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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蒋劲松:人大代表应“职业化”
jiangjinsong 2010-9-3 12:44
蒋劲松:人大代表应职业化 2010-09-01 00:57:00 来源: 经济导报 (济南)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导报记者 梁士兴 济南报道 【蔣科學按:這位蔣勁松教授不是蔣科學,而是研究議會的專家,學術水平比蔣科學高多了。我有位朋友也是這位蔣勁松教授的朋友,不過我還沒有機會與這位同名者直接交流。倒是曾經有筆稿費錯寄我這裡來的,哈哈哈。】 与诸多媒体转载的草案规定代表不设个人工作室相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 征求意见稿中并未明文规定人大代表不设个人工作室。 但随着全国首个专职人大代表工作室四川罗江县李国喜个人工作室被叫停 ,人大代表专职化的试点经过短短两个月即戛然而止。此时,不管引起舆论关注的禁设个人工作室是不是媒体误读,关于人大代表职业化的讨论已是风生水起。 来反映问题的越来越少 根据1992年颁行的《代表法》,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但在人大闭会期间,代表如何行使职责,《代表法》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 国内许多省市都在试水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工作模式。实践中,为了加强与选民的联系,不少地方设立了联络站等。如济南历下区2003年建立了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站,青岛市金门路街道挂牌成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青少年事务工作站。 除此之外,近年来,一些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设立了个人工作室,联络选民,搜集并整理民意,形成议案或建议。 山东省成立最早的是淄博市人大代表杨光磊于两年前成立的个人工作室。杨光磊是一名律师。8月31日上午,他告诉经济导报记者,他的工作室就设在律师事务所里面,每周一接待群众,另外他有专门的电话、邮箱与群众联系。两年来,他的工作室已经接待300多人次。 http://www.ingnet.cn http://peixun.lixinjy.com 随着全国首个专职人大代表工作室被叫停,人大代表专职化的试点经过短短两个月即戛然而止。此时,不管引起舆论关注的禁设个人工作室是不是媒体误读,关于人大代表职业化的讨论已是风生水起 人大代表工作室在方便群众、联系群众方面起到很大作用。但现在的问题是,代表工作室没有什么权力,有些群众反映的问题,工作室只能再反映给有关部门,有很多石沉大海。所以现在,来反映问题的群众少了,有时候两个周都不见有人来。杨光磊说。 关于人大代表不设个人工作室的说法,杨光磊表示,没有接到过有关通知,更不知道有这个说法。 草案并未涉及个人工作室 实际上,人大代表不设个人工作室是在8月23日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次日报道出来的,此后,这条新闻引起轩然大波。 然而,导报记者在全国人大网站查阅正在征求意见的草案,其中并没有涉及人大代表个人工作室的内容。 草案仅规定,代表不脱离各自的生产和工作岗位。代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统一组织的闭会期间的活动,应当安排好本人的工作,优先执行代表职务。 报道中,媒体引用较多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的一句话,鉴于我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是代表履职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代表不设个人工作室。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蒋劲松8月31日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人大代表建立个人工作室可以从两方面看。从正面讲,人大代表是为了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因为人大代表绝大多数是兼职,没有一定的场所,选民如果反映问题,就需要固定的场所,这样方便代表和选民的联系。 另外一方面,尽管有些个别的工作室以此来扩大企业或个人的影响力,但应看主流,即使可能会出现一些负面问题,但不一定带有普遍性。 他认为,对代表设立个人工作室,可以进行规范、引导,代表工作室只能联系选民,听取民意,不能从事宣传等其他工作。但如果禁止了,而且人大又不能提供类似的场所,闭会期间,代表履行职责就很困难,因此,应正视个人工作室在探索解决人大代表履职困境中的积极意义。 人大代表职业化? 实际上,理论界对人大代表不设个人工作室争议的背后,是对人大代表专职化探索的关注。 今年6月,罗江县在御营镇试点人大代表专职化制度,李国喜被推选为该选区惟一一名专职人大代表。当选后,他还专门租了个地方成立了罗江县专职人大代表办公室。专职人大代表享受正科级待遇,生活补助和调研经费均将纳入县人大的财政预算体系。 媒体曾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可喜探索》为题,报道罗江县设立专职人大代表的做法。但7月下旬,中央媒体称,因牵涉到政治体制改革,对于目前地方上人大代表专职化的试水之举,高层尚未明确表态。 实际上,李国喜7月中旬便接到罗江县人大通知,暂停这项工作。日前,李国喜的专职人大代表工作室被改成幸福促进室。而此前,在看到中央媒体关于人大代表不设个人工作室的新闻后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8月25日对外宣布 ,其开设5年的人大代表接访室从9月起撤销。 人大代表专职化的试点只经过了短短的两个月即戛然而止,是不是意味着未来人大代表只走兼职的道路? 蒋劲松认为,人大代表最终还是要走职业化的道路。他不赞同专职化的说法。他表示严格来说,应该被称为人大代表的职业化。 之所以要走人大代表职业化的道路,蒋劲松说:从民主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来说,人大代表兼职固然有一些优点,但最大的缺点就是他们无法全身心地或将大部分时间用来履行法律要求其履行的职责。 而且他认为,《代表法》关于人大代表的定位自相矛盾。一方面,规定人大代表不领工资是兼职性的;另一方面,又规定开会期间和闭会期间都要履行职责,职责繁重。比如,《代表法》并没有规定某个或某几个月履行职责,其他月份不用履行职责,而是全年都需要履行职责、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民意。 蒋劲松认为,从法律上讲,要么实行人大代表职业化,要么相应减少人大代表的职责。而在这个矛盾没有解决之前,就应该允许进行探索。 至于人大代表职业化带来的财政经费困境,蒋劲松认为,发展民主政治是头等大事。民主政治是要花钱的,不花钱是不切实际的民主政治。具体地讲,省级人大可以根据财力情况,适当确定职业化的人大代表数量,而且这个数量还可以缩减。 作者:记者 梁士兴 济南 (来源:经济导报)
个人分类: 口無遮攔|3615 次阅读|4 个评论
无题
TUGJAYZHAB 2010-8-30 07:46
病态的社会 我记得,小的时候,武侠小说是受批判,是不入流的。我的认识是,推崇侠客英雄,将导致暴民政治,私刑,是背离法制精神的(中国正在努力建设法制社会,不是吗)。现在,科学网流行“英雄”“打假”、“打假英雄”、打“打假英雄”,折射出社会的病态,思想的混乱。 如果,连 “诚信社会的前提是法制社会” 的道理都不懂,就不要拿“文科高考状元”的头衔招摇。 即使对事,打假也是不入流的。男儿当自强,拿出真货才荣光, 如果由“对事”发展到“对人”,打人的假,就更差劲了。 也许这“皇帝,好官,英雄侠客”就是中国老百姓所“被推荐”的社会?
个人分类: 百家争鸣|1446 次阅读|1 个评论
反“三俗”与依法治国
QFL 2010-8-11 09:03
- 最近,高层在全国掀起声势浩大的打击三俗(庸俗、低俗、媚俗)活动,引起了国人的广泛关注。例如,科学网上的很多博主纷纷撰文,对打击三俗文化的行为表达了各自的看法。在此,笔者也想谈谈自己的观点。 即使三俗命题成立、且其内容明确,即何谓俗、何谓雅(这样在理论上就避免了误伤的可能性), 三俗文化也是属于道德的范畴,那么我们就只能对三俗文化进行道义上的谴责 。如果把这种谴责行为视为反三俗,则无可厚非;否则, 其它形式的任何暴力打击三俗文化就是一种涉嫌违法的行为,因为 三俗文化并没有被法院判定为违法 。 所以,笔者认为: 除了打击违法行为,政府利用公权打击任何其他事物,都首先是一种涉嫌非法的行为 。 题外话。 建设法制社会一直是我国政府的一个基本目标,可在现实中,政府自己的很多行为却都在违反着依法治国的这一方针 。例如,严打就不是一个好现象。有严打,必然就有松打!然而, 依法治国,一切违法行为都要依法追究,故如何能有严打、松打之分? 这个意义上说,严打岂从不荒唐可笑!
个人分类: 爱我华夏|1493 次阅读|6 个评论
‘顾问博主委员会’相当于内阁、议会还是法院?
lin602 2010-7-10 23:43
科学网顾问博主委员会成立了,从章程上来看,不太明确职能到底是什么?相当于内阁的行政权,还是议会的立法权还是法院的审判权?还是兼而有之。 如果顾问委员会的动议通过半数以上通过,是不是肯定有效?科学网立即执行还是其他?不过,国外有这样的事情,议会半数通过的议案,总统不签署,是不能执行的,克林顿时期就有这现象。 我记得美国即使总统、议会及法院都同意修改宪法,对宪法的修改也是不行的。还有许多许多程序要走。 哈哈,酒后乱言。仅供一笑,别太当真。
个人分类: 未分类|2869 次阅读|4 个评论
做一个堂堂正正的恶人,不做心里阴暗的小人
chrujun 2010-7-10 21:33
写了两篇关于黄老邪等博主援救鬼王的评论与分析,就有人出来含沙射影式骂街了。我是堂堂正正、指名道姓地评论科学网上的人和事。我的观点有问题,大家可以指名道姓批评我,不必像小人一样写含沙射影式骂街博文和评论。我对你们没有任何威胁和危险。 我知道我写这两篇博文会得罪希望科学网上对鬼王法外开恩的大量博主们。 但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我深知民主和法制是现代文明的基石。博文主要讲的是与法制有关的问题,有理有据,虽然写得短,但每篇博文都是完整的逻辑链。从一些骂街式博文和评论可以看出,写这些博文和评论的博主还缺乏基本的民主和法制意识。 民主就是讲究双方公开辩论,不敢公开辩论,只敢暗地骂人,既与中国传统道德中对君子的要求格格不入,更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 科学网博客是一面镜子,照出了人生百态。谁在选择做堂堂正正的君子,谁在选择做心里阴暗的小人,真是一目了然。 骂人的时候或许很痛快,但骂人者的小人形象却马上跃然纸上,这里面的辩证法很有意思。 补记:包括前两篇博文在内的三篇博文发布后,周可真、丛远新和陈龙珠先生发表了理性评论这一事件的博文和评论,我觉得很好。 君子合而不同,骂街不是战斗,不是正人君子所为。学者的修行也会在博文上体现得真真切切。
个人分类: 我的思考|4308 次阅读|10 个评论
[转载]央视曝光山西蒲县家财数亿煤炭官员发家史-大家都来说两句
zhengkunchan 2010-6-11 09:13
央视曝光山西蒲县家财数亿煤炭官员发家史 2010-06-11 00:38中央电视台(央视国际) 我说两句( 20 ) 点击进入雅虎新版资讯首页 体验更多精彩 2010年6月10日央视《新闻1+1》播出《官不大事大,煤不黑人黑!》,以下是节目实录: 主持人(董倩):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新闻1+1》。 我们今天要关注的是一件什么事呢?一个科级干部,按理说从级别来说,官可真不大,但手上的权力可不小,因为他管着煤矿的开采这方面工作,没有想到他把权力用在了自己的身上,迅速地发家致富。在北京、海南等地的房产加起来就35套,他是如何如此成功的呢? (播放短片) 解说: 北京市三环内宣武门外大街92号,能在海格国际大厦买上一套住房,是很多人想也不敢想的梦。而在这样一个地处繁华,寸土寸金的小区,有13套房都属于一个叫郝鹏俊的人,另外的四套在其妻儿名下,不过在郝鹏俊和他妻儿名下的房产还不只这17套。 在北京的朝阳区,关东店四巷朝外SOHO,南三里屯的花园巴黎城和宣武区的某大厦,这个家庭还有18套住房。 随着法锤的重重落下,煤炭大省山西焦煤领域反腐第一案宣判,郝鹏俊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他的妻子于香婷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妻子的弟弟于小红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三人共处罚金3.24亿元。 郝鹏俊,1950年9月出生于山西蒲县太林乡一个农民家庭,1968年参加工作,仕途还算顺利。1976年他是全县最年轻的科级干部,1991年任地矿局局长,2002年任安监局局长,2004年任煤炭局局长。2005年因矿难频发被免去局长职务。后来又在2006年复任蒲县煤炭局党总支书记,然而也就是这一连串与煤矿相关的职务,使他成为了他自己办的煤矿的保护伞。 孔宪民(临汾市蒲县纪委副书记): (郝鹏俊)任蒲县地矿局局长职务期间,以办理采矿许可证为名,让其他人出资两万元,非法买卖科成镇张宫长村一个叫后沟洼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并编造谎言,接替成蒲县成南岭煤矿。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走上违纪的道路。 解说: 凭借其地矿局局长的面子,郝鹏俊对煤矿的经营肆无忌惮,2005年8月,为掩人耳目,郝鹏俊与其堂兄、妻弟签订了一份假的退股协议,应对中纪委要求,国家机关人员不得经营煤矿的全国检查,当起了幕后操手。 alimama_pid="mm_12852562_1778064_8682655"; alimama_sizecode="972"; alimama_width=200; alimama_height=250; alimama_type="i"; 2008年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他依然非法组织生产,在局长这顶官帽的保护下,当地对成南岭煤矿的监管形同虚设。 郭敬铭(临汾市蒲县煤管局太林煤管站站长): 虽然他是我领导,有点小问题,说重了不听话,说得轻了跟没说一样,也存在一定的难度,这样对我来说,确实不好讲的。 解说: 就这样乘着局长的东风,成南岭煤矿的规模越来越大,而此时的煤炭市场也是一路高涨,成南岭煤矿由当初几十万元投资的窑口子发展成总资产5285万余元,净资产1700万元的煤炭企业,职工达500多人。 2008年9月,一场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在山西展开,领导小组将郝鹏俊一案作为典型重点,督办查办。 2008年10月,纪检部门先后将郝鹏俊夫妇双规,2009年9月14号,郝鹏俊夫妇被提起公诉,直到此时,郝鹏俊贪污腐败案的各种细节才陆续浮出水面。 字幕提示: 北京、海南等地房产35处,存款帐户76个,存款1.27亿元,违规违纪资金高达3.05亿元,偷逃税款1871万元,超限额购买炸药85.5吨,雷管20万枚。 解说: 另据山西晚报报道,郝鹏俊所在的蒲县将2010年的一般财政预算调整为三亿元,如果郝鹏俊一审判决的3.2亿罚金得以执行,再将其在北京正在拍卖的房产变现进入财政,则是蒲县2010年确定的全县一般财政预算收入目标数值的两倍。 在山西蒲县这片1508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含煤面积就达到了1360平方公里,地质储量达到了181.7亿吨,我们不知道这片资源肥沃的土地是不是只养肥了像郝鹏俊这样的大硕鼠,他的这起罕见的腐败案给社会带来的警示又是什么呢? 主持人(董倩): 首先感谢岩松,也感谢观众朋友们的包含。嗓子突然变成这样,首先岩松一个问题,对于这么一个小官来说,怎么可能搞出这么大的事? 白岩松(评论员): 我想可能你这个嗓子也是看完这个事给震撼的,或者说是气的。我觉得这件事情让很多的人感到震惊的地方很多。首先,论一个科级干部,官不大,但是别忘了,在北京可能厅局级干部官都不大,但是如果到了基层的话,在一个县里头,一个科级干部,他就是一个局的局长,他手里就握有重权,像在这样一个1500多平方公里,但是1300多平方公里都有煤地方的时候,每一寸土地都是钱,寸土寸金,可以这样去形容。 科级干部的科级就不重要了,关键他是干部,他手里拥有权力,但是没想到他用在了自己,我首先震惊的是,他可真的是白手起家,因为连最初自己开始开矿的两万块钱都是利用自己的权力给别人开矿权,从别人那儿拿来的,纯属白手起家。 第二个让我震惊的是,起步很晚,但是增速迅猛,因为起步的时候,你想想已经是二字头的新世纪了,但是增速迅速就几个亿的家产,我说这太了不得。 第三个让我感到震惊的就是,十来年的时间,八九年,七八年这样的时间里头,他就安然无恙,甚至在北京的房产里头有13套都是以他自己的名字弄的,说明他多么得放心。 第四个让我感到震惊的,这件事情难道仅仅是他,或者说他的家属,那周围我们这样一个基层执法和监督的环境,是不是同样暴露出了更加让人担心的问题,所以我觉得的确非常震惊,恐怕我们再想一会儿我嗓子也说不出话了。 主持人: 其实就像你刚才说的,他虽然说是小官,但是在地方上,他职位并不小,他的能量很大,什么原因导致他的能量会这么大? 白岩松: 我觉得首先可能是一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本身在自己这方面来说,在遇到一些大的国家政策的时候,他想出了一些小的具体的对策,这就是巨大的漏洞,很可怕。 比如说在2005年的时候,明确地要求所有的官员要从煤炭中把股份都退出去,他就把自己的堂哥、妻弟等等一找来,就明确地告诉他们,你们一点风险都没有,就换个名,最后整个煤矿实际的运营权,包括经营权、管理权等等还在他们夫妻俩的手里头。 主持人: 为什么? 白岩松: 因为面上过去了,具体的证据,别人不好说话,煤矿现在如果从纸面上来说,矿主已经换人了,已经换成了不是这两口子本人了,所以他还是想出了一些办法。 另外有一些疑点我觉得要考虑。比如说我们在这儿上去看,因为矿难,曾经被免去过局长职务,在2005年的时候,但是2006年的时候又复任党总支书记,这时候你就能看到,他腰杆儿挺硬,有很多人会去帮他,按理说都免完了,因为矿难频发,他动用的是什么能力,是人情能力,还是钱的能力,因为这个时候他已经是很大的富豪了,所以恐怕这也是一个因素。 第三个很让人担心的,在基层我们的监督和执法过程中常常遇到一个障碍就是人情的因素,会不会也在这里存在,是钱的因素还是人情的因素,还是大家。有的时候有一个人曾经说过这样的话,要出事你就把事给出大了,真把事给出大了之后,旁边的人司空见惯就不当事了。当地人都已经在议论,他是不是县里的首富了,好几年,其实最后记者调查的时候,顶多算前十富之一,不是首富。可是这种议论不等于一种举报吗?我们的有关部门为什么不去做呢?就像刚才短片中那个人接受采访所说那样,我管不了他,说轻了的话没用,说重了的话,人家还不听。 那我们的法律在哪儿?我们的党纪党规又在哪儿?比他高的干部又在哪儿?他又不是县委常委。 主持人: 您现在收看的是《新闻1+1》,节目稍后继续。 央视曝光山西蒲县家财数亿煤炭官员发家史(续) 2010-06-11 00:38中央电视台(央视国际) 我说两句( 21 ) (播放短片) 解说: “国家工作人员不准经商办企业,国家早有明文规定,但自己对此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以为靠自己的能力挣点钱没什么……”。这是2005年山西临汾在清理国家干部煤矿入股行动中,郝鹏俊写给纪检部门的情况说明。 “不知道,我帮忙”,这是审讯中的郝鹏俊在面对关键问题时的口头禅。但在2010年4月15号的法庭上,抖动着双腿,晃动着手指,低垂着双眼的郝鹏俊却将话题转移到了蒲县县委书记乔建军的身上。 据媒体报道,4月15号郝鹏俊在法庭上称,“我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事出有因,蒲县县委书记问我要5000万,时间是9月18日中午……” 就在这时,主审法官以与本案无关为由,打断了他的陈词。 5000万,又是一个让人触目惊心的数字,那么对于郝鹏俊在法庭上的举报,有关部门又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呢? 王秀强(《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其实对检举乔建军书记,我去采访他的时候,他跟我说,他跟郝鹏俊没有见过面,两个人是不认识的,按照山西蒲县纪检的同志他们分析,郝鹏俊的目的是想干扰二审,给二审施加一个压力。 解说: 在郝鹏俊当庭检举风波公开之后,临汾市委也专门召开常委会,研究调查和应对工作。5月1号左右,山西省监察厅、临汾市检察院反贪局得出调查结论:“乔建军所贿5000万元为无中生有,纯属诬告”。 其实当主审法院以与本案无关为由,当场叫停郝鹏俊的检举时,也为公众留下了无尽的猜测。而这种猜测正是建立在郝鹏俊案件所呈现出的当地严重的官煤是腐败之上,与其说人们在关心县委书记有没有索要五千万,不如说公众更关心的是,在山西蒲县为什么会发生郝鹏俊案件? 十年时间,郝鹏俊为什么可以一次又一次躲过举报,一直到国务院调查组亲自督办,这个所谓的财富神话,才被彻底打败。 王秀强: 他们当地县的纪检委的工作人员跟我说,当做出逮捕郝鹏俊的这个事情决定的时候,郝鹏俊带着他的会计,包括矿的矿长,还有他的妻子、儿子,当时去了北京、太原等地,按照纪检同志的话说,他们是在试寻求找一些关系,找一些门路,把这个事情能够掩盖下去。 alimama_pid="mm_12852562_1778064_8682655"; alimama_sizecode="972"; alimama_width=200; alimama_height=250; alimama_type="i"; 解说: 1991年地矿局局长,2002年安监局局长,2004年煤炭局局长,2006年煤炭局党总支书记。 地矿局、安监局、煤炭局,十几年间,郝鹏俊一直在蒲县任职,他为什么能够大张旗鼓地经营煤矿达十余年,非法敛财三个多亿,关系触角还能延伸到全国各地。 王秀强: 山西蒲县的检察机关发现,郝鹏俊个人的资产有七八亿,当地还流传一句话,叫做煤官跌倒,财政吃饱。 解说: 据了解,山西省纪委在今年1月21日曾发出通报称,该省在2009年展开的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中,共清剿违规违纪资金145.82亿元,处理了1217名违纪党员干部。此外,还有近一千个单位和四千多名党员干部主动申报在焦煤生产管理和监管环节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这些冷冰冰的数字让人震惊,而类似煤炭领域涉及到的违规审批,入股办矿,挪用煤炭基金等现象,也不仅仅局限在山西。 字幕提示: 2006年新闻资料 李毅中: 结果,由于有政府做后台,矿主他就胆大妄为啊。 解说: 政府撑腰,矿主胡来,这是2006年时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的李毅中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在此之前,从黑龙江到云南,再到山西,三起矿难的接连发生,让当时的国家安检总局不得不把工作的重点转向打击官商勾结。 煤矿、官员,今天透过郝鹏俊的这起罕见的腐败案件,反思还仅仅是个开始。 主持人: 岩松你看郝鹏俊当庭检举县委书记,怎么看他这种举动? 白岩松: 我觉得如果说刚才在面对他的一些数额的时候,我们会感到很多“震憾”。接下来很多细节的时候,我会感觉到很多的困惑,你刚才提到这一点是其中之一。 我先说前面的,比如说包括他在中间还捐了两千多万的公益,修路等等,他是公务员,他夫人是民政局副局长,他孩子是公安局的刑侦大队,请问这一家人全是公务员系列,两千多万做慈善,相当于另一种自我举报。为什么没人受理,大家就听之任之了。这是一个我感到很困惑的地方。 接下来我还感到一个很困惑的地方是,如果他要是合法经营怎么办呢?他没有偷税漏税,没有这些贪污,没有这些最后判他的罪名,你想这几亿家产的人,最后他因为贪污,包括偷税漏税能够证明出来的东西,才不到50万块钱,那让你感到很困惑,如果他要是合法经营的话,他利用自己权力达到这一步,我们就用什么样的法律去惩处他?仅仅有党纪就够了吗?又是一个感到很困惑。 第三个很困惑。当然包括你说到这个,在庭审的时候,他说我要检举县委书记等等,然后就打断了,与本案无关,我看到了相关材料,证明他说的是9月18、19日,县委书记向他索要,但是县委日志,因为那是在大奥运周期,全有他们县委书记在干嘛,那一段时间他正在更基层的地方去做工作,那天中午他可能没有机会跟这个人见面,但是我疑惑的是,为什么不让他多说几句呢?因为如果他要是编瞎话的话,他说的越多的话漏洞越多,更有助于还县委书记清白。 所以我觉得这个事情恐怕还需要给大家一个更加信服答案,因为就靠他一个人,这一家人是否可以,这十来年形成一个很好的安全环境,是否还有其他因素在起作用? 主持人: 另外回到刚才困惑这个地步来说,我们到底用什么样的法律去面对这样官不大事大,煤不黑人黑的人,最后法院认定的是用四个相关的罪名,为什么不是之前检察机关公诉的六大罪名?非法采矿罪和隐匿销毁会计凭证罪为什么没有被法院认定?我们看一下采访事情的记者,所给我们带来的一段报道。 石破(《南风窗》记者): 一个很有意思的是,当初查的是违规生产,最后其它四宗罪都成立,违规生产反而不构成非法采矿罪。《刑法》第343条规定,构成非法采矿罪的要件,必须是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发现煤矿越界开采,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就是说它的前提是,矿产管理部门发现你违法越界开采,然后去制止你不听的,这样才构成非法采矿罪的要件,但是当时因为全市都不允许煤矿生产了,管理部门根本就没有去查,也没有责令这个矿停止生产,更没有行政处罚。所以郝鹏俊的辩护人,就认为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缺少法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法庭就采纳了他的辩护人的意见。 另外一个现在主要就是因为会计没有抓住,郝鹏俊就认为你们没有找到会计,就不能说我隐匿销毁会计资料。所以公诉机关它也是证据不足。因为它确实没有很确切的证据,证明这两个人,就是郝鹏俊和他的妻子,指使会计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没有确切的证据,只是一个推测。 白岩松: 是,接下来的时候还希望法律给我们更多的解释,其实现在会说,接下来还有几个提醒,比如说其中有很重要的提醒是这件事情最后被抖搂出来,是因为的确遇到了一个很意外的事情,2008年的9月8号襄汾溃坝,导致277人死亡,连山西省的省长孟学农都被免职了,然后临汾要求所有的矿必须停产,这哥们觉得自己六证齐全,继续开矿,实在把国务院的调查组给惹急了,这还在干,一查,最后越查事越多,出来了,给我们一个提醒是,难道仅仅靠意外去发现很多事情吗?这是第一个提醒。 第二个要提醒的是,还有全国各地多少人是用这样换几个名字,就继续权力,还跟煤仅仅结合起来,官商结合,这个如果不细查的话,恐怕还有很多人乐呵呵的看着我们今天类似这样的新闻说,这倒霉蛋,因为他依然幸运地过关,我觉得这个又是提醒。 第三个提醒,仅靠我们基层内部的监督,看样是很难起作用,我们应该调动百姓、媒体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监督…… 结束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4718 次阅读|1 个评论
[转载]村官考试领先省公安厅官员儿子 被设套成为逃犯
maokebiao 2010-6-1 13:33
来源: 新华网 http://news.sohu.com/20100601/n272476906.shtml 2010年1月20日,江西招考警察的笔试成绩公布,山东济宁的大学生村官史进利是第一名,第三名是江西省公安厅教育训练处任处长的儿子杨海。而当史进利还在火车上的时候,他却接到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刑侦查支队的电话,说他涉嫌诈骗货款5000元,已经被网上通缉,被列公安信息网入全国在逃犯罪嫌疑人。原来,是有人策划制造栽赃陷害 史进利的离奇遭遇,让父亲渡过了一个个不眠之夜    与公安分局局长儿子同场考试并领先   警察设套,大学生村官成网上逃犯   2010年1月20日,江西招考警察的笔试成绩公布了,山东济宁的大学生村官史进利是第一名。而当史进利还在火车上的时候,他就莫明其妙地接到了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刑侦查支队的电话,说他涉嫌诈骗姚新南黑木耳货款5000元,已经被网上通缉,被列公安信息网入全国在逃犯罪嫌疑人!大学生村官为什么成了网上逃犯?刚刚考了第一就出事,巧合还是另有内幕?背后到底有什么玄机?5月30日,随着警方证实吉安市吉州区公安分局习溪桥派出所办公室主任姚相兰被捕,一个个疑问相继水落石出。   考中首名噩梦开始   一年前,史进利大学毕业后顺利地考上了山东省统一招考的大学生村官,分选派到济宁市汶上县郭仓乡西杨庄担任村支部副书记。2009年底,史进利看到江西人事考试网上发布了2010年度江西省公务员招考简章,里面有个警察的职位,很中意,当时也是试一试,没抱太大的希望。一个多月后,史进利第一次去了江西考试。2010年1月20日,笔试成绩公布了,史进利第一名,而他的一场噩梦也随即开始。   2010年2月1日,史进利收到了一张来自江西省九江市的汇款单,汇款人叫姚新南,面值是5000元。刚收到汇款单时,史进利还以为是家里的亲戚朋友通过他转寄的一笔钱,因为地址和姓名都很正确,我没有想太多就签收了这张取款通知单,但是我没有领取这笔钱。   而后,史进利感到事情不对劲。面对这笔来路不明的钱,史进利心当天下午就报了警,并把汇款单交给了民警。2010年3月中旬,史进利第二次去了江西面试。而当史进利还在回来的路上时,他就接到了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的电话,说他涉嫌诈骗姚,已经被网上通缉。   3月底,江西警方派员来到了济宁市汶上县,与史进利进行了长达数小时的交谈。随后,姚新南涉嫌诬告陷害罪,于4月9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史进利猜测,这很有可能是有人策划制造栽赃陷害,使自己不能通过公务员考试审查。   惊人消息:涉案者有江西警方工作人员   5月30日,记者从九江市公安局庐山分局刑侦大队处得到证实,此次涉案者中有警方工作人员。   据办案民警介绍,当初,曾慌称从事黑木耳收购生意,当时说是去年12月26日,在九江市区乘车时认识史进利,进而商谈黑木耳生意的汇款人、报案人姚新南,因涉嫌诬告陷害罪,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4月9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除此之外,目前,一名叫姚相兰的警方工作人员也被抓捕归案。据办案民警介绍,姚相兰,1977年出生,案发时任吉安市吉州区公安分局习溪桥派出所办公室主任。   据了解,姚相兰和姚新南系堂兄弟关系,两人籍贯都是吉安市安福县,除此之外,已经被羁押的姚相兰,是原吉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吉州区区委常委、吉州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某的外甥女婿。而根据警方了解的情况显示,案发时,姚相兰刚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调过来三个月,平时工作认真负责,被抓的前一天还在单位值班。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杨某,1962年3月出生,江西丰城人,从2004年9月起,一直在现任岗位。曾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于2010年4月初调入江西省公安厅教育训练处任处长。   同时,办案民警还向记者证实,他们也是在姚相兰被抓后,才知道杨某原来是对方的舅舅。   另有消息称,杨某的儿子杨寅,2009年曾以美术类考上吉安市公务员,进入警察队伍,而史进利报考的民警职位,专业要求也是美术类,招一人。面试后,史进利依然名列第一,以超过第二名将近20分的成绩顺利进入体检等环节,笔试第三名杨海的总成绩上升为第二名,吴建朋位列第三。   有当地警方的知情人士透露,本次第二名的杨海也是杨某的儿子,杨海和杨寅均生于1988年12月18日,两人系杨某的双胞胎儿子,这一情况在当地警方几乎无人不晓。   根据吉安市2009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成绩汇总表显示,杨寅笔试在报考职位中列第二,面试成绩高出另两位入围者12分,总成绩第一,也是当年报考吉安市公安局考生中的面试最高分。而在吉安市2009年公务员考试公安机关岗位入围人员名单中也确实有杨寅,毕业于广州美术学院。   最新进展:诬告案件或涉及范围更广   在此前的采访中,史进利曾认为诬告自己的姚新南应该不是普通人,因为对方对人事、警察、政审等环节都很了解,而他最为担心的还是自己的政审是否会受到影响。   事发后,虽然曾前来汶上县办案的九江刑警黄涛曾告诉他,政审应该不会受到影响,并表示庐山分局领导非常重视,已经致函吉安市公安局政治部说明情况,但史进利对此事仍心中无底。   史进利还告诉记者,4月22日下午,吉安市公安局两位警官,来到史进利的老家山东省汶上县作了政治审查,政审结果为合格。   5月31日下午,记者从吉安市公安局方面得以证实,史进利完全符合人民警察录用的相关条件。   同时,负责侦破此案的九江市公安局庐山分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还向记者透露,目前涉及此案的姚新南和姚相兰两人已被羁押,案件还在侦查中,具体的案情需得到上级批准方可对外发布。   对于吉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吉州区区委常委、吉州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某是否涉案?   九江市公安局庐山分局刑侦大队刘大队长称,这个事情还在调查,目前还没有明确。   另外,记者还从九江市公安局方面了解到,目前,这起诬告案件已基本侦破完毕,材料已经送交江西省公安厅,省公安厅批准同意后,将会对外发布。   史进利:已经做好准备开始新的生活   我现在很好,没有什么压力,终于如愿以偿了。   5月31日下午,时隔数月,当记者再一次找到史进利,其说话的口气轻松了许多。他说,过一阵子现用的手机号就要停了,因为自己已经做好准备,即将开始全新的生活。   谈到一直以来,公众所质疑的史进利为何迟迟不到案的原因时,眼前的这名大学生村官只是淡淡一笑,他说,虽然自己对社会没有很深的阅历,但却知道飞蛾扑火,自取灭亡的道理。   我曾想通过信访来澄清自己,但对我家来说,信访途径代价太高了,我每月一千多元钱的工资连路费都不够,而且逐步走程序的话时间也是问题,可能事情解决了政审的期限也过了。史进利告诉记者,他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内到案,主要是因为自己识破了这个公务员考试存在的阴谋,这是个精心策划的骗局,如果盲目的去见九江警方,必然会因为侦查时间拖延而错过这次公务员考试政审的大好机会。   在最后一关被pk掉,我不甘心被别人所使用的圈套陷害。史进利说,事发后,他一直在紧张地准备有关的证据,我当时想好了,九江警方是早晚都要去说明情况的,但是要等揭穿这个阴谋的证据收集全。   这就是迟迟不能到案说明情况的原因,我不禁要证明我的清白还要将陷害我的报案人绳之以法,换会社会的公道。史进利说,这段时间里,他首先要感谢的是广大网友的支持和信任,许许多多有正义感的网友给了自己大力的支持和帮助,帮他洗漱冤情,为社会伸张正义。   记者了解到,除了广大网友之外,山东省委等有关部门对该事件的及时介入,也是史进利案得以顺利侦破的关键。   现在,我唯一的心愿就是希望通过这个案件,还公务员考试一个公开、公平、透明的考试环境,希望国家能考录到真真正正的人才。史进利说。鲁中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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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婆神漢的權利是否應該得到保障?
jiangjinsong 2010-2-7 10:14
這個問題看似很傻很雷人 其實不然 當然它是有前提的 那就是 在一個自由法制的現代國家中 這不廢話嗎? 如果不是自由國家、法制國家 那連科學家、藝術家甚至國家主席也都沒有什麽權利可言 大學教師講愛因斯坦、量子力學都會受到批判的 但是 但是的但是 科學主義者急了 讓巫婆神漢出來招搖撞騙 這社會不就完了嗎? 是嗎? 您的意思是說只有讓科學主義者出來招搖撞騙 社會才會興旺發達? 我偏偏抬杠說 偽科學迷信最為自由的美國 炸藥獎才拿到手軟 科學技術才最發達 你又怎麼講 您老莫非再祭出中國國情不同的殺手鐧 就像某些人講得那樣 國人素質不高 不能搞民主自由人權? 別忘了說這話的老蔣(俺的本家中正兄) 可是吃了敗仗丟了江山 落跑到了小島去了 迷信是人性的一部份 想要靠科學進步來根除是不可能的 實際上發生的不過是 一種時髦的迷信形式替代一種落後的迷信形式而已 當然科學時代最牛最時尚的迷信就是科學主義了 只要這些迷信沒有對他人的權利構成損害 我們就應該尊重他迷信的權利 而且法律還應該保護這種權利 共和國的法律是爲了保護全體人民的 而不是僅僅保護科學主義者的 更不是爲了把全體人民都改造成科學主義者的 假如老蔣腦子進水了(從他的博文看,這很有可能,:)))) 就是相信風水 作為公司老闆(這當然是不可能的) 希望發更大的財(品位不高但也無可厚非吧) 請風水師看看應該買什麼樣的別墅?(看到蔣科學這樣幻想,上帝都哭了,哈哈) 假如科學家吳飛鵬老師多次申請科研課題 雖然實力很強 科研計畫合理 對國家發展很有意義 完全應該得到課題 卻都因為其他原因沒有成功(這當然是假設,吳老師科研很順利的說) 而吳老師一時軟弱(這絕不可能) 病急亂投醫 想找風水師調調實驗室的佈局 就算未必真管用 也是個心理安慰和調整 爲了祖國的科研事業的發展 您難道忍心不讓他滿足這個卑微的願望嗎? 科學主義者說了 您非要腦子進水非要瞎糟蹋錢 完全可以找那些江湖上的大師們啊 但是 現在風水師不是合法的職業 所以無論是老蔣還是吳老 萬一與風水師發生商業糾紛 他們的消費者權益得不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 估計老蔣請風水師的費用也不太容易算進公司運用的費用中 吳老要用科研經費來出請風水師的費用 估計只能向阿珍(本家吳淑珍)學習四處去借發票 更重要的是 國家也無法向風水師們收稅 米國這一點就做得比我們科學! 占星術士們合法註冊依法納稅 廣大米國迷信的人民(包括里根總統) 可以享受占星術士們提供的迷信服務或欺騙(願打願挨) 彼此之間有合同契約約束 享受服務或者欺騙有米國的法律來保護 多麼和諧! 有朋友說巫婆神漢騙人 不該保障他們的權利 這種說法不妥 人民有被騙的權利 剝奪了巫婆神漢騙人的權利 也就剝奪了老蔣被騙的權利了 其實中國社會上有許多職業就是騙人的 但是 既然人民需要 國家保護他們騙人的權利就是合理的 比如電臺、電視臺、報紙、網站上 那些言之鑿鑿預言明天股票漲落的股評家們 不都是騙子嗎? 他們要真有那個能耐早就轉得盆滿缽滿 退休到夏威夷度假了 何至於每天那麼辛苦搖唇鼓舌? 更離譜的是還有一夥人天天根據彩票中獎的記錄 預言以後什麽號碼中獎概率更高 這不更是徹頭徹尾的偽科學迷信嗎? 但是這種東東既然人民需要 又可以促進就業拉動內需 從滿足最廣泛人民群眾的要求的立場看 讓這些騙子職業合法化是親民的表現 值得肯定 算了,寫到這裡就不再抻了,再接著寫下一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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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德治与法制
贾克功 2010-2-6 10:34
南怀瑾:《论语别裁》02章 为政 (4) 穷哉法治 下面提出问题来了: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这个道是领导的导。刚才我们提出来,说孔子讲的为政,不是谈政治,以现在观念勉强说来,他讲的是政治哲学,或说是政治的原理。他说领导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如果以政治体制来领导,再用法制来管理,齐之以刑,使大家不犯法,犯法就罚他。但是用法制来管理人民,这样一来民免,一般人会逃避,钻法律的漏洞,而且他逃避了责任、法律及处罚,他还会自鸣得意,认为你奈何他不了,毫无羞耻心。这和道家老子讲的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道理一样,法令越多,犯法的人越多。 因此孔子又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假如以道德来领导,每个人都有道德的涵养,齐之以礼,以礼教化。这就谈到礼义精神了,大家能自动自发,如果做错了,有那惭愧的心情,这样做到人人有耻,不敢做不道德的事,不要等到法律制裁,自己就很难过,这就是有耻。到了这种情形,则且格,就达到了政治的目的。所以他是主张用道德的政治、道德的感化,这就是儒家与法家的精神之不同了。不过,中国的政治,向来是道家、儒家、法家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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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黨政領導開始申報財產了!
jiangjinsong 2010-2-6 00:04
重慶開縣14黨政領導申報財產 最高178萬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2-05 20:53:15    中評社北京2月5日電/據重慶開縣縣委宣傳部消息,開縣已於近日正式啟動新任黨政主要領導財產申報制,14名縣級部門的一把手成為首批申報者,其中申報財產最低的為21萬元,最高的為178萬元。   新華社報道,去年12月,開縣縣委發出通知,要求新任的縣級部門、縣委部委、鎮鄉街道的黨政正職領導幹部在任職或離職30天內,向紀委、組織 部主動申報家庭財產及收入,並在本單位公佈,接受幹部群眾的監督。申報的內容包括現金、存款、房產、汽車、股權股份、字畫古董、經商辦企業等9個方面的財 產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投資、收益等情況。   在本次首批申報財產的幹部中,開縣建委主任陳橋申報了113萬元。他表示,自己在進入建委之前曾多年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收入比較可觀,除有一 定積蓄外,家裡還投資了兩個店面。這些官員申報的家庭財產情況都將在本單位幹部職工大會上公佈。開縣縣委宣傳部證實,今後全縣300多名領導幹部將逐步加 入申報財產行列。   目前重慶市正在探索官員財產申報的不只是開縣,部分領域也擬在領導幹部中試行財產申報,並在重點部門分設黨政一把手。 本科學按:這似乎在大陸是第一次,雖然還有許多不足,也可能只是形式主義走過場裝裝樣子,但是畢竟開了一個好頭。應該鼓勵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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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主、法制和科学的简述
iSci 2009-9-14 02:14
我默认地认为:科学是应该及时吸纳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的。它不能仅是工具理性,还必须包括人文理性。总不能人道主义宣讲很多年之后,一个科学家还埋首研究细菌武器。 民主绝不等于选举或公决,6个人投票杀死剩下的那个。 民主就是尽可能地尊重每一个人,关爱弱势群体,包括能力和品德上的弱势群体。让每一个人都获得平等的机会。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这样的弱势群体。我们都有缺陷,这是我们的平等之处,也是我们注定无法改变的事实。 谦卑是民主的前提。 民主是一种价值观。 只有适度放弃自我才可能爱别人。 只爱自己的爱国主义必然是和平的大敌。 法律之神蒙着眼(手拿天平和剑),意味着奖励不因为喜爱,惩罚不因为仇恨。 制度意味着,美好未来不是必须通过“残酷斗争”来实现的(见“分粥”的故事)。 科学的爱,超越小团体,不可能是溺爱。 每个人都希望上帝站在自己一边,实际上,“上帝保佑追击者,也保佑被追击者。” 科学的纯粹理性不给任何人面子,甚至会不给“全人类”面子,比如科学指出:人类并不神圣,也毫无理由注定永存;人类是由鱼进化来的,人类有着根深蒂固的动物性。 理性、现实和真相颇有些时候是无情的,爱和文化需要我们用双手去建设。 抛砖引玉,欢迎讨论。 分粥的故事: http://www.southcn.com/finance/bxsh/caijingxx/2005012013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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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中国法学家数十年内不要再提废除死刑的事
可真 2009-8-10 23:24
近日观看了凤凰台的一场电视辩论,其主题是关于醉酒开车造成严重恶果者所受最高刑罚是否可至死刑的问题。因为是辩论,当然是两派意见,而其中主张最高刑罚可至死刑者明显占多数。这使我联想到有段时期我国法学界有学者提议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结果招致网上一片反对之声。 关于中国是否应当废除死刑的问题,在法理上我作为一个法学外行是难以置可否的,但作为一个公民还是有自己的发言权。我个人认为,无论是谁,现在就提议中国应该废除死刑,实在有所不妥。我的理由主要有两条: 第一, 中国有一个根深柢固的追求长生的文化传统 。这个传统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形成,至秦朝已开始寻求长生不死之药,到汉代则逐渐形成了道教,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其教旨即在学道成仙,这样的宗教可以说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它最能反映出中国人特有的深层文化心理,这种文化心理溢于俗语之表即是所谓好死不如赖活,它与国外有些民族崇尚不自由,毋宁死的文化心理形成了鲜明对照。中国历史上几乎历次农民起义都不是由于起义者自觉不自由而引起的,而是由于起义者连赖活都活不下去了才揭竿而起的,反之,如果只是身处不自由的境地,但是还有饭吃,或者即使吃不上饭却还有草根、树皮可食,从而好歹能赖活着,通常是不会有群体性的揭竿而起的行为的。这就是说,几千年来咱们中国人的生活态度就是极重身家性命而轻忽个人自由抑或鲜有自觉的自由意识。正是在这种国民心理状态下,自古以来死就是一个不吉祥的字,所以必要以去世、逝世、升天之类的词来取而代之,连死前都要叫生前;与之相应,处死或判死刑则是意味着对被罚者的最高惩罚,也因此最大的民愤必要处罪犯以死刑才足以平息。因此,尽管按照不自由,毋宁死的文化心理,失去自由的赖活是比死更可怕的事,但这毕竟从来就不是中国人普遍的文化心理,至今也未必有多少人具有了这样的文化心理,恐怕大多数人还是倾向于好死不如赖活的,并且很可能正是由于这种文化心理的作用,才使得大多数国民都反对中国现在就废除死刑的。几千年来养成的这种文化心理至少在未来数十年间是不可能发生根本性转变的,因而也可以相信,在这期间中国是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文化心理的。 第二, 中国的法制还远不健全 。以笔者平时所见所闻所获得的印象,在中国只要不判罪犯以死刑并且立即执行,那末,即使是被判死缓者,在一定条件下他也可以设法从死缓被改为无期徒刑,而无期徒刑也不是不可以减刑的 ; 尤其是在当今权钱交易比较隆盛的情况下,对于有权有势或有钱有势者来说,如果犯了罪,除非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其他一切徒刑都是可以改变的,并且这种改变是什么情形可能出现的。当然,这仅仅是我个人生活经历给自己留下的印象,不见得完全符合事实,但至少这是反映了我作为一个公民在现时所具有的真实心态的,并且我相信具有和我一样心态的中国公民绝不在少数。这种心态其实是当今中国的法制远不健全的写照。这种现实的心态和上述传统的文化心理交织在一起,究竟有多少中国公民会接受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的主张,是不难推想的。所以,我劝咱们的法学家至少在未来数十年内最好不要再提中国应当废除死刑的事,就算重新提议也是白提白议,是不会被大多数国民所接受的。 在中国废除死刑,至少要有这样两个条件:第一,惧怕失去自由甚于惧怕失去生命成为普遍的国民心理;第二,国家法制足以健全,政治足以清明,腐败只是个别现象或偶然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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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机制、法制联动治理学术腐败
冯用军 2009-8-9 22:31
体制、机制、法制三柄利剑联动治理学术腐败 冯用军 (中国315反学术腐败调查中心) 在研究政治制度和宪政的学者看来,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人民主权思想,反对行政、立法、司法的三权分立,而孟德斯鸠则赞成代议制、赞成三权分立。说这个由头,其实是想,无论是人民主权思想,还是三权分立,都各有利弊,都有成功和失败的实践,所以,现代国家往往是兼而采之、取长补短,即损有余而补不足。那这个跟我们要讲的治理学术腐败有什么关系或者关联呢?或者进一步而言,这些中西殊途同归的治理思想对于我们国家遏制日益严峻的学术腐败形势、治理当下日益严重的学术腐败问题有何参考和借鉴呢?温总理前不久说打击学术腐败很重要、王岐山副总理说保护知识产权很关键、周济部长说对学术不端要零容忍、一票否决,那如何做到呢?如何实现呢?如何把指示和讲话变为实践与行动呢?上启而下思之,其实,归纳起来,中外宪政道路提供的参考和借鉴表现在体制、机制和法制三驾马车的联动和相互制约效应,既要发挥全民学术打假的威慑力,也要发挥体制机制和法制的约束力,从制度上、道德上、法律上使人不敢、不愿、不能学术腐败或纵容学术腐败。 一、在体制上建构国家级学术诚信机构,负责学术不端行为的行政工作 根据长期研究和实践学术打假的经历,在体制上教育部应联合有关部委及国家级的项目、基金、荣誉、奖励等涉及金钱名利的管理单位协调设立诚信办公室、科研诚信委员会、学术争端仲裁委员会、学术诚信系统,均属于体制内组织机构。 关于联合诚信办公室,诚信办公室是一个接受教育部办公厅领导的官方组织,主要成员由教育部办公厅有关人员组成,其责任是专门负责接收和记录学术不端行为的所有举报,并将有关结果报送科研诚信委员会,实行相关利益人员回避制度;科研诚信委员会是教育部与科技部等联合设立的学术组织,其职责是负责对每一起违反诚信规范的举报案例进行听证和调查,向教育部等有关国家级项目或基金管理单位的学术纪律委员会报告调查结果和处分建议,并对学术不端行为裁决报告有异议权,实行相关利益组织和人员双回避制度;学术争端仲裁委员会是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公安部、最高法和最高检等机构领导的准官方组织,其职责是负责裁决学术不端行为是否成立,出具权威的裁决报告,如科研诚信委员会无异议,该裁决该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司法判决依据,实行相关利益组织和人员双回避制度。 关于学术诚信系统,类似于高考诚信系统和银行的信用系统,主要是记录学校官员、教师和学生的学术诚信情况,包括黑名单(已查实的学术腐败人员)和白名单(学术诚信人员),可由教育部下属的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科技部信息中心等联合建设,采用指定账户和口令管理模式,为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和基金管理单位、国家级和省部级荣誉(院士、国家级名师或师德标兵、国家和省部级特殊津贴等)评定单位、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三大奖、部省级奖、矛盾文学奖等专门领域奖等)评定单位、全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涉及职称、职位评聘单位等免费开放查询。长远设想,可以把这个系统与银行的信用系统对接,那样,出现了学术不端或学术腐败的人或组织,可能连办信用卡、申请信用签证、申办信用贷款都可能受限制。 包括学术诚信办、学术诚信系统等,其建设与规范化可以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自上而下,先从有关部委及国家级组织开始建构,在高教系统其下是教育部等部委直属的985高校和国家级的科研院所,再下是211高校和省部级的科研院所,再下是省属高校、市属高校及省市属科研院所等,这样层层建立,统一信息录入模式和统一数据库管理。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以相反的路径进行即可。首先在高教系统做好一个模式、一个示范,然后再推广到其他科研、学术领域,其他科研、学术组织,最终形成一个全社会打假的格局,就是把物质文明建设领域的假和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假都逐步的打掉、清理出去,真正的又好又快地建设两个文明,进而建设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民主、法治、富强、和谐的社会主义中国。 另外,在全国推行《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学术诚信公约》,凡是现有的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都应签署《学术诚信公约》,纳入校级或省级学术诚信管理系统,凡是新进的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进入科研院所之时就应自动签署《学术诚信公约》,不愿或拒绝签署者,一旦发生学术腐败行为则其独立承担相应社会和法律后果。对于学术诚信高的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要从财力和物力上大力支持,对于有学术污点和发生严重学术腐败的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要给予严肃的行政处理,涉及违法的由司法机关处理。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提高学术不端和腐败的风险与成本,最大限度降低学术不端和腐败的不当获利。 二、在机制上设立教师行业协会,提升学者的自律和行业协会的他律 在中国国情背景下,在教育组织范围内,治理学术腐败,仅仅靠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的道德自律和学术自治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督和约束。在国外很多科学技术发达国家、科技创新强的国家,多设有教师、科研人员或学生的行业协会,比如美国的全美大学教授协会( AAUP ),对入会者实现 每五年评估一次的自律措施,对评估成绩差的甚至不合格的会士提出警告直至取消其会士资格。因此,有必要在我国成立一个国家级的中国教师同盟或全国教师协会,全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作为自然会士自动自愿加入,同盟或协会负责监督和约束全体会士,一旦有会士涉嫌学术不端或学术腐败查实,立刻出名并全国通报。同盟设盟主、协会设会长,由德高望重之人公选担任,其人要师德高尚、学风正派、热心公益、处事公正、决策科学、做法合理,公选副盟主或副会长与盟主或会长组成 9 人常务委员会,采取集体决策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这样的同盟或协会的建立,就会极大地提高学术不端或学术腐败的成本,因为,一旦你学术不端或学术腐败了,不仅仅是你所在那个领域的教师知道你的品质缺陷,更是整个的教师群体都知道你的学术污点,这样的结果,就是你的教师生涯或科研生涯就此打住而终止,甚至有可能你在中国的发展生涯也会受到影响。 同时,要加强师生的自律教育和建构成果共享责任双向约束机制。导师是学生的师父,如师如父、如朋如友。古人云:子不教、父之过;生不教,师之惰。学生出了学术上的问题,学生本人有责任,导师本人也有责任,从某些程度上说,导师的责任更大,你是导师,负责指导学生,不仅是指导学生的学业、学术,还要指导学生的生活、品德,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要尽可能在各方面给学生起好带头示范作用、表率超越作用。现在,我国的高等教育有点大跃进,不仅本专科教育大跃进,就连研究生教育也是大跃进,追求数量、注重规模、忽视质量、降低品质,有些导师,指导学生像放羊,发表论文爱挂名,评选荣誉争秩序,报功受奖超积极,就是在指导学生、跟学生交流、与学生探讨上不积极、不主动、不负责任或仅负有限责任,就是所谓的与学生会面不主动、有论文挂名不拒绝、出了问题负有限责任,有些导师不仅不能起到带头表率示范作用,相反还给学生和同行起了负面反作用,明明出问题的学术论文或著作自己是第一作者,报奖评职称评荣誉做工作总结都用,只享受学术荣誉和好评,不承担学术风险和责任,学生和助理成劳工,自己当血汗导师享功劳,一旦被人发现,就立马否认说自己太忙无暇指导、自己不知情、自己没参与,等等一大堆理由,把应该承担的学术腐败责任和处罚通通地、一股脑儿地推给学生、推给助手,与自己一点关系没有、撇得一干二尽,最多仅仅是疏于管理或疏于教育或两者兼而有之,反正就不是主要责任承担者,还有甚者,为了撇清某一学术腐败事件与自己的关系,除非实在捂不住了、纸包不住火了、有风起浪了、实穴来风或隔墙透风了,绝对是脸面也不要了、教授院士的斯文也不要了、甚至连男人或人的尊严也不要了,就是使尽一切办法、用尽一切手段、找尽一切关系,出动所在单位或上层人士出面说情,不惜花费任何时间、金钱等代价要把这个事情抹平,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丢卒保车、弃车保帅,一级一级的丢和舍,牺牲别人的前程、保住自己的获利,所在单位、上级管理部门也乐于这样做,乐于这样帮忙,乐于这样粉饰,乐见脱身、乐观其成,结果是举杯同祝、弹冠相庆的背后,极大地包庇、纵容和加剧了学术腐败。在学术腐败爆发之前,学生、教职员、科研院所和上级管理部门成了一个利益共享主体或说既得利益集团、一个为了保护不当获利的攻守联盟,所以,从这一系列的学术腐败机理和内在逻辑来看,建立上级管理部门科研院所教职员学生四方联动的自律和成果共享责任分担机制是多么的重要和紧迫,建立成果共享、责任双向约束机制,凡是共享了成果的,一旦该成果属于学术不端范围,那么按照责任双向约束机制,不仅是学生要受到相应的惩戒,而且共享了成果的教职员、科研院所和上级管理部门也要相应承担按成果分享程度对应的处罚,比如一个学生用造假的手段发表了一个顶尖层次的成果而毕业或获奖、聘用等,教职员用这个成果去申报了职称、奖励、荣誉、项目等,然后其所在单位用了这个成果去申报了国家级的项目、平台、实验区、实验室或本科教学评估等,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用了这个成果去宣传等,那就要分担相应的处罚,就是不仅要取消学生和教职员因这个成果所骗得的一切获利,其所在单位的直接领导应受到行政处罚,其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使用该成果的人员也应受到必要的警告。 三、在法制上出台《中国反腐败法》,依法整顿和治理学术腐败行为 尽早建构中国的《反学术腐败法》,将学术腐败纳入腐败的法律惩戒范畴,将学术造假导致的学术腐败从道德批评、民间谴责和官方处理的层面上升到法律治理的层面,将对学术腐败的危害的认识提高到对行政腐败的危害的认识高度上,是否涉嫌学术腐败由法律来裁决,从而使得学术打假有法可依、法院在判决学术争议时有法必依、在判决结果上执法必严,使得学术腐败分子违法必究,这样,我国的学术腐败趋势就会受到遏制、学术空气就会不断得到进化、国家科技创新力才会有大进步、创新型国家建设才会有大希望。在当下国家尚未出台《反腐败法》或《反学术腐败法》的前提下,我们完全可以充分利用《民法》、《刑法》、《著作权法》、《教师法》、《高教法》、《学位条例》、《党章》、《院士章程》、《教育部学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先行处理涉嫌学术争议的事件,对于涉嫌违法的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司法机关可设立单独的知识产权法庭或学术争端法庭,由法院负责执行相关法律。如疑似涉嫌者为国家公务人员,除由权益被侵害人(知识产权被侵害人)提起诉讼外,也可由检察院像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如果有心人细细对照我国这些法律法规中关于道德、学术道德等的规定,一些涉嫌学术腐败的高校领导、院士、教授、党员、学生等都应依法受到相应的惩戒,比如学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生学术腐败行为,则应开除学籍,如事后发现其利用学术腐败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应予取消和追。如教师和科研人员在申报两院院士期间发生学术腐败行为,则应终止其申报院士资格或候选人资格,如事后发现其利用学术腐败获取了院士荣誉,则应立即终止其院士头衔、其所在单位应解除其聘用合同并开除其公职和追回教师资格证书;学术腐败猛于虎,对我们民族、国家和社会、公民的精神毒害远大于那些贪官造成的物质毒害,学术腐败是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科学技术强国路上的绊脚石、是我国从学术大国迈向学术强国的兴奋剂、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科教兴国路上的纸老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毒瘤,相信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和多样化监督(特别是网络监督)的加强,这些被制定用来弘扬优良品质和道德、保护合法劳动和合法行为的法律将成为悬那些涉嫌学术腐败的腐败分子(学腐)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必须用严律猛药来惩治和消灭我国当下日趋蔓延的学术腐败大军了,而对于那些冥顽不化、死不悔改、拒不认错的学术腐败分子,我们更要发扬鲁迅先生倡导的痛打落水狗精神、防止劣币驱逐良币,保护有学术良心和学术道德的学者的利益,直至把这些学术败类清楚出我们的学术队伍,从而保护并提升中国学界在世界学术圈的学术声誉、延续中国优秀学人的学术生命,进而提升中国在世界科技创新进程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作为国家主席、国务总理、教育部长、大学校长,不能仅仅认为科技项目多、科技经费多、科研成果多、科学奖励多,这就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体系、一个好的大学教育系统、一个优良的教育机制、一所杰出的大学,而更应该看科技项目的质量、科研成果的质量、科学奖励的质量,看科技创新的力度和程度、科技的投入和产出、科研成果转化的效益、科技创新的影响力,真正把从单纯追求科技数量转移到追求科技质量,将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民族的复兴转移到依靠科学技术创新、依靠教育质量提升、依靠人才培养拔尖上来,这样,我们的大学、教育、社会、国家和民族才会有大希望、有大进步、有大崛起、有大复兴!到 21 世纪中叶,也就是建国 100 周年的时候,到那时,我们才有可能自豪地说,我们国家是一个科技强国、一个依靠科技创新推动进步的世界强国! 学术腐败分子,注意啦,CAAPSC之眼 欲人勿闻,莫若勿言;欲人勿知,莫若勿为。 看着你呢! 汉 枚乘 《上书谏吴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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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官司在东西方都不一定是靠“打”的
chni 2009-8-6 08:16
调解:官司在东西方都不一定是靠打的 也许是 由于崇洋媚外的精英们自有他们可爱的浅薄吧,他们从外国发现了 ADR 机制,于是如获至宝,便想要介绍到中国来,这才使得我国古老的调解机制让人重新正眼相看。从这个意义上讲,似乎可以说,我国的调解制度,是在与外国的相关制度的比较中才逐渐显现出其特有的东方魅力。 一、 中外法院调解制度辩析 西方的非诉讼解决机制 即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ADR) ,常被译为:非诉讼解决机制、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代替性纠纷解决程序、法院外纠纷解决方式、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审判外纠纷解决方式等等。 ADR 具有代替性、选择性和解决纠纷功能等特点。 根据划分标准不同, ADR 可以分为不同类型。根据主体划分,可以分为民间 ADR 和行政 ADR ;根据 ADR 程序的启动,可分为合意 ADR 和半强制 ADR ;按效力划分,可分为终局性 ADR 和无终局性 ADR ;按 ADR 解决纠纷的类型,可分为一般 ADR 和特殊 ADR ;从 ADR 的起源来划分,可分为传统型 ADR 和现代型 ADR ,等等。 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在历史上都存在过 ADR 方式,但我们现在所说的 ADR ,则是现代社会的产物, ADR 的出现是西方社会理念发生变化的真实反映。以美国为例,其对纠纷解决方式的更改理性认识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 20 世纪 30 年代,由于劳动的大量出现,社会干预也做便应运而生。这一时期对家事纠纷的处理,治疗理念盛行,人们普遍认为对于家庭纠纷用传统的是非对错标准来判断是不合适的,而应该采用心理治疗的办法解决纠纷;第二阶段是 20 世纪 60 年代,自治理念盛行,强调用自治的方式解决纠纷,司法应将部分权利归还人民;第三阶段是 20 世纪 80 年代,随着法院民事诉讼程序改革的进行,提出了促进和解的口号;第四阶段是在 20 世纪 90 年代,合作性理念和评价性理念出现, ADR 被社会逐渐地认同并逐渐地法制化。 从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 ADR 在西方国家的出现并逐渐法制化,是由于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的弊端所带来的后果在诉讼方式上的直接反映。由于西方国家长期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使得司法权被过分强化,造成司法权的强大和集中。这导致诉讼面临压力和固有弊端,主要表现为:诉讼案件数量激增和积案长期不能解决;诉讼费用的高昂,且有攀升的趋势;诉讼迟延;传统审判方式在处理新型诉讼上出现困惑;程序的复杂性,使得诉讼难以及时解决;依照传统的道德观念而作出的判决本身不合常情,同时也不适合解决复杂纠纷等等。随着社会发展,人们之间的交往日益密切,特别是经济活动的增多,这使得传统的诉讼模式已不利于人们长期的交往与合作,不能适应新的社会发展的要求。 现在世界各国都在不同程度采取了一些 ADR措施以弥补诉讼缺撼 ,但相对而言,美国是 ADR 制度发展得较为完备。正因为这样,在过去数年里,中国不少准洋学者和法律实务界有识之士一度高呼着要废除调解制度,强调司法审判的程序正义性,继而又一度高喊要从美国引进洋ADR制度,建立非诉讼机制。他们殊不知这项制度的根源不仅就在中国,而且就是他们喊着要废除调解制度,直到外国人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们才豁然开朗。 二、中国的法院调解的由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85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法院调解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由双方当事人就民事争议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的活动和结案方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在审判实践中的常见做法,当前我国的法院调解主要采用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庭前调解,即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在开放审理前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案件,经当事人同意,由审判人员主持所进行的调解活动。在开庭审理前进行的调解活动中,凡当事人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院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从而解决结束诉讼程序。如果经过这种调解方式。凡是双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将案件转入审判程序,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二是指审理中的调解,即法院在开庭审理民事、经济案件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的调解活动。审理中的调解,在法院开庭审理民事、经济案件的各个诉讼阶段均可进行。 用调解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司法工作的一个优良传统。早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各个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民事审判工作中,。就已经提出和推广了调解为主的方针,并在各个革命根据地都有善于调解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律规定,确定了调解的种类、基本原则、调解的效力等,使得调解方式逐渐法律化、制度化。在长期的革命实践和司法实践中证明调解制度是一种符合中国国情的、行之有效的处理民事纠纷的方法,因此,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直沿用了调解制度,并在制定民事诉讼法时将该制度用法律的形式进一步确立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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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吗?(外一篇)
zhangxp 2009-6-11 23:42
有一个关于四大名著的经典概括----都是在说有人的重要性。 西游:(俺们天上有人) 红楼:(俺们朝廷里有人) 水浒:(俺们江湖上有人) 三国:(俺们有的是人!) 在我们这,不管是什么事情,一般都得先掂量:xx处有人吗?有人的意思是有自己人或弱一些的有熟人,为什么在我们这就什么都要以人为本而不是以制度为本呢?比如要办一个什么事情,按照制度来,不管有没有熟人,这样是不是对所有人来说都更好一些呢? 制度和人,当然是分不开的,有的偏制度一些,有的偏人一些,看在什么环境。如果在一个移民环境,人口流动性大,熟人少生人多,应该就会偏制度一些,相反在一个世代乡里乡亲的环境,都是熟人,可能就会偏人一些。 不管是什么制度,有人总是比没人好,是吧?古人总结得好,广结善缘,莫结恶缘,山不转水转,水不转人转,得饶人处且饶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多一个冤家多一堵墙,都是吃一堑长一智总结出来的智慧之言,还有很多,这些大概都可以算是潜规则吧?懂得潜规则,好处多多的。 世界上的事情,绝大多数都不是一清二白的,都需要人来下判断,所谓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凭心而论,当遇到麻烦事,谁不想在对这件事的裁决有影响的人集中有人呢? 有没有份? 几天前听说有一个曾经受人尊敬的市长被双规了,谁能知道这里面什么是制度,什么是人事呢?只能说,人性是复杂的,世事是多面的,人生是短暂的,所知是有限的,市长被双规这个事情,各种各样立场的人,或许看法都不相同。不过对老百姓来说,这是党内部的博弈,关老百姓啥事? 世界上很无趣又很悲哀的一种情况是:原以为事情和自己有关,热心掺乎,后来却发现事情根本就和自己无关! 我还记得小时侯的一个镜头:在一个大热天,一家家境较好的人家买了个大西瓜(那时候不是谁都买得起的),他家小孩快乐地抱着回家,另有一个家境不好的小孩在屁股后面跟着,兴高采烈地叫着杀西瓜啦!杀西瓜啦!,结果被他们家大人给拉回去了。 《好汉歌》里不是唱你有我有全都有吗?《圣经》里说:终有一天,阳光下的事情再无你的份。这说的都是有没有份的话题。 似乎老百姓只是喜欢看热闹,或吐吐口水,不过话也不能说得这么绝,里面也有很多是外面的家属,还有更多的是亲戚朋友,如果没有直接关系,亲戚的亲戚总有吧?朋友的朋友总有吧?亲戚的朋友或朋友的亲戚总有吧?咱在里面还是有人的嘛,事情还是和咱有关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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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我对民主犯下的罪行
famingkuang 2009-3-7 10:29
我曾经当过几年的老师,而且还当了官 班主任(嘿嘿),因而也有了一定的权力,下面就是我在使用这个权力的时候犯下的践踏民主的罪行: 和任何一个班的情况一样,我的班上有听话的好学生也有不听话的坏学生,我希望在选班干部的时候,好学生当选,坏学生落选;可是完全民主选举的话,坏学生肯定会有一些要进入领导队伍的。为了达到班干部的纯洁化,我在选举的时候做了一点手脚,那就是由我这个班主任唱票,自己信任的学生验票,碰到坏学生的名字我就唱成我喜欢的好学生的名字(当然坏学生的名字也不能一点都不唱,否则太明显了),这样选举的结果当然就是我所想要的啦,而民主的形式也是有的嘛。 十多年过去了,这些事我依然忘不了,它让我反思: 我们真正想要民主吗?我想,当主宰民主的命运这个权掌握在别人手里的时候,我就想要民主;当主宰民主的命运这个权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时候,我就想要践踏民主了。 民主的精髓是什么呢?民主的精髓应当是牺牲,牺牲自己的权利,牺牲自己的利益,牺牲自己的思想。 所以民主不是靠道德来维持的,是靠法制,靠双方或多方有对等权力的相互监督才能得以实现的。 在皇权至上的国家里谈民主是很奢侈的,无异于痴人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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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图腾、宗教到偶像和普通人
moxj 2008-12-17 19:53
http://www.csmynet.com/8bd55c76-6bfd-4e1c-9ae6-9a5600f98195-3.aspx 其实在很早以前就有同学和我聊过相关的事情.之后我有点感触,在 QQ 里记录了下来.写这个博客的开始,我把有关的想法写了一篇博文: 阴谋控制着这个世界? 当时可能有点隐晦的倾向是因为想到时下的经济问题.最后可能停留在了人心的问题上. 今天聊这个题目,是因为大家刚在聊法制、特权、民 主、腐败...一些事情,让我想起了这个事情.所以坐这儿随便写下题目里的相关东西.当然也不是关于陈水扁、达赖和大陆的一些问题聊这个事情.那样的事情也许很复杂,写这几段话,因为中午刚聊 科学是把双刃剑 这个话题.所以现在的话题就算是在考古的想法下回忆点不准确的零星的历史情况. 按时间顺序就先说图腾这个事情.很早的时候,人们了解的自然知识太匮乏了.非常敬畏自然现象.那是个图腾的时代. 所以图腾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种文化现象。它一般和神话、迷信这些东西结合的很好.当然,后来这种文化也发展出了标志这种作用.我这方面知识匮乏,在我们这里,中山大学的同学素养要高很多.就聊这么多了. http://hi.baidu.com/budaidai/album/item/88894d4ef821051eb2de050a.html 宗教就是人类社会形成以后逐步发展起来的又一种文化了.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虽然人类掌握了一点自然知识,但很多东西只是经验,很多东西一点原理都搞不清楚,所以宗教早期有对世界解释的功能.社会层面来讲,有道德培养、心理安慰甚至司法审判的功能.即使现在,在道德培养和心理安慰方面宗教仍然有重要作用.所以要看到它的积极面.当然研究宗教的的宗教学就是另一会事情了. http://news.qq.com/a/20081004/000639.htm 强大的军队还有别的现象,我就不说了.这里再提下偶像这个事情.当然我不会在追溯到很久以前了那些木偶什么的东西.很多人已经脱离宗教信仰了. 但那只是因为他们看到了宗教不合时宜的东西.没有看到宗教还会继续发展的东西.大概当前不信教的人中,这样的情况是绝大多数.所以这一个阶段的人类,创造自己的偶像,搞偶像崇拜还要再走过一段路程. 我只找了个政治人物的图片放在上面.有点联想当下思潮涌动的嫌疑.一般我举这个例子会拿大家正在热衷的体育娱乐影视明星.现在我担心,他们的黄金时代留下不多了.哈哈.都是聊天的玩笑话. http://news.beelink.com.cn/20020423/1090101.shtml 地质队的兄弟让我多展望未来.以后的事情我是不可能知道的.所以,即使美好的愿望也是很朦胧的.对于以后的民主、法制是什么样子,我不清楚.我想看看全民教育都很发达的时代是什么样子,大概也想不到. 下一个崇拜的对象是那些被人们发现的真理,还是被大家创造的社会制度.那个时候我们因该消耗了星球上足够多的能量了.自组织性比现在高多了吗?真的很能体现道德和法律的观念吗?不知道.那个时候的总统像图片上的哥们一样和大家一起劳动吗?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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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坚强”,还是少些好
liuyuping 2008-11-25 08:34
官坚强,还是少些好 四川地震中有头猪,废墟中坚持 36 天不倒。 博物馆称其为 朱坚强 四川简阳有座 危桥 , 380 公斤 炸药放不倒。 媒体称其为 桥坚强 某些地方有些 官 ,出了问题后 带病任用、提拔 , 官 位不倒。 姑且称其为 官 坚强 11 月 20 日 ,铁岭电视台于晚间播报的 铁岭新闻 , 报道了网民所称的最牛县委书记张志国, 出任沈 ( 阳 ) 铁 ( 岭 ) 城际轨道 ( 轻轨 ) 交通工程办公室副总指挥一职 。 该消息引发各大网站上网民的热议,有人干脆猜测说:张志国后台很硬,水很深! ( http://news.sohu.com/20081124/n260803619.shtml ) 11 月 24 日 ,有关方面专门就此公告: 按照干部任用管理权限,张志国同志的工作安排应由市委常委会决定。迄今为止,中共铁岭市委常委会并未就张志国同志重新工作安排问题开会研究,更未对其重新工作安排作出任何决定。 ( http://news.sohu.com/20081124/n260817286.shtml ) 难道是铁岭电视台出现了什么低级错误? 在此之前,因对黑砖窑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临汾市尧都区原副区长段春霞,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还不到一年,就在未经公示的情况下,于今年 3 月被尧都区任命为区长助理;以及去年在 彭水诗案 中被免职的县委书记蓝庆华,又于去年年底被任命为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等不少案例,都引起了舆论的质疑和民众的公愤。 人难免会犯错误,领导干部因犯错误丢了官,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只要他痛改前非,就是好同志,还可以继续施展才华.这合情合理合法,也会得到公众的理解。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一些因故落马的官员,居然能悄无声息地、暗渡陈仓般东山再起了,显然与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的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才可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的规定相违背。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 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问题官员的复出,如果不严格遵守有关的法规制度,如果不能保证程序的透明与公正,维护法制的尊严,保障人民群众的四权,那么其合理性与合法性必然会遭到民众的质疑。 带病任用、提拔 的官坚强,还是少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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