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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蒿素发明证书:上海有机所
twsliu 2010-3-20 08:14
感谢照片提供者!也请有其他单位发明证书照片者提供给我们。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5017 次阅读|2 个评论
五二三办没有在河南开过会
twsliu 2010-3-14 21:44
继续评议屠呦呦编著,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9 年出版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一书。原书中有关青蒿素衍生物和双氢青蒿素工作描述中都提到了河南会议: (p3) 523 办公室在河南组织召开的全国抗疟药物协作会议上, 中药所做了青蒿素构效关系规律的报告,促使 1976 年后青蒿素衍生物研究在国内的全面开展,兄弟单位相继研发了青蒿琥酯和蒿甲醚。 (p44) 进行衍生物研究,以确定其官能基团,为确定 C12 羰基的存在,屠呦呦及其研究组发现青蒿素经硼氢化钠还原后,羰基峰消失,印证了分子中羰基的存在,首次制成衍生物 --- 双氢青蒿素, .. 进一步又做了双氢青蒿素的乙酰化等衍生物。由于在青蒿素结构中引进了羰基。。由此制备了多种衍生物,为着手研究青蒿素的构效关系创造了条件。 1975 年在河南召开的 523 全国会议上 ,中药研究所作了该构效关系规律的报告,促使国内于 1976 年和 1977 年开始从事这一青蒿素衍生物研究领域的工作。 (p187) 双氢青蒿素创制成功后,科研组即开展青蒿素构效关系, 经 1975 年在河南召开的抗疟研究内部会议公开报告, 即为国内 1976 年后开展的衍生物研究打开局面。 而根据五二三办公室老同志们的回忆以及《迟到的报告 --- 五二三项目与青蒿素研发纪实》一书,都没有这次会议的说法。而从屠呦呦的书中描述,这次会议对开发衍生物和双氢青蒿素都有非凡的意义。 值得追踪这次会议资料和内容!请掌握有这次会议资料的人将其公开。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3084 次阅读|0 个评论
熔点的比较
twsliu 2010-3-14 21:27
如下资料还需要根据原始档案文件继续补充,但比较一下有启发。 - 1972 年北京中药所从提取物中分离出晶体青蒿素 II ,熔点 156 ~ 15 7 ℃ (1975 年会议资料 ) 。 - 1973 年从云南大头黄花蒿中分离出苦蒿结晶 III (黄蒿素),熔点 153 ~ 15 5 ℃ (罗泽渊回忆)。 - 1973 年从山东黄花蒿中分离出晶体黄花蒿素;熔点 149 ~ 15 1 ℃ ( 张剑方书 p20) 。 - 1978 年青蒿素鉴定书中熔点为 151 ~ 15 6 ℃ 。 罗泽渊老师回忆: 1977 年 11 月,由 523 办公室主持,在北京开了有关建立青蒿素质量标准的会,到会的大多是具体搞分析的业务人员,会上将各地带来的青蒿素样品,用中检所提供的测定仪器一一进行了熔点测定。所提供的样品除云南所的数批外,还有山东、北京、重庆中药所、湖北等地的样品,由中检所严克东老师等具体指导。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么严格的熔点测定,其实用的也是毛细管法,但对样品装量、升温速度、介质的搅拌等都作了严格的规定。测定的结果有一定的差异,最高的达到 157 度,最低可能只有 150 度,据严克东老师说,除和纯度有关外,与样品的干燥程度等都有关系。 我记得当时对青蒿素的熔点暂订为 153-157 度,认为需要测定更多的批次才能最后确定。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4006 次阅读|0 个评论
罗泽渊:屠呦呦的“醚中干”
热度 3 twsliu 2010-3-14 20:51
收到原云南省药物所罗泽渊老师2010年2月委托发表的文章,现摘录部分内容如下: 众所周知,青蒿素是一个相对稳定的脂溶性成分,在提取、分离上远不像屠呦呦夸大的那么困难(我们提取、分离单体、过筛、肯定药效共用了不到 2 个月的时间),北京中药所在青蒿素分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屠呦呦设计并采取了原则上错误的提取分离路线醚中干 (即乙醚提取,中性部分,低温干燥的简称),为了得到所谓的中性部分, 药材提取物分别先用酸、碱处理(碱浓度达到 2% ,比法定的含量测定法破坏过氧环的碱浓度大 10 倍),导致青蒿素的有效基团(过氧环)在碱中分解。 云南工作的主要内容: 523 项目实施伊始,便从两个方面入手: ( 1 )合成并过筛新化合物:主要是寻找化学药物; ( 2 )过筛中草药:从发掘祖国医药学宝库入手,寻找新药。 云南药物研究所的研究工作属于后者,主要工作是调查民间祖传秘方、验方,查阅医药古籍和现代医药文献。并组织科研人员下乡采药,供化学室提取后进行药效学过筛,进而进行临床验证。当时正值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之时,生药室的同志奔赴各地采集过筛样品,化学室、药理室的部分同志还将实验室搬到现场,学药的人也充当起医生,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在高疟区看起了疟疾专科 物资匮乏,生活艰苦之外,还要承受沉重的精神压力。在这样的条件下,云南药物所的 523 工作却一直没有仃顿过, 5 年过去了,国内虽然也发现了鹰爪、仙鹤草、陵水暗罗等 10 余种重点抗疟中草药,云南药物所也找出了对疟原虫有明显抑制作用的金不换、管兰香等草药,但大多或因毒性大,或因含量过低而没有实用价值。 1972 年9月,昆明地区 523 办公室主任傅良书从北京各地区 523 办公室负责人会议上得知北京中药研究所青蒿粗提物抗疟有效的消息,会后到北京中药研究所参观,中药所出示的有效部分尚是置于蒸发皿中黑糊糊的浸膏。傅回昆后立即召集云南药物研究所有关人员开会传达了这一信息,并指示利用昆明当地植物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对菊科 Artemisia 属植物进行普筛。我们立即了在研究所附近采集植物,制备样品,以鼠疟为模型进行筛选。仅在昆明高峣地区就采集并过筛了莳萝蒿,滨蒿,艾, Artemisia japonica ,及菊科其它属的植物。 当时云南药物研究所对过筛样品有一套成功的制备模式,即采用沙氏提取法,用石油醚-乙醚(或氯仿)-醋酸乙酯-甲醇连续提取得到四个不同的提取部位,加上水提取物,每一植物共筛 5 个样品,以避免遗漏。 事有凑巧, 73 年春节,我去云南大学探访朋友,在校园内发现了一种一尺多高、气味很浓的艾属植物,当下采了许多,带回所里晒干后进行提取。当时我不认识它,学植物的刘远芳告诉我说这是 苦蒿 ,在四川农村很多,夏天用来薰蚊子。 苦蒿 的五个 提取物经鼠疟过筛,奇迹出现了,乙醚提取部位表现出难以置信的抗疟活性:满天星似的原虫感染血片中,疟原虫竟荡然无存!我们用柱层析法从活性粗提物中分到了大约 5 、 6 种单体,逐一进行鼠疟过筛,同年 3 - 4 月就确定了能使鼠疟 100% 转阴的有效成分 苦蒿结晶 III 。 更使我们兴奋的是罗开均将苦蒿的植物标本送请著名的植物分类学专家吴征镒教授鉴定,被定名为菊科植物黄花蒿大头变型,简称大头黄花蒿,与北京资料中报导的青蒿 Artemisia apiacae. 不同。依照国际天然化合物命名的原则,我们将苦蒿结晶Ⅲ命名为黄蒿素。 云南药物所的初步研究结果引起了昆明地区 523 办公室的极大重视,云南药物研究所动员了全所大部分人员采集药材,分离黄蒿素单体,提供毒性和药效学研究,但到6月初,昆明的大头黄花蒿大多已是花谢叶枯了。正当为药源发愁时,戚育芳告诉大家,四川药用的青蒿也是黄花蒿,花期比云南晚,说不定到四川还能采到。戚育芳和詹尔益马上赶赴重庆。得知重庆市药材公司有一批因有叶无花而 不合格 的青蒿正待处理时,真是大喜过望,一口气买下 500公斤 运回所里。经鉴定,这批青蒿学名为黄花蒿,产自四川酉阳,分析结果证明其黄蒿素含量比大头黄花蒿高出10倍以上,优质药源的发现,大大地支持了云南药物研究所黄蒿素的研究,也加快了全国青蒿素研究的进程。数十年过去了,就是这样一个意外的发现,使酉阳这个川东最贫困的地区,如今成了远近闻名的青蒿之乡。 1973年秋,全国523办公室周克鼎和北京中药研究所的张衍箴到云南药物所了解抗疟药研究进展,当他们在我们的实验室看到用烧杯装的140余克晶莹剔透的黄蒿素结晶,并得知是高效、速效的抗疟有效成分时,十分意外和吃惊。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在那些条件十分优越的国家级研究所对分离青蒿中有效单体一筹莫展时,在 落后 的云南,在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所,这样一批年青人,在如此简陋的条下,却 轻而易举 地解决了被当时夸大了的难题。 临走前张衍箴对我说他们正在分离有效成分,向我们索取黄蒿素对照品,本不情愿的我,不敢违抗工宣队长的意愿,只好学习 白求恩同志不远万里,支援世界革命的精神 送了约100毫克的黄蒿素给北京中药研究所。 云南省药物研究所并没有仃留在初步取得的成绩上。由于用于分离黄蒿素的方法步骤较多,操作复杂,不能进行工业化生产,故黄蒿素生产工艺的研究就成为必须解决的又一个难题摆在了课题组的面前。其间,组长詹尔益从丙酮到氯仿,从甲醇到苯,从乙醚到溶剂汽油,进行了几十次试验,在74年初,终于发明了黄蒿素溶剂汽油法制备工艺。该工艺以其稳定可靠、操作简便、流程短、经济合理、收率高,产品易纯化,有利于工业化生产等特点,又一次在全国523工作中引起了轰动。其后课题组在国家医药局的专家指导下,对该方法进行了完善,并进行了10次以上的中试生产和10次试生产,制得黄蒿素30余公斤,有力地支持了国内外各地的临床研究和青蒿素衍生物的制备。 那是一个不吝惜成果,不计个人和单位得失,资源共享的年代。云南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引起了全国同行的关注。北京中药研究所刘静明主任带着助手来了,山东中医药研究院的魏振兴来了,广州中医学院的李国桥来了...他们不远万里,来到昆明西山脚下的云南省药物研究所取经,课题组的年轻人毫无戒备,手把手地把溶剂汽油法传授给刘静明等,不仅毫无保留地把优质青蒿产地告诉了北京中药研究所,还协助他们到当地购药。为了顾全大局,为了向世界证明祖国医药的伟大,课题组成员怀着经难以割捨之情,服从决定,将心爱的黄蒿素统一命名为青蒿素 (其他内容再续)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8439 次阅读|3 个评论
青蒿素发明证书:云南省药物所
twsliu 2010-3-7 19:03
这是保留在云省省药物研究所的青蒿素发明证书,证书编号为A00610,感谢五二三老同志们和云南省药物研究所领导们的帮助。 注意这是一段历史的证明,其中的等字很沉重!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4472 次阅读|1 个评论
十评:屠书的写法很费心思
twsliu 2010-2-28 19:36
继续评议屠呦呦编著,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9 年出版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一书。这里 对屠书 p43 页一段话的含义进行思考: 在屠书中第 43 页有一段话,结合《迟到的报告 --- 五二三项目与青蒿素研发纪实》来分析一下其中意味。 其实屠书的写法总是在一段里或者一个时间段中表达更广泛时间和空间里的内容,特别会把在某一个时间点后面发生的时间融会在此,这样是不科学、不诚实的,只能是混淆视听。 原文照录(段落里按句号断句) 屠书 (p43) 五二三项目与青蒿素研发纪实 思考分析 1973 年 10 月结束首次青蒿素临床工作,即向 523 办汇报结果。 (p19) 1973 ~ 1974 年,北京中药所青蒿素 II 的研究遇到困难,进展缓慢。 仅说是汇报结果,看来这个结果与提取物 30 例的成功形成鲜明反差,没有成功或者确证青蒿素的喜悦。 523 办即于 1973 年 11 月 2 日 致函中医研究院,通知召开全国疟疾防治药物研究专业会议,讨论有关中西医结合寻找新药问题,特别提出青蒿是重点药物,请把有关资料整理带往交流。 (p20) ( 1973 年 11 月山东分离出黄花蒿素) 山东省实验室和临床试验可喜的新情况,引起了全国 523 办公室的高度重视。 1973 年 11 月,全国 523 办公室工作人员施凛荣与北京中药所研究人员蒙光容前往山东,蒙光容与山东省中医药研究所研究人员魏振兴相互交流情况。 (p21) 1973 年 4 月,云南省药物所研究人员罗泽渊用乙醚提取分离直接得到有效单体,黄蒿素。 1973 年 10 月,他们已完成了黄蒿素的药理和毒性的初步研究。 1974 年 4 月云南省药物所从重庆购买一批青蒿,表明酉阳青蒿含量高。 (p22) 1973 年秋,全国 523 办公室负责人周克鼎,与北京中药所研究人员张衍箴一同到云南省药物所,了解大头黄花蒿素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学习他们先进的提取方法。云南省药物所人员毫无保留地介绍了黄花蒿的研究情况。 因为中药所青蒿素 II 出现问题,结果不能如现在屠书里所说的确证就是青蒿素;而 1973 年 11 月 523 办已经知道云南、山东也分离到黄花蒿素晶体, 523 办要通过开会交流经验来协调。致函中医研究院请其组织会议,因为其是参加 523 项目工作的中药所的主管单位,以青蒿为主题也是因为青蒿提取物结果很好,黄花蒿素也得到分离,中药所青蒿素 II 的问题另专家们不可思议,而五二三办的能力就是可以组织全国科学家会诊,因此讨论这个重点和让中医研究院组织会议很正常。 还有在 1973 年山东和云南都独自取得进展后, 523 办还组织了北京中药所的研究人员到上述两个地方参观取经,这些人还能记忆起什么事情吗? 屠呦呦按要求再次作了全面系统的汇报。 (p23) 北京书中药所所长刘静明、山东省中医药研究所研究人员魏振兴、云南省药物研究所研究室负责人梁钜忠和山东省寄生虫病研究所唐科长等出席。 这里交代不清, 523 办来函要求开会,会还没开,屠呦呦向谁做全面系统的汇报?再看,这次参会人员名单里没有屠呦呦,如果没有参会,也就没有所谓的作全面系统的报告。据了解,应该因肝病在家休养。她这里加上一句自己作报告的句子是什么意思呢? 1974 年 1 月 10 ~ 17 日又在北京召开各地区 523 办负责同志座谈会,指定有关青蒿素的研究工作由中国中医研究院组织云南、山东等地一起协调下一步工作。 (p23) 全国 523 办公室于 1974 年 1 月 10 日 召开各地区 523 办公室负责人座谈会。根据 1973 年北京、山东、云南三地青蒿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就 1974 年抗疟中草药的研究任务,专门对青蒿的研究作出决定,认为有必要召集有关参研单位,在一起交流各自所做过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制定统一研究计划,进行分工合作,以加快推进青蒿的研究。 会议在 523 办请求后 2 个月才召开,为何拖延这么久?这里先不管谁来组织下一步工作,屠书中提到了云南、山东的名字就可以说明,云南、山东在这次会议前也独立地取得了研究进展。另外请中医研究院主持工作也正常,一是会议请他们召开,花的是中医研究院的经费,二是 523 办尊重中药所,因为毕竟是先报告了提取物有效和进行了青蒿素 II 的试验,给足了面子;而关键问题在于中医研究院是否接受这个任务,或者能否负担起、或如何负担起这个任务?如能否像 523 办一样独立地给各个单位发文、发简报、组织交流和会议,而不是总在说 523 办来函要求组织会议,中药所服从的话,否则只能说主持协调的单位是 523 办!中药所主持的事情就是按照 523 办的要求召开会议。 1974 年 523 办又下文委托中医研究院主持召开青蒿素素协作会议,中国中医研究院服从安排,当年 2 月 28 日到 3 月 1 日 在院里召开青蒿专题研究座谈会。并首次公开中药研究所青蒿素研究的各实验室,作详细介绍并实地参观,从而形成全国大协作局面。 (p24) 1974 年 2 月 28 日 。青蒿素的研究专题座谈会在 北京 中药所举行。 会议在交流各单位的青蒿 / 黄花蒿研究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着重讨论了 1974 年的研究任务和分工。全国 523 办公室负责人组织参加了会议,并为此次会议发了简报。(主要内容摘录见附件) (p54) 1974 年 2 月,在北京召开的北京、山东、云南三地青蒿素研究座谈会后,报三部一院、发至各地区主管部门、地区 523 办公室和有关研究单位的《简报》中这样表述: 1971 年以来,(国家卫生部)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山东省寄生虫病研究所、中医药研究所,云南省药物研究所等,先后对青蒿进行实验研究和临床验证,取得了初步的成绩。 中药所主持工作后的第一个任务就是组织开会?而简报还是以 523 办的名义发!不过这里强调的是参观青蒿素实验室,即使在现在,参观实验室也是正常的,关键是你给参观者提供什么东西让别人看到,以及如何向别人介绍,你可以展示玻璃器皿、硅胶分离柱、层析板和核磁共振测定仪等等,但你向别人展示了中药所提取出来的青蒿素晶体了吗?这是问题的关键!而且这个年头是 1974 年,按照 1973 年云南、山东就分离出青蒿素晶体的事实,别人参观时难道还需要从中药所学习提取分离青蒿素的经验吗?这样的参观反而让其他单位知道了中药所分离青蒿素的水平不高,而且没有青蒿素晶体在手的事实,只是黑乎乎的浸膏物。还有,中药所也派人与 523 办的人员在 1973 年前往山东、云南交流情况,别人也是无保留地介绍了情况了吧,中药所开放实验室参观的时间在别人的后面。 四川、广西、广东等不断参与 --- 据 1978 年青蒿素鉴定会资料,参加单位多达 40 余个,临床验证 6555 例。 可见,四川、广西、广东是后来参加进来的,不过广东是 1974 年用云南的黄花蒿素做成功的临床试验,四川、广西在屠书后面文章 (p155) 中可以看出是中药所 1974 年开始与他们合作提取青蒿素,以及 1975 年以后合作临床试验。不过这里看不出 40 多个单位都是在中医研究院主持协调下进行协作的,而这样的协调工作只能由 523 办来做。 屠呦呦应该认识到这一点,不要像书里写的中药所总认为自己在主持协作,而且她本人在北京主持工作! (另起一段) 中药研究所则按照新药审批要求,完成全面工作,于 1986 年获得我国新药审批办法实施以来的第一个《新药证书》 (86) 卫药证字 X-01 号。 这个事情不是 1974 年开始的,为什么放在这里?难道 1974 年开始他们就按照新药审批要求做工作了?不过,屠书和文章的这样写法已经见怪不怪了,目的就是把别人的工作和自己后期的工作与最早时间点做链接。 五二三项目和青蒿素研发纪实一书在 p24 页继续写道: 按照会前通知,山东省中医药研究所和云南省药物所都带来了各自提取的黄(花)蒿素交给了北京中药所。 1973 年,北京中药所和上海中国科学院有机化学所协商,进行青蒿素化学结构测定的研究,经全国 523 办公室协调,由山东省中医药研究所提供了 10 多克黄花蒿素。 北京召开三地青蒿专题座谈会后,山东省中医药研究所、云南省药物所按会议分工要求,当年都提取了黄(花)蒿素,分别在山东巨野和云南省云县进行临床试验观察。北京中药所 1974 年未能按任务分工提取提供青蒿素结晶。 综上分析, 1973 年至 1974 年青蒿素在中药所的研究遇到难题,进展困难的说法应该是属实的,或者中药所的一些人根本不愿意服从 523 项目协调,为了保护自己的私立,而不与其他单位交流真实情况,即使得到别人提供的青蒿素结晶,仅像屠书里所说的参观了实验室,作详细介绍来掩盖。中药所根本没有五二三项目所崇尚的精神! 屠呦呦写书的手法应该让很多读者警惕,因为其写作的目的不是表述其科研水平和研究进展,而是强调一切都是自己的,如何把事情混搭在这个目的之中,心思是没少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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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药所向云南学习新的青蒿素提取工艺
twsliu 2010-2-27 23:08
从中医药传统文献中发现青蒿作用,到获得稳定有效的青蒿提取物,再从这一提取物中分离出发挥药效作用的化学组分,这是研发天然药物的常规思路和做法。 不可否认,五二三项目为中药所发掘青蒿提供了一个平台,也为青蒿素造福人类奠定了基础,因为中药所在青蒿素上的所有工作是从1969年参加五二三项目之后开始的。 1970 年中药所和军事医学科学院合作整理文献和选择性筛选,取得青蒿乙醚提取物 60 ~ 80% 抑制率效果,但不稳定(也可以认为使用的时北方青蒿的缘故),是后来工作的启发和基础; 1971 年新组成的屠呦呦课题组获得青蒿乙醚提取物 100% 稳定效果; 1972 年中药所的青蒿提取物 30 例临床试验成功和从提取物中分离出晶体,以及山东用本地黄花蒿取得与中药所的同样效果,对后来的工作有所启发; 1973 年云南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从当地大头黄花蒿中分离出青蒿素晶体,山东也独立地获得青蒿素晶体,而中药所使用自己的青蒿素 II 做临床试验出现问题; 1974 年山东使用黄花蒿素结晶片治疗间日疟效果良好;云南药物所发明汽油溶剂法,并和广州中医药大学使用自己的青蒿素用药临床试验结果良好;中药所学习云南提取工艺和采购重庆青蒿提取青蒿素,准备青蒿素结构的鉴定。 总之,不断受到前人的启发和发展研究正是五二三项目组织形式的特点和优势,实际上北京、山东和云南三家分别独立地利用本地青蒿从中发现和分离出青蒿素,而山东和云南在青蒿素的临床试验中取得的结果要好于中药所。 在 19745 年 11 月五二三会议文集中,中药所报告《中药青蒿的抗疟研究》中第五页提取方法的研究里列出的分离方法如下: 1. 青蒿乙醚提取物浓缩,用 2% NaOH 除去酸性部分,将中性部分经聚酰胺拌匀,用 47% 乙醇渗滤(或浸泡),渗滤液减压浓缩,用乙醚提取,得醚浸膏供硅胶柱层析用。 2. 青蒿 47% 乙醇提取液冷浸或渗滤,低于 700 减压浓缩至三分之一体积时,用乙醚提取,乙醚提取物用 2% NaOH 除去酸性部分,得中性部分供硅胶层析用。 硅胶柱层析,将 1 或 2 浸膏经硅胶柱层析,用乙酸乙酯 - 石油醚冲洗,先后除去蜡状物、油状物及青蒿素 I 结晶后,即地青蒿素 II 结晶。 而以后学习云南药物所的经验,进一步探索改为第三种工艺,操作较方便,可以不用柱层析,而利用渗滤装置进行,生产周期短,成本也较低。 3. 青蒿溶剂汽油提取液(冷浸或渗滤),减压浓缩浸膏,加 95% 乙醇除去不溶物。溶解部分减压浓缩成浸膏,加等量硅胶拌匀,装入预先加有二倍量硅胶的渗滤桶中,先用石油醚冲洗,再用 5% 乙酸乙酯 - 石油醚冲洗即可得青蒿素 II 结晶。 由此,不同的提取工艺,是否对中药所的青蒿素II临床试验产生不良影响?也正是在五二三项目整体管理和协调下,中药所学习了云南经验并从重庆采购青蒿,重新制备青蒿素,由此再从1975年开展青蒿素II的新的临床试验和与其他单位合作鉴定青蒿素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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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奖状和领奖的时间相差3年?
twsliu 2010-2-27 08:43
屠呦呦编著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一书还需要更多的勘误和说明: 在作者简介前,有一页影印着1979年9月的发明证书和1978年的奖状,看发明证书下文字说明让人不解,一是1982年领取1979年的证书,奖状时间和领奖时间相差三年,这是什么故事?二是作为青蒿素第一发明者领取,还是作为研究团队代表。 该书中强调1982年作为惟一代表出席和领奖的地方还有序言(三)中。 当然我们能理解这是后人的注释,至今我国科学技术奖的领取都是一个代表上台领奖,还没有见过榜上有名的人一起上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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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临床研究病例数字的揭示
twsliu 2010-2-26 21:59
继续评议由屠呦呦编著, 2009 年由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一书。 这本书中除了勘误表里写明由中国科学院植物所和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作者写的章节还有严谨科学文风之外,其他关于屠呦呦课题组工作的描述和编排都显得粗制滥造!可以比较出两种明显的文风(请从勘误表里找出别的单位作者的篇章),思考这类问题,如果中医总是再被强调着是科学的,中医药工作者有责任更应该重视科学的文风,印成白纸黑字的东西尽量不要最后成为糟粕和垃圾。 再举一例 在其书 p2 页上,由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供稿的文章中写到: 1974 年中药所主持协作后,队伍不断扩大,除山东、云南外,四川、广西、广东等省不断参与,据 1978 年青蒿素鉴定会资料,参加单位多达 40 来个,有 10 个省、市、自治区参与临床,共验证病例 6555 例,青蒿素制剂有 2099 例。 虽然为了突出宣传本单位和个人的功劳,并不写明鉴定会的组织者是谁,也不写明用于临床试验的青蒿素来源何处,也不强调本单位主持做的临床验证的病例数有多少,更没有提供其文中所说的 1974 年中药所主持协作后的证据和原始文件!也罢,数字还是准确的,而且从这里的表述细致分析的话,可以肯定山东和云南是相对独立地进行了青蒿素分离和研究,后来逐步扩大的队伍是来自四川、广西和广东。四川和广西是因为中药所与他们合作青蒿素的提取(与广西的合作在屠呦呦书 p155 页中提到,而与四川的合作未敢说明),广东应该是指 李国桥 教授的队伍,他们最先使用云南的青蒿素治疗成功! 再看书中其他章节,由编著者整理的文字(原文照录): (p43) 1974 年 523 办又下文委托中医研究院主持召开青蒿素协作会议,中国中医研究院服从安排,当年 2 月 28 日到 3 月 1 日 在院里召开青蒿素专题研究座谈会,并首次公开中药研究所青蒿素研究的各实验室,作详细介绍并实地参观,从而形成去全国大协作局面。四川、广西、广东等不断参与 --- 据 1978 年青蒿素鉴定会资料,参加单位多大 40 余个,临床验证 6555 例。 (p184) 青蒿素的临床研究在 1972 年中国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首次以有效部分在海南昌江疟区验证间日疟和恶性疟 30 例全部有效后, 1973 年又在同一疟区就青蒿素单体胶囊剂进行观察,证实青蒿素即为青蒿中抗疟有效成分。连续几年至 1978 年鉴定会,中国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累计验证 529 例,经全国协作验证 2099 例,其中间日疟 1511 例,恶性疟 588 例,除 4 例有效外全部临床治愈,平均退热时间和转阴时间均明显快于氯喹。 让人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在 43 页上的 临床验证 中临床要用引号?而从同一本书中对同一事件的描述比较中,所含的学术信息是什么?累计临床验证病例数有 6555 例和 2099 例两个数据,分别表明什么样的内涵? 屠呦呦对自己单位所做的累计临床验证数据记忆清楚,即 529 例!上述两个数字用是否包含了中医研究院的病例?难道别的单位做的工作也都是屠呦呦在北京主持工作时领导、指导下完成的? 从《迟到的报告 五二三项目与青蒿素研发纪实》和 1978 年的《青蒿素鉴定书》中的说法, 6555 例是指青蒿简易制剂和青蒿素制剂临床试验病例数目之总和, 2099 例是指青蒿素制剂的临床研究病例数,其中恶性疟 588 例,间日疟 1511 例,并且共救治脑型疟 141 例,治疗抗氯喹原虫株恶性疟 143 例。两个数据中都应包括应包含中医研究院的累计病例数,但屠呦呦编著的书中并没有交代中医研究院 529 例中青蒿提取物制剂和青蒿素制剂病例数分别是多少,间日疟和恶性疟病例分别是多少?这样做是严谨的科学态度吗? 依此 529 例病例数,与其他单位完成病例数相比,中医研究院临床研究工作所占比例分别为 8% 和 24% 。 重要的事情还有,难道 1974 年 523 办又下文委托中医研究院主持召开青蒿素协作会议,中国中医研究院服从安排,这句话就是 p2 页上所说的 1974 年中药所主持协作的依据?还是公布这次会议的资料或简报为好,如果真是由中药所主持协作,还应提供中药所如何主持协作的情况报告,这样对澄清缘由很有益处。 《迟到的报告 --- 五二三项目与青蒿素研发纪实》的 p24 页有这次会议的简报内容,请参考如下附图。 可喜的是,除了在中国中医科学院内部先进事迹汇编中不敢提及当年中药所参加的是 523 项目外,屠呦呦编著的书中还是承认了中药所的工作是在参加了 523 项目之后,因此应该是在 523 项目领导小组主持协作下进行的所有发现和发明工作! 查看本书,在描述早期临床试验情况时,含混不清和语焉不详的事情存在: 1. 对青蒿提取物 1972 年在海南和北京的 30 例试验记录详尽,因为全部成功。 2. 对 1973 年使用中药所按照自己工艺从北京青蒿中分离出的青蒿素 II 的 8 例试验,结果不敢多说,因为是多数无效,但书中反复强调依据这个存在问题的试验结果就证明了青蒿素的发现。 3. 中医研究院在 1974 年一年没有任何临床试验的数据,因为什么?在做什么?这些问题并不回答。 4. 自 1975 年中药所才恢复了临床试验,而且1974年李国桥使用云南药物所独立发现的青蒿素共同取得临床治疗的成功,这个确切的成功结果使中药所才又恢复了青蒿素临床试验,虽然使用的青蒿素来源何处没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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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屠呦呦编著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
热度 1 twsliu 2010-2-21 14:34
此书仅有一个勘误表和说明是不够的了,这里贴出两页内容(p45和p56),可以看看是如何引用或者全文收录别人文章的。 1. 用附的方式说明为尊重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青蒿素结构协作组同志们的努力和贡献,特收此文于本书。 2. 这是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文章出处何处?作者是谁?是否全文收录?编著者却没有任何交待。p45是收录文章的起始页,p56是收录文章的最后页,全书也未见这篇文章作为参考文献。 3. 为这篇收录于此的文章加上一个标题:三、首次在国内利用氧原子的反常散射测定青蒿素的绝对构型,还特别强调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曾用化学方法和光谱分析等手段对其结构进行了研究,表明青蒿素是一种带过氧基团的新型倍半萜内酯。请判断:中药所知道青蒿素是倍半萜内酯就表明他们知道了其化学结构中各个原子排布的位置了吗? 4. 本书在参考文献上还有一个特别的地方,该书第一篇题为青蒿,供包含八章内容,唯独第三章中药青蒿的抗疟研究,即p34-56页,没有引用任何一篇参考文献,完全空白! 编著者就是这样尊重别人,尊重科学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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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屠呦呦编著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
热度 2 twsliu 2010-2-21 10:23
本书的作者简介中,获奖名目一段里以 个人获 三个字开头,把以单位名义获得的国家发明奖,泰国玛希顿医学贡献奖都包含在其中! 书中的开篇文章题目是 青蒿素的发现 ,其后注明为 中国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供稿 ,这样的写法实际上是把记录青蒿素真相的责任推给了单位,不知道这一单位供稿是否得到这个单位的党组集体决定后同意屠呦呦发表在此,记录于历史的纸上。 这里把本书的勘误表及作者补充说明登出,请读者使用。注意其中对参考文献内容的修改,但这个勘误表并不包括本书第 190 页上以个人名义替代中国抗疟药青蒿素及其衍生物研究协作组的参考文献 3 ,特别是这是英文文献,实际这样的文献引用出现在很多地方,是作者有意给外国学者提供虚假内容,国际上会如何看待中国的科学工作者呢? 该文献正确的引用如下: China Cooperative Research Group on Qinghaosu and its Derivatives as Antimalarials, Chemical Studies on Qinghaosu (Artemisinine),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1982, 2(1):3-8. 该书中参考文献的p69的【5】, p140的【5】,p190的【3】都引用了这篇文献,居然名字还有屠呦呦和Tu Y Y两种。英文文献中怎么会有中文人名?其实这篇文章被这样引用可能会出现在很多评奖、学术刊物上,在各种有利于个人的事务上被利用,甚至可以说用来欺骗其他学者和科技管理者,必须正视! 还值得思考的是,这个勘误表和补充说明为什么用作者,而不是编著者呢?难道这些错误是这个补充说明中参与编写的作者们补充说明的,而不是编著者屠呦呦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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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蒿素的研究历史与现状国际文献计量分析报告
xupeiyang 2010-2-20 09:06
http://www.gopubmed.org/web/gopubmed/1?WEB03m36cxfaihruI10I1I00f01000j10040001rl 1980年《中国药理学报》的研究报告 1 of 2,022 documents semantically analyzed top author statistics Term: 1980 Description: year 1980 Top Years Publications 1980 1 Top Journals Publications Zhongguo Yao Li Xue Bao 1 Top Authors Publications Qu Z 1 Gu H 1 Lu B 1 Top Terms Publications Plasmodium berghei 1 Antimalarials 1 Artemisinins 1 Mice 1 Structure-Activity Relationship 1 Pyrans 1 Drug Resistance 1 Chloroquine 1 Animals 1 Sesquiterpenes 1 Title: PMID: 6461175 Related Articles Authors: Gu, H M , Lu, B F , Qu, Z X Journal: Zhongguo Yao Li Xue Bao , Vol. 1 (1): 48-50 , 1980 No abstract given. Pubmed MeSH: Animals , Chloroquine , Drug Resistance , Mice , Pyrans , Sesquiterpenes , Structure-Activity Relationship Wikipedia: Antimalarial drugs , Antimalarials , Artemisinins , Plasmodium berghe 1 2 Top Years Publications 2009 254 2008 228 2007 191 2006 176 2005 124 2004 111 2002 81 2001 78 2003 78 1998 77 1999 70 2000 67 1997 62 1994 54 2010 47 1996 40 1993 37 1995 34 1992 25 1989 24 1 2 1 2 3 4 5 Top Countries Publications USA 353 United Kingdom 158 China 157 Thailand 148 France 94 India 89 Switzerland 64 Sweden 62 Netherlands 60 Germany 56 Nigeria 34 Belgium 33 Australia 31 Italy 31 Vietnam 31 South Korea 29 Austria 24 Japan 21 South Africa 20 Kenya 18 1 2 3 4 5 1 2 3 ... 18 Top Cities Publications Bangkok 107 London 66 Liverpool 45 Washington 43 Geneva 39 Shanghai 35 Baltimore 32 Paris 31 Beijing 30 Amsterdam 28 Uppsala 28 Lucknow 26 Wien 23 Basel 22 Toulouse 19 Seattle 19 Stockholm 19 Ann Arbor 19 Mae Sot 18 Cape Town 17 1 2 3 ... 18 1 2 3 ... 25 Top Journals Publications Malar J 129 Am J Trop Med Hyg 100 T Roy Soc Trop Med H 84 J Med Chem 70 Antimicrob Agents Ch 56 Trop Med Int Health 47 Planta Med 38 Med Trop (mars) 35 Lancet 32 Yao Xue Xue Bao 30 Acta Trop 28 Ann Trop Med Parasit 27 Bioorg Med Chem Lett 26 Southeast Asian J Trop Med Public Health 23 J Nat Prod 20 Antimicrob Agents Chemother 18 Biochem Pharmacol 18 Zhongguo Yao Li Xue Bao 18 J Infect Dis 17 Plos One 17 1 2 3 ... 25 1 2 3 ... 244 Top Terms Publications Artemisinins 1,905 Antimalarials 1,623 Humans 1,190 Malaria 1,162 Sesquiterpenes 1,121 Pharmaceutical Preparations 1,062 Animals 1,052 Plasmodium falciparum 767 Malaria, Falciparum 593 Parasites 516 Chloroquine 404 Drug Resistance 391 Patients 371 Child 365 Adult 335 Drug Therapy, Combination 294 Evaluation Studies as Topic 291 Artemisia 258 Mefloquine 254 Mice 235 1 2 3 ... 244 1 2 3 ... 340 Top Authors Publications White N 74 Looareesuwan S 40 Nosten F 36 Olliaro P 28 Kager P 28 Ashton M 28 Peters W 27 Meshnick S 26 Posner G 24 Wernsdorfer W 23 Bjrkman A 22 Ward S 21 Avery M 20 Robinson B 19 Milhous W 18 Robert A 17 Haynes R 17 Davis T 17 De Vries P 17 Meunier B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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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屠呦呦编著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
热度 1 twsliu 2010-2-20 07:35
屠呦呦编著的一书中开篇即说了一句话评价 523 项目工作的话: 第 1 页: 1967 年成立了全国疟疾防治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 523 办公室),组织全国七大省市、几十个单位共同攻关,筛选化合物、中草药 4 万多种未取得满意结果。 值此困境,1969年1月21日全国523办公室....来到卫生部中医研究院。 在原 523 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张剑方主编的《迟到的报告 --- 五二三项目与青蒿素研发纪实》一书中说法如下: 第 115 页: 523 大协作 (注: 1967-1980 年) 一开始,在发掘中草药方面就投入较多的力量,从大量查阅历代医药资料,深入疟区民间调查,收集验方、秘方入手,在收集的 7 万个药方中,普筛约有 5000 多个,精选出 20 多个进行深入实验和临床研究,选出有希望的方药,便集中力量(包括技术力量和仪器设备力量)一抓到底。除青蒿和青蒿素外,有多个中草药如鹰爪、仙鹤草等也分离了单体,都显示了较高的抗疟效果,且具有新化学结构特点。由于有的抗疟作用不及青蒿素强,或毒副反应较大,有的药源稀少,不能大量提取或合成生产等原因,未再作为重点深入开发应用。 第 116 页: 化学合成药的研究,设计合成了上万个化合物,广筛了 4 万多个化学物质,有 29 个(含复方)经过临床试验, 14 个通过鉴定。 应该注意到的是,青蒿的发掘及青蒿素的发现是在众多的科学工作基础上实现的,毕竟这样的科学成果不是凭空想象或者是仅凭诗经寓意而得到的。 523项目的历程是从1967年到1980年,其所有在化学合成药和中草药上的工作并不是在屠呦呦1969年参加523项目后就停止了!而屠呦呦在书中说法却是把读者引入歧想,甚至可以说是想否定 523 项目的成果!两本书的写法科学性和严谨性,应该是有明显差异的! 屠呦呦特别在书中的序言(三)中强调自己编著的书是一部真正迟来的报告,其出书的目的明显,是不是因为张剑方主编的一书是纪实,出书在先,请科学工作者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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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青蒿素衍生药物的质量问题影响非洲抵抗疟疾
华明 2010-2-17 11:42
看文章之前,非常希望这事和中国的产品质量无关。很可惜,美联社的新闻报道还是提及中国的产品有问题。质量就是生命,对于这个救命的药来说,一点都没有错。 青蒿素介绍: http://en.wikipedia.org/wiki/Artemisinin http://www.google.com/hostednews/ap/article/ALeqM5jVUMi8n37pNyXzx3YHl0TiJCekDAD9DO1I5G0 Bad malaria pills in Africa raise resistance fears By MARGIE MASON (AP) Feb 8, 2010 High rates of the most effective type of malaria-fighting drug s sold in three African countries are poor quality including nearly half the pills sampled in Senegal raising fears of increased drug resistance that could wipe out the last weapon left to battle a disease that kills 1 million people each year , according to a U.S. report released Monday. Between 16 percent and 40 percent of artemisinin-based drugs sold in Senegal, Madagascar and Uganda failed quality testing, including having impurities or not containing enough active ingredient , the survey found. Artemisinin-based drugs are the only affordable treatment for malaria left in the global medicine cabinet. Other drugs have already lost effectiveness due to resistance , which builds when not enough medicine is taken to kill all of the mosquito-transmitted parasites. If artemisinin-based drugs stop working, there is no good replacement and experts worry many people could die. It is worrisome that almost all of the poor-quality data that was obtained was a result of inadequate amounts of active (ingredients) or the presence of impurities in the product, said Patrick Lukulay, director of a nongovernmental U.S. Pharmacopeia program funded by the U.S. government, which conducted the survey. This is a disturbing trend that came to light. The study is the first part of a 10-country examination of antimalarials in Africa by the U.S. and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It follows evidence from the Thai-Cambodian border that artemisinin-based drugs there are taking longer to cure malaria patients, the first sign of drug resistance. The three-country report also found bad drugs in both the public and private health sectors, meaning governments some buying medicines with donor funds are not doing enough to keep poor-quality pills out. All of the drugs tested from the public sector in Uganda, however, passed the quality tests. But 40 percent of the artemisinin-based drugs in Senegal failed. There are countries where donated medicines are not subjected to quality controls, they're just accepted, said Lukulay. There are countries in Africa where Chinese products have been donated and found to be unacceptable later in the public sector. A total of 444 samples of artemisinin-based combination drugs along with the antimalarial sulfadoxine-pyrimethamine to which resistance has already developed were first screened locally using visual inspection and basic lab tests. Sulfadoxine-pyrimethamine is still used, mainly for preventative treatment for pregnant women. Nearly 200 samples then underwent full quality control testing in a U.S. laboratory to examine the amount of active ingredient present and drug purity. For both drugs, 44 percent from Senegal failed the full quality testing, followed by 30 percent from Madagascar and 26 percent from Uganda. While the study is not the first to assess the quality of antimalarials in Africa, it is the most rigorous and complete. Similar failure rates were found in previous work, but those did not focus specifically on artemisinin-based drugs. I am alarmed by these results because it means there are many cases of malaria that are being only partially treated, and that just guarantees acceleration of artemisinin drug resistance, said Rachel Nugent, deputy director for Global Health at the Center for Global Development, a U.S. think tank. It is the most comprehensive study out there on antimalarials and should be a wake-up call. Nugent was not involved in the study. In all three countries, the antimalarial brands collected from various areas and sectors tended to either do well across the board or poorly, which could prove helpful for governments working to ban low-grade drugs. Results from the other countries surveyed Cameroon, Ethiopia, Ghana, Kenya, Malawi, Nigeria and Tanzania have not yet been publicly released by the WHO. But Clive Ondari, who worked on the study for the WHO in Geneva, said failure rates in three of those countries were also significantly high. Ghana has already withdrawn more than 20 drugs from the market after receiving the initial results, Lukulay said. Associated Press Writer Justin Pritchard in Los Angeles contributed to this report. On the Net: http://www.usp.org/ Copyright 2010 The Associated P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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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屠呦呦编著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
twsliu 2010-2-15 16:21
三评屠呦呦编著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 2009 年 1 月化工出版社出版)(三) ( 1 ) 为何有意识地略去其他作者的名字,而代之以自己的名字 举例 1 。 1979 年发表在《化学学报》的青蒿素( Arteannuin )的结构和反应,作者是刘静明、倪慕云、樊菊芬、屠呦呦(北京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吴照华、吴毓林、周维善(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该书第 144 页参考文献( 4 )将作者改写成刘静明、倪慕云、屠呦呦等, 中间删去樊菊芬,同时删去全文的执笔人周维善和主要研究人员吴照华和吴毓林的名字。 要知道,当时,中药所的人员是在有机所的培训下进行研究的,屠呦呦实际上并没有参与在有机所进行的任何工作,原来作者中并没有她,因为中药所要求下才加进去的。 举例 2 。 1982 年发表在《中医杂志》英文版的青蒿素化学研究。作者应该是中国抗疟药青蒿素及其衍生物研究协作组(主要研究单位 1 。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 2 。中国科学院有机化学研究所,生物物理研究所)。该书第 190 页的参考文献( 3 )竟 将所有研究单位删去,而代之以屠呦呦自己一人的名字: Tu Y.Y, Chemical Studies on Qinghaosu (Artemisinine) ,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1982,2(1):3-8. ( 2 )为何屠呦呦这样有意识地修改已发表的论文作者 有关青蒿素化学结构的研究共有 4 篇重要的论文,除了上面所说的两篇之外,还有两篇都是以协作组的名义发表的, 一是 青蒿素结构研究协作组 , 《种新型的倍半萜内酯青蒿素》 , 科学通报 , 1977, 22(3)142 ;一是中科院生物物理所抗疟药青蒿素协作组,《青蒿素晶体结构及其绝对构型》,中国科学(英文版), 1979,(11) : 1114-1128 。屠呦呦曾经为生物物理所提供特殊需要的青蒿素结晶。 过去数年中屠呦呦曾经一次申请中科院院士,三次申请工程院院士,均未获批准,原因不清楚,但是事实上。在以上重要论文中确实很难看出屠呦呦的贡献,是否因为如此,屠呦呦不惜改写已发表的论文的作者名字,这只有她本人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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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屠呦呦编著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
热度 8 twsliu 2010-2-15 16:18
评屠呦呦编著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2009年1月化工出版社出版) 屠呦呦在青蒿素发现中的贡献是什麽? 屠呦呦在该书中处处标榜自己是青蒿素第一发明人。应该说,屠呦呦在青蒿素的发现过程中是起到一定作用的,这就是,一开始,她同组的一位成员,用青蒿(植物黄花蒿)粗提物作出了对鼠疟有效的结果,但是结果不稳定,屠呦呦当时是做胡椒酮的抗疟作用,效果不好,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了青蒿乙醚提取方法,并证明其抗鼠疟的稳定结果,而且在 30 例临床结果上也得到了肯定,古人说 万事开头难 ,可以说,屠呦呦在发现青蒿素前走出了重要的一步。 1972 年 3 月,屠呦呦在 523 项目交流会上介绍了这个结果,引起了重视。接着,屠呦呦小组开始探索有效成分的分离。其中一位成员建立了色谱柱前处理的方法,另一位成员用这个前处理方法从硅胶柱上分离到了一种方晶和一种针晶(青蒿素 II ),当时如何分离和证明这种针晶的抗疟有效,这个分离流程被引用于该书的第 40 页,是应该有该两成员的实验记录为据的,屠呦呦并未参与指导和工作,据说当时屠呦呦并不在北京,时间是在 1972 年 11 - 12 月左右。因此, 在中药所第一个分离到青蒿素的并不是屠呦呦本人, 中药所打算经过安全试验,尽快上临床抢救病人(当时,我国还没有一套临床前的详细规范)。据当事人提供的情况,当时分离到的结晶不纯,是针晶中混有方晶,上临床试用 5 例恶性疟只有 1 例有效,其它 2 例现出心脏毒性而停药, 2 例无效,当时怀疑是片剂的崩解度问题,改用胶囊剂,用于 3 例间日疟均有效。该书对临床所用原料不纯未作交代,而将 5 例失败的原因归咎于片剂的崩解度。而在中药所经验介绍的启发下,云南药物研究所的 罗泽渊 和山东中医药研究所的 魏振兴 (已故)自行独立研究,分别于 1973 年 4 月和 1973 年 12 月分离到有抗疟作用的针晶,测定了熔点,定名为黄(花)蒿素,广州中医学院李国桥将云南所的黄蒿素用于治疗 14 例恶性疟和 4 例间日疟,更证明了它具有高效、速效的特点,并能用于治疗恶性疟(包括凶险型疟疾)。由于当时还未进行化学结构测定,只是根据临床抗疟疗效和针晶来认为三家得到的都是同一个抗疟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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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蒿素II是不是青蒿素?!
twsliu 2010-2-14 13:06
青蒿素 II 是不是青蒿素?! 先不管是谁从青蒿提取液中分离出来、以及现今所用青蒿素提取工艺的与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当时分离青蒿素 II 的工艺有何不同,现在只从青蒿素 II 于 1973 年在海南进行的临床验证的结果来看,按屠呦呦自己所编著书中所描述的试验方法和结果,科学工作者们请辨别一下:能证明青蒿素 II 就是青蒿素吗?! 这里列出屠呦呦编著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9 年 1 月)一书中有关 1973 年青蒿素 II 在海南所做的 8 例临床试验的说法。从中可以看出,屠呦呦在极力回避当时分离出的单体被命名为青蒿素 II 的事情,反复说是青蒿素素!为什么这样反复对后人强调这一点呢?应该为真相而澄清这些事情! (黑色加重字是屠呦呦编著书中的页码!后面内容是原文照抄。文中的红色加重字是说明。) 序言三 : 1972 年 11 月 8 日 得到抗疟单体 --- 青蒿素。 前言 : 1972 年 11 月 8 日 并从中分离提纯得到抗疟有效单体,命名为青蒿素。 1973 年经临床确证为青蒿中的抗疟活性单体,抗疟新药由此诞生。 第 2 页 : 1972 年 11 月 8 日 从青蒿中性有效部分中分离提纯得到抗疟有效单体,该单体为白色结晶,熔点 156 ~ 157 ℃, 50 ~ 100mg/kg 可使鼠疟原虫转阴,命名为青蒿素。经动物实验、人体试服,于 1973 年 8 月将其制成片剂,赴海南昌江地区进行临床验证,初试 5 例,虽 3 例有效,但效果不够理想,经及时追查原因,发现该片剂崩解度有问题(时处文革时期,中药所制剂室未恢复业务,由他们送外单位制作,未测崩解度),随即以青蒿素原粉装入胶囊,由本所业务副所长携之再次赴海南昌江疟区进行临床疗效观察,用以治疗 3 例,总剂量 3 ~ 3 .5g ,全部有效,平均原虫转阴时间为 18.5h ,平均退热时间 30h ,证实青蒿素即为青蒿抗疟的有效成分。 (这里可以看出,书里回避直说2例无效,5例里2例无效,3例效果不好!这样的结果如何得出肯定的结论呢?!这段里没有说明第一次是谁带着片剂到海南做的实验,而第二次带胶囊做的实验成功的人连名字都不提,想造成的错觉是屠呦呦自己亲自试验的!?实际上屠呦呦没有参加这 8 例实验。还有如果一个试验中一会用片剂,一会用胶囊,这样的实验能得出科学的结论来吗 ? ) 第 34 页: 1972 年 11 月 8 日 从中分离提纯得到抗疟有效单体青蒿素。 1973 年经临床确定为青蒿中抗疟有效成分,抗疟新药青蒿素由此诞生。 (对 1973 年的试验结果,口气是多么地肯定呀,自信?还是怕别人质疑?) 第 39 页: 由于北京青蒿质差青蒿素含量低,因而其分离和提取过程比较复杂,经反复探索,终于于 1972 年 11 月 8 日 分得三种结晶即青蒿甲素、青蒿素和青蒿乙素。经找合适的显色剂、板层层析条件,求得各自的 R1 值 ---- 便于初步识别,又结合鼠疟的有效实验,发现仅青蒿素在剂量 50 ~ 100mg/kg 时能使鼠疟原虫全部转阴,是为青蒿中坑疟有效单体。 (注意这里终于说出了当时分离出的是三个结晶,所以青蒿素 II 是存在的。另外行家应该仔细看准在第 35 页上中药研究所获得中性部分采用的是使用氢氧化钠的流程,与云南药物所发明的提取过程根本不同,这个流程也列在第 155 页上,专业人士比较一下,能否发现什么问题?这个问题会对青蒿素 II 有影响吗?) 第 41 页: 为尽快再次证实青蒿素的临床抗疟疗效并鉴定其化学结构,需要科研组全力以赴突击提取分离 100 多克青蒿素备用。 1973 年,科研组携此青蒿素单体胶囊赴海南昌江疟区进行临床疗效验证,结果证明青蒿素即为青蒿抗疟的有效成分。 (这话是否为病句,需要和实际得到是一回事吗?还有这里说在海南的实验又是胶囊了,不是还有 5 例片剂吗?迷惑大家吗?其实前面还有一句话,是想说比较三个晶体的鼠疟实验的结果就表明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 1972 年从青蒿中性有效部位中分离提出得到的命名为青蒿素的即为首次得自青蒿的抗疟有效单体。这样的实验能证明这么长的一句话想表达的意思吗?这样说违背科学,实际上是没有科学素质的人才这样说。) 第 41 页: 1973 年为争取时间观察临床疗效,进行了急性毒性试验并就动物心、肝、脾、肺、肾、脑等主要脏器作病理组织检查观察,又经科研人员自身试服,力争在当时条件下确保用药安全。 (这里看似做了很多实验,书上列的实验数据没有表明是在 1973 年做的,其真实性还有待查实,但可能可以表明,试服此药屠呦呦可能没有参加,否则,按照这本书的写法风格,她绝不会不把自己的名字列在最醒目的位置,那么试服的人是谁呢?) 第 43 页: 1973 年 9 ~ 10 月以 李传杰、刘菊福等 组成的中医研究院医疗队再次赴海南昌江疟区进行临床验证,先用青蒿素片剂(当时尚处文革时期,剂型室为恢复业务工作,由他们送外单位压制)。初试 5 例病人,虽 3 例有效,但效果不够理想。经及时追究,发现是片剂崩解度有问题,旋即将青蒿素原粉装入胶囊,由 业务所长章国镇 亲赴海南昌江现场观察疗效,以青蒿素胶囊剂 3 ~ 3 .5g 治疗 3 例,全部有效。 1973 年 10 月结束首次青蒿素临床工作,即向 523 办汇报结果。 (这里越说越多了,名字也提到了,只不过片剂也是再次赴海南实验,胶囊是已经去世、无法对证的章国镇老所长所做的实验,但章国镇的老伴 樊菊芬 教授保存有 章 先生的日记,会慢慢揭开这里的秘密的!屠呦呦当时真是在北京等结果吗?要把这个试验结果不可信的责任会推给这些实际进行试验的人吗?就好像要说,屠呦呦在实验室里说这是青蒿素,而实际试验结果却说是 II ,这是别人的错误!) 第 44 页: 中药所在 1973 年确定青蒿素为倍半帖内酯类化合物后,为急军工任务之所急,力争尽快确定这一新结构类型抗疟药的立体结构,考虑找有关单位协作。 (专家们请慧眼,这里说中药所 1973 年就首先确定!是确定了化合物类型还是化合物的结构呢?找别人就是为了立体结构吗?不要忘了,在屠呦呦书中提到的一位老先生的中草药化学经典书中,肯定可以找到青蒿所属的菊科植物中的主要成分是什么类型化合物的说法!在这里的说法好像他们在分离出三个结晶的时候就知道了化学物结构,这样的说法不可笑吗?不过结构确证的事情是下一篇文章的,这里就点到此。) 第 184 页: 青蒿素的临床研究在 1972 年中国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首次以有效部分在海南昌江疟区验证间日疟和恶性疟 30 例全部有效后, 1973 年又在同一疟区就青蒿素单体胶囊剂进行观察,证实青蒿素即为青蒿中抗疟有效成分。 (这里又说是胶囊剂了!) 原来胶囊有效的三例病人是间日疟类型! 实际上用青蒿素 II 胶囊进行的 3 列有效的试验对象是间日疟!为什么这样科学的试验在 2009 年出版的书中根本不明确表示出两种类型的疟疾呢?为什么引用中药研究所已经编辑成册的研究资料中的内容呢 ? 要刻意隐瞒什么事实吗?还是因为要表现出革命性,彻底与文化大革命决裂,连当时的研究资料都不能参考,甚至要改写! 在 1975 年 11 月 523 会议资料中和 1978 年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编辑的《青蒿抗疟研究》( 1971-1978 )文件中这样描述 1973 年青蒿素 II 的海南 8 例临床验证工作: (见下面图) 这次试验完成后,如果取得了确证性的结果,为什么中药研究所的青蒿素临床研究工作直到 1975 年才继续开展呢? 1974 年发生了什么?本书的编著者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明,这样以来历史就有了一年的断档! 这样的写法来描述中国对人类最为重大的医药科学发现,能代表中国的科学研究的水平吗?实在可怕!看来编著者是无所顾忌了。 下面引用说法来自《中国疟疾的防治与研究》,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1 年 8 月( p183 ),仅为补充说明。 1971 年,发现黄花蒿的醚浸出部分具有抗伯氏疟原虫的作用。之后,又分离出 7 种倍半帖类化合物,其中仅 1 种具有抗疟原虫的作用,定名青蒿素。从黄花蒿中提取青蒿素最高收得率为 0.3-0.5% ,最低收得率为 0.01% 。此外,对 30 种同属植物进行试验,都未见有抗疟作用的成份。 原五二三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剑方主编的 《迟到的报告 --- 五二三项目与青蒿素研发 纪 》一书中的结论是: 第 19 页: 青蒿素 II 在昌江临床试用的结果,过去和现在都为人们关注、经常思考和分析的问题,不论其疗效还是毒副反应,都与后来山东、云南提取的黄蒿素有很大的不同。 如再有疑问,请协助收集更多的原始试验记录和文件,共同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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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屠呦呦编著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
热度 5 twsliu 2010-2-14 13:03
评屠呦呦编著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 2009 年 1 月化工出版社出版) ( 1 )编写此书的目的是什麽?! 单从《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这本书的名称看,应该是以介绍有关青蒿和青蒿素类药物的研究和开发为主要目的的科技读物,但是首先映入读者眼帘的扉页: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 《诗经小雅鹿鸣》 蒿也,即青蒿也。 朱熹注《诗经》 通篇一开始,就告诉读者,呦呦和青蒿的关系命中注定,别人无缘,以这种宿命论的观点来看待青蒿素的科学发展史,真是可笑和可悲! ( 2 )一个著作者集编和著于一身,究竟有多少内容是著?又谁是著者? 本书涉及到多学科的内容,决不可能是一人或少数人的研究,当涉及到不同学科内容的各章,应该列出具体的编写人员,但是通观全书,各章没有其他编写人员的名字,给人的印象,是所有的内容都是在屠呦呦领导下做的研究,就是说, 作者是在著书 , 而不是编书 。据说,当时接受作者约稿的一位同志,曾要求在有关各章前注明所有参与写作的人员,屠呦呦只答应在各章的末尾处注明,但是遗憾的是,最后连这点都没有做到。屠呦呦这样做的目的 无非是想方设法夸大她个人的贡献, 而作为化工出版社的责任编辑张文虎难道连编书和著书都分不清吗? ( 3 )编写人员和审稿人员能混为一谈吗? 再看参与该书工作人员的说明: 编著 屠呦呦 参与本书编写工作和审稿工作的还有(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京燕 王满元 叶和春 杨立新 杨 岚 姜廷良 倪慕云 高宣亮 编写工作和审稿工作是两种迥然不同的内容,这是常识所在,而这里列出的人员中,多数人都是某个章节中的真正研究人员或作者,而并非仅仅是编写人员,但他们的名字并未能列在有关章节中;相反地,其中个别人员从未从事过有关的研究工作,也不具备审稿资格,却居然列入这个含混不清的名单中。这种做法的目的只有屠呦呦本人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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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蒿素真相在中国
twsliu 2010-1-29 21:11
科学追求的是真相,历史是真相的眼睛。《青蒿素真相在中国》就是用历史的眼睛揭秘科学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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