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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不应废除:评山东聂磊被执行死刑
热度 1 blownsand 2013-9-17 18:54
中国相对落后且地小人多。 http://news.sohu.com/20130917/n3867418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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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西曾成杰因集资诈骗罪被执行死刑—愿逐步限制直至取消死刑
imthere 2013-7-15 17:49
经济犯罪所造成的损失,可以用金钱来衡量 应欠债还钱,正是天经地义 而欠债偿命,自今不合事宜 愿逐步限制直至取消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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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决糯康 告慰亡灵
热度 2 xupeiyang 2013-3-1 13:43
糯康等四名湄公河"10.5"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下午2点提押糯康】 多行不义必自毙。今天下午2点,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警将到云南省看守所对糯康等4名罪犯进行提押,这意味着之后马上就会对他们执行死刑。看守所外秩序井然,阳光明媚,13名中国船员,你们安息吧!
个人分类: 国际外交|4688 次阅读|4 个评论
[转载]张志新的喉管与毛遠新的腿
wangxh 2012-10-29 10:45
作者:国际战士 前几天看到一段过期电视新闻,里面出现一位久违的人物--毛遠新--算起来三十年为一世,已经恍如隔世了。电视里他似乎行动不灵便,一问旁人:原来他已经瘸了。 '瘸了?',身边一位几十年前见过他的老人说:'我记得76年他还正常着呢'。 不明白,毛遠新的腿在17年后怎么就瘸了。 我想到另外一个人,张志新,据说她的喉管在执行死刑前被割断,可是查遍所有材料,全部是出于当年光明日报记者陈禹山的笔头孤证,没有任何其他人证物证,例如照片、小刀等宝贵纪念文物。陈是1979年奉胡燿邦指示去做相关报道的。 问题是,1979年中国社会轰动一时的很多报道事后看来都是荒唐的。例如《思念依然无尽》里我们可以发现,所谓'当年流行'的'要吃米,找万裡'之类的民谣其可信的最早出处就是胡燿邦之口,而至今保存的安徽历年统计年鉴都证明,安徽在1977-1980年农业没有一年不是在拖全国后腿,第一产业GDP4年下降7%,4年内,全国粮食增产12%而安徽减产13.7%,70年代前中期安徽一直是全国主要粮食调出省之一,1976年安徽人均粮食产量比全国高20%以上。而到1980年,安徽已经成为全国主要粮食调入省之一,人均产量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无独有偶,四川省在1975-1979年也经历了同样的变化。 再来谈当代人津津乐道的张志新、林昭等人,这几个人往往被作为改革前'暴政'的标志,但是我们不要忘记,很多问题比这两个人严重得多的人,例如胡风,毛澤东尚且让他们活下来,大批手上沾满共產党人鲜血的国民党将领解放后一个都没有枪决,1975年全部被释放,他们事后也没有反映受到过虐待,对比国民党1950年代对于台湾共產党的屠杀,简直有天壤之别。我们凭什么因为因为错杀一个张志新就认为这是一个时代的标志? 以张志新、林昭之类人来说,直接导致他们被处决的根源,是她们目中没有任何法律观念,纯心往枪口撞,说她们是革命者实在太勉强了,没有一个真正革命者是如此漠视自己生命的,如果当年革命者都象她们一样轻生,资产阶级就根本不用操心火种,何况是在'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政策时期。对于张、林这些人,比较恰当的看法是她们都患有心理学上的'夸大妄想症'或者说'被虐待狂',自认为自己拥有绝对真理,其实是害怕别人捅破她们的真面目。她们并不敢和别人辩论。这种心理素质的人,因为她们受到过共產党一时的不公平对待,于是认为满世界无处不是和她们作对,连过马路的红绿灯她们可能也会认为是共產党是在限制她们的自由,是在迫害她们--这样的人不被车撞死才是奇迹。 象张志新、林昭这些人头脑中的过大优越感从何而来呢?是1300年的科举制让中国知识分子培养了过大的野心,让他们以为自己一直掌握着话语霸权就可以藐视人民的意愿,自认为天下只有自己掌握真理。让他们以为自己比劳动人民优越是天经地义的,象毛遠新那样在自己顺风时期选择一位普通女工结婚对他们是不可思议的。尽管我们读到四人幫群体怎样罪恶累累,可是就毛遠新来说,我们现在知道,张志新案件时他根本不是辽宁省负责人,至今没有证据表明是他一手促成张志新的死。 一直以来有人认为幸亏毛岸青身体健康不好,没有让毛澤东搞出家天下是中国的幸事,可是我认为,如果毛澤东真想搞家天下,那么把毛遠新选为接班人也是可能的,选他并不比选華國鋒困难。 在我所读到的关于李進反革命分子集团被捕后表现看,王宏文是嚣张过一句后就最乖的,张春橋是最顽固,但是始终沉默,李進嘴头强硬但是没有对鄧小平进行过人身攻击,他们中没有一个象张志新、林昭一样以一种蛮不讲理的泼妇作风来掩盖自己灵魂的虚弱,如果说要以革命者的标准给分,他们比张志新、林昭等人的分我相信高得多。至于毛遠新,没有看到他在1976年后怎么顽抗,可能他自己知道输了,但是,他却失去了自己的腿。 根据目前的材料,现在我们所能知道的是,所谓张志新临死前失去喉管是一件不确定的事情,没有任何确凿证据证实这一点。而一个在顺风时期与一位普通女工结合、至今没有找到他的腐败事迹、仅仅是在党安排他做通讯员时担任了通讯员的毛遠新,却实实在在地在一个讲究法制的时代里失去了他的一条腿。 转自 http://bbs.local.163.com/bbs/bj4hy/140847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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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废除死刑...
热度 1 lipingren 2012-7-21 17:03
尽早废除死刑! 尽早废除死刑! 本着对生命的尊重,我也在此呼吁,尽早废除死刑!       一、死刑是对严重违反社会契约罪犯的复仇性制裁。因为如果仅仅只是为了制止犯罪行为,那么将罪犯控制住就足够了。而对于其震慑效果的话,没有一个正常人会因为取消了死刑而故意犯罪的。偶发性犯罪的个体,一般都有心理故障,其犯罪行为不会因为死刑的存在或废除而有所减少或者增加。理智型罪犯都倾向于彻底逃避制裁,绝不会因为制裁减轻就设想犯罪。    二、死刑一旦执行,将无可挽回。即使再完善的司法制度都无法绝对避免冤案,所以,应该尽量避免这种无可挽回的损害。    三、不管与何种方式执行死刑,都总有直接执行死刑的人。对于一个毫无关联的人,处死他人,造成的心理扭曲不容忽视。    四、死刑的存在,使得强权有机会践踏人的生命。很难想象一个有权消灭个体的强权始终将这种强权约束在足够小的范围之内。叛国罪也是能够被执行死刑的!这个罪名,往往只是强加于反政府主义者。    五、生命是人类能被夺走的东西中,最宝贵的东西!是自由的基础保障,丢失了生命,一切无从谈起!没有人有权夺走他人的生命,即使是国家也不应具有如此巨大的权威!    六、被免于死刑处罚的往往是有背景的人群,而被执行死刑的,却恰好是最底层的人群。这种二元法律必须统一!否则公平无从谈起!    七、从法理上讲,正当防卫只存在于制止犯罪,也就是说,只有犯罪进行的时候,为了制止罪犯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才被允许采取非常手段。当犯罪已经完全停止,则不存在正当防卫了。    八、从逻辑上讲,一个人杀人是犯罪,一群人杀人也是犯罪。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8143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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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大学里的死刑宣判?被辱没的大学斯文?
miran 2011-12-30 21:41
[转载]大学里的死刑宣判?被辱没的大学斯文?
大学里的死刑宣判? 被 辱没的大学斯文? http://csz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7300 长沙市召开宣判执行大会,对15名刑事重犯宣布执行死刑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1-12/30/c_122505985.htm 国税局爆炸案主犯刘赘衡被执行死刑 本报长沙讯 “国税局爆炸案”凶手刘赘衡、“教务处长命案”凶手申晓彬、还有故意 杀人的瞿学林、邹飞跃、成旺、陈程、曹小胜、周杰……昨天上午,长沙市举行依法严惩 严重刑事犯罪宣判执行大会,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刘赘衡等15名爆 炸、故意杀人、抢劫的犯罪分子宣布执行死刑。上述罪犯在宣判执行大会后伏法。 昨日上午, 湖南大学 北校区体育馆内座无虚席,来自各行各业的从业者旁听宣判执行 大会。 大会开始,15名被告人被法警陆续带进湖南大学北校区体育馆。有些被告人四处寻找 家人,有些被告人始终低着头,而有些被告人则神情木讷地望着远处。 据了解,此次被宣布执行死刑的均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爆炸犯刘赘衡20 10年7月30日下午,在东屯渡分局,将爆炸装置放在该局会议室门外,而后引爆炸药,将彭 某等4人炸死,并致5人重伤,12人轻伤,103万余元财产损失。 另外,故意杀人犯瞿学林、邹飞跃、成旺、陈程、曹小胜、周杰、申晓彬,故意杀人 、抢劫犯李想,爆炸犯黄友色,抢劫犯雷冠兰、刘汉泉、严磊、刘佳、谢麓明等均在此次 执行死刑之列。 长沙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虢正贵强调,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刑事犯罪、影响群 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必须坚持重拳出击。 会上,当刘赘衡等几人听到自己即将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的命令时,双腿不停发抖。 记者全欣 通讯员王力夫 案件回顾一 国税局爆炸案4死17伤 受害者坐轮椅流着泪旁听庭审 本报长沙讯 2010年7月30日,在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税务分局办公大楼一声爆 炸巨响之后,刘赘衡,这名衡阳男子引起了全国关注。公安部发出红色A级通缉令,悬赏1 0万元人民币缉拿犯罪嫌疑人刘赘衡。8月8日,公安机关在广西全州将刘赘衡抓获。 2010年11月,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记者看见在开庭时,一名女性受害者 坐着轮椅被推进法庭,还有受害者拄着拐杖缓慢走进来,流着泪旁听庭审。 12月3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7·30”刘赘衡爆炸案。法院审理查明,被 告人刘赘衡因经营玻璃五金配件亏本,怪罪于长沙某装饰五金批发部陈某某、彭某某及其 下属。刘赘衡向彭某某“索赔”未果,于是找到了在长沙市国税局东屯渡分局上班的彭某 某之子,要求给予补偿。“索赔”无望,刘赘衡产生制造爆炸炸死彭某某之子及东屯渡税 务分局工作人员,达到报复目的的念头。 2009年10月,刘赘衡在湖南郴州永兴县认识了刘检,谎称购买炸药炸山建房,要刘检 帮其购买雷管和炸药。刘检找到李孝,私自违规从李孝手中购得电雷管和炸药,再卖给刘 赘衡。2010年6月,刘赘衡从广州来到长沙,租住在芙蓉区荷花园社区民房内,自行组装了 炸药装置,并携带炸药装置多次到国税东屯渡分局,伺机实施爆炸未果。同年7月30日下午 ,刘再携自制遥控炸药装置窜至该税务分局,趁工作人员开会之机,将炸药放置在会议室 门外墙边。当日下午16时39分许,刘遥控引爆炸药,致被害人彭某、罗某某两人当场死亡 ,另两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7人不同程度受伤。刘引爆后趁乱逃离现场。 法院宣判,被告人刘赘衡制造长沙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分局大楼爆炸惨案,造成4死1 7人受伤、公私财产重大损失,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记者全欣 案件回顾二 15年前因留级杀害教务处副处长及其女儿 两年前在深圳一物业公司做保安时被抓 本报长沙讯 申晓彬,邵阳人,35岁,体形微胖,眉宇中一颗黑痣很醒目。申晓彬是湖 南某高等专科学校94级学生。1996年9月,因考试不及格,被学校决定留级。9月3日晚7时 许,申将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和衣服放进牛仔旅行包,敲门进入校教务处副处长刘某家。 在要求刘帮自己处理留级的事情被拒绝后,申朝刘胸部刺数刀。随后,又将呼救的刘的9岁 女儿砍死。 申晓彬在学校大门口乘坐的士逃离,后乘火车到了湖北、广州、深圳,制作假身份证 。到了深圳,他在一物业公司做保安。2009年,申被警方抓获。经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审理,法院认为申晓彬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申晓彬在昨日的宣判执行大 会后执行死刑。记者全欣
个人分类: 社会观察|272 次阅读|0 个评论
揭开生命的奥秘
MultiStar 2011-10-3 15:34
科学与技术,本来是以诚实的探讨心,作为基础的,不应有半点的产假,否则内心就会有不平。 一、社会宽容性的缺失很麻烦 我们的这个社会除了大家所熟悉的诚信缺失外,社会宽容性也正在面临着缺失,这种缺失正在侵蚀着方方面面的进步公正性。 每个人的言语、行动、内心,都被暴力所充满,每一一点点的宽容心,以至于整个心灵都变得扭曲起来了。 人性的自私是本质存在的,而有些人却不能客观的承认,并且变本加厉的伪装,这样的结果是是,比袒露在阳光下边的自私,更加具有破坏力。人吗,本身解释群居的社会性动物,私人空间越大,阴暗就会越多的。在社会宽容性上,亦是如此。每每在事件发生的时候,外观的人会指手画脚,破口大骂,而很少有人换位思考,给以同情的宽容。 往往是这种宽容性的缺失,会导致扼杀许多可爱而值得同情的人、事件和社会进度的契机。 典型的说就是死刑的使用。是人都会犯错误,即便是一个罪大恶极的杀人犯,也有悔改的可能,更何况有谁能够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权呢?再说,即便是对其执行死刑,对于逝者又有什么受益呢,那完全是活人玩的自我安慰罢了。有人会拿犯罪成本来说事,那基本上是不了解人性的扯淡。 对于诺奖的态度也是如此。本来是很正常的事情,自然而然的,为啥到中国就变了味。在当前社会容忍性几乎为零的状况下,拿个诺奖,是小概率事件,拿不到诺奖,是正常事件。扪心自问,我们有几个人能够沉心于纯粹的科研呢?再扪心自问,我们又有谁能够,高薪养活一个几年、甚至十几年不出任何成果的一批科学“白痴”呢?没有那么一点点的容忍性,却大谈收获可能性,基本上都是幻想而已。 对重大事件也是如此,动车追尾,一群记者,胡说八道,扰乱试听,没一点的正面作用。不对事实进行了解,而是抱怨满天。典型的就是央视的XXX,没有自己的思考,胡乱说,整个就是一个愚弄百姓的跳梁小丑。按照这些人的言论,恨不得把中国高铁全拆光了。美国的航天飞机不是也出过事故么,所以我们需要的是痛定思痛,好好总结,不断进步。而不是牢骚满腹,打压一片。 我们已经深深的收到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和毒害,别再像红卫兵一样没有人性了。 没有容忍性,就好比没有任性吧。 没有人性的社会,很麻烦呀。 少一些牢骚、埋怨、残忍、暴力,多一些人性,多一些容忍性,我们就进步了,大家共同努力。 二、物质、能量与信息 物质,大家认识很清楚。 能量,大家认识也很清楚。 信息却是不同与物质与能量的现实存在。 现在我们正处于信息的时代,而又有多少人对信息有深入而透彻的理解呢? 大家可以看看百度的解释:http://baike.baidu.com/view/1527.htm 也可以看看维基百科的解释: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F%A1%E6%81%AF 如果大家要想了解信息,那就要回答三个问题。 1)信息是什么? 2)信息从哪里来? 3)信息到那里去? 很经典,等待您的回答。 三、智慧设计论 有时间大家可以好好研究一下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定要用心去看,并且带着一种审视的眼光。不要学小学生,唯书是从,呵呵,那就麻烦了。 自然选择只有通过微小连续的变异来发挥作用。它不会发生巨大和突然的飞跃,但必须通过微小而可靠的,虽是缓慢的步骤进行。——查理斯·达尔文 如果可以证实,确有某种复杂器官是不可能经由无数渐进且微小的变异而形成,那我的理论就会彻底崩溃了。——查理斯·达尔文 然后在看看《揭开生命的奥秘》 原来世界是这样的,所以一定要告诉我的儿子,书上说仅供参考,不与不对要自己思考,爸爸说的、老师说的也是一样 四、数字世界与模拟世界 以前以为我们所生存的是一个模拟世界,现在想想,这是不对的,我们生存的本来就是一个数字世界 在学习数字电路的时候,形成了这样的观念,要想学好数字电路,必须以模拟电路作为基础,因为我们所处的是模拟世界。呵呵,My God! 如果从微观的角度看,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两篇树叶,是因为没有智慧的参与,如果有了智慧的设计,从数字世界角度思考,为啥不能完全相同呢 你觉得呢? 以上一点点收获,分享,欢迎拍砖。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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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揭秘:看看美国如何执行死刑(组图)
xupeiyang 2011-7-24 10:45
http://roll.sohu.com/20110724/n314363102.shtml
个人分类: 突发事件|1440 次阅读|0 个评论
[转载]72位亿万富翁死亡分析
xupeiyang 2011-7-22 10:39
2003年以来72位亿万富翁死亡案例数据: 15名死于他杀 17名死于自杀 7名死于意外 14名被执行死刑 19名富豪积疾早逝 数字足以令人深省 多形形色色的死亡,不能表明拥有亿万财富是多么危险。但有一点却能确定,不管你有多少钱,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生活是买不到的。所以,富豪们如何在心理上将自己调节到“普通人”级别,是个课题。 全国8年来72名亿万富翁死亡多数死于非命 http://mnc.people.com.cn/GB/15217683.html
个人分类: 名人传记|1654 次阅读|0 个评论
同日执行死刑 为什么要枪毙他们?
热度 1 xupeiyang 2011-7-20 07:01
苏杭两副市长同日执行死刑
个人分类: 我的日记|1714 次阅读|1 个评论
[转载]原杭州和苏州副市长被执行死刑
热度 1 xupeiyang 2011-7-19 19:44
路透北京7月19日电---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新华社周二称,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收受巨额贿赂被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在官网( www.court.gov.cn )一则简短声明中称,在对许迈永、姜人杰依法核准死刑後,这两名罪犯已于19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新华社称,许迈永被控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罪,而姜人杰被控受贿罪。 中国媒体此前曾报导称,两人在房地产相关项目中收受了价值逾1亿元(1,540万美元)的贿赂。
个人分类: 社会文化|1284 次阅读|0 个评论
中国何时能废除“死刑”—药家鑫被执行死刑所感
热度 23 wyyhope 2011-6-9 19:16
一个年轻的生命消失了,一段短暂的人生停止了。当看到一颗活蹦乱跳的心戈然而止时,你有何感想?即便他罪大恶极、不可饶恕,但他毕竟是血肉之躯,是一个活生生的七尺男儿。 看了“亲临药家鑫死刑执行现场的一位官员日记”中所描述的他被执行死刑前的表白、举止,心中说不出的五味杂陈。从药家鑫案开始时深恶痛绝到终审被判处死刑的大快朵颐,觉得他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可以告慰被害人的亡灵了。 6 月 7 日 他被执行死刑了,他从千万关注的目光中消失了,心中一沉,为什么要有死刑呀?可以让他一辈子改造、忏悔,为他的错付出代价。有人要说:“一命换一命,血债血偿,他死有余辜!”“人之初,性本善”,人有生老病死,这是大自然的规律,他本可以自然地老去,以这样的方式瞬间结束他的生命,我还是觉得太残忍了!他认识到自己错了,虽然他错得很离谱,可不可以让他用一辈子来补偿给死者家属带来的伤痛呀? 以下转自“亲临药家鑫死刑执行现场的一位官员日记” 6 月 7 日 ,经市院领导特许,到死刑执行现场观看对两名死刑犯执行注射死刑。其中一名死囚是年轻的药家鑫,本市“ 10 · 23 ” 肇事杀人案的凶犯。阴沉的天空见不到太阳,但气温略显闷热。审讯室没有空调,他穿囚衣,默默的在等待。没过一会他被叫去换了衣服。 10 分钟过后重新出现。 先在看守所对死刑犯验明证身。他被押进审讯室,押送的中年管教高声道,一路走好!药家鑫回头默默的说了一句谢谢你!管教将铁门“砰”关上,生命开始最后一个小时的倒记时。 他坐在审讯椅里,一边站一个同样高大英俊的法警。坐稳后他抬头环顾铁栅栏对面的执法者,看到我时眼光停顿,认出了我,点头微笑,脸颊显出大大浅浅的酒窝。 他穿一身深灰色崭新西服,一双白底黑帮新布鞋,与西服很不相称,对喽,上路的人要穿新布鞋,这是中国人的规矩。 指挥执行的审判长宣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执行令,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及骨灰由谁收取等,语气很平淡,不象是在说有关生命有关死亡的事,倒象是拉家常,也许是执行者故意用这样的气氛弱化死亡前的凝重肃杀吧。 [ 审判长:昨天与亲属见面了吗? 药家鑫:见了,姐姐来的,这身衣服就是姐姐送来的。 审判长:骨灰谁 …… 药家鑫:如果可以的话,让家人收吧。 审判长:还有什么要交代的? 药家鑫:遗体可以捐赠吗? 审判长:可以,办手续。 站在旁边的市中级法院领导递了根烟给药家鑫,法警立即掏出打火机点燃。 验明正身后,轮到我与他最后对话。仅隔一道铁栅栏,距离也就一米左右,面对面地注视一个即将离去的年轻的生命。他的眼神平静坦然,微笑着注视我。想给个微笑回应,可我一点笑不出来,心速加快,手心直冒汗,绝不是因为恐惧害怕,是因为对青春的惋惜,对鲜活生命即刻毁灭的痛惜。“这是你要的结果,(归案后他要求尽快死刑),所以你很坦然。”他点点头:“对!” “从昨晚到现在,是什么样的心情?” 他抿了抿嘴,思考状,抬头:“一下子回答,不知怎么说。” “随便说。” 他思考片刻:“还是不知道怎么说。进来这段时间,想了很多,这一生的很多事,我在里面一直写日记,把所有的都记在日记里了,昨天姐姐来给她了,你可以跟她联系,你可以看。” “如果事情可以从头再来的话,你会怎么去做?” 思考片刻:“说什么都无意了。给受害人家庭造成的伤痕是永远抹不去的疤,也许我的死不能让她活过来,可是现在除了我的死我还能给她以及她的家人什么?都是无济于事的 ......” 一个头脑清醒的年轻人,而从清醒的自由人到罪犯,很多时候仅仅一步之遥。时间不允许我与他长谈,虽然我多么想再挽留一刻那年轻的生命。 “最后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请帮我转告张妙的家人,对不起!” 我重重地点了点头。 审判长将执行死刑的回执穿过铁栏递给他,站在他左边的法警接过来,折叠几下塞在他西服表袋里。他笑道:“这个我还需要保存吗?!”法警说:“当然要!”他笑出声来:“哈哈!对,到那边也是要通行证的!” 他被押出审讯室,来到停车的室外空地,抬头眯眼仰望天空,深深地倒吸一口新鲜空气,那一刻,濒死者对生命的不舍和留恋昭然若是。他与另一名死囚被押上车,有法警给他们各自点了支烟。我上了另一辆车,五、六辆车依次缓缓驶出看守所。 天空阴沉,下起小雨,一车人都不言语,默默地看着雨点唏唏簌簌打在车窗玻璃上,为生命最后送行,大家心情都不轻松。在车辆较多的地段,第一辆车拉了一会警报,过去后就停了。不一会,车队悄无声息地驶进执行现场。 行刑室一排三间,两名死囚被分别带进左右两边的行刑室,中间一间执行人员操作的地方。 药家鑫平静地躺倒在执行床上,眼神象临终前的病人一样安详。执行床一侧站立三名法警,他们表情平淡,没有鄙视和轻蔑。他躺下去的那一刻,看到站立在正面玻璃幕墙外注视他的我,给了我最后一个微笑。 绷带带住他身体的各个主要部位,基本不能动弹。右手臂伸进床边玻璃墙上一圆孔,五分钟后,玻璃墙那边一名穿白大褂的女法医将针头扎入其静脉血管。注射开始时,他握紧拳头的左手手指一个一个打开,是在数数,一、二、三、四、五,手指再一个一个收进,一、二、三、四、五,每到二的时候,他就朝前方我站立的方向竖出食指和中指,做一个“ V ”的手势,在他第三次出现这个手势的时候,突然停顿,瞬间手指无力地半摊开垂下,电脑显示屏上的脑电波停止了跳动,变成几条毫无生息的平行线 …… ,注射全过程不超过两分钟。整个过程很平静,穿白大褂的法医,穿藏青色制服的公检两家领导及执行人员都不说话,默默地做着,看着。 有工作人员把他从执行床上小心地抬到推车上,目送他被推进太平间后才慢慢走出大门,仰望天空,天色湛蓝,习习春风拂面,为一个生命有尊严地没有痛苦的离去深深地舒了口气,啊 …… !尽管他是一名万劫不复的杀人犯。 回单位车上想起那个“ V ”手势, Victory ,胜利!解脱!没有肉体的痛苦,保留人格尊严,平静坦然地离去,这一切之于他,难道不是最好的解脱嘛!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我不相信看后大家都毫不动容,一看了之。对于他的离去大家没有一点怜悯吗?对于这样一种执行死刑的方式不觉得残忍吗?他走了是一种解脱,大家想过他的亲人,尤其是他的父母,他们该如何面对这样一个结果?该如何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和生活?白发人送黑发人,这对两位老人是如何沉重的打击?难以想象!每一个生命的成长都凝聚了父母无尽的血汗,无论怎样,只要他活着,父母也有勇气面对生活,而今,他没了,父母的心也跟着他走了,可以说“生不如死”! 他也是一名大学生,也受过高等教育,走上这条不归路仅仅是他一个人的罪过吗?父母的家庭教育,十几年的学校教育,他是一个成绩优秀的好学生,但教育不仅要交给我们知识,更多是道德、素养,是心灵层面的,是不可以用考试、成绩单表达的,父母、老师在这方面做得足够吗、到位吗?个人认为:他的父母、老师,甚至社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个药家鑫处决了,能保证没有第二个、第三个吗?需要家长、老师、学校、社会一起深思、反省! 最后,是我对中国法律体制的思考。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需要法律来维护国家的团结统一,维系人民生活的和谐发展,但法律的制定不在于责罚更多的人,而在于提请注意,用以规范人民的行为,而非剥夺人民的权利,尤其是生存的权利!但偏偏有死刑,犯罪在一念之间,虽死不足惜,但一个人死了,风平浪静了,他背后又有多少人黯然神伤,无法平复呢?近年来我国法律改革层出不穷,但制定法律的最根本目的始终无法达到,总有各种各样不同的新问题出现,可见,为适应不断发展的需要,从事法律研究的专家学者仍需努力探索!希望废除死刑的改革早一点到来,因为所有人都有生存的权利。一个没有死刑的社会将更安定和谐还是混乱无章?所有人都无法得知,至少无法给出准确的诠释。我相信可以实现,因为每个人都有善良友好的本质,不是哪个人一出生便会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但很多人不同意我的观点,没有了死刑罪犯将更猖獗,只要不死,所有事都可以办到,也不无道理,这与社会的大环境密切相关,但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我坚信不远的将来不需要死刑,人民都遵纪守法,安居乐业,那一天,死刑也变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声明:以上是我有感而发,因我非法律业界人士,不对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个人分类: 社会新闻述评|8570 次阅读|22 个评论
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热度 1 machan 2011-6-7 22:10
药家鑫案,今日尘埃落定。本来按照现行法律,毫无争议的案件,变的让人“提心吊胆”,正如一位评论人所说(名字记不起来了),反映了人们对现实不公的“恐惧”。 我是赞成药的死刑的。 但是,我同样对他的结局感到心痛——他本是一个由父母、老师、社会费心培养起来的一个人才,自己也付出了自己的努力;但是,犯了一个无法饶恕的罪过。 但是,我们的国民,我们的国家,也许还有很多需要理性反思的地方。 其实: 无论我们是贫穷,还是富裕;无论是庙堂之上,还是山间乡野; 只有拥有 博爱、平等、怜悯、敬畏之心的人,才是真正拥有高贵灵魂的人。 而不是: “ 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道,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以致社稷丘墟,蒼生涂炭。 ” 《三国演义》第九十三回。 推荐链接: http://news.sina.com.cn/pl/2011-06-07/202722600538.shtml http://www.gospeltimes.cn/news/2011_06_08/168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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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药家鑫在劫难逃
热度 5 chrujun 2011-6-7 17:17
据有关新闻,药家鑫杀人案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于6月7日上午被执行死刑。估计绝大多数博主不知道,这段时间中国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这个时候太需要一件显示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制的案件来稳定人心。药家鑫案铁证如山,但著名法学家和五大教授的出场让普通民众义愤填膺,担心刑不上药家鑫。 这件大事的出现,比铁面包公还厉害,药家鑫在劫难逃了。 在国家利益面前,杨贵妃都可以被处死,药家鑫就更不用说了。
个人分类: 中国观察|4243 次阅读|11 个评论
[转载]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热度 2 hjysci 2011-6-7 16:35
药家鑫6月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2011年4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药家鑫提出上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于5月20日依法作出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又持刀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仅因交通肇事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 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 。药家鑫在作案后第四天由其父母带领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不足以从轻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上午在宣告上述裁定后,对药家鑫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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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已于今天上午被执行死刑
热度 12 boxcar 2011-6-7 13:58
如题。药家鑫案尘埃落定! 还有啥需要讨论的“学术”问题,现在可以讨论了。 ================================================= http://news.qq.com/a/20110607/001009.htm?pgv_ref=aio 新华网西安6月7日电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转播到腾讯微博 药家鑫签字后被蒙面刑警押赴刑场 2011年4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药家鑫提出上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于5月20日依法作出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又持刀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仅因交通肇事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药家鑫在作案后第四天由其父母带领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不足以从轻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上午在宣告上述裁定后,对药家鑫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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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该杀的要杀
热度 1 xupeiyang 2011-5-27 15:50
北京4名杀人犯今日被执行死刑 http://news.sina.com.cn/s/2011-05-27/124722541694.shtml
个人分类: 科普知识|1207 次阅读|1 个评论
善恶观与知识产权制度
热度 1 windlight 2011-4-7 09:00
05年写在丁香园的旧文部分内容,谁能替天行道 善恶观与知识产权制度 赵凤光 善恶是行为的一种体现,更是一种精神上的取舍,杀了人同样的结果,因为动机的不同,有过失杀人,故意杀人,正当防卫种种,而导致杀人者可以有多种结局。 (从书本电视上看到,非专业研究)中国古代我不知道怎么处理,但现在中国是先断定其杀人了,然后由其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是过失还是正当防卫来争取最大利益。而西方的现代法系是知道其杀人了,但其不能自己给自己定罪,要先做无罪断定,然后收集证据证明其动机。作为个人的弱者,和强势的杀人者,谁能受益于不同的这种法律制度。中国人多,执行死刑的人也不少,但有多少弱者没有得到应该有的保护。这种制度设计,要给弱者最大的保护,或心善的人最大的保护,那种保护制度更有利? 马太效应告诉我们你要去争利,要向恶,而中国是君子耻于谈利要向善,结果是小人得利。 知识产权制度,是继工业社会后知识经济社会的必然选择和行为规范。 其主要的表现就在于,为了公众的利益,鼓励个体拿到有一定期限垄断的专利,而且这个专利是谁主张谁得利,不会别人或大众强塞给你。为了向前进(善)(大众获得公开的进步的技术),我们要后退(恶)(给个人垄断的权力激励起创新)。这种天才的制度设计,不纠缠于善恶的道德辩论,为了善,允许恶的存在,恶得更多,善得到越多,这是一种发展的善恶平衡观,而为了不要恶出现,善也不要出现,就是中国的比较压抑的鼓励保守,不鼓励进步的善恶观。 替天行道是人们需要做的,但仅以消灭恶为目的,而不是为了发展善为目的,那只能是以恶治恶,越治越恶。 zt http://www.dqjj.com/bbs/dispbbs.asp?boardID=1ID=4 人之道,天之道,天人合一。   几千年前的老子用十个字就概括了身后几千年的私有制经济大兴衰史。   这十个字就是: 人之道,物极必反,天之道。 人之道是损不足而奉有余 天之道是损有余而补不足   在西方有个马太效应,即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它就是人之道损不足而奉有余的结果,也是私有制经济的发展规律。   如第二节分析贫富分化的现象与必然性所看到的,在资本实际创造的利润率低于经济增长率后,它实际获取的利润率仍高于经济增长率,相反,工人工资增长率本应与经济增长率同步,实际上却低于经济增长率,甚至零增长,极至负增长,长此损不足而奉有余,岂有不贫富分化之理。参见P26—27   天之道则相反,大家也熟悉,如《水浒》中的梁山好汉们之所以挂“替天行道”大旗,就因其行的劫富济贫就是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天之道,历朝历代农民起义特别是土地革命做的就是“开仓济民”、“打土豪,分土地”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整个两千年封建史甚至包括现代资本主义史就是这十个字的循环。   即人之道损不足而奉有余使财富逐渐积累(集中)在少数人手里,使总生产资料生产目的更趋于追求利润积累资本,而资本高度集中和资本主义生产目的如第一节所述都会使利润率下降(见P10、P18—19),而为维持利润率又必然加大损不足而奉有余,生产资料又相对更集中,从而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导致经济、社会大危机。   走到了极端则物极必反,贫困阶层终将因无法生存而揭竿而起,行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天之道后,由于建立的仍是私有制,人之道又开始滋生,从而进入另一个循环。     关于人之道与天之道等摘自P67—68。   由此看来,私有制的兴衰史也是一种“天、人合一”的结果,只是这种“人之道”与“天之道”的结合是“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结合而不是同时运行。   即“人之道”发展到极端了再上演“天之道”,“天、人”交替是通过***、战争来实现的,是残酷的,想来也不是大家所期望的“天一合一”。   能否有一种办法,使“人之道”与“天之道”同时运行,既不让“人之道”发展到极端,也不出现极端的“天之道”,实现真正的“天人合一”,或者“人之道”、“天之道”都没有,从而出现万世太平呢? zt2 新闻论坛:cn.bbs.lit.novel.emprise 发件人: thdhwwdz....@ytht.net (super) - 查找此作者的帖子 日期:13 Aug 2004 03:35:51 GMT 当地时间:2004年8月13日(星期五) 上午11时35分 主题:郭靖的信仰危机【转载】 答复作者 | 转发 | 打印 | 查看同主题帖子 | 显示原始邮件 | 报告滥用行为 郭靖出得江湖,一年之中,惨遭大变。五位恩师抛尸桃花岛,成吉思汗意欲南侵,李萍在郭靖面前断然自尽,以明其志。郭靖纵马南归,一路上又是兵荒马乱,尸骨遍野,令人触目惊心。郭靖茫茫漫游,不知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一时间诸般事端纷至沓来,如同哈姆雷特得知叔父杀兄娶嫂的真相后,陷入不得解脱的质问之中:——To be or not to be? That’s a question. 郭靖不得不停下来,像兔子一样暂时退出与乌龟的比赛,对自己进行碎片整理。 “练了武艺又有何用?连母亲也不能保住。” “我一心要做好人,但到底让谁快乐了?” “完颜洪烈自然是坏人,但成吉思汗呢?” “穆念慈姊姊是好人,为什么却对杨康死心塌地地相爱?” “我怎能杀别人的儿子,叫她母亲伤心痛哭?但是,难道任他来杀我大宋百姓?” “我勤勤恳恳的苦学苦练,到头来只是害人。但不学武我又做什么呢?我这个人活在世上,到底是为什么?” “活着好呢,还是早点死了?若是活着,此刻已是烦恼不尽,日后烦恼自是更多。若是死了,当初妈妈又何必生我?” “世间到底有没有天道天理?老天爷到底生不生眼睛?” 你说郭靖笨不笨?这些问题没有慧根又如何想得出来。连修道数十载的的丘处机也将他开导不了。郭靖一句反问:“武功要练到四位前辈一般,固然千难万难,但即便如此,于人于己又有什么好处?”丘处机就呆了,只有叫他去找周伯通。 韩非将游侠列为五蠹之一,就是看不惯这些江湖之人以武犯禁,任用刑。而法制的一个目的就是要减少和消除私力救济。并将善恶恩仇纳入一个看得见的诉讼程序当中。 侠客们脱离宗法社会,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其价值观便以“忠义”为先,孝悌为后。与主流社会的价值观殊为不同。杀人活人,全在一念之间。一个不以孝为根基的江湖社会,杀起人来就没什么恻隐之心。李逵的母亲被老虎吃了,回到山上摆起来,众位兄弟只问杀虎的细节,说到痛快处哈哈大笑,没有一个人有片言安慰之语。当然李逵恐怕也不需要安慰,每一回劫法场,他都像过节一样,见人就杀,不分军民。 又没有源自宗教的对于善恶的绝对标准,杀与不杀每个侠客都全凭自由心证。黑白两道,革命与反革命,谁杀谁不杀,一般都是泾渭分明的。在一个如此崇尚暴力的环境中,郭靖能够灵台清明,屡遭惨变之后陷入信仰危机,已经算有大智慧之人。虽比不得后来的令狐冲,但在射雕里却是一枝独秀。相比之下,黄蓉的那点小聪明又算得了什么。 上了华山,丘处机被沙通天等人围攻,情势危急。郭靖在一旁天人交战、内心苦痛不堪:“丘道长若被彭连虎等害死,岂非全是我的不是?但若上前相助,将彭连虎等击下山去,又到底该是不该?” 此时的郭靖已经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进入物我两忘的状态。他越行越远,渐渐不闻兵刃相接之声,独自倚在石上,呆呆出神。 此时郭靖心中真正的问题是,谁有权力去杀人?谁授予了侠客做法官和刽子手的资格?暴力本身是一种善还是一种恶?双手沾满鲜血这件事本身,也有善恶之别吗? 革命的暴力与反革命的暴力,丘处机与沙通天,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天啊,我该怎么办? 洪七公的出现,将郭靖从信仰危机当中解放了出来。 裘千仞作恶多端,在华山被众人围攻时,眼见象拿撒拉的妓女一样凶多吉少,又没有耶稣出来发问,便哈哈大笑,自己向众人质问道:“说到是非善恶,嘿嘿,裘千仞孤身在此,哪一位平生没有杀过人,没有犯过恶的,就请上来动手!” 一灯大师长叹一声,首先退下。其他各人扪心自问,皆心中有愧。五十步笑百步,谁有道德上的绝对优势和权威向他扔石头呢? 这时洪七公作为江湖上的道德完人,从天而降。一席话掷地有声、大义凛然。 “老叫化一生杀过二百三十一人,这二百三十一人个个是恶徒,若非贪官污吏、土豪恶霸,就是大奸巨恶、负义薄幸之人,老叫化贪杯贪食,可是生平没有杀过一个好人。裘千仞,你是第二百三十二个!” 没有一个人有意见,连裘千仞也为之气夺。 一个杀了二百三十一人的洪七公,说他问心无愧,生平没有错杀一个。你信吗?你行吗? 我首先就不信。也自认不行。 当一个凡人拥有对别人的生杀大权,拥有以善恶和绝对真理的名义去宣判的时候,是最危险的。江湖是一个最容易自我膨胀的地方。手执利剑就等于口含天宪,这种侠客们的救世主心态仅仅来自于武功。没有更高的意识形态来为这种绝对权威加冕。因此它比君主制下的权威更加无理,世俗的君王,至少有一套“合法性”的说词,比如孟子的“天子受命于天”,胡克的“神授君权”。所以中国这么大,也不断有人将之一统。江湖的统一却始终是个幻想。 “统治人类的权力是一种可怕的权力”。这是罗伯斯庇尔在大革命初期说的。这位罗先生因此大声呼吁取消统治者杀人的权力,强烈要求将死刑从法国的法律中删去。他说:当一切人的力量用于对付一个人的时候,死刑是极端不公正的。相信这些话是出自大革命暴君罗伯斯庇尔之口吗?那时的罗伯斯庇尔,多么像正义凛然的洪七公啊。但在随之而来的腥风血雨中,罗先生狂热地高叫着:杀死路易十六!杀死王后!雅各宾取得政权后,罗成为法国事实上 的最高领袖,无论他有着如何令人称道的个人品质和崇高目标,一个洪七公轻易就变成了杀人如麻的东方不败。 但郭靖完全被这一番话折服了。心中豁然开朗,想到:“原来只要不杀错一个好人,就是问心无愧。瞧师父指斥裘千仞时,何等神气凛凛。只要我将武功用于仗义为善,又何须将武功抛弃忘却。” 洪七公成为了郭靖在信仰危机中抓住的救命稻草。郭靖的慧根也就到此为止。他完全忽视了当裘千仞悔过跳崖时一灯大师的言行。也使自己提出的问题转移了方向。 洪七公以自己的道德感召力和对于善恶衡量的绝对自信,掩盖了郭靖内心真正的疑问:杀人的权力从何而来?善恶的界限到底在哪里?“完颜洪烈自然是坏人,但成吉思汗是不是坏人呢”的问题,其实并没有得到解决。 成吉思汗又该不该杀呢?谁有这个权力来评判,按自己的天地良心来锄掉花园里的杂草和毒草? 如果说郭靖和洪七公代表了一种理想主义的江湖力量。金庸后来的作品就慢慢倾向怀疑论,最后抵达《鹿鼎记》的虚无主义,武侠也就再写不下去了。 郭靖重获信仰,渐渐树立了“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终极目标,构成这个终极目标的两个主要信念,民族大义和正邪之分,在以后的两个大侠身上,对单纯信条的绝对自信被复杂的现实彻底击碎。 这两个大侠就是契丹人乔峰和笑傲江湖的令狐冲。 在乔峰身上,民族大义成为了一种原罪。汉人有好坏,契丹人也有好坏。 在郭靖眼里,完颜洪烈是坏人这一点是绝对无疑的,成吉思汗是不是坏人有点疑问。但在乔峰眼里,耶律洪基和完颜阿骨打会是坏人吗?说实在话,完颜洪烈就比成吉思汗、耶律洪基和完颜阿骨打坏吗?在郭靖看来没有问题的事,在乔峰看来就大有问题了。乔峰解脱不了这种矛盾,在相对的价值冲突之间唯有一死。 令狐冲的慧根是最高的。黑白正邪没有绝对的标准,之所以说令狐冲是真正的隐士,是唯一真正笑傲江湖的人,就在于他完全解构了属于郭靖的终极目标。他最终跳出了所有杀戮的理由。他对于世俗价值的怀疑也是最深的,他从心里反感作为法官和所谓正义维护者和上帝选民的角色。郭靖在灵台清明的一瞬提出的问题,直到令狐冲的出现,才得到一个答案。 令狐冲在本质上更接近哈姆雷特。不过他的解脱之路是彻底东方化的。令狐冲是一个江湖之上的个人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梅因在论及“从身份到契约”的历史进程时,说:“起初,人们首先不是被视为一个个人而始终被视为一个特定团体的成员。”在金庸笔下,我们看到只有令狐冲,在精神上是作为一个个体,而不是作为一个团体当中的成员而出现的。他比乔峰更本质地使江湖的乌托邦遭到摧毁,使郭靖的终极目标成为失去根基的海市蜃楼。 在一个个人主义和后金庸时代的江湖中,像洪七公这样的人物本是不该出现在古龙笔下的。但侠客杨凡《大人物》,却是又一个在乌托邦的路上执迷不悟的罗伯斯庇尔。田思思离开家去寻找她心目中的大人物,结果爱上了其貌不扬的大头鬼杨凡。最后谜底揭开,这个杨凡的平凡不过是外貌, 他原来才是真正的大人物,是秘密组织“山流”的首脑。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秘密组织呢?是一群热血青年怀着正义,去暗杀江湖之上的“坏人”,他们希望这个江湖变得更美好,变成一个乌托邦。他们把这种事叫做“锄奸”。 杨凡其实自命不凡。他的道德优越感和绝对的自信,使这部武侠成为我最不喜欢的、也是古龙中后期作品中最不可原谅的一本。因为他彻底背叛了一个自由主义的江湖,背叛了古龙自己的武侠精神,甚至退回到了金庸的起点之前。杨凡连郭靖都不如,连灵台清明的一瞬也没有。那么多人的死从没有让他陷入过信仰危机,却成为一个坚定而冷酷的原教旨恐怖主义者。 1950年,四川广元一个原民国时期的乡长,清匪除霸时为了逃脱镇压,隐姓埋名,加入丐帮,一路行乞到了川陕之间的山区,便在当地住了下来,开荒生产。十余年来孤身一人,与当地人相处甚好,沉默寡言,装做目不识丁。1962年,蒋介石提出反攻大陆,此人南面而泣,泪如雨下,秘密炮制传单数百张,妄图遥相呼应。传单散播于川陕甘三省六县,国家公安部编号为330大案。 联合侦破组在川陕甘毗邻的苦寒之地跋山涉水,风餐露宿,历时一年破获了此案。2000年,当年侦破组成员之一撰述回忆录,如此写道:“他万万没有想到重新骑到人民额头上的复辟梦刚一开头,就在人民民主专政的铁拳上碰得粉碎。破案后不久,这个恶魔在壁口(甘肃)结束了他罪恶的生命!” 这个人又该不该杀?要按1998年新刑法,散播传单妄图颠覆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也就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顶到天了是五年以上。我想知道的是,要是闯在洪七公他老人家、或者撞在大英雄杨凡手上,杀这个“恶魔”,是不是也如杀一条狗一样痛快? 有一天,如果杨凡也振振有词:我一生杀过二百三十一人,这二百三十一人个个是恶徒,若非贪官污吏、土豪恶霸,就是大奸巨恶、负义薄幸之人。我生平没有杀过一个好人,王怡,你是第二百三十二个! 列位看官,我的丧钟为你而鸣。 谬种流传,可以一至于斯。洪七公啊,你为什么不忏悔! --  
个人分类: 思辨|2891 次阅读|1 个评论
该杀的坚决杀
xupeiyang 2011-1-22 21:30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4562/13781263.html 重庆打黑判处57人死刑死缓文强等13人已执行死刑 13名已执行死刑的涉黑罪犯基本情况
个人分类: 公共卫生|1929 次阅读|0 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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