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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艳茹事件反映了北京大学的不自信
热度 20 gaoshannankai 2017-1-18 13:29
原来题目是于艳茹事件反映的不仅仅是北京大学的不自信 因为题目太长,改为现在这个题目,但是感觉口味淡了。 对于于艳茹博士涉嫌抄袭的事件,我发过两个帖子。 于艳茹起诉北大一审胜诉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907017-1028334.html 北大 博士生剽窃门处理过程中的 不当 之处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907017-821830.html 这里面谈到了多个问题,其中有两个主要问题,不得不引起深思 1.作为中国高等院校的旗帜的北大,如果抄袭和不当引用都分不清楚, 我说是如果,这个后果太严重了。 2.如果不是抄袭,或者说不清楚,北大认定为抄袭,反映了 另外一个更严重的问题。 如果有人去你家告诉你你儿子犯了事,被警察抓了,我想大部分父母 都会说不可能,肯定是警察弄错了,这样的社会是正常的。 如果一个社会,大部分父母说,我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结果后来 发现警察弄错了,这社会就完蛋了,垮了。 现在在海外,但凡中国人出了什么事,相信中国人有问题的 肯定最多的是中国人,国内也是一样。 再说句不好听的,有些警察遇到嫌疑犯,怕自己拿不准,故意 喊一下名字,如果这个人跑就去抓,不跑另说;北大被人家喊了 一下名字就怕了,让我太吃惊了。 人家说你北大有博士抄袭,北大以外的人很多都说不是,只有你 北大认为是,还做了所谓的“严肃”处理,这说明什么,不自信? 这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博士学术不端问题了,是非常严重的政治问题。 如果全国人民认为北京大学对自己培养的博士生都没信心, 是个什么后果? 如果教育部能够做一个测试,找个媒体,报道一下某个大学有研究生抄袭,然后测试一下反应, 看看会不会都是短时间内表示“一定严肃处理”;反过来,我给中纪委出个简单的办法,被举报的单位 很多,先查后查有个重点,先发个公函,看看反应,胡编一个名字,就说有人举报,看看哪个单位最快处理,谁处理的快,就先去查谁。 不处理或者处理慢只有两个可能,1没什么问题,2从老大到下面都是问题。 北京大学的各位领导 某某期刊发现于博士这篇稿件,内容都是翻译的,没有任何创新性,以次充好,本来属于商业纠纷。 但是期刊编辑部没有履行对内容把关的义务,也就是审稿人不负责任。编辑部如果定性为这个问题,自己要承担责任,于是乎,编辑部把责任推给了最弱势的博士生,然后单方面定性为抄袭,进而在媒体大肆宣传。 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北京大学的学术声誉。定性为抄袭,那么编辑部由不负责任变为了受蒙蔽者,这是关键。北大不去认真调查研究,反而被期刊误导,进而做出了一系列判断和处理,导致这一事件恶化。 请北京大学主管领导,认真对待这个事件,找一些有真才实学的专家再次研究一下。我给领导分忧 出一个小小建议。北京大学应该对于法院判决表示接受,坦诚表示前期处理很大程度受到编辑部误导和网上群众的压力影响,为了更为公正和公平,另外请第三方机构重新对抄袭进行判定。对于期刊单方面定性抄袭 和媒体大肆宣传一事要表示愤慨,为了维护北大声誉,希望他们及时撤回不负责任报道并道歉,否则可能考虑追究他们法律责任。 这个问题也请资深编辑章雨旭老师看一下 如果是一篇翻译的稿件,满篇都是引用,毫无自己的东西,混过了审稿人,混过了编辑部, 被出版出来,谁之责任?首先是编辑部的责任,作者虽然也有责任,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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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艳茹起诉北大一审胜诉
热度 20 gaoshannankai 2017-1-18 09:46
因发表的学术论文涉嫌抄袭,博士学位被学校撤销,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于艳茹将北京大学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撤销学校的《关于撤销于某博士学位的决定》(简称《决定》),并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获悉,1月17日,海淀法院审结此案,一审判决撤销被告北京大学作出的《决定》。同时,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依法予以驳回。 以上信息来自sohu网站,不对新闻内容真实性负责。 我此前博文指出了北大处理这件事的不当之处,不知是否于博士抓住了要害 我这篇博文讲到了北大处理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第一就是没有清楚证实 于艳茹获得博士学位与这篇文章有关系;第二就是处理于,并没有处理他的 导师。让外人看来,很容易理解为找个最弱的去顶包儿。我这篇博文一炮打中要害。 北大 博士生剽窃门处理过程中的 不当 之处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907017-821830.html 另外,于博士,有些基本的东西希望你能了解,法院管不了学位相关问题,不仅法院管不了 就连教育部也管不了。这是一个基本问题,希望各位读到博士的人能做个明白人, 学位授予是学位委员会专家根据评定来的,人家认为你合格就给你,不合格就不给你, 如果认为你做了有损北大学术声誉的事情也可以撤销,这个不是行政和法律可以管辖的。 坚决支持北大严肃学风的举措,不过也希望北大严格按照相关处理这个问题。 是否撤销该学位的关键,必须是于博士的申请材料里面是否体现了这篇文章的相关工作。所以希望北大通过官方渠道公示这个证据。 如果于博士没有用这篇文章或相关工作申请博士学位,只是 在校期间涉及抄袭,不应该撤销其博士学位,咱们一码说一码。 北大作为中国高校旗帜,希望能够做到公开透明。 这里补充一点 我写上一篇博文,是因为第一时间觉得这个处理就是不负责任,其实就是为了应急。最大质疑就是没有提供直接证据,把学位与抄袭论文联系上。第二,抄袭的认定过于草率,我没有直接看文章,但是听一些人说,她本质上不是抄袭,只是不端引用,也就是绕开了大篇幅实际引用的文章,转而引用这篇文章引用的其他文章,为了掩盖文章中的大篇幅翻译。这个是期刊的责任,他们负责内容把关,出现大量雷同,但是给了引用不属于抄袭,应该属于不当引用。 当然,我本人没有看原文,这些是听其他老师们讲的,所以希望北大进一步澄清。 如果是为了维护学校声誉,认为简单处理一个人,让她把事扛了,那就大错特错了,这样不仅 不会简单和见效快,反而会为以后招致更多麻烦,我还是那句话,做人做事要有个规矩。 我们国家太多人没有法制观念,太多人没有基本科学素养,太多人狗屁不懂,太可怕了。 一稿多投 是否属于 学术不端 行为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907017-997297.html 我很惊讶,还有太多老师认为一稿多发属于学术不端。还有人认为大面积内容翻译后加引用算抄袭。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在全国范围内,北大还是学术严谨的,我虽然没有看原文,用屁股想一想,不认为是明目张胆的抄袭, 很可能就是用翻译的工作冒充原创,但是给出了出处,有引用,审稿人不看,那么是审稿人的责任。 如果是这样,北大太不自信了,本来没有抄袭的,你把自己打成了抄袭,太荒唐了。希望北大把事情查清楚,如果没有抄袭,那么此前定性 抄袭的那些人或机构才是真正损害了北大声誉,北大要处理这些人,而且北大作为受损单位,有权利控告 任何用“抄袭”一词形容此事件的期刊或媒体。 建议于博士向法院追加一条诽谤,控告期刊与媒体,现在 互联网已经把于博士定性为抄袭,而且全国人民都知道了,给你精神 和物质上造成极大损害。你可以请求独立的学术机构从新认定,如果不是抄袭,那么他们要负责。最起码你的名誉可能受到了侵犯,这样, 属于法院管辖范围,他们无法推脱。打官司要知道告谁,你不要告北大,告整你的期刊,北大还没你学位了你就告他,如果是我也不给你学位,最起码你和母校都翻脸,人品我看有点问题。 我这一招厉害吧,于博士,你用我这招,北大害怕了,可能就给你翻案。不过,请切记我说的关键是你的博文论文是否与发表的这篇有关系,如果有关系,即使你没有抄袭,大面积翻译内容放入博士论文, 无创新性,那么学位委员会因为这个理由不同意授予博士学位,也是完全正当的。你要想清楚。 经过和蒋老师等讨论,我们一致认为,于博士应该先向学术圈做一个深刻检讨,得到大家谅解后, 再维护自己权利,不做检讨,直接打官司,做人有问题,我个人不支持,坚决反对。 于博士维权的同时,应该要同时考虑自己学术不端给北大声誉带来的侵害, 是否深刻检讨,如果你不能做到这点,力争挽回北大声誉,我想大部分不会支持你维权。 如果你学术不端的事情不先说清楚,岂不是任由这种风气蔓延,学术不端是源头, 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源头做起,学术不端不解决,你的学位问题也解决不了。 可惜于博士没有看我博文吧,如果第一时间联系我, 我会建议她登报把自己学术不端说清楚,一方面(表面上)是向大家诚恳道歉; 而实际上也算是一种先入为主的宣传,让大家知道实情。这样,学位委员会在 处理这件事的时候不得不去看这个声明,顾忌到社会反应,就会慎重得多。 不看我博文,吃亏啊。 各位研究生和青年教师,作为弱势群体,为了避免自己被丢车保帅,以后遇到此类 问题,一定要用我这招,第一时间登报声明致歉,把事情说清楚,不要给处理你的 上层建筑更多操作空间。 增加一条题外话,反腐败要从打老虎开始,千万不要杀鸡骇猴 猴子犯了错误,就杀猴子,你杀几只鸡,能吓唬住猴子么, 猴子想,下次老子犯错,无非就是多杀几只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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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同情于艳茹?
热度 53 mdzhao 2015-7-21 15:40
于艳茹事件还没有结束,看到报道称,于艳茹将北京大学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撤销《关于撤销于某某博士学位的决定》并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7月17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于艳茹的事自己写过好几篇博文,一直比较关注,也看了下这次的相关报道。回顾一下于艳茹事件,从最初引起极大反响始,后面的事件进展,虽然每次都有媒体报道和舆论关注,却一次比一次平淡,这次在科学网上基本上就没有相关讨论了,只看到有蒋永华博主的 一篇博文 作了介绍。当然这几天科学网被评价指标的讨论搞得像打了鸡血,讨论个没完没了,却也没看到有什么特别有新意的观点。其实对于目前于艳茹事件诉诸法庭的事,我个人认为也就属于事件的余波了,不会对改变事件的结果有什么作用,当然这对于艳茹来说也许是她认为最后的武器了,问题是,有多少实事是足以支持她的诉讼请求的呢? 不过从 蒋永华博主的博文 可以看到,支持于艳茹,认为北大处罚过重的人非常多,我个人也是同情于艳茹的,从一开始就认为北大的处理有太多为了平息舆论的意图。当然,我想大多数人都认为学术不端是应该严打重罚的,为什么遇到具体的人具体的事情的时候却会出现与这个观念相背的想法呢?其实讨论一下这个现象是比较有意义的。 恰好,刚看到自己也关注过的田禾事件也有了结果。湖北省作协主席方方举报诗人田禾违规升职事件也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最近湖北省纪委通报了处理结果,田禾正高二级职称下调至三级,同时撤销省作协文学院副院长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见 http://cul.china.com.cn/2015-07/12/content_8062821.htm ) 我们看看对田禾的处分,其实就可以明显感觉到,同样是被媒体曝光舆论关注的事件,但在处理田禾这样有一定职务和地位的人的时候,相关部门是相当温和的。且不说于艳茹事件与田禾事件的性质其实是不同的,前者就是学术不端,后者则还涉及行贿、跑奖等行为,是可以上升到法律层面的,但处理中却只字未提这些事情的认定结果,只是撤职和降职而已,这样的处分对田禾这样脚跨学商两界的人来说根本算不得什么。对比一下于艳茹,撤销了学位便意味着失去社科院博士后的职位,今后找工作、生活等都会因此受到极大影响。 对于艳茹的处理,就连发现问题的人都觉得太重。为什么人们会同情于艳茹?因为这些年人们看到太多类似的事件,大多是因为被揭发而曝光的,有几件是单位自己查处的?即便有也多被低调处理了,一般是舆论有多大愤怒、领导多大重视决定了抄袭处罚有多重。人们同样可以看到,许多有类似行为甚至更严重学术不端的人却还在安然享受着不端行为带来的种种好处。但我们在讨论这些事件的时候便很容易造成价值观的混乱和割裂,便如学术不端,究竟是痛恨还是同情? 当写这篇博文的时候,搜索新闻又搜出一个相关信息: 鲁奖得主重复发稿 :《长江文艺》2015年第7期发表了吴克敬的短篇小说《锄禾》。小说发稿期间,杂志在终校时,发现此作有似曾相识感,提出疑问。责任编辑专就此事短信吴克敬询问。吴克敬回复短信,称是“新作”。但是《长江文艺》杂志在将该作品发表后,接到读者举报称以前曾经发过。经查:吴克敬的小说《锄禾》此前曾经先后在国内六家杂志上发表。它们是《延河》(2010年第3期)、《荆山》(2011年第1期,内刊)、《青海湖》(2011年第11期)、《西安青年》(2014年第1期,内刊)、《飞天》(2014年第5期)、《芒种》(2014年第13期)。有的改了篇名和主人公名字,有的几乎一字未改。鉴于吴克敬重复发表以及在面对编辑询问时“公然撒谎”,《长江文艺》杂志在对其严厉谴责的同时,将扣除《锄禾》的稿酬,拒绝再发表他任何作品。 从揭露的事实看,这与于艳茹事件相比,可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虽然杂志社有了处理结果,但该作者的所在单位是否会如北大那样对他痛下杀手呢?我们且拭目以待吧。 最后还想对于艳茹说句话:与其纠结于北大的处分合不合理,痛心于那个失去的学位,不如振作精神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其实生活在某个地方关上了一扇门,一定会在某个地方开出一扇窗。不久前,当初被曝与博士后常艳有过“17次卧谈会”的衣俊卿,虽然因此事被免去中央编译局局长职务,但22个月之后,已经可以坐在由中国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会主办、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承办的“第九届国外马克思主义论坛”正中央了。所以说,相比而言,一个学位真算不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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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艳茹事件的研讨会反思!
xcfcn 2015-4-6 00:32
北大开学位研讨会,多数学者认为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处罚过重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赵振江 发自北京 2015-04-05 09:56来自 文化课 4月4日,“学位授予与学位撤销中的法律问题”学术研讨会在北大举行。研讨会由北大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湛中乐主持,会议围绕学位授予和学位撤销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结合于艳茹被撤销博士学位事件、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等事例,进行了探讨。 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单位的二十多位学者出席会议,会议持续将近四个小时。与会大部分学者认为撤销于艳茹的博士学位处罚过重,与会的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兆勇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他已经和于艳茹接触,愿意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已正式受理于艳茹申诉事宜 会议开始后,北大法学院的一名博士生首先介绍了于艳茹被撤销博士学位事件及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的情况,其中对于艳茹事件的介绍篇幅大大超过刘燕文事件,此后的讨论中学者们也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于艳茹事件上。 4月1日,据于艳茹实名微博@北大博士于艳茹 透露,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已正式受理她的申诉事宜,并向北京大学发去了受理通知。 2014年8月,北大历史系博士毕业生于艳茹因“抄袭门”备受舆论关注。今年1月10日,北大通报撤销其博士学位。于艳茹不服,向北大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北大女博士“抄袭门”所引发的争议,又生出“北大女博士是否应该被撤销学位”的辩论。 北大官方微博@北京大学 曾于3月17日上午发表一份《关于于艳茹论文抄袭事件相关处理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其中写道:“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准确、程序规范。经表决,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决定维持原处理决定。” 就在4月4日研讨会召开的同时,于艳茹又发微博表示,“本人不接受北京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申诉复查决定,已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提出申诉,希望在此环节得到令人满意的答复和结果。” 在研讨会上,杜兆勇认为,于艳茹的论文不是其博士学位所要求的规定动作而是自选动作——他打比方说,这个自选动作好比是竞技体育中的冠军在已经确定处于绝对领先的情况下,自己向更高记录的一次自由冲击,其成功与否无关紧要。他认为,于艳茹有权保留这篇瑕疵文章,因为该文章在其博士学位申请中无关紧要,没有它并不影响于艳茹申请博士学位。 其博士导师:于艳茹好争辩,有追求真理的热情 于艳茹博士导师、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高毅在会上介绍,于艳茹对她的文章涉嫌抄袭一直持否定态度,说那不是抄袭,只是学术失范,而且绝非出自她的主观故意;对于这种辩解,有些人不相信,但也有人表示理解,所以这事是可以存疑的。高毅还说,鉴于个人对她一贯品行的了解,他也感到她没有主观故意,很可能只是把一般知识介绍性的传媒文章和史学文章混淆了,所以才搞出了这么个“四不像”的东西。这是一种过错,但因此而撤销她与该文无关的博士学位,未免处罚过重。 高毅介绍,据他对于艳茹的了解,“这个孩子的本质很好,热爱人文学术,不贪图浮华,不愿意浑浑噩噩地过一生,总想按照自己的兴趣为社会做点什么。”他表示,于艳茹一贯表现不错,很正派。“于艳茹个性很强,好争辩,经常为一些学术问题跟同学和老师发生争执。”于艳茹也经常在课堂上质疑导师的观点,也不怕冒犯导师。但高毅认为,这也反映了她有一股追求真理的热情,而且这样的人可能有更大的创造性。 “如果不是这些年她给我留下好学上进、追求真知的印象的话,我可能就不替她说话了。”高毅认为,进一步讲即使于艳茹犯了错,学校的处理方式似乎也引起了争议。这个过程我并不清楚,按于自己的说法是北大没有考虑到具体情况,把她的偶然失误当成学术腐败,处理这件事情没有尊重于艳茹个人的合法和正当权益。是否真是如此,有关方面可以去调查了。 “于艳茹没有拿这篇论文作为必要条件参加博士答辩”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在会上表示,北大规定在核心刊物发表两篇以上论文才有资格参加论文答辩,但于艳茹没有拿这篇作为必要的条件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于艳茹的博士学位和这篇文章没有关联性。故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的时候,于艳茹完全不需要这篇文章也可以通过论文资格审查参加答辩,并且答辩程序完成通过。 “于艳茹学位撤销问题上,学位委员会的考量有欠妥当。”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刘莘认为,于艳茹事件的处理中,首先要考量“舞弊作伪”标准的关联度。在她看来,授予学位主要标准是博士论文,于艳茹的博士论文并没有舞弊、作伪。现在拿出在校期间投递的论文作为撤销的标准并不合适。她指出,舞弊作伪的标准应当有一个正当连接,要从严把握。在解释法律法规的时候,如果涉及到个人权益应该从宽,不应该过于苛刻,否则不利于保护相对人的权益。 “不能以牺牲学生的权益换取学校的某一光环” “于艳茹已经因这篇论文受到了应有的处罚,《国际新闻界》发表谴责公告,宣布五年不发她的文章,已经对她进行了学术谴责,她已经为这篇文章承担了相关责任。”熊文钊认为。 人民大学教育学院讲师周详认为,对于从事学术研究的人来说,在学术期刊上张贴这样的公告,相当于已经宣判了于艳茹学术生命的死刑。“在此之后,北大作为母校是继续处罚于艳茹还是拉开与行政处罚的关系,从教育理念出发,本着一种培养学术生态的角度对这个处罚予以慎重考虑,是值得好好反思的。”他表示,于艳茹事件处置不当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状态,那么好的学生因为小的错误导致学术生命的结束是很遗憾的。 “做出任何处分都应考虑当事人的过与罚之间比例。我同意高毅老师在媒体上所讲——于艳茹确实有学术不规范,但不能因此给这样一个过于严苛的处分。” 刘莘进一步表示“正像于艳茹自己所说的那样,‘我36岁了没有结婚没有恋爱,我什么都没有,就这样一个学位,他们轻率地把我的学位给剥夺了。’于艳茹学位撤销问题上,学位委员会的考量有欠妥当。” 湛中乐在会上表示,于艳茹事件、刘燕文案并不是个案,还有更多的案例都摆在学者面前。如何在要遵守学术规范,又提倡学术自由、学术自治,在多重价值之间寻求相对平衡,值得每个人思考。 “我希望于艳茹案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不要像20年前那样——北大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刘燕文不授予学位。虽然北大好像是一个诉讼的胜利者,但这种胜利是以牺牲学生权益作为代价的,这对北大并不好。” 湛中乐认为,未来的有关机构(包括复议机构和诉讼机构)在于艳茹的问题上应该持慎重态度。“这个慎重态度既有对学校的尊重、专业判断的尊重,同时也有对个人权利的高度尊重,绝不能以牺牲学生的权益换取学校的某一光环。”湛中乐总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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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艳茹事件充分暴露了中国科教界的若干问题
热度 3 jiangjiping 2015-3-11 00:38
于艳茹事件充分暴露了中国科教界的若干问题 蒋继平 2015 年 3 月 10 日 因为一篇论文存在严重抄袭的问题, 北大博士于艳茹被北大撤消博士学位, 这就是著名的于艳茹事件。 我在前不久发表了 的博文, 受到许多读者的关注和评论。 有些评论者认为我这种做法是滥用同情心。 他们的理据是抄袭是不正当的学术行为, 理应受到必要的惩罚。 我也同意抄袭是不对的, 是不能接受的学术行为, 因而, 受到惩罚是应该的。 可是, 因为抄袭者是一个学生, 她的论文是她获得博士学位的一个条件, 她的论文也是她所在单位的一个共同产品。 在她获得学位前, 没有人看到问题,待到出现问题后, 就对她一个人实施惩罚, 所以, 我认为这样的做法是不公正的。 因而, 我写那篇博文仅仅是为了寻求公平正义的解决方案。 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 于艳茹事件 充分地暴露了中国科教界存在的若干问题。 首先是滥找扩招引发的研究生质量问题。 因为许多博导为了多找学生, 对研究生的质量没有严格的把关和筛选, 结果找到的学生质量参差不齐。 要是高质量的研究生会出现这种严重的抄袭 问题吗? 其次是滥发文凭。 对博士学位的授予没有严格的审查标准和程序, 或者说, 这些标准和程序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 只是一种走过场的形式。 换句话说, 就是学生, 导师, 论文委员会, 领导, 您好, 我好, 大家好, 和谐共存的策略, 是一个共赢的局面。 要是严格把关, 这样的论文会被通过吗? 要是不能通过, 还会有这个授予和撤消的闹剧吗? 再者是导师不能尽到责任。 这个可能与导师的能力和精力分配有关。 有的导师能力不足, 没有本领来指导好学生。导师的职责不但要传授知识和技术, 而且更重要的是提升学生的学术品质。 有的导师找的学生数量过多,而且身 兼数职, 那有时间和精力来认真地指导学生, 有的甚至把学生当成自己的打工者。 然后是唯论文为业绩评价标准。 这个政策导致一些人不顾一切地发论文, 致使许多论文质量很差, 根本没有多少使用价值和创新意识, 有的甚至铤而走险, 伪造数据, 弄虚造假, 抄袭剽窃, 无所不为。 于艳茹只是一个典型, 而且是不幸被抓住的一个典型。 最后, 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 各级部门不负责任, 出了问题, 让最没有身份地位的人承担后果, 法律和舆情总是站在强者一边。 这是整个社会的顽疾。 就拿涉及于艳茹的 期刊来说, 于艳茹以个人的名义投稿, 但是, 难道这个期刊接到投稿后, 没有稿件评审人审阅? 要是要通过稿件评审, 哪这些评审人有没有认真审查稿件的内容? 要是审查了, 发现了问题, 还会发表吗? 现在稿件刊登了, 别人检举后才发现问题, 哪说明什么问题? 在我看来, 那些专业评审人的水平还不如这个检举人! 鉴于这样的认知, 我认为中国的科教界要利用于艳茹事件来一次真正的反思, 找到出现这种问题的根源, 从而为将来避免出现同样的问题而作出适当的预防措施, 这才是解决问题的主要目的和手段。
个人分类: 现象分析|3810 次阅读|7 个评论
受到处分的于艳茹应该怎么做?
热度 42 mdzhao 2015-3-4 19:23
去年8月,于艳茹“抄袭门”事件将她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学术月刊《国际新闻界》发布公告称,经编辑部仔细比对,于艳茹发表在该刊2013年第7期的论文大段翻译国外的一篇论文,多个段落甚至一字未改,原文照译。该公告还附上了两篇论文全文,并用黄色标注了于艳茹具体抄袭的内容。此事引起广泛的关注和讨论,科学网很是热闹了一番。今年1月9日,北大通报撤销其博士学位,再度引发公众关注。前天,沉默半年多的于艳茹接受《法制晚报》记者的专访,首次回应此事,称绝对不能接受北大撤销其博士学位的处理决定,目前已正式申诉。 于艳茹的事情,其实每一次的进展都会在科学网引起一定的反响,毕竟这里大多数博主都是科教界的,其中不少本身就是硕士生博士生,对这类信息特别关注。偶此前也属于比较关注此事的,有三篇相关博文,分别为“ 马后炮:说说于艳茹事件 ”、“ 于艳茹被撤销学位,究竟是按哪条规定? ”、“ 关于于艳茹事件的几个补充信息 ”,说实在的,当时写完第三篇此事的博文后,就准备不再讨论这个事情了。本来那些博文无非是表达一些个人的观点,却有特别无聊的人因为我的博文中有认为处理缺少依据和处分过重的观点,跑去翻出我写的论文,说我因为自己也有抄袭行为所以会同情抄袭者。如果该评论者是个实名博主,偶是一定会写篇博文教教他什么叫学术规范,但那是个匿名的,便懒得理他,相关评论偶都没有删,让这种连抄袭和引用都分不清的人在那里丢人现眼好了,也怪不得不敢实名呢!不过无聊的评论的确打击了我关注此事的心情,虽然见多了网上类似的无赖,真正遇到了还是很恶心。但更主要的是从当时的事态看,北大的处分已出,而且报道说被处分者也承认了自己的抄袭行为,感觉这个事基本上算是尘埃落定了,即便确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在学术规范方面我们的问题也不是一点点。 谁想于艳茹刚被处理的时候没有发声,却在将近两个月后接受记者采访,让此事再次成为媒体焦点。其实,于艳茹在1月20日就提出申诉了,不过大概那个时候在高校已差不多到期末了,马上是寒假和春节,申诉有可能被拖延或者只是被随便对付一下。所以她挑了个学校开学的时间点,希望通过媒体引起关注。但可怜的于艳茹这个时间点却选得实在不好,恰好网络和媒体都被柴静的“穹顶之下”占据了热门,让这个很有热点前景的话题没能热起来。虽也有一些评论和争论,但与“穹顶之下”一比,简直只能算搅起一点点涟漪。看到科学网上也有几篇相关博文,包括看到热点就会激动被人一说就开始反省的肖重发童鞋的博文。不过偶觉得,北大既然已经给出了处分,而且从目前的信息看,这个处分也是有依据的,(见 关于于艳茹事件的几个补充信息 ),那么,于艳茹的申诉便没多少翻盘的可能,而蒋继平博主 为于艳茹同学出的招 ,说是拿起法律的武器,正式向北大提出民事控告,偶看也是个昏招,只有败诉的份。 分析一下于艳茹同学究竟错在哪里?她把自己的申诉内容主要圈定在北大通报说她“承认抄袭事实”是失实的,她在给北大写的书面说明和约谈记录中,从没有过“承认抄袭”的说法,这种申诉可以肯定对改变处分没什么实质性作用,北大的处分不取决于她本人是否承认抄袭,而是根据事实是否存在抄袭。那个事实其实 《国际新闻界》 已经作出了判断,按说北大的重点根本不必放在对那篇文章的认定上,而应该是于艳茹的学位论文和读博期间发表的其他论文是否有学术不端。此外她说自己绝对没有抄袭的主观故意,错误是因为对杂志和文章定位有误以及写作经验不足导致的技术失误,这也明显是为自己开脱,而且开脱得很不高明。引用居然全部来自同一篇文献,而文章的几乎全文都是引用,作为一个博士生还把此作为“技术失误”,只能是一种自贬。其次,面对记者用“36岁了,还没有结婚,没有正式工作,可以说是无家无业”这样的说辞示弱博同情,能有一定收效,但最多是获得一些舆论上的声援和支持,对改变结果毫无意义。 其实,于艳茹应该知道北大撤销她的博士学位的后果的,既那将意味着她社科院的博士后也没有资格了,所以她要争取不出现这样的结果,就应该在学校处理意见出台以前据理力争,而不是在这之后。这可以说是于艳茹处理此事最大的失误了,也充分说明她不是一个行动力很强的人,只有到迫不得已的时候才胡乱找救命稻草。当然这个时候寻求媒体的帮助是一个可行的途径,她也可以通过微博等自媒体为自己争取,但表现的不该是纠结于那篇论文和由此带来的后果上。既然有错,就痛痛快快承认,你可以辩解因为有论文发表的压力,因为期刊不接受翻译稿发表,一念之差把译著当原著,你甚至可以花点力气从那个期刊上再找几篇类似的论文,说是受到那些文章的启发。那个期刊叫《国际新闻界》,以介绍世界上各种新闻理论和事件为主,这种文章基本上是没有原创的,一定是通过各种参考文献获取信息,难保没有同样整篇翻译的文章夹在其中,找到这样的例子,虽不见得让自己脱身也至少能找几个垫背的,但千万别说那是无意的什么技术错误。这个时候你应该表现出,你是一个有学术能力的人,有研究能力的人,哪怕是文章被撤销学位被撤销,但能力在那里,无论做翻译还是研究,你都是可以干好的,而因为有了现在的教训,你以后会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把事情做得更好。如果通过媒体表现了你的这些特点,加之本来便有不少对你同情的人,认为处理太重处理不公的人,偶相信即便不能继续做博士后研究,也不见得落到没单位接收的地步。而后如果真能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工作和研究,前途并不是一片漆黑。 好吧,我承认自己最后还是没有忍住,在于艳茹的事情上又喋喋不休了一番,其实更多还是出于对一个在学术海洋里挣扎的女性的同情。我们都看到了因为一个人一次犯错就彻底终结其学术生命的残忍,也清楚这种为避免给学校带来负面名声而对弱者痛下杀手的无情,连最初在期刊处理此事的陈力丹教授也认为处分过重,说是“‘大偷’不受处罚,‘小偷’却被逼到死地,结果有失公平、公正”。但对于艳茹而言,自己种的苦果只有自己吞下去。大环境是一回事,但毕竟没人拿着枪逼你去这么干,一句话,这是你自己的选择! 这是你自己的选择!这句话曾经让我痛彻心扉,但也教会了我自己做的事自己担当。所以把这句话也送给于艳茹。读博是你自己的选择,熬到36不结婚也是你自己的选择,把翻译当原创向期刊投稿也是你自己的选择,这些事情都有风险都可能获得糟糕的结果。所以摊上了事就勇敢面对它,真有一天或许涅槃重生,让北大后悔当初自己的处分,那个时候你才是一个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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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见大,撤销于艳茹学位事件折射出的社会大问题
热度 1 dawndream 2015-3-4 11:51
在我看来,于艳茹事件,能折射出一些社会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学术不端,源自“生活所迫”。 于艳茹放弃了211大学的教职,放弃了成家的机会,30岁考到北大求学,目的是什么?显然是为了混进京城,混得意。 于艳茹自己说,发不发这篇“论文”,不影响毕业。那么为什么要发呢?应该是为了加重毕业后留京的砝码,使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胜出。估计一篇“CSSCI论文”是相当有分量的!作为35岁左右的高龄女博士,还跑去做博士后,肯定是希望出站后能留下,才会这么做。 这就让我们思考第一个社会问题:留京,在社科院工作,有那么好吗?值得放弃青春,放弃婚姻去追求,甚至铤而走险,不择手段去干一些不正当的事情吗?究竟是什么让人如醉如痴,如此着魔?这种魔力太可怕了。 第二个问题,是所谓的CSSCI名刊,实在太烂了!在我们搞理科的人看来,一篇论文,必须要有明确的论点,科学的论据,以及逻辑的论证过程。于艳茹这篇只是罗列了一些事实而已,根本就不能称其为“论文”。如此恶劣的抄袭,居然没被发现而刊出。而且发现抄袭了之后,杂志社还误以为抄的是论文,而不是事实上的专著。足见杂志的编委专家水平之低,令人发指。 第三个问题,跟第二个问题相关。就是,为什么CSSCI名刊会那么烂?根本原因也许在于,有些学科本身,很多所谓的“学术讨论”“学术研究”根本都是胡扯!也许是时候扒掉皇帝的这件新衣了。我想象不出,所谓的“新闻学”,有什么学术深度,研究意义。可能“新闻学”其实并没有作为一个学科存在的必要。《国际新闻界》,顾名思义,是“研究”外国新闻界的,可却是个中文期刊。显然,此刊的宗旨是向中国人介绍国外新闻行业的历史和现状。在我看来,仅仅是介绍已经发生的事实,这没有任何学术意义。 这也难怪于艳茹从国外专著翻译发表。再看于艳茹的文章,是介绍法国历史上某个特定时期的新闻审查制度。不过是一个不大的国家,一小撮人定了政策,一段短暂的人为的历史小问题而已。不论抄袭与否,该文章内容本身对“新闻学研究”的参考价值也为零。所谓的“新闻学家”,莫非就是读了一肚子这种文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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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于艳茹同学支个招
热度 36 jiangjiping 2015-3-4 01:25
为于艳茹同学支个招 蒋继平 2015 年 3 月 3 日 我的个性一向不愿意关注人事争端,甚至对方舟子在他的新语丝上对我的恶意攻击我也置之不理。 因为他的恶意攻击伤害不到我的切身利益。 不过, 我今天看到北大于艳茹同学的有关报道,实在有点忍不住,违着我的个性来为于同学出个主意, 希望能够帮助于同学度过人生的难关。 看到于同学的一些相关信息, 我深深地为她的遭遇感到不平。 根据我自身的经历, 我觉得于同学说的是事实。 我当年在加州大学读博士的时候, 学校也是说只要有两篇在本专业一流杂志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已经发表的论文, 那么, 博士论文就算自动通过, 没有必要再专门提供博士论文。我当年就是这样获得了博士学位, 而且不需要论文答辩! 根据这样的事例, 我觉得于同学的博士资格完全符合北大的博士要求, 与那篇所谓的抄袭论文毫无关系。 鉴于这样的背景, 于艳茹的博士学位是合格的, 是合法的。 即使退一步来说, 既然她的博士论文不合格, 哪么, 为什么当时北大会授予她博士学位? 授予一个人博士学位至少需要三个教授的集体签名才行。 我不知道北大的博士论文委员会有几名教授组成。 但是, 不管这么说, 这个博士论文委员会有责任, 有义务对这个博士生的论文进行严格的考证和指导, 是不是? 该不该? 现在的问题是: 既然当时大家都同意通过了, 后来发现问题, 就叫这个学生一个人承担所有的责任, 这个公理在哪?要是这个论文委员会的所有教授也受到于同学一样的处罚, 比如说, 撤消教授资格, 那么, 于同学也没有理由提出上诉。 我强烈建议于同学拿起法律的武器, 请一位敢于为公平正义而奋斗的律师, 正式向北大提出民事控告。 于同学的控告应该集中在两个方面: 1 。 受到了学校的歧视性处罚。 博士学位的授予是北大的决定, 错了, 让学生承担后果, 这是明显的歧视 。 2 。 北大没有尽到教书育人的责任。 学生把他们的青春年华花在大学里, 导师和学校没有起到应有的教育和引导的责任, 要不然, 不会出现这种不该犯的错误。 我认为, 即使于同学挽回不了这个博士学位, 也应该通过这个法律程序为自己挽回由于这个不幸事件对自己人生造成的损害的补偿。 最后, 我以个人的经历劝说于艳茹同学, 遇到人生的不幸时, 需要坚强的勇气, 不要退怯, 去奋争。 我当年为了上学, 赤着脚在冰雪上行走几里路到学校去,那种痛楚, 终生难忘, 还有, 在身上的伤口化脓长出苍蝇的幼虫来, 我自己用小刀将腐烂的肉割掉。 度过了这种困境, 人生就会柳暗花明又一村! 我以个人的名义, 呼求对于艳茹同学有同情心的读者一起为她献计献策, 让她度过这个人生的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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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于艳茹博士!
热度 37 xcfcn 2015-3-3 09:39
北大被撤销学位女博士提出申诉:绝对不能接受 法制晚报:你自认为是个“学术不端”的人吗? 于艳茹:我是一个有着学术信仰和研究热情的学者。七年前,我放弃了一所211大学的教职,执意要到北大继续追求世界史的学术理想。 我29岁开始学法语,一年通过了大学法语四级考试,还要到法国交流学习,还要修学分、发文章,写博士论文的那段日子更是黑白颠倒地过来的。总之,我不是学术混混。 法制晚报:有人说你是为了申请博士学位才铤而走险。 于艳茹: 我在写作这篇文章时,已经发表了三篇史学论文,另外还待刊两篇。而北大申请学位的要求只是发表或待刊两篇即可,我早就达标甚至超标了,根本不存在为申请博士学位而“粗制滥造”一篇“抄袭”文章去铤而走险的现实需要和主观动机。这篇文章与我获得博士学位没有关系。 法制晚报:这件事对你的生活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于艳茹: 今年我就36岁了,还没有结婚,没有正式工作,可以说是无家无业。 异常紧张的学习生活导致我根本没有时间去解决个人问题,错过了恋爱、结婚、生子的最佳时机。 除了这个博士学位之外,我一无所有,现在连这个学位都被残酷地剥夺了,让我怎么活下去?这场灾难对我的身心健康、个人名誉、学术前途甚至未来生计都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另外,我的父母都已是年老体衰的退休老人了,我过了而立之年还没有成家立业,本来就让他们操碎了心,唯一能够让他们引以为豪的学业现在又遭遇了灭顶之灾。可以说,这件事对他们的打击更大。 我本来应该天天看书、翻译、写文章,可这半年来却一直处于停工状态。我一个人在夜里哭过无数次,觉得自己为学术理想苦苦奋斗了半辈子,却落得今天这样的悲惨境地,真是痛不欲生。 我不但失去了一顶博士帽,还被扣上了抄袭者的大帽子。我背负着骂名,是一个丑闻人物,不知道自己除了做学术之外还能干什么,更不知道如何开始下半生。 博主按:看了报道,很不是滋味。据现在信息,北大的决定看来是草率了点。希望北大能撤回决定,给于博士一条生路。另外也有几点感想。 1、于博士是一个个人发展跟不上社会发展的典型。我知道太多的受害者:本来硕士毕业有一份好好的工作,却为了什么劳什子学术追求离职攻读博士,结果读完博士却完全回不去了! 2、看到于博士的背影,我就受不了,一个36岁的女人过着清纯的少女生活,时间仿佛停止了。我想,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 搁置生活 。我自己知道这一点也很晚很晚。读大学很久了,我才忽然大悟,生活应该快乐。或许是生活的重压吧,我们都是单向度的人,我们把自己异化成了工具。 3、读博士有什么用?读博士如果一定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中途退出就会把自己变成废人的话,这样的博士还有什么价值?我不知道常艳博士找到自己适合的工作没有?就算北大以后再还给于小姐博士学位,于同学还能在学术界混吗?但除此之外,于同学还能干些什么其他的体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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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于艳茹事件的几个补充信息
热度 13 mdzhao 2015-1-12 23:16
于艳茹被撤销博士学位的消息发表在2天前,当时所有的信息仅提示,北京大学发布通报,称该校世界历史专业博士毕业生于艳茹在学术期刊《国际新闻界》(2013年第7期)发表的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决定撤销其学位。因许多关键信息没有交代,所有写 了篇 “ 于艳茹被撤销学位,究竟是按哪条规定? ” 的博文。 感谢 mymfaither 博友,在我的博文后补充的相关信息: 我来告诉是你什么规定吧: 《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2007年1月11日第637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第四条规定:“研究生不得发生有违学术规范的行为,包括(二)以不正当手段将他人作品或工作的全部或部分据为己有,引用他人著述而不加以注明等抄袭剽窃行为”。第五条(三):“已结束学业并离校后的研究生,如果在校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一经查实,撤销其当时所获的相关奖励、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今天从网上看到了比较详细的 北大《关于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有关情况的 通报》:于艳茹(女),2008年考取北大历史学系世界历史专业攻读博士学位,2013年7月毕业并获博士学位。根据调查,专家组认为于艳茹发表的上述论文的确存在严重抄袭行为。于艳茹本人对网络举报的事实也予以承认。其将该论文作为学术成果列入博士学位申请材料的事实清楚。1月9日,北大第118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议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和《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基本规范》,委员们经过投票表决,同意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 http://www.guoxue.com/?p=25499 ) 得知北大决定撤销于艳茹的博士学位,《国际新闻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表示有些意外。陈力丹说,没有想到是这个结果,最初的态度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因为于艳茹的博士论文没有抄袭行为,只是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发生抄袭。如果于艳茹的博士学位被撤销,意味着无法继续攻读博士后,“考虑到她还很年轻,还是应以批评教育为主”。 2013年7月,于艳茹在北大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后进入中国社科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所长张顺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研究所具体如何处分于艳茹,取决于北大的调查处理结果,如果北大取消她的博士学位,该所也将取消她读博士后的资格。 对此事偶不作更多评论了, 于艳茹的博士论文没有抄袭行为,多少让人感到一点安慰,也更令人叹息,为了一篇论文而丢了学位和博士后的机会,这才真叫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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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艳茹被撤销学位,究竟是按哪条规定?
热度 35 mdzhao 2015-1-10 13:46
早上看到报道:北京大学10日通报称,世界历史专业博士于艳茹发表的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决定撤销其博士学位,于艳茹承认抄袭事实。没找到北大原始的通告是如何说的,只看到许多媒体都发了该消息,最初的来源应该是新华社的。 于艳茹事件后自己曾写过一篇博文: 马后炮:说说于艳茹事件 ,对于艳茹事件的处理也提了点自己的看法,总体上其实还是认为对于艳茹这样的年轻博士,在处理的时候别像痛打落水狗那样,应该给人改正的机会和出路。今天看到北大的通报,撤销学位,这个处理是比较严厉的,但没见报道中提到给出这个处理的依据。 记得于艳茹事件曝光的时候,在媒体的穷追之下北大曾有表态,说是因为刚刚开学,还未对此事件着手调查,并表示将立即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博士答辩论文重新进行核查,如果确认博士答辩论文抄袭,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而看现在的处理决定,却闭口不谈于艳茹博士论文是否存在抄袭的问题,而只是根据《国际新闻界》上那篇论文的学术不端便给出了处理。偶认为北大这样的通报是不太负责任的,既对于艳茹不负责,也对公众不负责。按说,于艳茹发表在《国际新闻界》上的论文,期刊已经认定了其学术不端的性质并给出处理措施,如果北大因此就可以对于艳茹处理,根本没有必要拖那么长时间。 我们现在好奇的是,于艳茹的博士论文有没有学术不端的情况?如果有,严重到什么程度?如果没有,北大也应该要有相关说明,至少也能表明于艳茹并非在念博士的期间经常有这样的学术不端行为的,而且北大是否有只要发现发表的论文有学术不端便要取消博士学位这样的规定?因为这也许涉及以后许多类似的案例呢!如没有这样的规定,那是不是给于艳茹的处分过重,是否有应付媒体危机处理的成分? 由于报道没有把这些关键点交代清楚,所以让人难免有各种猜测。比如我就私下猜测,北大也许查出于艳茹的博士论文也存在学术不端才给出处理的,之所以回避这一点,因为如果博士论文有问题,便涉及到导师、研究生院、答辩委员会等相关人员和部门的把关不严问题,进而涉及如何解释这样的情况和是否要处理相关人员的问题等等等等,所以,就这么语焉不详,但愿此事已经不再是热点没多少人关注就好。。。 在此还要吐槽一下记者们的素质。记得上次于艳茹事件的报道中,有些媒体说她翻译的是外文的期刊,有些说是翻译的外文专著,偶写博文的时候,看了下相关报道,看到说是于艳茹大段翻译了 Nina R. Gelbart 发表于《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1984 .4 上的《Frondeur Journalism in the 1770s: Theater Criticism and Radical Politics in the Prerevolutionary French Press》一文,偶凭自己感觉,觉得《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的名称看上去像是本图书的书名,“1984 .4” 这样的表述与出版时间是吻合的,判断其为一本专著,还在博文中嘲笑了一下记者,结果自己反而被科网LL同梦嘲笑了一下,去一查才发现,《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竟是一个期刊,很为自己的主观粗心羞愧了一阵。而这次,发现所有的报道竟全都是“于艳茹所发论文大篇幅抄袭国外专著”,顿时大晕! 其实偶还是这个观点:于艳茹之所以要翻译国外的论文并投稿能发表,一方面是因为学校对博士生有发表论文的要求,有来自学校的压力,另一方面是因为期刊本身不录用纯粹的翻译稿,所以要把翻译稿也弄成自己创作的样子才能发表。要真的只因为这一个问题便撤销其博士学位,似乎有点处理过重。当然,对学术不端应该从重处理,只是希望以后发现同样的情况都一样这么处理。而如果 于艳茹的博士论文也存在学术不端的行为,那就不要为了这样那样的顾忌而遮遮掩掩的,还要摆出一副对学术不端零容忍的姿态,却只对最弱势的学生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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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
热度 8 zywsict 2015-1-10 12:13
于艳茹事件 曾经在科学网引起广泛讨论! 博文题目 博文作者 于艳茹的导师、答辩主席及专家是谁呢? 林中祥 于艳茹的论文不能认定为“抄袭” 曾庆平 于艳茹论文抄袭事件的三点教训 许培杨 马后炮:说说于艳茹事件 赵美娣 “于艳茹事件”:国内人人喊打,国外鸦雀无声 曾庆平 北大博士生剽窃门处理过程中的不当之处 高山 今天看到消息 “ 北京大学10日通报称,世界历史专业博士于艳茹发表的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决定撤销其博士学位,于艳茹承认抄袭事实 。 ” 很好奇,科学网上居然没有相关的博文,所以做一回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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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艳茹的导师、答辩主席及专家是谁呢?
热度 31 lin602 2014-8-27 12:28
刚刚央视报道北京大学于艳茹论文抄袭的事。 我认为,于艳茹的导师必须被公开,姓名与工作单位。不管他是谁。 博士研究生如此抄袭,你这导师是怎么当的? 抄袭的事研究生肯定有责任,导师责任更大。如果于的博士答辩结束了,应该亮亮答辩委员会主席及答辩专家的名单。 谁在于艳茹的学位与毕业证书盖印的?其实也应该给社会亮亮!如果你一点责任没有,你的印为什么要盖呢?你们肯定是校长、副校长或学位委员会主任,你的领导责任一点没有?你享受工资待遇、政治待遇、学术待遇没有呀。如果你把握不住印,就将印交出来呀。 如果校长及学位委员会真没有责任,那学位证书与毕业证书中就不要盖这些人的印。 谁签字谁负责,谁的印谁要负名誉与领导责任。 各位博主同意吧,如果同意你就推荐此博文让更多的人看到。 中国的学者够窝囊的了。 后续博文,欢迎交流: 研究生科研作假的责任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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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后炮:说说于艳茹事件
热度 45 mdzhao 2014-8-26 14:16
学术月刊《国际新闻界》近日发布公告称,经编辑部仔细比对,于艳茹发表在该刊2013年第7期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大段翻译尼娜·基尔巴特1984年的《18世纪70年代的新闻业投石党运动:法国革命前的戏剧批评和激进政治》一文,多个段落甚至一字未改,原文照译,甚至直接采用基尔巴特引用的文献作为注释。该公告还附上了两篇论文全文,并用黄色标注了于艳茹具体抄袭的内容。 此事把论文作者于艳茹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于艳茹2006年硕士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世界史专业,2013年7月博士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毕业后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做博士后工作。被指的那篇抄袭论文是于艳茹在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在读期间所发表的一篇论文。据媒体报道,北京大学历史系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于艳茹在北京大学历史系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论文涉嫌严重抄袭问题,系里会立即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博士论文重新进行核查,如有抄袭情况,一经核实,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根据北大的规定,如果查实于艳茹抄袭论文,其毕业证、学位证书将被撤销。公开信息没有查到于艳茹博士论文的信息,所以目前无法确认该文是否与她的博士论文有关系。 本来这样的事情在科学网应该会热一阵的,不过这次恰好被基金放榜的事冲淡了,没有预想的那么热烈,不过也有几篇博文讨论了这个事情,以曾庆平老师 于艳茹的论文不能认定为“抄袭” 一文最猛,刘立老师则指出于文是列出引用文献的,对标注了引用的情况如何判断属于抄袭还是引用提出了疑问。其实,看一下《国际新闻界》的公告便可见,并没指于文是抄袭,而是说“大段翻译”,可见后来演变成抄袭大概是媒体的传播过程中不断变形所致。所以曾庆平老师所指是以一个错误的报道为前提的,期刊其实是认定,把翻译作为原创发表就是学术不端。而当初于艳茹如果把该文作为翻译稿去投稿是不符合期刊录用标准的,也不可能发表。至于刘立老师所指,我没有去比对外文原文,不敢妄下结论,不过从编辑部的公告看,于文是直接采用原作者引用的文献作为注释的,那么也许这个引用便是从原文搬过来的,因此也不能算是她自己的引用。 所以我认为,于艳茹事件的关键,并不在于是否属于学术不端的认定,而是对这样的事件给人的一种冲击,既于艳茹是撞枪口上了,那些没有被揭露的同样情况,甚至更加严重的,该如何处理?最关键的问题是,只要是科教界的人,大家都心知肚明,各种各样的学术不端实在太多了,而揭露出来的不端大多源于一些偶发事件,更多的人其实是即便见了也不愿意去管的。便如我们做查新的时候是经常会发现各种可以称作学术不端的行为的,因为都针对特定研究对象进行检索,便能发现诸如同作者的一稿多发,我印象中曾发现一篇文章发表在4种期刊上的;有同样的论文被不同作者发表在不同的期刊上的;有同一个内容的东西分别发表在国内期刊和国外期刊上的;还有同样内容的东西改头换面变成好几篇论文的。当然,大多数情况下,我们见了也就见了,最多对特别夸张的情况会议论一下,也没想着去揭露。我想,要是全国做查新的人都去揭露发现的这些学术不端,那数字将是非常可观滴。 现在有了所谓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一些管理者好像找到了什么法宝死的,但该系统的缺陷其实非常明显,一是会把正常的引用误判为抄袭,二是无法判断那些仅改变了个别用词或句式的实质性抄袭。至于思想或idea的剽窃就更难以判断和认定了。说实在的,检测系统其实给作者投稿和学生做学位论文都设置了许多障碍,但它的作用并没有达到让人不去做学术不端这样的事情,一些投机分子都已经整理出诸多攻略来规避被检测出不端,而许多论文作者也不得不花许多额外的时间和精力去应付过关。 回到于艳茹的文章上来看,如果这篇文章的内容是符合期刊发表的要求的,她要是以译著去投稿能发表吗?为什么不能发表?我们从该文内容可见,属于一篇介绍性的文章,就是介绍1775年法国的“投石党运动”,不可能有什么原创性的内容,无非是从一个信息源和多个信息源获取信息的区别,无非是直接翻译和多做点整合翻译的区别,如果是后者或许便没有什么学术不端的问题了,但如果原作本来就已经做了很好的整理工作,难道直接翻译不是比费心劳神去弄个新的所谓“综述”更好的选择吗?其实翻译也是一种学术活动,好的翻译对学术传播起到的作用可能远远超过那些注水论文,为什么现在的期刊却不认可呢?不仅期刊,恐怕在学校要算学术业绩的时候,译著也是要打很大折扣的,这种评价标准本身是否有问题呢? 说到对于艳茹的处理,这大概又是一个让许多人感到纠结的事情,一方面觉得对各种学术不端都不能容忍,应该要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又会觉得,已经被揭露的一些大牛的学术不端也不少,包括教授院士之类的,却没见几件真正动真格处理的,而对一个刚踏入社会,其实还没有正式工作的年轻人却痛下杀手,是否也有“柿子捡软的捏”的味道? 我到最初报道该时间的澎湃新闻上去看了一下读者的评论,发现有几个评论很有代表性,摘录几条: ——lhypuyol:抄袭固然不对,需要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大家需要看到的是,前十几年前几十年的大学生,在校时根本不用考虑以后的工作问题生存问题,大家只需要潜心学术,毕业后分配是自然而然的事,而现在,学生生存压力巨大,在校时必须考虑以后的工作问题,身不由己地变得越来越功利。 ——中国澎友:你们的话简直看不下去了!什么污染学术界的纯粹性!这个博士就是一牺牲品!抄袭固然不对,作者应该反省。楼主说的问题不值得反思吗?博士生跳楼自杀的少吗?真的是他们太脆弱吗?硕博连读的,如果不满足一定的影响因子最后连硕士学位都拿不到好吗?博士好多都延期的好吗?学生被逼无奈做出来的举动就要接受这样的舆论谴责吗? ——2163840785:这事我感觉就是:抓到一个贫民在偷东西。要揭发去揭发那种花了国家几个亿的那种学术界的中高层。抓着一个学术界最底层的,大搞特搞,有点残忍。博士生压力也不小,前不久还听说XX博士生自杀了。一个博士生以后搞不搞学术还要打问号,至少要毕业进入教师队伍才会正式搞学术。 ——客户端澎友:中国大学生的毕业论文都是抄袭的,这是高等教育的失败,将影响中国几十年的科技发展。大学从上到下,从管理者到老师都没有尽职尽责。高等教育已一片混乱,只会涨学费,从不讲学识,从不重教学。老师不像老师,学生不像学生。老师心不向教,学生心不向学。学费不停的涨,涨得全国人心惶惶。 ——欧洲澎友:我在北大待过九年,说说我的见闻。一句话,正在做着学术的北大学生其实许多并不真心想做学术,他们已经认定学术是敲门砖了。现在的北大有些学生非常现实,始终只把自己当作一种高级流水线上的原材料而已。“第x年必须考完GRE”“第x年必须发篇s ci文章”“第x年必须到外企实习”……这并不是来自校方或老师的压力,而是一种媚俗而影响力强大的校园成功学的影响。真的很悲哀。这些人的大学生活的目标就是重复某种前人的“成功经验”,自己生活得没有理想和思考,很可怜。这些人有一部分很聪明,真靠动脑子来发文章出成果,另一些人头脑笨一些,基础差一些,眼看跟不上“路线图”了,怎么办?功利主义让他们轻易扔掉了底线。这样的事绝非个案,我自己身边就有,只是程度稍低,我作为师兄不愿意戳穿坏人前程。但是我为北大感到悲哀,为这些年轻人感到悲哀。 ——中国澎友:我上的是XX工业大学,可能不是非常好的学校,起码不能算野鸡大学吧!但是我的感受和楼主是一样的,研究生阶段,没见过几个老师好好带学生的!学生没有不想搞科研,老师一点点必要的指导都没有!都在搞行政。中国的教育是要好好改革了!! 结语:学术不端无论用什么理由来辩解,不端就是不端,应该是要处理的。但我们现在对学术不端的所谓零容忍也好,严查也好,坚决打击也好,大多还是停留在口头和表面,而学术领域林林总总程度不一的许多学术不端并未得到查处,才使得被曝光的学术不端也会让一部分人产生恻隐之心,或许也算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吧。其实各种希望借助技术和什么软件来遏制学术不端的想法,都不是太靠谱,最多能达到治标不治本的效果,也许还带来更多的问题和矛盾;各种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固然是避免学术不端的基础,但需要不折不扣的执行才能发挥作用,而不是放在那里做个摆设或只对个别撞到枪口上的人发威;最根本的还是我们需要建设一个良好的学术环境,减少那些“被逼”的学术不端,才能让学术不端真正成为人们痛恨的行为。虽然目前还没有看到对于艳茹处理的结果,我倒是希望别只是为了单位的声誉或摆一个姿态而下手太狠,要给年轻人一些改正错误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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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艳茹事件”:国内人人喊打,国外鸦雀无声
热度 6 qpzeng 2014-8-25 06:52
北京大学、女博士生、抄袭· · · · · ·,这些“亮眼”的关键词瞬间吸引了全国各大媒体的高度关注,含这几个关键词的消息铺天盖地。不过,有新闻价值的报道基本上只有两篇(来自澎湃新闻的原创报道和来自中国青年报的后续报道),其他都属于疯狂转载,了无新意。 从报道的内容与读者的声音来看,几乎是清一色的愤怒、谴责和声讨,异口同声,共执一词,人人喊打之声不绝于耳,唯有我一人发出微弱的“噪音”。网友们不仅强烈要求查处于 艳茹博士本人 ,而且还主张 扳倒于艳茹在 北大的博导,甚至追溯她在北师大的硕导。反观我的观点,昨天纠结于“抄袭”不等于“翻译或编译”,今天仍然固执己见,也许我是错的,但我仍坚持保留我的看法。 我记得,当“小保方晴子事件”发生后,全世界各大媒体都竞相报道,而对于“于艳茹事件”却一言不发,毫无反应。我分析,一方面,小保方晴子在Nature发表的论文具有国际影响力,而于艳茹的论文则发表在SCI、SSCI不收录的中文学术期刊上,当然不可同日而语。另一方面,日本RIKEN在事件发生后立即让小保方晴子亲自出面澄清,而无论北京大学、中社科院至今都没有安排于艳茹本人站出来发声。 在Google以Yu Yan-ru和plagiarism为关键词检索,竟然没有搜寻到一篇由世界知名报纸发出的新闻稿,倒是查到两篇疑似国内媒体的翻译稿,而且表述非常蹩脚,一看就是没有专业水准的人翻译的,我甚至怀疑就是机器人翻译的。 Peking University doctoral student in the Department of History Yan Ru traced to a large number of copying foreign papers WASHINGTON ” international press ” recently published a ” plagiarism on tonotice “, ” notice ” that , inPh.D. in history from Peking University during the reading of the papers , ” 1775 French Masses’ News industry, ” Fronde ” ” suspected of serious plagiarism. Yesterday, the Beijing University history department official said , because inalready graduated , the department will organize experts to re- verification of their doctoral thesis , as verified plagiarism issues will be handl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school. According to the North , if verified inplagiarized papers, their diploma , degree certificate will be revoked. NPC teacher accidentally discovered plagiarism August 17 , news media class renowned academic journal ” international press ” on its official website hung out a ” Yu Yan Ru plagiarism on notice .” “Announcement “, said journal readers recently received report on Yan Ru paper , ” 1775 French public journalism ” Fronde ” ” suspected of plagiarism. By the editorial department carefully than right, in Yan Ru published in the journal in 2013 the first seven papers ” in 1775 the French public journalism ” Fronde “”, a large segment of the translation Nina R. Gelbart published in “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 ” section 4 of the 1984 paper ” “Frondeur” Journalism in the 1770s: Theater Criticism and Radical Politics in the Prerevolutionary French Press “, and even directly Gelbart references cited as a comment . The announcement also provides a full two papers , and the yellow marked inspecific plagiarized content , multiple paragraphs or even the word has not changed ,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translation . ” International press ” editor, Professor School of Journalism ,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Chen Lidan , this year in May , a teacher at the University of the Chinese People’s accidental discovery in the study of this paper insuspected plagiarism , and to ” the international press ,” the editorial board reflects this. Subsequently, the editorial department conducted a survey specifically looking for a foreign language original book , also invited foreign experts to check . By the end of June , ” the international press ,” the editorial department held a special meeting to decide how to proceed. Because of journal publishing cycle, announcement to August were announced. North will verify at Yan Ru PhD thesis Yesterday , the Department of History relevant responsible person said , inlast year graduated from Peking University , suspected of serious plagiarism issue against her during the Peking University History Department published doctoral thesis , the department will immediately organize experts to its PhD thesis re- verification , if plagiarism case , once verified, will be handl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school. According to ” Beijing University graduate basic academic norms ,” ” has ended and students left school after school , during school if there is a serious violation of academic norms of behavior , once verified , the revocation of the relevant reward its then obtained , diploma and degree certificates . ” Beiqing Bao reporter noted that the ” norms ” of the scope of application include ” the existence of academic misconducts during the reading has left school graduate . “ It is understood that in the history of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history of the world of professional master’s degree graduates in the 2006 session , in September 2008 admitted to Peking University , Department of History , read a doctorate . September 2011 , in Yan Ru as the 2011 Peking ” Ph.D. short-term abroad (Habitat ) Research Project ” ( second batch ) funding target , went to Harvard University exchange four months. July 2013 , Dr. Yu Yanru after graduation to enter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Institute of World History postdoctoral . When accused of plagiarism of papers published inHistory Department of Peking University doctoral students in reading . ” The international press ,” the first issue of plagiarism Announcement Chen Lidan said that as academic journals , had ” international press ” also dealt with the problem of plagiarism several times , but mostly internal processing , the first time issued a notice on the plagiarism issue . The reason why this will be made public , Chen Lidan explained that this is because inof this paper is the most serious cases of plagiarism a journal currently experiencing . Chen Lidan that is not easy to expose academic plagiarism , copying sections of a very small chance of being found from the foreign language books , the editorial department is difficult to avoid this from happening , “Some part of the article with the others but did not indicate the source of the article , this does not belong to the academic standards, our internal process , instructing him to apologize , three years does not send his manuscript , known online electronic version removed from China , will not be disclosed . ” but inthis is ” the international press . ” plagiarism is currently experiencing the most serious one, “In addition to a few feeds and final conclusion , almost all copied ! wording is identical , comments are to move over ! ” Chen Lidan said. As for how to deal with after the announcement, Chen Lidan believe that this should be decided by the relevant units themselves. ” Announcement” that ” international press ” will contact the relevant literature collection agency to delete the electronic version of the text , and the refusal of submission tofive years , and plagiarism briefing their respective units. Peking University Department of History Professor Luo new name authentication microblogging in fact , said : “This whole system should also notice , make known salty smell .” But as of 9:00 last night , in Yan Ru ‘s this ” 1775 French public journalism ” Fronde ” ” is still in the ” Chinese HowNet ” search . Original link: http://news.163.com/14/0824/02/A4CLEARD00014AED.html This entry was posted in Community on August 24, 2014 by Bun Wong . Peking University doctoral dissertation alleged plagiarism incident investigation The international press, recently published an About Yu Yan Ru plagiarism announcement Announcement that, in the Department of History Dr. 艳茹 during the reading of the papers, in 1775 the French public journalism Fronde suspected of serious plagiarism. Yesterday, the Beijing University history department official said, because in 艳茹 already graduated, the department will organize experts to re-verification of their doctoral thesis, as verified plagiarism issues will be handl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school. According to the North, if verified in 艳茹 plagiarized papers, their diploma, degree certificate will be revoked. Yu Yan Ru paper in 1775 the French public journalism Fronde text in the first one, marked by yellow plagiarism content. (Reporter Dong Xin) international press recently published an About Yu Yan Ru plagiarism announcement Announcement that, in the Department of History Dr. 艳茹 during the reading of the papers, in 1775 the French public journalism Fronde suspected of serious plagiarism. Yesterday, the Beijing University history department official said, because in 艳茹 already graduated, the department will organize experts to re-verification of their doctoral thesis, as verified plagiarism issues will be handl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school. According to the North, if verified in 艳茹 plagiarized papers, their diploma, degree certificate will be revoked. NPC teacher accidentally discovered plagiarism August 17, news media class renowned academic journal international press on its official website hung out a Yu Yan Ru plagiarism on notice. Announcement, said journal readers recently received report on Yan Ru paper, 1775 French public journalism Fronde suspected of plagiarism. By the editorial department carefully than right, in Yan Ru published in the journal in 2013 the first seven papers in 1775 the French public journalism Fronde , a large segment of the translation Nina R. Gelbart published in the 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 1984 on the four papers Frondeur APT is difficult to prevent, but to strengthen the monitoring of employee network behavior regarded as one of the measures, the problem is to find out from the mass of data in APT clues and valuable information is not easy. Journalism in the 1770s: Theater Criticism and Radical Politics in the Prerevolutionary French Press , or even directly Gelbart references cited as a comment. The announcement also provides a full two papers, and the yellow marked in 艳茹 specific plagiarized content, multiple paragraphs or even the word has not changed,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translation. The international press. Editor, journalism professor at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Chen Lidan, this year in May, a teacher at the University of the Chinese People's accidental discovery in the study of this paper in 艳茹 suspected plagiarism, and to the international press, the editorial board reflects this thing. Subsequently, the editorial department conducted a survey specifically looking for a foreign language original book, also invited foreign experts to check. By the end of June, the international press, the editorial department held a special meeting to decide how to proceed. Because of journal publishing cycle, announcement to August were announced. The use of social networks in the workplace should be more careful, the enemy war commercial areas now far better than military war, social media and the user wants to strengthen information security awareness. North will verify at Yan Ru PhD thesis Yesterday, the Department of History relevant responsible person said, in 艳茹 last year graduated from Peking University, suspected of serious plagiarism issue against her during the Peking University History Department published doctoral thesis, the department will immediately organize experts to its PhD thesis re-verification, if plagiarism case, once verified, will be handl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school. According to Beijing University graduate basic academic norms, has ended and students left school after school, during school if there is a serious violation of academic norms of behavior, once verified, the revocation of the relevant reward its then obtained, diploma and degree certificates . Beiqing Bao reporter noted that the norms of the scope of application include the existence of academic misconducts during the reading has left school graduate. It is understood that in the history of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艳茹 history of the world of professional master's degree graduates in the 2006 session, in September 2008 admitted to Peking University, Department of History, read a doctorate. September 2011, Yu Yan Ru as the 2011 Peking Ph.D. short-term abroad (Habitat) Research Project (second batch) funding target, went to Harvard University exchange four months. July 2013, Dr. Yu Yanru after graduation to enter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Institute of World History postdoctoral. When accused of plagiarism of papers published in 艳茹 History Department of Peking University doctoral students in reading. The international press, the first issue of plagiarism Announcement Chen Lidan said that as academic journals, had international press also dealt with the problem of plagiarism several times, but mostly internal processing, the first time issued a notice on the plagiarism issue. The reason why this will be made public, Chen Lidan explained that this is because in 艳茹 of this paper is the most serious cases of plagiarism a journal currently experiencing. Chen Lidan that is not easy to expose academic plagiarism, copying sections of a very small chance of being found from the foreign language books, the editorial department is difficult to avoid this from happening, Some part of the article with the others but did not indicate the source of the article, This does not belong to the academic standards, our internal process, instructing him to apologize, three years does not send his manuscript, known online electronic version removed from China, will not be disclosed. But in 艳茹 this is the international press. Plagiarism is currently experiencing the most serious one, In addition to a few feeds and final conclusion, almost all copied! wording is identical, comments are to move over! Chen Lidan said. As for how to deal with after the announcement, Chen Lidan believe that this should be decided by the relevant units themselves. Announcement that international press will contact the relevant literature collection agency to delete the electronic version of the text, and the refusal of submission to 艳茹 five years, and plagiarism briefing their respective units. Peking University Department of History Professor Luo new name authentication microblogging in fact, said: This whole system should also notice, make known salty smell. But as of 9:00 last night, in Yan Ru's this 1775 French public journalism Fronde is still in the Chinese HowNet 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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