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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学术校猫”走红 爱听哲学艺术课(图) 转载
liuysd 2009-9-30 23:58
看到拍者在拍北大学术校猫,在座的学生都会心地笑了。9月25日,网友北大老混混在北大未名站发了一个题为《记北大一只值得尊敬的猫》的帖子:一只上了年纪的猫出现在北大课堂上,跟学生们一起听课。 北大学术校猫走红 爱听哲学艺术课 在讲台上监督老师讲课 学术校猫在课桌上听课。 看到拍者在拍北大学术校猫,在座的学生都会心地笑了   近日,一只经常在北京大学教室里蹭课的猫走红网络,网友把图片转至各大网站,并把此猫称为北大学术校猫。   9月25日,网友北大老混混在北大未名站发了一个题为《记北大一只值得尊敬的猫》的帖子:一只上了年纪的猫出现在北大课堂上,跟学生们一起听课。它时而窜到讲台上成老师状,时而趴在课桌上成认真听课的学生。   据在北大未名站社区里网友的回复,这只断尾的流浪学术校猫早在2004年就入读北大,经常待在教室,喜欢和人长时间对视,最爱听哲学类和艺术类的课,当老师讲到梭罗的超验主义自然观时,它还微微摇了摇头。 转载: http://news.sina.com.cn/s/p/2009-09-30/0405187551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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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王天成诉武大周叶中民事上诉状
冯用军 2009-8-15 23:16
来源: http://hi.baidu.com/%B7%E7%C8%E7%D9%E2/blog/item/6a0cad7ac72a3ee42e73b3d9.html 上 诉 人:王天成,男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委托代理人:张思之 北京市吴栾赵闫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浦志强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周叶中 ,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路16号武汉大学法学院 邮编:430072     被上诉人:戴激涛 女,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路16号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邮编:430072     被上诉人:人民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66号 邮编:100706     法定代表人:黄书元 职务:社长          案由:著作权侵权纠纷          2006年7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二中民初字第06122号民事判决,以王天成对周叶中、戴激涛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由,判决驳回了王天成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还置人民出版社故意删除原告个别涉案注释的明显侵权事实于不顾,以前述认定为出发点,径行认定王天成要求该社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同样判决驳回。作为可能会影响深远的剽窃公案,周叶中、戴激涛的抄袭,事实之清楚、情节之恶劣已尽人皆知。王天成认为,一审判决严重歪曲事实、枉法裁判。为保护本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以及净化学术空气,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判令三被上诉人承担二审全部诉讼费用和上诉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王天成于1999年6月和同年年底所撰写的《论共和国重申一个古老而伟大的传统》(下称《论共和国》)和《再论共和国一次夜半对话》(下称《再论共和国》)两篇论文,是国内关于共和主义的较早研究成果之一。然而,2005年11月,上诉人王天成发现,武汉大学周叶中、戴激涛合著的、由人民出版社于当年9月出版、发行的《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下称《解读》)一书,严重剽窃了《论共和国》和《再论共和国》的内容;累计成段抄袭的表述至少达46处(约5200多字),其中包括了王天成作品的核心思想、核心概念和一系列基本观点,成为《解读》一书立论的基础、阐释的对象及贯穿于全书的一根主线。《解读》全书明显沿袭了王天成《论共和国》的结构和思路,除其第一章涉及当代新共和主义之处和第四章论及中国现行政制之处外,议题基本没有超出王天成《论共和国》议题范围。     为了伸张自己的权利,也出于对当下学界愈演愈烈的剽窃之风的焦虑和愤疾, 2005年11月23日王天成著文《博导,还是博盗?》,揭露了周叶中、戴激涛《解读》一书的剽窃情况。25日,王天成又发表《就剽窃事件致武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周叶中的公开信》,要求周叶中先生迷途知返痛改前非,率《解读》一书第二作者戴激涛女士,公开承认《解读》所存在的剽窃情况,在适当的媒体上向王天成赔礼道歉。然而,对方对此置若罔闻,几天后,周叶中通过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声称问题的发生与他和戴激涛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完全遵循了学术规范,是人民出版社删除了所有涉及王天成的注释。周叶中先生公开申明: 第一,不管会怎么样,我都不会去理会这个事;第二,怎么样自有人会有说法;第三,该负什么责该会承担责任的自有人会负责会承担责任。由于周叶中拒不认账的恶劣态度,整个事情迅速演变成一起备受关注的公共事件。在接下来的数个月中,周叶中教授、戴激涛博士及对《解读》一书的严重剽窃依法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民出版社,没有做出任何坦诚、负责的努力,寻求与王天成达成妥善、公正的解决。他们似乎有恃无恐,居然对王天成的正当要求完全置之不理。王天成遂于2006年3月15日,诉讼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并提交了相应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18日判决认定:《论共和国》一文网络版、纸介版和《再论共和国》一文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王天成作为作者,其对上述作品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应受我国法律保护。然而,令人困惑不解的是,判决竟然驳回了王天成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书所持论点枉法,论据荒谬,要如下述。     判决书称,在《解读》一书46处涉案段落中:经比对,其中7处计452字的文字表述与原告的涉案作品并不相同亦不相近似,原告就此主张被告周叶中、戴激涛的涉案图书侵犯其著作权,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妙在判决书并没有说明是哪7处。而事实是,被告46处涉案段落均与原告作品的表述形式惊人的一致。     判决书称:其中9处计1013字属于公知历史知识的内容,是对客观事实的介绍,鉴于相关内容的客观性和其有限的表达形式,被告涉案图书相关内容和原告涉案作品的表述虽存在雷同之处,但并未构成侵犯原告的相应权利。判决书还是没有说明是哪9处。所谓有限的表达形式,词义含糊,也不符合著作权法涉及的一项常识性原理对共知知识、客观事实的介绍,同样要受著作权法保护,除非该共知知识、客观事实的表达具有唯一性(正如说 地球是圆的那样,只能有一种表达)。周叶中、戴激涛及其代理律师在抗辩中曾称,有8处是共知的历史知识,按照学术规范,可以不加注释,但那8处的表达并不具有唯一性,只要下点功夫研究、思考一下相关历史,就可以产生不同的叙述形式。而且,那8处在王天成的作品中也并不是简单的公知历史知识介绍,它们包括了作者对所述对象的理解、诠释、评点及独有的表达形式。事情是这样的清楚,正是因为每个时代都会根据现实需要重新诠释历史,所以,相同的历史才可以写出无数不同的关于历史的文字。     判决书称:其中9处计1086字属于对学术观点的描述,鉴于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非思想本身,被告涉案图书对于相关学术观点的借鉴,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原告的相关主张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判决书还是没有说明是哪9处,同时,回避了周叶中等的表述形式是否与王天成的表述一致或雷同这一关键之点。如果表述形式一致,则与相关学术观点的借鉴就有着性质上的不同,也不是什么 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没错,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非思想本身。而事实是,被告46处涉案段落均与原告作品的表述形式惊人的一致。     判决书还称:经比对,其中14处共计1276字内容源于杨君佐、崔之元的相关论文以及〔美〕斯蒂芬#8226;L#8226;埃尔金等编,周叶谦译的《新宪政论――为美好的社会设计政治制度》和〔美〕乔治#8226;霍兰#8226;萨拜因著,盛葵阳、崔妙因译的《政治学说史》(上册),并在《宪政解读》的参考文献中予以标注。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鉴于上述论著均早于原告涉案作品的发表时间,且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已经履行了著作权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因此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关于上述14处内容具有合法来源,不构成侵权的抗辩主张成立,本院予以采纳。原告虽根据杨君佐的证言主张杨君佐发表涉案论文系经原告授权,故该论文著作权仍归属原告,但在杨君佐未出庭的情况下,原告当庭主张杨君佐涉案论文系抄袭原告涉案作品的侵权作品,但未就此提交证据加以证明,因此原告的相关主张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然而,判决书依然没有说明是哪14处。姑且不论判决书所称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周叶中、戴激涛已经履行了著作权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具有合法来源均属不实之词。事实是,杨君佐向法庭出具了2份书面证言,证明《共和与民主宪政》系王天成《论共和国》之第4、5部分,著作权属王天成。周叶中一方的律师当庭查验了证言原件,表示相信证言出自杨君佐本人,是杨君佐本人签名。在此情况下,判决书以杨君佐未出庭为由而全盘否定该证据的证明力,显然与民事诉讼的证据认定规则不符,相形于判决书支持周叶中一方任何抗辩,是不公正的选择性司法。此外,王焱先生的当庭证言(收到王天成《论共和国》不晚于1999年秋季)、杨君佐的证词(1999年7月得到王天成《论共和国》打印稿)、蒋庆先生台湾版《生命信仰与王道政治》一书所记载的读到王天成《论共和国》系列文章的时间(1999年岁末)等证据,均可证明王天成该文在杨君佐发表《共和与民主宪政》之前就早已存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还有,王天成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多次证明了《解读》涉案段落实际上抄袭自王天成作品网络版,而非纸介版。     周、戴及其代理律师在抗辩中曾称,有3处参考借鉴崔之元先生《混合宪法与中国政治的三层分析》一文撰写而成。然而,查验崔之元原文可以看到,虽然崔之元也论及相同问题,但原告、被告与崔之元的表达有很大不同,而被告和原告的表达却惊人的一致,显系抄袭自原告王天成作品。虽然其中2处,《解读》加了注解说明参见或转引自崔之元该文,但正是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所禁止的伪注,判决书所称 周叶中、戴激涛已经履行了著作权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具有合法来源不能成立。     周、戴及其代理律师在抗辩中曾称,有3处参考借鉴斯蒂芬#8226;L#8226;埃尔金等编《新宪政论 为美好的社会设计政治制度》撰写而成。同样,查阅埃尔金#8226;索乌坦编《新宪政论》可见,虽然《新宪政论》相应文章也论及相同问题,但原告、被告与《新宪政论》的表达有很大不同,而被告和原告的表达惊人的一致,显系抄袭自原告王天成作品。虽然其中2处,《解读》加了注解,但依然是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所禁止的伪注,判决书所称 周叶中、戴激涛已经履行了著作权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具有合法来源同样不能成立。     周、戴及其代理律师在抗辩中还称,有1处参考借鉴乔治#8226;霍兰#8226;萨拜因著《政治学说史》(上册)一书撰写。然而,王天成的该处表达与萨拜因著《政治学说史》(上册)差异非常明显,《解读》的表述却与王天成的表述惊人的一致,并且没有任何注释说明来源。有意思的是,周叶中等在其提交法院的诉讼材料中,是这样解释为什么不加注的:(1)原告的论述来自萨拜因的著作。(2)原告所描述的思想并无创见。(3)我们在直接引用原文时,在原著中没有找到相应内容,所以按照学术规范未加注释。     最后,判决书又称:经比对,其中7处计1398字内容与原告涉案作品的相应部分的表述基本一致,但与原告论文4万余字的总数,以及《宪政解读》一书22万余字的总数相比较而言,比例较小;该7处不构成《宪政解读》一书的实质内容,且散见于该书中的各个章节,属于对他人作品的合理借鉴,尚不能认定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然而,判决书又没有说明是哪7处。再强调一次,被告46处涉案段落均与原告作品的表述形式惊人的一致。而且,判决书所谓比例较小、散见于该书中的各个章节、不构成实质内容,因而属于对他人作品的合理借鉴,尚不能认定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亦与相关法律和规范不符。同时,关于是否构成实质内容,也超出了法院的正常判断能力,需要委托专家鉴定。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下列情形均是侵权行为:(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等等。很明显,根据该条规定之第(五)款,只要构成剽窃便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至于剽窃是否比例较小、构成实质内容,与是否构成侵权不相干,只是衡量侵权严重程度的指标。     关于什么是剽窃,国家版权局相关文件(权司 第6号)规定: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     国家版权局该文件还清楚规定,对抄袭的认定,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     国家版权局对于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的上述解释,虽然是行政解释,但在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进一步界定什么是抄袭剽窃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解释理论,却是我国唯一关于抄袭剽窃的权威解释,具有优于个人解释的效力,而且,其内容符合历史悠久的学术规范,为正常的学术秩序所不可阙如,具有普适性,法院应予适用。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者应当根据其过错、侵权程度及损害后果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案中,人民出版社对于《解读》一书并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以致发生大范围抄袭,而且还亲自动手删除了涉及王天成作品的4处注释(其中2处在涉案46段文字内),主动参与了侵权行为的实施。判决书驳回王天成关于人民出版社应对涉案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也于法无据。     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更没有两个相同的脑袋。不同的脑袋不可能产生如此多相同的表述,尽管有可能产某些相同的思想。周叶中教授、戴激涛女士所著《解读》一书对王天成《论共和国》、《再论共和国》的抄袭之严重可谓有目共睹。《解读》第一作者周叶中教授,身为武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北大人大等10余所高校兼职教授,在其侵权行为被发现后,不仅不向被侵权者道歉、积极主动纠正错误,反而公然撒谎、推卸责任,其侵权情节恶劣、侵权后果严重。     著作权法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指导意见》第九条规定,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综合确定赔偿数额:(一)通常情况下,原告可能的损失或被告可能的获利;(二)作品的类型,合理许可使用费,作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价值,权利人的知名度,作品的独创性程度等;(三)侵权人的主观过错、侵权方式、时间、范围、后果等。该指导意见第二十三条还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应当根据被告的过错程度、侵权方式、侵权情节、影响范围、侵权获利情况、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审法院竟敢不执行上述法律规定,理应依法批驳。     综上,一审判决严重歪曲事实,枉法裁判。王天成在其著作权蒙受严重不法侵害的情况下,竟被拒绝给予司法保护。     为了保护本人合法权利,也为了维护法律之严肃性,以及净化学术空气,现提起上诉,请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06年8月2日提交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6)二中民初字第06122号          原告王天成,男,汉族,1964年4月21日出生,北京正本文化传播公司总经理,住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委托代理人浦志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滕彪,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周叶中,男,汉族,1963年8月29日出生,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东中区22栋2门602号。          委托代理人朱征夫,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何海东,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戴激涛,女,汉族,1979年7月11日出生,武汉大学法学院2004级博士研究生,住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师范大学政教系。     委托代理人何海东,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许玉祥,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民出版社,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66号。     法定代表人黄书元,社长。     委托代理人徐波,北京市洪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万琪,男,汉族,1970年9月26日出生,人民出版社编辑,住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66号。           原告王天成诉被告周叶中、戴激涛,人民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天成及其委托代理人浦志强、滕彪,被告周叶中的委托代理人朱征夫、何海东,被告戴激涛及其委托代理人何海东、许玉祥和人民出版社的委托代理人徐波、万琪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天成起诉称:原告于1999年6月及同年年底创作完成《论共和国――重申一个古老而伟大的传统》和《再论共和国――一次夜半对话》两篇论文。2000年11月,公法评论网(网址为:http://www.gongfa.com)上发表了上述两篇论文(以下简称《论共和国》网络版和《再论共和国》,并被多家网站转载。生活#8226;读书#8226;新知三联书店(以下简称三联书店)于2003年1月出版的《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一书中收入署名为天成的《论共和国》一文(以下简称《论共和国》纸介版)。被告人民出版社于2005年9月编辑出版法学名家经典系列丛书,其中收入了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合著的《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以下简称《宪政解读》)一书。2005年11月,原告发现书中大量抄袭了《论共和国》网络版、纸介版和《再论共和国》文中的内容,不仅全书谋篇布局照搬原告论文框架,而且在大段剽窃原告作品的同时,对文字进行了增删,歪曲了原告作品关于共和主义的本意。为此,原告在网络上刊载相关文章,要求被告周叶中和戴激涛承认抄袭事实并公开致歉。原告主张《宪政解读》一书中抄袭的文字共有46处计5298字,并认为周叶中、戴激涛对此存在主观过错,侵犯了原告对上述作品所享有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获得报酬权等权利。被告人民出版社出版法学领域的法学名家经典系列丛书,应当对入选书目、作者的学术品行及入选作品的内容尽适当的注意义务,被告人民出版社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而且删除了《宪政解读》书稿中原有的相关注释,对涉案侵权行为同样具有主观过错。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1、立即停止侵权,销毁《宪政解读》一书;2、在《中国青年报》、《新京报》、《法制日报》、《中外法学》、《武汉大学学报》、新浪网、搜狐网、世纪中国、天涯社区等报刊和网站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3、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0元,及为制止侵权和因诉讼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币14050元;4、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0000元;5、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周叶中、戴激涛辩称:两被告所著《宪政解读》一书是其独立创作完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原告指控抄袭的46处中,有的表述差别很大,有的在提交给人民出版社的书稿中标有注释,有的是借鉴和参考第三人的论文和著作,有的属于公知的历史知识和通说,故均不构成抄袭;从原告指控抄袭的46处在《宪政解读》一书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均不构成该书的实质内容和主要部分。因此原告的诉讼主张不能成立,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人民出版社辩称:人民出版社编辑出版《宪政解读》一书有合法来源,遵循了正规的出版程序,履行了适当的注意义务,对于原告指控的涉案侵权行为既不存在故意,也不存在过失,不构成侵权;与被告周叶中、戴激涛更不存在共同的侵权故意,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认为原告对人民出版社的指控不能成立,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法院提交了以下三类证据:           一是证明其权利归属方面的证据材料,包括:           1、2000年11月,公法评论网发表的署名为王天成的《论共和国》网络版和《再论共和国》两篇论文;           2、收入《论共和国》纸介版的《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一书编辑王炎的证人证言,证明该文署名为天成,实为原告本人;           3、杨君佐关于《共和与民主宪政》一文著作权实际归属的证明及其证人证言,证明该论文系原告授权其发表,著作权仍属于原告;           4、2002年3月15日,法律思想网转载《论共和国》网络版和《再论共和国》两篇论文、北京大学李强教授2003年11月在北京大学第五届学术文化节开幕式上的开场学术演讲:《超载大众民主与权威主义――共和主义对中国政治转型的启迪》、2003年1月三联书店出版的《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一书中收入的《论共和国》一文、蒋庆著《生命信仰与王道政治》一书中《王道政治与共和政体――蒋庆先生读〔共和三论〕致王天成》一文,证明原告作品流传广泛,影响力较大;           二是证明被告实施侵权行为方面的证据材料,包括:           5、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合著、被告人民出版社于2005年9月出版的《宪政解读》一书,证明该书大量抄袭原告作品;           6、被告周叶中撰写的《宪政解读》一书的后记,证明其欢迎学术批评的态度;           7、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网上题为《我院博导周叶中教授当选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的文章,证明被告周叶中具有很高的学术地位和声望;           8、原告2005年11月24日、25日在学术评论网上先后发表《究竟是博导,还是博盗?――-评武汉大学教授周叶中等的剽窃问题》、《就剽窃事件致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周叶中教授的公开信》两篇文章,证明原告通过网络向被告提出过警告;           9、2005年11月30日《中国青年报#8226;**观察》记者包丽敏的报道:《谁该为宪法学家剽窃 负责?》,证明被告周叶中对原告提出的警告置若罔闻,具有侵权故意;           10、2005年12月2日,李勇以十年砍柴的网名在天涯社区的关天茶舍中发表的《文人的嫖娼和剽窃》一文及其证人证言,证明涉案抄袭行为后果严重;           11、2005年12月26日,贺卫方教授撰写的《周叶中教授事件及其他》一文及其证人证言,证明《宪政解读》一书还抄袭了其他作品,主观过错严重,抄袭行为后果严重;           12、抄袭清单及字数统计,证明被告抄袭内容,共有46处计5298字;           13、陈伟著《共和主义的自由观念――试论昆廷#8226;斯金纳的共和主义思想史研究》、《试论西方古典共和主义政治哲学的基本理念》全文、高秦伟著《行政建构的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全文、孙祥生著《论宪政主义的社会和谐观念》全文、牛彤著《西方共和主义传统中的多元权力观》全文,证明上述文章发表于原告涉案作品之后,且在文后明确注释了原告及原告论文;           三是证明原告为制止侵权支出合理费用方面的证据材料,包括:           14、2006年3月13日金额为人民币1050元和2006年4月27日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的公证费发票两张;           15、《委托代理协议》及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的律师费发票一张。                  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发表如下质证意见:           除对证据4中蒋庆著图书以其形成于台湾,需要履行相应的证明手续才能符合证据形式要件为理由,对其真实性提出异议外,对其他证据真空性均予以认可。除对证据4、8-11合法性有异议,认为证据4缺乏证据形式要件,证据8-11是对被告周叶中、戴激涛的恶意诽谤和人身攻击,侵害其名誉权外,对其他证据的合法性均无异议。对证据1、2证明力没有异议;对证据3-15证明力均有异议,认为其中证据6、7与本案无关,其他证据的证明事项均不能成立。           被告人民出版社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的质证意见与被告周叶中、戴激涛的质证意见相同。     被告周叶中、戴激涛提交如下证据材料,证明并未抄袭原告的涉案作品:           1、杨君佐论文《共和与民主宪政》,崔之元论文《混合宪法与中国政治的三层分析》,〔英〕M#8226;J#8226;C#8226;维尔著、苏力译的《宪政与分权》,〔美〕斯蒂芬#8226;L#8226;埃尔金等编、周叶谦译的《新宪政论――为美好的社会设计政治制度》、〔美〕乔治#8226;霍兰#8226;萨拜因著、盛葵阳、崔妙因译的《政治学说史》(上册),法学教材编辑部编的《西方法律思想史》以及郭道晖论文《西部大开发的宪政基础与共和精神》中的相应部分,证明抄袭清单中第5、11、12、13、18、19、20等19处涉嫌抄袭的部分是二被告借鉴参考上述作品,而非抄袭原告涉案作品。     2、〔英〕詹姆士#8226;哈林顿著,何新译的《大洋国》,张桂琳主编的《西方政治思想史》,唐士其著的《西方政治思想史》,姜士林等主编的《宪政学辞书》等著作以及张流泉、朱炳灿著《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施治生著《试论古代的民主与共和》,刘龙伏著《论民主的继承性》,聂露著《违宪审查模式的权力逻辑与理念――以美国和法国为中心》等论文中的相应部分,证明第2、3、4、6、7、8、10、41处等8处涉嫌抄袭的部分是公知的历史知识,并非抄袭原告涉案作品。           3、郭道晖著《西部大开发的宪政基础与共和精神》、《民主的限度及其与共和、宪政的矛盾统一》,冯天瑜著《革命、共和 :清民之际政治中坚概念的形成》,牛彤著《西方共和主义传统中的多元权力观》,马炜泽、王维民著《论民主共和、宪政的区别及实践回顾》等论文以及刘军宁著的《共和#8226;民主#8226;宪政》,张桂琳主编的《西方政治思想史》,亚里士多德著、吴寿彭译的《政治学》,〔英〕J#8226;S 密尔著、汪瑄译的《代议制政府》等著作中的相应部分,证明第1、9、14、15、16、17、25等10处属学界通说,并非抄袭原告涉案作品。                  原告王天成对被告周叶中、戴激涛提交的证据材料发表如下质证意见:           对全部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均无异议,但对其关联性和证明力均有异议,认为不能证明被告的相关主张。     被告人民出版社对被告周叶中、戴激涛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证明力均无异议。被告人民出版社提交如下证据材料,证明人民出版社出版涉案图书有合法来源:           1、2005年5月25日作者邮件的截图;           2、周叶中、戴激涛与人民出版社于2005年6月签订的图书出版合同;           3、人民出版社收到的《宪政解读》一书作者提交的书稿。           原告王天成对被告人民出版社提交的证据材料发表如下质证意见:           对证据1―3的真实性、合法性均无异议,但对其关联性和证明力均有异议,认为不能证明其相关主张。     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对被告人民出版社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均无异议。           基于双方当事人上述举证、质证意见,本院对原告王天成提交的证据材料认证如下:           鉴于三被告对证据1、2的真实性和证明力不持异议,本院对其证明力予以确认;虽然三被告对证据3形式的真实性无异议,但三被告对其证明事项均有异议,且证人杨君佐本人未出庭接受质询,因此本院对该证据不予采信;虽然三被告对证据4中蒋庆著图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提出异议,认为该证据系形成于我国大陆以外地区,缺乏相应的证据形式要件,但是该证据系在台湾出版的正式出版物,且三被告对该图书本身并无异议,亦未就此提出相应的反驳证据,故本院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鉴于三被告对证据4中其他证据的真实性不持异议,本院对证据4的真实性予以确认,但该证据不能证明原告的相关主张,并且与本案缺乏关联性;鉴于三被告对证据5-15的真实性均不持异议,本院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但证据6、7、8-11是关于被告周叶中的学术态度、学术地位与声望、媒体对于该事件的报道以及网络、学者对于该事件的观点,与本案争议事实无直接关联。鉴于三被告对证据5、12-15的证明力有异议,本院将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陈述综合判定原告诉称的抄袭是否成立等问题。                  本院对被告周叶中、戴激涛提交的证据材料认证如下:           鉴于原告和被告人民出版社均对该证据材料的真实性不持异议,本院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虽然被告人民出版社对其证明力不持异议,但原告对此有异议,本院将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陈述综合判定原告诉称的抄袭是否成立等相关问题。           本院对被告人民出版社提交的证据材料认证如下:鉴于原告和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对该证据材料的真实性不持异议,本院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虽然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对其证明力不持异议,但原告王天成对此有异议,本院将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陈述综合判定被告人民出版社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本院的认证以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本院查明以下事实:           2000年11月27日、29日,王天成在公法评论网(网址为:http://www.gongfa.com)上分别署名发表《论共和国》网络版,和《再论共和国》两篇论文。2003年1月,《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一书由三联书店出版发行,其中收入王天成的《论共和国――重申一个古老而伟大的传统》一文,即《论共和国》纸介版,署名为天成。《论共和国》纸介版在网络版的基础上对内容进行了少量的修改。           2000年3月出版的2000年第2期《法律科学》杂志发表了署名为杨君佐的论文《共和与民主宪政》,其内容与原告王天成《论共和国》网络版的第四、第五部分基本相同。1998年第3期《战略与管理》杂志发表了署名为崔之元的论文《混合宪法与中国政治的三层分析》。三联书店于1997年出版了美国斯蒂芬#8226;L#8226;埃尔金等编,周叶谦翻译的《新宪政论――为美好的社会设计政治制度》一书。商务印书馆于1986年出版了美国乔治#8226;霍兰#8226;萨拜因著,盛葵阳、崔妙因翻译的《政治学说史》一书。           2005年5月25日,人民出版社收到戴激涛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宪政解读》书稿。该书稿中有4处,即原告诉称抄袭的第1处、第37处以及原告未诉的位于第75页、第138页的相关内容,被告周叶中、戴激涛标有与原告涉案论文有关的注释;书稿后面的中文著作类参考文献中有王焱编的《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一书。2005年6月23日,人民出版社与周叶中、戴激涛就出版《宪政解读》一书签订图书出版合同。           2005年9月,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宪政解读》一书,署名为周叶中、戴激涛,该书版权页载明:字数226000字,印数4000册。原告主张涉案抄袭内容为46处;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对此不予认可,主张其中有5处,即第33、34、35、38、45处,在表述上差别很大;有1处,即第1处,在提交经人民出版社的原稿中已标有注释;有20处,即第5、6、11、12、13、18、19、20、21、22、23、24、26、27、28、29、30、37、42、43处,系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借鉴、参考第三人的论文和著作;有20处,即第2、3、4、7、8、9、10、14、15、16、17、25、31、32、36、39、40、41、44、46处,系公知的历史知识和通说,无需加注释。此外,还主张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在给人民出版社的书稿中将王焱编的《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一书、杨君佐的论文《共和与民主宪政》等列为参考文献,已经履行了《著作权法》规定的相关义务。被告人民出版社主张,人民出版社将涉嫌抄袭的第1处和第37处作者原有的注释删除,是基于排版的需要,以及相关内容为通说或者常识性内容,无需加注的考虑,属于编辑的正常工作范围。                  原告主张无论是公共历史知识,还是通说,除非相应的表述具有唯一性,否则著作权法仍应保护著作权人相应的表述形式;人民出版社从被告周叶中、戴激涛提交的书稿中应当了解到两被告借鉴参考了《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一书这一事实,而正式出版物中仍然出现大量抄袭情况,说明人民出版社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原告主张,杨君佐的论文《共和与民主宪政》系抄袭原告王天成论文的第四、五部分,但未就此举证证明。原告还主张,在正式出版的《宪政解读》一书中,其诉称抄袭的46处均未标注释;书后的参考文献中没有王焱编的《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一书。           《宪政解读》一书的书稿和正式出版物中,均把杨君佐的论文《共和与民主宪政》、崔之元的论文《混合宪法与中国政治的三层分析》等论文和三联书店出版的《新宪政论――为美好的社会设计政治制度》一书、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政治学说史》一书等著作列为参考文献。           另查,原告王天成为诉讼支出公证费用4050元和律师费10000元。           本院认为:《论共和国》一文网络版、纸介版和《再论共和国》一文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王天成作为作者,其对上述作品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应受我国法律保护。           原告王天成主张《宪政解读》一书抄袭其涉案作品的内容共有46处。经比对,其中7处计452字的文字表述与原告的涉案作品并不相同亦不相近似,原告就此主张被告周叶中、戴激涛的涉案图书侵犯其著作权,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其中9处计1013字属于公知历史知识的内容,是对客观事实的介绍,鉴于相关内容的客观性和其有限的表达形式,被告涉案图书相关内容和原告涉案作品的表述虽存在雷同之处,但并未构成侵犯原告的相应权利;其中9处计1086字属于对学术观点的描述,鉴于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非思想本身,被告涉案图书对于相关学术观点的借鉴,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原告的相关主张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经比对,其中14处共计1276字内容源于杨君佐、崔之元的相关论文以及〔美〕斯蒂芬#8226;L#8226;埃尔金等编,周叶谦译的《新宪政论――为美好的社会设计政治制度》和〔美〕乔治#8226;霍兰#8226;萨拜因著,盛葵阳、崔妙因译的《政治学说史》(上册),并在《宪政解读》的参考文献中予以标注。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鉴于上述论著均早于原告涉案作品的发表时间,且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已经履行了著作权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因此被告周叶中、戴激涛关于上述14处内容具有合法来源,不构成侵权的抗辩主张成立,本院予以采纳。原告虽根据杨君佐的证言主张杨君佐发表涉案论文系经原告授权,故该论文著作权仍归属原告,但在杨君佐未出庭的情况下,原告当庭主张杨君佐涉案论文系抄袭原告涉案作品的侵权作品,但未就此提交证据加以证明,因此原告的相关主张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经比对,其中7处计1398字内容与原告涉案作品的相应部分的表述基本一致,但与原告论文4万余字的总数,以及《宪政解读》一书22万余字的总数相比较而言,比例较小;该7处不构成《宪政解读》一书的实质内容,且散见于该书中的各个章节,属于对他人作品的合理借鉴,尚不能认定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因此,原告关于涉案46处内容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的主张,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原告王天成提出被告叶中、戴激涛侵犯了其对涉案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并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鉴于此,原告王天成提出的关于被告人民出版社应对涉案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于法无据,本院亦不予支持。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五)、(六)项、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王天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642元,由王天成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张晓津      代理审判员 葛 红      代理审判员 何 暄           二OO六年七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历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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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成诉周叶中学术抄袭案
冯用军 2009-8-15 23:13
来源: http://hi.baidu.com/%B7%E7%C8%E7%D9%E2/blog/item/24814a4356daa51a73f05dd4.html 王天成诉周叶中学术抄袭案 2009-07-24 20:42 最高法立案审查教授学术剽窃案 云南信息报网站 2009-3-9 9:35:00 南方都市报记者上官敫铭 南方都市报数字报 A17版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9-03/09/node_2747.htm 南方都市报 讯 王天成诉周叶中剽窃案,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进行立案审查。昨日,王天成的代理律师浦志强告诉 记者 ,最高人民法院于去年12月21日签收了王天成与周叶中、戴激涛、人民出版社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的民事再审申请书,今年2月27日,最高法院发函通知称已对该案进行立案审查。 据了解,王天成诉周叶中、戴激涛剽窃案在2005年曾轰动中国法学界。王天成在诉状中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宪法学者周叶中教授及其博士研究 生戴激涛合著、人民出版社2005年9月出版的《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一书,存在大段抄袭王天成于1999年撰写的《论共和国重申一个古老而伟大的传 统》和《再论共和国一次夜半对话》。王称,《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一书至少有46处约5225字抄袭了自己的作品。据了解,王天成曾任教于北京大学, 后成为民间宪政学者;周叶中的其他身份还有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曾获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2006年,王天成将周叶中等人告上法庭,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一审中,王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同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维持原判。不服判决的王天成,于2008年12月19日,由其代理律师浦志强等人向最高法院提出对该案进行再审申请。 据悉,在该案中,王天成在一审的代理律师是浦志强和滕彪,二审律师为著名律师张思之和浦志强。王天成在二审败诉之后,法学界舆论哗然;方流芳、贺卫方等多位法学家曾发表演讲或撰文,称法院判决为离谱。 浦志强:周叶中等被诉剽窃案再审申请,最高法院已立案审查 发信站: 天益社区(http://bbs.tecn.cn) ,版面: 法学 本文链接:http://bbs.tecn.cn/viewthread.php?tid=326835 按语: 王天成诉周叶中、戴激涛、 人民 出版社著作权纠纷案, 北京 第二中级 法院 2006 年3月15日受理,7月18日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王天成上诉后,北京高院2006年10月中旬开庭,审判委员会决定维持原判,生效判决于2006年 12月21日送达。2008年12月19日,我们代理王天成寄出再审申请。最高法院12月21日签收,今年2月27日发函通知立案审查。 原判出人意料,学界不胜唏嘘,剽窃令学界蒙羞,公案让司法受辱。如果剽窃他人有关事实的描述,这种剽窃因为事实的有限的表达形式而得到豁免;如果改写他人观点而隐去出处,这种剽窃又因为 思想 不受版权法保护而得到豁免版权不保护思想,连带思想的表达也不受版权保护。许章润没有方流芳那么典雅,他的评价简单至极,曰:狗日的,瞎判! 平心而论,两审法院合议庭令人心仪,但有审判委员会在,议而不决只能服从。好在经历难以忘怀,十余年来曾经沧海,公堂之上酒席宴间,见多了贾雨村的嘴脸, 习惯了葫芦僧的雌黄,但既能将事实查得清,也能将是非断得明,审判长庭前这番话,以及那场行云流水般的庭审,至今仍让我感动莫名。 礼崩乐坏于今为甚,人迹所至几无净土,丑闻比比皆是,体面荡然无存。然则疏而不漏,周叶中剽窃得到了判例许可,不等于剽窃者都能通行无阻。司法过程每每令人神伤,但只要学会享受过程,总能撞破南墙问到底。王天成败诉不是常例,再审提供了改正错案的机会。 顺便提及,王天成案一审是我和滕彪出庭,二审改为张思之先生和我代理。两审中我有很多疏漏,师友亦曾针砭教诲,对此我内心惶恐,又心存感激。 2009年3月7日 附:王天成与周叶中、戴激涛、人民出版社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再审人:王天成 被申请再审人:周叶中 被申请再审人:戴激涛 被申请再审人:人民出版社 案由:著作权侵权纠纷 申请再审人王天成因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二中民初字第06122号民事判决书(下称一审判决,见附件二)和北京 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高民终字第1254号民事判决书(下称二审判决,见附件三),特向贵院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一、撤销(2006)二中民初字第06122号民事判决书和(2006)高民终字第1254号民事判决书(以下合称两审判决); 二、改判支持王天成全部诉讼请求,即:1、判令三被申请再审人立即停止侵权,销毁《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一书;2、判令三被申请再审人在《 中国 青 年报》、《新京报》、《法制日报》、《中外法学》、《武汉大学学报》、新浪网、搜狐网、天涯社区等报刊和网站上向王天成赔礼道歉;3、判令三被申请再审人 赔偿损失人民币10000元及赔偿王天成为制止侵权和因诉讼支付的合理开支11070元;4、判令三被申请再审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三、改判由三被申请再审人承担两审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王天成于1999年6月及1999年12月先后撰写《论共和国重申一个古老而伟大的传统》(下称《论共和国》 网络 版, 见证据一)和《再论共和国一次夜半对话》(下称《再论共和国》网络版,见证据一)两篇论文,并于2000年11月发表于公法评论网(见证据 一)。2003年1月三联书店出版的《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见证据三)一书收入《论共和国》一文,该纸介版在网络版的基础上进行了少量修改。案外人杨君 佐于此前的2000年剽窃了王天成的《论共和国》第四、五部分,以《共和与 民主 宪政》为题发表于2000年第2期《法律科学》杂志(见证据二)。 2005年11月,王天成发现被申请再审人人民出版社2005年9月出版的被申请再审人周叶中、戴激涛撰写的《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下称宪政解读,见证 据四)一书中,至少有46处(见证据五)约5225字剽窃了自己的上述作品,便通过网络要求周叶中、戴激涛做出说明和致歉,因未得到理性回应且据悉对方态 度恶劣(参见附件六),遂于2006年3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中院)提起诉讼。二中院于2006年7月18日判决驳回王天成的诉讼请 求。王天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于2006年12 月20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经2006年12月21日送达,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众所周知,周叶中等的剽窃丑闻曾因其手法之低级,情节之恶劣,事发后态度之狂悖而在国内外学界引起了轩然大波(参见附件七),当年成为国内学术 腐败 的 标志性事件。学术共同体无法自行解决周叶中剽窃问题而被迫进入司法程序,事实上宣告了学术界自我纠错机制的破产;对于人民法院而言,本案无论抄袭事实的认 定和相关法律的适用,原本不应有丝毫难度和任何悬念。鉴于两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无不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为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最 高司法当局查清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六)两项向贵院申请再审,请求依 法撤销生效的两审错误判决,改判支持原审全部诉讼请求。 主要的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两审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符合法定再审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原判决、裁定的结 果有实质影响、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具体权利义务和民事责任等主要内容所依据的事实,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第一款 第(二)项规定的基本事实。二审判决认定,在王天成主张《宪政解读》中涉嫌剽窃的46处中,有7处与王天成涉案作品在表达上不相同且不相近似;有9 处系公知 历史 , 受客观性和表达方式有限性的局限因而不得不抄;有14处源于杨君佐、崔之元的相关论文以及其他人的著作,并据此判决周叶中、戴激涛及人民出版社不构成 侵权,无须对王天成承担侵权责任。上述事实构成了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而这些基本事实均没有证据加以证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 (二)项的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具体简述如下: 1、两审判决认定有7处452字与王天成涉案作品在表达上不相同且不相近似(见附件三第6页倒数第2行),缺乏证据证明。 王天成所列的抄袭对照清单显示,涉案46处内容要么与王天成的表述基本一致,要么就是不可思议的相似。因此法院认定被控侵权作品中有7处与王天成的作品在 表达上不相同且不相近似,没有证据加以证明。何况,两审判决根本没敢列明在抄袭对照清单中,究竟哪7处与王天成的表达不相同且不相近似。 2、两审判决认定被控侵权作品中有9处计1013字属于公知历史知识的内容,是对客观事实的介绍(见附件二第12页第1行)、具有客观性及其有限的表达方式(见附件三第7页第5行),该事实认定同样缺乏证据证明。 作品表达方式的有限性,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命题,非经 语言 专 家以及专业领域学者鉴定,法院不能草率得出对某一事实的表达方式是有限的这一结论。王天成主张涉案作品中构成了侵权的46处内容,除反映出王天成的学术见 解外,还有其极具有个性的表达形式,他的那些观点显然可以通过相异的方式表达。至于历史的客观性,不等于对客观历史要素表达上的有限性。因此,原审法院认 定9处表达方式有限,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何况,两审判决根本不敢列明在王天成指控的抄袭清单中,究竟有哪9处属于这种情形。 3、两审判决认定14处计1276字内容源于杨君佐、崔之元的相关论文以及其他人的著作(见附件二第12页第9行),缺乏证据证明。 原审法院认定14处来源于杨君佐、崔之元的相关论文及他人著作,但没指出具体的出处。被控侵权作品宪政解读仅将杨君佐、崔之元的论文及他人著作列为参 考文献,而没有注明相关内容引自上述作者的作品的什么位置。原审这一认定,没有证据加以证明。而王天成所列抄袭清单中显示的该46处内容,几乎都出自王天 成作品中的独特表达。 二、两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符合法定再审条件 两审判决认定被控侵权作品有7处与王天成涉案作品的表述基本一致,本应注明来源(见附件三第7页第17行),但却违反了著作权法的明文规定,而推论该 7处仍然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两审判决对所谓涉及公知的历史知识(9处)、学术观点抑或学界通说(9处)以及引用、借鉴他人作品 (14处)等各处侵权内容,以各种显然不能成立的理由分别得出了一概不构成著作权侵权的结论,其适用法律的错误至为明显。下面按二审判决的顺序分别说明如 下: 1、二审判决已认定7处1398字内容与王天成作品基本一致(见附件三第7页第17行),却因为字数少而不宜认定为侵权,明显违反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其立法本意。 正如原审判决所称,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思想的表达而不是思想本身,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青岛市版权局的答复》,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 片段窃为己有的是抄袭,侵犯了原作者的署名权等著作权利。在本案中,原审不得不认定有7处与王天成作品基本一致而没有注明作者,根据对著作权法及其相关规 定的通常理解,这种行为显然侵犯了王天成的署名权,因而周叶中、戴激涛等构成侵权原本是毋庸置疑的,但原审法院却以该7处字数较少且散见于宪政解读 一书(见附件三第7页第19行),认定为不构成为著作权侵权,其公然违法应无疑义。 2、两审判决认定周叶中侵权作品中有9处共1086字属于对学术观点的描述(见附件二第12页第5行),并以此认定不构成侵权,属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抄袭清单中所列的相关9处内容是不是对学术观点的描述,与周叶中等的照抄行为是否构成了抄袭和剽窃侵权没有关系。涉案作品属于学术作品,内容主要是学术观 点是不证自明的,对此根本不需要法院查实认定,法院审理此类案件中需要做的只是就其表达方式是否相同作出认定。原审法院置法律事实的认定于不顾,以所谓 属于对学术观点的描述为由认定其不构成侵权,违背了在查清法律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的裁判规则,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三、人民出版社应承担相应侵权的法律责任 两审判决认为周叶中、戴激涛没有侵犯王天成享有的著作权,因而无须承担侵权法律责任,据此得出王天成要求出版社对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见附件二第13页第10行)。但从前述 分析 中 可以看出,实际情况是周叶中、戴激涛显然构成了著作权侵权,而且根据周叶中、戴激涛的陈述及其证据显示,涉嫌抄袭的46处内容有的在提交给人民出版社的书 稿中曾标有注释,不过是被人民出版社以所谓排版需要为由删掉了。这恰恰证明,周叶中、戴激涛接触过王天成的作品,并且大量地参考、借鉴、引 用乃至公然抄袭了王天成作品。无论人民出版社的删除行为是否经过周叶中、戴激涛授权,都直接导致涉案作品侵权范围的扩大,并且情属故意,人民出版社主观 上具有严重过错所谓因编辑排版需要而删除注释不仅没有法律的授权,而且直接侵犯了王天成的著作权。我们在庭审中曾经指出,即使果如人民出版社的代理人 所谓因版面篇幅限制的需要而必须割爱,最最不能删掉的恰恰是作者的注释否则便如本案情形,只能是构成侵权,而不可能有其他任何解释。 诚如方流芳教授在一审判决作出后指出的,客观事实的介绍存在于一切形式的作品,存在于一切领域的作品,如果逐字抄袭他人有关客观事实的介绍可以得到普遍的豁免,维系知识生产的学术诚信也就全盘崩溃了。然而, 法官 个 人的意见显然直接与法律相冲突:版权法保护表达,而不问表达的内容是主观判断,还是客观事实的介绍;把有关客观事实的介绍的文字表达排除出版权法 的保护范围,这不是司法,而是几个法官在行使立法权。把事实的有限的表达形式作为开脱剽窃的理由,这就更离谱了:事实的表达形式是否有限?这是有待经 验和推理去证实的哲学问题,法官就此作出一般性结论,显然是自不量力。即使相关事实只有一种表达形式,也不能成为抄袭的理由被告至少可以引用,学会使 用双引号!学术观点的描述同样是在版权法保护范围之内的一种表达。如果被告的学术观点描述与原告实质相似,而又没有归认来源,被告显然违反了版权 法,因为,中国版权法明文规定:归认来源是使用他人作品的一项法定义务。他进一步得出结论,按照北京市二中院的判决,剽窃得到了一份通行无阻的司 法许可:如果剽窃他人有关事实的描述,这种剽窃因为事实的有限的表达形式而得到豁免;如果改写他人观点而隐去出处,这种剽窃又因为思想不受版权法 保护而得到豁免版权不保护思想,连带思想的表达也不受版权保护,这是法官对两分法的极致发挥。在这里,二分法的教条不仅严重影响了是非观念, 而且阻断了常理思维。(参见附件四)。我们认为,上述论断对本案生效判决,同样适用。 综上所述,鉴于被申请再审人的侵权行为确已成立,而两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并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再审人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再审,请求依法查 明事实并撤销两审判决,改判支持王天成的请求。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人:王天成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附件一、再审证据目录及再审证据,共122页: 证据1、(2006)京二证字第07213号公证书及王天成网络版作品《论共和国重申一个古老而伟大的传统》、《再论共和国一次夜半对话》 证据2、《共和与民主宪政》及杨佐君的著作权声明、身份证复印件 证据3、《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一书封面、目录及《论共和国》纸介版 证据4、《宪政解读》一书节录(抄袭内容) 证据5、四十六处内容抄袭之对照清单 证据6、46处中表达基本一致的内容对照摘录 附件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二中民初字第6122号民事判决书,共13页 附件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高民终字第1254号民事判决书,共8页 附件四、《学术剽窃和法律内外的对策》一文,《中国法学》2006年第5期,作者方流芳,共17页 附件五、《判决书写给谁看》,作者许章润,共2页 附件六、《谁该为宪法学家剽窃负责》,作者包丽敏,共1页 附件七、《周叶中教授事件及其他》,作者贺卫方,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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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武汉理工大学周祖德教授论文剽窃之内幕
冯用军 2009-7-29 22:19
学术造假何时能止步? 武汉理工大学周祖德教授论文剽窃之内幕 2008 年12月,在汕头召开的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学术会议NCIM2008出版的会议论文集光盘版(华中科技大学电子音像出版社出版,出版号为ISBN978-7-900766-53-3/TH4)中编号为030的武汉理工大学周祖德(Zhou Zude)教授为第一作者的论文Diesel Generation Using Doubly Fed Induction Machines.pdf,与在互联网上用该论文标题查出的五位智利学者在IEEE上发表的论文(论文30原版用标题搜索即可查到)Wind-Diesel Generation Using Doubly Fed Induction Machines.pdf出现了惊人的相似,特公布于此,请大家鉴别! 两篇论文的对比如下: 论文 智利学者论文 周祖德、谢鸣论文 题目 Wind -Diesel Generation Using Doubly Fed Induction Machines Diesel Generation Using Doubly Fed Induction Machines 发表场合 IEEE TRANSACTIONS ON ENERGY CONVERSION VOL 23,NO.1 MARCH 2008 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学术会议 NCIM2008 华中科技大学电子音像出版社出版,出版号为: ISBN978-7-900766-53-3/TH4 I INTRODUCTION INTRODUCTION II MODELING AND CONTROL OF THE DIESEL SYSTEM MODELING AND CONTROL OF THE DIESEL SYSTEM III MODELING AND CONTROL OF THE WIND TURBINE SYSTEM SIMULATION WORK IV EXPERIMENTAL WORK CONCLUSION V CONCLUSION 比较 1 、删去了原论文题目中的第一个单词 Wind 2 、删去了原论文中的 Nomenclatore (术语、命名表) 3 、删去了原论文中图 2 右端的叶片 4 、删去了原论文中的参考文献 25 篇中的 17 篇,留下了 8 篇; 5 、删去了原论文中包括 3 位 IEEE MEMBER 和一位 IEEE FELLOW 等 5 位智利学者的个人背景资料。 6 、在自己论文的开始增加了一句话 These instructions give you basic guidelines for preparing papers for conference proceedings. 公式 ( 1 )( 8 ) ( 1 )( 8 ) ( 21 ) (9) ( 22 ) (10) 图 ( 1 ) (1) ( 2 ) (2) ( 3 ) (3) ( 4 ) (4) (6) (5) (11) (6) (12) (7) (13) (8) (14) (9) (15) (10) 篇幅 13 页 5 页 论文的第二作者是周祖德教授指导的博士研究生谢鸣(Xie Ming)。最近,谢鸣已经通过2009年6月24日武汉理工大学第二届学位评定委员第八次会议审查决定:授予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谢鸣(导师:周祖德教授)等人博士学位,论文题目:嵌入式运动控制平台和双馈电机基本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其学位授予正处于为期三个月的公示阶段,详见《武汉理工大学第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公告》,网址为: http://public.whut./gd/access/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145 。 据悉,周祖德与谢鸣等人向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学术会议NCIM2008一共投了三篇论文,编号分别为28、29、30;其中编号为30的论文在拟推荐为一等奖优秀论文过程中,上网审查后发现问题,认为该论文全部抄自智利学者的论文,并由大会组织委员会和秘书处通知周祖德教授本人。华中科技大学李斌教授、吴波教授以及武汉理工大学陈定方教授对上述过程十分清楚。此外,论文评审委员会的专家、教授们对武汉理工大学校长周祖德教授的论文剽窃行为纷纷表示忧虑和不满。 又据悉,谢鸣曾被作为优秀博士研究生安排毕业后留在武汉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工作,并与学校人事处签订留校合同。后来,因发生上述事情及有关教授对上述学术造假问题的反映,该生因此没能留校。 从年初浙江大学何海波论文造假事件曝光到最近的史上最牛的硕士论文抄袭事件,从西南交大副校长黄庆论文抄袭事件曝光到西安交大六教授联合举报长江学者造假,将西安交通大学81岁的退休老教师陈永江告上法庭的事实,无一不折射出学术造假和学术腐败成为中国学术界的一大公害。 发表文章不能只重视作者的名头,而要更注重对稿件本身的评审。学生剽窃是错的,想凭借导师的名誉去发表自己的文章也是错的;导师不负责任、轻率对待,或者更不堪的是趁机侵占学生成果、以身试法地去剽窃他人文章,更加是错误之极! 2009 年3月15日,教育部在京召开高校学术风气建设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目前高校学风建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原因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学风建设提出了建议和意见。教育部部长周济强调,对学术腐败要零容忍,必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切实加强高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是关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知识生产与传播的重大问题。科学发展不能仅仅只停留在口头上,应该放在最重要的学风、教风、领导作风上。我们急切渴望高等学校在学术规范、学风建设及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尽早回归到健康发展的轨道,为高校的和谐发展,为年轻老师的未来,为学术界的公平竞争营造一片净土! Best Regards! Yours, 作者和具体单位隐去 Peking University 转载来源1-猫扑论坛: http://dzh2.mop.com/mainFrame.jsp?url=http://dzh2.mop.com/topic/readSub_9328101_0_0.html 转载来源2-谷歌群组: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Fwolf-Toread/browse_thread/thread/408d793f02bc2f87 转载来源3-天涯博客: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637258.shtml 转载来源4-武汉理工论坛: http://www.whut.com.cn/read.php?tid-45473.html 转载来源5-武汉理工: http://public.whut.edu.cn/gd/access/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145 武汉理工大学第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公告 全日制 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 119 人) 八、机电工程学院( 9 人) 机械电子工程( 1 人) 1. 豆海建 ( 导师:陈作炳 教授 ) 论文题目: 窑尾预分解系统热态流场的数值模拟算法与工程应用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4 人) 1. 贺大兴 ( 导师:周祖德 教授 ) 论文题目: 实现机床溜板 1nm 分辨率运动的相关理论及关键技术研究 2. 李正勤 ( 导师:黎洪生 教授 ) 论文题目: 有杆抽油系统精益维修技术研究 3. 于 军 ( 导师:张仲甫 教授 ) 论文题目: 空气悬架控制器研究 4. 谢 鸣 ( 导师:周祖德 教授 ) 论文题目:嵌入式运动控制平台和双馈电机基本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 如果对以上授予博士及同等学力博士学位人员有争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争议期为 2009 年 6 月 24~2009 年 9 月 24 日。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武汉理工大学学位办公室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珞狮路 122 号,邮编: 430070 联系电话: 02787651521 武汉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09 年6 月24 日 转载来源6-百度/中科院: 2009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 有周祖德校长 http://www.cas.cn/10000/10000/10040/2009/134940.htm 技术科学部(共47人) 序号32 姓名周祖德 年龄64 专业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武汉理工大学 http://tieba.baidu.com/f?kz=581152142 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公布2009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 院士工作局    200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工作已于2009年4月30日结束。经过院士推荐和归口初选部门推荐,并经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审议,确认200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为296人,现予公布。 数学物理学部 52人 化学部 42人 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 63人 地学部 53人 信息技术科学部 39人 技术科学部 47人 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将于近期在有效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本单位有效候选人和相同专业的外单位的其他有效候选人的有关情况。5年之内调动工作单位的,将同时在调出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月(从公示之日算起)。 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规定,如对候选人公示材料内容的真实性有不同意见,请于2009年9月15日之前,将书面意见以真实身份署名,寄至中国科学院院士工作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邮编:100864)。不受理其他方式和匿名意见。 转载来源7-百度搜索:我们在期待武汉理工作出的正确举动! 华中师大硕士研究生 剽窃 论文被开除学籍 - 研究生院 - 经纬论坛200.. 就在诸多网友惊诧、指斥的同时,9月26日,王显波又发出《就 剽窃 事件答复贾学政》一帖,其中道出贾赴深圳找过杨华萍,...2009-03-07 武汉 博众创新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09-02-25 经济危机来了吗? 特别推荐 经纬图酷 尽显 理工 风采编辑 ... forum.wutnews.net/bbs/topic.aspx?tid=3292 ... 34K 2009-7-22 - 百度快照 forum.wutnews.net上的更多结果 北大博导 剽窃 国外名教材受到处理 - 新闻经纬2008 - 武汉理工 大学... 2009年2月8日...主办: 武汉理工 大学党委宣传部 您现在的位置:经纬网 新闻经纬 高教...涉嫌 剽窃 国外名教材的北京大学教授王铭铭已受到严肃处理。记者今天从北京... www.wutnews.net/news/news.aspx?id=11572 24K 2009-2-8 - 百度快照 www.wutnews.net上的更多结果 周祖德校长 在本科教学评估责任状签字仪式上的讲话 - 新闻经纬2008.. 2009年7月11日...主办: 武汉理工大学 党委宣传部 您现在的位置:经纬网 新闻经纬 综合新闻 正文 周祖德校长 在本科教学...三是学院要对系、教研室各位老师备课、上课效果、考试、毕业设计( 论文 )、实践教学、教学研究等各个环节层层把关... www.wutnews.net/news/news.aspx?id=33133 35K 2009-7-11 - 百度快照 周祖德校长 在全校干部、 教授 大会上的讲话求实创新 抢抓机遇 ... 2009年7月11日...3月17日, 周祖德校长 在学校干部、 教授 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讲话》全面回顾总结了合并组建四年来的校行政工作...第二点就是要提高科技创新的水平, 武汉理工大学 原创性的研究还非常缺乏,高水平的 论文 还很少,另外我们要面向国民... www.wutnews.net/news/news.aspx?id=24827 49K 2009-7-11 - 百度快照 原版 论文1 疑似剽版 论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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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建设一流大学
chile 2009-7-29 19:54
上一篇文章因为义气而发,主要原因是看大家对大楼和大师的讨论,实在够紧跟中国特色的主流。都是要有钱了作为前提条件,来建设一个一流大学,但是即使真的具有中国特色一流大学,实际对我们社会又有多大的作用那?大学还是我们心中的圣殿吗?还是我们最后的精神家园吗?在我们已经没有了多少的精神图腾让我们继承的时候,大学又能给我们多少精神的继承和洗礼那? 就像花费重金找到的高考状元又能怎么样那? 花费高新请了那么多牛人又能对大学教育有多少促进那? 那个建设了国内一流大学校门的大学又能怎么样那? 那么就我一个百姓的角度如何才能建立一流大学那? 第一 建立大学的职业道德规范。大学教师,尤其是校长要以身作则。在行政上要用一个职业经理人的态度,不能每次都是新官上任三把火,要建立一个职业的规范,作为大学的各级领导那些是应该做的,那些不应该做的,要好好实行,不能因为是领导,就可以破坏规矩。然后用一定的规则去约束自己的教职员工,更好的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 建立大学的理想,不能做一个没有追求大学,每个大学都有自己什么校训什么的,那么是不是真的在教育中去贯彻那?大学本位就是好好教育学生,那么大学毕业的学生是不是能作为一个称职的大学毕业生那?如果想成为一流大学,就要想社会输出你的理想和价值观,并且让社会也能感受到你的精神的魅力。建立大学的理想也不是一些空喊着一些口号,而是要实际的踏实的去实践一些身边可以实现的事情,积少成多,像个人一样,由小理想到大的理想。 第二 大学要注重内涵的培养。不能总是建设那些高档奢侈的大楼,练好内功才是很重要的。耐住和忍受住尘世的寂寞,不能受着尘世的吸引,你也入市。伴随着世俗而起舞,将自己高尚的理想摔死在充满利益追求的沙滩上。不能因为社会的奢华,大学也要奢华,当大家一直都在追求外内的美丽的时候,我们大学也开始以高档奢华为追求的时候,我们的本应该注重的内功就忽略了。如同武林高手一样,一些花架子看着好看,是不中用的。 说到这里,我感觉上面说了都是废话,其实按照如需必要,勿增实体原则,建设好的大学原则就是: 教学都为了教好学生为理想。 科研都为了科技进步为理想。 行政的都是为了师生服务为理想。 学生都是为了获得知识为理想。 教育的官员们都是以提高全体国民素质为理想,尤其是劳动人民后代素质提高。 如果国内有一所大学这样做了几十年,是不是可以真正的成为一个好大学,而不是建立一个好大学那? 如果我们有好多所这样的大学,是不是我们人民之幸事那?如果有这样的大学群,会不会催生出我们的世界一流大学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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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钱太少了
chile 2009-7-29 13:33
在建设社会主义一流大学的道路上,清华北大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在紧接着发展世界一流大学的道路上,请国家继续对清华和北大予以积极的支持,不能小打小闹的给,没钱,就给钱,没地就给地,没人就给人,没脸,就买张美国皮吧! 要建就建设最好的大楼 一建就是要建世界级的 起点一定要高 不行就在喜马拉雅上建立个分校 请就请世界级大师 给大师们最好的待遇, 北京没有,就到各地去挖 中国没有就花钱到国外请 要么就把清华或者北大改个名字,就叫世界一流大学,以后我们就一流了,也省得教育部尽心尽力的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辛苦劳作。 实在不行,将教育部改名叫世界一流大学教育部,然后各地高校改成世界一流大学分校,这样我们的高校就更牛了。 。。。。。。。。。。。。。。。。。。。。 想说的很多,不过也没有什么好说的,给钱吧,加速早日建成世界一流的大学。 列入 985 工程 建设的高校 (一期,共 34 所) 第一部分:已进入 985 工程 大学所签署的重点建设协议对各高校的定位及资助经费总 量 北京大学     18 亿         (教育部拨款) 清华大学     18 亿         (教育部拨款) 浙江大学     14 亿 ( 7 亿 +7 亿) (教育部拨款 + 省拨款) 南京大学     12 亿 ( 6 亿 +6 亿) (教育部拨款 + 省拨款) 复旦大学     12 亿 ( 6 亿 +6 亿) (教育部拨款 + 市拨款) 上海交通大学   12 亿 ( 6 亿 +6 亿) (教育部拨款 + 市拨款)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9 亿( 3 亿 +3 亿 +3 亿)(教育部拨款 + 中科院拨款 + 省拨款) 西安交通大学    9 亿 ( 6 亿 +3 亿) (教育部拨款 + 省拨款) 哈尔滨工业大学 10 亿( 3 亿 +3 亿 +4 亿)(教育部拨款 + 国防科工委拨款 + 省拨款) 985 二期情况 确定经费的高校 北京大学 18 亿 南京大学 14 - 16 亿 浙江大学 14 亿 复旦大学原则上不低于一期的 12 亿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则上不低于一期的 9 亿 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没有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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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北京大学月刊》发刊词
mikletonsen 2009-6-16 16:09
再一次阅读蔡元培先生的《北京大学月刊》发刊词! 大学教育的问题,还有比蔡元培先生理解的更深刻的吗? 虽然蔡先生是在上个世纪初发表的讲话,现在仍然振聋发聩、令人汗颜! 这样看来,不是不知道大学的宗旨,而是不去为之。为何? “所谓大学者,非仅为多数学生按时授课,造成一毕业生资格而已也,实以是为共同研究学术之机关” “大学者,囊括大典,网络众家之学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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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预告)Workshop on Interacting Particle Systems
zhouda1112 2009-6-11 11:38
下周一(6月15日)至周五,北大数学科学学院要举行粒子系统领域的学术会议。本次会议是为了给粒子系统领域的权威概率学家Tom Liggett教授祝寿(65岁)。 我的导师是Liggett教授的学生,他也是本次会议的主要组织者之一。下面的链接可以了解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 http://www.math.pku.edu.cn/teachers/dayue/Homepage/IPS-Workshop.htm 届时,很多粒子系统领域的牛人都会莅临北大。如果大家对该领域感兴趣,这次会议是一次难得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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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的鸟(2):大斑啄木鸟(Dendrocopos major)
antiscience 2009-6-10 21:12
北大校园大斑啄木鸟(Dendrocopos major)幼鸟,2009.06.09摄。这种鸟校园里很多,它是捉虫能手。另:明天到呼和浩特,15日回来,休博若干天。也许能拍几头牛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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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的鸟:灰头绿啄木鸟(Picus canus)
antiscience 2009-6-10 21:02
北大校园有好几种啄木鸟,目前我只认识大斑啄木鸟和灰头绿啄木鸟(Picus canus),下面的图片是今天在北大静园拍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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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照片两幅
黄安年 2009-6-8 10:08
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照片两幅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 /2009 年 6 月 8 日发布 笔者的短文《有感于参加北京大学的博士学位的论文答辩 》 ( 黄安年的博客 2009 年 6 月 3 日)引发一些网友的兴趣,现在发布参加答辩时的两幅照片。第一幅是答辩委员会与申请答辩人(右第三人)合照,拍摄于 2009 年 6 月 3 日 11 : 50 分在北京大学历史学院院内 , 自左至右,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北京大学光华学院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黄安年、答辩申请人导师、答辩申请人、中央编译局研究员、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第二幅照片是答辩会场一角。 北大历史系答辩风格与众不同,没有横幅、没有布告、没有客套程序,整个答辩围绕论文展开学术层面上的评论、提问和答辩,无论申请人、导师、答辩委员都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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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参加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黄安年 2009-6-3 20:12
有感于参加北京大学的博士学位的论文答辩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 /2009 年 6 月 3 日发布 今天上午参加了北京大学历史系一位博士学位申请人博士学位的论文答辩,感触颇深。 记得 30 年前北京大学历史系在全国率先开设了美国史专题讲座课程,请国内美国史专家来北大做专题讲授,我当时好像是其中最年轻的一位讲授人 , 这次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的导师当时就是听课的北大学生之一 , 现在他已是国内知名学者,答辩委员中还有当时听过课的学生,现在他们都是学科带头人。 30 年过去,换了人间,我国的美国史研究人才辈出,学术研究水平均有很大的提高。我感到北京大学过去是、现在依然是国内美国史研究的重镇 , 其研究实力恐怕其他院校难以挑战的。例如除申请论文答辩的导师和已经退休的美国史学术带头人以外,今天参加答辩的北大历史系的专门从事美国史研究的顶级专家就有三位 , 其中既有国内一流学者,又有早已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并在美国任教多年后全身回国在北大任教的美国史海归专家 , 像这样的研究力量,恕我直言在其他院校难以找到。答辩委员中还有涉及论文内容的其他单位的知名专家 , 由于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必需要有外单位的专家参与 , 我是北师大的 , 又是比其他几位委员多吃一些年咸盐的年长者,因而也就勉为其难地当了答辩委员会的主席。 从我接受匿名评审的 4 月 27 日起到今天,这期间经过了一个多月时间 , 我感受整个过程是规范和严肃的。我本人对论文反复看了几篇 , 并且查阅了相关资料和多次的思考。但是我也担心论文答辩的时间和人员如果过于集中,精力和体力有限 , 会影响评审和答辩的质量。答辩流程不仅涉及答辩本身和学术委员会的审批,还有博士生的求职等相关环节。北大是国内几年前首先推行匿名评审的高校之一。 我在网上看到 , 有人评论说 国内研究生教育中还有一个很愚蠢的事情,就是对研究生论文做掩耳盗铃的双盲审。 不过我以为实行这样的做法, 是需要有勇气和自信的 , 这对于降低论文评审中的人情因素是起到一定作用的 , 应该视为明智之举 , 当然在时间和成本上要多付出的。事实上 , 这次匿名评审中导师和申请人是不知道的。就我亲身参与的答辩委员会过程来看 , 并非走走过场,从 9 : 00 一直开到 11 : 45 分 , 答辩委员的评论和提问相当到位 , 如果不仔细研究恐怕难以提出这样的意见 , 答辩委员会开得也很认真,从学术层面充分讨论后作出决议。学位答辩本身需要落实到表决和作出决议上 , 答辩过程也是一场学术讨论的过程,对我来说,也是学习的过程,学术观点和研究方法切磋的过程。 博士生论文的每个环节是十分重要的 , 没有严格把关将难以保障优质或较好的博士学位论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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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志于生命科学研究的本科生请进!!!
热度 1 buffer 2009-5-26 19:10
对于要读研的本科生这是次很好的机会,我在本科时也很想提前进入相关学校做毕设,可惜没有很好的条件,尤其是物质条件。 希望有关同学能够抓住这次机遇,也希望有关老师给自己的同学介绍一下。 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2010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招见面会暨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通知 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201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招见面会 暨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通知 重要提示: 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所有专业将以本次夏令营作为选拔 2010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方式之一。 2010 年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计划招收 免试硕博连读和直博 研究生约 16 名,其中设有 2 名校长奖学金名额,如有特别优秀学生,可不受此名额限制。 欢迎有意报考我所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考生前来参加本次夏令营活动。 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将于 2009 年 7 月 10 日 12 日举办 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 2010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招见面会暨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 活动。夏令营旨在促进生物科学、生物医学、及其他跨学科类优秀大学生之间的交流,帮助青年学生了解当前学科发展前沿热点问题和 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 的科研教学情况,并从中选拔优秀学生 免试攻读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研究生(硕博连读 / 直博生)。 本次活动涵盖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研究生招生所有专业,包括 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生物学(生物技术),生理学专业 。暑期夏令营拟招收 80 人 左右。申请工作自即日开始。 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将 提供所有营员夏令营期间在京的食宿和外地院校学生往返北京的双程硬座火车票费用 ( 凭车票报销 ) 。夏令营营员将获得 2009 年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结业证书。 1 .申请资格: ( 1 )全国高校本科三年级在校生( 2010 届毕业生); ( 2 )学习成绩优秀,满足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接收 2010 年推荐免试硕(博)士研究生的标准,或有志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生; ( 3 )对所报专业的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愿意从事学术研究工作; ( 4 )英语水平良好。 2 .申请材料: 必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 1 )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 2010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招见面会暨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申请表(附件下载) 1 份; ( 2 )前两年半成绩单(可自己打印)与总评成绩排名证明(附件下载)。 选择提交的申请材料: ( 1 )专家推荐信 2 封(附件下载),即需要 2 位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 2 )获奖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 3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 TOEFL 成绩、或 GRE/GMAT 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1 份; ( 4 )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3 .申请方式: ( 1 )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寄送申请材料, email 地址为: enrollment@pku.edu.cn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 2009 年 6 月 20 日。 ( 2 )材料提交:将网上申请材料打印签字,与其它申请材料一并装入 A4 大信封,信封正面注明姓名、所在学校及院系,并注明 夏令营申请 。所有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 322N 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办公室。邮政编码: 100871 。 邮寄材料截至日期为 2009 年 6 月 20 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尽早寄出),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建议以快递方式邮寄,不接受包裹。 ( 3 )只在网上申报而未邮寄材料者,报名不予受理。 4 .入营材料审核及录取 : 入营审核和录取工作由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组织专门委员会负责。录取工作将于 2009 年 7 月 1 日结束,录取名单将在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网站上公布并直接通知本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届时未接到录取通知的同学皆为未入选者,不另行通知。 5 .日程安排: 具体日程安排请留意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网站上的后续通知。 注: (1)夏令营筹办方建议营员2009年7月9日入住。 (2)请营员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申请材料的所有内容,本次活动的所有申请材料将作保密处理,只用于夏令营活动,如因信息提供有误,相关损失和责任由营员自负。 (3)本次活动结束后,有意参加科学训练的同学可联系在分子医学研究所相关实验室进行暑期科研实践。 ( 4 )营员报到后要求全程参加夏令营活动,不合格者不予报销车费。 (5)学员请自行提前预订返程车票,活动举办方不提供订票服务,但会提供一定帮助。 ( 6 )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755557。更多相关内容请留意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网页。 (7)校长奖学金资助标准:约 51000 元 / 年,其中学费约为 15000 元 / 年,生活津贴约为 36000 元 / 年(每年按 12 个月发放)。 ( 8 )网站信息: 北京大学网站: http://www.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http://grs.pku.edu.cn/ 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 http://www.imm.pku.edu.cn/ 附件: 1. 夏令营活动申请表 2. 申请人成绩排名证明 3. 专家推荐信 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 2009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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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大学工学院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通知(转载)
xiegming 2009-5-18 18:02
2009年工学院和应用物理中心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通知 发布时间:2009-5-18 14:08:27  点击次数:45 北京大学工学院 北京大学应用物理与技术研究中心( CAPT ) 2009 年暑期夏令营 第一轮通知 重要提示 :北京大学工学院和CAPT将以本次夏令营作为选拔201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方式之一,欢迎有意报考我院推荐免试招生的考生前来参加本次夏令营活动。 时间:7月17日 7月20日。 夏令营旨在促进全国各高校优秀大学生之间的交流,并进一步了解北京大学工学院及CAPT,并从中选拔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暑期夏令营期间,将举办专业介绍、学术讲座,实验室参观、校园参观等多种活动。并同时安排2010年工学院和CAPT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选拔工作(具体招生信息、面试安排以及相关信息敬请留意随后发布的通知以及北京大学2010年研究生招生信息)。 夏令营拟招收120人左右营员,各专业名额视报名情况待定。申请工作即日开始。 我们将为营员提供夏令营期间在京的食宿(北京本地学校学生不提供住宿)以及外地院校学生前往北京的单程硬座火车票费用(需出示车票报销)。 1. 申请资格: a. 全国高校理工科各专业本科三年级在校生(2010届毕业生)。 b. 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在20%以前(科研突出者除外)。 c. 对所报专业的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愿意从事学术研究工作。 d. 英语水平良好。(四级或六级均可) 2. 申请材料: a. 2009年申请表及个人陈述各一份; b. 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分别推荐; c. 成绩单(可自己打印,如有不实将取消录取资格)与总评成绩排名证明。 d. 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e.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GMAT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f. 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3. 申请方式: 1) 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寄送申请材料,email地址为:zhangqp(at)mech.pku.edu.cn。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09年6月10日。 2) 材料提交:将申请材料装入A4大信封,信封正面注明申报专业、姓名、所在学校及院系,并注明工学院夏令营申请或CAPT夏令营申请。所有材料邮寄至北京大学工学院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1。邮寄材料截至日期为2009年6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尽早寄出),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3) 未邮寄材料者,报名不予受理。 4. 材料审核及录取 审核和录取工作由工学院组织专门委员会负责。录取工作将于6月20日结束,录取名单将在北京大学工学院和CAPT网站上公布并直接通知本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届时未接到录取通知的同学皆为未入选者,不另行通知。 5. 具体日程: 7月17日 8:00-17:00 夏令营报到、参观北大校园 7月18日 8:00-12:00 开营式、学院和专业介绍 7月19日 14:00-17:00 专题学术讲座、专业座谈 7月20日 14:00-17:00 专业座谈、推免面试、营员离校 注: 1. 日程为初步计划,具体安排可能会进行适当调整。 2. 营员可在北大校内自由就餐,工学院提供伙食补贴。 3. 营员报到后要求全程参加夏令营活动,不合格者不予报销车费。 4. 营员请自行提前预订返程车票,夏令营举办方不提供订票服务。 北京大学工学院教务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755444。北京大学应用物理与技术研究中心咨询电话:010-62567541。更多相关内容请留意北京大学工学院招生网页 http://www.coe.pku.edu.cn . 北京大学工学院 北京大学应用物理与技术研究中心(CAPT) 2009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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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盛《学术独立 思想自由》(转载)
jlpemail 2009-4-2 11:30
学术独立 思想自由 吴国盛 科学精神之于北大的冀望 科学是一个来自西方的东西,我们中国人实际上不很了解。 近代中国对西方科学的理解,受两个主要因素的影响:一个是中国传统的实用理性,经世致用的思维方式,中国人只能按照自己熟悉的方式来理解外来事物;另一个是西方人借以敲开中国大门的坚船利炮,也就是带来蛮力的那些高技术,给当时的中国人很深的印象。两个因素加起来,使得大部分中国人心目中的科学,往往等同于科技,而科技往往等同于技术。所谓技术,只是解决问题的手段,它代表着有效性。中国人讲科学的时候,心里想着的是这种有效性。科学救国、科教兴国,都是在呼唤这种有效性。这里没有精神什么事儿。 只有少数有识之士意识到科学的精神层面。比如竺可桢先生。他在1941年发表的科学之方法与精神一文中指出,要区别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他认为,科学精神就是追求真理的精神。要求真,要讲是非,为此不计成败利钝,这才是科学精神。国人通常对科学方法较感兴趣,因为它关乎有效性,所以趋之若鹜。但对只问是非、不计利害的科学精神却很有点叶公好龙、敬而远之,这与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 中国文化是一种血缘文化、亲情文化,信奉生命的流变是宇宙的基本道理,人伦关系和社会关系高于个体的独立;儒家讲的仁,即推己及人的有差等的爱,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标志,是最高的人性理想。为了达到这个仁,中国文化推出了礼作为基本的教化方式。儒家的仁-礼,就是中国占主导地位的人-文。 西方文化是一种地缘文化、契约文化,信奉事物变化背后不变的东西,同时强调个人的自由高于一切。从希腊开始,自由被理解为追求理性之自足、自主、自律、自我展开。为了达成这种自由,希腊人推出了科学作为基本的教化方式。自由-科学,就是希腊人的人-文。所谓科学精神,对于希腊人而言,就是自由的精神、理性的精神。不理解自由,就不理解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就不理解为学术而学术、为真理而真理,就不理解科学何以独独在希腊出现。我们中国人传统上对自由是不理解的,觉得这是一个坏东西,因为自由差不多就是胡来的意思。就是在今天的语境中,这个词往往也是一个坏词,什么自由主义、自由散漫、自由化,都不是好词。没有对自由起码的认同,就决不可能有什么科学精神。有的只是对有效性的追求,科学就只是手段,不可能达成高尚的人性理想,谈不上精神。 希腊科学精神经过中世纪基督教的洗礼,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理性认知意义上的自由,被行动决断意义上的意志自由所补充或替代。文艺复兴之后,欧洲形成了新的人-文,这里的人成了意志自由的主体,以实现意志、攫取能量为己任,相应的,作为文的科学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开始面向经验,服务于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使命。于是,希腊的理性科学转变成近代的实证科学、实验科学。 实验科学的精神在尊重理性之外添加了一个新的维度尊重经验事实,但为何要尊重理性?为何要尊重经验事实?近代科学发展的早期都有宗教上的考虑,也就是说,在近代早期,科学与宗教并不是两个彼此外在的东西,不如说,科学工作直接服务于宗教信仰。尊重理性和尊重事实,都是信奉上帝所要求的。18世纪启蒙运动之后,上帝受到冲击。19世纪,实证主义冒头。科学有脱离更崇高目标的苗头,降格为一种有效率的工具。但有些科学家还是死死守住它的精神层面,强调理性固有的精神魅力。比如爱因斯坦,就说自己信仰斯宾诺莎的上帝,其实就是理性。 对我们中国人来讲,尊重事实相对于尊重理性来说,是比较好理解的,所谓实事求是本就是我们传统中固有的。然而真正的理性始终与自由相纠缠,是我们中国人特别欠缺的。因此,我多次反复地讲,科学的精神,就是自由的精神。 这种自由的精神具体到中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具体到北大,有两个方面,一个外部学术制度方面,一个是学者内在的操守方面,但都不外乎学术独立、思想自由。从学术制度上讲,大学应该具有相对独立性,政府的教育行政当局不要管这么多,要教授治校而不是官僚治校;要有自己的理念,而不是顺从世俗社会的召唤。我过去说过,大学要与时尚保持距离,就是这个意思。从学者而言,学术应该有学术自身的价值,而不应该只是敲门砖,是升官发财的手段;要有自己内心的评价标准,从而不屈从各种各样的外部强加的评价标准。 北大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一个代表。中国人希望从北大身上看到的,恰恰就是科学精神即自由的精神。历代北大人确实在这个方向上努力得最多,成果最显著,给国人留下的印象也最深。北大要创建世界一流大学,依然必须在这个学术独立、思想自由上下功夫、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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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就做俞敏洪
liux831 2009-2-8 15:38
俞敏洪说:只要有两样东西在心中,我们就能成就自己的人生。第一样东西叫做理想,就是穿越地平线的渴望。第二样东西叫良心。什么叫良心呢?就是要做好事。 在人们心中,俞敏洪是中国大英雄。 在美国人中,俞敏洪是世界大英雄。 在美国的百万留学之众,人们用无比感激的心情,感谢这位圣人。托福,GRE可不是闹着玩的。进过新东方的人,大多都能圆美国梦。 美国人也觉得这个俞敏洪很神。他们怀疑中国人,托福,GRE挡不住中国人! 在哈佛大学的一位中国博士说:我要是慎重一些,托福考满分也是可能的。可见,中国的新东方,对于考托福、GRE的人帮助有多大。 俞敏洪叫理想。我喜欢叫追求。本来吗,每个人在每个阶段都有追求。 至于良心,日本人有时说,中国人良心大大地坏了。不知道日本人什么意思,反正俞敏洪认为:第二种东西叫良心。 这个世界需要崇拜。我崇拜俞敏洪。 有一个中国科学院院士在一次会议上表示,不能很多地崇拜。非常地崇拜就不会超越了。 我说的是做人,做人就做个俞敏洪。 大概就是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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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位北大校长在天津的塑像谈起
zdwang 2009-1-14 15:58
从两位北大校长在天津的塑像谈起
王振东 天津市有两位北大校长的塑像,一是严复的塑像。在河西区银河广场上的天津博物馆内,有严复站着的塑像,它与梁启超、李叔同的塑像,作为天津近代史上的三位重要人物一同站立在大厅里。另外,在南开区古文化街上还有严复坐着的铜像。 天津古文化街铜像后面墙上的碑文是: 严复(1824-1921) 严复,福建福州人,字又陵,又字几道,近代中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和翻译家。“中国共产党出世以前向西方寻求真理的一派人物”。历任天津水师学堂教习、总办等职。为挽救民族危亡,在宫北大街大狮子胡同居住期间,精心翻译《天演论》,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观点,号召人们“自强保种”、“与天争胜”,又创办《国闻报》,大力宣扬维新思想,晚年从事翻译工作,系统介绍西方社会科学理论。所译八种世界名著,被尊为“严译八经”。 另一是在天津大学北洋广场上的马寅初半身铜像。 塑像后面的碑文,系时任全国政协主席的李瑞环1995年所写,内容是: 马寅初(1882-1982),浙江绍兴人,著名经济学家,人口学家,教育家,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1903年考入北洋大学矿冶科,在学四年,成绩优异。1907年被母校保送赴美官费留学,先后就读于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获经济学和哲学博士学位。1916年谢绝美方聘请,毅然回国效力。在旧中国,马寅初先生不畏强暴,口诛笔伐,痛斥官僚资本,反对内战,反对独裁,主张民主,向往光明,虽身陷囹圄,而不改其志、其言、其行,令反动派切齿,令万民抚掌称颂。在新中国,先生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共产党领导,献身教育,指点经济,著人口新论,以主人翁的态度参政议政,进言献策,坦率陈词,气节忠贞,德高望重。先生一生,学识渊博,著作等身,治学严谨,实事求是,疾恶如仇,刚正不阿,其见识与为人,堪称学界泰斗,世人典范。适值母校百年华诞,追昔抚今,无不视先生为母校之荣耀,后辈之楷模,特塑像以志。 这两座铜像的碑文中都没有提及他们担任过北京大学校长,但作为北大学子自然会想起他们这个未提及的经历,而且也为在北大校园里见不到他们的塑像(法学楼门口有马寅初的头像,但不是半身以上的塑像,也不在校园显著位置)遗憾。还自然会问:北大校园里己有了中外一些名人的塑像,最近还立起了抽象派的雕塑,为什么不能在校园里树立这两位校长的塑像呢? 北大要争创世界一流大学,目前最缺的是什么?笔者认为最缺的,一是开放和世界潮流相合,一是坚持真理而不媚俗,这两位校长正好是我们这两方面的精神偶像。 严复是京师大学堂改名北京大学后的第一任校长,在中西文化交流上有过卓越贡献。 关于严复的历史地位,有过各式各样的评价。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的一段话:“自1840年鸦片战争失败那时起,先进的中国人,经过千辛万苦,向西方国家寻找真理。洪秀全、康有为、严复和孙中山,代表了中国共产党出世以前向西方寻找真理的一派人物。”严复早期批判旧学、倡导学习西方、向西方寻求救国真理,晚期主张保存中国文化、回归传统文化,体现了其中西文化观逐渐走向成熟。严复对如何保存“民族精神”、“国魂”的考虑,至今仍是发人深省的问题。现在人们己认识到,中国的现代化必须建设在“中国特色”的基础上,如追求“全盘西化”,其后果正如严复所言:“虽极意步趋欧美,终是膛居其后,不能与欧美并肩,而为一等之强国。”没有本民族深厚的创造源泉,只去模仿别人,必然只能永运落在别人后面。 1998年5月北大百年校庆时,笔者曾在校庆礼品展览室看到过一座严复的半身塑像,但2008年4月22日参观北大校史馆时却没见到这座塑像。笔者提议,应当将严复的塑像放到北大校园的合适地方,以让大家纪念、了解这位北大校长,这对北大开放和世界潮流相合,发挥在中西文化交流上的历史传统、争创世界一流大学显然是很有意义的。 笔者在北大学习的时期,有幸赶上马寅初担任北大校长。马寅初校长每年除夕在新旧年交替的时候,总是带着微醺,走上大饭厅讲台,用浓重的浙江口音向大家祝贺新年。那时马校长寥寥数语的新年致辞,如同家常。在同学们的回忆里,内容讲些什么,现在多半记不住了,倒是‘兄弟我今天多喝了几杯酒’、‘兄弟我给大家拜年了’,却是印象深刻,历数十年而不忘。 对马寅初的评价,李瑞环1995年对天大北洋广场塑像所写的碑文,应是对这位传奇的世纪老人,比较全面、确切的评价。 马寅初是校长,更是学者。笔者曾亲眼看到他要在大饭厅作报告的通知,曾去听过他讲人口新论的报告。学理而不太懂经济学的笔者,至今还记得他在大饭厅报告时讲“我不是马尔萨斯的马家,我是马克思的马家……”。马老在答辩对其讨伐的文章《重申我的请求》中说“我虽年近八十,明知寡不敌众,自当单身匹马,出来应战,直至战死为止,决不向专以力压服不以理说服的那种批判者们投降。” 马寅初在人口新论上,为国为民坚持真理,不畏批判,直至社会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后,才证明了他是正确的,使得以恢复名誉,担任北大名誉校长。北大校友们常在一起议论,马寅初校长这种实事求是、追求真理、坚持真理的勇气和精神,代表了“北大精神”。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今天,北大不正是需要马寅初校长这种坚持真理而不媚俗的勇气和精神吗!我们许多校友都认为,应该在校园的显著位置树立马寅初校长铜像,并在碑文中介绍他的事迹和精神。 民族瑰宝—马寅初.p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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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科学传播论坛现接受报名!
eloa 2008-12-4 09:57
科学松鼠会 发表于2008-12-3 星期三 20:26 让科学流行起来!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院研究生部联合科学松鼠会举办的科学传播论坛即将启动,现接受报名。 主要嘉宾包括北大生命科学院院长饶毅,美国芝加哥大学终身教授龙漫远,中央电视台科技之光主编赵致真,还有姬十三和众多松鼠们! 12月6日,我们在北大等着你! 主要嘉宾介绍: 饶毅 :生命科学学院院长、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资深研究员、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兼职博士生导师、《二十一世纪》、《科学文化评论》、《科技中国》编委。 题目 :科学文化的魅力 龙漫远 :美国芝加哥大学终身教授,北京大学为长江讲座教授,在新基因的起源、性基因的演化等研究领域取得了多项突破性成果。在文学方面有很深的造诣,著有科普文章《精卫的诞生与基因起源之谜》。 题目 :松鼠之道从凡尔纳到徐迟 赵致真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副会长,中国科教影视协会副会长,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武汉市科教影视协会理事长,中央电视台大型科教电视栏目科技之光主编。 题目 :中国科学传播现状 姬十三 :科学松鼠会创始人。 题目 :姬十三和他的松鼠会 另外还有北京大学科学传播中心主任吴国盛教授,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王扬宗教授和其他科学松鼠会成员。 嘉宾演讲结束后,会有问答和抽奖环节,所有观众均有机会获得U盘、mp3、mp4及其他精美礼品! 日期: 2008年12月6日14:00-18:00 场地:新生物楼邓佑才学术报告厅 (北大东门右侧) 由于场地只能容纳200名观众。想参加的朋友请报名至 chenzhenxia119@126.com 。 转载原创文章请注明,转载自: 科学松鼠会 本文链接: http://songshuhui.net/archives/5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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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俞敏洪在北大开学典礼上的讲话
jxz1963 2008-10-12 12:14
上午 , 夫人接到学院C院长的电子邮件 ,C 院长说这里有一篇据说是新东方学校董事长俞敏洪先生在北大开学典礼上的讲话,讲得很生动风趣,对学生还是很有教益。特转给你。我读后觉得很好 , 现转载给科学界的博友们 ! 各位同学 : 大家上午好!(掌声) 非常高兴许校长给我这么崇高的荣誉,谈一谈我在北大的体会。(掌声) 可以说,北大是改变了我一生的地方,是提升了我自己的地方,使我从一个农村孩子最后走向了世界的地方。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北大,肯定就没有我的今天。北大给我留下了一连串美好的回忆,大概也留下了一连串的痛苦。正是在美好和痛苦中间,在挫折、挣扎和进步中间,最后找到了自我,开始为自己、为家庭、为社会能做一点事情。 学生生活是非常美好的,有很多美好的回忆。我还记得我们班有一个男生,每天都在女生的宿舍楼下拉小提琴,(笑声)希望能够引起女生的注意,结果后来被女生扔了水瓶子。我还记得我自己为了吸引女生的注意,每到寒假和暑假都帮着女生扛包。(笑声、掌声)后来我发现那个女生有男朋友,(笑声)我就问她为什么还要让我扛包,她说为了让男朋友休息一下(笑声、掌声)。我也记得刚进北大的时候我不会讲普通话,全班同学第一次开班会的时候互相介绍,我站起来自我介绍了一番,结果我们的班长站起来跟我说: 俞敏洪你能不能不讲日语? (笑声)我后来用了整整一年时间,拿着收音机在北大的树林中模仿广播台的播音,但是到今天普通话还依然讲得不好。 人的进步可能是一辈子的事情。在北大是我们生活的一个开始,而不是结束。有很多事情特别让人感动。比如说,我们很有幸见过 朱光潜 教授。在他最后的日子里,是我们班的同学每天轮流推着轮椅在北大里陪他一起散步。(掌声)每当我推着轮椅的时候,我心中就充满了对 朱光潜 教授的崇拜,一种神圣感油然而生。所以,我在大学看书最多的领域是美学。因为他写了一本《西方美学史》,是我进大学以后读的第二本书。 为什么是第二本呢?因为第一本是这样来的,我进北大以后走进宿舍,我有个同学已经在宿舍。那个同学躺在床上看一本书,叫做《第三帝国的兴亡》。所以我就问了他一句话,我说: 在大学还要读这种书吗? 他把书从眼睛上拿开,看了我一眼,没理我,继续读他的书。这一眼一直留在我心中。我知道进了北大不仅仅是来学专业的,要读大量大量的书。你才能够有资格把自己叫做北大的学生。(掌声)所以我在北大读的第一本书就是《第三帝国的兴亡》,而且读了三遍。后来我就去找这个同学,我说: 咱们聊聊《第三帝国的兴亡》 ,他说: 我已经忘了。 (笑声) 我也记得我的导 师李赋宁 教授,原来是北大英语系的主任,他给我们上《新概念英语》第四册的时候,每次都把板书写得非常的完整,非常的美丽。永远都是从黑板的左上角写起,等到下课铃响起的时候,刚好写到右下角结束。(掌声)我还记得我的英国文学 史的 老 师罗经国 教授,我在北大最后一年由于心情不好,导致考试不及格。我找到 罗 教授说: 这门课如果我不及格就毕不了业。 , 罗 教授说: 我可以给你一个及格的分数,但是请你记住了,未来你一定要做出值得我给你分数的事业。 (掌声)所以,北大老师的宽容、学识、奔放、自由,让我们真正能够成为北大的学生,真正能够得到北大的精神。 当我听说许智宏校长对学生唱《隐形的翅膀》的时候,我打开视频,感动得热泪盈眶。因为我觉得北大的校长就应该是这样的。(掌声) 我记得自己在北大的时候有很多的苦闷。一是普通话不好,第二英语水平一塌糊涂。尽管我高考经过三年的努力考到了北大 因为我落榜了两次,最后一次很意外地考进了北大。我从来没有想过北大是我能够上学的地方,她是我心中一块圣地,觉得永远够不着。但是那一年,第三年考试时我的高考分数超过了北大录取分数线七分,我终于下定决心咬牙切齿填了 北京大学 四个字。我知道一定会有很多人比我分数高,我认为自己是不会被录取的。没想到北大的招生老师非常富有眼光,料到了三十年后我的今天。(掌声)但是实际上我的英语水平很差,在农村既不会听也不会说,只会背语法和单词。我们班分班的时候,五十个同学分成三个班,因为我的英语考试分数不错,就被分到了 A 班,但是一个月以后,我就被调到了 C 班。 C 班叫做 语音语调及听力障碍班 。( 笑声) 我也记得自己进北大以前连《红楼梦》都没有读过,所以看到同学们一本一本书在读,我拼命地追赶。结果我在大学差不多读了八百多本书,用了五年时间(掌声)。但是依然没有赶超上我那些同学。我记得我的班长王强是一个书癖,现在他也在新东方,是新东方教育研究院的院长。他每次买书我就跟着他去,当时北大给我们每个月发二十多块钱生活费,王强有个癖好就是把生活费一分为二,一半用来买书,一半用来买饭菜票。买书的钱绝不动用来买饭票。如果他没有饭菜票了就到处借,借不到就到处偷。(笑声)后来我发现他这个习惯很好,我也把我的生活费一份为二,一半用来买书,一半用来买饭菜票,饭票吃完了我就偷他的。(笑声掌声) 毫不夸张地说,我们班的同学当时在北大,真是属于读书最多的班之一。而且我们班当时非常地活跃,光诗人就出了好几个。后来挺有名的一个诗人叫西川,真名叫刘军,就是我们班的。(掌声)我还记得我们班开风气之先,当时是北大的优秀集体,但是有一个晚上大家玩得高兴了,结果跳起了贴面舞,第二个礼拜被教育部通报批评了。那个时候跳舞是必须跳得很正规的,男女生稍微靠近一点就认为违反风纪。所以你们现在比我们当初要更加幸福一点。不光可以跳舞,而且可以手拉手地在校园里面走,我们如果当时男女生手拉手在校园里面走,一定会被扔到未名湖里,所以一般都是晚上十二点以后再在校园里面走。(笑声掌声) 我也记得我们班五十个同学,刚好是二十五个男生二十五个女生,我听到这个比例以后当时就非常的兴奋(笑声),我觉得大家就应该是一个配一个。没想到女生们都看上了那些外表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男生。像我这样外表不怎么样,内心充满丰富感情、未来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女生一般都看不上。(笑声掌声) 我记得我奋斗了整整两年希望能在成绩上赶上我的同学,但是就像刚才 吕植 老师说的,你尽管在中学高考可能考得很好,是第一名,但是北大精英人才太多了,你的前后左右可能都是智商极高的同学,也是各个省的状元或者说第二名。所以,在北大追赶同学是一个非常艰苦的过程,尽管我每天几乎都要比别的同学多学一两个小时,但是到了大学二年级结束的时候我的成绩依然排在班内最后几名。非常勤奋又非常郁闷,也没有女生来爱我安慰我。(笑声)这导致的结果是,我在大学三年级的时候得了一场重病,这个病叫做传染性侵润肺结核。当时我就晕了,因为当时我正在读《红楼梦》,正好读到林黛玉因为肺结核吐血而亡的那一章,(笑声)我还以为我的生命从此结束,后来北大医院的医生告诉我现在这种病能够治好,但是需要在医院里住一年。我在医院里住了一年,苦闷了一年,读了很多书,也写了六百多首诗歌,可惜一首诗歌都没有出版过。从此以后我就跟写诗结上了缘,但是我这个人有丰富的情感,但是没有优美的文笔,所以终于没有成为诗人。后来我感到非常的庆幸,因为我发现真正成为诗人的人后来都出事了。我们跟当时还不太出名的诗人海子在一起写过诗。后来他写过一首优美的诗歌,叫做《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们每一个同学大概都能背。后来当我听说他卧轨自杀的时候,嚎啕大哭了整整一天。从此以后,我放下笔,再也不写诗了。(掌声) 记得我在北大的时候,到大学四年级毕业时,我的成绩依然排在全班最后几名。但是,当时我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心态。我知道我在聪明上比不过我的同学,但是我有一种能力,就是持续不断的努力。所以在我们班的毕业典礼上我说了这么一段话,到现在我的同学还能记得,我说: 大家都获得了优异的成绩,我是我们班的落后同学。但是我想让同学们放心,我决不放弃。你们五年干成的事情我干十年,你们十年干成的我干二十年,你们二十年干成的我干四十年 。( 掌声)我对他们说: 如果实在不行,我会保持心情愉快、身体健康,到八十岁以后把你们送走了我再走。 (笑声掌声) 有一个故事说,能够到达金字塔顶端的只有两种动物,一是雄鹰,靠自己的天赋和翅膀飞了上去。我们这儿有很多雄鹰式的人物,很多同学学习不需要太努力就能达到高峰。很多同学后来可能很轻松地就能在北大毕业以后进入哈佛、耶鲁、牛津、剑桥这样的名牌大学继续深造。有很多同学身上充满了天赋,不需要学习就有这样的才能,比如说我刚才提到的我的班长王强,他的模仿能力就是超群的,到任何一个地方,听任何一句话,听一遍模仿出来的绝对不会两样。所以他在北大广播站当播音员当了整整四年。我每天听着他的声音,心头咬牙切齿充满仇恨。(笑声)所以,有天赋的人就像雄鹰。但是,大家也都知道,有另外一种动物,也到了金字塔的顶端。那就是蜗牛。蜗牛肯定只能是爬上去。从低下爬到上面可能要一个月、两个月,甚至一年、两年。在金字塔顶端,人们确实找到了蜗牛的痕迹。我相信蜗牛绝对不会一帆风顺地爬上去,一定会掉下来、再爬、掉下来、再爬。但是,同学们所要知道的是,蜗牛只要爬到金字塔顶端,它眼中所看到的世界,它收获的成就,跟雄鹰是一模一样的。(掌声)所以,也许我们在座的同学有的是雄鹰,有的是蜗牛。我在北大的时候,包括到今天为止,我一直认为我是一只蜗牛。但是我一直在爬,也许还没有爬到金字塔的顶端。但是只要你在爬,就足以给自己留下令生命感动的日子。(掌声) 我常常跟同学们说,如果我们的生命不为自己留下一些让自己热泪盈眶的日子,你的生命就是白过的。我们很多同学凭着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北大,但是北大绝不是你们学习的终点,而是你们生命的起点。在一岁到十八岁的岁月中间,你听老师的话、听父母的话,现在你真正开始了自己的独立生活。我们必须为自己创造一些让自己感动的日子,你才能够感动别人。我们这儿有富裕家庭来的,也有贫困家庭来的,我们生命的起点由不得你选择出生在富裕家庭还是贫困家庭,如果你生在贫困家庭,你不能说老爸给我收回去,我不想在这里待着。但是我们生命的终点是由我们自己选择的。我们所有在座的同学过去都走得很好,已经在十八岁的年龄走到了很多中国孩子的前面去,因为北大是中国的骄傲,也可以说是世界的骄傲。但是,到北大并不意味着你从此大功告成,并不意味着你未来的路也能走好,后面的五十年、六十年,甚至一百年你该怎么走,成为了每一个同学都要思考的问题。就本人而言,我觉得只要有两样东西在心中,我们就能成就自己的人生。 第一样叫做理想。我从小就有一种感觉,希望穿越地平线走向远方,我把它叫做 穿越地平线的渴望 。也正是因为这种强烈的渴望,使我有勇气不断地高考。当然,我生命中也有榜样。比如我有一个邻居,非常的有名,是我终生的榜样,他的名字叫徐霞客。当然,是五百年前的邻居。但是他确实是我的邻居,江苏江阴的,我也是江苏江阴的。因为崇拜徐霞客,直接导致我在高考的时候地理成绩考了九十七分。(掌声)也是徐霞客给我带来了穿越地平线的这种感觉,所以我也下定决心,如果徐霞客走遍了中国,我就要走遍世界。而我现在正在实现自己这一梦想。所以,只要你心中有理想,有志向,同学们,你终将走向成功。你所要做到的就是在这个过程要有艰苦奋斗、忍受挫折和失败的能力,要不断地把自己的心胸扩大,才能够把事情做得更好。 第二样东西叫良心。什么叫良心呢?就是要做好事,要做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别人的事情,要有和别人分享的姿态,要有愿意为别人服务的精神。有良心的人会从你具体的生活中间做的事情体现出来,而且你所做的事情一定对你未来的生命产生影响。我来讲两个小故事,讲完我就结束我的讲话,已经占用了很长的时间。 第一个小故事。有一个企业家和我讲起他大学时候的一个故事,他们班有一个同学,家庭比较富有,每个礼拜都会带六个苹果到学校来。宿舍里的同学以为是一人一个,结果他是自己一天吃一个。尽管苹果是他的,不给你也不能抢,但是从此同学留下一个印象,就是这个孩子太自私。后来这个企业家做成功了事情,而那个吃苹果的同学还没有取得成功,就希望加入到这个企业家的队伍里来。但后来大家一商量,说不能让他加盟,原因很简单,因为在大学的时候他从来没有体现过分享精神。所以,对同学们来说在大学时代的第一个要点,你得跟同学们分享你所拥有的东西,感情、思想、财富,哪怕是一个苹果也可以分成六瓣大家一起吃。(掌声)因为你要知道,这样做你将来能得到更多,你的付出永远不会是白白付出的。 我再来讲一下我自己的故事。在北大当学生的时候,我一直比较具备为同学服务的精神。我这个人成绩一直不怎么样,但我从小就热爱劳动,我希望通过勤奋的劳动来引起老师和同学的注意,所以我从小学一年级就一直打扫教室卫生。到了北大以后我养成了一个良好的习惯,每天为宿舍打扫卫生,这一打扫就打扫了四年。所以我们宿舍从来没排过卫生值日表。另外,我每天都拎着宿舍的水壶去给同学打水,把它当作一种体育锻炼。大家看我打水习惯了,最后还产生这样一种情况,有的时候我忘了打水,同学就说 俞敏洪怎么还不去打水 。(笑声)。但是我并不觉得打水是一件多么吃亏的事情。因为大家都是一起同学,互相帮助是理所当然的。同学们一定认为我这件事情白做了。又过了十年,到了九五年年底的时候新东方做到了一定规模,我希望找合作者,结果就跑到了美国和加拿大去寻找我的那些同学,他们在大学的时候都是我生命的榜样,包括刚才讲到的 王强 老师等。我为了诱惑他们回来还带了一大把美元,每天在美国非常大方地花钱,想让他们知道在中国也能赚钱。我想大概这样就能让他们回来。后来他们回来了,但是给了我一个十分意外的理由。他们说: 俞敏洪,我们回去是冲着你过去为我们打了四年水。 (掌声)他们说: 我们知道,你有这样的一种精神,所以你有饭吃肯定不会给我们粥喝,所以让我们一起回中国,共同干新东方吧。 才有了新东方的今天。(掌声) 人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但是有的人一生过得很伟大,有的人一生过得很琐碎。如果我们有一个伟大的理想,有一颗善良的心,我们一定能把很多琐碎的日子堆砌起来,变成一个伟大的生命。但是如果你每天庸庸碌碌,没有理想,从此停止进步,那未来你一辈子的日子堆积起来将永远是一堆琐碎。所以,我希望所有的同学能把自己每天平凡的日子堆砌成伟大的人生。(掌声)   最后,我代表全体老校友向在座的三千多位新生表一个心意,我代表全体老校友和新东方把两百万人民币捐给许校长,为在座同学们的学习、活动和成长提供一点帮助。(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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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明德:地震预报的遥感探索
suqing1961 2008-5-27 08:39
本文刊载于2008年第10期《科技导报》,作者:本刊记者 黄永明 邓明德,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研究员, 1964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地球物理系地球物理专业,长期从事地震预测预报和遥感用于地震预报及工程的基础理论和实验方面的研究工作。 邢台地震、昭通地震、唐山地震新中国历史上的一系列大地震伴随了邓明德研究员的整个研究生涯。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有学者称通过卫星遥感图像监测到了该地区震前的热辐射变化,邓明德研究员就相关问题接受了本刊专访。 科技导报:您和同事在 20 世纪 80 年代提出了将遥感用于地震预报的想法,之前国际上有没有从这个角度进行研究的? 邓明德:没有。遥感用于地震预报是中国地震工作者首先提出来的。 我国从 1966 年邢台地震之后就开始了地震预报的研究,地震预报是一大的科学难题,需要多学科、多途径进行探索。 1981 年至 1983 年,国家地震局提出地震预报的三新要求,即新技术、新理论、新方法。那个时候就提出了用遥感技术来进行地震预测,但是问题就出来了,遥感技术怎样用于地震预报呢?请遥感方面的专家来座谈这个事情,他们也提不出来遥感怎样用于地震监测和预报。到了 1985 年和 1986 年,这个问题就不再提了,因为都提不出具体的办法和途径来。 从这时起,我就开始想这个问题,开始转向遥感方面。怎么转呢?首先要知道遥感是怎么一回事,什么是遥感,随即开始学习遥感方面的理论、方法和应用。我是学物理的,对遥感的理论和物理基础,学习和理解起来基本没有什么困难。从这个时候开始,我对遥感的基本理论、原理和应用有了比较多的了解,逐步形成了一种想法,即遥感和地震预报结合起来的想法。 科技导报:怎么结合起来呢? 邓明德:地震从孕育到发生是一个力学过程,力能不能引起遥感信息的变化,这是问题的关键。对这个问题,在国内外,没有人提出过。 经我们从理论上证明,力有可能引起遥感信息的变化。但这需要获得实验的证实。 科技导报:那后来遥感实验获得的实验结果是怎样的呢? 邓明德:这个理论得到了遥感专家的赞同和支持,他们认为很有道理,而且还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议。 我们在 1989 年正式提出基金申请,并获得了批准,由当时的国家地震局综合观测中心、国家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遥感研究所、航空航天部二院 207 所 4 个单位合作开展研究。因为这是个跨学科的问题,需要协作,而且还要大的协作。 从 1990 年起到 2003 年,这项研究先后得到了地震科学联合基金、原国家科委、国防科工委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多项支持,在实验室对不同岩性和不同结构的岩石、不同强度的混凝土以及不同钢材等固体物质,进行了几百次红外遥感、无源微波遥感和有源微波遥感多波段实验。实验结果表明:岩石、混凝土、钢材料等固体物质的红外辐射强度、微波辐射强度和微波反射强度,随压力变化而显著变化。红外辐射温度和微波辐射亮度变化量级为零点几度到几度,雷达波反射强度变化为百分之几到百分之二十几。这些实验结果证实了应力引起岩石等固体物质的红外辐射温度、微波辐射亮度和微波反射强度变化,这就为遥感用于地震预报提供了实验依据,并奠定了其物理基础。遥感还可应用于岩土、大型水库大坝和大型地下工程的稳定性监测和稳定性评估,以及对矿暴进行监测和预测等工程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和实用价值。这一物理现象为国际上首次发现。 科技导报:这一物理现象得到应用,还需做什么工作? 邓明德:我们现在进行的研究和实验,是基础理论和基础实验研究,还不是应用,但这个研究很重要,没有基础理论和实验的充分研究,就很难谈上应用。还需要进行哪些方面的更深入研究呢?例如:建立不同物质遥感信息变化量和应力的关系,选取最佳遥感波段,建立判识标准,研制用于地震预测的遥感器,等等。完成这些研究需要足够的经费支撑,不是 100 万、 200 万资助就能完成的。没有国家有力的经费支持,是不可能完成这些研究的。 科技导报:现在回过头去看,当年您选这个方向去研究是否也是冒风险的,也不知道这个会不会成功?是不是也是一种创新? 邓明德:对。真正创新的科学实验成功的少,失败的多,这才是正常的。要是都成功了还研究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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