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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王正敏学术腐败案”中坚持科学精神的四位老院士们致敬
wych199771 2017-1-9 22:18
三年前(2014)的今天,中央电视台公布了中科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四位老院士(也是王正敏当年申请院士时的推荐人)对“王正敏学术腐败案”的共同意见:王正敏的问题是严重的学术造假,应该开除出院士队伍! 这四位坚持科学精神和勇于担当的老院士们是: 刘新垣 戚正武 洪国藩 姚开泰 在此,我们应当向他们表达最高的敬意! 2017年,我们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要求: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撸起袖子加油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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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王正敏学术腐败案”中坚持科学精神的四位老院士们致敬
热度 1 wych199771 2017-1-8 21:34
三年前(2014)的今天,中央电视台公布了中科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四位老院士(也是王正敏当年申请院士时的推荐人)对“王正敏学术腐败案”的共同意见:王正敏的问题是严重的学术造假,应该开除出院士队伍! 这四位坚持科学精神和勇于担当的老院士们是: 刘新垣 戚正武 洪国藩 姚开泰 在此,我们应当向他们表达最高的敬意! 2017年,我们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要求: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撸起袖子加油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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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王正敏学术腐败案”中坚持科学精神的四位老院士们致敬
热度 1 wych199771 2017-1-7 22:36
三年前(2014)的今天,中央电视台公布了中科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四位老院士(也是王正敏当年申请院士时的推荐人)对“王正敏学术腐败案”的共同意见:王正敏的问题是严重的学术造假,应该开除出院士队伍! 这四位坚持科学精神和勇于担当的老院士们是: 刘新垣 戚正武 洪国藩 姚开泰 在此,我们应当向他们表达最高的敬意! 2017年,我们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要求: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撸起袖子加油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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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垣院士:对院士选举的一点意见
热度 2 bioxncai 2014-7-17 18:52
这些年来,中国学术界对造假一直都很“仁慈”,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通常是先来个置之不理,然后看到事情有点闹大了的趋势,就来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总之处理不力!这样做的结果是,学术造假越来越大胆,不正之风越演越烈,最后民间人士不得不站出来打假。依靠民间人士打假,其实是中国学术界的悲哀。 台湾的“中华民国”教育部长,能够因为挂名论文而主动辞职,为什么在大陆即使严重的造假都能安然无恙? 近来看到习总为首的国家高层领导反对腐败的力度很大,“大老虎”一个接着一个落马,大快人心! 期望中国学术界也能看到有力度的行动! 刘新垣院士在他的博文(对王正敏之流造谣帖子的反击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1071943-812487.html )回复中,贴出了“对院士选举的一点意见”,针对院士推选中的学术造假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附:对院士选举的一点意见 有人问我:你推荐的其他院士如何? 我说:我推荐过很多优秀的院士,从未遇到作假问题,其中有的为两次Nobel奖获得者的学生,有的现在为全球的著名基因专家,有的现为全球顶尖杂志的编委,有的现在是学部领导。而且我的推荐有时还很不顺利,与生化界头号人物对立过,为某人当院士奋斗过数年,对评选院士时无理打压申请者的院士,我甚至至今不愿与他握手。我为人极力主持正义,爱打抱不平,既推荐优秀的科学家当院士,也批判不好的院士直至主张清除之(包括自己推荐的院士,哪怕自己会受处分,也要坚持正义和院士标准)。主持正义是我的禀性,虽然经常会给自己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也因此吃过不少苦头,但我不后悔,因为我崇尚包公的品格。 还有人问我:你本人推荐了作假院士应负什么责任?我说也应受到一定的惩处。因此,我对处理作假的院士候选人有关意见如下: 1.首先要惩处作假的院士申请人 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中院士候选人行为守则》第二条(“被推荐人附件材料”的提供者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包括不得作虚假陈述),我建议如申请人论文作假,12年(6次)内不得再申请院士(年长者这一辈子就完了,但年青者还给他一次机会); 2. 其次要处理推荐单位 因为它是第一推荐人,其领导应负责任:记过或其他适当处罚直至下台。此外,如其领导不是院士,4-6年内他不能申请院士;如是院士,按院士条例处理。同时,单位应停止其推荐院士候选人资格1次(不能不惩处,也不能太长,因会损害其他无关人的利益)。 3.对推荐了论文作假候选人的院士的处理 应停止2-4年推荐院士的资格(要远轻于单位负责人);资深院士因为已无推荐的资格,但也不能不处罚到他,应停止他参加两年一次的欢迎新院士及学术报告的院士大会资格2-4年,不妨现在就从我开始,以戒后人。 关于院士选举,我个人认为有两点最为重要: 第一,申请人不能作假,以后才能公平评议。 第二,院士不能因人情关系而为水平不高的申请人说好话,更不能允许受贿而为他说好话,防止私人关系影响院士评选,这是院士改革最关键之点,因最难辨别,故也为最难之点。一旦查实一定要严惩(停止其推荐院士资格4-6年)。在评审时,院士们也应自觉抵制这点,我就成功抵制过一次:不让较低水平科学家当选院士而让优秀科学家当选院士。 除上述两点,我个人认为现行院士选举的其他措施都好落实,也是公平合理的。 刘新垣 201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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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刘新垣院士对院士选举的一点意见
热度 4 wych199771 2014-1-22 22:13
按:此文是应刘新垣院士的要求,由我代为转发到科学网(他未在科学网开博)。 对院士选举的一点意见 有人问我:你推荐的其他院士如何? 我说:我推荐过很多优秀的院士,从未遇到作假问题,其中有的为两次 Nobel 奖获得者的学生,有的现在为全球的著名基因专家,有的现为全球顶尖杂志的编委,有的现在是学部领导。而且我的推荐有时还很不顺利,与生化界头号人物对立过,为某人当院士奋斗过数年,对评选院士时无理打压申请者的院士,我甚至至今不愿与他握手。我为人极力主持正义,爱打抱不平,既推荐优秀的科学家当院士,也批判不好的院士直至主张清除之(包括自己推荐的院士,哪怕自己会受处分,也要坚持正义和院士标准)。主持正义是我的禀性,虽然经常会给自己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也因此吃过不少苦头,但我不后悔,因为我崇尚包公的品格。 还有人问我: 你本人推荐了作假院士应负什么责任?我说也应受到一定的惩处。因此,我对处理作假的院士候选人有关意见如下: 1 .首先要惩处作假的院士申请人 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中院士候选人行为守则》第二条(“被推荐人附件材料”的提供者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包括不得作虚假陈述),我建议如申请人论文作假,12年(6次)内不得再申请院士(年长者这一辈子就完了,但年青者还给他一次机会); 2. 其次要处理推荐单位,因为它是第一推荐人。其领导应负责任:记过或其他适当处罚直至下台。此外,如其领导不是院士, 4-6 年内他不能申请院士;如是院士,按院士条例处理。同时,单位应停止其推荐院士候选人资格 1 次(不能不惩处,也不能太长,因会损害其他无关人的利益)。 3 .对推荐了论文作假候选人的院士的处理 应停止 2-4 年推荐院士的资格(要远轻于单位负责人);资深院士因为已无推荐的资格,但也不能不处罚到他,应停止他参加两年一次的欢迎新院士及学术报告的院士大会资格 2-4 年,不妨现在就从我开始,以戒后人。 关于院士选举,我个人认为有 两 点最为重要: 第一,申请人不能作假,以后才能公平评议。 第二,院士不能因人情关系而为水平不高的申请人说好话,更不能允许受贿而为他说好话,防止私人关系影响院士评选,这是院士改革最关键之点,因最难辨别,故也为最难之点。一旦查实一定要严惩(停止其推荐院士资格 4-6 年)。在评审时,院士们也应自觉抵制这点,我就成功抵制过一次:不让较低水平科学家当选院士而让优秀科学家当选院士。 除上述两点,我个人认为现行院士选举的其他措施都好落实,也是公平合理的。 刘新垣 201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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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垣院士回应东方网的陈云发先生:对王正敏岂可用双重标准
热度 9 wych199771 2014-1-13 20:40
按:此文是应刘新垣院士的要求,由我代为转发到科学网(他未在科学网开博)。 东方网的陈云发先生: 我叫刘新垣,不叫刘新恒。本学部(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王正敏的推荐人为6人,不是7人。是的,我是推荐过很多很多优秀的院士,有的现在是学部领导(院士的领导者),有的为两次Nobel奖获得者的学生,有的现在为全球的著名基因专家,有的现为全球顶尖杂志的编委,而且有时还很不顺利,与生化界头号人物对立过,为某人当院士奋斗过数年, 但我从未碰到向我提供假论文的院士候选人 ,这是我疏忽原因之一(但也不能谅解)。 此外, 院士候选人,在他提供申请院士的材料时就要向科学院保证,他写的材料应该是绝对真实的,材料提供者,应是主要责任人。 我是院士之中较为主持正义者,爱抱不平,既推荐优秀的科学家当院士,也批判不好的院士直至主张清除之。也检查自己错误之处,对王正敏审查不严,我们有责任。 该负什么责任,按院士规章制度处理,用不着你倒打一把。 从你过去的文章中 (http://news.eastday.com/eastday/news/node47824/node95768/node95843/node95845/node97850/node97852/userobject1ai1985154.html) ,发现你对王正敏的学术不端采取了双重标准,请你好好反思。 刘新垣 20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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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28 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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