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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爱上强奸杀人犯
热度 5 smallland 2012-5-9 22:33
看看下面这个视频: http://v.ku6.com/show/BrelAa1b3mbBx3AxaPb32w...html 为什么许多少女会爱上强奸杀人犯?这的确是个社会问题。然而,社会问题并不能排除生物学问题,譬如贪腐,是社会问题,也是生物学问题,因为贪了钱是用来交配和养育后代的。同样,本文标题的问题,也是生物学问题,所谓社会的道德沦丧,不过是本能的普遍发挥。 那 么,雌性喜欢被强奸?不能这么说,虽然不少研究得出的结论是不少雌性常常会有被强奸的幻想。雌性喜欢被杀害?显然不可能。我在前面讲过,强奸是雄性的本能,但 奸杀,却不是,而是现代文明和法制的产物。如果强奸不是严重的犯罪,如果强奸不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就不应该有那么多奸杀。性虐可能有利于雄性的生殖,但奸 杀显然不是。对此,你可能搬出南京大屠杀等例子,但日本鬼子的奸杀还是不同于原始的环境,因为日本鬼子们也是在文明的环境中长大的,也是在强奸会受到惩罚 的环境中长大的。 在 原始的环境中,也就是在人类进化过程的漫长而“熟悉”(当然是本能熟悉的)的环境中,雌性基本不存在被喜欢和自己交配的雄性杀害的忧虑。对她们来讲,善于 杀人的雄性,是攻击性强烈的雄性,是“雄性化”的雄性,是优秀的雄性。这样的雄性,即使不适合做长期的配偶,即使不是一个好父亲,但至少是一个优秀的雄 性,具有优秀的基因,能把优秀的基因传给可能的儿子,没有什么不好的。 当 然,雌性的交配策略个体差异也很大,上面视频的例子中,爱上或喜欢强奸杀人犯的也是少数,占的比例肯定不高,许多雌性也肯定对这样的雄性感到恐惧。能爱上 如此雄性的雌性,大多应该具有这样的条件1)年轻2)漂亮。具体原因前面好像也讲过,这是漂亮雌性更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的原因之一,因为她们更倾向于选择攻 击性强的雄性。 顺便说说,这事发生在日本也不奇怪,喜欢攻击性强烈的雄性,可能是日本人性选择的特征之一。当年日本许多女性希望“生您的孩子”,这个“您”就是美国占领军的总司令。在她们的本能意识中,“您”肯定杀死过无数日本雄性,但这与“我”无关,“我”只关心“您”优秀的基因。 当然,如果“您”交配后会立即杀了“我”,“我”肯定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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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人命换取豪华监狱待上不足百天
热度 1 JRoy 2012-4-17 21:32
一条人命换取豪华监狱待上不足百天
这两天挪威庭审去年de挪威爆炸案,77条人命都是年轻人! 凶手(名字就不提了)精心策划实施的一系列恐怖行动: 先是市政厅大楼边上的汽车爆炸(死伤虽不多,但路面都炸个大坑,估计没设计好)。完是就是大家都知道的夏令营的河边,酒吧等多处的 疯狂和令人发指 扫射。。。 触目惊心! 这要放在中国,逮着的第二天就枪毙或者当前抓捕是枪毙,估计没人说啥,甚至老百姓会鞭炮齐鸣的 就是放在任何一个国家,也不会想最欧洲的欧洲----挪威这样啊: 候审期间住豪华监狱,这两天正在案审,有两种可能:要么因为精神问题释放,要么再搬回豪华监狱最多待21年 。 也就是说按照最最糟糕的罪行惩罚: 就是一条人命换取他在豪华监狱待上不足百天的‘享受’ (准确来算365×21/77=99.55天左右。估计也能进吉尼斯记录了)。请注意,这里用个享受来说不太为过的,挪威的监狱是有名的。有人曾说挪威是杀人狂的天堂,最多也才关21年,而且住的又是媲美五星级的单人房。记者:“狱方花了100万美金,涂上图像,并架设灯光装置,因为他们想替狱友,打造出温暖舒适的环境。” 看得我错愕,这是判刑吗?再看看庭审上的杀人犯(可以称为恶魔了)西装革履,面带微笑,一点忏悔没有(他的言辞确实没有一点忏悔, 他的辩护律师:“他不会为他所犯的罪刑道歉,他也说他对此并不后悔。” )。更有意思的是,人家就跟主席团就座一样,去掉手铐,架势很足。但是和旁边的人做的很近,别无二样。 回头来教研室再看,这个视频回放。给些截图: 松解手铐,就跟给他挽袖子似的..而且还来了个明星级的手势:右手(拳)拍在胸前~ 酷 下面这张是他实在有点憋不住了,(这帮蠢蛋,我本想安安静静的在监狱搞个豪华单间套房,你们还审来审去的,非要我再多杀几个,才能有申请资格?)笑了,笑得很幸福 只是不知道这个幸福是来自他想到的豪华单间房,还是杀人的快感? 我看电视当时都有点担心,旁边的姐姐不担心自身安全吗?警卫又不在身边,那哥们可不一定只会用炸弹杀人的
个人分类: 娱乐新闻|4703 次阅读|2 个评论
[转载]杀了杀人犯,受害者不可能再活过来...
lipingren 2012-3-2 20:30
罪犯还是不判死刑为好!...杀了杀人犯,受害人不可能再活过来! 死刑该废除了...人犯罪社会有责任啊...社会平时就应宽容每个人...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2/3/260616.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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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这个社会需要方舟子。
热度 3 zhanghuatian 2012-2-11 11:11
方舟子的劣迹太多了,抄袭 、剽窃,还喜欢打着打假的旗号诽谤他人。这样的人本应该受到谴责,但每当方舟子受到质疑,就总有人把“不管怎么说,这个社会需要方舟子”这句话抬出来。 支持方舟子的某些人无非是想说:方老师虽然有错,但是他的错误能给社会带来好处。他是一个“理性”的人。他的所谓“打假”能促进社会的进步。 暂且不论所谓的理性是个会说话的人就能代表的,可悲的是社会发展到今天还有一些念过大学的人相信这样的理由。 按照这种逻辑,杀人犯也应该受到崇拜。杀人犯虽然杀了人,但是杀人犯能促进人们对社会治安的关注。还能促进社会的法制健全;要是没人杀人,哪有“杀人偿命”这一说?你又凭什么说杀人犯杀的不是坏人?你该谴责杀人犯吗? “社会需要方舟子”本身就是一个可笑的理由,地球离开谁不转?拿这个理由逃避错误更是侮辱大众的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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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有奶吃!
热度 9 chrujun 2011-10-30 12:32
真看不懂,为什么杀人犯还有奶吃! 泰国军队残忍地杀害了13名中国同胞,还诬陷是佤邦所为。中国为什么还要接二连三无偿援助泰国,还说什么中泰是一家亲? 这样的亲戚,不要也罢。反正我是不敢到泰国串门了。我不想变成杀人犯要奶吃的工具。 也许“亲者痛、仇者快”的真正意义就在这里。
个人分类: 我的思考|4428 次阅读|6 个评论
揭开生命的奥秘
MultiStar 2011-10-3 15:34
科学与技术,本来是以诚实的探讨心,作为基础的,不应有半点的产假,否则内心就会有不平。 一、社会宽容性的缺失很麻烦 我们的这个社会除了大家所熟悉的诚信缺失外,社会宽容性也正在面临着缺失,这种缺失正在侵蚀着方方面面的进步公正性。 每个人的言语、行动、内心,都被暴力所充满,每一一点点的宽容心,以至于整个心灵都变得扭曲起来了。 人性的自私是本质存在的,而有些人却不能客观的承认,并且变本加厉的伪装,这样的结果是是,比袒露在阳光下边的自私,更加具有破坏力。人吗,本身解释群居的社会性动物,私人空间越大,阴暗就会越多的。在社会宽容性上,亦是如此。每每在事件发生的时候,外观的人会指手画脚,破口大骂,而很少有人换位思考,给以同情的宽容。 往往是这种宽容性的缺失,会导致扼杀许多可爱而值得同情的人、事件和社会进度的契机。 典型的说就是死刑的使用。是人都会犯错误,即便是一个罪大恶极的杀人犯,也有悔改的可能,更何况有谁能够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权呢?再说,即便是对其执行死刑,对于逝者又有什么受益呢,那完全是活人玩的自我安慰罢了。有人会拿犯罪成本来说事,那基本上是不了解人性的扯淡。 对于诺奖的态度也是如此。本来是很正常的事情,自然而然的,为啥到中国就变了味。在当前社会容忍性几乎为零的状况下,拿个诺奖,是小概率事件,拿不到诺奖,是正常事件。扪心自问,我们有几个人能够沉心于纯粹的科研呢?再扪心自问,我们又有谁能够,高薪养活一个几年、甚至十几年不出任何成果的一批科学“白痴”呢?没有那么一点点的容忍性,却大谈收获可能性,基本上都是幻想而已。 对重大事件也是如此,动车追尾,一群记者,胡说八道,扰乱试听,没一点的正面作用。不对事实进行了解,而是抱怨满天。典型的就是央视的XXX,没有自己的思考,胡乱说,整个就是一个愚弄百姓的跳梁小丑。按照这些人的言论,恨不得把中国高铁全拆光了。美国的航天飞机不是也出过事故么,所以我们需要的是痛定思痛,好好总结,不断进步。而不是牢骚满腹,打压一片。 我们已经深深的收到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和毒害,别再像红卫兵一样没有人性了。 没有容忍性,就好比没有任性吧。 没有人性的社会,很麻烦呀。 少一些牢骚、埋怨、残忍、暴力,多一些人性,多一些容忍性,我们就进步了,大家共同努力。 二、物质、能量与信息 物质,大家认识很清楚。 能量,大家认识也很清楚。 信息却是不同与物质与能量的现实存在。 现在我们正处于信息的时代,而又有多少人对信息有深入而透彻的理解呢? 大家可以看看百度的解释:http://baike.baidu.com/view/1527.htm 也可以看看维基百科的解释: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F%A1%E6%81%AF 如果大家要想了解信息,那就要回答三个问题。 1)信息是什么? 2)信息从哪里来? 3)信息到那里去? 很经典,等待您的回答。 三、智慧设计论 有时间大家可以好好研究一下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定要用心去看,并且带着一种审视的眼光。不要学小学生,唯书是从,呵呵,那就麻烦了。 自然选择只有通过微小连续的变异来发挥作用。它不会发生巨大和突然的飞跃,但必须通过微小而可靠的,虽是缓慢的步骤进行。——查理斯·达尔文 如果可以证实,确有某种复杂器官是不可能经由无数渐进且微小的变异而形成,那我的理论就会彻底崩溃了。——查理斯·达尔文 然后在看看《揭开生命的奥秘》 原来世界是这样的,所以一定要告诉我的儿子,书上说仅供参考,不与不对要自己思考,爸爸说的、老师说的也是一样 四、数字世界与模拟世界 以前以为我们所生存的是一个模拟世界,现在想想,这是不对的,我们生存的本来就是一个数字世界 在学习数字电路的时候,形成了这样的观念,要想学好数字电路,必须以模拟电路作为基础,因为我们所处的是模拟世界。呵呵,My God! 如果从微观的角度看,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两篇树叶,是因为没有智慧的参与,如果有了智慧的设计,从数字世界角度思考,为啥不能完全相同呢 你觉得呢? 以上一点点收获,分享,欢迎拍砖。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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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阿根廷的非法冤狱一周年纪念礼品
热度 4 XiaoCG 2011-9-21 00:56
今天收到阿根廷国家医学院的报喜信、感谢信和慰问信:去年9月应邀在阿根廷做的8例肖氏手术一年复查疗效显著。去年今天,我从阿根廷手术回国下飞机被中国共产党非法刑事拘留、非法全国电视游街诽谤,因不认罪改押北京七处死刑杀人犯牢房(8个杀人犯),最后非法强加罪名判刑。 挺有意思的周年纪念。 谢谢去年今天为我、为中国读书人心寒的博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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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的“相亲节目”还有神马用?
热度 3 boxcar 2011-7-10 16:47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Normal0 如题。电视上的那些“相亲节目”有神马用? 对于亲身参与者(嘉宾)而言,这些节目似乎可以当红娘牵红线成就姻缘,功德无量。就嘉宾此行算只有因(或银、或瘾)却没有缘,至少也能在电视上露把脸儿,与广大人民群众混个脸熟,倘若表现不差,将来朋友再向生人介绍 TA 时,可以加上一句——上过 XX 电视台的 YYYY 栏目的。 如果嘉宾在现场能整出几句诸如“宝马车哭自行车笑”之类的名言来,应该也能出点儿名来。对于围观群众而言,当然还可以从观看这些节目中找到不少乐趣来,也能凭空增加很多闲聊时的话题。如果某个嘉宾当时出语太过惊人、雷人和气人,大概还可以让很多人有机会冲上道德制高点,在网络上掀起一轮批判高潮,甚至乘机不大不小地宣泄一下不满情绪。这些大概是目前很火爆的那些“相亲节目”的常规用途了。除此以外,相亲节目还能有啥用途? 大家可能想不到,还真的可以出次意外,“相亲节目”最近居然在不经意间搞成了一次“像擒节目”。一个潜逃 13 年的杀人犯罪嫌疑人吴刚(可不是月宫里的那个),化名刘浩(当年犯事儿后确实成功“溜号”),在参加某省级电视台的相亲节目并以抢眼表现成功牵手了二号女嘉宾之后不久,被人在节目中认出(他长得太像 13 年前某案件的杀人犯罪嫌疑人了!)并向警察叔叔举报,警察叔叔果然威武,顺藤摸瓜,终于擒获了这个潜逃 13 年的犯罪嫌疑人。据悉 吴刚称, “ 自己是做婚庆礼仪工作的,参加选秀节目可以增加知名度,促进工作 ”。 看来,这位婚庆礼仪先生还是蛮敬业的,但是作为一个有罪案在身的在逃犯,做人居然如此高调,还真是罕见,估计是太低估广大人民群众雪亮的双眼和人民警察的办案能力了。当然,他已经坚信自己是刘浩而不是吴刚了,足见长期心理暗示的强大威力。最后,俺们这些围观群众顺便提出一个疑问,那个被牵手的二号女嘉宾是不是出了门儿就撒手了? -------------------------------------------- 以下是新闻链接: http://news.qq.com/a/20110710/000444.htm?qq=0ADUIN=1073471827ADSESSION=1310261799ADTAG=CLIENT.QQ.1881_MarketingTip.0 吉林杀人犯潜逃 13 年参加电视相亲被抓捕 ( 图 ) 新闻回放:近日,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吉林省公安厅从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其中,有一个吉林人杀人外逃13年,以为风平浪静,竟到电视台参加相亲节目。警方接到举报后将其抓获。 本报吉林讯(记者李洋)2010年11月14日,黑龙江卫视《快乐大联盟》相亲节目中,二号男嘉宾刘浩又是唱歌,又跳舞,最后成功牵手二号女嘉宾,出尽了风头。 谁能想到,台上如此风光的他,竟是个杀人逃犯。今年5月中旬,有人在电视上认出了他,并报了警。吉林市警方设计将其抓获。 举报 电视节目男嘉宾是杀人逃犯 今年5月中旬,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刑警大队第五责任区中队长李昂办公电话响起,一女子举报称,13年前吉林市人吴刚杀人后逃走,现在沈阳,其化名刘浩参加过黑龙江卫视《快乐大联盟》相亲节目。 “她说得很真实,将电视节目期号、当年杀人过程中的细节描述得很详细。”李昂说,调出当年案卷,发现记录与举报者所言几乎一致。 吴刚,1971年出生,吉林市船营区人。1998年2月6日,当时在吉林市某迪吧工作的吴刚、同行孙军(时年24岁),一电视女主持人、大勇、妞妞一起吃饭时,大勇对女主持人大献殷勤。当她打算打车离开时,大勇追出门外,强行到出租车上。孙军将大勇带回饭店,并出言相激。吴刚便批评孙军,两人发生争吵,并厮打在一起。吴刚用卡簧刀将孙军捅死。 吴刚潜逃不知去向,此案一悬13年。 对比 二号男嘉宾和网逃相似 李昂等人找到当期《快乐大联盟》相亲节目视频后发现,二号男嘉宾刘浩的身份是沈阳某艺校声乐老师,这与吴刚在迪吧工作过并且学过声乐有关联。其次,刘浩称曾经在长春的一个迪吧领过舞,这与吴刚的工作地点很近。而且,刘浩说自己39岁,与吴刚实际年龄也近似。最重要的是,民警调查发现吴刚的照片与“刘浩”相貌相似。 “我们与黑龙江卫视联系后,找到了刘浩的手机号码及QQ号码。进入其QQ空间发现,他空间内有大量的礼仪主持照片,并留有在沈阳的一个礼仪主持公司地址和电话号码。”李昂说,他们调查发现,所谓的公司是子虚乌有。 抓捕 “吴刚,你别演戏了” 6月8日,李昂等人寻找到一位沈阳本地人,假称要举办生日宴会,需要与刘浩面谈合作事宜。对方欣然赴约,并指定了见面饭店。 6月9日中午,警方在预定地点发现了刘浩,假称对饭店不满意,想换个地方,邀请他上车。 “吴刚,你别演戏了!13年了,你也够本了!”李昂开门见山。吴刚开始还想狡辩,但不久就低下了头,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1998年,吴刚已成家,有一个7岁的儿子。案发后,他在杭州等南方城市流落多年,后逃至沈阳。家中,妻子对儿子说:“你爸爸已经死了。” 民警调查发现,被杀害的孙军,独生子,尚未成家。其母亲因儿子死亡,已疯癫多年。 目前,吴刚已被刑拘。 交代 假名用时间长了自己都信了 民警在讯问时,曾问及吴刚明知自己是杀人逃犯,为何还敢到省级卫视参加选秀节目,吴刚称,自己是做婚庆礼仪工作的,参加选秀节目可以增加知名度,促进工作。 “最主要的,是一直对外说自己叫刘浩,说得多了,自己都当真了,以为自己真的是刘浩了呢!”吴刚说。
个人分类: 社会|4034 次阅读|5 个评论
杀药家鑫也是犯罪
热度 8 xscjack 2011-6-8 08:06
杀药家鑫也是犯罪 昨天闻药家鑫已死,我很揪心。 一、死刑是对严重违反社会契约罪犯的复仇性制裁。因为如果仅仅只是为了制止犯罪行为, 那么将罪犯控制住就足够了。 而对于其震慑效果的话,没有一个正常人会因为取消了死刑而故意犯罪的。因此,死刑远远没有所谓的巨大威慑力。 偶发性犯罪的个体,一般都有心理故障, 其犯罪行为不会因为死刑的存在或废除而有所减少或者增加。理智型罪犯都 倾向于彻底逃避制裁,绝不会因为制裁减轻就设想犯罪。 药家鑫杀人,实际上与其他杀人犯一样,在与整个社会为敌。 显而易见,药家鑫是个有心理障碍的人,与我在读博期间的一个同学非常相似,那同学在说话的不 经意间、用酒瓶把我打得头破血流。这些人之所以有心理障碍,社会和家庭包括学校教育都有责任。 二、死刑一旦执行,将无可挽回。即使再完善的司法制度都无法绝对避免冤案,所以, 应该尽量避免这种无可挽回的损害。譬如河北聂树彬、内蒙古 呼格吉勒图 等等...... 三、不管用何种方式执行死刑,都总有直接执行死刑的人。 对于一个毫无关联的人,处死他人,造成的心理扭曲不容忽视。 很难想象,行刑的法警、检察官、法官等等,在行刑后就没有负罪感!? 罪犯临行前,对死亡的恐惧、对生命的留恋、对自己罪行的深深忏悔, 应当会让我们这些活着的人动恻隐之心。 四、死刑的存在,使得强权有机会践踏人的生命。 很难想象一个有权消灭个体的强权始终将这种强权约束在足够小的范围之内。 叛国罪也是能够被执行死刑的!这个罪名,往往只是强加于反政府主义者。 五、生命是人类能被夺走的东西中,最宝贵的东西!是自由的基础保障,丢失了生命,一切无从谈起! 没有人有权夺走他人的生命,即使是国家也不应具有如此巨大的权威! 人活着本来就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面对强大的大自然、茫茫宇宙,实际上我们人是十分无助和渺小的。 不管任何人,即便他有万般法术,也很难长命百岁。 本案中,杀了药家鑫,受害人张妙不可能再活过来。杀药家鑫反映了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冷酷无情。 我们的社会的确如此,本人1992年上街买菜,自行车无意间碰倒一个小孩,即招来小孩亲戚及其帮凶兄一顿拳脚; 1994 年、在XX科教书店偷了一本9元的书、被商家敲诈了100元(我整整2个月的生活费);2008年1月30日, 买手机与人口角,无助的被商家敲诈了800元;2007年在XX火车站无助的被警察敲诈200元......一些本该受 到训斥即可的事情,被得势者夸大、对过失的人进行报复制裁,这足以反映出整个社会病态和缺乏宽容心......宽容心 缺乏之社会的恶果进一步放大、便出现了药家鑫这样有心理障碍或对社会强烈抵触的人、并且不理智的人也对 药家鑫喊杀一片! 杀药家鑫是我们社会的一个自残行为,断送了药家鑫忏悔与悔过自新之路。说明国家和整个社会的冷酷无情, 把整个社会之责任,都推给了罪犯药家鑫个人。 六、被免于死刑处罚的往往是有背景的人群,而被执行死刑的,却恰好是最底层的人群。 这种二元法律必须统一!否则公平无从谈起! 七、从法理上讲,正当防卫只存在于制止犯罪,也就是说,只有犯罪进行的时候, 为了制止罪犯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才被允许采取非常手段。当犯罪已经完全停止,则不存在正当防卫了。 所以死刑是最公开的暴力和肉刑、是最残酷的酷刑!我们废除了肉刑、签署了相关的国际条约对废除酷刑予以确认, 却奇妙的保留了最残酷的酷刑——死刑! 八、从逻辑上讲,一个人杀人是犯罪,一群人杀人也是犯罪。 整个由人组成的国家、具体的行刑队数人,去对杀一个无助的犯人,实际上也是犯罪。 九、2000年前,刘邦说“杀人者死”,我们的认识能力不能仅仅保持在古人水平上。 十、世界上已经有过半数以上的国家都正式废除了死刑,社会主义中国真的不应该再保死刑这一残酷的刑罚。 我们原本可以判药家鑫终生监禁、附加50年之内不得减刑和假释,但是真的不应该杀他! 本着对人生命的尊重,我也与持有相同人道主义观点的人一起在此呼吁,尽早废除死刑!
个人分类: 按类别|502 次阅读|22 个评论
[转载]该杀的要杀
热度 1 xupeiyang 2011-5-27 15:50
北京4名杀人犯今日被执行死刑 http://news.sina.com.cn/s/2011-05-27/124722541694.shtml
个人分类: 科普知识|1207 次阅读|1 个评论
[转载]杀人者,父亲。
热度 1 chowsiutung 2011-5-13 15:34
[转载]杀人者,父亲。
大眼李承鹏针对辽宁小贩自卫刺死城管所发的日志!(转) 九岁的沈阳小屁孩夏健强,后来就不爱说话了。也不跟认识的小盆友玩。走在沈阳熙熙攘攘的大街,倘若看到有一家三口走来,他会低下头。倘若有记者给他拍照,他会转过脸去,说不想让小盆友知道他有个杀人犯的爸爸。 他现在一定对爸爸有些失望。长大后,他却要对这个国家失望。因那时他已知道真相。他该知道,5月16日那天,他家讨生活的炉子被缴,他爸被人推打,他妈跪地求饶。他还知道,那群人把他爸拽上车带到城管屋里继续打,用拳头打,用铁杯打,踢下身。然后他爸挥起水果刀……他已轻易可以得出结论,他爸只是自卫,不是杀人。而自卫,是这个国家从有皇帝以来就允许的。我会告诉他,汉朝的皇帝就跟人民约定了的:伤人及盗,其时杀之,无罪。唐朝的皇帝也跟人民也说好了的:窃及无故入户,笞四十,家主登时杀者,勿论。 可我不好意思告诉他这些。皇帝没有了,我们却分不清杀人和自卫。晴天朗朗,让人多哀伤。 九岁的夏健强在哀伤中长到了十岁。这个沈阳烧非法烤摊主的儿子,每天只闷头画画儿。我看过他的一些画儿,很有才华,可已从当初充满阳光的《感恩的心》到后来有些武力的《大闹天宫》,画面也开始暗淡。对不起,我肯定多疑了,可法官大人,想必你也有孩子,想必你们都希望孩子们尽量多地画出这个国家的美好,而不是残暴。十岁的夏健强一定知道他爸为什么上街摆摊,一定知道他爸正是希望他画得更好,才要多挣钱,才非法卖烧烤,才铤而挥刀。那可是两个身高一米八几的城管,只有一米六五的夏俊峰挥刀而去,越决绝,越伤悲……所以法官大人,你不作为法官,我不作为写字者,我们同时作为一个父亲来担心,每当那孩子拿起画笔时,会不会想起那把刀。 就是父亲的社会问题,水果刀却成杀人刀。我看过死刑犯夏俊峰的简历,技校毕业第二年才找到工作,工作四年就下岗,下岗八年才发现卖烤串这样一个不错的生计,全家为月收入终于超过三千兴奋不已……多易满足的东北工人家庭,你我每逢堂会喝顿大酒,不止于此。可大街之上,却把他们弄到狼奔豕突,溃不成军。我们都是看过城管追杀小贩的场景,城管大哥统统幻觉自己已天兵附体,自南天门而下,那通掩杀,那股神武,那种先天而来的政治正确性,让他们忘了人性。忘了自己也是父亲,或总要成为父亲。 所以我忍不住,就把这个标题取为“杀人者,父亲”。即使你们认为我这很没有逻辑。 这一个违章摆摊的父亲,却是要努力养活自己儿子的父亲。这一个杀了人的父亲,却是为保住最后尊严才杀人的父亲。这个前技校生,后工厂车工,再后的烤串摆流贩,一切就是为了当好一个父亲。他只是让儿子去画漂亮的画,并没有戴五道杠,看新闻联播阅人民日报。他会在除夕夜带着儿子放鞭炮,并没有摆出领袖架势去拍照。他也没想过让孩子当官,所做一切不过想让孩子能成为一个优秀的画家。辗转最后,竟至杀人。试想,一个小贩格杀当世两大城管之际,内心该多激愤,可有专家为他辩护激情杀人?所以,羞愧的到底该是这名父亲,还是未能让他有条件成为一个好父亲的这条街、这座城、这国家。 我不把夏俊峰当成一个违章的小贩,我管他叫,一个光荣的父亲。这里对父亲是有歧义的,违法转移资产数亿,被称为父亲;少交规费五六百,就叫不法小贩。 其实法官大人,我们这些父亲,只是比更多数的那些父亲多读了些书,多学了一些蝇营狗苟,把上流和精英演得更像而已。我们发声勇猛,做事鸡贼,没一个敢像夏俊峰那样为保护家产和孩子挥刀杀人。可是得记住,这里有父亲手执燃烧瓶保卫孩子的婚房,有父亲为没医疗费的孩子去偷盗。我早年有一个邻居,姓兰,厂子里查夜时被小偷砍断手腕,医生告诉他这辈子都残了,他痛苦之余,忽然高兴起来,说,啊,反正再过几年就得退休,这样工伤一下子就可一次赔我五万,儿子可做个小生意,退休后还是全工资,因祸得福啊……更多的年青的男人都不敢去当父亲,因他们是开发商的孙子,职场的全职龟儿子,他们慢慢地爬啊爬,运气好的假以时日可坐在客厅里用水里刀削苹果,混得差的只得用水果刀削城管的身体。 我们大部份人的父亲,其实都曾那么不堪。出品了这么多不堪父亲的地方,有多少二百五条款。比如大家一直都不明白为何有那么多的“管”,城管、交管、宿管、网管,你为什么总想着要管,而不是服务。你从城管变态到管城,你把人民当敌人,人民果真就会变成敌人。我还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长官在管理城市时有种塑料式的审美情趣,他们喜欢整洁而肃杀的城市,而不是人性而温暖的街区,他们常常去巴黎旅游,却忘记香榭里舍处处摆着露天餐馆和咖啡吧。他们的子女都在美国,却不知纽约自由女神下面就有一排卖热狗的餐车。我们都喜欢美丽,如果这美丽是牺牲普通人的生活,这美丽多邪恶。 写到这里,另一个父亲,辽阳市宏伟区的周晓明被城管围殴致死,倒在儿子怀里,尿了一裤子。此时城管还当着他儿子问,你还服不服?这样让父亲到死都没有尊严的故事到处都是,这样的城管到底是一种什么管。律师夏霖说这是地方团练,很神准。在他们看来,人民总容易冲动的,出动警察不是太方便,出动军人更没人拳,所以城管,就战无不胜地诞生。说到这里有一个故事。我认识华西都市报一个体育记者,他有一个铁哥们,姓余,我见过该名散打队员,身高一米八三,手掌有常人两个那么厚,常跟随大哥左右。一夜跟队友们在成都烧烤一条街吃着,来了城管踹摊。这些散打队员傲然说等会踹,正吃呢……一黑瘦城管径直从面包车下来,一把又长又细的刀捅透其中一散打队员的胸。其余的瞬间也被击溃。 散打队员们曾想诉诸法律,可遍查纪录不见有城管出过勤,他们找到过我,我笑了:你们都干不过城管,还起什么诉。可见中国不是中东,中国城管不是突尼斯城管。 这么战无不胜的城管,却被夏俊峰秒杀,我心中有一丝诡异的快感。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冤案,至于小贩是否被非法拘禁,是否受到殴打,踩掉的鞋底,六个不准出庭的证人……将交由滕彪律师去完成。我注意到有人在说死去两城管申凯、张旭东也有父亲,也为人子。这说得很对,可正因如此,大家就得想想,什么样的制度才让父杀人子,子戗害人父。如果一种制度总是这样让人父人子杀来杀去,它就是一个很滥的制度,断子绝孙的制度。 我在百度上搜了一下社会新闻:湖南有个青年不过卖些盐,被百般欺压,日子实在过不下去,就拎了两把刀去杀了税务官员,抢了十几条枪。这个青年,叫贺龙。碰巧@胡适日记转发了更全的微博——大约同时代,一名男孩子因当地种粮大户打死了他的伙伴,提着大刀抢了粮仓,他叫彭德怀。今年,一名商贩因不满城管的殴打,杀死了两名城管,而被判死刑,他叫夏俊峰——如果你早生70年,弄不好也能当个元帅。 天下之事,油盐柴米。你让他们过不去,大家就都不好过得去。所以今天不跟法官谈法律,跟你谈父亲,跟所有的父亲谈谈在中国当父亲的艰辛,不要让父亲,成为杀人者夏俊峰,崔英杰,还有刚出炉的武士刀客杨东明。我不知最高法院最后怎么在纸上进行判决,只想说,所有的判决都不是纸上判决,而是内心,当棰落下,那声音,其实是内心在跳。 须知大街之上,多少杀人者,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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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孔庆东关于药家鑫的评论。有良心的人都该转
热度 1 liperson 2011-4-23 16:15
主持人:备受关注的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于23号上午9点45分,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孔老师,刚才看到最后那个画面的时候,我看他就像一个学生哈,一个那么无知、那么天真的一个学生的样子,但没想到…… 孔庆东:天真?哪里天真呐? 主持人:我就感觉他不像是那种杀人犯的那种样子。 孔庆东:杀人犯还得长在脸上,像杀人犯?杀人犯都得长得像孔老师这样,才像杀人犯? 主持人:也不是,就是给人感觉可能凶一点的那种样子。 孔庆东:你啊,真正天真的是你!长的典型杀人犯的面孔。(主持人:真的?)你根本就不懂,这种人一看就是罪该万死的人。杀人犯长得都这样。(主持人:真的?)你知道好人长什么样?好人都长——(主持人:都长孔老师这样!)没错。一看你——(主持人:我就知道你要说这个。)社会经验极其肤浅。还有刚才这新闻误导了你,这个新闻极力在为杀人犯开脱。这种事还请什么狗屁专家来说,这需要专家来说吗?专家说的那个话完全是误导的。专家是为他着想,说“你这个事情,你光考虑撞伤人这个经济赔偿,你没考虑你把人杀了之后”,这个意思是说,你把他杀了之后你更倒霉。没有一句话是为受害者说的!这个新闻是毫无廉耻、毫无人味的!这个新闻从头到尾,都在为这个杀人犯在着想,没有一个人、没有一句话是考虑人家被害者的。它要按着专家的意思是说,如果这个法律不追究你,就可以杀人。背后隐藏的,就是这样一个杀人逻辑。说一千道一万,就是说你杀人是不对的。为什么呢?杀了人法律要抓你、法律要惩罚你,所以你倒霉了。“你孩子怎么傻啊,你不知道杀了人要偿命吗?”它说的是这样一个逻辑。这个逻辑本身是一个罪恶的逻辑,它在背后的道理就是:如果法律不追究你,就可以杀人。所以我们这个社会上,不是一个药家鑫的问题。我们今天这么多的负面新闻,不都是杀人吗?四川“德比群殴”,不是杀人吗?“瘦肉精”,不是杀人吗?“肺结核”,不是杀人吗?中国正在变成一个杀人国!为什么变成一个杀人国呢?是弥漫着这种不对他人生命尊重,只考虑自己个人权益,考虑自己受的是惩罚、还是自己受的是奖励的这个问题。极端的个人主义,一切从个人利益出发,“只要不被抓住,就可以杀人”!所以我说刚才那个专家是什么狗屁专家?这是一个杀人专家!他后面极力强调这个“自首”,如果说干了天大的坏事,只要自首就可以减轻的话,那这个社会得乱成什么样啊?我跟谁有仇了,我事先算计好了,我先去把他干掉,然后我去自首。自首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考虑,什么(情况)下不可以考虑,这也需要专家来说吗?干了这个伤天害理的事情,过了一定的界限,你怎么自首都是没有用的。你愿意跑,你跑吧,跑到天涯海角,我把你满门抄斩!这才是严肃的法律。所以你看他可怜,他都是策划好的。他知道自己很有可能被判死刑,就最后一搏,装出可怜的样子,跪下磕头啊。你想当时他是多么凶残!我们这个老百姓,为什么老被人家欺负、被人家杀?就是健忘!你永远记住他杀人的那个场面。一个大学生,背包里怎么会装一把长刀? 主持人:对,我也在想他怎么会随身带着那么一把利器啊? 孔庆东:所以你被这张小白脸给迷惑了,你一看到小白脸你就同情他了! 主持人:对,我感觉他长一个学生样子,乖乖的。 孔庆东:哪里乖?你根本就没有当过老师,你不知道,这是典型的坏学生。(主持人:真的?)你看人要看气质,你不要看什么肤色啊、五官啊,要看气质。这是一个杀人犯的气质。药家鑫的名字,就是杀人犯——三个“金”摞在一起,三把刀,是吧?这个人他就是一个杀人犯——从心理学上来讲,从文化上来讲。你看他那样子,心里边一点都不老实,没有真正的忏悔意识。他怎么这么嚣张啊?把人撞了,这本来就是不对了,下来之后呢,一般的坏人也就是驾车逃跑而已。(主持人:对!)慌慌张张地,“哎呀,惹事了”!(主持人:对,惹事了,赶紧跑。)如果说这是一个乖孩子,吓坏了,一般是驾车逃跑。这个人如此嚣张,拔出刀来把人硬捅死,捅了八刀!人家还自己躲了——刚才这个新闻一点都不公正,还说有两刀,是因为人家自己这个躲而导致的。难道说一个人被刺的时候,躲都是错误的吗?就是捅了人家八刀,还要分哪两刀是人家自个的责任!这是多么缺德的一个新闻!写这个新闻的人要断子绝孙。这事太令我气愤了。中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发生任何坏事,所有的力量为这个罪犯来辩护,不去想一想那个死去的——(主持人:当时的死去的人的感受。)不去想。这个道理完全都讲歪了。而且还有可能,现在还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因为他的所谓自首,可能不判他死刑,还要给他留一条命。那他出来之后,还是拿一把30厘米长的刀,反正已经死过一回了。所以这个社会,为什么不安全?是这个社会的天良丧尽,公理不存在了。没有公理的这个社会,所以到处都是杀人——你不是死于“瘦肉精”,你就是死于“肺结核”,要不你就死于车撞、刀捅。 主持人:当时在看这个视频短片当中,他说这样一段话,就是说“奉劝所有想要杀人,然后灭口的这些人,有一个概念,就是说经济罪远没有这个犯法律来得……” 孔庆东:这都是错误,这还是从自己受惩罚的程度,来讲这个道理。就是你不受惩罚,你就可以杀人,你就可以害人吗?就是我们这个道德的标准,怎么降得如此之低?就是我现在让你杀人之后,给你钱,你干不干?按照他这个逻辑,按照你刚才说的这个逻辑,就是如果杀人给钱,就可以干了。就是杀人,给多少钱都不能干的这件事啊!杀人就永远不对!如果在什么特殊情况下,让你杀了人之后,不用法律来追究你,自个在家里切腹自杀,这才是一个有英雄气质的国家,这才是有担当的国家。我们这样一个国家,这么不要脸的国家,你凭什么还天天骂人家日本啊?日本鬼子当年为什么侵略中国啊?为什么小日本能够打败大中华啊?大中华出了问题啦!大中华现在成了东亚病夫了!满家都是坏人呐,全国不讲道理啊。你这么一个国家,哪天不还得被人家侵略、还得被人家灭吗?不用人家灭你,自己拿刀互相捅吧。 网友:孔老师相面相得也不错啊。 网友:郭德纲的相声里面说过:法律要是不管,我早打死他了。 孔庆东:是啊。法律管的都是郭德纲这样的好人。 网友:专家的脑袋里装的都是大便吗?理直气壮的放屁,现在谁在考虑受害者? 孔庆东:是啊,受害者肯定是没给他们送钱啊!只有这个杀人犯,有可能是被判死刑的,他才会给这些专家送钱。 网友:孔老师看的很准,这种人死有余辜! 孔庆东:但是很有可能死不了。就是这样一个嚣张的人,他一定是有后台的。就这么一个坏人,能够进西安音乐学院学习,成为一个大学生,自己开车,一定是有背景的人,这不是一般的人。他唯一的聪明之处,就在于没有说出他爸是李刚来。 网友:简直是放屁!难道做的越荒唐,就越可能被宽容?这种明白的杀人案,怎么这么复杂?想干什么? 孔庆东:你看,明白人都看清楚了吧! 网友:也没酒醉,也没精神病,撞人不够还杀,平时随身带刀,那么,今天不杀人,明天也会杀人。 孔庆东:就这个事情的这个罪恶程度,远远超过那个李刚的儿子驾车撞死人的那件事。李刚的儿子驾车把人撞死了,那不是故意杀人,尽管那个事情很让人气愤,但那确实不是故意杀人。今天这个,你还有什么——(主持人:喝醉酒嘛。)就今天这个案子,你还有什么可辩解的?(主持人:就是故意杀人。)就是今天这个事情如果辩解了,那我们这个社会完全就可以崩溃掉了,这社会就没有公理了。 网友:看他取的这个名字吧,药家鑫……要加薪,就是金钱社会的写照! 网友:一个字,无耻:无耻的社会,无耻的法官,无耻的专家,无耻的记者,无耻的官员,麻木的民众,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别跨省,路费太贵。 网友:孔老师讲的太好了。严重支持。 网友:谁为受害者说话,唯有孔老师啊!支持孔老师! 网友:信专家,还不如信春哥。 网友:杀人的社会。 网友:极端的个人主义! 孔庆东:这就是美国鼓吹的,让我们有个性啊!让我们民主、自由啊!自己掌握自己命运啊!不要听政府的、不要听法律的、不要听共产党的,就听美国的,就这结果啊!药家鑫呐。 网友:药家鑫不死,天理不公。 网友:资本主导下的中国,毫无道德可言。 孔庆东:就是你看看我们刚才那个新闻的那个倾向性,是非常明显的!这个新闻撰写者,挖空心思,尽一切力量,不遗余力地,想给他找出一点开脱的理由来。从强调他的认罪——什么下跪,他当时的情景,这八刀怎么分的,处处都在企图让他不判死刑。写这新闻的人多么缺德啊! 主持人:处处狡辩呢,哈。 孔庆东:对,对,对! 主持人:我们这位编导说,“他在刷屏的时候一下出来八页”。 孔庆东:可见人民都愤怒了,对这事情。 主持人:拼命的留言啦!愤怒了。 孔庆东:这是天理难容了。 网友:人性泯灭的时代太悲哀了太可恶了。 主持人:真是太气愤了。 孔庆东:而且这种事情随时可以发生在每个人的头上,你在街上好好走着,他不好好开车,他在里边换**,然后把人撞了。撞了就撞了,就算你家财大气粗,(主持人:你就治病呗。)我惹不起你算了。你不治也行,你把我抛弃了,你跑了,我自个治病也行。你别下来再把我给杀了呀!(主持人:对!你捅了我八刀,太残忍了。)这样的事情,美国、日本、以色列,绝不会有!我跟你说。别看我们天天批评美国、批评日本、批评以色列,人家国家就没有这么黑的事,我们就找不出这样的例子来。只有我们伟大的祖国有这种事,要不我们国家怎么被人欺负?要知道我们被人欺负,是因为内里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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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是谁让见义勇为消失
longfo 2010-3-25 13:36
眼看小偷骑着同事的助力车要跑,洛阳小伙曹天(化名)连忙追去。追赶过程中,他责令小偷停车未果,抽出身上的皮带朝小偷身上抡去。结果,小偷身体失衡当场摔死。   曹天的行为是见义勇为还是犯罪?   昨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刚刚审结不久前发生的一起案件,引起巨大争议。   一审法官认为,曹天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案发 追赶小偷致其死亡   冯小强、冯高明、曹天均在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一家货运部上班。   2009年4月27日上午,三人像往常一样在货运部上班干活。10时许,冯小强突然发现,一名男青年正将他停在门口的踏板助力摩托车骑走。   快,小偷,快追!冯小强大喊着追去,但没追上。冯高明、曹天闻讯而来,合骑货运部的一辆摩托车继续追去。   冯高明负责驾驶,追至开元大道一电线杆处时,两人追上该男子并喝令对方停车。但男青年置之不理,继续高速驾车前行。曹天当即抽出自己身上的皮带,朝男青年抡过去。   此时,意外发生了,男青年侧身躲避,失去平衡后摔倒在地,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经查,死者姓范,伊川县吕店乡人,20岁出头。   当天下午,曹天到洛龙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当天,曹天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三天后,被执行逮捕。   指控 曹天犯了故意伤害罪   2009年7月16日,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认为曹天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最终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进入公诉程序后,死者范某的父母对曹天、冯小强、冯高明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三人共同赔偿丧葬费等共计16万余元。   辩护 曹天是见义勇为   曹天的辩护律师则认为,此属意外事件,曹天不构成犯罪。   范某偷车在先,曹天、冯高明骑车追赶过程中,曾向范某喊话让停车,是范某自己心里慌张,驾车不慎,摔倒致死。在喊话无效的情况下,曹天用皮带向范某抽了一下,但是相距较远,并没有打住范某。曹天一心帮朋友追回被盗财物,是见义勇为的合法行为,不应被追究法律责任。   判决 过失致人死亡,判三缓三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主持各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 曹天三人共同赔偿范某家属经济损失共计2.5万元。   一审法官认为,被告人曹天应当预见到向高速行驶的二轮助力车驾驶人施加外力,可能造成翻车伤人的结果,但为追赶小偷取回被盗物品,而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范某死亡的结果,其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   被告人曹天在案发后主动自首,并积极赔偿,确有悔罪表现,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争议 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   一审判决引起轩然大波,数千网友在网上留言,发表看法。   除了个别支持者,更多的网友对一审判决表示不解。   中山市网友Kindre说,如果不是伤害到小偷,请问有啥方法可让小偷自愿停车并把车还给失主,然后等警察来?他来时小偷都不知去哪儿了,赃物追回就更难了。   开封市网友 赏心 直言不讳:以后谁还敢管这些事情,那是给自己找麻烦,以后要是别人被抢,我还是乖乖地当观众好了。   专家 要树立生命第一位的理念   其实,早在2006年9月,武汉就发生了一起类似事件。   民间反扒成员之一罐子,涉嫌殴打一名小偷,时隔28天后,小偷突然死亡,罐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捕入狱。事件发生后,引起各界广泛关注。最终,罐子无罪释放。   洛龙区一审判决是否合适?今后遇到同样的情况,我们又该何去何从?   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系副教授马新文说,曹天为了防止他人财产被盗,积极努力追赶小偷,这种正气值得弘扬。   但是,在生命与财产之间需要选择的时候,应该树立生命是第一位的理念。也就是说,保护财产也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如果权益遭到些微侵犯,大家都采取极端暴力手段去解决,产生的后果将更加恐怖。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洛龙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来源:河南商报 记者 王红伟 实习生 王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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