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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安全措施要具体和实用
热度 1 Greg66 2012-8-10 10:39
现场的管理人员告诉我,不少工程中要求工人很多不该做的事情(做了要出事故的事情),但是很少告诉工人应该做的事情。这实际上是对现场上情况不熟悉的表现,不敢大胆写应该怎么做、做什么,以免操作者按照措施去做会出事故,出了事故措施制定人还得担责任。所以要求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写安全措施(操作程序)前应该深入调研现场,再具体制定出实用的、可操作的安全措施。 也有人主张,安全措施(操作程序)应该越简单越好,只写应该怎么做、做什么,要求操作者只能按照规定做,这样措施简单,操作者容易掌握。 无论如何上述实际上是在要求,制定了一项任务的措施时,应该深入调查研究,不是照搬以往,实现“一工程一措施”;制定后不是马上去实施,而是必须要风险评估、可行性评估。措施汇审不该是简单签字了事(有草率签字而引起的事故案例)。 问题是,生产现场有很多的大小工程,都写“措施”也是不太可能的,这个问题,希熟悉现场的人士多参与讨论,发表更多宝贵意见。 另一个难点依然是,措施写好了,还是在实用中没有得到完全执行,这里面的原因是深刻而复杂的,另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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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当我们“被规则”后……
hoggy 2012-8-4 13:41
日期:2012-08-04作者:郑若麟来源:文汇报 当我们“被规则”后……   本报首席记者郑若麟   奥运看了5天,渐渐看出味道来了。原以为北京奥运之所以风起云涌,是因为在中国首都;看来自以为“饱经沧桑”的我还是天真了:奥运确确实实就是一场“和平时期的战争”。看得见的竞争(金牌争夺)与看不见的较劲(开幕式、闭幕式、组织能力、管理水平等)早已“却战犹酣”。但直到世界女子羽毛球双打一号种子于洋、王晓理因“不以最佳竞技状态参与奥林匹克比赛”而被取消继续参加奥运资格之后,我们才真正能够体验今天世界的残酷现实:金牌第一并不意味着中国已经是一个体育大国、强国,对规则制定权的控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体育霸主”。   事实上,不仅仅是体育,在经济、在金融、在贸易、在国际政治、在世界舆论领域,真正的霸主,就是规则的制定者,而非最能适应规则、并在规则的限制下仍能通过超人努力而胜出的人(比如中国);因为一旦规则制定者“被赢”的话,改变规则就是必然的。那么再努力去适应规则者,也永远处于绝对的被动状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今天的中国,仍然是一个“被”规则的国家,也就仍然离真正的“崛起”还有着相当的距离。   本届羽毛球赛制之所以一改北京奥运时的淘汰赛而为小组赛,根本原因就是为了限制过于强大的中国选手一统天下。北京奥运中国夺得全部15枚奖牌中的3金2银3铜。剩下的7枚奖牌也是亚洲人所夺。因此,伦敦的世界羽联决定临赛改制,其用心当然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这就是规则制定者的无上权力。本来,如果于洋、王晓理的对手非常想赢球的话,也就不会出现“争输”现象。当比赛双方都争输避胜时,显然就是规则出了问题。   如何才能判定预赛中球队或运动员“不以最佳竞技状态参与奥林匹克比赛”呢?这时,规则制定者所拥有的对规则的解释权,就成为某种意义上的“霸权”。“不以最佳竞技状态参与奥林匹克比赛”的现象,在预赛阶段,特别是已经确保出线的情况下,几乎是惯例。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决赛成绩几乎永远比预赛成绩好得多。一些球队在小组赛已经出线的情况下,不是都把板凳球员都派上场进行“不以最佳竞技状态”来进行比赛吗?1982年世界杯足球赛小组赛德奥联手将阿尔及利亚队挤出局的大丑闻,也同样引起全球舆论大哗。但规则制定者一句“符合赛制”,就一切搞定。确实,当规则被他人制定,被制定者就只能“打掉门牙往肚子里咽”。即便心里想输,也要做出争赢的架势。正如世界羽联明明是想限制中国和亚洲球队才改变赛制,但却冠冕堂皇地称之为“为了让弱队有更多的机会”。这就是既占实质好处又占道德高地的规则制定者的优势。   不仅仅是羽毛球。中国人在乒乓球上的天赋和优势,使得国际规则制定者绞尽脑汁来限制中国,改变球的大小、改变赛分制、限制球拍、限制发球、限制参赛人数……只是中国人的适应能力实在太强,因而才包揽了全部金牌。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中国在羽毛球、特别是在乒乓球上,早就是“春秋霸主”,但为什么却仍然无法跻身“规则制定者”的行列?中国曾出任过世界羽联主席,今天也还有着副主席在手。但最关键的一点,是我们迄今没有理解,规则制定和解释权才是这个世界真正的战略高地。而在这个领域是没有君子之争的。胜王败寇。事实就是如此残酷。   体育事小,仅涉及几枚金牌。问题是,在几乎其他世界上最重要的领域,我们其实都面临着争夺规则制定权和解释权的严酷现实。在世界贸易问题上,我们吃的亏还不够多吗?当我们遭遇“反倾销”战时,有多少人意识到,“反倾销”的规则是谁定的、又是谁拥有着解释权的?我们往往吃了亏,却还不知道在哪里吃的亏。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我们用大量美元换回来的投票权也仍然少得可怜。在国际金融领域,我们更是处于“不设防状态”。拥有美元发行权者,不就是实际上国际金融规则的绝对制定者吗?联合国安理会是我们惟一一个享有“特权”的地方。但我们也仅仅有一票否决权而已。且使用的次数还不及美国的一个零头。这证明我们还不怎么会充分利用这一权力。当你不会使用你手中的权力的时候,你就不会得到对手的尊重。应该承认,我们正在努力地学习之中。哥本哈根气候峰会是一个例子。在气候变“暖”和碳排放权问题上,我们联手金砖国家,积极参与规则的制定,使得西方未能将某些绝对不公平的规则强加到我们的头上。否则的话,我们就会不得不为我们呼吸的空气而向西方交税……   这一次,世界羽联其实心知自己理亏,所以才表示处罚仅限于本届奥运,且将在下届比赛修改赛制。但至少在本届奥运,我们被规则打败,还被置于道德被告席上,这已经是无可挽回的历史事实。如果我们能够从中吸取惨痛的教训,从此不仅仅关注金牌,并举一反三,花大功夫力争规则的制定权和解释权,我们才能在今后的国际舞台上赢得包括体育在内的各个领域的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才不至于在将来重演于洋、王晓理的悲剧。   (本报巴黎8月3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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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定犬狂犬病控制的国家计划
热度 12 yanjx45 2012-6-13 16:16
以下是 《 WHO 狂犬病专家磋商会首篇报告 》 一 书中有关在一个国家制定消除狂犬病计划的要点 ( 摘录 ) ,可作为我国制定狂犬病防治规划的重要参考。 本文内容均为原文的直译,曾参考 WHO 官方的译文。部分标题为本博主添加。 (一) 可行性 犬狂犬病可以被消灭 ,北美洲、西欧、日本和南美洲的许多地区都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犬狂犬病仍在 80 多个国家和地区广泛分布,主要是在发展中国家。 99% 以上的人狂犬病病例的病毒都来源于犬;全球人口中的半数都生活在犬狂犬病流行地区,面临感染狂犬病的风险。 现在已经开发出可提供相当长免疫有效期的有效的兽用疫苗, 大规模注射接种项目成为犬狂犬病控制的主要手段。单纯的灭犬活动并不能有效地控制狂犬病。 主要的挑战是要有效地提供疫苗,确保在犬群 ( 贮存宿主 ) 中达到足够的接种率。 WHO 协调进行的犬群研究显示,在非洲、拉丁美洲和亚洲的社区中,犬群总数中有相当大的比例(至少 60 – 75% )是能够设法进行注射接种的。对不易进行的社区(例如有大量无主犬的地区),狂犬病疫苗的口服接种可以成为一种潜在的补充方法。在某些场合, 70% 的接种率就足以控制犬类狂犬病,但所需的准确接种率可能会随犬的种群数量、行为和地理空间特点的不同而变化。 (二) 榜样和经验 在过去的 20 年中, 墨西哥、南美洲和加勒比地区 通过开展泛美卫生组织 /WHO 美洲地区办事处发起和协调的消灭犬狂犬病项目,实现了人狂犬病数量的明显下降。 要确保有效的接种率,接种项目应考虑到当地犬群的生态特点、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以及开展适合当地文化特点的教育活动。拉丁美洲的活动取得成功的关键,就在于在狂犬病控制活动中,公共卫生作为牵头机构起到了核心的作用,同时有社会各阶层的主动参与。 (三) 犬狂犬病控制计划应该包括 3 个基本要素 基本要素包括:( a )流行病学监测;( b )大规模接种活动;( c )犬群的控制。 这些都有赖于公众的参与、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立法。 1 . 流行病学监测 狂犬病应该成为国家卫生和兽医系统的法定报告疾病。 狂犬病只能通过实验室检测进行可靠的诊断 ,因此,强烈建议诊断设施缺乏或不足的国家加强其实验室的能力,以便进行有效的狂犬病监测。 应该收集、整理、分析流行病学数据,并在各部门间和各管理层间实现数据的快速交流。狂犬病监测是一切狂犬病控制计划的基础。应当 组建能对疑似动物病例进行鉴定的实验室, 建立狂犬病的兽医监测系统,在人发生可能的暴露后,以及在对接触了可疑动物病例的其他动物采取相应措施时,必需依靠该系统提供的支持。 由于动物的国际间旅行和转运越来越多,我们敦促各国采纳或建立狂犬病报告系统,特别是要进行针对狂犬病暴发的调查和所涉及的狂犬病毒株的鉴定。 2. 大规模的犬类疫苗接种活动 大规模的犬类接种活动是控制犬狂犬病的最有效措施。 上世纪 80 年代以来,拉丁美洲国家通常每年都要开展全国性的大规模犬类接种活动,在短期内(不超过 1 周)就可达到很高的接种率(约 80% )。全地区每年约有 4500 万犬只接受免疫,使得犬和人狂犬病的数量明显下降。 这种活动的组织依赖于部门间的合作、社会的参与和强有力的媒体支持。 在犬狂犬病流行地区,每个社区应至少免疫 70% 的犬只。 为实施战略规划和管理,需要对犬群数量进行估算和对大规模接种活动进行评价。 WHO 已经制定了估算犬群数量的指南( 46 )。 在大规模的注射接种活动中,只能使用加佐剂的灭活狂犬病疫苗。 斯里兰卡 等国家则将注射接种活动与随后对无标记犬进行接种相结合。 马来西亚 在大规模接种活动后对未免疫犬只进行了人道捕杀,成功地消灭了犬狂犬病。 3. 犬群管理和 ABC( 动物计划生育 , Animal Birth Control )项目 没有证据表明单靠捕杀犬只的做法对控制犬群密度或狂犬病的传播有多大影响。 犬群的种群周转可以非常高,即使是最高纪录的捕杀率(约为犬群的 15% )也很容易被增加的生存率所弥补上。此外,捕杀犬的做法可能也很难被当地社会所接受。 但是, 作为对大规模接种活动的一种补充措施,对未免疫的无主犬进行目标明确的人道捕杀还是有效的。 有三种较常用的犬群管理方法:限制活动、控制栖息地和控制繁殖。 自上世纪 60 年代以来,亚洲就一直在倡导将 ABC 项目结合狂犬病预防接种活动,作为控制城市中流浪雌雄犬群和最终控制人类狂犬病的方法。其原理是减少犬群的更新数量,减少对狂犬病易感犬只的数量,以及限制雄犬的某些助长狂犬病传播的行为(如驱赶和咬斗)。 根据 1990 年 WHO 的指南,有几个国家已经启动了 ABC 项目,并取得了令人鼓舞的结果; 报告的流浪犬的数量和人狂犬病例的数量都有所减少。
个人分类: 狂犬病防治|7164 次阅读|43 个评论
公共政策制定的几个问题
热度 2 yuliping 2011-5-13 19:51
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突然想起这么一个问题,随便想了以下几点: 第一,政策执行效果的模拟,一项政策,在出台前,设法模拟出政策对经济社会的全方位的影响,实在无法模拟或者把握不准的,一定要先进行试点。 比如前几年广东对在企业打工的民工统一推行社会保险,导致大量企业经营不佳甚至倒闭,如果模拟或试点到这种结果,愿意承担这种代价,再推行也没有问题。 第二,政策制定的道德评估。一项政策的制订,出于什么目的?有那些利益相关者?政策的道德评判可能有哪些方面?须知,政府也代表着一方的利益,也存在道德问题。目前,该问题远远没有引起重视。打个比方,某市准备对电动车进行机动车管理,意味着电动车一样每年要交数百元的税、养路费等等,当然,政府找的理由很高尚,为了加强交通管理,降低交通事故等等。 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每年几百元机动车税费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类似的政策过多,必将影响政府的威信,酝酿更大的社会矛盾。 还有一个例子,就是个税 3000 元起征点的问题,有道德问题吗? 第三,一定要注意全国性政策的严肃性。由于中国各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能够适用中国各地的通用政策极其有限,政策也有地区差异,所以在制定全国性政策时一定要非常谨慎,不要闹笑话。 第四,政策的“反向模拟”。这是我发明的一个词汇,意思就是一旦制定某个政策,就要考虑到政策涉及的人员想法设法违反政策,钻政策的空子,这方面国人的水平太高了。 听朋友说过一个笑话,说远远地看到交警查酒后驾车,干脆立即停车,然后拿起一瓶酒,当交警面喝下。刚才没有喝,现在喝的,但是现在俺没有开车。 第五,政府政策相关部门的协调问题。一项政策,如果涉及面较广,就要考虑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问题,不能等政策发布后产生新的矛盾。 第六,政策的收敛性。政策一旦公布实行,能否产生良好效果,达到新的稳定状态?不好的政策会加重矛盾,甚至产生社会动荡,也就是说,政策无法收敛。 2011.5.12 俞立平 于宁波
个人分类: 科研心得|3799 次阅读|3 个评论
从大国军事战略对比谈到文献服务部门战略制定优化
tengyi1960 2011-3-8 15:12
记得有文献曾经对(前)苏美核军事竞赛的路线进行过如下评介:苏主要发展核当量;美主要发展精确打击。结果美在竞争上略为胜出。因此,部门战略制定鉴于时间和力量的有限,最优方案不应全面开花,而应“断其一指”。 文献服务部门承担基础工作很多,应该重点把握一站式服务的“出口”和“入口”,而把合理利用单位的整体力量(包括:尽量分派、分解用户任务到其他业务部门,)以便将重点集中于辨识和开发有重大价值的用户,包装和集成综合性的情报成果,对比与宣传服务差异,确定最优成交等。 在商品(市场)经济环境中,出现“农民挣不到大钱,商人掙大钱。”的现象并不奇怪,在知识经济的“产品”交换中,这一现象更加明显:如:经纪人——中介商——服务联盟——政府相关机构。 参与者越多,说明价值越高——当然是有效的参与:有效的知识放大和增值。 。。。 待续
个人分类: 思想盆|1346 次阅读|0 个评论
转载:顾凌英:我国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及改革开放30年分配制度的变迁
huangwd99 2008-12-16 09:07
顾凌英:我国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及改革开放30年分配制度的变迁 Post By:2008-11-23 20:07:01 (该文是首都经贸大学顾凌英教授为回顾与展望: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学术研讨会准备的论文,在2008年11月15日上午的会议上做了主题发言,精要地介绍了该文思想。现全文发出,以飨读者。) 一, 前30年我国社会主义的分配体系与指导思想;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胜利,使得我国有条件按照人民的理想,建立起一个没有剥削,人人都有平等劳动权利和相对公平合理分配权利的新型国家,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对于我们21世纪的建设者来说,对我国第一代国家领导人为了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制度而进行的勇敢的30年的实践和探索的宝贵经验的认真总结,就显得特别重要了,因为人类社会就是在不断总结前人的创新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才能得到发展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而生产资料所有制又是决定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相互关系与地位的基础。所以为了实现人人平等劳动和人人得到自己劳动应得的分配,实现人们梦寐以求的,没有剥削和压迫,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中国在1949年解放后,经过三年的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建立了以全民所有制和农村集体所有制为主要经济模式的经济基础,基本上保证了全国人民,人人都有自己劳动的岗位和得到与自己劳动贡献相适应的报酬分配。这是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完全新型的生产关系与分配关系。在社会主义社会,交换是分配的实现形式和过程,而提高全国人民的消费水平则是社会主义生产的最终目的。 1. 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思想基础上的按劳分配原则;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的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创造了人类的物质世界、精神世界和人类的社会生活。在没有剥削的社会主义社会,在当前的生产力水平所可能允许的条件下,只有以劳动为尺度来进行分配,才是最公平合理的,即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才能鼓励人们积极劳动,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使人们的生活不断得到提高,人们才可能各得其所,安居乐业。 2. 社会主义分配体系的三大支柱物价、福利和工资; 实现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我们国家主要是通过社会主义的价格、福利和工资为一体的分配、交换和消费系统来实现的。这是一个和资本主义价值规律支配下运行的以资本利润为核心的市场完全不同的市场体系。这个不同,完全是因为社会主义国家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少数人的利润,而是为了满足全国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⑴. 社会主义的价格政策和全民福利: 社会主义的价格政策不是按资本主义主要受价值规律那只看不见的手所支配;它主要是服务于社会主义的有计划按比例规律和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因此在许多方面不但不能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甚至必然与之取着相反的方向。例如按照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利润至上的原则,越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刚性强的产品和服务,其定价就必然越高、越贵;但是按照社会主义的经济规律,就是人民越是需要的生活必需品、刚性越强的产品和服务,价格就定得越低廉,以此来保证人民必要的、一定的生活质量。 举例来说,譬如医药的价格,由于这是全国人民健康的最后保证,在我国前30年价格就定得很低,看病、吃药花钱很少;当时对人民的身体健康有多层保护;在城市的工人和干部有不折不扣的八小时工作制,而期间上午和下午都有半小时的工间操时间;有单位和公共免费的场地供早晨的锻炼和业余的文体活动和比赛;病了有良好的医疗和低价的医药服务,还有公费医疗,在这样的生活条件下,人口的增长和人的寿命的延长就是必然的了。而医药的低廉价格政策就是惠及全国每一个人的,对全民的福利,包括农民和无劳动能力的老人和孩子。 再如在教育方面,人人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是现代社会建设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建国初期我们国家就开始着手安排在全国建立起一个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培养各种人才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这样一个教育体系的实现,实际上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给予全体人民的一种福利。 例如:大致情况是幼儿园和托儿所一般都建在各单位,这是为了解放妇女,方便女职工上班和给孩子喂奶;接着就是十年一贯制的从小学到高中毕业的象征性收费的义务性质的普通教育;与此衔接的是培养青工的各类两年制技工学校和培养技术员三年制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这些学校的学生都是连住宿和吃饭统统由国家包下来的,毕业之后他们的工作也全部由各部委分配到所属对口企业工作;为国家机关培养干部和教学科研单位的教师、工程师的是各种专业的两年制的大专院校、师范院校和47年制的本科专业各类学院和综合大学。这些学校一律不收学费,学生还有公费医疗,生活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助学金。这样一个完整的社会主义的教育体系,由于受教育者,不受本人经济条件的制约,这就一方面充分保证了国家建设所需要的各方面、各层次人才的培养;同时也保证了每一个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充分得到受教育的机会,使他们都能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而又有自己的专长,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专业技术和文化修养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成为社会主义的新人。 还有住房制度和政策。除了农村,在我国前30年,职工住房都是包括在单位基建的规划之中的。单位统一提供单身职工集体宿舍和带家属职工的住房和家具,职工只出象征性的极为低廉的房租。住房大小本来是根据职工的家庭人口来进行分配的,后来加进了更多按劳分配的成分,也还是合理的、公平的。 可见社会主义的价格政策与社会主义的福利制度是分不开的,成为社会主义福利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性质与资本主义的价格是完全不同的。 ⑵社会主义的工资制度: 社会主义的分配除了由社会主义的价格政策所体现的全民福利之外,它的按劳分配的部分主要是由等级工资制来体现的。1956年制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附件1),一共分为30个等级。一级工资为579.5元,而最低的勤杂人员30级的工资是23元,之间的差距为25.2倍。据说毛主席的工资是三级:465.5元,1958年降为四级:414元,毛主席的四级工资与勤杂人员30级的最低工资相差整整18倍,这里就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的原则。这就说明了,在中国前30年人民的生活中所实行的分配制度,实际上人民所能得到的健康服务,孩子和本人受教育和住房、交通的基本权利等等根本利益,是不受工资级别的影响而基本平等保证的,按劳分配的工资仅仅体现在除此之外的其它一切方面。 毛主席和他的战友们当时在中国实行的这种分配制度的创举和它的指导思想,在改革中受到了非议,并且基本上被改革掉了。但它的功过是非,将来的历史学家还会加以评论,因为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社会主义的历史在20世纪仅仅是刚刚开始。 3. 前三十年在这一分配制度下我国人民得到了安居乐业、天天向上的愉快生活; 现在回过头来细想,我国建国前三十年的社会主义的福利和分配制度在指导思想和实际执行过程中虽然不能说没有缺陷,譬如对于等级工资制的执行中,在1957年以后往往对一般干部的提升没有时间和标准的规定,随意性较大,因而大多数干部都提升较慢;对知识分子的职称评定1957年之后也没有正常进行,因而工资提高也较慢;而对一般工人的等级评定是正常进行的,这样就使得实际上年龄相同的一般干部和知识分子与工人的工资相比偏低,使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配差别缩小,甚至倒挂,因而就形成了一种不利于鼓励全民学习和提高政治文化水平积极性的不良氛围,为以后左和右的错误思想的泛滥提供了一定的环境。 但是总的说来, 从1949年到1979年的30年,中国人民生活在毛主席和他的战友们设计和创造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模式下的生活,现在看来基本上是安居乐业、天天向上和愉快的。当时造成家庭富有和贫困差别的原因,在城里的劳动人民之间,主要受抚养子女多寡的影响;在农村,主要是受家庭劳动力强弱的影响。这些差别只有到共产主义社会,物质极大丰富之后才可能得到彻底的解决。但是在社会主义阶段对于劳动者来说,这些困难也是暂时的。孩子是会长大的;由于孩子受教育的权利是平等的,孩子的前途就是无量的,因此困难家庭的前景也是无限光明的,他们的生活在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下,会随着孩子的成长变得越来越好。 二, 改革开放三十年,分配指导思想上的变化与分配制度上的改革,以及产生的后果; 1. 指导思想的变化,导致了国家政策上的变化。 由于三十年来的改革,拼命致力于发展私有资本,为此打破铁饭碗,取消了社会主义国家人人都有劳动权利的基本原则; 在住房改革、教育改革、医疗改革中搞市场化、产业化取向,剥夺了社会主义国家给予劳动人民的基本公共福利;降低了国家在生活必需品上给全民的必要的物价补贴,破坏和摧残了我国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的社会主义分配体系。 2.在收入分配的变化中,我国人民的收入产生了严重的两极分化,贫、富差距不断拉大,后果严重。特别在初次分配中提倡要素参与分配,而且要素得大头;劳动得小头;加之住房、教育、医疗等福利制度的削弱和取消,致使分配不公的矛盾更加突出,人民之间收入差距越来越大,产生的贫富分化越来越严重。 在福布斯上榜的富豪,2004年前40名的净资产总额为150.62亿美元,到2005年的前40名资产总额增至252.69亿美元;2006年前40名的净资产总额380亿美元,到了2007年的前40名的资产总额增至1208亿美元,增幅高达215%。如果与2004年相比,增幅就高达900%了。在福布斯2007年的中国富豪榜上,上榜的前40名,财产均超过10亿美元;而在2006年只有前15名达到这一水平。 从2004年至2007年,福布斯排行榜所反映的发展趋势看,中国的私人财富积累是相当惊人的,《福布斯 2005年中国富豪排行榜》第一名首富荣智健,当年的财富达到16.44亿美元(约合133.18亿人民币)而到了两年之后的2007年,荣智健的财富已达到30.65亿美元(约合230亿人民币),财富增了将近一倍,而他的福布斯排名却落到了《福布斯 2007年中国富豪排行榜》的第九名了。而在2007年中国富豪排行榜上的第一名杨惠妍当年达到的个人资产为160亿美元(约合1200亿人民币),约为2005年首富荣智健16.44亿美元的9.7倍。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中国的国家财富是如何快速的向私人手中积聚的,财富这样大量向私人的口袋集中,其结果必然是大量削弱了国家向人民提供的公共消费和积累与广大劳动者的购买力,使国家的经济向着畸形的方向发展。 大量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中也造成了社会极大的浪费,败坏了社会风气。2004年8月以来,媒体报道,昆明一盒月饼31万元,一部手机21万元,一个8个8字的电话号码拍卖价70万元,上海紫园一套住房高达1.3亿元。2006年上海汤臣一品豪宅一套高达1.4亿元。北京一富豪夫妻俩闹离婚,暴出有47套住房、47辆轿车和9家公司的家产。中国赌徒到澳门和美国赌城赌钱,一次就输掉几百万上千万美元。媒体报道,2005年国庆期间上海金茂大厦举行一场超百万元婚礼,真可谓中国的富翁已经富得流油,到了挥金如土的地步。(引自《目前中国有无贫富分化过大问题?》 2164字 )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中国的贫困人口,根据外国对中国贫困人口的估计,为了与国际接轨,这里联合国按对世界各国都统一使用的贫困标准计算中国的贫困人口,应当说是无可厚非的吧。世界银行的《2005年世界发展报告》,估算了2003年中国的贫困人口,按贫困线每天生活费不足1美元计算(博主注:这里1美元按购买力平价计算,等于3.6元人民币,参见 http://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47533 ),其人数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16.6%。(引者按:据此计算出绝对数为21400万贫困人口)。《纽约时报》2006年2月26日转载联合国的数据说:据联合国统计,(中国)大陆有18%的人口每天生活费支出不足一美元(引者按:据此计算出绝对数为23500万贫困人口)。(转引自刘日新《中国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世界之最》) 我们国内划定的贫困线2007年,为人均年收入1067元人民币,目前拟提高至年人均收入1300元人民币。但是年均收入1300元,即合每日的生活费3.56元,以目前瘦肉16元1市斤计算,将每日3.56元全部用来买猪肉,可买2两2钱猪肉。现在的快歺最便宜的是4元1份,3.56元不够吃1顿快餐。实际上人要过正常日子,还要有柴、米、油、盐、水电、医、住、行、教育等开支。每天3.56元怎么过日子?但我国目前就是按照这样的最低标准,还有8000万这样赤贫的人口,而人均年收入1067元人民币,则合每人每天收入2.92元。即使按每天收入2.92元以下的这样的标准,中国还有4000万这样的更加赤贫的人口。小康之路对他们来说不是越走越近,而是越来越遥远了! 目前中国严重的两极分化,已经形成了中国社会严重的内需消费不足,极大的制约了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克服这一顽疾,是要从根本制度上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根据中央电视台最近介绍的小岗村土地流转的情况看,这种办法并不能使农民真正摆脱贫困的局面。因为据介绍,当地农民把土地出租给上海的一个公司,一亩地得到500元租金,他再在这个公司打工可得工资500元,他可共得1000元,而租他地的公司,可得收入4000元,除去支付的租金和工资1000元,他可以净得3000元。土地流转究竟对谁有好处,不是已经很清楚了吗?看来这样做的结果,只是在走着继续加剧两极分化的老路,并不能使中国当前的经济走出困境,因此南街村的道路,看来仍然是农民走向富裕的唯一道路。我国前30年,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经验,仍然是我们前进中的宝贵财富,认识这一点,对于我们是特别重要的,这就是我今天所能达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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