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网

 找回密码
  注册

tag 标签: 恽自求

相关帖子

版块 作者 回复/查看 最后发表

没有相关内容

相关日志

穿越:恽戈之争的十年后
热度 3 lbjman 2014-5-30 13:07
穿越:恽戈之争的十年后 情境一: 戈鋆博士, 醍醐灌顶 ,十年寒窗,摘取桂冠,名满江湖。 情境 二: 戈鋆博士,业界打压,黔驴技穷,精神崩溃,销声匿迹。 情境 三:恽自求教授,晚名不保,深居简出,步履蹒跚,老泪纵横。 情境 四:恽自求教授,业界支持,怡然自得,步履稳健,安度晚年。 情境 五:师徒偶遇,一笑泯恩仇,人生苦短,蹉跎岁月,各安天命。 情境 六:----------------------------------------------------------。 以上各个情境,各位选择什么样的组合,将昭示你对 恽 戈之争 的看法。
582 次阅读|3 个评论
驳斥恽教授的某些观点
热度 75 skylark1981 2014-5-25 17:07
1. 戈鋆 实际上是用一篇由我负责解释其中成果的原创性归属的所谓“论文”指控我,这能够成立吗? 驳斥:断章取义。恽教授的意思是说,学生论文既然由它负责,就是他的了,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其实,所谓负责是说导师负责论文的真实性,如果论文涉嫌抄袭,老师可能要负责的。学生固然没有权利拿出去单独发表,但是老师也不能在不知会学生的情况下拿出去发表,毕竟论文是学生和老师合作的结果。 2. 因此,数学专业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从来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论文,而仅仅只是名称中含有“论文”两个字的一个大的作业,通常被称为“学年作业”,现在许多老师在非正式场合还这样称呼它。 驳斥:谁说毕业论文就不是论文了? 有介绍, 有主体 ,有结论,有参考文献,所有论文有的都有了。至于说“学年作业”,这个说法很少有人提及,恽教授在混淆视听。这种说法是对毕业论文的侮辱。 需要提到的是,本科生也可以做出很好的工作。我的师弟在大四就发表了一篇Phys. Rev. Lett.论文。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每年有很多本科生发表或高或低水平的论文。也有很多学生做出了足够发表的工作。恽教授在欺骗老百姓不知情。 3. 在指导本科毕业论文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主要是数学基础知识掌握方面),会让数学基础比较好的学生适当参与自己所研究的课题,以让学生在数学研究方面得到初步训练。通常做法只是让学生去证明一些导师自己不但已经知道结果本身,而且完全知道证明方法的问题,论文完成以后让学生将证明的结果以定理形式连同证明过程写进毕业论文,搞成论文形式。还有一些老师,让学生做自己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但也只限于对于所做的问题,导师已经得到最初阶段的结果以及证明,而且这个阶段的证明比较简单,导师在论文中让学生从头开始做,这样 进可攻退可守 ,学生在论文中真正能够做出自己的东西最好,做不出,也完全有把握帮助学生完成论文, 戈鋆的本科毕业论文就是属于这类论文。 驳斥:从恽教授的自白看,他们2007年上半年开始做这个事情,2009年取得关键性进展,后来让Ge来做,但是等Ge毕业后发现Ge做错了(Ge当然不承认,很多读者也不承认,论文在那里明摆着)。由此可见,恽并不是把自己已经完全知道如何证明的东西给Ge来做,而是让Ge尝试做一些自己没有时间做的事情。恽知道这个事情非常繁琐,可能不想自己去做。恽给Ge提供了参考书,他也知道答案就在书本中,但是不等于他知道所有的细节。比如他告诉Ge证明了107中情况,就完全证明了这个定义。有这样的可能,其中100种都是成立的,但是有7种是不成立的。我们假设每一个证明都不难,本科生都可以做,但是要一个人证明107种情况,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这需要很大的耐心和勇气。恽在这个课题做之前只是怀疑这个结论可能是正确的,但是也有可能是错误的。这是完全可能的,事实上恽也无法提供在Ge做之前就知道这个结论是绝对正确的理由。 我推测恽所谓的2009年关键性进展应该是说知道在那本书里找到答案。Ge在其中把107种情况化简为22种,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进步(严格来说是关键的一步)。这一点恽也认同,所以在论文种不应该抹杀。恽认为他的某些证明不严谨,这是有可能的,但是基本方向是正确的,这一点不容抹杀。 这里我需要提到一个东西,老师给学生参考教材,并不是说老师就知道了答案。老师非常确定答案就在这个书本中,但是书本那么厚,到底是哪一章节哪一个定理,他未必知道。在很多情况下,老师只知道一个大概思路,但是由于太忙,没有时间照顾每个细节,所以希望学生来做这些繁琐的事情。恽教授认为提供了学生参考书,就等于自己知道所有的解答方法,其实是误导观众的。如果认为自己提供了参考文献,学生就没有贡献,就更加错误了。 4. 如果这本专著是我给你的,那么我连专用工具都给你了,专用方法会想不到吗? 驳斥:前面其实已经提到过。恽给参考书,并且知道大概答案都在这个参考书里面,并不等于恽教授就知道如何证明。否则为什么和学生每周讨论的时候没有看出来,而是要等学生毕业后才看出来呢? 另外,恽如果自己去仔细读书,也许可以想到证明的方法,但是也许就是想不到,这是常有的事情。有些时候,我们丢了东西,无论怎么找都找不到,旁人一看:“不就在你脚下吗”。这样的事情很多。我们需要问的是,恽有时间和耐心像学生一样自己读某个章节吗? 5. 这个逻辑上的大漏洞,自称是厦门大学二年级数学直博生的戈鋆至今仍然看不出,不等于他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在 4 年前就一定看不出吧? 驳斥:恽教授自己承认,这个问题比想像中的要复杂。可以断定,他在和Ge讨论,并且在帮Ge修改论文的时候,并没有看出来。但是Ge的做法,至少提供了另外一个思路,其实不需要证明107种,只要证明少数几种就可以了。这一点非常关键,也是他们论文最核心的地方。这本身就是贡献,当然这个不完全是Ge的贡献,和恽教授的指点分不开。但是没有Ge,恽教授未必会想到这一点。二者是合作关系。 如果仔细回顾这些工作,其实我们发现,发现107种图其实可以化简,才是整个论文最核心的地方。从这一点来说,Ge的工作不容抹杀,无论他的证明是否完全。当然,在和Ge讨论过程种,恽的指导是必须的,所以才有两人的合作。 6. 如果没有他,换成我指导其他学生,我难道就不能够帮助他推导出来?这些能够算学术贡献吗? 驳斥:这是最无耻的说法。我们看贡献是看谁第一个写出来。确实,这个东西在恽教授的指导下任何一个学生(比如张三)都可能证明出来,但是又能怎样? 如果是张三做出来的,就必须署张三的名字,而不是李四。除非你不找学生,自己独立证明出来,那谁也不会和你争。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所有研究生和博士生都不需要署名了,因为他们一路走过,都是老师手把手教的,他们的工作导师找其他人都可以做出来。一个导师有这样奇怪的想法,让人震惊。 当然,如果恽教授可以拿出自己证明的手稿,证明Ge只是重复了自己的手稿而已。此时,Ge没有理由应该在文章中署名。 7. 计算机论文对作者人数有限制,例如 Infocom 会议有不成文规定,作者人数不能超过 5 人, ToN 期刊虽然限制不这么严格,但是作者有 6 人之多,也比较少见了,因此只能够根据贡献大小进行取舍。 驳斥:其实已经有网友指出来了,Infocom允许更多的作者,比如6个或者更多。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杂志会限制人数。我听说过杂志会限制页数,会限制通讯作者个数,但是为什么会限制合作者个数呢?也许我孤陋寡闻了,但是据我所看到的,无论Infocom还是ToN, 都允许更多的合作者。在粒子物理领域,合作者超过1000人的也大有文章在。真是天下奇闻。这也是恽在欺骗广大老百姓。从逻辑上来说,任何杂志限制合作者个数,都是限制合作。 8. 如果象戈鋆那样沾点边就要在论文中感谢,也得感谢一大堆人。计算机领域论文我实际上读得并不多,在我读过的论文中,感谢中列出什么人好像没看见过,感谢中写的往往只是一大堆基金项目。 驳斥:任何一个杂志都允许感谢别人。别人对一个工作做了帮助,就应该感谢,所有杂志都是如此。于是一个天下奇闻,这是恽在欺骗广大无知的读者。 9. 在指导戈鋆本科毕业论文前一年,我指导戈鋆用同一课题“无线传感网最优覆盖”(但是与他毕业论文完全不同的内容)成功申报了大学生创新性项目,当时他是组长,同时还有其他二位学生参加。 虽然他在这个项目中于学术方面所做的贡献也是微不足道的,从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项目研究出发,我让他当了一篇 EI 与 ISTP 发表论文的第三作者与另外一篇论文的第一作者。 驳斥:这个工作是Ge等人做的,但是3.9万元钱是怎么回事? 另外一个问题是,既然Ge作为第一作者都没有贡献,那么主要是谁做的? 第二/三作者还是恽自己?这些钱最后谁花了? 恽在Infocom和ToN论文种,在论文完成以后可以想把谁做第一作者就做第一作者,想让谁不挂名就不挂名,想让谁做通讯作者就做通讯作者。在Ge的以前发表的论文中,他没有贡献也可以让他做第一作者,可见恽的论文,包括以前的论文,是何等的没有“节操”。 10. 他稍微钻了几米,遇到石头,打不下去了,你付了他工资(完成毕业论文),他走了。 驳斥:恽教授真的应该退休了,他难道不知道,老师和学生是合作关系,而不是上下级关系,更不是雇佣关系。恽每个月可以领到工资,他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教学生/带学生。这些学生不仅包括研究生也包括本科生。 最后,给Ge支一招。 我是支持他告老师侵权的,但是不应该告他一个,应该连带告这篇论文的合作者,包括OSU的Dong Xuan,因为Dong Xuan也涉嫌抄袭/剽窃和学术不端。很多老师可能从本能会支持恽,也许是怕损害自己的利益, 但是在美国,可不是这样。美国的标准比中国的简单得多,无论Dong Xuan是否看过Ge得论文,他的合作者如果涉嫌学术欺诈/剽窃等问题,Dong Xuan也不能什么事情都没有的。何况这篇文章OSU是第一单位,所以OSU应该是最大的受益者以及被告对象。如果这个事情成立,Dong Xuan可能无法在OSU立足了。 我希望这个事情可以让中国的学术界更加纯粹,更加规范起来。比如我们热心的读者可以写信给OSU的系主任或者写给IEEE的编辑,让他们调查这个事情。我们可以借这个机会让中国学术界惊醒,从而 建立正确的师生关系:老师和学生是合作,而不是附庸关系。我们姑且叫这个事情为苏州大学恽教授学术丑闻。 参考: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1409179-797032.html
18408 次阅读|135 个评论
“苏大教授门”事件:一场怪异的闹剧
热度 2 陈龙珠 2014-5-24 12:01
网曝“苏大教授门”事件已经10余天了,当事者双方都在科学网上开通博客说明情况。本博对谁是谁非的裁判已没有兴趣,只是觉得这事可能会将中国高校的师生关系推向更加冷漠的境地。 在一位学者认定相关论文的学术价值不高的博文下,看到举报其指导老师剽窃其本科毕业论文之学生的点评和一位注册网友的再评论,读起来令人感慨,特转载如下。 ----- 陈镜超 : 戈恽纷争之 谜 (2014-05-23)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788889-796973.html ress 2014-5-23 19:06 ~~~~~~~~~~ 戈鋆 2014-5-23 14:07 作为当事方,我本人的看法其实跟作者差不多:1. 这个方向其实挺无聊的并且没有什么技术含量。2. 我的本科毕业论文水平不高,拿出去我自己都觉得有点丢人,所以不愿意翻译成英文去发表。所以论文被剽窃这件事在我看来简直不可思议,又不是好的工作值得去抄袭,对方这样不嫌丢人么? ~~~~~~~~~~ 从戈的回复可以看出,到现在为止,戈都没有意识到为什么恽他们的文章可以发到计算机的顶级会议和顶级杂志。各位觉得这样连文章的价值都是完全靠杂志的档次来断定的人,有资格作为作者之一吗? 恽的问题在于,他们把问题化为一个本科生都可以做的时候,他真的拿去让一个本科生来做。学生做了其中一个步骤,而且这个步骤还是在恽指导下做的,思路工具都由恽提供。他的本意是让学生锻炼一下就完了。现在学生回过头来说这是学生的功劳,老师应该引用他。这从严格的学术角度来讲是应该如此。注意,只是理论上应该如此。 但从恽的角度而言,戈几乎没有实质性的贡献。而真正学术上,戈也并没有实质性的贡献。原因在于,他自己都承认那些方法很初等,而且解决问题的工具(那本专著中的定理)也是恽告诉他的。这说明恽自己完全是可以抛开戈自己独立解决的。之所以让戈做完全是锻炼他的能力。所以,即使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恽还有进一步的指导,这个问题的解决也应该归功于恽。 恽戈之争,这至少给大家提了一个醒,在做比较重要的问题时,除非对方人品可信,否则还是需要做些适当的保密的。否则,即使这样一个来龙去脉比较清晰的事情,也很有可能像恽这样被泼一身脏水。 恽应该庆幸,如果戈是一个研究生的话,那他就真的是完全说不清楚了。本科生的学术素养,除非是及其天才的少数,是完全没有办法独立科研的。当然,如果戈是一个研究生,恽应该会有所保留的。很可能也正是因为戈是本科生,所以他才没有什么保留。也有可能,如果戈的的确确完全做出了他布置的任务的话,他会将戈列入作者。他没有列入戈作为作者完全是因为戈贡献不够。 综合而言,我只能说,我同情恽,鄙视戈。 ----- 戈鋆 (举报方) : 关于论文被剽窃事件的一点简短的声明 (2014-05-16) 恽自求 (被举报方) : 对戈鋆剽窃指控的真相公布 (2014-05-23)
个人分类: 高等教育|4460 次阅读|9 个评论
评戈鋆、恽自求事件,兼论王宇澄举报王正敏
热度 13 dulizhi95 2014-5-24 08:38
评戈 鋆 、恽自求事件,兼论王宇澄举报王正敏 刚不久王宇澄举报其导师王正敏,又一起学生举报老师事件,来得真快! 首先简单定性,这次戈学生举报恽老师事件,某家完全站在老师这一边,并认为戈学生绝对是不得体的一方,错误的一方,违背常理的一方。 这个与前些时王宇澄举报王正敏事件,性质是根本不同的。在那个事件中,王正敏确实有重大的学术不端,且这一重大不端为王导师带来了巨大的本不应该属于他的利益。这一点非常重要,带来了巨大利益和后果的学术不端与没有带来巨大利益和后果的不端,无疑其严总程度是有大不同的。另外作为学生的王宇澄之所以举报,是因为他遭到过前者的显著亏待甚至整治。 我这个人比较实际和直率,而不喜欢装高境界,鉴于王宇澄博士曾经在本人的博文后留言介绍情况,本人也在王博士的博文后留言建议:以妥协的方式解决,斗下去只会两败俱伤。并且,王正敏的学术不端属当今的“世道行为”,而绝不仅仅只是王的个人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仅仅只是打了一个王正敏,并不意味着实现了正义。然,王博士回复暗示,王导师曾经对他有过手段恶劣的亏待、打压和整治,他必须战斗到底。这个旁人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说心里话,就我个人而言,假使我有个什么复杂的算法构想,或者哪怕仅仅只是要做一个较复杂的程序,我绝对不会认为一个杂牌的本科生乃至于研究生能帮我什么忙,也绝不会去指望这种帮忙,假使我要指导学生去干这样的事的话,那么,我自己独自干所花的时间精力只能是更少。戈学生如此大张旗鼓地举报其导师,他到底有什么显著的价值被人剽窃了呢?毫无疑问没有! 严格的学术标准并不排斥最起码的情理和常理。 论文署名,尤其是国内普遍的论文署名,主要看重的是第一作者,有时还要加上通讯作者。你作为第一作者还是作为独撰作者,在职称评审等“晋升”事件上都是没有区别影响的。在这种情况下,严格一点,或者说友善厚道一点,别人在你的论文中帮了忙,做了事情,无论大小,这个时候让别人署署名,是应该的。若小气到不想让人署名的话,你当初就别找别人帮忙啊。一般说来,这个署名既不会给你带来什么损失,也不会给别人以多大收益。 反过来,正是因为这一点,假使因为疏忽而没有给帮助不大的人署名的话,也符合情理。在这种情况下,大动干戈地去举报毫无疑问是过头了!尤其是那个小小的本科生你的那点所谓的贡献也是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的,却要去举报自己的老师。 我要问问那些乘机起哄,故意拔高高度,一本正经指责恽老师的科网“科学家”们,你们能保证在当今世道,在你们的所有“晋升”道路上,都是绝对的清白,都没有使用任何“盘外招”吗?你们能保证你们的所有“论文”,都绝对是原创价值、没有瑕疵,没有不严谨的袭用吗?我们不妨对你的历程和你的论文审一审? 关于恽老师的回复博文,总体逻辑无疑是成立的,其道理是说得过去的。当然,正如有博友所指出的那样,恽老师在文章中包含着对学生的威胁字句和过于尖锐的指斥,这个作为老师恐怕不当。 其实在这种态势下,恽老师面临两难:不回复,过多的假道学家的指斥铺天盖地而来,由此造成的心理压力和实际损害都是不可小视的;回复,过多指责甚至恐吓学生不当,但道歉也不合适,这时候道歉反倒真的让人认为你理亏。尽管确实,他当时要是让学生署了名或加了致谢会更好一些。反过来,加了没加对学生又有多大影响呢?由此也可反衬出学生大动干戈的举报行为是多么地荒唐。
4997 次阅读|20 个评论
学生与导师不是天敌
热度 9 fs007 2014-5-21 11:26
寻正 我主张恽自求教授涉及剽窃与欺诈,让不少导师着急,憋急了,导师们就咬牙切齿,理讲不过,不讲了,反正你们要说恽自求剽窃, 那就是冤假错案 ,比做了扶老人的好人还被冤判赔钱的小伙子还冤啊!你们批判导师,那咱 举一个学生恶劣的例子 ,看不恶心死你! 蒙古人杀中国人,凡有反抗气质的,全都杀了,好不容易明朝恢复一下,结果又遇到满清,又把中国人的血性基因梳理一遍,这种社会选择的结果就是,中国人比较地逆来顺受,喜当窦娥,讲究“吃亏是福”,不过,吃亏是福的心态调节得不好,国人喜欢做怨妇:不管受到多么恶劣的欺压,大家不弃不离,但怨气是相当地重。改革困难重重,主要还是因为想改的人只会报怨,而且是事后报怨。 许多人无法讲理的时候,就攻击不相关的地方,你不在中国,当然不知道中国的现实。这没逻辑不要紧,不少人信这“理”儿。学术规范不是美国人的特权,而且,中国有的,美国会没有?即使是乌七糟八的事情,大多数还是中国人跟外国人学的。当年到美国留学,房老权见面就聊卢刚,这小子心忒黑,把本来学术声誉很强的爱荷华大学天文物理系直接打落尘埃,有名望的教授被他用枪干掉了一半,几十年恢复不了元气。房老板说,这还真不是中国人的错,中国人发起狠来,不用枪。用不着把处心积虑要把中国描述成地狱,或者学术界的丛林。 就师生关系而言,不论是中国,还是外国,大多数时候都是融洽的,而且, 一个合理的师生关系,是让导师与学生都受益的 。那些不接受我的观点的人,差不多都基于一个错误的前提,那就是,学生是导师的天敌,学生发了论文,就得要抢导师的智识产权。当我们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指导我们的行为时,就会发现这个世界寸步难行,而且最终现实还会证实我们的怀疑是对的,这在社会学上叫Self-fulfillingPhilosophy(预言自证),即“恶有恶报”。人是有感情的动物,而且大家都对感情敏感,你以恶意看别人,没遇到基督徒,别人一样地白眼看你,冲突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 如果存了恶意,没有了信任,合作就失去了基础,那就没有什么规则管用,得到的始终是有冲突的结果,照顾一方的利益,必然损及另一方的利益。所有的学术规则,制定的基础是人如果懂得合则两利,分则俱失,而不是为极端自私的人服务的。自由是相对的概念,如果懂规矩,守道德,在学术界混的自由度极大,远远超过出租车司机,但你不懂规矩,要跟道德规范过不去,则处处受限,反而要去羡慕出租车司机的自由。 当我在实质性贡献这条底线不退缩的时候,不少导师把我当住仇人,好像我设了多大一个门坎似的。只要发表过数篇文章——凭实质性贡献发表——就会发现这实质性贡献还真不是一道门坎。你找到课题,参与研究设计与讨论,参与理解研究结果,参与论文写作修改,都是实质性贡献,难吗?一点也不。最少,你也能在理解结果与修稿时做些贡献,达到署名标准。 事实上,处于相对弱势的是学生,限于资历与话语权,学生做实质性贡献的难度要高于教授及导师,但几乎不可能出现学生不做实质性贡献的情况,当然,以权谋私硬塞的,父母发文搭顺水船的不算。为什么没听见抱怨学生没做实质性贡献却强夺智识产权的呢?因为他们处于弱势地位,想腐败也没机会,只能有智出智,没智出力,实质性贡献根本就是不是门坎。 回到我对清官的批判,中国的清官根本就不讲法理,绝大多数人读了,脑袋中的印象就是戴着官帽两耳朵直闪的黑脸包公。对不起,我讲的十有八九就是你! 法理法理,先说断,后不乱。学生跟导师要处处坦诚,否则师生关系就容易入走误区,信任一旦失去,就难以挽回。我当年读硕士,导师就不喜欢我跟一位与他有积怨的博导往来,涉及转博,我的意向就是转向那位导师,而我的硕导就不高兴,多次给我做“思想工作”,但我从不骗他。对不少人来说,可能会与导师虚与委应,跟自己喜欢的博导把手续办妥了,再给硕导一个“惊喜”,然后振振有词,就知道你不喜欢,这样避免了大家冲突与尴尬。真的避免了吗?良好的师生关系有如一家人,有不顺意的地方,但仍然是一家人,只要能相互信任,这个关系就经得住考验。 如果你的导师真是鼻孔朝天的人,你有一言相逆就驱逐出门的人,这样的导师还是一见面就得罪的好,早分离就早打算,各不相误。同样地,如果学生阳奉阴为,经历一点批评挫折就哭爹喊娘,寻死觅活,还不如一见面就给一闷根敲下课,早一点踢出门,少丢你一点人。 学术求真,做人求真,在师生关系上,要永远求真!你如果不会在科研活动万事求直,你做不了好学生,做不了好导师。你可以任劳任怨,连文献都帮导师看了,该如何改论文也教了导师,然后把文章送给导师单独署名,不止送一篇,毕业后都再送两三篇,你仍然不是好学生。你可以把设计包了,研究也自己带着他的师兄妹帮助完成了,连初稿定稿也帮学生搞定了,你不是一个好导师。我用得着解释为什么这样的人不是好学生好导师吗?用不着。 你如果在科研中委曲求全,在别人不遵守学术规范时讲究大度、宽容、与包容,你就不是一个好人,在大度背后是懦夫,在宽容背后是纵容,在包容背后是包庇。差不多在所有时候,这么做的结果都与初衷背道而驰,求理解得到猜疑,求和平得到冲突,求友谊得到的是仇恨。你吃了亏,表面不说,背后必定说,今年不说,明年必定说,此乃人性,而对方得到善意初看友善,一旦你忍不住了,就变伪善。相互信任的基础随之而去,所有良善随风而飘。 人性的另一大缺点,得寸就要进尺,你免去了导师指导的义务,导师就理所当然地认为他没有修稿的义务,你任劳任怨,他觉得你不如旁边的小刘能干。呵呵,小刘就能把导师指挥得团团转。你把实验规程都设计好了,觉得普通实验技术人员睁着一只眼也能完成实验,结果那当学生的说你瞎指挥,不懂装懂,害他损失了两天时间,最终还是他自己修正实验,才获得了相应结果。当面笑瞦瞦,背后满脸讥。以虚对虚,稍不留神,你就吃自己酿的苦酒,然后学生凑堆骂导师,导师凑堆贬学生,一代不如一代?其实是代代相传。 学术规范归根结底是为了调节学术关系的,其中包括师生关系。我前面就讲了学位论文的智识产权的分配问题,初看是学生占便宜,你仔细考查会发现导师不吃亏,学生做了超绝贡献的可以分享诺贝尔奖,而导师该拿奖时,诺奖委员会从来也不含糊,从来没有因为涉及学位论文或者师生合作就分不清楚。你熟悉学术规范,这重复发表的机会就把原有漏洞都补得严严实实的了。 学生做得不对,导师为留面子而不批评指教,那是误人子弟,也侵犯学术规范,大多数时候,还存在跟学生默然共谋欺骗公众。导师如果越界,学生因为害怕而三缄其口,或者在受害时逆来顺受,那不应当得到社会过多的同情,因为这样就为恶行扩展推波助澜,让导师得不到改正的机会:开始导师只是想节约点时间,以后就公然当甩手掌柜了,那不是你娇惯出来的么? 很显然,对于那些“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世界”的人来说,我又成了站着说话不腰痛的人,他们随便可以举一大堆得罪了导师被穿小鞋的例子来。在这些人的世界观中,给人指错就是寻仇,给他们指错也差不多像揭露方舟子的剽窃,要他们认错改正,那是没天理的事情。许许多多的人试图教导我,我不懂中国现实,我当然懂,只不过不屑于与伟光正为伍而已。你们可以继续坐井观天,看不到世界真相。 学生与导师之间的关系是互动的,如果你按照导师的标准要求你的导师,让你的导师尽导师的义务其实容易得很。导师按学生的标准要求学生,如果你嫌难,明显你入错了行,改行吧。我没必要浪费口舌。 对于领导而言,在研究之初,就搞好君子协定,如果他要做通讯作者,那么他就要尽通讯作者的义务,只是参与署名,就把他应该做些什么约定好。即使是在最后关头他违了约,比如从普通作者强行变成了通讯作者,有此前的君子协议在,他也会有愧于心,会用另外的方式补偿你,远比你被稀里糊涂地剥脱了通讯作者的署名权要强——许多时候,这些人还认为他理所当然地因为提供了你地盘、资金、与仪器而应该拥有智识产权的最大份额。 不要说我不会做人,因为我的确可以教你做人的技巧。与强势人物相处,你还真不能缺这些技巧,不然,被占了便宜别人还认为施舍给了你无数的恩赐。比如说你遇到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领导,他只能贡献给你的研究相应资源,而你多半会最终把通讯作者让给他,你应当如何做?我绝不是叫你跟他顶牛,顶牛的后果你会预见,我也知道。我的办法很简单,开诚布公,让在明处,一开始就做准备,彻彻底底地贯彻学术规范!缺乏想象力的人就满头雾水,你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当你执着于自家那一亩三分地的时候,你的视野为自私阻当,眼界不宽,看不到“真相”。学生嘲笑导师没水平,行啊,你真牛,把导师指导出来。导师不满于学生,要记住,良木做套家具谁都会,朽木雕琢成材的才是高手。基督教讲别人打左脸,右脸也凑上去,那不是说看见流氓欺负人,你也凑上去非要他欺负一下才过瘾,而是你用额外的隐忍、最大的善意、一心为人的处世技巧,把本来一个社会的恶劣场景,转化为最优结果。这个结果,就是学术规范得到贯彻。记住,要遵守规则,而不是像自己一家争先恐后地剽窃而把自己标榜为打假斗士那样,随私欲而创造修改规则。 在不利条件下,要贯彻学术规范,你就得求直求真,一开始就讲规矩大义,用它来约束领导。再次申明,不是叫你顶牛,而是叫你在研究过程中从一开始就预料以后的发展,领导这道坎过不了,那么就把领导培养成真正的通讯作者,让他参与研究实设计与实施,让他懂整个研究的结果与意义,让他在写作起到通讯作者的作用,一旦发表,做货真价实的通讯作者。难么?很难,也不难,有所付出,也就有所收获,你的利益会得到最大化。其实,良好的科研合作关系都是这么形成的。 在形成君子协议之时,尽量采用书面方式,比如用电邮,就可以存档。即使关系变僵了,也有证据谁做了什么,谁该做什么,免去了以后打官司,拌嘴皮寻找证据的困难。 学生与导师不是天敌,而是一家人,要抱着这样的心态处理师生关系。研究生教育,尤其是中国的研究生教育,还应当设置人际关系学的课程,入学即修,让研究生学会管理自己的导师与自己跟导师之间的关系。导师嘛,就只能自修了,最起码的,多读读寻正,得点教益,免得误人子弟,教书不育人,吃力不讨好,实事干一堆,名声臭千里。
个人分类: 科学普及|4167 次阅读|18 个评论
戈鋆真是个渣男!
热度 66 xcfcn 2014-5-20 21:45
科学网没完没了的谈论戈恽事件,烦死了。我只好趁机看了一下事件比较原始的文献(附在文后)。看完之后,我才发现戈鋆真是个渣男! 1、恽老师帮他在大学期间就申请到“国家级创新性实验计划”《传感器最佳覆盖问题》,虽然戈同学大言不惭的说自己主持,但是任何一个中国人都知道具体是怎么回事。显然这是恽老师一手帮他搞到的,仅仅用了戈同学的名义而已。因为我们知道恽老师一直对该课题感兴趣。 2、戈同学虽然有了国家级课题,但根据他的博文所知,他做毕业论文还是不上心,在恽老师不断鼓励和每周组会的不断互动下,戈同学做出了点东西。我个人完全相信恽老师后来所言,这个工作换成任何一个同学都能做成。 3、戈同学做完论文之后,就他后来所言,觉得自己的论文价值不大,根本就没有想到要发表它,而且也根本就没有继续深入研究的兴趣,而且我可以断定,就算是戈同学想发表文章,他一个本科生也不太可能写出论文。 4、一个自己完全弃之如敝帚的东西,一个自己导师多年关注的课题,就因为发表了一篇会议论文没有带他的名字他就出离愤怒了。后来看到正式论文发表后,居然一上来就措辞严厉指责自己曾经的导师剽窃。我想任何一个老师看到之后都会更出离愤怒,怒不可遏。 5、一个自己指导的本科生因为做了一点例行性的工作,因为没有带他的名字,就到了从此之后自己连该课题都不能碰的程度,这样的导师是何其可悲和窝囊。 6、戈同学最人渣的地方是,口口声声说要申诉到基金委、期刊以及相关单位。我不知道他具体做了没有?如果做了的话,为什么不等他们的处理结果就公之于众?要知道恽老师是有高血压的,他是在严辞指责恽老师剽窃的。为什么要致对方于死地? 7、最看不起戈同学的是,你所有的情与理都可以不管。你就是觉得自己占理,要整死对方,让对方死无葬身之地。你直接做就好了。可是他却首先把自己放在道德高地上,他老人家这样做是为了净化中国肮脏的学术界。看到这个我就笑喷了。 8、而这显然不是事实,第一,当他最早发现时,他没有任何的动作,而是忍受了一年,直接原因是觉得自己羽毛没有丰满,怕斗不过对方。第二,现在终于公开,其理由居然也是怕自己如果不是先下手为强的话,怕对方会使坏。总之,其动机都是考虑自己的利益,这跟他宣称的高尚目的没有半毛钱关系。 总之,戈鋆同学就是那种人渣:只要你跟他有半点瓜葛,他就可以无所不用其极的搞死你,而且无限夸大自己的贡献。自己站在道德高地上没有底线的指责别人。不管对方曾经对他有多好,不管对方可能为此要付出多少代价(不是因为对方真的错了,代价完全来自相关利益人的公开指责就足够受了。) PS:我猜测戈恽关系转变的时间点是戈写信告诉恽别人相关的研究工作,具体邮件内容我不知道。相信应该是戈的言辞严重触犯了恽,否则恽不会当时就动怒,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恽后来写论文不带戈,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戈要google恽的论文,以期找到机会整对方。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戈一开始给恽写信就措辞严厉,并且直接指责和威胁。 PPS:戈同学口口声声说恽没有指出戈的贡献,强烈要求对方引用他的贡献。说实话,我还真不知道在学术论文里怎么引用一个本科生根本就没有公开发表的毕业论文。 王春艳 2014-5-21 06:52 您说话太狠,所以也是个狠角。 我觉得学生要求署名不过分。 博主回复(2014-5-21 08:27) : 昨天我回复一个博友私下留言是这么说的:于情于理,我都觉得戈过了,而且是太过了。而且这种东西应该尽量寻求体制内解决,而不是放在网上文革式指责自己曾经的导师。 博主回复(2014-5-21 08:25) : 王老师,我哪里表达过,学生不能要求署名啊?我对事件的看法是这跟是否剽窃完全没有半毛钱关系,完全是组内争credit而已。而在我看来,给不给戈署名都可以。 人人网戈鋆状告苏州大学恽自求教授剽窃事件 (2014-05-11 10:07:36) 以下只是戈鋆本人之言,无责任转发 本人2006年进入苏州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基地班学习,在校期间是2006-2007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2010年至今为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生,目前是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访问学者。本人是美国《数学评论》(Mathematical Reviews)评论员(Reviewer Number 103063),德国《数学文摘》(Zentralblatt MATH)评论员(Reviewer Number 14999)。 恽自求教授是苏州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的教授、博导,百度百科显示他“1997—2007年,担任中国民主同盟江苏省委委员、苏州市委常委、苏州市政协委员/常委。” 在苏州大学学习期间,我于2008年5月至2009年6月主持国家级创新性实验计划《传感器最佳覆盖问题》,受教育部资助3.9万元人民币,恽自求教授是项目的指导老师。2010年,恽自求教授成为我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他向我介绍了无线传感器最优覆盖领域的一个猜想:平面的最稀疏2-覆盖布局是否是等边三角形网络,并告知我,关于无线传感器的最优多覆盖问题,包括2-覆盖,当时完全是空白,没有任何研究结果。他向我指出,在等面布局的意义下,如果能逐个考察全部107种凸多边形等面镶嵌构型,就能证明猜想是正确的。这是他在我整个论文撰写期间,给出的唯一指导。问题在于,全部考察这107中构型是完全不现实的,除非借助计算机以及仔细的结构分析和编程。在完成学术论文的过程中,我利用非常简单的平面几何的分析,证明了若干引理,将需要考察的情形降为22种(有些情形可以合并考察,所以实际数量不到20),并分别计算出相应的覆盖密度,在等面构型的意义下证明了平面的最稀疏2-覆盖布局是等边三角形网络。这个降低构型数量的关键步骤,完全是我独创的,与恽自求教授无关,这也是我在这项工作中最重要的贡献。这是一个非常简单,但是原创性的工作,但由于我并不喜欢这个领域,更倾向于做纯数学的研究,所以毕业后我并未再关注该领域的进展,也从未考虑将毕业论文的结果整理发表,尽管我知道该结果足以发表在一个较好的计算机或工程类的SCI期刊上。 2013年5月,我出于对恽自求教授的尊敬,想了解他近期是否又发表了一些新的结果,于是在google scholar上搜索了他。结果我非常惊讶地发现,恽自求教授作为通讯作者和多位合作者,包括多位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Dartmouth,Ohio State University,以及澳门大学的教授在2011年计算机网络界顶尖会议Infocom上发表了一篇题为Optimal Multiple-Coverage of Sensor Networks的文章,文章主要结果即是我毕业论文中的主要结果,文章思路与我毕业论文的思路一致,只是稍加改进,增加了一条引理,将需要计算的构型数量减少为12种。2011年该文章的发表我完全不知情,他们不但并未把我列为作者,甚至未提及我的任何贡献。他们在文章中写道:“However, the optimal multiple-coverage problem remains an open problem to date. In this paper, we study the optimal two-coverage problem as a first step to tackle this open problem.” 以及 “To the best of our knowledge, our results are the first direct answers to the optimal multiple-coverage problem.” 这显然是赤裸裸的剽窃和非常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 然而多位关心我的人劝我说,在我在学术界立足未稳,还没毕业更没找到工作的情况下,追究此事可能会给我带来非常大的麻烦。等我在学术界取得教职后再追究此事不迟。由于我深知恽自求教授背景深厚,不仅是教授,还是前高官,不可谓不位高权重,而涉嫌剽窃的论文的其他作者中不乏地位非常显赫的高校官员。所以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4日,我并未采取任何措施。 然后2014年五月初,也就是一周前,我非常意外的发现,恽自求教授作为第一作者及其合作者将剽窃的会议论文稍作修改,投稿了工程领域的著名期刊IEEE/ACM Transactions on Networking,文章题目为“Connected Optimal Two-Coverage of Sensor Networks”,已被录用并在期刊主页上发布(in press),即将正式发表。下面是文章相关链接: http://xplorebcpaz.ieee.org/xpl/articleDetails.jsp?tp=arnumber=6552847queryText=Connected Optimal Two-Coverage of Sensor Networks 再发现这篇文章之后,我不能抑制内心的愤怒。由于文章还未正式发表,我立刻发邮件给恽自求教授,要求其尽快给我一个解释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否则我将联系刊物主编要求撤稿,并联系论文涉及的各单位包括校方以及基金委说明情况。 然而恽自求教授随即回复了一封近似恐吓的邮件,在邮件正文中捏造一些不相干的事实,并声称我是一个没有底线的人,并对我发出最后通牒:“我要求你在下星期一(5月12日)以前,给我一个明确答复,以了断这件事情。如果你置之不理,我准备向我们院长汇报这件事,由他出面将你的电子邮件与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转发给你们院长(可能也是你导师,因为我们2010年在成都开会时,一桌吃过饭,当时我们还谈论过你)。说实话,收到你电子邮件当时我就想这样做,后来考虑到这样做会毁了你,因为尽管目前青年人急功近利十分普遍,但是罔顾事实,恩将仇报进行无赖勒索这样没有底线的人还是十分罕见,起码在我30多年教学生涯中接触过的数千名学生中,你是第一个。我相信你们院长也会和我一样。”在邮件附件的对论文的解释中,他声称所有的想法都是他的,我只是根据他的想法实现了证明,换成任何一个学生都能完成,几乎没有贡献,所以没有考虑将我列为论文作者。 在明显剽窃学生论文的情况下死不认错,竟然威胁要毁了自己曾经的学生,我实在难以想象这是一个教授的所为。无赖勒索更是无从谈起,因为我并未向其索要论文的署名权,我的目的是希望撤销这篇充满谎言的论文。我对恽自求教授没有任何利益的要求,对争论文署名也没有兴趣,事实上我虽然不是一个出色的数学博士研究生,但至少在国内来看,我的学术工作包括论文数量都远远超过一般的博士研究生,我完全不需要一篇肮脏的论文。于是我回复了一封措辞较为强硬的邮件,给出了下面三个解决方案,任何之一我都能接受: “1. 你们撤回论文,把我列为作者之一,并对一些不符合事实的表述做修改后重新投稿。 2. 你们撤回论文,双方以后都不再发表该结果。 3. 你们撤回论文,对不符合事实的表述做改正,对涉及剽窃的地方加上对我毕业论文的恰当引用后重新投稿。” 我想,恽自求教授毕竟曾经是我的老师,如果他愿意在剽窃的论文正式发表之前承认错误,作出修正,我是愿意不在追究的。但是,意外的是,他给我的回复只有五个字:请好自为之。 我想他是完全错误的估计了形势。他以为自己和合作者位高权重,而我只是个在校生,所以恐吓就能解决问题。我只想说一个字:naive。我是厦大的学生,不是被吓大的。 他也完全错误的估计了这个时代。当消息闭塞的时候,我或许无法与他抗争,但这是信息时代,公布证据实在是太容易了。由于剽窃手段过于拙劣,即使是外行,也能在短时间内分辨出谁在撒谎。我愿意相信学术界,也愿意相信公众。 我认为学者的学术名誉是学者的生命。学者的操守和学术规范是不能被突破的,而如果学术规范被轻易地突破而不能得到有效的纠正,那这个学术界就成了名利场,而不配称为学术界。在这场争端中我没有任何个人利益,因为我不追求剽窃论文的署名权,我唯一的目的就是,还给我们一个更纯净一些的学术界。 上述是整个事件的简要过程,所有证据,包括三篇论文的对比、往来邮件全文,我将在近期全部披露。为了防止不怀好意的人指责我伪造证据,所有邮件除了复制发表之外,我还将全部截屏。 当然,我决定公开此事,抗争到底的原因还有一个:我最近比较无聊。 发生了这件事以后,你们问我对我的生活有没有影响,我说有,那就是,学术宅的生活一下子变得丰富多彩了。 感谢支持我的各位,包括众多的老师和朋友们。 IEEE/ACM TRANSACTIONS ON NETWORKING以及INFOCOM上的文章 发件人:Jun Ge mathsgejun@163.com 收件人:恽自求 ziqiuyun@gmail.com 时 间:2014年05月05日 16:24 (星期一) 恽老师: 你好。最近我发现你和他人被IEEE/ACM TRANSACTIONS ON NETWORKING接受的文章Connected Optimal Two-Coverage of Sensor Networks以及Infocom上的文章Optimal Multiple-Coverage of Sensor Networks中的核心内容包括主要定理是我本科毕业论文的结果,文章中主要定理的证明思路、内容以及图示都与我的毕业论文类似。我想你和他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学位论文中的结果作为主要结果发表(虽然进行了一定的补充和改进),并且没有把我列为作者,是非常不合适的。希望你能尽快给我一个解释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否则我将联系刊物主编要求撤稿,并联系论文涉及的各单位包括校方以及基金委说明情况。 戈鋆 (二) 解释请看附件 发件人:ziqiu yun ziqiuyun@gmail.com 收件人:戈鋆 mathsgejun@163.com 时 间:2014年05月07日 12:23 (星期三) 附 件:1个(解释与答复.doc ) (备注:该邮件正文一个字都没有,只包含一个名为“解释与答复的附件”,该附件的原文相当长,关于该附件的原文和我的评论、反驳,将于近期另文发布) (三) Fwd: 解释请看附件 发件人:ziqiu yun ziqiuyun@gmail.com 收件人:戈鋆 mathsgejun@163.com 时 间:2014年05月09日 09:45 (星期五) 附 件:1个(解释与答复.doc ) 查看附件 戈鋆: 两天前发出的电子邮件,应该已经收到。原来想就此为止,但是考虑到你是个做事没有底线的人(实际上我应该在2009年我叫你报销去北京与平时有关差旅费时,你混进大量从同学处讨要来的车票这件事开始对你教育与保持警惕的),只要你不给我明确答复,你会做出什么事情,我难以预料。虽然我问心无愧,但是我已经是个退休的老人了,不愿意因为你打扰我平静的退休生活与影响自己的健康(我有高血压,因为坚持服药,血压一直控制得很好,但是收到你电子邮件后,因为气愤与考虑怎样应付你,最近几天血压一直降不下来),因此我要求你在下星期一(5月12日)以前,给我一个明确答复,以了断这件事情。如果你置之不理,我准备向我们院长汇报这件事,由他出面将你的电子邮件与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转发给你们院长(可能也是你导师,因为我们2010年在成都开会时,一桌吃过饭,当时我们还谈论过你)。说实话,收到你电子邮件当时我就想这样做,后来考虑到这样做会毁了你,因为尽管目前青年人急功近利十分普遍,但是罔顾事实,恩将仇报进行无赖勒索这样没有底线的人还是十分罕见,起码在我30多年教学生涯中接触过的数千名学生中,你是第一个。我相信你们院长也会和我一样。 不谓言之不预,你好自为之! 恽自求 ---------- Forwarded message ---------- From: ziqiu yun ziqiuyun@gmail.com Date: 2014-05-07 12:23 GMT 08:00 Subject: 解释请看附件 To: 戈鋆 mathsgejun@163.com (四) Re:Fwd: 解释请看附件 发件人:Jun Ge mathsgejun@163.com 收件人:ziqiu yun ziqiuyun@gmail.com 时 间:2014年05月10日 04:08 (星期六) 恽老师: 在这之前我是非常尊敬你的,对你是非常感激的,我还曾写过关于你文章,充满了感恩,很多人都看过。2011年的时候,我在厦大听了一场无线传感器随机布局的报告,感觉这是个你的领域的重要结果,就马上找到了论文发给了你。 但是你的回复让我非常震惊,用类似文革的抹黑手法来对待一个学生,不是一位教授的作为。至于你说的报销经费这种不相干的事,我想只要查账,就很清楚了,谁报销了多少,谁有问题,一目了然。 我上一封邮件中给你提的要求并不是要争一篇文章的著作权,当我看到你的那篇Infocom文章以后我本不愿意跟你再有任何瓜葛,也不想去追究。但是再次看到你被IEEE/ACM TRANSACTIONS ON NETWORKING接受的文章,我再次感到非常失望。我的本意是如果你愿意撤回IEEE/ACM TRANSACTIONS ON NETWORKING上的那篇文章并且以后不再发表,我就不再追究,也不会公开此事。如果你愿意先撤回后作出修改,把我列为合作者之一,我也同意,毕竟在我看来我是有重要贡献的,我是第一个给出一些尽管简单但是很有效的引理,将107种布局减少到22种的人,这如果不是基本的贡献,我就不明白你们对贡献的判断标准了。我承认你们的证明是完整的,你们新加入的一条引理是重要的,但这是在我的几条引理的基础上的工作。我的贡献虽然理论上不难,但是非常明显属于基本的贡献。 我认为学者的学术名誉是学者的生命。学者的操守和学术规范是不能被突破的,而如果学术规范被轻易地突破而不能得到有效的纠正,那这个学术界就成了名利场,而不配称为学术界。 我并不想去争这篇文章的署名,这很没有意思。事实上写完本科毕业论文到现在,我知道我论文中的结果稍作修改后足够拿去发表,但一直没有想过要投稿,因为我并不喜欢这个领域。在没有失去在学术圈妥善解决此事的所有可能之前,我并不打算将此事公开,虽然公开对我而言是非常有利的,对比一下三篇论文,是不是直接抄袭了我的引理,是不是直接挪用了我做的图,一目了然。我想解决方案有下面三个供你选择: 1. 你们撤回论文,把我列为作者之一,并对一些不符合事实的表述做修改后重新投稿。 2. 你们撤回论文,双方以后都不再发表该结果。 3. 你们撤回论文,对不符合事实的表述做改正,对涉及剽窃的地方加上对我毕业论文的恰当引用后重新投稿。 至于你说的要联系苏大数科院的院长以及我现在的院长,我很吃惊,也觉得很可笑。我已保留了所有的证据并多方备份,如果你非要把事情公开,对我来说,有一个好的机会让学术界变得更纯净,何乐而不为。一旦公开,请你注意,这就已经不单单是学术界的事了。 学者的学术名誉是学者的生命。我实在不明白,直接用了我论文中的引理及证明而不标明;明知我的毕业论文的存在而在文章中声称该领域以及该猜想此前没有任何已知结果;直接利用了我做的图,这些不叫剽窃,那还有什么能叫剽窃。 请两天之内给出合理答复。 请好自为之。 戈鋆 2014.5.9 (备注:所署时间比发件时间早一天是因为我在美国,有时差 上一篇日志的最后一封邮件中,我想我的反驳是一针见血的,我的要求是非常低的,给出的最低条件是让他们撤回论文后做适当修改,保证对我工作的恰当引用,如果他们能做到,那我就不在追究。我想,我已经做出了巨大的让步。但遗憾的是恽自求教授拒不认错,拒不撤回论文,他回复的邮件如下,只有五个字。 (五) Re: Fwd: 解释请看附件 发件人:ziqiu yun ziqiuyun@gmail.com 收件人:Jun Ge mathsgejun@163.com 时间:2014年05月10日 21:10 (星期六) 请好自为之! 恽自求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我想已经完全没有挽回的余地了。我绝不可能让一篇充满谎言的论文就这样正式发表,绝不可能让学术规范收到如此的亵渎。从这时开始,我决定彻底公开此事,我将向苏州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厦门大学及厦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中国国家自然抗向基金委、美国科学基金委、期刊 IEEE/ACM Transactions on Networking 以及广大公众、媒体公布事件的详细经过以及所有证据。 下面这封邮件并不是与恽自求教授的邮件,而是和两位非常关心我的人的邮件,因此我将隐去他们的姓名。至于公布这封邮件的原因,主要在于这封邮件充分解释了我发现剽窃行为后的心路历程。 (六) 关于论文被剽窃一事 发件人:Jun Ge mathsgejun@163.com 收件人:######@### ######@### 时 间:2014年05月10日 03:32 (星期六) ###,###: 邮件均已收到,非常感谢您们的支持和建议。 在去年五月左右我得知自己的毕业论文被剽窃之前,我对恽自求老师是感恩的。举个例子来说,2011年4月,我在厦大听了一场 University of Missouri – St. Louis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一位老师的学术报告,报告内容是关于无线传感器网络的随机布局,听完以后我觉得这是恽老师近期所工作的领域的一个很重要的工作,他应该会感兴趣,就第一时间找到那篇论文给他发了过去。在我本科时期和他的交往中,他的言谈给我的印象是他是个正直的学者。现在想来,我还是太单纯,从来没有想过一个比较熟悉的教授会做出剽窃学生成果这么恶劣的行为,事后还能理直气壮地恐吓可以毁了自己以前的学生。 我从高中开始,就打定主意以后要从事数学或者物理的研究工作,或者在一所优秀的中学教书。在本科进入数学系以后,我从来没想过以后要从事别的工作。这一部分是因为我对数学的兴趣,还有一部分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一直觉得,学校、大学,特别是大学的基础研究学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比社会上其他的行业要更单纯。我从小就不会奉承别人;也从来没有因为有事有求于人而给谁送过礼;我曾经两次住院动手术,其中一次术前还被诊断为很高的可能得了肌肉瘤(事后切片检查其实只是运动中拉伤了肌肉引起比较严重的发炎),别人都建议我父母给医生送红包,最后我父母没有那么做,我更是排斥这么做。对于很多社会上常见的潜规则,我从内心非常排斥的,我一直认为高校,特别是一些好的高校,即使不像象牙塔这个比喻说的那样单纯,也比别的行业要好一些,甚至好得多。这就是我坚持要走学术道路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这也是为什么我最开始得知论文被自己曾经的老师剽窃这件事之后,会非常的愤怒和失望,进而想要去举报他。我觉得学者的操守和学术规范是不能被突破的,而如果学术规范被轻易地突破而不能得到有效的纠正,那这个学术界对我而言就没有多少吸引力了,我宁愿去做一个高中老师,教比我年轻的年轻人数学是怎样的有趣和有用,教他们要怎么做人。 去年事情发生后,我征求过###以及###的意见,其中###老师劝我在学术界立足未稳,还没找到工作前不要追究此事,否则可能对自己不利,我觉得是有道理的,所以将近一年过去了,我也没再去追究这件事。而最近发生的您们已经了解了的这件事,很大程度上是个意外,我没有料到还会有第二篇剽窃论文的出现。在看到论文即将发表之后,我的第一反应是要阻止那篇论文的发表。我不能接受那篇声称“他们是第一个给出该领域进展”,“据他们所知,此前该领域没有任何已有结果”的论文正式发表,于是我随即给恽自求老师发了第一封邮件。现在想来,或许有些操之过急了。 我并不想去争这篇文章的署名,这很没有意思。事实上写完本科毕业论文到现在,我知道我论文中的结果足够拿去发表,但一直没有想过要投稿,因为我并不喜欢那个领域,也觉得我的结果没有多大价值。再联系恽自求老师之前,我想到的可能解决方案有下面三个: 1. 他们撤回论文,把我列为作者,并对一些不符合事实的表述做修改后重新投稿。 2. 他们撤回论文,双方都不再发表该结果。 3. 他们撤回论文,对不符合事实的表述做改正,对涉及剽窃的地方加上对我毕业论文的恰当引用后重新投稿。 相比之下我更倾向于2和3,因为虽然从学术规范上来讲,我应该被列为作者之一,但我现在对恽自求老师的人品以及学术操守非常不齿,我内心不愿意和这样的人共同发表论文。 但是我没有想到他的态度会这么恶劣,用一些莫名其妙的手段来抹黑我,并给出一个所谓的最后期限要我给答复,否则联系两个学院来毁了我。这是非常可笑的,我很难想象这是一个教授说出来的话。我本意只是想让他们改正错误,并不想进一步追究,但他的最后通牒式的邮件给我和给他自己留的余地非常小。 另一个担心是,他的邮件让我觉得,他之后会怎么做完全不可预料。即使我不再追究,也难保他不会在学术界通过各种途径诋毁我的名誉,从而影响我今后找工作。这也是我现在感到为难的地方。所以我现在很犹豫,是否要在回复他之外,先让两边学院的院长和苏大一些了解我的老师知情,万一他先抹黑我,我再出面反驳,对我就更不利了。 至于如何回复他,我想我的底线是他们要修改论文,引用我的工作,指出我的贡献。如果做到这一点,我可以不再追究。我并不想把事情闹大,但是也有可能他的一些后续行为逼迫我公开这件事。我已保存了所有证据并多处备份,万一真的非要走到那一步,我也并不害怕。 当年在苏大,谢惠民教授(我国首批授予博士学位的18个博士之一)以及余红兵教授对我有知遇之恩。来到厦大以后,###和###您们对我有多好我非常清楚,很多我的师兄师姐师弟师妹也都很清楚。一路上能遇到这么多好老师,我已经是非常幸运了。感谢您们多年来对我的帮助、理解和支持。不论这件事为发展到什么地步,不管以后在哪里,不管以后是否还从事学术研究,您们放心,我永远不会做违背良心的事。 戈鋆 http://cache.baiducontent.com/c?m=9f65cb4a8c8507ed4fece7631046893b4c4380147d8c8c4668d4e419ce3b4c413037bfa6663f405a8e906b6075aa4b0fbdfa6722370123b59893d90985ac925f75ce786a6459db0144dc0edec15154b137e150fede69f0bb8025e2d8c5a7d54352ba4475709787f84d0164dd18f6033695p=9064c54ad5c443fd0be296255051cfnewp=8b2a97198c934eac5fefc527565c81231611d63f6cbad0167588c9user=baidufm=scquery=%C8%CB%C8%CB%CD%F8%B8%EA%E4%5Dqid=p1=4
个人分类: 杂论|8735 次阅读|104 个评论
教授,不该你署名之时请克制
热度 60 fs007 2014-5-20 11:33
寻正 中国的许多导师教授素质不高,训练有限,谬论百出,这是为什么我写 《教授,要学会知羞》 。我批评的并不仅仅是恽自求,恽自求的丑闻一旦闹开,自有相应的处理机制,我见不惯这些颠倒黑白是非,在学术道德上始终糊涂一生的导师教授。我先前文章就明确指出,他们屁股决定脑袋,判断是非的能力因为私心太重而丧失,不知社会公正,不知学术公义,才会如此表现。该文是对他们的一个警告,他们持有的一些常识与主张的社会潜规则是错的,抱着错误的东西当着行为标准,是谓不知羞。 《学会知羞》一文引来了许多支持者,同样的,不知羞的教授们一如既往地缺乏理解能力,认为一旦自己占了便宜成了习惯,这个社会就应当永远地如此运行。在这里我公开地批评那些不知羞的言论。 曾几何时,著名作者方舟子把别人的文章偷进《新语丝》,结果被原作者发现并且要求他从其网站中删除,方舟子不理原作者,于是乎原作者指着方舟子骂“贼”,方舟子恼羞成怒,变着法子骂原作者的文章是垃圾。我作为旁观者忍不住嘲笑说, 你连垃圾都偷,不但人品低下,还心理变态 。方舟子多少知羞,对原作者的攻击就嘎然而止。 那些变着法子贬斥戈鋆的人,贬斥戈鋆学位论文的人,应该可以休矣。你们对戈同学的羞辱,远不如对恽教授的耳光重啊。 另一个不知羞的言论是, 作为教授导师,掌控了科研资源,是他们提供了场地、资金、与仪器,因此就理所当然地要署名。许多人基于吃别人的嘴短,拿别人的手软的原则,也想当然地以为科学规则就是那样子的。NO,非也,科学规则完全不是这样子! 首先,我们需要厘清的是,这些教授导师手中所控掌的资源绝对不是他们的!他们充其量只是代管而已。这些资源本身要么源于政府资助,要么是非政府组织的善款,这些组织机构把这些资源交托给他们的前提条件是把这些资源用于科学研究,让其他更多的人使用这些科研资源,推进科学发展是这些导师教授的应尽义务! 所有的中国导师教授们需要醒醒了,你们没有资格垄断与把持这些科研资源,如果有人能够有效地使用它们,你们就有义务 无条件地配合 , 要求署名就是学术腐败,以权蒙私 。如果你在某项研究中起到的作用仅仅是提供科研资源,你绝对没有资格参与署名,此乃学术规则,当然,论文出稿时你的确有一席之地,那就是致谢。 另一个让导师教授们纠结的地方就是所谓指导,或者说具体执行研究工作的人员的署名问题,许多人说,实验室技术员没有资格署名。单纯的实验室技术人员不需要署名,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工作可替代性很强,而是署名对他们的职业发展没有价值。我在论及论文核心人员,也就是通讯作者的地位时也强调了核心人员地位的无可替代性,要想成为通讯作者,你在研究过程中的作应当是无可替代的。 对于广大学子来说,他们的职业取向从来都不是技术员,即使本科学生中很多会最终会成为技术员,但在求学期间,默认职业取向却是研究人员。 只要本科生参与实验研究,并且在其中做出了一定贡献,他们的名字就一定要出现在论文中 。单位不允许本科生署名?这是毫无意义与约束力的规定,做出这种规定的人非常无知,对于拒绝本科生署名而言,是一个拙劣的借口。我当然知道许多导师会说,本科生没有在研究中做出实质贡献,所以不应当署名,这么直接地告诉本科生,多打击积极性啊?这个规定让我以人为本…… NO,你还真不能“以人为本”,这是学术界,是求真求实的地方,要“以真为本” ,这种欺骗行为,无论包含了多少善心良愿,都是对学术的侮辱,是对本科生正视人生的能力的直接贬低,对人智商的侮辱。 在导师指导下,学生按部就班地完成实验,写成论文,然后学术成果归于导师,这大概是许多当了导师的教授的理想科研合作方式,“君子动口不动手嘛”,“君子气”的教授们做不出科研,但想象能力挺强的。这种理想状态在现实发生的几率是零、Zero、无穷小。发出这种谬论的人说实在的,缺乏做出有意义的科研的经历。科学发现不是修下水管道,即使是修理工带徒弟,也没有那么轻松的。 做科学是一个求证过程,这个过程充满曲折坎坷,处于求学训练状态的学生大多不能完全把握这些歧途、起伏、与研究过程中的挑战,所以导师当甩手掌柜的想法是非常不现实的,如果真做了,那就绝对地误人子弟 ——偶然地,导师还真是可有可无,但大多数时候,缺乏实际的指导是对研究生一种最邪恶的折磨。如果你真当了甩手掌柜,你还真没有资格署名!当然,社会现实是存在许多的署名的甩手掌柜,但伦理学绝对不主张“存在即合理”。 方向性的指导没有资格署名,这条规则没有变通的余地。 记住,这里不是说没有资格做通讯作者,是没有资格署名,连相对不重要的排名作者的资格都没有!为什么呢?因为这是一个完全而必然的界限。科学要推陈出新,在我们撰写论文的时候,在讨论中,我们往往就要针对未来研究做方向性的指引,这并不给我们在别人听从我们的建议的未来研究中署名的资格。开展学术会议的一大目的就是同行间方向性的指引,许多人因为这种指引而合作,从而最终产生共同署名的文章,但那署名的基础却是随后的合作,而不是最初的指引。 署名要求对论文及相关研究做出实质性贡献 ,即使是别人完全是基于你的想法做出了研究与写出了文章,你都没有资格参与署名,因为你没有做出实质性贡献。哪些活动算是实质性贡献呢?实验设计、执行、克服实验或研究进展中的难题、参与论文写作,才算是实质性贡献。回到戈鋆与恽自求的争执上来,戈鋆是否有资格参与恽自求等人现有文章的署名呢? 许多人觉得恽自求的解决方案可以简单无比,那就是把戈鋆的名字添加在作者中就行了。NO,不行,戈鋆针对这一篇文章,没有实质性贡献,他不能参与署名! 那不就完了,恽自求教授大喜若狂,寻正支持他不给戈鋆署名。没完呢,如果你的想法非常有价值,而你又没有将之成文,恽教授等人拿了你的想法做研究做论文,不让你参加研究与论文写作,不署你的名字,你真的是毫无补救办法,只能抱怨几句走人,大不了不再跟恽教授交往。社会中没有绝对公平,你哑巴亏吃定了。 恽教授大大方方地借用了你的想法,那是因为你一旦将这种想法示之于人,而又没有按学术及法律规范给你的想法贴上标签的缘固。怎么贴标签啊?发表论文。 戈鋆以学位论文的方式把他的研究成果给发表了,那就贴上了一个实实在在的产权标签,摆在那儿,你要拿,不管明拿暗拿,都是偷,是剽窃 。许多人认为我判定恽教授剽窃判得过重,这些人极为无知,因为我对恽教授的指控中最严重的不是剽窃,而是欺诈。前者只不过在道德领域内处置,后者查实了,是要判刑的。 导师们喊冤啊,明明小戈同学的论文指导恽教授尽了力,相应的科研成果他有份啊!怎么现在变成了小戈同学的私有财产了?让我对所有的导师们提个醒, 学术界正因为考虑到学位论文中的标签并不严格反应相应智识产权的贡献程度,所以允许学位论文再次发表,让那些在学位论文中没得到适当承认的导师、师兄弟、以及其他研究合作者有机会得于一个更正的标签 ,一旦被第二次贴上标签,这个新标签的有效性大于第一个标签。你放弃了二次标签较正的机会,在法律与学术界标准而言,当然所有的产权都归了戈鋆。 回到学位论文研究上来,学术界的默认规则是独立完成,所谓独立完成的具体意义,指的是给予研究者同样多的资源,可以按部就班地重复出现有的研究。独立完成并不是指研究者一个人不需要任何帮助地完成该研究,而是指研究者完成了所有的研究操作并且起草了初稿的所有部分。在此基础上,研究可以有、大多数时候必然有导师的帮助。 合作研究往往是不适合用于学位论文的,因为研究者变成了一个群体,而不是欲获得学位者一人。我们回到学位论文的初衷上来考察它,学位论文的目的是让研究者获得并且证实他(她)获得了独立研究的能力。要证明这个能力,并非所有研究题目都适合做学位论文的,学位论文要求综合性的题目,或者说针对一个题目,学位论文要进行综合性的研究。 对一个问题综合的程度或者说深入的程度,决定了学位等级:学士学位,也就是本科论文,只需要覆盖一个科学问题的一个侧面即可,这种论文往往没有发表资格,因为它可能是重复印证某个已被证实的侧面;而硕士学位,就差不多要覆盖一个问题的所有侧面,在研究方法与结果上,要求有一定的创新性,有发表价值;而博士论文,则要求博士达到该领域的领先水平,能综合地研究科学问题,一定要有创见创新,别人可以基于博士论文做进一步的科学研究。 对原创性的理解,要分两个层次, 无论哪个档次的论文,文字上要绝对原创,抄袭剽窃要零容忍 。有许多人,比如川大的教授们,就爱故意抹煞 文字原创性 与 科学原创性 的区别,来为本科论文剽窃辩解。科学原创性指方法学上的进步与结果的史无先例。许多人的理解,现在国内大多数的导师,都给本科论文在科学原创上定了一个零,这是要不得的,是导师低能的表现: 如果你指导的本科学生学位论文科学原创值为零,那么以后就不要指导了,因为该论文一出,就必然剽窃,不剽窃文字,都必然剽窃思想 。 即使是本科论文,也要30%以上的原创,并非是对现有研究成果或者实验的亦步亦趋地模仿,起码也应该是把方法学应用没有人应用到的领域。大致而言,硕士论文要50%以上的原创,而博士论文要90%以上的原创。这些百分比是假性量化,对许多人来说可能比较模糊,换一种说法吧。本科学士论文的要求应当是没有结构、思想、与文字上的剽窃,学生掌握了相关领域的基本概念,论文浑然一体就行了;硕士论文要有表面的发表价值,作者要达到同行对相关问题理解的高度并且有一定的创新性;博士论文针对相关问题要超越所有同行,在方法学与结果理解上有创见,有明确无误的发表价值。 国外有发表论文以取代博士论文的,比如我以前读博士,就可以发表三篇论文,把他们收集成为博士论文。但这也不是随便写三篇论文就可以的,你还得把他们组织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证明你是某个领域的专家,你的确掌握了在该领域独立研究的能力。 有的时候,特别是有的领域,独力完成研究的机会不多,学位论文就需要跟合作者商议,取得合作者同意,同时,定好未来二次标签。 作为合作与支持者,你如果对此掉以轻心,学位论文不被重发,你就失去了针对其中的智识产权申明的机会。这个机会一旦失去,你就永远是致谢中人物,学术界不会给你三次机会,让你又哭又闹去争产权。 因为一旦允许,产权争议就没完没了,外人没那兴趣,没那资源去搞清楚你失职造成的后果。请所有参与合作研究支持了学位论文的学者将之放在心上。 回到学生跟导师论文争议上来,尽管不常见,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如果当时不发表,三年后戈鋆同学是否可以把导师扔在一边不理睬,独自把论文进行二次发表,兼了通讯作者?从法理上说,这是可以的,但造成的效果跟恽自求丑闻没有多大区别,人们会质疑戈鋆同学是否真正地100%地完成了该研究。在讲究师道尊严的中国,戈同学要承受的道德压力跟恽自求不相上下。但如果戈鋆同学如果把导师的名署上,自己当了第一作者,还兼了通讯作者,一般杂志编辑都会认为是审慎的做法,那表示导师起到了文字指导、资源帮助、以及方向性指导的作用,但研究的执行者、把关者、以及对研究理解程度,以学生为主,所以学术交流以学生为主。 对于学位论文的再发表,学生有绝对主权决定谁是通讯作者,这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 。通讯作者的本意是用于交流的,其选择标准从来都不是导师,而是最有利于该研究成果交流的人,对于学位论文,无疑选择学位获得者是有充分理由的。 主张学生对学位论文再发表的绝对主权无疑又会让导师们暴跳如雷,学生就是像技术工人,我指哪儿,他就动哪儿,连论文都差不多是我把整体框架乃至于局部章节都是我写好了的,我把研究成果给他做学位论文,已经是十足地开恩了,居然还让学生做主决定我有没有资格做通讯作者?你一辈子做学生的吧? 导师啊,你不能用一个错误去校正另一个错误 ,如果学生学位论文是那样做出来的,那是不合格的,你让他以欺骗的方式获得学位,那是欺骗社会的好不好?真要追究,你的责任更重,论文的署名权,已经是小事了。 许多人指责我唱道德高调,不顾及现实。这些人在现实的侵蚀下,早已道德沦丧,不知对错。我的批判,是一种希望,某一天,大家都知道应该怎么做。我还真没兴趣照顾你的社会现实。道德,只有适调,只有虚假的道德才有高调,脱出了伦理学的范畴,而 真正的伦理学,永远是社会现实的产物,让你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做不得的 。讲社会现实,讲潜规则,讲自己被不公正地对待,哪个不是装满了一肚皮,随时可以拉出证实自己像雷锋,像窦娥,给做坏事留下千万余地。 清纯的道德像清水一样洗涤人心,一是一,二是二,后错不扯前错 。清官难断家务事,因为 中国的清官差不多都道德沦丧,是彻底的糊涂蛋,无公正观念,不懂法理,陷入人情中不可自拔 。你们习惯于做学霸,在不该署名的文章上署名,并不标志着我就不能当叫破皇帝新衣的小孩,指出你们没有资格署名的事实来。不要因为潜规则占便宜成了习惯,就把不义当着常态。
个人分类: 科学普及|12907 次阅读|117 个评论
教授,要学会知羞
热度 84 fs007 2014-5-19 09:32
寻正 最近在写论文写作方面讨论,看到科学网上热议戈鋆与恽自求教授之间关于学术论文发表权的争执丑闻,由于此后我的写作计划中包括关于作者署名的讨论,因此顺手将之拿来热身。 我不吃惊于该事件的发生,因为这样的事情在中国经常发生,只不过 大多数学生没有勇气曝光而已 ,甚至有的人不以为耻,反以为那是入世睿智的表现。我吃惊的是科学网上嘘声一片, 当了导师的理所当然倾向于恽教授 ,而才当过学生还没当上导师的, 当然为戈同学助拳 。或许是编辑偏心,或许是涉及师道尊严让导师们群体敏感,为恽教授变着法子说情的还是占据了上风。 我们不妨把事实列举出来,戈同学在本科时就参与组织一项受教育部资助的研究项目,而该项目的指导教师就是恽教授。二人当然有亲密合作关系,于是乎有了戈同学毕业论文的协作基础,恽教授成了戈同学的论文指导教师。恽教授给戈同学指了一个大方向,这个大方向大到不切实际,而戈同学化大为小,化繁为简,独辟蹊径,将不可能的107构型缩减为22种,从而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并且因之完成了课题与毕业论文。在戈同学完成该课题期间,恽教授履行了导师的义务,每周跟小戈见见面,对小戈的论文写作及时地提供了修改建议。正如戈同学所言,二者关系良好,以至于毕业后戈同学时不时还要关心一下恽教授的学术进展。 戈同学的确是一位优秀的学生,起码从所有的信息上看,我找不到他不优秀的证据,本科主持研究课题,做学士学位论文达到了硕士学位水平,推荐硕博连读,虽然国外不算什么,在中国毕竟还是优秀的标志,在读博期间,还跑到国外做访问学者,这不是按部就班、缺乏创造力的普通研究生所能比的。更进一步让人相信他独力完成了本科学位论文的证据是,他是数学专业。搞数学的,要么平庸,要么就是戈同学这类人,是有极大天分的。这种天分到了导师嘴里不算什么, “应该不是什么天大的发现” ,那是因为屁股坐歪了的原因,这项研究经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并且在不是很差的学术杂志上发表,虽然不是“天大”的发现,但其学术价值却是不容否认的。 戈同学本科论文达到可发表的程度,居然恽导师不鼓励他发表,这是不可思议的失责——有多少导师舍得这样的现成便宜的?恽导师搭搭顺风车,可以做通讯作者,他却不做,为什么?对一些人来说,戈同学揭露出来的真相正好回答了上面的问题!他之所以不鼓励戈同学发表,就是因为当初他就存了坏心思,连牛顿莱布尼茨这样的大牛都不能免俗,争科学发现的优先权争得面红耳赤,头破血流,恽教授当初不地道的心思,无非是人之罪性的体现而已。但事情并不这么简单,因为如果戈同学当初发表,恽教授仍然要做通讯作者,拥有同样的优先权。 恽教授后来发表的论文将当初戈同学缩减到22种构型 进一步缩减为12种 ,在戈同学原来论文的基础上微有增进,其实无非是在戈同学原来论文的一个大跨步上走了一小步。对社会来说,这一小步可代价不菲,检索恽教授的论文,这一小步涉及 众多的国家资助项目 :中国科学基金项目61070245与10971185,美国科学基金职业资助项目CCF0546668与CNS0916584,美国陆军研究办的AMSRD-ACC-R50521-CI,以及中国973项目2011CB302800。不知道这众多的出资机构知道自己仅仅是花钱让许多学者玩了一遍“ 数学游戏 ”,而且是盗版的,会有什么想法。 中国不少导师思想观念上还停留在学徒时代的“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奢望中,认为学生差不多是自己铺子里的私产,可以任意盘剥。教授搭了学生的顺风船要感恩,要知羞,进一步忘恩负义,贪人功为已有,不顾及学术规范,在思想创新上进行剽窃,对各种学术资助机构进行欺诈,早已进入了让人大义灭亲的范畴。戈同学在网络上曝光,向相关机构揭露,无非是尽一个普通学者的义务。 中国学者们向来对体制怨声载道,但他们从不检讨自己就是体制的一砖一瓦,毛病都是别人的,中国学者也改变不了掩耳盗铃的陋习。 中国的导师个别优秀,但群体实在不敢恭维,如果就中国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而言,在相关学识上达不到做课题的学生的水平的,比能实际给予学生指导的可能要多,这是为什么导师对学生要感恩的原因:大多数的导师,如果不带学生,估计根本做不出什么研究来。研究生,是许多中国导师做科学研究的衣食父母。许多导师忙着挣钱,升官,跑社会关系,根本就没时间做研究,读了文献的就算勤快,有的连文献都不读,倒要学生好好指导。 学生施恩未必图报,但求点善待是应有之义——事实上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研究生跟导师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友善的,其友谊爱护远超其他任何国家,学生找不到工作,绝大多数导师都面有愧色,中国的师生关系绝大多数维系终身,在此基础上发展出社会关系与网络,是当今中国社会的必然纽带之一。 当学生与导师的关系走向决裂时,总代表着师生中某一方打破了传统社会道德,只顾一已之私,算计太过,终于让对方忍无可忍:恶劣学生如胡震者,剽窃师兄论文过了关,然后暗渡陈仓到美国,反手给前导师扣一屎盆子,无处不见算计;现在曝出了恽自求,俨然不顾学术规范,用学生的学术成果骗钱骗资金,把前学生欺付了还倒打一耙,威胁别人的饭碗,到处都是小算盘。 一样的师生关系,两样的糊涂账,中国人就不讲公义与规矩,不论是非,只谈关系,不论对错,只讲人情,恩怨不分,执小节而忘大义。当了导师的,自曝其丑,偏又自得其乐,不知义之所在,只知情当如何,却不知许多人却是连情都没有分清楚。一个人如果对导师撒谎,说前导师如何如何英明,这位导师就欣赏他的“人品”,招他做研究生,如果这位学生如果直言相告,前导师却是外强中干,无他自无益处,于是这位学生就没“人品”了。自私到了极点,不自信到了地底,裱糊一层“人品”而已。这就是许多导师的心态。 恽自求教授确是一个“晕”教授,他不懂得,如果他跟戈鋆同学共同发文,他还能占戈鋆同学的便宜,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发现的优先权抢到了手中,因为他会做该文的通讯作者。而如果戈鋆同学不发表,那能证明其发现的唯一发表作品就是他的毕业论文,而那篇论文,他是唯一的作者,是恽自求教授等人发表文章中所主张的优先权的唯一拥有人。恽自求教授不与戈同学共同发文,他就放弃了机会,所有针对原研究的继续研究,必然要引用戈鋆论文,而让同行在知道戈鋆论文的前提下,才能对他们作品进行合理的同行评议。如果恽教授所发杂志要求作者的推荐审稿人,戈鋆同学应当在列。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晕”教授在已知戈文在前,并且 几乎全部方法与思想继承于戈文 ,在戈文基础上略加变动而已,还有很多文字照抄于戈文,这样的研究成果不提戈文是一种必然,因为一提戈文“晕”文的发表基础就消失了。“晕“教授不仅仅是剽窃,还是典型的学术欺诈,不仅仅是论文欺诈,还有现实的科学资金欺诈。 如果我们不考虑人情,只判断是非,小戈同学做了一件正事,揭露了该揭露的事就是正义所在,维护自己的作品不受侵犯不仅仅是有益于已,还是社会道义。即使判断人情,戈同学处处留情,试图私下以合情未必合理的方式解决,在受到恽教授就业职业威胁时才不得不先发制人,做人做到这般境界,谁要指责他的人品就是自己缺人品,总拿人品说事儿。 从戈恽事件上,中国学术界人人都当反思,以法治国讲究的还是公正公义的心态,自己在工作与生活中,是否做到了公正公义的标准,是否知道什么是公正公义,在不知道的时候,知道在哪里去寻找。 教授跟初出道学生抢论文,真的是不知羞,真不知是饿到什么境界才有如此卑劣的行为。有真才实能者,绝不会如此。不知羞的中国导师可以休矣。
个人分类: 实事评论|14781 次阅读|180 个评论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5-5 21:36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