四节 概念的种类 第五节 概念间的关系 第六节 定义 什么是定义 真实定义 语词定义 真实定义与语词定义的关系 定义的规则 第七节 划分 什么是划分 划分的规则 二分法 划分与定义的关系 习题 第三章 判断 第一节 判断的特征 第二节 判断与语句 第三节 判断的种类 第四节 性质判断及其相互关系 性质判断的形式 A.E、I、O之间的真假关系 第五节 A、E、I、O的主项与谓项周延问题 第六节 关系判断及其相互关系 关系判断的形式 关系的对称性 关系的传递性 关系判断的量项 第七节 假言判断 第八节 选言判断 第九节 联言判断 第十节 负判断 第十一节 各种复合判断之间的关系 第十二节 模态判断 第十三节 几种特别的判断形式 习题 第四章 演绎推理 第一节 推理的特征 第二节 推理的种类与演绎推理的特征 第三节 性质判断的推理(一):直接推理 换质法 换位法 换质位法 附性法 第四节 性质判断的推理(二):三段论 三段论的定义与组成 三段论的规则 三段论的格与式 三段论的还原 省略三段论与复合三段论 有关三段论的几个问题 第五节 关系判断的推理 第六节 复合判断的推理 假言推理 选言推理 联言推理 二难推理 几种常见的以假言判断、选言判断和联言判断为前提的推理 第七节 模态推理 习题 第五章 归纳法 第一节 归纳法的特征 第二节 观察、实验与一些整理感性材料的方法 观察与实验 比较、分类、分析与综合 第三节 简单枚举法与完全归纳法 简单枚举法 完全归纳法 第四节 类比法 第五节 判明因果联系的方法 现象间的因果联系 求因果联系的五种方法 第六节 概率与统计 概率 统计方法 应用统计方法时常见的错误 第七节 假说 假说的性质 假说的发展 假说的作用 第八节 归纳与演绎的关系 习题 第六章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 第一节 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一般性质 第二节 同一律 第三节 矛盾律 第四节 排中律 习题 第七章 论证 第一节 论证及其作用 第二节 论证的组成 第三节 论证的种类 演绎论证和归纳论证 直接论证和间接论证 第四节 论证的规则 关于论题的规则 关于论据的规则 关于论证方式的规则 第五节 反驳 第六节 几种不正当的论证和反驳的手法 习题 附录 逻辑史资料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古希腊奴隶社会时期的逻辑学说 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说 斯多阿派与伊壁鸠鲁派的逻辑学说 第三节 欧洲中世纪封建主义时期的逻辑学说 第四节 欧洲近代资本主义时期的逻辑学说 培根的归纳逻辑 《波尔罗亚尔逻辑》 康德的逻辑学说 穆勒的归纳逻辑 莱布尼兹到布尔的数理逻辑 第五节 中国逻辑思想的发展 公孙龙的逻辑思想 后期墨家的逻辑思想 荀况的逻辑思想 汉以后逻辑思想的发展
个人分类: 思考中医|2694 次阅读|0 个评论
[转载]谌旭彬:“逻辑课”被中国教育无视数十年,太不应该
fqng1008 2018-10-20 18:11
作为通识教育的普通逻辑课缺席数十年,实在是不应该的事情。这种缺席也必然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使社会呈现出一种思维上的病态。 \0 1905年,严复翻译的逻辑学著作《穆勒名学》。该书一度成为京师大学堂的教材 逻辑是一种基础工具,教人如何正确地思考和表达。世界上很多国家在大、中学阶段,将逻辑作为一种必修的通识教育。但在中国,作为通识教育的逻辑课,已经缺席了数十年之久。 一、晚清民国,大、中学校多开设有逻辑必修课,很重视普及逻辑常识 “逻辑”一词,始于严复对“Logic”的音译。在近代史上,“Logic”还有过“辩学”、“名学”、“论理学”等意思更直白的译名。略言之,逻辑是一种基础工具,教人如何正确地思考和表达。科学研究对逻辑的倚重自不必说,人生随时随地之言(与人沟通交流)与行(思考、处理问题),都离不开逻辑。说话没逻辑,即不能有效表达和传递自己的想法;做事没逻辑,就无法真正解决问题;缺少逻辑常识,尤其容易沦为被他人愚弄的对象。 故此,自 20世纪初,传统逻辑系统传入中国后,教育界即将逻辑学纳入到了正规课程之中。 晚清之际: 1902年,清廷颁布《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规定“政科”三年须开设逻辑课(名学),每周两学时。1904年的《奏定高等学堂章程》,将逻辑课(辨学大意)列为“经学科”、“文学科”、“商科”的必修课;《奏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则把逻辑学列为公共课程,共一学年,每周3学时。进入民国后:逻辑学成为很多大学、高等师范学校乃至中学的必修或通习课目。讲授的内容,也超出了传统逻辑,如金岳霖在清华大学开课讲现代逻辑(数理逻辑)。梁启超、王国维、陈寅恪、冯友兰、熊十力、胡适等学术名家,亦将逻辑学深入应用到了自己的研究领域。 1930年代,苏联开启了对逻辑学的大批判,勒令大、中学校取消逻辑课。受其波及,一批受苏联影响极深的知识分子,也于1920年代末开始掀起对逻辑学的批判。艾思奇等人宣称要用“辩证法”来打倒逻辑学,甚至公开“宣布了形式论理学的死刑”。这场批判,一直持续到1930年代末。这场“辩证法”针对逻辑学的大批判,虽然声势浩大,但因参与批判者的在野身份,结果并未能撼动逻辑学在大、中学校课程中的地位。张东荪、金岳霖等人,也尚有空间与叶青、艾思奇进行论战。1939年,蒋介石甚至还曾下达指示,欲聘请专家来讲授逻辑学,以改良公文的批示。 二、五六十年代,大、中学校的逻辑教学,两次遭受重创 苏联于 1946年11月作出《关于在中学校里讲授逻辑和心理学》的决议,结论认为:每一社会经济形态都有与自已相适应的逻辑,苏联必须创造出一种特殊的、“苏维埃的”逻辑。1950年代中国大、中学校所教授的逻辑课内容,深受苏联影响。据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中国逻辑学会理事宋文坚回忆: “新中国成立后学习苏联逻辑,则是在我国已有逻辑研究和教学成果上的全面大倒退。受害最为严重的是我国大学的逻辑课程。这种课程是给非理工学科开设的,叫作普通逻辑课。最先引进的苏联逻辑教材是曹葆华翻译的斯特罗果维契的《逻辑》,1950年人民出版社出版。苏联1945年以前有段时期曾取消了大学的逻辑课程,理由为逻辑是形而上学哲学的产物。斯特罗果维契的《逻辑》是1946年开禁后出版的,仍带有对逻辑的高压态势,……其批判多是无中生有或者根本错误。在逻辑内容上则是讲授传统形式逻辑和培根、穆勒的古典归纳,大致是延续19世纪的逻辑教学体系,因而这是一本内容落后、观念陈旧的逻辑课本。1951年出版的维诺哥拉道夫和库兹明合著的《逻辑学》的译本,为苏联高级中学所用,比较简明、讲述清楚、废话不多,但内容仍是陈旧落后的传统形式逻辑。很显然,逻辑教研室的老师们对这样的逻辑课本是不欣赏的。但即使不欣赏、瞧不上,也仍得以苏联这两本教材为范本。……苏联不改,我们也不能改。……以苏联范本为模式在我国培养的一代逻辑教师,逻辑视野不宽,长期不知有数理逻辑。其中部分人刻板地固守着这类模式不放。影响较为深远。” 进入 60年代,“十年动乱”中,逻辑学再遭重创。据社科院哲学所副所长倪鼎夫回忆: “逻辑科学是重灾区之一。逻辑研究机构和大学的逻辑教研室(组)被撤销了,学校里逻辑课取消了,专业队伍解散了。在各门基础课中,‘四人帮’不准老师讲理论推导和论证,污蔑这是‘从概念到概念’,‘从理论到理论’,是‘脱离实际’、‘故弄玄虚’,是‘回潮’、‘复旧’。结果使学生只知道些现成的结论,不知道这些结论是从哪些前提推导出来的,只知道一些零散的感性的知识,不知道理论的论证。所有这些极大地影响了学生逻辑推理能力和理论思维能力的提高。……他们把逻辑工作者看作专政对象,给有研究成果的老专家扣上‘反动权威’的帽子,强迫他们去打扫厕所……” 逻辑学家金岳霖及其 50年代著作。金晚年对学生诸葛殷同说:“我当初就打心眼里瞧不起那些书(指苏联的《逻辑》教科书)。” 三、 80年代至今,大、中学校的逻辑课经短暂复苏后,再度形同虚设 70年代末,逻辑课开始在大、中学校复苏。1978年,第一次全国逻辑学讨论会召开;1979年,中国逻辑学会成立。1981年,教育学家张志公撰文,呼吁“中学生应该学点逻辑”,认为“二十年代到四十年代的一些比较重视教学的高中和师范学校,专门开设过逻辑课,大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四十年代以后,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在普通中等学校以及中等师范学校,不再专门开设逻辑课,就连一般的高等学校和高等师范院校也没有普遍地设置逻辑学课程。这样,使得一般受教育的人,渐渐对于逻辑愈来愈生疏。这是不妥当的。”鉴于教材、师资匮乏的现实,张志公建议:“在中学普遍开设逻辑课显然是不可能的,……由语文学科明确地把逻辑训练和简要的逻辑知识的教学任务承担起来,是可取的。” 类似的呼吁很多。也有一些效果。比如,高中语文课本确实一度增入了一些与语言运用、思维表达相关的逻辑基础知识。但 1988年,中学语文教材再次删除了有关逻辑学的教学内容,一些“专家学者”进而又提议取消师范院校课程中的逻辑学。进入90年代,情况变得更为恶劣。在很多大学,逻辑从必修课变成了可有可无的选修课——最典型者,莫过于从1998年起,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文件,逻辑被从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类)的专业基础课程踢了出去。中国逻辑学会副会长吴家国如此总结:“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逻辑教学走入困境。……主要表现是:第一,部分学校、专业的逻辑课被别的课程取代,开课面大为减少;第二,保留逻辑课程的学校、专业,有的减少了教学时间,有的把必修改为选修;……第四,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应考面相当大的几个专业(如中文、法律、行政管理等),把原已考了多年的‘普通逻辑’给取消了……”这种状况,时至今日,也未见改观。 逻辑课在大、中学校的这种命运,背后的原因是多重的,高校市场化仅是其中之一。正如曾昭式所总结的那般: “目前,许多学校的逻辑课被取消,或者逻辑的课时量被压缩。这既有一些高校领导的责任,也与一些高校没有逻辑教师有关,甚至政府有关部门也不支持逻辑的教学与普及。” 四、数十年来,逻辑常识教育的缺席,使社会呈现出一种思维上的病态 艰深的数理逻辑,自然不必人人修学。但作为通识教育的普通逻辑课缺席数十年,实在是不应该的事情。这种缺席也必然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使社会呈现出一种思维上的病态。诉诸情感、诉诸传统、诉诸暴力 ……等背离逻辑的交流方式,在社交媒体上随处可见。很多公共话题的讨论,因参与者缺乏基本的逻辑常识,常沦为无意义的互撕口水战,乃至发展成“用U型锁说话”。 较典型者,如讨论 “中西医话题”时,大多数人浑然不觉“中医”与“西医”这两个概念的对立,在逻辑上并不成立——以“阴阳五行”和《黄帝内经》为核心标签的“中医”,实际上应该命名为“传统医学”(西方“传统医学”里也有类似“阴阳五行”,如恩培多克勒的四元素土、气、火、水相生相灭之说)。“西医”实际上指的是建立在多种现代科学基础上的“现代医学”,不存在任何的国家、民族属性。也就是说:“中医”与“西医”的概念对立,在逻辑上是错误的;在讨论时诉诸民族情感,在逻辑上更是错上加错。 在普及逻辑常识方面,殷海光的努力尤其值得一提。殷早年师从金岳霖,去台后任教于台湾大学。自 1950年代起,即致力于向民间播撒“逻辑种子”、用逻辑揭破两蒋当局“用一切光明的字眼”包装起来的政场言论。据林毓生回忆:“殷先生在他的(逻辑)课上,常常拿生活上的具体实例来说明逻辑的规则,有时也拿官方的政策、文告来说明其不通(不合逻辑)之处。这样的方式,使他的课程变成让头脑不受专制散布的愚昧与虚伪所蒙骗的利器。殷先生讲课时,非常有条理,庄严而小拘谨,隽语如珠,灵光闪闪,……生活在威权体制之下,大家都深感压抑。在这样的环境中,殷先生的课程,带来一股新鲜的空气,深具魅力,非常吸引人。”(11)1957年,殷海光出版了一本以对话体写成的逻辑常识普及著作《逻辑新引:怎样辨别是非》。这本六十年前的小册子,对数十年未曾受过正规逻辑常识教育的国人而言,相信仍会极有助益。 殷海光 在殷看来,普及逻辑常识,对造就一个良性社会至关重要。比如,尊重并培护言论自由,必须做到“就是论事”。意即:“只问是非,不问是谁说的。…无论赞成或反对,应该完完全全以论题为范围,而不旁生枝节。这是言论自由必需的态度和修养。” 注释 本文所谈 “逻辑”,除非特别强调,均系指作为常识的普通逻辑,而非供科研之用的数理逻辑。 曾昭式,《包容与拒斥:逻辑学东渐命运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2,P42-43。具体批判情形,可参见:《中国逻辑史 现代卷》,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P92-119。 (台) “国史馆”藏:蒋中正电贺耀组日呈情报以十件为限并聘专家讲授逻辑学以利公文批阅,1939/01/13。数位典藏号:002-010300-00019-021。《国内外哲学问题讨论综述 1983-1986》,复旦大学哲学系资料室、上海第二教育学院政教系/编,1987,P110。 宋文坚:《为学简叙》,收录于:《文化集思》,人民出版社, 2013,P568-569。宋认为:“列宁所说的逻辑,以及我国学者由而滋生出的另一类别的辩证逻辑根本不是逻辑,而是哲学或者就是思维的非逻辑研究”。 倪鼎夫,《努力发展逻辑科学,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 ——在一九七八年全国逻辑讨论会上的发言》,收录于:《哲学研究丛刊 逻辑学文集》,《哲学研究》编辑部/,1979。 张志公,《承担逻辑训练的任务是可取的》,原载《语文战线》 1981年第7期。 曾昭式,《中国现代文化视野中的逻辑思潮》,科学出版社, 2009,P188。 吴家国,《从传统逻辑到普通逻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2006,P224。同注释。(11) 黄晓峰,《林毓生谈殷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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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科学素质与中医科学性(三)
热度 1 fqng1008 2018-8-31 16:03
4 中医学的逻辑问题 前已述及,新造“科学”概念与我苦苦思索中医学相关,那么“中医学是什么”应在思考中。个人认为:中医学是拥有自然哲学思维模式的中医人所构造的文化载体。从这个概念,可以了解笔者对阴阳五行、天人合一、格物致知等中国传统哲学思想观念是否应该纳入《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的初步想法。 中医学诞生于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那个时代也是中华文明从诞生到长足进步的一个灿烂辉煌的时期。掀起那个时代文明进步的巨大动力,就是自然哲学的思维模式,从而创造了从主体到客体突飞猛进的奇迹。但是,那个时代毕竟是现代科学的前夜,科学精神的诞生与成长就是逐渐克服自然哲学思维模式局限性的序章。 4.1 逻辑学发展历程 什么是逻辑?什么是逻辑学?简而言之,逻辑是思维的规律和规则,逻辑学则是 探索、阐述和确立有效推理原则的学科。 通俗地说,逻辑学是教人说话、做事遵循一定的规则,从而更加严谨的学问。所以,它是现代科学产生的重要前提。 逻辑性是一门古老的学问,但在 大学从萌芽走向成熟的时候,出现了 开创性发展 。12世纪到13世纪中期是逻辑学发展的“继承与消化时期”,13世纪中期以后,大学逻辑学的发展渐渐进入辉煌时期,并在14世纪达到了顶峰。杰出的逻辑学家大量涌现,“现代逻辑”获得长足发展,开始对哲学、自然科学产生深远影响。近代数理逻辑的出现引起了学术界的连锁反应,对此做出突出贡献的是奥卡姆。他将逻辑学中的指代理论运用到哲学上,对共相和殊相进行分析,强有力地支持了唯名论的观点,并发展出“奥卡姆剃刀”的方法论,即“如无必要,勿增其实”。这种方法被称为“现代方法”,与之相区别的是“古代方法”。“现代方法”认为,构成论证基础的原则来自经验归纳,凡是超过经验的知识都属于信仰问题(不可证明 ) ,经验方法得出的结论只是或然性的。 “现代方法”更重视经验的世界和世俗的世界,这在政治上是对教皇权威的挑战,在学术上是对经院方法脱离现实的纠正,成为近代实验精神的先导。正如丹皮尔所言,“由于唯名论的复活,人们就对直接感官知觉的对象重视起来,这种精神打破了人们对抽象观念的信仰,因而最后也就促进了直接的观察与试验,促进了归纳研究。” 逻辑学在大学得到发展,说明科学不是一种草根学问,不是土豪的学问,更不是快餐文化,而是能够坐冷板凳的学究们独立品格、自由探索、求真务实精神的体现。 4.2 概念与命名 对大自然各种事物的命名,是人类文明诞生的标志,并表达出有形世界与无形世界的密切关联。但是早期的智者急于求成,他们匆忙地为了“名正而言顺”,借助当时的各种思维工具陆陆续续地给出了很多相互重复、相互冲突的命名。正如《 易经 》所云,“名为万物之始,万物始于无名。道生一,一生二, 二生三 ,三生万物。”事实上,人类不可能先掌握命名规则再开始给万物世界命名,而只能等待命名出现混乱不堪状态的时候,才能总结经验制定命名规则。 日本著名逻辑学家末木刚博指出,中国的逻辑是以正名论为中心的。“所谓正名,即辨正名称、名份”(《辞海》)。这一观点最先由孔子所倡导,他鉴于当时社会变动所引起的名存实亡、名实不符的现象,提出了“必也正名乎”的主张,随之引起了名实问题亦即名称与实际事物关系问题的长期争论。尽管各自根据不同的立场和观点去解释和论证,但要求“名实相副”的目标却是一致的。然而,正名逻辑却没有考察要实现“名实相副”的重要工具——定义和定义规则。 显然,逻辑学里的“概念”是包含定义规则的“命名”,代表的是思维的 基本单位 。概念具有内涵和外延两个基本特征。内涵即该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所特有的属性,通过定义规则来阐明;外延是指这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的范围。二者存在反比关系,即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多,外延就越小;反之亦然。 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即指出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形式逻辑的定义方法是把某一概念包含在它的属概念之中,并揭示它与同一个属概念下的其它种概念之间的差别,即种差。因而定义的常用公式是:被定义概念=属+种差。定义的规则有:①应相称:即定义概念与被定义概念的外延相等;②不应循环;③一般不是否定判断;④应清楚确切。 由于缺乏形式逻辑的规范,中医学基本概念(命名)的名实问题,至今仍未得圆满解决。 随着现代科学的日益进步,人们对科学概念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规范。提炼出它的三大特征,即可确定性、可检验性和可淘汰性。所谓可确定性,指科学概念应该反映事物的本质,并明确地规定其涵义。因为只有明确地揭示了概念的内涵,才能使科学概念具有可操作性并作出相应的操作解释。所谓可检验性,指从科学概念所蕴含的意义出发,加上其它辅助条件,就可以导出可由实验直接或间接来加以检验的命题。爱因斯坦认为:“物理学中没有任何概念是先验的必然的,或者是先验的正确的。唯一地决定一个概念‘生存权’的,是它同物理事件(实验)是否有清晰的和单一而无歧义的联系。”所谓可淘汰性,科学概念不是一成不变的僵化形态,它的内涵和外延都可能随着科学认识和观测手段的发展而变化,甚至被淘汰。 25 年前,我发表了“中医学概念的哲学思考”一文(《医学与哲学》1993(7):25-27),从举实、移植、嫁接、类推四个方面讨论了中医学概念(实际上是前概念或命名)的发生学概况,可以说是井喷式效应,良莠不齐,糟粕偏多。进一步从可确定性、可检验性和可淘汰性三个方面探讨中医学概念(实际上是前概念或命名)的逻辑学前提,则绝大多数要遭到“奥卡姆剃刀”屠宰。这一点,在西方医学史也是曾经的一幕,如“灵气”、“奴斯”、“活力”、“动物热”等大量思辨性概念,由于最终无法由操作找到本体论解释而逐渐被淘汰。但在中医学基本理论中,大量生理、病理、药理学概念没有能明确反映本质特征的内涵,也无法找到操作性解释。 尤其在中西医结合研究过程中,以寻找客观指标为中心的证本质研究、脏腑本质研究,实质上是试图为传统概念寻求其操作性解释。但遗憾的是,既然传统概念已经明确地反映了本质涵义,那为什么还要通过操作手段去寻找已有本质涵义的“本质”(本体论解释)呢?如果我们苦苦寻求一种没有明确性本体的可操作性概念,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例如,所有的病机以及证候名称只是一组疾病表象的代称,而并非其本体反映。那么,我们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的一些概念,象肾阳虚、脾气虚、心气虚、肝郁、瘀血、阴阳、寒热等等,看起来似乎为它们找到了一些操作性解释,但实际上并不能确定,因而表现出牵强附会、无法通约。因为事实上,传统概念原本没有这样一些“附加条件”,它并不以操作性原则为定义标准。故尔,血液流变学异常可以见于多种非瘀血证的病变,环核苷酸、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功能改变等并不能确定为阴阳的特异性指标。 缺乏可操作性解释,也就无法通过操作来重现和检验。例如湿热,究竟是一种致病物质还是一种气象因子呢?湿热通过什么途径,怎样进入人体,又是如何熏蒸肝胆的?这种邪气无法捕捉和检测,怎么去经受多几个“为什么”的反复质疑?因此,它只能永存于思辩和虚构的迷宫之中。正如尹文所云,“万名俱列,不以形应则乖”,中医学各种概念内涵不清,分类不明,以致于后世医家不得不进行大量的传、注、笺、疏,通过训诂而求字义,结果张氏说张,李氏说李,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例如《伤寒论》的“六经”,由于没有可操作性解释,后人有认为是经络,有认为是部位,有认为是阶段,有认为是脏腑,有认为是气化,又无法用检验来决定它的“生存权”,也就失去了修正和淘汰旧概念、创新和完善新概念的重要方式。 最后,对中医学概念的动力学进行了考察分析,提出:正名逻辑维护了传统中医学的稳态结构;描述性定义阻碍了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追求;流动性概念导致了训诂之学的兴旺发达。 4.3 分类与划分 在传统逻辑里,把概念外延即一个类分为若干子类的思维过程称之为“划分”。划分是从属到种,而分类则是从种到属,二者方向相反,但规则一致。要正确地划分,需遵守一定的逻辑规则:①各子项之间没有共同的分子,即各子项之间是 全异关系 ,或者说各子项不相容;②母项的每一个分子都属于某个子项,即各子项要穷尽母项(与枚举不同);③每次划分必须依照同一根据;④每次划分不能越级(例如动物,首先划分为脊椎和非脊椎两类,再把脊椎动物分为哺乳、鸟、鱼、爬行、两栖等5类)。 早期医家对疾病认识不清,分类模糊、相互包含的认识是必然的。表2是我们根据《诸病源候论》中的文字汇总,所划分的外感病四大体系,存在着严重的重叠、包含现象。我曾经搜集了疟疾、痢疾等疾病的中医分类,都在30种以上,以五脏、六淫、八纲以及临床表现等不同角度进行了区分。由于缺乏划分规则,古代医家没有办法进行合理分类,因而随意性很大。这种不讲究划分规则引起的分类混乱,一直持续到今天。 表2 《诸病源候论》外感病四大体系 伤寒候 时气候 热病候 温病候 伤寒候 时气候 热病候 温病候 伤寒一日 时气一日 热病一日 温病一日 伤寒痉 伤寒二日 时气二日 热病二日 温病二日 伤寒结胸 伤寒三日 时气三日 热病三日 温病三日 伤寒五脏热 伤寒四日 时气四日 热病四日 温病四日 伤寒变成黄 时气变成黄 温病变成黄 伤寒五日 时气五日 热病五日 温病五日 伤寒心腹满痛 伤寒六日 时气六日 热病六日 温病六日 伤寒大小便不通 时气大小便不通 热病大小便不通 温病大小便不通 伤寒七日 时气七日 热病七日 温病七日 伤寒热毒脓血痢 时气脓血热利 热病下利 温病下利 伤寒八日 时气八日 热病八日 温病八日 伤寒上气咳嗽 伤寒九日以上 时气九日以上 热病九日以上 温病九日以上 伤寒吐血 时气血吐血 热病 温病吐血 伤寒咽喉痛 时气咽喉痛 热病咽喉疮 温病咽喉痛 伤寒阴阳毒 时气阴毒 伤寒斑疮 时气发斑 热病斑疮 温病发斑 坏伤寒 时气败 伤寒发痘疮 时气疱疮 疱疮热病 伤寒百合狐惑 伤寒谬语 时气狂言 温病狂言 伤寒病后诸证 伤寒病后虚羸 热病后沉滞 温病差后诸病 伤寒渴 时气渴 热病口干 温病渴 伤寒劳复食复 伤寒劳复食复 伤寒劳复 伤寒劳复食复 伤寒吐逆 时气干呕哕 热病呕哕 温病呕哕 伤寒令不相染 伤寒令不相染 伤寒令不相染 伤寒厥 伤寒阴阳易、交接劳复 时气阴阳易、交接劳复 温病阴阳易、交接劳复 最近,我的一篇的文章“从分型辨证到分期辨证——中西医结合传染病诊疗模式的推陈出新”( 即 将在《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发表 ) 专门提到这个问题:在“病证结合”的诊疗模式里,为什么一种疾病可以分为3型、5型、8型、10型,甚至20型、30型、50型?专家制定的分型标准为什么常常被临床医生突破?原因在于目前采取的“分型辨证”模式则包含了八纲辨证、脏腑辨证、六淫辨证、气血津液辨证等,各种辨证方法具有不同的划分依据,重叠应用会出现“兼容性故障”。 而且,八纲辨证本身就违反了划分规则:①各子项之间包含共同分子,如表、里、寒、热、虚、实均可归纳在阴、阳之中;②一次划分采用不同依据,彼此包含导致“划分”的界限不清。 脏腑辨证也是这样:①把“脏病”与“腑病”一起划分,属于越级行为;②划分中相互包含,既有“表里同病”,也有数脏合病,各子项之间存在共同分子,缺乏严格界限;③分型标准脱离临床实际,大多数疾病属于“本虚标实”、“多脏腑合病”,无法截然分开。 由于分型辨证采用多种依据,没有遵循严格的划分规则,导致证型之间相互包含,各证型越级并列、分布随意。在此基础上的证候规范化、客观化研究,事倍功半,陷于困境。以病毒性肝炎中医辨证标准为例:1991年中国中医药学会内科肝胆病专业委员会《病毒性肝炎中医辨证标准》将慢性肝炎分为湿热中阻、肝郁脾虚、瘀血阻络、肝肾阴虚、脾肾阳虚等5型;1994年《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将病毒性肝炎分为肝胆湿热、湿困脾胃、热毒炽盛、寒凝阳衰4型;2002年《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将慢性肝炎分为肝胆湿热、湿邪困脾、肝郁气滞、肝郁脾虚、肝郁血瘀、肝肾阴虚、脾肾阳虚、热毒炽盛等8型;2010年中华全国中药学会肝病专业委员会制定的辨证标准,将慢性肝炎分为正虚邪恋、肝胆湿热、肝郁脾虚、肝肾阴虚、肝血瘀阻、脾肾阳虚等6型;2017年中国中医药学会将慢性肝炎分为湿热内结、肝郁脾虚、瘀血阻络、肝肾阴虚、脾肾阳虚等5型。标准是临床诊疗和新药研制的权威文献,由于辨证分型缺乏严格界限而导致如此分歧,临床医生如何执行? 4.4 类比与归纳 4.5 量化与统计 4.6 假说和检验 5 中医学的实证(较真)问题 6 中医学的方法学问题 7 传统医学的出路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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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科学素质与中医科学性(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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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医学的逻辑问题 前已述及,新造 “科学”概念与我苦苦思索中医学相关,那么“中医学是什么”应在思考中。个人认为:中医学是拥有自然哲学思维模式的中医人所创造的文化载体。从这个概念,可以了解笔者对 阴阳五行、天人合一、格物致知等中国传统哲学思想观念 是否应该纳入《 中国公民科学素质 基准》的初步想法。 中医学诞生于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那个时代也是中华文明从诞生到长足进步的一个灿烂辉煌的时期。掀起那个时代文明进步的巨大动力,就是自然哲学的思维模式,从而创造了从主体到客体突飞猛进的奇迹。但是,那个时代毕竟是现代科学的前夜,科学精神的诞生与成长就是逐渐克服自然哲学思维模式局限性的序章。 4.1 逻辑学发展历程 什么是逻辑? 什么是逻辑学?简而言之, 逻辑是思维的规律和规则 , 而逻辑学则是研究 思维规律和规则 的学问。 所以,它是现代科学产生的重要前提。 逻辑性是一门古老的学问。 12世纪到13世纪中期是逻辑学发展的“继承与消化时期” , 它是 大学从萌芽走向成熟,同时出现 逻辑学 开创性发展 的一个阶段 。 13世纪中期以后,大学逻辑学的发展渐渐进入辉煌时期,并在14世纪达到了顶峰。杰出的逻辑学家大量涌现,“现代逻辑”获得长足发展,开始对哲学、自然科学产生深远影响。近代数理逻辑的出现引起了学术界的连锁反应,对此做出突出贡献的是奥卡姆。他将逻辑学中的指代理论运用到哲学上,对共相和殊相进行分析,强有力地支持了唯名论的观点,并发展出俗称为“奥卡姆剃刀”的方法论,即“如无必要,勿增其实”。这种方法被称为“现代方法” ( viamoderna ), 与之相区别的是 “古代方法” ( viaan-tiqua )。 “现代方法”认为,构成论证基础的原则来自经验归纳,凡是超过经验的知识都属于信仰问题,不可证明,经验方法所得出的结论只是或然性的。“现代方法”更重视经验的世界和世俗的世界,这在政治上是对教皇权威的挑战,在学术上是对经院方法脱离现实的纠正,成为近代实验精神的先导。正如丹皮尔所言,“由于唯名论的复活,人们就对直接感官知觉的对象重视起来,这种精神打破了人们对抽象观念的信仰,因而最后也就促进了直接的观察与试验,促进了归纳研究。” 4.2 概念与命名 4.2.1 发生学考察 对 大自然 各种事物的命名 , 是 人类文明诞生的标志 , 并 表达出有形世界与无形世界的密切关联 。 但是早期的智者急于求成,他们匆忙地为了 “名正而言顺”,借助当时的各种思维工具陆陆续续地给出了很多相互重复、相互冲突的命名,正如 《 易经 》 所云 “ 名为万物之始,万物始于无名 。 道生一,一生二, 二生三 ,三生万物。 ”事实上,人类不可能先掌握命名规则再开始给万物世界命名,而只能等待命名出现混乱状态的时候,才能总结经验制定命名规则。 日本著名逻辑学家末木刚博指出,中国的逻辑是以正名论为中心的。 “所谓正名,即辨正名称、名份”(《辞海》)。这一观点最先由孔子所倡导,他鉴于当时社会变动所引起的名存实亡、名实不符的现象,提出了“必也正名乎”的主张,随之引起了名实问题亦即名称(或概念)与实际事物关系问题的长期争论。尽管各自根据不同的立场和观点去解释和论证,但要求“名实相副”的目标却是一致的。然而,正名逻辑却没有考察要实现“名实相副”的重要工具——定义和定义规则。 显然,逻辑学里的概念是包含定义规则的 “命名”,代表的是思维的 基本单位 。概念具有内涵和外延两个基本特征。内涵即该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所特有的属性,通过定义规则来阐明;外延是指这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的范围。二者存在反比关系,即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多,外延就越小;反之亦然。 定义,亦称界说,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即指出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形式逻辑的定义方法是把某一概念包含在它的属概念之中,并揭示它与同一个属概念下的其它种概念之间的差别,即种差。因而定义的公式是:被定义概念 =属+种差。定义的规则有:①应相称:即定义概念与被定义概念的外延相等;②不应循环;③一般不是否定判断;④应清楚确切。由于缺乏形式逻辑的规范,中医学基本概念(命名)的名实问题,至今仍未得圆满解决。 中医学概念的确定方法(或命名形式)大约有: ( 1)举实:通过考核,为实际事物给出一个名称,即“以名举实”,或“取实予名”。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方法,正如《荀子·正名》所云:“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者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 ( 2)移植:从其它学问中直接搬来一部分概念运用于医学之中。类似于《墨子 ˙ 小取》中 “援”和“侔”的认识论方法。中医学理论体系与中国古代科学同根共壤,它们融合在自然哲学的母体之中,又各自吸收着彼此的养分。自然哲学曾两次大规模涌入中医学体系,第一次是春秋战国时期,导致了中医理论框架的建构和形成;第二次是宋明理学,促进了中医学派的争鸣和理论创新。从阴阳、五行、精气学说,到道家、儒家、佛家经义,概念的移植是其施加影响的主要方式。另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局限,传统中医学缺乏基础研究,其生理、病理、药理学说只能借助于推测和猜想,自然哲学正提供了这样一种方便,其思辨性性概念大量涌入,使中医学理论得以顺利早产并快速扩张。 ( 3)嫁接:将两种不同的概念结合在一起,获得新的含义,例如心火、脾气、肾精、肝阴、虚火、痰湿、肺燥、阳黄、阴火、肝木等等。其特点主要是将一些实体概念与抽象的哲学概念进行嫁接,如脏腑组织与精、气、阴、阳、五行以及六淫、虚实等相结合。这些概念似实而虚,若有若无,带有明显虚构和假设的性质,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缺乏可检验性。 ( 4)类推:将某种概念推衍其外延,形成其子概念体系。如“气”的子概念有营气、卫气、宗气、元气、大气、谷气、清气、浊气、正气、邪气、湿气、痰气、水气、脏气、腑气、经气、真气、气滞、气郁、气结、气陷、气阻等等。而且,广义的“气”既是物质,又是功能,二者变动不居。 4.2.3 逻辑学分析 现代科学概念有三大特征,即可确定性、可检验性和可淘汰性。中医学基本概念是否也具有这三大特征呢? ( 1)可确定性:指科学概念应该反映事物的本质,并明确地规定其涵义。现代物理学家波恩说过:“我建议用‘可确定性’来表达科学思维的基本法则。一个概念,不管是否可以应用于特殊情形,只要它是可确定的就使用它。”这是很重要的,因为只有明确地揭示了概念的内涵,才能使科学概念具有可操作性。所谓概念的可操作性,是指概念的意义等同于一套相应的操作解释,例如“肿瘤”、“休克”、“心肌梗塞”、“炎症”等等,都可以通过某些操作结论来作出本体的解释。而医学史上的许多思辨性概念,如“灵气”、“奴斯”、“活力”、“动物热”等,由于最终无法由操作找到本体论的解释而逐渐被淘汰。从中医学基本理论中可以看出,大量生理、病理、药理学概念没有明确的能反映本质特征的内涵,并无法找到操作性解释。显而易见,以寻找客观指标为中心的证本质研究、脏腑本质研究,实质上是试图为传统概念确定其操作性解释,这就为我们带来了一些思考。首先,既然传统概念已经明确地反映了其本质涵义,那为什么还要通过操作手段去寻找已有本质涵义的“本质”(本体论解释)呢?因为实际上,所有的病机以及证候名称只是一组疾病表象的代称,而并非其本体反映。其次,我们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的一些概念,象肾阳虚、脾气虚、心气虚、肝郁、瘀血、阴阳、寒热等等,看起来似乎为它们找到了操作性解释,实际上却牵强附会。因为事实上,传统概念原本没有这样一些“附加条件”,它并不以操作性原则为定义标准。故尔,血液流变学异常可以见于多种非瘀血证的病变,环核苷酸、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功能改变等并不能确定为阴阳的特异性指标。 (2)可检验性:指从科学概念所蕴含的意义出发,加上其它辅助条件,就可以导出可由实验直接或间接来加以检验的命题。爱因斯坦认为:“物理学中没有任何概念是先验的必然的,或者是先验的正确的。唯一地决定一个概念‘生存权’的,是它同物理事件(实验)是否有清晰的和单一而无歧义的联系。”科学概念的可检验性是与其可确定性紧密相关的。西医病理学概念“肿瘤”、“休克”、“心肌梗塞”、“炎症”等等,可以通过操作来确定,也就可以通过操作来重现和检验。这是毫无疑问的,而大多数中医学基本概念就无法检验。例如湿热,究竟是一种致病物质还是一种气象因子呢?湿热通过什么途径,怎样进入人体,又是如何熏蒸肝胆的呢?这种邪气无法捕捉和检测,只属于思辩和虚构,一旦操作起来而把握的东西就变为其它而非“湿热”了。 (3)可淘汰性:指科学概念不是静止和僵化的形态,它的内涵和外延都可能随着科学认识和观测手段的发展而变化,甚至被淘汰。这种变动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在原有概念的基础上赋予新的涵义;一种是废弃原来的概念,引入新的概念。科学概念的可淘汰性也是由上述两个特征所决定的,它是科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大多数中医学概念无法操作,缺乏可确定性和检验性,也就失去了修正和淘汰旧概念、创新和完善新概念的重要方式,形成了“名存实亡”、“名实不副”的混杂局面。正如尹文所云,“万名俱列,不以形应则乖”,中医学各种概念内涵不清,分类不明,以致于后世医家不得不进行大量的传、注、笺、疏,通过训诂而求字义,结果张氏说张,李氏说李,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例如《伤寒论》的“六经”,由于作者没有做出操作性解释,后人有认为是经络,有认为是部位,有认为是阶段,有认为是脏腑,有认为是气化,又无法用实验来决定它的“生存权”,也就不能进行概念的修正和更新了。 4.2.3 动力学研究 ( 1)正名逻辑维护了传统中医学的稳态结构:“正名求实”或“循名责实”是正名逻辑的主要目标,因为古代先圣“取实予名”之后,并未对所命之名作严格的定义,而是随文衍义,以意附文,后代学者就要遵循这个名去寻找它的原始涵义。本来从字面上看,“求实”和“责实”都非常可取,但由于崇古尊经的传统观念,加上一个“正名”和“循名”,就成了固守先圣所定的“名”,去附会与此相应的形或实,而不是从实际出发,去反思称谓某“形”之“名”的准确性、清晰性和唯一性如何。这样一来,传统中医学体系的稳定性就大大加强了。因为后代医家的主要工作就是循先圣所定之“名”,求符合之“实”,即使争论不休,也以独有心得的诠释和灵活运用为自豪,“贵能超乎规矩之外,不高规矩之中”(陈修园《医法长沙》),根本不敢思考先圣之“名”、祖宗之“规”会有什么差失。因此,中医学的概念体系或逻辑大厦从一诞生开始,就牢不可摧,能够一脉相承,延绵至今。 ( 2)描述性定义阻碍了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追求:“以名举实”和“取实予名”的要害是为事物给出一个即可,而不在于这个名是否反映了该事物的本质特征。因即可以称它为描述性定义而非实质性定义,描述性定义的消极影响在于,逐渐培养人们并非一定要关心事物本质(或本体)的思维取向。例如,引起外感病的“六淫”概念,经典著作已经规定了它的权威定义,是指超常的“六气”,因而谁也不会再去关心它们的本体是什么,又是如何从体外进入体内,怎样引起疾病表现的?尽管当时和现在都无法进行研究,但更遗憾的是人们根本没有这种想法。在中西医结合研究的时候,人们常常把“火”与“炎症”拉到一起类比,好象二者所指有同有异,但从概念看,二者又具有本质差异。“炎症”的内涵有其本体解释和操作性说明,“火”的概念就大不一样,它移植到中医学后,只有一个不确定的描述性定义,可以是正气,如“少火”、“命门之火”;可以是邪气,如“火毒”、“阴火”;可以是脏腑功能失调,如“肝火”、“胃火”、“心火”等等。 ( 3)流动性概念导致了训诂之学的兴旺发达:或许,中医学概念的辩证逻辑特征与命名者的主观随意性有一定关联。这种随意性表现在命名时缺乏必要的约束和规则,运用时又随文衍义,附意于文,因而成就了其“亦此亦彼、非此非彼”的流动性特征。由于它本身没有明确的定义和一贯性解释,就给后人带来了理解上的困难,从而不得不花大气力来建立一门训诂之学。 4.3 分类与划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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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到底是什么——历史观(一)
热度 1 saif 2017-9-27 16:31
逻辑学到底是什么——历史观(一) 逻辑学——退去一切形容词:数理的、普通的、内涵的、模态的……等等一切令一般人摸不着头脑的形容词——逻辑学到底是什么?这是个看似简单、“人人都有答案但人人答案都不相同”的问题。为什么?因为“逻辑”不等于“逻辑学”,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独特的“逻辑”——思维方式、人生观,对同一问题的思考方式不可能完全相同,有多少人口就有可能有多少“一家之言”,也就有多少种“逻辑”。而逻辑学则是一门专门的学问,它研究的是,一个理想化的人是如何进行推理做出判断的,如何对给定的推理过程做出评估。而评估的基准之一就是——有效性。所谓有效性,说白了就是:你的判断、推理是否“合理”?合什么理?合的就是“有效性”的理,有效的就是合理的,无效的就是不合理的。不过本文不打算继续做这种“文字游戏”,在这些抽象的概念群中来回踱步,而是换一个角度——历史的角度,从逻辑学的发展脉络理解“逻辑学到底是什么”这个看似简单但很不容易回答的问题。 胡适先生曾经说过,“历史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女孩”(现在有人质疑这句话是否出自胡适之口),意思是谈历史毕竟靠不住;丁肇中先生也说过类似的话:“因为我有一种感觉,(在历史中)很难找到真理,因为中国历朝历代一换朝,第一件事情就是修改历史”。因此这里所谓谈历史,第一不讲故事,第二没有名人八卦,只谈和现在的逻辑相比,某朝某代当时的逻辑是什么样。第三,我这里所谓的“逻辑学”,就是粗通逻辑学的人都知道的“一阶谓词逻辑”,不过更确切的表达应当是:一阶逻辑。尽管现在的人都爱说“数理逻辑”,以示高大上、白富美,但个人愚见,无论什么逻辑学,其根基仍然是亚氏逻辑,其它所有带形容词的逻辑,都脱胎于这个逻辑。在这个问题上,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说得很公道:逻辑学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到了他那个时代,“无论从任何角度都是自足的、完整的学问”,换句话说就是,逻辑的发展已经到头了,后人没有什么再可添加的了。说到这里肯定有人出来抬杠,现代数理逻辑那么高大上,怎么能说逻辑发展到头了?这里唯一能够回答的就是——如果我出了道题,你接着往下做,我承认你做得比我好,但无论你多好,多先进,题仍然是我出的。亚里士多德出了道逻辑题,几千年来人们一直在做,当然我们现在比古人做得好多了,但不得不承认,逻辑学这道题仍然是古人留下来的题。这里的重点是——逻辑学作为一门学问体系,不管它戴了多少顶帽子,从来没有离开过它的主题——研究、评估推理判断。 那为什么现代逻辑——那些加了形容词的逻辑让人觉得太耀眼以至于是多数人不敢走近呢?这就是这篇小文要谈论的主题:逻辑学是如何变成今天这个模样的。 上篇《认识逻辑应当从哪里开始》曾提到,逻辑学的核心内容就是推理判断。现在稍微展开一下谈谈。当一个人对一件事情开始做决策时,总是要根据已知的知识来推断未知的状况:我要不要跳槽?我要不要买进/卖出这只股票?等等。中国古人讲要三思而后行,这个“思”,我的理解就是要做缜密的推理,得到合理的判断后再付诸于行动,这是人类的普遍的思考模式。如果把这种模式抽象化,不考虑每次推理的具体内容,不考虑每次推理所使用的具体语言表达方式,而把这种推理的“格式”抽象出来,然后研究如何使用一种通用的“格式”使我每次做推理判断是总是“合理”的,那么,这种推理的“格式”就是逻辑学研究的基本内容。当年的亚里士多德曾经总结了24种推理模式,作为“合理”推理判断的“格式”,这些“格式”一直存留了2000多年而几乎没有变化。亚氏逻辑的基本特点就是:所有推理格式都是依着某种人类思维的习惯,按照人类理解的常识,然后用自然语言的句子表述出来。因此,这种逻辑很容易被归类为“文科”、或“人文科学”、或者说,哲学。因为哲学就是要讲“大道理”,要讲“大道理”就要有条理,要想有条理就必须有规矩,这个“规矩”就是逻辑学的推理模式,具体说就是亚氏总结的那24种模式,几千年来一直如此。 到了17世纪末,出了个“异人”——莱布尼茨(大名鼎鼎、如雷贯耳,不必多言)。之所以说是“异人”,是说在此氏看来,逻辑学可以从两个视角看待:第一,一个空架子——推理公式;就像a+b=c一样,在赋予a、b、c具体值之前,谁也不知道这个式子是什么意思——除了表示一种运算关系。第二,采用这种格式的推理所谈论的内容——虽然推理格式相同,但毕竟我们学了逻辑并不是仅仅要知道“所有人都要死”、“苏格拉底是人”、“所以苏格拉底要死”,而是要用来干点实事。在中世纪逻辑学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要证明上帝存在,这是当时经院哲学的神圣使命之一。所以莱布尼茨的第一思路就是让逻辑学干一些除了证明上帝存在之外更有意义的事情。什么事情?莱氏本人对法律数学都感兴趣,所以试着将逻辑的推理模式运用到法律和数学就是莱氏毕生寻求的目标。不过遗憾的是,莱布尼茨的研究是片段的,不完整的,没有形成体系,但是其思想代表了后世现代逻辑的基本方向。20世纪初研究莱布尼茨的权威学者Louis Couturat《La Logique de Leibniz》(《莱布尼茨的逻辑学》)中归纳了莱布尼兹心目中的逻辑学包括了如下内容: 1. 亚氏逻辑的三段论(La Syllogistique) 2. 组合学(La Combinatoire) 3. 普遍语言(Langue Universelle) 4. 普遍特征(La Caractéristique Universelle) 5. 百科全书(L'Encyclopédie) 6. 一般科学(La Science Générale) 7. 数学(La Mathématique Universelle) 8. 逻辑演算(Le Calcul Logique) 9. 几何演算(Le Calcul Géométrique) 这些内容,从现代的角度看,除了亚氏逻辑的三段论和欧氏几何所采用的公理演绎系统之外其它都是新的,其中最重要的有三点:第一、逻辑学应当被定义为表达概念的语言,而且不仅仅是表述神学、哲学的标准语言,还应当是包括数学、一般科学和百科知识、所有人类精神的普遍语言;第二,逻辑学的实质是数学思想,故其表述形式,应当更加抽象。推理模式,传统的逻辑推理判断的“格式”, 应当用一种类似数学公式的形式固化下来,这种公式化、符号化推理模式称作 “演算”——由一组推理公式组成,每个公式都应当是包含一个基本的、已定义的“动词”的断言(命题为真的句子),这个断言的格式可以用一个抽象符号表示,使得逻辑推理完全成为概念符号的推演游戏——这样的抽象符号、抽象符号组合就构成了一个概念语言——普遍语言;用这种语言可以表达任何科学命题,用这种语言可以脱离任何自然语言的模糊性(包括莱布尼茨当时使用的拉丁语),人们可以没有歧义地表达任何科学思想。 最难能可贵的是,莱布尼茨第一次看到了逻辑学和数学中的相似性:形式化、抽象化和精确性。 莱布尼茨在给Gabrei Wagner(德国哲学家)的信中曾经谈到亚氏逻辑的推理模式: “亚里士多德将这些公式变成了精确的法则,这是史上第一人在数学之外用数学的思想写作,这当然不是微不足道的事情。但是,亚氏只是个开始,只是ABC,因为还有更复杂、更困难的公式,例如像欧几里得的推理公式,这些,只有当借助这些公式中首位的和较容易的来确认之后才可使用。这一点对代数和其他许多原始的但是完美的证明同样成立。... 在所有精确(unfailing)科学中,如果一切可以严格证明,那么,来自亚氏的公式或者其它就可以被包含进一套更高层的逻辑公式中。 我坚信推理的技巧还可以进一步创新性地发展,而且我相信我可以看到并对这种推理做做某种预测,有此能力我靠的是数学。尽管我在我的数学水准还不是很高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某些基础性的东西,但最终感到如果没有数学的帮助,找到前进的路径将会是多么崎岖和艰难。在我看来,现在在这个领域所取得的是一个伟大超前的思想,如此之超前,以至于在我拿出真实的例证之前没人会相信。” 第三、如果有了演算以及由演算构成的(逻辑推理模式的)普遍语言,我们就可以用这种抽象符号的语言解决任何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问题。莱布尼茨的设想是,在建立了这套“普遍语言”之后,就可以确定一个“演算推理器”(Calculus Ratiocinator),检查用这个语言一系列推理的有效性。这样,任何意见分歧,在这个乐观的哲学家看来,只要借助“演算”的手段就可以解决。“那么,一旦发生分歧”,莱布尼茨写道,“哲学家们再无必要争论,他们只需手里拿着一支笔,坐在‘计算器’旁,互相说:‘开始演算吧!’(Calculemus!)”。莱布尼茨认为,所有能够通过逻辑推理得到的真理,包括表面上看是偶然的真理,都隐含着必然,因此原则上都可以通过演算(将逻辑推理机械化)的方式得到。莱布尼茨对逻辑学的规划归纳起来就是《 数理逻辑发展的基本动机 》中所提出的两大梦想:一、实现一种“普遍的语言”,二、用这种语言解决所有可以用该语言定义的问题。 这些思想不能是说不是革命性的,从当时人类的认知水平甚至可以说是“匪夷所思”的,但不得不承认,所有这些不过是对亚氏理论的扩展、抽象化、精确化而已。基本核心仍然是亚氏逻辑的那些推理模式扩大版。 关于莱布尼茨最后要说的就是,现代人往往对莱氏是否开创现代逻辑争论不休;的确,如果从现代意义上的论文发表制度来讲莱氏并没有正式发表关于逻辑学的论文,也没有建立系统的逻辑体系;但是,后来对莱氏的研究表明,在没有发表的莱氏手稿中发现了大量关于逻辑体系片段论述,只是莱氏本人认为还不成熟一直秘而不宣。现代有人基于这些未发表的手稿试着重建莱氏逻辑体系 。 如果说逻辑学在莱布尼茨手里仅仅是经历一次数学式的梦幻旅行,那么第一次使这个梦想成真的就是英国数学家乔治·布尔。布尔第一次使得逻辑学脱离了原本的推理判断格式的研究路线,脱离了逻辑学原本作为哲学工具的使命,而仅仅作为一种抽象符号——运算符号的研究,这个研究和当时的代数别无二致——只研究运算的形式——布尔将其称之为“符号代数”。由于符号的使用,逻辑推理的模式可以在一个抽象的框架中重新定义,这使得亚氏逻辑中推理的模式从24个一下子成为近乎无限。 我们知道,代数和算术重大区别就是抽象性——运算抽象形式;布尔将逻辑学中的命题抽象为类似代数符号一样的无意义实体,专注于符号与符号之间的运算关系,这些运算关系就是由逻辑连接符“与”、“或”、“非”所定义的逻辑表达式。在布尔看来,抽去逻辑推理中的内容,将所有元素符号化,我们真正研究的是那些连接词的意义,这就像我们研究“+”和“x”一样。布尔写道:“对我来说,逻辑学可以看做是对思想量化的指标,也可以看做是另一种更深的关系体系的研究。从外部可以把逻辑学和数字、空间、时间相关联,从内部,逻辑学遵守思想法则的秩序。从布尔开始,逻辑学的研究开始和符号打交道,逻辑学被重新定义为代数系统的一种,从此逻辑,不再是冗长的哲学说教,而成为少数数学菁英才懂得的概念符号集合。但是尽管如此,布尔代数的基本思想仍然是亚氏逻辑的发展,这一点,布尔在其《思想法则的研究》一书中有过突出的论述。 可以说,布尔逻辑代数的出现,是现代逻辑学和古典逻辑学的分水岭,这个“岭”,就是符号的使用。而我们知道,初等代数和算术的区别就是用符号代替了具体的四则算式,因此符号逻辑与传统逻辑的关系,大致上等于代数与算术的关系——它将自古以来用各种自然语言表述的逻辑推理模式(schema)转化为纯粹的符号操作。从此,逻辑学不再仅仅是传统文科中作为三艺的人文教养之一(另外两个是语法和修辞),而成为一种崭新的代数结构。但其背后的基本思想仍然是传统亚氏逻辑的推理法则,布尔的符号逻辑并没有改变传统逻辑学的实质——对推理判断评估的研究,只是这种研究被完全的符号化了,现代的术语叫做形式化了。 逻辑学真正革命性的发展是弗雷格的一阶谓词逻辑的出现,其特点是使得逻辑学的使命开始发生变化——逻辑语言应当是表述数学思想——这个思想第一次由莱布尼茨提出——具体地说表达数学中最基本的算术运算的概念语言。换句话说,逻辑学做了几千年哲学的仆人,现在它应当成为表述数学——算术语言的工具。那么为什么要用逻辑学表述算术,它的意义在哪里,我们将在下一篇文中探讨。在这里,只勾勒出现代逻辑发展的几个重大线索: 现代逻辑学,从源流上来说有两大主线:第一条 主线 ,我们一直在谈论的逻辑学中心内容——推理判断,尽管到了现代,推理的工具被符号——逻辑代数所取代——我们称之为形式推理,但是逻辑学的基本使命没有发生改变;第二 条 主线, 是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谈到的分析学发展,这是由微积分发明所引发的数学革命,它导致了现代分析学的诞生,以及以无穷作为基本概念的集合论的出现。这两条线索,在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初,开始完全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一个最激动人心的学科——数学基础,对数学基础的形式化表述,称作“元数学”,亦即、希尔伯特所定义的将数学的形式化推理过程本身作为数学研究的一部分,而对“元数学”的形式化工具则是数理逻辑和公理集合论。而数学基础作为一个当时数学家们追求目标的基本动机则是数学危机的出现——被认为是最精密、最严格的数学出现了前后不一致、无法自圆其说的现象——史称“悖论”。而悖论本身是哲学性话题,当这些话题是以数学形式出现时,就出现了一门即新且老的学科——数学哲学——这个学科的第一个问题如此的“纯真”:什么是数?数应当是什么?数学基础问题、数理逻辑的基本问题都可以从这个问题开始。 德国数学家、逻辑学家Wolfgang Lenzen在其《Leibniz’s Logic》一文中,对重建莱氏逻辑做了重大尝试。此文发表在《Handbook of the History of Logic Volume 3 The Rise of Modern Logic: from Leibniz to Fr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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