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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网 标签 人治 相关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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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人治与领导的权、利
wya 2015-12-31 07:29
http://news.ifeng.com/a/20151231/46897545_0.shtml 李晓梅在此前的生意经营并无起色,但1991年是个节点,她遇到了周永康。 按照案件知情人的讲述,李晓梅和周永康的首次相识颇有戏剧性。周永康此时尚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李晓梅有一个项目需要周永康签字。 她既不认识人,也没提前联系好,自然进不了门。正在门口吵吵嚷嚷之际,周永康听到,出来让李晓梅进去,批了项目 。 项目批完,两人此后并未再联系。 据知情人透露,此后周永康与李晓梅的再度相遇也富有戏剧色彩。当时李晓梅随丈夫到日本留学。恰逢周永康随外经贸部出访团出访,驻当地的中国大使馆组织华侨、留学生欢迎,其中便有李晓梅。 周永康在人群中一眼便看到了李晓梅 :“哎,我认识你。”招呼她过来,一起照了个相,相谈甚欢。 几年之后,李晓梅和丈夫从国外回来, 此时周永康已调任四川省委书记 。按案件知情人的讲述, 李晓梅开始到四川发展生意。此后周永康调回北京任公安部部长,李晓梅也到北京开公司 。 2002年7月1日,李晓梅在北京成立北京宏港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查询显示,该公司最初的股权结构为:李晓梅出资42.5万,王某某出资7.5万。2003年11月,北京宏港石油科技变更股东,李晓梅的母亲张某某代替王某某成为第二股东。 2004年11月,李晓梅的二哥李某某也名列宏港石油科技股东,股权结构变成:李晓梅110.55万,李某某60.3万,张某某30.15万。该股权结构保持至今。 记者调查得知,李晓梅和周永康的关系最终升温,是在2003年前后,当时, 李晓梅给周永康打电话邀约,周永康欣然应允。下班后,李晓梅开着自己的小车接了周永康,带周到了自家一处两居室房子 ,两人从此发展为情人关系。 2004年4月,中石油股份公司一位原领导将李晓梅介绍给蒋洁敏认识, 称李晓梅与周永康很熟,“是周永康的朋友,关系密切”,请蒋洁敏关照。 记者获知,按中石油的规定, 公文处理、项目审批应是自下而上 ,李晓梅把博能的项目报告直接通过秘书送到蒋手里签批, 蒋洁敏在报告上签批意见的行为,违反了中石油股份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
个人分类: 社会观察|935 次阅读|0 个评论
中国科研环境分析:2010年我给教育部、复旦大学和计算机学院的信
热度 10 wengjuyang 2014-10-12 09:56
尊敬的各位领导、教授: 与建国之初的 30年(1949-1979年)相比,中国在刚刚过去的30年中取得了更为长足的进步。但是,中国的发展不够健康,且远远落后于应有的速度。 本函所探讨的一系列根本问题,均源自我在中国、复旦大学和新成立的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CSE)的亲身经历。 我的研究兴趣包括自主心智发育 (AMD)领域的综合性课题。 AMD研究单一心智和多种心智(如在一个社会或国家中)的发育。2003年11月起,我即作为特聘讲座教授在复旦大学工作,于2008年3月起任长江讲座教授。 许多中国的海外学者对中国只有溢美之辞,但其中有些人并不了解发育科学,或未有披露真理之决心。请恕我言辞激烈。 根据我在个人研究领域的体会,主要问题有: 1.在中国,发育科学被忽视、忽略、误解和低估的现象非常普遍。受中国人口众多这一固有观念的严重影响,人们普遍不把发育视作为一门适用于不同背景和文化下所有人类群体的科学。事实上,发育科学并不意味着中国必须对世界作出文化方面的贡献。我认为,恰恰相反。 2.用几个粗浅的标准取代更为复杂的发育整体评价系统,这种错误做法十分普遍。举例来说,许多官员为了几个表面的所谓亮点耗费大量资源,此举有损健康的发育模式。 3.人们想当然地以为,通过政府更严厉的集中控制,中国就能够赶超发达国家。例如,很多官员认为中国人旧习难改,必须严管。他们认识不到,任何群体所需之先进发育程序必须兼具分散性和综合性,在很多方面类似于人脑发育程序(如人类基因组)。“分散”是指尽可能地将权利分散到最低级别;“综合”则意味着全面、动态地制约和平衡所有权力——方方面面。与许多官员的直觉相反,分散化的发育程序如果能够实现综合性,就不会引起混乱。美国当前的发育程序虽已十分先进,但其分散性和综合性仍尚显薄弱,因此仍需全面改进。 4. 所有领域均严重缺乏成熟的发育程序(如宪法、法律和规定)。请注意,全面的发育程序还应包括确保其有效执行的机制。 在上述不利形势下,尽管 70年代末以来,从低层次起步的中国经济取得了世界瞩目的增长,但仍将继续落后于发达国家,并且进而导致一系列众所周知的问题,如腐败、社会动荡、效率低下和众多领域(包括教育、科学、技术、经济、生活水平、环保)的总体低水平发展。 下面,我举几个具体实例,并讨论一下可资利用的改进方式: A. 人治 很大程度上,复旦大学和 CSE学院不是通过民主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而仍由个人进行监管。 既不存在复旦大学学术管理规章制度,也没有CSE学院规章制度,而这些都应是大学与学院的发育程序。 查看大学学术管理规章制度实例,请参阅https://www.msu.edu/unit/acadgov/bvlaws/。 查看学院规章制度实例,请参阅http://www.cgr.msu.edu/files_egr/content/ CollegeBylawsJunel-2009.pdf。 这些规章制度与美国各院校的类似。 请注意,这些规章制度应全面,方能奏效。 例如,密歇根州立大学工程学院规章制度要求“有资格就院级活动表决的人员应包括学院的所有正式教员。”教员相当于中国的教授、副教授和讲师。 复旦大学 CSE学院规章制度的缺失已造成了系统性的、公然的学术歧视,有违管理层的初衷:学院学术委员会通过了《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教师队伍高级职务岗位聘任“申请资格”必备最低条件》(下称“文件A”),及其附件一《计算机学科领域高质量国际学术会议分区表》和附件二《计算机学科领域高质量期刊分类表》。 学术委员会为院级委员会。 委员会可制定供学院教师会议讨论用的文件草案,但无权将草案作为院级规章制度予以通过。但这些文件均未经院教师会议批准即行生效。 CSE学院有多少教授、副教授和讲师被剥夺了对这些文件表决的权利? 正当的程序何在? B.“亮点” 教育部、复旦大学和 CSE学院的一些官员以“亮点”为第一要务。 他们认为,目前学术成绩上的主要问题是由低层管理者和教师、而不是现行管理方式造成的。 我所认识的CSE学院的每位教师都极为勤奋敬业。 每位管理者也都恪尽职守。 大家的唯一选择就是顺应现行管理方式。 例如,中国政府希望拥有学术大师、原创研究,但教育部官员应允许每所院校出台规章制度,为每个国家“培育”学术大师和原创研究提供必要的“土壤”。 例如,文件 A仅在极窄的范围内确定了一份很短的会议与期刊名录,作为有关人员申请晋升正教授的最低标准。 对于CSE这样一个正处在发展阶段的多学科领域来说,这份名录不仅过短、不完整,而且将较新的研究领域排除在外。 举例来说,在人工智能领域,该名录就漏掉了《IEEETransactions on Neural Networks》、《IEEE Transactions onEvolutionary Computation》、《Neural Computation》、《IEEE Transactions on Autonomous Mental Development》(IEEE T-AMD)、《Neurocomputing》、 《Computer Vision and Image Understanding》、神经网络国际联合会议(InternationalJoint Conference on Neural Networks)、发展与学术国际会议 美国全国卫生基金会IIS部门经理向我建议,“您应当像神经网络学会那样创办一个新的研究学会。”此后,共举办过八届ICDL,第九届ICDL(2010年)亦将在密歇根州安娜堡举办。2009年开始出版新的IEEE T-AMD。许多美国研究人员充分认识到,研究的目的不在于论文数量的多寡,而在于研究的影响力。 如此全面的目标只能根据具体情况逐一进行评估,任何简单粗浅的指标都无法对其做出公正的衡量。 C. 集权 所有管理级别的高度集中监管是主因。直到 30年前,中国才引入了一部分市场经济,与1949年至30年前严重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一样,中国的高等教育与研究仍处在严格计划之下。 使用固定僵化、思路狭隘、肤浅简略、漏洞百出的“标准”(如院士数量、杰青人数、在极少数期刊或会议上发表的论文数量)来衡量一所院校的成就。这些标准在本质上无异于大跃进时期的大炼钢铁。 分析此类表面化标准之危害的文献连篇累牍。 例如,文件A中的区的规定就十分可笑,发表1区论文1篇 = 发表2区论文2篇。很多2区论文的质量远高于1区中的许多论文。教育部、复旦大学和CSE学院的官员们在要求所有教师迅速成为屈指可数的几个期刊和会议上的高效“论文机器”。实际上,中国最近“成功地”成为研究论文产量第二大国。 那么,从真正的研究意义上来说,我们的祖国是否赶上了发达国家? 中国的教育、研究领域及其他行业,仍在普遍重复着计划经济的错误。中国教育部制定了许多僵化的条条框框,比如招生数量、招生标准和硕士与博士课程的就读时间。 每个系都对自己近期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了如指掌,将其视作确定招生数量的最佳标准——这似乎也是决定其学科领域和就业范围内招生标准的最佳标准。每个系的教授都和教育部的官员一样关心学生的质量。 分散权利(如招生委员会对每次特别招生进行投票表决)以杜绝后门现象。 许多研究课题需要的时间长短不一。 相反,美国的大学均依照自身具有综合性的分散式规章制度行事,不受政府的任何此类制约。 D. 改进途径 如果人脑的工作是由中央控制器决定的,就不会出现人类,因为人脑无法具备足以演变为人类的能力。同样,发达国家的大学之所以能力卓著,是因为它们是由分散而综合的大学规章制度来管理的,而它们所在的国家也是由分散而综合的宪法与法律来管辖的。 举例来说,复旦大学副校长金力博士就曾建议,决定晋升标准的是教授,但我们的各级官员和教授需要掌握发育科学。他们应协力从发达国家全面引入久经考验的法律与规章制度。 CSE学院应正式、公开地摒弃文件A及其附件一和二之类的歧视性文件,并停止把SCI索引或其他索引的内容用作评价发表方质量标准的错误做法,因为这些内容与质量毫无干系(只代表着搜集统计数据的范围),而且未将较新的领域纳入其中。论文的引用数量对新领域亦无太大意义,因为从事新领域研究工作的人数寥寥无几。 规章制度应载明所有正教授以匿名方式为每一正教授晋升事项投票表决。 所有相关数据均应纳入晋升考虑范畴。了解关于相关信息的实例,请参见大学论坛 http://www.egr.msu.edu/about/administration/policies/form-D学院附录 http://www.egr.msu.edu/filesegr/u4/P%26TCollegeAddendum2009.pdf 根据 AMD原理,如果综合又分散的宪法、法律和规章制度十分健全,且能够切实有效地执行,生活质量、生活水平、经济发展、环境、教育和研究等领域均将迅速而健康地自我发育。比如,从事热门课题往往更容易出成果。 一些教师会自动转向工程领域和多学科领域,因为美国的许多研究人员正在没有任何政府规划的情况下明智地做出这一选择。 实际上,美国根本就没有教育部。我想,由于历史原因,设立教育部对中国无伤大雅,但教育部仅应充当服务之职,就像美国的全国卫生基金会和分散化的州教育部。 综合的学院规章制度无疑是必要的,而且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如果大学级、部级和国家级发育程序不够完善,学院规章制度的效力就极为有限。 例如,许多大规模政府基金的现有流程有一部分似已作废。 为了确保对政府研究基金的正当竞争,中国政府应在所有政府基金部门内制定一系列针对利益冲突的规定,类似于美国的有关规定,并通过所有相关流程予以实施。现行的行为准则显得过于含糊其辞(例如:似乎不错?)。 针对政府官员明确的行为准则应阐明任何人或机构均不得在任何正式或私人场合中,为任何政府官员支付超过 10元人民币(一杯饮料)的费用。 这样,政府官员就不得让任何主办机构或个人为其午餐或晚餐付费。 每个正常人都具有分辨能力。 当官员或管理者犯有严重错误或发生腐败行为时,我们是否应首先检查一下现行的发育程序?如何才能有效监督他的权利,如何才能通过现行发育程序降低犯错机率? 正是现行发育程序所创造的环境才会允许其犯错。 毛主席所犯的错误主要归因于当时发育程序的失败。作为一个讲求人道主义的社会,中国应当将目前教育和惩罚的重点转向全面预防。 我不相信过于简单化的革命,因为它不能保证用更为科学和全面的发育程序取代现有发育程序。但是,我们应逐步改进现有的各级发育程序。 在这一长期过程中,国家之间的竞争实际上就是其发育程序的竞争,而并非取决于人民是否努力工作、国家拥有多少资源、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程度如何,以及各国、个人、生活稳定性和质量方面的科技是否先进。鉴于发育程序是培育这些要素的“基因组”,因此,后几项要素实则为各国发育程序的必然结果。 中国不应在这一和平友好的竞争中错失良机。当祖国拥有更成熟的发育程序时,中国必将成为世界大家庭中更加发达、更受尊重、更受欢迎的成员。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使中国步入更健康、更快速的发展轨道,造福中国人民,造福全世界。 致以最诚挚的祝愿, 翁巨扬 (Juyang Weng) 201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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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商北官
avein 2013-6-2 03:48
最近跟一位朋友聊天,问及他的近况,他说他女朋友辞去银行工作回北方考公务员去了。在我这个南方人看来无法理解:他女朋友在家那边即使考上公务员,待遇估计不及她现在的三分之一(按正常,一个清水衙门的新兵,待遇应该不会高的,而她现在在银行的收入已经是本地公务员里面底层小兵的两倍多)。朋友对他们的未来很迷茫。这也让我想起了,当初他的准老丈妈对他考警察进入面试鼓励他如果他当上警察不用买房就可以娶他的女朋友过门。可惜他当年觉得自己性格过于直率,不适合干公务员,放弃了。 通过个人的接触,感觉北方人很热衷做官,很多人的志向也就是做官,做了官那就是光宗耀祖了。而对于南方,情况似乎复杂一些,比如我所了解,很多人更崇尚经商,当年上学时接触很多南方的同学,大都认为经商发财那是真正的光宗耀祖的事。 南方商本位,北方官本位。除了历史的原因,我觉得社会的现实也是产生这些的原因。在北方,你要是个官那就太重要了,什么都会有了,区区钱那完全不成问题,比如朋友说他女朋友当初毕业想回山东某地方工商行,找管事的熟人托关系, 熟人 考虑在熟人面子上开口要了十六万,而她后来进了一家重庆的银行,没有花一分钱。他当初的一个同事的亲戚在陕西进一个当地农村合作社也花了26万。我认识一个河南朋友说他的妹妹进当地一个镇上小学当老师花了10万,而且跟领导签了协议前五年工资50%归这个领导。当官能捞到这么多好处,出门又受人尊敬,谁不想当官呢?难怪北方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利益使然也。而在南方,虽然当官权利也很大,你也可以通过当官捞到很多好处,但是有钱似乎更受尊重。记得当年看到一个报告,一位商人在宾馆召见县委书记和县长等人,这个事在北方我想应该是另一种情况:县委书记对这个商人嚷,你这龟儿子有钱怎么啦,不来拜访我,我让警察把你拷过来。南方的这县委书记和县长为什么能接受这个商人的召见,大抵希望商人能给本地方投资,于是自己有政绩,能上升;也不排除想合伙捞点钱。至于商人,有了钱,买点特权哇玩玩那不是很轻松的事吗。 在南北交叉相融的情况下那就是官商,官商勾结。这样的结合结出的恶果是贪污盛行、环境污染、食品不安全,老百姓日子艰难。能出现这样的结果,个人觉得归根到底还是由于“人治”。由于是“人治”,当官的人也就有了太多的超级特权,有钱的也能买到特权。而在法制健全,真正法制的社会里,你是很难想象克林顿的姘头莱温斯基小姐能像当年“万岁”主席的舞伴空军文工团的舞蹈演员刘小姐将空海军司令员呼来喝去那样去对待美国的国防部长和空军司令。你也没法想象德国总理默克尔的丈夫作为一位大学的物理教授不凭自己的科研实力而能依靠他的老婆拿到科研经费。我想就是作为总理,默克尔女士对待丈夫的科研经费申请也会无能为力,否则,她肯定会像前任总统一样被反对党追下台的。
个人分类: 杂谈|2582 次阅读|0 个评论
虽有新规,还是人说了算:看来规定只针对外人?
wya 2013-4-15 15:06
博主注: “人治”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执行时的“自相矛盾”! 如果想讲人情,不如在制定法规的时候考虑周到一点,那样的结果才更严肃! 中国官员何时才能领会“法治”精神?! 凤凰回应带女友回家被索票:规矩定了就该严肃 http://news.163.com/13/0415/06/8SFTHIBH0001124J.html 本报讯 近日,凤凰古城收取“进城费”一事惹得坊间哗然,有人在网络上曝出凤凰本地小伙带女友回家,因女友不是直系亲属被索门票,更将凤凰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凤凰政府对此事作出回应, 称政策法规定下了就该严肃地贯彻执行,但是法规之外并非不讲人情 。 但是凤凰县常务副县长赵海峰表示,凤凰并不是不讲人情,“工作人员最后还是让那个女孩子进去了嘛”。规矩定了就该有其严肃性,但是黄田的事情属于个案, 讲明情况后工作人员会予以通融。 另外,记者在凤凰古城调查时发现,可能由于新政正处在实施阶段, 景区工作人员对待散客往往很宽容,天黑几乎不查票,有的游客说跟导游走散了、东西忘在客栈里了,这些人大半也能进去。
个人分类: 社会观察|2370 次阅读|0 个评论
刑法,审判制度,从人治走向法治——读史偶得(13)
热度 3 cswen 2013-2-25 19:19
刑法,审判制度,从人治走向法治 ——读史偶得( 13 ) 温景嵩 ( 2013 年 2 月 17 日 写于南开园) ( 2013 年 2 月 22 — 25 日继续写于南开园) 吕著《中国通史》第十章讲的是刑法,其内容也兼及审判制度。从书中可见,我国的刑法法律具有很长久,长达几千年的历史。吕思勉先生在本章中指出:“中国刑法之名,有可考者始于夏。”即起于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王朝——夏朝,距今应有四千多年的历史了。但是可惜吕先生接着指出,此事虽然可考,然而其成文的法典却没有流传下来。能够流传下来的法典却是,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做的法典。他说:“中国最早的法典是李悝的《法经》。据《晋书 . 刑法志》所载陈群的《魏律序》,李悝为魏文侯相时,撰次诸国法所为。魏文侯在位据《史记 . 六国表》,是自周威烈王二年,到安王十五年。即公元前 425 年到公元前 387 年。”这样,李悝的这部《法经》算起来到现在,也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 李悝的《法经》共分六篇。据吕先生介绍,其内容是:“(一)盗,(二)贼,(三)网,(四)捕,(五)杂,(六)又以一篇著其加减。盗是侵犯人的财产。贼是伤害人的身体。盗贼则需网捕,所以又有网捕两篇。其余则并为杂律。可见《法经》视盗贼独重,其余则轻。”吕先生还说,这部法典在当时确是一部佳作,所以在秦朝时,“商君取之以相秦,并未重纂。”汉朝时,“汉高祖曾压缩成约法三章,萧何时又恢复了六篇,且增益了三篇。叔孙通又增益为 18 篇。汉武帝时,因其政治事务繁多,自然需要更多的法律。于是又命人多次增加。最后,断罪所当由用者之律例,合共 26272 条, 7732200 余言。”这显然是太多了。“于是又需进一步地删减,条理系统地编纂为一部新的法典。此事到晋朝才得以最后完成。在晋泰始 4 年,大赦天下颁行之。是为《晋律》。时为公元 268 年。”“《晋律》订定以后,历代都大体相沿。”“所以从《晋律》颁行以后,直至清末采用西法以前,中国的法律。实际无大改变。” 至于审判制度,吕先生指出:“审判机关,自古即与行政不分。”为使司法审判公正,并避免冤狱,有恤刑之说。“欧洲以司法独立为恤刑之法。中国则以(一)缩小下级定罪之权限。(二)增加审级,为恤刑之法。汉代太守便得专杀,然至近代,则府,厅,州,县,只能决徒以下的罪。流刑必须由按察司亲审,死刑要御笔勾决了。行政,司法机关即不分,则行政等级的增加,即为司法等级上的增加。”死刑的执行,看来是非常慎重的。“清代秋审是由督抚会同两司举行的。决定后,由刑部汇奏。再命三法司复审。然后,经御笔判决,死刑乃得以执行。在内的则由六部,大理寺,通政司,都察院会审,谓之朝审。此等办法,固得慎重刑狱之意,然审级太多,则事不易决。又路途遥远,加以旷日持久,人证物证不易调齐,或且至于湮没,则审判仍未必公平。而人民反因狱事拖延受累。所以此等恤刑之法,亦是有利有弊的。” 从现代的观点看,这种人民因狱事反受拖累的基本原因,在于行政与司法审判不分,大权都在各级行政官员手中。亦即在于人治,实即皇帝专制制度。因为最后的大权是在皇帝等人的手中,虽然在名义上,有各种各样的法律,有各种各样的司法审判机关。诸如大理寺,通政司,都察院,按察司等等。但是有了这类司法机构,仍然不能算作有了法治。所谓法治,有其严格的含义。按照清华大学张利华教授,在 2008 年写的一篇题为《民主与法治的相互依存》中的说法:“法治的基本含义是:法律的统治。即以宪法为治理国家的总章程。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的效力和普遍的权威。无论是国家领导人,还是普通公民,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张利华教授又说:“法治强调宪法和法律至上。任何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要对政治权力进行规制,分权和制衡。任何掌权者都不能超越其职权范围行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其职权,国家机关要依法办事,法律程序正当等等。”显然,从以上张利华教授给出的法治的基本含义看,我国历代的王朝虽然表面上都有各种法律,也有各种司法审判机关。那还不能算作法治国家。因为他们都不能独立司法,独立审判,最后的决定权实际上,仍然操之于各级行政官员,最终操之于皇帝之手。这些统治者,显然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他们是社会的实际统治者,因而可以为所欲为,是造成历代司法不能公正公平,乃至造成种种冤狱的总根源。因此,几千年来我国历代王朝所实行的是人治,不是法治。在这种人治的条件下,司法不公,冤狱屡现是不可避免的,不管人们设立了多少审判层级,设立了多少审判官员。此种状况一直延续了几千年,只是到了 1911 年辛亥革命,才一举推翻了帝制,建立了共和政体。司法也就实行了独立,我国才开始走上法治国家的道路。 然则我国几千年人治的流毒,根深蒂固,不是一场革命就能完全肃清的。它时常会顽固地表现出来,十年文革,就是这种人治很典型的一次重现。对此,最近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荣誉学部委员资中筠,做了一次非常深刻的分析。在半月刊《国家人文历史》今年 1 月份第 1, 2 两期上,资中筠以《德国法西斯的历史教训及其现实意义(上,下)》为题,发表了一篇长文。该文对 80 年前希特勒法西斯在德国兴起的过程,法西斯纳粹党在德国逐步夺取政权,实现全面专政的过程,做了详尽的分析。接着她又全面地分析了希特勒纳粹党在实行全面专政后,所采取的种种施政措施,以及法西斯统治的五大特点。最后,资中筠就指出了她这个工作的现实意义。她说:“在理解了德国法西斯主义的来龙去脉以后,对“文革”就可以有较深的理解。有人把“文革”说成是大民主,那是颠倒是非。“文革”的特点很鲜明:神话的领袖,失去理性的群众,盲目的信仰,任意加罪的敌人(血统论,把某一种人或几种人定为敌人,由身份标签决定,与行为无关),砸烂国家机器,打乱社会秩序,消灭文化遗产,背离一切传统伦理道德,煽动仇恨,崇尚暴力。在这一切之外,还有强大的组织力量,深入到每一个角落,不留空隙。在仇恨煽动下,在“文革”中一些天真可爱的中小学生,会在一夜之间变成恶魔,虐杀自己的老师。“文革”到最后并没有建立起来新秩序。天下大乱,并没有达到大治,是中国人的幸运。然而,随着“四人帮”的倒台,并不意味着“文革”已经彻底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去年在重庆“唱红”又风靡一时。与此同时,已经被请下神坛的偶像又被树起,膜拜的仪式也有所回归。说明这还是有一定的基础。“唱红”的另一面是“打黑”。也就是按照掌权者的意志,来指定敌人。完全蔑视法治,司法机构完全听命于长官及其家人。所幸这股风被打断,没有来得及蔓延全国。但是那些因素是存在的,并不会因一个人的倒台而消失。所以,“文革”的遗产需要彻底清算。一旦“文革”以另外的形式出现,恐怕比德国法西斯化的阻力要小。总之,没有经过启蒙的民众,不用理性思考,没有法治观念,很容易被煽动,成为法西斯化的基础。” 资中筠的这篇长文,揭示出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彻底肃清人治的流毒,逐步地但又是坚决地建立起一个完全的法治国家,是一件非常重要非常迫切的头等大事。对此,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已经做出了非常重要,非常明确的表示。去年 12 月 4 日他出席了首都纪念宪法公布实施 30 周年座谈会。在会上,习近平发表了一次很重要的讲话。在讲话中,他回顾了我国几十年来制定和实施宪法的历史后,指出:“党的十八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治国的首要目标。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习近平接着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因而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和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活动的根本原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在学习习总书记讲话时候,有关专家们指出,对人民而言,宪法是写着权利的一张纸;对执政党而言,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对国家而言,宪法是实现伟大民族复兴的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主题鲜明,是指导我们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总动员号;是建设完整的,习近平总书记昨日讲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进军令。作为年已八十的退休老人,我们衷心祝愿在党中央坚强的领导下,这一工作能够早日得以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能早日得以建成;则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指日可待,国家幸甚,人民幸甚矣。
个人分类: 温景嵩文库|2036 次阅读|2 个评论
中国什么时候才能摆脱人治?
outcrop 2013-1-23 17:39
摆脱人治的标志很多,比如,当 《 江泽民请求领导人排名时与老同志排在一起 》 这类新闻,不构成热门新闻的时候,我们也许就比较彻底的摆脱跪拜式人治了。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1289 次阅读|0 个评论
【人治的快感】远大于【法治的乐趣】
outcrop 2013-1-16 13:12
人治的快感,应该是远大于法治的乐趣。我们每个人都有认为自己是绝对正确的时候,但接下来如何选择,也许决定了是人治还是法制。 从很多方面来看,我们还是很喜欢人治的感觉;也就是说,只要自己认为是对的,是善良的,是正义的,那么就必须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办,才是正义,才是公平;而不是尝试拟定一个公认的规则,然后大家有所妥协的去遵守。比如禁烟相关的问题。 社会制度本身似乎和计算机的操作系统一样,都是规则的合集;存在漏洞被利用或者攻击很正常,这种时候更应该考虑的是补上漏洞完善规则,防止下一次破坏,而不能只关注于某一次的破坏而忽略问题的根源和本质;甚至以暴制暴的进入一个恶性循环。不同的是,计算机操作系统严格执行规则,而社会制度,则不能。遇到一个问题,也不可能如同计算机那样,有了程序,就能完美结局。人的因素,决定了制度执行的不完整性;所以完善规则,严格的执行规则,更显得重要。 不遵守规则的粗暴人治,更是打破规则,造就一个个新的恶性循环;虽然有时候看起来正义,甚至临时的解决了某些问题。 系统的完善也许需要一定阈值下的耐心和代价,需要认真的思考、探讨、提出和尝试解决方案;抱怨和愤怒,除了增加戾气,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善意而感性的暴力,更是可能把事情搞的一团糟。 科学网也许需要更多的人文学者;理工科的多了,非黑即白的习惯好像就流行了。 有时候,也不能完全相信自己。 =============================关于博主============================= 博主的主要兴趣是:知识管理;相关兴趣有:语义网、机电及DIY、哲学与心理、信息安全、科幻等。 我的常用博客在科学网 (访问可点链接,下同); 新浪微博是@outcrop ,欢迎互粉;建了一个超级QQ群:17662971,希望能闲聊无白丁,欢迎加入;自己打理着一个 机电工程师 小网站,欢迎来玩。最近在科学网关注“ 科学网大学 ”,欢迎加入 科学网大学群组 讨论、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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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刑峻法是不是【人治的土壤】?(仅好友)
outcrop 2013-1-5 10:45
最近经常看到关于法律规则相关的话题,比如段振豪相关的科研经费制度,比如新交规等;法律层面上看,都让相关的人们胆寒。 虽然早就听说过,用贪官,反贪官之类的玩法;但一直没有领会很深,最近似乎逐渐明白了。 首先搞一个严格的规则,大家都犯错,然后选择性执法,这样的好处很多。 因为我不相信,很多贪腐,在曝光事发之前,相关人等是毫不知情的。 这类玩法,虽然有利于某些权术,但终究可能还是玩死自己。 下面来一段网上的故事,可能是春秋笔法,也可能是真事,没考证: 宇文泰是北周开国的奠基者。当他模仿曹操,作北魏的丞相而“挟天子令诸侯”之时,遇到了可与诸葛亮和王猛齐名的苏绰。宇文泰向苏绰讨教治国之道,二人密谈 三日三夜。 宇文泰问:“国何以立?” 苏绰答:“具官。” 宇文泰问:“如何具官?” 苏绰答:“用贪官,反贪官。 宇文泰不解的问:“为什么要用贪官? 苏绰答:“你要想叫别人为你卖命,就必须给人家好处。而你又没有那么多钱给他们,那就给他权,叫他用手中的权去搜刮民脂民膏,他不就得到好处了吗?” 宇文泰问:“贪官用我给的权得到了好处,又会给我带来什么好处?” 苏绰答:“因为他能得到好处是因为你给的权,所以,他为了保住自己的好处就必须维护你的权。那么,你的统治不就牢固了吗。你要知道皇帝人人想坐,如果没有贪官维护你的政权,那么你还怎么巩固统治?”宇文泰恍然大悟,接着不解的问道:“既然用了贪官,为什么还要反呢?”苏绰答:“这就是权术的精髓所在。要用贪官,就必须反贪官。只有这样才能欺骗民众,才能巩固政权。”宇文泰闻听此语大惑,兴奋不已的说:“爱卿快说说其中的奥秘。”苏绰答:“这有两个好处:其一、天下哪有不贪的官?官不怕贪,怕的是不听你的话。以反贪官为名,消除不听你话的贪官,保留听你话的贪官。这样既可以消除异己,巩固你的权力,又可以得到人民对你的拥戴。其二、官吏只要贪墨,他的把柄就在你的手中。他敢背叛你,你就以贪墨为借口灭了他。贪官怕你灭了他,就只有乖乖听你的话。所以,‘反贪官 ’是你用来驾御贪官的法宝。如果你不用贪官,你就失去了‘反贪官’这个法宝,那么你还怎么驾御官吏?如果人人皆是清官,深得人民拥戴,他不听话,你没有借口除掉他;即使硬去除掉,也会引来民情骚动。所以必须用贪官,你才可以清理官僚队伍,使其成为清一色的拥护你的人。” 他又对宇文泰说:“还有呢?” 宇文泰瞪圆了眼问: “还有什么?” 苏绰答:“如果你用贪官而招惹民怨怎么办?”宇文泰一惊,这却没有想到,便问:“ 有何妙计可除此患?” 苏绰答:“祭起反贪大旗,加大宣传力度,证明你心系黎民。让民众误认为你是好的,而不好的是那些官吏,把责任都推到这些他们的身上,千万不要让民众认为你是任用贪官的元凶。你必须叫民众认为,你是好的。 ======文言白话分割线==== 宇文泰,北周开国之君。向来慕曹操之术。 有苏绰者,深谙治国之道,孔明之流也。宇文泰以治国之道问苏绰,二人闭门密谈。    宇文泰问曰:国何以立?    苏绰曰:具官。    问:何为具官?    曰:用贪官,反贪官。    问:既是贪官,如何能用?    曰:为臣者,以忠为大。臣忠则君安。然,臣无利则臣不忠。但官多财寡,奈何?    问:奈何?    曰:君授权与之官,使官以权谋利,官必喜。    问:善。虽官得其利,然寡人所得何在?    曰:官之利,乃君权所授,权之所在,利之所在也,是以官必忠。官忠则江山万世可期。   叹曰:善!然则,既用贪官,又罢贪官,何故?    曰:贪官必用,又必弃之,此乃权术之密奥也。 宇文泰移席,谦恭求教曰:先生教我!    苏绰大笑:天下无不贪之官。贪,何所惧?所惧者不忠也。凡不忠者,必为异己,以罢贪官之名,排除异己,则内可安枕,外得民心,何乐而不为?此其一。其二,官若贪,君必知之,君既知,则官必恐,官愈恐则愈忠,是以罢弃贪官,乃驭官之术也。若不用贪官,何以弃贪官?是以必用又必弃之也。倘若国中皆清廉之官,民必喜,则君必危矣。 问:何故?    曰:清官以清廉为恃,直言强项,犯上非忠,君以何名罢弃之?罢弃清官,则民不喜,不喜则生怨,生怨则国危,是以清官不可用也。宇文泰大喜。    苏绰厉声曰:君尚有问乎?    宇文泰大惊,   曰:尚……尚有乎?    苏绰复厉色问曰:所用者皆为贪官,民怨沸腾,何如?    宇文泰汗下,再移席,匍匐问计。    苏绰笑曰:下旨斥之可也。一而再,再而三,斥其贪婪,恨其无状,使朝野皆知君之恨,使草民皆知君之明,坏法度者,贪官也,国之不国,非君之过,乃贪官之过也,如此则民怨可消。    又问:果有大贪,且民怨愤极者,何如?    曰:杀之可也。抄其家,没其财,如是则民怨息,颂声起,收贿财,又何乐而不为?要而言之:用贪官以结其忠,弃贪官以肃异己,杀大贪以平民愤,没其财以充宫用,此乃千古帝王之术也。    宇文泰击掌再三,连呼曰:妙!妙!妙!    而不知东方之既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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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也说说新官上任三把火
热度 2 Zhanglincn 2012-12-16 10:48
在中国特色的列表里,官僚体制绝对可以排到第二位,当然第一位是人口多资源少的现实。 官僚体制的一个基本表现就是:事情的发展和推动必须在行政的引领下完成,从而忽视了事务靠自身发展的规律。所以在中国一个学校或一个企业的好坏,要看决策者的水平,决策者英明则单位发展,决策者垃圾,单位则倒闭。 所以在中国的现行体制下必然有一个非常搞笑的现象:新官上任三把火。新官上任三把火是典型的官僚人治社会的特征,因为新决策者上台就意味着新的政策和制度,所以政策和制度是决策者说了算的事情,没有根本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这就是人治,而不是“法”制。官僚体制的极端就是:人就是法,人言就是圣旨,一朝天子就有一朝臣。 所以在中国,人民的希望都会寄托给一把手,而非制度。而在位的一把手也非常受用这种待遇和权利,所以新官上任必然要烧出三把火,而这三把火好坏暂且不论,三把火过后一切都还是老样子。 在任何一个单位,新领导上来也必然要如此发出“三火”,不然怎么能表现自己的不同和重要,怎么能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正在做事。但往往上来之后以前的制度运行过一段时间现阶段比较之合理,似乎没处发“火”,但这火又不得不发,于是拍着脑门憋了半天,找到了突破口:推倒重来。于是往往一个单位一个领导一个政策,另一个领导又另外一个政策,全然不顾制度的联系和以前政策的合理,为了发火而发火,弄得要么极左要么极右。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总是一会儿犯极左错误,一会儿犯极右错误的根源。没有制度的自发制约,这种错误依然会不停地犯下去,比如重庆的唱红打黑运动,红得过了头,打黑也打过了头! 如果在中国,制度和法制的运行还需要人的干预才能推动,比如打黑运动,比如反贪污运动,那中国的社会依然是人治的社会,人治的社会必然存在政治的风险,那就是你不知道下一个领导上来社会会是什么样子,单位会是什么政策! 把希望寄托在一个人或几个人的身上是可悲的,人存在着天然的缺陷,因为人是最不靠谱的。没有一个人一辈子会是高尚和不自私的,也没有一个人是会一辈子英明和清醒的,更没有一个人是会一辈子不犯错误的! 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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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治社会的管理成本是最高的---从北大11个校长助理谈起!
热度 32 hanshiqing 2012-7-4 13:45
网友微博透露,北大官网公布校领导机构设置中存在 11 位校长助理, 5 位副校长等共计 27 人,学者称,高校行政化日趋激烈,去官僚化是教育改革的重中之重。国外的高校,校长级别的领导一般也就 3 至 4 人,而国内,往往是一个校领导就能出 20 多个副局级以上的干部。高校行政化和官僚化造成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本来是搞教育的人都忙着去当官了,必然会对学校的教学产生极大的影响。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2/7/266485.shtm 其实,人治的成本非常高,法治的成本较低廉。 我们且不谈这11个处级(或者副局级)校长助理要占用多少学校资源供养(住房,车子,办公室,电话,会议,出差。。。),在校内科研资源分配上又拥有哪些优先性特权。 人治的社会,管理阶层十分庞大,要多少纳税的百姓养活他们啊!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增加了社会矛盾。 人治,往往把事情搞复杂化,要特事特办,事事找人办;人治,会议特别多;人治,人人都忙着找关系;人治,导致很多人只做人不做事,只消耗而不生产社会财富;人治,让人人变浮躁,因为大家都挖空心思搞人际关系或想方设法要做官,谁还能淡定地做一个纯真的人、安心地去研究大自然?! 如同我国都市内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常常成为摆设,不仅要交警在现场指挥,还有退休工人协警,有志愿者,忙的不亦乐乎,但交通效率没有提高,而交通成本大幅增长。反观欧美诸国,路口没有一个交警,却人车顺流,平安畅达。 在我国的很多高校内,校方拜官的理念已经达到了赤裸裸的程度,这样会给社会培养出什么理念的大学生研究生来啊!面对学问,面对先贤,情何以堪! 制度建设和实行,必须从高层官员做起,欧美的经验表明:只要特权阶层不再做破坏制度的事,则百姓就能乐于敬业并遵纪守法,那时简洁的制度就能运行自如。 高校去行政化,从北京大学做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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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力、利益、人治和法治的常识
fqng1008 2012-5-6 12:09
感激网络,让我慢慢从一个“国民”向“公民”过渡,认识了自己的基本权利,懂得了一些常识,去掉了许多过去被强加的非常识“知识”。的确,网络是民众的自我教育,在常识传播方面,远胜于官方的正式“教育”。 (1)利益跟着权力走;谁有权,它就向谁倾斜。因此在集权社会,“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为什么皇帝三宫六院、嫔妃众多?权力使然。 (2)权力产生腐败;高度集中的权力,存在高度集中的腐败,概莫能外。因此,“以德治国”、“以民为本”常常是丑恶制度的遮羞布,丑恶制度合理化的辩护词。 (3)“以德治国”是“人治”的强词夺理,是维护不平等制度的借口。所谓“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标志是民众享有基本的监督权力的权力,而不是“山呼万岁”的权力。因此,民众只能通过自己的权力实现自己的利益,所谓“救星”、“领袖”,是靠不住的。 (4)“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背道而驰,“以德治国”保护的是“特权”,“依法治国”保护的是“人权”,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谓法治国家,必须要有独立于任何权力(利益)集团之外的司法体系,否则就不过是自我标榜而已。 (5)透过《水浒传》,毛泽东看出了民众的一个秘密“只反贪官不反皇帝”,这是几千年专制教育的成果(接受过教育的宋江与没有接受教育的李逵的差别所在),文化大革命时他进一步利用和加强了这个教育,造就了一批“新人”,至今活跃网络上,也巩固了“无产阶级专政”。 (6) 据 《 中华论坛 》“马英九遭大陆学生当面质问 狼狈不堪”介绍, 马出席论坛活动,遭一大陆学生呛声:你老婆乘公交车上班,你自己背包拿优惠券买咖啡,这种与领导人身份极不相称做派究竟是有心还是无意,若是有心,又出于何种动机,意欲何为?马笑答:我本也不想这么做,但媒体和民进党时刻盯着我,没办法啊!可以看出:只有强有力的监督,当权者才不至于为所欲为,才肯放下自己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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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站在河边”说话的市委书记
热度 1 陈龙珠 2012-5-5 06:34
http://www.chinanews.com/df/2012/05-04/3866545.shtml 日前,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表示,“检验温瑞塘河治污成效,不以部门报上来的数据为准,要以环保局长和公用集团董事长带头下河游泳作为河水治理好的标准”。 读报疑问: (1)为何河水治污标准是环保局长能下去游泳,而不能是这座城市真正的首长-中共的市委书记? (2)河水能游泳还是能喝,更干净? (3)不看科技检测数据,要看下属下河游泳,法制还是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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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网作为科学人文思想展现的平台:兼论饶毅的投石问路
热度 21 fuxy 2012-1-10 18:42
科学网作为科学人文思想展现的平台:兼论饶毅的投石问路 (有关科学人文思想系列评论文章之首篇) 2012 年 1 月 18 日将是科学网五周岁生日, 作为网友之一,写些想法,以表庆贺。 建立任何一个现代文明社会,或是一个健康的社区群体, 我们都需要有一个开放的,自由的,理性的,和有建设性的, 包容不同意见观点的交流平台。 科学网的五年来的作用之一, 就是提供了一个相对自由和开放的 科学人文思想展现的平台 。因此,科学网值得我们尊敬和爱护。 引人注目的是, 在这个平台上, 我的多年的朋友和同行饶毅教授,不断的在 “ leading waves ”。 有不少科学界同仁,包括我们的许多科学界朋友, 许多已是各自领域里的专家教授, 在私下聚会时, 曾不时批评和建议饶毅, 为什么不多花时间做科研, 做些实事,在网上谈天说地有何意义? 对此, 饶毅曾坚定的表示, (对于有争议的公共重大议题)能公开的说, 就是做实事。 对此,我十分赞成。 饶毅也曾对我说,你为什么不多写写? 我最终建立此科学网博客,饶毅的影响不可缺少。 我本人虽然至今还没认真写过有关 科学人文思想 博客文章,却历来十分关注饶毅的博客和他回国以后人文思想的进程和变化。 2004 年,在科学网成立之前, 针对中国迫切的科研改革议题, 饶毅和鲁白, 邹承鲁曾在《Nature》》公开发文提议 撤科技部设总理科技办公室,让一般行政人员退出科技决策;让课题资助引入竞争机制。 此文章曾大胆批评, “中国科技发展还有根本的 体制问题没有解决:中国科技管理目前仍然停留在 '人 治' 阶段,社会和科技界的人际政治在多个层面起重 要或主导作用, 而科技的专业优劣在现有体系不能发 挥合适的作用” ,“ 国家对科研课题———尤其是大课题的资助没有引入竞争,只是少数行政人员指定少数专业人员,内部讨论形成",“是科技界少数人进行学术政治的结果 ”。 " 要从人治科技变到竞争优胜的体制,首先必须明确政治和科技的界限,分开政治决定和科技专业决定 。” 具体的提出 “政科分离”要从界定政治领导、专家、和行政人员的作用开始 等等合理的提议, 大声呼吁“ 中国科技体制的变革” 和 “建立良好的科技体制 ”。难能可贵的是, 此文明确的指出了 当前中国科技体制的核心问题是 “人 治”。 众所周知, “人 治”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特色。 他们的提议在海内外,引起对中国科技体制改革的问题热烈讨论, 可能是新中国历史里,科学家对政府有关部门的最大胆和有争议的提议之一。开创了科学家以个人身份, 对有关中国重大科技管理问题的公开讨论的先例。 在我看来, 这表明科学家对政府及有关制度有权监督, 也是正常的公民的言论自由在中国有所进步的表现。 当时若有科学网,想必我们会见到更多的科学工作者的参与和讨论。 饶毅和施一公教授于 2010 年进一步撰写了《 中国的科研文化 》一文,简要的分析了学术政治产生的深层原因是 文化 。科学网对此有广泛的后继讨论, 从而使此问题充分暴露在公共的视野里。 一个共识是,中国的传统政治文化,影响着科技界。饶毅等所指出的中国当今的学术政治文化的产生,有它的社会及历史的源头。 从饶毅等最初的投石问路,几乎八年过去了,遗憾的是,科技界学术政治的状况没能根本改变, 虽然存在的问题日益清晰。 我们现在想探讨的进一步问题是,在中国现有的科技体制下,需要有多大的舆论压力, 才能使有关机构推行改革? 为什么仅仅在科技管理的层次里,竟然有如此大的阻力? 制度改革的前途在那里? 为什么中国的传统政治文化会阻碍中国的科技发展?我们如何改造传统文化,进而促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等等。 在许多科技工作者包括科学网友,仍然在为此类重大的 “文化现代化” 问题焦虑和讨论时, 饶毅最近写了一篇他自己称为 “回国五年记”,令人费解的提出了一个几乎反调的论点, 提出了所谓的 “ 中体西用 ” 的文化 观 , 认为中国文化的根本是对的,而很多方面需要吸收西方的优点为我所用 。具体的, 饶毅写道 “ 中国 诸 子百家的文化基 础 、包容 传统 , 结 合中西的理性思 维 , 为 人类 发 展提供了一个可能不同于受宗教极大影响的西方道路 , 也 许优 于西方的道路 。” 更有甚者,他似乎在逻辑上来了一个大转弯,声称 “ 中国的文化传统在根本上优于西方经宗教深刻改变后的传统。中国的诸子百家,是民主、平等、和平、理性的探讨”。 看来,如何进一步了解在西方历史中,宗教和理性及科学的互动,如何解读对整体人类文明进化历史 (中西文化都是其中的一部分),什么是真正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共同价值和遗产,需要我们切实的讨论,理解,和更深入思索。 我必须承认,从饶毅八年前的投石问路, 质疑 ”学术政治“和 " 人治科技 " , 批判 中国的科研文化 , 到现在主张的 “ 中体西用 ” 的文化 观 , 是一内在自我矛盾的悖论 (Paradox)。 饶毅的 思路 是怎么走过来的,我还不十分明白。 不论怎样, 在下一篇文章里, 我将试图分析 “中体西用 ” 的文化 观, 作为对饶毅此博文的一个公开回应 。 References: 中国科技需要的根本转变:从传统人治到竞争优胜体制 , by 饶毅, 鲁白, 邹承鲁, NATURE|VOL 432|SUPP|18 NOVEMBER 2004|www.nature.com/nature 三著名学者抛出惊天言论撤科技部设总理科技办 http://www.bioguider.com/person/celebrity/409.html China’s Research Culture: 1128 3 SEPTEMBER 2010 VOL 329 SCIENCE www.sciencemag.org, EDITORIAL   10.1126/science.1196916, by Yigong Shi and Yi Rao . http://www.sciencemag.org/content/329/5996/1128 美《科学》批评中国科研文化:"浪费资源腐蚀心灵" http://scitech.people.com.cn/GB/12763878.html 从“美国梦”到“中国梦” 饶毅的个人博客 http://bbs.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2237do=blogid=527118 2012年1月18日科学网将迎五周岁生日 http://news.sciencenet.cn/sub18.aspx?id=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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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法治和人治
热度 1 qyu111 2011-12-2 18:54
看到有人在博客上发表了两句领导和学者的话: 人大委员长吴邦国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律体系 已经形成。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说: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 法治基础 尚未建立。 想起文革时期的“语录仗”。两个人可以拿着毛泽东的语录互相辩论和批驳,用“毛主席这样教导我们”来批驳“毛主席那样教导我们”。中国的法律也是这样,“法”是个“好法”,理解和执行起来就“好”“坏”不一样。 两“吴”讲的都对,不过一个吴讲的是“法律体系”,另一个吴讲的是“法治基础”。不是一个东西。只不过是“基础”没有,“体系”便只能束之高阁。 中国的法律体系可以讲在学者们借鉴了发达国家的法律体系以后,基本是建立了。可是中国社会却远远没有法治基础。没几个人懂法,没几个人尊法,没几个人执法。 既然众不懂法,众不尊法,法不责众,于是等于没有法。 就象穿西装一样,中国人没有那个习惯。 中国人也穿西装。看见过农民工穿西装吗?总觉得不对,没有那个绅士味,倒是把西装穿出羊皮袄的味道来。 但中国人着了长袍马褂,反倒显出威风与威严。 中山装?中西结合,不中不西。 中国人不懂法,可是懂情和理。中国一贯就是人治,只要皇帝英明,人治的也不错。学者们在批评中国的人治之余,也要去研究一下中国人的人治为什么经久不衰。 想起了王蒙的小说:“坚硬的稀粥”。想起了台湾地区的“法治”,也想起了新加坡的“法治”。 中国人的政治是建立在中国人的文化之上,中国人的文化又是建立在中国人的什么之上? 要回答这个问题,恐怕靠政治学家、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不行。估计要靠“生物政治学家”,要有一门新学问: 生物政治学 ,要从中国人的人种说起,从中国人的性格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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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人治(情治)
热度 2 wangxh 2011-9-7 12:22
中国就是中国,与别国不同。在我们的社会里,当人处于弱势时, 鼓噪 “法治”,动辄呼号“依法办事”;当其地位升至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时,嘴里可能仍然 鼓吹 “法治”,但是心里想的、手上干的已经属于“人治”喽——这才是真正的中国特色,这是文化使然,任何人不可能短时间违拗的! 所谓法治就是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治理;所谓人治就是以管理者或统治者的长官意志进行杀伐决断,其实就是“情治”——以情感为纽带进行管理、治理一切事务。 中国属于“情治”社会,虽然有人天天叫嚣“依法治X”(X=国、省、市、校、公司、厂、局、所等),但叫嚣者心里的“法”就是其个人意志,所以中国没有真正的法治,而且中国不可能没有情治,嘿嘿,有趣!还可以预言:中国肯定是世界上第一个实现共产主义的国家,因为共产主义阶段不是法治,而是人治或情治,我们有这方面的底子啊! 从历史上看,秦朝基本上应该属于“法治社会”,可是秦始皇与李斯搞了一阵子苛法之后,都挂了,被一个指鹿为马的赵高以“情治”给搞掂了、颠覆喽!法治的秦朝是短命的,证明了治理国家与社会纯法家思想的失败与破产。汉朝统治者聪明啊,使用以道家、儒家思想为主导的情治,结果延续两千余年——至今仍然是! 有人可能不服,说汉朝早灭亡了,朝代已经更迭数十。请问“汉族”是什么意思?“汉语”又是什么语言? 【哈哈,俺是不懂装懂瞎说的,或者说着玩儿的。另外把 评论设置 为:“ 允许所有用户评论 ”,以便不方便以真面貌示人的游客们不憋得难受,嘿嘿,比较体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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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传统人治到竞争优胜体制”也不过是个“说辞”,一个“误区”
liwei999 2010-9-18 04:20
从传统人治到竞争优胜体制也不过是个说辞,一个误区。 所有跟贴加跟贴虹桥科教论坛 送交者: mirror 于 November 18, 2004 13:09:49: 回答: 这个得转一下:中国科技需要的根本转变 by 饶毅等 由 致远 于 November 18, 2004 08:15:29: 从换个人、比如换个部长,事情变化与否地角度看,人治法治(制)是个不毛之争。而国人就是在这不毛里活过了几千年。这种不毛之争,对某些个人来讲,完全可以构成其工作的全部,甚至还是辛辛苦苦的。作为与其他部门,比如工业、贸易、军队、司法等等打交道的行政担当部门,科技和教育是必不可少的。这个功能应该如何办?不是、也不应该成为科技界人士谈论的主题。因为那个工作与具体的科技没有关系,是科技对其他行业的份额的问题。科技界内的问题--如何用这笔钱的问题,可以讲是与行政无关的。不应该把科技界的无能、无作为算到行政部门的帐上。所谓基金会也不过是个事务部门,具体对各个项目支持的决定,还是要由科学界里的各个专业团体、专业人士的集团来做。这一点,是个大误区。好像一个几岁的孩子,不知道钱是家长工作挣来得,总以为是从银行的提款机里取来的。 学界应该能够成为影响行政的一个势力、一个利益团体。这才是所谓的正路。而国人的有识之士太精明了,量子力学用得贼遛,善于搞隧道效应。把个学界与官界打成一片,搞得学不学官不官的,象个去了势的太监。这才是问题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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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东方红”到“国际歌”
fqng1008 2010-7-13 06:53
周永坤于 2007年10月5日在博客上发表了他根据《东方红》曲创作的歌曲《法治颂》,我把它转录于此。当然,这首歌曲绝对不会象 《东方红》那样走红,但是我觉得:它的现实意义以及它所展示的思想境界要远远超过《东方红》!    [永坤按:法治已经入宪,这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事,它预示着时代的转折。1911年的民国虽然选择了法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实现,真乃憾事,细想也在情理之中。1949年以后,人治成为正统。人治作为意识形态渗透到各个领域,尤其是思想领域。在社会意识形态层面,个人迷信成为整个时代的特色,谁对伟大领袖稍有不恭,均是死罪。那个时代白痴都会唱的《东方红》,其影响极其深远,我就是在它的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但是,它的精神却是地道的非马克思的。马克思主持的国际所唱的歌是《国际歌》,她的开头是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这是人民创造历史,而不是英雄创造历史。如果我们认识到人民是一个整体,他们创造人类幸福不能没有法律,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东方红》与《国际歌》的对立其实是人治与法治的对立,是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对立。在一个历史上从来不知法治为何物的国家建立法治社会,必须从小孩子抓起,从大众意识抓起。近日为童兄蛊惑做一傻事,弄得睡觉不香,今天清晨早醒,胡思乱想,逐利用《东方红》的曲子(作为民间歌曲,大概没有知识产权问题吧?),将颂扬人治的《东方红》,改造成歌唱法治的《法治颂》,希望能流传开来。不过,我晓得这很难,盼望有良知的文化工作者通过种种文化形式宣传法治,以造福国人。] 法治颂(用《东方红》曲) 东方红, 太阳升, 中国的法律红彤彤, 她为人民谋幸福, 呼儿嗨哟, 她是人民自己订! 法律亮, 像太阳, 照到那里那里亮, 哪里法律胜大王, 呼儿嗨哟, 那里人民得解放! 哪里法律胜大王, 呼儿嗨哟, 那里人民得解放! 那里人民得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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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博主委员会’相当于内阁、议会还是法院?
lin602 2010-7-10 23:43
科学网顾问博主委员会成立了,从章程上来看,不太明确职能到底是什么?相当于内阁的行政权,还是议会的立法权还是法院的审判权?还是兼而有之。 如果顾问委员会的动议通过半数以上通过,是不是肯定有效?科学网立即执行还是其他?不过,国外有这样的事情,议会半数通过的议案,总统不签署,是不能执行的,克林顿时期就有这现象。 我记得美国即使总统、议会及法院都同意修改宪法,对宪法的修改也是不行的。还有许多许多程序要走。 哈哈,酒后乱言。仅供一笑,别太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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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狗偷食白狗挡灾的人治闹剧
lix 2010-4-13 00:07
2010年3月30日,《华西都市报》刊登《住总统套房坐奥迪作协开会有点高调》的报道,文中写道:作协本次会议的接待规格相当高,包括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2000多元一桌的宴席,以及重庆作协专为接送作家准备的奥迪车等。 中国作家协会 4月6日发表声明,指责3月30日,某都市报刊登《住总统套房坐奥迪,文人有点高调》的消息。。。,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使中国作协和与会作家遭受无端的指责,严重损害了中国作协和与会作家的名誉。 重庆时报社2010年4月11日,致中国作家协会的致歉信,说明3月30日,本报28版刊登的《作家团:先订了总统套房 张信哲:只好住普通套房》一稿严重失实,。。。本报对此高度重视,深刻反思,经认真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主要撰稿记者予以解聘;联合署名的另一记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文娱新闻室主编予以免职;分管副总编辑停职检查;总编辑作出深刻检查。 《华西都市报》的报道引起了全国性的反响,重庆时报28版的花絮,最多只能算个旁证,根本没什么影响。作协到重庆开会,唱红打黑,是市领导请去的客人。得罪了作协,就是得罪了重庆市领导的官威,一时半会跨境追捕《华西都市报》的责任人难度大一点,就只好先用前述几位挡灾了。 无独有偶,那位要鞭策群众斗私批修的王天琦书记,3月30日急函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3月26日,《南方都市报》在A22版以整版篇幅刊登了。。。我们认为,《南方都市报》的报道违背了中央宣传报道三贴近的方针,仅以记 者个人出面回应社会和广大读者是不够的。《南方都市报》应该向广大读者道歉,向社会各界道歉,这才是一个大报应有的态度。建议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责成有关部门,从社会和谐稳的大局出发妥善处理此事为盼。 http://bbs.tiexue.net/post2_4168175_1.html (有函件照片)。不过,迄今为止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好像没有尿王天琦书记,比较好玩。 附注:据 2010-04-12 10:21:39 新华网 中新网综合消息, 《华西都市报》也已向 作协致函道歉。但未登头版头条,也未解雇记者。态度不是太好。http://www.qzwb.com/gb/content/2010-04/12/content_3308619_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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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少批示有利减少上访”?
wangdw 2010-3-29 08:10
领导少批示有利减少上访? 近日,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说领导少批示有利减少上访,受到一些网民的猛烈轰击,说他是不知为什么上访,不知一些法院已不是说理的地方。 一方面,校长从他专业角度这么说是有道理的。社会要法治,有问题就找领导,那是人治代替法治,是法治的悲哀。但是,校长忘了中国的现实,在许多地方,老百姓有问题,有冤案错案要申述,到法院能 解决吗?民告官能胜述吗? 实在没办法才上访。有时也想依靠媒体的力量。 笔下有一段亲身经历可以旁证上述观点。 我们研究所地震仪器厂(简称 581 厂)长期不景气,国务院批示,拆除所有厂房,重建住宅楼和酒店,这就是现在的朝阳区民族园路 9 号院。这一点在 1998 年北京市规划局的规划图上看得清楚。但是, 581 厂却留下一平房,离本人所住的 2 号楼 4 单元边只有 1 米多远。他们把该平房留给酒店 的人员办公与夜间值班,严重干扰我们的正常休息和晚上睡眠。他们拉拢周围的地方各机关,例城管、街道、派出所等 ,这些单位在这个问题上严重偏袒581厂,给我们制造了许多麻烦。本来,平房违章,城管管正好。但是他们庇护581,甚至说我们打电话了,581书记说图纸上(规划图)有平房,不违章。 我们只好向上级,中国地震局要求,并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中提出要求,都遭拒绝。 2005 年 8 月回信给我们说该平房是国家财产,不违章,不能拆。尽管我们在研究所党委书记的帮助下得到规划图的复印件,而且都给了他们复印件。 581 厂的某些领导以及周围某些上述单位的人劝我们去法院打官事,说你们不是有规划图吗。当时我们想,他们不同意我们的要求,还要建议我们去打官事,没安好心。 581 厂别的不会干,拉拢法院的人是会去做的,等我们打官事失败了,他们就有理由不拆平房了。 后来,一直到 2007 年,在北京奥运会倒记时一周年时,我们在网上信访北京市政府,结果,北京市政府信访给地震局发话,平房才得以拆除。这还得感谢奥运会。 我们几十位研究员、副研究员签名(包括院士),多年提出要求,他们都胡搅蛮缠,拒绝我们的要求。科学家办事也是这么难啊!事后,纪检基层受上级委托带城管到本人家里作检查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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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逼哄哄的大律师也得低头
lix 2010-3-16 05:29
在 人进法退?感人死守 贴出后,有网友问我,感人死守什么意思?好像欠通? 我反问:人进法退什么意思?网友说,是年初流传的吧?好像是人治进,法治退?老邪说,我也只能这么猜。人治进,来头很猛啊。比如你看一个讲座通知: 周末讲座通知 尊敬的朋友:您好,三味书屋诚邀您参加周末讲座。本期内容如下: 主讲人:张思之先生 浦志强先生 主题:《 漫谈李庄案 》 时间:2010年3月6日(周六) 15:00―17:30 地点:三味书屋(西单民族宫对面) 主办:三味书屋 主讲人简介: 张思之,1927年生于郑州。。。被誉为中国 法律 界的良知、。。。一身胆气,不畏权势,只向真理低头。 http://news.mylegist.com/1607/2010-03-03/21522.html 够牛逼的吧?但是,据网友风飞飞留言于2010-3-6 20:57:05,告: 位于北京长安街旁边的的三味书屋,长期以来一直举办各种学术讲座,原定于3月6日下午举办讲座《漫谈李庄案》,主讲人为张思之先生与浦志强先生。我由于正在自学法律,打算今年努力通过司法考试,自然希望借这个机会和前辈们面对面交流一下,澄清一些刑诉法里面还不太懂的地方。没想到驱车25公里,到了三味书 屋,却看到老人家一脸的内疚,在忙着给陆续到来的书友们道歉。原来老人家接到有关方面的通知,这个讲座必须取消!有些远道而来的书友不甘心,问是不是因为两会期间不让举办,两会过了之后还能不能举办,什么单位下的命令,根据哪条法律,等等。老人家说有关方面派来的人语气温和,但表达的意思很坚决,就是现在不能谈,以后也不能谈,不论何时,不论何地,这个案子,这个人的名字,都不可以谈。 http://wq.zfwlxt.com/newLawyerSite/Blog_MessageBoard.aspx?user=10420 是什么压力这么大,83岁牛逼哄哄的大律师也得低头?我只能猜。但是两会期间,还是有强烈的声音,坚持法治的底线,发出自己的声音。所以我说人治进,法治退,但是还有人在死守,等着中央吹集结号,很感人。我在 人进法退?感人死守 中只举了三个例子,闾丘露薇、孙谦、陈有西。但其实还有不少人在会上会下讲了很多。比如 正义网-检察日报 3月7日报导:专家称打黑除恶过程透明十分必要。 不要把打黑除恶当成一种群众运动,必须积极地将它纳入法治轨道,需要明确界限、依法取证、公开审判,做到依法打黑、依法除恶。侯欣一委员说。 http://news.sina.com.cn/c/2010-03-07/0330198065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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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进法退”?感人死守
lix 2010-3-13 06:02
闾丘露薇昨天两会现场报道,不过我想大家最关注的,还是司法在中国社会的发展当中,所扮演的角色,尤其在最近像李庄案等等,更让大家对于司法独立,以及司法的作用都产生了很大的争议,。。。 有争议就好,说明所谓人进法退还不是那么铁定、永恒。 例如3月7日,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应邀做客中央电视台《我建议》演播室接受人民日报海外版看神州频道与央视《大家看法》2010年全国两会特别节目的联合专访与嘉宾共同探讨:如何为司法公正上保险?2010年03月08日10:24 央视《大家看法》播出,标题就是行政权受约束是法治的基础 http://news.sina.com.cn/c/2010-03-08/102419815325.shtml 孙谦指出在实现法治的过程中最要紧的是保证依法行政,因为在国家权力中,更大量的、更经常发生的是行政权,行政权受到约束,受到规制,这是法治最基本的基础性的东西。 大家都说法治法治,实际法治不是治老百姓,法治是治公权力,也就是说约束公权力保障公民私权利,这才叫法治状态孙谦的这席话赢得了《我建议》现场热烈的掌声。 当被问及怎样解决刑讯逼供这个顽症时,孙谦表示,要从制度、技术、律师作用三方面努力。孙谦表示,在对看守所和监狱的监督中最核心的问题有两个,第一是保障被羁押人的人权,第二是防止非法的减刑、假释与监外执行,用钱减刑。孙谦说,刑讯逼供问题在世界上比较普遍,他认为有必要进一步细化规定,把监督制度化。 2006年,最高检提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必须认真实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这是预防刑讯逼供的有效方式。。。对此,孙谦表示要通过细化规定,强化技术手段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审讯录音录像制度的执行力度。 我认为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非常重要,我们社会各界包括我们司法机关应当真正认识律师的价值。孙谦表示,律师是法治进步程度的一个标志。 http://news.xinmin.cn/rollnews/2010/03/08/3921013.htm (孟江波 邓黎啸) (今日早报 http://z.hangzhou.com.cn/20100224q/content/2010-03/09/content_3176633.htm ) 另一方面,陈有西律师在他自办的学术网站,头条发表 陈有西四告读者 ,承认重庆已经打赢了这个局部战役。整个案件的真相和公理已经扭曲。但是,李庄案其实已经真相大白。在一个是非由批示说了算、而不是法庭说了算的国度里,这个案件为我们进行了一场现代法治观念和传统法律观念对决的充分演示。这场演示不是没有意义的。 http://wq.zfwlxt.com/newLawyerSite/index.aspx?user=10420 (陈有西学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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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洗心”到“洗事”——中国人治方式的历史性转变
可真 2010-3-5 17:48
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人治社会。 站在人治的治理者立场上来思考治理问题,他们所要考虑的只是这样两点:其一,达到天下太平的治理目的;其二,达成治理目的最省心省力且最好能一劳永逸的治理办法。就第二点来说,就是中国传统治理学所追求的治理效率最大化和治理效益永久化。 中国古代社会是最典型的人治社会。经过长期的人治实践探索,到了宋代,人们终于找到了在他们看来是最好的人治办法存天理,灭人欲;专门研究存天理,灭人欲的学问,便叫作理学,又叫洗心之学(明代理学家 吴与弼语 )。他们认为,所有社会问题归根到底都是由于人欲引起的,故只要消灭了人欲,把人心洗得只剩下天理,便可以一劳永逸地实现天下太平。所以,理学家张载认为,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是为万世开太平的圣学。 中国人治社会的性质从古代一直延续现代,现代中国仍然是一个人治社会,而非法治社会。旧中国不去讲它了,就以新中国来说,在改革开放以前,人治的办法完全是和古代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洗心一个路子,这就是以斗私批修为内容的思想改造,只是这种洗心具有了新的时代内容,因而洗心方式也发生了时代性转变,即从古代的主要以读书和静坐二事来格物致知和心性涵养的个体性道德修养活动,转变为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的群众性阶级斗争运动;在改革开放以后,洗心方式又发生了变化,即从群众性阶级斗争运动方式,转变为仅仅在课堂里和媒体上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包括党校在内的学校里的思政课和以党报为主的政治意识形态宣传,这是一种依靠某些精英来对大众进行思想政治说教的宗教布道方式,尽管其方式发生了改变,然其目的未变,仍然是为了洗心,想要通过这种方式来消灭一切有悖于天理(执政党思想)的人欲。 然而,经过三十多年来这种新的人治实践探索,人们终于认识到了宗教布道式的政治说教,完全无人要听,完全达不到洗心(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于是,人们不得不另想人治法子。 现在人们普遍相信,洗心不是办法,人心是掌握不了的,只能从人事上去寻找出路了。于是,原本专注于思考怎样才能灭人欲的人们,就转而开始思考怎样才能灭邪事了。他们仍然沿着传统人治思路去思考灭邪事的问题,把洗心问题转变为洗事问题,由此 自然而然就想到了,只要消灭了那些邪事赖以发生的时空条件和物质条件,邪事就不可能再生,例如,只要消灭了网吧这个特殊的时空条件和物质条件,那末,原来赖其条件而生的邪事就不会再生。以提议关闭社会网吧以及有些地方确实关闭了一切网吧为标志,中国人治方式从传统洗心时代进入了洗事时代。 如果说洗心是要把人们的思想洗到不再有心中贼(王阳明语)的话,那末,洗事就是要把人们的行为洗到不再有事中贼; 如果说不再有心中贼的心是纯粹天理良知的话,那末,不再有事中贼的事就是纯粹天道良行; 如果说洗心时代是要让人们的精神生活进入到一个绝对圣洁的仙境的话,那末,洗事时代则是要让人们的物质生活进入到一个绝对圣洁的尘境; 如果说绝对圣洁的仙境就是一个没有思想个性的中和世界的话,那末,绝对圣洁的尘境就是一个没有行为个性的和谐世界。 中国人治社会终于迎来了一个划时代的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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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 - “从传统人治到竞争优胜体制”也不过是个“说辞”
liwei999 2010-2-10 05:03
“从传统人治到竞争优胜体制”也不过是个“说辞”,一个“误区”。 所有跟贴·加跟贴·虹桥科教论坛 http://s109196612.onlinehome.us/cgi-bin/edu/mainpag... 送交者: mirror 于 November 18, 2004 13:09:49: 回答: 这个得转一下:中国科技需要的根本转变 by 饶毅等 由 致远 于 November 18, 2004 08:15:29: 从换个人、比如换个部长,事情变化与否地角度看,人治法治(制)是个“不毛之争”。而国人就是在这“不毛”里活过了几千年。这种“不毛之争”,对某些个人来讲,完全可以构成地其工作的全部,甚至还是“辛辛苦苦”的。作为与其他部门,比如工业、贸易、军队、司法等等打交道的行政担当部门,科技和教育是必不可少的。这个功能应该如何办?不是、也不应该成为科技界人士谈论的主题。因为那个工作与具体的科技没有关系,是科技对其他行业的“份额”的问题。科技界内的问题--如何用这笔钱的问题,可以讲是与行政无关的。不应该把科技界的“无能”、“无作为”算到行政部门的帐上。所谓“基金会”也不过是个“事务部门”,具体对各个项目支持的决定,还是要由科学界里的各个专业团体、专业人士的集团来做。这一点,是个大误区。好像一个几岁的孩子,不知道钱是家长工作“挣”来得,总以为是从银行的提款机里“取”来的。 学界应该能够成为影响行政的一个势力、一个“利益团体”。这才是所谓的“正路”。而国人的“有识之士”太精明了,“量子力学”用得贼遛,善于搞“隧道效应”。把个“学界”与“官界”打成一片,搞得学不学官不官的,象个去了势的太监。这才是问题的根本。 阅读次数 96 所有跟贴: 我感觉以”美国就是好”的态度来批中国的不好, 不妥. - 叶绿素 (91字节) 11/18 13:15 (1) 认识还是不到位。当“主人”是要掏钱的,交税是个环节。当佣人就可领钱了。 - mirror (158字节) 11/18 13:26 (1) 学会是有的,比如物理学会,每年还发一些专项奖 - 离乡客 (166字节) 11/18 13:29 (1) “学会”还是“没学会”。专业领域里大项目的评价,哪个是学会定的? - mirror (42字节) 11/18 13:35 http://www.rainbowplan.org/lib/html/411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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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治”如何治?
book 2010-1-2 12:29
想必大家都或多或少有过这样的感受:哪儿都是单位领导说了算。所有才很多句俗语:****,不如领导一句话。大家估计也都经历过单位领导变更的情况,估计也都发现换了一个领导之后,前任的政策和想法马上就不被重视了。这很严重的体现了人治在中国社会中的普遍性。 曾听中央党校谢春涛教授关于社会主义发展的讲座,听到下面这段故事。当年毛泽东想搞文化大革命,实际上是针对刘少奇和邓小平关于经济发展模式的想法(这两位那时候就有发展私有经济的想法)。据说毛泽东提出整顿党内这种想法的时候,一开始只有3、4个省的领导领会到了毛泽东的意思,搞起了批斗。毛泽东一看,不行啊,于是在那年年底的党内大会上表扬了这几个省市领导。其他省的领导一看,心里想终于知道要做什么事儿了,于是回去大搞文化大革命。 现在回头来看,毛泽东当年可能犯了思想僵化的毛病,也就是他没有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公有制和社会主义的关系。但我在听报告时,我的感受是:毛泽东一句话,大家就回去搞阶级斗争了。人治一直都是我们的传统啊。诚然,社会是由人组成的,领导也是人,人治在所难免,但是人治的比重占多少,如何改进人治的负面影响,确是要多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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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大江行·05夜泊万县
xu782219 2009-6-24 11:52
第五章 夜泊万县 晚上,船舶万县,等明早天亮再开船。据说是为了赶在白天过三峡,安全。大概也为了人们白天好观光吧!若不为此,干嘛花三天乘江船呢? 我们上了岸。天刚刚黑下来,路灯很远一个,而且也不大亮。天上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路很陡,石板地上盖满了泥巴,又硬又滑。迎面遇到许多蜂拥而至的老乡拦着我们的路,要我们买他的桔子。每斤3角,的确便宜,我们也的确想买一些路上吃。但我们总不能背着桔子去逛街啊!我们答应回船时再买。一位老乡因此便故意给我们指错路,骗我们爬陡坡、登悬崖、走黑路、走绝路,以致害得我摔了一大跤,右大腿划破一个大口子。幸亏他一把抓住了我的左胳膊,不然我便滑下深沟,恐怕连命也保不住了。 看来阎罗王和他的臣民们议论不得,马上就报复我了。我打趣说。 他:看来阎罗王的信息也够灵的,我们刚刚在船上说的话,他怎么立刻就知道了呢?莫非小鬼和上帝一样无所不在? 我:老乡也真够唯物的了,没有好处就办坏事,也不怕遭报应。阎罗王的度量也真是够小的,我们不过议论了他几句,他就马上惩罚我们;做坏事的人他倒不管不问。看起来他也是个不负责任的、心胸狭隘、不干正经事的官僚主义者,竟出于私心对敢于直陈其面的正人君子,却大加挞伐,狠下毒手! 他:神灵本无,谁来主持报应?但就整个人类来讲,做坏事一定会受到报应,那就是自己报应自己。待这位老乡也遇到跟他一样的人对他发坏时,他便遭到了报应;倘若他见到了受他害者的惨状,如果他的人性尚未完全泯灭,他的心里也会一颤的,这也是一种报应。大家都发坏,大家都将遭到报应。 我:如果宗教用这种理论来劝人行善,人们也会听从的。 他:这样太费口舌,不如用无所不在的神唬人来得简单。天堂的诱惑,地狱的恫吓,愚昧者是容易接受的。 我:愚昧者的无知,多因贫穷而受教育不足所致,这就更便于统治者利用宗教来实行愚民政策,以致形成了更利于统治者统治的恶性循环:愚昧者更贫穷,贫穷者更愚昧。越贫穷、越愚昧,就越憧憬幸福。现实的得不到,虚幻的便渴求。这便形成了宗教的肥沃的土壤。 他:信仰宗教的富人也不少。 我:富人也有不聪明者。他们活着享福,希望死后还享福,一厢情愿地祈祷死后进天堂。有时搞点施舍也是做做样子给上帝看的,算是买个进天堂的门票。有几个富人把财产分光了与穷人同甘苦的呢?如果有,那是他愚昧到了顶,想花高价买个高档门票,以便到了天堂永远享福。所以,耶稣说,富人进天堂比大象穿过针鼻儿还难。 他:科学家信仰宗教的也不少。他们头脑中的宗教是什么?是否也象常人一样是寄希望于人化了的天堂? 我:歌德说过,拥有科学和艺术的人也拥有宗教;但是,两者都不具有的人,就让他们占有宗教吧!拥有宗教和占有宗教,就是聪明人和愚昧者对宗教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我们边说边走,总算碰到一位朴实的指正路的农民老乡。我们根据他的指点,转了两个弯,然后从黑暗中向着亮灯的方向走去。 他:从客观上来看,凡是教人行善的宗教,都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利。 我:但坏人若乘机以售其奸呢?那不是使信教者既受骗又受欺? 他:所以,宗教不能拯救人类。人类需要道德和法律来治理,保护好人,惩制坏人,使社会有序化,使社会健康发展。 我:神治、人治都不行,还是法治好。其实,宗教也讲法律,不是还有宗教法庭吗?布鲁诺不是被宗教法庭烧死了吗?我们讲的法,必须是保护人民共同利益的法。不然,总烧布鲁诺可不好。 他:反右派,文化革命烧的也不轻乎。可别再烧赛先生了。 说话间,到了市区。街市不算大,但灯火通明,五彩缤纷。咸鸭蛋,酱猪蹄儿,热炒手,桔子;花竹篮,三峡石,水牛皮鞋,凉席儿等土特产品,琳琅满目,吸引着下船来的八方旅客。我花了 2 元钱,外加 5 斤全国粮票,买了一只花竹篮,又买了些水果和点心,用篮子提回船,准备过三峡时吃。他花钱象流水,几乎是见了什么买什么,装满了两只竹篮,腋下还夹着两领凉席,真是满载而归。我看他这些东西不象是给别人捎带的,看样子他是真的发了财,不像单纯五子作为。 因为商品的流通渠道不够畅通,各地商品的品种差异很大,所以,我们出差常为人捎东西。而出了差就忘了或者是顾不了自己穷的境况,自己也大方地买些特产或紧俏商品。所以,一出差就象变成了几个不同脸型的子:出发时象公子。因为穿着整齐干净;下车象兔子。因为得快跑抢着去联系住处,不然就有可能宿火车站候车室;回程象驴子。给别人捎的东西太多,都得驮回去;报销象傻子。钱花过了头,傻了眼,只好请财务人员扣下月工资;到家装聋子。老婆埋怨花钱多,又没买回她称心如意的衣料来,只好装聋子,当做没听见,省却了许多烦恼。可惜,目前多数知识分子出差还是象五子。 我们回到船上,感到有点累,我右大腿上的伤又隐隐作疼,提不起精神来,于是便早早睡下了,什么时候开得船也没觉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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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无法保障权利:衙内遇刺的背后
考槃在涧 2008-10-17 17:33
在拙文《 人为什么要咬狗?-加强图片版 》中dummer给出了林松岭家的背景,好家伙,果然来头不小。 dummer提到 林家迟迟不愿做尸体解剖,是希望自己寻找具有法律效力、值得信任的司法机构进行尸检,或者能够让家属信任的人全程监督尸检。 我觉得在哈尔滨,唯一符合条件的司法机构可能就是国际刑警组织了。但是我估计林家可能没有这个能力,退一步说,即使有这个能力,林家也不会请。 这个是dummer的分析,我不知道林家是否真的是这么想的,我倾向于同意dummer的分析。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有意思了。 林家身为这个系统中人,居然也不相信这个系统的业务水平和公信力,没有比这更怪异的事情了。好比说一个农民自己种的稻子连自己都不敢吃,而这稻子还大卖特卖! 很多时候我们过分迷信权力能够给自己带来地位和保障,并以此为荣,像林衙内这句你知道我舅舅谁吗,就何等的铿锵而掷地有声。 可悲的是,尽管林家权倾东北,既没能保住衙内的性命,也没能找到一个合格可信的验尸官,充分说明靠权力保证自己和国家的利益是多么的镜花水月。 当然林家也可能使的是拖刀计,拖到尸体腐烂无对证,可能就能坐实了6人失手打死人,最最起码也能判个防卫过当,过失杀人。 不管最后怎么处置6个人,林衙内已经死了,林家权力再大,也对抗不了热二定律。不管林家舅舅多大的权势,林衙内最终也得尘归尘,土归土,化作飞灰。 这个事情告诉我们,靠权力保障权利,将越来越不可靠;靠高层的行政权力管理中国,也将越来越不可靠。 这个事情还告诉我们,不管你、你爸爸、你舅舅权力有多大,一板砖拍下去脑袋都得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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