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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犯了经商之大忌
热度 4 chrujun 2011-10-16 09:54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给你免费的午餐尝尝,往往是为了从你身上获取更大的利益。 老子在《道德经》中早就说了,“将欲夺之,必先予之。” 马云、马化腾和中国银行业都这样干过。先提供免费的服务,再收费,并且收费越来越高。 为什么马云这次在淘宝商城提高收费犯了众怒呢? 一是他收费涨得太狠了。以前收6千元服务费,明年服务费加押金一下子涨到16万元。涨了数十倍,就是被骂为天下心最黑的房地产商也没有这样心黑手辣。 如果收费涨10%-20%,或对新加入者提高准入门槛,也不会引起如此反弹。 二是他把消费者不当回事。对于马云的淘宝商城来说,商城里面的卖家就是他的消费者。现在,他想把穷消费者赶走,只留下富翁。 这是典型的过河拆桥行为,很容易引起别人反感。 三是马云提高收费可以提高品质的说法并不成立。能交得起钱有可能是买假冒产品的卖家,因为卖假冒产品利润高啊。相反,老实经营者往往因为利润不高而积累不多。 保证品质肯定有其它更好措施,提高收费的理由并不成立。四是马云搞错了谁是消费者。其实,淘宝商城的买家是卖家的消费者,并不是马云的消费者。只有卖家才是真正的消费者。马云认为讨好买家就是讨好消费者,得罪小卖家没关系。这种想法和做法实在是令商城的小卖家心寒。 小卖家走了,阿里巴巴的人气恐怕会走一大半。马云的商业帝国走向衰落是迟早问题。 我没有在淘宝买卖过任何东西,属于和淘宝无任何利益关系的人。 但我能够体会到商城小卖家创业之初的艰辛和不易。因此我要在这里实名公开谴责马云的不道德行为。马云的心比房地产商的心还黑数十倍,说他算中国最黑的奸商,一点也不为过。我还要告诉马云,水能载舟也能覆舟,杀鸡取卵只会众叛亲离。历史上无数非常强大的帝国,因众叛亲离而快速灭亡。希望马云能够引以为戒。
个人分类: 我的思考|4926 次阅读|6 个评论
[转载]淘宝商城涉足医药商业
nooney1986 2011-6-29 12:57
继腾讯旗下的拍拍网上线B2C医药产品后,国内B2C大佬淘宝本月20日亦正式宣布淘宝商城涉足医药销售,推出B2C产品“医药馆”。根据淘宝发布的新闻稿,首批与淘宝商城合作的网上药店为上海复美大药房、北京金象大药房、杭州九洲大药房、江西开心人大药房以及云南白药大药房,共5家。不过有消息称,包括海王星辰、健客网在内的第二批药企也即将进驻淘宝商城。由于政策尚存一定的空白区域,业界对淘宝此举看法不一,对药品B2C业态发展前景的看法同样存在分歧。不过,有药品B2C企业称,淘宝商城“医药馆”一旦形成规模并促进这一业态的不断发展,将会无形中“帮”发改委降药价。所以,时下该慌的不是医药商业公司或是与淘宝医药馆业务直接竞争的B2C公司,而是医药工业企业。 开展B2C业务的八百方医药网购平台其创始人、CEO廖光会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开始就为淘宝辩护,称淘宝商城不卖药,药品是金象等网上药店在卖,因此淘宝并不需要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他同时还直言,淘宝推出B2C产品“医药馆”将有助于培养药品B2C用户习惯和认知,推动国内B2C行业的发展。但网络的透明性,将使得现有的医药行业经销模式被价格战搅乱,药品价格或将因此降低。按照惯例,淘宝商城在此次合作中仅提供平台,具体的网店运营全部交由各商家自行打理。不过,经淘宝整编后,原本各自为政的持牌(即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的网上药店,其药品的价格被放入了同一平台,价格竞争立刻变得更加直接。记者在淘宝商城医药馆看到,其线上“在卖”的医药商品种类涉及非处方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等四个大类,而处方药则不允许销售。部分入驻的网上药店已经在淘宝商城打出价格战。 对于淘宝此举,国药控股高级研究员干荣富也向记者表达了他的看法,即淘宝等药品B2C销售业态不会成为医药商业发展的大趋势。在干荣富看来,淘宝的竞价性质,决定其“卖”的药品肯定要比实体店便宜。而低价之下,药品质量如何保证,将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淘宝商城医药馆实际上是平价大药房的延伸。对药房来说,淘宝这一模式会受到欢迎。因为上淘宝商城的人多,巨大流量对他们来说具有吸引力。但是,随着进驻的公司越来越多,网上价格战越来越激烈,而淘宝还是没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就不是很妥当。记者注意到,淘宝“医药馆”开张后,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正在被业界所关注。首先,监管和法规的问题有待解决。目前我国虽已经批准了35家实体医药商业公司展开网上B2C业务,但相关政策仍为2005年的版本,亟待完善。一些业内专家甚至认为,鉴于监管尚未到位,法规还有空白,出于安全的考虑,药品这一特殊商品,不但不应该放开B2C销售,还应该实施专卖。其次,由于淘宝医药馆主要卖品牌药,且产品多为负毛利产品,在淘宝上开店的网上药店并不一定能赚钱。加之淘宝“医药馆”一旦形成规模效应,传统医药零售的“负毛利、大流水”的商品将大肆外逃,传统医药零售业究竟是做还是不做B2C,将是一个近似两难的问题。另外,价格信息被淘宝对称后,各级分销商矛盾如何解决?药品价格若大幅下降,原有的营销体系如何调整?也将考验工业企业。 依照淘宝商城方面的统计,在短短几天内,在其B2C平台“叫卖”的医药及保健类商品已接近1万种。来自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和连锁药店分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药品零售市场规模约1500亿元,但其中网络销售仅7000万左右,只占零售市场销售0.046%。因此发展空间巨大。不过,也有专家认为,药品B2C行业属于政策性行业,政策风险较大。该行业在屡遭诟病的网络假药劣药正遭到严打的大背景下,药品网购如何保证安全性则将是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
个人分类: 国内医药行业观察|913 次阅读|0 个评论
[转载]淘宝商城涉足网上卖药:5家医药B2C入驻
nooney1986 2011-6-15 12:46
根据淘宝商城页面显示,此次入驻的药店包括上海复美大药房、北京金象大药房、杭州九州大药房、江西开心人大药房以及云南白药大药房。据悉,此度进入的5家医药B2C中,上海复美大药房、云南白药大药房、江西开心人大药房分别今年3月、6月12日和5月30日开业,而北京金象大药房、杭州九州大药房则将于6月17日开业。目前,淘宝商城医药保健频道列出了详细的非处方药分类,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很多品类的非处方药尚无法搜到,这表明,淘宝医药频道尚处于筹备阶段。据消息人士称,淘宝医药保健频道将于下周正式对外推广。 根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通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查验收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号码。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5年。此外,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只能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不得向其他企业或者医疗机构销售药品。 根据统计,我国至今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的企业仅有35家,网上销售占医药流通领域的市场份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早在2007年,美国就拥有1000多家网上药店,市场规模将近1700亿美元。2010年,美国网上药店的销售规模占整个医药流通领域的近30%。网上卖药也成为了B2C们的必争之地。已被中国平安收购的1号店旗下有平安药网,可以进行药品售卖。近日亦有消息称,京东商城已经低调收购一家有牌照的医药网站,将涉足网上卖药。
个人分类: 国内医药行业观察|630 次阅读|0 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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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21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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