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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航班延误”
热度 4 boxcar 2011-6-14 21:30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Normal0 早上从腾讯看到的新闻“ 空军将增开 6 个机场军民合用缓解航班延误现象 ”( http://news.qq.com/a/20110614/000135.htm?pgv_ref=aio ) 解航班延误多军方拟“让路” 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为缓解“航班延误”,作为全国飞行管制的统一组织实施者,空军确定推出5项措施,力求有效缓解航班延误现象。 航班延误原因多样 2010年全国航班延误调研结果表明,在影响航班延误的因素中,航空公司运行管理占42.3%,流量控制占26.1%,恶劣天气影响占20.9%,军事活动影响占7%,机场保障及其他因素占3.7%。 为把“流量控制”“军事活动影响”等因素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空军主动作为、积极作为,目前已确定5项对策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推进空域高效灵活使用,实现空域资源利用最大化。 切实解决飞行繁忙地区飞行矛盾,实现骨干机场进离场航线分离,划定航路上限和下限,改进航路航线和飞行高度层使用方法,规范临时航线使用管理等。 民航占32%军航占23.51% 记者从中国国家空域技术重点实验室了解到,中国目前实际可用空域面积为998.50万平方公里。其中,民航日常使用空域面积319.53万平方公里,占32%;军航日常使用空域234.72万平方公里,占23.51%。 开放60余个军用机场 “十二五”期间,空军将开放6个机场实行军民合用。此前,空军已开放63个机场、关闭(调整)380个训练空域,大力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和民航事业发展。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空军开放了63个军用机场,共计对93个机场进行了迁建调整或军民合用。 低空管理改革或明年推开 记者从空军司令部航空管制部获悉,中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相关法规标准正在抓紧制定中,有望明年在全国推开。 ===================================================== 博主点评: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Normal0 1、 军民合用机场,是一道很有中国特色的风景线。 记得 1995 年 10 月,我第一次乘飞机从长春的大房身机场起飞去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乘坐的 MD-90 飞机的滑行道就要经过一群歼 -5 战斗机的停机坪。当时长春的条件很简陋,候机楼更像火车站的候车室,没有登机桥,甚至连摆渡车都没有。前两年乘飞机中途经停,也有两次是在军民合用的机场。一次是在江南某地,看到成群的轰 -6 ,那个机场也没有摆渡车和登机桥,从停机坪进候机楼,倒是要经过一个小桥,让人借机欣赏下江南水乡景色。一次是在山东半岛,有幸看到了停机坪上的一架水上飞机(好像是 PS-5 )。现在大城市的国际机场基本上都是专门的民用机场了,二三线小点儿的城市的机场军民合用的还有一些。这次开放的 6 个机场,不知条件如何。 2、 航班延误原因多多,空中整不好也“堵车” 上个月在杭州萧山机场候机时,看了会儿介绍(解释)航班延误的板报。里面介绍了“万恶的航班延误”的各种原因,其中有咱老百姓听到最多的——流量控制,这可能也有是咱老百姓感到很不理解的。按照板报的介绍,空中有划定的航线,每个机场是有划定的进出航路通道的,当然关于空中飞行的飞机之间的距离和跑道上起降的飞机时间间隔也都有明确规定,这么一来,如果飞机扎堆起降或涌入热门航线,空中也难免发生堵车。当然关于这个问题,肯定可以借助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在不影响飞行安全的前提下“向管理要效益”。新闻中提到的“ 实现骨干机场进离场航线分离,划定航路上限和下限,改进航路航线和飞行高度层使用方法 ”等等,如果做得好,应该能起到较好的效果。 3、 天空,为啥要由空军管? 中国的领空是被中国空军管制着的,估计也有一批常坐飞机、经常听到广播中传来“航空管制原因”的人为此愤愤不平,要知道,解放初才有的“军管会”早就撤销了,天空居然还“军管”。要我说,还真必须由空军管,因为领空和领土一样,都是神圣不容侵犯的,不能任意飞,没有规矩和管理是不行的。从大处(国家安全的角度)讲,绝对不能允许敌对方的飞行器侵入,进行恶意的活动(空中侦察、袭击和挑衅等),也不能允许情况和意图不明的飞行(例如当年西德的鲁斯特降落到莫斯科红场),否则如果有人要利用飞行器发动恐怖袭击,岂不危险?!从小处(个别飞行器自身飞行安全)考虑,也要有严格的管理,需要空中交通指挥,让各种飞行器各行其道,避免互相之间的影响和干扰,以及各种可能的飞行事故。行使这种管理,只能靠拥有飞行情报探知能力、指挥能力(雷达网、气象台站、导航台和通信网络)和强制管理执行能力(有截击机和地空导弹)的空军。中国空军必须要看好自己的这片曾经被美蒋高空侦察机频繁入侵、烽火不断领空。 4、 空军在努力,航空公司更应当有所作为 从这则新闻看,航班延误原因中“ 航空公司运行管理占42.3% ”,如果属实,这绝对是个相当高的比例!看来航空公司们该有所作为了,否则,只会不断地“挨骂”和被动地赔钱,甚至在中短途运输竞争中完败给正处在急剧壮大中高铁。试想一下,一次 1000公里左右的出行,如果乘飞机,飞行时间约1.5小时,打出点儿提前量(约1小时)到机场,加上两头儿市区至机场路上的时间(按2个小时估计),一次出行已经需要4-4.5小时了,如果航班平均误点达到1小时,就要5-5.5小时,则在时间上完全没有优势,根本不能和时速接近300公里、准点率远高于飞机、车站就在市区内的高铁相比。
个人分类: 军事|4632 次阅读|12 个评论
2011.5.25(回国第一天)
JiuBaiYi 2011-5-25 16:42
昨天晚上10点10分从北京起飞,12:30到达兰州中川机场。 飞机上刚落座,发现俞老师和我搭乘同一班班机,俞老师说:下机的时候跟我们一起走。他把那个丰田霸道车停在了中川机场,2天半花费了100元停车费。晚上回市区正好搭乘俞老师的车回来。 上午去见了金老师,金老师说,我只拿一瓶酒,余下的你给家里,出趟国不容易,千里不带针嘛。 我说,说不定以后我还有去美国的机会呢。 和金老师聊了聊,金老师的想法还是很多,比如说想做植被调查,想做冰缘地貌,想做热融湖塘,但这么多东西做下来,一方面是没有足够的人手,另一方面是网撒得太宽,摊子铺得太大,很难收紧来。 总感觉金老师没有认真考虑过学生的毕业、就业问题,我现在已经博士二年级了,马上都博士三年级了,如果再这样的话,毕业真成了问题,毕业以后找工作更是问题中的问题! 但我知道,金老师的本意肯定不是要我没法毕业,也肯定不是希望我找不到好工作,他只是缺少思考和规划。 我只能依靠自己,只能。 顺便记下来我在美国的日期,2011年2月19日~2011年5月22日。 btw,我虽然没告诉过任何人,但碰到的几乎每个人都会问我:回来了啊? 消息传播的速度,你永远不要低估! 所以只有做好,做好了,根本不需要担心别人不知道!
个人分类: 科研和生活|7 次阅读|0 个评论
重庆江北机场一个惊人的秘密
热度 4 ywang69 2011-5-24 08:18
那天成都机场关闭,我们的航班迫降重庆后,先是在机上等了接近40分钟,广播不断传来空姐虚情假意的中文道歉和发音极其难听的英文解释。 本以为在停机坪等不了多久就会续航成都,结果空姐们把我们都叫出了舱门摆渡到候机室休息,凌晨2点多,可怜的200多乘客终于抢到了一盒康帅博方便面和一听可乐。我拿到手的时候,饮水处已经排成长龙。 我独自坐电梯到了三楼,找到饮水处冲好方便面,在等待的时候环顾四周,偌大的三楼候机厅空无一人,虽然照明的灯光略显暗淡,但是无一例外的是所有平板电视统统开着。 在全国许多城市拉闸限电的季节,江北机场莫非是受这些电视机厂家的委托,在 做显示器连续工作疲劳破坏试验?这毕竟是凌晨2,3点,大厅空无一人啊?? 温总理在 哥本 哈根 受到西方国家对中国节能减排不力的批评,这帮家伙也太不低碳了。 当然重庆离三峡电厂近,也许电费很便宜。
个人分类: 我有话说|3963 次阅读|2 个评论
乘坐时速430公里的磁铁有感
热度 1 sheep021 2011-1-20 16:45
地铁、高铁、磁铁(磁悬浮)都是快捷的交通方式。 今天早上因事再次乘坐磁铁往返龙阳路和浦东机场之间。发现磁铁又提速了,最高达到431公里/小时。所以,虽然通了地铁,但磁铁的客流还算可以。 不过,400公里以上时,晃动很厉害,短时间还可以忍受,时间久了肯定不行。转弯时是220公里左右,比较平稳。 在磁铁上,看着速度显示为430公里时,突发感想。如果车速远超光速。我到前方看到一个爆炸。然后迅速返回原地,告诉旁边的人说,等一会儿,前方会发生爆炸。果然,过了一会儿,看见前方火光闪闪,烟雾滚滚,再稍后,前方传来了爆炸声。 这难道就是时空穿梭?我也因而成了能预知的“神人”。 如果我人没动,就是视力超好。比别人提前看到了前方发生了爆炸现象。然后告诉身边的人, 效果与上面一样,还算是是时空穿梭吗?我还是“神人”吗?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105 次阅读|1 个评论
想起一件事情,蛋疼
热度 3 scientister 2011-1-19 13:50
N年前,曾经参加一家民营企业的产品鉴定会。老板很热情,临走的时候一定安排公司副经理送到机场。 去机场的路上,我根据这个公司的设备情况和产品结构,建议他们尝试生产间苯二甲酸磺酸钠产品。这个产品生产技术不难,市场还不错,产品市场规模跟他们公司的生产能力相当。所以建议他们关注。 前不久,偶然发现他们公司的产品果然有间苯二甲酸磺酸钠。原来,这个副经理是负责技术工作的,他回去之后就悄悄干起来了,老板把功劳全记在他帐上,从来没有跟我说起过这件事情。 想起来,稍稍有点不爽。这种情况是不是称作“蛋疼”?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1703 次阅读|3 个评论
台湾印象(照片1)
SNPs 2011-1-7 23:00
这是我第一次去台湾: 一出机场就看到到处飘扬的青天白日旗,开始还很不习惯,几天下来就没有“感觉”了。
个人分类: 旅游摄影|5009 次阅读|4 个评论
阿里机场的钢铁雄鹰
热度 2 zhoumeng 2010-11-30 15:57
阿里机场正式启用近半年的时候有机会搭乘飞机从阿里前往圣城拉萨。原本要近两天的路程瞬时缩短为1个半小时,大大方便了阿里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只是,目前班次还供不应求,买到票不是很容易。听说明年东航要开通一班到南疆喀什的飞机届时会有所缓解。由于海拔高的缘故,这架航班的司机技术是最棒的。乘坐阿里的飞机从来还未发生过晚点的情况。
个人分类: 援藏|7674 次阅读|5 个评论
[转载]我空军机场全面推广猎鹰驱鸟技术 4只鹰顶一个连
热度 1 kestrelwing 2010-7-4 10:49
我空军机场全面推广猎鹰驱鸟技术 4只鹰顶一个连 http://mil.news.sina.com.cn/2010-07-01/0707598687.html 2010年07月01日 07:07 解放军报   本报北京6月30日电 特约记者李伟、记者陈国全报道:原来要用一个连的兵力、采用声光电色等多种手段,才能完成一个机场的驱鸟任务,如今只需4只猎鹰就能完成。6月25日,记者在空军首次猎鹰驱鸟培训班上获悉,我军用机场猎鹰驱鸟技术取得突破,首批30名驱鸟技术兵已完成技术培训,猎鹰驱鸟技术将在空军部队全面推广。   鸟撞飞机是飞行安全的重大隐患,也是航空界的国际性难题。目前,世界各国主要采用的是稻草人、彩色风轮、煤气炮、驱鸟车等声光电色刺激手段,使 鸟类 产生逃避反应。因重复使用,过段时间鸟类便会产生适应性,进而不再害怕刺激信号,驱鸟效果大大减弱。   猎鹰驱鸟是一种生态驱鸟手段,在西方一些国家已得到应用,能够起到猎杀、驱赶、威慑作用,被证明是有效的驱鸟手段。针对我国地理环境和鸟类栖息特点,空军后勤部有关部门联合北京猛禽救护中心和地方野生 动物 保护部门,从我国境内筛选出苍鹰、猎隼、游隼等3个品种的猎鹰。2007年7月,科研人员依托空军某场站,建立了猎鹰驯养基地进行驯化驱鸟实验。经过3年多攻关,他们成功总结出一套驯化猎鹰驱鸟的做法和经验,编写出猎鹰驱鸟教材。   据空军后勤部机场营房部领导介绍,采用猎鹰驱鸟手段,能够达到人工驱鸟难以达到的60米以上高空盲区,大大提升了机场飞行安全保障能力,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同时还可避免化学药物驱鸟手段造成的环境污染,有效保护了机场的生态环境。 博主:猎鹰驱鸟确实不错,相对来说比较适合在航班很少或者可以随意调整航班时间的机场,空军的机场就比较合适,训练时间有限,大部分时间都没有飞机起降,不会产生因为猎鹰出飞引起的鸟群惊飞导致鸟击就,还有一些偏远地区的民航机场可以考虑。 从图片看,空军的机场草坪管理确实不咋的,草高、草种都没有啥管理,这个和民航的机场差异很大,另外空军机场都要求隐蔽啥的,往往选址在比较偏僻、周边植被都很好的地方,常常被树林子之类的包围,而这样的地方,往往也吸引了大量鸟类,这也是空军飞机鸟击事件高发的原因所在。
个人分类: bird collision|4801 次阅读|2 个评论
[转载]罗马机场高科技驱鸟 苍鹰机器人出击
kestrelwing 2010-7-1 09:01
美国客机日前迫降纽约哈德逊河,再度引起世人对鸟击问题的重视。为维护飞行安全, 意大利 民航局去年曾接受厂商在 罗马 莱昂纳多达芬奇国际 机场 (Leonardo Da Vinci International Airport,又称 罗马 菲乌米奇诺国际 机场 )试用 苍鹰 机器人赶乌鸦等禽鸟,效果颇佳。 满载着150名乘客的美国客机疑因遭遇飞 鸟撞 击被迫降落纽约河面。图为漂浮在水面上的客机。 禽鸟捕食者公司(Bird Raptor International)在网站上公布的试验结果显示,这种 苍鹰 造型的遥控飞行赶鸟机器人,能精确地发出这种猛禽出现的情况,包括飞行的动作与声响等。 试验于去年6月19日至7月19日在 罗马 机场 进行一个月, 苍鹰 机器人在上午7时或下午7时30分左右升空赶鸟,总共试飞42次,每次26分钟。 结果显示,在 苍鹰 机器人升空8秒钟之后,方圆1公里内的各种鸟类都惊慌地飞离,有时甚至在更远处的鸟也会被吓跑。禽鸟净空时间持续长达90分钟,比目前所用的任何赶鸟方式都长。 意大利 经常发生鸟击事件,各主要 机场 平均每年多达10次以上。最近较严重的一次发生在去年11月10日,当时一架载有166名旅客的瑞安航空公司(Ryanair Limited)班机,准备在 罗马 近郊的西安比诺 机场 (Ciampino)降落时,在150英尺的高度遭到鸟击,造成降落时机身倾斜,致使2名机员及5名乘客受伤。 意大利 民航局从1960年代就开始使用训练猛禽在 机场 赶鸟的方法,但效果不彰,成本又高。 鉴于近年来环保工作逐渐显现成效,野生鸟类的数量日增, 机场 附近发生鸟击事件随之增加,民航局特于去年6月重新组建 意大利 鸟击委员会,以求统一事权,加强防止鸟击,维护飞行安全的工作绩效。 鸟击委员会的成员包括6名民航局官员及1名鸟类学家,主要工作在评估与飞行安全有关地区的自然生态环境的研究结果,以决定是否需要对野生动物实行特别的防护计划,并评估防护计划的可行性。 鸟击委员会另一项任务是收集全国各地的鸟击事件资料,并送给国际民航组织参考。 意大利 国会于2005年通过一项法案,将所有防止鸟击的工作、计划与对有关的人类活动的管制权力,如垃圾场的设置与使用等可能吸引鸟类聚集的作为,全部交给民航局负责。 自然界一物克一物,最管用的 驱鸟 方法还是请来鸟儿的天敌。 转自鸟类网 http://niaolei.org.cn/posts/3603 博主: 这个也有意思,猛禽驱鸟在美国的军用机场用的也比较多,因为军用机场飞机起降频次很小,肯尼迪机场也用过,然则,也是很恐怖的事情,恐怖就在于本来小鸟是在安静的觅食或者循一定的路线飞行,突然飞起一猛禽,小鸟就慌了,慌则不择路,那就恐怖了,撞上飞机也就很有可能。这罗马机场选择早上或者下午7点,个人推测,这两个时段飞机起降频次比较低或者没有飞机起降,所以可以做做实验,但是在一些高密度起降的机场,几分钟就有飞机起降,用猛禽来驱鸟简直就是个噩梦。所以,我说最管用的驱鸟方法是请来鸟儿的天敌,然则很难说请来鸟儿的天敌是保障机场飞行安全最有效的方法。
个人分类: bird collision|4422 次阅读|3 个评论
武汉站的印象
baodezhou 2010-2-23 10:01
春节回家经过武汉站,感觉非常好。新建的车站有如机场,外形宏伟壮观,候车大厅宽敞明亮,人性化的设计理念,乘车便捷,配套设施完善,车站风格令人耳目一新。
个人分类: 旅途剪影|7090 次阅读|4 个评论
谁不说咱家乡好
dnastar 2010-2-21 18:56
近3年,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生态示范市、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20强、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中国首批创业之城等城市名片, 核电站 大机场 大水库 大鸡公山旅游区 等等十大工程 家乡从此是真善美的代言词 王铁不错啊 这里主要是山区风景,那里以后要建成核电站,已经获得发改委批准 这个是铜山 这个是省内首个省级湿地,三大河流汇集处 这个是热电站 这个是村妞,比城里的毫不逊色啦 这里的鲇鱼,脍炙人口啦 这里很快就要修核电站了, 这些错落有致的房屋,很快就要拆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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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混乱的重庆机场
mamingguo 2010-2-21 15:28
正月初七,我们一家从重庆坐飞机回兰州,开始办理登机牌时显示为21号登机口,我们就直接到21号登机口等候,过了半个小时,屏幕显示换到24号登机口了,我们一家大包小包(过年亲戚们送到礼物特别多)的往那边转移。在24号登机口,我们又等了10多分钟,屏幕又显示换到21号登机口了,而且已经到了登机的时间,我们只好再转移到21号登机口。到了那里,我气得不得了,对服务员说你们机场折腾人吗,如果再换登机口,非让你们帮我搬东西。可是10分钟后,屏幕又显示换到25号登机口,还好这次没有再换了。 我去过10多个机场,头一次碰到重庆机场如此混乱的管理,拿乘客当儿戏,建议大家在重庆坐飞机时,一定要等到最后一刻在去登机口,否则就会和我一样搬来搬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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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在建新机场立交桥垮塌 致7死34伤
imking 2010-1-4 09:48
http://news.cn.yahoo.com/newspic/news_newspic_article.html?id=3063&pg=1#newspic 1月3日14时20分许,昆明在建新机场立交桥在浇灌过程中垮塌,据昆明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19时30分共计7人死亡,8人重伤,26人轻伤。。 建设中的昆明新机场定位为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国家门户枢纽机场,规划总投资230亿元,设计年旅客吞吐量3800万人次。 原因正在调查中:记者与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总工程师甘永辉取得联系。甘永辉表示,目前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正组织相关人员、部门进行事故原因分析,也不排除有天气原因。昆明新机场位于官渡区大板桥镇附近,定位为面向东南亚,南亚,连接欧亚的大型国家门户枢纽机场,是国家“十一五”重点建设项目,是云南第二个“5+1”工程。计划于2010年转场使用,2015年旅客吞吐量达2800万人次,2020年达3800万人次。 昆明新机场航站楼面54.83万平方米,有84个站坪机位。航站楼钢结构主体工程施工方是中建钢构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和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设计单位是同一家,昆明新机场航站楼继承了T3航站楼的一些特点,并且在T3航站楼基础上作了一些施工优化调整。”北京城建集团昆明新机场机电安装总承包部机电总工张叙川介绍,航站楼可以抵抗8级地震。“在抗震设计方面,除了底部的橡胶抗震垫外,大楼的变形缝有40厘米宽,整个大楼分为16个区域,可以承受20厘米的位移变形而不至于倒塌。”航站楼屋盖的七条钢彩带寓意七彩云南,最大拱高52.5米。从6月正式吊装到最高拱合龙,共安装了一万余吨构件。“昆明新机场航站楼组合体混凝土结构工程已完成,航站楼主体钢结构工程已全面吊装完成,完成各类钢结构吊装约2.7万吨,比计划提前了50天。”2009年5月1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江巴吉才看望慰问参建职工时,对昆明新机场建设提出要求:严格按照“建世纪工程、立千秋伟业、创中国一流”的要求,把昆明新机场建成优质高效、安全廉洁的样板示范工程。据媒体报道,2009年12月,昆明新机场全场区的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在受控状况。图为新机场建设规划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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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折的服务
sstone2009 2009-11-16 18:13
我早两天就担心去西安的航班不能准时,14日晚上九点半左右,当我到达呼和浩特机场的时候,这种担心应验了。MU2356航班的飞机还没有从出发地重庆起飞,原因就是西安无法接收。问题的严重在于,没有确定的时间。有人问,这么晚了,是不是可以安排一下休息啊?机场服务员去问了回来,说航空公司说:因为是天气原因,所以不安排。 后来确定,原来23:20起飞的航班取消,可以改MU235T,这个航班的飞机要凌晨2:20分到达呼市,大约3:00起飞。能够及时到达西安,我就放心了。我就当是平日里的一次磨夜烛,只不过没有书桌和台灯。我就把电脑枕在平放的大腿上,腿和电脑间放一个包,以免散出的热量烧灼了肌肤。 突然,耳边传来一个人哇哇的叫闹声,好像在叫着没有服务员、提供饮用水、太不像话声音粗重、响亮、仿佛没有喝醉了班的吵闹。吵闹声持续了五六分钟,逐渐向我所在的七号登机口移来。原来,一位男子服务员正在劝着吵闹声,并且口口声声答应给水、给点心。服务员这时的唯唯诺诺,与先前的感觉判若两种情形。我突然有些好笑。 有过几次这样那样的机场经历,我是大概知道了:机场大概会推托到航空公司;航空公司也会期望于机场;旅客吵闹得激烈,就会有人认真接待;旅游文明争取,就只有一些礼貌的甚至不着边际的解释。 在我看来,那是打折的服务而已。 到达西安,已近五点;再到底锦江之星解放南路店,已经五点四十来分。服务员说没有房了;我说预定的,服务员就去查了查电脑,说有的。我问是记当天的房费吧,他说是的,要到八点过后办理。我争了一下,里面出来一个年长点的服务员,说最早六点一刻。我说,可不可以先把房间给我,再到时间办理。他们说电脑不能办的。 我就只好在大厅里等候了半个多小时,好在,机场给了一个方便面,旅店餐厅的服务员不错,让我进去泡面、吃面。当我吃好出来,也到了可以办理的时间。 大概这也是打折的服务吧。 机场大打折服务大概源于,没提供额外的服务,都会增加成本;可是锦江之星旅店的打折服务,实在看不出对他们有些什么好处。 在我的经验里,管理者们所制定的制度常常是十分美好的,但,到基层服务层面,理解、执行、灵活,则变得十分艰难,才处处可见打折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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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机场关闭连累各航班 现旅客打砸哄抢现象
haicius 2009-8-12 15:31
搞应急管理的同行,应该研究,研究啊!!!! http://news.QQ.com   2009年08月12日07:41   人民网 视频:成都双流 机场 停电 大批旅客滞留 人民网广州8月12日电 记者凌晨从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党委工作部获悉,昨天,因成都双流机场变电站着火导致机场长时间关闭,15:25开放后,流量控制严重,中国民航近500个航班较长时间延误,数万名旅客滞留机场。 南航共55个航班受影响,其中进港航班25个,出港航班30个。目前,南航已被迫取消成都-济南-长春和成都-包头-沈阳两个航班。哈尔滨、济南、包头、广州、北京、西安等地航班因成都机场关闭而延误严重,部分旅客情绪激动,要求赔偿,甚至出现旅客打砸当地机场和航空公司柜台,哄抢机场餐饮场所白吃白喝的情形。南航正积极调配航班,各地领导深入到旅客中间进行面对面沟通解释,所有工作人员回到工作岗位安抚、安置滞留旅客。据了解,目前成都机场已停满飞机无法起飞,而变电站着火的原因有关部门目前正在调查中。 (记者严冰) 点击查看更多关于成都双流机场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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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haicius 2009-7-2 09:11
2009年4月1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09年7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制定《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运输机场是指为从事旅客、货物运输等公共航空运输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民用机场;通用机场是指为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行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民用机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用机场的数量和等级都大大提高。截至去年年底,我国共有运输机场160个,共为110多家国内外航空运输企业提供了服务,2008年运送旅客1.92亿人次,运送货物400多万吨;共有通用机场70多个,在喷洒农药、气象探测、海洋监测、抢险救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民用机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迫切需要制定专门行政法规进行规范:一是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民航事业的发展,机场建设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但是对于机场选址,新建、改建、扩建,周边土地利用和规划等民用机场建设程序缺乏统一的规范,需要予以明确;二是根据机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机场管理权限已下放给地方,需要对地方人民政府和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各自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责任作出进一步的规定;三是民用机场是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它的运营和管理涉及机场管理机构、航空公司以及其他驻场单位、乘客、货主等多方主体,需要对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规范;四是针对不断出现的高层建筑和电磁干扰等影响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的新情况,需要加大对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的保护力度。 问:条例对于民用机场的规划建设作了哪些方面的规定? 答:如前所述,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其中,运输机场的建设程序较为复杂,涉及机场选址,总体规划和场内建设项目,以及运输机场专业工程等方面的问题。因此,条例就上述三方面的问题分别做出了规定: 一是关于机场建设的选址。2004年原民航总局专门制定了《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明确了运输机场选址的具体条件。实践证明该规定是行之有效的。考虑到运输机场选址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条例仅原则性地规定,新建运输机场的场址应当符合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同时,为了加大对民用机场场址的保护力度,条例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运输机场场址,运输机场所在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统筹安排,并对场址实施保护。 二是关于机场总体规划和场内建设项目。为了保证运输机场总体规划符合航空飞行安全的要求,发挥运输机场作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作用,条例规定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法人编制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应当报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批准。运输机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运输机场内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三是关于运输机场专业工程。考虑到运输机场专业工程直接关系到机场的安全运营,条例对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做出了全过程管理的制度设计,规定运输机场专业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经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批准;运输机场专业工程竣工,经民用航空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由于我国通用机场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为了给通用机场的发展留出空间,草案仅原则性地规定,通用机场的规划、建设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问:条例对于民用机场投入使用规定了什么条件?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下简称民用航空法)第六十二条概括地规定了民用机场投入使用应当具备的条件。为了保证民用航空法的规定落到实处,条例细化了取得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使用许可分别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履行的程序。其中,运输机场投入使用需要具备健全的安全运营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与其运营业务相适应的飞行区、航站区、工作区以及空中交通服务、航行情报、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相关设施、设备和人员;经批准的使用空域、飞行程序和运行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件;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设施、设备,并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许可。 通用机场投入使用,需要有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飞行场地;保证飞行安全的空中交通服务、通信导航监视等设施和设备;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规定的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件、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以及必要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并经通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许可。 问:条例对于保障民用机场的安全运营做出了哪些规定? 答:民用机场尤其是运输机场的安全运营直接关系到乘客、货主以及机场周边地区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安全是机场运营的首要目标和基本要求。为了保障机场的安全运营,条例首先规定了民航管理部门和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在领导机场安全运营工作、督促机场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协调、解决运输机场安全运营中的问题,以及制定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职责。 同时,考虑到机场管理机构在维护机场安全运营方面的特殊作用,条例明确规定机场管理机构对运输机场安全运营负有统一协调管理的职责,规定由机场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健全机场安全运营责任制,组织制定机场安全运营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安全运营工作,保证运输机场持续符合安全运营要求。 另外,运输机场也是航空运输企业和其他驻场单位共同的工作平台,各驻场单位应当共同保障机场的安全运营。因此,条例规定,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保障运输机场的安全运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航空运输企业以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运营培训;在发生影响运输机场安全运营的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机场管理机构。 问:在加强运输机场管理,提高运输机场服务水平方面,条例做出了哪些规定? 答:作为重要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运输机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既涉及航空公司等驻场单位的利益,也关系广大旅客和货主的利益。为此,条例首先规定,机场管理机构统一协调、管理运输机场的生产运营,维护运输机场的正常秩序,为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旅客和货主提供公平、公正、便捷的服务;针对目前运输机场管理中存在的,发生航班延误时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和其他驻场单位职责不清,互相推诿,不积极提供相应服务,以及挤占旅客候机场所等问题,条例进一步规定,机场管理机构与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在生产运营、机场管理过程中以及发生航班延误等情况时的权利和义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制定服务规范并向社会公布;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候机、餐饮、停车、医疗急救等设施、设备,并提供相应的服务;与航空运输企业、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为旅客和货主提供准确的信息。发生航班延误的情况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协调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有关驻场单位共同做好旅客和货主服务,及时通告相关信息。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服务承诺为旅客和货主提供相应的服务。 同时,为了优化运输机场内零售、餐饮、航空地面服务等经营性业务的竞争环境,促使其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条例规定,机场范围内的零售、餐饮、航空地面服务等经营性业务采取有偿转让经营权的方式经营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与取得经营权的企业签订协议,明确服务标准、收费水平、安全规范和责任等事项。对于采取有偿转让经营权方式经营的业务,机场管理机构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经营。 问:条例对民用机场的净空环境和电磁环境保护做出了哪些规定? 答:民用机场的净空指的是航空器安全起降所要求的,排除影响飞行安全的障碍物的立体空间。净空内的高层建筑、烟雾、飞鸟等均可能威胁飞行安全。为此,民用航空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了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修建不符合机场净空要求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等危害机场净空的活动。同时,由于航空器飞行依靠无线电导航台提供关于飞机方位、距离、位置等的导航信息,无关的无线信号可能干扰导航信息的正常传递,危及飞行安全,民用航空法第五十八条也概括地规定了禁止修建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随着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高层建筑、粉尘、灯光对机场净空环境的影响日渐严重;同时,高压输电线、电气化铁路、大型工业设备等产生的无线信号以及非法的无线电台(站)等对机场电磁环境的威胁也越来越突出。为此,条例在民用航空法原有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由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划定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由机场所在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会同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确定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民用机场净空状况的核查。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也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对飞行安全的影响;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受到干扰时,机场管理机构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排查措施,及时消除干扰。同时,还明确规定禁止在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活动,禁止在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从事修建架空高压输电线、架空金属线,存放金属堆积物等活动。此外,条例对于在保护区域内从事的特定活动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例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审批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应当书面征求民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的意见;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设置22万伏以上(含22万伏)的高压输电塔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障碍灯或者标志,并向相关监管部门和机场管理机构提供有关资料;在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设置、使用非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在征求民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意见后,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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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haicius 2009-7-2 09: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553  号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已经2009年4月1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机场的建设与管理,积极、稳步推进民用机场发展,保障民用机场安全和有序运营,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机场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及其相关活动。   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    第三条  民用机场是公共基础设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鼓励、支持民用机场发展,提高民用机场的管理水平。    第四条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民用机场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依法对辖区内民用机场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对民用机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国防要求编制,并与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相衔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章 民用机场的建设和使用    第六条  新建运输机场的场址应当符合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运输机场所在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运输机场场址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统筹安排,并对场址实施保护。    第七条  运输机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手续。    第八条  运输机场总体规划由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法人编制,并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或者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飞行区指标为4E以上(含4E)的运输机场的总体规划,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飞行区指标为4D以下(含4D)的运输机场的总体规划,由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批准。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审批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应当征求运输机场所在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意见。   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法人编制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应当征求有关军事机关意见。    第九条  运输机场所在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运输机场总体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根据运输机场的运营和发展需要,对运输机场周边地区的土地利用和建设实行规划控制。    第十条  运输机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运输机场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运输机场内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十一条  运输机场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十二条  运输机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道路等基础设施由机场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建设;运输机场外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道路等基础设施由运输机场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筹建设。    第十三条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经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批准。   飞行区指标为4E以上(含4E)的运输机场专业工程的设计,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飞行区指标为4D以下(含4D)的运输机场专业工程的设计,由运输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批准。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经民用航空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目录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十四条  通用机场的规划、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运输机场的安全和运营管理由依法组建的或者受委托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机场管理机构)负责。    第十六条  运输机场投入使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安全运营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有与其运营业务相适应的飞行区、航站区、工作区以及空中交通服务、航行情报、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相关设施、设备和人员;   (三)使用空域、飞行程序和运行标准已经批准;   (四)符合国家规定的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件;   (五)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设施、设备。    第十七条  运输机场投入使用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通用机场投入使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飞行场地;   (二)有保证飞行安全的空中交通服务、通信导航监视等设施和设备;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规定的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件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四)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九条  通用机场投入使用的,通用机场的管理者应当向通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通用机场使用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运输机场作为国际机场使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口岸查验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场地和设施,并经国务院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国际机场的开放使用,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对外公告;国际机场资料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统一对外提供。    第二十一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开放使用运输机场,不得擅自关闭。   运输机场因故不能保障民用航空器运行安全,需要临时关闭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并及时向社会公告。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发布航行通告。   机场管理机构拟关闭运输机场的,应当提前45日报颁发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证的机关,经批准后方可关闭,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  运输机场的命名或者更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运输机场废弃或者改作他用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三章 民用机场安全和运营管理    第二十四条  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运输机场安全运营工作的领导,督促机场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协调、解决运输机场安全运营中的问题。    第二十五条  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运输机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第二十六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运输机场应急救援的演练和人员培训。   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以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管理。    第二十七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保证运输机场持续符合安全运营要求。运输机场不符合安全运营要求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改正。    第二十八条  机场管理机构对运输机场的安全运营实施统一协调管理,负责建立健全机场安全运营责任制,组织制定机场安全运营规章制度,保障机场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运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保障运输机场的安全运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发生影响运输机场安全运营情况的,应当立即报告机场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  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以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运营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十条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并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认定的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民用机场。   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监督检查。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目录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十一条  在运输机场开放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在飞行区及与飞行区临近的航站区内进行施工。确需施工的,应当取得运输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的批准。    第三十二条  发生突发事件,运输机场所在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机场管理机构等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    第三十三条  机场管理机构统一协调、管理运输机场的生产运营,维护运输机场的正常秩序,为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旅客和货主提供公平、公正、便捷的服务。   机场管理机构与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在生产运营、机场管理过程中以及发生航班延误等情况时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制定服务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候机、餐饮、停车、医疗急救等设施、设备,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三十六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与航空运输企业、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相互提供必要的生产运营信息,及时为旅客和货主提供准确的信息。    第三十七条  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以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协调和配合,共同保证航班正常运行。   航班发生延误,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协调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有关驻场单位共同做好旅客和货主服务,及时通告相关信息。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服务承诺为旅客和货主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三十八条  机场范围内的零售、餐饮、航空地面服务等经营性业务采取有偿转让经营权的方式经营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与取得经营权的企业签订协议,明确服务标准、收费水平、安全规范和责任等事项。   对于采取有偿转让经营权的方式经营的业务,机场管理机构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经营。    第三十九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向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报送运输机场规划、建设和生产运营的有关资料,接受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公布投诉受理单位和投诉方式。对于旅客和货主的投诉,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或者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四十一条  在民用机场内从事航空燃油供应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二)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与经营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航空燃油供应设施、设备;   (三)有健全的航空燃油供应安全管理制度、油品检测和监控体系;   (四)有满足业务经营需要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第四十二条  申请在民用机场内从事航空燃油供应业务的企业,应当向民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民用机场航空燃油供应安全运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四十三条  航空燃油供应企业供应的航空燃油应当符合航空燃油适航标准。    第四十四条  民用机场航空燃油供应设施应当公平地提供给航空燃油供应企业使用。    第四十五条  运输机场航空燃油供应企业停止运输机场航空燃油供应业务的,应当提前90日告知运输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机场管理机构和相关航空运输企业。 第四章 民用机场安全环境保护    第四十六条  民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审批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应当书面征求民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的意见。    第四十八条  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设置22万伏以上(含22万伏)的高压输电塔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障碍灯或者标志,保持其正常状态,并向民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和机场管理机构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十九条  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二)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三)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四)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五)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   (六)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七)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八)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第五十条  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外从事本条例第四十九条所列活动的,不得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    第五十一条  禁止在距离航路两侧边界各30公里以内的地带修建对空射击的靶场和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设施。    第五十二条  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民用机场净空状况的核查。发现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书面报告民用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对飞行安全的影响。    第五十三条  民用机场所在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包括设置在民用机场总体规划区域内的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和民用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    第五十四条  设置、使用地面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应当经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审核后,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领取无线电台执照。    第五十五条  在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设置、使用非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在征求民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意见后,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批。    第五十六条  禁止在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影响民用机场电磁环境的活动:   (一)修建架空高压输电线、架空金属线、铁路、公路、电力排灌站;   (二)存放金属堆积物;   (三)种植高大植物;   (四)从事掘土、采砂、采石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   (五)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电磁环境的行为。    第五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和其他仪器、装置,不得对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产生干扰。    第五十八条  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受到干扰时,机场管理机构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排查措施,及时消除;无法消除的,应当通报民用机场所在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接到通报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依法查处。    第五十九条  在民用机场起降的民用航空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航空器噪声和涡轮发动机排出物的适航标准。    第六十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航空运输企业、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控制民用航空器噪声对运输机场周边地区的影响。    第六十一条  民用机场所在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民用机场周边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民用航空器噪声对民用机场周边地区的影响,符合国家有关声环境质量标准。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将民用航空器噪声对运输机场周边地区产生影响的情况,报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    第六十二条  民用机场所在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民用机场周边地区划定限制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区域并实施控制。确需在该区域内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减轻或者避免民用航空器运行时对其产生的噪声影响。   民用机场所在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会同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协调解决在民用机场起降的民用航空器噪声影响引发的相关问题。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运输机场内进行不符合运输机场总体规划的建设活动;   (二)擅自实施未经批准的运输机场专业工程的设计,或者将未经验收合格的运输机场专业工程投入使用;   (三)在运输机场开放使用的情况下,未经批准在飞行区及与飞行区临近的航站区内进行施工。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场管理机构未按照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使用运输机场的,由运输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场管理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关闭运输机场的,由运输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场管理机构因故不能保障民用航空器飞行安全,临时关闭运输机场,未及时通知有关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或者经批准关闭运输机场后未及时向社会公告的,由运输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场管理机构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或者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由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运输机场投入使用后不符合安全运营要求,机场管理机构拒不改正,或者经改正仍不符合安全运营要求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作出限制使用的决定;情节严重的,吊销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证。    第六十九条  机场管理机构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造成运输机场地面事故、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或者严重事故征候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场管理机构在运输机场内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由运输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使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发生突发事件,机场管理机构、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的,由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民用机场航空燃油供应安全运营许可证,在民用机场内从事航空燃油供应业务的,由民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航空燃油供应企业供应的航空燃油不符合航空燃油适航标准的,由民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民用机场航空燃油供应安全运营许可证。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运输机场航空燃油供应企业停止运输机场航空燃油供应业务,未提前90日告知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机场管理机构和相关航空运输企业的,由运输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机场管理机构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候机、餐饮、停车、医疗急救等设施、设备,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航班发生延误时,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以及其他驻场单位不按照有关规定和服务承诺为旅客和货主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场管理机构及其关联企业参与经营采取有偿转让经营权的方式经营的业务的,由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场管理机构未向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报送运输机场规划、建设和生产运营的有关资料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设置22万伏以上(含22万伏)的高压输电塔,未依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障碍灯或者标志的,由民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用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二)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三)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四)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五)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   (六)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七)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八)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第八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或者其他仪器、装置,对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产生干扰的,由民用机场所在地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的,由民用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修建架空高压输电线、架空金属线、铁路、公路、电力排灌站;   (二)存放金属堆积物;   (三)从事掘土、采砂、采石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   (四)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的行为。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民用机场起降的民用航空器不符合国家有关航空器噪声和涡轮发动机排出物的适航标准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相关航空运输企业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依照规定实施行政许可;   (二)不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三)不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处罚;   (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八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运输机场是指为从事旅客、货物运输等公共航空运输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   本条例所称通用机场是指为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行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    第八十五条  本条例所称飞行区指标为4D的运输机场是指可供基准飞行场地长度大于1800米、翼展在36米至52米之间、主起落架外轮外侧边间距在9米至14米之间的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的机场。   本条例所称飞行区指标为4E的运输机场是指可供基准飞行场地长度大于1800米、翼展在52米至65米之间、主起落架外轮外侧边间距在9米至14米之间的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的机场。    第八十六条  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的管理除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当遵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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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机场欢迎吴邦国委员长(系列图片)
schuetzenhof 2009-5-16 02:38
今天上午(5月15日),我高兴地和奥地利的华侨和留学生聚集在机场,热烈欢迎吴邦国委员长和夫人章瑞珍访问奥地利。 9点左右,机场上五星红旗高高飘扬,一切准备就绪。 我站在欢迎者的队伍里,我们在等待。 飞机抵达了机场,停在了红地毯旁边。 吴邦国委员长和夫人章瑞珍走出机舱,向欢迎的人群挥手致意! 吴邦国委员长与华侨和留学生们合影。 吴邦国委员长讲话。 吴恳大使讲话。 聆听吴邦国委员长讲话。
个人分类: 奥地利花絮|4282 次阅读|4 个评论
去机场测重力
jlpemail 2008-9-11 21:18
去机场测重力 ——重力测量点滴之二 桂林 高等级的重力点有在机场的。我第一次进(客运)机场停机坪是在桂林,不是乘坐飞机,而是测量重力。那是我第一次率人测量重力,在写给中学老师的信中我曾经提到过,飞机起飞时,螺旋桨旋起的阵风险些吹跑了仪器的海绵衬垫。 首都1 首都机场的点位设计比较合理,就在老侯机楼的大厅里。这省去了开介绍信等麻烦,直接进去就可以干活了。 首都2 西郊机场的点位, 7 年前我的中队想使用时费了一些周折,也没有如愿。那个值班的家伙,上午还答应的好好的,下午就反悔了。害的我只好改变测线,去了首都机场。重力测量作业的测线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作业过程多半是在行车。 那个废弃的侯机楼,外面已经有些异味。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点位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目的地。
个人分类: 散文广场|4595 次阅读|0 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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