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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记录及其规范化
热度 2 pkucarer4300 2012-5-29 09:01
实验记录及其规范化
应科室要求为新入学研究生写了一个实验记录的注意事项,贴过来希望也能帮到其他即将进入科研工作的新同学。 实验记录及其规范化 王承志 实验记录是科研工作者重要的基本技能之一。合格的实验记录不但能够帮助实验者总结实验结果、分析实验成败以及制定实验计划,也能使其他人通过实验记录了解、重复以及指正记录者的实验。实验记录包含了科研工作者的实验思路、操作过程和原始数据,是科研领域最重要的档案。因此每一位科研工作者都需要养成良好、规范的实验记录习惯。 一、实验记录的材料 由于实验记录具有档案性质,需要长久保存且不能更改,因此目前仍然使用传统的纸质记录。多数科研机构会配发印有其单位名称的专用实验记录本,如果没有可以使用装订牢固的笔记本,避免使用活页笔记本。实验记录不能用铅笔,不宜用圆珠笔,最好使用签字笔或碳素墨水钢笔。实验记录本封面或扉页应写明记录人的姓名、所在机构名以及该记录本开始使用的日期。在数字化时代,研究者还可以使用电子版的实验记录,但这不能替代纸质版记录。电子版记录易于编辑和保存,还可以使用纸质版难以记录的多媒体格式,是纸质版记录很好的补充。纸质版记录如有条件,也可以定期扫描或拍摄保存为电子版备份。 二、实验记录的内容和格式 一份良好的实验记录的标准应该是“自己能看懂,别人也能看懂”,即某个领域的研究人员,不管是谁拿到一份合格的实验记录都能够理解记录者的实验思路,清楚记录者的实验操作,并能准确重复记录者的实验。实验记录并没有统一的格式,记录者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自己的记录方式,但是必须满足上述标准。下面介绍一下实验记录各部分的内容和要点。 1. 标题 每次试验记录都应有标题,一般以项目名称作为标题。如同时做多个项目,每个项目分开记录并分别写标题。 2. 背景 在一个项目开始时,应详细写明该项目的背景,以便于读者能理解该项目的意义和思路。 3. 时间 每日的实验记录应写明日期。特殊情况可以记录实验的精确时间,如几点几分,这通常并不必要。 4. 实验流程 实验流程包括实验真实操作的详细步骤,包括试剂用量、仪器参数、操作流程等等。实验步骤宜分步书写,并标上序号。首次使用某试剂应标明试剂来源(如厂商),首次使用仪器应标明仪器的生产厂商和型号。自制的试剂与仪器应写明制作方法,以便读者能精确复制。如某实验流程之前已经有过记录可以写上“详见某年每日某页某实验”,如流程有变动(如参数改变)应予标明。实验中任何可能影响结果的情况都应在流程中注明,如“本日发现某试剂颜色改变”或“本日恒温箱温度不正常”等。实验中发生的意外情况应特别注明,如“某仪器发生损坏”。 5. 实验结果 实验结果包括实验所得所有原始数据,以及分析数据(图表等)。所有样品必须有编号和与编号对应的记录,如电泳结果应记录每个泳道编号(图 1 )或标明每个泳道的样品名称(图 2 ),以便日后查阅。同时应保存原始图片以供编辑和发表。某些实验结果如条件允许可以使用照片或视频记录(图 3 )。图片(包括照片)应打印后贴在实验记录本上,视频应在记录本上写明在计算机上的路径。实验结果的记录必须客观真实,不能选择性地部分记录符合设想的结果而忽略其它结果。所有发表的数据必须在纸质版实验记录上有原始数据。 图 1 : 电泳条带编号,记录中需要详细写明每个编号代表的样品。 图 2 :电泳条带的样品名称。 图 3 : 使用照片记录实验结果 6. 结果分析 记录实验结果后可以分析本次实验结果的意义,失败的实验应总结可能的原因,并可以根据实验结果制定进行下一步的实验计划。定期(如每周或每月)总结实验数据并制定下一步研究计划是十分必要的,这将有助于实验者避免因数据过多或长时间重复某非必要的实验等原因而迷失实验方向。 7. 签名 每次试验记录写完应签名。如记录中有笔误需要修改时,也必须在修改处签名。 三、实验记录模板 每一位研究人员都有自己的实验记录风格和习惯,但其内容应包括上述各要点。对于刚进入科研领域的学生,可以使用以下模板以避免实验记录内容不全: 研究项目: 日期: 背景 实验流程 试剂: 样本:(菌株、细胞、动物等) 仪器: 操作: 结果 讨论及下一步实验计划 签名: ____________ 总之,实验记录是每一位科研工作者的基本功。养成良好的实验记录习惯将使科研人员终身受益。刚进入科研领域的学生最好定期将实验记录交予导师审阅,然后根据导师的意见提高实验记录的质量。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22711 次阅读|3 个评论
对《也谈媒体和学术监督》一文的几点说明
juchuan 2010-3-25 12:50
经过两年的艰难漫长岁月,西安交大的六位教授对学术不端的实名检举揭发终于有了个说法。如果没有媒体介入,相信这六位教授今生今世不会再有出头之日。为了公众的利益,希望今后能更经常地看到媒体能为学术监督发挥作用,因此对拙文《也谈媒体和学术监督》作几点说明,无非是要澄清一个事实,即一些人对媒体介入学术监督的不满和指责是毫无根据的。事实上媒体介入学术监督从来就不是像这些人所宣称的那样是给事件下结论,而只不过是让事件纸包不住火,逼得有关部门不得不处理。 和鸣先生的《读者来信:对于学术监督和媒体关系的思考》一文是在科学网博客上看到的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280723 ) , 当时并不知道《科学新闻》属于正统媒体而不仅仅是在科学网的一个博客。 不过拙文却是在新语丝读到的(附于文后),有较多删节,对此本人并无异议,毕竟是在别人的地盘,何况本人的主要论点都还在。以前曽在海外的英文大报留过言,尽管海外媒体被有些人尊为民主和言论自由的典范,读者留言却还是要通过审查和删改,只有一些符合编辑口味的才得以放行。 所以对《科学新闻》的做法没有什么可挑剔的。 和一些不分青红皂白无条件支持有权势的被举报者的人物们打了多年交道,其中有的还是所谓的世界级的大师,已习惯于使用尖锐刻薄的表达方式,而经《科学新闻》删节后的拙文反倒显得作者还有些许教养。这要感谢《科学新闻》的编辑们。 写本说明的主要目的是在原稿中关于在学术发达的国家媒体介入学术道德争论合法的论述中引用的澳洲的有关法律,经《科学新闻》删节后不复存在了。这不是很合适,因为拙文是在批评和鸣先生的信口开河,如果没有证据,反而显得我也同样是在想当然自以为是。本人多少还有点自知之明,自知人微言轻,非寻章摘句引经据典不可。何况本人在前一篇博文刚刚声明过不写自己不熟悉的话题。 澳洲新南威尔士州的法律条文 PROTECTED DISCLOSURES ACT 1994 - SECT 19 Disclosure to a member of Parliament or journalist 明文规定,作为最后手段,举报者(包括举报学术不端,大学的雇员因为受纳税人供养,也被定义为 public official )可以向媒体求助。立法的原意是为举报者提供另一层保护,从而鼓励举报: (1) A disclosure by a public official to a member of Parliament, or to a journalist, is protected by this Act if the following subsections apply. (2) The public official making the disclosure must have already made substantially the same disclosure to an investigating authority, public authority or officer of a public authority in accordance with another provision of this Part. (3) The investigating authority, public authority or officer to whom the disclosure was made or, if the matter was referred, the investigating authority, public authority or officer to whom the matter was referred: (a) must have decided not to investigate the matter, or (b) must have decided to investigate the matter but not completed the investigation within 6 months of the original disclosure being made, or (c) must have investigated the matter but not recommended the taking of any action in respect of the matter, or (d) must have failed to notify the person making the disclosure, within 6 months of the disclosure being made, of whether or not the matter is to be investigated. (4) The public official must have reasonable grounds for believing that the disclosure is substantially true. (5) The disclosure must be substantially true. 与和鸣先生的意愿相反,就在几天之前,媒体报道澳洲联邦政府正在加快推出第一个全国性的法律,向媒体揭发的公务员举报者将受联邦法律保护: . . . . . . . . .The government plans to introduce an internal system for handling public interest complaints within the bureaucracy that will involve every agency in the federal public service. If that system fails to address concerns about serious matters in a reasonable time, public servants will be given legal protection if they tell the media or anyone else. The scheme would also protect what is expected to be a smaller category of public servants who bypass the internal system and go directly to the media with public interest disclosures about serious matters. Direct approaches to the media would be protected whenever exceptional circumstances exist, in cases where a public servant believes on reasonable grounds that there is a substantial and imminent threat to people's lives, health or safety. . . . . . . The government aims to have the public interest disclosure act in force by next January. ( http://www.theaustralian.com.au/politics/whistleblowers-get-protection-in-federal-legislation/story-e6frgczf-1225842083099) 另外,《科学新闻》的编辑先生把 Data related to publications must be available for discussion with other researchers 译为公开发表的数据必须经得起同行的讨论,这并不错。但是我引用这句的目的是为了强调作者有义务出示相关数据,所以我更愿意把这句理解为和发表的论文有关的数据资料必须能够出示供同行们审议。根据词典, discussion 可以有审议的意思。提醒浏览科学网的研究生同学们不要轻信海外教授们的一些说教,以为实验记录可以秘不示人。实验记录要认真书写,妥善保存,该给人看时就给人看。就医学生物领域而言,如果有人敢公然宣称其已发表文章的实验记录乃天机不可泄露,除去大学或法院,别人当然不可能强人所难,但却有了足够的理由不相信此人的文章和人品。 -------------------------------------------------------------------------- ◇◇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也谈媒体和学术监督   作者:陈巨川   《科学新闻》2010年第2期   本人对于《科学新闻》转发的和鸣先生的《读者来信:对于学术监督和 媒体关系的思考》一文不敢苟同。本人和魏于全、司履生、肖传国、方舟子、 和鸣等教授博士们毫无恩怨,本来犯不着真名实姓来蹚这浑水,只不过是看 不惯和鸣先生对读者的无意或有意的误导。作为曾经的举报者,自以为有义 务作出一些澄清。   和鸣先生对司履生教授的把事情捅到网络媒体新语丝的谴责是无端 的。和鸣先生显然不满国内媒体卷入学术道德争论,声称否则学术发达的 国家就不必建立那些学术道德委员会了。只不过和鸣先生只是一厢情愿, 事实上学术发达的国家把媒体介入学术道德争论看作是民主监督的重要组成 部分。如果是在澳洲,按照法律条文,司履生教授把事情捅到媒体的做法完 全合理合法;而和鸣先生的无端指责却是无理和违法的。   应该说,即使是在学术发达的国家,举报学术不端也是极其艰难的。如 果被举报的是有地位的人物,有媒体跟踪或没有媒体跟踪,对学术不端举报的调 查结论往往会截然相反,这是本人的亲身体验。经常有人称赞韩国对黄禹锡事件 的处理如何如何,殊不知若不是当时媒体先把事件炒热,谁敢说会不会是那个结 果?而国内的汉芯周老虎、三鹿奶粉等事件又何尝不是如此?   另外,有人要求查看原始数据或有关证据,并非就一定像和鸣先生所指 责的那样大逆不道。是否公布原始数据,各校的规定或许不尽相同。澳洲新南威 尔士大学的 CODE OF CONDUCT FOR THE RESPONSIBLE PRACTICE OF RESEARCH (《负责任研究方法行为守则》)的第二条第五款就明文规定:2.5 Data related to publications must be available for discussion with other researchers.(公开发表的数据必须经得起同行的讨论)如果说一旦媒体卷入学 术道德争论任何解释都是徒劳无效的,那么,为什么就不能出示一下有关证 据来澄清事实?   一位澳洲法官最近在对一起涉及学术不端指控的调查案的判决书中写道(大 意):这类调查不仅仅必须在实际执行和裁决上做得得体,而且必须展示出的 确如此。如果留下的只是一片疑云,那么实施这一调查程序不仅毫无用处,也对 公众无益。对照这几行判决,试问国内有几起对学术不端举报的调查可以称得 上是得体和有用?与其抱怨当媒体卷入,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和鸣 先生何不呼吁大学对指控作出令人信服的得体的透明的调查?应该明白,令人信 服的调查不仅仅是为了举报者,而且也是为了被举报者。 (XYS20100131)
个人分类: 多少不平事|4150 次阅读|1 个评论
简易的电子实验记录解决方案
热度 3 smilesun 2010-2-8 22:34
在我们小组,我一直在探索交互和数据共享的方法。去年曾经专门架设了电子实验记录本的服务器,不过运行一年并不理想。 现在在使用google wave进行数据共享,最近还想到了如何利用手机、google wave相结合,实现电子实验记录。 第一步,你们团队需要申请gmail帐号,有了这个帐号才能申请google wave帐号。google wave有实时聊天功能,但更重要的是共享协作功能。 我们实验室每个课题小组组成一个group,共享实验记录、各种创意等。每天都在google wave上更新实验记录和进展。 第二步 需要购买一部最好能够手写的手机,开通网络。通过手机记录实验过程,通过网络发送到google wave上,然后实现共享,并进一步整理。 以前知道的电子实验记录,需要专门的输入设备。如果采取上面的这套方案,除了买手机之外,几乎不需要花其它的任何钱。 欢迎大家就此进行交流。探讨科研资源共享的方法。
个人分类: 未分类|10221 次阅读|5 个评论
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如何做实验记录
heimei4476 2009-11-27 13:37
做好实验记录对一个实验工作者来说至关重要。不仅是对自己做实验的一个负责,实验出了问题通过查阅实验记录册排查原因;也是可供别人重复你的实验的详细资料的记载。 一个实验有完整的记录,别人重复你的实验时才有资料可查。即使等你离开实验室后,如果留有实验记录,他人要重复你的实验时,通过翻阅实验记录即可完成。发表论文时会把你名字挂上去。对一名实验者来说,用第一作者发一篇好文章其实是很难的,这样就需要很多第二、第三、第四。。的论文,这对以后求职、升职都是很有好处的。所以建议大家重视养成这个习惯。 而一个详细的实验记录,对自己的帮助也是巨大的,出了问题时候才有记录供排查原因。 一个刚开始进入实验室的人,首先要养成好的实验习惯,其中就包括做好实验记录。 第一次做的实验,往往是师兄师姐带着做的。做完实验不要就抛之脑后了,趁着记忆鲜明,做好实验记录是最重要的。 一个完整的实验记录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Title 、实验日期 实验所有试剂、仪器 实验步骤(包括注意事项) 现象 结果 方法总结(通常完成一个实验目的不只一个方法,如果师兄师姐同时告诉你其它方法,可以先记录下来。并对它们使用条件等进行比较) 第一次实验要这样完整的记录,第二次做这个实验就只要写个 Title ,标明与哪一日做的实验相同即可。这样做既省时又有效。有的人每一次做实验都做一大版的实验记录是没有必要的。 (以上是 2009.11.24 日听厦大生科院所上的研究生课程整理的笔记)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6373 次阅读|1 个评论
一本书和一件事
热度 2 hexapodium 2009-10-31 21:56
推荐一本书 刚入学的研究生最想了解如何能学业有成,在读中的博士生最想知道怎样发表好的论文,即将毕业的学生在琢磨如何选择未来职业,而进入高校和研究所的年轻博士们在盘算如何申请项目、指导学生,早日得到晋升。最近读到一本书,觉得不错,相信对研究生和老师们会有帮助,特此推荐。实际上这一阵,在我实验室的组会上在组织大家读这本书。 该书的书名是《谁想成为科学家?》(Who Wants to be a Scientist?)。中文译本由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出版。原书作者Nancy Rothwell博士是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教授、英国皇家学会院士(FRS)。她主要从事神经生物学的研究,培养了近30位博士生,在人才培养上颇有见地。译者为厦门大学的乐爱国教授,全书翻译得很到位。他与原书作者一样,也有丰富的授课、研究和带学生的经历。 举一例。我发现不少研究生的实验记录不规范,找出这本书,挑出其中两段供学生参考: 你对所做的每一件事以及你所获得的每一条数据,都必须作记录――即使在当时看来可能无关紧要。经常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短短几个月,你已经忘掉了一些重要的细节,而且惊叹为什么在当时看起来内容丰富、清晰明了的记录在后来变得残缺不全、难以读懂。记录数据的方式也应受到重视,应该让其他人可以在不向你询问的情况下,也能按照记录重复你所做的事情。你的记录就像是公共财产,正如我们在后面会看到的,它们通常就是公共财产。 尽管每个实验室都配有计算机,但实验室记录本依然是最常见的书面记录形式。你的计划和方案(除非在别的地方已经说得够多了),每一条数据,甚至是你对实验和数据的想法,都应记录在这个记录本里。对实验方案或实验结果中的任何异常现象还应加上标注。原始记录或打印件都应该保存下来并贴在实验室记录本里。对于某些领域的研究和开发(比如在企业中研究有潜力的新药)来说,所有信息都必须绝对保留下来――即使是潦草地记录着机器配置或化合物重量的纸片。实验室里每一种材料的制造商、目录编号以及进入实验室的日期也是记录的对象。无论使用过任何略有不同的设备,还是有其他人参与过部分实验,都要留下痕迹。这些信息看起来很琐碎,但如果你要解释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或者说,如果原材料的批次或来源发生了变化,它们也许就会显得非常重要。 讲一件事 配合这本书,我还想与大家分享一个相关的故事。Karel Slma是欧洲研究无翅红蝽 Pyrrhocoris apterus 的专家。他应美国同行Carroll M. Williams的邀请,到哈佛大学进行合作研究。Karel从布拉格带去一千多条红蝽,但在美国养到5龄,幼虫在该变为成虫的时候却还在继续生长,进入6龄,甚至7龄,直至全部非正常死亡。这事很蹊跷,他在布拉格饲养了10年的红蝽,从来没有出现过类似情况。为什么?他们查找实验记录,分析到两地饲养中共有15个不同点,然后一一排查。经过努力,其中的14个可能因素被一一排除,最后发现问题出在饲养昆虫时所垫的纸巾上。在美国饲养所用的纸巾型号为Scott, brand 150, 当把它换成Whatman滤纸后,昆虫发育恢复正常。进一步研究发现,美国的Scott, brand 150纸巾,包括Science杂志的纸张都是用香脂冷杉 Abies balsamea 制造的,其内含有昆虫保幼激素类似物,而欧洲的纸张包括Nature的用纸都不含这种物质。最后确定是这种物质导致昆虫不能变态,由此还找到一种对付这种昆虫的天然杀虫剂。 这件事情说明实验细节的重要性。如果对实验不做仔细记录,很难找到问题之所在并有重要发现。看来,Nature和Science尽管在学术上水平相当,但用在养虫上效果却完全不一样。 无翅红蝽 (来自Flickr)
个人分类: 虫书|7940 次阅读|11 个评论
小菜鸟飞行日记(二)
catherine08 2008-12-20 22:56
上次做实验没穿白大衣被导师撞个正着,被导师严肃批评了。现在做的这些实验虽然没什么危险性,但也是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这是一个习惯。白大衣不仅仅是为了保证实验,为了自己也一定得穿。想想自己也知道道理的,可是太随意了,没有养成好习惯。 实验记录俺们的红宝书(北医统一印制红皮本),是导师最强调的方面。实验室的要求是毕业时记录不合格是要重新做实验的,大家平时坚持自查和互查实验记录,导师经常还会突击检查,有问题的要单独训话,目的是让大家随做随记(当然平时这么严格,毕业时记录就不会不合格)。所以再小的实验也要作记录。记录的格式、项目及更改错字都有严格的要求。我发现如果按老师的要求边做实验边写记录,实验的时间并没有延长,而且节省了单独写记录的时间,并且避免了漏记和记不清的情况。最大的优点是,对实验的认知程度会大大增高,从失败和成功之处能够收获很多宝贵的经验,思路也会清晰。看来这些看似苛刻的要求还真的是很有必要,特别是对于我这种大脑。如果是天才,程序进大脑永远不乱也许用不着这个,哈哈。
个人分类: 小菜鸟飞行日记|4284 次阅读|4 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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