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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品牌日”设立之湖南品牌建设(三)
haz6526 2017-5-13 13:51
4 月24日国务院批复国家发改委: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首个“中国品牌日”,许多学者纷纷在媒体发声,侧重于理论分析与意义强调。作为品牌建设主体的企业则反应平静。根据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设立‘中国品牌日’,大力宣传知名自主品牌,讲好中国品牌故事,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本博主作为长期研究品牌的学者,拟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品牌日”设立,将2012年底2013年初以 湖南品牌文化节总评专家身份实地考察的湖南知名品牌建设情况,从成绩与不足两个方面逐一简介(2013年初原载于本人新浪博客)。 中联重科——志在打造国际知名自主品牌 2013年1月7日下午,考察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孙副总经理、品牌事务部经理介绍情况 ,陪同专家实地考察。 主要成绩 :中联重科自1992年成立至今只20年,已成为中国工程机械的领军企业,在中国工程机械行业排第2名,在全球位居第六。是湖南省惟一的国家认定的技术创新企业,也是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有投票权的企业。2008年正式成立品牌宣传部。2009年全面引入品牌口号“思想构筑未来”,以文化引领品牌建设,以兼容并蓄的胸怀促进品牌的融合发展,以品质获得品牌竞争的胜利,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赢得品牌信任。三年来,中联品牌用户关注度提升了3倍。 主要不足 :品牌管理体系有待健全,全员品牌意识有待强化,“蓝色关爱”服务品牌有待做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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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记者陈永洲认罪的不同看法
热度 4 techne 2013-10-26 14:40
我对记者陈永洲认罪的不同看法 (草稿,请勿引用) 王键   今天一大早,就看到《新快报》被抓记者陈永洲迅速认罪的消息。不紧感到很诧异,也不知道当事人到底遇到了什么样的遭遇。像这种可以如此快速让当事人认罪的速度,如果并不是站在正义和公理一边,那其恐吓力度简直足以超越盖世太保和克格勃了。   闲话不说,接下来讲一下陈案中的一些疑点。第一个,关于案件中一篇名为“一年花掉5.13亿元广告费中联重科畸形营销高烧不退”的不实报道的情况。腾讯网的报道称:据办案民警介绍,2013年5月中旬,陈永洲接到中间人电话,要求以他的署名发表一篇关于中联重科广告费的负面报道,由于自己在出差途中,陈永洲便让中间人直接和报社联系予以安排。几天后,对自己发表过的文章从来不看的陈永洲对这篇署名报道却格外关注,原因是这篇题为“一年花掉5.13亿元广告费中联重科畸形营销高烧不退”的报道发表后,引发极大反响,中联重科不得不发表声明予以澄清。他对照原报道和中联重科的声明后发现,报社此前发表的文章实在是断章取义。这篇报道将中联重科2012年度年报中发生额约为5.128亿元的“广告及业务费等”归类为“广告费”,称中联重科招揽许多“公关人才”搞不正常的营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对中联重科2012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严格审计发现,其中“广告及业务费等”发生额约为5.128亿元,该项费用除包含广告费以外还包括差旅费、市场推广费等,广告费仅占其中20%。   按照官方的说法,这个报道变成了记者的罪名。但我对这个事情有不同的理解。首先,中联重科为什么要用“广告及业务费等”这个不清不楚的名目?在此案中,这个不清不楚的名目,也是诱发后续报道的重要原因。从“广告及业务费等”这个模糊用法来看,相关报道把它简化成“广告费”的称谓,算不上什么歪曲。中联重科自己首先应该对发布使用这样容易引起误解的名目负责。在财务报告中,中联重科为什么不把广告费和业务费分清楚?而且,大家都知道,在中国的各级政府和众多企业中,巧立名目,用各种打马虎眼的方式来花掉手中经费的事情是广泛存在的,需要解释的不是发布这篇报道的《新快报》和记者,而应该是中联重科。中联重科需要详细解释这个模棱两可的“广告及业务费等”的各项内容,在其中所囊括的费用之间,到底是个什么关系?所谓差旅费、市场推广费等,和那20%的广告费之间有没有联系,这些钱具体都是怎么花掉的,是哪些人花掉的,又花在哪些人身上。其中到底有没有花在“公关人才”身上?而这就会涉及到究竟有没有进行“不正当营销”的问题。如果中联重科没有拿出足够的相关证据来说清楚这件事,在这些情况没有定论之前,官方就敢随意抓捕当事记者,这实在是太可怕。这就不可避免地会让人联想起中国的司法公正和人权议题。   此外,腾讯网还有一段报道称:证据显示,在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失实报道期间,陈永洲多次收受他人提供的数千元至数万元人民币不等的“酬劳”。特别是2013年6月、7月,在他人授意和周密安排下,陈永洲先后赴香港、北京,向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联重科。虽然中国证监会及时向陈永洲作出书面答复,称“经核查,未发现中联重科华中销售区销售财务造假,未发现中联重科澄清公告与年报数据矛盾情况”,但中间人认为负面影响已经客观形成,达到了预期目的,先后多次给陈永洲数十万元人民币和数千元港币作为“酬劳”。   从这段报道也可以看出来,对于陈记者的举报,中国的相关部门似乎不是去认真调查被举报机构是不是有问题,而反倒用足了劲去调查举报人是不是有问题,是不是别有用心。这其中滋味,实在耐人寻味。而且单就举报内容而言,首先,作风一向更为严谨的香港证监会和联交所还没有给出结论,那么现在就还不能说陈的举报就一定是有问题的。其次,虽然中国证监会给出的书面答复说未发现中联重科财务造假等问题,但据笔者所知,中国的各级机构对于民众的举报和上访内容,经常会用毫无实质意义的“经查,未有**问题”的形式敷衍了事。实际上,我们往往都无法确定当事机构是不是真正认真调查了相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实事求是的态度是应该等待香港相关监管机构的官方结论。中国的官方部门完全站在被举报机构一边,一旦将来香港监管机构调查出当事企业确实有问题,那么今天仓促抓捕当事记者的行为,就构成了更加严重的犯罪,也将造成国际范围的更大丑闻和笑料。   在该案中,还有一个关于相关新闻报道导致中联重科股价大幅下跌的控诉。同样是引自腾讯的报道:办案民警介绍,2013年5月27日,陈永洲无视两家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对外公布的审计报告,在《新快报》发表题为“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的报道,称中联重科华中区涉嫌虚假销售和财务造假。该报道给中联重科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中联重科A股被迫停牌两天,引起监管机构、股东、社会知名人士、广大股民对公司财务、管理、销售广泛质疑和批评,公司不得不发布公告澄清。司法鉴定结果表明,公司A股、H股在5月29日超过行业平均跌幅而减少的股价市值为13.69亿余元人民币,致使广大股民损失惨重。对此,他“当时感觉很担心,是不是捅了篓子”。   笔者对此却有不同的看法。从中联重科在A股和H股的走势来看,早在2011年4月,中联重科的股价就已经达到了最高点,此后开始震荡下跌。两年多以来,中联重科基本上是一路下跌的行情。根据中联重工的指控,陈永洲在《新快报》的负面报道等诸多利空行为,发生区间却是在2012年的9月29日到2013年的8月8日。但奇怪的是,2012年陈的负面报道发布之后,中联重科的股价却开始了一波反弹,直到2013年的2月,达到阶段性高点后才又开始一路下跌。说陈的负面报道一定导致中联重科股价下跌,恐怕难以成立。至于中联重科指责陈永洲在2013年5月27日的恶劣报道导致此后中联重科股价大幅下跌,从中联重科的A股走势来看,似乎无法简单得出这个因果关系。长期以来,中联重科一直维持着震荡下跌的状态。影响股价的因素万千,简单地认为陈永洲的新闻报道是导致中联重科股票下跌的原因,这是非常不严谨的,也是极其不负责任的推理。但非常奇怪的是,中国警方对陈永洲的调查,似乎把中联重科的股价下跌也当成了陈的罪状,陈永洲在视频采访中还一本正经地对广大股民道歉了。   从这次《新快报》记者被抓并迅速认罪的事件来看,指望中国能够建立起一套真正保障人权的法治体系,其路途之遥远之艰辛仍然还是超乎想象的。而迄今媒体所有限报道的陈案的一系列细节,更说明了这甚至都几乎让人看不到什么希望。客观地分析,中国这个国家的整个体系,从其政体和制度设计来看,从它的利益分配和价值导向来看,从广泛的民情和思维方式来看,的确都非常不利于维护言论自由和个人权利。但若从更长远的视角来看待中国,中国的改革停滞就不仅将对中国人的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还将对世界范围内的生活方式构成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陈记者被抓案迄今为止的走势,显然让人无法对此得出乐观的结论。这也算是笔者偏于悲观的犬吠之声吧。但无论如何,究竟怎样才能找寻到破解之道,这首先就是直接利益攸关的全体中国人最应当思考的问题。
个人分类: 时世评论|2280 次阅读|7 个评论
神奇国度的传媒:真假难辨
热度 14 陈龙珠 2013-10-26 10:38
两家上市的大型建筑施工机械生产企业,这两年明争暗斗不断。 一家南方的报纸,一位涉世不深的年轻记者,没去实地采访,却在一年之内对上述两家企业中的一家,编发了10余篇的负面报道。仅看这个篇数,外行的人也能看出点猫腻的,但日前被抓时,报社和全国记者协会竟然不去调查报道内容的真假,而是马上发表声明要保护记者的职业权利。 看看这篇新华网编发的案情最近信息,你不觉得报社和记者中的害群之马,会毁了传媒对社会能够发挥的正面监督作用吗? http://t.cn/zR69UyS :身处湖南长沙第一看守所、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坦承,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名利,受人指使,未经核实而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负面报道。他对自己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深刻悔罪,向中联重科、广大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 他说:“我自己也在反思,这些事情是怎么出现的。 对当前的新闻媒体来说 , 我可能不是孤例,整个新闻行业应该以此为戒 。” 期待故事的下集:这位记者如此行为的 指使者会是谁 呢? 后记 : 央视朝闻天下视频 http://v.ku6.com/show/IgOVvCejg6eMR0M3EKFvQg...html 中国记协严厉谴责陈永洲涉嫌虚假报道等行为 http://t.cn/zR6H4ee
个人分类: 陈词滥调|3908 次阅读|26 个评论
医生的底气——两个事件的思考
sstone2009 2013-10-26 10:28
最近有两件事情,引起了我的注意,也有些想法,希望表述出来,与同样感兴趣的朋友交流。 第一件事是,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湖南警方跨省刑拘,随后《新快报》连发两份要求放人的声明,今天一早,看到的新闻是陈永洲“承认收钱发不实报道”。这件事情,我起初的关注是因为“湖南警方跨省刑拘记者”,这很吸引我的眼球,到底是记者真出了问题?还是中联重科与警方有什么?在我的感觉里,警方“刑拘”记者,应该会比较慎重,何况跨省的行动,应该更加要慎重,我想大概警方不至于如此乱来!那么,记者陈永洲一年之内发了十余篇有关中联重科的负面报道,是否真的有问题?如果有问题,那便是记者与报社的问题了,若果涉及违法,自然应该得到警方的“关照”;如果没有问题,真相又是什么?从今天的关于陈永洲的“承认”看来,记者与报社是有问题了。 第二件事是,昨天上午(10.25)浙江温岭的一位患者把医院的三位医生捅伤,致一死二伤。我作为医疗卫生研究者、实践者,很自然地对这一事件十分关注。引起我深入思考的一个重要原因则是,我的众多医生朋友们也在议论纷纷,诸如:要严惩凶手、担忧医疗环境恶劣等等。不管如何,我肯定赞成凶手要被严惩,医疗环境也要得到改善,而,我们的医生到底需要不需要反思,我们到底有没有什么做得不对的,或者我们真的可以理直气壮,进行抗争! 面对陈永洲和《新快报》,中联重科选择了报案,我想一定也给警方提供了确凿的证据,否则,警方不能如此“大胆”。在整个事件中,中联重科蒙受了损失、委屈,也试图与记者和报社进行沟通,但问题获得纠正,便只能报警。这样做,中联重科必须是清白的,没有把柄在人手,否则,事情越闹大对他们将越不利。 一而再、再而三地面对患者的伤害、面对媒体的负面报道,医生、医院是否也可以像中联重科那样,理直气壮地进行反抗?给警方提供确凿的证据、确定没有把柄在人手?医生和医院,如果确实既没有问题,又没有把柄落人手,那么一定要积极抗争;如果在事件中没有问题,但有把柄落人手了,那么抗争的底气就没有了;倘若有问题又有把柄,又该怎么办啊? 关于中国目前医疗环境恶化问题,我与同行们一样,十分痛惜,但我更加痛惜的是我们不能齐心作为,或者固守一份不适宜的利益,或者已经有所失德。在面对医闹、媒体责问、社会鄙视的时候,医疗主管部门的领导们,为何不能站出来,院长们为何不能站出来,主任们为何不能站出来,每个医生呢?我们有许多抱怨的理由,我们有许多抗争的证据,但是,如果我们没有像中联中科的底气,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必将难以作为! 我很希望,有一天,我的同行们和整个医疗体系,具有充足的底气,那么,那时候一定是消灭了药品回扣、耗材回扣、过度医疗……那时候,我们不再以收入低为借口,开回扣药、做过度治疗……那时候,我们全体在关注管理提高、技术规范、认真交流……那时候大医院也许会空出不少床位来! 那时候,我们医生真的有了足够的底气!
个人分类: 医疗实践|1667 次阅读|0 个评论
围观:两大上市国企面对事故博弈
陈龙珠 2011-10-15 18:06
陈龙珠sh :为次日剪彩,深夜赶工出事故5死1伤-区委副书记身亡( http://t.cn/asXpK5 ),是大吊车断臂( http://t.cn/asXpKq ),还是现场工作不当侧翻( http://t.cn/asVptT ),责任何方,将截然有别。
个人分类: 工程事故|2878 次阅读|0 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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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23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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