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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推广应用的关键是核心技术吗?
热度 15 Taylorwang 2014-8-24 08:46
最近,参加了一位真正回国创业的千人创办企业的科技成果鉴定会,鉴定会在院士主持下给予了成果达国际先进水平的很好评价。看了成果的技术介绍资料,及听了研究报告与测试结果说明,这项科研成果真的有令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这个成果是利用无机材料,对材料的微细孔径及表面积进行精确控制,材料表面化学性质进行改性,来制造新型吸附材料,制得的产品有些具有极强的吸油能力,有些能脱除废水中重金属等。特别是吸油能力,它的吸附容量高达 150mg/g ,经其吸附处理后,废水中油的浓度可以低于 1mg/L ;更神奇的是:该材料可以再生,经加热再生,它吸附的油可以释放出来,并能回收利用吸附的油,且再生后的吸附材料又能继续吸附废水中的油,吸附容量几乎不变。 我的直感这是一项非常有应用价值的技术。处理含微量乳化油的废水,我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几年前,为了解决海上油田从海底的地层中抽取的原油,其原油往往含水高达 90% ,这些含水原油,经钻井采油平台油水分离后,水仍排回大海。为了防止排海的废水污染海洋环境,外排废水中的油含量标准也在不断下降。从感观上讲,外排的水,不能含有油花,不能在空中,看到明显的漂油带。我们教研室,一直研究絮凝剂,在含油水的油水分离中,残留的少量油,往往是乳化油,它在水中的含量有时只有 30-50 mg/L 左右,这些乳化油胶体,一般带有阴离子胶体性质,只要使用含有阳离子的絮凝剂,往往起到吸附电中和,压缩其胶体的双电层等作用,而使这些乳化油胶体脱稳,在下一步的物理分离过程,脱除这些微量的油。根据这个理论,我们开发的强阳离子絮凝剂。在小试时,我坐直升飞机飞到海上的钻井平台,并在平台上呆了差不多一周,实验取得很好的效果,但生产性应用实践时,存在药剂投加量范围窄,产生含油污泥等问题,后来平台没有采用我们的技术。有一位与海上油田打交道的朋友,后来告诉我,他们目前供应一种分散剂给有油水分离工艺的钻井平台,最终微量的油,为了保证在海面不产生油花,通过投加分散剂的形式,来达到这个目的。 我们虽然以做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为主,若有好的环保技术,我们也愿意帮助推广,这是既能得到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也能获得经济收益的好事。看到这种吸油吸附剂效果这么好,且平台上也有蒸汽可以用于吸附剂的再生,我就立即想到将这个技术,应用于海上油田的最终少量乳化油的脱除处理,这绝对是一个好方法,它是真正地解决了微量乳化油的污染问题,且处理后出水的含油标准,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海上含油废水的排放标准,更重要的是,该技术还能回收废水中微量的乳化油,且不产生含油污泥,它是真正能替代现在使用的乳化剂分散法的更环保,更低碳,更有效的处理方法。 我很快就打电话给以前做相关海上油田服务的朋友,他仍在做相应的产品及技术服务。我就跟他介绍了这个比较好的油品吸附剂,并重点介绍它与目前大部分含油废水处理吸附用的核桃壳或活性炭不同,一是吸附容量大,能吸附微量的乳化油,处理出水质量高,二是它可以热再生,再生后,吸附容量差不多能完全恢复。他听了后,很长时间没有回话,后来讲,好久不见了,一起吃个饭,慢慢聊。这事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后来我想一想, 技术的推广,不只是好技术这一定好推广,在技术推广的背后,还有利益及利益链的问题。 这家公司,他们通过卖分散剂给油田,已有稳定的公司正常收入,若采用了这个新技术,这个分散剂的收入就没有了。即使通过他们提供了这个可以再生的乳化油吸附处理系统给海上钻井平台,这也只是一锤子买卖的问题。若这套乳化油吸附处理装置报价太低,显然公司会因为这个新技术而自砸了自己的饭碗。若这套装置的报价太高,往往油田也不愿意一下子投那么多钱来建这个装置,反正现有的处理系统运行正常,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尽量减少系统变革的风险。另外,这套新装置的处理效果怎样,油田方面的负责人心中也没有底,新技术没有示范工程,若投入了不少钱,又没有达到应有的处理效果,那不自找麻烦? 新技术的推广,有时还真不是技术本身的问题,它好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有可能要投入更多的人力与物力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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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发财,不应该打国家科研经费的主意
热度 89 Taylorwang 2014-7-27 08:46
一些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与高校的部分教授不按科研经费的管理要求使用国家科研经费 ,或变相地将国家的科研经费,通过各种手段,将其转化为自己腰包中的钱,引进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导致网友的争论。有人认为:目前的国家科研经费的管理政策,就是逼良为倡,然后再扫黄,让能拿到,并掌握科研经费的知识分子斯文扫地。也有人提出想当教授,就不应该想发财。我的观点是: 人人都有争取获得比较好的生活权利,想通过自己的知识和劳动,多赚一些钱也是正当,合法的,但国家科研经费,就必须用在正道上,而决不能转化为申请者的私房钱! 部分研究人员认为国内的研究人员的工资,与国外研究人员的工资相比,是比较低的,故应从科研经费中拿出部分科研经费,用于补贴工资的费用。 虽然我也赞同增加科研经费中,关于人工费部分的比例,但我觉得,这个人工费,主要是用于补助参加研究工作的硕士生,博士生,或博士后的,而不是主要用于补助参加研究工作的研究员或教授。 原因很简单,在我国现行的体制下,研究员或教授往往国家已发了固定工资,若申请者在申请科研经费时,写清楚大部分科研经费用于补助自己的额外收入,他还能申请到科研经费吗? 国内教授的工资,账面上比西方发达国家的教授工资低也是事实,但这是总体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 ,其实不仅教授,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国内的其它劳动力成本也比国外低。国内教授的工资,还是比国内的许多职业工资要高的,当然与国内的一些特殊行业,高水平的工资相比不算高,这也与欧美国家类似,教授不算最高收入的群体。所以, 以教授的工资低为由,希望通过科研经费来补贴,是站不住脚的; 更不用讲那些通过各种国家人才计划,已拿到不少人才补助的专家学者了。 对于国内的科技工作者,如刚入职的年青老师来讲,负担最重的就是住房这一块, 特别是在北上广等一线高房价的城市,靠教师的普通工资来自己独立地解决住房问题确实比较困难。 高房价是由高地价,高税收,及开发商的高利润引起的。若高校帮助优秀的青年老师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由学校每年统筹一些房源,通过先租后买的形式,以成本价给在学校工作五年或十年以上的年青老师提供一套住房,无疑会解决许多青年老师的后顾之忧。 其它的所谓将来小孩入幼儿园的费用,读小学的费用等等都不值得一提。因为一般大学都有附属的幼儿园,小学,甚至中学,教工子弟入读这些学校,不需要“赞助费”,费用是比较低廉的。其实高校的教工子弟,真没必要花大价钱读社会上的贵族学校,好学校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生源,大学附属中小学,由于生源比较优秀,也比较单纯,也许孩子们看重的仍主要是读书学习方面的事,而不是比较衣服或鞋子是什么牌子,家里开车来学校接送的是什么车。这与社会上的一些私立贵族学校是不好比的, 让孩子在大学的附属中小学读书,省钱,也更省心。 教授或科技人员要增加收入,可以通过提供社会服务,技术成果转化来实现,而决不应该私自占有国家的科研经费。 低端一点的社会服务可以做社会上的各种项目的评审专家,一般一天的专家费 1000 元左右。高端一些的,可以将自己的科研成果转化获得额外的收益。科学网上曾介绍,美国哈佛大学的一位研究生物的著名教授,先后成立或参与了十家高科技公司,我想,他从这些公司中的收益,要远远大于学校给他的教授工资。美国技术市场化方面做得比较成熟和规范,高校对教授利用学校的资源开发的技术其潜在价值,往往有专门的评估机构,收益分配及法律介定都比较清晰。国内也鼓励研究人员的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但许多高校都没有科研成果的价值评估机构,更谈不上如何指导收益分配,法律介定也比较模糊。在现阶段,只要科研人员将自己的科研成果真正地在社会上推广应用,并取得收益,项目主持人不是极端自私,并尽量做到综合平衡,就能收到“皆大喜欢”的良好效果。 若能从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上获得收益,这就不是贪污国家的科研经费了,且这个收益也往往远远地大于国家支付的教授工资。 基础理论研究,应该是靠研究者的兴趣支撑的,国家应给予补助,以保障他们的小康生活标准,且这部分的研究人员,也只占少部分, 绝大部分的研究人员,应为解决国家的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问题服务。 能拿到国家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科研项目的人,都应该是非常聪明的科研牛人,往往也都是能获得国家各种人才支持计划的高端人才。从收入方面来讲,即使不从这些科研项目拿一分钱,小康的生活水准一定是有保障的,当然,也决不可能与国内的富豪比有钱。做国家的科研项目,目标是明确的,那就是为名,为解决某一科学或工程技术问题,而不应该以发财为目的。 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不能既捞了拿国家级大项目的名声,又将国家科研项目的钱捞进自己的口袋而发财!若想发财,就应该改变策略,将整天思考设立某个研究专项,所谓解决某个重大的科学前沿问题,“凝炼”出几个科技新名词,提出一个动不动就是几千万、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的组合式科研重大项目,然后再考虑圈子内如何分钱,如何将钱分进自己的口袋,将来如何忽悠忽悠地发表几篇研究论文通过验收。 要想发财,就应该考虑自己的科研成果,能真正解决什么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要将这些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到社会上去,还存在什么技术瓶颈问题?如何开拓新技术的国内及国际市场问题?通过技术的推广应用,获得自己的合法收益。 令人遗憾的是不少这些最聪明的科研牛人,往往热衷于靠自己的头衔和影响,向上跑,编织更大的“前沿课题”,来向国家要钱,而不梢于向下跑,了解市场,了解社会需求,来推广与应用自己的研究成果。更麻烦的是,这些顶级的聪明科研牛人,只想通过拿国家的科研项目,不仅头上要戴着大科学家的光环,还想与社会上的一些富豪比有钱。虽然他们确实比较聪明能干,但也不可能比其它人多长一个脑袋,这样做,出事只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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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发明专利推广应用的可行模式
热度 9 Taylorwang 2014-4-2 08:25
有了原创性的研究成果,申请发明专利,经过少则一年,多则 3-4 年的审核后,授予发明专利权,从而可以专享从申请之日起20 年的发明专利保护期。通过发明专利的保护,保护技术开发的发明人获得专享的收益,从而鼓励大家开展原创性的研究开发工作。从另一个意义上来讲,发明专利要求公开专利的核心技术,且也规定一定的保护期限, 从长远考虑,且在一个人人守法的诚信社会来讲,专利申请并保护专利权的模式,应是能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如一些医学公司,发现并经多年的临床验证开发了新药物,必须首先申请新药的发明专利。听讲,在美国开发一个新药,平均花费的研发费用高达数亿美元。由于有专利的保护,这些医学研发公司,可以在专利保护期内,独家生产,并高价销售发明的专利新药。其它没有专利权的医学公司,其实也没有闲着,看到人家的新的医药专利,也会做相关的跟踪研究,并非常清楚地了解其专利的保护期限,某些快要到期的专利药物,一些相关工厂的生产设施已安装调试完成,甚至一些成品药也已生产出来,就等专利到期后,立即投放市场,从而导致专利到期后药品的售价急剧下降。这样,原来的专利研究成果也因专利到期后得到更大规模地推广应用。 科学网上有博友发文,认为发明专利有可能阻碍了科技成果的推广,在专利保护期内,似乎有这种现象,但正因为专利保护期是固定的,从更长的时间尺度上看,由于发明专利要求的技术细节公开,它仍是有利于技术成果的推广与应用的。这里不谈那些有了新发现,就像发表科技论文一样申请的实用性很差的发明专利。 一个有实用性的发明专利,从发现一个新的技术与方法的理论原理、小试,到中试,生产性规模的大试,直到正式成熟的工业化生产技术,往往也需要多年的不断研究开发。 申请了发明专利,其它的研究人员,也可以利用专利所提供的方法,从事非赢利性的研究开发活动。作为新技术的首发人员,实际上只拥有大约十年的专利技术独享使用期,以补偿其前期的首创性的开发费用,奖励开发出新技术的贡献也是应该的。 当然,为加速发明专利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也还可以采用其它的手段,来加速推广新技术的应用,既能适当保护专利拥有者的权益,也能让其它参与的相关方获得收益,从而达到多方共赢的结果。 以我们 2005 年申请的发明专利“化学氧化 - 曝气生物滤池联合水处理方法”( ZL2005 1 0035132.9 )为例,这个技术从 2003 年开始研究开发, 2005 年申请发明专利, 2008 年获得专利授权,到目前为止已有 10 年之久。 2 年前,利用这项专利技术,我们在纺织印染行业建设投产了日处理 5000 吨的废水深度处理系统,该装置稳定达标运行了近 2 年,具有出水水质好,操作容易等优点。这个技术直到今年,由于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环保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才得到一些大企业的接受和认可。他们决定用这个专利技术来改造现有的废水处理厂。 在广东的一家大型纺织公司——溢达公司的工厂现场,我们利用这项技术,由他们提供一定的科研经费,从 2007 年开始,进行了印染废水的小试,中试,及日处理 5000 吨的生产性试验。这次,公司决定将公司的所有废水,全部通过新建一座日处理 3 万吨的深度处理系统,以保证达到明年即将实施的国家更严的排放标准。由于一直与他们合作实验,公司对我们的这项专利技术是非常了解的,他们与我商量,决定采购我们的专利使用权,然后采用工程招标的方式,建设新的废水深度处理工程。我想到这个专利技术的日益成熟,与溢达公司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但作为法律上的一次性专利使用费,价格报得太低学校方面也不能通过,故报了五万元的专利使用费。公司很爽快地接受了这个报价,并签定了专利权使用许可协议。这样,所有的参加投标的 10 多家环保公司,都可以在投标时使用这个专利技术,在溢达公司建设这套废水的深度处理系统。我的一些朋友或同事,都觉得我这个报价太低了,应该在这个紧要关头狠狠地“咬”一口。我可不这样认为, 维持相互良好的合作关系,加速这项技术的推广应用,比多获得一点专利转让费更重要。 我们拿了这个前期的一次性专利转让费,我们还能尽量争取参与到工程项目中,这才是重中之重! 广州另一家大型纺织印染企业采用了另外一种形式,他们决定由我们提供一套日处理 4 万吨废水深度处理工程的设计,调试等工程技术包,他们要求在正常的工程设计费中,就包含了这项专利技术,然后,再利用我们的工程设计,进行工程招标。协议规定,前期只给我们工程设计费,我们也可以参加工程投标,若我们中标,后期的调试等费用就不必再另外支付;若我们没有中标,我们还要继续参与后续的施工监理与工程调试,并承担相应的工艺责任,也继续支付相关的费用。通过这种方法,既能成功地推广和应用我们的专利技术,又能按大工程的招投标的通用做法,通过多家公司的公平竞争,来完成含有专利技术的大型工程项目。 发明专利的推广应用,是发挥发明专利技术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重要一环,合理降低它的经济门槛,争取多赢的合作模式,应是促进发明专利应用推广的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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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科学研究中收益
热度 32 Taylorwang 2012-12-13 08:34
科学研究一般分为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理论研究的目标就是发现某个科学原理,认识和了解人们未知的领域。它的成果表达形式就是发表科学论文,最大奖赏是得到 NB 奖,正常的经费来源在我国主要是政府的枞向科研项目经费。 相对于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是以实际应用为目标的研究工作,有应用的欲望,但离应用远一点,叫应用基础研究,与应用直接相关,就是直接工程化应用研究。应用研究中,一部分是政府的枞向经费,也有企业的横向经费,还可以将研究成果推向市场,直接从市场获取收益。当然,有时理论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也没有非常严格的划分,且能相互转化。理论研究发现了可以应用的苗头,就变成应用基础研究了;而应用基础研究,因市场,成本等因素不可能实际应用,也就转变为事实上的理论研究。 理论研究相对比较独立,工作性质也比较单纯。研究人员完全可以“躲进小楼成一统,管它春夏与冬秋”地开始研究工作,若有创新性发现,发表科技论文,观点被公认后,确定自己在学术界的地位。如大科学家爱因斯坦 1905 年发现的相对论。现在的理论研究要比以前研究复杂多了,有些研究的手段要用昂贵的高科技设备,故研究工作也需要申请大量的科研经费,但 相对于应用研究,理论研究工作仍是比较单纯的。 应用研究是为实际应用服务的,是要解决实际问题的研究。虽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也有应用基础研究这一大类,但 更多的应用研究课题来自于社会实践,且相对于理论研究,它需要更多的人从事这种应用的研究工作。 国际上的大跨国公司,这些公司开展的研究差不多都是应用研究,往往都有雄厚的研究经费与较强的研发能力,研究经费占公司年销售额的 3-5% 。如宝洁公司( PG ),年销售总额约 500 亿 USD ,其研发经费也高达数十亿美元,在宝洁公司的总部,超过 1000 名博士开展新产品的研发工作,要求做到一代产品在销售,下一代产品已准备好,目前正在研究再下一代产品。我去过美国芝加哥的雅培研发总部,也是数千人的研发基地,大部分研究人员都拥有博士学位,这样的研发中心,一年的研究开发费用超过 10 亿美元,每年也只有不超过 5 个新药能通过三期临床研究,真正能上市的新药,就更少了。听讲有时 1 年只有 1 个新药,故开发一个新药的研究费用,平均高达 5 亿美金。雅培研发总部从中国去的研发人员,还是比较多的,约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有些研究组的主任就是中国人,你甚至可以在走廊上用中文喧哗。而我去到一个给芝加哥市政府服务的小公司,公司中差不多全部都是美国人,我那亲戚是那公司的电脑系统维护人员,他告诉我,到他办公室最好用英语交谈,以免老美有反感。 公司的应用研究,是为公司的产品服务的,故一般不存在研究出好的成果,如何推向市场的问题,且在研究工作开展之前,已做了充分地市场调研工作。宝洁公司自称是市场主导的公司,在我广州宝洁工作时,公司中所分的部门,有一半是与市场有关的,如产品发展部,市场研究部,销售部等。 国内的不少公司,研究力量相对比较薄弱,难以开发出“原创性”的新产品,这也是“山寨”产品比较多的原因。另外,大部分的工厂也不可能,及不愿意拿出 3-5% 的销售额来从事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这样,我国的应用研究,及 应用基础研究就依赖于一些政府的枞向经费了。这些所谓的应用研究,离市场实际应用的距离就比较远,有些好的研究成果,只能变成论文,而不能形成商品服务社会。 有些研究人员,总觉得自己的水平高,清高到看不起市场的营销与推广人员, 事实上作为市场经济,市场推广的重要性有时比研究成果的水平还要重要。一个好的营销策划,比一个发明创造生产的效益还要高。 在市场推广方面,有时更需要投入人力与物力,由于在公司呆过,市场方面的推广力度也不算小,故我的一些应用研究成果还可以得到一些实际应用,虽然离我的目标还差得比较远。但 我相信,在高校或一些研究所,有不少很好的研究成果,因没办法推广应用而束之高阁! 现在是过度竞争的市场经济,千万不要再抱着“酒香不怕巷子深”这种传统的观点了。 如何解决我国现有体制存在的这些问题, 一是强化企业创新意识,提高企业自主开发新产品,新技术的能力。 国内的一些一流公司,这方面已做得不错。 二就是“产学研合作”。 当然,国外也有产学研合作的例子,如在国外的一些大学,你能看到一些大公司与高校合作建设的实验室。我国也有不少产学研合作的项目已开花结果。但也有不少“产学研”的项目,只留于形式,行骗取科研经费的沟当。“产学研”合作要进一步深化,建立“产学研”合作的基地,进行长期合作,才能取得预期的结果。 三是鼓励大学的教师、研究院所的研究人员开自己的公司。 这样成果转化的效率大大提高,有利于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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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多’就是‘科研能力强’?
热度 7 lin602 2012-8-19 21:58
网上许多博主都是高校与研究所中的教授与研究员,在科研岗位上混了不少年。 我想可能大家可能会遇到这样的现象:有些‘牛人’科研经费很多,但在本单位中大家都看不上他的科研能力。认为这些牛人的经费来得不是正当渠道。 相反,有些教授或副教授科研经费不太多,但都是他慢慢干出来的,特别是从企业(不是国营大企业中后门经费)得到的科研经费,通过项目转让让企业得到了经济效益,这样的教授在本单位或企业界影响很大,大家公认这些教授真正有水平。 你仔细看看本单位,这现象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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