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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博士的初恋-25-犹太人分遗产
热度 6 tianrong1945 2013-2-2 09:47
“傻”博士的初恋-25-犹太人分遗产
第二十五章﹕‘分大衣原则’ 200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六 今天坐飞机回到东海岸去。这是我到硅谷工作之后第一次回去。大陆航空公司的飞机,从圣荷西机场直飞肯尼迪机场。为了打发 6 小时的飞行时间,研究研究一个犹太人分遗产的故事。 这个故事来自于著名的犹太法典。法典的《塔木德•妇女部•婚书卷》,第十章第四节中,记载了一场财产纠纷及给出的分配方案。 一名富翁在婚书中向他的 3 位妻子分别许诺,他死后将给大老婆 100 块金币,将给二老婆 200 块金币,将给小老婆 300 块金币。如果这名富翁死后,财产刚好是 600 块金币,问题当然很简单,但如果他的遗产少于 600 块金币的话,应该如何裁决这场官司呢? 你们中可能有人会说:“应该三人平分!”。 也可能有人说:“当然应该按照 100 、 200 、 300 的比例分配嘛!” 都有道理!但犹太人中,有一批懂法律、善思考、德高望重的智者,被人称之为‘拉比’的。他们所给出的分配方案大出你我的意料之外。拉比们规定的,比如说,当遗产只有 100 、 200 、 300 块金币的时候,财产分配方案(塔木德方案)是这样的: 100 (平分): 100/3 , 100/3 , 100/3 200 (奇怪的分法): 50 , 75 , 75 300 (按比例): 50 , 100 , 150 我这笨妞初初一看,上面这个表格好像有问题,三种情形似乎没有一个统一的原则,还互相矛盾。你看,遗产为 100 块金币时,是由三人平分; 300 块金币时,是按照富翁承诺的比例分; 200 块时的分法,就不知从何而来了! 不过,人家‘拉比’是智者中的智者,一定有他们的道理,所以,据说上述分配方案,曾经是无人能解释的一个“千古之谜”。 直到 1985 年,罗伯特•奥曼(是 2005 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之一)和马希勒发表了一篇题为“《塔木德》中一个破产问题的博弈论分析”的论文,这个谜才算解开。据说论文作者证明了,拉比们的裁决完全符合博弈论的原理。 我可不懂博弈论,还感觉用博弈论解释现实情况的时候,有点像是杀鸡用牛刀、将常识变玄妙、简单概念复杂化……。哈哈,不懂博弈还心存偏见,可恨的‘酸葡萄心理’! 不过,我发现有一个比较容易理解的方法,来解释犹太拉比的上述分配方案,那叫做‘分大衣原则’,这个原则也是来自于犹太法典《塔木德》之中,在诺贝尔得主罗伯特•奥曼的文章中也提到过。 什么是 ‘分大衣原则’呢? 两人抓住一件大衣, A 说,这大衣全部是我的; B 说,这大衣一半是我的。 解决结果: A 得大衣的 3/4 ; B 得 1/4 。为什么呢?这儿有两个原则: 1. 争执双方只分配有争议部分,不涉及无争议部分。既然 B 宣称只拥有一半大衣,因此有争议部分只是这一半。 A 就首先当然地得到了无争议的另一半( 1/2 );然后,对有争议的那一半( 1/2 ), A 、 B 再平分。 所以,最后结果: A 得大衣的 3/4 ; B 得 1/4 。 2. 提出更高要求的人的所得,不应该少于要求较低的人的所得。 这两个原则结合起来就是‘分大衣原则’。 又如何将这‘分大衣原则’,用于原来的“三个老婆遗产分割问题”呢? 无论遗产是多少,基本分法是这样的: 先找出要求最少的那一方(这儿的大婆),然后把其余各方看成一个结盟体( 2 、 3 婆),在这两者间,用‘分大衣原则’进行第一次分配(大婆和 23 结盟体间)。由于结盟体中的任何一方要求都高于第一方,所以如果第一方跟结盟体间的分配符合‘争大衣原则’的话,那么他跟结盟体内任何一位间的分配也将符合该原则。然后,除去第一方(大婆),其他各方( 3 、 4 ……)再如此类推地分下去,进行第二次、第三次分配……。 具体实行每一步分法时,首先用‘争大衣原则’的第一条作出假设的方案,第二条作为约束条件,最后确定两个条件都符合的真正方案。 例如,以上表中的三种情况为例解释如下: 1 .遗产为 100 : 遗产只有 100 ,而大婆要求 100 , 23 结盟体要求 500 。因此,这 100 块金币全有争议。根据分大衣原则第一条,两方平分这 100 ,得到大婆 50 ,二婆 25 ,三婆 25 的假设方案。但是,这方案不符合分大衣原则的第二条,也就是约束条件:二、三婆的要求高于大婆的,所得不应少于大婆的。那么,我们需要根据约束条件来修正大婆和 23 体之间的分配比例,以符合约束条件。修正的结果,最后便有了: 100/3 , 100/3 , 100/3 ,即三人平分的符合两条分大衣原则的真正方案。 2 .遗产为 200 : 遗产有 200 ,大婆只要求 100 , 23 结盟体要求 500 。因此, 200 遗产中的 100 是无争议的,自然归 23 体所有。 100 块有争议的金币由争议双方平分:大婆 50 金币, 23 共享 50 金币,然后得出假设方案: 50 , 75 , 75 。再检查约束条件,也正好符合:要求多的所得,不少于要求少的。所以,这次简单,不需要修正,这假设方案就是真正方案! 3 .遗产为 300 : 第一次分配与情况 2 类似。遗产有 300 ,大婆只要求 100 , 23 结盟体要求 500 。因此, 300 遗产中的 200 是无争议的,自然归 23 体所有。 100 块有争议的金币由争议双方平分:大婆 50 金币, 23 共享 50 金币。 然后, 23 体中的二婆、三婆分配第一次得来的 250 金币。再用分大衣原则。 这次的情况是: 250 金币,二婆要求 200 ,三婆要求 300 。所以, 250 块金币中, 50 块无争议的自然归三婆所有,再用平分原则分有争议的 200 块,二婆、三婆各得 100 ,最后方案便成为: 50 , 100 , 150 ,也符合约束条件。    还可以推广到遗产为任意金币数 N 的情形: 若 N=150 ,大老婆获得 N/3 ,二老婆获得 N/3 ,三老婆获得 N/3 。 若 150N=250 ,大老婆获得 50 ,二老婆获得( N-50 ) /2 ,三老婆获得( N-50 ) /2 。 若 250N=350 ,大老婆获得 50 ,二老婆得到 100 ,三老婆得到 N-150 。 若 350N=500 ,大老婆获得 50 ,二老婆获得( N/2 ) -75 ,三老婆获得( N/2 ) +25 。 若 500N600 ,大老婆获得( N/2 ) -200 ,二老婆得到( N/4 ) +50 ,三老婆得到( N/4 ) +150 。 若 N=600 ,则大老婆获得 N/6, 二老婆获得 N/3 ,三老婆获得 N/2 。 诺贝尔得主罗伯特•奥曼的原文,见: http://www.ma.huji.ac.il/raumann/pdf/45.pdf 嘿嘿,飞机快到纽约了,假想的金币也分完了。 飞机穿过云层,借着从密布的乌云的缝隙中透过来的光,可以看见下面的纽约了!我爬在窗口,目光在搜索曼哈顿,可是实际上却在下意识地搜索那曼哈顿再也不会有的地标 ---- 世界贸易中心大厦!没有找到那两座大厦,才突然反应过来:纽约已经不再是三个月前的纽约了。 纽约这天不晴不阴,天上布着一层层不连续的,但是又很密集的云团。飞机开始下降,穿过云层时黑雾朦胧,令我的想象中浮现出了 911 那天飞机撞上世贸中心,导致高楼爆炸倒塌的烟云密布的情景。又想起恐怖劫机,心里不由得浮起一种不知深浅的感觉和不安。 还祘一切顺利,飞机稳当地接上了停机口。还早到了半个小时。拨电话给爸爸的手机,说是从长岛到曼哈顿的高速公路很堵,恐怕我得在机场等上半个小时。 上一篇:感恩节 目录 系列科普目录 下一篇:人各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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