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网

 找回密码
  注册

tag 标签: 汪晖

相关帖子

版块 作者 回复/查看 最后发表

没有相关内容

相关日志

趟浑水,瞎扯淡
热度 1 qinluezhew3 2013-10-23 20:11
连日来的争论着实热闹,让我们这些非物理方向的局外人认识了两位南大的大牛 ——王牧和闻海虎,科学网诸多的博文已然论证了二位在该领域内的成就与贡献,二位可谓是不分伯仲,旗鼓相当(具体可见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117889-735380.html )。谁是谁非(或许是非难定),专业知识我也不懂,也不讨论。只是不经意间想起了3年前那起同样很火的,与南大也关联的学术争端,后续结果如何,似乎也未见诸报端。前后结合在一起,使我对南大敬仰之意油然而生,从侧面也验证了南京大学作为我国的一流大学,其学术之自由,之严谨。科学研究要的就是这种较真的劲。也感谢互联网为我们创造了如此自由和开放的氛围,不论是谁,不管对错,都赋予他说话的权利。 特将前后两起争论的主角列出,以备读者参考。(来源于百度百科) 汪晖 (1959年10月-),江苏扬州人,中国大陆著名学者,被认为是“新左派”(中国当下语境意义)领袖。2010年3月10日《文艺研究》刊发了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王彬彬的长篇论文《汪晖〈反抗绝望——鲁迅及其文学世界〉的学风问题》被指称《反抗绝望》一书存在多处抄袭。《文艺研究》拒绝同时发表汪晖回应文章,后又违反一般学术批评发表惯例,在媒体《京华时报》《南方周末》刊载全文,引发关注和讨论。 王彬彬 ,1962年11月生,安徽望江县人。1982年毕业于解放军外语学院,获文学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复旦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博士学位。现为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作为文学批评家,王彬彬素以“酷评”著称,他曾经撰文批评过许多文化名人,如王蒙、金庸、王朔、余秋雨等等。在2010年第3期《文艺研究》上,王彬彬发表了长篇论文《汪晖〈反抗绝望———鲁迅及其文学世界〉的学风问题》,指责汪晖“抄袭和剽窃”,引发了学术界、读书界的激烈争论。 王牧 ,1984年获南京大学物理学专业学士学位;1991年获南京大学凝聚态物理专业博士学位;2012年当选为美国物理学会会士。现任南京大学物理学院长江特聘教授,固体微结构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光电功能晶体的结构性能、分子设计、微结构设计和制备过程的研究’首席科学家;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结晶学会常务理事,英国 Jounarl of Physcis: Condensed Matter 编委;“Chinese Physics Letters” 编委。 闻海虎 ,男,安徽望江人 ,1964年8月生,南京大学物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超导材料和物理研究中心主任。《物理》和Chinese Physics Letters 编委,国家“十五”863计划新材料技术领域“超导材料与技术”专项总体专家组副组长。1991年3月获中科院等离子体研究所博士学位。曾任中科院物理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超导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等职。1998年度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003-2008年度“非常规电子态物质性质”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2006-2010年度超导973项目“超导材料科学及应用中的基础问题研究”首席科学家。 敝人不才,除教科书外,鲜有文字涉猎。胡乱堆砌,以博一笑。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2145 次阅读|1 个评论
说说马丁路德金的博士论文抄袭,顺便谈谈匈总统、刘菊花、汪晖
热度 20 Synthon 2012-4-8 09:04
一个周前科网好像很流行谈匈牙利总统的论文抄袭案,我当时比较忙没有搀和。这里来个马后炮,谈谈金博士的抄袭问题。 话说金博士可是鼎鼎大名啊,比那啥匈牙利总统名气大多了,估计就是美国总统,也至少有一半不如金博士有名,但是金博士到底是哪里的博士,他读博士又是做的哪方面的研究呢?恐怕知道的人就不多了。至于金博士的博士论文还是抄袭的,那恐怕知道的人就更少了。 话说金博士当年在波士顿大学拿了神学博士,随后开始传教,再之后投入平权运动,直到被暗杀。可是80年代的时候,有人却发现金博士的论文有大段的抄袭,而且没有注明出处。波士顿大学随后成立了调查委员会,委员会的结论是,金博士确实抄袭了。他们建议的处理意见是:在金博士的博士论文里面加一页纸,说明这个抄袭问题。委员会同时建议,不要取消金博士的博士学位,因为金博士生长在黑人社区里,而当时黑人社区关于academic integrity的教育非常少。尽管波士顿大学有相关的教育,但是由于他的习惯没有从小养成,所以是可以理解的。 那么如果用这个结论来看待匈牙利总统的话,那么其实苏东国家在巨变之前关于academic integrity的教育也不够,所以匈总统这个事情也是可以理解的。汪晖的论文有问题,当然也可以理解,刘菊花稍微晚一些,但是刘菊花毕业的时候我正在上大学,我也不觉得当时我受过什么academic integrity的教育,而周围同学的课程论文,有很多都是网上下载,我自己好一些,尽量自己写,但是对于参考文献的标注,肯定是有疏漏的——也没人教我啊。。。 所以,其实这些人都是可以理解的,我倒是觉得,我们纠正学风,是不是应该来个“既往不咎”,而从现在开始严抓呢?60年代香港黑社会盛行,警匪一家,廉政公署成立之后,就是因为“既往不咎”,才能够大力打黑倡廉。我们现在纠正学风也是一样,如果硬要把20年前的问题都揪出来,那么涉及切身利益的人太多,可能反而不好处理,而如果既往不咎的话,可能工作会更好做呢。 注:我之前发表过博文同情汪晖,以及嘲笑教主在菊花论文上的立场,并不是与此观点矛盾。我那些文章的出发点,在于程序正义,即,在抄袭问题上,新左派和新自由主义者都应该用同样的标准要求汪晖和朱学勤,方舟子也应该用同样的标准要求刘菊花和周森锋。特此说明
个人分类: 科教评论|9269 次阅读|41 个评论
朱学勤自请“升堂”是学界尴尬
张显峰 2010-7-20 02:31
汪晖和朱学勤二位先生所作的学问,我本不懂,眼下双双卷入抄袭剽窃的争论,就更让我这门外汉雾里看花了。 抄,还是没抄?招,还是不招?我想它总归是该有个结论的。眼看岁月散尽,任凭众学者在媒体上吐沫横飞,却不见裁判出来吹哨,连朱学勤先生自己都看不下去:我被指控,起于网络、传媒,但很想试一试,能否从传媒走向学术?虽原告缺席,作为被告,我希望走向学术法庭,要求开庭审判。 我不了解朱先生,也不知他有否抄袭,但就这直面质疑和请求审判的坦荡,我是肃然起敬的。据说他已向母校复旦大学和任职单位上海大学递交申请,请求立即启动对自己问题的学术调查程序。我不知道复旦大学和上海大学现在正在做什么,只是让一个被告来催促升堂,总有点惰政或不作为的嫌疑。 汪晖事件之后,易中天先生撰文循循善诱,让汪晖出来接受学术调查;一干学者也联名给中国社科院和清华大学发了公开信,要求调查汪晖学术问题。其实汪晖先生并没有说不接受调查,他只是不说话,对媒体不说话。一个学者被指控行为不端,他有权利沉默吗?当然有。在调查结果没有公布之前,他当然可以对公众和媒体保持沉默。但沉默并不代表清白,清白与否,还是需要学术法庭独立的调查委员会调查、审判并作出结论。 但公堂呢?在中国的学术界这常常是个怪异的现象,独立的学术仲裁往往不是一种客观存在,它带有诡异的色彩,因人、因事、因时之不同,而选择存在或者消失,如同魅影一般。朱先生之请求升堂,本身就是一个例证;汪晖先生事件之至今不明,更是一个明证。如果汪晖事件之后,中国学术界,包括清华大学马上启动学术调查,同时成立独立的第三方仲裁机构,我想也许就不会有今天这样扑朔迷离的争论。 就像发生了偷盗事件,法院不受理,却让猜忌的双方以对骂、打架的方式私下解决,这乌烟瘴气的架势放诸民间尚且让人不齿,放任于学术界岂不更为荒唐?至于公开审判之后,是抄袭还是清白,自可明了。但愿汪晖和朱学勤事件能够成为一个契机,中国学术界正视并开启独立学术仲裁机制的契机。
个人分类: 显峰冷言|5615 次阅读|5 个评论
[转载]朱学勤:如果被认定抄袭就辞职
yiligong 2010-7-16 15:24
不管朱老师当年是否有抄袭,这个希望复旦大学公断。但是至少现在的朱老师,还是有学者的气质和胆魄的。 想想汪晖之流在干嘛呢? http://news.bjnews.com.cn/2010/0716/82237.shtml 本报讯 (记者张弘 实习生何睿)被指抄袭的上海大学教授朱学勤接受《人民日报》以及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查出自己的《道德理想国的覆灭》有问题, 自己将主动上交博士学位证书,并辞去上海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职务,因为这都是以博士学位为基础获得的职业资格。   朱学勤表示,学术规范问题应由权威学术机构甄别,而不能由网络、大众媒体做判断,希望自己面对的是学术机构的调查。而在自检中,他自己发现 Isaiah的抄袭指控并无根据。   朱学勤声称,既然自己已经将问题交由学术机构调查仲裁,当然也会做好另一种心理准备。他说:一旦出现不利于我的结论,我也将坦然接受。用不着 母校通知,我将自动交出当年来之不易的博士学位证书,把它留在母校校史室里,警戒后人。如果抄袭成立,我的自尊心会驱使我主动辞职,我的脸皮也没有那么 厚,不会在同行尤其是学生印在我背脊的白眼里,继续留在这里混。
个人分类: 看看转转|2343 次阅读|0 个评论
对于学术造假,要不要严打
yuncn 2010-7-13 21:31
有人说,对于学术造假, 没有必要去穷追猛打,不管是出于个人目的也好,还是为了学术打假 。 http://sinaurl.cn/7xYVV 这种仁慈心万万要不得,这种造假危害极大。不仅破坏了学术秩序,也严重地危害了年轻人,危害了学术进步。这种风气在中国的泛滥,使得我们抬不起头来。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4051 次阅读|5 个评论
程序正义,并谈汪晖事件
Synthon 2010-7-13 13:10
本人在此声明,新左派和新自由主义之争,本人不关心,也不参与。谈论汪晖事件,是因为Synthon自不量力,喜欢在科学网谈论学术不端的确定和处理,而汪晖此事,核心就在于他的博士论文是否抄袭,所以,Synthon这里,还有的可谈。 熟悉我的人知道,我在当学生的时候,也曾经是个热心的社会活动者,跟新左派、新自由主义的人物,都多少打过交道,但是我这个人的特点,是我喜欢讲程序正义。我觉得,咱们处理学术不端,也得遵循程序正义啊。汪晖先生的博士论文,是否属于抄袭,我无法判断,也无权判断,在科学网跟我讨论这个问题的杨玲老师,也无权判断,有权判断的,是中国社科院,授予汪晖博士学位的单位。所以,这个事情的处理,应该是,第一步,有人向中国社科院学位委员会举报,说汪晖在中国社科院的博士论文涉嫌抄袭,希望调查。第二步,中国社科院组织独立的,与举报人和被举报人没有利益冲突的独立调查组。第三步,调查组根据学术不端的相关规定,对汪晖的博士论文及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进行调查并作出结论。 无独有偶,这两天上网发现朱学勤老师也被人说抄袭了,而且朱学勤老师说,我不会做第二个汪晖,欢迎复旦大学对我的论文进行调查。然而复旦大学回应说,无人举报,所以无法启动调查程序。汪晖的事情到现在,大家都在等待一个说法,一个结论,我作为局外人,倒是想好奇的问一下,有没有人,给社科院一个启动调查程序的理由?这还只是第一步。 第二步,是成立调查组。调查组的人选很有讲究,要求跟举报人和被举报人都不能有利益冲突(conflict of interest),所以说,王彬彬老师,写信要求清华调查汪晖的人们,以及写信支持汪晖的人们,都是不能进入调查组的。说到这里打个岔,我不太明白学者们为啥写信给清华让清华调查汪晖阿,清华最多有权限调查汪晖的清华的工作而已,汪晖的博士论文是否抄袭,清华还真没权作调查下结论。。。 第三步,是根据相关规定,作调查,下结论。这个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比如我现在要写个paper投稿到Journal of Catalysis,我需要遵循的是Journal of Catalysis关于学术不端的限制,以及耶鲁大学关于学术不端的限制。如果我毕业以后耶鲁改了规矩,或者我的文章发表以后JC改了规矩,他们不能根据改后的规矩找我麻烦。回到汪晖的事情上来,就是要找到社科院当年对学位论文的规定,看看这块到底是怎么说的。 简言之,汪晖事件的解决,就是三步,有人举报,成立调查组,以及按照社科院规定进行调查。
个人分类: 科教评论|10334 次阅读|11 个评论
[转载]易中天:汪晖教授,请勿坐失良机
xupeiyang 2010-7-12 08:57
http://scitech.people.com.cn/GB/12113700.html 易中天:汪晖教授,请勿坐失良机 2010年07月12日08:29 来源: 《新京报》 我能理解汪晖教授的顾虑和担忧,因此愿意帮他算一笔账。   我原以为,熊丙奇先生和林毓生先生的建议提出后,汪晖教授会立即响应的。试想,成立一个独立的委员会,来调查所谓抄袭门事件,对谁最有利?汪晖本人。真金不怕火炼。所以历史上的革命者,都愿意出庭受审,倒是那些外强中干的反动派,多半偷偷摸摸杀人。可见敢不敢公开,也是有理没理的一个标准。这道理,汪晖教授想必比我清楚。   相反,不成立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就这么耗着、拖着、嚷嚷着,对谁最不利呢?也是汪晖本人。第一,没有权威机构的结论,你就永远是涉嫌抄袭者。涉嫌当然不等于就是。但,当嫌疑人是不爽的。一辈子都当嫌疑人,就更不爽。因此,几乎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巴不得法院早早判了。第二,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要治理学术环境,防止学术不端,那就更会有人惦记。好嘛,以后隔三岔五,学术界就来敦促一番,理论一番,你烦不烦呢?第三,就算你自己不烦,你的朋友也要烦。烦,就要出手。事实认定既然帮不上忙,就只能顾左右而言他,比如质疑人家的动机,或者说一些你也不干净之类没谱的话,再不 行 就是扯到路线斗争上去。结果,也只能让人觉得此地无银、欲盖弥彰,涉嫌倒成了坐实。这可大大地不合算。   当然,如果汪晖教授有顾虑,我也能理解。因为接受调查,等于承认是被告,似乎不太体面。但这是传统观念,要不得的。实际上,在法治社会,当被告并不丢人。不要说民事诉讼的被告与原告完全平等,即便成为刑事诉讼的被告,也不等于就是坏人。如果法庭宣布无罪,岂不正好还了清白?何况调查又不是审判,怕什么呢?   要怕,也就是怕结论不公了。这也是我害怕的。所以,我没有简单地赞同熊丙奇先生和林毓生先生的建议,而是提出了一系列可操作的程序(6月7日《南方都市报》)。这些程序的设计,核心思想就是端正学风固然重要,保护人权也同样重要。实际上,由于以道德代法治的传统实在悠久,我很担心汪晖教授因被指为不端,而不能受到公正的对待。这才提出,委员会不听招呼,当事人有权申请某些委员回避,答辩权、申诉权、举报权和知情权都应得到充分的尊重,所有的意见都应该实名写进结论,等等。尤其是,我建议聘请理工科教授和海外学者参加,就是为了保证公平。   公平与正义,是我们的追求,相信也是汪晖教授的追求。既然如此,何不共同携手,借此机会,建立防止学术腐败的有效机制,制定解决学术争端的游戏规则呢?有了这样的机制和规则,岂非再也用不着劳驾媒体,可以由学术界自己解决了吗?这可是惠及子孙的事啊!好汉敢为天下先,汪晖教授其有意乎?   (作者系厦门大学教授)
个人分类: 名人传记|2039 次阅读|0 个评论
学术论战,勿谈人品;个人恩怨,无关学术
热度 1 Synthon 2010-7-11 23:44
写这篇博文的起因是杨玲(女)的博文 国际左派的道德 破产? 。杨玲在文中转引别人的话说汪晖挺恶心的,我留言说您可以讲他错,但是讲他恶心,不妥,不是辩论的态度。除非您不想辩论只想人身攻击。。。杨玲言: 如果我把恶心改成让人反感,你觉得怎么样? 我的回答是:让我反感的同行也有那么几个,但是只要人家的研究做得好,我还是会正面评价他们的研究成果。给我的感觉,你们是把对学者本人的评价和对其研究成果的评价混淆了。 根据杨玲的文章,汪晖事件发展到现在,已经从一个学者的学术道德问题,上升到两派学者之间的恩怨,这是个很有意思的事情。但是两派学者之间的恩怨,借一个学术到底问题爆发出来,那么我们现在讨论这个事件的时候,就要明确,我们到底是在讨论什么?如果想讨论新左派与新自由主义的争论,那么就不要借汪晖抄袭一事来说话;如果讨论汪晖本人的学术道德问题,就不要说什么新左派一贯道德败坏,所以汪晖肯定抄了。 中国有个不好的现象,就是一旦一个人被批斗,被打倒,他就一无是处,所有他的所作所为,都跟不好的事情联系起来了。对学界的人来说,一旦这个人被批臭,那么他的研究也就一无是处了。这种事情,不仅发生在文革,就在目前也很盛行。这次论战里头的很多言论,其实都是这个风格的。本人以为实在不妥。科学史上著名的密立根油滴实验,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密立根在这个事情里面至少有两个学术道德问题:侵占研究生在文章上的署名权,以及选择性报道实验结果(读者可以参考如下链接:http://www.newsmth.net/bbscon.php?bid=144id=272737)。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对于其学术成果本身的正面评价。 回到汪晖事情上来,那就是学术道德问题,要按照学术惯例来做。不管多少人联名写公开信,不管写信的人有多大影响,不管公开信是支持他还是反对他,都不应成为改变汪晖抄袭事件的原因。汪晖事件的结论,还是要靠学校邀请独立调查组来调查,在此之前,请大家注意, 在调查结论产生之前,汪晖教授目前的身份是抄袭嫌疑人而非抄袭者 。这一点很重要!
个人分类: 科教评论|6336 次阅读|7 个评论
芙蓉姐姐挂帅,全球粉丝和逆粉丝投票公决:解决“汪晖问题”
大毛忽洞 2010-7-9 18:10
芙蓉姐姐挂帅,全球粉丝和逆粉丝投票公决:解决汪晖问题 一帮人劝说当事人承认抄袭剽窃, 另外一帮人却劝说当事人否认抄袭剽窃, 一帮多数是中国人, 一帮多数是洋鬼子和假洋鬼子, 真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劝说否认剽者见不剽, 劝说承认剽者见了剽。 剽了还是没有剽? 这两帮人一时半会儿也争论不出一个结果。 还不如以毒攻毒, 以娱乐促学术, 聘请芙蓉姐姐, 组建一个全球 粉丝和逆粉丝投票表决委员会, 投票公决汪晖问题。 给《自然》和《科学》代言:中国只有 1 人
个人分类: 闲情和逸致|4006 次阅读|3 个评论
[转载]郑也夫 “汪晖门”言论点评
tian2009 2010-6-13 21:14
汪晖门言论点评 (2010-05-30 10:00:22) 转载 标签: 杂谈 本以为抄袭是单纯的事件,相关的争论将在是否抄袭上展开,进一步争论的将是抄袭的标准,谁来审理裁决,如何惩处。这一路下来顺理成章,不仅可以裁判汪晖,还可望收获一些超越个人名誉的制度成果。不料争论完全是另一走向,其中的很多言论值得分析和思考。 挺汪的第一波令人惊异,来者尽是鲁学的同行。不管对错,第一印象分明是,学界成了行帮。钱理群自白王彬彬的文章还没看完,却说:需要考虑到当年的学术规范远不如现在严格,在当时看来,只要大致标注出你引用了哪些资料就可以,不像现在,每引用一句话都得加引号。几天后读到严家炎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的言论:尽管可能当时学术规范有点欠缺,但即便在那个时候,也是不允许在论文中搬用别人的东西,这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对于研究生来说,都应该知道要加注释,如果窃取他人成果是不允许的。当然,那时的规范可能没有像现在这样严格。我以为严的说法和钱是不同的。接下来读到了靳大成的辩护文章。我和大成是老朋友,电话里便讨论起80年代的学术规范。我说:80年代哲学和历史学的论文对引文和注释是有严格要求的。大成说:学古典文学的也是这样,但是当时研究现代文学的确实普遍缺乏学术规范。过后他电话中的意思呈现在他的博文中:拙文所描述的八十年代学风,非指当时各个学术领域的普遍情况,而特指文学理论、现当代文学评论界的部分情况和时人的一时心潮,部分人包括我自己在内,有这种倾向。而即使在文学研究领域,不同专业的情况亦有所不同。比如文献考证,古典文学考证,文学史研究等专业,就不会出现那种大面积的浮燥言论;当然,它们会出现其他的问题。大成的话我愿意参考。但如果我要他举例说明,可能出难题了。我要说明80年代的论文有规范,一篇篇列举,从我自己,到同窗何光沪,可以轻而易举地展开。而大成和钱理群怎么办呢?是曝光同仁还是现身说法?事情到了这步田地,我希望辩护者豁出来。法不责众不是空话。如果看到80年代研究现代文学的论文都无规范,大家会在这一背景下理解个案。大成人极好。但是一码是一码。其辩护是错位的。他那篇文章的结语是: 真想批驳汪晖的理论观点,首先我们得读书,得学习。 这是文不对题,且颇富挑动性。今日中国没有大师,若真有了一位大师,众粉丝死命捍卫他的抄袭,必酿民族学术之大灾难,因为建立规范不要指望了。 3月30日杨念群在《南方都市报》发文说:《炎黄春秋》上曾披露过一条史料,说当年为了跟上大跃进的生产节奏,镇压反革命都是按县布置枪毙人数才完成指标的,如此下去,既然凡是不规范的人都可算作抄袭剽窃,那超额完成纠正学风的大跃进指标,真可以说是指日可待了。今夕何年?今日书生的一篇文章可以为人定罪吗?今日学术界是抄袭还是反抄袭成了大跃进?他又说:这给人很大的启示是,以后学者出名要趁早,出名的捷径,就是用最快速度把自己包装成一名抄袭剽窃专家,这样成名最快只需短短一日。举报剽窃者更是成为媒体的义务监督员,他们从此可以不写论文、不发真正的学术文章。搞学问有多累呀!好不容易写出来的东西,不但动辄被指责不规范,一不留神就升格成剽窃,何不直接指责他人剽窃来得容易,而且当城管肯定比当小偷风光得多,于是在舆论的有效监督下,我们终于解决了一大批学者再就业的问题,媒体有功于学界从此可见一斑。其实一日成名者也有压力和忌惮,就是后面还有杨念群的棒喝,吊诡的是这棒喝也要借助媒体。有人借助媒体揭发作者,又有人借助媒体监督揭发者,这不是很好的制衡吗?媒体何罪之有?担心反剽窃从业者太多,实为杞人忧天。社会生活中,哪一种行业都不因没了贵人提醒就极度膨胀:色情业屡禁不绝,妓女超员却一样下岗;剽窃越打越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反驳杨的观点或许多余,因为他意在嘲弄而非说理,而这也正是面临严肃话题时我最反感的。 4月3日北京青年报发表汪晖著作的责任编辑舒炜的文章王彬彬式搅拌对学术的危害。文章开头处说:王彬彬文章的缕列方式不给出汪晖原文的注释号位置和具体注释,是有意给读者造成错觉。王彬彬文章的严重性在于其目的根本无意作严肃的学术讨论,而是以他自己随心所欲定义的剽袭概念来进行人身攻击。我以为,这种王彬彬式的搅拌学风对中国学术危害极大,因为这样以人身攻击为目的的指控,几乎可以把任何学者的任何写作都定义为剽窃。本次争论中的一大进步,是多数论者不涉及动机问题。因为当事者的动机是他人无法搞清的,臆测没有意义;更因为动机高下与所言虚实无必然关系。舒炜偏偏上来就攻击王彬彬的目的。接下来指证,王彬彬指称汪晖的剽窃类型同样存在于他自己的著作中。我觉得舒文有个矛盾:王彬彬指称汪晖的剽窃不成立,用它来证明王彬彬剽窃同样不成立;如果王彬彬的剽窃标准成立,即便他自己也剽窃,仍无改对汪晖剽窃的判定。不错,他在文章后半部分为汪晖做了辩护。舒炜全文呈现汪晖的一段文字,其中汪晖做了三个注。第一个注表明此前观点来自张汝伦《意义的探究》第175-176页。第二、三个注针对都是带引号的伽达默尔的话,这两个注为: 伽达默尔:《哲学释义学》第9页,转引自同上书第176页; 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第250页,转引并参见《意义的探究》第180页。但是那段正文 之后很长的论述中,带引号的伽达默尔的原话之外的文字多数出自张汝伦《意义的探究》第179页。汪晖对此既没加引号,也没做注。王彬彬明确指出了汪文抄袭了张著179页,舒炜视若无睹。作为责任编辑的舒炜,不将汪晖文本的功课做好,却花费力气批判别人的动机。这才是败坏学术空气。 从网络上看到5月10日李猛致信《南方周末》编辑刘小磊:据我所知,贵报应该有机会避免这样一边倒的极端偏颇立场。但实际上,你们选择不这样做。我个人一直衷心希望,在中国当前的处境,无论学术讨论,还是政治讨论,都能多少超越宗派立场,真正做有建设性的工作,而不是象现在这样,以极为恶质的批评进一步败坏学术风气,挑动宗派色彩的对抗,加剧各方的不信任。试想,如果持有不同学术或政治理念的各方,不是通过理性讨论的方式严肃对待对方的不同意见,而是试图通过道德或者其它手段来贬损对方侮辱对方,彻底剥夺对方参与讨论的资格,还有什么理性的讨论可言呢?就我个人看法,这里的问题倒首先不是什么右派打击左派的问题,而是媒体本身在中国当前处境下的政治责任和文化责任的问题。之所以要讨论这段文字,是因为它直率地说到了政治思想派别之争和打击学术剽窃的关系。笔者以为,打击剽窃是超越政治派别的,不可为顾全政治思想争论的均衡,就放弃对派别首领涉嫌抄袭的追究。而这次争论我未见浓厚的派系色彩。学界中右派的代表人物大多在沉默。被贴上新左标签的黄纪苏和我通信,表示前些年就对新左这帮朋友在反抄袭上不讲原则很失望;传闻王彬彬揭短和批斗成癖,但这篇文章未尝没道理;对钱理群的八十年代说大不以为然。纪苏是耿介之士,从其言论看到这次争论中超越意识形态的亮色。我不认为派系因素卷入反剽窃有什么不好。如果是政治斗争中,一派抓住另一派首领的桃色事件,我会小看前者,但如果抓住的是对方的腐败就无可非议。因为公德是对一个政治家的基本要求,监督它是党派制度的题内之义。学者剽窃我以为相似于官僚的腐败。李猛所言挑动派系色彩的对抗,是歪曲事态。学界右派本次争议中出奇的沉默,我判断是中国人太在意自身形象,不愿给外界趁人之危的印象。我对此风并不以为然。此番争论的点火者是王彬彬,而极端不理性的挺汪人都在扇风者之列,我看不出他们的派系色彩,还要李猛明示了。《南方周末》的刘小磊说他们本来要用舒炜的文章,舒炜转投《北京青年报》了,其中显然有偶然因素,若《南方周末》刊出舒炜文章恐无极端偏颇的指责了。而不少挺汪言论在其他媒体上发表,说明媒体绝没有彻底剥夺对方参与讨论的资格的意图,而是邀请和接纳不同观点的。学界的事情为什么不自己打理,要交付媒体?学术界是超越某个具体学术单位的大共同体,跨单位的交流不经媒体如何完成。特别是,当今学术界有无穷争吵、缺权威裁决的现状,令媒体坐大。 4月21日熊丙奇在《东方早报》上撰文社科院应启动汪晖抄袭事件的调查,说:这不应该只停留在媒体辩论媒体评价终究不是学术评价;也不是由几个专家表态拍板几个专家的意见也只是个人意见,而应该由学术机构进行调查、认定。这个学术机构,就是汪晖当年读博士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学位委员会。虽然博士学位已经授予20年,但学术不端的责任追究,并没有时限。如果没有抄袭,学位委员会可以向公众公布调查结果,以此了断媒体辩论;而如果存在抄袭,学位委员会当做出取消博士学位的处理。一方面我判断社科院决不会出面接手这个调查。另一方面,我愿附和熊丙奇所言。事情走不上正途的原因之一,恰恰是大家还没有做出充分的努力。好的制度,好的习惯,非从天而降。 这让我想起2006年3月邓正来等109人写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各大学领导关于抵制学术腐败与学术不端行为的公开信 。该信片段:建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教育部牵头成立由品行与学术成绩俱佳的学者组成的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并制定有关学术纪律仲裁的行业规范。在接到违背学术纪律的投诉以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匿名审查。在本公开信生效以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再有教授和研究员发生剽窃、造假或腐败的现象,一经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查证和认定,而当事人有关主管单位仍不做出严肃的处理,那么我们这些签名者将在媒体和网络集体行动,对违规者予以行业惩罚,以捍卫学界的职业荣誉感和尊严。措施包括:1,向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发出投诉或要求复审;2,向当事人有关主管单位发出督促处理的公开信,3,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国内外学界公布违规者的劣行;4,号召国内外专业学术刊物和出版社抵制违规者的论著,并断绝与那些继续发表违规者论著的出版社和刊物的合作关系。这签名信是邓正来发起的。我们是老朋友,相互支持过对方发起的签名活动。之前他来电邀我签字,我拒绝了,电话中我说:不签名是因为对官方机构彻底丧失信心;你如果发起一个民间反剽窃的组织,找一笔钱,每遇抄袭事件,就邀请和组织相关专家来鉴定,抄袭定论后一同向剽窃者所在单位施加压力,我一定加入。签名的109人中这次只见到肖鹰的文章。难道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未能如愿成立,诸位就马放南山?希望兼有民间和官方资源的邓正来携手一百单八将,或发起民间的学术纪律仲裁会,或继续敦促成立官方仲裁会我之所以当初消极现在却鼓动,是以为契机需倍加珍惜和借助。企盼的仲裁会如能成立,将以判定汪晖个案将抄袭的裁决推上正轨。 对一个学者的学术评价,本应在学术共同体内完成,但是学术领导和机构坚持不作为。基于这一判断,我以为媒体必须借助。如果这时候喊叫远离媒体,令人疑心这是畏惧曝光。 3月25日记者欧钦平报道:汪晖回复短信我在国外,现在是深夜。有朋友来信说及此事。我没有看到文章,手头也没有20年前的著作。我很希望此事由学术界自己来澄清。我们可以读出由学术界自己来澄清话中有远离媒体的暗示,却无法想象其中会有不包括汪晖自己的意思。沉默非长久之计,答复是你对学术界的职责。 (载于《南方都市报》2010年5月30日,因篇幅所限刊登时笔者遵嘱删节到4000字内) 此文转自郑也夫先生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ccddcf0100ihfs.html
个人分类: 借花献佛|1796 次阅读|0 个评论
[转载]林毓生、余英时论汪晖事件:清华大学应负起政治与道德责任
tian2009 2010-6-12 14:47
林毓生、余英时论汪晖事件:清华大学应负起政治与道德责任 原载《南方都市报》2010年6月6日评论周刊第17-18版 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教授林毓生呼吁尽快调查汪晖抄袭门事件。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余英时表示完全赞同林毓生的观点。 中国学术界最近一再声言要与世界学术接轨。如果这不只是一句口号的话,我认为负责督导校内学术发展、维持学术秩序的清华大学文学院院长与清华大学校长,有政治与道德的责任尽速成立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根据调查报告作出符合上述原则的决定:根据鉴定的确实证据作出停薪、停职或撤职的决定。如果清华大学校长、文学院院长不愿作出任命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的决定;显然得很,他们未能负起责任,他们自己应该下台。 林毓生 南都评论记者 张传文   南方都市报:林先生,非常感谢您在参加大陆学术交流极为辛劳之余,在返美之前接受我代表南方都市报采访您。您在海外也听说了国内学术界关于汪晖涉嫌抄袭的讨论,不知您有何看法?   林毓生:我多年来关怀中国的学术发展,汪晖涉嫌抄袭的事,当然知道,而且看过网络上不少的讨论。不但我关注这件事,余英时先生也十分关注这件事。我们对于汪晖涉嫌大量抄袭,感到震惊。事实上,这件事并不是那么复杂,基本上是事实认证、事实鉴定的问题。   汪晖到底抄袭了没有?我们同意严家炎先生的看法:有些地方确实可以说是抄袭。一个学者被指为曾经抄袭别人的著作,这是极为严重的事。我们需要以严正的态度对待。学术作为职业性活动本身,最无品德的事,便是抄袭别的学者的著作。这种行为同时破坏了学术秩序,并涉及法律问题。(学者当然也可能出卖灵魂,做政治或商业势力的走狗、或变成刑事罪犯;但,那不是学术作为职业性活动本身的活动。)认证学者的抄袭,不但需要而且只能就事论事,与这个学者的学问好坏无关。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不可与这件事相混淆。一个学者学问的好坏,见仁见智、大家可以讨论,但抄袭这件事,只能看证据的真伪、多少,如果客观的证据确凿,你怎么为抄袭者辩护,他仍是抄袭者。   有人说汪晖主要的东西不是抄来的,是他自己想出来的,次要的东西才是抄来的。抄袭帮助他节省了时间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他的理论建树上,他借着抄袭才变成有世界水平的学者。根据这样的思路,以后大学者都应有抄袭的特权、希望变成有世界水平的年轻学者也都应有抄袭的特权,否则你就阻碍了中国变成学术大国,要变成学术大国,中国必须先变成抄袭大国!这样讲下去,势必要把中国变成世界的笑柄!这样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思路,仍然反映着乌托邦革命思潮的深刻影响。它带来了那么多的灾难;令人感到惋惜的是,许多人仍然对它的吸引力没有反思的资源,当然也就没有反思的能力。事实上,学术界之内,大家是平等的,不可能允许破坏学术秩序的特权的存在。如果中国学术界连这一点都无共识的话,也就不成为学术界了。   在进一步具体讨论汪晖事件之前,我要先对一位研究鲁迅的学者的说法,作一点评论与澄清。那位学者说,汪晖所犯的过错,不算抄袭,只是他未遵守学术规范。然而,抄袭当然也是一种不遵守学术规范的行为!一个抄袭者,之所以被认定与鉴定为抄袭者,恰恰是他被发现不遵守学术规范!当然,不遵守学术规范的行为的严重性,可能有所不同:有的学者因为一时疏忽或交稿的时间紧迫,偶而在全书之中一二处未能把引用别人的论述交代清楚,这种行为与另一个学者经常在自己的著作中大量引用别人的许多论述而不交代出处,机心用尽、处处掩饰,以便使读者以为这些都是出自他自己的研究与分析,这两种不遵守学术规范的行为是有所分际的,两者犯错的程度与严重性判然有别,不可同日而语。前者或可原谅,后者足可称之为抄袭,是无法原谅的。   南方都市报:为什么这样的抄袭行为是无法原谅的?   林毓生:因为它涉及一个学者作为学者的资格。这可分为三点予以说明:   (一)抄袭者侵害了被抄袭者的知识产权。财产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如果连基本财产权、公权力都无法保障的话,这个人的许多其他权利(以及其他权利所赋予的自由)也就无法落实。财产权是许多自由的基础。在大学里,代表行使公权力的校长、院长,为了保障被抄袭者的知识产权,必须处理这种侵权行为,必要时需要进入法律程序。   (二)事实上,汪晖的抄袭行为并未停留在上述范围之内。好几位读者独立地发现更为严重的抄袭行为:他把列文森论述梁启超的英文著作中译的一部分,不作任何交代,没有遮掩地抄过来,只是把梁氏大名换成了鲁迅。剽窃二字不足以描述这样明目张胆的抄袭了;抢夺二字比较接近事实。另外,最近有人发现汪晖的近著《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也有涉嫌抄袭的段落。   抄袭别人的东西,抄袭者太没有个人的尊严了!一个真正有尊严的学者,不需要外在的压力,他自然不会去抄袭。因为,他自尊、自重能够尊重自己,才能尊重别人。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原则。学术工作必须建立在道德基础之上。这一点,中国古代先哲与现代西方杰出学人的意见是一致的。孔子说: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周易乾九三爻文言》)荀子则说:以仁心说,以学心听,以公心辩(《荀子正名》)。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派之父鼐特(Frank H. Knight)先生说:学术的基本原则(追寻真理或客观性)本质上是一个道德原则,客观性预设着正直、胜任与谦虚。(鼐特生前尚无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设立;后来有五个他的学生陆续获得此奖。)中、西哲人所强调的道德与学术之间的积极联系,具体地说,可分疏为两种活动:(a)以纯正、诚恳之心在学术领域发掘知识、追寻真理;(b)遵守学术共同体之内的学术纪律、学术规范。   (三)抄袭行为除了是一种失德的行为以外,它直接破坏了学术秩序。建立稳定、公平、合理的学术秩序,对于学术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为在这种学术秩序之内,学者们才能自由地相互切磋、启迪、讨论。没有健康的学术交流,很难有学术的进展。而有成果的学术交流,只能建立在学者们彼此信任的基础之上。严重的抄袭者颠覆了学者们对他的信任,破坏了学术秩序。   国际上,在有水准的大学中任教的学者们,抄袭的事件,极少发生。他们大多自尊、自重,根本不会产生抄袭的念头,其中当然也有少数投机取巧的人,他们大多不敢逾越学术共同体的底线(他们知道抄袭一旦被发现,终身职位的保障也就自动取消了)。如果一旦涉嫌抄袭的事件发生了,握有公权力、负有行政责任的校长、院长会很快组织调查委员会,任命享有清誉、具有公信力、与涉嫌抄袭者和被抄袭者没有关系的第三者为调查委员会委员,授予调查委员会独立调查之权。在调查过程中,当然会给予当事人向调查委员会详尽说明的机会。若是毋枉毋纵的公平、公正的调查结果,确认与鉴定了大量抄袭的证据(无论这些是来自抄袭者早期、中期或后期的著作),校长、院长在接到调查报告以后,对于最为严重的抄袭当事人的处分,只有一个可能:撤职。为什么如此严厉?因为,如前所述,确实的证据显示,当事人自我取消了作为学者的资格:他侵害了别人的知识产权、逾越了学术道德的底线,破坏了学术共同体的秩序。   中国学术界最近一再声言要与世界学术接轨。如果这不只是一句口号的话,我认为负责督导校内学术发展、维持学术秩序的清华大学文学院院长与清华大学校长,有政治与道德的责任尽速成立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根据调查报告作出符合上述原则的决定:根据鉴定的确实证据作出停薪、停职、或撤职的决定。如此究责的程序,会使当事人得到了应得的处罚,中国的学术秩序因此获得重整的机会,不正学风也由此可以获得改正。中国学术界庶几可以走向良性循环。如果清华大学校长、文学院院长不愿作出任命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的决定;显然得很,他们未能负起责任,他们自己应该下台。   (余英时先生对关于汪晖涉嫌抄袭答问的审定稿表示:我完全同意你的论点。林毓生注) 中国大学学习西洋是自己想象的西洋   南方都市报:您能否结合自身工作经历,介绍一下美国那些优秀大学的运作机制?   林毓生:美国基本是教授治校(faculty government),并不是全部教授说了算,一部分是教授决定,另外一部分是行政单位决定,还有一部分是教授与行政单位协调决定。教授治校最主要有两个意思,比如我们历史系有60多个人,关于人事问题,比如年长人退休进新人,还有关于教学问题课程安排,我们教授团自己管自己,院长没有权力管我们,院长有建议权和协调权。比如他可能会说,历史系挺重要的,有一个历史问题挺重要,你们考虑考虑吧。   另外一个经费问题,我们教授没有功夫去做,则由院长去做。这是一个彼此负责任的机制,院长有监督权,有精英治理和投票相结合。比如一个系非常腐化,因为它自己就是二流的,不进一流的学者,院长发现有问题,就可以提出兼做系主任进行改造。行政权与教授权互动,院长有权力但不能随便用。   南方都市报:美国的学术评价机制是怎样的?   林毓生:我们一般是自己评价自己。从台湾、香港开始的,中国大陆也流行量化考核,一年写多少篇论文,不同期刊的论文打不同的分数,我们那里完全没有。我们是一年写作计划给系里写一个报告,正在研究和出版什么,然后彼此可以监督,这是一个学术自律的共同体。中国学习西洋是自己想象的西洋,事实上我们十年才评一次。尤其是对一流的学者,比如你怎么评价哈耶克、阿伦特,给他们打分岂不是自己侮辱自己?现在流行的学术期刊论文统计,在西洋是图书馆系统的作业,不是学术系统的作业,跟学者没关系。   南方都市报:您怎么看大陆知识分子在中国转型中的作用?   林毓生:我的感受,中国的知识分子在80年代这十年间,渐渐形成了一个基本的共识。过去的知识分子很多连权利(rights)与权力(power)这些名词都区分不了,那时候国内的学者给我写信或做评论,我经常发现这种连名词都不知道的情况。但到了80年代后期,相当多人发现了早期知识分子严复已经在用这些概念,两个概念指涉两种不同的含义。而且,在意识上开始有了要走向宪政民主的共识,权力相互制衡,法治是独立的,人民是有权利和责任的。但很不幸,政治力量影响下,知识界在90年代分裂了,有的人继续走这种路,但有的就觉得西方也腐化,也有利益团体,不一定接受西方的宪政民主,新左派汪晖公开说毛泽东时代民主才是真民主,已经是非常严重的分裂。   中国的知识分子在艰苦的环境下坚持,还是令人敬佩的,但现在面临着缺少共识,这个问题很严重。像连汪晖涉嫌抄袭这种简单的事情,现在都只是在电脑上打口水仗,浪费时间。   但不能说中国的转型没有一点进步。我们从前连律师职业都没有,现在有了。只是比较好笑的是,中国还可以把律师连带抓进去,这是世界笑话,在世界上的法治国家是没有的,转型和进步还很慢。   南方都市报:对于国内在讨论的中国发展模式,您赞成这个概念吗?   林毓生:北大经济研究中心的姚洋最近在西方外交杂志(forreign affair),写了一篇短文,但说得非常清楚,他认为,从经济角度看,用现有的体制和手段刺激经济发展,北京共识、中国共识走不通了。我觉得很欣慰,他本来并不是完全自由主义的立场。   南方都市报:您原有的创造性转化思路,针对中国目前现状,有没有新的进展?   林毓生:有一点。我的创造性转化中,社会应该逐渐建立公民社会的机制。公民社会独立于政治,不属于政治,同时进入政治过程。假如能够发展出这个机制,是中国非常重要的未来的希望。   政治就是公共事务,假如公共关怀、公共问题越来越有共识,越来越聚拢了普通的公民,形成共同体。比如你就关怀污染问题,另外一个公民团体就关怀医疗不公问题,这些都属于公共事务,假如非政府机构的社会运作越来越健康,政府发现给它们一个空间对未来很好,不要太打压它们,互相帮忙良性循环。这是最有希望的地方,现在这方面有一点发展,但还受到很多限制。   现在不能完全讲权利,权利只是最基本的,还要讲公民的责任,公民的关怀。一个公民有权利,同时也有责任关怀公共事务。假如公民之间互相帮助、协调、联合,可以对政府产生影响力,而那种等待、拜托政府自我清醒完成自上而下的自我改革,把握会更小一些。 采访稿经林毓生教授本人审定。 ■链接 汪晖抄袭门事件演变 3月10日   南京大学学者王彬彬在《文艺研究》上刊发文章《汪晖的学风问题以反抗绝望为例》,质疑知名学者、清华大学教授汪晖涉嫌抄袭。 3月25日   《南方周末》又全文刊载了这篇文章,汪晖抄袭门开始成为公共事件。 3月25日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钱理群称:以今天的学术标准来看,《反抗绝望》可能确实在引文等方面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但这不能简单称之为剽窃。 3月25日   汪晖对媒体记者回复短信:我在国外,现在是深夜。有朋友来信说及此事。我没有看到文章,手头也没有20年前的著作。我很希望此事由学术界自己来澄清。 3月30日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严家炎认为汪晖是抄袭或变相抄袭,但是王彬彬也有一些地方说得好像过分了一点。 4月3日   《北京青年报》发表汪晖著作的责任编辑舒炜的文章《王彬彬式搅拌对学术的危害》为汪晖辩护,说:这样以人身攻击为目的的指控,几乎可以把任何学者的任何写作都定义为剽窃。 4月9日   知名学者丁东在《南方都市报》评论周刊发表文章,称自从中国有了现代学术以来,引用别人的著作,不注明出处,从来都是不正当的,80年代也不例外。汪晖博士论文中的硬伤,当时没有发现,应当说是评委的疏忽,并不能证明80年代不需要遵守学术规范。 此文转自贺卫方先生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663200100jir7.html
个人分类: 借花献佛|1716 次阅读|0 个评论
由学术不端现象联想到的
hanzs 2010-4-1 23:24
文/乐水老汉 近年来,特别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学术界(特别是高等学校)传出的各种学术不端行为、学术不规范行为成了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的经常性热点,给人以学术界的丑闻愈演愈烈的感觉。这次南京大学教授王彬彬批评汪晖的事件,更是将20年前的陈芝麻烂谷子都翻出来了。反学术腐败的先锋们和大众媒体大有对学术界的学术操守彻底清查清洗的味道。这到底是好事呢,还是有些过度? 老汉我认为这要两分法来看。一方面,当前的学术不端风气确实到了必须狠刹的地步,对那些剽窃造假沽名钓誉之辈必须严打,还学术研究一片净土。按理说,学者们应该视学术创造为自己的生命,在这个世上他们应该是最讲究脸面和尊严的,可为什么会出现那么愚蠢的造假行为呢?我们全社会都要反思,而不只是局限于学术界内。那些在网络上大骂学术造假行为的愤青们,你们中有多少在上学考试时没有做过弊呢?我们大家是不是在现实社会活动过程中,都感觉到过对陌生交往对象的天然本能的怀疑之意呢?互不信任情绪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交往过程中的常态。如何解决全社会的诚信问题早就被有识之士提出来呼吁多时了,可到现在我们不敢说找到了解决良方。另一方面,对于学术领域的问题,包括揭发批判所谓学术造假行为,由于总是涉及到对比较专业和比较高深学问的鉴别,本人认为这类案件并不都适宜让普通公众直接参与调查和评判,也就是说这类问题在同行调查清楚之前,并不适宜主要依靠舆论审判。学术圈内部必须能够承担起自我净化的责任,要能够让那些真正的造假欺骗者在学术圈中无地自容,自我了断。正直的当代知识分子们应该能够有这个能力和手段措施做到这一点,而不是首先想到去依靠普通媒体和公众的压力解决问题。因为学术问题有时候不是那么纯粹的,也许还会夹杂着一些文人相轻的味道,以及同事同行之间的个人恩怨。由于普罗大众很大程度上不具备直接判断学术问题是非的能力,在网络审判中我们广大善良的大众也许会无意中成为了别人的工具。 当然,可能会有人说我的设想太天真了,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学术界已经不能依靠自己清理门户了。也许还会举出西安交大长达三年之久的处理李连生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案例为佐证。其实我倒认为我们应该为西安交大最后的处理决定叫好,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还在一味地指责校方。毕竟结果是好的,稍微迟到的正义也是正义。其实,我们大家对从速从快过于熟悉和习惯了,宁可错杀一千也绝不放过一个的逻辑根深蒂固。其实,宁可放过几个也绝不冤枉一个才是。 目前我还是对中国学术界的良心有信心。不信你看看,目前公诸于世的学术腐败案件,基本上都是学术圈同行检举揭发的。而相比之下,政府部门的大干部们的腐败,有几个是他们的同僚检举揭发的呢?甚至医疗卫生界普遍存在的大药方、收红包现象,也没有见到有多少被同事们揭发出来。可见,教育界的良心还是有药可救的。其实,当前见诸报端的学术不端行为给人以多发的感觉本身,就从某种意义上说明,学术界的自清功能尚存,而且多数会被公开处理。就像现在由于公开性有进步,反而给人感觉煤矿死人事故三天两头发生,死的人很多似的,其实这些事故在以前更多,只不过没有报道出来而已。当然,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们,对自身道德水准的要求自然应该是社会最高级的,不能混同于一般贪官污吏。是的,现在学者们还没有能全面达到这个道德高地。
个人分类: 杂谈|3019 次阅读|1 个评论
揭露,抑或整人——水木网友点评王彬彬控汪晖博士论文抄袭一案
Synthon 2010-3-27 04:44
近日,坊间报道,清华大学教授汪晖20年前的博士论文《反抗绝望》涉嫌抄袭,引起汹汹舆论。主要的报道包括: 京华时报: 清 华大学教授论文被指存在多处抄袭 希望学术界澄清 南方周末: 汪晖《反抗绝望》的学风问题 南方都市报: 汪晖到底抄了没有? 由于该事件中有几个敏感词,清华、大学、教授、论文、抄袭、博士,该话题具有天然的传播优势,更激起无数人的愤怒。为此,有 必要就此收集点资料,以便看看究竟问题在哪里。暂且以京华时报文所附的三个问题为例: 1   王彬彬比对抄袭   汪晖 《反抗绝望》:鲁迅的着作是将一种文化中所包含的技术结构、价值和精神状态完全或部分地引入另一种文化的文献记载。这种文化引入包括四部分内容:变更需 要、变更榜样、变更思想、变更理由。(第68页)   勒文森《梁启超与中国近代思想》:梁启超的着作是将一种文化中所包含的技术、结构、价 值和精神状态完全或部分地引入另一种文化的文献记载。这种文化引入包括四部分内容:变更需要、变更榜样、变更思想、变更理由。   王彬彬评 论:读者应该已经笑起来了!汪晖只把勒文森的梁启超换成鲁迅,其他几乎是原原本本地抄录勒文森。可以说汪晖非常过分地借助了勒文森的这本书。 这里的过分不仅指他在具体场合对勒文森的剽袭,更表现在常常无视鲁迅与梁启超的区别,把勒文森分析梁启超的理论框架简单地套用于对鲁迅的观察。鲁迅与 梁启超当然有相似之处,但也有着不容忽视的巨大差别。汪晖对勒文森的剽袭,是将对一头熊的认识用于对一只虎的判断了。     2   汪晖《反抗绝望》:那么,康、梁、谭、严等后期改良派开始产生了一整套的资产阶级性质的社会政治理论和哲学观点作 为变法思想的巩固的理论基础,显示了对传统的更为彻底的批判和对西方社会文化的更为彻底的肯定。(第60页)   李泽厚《中国近代思想 史论》:应该充分估计到,开始产生了一整套的资产阶级性质的社会政治理论和哲学观点作为变法思想的巩固的理论基础,是这一阶段改良派思想最重要的发展和最 卓着的成就。   王彬彬评论:这么长的、多少有些拗口的一句话,核心部分汪、李一字不差。当然,次序稍微有些变动。    3    汪晖《反抗绝望》:追求民族的独立与平等的意识深藏于鲁迅日本时期的文化理论中。(第70页)   勒文森《梁启超与中国近代思想》:如果 说追求中国与西方平等的观念深藏于梁启超的思想中,那么它也会深藏于每一个近代中国人的从最保守的到最激进的文化理论中。   王彬 彬评论:最让人反感的,是搅拌、组合、拼凑等手段一齐用,是偷意而在字句上尽量不留痕迹。这种方式的剽袭在《反抗绝望》中是更严重地存在着的。 汪晖的作品: 发信人: Isaiahh (罗马人在腓尼基), 信区: Reader 标 题: 关于王彬彬事件一件难以理解的事 发信站: 水木社区 (Fri Mar 26 16:26:13 2010), 站内 王彬彬宣称用的是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版的反抗绝望,我从网上下了一本,发现他给的页码几乎都是错的,怎么解释?我觉得再蠢也不会犯 这种低级错误吧? 下载地址: http://ishare.iask.sina.com.cn/f/7103452.html 发信人: residence (居民), 信区: Reader 标 题: Re: 关于王彬彬事件一件难以理解的事 发信站: 水木社区 (Fri Mar 26 17:17:52 2010), 站内 王彬彬的几个指责,只有关于列文森那一段并非一眼望去就是牵强附会,但是从三联版的这一页看,汪晖的引文和注释就隔着几 行: http://www.douban.com/photos/photo/426332516/ 如 果汪晖从来没加注释,王彬彬看到一段就从另外一本书找到一段类似的,那他得有钱钟书的过目不忘的本领才行。 是否构成抄袭的评论 发信人: foxbbll (lwoniu), 信区: TsinghuaCent 标 题: Re: 清华中文系丑闻上了三大门户的首页了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Mar 25 11:00:09 2010), 站内 汗,手头正好有本三联版的此书,对照了一下,第一个例子的原文果然是属于 编辑错误没校对出来,而且,汪晖老师是在该页的下面还加了注释: 列文森:《梁启超与中国近代思想》,第46页。 王彬彬这盆污水泼得也 太重了吧 第2个例子应该分为两个部分,上半句是借用了李泽厚的概括描述来指称改良派这套思想,下半句是表达作者自己的判断。 顶多只能算是引文不规范,而且同样在这句话的前面一句,也就是本段中,已经有注释说明:参见李泽厚《中国近代思想史论》 第3个例 子,呵呵,就不说什么了,如果这也能算学术抄袭的话,那人文社会科学的大多数中国话都不能说了,特别是在文学理论批评中,有多少结构相近的语句啊。 发信人: xiaoyu2 (2), 信区: Reader 标 题: Re: 王彬彬的证据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Mar 25 13:42:30 2010), 站内 【 在 HansSachs (纽伦堡的师傅歌手我爱宝宝)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王彬彬的证据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Mar 25 13:37:20 2010), 站内 : : 把梁启超置换成鲁迅,即使是引用也很奇怪,谁看过汪的原文给说说? ~~~~~~~~~~~~~~~~~~~~据说,旺晖论文较早的版本,引用这句话的时候,用的是梁启超这三个字,因为编辑的错误,导致成了鲁迅。并 且旺晖较早版本已经注明了引用的书籍和页数。 这个倒也不算是剽窃了 揭露,还是整人 发信人: julyfly (那么), 信区: Reader 标 题: Re: 王彬彬的证据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Mar 25 14:10:22 2010), 站内 王彬彬是个烂人,不过 这事主要还不是王彬彬和汪晖之间的斗争,主要是王彬彬 背后的自由派媒体和汪晖的斗争 【 在 SuraNonSword (修罗无剑||自我救赎。。)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比较赞同钱理群的看法,学术不规范(当时绝大多数人文社科的学者都存在类似情况),但要认定剽窃则不那么确凿。 : 此事还要看后续,王彬彬与汪晖之间的个人与山头的恩怨。。。 发信人: ivsophie (我是秋天里的一棵树), 信区: Reader 标 题: Re: 关于王彬彬事件一件难以理解的事 发信站: 水木社区 (Fri Mar 26 17:27:51 2010), 站内 一件本来应该是学术领域讨论的事情,一下子被放到公众媒 体上。尤其是南方周末一整版的文章,王彬彬写的一点都不学术不严谨,甚至莫名其妙,可是编者按都已经给定性了。这太夸张了,动用这么多的媒体资源,难道就 是要把汪晖搞掉吗?至少要找一篇不那么站得住的文章啊,用现在的学术规范来套20年前的文章,靠。 打酱油的 我觉得王彬彬已经有点儿心理变态了,文章一开始就看得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王文============ 他频频使用挣扎、从沉重的东西中冲出等意象,使人感觉到鲁迅是以他的全部 身心经历着内心深处的思想风暴。这句话至少两处有问题。前面用了人称代词他做主语,后面就不能再用鲁迅代替他。因为这样一来,他和鲁 迅就成了两个人。 =============== 王彬彬连小学生都不如了?在文中第一个他显然是因为前文提到鲁迅,这里建成他,而 后面有鲁迅是不得已,因为总不能他以他吧?其实我在想,鲁迅以自己,他以自己,这些都可以,但绝无优劣之分。 至于就成了两个人?哪个傻子这么 认为? 有这功夫还不如谴责一下南周空穴来风用错呢,虽然不只一家用错 ====王文== 那 种精神痛楚锐利得有如承受酷刑的感觉,在汪晖的论述中,这句话不算太离谱。但细想起来,仍然是有问题的。痛楚锐利,已经是一种比喻,即把痛楚比 喻成某种尖锐锋利的东西,再说其有如某种感觉,就很别扭。再说,酷刑有许多种,并非所有酷刑带来的都是锐利的痛楚 ====== 那 种 精神痛楚 锐利得 有如 承受酷刑的感觉 这个比喻是否恰当不说,痛楚是一种感觉,精神的感觉类比肉体的感 觉,锐利得有如 是比喻词,没什么问题,有人写的更好是另一回事 我怎么觉得王彬彬再分析中有诱导成分,一个句子好不好,分析其主干即可,王彬 彬有意拆得乱七八糟,痛楚锐利之类的,我读这个词组很别扭,因为这是王彬彬可疑这个提出来说的。最后那个更是搞笑 发信人: officercat (黑猫警长奈叶要加油), 信区: Reader 标 题: Re: 王彬彬的证据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Mar 25 18:20:50 2010), 站内 发信人: anticnn (anti-cnn), 信区: Reader 标 题: Re: 王彬彬的证据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Mar 25 20:57:14 2010), 站内 以汪晖那种错乱的表达,说他抄袭任何人都相当于骂街。 发信人: Isaiahh (罗马人在腓尼基), 信区: Reader 标 题: 匪夷所思的剽窃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Mar 25 20:53:59 2010), 站内 有任何智力正常,立场客观 的人能在以下两段话中看出剽窃的蛛丝马迹么? 严重怀疑这个王彬彬已经歇斯底里了。 对林毓生《中国意识的危机》的剽袭 美 籍华人学者林毓生的《中国意识的危机》也给予了汪晖很大帮助。《反抗绝望》只在一处 明白标注引用了林毓生的原文,但引用得让人莫明其妙。而在真正 借助林毓生的地方,则不 做任何说明。例如,《反抗绝望》中,用整体反传统这一理论,对鲁迅这一代五四 人物的思维方式进行了论述, 完全就是对林毓生的学舌。《反抗绝望》对林毓生的剽袭,是 以搅拌、组装、拼凑等多种方式进行的。具体字句上的剽袭痕迹不是很明显,但偷意的 迹 象则是十分显眼的。 下面,先抄一段《反抗绝望 》 中 的 话(pp6162/pp124-125): 《新青年》开始出版 正是在袁世凯极力巩固其卖国统治,准备扮演帝制丑剧的时候。辛亥革 命在人们心里点燃的短暂的虚妄的希望已经幻灭了,建立了四年的 中华民国不仅没有 真正走上富强之道,连民国的招牌都岌岌可危。于是,《新青年》的第一个结论是辛亥 革命并没有在中国建立起民主政 治,还需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资产阶级民主思想,争取实现名 副其实的民主共和国。这种政治性结论直接引导了五四知识者对思想文化的重视。袁世 凯 称帝前便已在提倡祭天祀孔,以便从思想体系上为帝制作张本;《新青年》在袁世凯称帝 时发表的文章中也便开始具体地反对儒家的三纲和忠、孝、 节等奴隶道德。1916年 秋,保皇党康有为上书黎元洪、段祺瑞,主张定孔教为国教,列入宪法,《新青年 》便陆续发表了许多文 章,从反对康有为扩大到对整个封建伦理道德的批判。这一方面是因 为这个复古逆流确与帝制复辟的阴谋有关,而更重要的是当时进步的思想界有一种比较 普遍 的认识,即认为要想在中国实现民主政治,便必须有一个思想革命,或者如当时所说的国 民性改造,从而断言伦理之觉悟为最后之觉 悟从中体西用到托古改制, 从政治革命到文化批判,传统的各个层面至此被想象为一种具有必然联系的整体而遭到 彻底的否 定,其标志便是普遍皇权与社会文化传统的内在关联得到深刻的揭示,而中庸 的思想模式,折中、 公允的生活态度被激烈的、否定性的、整体观的思维模式所 代替。 首先要说,这一番话,有多处文理不通。以搅拌、组装、拼凑的方式 剽袭他人时,特别容易 犯文理不通的错误。这道理,想必不用多讲。 下面看看《中国意识的危机》中的一段(pp4950): 辛 亥革命以后,借思想文化以解决问题的途径的确演变成了一个整体观的思想模式,从而使 它变成了一个全盘性反传统主义的工具,它将中国传统看作是一个 其性质是受中国传统思想 痼疾感染的有机式整体而加以抨击。这种借思想文化以解决问题的潜在的整体观,是在各种 不同因素相互作用的影响下才 形成的。这些因素是:五四反传统主义者对中国社会、中国文 化和道德所采取的怀疑和否定的态度;对辛亥革命失败的激愤;他们的强烈的民族主义的情 操, 对社会政治和文化进行根本改造的迫切要求;即对建立一个基于新的自由、民主和科学 价值的新中国的渴望;由于袁世凯的无耻篡权和夭折的帝制运动和张 勋的复辟(这两者增强 了他们要求变革的迫切感)而使他们产生的对整个社会旧邪恶势力的深刻认识;以及他们对 中国传统的中心价值体系的极度 疏远。总之,普遍王权崩溃后所遗留的社会和文化力量,将 五四反传统主义者认为溯源于传统的整体观思想模式发展成一种整体观的分析范畴,反传统 主 义者正是通过这种分析范畴才形成他们的全盘性反传统主义的。(pp4950) 读者不需要有太多的耐心和太好的眼力,就能看出汪晖的那段论 述,完全脱胎于林毓生 的相关论述。剽袭他人时,一般性的话,可以换一种方式说。但核心概念却难以改变。林毓 生所谓的整体观的思想模 式、普遍王权这些概念,汪晖也只能袭用。 说 明:本日志所引帖子均自水木社区拷贝而来,既未征得原作者之同意,也未对正文做任何实质修改,且已注明来源,自认不属于抄袭,至多算是公然盗窃,请各位知 悉。 注:本文原作者为康震兄,本人此文属于再次公然盗窃:)
个人分类: 其他|4691 次阅读|0 个评论
对清华大学教授汪晖的抄袭看法不一
xupeiyang 2010-3-25 13:50
汪晖希望此事由学术界自己来澄清。著名鲁迅研究专家、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钱理群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以今天的学术标准来看,《反抗绝望》可能确实在引文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但不能简单称之为剽窃。 更多评论见: http://comment5.news.qq.com/comment.htm?site=newsid=23195646
个人分类: 教育问题|3145 次阅读|0 个评论
读书笔记:读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
yalongwelcome 2008-10-25 21:35
国庆九天,屈指算来,竟只有两天是自己的时间,其余尽皆付诸引来送往、拉帮结伙、游山玩水、胡吃海喝之列了。今天到清华图书馆一游,竟觉倍感亲切,然后又觉惶惑,估计是良心发现了吧。 清华图书馆实在是个好地方,据说老馆门上的铜锈也有一百年了,我实地考证了一下,那门挺新的,估计老门已经被换下来送进博物馆了吧,不过其它里外格局是一点没变。于是我依旧能在停满爬山虎的墙下锁门好自行车,从那道门框老的门扇新的总体来讲半老不新的门前穿进去,然后在电子监控前刷下卡,眼光扫一下那个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穿过过道,穿过一大堆面前摆着GRE单词和《高等数学》的人群,走到老馆库存本阅览室,开始翻起架上的新书来。 要说不敬畏也是假的,也许我刚坐下的座位就还留着钱钟书的屁股印;也许我站过的窗前曹禺也站在那里思考过《雷雨》;也许我驻足的书架前朱自清或者闻一多也曾在这里驻足不过我今天来的时候,它们都不在,所以我仍然可以拣一书找一桌子翘一二郎腿看书的,顺便还可以注意一下右边那扇窗子,有一块玻璃坏了,新的没装上,结果爬山虎的藤爬了进来,郁郁葱葱了半扇窗户。 闲话休提,言归正传。此行的目的倒不是来参观,主要是来把汪晖课的作业完成了,但是兴头头的跑了来,老馆期刊室却关了门。所以只好去库存室看看了。好在这里居然有很多好书,很多特藏书,而且我一到就看见了汪晖那本《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正是得来全不费功夫 这本书很厚,我没办法马上看完,但是先把我想到的东西摘录如下,并兼有备引用之功能: 在新文化运动中建立起来并长期流行的旧/新,传统/现代,东方/西方,落后/进步等二分法的话语模式都建 立在一种能够据以区分它们的新的知识条件之下.如果没有晚清和民国以来在教育和知识谱系方面的深刻变化,我们很难设想这一运动能够成为现代中国历史中如此重要的段落. (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第一版.北京.三联书店.2004.7:1107) 科学期刊是晚清社会文化氛围的产物,同时也是这个氛围的制造者但在民国以后,这一知识格局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伴随着专门性的科学研究体制的形成和教育体制的严格区分,一种新型的社群或共同体出现了.这个共同体以客观的,以探求真理为唯一目的的方式将自身与其他文化之间构筑了两种文化的明确的区分."两种文化的概念意味着一种明确的界限分明的区分:科学期刊所刊登的文章主要是研究或介绍或提出与社会无关的问题。(同上,1122)      然后他提出了科学话共语共同体和科学家共同体的概念,并指出前者边界远大于后者且发挥着很大作用。这里他说以《东方杂志》、《新青年》等刊物及其群体为例,他们基本上不属于科学家群体,但其中许多作者都使用科学语言分析社会文化问题,成为不断扩展的现代科学话语共同体的重要部分。实际上,中国最早的科学刊物《亚泉杂志》的创办者杜亚泉本人,也是五四时期《东方杂志》的主编和东西文化论战的一方代表。 胡适、丁文江的反对者,如梁启超,也不得不使用他们的语言,从而科学话语共同体将科学派及其反对者共同地纳入了科学话语帝国内部。(同上,1124)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了,中国最早的科学刊物《亚泉杂志》的创办者杜亚泉为什么会走向保守主义甚至成为其代表,是后来变向还是一直如此,为什么杜亚泉成了杜亚泉,没有成为梁启超?这些都是需要继续思考的。
个人分类: 读书|3603 次阅读|0 个评论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5-19 16:20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