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网

 找回密码
  注册

tag 标签: 知识

相关帖子

版块 作者 回复/查看 最后发表

没有相关内容

相关日志

红宝石:宝石肉眼鉴定方法实战篇(二)
刘玉平 2008-11-16 22:54
红宝石 宝石肉眼鉴定方法 实战篇 (二) 红宝石是古老的宝石品种,早在数千年前,人们就认为颜色红艳的红宝石具有超凡的神灵,它可以消除百病并保佑个人财富与地位不受侵犯。近百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和生活改善,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红宝石已成为大众喜爱和收藏的宝石品种。红宝石被国际珠宝界列为四大名贵宝石之一,寓意仁爱、热情与尊严,是七月生辰石和结婚 40 周年、 52 周年的纪念石。 由于天然红宝石产量少,合成红宝石得以鱼目混珠,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因此,掌握初步的鉴定知识很有必要。 一、物理化学性质 红宝石的化学组成主要为 Al 2 O 3 ,含有少量( 0.5%~3.0% )的 Cr 2 O 3 。属于三方晶系,晶体呈六边形桶状或柱状,晶面上可见到斜交的双晶纹。颜色为鲜红色、玫瑰红色、粉红色。由于含铬,在强光下能发出红色荧光,显得格外艳丽。玻璃至半金刚光泽。硬度 9 ,密度 3.9~ 4.1g /cm 3 。折射率 1.762~1.770 ,双折射率为 0.008 ,具红 - 橙二色性。发育平直的裂理面。常含有包裹体,因产地和成因不同而有所差异。 图1 天然红宝石(鸽血红色) http://www.kepu.gov.cn/zlg/baoshi/hongbaoshi/ruby1.jpg 图2 天然红宝石(玫瑰红色) http://www.kepu.gov.cn/zlg/baoshi/hongbaoshi/ruby22.jpg 二、肉眼鉴定特征 市场上流通的红宝石有:天然红宝石、优化处理的天然红宝石、合成红宝石、与红宝石相似的红色天然宝石以及仿制品。由于合成红宝石、优化处理的天然红宝石的物理化学特征与天然红宝石类似,用常规仪器难以准确区别它们在物理性质上的差异。肉眼鉴定主要根据三个方面:颜色在宝石中的展布特征;宝石内部包裹体的特征;宝石表面可能见到的裂理和感生面。 (一) 天然红宝石 天然红宝石根据成因和产出特征,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产于气成 - 热液接触变质带大理岩中,以缅甸红宝石为代表;第二类产于玄武岩中,以泰国红宝石为代表;第三类产于变质斜长岩中,以印度红宝石为代表。其中,以第一类质量最好、价值最大。 1、 缅甸产红宝石 缅甸是世界上优质红宝石的主要产地,产于大理岩中。主要有透明红宝石和半透明的星光红宝石两个品种。 (1) 透明红宝石 图 3 缅甸产透明红宝石 ( http://img.ruten.com.tw/s2/9/dc/4a/11080708435018_450.jpg ) 缅甸产透明的红宝石为鲜红色、玫瑰红色,鲜艳、柔和而明亮。宝石透明但不清澈,用 10 倍放大镜观察,可见一些白色的丝绢状包裹体和反光的裂隙面,主要依据颜色和包裹体来识别: 颜色:多呈鲜红色(鸽血红色)、玫瑰红色,颜色浓艳明亮但不均匀。如果将红宝石放进装有清水的白色瓷皿中,可见到不均匀的红色斑块或条带。具有荧光性,在强光下颜色更加明亮鲜艳;如果在暗处用聚光手电照射,显得象烧红的铁块一样通体红亮而看不清亭部的小刻面和交棱。 包裹体:缅甸产透明红宝石的包裹体较多,是重要的鉴别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丝绢状金红石包裹体 红宝石透明但不清澈,用弱光斜射可见乳白色的丝光。在 20 倍放大镜或 40 倍显微镜下用弱光观察,可见平直或以 60 、 120 交角密集排列的丝绢状包裹体,它们是由细小的金红石定向排列形成的。 指纹状包裹体 为红宝石中无色的气 - 液包裹体和无色的固态包裹体呈指纹状断续排列而成。其中,气 - 液包裹体多具有气、液两相,固体包裹体多呈棱角分明的短柱状。 煎蛋状固态包裹体 红宝石中包裹的磁黄铁矿、磷灰石等矿物晶体周围,发育一个扁平的裂隙环,在光线照射下反射出亮白色的光,与矿物晶体一道组合成煎鸡蛋的形状。 愈合裂隙面 红宝石中愈合裂隙面,在光线照射下常呈现出白色的反光。裂隙面一般无色,但有时可以充填一些黄褐色的铁质。 通常上述类型的包裹体不可能在一个颗粒中全部见到,但都应该见到丝绢状金红石包裹体,并可以作为缅甸红宝石的重要鉴定依据。 (2) 星光红宝石 图 4 缅甸产星光红宝石 ( http://www.bjkp.gov.cn/bjkpzc/tszr/images/2008/5/12/33431D37B62F4A8C88E6007E5CF6020D.jpg ) 多呈暗红色或暗粉红色,半透明 - 微透明,具六射星光。宝石中清晰可见三组成 60 、 120 交角的丝绢状包裹体、或深浅不同的色带以及双晶纹。六射星光的中心,有一个向外扩散的亮点,每条星线由中心向边部延伸逐渐变细。 同类成因的红宝石,还产于斯里南卡、巴基斯坦、阿富汗、越南北部及我国的云南。主要区别在于:斯里南卡产的红宝石颜色淡、金红石包裹体柱体细长;巴基斯坦和阿富汗产的红宝石颜色红艳、粒度较小、缺陷较多;越南北部产的红宝石多为粉红色、粒度大、透明度较差、三组裂理发育;而我国云南产的红宝石颗粒大、颜色红艳、透明度较差。 2、 泰国产红宝石 图 5 泰国产红宝石 ( http://www.lxgem.com/Upload/Pic/20078510457556.jpg ) 泰国产于玄武岩中的红宝石,由于含有微量铁质,所以,红宝石的颜色偏暗,多呈暗红色。主要鉴定特征包括: 颜色:颜色比较均匀,但不明亮,伴有褐色或紫色色调。有时可见交角为 60 、 120 的色带。 包裹体:宝石透明,内部比较清晰,见不到丝绢状金红石包裹体,偶尔可见煎蛋状固态包裹体、指纹状气 - 液包裹体以及由于双晶纹的反射差异形成的平行色带。 3、 印度产红宝石 印度产于变质斜长岩中的红宝石,多呈玫瑰红色,粒度较大,透明度差,交角为 60 、 120 的双晶纹发育,四组阶梯状反光的裂理面清晰可见。 (二) 优化处理红宝石 1、 热扩散优化红宝石 热扩散优化红宝石是把琢磨成型的无色蓝宝石,放进装有铬元素的焙料中,在高温下使铬元素扩散至无色宝石的表层,使其显红色。 热扩散优化红宝石多呈橙红色、暗红色,颜色偏暗且不均匀。在日光照射下用 20 倍放大镜观察,可见许多小网格斑纹。如果放进水中,在宝石表面用肉眼可见天然红宝石所没有的节瘤状小红点,在腰围和棱角处颜色较深。二色性比天然红宝石偏黄,为橙黄 - 褐黄。 2、 玻璃充填红宝石 为了弥补红宝石表面遗留下的天然感生面(与其他矿物连生形成的凹坑),珠宝商常常用红色玻璃来充填。如果将这种宝石放进装水的瓷盘中,用 10 倍放大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在玻璃充填的地方,颜色和光泽有些差异,在玻璃内部还可能见到气泡。 3、 染色注胶红宝石 不少印度产红宝石发育四组双晶纹(裂理面),造成纵横交错的白色反光色带,严重地影响宝石的外观。一些珠宝商就用红色的染料和胶充填在裂理中,以掩饰其缺陷。这种优化处理的红宝石,多呈带紫的暗红色,微透明。在反射光下可见平行排列的白色条纹,在透射光下可见充填在双晶裂理中纵横交错的红色网格。 (三) 合成红宝石 具有商业意义的合成红宝石,主要有焰熔法合成红宝石和助熔剂法合成红宝石。 1、 焰熔法合成红宝石 (1) 合成透明红宝石 焰熔法合成的透明红宝石,呈红色、深玫瑰红色、粉红色,颜色艳丽均匀,看上去比较呆板和刺眼。宝石内部洁净,肉眼看不到什么缺陷。放进盛水的盘中,用 20 倍放大镜观察,偶尔可见到弧形生长线和圆形气泡。 (2) 合成星光红宝石 合成星光红宝石多为半透明,带紫的粉红色。与天然六射星光宝石的主要三点区别是:第一,星光效应比天然红宝石明显,即使在微弱的光线下也清晰可见;第二,星线交汇的中心,没有聚集的宝光亮点,且星线由中心向边部延伸粗细相等;第三,宝石底部多经过抛光,肉眼可见比较清晰的弧形生长线,这与天然星光红宝石那种交角为 60 、 120 的平直生长线和具有反光的小裂理面明显不同。 2、 助熔剂法合成红宝石 助熔剂法合成红宝石,外观上与天然红宝石有些相似,呈不均匀的红色、玫瑰红色,透明但不清澈,肉眼可以清楚见到乳白色羽毛状或烟雾状包裹体,在透射光下这些包裹体呈橙黄色。这种合成红宝石的肉眼鉴定特征主要有: 颜色 助熔剂法合成红宝石的颜色不均匀,放进装有水的白瓷盘中,用 20 倍放大镜观察,可见红色深的地方由于部分氧化铬未完全熔融所形成的密集小红点或斑块。另外,与天然红宝石类似的色带边界模糊,不像天然红宝石那样平直纤细。 包裹体 助熔剂法合成红宝石一包裹体数量多为特点,主要有网格状、指纹状展布的褐黄色或黑色助熔剂小滴包裹体,黑色熔剂斑块,簇状排列的针状包裹体,以及三角形、六边形银白色或黑色铂金片包裹体等。 综上所述,可见两种方法合成的红宝石,焰熔法合成红宝石包裹体甚少,颜色浓艳均匀;而助熔剂法合成红宝石包裹体较多,颜色不均匀并在放大镜下可见残余熔剂形成的密集小红点或斑块。 (四) 红宝石与相似红色天然宝石及仿制品的区别 市场上与红宝石相似的红色天然宝石及仿制品主要有:红色尖晶石、镁铝榴石、粉红色和红色电气石、红色玻璃等。它们的主要物理性质见表 1 ,具体鉴定特征如下: 表 1 红宝石与相似的红色天然宝石及仿制品主要物理性质简表 宝石名称 硬度 密度 (g/cm 3 ) 折射率 双折射率 多色性 红宝石 9 3.99 1.76~1.77 0.008 二色性强 合成红宝石 9 3.99 1.76~1.77 0.008 二色性强 锆石 7.5 4.70 1.92~1.98 0.059 中等 尖晶石 8 3.60 1.72 0 无 镁铝榴石 7.5 3.7~3.9 1.74~1.76 0 无 电气石 7 3.06 1.62~1.64 0.018 中等 玻璃 5~6 2.3 1.47 0 无 1、 红色尖晶石 红色尖晶石的颜色与红宝石很相似,但红色尖晶石的红色均匀,见不到红色色斑或色团。从不同方向观察,也不具有二色性。荧光性弱于红宝石,在暗处用手电从冠部照射时,虽然也变得明亮,但能见到亭部的棱或小刻面。内部比较洁净清澈,除能见到少量八面体小尖晶石、磁铁矿包裹体和充填有褐色铁质的贝壳状愈合裂隙外,见不到红宝石中的丝绢状金红石包裹体或交角 60 、 120 的色带。 图 6 红色尖晶石 ( http://imgsrc.baidu.com/baike/pic/item/3853ad1b7d49d00d8618bf0a.jpg ) 2、 镁铝榴石 镁铝榴石的红色均匀,内部洁净,肉眼很少见到包裹体。在强光下,颜色中褐色调增加,没有光线较暗时的颜色漂亮。镁铝榴石没有荧光,在暗处用手电从冠部照射,亭部小面清晰可见,且相邻两个小面的反光颜色反差显著。 图 7 镁铝榴石 ( http://www.kepu.gov.cn/zlg/ks/images/240-meiliuliushi.jpg ) 3、 粉红色、红色电气石 粉红色、红色电气石,颜色均匀,无荧光现象,在暗处用强光手电照射,亭部小面上反红色光者多,可见小面的形状。双折射率大,刻面形电气石底棱双影明显。宝石内部洁净,一般很少见到包裹体。具有热电性,摩擦后能产生电荷,能吸附贴近的小纸屑。 图 8 红色电气石 ( http://www19.babidou.com/pic/2008/4/30/qianfuming/ 足帖 / 电气石 .jpg ) 4、 红色玻璃 红色玻璃颜色均一,内部洁净,有时可见圆形气泡和旋涡状流动构造。玻璃光泽。手摸有温感,比重较起,无荧光现象。 三、经济评价指标及购买须知 (一) 经济评价指标 红宝石的经济评价主要有颜色、重量、净度、切工等四方面指标。具体可参考: 1 、刘国彬,刘凯 . 国际上红、蓝宝石颜色分级标准及近期价格 . 中国宝玉石 . 1994 ( 3 ): 34-35 2 、钻石百科红宝石的分级标准 http://www.kela.cn/wiki/doc-view-18.htm (二)购买须知 1 、市场上红色的宝石品种很多,拟购买红宝石时,一定要注意天然红宝石应该具有的诸多鉴定特征; 2 、注意红宝石的名称,按照国际珠宝界惯例,在宝石名称中不能冠以产地。红宝石的产地较多,最大的优质天然红宝石产地是缅甸,此外,泰国、斯里兰卡、赞比亚、巴基斯坦、印度、中国、越南等国家也有红宝石产出; 3 、注意根据合成红宝石的重要鉴定特征来识别,以免不法商贩鱼目混珠; 4 、注意以天然红宝石为冠,亭部为合成红宝石的红宝石二层石,要从光泽、颜色、是否有粘合剂等方面仔细观察宝石腰围处。 李兆聪 . 珠宝首饰肉眼识别法 . 地质出版社, 1999. 附件: 国际上红、蓝宝石颜色分级标准及近期价格
个人分类: 时评闲论|72056 次阅读|2 个评论
宝石肉眼鉴定方法:实战篇(一)钻石
刘玉平 2008-11-13 22:47
宝石肉眼鉴定方法:实战篇 (一) 钻石 一、 物理化学性质 钻石( Diamond )是金刚石的宝石名称,是自然界中硬度最大、化学性质最稳定的宝石。化学组成主要为碳( C ),常含有微量的氮( N )、硼( B )、铝( Al )、铍( Be )等杂质元素。含氮使钻石变黄,含硼使钻石变蓝。 钻石属于等轴晶系,晶体多呈八面体、立方体、菱形十二面体及立方体与八面体的聚形(图 1 )。钻石一般为无色、淡黄色,少数为粉红色,偶见绿色、红色、蓝色、紫色等(图 2 )。金刚光泽,透明,折射率 2.417 ,色散率 0.044 。硬度 10 ,密度约 3.5g /cm3 ,热导性强,发育一组完全解理。常见的包裹体有石榴石、尖晶石、顽火辉石等。 图 1 钻石(金刚石)的晶形 图 2 不同颜色的钻石 ( http://z.abang.com/d/diamond/1/3/I/-/-/-/4E58VNvQHm.jpg ) 二、 肉眼识别特征 (一) 钻石 肉眼识别钻石的要点包括颜色、光泽、色散、瑕疵、琢型等。 1、 颜色 钻石颜色较多,但在市场上流通的钻石除了少量产于澳大利亚的粉红色钻石外,主要是无色(白色)、微带黄色的白色和带褐色的白色。其他罕见的红色、绿色、蓝色的钻石,一般未经上市就被收藏家珍藏。 2、 光泽 钻石为金刚光泽,犹如表面涂了一层植物油,显得浑厚而明亮。将钻石的台面朝下,平放在白纸上,台面内侧就如同镀银的镜面一样。 3、 色散 钻石的色散值是 0.044 ,为中等色散,当光线从台面入射进入钻石内部,可以见到橙红色、黄色和蓝色三种彩光。 4、 瑕疵 用 10~20 倍放大镜仔细观察,绝大多数钻石内部,多多少少含有白色的裂纹、黑色的瑕点或石榴石、尖晶石、顽火辉石、石墨等矿物包裹体。在腰围处可能会见到胡茬状的小解理或三角形的原始晶面。 5、 琢型 珠宝界对钻石的琢型要求十分严格,从台面进入钻石的光,必需从台面发射出来,亭部不能漏光。因此,各个部位应按比例琢磨(图 3 ),小面对称、棱线平直、三棱交于一点、表面光洁。如果将钻石台面向下放在带字的纸上,从亭部向下应看不到纸上的字迹。 图 3 、标准园型钻石各部分的名称 ( http://www.010gem.cn/html/28/n-45528.html ) (二) 优化钻石 1、 辐射改色钻石 对于一些颜色差的钻石,用镭或离子加速器轰击,使其呈现蓝色、绿色、粉红色等较好的颜色。与天然有色钻石的鉴别要点: ( 1 )天然致色钻石放在盛水的白瓷盘中,可见到平直的色带,色带不受琢型的制约,可以跨越几个小面。而辐射改色钻石的颜色在琢型的棱角处偏深,放在盛水的白瓷盘中,可能出现随琢型展布的伞状色环; ( 2 )天然蓝色钻石因含硼而具有半导体性质,在钻石两端加上电压,会有电流通过。而辐射改色的蓝色钻石是色心致色,不具半导体性质,加上电压无电流通过。 2、 激光去脏充填钻石 是用激光向钻石内部深色瑕疵所在位置钻一个小孔,瑕疵遇高能量的激光后分解升华,然后将钻石放进氢氟酸溶液中浸蚀溶掉残渣,再在高压下向小孔内注入无色的填料,以改善钻石的外貌。 由于钻孔很小,需用 10~20 倍放大镜观察。与天然纯净钻石的鉴别特征: ( 1 )从钻石的侧面向内部观察,可以见到一条漏斗状的白色充填物; ( 2 )充填物在镶嵌过程中遇热会变黄; ( 3 )充填物冷缩或老化后,会出现淡黄色的网格状薄膜,从不同侧面仔细观察,可以看到薄膜干涉效应呈现出的彩色闪光; ( 4 )充填物的硬度一般较低,在钻石表面钻孔处用指甲刻磨会产生小凹坑。 3、 镀膜钻石 通过化学气相沉积法( CVD )在钻石表面镀上一层含硼的薄膜,从而获得优化的淡蓝色钻石。与天然蓝色钻石的鉴别特征: ( 1 )镀膜蓝色钻石见不到平直色带,也见不到辐射致色钻石的伞状色环; ( 2 )镀膜蓝色钻石的导电率高,约为天然蓝色钻石的 2~7 倍。 4、 涂层钻石 在钻石的腰围或亭部涂上一层蓝色的透明胶,通过蓝色色调的叠加而使黄色变浅,从而提高钻石的色级。从不同方向仔细观察,在涂层之处,可见到比较明显的晕彩,据此可与天然蓝色钻石区别。 (三) 合成钻石 合成钻石是用与天然钻石相同化学成分的物质,在高温高压下制造而成。宝石级的钻石最初是 1955 年由日本首先研制成功,因粒度太小而没有投产。 1985 年在粒度上取得进展后少量投放市场, 1993 年俄罗斯生产的合成钻石也上市流通。合成钻石的物理化学性质与天然钻石相同,但通过仔细观察仍然可以鉴别,主要标志包括: ( 1 )大多数合成钻石微带颜色,常见为淡黄色、淡橙色、淡褐色、淡棕色、淡蓝色等,但颜色不太均匀; ( 2 )晶形多为六面体与八面体的聚形,晶面上很少见到天然钻石所特有的三角形蚀像; ( 3 )晶体中有时可见晶核和细小的金属片,用磁铁可以吸起; ( 4 )颗粒较小,一般为 0.05~0.25 克拉,最大的不超过 0.5 克拉; ( 5 )在紫光灯下具有不均匀的荧光,中心呈绿色而边部无色; ( 6 )缺少天然钻石特有的泛白光的愈合裂隙面、矿物包裹体。 (四) 仿制钻石 仿制钻石是一些在外貌上与钻石相似,而化学成分不同的其他人造物质,如:立方氧化锆、钇铝榴石、玻璃、碳化硅等,但这些仿制品均具有独特的物理化学性质(表 1 ),通过仔细观察不难加以区别。主要鉴别特征包括: 表 1 钻石与主要仿制品的物理性质对比表 宝石名称 化学成分 色散率 密度 (g/cm 3 ) 折光率 双折射率 硬度 钻石 C 0.044 3.52 2.417 无 10 锆石 ZrSiO 4 0.038 4.69 1.926~1.985 0.059 7.5 立方氧化锆(苏联钻) ZrO 2 0.065 5.6~6.0 2.15 无 8.5 钇铝榴石 Y 3 Al 5 O 12 0.028 4.57 1.883 无 8.0 钛酸锶(瑞士钻) SrTiO 3 0.190 5.13 2.407 无 5.5 合成蓝宝石 Al 2 O 3 0.018 4.00 1.762~1.770 0.008 9.0 合成尖晶石 MgAl 2 O 4 0.020 3.63 1.727 无 8.0 碳化硅 SiC 0.104 3.22 2.648~2.690 0.042 9.25 1、 色散 钻石色散率为 0.044 ,只能见到蓝色、黄色与橙色 2~3 种色彩。立方氧化锆、碳化硅和钛酸锶的色散比钻石明显,而合成白色尖晶石与合成白色蓝宝石的色散比钻石微弱。只有天然锆石与钻石色散率接近,但前者属于非均质体,双折射率大,用 10 倍放大镜通过台面可观察到底棱双影;同时,锆石性脆,棱线易磨损而残缺不全。 2、 密度 大多数仿制品与钻石的密度(约 3.5g /cm3 )有较大差别,且市面上流通的钻石基本上为规格统一的标准圆型琢型,一定直径的钻石重量是一致的,因此,可以通过测定直径、称重量来加以确定(表 2 )。仿制品中,仅有合成白色尖晶石密度与钻石接近。 表 2 标准圆钻石直径与重量对照表 ( ct 克拉) 重量 (ct) 直径 (mm) 重量 (ct) 直径 (mm) 重量 (ct) 直径 (mm) 重量 (ct) 直径 (mm) 重量 (ct) 直径 (mm) 重量 (ct) 直径 (mm) 重量 (ct) 直径 (mm) 重量 (ct) 直径 (mm) 0.01 1.40 0.26 4.14 0.51 5.19 0.76 5.92 1.02 6.53 1.52 7.46 2.05 8.24 3.60 9.95 0.02 1.76 0.27 4.19 0.52 5.22 0.77 5.95 1.04 6.58 1.54 7.49 2.10 8.31 3.70 10.04 0.03 2.02 0.28 4.25 0.53 5.25 0.78 5.97 1.06 6.62 1.56 7.53 2.15 8.38 3.80 10.13 0.04 2.22 0.29 4.30 0.54 5.28 0.79 6.00 1.08 6.66 1.58 7.56 2.20 8.44 3.90 10.22 0.05 2.39 0.30 4.34 0.55 5.32 0.80 6.02 1.10 6.70 1.60 7.59 2.25 8.50 4.00 10.31 0.06 2.54 0.31 4.39 0.56 5.35 0.81 6.05 1.12 6.74 1.62 7.62 2.30 8.57 4.10 10.39 0.07 2.67 0.32 4.44 0.57 5.38 0.82 6.07 1.14 6.78 1.64 7.65 2.35 8.63 4.20 10.47 0.08 2.80 0.33 4.48 0.58 5.41 0.83 6.10 1.16 6.82 1.66 7.68 2.40 8.68 4.30 10.55 0.09 2.91 0.34 4.53 0.59 5.44 0.84 6.12 1.18 6.86 1.68 7.72 2.45 8.75 4.40 10.63 0.10 3.01 0.35 4.57 0.60 5.47 0.85 6.15 1.20 6.90 1.70 7.75 2.50 8.81 4.50 10.71 0.11 3.11 0.36 4.62 0.61 5.50 0.86 6.17 1.22 6.93 1.72 7.78 2.55 8.87 4.60 10.79 0.12 3.20 0.37 4.66 0.62 5.53 0.87 6.20 1.24 6.97 1.74 7.81 2.60 8.92 4.70 10.87 0.13 3.29 0.38 4.70 0.63 5.56 0.88 6.22 1.26 7.01 1.76 7.84 2.65 8.98 4.80 10.95 0.14 3.37 0.39 4.74 0.64 5.59 0.89 6.24 1.28 7.05 1.78 7.87 2.70 9.01 4.90 11.02 0.15 3.45 0.40 4.78 0.65 5.62 0.90 6.27 1.30 7.08 1.80 7.89 2.75 9.09 5.00 11.10 0.16 3.52 0.41 4.82 0.66 5.65 0.91 6.29 1.32 7.12 1.82 7.92 2.80 9.15 5.50 11.46 0.17 3.60 0.42 4.86 0.67 5.68 0.92 6.31 1.34 7.16 1.84 7.95 2.85 9.20 6.00 11.79 0.18 3.66 0.43 4.90 0.68 5.71 0.93 6.33 1.36 7.19 1.86 7.98 2.90 9.26 6.50 12.11 0.19 3.73 0.44 4.94 0.69 5.73 0.94 6.36 1.38 7.23 1.88 8.01 2.95 9.31 7.00 12.41 0.20 3.80 0.45 4.97 0.70 5.76 0.95 6.38 1.40 7.26 1.90 8.04 3.00 9.36 7.50 12.70 0.21 3.86 0.46 5.01 0.71 5.79 0.96 6.40 1.42 7.29 1.92 8.07 3.10 9.41 8.00 13.24 0.22 3.92 0.47 5.05 0.72 5.82 0.97 6.42 4.44 7.33 1.94 8.09 3.20 9.46 8.50 12.98 0.23 3.98 0.48 5.08 0.73 5.84 0.98 6.45 1.46 7.36 1.96 8.12 3.30 9.66 9.00 13.50 0.24 4.03 0.49 5.12 0.74 5.87 0.99 6.47 1.48 7.40 1.98 8.15 3.40 9.76 9.50 13.75 0.25 4.09 0.50 5.15 0.75 5.90 1.00 6.49 1.50 7.43 2.00 8.18 3.50 9.85 10.00 13.98 3、 解理 一般,钻石的腰围处不进行抛光,往往可以见到未经琢磨的三角形晶面,以及钻石解理所形成胡茬状小裂纹。而大多数仿制品由于硬度低,又没有钻石特有的解理,因此,在腰围处除了能见到斜的磨盘擦痕外,见不到钻石特有的三角形晶面和毛茬。 4、 瑕疵 钻石除极少数无暇外,绝大多数用 10 倍放大镜观察,可以见到白色的愈合裂隙和黑色的石墨或其他矿物的细小包裹体。而仿制品内部十分洁净,见不到矿物包裹体和愈合裂隙,仅能见到圆形的气泡。 5、 切工 钻石的仿制品除白色合成尖晶石和白色合成蓝宝石一般琢磨成梯形外,其他仿制品均琢磨成标准圆钻石型。但这些仿制品的硬度较低,在抛光过程中,棱线常常打磨得比较光滑,在两个小面的交棱处,可以见到一条细的亮线。 6、 可透视性 由于折光率的差别,虽然不少仿制品也琢磨成标准圆钻石型,但将宝石的台面向下,盖在一张带黑线的白纸上,从亭部观察,钻石看不到纸上的黑线,而仿制品因漏光而可以看到纸上的黑线。 三、 经济评价 钻石的经济评价的四个要素是:重量( Carat weight )、颜色( Colour )、净度( Clarity )、切工( Cut ),又称 4C 要素。 (一) 重量 一般情况下,钻石的价格价格通常与重量的平方成正比,即 V=G 2 K ( V 为钻石的价格, D 为钻石的重量, K 为每克拉钻石的价格;可参考以下网页: http://bbs.99wed.com/simple_index.php?t135866.html 、 http://www.51kela.com/supersite/html/47/t-9047.html )。 (二) 颜色 国际珠宝界一般以美国珠宝学院的钻石颜色分级作为标准,其简化形式见表 3 。 表 3 钻石的颜色分级简化表 ( http://static11.photo.sina.com.cn/bmiddle/55113ffd4461555c6ba4a ) (三) 净度 我国钻石净度分为无暇级、极微瑕级、微瑕级、小瑕级和重瑕级等五个等级,可参考网页 http://ruofan1088.blog.sohu.com/17201545.html 。 (四) 切工 主要根据台面宽度、亭部深度、腰围厚度、底尖面宽度、人为切工缺陷与意外损伤、花式切工等六个方面,我国珠宝界将钻石的切工分为很好、好、一般等三个等级。 * 钻石分级的具体内容,可参考国家标准 GB/T 16554-2003 。 四、 购买常识 (一) 掌握钻石的准确命名和主要产地 金刚石的主要产地有澳大利亚、南非、博茨瓦纳、俄罗斯、纳米比亚、民主刚果、加拿大等国家。我国的辽宁、山东也产有宝石级金刚石。珠宝商一般将不同产地的钻石原料混在一起,按品质的优劣分别琢磨加工,并按国际统一的标准分级,与产地无关。 国际珠宝界对不同产地的天然钻石统一称为钻石,而不能加上地名,带有地名称谓的钻石一般视为仿制品。 (二) 掌握钻石评价的四个要素 选购钻石,必需对其经济评价的重量、颜色、净度、切工等四个要素( 4C 要素)进行综合考虑。只有在相同质量的前提下,类比钻石的价格才具有意义。 (三) 避免在阳光直射下和带颜色的环境中选购钻石 阳光直射会使亭部小面反光异常明亮而增加钻石的白度,而带颜色的环境会对肉眼判别钻石的颜色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要避免在上述两种环境下选购钻石。 (四) 掌握好钻石的分级标准 钻石颜色、瑕疵、加工等重要指标,均有国际和国家标准,选购时应对此有所了解。 李兆聪 . 珠宝首饰肉眼识别法 . 地质出版社, 1999. GB/T 16554-2003 钻石分级
个人分类: 地学科普|16560 次阅读|8 个评论
宝石肉眼鉴定知识:基础篇(八)
刘玉平 2008-11-6 23:46
宝石肉眼鉴定知识:基础篇(八) 十五、宝石选购常识 (一) 了解常用的宝石语言,明确选购对象 宝石与花卉一样,除了其美丽的外观之外,还有寓意于其中的感情因素,人们在长期的生活中,对不同品种的宝石赋予了不同的含义,即宝石语言,尤其是用于表达对婚庆和生辰等纪念日的感情。 国际珠宝界为将这些有特殊含义的宝石介绍给消费者,不同的国家分别制定了通用的婚庆和生辰石(表 1 、 2 ),可以作为选购宝石的参考,以准确地传递对自己和亲友的美好祝愿。 表 1 美国和日本的婚庆纪念石 年数 美 国 年数 日 本 结婚 钻石 结婚 钻石 5 银 12/14 玛瑙 10 钻石 15 水晶 12 珍珠 16 黄玉 14 金 18 石榴石 20 铂金 19 锆石 25 银 25 银 30 珍珠 / 钻石 30 珍珠 35 珊瑚 / 翡翠 35 珊瑚 40 红宝石 40 红宝石 45 蓝宝石 45 变石 50 钻石 50 金 表 2 各国的生辰石 月份 美国 英国 澳大利亚 加拿大 日本 象征、寓意 1 月 石榴石 石榴石 石榴石 石榴石 石榴石 忠诚、友爱、真实 2 月 紫水晶 紫水晶 紫水晶 紫水晶 紫水晶 诚实、内心平和 3 月 血玉髓 血玉髓 血玉髓 血玉髓 血玉髓 / 海蓝宝石 沉着、勇敢、聪明 4 月 钻石 钻石 钻石 钻石 钻石 纯洁无暇 5 月 祖母绿 祖母绿 绿玉髓 祖母绿 绿色电气石 祖母绿 祖母绿 翡翠 幸运、幸福 6 月 珍珠 月光石 珍珠 月光石 珍珠 月光石 珍珠 贝壳浮雕 珍珠 月光石 健康、长寿、富贵 7 月 红宝石 变石 红宝石 红宝石 红宝石 红宝石 热情、仁爱、尊严 8 月 橄榄石 缠丝玛瑙 橄榄石 缠丝玛瑙 橄榄石 缠丝玛瑙 橄榄石 缠丝玛瑙 橄榄石 缠丝玛瑙 夫妻合欢、幸福 9 月 蓝色蓝宝石 蓝色蓝宝石 青金石 蓝色蓝宝石 青金石 蓝色蓝宝石 蓝色蓝宝石 慈爱、诚实 10 月 欧泊 / 粉红色电气石 欧泊 欧泊 欧泊 虎睛石 欧泊 / 粉红色电气石 安乐 11 月 黄玉 黄水晶 黄玉 黄玉 黄玉 黄玉 黄水晶 友情、希望、纯洁 12 月 锆石 绿松石 锆石 锆石 锆石 青金石 锆石 青金石 成功 图 1 生辰石 ( http://news.sc001.com.cn/img/200805/2008101015.jpg ) (二) 掌握宝石评价的基本依据 1、 宝石的档次与常见品种 依据不同宝石所具有的美丽、耐久、稀少等因素,国际市场上习惯将宝石分为高、中、低三个档次。 常见的高档宝石有: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猫眼石、绿色翡翠。 常见的中、低档宝石有:欧泊、海蓝宝石、金绿宝石、电气石、橄榄石、尖晶石、石榴石、方柱石、锆石、黝帘石、堇青石、黄玉、水晶、长石、软玉、绿松石、青金石、蛇纹石玉、玛瑙、玉髓、木变石、珍珠、珊瑚、琥珀、象牙等。 2、 宝石的质量 衡量宝石质量的指标,主要包括颜色、净度、重量、透明度、特色光学效应的清晰度、加工工艺等,其中颜色、净度、重量和加工工艺等对评价宝石的经济价值比较重要。 (1) 颜色 宝石的颜色涉及到色相、明度和彩度,三者的微小差别,对其经济价值的影响可达到数倍乃至数十倍。例如:相同重量的缅甸产红宝石,鸽血红色的价格高达数千美圆 / 克拉,而淡玫瑰红色的价格为数十美圆 / 克拉;巴西产的棕红色黄玉价格数百美圆 / 克拉,而无色黄玉价格仅为数美圆 / 克拉。 (2) 净度 天然宝石内部虽然不同程度含有一些缺陷和瑕疵,但在销售时对不同品种宝石净度的要求却有差别。美国珠宝学院( GIA )把不同的有色宝石对净度的要求分为三类,可以作为参考。 第一类, 很少含有包裹体的宝石,如:黄玉、海蓝宝石、石榴石等。这类宝石产量多、原料的体积大,在加工过程中可以避开其中的缺陷。因此,很少使用上述有瑕疵的宝石做首饰。 第二类 ,常含有包裹体的宝石,如:红宝石、蓝宝石、尖晶石、电气石(蓝色、橙色、紫色等)、变石和水晶。通常可以使用肉眼能见到瑕疵的上述宝石做首饰。 第三类 ,几乎全有包裹体的宝石,如:祖母绿和粉红色电气石。带瑕疵的祖母绿仍被人们视为高档宝石。 (3) 重量 由于自然界中产出的宝石一般粒度比较小,所以,单颗宝石的重量是评价其经济价值的重要指标。宝石的价格通常与宝石重量的平方成正比,即 V=G 2 K ( V 为宝石的价格, G 为宝石的重量, K 为每克拉该品种宝石的价格)。而重量超过 4 克拉的钻石、超过 20 克拉的高档有色宝石,更是价值不菲,很少在市场上流通,多被富商或国家珍藏。 (4) 加工工艺 为了更好地展示宝石的内在美,获得最佳的观赏效果,珠宝界按照不同宝石的光学性质设计了特定的宝石款式。不同款式的加工工艺水平,是决定宝石价格的因素之一。 3、 排除光源对宝石颜色的影响 光源对宝石颜色的影响很大,在选购时应予以充分注意。 国际珠宝界要求在色温 5000~6000K 的标准钻石灯下,按美国珠宝学院( GIA )制定的比色法进行钻石颜色的分级。 选购其他有色宝石时,要尽量避免在阳光直射的环境,要尽量避免晚上、清晨、傍晚和阴雨天等色温较低的环境,要尽量排除周围物品的颜色干扰。 4、 了解瑕疵对宝石耐久性的影响 天然宝石的瑕疵按其成因可分为原生瑕疵和次生瑕疵两类。 (1) 原生瑕疵 ,是宝石生长过程中产生的瑕疵。一般,宝石内部的矿物包裹体或流体包裹体等瑕疵,形成后就可以在常温常压下保持稳定,对宝石的耐久性影响可以忽略,这类瑕疵又称为 不变瑕疵 。而宝石在生长过程中形成的愈合裂隙,是矿物晶体结构发生微小破坏的标志,在佩戴过程中会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沿着裂隙继续扩大,这类瑕疵称为可变瑕疵。而其变化程度因不同宝石的韧度而异,在选购时应予以注意。 (2) 次生瑕疵 ,是宝石在加工或佩戴过程中因外界因素而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如果仅伤及表皮,只影响宝石表面的光洁度,对耐久性影响不大;如果触及内里,就破坏了宝石的晶体结构,将影响宝石的耐久性。 观察瑕疵,可将宝石放进装水的小盘里,用聚光手电从宝石的不同方位照射,如果宝石内部有反光小面,则为愈合裂隙;如果反光小面由表至里,则通常为次生裂隙。 十六、宝石日常维护与保养 (一)无机宝石 虽然无机宝石化学性质一般比较稳定,硬度通常较大,耐久性较强,但在佩戴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外界因素的伤害,特别是对于具有解理的宝石尤其需要注意。镶嵌宝石的金属托架发生松动时,最好请专业人士进行维护。 祖母绿、电气石和翡翠等常伴有裂隙的宝石,要避免高温和高频振荡,维护时要远离火源、不要使用超声波清洗器。 青金石、绿松石、欧泊等宝石,硬度较低、微小的孔洞较多,不要戴至厨房或与化妆品等有色的液体接触以避免污染,更不能使用超声波清洗器清洗。含水的欧泊要避免接触热源,不戴时最好放进清水中保存。 (二)生物宝石 生物宝石如琥珀、象牙、珊瑚、珍珠等,其成分中含有一些可溶成分,加上它们多孔、硬度低、耐久性差,平时要避免接触酸、碱或有机试剂。 *** 主要参考文献: 潘兆橹. 结晶学与矿物学(第三版). 地质出版社,1994. 李兆聪. 珠宝首饰肉眼识别法. 地质出版社,1999.
个人分类: 地学科普|7814 次阅读|3 个评论
创新思维的本质、丧失与重塑
lingfeng 2008-11-6 17:42
创新思维的本质、丧失与重塑 唐凌峰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泌尿外科,北京市海淀区, 100191 ) 摘要 :科研工作者成就大小与其创造力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的创造力会越来越低,本文希望探讨其原因并提出改变这种状况的方法。思维可以分为常规思维和创新思维两种,常规思维的特征是单一性、正向性、从众性、浅尝辄止和保守性。创新思维的特征是发散性、逆向性、独创性、深入性和批判性。常规思维效率高但缺乏创造性,创新思维具有创造性但效率不高。创新思维的本质是一种思维习惯,即遇到问题习惯于用创新思维进行思考。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追求效率因而进行常规思维的时间远多于创新思维的时间,逐渐形成常规思维的习惯,并且随着时间推移这种习惯得到强化,因而创造力越来越低。但是习惯可以养成,也可以改变。通过强制性的创新思维训练,即遇到问题要求一定要用创新思维进行思考,则可以使创造力丧失及下降者的创造力得到提高。具体的训练方法包括功能改进法、模拟法、废物利用法、批判法、问题提出法、追问到底法等。 关键词: 创造力; 创新思维; 习惯; 训练 一、创新思维及其重要性 在当代,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竞争的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竞争,而要想在科学技术的竞争中胜出,创新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没有创新,便没有科技的发展。由于教育体制、传统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整体的创新水平仍不高,这也是到目前为止为什么没有产生一个中国本土的诺贝尔奖获得者的根本原因。创新始于创新思维,没有创新思维,便没有创新行动,更没有创新的结果。 二、人的年龄越大创造力越低 创新是科学技术的灵魂。一位科学家所能取得的成就大小与其创造力的高低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可是我们发现,许多伟大的科学家的成就都是在风华正茂的青年时代所取得的,正所谓“自古英雄出少年”,当他们年龄大了之后,在科研领域却变得默默无闻,坐享其成了。例如牛顿 23 岁发明了微积分 【 1 】 ,老年之后却埋首于神学的研究。爱因斯坦 1905 年 26 岁时发表的一篇论文《论动体的电动力学》宣告了相对论的创立 【 2 】 , 1915 年 36 岁时完成了他的广义相对论的集大成论文《广义相对论的基础》 【 3 】 。 从 1923 年 44 岁开始,一心一意进行“统一场论”的研究,虽然尚不能确定他的研究方向 ­ 是错误的,但他确实没有在有生之年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 4 】 。沃森和克里克发现双螺旋结构时,分别是 25 岁和 37 岁,此时他们投身于 DNA 的研究仅仅 2 年 【 5 】 。而后的几十年里,他们固然还是遗传学的权威,但却再也没有产生过激动人心的发现。有人研究统计表明:诺贝尔生理医学奖获得者取得个人最早成就时的平均年龄为 33.3 岁,其中取得个人最早成就时的年龄 30 岁以下占 33.6% ,而 35 岁以下占 67.3% 【 6 】 。 从以上的事实我们可以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人,尤其是科研工作者的创造力是逐渐变低的。这种趋势产生的原因是什么?我们有没有办法改变这种情况,使老年人始终保持年轻人一样的创造力?或者使创造力低下的人恢复高的创造力?我想,这应该是每一位科研工作者都应该思考并解决的问题。 三、创新思维的本质是思维习惯 什么样的人才是高创造力的人?是那些经常能够提出新颖的观点、设想,并进而能使之化为行动的人。即使是一个缺乏创造力的人,在其一生中偶尔也会产生一些新颖的想法。但是,偶尔产生的创造性想法是不够的 , 因为每一个想法成功的可能性都很低,如果只有很少的几个,整个成功的可能微乎其微了。相反,如果经常能够产生创新想法,那其中产生成功的、可行性的想法的机率就会大幅增加。 从思维是否具有创造性的角度出发,可以将思维分为两大类:常规思维和创新思维。常规思维的特征是单一性、正向性、从众性、浅尝辄止和保守性。例如:笔是用来干吗的?写字的。这就是常规思维。创新思维的特征是发散性、逆向性、独创性、深入性和批判性。例如,笔除了可以用来写字之外,还可以当作武器、装饰品、收藏品、储存药物、录音、夜晚照明、野外指南等等。 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常规思维固然缺乏创造性,但是在解决日常生活的问题方面却具有比较高的效率。想要写字了,我们自然而然地想到用笔。虽然用削尖的木棍蘸水、用石头在沙滩上写字、用吹灭的火柴杆等等都可以写字,可是如果我们每次写字前都这样想一遍,并从中挑选一种方法,写字的效率有多低也就可想而知了。创新思维具有创造性,但却缺乏效率。正因如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就会习惯于选取最有效率的方法即常规思维来解决遇到的问题。 任何事情一旦把反复地重复,就会得到强化,形成习惯。所以,当我们总是选效率高的常规思维来解决问题时,渐渐地就会形成一种思维习惯,即对于我们所遇到的任何问题都采取这样一种思维,即使是在那些需要高创造性的问题如科研工作中也是如此。由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大部分的思考都是常规思维,只有少部分是创新思维,随着时间的推移,常规思维重复次数越来越多,习惯越来越得到强化,自然创新思维就越来越被弱化。这就是人的年龄越大创造力越低的最主要原因。所以如果人的寿命延长了,到 100 岁才退休,很可能我们整个社会就会变成一个毫无创造力的社会了。 所以,创新思维的本质是一种习惯,更严格地说,是一种思维习惯。当两种思维之比(时间乘以强度)即常规思维/创新思维大于 1 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常规思维得到强化,创新思维则被弱化,因此创造力越来越低;当常规思维/创新思维小于 1 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创新思维被强化,因此创造力也会越来越高。 除了单纯的两种思维比值之外,思维习惯的形成还受到奖惩机制的影响。由于大部分的人缺乏创造力,习惯于常规思维,当创新者把自己的创造性想法说给他们听的时候,他们就会反对、打击或嘲讽这种想法。这些人可能是创新者的老师、同学、朋友或同事等等。这是一种外界的负反馈。如果这种打击次数太多,创新者就会逐渐放弃这种想法及思维方式,向常规思维方式转变,以求避免大家的反对和获取外界的认同——这是教育体制扼杀创造性的主要途径。 四、引起创造力降低的其他原因 此外,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也随之增长。知识一方面可以解决已有的问题,同时也可以引发更多的问题,所以它是具有两面性的。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学到的知识解决了已有的问题,但它又不会引发新的问题,所以问题会减少,好奇心会减弱。好奇心是激发创造力的重要因素,好奇心减弱,自然创造力也会下降。例如,课本上说蜜蜂飞行时发音是由它的翅膀振动引起的,相信大部分人都不会去怀疑这个说法,都会相信它。可是,有一个小女孩抓来一只蜜蜂,剪去它的翅膀,发现它还是可以发音,然后用一个放大镜仔细观察,发现了它腹部有一个专门的发音器官。由于课本上告诉了我们蜜蜂发音的原因,所以我们就相信它并打消了研究的念头。所以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知识越丰富,创造力也会越低。当然,对于创造力强、好奇心强的人来说 ,一个问题的解决会引发更多的新的问题,因此好奇心不会因为知识的增长而减弱,创造力也不会因而降低。遗憾的是,大部分人属于第一类人。所以科研工作者在同一领域的研究时间越长,在此领域的知识也就掌握得越多,因此创造力也会相应减低。 另外,人的年龄越大,大脑中神经细胞的死亡也越多,可塑性也越差,精力也会变差,而且中年以后,家庭方面的事情也越多,由于科研界的“马太效应”,在年轻时代做出成就,以后名利与地位会伴随而来,从而导致用于科研的时间也减少。当然,这些都是次要原因。 五、怎样保持及重塑创造力 根据以上的分析,可以采取以下途径来保持及重塑创造力。 1 因为创造力的本质是思维习惯,而习惯可以养成,也可以改变,所以创造力可以通过形成以创新思维为主的习惯而获取。方法是在思考问题时,有意识地以创造性思维为主(具体方法见后)。如创新思维/常规思维大于 1, 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创造力会越来越高。 2 对于由于教育等某些因素的影响导致创造力降低者,可以进行一段时间的强迫性创新思维训练,例如,半年或一年,在此期间,无论思考任何问题,都应尽量避免常规思维,只允许采取创新思维。经过一段时间的强迫训练之后,就会改变原来的思维习惯,形成创新思维的习惯,因而也就重塑了创造力。这种方法可以用来挽救应试教育的“牺牲品”,也可以用于科研工作者创造力的重塑,还可以用于提高普通群众的创造力。 3 在某一领域做出重大成就以后,由于前述原因,可能好奇心减退,在此领域创造力下降。此时,可以考虑改变研究领域,进入另一新的领域进行研究。由于是重新入门,许多知识都不知道,许多需要遵守的规则也不清楚,一切都需要重新开始,在这种状态下,反而有利于培养好奇心,提高创造力,从而在新的领域再做出重大发现,重新获得科研的青春。例如,沃森和克里克在提出双螺旋结构五到十年以后如果他们转行进行其他领域的研究,例如研究化学等,说不定在以后的一二十年里又做出了足以获得诺贝尔奖的成果。 4 一个人的知识面越广,思考问题时思维就越宽广,越容易在其它的领域知识的启发下产生创造性想法和激发灵感。所以,可以考虑一年 12 年月中,专门安排一个月去学习其它领域的东西,去做其它专业的事情。例如,医生可以去工厂参观或工作,工程师可以去农村考察,研究化学的可以去物理所参观学习。这一个月既可以当作休假,也可以当作充电。对于孕育新的想法,产生创意应该会有不错的作用。 5 人与人之间存在人际影响,有时这种影响还比较大。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与高创造力的人多交流,则可以受他们的影响、启发,因而可以提高自己的创造力。所以,年龄比较大的科研工作者可以多与年轻的和高创造力的科研工作者或者其它领域的人交流、讨论,这样有利于自己保持高创造力。与人讨论、交流时,尤其有利于激发灵感,产生创意。 6 将自己置身于高创造力的团队中。这种团队的成员与普通人不同之处在于他们不仅自己具有高创造力,而且还鼓励别人也大胆地说出自己的想法,并付诸行动使之实现。这样,提出创新想法会得到表扬和鼓励,它是一种正反馈,形成良性循环,而不是打击,嘲讽等负反馈。这样的团队有一种良好的氛围,在这种氛围下,整个团队都处于高创造力状态,而且进行研究时心情愉快。高校及研究院的研究团队就应该成为这样的团队。 六、创新思维训练方法 1 用处法 你遇到的每一样东西,请问:它有哪些用途?而不是它的用途是什么。例如:香蕉除了可以吃之外,还可以用来美容,通便,由于含钾很高还可以用来补钾治疗低钾血症,据说含有一种物质心情不好时吃点还可以改善情绪,还可以用来酿酒,减肥,甚至还可以用来作润滑剂等等。 2 功能改进法 看到的每一样事物,请思考:它可以进行哪些改进?例如,手表可以做哪些改进?可以加上指南针用于指明方向,可以加上自动发音的功能用于盲人,可以加上能够检测放射线的装置用于检测放射污染,可以将滴答的声音改为悦耳的音乐声音,可以加上录音的功能以随时记下重要的事情,可以设置多个备忘录以充当“小秘书”,可以加上能够即刻显示心率和血压的装置用于运动员心血管疾病患者等等。 3 模拟法 遇到的一样事物或理论,它可以为其它的哪些东西所模仿?或者某一样东西可以模仿其他哪些东西?例如,模拟指南针,可否设计出能够指示放射源、污染源或者声音等来源方向的装置? 4 废物利用法 没用的东西或者事物有害的方面有哪些潜在的利用价值?农业上的蝗灾是一种自然灾害,可否利用呢?例如,将蝗虫用于养殖鸡鸭,用于晒干磨粉制作成饲料添加剂等等。医学上治疗 ED (勃起功能障碍)的药物当初就是受某一受降压药副作用的启发而研制出来的,我们是否可以推而广之,专门去研究药物副作用的利用呢?因为有些药物效应,对于有些人、在有些情况下是副作用,但对于另外一些人、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则是有用的作用。例如,感冒药的常见副作用是嗜睡,可否将其加以改造,使这种作用得到加强,另外的作用减弱,从而成为一种新的促进睡眠的药物? 5 批判法 当你听到任何一个权威的论断或一本著作的观点,告诉自己它也许有可能是错误的,并尝试找出其错误。例如,试证明某一流行观点的错误性并提出更好的观点。 6 原因法 你遇到的每一件事情,请问自己有哪些原因引起了它的发生?而不是是什么原因引起了它的产生。例如,为什么中外的计数方法都是十进制为主?可能原因之一,在人类刚开始学计数时,习惯于用手指来计数,而手指的数目刚好是十个。可能原因之二,可能某一地方的人开始用十进制,进而传播到其它的地方。可能原因之三,纯属巧合等等。 7 问题提出法 阅读一段材料,或者听别人介绍一件事情,尽量多提出问题。例如有这样一则材料:“巨大的甲克虫统治地球可不仅仅是科幻小说的题材而已。据《科学》网站报道,在五亿年前,昆虫曾经长得像鹰一样大,而这主要归功于当时大气浓郁的氧气含量,如今空气中的含氧量比当初少了 66 %。在 7 月 30 日 的《美国科学院学报》在线版中,研究人员报告了他们有关甲虫的研究。他们对四种现在仍存在的 “ 黑甲虫 ” 进行 X 射线分析,结果显示较大的甲虫比小甲虫有着更多的管道使空气循环,而这些气管只能支持它们长到这么大,并且如今不足的氧气含量也限制了现在的甲虫最大只能长到 17 厘米长。”【 7 】读完这则材料后我们可以提出一系列问题:为什么五亿年前地球的含氧量会比现在高那么多?它是怎样降低到现在的浓度的?因为什么原因?当时除了甲虫比现在大之外其它的动物也比现在大得多吗?如果将现在的甲虫放在高浓度的氧气中培养它的体积会增大吗?为什么同样氧气浓度下,其它动物的体积可以比甲虫大得多?影响甲虫体积的,除了氧气浓度外还有哪些因素?现在的甲虫最大真的只能长到 17 厘米吗?最小呢?等等。 8 追问到底法 遇到的任何一个问题不要满足已有的答案,要进一步的多问几个为什么,例如:为什么指南针会指向南北?因为地球的磁场是朝向南北的。那为什么地球的磁场是南北方向而不是东西方向或者其它的方向呢?在月球上,指南针也可以指南北吗?也是指向月球自转轴的方向吗? 9 更好法 你遇到的每一个问题,如果没有答案,请问:有哪些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哪个比较好?如果已经有了解决方法,请问:还有哪些更好的方法?例如:例如,为了解决温室效应,除了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之外,还有哪些更好的办法? 10 假如法 你遇到的每件事情及问题,请问: 如果 …… ,情况会怎样?例如:爱因斯坦小时候曾经想:如果人一直追着光线跑,速度越来越快,直到最后可以追上光线,结果会怎样?这就是著名的追光实验,最后他创立了相对论。 11 为什么不法 当你思考怎样才能通过某种方法解决一个问题时,请问: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呢?为什么不那样呢?例如,在发明圆珠笔时,刚开始是可以添加油墨的,但是使用时间一长,由于圆珠的磨损会发生油墨外漏。有人自然想到研制耐磨性好笔珠的设想。但是,这种笔芯不易生产,而且笔芯间部内侧与笔珠接触的部分仍然会被磨损使油墨漏出。此时日本发明家中田藤三郎想:为什么不换一种方法,减少笔芯的油墨使用量呢?他将灌装油墨的小管做得细一点,油墨可少装一些。这样,还没等到笔珠损坏,油墨就用完了。到时扔了再换一支就行了。如此简单的一个想法,却导致了圆珠笔最大的革命,是今天它得以广泛使用的最重要的的一个改进 【 8 】 。 八、创新思维训练方法的利用 1 大学生及研究生入学后的训练 大学生及研究生由于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其创造力已经普遍降低,为了消除应试教育的不良影响,可以在新生入学之后的前半年或一年,对其进行创新思维训练,通过强迫性的创新思维训练,可以改变其常规思维习惯,使其创造力得到恢复和提高。这种训练,可以成为根治应试教育“后遗症”的一剂“良药”,挽救应试教育的“牺牲品”。如能在全国高校中广泛开展,必将对于教育质量的提高起到很好的作用。 2 科研工作者的训练 如前所述,创新对于科研而言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可是,由于多种原因,科研工作者的创造力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来越低。所以,科研工作者也有必要定期进行创新思维训练,“年轻”一下自己的大脑。 3 教师和师范院校学生的训练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教师是教育的直接执行者,教师是否具有创新精神、是否鼓励创新,直接影响到他对学生创新的态度:是肯定、鼓励,还是否定、打击。一个本身缺乏创造力的老师,在听到学生有创造性的想法时,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学生不务正业,书上已有的知识没有学好,却去想这些东西干嘛?所以他不会保护、鼓励学生这种可贵的品质,而是去否定它。相反,一个本身很有创造力的老师,他听到学生的新的想法是时却懂得欣赏它,采取的是鼓励和赞赏的态度。这个想法本身不一定是正确的或可行的,可贵是这种思维习惯,而这种思维习惯只有在鼓励和赞赏的环境下才能茁壮成长。 而师范院校学生是未来的老师, 是将来教育的生力军,他们是否具有创新精神、是否鼓励创新,对于中国的教育有着更为深远的影响。所以,他们也应该进行这种训练。 4 其它人群的训练 即使对于其他人群,例如创业者,管理人员,营销人员,以及公司职员等等,创新一样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他们也有必要进行训练以提高其创造力。 创造力的训练,鼓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促进因素。来自老师、上司、同学、朋友、同事的鼓励,是创新的最好催化剂。而外界的否定和打击,则会使人的创造力越来越低。所以要想办法营造出一种鼓励创新的小环境,只有在这种环境中,人的创造潜能才可以得到最大的发挥。 九、训练效果的评价 怎样才能评价创造力训练的效果呢?如果经过训练以后,人的思维更活跃、新的想法源源不断的产生,而且这些想法之中往往能够发现很有价值的想法,那么可以说明创造力得到了提高。如果想要更科学、更有说服力的证明,则可以编制一个“创造力商数”( creative quotient , CQ )测量量表进行评价。在进行训练前后分别测量“ CQ” ,如果有明显的提高,则可以说明训练是有效的。当然,制定一个量表是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比较长的时间的。对于 CQ 量表来说还有特殊的困难,即创造力是没有标准答案的,因而难以进行判断正误,也难以评分。但是 CQ 量表如果得以建立,将具有巨大的社会意义,也有利于人才的选拔。 但是,最能说明问题的还是经过训练以后,科学家出的成果更多,学校培养的人才更多、质量更高,个人更容易获得成功,社会发展得更快。不过,这种实质性的结果却需要更长的时间。如果我们不急于求成,我相信总有等到这一天的时候。 The essence, loss and resumption of creative thinking Tang Lingfeng Department of Urology, Peking University Third Hospital, No 49 North Garden Road, Haidian District , Beijing 100191, P.R. China (Phone: +86-10-82329630 E-mail : lingfengtang1982@gmail.com ) Abstract: The achievement of scientific researcher is closely associated with their creativity, but as the age increased, people's creativity declines. This article is aimed at identifying the cause of this situation and finding a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Thinking can be divided into conventional thinking and creative thinking. Conventional thinking is characterized with oneness, positive tropism, conformity, conservativeness and only skimming the surface of the problem, while creative thinking is characterized with divergence, converse, originality , in-depth and critical. Conventional thinking is efficient but lacks creativity, whereas creative thinking is highly creative but low in efficiency. The essence of creative thinking is a habit of thinking. People spend far more times on conventional thinking than innovative thinking in their daily lives hence gradually form the habit of conventional thinking which leads to the decline of creativity. But habits can be formed and also can be changed. Through mandatory training of innovative thinking, the declined and lost creativity can be regained. Key words : creativity; creative thinking; habit; training 参考文献 【1】 张武 ,  杜云波,金德万,等 .  爱因斯坦[ M ] .  沈阳:辽海出版社  2004. 10 【2】 张武 ,  杜云波,金德万,等 .  爱因斯坦[ M ] .  沈阳:辽海出版社  2004. 26 【3】 张武 ,  杜云波,金德万,等 .  爱因斯坦[ M ] .  沈阳:辽海出版社  2004. 54 【4】 张武 ,  杜云波,金德万,等 .  爱因斯坦[ M ] .  沈阳:辽海出版社  2004. 62 【5】 Lilian. 近代遗传学的黄金岁月―― DNA 双螺旋结构模型的发现[ J ] 网络科技时代, 2004 ( 10 ): 55-57. 【6】 程永波,柴建军,房殿春 . 关于成就与年龄的一点思考[ J ] 医学教育探索, 2006 V512 期 11 : 70-72. 【7】 中国经济网,甲虫大小与氧气含量有关 五亿年前与鹰一样大, http://news.vnet.cn/info/57/262609.html 2007-10-06. 【8】 李奇 . 小小圆珠笔,两项大发明[ J ] 青少年科技博览(中文版), 2003 ( 18 ): 003. 作者简介: 唐凌峰( 1982- )男,汉族,湖南衡阳人,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泌尿外科 2006 级硕士研究生。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花园北路 49 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泌尿外科, 100191 E-mail : lingfengtang1982@gmail.com
个人分类: 创新思维|10927 次阅读|12 个评论
宝石肉眼鉴定知识:基础篇(六)
刘玉平 2008-11-4 21:08
宝石肉眼鉴定知识:基础篇(六) 十、多色性 多色性与双折射密切相关,是指一些具有双折射的有色宝石,从不同方向观察,会呈现不同颜色的现象。如果从三个方向(上下、左右、前后,更精确的描述是沿晶体的三维光轴方向)观察,呈现出两种色相或同一色相有深浅不同,称为二色性;如果从三个方向观察,呈现出三种色相或深浅不同,称为三色性。 一般具有双折射的有色宝石都具有多色性,但明显程度差别较大。因此,对于多色性明显的宝石,多色性这一特性可以作为重要的鉴定依据之一。例如,蓝色蓝宝石与蓝色堇青石非常相似,但两者的多色性差异明显:蓝色蓝宝石具有蓝色和蓝绿色二色性,相对于宝石本身的体色变化不大;而蓝色堇青石具有紫蓝色、蓝色和淡黄色三色性,相对于宝石本身的体色变化较大。 图 1 、蓝色堇青石 ( http://www.kepu.gov.cn/zlg/ks/w66.htm ) 图 2 、红柱石 ( http://www.kepu.gov.cn/zlg/ks/images/47-hongzhushi8.jpg ) 多色性一般需要用正交偏光镜(珠宝业又称为二色镜)观察,但多色性明显的宝石用肉眼也清晰可见(表 1 ),如电气石、蓝宝石、堇青石、红柱石、黝帘石(坦桑石)、榍石等。 表 1 肉眼可见多色性的宝石 宝石名称 体色 多色性及颜色 红柱石 褐绿色 三色性,红 - 绿 - 黄 红宝石 红色 二色性,红 - 橙 蓝宝石 蓝色 二色性,蓝 - 蓝绿色 绿色蓝宝石 绿色 二色性,绿 - 黄绿色 堇青石 蓝色 三色性,紫蓝 - 淡蓝 - 淡黄(无色) 蓝锥矿 蓝色 二色性,淡绿(无色) - 靛蓝色 黝帘石(坦桑石) 蓝色 三色性,蓝 - 紫红 - 灰绿 蓝色电气石 灰蓝色 二色性,深蓝 - 浅蓝 绿色电气石 墨绿色 二色性,深绿 - 浅绿 褐色电气石 褐色 二色性,黄褐 - 深褐 斧石 绿色 三色性,紫 - 褐 - 绿 绿锂辉石 绿色 三色性,蓝绿 - 草绿 - 黄绿 紫锂辉石 粉红色 三色性,无色 - 粉红 - 紫色 榍石 橙黄色 三色性,无色 - 黄 - 绿 十一、特殊的光学效应 宝石的特殊光学效应,常见的有变色效应、红色闪光效应、猫眼效应、星光效应和砂金效应等。 (一) 变色效应 变色效应是指一些含铬或钒的宝石品种,在不同光源的照射下,宝石呈现不同的颜色。例如,含铬的金绿宝石,在日光下照射呈现绿色,在白炽灯下则呈红色,因此又称其为变石。 具有变色效应的宝石(含人造宝石)主要有:变石、变色蓝宝石、变色尖晶石、人造变色蓝宝石、人造变色钇铝榴石、人造变色立方氧化锆等。 图 3 、变石(含铬的金绿宝石) ( http://static11.photo.sina.com.cn/bmiddle/5209ff4444dcf4cbe6caa ) (二) 红色闪光效应 红色闪光效应是指含铬、钒或钴的蓝色或绿色宝石,用聚光手电在暗处照射时,在蓝色或绿色的体色上,伴有红色闪光的现象。 红色闪光效应较为罕见,是鉴别某些天然宝石与合成宝石的有效途径之一。具有红色闪光效应的宝石不多,除以镁铝榴石为顶、红色玻璃为底的二组合石,在腰围处可见红圈之外;主要有蓝色合成尖晶石、人造绿色钇铝榴石和合成祖母绿。 (三) 猫眼效应 猫眼效应是指弧面型宝石,在光线照射下,表面呈现出一条可平行移动的光带,宛如猫眼的虹膜一样的光学现象,称为猫眼效应。 猫眼效应是由于宝石内部含有密集平行排列的纤维状或管状包裹体,当宝石平行纤维状或管状包裹体切割并琢磨成弧面宝石后,光线照射到平行排列的包裹体上,一个微小的包裹体就有一个反光点,这些反光点连起来,就呈现出一条光带,从而产生猫眼效应。 具有猫眼效应的宝石很多,在名称上只有具有猫眼效应的金绿宝石才可以直接称为猫眼石;而其他具有猫眼效应的宝石,均需加上宝石的名称,如:电气石猫眼、绿柱石猫眼、磷灰石猫眼、石英猫眼、透辉石猫眼、月光石猫眼等。 图 4 、猫眼石(具有猫眼效应的金绿宝石) ( http://image.blog.nphoto.net/200705/28/d7ef4a6983d275e5c7bf5f0b6ce3b7f2.jpg ) (四) 星光效应 星光效应是弧面型宝石在光线照射下,在宝石的表面呈现出相互交会的四射、六射或十二射星状光带,这种特殊的光线反射现象称为星光效应。 星光效应是宝石内部含有平行晶面排列的纤维状固体包裹体或管状空隙,如果平行这些包裹体展布平面琢磨成弧面型宝石,宝石中纤维状或管状包裹体对光线的反射聚集,就形成了星光效应。 常见的四射星光宝石有:星光顽火辉石、星光铁铝榴石、星光尖晶石。六射星光宝石有:星光蓝宝石、星光芙蓉石。十二射星光宝石有:星光红宝石、星光蓝宝石。 图 5 、星光芙蓉石(具有星光效应的粉红色水晶) ( http://www.crystalworld.com.tw/images/ 星芒 .jpg ) (五) 砂金效应 砂金效应是透明宝石的内部有许多不透明的固体包裹体,如细小的黄铁矿、赤铁矿或小金属片等,当光线照射到这些包裹体时,造成光的反射而呈现许多星点状的反光点,如同水中的砂金一样,称为砂金效应。具有砂金效应的宝石不多,只有天然的日光石和人造的含微小铜片的玻璃(称为金星石)。 图 6 、日光石(微斜长石) ( http://www.gemstones.url.tw/Feldspar/SunstoneClear2.jpg ) 十二、电学性质 宝石的电学性质与晶体结构有关,具有电学性质的宝石不多,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 半导体性 半导体是介于导体和绝缘体之间,在外加因素作用下而导电的性质。宝石中具有此性质的主要有天然蓝色钻石、人造金红石和赤铁矿。对于天然蓝色钻石有较重要的鉴定意义。天然蓝色钻石的半导体性源于晶格中 4 价碳被 3 价硼取代,导致在外加因素作用下导电,可应用于与人工致色蓝色钻石的鉴定:在宝石两端加上一个电压表,天然蓝色宝石有微弱的电流通过,而人工致色蓝色钻石则无此现象。 图 7 、天然蓝色钻石 ( http://hiphotos.baidu.com/opalus/pic/item/7f587a34e33dbe4a251f14e7.jpg ) (二) 焦电性和压电性 焦电性和压电性主要见于晶体无对称中心或具有极轴的介电质宝石。这类宝石在加热或加压时,可以在晶体两端产生正、负电荷。加热产生电荷称为焦电性,加压产生电荷称为压电性。具有焦电性的宝石有电气石,具有压电性的宝石有水晶。无论是电气石或水晶,在布、呢子或绸缎上来回摩擦均能产生电荷,可以吸附细小的纸屑等轻物,是鉴定电气石和水晶的有效方法之一。 (三) 摩擦电性 摩擦电性是琥珀、塑料制品等绝缘物质,经过摩擦后产生电荷的一种性质。琥珀、塑料制品在布、呢子或绸缎上摩擦均能产生电荷,可以吸附细小的纸屑等轻物,是鉴定琥珀、塑料制品的有效方法之一。 图 8 、琥珀 ( http://www.cncraftinfo.com/main/photo/solidach-241459460.jpg ) *** 主要参考文献: 潘兆橹. 结晶学与矿物学(第三版). 地质出版社,1994. 李兆聪. 珠宝首饰肉眼识别法. 地质出版社,1999.
个人分类: 地学科普|18083 次阅读|6 个评论
宝石肉眼鉴定知识:基础篇(五)
刘玉平 2008-11-2 13:52
宝石肉眼鉴定知识:基础篇(五) 八、 色散 色散是白光通过透明物质中的倾斜平面时,分解为组成它的光谱色(红、橙、黄、绿、青、蓝、紫)的现象。 图 1 、色散示意图 ( http://b.baidu.com/history/id=1512235 ) 每种宝石都有各自的色散,但色散度的大小不同,分解出的彩光和清晰程度不同。宝石分解出的光谱色完整程度,与宝石色散度的高低成正比,即色散度高的宝石可以观察到较完整的光谱色,反之亦然。一般色散度 0.065 的高色散宝石,可以见到色彩浓艳的七种彩色;中等色散的宝石( 0.018~0.051 ),可以见到色彩柔和的 2~3 种彩光;而色散度低( 0.018 )的宝石,用肉眼难以看到色散现象。 通常用肉眼能看到色散的天然宝石不多,主要有钻石( 0.044 )、榍石( 0.051 )、锆石( 0.039 )、蓝锥矿( 0.046 )等。而仿钻石的人造宝石大多能见到色散。 图 2 、榍石 ( http://www.kepu.gov.cn/zlg/ks/images/117-xieshi14.jpg ) 此外,色散度相同的宝石,本身的体色会影响色散的清晰程度,一般色淡或无色的宝石色散明显,而色深的宝石色散的彩光会因体色的掩盖而变得不明显。 九、 双折射现象 1、 均质体宝石与非均质体宝石 均质体宝石包括等轴晶系宝石和非晶质宝石。这两种宝石的内部结构在不同方向上的排列方式相同,光在其中的传播速度和振动方式也相同,当一束光入射进入宝石后,除传播速度变慢之外,出来的仍是一束光线。所以这类宝石只有一个折光率,没有双折射现象,通常称为单折光宝石,如:钻石、尖晶石、石榴石、萤石等。 图 3 、尖晶石 ( http://www.cpus.gov.cn/zlg/yanshi/images/kk42.jpg ) 非均质体宝石是指宝石的晶体结构在不同方向上有所差异,当光线进入后会沿着不同方向分解成两条或三条传播速度不同、振动方向相互垂直的偏振光线。光在四方晶系、三方晶系和六方晶系,可以分解成两条光线,即有两个不同的折光率,称为双折光宝石,常见的宝石有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海蓝宝石、锆石、电气石、磷灰石、水晶等;而光在斜方晶系、单斜晶系和三斜晶系,可分解为三条光线,即有三个不同的折光率,称为三折光宝石,常见的宝石有金绿宝石、黄玉、橄榄石、月光石、黝帘石、透辉石等。 图 4 、金绿宝石 ( http://www.kepu.gov.cn/zlg/ks/images/117-xieshi14.jpg ) 2、 双折射及观察方法 只有非均质体宝石,才具有双折射现象。双折射现象明显与否,取决于双折射率的大小,即最大折射率值与最小折射率的差值。双折射率是鉴定宝石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光学性质。 双折射较大的宝石,一般可以用肉眼或放大镜观察到底棱双影,并以此作为鉴定非均质体宝石的依据之一。 图 5 、冰洲石的双折射现象 ( http://img.cn.china.cn/0/0,0,80,12530,200,223,b6f5af1a.jpg ) *** 主要参考文献: 潘兆橹. 结晶学与矿物学(第三版). 地质出版社,1994. 李兆聪. 珠宝首饰肉眼识别法. 地质出版社,1999.
个人分类: 地学科普|14652 次阅读|3 个评论
宝石肉眼鉴定知识:基础篇(四)
刘玉平 2008-10-25 22:41
宝石肉眼鉴定知识:基础篇(四) 一、 包裹体 包裹体是宝石生长过程中,生长环境留下的微观痕迹,是识别天然宝石和人造宝石的主要依据。 天然宝石在其生长过程中,捕获了生长介质中气体、液体和早期结晶的矿物微粒,以及由于结晶环境的动荡而造成的裂隙愈合等。而人造宝石是在稳定的环境中,在容器中把定量配比的化学组分熔解,随着温度的降低而结晶,所以人造宝石中的包裹体较少(助熔剂法合成的宝石除外),常常只能见到孤零零展布的气泡、子晶片等,或者快速冷却而形成的旋涡状流动构造等。 因此,不同成因的宝石有不同的包裹体。包裹体就成为识别不同成因宝石的最原始、稳定可靠的、具有重要鉴定价值的识别依据。 宝石中的包裹体可以分为气 - 液包裹体、固态(矿物)包裹体,以及愈合裂隙、初始解理等。 1、 气 - 液包裹体 气 - 液包裹体是指以气泡或液体形式,赋存于宝石内部的包裹体。依据液相比率( V L )可进一步分为气态包裹体( V L 5% )、气 - 液态包裹体( V L =5%~95% )和液态包裹体( V L 95% )等三类。 天然宝石多数生长于地壳内部温度较高的成矿热液(一般情况下,主要成分为水)中,宝石在结晶过程中捕获了少量的成矿热液,随着温度、压力的降低,混溶于热液中的气相组分由于溶解度的降低而从溶液中分离出来聚集在一起形成气泡,出现了气 - 液包裹体的微小空间里大圈套小圈的现象,中间圈里包裹的是气体,边缘为液体。气 - 液包裹体的形态复杂多样,有泪滴状、椭(圆)球状、管状、不规则状等,并常常呈层带状展布在一个平面内。气 - 液包裹体是天然宝石中最常见的包裹体类型,但在大多数的人造宝石中却很少见到(水热法和助熔剂法合成的宝石除外)。 图 2 、气 - 液包裹体 ( http://www.nuigalway.ie/nanoscale/images/Inclus01.jpg ) ( http://www.rsc.org/ej/JA/2001/b102668m/b102668m-f2.gif ) 2、 固态包裹体 宝石中的固态包裹体,是指宝石在结晶过程中,捕获了比宝石结晶早的矿物晶体,或者是在宝石结晶过程中由于固熔体分离而形成的其他矿物。包裹于宝石中的矿物晶体或其他固态物质的微粒。例如,红宝石、蓝宝石除包裹有早结晶的矿物晶体外,还有在结晶过程中由于固熔体分离而形成的针状金红石包裹体;金刚石中常见到橄榄石、镁铝榴石等的小晶体。固态包裹体的共同特点,是都具有自己固有的结晶形态、颜色和透明度等。 图 3 、红宝石中的针状金红石包裹体 ( http://u.zhubaohe.com/w/2006/9/29/20069291136237669.jpg ) 而人造宝石中的固态包裹体,主要是一些没有完全熔化的不规则状熔质或玻璃质熔剂,或者是容器壁掉下来的贵金属碎片,它们可显示一定的颜色,但大多没有特定的外形。 图 4 、 助熔剂合成红宝石中的助熔剂残余和铂金属片 ( http://course.cug.edu.cn/cugfirst/jewelry_indentify/chapter30204.htm ) 3、 愈合裂隙 愈合裂隙是宝石在生长过程中,因结晶环境不稳定而导致宝石沿晶体生长面网局部发生裂开,其后随着晶体的继续生长,做为结晶缺陷封闭在宝石内部。这种愈合的裂隙多呈贝壳状或阶梯状,在光的照射下呈明亮的反光面,或由于光线的相互干涉而呈多色的彩光面。愈合裂隙是天然宝石的特有现象,不见于任何一种人造宝石,可以作为鉴别天然宝石与人工宝石的有利依据。 4、 初始解理 初始解理是宝石结晶过程中,由于局部面网发生错动而出现的解理,这种解理仅见于解理发育的宝石内部。 宝石内部包裹体,可以使不强烈的光线平行宝石的腰围入射,使用 10 倍或 20 倍手持放大镜,眼睛与放大镜、放大镜与宝石之间的距离在 1 厘米 左右,进行肉眼观察,通常一种宝石具备 2~3 种鉴别依据即可。 主要参考文献: 潘兆橹. 结晶学与矿物学(第三版). 地质出版社,1994. 李兆聪. 珠宝首饰肉眼识别法. 地质出版社,1999.
个人分类: 地学科普|13716 次阅读|6 个评论
宝石肉眼鉴定知识:基础篇(三)
刘玉平 2008-10-24 20:00
宝石肉眼鉴定知识:基础篇(三) 四、 硬度 宝石的硬度是指宝石抵抗其他物质刻划、压入和磨蚀等机械作用的能力。测定宝石的硬度,一般采用刻划法,即采用摩氏硬度计( 1822 年由法国矿物学家 Friedrich Mohs 提出)作为参照标准。摩氏硬度计选择自然界十种不同的矿物为标准,按照它们的软硬程度分为十级: 1 、滑石 2 、石膏 3 、方解石 4 、萤石 5 、磷灰石 6 、长石 7 、石英 8 、黄玉 9 、刚玉 10 、金刚石 宝石界所使用的硬度计,一般是用上述矿物制成的硬度板或硬度笔。用宝石的腰围刻划硬度板,或者用硬度笔来刻划宝石的腰围,根据能否被刻划来判断相对硬度。 没有硬度计的情况下,也可以用以下物品来代替:指甲硬度 2.5 ,铜针硬度 3 ,钢制小刀和普通玻璃的硬度为 5.5 ,陶瓷片 6~6.5 。部分宝石的硬度见表 1 。 图 1 、摩氏硬度计 ( http://www.ck365.cn/picture/2006-10/1341920061013115419.jpg ) 表 1 、部分宝石的硬度 宝石名称 硬度 宝石名称 硬度 钻石 10 橄榄石 6.5-7 绿柱石 7.5-8 托帕石 8 蓝晶 7.5-8 水晶 7 猫眼 8.5 翡翠 6-6.5 红宝石 9 软玉 5-6 蓝宝石 9 绿松石 5-6 欧泊 5-6 青金石 5-6 石榴石 7-7.5 玛瑙 7-7.5 月光石 6 孔雀石 3.5-4 金绿宝石 8.5 锆石 7-7.5 碧玺 7-7.5 岫玉 5-5.5 五、 解理、断口和裂理 宝石的解理、断口和裂理,都属于外力作用下发生破裂的性质,但破裂的原因和破裂后表现出的形态不同。 1、 解理 宝石在外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结晶面网发生破裂的性质称为解理。解理是由宝石的晶体结构决定的,由于晶体具有异向性,在不同的结晶方位化学键力存在差异,解理往往沿着面网间化学键力最弱的方向产生。根据解理产生的难以程度,可以分为五个等级: (1) 极完全解理:易剥成薄片,形成非常平滑的解理面。 (2) 完全解理:易裂成规则的小块,形成平滑的解理面。 (3) 中等解理:不易形成平滑的解理面。 (4) 不完全解理:很难形成解理面。 (5) 极不完全解理:不形成解理面。 可以观察到解理的宝石主要有:黄玉、钻石、萤石、月光石、拉长石、翡翠等。 图 2 、拉长石 (细纹为解理,粗纹为双晶) ( http://www.kepu.gov.cn/zlg/yanshi/images/cs1.jpg ) 2、 断口 宝石在外力作用下,呈不规则裂开的现象称为断口。断口的发育情况与解理发育的程度大致成反相关关系,即:解理发育的宝石断口不甚发育;反之,断口发育的宝石解理不甚发育。 常见的断口有:呈贝壳状裂开的称为贝壳状断口,可见于水晶、玛瑙、石榴石等宝石;呈不规则的参差状裂开的称为参差状断口,常见于多种玉石。 图 3 、石英 (贝壳状断口) ( http://202.203.160.39/dm/kw/kwgate/kwzl/showall/allpic/475.jpg ) 3、 裂理 宝石在外力作用下沿着双晶面、以及层带状包裹体发育面等结构薄弱部位裂开的现象称为裂理,也称为裂开。这是宝石的一种非固有特性,通常可以观察到裂理的宝石主要有红宝石、蓝宝石等。 图 4 、红宝石 (沿聚片双晶面的三组裂理) ( http://www.bjkp.gov.cn/bjkpzc/tszr/images/2008/5/12/B97F94591AD04DE7BC4CCC6000FFD554.jpg ) 六、 密度 把某种物质单位体积的质量叫做这种物质的密度。密度是宝石的一种重要的定性判别依据。部分宝石的密度见表 2 。 精确测定宝石的密度,需要比较专业的方法与仪器。在日常情况下,可以通过用手掂重,来大致估计宝石的密度。具体操作是将宝石放在中指的前端,由上向下掂,看有没有重感。一般密度在 3.3g /cm 3 以上的宝石,有比较明显的重感;密度在 2.7g /cm 3 ~ 3.3g /cm 3 的宝石,可以感觉到宝石的存在;密度在 2.7g /cm 3 以上下的宝石,重感比较微弱。 表 2 、 部分宝石的密度( g/cm 3 ) 宝石名称 密度 宝石名称 密度 钻石 3.47-3.55 橄榄石 3.3-3.5 绿柱石 2.67-2.78 托帕石 3.53-3.56 蓝晶 2.65-2.85 水晶 2.65 猫眼 3.5-3.7 翡翠 3.3-3.4 红宝石 3.99-4.02 软玉 2.9-3.1 蓝宝石 3.97-4.08 绿松石 2.6-2.85 欧泊 1.98-2.20 青金石 2.4-2.5 石榴石 3.5-4.2 玛瑙 2.6-2.65 月光石 2.56-2.62 孔雀石 3.75-4.05 金绿宝石 3.73 锆石 3.9-4.8 碧玺 2.9-3.2 岫玉 2.4-2.8 主要参考文献: 潘兆橹. 结晶学与矿物学(第三版). 地质出版社,1994. 李兆聪. 珠宝首饰肉眼识别法. 地质出版社,1999.
个人分类: 地学科普|10117 次阅读|11 个评论
反知识私有化倡议书
zhguoqin 2008-10-23 06:57
反知识私有化倡议书 当今世界 , 技术封锁、知识垄断、学术霸权普遍存在,严重阻碍了知识的传播和技术的推广,严重地阻碍了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许多先进的技术,本来是归广大民众所拥有,但却被极少数人垄断,冠上专利、著作权等帽子,使知识成了少数人剥削绝大多数平民的工具,用来榨取广大普通民众金钱。例如,我们正在使用的计算机,其真正的发明创造者应该是图灵等早期计算机科学家和后来(包括现在)许多默默无闻的计算机理论科学家,他们并没有将他们的研究成果申请所谓的专利进行保护。他们的贡献被后来的计算机科学家进一步研究推进,才有得我们今天的高速快捷的信息传递,才有了今天的互联网。然而,仍然有极少数人,窃取这些计算机前辈们的科技成果,稍加改造,推出了各式各样的软件和芯片,并秘密制定所谓的工业技术标准,对其进行技术封锁,达到自己垄断的目的,从而牟取暴利。其实,就现在技术而言,如果开放计算机所有工业标准(尤其是软硬件数据接口标准),计算机完全可以做到软件硬件合二为一,所有软硬件可以实现完全兼容,进行任意无缝连接,所有计算机设备无需驱动程序就可以使用,每次使用计算机时也无需启动(像电视机一样按一下开关健,就可以立即使用或关机),计算机的操作可以实现完全傻瓜化;计算机软硬件设备也无需升级换代,我们不必为此掏出更多的金钱;也没有计算机病毒能影响到我们的正常工作,顶多计算机病毒只能成为我们开个小玩笑的工具;电脑的价格将会降到令人意想不到的价格,使我们的穷学生可以人手一台除此之外,如果没有专利,我们的手机可以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电池,而不必为非得买不喜欢的高价原配电池而苦恼;如果没有专利,打印机墨粉墨盒价格会和普通书写用的墨水同价,我们不再会为打印机墨粉墨盒价格高于打印机而对自己发火;医药价格将会很低,穷人病了将会得到很好的治疗如果没有著作权的封锁,我们的穷孩子会有更多的好书读,会有更多的知识让广大普通民众掌握,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还会有更多的优秀人才因此脱颖而出,甚至会有更多的划时代巨才涌现出来改变人类发展的轨迹;我们广大普通科技工作者不再为自己微薄的工资买不了几本书而愁白了头,这些科技工作者会有更多的机会去更新自己的知识,去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还有那些业余科研迷,会有更多的渠道获得丰富的廉价科技资料,以极低的科研成本,为人类创造更多的知识 知识,没有国界,是人类共有的无价之宝。后人的所有知识创造活动,都是建立在前人创造的知识基础之上的,就是一些原创性的全新理论,也都离不开前人失败的探索。因此,人类所有的知识成果,不能被少数人以知识产权据为己有! 为了人类的更快发展,为了知识能够被广大平民所掌握,让广大民众都能够享受到先进科技带来的幸福,我们倡议社会各界: 1. 不要把知识产权作为自己攫取财富的手段。自己的知识劳动成果,虽然应该受知识产权保护,但不能将她作为珍稀商品,人为抬高价格出售。这种成果,也属于劳动成果,与普通的劳动成果(如普通商品、教学成果、治疗效果等等)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只能获得合理的报酬。 2. 所有论文、著作,在使用纸质介质出版的同时,用电子版( Word )在互联网上免费公开无障碍地开放,让任何读者无需任何注册和缴费就可以任意阅读、下载、拷贝。 3. 所有大学教育课件(包括原始教材),在互联网上免费公开无障碍地开放,让任何读者无需任何注册和缴费就可以任意阅读、下载、拷贝。 4. 组建中国网络大学,其专业、课程等设置,由国家教育部门审定设置,教育课件(包括原始教材)在网络上实行免费无障碍开放。所有公民,可以免费、免试、无障碍入学学习,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学习专业、课程、毕业方式,除了单科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只收取成本费用外,其它毕业方式不收取任何费用。 5. 筹建科技发展基金,专门用于开展上述工作,用于奖励放弃知识私有化的知识劳动者,使他们能因此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 和谐幸福网站: http://zhguoqin.fangwen.com 科学论坛: http://zhguoqin.fangwen.net 科学茶座: http://zhguoqin.fangwen.net/index.asp?tree=13810 《和谐学刊》: http://zhguoqin.fangwen.com/morex.asp 张 国 庆 二〇〇五年七月三十日
个人分类: 发展学|1820 次阅读|0 个评论
宝石肉眼鉴定知识:基础篇(二)
刘玉平 2008-10-21 22:19
宝石肉眼鉴定知识:基础篇(二) 二、 透明度 宝石透过可见光的能力称为透明度。宝石的透明度可以大致分为下列五级: 1 、透 明 光线可以充分地透过,通过宝石可以明显地看到对面的物体。此类宝石如:钻石、黄玉、水晶、祖母绿等。 图 1 、黄玉 ( http://static14.photo.sina.com.cn/bmiddle/4758ccc20d7d6338d492d ) 2 、半透明 光线可以透过,通过宝石可以看到对面的物体,但不太清晰。此类宝石如:月光石、磷灰石、顽火辉石等。 图 2 、磷灰石 ( http://www.kepu.gov.cn/zlg/ks/images/326-fulinhuishi.jpg ) 3 、亚透明 虽然光线可以透过,但通过宝石不能看到对面的物体。此类宝石如:硅孔雀石、蛇纹石玉、拉长石等 图 3 、硅孔雀石 ( http://www.kepu.gov.cn/zlg/ks/images/191-guikongqueshi.jpg ) 4 、微透明 透光能力较差,在靠近光源时宝石边部薄的地方可透过少量光线。此类宝石如:玛瑙、软玉、绿松石、玉髓等。 图 4 、绿松石 ( http://www.yuxoo.com/uploadfile/zhishi/uploadfile/200711/20071101100212904.jpg ) 5 、不透明 光线不能透过,即使在靠近光源时宝石边部薄的地方也不透光。此类宝石如:孔雀石、赤铁矿等。 图 5 、赤铁矿 ( http://www.kepu.gov.cn/zlg/ks/images/19-chitiekuang2.jpg ) 三、 光泽 光泽是 指矿物表面对可见光的反射能力。光泽度主要取决于矿物本身的折光率。按照反光能力的强弱和性质,矿物的光泽可分为金属光泽和非金属光泽两大类。非金属光泽又可分为若干种。 根据折光率( N )的大小,可以将宝石的光泽分为如下 8 种( 从金属光泽到树脂光泽,直觉就是从耀眼夺目到平淡柔和 ): 种类 折光率 代表性宝石 金属光泽 N 3 赤铁矿 金刚光泽 N= 2.00~2.60 钻 石 半金刚光泽 N =1.90~2.00 锆 石 强玻璃光泽 N =1.70~1.90 红宝石、蓝宝石 玻璃光泽 N =1.54~1.70 电气石、水晶 亚玻璃光泽 N =1.21~1.54 欧泊、萤石 蜡状光泽 N 1.21 绿松石 树脂光泽 N 1.21 琥珀 图 6 、金刚光泽(钻石) ( http://pic.nipic.com/2008-03-08/2008381618408_2.jpg ) 图 7 、半金刚光泽(锆石) ( http://www.kepu.gov.cn/zlg/ks/images/35-gaoshi7.jpg ) 图 8 、玻璃光泽(水晶) ( http://www.kepu.gov.cn/zlg/ks/images/179-zijing12.jpg ) 图 9 、亚玻璃光泽(萤石) ( http://www.kepu.gov.cn/zlg/ks/images/121-yingshi16.jpg ) 图 10 、树脂光泽(琥珀) ( http://www.kepu.gov.cn/zlg/ks/images/48-hupo2.jpg ) 主要参考文献: 潘兆橹. 结晶学与矿物学(第三版). 地质出版社,1994. 李兆聪. 珠宝首饰肉眼识别法. 地质出版社,1999.
个人分类: 地学科普|12064 次阅读|10 个评论
宝石肉眼鉴定知识:基础篇(一)
刘玉平 2008-10-21 01:11
(贝多芬月光奏鸣曲 http://www.caeyee.com/Jscript/Music/mp3/0.mp3 ) * * * * * * 宝石肉眼鉴定知识:基础篇(一)颜色 宝石,一般指用来制作首饰或工艺品的矿物晶体或其集合体。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宝石作为物质和精神生活的一种载体,走入了千家万户。虽然借助专业仪器,可以较准确地鉴定宝石的属性,但此方法由于多方面因素制约而不易普及。因此,对于一般的消费者和销售者,掌握基本的肉眼鉴定方法是很有必要的。这里,将陆续介绍宝石肉眼鉴定的基本知识。 一、 颜色 颜色是物质对可见光(约 380~740 纳米 )中不同波长的彩色光进行选择性吸收后,透射或反射出的剩余波长彩色光的混合色。 图 1 、可见光谱 http://sciencecity.oupchina.com.hk/npaw/student/chi/glossary/img/visible_spectrum.jpg 宝石形成各种颜色的机理比较复杂,主要的致色原因有:色素离子致色、色心致色和物理因素致色等三种。 1、 色素离子致色 使宝石致色的化学元素,主要属于过渡族的金属元素,如钛(蓝)、钒(绿、蓝、黄)、铬(红、绿)、锰(粉红)、铁(蓝、黄、绿)、钴(蓝)、镍(绿、黄)、铜(绿、蓝)等 8 种金属元素,它们可以是成分中的主要元素或次要元素。根据这些元素在宝石中的赋存状态,可以将宝石分为自色宝石和它色宝石。 1 ) 自色宝石 :由化学成分中的主要元素所致色的宝石。宝石的颜色由于宝石内在的原因所引起,颜色稳定且少有变化。如橄榄石的化学成分主要为( Mg , Fe ) 2 SiO 4 ,由于铁的致色而呈现深浅略有差异的黄绿色。因此,自色宝石的颜色是准确可靠的鉴定特征。 图 2 、橄榄石 ( http://farm3.static.flickr.com/2200/1523490452_e11e9b8e71.jpg ) 2 ) 它色宝石 :由化学成分中的微量元素所致色。这类宝石的成分纯净时,往往无色,而当含有微量的致色元素时,才能使宝石产生颜色。由于致色元素不同而导致一种宝石出现多种颜色,使其宝石的颜色丰富多彩。各类颜色的产生及颜色的深浅,主要取决于微量元素含量的变化。例如,纯刚玉化学成分为 Al 2 O 3 ,为无色晶体。当混入微量的铬,就呈现红色,称红宝石;混入微量的铁,就呈现蓝色、绿色等,称蓝宝石。 图 3 、红宝石 ( http://www.hkarasia.com/data/userpic/20060520230748.jpg ) 图 4 、蓝宝石 ( http://images.rednet.cn/articleImage/2008%5C03%5C18%5C16314613.jpg ) 2、 色心致色 就是指由于宝石结晶时质点的排列偏离严格的周期性重复规律,而形成的晶格缺陷;或者含有的微量放射性元素发生衰变,而对其晶体结构造成损害所引起的颜色。例如:天然环境中生长的紫水晶、烟水晶、锆石等。天然的色心致色,颜色多不均匀,但明亮耐久,与人工色心方法致色的宝石颜色均匀枯涩,形成鲜明的对比。 图 5 、紫水晶 ( http://img3.mtime.com/mg/2007/49/6e51eb90-2b9f-44ac-a845-404cee9c4bf2.jpg ) 3、 物理因素致色 宝石结晶时形成的裂隙、包裹体、双晶纹等缺陷,与可见光发生干涉、衍射、散射等光学现象而使宝石呈现颜色。 1 ) 光的干涉致色 当多条波长相同或不同的光波沿同一方向传播时,它们的波峰与波谷就可能相互干涉,这样某些特定波长的颜色就会因为光的相互干涉而增强或降低,而呈现多种颜色的变彩。例如:晕彩拉长石具有聚片双晶,不同双晶面反射出来的光相互干涉,就呈现黄色、绿色或蓝色的变彩。 图 6 、晕彩拉长石 ( http://www.kepu.gov.cn/zlg/ks/images/273-lachangshi.jpg ) 2 ) 光的衍射致色 光的衍射,一般是指光照射到一个规则的平面上后,向某一方向振动传播的现象。例如:欧泊是由隐晶质(粒径约 150~400 纳米)的 SiO 2 球粒,作规则的层状堆积而成。当光线照射到层面上时,便向某一方向衍射而呈现一种颜色。粒径大的球粒(层)呈红色,而粒径小的球粒(层)呈蓝色或紫色。因此,造成欧泊特有的绚丽变彩。 图 7 、欧泊 ( http://u.zhubaohe.com/w/2006/10/13/200610131017224497.gif ) 3 ) 光的散射致色 是指宝石内部结构不规则或者包裹体大小超出了衍射的条件时,入射光通过宝石内部的散射中心并相互作用,造成不同方向的漫反射而呈现的颜色。例如,月长石是钾长石和钠长石交替平行排列、具有格子状双晶的条纹长石。当入射光照射在双晶面上时,便造成光的漫反射而产生淡蓝的晕色。 图 8 、月长石 ( http://www.kepu.gov.cn/zlg/ks/images/264-yuechangshi.jpg ) 主要参考文献: 潘兆橹. 结晶学与矿物学(第三版). 地质出版社,1994. 李兆聪. 珠宝首饰肉眼识别法. 地质出版社,1999.
个人分类: 地学科普|13438 次阅读|5 个评论
金瓶梅
entropy 2008-10-7 08:28
金瓶梅【每日e书】 从 佳人 作者: 卿本佳人 上回在介绍 电影《画皮》 的时候提到,古典文学之风正在向电影界吹拂,日本AV女优上原kaera、若菜光、早川濑里奈主演的精装三级片《金瓶梅》 已经在香港的街头宣传 了,其香艳、眩惑、劲爆的程度恐怕仅次于 陈冠希老师 春节时带给我们的惊喜。无独有偶,在台湾著名文艺男青年 蔡康永的博客上 看到了另外一个文艺男青年他的好朋友 侯文咏 对《金瓶梅》这部奇书禁书淫书的抄撮点评,角度新颖独特,同时也有学院派的深刻审慎,他让我知道,除了可以喜不自禁地偷看黄色书籍《金瓶梅》外,还可以意味深长地对看似极其堕落腐化消极的东西进行严肃的叩问和哲学探讨: 当价值不再,一切只剩下欲望时,生命会变成什么? 前言 我很难形容阅读《金瓶梅》时那种被撼动的感觉。似乎随着年纪、眼界增长,内心撼动这种感觉愈来愈难。但在阅读《金瓶梅》的过程中,我却重新经历了一 次年少初次读好小说时的震撼─着迷、赞叹、眩惑与不可自拔。一本存在了四百多年的古书,竟带我重温青春年少的阅读悸动─甚至是更加剧烈的冲击,这种神奇的 魔力连我自己觉得不可思议。 事实上,我在高中时代早就读过这本书了。那时班上有位同学带来了未删节版的《金瓶梅》,被同学当成香艳刺激的禁书私下传阅。以当时十六、七岁血气方 刚的年纪,可以想见,我的《金瓶梅》阅读除了性爱与背德这些耸动情节外,大部分的其它细节几乎是囫囵吞枣的。以致于在那以后的二、三十年间,我对于《金瓶 梅》的印象一直是带着情色意味的浮光掠影。现在想起来,如果不是因缘际会,我可能会一直停留在年少时肤浅的印象里吧。这个定型印象,一直要到四十多岁,多 出了一些阅历与新的平和之后,才有能力能把注意力从性爱、背德这些情节中解脱出来,重新细读《金瓶梅》的情节,发现其间隐晦却又绵密的连结,于是开启了这 次的发现,以及随后一波又一波的震撼。 不像中文世界里面其它的经典小说对『价值』的向往─像是《水浒传》之于侠义情谊,《西游记》之于佛国的理想世界,《三国演义》之于天下一统,即使最 愤世嫉俗的《红楼梦》都追求至情至爱─《金瓶梅》描述的是一个不相信任何价值的世界。在这个位于运河旁商业鼎盛的通河县里,从主角西门庆到他的朋友、亲 戚、妻妾、佣人所有的人活着没有什么形而上的理想,也没有人在乎什么生命的意义。大家追求的无非只是吃吃喝喝、性爱玩乐、发财赚钱、争宠斗妍这些 欲望的满足。在这么一个世界里,《金瓶梅》提出了一个很简单、根本,但却又不容易回答的问题: 当价值不再,一切只剩下欲望时,生命会变成什么? 从传统的文化观点来看,那样的人生是沉沦、堕落的。可是《金瓶梅》的逻辑恰好相反。兰陵笑笑生先带我们进入一个热闹表象世界,再用底层的钱欲、权欲 以及性欲,把那个看似秩序井然世界里的所有意义与价值,不管是伦理、道德、义气、友情、爱情一一解体。他让我们看穿了欲望才是事物的核心,而『价值』 只是表层的假象。于是,那些过去被认为最粗鄙、贪婪、淫秽的世俗生活就不再有什么不能被书写的理由。因为和『意义世界』里的虚伪相较起来,世俗的欲望毋宁 是更真实的。因为在乎人性的真实,《金瓶梅》毫不避讳地用它的『粗俗』来颠覆『价值』世界的虚伪。 或许正是这样的嘲讽触痛了传统文化最无法忍受的那根神经,以致于四百年来,我们看到《金瓶梅》的命运不是被禁、被删,就是被排斥在主流的阅读书单之 外。这种忽略、扭曲、误读、甚至是误解,造就出《金瓶梅》独特而又迷人的个性。一方面它拥有最华丽热闹的外表,另一方面却又有最叛逆孤独的内里。它愤世但 不嘶声吶喊,寂寞却又不求被人了解。它不只颠覆别人创造出的价值世界,它甚至还用自己的内在颠覆自己的外表。 明朝中叶之后那个看似繁荣,却走向腐败、倾颓的时代氛围,固然提供了作品的养分,但无论如何,这样颠覆实在是远远超越时代的。即使在这个高度资本主 义发展,欲望消费逻辑当道的时代,听见新一代的孩子挑衅地说着:『我们活着不需要理想,也不需要意义。』时,我们都还惊觉到,这个四百年以前《金瓶梅》提 过的问题,不但不因整个主流社会的避讳、压抑而消失,它反而随着时代,变得更加危险、尖锐、甚至充满迫切。 当价值不再,一切只剩下欲望时,生命会变成什么? 想想,孩子的话或许并不值得太过大惊小怪。毕竟他们眼中看到的价值与意义,更多时候是政治人物口中鼓吹的未来、商人巨贾标榜的理想、学者名嘴坚持的 价值,乃至偶像明星的台上一套台下另一套或许这种能够跨越时空的心情,正是《金瓶梅》最颠扑不破的叛逆了。过了四百多年,《金瓶梅》所讥讽的那个时 代,那些人以及种种虚伪的理想与价值,在我们这个时代一样活灵活现。因此,阅读着《金瓶梅》,走在那一大片看似繁华的荒凉废墟里,除了表象那些语言、服 装、官阶、唱曲让我们觉着些许陌生外,最让人惊心动魄竟然是:我们发现自己存在的这个世界和《金瓶梅》的内里,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谁想得到呢?那时就是现在。现在或许还是明天呢。 因此,担心读了《金瓶梅》会变得堕落、邪恶的人或许真的是多虑了。现实生活本身能给我们的教导,实在远比书本多太多了。过去那些有名的大奸大恶,哪 一个不是读圣贤书出身的呢?因此,让人变坏的绝对不是像《金瓶梅》这么坚持真实,颠覆虚伪的书。反过来,就像蒋勋在《孤独六讲》这本书里面提到的: 对人性的无知才是使人变坏的肇因,因为他不懂得悲悯。 至于期待《金瓶梅》充满感官刺激的读者或许是要失望的。《金瓶梅》写到最后其实是个深沈的悲剧。显然作者是不认同这些世俗欲望会是生命的终极出路 的。但在撕开了价值的假面具,又否定了世俗欲望之后,人将何去何从?这个问题在《金瓶梅》里显然是没有答案的。我们甚至可以说《金瓶梅》是一本愈读愈虚 无、苍凉的一本书,但每每读著作者在冷静凝练的淡写白描中,透露出来对于贫穷、卑劣、贪婪、无知、受苦、找不到出路的人的悲怜与同情,总是让我为之摒气凝 神。那构成了我的阅读经验里很珍贵的时刻。我记得曾有一次读着《金瓶梅》的片段,脑海忽然闪过王国维的词句:『偶开天眼覤红尘,可怜身是眼中人。』才想 着,就发现视线已经被自己的泪水模糊了。 类似那样毫无预警的震撼几乎是一次又一次,巨大、持续并且余波荡漾。至今我仍然无法形容那种心情。我是在那之后,开始有了想和别人分享这个私房阅读经验的念头。 第一章 大家都爱潘金莲 《金瓶梅》的私房阅读,我打算从潘金莲开始读起。少了潘金莲─这个最重要头号女主角,《金瓶梅》几乎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必须先说的是,或许因为明朝著作权不像现在这么被强调,《金瓶梅》头几回,从西门庆与潘金莲偷情,到与武大郎、武松之间的恩怨情仇,几乎是从《水浒 传》原原本本照抄过来的。因此,当大家第一章读得快意淋漓时,大部分的掌声应该给的是《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庵,而不是给兰陵笑笑生。 潘金莲在《水浒传》中的狠毒恶劣的淫妇形象家喻户晓,真要排行算起来的话,绝对担当得起淫妇排行榜的第一名。不过为了让《金瓶梅》将来有自己更深刻 的生命,兰陵笑笑生替第一女主角潘金莲加入了更多的背景,这些如同星际大战『首部曲』的出身,使得我们对于潘金莲这个女人,有了完全不一样的理解。先来看 看好了。《金瓶梅》一开始是这样介绍潘金莲的: 这潘金莲却是南门外潘裁的女儿,排行六姐。因他自幼生得有些姿色,缠得一双好小脚儿,所以就叫金莲。他父亲死了,做娘的度日不过,从九岁卖在王招宣 府里,习学弹唱,闲常又教他读书写字。他本性机变伶俐,不过十二三,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品竹弹丝,女工针指,知书识字,梳一个缠髻儿,着一件 扣身衫子,做张做致、乔模乔样(装模作样)。到十五岁的时节,王招宣死了,潘妈妈争将出来,三十两银子转卖于张大户家,与玉莲同时进门。 在这段叙述里,潘金莲自幼缠得一双好小脚,说明她小时的家境起码是过得去的。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潘金莲不是父亲早死,或许她会顺利地长大,嫁给一个 门当户对的对象,生了许多小孩,过着平凡而没有什么故事,幸福快乐的一生。可惜命运对她是残酷的。九岁她就被卖到王招宣府上当乐妓。尽管如此,在王招宣府 里,我们还是看到,潘金潘努力地学习,不断地在提高她自已的『身价』。古代的女人十五岁梳髻,以示成年,可以聘嫁。潘金莲十二、三岁就梳髻,这表示她是一 个早熟的女孩,她还穿扣身衫子─暴露出身体曲线的紧身衣,装模作样地作出妩媚的身段,企图惹人注目。这些形容尽管有些负面,但对一个失去了父亲,只能自食 其力的孤女而言,用心还是值得疼惜。可惜十五岁时潘金莲的老板王招宣又死了,她的这些努力,到头来只让她在十五岁被转卖给张大户时,换得了好一点的价码─ 三十两银两。 (更何况,这些钱应该还是潘妈妈拿走了才对。) 书上说潘金莲被卖到张大户家时,大老婆余氏本来很疼她。麻烦的是潘金莲长得太漂亮了,张大户趁着老婆不在家时,把潘金莲叫到房间里,把她『收用』 了。在我们这个时代,老板和自家女佣上床是会被告上法院的。但在明朝这种情况其实并不少见。被收用的丫鬟的位置其实是很暧昧的,尽管她们的身分是婢,可是 地位却高于其它婢女。表面上,他们的权力不如妻妾,但是对主人的影响力却又往往高于妻妾。因此,随着恩宠际遇以及威胁大老婆程度的不同,婢女和大老婆之 间,少不了有许多微妙的恩怨情仇。在这样的情况下,大老婆对潘金莲的态度也慢慢开始转变了。 张大户收用了潘金莲之后,添了五种病症:第一腰便添疼,第二眼便添泪,第三耳便添聋,第四鼻便添涕,第五尿便添滴。尽管没有什么医学根据,但在传统观念里,性爱影响身体健康这个看法却根深蒂固。读读《金瓶梅》第一回开头的诗就是最好的明证: 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 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 张大户添出来的这些症状,真要推论的话,只能说张大户六十多岁年纪不小了,才会有腰添疼(应是泌尿道感染或结石)、尿添滴(摄护腺肥大)这些毛病。 照说这些症状和潘金莲的关系不大。但对于原本就有成见的大老婆,这些理由正好可以当成她修理潘金莲的借口,逼张大户非得把潘金莲赶走不可了。 张大户迫于情势,可是又舍不得潘金莲。他想出来的变态办法是免费把潘金莲嫁给没有出息的武大。他不但不收武大郎房租,还会主动给钱帮助武大做生意。 这么好心的目的无非就是想趁着武大出门作买卖时,继续和潘金莲幽会。武大得了张大户的好处,自己又没有出息,加上潘金莲本来就是张大户的女人,因此,就算 不小心回家撞见了也不敢嚷嚷。 必须提醒大家的是,《金瓶梅》固然借用《水浒传》,但在细节上仍还是有些差别。比如说:在《水浒传》里,当张大户纠缠潘金莲时,是潘金莲主动向主家 婆告发的。因此张大户记恨在心,才会把他嫁给武大做为报复。换句话说,在原来的故事里,潘金莲和武大郎的婚姻关系至少是完整的─张大户不但没有和潘金莲发 生关系,潘金莲出嫁后,张大户也没再回来和潘金莲纠缠。 《金瓶梅》小小的修改,虽然让潘金莲的身世改得更加不堪,但却让我们看见了不同的人性深度和视野。潘金莲之所以被当成淫妇,最重要的理由是因为他背 叛了武大郎。可是当故事从《金瓶梅》看起时,我们的理解不同了。一个人要『背叛』婚姻的前提,至少得是这桩婚姻或盟誓是在双方自由意志下进行的。但潘金莲 和武大这桩婚姻,以潘金莲的身分,她甚至是连说不的选择也没有的。再说得更透澈一点,从她二次被卖,到被张大户『收用』,进而成为大老婆的眼中钉,甚至被 强迫嫁给武大郎时,她的人生就从来不曾有过选择。没有自由意志选择的权利,当然也就没有『忠贞』的义务可言。更何况,在张大户的安排之下,潘金莲从和武大 结婚起,就被逼得无法对武大『忠贞』了。一桩从开始就没有贞操的婚姻,如何要求潘金莲为它『守贞』呢? 话又说回来,武大如果真的够有担当的话,他在知道整个情况之后,大可要求潘金莲和他一起搬到别的地方,重新开始他们的人生。以潘金莲的聪慧和武大的 忠厚,这两个人加在一起,并非没有成功的机会。可是懦弱的武大却在撞见潘金莲与张大户通奸时,选择了不敢出声,甚至还继续接受张大户的资助。武大可以没 钱,没势,没出息,甚至没有身高,可是起码他得有情有义,如果连这些都没有,任何一个女人都很难从心里头想维护这桩假婚姻的。 因此,在『忽一日大户得患阴寒病症,呜呼死了。主家婆察知其事,怒令家僮将金莲、武大实时赶出。』,连最起码的『经济条件』都消失之后,这桩婚姻对 潘金莲而言,就真的的一点存在的意义都没有了。从父亲的死亡、王招宣的死亡到这次张大户的死亡,潘金潘突然发现,她一、二十年来的努力奋斗,到头来竟只换 得一个武大郎─她甚至连被再转卖的机会都没有了。这样看不到出路的人生,对于才二十出头岁的潘金莲来说,当然是再悲惨不过了。 相对于《水浒传》,《金瓶梅》所做的更动,虽然字数不多,可是我们却从这小小的更动却看到更多不得已,以及对潘金莲的同情。这当然正是《金瓶梅》从 一开始就企图要营造的深刻。话又说回来,像潘金莲这样的女人当然是不愿意被怜悯与同情的。不甘受到命运的钳制的她,当然要想尽办法靠自己尚存的本钱─青春 与美丽─ 突围。 而就在这个时候,武大的弟弟─武松,大家心目中的打虎英雄出现了。 很多人说潘金莲看上了武松的魁梧的身体,但我觉得更深沈的意义,其实是武松的『英雄』形象。武松一开始就是以『打虎英雄』登场。『英雄』的意象对于 生命没有出口,迫切等待着被『救赎』的女人而言,吸引力可以说是无穷无尽的。潘金莲要嘛认了命和武大郎好好的过日子,否则,她就需要一个敢排除世俗成见, 把她从命运中拯救出来的『英雄』。我们必须知道,在四百年前的时代氛围里,除了女鬼与女侠之外,社会之间实在没有什么独立,或自主的空间留给女性的。有人 或许觉得勾引自已的小叔不道德,但潘金莲想对自己的命运突围,这一层一层包围着她的就是道德。除了以『不道德』对抗『道德』外,潘金莲几乎没有什么别的选 择了。 第二章:叔叔,我与你拨火 上次说到打虎英雄武松的出现,被潘金莲当成解救自己摆脱命运桎梏的英雄。在我的阅读经验里,这场潘金莲勾引武松所使出的浑身解数,可以算得上是古典小说里的经典场面之一了。我们来读读。 潘金莲勾引武松的场面开始于一个下雪天,武大出门卖炊饼不在家,武松去县府里点名完毕,提早回到家里,一进门发现潘金莲早升起了火,准备了酒菜在等他了。先来看一段: 那妇人早令迎儿把前门上了闩,后门也关了。却搬些煮熟菜蔬入房里来,摆在桌子上。武松问道:哥哥哪里去了? 妇人道:你哥哥出去买卖未回,我和叔叔自吃三杯。 武松道:一发等哥来家吃也不迟。 妇人道:哪里等的他! 说犹未了,只见迎儿小女早暖了一注酒来。 武松道:又教嫂嫂费心。 妇人也掇一条凳子,近火边坐了。桌上摆着杯盘,妇人拿盏酒擎在手里,看着武松道:叔叔满饮此杯。武松接过酒去,一饮而尽。 那妇人又筛一杯酒来,说道:天气寒冷,叔叔饮过成双的盏儿。 武松道:嫂嫂自请。接来又一饮而尽。 武松却筛一杯酒,递与妇人。妇人接过酒来呷了,却拿注子再斟酒放在武松面前。 嫂嫂给小叔她准备酒菜尚称合理,但邀他一起单独喝酒又是另一回事了。潘金莲倒完一杯酒之后又是一杯,还要武松饮过成双的盏儿,这话感觉更奇怪了。碍着是自家嫂嫂,武松礼貌地回应:嫂嫂自请。还客气地替她倒了一杯酒。情势暂时僵在那里。 如果从潘金莲的观点来看的话,她显然有点搞不清楚武松的回应算是听懂了,还是根本没听懂?也分辨不出武松给她回倒的酒算是礼貌还是勾引?有 趣的是,在这些你来我往的调情里,这些暧昧机锋既通向礼教的客厅,也通往情欲的卧房。所以喝完武松倒的酒之后,球又重回潘金莲手上了。她于是再给武松倒一 杯酒,她知道她得说些什么,不能只是这样相互灌酒。 那妇人一径将酥胸微露,云鬟半 ,脸上堆下笑来,说道:我听得人说,叔叔在县前街上养着个唱的,有这话么? 武松道:嫂嫂休听别人胡说,我武二从来不是这等人。 妇人道:我不信!只怕叔叔口头不似心头。 武松道:嫂嫂不信时,只问哥哥就是了。 妇人道:啊呀,你休说他,哪里晓得甚么?如在醉生梦死一般!他若知道时,不卖炊饼了。叔叔且请杯。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潘金莲出手的谨慎与精确。尽管酥胸微露,云鬟半 什么都没说,可是却是比语言更强而有力的勾引。她问武松是不是在外 面养了女人?这话说来云淡风轻,但却是摆明了要剥去武松的道德假面。武松争辩了半天,还要她不信去问武大,正好给了潘金莲机会数落武大一番,表明她看 不起武大的意思。我觉得常常英文的striptease比中文的脱衣舞传神。strip是剥夺,tease则有挑逗的味道。顾名思义,脱衣舞就是从外面往 里面一层一层把衣服剥掉的挑逗过程。潘金莲对武松的挑逗也接近这个意思。她企图先把武松最外面那层道德礼教的衣服剥开,再剥掉自已早已厌倦的那件叫做婚 姻的衣裳,一步一步往内剥,一步一步挑逗,直到两个人都一丝不挂地露出赤裸裸的情欲肉体为止。 连筛了三四杯饮过。那妇人也有三杯酒落肚,哄动春心,哪里按纳得住。欲心如火,只把闲话来说。武松也知了八九分,自己只把头来低了,却不来兜揽。妇人起身去烫酒。武松自在房内却拿火箸簇火。 妇人良久暖了一注子酒来,到房里,一只手拿着注子,一只手便去武松肩上只一捏,说道:叔叔只穿这些衣裳,不寒冷么? 武松已有五七分不自在,也不理他。 妇人见他不应,匹手就来夺火箸,口里道:叔叔你不会簇火,我与你拨火。只要一似火盆来热便好。 当潘金莲用手去碰触武松肩膀,挑逗的层次再度被拉高─从身外之事跳到身体本身了。潘金莲的肢体碰触绝对是个逾越,但她却用:叔叔只穿这些衣裳,不 寒冷么?来合理化她的行为。潘金莲在这些方面绝对是聪明而有天份的,她擅于用隐喻的功力一点也不下于当代最优秀的文学家。你可以看到,当她顺手夺过火 箸,对武松说着:我与你拨火,只要一似火盆来热便好。那个听来合理,却又直接撩拨武松内在欲火的双关语,多么生动、自然。 和潘金莲的优雅相较,武松其实是有点不知所措的。有趣的是,从礼貌地斟酒回应,独自拿火箸簇火,到变得五七分不自在,武松不断地在升高他拒绝的力道。潘金莲当然看到了,然而或许因为觉着自已拥有主场优势,因此潘金莲不肯就此罢手。于是故事的张力继续拉升。 武松有八九分焦燥,只不做声。这妇人也不看武松焦燥,便丢下火箸,却筛一杯酒来,自呷了一口,剩下半盏酒,看着武松道:你若有心,吃我这半盏儿残酒。 孔子说:食色性也。接吻和吸吮很多性爱的行为,追根究底来自童年发展中的口欲期。因此食欲和色欲几乎是人性中最根本,也是最接近的两种欲望。两 人各自喝自已杯内的酒,与共喝一杯酒之间,最大的差别在于那种口水交融的性暗示。潘金莲把话说得如此明目张胆,等于是向武松摊牌。局势至此,再也没有 任何可以转圜的余地了。这场层次分明的经典大戏,情欲的流动从武松身外的关系,身内的欲火,到两人之间的性欲,情绪一路逼升到达最高潮,急转直下,逼得武 松狗急跳墙地说出: 嫂嫂休要这般不识羞耻,为此等的勾当,倘有风吹草动,我武二眼里认的是嫂嫂,拳头却不认的是嫂嫂! 在水浒传版本里的武松,当然也说了同样的话。但是武松整个人在《水浒传》的形象,其实是没有在《金瓶梅》中这么正气凛然的。水浒传描写他的个性是: 吃醉了酒性气刚,庄客有些顾不到处,他便要下拳打他们。因此,满庄里庄客没有一个道他好。 他却明知景阳岗有虎,偏向虎山行,也是因为怀疑酒家留宿他是为了想对他谋财害命,直到看见岗上庙门处的告示,知道有老虎时,还想着: 我回去时,须吃他耻笑不是好汉,难以转去。 我们看到的武松形象在这里是一种不自知的蛮横与虚浮。不过这些描写在《金瓶梅》里全都被删除掉了。这使得武松这个角色在《金瓶梅》里变得正经八百, 甚至到了单薄的地步了。当然,相对于《水浒传》的角色,武松在《金瓶梅》毕竟只是配角,分量没有那么重要,因此这样省略或许是一种不得不然。不过,我相信 武松如果能见广识多一些的话,要拒绝潘金莲的勾引,大可不用弄得这么难看的。可惜我们的打虎英雄心中的道德遇见了情欲,立刻变得一派惊慌失措,只 会撂狠话,闹出走。可见对于打虎英雄来说,没有规范在婚姻底下的情欲是比笼子外的老虎还要可怕许多的。 至此,潘金莲只好落得了个自讨无趣的下场。 总结起来,潘金莲这次的努力可说是失败的。她不但没有得到她想要的,她一番做贼的喊抓贼的诬蔑以及逼走武松的作为,还让她失去了读者对她原有的 同情。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作为一个风情万千的挑逗者,我觉得潘金莲的表现绝对是无懈可击的。在我们的文化遗产里,很少有一个像潘金莲这样的角色,能够 用对人性如此精准的拿捏与丰富的层次,向我们示范出如此动人的风情万种。 单纯地从人性的角度来看,我们似乎有太多的忠孝节义的故事了,但却有太少像潘金莲这样的千娇百媚。我不忍心苛责潘金莲这次的失败。一切只能怪她选错了对象。武松的道德坚持自有他的道理。但就做为一个偷情对象而言,他实在是太正义凛然,又太不解风情了。 对《金瓶梅》的更多精彩评论请关注 侯文咏的博客 。 豆瓣链接 | 格式: TXT | BOX下载 | dropbox下载 | 推荐指数:★★★★★ 延伸: 金瓶梅中文网 金瓶梅在线阅读 (其中也有下载链接,不过是分为三部分的,我提供的下载版本已经合并了txt) Copyright 2008 This feed is for personal, non-commercial use only. The use of this feed on other websites breaches copyright. If this content is not in your news reader, it makes the page you are viewing an infringement of the copyright. (Digital Fingerprint: )
4531 次阅读|0 个评论
花中君子—菊[诗画音]
刘玉平 2008-10-7 01:36
花中 君子 菊 * * * * * * 重阳咏菊 刘玉平 ( 2008 年 10 月 7 日 ) 几度陶公篱畔香,一朝青帝满城黄。 冰肌傲骨亭亭立,绿叶金芯飒飒昂。 露润丰姿迎日晛,霜浃淡馥伴娥光。 纷繁众艳皆羞去,怒放重阳万里 芳 。 ( 青帝,指代黄巢,出自其诗句 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 。日 晛 之 晛 ,意为日光、日气,去声;原用日霓,恐出韵律及词不达意,故改之。) (翻拍五年前重阳时节的照片) * * * * * *    菊花,别名菊华、秋菊、九华、黄花、 帝女花, 为多年生宿根草本植物,人们通过人工栽培、杂交育种和自然变异,菊花从原始的黄色小菊演化为今天这样五彩缤纷的著名花卉。中国是世界菊花的起源中心,分布有较多的野生菊花。中国栽培菊花具有 3000 多年的历史,早在《礼记》中就有季秋之月,菊有黄花的记载。现在菊花已遍布全球,成为全世界人民所喜爱的名花。 菊花盛开时,繁花似锦,有金黄的、纯白的、艳红的、淡紫的等。黄色中还有金黄、淡黄、中黄、柠檬黄等。红色中还有深红、粉红、桃红、淡红、肉红、棕红、紫红、玫瑰红、朱红、二红等。艳丽的色彩,使人眼花缭乱。 至今全世界已有上万个菊花品种,目前我国也有数千个品种。其中有以开花季节分的:夏菊、秋菊、寒菊。有以花径分的:大菊、中菊、小菊。有按栽培形式分的:多头菊、独本菊、大立菊、悬崖菊、艺菊、案头菊等。有以花形类别来分的:平瓣类、匙瓣类、管瓣类、桂瓣类、畸瓣类等。每个类型中还分有多种花形,如平瓣类中有平带形、荷花形、芍药形、平球形、反卷形等。从栽培方式上分有立菊、独本菊、大立菊、悬崖菊、花坛菊、嫁接菊;从花期上分有春、夏、秋、冬、四季菊等。   菊花的命名,有以色喻花的,有以花喻人的,有以物喻花的,有以花的形象、花的香味取名的,有用诗词典故取名的,有描写人物感情的,还有反映自然景观的。菊名耐人寻味,富有诗意,给人一种艺术上的享受。   菊花千姿百态的花朵,傲霜斗雪、独立寒秋、不畏严寒的性格使人倍加喜爱。曾有人总结出选择菊花的四字诀光、生、奇、品:光意为花要哗然鲜艳自开至落色不变色,生意为枝茎挺秀始终不垂,奇意为花瓣色泽风采矫然出众,品意为标新立异的风格自有一种天然的神韵。 菊花除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外,还有很多实用价值。可以食用、茶用、药用。《御香缥缈录》中记载:慈禧爱吃白菊花。广东人以菊花为酒宴名贵配料。南京人以菊叶做菜入汤。据说,河南开封人用菊花包饺子,其滋味清香爽口,引人食欲。现已生产的菊花食品有菊花晶、菊花糕、菊花酒等。菊花茶历史悠久,浙江的杭菊、河南怀菊、安徽滁菊和亳菊等很有名气。菊花的花、叶均可入药,具有疏风、清热、明目、解毒等功效。菊花泡茶饮用不仅解渴,还有抗毒、养肝明目的作用。菊花药有四川的川菊等,具有抗菌消炎、降压、防冠心病等作用。   诗有精品,花有奇葩, 秋来谁为韶华主,总领群芳是菊花 ,百花丛中,菊花向以 花中 君子而名扬天下。 家家争说黄花秀,处处篱边铺彩霞 。菊花尤其为那些不趋世俗、节操高尚的志士仁人、迁客骚人所钟爱。   屈原以 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 的名句,歌颂菊花高贵品质;以 春兰兮秋菊,长无绝兮终古 ,表明了洁身自好、永不与恶势力同流合污的品格。晋代诗人陶渊明赞美菊花: 怀以贞秀枝,卓为霜下杰。 他辞官回归故园, 三径就荒,松菊犹存 ,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他以菊为友,其乐陶陶。   由于菊花具有历史悠久、品种繁多、色泽艳丽、花形多变、品德高尚等特点,而深受古人喜爱,被誉为 梅、兰、竹、菊 四君子之一。 咏菊诗选 陶渊明《和郭主簿》 芳菊开林耀,青松冠岩列。 怀此贞秀姿,卓为霜下杰。 李世民《赋得残菊》 阶兰凝暑霜,岸菊照晨光。 露浓希晓笑,风劲浅残香。 细叶抽轻翠,圆花簇嫩黄。 还持今岁色,复结后年芳。 李白《感遇》 可叹东篱菊,茎疏叶且微。 虽言异兰蕙,亦自有芳菲。 未泛盈樽酒,徒沾清露辉。 当 荣 君不采,飘落欲何依。 岑参《题菊诗》 强饮登高去,无人送酒来。 遥怜故乡菊,应傍战场开。 杜甫《云安九日》 寒花开已尽,菊蕊独盈枝。 旧摘人频异,轻香酒暂随。 白居易《咏菊》 一夜新霜著瓦轻,芭蕉新折败荷倾。 耐寒唯有东篱菊,金粟初开晓更清。 白居易《重阳夕上赋白菊》 满园花菊郁金黄,中有孤丛色似霜。 还似今朝歌酒席,白头翁入少年场。 元稹《菊花》 秋丛绕舍似陶家,遍绕篱边日渐斜。 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 李商隐《菊花》 暗暗淡淡紫,融融冶冶黄。 陶令篱边色,罗含宅里香。 几时禁重露,实是怯残阳。 愿泛金鹦鹉,升君白玉堂。 黄巢《咏菊》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郑谷 《菊》 王孙莫把比蓬蒿, 九日枝枝近鬓毛。 露湿秋香满池岸, 由来不羡瓦松高。 王安石《残菊》 黄昏风雨打园林,残菊飘零满地金; 折得一枝还好在,可怜公子惜花心。 欧阳修《菊》 共坐栏边日欲斜,更将金蕊泛流霞。 欲知却老延龄药,百草摧时始起花。 苏轼《赵昌寒菊》 轻肌弱骨散幽葩,更将金蕊泛流霞。 欲知却老延龄药,百草摧时始起花。 范成大《重阳后菊花》 寂寞东篱湿露华,依前金屋照泥沙。 世情几女无高韵,只看重阳一日花。 陆游《九月十二日折菊》 黄花芬芬绝世奇,重阳错把配萸技。 开迟愈见凌霜操,堪笑儿童道过时。 陆游《晚菊》 蒲柳如懦夫,望秋已凋黄。 菊花如志士,这时有余香。 眷言东篱下,数株弄秋光。 粲粲滋夕露,英英傲晨霜。 高人寄幽情,采以泛酒觞。 投分真耐久,岁晚归枕囊。 梅尧臣《残菊》 零落黄金蕊,虽枯不改香。 深丛隐孤芳,犹得车清觞。 朱淑贞《菊花》 土花能白又能红,晚节犹能爱此工。 宁可抱香枝头老,不随黄叶舞秋风。 元好问《赋十月菊》 秋香旧入骚人赋,晚节今传好事家。 不是西风若留客,衰迟久已退梅花。 沈周《菊》 秋满篱根始见花,却从冷淡遇繁华。 西风门径含香在,除却陶家到我家。 杨万里《咏菊》 物性从来各一家,谁贪寒瘦厌年华? 菊花白择风霜国,不是春光外菊花。 唐寅《菊花》 故园三径吐幽丛,一夜玄霜坠碧空。 多少天涯未归客,尽借篱落看秋风。 董必武《赏菊》 名种菊逾百,花开丽且妍。 秋容圃外淡,春意眼前旋。 造化功谁与?勤劳智自专。 赏心邀客共;歌咏乐延年。 陈毅《秋菊》 秋菊能傲霜,风霜重重恶。 本性能耐寒,风霜其奈何! 沈钧儒《赏菊》 一丛寒菊比琼华 , 掩映晴窗动绿纱。 乍觉微香生暖室 , 真拟奇艳出谁家。 朱德《赏菊》 奇花独立树枝头,玉骨冰肌眼底收。 且聆和平共处日,愿将菊酒解前仇。 主要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菊 http://baike.baidu.com/view/84232.htm * * * * * * 歌曲《菊花台》 (词:方文山 曲:周杰伦 演唱:周杰伦) 虽然这是一首弥漫着凄美哀怨的歌曲,但秀丽工整的歌词与悠婉悱恻的乐曲相得益彰,张扬着周杰伦与方文山横溢的才华。 URL : http://www.suncheng.vcmedu.com/vcmhpg/content/pictures/32/03/21/10000032000300210410/1174298512340.mp3
个人分类: 科技与知识|10444 次阅读|13 个评论
师与生
jacky2008 2008-9-15 10:29
自古以来,人们一直对老师都是尊敬的,天、地、君、亲、师,师被放在皇帝和父母亲人相同的地位。作为老师如何慎重的对待现在的师生关系哪?老师和学生,应该是师傅、亲人和朋友。 首先,必须是师,韩愈说过: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作为老师,必须能够起到师的作用,否则,就不 能称作 老师。传道,不仅仅是教学生一般的知识,还应教学生做人的基本道理,讲学生往正路上引导。如果既不能教学生怎么做人,又不能向学生传授一般的知识,不能教好学生,这样的人就不 能够做 老师。而不能做好教书育人,像范跑跑那样的人,也不能算作称职的老师。打铁先得本身硬,老师是学生的榜样(样板),如果这个样板不好(不管是做人方面,还是在其他方面),最好不要当老师。老师的责任重大,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重任,要想承担着个重任,你就先将自己打磨成一个高尚的人,无私的人、有道德的人,没有把握做到这些,你就不要想着去当老师。另一方面,老师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解惑,学生有许多这样那样的问题,他们需要老师去解释,借助 于 老师他们将心中的疑惑释去,取得更进一步的知识,这就是进步。如果,一个老师不能或者不愿解惑,老师的作用就大大降低。现在有一些老师,上课时夸夸其谈,下课后学生问到他一些问题,却不能或者不愿答复,这就不能算是完整的老师。 其次,老师还应该是学生的亲人,亲人就是能够在思想上、生活上能够给以帮助和照顾,当学生遇到问题心情不舒服等问题时,能够及时地引导,做学生的贴心人。同时,老师也应该是学生的朋友,与学生无话不说,学生能够将自己的心里话谈出来,遇到问题可以向你请教,当然,你也应该与学生交心互学。只有学生 能够将 老师作为亲人和朋友,他才会与你互相敬重,老师上课时才会更贴心应手,学生也才能够学的更好,从而达到教书育人的目的。
个人分类: 谈天说地|4008 次阅读|1 个评论
知识是有害的(Knowledge is harmful)
lingfeng 2008-8-11 15:37
说明:本文最初用英语写成,因考虑到大部分读者习惯于中文阅读,所以要简要译成中文。英文版本应该更为完整。 我们常常被告知: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金钱,似乎知识是完美无缺价值连城的了。结果就是大量的知识通过教育塞进我们的头脑,不管我们是否需要,是否重要。我们常常以在国际奥林匹克竞赛上拿到多少金牌而自豪,可奇怪的是在科学上中国人却乏善可陈。没有人可以否认我们的学生所掌握的知识是世界上最多的,但是这些学生却不能为科技做出很大的贡献,其原因是否与我们对于知识过于重视有关呢? 毫无疑问,知识具有有益的一面,所以本文的论点既不是知识有害无益,也不是知识弊大于利,本文仅仅指出长期以来被人们所忽视的知识有害的一面,并且希望通过对知识害处的认识,达到尽量减少其弊端的目的。 首先,知识可以减少好奇心。小孩对与外界事物显示出强烈的好奇心,因为他们一无所知。长大了之后,因为知道的东西多了,就会渐渐地丧失好奇心。例如,小孩可能会问:为什么指南针能够指向南北?可是我们有几个会问这样的问题呢?因为我们已经通过教科书知道了,由于地球的磁场作用与指南针,所以指南针指向南北。 但是现有的知识往往仅仅涉及到许多问题的表面。我们以为自己知道了指南针为什么指向南北,便不再关心这个问题。可是,为什么地球电磁场是指向南北,而不是指向东西或其他方向呢?为什么地球会有地磁场呢?其它星球会有吗,例如月亮,太阳?假如带一个指南针去月球,它也会指向南北吗?有多少人会问自己这些问题呢?我估计不到百分之一。 知识往往给出了一些问题的答案,对于大部分人而言,他们很满足这个答案了,其实这个答案仅仅触及到问题的皮毛。如果我们继续追问下去就会发现: 其实我们一无所知。 更糟糕的是,习惯于去学习、接受知识可能会养成一种不良的习惯,就是总是习惯于去记忆却忽视了思考、批判和创造这就是中国应试教育的后果之一。学习知识需要记忆,当思考、批判或创新时,记忆的效率会降低。所以为了提高记忆效率,为了尽快地记住知识,人们选择了放弃思考,放弃创造。 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过于强调其中的一点往往会导致忽视另外的一点。对于知识重要性的强调,结果就是忽视了知识的潜在害处。 认识到知识的害处,怎样才能避免呢?首先是要知道我们其实一无所知,我们所有的知识仅仅是触及到问题的表面,在已有问题得到答案之后,不应该满足, 而要继续追问到底,继续提出更深入的问题 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永葆好奇心。第二是在记忆知识的时候,不要为了追求记忆的效率而放弃思考和创新。第三是要有所选择,要选择那些真正重要的知识去学习。人生的目标不应该是成为一个学富五车的饱学之士,这样的人不过是一个活的书橱罢了,更重要的是要利用所学知识去创造社会财富和新的知识。 We are taught to believe that knowledge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s in the world, or knowledge is power in short. As a result, large amount of knowledge, from history to geology, from mathematics to chemistry, has been instilled into our mind. We take pride in the prize we have won in the international Olympic contests and the high score in the exams; however, everyone knows that we have attained little significant scientific achievement in China . No one can doubt the fact that Chinese students mastered the most knowledge, but it comes as a surprise that they can not contribute greatly to the scientific research. In my view, it is the result of our neglect of creativity. It is true that knowledge is beneficial, but if too much emphasis has been put on it, we may ignore the disadvantages of it. Knowledge serves as a two-edged sword, but the harmful side is generally ignored. So it is necessary for me to point out the demerits of knowledge and warn people against the negative effect derive from it. To begin with, Knowledge may reduce our curiosity. A little child may manifest great curiosity in everything he sees. He may ask why the sky is blue, why the sun rises in the east, why water evaporates after being heated, why compass can direct to southward. In contrast, as an adult, how many of us will come up with these questions? The reason why we do not ask ourselves these questions is that we know the answer or we have the relevant knowledge. We know that because short wavelength blue ray scattered while penetrating the atmosphere so sky appeared to be blue. We know that because rotation of earth is from west to east, so the sun rises in the east. We are taught that while water is heated, the single molecule has a greater speed hence can escape from the water and this process is termed evaporation. We also know that the reason why compass can direct to southward is that the north magnetic pole of the earth places in Antarctic. Because we have the knowledge, we will not come up with new questions. But our knowledge only skims the surface of the problem. A single example will serve to illustrate my point: It is true that because the north magnetic pole of the earth places in Antarctic so compass direct to southward, but why? Why the north magnetic pole located in Antarctic rather than arctic or other location such as the equator? How does the magnetic pole forms? In other planet or stars, such as the moon or mars, is their magnetic pole also located in their Antarctic region? Or do they have a magnetic field? I am sure 99.9 percent of the people will not come up with these questions. Because they think they have known the answer and they are content with the answer, so their curiosity in this problem declines. Worse yet, people who is ready to learn new knowledge may develop bad habits, namely is always prepared to accept but ignore thinking and questioning. To gain new knowledge means you have to put your mind to memorizing it, but if you are absorbed in memorizing, you may neglect thinking and questioning because your attention is limited so you can not value two matters at the same time. Besides the fact that some existing knowledge is problematic, people who possesses lots of knowledge but can not create new knowledge and come up with questions is no more than a bookshelf. As Plutarch, the ancient Greek biologist and educator put it, the brain of student is not a container that nee to be filled with, but a torch requires to be ignited. Any good thing will become bad if going to its extreme. Since we have attached so much importance to knowledge, there is every chance that we may be blind to the side effect of it, so it is high time that we realize the disadvantages of knowledge, because we will not avoid the side effect until we realize the demerits of it. I must point out that my view is not the demerits of knowledge outweigh its merits. Generally speaking, the advantages we gain from knowledge are greater than the disadvantages. However, as a coin has two sides, knowledge also has some disadvantages but it is widely ignored. So I just want to point the negative effect of knowledge and hope we will avoid it through our realization of it. If you know something, you should keep in your mind that you only skims the surface of it, and never stop coming up with new questions. When you are studying something, never forget thinking and coming up with new ideas while you are absorbed in memorizing.
个人分类: 创新思维|7277 次阅读|7 个评论
野外拾趣:斗牛
刘玉平 2008-8-10 18:15
野外拾趣:斗牛 今年 4 月,到云南省文山县一带进行野外地质考察。这一天,为追索泥盆系碎屑岩底部是否存在砾岩,在颠簸的山路驱车十余公里,然后徒步行进了将近 3 公里 ,终于如愿地找到露头。返回途中,恰见两头壮实的水牛为了地上的一丛青草,互不相让,开始了一番争斗。它们角来头往、大动干戈,大有一决高下之势。在山上砍柴的主人看见了,急忙跑来,费了一番周折,好不容易用棍棒才把它们分开。虽然在家乡看过无数次斗牛,但看到牛这种平常十分温顺的动物自发地相斗还为数不多。这让我们一饱眼福,凭添几分野外的乐趣。 相关知识 西班牙斗牛 闻名于世的西班牙斗牛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据考证 起源于西班牙古代宗教活动 ( 杀牛供神祭品 ) 。 13 世纪西班牙国王阿方索十世开始这种祭神活动演变为赛牛表演 ( 真正斗牛表演则 18 世纪中叶 ) 。现在西班牙 300 多斗牛场 ( 最大的是马德里的文塔斯斗牛场,可容纳 2.5 万人 ) 。每年 3 月 ~11 月是西班牙斗牛节,通常以星期日和星期四为斗牛日 ( 使用体重 4 千公斤 的非洲纯种公牛 ) 。 图片来源: scitech.people.com.cn/ GB/4753648.html 黔东南苗族、侗族斗牛 古往今来的斗牛,特别是黔东南苗族、侗族斗牛,以惊心动魄的牛与牛相斗区别与西班牙的牛与人相斗而闻名于世。与中外其他地方相比,还具有丰富多样性、不可替代性、原始神秘性、群众参与性、双重互补性的优势,既是黔东南宝贵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又是中国和世界文化遗产。有位民俗专家到贵州实地考察后说:世界最精彩的斗牛在中国,中国的斗牛在西部,西部最神奇地在于黔东南苗族斗牛文化! 图片来源: www.hoodong.com/wiki/ %E6%96%97%E7%89%9B%E8%8A%82 参考文献: 百度百科:斗牛节 URL : baike.baidu.com/ view/1207456.htm 百度百科:西班牙斗牛 URL : http://baike.baidu.com/view/36942.htm 中国式 斗牛 URL: http://www.chinaculture.org/gb/cn_zgwh/2008-04/01/content_107946_2.htm
个人分类: 是那山谷的风|6444 次阅读|4 个评论
信息要从知识和数据的夹缝中跳出来
nipy 2008-7-18 15:55
信息要从知识和数据的夹缝中跳出来 就信息与数据、知识关系与刘锋老师商权 刘锋老师在他的博文 什么是数据、信息、知识和智慧 给出了一个典型的知识阶层图,把信息夹在知识与数据之间,并在文中给出了数据、信息、知识的明确定义,我把这些定义扼要归纳为: 数据是对客观事物属性的抽象表示,信息是有价值的数据,知识是更有价值的信息 。这一观点与我们还经常看到的一种提法: 从数据中提取信息,从信息中挖掘知识 也是基本上一致的。刘锋老师上述关于信息与数据、知识关系的认识和观点,确实是一种比较经典或传统的观点,为许多科技工作者,特别是从事知识工程方面工作的人接受和认可。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需要把信息与数据、知识关系的问题重新提出来讨论呢?我想,关键在于:随着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着社会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信息的意义、信息的应用已有很大发展,以致信息概念也已极大拓展,还把信息塞在知识与数据之间的狭小空间实在有点太委屈它了,它要跳出这个夹缝,大喊大叫、大展身手。对此,我们试做如下分析: ( 1 ) 信息概念在认知领域的拓展 。 人的大脑具有信息处理能力,人对客观事物的认知过程是一个以大脑为核心的认知信息系统的系统行为 。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由认知信息系统在人脑中产生的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以及由此产生的思想、知识都应属于信息的范畴,而从人大脑输出的知识,可能以语言、文字、图像或二进制编码数据的形态表示,它们也都应属于信息的范畴,我们把它们统称为 基于认识的知识信息 ,由此可见,传统的知识(包括一般知识和科学知识)和数据(包括狭义的数字数据和广义的二进制编码数据)都应属于信息范畴,都是基于认识的对客观事物属性的反映或抽象表示。 ( 2 ) 信息概念在信息技术领域的拓展 。我们曾指出, 信息技术是对人自然信息功能扩展和加强的技术 ,包括遥感、遥测等信息检采集技术,无线通信、光纤通信等信息传输技术、计算机等信息处理技术、光盘、磁盘等信息存储技术、遥控、自动控制等信息控制技术以及综合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和控制利用的计算机网络都得到了迅猛发展。我们还曾指出, 整个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从信息技术开始和推动的 。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我们可以看到,在信息技术所涉及的信息概念中是包含知识、数据、语言、文字、图像等各种信息形态的非常广泛的概念。例如:遥感、遥测等信息的采集技术把客观事物属性信息转换为数据(可能是数字编码形式或图像形式),信息采集技术产生的数据,自然仍然属于信息范畴。在各种通信系统中传输的信息,可能是采集到的各种数据,也可能是传递某种消息的话音,也可能是广播的视频图像,也可能是远程教学讲授的某种科学知识,都是信息的传输。再看进行信息处理的计算机,无论是数值计算、数据处理、知识挖掘处理等等也都是信息的处理。 ( 3 ) 信息概念在信息社会领域的拓展 。人们把信 息资源、物质资源、能源资源并列为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三大重要战略性资源。信息资源并已成为推动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因素 。如果承认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到,这里的信息资源显然包括人类社会长期积累并可为人类社会共享的知识和数据。这些知识和数据除了传统的存储在各种纸质、文献资料中以外,在现代信息化社会中更多地被存储在互联网的各种数据库和知识库中,它们通过互联的计算机网络可以在全人类社会中对信息资源进行更高效的积累、交流和利用。因此,计算机网络已成为信息社会的重要支柱。信息资源通过知识产生科学技术还可直接形成社会生产力并进一步推动社会信息化发展,科学技术已被称为第一生产力。实际上也是知识信息的潜在作用。 ( 4 ) 信息概念在本体层次自然世界中的拓展 。当我们承认人的认知系统是一个信息系统时,实际上已承认了客观自然世界中也存在信息, 认知过程正是把自然界中的属性信息转换为人脑中的知识信息 。生物进化中遗传信息的发现,以及鸟语花香的存在,都说明人类社会以前和人类社会以外有信息客观存在。如果承认这一点,就不应把信息概念局限于认识层次,更不应把信息放在知识和数据之间的狭小空间。信息在认识层次的概念无法普适于本体层次。我们用 被反映的物质属性 作为信息的本质概念,它是建立在事物之间普遍存在相互作用和相互联系的基础之上的,是与物同在的。因此,这一信息概念,既适应本体层次,也适应认识层次。这样,信息才可能在包括客观自然世界、主观认识世界、人造科技世界的整个世界中大展身手了。 根据以上分析,对于信息、知识和数据的关系,我们试用下图来表示。 信息概念有关分析请参看 关于信息定义与本原质概念讨论的我见 。 欢迎讨论!欢迎交流!
个人分类: 信息本质探索|3411 次阅读|0 个评论
知识与思想
可真 2008-7-12 02:53
关于知识与思想,《现代汉语词典》( 1996 年修订本)的解释分别是: 知识: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 ; 思想: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 。按照这样的解释,从哲学角度来看,知识和思想是没有什么差异的,因为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皆可归结为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而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也无非是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而已。但从其解释可以看来,知识与思想这两个词所表达的意思还是有所差别的,其差别在于:知识一词所强调的是认识和经验来源于实践(客观);思想一词所强调的是认识和经验产生于思维(主观)。换句话说,人们在使用这两个词的时候,知识是偏重于指认识和经验的客观内容,思想是偏重于指认识和经验的主观形式。其用语上的这种差异是由认识和经验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其特点就是,一方面,认识和经验与人们的客观世界相联系,这种联系使认识和经验与人们的客观世界具有一致性、同一性,从而使认识与经验具有客观性;另一方面,认识和经验与人们的主观世界相联系,这种联系使认识和经验与人们的主观世界具有一致性、同一性,从而使认识与经验具有主观性。 认识和经验兼具客观性与主观性,这个特点所反映的是,人作为一种特殊存在物,乃是物质与精神的对立统一体。人的这种特殊存在方式,使人永远处在物质与精神的矛盾运动中,这种矛盾运动体现在人的实践和生活过程中,就是客观现实与主观愿望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排斥、相互转化;体现人的认识和经验过程中,就是客观知识与主观思想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排斥、相互转化。就我个人的体认而言,当今科学与哲学之间的关系似乎就可以理解为客观知识与主观思想之间的关系。这样的理解在我的意思就是,科学与哲学本质上都是认识和经验过程,就此而言,它们并没有什么差异,但是,在认识和经验过程中,科学和哲学的着重点和追求是不同的,科学所重视的是认识和经验与人们的客观世界之间的联系,所追求的是认识和经验与人们的客观世界的一致性,即要 通过认识和经验来表现(借助于语言来陈述)人的客观世界 ;哲学所重视的是认识和经验与人们的主观世界之间的联系,所追求的是认识和经验与人们的主观世界的一致性,即要 通过认识和经验来表现(借助于语言来表达)人的主观世界 。 ......
个人分类: 散文.随笔|5646 次阅读|3 个评论
专利意识
windlight 2008-7-1 11:11
赵凤光 http://www.dxy.cn/bbs/post/print?bid=204id=909617 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windlight Posted on: 2004-04-20 00:02 虽然和ngm、inferno等几位辩论过专利意识问题! http://www.dxy.cn/bbs/post/view?bid=77id=489388tpg=1ppg=1sty=1age=0#489388 但我一直没有想明白专利意识到底为何物,无知者无畏,跟ngm兄辩论有些强词夺理,有些词实际有公认的含义,但自己想当然的篡改和借用,最近又参加了几个学习班,看了一些文章,现就专利意识这个概念与各位在此重新探讨一下,现汇报我的学习结果。 利用google,以专利意识为关键词搜索到前几页,主要强调为专利保护意识专利申请意识,专利战略。 搜索dxy,也大致如此,下面这个帖子最强调专利意识,也还是专利保护意识。 http://www.dxy.cn/bbs/post/view?bid=93id=775014sty=3keywords=%D7%A8%C0%FB+%D2%E2%CA%B6 专利的概念已经比较公认的有三个含义: 专利权,专利文献,专利产品,而专利意识里还是专利权的概念。 再用google查意识 http://www.med8th.com/readingroom/lhjs/d2z.htm http://asp.7i24.com/mydchina/%E8%AF%BE%E4%BB%B6%E7%BD%91%E7%BB%9C%E7%89%88/%E6%84%8F%E8%AF%86%E7%9A%84%E5%AE%9A%E4%B9%89.htm 1、从意识的起源上看. 意识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2、从意识的本质来看. 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 除了以前的意识形态,比较常用的还有安全意识,大众意识等等。 所以目前来看,意识还是强调一定的认识和重视。 那么专利意识我们是不是可以这么说,鉴于专利权的日益重要,专利意识就是要求我们充分认识到专利权的重要,对专利权的取得,保护,侵权,都有全面地认识。 而且就如要培养小孩不能玩火的安全意识,专利意识应该有几个不能违背和触犯的天条和正确的基本认识。 1、产权的产生:知识产权是未来的货币,需要珍惜和兑现,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权不是自发取得,需要主动申请,国家授予,才能形成。 2、新颖性是绝对的天条,一旦公开(包括自己)形成共有技术,就绝没有可能再获得相关保护。 待续 2.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稀糊醋鱼 Posted on: 2004-04-20 01:15 师兄一番具有代表性的发言另人受益非浅. 确实随着专利纠纷的不断出现,不论是企业还是科研结构的专利保护意识不断得到增强,通过申请专利保护自身的发明创造,已经得到了大家的共识. 师兄从理论上概述了专利意识的重要性,如何将已有的意识转化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是我们面对的现实问题. 个人觉得,以下几点是非常关键的: 1. 如何分析现有专利, 2.如何避开专利,或者通过法律手段来否定已有的专利,从而消除专利对自身的威胁. 3.如何通过合理的策略来申请自己的专利. 每一个话题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领域,我想这些都是值得我们继续讨论下去的话题,为了不影响windlight师兄的发贴思路,我就到此打住,希望能听到专业人事的看法. 3.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wzuny Posted on: 2004-04-20 09:46 windlight wrote: 那么专利意识我们是不是可以这么说,鉴于专利权的日益重要,专利意识就是要求我们充分认识到专利权的重要,对专利权的取得,保护,侵权,都有全面地认识。 而且就如要培养小孩不能玩火的安全意识,专利意识应该有几个不能触犯的天条和正确的基本认识。 还有,专利意识还应该包括对现有专利的检索全面的检索,才能确定其保护的对象、范围,从而在自己进行相同或相近品种的研发、经销时不至于锓权,或者在别人告自己侵权时能有效地保护自己! 希望看到 windlight 及醋鱼等高手们后面的精彩发言。。。。。。 y 4.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你好吗 Posted on: 2004-04-20 09:58 近期医药专利纠纷日益增多,我感觉专利知识很是贫乏,很想了解专利方面的知识,请各位同道能在理论上及实践上多多谈谈体会感受 5.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天舒 Posted on: 2004-04-20 14:59 我是近段时间才接触专利的。以前经常看醋鱼兄谈专利,当前着实感兴趣,也受益匪浅,借此帖向醋鱼兄说一声感谢!不知醋鱼兄哪天给我们办个讲座? 现在专利的确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话题,自从加入WTO以来,我们的专利保护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专利申请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现在我们医药领域的专利工作及我们医药人员的专利意识还不是很到位,与发达国家相比尚有一大段距离需要跨越。 我们的专利意识不强一是体现在立项中忽略了对专利的查询。在新药研发中,由于立项前调研时,忽略了对专利的查询,结果导致整个项目喊停的情况也屡屡出现。如果你有心,你可以在国家药审中心查查雷洛昔芬这个品种,拿到临床批件的研发单位可谓不少,但到现在却迟迟不见有人报生产,原因何在?因这些申报单位都收到了礼莱公司发给的适应症侵权函。这个品种涉及的仅仅是一个适应症专利而已,可以采取一些措施能减少一定的损失,若是涉及化合物专利的品种呢?这样的品种等你拿到了临床批件的时候却收到了侵权函,那你临床前的投入却又如何弥补? 我们的专利意识不强另体现在专利的申请上。一是盲目申请。申请数量虽然大幅度增长,但申请的质量却参差不齐,出现了盲目申请的情况。比如,有一次我在对一个改剂型的品种进行立项调研时,结果我发现该品种竟然有专利,刚申请公开。经过深入查询可知,该专利是省县镇村一村民申请(不知道是否是搞新药开发的专业人员),分析其权利要求书后我发现这个所谓的公开专利根本不具备专利的申请条件(新颖性根本站不住脚,采用的方法是一般的制剂技术和常规的制剂条件,根本没有什么科技含量;所用辅料也是常规辅料),且仅是个注册分类5的品种,不值得去申报专利。二是轻视申请。实行药品专利保护后,外国制药企业来我国申请专利的数量呈大幅增加势态。而我国制药企业存在着重成果轻专利的状况。本来我国创制新药的能力就不强,而仅有的为数不多的一些创新成果,由于专利意识淡薄,结果自已的专利成了别人的专利。这种极端的做法都对我们的医药开发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都是不可取的做法。 6.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天舒 Posted on: 2004-04-20 15:13 稀糊醋鱼 wrote: 个人觉得,以下几点是非常关键的: 1. 如何分析现有专利, 2.如何避开专利,或者通过法律手段来否定已有的专利,从而消除专利对自身的威胁. 3.如何通过合理的策略来申请自己的专利. 诚如醋鱼兄如上所言,这三个问题的确需要深入的学习,解决了这三个问题,你对专利才能有个实质性的认识。 这三个问题我可以用两个问题来代替,那就是:一是如何撰写专利(包括权利要求书及专利说明),以使自己的专利达到最大保护范围;二是如何分析专利,从而写出无效专利分析。这两个问题其实都是一个写的问题。这儿有一个前题:对专利有个全面的分析。只有分析透了这个专利,你才可以对其或毙或避,游刃有余。 我的观点是要做到不仅会看专利,而且能写专利。看专利要能看出其中的破绽,写专利要能想到所有的可能,尽可能使自己写的专利被别人利用。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使自己对专利有全面的把握! 以上个人拙见,请大家指正。 7.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Aldrich Posted on: 2004-04-20 19:33 感兴趣的话不妨接受一些正规的培训和考试,今年就是一个好机会。两年一次的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将于2004年10月16日、17日举行,目前正在接受报名,虽然考试的通过率不高,但是毕竟是权威的,可以学到许多相关的知识,而且考试资格要求也不高,专科以上两年工作经验即可。详情参见 http://www.sipo.gov.cn/sipo/tz/t20040220_25576.htm 俺下周就准备去报名。 8.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稀糊醋鱼 Posted on: 2004-04-21 00:36 天舒 wrote: 比如,有一次我在对一个改剂型的品种进行立项调研时,结果我发现该品种竟然有专利,刚申请公开。经过深入查询可知,该专利是省县镇村一村民申请(不知道是否是搞新药开发的专业人员),分析其权利要求书后我发现这个所谓的公开专利根本不具备专利的申请条件(新颖性根本站不住脚,采用的方法是一般的制剂技术和常规的制剂条件,根本没有什么科技含量;所用辅料也是常规辅料),且仅是个注册分类5的品种,不值得去申报专利。 呵呵,一个农民都会想到申请药物制剂的专利,足见我们的专利意识在提升,对于上述的情况,师兄说新颖性站不住脚,我有些个人看法,既然这个专利拿来申请了,他应该就有他的闪光点,以为现有的知识,我觉得一般改 剂型的专利,其关键点在于其使用的辅料 ,是否使用了常规辅料在这个特殊的药物品种中就达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呢?如果没有,那么其创造性就值得怀疑了。 如果有意开发这个药物制剂,又怕受制于人,那么现阶段是个很好的机会,专利法中规定:在专利公开到授权之前(确切的说应该是专利授权公告日之前),任何人有权对专利提出意见,提供的意见可作为审查员审查专利参考的资料。这时候提交资料是免费的。 当然,如果到了专利授权之后,同样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启动专利无效申请来对该专利提出质疑(对于此点,我想相关的法规也说的很清楚了,不想在此罗嗦)。 天舒 wrote: 这三个问题我可以用两个问题来代替,那就是:一是如何撰写专利(包括权利要求书及专利说明),以使自己的专利达到最大保护范围;二是如何分析专利,从而写出无效专利分析。这两个问题其实都是一个写的问题。这儿有一个前题:对专利有个全面的分析。只有分析透了这个专利,你才可以对其或毙或避,游刃有余。 以上个人拙见,请大家指正。 谦虚了,这么多的问题,真值得我们一起好好学习了。 关于专利的申请,我就申请的策略,说点自己粗浅的看法吧: 无论专利方面的专家还是审查员,都会有同样的一个理念,专利申请, 核心在于权利要求,其根基在于说明书。 1. 权利要求书: 首先表明请求保护的内容; 采用倒宝塔的形式逐项限制; 采用开放式和封闭式其中之一作为策略。 2. 专利说明书: 几个宗旨: 清楚: 相辅相成的,主题明确,用词准确,附图清楚。 完整: 记载现有的技术背景,对比背景知识,表达所申请专利的创新性。 充分公开: 内容充分,必须由本领域的普通通过普通技术再现所宣称的技术效果为标准。 实施例: 作为权利要求的支持内容,以能否推断出权利要求中所涵盖的内容为目标。 写专利同时还必须具备2种立场, 从 申请者 的角度出发,在充分公开现有技术的同时,尽可能保留住专利技术的核心技术秘密。 在 侵权者 的角度来看,可以重哪些方面规避所写出来的专利,从而再进行补充。我觉得从这点看来,天舒师兄说谈到的专利撰写和专利分析其实是紧密联系的。 以上只是自己对本人现有知识结合相关内容的思路整理,希望能得到大家的补充。 Aldrich wrote: 虽然考试的通过率不高,但是毕竟是权威的。 呵呵,据说是200个取一个,估计今年比例肯定会更小。Aldrich兄可得做好战斗准备。 关于专利代理人相关内容,windlight师兄提到的网站似乎更权威,内容更详尽,希望有所帮助。 http://www.acpaa.cn/c_default.htm 9.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天舒 Posted on: 2004-04-21 08:08 稀糊醋鱼 wrote: 关于专利代理人相关内容,windlight师兄提到的网站似乎更权威,内容更详尽,希望有所帮助。 http://www.acpaa.cn/c_default.htm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关于专利的问题,我基本是个门外汉,而工作中又用到,不得己而学之。还请醋鱼兄不要保留呀! 10.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稀糊醋鱼 Posted on: 2004-04-22 21:12 专利方面,DXY 中有2位高手是我最佩服的: windlight,inferno 从学习的角度再说说 专利意识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化学审查一部 张清奎 部长 对专利意识的回答:专利意识是企业通过发明专利的保护,而使企业获得利益的一种认识。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曹津燕 主任 用专利的定义回答了专利意识的概念。 专利: 从字面上理解为专有权利,是通过公开发明技术为贡献,而换取的一定时间的垄断权。其保护的内容是专利权人公开贡献出来的那部分内容。 她认为专利意识的主题还在于维护和尊重知识产权,意识的高低与需求的高低是结合在一起的。 当然也有人提出了这样的观点:专利意识是否指在 合法的条件下找到自己最大的利益 。 有人认为此观点只代表其中的一个方面,但我倒觉得这个理解有2种含义。 1. 从我们自己申请的专利中找到最大利益,即通过合法的途径,通过合理的程序,合理的专利撰写,来获得最大专利权的有效保护。 2. 从人家的专利中找到对我们自身最大的利益,即分析解读公开的专利,在合法的基础上寻求专利的漏洞,规避专利,从而使自己的产品不侵犯现有专利的保护权。 11.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junlin Posted on: 2004-04-22 22:17 各位高手,今问一问题:有没有见到过与植物提取有关的专利纠纷? 12.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稀糊醋鱼 Posted on: 2004-04-22 22:27 junlin师兄可以新开一个植物提取专利纠纷的帖子,windlight 师兄是重要专利方面的高手,我们可以举个实例进行分析学习。 13.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junlin Posted on: 2004-04-22 22:36 植提方面好像不太见到,你们可先在此举个实例,谢了先! 14.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jinwsapa Posted on: 2004-04-23 00:12 专利保护和知识产权对生物医药公司的重要性可从下列事实可见一斑: 美国比较有名的仿制药厂 (generic company)每年要花费上千万美元打专利官司, 尤其是与大药厂打, 他们的经验值得借鉴 国外生物技术公司更是不惜代价全力保护自己的专利, 打官司开打起价就是一, 二百万美金, 费时数年, 小公司根本打不起, 耗不起 技术类公司的无形资产在公司市值所占比例可高达80-90%, 重大专利官司一输百输, 公司得关门. 法官的惩罚性条款也非常严厉. Genentech 与 Genetic Institue 的专利官司 (EPO), 后者赔上好几千万美元, 很惨啊, 最后只能卖身给AHP 国外公司上市, 收购兼并, 技术转让, 启动新项目, 都会花很多精力和费用做全面调查, 专利律师非常吃香 待遇极高 (国外中国留学生转行做专利律师的好多是学生命科学的) 在中国也是未来的一门好行当, 不仿试试? 大家已提及的查找专利, 写好专利说明书等 很重要, 但做好做精不易, 需要有很多训练, 很强专业背景和经验, 中国目前非常缺有经验的专利律师. 尤其是双学位 (PH.D. M.D + JD) 我们国家自专利法实施以来, 在具体实施和执行方面虽有改进, 但还有很多问题. 过去实施的强仿战略, 就是鼓励药厂不尊重他人专利成果, 此风不能继续盛行. 中国药厂目前遇到的许多专利纠纷和麻烦, 有许多是低级错误, 除了自我创新太弱外, 不重视专利, 不做仔细调研, 没有专利高人指点是主要原因, 估计还会发生. 但愿未来能有很大改进. 但不要指望专利纠纷从此不再, 只会愈演愈烈, 因为这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资产所在. 15.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jinwsapa Posted on: 2004-04-23 07:51 Biotech Patent Fight By Jennifer Van Brunt From Recombinant Capital (old article) Chief Justice of the Supreme Court Warren Earl Burger set the stage 20 years ago when he ruled that everything under the sun made by man was patentable. This pronouncement kick-started the biotech industry, and ever since companies and their lawyers have been trying to pin down just exactly what that encompasses. They've found one sure way to get some answers -- by carrying a patent-infringement lawsuit to the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 the nation's highest court for such matters. The judicial rulings in these cases have helped to define and refine the circumstances and language necessary to obtain an unassailable patent on a biotech invention. But they've also narrowed the scope of the claims -- and set the direction for what's to come. Patent-infringement lawsuits in biotechnology are so common that the industry has gained itself quite a reputation -- not only among the lawyers, but also in the press. Take the latest high-profile case: Amgen Inc. and Transkaryotic Therapies Inc. (TKT) have locked horns over erythropoietin (EPO) patents in the U.S. District Court in Boston for the last four months. Reports that the two companies have been hurling accusations of greed and dishonesty at each other have, naturally, led the news coverage of this trial. Greed or not, there's no question that the stakes are high. Amgen's version of EPO, Epogen, reaped nearly $1.8 billion in sales in 1999, and had generated $933 million by the end of the second quarter this year. Worldwide sales, including those by Amgen's licensee Johnson Johnson, hit $4 billion in 1999. In counterpoint, patent litigation proceedings are horrifically expensive, win or lose, so many infringement lawsuits that get filed never go the distance. In fact, as often as not, the suing party has no intention of going to court: The lawsuit is, instead, a starting point for negotiation. According to Joshua Lerner, who's made a study out of biotech patent litigation, 103 separate biotech intellectual property litigation cases were filed between 1980 and 1993. Of those, however, a significant number went to trial, or resulted in protracted disputes. Lerner, who is a profess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at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ointed out that trials bring an extra boon to the winner, above and beyond any financial considerations. The party that prevails not only gets the benefit of winning the lawsuit, but also it builds a reputation for toughness that will facilitate bargaining going forward. But there's more to patent lawsuits than that. Patent protection is critically important in biotechnology. It can establish a product's virtual monopoly in the marketplace, one that lasts long enough for the company to recoup the enormous amounts of cash that it poured into developing the product in the first place. Secondly, patent protection attracts investors, for it at least implies that the company will be able to generate a profit from product sales. And third, patents (issued or pending) are critical bargaining chips in deal-making with pharmaceutical houses (or even other biotech firms). And, in the Amgen/TKT case, an even more fundamental issue is at stake -- the validity and enforceability of early biotech patents, which were broadly written. Do these early patents enable newer technologies? Do they invalidate more recent claims made by others? How succinct must a written description be? Amgen filed its lawsuit against TKT and its pharma partner Hoechst Marion Roussel AG (now Aventis Pharma) in April 1997, claiming that the parties had infringed three of its U.S. patents that claim an EPO product and processes for making it. By September 1999, Amgen had added two more of its U.S. patents to this list. Amgen is seeking to prevent TKT/Aventis from making, importing, using or selling EPO in the U.S. Amgen makes its EPO in cultured Chinese hamster ovary cells via recombinant DNA technology; TKT's technology activates the EPO genes naturally residing in cultured human cells to produce EPO. (In early August, Aventis submitted applications in the U.S. and Europe for marketing approval of this gene-activated drug, known as Dynepo.) TKT argues that its gene-activation technology circumvents genetic engineering and thus does not infringe Amgen's patents. In April, U.S. District Court Judge William Young disagreed, granting Amgen a summary judgment that TKT/Aventis had infringed a single claim on a pharmaceutical composition patent for EPO. The trial then moved to issues surrounding the validity and enforceability of that claim, as well as the infringement, validity and enforceability of the other four patents at issue. TKT has argued that Amgen's patents don't enable the TKT method of producing EPO. But, since Judge Young also indicated in his summary judgement that Amgen's patents may be too broad, the question of whether those claims will still hold remains open. Some analysts predict that if Young rules in Amgen's favor, it will reaffirm the strength of early biotech patents, which are much broader than those issuing today. If so, companies developing so-called generic biotech drugs may be barred from the market for years to come. Other analysts, however, feel that the outcome of this case does not have sweeping implications and is, instead, only of significance to the parties involved. We'll see. But one thing's for sure: The issue is unlikely to be resolved, even when Judge Young emerges from his chambers in a few weeks with his ruling. The loser will most certainly appeal, kicking the case up to the 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 Interestingly, it's the issues surrounding written description and enablement that lie at the core of the landmark biotech patent cases. For 20 years now, we've seen the courts continue to narrow the scope of biotech patents. For, in the end, it's been the Federal Circuit judges -- and even the Supreme Court -- who've decided just how to interpret and apply patent law. According to John Kilyk, Jr., an attorney in Leydig Voit Mayer's Chicago office, The cases that have come before the Federal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 over the last several years have raised the bar for the patent office, which now has a very high burden to deny patents. If you're one of the many who think that the history of patent litigation is as dry as unbuttered toast, or that infringement trials are just another showcase for word-twisting lawyers, then consider this: What's gone before has a very direct bearing on what's to come. This is especially true in the extremely controversial and as yet unresolved arena of EST patents. According to John Wetherell, a principal at the San Diego-based law firm Fish Richardson PC, Biotech is a constantly changing environment. The way we write patent applications today is different than it was even two years ago. Signals interviewed a number of attorneys to get their own picks of the patent litigations that have been the most important in shaping biotech intellectual property today -- and going forward. What follows is a list of their choices, which naturally vary from individual to individual. Some of these will no doubt be obvious to you; others might not. And, some aren't even judgmental rulings per se, but rather stances taken by the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PTO) that have essentially the same effect as a court's pronouncement. For practical reasons, we have not attempted to present all the facts in any of these cases, but merely the summary judgements as they affect biotech patent law. If you want to read the whole case history, or the ruling, just click on the link. It's widely agreed that without the decision handed down in 1980 by Chief Justice of the Supreme Court Warren Earl Burger, the biotechnology industry might have taken a very different turn. The ruling opened the doors to biotech patents, encouraging companies in the emerging field that they may be able to protect their inventions and turn them into saleable -- even profitable -- drugs. The decision sent a clear message that allowed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biotech industry, according to Fish Richardson's Wetherell. It was the first case that allowed the patenting of living things. Before that, it was possible to patent the use of an organism (such as using Streptomyces to make antibiotics) and a method of making the antibiotic (fermentation), but you couldn't patent the organism itself. In fact, he added, this was the first instance in the entire world. And even today, in some foreign countries, you still can't patent living things. John Wetherell In Diamond v. Chakrabarty, the Supreme Court declared that genetically modified microorganisms were patentable matter. Ananda Chakrabarty's patent application, filed in 1972 and assigned to the General Electric Co., consisted of 36 claims to a genetically engineered Pseudomonas bacterium that can break down multiple components of crude oil. This is the bug that was engineered to treat oil spills. The patent examiner allowed two of the claims (the method of producing the bacterium and a method for preparing an inoculum), but balked at the third -- claims to the bacterium itself, because as living things, microbes are not patentable subject matter. The Supreme Court disagreed (although the vote was close). Citing records accompanying the Patent Act of 1952 (when Congress recodified the original Patent Act of 1793, which was authored by Thomas Jefferson) the Court said that Congress intended statutory subject matter to include 'anything under the sun that is made by man'. According to the Court, Judged in this light, microorganism plainly qualifies as patentable subject matter. His discovery is not nature's handiwork, but his own. Many thought that this decision did not apply to plants, for they were already protected under the Plant Protection Act and the Plant Variety Protection Act. However, the PTO was already granting patents on new and unobvious varieties of seed-grown plants. In 1985, the PTO's Board of Patent Appeals and Interferences confirmed this position, stating in its decision In re Hibberd (which concerned a patent on maize that produced elevated levels of tryptophan) that it rejected the argument that the plant-specific acts are the exclusive forms of protection for plant life. And, in 1987, the PTO announced that it considered non-naturally occurring, non-human, multicellular living organisms, including animals, to be patentable subject matter. Thus, anything under the sun meant all forms of life -- except humans. Early U.S. patents on biotech inventions often included seemingly broad, prophetic, claims. Prophetic patents are granted for inventions that have yet to be tested, providing the patent contains a sufficient written description to enable someone skilled in the art to practice the invention (enablement) and use it for its intended purpose (utility). In Amgen Inc. v. Chugai Pharmaceutical Co. Ltd. and Genetics Institute (1991), the 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 took its first step toward clarifying just what a written description entails. In short, Amgen had sued Chugai and Genetics Institute for infringing a claim to a DNA sequence consisting essentially of a DNA sequence encoding human erythropoietin. But the Court judged that it's not enough to know how a compound of unknown structure (in this case, the EPO gene) might be isolated in order to claim conception; instead, the inventor must actually isolate that gene. (In patent parlance, an invention is conceived when there is a complete idea for making and using it.) According to the court, It is not sufficient to define solely by its principal biological property, e.g., encoding human erythropoietin When an inventor is unable to envision the detailed construction of a gene so as to distinguish it from other materials, as well as a method for obtaining it, conception has not been achieved until reduction to practice has occurred, i.e., until after the gene has been isolated. Robert Baechtold Robert Baechtold, a founding partner of New York-based law firm Fitzpatrick, Cella, Harper Scinto, summarized the court's findings thus: Just because you know about the protein, this doesn't constitute conception of the isolated gene. He added that the ruling also prevented getting very broad-based claims on all DNA sequences that code for a protein or analogs of that protein. The Federal Circuit Court addressed this point again in 1993, in Fiers v. Revel and Tiollais v. Sugano, Muramatsu and Taniguchi (generally referred to as Fiers v. Revel). At issue was the resolution of a three-way interference proceeding regarding the priority of invention to the DNA that codes for human fibroblast beta-interferon. All three parties had already filed patent applications in other countries, and each tried to establish U.S. filing priority based on the foreign filings. The PTO's Board of Patent Appeals and Interferences had awarded priority of invention to Sugano et al., basing its conclusions on the disclosure or failure to disclose the complete nucleotide sequence of a DNA coding for beta-interferon. The Court of Appeals agreed, stating that an adequate written description of a DNA requires more than a mere statement that it is part of the invention and reference to a potential method for isolating it; what is required is a description of the DNA itself. Moreover, the Court said that Sugano's application satisfies the written description requirement since it sets forth the complete and correct nucleotide sequence of a DNA coding for beta-interferon. According to John Barton, the George E. Osborne Professor of Law at Stanford Law School, this ruling in Fiers v. Revel demonstrated more clearly than in any other case that you can get a patent for a protein once you get a patent for its sequence. You can't claim a protein by demonstrating how to find the sequence. You have to have the sequence. This ruling provided for the definition of a substance other than by its utility, he continued. And, of course, this leads directly to issues surrounding the patenting of the human genome. Is the sequence alone enough to get a patent on, even if you don't know what it does? Barton asked. Several other cases centered on this issue of a written description, including In re Bell (1993) and In re Dueul (Federal Circuit, 1995), but they culminated in The 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v. Eli Lilly and Co.(1997), which concerned insulin.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UC) claimed that Lilly had infringed its patents in its manufacturing of human insulin. UC's patents, which are considered pioneering and were filed in the early 1970s, relate to recombinant plasmids and microorganisms that produce human insulin. One of these patents, discussed here, is based on the determination of cDNA sequences from rats, but the claims were extended to cover mammalian and human insulin cDNA. The Federal Circuit Court determined, however, that these claims were not sufficient or enabled for human insulin cDNA. Describing a method of preparing cDNA or even describing the protein that the cDNA encodes does not necessarily describe the cDNA itself. No sequence information indicating which nucleotides constitute human cDNA appears in the patent, as appears for rat cDNA Accordingly, the specification does not provide a written description of the invention. The Court went on to state that, In claims to genetic material a generic statement such as 'vertebrate insulin cDNA' or 'mammalian insulin cDNA,' without more, is not an adequate written description of the invention because it does not distinguish the claimed genus from others, except by function is only an indication of what the gene does, rather than what it is. In other words, The sequence of the protein is not a written description of the cDNA that produces the protein, explained Fitzpatrick, Cella, Harper Scinto's Baechtold. It becomes too easy to preempt large fields of research if you can write broad claims based on limited disclosure. And, in fact, he added, this is an ongoing concern. Companies are still trying to write broad claims. Rochelle Seide, a partner in the New York law firm of Baker Botts LLP, believes that UC v. Lilly is the single most important biotech patent ruling, in that the Federal Circuit had a departure on what constitutes a written description of an invention. Seide explained that there are three sections of the patent statute that deal with description. You have to show you're in possession of the invention; you have to enable the invention; and you have to disclose the best mode of practice. In UC v. Lilly, the court decided that UC had not described human cDNA, even though it was enabled, she said. Rochelle Seide This decision came at the end of a line of cases that dealt with description issues, Seide continued. One of the reasons it's had so much impact is that 'written description' has become a hot issue at the PTO. In fact, she added, the Court and the PTO are still grappling with this issue. Patents are moving targets. One of the basic tenets of patent law is that a patent must enable someone skilled in the art to practice the invention, without undue experimentation. Enzo Biochem Inc. and Calgene Inc. learned this as a result of their extended patent battle over antisense technology. Enzo's patents, which it licensed exclusively from the Research Foundation of the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claim various fundamental aspects of genetic antisense technology. According to the Court, they teach the application of antisense technology in regulating three genes in the prokaryote E. coli. Calgene's patent, on the other hand, is directed to the use of antisense technology in regulating gene expression in plants (which are eukaryotes). Enzo sued Calgene, claiming that the latter's patented Flavr Savr tomato infringed Enzo's antisense patents. Not so, according to the Court of Appeals. In Enzo Biochem Inc. v. Calgene Inc. (1999), the Court pointed out the fact that despite limited disclosure, inventor Masayori Inouye asserted that the practices of this invention are broadly applicable with respect to any organism containing genetic material which is capable of being expressed. He cited bacteria, yeast, other cellular organisms and even viruses. However, the judges determined that Enzo's patents had not provided enough direction or examples of how to actually practice antisense in those cells. Inouye has provided only the mere germ of the idea for exploiting antisense in eukaryotes The breadth of enablement in the patent specifications is not commensurate in scope with the claims, as the quantity of experimentation required to practice antisense in cells other than E. coli at the filing date would have been undue. If you're going to claim it, you'd better teach it, too. Issues of conception and joint ownership were the focal point of Burroughs Wellcome Co. v. Barr Laboratories Inc. and Novopharma Inc. and Novopharm Ltd. (Federal Circuit, 1994). The patents in question concerned AZT, the first drug approved for treating AIDS. Burroughs Wellcome (later acquired by Glaxo plc ) owned six U.S. patents on various preparations of 3'-azidothymidine and methods for using the drug for treating HIV-infected individuals. Each of the patents named the same five inventors, all of whom were Wellcome employees at the time the inventions were supposedly conceived. But was it these individuals who actually conceived the invention, or did researchers at the NIH share in the conception? For, NIH researcher Samuel Broder and his colleagues, who were developing a cell line to screen compounds for anti-HIV activity, had asked pharmaceutical companies to provide them with samples to test. Burroughs Wellcome did, and one of the compounds was AZT. But that all happened before the company had filed its patent application. To make a long story short, several years after the FDA had approved AZT, Barr Laboratories filed an 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 (ANDA) to manufacture and market a generic version of AZT. Barr claimed it was not infringing Wellcome's patents because Barr had licensed AZT from the government, whose employees (Broder and Hiroaka Mitsuya, who tested the Wellcome compound) should be considered co-inventors. (Later, Novopharma also filed an ANDA on AZT, and was thus included in this lawsuit.) The Federal Circuit judges ruled that the NIH scientists were not co-inventors; in fact, the testing done by the NIH confirmed the operability of the inventions and showed that the Burroughs Wellcome inventors had a definite and permanent idea of the inventions. was part of the reduction of practice The court went on to say that We do not know precisely when the inventors conceived their inventions, but the record shows that they had done so by the time they prepared the draft patent application that thoroughly and particularly set out the inventions as they would later be used The NIH scientists were not joint inventors of these inventions. When the NIH filed the first patent applications on expressed sequence tags (ESTs) in 1991, it sparked a furious debate on whether such partial gene sequences should be patentable. (Three years later, the NIH abandoned those original applications.) ESTs are short sequences of DNA only; they can be (and are) generated automatically by machines; and, though they're extremely useful in locating a full -length gene, and thus predicting the protein that gene makes, by their very nature ESTs cannot disclose the entire protein for which that gene codes, nor can they be used to conclude anything about its function. Are they patentable, then? Do ESTs meet the requirements for utility and enablement? Well, the PTO has been granting patents on gene sequences: In fact, according to the Biotechnology Industry Organization (BIO), by the end of 1999 the PTO had issued 2,330 patents covering gene sequences. And, the U.S. government held the most -- 388 to be exact -- topping all companies, even second-place Incyte Genomics Inc. (which held 356 patents at the time). More than 2,000 patents on gene sequences may seem like a lot, but it's only a drop in the bucket. The PTO has been flooded with gene patent applications, thousands upon thousands of them. To help relieve its burden, the PTO proposed new (revised) utility and written-description guidelines in December 1999. (This is the second time the PTO has published interim guidelines; the first time, in 1998, they were met with such harsh criticism by the research community that the PTO revised them.) Many comments took this opportunity to heavily criticize the patentability of ESTs, grounding their arguments in fairness and policy issues. Many comments also expressed the opinion that ESTs lacked the utility, enablement and written description necessary to satisfy the U.S. code. ESTs are at the root of the written description and utility guideline issues, commented Baker Botts' Seide. These issues may ultimately need some resolution by the court. The revised interim guidelines will be used by PTO examiners in their review of applications for compliance with the written description requirement of patent law. Importantly, however, the PTO has stated that are not the appropriate vehicle to fully address the patentability of ESTs. That will come, apparently, with the PTO's revision of the utility guidelines (including enablement requirements.) The PTO expects to publish the final guidelines this fall. The set of decisions implicit in the utility guidelines represent a very important milestone in biotech patenting, commented Stanford Law's Barton. There's a sticky point in the DNA/gene patent arena, though, and that has to do with the doctrine of equivalence. According to Leydig Voit Mayer's Kilyk, the problem comes up when a client wishes to file a patent application, but first needs to determine whether its claims would potentially infringe on any other patents, issued or pending. Sometimes we find a patent that describes exactly what our client wishes to do, but usually we find patents or applications that are arguably similar. But are they equivalent? For example, he continued, say that one company has a patent on a DNA sequence or protein. Another company wants to work with or market a DNA or protein that differs by one base pair or one amino acid. Are they the same or different? This situation comes up all the time, Kilyk said. And, so far, There haven't been a sufficient number of interpretations by the Federal Circuit in this area to allow an unequivocal answer. According to Stanford Law's Barton, the patent case that could have the biggest impact on biotech in the near future doesn't concern biological molecules at all: It's about algorithms. John Barton In ATT Corp. v. Excel Communications Inc. (1999), the Federal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 reaffirmed the patentability of software. (The case concerned software governing long-distance telephone calls. The patented process aids long-distance carriers in providing differential billing for subscribers, depending on whether they call someone with the same or a different long-distance carrier. ATT's process uses subscribers' primary interexchange carriers as data.) The Supreme Court had already affirmed that even though a mathematical algorithm is not patentable in isolation, a process that applies an equation to a new and useful end is at the very least not barred at the threshold. And the Federal Circuit supported that decision in State Street Bank Trust Co. v. Signature Financial Group Inc. (1998): A mathematical algorithm may be an integral part of patentable subject matter such as a machine or process if the claimed invention as a whole is applied in a useful manner. Importantly, the Court also addressed whether there need be a physical requirement for software to be patentable. The mere fact that a claimed invention involves inputting numbers, calculating numbers, outputting numbers, and storing numbers, in and of itself, would not render it nonstatutory subject matter unless, of course, its operation does not produce a useful, concrete and tangible result. According to Barton, this ruling means that it will be possible to get a patent on an abstract procedure or an algorithm. And it will impact biotechnology. For instance, he continued, We will quickly see patents on computational methods for calculating protein folding. According to Barton, This case is saying that it's a lot harder to draw the line between the discovery of a scientific principle and the development of a patentable invention. Since current biological research (including genomics, proteomics, bioinformatics and systems biology) relies so heavily on computing, and, indeed, already occurs more frequently in silico than in vitro or in vivo, researchers may now have a way to patent these types of inventions -- and an entirely new way to profit from them as well. 16.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inferno Posted on: 2004-04-24 12:29 和ngm兄的辩论,其实不用谁说服谁,只是大家看问题的立场和角度不一样.仔细揣摩一下,windlight 和ngm兄讨论的内容,大家一定如有所悟.windlight兄更强调专利的意识,同时技术人员应该参与到专利工作中去.而ngm兄则说明专利申请的细节,技术上的问题应该请专业人员来完成.技术人员应该关注自己的技术同时要有专利意识就可以了.专利的细节问题和(查新,申请等)技术就留给专利专业人员去完成. 非常高兴能和windlight and ngm兄交流探讨,我也能从中学到不少东西 17.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windlight Posted on: 2004-04-28 19:04 http://www.blogchina.com/idea/property/ 刚看到这篇文章,正在学习中。 温故而知新,必要的重复绝对是学习所必需的,我将相对系统的给出我对专利意识的认识供大家讨论。 我谈事情喜欢先明确自己的角度和出发点,然后看对方的接受层次和关注范围,也就是一般所说此文适合哪些人阅读。但这篇文章实在是不好写,是给我们这些非专利专业人士的科研工作者,还是老百姓,还是学生,还是专利工作者。后者决定了文章是否有真正的价值。但我思考了这么多天,还是写不出这么多的版本。还是自说自话吧! 林肯关于专利的名言一定要知道:专利制度是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The patent system has added the fuel of interest to the fire of genius)。 我们生活在这个四维空间里,长、宽、高、时间。这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基础。我在此文中,分为空间和时间作为出发点来谈。 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财富角度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我的视角和出发点。现在经济学认为财富的来源有四个,土地,资本,劳力,知识技术。 现在我就从专利的三个特点说起:独占性、地域性、时间性 独占性(财产的排他性):同义的还有垄断性,排他性,禁止他人使用权(处置权),私权而非公权。 这个特点的意义实际就是财产的不可共享,通俗地说,就如我以前的签名,苹果如果给人,自己就要放弃,不可能同时两个人拥有同样的专利(排他性),也不能自己同时拥有两个同样的专利(单一性)。根据法理来说,专利就是通过国家垄断,来把公众的权利(对知识的共享和使用权)牺牲一段时间,集中赋予专利权人来获益,已补偿他的投入和激励更多地发现。实际知识本身是不具有这个排他性的特性,而是通过人为的手段和国家强制力(国家主权)来体现,需要创造者主动申请,主权国家代公众批准授予一定时期。 地域性(空间概念): 上面实际已经提到了专利权是主权国家授予,这意味着一个主权国家授予的专利,只是在这个国家中有效,别的主权国家没有义务去维护别人的主权。专利申请人如需要在多个国家中获得专利权,必须在多个国家申请。 这是对地域的一般理解。 我在此想强调的是:专利的财产性,还来源于他对财富的贡献,而这个贡献部分是通过对知识空间的圈地行为来获得。也就是在知识空间里的地域性。 你通过圈地来让别人付给你地价或买路钱。 专利中有个上位和下位的概念: 知识和财产都有个累积性(这也是我签名中所提到过的),就是后来者可以依靠前人的积累获得更多。按牛顿的名言就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可以看得更远。 知识王国的上位概念一般来说就是抽象的(内涵少,而外延广),而下位就是具体的(内涵多,而外延小)。抽象的一般性更强,如你在知识王国里发现和创造了中国,那么整个中国都是你的圈地范围,任何人使用这个范围里的知识,都需要获得你的许可和付出代价给你。而如果你发现的只是中国广州,那么只有广州范围内的知识,你具有排他性,可以让经过你广州的人留下买路钱,你不能因为别人经过上海,而付给你广州的买路钱。 时间性: 专利的时间性一般的认识就是专利是有期限的,其意义前面也提到了,这就不再重复。一过了期限,专利技术就成为人类的公共财富,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我想强调的时间是指知识王国的圈地也是极其强调时间的(新颖性)。你说你发现了中国(上位概念),而同一时间或之前别人已经发现上海了,那么你是没有新颖性的,你不可能圈住整个中国而获利。你要圈的地(创造性)是前所未有(开发或主人)的,你才能有效的圈住。这也是专利制度意义所在,鼓励创新。 结合以上认识:我们应该对专利的三个特点基本有所认识。 专利的三性:新颖性、创造性也就有所了解。而实用性一般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可以说就是你圈的地不是空中楼阁,是别人能够利用和更上一层楼的。 18.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ycxfzf Posted on: 2004-04-28 21:59 专利这个东西,我也是刚接触,导师刚申请了一个药物的化学结构的国际专利,把一系列化学结构全部保护起来了,别的人就再也不能做与这个结构相关的药物研究,刚开始我也不是很懂,现在才慢慢了解了,专利这东西其实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有利的。保护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以后还要多多学习。 19.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wzuny Posted on: 2004-04-29 19:33 精彩! 看了上面几位高手的讨论,又体会到了不少东东!!! 关于专利的意识与企业的专利策略,今天刚刚参加了在杭州举办的一个新药开发与知识产权保护学习班,也谈到了这方面的内容,拿出来与大家共享: 根据市场目标,确定理想的专利涵盖范围 对于某一战略需要确定一清楚的目标。这个目标可以是在一非常高的概念水平,或者也可以是针对单一专利申请的。关键是通过获得一项知识产权可以获得哪些市场优势。研究相关的目的应该包括通过研发新的知识产权,将希望达到哪些目标领域。专利是特定的文件,如果一个目标概念上太宽泛,其结果专利战略将是不清楚的和无意义的。 明确竞争优势 确定专利战略的一个关键是了解究竟是什么提供真正的竞争优势,然后努力维持这一优势的产权性质。可以是一个制造一设备的特殊的方法,或可能是用于制造方法中的技术,或是制造方法本身。如果全部竞争优势维系于这一发明,要考虑专利是否将真正保护这一竞争优势,如果不能,也可以将这一发明作为技术秘密保护。通过筛选一个目标,确定将要完成的任务;通过考虑竞争优势,决定这一目标是否将以持续价值方式完成。 关于专利申请的决策 有关是否申请专利的决策是困难的。申请或不申请往往都有很多的理由。所以,最好专人负责处理有关知识产权的困难决定,以及有一特定的程序。做决定的人其自己必须与某一具体的专利申请无关,并且理解这一专利申请如何适合于整个企业的专利战略。许多情况下,发明人与其发明创造关系密切,以致于不能做出独立的判断。一般而言,研究管理者是最合适的决策者,因为他能够理解发明的商业与技术方面的冲击。 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统筹决定 专利战略中主要原则是就目前所有来分配完成任务的资源。应该从实际角度来考虑:完成该目标是否需要大量人力、钱或设备。 对竞争专利的反映 制定企业战略时,应当考虑竞争对手申请了该技术领域的专利时企业怎样对待。首先,需要检测这些专利,然后分析,最后得出结论需要采取什么措施。至少,应该知道哪些技术领域的竞争专利应该关注。有时,即使仅发现有限的先有技术,也应推翻该领域所有的专利,至少努力限制其权利要求。 跟踪最新专利信息 在战略的发展方法,要考虑技术领域的新信息怎样得到,以及怎样有机地综合。如果专利用一种有效方式综合,最要紧的是:研究者能够得到最新的专利。通过综合技术领域的先有技术,研究者能够节省时间,不做重复性工作,这一综述工作也提供研究者思路、方法及知识。 申请的协调 因为专利是由国家授予的,在申请专利过程中,需要决定向哪些国家申请,怎样申请。而决定向哪些国家申请是最困难的。因为其要考虑企业的全球需要,即在世界上哪些国家拥有专利将有助于市场效益或阻止竞争对手。当企业考虑今后十年或二十年的发展时,预先占领这一时期的市场。 全球公司应该知道企业增长的努力将会集中于世界上哪些地方。而且,因为专利阻止竞争者,要考虑竞争在世界上哪些地方有制造业,可能在哪里建工厂,可能想在哪里发展。第二大问题是要考虑怎样及何时提交申请。如果有几个发明,应该有计划的协调专利申请。大部分国家都是先申请制,在先提交的申请不应影响在后申请的新颖性。 保护商业秘密 这一原则涉及一有机组织或系统保护。为了维护专利权围绕研发需要维系合适程度的保密。但是秘密具有动态的性质,如何避免不必要的公开。通过检索来确定:是申请专利还是公开出版,或保守秘密。是否提交申请取决于一个平衡,即专利申请中公开与专利阻止其他人实施所提出的权利要求的能力。 20.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关耳 Posted on: 2004-05-03 14:11 很好,学习中。 个人认为专利意识还有一点:专利意识除了工作中重视发明创造,写好专利申请资料保护好自己,还要充分利用别人公开的专利信息! 我们可以利用已经过期的专利;可以在别人专利的基础上创新,申请新的专利,争取交叉许可的机会;可以利用人家的专利漏洞。 另外,专利仅仅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我们在提高专利意识的同时,也应一并提高知识产权的意识。 21.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红领巾 Posted on: 2004-05-03 16:12 对于专利意识,大家各有所见,但我认为,所谓意识仅指其对事件的敏感度,比如,我的学习意识比较强,那是说我很爱学习,重视学习,而不是指我的学习成绩好不好,对于专利来说,我认为专利意识应指其对专利事件的敏感度,即是否重视专利,至于专利知识懂多少,是否会检索专利,是否会分析、规避专利,是否会运用专利战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等等,那应是实际操作人员的事情,是专业知识,而不是意识。 对于中国的企业来说,我认为首先要加强的就是企业领导的专利意识,如果企业领导对专利不重视,不对企业的专利战略做一统计规划,不要求其研究人员在立项、开发过程中监视、规避专利等等,下面的研究人员、执行人员再努力都没用,企业的整体发展都会受到影响的! 22.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xiaopingl100 Posted on: 2004-05-05 18:23 最近我查到原有一个硫普罗宁冻干粉专利取消,在此我想请教各位高手有一些不具备专利的申请条件(新颖性根本站不住脚,采用的方法是一般的制剂技术和常规的制剂条件,根本没有什么科技含量;所用辅料也是常规辅料),怎么使其无效? 23.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稀糊醋鱼 Posted on: 2004-05-05 20:28 xiaopingl100 wrote: 最近我查到原有一个硫普罗宁冻干粉专利取消,在此我想请教各位高手有一些不具备专利的申请条件(新颖性根本站不住脚,采用的方法是一般的制剂技术和常规的制剂条件,根本没有什么科技含量;所用辅料也是常规辅料),怎么使其无效? 常规技术加常规辅料并不一定就申请不了专利。 关于专利的申请条件我是这样理解的: 国外判断创造性一般采用的是非显而易见性的原则,而国内则略有区别。 审查员一般会有2个方面: 1. 首先会去考核其非显而易见性(即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容易想到的方法) 2. 如果采用的是本领域普通人员都容易想到的方法,则会重点考虑是否有显著的效果。如果有的话,还是可以认为具有创造性。 所以关于楼上战友的问题,我觉得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打个比方吧,有一种已知的合成方法A,结合了一种已知的化合物B,但是以前从来没有人将这2种已知技术结合在一起。现在采用了A方法合成了化合物B,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收率,或者是大大降低了成本,那还是可能会被授予专利的。 说如何无效类似的专利,我想还是应该仔细分析专利所描述的特征,同样一件事情,不同的写法可能会有不同的结果! 24.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windlight Posted on: 2004-05-05 23:05 xiaopingl100 wrote: 最近我查到原有一个硫普罗宁冻干粉专利取消,在此我想请教各位高手有一些不具备专利的申请条件(新颖性根本站不住脚,采用的方法是一般的制剂技术和常规的制剂条件,根本没有什么科技含量;所用辅料也是常规辅料),怎么使其无效? 新颖性是无效专利所用的主要手段,而创造性在无效时基本不作考虑,因为事后诸葛亮谁都会当。用创造性无效专利,对专利权人一般来说是不公平的。 所以你说新颖性没有,可以无效别人的专利,这是对的,但你后面所说的没有科技含量我理解一般是指创造性,这是你自己的概念没有搞清楚。 新颖性的概念我想也不用在这里重复,还是很好判断的。但创造性的标准实际灵活度还是比较大的,这时就在于审查员掌握的火候怎么样,一般说审查员就是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但这个本领域实际还是很宽泛的,要是细说起来技术领域可以分到几千几万个吧,而现在国知局整体的审查员大概才在一两千吧,很难覆盖到全部技术领域。 我在sipo的校友说,他们领导说过没有不能授予的专利。只要是专利申请,都是作过了一定的工作,而天下没有绝对一样的专利申请,只要新颖性满足,创造性和实用性一般都没有问题。创造性不高,只是保护的范围很小而已。我这位朋友就是学药学的,他还曾经审过物理化学方面的一个专利申请,他说看申请书就如看天书一般,n多张公式推导,不要说本领域一般人员,就是专家,估计也得十天半个月的才能看懂,何况他一个隔行的人。 想无效别人的专利,就是打官司,而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前面提到专利无效就是打别人的新颖性,你就是要找到这样的证据证明他没有新颖性,而不能空手站在法庭上,说他那个创造性不可以,想通过辩论来无效这是没有意义的。 而且如上面醋鱼主任所说,创造性地判断也不是以科技含量来看。 实际这位朋友还是有一些老的发明创造奖励的概念在里面,也就是本贴所说的意识问题。 以前我国实行发明创造奖励,而没有专利制度,这里的发明创造就是要有高度,要成功实现,才可能谈到奖励。你成功实现了,创造了多少效益,才能奖励你。而专利制度里,你已经创造了效益,就说明你已经公用了,就不可能再去申请专利了,并获得知识产权保护。还有就是专利是先申请制,而不是成果报奖制,基本完善的技术方案就可以申请,而不要等十全十美的一个商品生产出来才去申请。你拿一个十全十美的产品去申请专利,往往还存在保护范围太小,失去专利制度的保护意义,别人很容易绕过你或变劣使用而不侵权。 一些大企业如何能一年申请成百上千个专利(如dvd相关专利据说就有几百个),日本的家庭主妇如何能成为日本专利的主要申请者,这些都说明专利申请不是一个产品的申请,dvd的光头移动方式,就是一个专利,在接受sipo老师培训的时候,老师就曾说过,一个技术问题被系统的解决,就可以申请一个专利,而一个产品的成功,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会是只有一两个那么少。可以说,如果不考虑申请专利的成本问题(时间,精力,金钱)一个产品可以申请n多专利。对一个产品只有一个专利保护,保护力度也往往是不够的。必须要形成专利保护群保护网,才能有效保护。 有些话是我联想的,可能不是这位朋友的本意,但不是批评或责骂的想法,我直言不讳写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深入探讨学习。 如何找新颖性证据就不用在这里重复吧! ps: 醋鱼兄,我谈不上什么专利高手,高手是专业和法律并重的,园子里的高人很多,我能在专利帖子上得点分,只不过是勤快些,早点转了一些别人的文章,另外我是学经济的可能关注专利的经济和法律信息更多一些,角度与大家不是太相同。而且我是偏重抽象,或者说一般思维,和各位搞一些文字游戏,争论争论还可以。 向你所说的剂型专利的常用辅料和新辅料的关系,我就不懂,我知道辅料是剂型专利的主要技术特征,但辅料的新,辅料和药物结合的新,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到底在那里? 25.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longbow Posted on: 2004-05-12 23:34 关于制剂专利,要看到底是以药物制剂产品作为专利还是药物制剂的制备方法。 对于前者,撇开全新化合物,对于已知活性组分的不同组合或配比作为发明核心的药物制剂,则必须具有出乎意料的协同作用才能认为有创造性;那样的话,其专利申请使用普通制剂条件是不影响的 对于后者,其主要应当令人信服的说明该方法与现有技术的方法相比所具有的优点和效果 26.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zhangjie0815 Posted on: 2004-05-14 00:04 谁能谈一下申请药品专利与申请其他专利的异同?谢谢啦。 27.Re:【原创】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xuanron0701 Posted on: 2004-05-19 16:53 2004-05-14 00:04 -------------------------------------------------------------------------------- 谁能谈一下申请药品专利与申请其他专利的异同?谢谢啦。 在整个专利申请的程序方法,药品专利申请为发明专利与其它专利申请没有什么区别,都要经过初审、实审过程,只是说药品作用一种商品的特殊性,其专利申请所需的资料来证明其三性,有它独特的地方,所以实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建议申请药品专利找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代理人代理最佳。 28.Re:【原创】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caribbeanpirate Posted on: 2004-05-21 11:42 专利???? 29.Re:【原创】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jinwsapa Posted on: 2004-05-21 14:39 制剂方面的专利有很多文章和奥秘, 它是药厂在其药品结构专利到期后的另一道防线. 国外在制剂专利方面有很多保护手段: 如用的原料药晶型, 含结晶水份数, 颗粒密度大小, 剂量范围, 复方与缓释, Cmax, 释放曲线及到达时间, 用药方式. 甚至用药说明书的版权等都可用于保护. 这方面中国的专利律师经验还不足, 国内外专利法也有不同. 但与结构专利比, 制剂专利还是有办法可以绕过.(不然仿制药厂就无法生存了)只是要看条条大道通罗马的结果和成本是否有优势. 国外一个新药有多项甚至10多项专利保护 (patent portfolio),目的是尽可能延长保护期, 增加对手的仿制难度和费用, 以及告倒对方的机会. 但有专利并非就可排他, 专利的重迭性和无效是很普遍存在的, 问题是专利局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经验去排除, 必须要靠相关企业出重金打官司才能见分晓. Patent Lawyer will be a big winner no matter what outcome will be, 通过专利挑战和法庭最终判决, 让原创药厂的制剂和工艺专利无效是仿制药厂争取首先上市其仿制药, 赢得180天专买期的主要手段 30.Re:【原创】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windlight Posted on: 2004-08-11 11:08 我们现在很多的决策出问题,看起来是缺乏科学的意识,但根本上是缺乏管理的知识。没有知识,哪里来意识?决策只是凭感觉罢了。丁士昭教授说。 http://finance.sina.com.cn/g/20040811/0825940234.shtml 没有知识,那来意识 精辟!!! 31.Re: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zhengzs Posted on: 2004-11-12 23:37 ycxfzf wrote: 专利这个东西,我也是刚接触,导师刚申请了一个药物的化学结构的国际专利,把一系列化学结构全部保护起来了,别的人就再也不能做与这个结构相关的药物研究,刚开始我也不是很懂,现在才慢慢了解了,专利这东西其实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有利的。保护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以后还要多多学习。 有几个问题需要澄清: 1 申请国际专利和得到授权是两回事.国际专利要到所指定的国家申请并取得授权才能得到这个国家的保护. 2 国际专利进入国家阶段需要通过代理机构完成.在发达国家代理费很贵.你导师是否准备了足够的钱. 3 从申请到得到授权没有确定的时间.有的专利从公告到授权花了8年时间.在这个期间没有保护,唯一的保护就是阻止别人申请同一内容的专利. 4 得到授权后,别人不经允许不能从事商业用途,作研究完全可以,你不能阻止别人从事研究工作.大部分药物都有专利保护,如果不允许作研究,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文献? 32.Re:【原创】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hxlleiip Posted on: 2004-11-15 20:50 前面的朋友说到:大家已提及的查找专利, 写好专利说明书等 很重要, 但做好做精不易, 需要有很多训练, 很强专业背景和经验, 中国目前非常缺有经验的专利律师. 尤其是双学位 (PH.D. M.D + JD) 的确如此,专利的专业性很强,学法律的只能泛泛而谈,很空洞,缺少技术支持。所以必须要两者的背景都需要!专利是门实务性的工作,现阶段很多人喊知识产权战略的口号,很宽泛很概括,但具体到某一个技术领域,就非得既动专业又懂法律的实务性人才。所以希望我们都能多学学这方面的知识。另外,有人问道:药物专利与其它领域的专利有什么不同?本人有一个看法,好像以前还没人这样提到过,那就是药物专利一般很少会出现专利群。当然这个观点不一定正确。就一个上市的药品来说,其核心专利一般就是一个具体的化合物,当然也有联合药物的情况。本人这里说的专利群是指相对比如DVD这样的专利来说的,一台DVD需要很多的部件一起构成,每个部件可能就是一项专利。而一个药品,其所包含的专利不可能象DVD那样,含有很多部件。一点浅见,不知当否? 33.Re:【原创】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hxlleiip Posted on: 2004-11-15 21:01 应该说,目前药学科研人员的专利意识确实是越来越强了。政府这几年也在慢慢强化这种观念。比如说,科研立项时,要给出专利申请号才拨付资金。当然这种做法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好的就不多说了可以鼓励大家积极申请专利,单纯在专利申请数量上一片喜人。但实际上,由于我国目前的现状,缺乏懂专利撰写方面的人才,导致这些为了拿个专利申请号匆匆赶上去的申请的撰写很成问题,最后既拿不到专利授权,还被免费公开给社会公众。专利实际上就是利益的竞争,只要当人们真正意识到其价值时(一种就是被人家起诉要侵权费,一种就是卖掉或者实施自己的专利得到利益)才可能真正重视这个东西,才会去学习它。 34.Re:【原创】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windlight Posted on: 2004-11-16 10:17 hxlleiip wrote: 前面的朋友说到:大家已提及的查找专利, 写好专利说明书等 很重要, 但做好做精不易, 需要有很多训练, 很强专业背景和经验, 中国目前非常缺有经验的专利律师. 尤其是双学位 (PH.D. M.D + JD) 的确如此,专利的专业性很强,学法律的只能泛泛而谈,很空洞,缺少技术支持。所以必须要两者的背景都需要!专利是门实务性的工作,现阶段很多人喊知识产权战略的口号,很宽泛很概括,但具体到某一个技术领域,就非得既动专业又懂法律的实务性人才。所以希望我们都能多学学这方面的知识。另外,有人问道:药物专利与其它领域的专利有什么不同?本人有一个看法,好像以前还没人这样提到过,那就是药物专利一般很少会出现专利群。当然这个观点不一定正确。就一个上市的药品来说,其核心专利一般就是一个具体的化合物,当然也有联合药物的情况。本人这里说的专利群是指相对比如DVD这样的专利来说的,一台DVD需要很多的部件一起构成,每个部件可能就是一项专利。而一个药品,其所包含的专利不可能象DVD那样,含有很多部件。一点浅见,不知当否? 同一时间或时间段比较集中的专利群确实很少在药品中出现,就我个人经验,药品专利还有合案申请的倾向,制备,用途,提取物和化合物同时申报,形成一个专利同时拥有三个独立权利要求也是有的。但同族专利和选择发明比较多也是药品专利的特点。 35.Re:【原创】再谈专利意识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hxlleiip Posted on: 2004-11-18 20:40 windlight wrote: 同一时间或时间段比较集中的专利群确实很少在药品中出现,就我个人经验,药品专利还有合案申请的倾向,制备,用途,提取物和化合物同时申报,形成一个专利同时拥有三个独立权利要求也是有的。但同族专利和选择发明比较多也是药品专利的特点。 仁兄说得在理。其实很多药物申请尤其是新化合物申请都基本上涉及化合物本身、含有该化合物的药物组合物、该化合物的制备方法、该化合物的制药用途几个方面。把我所说的专利群说成专利池应该更恰当。意思就是说一旦药物侵权了,我想出现一群专利权人围着你要侵权费的情况应该比较小,因为一个上市药物不同于一部DVD,前者排出联合用药的情况的话,其专利权实质应该就在该化合物,而该化合物专利权应该是谁的就是谁的。而不像DVD,这个部件有专利权,那个部件也有专利权,这样就形成了专利池。我觉得药物专利应该跟这些不大相同,希望大家继续讨论。
个人分类: 思辨|9255 次阅读|0 个评论
精确性不是科学知识的普遍特性——从传统中国哲学的认识方法谈起
可真 2008-5-17 18:24
道是传统中国哲学中各家各派共同使用的普遍范畴,谋道乃是传统中国哲学的使命所在。 《易传》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器是有形事物或事物现象,道是有形事物的整体或事物现象的总和用老子的话来说,道是众妙之门、天下母;用韩非的话来说,道尽稽万物之理;用朱熹的话来说,总天地万物之理谓之太极。因此,对道(太极)的认识,就是意味着要穷尽天地万物之理。然则,如何才能达到对道(太极)的认识呢?对此,朱熹曾说: 今人务博者却要尽穷天下之理,务约者又谓反身而诚则天下之物无不在我,此皆不是。且如一百件事,理会的五、六十件了,这三、四十件虽未理会,也大概可晓了 。(《语类》卷 117 ) 这里朱熹提到了关于道(太极)的三种认识方法:第一种是务博尽穷天下之理;第二种是务约 反身而诚则天下之物无不在我;第三种是类推如一百件事,理会的五、六十件了,这三、四十件虽未理会,也大概可晓了。 从理论上说,既然总天地万物之理谓之太极,当然必须尽穷天下之理,才能达到对道(太极)的认识,因此,上述三种方法中,只有第一种才是最理想的方法,但是在现实中,谁都不可能做到尽穷天下之理,所以它又是最不可行的方法。从传统中国哲学的实际情况来看,事实上只有务约和类推两种方法才是真正受到重视的。 务约的方法起源于老子。老子主张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按:这里母与子分别指道与万物),认为必须得道才能知物。这种方法后来被庄子发展为以无知知必须放弃知物才能得道,这便是庄子所谓的体道。嗣后,深受道家思想影响的荀子又提出体常尽变之说,以为体常(体道)是尽变(知物)的必要条件,唯其体常(体道)才能尽变(知物),显然,这又回到老子既得其母,以知其子的路子上了。也正是受此启发,作为荀子的学生、在思想上归本于黄老的韩非遂提出明君贵独道之容的政治思想,主张建立执一统众的君主集权制度。 类推的方法起源于孔子。孔子主张为仁当能近取譬,也就是爱人要推已及人。这种为仁之方蕴含视人如己的人己统一观,正是在此基础上,孟子进一步发展出视人视物皆如己的物我合一观,所谓万物皆备于我者是也。由此观念出发,孟子提出反身而诚的主张,认为尽其心则知其性,知性则知天矣。这里心、性、天实指我、人、万物,其尽心、知性、知天的认识方法实为推己及人、推人及物的类推方法。正是基于孟子的物我合一观,北宋理学家张载进一步提出了民胞物吾的天人合一观,只是张载并未将此观念贯彻于其认识论,在认识论上他提出德性所知和见闻之知,认为这两类知识分别来自于不同的认识方法见闻之知,乃物交而知,非德性所知;德性所知,不萌于见闻(《正蒙大心》),这实际上是抛弃了孟子的类推方法。而朱熹则不仅在世界观上继承了张载的天人合一观,更在认识论上继承和发展了孟子的类推方法,他所提出的要求认识主体在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的积累基础上达到融会贯通以至于万理皆通,最后达到自明而诚的格物穷理之法,实际上乃是把孟子的类推方法倒置过来,变成了推物及人、推人及己的类推方法了。 应该说,以朱熹为代表的格物穷理派的认识方法,是比较接近于近现代科学的,其积累与贯通与科学上基于经验的归纳法有其一致性。近现代的科学归纳法也不是在尽穷天下之理之后来进行归纳推理的,其推理得出结论的过程,其情形也不过是如朱熹所说的那样如一百件事,理会的五、六十件了,这三、四十件虽未理会,也大概可晓了。 既然尽穷天下之理不可能最终达到,基于科学归纳法的对于未知事物的认识就只能是属于大概可晓的范畴 。由此看来, 科学知识的精确是也只能是相对的,其精确的程度乃是取决于客观事物结构的复杂程度及由此决定的它的变化的多样程度 。迄今为止堪称精确的科学知识,其实只是对那些结构极为简单从而变化极少的客观事物的认识。 现代科学界对所谓精确知识的普遍崇尚和与之相应的对所谓形而上学的模糊知识的普遍拒斥,其实不过是要求人们的认识局限在那些结构极其单纯以至于几乎不发生变化的恒定事物的领域,而反对人们去从事对那些结构复杂、变化多端的客观事物的认识,或者要么就是把复杂多变的事物加以人为的剪裁(抽象),以主观的单一性来取代客观的复杂多变性后者实际上是要求人们放弃对客观知识的追求,抑或用主观知识来取代客观知识 。 知识之是否科学,不应以是否精确为量度,而应以是否客观为量度。客观对象的复杂多变程度决定科学知识的精确程度,其复杂多变程度 愈高,关于它的科学知识的精确程度就愈低;反之亦然。然而无论其精确度如何,只要与事物的实际相符,其知识便是科学知识。 客观知识是科学知识区别于一切非科学知识的根本特性。
个人分类: 逻辑学|6966 次阅读|8 个评论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6-4 10:37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