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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尴尬
lanxum 2017-1-22 20:43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概念不 建议 再用了 ! 170122 李健 对照了一下《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 AQ/T 9006-2010与将于今年4月实施的新标准GB/T 33000-2016 ( AQ/T9006应当是同时废止 ),思考了 几个问题。 前者为国家安监总局 2010年 发布的行业标准,后者为国家质监总局与国家 标准化委员会 2016年 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标准升格 不说, 一个实质性的变化是关于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定义。 AQ/T9006的定义是“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 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 而 GB/T 33000“ 企业通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 ” GB/T 33000没有再使用AQ/T9006中“ 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这一描述,我2013年的 “安全生产标准化”带来的尴尬 一文曾探讨过:当年搞 “安全生产标准化” 、 推动企业努力 “达标” 的目的是使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要求;反过来的问题,企业不达 “安全生产标准化”这个标 ,同样可以生产 ( AQ/T9006 并 非强制标准) 。这是当年制定 AQ/T9006矛盾和尴尬的地方。GB/T 33000新标准去除了这一条 估计是此原因 。 当年推 “安全生产标准化”,曾引起一些企业的抱怨(笔者经历) - 我们历经多年完善,已经有与国际接轨的 HSE安全管理体系,此 “安全生产标准化” 为何物? 连概念这个基本问题都得不到认同,推标准化的难度可想而知。 “标准化”, 《标准化法》中解释是 “通过制定、实施国家、行业等标准,来规范各种行为”。而“安全生产标准化”之“标准化”远非“本意 ” -是促使企业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再者, GB/T 33000 术语定义 “安全生产标准化”英文是 Chin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与中文已经完全对应不上了(意译?),与 AQ/T 9006 里的英文更截然区别 -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而在同样是国家质监总与 国家质监总局与国家 标准化委员会 2008年发布的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 GB/T15236将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译为“职业安全卫生”,那么据此Chin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应译为“中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才可遥相呼应,使用 “安全生产标准化”显然易造成理解歧义。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为职业安全卫生(或职业安全健康)的概念是国际业界公认、都听得懂的解释。前面加上China,即中国(特色)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 所以, 厘清 概念是增强标准执行力的关键。 GB/T 33000 与 AQ/T 9006 另一个明显的变化,是增加了安全风险( Risk)的概念,这与当前国际通行的术语是一致的。但 GB/T 33000 中 5.5章节“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或又是一个令企业费解的两个概念。 GB/T 33000 要求企业 “应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制度”,同时也要求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风险与隐患 有何区别 ? 企业如何区分? GB/T 33000 给了安全风险的定义,却没给隐患的定义。 “隐患”实际是“事故隐患”,权威解释为2007年安监总局16号令,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 隐患实质是 管理不善的危险源hazard (科网傅贵)。事故隐患,实质是险兆事故,或称为未遂事故(国际通行称为Near Miss), 这些完全可以由“风险管控”来排查、分级管控。 如果这样,标准会让企业减负,只开展接轨国际的风险管控即OK了! 基于风险,修订 ISO9001:2008的关键点之一即用系统的方法应对风险和机遇,而不仅是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一个单独条款。ISO9001:2015新版整个标准要求“ 通过基于风险的方法,组织积极地寻求改进机会,而不是单纯地响应、预防或减少不期望的影响来进行持续改进 ”。 个人思考,请批评指正。 相关: 160725傅贵 关于隐患排查时隐患的定义、分级与分类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603730-992646.html 130512“安全生产标准化”带来的尴尬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903722-689169.html 150130 探讨我国化工“过程安全管理”-首先搞清概念很重要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903722-864051.html
个人分类: 安全概念理解|18066 次阅读|0 个评论
“安全生产标准化”带来的尴尬
热度 2 lanxum 2013-10-17 09:44
“安全生产标准化”带来的尴尬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0年4月15日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中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做了如下定义:安全生产标准化(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是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定义中的 “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意味着企业目前虽然不达标,但可以通过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活动和经相关组织和部门评审后,达到相关要素要求,从而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这几年,随着“标准化”工作的开展,确实使企业安全生产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双双下降,这毋庸置疑。而“标准化”的推进执行,也同时带来了一些令人“尴尬”的问题。 1 、不达标的企业可以照样“违法或违规”生产 企业未达标就意味着企业肯定有某些生产环节是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的,说简单点,就是“违法或违规”。 据国家安监总局的数据 ,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2.6万家危化品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其中7400家企业提出达标评审申请,5500多家通过达标评审。由此可推算出这2.6万家企业里,就有2万多家没通过达标,也就是说,近80%的企业不同程度上在“违法或违规”生产,这还不包括未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企业,如都算进去,估计“违法或违规”生产的企业比例会达到90%?!再看 2013年工贸行业企业的数字 ,已达标的10万家企业仅占法人单位的3%...... 尴尬的是,这么多“标准化”不达标的企业(几乎全部)不都在“违法或违规”地正常生产吗?! 2 、企业“违法或违规”管理的复杂性 理论上说,企业“违法或违规”,就不能生产,但现实中可行吗?!“违法或违规”发生在哪个阶段,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阶段、项目安全验收评价阶段时就不合规吗(如是这样,企业就不能开工投产)?还是企业通过了合规性审查和评价之后就完事大吉,在投产后生产阶段自己“违法或违规“?还有,相关监管部门监管到了吗?……要搞清楚实在是比较复杂。 3 、“标准化”与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相冲突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行业评审标准一般分为三级,一级是最高的。仅达到二级、三级标准的企业,意味着部分要素没有达到评审标准(即部分生产环节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但可以在“违法或违规”的情况下边整改、边生产。问题是,即使企业可以“忽略”评审不符合项涉及的部分推荐性标准(如GB/T、AQ/T等等)的要求,但却与部分强制性标准(不带“T”的标准)执行的“严肃性”发生了冲突,因为“强制性”标准是所有企业生产的必要条件,是企业必须遵守和执行的,但“标准化”却把这些“强制性”标准变成了个别企业达标的标准! 4 、推进“标准化”如“搞运动”,走形式、重数量 中国式管理喜欢把某项工作说成“**化”,这一“化”,就会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多年前的“运动”,部分企业或是相关管理部门也就把“标准化”当作“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这样的“运动”来搞了,“运动”的特点是搞突击非“常态化”、走形式轻“质量”。我了解过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如央企),他们其实根本没理解“标准化”的内涵和目的,但它们很容易“被达标”,因为这关系着央企老大的地位和央企领导人的脸面问题!有的企业抱怨“标准化”工作是走形式,索性整理和汇总一下原来就有的“资料”,报上去,就达标了,根本没做什么实质性的安全管理改善,尴尬的是,个别企业刚被“一级标准化”不久,就发生了严重的安全伤亡事故......相关管理部门在“标准化”达标工程中又是怎么做的呢?为了“满足”上级部门下达的达标考核指标,只好东拼西凑,评审草草过关,或者是靠“标准化”的机会,收取达标评审费,据说,东北某县的监管部门为了凑够达标数字,甚至把腌咸鸭蛋的小作坊也当作被“标准化”的对象,收取1万元“评审费”了事。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明确了各类行业企业的“标准化”达标时间 , 它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中要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到2011年,煤矿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3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5年,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及冶金等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全部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 问题是,“标准化”的本质是提升管理水平,可管理是几年就能提升起来的吗?今天欧美企业良好的HSE业绩,是在经历了象今天中国一样的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之后才取得的成就,中国企业几年就能“标准化”无非是拔苗助长! …… “ 安全生产标准化”绝对具有中国特色,美国OSHA应该是没有。尽管其初衷是好的,但现实执行中的确暴露出不少的无奈和尴尬,它其实无形中“默认”了中国为数众多的企业“违法或违规”的安全生产现状,总局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分类为“AQ/T”而不是“AQ”,或许也纠结过这个问题。
个人分类: HSE管理|3482 次阅读|5 个评论
“安全生产标准化”带来的尴尬
热度 7 lanxum 2013-5-12 15:48
“安全生产标准化”带来的尴尬 130512 李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0年4月15日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中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做了如下定义:安全生产标准化(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是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定义中的 “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意味着企业目前虽然不达标,但可以通过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活动和经相关组织和部门评审后,达到相关要素要求,从而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这几年,随着“标准化”工作的开展,确实使企业安全生产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双双下降,这毋庸置疑。而“标准化”的推进执行,也同时带来了一些令人“尴尬”的问题。 1 、不达标的企业可以照样“违法或违规”生产 企业未达标就意味着企业肯定有某些生产环节是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的,说简单点,就是“违法或违规”。 据国家安监总局的数据 ,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2.6万家危化品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其中7400家企业提出达标评审申请,5500多家通过达标评审。由此可推算出这2.6万家企业里,就有2万多家没通过达标,也就是说,近80%的企业不同程度上在“违法或违规”生产,这还不包括未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企业,如都算进去,估计“违法或违规”生产的企业比例会达到90%?!再看 2013年工贸行业企业的数字 ,已达标的10万家企业仅占法人单位的3%...... 尴尬的是,这么多“标准化”不达标的企业(几乎全部)不都在“违法或违规”地正常生产吗?! 2 、企业“违法或违规”管理的复杂性 理论上说,企业“违法或违规”,就不能生产,但现实中可行吗?!“违法或违规”发生在哪个阶段,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阶段、项目安全验收评价阶段时就不合规吗(如是这样,企业就不能开工投产)?还是企业通过了合规性审查和评价之后就完事大吉,在投产后生产阶段自己“违法或违规“?还有,相关监管部门监管到了吗?……要搞清楚实在是比较复杂。 3 、“标准化”与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相冲突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行业评审标准一般分为三级,一级是最高的。仅达到二级、三级标准的企业,意味着部分要素没有达到评审标准(即部分生产环节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但可以在“违法或违规”的情况下边整改、边生产。问题是,即使企业可以“忽略”评审不符合项涉及的部分推荐性标准(如GB/T、AQ/T等等)的要求,但却与部分强制性标准(不带“T”的标准)执行的“严肃性”发生了冲突,因为“强制性”标准是所有企业生产的必要条件,是企业必须遵守和执行的,但“标准化”却把这些“强制性”标准变成了个别企业达标的标准! 4 、推进“标准化”如“搞运动”,走形式、重数量 中国式管理喜欢把某项工作说成“**化”,这一“化”,就会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多年前的“运动”,部分企业或是相关管理部门也就把“标准化”当作“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这样的“运动”来搞了,“运动”的特点是搞突击非“常态化”、走形式轻“质量”。我了解过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如央企),他们其实根本没理解“标准化”的内涵和目的,但它们很容易“被达标”,因为这关系着央企老大的地位和央企领导人的脸面问题!有的企业抱怨“标准化”工作是走形式,索性整理和汇总一下原来就有的“资料”,报上去,就达标了,根本没做什么实质性的安全管理改善,尴尬的是,个别企业刚被“一级标准化”不久,就发生了严重的安全伤亡事故......相关管理部门在“标准化”达标工程中又是怎么做的呢?为了“满足”上级部门下达的达标考核指标,只好东拼西凑,评审草草过关,或者是靠“标准化”的机会,收取达标评审费,据说,东北某县的监管部门为了凑够达标数字,甚至把腌咸鸭蛋的小作坊也当作被“标准化”的对象,收取1万元“评审费”了事。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明确了各类行业企业的“标准化”达标时间 , 它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中要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到2011年,煤矿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3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5年,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及冶金等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全部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 问题是,“标准化”的本质是提升管理水平,可管理是几年就能提升起来的吗?今天欧美企业良好的HSE业绩,是在经历了象今天中国一样的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之后才取得的成就,中国企业几年就能“标准化”无非是拔苗助长! …… “ 安全生产标准化”绝对具有中国特色,美国OSHA应该是没有。尽管其初衷是好的,但现实执行中的确暴露出不少的无奈和尴尬,它其实无形中“默认”了中国为数众多的企业“违法或违规”的安全生产现状,总局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分类为“AQ/T”而不是“AQ”,或许也纠结过这个问题。
个人分类: HSE管理|8725 次阅读|18 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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