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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崇拜是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最大障碍
热度 4 ggjjhh 2017-1-24 07:57
个人崇拜是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最大障碍 高金华 个人崇拜曾经给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和马克思主义发展造成严重恶果。“文化大革命”中,“对毛泽东同志的个人崇拜被鼓吹到了狂热的程度”,“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不绝于耳。粉碎“四人帮”后,华国锋同志“在继续维护旧的个人崇拜的同时,还制造和接受对他自己的个人崇拜”;“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即“两个凡是”)”喋喋不休。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强调“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也明确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但是,个人崇拜现象并没有绝迹。长期以来,一些理论工作者以阐释领导人讲话为立身之本,对领导人发表的无关宏旨乃至包括理论错误的讲话大吹大擂。“高屋建瓴、立意深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就是常见的令人作呕的“系列”阿夷奉承之词。 大陆的一些学者乃至个别宣传部门的负责人丧失人格地对领导人的言行“吹喇叭、抬轿子”的恶习,令港、澳、台的很多人反感、厌恶和恐惧;个人崇拜的恶习是香港一些民众在社会事件中与中央政府离心离德的文化根源。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其理论成果不但要获得大陆居民的普遍认同,而且要赢得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特别是青年一代)的广泛认可。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精神基础是思想共识。要达成这些共识,既要依靠宣传的舆论力量,更要依靠真理的逻辑力量和实践的物质力量。 个人崇拜是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最大障碍。要想推动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必须全面发挥各类主体的创新作用。 第一,人民群众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智慧之源。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坚持邓小平理论,在实践中继续丰富和创造性地发展这个理论,这是党中央领导集体和全党同志的庄严的历史责任。” 第二,学者专家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骨干力量。每一个哲学或社会科学工作者都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权利和义务,因为真理(包括哲学社会科学真理)的发现权并不只在少数杰出人物手中。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理应具有追求真理的热情、发现真理的素质、阐明真理的能力和坚持真理的勇气。那些不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只是连篇累牍地颂扬领导人讲话伟大意义的文章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并没有多大意义。 第三,杰出人物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伟大旗手。毛泽东披星戴月写新著,延安窑洞的灯火照亮了中国革命的道路。邓小平冒着酷暑编文选,古稀老人的汗水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增添光彩。老百姓对领导人的评价要实事求是,领导人自己要有自知之明。 2017-01-24 7:55
个人分类: 随笔评论|2844 次阅读|4 个评论
65对党的领导人的讲话应持正确的态度(2001)
热度 1 ggjjhh 2016-3-1 08:38
对党的领导人的讲话应持正确的态度 高金华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讲话》)发表后,学习和诠释《讲话》的文章正在大量见诸报刊。在论述某些重大问题时,有些文章不但呈现出不良的文风,而且有悖于《讲话》的基本精神。人们不能不反思,究竟应该如何对待党的领导人在正式场合发表的讲话。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探讨这一问题,有助于发展党内民主进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笔者以最近在报纸上发表的三篇文章为例,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有不当之处,请这些文章的作者和其他有识之士批评指正。 一、要完整准确地理解,不应断章取义 2001年7月9日,卢先福先生在《人民日报》第9版发表《增强阶级基础和扩大群众基础》一文。该文共三个自然段,后两个自然段的大多数语句与《讲话》相同。作者提出的中心论题是:把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是否会影响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作者的结论是“不会。”然后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证。第二方面的论证有三个句子,其中绝大部分文字抄自《讲话》: “第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他们中的一些人虽然收入比较高,但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 在这里,卢先生不但未能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概括自己的论点,而且割裂了《讲话》的语段,未能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和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从语义学的角度看,卢先生把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等新的社会阶层都认定为“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人们不禁要问,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就没有危害社会主义事业的败类吗?那些违法犯罪的人难道都来自工人、农民等原有的社会阶层吗? 《讲话》的原文是:“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该语段中,“广大”这个限制词是不能省略的,“他们(是“广大人员”而不是“全部人员”的代称,笔者注)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前面的半句话也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因此, 笼统地把新的社会阶层的成员说成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不科学的,是违背社会现实的。 “准确地、完整地学习和运用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名言,曾经科学地解决了如何正确对待毛泽东同志的讲话和文稿这一重大的政治问题。在倾听和研读任何一位党的领导人的讲话和文稿时,这一历史名言所蕴涵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都是不该被遗忘的。 近些年来,学术界有一种奇特的现象,“某某人的某某思想研究”之类的文章充斥报刊。有不少学者自称“是研究思想史的”。他们从一些领导人的讲话或著作中抽出几个观点,然后大量引用这些领导人的语录,最后断言这些观点的重大意义。现代科学技术为这些断章取义的人提供了方便,或上网把领导人的讲话稿下载到自家电脑的硬盘上,或用扫描仪把文稿中的字符收进硬盘;然后用文字处理软件进行“块移动”,再加上自己“提炼”的几个论点,一篇文章就大功告成了。用这种“快出成果、多出成果”的方式来从事研究和写作,领导人讲话的原意难免被割裂或被扭曲。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认识到:那些不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只是连篇累牍地颂扬领导人讲话重大意义的文章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并没有多大意义。 二、要实事求是地评价,不应偷梁换柱 2001年7月9日,《学习时报》头版头条发表李君如先生的文章:《正确理解和坚持党的阶级性》。李先生在文章中写到: “我国的工人阶级以及农民的阶级队伍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整个社会阶层构成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对于这些在社会经济生活的深刻变动中出现的新变化、形成的新的社会阶层,究竟应该采取一种什么样的政策?具体地说,是应该把他们吸引和凝聚在党的周围,还是把他们推到党的对立面?对他们中间的优秀分子是应该吸收到党内来,还是把他们关在党的门槛之外,甚至视为异己力量推到党的对立面?能不能正确地、妥善地解决好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党的发展,对于我们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实在太大了。江泽民以明确的态度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来自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的党员是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同时也应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并通过党这个大熔炉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从而不断增强我们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这是一个着眼于党的执政大局,有利于党巩固和发展的重大决策。” “我们在这个时候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条件比较好,完全有可能团结和吸引各社会阶层的人们,并教育和引导他们接受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使其中的优秀分子成为我们党的一员。有人担心由此而会使党改变性质,尽管有这种警觉是必要的、很好的,但是对于党完全有能力把来自社会各阶层的党员锻炼成为具有工人阶级觉悟的先进分子缺乏信心,则是不行的。” 李先生的文章至少有两个问题值得商榷: 第一,把讲话中的一段文字说成是“一个着眼于党的执政大局,有利于党巩固和发展的重大决策”是否适当。 他在该文另一处还写到:“从江泽民这次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央在吸收党员问题上作出的重要决策,正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毛泽东建党思想和党的历史经验在今天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然而,笔者反复阅读《讲话》尚未找到“中央在吸收党员问题上作出了新的重要决策”这样的语句。《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第十条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强调:“凡属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应力求组织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各种意见。”哪些新的社会阶层的成员可以入党,理应是要组织广大党员参与讨论、由中央委员会集体决定并由党章重新规范的重大问题。在《讲话》发表前后,笔者尚未见到党中央就吸收党员问题作出的新的正式决定。 关心党的建设的人们不会忘记1989年8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根据《党章》所提出的明确要求: “私营企业主同工人之间实际上存在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不能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 (《十三大以来重要文件选编》中册第598页) 人们也还记得当时江泽民同志的明确态度:“这次会议的文件里面讲,私营企业主不能入党, 我赞成这个意见。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如果让不愿意放弃剥削、依靠剥削生活的人入党,究竟要建成一个什么党?” (同上书,第548页) 党的领导人的任何讲话都不能代替中央委员会的正式决定,因为《党章》第十六条规定:“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党的领导人讲话的评价要有章法(党的章程和国家法律)观念。动辄把领导人的讲话说成是“重大决策”,不但无助于讲话中正确精神的贯彻落实,而且很可能会使一些领导人陷入尴尬的境地。 第二,把《讲话》中“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代换为“各社会阶层的优秀分子”是否正当。 《讲话》实事求是地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的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但《讲话》并没有明确说“各社会阶层的优秀分子都可以入党”,更没有明确说“私营企业主可以入党”。“社会其他方面”和“社会各阶层”不但在词义上有明显的差异,而且在政治色彩上有重大的区别。如果按照李先生的观点修改党章,把“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替换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可以是社会各阶层的成员”,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面前将会是什么样的政治形象呢?李先生断定:“党完全有能力把来自社会各阶层的党员锻炼成为具有工人阶级觉悟的先进分子”;并以权威的口气告诫人们,对此“缺乏信心,则是不行的。”不知李先生是否愿意回答下述问题: 如果“党完全有能力把来自社会各阶层的党员锻炼成为具有工人阶级觉悟的先进分子”,党内为什么还会产生腐败分子呢? 党章为什么还要设立“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呢?这不是什么“缺乏信心”还是有信心的问题,而是用辨证唯物主义还是用形而上学、绝对主义指导党的建设的重要问题。过分夸大党的能力不仅不能增强党的力量,反而有损于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 改革开放以来,有些人以“研究思想史的权威”和“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自居。他们在文章中不时地向人们炫耀,党的领导人对其翻出来的史料和提出来的观点“十分重视”。有人借为领导人撰写讲话稿之机,用似是而非的语句代替领导人曾经作出并且尚未过时的明确论断;然后再 借宣传领导人讲话之机,挂羊头卖狗肉兜售自己的私货。 建国后党内的这类“理论家”虽然屈指可数,但给党和人民带来的灾难却罄竹难书。善良的人们不能不有所警惕。 三、要畅所欲言地探讨,不应堵塞言路 2001年7月17日,邢贲思先生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发表《“三个代表”要求和党的先进性》一文。文章在大量引用《讲话》中的语句后指出:“关于这些新的社会阶层的人员能不能入党的问题,一直是党内外群众十分关注的。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同认识。有人认为,我们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如果允许诸如个体户、私营企业主这样的社会阶层入党,党就会变质,就不再是工人阶级政党,就会蜕变成为‘全民党’。也有人认为,我们党早就应该允许个体户、私营企业主这样的社会阶层成员入党,现在才开这个口子,为时过晚。这两种认识都是不正确的。” 笔者认为,邢先生这段话的前两句是正确的,反映了社会现实。后两句话没有准确反映不同观点争论的焦点。无论是理论家还是老百姓,极少有人对个体户这一社会阶层的成员能否入党提出质疑,因为该阶层的绝大多数人是劳动人民的一员。 邢先生在文章写到:“在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发表以前,对哪些人可以入党哪些人不能入党的不同议论是允许的,在议论中发表各种观点包括现在看来是错误的观点,也是无可非议的。但在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发表以后,全党的认识就必须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 决不允许另讲一套,决不允许阳奉阴违 。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统一。” 从这段话的语气来看,似乎邢先生在党的理论界和国家意识形态主管部门具有特殊地位。但笔者认为,党和人民并没有赋予邢先生用 两个“决不允许” 堵塞言路的权力。根据《党章》第十九条规定,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要接受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审查。按照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惯例,报告经大会批准后才能作为日后工作的“行动纲领”。除此之外,《党章》尚未就领导人讲话在党内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作出明确的规定。 在党内生活正常时期,党的领导人深入群众,了解民意;站得高,看得远。他们的讲话尽管有些内容具有时效性,但其中一些观点所散发出的真理的光芒是难以泯灭的。然而,任何一位领导人都是人,而不是神,他们的讲话不可能句句是真理。鉴于“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教训,《党章》第十条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实事求是地指出领导人讲话中的不足之处或错误观点,领导人对自己讲话中的失误作自我批评,都不会损害领导人的威信。相反,那些把谬论吹成“真理”之类的文章才会败坏领导人的声誉。 笔者认为,统一思想和解放思想是一致的。在《讲话》发表之后,人民群众包括共产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对哪些人可以入党哪些人不能入党的不同议论”理应被允许,不应被视为“另讲一套”。难道共产党员和广大群众对党的领导人的讲话只有学习和贯彻的义务,没有商榷和批评的权利吗?在中央没有作出私营企业主可以入党的新的正式决定之前,党的基层组织不接受私营企业主的入党申请,也并非是对党的领导人“阳奉阴违”。 看到邢先生的两个“决不允许”,人们不禁想起当年的“两个凡是”,字里行间透出一股霸气。 改革开放后,为了抵御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的政治图谋,党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党组织对新闻出版事业的重视和指导不能蜕变为少数人对报刊版面的垄断,容忍他们为贯彻“双百方针”设置障碍。近几年来,不时有人对报刊编辑部门表示不满:只刊登观点相同的文章,看不到不同观点之间的争鸣。 《党章》第四条规定: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然而,改革开放以来又有多少重大政策问题在党报党刊上展开过不同观点之间的自由争论呢? 1986年9月28日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强调:“必须坚决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支持和鼓励以科学研究为基础的大胆探索和自由争论,使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研究大大活跃起来,使各项决策建立在更加民主和科学的基础之上。”1996年10月10日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再次重申:“坚持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倡科学严谨的学风,鼓励不同学术观点的相互切磋。”这些重要决议是不该被遗忘的,党报党刊都应该有贯彻百家争鸣方针的具体措施。《党章》总纲要求:“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不知邢先生在提出两个“决不允许”的时候是否想到共产党员的言论要以《党章》为基准。 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认识真理是不断前进的过程,改造世界也是不断前进的过程。我们要始终不逾地追求真理、为真理而奋斗。”认识真理和改造世界两大过程的主体都不仅仅局限于党的领导人, 真理的发现权和阐释权也不仅仅局限在少数杰出人物手中。 在深入学习和认真领会《讲话》精神的过程中,我们 哲学和社会科学工作者理应具有追求真理的热情、发现真理的素质、阐明真理的能力和坚持真理的勇气。 (成稿于2001年7月20日,全文约6170字) 补记: 此文当年不但难以在平面媒体发表,而且难以上传网络。 当您能够读到此文时,可以感受到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进程。社会总是不断进步,马克思主义者要坚持自己的信念。 2016-03-01 8:22
个人分类: 网发论文|684 次阅读|2 个评论
个人崇拜危害极大
热度 2 xiaoyanghe 2014-9-23 16:11
我所在的城市在上世纪 90 年代中期或末期(记不清楚了),在市中心广场上树立了一块大幅的“伟人画像”,有三个人。到了大约 20 世纪第一个十年的中期(具体时间仍然是记不清楚了),画像里的人物变成了四人。然后,画像又与时俱进地变成了同样尺寸的彩色电子屏幕。大约是一年多以前,“伟人画像”没有了,变成普通的公益标语和风景画像。 可是不幸的是,前天我开车路过时,发现“伟人画像”重新出现了,而且人数变成了五人。除了担心个人崇拜会在未来的某一天沉渣泛起之外,还有一个小小担心是,等到将来人数变成 10 人或者更多的时候,那块屏幕会如何变化?不过,那一天我是等不到了。 个人崇拜给国家和民族带来的灾难,所有经历过的人都不应该也不会忘记 。 “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 作为一位普通的公民,我想对执政者说:你们没有任何的理由和权力向人民索取感恩。相反地,只能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工作。个人崇拜其实就是“毒品”,当下使用它时,可能会带来快感,但日后带来的绝对会是身败名裂;你们会被钉在耻辱柱上。 最后,也想问大家,您所在的地方也有那玩意吗?
个人分类: 人生感悟|7987 次阅读|4 个评论
毛泽东反对“个人崇拜”——人民币背后的故事
热度 3 wangxh 2012-9-9 17:09
毛泽东反对“个人崇拜”——人民币背后的故事
在第一套人民币设计发行时,根据中外惯例,设计者原准备将毛泽东的头像印在人民币上,但送审时毛泽东却说:“人民币是属于国家的,我现在是党的主席,不是政府主席,怎么能把我的头像印上呢?”由于他态度坚决,设计方案只好更改,于是第一套人民币改为反映工农群众和生产建设的图景。 第二套人民币设计时,设计人员考虑到苏联卢布有列宁像、英国英镑有女王像、美国美元有华盛顿、林肯像,认为新中国的人民币应该画上领袖毛泽东像。已是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南汉宸当面请示毛泽东:“主席,现在您已经是中国人民政府主席了,人民币上可以印主席像了吧?”毛泽东笑了笑回答:“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嘛,是当上了。但当上政府主席也不能印,制止歌功颂德,防止骄傲和功臣自居的现象。这几条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是作了规定的。因此,现在也不能印我的像。”原稿伍元券是少数民族抬着一幅毛泽东画像,一元券是天安门城楼正面挂毛泽东画像,二角券的火车头也挂毛泽东像等只能“报废”。 当时群众中流传着这样的歌谣:“袁世凯时期,一块银元买一锅牛肉;蒋介石时期,一万法币买一条牛腿;毛泽东时期,一百元人民币买一头小牛。” 不在人民币上印领袖像的意义重大,它打破了过去和外国的传统习惯,取而代之的是反映劳动生产建设和各族劳动人民形象为主的设计原则。这在新中国成立后陆续设计发行的第二套、第三套人民币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这也是在毛泽东生前为出现领袖像的原因所在。 第三套人民币发行时,由于有了前两次的教训,本套人民币的设计、管理者没有再提印制毛泽东头像之事。但“文革”中发生过一个小插曲:印钞厂有些“革命群众”曾打电报给人民银行,声称要停止正在印刷中的壹元券,提出要印制带主席头像的钞票,并限期明确表态。总行上报中央后很快收到国务院转达的意见,“主席不同意在人民币上印他的像”,此事才告结束。 第四套人民币是 1983 年开始设计的,此时毛泽东已去世多年。设计者提出要反映新中国第一代主要领导人的光辉形象。于是设计人员经过充分研究,一致认为应将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 4 位领袖侧面浮雕头像放在壹佰元券上,以科学概括“毛泽东思想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俺认为这是有人想搞个人崇拜,但苦于没有正当理由,只好用这种“连他自己都不相信的理由”来贻笑大方】。这种设计思想上报中央后很快得到批准——这样违背了毛泽东个人意愿和不伦不类的壹佰元券终于问世。 在第五套人民币设计发行时,毛泽东头像首次独立成为壹佰元大钞的正面主景。放大了的毛泽东头像非常醒目,非常亲切,了却了亿万人民长期崇敬开国领袖的心愿——终于回归传统,穿新鞋走老路! 参考: 1.河北卫视大型文献纪录片《西柏坡来电》 2.人民币上的毛泽东头像——人民币背后的故事, http://gold.cnfol.com/091216/171,2009,6973149,00.shtml
个人分类: 社会|8136 次阅读|6 个评论
李开复应该感谢方舟子 论李开复因浮夸而道歉
热度 7 chrujun 2011-11-30 19:35
李开复在国内浮夸多年,一直顺风顺水。 不料被方舟子盯上了,起初李开复了公开他导师给他的证明信,并表示不再回应质疑。没想到质疑者越来越多,大家发现李开复的问题不仅仅是职称有意拔高问题,而是有多个地方存在故意拔高自己的问题。面对潮水般的质疑和证据,李开复如果不公开回应,将面临更多的挖掘和质疑,其青年导师的形象将完全土崩瓦解。 因此,李开复一方面公开关于职称问题的事实真相,一方面选择道歉,承认浮夸行为。 一旦选择承认错误,读者发现新的浮夸行为也不会有太大影响。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李开复的公开道歉避免了个人形象的进一步滑落,也最大限度避免了方舟子等人对其自传的进一步质疑。 李开复这一招很妙。 李开复应该感谢方舟子和其他质疑者。 爬得越高摔得越惨,方舟子等人的质疑和批评将李开复从制造个人崇拜的幻像中拉回现实。要不是方舟子等人让李开复及时悬崖勒马,李开复今后会在制造个人崇拜的狂热中输得很惨。
个人分类: 我的思考|4172 次阅读|11 个评论
个人崇拜
热度 3 smallland 2011-4-7 21:36
在狂热的个人崇拜年代,冷眼旁观不容易做到,甚至,公开表示不拜,就可能人头落地。然而,如今自由的时代,至少有崇拜和不崇拜的自由,仍有许多人坚守着过去的崇拜状态。 活着的,不方便说。死去的,倒可以说说,譬如过去的皇帝,过去的暴君。对于普通人,或能平安地活过暴君时代的人,自然不是暴政的受害者,可能不知道暴君具体做过什么。普通人,也没必要知道这些,即使想知道,也不容易获得足够的真实的信息。即使有现成的信息,他也未必相信,因为个人崇拜之所以能盛行,是因为它跟宗教一样,或者说,它就是一种宗教。如果你说上帝从来没做出一块面包,他会笑你迂腐,天地万物都做好了,还能苛求上帝再去做面包? 雄性对权力的热衷,在哺乳动物中司空见惯。能做领袖的雄性,必然是有手段的。一个心慈手软的人,能无缘无故获得万众拥戴?那爬上权力的顶峰?他心中怎么想的,鬼才知道,但可以肯定,一个舍不得碾死一只蚂蚁的人,一个一心为公的人,无论如何也做不了皇帝。等到做了皇帝之后,就可以说朕是一心爱民,人民吃不饱饭,我就睡不着觉。然而,从来没有一个皇帝吃不饱饭的,也没有一个皇帝饿得双腿浮肿的。即使偶尔穿双破袜子,那可能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吃腻了红烧肉,吃点青菜也不错,如果宣传一下,就会变成舍不得吃肉。如果一个国家穷到连领袖都吃不上肉,那是谁的错? 饿死多少人,那是天灾。斗死多少人,那是阶级敌人太多。而成就了什么,却都是一个人的功劳。是谁为我们修公路,等等,似乎都是他一个人做的。刺眼的阳光下,还能分辨出什么呢?当然,崇拜者也还知道常识,难道苛求领袖亲自去修路?但他不会想想,即使全国人民都穷得光屁股,还轮的着领袖亲自穿破袜子?永贵同志当了副总理还包着白头巾搬石头,用的着吗?领袖可以亲自植树,大家都知道那是个仪式,宣传一下可以,但不能当真。 领袖不是神,也不能妖魔化。要说不是神,当年似乎比敬神还要狂热。喊了那么多年万岁,也只活了80多岁,不是神是肯定的。要说妖魔,也不应该,他毕竟只是个普通人,也要吃红烧肉,也要吃米饭。许多人被他打成了牛鬼蛇神,但他自己还是人。西游记中的妖魔,被灭后都是上级来牵回去,并被呵斥“孽畜,还不跟我回家”。一个人死后没变成什么东西动物,自然就不是妖魔。 崇拜者也比较清醒,说要把贡献与晚年的“错误”分开。这样的评价,似乎有挑挑拣拣的嫌疑了,但似乎也说的过去。好的挑出来,坏的扔掉,剩下的都是好东西。但同时被扔掉的,还有无数冤魂。晚年的错误是什么?崇拜者一般避而不谈。其实,最显著的一个错误是,到了糊涂的年龄,还不放权。当然,这可能是没有放心的人。历史上自己放手的也有,李渊放手了,康熙放手了,做了太上皇也不错,但都是放给了自己的儿子。没有合适的儿子,不放手似乎是应该的。天命难违,死是难免的,最终放给了英明领袖,结果两个凡是没走多远。 对于领袖,把功过分开很容易。如果一个普通人,就没人去给他分了。即使当了一辈子的劳模做了一辈子好事,晚年错杀了人,一样得枪毙。 领袖一般都堂堂相貌、才华出众,心理超强。从生物学角度看,这样的雄性是令人敬畏的,由敬畏而产生恐惧,由恐惧而自贬,由自贬而生出崇拜。这是一个自我保护的过程。容易产生崇拜心理的人,雌体可能是更漂亮的一族,雄性则可能是攻击性强的一族。在丑陋的孔雀中我就分析过,暴虐与服从看似两极,其实像攻击力和防守力一样,必然同步发育。喊万岁最狂热的雄性,往往是野心勃勃并攻击性强的人。无欲无求者没有什么好恐惧的,这是常理。当年狂热的红卫兵,有些纯属愚昧,有些肯定是野心勃勃好勇斗狠的。 没经过那个时代的人,可能是盲目和无知。经过那个年代的人,可能依然崇拜,就不是有没有知识的问题。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会有巨大的惯性,以至于个人崇拜的程度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朝代。崇拜者可能反驳说,那是人民发自内心的情绪。其实,人民内心只关心自己的生存和繁殖,如果不崇拜不行,就只有崇拜。如果领袖说以后别喊万岁了,平身,谁再喊就灭族,谁还会继续喊?小平同志说不搞个人崇拜,就没有人继续很万岁,虽然他做了许多有益于人民的事情。 本人并不掌握什么事实,仅仅根据常识来分析一点问题。然而,崇拜是不讲常识的,所以此文必然有人看不惯。在别处,个人崇拜还可以理解,在科学网,仍有不少人在继续着。这样的情况,不能怪他本人,而是从小所受的教育,这样的教育,正是领袖提倡的。 个人崇拜心理,是我前面讲的 文化本能 的一部分,如果细分,就是宗教本能吧。
2084 次阅读|6 个评论
“要么脑残,要么心黑”
tian2009 2010-10-19 07:52
刚转发了 亦明先生的一篇文章 ,忍不住又认真阅读了一下。把下面这段文字提出来,单独欣赏一下。词语激烈,但耐人寻味。 【确 实, 由于五年前的响马和今天的mad都是方粉,并且是铁杆方粉,因此他们具有所有方粉的共同特性:或者脑残,或者心黑,或者二者兼而有之。之所以说他们脑残,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奉为神明的主子,竟然是一个智力平庸、学识低下、毫无良知的小偷、骗子、打手。之所以说他们心黑,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心甘情愿地 为这个小偷、骗子、打手当帮凶,残害忠良。本来,一个人活在世上,可以有许许多多的选择。就算是一个天生当奴才的料,也应该找一个稍微好一点儿的主子来服 侍。好鸟还要择木而栖呢,何况人乎?可是,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方粉们,却心甘情愿地选择了一个如此卑劣的下流坯子来当自己的主子。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除了用脑残和心黑来解释之外,其他什么心理学、行为学、社会学、以及世界上所有其他学问的总和,对这个问题都无能为力。 】
个人分类: 博客精神|3421 次阅读|1 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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