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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徐晓博士,专家如何秀科普?
热度 4 qsqhopeiggcas 2013-5-14 17:45
看了徐晓博士的《劝架贴:多多秀科普 别做科普秀》【 1 】一文,有点感触。俺不想谈【劝架】的问题,而想谈专家们如何秀科普的问题。 先接着徐晓博士的话题聊两句,他说“ 在未来买房子、租房子、躲地震上,应急处置上,好歹有些常识。 ”这句话实际上隐藏着在建筑使用寿命范围内,某地有没有强震发生?震级是多大问题?其实质上是强震预测问题。呵呵,徐晓博士挺会挖坑滴,有才啊。 俺先声明,专家们宜多做有益的科普,以向公众普及某些科学知识,提升全民族的文化底蕴。 科普有三类:第一类是以科学界取得共识的知识做科普;第二类是以科学界未取得共识、正在探索中的自然奥秘为背景做科普;第三类是对自然界是否存在某种现象、有待发现证实的东东为背景做科普。 对第一类,如自然界雷电的形成,地球绕着太阳转等,只要围绕着基本原理和观测事实,越通俗的科普越好,便于民众理解。 对该类知识,谁也不要随便质疑,因为那是被实践反复证明了的事实存在,实践是证明人类认识正确性的唯一标准。 对第三类,如是否存在 UFO 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这事儿尚待确切观测事实的证明。专家做这类科普,宜引导民众如何做才能客观证实 UFO 的存在性。 对第二类,专家做科普时应慎重,因为在探索中的自然对象的演化机理面前,或许人人都是【小儿科】,专家的认识也不一定正确。 还是举个通俗易懂的例子吧。 5 月初,俺和一位地震圈里的大牛聊天时谈到芦山地震问题,俺说“您是地震专家,您认为此次地震是汶川地震的余震吗?”他说“您太客气了,对强震孕育机理,大家都在探索中,属于盲人摸象,谁说的都不一定正确,谁也不敢自认为是专家,或许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呢,对芦山地震,说说我的不成熟看法吧。。。。。。”看出来了吧,真正的学者,都很谦虚,都很务实,反而是那些“一知半解”的地震专家,把个人“空对空”的观点装扮成“真理”,以科普的名义向外行们强行灌输,这样的科普做得越多,越会误导公众,还是少做为妙。 参考 【 1 】徐晓,劝架贴:多多秀科普 别做科普秀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731678-689843.html
个人分类: 建言献策|3408 次阅读|10 个评论
学英成英法:要学会英语的真正学习方法--如何做?
热度 5 sinosophy 2012-12-8 12:03
学英成英法--如何做? FROM ENGLISH TO ENGLISH--HOW? 大家好。 本博客一般很少回答问题,因为一个答案可以适合不同的问题,而一个问题也可以有完全相反的回答。不过,既然承蒙读者朋友们有兴趣讨论,也不妨回答一下,起码用来装装门面嘛!至少,也要说清楚各种可能吧。而所谓的方法,尽管不同的方法适合不同的人,但是,Every road leads to Rome, and there's always one shortest road. 此处一般不喜欢拉大旗作虎皮,但是,有时候有些大旗确实飞舞得很好,对于看得懂的来说,也很可能非常好看,于是,也就不妨借来用一用,先看引文,再在本文中谈其含意。 Lifelong experience has taught us that, in general, instances of large classes are recalled better and faster than instances of less frequent classes ; that likely occurrences are easier to imagine than unlikely ones ; and that the associative connections between events are strengthened when the events frequently co-occur. As a result, man has at his disposal a procedure (the availability heuristic) for estimating the numerosity of a class, the likelihood of an event, or the frequency of co-occurrences, by the ease with which the relevant mental operations of retrieval, construction, or association can be performed. However, as the preceding examples have demonstrated, this valuable estimation procedure results in systematic errors . 这段文字的Flesch Reading Ease是23.7,其Flesch-Kincaid Grade Level是15.4。这些在MS Word里面就能查到的,15.4的理解是相当于美国大学三、四年级的水平,而23.7则理解为相当于college graduate的水平,也即美国成人中只有不到20%能达到的阅读水平,而且还是直接用英文理解,不能用中文理解的。 该篇文章的作者之一是02年的诺贝尔经济科学奖得主,虽然是心理学家,其贡献主要是人生的所谓biases,包括illusions,以及其对decision-making的影响。其第一作者也很可能同时得奖,可惜已经去世了。这一段话虽然说得很早,却恰如其分地总结了学习外语的问题,特别是适用于伟大的勤劳勇敢的人们学习外语的问题。不妨看一看道理在哪里。请注意本文主要谈的这个问题就是该文中所说的systematic errors。 发音、语音、说力、听力 有人提到发音年龄大了则困难,这是有研究证明的,是事实,但并非不能改善。从母语说起,母语一般发音没有大问题,除了自己那些个发音器官本身的问题之外。方音,它也是音,而且也是“母音”,母语的发音,也同样无可厚非。而母语的发音是在还不会发音的时候就被周围的人熏陶了若干年了。就算是出生就会说话的,也至少被母亲大人为主熏陶了10个月了吧!这还不算基因带来的发展。自然是发音容易得多了。而到了外语呢,既然是后学的,则至少只有10个月的熏陶就不足不够了。其后随着大脑的那个叫做brainplasticity的逐年减弱,音也就越来越差了,还不算“母音”的干扰。全世界具有良好模仿能力的,也不超过5%,甚至不到3%,自然很多个人就非常难达到什么“英式”,“美式”发音了,顶多不但是“应试”,还不一定“应试”了就能考过去,而且往往是“自式”发音,甚至是“南腔北调”大集成,什么“式”都谈不上。这,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反而非常容易解决。提出World English的Braj B. Kachru 也提出了3个circles的理论,不是戴三块表的理论,尽管后者多数也都是圆形的:the inner, the outer, and the expanding ,对身处最外circle的真正是网开了一面,发音语音的没有那个声带牙齿舌头上颚口腔鼻腔的,也就别费那个劲了,差不多就行,也就是别人能听懂有反应就算过关了,只要说的是人话,别用外国词句来说汉语中文,只要组合句型是对的,或者对的多。不过,问题也就跟着来了,而且还不小。 问题是什么呢?就是所谓的suprasemental phoneme,英语本身的轻重缓急,抑扬顿挫,语速语流等等,而不是哪个音,哪个音节,哪个单词。这时候怎么办呢?也好办!四个字:提高语速。目前的英语语速已经提高了,不是“动车”提速,不动的也不是车,动车提速了还容易出事!而是语速的提高,提高了也不会出事,反而有用。由每秒钟5个音节达到6个 ,此前写错了,不是每分钟。对于外语学员来说,这可很难了。难也得练!不过,用快速,即使语调平平,将前面引用的英文读出来说出来,真正懂英语的全都懂!这是最容易的方法,话语提速。 当语速提上去了,则自己说的就快了,如果说得对,说得好,则听力一定提高。因为,会说的则一定会听,何况自己说出来又对又好又快且自己也在同时听呢!会说的越多则会听的才会越多。反过来则不成立。因此,提高听力的首要方法就是自己说的快对好多!同时,说力也在提高,可谓是一箭双雕。也就是说,自己说的多快好对,则听力才会多快好对;自己说的少慢坏错,则听力一定少慢坏错。 这里还有个说者同听者的关系问题。听者母语是汉语中文,当然是理解听汉语不但容易而且容易听对了。如果说者会说汉语又会说英语,且水平同等级别,当然是对母语为汉语者说汉语了!因为,听是为了听对了,不是为了往错了听嘛!除非跟自己过不去的! 习得、学得、实践 习得还是学得,这似乎不值得讨论,只不过是那些所谓“做学问”的玩儿字眼儿出来的东西,而且本来这些“了不起”的概念就不是用中文创造的,还是舶来品 !对于学习语言者,学者,来说,没有什么大价值的。因为对于学者来说,只有外语的输出才证明了在学习外语,还不一定“得”。不论怎么得,不得它就是不得。且‘得’主要只有三条路:眼睛,耳朵,有些小孩子挨顿胖揍,有时候也管用!至少也能管用几个时辰嘛!(这后者本身是错觉) 而再一次复习一下本文前面的英文引文,只有2语,汉语、英语,既然要学的是英语,那么,large classes应该是英语吧,也就是接触英语要比汉语多吧,或者要把英语变large吧,也应该把英语变得更likely to occur吧,associative connections更应该是全英语的吧,别想汉语才对吧,这样才能出来the ease吧,实践起来呢,也就是to retrieve, to construct, and to associate则怎么样呢?更容易to perform,也就是更容易实践吧?是不是啊?否则的话,出来的如果不是汉语,就一定不是人语了!是不是这样?这可不是胡说八道的吧,也不敢胡说八道吧!因为,出来的,就是前引英文里面说的systematic errors了!都systematised了,而且是errors,绝对不是人话,难道改正起来会容易吗? “最”只能对某些人好用 这个世界上叫做“最”的不多,叫做“最最”的就更少见,因此,用到了活人身上能起作用的也很少。对张三“最”好的不见得对李四也最好,因此讨论问题主要看对大多数有用才值得一谈。而对“秦族人”,也就是“汉族人”最有效的有效呢?到了目前为止就是一个“书同文”,连“语同音”都没有达到!那么,到了英语英文里面,是不是就更难了呢?汉语里面“最”那什么什么的“顶级”方法也基本是用不到英语里面的。 “别学”不行,“学错”更不如不学! 学任何语言都是为了有些用处,有些好处。没有好处大概就没有人学了!小品里面陈佩斯演的说:没好处谁叛变呀,连叛徒都需要好处,就是这个道理。只要不为害危害他人的就算是好叛徒了。鲁迅不是写过嘛,虽然都得了梅毒,有很多的人还是自认为得的是“好梅毒”嘛,别人得的,都是坏梅毒!那么,既然英语英文的很多人都不得不学,至少身边的,或者自己,应该尽快尽早懂得:千万别往错了学!是不是?学错了再改正,还不如不学!因为,请再次参考前面的英文,systematic errors一经养成,再改起来就费劲很多倍了! 借助汉语的理解本是理解汉语! 任何借助母语来理解外语的且声称理解了外语的,不妨同他们打一块钱的赌,请他们用外语(因为他们在学习外语且希望学会外语!)来证明他们理解的确确实实是外语(因为他们在学习外语且希望学会外语!),而绝对不是母语(因为他们的母语早就会而不需要通过外语再复习一遍甚至很多遍!)!能证明吗?恐怕不能!而且,一定不能!道理很简单。理解英文的最好的理解一定是由母语是英语的做到的,且母文也直接用英文训练过,才能达到,且可能达到,或者免强达到,还有很多母语母文的也达不到。如果这么说不清楚的话,不妨用汉语中文作例子,请问,理解汉语中文的难道不是能且仅能用汉语中文理解才能达到最佳吗?而且,还不一定人人都能做到呢!就连母语都不一定人人做到!是不是?何况外语! 阅读与听力相同的就是阅读也是为了“读懂”,不是为了跟自己较劲,故意“读不懂”!那么,母语是汉语中文的,到底是读英文容易懂,还是读中文容易懂呢?既然读中文容易懂的话,读英文干什么呢?等别人翻译出来读中文好了,尽管翻译达不到原文的同等级别! 外语的知识绝对不是汉语的知识! 目前,借用另一位诺贝尔奖得主 的研究,研究大脑同记忆的,来看记忆主要两类,ex-/implicit,相应的knowledge就是declarative/procedural。在这两个knowledge之间起作用的呢,主要的就是linguistic knowledge了。因此,三种knowledge合一,外语的就是外语的,汉语的也就是汉语的。请注意,这里说的是语言,不是到了新的地方能找到厕所洗手间的非常了不起的生活知识!其一,是转变不成其二的,也就是汉语的ex-/implicit不能用转换成英语的,反之亦然!这是铁律,不可打破,除非单独学过,训练过。 本文常用的metaphor是修车,汉语的汽车部件explicit,汉语的修车过程implicit,全都是汉语的。如果到了全英环境,需要英语的汽车部件declarative,英语的修车过程procedural,全都是英语的。就算是过程都会,可是都是汉语的,英语的过程,还不是照样不会英语语言吗?到了阶段性的培训了,英语教员介绍了新型号的车,此前用汉语中文没学过的,请那位修车的用英语讲一讲某一个维修过程如何进行,用汉语当然是可能全会了,要是一边听英语的讲解,一边在肚子里大脑里脚趾头上翻译成汉语的话,但是,汉语还不是没用吗?因为,考试如果要求是英语的,汉语根本就不能用,而且,没用!那个叫做大脑的玩意儿也不可能有飞速的思维速度,思维了汉语就连英语也同时思维出来了!这样的不是没有,太少了,绝对可以忽略不计的。 挑葱买菜的英语,算不得英语! 这是根据中华文化来谈的,具有某某某某特色的。在美国加拿大很多孩子学汉语中文,有些是家长迫使的,其家长说:只要打遍中餐馆无敌手就行了!这种思想用不到中华文化里面!很多要孩子们学英语的家长绝对不会说学了英语是为了在外国找洗手间释放,或者为了找西餐馆果腹,包括到西餐馆打工!一般都是什么“出国深造”啦,去学习“外国先进技术”啦,在“名校”混过啦,从“名师”习过啦,学成了“报效国家”啦,回国来“光宗耀祖”啦,在熟人生人面前“蓬荜生辉”啦,让别人见了面“三生有幸”啦,“十年寒窗”外带“一日不见如三秋”啦,等等。就算不如此,至少日常生活在中国,是不能学所谓的日常挑葱买菜的英语日常用语的,因为在中国不用,也没用!到了美国加拿大英国了,挑葱买菜都不用说话!学“How much does this cost?”干什么呢?至于初级不得不学的那一点点所谓的日常英语,日常不用是成不了日常用语的,迟早证明还是白学。因此,学什么样的英语开始也是学问,篇幅不够,只能另文别论了。 交际也需要思维! 所谓的交际,主要的就是conversation,非说是communication也行,不是spoken的就是written的,在英语文化这种oral culture中,主要的还是the spoken。在中国有多少人需要直接用英语来converse的呢?白学没用,学了也没用,还不是浪费生命吗?应该学的,特别是在中国,不是converse,而是say,也就是自己有心,有个大脑,还需要有头脑,哪怕有一点儿也行,能且敢于且能够say出自己的心声,且直接用English来think以便能say出来!有多少人能做到呢?就算是心也有,大脑也有,头脑也有,听众呢?有吗?没有交际的对象,英语的大脑say出来的,汉语的大脑不懂,白say,还不是白学!难道整天对着厕所洗手间练习自己说自己听吗?还别说,咱们当年也确实练过的!但是,思维,还是第一位的。无思,基本等于没有大脑,这里说的是没有英语的大脑,那个嘴巴是出不来英语的。进了耳朵听到了也不一定真明白。有了声音同大脑里面的能思维的东西的意思配不上,还是没用。 学英文不是学中国英文! 鲁迅当年说过的,即使是得梅毒,也要得“好梅毒”,怎么也不能得“坏梅毒”的。用到了目前呢,就是即使得了“艾滋病”也要得“好艾滋病”,不能得“坏艾滋病”!当然了,鲁迅已经作古,现如今,愿意得“外国梅毒”包括愿意得“外国艾滋病”的一定有很多,鲁迅也看不见了!不过,鲁迅说过的道理既然对,那么,要学的既然是英文,首先是学对的英文,其次才能是学好的英文。因为,连对不对都不知道,没有那个大脑,绝对没有那个能力判断好不好的!也就是根本就不知好赖!那么,对的也好,好的也好,难道中国人编出来的英语英文,单单从概率的角度来说,到底是更容易对呢,还是更容易好呢?恐怕只能说,能有一些,但是,没大戏!太少了! 因此,要学的则应该是英语国家的英文。就算是学中文,还不是应该学汉语国家的中文吗?难道这种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结论还需要驳斥一番反对一番吗?因此,学英文也好,英语也好,要学的都是英语为母语者,英文为母文者,且不是挑葱买菜级别的,才值得一学!目前网上真正的英文多得很,虽然对不知好赖的来说根本就没有能力判断!但是,至少应该知道要少用那些什么“兴风作浪”,“白读”,“有裤子”等等网站的汉字比英文多得多的,包括汉字必英文还多的所谓《英文教材》不就行了吗?连英文都不是的东西难道能提高英文吗?特别是本专业的东西,早期或者晚期或者正在的舶来品,更是没有必要用中文学过了再费劲玩儿英文的,直接用英文学更容易登堂入室。这叫做一箭三雕法,即学了英文英语,又学了本专业,使得专业同文字语言合一,同时还准备了万一不小心出国,也能活命混!而且是直接用英语英文的在本专业活命!同时,不考虑历史上中国曾经世界第一来着,以及后来的每况愈下 ,仅仅考虑眼下。本专业的世界级别的资料,目前还是英文的排第一靠前的多的很吧!中文的除了古汉语的玩意儿,在世界上也排不上吧!还在山寨吧。想要提高的,还是直接用英语英文玩儿专业容易吧!翻译成了中文的绝对达不到原文的等级吧!当然了,提高不了的,达不到那个用外文外语,任何语文,直接达到的世界顶级某专业的水平的,不论学问还是活人,都没办法的吧。 翻译不是“已知”的配对! 翻译不是已经早就会的两门乃至多门语言的配对!看见a dog非要说“一头犬”算不得翻译!中国最出名的多产翻译叫做林琴南,近180部作品,根本就不会外语,算什么翻译呢!当然了,要是非把汉语叫做外语的话,会汉语的也全都算会外语翻译好了!真是非常了不起的翻译呀。 一名真正的翻译至少要能双语,双文,且双向翻译,才够资格!这还不算全面。全面地翻译还需要能“创造”且还需要有专业。比如,美国的一位 ,在翻译中文诗歌时,创造了tricent来翻译中文的距离单位“里”,一个是考虑到押韵,另一个是距离长短接近。其他的不妨留给读者去见仁见智好了。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翻译一则是通过脱裤子放屁费二遍事才能学会的,也就是同等级别的知识技能需要用至少双语双文分别学过达到同级,才能翻译。这叫做生命的浪费,自己愿意浪费的除外,而说句大实话呢,叫做活该。再者,一名翻译一般是一门语言的水平高而另一门的水平低。从而,只能翻译出水平低的,高了的那门是根本就翻译不了的,因为只有一门语言达到了,另一门或者其他门不是没达到,而是根本就不知道!不够级别。这叫做翻译展示的仅仅是其最低的语言水平!其最高的语言水平,只能通过那门高的语言展示,不能翻译成其他几门低的! 还有。翻译爱因斯坦的有之,这个metaphor以前就举过,另,翻译各类名人的也大有人在,听说过有几位翻译爱因斯坦的达到了爱因斯坦的水平的呢?听说过有几位翻译各类名人的达到了各类名人的水平的呢?这里说的是爱因斯坦以及各类名人刚出道的时候。现在几十年近百年过去了,达到爱因斯坦水平或者各类名人水平的且是通过学译文而达到的,好像应该能出来几位了吧?尽管原文级别的不一定能达到! 最后提出一个高标准:只有能用原文直接写到说到原文应该达到的水平的,不是述人之言,更不是剽窃,而是自己那个叫做大脑的东西自己亲自整出来的真知灼见,才够资格翻译成其他语言文字,而这个其他语言文字,也要达到使用那门语言文字者的同等级别,才叫做真正的够水平的翻译!简单的说就是,翻译物理学文献,博士级别的,则合格的翻译应该本人是中文的物理博士级别,也是英文的物理博士级别,还必须学过如何翻译,仅知其一不知配对搭配也是翻译不了的,才至少不至于说外行话!至于有否创新,另当别论好了。另外,翻译自己的作品叫做翻译自己的创新,要是碰巧有的话,翻译别人的作品叫做为他人作嫁衣裳!愿意做的有的是!请便。 学习不是多,而是少! 学习任何东西,不是重复,不是反复,而是一次就学会!学了10次还不会就最好别学了。学了100次还学不会,自己考虑怎么办好了。歪脖树,不妨多看几眼。 为了考试则有些不同,需要反复重复准备考试的。那是考试,不一定是学习!甚至不一定学会。很多的考生,考过了,也基本忘光了,考试倒是通过了,学习还是等于白学!或者基本白学!这样的最明显的实例就是通过了各种各样的英语英文考试后来到加拿大美国学习的中国的莘莘学子了。考英语英文的试倒是通过了,可是,到了加拿大美国,课堂讨论磕磕巴巴,当地人直接用英语白话本专业听不懂,教授老师讲课基本只用中文理解,理解英文不到位,也到不了位。写英文作业写出来的不是人话,连教授们改硕士博士外文写的论文都不知道何处着手,因为根本就不知道那个所谓的英文是“哪国的英文”!这样的多得很,这可绝对不敢随便贬低诬蔑的!这样的还不算语音语调,南腔北调,不知什么调,等等的五花八门! 最惨的是用英文英语的学“成了”又到中国用汉语中文工作的。专业的汉语中文跟不上同事的汉语中文,专业的英语英文本身自己是半吊子不说,整出来的所谓的English可同事却半明不白!惨! 那么,真正要学明白英语英文的怎么办呢?真正的方法只有一个,从英文学到英文! 如何从英语到英语? 先来看一个真实的例子。看之前强调一下,明师是需要的,不一定是出名的名师,而是明白的明师。而值得反复强调的概念是真正明白的明师,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是出名、有名的名师。家长也应该是明师,甚至更要受到、达到够水平的教育。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只在那里整天地瞪眼干“望”是绝对没用的! 这个例子是,某个名牌讲课班上的名师,在教学员如何记住英文单词时是这样讲解的,说英文的ponderous要把它读成‘胖得要死’,这样就可以联想‘笨拙的’这一中文含义了。完全用中文来想,这样似乎可以解决这一个单词的中文含义,但是如何理解其他含义呢?比如:a ponderous manner,the ponderous reporting style ,ponderous walk,a ponderous book,a ponderous body 。学习中文应该按照中文的规律来学,这样才不会造成将来学习发展的困难;学习英文也应该遵循英文本身的规律,不能按照某些自创的,甚至是错误的规律来理解英文,更不能用中文来理解英文,否则对于将来的发展起到的是阻碍作用。正像分析汉字的偏旁部首一样,用中文来分析的才有可能到位。而英文的这个字,ponderous,也应该以英文的分析方法来用英文理解,pond-/pend-都有weigh的含义,ponder就是在mind里面weigh那么一weigh,当然就是think carefully了;既然pond-是weigh,那么ponderous便是weighty,这样才是正确的英文单词的分析方法,而其他的某些转义也会通过英文,请记住,不是通过中文而是通过英文,来理解,slow and awkward,boring,big and heavy。使用英文来理解英文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很好地通过同义词考试。 在语言学习的全部过程中,翻译同语言学习,特别是级别较高的语言学习,恰恰是方向相反的:翻译输入汉却输出英,输入英却输出中,因此学不会语言,或者叫做费劲,或者叫做脱裤子放屁,最好不要使用。 本族语开始,全外语结束 我们都应该相信学习语言是要靠时间同实践的,没有时间的累积,没有实践的巩固,语言是学不好的。如果我们在本族语的环境中,每时每刻如果有机会用语言,就使用本族语,当然本族语就会很好了。想要把外语学好,是不是也应该每时每刻如果有机会用语言,就用外语,而根本不用本族语,当然这样外语就会,至少有可能,很好了。再参考一下前面的英文引文复习一下吧。 打个比方,如果你今年二十岁,本族语的读听说写都达到了二十岁的水平,思考做梦都能,而且不是天才的话,不过是平均水平而已。而你的外语的读听说写也想达到二十岁外国人本族语使用者的水平,即使是平均水平,是不是也得花掉二十年的时间,全部使用外语,一点本族语都不能用?因为,没学过的,就是不会!即使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学英文了,在美国学的,大学毕业拿了学士。但是,美国小学生会的英语英文,照样不会!尽管目前已经证实成人学外语比儿童快,但是,儿童级别的,要是成人没学过,还是照样不会!甚至可以说,半路出家自高中开始学外语外文的的若想达到当地本族语使用者的水平,没有小学级别的基础,照样费劲!可能登堂,綦难入室! 当然了,不会不一定要学,看有没有那个需要。很多身在美国加拿大的家长们,居然“不耻下问”地跟自己的子女,包括孙辈的,学英语。哈哈,那样子出来的英语,叫做“孩童英语”!美国加拿大的大人们一般是不屑听闻的!就算是母语汉语,一个大人甚至年过半百了,整天说小孩子话,大概对方也会不耐烦的吧! 如何开始学英成英呢? 主要有两步,总计应该有四步! (1) 英语+汉语=你的英语(非常初级) 这是绝对的初级,小儿科。听到的英语读到的英文需要且只能用汉语解释其意思,否则不懂。请注意,不是翻译,而是解释意思。比如a dog,可以借助照片图画,要求这样有图像的就不准再思维汉语,直接把英文同图像联系起来。下次再看见那个动物,就要思考a dog了,汉字汉语的就不再使用了!只要是学过的English,一并照此办理。这种方法只能自己克服做不到的本能,别人管不了自己那个叫做大脑的玩意儿的,有用,没用,会不会用,都是大脑这个玩意儿了。再参考一下前面的英文引文好了。道理很简单,要学的是英语,不是复习汉语! (2) 英语+汉语=你的汉语(学错了、学反了) 这是学反了的典型例子。很多人根本就克服不了的,也就是,那个叫做大脑的东西自己都管不了!这就没有办法了!英语英文的不是不能学会,而是非常费劲地学,也能会点儿。这里面需要说一点道理。学习语言需要语感,而英语英文的语感,用汉语中文,甚至掺和了汉语中文,是绝对养不成的!汉语中文的语感用汉语中文养,汉语中文的语法用汉语中文学,才有可能达到自己的最佳汉语中文状态。英语英文的一切,是不是也应该全都用英语英文的来学才可能达到最佳呢?自己考虑好了。 (3) 复杂英语+你的简单英语=你的英语 这应该是紧紧接着(1)的步骤,绝对不需要任何汉字中文汉语。复杂到什么程度呢?很简单的一条,就是: (4) 2%$\leq $难度$\leq $5% 不论听力材料阅读材料一律如此:平均每100个单词只能有2到5个生词,最好是2个。但是,看自己要达到什么水平了。如果想要达到美国人英国人高中毕业的平均水平,思说写听读梦六项全能,则15年,每天不得少于15个生词;5年,每天不得少于45个生词。如果按照难度为2%计算,5年追上美国英国高中生,需要每天至少阅读2千到3千字的英文或者听同等数量的英语,文语还必须合一,虽然语跟文不是,不完全是,一回事。且这种阅读量/听力量,才不过每年1百万字,仅仅等同于英美基础教育在校生一年的学习材料阅读量。也就是说,要想达到英美高中毕业生的水平,仅仅5年输入5百万字,远远不够的!好在有个理论基础,叫做成人学习外语比小孩子快,快多少自然是因人而异的,那就拼一把看看吧! 而真正学到了家的,则有: (5) 英语+你=你的英语(学到家了) 这才是接近英美人的学习习惯。理解英语英文的也容易达到英美人的水平了,甚至也不过是英国人美国人加拿大人的平均水平,而已。 结论Conclusion 既然在学习且想要学明白的是英语英文,则不需要同时复习的就是早已熟知的汉语中文,以及任何一切不是英语英文的东西了,那叫做duplication。对同一门学问或者技能脱裤子放屁用两门或者多门语言或者文字重复加反复学习的方法,很多人都在用,而且代代相传,乐此不疲,随便,请便,本文是管不了的。只有用英语来学英语,用英文来学英文,才能且可能达到最佳理解同应用,用英语来理解英语,用英文来应用英文,特别是针对自己的本专业的达到直接理解,直接应用。可是自己管不了自己那个叫做大脑的东西,本文也是没用的。最后,再请读者回到本文的开头,复习一下那段英文引文,看看是不是那个道理好了。不过,没有达到能理解那段英文的,且直接用英文理解,包括能理解那个道理的,还是理解不到位!连自己都达不到,别人也更是帮不了的! 参考书目References TVERSKY A, KAHNEMAN D. Judgment under Uncertainty: Heuristics and Biases . Science, 1974, 185(4157): 1124-31. KACHRU B B, KACHRU Y, NELSON C L. The Handbook of World Englishes . Malden, MA; Oxford: Blackwell Pub., 2006. KACHRU B B. The Other Tongue: English across Cultures . 2nd ed. Urbana; Oxford; New York: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Pergamon Press, 1992-82. KARPF A. The Human Voice: the Story of a Remarkable Talent . London, UK: Bloomsbury, 2006. KRASHEN S D.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and Second Language Learning . Language teaching methodology series. Oxford, UK; New York, NY; Pergamon Press. 1981: vii, 151 p. KANDEL E R. In Search of Memory: the Emergence of a New Science of Mind . 1st ed. New York, NY: W. W. Norton Company, 2006. MAIR V H. The Columbia Antholog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Literature . New York, N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4.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 1.0. ed. Cambridge, Englan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3. SUMMERS D. 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 . New ed. Harlow: Longman, 2003.
个人分类: 英语学习|5038 次阅读|35 个评论
如何做工作才能更体现价值——适应新规则与回答咨询的特色
tengyi1960 2012-6-7 10:00
如何做工作才能更体现价值——适应新规则与回答咨询的特色
图书馆每天都在变化中,服务内容和服务网页都是如此。如果读者三个月来一次一定会发现新的改观,同时也需要新的学习和新的适应(熟悉新的规则)。 每当变化发生的时候(有时是可以预测到的),工作人员都因该事先或事后做好准备,否则就会很被动,所以需要具备超前的发展意识。 工作的唯一性在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不重复性和不可替代性,就是说“做别人没有做过的”“没有准备好的”或“对组织任务前景的实现具有探索或贡献的”。 咨询解答就是如此。 通过网络可以解决的问题,应该通过这一渠道来解决(当然,成熟时会表格化或通过专家系统呈现出来)——这里“定制(或增值)的劳动”并不多,也不会是核心的服务竞争能力。 所以, 约占全部70%的咨询问题是一般性重复问题,可以通过“第三方”解决——即只需指引方式的服务。 20% 是需要运行特殊处理程序或依靠(如:医生诊疗)经验的。即:差异化增值咨询服务。 10% 需通过专门的工作小组或 项目 ; 集中攻关完成(价值判断和 用户 VIP 选择为前期工作要点)。 咨询的特色因该体现在20%+10% 方面。 具体解决路线的图示 以后我会补充。 (请给与指正和讨论) 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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