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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为方舟子纠错:关于狂犬病科普
yanjx45 2018-7-28 07:48
2013年12月,我曾 首次 为方舟子关于狂犬病的错误言论纠错 : 美国公开宣布并得到 WHO正式承认:美国已消除(eliminate)犬的狂犬病,即 美国没有“疯狗” 。 方舟子却说:“ 美国抽查有 0.3% 的疯狗 ”! 如果事实果真如方舟子所说,那 美国 也真该要成为方舟子 打假 的对象了! 以下是方舟子 (2013-12-8 )的相关言论: @ 方舟子 回复 @健康之家:看 严家新 今天刚发的文章《“ 外国”没有疯狗 !》就是 夸大其词 。 即使是美国,抽查的结果也还有 0.3%疯狗 。 严是研究生物制品的,不要把他说的当权威。 //@健康之家 回复@简单冲刺:你可能不清楚“严家新”是谁吧?!他可以说是我们国家做“狂犬病预防”科普第一人。 方舟子随后 部分认错 : “ 我说抽查其实不准确,不是随机的,而是发现狗的行为异常后再做的检测,所以患狂犬病的比例偏高。 ” 方某并未认识到这不仅是表述是否准确的问题,而是 一个是非问题: 美国宣布“已消除犬的狂犬病”到底是对是错?(是否需要打假?) 全美国超过 8千万只狗中总共只检出70只携带狂犬病毒的狗,而且从狗检测到的病毒 经基因鉴定全部都是直接来源于其他野生动物,而不是来源于其他的狗,不会在狗群中持续传播。 所以 仍然 应当肯定 美国是已基本消灭了狗群中的狂犬病的国家 ,即: 美国没有“疯狗” 。 相关辩论的细节,请参看本博主 2013-12-12 的 博文: 与方舟子辩论:美国有无“疯狗”?(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47754-749246.html ) 近期,方舟子又发表了一篇关于 狂犬病 的科普文章: 蝙蝠会不会传播狂犬病毒 ( 25 - 06 - 2018 ) ? 其中又出现不少错误。现将其中的主要错误言论点评如下: (以下 蓝色文字 为 方舟子 的言论,其原文见以上链接或本文附件。) 各种蝙蝠都有可能传播狂犬病。 全球蝙蝠的种类共有一千多种,其中只有少数可携带狂犬病毒。 目前已知可携带狂犬病毒的蝙蝠仅有 70多种 。 其中只有 吸血蝙蝠在中南美洲可引起家畜和人群中狂犬病的明显流行,高峰年份可能引起数十例人畜患病 , 而 与其他蝙蝠狂犬病相关的公共卫生风险比与食肉动物狂犬病相关的风险要低得多,通常只是 零星散发 。 自从 1936 年首次在蝙蝠中发现狂犬病毒以来,因基因 1 型以外的蝙蝠狂犬病毒在全球引发的人狂犬病病例总共只有 10 多人,主要都发生在非洲和欧洲。 据我国蝙蝠研究人员介绍,蝙蝠较多存在于热带地区, 中国蝙蝠种类相对较少,绝大多数已知携带狂犬病毒的蝙蝠(如吸血蝙蝠)在我国都不存在。 这是蝙蝠狂犬病毒在中国极少发现,迄今尚未发现经确证的蝙蝠来源的人狂犬病病例的重要原因。 蝙蝠携带狂犬病毒的比例比较高。 … 2015 年美国加州卫生局...... 检测的蝙蝠标本总量为 1633 个,其中 198 个有狂犬病,比例高达 12% 。 在此,计算携带狂犬病毒的蝙蝠的比例,方舟子再次重犯了 2013 年的错误:方舟子当时认错时承认:美国检测狂犬病毒 “ 不是随机的,而是发现 XX的行为异常后再做的检测,所以患狂犬病的比例偏高。 ” 美国 CDC的相关报告中也明确指出:本报告中的比例并不能代表在这些群体中 狂犬病的自然发病率 , 因为提交供测试的大多数动物样品都是该动物表现出异常行为或有发病的明显迹象,甚至是已自然发病死亡的动物的尸体,或该动物可能与某个潜在的暴露事件相关。 由于狂犬病毒的致死率太高,会与宿主同归于尽, 进化规律决定了狂犬病毒在所有宿主中的总体平均感染率都远小于 1%,决不可能达到12%。 得了狂犬病的蝙蝠是看不出狂犬病症状的。 在自然界中狂犬病毒也可使蝙蝠发病-死亡。 在中南美洲蝙蝠狂犬病流行的地区,常可发现发病死亡的蝙蝠。特别是在实验条件下, 实验感染的蝙蝠中不存在 “健康带毒”的状况。 在实验条件下将病毒接种到蝙蝠体内,蝙蝠要么有抵抗力,不发病,也不会传播狂犬病;要么发病-死亡,在发病后及发病前短时间内具有传播能力。 在部分健康的蝙蝠体内可检测到狂犬病毒的抗体,提示蝙蝠可能感染狂犬病毒而不发病,无狂犬病症状,但此类蝙蝠也不传播狂犬病。 中国没有蝙蝠传播狂犬病的病例,甚至除了鼬獾没有野生动物传染狂犬病的病例,是因为不重视导致严重漏报,而不是因为中国野生动物天然就对狂犬病有免疫力。 中国由于人口快速增长,蝙蝠的生存空间已大大缩小,成为受保护的濒危物种,特别是在大部分人口稠密地区,蝙蝠已非常罕见。据我国蝙蝠研究人员介绍,蝙蝠较多存在于热带且人烟稀少的地区。中国蝙蝠种类相对较少, 绝大多数已知携带狂犬病毒的蝙蝠(如吸血蝙蝠)在我国都不存在 。这可能是蝙蝠狂犬病毒在中国极少发现,迄今尚未发现经确证的蝙蝠来源的人狂犬病病例的重要原因。 如果和 蝙蝠 有亲密接触,不管自己有没有感觉被咬到,也要接种狂犬疫苗。 狂犬病毒在不同的哺乳动物中传播的基本规律都是相似的。上句话也可改成: 如果和 狗 有亲密接触,不管自己有没有感觉被咬到,也要接种狂犬疫苗。 看了这句话,应该知道原话有多么不合情理吧?特别是 在中国 ,狗患狂犬病的比例比蝙蝠大得多,既然与狗亲密接触(只要人的皮肤完整)就没有感染狂犬病的风险, 那么与蝙蝠的非咬伤性接触就不必都去打疫苗。 当然,蝙蝠还可能传播其他传染病,对蝙蝠通常还是敬而远之的好。 以为中国的蝙蝠不会传播狂犬病毒,那是会被害死的。 真是危言耸听! 这句话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风险无限放大,旨在制造恐怖效果 。 我曾写过一篇博文说明我的相关观点: 在整个东半球,蝙蝠狂犬病的危害其实很小很小! ( 2013-11-26 ) (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47754-744779.html ) 在整个东半球,在蝙蝠中发现的狂犬病毒都不属于基因 1型,而是基因1型以外的极为罕见的狂犬病相关病毒。 自从 1936 年首次在蝙蝠中发现狂犬病毒以来,因基因 1 型以外的蝙蝠狂犬病毒在全球引发的人狂犬病病例总共只有 10 多人,主要都发生在非洲和欧洲。 迄今在中国和印度等主要亚洲国家,都从未报告过经科学确证的蝙蝠狂犬病致人死亡的病例。 据我所知,国内外相关研究单位数十年来希望在中国的蝙蝠中发现狂犬病毒的努力一直未曾停步,累计研究过的蝙蝠样本数以千计(包括大量未正式发表的内部资料,累计样品总数可能过万)。在中国蝙蝠携带狂犬病毒的概率迄今已知为 0(公开发表的资料仅在东北地区发现了一例携带基因4型病毒的蝙蝠)。所以在中国被蝙蝠咬伤不打疫苗的风险实际上非常小。在中国,被蝙蝠咬伤的人不放心仍可去打疫苗。在中国被蝙蝠咬伤的概率本来就极小,每年因此需要打疫苗的人数极少,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负担。而方舟子错误地将蝙蝠携带狂犬病毒的 比例由接近于 0夸大到高达 12% , 而且宣称凡与蝙蝠有接触就要打狂犬病疫苗,这只能说是在故意兴风作浪,制造恐怖气氛,在中国造就更多的恐狂症患者,助推中国已经广泛存在的狂犬病疫苗滥用。    附录: 方舟子: 蝙蝠会不会传播狂犬病毒? ( 25 - 06 - 2018 ) 有一个叫 “ 科学公园 ” 的所谓 “ 科普网站 ” ,经常传播一些错误的知识,却从不改正。最近该网站刊登了一篇关于狂犬病的文章,里面说只有吸血蝙蝠才会传播狂犬病,其他的蝙蝠不会。而中国没有吸血蝙蝠,也从未报告经科学确证的蝙蝠狂犬病毒致人死亡的病例。它还说,国内的野生动物,只有鼬獾在浙江曾引发过病例,其他的还没有。 实际上, 所有的哺乳动物都会传播狂犬病毒,蝙蝠也不例外 。美国因为狗、猫普遍接种了狂犬疫苗,人被狗、猫传染狂犬病毒的情形基本上没有了。美国每年还有一两起狂犬病病例,都是被野生动物感染了狂犬病毒导致的,其中最主要的传染源就是蝙蝠。例如, 1997-2006 年间,美国共发生了 19 起狂犬病病例,其中 17 起是被蝙蝠传染的。美国没有吸血蝙蝠,在美国传播狂犬病的都不是吸血蝙蝠。 可见 各种蝙蝠都有可能传播狂犬病 , 而且是野生动物传播给人的狂犬病几乎都是蝙蝠导致的 。 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是因为蝙蝠携带狂犬病毒的比例比较高。 2015 年美国加州卫生局 抽检了 5687 个动物标本,其中有 230 个动物标本有狂犬病, 228 个是野生动物, 2 个是猫。得狂犬病的野生动物中蝙蝠最多,有 198 个蝙蝠标本有狂犬病,占了 86.8% ,其次是臭鼬,有 29 个,占 12.7% ,还有一个是郊狼。 他们检测的蝙蝠标本总量为 1633 个,其中 198 个有狂犬病,比例高达 12% 。 其次,人们被得狂犬病的蝙蝠咬了以后,往往不知道被咬了,也就没有想到要去接种狂犬疫苗。蝙蝠咬人的伤口很小,有时没有觉察被咬了。还有的是在睡眠时被蝙蝠咬的,更没有意识到被咬了。此外,人们被别的野生动物咬到时,会知道去接种狂犬疫苗,但是即使知道自己被蝙蝠咬了,却没想到有感染狂犬病毒的危险, 得了狂犬病的蝙蝠是看不出狂犬病症状的 ,被咬了就会不当回事,错过了接种狂犬疫苗的最佳时机。 中国和美国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中国狂犬病的主要传染源是狗、猫。中国平均每年都有 2000 多人的被狗、猫咬伤而得了狂犬病,相比之下,被野生动物咬伤得狂犬病的就少得可以忽略了, 所以中国没有蝙蝠传播狂犬病的病例,甚至除了鼬獾没有野生动物传染狂犬病的病例,是因为不重视导致严重漏报 ,而不是因为中国野生动物天然就对狂犬病有免疫力。 狂犬病是最恐怖的疾病之一,人得了狂犬病几乎百分之百死亡。但是狂犬病也是可以预防的疾病,被疑似患有狂犬病的动物咬伤之后,及时接种狂犬疫苗,几乎百分之百有效。不仅被疑似有狂犬病的狗、猫咬到要接种狂犬疫苗,被野生动物咬了也要接种狂犬疫苗。 如果和蝙蝠有亲密接触,不管自己有没有感觉被咬到,也要接种狂犬疫苗。 有条件的可把咬人的蝙蝠打死送去实验室化验其是否携带了狂犬病毒,没有检测出狂犬病毒再停止疫苗接种。如果相信了 “ 科学公园 ” 的伪科普, 以为中国的蝙蝠不会传播狂犬病毒,那是会被害死的。 2018.5.12. (科学猫头鹰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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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各部位被疯狗咬伤的概率和相应的狂犬病发病概率
热度 4 yanjx45 2018-3-5 12:35
在被狗咬伤后,要判断感染狂犬病的风险,首先要判断狗是疯狗还是健康狗。 理论上健康狗不传播狂犬病。但外观健康的狗不一定真的都是健康狗。要判断狗是疯狗还是健康狗,可参看相关博文: 健康犬会传播狂犬病毒吗? (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47754-448547.html ) 下表介绍 人体各部位 被疯狗咬伤的概率 & 相应的狂犬病发病概率 : 身体部位 被疯狗咬伤的概率  ( 总和为 1) 被疯狗咬伤后发病的概率 平均值(最小-最大) 头 / 颈部 0.07 0. 65 (0. 5 0 - 0. 8 0 ) 上肢 / 手 0.38 0.28 (0.15 - 0.40) 躯干 0.06 0.06 (0.03 - 0.10) 下肢 / 足 0.49 0.06 (0.03 - 0.10) 此表依据Hattwick, M. A. W. (1974). Human rabies . Public Health Review, 3, 229–274. 并参考 WHO 前 狂犬病官员和专家 F.-X. Meslin 于 2004年在中国上海的讲座资料综合整理制作。 Hattwick 在其上述综述文章中说: 在已知的患狂犬病动物咬伤暴露下,所观察到的未经治疗的个人患狂犬病的概率:头部咬伤患病率为 50-80 %,手或胳膊咬伤为 15-40 %,腿部咬伤为 3-10 %。 唾液污染小伤口(包括抓伤)的风险约为 0.1 % 。 这些观察结果的生物学基础尚不清楚,但可能与许多因素有关,包括受感染组织中狂犬病毒受体的密度、不同解剖部位的组织中的神经分布状况、入侵病毒的数量以及 狂犬病毒不同毒株的特性。 英文原文: With known bite exposures from rabid animals, the following has been observed in untreated persons who develop rabies: 50–80% occurrence after head bites, 15–40% after hand or arm bites, and 3–10% after leg bites. The risk is about 0.1% for contamination of minor wounds with saliva, including scratches . The biologic bases for these observations are unclear, but a number of factors may be responsible, including the density of rabies virus receptors in affected tissues, the degree of innervation in tissues in different anatomical locations, the quantity of virus inoculated, and the properties of the rabies virus variant. 如以前曾接种过疫苗,在再次被疯狗咬伤后,是否需要进行狂犬病疫苗的加强接种,即是否需要打加强针呢? 或者换一种说法:狂犬病疫苗的保护期到底有多长呢? 狂犬病疫苗的保护期是一个相对且动态的概念,与不同人的健康状态、免疫功能、疫苗的种类和质量以及暴露的严重程度等诸多因素都有关。 以下是本博主关于 对狂犬病疫苗保护期进行分类和定义 的建议: (见本博主 2011-9-5 的 博文: 狂犬病疫苗的保护期到底有多长?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47754-483126.html ) 在 WHO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本博主建议将保护期的概念细分为以下3种,并分别采取不同的对策: 1) 不承认 绝对保护期: 只要是 特别严重的 再次暴露,就要加强接种 2针(不要接种免疫球蛋白)。 特别严重的暴露 是指头部、面部或手部多处同时被疯动物咬伤,可能会有特别大量的病毒同时感染,而且感染部位接近大脑。 2)  相对保护期 为无限长 :只要以前接种过 3针(或以上)疫苗,对于非咬伤类型的 轻微暴露 ,均可不进行加强接种;对于严重的再次暴露,无论过了多久,都只需加强接种2针(不要接种免疫球蛋白)。 3) 有效保护期相对固定 : 可认定全程接种完疫苗后 有效保护期 为半年- 1年,加强免疫后为1-3年。 在此期间,对于不是特别严重的 一般性暴露 ,都不必进行加强接种(有效保护期属于相对保护期的第一阶段)。 根据上述建议,在再次暴露后考虑是否需要进行加强接种时,上表中对各种暴露风险的概率的估计可用作重要的考量标准。 P.S. 本博文同步发布在我的微信公众号: yanjx-45, 公众号 名称“ 独轮车上的博导 ” 。欢迎访问和关注。
个人分类: 狂犬病防治|41613 次阅读|4 个评论
判断活狗是否为疯狗的六条实用标准
热度 26 yanjx45 2014-2-25 10:34
前言 “ 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毒 ” ,这句话在理论上是完全正确的。但犬是否 “ 健康 ” ,在实际上有时很难判定,因为疯狗在发病前数天也可能有传染性。因此笼统地宣称 “ 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毒 “ 很容易引起公众误解,造成严重后果。 怎样确定犬是否 “ 健康 ” 呢? WHO 明确认定: “ 只有实验室检测才能确诊狂犬病。 ” 目前可靠的实验室检测方法必须取犬的脑组织进行检测,这就是说,要快速确诊狂犬病必须要立即将犬处死。 WHO 认为: “ 除非是濒临灭绝的物种,否则对任何怀疑是狂犬病的家畜和野生动物,都应人道主义处死,采用正确的实验室技术检查动物组织中是否存在狂犬病抗原。 ” 不处死动物能否判断它是否可能传播狂犬病呢? WHO 的正式文件一直认定可采用 “ 十日观察法 ” : 如果动物为犬或猫,且在暴露发生后 10 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以终止暴露后预防。 (需要强调的是,在狂犬病疫区,可疑犬或猫咬伤人后,采取 “ 十日观察法 ” 的同时,要立即开始暴露后预防, 否则等到数天后观察到犬或猫已发病,再对被咬的人进行预防处置可能就嫌晚了。) 是否还有其他方法,可以在不处死动物的情况下,判断它是否可能传播狂犬病呢? 2005 年,分别来自泰国、英国和 WHO 的 3 位著名狂犬病专家 Veera Tepsumethanon, Henry Wilde  和 Francois X Meslin  共同在《 泰国医学会杂志 ( J Med Assoc Thai 2005; 88(3): 419-22 )》 发表了一篇研究论文,提出 可在 不能充分满足 十日观察法 的条件, 用六条标准来判断活狗是否为疯狗 。该论文的题目是《 活狗中诊断狂犬病的 6 条标准 》 ( 全文下载: Six Criteria for Rabies Diagnosis in Living Dogs.pdf   ) 要诊断一只活狗是否有狂犬病,如果不能充分满足 十日观察法 的条件,则可依次采用下列标准 : 1 )狗的年龄? a) 少于 1 个月 ------------------- 不是狂犬病。 (说明:狂犬病在狗体内通常有 1 个月以上的潜伏期,所以年龄一个月之内的狗通常不会有狂犬病。而且刚出生不足一个月的小狗被其他疯狗咬伤而不被咬死的情况几乎不可能一。) b )一个月以上或不知道 ----- 进入 2 ) 2 )狗的健康状态? a) I) 正常(没有病)或 ii ) 患病超过 10 天 --- 不是狂犬病。 (说明:此处 i )观察时间通常不足十天,原理类似于 十日观察法 。 ii ) 如果有病超过了十天,也肯定不是狂犬病,因为狗患狂犬病如不进行抢救,不到十天就死了)。 b ) 10 天内 开始患病或患病少于 10 天,或不知道 ----- 进入 3 ) 3 ) 疾病如何演变? a) 从正常健康状态急性发作 -------- 不是狂犬病。 (说明:狂犬病发病的进程一开始通常是缓慢进行的,有 1 - 3 天的症状轻微的前驱期,然后逐渐变得越来越严重。) b )逐渐发作或不知道 ------------- 进入 4 ) 4 )在最后 3 - 5 天的临床过程中的发展趋势如何? a )稳定或改善(未进行处治) ----- - 不是 狂犬病。 (说明:狂犬病一旦发病,总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严重。特别是到后期,严重程度不可逆转。) b )症状和体征进一步发展,或不知道 - --- 进入 5 ) 5 )狗显示“转圈”的动作? (常绊倒或沿圆圈漫步,头部撞墙,好像眼瞎了。 ) a) 是 ------------------------------------ 不是狂犬病。 (说明:是狗瘟热或其他疾病的表现。) b )否或不知道 ----------------------- 进入 6 ) 6 )在生命的最后一周,下列 17 种体征或症状,这只狗是否表现出了其中的至少 2 种? a )是 ----------------------------------------- 是狂犬病。 b )否,或仅显示 1 种体征 ---------- 不是狂犬病。 1.   颚部 下垂、显得无力(图 1 )。 2.  异常的犬吠声。 3.  舌头伸出、下垂,大量涎液流淌。 4.  舔自己的尿。 5.  特别喜欢舔水。 6.  返胃。 7.  行为改变。 8.  咬和吃异常物体。 9.  攻击性行为。 10.  未受激惹也咬人。 11.  没有明显理由地狂奔。 12.  跑或行进时姿态僵硬。 13.  烦躁不安。 14.  在隔离检疫期间(图 2 )乱咬。 15.  昏昏欲睡。 16.  不平稳的步态。 17.  经常呈现“座狗( Dog sitting )”的姿态(图 3 )。 在 1997 至 2002 年间,将这六条标准应用于一项前瞻性研究,共涉及 450 条狗。 结果:该六项标准用于狂犬病的临床诊断,表现出 90.2 %的敏感性, 96.2 %的特异性和 94.6 %的准确度。预期会发生大约 10 %的假阴性和 4 %的假阳性。 结论:这六条标准作为一种辅助手段,可用于初步诊断,在进行暴露后处治和确定狂犬病的紧急控制措施时可能会有帮助。
个人分类: 狂犬病防治|81435 次阅读|73 个评论
与方舟子辩论:美国有无“疯狗”?
热度 38 yanjx45 2013-12-12 16:02
美国公开宣布(得到WHO正式承认):美国是已消除(eliminate)犬狂犬病的国家, 即 美国没有“疯狗” 。 方舟子:“ 美国抽查有 0.3% 疯狗 ” ! 无所不知的万能博士 方舟子 近日又摇身一变成了 狂犬病专家 ,频频发布相关信息。 有博友在我的博客下留言,转告方舟子针对我的一篇博文 《“外国”没有疯狗!》 ,发表了惊世駭俗的高论: “ 美国抽查有 0.3% 疯狗 ” ! 。 这个比例可能比中国多数地区疯狗所占比例还高! 如果事实果真如方舟子所说,那美国也真该要成为 打假 的对象了! 我当时曾在博友的留言后作简要回复,现一并转贴如下: SystolicArray 2013-12-8   以下为转贴: @ 方舟子回复 @健康之家:看 严家新 今天刚发的文章《“ 外国”没有疯狗 !》就是 夸大其词 。 即使是美国,抽查的结果也还有0.3%疯狗 。 严是研究生物制品的,不要把他说的当权威。 //@ 健康之家 回复@简单冲刺:你可能不清楚“严家新”是谁吧?!他可以说是我们国家做“狂犬病预防”科普第一人。 本博主回复(2013-12-10) : 有网友回复,千分之三,比中国的大城市中疯狗的比例还高,怎么可能?方舟子已当即部分认错,实际上还在狡辩。你可再查证一下。 这位博友看来是个较铁杆的方粉,又再次留言 回复 : SystolicArray 2013-12-10   俺转贴的意思是,同一个地球村,交流是如此地频繁,应该不存在有和无的问题,只是多和少的问题。 本博主回复(2013-12-11) : 狂犬病是国际间动物检疫的主要项目之一。WHO对已消除狂犬病的国家或地区有严格的定义和标准,在相关政策和控制措施方面有本质的区别。 家养动物的狂犬病是有国界的 。 对方舟子关于“ 美国抽查有0.3%疯狗”的说法,有网友当即提出反驳: //@NiKi12  0.3%也很高了。1000只狗中有3只。我们小区很多人都养有狗,保守估计整个小区超过50只狗,20个小区就有3只疯狗。(按:根据常识, 在中国的大城市中疯狗的比例通常也达不到千分之三,美国怎么可能达到?) 方某随后回复:“ 我说抽查其实不准确,不是随机的,而是发现狗的行为异常后再做的检测,所以患狂犬病的比例偏高。 ” 方某的回复似承认有错误,但并未认识到这不仅是比例的微小误差,而是原则性错误。本文对此再作进一步讨论。 我在科学网的博文: 《“ 外国”没有疯狗! 》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47754-748085.html  ,主要是针对 大量正留学国外的网友提出的关于当地的狂犬病或疯狗问题。这些“外国”(包括所有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都早就是WHO正式宣布已消除了犬狂犬病的国家。在这些国家被狗咬,通常不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 在这些国家或地区,甚至很难找到可提供狂犬病疫苗的医疗机构。 有不少在“外国”被狗咬的中国留学生常常为找不到可以提供狂犬病疫苗的医疗机构而惶恐不安,甚至与当地医生就此发生争执或冲突,实在没有必要,是欠缺相关基本知识的结果。 关于“疯狗”的定义,这篇博文 中讲得很明确:“ 此处所说的“ 疯狗 ”,是指 患有狂犬病,会主动攻击人,并可能使人患上狂犬病的狗。”       以美国为例,美国 狗与人的比例高达1:4(世界第一), 狗的总数仅次于中国而占世界第二位,已将近 8 千万只 。 美国确实也有大量 广义的“疯狗” ,但这些疯狗是不传播狂犬病的。 据美国CDC及若干民间组织的统计,美国每年有将近30人直接被狗咬死,将人咬伤的情况更是每年数以百万计(参见本博客: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47754-627642.html  ),狂犬病疫苗使用量是中国的1/500,但美国每年狂犬病死亡人数仅3人左右,而且近十年来美国本土没有一例人狂犬病是狗引发的。 方某的 0.3% 这个数字的来源是 Rabies surveilla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during 2011 ,JAVMA, 2012, 241(6):712-722 ,可惜经常自诩文献看得多的方某将原文中0.3%的含义完全理解错了。对方某所依据的这篇论文,本博客中曾有三篇博文进行系统介绍,如: 美国2011年的狂犬病监测( 2012-11-10 ) (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47754-631141.html ) 目前,在美国全国各地共有超过 120 个 分属于州卫生、农业和大学的实验室进行动物和人狂犬病的常规诊断测 试。 美国每年对超过10万只疑似患狂犬病动物样品(其中狗的样品约2.3万份)进行狂犬病病毒检测。 选择提供测试的绝大多数动物样品的 依据 是该动物表现出异常行为或有发病的明显迹象,或根据其可能与一个潜在的暴露事件相关,即送检的狗绝大多数都极有可能是“疯狗”。 美国有法律规定, 在涉及人的暴露时,对动物进行实验室检测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职能。 实验室检测所获得的信息经常直接决定某人是否需要进行暴露后处理。被各种疯动物(包括狗)咬伤,常规都要对疯动物进行检测。 2011 年从全美各地检测的超过 2.3 万 只“疯狗”中检测出了 70 只狗为狂犬病毒阳性,阳性所占比例为 0.31% 。2012的最新数据是 84 只狗为阳性,占 0.37% 。 但 所有这些狗中的病毒 经基因鉴定都是直接来源于其他野生动物 ,而不是来源于其他的 狗 。这些在狗的样品里发现的狂犬病毒能否适应在狗群中的持续存在可能性不大,至少其持续存在从未得到实践证明,所以 仍然可以说 美国已基本消灭了狗群中的狂犬病 ,即: 美国没有“疯狗” 。 美国狗的总数将近 8 千万 ,去年重点检出的狂犬病毒阳性的“疯狗” 80 多只(由于在全美国凡有可疑表现并咬 人 的“疯狗”中的绝大部分都按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了病毒检测, 80 只与真实数字相差不会太大),所 以此类“疯狗”也仅占美国全部狗群数量的 百万分之一 (80/8千万=1/百万,与0.3%差别太大了) 。 美国每年人被狗咬伤的案例数以百万计,但通常都不打疫苗。 所以美国每年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使用量只有 3 万人 份左右,主要用于兽医和出国到疫区旅游者作预防性接种。 最近11年来,在全美国总共发生 人狂犬病 病例 34 例(包括在海外感染的11例),其中在 本土感染的 23 例 中,没有一例是由家养动物(包括狗)感染造成的。 (参见博文: 美国近 1 1 年人狂犬病(共 3 4 例)概 况 2013-12-09  ) 狂犬病毒由于在陆生哺乳动物中毒力太强,致死率太高,总是与宿主同归于尽,所以很难维持在此类宿主中的持续存在。狂犬病的发病率通常很低,其流行受多种因素控制,流行毒株在历史上多次发生在局部甚至全球彻底绝灭的情况。当前在全球犬中流行的各类狂犬病毒株只有约1千年的历史(来源于蝙蝠),而更早的毒株都绝灭了。 狗和猫群中原来流行的狂犬病毒适应株被清除后,偶然从其他野生动物传播到狗和猫中的狂犬病毒株要适应新的物种并持续存在,需要经历相当长的时间,成功的概率是很低的。所以 目前在美国,不仅人通常不用接种狂犬病疫苗,在一部分州,连对狗和猫,法律也不要求接种狂犬病疫苗 。 美国西北部与中部各州, 狗 与 猫 都不要求接种疫苗;西部加州及邻近数州、中北部威斯康星州及邻近数州,只要求 狗 接种疫苗;只有东部与南部各州:要求 狗 和 猫 都要接种疫苗( 资料来源:美国CDC,2010年11月,参见: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47754-641817.html  )
个人分类: 狂犬病防治|11217 次阅读|91 个评论
就事论事:“外国”没有疯狗!
热度 24 yanjx45 2013-12-8 14:56
来科学网开博4年,几乎每天都要回答几条网友们提出的有关狂犬病和疯狗方面的问题。4年来,我的500多篇博文和对将近2万条留言和评论的回复,已经涵盖了有关狂犬病和疯狗的几乎所有问题。如果看了我的博文和相关回复后,还有问题要提出,提问的人中占相当大比例的不是中文阅读、理解能力有问题,就是心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其中甚至不乏货真价实的精神病患者。当然,在这大量的提问中,也有包含真知灼见的,尽管数量很少,但对本博主是弥足珍贵的。 今天看到科学网博客中有一篇博文的题目就是“问严家新老师:【外国疯狗】咬人的后果和中国疯狗有差别吗?” (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53483-747919.html  ) 点开一看,该博文的作者似很难归类为上述主流的提问者,而是科学网大名鼎鼎的陈安博主。 具体内容却实际上是罵大街。 科学网博客圈中两位重量级人物如此撕破脸皮緾斗,确实有辱斯文,是科学网的不幸和恥辱。 本博文不想参与此类无聊的罵战,而是想借题发挥, 就事论事,论证 “ 外国”没有疯狗! 几年来在本博客中提问的网友中,也有大量正留学国外的网友,他们确实经常会重复提出关于“外国”的狂犬病或疯狗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中国的留学生们经常会在国外闹笑话,“丢中国人的脸”(中国在控制狂犬病方面落在所有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后面,这本身就是一件极不光彩的事情,是“ 囯恥 ”,中国还培养了世界上最大的一支“恐狂症”患者的队伍)。 举一个最新的真实的例子。昨晚,一位正留学澳洲的网友提问: Kevinseelol 2013-12-7  19:07 严老师, 我是一名在澳洲读书的学生。 我10月20号睡醒发现脚上有伤口,两个圆点,出血了。 然后去医院, 医生说没事 。 还问我要不要打破伤风 。 我没打破伤风。 我只关心狂犬病。 他说没有狂犬病可能 。 可是当我这两天查找澳洲蝙蝠的时候却发现我的伤口和蝙蝠咬伤很相似。 我好害怕。 不知道该怎么办。 另外补充,我没见过蝙蝠, 而且我在塔斯马尼亚州不是昆士兰也不是大陆。 我这种情况会感染吗? 有必要注射疫苗吗?我今天不舒服,恐慌,而且感觉伤口异样。 博主回复(2013-12-8  08:23) : 澳洲是基本消灭了狂犬病的国家,而且在整个东半球,蝙蝠感染人的概率可忽略不计。   总之,不要将恐狂症带到国外,让老外笑话 。 其实, “外国”根本就没有疯狗。 此处所说的“ 外国 ”,主要是 中国人前往留学的国家 ,即特指 所有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 。 此处所说的“ 疯狗 ”,是指 患有狂犬病,会主动攻击人,并可能使人患上狂犬病的狗。 这些“外国”(包括所有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都早已消除了狗、猫等家养动物中的狂犬病。在这些国家被狗咬,甚至是被看上去像是疯狗的狗主动咬伤,通常也是不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的,因为它们根本就没有狂犬病,而 健康狗是不会传播狂犬病的 。 在这些国家或地区,甚至很难找到可提供狂犬病疫苗的医疗机构。 有不少在“外国”被狗咬的中国留学生常常为找不到可以提供狂犬病疫苗的医疗机构而惶恐不安,甚至与当地医生就此发生争执或冲突。 这些留学生应当掌握关于狂犬病的基本知识 。留学生通常是一个国家文化层次相对较高的一部分人。如果这部分人到国外因无知和偏执而与当地医生发生争执或冲突,则更是会有损中国人在世界上的形象。 希望所有准备或已经留学或移居上述“外国”的中国人掌握狂犬病在全球流行分布的基本知识,不要将中国特有的恐狂症带到“外国”。 至于野生动物特别是蝙蝠中的狂犬病,其发生概率总的来讲是非常非常低的。具体可参看本博客中的相关博文,如: 在整个东半球,蝙蝠狂犬病的危害其实很小很小! 2013-11-26 如何控制蝙蝠狂犬病?(WHO 最新技术报告) 201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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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家犬、疯狗和走狗
xcfcn 2013-4-8 15:29
丧家犬、疯狗和走狗
个人分类: 杂论|1 次阅读|0 个评论
狗与疯狗
热度 9 wangdh 2013-4-7 23:52
狗与疯狗 (王德华) 武老师的简短博文: “在生活中,总难免碰到疯狗般的人物。阎锡山在1944年2月27日的日记中说: 疯狗咬人,与他奋斗是下策;喂肉哄他是中策;避开他是上策;变成铁腿任他咬是超策。 ” 我说:“那铁腿必须是在被咬死之前变成! 狗有领域性的,退出就是了。疯狗,已经失常了,送疯狗中心最好。” 狗的领域性很强,如果人侵犯到它的核心领域,对它产生威胁感,狗会攻击人的。如果在狗认为的安全领域之外,它只是吼叫警告和站立对峙,一般不会主动侵犯。如果是误撞进入的,受到警告后慢慢后退,退出核心领域,就不会有危险了。 我曾写过我朋友在青海大草原上晚上迷路遭遇藏獒的经历。我自己在青海湖边的一个院子里由于躲闪一只大藏獒而误撞进一个小藏狗的领地被咬(见下面的链接阅读)。经历长了知识,知道了狗的核心领域是不可侵犯的。 疯狗,是神经出了问题。正常思维对付疯狗是不行的。保证自身安全是主要的,不可以再有任何指望。我姐姐自己喂养的狗很多年,有一天狗疯了,姐姐还是一如既往地给它喂食。突然有一天,疯狗咬住了姐姐伸出去给它喂食的胳膊不松口。姐姐给我描述的时候,还是充满感情,没有一丝埋怨的口气。她说当时她感到痛疼难忍,鲜血直流,肉皮都被咬开了,她用另一只手拍打着狗的头说,“你看看我是谁呀,你怎么能咬我呢?”疯狗已经没有能力识别主人了,怎么还能听懂人话呢。疯狗咬住不放,可想而知是什么滋味。后来,狗自然就有了归宿。 想起姐姐领养流浪狗的事。去年国庆节去姐姐家,姐姐家里有一只奇丑无比的黑狗。狗会根据主人的态度表现出对客人欢迎还是不欢迎。姐姐说,这只狗是她赶集的时候跟着回家的。这应该是一只流浪狗。遇见姐姐就一直跟着,估计是饿极了,姐姐怎么赶,狗都一直跟着,停停走走。这样姐姐无奈,就让狗进了家门,喂饱了,可狗却不走了。据说外甥女也不喜欢这只狗,曾把狗带到很远的地方,最后狗还是自己又找回家来了。狗大概知道这是一家好人家,姐姐也就收留了它,从此它就成了这家的一个正式成员了,也自然就有责任担当起看家的任务了。 说起狗,有很多故事。有科学的,有民间的,有演绎的,有传说的。科学与艺术,真实与传奇,都有狗的故事。 说远了。 延伸阅读: 当年他曾在漆黑的荒野上一个人游荡 姐姐捡来的流浪狗。据说这是营养跟上了,已经很漂亮了。可想当时跟着回家的时候是一个什么样子。 姐姐家的哈巴狗。高贵的哈巴狗一旦下乡,洗澡就不是很经常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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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多少疯狗上了餐桌?
热度 15 yanjx45 2013-3-18 14:30
中国有相当大一部分疯狗都集中流向了狗肉市场,中国疯狗的最大墓地就建筑在中国人的餐桌上。 多年来的大量研究数据确认 : 中国广泛存在的狗肉市场中疯狗所占比例确实较高( 2% - 10% ),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中国是否应当立即立法禁吃狗肉? 由于狂犬病毒的致死率高达 100% ,而且传播方式主要是通过咬伤(传播的效率很低),所以 它在其宿主群体中不可能持续保持很高的感染率 。狂犬病在中国人群中的年发病率从未超过 10 万分之一 ;而在狗群中,即使是在疫区,外观“健康”的狗群中疯狗所占的比例也很小,通常远远低于 1% 。 但多年来广泛流传中国的正常狗群中疯狗所占比例高达 17% 甚至更高的说法。在国内外专业杂志发表的多篇论文都得到了大体相似的结果: 在所检测的狗脑样品中,疯狗所占比例相当高,平均阳性率都大于 2% ,甚至接近 10% (在狂暴咬人的明显的疯狗中检测的 阳性率 甚至可高达 90% - 100% )。  不过重新全面检查这些论文中 标本的来源 ,可见 绝大部分论文明确说明 标本 是来自 狗肉市场 。一部分论文中虽未明确说明,但通过向作者进行询问或合理推测,也可认定检测的标本基本上都来自中国各地广泛存在的 狗肉市场 。 所以这些论文的 方法 和 结果 其实都是对的,但 结论 有问题。 正确的结论 应当是:即使是在疫区,中国普通狗群中疯狗所占的比例并不高,但 中国的狗肉市场中 , 疯狗的比例确实较高 , 在 2% - 10% 之间 , 有时甚至更高 。 由于中国有大量食用狗肉的特殊国情,中国南北各地都广泛存在兴旺发达的狗肉市场。中国每年有超过 1 千万只 狗上了餐桌。而受经费和其他条件限制,中国多年来的相关研究的 样品来源 主要是 狗肉市场 。 狗肉市场 是狗脑样品 最廉价、最简便、最安全 的来源。因此中国的大量相关研究虽然不能代表 普通的狗群 中的实际情况,但却能够 代表 中国的部分狗肉市场 的实际情况。 由于相关法制不健全或管理不到位,中国的 无主流浪狗 中 疯狗 占相当大的比例, 有主的家狗 中的 疯狗 也大部分进入流浪狗的行列(疯狗多数都会被主人丢弃)。 而中国的狗肉市场供不应求,在许多地区,甚至 家狗也成了盜抢的目标 。据此可以推断, 流浪狗 在中国其实属于 稀缺资源 ,可能大部分都进入了狗肉市场。 换言之, 中国的疯狗有相当一部分都集中流向了狗肉市场。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中国的 狗肉市场 中检出疯狗的比例较高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了。 相关的研究论文和主要结果举例: 1)  《 广东省犬带狂犬病毒调 查》 (中国人兽共患病杂志, 1992 年第 8 卷第 2 期) 对该省 8 个县、市的 1 258 只狗( 绝大部分是市场出售的食用狗 )的脑标本进行检查,结果是 狂犬病毒抗原的平均阳性率为 17.7% 。 作者: 广东省流行病防治研究所等单位  杜福等。 2) 《 多种方法对广西地区健康犬带狂犬病毒的调查 》 (中国人兽共患病杂志, 1999 , 15 : 108 — 109 ) 收集广西地区 1996 及 1997 年度在 市场屠宰出售的外观健康犬犬脑 102 只,其中 4 只检出狂犬病毒,阳性率为 3.92 %( 4/102 ) 。 作者 :徐葛林 吴 杰 吴泰才等。 作者单位:卫生部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武汉, 430060 ), 广西地区卫生防疫站 3 ) 《 “ 中国的人狂犬病 ( Human Rabies in China )》,  (新出现的传染病( Emerging Infectious Diseases ) 2005 , 11 ( 12 ): 1983 ) “在一项研究中,从广西、贵州和江苏省收集的 248 个 健康狗脑标本中,有 25 个( 10 %) 样品检出了狂犬病毒抗原。” 其中大部分 样品来源 于 餐馆或狗肉市场 。 作者:中国 CDC   Yong-Zhen Zhang (张永振)等。     4 ) 《 安徽 2011 年新分离的 19 株狂犬病病毒的 N 基因序列分析 》        (中国生物制品学杂志, 2013 年 1 月 21 日在线发表) 采集安徽省淮北地区 狗肉市场 的犬脑组织标本共 121 份 ,咬人犬脑组织标本 10 份 , 结果 伤人犬脑组织阳性率为 90% ( 9/10 ) , 狗肉市场犬脑组织阳性率为 8.26% (10/121) 。 (作者:吴杰 1 解庭波 1 黄思佳 1 沈智俊 1 王月 1 朱理业 2 曹明华 3 刘红 3 徐葛林 1 严家新 1 作者单位: 1.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狂犬病检测中心, 2.  阜阳市 CDC , 3.   安徽省 CDC. ) 结语: 1 ) 中国相当大的一部分疯狗都集中流向了狗肉市场,中国疯狗的最大墓地就建筑在中国人的餐桌上。多年来的大量研究数据确认 : 中国广泛存在的狗肉市场中疯狗所占比例确实较高( 2% - 10% ),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这是中国狂犬病控制政策的制定者、中国狗肉市场相关从业人员和广大狗肉消费者都应当认真面对的问题。 2 )由狗肉市场的疯狗所占比例较高,引发我们进一步思考更深层次的问题: 中、印、美是目前全球人口最多的三大国 ,中、美、印也是目前全球狗的数量最多的三大国,都面临如何处置大量过剩的流浪狗的问题。 但与美国和印度相比, 中国的流浪犬问题似不是那么严重, 原因何在? 在中国,大量流浪狗(其中包括较大比例的 疯狗 )上了餐桌,到底是增加还是减少了中国人群中的狂犬病? 中国是否应当立即立法禁吃狗肉? 在无相应配套的 替代措施 的情况下,立即禁吃狗肉是否反而会引发出乎意外的更大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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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疯狗分离的一个狂犬病毒街毒株的全基因组测序
热度 7 yanjx45 2012-12-4 14:24
从中国疯狗分离的一个狂犬病毒街毒株的全基因组测序 Complete Genome Sequence of a Street Rabies Virus Isolated from a Rabid Dog in China 2008 年从中国安徽省的一只狗分离到一株狂犬病街毒 (RABV) ,命名为 DRV-AH08 。对其全基因组进行了测序,发现它与近期在中国及其他亚洲国家分离的 RABV 密切相关,同源性为 87%-98% ;但它与 RABV 分支 1 (clade I ) 中的“ 全球广布 (cosmopolitan) ”组 的病毒关系较远,同源性仅为 84% 至 85% 。 A rabies virus (RABV) was isolated from a dog in Anhui Province, China, in 2008. The virus was designated DRV-AH08. Its entire genome was sequenced and found to be closely related to RABV recently isolated in China and other Asian countries (homology of 87 to 98%) but distantly related to RABV in the “cosmopolitan” group (homology of 84 to 85%) in the clade I of RABV. 作者: Fulai Yu, a Guoqing Zhang,a, b Shaobo Xiao, a Liurong Fang, a Gelin Xu, c Jiaxing Yan, c Huanchun Chen, a and Zhen F. Fu a , b 作者单位: a) State-Key Laboratory of Agricultural Microbiology, College of Veterinary Medicine, 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Wuhan, China b) Department of Pathology, College of Veterinary Medicine, University of Georgia, Athens, Georgia, USA c) Wuhan Institute of Biological Products, Sino Pharma, Wuhan, China 原载: J. Virology. 2012, 86(19):10890. DOI: 10.1128/JVI.01775-12. 原文下载: J. Virol.-2012-Yu-1089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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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祖述宪:对健康狗带狂犬病毒说法的异议
fs007 2011-12-12 08:12
『 返回疫苗专辑主页面 』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估计,世界上的每年报告死于狂犬病者约55 000人,主要发生在亚洲和非洲地区。我国狂犬病死亡人数近年有所增加,每年约2000多人,约占世界总数的4%左右,但在我国媒体上,“狂犬病”一词的出现率居各种疾病之首。这主要由于大众对狗咬伤和狂犬病的恐慌。 健康狗带毒率与狂犬病流行病学特征不符 造成大众对狂犬病恐慌的原因之一,是媒体连篇累牍的“健康狗带狂犬病毒”的宣传。1992年,广东省卫生防疫站报告,对该省8个县、市的市场屠宰的1 258只食用狗的脑标本进行检查,狂犬病毒抗原的平均阳性率为17.7%,最低的地方为10.8%,最高竟达30%。许多报刊上经常所说的健康狗的“带毒 率”17.7%,来源就在这里。后来其他省市的防疫站相继进行一些调查,都宣称“健康犬带毒率”很高,多数报道的家犬带毒率为8%~15%,其中大部分为 “健康”带毒。如山东省健康犬带毒率为15.3%和22.2%(邵县);吉林为15.8% ;河北衡水市为23.7%。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一篇文章中说,上海的“受检犬中有40%为无症状的携带狂犬病毒”。据网上一篇摘自《健康报网》的报 道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我国湖南、江西、广东、广西和贵州等狂犬病高发地区的流行病学调查,“外观健康犬的脑内带毒率约15%,对人群健康造成很大 威胁。”( http://www.clinet.com.cn/ news/ 2005/ 2005121607cy.asp ) 请设想一下,假如健康狗带狂犬病毒率真有这么高,那会是一幅多么可怕的情景!我国的狂犬病发病数将会是现在的十倍乃至上百倍,那狗是万万养不得的“瘟 神”。幸而这些调查数字都与我国狂犬病流行病学的实际状况完全不符。许多地方的“健康犬带毒率” 尽管很高,狗咬伤也常见,却没有狂犬病发生,或者极其少见。1998年泸州医学院报告,对四川省33个县、市、区的健康狗的唾液进行“测毒”,平均阳性率 为5.5%;其中城市为1.0%~30.0%,平均4.6%;农村0.8%~19.2%,平均8.2%,当年该省却没有狂犬病报告。所以,《狂犬病防治手 册》编写者也对这种矛盾现象感到大惑不解,“有的地方尽管大面积进行‘测毒’(即上述对狗进行狂犬病毒抗原的检查)已多年,其结果多有高低不等的阳性率, 但基本上都与当地的狂犬病流行情况不相吻合。有的地方‘带毒率’很高,但发病率却很低,甚至为零”,因而作者说“我国‘带毒犬’的报道有泛滥之势,好像中 国大地上到处是带毒犬”。 其实,我国的狂犬病都发生在农村,较大一点的城市几乎都是几十年没有狂犬病报告了,但有些调查城市的健康狗“带毒率”反比农村高;上海市称“40%为无症 状的携带狂犬病毒”,但那里差不多近50年以来没有发生过狂犬病。近些年报告的个别病例,多是输入性的,病人是在家乡外地受到感染的;或者发生在邻近外省 的郊区(县)农村。 但是,如此重大而明显的流行病学问题,竟然没有引起当局的注意,深入加以研究。这些莫名其妙的数字一直被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疾病控制中心的一些业务负责人 经常引用,作为指导工作的根据,并且通过网络、报刊或广播电视广泛传播,“健康狗也带狂犬病毒”,妇孺皆知。几前年,北京疾病控制中心一位主管医生在《健 康报》上回答3位对狂犬病焦虑的读者说:人被健康的犬咬伤后,也可发生狂犬病是肯定的。并且还说“接种过狂犬疫苗的犬也有4%带有病毒。”现在,有人觉得 上面的“带毒率”太高,似乎不能自圆其说,于是自动下调。前不久在央视新闻频道的一个专题节目中,主持人水均益又引用一个据说是官方的数字,“健康狗有 2-6%带狂犬病毒”。这些缺乏根据的说法,只会引起大众的无端的恐怖。 狂犬病毒可以感染各种哺乳动物,但敏感性各不相同,有些种动物感染后并不发病。1972年,非洲的埃塞俄比亚首先在地方性高发疫区外观健康的狗中分离出狂 犬病毒。1984年,已故著名的病毒学与流行病学家肖普(R.E. Shope)针对这个发现说:“这种现象可能并不常见。”印度是狂犬病的高发地区,发病人数约占世界总数的60%或更高,那里也曾有个别的健康狗带毒的报 告,但同时在《印度医学研究杂志》上也有一篇研究报告,在疫区大量的健康狗调查,结果全为阴性。印度昌迪加尔的一位兽医辛格(C.B. Singh)在一篇大众教育的文章中说:“推测每个狗带有狂犬病毒是错误的,狗的带毒状态尚无令人信服的证据。”有些专家认为,非洲可能存在一种致病性较 弱的基因型1型狂犬病毒,而亚洲和美洲没有这型病毒(玛丽 瓦列尔:个人通信)。因此《狂犬病防治手册》所说的“ 在世界各狂犬病流行的国家中 , 普遍存在着不显症状的带毒现象 ”, 是毫无根据的 。 我检阅过国外近40年来狂犬病的绝大部分的重要文献,发现我国的惊人的“健康犬带毒率”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2001年,我在参加国际亚洲狂犬病防制研 讨会时,曾与好几位英美专门研究狂犬病的学者讨论过这个问题,他们几乎都对“高健康犬带毒率”持否定态度。美国疾病控制中心(CDC)狂犬病科主任鲁普雷 希特曾从尼日利亚疫区的外观健康狗中分离到狂犬病毒,但他对我说:“在狗狂犬病的高发疫区,理论上可能有‘带毒状态’的狗存在,但这个现象的流行病学意义 是有疑问的, 人们并不认为它对于维持狗狂犬病的传播有重要性。在北美和南美不曾发生过人的狂犬病与狗的 ‘带毒状态’有关联,同样在其他狂犬病地方性疫区,如菲律宾,也不曾发生由健康‘带毒’的狗传染给人的例子。虽然狗的健康带毒在学术上有意义,但对狂犬病 的持续存在、预防和控制几乎没有什么关系 。”WHO主管狂犬病的专家梅斯林有相同的看法,并且建议在我的报告中不要涉及这些问题。最近,英国牛津大学研究狂犬病的专家玛丽"瓦列尔在答复我的信中说:“我同意你的观点,即使狗确实存在持续的或慢性狂犬病毒感染 (即‘健康带毒’——本文作者), 除了中国以外,所有的证据都表明那是非常罕见的 。”假如狗真的普遍存在带毒现象,而且连免疫接种过的狗也带毒的话,那欧美等国通过疫苗接种和检疫控制甚至消灭了狗和人的狂犬病的重大成绩就不大可能达到,何况那里还有野生动物狂犬病的流行。 健康犬带毒率高的原因在于检查方法的失误 那么,我国的“健康犬带毒率”奇高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我以为,很可能出在那些“测毒”的技术上。凡是有实验工作经验的人都深知,如果试剂质量不高、操 作疏忽或判断结果缺少经验,血清学试验极易产生假阳性(即试验本是阴性,却观察到“阳性”)。而脑标本印片荧光抗体法检查病毒抗原的技术,尤其容易产生假 阳性。所以在美国CDC所编写的《狂犬病实验室检查方法》手册中,不厌其详地指出各种可能假阳性的因素,要加以防止。WHO狂犬病专家委员会主席万得勒 (A. I. Wandeler)提醒说:“尽管荧光抗体方法的特异性很高,但是实验人员必须考虑自然存在的色素可以产生荧光,而且与(标本中的)许多结构,特别是污染 的细菌,发生非特异性结合(有时通过Fc受体结合)。因此,必须确信实验人员保持精湛的技术。”我国的实验室条件较差不完全在于设备,而人员的基础、经验 和责任心尤待提高。我国疾病控制中心一位狂犬病专业人员,在美国CDC出版的《新出现的传染病》杂志上发表的“中国的狂犬病”一文中说:“业已发现存在健 康的带毒狗,在一项广西、贵州和江苏所收集的248个健康狗脑标本的研究中,25个(10%)发现狂犬病毒抗原。”但同时承认,“ 这些发现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来证明 。” 我认为后面这一句话十分重要,可惜在国内的文章里从来没有见过,因此我怀疑这是那个编辑部加上的。上述的调查都是血清学试验的结果,对如此重大的问题只有 一个调查采用病毒分离,并且对混乱而有破绽的结果信以为真,这是相当草率的。在病毒分离中采用免疫荧光技术鉴定时,也要排除假阳性的可能性。今后如果要进 行验证“健康犬带毒”的研究,应当外加已知的阴性和阳性的标本作为对照(不是试验本身的对照),采用双盲设计,盲底置于观点中立的权威机构,以避免主观因 素的影响。 泸州医学院的传染科在四川进行的带毒调查,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查狗的唾液病毒抗原,其中干扰物质更多,结果的混乱就不必说了。这种方法除非有过硬的方法证 明,否则是难以相信的。更有奇者,江苏盐城市的一项健康人的“隐性感染”的调查称:曾被狗猫咬伤的人中,近五分之一有狂犬病毒的抗体;与宠物密切接触的人 中,近四分之一有抗体,作者明确地说: 这是由于狗猫 “ 使人感染了狂犬病毒,而体内产生了抗狂犬病毒抗体 ”。我国不少的微生物免疫诊断试剂质量亟待提高,有关的医疗卫生实验室的人员水平和条件也不足,实验粗糙的报告甚多,以致专业杂志上可以发现不少这类荒唐的说法(不限于狂犬病)。 与“健康带毒”可能有关的现象 绝大多数患狂犬病的狗在发病时唾液排出病毒,有些在明显症状出现前3—4天可能排毒,极个别的可能在发病前7—10天,但这种情况不能称为“健康带毒”。 在我国的报告中,外观健康的狗引起狂犬病的比例很高,传媒报道也反复渲染这类例子。其实,患狂犬病的狗不一定都是常人想象的——张牙舞爪、四处出击的疯狗。这种狗只占一部分,而更多的在早期表现为行为异常,原本温顺的家养狗或路上拾来的貌似温顺的小狗咬人了,只是农村人对狗的行为反常没有注意罢了,而写 文章的人,几乎都是听病家和群众说的,自己并没有亲眼见过。根据我的经验,农村在病例发生后才逐级上报到防疫站,即使派人前去调查,也是在数天以后,狗早已被打死了。有的或者没有去过现场调查,只是汇报传话。 虽然我国的健康狗带狂犬病毒高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但是, 在农村特别是狂 犬病流行区,被外观健康的狗咬伤,仍然是严重的问题,需要立即按暴露后的方法进行处理,不仅要彻底清洗窗口、注射疫苗,而且要在伤口周围注射特异性免疫球蛋白 。在多年没有发生过狂犬病的城市,被自家养的健康狗咬了,这狗接种过疫苗,没有被可疑的狗咬过,又是因为受到激惹才咬人的,那就不必惊惶失措。所以,美国每年有上百万人被动物咬伤,但按暴露后治疗的大约只有3万人。 任何动物的咬伤(包括人咬伤),都是严重的临床问题,特别是伤口面积较大、穿透较深者,必须立即去医院就诊,防治可能发生的各种感染。医生的责任是根据不同动物的咬伤背景,做出诊断,而不是千篇一律的处理。 注:此文的缩写稿,曾以“健康狗带毒率虚高与狂犬病事实不符”为题,刊登在《新京报》2006年9月16和17日社评版。参见: http://comment.thebeijingnews.com/0732/2006/09-16/014@000435.htm ; http://comment.thebeijingnews.com/0732/2006/09-17/014@001452.htm 。 本文所列数据和资料均有参考文献支持,为节省篇幅参考文献从略,需要进一步了解者欢迎联系。 专家对本文观点的反应: 本文的观点曾征求过下列专家的意见,他们的复信摘要如下: 1.2006年9月16日美国 CDC 狂犬病科主任鲁普雷希特(C. Rupprecht)博士的电子邮件: 我们认为“带毒狗”的概念,无论在流行病学上还是公共卫生上都没有什么重要意义,迄今在发布的文件中、同行评审的确凿可靠的科学论文和在采用公认的方法消灭狗狂犬病的直接经验上都是如此的看法。 2.英国牛津大学狂犬病专家玛丽 瓦列尔(M. Warrell)的电子邮件: 总而言之,我同意你的观点,即使狗确实存在持续的或慢性狂犬病毒感染(即“健康带毒”),除了中国以外,所有的证据都表明那是非常罕见的。 3.2006年10月30日,WHO动物疾病与兽医公共卫生科的负责人弗朗西斯梅斯林(F-H Meslin)的电子邮件: 谢谢来信,迟复为歉。WHO过去对这个题目所作的讨论已经得出结论:虽然(Dr M.Fekadu 在埃塞俄比亚的报告)曾经高度怀疑狗的带毒状态在自然界存在,并且(同一作者在美国的CDC)在实验室中证明存在,但这是一种十分罕见的现象,如同现在一般流行病学叙述的那样,对狂犬病的流行病学没有影响。 4.2006年9月2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首席科学家研究员曾光的电子邮件: 我和我的同事认真阅读了您的文章,谢谢您负责的精神.我们将在工作中参考您的观点。 5.2006年9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部疾病控制局副局长肖东楼复函,表示“将来信留存参考,并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您所提的建议和意见进行认真讨论和研究,深入论证犬的带毒率有关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国狂犬病防治工作。 2007年5月,《中华预防医学杂志》第41卷第3期第165—168页,刊登了“中国狂犬病的流行病学特征及防制建议”一文,作者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张永振研究员、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余永新研究员、董关木研究员和美国佐治亚州兽医学院的Zhen F Fu教授。这篇文章中有下面一段话,结论是“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毒。” “笔者(即本文第一作者张永振等)在江苏、河南、广西、湖南、贵州等疫区,捕杀犬只,采集脑组织、用免疫荧光法检测,狂犬病毒抗原的检出率为9.1%。在 广东,杜福等在1 258只犬脑中,检出狂犬病毒抗原阳性223只,阳性率为17.7%。徐葛林等在广西集贸市场上收购的102只犬脑进行检测,发现4只狂犬病毒抗原阳性。 然而,笔者(本文作者张永振等)最近在湖南与贵州两地分别对可疑健康犬进行现场长达6个月以上的观测,实验室检测唾液及脑组织中是否存在狂犬病毒抗原与病 毒RNA。研究发现这些犬既没有出现狂犬病临床症状,其脑与唾液中也无狂犬病毒。 这表明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毒 。” 『 返回疫苗专辑主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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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誤作上訪者 湖北省委門口警錯打領導夫人
jiangjinsong 2010-7-20 20:57
被誤作上訪者 湖北省委門口警錯打領導夫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7-20 13:52:11 蔣科學按:這簡直是胡編亂造的故事,難以想像。但是,在這片神奇的土地上,一切都有可能。 何祚庥院士說得好:誰叫你不幸生在中國! 陳玉蓮在病床上,淤傷清晰可見。陳玉蓮家屬供圖。   中評社香港7月20日電/打錯了。公安錯打了政法委副廳級幹部的家屬。武昌公安分局派駐湖北省委大院的6名便衣警察錯打了湖北省政法委綜治辦副主任58歲的妻子。   大水衝了龍王廟,公安便衣把省政法委領導家屬當做上訪對象給暴打了!而且這事,就發生在光天化日下的省委大門口。昨日,網上熱傳打錯門,網友紛紛以太搞、很魔幻生活比小說更有想象力令人發指發表評論,也有很多網友不敢相信這是真的。   南方都市報記者調查核實發現,網帖所述基本屬實,被打者陳玉蓮的丈夫是湖北省政法委綜治辦副主任黃仕明,為副廳級幹部。陳玉蓮至今還在住院,她對南都記者稱,公安方面的領導來醫院道歉時說,打人純屬誤會,沒想到打了你這個大領導的夫人,被在場者當場反問領導的夫人不可以打,那老百姓就可以打了?   有說:問題不在於打人,而在於打錯了人,打了領導的家屬。以後領導及領導家屬靠近政府大院時身上應該掛個牌子我有身份,不要打我。   其中一個人兩只手抓著我姐兩條胳膊,像是日本相撲的動作,把我姐甩在地下,腦袋和四肢全部著地。記者調查   打人者系公安   信訪專班人員   據陳家事後從公安部門拿到的名單,6名打人者分別為:肖某某、普某某、鄭某某、劉某某、潘某某、餘某某。他們的身份經核實,均為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分局幹警。   湖北省政法委一位知情人士也向記者證實,打人者確為公安局便衣警察。他們編制屬武昌公安分局水果湖派出所,是公安部門設在省委大院的信訪專班人員,任務則是維護治安秩序,如一旦發生衝擊省委大門,有打砸燒等突發事件,則由他們來維持治安。   事發當天,陳玉蓮被打背後是否有人指使?據陳家屬說,從已掌握的事實看,當天打人還是屬於個人行為。雖然大家也在懷疑事件背後是否有人授意,但目前還沒有證據證明,有哪個領導操縱指使授意他們這麼幹。   據上述省政法委人士透露,打人的6名警察,目前狀態為下崗、停職、反醒、等候處理,但還沒有任何處理意見。陳家表示,事發後,他們不斷來找我們說情,要求法外開恩,從輕處理,甚至不處理。還說如果把他們處分了,就會影響整個單位的榮譽,他們所在的是一個先進單位,處分了先進稱號就會受到影響。另外他們還講情說,打人者的家庭都很困難,如果處分了以後生活會受到影響,請求從這個角度同情他們。   但陳翠蓮從公安內部人士得到的消息卻稱,打人的6名警察被停職後,已經安排他們出去旅 辦下去。這次也想順便問問案件的進度。   6月23日上午,陳玉蓮在進省委大院南大門時被衛兵攔住。陳說,我是桃山村的,找政法委副書記。陳住在桃山村小區,是省委機關宿舍,正對省委機關南大門,僅隔一條馬路,距離也就10米。她告訴南都記者,省委大院有一個食堂,平時作為大院家屬自己常進進出出,沒想這天被攔了下來。衛兵讓陳先給里面要找的人打個電話。 湖北省政法委綜治辦副主任妻子被6名警察毆打16分鐘,武昌公安分局道歉稱誤會。   我先生以為我開玩笑   陳掏出手機,正在拔號中這時,一個剃光頭、穿紅短褲、脖子上戴一條手指粗的銀項鏈的男人,從大院出來,二話不說一拳打在我的頭上。我眼冒金星,當時就坐在地上。   那個男的一看就像黑社會,我很害怕,我說你幹嗎打人,我是省委的家屬。他說,就是省長老婆我們都打,就又踢了我兩腳。從大院又出來幾個人,把我架起來,拳打腳踢,我就昏過去了。陳說,前面那個人,踢了我幾次,又把我從地上拎起來打,我說我快奔60歲的人了,我犯什麼法你打我?有圍觀的人也說不許打人,他們把圍觀的人隔開,繼續打我,後來的事我就失憶了。   陳玉蓮醒來時,發現自己被關在信訪中心一個公安室。一個警察坐在我對面,把腳蹺到桌子上,衝著我的臉,這個鏡頭對我刺激很大,我的腦袋就有點開始活動了。我說我很不舒服,要上醫院,一個警察就罵我,罵得很厲害,我就很害怕,在那坐了一個多小時,腦袋一片空白。   後來那警察打了個電話,他一放下,我就抓起電話,給我先生求救。他當時正在河南出差,開一個會,開始他還不相信,以為我開玩笑,後來就給他的領導匯報了,他領導也是不相信。過了很久才來人把我救出來。   我以為打我的是黑社會   陳介紹,醫院對她的診斷是腦震蕩,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植物神經紊亂,血壓也陡然升高,我原來是低血壓,被打後變成了高血壓。腿完全都不能動了,全身有百餘處青斑,大的就有幾十處。吐得很厲害,發燒,心臟膠痛,半個月都不能下床。   打我時,我還以為他們是黑社會的,後來聽說他們的身份居然是人民警察,我感到非常震驚!陳玉蓮說,住進醫院後,不斷有各級領導前來道歉,有武漢市公安局的,有武昌公安分局的,有局長,有政委,還有水果湖派出所的正所長,副所長。網帖驚曝   省委門口6名警察暴打黃廳愛人   這篇題為《驚曝!湖北省委門口領導家屬被便衣誤作信訪對象暴打》的帖子稱:6月23日上午,湖北省政法委綜治維穩辦某領導的妻子陳玉蓮到位於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的湖北省委機關辦事,在門口打手機給政法委領導時,突然從省委大院衝出6名男子,一個身著黑色圓領衫、紅色短褲衩、戴著粗項鏈的光頭男人照著陳玉蓮頭部就是一拳,又照其腿猛踢一腳。被打得東倒西歪、眼冒金星的陳玉蓮質問:我是省委幹部的家屬,你們為什麼打我?但繼續被打。 網帖稱,6人圍住她左一腳,右一腳,像踢足球一樣在她身上猛踢,數次把她打倒在地。她掙扎著爬起來,其中3人又一擁而上,同時用腳猛踢她的下身,再次把她踹倒在地,上身和頭部磕碰在崗亭鐵欄杆上。6名男子圍毆她16分鐘   帖子稱,現場一位認識陳玉蓮的鄰居上前勸說,她是省委大院領導的家屬,你怎麼也打?這不是你們的事,不用你們管。陳玉蓮的另幾個鄰居也從省委對面小區跑過來,說,她是省政法委黃廳的愛人,你們不能打了。6人便說,你們叫她家里來人把她弄走。又過了近半個小時,趴在地上神志不清的陳玉蓮,被人用車拉到了省信訪中心的一個公安室,被兩名警察看守。   陳玉蓮緩緩清醒過來後,打電話給丈夫求救,11點52分,陳才被解救出,送往武漢大學中南醫院。經醫院診斷,陳被打成腦震蕩,軟組織挫傷幾十處,左腳功能障礙,植物神經紊亂她躺在病床上,渾身哆嗦,嘔吐腹瀉不止,連續發燒,身心受到重創。   當日下午5點多鐘,武昌區委政法委副書記,武昌區公安分局政委,水果湖派出所所長等一行看望陳玉蓮。分局政委說:領導知道這事後很重視,你看我第一時間趕了過來。並說,誤會,純屬誤會,沒想到打了這個大領導的夫人。   發帖者還對這位分局領導的話進一步質疑:從領導這話不難發現,一是打人是正常的,只不過今天打錯了,所以稱誤會;二是因為你不是一般上訪群眾,而是省委大院領導家屬,所以誤會了;三是打人也是工作任務。   監控錄像   錄像全程記錄毆打16分鐘   南都記者調查核實發現確有陳玉蓮其人,她的丈夫是湖北省政法委綜治辦副主任黃仕明。黃仕明本人昨天下午向南都記者證實了愛人被打一事。   陳玉蓮被打過程,被省委南大門幾處監控攝像頭全程攝錄。看過錄像的陳玉蓮家屬告訴記者,錄像非常清晰,施暴過程慘無人道,從6月23日上午9點10分到9點26分23秒,毆打過程持續了超過16分鐘。 簡直就像一群瘋狗。看過錄像的陳玉蓮妹妹陳翠蓮告訴記者,打人的那個光頭,滿臉橫肉,人高馬大的,一上去就把我姐姐的提包一腳踢飛幾米遠,對著頭就是一拳,照著大腿又是一腳。他們的裝束既不像工作人員,也不像好人,更不像人民警察,看上去完全就是黑社會。   後來又有四個人一起上,一個人拉著手,三個人用腳踢,推倒在哨兵的鐵護欄上。我姐姐掙扎著想爬起來,又被他們打倒在地,其中一個人兩只手抓著我姐兩條胳膊,像是日本相撲的動作,把我姐甩在地下,腦袋和四肢全部著地。陳翠蓮描述錄像。   陳翠蓮說,姐姐身高不到1.6米,體重只有82斤,打人的六個人身高全在1.8米以上。我們到醫院看到姐姐身上到處都是青斑,家里人沒有一個不掉眼淚的,姐姐幾次都不想活了。陳翠蓮還說,姐姐右臂殘疾,當知青時因勞動受傷,骨折後變形,至今仍是彎曲的。   陳翠蓮還介紹,由於被打的是省政法委幹部家屬,省市領導非常重視,光我知道,省政法委有15個領導都看過這個錄像,武漢市公安局的一把手也看過。事後家屬強烈要求將錄像曝光,但直到目前錄像仍被有關部門封存。   我在想,如果被打的不是我姐姐,如果是一個農民被打了,是一個普通人被打了,他們領導還會這麼重視嗎?我甚至想,他們可能連公安幹警的身份都不會承認。   公安在醫院守著我   網帖中稱武昌公安分局那位領導當眾說的話,也被陳玉蓮證實。陳說當時在場有幾十人,那位領導連說誤會誤會,他們不認識你,不知道你是這麼大一個領導的夫人,當時有一個在場的人就站出來質問:你說打錯了,領導的夫人不可以打,那老百姓就可以打了? 在醫院治療20多天後,陳的記憶才慢慢恢復,那些很可怕的場面,越來越清晰了,我就特別恐懼特別害怕,每天讓護士要把門鎖上才能睡著。   更讓陳玉蓮不能接受的是,在她住院的頭10多天里,他們每天都派公安幹警在醫院守著,不讓我休息,有個派出所所長連我上廁所也要站在廁所門口。陳的家屬對此表示強烈抗議,後來跟武漢市公安局一位局長打了電話,這樣才沒有再派人來了。   目擊者說   上訪多年,第一次見這麼惡劣的   南都記者還聯繫到現場目擊到整個過程的原華中農大醫院教授周旭榮和他的老伴付萬生。   周、付兩位老人在電話中均向記者表示,他們事後曾瀏覽過網上的帖子,認為網帖內容就是事實,與他們所見一致。當天周、付兩位老人到省委南大門想找紀委某書記反映自己的問題,目睹了陳玉蓮被打的全過程。周上前勸架,但被對方喝止。周幫陳撿起被打落在地的帽子和包。當天那女的戴一頂白色太陽帽,被光頭一出來一掌打落在地上,手提包也被踹在地上。   陳玉蓮被打後,在地上躺了半個多小時後,一輛黑色轎車把陳帶走。女的不肯上車,被車上人和下面打的人連拖帶踹拉上了車。兩位老人還記下了車牌號:鄂A.W0244.在武漢,W是政府車輛編號。   為了自己的事,周旭榮和付萬生兩位老人曾上訪多年,還去過北京等地。周說,我到過很多地方、很多機關上訪,見過的事情也很多,但像這次這麼惡劣的,說實話,我們都還是第一次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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