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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人类简史(58)
罗非 2017-7-27 15:43
偶像崇拜的好处   一神教为时两千多年的洗脑,让大多数西方人都认为多神教就是些无知幼稚的偶像崇拜。但这是一个不公平的刻板印象。想了解多神教的内在逻辑,就必须先了解这种同时信仰多位神灵的中心思想。   多神教并不一定认为宇宙没有单一的权柄或法则。大多数的多神论甚至泛神论,都还是认为有一个最高的权柄,高于所有其他神灵、恶魔或是神圣的石头公。在古希腊多神教的神话中,不管是天帝宙斯、天后赫拉、太阳神阿波罗或是他们的同事,都还是得臣服于神威无穷、无所不在的“命运女神”(Moira或Ananke)。至于北欧诸神也逃脱不了命运的掌握,最后在“诸神的黄昏”(Ragnar?k)这场灾难中灭亡。在西非约鲁巴人(Yoruba)的多神信仰中,所有神灵都是至上神(Olodumare)所生,而且臣服于他。印度教属于多神教,但也是以“阿特曼”(Atman,又译“梵”)这个单一的原则主宰着无数的神灵、人类,以及生物和实质的世界。“阿特曼”指的是整个宇宙、每个人或每个现象永恒的本质或灵魂。   真正让多神论与一神论不同的观点,在于多神论认为主宰世界的最高权力不带有任何私心或偏见,因此对于人类各种世俗的欲望、担心和忧虑毫不在意。因此,要向这个最高权力祈求战争胜利、健康或下雨,可以说是完全没有意义,因为从他全知全观的角度来说,某个王国的战争输赢、某个城市的兴衰胜败,又或是某个人的生老病死,根本不构成任何差别。希腊人不会浪费祭品去祭拜命运女神,而印度教徒也并未兴建寺庙来祭拜阿特曼。   要接近这个宇宙至高的权力,就代表要放下所有的欲望、接受福祸共存的事实,坦然面对失败、贫穷、疾病和死亡。因此,印度教徒有一种“苦行僧”(Sadhu或Sannyasis),奉献自己的生命,希望能与阿特曼合而为一,达到“梵我一如”的境界。苦行僧以阿特曼的观点来看这个世界,认识到从永恒的角度来看,所有世俗的欲望和恐惧都如梦幻泡影。   只不过,大多数的印度教徒都不是苦行僧,而还是深深陷在世俗的考虑之中,但这下阿特曼就帮不上什么忙了。讲到这种问题,印度教徒还是得找那些专精某些领域的神才行。这些神只专精某些领域,而不是无所不包,所以有掌管福德的象神(Ganesha)、财神(Lakshmi)和智慧神(Saraswati)等等,但这些神都还是各有私心和偏见。这样一来,人类就可以和这些神谈谈交易,靠神的帮助来赢得战争、打倒疾病。   像这样的低位神灵数量繁多;因为只要开始把全知全能、位阶最高的权柄开始分类,可以想见必会分出不止一位神灵。于是多神的系统由此诞生。   从多神教的概念向外推导,结果就是影响深远的宗教宽容。一方面,多神教徒相信有一个至高无上、完全无私的神灵;但另一方面,多神教徒也相信有许多各有领域、心有偏见的神灵,所以对于某个神的信徒来说,很容易能相信有其他神灵存在,而且也相信其他神灵同样神通广大。多神论本质上就属于开明,很少迫害异教徒。   就算多神教征服了其他大帝国,也未曾要求属民改变信仰。像是埃及人、古罗马人和阿兹特克人,都不曾派遣传教士到异地鼓吹崇拜冥王奥西里斯(Osiris)、天帝朱庇特(Jupiter)或是太阳神维齐洛波奇特利(Huitzilopochtli,他是阿兹特克文明的主神),当然也就更不可能派军队前往武力镇压。而帝国也各有自己的守护神和宗教仪式,保护着帝国,维系其合法性,所以帝国的属民也应该要尊重这些神灵和仪式,只是无须放弃自己当地的神灵和仪式。以阿兹特克帝国为例,虽然属民必须建造敬拜维齐洛波奇特利的神庙,但这些神庙是与崇拜地方神灵的神庙同时存在,而不是取而代之。很多时候,帝国精英本身也会接受地方属民的神灵和仪式。例如古罗马人,就让来自亚洲的赛贝尔(Cybele)和来自埃及的伊西斯(Isis)都进了他们的万神殿。   古罗马人唯一长期以来不愿接受的,只有属于一神信仰并坚持要传福音的基督教。古罗马帝国并未要求基督徒放弃他们的信仰和仪式,只希望他们同时尊重帝国的守护神,并承认皇帝也有神性。这点可说是在政治上忠诚的声明。然而,基督徒强烈拒绝,并且完全没有任何妥协的空间,这对古罗马人来说就是个在政治上搞颠覆的举动,必须加以镇压。但即使如此,这些镇压多半也只是表面形式。从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到古罗马皇帝君士坦丁改信基督教,这300多年间,古罗马皇帝所发起对基督徒的大型迫害不过四次。至于地方长官和总督也曾经另外发起一些反基督教的暴力行为。   然而事实证明,就算把这些迫害的所有受害者全部加起来,在这3个世纪间,多神教古罗马处决基督徒的人数不超过几千人。但相对的是,在接下来的1500年间,虽然基督教号称主张爱与怜悯,但仅仅对信仰的诠释有些许差异,就引发基督徒自相残杀,死亡人数达到数百万。其中最恶名昭彰的,就是在16、17世纪间席卷欧洲的天主教与新教徒之战。所有这些人都相信基督的神性,也相信他关于爱和怜悯的福音,只是对于“爱”的本质意见不合。新教徒认为,神如此爱着世人,所以让自己化为肉体,容许自己受到折磨、钉死在十字架上,从而赎了原罪,并对那些信他的人打开了天堂的大门。而天主教徒认为,虽然信仰是必要的,但光这样还不够。要进入天国,信徒还必须参加教堂礼拜,而且要多行善事。这点让新教徒无法接受,认为这样形同交易,对于神的爱和伟大是种贬抑。如果进不进天堂必须取决于自己的善行,岂不是放大了自己的重要性,而且暗示基督在十字架上为人类受的苦以及神对人类的爱都还不够?   这些神学争论愈演愈烈,最后在16、17世纪间,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彼此杀红了眼,造成几十万人丧命。1572年8月23日,强调个人善行的法国天主教徒,袭击了强调上帝之爱的法国新教徒。这场攻击称为圣巴塞洛缪节大屠杀(St. Bartholomew’s Day Massacre),短短24小时间,就有5000到10000个新教徒遭到屠杀。消息从法国传到古罗马的天主教教皇耳里,叫他满心欢喜,立刻安排举行庆典,还委托瓦萨里(Giorgio Vasari)在梵蒂冈的一个房间里将这场大屠杀绘成壁画作为纪念(目前这个房间禁止游客参观)。65不过24小时,基督徒自相残杀的人数,就已经超过了整个古罗马帝国曾经杀害的基督徒人数。
个人分类: 科普|629 次阅读|1 个评论
[转载]人类简史(58)
罗非 2017-7-27 10:25
  偶像崇拜的好处   一神教为时两千多年的洗脑,让大多数西方人都认为多神教就是些无知幼稚的偶像崇拜。但这是一个不公平的刻板印象。想了解多神教的内在逻辑,就必须先了解这种同时信仰多位神灵的中心思想。   多神教并不一定认为宇宙没有单一的权柄或法则。大多数的多神论甚至泛神论,都还是认为有一个最高的权柄,高于所有其他神灵、恶魔或是神圣的石头公。在古希腊多神教的神话中,不管是天帝宙斯、天后赫拉、太阳神阿波罗或是他们的同事,都还是得臣服于神威无穷、无所不在的“命运女神”(Moira或Ananke)。至于北欧诸神也逃脱不了命运的掌握,最后在“诸神的黄昏”(Ragnar?k)这场灾难中灭亡。在西非约鲁巴人(Yoruba)的多神信仰中,所有神灵都是至上神(Olodumare)所生,而且臣服于他。印度教属于多神教,但也是以“阿特曼”(Atman,又译“梵”)这个单一的原则主宰着无数的神灵、人类,以及生物和实质的世界。“阿特曼”指的是整个宇宙、每个人或每个现象永恒的本质或灵魂。   真正让多神论与一神论不同的观点,在于多神论认为主宰世界的最高权力不带有任何私心或偏见,因此对于人类各种世俗的欲望、担心和忧虑毫不在意。因此,要向这个最高权力祈求战争胜利、健康或下雨,可以说是完全没有意义,因为从他全知全观的角度来说,某个王国的战争输赢、某个城市的兴衰胜败,又或是某个人的生老病死,根本不构成任何差别。希腊人不会浪费祭品去祭拜命运女神,而印度教徒也并未兴建寺庙来祭拜阿特曼。   要接近这个宇宙至高的权力,就代表要放下所有的欲望、接受福祸共存的事实,坦然面对失败、贫穷、疾病和死亡。因此,印度教徒有一种“苦行僧”(Sadhu或Sannyasis),奉献自己的生命,希望能与阿特曼合而为一,达到“梵我一如”的境界。苦行僧以阿特曼的观点来看这个世界,认识到从永恒的角度来看,所有世俗的欲望和恐惧都如梦幻泡影。   只不过,大多数的印度教徒都不是苦行僧,而还是深深陷在世俗的考虑之中,但这下阿特曼就帮不上什么忙了。讲到这种问题,印度教徒还是得找那些专精某些领域的神才行。这些神只专精某些领域,而不是无所不包,所以有掌管福德的象神(Ganesha)、财神(Lakshmi)和智慧神(Saraswati)等等,但这些神都还是各有私心和偏见。这样一来,人类就可以和这些神谈谈交易,靠神的帮助来赢得战争、打倒疾病。   像这样的低位神灵数量繁多;因为只要开始把全知全能、位阶最高的权柄开始分类,可以想见必会分出不止一位神灵。于是多神的系统由此诞生。   从多神教的概念向外推导,结果就是影响深远的宗教宽容。一方面,多神教徒相信有一个至高无上、完全无私的神灵;但另一方面,多神教徒也相信有许多各有领域、心有偏见的神灵,所以对于某个神的信徒来说,很容易能相信有其他神灵存在,而且也相信其他神灵同样神通广大。多神论本质上就属于开明,很少迫害异教徒。   就算多神教征服了其他大帝国,也未曾要求属民改变信仰。像是埃及人、古罗马人和阿兹特克人,都不曾派遣传教士到异地鼓吹崇拜冥王奥西里斯(Osiris)、天帝朱庇特(Jupiter)或是太阳神维齐洛波奇特利(Huitzilopochtli,他是阿兹特克文明的主神),当然也就更不可能派军队前往武力镇压。而帝国也各有自己的守护神和宗教仪式,保护着帝国,维系其合法性,所以帝国的属民也应该要尊重这些神灵和仪式,只是无须放弃自己当地的神灵和仪式。以阿兹特克帝国为例,虽然属民必须建造敬拜维齐洛波奇特利的神庙,但这些神庙是与崇拜地方神灵的神庙同时存在,而不是取而代之。很多时候,帝国精英本身也会接受地方属民的神灵和仪式。例如古罗马人,就让来自亚洲的赛贝尔(Cybele)和来自埃及的伊西斯(Isis)都进了他们的万神殿。   古罗马人唯一长期以来不愿接受的,只有属于一神信仰并坚持要传福音的基督教。古罗马帝国并未要求基督徒放弃他们的信仰和仪式,只希望他们同时尊重帝国的守护神,并承认皇帝也有神性。这点可说是在政治上忠诚的声明。然而,基督徒强烈拒绝,并且完全没有任何妥协的空间,这对古罗马人来说就是个在政治上搞颠覆的举动,必须加以镇压。但即使如此,这些镇压多半也只是表面形式。从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到古罗马皇帝君士坦丁改信基督教,这300多年间,古罗马皇帝所发起对基督徒的大型迫害不过四次。至于地方长官和总督也曾经另外发起一些反基督教的暴力行为。   然而事实证明,就算把这些迫害的所有受害者全部加起来,在这3个世纪间,多神教古罗马处决基督徒的人数不超过几千人。但相对的是,在接下来的1500年间,虽然基督教号称主张爱与怜悯,但仅仅对信仰的诠释有些许差异,就引发基督徒自相残杀,死亡人数达到数百万。其中最恶名昭彰的,就是在16、17世纪间席卷欧洲的天主教与新教徒之战。所有这些人都相信基督的神性,也相信他关于爱和怜悯的福音,只是对于“爱”的本质意见不合。新教徒认为,神如此爱着世人,所以让自己化为肉体,容许自己受到折磨、钉死在十字架上,从而赎了原罪,并对那些信他的人打开了天堂的大门。而天主教徒认为,虽然信仰是必要的,但光这样还不够。要进入天国,信徒还必须参加教堂礼拜,而且要多行善事。这点让新教徒无法接受,认为这样形同交易,对于神的爱和伟大是种贬抑。如果进不进天堂必须取决于自己的善行,岂不是放大了自己的重要性,而且暗示基督在十字架上为人类受的苦以及神对人类的爱都还不够?   这些神学争论愈演愈烈,最后在16、17世纪间,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彼此杀红了眼,造成几十万人丧命。1572年8月23日,强调个人善行的法国天主教徒,袭击了强调上帝之爱的法国新教徒。这场攻击称为圣巴塞洛缪节大屠杀(St. Bartholomew’s Day Massacre),短短24小时间,就有5000到10000个新教徒遭到屠杀。消息从法国传到古罗马的天主教教皇耳里,叫他满心欢喜,立刻安排举行庆典,还委托瓦萨里(Giorgio Vasari)在梵蒂冈的一个房间里将这场大屠杀绘成壁画作为纪念(目前这个房间禁止游客参观)。65不过24小时,基督徒自相残杀的人数,就已经超过了整个古罗马帝国曾经杀害的基督徒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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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神教、一神教和无神教简析
热度 2 duzhanchi 2012-12-17 11:33
摘要: 有神论是所有宗教的共同特征,佛教也不例外;与其他宗教不同的是,佛教中没有创世神。神灵是分等级的;创世神是其中最高一级的神灵;在各宗教中,神灵的等级及其名称不一。将基督教、天主教等称为“崇拜一神教”,比称作“一神教”更符合汉语语法;将《圣经》中的“神”称为“创世神”,比称作“神”更符合其内涵。 在 《宗教词典》中,通常将宗教分为多神教和一神教。前 者有印度教(印度)、道教(中国)、神道教(日本)等;后 者有 基督教、伊斯兰教、犹太教等。至于是否有“无神教”,则存在不同看法;其焦点集中在佛教。 判定上述划分是否确切,关键在于如何界定宗教中“神”的涵义。 《宗教词典》 :“超自然体的最高者,一般被认为不具有物质躯体,但非不具躯体形象,不受自然规律限制,但能对物质世界施加影响,直至主宰物质世界的一定部分和全部”。《圣经百科辞典》:“具有躯体和形象,但没有物质躯体,能对物质世界施加影响,甚至主宰物质世界的一部分或全部,自身却不受物质世界规律的限制”。《辞海》:“主宰物质世界的、超自然的、具有人格和意志的存在”。《中国大百科全书 - 哲学卷》:“最初指主宰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变化的天神”。《古代汉语词典》:“传说中的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者”。《现代汉语词典》:“迷信的人指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统治者,也指能力、德行高超的人物死后的精灵”。 上述解释,虽然表达各异,有所不同,但含有相同的基本内涵。所以,可将“神”定义为:具有超越人类智慧和能力,超越自然,能主宰不同层次物质世界的灵体。 《英汉词典》中,将 God 解释为:神;上帝;天主。此处,将上帝或天主等同于神。其实,这二者的内涵是不同的。上帝或天主是指 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者,即创世神;神是对所有神灵的概括,泛指“超越人类智慧和能力,超越自然,能主宰不同层次物质世界的灵体”。词典中出现 这种混淆的原因,是因当初翻译不妥所致。十九世纪末,基督教新教的一些传教士,认为西方的“上帝”与中国的“上帝”在神性、神学观念方面均有根本区别,担心使用“上帝”一词会造成中国人的误解,所以在用白话文翻译《圣经》时,将“上帝”译成了“神”。这种担心事出有因。因为在中国,上帝一词有多种解释:( 1 )古代帝王。如:“而霸君之操过上帝也”(《论衡·自然》);( 2 )星名。如:“紫薇垣东蕃八星……第二星为上帝”(《宋史·天文志》);( 3 )天神。如:“其香始升,上帝居歆”(诗经·大雅·生民)。而西方认为上帝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者”。可见,中国和西方对“上帝”的解释,确实大相径庭。但是,将“上帝”翻译为“神”同样会造成误解。因为已如上述,不仅在中国对“神”有着不同解释,而且与西方对神的理解有明显不同。为了确切表达“上帝”与“神”这二个名词的区别,有必要将其进行规范:( 1 )“神” 是超越人类智慧和能力,超越自然,能主宰不同层次物质世界的灵体。在各宗教中虽然名称不一,但通常均分 为不同的层次或等级。( 2 )基督教新教的上帝、天主教的天主、伊斯兰教的真主是一回事,可称其为创世神,是神中最高之神。 按照上述对“神”的理解,基督教的上帝、 属灵者 与使徒;伊斯兰教的真主安拉、天使与使者;印度教的大梵天、毗湿奴和湿婆;神道教的造化三神(天御中主神、高皇产灵尊、神皇产灵尊)、自然神、祖先神和英雄神等;佛教的佛、菩萨与罗汉;道教的神仙、尊神与俗神,其中神仙中的天仙、地仙和尸解仙,尊神中的三清( 元始天尊、灵宝天尊、道德天尊 )、四御、各类星辰和四方之神,俗神中的自然神、英雄神、文化神、守护神、行业神、功能神,等等,都可通称为“神”。在前述的众多神灵中,上帝、天主、真主、大梵天、天御中主神、 元始天尊 为创世神。 对于“多神教”,可分为有二类:( 1 )教中有多种神灵,其中有一种神是 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者,如 道教 、 印度教和神道教;( 2 )教中虽有 多种神灵,但没有创造和主宰 天地万物的神灵,如佛教。 对于“一神教”一词,可有二种理解:( 1 )教中只有一种神灵;( 2 )教中有多种神灵,但只崇拜其中的最高之神,即 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者。从汉语语法看,第一种解释是准确的,第二种解释是不确切的。如基督教, 除了上帝这个 创造和主宰天地万物的最高神之外,还有属灵者和使徒;他们也属于前述定义的神的范畴。可见,在基督教中出现的不止一种神,在这个意义上讲,也是多神教。在《宗教词典》中,将一神教定义为“只有一个神存在并对之进行崇拜的宗教。”这种表达更显不 妥当。因为如上所言,基督教 并不是“只有一个神”,而是只崇拜上帝这个至上的创世神。所以,将基督教称之为“崇拜一神教”,更合乎汉语语法逻辑。其实,更确切一点说,基督教信徒最崇拜的是上帝,但对属灵者和使徒也不能说不崇拜。 世界上似乎没有真正的“一神教”,只有 “崇拜一神教”。 佛教 究竟是有神教,还是无神教,目前存在不同看法。大致有三种观点: ( 1 )早期唯心无神论,后来有神论。 认为早期正宗的佛教是无神教,如:赵朴初认为 :释迦牟尼“ 佛不是神” , “佛不是造物主”,但“后来佛陀被神化了”。 ( 《佛教常识问答》) ( 2 ) 唯心无神论。 认为佛教是无神论,但又不同于唯物主义中所说的有神论, 如:陈兵认为:佛教是 “ 非有神论无神论”,“非有神论而包含无神论的重要内容”。(《生与死》)再如:田灯燃认为:佛教是主张“无神”论的,但却又和唯物主义的无神不一致。(《图解佛教 - 读懂佛教之美》) ( 3 ) 有神论。 认为佛教是有神教,如:圣严神师认为:“佛教不否认神鬼的存在”,但“佛教所说的神不是神教所说的上帝”。(《正信佛教》)如果依据前述“神”的定义,佛教没有创造和主宰天地万物的创世神,但并不是无神教,而是多神教,不仅具有各据一方的“横三世佛”:娑婆世界的释迦佛、东方净琉璃世界的药师佛、西方极乐世界的阿弥陀佛;而且具有不同时间的“ 竖三世佛”:过去佛 - 燃灯佛、现在佛 - 释迦佛、未来佛 - 弥勒佛,等等。
个人分类: 宗教|21280 次阅读|3 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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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4-25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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