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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
gdn 2016-12-26 04:2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2月6日发表《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全文如下: 中国的中医药 (2016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目录   前言   一、中医药的历史发展   二、中国发展中医药的政策措施   三、中医药的传承与发展   四、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   结束语   前言   人类在漫长发展进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世界文明,中华文明是世界文明多样性、多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药作为中华文明的杰出代表,是中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作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不仅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作出了卓越贡献,也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   中医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兼容并蓄、创新开放,形成了独特的生命观、健康观、疾病观、防治观,实现了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融合和统一,蕴含了中华民族深邃的哲学思想。随着人们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价值。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中医药发展。中医药与西医药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维护和增进民众健康,已经成为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与健康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   一、中医药的历史发展   1.中医药历史发展脉络   在远古时代,中华民族的祖先发现了一些动植物可以解除病痛,积累了一些用药知识。随着人类的进化,开始有目的地寻找防治疾病的药物和方法,所谓“神农尝百草”、“药食同源”,就是当时的真实写照。夏代(约前2070-前1600)酒和商代(前1600-前1046)汤液的发明,为提高用药效果提供了帮助。进入西周时期(前1046-前771),开始有了食医、疾医、疡医、兽医的分工。春秋战国(前770-前221)时期,扁鹊总结前人经验,提出“望、闻、问、切”四诊合参的方法,奠定了中医临床诊断和治疗的基础。秦汉时期(前221-公元220)的中医典籍《黄帝内经》,系统论述了人的生理、病理、疾病以及“治未病”和疾病治疗的原则及方法,确立了中医学的思维模式,标志着从单纯的临床经验积累发展到了系统理论总结阶段,形成了中医药理论体系框架。东汉时期,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提出了外感热病(包括温疫等传染病)的诊治原则和方法,论述了内伤杂病的病因、病证、诊法、治疗、预防等辨证规律和原则,确立了辨证论治的理论和方法体系。同时期的《神农本草经》,概括论述了君臣佐使、七情合和、四气五味等药物配伍和药性理论,对于合理处方、安全用药、提高疗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为中药学理论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基础。东汉末年,华佗创制了麻醉剂“麻沸散”,开创了麻醉药用于外科手术的先河。西晋时期(265-317),皇甫谧的《针灸甲乙经》,系统论述了有关脏腑、经络等理论,初步形成了经络、针灸理论。唐代(618-907),孙思邈提出的“大医精诚”,体现了中医对医道精微、心怀至诚、言行诚谨的追求,是中华民族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卓越的文明智慧在中医药中的集中体现,是中医药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明代(1368-1644),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在世界上首次对药用植物进行了科学分类,创新发展了中药学的理论和实践,是一部药物学和博物学巨著。清代(1644-1911),叶天士的《温热论》,提出了温病和时疫的防治原则及方法,形成了中医药防治温疫(传染病)的理论和实践体系。清代中期以来,特别是民国时期,随着西方医学的传入,一些学者开始探索中西医药学汇通、融合。   2.中医药特点   在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中医药不断吸收和融合各个时期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人文思想,不断创新发展,理论体系日趋完善,技术方法更加丰富,形成了鲜明的特点。   第一,重视整体。中医认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人体内部也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重视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对健康与疾病的影响,认为精神与形体密不可分,强调生理和心理的协同关系,重视生理与心理在健康与疾病中的相互影响。   第二,注重“平”与“和”。中医强调和谐对健康具有重要作用,认为人的健康在于各脏腑功能和谐协调,情志表达适度中和,并能顺应不同环境的变化,其根本在于阴阳的动态平衡。疾病的发生,其根本是在内、外因素作用下,人的整体功能失去动态平衡。维护健康就是维护人的整体功能动态平衡,治疗疾病就是使失去动态平衡的整体功能恢复到协调与和谐状态。   第三,强调个体化。中医诊疗强调因人、因时、因地制宜,体现为“辨证论治”。“辨证”,就是将四诊(望、闻、问、切)所采集的症状、体征等个体信息,通过分析、综合,判断为某种证候。“论治”,就是根据辨证结果确定相应治疗方法。中医诊疗着眼于“病的人”而不仅是“人的病”,着眼于调整致病因子作用于人体后整体功能失调的状态。   第四,突出“治未病”。中医“治未病”核心体现在“预防为主”,重在“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瘥后防复”。中医强调生活方式和健康有着密切关系,主张以养生为要务,认为可通过情志调摄、劳逸适度、膳食合理、起居有常等,也可根据不同体质或状态给予适当干预,以养神健体,培育正气,提高抗邪能力,从而达到保健和防病作用。   第五,使用简便。中医诊断主要由医生自主通过望、闻、问、切等方法收集患者资料,不依赖于各种复杂的仪器设备。中医干预既有药物,也有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非药物疗法。许多非药物疗法不需要复杂器具,其所需器具(如小夹板、刮痧板、火罐等)往往可以就地取材,易于推广使用。   3.中医药的历史贡献   中医药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典型代表,强调“道法自然、天人合一”,“阴阳平衡、调和致中”,“以人为本、悬壶济世”,体现了中华文化的内核。中医药还提倡“三因制宜、辨证论治”,“固本培元、壮筋续骨”,“大医精诚、仁心仁术”,更丰富了中华文化内涵,为中华民族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有益启迪。   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原创的医学科学,从宏观、系统、整体角度揭示人的健康和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体现了中华民族的认知方式,深深地融入民众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健康文化和实践,成为人们治病祛疾、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重要手段,维护着民众健康。从历史上看,中华民族屡经天灾、战乱和瘟疫,却能一次次转危为安,人口不断增加、文明得以传承,中医药作出了重大贡献。   中医药发祥于中华大地,在不断汲取世界文明成果、丰富发展自己的同时,也逐步传播到世界各地。早在秦汉时期,中医药就传播到周边国家,并对这些国家的传统医药产生重大影响。预防天花的种痘技术,在明清时代就传遍世界。《本草纲目》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达尔文称之为“中国古代的百科全书”。针灸的神奇疗效引发全球持续的“针灸热”。抗疟药物“青蒿素”的发明,拯救了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数百万人的生命。同时,乳香、没药等南药的广泛引进,丰富了中医药的治疗手段。   二、中国发展中医药的政策措施   中国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把“团结中西医”作为三大卫生工作方针之一,确立了中医药应有的地位和作用。1978年,中共中央转发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党的中医政策,解决中医队伍后继乏人问题的报告》,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有力地推动了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出,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保护人民健康。1986年,国务院成立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管理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相继成立中医药管理机构,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中西医并重”列为新时期中国卫生工作五大方针之一。200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200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逐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中医药政策体系。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党和政府把发展中医药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2015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医药法(草案)》,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制保障。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作为今后15年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行动纲领,提出了一系列振兴中医药发展、服务健康中国建设的任务和举措。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把中医药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对新时期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系统部署。这些决策部署,描绘了全面振兴中医药、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中医药事业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中国发展中医药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中医药成果人民共享。中医药有很深的群众基础,文化理念易于为人民群众所接受。中医药工作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扩大中医医疗服务供给,提高基层中医药健康管理水平,推进中医药与社区服务、养老、旅游等融合发展,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保证人民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中医药与西医药在思想认识、法律地位、学术发展和实践应用上的平等地位,健全管理体制,加大财政投入,制定体现中医药自身特点的政策和法规体系,促进中、西医药协调发展,共同为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坚持中西医相互学习,组织西医学习中医,在中医药高等院校开设现代医学课程,加强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中医医院在完善基本功能基础上,突出特色专科专病建设,推动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促进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和重大传染病防治的机制,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既保持特色优势又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建立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传承制度,系统挖掘整理中医古典医籍与民间医药知识和技术。建设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疗效评价等系统研究,组织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推动中药新药和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研制开发。   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实施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开展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构建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协同创新体系。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推动中药全产业链绿色发展,大力发展非药物疗法。推动中医药产业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弘扬中医药核心价值理念。   坚持政府扶持、各方参与,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把中医药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相关规划、给予资金支持。强化中医药监督管理,实施中医执业医师、医疗机构和中成药准入制度,健全中医药服务和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制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激发中医药发展的潜力和活力。鼓励社会捐资支持中医药事业,推动社会力量开办中医药服务机构。   三、中医药的传承与发展   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在城市,形成以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类门诊部和诊所以及综合医院中医类临床科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城市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在农村,形成由县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临床科室、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村卫生室为主的农村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提供基本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有中医类医院3966所,其中民族医医院253所,中西医结合医院446所。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45.2万人(含民族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中医类门诊部、诊所42528个,其中民族医门诊部、诊所550个,中西医结合门诊部、诊所7706个。2015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9.1亿,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2691.5万人。中医药除在常见病、多发病、疑难杂症的防治中贡献力量外,在重大疫情防治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医、中西医结合治疗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疗效得到世界卫生组织肯定。中医治疗甲型H1N1流感,取得良好效果,成果引起国际社会关注。同时,中医药在防治艾滋病、手足口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以及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等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中,都发挥了独特作用。   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加快发展。推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室,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疗养院等开展“治未病”服务,社会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迅速。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医养结合。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作为单独一类列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潜力和优势正逐步释放,推动卫生发展模式从重疾病治疗向全面健康管理转变。   中医药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相对低廉的特色优势,放大了医改的惠民效果,丰富了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内涵。中医药以较低的投入,提供了与资源份额相比较高的服务份额,2009年至2015年,中医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量占医疗服务总量由14.3%上升到15.7%。2015年,公立中医类医院比公立医院门诊次均费用低11.5%,住院人均费用低24%。   建立起独具特色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把人才培养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根本,大力发展中医药教育,基本形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初步建立社区、农村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培养机制,实现从中高职、本科、硕士到博士的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等多层次、多学科、多元化教育全覆盖。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有高等中医药院校42所(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中医药院校25所),200余所高等西医药院校或非医药院校设置中医药专业,在校学生总数达75.2万人。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开展第五批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建设了1016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00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为64个中医学术流派建立传承工作室。开展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中药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培训、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等高层次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124名中医药传承博士后正在出站考核。探索建立引导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褒奖机制,开展了两届国医大师评选,60位从事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的老专家获得“国医大师”荣誉称号。   中医药科学研究取得积极进展。组织开展16个国家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及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临床科研体系建设,建立了涵盖中医药各学科领域的重点研究室和科研实验室,建设了一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形成了以独立中医药科研机构、中医药大学、省级以上中医医院为研究主体,综合性大学、综合医院、中药企业等参与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近年来,有45项中医药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科技奖励,其中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屠呦呦因发现“青蒿素——一种用于治疗疟疾的药物”,荣获2011年美国拉斯克临床医学奖和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因将传统中药的砷剂与西药结合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疗效明显提高,王振义、陈竺获得第七届圣捷尔吉癌症研究创新成就奖。开展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并初步建成由1个中心平台、28个省级中心、65个监测站组成的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体系,以及16个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2个种质资源库。组织开展民族医药文献整理与适宜技术筛选推广工作,涉及150部重要民族医药文献、140项适宜技术。这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为提高临床疗效、保障中药质量、促进中药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支撑。   中药产业快速发展。颁布实施一系列加强野生中药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一批国家级或地方性的自然保护区,开展珍稀濒危中药资源保护研究,部分紧缺或濒危资源已实现人工生产或野生抚育。基本建立了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突出中医药特色、强调临床实践基础、鼓励创新的中药注册管理制度。目前,国产中药民族药约有6万个药品批准文号。全国有2088家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的制药企业生产中成药,中药已从丸、散、膏、丹等传统剂型,发展到现在的滴丸、片剂、膜剂、胶囊等40多种剂型,中药产品生产工艺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基本建立了以药材生产为基础、工业为主体、商业为纽带的现代中药产业体系。2015年中药工业总产值7866亿元,占医药产业规模的28.55%,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中药材种植成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中药产品贸易额保持较快增长,2015年中药出口额达37.2亿美元,显示出巨大的海外市场发展潜力。中药产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具有独特优势和广阔市场前景的战略性产业。   中医药文化建设迈出新步伐。中国政府重视和保护中医药的文化价值,积极推进中医药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已有130个中医药类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医针灸”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黄帝内经》和《本草纲目》入选世界记忆名录。加强中医药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持续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活动,利用各种媒介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向公众讲授中医药养生保健、防病治病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全社会利用中医药进行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促进了公众健康素养提高。   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制定实施《中医药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中医药标准体系初步形成,标准数量达649项,年平均增长率29%。中医、针灸、中药、中西医结合、中药材种子种苗5个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广东、上海、甘肃等地方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继成立。42家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常见病中医诊疗指南和针灸治疗指南临床应用良好。民族医药标准化工作不断推进,常见病诊疗指南的研制有序开展,14项维医诊疗指南和疗效评价标准率先发布,首个地方藏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西藏自治区成立,民族医药机构和人员的标准化工作能力不断提高。   四、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   推动中医药全球发展。中医药已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目前103个会员国认可使用针灸,其中29个设立了传统医学的法律法规,18个将针灸纳入医疗保险体系。中药逐步进入国际医药体系,已在俄罗斯、古巴、越南、新加坡和阿联酋等国以药品形式注册。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办了数百所中医药院校,培养本土化中医药人才。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有53个国家和地区的194个会员团体,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有67个国家和地区的251个会员团体。中医药已成为中国与东盟、欧盟、非洲、中东欧等地区和组织卫生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与世界各国开展人文交流、促进东西方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与各国共同维护世界和平、增进人类福祉、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载体。   支持国际传统医药发展。中国政府致力于推动国际传统医药发展,与世界卫生组织保持密切合作,为全球传统医学发展作出贡献。中国总结和贡献发展中医药的实践经验,为世界卫生组织于2008年在中国北京成功举办首届传统医学大会并形成《北京宣言》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中国政府的倡议下,第62届、67届世界卫生大会两次通过《传统医学决议》,并敦促成员国实施《世卫组织传统医学战略(2014-2023年)》。目前,中国政府与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签订中医药合作协议86个,中国政府已经支持在海外建立了10个中医药中心。   促进国际中医药规范管理。为促进中医药在全球范围内的规范发展,保障安全、有效、合理应用,中国推动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立中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249),秘书处设在中国上海,目前已发布一批中医药国际标准。在中国推动下,世界卫生组织将以中医药为主体的传统医学纳入新版国际疾病分类(ICD-11)。积极推动传统药监督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保障传统药安全有效。   开展中医药对外援助。中国在致力于自身发展的同时,坚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承担相应国际义务。目前,中国已向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70多个国家派遣了医疗队,基本上每个医疗队中都有中医药人员,约占医务人员总数的10%。在非洲国家启动建设中国中医中心,在科威特、阿尔及利亚、突尼斯、摩洛哥、马耳他、纳米比亚等国家还设有专门的中医医疗队(点)。截至目前,中国政府在海外支持建立了10个中医药中心。近年来,中国加强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开展艾滋病、疟疾等疾病防治,先后派出中医技术人员400余名,分赴坦桑尼亚、科摩罗、印度尼西亚等40多个国家。援外医疗队采用中药、针灸、推拿以及中西医结合方法治疗了不少疑难重症,挽救了许多垂危病人的生命,得到受援国政府和人民的充分肯定。   结束语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愈加重要,已成为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历史性机遇。   中国将学习借鉴各种现代文明成果,坚持古为今用,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切实把中医药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努力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代健康理念相融相通,服务于人民健康,服务于健康中国建设。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同时,积极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促进中医药等传统医学与现代科学技术的有机结合,探索医疗卫生保健的新模式,服务于世界人民的健康福祉,开创人类社会更加美好的未来,为世界文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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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国际化 破冰之旅路漫漫
热度 2 guanjian01 2016-12-16 14:28
2016 年12月6日,国务院发布《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介绍了中医药的发展脉络及其特点,充分介绍了中国发展中医药的国家政策和主要措施,展示了中医药的科学价值和文化特点。不仅仅是白皮书,近期国家还出台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多项有关中医药发展政策,均提出了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其中中医药走出国门,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成为我国中医药发展战略中重要的一环。 事实上,国内中医药企业一直在探索国际化道路,如通过参与国际注册及认证、海外融资与并购建立外营销网络、跨界合作研发等。但中医药走出去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中药在欧美国家没有获得药品身份,连药店也进不了。根据美国法律,中药只能以保健品、食品或食品补充剂的方式出现,分销渠道仅集中在华人的中药铺、杂货店里,不允许标明功能疗效,不允许广告宣传,更谈不上进入当地主流医疗保险市场了。 中医药要想走出国门,跨入国际市场,一是要做到产业链国际化,二是要符合国际医药标准,尽管举步维艰,但一些优势企业已迈出国际化步伐——成都地奥心血康拿到了通往欧盟市场的“入场券”,天士力的复方丹参滴丸已顺利完成美国FDA的Ⅲ期临床试验。 实践证明国际化过程不仅仅是需要将该中药品种实施国际化,而是需要将涉及到中药制药整个产业链以及相关配套产业实施全面国际化。实现这一目标需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牵头,协调中药制药相关配套产业链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中药制药及配套行业产业链管理职责及规范要求,促进国产药用辅料、包材、装备、软件、仪表、工艺溶剂、标准物质等逐步达到国际化技术规范与标准,推动国际互认,提升中药国际化的整体保障水平。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在今年两会上提交议案,呼吁加大中医药国际化的步伐,并制定中医药国际标准和传统知识保护名录。 而对于国际标准而言,美国FDA标准始终是必须要闯过的一关,目前我国还没有一粒中药通过FDA认证的案例,主要原因是由于东西方药政、法规、文化、认识等方面存在客观差异,且中药成分复杂,质量难以控制,作用机理不明确,安全及有效性缺乏严格可信的数据等多重原因,西方国家普遍对中药持怀疑态度。虽然如此,我国中药企业始终坚持破冰之路,血脂康、复方丹参滴丸、扶正化瘀片等药品已得到FDA的高度认可,正在处于攻关阶段,相信不久就会有首个通过FDA认证的中药产品。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中医药国际化的道路必然艰难,但前景依然光明。政府与企业对于打入国际市场,开启中医药国际化篇章有着十足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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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国际化 破冰之旅路漫漫
热度 9 guanjian01 2016-12-14 16:55
2016 年12月6日,国务院发布《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介绍了中医药的发展脉络及其特点,充分介绍了中国发展中医药的国家政策和主要措施,展示了中医药的科学价值和文化特点。不仅仅是白皮书,近期国家还出台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多项有关中医药发展政策,均提出了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其中中医药走出国门,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成为我国中医药发展战略中重要的一环。 事实上,国内中医药企业一直在探索国际化道路,如通过参与国际注册及认证、海外融资与并购建立外营销网络、跨界合作研发等。但中医药走出去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中药在欧美国家没有获得药品身份,连药店也进不了。根据美国法律,中药只能以保健品、食品或食品补充剂的方式出现,分销渠道仅集中在华人的中药铺、杂货店里,不允许标明功能疗效,不允许广告宣传,更谈不上进入当地主流医疗保险市场了。 中医药要想走出国门,跨入国际市场,一是要做到产业链国际化,二是要符合国际医药标准,尽管举步维艰,但一些优势企业已迈出国际化步伐——成都地奥心血康拿到了通往欧盟市场的“入场券”,天士力的复方丹参滴丸已顺利完成美国FDA的Ⅲ期临床试验。 实践证明国际化过程不仅仅是需要将该中药品种实施国际化,而是需要将涉及到中药制药整个产业链以及相关配套产业实施全面国际化。实现这一目标需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牵头,协调中药制药相关配套产业链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中药制药及配套行业产业链管理职责及规范要求,促进国产药用辅料、包材、装备、软件、仪表、工艺溶剂、标准物质等逐步达到国际化技术规范与标准,推动国际互认,提升中药国际化的整体保障水平。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在今年两会上提交议案,呼吁加大中医药国际化的步伐,并制定中医药国际标准和传统知识保护名录。 而对于国际标准而言,美国FDA标准始终是必须要闯过的一关,目前我国还没有一粒中药通过FDA认证的案例,主要原因是由于东西方药政、法规、文化、认识等方面存在客观差异,且中药成分复杂,质量难以控制,作用机理不明确,安全及有效性缺乏严格可信的数据等多重原因,西方国家普遍对中药持怀疑态度。虽然如此,我国中药企业始终坚持破冰之路,血脂康、复方丹参滴丸、扶正化瘀片等药品已得到FDA的高度认可,正在处于攻关阶段,相信不久就会有首个通过FDA认证的中药产品。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中医药国际化的道路必然艰难,但前景依然光明。政府与企业对于打入国际市场,开启中医药国际化篇章有着十足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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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医药白皮书首次发表
guanjian01 2016-12-13 14:41
6日,国新办举行发布会,介绍《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和中医药发展有关情况,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发表白皮书系统介绍中医药发展脉络及其特点、中国发展中医药的国家政策和主要措施,展示了中医药的科学价值和文化特点。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出席并答记者问。 王国强说,中药材价格上涨是一个客观事实。价格过去一直偏低,直接影响药农种植药材的积极性。没有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也会使中药材种植质量受影响。一方面,应大力推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发展,使中药在提高质量的基础上形成规模化。另一方面,要建立合理价格调整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用上中药材,在保障供应方面要加强科研,寻找替代品,提高人工种植能力。 在解决民间中医从业人员行医资格方面,一是“老人老办法”,对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之前,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师承或者确有专长的中医(民族医)从业人员,予以认定其医师资格;二是规定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医、民族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通过跟师学习方式取得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三是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主要通过临床考核评价并考试合格,发给乡村医生一技之长的医师资格,允许在执业范围提供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在进行审议,将解决民间中医药从业人员行医资格问题。 此外,王国强表示,中医有可能毁在中药上,主要出自对中药质量的担忧。今后,将在解决中药质量和资源问题、保障民众用药安全方面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开展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摸清全国中药资源家底;二是促进优质中药材生态种植,坚持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导向,从源头上保证优质中药材的生产;三是积极推进中药标准化,系统构建中药标准化服务支撑体系,促进中药产业种好药、产好药、造好药,使人民群众吃上好药。 据介绍,目前已有86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和中国政府签订了关于中医药方面合作的协议。过去10年,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制定传统医学政策的国家由25个增加到了69个,制定草药监管法规的国家由65个增加到119个,制定传统医学服务提供者监管法规的国家也已经达到了65个。国际社会更加重视中医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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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是慢病防治的“中国方案”
热度 16 dsm9393 2016-12-7 20:19
中医药是慢病 防治 的 “中国方案” 1. 12月6日,我国首部《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发布。 这是一件非常值得关注的大事。是中国政府和中国医务界对全球慢性病防治提出中国的方案和方针。 介绍中医药发展脉络及其特点、中国发展中医药的国家政策和主要措施,展示了中医药的科学价值和文化特点。 在过去一些年,有人说:中医不科学。中医是伪科学。笔者不解的是,这 “科学”二字是近代才有,中医最早著作《黄帝内经》已经几千年,中医是中国人祖祖辈辈防治病的法宝。西医在中国只有几十年历史。如今有一种倾向,好像对某一事物的科学与否,是以微覌分析为判断依据,单从宏观去阐述其道理就是不科学。 可是如今单从微观层面得到的结论:细胞排列是因有极性;蛋白质取向是地球磁场作用;人找回家路是因为有神径网络的 GPS系统;从细胞衰老就可以得知人会长生不老。细胞开关可以治癌……。如此种种却找不到微覌到宏观链接,又怎么能认为这些就是科学呢? 2. 慢性病 “唱”得最多的是“”三高,即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全球发病人数十分可观。我国高血压患者已有2亿多,每年药费占医保开支相当可观。可是韩启德院士说:几十种高血压药治好效果不到10%,不吃不行,吃了也不好。 3. “未富先病”成为奔小康路上的拦路石,也让百姓的幸福指数打了折扣。医疗资源不堪重负,医改也陷入了发达国家面临的同样困境。 4.  面对慢病肆虐,顺着既有路子走下去,显然不可持续,转换思路才是根本出路。 5, 古老的中医药又一次走到了医学的聚光灯下。历经千年的中医药,始终把人放在首位,经过不断丰富发展,形成了独特的生命观、健康观、疾病观、防治观,实现了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融合和统一。 然而存在的问题是: 中药材价格上涨是一个客观事实。 上涨过快,需要统筹解决。如果汤药改成颗粒状,价格还要增力。这是中医荮要解决的难题。 中药种植 要 规范化 ; 质量规模化 ; 中药 检验 标准化 ; 价格调整 智能化;中医从业人员集群化;中医研究 产业化 ;中医研究走向世界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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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中药》白皮书之问
热度 3 zzmoxue 2016-12-7 18:56
《中国的中药》白皮书之问 中国首次发表《中国的中药》白皮书( http://news.sina.com.cn/o/2016-12-06/doc-ifxyhwyy0857371.shtml ),作为中医学走出来的科研人员,非常关注,细细研读之后,怅然若失。下文是对白皮书的众多疑问: 一、中医药历史很悠久VS现代无大家(白皮书第一部分之1.中医药历史发展脉络) 中医药起源竟然追溯到历史学上尚无定论的夏代(约前2070-前1600),是不是有点过分呢? 近一百年来:产生了哪些新的中医药大家?出版了 哪些 具有医学价值的著作?产生哪些新的疗法、新的流派、新的学说? 二、中医药很笼统VS精准是个啥(白皮书第一部分之2.中医药特点) 在X线、CT、NMR、生化、基因诊断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中医除了望闻问切,诊断技术有更新、有发展吗? 不同的中医生面对同样的患者,给出同样的诊断和治疗,有可能会实现吗? 三、中医药过去很重要VS现在不知道(白皮书第一部分之2.3.中医药的历史贡献) 没有人否认中医药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性,但当下一点都没有描述呢,中医药的重要性还有多少、多少? 近百年面临的重大健康威胁,鼠疫、SARS、寨卡、癌症、艾滋病,中医药做出了哪些重要贡献呢? 四、政策很给力VS最给力的是政策(白皮书第二部分:中国发展中医药的政策措施) 建国以来,中医药得到空前的政策支持。但中医药领域拿出来的东西,除了产值,GDP,还有哪些呢? 如果政策不支持,中医药会怎么样呢? 中西医结合的怎么样了呢? 不看西医诊断单纯进行中医诊疗的中医生还有吗,有吗,有吗? 五、中医药一直在传承VS没发展是因为没有传承好(白皮书第三部分:中医药的传承与发展) 建立了很多医院、学校、研究所、企业,对疾病产生了哪些突破和创新呢?又根治了多少患者呢? 貌似大家认为没有发展好的原因是没有传承好,我们传承好了吗,又发展了吗? 白皮书真的认为青蒿素是中药吗,玩法规或者文字游戏真的好吗? 中医针灸都是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了,中医到底是文化还是医学啊?跟科学有关系吗? 《皇帝内经》都两千多年了,原文抄录到21世纪的教材里,好吗、好吗、好吗?需要修订版吗,需要吗,需要吗? 面对任何疾病,都翻上千年前的古籍,真的好吗? 六、中医药获得国际认可VS国内现状真不清楚哎(白皮书第四部分: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 貌似中医药进入的国家都是华人聚居区或者相对落后的国家地区啊,真正的老外真正认可了吗? 除了我们主动输出,有哪些国家和人员主动来学习研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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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空间信号接口控制文件公开服务信号v2.1发布
jlpemail 2016-11-18 14:29
见(可下载): http://www.beidou.gov.cn/attach/2016/11/07/13411.pdf 另外: 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白皮书,下载见:) http://www.beidou.gov.cn/attach/beidou/China's%20BeiDou%20Navigation%20Satellite%20System(Chines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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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改善投稿体验
热度 2 liwenbianji 2016-1-23 16:28
审稿 虽然不少期刊已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来提高审稿的透明度和速度,但我们认为,很多期刊并未充分认识到其与作者沟通的实际流程。结果是,由于编辑和审稿人提出的审稿意见模棱两可,在发表流程中所提供的说明又语焉不详,导致 ESL (母语非英语)作者面临更多障碍。审稿的要求和标准也常常缺乏一致性——“ 虽然存在一些可比较的系统,但 一本期刊规定的审稿方法并不适用于另一本期刊。” 在整个学术出版行业面临挑战之际,许多利益攸关者均认同审稿制度极其重要。因此,出版商需要确保其审稿流程符合作者的预期。虽然大多数出版物的审稿质量具备较高的科学严谨性,但就审稿的速度、形式和易懂性来说,它并不符合许多作者的预期。审稿应该是一个让作者倍加珍惜的过程,而不应该成为一个令人沮丧的障碍。 我们在丁香园网站开展的第二次调查共有 1,266 人参与。调查全面审视了作者在审稿流程中的体验和预期。在调查中,作者们也对如何改善投稿体验有很多心得体会: 89% 的受访者希望期刊提供意见,协助他们改进稿件。他们对此类审稿意见充满期待,即便在此过程中会遭遇拒稿。此外, 87% 的作者也希望期刊在退稿时能推荐其他期刊(也许是更适宜的期刊)。 总体来说,这些中国受访者告诉我们,他们在整个审稿流程中未能获得足够的信息,因此无法针对投稿作出知情决策,在经历一轮审稿后也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这些结果表明, ESL 作者对现行的审稿制度是不满意的。受访者希望期刊能对整个审稿流程以及相应的决策过程提供更全面的信息。受访者希望获得的信息包括:从投稿到发表所需的典型时间;就如何答复审稿人意见提供的明确而具体的说明;期刊编辑希望作者如何答复审稿意见。 期刊编辑 在作者投稿后,期刊会发给作者一封答复信,传递编辑的用稿决定,其中可能也有审稿人提出的审稿意见。不过,此类信件常常含糊其词,并未提供明确的决定。如上所述, ESL 作者可能很难读懂编辑对其稿件的要求,即便已经历了一轮审稿。令人吃惊的是,在 1266 名受访者中, 90% 表示,他们对期刊编辑发给他们的答复信感到困惑。如前所述,鉴于来自中国的作者和文章越来越多,这一问题会越趋严重,可能会阻碍出版物的增长。 我们发现,造成这种混乱的主要原因是期刊编辑对稿件所处的状态缺乏明确说明。编辑的决定和建议经常以模棱两可的语句写就,力求礼貌或避免对抗。不幸的是, ESL 作者很难读懂此类修辞方式,因此无法确定下一步该做什么。因此,不出意外地, 33% 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很难理解期刊编辑的英文。 审稿人 在每轮审稿过程中,作者需要解答审稿人提出的意见;然而,在接受我们调查的中国科研人员中, 79% 表示,在他们的投稿经历中,曾对一个或数个审稿人提出的意见感到困惑。引发困惑的原因各不相同,但一般也都与语言方面的问题以及不同审稿人彼此冲突的论断有关,导致 ESL 作者难以理解。 虽然这些结果看起来有些令人惊讶,但与我们的第一手经验是相符的。在理文编辑( Edanz Editing China ),每个月都会有数百位来自中国的客户向我们咨询如何解读和解答编辑和审稿人提出的意见。对于这一问题,编辑、审稿人和出版商可能没有意识到:作者并不愿意(或会感觉尴尬)联系那些评估其稿件的人员,请求后者作出澄清。或者(或者更有可能的是),期刊和出版商并未采纳一套有效系统来处理此类问题。 如果期刊和出版社能采取有效措施,帮助 ESL 作者更易理解期刊编辑和审稿人的意见,并了解每一轮审稿完成后他们应做什么,那么,作者的答复就会更优质、更适宜,并且返稿速度也会更快。反过来,这样做也有助于以更快的速度发表更高质量的论文,降低所有参与者的审稿负担。 本文节选自理文编辑白皮书 《重塑作者体验》 。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理文编辑” 微信 理文编辑 | Since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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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位作者在成功发表论文之路上都面临着重重挑战
热度 2 liwenbianji 2016-1-15 23:19
内容提要 从全球来看,几乎所有领域的作者都对当前的学术出版环境颇感不满。由此,我们探讨了母语非英语(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ESL)的作者试图在正规的学术期刊中发表科研成果时所面临的困难。我们的研究主要基于在中国两大学术性门户网站——丁香园(DXY)和科学网(ScienceNet.cn)所开展的调查所获结果。调查结果证实,ESL作者在发表学术论文的过程中确实面临重重障碍,这与我们18年来与这些科研工作者密切合作的过程中所获得的直观感受是相符的。除英语表述能力有限外,ESL作者在投稿流程中经常还会遇到许多其他方面的问题。 其中包括: ·为自己的稿件选择适宜的目标期刊 ·读懂《稿约》或《作者须知》 ·正确理解来自编辑和审稿人的用稿决定和审稿意见 ·英语非母语作者所撰写稿件的初始退稿率很高 由ESL(母语非英语)作者撰写的稿件如因研究质量之外的原因而被退稿,这意味着期刊和出版单位会因此而错失发表重大科研成果的机会。与此同时,由于作者未能充分理解编辑和审稿人的审稿意见,其论文质量未能获得进一步提升。这些因素凑在一起,导致出版单位和期刊对ESL作者的印象不佳。精明的出版商需要反思:如何采取以作者为中心的创新型策略,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他们的首要资源 —— 作者。 在此,我们列举了一些解决方案,可供出版商用于改善与ESL作者之间的关系: ·翻译和简化《稿约》或《作者须知》 ·完善“宗旨和范围” ·应用期刊选择工具 ·改进审稿流程 ·期刊编辑在撰写用稿决定书时应力求简洁明了 ·在撰稿指南中增加图形元素的使用 ·提供示范性的“模板文章” ·采取更完善的总体传播策略 问题 每一位作者在成功发表论文之路上都面临着重重挑战。母语非英语的科研人员(尤其是来自“非传统”市场或新兴市场的作者)面临着更大的困难。语言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有些ESL作者只能勉强用简单的英语进行表述。这些作者可能也并不熟悉发表流程,在审稿阶段对于如何处理审稿意见也缺乏经验。 通过与出版商和杂志编辑的交流,以及通过我们的第一手经验,我们了解到,许多ESL作者的稿件: ·被投往不适宜的期刊 ·存在语言问题 ·并不符合期刊《稿约》 ·并未遵守公认的出版伦理 语言方面的困难 由于存在语言方面的困难,ESL作者在浏览发表流程时也常常云里雾里。虽然ESL作者会把很多心思放在语法上,但要成功地以书面形式沟通思想,还取决于其他多个因素。一般而言,在以英文撰写学术论文时,首要的目的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其次是探讨本研究在更广泛意义上的相关性,然后引用支持性信息来对自己的研究发现提出论断。这种“从广泛到具体”的适用于论文每个表述层面,既可应用于每个段落,也适用于每个句子。然而,跨文化的写作风格往往迥异;某种写作风格对于英语为母语的作者来说也许轻而易举,但对ESL作者来说则举步维艰。 因此,对于ESL作者来说,他们在语言方面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很难表述出简明扼要的结论;很难以合乎逻辑的、行云流水的、简洁明了的方式提出论点/论据。 通过与科学网(ScienceNet.cn)合作,我们调查了311位具有不同学科/专业背景且在科研和论文发表领域经验各异的科研人员。从他们的反馈来看,语言方面的困难可出现在几个不同的阶段,其中包括论文撰写和与审稿人沟通等。此外,语言问题不仅仅出现在撰稿和退修阶段;近22%的受访者告诉我们,他们很难理解期刊的《稿约》。 论文发表速度 作者、编辑和审稿人不得不在此类稿件上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King和Tenopir在一份报告中指出:“作者及其合作者平均需要花费95个小时”才能写出一篇论文。他们的发现还是基于身在美国、英文地道、且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科研人员。就审稿而言,Ware和Monkman发现,“平均审稿周期约为24天”。每位审稿人审完一篇稿件平均会花8.5小时(中位数:5小时)。假定一篇稿件需要两名审稿人,那么到此为止,花在一篇稿件上的时间平均达112个小时(这还不计入期刊编辑初审稿件所花费的时间)。Ware和Monkman同时指出,母语非英语的审稿人需要花费成倍的时间才能完成审稿。 基于这些已发表的调查结果,并结合我们的第一手经验,我们得出如下假设:语言方面的问题导致ESL作者在正式投稿前需要花费至少两倍的时间用于撰稿。在丁香园网站(DXY.cn)的帮助下,我们开展了一项调查,共有663位中国的科研人员参与。78%的受访者称,在正式投稿前,他们花在撰稿上的时间超过100小时。出人意料的是,43%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实际上会花费更长的时间 —— 超过200个小时 —— 用于选择期刊、撰写和润色稿件、绘制图表、浏览投稿系统等。 一篇稿件从投稿到正式被录用常需要历时数月、甚至数年。这取决于研究领域、审稿轮次和期刊的出版时间表。发表周期是科研人员经常提及的一个难题;尤其是在一些快速迅猛的领域,发表速度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在评估拟发表的稿件时,虽然关注细节确有必要,但值得商榷的是,完成这些流程所花费的时间会延缓知识演进,并会拖累研究进程。鉴于ESL作者需要花费额外的时间用于撰写稿件,在学术出版过程中帮助他们克服障碍尤有必要。 选择期刊 在“科学网”开展的调查中,约35%的受访者把“选择期刊”列入稿件撰写过程中最困难的一个步骤。像ESL作者面临的众多挑战一样,未能选择适宜的目标期刊或者是因为作者阅读面不够,或者是因为作者对本领域的文献缺乏足够的理解;两者都与语言方面的困难有关。 在一些新兴市场中,另一个混杂因素是:作者往往很难获取最新文献。此外,由于现在有海量的出版物可供选择,许多知识面广、投稿经验丰富的作者在选择适宜的目标杂志时也会面临困难。 据受访者反映,在选择期刊时面临的其他困难还包括: ·对期刊的稿件处理时间、出版周期以及录用率缺乏了解 ·对部分期刊是否被主流检索系统收录不清楚 ·不能正确评价本人研究成果的潜在影响 ·不能确定其稿件是否适合投往某一特定期刊 ·不了解发表论文所需的费用 当作者根据特定的标准在作出决定时,选择期刊就变得尤为困难。像全世界其他科研人员一样,中国的作者在撰写论文时,他们也是希望自己的文章能为其同行所关注。我们的调查清楚地表明,68%的受访者当被问及“选择期刊的主要考虑”时,他们的答案可大致归纳为“达及目标受众”和“获得认可”。 中国的研究人员与他们的西方同行并无不同:他们总是很忙,经常面临严格的截止日期。因此,在他们的答复中,与便捷性相关的标准(如“发表速度”)在期刊选择标准中占据了20%的比例。我们也注意到,12%的受访者把“出版模式”列为拟投期刊的选择标准。 在本次调查中,我们并未具体探讨开放获取(OA) —— 仅在期刊选择阶段予以考虑。在接受调查的中国作者中,12%(这一比例大于预期)表示,OA是其在选择期刊时会考虑的一个标准。从我们与作者沟通的经验来看,我们惊奇地发现,在调查中,仅17%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在选择期刊时会优先考虑期刊的影响因子。鉴于中国的现行政策普遍鼓励作者在高于一定影响因子的期刊中发表论文,我们的这一调查结果可能会存在畸低的情况,因为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作者在选择期刊时会考虑其影响因子。 本文节选自理文编辑白皮书 《重塑作者体验》 。请点击下载阅读完整版。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理文编辑” 微信 理文编辑 | Since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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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科研之路:Nature首次发布《转型中的中国科研》白皮书(1)
EVYN 2015-11-28 10:45
导语:本研究旨在通过了解中国科研人员的经历和需求,探寻中国科研未来的发展方向。经过数十年的高速发展,中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正努力保持这一引人瞩目的发展势头,同时也面临着挑战,那就是要寻找到一条最佳路 径,在未来实现知识驱动下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科学界需要在这个转变中发挥核心作用。中国在科研领域显著和持续的投入,已推动了国家科研产出的大幅增加。但是,在这个关键的转折关头,中国的科研环境也面临着特有的挑战。 由于白皮书很全面,涉及面极广,故分为几个部分发布。 在过去三十年 , 中国以快速的经济增长和蒸蒸日上的繁荣发展令世界瞩目。但是 , 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增长放缓 , 中国正面临一个关键的时 刻 : 需要从资源和投资密集型的增长模式转型为具有更高附加值的增长模 式。中国已采取措施将关注点更多地放在提高质量上 , 以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更加平衡和可持续的发展。在这一转型中 , 随着技术创新日益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 中国也正在寻求通过增强科研实力来推动实现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中国科研人员的问卷调查和当面访谈 , 我们收集到了第一手的定量和定性数据 , 并由此分析总结出中国科研体系中的一系列机遇。有关部门如抓住这些机遇 , 将能进一步提升中国科研的质量和影响力。我们关注的范围包括科研的三个重要阶段 , 即科研资助、科研实施和科研成果的传播。 科研资助 尽管中国 2014 年的研发投入占国内生 产总值 (GDP) 的 2.1%, 已与英美等发达国家相当 , 但仅有一小部分投入基础研究之中。在受访的学术带头人 (PrincipalInvestigator, PI) 中 , 超过 80% 的人认为中国应在基础研究领域投入更多的资金。鉴于应用研究领域的许多重大进展都源于基础研究的成果 , 增 加基础研究的经费投入将成为促进创新的一项有远见的长期战略。 探索性研究需要长期投入。尽管有些科研资助机构已设立了面向年轻科研人员的专项资金 , 但有些受访者还是认为 , 其金额往往较小并且期限较短。因此 , 资助机构或许要考虑扩大资助项目 , 提供时间跨度更大、金额更高的资助 , 尤 其是面向职业生涯早期的研究者 , 因为 他们通常是科研人员中最具有创新力的 人 , 科研生产力也最高。 中国的科研资助体系正逐步采用更为严格的专家评估的方法 , 并已取得了显著进步。这一成功做法在中国科研人员中获得普遍认可 , 并需要更广泛地实施 , 以进一步提高公平性和透明度。此外 , 如果资助机构能够增加资金管理上的灵活性并简化合规流程 , 将提升科研人员的效率和科研产出。 科研实施 最近几十年科研经费的增加让更多的年轻科学家也能拥有和管理自己的实验室和研究项目。这种独立性带给他们创新 的空间 , 但也令其无法充分获得资深同事的指导 , 合作交流的机会也变少了。减少资深科学家的行政管理任务 , 让他们能腾出更多时间指导年轻科学家 , 将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此外 , 提供科研写作、数据管理和科研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 对于塑造中国未来的科研文化也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尽管中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博士生和科技人员 , 但其中仍存在两大人才空缺 : 即缺乏实验室技术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解决这两类人才的短缺 , 对于中国科研继续参与全球竞争至关重要 , 因此科研机构需要提高对这些岗位的重视度。可以通过一些措施来帮助解决这一问题 , 例 如 : 提高合同制研究人员的薪酬 , 减少招聘中对海外经历的强调 , 以及改革事业单位编制等刻板的聘用制度。 在高影响力的期刊上发表论文仍然是中国衡量科研人员成功的一项重要标准。 这种对高水平论文的重视提高了中国科研产出的质量 , 但评估中简单的定量标准和作者贡献分配同时也可能抑制科研合作 , 并催生学术不端。如果采用更全面的评估标准 , 就可以鼓励科学家更多地开展合作 , 并减轻试图抄近路的压力。一旦发现学术不端的行为 , 资助机构和研究机构都应该设法展开独立调 查 , 并对违背职业道德准则的人员进行惩罚。 科研传播 科学研究是一项国际化的工作 , 并最终有赖于最大限度地实现知识交流。然而 , 中国科研人员对于开放共享数据还缺乏热情 , 或者尚未意识到这一全球趋势。采取措施鼓励科研人员分享自己的数据和研究成果 , 将有助于他们参与其中并从中获益。 撰写论文和交流研究成果这两项重要任务 , 对于许多受访者而言都是一种挑战。为科研人员提供更好的科研写作培训 , 并建立一个全行业的认证系统以监督和改善商业化的论文编辑服务 , 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另外 , 科研机构需要激励科研人员与公众和产业界交流自己的工作 , 开展更广泛的科学传播活动。中国不仅意识到科研在驱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 也取得了科研上突飞猛进的发 展。与其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相称 的是 , 中国现在的研发投入和科研产出均居于世界第二位。中国 2014 年的研发投 入约 1.33 万亿人民币 , 仅次于美国 。中国 SCI( 科学引文索引 ) 论文数量在 2014 年达到 24.5 万篇 , 也位居世界第二 。此外 , 中国还是自然指数 (Nature Index) 在全球的第二大贡献国 , 显示了高水平的科研实力。 2014 年 , 中国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达 92.8 万件 , 连续第四年位居世界 第一。 但是 , 中国科研的学术影响力与产出量的惊人增长不相匹配。尽管中国发表的高水平科研论文有了大幅增加 , 但 如果用代表学术影响力的 “ 标准化论文引用影响指数 ”(Normalized Citation Impact) 来衡量 , 中国在许多学科领域仍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因此 , 虽 然在绝对数量上中国对全球高引用量论 文的贡献仅次于美国 , 但中国仍有增长 空间。而且 , 与西方国家相比 , 中国在一些领域的高水平科研产出方面也有欠缺 , 例如 , 化学和物理学的实力要明显强于生命科学 。 除了学术影响力之外 , 人们还担忧中国在产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突破性成果方面落后于西方国家。虽然屠呦呦在治疗疟疾方面的贡献拯救了无数生命 , 并因此在今年获得中国第一个自然科学领域的诺贝尔奖 , 但许多人担心这只是一个特例。目前中国的科研评估系统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 , 都严重依赖单一的评估标准 , 例如 SCI 论文的发表数量 , 却不太重视科研的经济和社会影响力。并且 , 中国缺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有效机制 , 这也阻碍了社会和经济影响力的实现。中国科研正如其经济一样 , 都处在一个关键的转折点上。中国需要改变其科研文化 , 使之更侧重于质量而不仅仅是数量 , 从而保持科技的持续发展 , 并将科研产出转化为生产力。 为了探寻中国科研所面临的机遇和挑 战 , 自然出版集团 (NPG) 采访和调研了中国各地多个科研院所超过 1700 名科研人员 , 他们都曾在自然出版集团旗下 的期刊上发表过文章。 本白皮书反映了他们的心声。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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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N产业发展白皮书》面世 SDN产业化发展指日可待
SDNLAB123 2015-4-22 14:01
当前,全球 SDN 技术演进和应用创新加速发展,产业日趋活跃。各国政府、企业和研究机构对 SDN 的接受度日趋提升, SDN 技术已经从理论探讨向产业化发展切实迈进,并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如何抓住机遇,解决 SDN 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释放 SDN 产业商业价值,实现产业全面繁荣,是摆在产业界面前的紧迫课题。 本白皮书首先追溯 SDN 技术产生的背景和价值,并分析对现有网络带来的变革和机遇。然后从市场发展、技术发展和产业链发展等三个主要方面,对 SDN 技术和产业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特别针对 SDN 技术应用的主要场景和关键技术进行了概要介绍,并对技术标准和开源组织的产业背景及最新动态作了全面的介绍,对产业链的构成和有代表性的企业战略进行了归纳。最后,从产业发展的视角提出 SDN 产业所面临的问题,并给出对策思考。 以下附《 SDN 产业发展白皮书》目录: 1 SDN 技术产生背景和价值 .................................................... 1 1.1 SDN 技术产生的背景 .................................................. 1 1.2 SDN 技术的意义和价值 ................................................ 1 1.3 SDN 技术对现有网络带来的变革和机遇 .................................. 2 1.3.1 SDN 技术对网络架构的变革 ......................................... 3 1.3.2 SDN 技术带来网络发展的新机遇 ..................................... 3 1.4 SDN 出现对市场格局和产业生态的影响 .................................. 4 2 SDN 市场发展现状和趋势 .................................................... 4 2.1 SDN 市场发展现状 .................................................... 4 2.1.1 服务提供商市场 .................................................. 5 2.1.2 企业用户市场 .................................................... 6 2.2 SDN 市场规模及商用成熟度趋势分析 .................................... 7 2.2.1 SDN 市场规模预测 ................................................. 7 2.2.2 SDN 商用成熟度分析 ............................................... 7 2.3 SDN 市场成熟度趋势 .................................................. 7 2.4 SDN 网络部署情况 .................................................... 9 3 SDN 技术发展趋势 ......................................................... 10 3.1 SDN 需求场景概述 ................................................... 10 3.2 SDN 关键技术分析 ................................................... 18 3.3 SDN 标准化组织及开源组织 ........................................... 23 3.3.1 SDN 标准化组织及其标准化工作 .................................... 23 3.3.2 SDN 开源组织 .................................................... 28 4 SDN 产业链发展现状及主要趋势 ............................................. 30 4.1 SDN 产业链构成 ..................................................... 30 4.2 产业链发展动态概述 ................................................. 32 4.2.1 电信运营商 ..................................................... 33 4.2.2 互联网公司 ..................................................... 34 4.2.3 设备制造商 ..................................................... 35 4.2.4 软件厂商 ....................................................... 38 4.2.5 硬件厂商 ....................................................... 38 4.2.6 测试仪表厂商 ................................................... 39 5 SDN 发展的问题与展望 ..................................................... 39 5.1 SDN 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39 5.1.1 非技术方面的问题 ............................................... 39 5.1.2 技术方面的问题 ................................................. 41 5.2 推动 SDN 发展和成熟的对策思考 ....................................... 43 A 附录 .SDN 产业联盟相关介绍 ................................................ 45 A.1 联盟的定位和目标 ................................................... 45 A.2 联盟的组织架构 ..................................................... 45 A.3 联盟的工作路线图 ................................................... 46 详情请 点击 原网页 进行 SDN 产业发展白皮书进行下载 转载自: SDN 产业联盟
个人分类: 技术交流|2200 次阅读|0 个评论
《2014年全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
gdn 2015-4-21 22:41
4月7日,世界卫生日当天, 质检总局 在其官网上发布了《2014年全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通报了2014年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状况,呼吁构建食品安全国际共治格局,保障全球食品安全。 2014年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吗?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 《2014年全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 白皮书,统计显示,2005—2014年的10年间,我国进口食品贸易额增长4.3倍,我国已是全球食品农产品的第一大进口市场。 2014年国人最喜欢的进口食品是乳制品 2014年,我国进口食品贸易额列前10位的食品种类如下:进口额共453.4亿美元。 从欧盟进口的食品最多 2014年,我国进口食品贸易额来源地前10位如下:进口额共397.8亿美元。 进口食品也不一定安全 2014年,被检出的不合格进口食品批次列数量最多的前10位的种类如图。(单位:货物批) 其中,品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不合格、微生物污染是不合格的主因 数据来源:《2014年全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 2014年度全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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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OS白皮书下篇之ONOS价值主张
SDNLAB123 2015-1-20 13:34
编者按:本系列分三篇对 ONOS 白皮书进行翻译,接《 ONOS 白皮书中篇之 ONOS 架构 》,本文翻译白皮书中的剩余部分 ONOS 价值主张及总结,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指正。 6.ONOS 价值主张 -- 运营商用例 6.1 多层 SDN 控制 服务提供商运营多层网络。例如,一个服务提供商可能同时运营 IP 数据网络和传输网络或是光网络。 IP 层的上面可能有一个隧道层,创建类似于虚拟 IP 层网络这样的服务。目前,每层分开管理导致网络利用率低,运营成本高,并且重新配置周期高达几个月。例如,在现在的环境下,数据网络设计者一般会预留一定的带宽用于解决网络故障和网络潮汐现象。而传输网络设计者也会做相同的预留。再者,数据网络设计者倾向于网络平均利用率保持在 30% 。所以,总计会造成网络容量 4-5 倍的过度配置。 SDN 多层网络控制解决了上述问题。解决方案包括三部分: 1. 扩展 OpenFlow ,如向光传输单元(如 ROADMs )添加可编程性 2.ONOS 为每层网络创建图形化视图并且维护它们之间的映射或通信 3.ONOS 上的 PCE 应用根据多重相关联的网络视图建立、拆除路径。 尽管 PCE 应用只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但是可以配置、监测和编排各层。例如, IP 连接改变可以触发光路径的自动化配置。运营商可以通过中心控制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各层的网络利用率,并且将网络重新配置时间缩减为分钟级。这种网络能力的应用之一就是带宽计划应用,允许带宽预留。 ONOS 预备数据层和光网络层资源提供带宽保证,并监控资源,根据最新的网络事件和其他改变进行重路由和调整操作。 SDN 多层网络控制是 ONOS 怎样实现 SDN 控制的典型范例,可以有效地降低资本开支和运营开支,并且方便创建新型服务。 6.2SDN-IP 共存和扩展 SDN 控制平台 现如今,自治系统与因特网互联并且通过 BGP 共享状态信息。 ONOS 中 SDN-IP 对等互联应用旨在帮助服务提供商从小处逐步扩大 SDN 部署。一个服务提供商可以部署一个小型 SDN 网络或一个 SDN 孤岛,并且通过 SDN-IP 对等互联应用利用 BGP 协议将 SDN 网络与网络其他部分进行无缝互联,有了 SDN-IP 应用,一个 SDN 网络对互联网其他部分而言只是另外一个 AS 。随着时间的推移,服务提供商可以灵活地拓展 SDN 网络,实现所有的优势并且不会影响与互联网的对等互联。而且,一个服务提供商可以使用 SDN-IP 对等互联应用将 SDN 网络互联,来构建一个更大的 SDN 自制系统,像其他 AS 一样与因特网互联。 SDN-IP 应用与 AS 边缘路由器互联,像现今标准自治系统间交换 IP 前缀路由信息。 SDN-IP 对等互联应用使用路由信息为 SDN 网络中多个网络前缀建立转发路径。所以, SDN 网络对于一些前缀而言跟传输网一样可以向或者从任何可达 IP 地址转发 IP 流量。 另外, SDN-IP 应用可以被用来扩展以 ONOS 为基础的 SDN 控制平台。例如, SDN 网络可以像非 SDN 自治系统一样通过 BGP 互联,考虑到这些 SDN 网络以同样的方式工作,其它互联网可以将一组 SDN 域看成是一个单独的 AS 。 所以, SDN-IP 对等互联应用在促进服务提供商在网络基础设施上的增量和无缝部署 SDN 扮演了一个很重要的角色, ON.Lab 在 Internet2 部署了 SDN-IP 对等互联应用,利用 Internet2 的 SDN 骨干网络实现正在向 SDN 迁移的校园网络互联。 6.3 中心局的网络功能即服务 电信运营商拥有的最宝贵财富就是中心局,这些中心局从地理位置上更靠近大量的终端用户,所以这也是保证电信运营商为大量用户提供灵活高效服务的关键。例如, ATT 在美国运营近 4500 个中心局,一个大城市中的典型中心局服务 10 万有线和 10 万无线电话用户,还有成千上万个企业。一个典型的中心局有很多接入、交换容量,各种网络功能的中间设备。尽管中心局对电信运营商很重要,但是已经发展了很多年并且在网络交换 / 路由、中间设备和用户终端方面复杂性越来越高,这就意味着需要大量的资本开支和运营开支。 不出意外,电信运营商希望重新架构中心局,他们希望将数据中心的经济、灵活应用到中心局。这就意味着使用 SDN 来设计中心局结构,将中间设备的网络功能以软件的形式转移到 x86 服务器(被称为网络功能虚拟化)。和编排系统运行的软件上(所以成为网络功能虚拟化),编排系统可以为用户和企业用户编排网络功能和网络流量,动态地服务各类用户实现用户及提供者双方各种各样的策略。 中心局的这一转变可以让服务提供商能够快速地建立、部署、提供新的服务,与此同时大大缩减了成本开支和运营开支。 ONOS 用例小规模演示了重新构建中心局的潜力。 ONOS 及其应用和 OpenFlow 交换机将助推中心局网络结构转型为 SDN 结构,为网络功能即服务提供所需的灵活度。我们希望从两个方向深化这个用例:演示 ONOS 可以作为重新构建中心局的网络操作系统的灵活性和性能;演示 SDN 和网络功能即服务怎样适应更大规模的中心局架构。 6.4 分段路由 -- 推动 MPLS 发展和改进 目前的 IP/MPLS 复杂,难以管理。标签分发、流量工程和 VPN 都是复杂的操作和服务,依赖于控制平台上分布式协议的集合。此外,网络调试难度大,很难顾及控制平台和标签交换数据平台上多个协议间的同步性和状态管理问题。 IETF 已经为 MPLS 引入了分段路由的概念。它引入了不需要每一跳都交换的全局标签。还引入了基于标签的源路由,消除对标签分发和 LSP 建立中复杂协议(如 LDP 、 RSVP )的依赖。就这样分段路由简化了 MPLS 网络的控制层和数据层。然而 SR 的路由和标签分发依旧依赖一个内部网关协议,它使外部控制器可以控制源路由器发起的端到端隧道。 分段路由用例正寻求与 ONF 的 SPRING-OPEN 项目合作。这个项目演示怎样基于 ONOS 和 SR 应用打造的 SDN 控制平台实现分段路由,并且能够运行在基于现有芯片的路由器裸机上。这个方案并没有使用路由器内嵌的分布式 IGP ,而是使用了 ONOS 上的一个路由应用。而且该应用控制边缘路由器和中心路由器的缺省路由和基于策略的路由,使用分段路由规则进行转发。网络操作者可以向控制器传达自己的策略需求, ONOS 及其应用管理网络中的标签就可以在 IP/MPLS 网络上实现这些策略控制 所以 ONOS 的分段路由演示了服务提供商怎样在 MPLS 数据平面上构建简单的控制层,所以它兼具 SR MPLS 数据平面的简单性和 SDN 控制平面的灵活性。 7. 总结 我们的目标是为服务提供商和其它核心网络提供一个开源的 SDN 网络操作系统。 ONOS 旨在提供: ■运营商级别的特征,包括灵活度强、可靠性高、吞吐量和延迟时间等性能好; ■北向抽象层 /APIs 降低创建新服务的难度,为网络带来网页式敏捷性; ■南向抽象层支持设备 / 协议插件,所以 ONOS 可以控制 OpenFlow 白牌机和传统设备。 这样一来,基于白牌机向 SDN 迁移就变得更加容易。 我们的合作伙伴提出了一系列的用例来指导我们的工作,这其中包括顶尖的服务提供商和设备商。 ONOS 于 11 月份推出了一个网络操作系统平台,然而我们离实现 ONOS 产品化还有很长一段路程。我们需要开发更多的用例,继续提高性能,加强核心特征,做更多测试和部署去打造真实的产品支撑点。 ONOS 开源化是一项里程碑式的进展,让更大的群体加入我们一起推动这个平台成长,向着提供运营商级、开源 SDN 操作系统的共同的目标迈进。 本文来源于 SDNLAB ,可点击此 阅读原文 。如果您对本文感兴趣,可参与以下互动方式与作者近距离交流。 另外我们门户网站也有大型企业招聘平台,里面有很多优质的岗位,有意者请 点击招聘 查看详情。 如果 您对 本文 感兴趣,可参与 以下 互动方式与作者近距离交流。 (1) 微博( http://weibo.com/sdnlab/ ) (2) 微信 ( 账号 : SDNLAB ) (3) QQ 群 SD N研究群(214146842) OpenDaylight研究群(19424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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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OS白皮书中篇之ONOS架构
SDNLAB123 2015-1-7 15:43
编者按:本系列分三篇对 ONOS 白皮书进行翻译,接《 ONOS 白皮书上篇 》,本文翻译白皮书中的第 5 部分 ONOS 架构,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指正。 5.ONOS 架构 ONOS 从一开始就从服务提供商的角度开展架构设计。具备高可用性、可扩展以及性能良好等基本性能,并且还有强大的北向接口抽象层和南向接口。 ONOS 具有下述核心功能: ■分布式核心平台,提供高可扩展性、高可用性以及高性能,实现运营商级 SDN 控制平面特征。 ONOS 以集群方式运行的能力使得 SDN 控制平台和服务提供商网络具有类似 Web 风格的灵活性。 ■北向接口抽象层 /APIs ,将网络和应用与控制、管理和配置服务的发展解耦。这个抽象层也是 SDN 控制平台和服务提供商网络具有类似 Web 风格灵活性的因素之一。 ■南向接口抽象层 /APIs ,通过插件式南向接口协议可以控制 OpenFlow 设备和传统设备。南向接口抽象层隔离 ONOS 的核心功能和底层设备,屏蔽底层设备和协议的差异性。南向接口是从传统设备向 OpenFlow 白牌设备迁移的关键。 ■软件模块化,让 ONOS 像软件系统一样,便于社区开发者和提供者进行开发、调试、维护和升级。 5.1 分布式核心 ONOS 可以作为服务部署在服务器集群上,在每个服务器上运行相同的 ONOS 软件,因为对称性部署是一项很重要的设计考量,可以在 ONOS 服务器发生故障时可以快速地进行故障恢复。而且网络运营商可以在不发生中断的情况下添加服务器,轻松地扩容控制平面处理能力。 ONOS 实例协同工作形成被其它网络和应用视作单一的平台。应用和网络设备无需知道是和单一的 ONOS 实例交互还是和多个 ONOS 实例交互。这一特征实现了 ONOS 的可扩展性,可以无缝扩充 ONOS 容量。就是分布式核心平台所具有的特色性能。 分布式核心提供实例间的通信、状态管理,领导选择等服务。事实上,多个实例表现为一个逻辑实体。通过使用 Publish/Subscribe 模型中的高速消息, ONOS 实例可以将更新信息快速通知给其他实例。 ONOS 内部设计恢复协议来处理因为实例故障而引起的更新丢失。 ONOS 使用多种机制管理实例的操作状态,并且每种机制与状态类型一一对应。其中典型的例子就是应用意图、拓扑数据库和流表,每个都有独一无二的规模、读 / 写模式和持久化需求。一个领导选择服务确保交换机有且只有一个主实例。同时,消息通信、状态管理和领导选择机制保证了集群的高吞吐量、低时延以及高可用性。 这意味着什么?对设备而言,只有一个主 ONOS 实例,如果这个主实例出现故障,则连接另一个实例,无需重新创建新实例并重新同步流表。对于应用而言,可以通过网络图形抽象层持续获取网络的视图。此外,实例故障和数据平面的故障对应用来说是透明的,这样可以极大地简化应用开发和错误处理。 从业务角度看, ONOS 提供了一个高可用的环境,应用可以有效地避免遭遇网络相关的停工期。而且,服务提供商可以随着网络的发展轻松地扩容控制平面容量,并且不会产生网络中断。通过相同的机制,网络运营商按照实例下线、更新、上线的步骤能够实现零当机更新软件。 总而言之,分布式核心是 ONOS 架构特征的关键,使得 SDN 控制平面达到电信级要求。 5.2 北向抽象层 ONOS 架构中有两个强大的北向抽象层:意图框架和全局网络视图。意图框架屏蔽服务运行的复杂性,允许应用向网络请求服务而不需要了解服务运行的具体细节,这就意味着网络运营商和应用开发者可以进行高级编程。他们可以轻松地提出意图:一个策略声明或连接需求。 意图框架示例: ■在主机 A 与 B 之间建立连接 ■在交换机 Y 与 Z 之间建立带宽为 z 的光通道 ■阻止主机 A 与 B 通信 意图框架处理所有应用的请求,判断可以满足哪些应用,解决应用之间的冲突,执行管理者的策略,对网络编程提供请求的功能,交付请求的服务给应用。 一个意图转化为多个目标。例如,一个连接 2 个主机的意图转化为 2 个目标,各提供一个方向的流。将意图转化的目标编译成指令发送给网络设备,整个流程按照网络运维人员指定的策略进行。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个方法可以解决意图之间的冲突。 全局网络视图为应用提供了网络视图,包括主机、交换机以及网络相关的状态参数,如利用率。应用可以通过 APIs 对网络视图进行编程,一个 API 可以为应用以网络图的形式提供网络视图。基于网络图可以进行以下工作: ■创建一个简单的应用,当该应用获得网络全局视图后计算最短路径。 ■通过监控网络视图和编程改变路径调节负载(流量工程)最大化网络利用率。 ■将流量从正在升级或因病毒被隔离的网络中引导出来。 确切的说,北向接口抽象层和 APIs 将应用与网络细节进行隔离。而且也可以隔离需要了解网络事件(如链路中断)的应用和其它应用。反而言之,将网络操作系统与应用隔离,网络操作系统可以管理来自多个、竞争应用的请求。从业务角度看,提高了应用开发速度,允许网络改变并且保证应用不会当机。 5.3 南向接口抽象层 南向抽象层由网络组件构成,例如交换机、主机或是链路。 ONOS 的南向抽象层将每个网络组件表示为通用格式的对象。通过这个抽象层,分布式核心可以维护网络组件的状态,并且不需要知道底层设备的具体细节。总之,分布式核心可以实现南向接口协议和设备无感知。这个网络组件抽象层允许添加新设备和协议,以可插拔的形式支持扩展,插件根据规格映射(或翻译)通用网络组件描述或操控设备,反之亦然。所以,南向接口确保 ONOS 控管多个不同的设备,即使它们使用不同的协议( OpenFlow 、 NetConf 等)。 南向接口的分层结构如图 3 所示,最底层是网络设备, ONOS 通过协议与设备连接,协议细节被网络组件插件或适配器屏蔽。事实上,南向接口的核心是在不知道具体协议细节和网络组件的条件下维护网络组件对象(设备、主机、链路)。通过适配层 API ,分布式核心可以与网络组件对象状态保持一致,适配层 API 将分布式核心与协议细节和网络组件相隔离。 南向抽象层的主要优势包括: ■用不同的协议管理不同的设备,不会对分布式核心造成影响。 ■扩展性强,可以在系统中添加新的设备和协议。 ■轻松地从传统设备转移到支持 OpenFlow 的白牌设备。 5.4 软件模块化 软件模块化是 ONOS 一大特征,基于软件的形式可以很方便地进行添加、改变和维护。 ONOS 团队在模块化方面投入很多心血,务必让开发者可以简单快捷地操作软件。 何为模块化?将软件拆分为若干组件以及组件之间的交互。从如下的示意图所示, ONOS 的主体架构是围绕分布式核心的分层架构。所以,从宏观结构上说,北向接口与南向接口 API 将应用、分布式核心和适配层相互隔离,可以独立添加新的应用和协议适配器。 同样,从具体细节来看,分布式核心内部的子结构也能体现模块化特征,分布式核心的存在价值就是约束所有子系统的规模并保证模块的可拓展性。此外,连接不同模块的接口是至关重要的,允许模块不依赖其他模块独立更新。这样就可以不断更新算法和数据结构,并且不会影响整体系统或是应用。 显然, ONOS 很重视接口,因为接口可以促进模块业务和职责的分离,尽量使子系统之间的交互更为自然、简单。这一特点是确保软件稳定更新的关键。例如,尽量提供南向 API 的抽象程度,避免将不同协议的偏差传递到上层,并且强化分布式核心而不是适配层来创建网络模型对象。 ONOS 源代码的树形结构不仅仅为了遵循而是要加强这些结构原则。合理控制模块大小并且模块之间保持适当依赖形成一个非循环的结构图,模块之间通过 API 模块相互关联,正如下图所示。 软件模块化的好处归纳为以下几点: ■保证架构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简化测试结构,允许更多的集成测试 ■减小系统某部分改变的负面影响,从而降低维护难度 ■组件具有可拓展和可定制的特性 ■规避循环依赖的情况 本文来源于 SDNLAB ,可点击此 阅读原文 。如果您对本文感兴趣,可参与以下互动方式与作者近距离交流。 如果 您对 本文 感兴趣,可参与 以下 互动方式与作者近距离交流。 (1) 微博( http://weibo.com/sdnlab/ ) (2) 微信 ( 账号 : SDNLAB ) (3) QQ 群 SD N研究群(214146842) OpenDaylight研究群(19424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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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文编辑白皮书 《重塑作者体验》 现在可以下载
liwenbianji 2014-7-31 16:48
理文编辑现宣布我们的白皮书 《重塑作者体验》 正式上线。本文在大量研究、调查以及多年来与母语非英语 (ESL)科研工作者密切合作所获得的经验基础上,深入探讨了ESL作者在同行评审学术期刊中发表科研成果时所面临的困难。本文还向出版商提供了如何改进与 ESL作者关系的建议,以帮助他们实现: 积极的、可持续的作者关系 品牌和声誉的提升 获得高质量的投稿 提高审稿效率 理文编辑是全球领先的作者服务提供商,旨在通过提供英文润色及其他服务和产品,如实用工具、培训材料及现场写作培训帮助中国科研人员消除语言障碍,顺利发表科研成果。 理文编辑网站: http://www.liwenbianj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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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记者自诩专家,发布白皮书误导公众
热度 1 zbt92 2014-4-28 05:15
警惕记者自诩专家,发布白皮书误导公众 文/水博 最近,由几位记者调查撰写的《中国水环境调研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在上海市发布。据说该《白皮书》是由多位记者经历一年时间,赴松花江、澜沧江、辽河、长江、黄河、汉江、珠江七大流域进行实地采访写成的。记者是新闻专业人员,报道一些反映各种事件、各方观点新闻调查,当然是轻车熟路,然而,在现实当中常有一些自以为是的记者,做过几次深入的新闻报道之后,就把自己当成了专家。于是,就把一些采访各方观点(甚至是记者自己观点)的新闻报道,就当成了具有专业指导意义的白皮书来发布。   《中国水环境调研白皮书》就是这样一份用外行记者所采写的新闻调查冒充的某种专业结论的《白皮书》。这种把个别记者自己的观点,通过美其名曰的“调查”,并利用在调查中所寻找到赞同自己观点的被采访者,就编造出一份表达记者个人观点的所谓“白皮书”。记者自诩为专家,发布误导公众的白皮书,绝对是当前中国新闻界的一大“怪像”。中国的新闻某些记者似乎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聪明”“能干”。如果他们通过新闻采访,就能写出具有专业指导意义的白皮书,绿皮书,我们中国还要各行各业专家干什么?还要各种政府部门干什么用呢?我们把整个社会都交给新闻记者们来管理好了。 听到笔者的评价,有些天真的记者可能不服气,认为自己虽然不是专家,不是什么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但是,我们采访的对象不是专家,就是政府部门,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根据采写的结果写出白皮书呢?的确不能。与一般的新闻报道不同,记者在进行新闻调查和报道时,完全可以采访和引用个体专家或某政府官员的观点、说法,但是,在撰写白皮书的时候,则一定要有所区别。新闻报道中的专家、官员的观点,只能是代表其某个人对该事件的看法,公众看到新闻时,也能明确的知道这只是某位专家、某位官员的个人看法。是否有道理,全都由新闻的读者自己进行判断。 而白皮书则是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质的正式文件。根据定义白皮书应该是“一国 政府 或 议会 正式发表的以白色封面装帧的重要文件或报告书的别称。各国的文件分别有其惯用的颜色,封面用白色,就叫白皮书。”。总之,白皮书一般应该是某一方面、领域内的权威性文件。白皮书可能是一本书,也可能是一篇文章。白皮书作为一种官方 文件 ,代表 政府 立场,讲究事实清楚、立场明确、行文规范、文字简练,没有文学色彩。由白皮书的定义可见,最不适合撰写白皮书的,恰恰就是那些善于从独特的视角,用文学色彩打动读者的记者们。 此外,参与撰写白皮书的专家、政府部门,也绝不能仅仅是专家的个体,或者某个政府官员,甚至是某个政府部门单方面观点。一个国家内某专业学术组织或者某政府部门要发布一篇“白皮书”之前,一般都要召集有关的专家进行研讨,审定,综合各方的学术观点。涉及到不同行业的白皮书,也必须要征求相关联的其它政府部门的意见,而不可能由某一个单一的政府部门擅自发布。例如,类似这种《中国水环境调研白皮书》至少要由政府的水利、环境等部门参与,并召集水利、环境方面的专家研讨、审定之后,才能正式发布。 尽管发布白皮书的记者们还是很认真的。记者所调查到很多内容,也是采用政府部门发布的正式信息。因此,记者《白皮书》中某些说法,还是有些道理的。例如,白皮书中描述的我国“水资源总量短缺且分布不均”。但是,请注意并非所有政府发布的正式信息,都可以作为白皮书的内容来发表。例如,记者们在白皮书中提到“水利部自1997年以来,每年发布中国水资源公报,根据公报所提供的数据进行比较发现,1997年~2011年,我国水资源总量呈逐年减少的趋势,14年间共减少4598亿立方米。”这个数据,并不一定能想当然的得到“我国水资源总量呈逐年减少的趋势”的结论。 一方面,我国水资源公报能统计到的数据,将受到生活现代化的干扰。例如,为了抵御干旱,充分利用水资源,我国西部地区发展了大量的“母亲水窖”,这必然会导致最终流入河流的水资源总量的减少。再比如某些城市中采用的雨水收集利用措施,都会使得江河水资源的总量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事实上这并非就是水资源总量的减少。另一方面,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水资源总量,都是周期性的不断变化着。根据历史的统计数据,其丰水、枯水转化期的周期,可能会多达到几十年之久。而“1997年~2011年”仅仅是十几年,这怎么能就轻而易举的得到水资源总量逐年减少的规律和趋势呢? 特别还需要说明的是。记者们在采用这些数据的时候,其态度也并不够客观。其实,水利部已经发布的2012年的水资源数据,就完全否定了记者白皮书中的“我国水资源总量呈逐年减少的趋势”的结论。2012年,我国很多江河都是特大丰水年,很多流域的年水资源的增量都达到3、4成以上。然而,记者们却故意回避了2012年发布的最新数据。可见记者们为了表达自己的某种观点,对正式公布的数据,也是选择性的应用。符合自己观点的就加以采用和报道,而与自己的观点相左的内容,即使是最新的数据也不予披露。这正是某些新闻记者想通过报道引导社会舆论的常用典型手法。这当然也应该是撰写新闻调查与白皮书的最大区别。记者的这种为了扩大自己的话语权,故意把反应自己的观点新闻报道当成白皮书发布的行为,其白皮书的内容难免会错误百出的可笑。下面我们就《白皮书》的内容,进行一些分析。   一、 关于“必须重视发展和资源的失衡”   记者白皮书说:《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称,长江流域水质良好,珠江流域水质为优,黄河、松花江、淮河和辽河流域水质为轻度污染,海河流域水质为中度污染。 对此,记者白皮书的结论是“这背后体现出的是城市经济发展和水资源之间的失衡。通过对七大流域的调查发现,尽管7条流域各有各的特点,但总体可以勾勒出整个中国水资源的现状以及面临的实际问题:水资源匮乏,污染不容忽视,治理难、成本高,管理体制机制存在漏洞等。而这所有的问题,集中体现于一点就是缺水。” 笔者认为,记者白皮书的结论完全是错误的。例如,众所周知刚刚发过去的2013年,我国的东北地区遭遇到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当地的经济损失惨重。这严重洪涝灾害难道是由于“发展和资源的失衡”造成的缺水吗?中国的水问题,绝不是一个简单的缺水,而是“水多”和“水少”同时存在。造成这些的原因也并不是什么“发展与资源的失衡”,而是由水资源的开发不足造成的,导致的一些地区的水资源用过度。因此,记者白皮书得出的“如果不彻底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减少排放总量,所有的措施都是‘治标不治本’,无法根本上解决水污染的问题。”的结论,完全是想当然的胡说。“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减少排放总量”固然都很重要,但是,因此说其它措施都是“治标不治本”则绝对是大错、特错。 这里我们首先要指出,由于记者并非是专业人员,因此,他们并不懂得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应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开发水资源一般是把自然状态下不可控的水资源,管理起来,变成可控的水资源。通常是指建造具有调蓄能力的水库,把洪水期的一部分洪水保留下来,留到枯水期再使用。所以,各国、各地区、各流域的水资源开发程度几乎都是越高越好。例如,美国科罗拉多河的水资源开发程度,已经超过了河流年径流量的500%,因此,该流域即使发生万年一遇的洪水,也不大可能产生洪涝。与此同时,该地区即使连续5年不下雨,也不至于发生严重的干旱。 同时还需要指出,很多情况下正是开发的不足,才往往会导致利用的过度。因为,自然界中的水资源总是随着时空不断变化的,如果你不能把洪水期的水资源保存下俩,留到枯水期使用,那么在枯水期缺水往往就是必然的。而枯水期缺水的结果,就难免会产生利用过度。水资源的利用过度,就必然会产生水污染。我国目前的现实是“七大水系中,长江、珠江水质相对较好, 海河污染最为严重。”的原因,也恰恰是长江、珠江等河流的天然水量丰沛,即使开发不足也还不至于产生严重水资源利用过度。而黄河、松花江、海河等河流的天然水资源本来就十分紧张,再加上开发不足,可进行人工调节的水资源总量就更为有限了。在这种情况下,缺水和水污染严重,都是必然结果。对于这些地区和流域,通过节水和减少排放污固然是重要的,但绝不能说是解决水环境问题的关键。解决水环境问题的关键,不可能靠一味的限制人们生产和生活阻碍社会发展,而是要依靠现代化的手段,实现科学发展。 什么是解决水环境问题的科学发展?一个是要加大我国水资源开发的力度,增加水库的调蓄能力,在抵御洪水的同时,能把更多的水资源保留下来,留到枯水季节使用,增加可利用的水资源总量。另一个就是通过加速发展,加大污水治理的力度。纵观世界上所以的发达国家,几乎没有一个不是靠这样两条办法,解决其水资源、水环境问题的。除了像以色列那样极度缺水,从来都不用担心洪水威胁的国家,我们几乎找不到一个国家,仅仅靠节水和要求大家少排放污水就能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污染的问题。 总之,无论是中国的现实还是全世界的经验,都说明我国和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欠发达国家的水资源和水环境问题,都是发展不足,水资源开发程度太低从而导致局部的水资源利用过度,以及污水治理的力度不够所造成的。解决的办法主要是加速发展,加强治理,而不能仅仅指望限制发展的要求社会停滞、倒退。 二、关于“松花江:污水处理价格有待提高” 在记者白皮书中,通过采访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得到了“随着近几年财务费、人工费和电费等费用的上涨,污水处理的成本也逐渐上升”结论之后,就断言“污水处理价格有待提高”,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即使松花江流域的污水处理企业确实是亏本经营,确实应该适当提高价格,但是,解决污水治理问题的方式,也绝不应该是简单的提高污水处理的价格,而主要应该政府高度重和加大政府的投入。我国每年有大量的土地出售该发地产商,此外还有上万亿的各种税收。难道这些收入,就不能拿出一点点来补贴污水的处理吗?请记者去调查一下,世界上有没有哪一个国家的污水处理费用,是完全指望居民自己的来承担的? 作为经营企业的龙江环保集团负责人,总希望提高一些污水处理的价格,耗不奇怪。但是,敢把提高污水处理的价格写进所谓的《白皮书》,明确指出应该由百姓来担负水污染治理的费用的,在全世界恐怕也只有胆大包天的中国记者。在一些新闻报道中,我们经常看到某些记者享受到了企业的特殊“款待”之后,就站在企业的立场上表达企业的诉求,但是,敢把企业的诉求。写进所谓的环境白皮书的,在全世界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荒唐。 三、关于“澜沧江:水电建设带来缺水危机”   “水电建设带来缺水危机”是一直是国内外极端环保组织,反对和污蔑发展中国家开发利用水资源的欺人之谈。稍有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水力发电只是让水流通过水轮机,不会消耗掉一点水,怎么可能带来缺水危机呢?再说,前面提到的标志着一个国家水库蓄水能力的水资源开发程度,也往往都与其水电开发程度有关。所以,联合国的调查结果显示,不仅各国的水电开发程度通常与水资源开发程度成正比,而且,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水平,也都与其水资源的开发程度成正比。然而,为什么到了中国,到了澜沧江就会出现“水电建设带来缺水危机”的怪事了呢? 以往编造这种谣言的,基本上都是国外的一些反华势力,记得2011年湄公河遭遇特大干旱期间,国内外的这种谣言就非常盛行。到最后连下游国家湄公河委员会的专家们都看不过去了,站出来用具体的数据帮助我们澄清各种谣言。想不到今天,我们中国的一些记者,居然敢堂而皇之把这些污蔑中国的谣言写进了所谓的《白皮书》。我们知道,在中国有不少记者都会通过各种渠道、各种NGO组织,享受着国外资金的各种“资助”。所以,在自己的新闻报道中帮助国外势力鼓吹也是难免的。但是,敢把国外反华势力的谣言,公开的写进《白皮书》的情况,确实有些太过分了。有关部门应该对这些为了自己“某种利益”就出卖职业道德的记者,加强教育,严肃处理。 更具体的,我们不妨看俺记者白皮书是怎么造谣的。白皮书说“‘亚洲水塔’澜沧江承载了云南经济振兴希望的水电。但出于种种原因,水电大省云南目前却面临着弃水的重压。而水电建设带来的生态环境的争议、移民问题一直存在。”。 目前云南作为水电大省正面临着弃水的重压不假,但是,记者们知道原因是什么吗?不仅不是什么开发过度,而是因为云南的水资源开发程度不足?云南的水资源开发程度,目前还不到10%。一方面大量的水资源在洪水期被当做“灾害威胁”排走了,而到了枯水的季节和年份,社会又没有足够的水资源可用。另一方面,因为任何水电站的发电能力,和电网的传送能力都是有限度的,由于开发不足,我国缺乏水库的调蓄能力,有大量的洪水必须在讯期内迅速排放掉。所以才会造成弃水。解决弃水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加速大水库、大水电和电网的建设。也就是说,在澜沧江造成缺水危机和弃水原因,都是云南水资源和水电开发程度过低的结果。这与记者们在白皮书中编造的“水电建设带来缺水危机”谣言,恰恰相反。 白皮书中特别强调的“水电建设带来的生态环境的争议、移民问题一直存在”的说法,没有任何意义。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种人类文明活动,不会影响生态环境。只不过由于水电站的建设只影响生态,而不会破坏环境,所以,很多反水坝的极端机组,就喜欢用水电建设的生态争议说事。例如,开矿采煤,不仅要破坏环境,而且对生态的不利影响也要比水电大得多。但是,正是由于它严重的破坏了环境,极端的环保组织却反倒不再把它对生态的不利影响当一回事了。 关于移民问题,也是一样。请问我国社会上有没有哪一项工程建设的移民,完全没有问题?我们最近在新闻中听到、看到的很多严重的移民征地暴力冲突事件,几乎都不是关于水电开发的。我们不能否认,我国水电开发的移民,几乎是在各种工程开发中处理的最规范的,然而,即便如此,还是挡不住国内外的极端势力,用移民问题来攻击、污蔑中国的水电开发。   记者白皮书中还声称“记者了解到,澜沧江水量虽然充沛,但结构性缺水问题严重。因为地理环境特殊,水的地势低,居民居住的地势高,因此引水的成本昂贵;同时,由于水电站建设,修建大坝蓄水,导致小的支流干涸,这曾经是周边居民赖以生存的水的来源,最终却导致中上游部分地区,沿江居民反而无水可吃、无水可用。”。 这种说法非常可笑。既然是“居民居住的地势高,因此引水的成本昂贵”那么水电建设、水库蓄水以后,肯定会提高水位。从而,在很多原来不能自流地方实现自流灌溉,原来需要高程引水的地区,降级引水的高度和难度。例如,我国的向家坝水电站建成之后,将使得下游数十万亩的土地得以自流灌溉(当然还需要配套渠道等设施)。所以,水电开发恰恰是解决白皮书中所说的“结构型缺水”的最佳方式。关于“由于水电站建设,修建大坝蓄水,导致小的支流干涸,最终却导致中上游部分地区,沿江居民反而无水可吃、无水可用”的说法,也明显的违反逻辑。大坝建成之后,无疑将提高中上游的水位,怎么可能会倒让那里的“支流干涸”了呢? 对于大坝的下游,到是有一些原来在汛期有水小的支流,确实会干涸。因为,水电站将调解(减少)洪水期的水量。水电站既不会消耗水资源,也不能创造出水资源。它能在旱季里提供给周围居民使用的水资源,肯定都是从汛期里截流下来的。某些天然的小的支流虽然干涸了,但是,由于水资源已经被存在了水库里,除了原来生活在小支流边上的少数人之外,绝大多数人们的生产生活用水,反倒更加有保证了。这就是为什么,现代化的社会发展,需要一定的城镇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关于“黄河:过度开发引来“抢水”之战”   记者白皮书说“黄河流域调查的主题是“抢水”。流域内各城市“抢水”的背后,实际上是水资源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制衡。”。 记者们这个带引号的“抢水”说法,是一种典型的文学夸张,这恰恰是在白皮书中绝对禁止的描述。我国的黄河确实缺水严重,为了保证全流域的用水,黄河水资源的使用,必须由国家统一分配。如果任由沿河各省市自己去抢水,那么结果一定是上游水资源随便用,下有无水可用。在1997年我国的小浪底水库建成之前,由于缺乏水库的调控手段,国家没有办法统一管理好水资源。我国黄河就曾经出现一年中断流270天的严重情况。这种情况早已经在小浪底水库建成之后,成为了历史。十几年后的今天,如果真是让沿河个省市还自由的“抢水”的话,那么下游的山东绝对是全年断流,无水可用。其实,使用这种耸人听闻“抢水”说法的记者,自己也不想想,下游的省份,怎么有可能去和上游去抢水?   总之,我国黄河的水资源短缺是客观存在,但绝不存在所谓的过度开发和“抢水”之战。目前,正是由于我国黄河的水资源开发程度比较合适(达到了150%),才使得我们能让极度缺水的黄河勉强满足着周围社会的需求。今后,解决黄河问题的根本出路,还在于尽快上马南水北调的西线工程。目前我国的所实施南水北调、中线、东线工程都是直接向北方地区城市直接供水。而只有未来南水北调的西线工程,才是最直接增加黄河的水量。从而最终解决黄河的水资源短缺问题的可行方案。    五、关于“声音:企业上市核查严设环保门槛” 我们不知道,记者为什么要在白皮书中表达个别环保官员的“企业上市核查 严设环保门槛”的个人意见。 环保官员提出的“在企业上市核查中设置环保门槛”建议,令人非常疑惑。为什么只建议对企业的“上市核查中设置环保门槛”?难道不应该对所有的生产企业都设置环保门槛吗?再说我国的环保法,早就规定了企业的环保责任。不仅环保门槛早就存在,而且履行对所有企业环保门槛监督职责的,恰恰是环保部门、环保官员。众所周知,目前,造成我国环境恶化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环保官员履行监督职责不利。不仅如此,个别的环保部门、环保官员在收取了排污费之后,还成为污染企业的保护伞。 某些环保官员一方面不去履行法律规定的对所有企业的环境监督职责,另一方面,却积极要求对上市公司的审查,增加环保门槛。这里面逻辑关系很清楚,众所周知我国的上市企业为了能圈到钱,通常不惜下血本的打通各种关系。个别环保官员一直都在为,不能在上市公司审查方面分到一杯羹,而耿耿于怀。环保官员的法律监督管理责任不愿意旅行,而对于能增加权利审批的事项、权利,总是垂涎欲滴。这正是造成我国各种污染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 最近国务院正在着力减少各种审批事项,今后连公司上市都不用去审批了。个别环保官员还梦想着要增加自己的审批权呢?如过我国国家没有对普通企业的法律门槛,环保官员的建议我们还是可以认为是善意的。但是,在法律上早就规定了环保部门对所以企业的监管职责,而环保官员一方面经常懈怠自己监督责任,而同时却以环保为借口积极争取上市公司的审批权利。 环保官员的“金融政策也将是今后环境保护领域改革的一个重点。如环保工作做得不好、排放不达标就不允许上市,在企业上市核查中设置环保门槛,也不失为一个有效方法。”的理由,听起来冠冕堂皇,但实际上非常荒唐。环保部门只对审批有“油水”的上市公司表示极大兴趣的现实,恰恰说明他们已经忘记了自己对所有企业应有的环境监管职责。如果你知道不管企业上市与否,自己都对它的环境监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你还用得着再去多此一举的设立一个环保门槛的审批吗?喜欢审批的权利,不履行监管的职责,这个荒唐的建议把个别环保官员的扭曲心态,暴露的如此清晰。 如果这些表达个别环保官员狭隘观念的建议,只出现在记者的新闻报道中,我们大可不必去理会它。但是,有人居然把这些理直气壮的忘记了应负环境监管的职责,转而去要求曾加设立环保门槛审批的荒唐要求,写进了所谓的白皮书,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和有关部门的警惕和高度重视。总之,这份所谓的记者白皮书,除了编造谣言、污蔑水电开发之外,其荒唐、可笑之程度,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在此,我们非常有必要指出白皮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是否有道理请大家自己去判断。 附:《七大流域现状大调查:水资源分布不均且过度开发》 《中国水环境调研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近日在上海市发布。《白皮书》是由多位记者经历一年时间,赴松花江、澜沧江、辽河、长江、黄河、汉江、珠江七大流域进行实地采访写成的。   《白皮书》调查了七大流域现状,结合大量权威的数据进行归纳,客观呈现了当下水环境现状中水资源短缺且分布不均,流域内面临水质型缺水等问题。水环境治理面临的难题是由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增加,导致河流无法消纳,重金治污收效却不尽如人意。      水量充沛的澜沧江成为水电开发的“香饽饽”,迄今已有多个水电站建成。图为云南省西双版纳景洪水电站。   水资源总量短缺且分布不均   《白皮书》显示,我国水资源总量位居全球第六位,但仍被联合国列为13个贫水国家之一。原因是中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2300立方米~2500立方米左右,对比全球人均的12900立方米,这一数字仅为世界的1/4、美国的1/5、俄罗斯的1/7、加拿大的1/50,排世界第110位。   实际情况也许更糟,因为中国水资源分布严重不均,南方拥有4/5的水,但北方却有1/2的人口和2/3的农田。随着国内河流数量的减少,用水量和废水污染排放增加,情况只会更加严重。有专家预计,未来15年,中国将从轻度缺水转为中度缺水。   2013年3月国家水利部发布的《第一次全国水利调查公报》显示,截至2011年底,中国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左右的河流约有2.3万多条,比上世纪90年代的统计减少了2.7万多条。也就是说,中国近20年内河流减少了一半以上。   水利部副部长矫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河流数据大幅降低,一方面确有一些河流因气候变化、社会经济发展等而萎缩消失;另一方面,此次普查利用了更精确先进的手段和技术,也是原因之一。但是,中国河流数量大量减少是不争的事实。   水利部自1997年以来,每年发布中国水资源公报,根据公报所提供的数据进行比较发现,1997年~2011年,我国水资源总量呈逐年减少的趋势,14年间共减少4598亿立方米。   必须重视发展和资源的失衡   《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称,长江流域水质良好,珠江流域水质为优,黄河、松花江、淮河和辽河流域水质为轻度污染,海河流域水质为中度污染。   近年数据显示, 七大水系中, 长江、珠江水质相对较好, 海河污染最为严重。以2012年为例,长江、珠江流域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达到86.2%和90.7%;黄河流域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达18%;海河流域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32.8%。但这并不意味着珠江、长江流域的情况十分乐观。总体来看,黄河、海河流域水量较小, 污染更表面化;而长江和珠江按照目前的测量指标,平均达到Ⅱ类标准,也只是一个相对概念。   在松花江调查中,哈尔滨市环保局人士就向记者坦言, 自“十一五”规划开始,生活污水就已经超过工业污染成为对水体污染“贡献”最大的污染源,比例达56%以上,大大超出了哈尔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以珠江为例,早在上世纪90年代,广州就已开始对城市河涌污水进行治理。2008年,广州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是622亿元,但在治水方面的投入将近500亿元,但实际效果并不很明显。   梳理国家水利部自1997年~2011年间的《水资源公报》,发现水资源总量在不断减少,但总用水量以及废水排放量却逐年增加。14年间中国用水总量增加了541亿立方米。如果不彻底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减少排放总量,所有的措施都是“治标不治本”,无法根本上解决水污染的问题。这背后体现出的是城市经济发展和水资源之间的失衡。   通过对七大流域的调查发现,尽管7条流域各有各的特点,但总体可以勾勒出整个中国水资源的现状以及面临的实际问题:水资源匮乏,污染不容忽视,治理难、成本高,管理体制机制存在漏洞等。而这所有的问题,集中体现于一点就是缺水。   松花江:   污水处理价格有待提高   松花江流域经过近几年全面治理,效果比较显著。其中,为了解决污水处理厂长期亏损的问题,哈尔滨等地采取了许多措施。   按照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张福贵的说法,这两年政府有了独立账户提供污水处理的费用,即财政专项补贴,所以长期欠费的状况已经有所改善。   据记者了解,哈尔滨市居民每月缴纳的水费为3.2元每吨,其中0.8元为污水处理费。也就是纳税人在用水的同时,也会为自己的生活污水和企业的工业污水埋单。   然而,随着近几年财务费、人工费和电费等费用的上涨,污水处理的成本也逐渐上升。污水处理厂实际拿到的价格是每吨污水处理价格0.67元。张福贵说:“保守估计,目前污水处理厂是保本运营。” 张福贵正在和政府商量提价,希望能调至0.7元~0.8元。   澜沧江:   水电建设带来缺水危机   “亚洲水塔”澜沧江承载了云南经济振兴希望的水电。但出于种种原因,水电大省云南目前却面临着弃水的重压。而水电建设带来的生态环境的争议、移民问题一直存在。   虽然守在澜沧江江边,垭口田农民却只能望江兴叹。老陈等农民说,一是离江太远,取水困难。此外,澜沧江地势低,想要从江里引水,必须借助水泵,但高昂的电费支付不起。2000年农网改造后,垭口田总算是“天天有电了”,但想要灌溉,还是不可能。   记者了解到,澜沧江水量虽然充沛,但结构性缺水问题严重。因为地理环境特殊,水的地势低,居民居住的地势高,因此引水的成本昂贵;同时,由于水电站建设,修建大坝蓄水,导致小的支流干涸,这曾经是周边居民赖以生存的水的来源,最终却导致中上游部分地区,沿江居民反而无水可吃、无水可用。   辽河:   产业调整推动治污   20世纪90年代,辽河被认为是全国污染最严重的河流之一。有历史数据显示,每年排入辽河的污水总量高达16.8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约为41.18万吨。根据辽河流域4条干流及其支流的主要检测断面数据显示,全年水质以劣Ⅴ类为主。   2008年以来,辽宁累计投入治理资金达300多亿元,至2012年底辽河流域6条干流和54条主要支流的水质消灭劣Ⅴ类,摘掉了“重度污染”帽子。辽宁省环保厅辽河流域水污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陶宝库称:“辽河真正能治好,还是靠产业。”河流治理更深层次的是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和城市空间布局的规划,是坚持以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的结果。   当地环保官员认为,无论从环保还是经济的角度,都应该关闭经济贡献小、污染排放大的造纸企业。因为企业交的税收根本不抵地方政府针对企业的治污投入。   长江:   南水北调难在运营管理   长江流域的调查重点仍是南水北调,2013年12月8日,建设11年之久的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获得批复正式通水,但工程背后的水价和运营管理体制仍然是要继续解决的最大矛盾。   东线总投资近500亿元,设计年抽江水量87.7亿立方米,供水范围涉及江苏、安徽、山东3省的71个县(市、区),直接受益人口约1亿人。   山东省南水北调办宣传处处长杨建伟表示,目前,水价和管理体制仍然是非常敏感的问题,国家还在制定中。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副主任张野曾指出,东线运营管理机构组建涉及苏鲁两省,纵跨多个流域,关系复杂,协调难度大。要立足大局,加强沟通理解,互相支持配合,群策群力。   黄河:   过度开发引来“抢水”之战   黄河流域调查的主题是“抢水”。流域内各城市“抢水”的背后,实际上是水资源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制衡。   同时,目前黄河流域内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率已经高达70%以上,远远超过了国际公认的可允许开发利用的40%的警戒率。最新水资源统计数据显示,目前的黄河天然河川径流量已经由20年前的580亿立方米,下降为535亿立方米。   虽然可供利用的黄河水在减少,但黄河沿河城市对水的渴求却比以往更加强烈。曾担任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多年的现任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多次呼吁,被过度开发的黄河流域,正在显现出黄河河源草场退化、土壤沙化,甚至部分湿地萎缩,局部地下水超采严重等后果,而一些原本依赖黄河水种植水稻的乡镇,传统的农作物水稻正在消失。   汉江:   取水不能忘了“掘井人”   汉江流域调查的重点,是南水北调的中线工程。这一工程将从秦岭南麓发源的汉江取水,在鄂西北的丹江汇合处的丹江口水库蓄水,最终供应首都北京,计划在2013年汛期结束后通水。但是工程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已经带来了影响,而“生态补偿机制”迟迟未批。   早在2006年,湖北省就向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报送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汉江中下游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其中认为:调水将对汉江及汉江平原产生影响,需要考虑生态补偿。湖北省社科院副院长亲尊文认为,“从理论上讲,生态补偿采取资金补偿、实物补偿、政策补偿、智力补偿和项目补偿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才能更好地实现优势互补,推动丹江口库区和汉江中下游地区的协调发展。”      珠江:   治理仍需下功夫   在珠江流域的调查中,发现珠江口海域的污染面积和程度总体上保持稳定,但富营养化是珠江口海域海水水质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广东省开始斥巨资进行治理,但至今效果仍然不理想。   珠江径流入海污染物主要是有机物、汞、石油、无机氮、无机磷等。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工业废水直接排海,另一方面是生活污水和海上污染物排放量逐年增加。   因此,针对陆源排污,政府仍在不断下功夫。2009年,广东省财政将海洋环境保护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从2009年~2013年共安排资金31.77亿元,其中27亿元用于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减少向海洋排放污水。   声音   企业上市核查 严设环保门槛   针对七大流域困境,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杨朝飞建议,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解决资源低价和环境廉价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排污企业违法成本,并在企业上市核查中设置环保门槛。   关于水环境问题的成因,杨朝飞认为,因为水环境问题成因具有复杂性、综合性、多样性等特点,从世界范围看,有几个方面在中国表现得比较突出:经济增长的方式比较粗放;环境法制体系不够健全;监管的体制机制尚不顺畅;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不够充分;公民环境意识不高;科技水平还整体落后。   对此,杨朝飞建议,加强环境保护制度创新应从以下几点着手:转变政府职能,协调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强化环境法制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解决资源低价环境廉价的问题;改革管理体制,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公开环境信息,建立环境民主协商机制;鼓励技术创新,推广适用的环保技术,包括推动污水治理、污水多元化利用等。   针对环境违法成本偏低的问题,杨朝飞认为,从立法角度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如数赔偿环境损害、要求与环境有关的税费标准要高于企业的治污成本、没收排污企业的非法所得、严惩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实行对单位和个人的双罚制。   杨朝飞强调,除了提高排污企业违法成本,金融政策也将是今后环境保护领域改革的一个重点。如环保工作做得不好、排放不达标就不允许上市,在企业上市核查中设置环保门槛,也不失为一个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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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比特币白皮书
isen2007 2013-11-6 22:33
比特币 :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 原文作者: 中本聪 (Satoshi Nakamoto) 翻译: QQagent 作者邮箱:Satoshin@gmx.com :本文提出了一种完全通过点对点技术实现的电子现金系统,它使得在线支付能够直接由一方发起并支付给另外一方,中间不需要通过任何的金融机构。虽然数字签名(Digital signatures)部分解决了这个问题,但是如果仍然需要第三方的支持才能防止双重支付(double-spending)的话,那么这种系统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我们(we)在此提出一种解决方案,使现金系统在点对点的环境下运行,并防止双重支付问题。该网络通过随机散列(hashing)对全部交易加上时间戳(timestamps),将它们合并入一个不断延伸的基于随机散列的工作量证明(proof-of-work)的链条作为交易记录,除非重新完成全部的工作量证明,形成的交易记录将不可更改。最长的链条不仅将作为被观察到的事件序列(sequence)的证明,而且被看做是来自CPU计算能力最大的池(pool)。只要大多数的CPU计算能力都没有打算合作起来对全网进行攻击,那么诚实的节点将会生成最长的、超过攻击者的链条。这个系统本身需要的基础设施非常少。信息尽最大努力在全网传播即可,节点(nodes)可以随时离开和重新加入网络,并将最长的工作量证明链条作为在该节点离线期间发生的交易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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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发表《西藏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
可变系时空多线矢主人 2013-10-22 19:45
国务院新闻办发表《 西藏 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 全面总结西藏发展进步经验启示 新华网北京10月22日报道: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2日发表《西藏的发展与进步》 白皮书 ,全面介绍60多年来西藏发展进步的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 白皮书说,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在过去的60多年时间里,西藏走完了人类社会需要几百年甚至上千年才能走完的历程,书写了人类历史上壮丽的篇章。今天的西藏,经济发展,政治进步,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人民生活幸福安康,一个传统与现代交相辉映的新西藏正呈现在世人面前。 白皮书全文约2万字,以大量数据和事实从6个方面介绍了西藏的发展进步情况,包括:西藏发展进步是历史的必然、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政治进步与人民当家作主、文化保护和宗教信仰自由、社会变迁与各项事业的发展、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 白皮书说,西藏步入现代文明始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历经和平解放、民主改革、自治区成立、改革开放等重要历史发展阶段,西藏走上了与全国一道快速发展的轨道。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今天的西藏与20世纪50年代以前相比有着天壤之别。西藏人民获得了自由、平等和尊严,充分享受着现代文明成果,正为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而团结奋斗。西藏的发展与进步,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符合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中国全面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西藏的发展与进步,是人类社会追求正义与幸福的进取精神和创造能力的胜利,是历史的必然。 白皮书说,西藏现代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为各项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经过民主改革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西藏彻底摆脱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建立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各族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完善,西藏的民主制度不断健全,民主形式日益丰富,有序政治参与渠道不断扩大。多年来,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倾力保护和弘扬西藏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使西藏文化得到了保护与发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信仰依法受到保护。 伴随政治经济制度的变革,西藏社会也相应发生由传统向现代的整体性变迁,人民的受教育权利、就业权利、健康权利、社会保障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各项事业呈现欣欣向荣的景象。此外,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坚持科学发展,把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提倡生态文明,建设美丽西藏。目前,西藏是世界上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大部分区域仍处于原生状态 白皮书同时指出,回顾西藏走过的不平凡历程,留下了许多宝贵而深刻的启示。西藏的发展进步离不开选择一条正确的发展道路,离不开中央政府的支持和全国人民的帮助,离不开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离不开对外开放合作。西藏的发展进步有目共睹,任何不持偏见立场的人都为之惊叹不已,任何真正关心西藏的人都为之欢欣鼓舞。 但是,也有少数人不仅对西藏的发展进步视而不见,反而大肆攻击,否定西藏的发展道路和西藏各族人民为之奋斗的现代化事业。 白皮书强调,西藏60多年发展进步的事实证明,西藏人民与世界人民一样,有权享受现代文明发展成果,有权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当前,西藏各族人民与全国人民一道,正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西藏的发展与进步(全文) 2013 年 10 月 22 日 10:26:48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22日报道: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2日发表了《 西藏 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全文如下: 西藏的发展与进步 (2013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目 录 前 言 一、西藏发展进步是历史的必然 二、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 三、政治进步与人民当家作主 四、文化保护和宗教信仰自由 五、社会变迁与各项事业的发展 六、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 结束语 前 言 西藏,位于青藏高原南半部,地处中国的西南边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自治区。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20世纪50年代之前,西藏处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之下,神权至上,官家、贵族、寺院三位一体,牢牢控制着西藏的资源和财富,人民灾难深重,毫无自由可言。那时的西藏社会如同欧洲中世纪一样黑暗、落后。 西藏步入现代文明始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历经和平解放、民主改革、自治区成立、改革开放等重要历史发展阶段,西藏走上了与全国一道快速发展的轨道。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今天的西藏与20世纪50年代以前相比有着天壤之别。西藏人民获得了自由、平等和尊严,充分享受着现代文明成果,正为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而团结奋斗。 西藏的发展与进步,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符合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中国全面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西藏的发展与进步,是人类社会追求正义与幸福的进取精神和创造能力的胜利,是历史的必然。 一、西藏发展进步是历史的必然 当代西藏的发展进步,内生于自身特殊的社会历史逻辑,植根于中国国家的发展进步迈向,并与世界现代文明发展相适应。1959年之前,西藏的社会形态是典型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西藏的发展进步正是在封建农奴制的废墟上发端的。 1959 年之前的西藏社会 对1959年之前的西藏社会状况,人们曾有过许多描述,这里仅做部分节选,从中可略窥旧西藏黑暗、落后之一斑。 原英国《每日邮报》驻印度记者埃德蒙·坎德勒在1905年出版的《拉萨真面目》中写道: 旧西藏“具有中世纪的性质”,“实行的是封建制度”。“喇嘛是太上皇,农奴是他们的奴隶”。“人民还停留在中世纪的年代,不仅仅是他们的政体、宗教方面,在他们的严厉惩罚、巫术、灵童转世以及要经受烈火与沸油的折磨方面是如此,而且在他们日常生活的所有方面也都不例外”。“藏人如牛似马地劳累,而赢来的却是为数甚微的生活必需品”。拉萨“这座城市脏得无法形容,没有下水道,路面也没有铺砌石块。没有一栋房子看上去清洁干净或经常有人打扫。下雨之后,街道就成了一洼洼的死水塘,猪狗则跑到这些地方来寻找废物渣滓”。 英国藏学家查尔斯·贝尔在20世纪40年代撰写的《十三世达赖喇嘛传》中写道: “西藏的刑法是严厉的。除了罚款和监禁外,鞭笞也是常事。在审判过程中,受到鞭打的不仅是被判有罪的人,而且还有被告甚至见证人。对严重违法者,既使用颈枷也使用手铐。颈枷是戴在脖子上的一块沉重的方木块。对杀人犯和惯偷惯盗,则使用铁质脚镣。对很严重的罪或屡次犯罪,诸如谋杀、暴力抢劫、惯偷或严重的伪造罪等,则要剁手(齐手腕),割鼻,甚至挖眼睛。而挖眼睛又多半用于某些政治上的滔天大罪。往昔那些犯有谋杀罪的人被装进皮口袋,缝起来,给扔进河里”。 加拿大藏学家谭·戈伦夫在1987年出版的《现代西藏的诞生》中写道: “过去统治西藏的是一种异乎寻常的封建的神权政治。……封建庄园主则垄断了处理所有地方事务的权力”。“绝大多数西藏人都是农奴”。“农奴被‘拴在’他们主人的手中。……他们毫无权利,即使要走进寺院,要结婚,也要征得主人的同意。如果分属于不同领主的两个农奴结了婚,所生男孩要归父亲的领主;如果是女孩,要归母亲的领主。要想离开庄园,哪怕是一小会儿,也要得到领主许可才行。如果想出门远行,朝拜寺庙或想做一点小买卖,都需要得到领主的同意”。“在西藏历史上,变换阶级成分的可能性很小。对大多数农奴来说,他们不得不接受出生时的农奴地位”。“没有证据证明西藏是一个乌托邦理想的世外桃源”。 曾在1949年之前担任过当时中国政府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官员的沈宗濂和柳陞祺在1953年出版的《西藏与西藏人》中写道: “操纵拉萨政权的人物只来自不足一百家贵族中的上层和同等规模的僧侣集团。在他们看来,广大西藏人民不过是‘砍柴挑水的苦力’。这些特权人物生活在一种封闭状态,隔绝于世界潮流之外,忽视西藏社会蕴藏着的巨大力量,仍流连在一个僧侣、封建的独裁统治的残阳夕照之下,他们恰恰是因为西藏百姓的无知和对政治的冷漠才得以存在的。但历史必将加速前进,这个特权阶级必然在快速变革的世界中土崩瓦解”。 几百年来,由于保守落后的农奴制,加之封闭的地理环境,西藏社会发展处于凝滞状态。至20世纪中叶,在人类向现代文明大步前进之际,西藏依然远远隔绝于世界潮流之外。 西藏发展进步的历程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国家的发展进步开辟了前所未有的空间。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与原西藏地方政府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实现和平解放,从此迈上与全国人民同发展共进步的历史轨道。 1959 年是西藏历史发展的分水岭。这一年,西藏地方反动上层发动的旨在维护封建农奴制的武装叛乱失败,中央政府发布命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西藏各族人民发起民主改革运动,一举推翻延续几百年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开启了西藏历史上最为广泛、最为深刻、最具进步意义的社会变革。民主改革,百万农奴翻身解放,在西藏历史上首次实现人人平等、自由的基本人权,为日后的发展进步奠定了经济、政治和社会基础。 1965 年,西藏自治区成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在西藏最终确立,西藏社会制度实现了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向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的跨越。伴随新型政治制度的建立和民主政治观念的传播,西藏百万农奴和旧时封建贵族等都成为享有平等权利的现代公民,行使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和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事务的政治权利,极大调动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978 年以后,西藏和全国一道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局面。中央政府提出加快西藏发展、在中国四个现代化建设中走进前列的目标,并根据西藏实际,制定了新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特殊优惠政策,大力支援西藏建设,有力推进了西藏的发展进步。 进入21世纪,西藏的发展进步驶入历史快车道。2010年1月,中央召开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西藏下一步发展的目标,即到2015年,保持经济跨越式发展势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各民族团结和谐,社会持续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更加扎实;到2020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改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西藏迎来更美好的发展前景。 西藏发展进步是人类正义的胜利 西藏的发展进步符合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由传统的农牧业经济到现代市场经济,由政教合一到政教分离,由专制到民主,由迷信到科学,由封闭到开放,是人类社会普遍的发展规律。西藏60多年的发展正是遵循了这个规律和总趋势。目前,尽管西藏的总体发展水平与全国其他省区市还有一定差距,但已经拉近了距离,大体上实现了同步发展。从人类大历史的角度观察,西藏在短短几十年时间里由封建农奴制社会一跃跨入现代文明社会,创造了一个地区现代化发展的典范。 西藏的发展进步是中国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西藏的命运始终与祖国的命运紧密相连。近代以后,中国社会面临整体性的现代化转型,西藏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遵循中国社会变革的大逻辑。在西藏和平解放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毛泽东即提出把旧西藏“改造为人民民主的西藏”的重大命题。60多年来,西藏发生的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正是在全国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制度、文化制度等建立和发展的大背景下实现的。 西藏的发展进步符合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西藏的发展进步是西藏人民的事业。60多年来,西藏的发展进步始终以人民根本利益为依归,表现为社会的发展进步与个人的发展完善的内在统一,通过推动社会发展进步不断创造更加丰富的社会财富,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要。西藏的发展进步实质是人的发展和人民主体性的实现,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一次伟大实践。西藏的发展表现为人民不断获得自由和解放的过程,表现为从以神为本到以人为本的转变,是人民摆脱宗教神权奴役、追求做人尊严和价值的胜利。西藏人民是西藏发展进步的最大受益者。 二、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 发展经济是确保 西藏 各族人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重要途径。西藏现代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为各项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经济发展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和平解放后,中央政府把帮助西藏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变贫穷落后面貌放在首位,制定了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推动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目前,西藏已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了经济总量的历史飞跃,并持续保持较快的经济发展势头。西藏地区生产总值由1951年的1.29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701亿元,年均增长8.5%,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29万元。1994年以来,西藏地区生产总值连续19年实现两位数以上增长,年均增速12.7%。 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2012年,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719元,连续10年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028元。2006年以来实施的以安居工程为突破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惠及广大农牧民。截至2012年底,全区累计建成40.83万户安居房,占农牧民总户数的88.7%。2013年底前,所有农牧民将住进安全适用的房屋。2012年,西藏农牧民人均居住面积为28.77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36.14平方米。水、电、路、讯、气、广播电视、邮政等农村综合配套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乡镇通邮率、乡镇通公路率和行政村通公路率分别达到90%、99.7%、94.2%。累计解决193万农牧民的安全饮水问题,15万户农牧民用上了清洁的沼气能源,农牧区碘盐覆盖率达到95%以上。 随着人民生活逐步富裕,消费结构开始多样化,冰箱、彩电、电话、电脑、洗衣机、摩托车、手机等消费品进入了寻常百姓家。2012年,西藏城镇每百户居民中拥有汽车、摩托车分别为27辆和16辆,冰箱、彩电、电脑、洗衣机分别为86台、129台、63台、88台。在国家统计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CCTV经济生活大调查”中,拉萨市连续5年被评为中国幸福指数最高的城市。 坚持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旧西藏只有农牧业和手工业,且处于十分落后的自然经济状态。经过西藏各族人民的不懈努力,已经建立起具有西藏特点的现代经济体系。西藏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重视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发展,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统一起来,切实保护西藏各族人民的长远利益。 农牧业是西藏的传统产业,也是基础产业。多年来,西藏农牧区实行休养生息政策,通过下放生产经营自主权、免征农业税、增加投入、增加科技含量以及加快推进综合生产能力等措施,使农牧业实现了全面持续发展。近年来,粮食总产量保持在90万吨以上。积极打造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第一产业增加值由1959年的1.28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80.38亿元,年均增长4.7%。 旧西藏没有现代工业。通过60多年的发展,西藏的现代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起来。如今,已建立起一个包括能源、轻工、纺织、机械、采矿、建材、化工、食品加工、民族手工业、藏医药等20多个门类的现代工业体系。工业总产值从1956年的0.014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05.91亿元。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第三产业发展迅速。2012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058.4万人次,其中境外游客19.49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26.5亿元。2012年三次产业结构为11.5∶34.6∶53.9。 现代化和城镇化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旧西藏没有一条现代意义上的公路,现在以公路、航空、铁路、管道运输建设为重点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逐步完善。2012年,西藏次高级以上路面里程达到8896公里,公路通车里程达到6.52万公里,基本实现县县通公路、乡乡通公路,其中62个县通油路。2006年,青藏铁路建成通车,结束了西藏不通铁路的历史。拉萨至日喀则铁路预计2014年建成通车。2011年,西藏第一条高速公路拉萨至贡嘎机场专用公路建成通车。截至2012年底,西藏已建成通航机场5个,9家航空公司在藏运营,开通国内航线34条,初步形成了以拉萨贡嘎机场为干线,以昌都邦达、林芝米林、阿里昆莎、日喀则和平机场为支线的机场布局。和平解放前,西藏仅有一座125千瓦、只供少数上层贵族享受的小电站,而今西藏电力发展迅速,以水电为主,地热、风能、太阳能等多能互补的新型能源体系全面建成。2012年,西藏电力装机总容量达到123万千瓦,用电人口覆盖率达到100%。拉萨市城市供暖试点工程开通运行,2012年底实现40%的供暖目标。旧西藏人背畜驮、驿站式传递的落后状态已彻底改变。目前,已经建成遍布全区的光缆、卫星和长途电话网,全区县以上基本实现3G通信技术全覆盖,基本实现乡乡通宽带、村村通电话。2012年,电话用户数达到276万户,普及率为91部/百人;互联网用户数达到147万户,普及率为33.3%。 城镇化使西藏各族人民更多分享现代文明发展带来的成果。和平解放前,西藏只有少量人口居住点,城镇只有拉萨、昌都、日喀则等少数地方,拉萨城区不足3平方公里。近年来,西藏坚持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加快构建以拉萨市为中心,以地区所在地为支点,以县城、边境城镇、特色文化旅游城镇为网络的城镇体系,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2012年,西藏设有两个市和140个建制镇,城镇化率达22.75%。 对外开放加快了西藏的发展 改革开放30多年来,西藏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积极推动全区商业、对外贸易和旅游产业加快发展,不仅增强了与内地的交流,同时也加强了与世界的联系和合作。1993年,西藏与全国一道开始建立“框架一致、体制衔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物资、粮食、日用消费品等领域价格流通改革并全面进入市场。目前,西藏已经深深融入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来自全国和世界各地的商品源源不断地进入西藏,丰富着城乡市场和百姓生活。西藏的名、优、特产品及民族手工业产品,大量进入全国市场。 西藏与世界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2012年,全区进出口总额为34.24亿美元,是1953年0.04亿美元的850多倍,年均增长12.1%。截至2012年底,西藏实际利用外资4.7亿美元。西藏立足区位优势,加强与印度、尼泊尔等周边国家的友好合作,实施面向南亚的陆路贸易大通道建设,建设吉隆、樟木、亚东、普兰和日屋口岸,大力发展边境贸易。 三、政治进步与人民当家作主 经过民主改革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西藏 彻底摆脱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建立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各族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完善,西藏的民主制度不断健全,民主形式日益丰富,有序政治参与渠道不断扩大。 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在中国,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此在西藏正式确立。在西藏,自治区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自治区重大事项由区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规、条例、决议、决定。通过各级人大代表,西藏各族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和地区事务的权利。在今天的西藏,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性别、职业、家庭出身、民族、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西藏各族人民直接选举县(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这些代表又选举出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西藏的门巴、珞巴等人口较少民族在全国人大及西藏各级人大中均有自己的代表。在自治区、地(市)、县(区)、乡(镇)四级人大换届选举中,参选率不断提高。在2012年四级人大换届选举中,参选率达94%以上。 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大代表始终在全区各级人大代表中占有绝对多数。2012年经过直接和间接选举产生的34244名四级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31901名,占93%以上,门巴族、珞巴族、纳西族、回族、壮族等均有自己的代表。目前,在全国人大代表中,西藏自治区有20名代表,其中12名为藏族公民,门巴族、珞巴族公民各1名。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4名,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25名,常委会主任、副主任14名,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8名。妇女的社会地位明显提高。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妇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5.4%,各级政府公务员中妇女占34.49%。 建立了政治协商制度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1959年12月2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西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召开,宣告政协西藏委员会成立。从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西藏确立,为西藏各阶层、各界人士都能在政治生活中充分表达意见和发挥作用提供了保障。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通过人民政协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集民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西藏自治区政协广泛吸收西藏各界、各族人士参加,注重和体现委员人选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各级政协委员广泛团结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深入调查研究、建言献策,是推进西藏建设的重要力量,为促进西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目前,西藏共有全国政协委员29名,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26名。2008年至2012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共收到提案1507件,并已全部办复。 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中国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西藏各族人民除了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普遍性的政治权利,还享有民族区域自治的特殊性的政治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西藏自治区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利,包括立法权、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使用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人事管理权、财政管理权和自主发展文化教育权等。 西藏自治区自1965年成立以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了29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对多项全国性法律制定了适合西藏特点的实施办法。例如,西藏自治区分别于1981年和2004年制定变通条例,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男女法定婚龄分别降低两岁,并规定对执行变通条例之前已经形成的一妻多夫和一夫多妻婚姻关系,凡不主动提出解除婚姻关系者,准予维持。再如,在执行全国性法定假日的基础上,西藏自治区还将“藏历新年”、“雪顿节”等西藏传统节日列入自治区的节假日。在全区干部队伍中,藏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占70.53%,其中县乡两级领导班子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73.03%。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和人民政府主席由藏族公民担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贯彻实施,使西藏各族人民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权利得到可靠的保障。 扩大了城乡基层民主 在中国,基层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有效形式,是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经过多年探索,西藏逐步发展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农牧区基层民主制度。在西藏,村民自治制度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相结合,推动了基层民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了基层群众参政议政的权利,调动了基层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1959年7月5日,山南地区克松村的443位农民成立了西藏第一个农民协会,标志着西藏基层民主建设的开端。1993年,颁布《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全区村委会选举步入规范化轨道。目前,西藏95%以上的村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并不断健全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为主体的民主管理制度和以村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现全覆盖,全区90%以上的村设立公开栏,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在西藏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中,有168.68万人进行选民登记,直接参加选举的选民有149.52万人,参选民众踊跃投票,参选率达到88.7%,共选出村(居)委会成员26335人。城市基层民主政治不断完善。西藏192个城市社区全部建立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等社区组织,社区居民自治有充分的组织保证。 新型民族关系得到确立和巩固 西藏自治区以藏族为主体,有藏族、汉族、回族、门巴族、珞巴族、纳西族以及夏尔巴人、僜人等40多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西藏各民族共同开发了西藏高原,共同缔造了西藏历史,成为中华民族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确立并实施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为基本内容的民族政策。和平解放60多年来,国家的民族政策在西藏全面贯彻落实,既消除了导致民族不平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因素,也消除了西藏地方的阶级差别和人身依附关系,各民族间建立起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动下,西藏与全国、藏族与其他民族以及西藏自治区内部的自主性人口流动更趋频繁,各民族之间相互往来、相互包容、相互融合成为民族关系的主流。在各民族公民到西藏经商、务工、交流、朝佛、旅游的同时,大量藏族公民从西藏以及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的藏族聚居区涌入内地大城市经商、务工、求学、谋职、交流、旅游。根据中国藏学研究中心2011年开展的内地藏族流动人口课题研究,目前在北京、上海、成都、广州、西宁、兰州、昆明等中国大城市,都有为数不等的藏族人口流动或者定居生活。其中,成都市区有户籍藏族人口3万多人,无户籍常住性藏族流动人口在15万至20万之间,在成都市多个县市区已经形成了数个藏族聚居区。西藏自治区政府大力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每年9月集中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每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四、文化保护和宗教信仰自由 西藏 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独特魅力吸引着世人。多年来,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倾力保护和弘扬西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努力建设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使西藏文化得到了保护与发展。 保护和发展藏语言文字 藏语文学习使用受到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均明确规定,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西藏自治区先后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和《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将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西藏教育系统推行以藏语文授课为主的双语教学体系。目前,所有农牧区和部分城镇小学实行藏汉语文同步教学,主要课程用藏语授课。中学阶段也同时用藏语文和汉语授课,并在内地西藏班中学开设藏语文课。截至2012年底,西藏实施双语教学的小学在校学生282914人,占小学在校生总数的96.88%;中学在校学生177981人,占中学在校生总数的90.63%。现有双语教师23085人,各级各类学校有藏语专任教师3700人。 藏语文在政治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法规,西藏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和公告都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在司法诉讼程序中,对藏族诉讼参与人都使用藏语文审理案件,法律文书也使用藏文。目前,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厅翻译室,各地(市)编译局和所有县翻译室都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全区每年的翻译总量达6000多万字。各单位的公章、证件、表格、信封、信笺、稿纸、标识以及机关、厂矿、学校、车站、机场、商店、宾馆、餐馆、剧场、旅游景点、体育场馆、图书馆等的标牌和街道、交通路标等,均使用藏、汉两种文字。 藏语文类精神文化产品更加丰富。西藏共有14种藏文杂志、10种藏文报纸。西藏人民广播电台开办有42个藏语(包括康巴语)节目、栏目,藏语新闻综合频率每天播音达21小时,康巴语广播频率每天播音18小时,西藏电视台藏语卫视24小时播出节目。2012年,西藏自治区出版藏文书籍780种,印数达431万册。 藏语文使用迈入信息化。藏文字符计算机编码已通过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国内自主开发的藏文编辑系统、激光照排系统、电子出版系统得到广泛应用。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等藏语文平台,浏览阅读、收听、收看国内外新闻和各类资讯,成为众多藏语文用户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国家在保护和发展藏语言文字的同时,也在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全国各地公民中推广汉语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以“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在中国,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以保护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为借口,抵触或反对推广、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保护和弘扬优秀文化遗产 文物古迹得到有效保护。西藏自治区先后颁布《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的布告》、《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和规定,文物保护工作日益法制化、规范化。目前,西藏有各类文物点4277处(其中国家级55处、自治区级210处),馆藏文物232万件(套)。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大昭寺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拉萨、日喀则、江孜被列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西藏博物馆被列为国家一级博物馆。2000年以来,中央先后投入资金20.4亿元,实施了一系列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其中,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投资3.8亿余元。 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发展。西藏自治区及各地市成立了民族文化遗产抢救、整理和研究机构,对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全面普查。先后编辑出版了《中国戏曲志·西藏卷》、《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西藏卷》、《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西藏卷》等十大文艺集成志书,收集整理民族音乐、歌曲、曲艺一万余首,文字资料3000多万字。目前,西藏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近800个,传统戏剧演出机构80多个,传承人1177名。其中,藏戏和《格萨尔》史诗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藏族唐卡、藏族造纸技艺等75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68名传承人被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23个项目和227名传承人入选自治区级名录,158部珍贵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文化部和西藏自治区先后命名了5个国家级民间艺术之乡、19个自治区级民间艺术之乡、2个特色艺术之乡。 大力发展藏医药事业 西藏自治区把藏医药事业发展作为医疗卫生工作的战略重点,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藏医药工作的决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和促进藏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使藏医药学得到保护和发展。西藏各级藏医医疗机构注重发挥特色优势,开展了藏医药特色专科、专药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大力开展藏医药典籍、文献挖掘整理工作,编辑出版了《四部医典大详解》等宝贵文献。目前,西藏有藏医医疗机构19所,在50多所县医院设有藏医科,藏医服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区。藏药生产由手工作坊向现代工业化生产迈进,藏药加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目前,西藏注册的20家藏药生产企业全部通过了GMP(优良制作标准)认证,能够生产360多个藏药品种,一些藏药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和部分国家,藏药产值达数亿元。现代藏医学已经走向全国和世界,服务越来越多的人。 尊重和保护民族风俗习惯 国家尊重和保障西藏各族人民按照自己的传统风俗习惯生活和进行社会活动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正常的宗教信奉、祭祀活动以及参加重大的宗教和民间节日活动的自由。西藏各族人民在保持本民族的服饰、饮食、住房的传统方式和风格的同时,在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各方面也吸收了不少新的现代文化习俗。拉萨雪顿节、日喀则珠峰文化艺术节、山南雅砻艺术节、林芝大峡谷文化旅游节、昌都康巴艺术节、那曲恰青赛马节、阿里象雄文化艺术节等节庆得到恢复和创新,成为地域性民族文化品牌。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十一国庆节等全国乃至世界性的新兴节庆集会越来越受欢迎,形成了既有民族特色又有时代精神的新风俗、新习惯。在物质生活日益改善的条件下,每个节日都是群众精神上的一次盛宴,增加了越来越多的休闲娱乐内容。与亲朋好友一起过林卡是西藏百姓的休闲首选,表演歌舞的朗玛厅、遍布大街小巷的甜茶馆等是业余娱乐的主要场所。 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不断加大投入,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建设县乡村图书馆及文化馆站(室),开展有线电视数字化,推广数字图书馆,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以及实施农家书屋、寺庙书屋、“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等文化惠民工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到2012年底,已建群众艺术馆8座、图书馆77座、博物馆2座、县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7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239个、村文化室500余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自治区中心1座、县级分中心73座、乡镇基层点103个、村级服务点3000多个,初步形成了从自治区到地(市)、县、乡、村的文化设施网络格局。2012年,自治区完成5.05万户农牧民的广播电视“户户通”建设任务,全区85%以上的农牧户实现“户户通”。拉萨市区131个单位(小区)完成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建成5个地市核心分平台。全面实现农牧区电影放映数字化,在农牧区放映公益电影13万余场。2012年,全年译制电视节目突破1万小时、电影75部。全区已建立农家书屋5451个、寺庙书屋1700多个,实现所有行政村有农家书屋、所有藏传佛教寺庙有寺庙书屋。全区有10个专业文艺团体,20多个县级民间艺术团,160余支业余文艺演出队和民间藏戏团队,有各门类文化艺术工作者4000余人,以藏族为主的文化艺术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专业艺术团体不断加大艺术创作力度,推出京剧与藏戏《文成公主》,大型歌舞《多彩哈达》、《天上西藏》、《西藏春天》,话剧《解放,解放》、《扎西岗》,电影《唐卡》等等。西藏对外文化交流日趋频繁。60年来,先后派出团(组)360多个,近4000人(次),访问了5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海外110多个城市进行了文化交流演出,接待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余名专家学者赴藏演出、讲学和举办展览。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中国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西藏是一个藏传佛教、苯教、伊斯兰教和天主教等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在藏传佛教内部还存在不同教派。经过民主改革,西藏废除政教合一制度,实行政教分离,去除被封建农奴制度玷污了的东西,恢复宗教的本来面目,实现了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不同宗教、不同教派间的宗教宽容。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充分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各种宗教、各个教派都平等地得到尊重和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信仰依法受到保护。目前,西藏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87座,住寺僧尼4.6万余人,活佛358名。藏传佛教是西藏大多数群众信奉的宗教。寺庙学经、辩经、晋升学位、受戒、灌顶、修行等传统宗教活动正常进行,每逢重大宗教节日都循例举行各种活动。活佛转世作为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得到国家的尊重,目前已有40多位新转世活佛按历史定制和宗教仪轨得到认定。 在今天的西藏,旅游者不难发现悬挂的经幡、刻有佛教经文的玛尼堆以及从事宗教活动的信教群众。信教群众家中普遍设有经堂或佛龛,转经、朝佛、请寺庙僧尼做法事等宗教活动正常进行。西藏自治区及其7个地市均设有佛教协会,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办有佛学院、印经院和藏文会刊《西藏佛教》。寺院的壁画、雕刻、塑像、唐卡、经卷、法器、佛龛等宗教文化载体,得到保护和修缮。大量宗教文献典籍得到抢救、整理、出版。各寺庙的传统印经院得到继承和发展,现有木如寺印经院、布达拉宫印经院等大型传统印经院近60家,年印经卷6.3万种,民间经书销售摊点20家。在宗教管理上,国家坚持政教分离的方针,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宗教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和教育,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利用宗教从事违法活动。 五、社会变迁与各项事业的发展 西藏 的发展是全面的发展。伴随政治经济制度的变革,西藏社会也相应发生由传统向现代的整体性变迁,人民的受教育权利、就业权利、健康权利、社会保障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各项事业呈现欣欣向荣的景象。 科学教育事业迅猛发展 在旧西藏,除藏医、天文历算外,现代意义上的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处于空白。目前,西藏拥有国有独立科研机构33所,民营科研机构10所,自治区、地(市)、县(市、区)三级农牧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184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重点实验室29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7家,自治区级科技型中小企业46家,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5家。目前,西藏有专业技术人员56264人,其中,少数民族43552人,占总数的77.41%;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870人(包括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244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6名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名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3869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36216人。他们在农牧业生产、工业生产、藏药产业、新能源、旅游业、文化创意、民族手工业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2年,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5%,对农牧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2%,科学技术普及率达到85%。 在旧西藏,接受教育的绝大多数是贵族子弟,占总人口95%的农奴和奴隶没有受教育的权利,青壮年文盲率高达95%。现在,西藏已建立起一个涵盖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完整的现代教育体系。从1985年开始,实施对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农牧民子女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的“三包”政策,先后12次提高补助标准,惠及51.04万人。2007年,在全国率先实现9年免费义务教育,2012年又在全国率先实现15年免费教育(学前教育3年、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截至2012年底,全区有小学在校生29201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4%;初级中学在校生130266人,初中入学率达到98.6%;普通高级中学在校生47825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18291人,高中阶段入学率达70.2%;在校本专科生33452人、研究生1079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7.4%。全国20个省、直辖市的26所学校开办内地西藏初、高中班(校),有60所重点高中招收户籍为西藏的学生,48所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70所高等学校招收西藏班学生,累计招收初中生42040人,高中(中专)生47492人,高校本专科生16100人。目前,内地西藏班(校)在校生总数42460人。扫盲人口覆盖率达到100%,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0.8%,15周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1年。 公民的劳动和工作权利得到保障 民主改革以来,西藏各行各业不断兴起,就业领域不断扩大,对劳动者的知识技能要求也不断提高。政府部门通过加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打造劳务品牌、提高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优化进城务工环境等方式,大力促进农牧民就近就地就业。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等就业援助方式,妥善解决“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近年来,公益性岗位共安置各类就业困难人员19867人,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积极为城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搭建双向交流选择平台。2012年,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突破45万人。2012年,14153名高校毕业生实现了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36%。通过设立最低工资标准、加大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推行力度、推进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完善劳资纠纷案件预防和处置机制,多举措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12年,西藏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6%以内,社会就业较为充分。 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在旧西藏,仅拉萨、日喀则有规模很小的少数官办藏医机构、私人诊所和民间藏医。目前,已建立以拉萨为中心,遍布全区城乡的藏医、西医、中医相结合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了“一村一卫生室”的目标。2012年,西藏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6660个,床位8352张;卫生人员2155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达9336人。医疗机构诊疗和住院人次分别达到1012万人次和14.55万人次。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覆盖全区农牧民。农牧民免费医疗经费补助标准,从1993年的年人均5.5元提高到2012年的年人均300元。西藏自治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2300万元,建立了农牧民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经费补助标准逐步提高,目前为年人均300元。2012年,对1032名先心病儿童实行免费救治。目前,西藏建立起了81个预防控制机构,在全区实施免疫规划,不断完善疫情报告和监测体系,基本遏制住了鼠疫、结核病、麻风病、大骨节病、碘缺乏病,麻疹、白喉、百日咳、破伤风、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发病率大幅度下降。碘盐覆盖率达96.59%,基本消除了碘缺乏病。2012年,西藏实施1000个行政村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加强城市综合体育健身功能区、城镇综合性健身体育场馆建设,确保农牧区有健身场地和器材。推进科学健身工程,加强基层体育组织、社区体育俱乐部、全民健身站点等服务网络建设,增强百姓的健康水平,提高生活品质。西藏一直实行宽松的生育政策,对占总人口80%以上的农牧民不限制生育数量。政府倡导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科学文明的婚姻生活。 在旧西藏,由于经济落后、新生儿成活率低、医疗条件差、僧尼人口比重大等因素,人口增长长期处在停滞状态。和平解放以来,西藏人口由1951年的114.09万人增长到2010年的300.2万人,其中,藏族人口271.6万人,占总人口的90%以上;其他少数民族人口4万多人,占总人口的1.3%;汉族人口24.5万人,占总人口的8%。2012年,西藏人口达到308万人。西藏人均寿命从1951年的35.5岁提高到现在的68.17岁,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均大幅下降,人民的健康水平大幅提升。 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 近年来,西藏的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成为现实。到2012年底,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为核心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西藏全面建立,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239.7万人次。2012年,兑现各项社会保险23.8亿元。西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覆盖对象不断增加,低保补助标准不断提高。2012年,西藏城镇居民有48047人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有32.9万人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400元、每人每年1600元。五保(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供养标准大幅提高,2013年达到每人2600元。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救助困难群众近12万人(次),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累计落实20575万元。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共救助6925户(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776.2万元。资助特困学生6432人,发放资助金1676.9万元。截至2012年8月,累积向全区城乡394636名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支出12606.9万元。关心关爱广大僧尼,将寺庙在编僧尼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僧尼年满60周岁的按月领取养老金,标准为每月120元,尼姑年满60周岁、僧人年满65周岁的终身享受基本医疗保险。 六、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 西藏 是中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多年来,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坚持科学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把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提倡生态文明,建设美丽西藏。目前,西藏是世界上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大部分区域仍处于原生状态。 西藏高原的环境与生态受自然气候变化影响 科学研究表明,过去100年,全球气候进入变暖期。由于西藏高原的特殊海拔高度,其所经历的气候变暖过程比周围地区更为强烈。1961年至2007年,西藏高原的平均增温幅度每10年超过了0.3℃,是全球平均增温幅度的2倍。随着气候变暖,冰川呈现加速退缩趋势,过去30年来整个青藏高原冰川面积年均减少约131平方公里;高原多年冻土呈现区域性退化,表现为季节冻结深度减小,融化深度增大。 在气候变暖影响下,西藏高原生态系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西藏高原植被的返青期提前、枯黄期推迟,生长季平均延长约10天。植被盖度呈总体微弱上升态势,净初级生产力增加了约11%。由于净初级生产力的显著增加,高寒生态系统碳汇呈增加态势。1980年至2002年,西藏高寒生态系统形成平均每年2300万吨的净碳汇,约占中国陆地植被碳汇增加量的13%,其中高寒草地生态系统形成平均每年1760万吨的碳汇,西藏高原植被生态系统已成为中国重要碳汇地区之一。目前,西藏植被总体变好,但存在区域差异。在降水减少的南部地区生态系统退化,在降水增加的北部地区生态系统改善。随着国家大型生态工程及其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人类活动强烈影响区的生态退化得到了有效遏制,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功能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立法和规划 多年来,在国家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框架内,西藏始终处于重要位置。国务院在1998年和2000年制定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中,将青藏高原冻融区作为全国八大生态建设区之一,进行专门规划,提出明确的建设任务和建设原则。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有2个位于西藏,分别为“藏东南高原边缘森林生态功能区”和“藏西北羌塘高原荒漠生态功能区”,面积分别为97750平方公里和494381平方公里,总面积接近西藏的二分之一。2009年,国务院通过《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争取到2030年基本建成西藏生态安全屏障,生态安全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西藏自治区编制实施了《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一江四河”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对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进行全面规划和部署。同时,还开展了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生态功能区划、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生态补偿研究、自然保护区基础调查、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遥感调查与评估等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性工作,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依据。 西藏的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在法制化的轨道上不断发展,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体系。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细则》、《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以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意见》等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 生物多样性与重要生态区得到有效保护。西藏共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其中,国家级9个、自治区级14个、地县级24个。保护区面积达到41.37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3.9%,居全国之首。西藏125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9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在已建的自然保护区中得到了较好的保护。比如,国际动物研究界认为早已灭绝的西藏马鹿,20世纪90年代被重新发现,种群还在不断扩大。藏羚羊种群数逐年增加,目前已达15万只左右。黑颈鹤数量为7000只左右。西藏建立了22个生态功能保护区(国家级1个)、8个国家森林公园、3个国家湿地公园、4个地质公园(国家级2个)、3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美国前总统卡特在为《走进西藏:生物多样性与保护事业》一书所写的序言中这样评价西藏的环境保护事业:“在过去的20年中,世界上还有哪个地方可以将40%的面积划出用于自然保护?要扭转一个濒危物种不断减少的数量又谈何容易?然而勤劳的西藏人做到了。” 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成效显著。严格控制森林的采伐规模。江达、贡觉、芒康3县实施总面积达3.1万平方公里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实施全区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建立了曲水、扎囊、日喀则、狮泉河等治沙试验示范区。在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严重的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上游及雅鲁藏布江流域的28个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全区已完成造林面积8.37万公顷,封山育林面积33.87万公顷,退耕还林以每年1.92万公顷的速度递增。西藏森林覆盖率已上升到目前的11.91%。合理利用和保护草原,确保草原生态良性发展。对天然草地开展围栏和水利建设,实施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按照以草定畜的原则,划定轮牧期和禁牧区,建设人工草地,改良退化草地,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截至2012年底,西藏有天然草地面积8511万公顷,其中,可利用天然草地面积6910万公顷。开展公益林补偿和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工作。 水土保持与地质灾害防治不断加强。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近年来,先后实施聂拉木县樟木镇滑坡治理、琼结县县城滑坡泥石流治理、林芝地区八一电厂二级电站后山滑坡泥石流灾害治理、拉萨市流沙河泥石流治理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创建工作进展顺利。从2010年开始在全区7地(市)、74县(市、区)的4761个行政村开展人居环境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截至2012年底,已经安排2500个村实施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通过推广利用清洁能源,减少了天然植被的樵采,有效保护了农牧区的生态环境。实施了沼气、太阳能及小型风力发电等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完成21万户沼气池建设,推广太阳灶39.5万台,推广太阳能户用系统1万余套,太阳能集中供暖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风光互补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20千瓦。 城镇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扎实推进。完成了全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现状调查,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档案,设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实施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 全面开展生态西藏创建。西藏自治区政府提出了构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生态西藏、美丽西藏的目标。拉萨市开展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林芝地区开展了生态林芝建设,山南、那曲地区分别提出了建设“生态美好模范区”和“生态草原地区”的构想。拉萨、那曲、林芝、山南等四个地(市)先后在97个乡镇和221个行政村开展了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截至2012年底,已命名22个自治区级生态村。 西藏是当今世界最为清洁的区域之一 当前,西藏高原是除南极和北极之外,地球上最洁净的环境本底区,大气环境干净透明,各类污染物质的含量与北极地区相当,污染物种类较少,浓度较低。西藏大气重金属元素含量接近于全球大气元素浓度的背景值,拉萨大气重金属含量也远低于人口聚集区和工业化地区。西藏非城市地区大气中PM2.5的年平均质量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拉萨市大气中PM2.5的年平均质量浓度为14.58微克/立方米,远小于中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35微克/立方米的规定,较人类活动密集区低十几倍。西藏全区主要江河湖泊水质状况保持良好,达到了我国规定的水体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其重金属含量处于世界河流-湖泊生态系统的背景水平,没有受到人类活动的污染。西藏土壤中重金属含量继承了其成土母质的特点,1979年到2009年的30年间土壤重金属含量没有发生明显的改变。 结束语 在过去的60多年时间里,西藏走完了人类社会需要几百年甚至上千年才能走完的历程,书写了人类历史上壮丽的篇章。今天的西藏,经济发展,政治进步,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人民生活幸福安康,一个传统与现代交相辉映的新西藏正呈现在世人面前。回顾西藏走过的不平凡历程,留下了许多宝贵而深刻的启示。 ——西藏的发展进步离不开选择一条正确的发展道路。60多年来,正是在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怀抱里,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西藏各族人民才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西藏才实现了由贫穷落后到富裕文明的转变。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能真正实现和保障西藏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未来的岁月里,西藏的发展进步依然离不开这条道路。 ——西藏的发展进步离不开中央政府的支持和全国人民的帮助。中国国家制度的优越性和中华民族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为西藏的发展进步提供了强大动力。中央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西藏的发展,十分关心西藏各族人民的福祉,举全国之力支援西藏,以优惠的政策和强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推动西藏的发展进步。1952年至2012年,中央财政对西藏安排各项补助达4543.4亿元,占西藏地方财政成立以来累计支出的96%。2011年至2015年,中央政府围绕改善民生、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共规划建设226个重大项目,5年计划完成投资1931亿元,其中中央政府投资占71.5%。2010年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后,中央政府按照省市财政收入的千分之一核定了17个援藏省市的援助资金量,并建立了稳定增长机制。 ——西藏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西藏的发展进步,追根究底源自人民的创造。在西藏历史发展的各阶段,各族人民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主人翁精神,破旧立新,改天换地,创造一个又一个新鲜事物,推动历史不断向前。 ——西藏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对外开放合作。封闭曾经是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延续数百年的重要条件,也是西藏发展进步需要破除的障碍。60多年来,西藏向全国和世界敞开胸襟,加强与国内其他地区和世界各国的交流交往交融,吸收来自外部的先进文明成果,不断丰富和完善自身。 西藏的发展进步有目共睹,任何不持偏见立场的人都为之惊叹不已,任何真正关心西藏的人都为之欢欣鼓舞。但是,也有少数人不仅对西藏的发展进步视而不见,反而大肆攻击,否定西藏的发展道路和西藏各族人民为之奋斗的现代化事业。 长期流亡海外的十四世达赖集团,一直从事分裂祖国和破坏西藏发展稳定的活动。在1959年武装叛乱失败后,又对中国边境地区进行多年武装袭扰。这些年,又鼓吹“大藏区”、“高度自治”,这些主张完全违背中国国情,违反中国宪法和法律,实际上是想推翻西藏的社会主义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动摇给西藏带来发展进步的制度基础。 在国际上,还有一些人,出于意识形态偏见和自私自利的扭曲心态,刻意歪曲西藏的昨天和今天。他们凭空杜撰了一个“香格里拉”神话,希望西藏永远处于原始落后状态。西藏60多年发展进步的事实证明,西藏人民与世界人民一样,有权享受现代文明发展成果,有权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 当前,西藏各族人民与全国人民一道,正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西藏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注:PM2.5为PM右下角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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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2013年度《防卫白皮书》充分暴露军国主义侵略野心
可变系时空多线矢主人 2013-7-12 06:20
日本2013年度《防卫白皮书》充分暴露军国主义侵略野心 新华社北京7月11日报道:  中国国防部新闻发言人耿雁生11日对日本2013年度《防卫白皮书》,指出: 日本2013年度《防卫白皮书》罔顾事实,渲染“中国军事威胁”,中国军队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耿雁生说: 日本政府发表的2013年度《防卫白皮书》 变本加厉渲染“中国军事威胁”, 对中国的国防和军队建设妄加评论, 对中方维护国家主权的正当行为无端指责, 蓄意挑拨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 中国军队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并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    他指出: 近年来日本以种种借口扩充军备,发展进攻性作战力量,拉拢域外国家频频举行联合军演。 日本领导人不时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企图为二战侵略历史翻案。 这些动向不能不引起亚洲邻国和国际社会对日本发展走向的强烈担忧和高度警惕。 我们敦促日方深刻反省侵略历史,走和平发展道路,以实际行动取信于亚洲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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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北京公布健康白皮书 调查称人均寿命5年"长"1岁
redtree 2013-7-11 19:44
北京公布健康白皮书 调查称人均寿命5年"长"1岁 2013-07-11 14:29:37 来源: 新京报 (北京)  1979年至2012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变化情况 新京报讯 北京市卫生局新近公布的《北京市卫生与人群健康白皮书》显示,过去10年间,北京人的人口平均期望寿命由2003年的79.62岁,增长至2012年的81.35岁,目前已同世界高收入国家水平相当。 在过去5年里,北京人期望寿命增长幅度超过了1岁。 女性期望寿命超83岁 北京市卫生局公布的《北京市卫生与人群健康白皮书》显示,去年年底,北京市常住人口为2069.3万人,户籍人口为1297.5万人,户籍居民期望寿命为81.35岁,比2011年的81.12岁增长了0.23岁。其中,男性79.35岁,女性83.42岁,女性高于男性4.07岁。 北京市卫生局表示,全市居民期望寿命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了7.85岁,与世界高收入国家水平相当。 人口平均期望寿命,是世界公认的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口健康水平重要的指标之一。它不同于人的实际寿命,而是根据现阶段的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计算出的,指现阶段出生的人口平均能够活到的年龄。 “十一五”人均期望寿命延长0.72岁 北京市最早有据可查的人口平均期望寿命是1979年,当年全市女性人均期望寿命为72.26岁,男性仅为69.51岁,均比目前低10岁左右。20年后即1999年,北京市人均期望寿命增长至76.93岁。 过去的10年间,北京市人口平均期望寿命由2003年的79.62岁,“长”了约1岁半。近5年,人均期望寿命增长幅度超过了1岁。 据悉,“十一五”期间,北京市人均期望寿命延长了0.72岁。北京官方曾经表示争取“十二五”期间,再使居民期望寿命延长1岁。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已距离目标越来越近。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温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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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国武装力量的多样化运用》白皮书【多次提到国防的信息化】
wangxiaog04 2013-7-2 11:27
中国武装力量的多样化运用 (2013年4月) 前 言 当今时代,和平与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紧紧把握机遇,共同应对挑战,合作维护安全,携手实现发展,是时代赋予各国人民的历史使命。 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国坚定不移的国家意志和战略抉择。中国始终不渝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和防御性国防政策,反对各种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不干涉别国内政,永远不争霸,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军事扩张。中国倡导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寻求实现综合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 建设与中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也是中国实现和平发展的坚强保障。中国武装力量适应国家发展战略和安全战略的新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地位,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与时俱进加强军事战略指导,拓展武装力量运用方式,为国家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和战略支撑,为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一、新形势、新挑战、新使命 新世纪以来,世界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深入发展,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持续推进,国际力量对比朝着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方向发展,国际形势保持总体和平稳定的基本态势。与此同时,世界仍然很不安宁,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新干涉主义有所上升,局部动荡频繁发生,热点问题此起彼伏,传统与非传统安全挑战交织互动,国际军事领域竞争更趋激烈,国际安全问题的突发性、关联性、综合性明显上升。亚太地区日益成为世界经济发展和大国战略博弈的重要舞台,美国调整亚太安全战略,地区格局深刻调整。 中国紧紧抓住和用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现代化建设成就举世瞩目,综合国力大幅跃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两岸关系继续呈现和平发展势头,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提高。但是,中国仍面临多元复杂的安全威胁和挑战,生存安全问题和发展安全问题、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维护国家统一、维护领土完整、维护发展利益的任务艰巨繁重。有的国家深化亚太军事同盟,扩大军事存在,频繁制造地区紧张局势。个别邻国在涉及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上采取使问题复杂化、扩大化的举动,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制造事端。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三股势力”威胁上升。“台独”分裂势力及其分裂活动仍然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最大威胁。重大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频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增加,国家海外利益安全风险上升。 机械化战争形态向信息化战争形态加速演变,主要国家大力发展军事高新技术,抢占太空、网络空间等国际竞争战略制高点。 面对复杂多变的安全环境,人民解放军坚决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拓展国家安全战略和军事战略视野,立足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积极运筹和平时期武装力量运用,有效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 中国武装力量的多样化运用,坚持以下基本政策和原则: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保障国家和平发展。这是中国加强国防建设的目的,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中国武装力量的神圣职责。坚定不移实行积极防御军事战略,防备和抵抗侵略,遏制分裂势力,保卫边防、海防、空防安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在太空、网络空间的安全利益。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 立足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拓展和深化军事斗争准备。坚定不移把军事斗争准备基点放在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上,统筹推进各战略方向军事斗争准备,加强军兵种力量联合运用,提高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 创新发展人民战争战略战术,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提高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质量。全面提高日常战备水平,加强针对性战备演习演练,周密组织边海空防战备巡逻和执勤,妥善应对各种危机和重大突发事件。 ——树立综合安全观念,有效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适应安全威胁新变化,重视和平时期武装力量运用。积极参加和支援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坚决完成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职能,坚决打击敌对势力颠覆破坏活动,打击各种暴力恐怖活动,遂行安保警戒任务。加强应急救援、海上护航、撤离海外公民等海外行动能力建设,为维护国家海外利益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深化安全合作,履行国际义务。中国武装力量是国际安全合作的倡导者、推动者和参与者。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全方位开展对外军事交往,发展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的军事合作关系,推动建立公平有效的集体安全机制和军事互信机制。坚持开放、务实、合作的理念,深化同各国军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边境地区建立信任措施合作,推进海上安全对话与合作,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国际反恐合作、国际护航和救灾行动,举行中外联演联训。认真履行应尽的国际责任和义务,为维护世界和平、安全、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严格依法行动,严守政策纪律。中国武装力量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坚持依法用兵、依法行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守群众纪律,依法完成抢险救灾、维稳处突和安保警戒等任务。以《联合国宪章》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为依据,坚持在双边多边条约的法律构架内行动,确保涉外军事行动的合法性。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严格按照条令条例管理部队,为武装力量多样化运用提供法律保障。 二、武装力量建设与发展 中国武装力量由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肩负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 近年来,人民解放军按照履行使命任务和信息化建设发展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军队改革。强化军委总部战略管理功能,组建人民解放军战略规划部,将总参通信部改编为信息化部,将总参军训和兵种部改编为军训部;推进新型作战力量建设,调整优化各军兵种规模结构,改革部队编组模式,推动作战力量编成向精干、联合、多能、高效方向发展;完善新型军队人才培养体系,深化军事人力资源和后勤政策制度调整改革,加强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建设,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 陆军主要担负陆地作战任务,包括机动作战部队、边海防部队、警卫警备部队等。按照机动作战、立体攻防的战略要求,陆军积极推进由区域防卫型向全域机动型转变,加快发展陆军航空兵、轻型机械化部队和特种作战部队,加强数字化部队建设,逐步实现部队编成的小型化、模块化、多能化,提高空地一体、远程机动、快速突击和特种作战能力。陆军机动作战部队包括18个集团军和部分独立合成作战师(旅),现有85万人。集团军由师、旅编成,分别隶属于7个军区。沈阳军区下辖第16、39、40集团军,北京军区下辖第27、38、65集团军,兰州军区下辖第21、47集团军,济南军区下辖第20、26、54集团军,南京军区下辖第1、12、31集团军,广州军区下辖第41、42集团军,成都军区下辖第13、14集团军。 海军是海上作战行动的主体力量,担负着保卫国家海上方向安全、领海主权和维护海洋权益的任务,主要由潜艇部队、水面舰艇部队、航空兵、陆战队、岸防部队等兵种组成。按照近海防御的战略要求,海军注重提高近海综合作战力量现代化水平,发展先进潜艇、驱逐舰、护卫舰等装备, 完善综合电子信息系统装备体系,提高远海机动作战、远海合作与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能力,增强战略威慑与反击能力。 海军现有23.5万人,下辖北海、东海和南海3个舰队,舰队下辖舰队航空兵、基地、支队、水警区、航空兵师和陆战旅等部队。2012年9月,第一艘航空母舰“辽宁舰”交接入列。中国发展航空母舰,对于建设强大海军和维护海上安全具有深远意义。 空军是空中作战行动的主体力量,担负着保卫国家领空安全、保持全国空防稳定的任务,主要由航空兵、地面防空兵、雷达兵、空降兵、 电子对抗等兵种 组成。按照攻防兼备的战略要求,空军加强以侦察预警、空中进攻、防空反导、战略投送为重点的作战力量体系建设,发展新一代作战飞机、新型地空导弹和新型雷达等先进武器装备,完善 预警、指挥和通信网络 ,提高战略预警、威慑和远程空中打击能力。空军现有39.8万人,下辖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7个军区空军和1个空降兵军。军区空军下辖基地、航空兵师(旅)、地空导弹师(旅)、雷达旅等。 第二炮兵是中国战略威慑的核心力量,主要担负遏制他国对中国使用核武器、遂行核反击和常规导弹精确打击任务,由核导弹部队、常规导弹部队、作战保障部队等组成。按照精干有效的原则, 第二炮兵加快推进信息化转型,依靠科技进步推动武器装备自主创新,利用成熟技术有重点、有选择改进现有装备,提高导弹武器的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完善核常兼备的力量体系,增强快速反应、有效突防、精确打击、综合毁伤和生存防护能力,战略威慑与核反击、常规精确打击能力稳步提升。 第二炮兵下辖导弹基地、训练基地、专业保障部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等,目前装备东风系列弹道导弹和长剑巡航导弹。 武警部队平时主要担负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参加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等任务,战时配合人民解放军进行防卫作战。 武警部队依托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立完善从总部至基层中队的三级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发展部队遂行任务急需的武器装备,开展针对性训练,提高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能力。 武警部队由内卫部队和警种部队组成,内卫部队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队和机动师,警种部队包括黄金、森林、水电、交通部队,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列入武警序列。 民兵是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民兵担负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执行战备勤务、参加防卫作战、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和参加抢险救灾等任务。民兵建设注重调整规模结构,改善武器装备,推进训练改革,提高以支援保障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民兵组织分为基干民兵组织和普通民兵组织。基干民兵组织编有应急队伍,联合防空、情报侦察、通信保障、工程抢修、交通运输、装备维修等支援队伍,以及作战保障、后勤保障、装备保障等储备队伍。 三、捍卫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 中国武装力量的根本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中国武装力量的多样化运用,坚持以国家核心安全需求为导向,着眼维护和平、遏制危机和打赢战争,保卫边防、海防、空防安全,加强战备工作和实战化演习演练,随时应对和坚决制止一切危害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的挑衅行为,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利益。 保卫边海防安全 中国有2.2万多公里陆地边界和1.8万多公里大陆海岸线,是世界上邻国最多、陆地边界最长的国家之一。中国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6500多个,岛屿岸线1.4万多公里。中国武装力量对陆地边界和管辖海域实施防卫、管辖,维护边海防安全的任务复杂繁重。 陆军边海防部队驻守在边境、沿海地区及海上岛屿,担负着守卫国(边)界、沿海海岸和岛屿, 抵御防范外敌入侵、蚕食、挑衅,以及协助打击恐怖破坏、跨境犯罪等防卫与管理任务。 边海防部队坚持以战备执勤为中心,强化边境沿海地区重要方向和敏感地段、水道、海域防卫警戒,严密防范各类入侵、蚕食和越境渗透破坏活动,及时制止违反边海防政策法规和改变国界线现状的行为,适时开展军地联合管控、应急处突等行动,有效维护边境沿海地区的安全稳定。中国已与周边7个国家签订边防合作协议,与12个国家建立边防会谈会晤机制。人民解放军边防部队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越南等国边防部门开展联合巡逻执勤、联合管控演练等友好合作活动。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等国每年组织相互视察活动,监督和核查边境地区信任措施落实情况。 海军加强海区的控制与管理,建立完善体系化巡逻机制,有效掌握周边海域情况,严密防范各类窜扰和渗透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海空情况和突发事件。推进海上安全合作,维护海洋和平与稳定、海上航行自由与安全。在中美海上军事安全磋商机制框架下,定期开展海上信息交流,避免发生海上意外事件。根据中越签署的北部湾海域联合巡逻协议,两国海军从2006年起每年组织两次联合巡逻。 公安边防部队是国家部署在边境沿海地区和开放口岸的武装执法力量,担负保卫国家主权、维护边境沿海地区和海上安全稳定、口岸出入境秩序等重要职责,遂行边境维稳、打击犯罪、应急救援、边防安保等多样化任务。公安边防部队在边境一线划定边防管理区,在沿海地区划定海防工作区,在毗邻香港、澳门陆地边境和沿海一线地区20至50米纵深划定边防警戒区,在国家开放口岸设立边防检查站,在沿海地区部署海警部队。近年来,对边境地区和口岸实行常态化严查严管严控,防范打击“三股势力”、敌对分子的分裂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集中整治海上越界捕捞活动,强化海上治安巡逻执法,严厉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 2011年以来,共破获各类案件47445起,缴获各类毒品12357千克,缴获非法枪支125115支,查获偷渡人员5607人次。 民兵积极参加战备执勤、边海防地区军警民联防、哨所执勤和护边控边等行动,常年在边海防线上巡逻执勤。 保卫空防安全 空军是保卫国家空防安全的主体力量,陆军、海军和武警部队按照中央军委的指示担负部分空防任务。平时,国家防空实行空军—军区空军—防空部队指挥体制,空军根据中央军委意图对担负防空任务的各种防空力量实施统一指挥。中国空防体系由侦察监视、指挥控制、空中防御、地面防空、综合保障和人民防空六大系统组成。 中国已建成集侦察预警、抗击、反击和防护于一体的空防力量体系,具有以各种对空探测雷达和预警机为主体,以技术侦察、电子对抗侦察为补充的空情获取手段 ;以歼击机、歼击轰炸机、地空导弹、高炮部队为主体,以陆军防空兵、民兵预备役防空力量和人民防空力量为补充的抗击手段;以各种防护工程和防护力量为主体,以专业技术防护力量为补充的综合防护手段。 空军日常防空基本活动,主要是组织侦察预警力量,监视国家领空及周边地区空中动态,随时掌握各种空中安全威胁;组织各级指挥机构,保持以首都为核心、以边境沿海一线为重点的常态化战备值班,随时指挥各种空防力量行动;组织日常防空战斗值班兵力,进行海上空域警巡、边境反侦察和境内查证处置异常不明空情;组织航空管制系统,监控飞行活动,维护空中秩序,保障飞行安全。 保持常备不懈的战备状态 战备工作是军队为执行作战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而进行的准备和戒备活动,是军队全局性、综合性、经常性的工作。提高战备水平,保持常备不懈的战备状态,是有效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重要保证。人民解放军建立正规的战备秩序,加强战备基础性建设,搞好针对性战备演练,周密组织战备值班和边海空防巡逻执勤,随时准备执行作战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部队根据执行任务需要进入等级战备,战备等级按照戒备程度由低级到高级分为三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 陆军部队的日常战备,以维护边境正常秩序和巩固国家建设成果为重点,依托作战指挥机构和指挥信息系统,加强战备值班要素整合,探索战区联合值班模式,推进团以上作战部队战备值班系统综合整治,以常态化运行的体制机制保证战备工作落实,形成各战略方向衔接、多兵种联合、作战保障配套的战备力量体系布局,始终保持迅即能动和有效应对的良好状态。海军部队的日常战备,以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为重点,按照高效用兵、体系巡逻、全域监控的原则,组织和实施常态化战备巡逻,在相关海域保持军事存在。各舰队常年保持必要数量舰艇在辖区内巡逻,加强航空兵侦察巡逻,并根据需要组织机动兵力在相关海域巡逻警戒。空军部队的日常战备,以国土防空为重点,坚持平战一体、全域反应、全疆到达的原则,保持灵敏高效的战备状态。组织常态化空中警戒巡逻,及时查证异常不明空情。空军指挥警戒值班系统以空军指挥所为核心,部队指挥所为基础,以航空兵、地面防空兵等战斗值班兵力为支撑。 第二炮兵平时保持适度戒备状态,按照平战结合、常备不懈、随时能战的原则,加强战备配套建设,构建要素集成、功能完备、灵敏高效的作战值班体系,确保部队应急反应迅速,有效应对战争威胁和突发事件。在国家受到核威胁时,核导弹部队根据中央军委命令,提升戒备状态,做好核反击准备,慑止敌人对中国使用核武器;在国家遭受核袭击时,使用导弹核武器,独立或联合其他军种核力量,对敌实施坚决反击。常规导弹部队能够快速完成平战转换,遂行常规中远程精确打击任务。 开展实战化演习演练 人民解放军坚持把开展实战化演习演练作为推进军事训练转变、提高部队实战能力的重要抓手,注重将信息主导、体系对抗、精确作战、融合集成、联合制胜等信息化条件下作战理念广泛融入训练实践,按实战要求、战时编组和作战流程组织演练,突出指挥对抗训练、实兵自主对抗训练和复杂战场环境下训练,全面提高部队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 开展跨区训练。为提高部队快速反应能力和在陌生环境、复杂条件下联合作战能力,依托合同战术训练基地,组织任务相近、类型相同和未来作战环境相似的师旅部队,以实兵检验性演习的方式开展一系列跨区机动演习演练。2009年,组织沈阳、兰州、济南和广州军区各1个师进行远程机动和对抗性演练。2010年开始,组织“使命行动”系列战役层次跨区机动演习演练。其中,2010年组织北京、兰州、成都军区各1个集团军首长机关带1个师(旅)以及空军部分兵力参演,2011年组织成都、济南军区带有关部队赴高原地区演练,2012年组织成都、济南、兰州军区和空军有关部队赴西南地区演练。 突出对抗训练。各军兵种强化对抗性检验性演习演练,组织实兵对抗、网上对抗和计算机模拟对抗等演习,增强训练的针对性、实效性。空军依托训练基地构设复杂战场环境,组织军区空军之间、军区空军与合成“蓝军”部队之间,开展信息化条件下“红蓝”体系对抗演习。第二炮兵开展复杂战场环境下侦察与反侦察、干扰与防干扰、精确打击与防护反击的对抗性训练,加强核生化武器威胁条件下安全防护和操作技能训练,每年安排多种型号导弹部队执行实弹发射任务。 拓展远海训练。海军探索远海作战任务编组训练模式,组织由新型驱护舰、远洋综合补给舰和舰载直升机混合编成的远海作战编队编组训练,深化复杂战场环境下使命课题研练,突出远程预警及综合控制、远海拦截、远程奔袭、大洋反潜、远洋护航等重点内容训练。通过远海训练组织带动沿海有关部队进行防空、反潜、反水雷、反恐怖、反海盗、近岸防卫、岛礁破袭等对抗性实兵训练。2007年以来,在西太平洋共组织远海训练近20批90多艘次。训练中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某些国家军用舰机的抵近侦察和非法干扰活动。2012年4月至9月,“郑和”号训练舰进行环球航行训练,先后访问及停靠14个国家和地区。 四、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中国武装力量的重要任务。中国武装力量服从服务于国家改革发展大局,积极参加国家建设和抢险救灾,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保障国家发展利益。 参加国家建设 军队和武警部队在完成教育训练、战备执勤、科研试验等任务的前提下,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部署,坚持把地方所需、群众所盼和部队所能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人才、装备、技术、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资源和优势,积极支援地方基础设施重点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做好扶贫帮困、助学兴教、医疗扶持等工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作出重要贡献。 援建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发挥水电、交通、工程、测绘等专业部队的优势,支援国家和各地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以来,共投入劳动日1500多万个,动用机械车辆120多万台次,援建机场、公路、铁路、水利枢纽等省以上重点工程350多项。武警水电部队先后参加云南糯扎渡、四川锦屏、西藏旁多等水利水电和铁路、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115项。武警交通部队承建新疆天山公路、甘肃洛塘河特大双层桥梁、西藏墨脱公路嘎隆拉隧道等172个项目,建设里程3250公里。 参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成建制组织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荒山绿化、防沙治沙、湿地生态保护等工作,支援京津风沙源治理、环塔克拉玛干沙漠绿化、长江黄河中上游生态保护、西藏“一江两河”治理等国家重点生态区和生态工程建设。两年来,共植树1400多万株,成片造林、飞播造林和绿化荒山荒滩300多万亩。测绘、气象、给水等技术部队还为地方提供大地勘测、气象水文预报、水源探测等服务。 扶贫帮困和支援新农村建设。各部队先后与63个贫困县、547个贫困乡镇建立帮扶关系,共建立扶贫联系点2.6万个,支援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小流域治理等小型工程建设2万多个,扶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1000多项,帮助40多万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北京军区给水工程团先后在云南、广西、山东、河北、内蒙古、贵州等地支援地方找水打井,共打井358眼,解决了96万人生活用水及8.5万亩农田灌溉用水问题。兰州军区给水工程团实施“百井支农富民”工程,在宁夏中南部干旱带找水打井192眼,缓解了39万人、57万头牲畜饮水和3.7万亩农田灌溉用水问题。 支持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2011─2012年,军队院校、科研单位和专业技术部队共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等课题研究200多项,参与科技攻关220项,转让科技成果180项。军队和武警部队108所医院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县级医院130所,军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所)1283个。2009—2012年,在新疆、西藏等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集中援建“八一爱民学校”57所,解决了3万多名学生入学问题。 参加抢险救灾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给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中国武装力量始终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承担最紧急、最艰难、最危险的救援任务。依据2005年颁布的《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军队和武警部队主要担负解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保护重要目标安全,抢救、运送重要物资,参加道路(桥梁、隧道)抢修、海上搜救、核生化救援、疫情控制、医疗救护等专业抢险,排除或者控制其他危重险情、灾情,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等任务。 军队和武警部队与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完善应对自然灾害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建成战略级移动应急指挥平台,在重点地区预储预置抢险救灾急需物资器材,编制修订团以上部队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组织军地抢险救灾联训联演,全面提高抢险救灾能力。目前,已组建抗洪抢险应急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核生化应急救援队、空中紧急运输服务队、交通电力应急抢险队、海上应急搜救队、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医疗防疫救援队、气象保障应急专业队等9类5万人的国家级应急专业力量。各军区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托现役和预备役部队组建4.5万人的省级应急专业力量。 中国武装力量在历次重大抢险救灾中,都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2008年,出动126万名官兵和民兵预备役人员抗击南方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22.1万人参加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2010年,投入2.1万人参加青海玉树强烈地震抗震救灾,1.2万人参加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援。2011年以来,军队和武警部队共出动兵力37万人,各型车辆(机械)19.7万台次、飞机和直升机225架次,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87万人,参加抗洪、抗震、抗旱、防凌、防台风和灭火等抢险救灾行动,抢救转移群众245万人,抢运物资16万吨。陆军航空兵直升机每年出动数百架次担负森林和草原防火、救火任务,并实现常态化。 维护社会稳定 中国武装力量依照法律法规参加维护社会秩序行动,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武警部队是国家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的骨干和突击力量。2009年8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明确了武警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的范围、措施和保障办法。武警部队构建以机动兵力为主体、以执勤部队抽组兵力为补充、以警种部队和院校兵力为支援的处突维稳力量体系,完善以国家级反恐队、省级特勤中队、市级特勤排、县级应急班为主体的四级反恐力量体系。扎实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工作,严格执行现场警卫、人员安检、重要目标守卫、要道设卡和城市武装巡逻等任务。2011─2012年,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配合公安机关成功处置多起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参与处置劫持人质等严重暴力事件68起,解救人质62人。先后完成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上海合作组织北京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累计用兵160多万人次。 人民解放军派出相关力量协助公安、武警部队完成重大活动安保任务。陆军主要承担防范恐怖活动、核化生爆检测、医疗救援等任务,海军主要承担排除水域安全隐患、防范来自海上恐怖袭击等任务,空军主要承担保卫重大活动举办地和周边地区空中安全等任务。近年来,人民解放军先后参加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庆典、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的安保行动,共出动兵力14.5万人,动用飞机和直升机365架、舰船148艘、雷达554部。 民兵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按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军事机关的指挥下,参加治安联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大活动安保等行动。每年有9万多人执行守护桥梁、隧道和铁路线等任务。 驻香港、澳门部队是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部队,依法履行防务职责。香港、澳门驻军法规定,特区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驻香港、澳门部队适时组织联合海空巡逻和年度演习演练活动,参与特区政府组织的海上空难搜救联合演习,圆满完成北京奥运会香港赛区及香港、澳门回归庆典活动安保任务。 维护海洋权益 中国是陆海兼备的大国,海洋是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空间和资源保障,关系人民福祉,关乎国家未来。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建设海洋强国,是国家重要发展战略。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是人民解放军的重要职责。 海军结合日常战备为国家 海上执法、渔业生产和油气开发 等活动提供安全保障,分别与海监、渔政等执法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完善军警民联防机制。协同地方有关部门开展海洋测绘与科学调查,建设海洋气象监测、卫星导航、无线电导航及助航标志系统,及时发布气象和船舶航行等相关信息,建立和完善管辖海域内的航行安全保障体系。 海军与海监、渔政部门多次举行海上联合维权执法演习演练,不断提高军地海上联合维权斗争指挥协同和应急处置能力。2012年10月,在东海海域举行“东海协作—2012”海上联合维权演习,共有11艘舰船、8架飞机参演。 公安边防部队作为海上重要武装执法力量,对发生在我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违反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的行为行使管辖权。近年来,公安边防部队大力开展平安海区建设,加强北部湾海上边界和西沙海域巡逻监管,有效维护了海上治安稳定。 维护海外利益 随着中国经济逐步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海外利益已经成为中国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海外能源资源、海上战略通道以及海外公民、法人的安全问题 日益凸显。开展海上护航、撤离海外公民、应急救援等海外行动,成为人民解放军维护国家利益和履行国际义务的重要方式。 根据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并经索马里过渡联邦政府同意,中国政府于2008年12月26日派遣海军舰艇编队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实施护航。主要任务是保护中国航经该海域的船舶、人员安全,保护世界粮食计划署等国际组织运送人道主义物资船舶的安全,并尽可能为航经该海域的外国船舶提供安全掩护。截至2012年12月,共派出13批34艘次舰艇、28架次直升机、910名特战队员,完成532批4984艘中外船舶护航任务,其中中国大陆1510艘、香港地区940艘、台湾地区74艘、澳门地区1艘;营救遭海盗登船袭击的中国船舶2艘,解救被海盗追击的中国船舶22艘。 2011年2月,利比亚局势急剧动荡,在利比亚的中资机构、企业和人员面临重大安全威胁。中国政府组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撤离海外公民行动,共撤出35860人。人民解放军派出舰艇、飞机协助在利比亚人员回国。海军执行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护航任务的“徐州”号导弹护卫舰赴利比亚附近海域,为撤离中国受困人员的船舶提供支援和保护。空军紧急出动飞机4架,共飞行40架次,协助1655名受困人员(含240名尼泊尔人)从利比亚转移至苏丹,接运287人从苏丹回国。 五、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 中国的安全和发展与世界的和平繁荣息息相关。中国武装力量始终是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的坚定力量,致力于同各国加强军事合作、增进军事互信,参与地区和国际安全事务,在国际政治和安全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 中国认真履行国际责任和义务,支持并积极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根据联合国决议和中国政府与联合国达成的协议,中国派出维和部队和维和军事专业人员,进驻指定国家或地区,在联合国主导下组织实施维和行动,主要承担监督停火、隔离冲突和工程、运输、医疗保障以及参与社会重建和人道主义援助等任务。 1990年,人民解放军向联合国中东维和任务区派遣5名军事观察员,首次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1992年,向联合国柬埔寨维和任务区派出400人的工程兵大队,首次派遣成建制部队。迄今为止,人民解放军共参加23项联合国维和行动,累计派出维和军事人员2.2万人次。中国参加维和行动的所有官兵均被授予联合国和平勋章,有3名军官和6名士兵在执行维和任务中牺牲,被授予联合国哈马舍尔德勋章。目前,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中派遣维和军事人员最多的国家,是联合国115个维和出兵国中派出工兵、运输和医疗等保障分队最多的国家,是缴纳维和摊款最多的发展中国家。 截至2012年12月,人民解放军有1842名官兵在9个联合国任务区遂行维和任务。其中,军事观察员和参谋军官78人,赴联合国刚果(金)稳定特派团工兵、医疗分队共218人,赴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工兵、运输和医疗分队共558人,赴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工兵、医疗分队共335人,赴联合国南苏丹特派团工兵、医疗分队共338人,赴联合国/非盟达尔富尔特派团工兵分队315人。 中国维和部队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优良作风,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22年来,共新建、修复道路1万多公里、桥梁284座,排除地雷和各类未爆物9000多枚,运送物资100万吨,运输总里程1100多万公里,接诊病人12万人次。参谋军官和军事观察员在司令部工作及巡逻、监督停火、联络、谈判等各项任务中表现出高度负责的职业精神。赴刚果(金)工兵分队连续奋战数昼夜,平整火山岩石场地1.6万平方米。赴利比里亚运输分队保障范围辐射该国全境,成为驻利近50支联合国维和部队的运输保障中枢。中国维和部队还为当地民众铺路架桥、维修车辆、运送物资、送医送药和传授农业种植技术。赴黎巴嫩工兵分队自创“斜十字交叉定位”扫雷法,大大提高作业安全系数和进度,日均清排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在黎以冲突期间排除未爆炸弹3500多枚。赴苏丹达尔富尔工兵分队在被认为无法打井的地方打出13眼水井。赴南苏丹工兵分队高标准建成首个解武、复员、安置过渡培训中心,为当地和平进程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维和官兵恪守联合国维和人员行为准则、交战规则和驻在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严格遵守任务区规定和中国维和部队规章制度,赢得了当地人民的信任。 国际灾难救援和人道主义援助 中国武装力量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国际灾难救援和人道主义援助,向有关受灾国提供救援物资与医疗救助,派出专业救援队赴受灾国救援减灾,为有关国家提供扫雷援助,开展救援减灾国际交流。 2002年以来,人民解放军已执行国际紧急人道主义援助任务36次,向27个受灾国运送总价值超过12.5亿元人民币的救援物资。2001年以来,由北京军区工兵团官兵、武警总医院医护人员和中国地震局专家组成的中国国际救援队,已参加8次国际灾难救援行动。2010年以来,人民解放军医疗救援队先后3次赴海地、巴基斯坦执行国际人道主义医学救援任务,陆军航空兵直升机救援队赴巴基斯坦协助抗击洪涝灾害。 2011年3月,日本发生强震并引发海啸,中国国际救援队紧急赴日参与搜救工作。2011年7月,泰国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人民解放军空军出动4架飞机将中国国防部援助泰国武装部队的90多吨抗洪救灾物资运抵曼谷。2011年9月,巴基斯坦发生特大洪灾,人民解放军空军出动5架飞机将7000顶救灾帐篷空运至卡拉奇,兰州军区派出医疗防疫救援队赴重灾区昆瑞开展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工作。 中国武装力量积极开展对发展中国家的医疗服务和援助,参与国际医疗交流与合作,增进了与各国的友谊和互信。2010—2011年,海军“和平方舟”号医院船先后赴亚非5国和拉美4国,执行“和谐使命”人道主义医疗服务任务,历时193天,航程4.2万海里,为近5万人提供医疗服务。近年来,人民解放军医疗队还结合参加人道主义医疗联合演练,积极为加蓬、秘鲁、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民众提供医疗服务。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地雷引发的人道主义问题,积极支持和参与国际扫雷援助活动。1999年以来,人民解放军通过举办扫雷技术培训班、专家现场指导、援助扫雷装备等方式,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向近40个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国家提供扫雷援助,为外国培训扫雷技术人员400多名,指导扫除雷场20多万平方米,捐赠价值约6000万元人民币的扫雷装备器材。 维护国际海上通道安全 中国海军履行国际义务,在亚丁湾、索马里海域开展常态化护航行动,与多国护航力量进行交流合作,共同维护国际海上通道安全。截至2012年12月,中国海军护航编队共为4艘世界粮食计划署船舶、2455艘外国船舶提供护航,占护航船舶总数的49%。救助外国船舶4艘,接护被海盗释放的外国船舶4艘,解救被海盗追击的外国船舶20艘。 中国海军护航编队在联合护航、信息共享、协调联络等方面与多国海军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与俄罗斯开展联合护航行动,与韩国、巴基斯坦、美国海军舰艇开展反海盗等联合演习演练,与欧盟协调为世界粮食计划署船舶进行护航。与欧盟、北约、多国海上力量、韩国、日本、新加坡等护航舰艇举行指挥官登舰互访活动,与荷兰开展互派军官驻舰考察活动。积极参与索马里海盗问题联络小组会议以及“信息共享与防止冲突”护航国际会议等国际机制。 自2012年1月起,中国、印度、日本等独立护航国家加强行动协调,以季度为周期相互协调各自护航班期,实现护航资源的统筹协调,提高护航效率。中国作为首轮护航班期协调参照国,及时公布2012年第一季度护航班期,印度、日本据此调整本国护航班期计划,形成了统一且间隔有序的护航班期。韩国从第四季度起加入独立护航国家班期协调机制。 中外军队联演联训 人民解放军坚持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的方针和战略互惠、平等参与、对等实施的原则,与外国军队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军兵种的双边多边联演联训。2002年以来,人民解放军依据协议或约定与31个国家举行了28次联合演习、34次联合训练,对于促进政治军事互信、维护地区安全稳定和加强军队现代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联合反恐军事演习机制化发展。中国与上合组织成员国已共同举行9次双边多边联合军事演习。从2005年开始,举行具有战略影响、战役层次的较大规模“和平使命”系列联合军事演习,包括“和平使命—2005”中俄联合军事演习、“和平使命—2007”上合组织武装力量联合反恐军事演习、“和平使命—2009”中俄联合反恐军事演习、“和平使命—2010”上合组织武装力量联合反恐军事演习、“和平使命—2012”上合组织武装力量联合反恐军事演习。演习震慑和打击了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势力,提高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共同应对新挑战、新威胁的能力。 海上联演联训不断拓展。近年来,中国海军连续参加在阿拉伯海由巴基斯坦举办的“和平—07”、“和平—09”、“和平—11”多国海上联合演习。中俄两国海军以海上联合保交作战为课题,在中国黄海海域举行“海上联合—2012”军事演习。中泰两国海军陆战队举行“蓝色突击—2010”、“蓝色突击—2012”联合训练。中国海军结合舰艇互访等活动,与印度、法国、英国、澳大利亚、泰国、美国、俄罗斯、日本、新西兰、越南等国海军举行通信、编队运动、海上补给、直升机互降、对海射击、联合护航、登临检查、联合搜救、潜水等科目的双边或多边海上演练。 陆军联合训练逐步深化。2007年以来,中国陆军与外国陆军多次举行联合训练。与印度陆军举行“携手—2007”、“携手—2008”反恐联合训练,与蒙古国陆军举行“维和使命—2009”维和联合训练,与新加坡举行“合作—2009”、“合作—2010”安保联合训练,与罗马尼亚陆军举行“友谊行动—2009”、“友谊行动—2010”山地部队联合训练,与土耳其举行陆军突击分队联合训练。中国陆军特种部队与泰国陆军特种部队举行“突击—2007”、“突击—2008”和“突击—2010”反恐联合训练,与印度尼西亚特种部队举行“利刃—2011”、“利刃—2012”反恐联合训练,与巴基斯坦特种部队举行“友谊—2010”、“友谊—2011”反恐联合训练,与哥伦比亚特种作战部队举行“合作—2012”反恐联合训练。2012年11月,与约旦特种部队举行反恐联合训练,与美国陆军举行人道主义救援减灾联合室内推演。 空军联合训练取得进展。2011年3月,中国空军联训分队与巴基斯坦空军举行“雄鹰—1”联合空战训练。10月,中国与委内瑞拉空降兵举行“合作—2011”城市反恐联合训练。2011年7月、2012年11月,中国与白俄罗斯空降兵分别举行“神鹰—2011”、“神鹰—2012”联合训练。 卫勤联合训练稳步开展。2009—2011年,人民解放军医疗队先后赴加蓬和秘鲁举行“和平天使”人道主义医疗救援联合行动,赴印度尼西亚参加东盟地区论坛救灾演练。2012年10月,人民解放军卫勤分队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军队举行“合作精神—2012”人道主义救援减灾联合演练。 结束语 新世纪新阶段,中国武装力量有效履行新的历史使命,不断提高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有力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出色完成一系列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战备演训活动,赢得了人民的高度信赖和赞誉。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武装力量的使命崇高而神圣,责任重大而光荣。中国武装力量将始终把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保护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始终把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积极参与国际安全合作,与各国武装力量一道努力营造和平稳定、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国际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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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科学研究进展报告2011-2012》白皮书出版
热度 1 zuoqiting 2013-6-30 11:18
​《中国水科学研究进展报告 2011-2012 》一书简介 参考文献标注: 左其亭主编,中国水科学研究进展报告 2011-2012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13.6 ZuoQiting. Report on advances in water science research in China 2011-2012 . Beijing: China WaterPower Press. 2013. 下载部分内容 : 《中国水科学研究进展报告2011-2012》-左其亭主编.pdf 内容提要 本书在全面收集最近两年有关水科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系统展示水科学的最新研究进展,为水科学研究提供基础性参考资料。全书共分11章。第1章首先阐述水科学的范畴及学科体系,介绍了本书的总体框架;其次重点对2011-2012年水科学研究进展总体情况进行介绍,是研究进展综合报告;最后简要介绍水科学发展趋势与展望。第2章至第9章是对2011-2012年水科学8个分类的研究进展进行专题介绍,分别包括有关水文学、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水经济、水法律、水文化、水信息共8个方面的研究进展,是研究进展专题报告。第10章、第11章分别介绍了2011-2012年水科学方面的学术交流、学术专著情况。 本书是一本汇聚有关水科学研究最新进展的工具书,可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开展相关研究时参考。 前言 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一种宝贵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人类对水的需求不断增加,加剧了水危机。在自然和人类的双重压力下,出现水问题的地区越来越多,水问题也越来越复杂、越来越严重。在许多地区,水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我国水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占有量少,被联合国列为贫水国之一,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水资源状况令人担忧。 人们早已注意到日益严重的水问题(包括水短缺、水污染、洪水灾害),学术界也在关注水问题,但由于水问题的复杂性,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多个学科,目前还存在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急需加强这方面更深层次的多科学交叉研究。比如,如何科学、合理地利用有限的水资源?如何使多余的洪水资源不仅不会带来灾害,而且变害为利?如何使人类最大程度地享用“干净”的水资源,保护生存的环境?如何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显得十分重要,但又十分复杂。实际上,水系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巨系统,在研究水问题时,不可能仅仅针对某一个具体问题“就事论事”,需要集中水利、环境、法律、经济、历史、地理、卫生、信息等多方面的人力,开展联合研究。 因此,对“水”的开发、利用、规划、管理、保护、研究,涉及多个行业、多个区域、多个部门、多个学科、多个观念、多个理论、多个方法、多个政策、多个法规,是一个庞大的系统科学。我们不妨把研究与水有关的学科统称为水科学( waterscience )。 具体来说,水科学是一个研究水的物理、化学、生物等特征,分布、运动、循环等规律,开发、利用、规划、管理与保护等方法的知识体系。本人 曾在2007年年初把水科学表达为水文学、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水工程、水经济、水法律、水文化、水信息、水教育等十个方面的集合;并在随后的多年时间内,举办多次相关研讨会,与国内多位著名学者探讨水科学交叉研究前沿问题;也多次思考水科学研究的内涵和范畴,特别是水科学交叉研究的前沿问题和学科展望;越来越感觉到非常有必要对水科学的最新研究进展进行实时总结,为进一步凝练学科发展方向和制定发展战略、指导水管理等生产实践奠定基础。正是基于这一考虑,自2011年起组织编撰本书,计划每两年发布一本水科学研究进展报告,为水科学发展贡献一点微薄之力。 由于收集资料的工作量特别大,再加上学科方向较多,特别邀请了多位不同研究方向的学者参与,各位参与者做了大量仔细的撰写工作。可以说,本书聚集了多位学者的智慧,是集体的结晶。本书包括11章,每章挑选相关作者撰写,在各章中注明其撰写人员及贡献,并拥有该章的版权,文责也由该章作者负担。其中,第1章由左其亭撰写,第2章由平建华、凌敏华、梁士奎撰写,第3章由左其亭、马军霞、张修宇撰写,第4章由窦明、徐洪斌、陈豪、米庆彬撰写,第5章由王富强、赵衡撰写,第6章由韩宇平、梁士奎撰写,第7章由胡德胜、许胜晴撰写,第8章由王瑞平、贾兵强、徐华芳撰写,第9章由宋轩、李冬锋撰写,第10章由左其亭撰写,第11章由左其亭、魏钰洁撰写。全书由左其亭统稿。 第1章首先阐述了水科学的范畴及学科体系,介绍了本书的总体框架;其次重点对2011-2012年水科学研究进展总体情况进行介绍,是研究进展综合报告;最后简要介绍水科学发展趋势与展望。第2章至第9章是对2011-2012年水科学8个分类的研究进展专题介绍,分别包括有关水文学、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水经济、水法律、水信息、水文化共8个方面的研究进展,是研究进展专题报告。第10章、第11章分别介绍了2011-2012年水科学方面的学术交流、学术专著情况。 本书的每章内容都凝聚着作者的智慧和心血。在本书即将出版之际,衷心感谢各位作者对本书的支持和付出的努力!本书出版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1279183和5107913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2ZD215)、“十二五”水利高等教育研究重点课题(SLGJY125-ZD01)、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经费支持。向支持和关心作者研究工作的所有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出版社同仁为本书出版付出的辛勤劳动。 由于本书追求的目标是全面介绍水科学的最新研究进展,非常不容易。再加上时间仓促,书中错误和缺点在所难免,欢迎广大读者不吝赐教。 左其亭 2013 年 3 月 1 日 目录 前言 第1章 水科学体系及2011-2012研究进展综合报告 1 1.1 概述 1 1.2 水科学的范畴及学科体系 2 1.3 本书采用的水科学体系及分章情况 8 1.4 水科学2011-2012研究进展综述 8 1.5 水科学发展趋势与展望 17 本章撰写人员及分工 20 参考文献 2 1 第2章 水文学研究进展报告 22 2.1 概述 22 2.2 以研究对象分类的水文学研究进展 24 2.3 以应用范围分类的水文学研究进展 40 2.4 以工作方式分类的水文学研究进展 46 2.5 以研究方法分类的水文学研究进展 48 本章撰写人员及分工 65 参考文献 66 第3章 水资源研究进展报告 95 3.1 概述 95 3.2 水资源与水系统模型研究进展 97 3.3 水资源分析计算与评价研究进展 99 3.4 水资源规划与管理研究进展 104 3.5 人水关系与和谐论理论方法研究进展 109 3.6 水资源承载能力研究进展 111 3.7 水资源配置研究进展 115 3.8 气候变化与水资源研究进展 121 3.9 水战略与水管理研究进展 127 本章撰写人员及分工 129 参考文献 130 第4章 水环境研究进展报告 144 4.1 概述 144 4.2 水 环境调查、监测与分析 研究进展 146 4.3 水 质模型与水环境预测 研究进展 153 4.4 水环境评价研究进展 158 4.5 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其分配研究进展 161 4.6 水环境风险管理研究进展 164 4.7 生态环境需水 理论 研究进展 167 4.8 生态水文学 研究进展 172 4.9 水污染治理技术研究进展 176 4.10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研究进展 186 本章撰写人员及分工 189 参考文献 189 第5章 水安全研究进展报告 214 5.1 概述 214 5.2 水安全表征与评价 218 5.3 洪水及洪水资源化研究进展 219 5.4 干旱研究进展 234 5.5 水环境安全研究进展 247 5.6 水安全其他方面研究进展 252 本章撰写人员及分工 261 参考文献 262 第6章 水经济研究进展报告 279 6.1 概述 279 6.2 水资源-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整体分析研究进展 281 6.3 水资源价值研究进展 284 6.4 水权水市场 研究进展 286 6.5 水利工程经济研究进展 29 1 6.6 水利投融资及产权制度改革研究进展 293 6.7 虚拟水与社会水循环研究进展 295 本章撰写人员及分工 300 参考文献 300 第7章 水法律 研究进展报告 306 7.1 概述 306 7.2 流域管理法律制度研究进展 307 7.3 水权制度研究进展 3 09 7.4 水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研究进展 311 7.5 生态环境用水法律政策研究进展 313 7.6 涉水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进展 314 7.7 水事纠纷处理机制研究进展 316 7.8 外国水法研究进展 317 7.9 国际水法研究进展 318 7.10 其他方面研究进展 320 本章撰写人员及分工 322 参考文献 322 第 8 章 水文化研究进展报告 326 8.1 概述 326 8.2 水文化物质遗产研究进展 329 8.3 水文化非物质遗产研究进展 33 1 8.4 水文化教育研究进展 334 8.5 水文化传播研究进展 337 8.6 水文化学术动态 339 本章撰写人员及分工 34 1 参考文献 34 1 第 9 章 水信息研究进展报告 345 9.1 概述 345 9.2 基于遥感的水信息采集与监测研究进展 346 9.3 基于无线传感器网络的水信息采集与监测研究进展 350 9.4 基于GIS的水信息挖掘研究进展 350 9.5 基于GIS的水信息系统开发研究进展 357 9.6 数字水利 研究进展 359 本章撰写人员及分工 361 参考文献 362 第10章 关于水科学方面的学术交流介绍 369 10.1 概述 369 10.2 中国水论坛 369 10.3 中国水利学会水资源专业委员会年会 372 10.4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年会 377 10.5 水科学发展论坛 379 10.6 水科学QQ群及相关学术交流介绍 386 本章撰写人员及分工 392 第11章 关于水科学方面的学术专著介绍 393 11.1 概述 393 11.2 科学出版社 393 11.3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400 11.4 黄河水利出版社 418 11.5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423 11.6 其他出版社 427 本章撰写人员及分工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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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人健康白皮书
xupeiyang 2013-6-19 08:53
2012年北京人健康白皮书 恶性肿瘤连续六年成北京居民死亡首因;婚检率下降,直接导致新生儿缺陷率增两倍;成年男性腰围见粗;全市中小学生超六成“小眼镜”,超两成“小胖墩”……昨日北京市政府发布的“2012年北京人健康白皮书”显示,北京人健康状况堪忧。 三分之一癌症亡者因肺癌 据介绍,目前慢性病仍是北京居民首要威胁。2012年北京市居民前三位死因分别为恶性肿瘤、心脏病和脑血管病,共占全部死亡人数的73.3%。其中恶性肿瘤已连续6年成为北京市的首位死因。记者注意到,2012年肺癌、肝癌、结肠直肠和肛门癌列为恶性肿瘤死亡的前三位,分别占恶性肿瘤死亡的31.1%、10.6%和9.7%。 与此同时,北京市户籍人口报告恶性肿瘤发病率为303.25/10万,比上一年上升0.44%。最新数据显示,2011年男性恶性肿瘤新发病例中肺癌发病列第一位,其次是结直肠癌、肝癌、胃癌和前列腺癌。女性乳腺癌发病列第一位,其次为肺癌、结肠直肠癌、甲状腺癌及子宫体癌。 在健康白皮书中,最新的2011年北京癌症地图也已绘出。记者看到,其中丰台仍是最高发区,昌平和石景山紧随其后,最低的是延庆县。不过,从单个肿瘤病种来说,则有区别。比如肺癌是昌平最高发,乳腺癌(女性)则是朝阳区最高(如图)。 30岁以上男性腰围统统超标 2012年,本市18至79岁常住居民的腰围平均值为83.7厘米,比2008年增加0.5厘米。其中,男性腰围水平为88.7厘米,比2008年上升0.9厘米;女性为79.6厘米,比2008年减少0.1厘米,腰围水平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见粗”。 根据《中国成人超重和肥胖症预防控制指南》中的定义,男性腰围正常值为小于85厘米,女性为小于80厘米。记者注意到,本市18岁以上年龄组的男性腰围达到84.3厘米,就已经接近正常值。白皮书数据中,本市30岁以上的男性居民腰围统统超标。女性人群在40岁时腰围达到79.9厘米,达到正常标准的临界值;50岁以上年龄组腰围开始超标。 与此同时,本市18至79岁常住居民的体质指数平均值为25.19kg/m2,也已经超出了正常值18.5-23.9kg/m2的标准。这意味着,本市居民已呈现出超重或肥胖状态,且男性与女性体质指数均超标。 市卫生局:腰围变粗、体质超出正常标准,这都提示居民面临慢性病的威胁,需要高度重视,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降低疾病风险。 中青年男子生活方式最不健康 数据显示,35至44岁男性人群近三年中急性冠心病发病率增加了三成,这说明心血管疾病对中青年男性居民健康的威胁不断增大。 同时,2011年本市18至79岁常住居民有一半左右的高血压患者不知道自己患了高血压,42.7%的治疗率和13.3%控制率也仅相当于美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水平。 市卫生局:35至44岁这一年龄段血压控制率低、抽烟率高、超重率高,且特别是像在北京这样的都市, 中青年男性几乎处于生活方式最不健康的状态。考虑到北京市民整体的健康素养正在逐步提高,几年后可能会导致北京市心肌梗死的发病率有所控制。 户籍人口出生率上升18.4% 2012年底北京市常住人口为2069.3万人,比2011年增加50.7万人。2012年北京市户籍人口为1297.5万人,比2011年增加19.5万人。2012年北京市户籍人口出生率为10.3%。,与2011年相比上升了18.4%。 2012年本市孕产妇女保健工作水平在持续提高,户籍人口孕产妇死亡率连续四年大幅度下降,为6.05/10万,比2011年(9.09/10万)下降了33.4%。这些基本健康指标显示北京市居民健康整体状况处于较高的水平,继续保持在全国前列。 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增两倍 2012年本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为7.1%,比2003年骤降92.8%。与此相应,2012年本市户籍人口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由1996年的5%。上升到14.8%。,流动人口的出生缺陷率也上升到26.4%。。 市卫生局:出生缺陷问题提示,准新人婚前检查不应被忽视。根据目前政策,具有本市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都可在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区县的婚前保健机构进行免费婚检。 中小学生伤害 城区高于郊区 2012年健康白皮书中首次增加了学生伤害的监测数据。数据显示本市中小学生伤害发生率为12.87%,城区发生率高于郊区,男生高于女生,发生年龄在初中最高,跌伤为最主要伤害类型,占到了57.22%,其次为钝器伤(9.93%)和锐器伤(9.32%),伤害的主要发生地点为家中(23.72%)和操场、体育馆(22.83%)。 “小胖墩”略增 “小眼镜”有降 2012年,全市中小学生中,超六成是“小眼镜”,超两成是“小胖墩”。视力不良和肥胖已经成为学生健康的头号大敌。与前一年相比,“小眼镜”的人数稳中有降, 而“小胖墩”则略有增加。 市卫生局:由于生活水平提高,高热量、高脂肪、高糖分的三高食物大量增加,加之膳食结构不合理、体力活动减少等原因,本市青少年肥胖检出率有大幅度增加的趋势。而孩子患近视的年龄越来越小,主要是与近距离使用电子产品、缺乏锻炼、用不眼卫生、营养不合理等因素相关。 ■新闻背景 今年是北京市政府连续第四年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北京市居民健康和卫生事业发展的相关数据。今年增加了本市居民健康素养情况和学生伤害的调查结果,急性冠心病事件的发病率、高血压与糖尿病的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以及腰围和体重指数等内容,更加翔实地为市民展现了本市慢性病对健康的威胁。 近5年中小学生肥胖检出率 2007-2008学年度18.31% 2008-2009学年度19.51% 2009-2010学年度20.30% 2010-2011学年度20.70% 2011-2012学年度20.74% 近5年中小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 2007-2008学年度56.96% 2008-2009学年度59.09% 2009-2010学年度59.96% 2010-2011学年度62.99% 2011-2012学年度 62.14% 户籍居民期望寿命 2012年 81.35岁 2011年 81.12岁 2010年 80.8岁 2009年 80.47岁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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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装力量的多样化运用》白皮书大幅新增海洋问题内容
热度 1 可变系时空多线矢主人 2013-4-16 21:19
《中国武装力量的多样化运用》白皮书大幅新增海洋问题内容 2013 年 04 月 16 日 10:01 来源: 人民网 - 军事频道 人民网 北京 4 月 16 报道: 今日上午 10 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 中国 武装力量的多样化运用》白皮书。 与历次国防白皮书相比,出现了不少新变化。 首先是名称的改变,以前的国防白皮书名称都是《 XXXX 年中国的国防》,而今年则改为《中国武装力量的多样化运用》。 最值得关注的,今年的国防白皮书大幅增加新增了有关海洋问题的内容,包括 “ 维护海洋权益 ” 、 “ 维护海外利益 ” 、 “ 维护国际海上通道安全 ” 等内容,新增内容凸显了中国对捍卫领海安全、维护海洋权益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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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卫生部:2012年农村居民住院实际报销水平达55%
xuxiaxx 2012-12-27 13:02
26日下午就《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白皮书举行新闻发布会,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张茅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2012年政府补助新农合达到240元的标准,农村居民住院的实际报销水平达到55%。   有记者问,关于医改,今年初公布了一个“十二五”医改的规划和方案,明确了2012年至2015年医改的目标和重点任务。2012年就要过去,经历了开局一年,我们的医改 工作 进展如何?还面临哪些困难?卫生部如何进一步推进医改工作?   张茅称,医改是一个非常紧迫而又长期复杂的工作。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深化医改取得重大阶段性的成果。重要标志就是医改前三年的五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首先,我们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医疗保障网,覆盖了13亿人,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面维持在95%以上,而且保障水平逐渐提高,2012年政府补助新农合达到240元的标准,农村居民住院的实际报销水平达到55%。   第二,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同时在三分之二的村卫生室也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价格下降了30%。推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人事、分配、激励等制度方面的改革,进一步调动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活力。   第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特别是县、乡、村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县医院、社区服务中心从基础设施和设备都有了很大的改善。   第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人均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已经达到25元,国家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惠及2亿群众。   第五,公立医院改革在过去的一年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局。国家确定联系的17个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开始起步,包括北京在5所大医院、深圳在所有政府办的医疗机构,都启动了取消“以药补医”机制的改革,同时,在健全公立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迈出了步伐。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一批国家试点有311个县纳入,包括600多家县医院,也是取消“以药补医”为主要切入点,像陕西、安徽、青海、浙江等地区,已经开始全面推进县公立医院的改革。   张茅表示,根据一些独立机构的调查结果,群众对于医改满意度、医药卫生服务的满意度是有所提高的, 就医 的费用有所下降,群众初步感到了深化医改带来的实惠。   张茅指出,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还面临着很多矛盾,比如医疗资源特别是优质资源不足的问题还会长期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体制机制的矛盾还没有完全解决,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传染病和慢性病对人民 健康 的双重威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频繁发生,这些问题都对我们的医疗卫生事业提出新的挑战和问题。   张茅称,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要按照国务院“十二五”医改规划,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努力,推进医改,进一步健全和提高全民医保的水平,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把公立医院改革从试点向全面推进,争取取得更大进展,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根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来源: http://health.people.com.cn/n/2012/1227/c14739-20032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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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白皮书发布
xupeiyang 2012-12-26 15:10
国新办26日发表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白皮书指出,伴随中国工业化、城镇化、老龄化进程加快,居民慢性病患病、死亡呈持续快速增长趋势。中国现有确诊慢性病患者2.6亿,慢性病导致死亡占中国总死亡的85%,导致疾病负担占总疾病负担的70%。 从反映国民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看,中国居民的健康水平已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2010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8岁。孕产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明显下降。 50年来,中国援外医疗队共诊疗患者约2.6亿人次。期间,有50名中国援外医疗队员牺牲在异国他乡。近五年,中国累计开展卫生紧急救援近200次,包括向疫情、自然灾害国家派遣卫生救援队或现汇紧急援助等,还派出救援队赴国际维和任务区实施人道主义医学援助,派遣“和平方舟号”医院船开展巡回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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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书(全文)
jerrycueb 2012-10-27 00:08
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4日发表《中国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书。全文如下: http://www.gov.cn/jrzg/2012-10/24/content_2250377.htm 中国的能源政策 (2012) (2012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目 录 前 言 一、能源发展现状 二、能源发展政策和目标 三、全面推进能源节约 四、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五、推动化石能源清洁发展 六、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 七、加快推进能源科技进步 八、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九、加强能源国际合作 结束语 前 言 能源是支撑人类文明进步的物质基础,是现代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在中国实现现代化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进程中,能源始终是一个重大战略问题。 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能源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形成了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全面发展的能源供应体系,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居民生活用能条件极大改善。能源的发展,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国能源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能源资源禀赋不高,煤炭、石油、天然气人均拥有量较低。能源消费总量近年来增长过快,保障能源供应压力增大。化石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为减少对能源资源的过度消耗,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国不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逐年下降。中国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转变发展方式,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依靠能源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全面提升能源效率,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动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努力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为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实的能源保障,为世界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能源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能源工业快速增长,实现了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全面发展,为保障国民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作出重要贡献。 ——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2011年,中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31.8亿吨标准煤,居世界第一。其中,原煤产量35.2亿吨,原油产量稳定在2亿吨,成品油产量2.7亿吨。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达到1031亿立方米。电力装机容量10.6亿千瓦,年发电量4.7万亿千瓦时。能源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较快。石油管线长度超过7万公里,天然气主干管线长度达到4万公里。电网基本实现全国互联,33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17.9万公里。国家石油储备一期项目建成,能源应急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能源节约效果明显。中国大力推进能源节约。1981—2011年,中国能源消费以年均5.82%的增长,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0%的增长。2006—2011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0.7%,实现节能7.1亿吨标准煤。实施锅炉改造、电机节能、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一系列节能改造工程,主要高耗能产品的综合能耗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不断缩小,新建的有色、建材、石化等重化工业项目能源利用效率基本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8000万千瓦,每年可由此节约原煤6000多万吨。2011年,全国火电供电煤耗较2006年降低37克标准煤/千瓦时,降幅达10%。 ——非化石能源快速发展。中国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2011年,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2.3亿千瓦,居世界第一。已投运核电机组15台、装机容量1254万千瓦,在建机组26台、装机容量2924万千瓦,在建规模居世界首位。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4700万千瓦,居世界第一。光伏发电增长强劲,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超过2亿平方米。积极开展沼气、地热能、潮汐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8%,每年减排二氧化碳6亿吨以上。 ——科技水平迅速提高。建成了比较完善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技术体系,复杂区块勘探开发、提高油气田采收率等技术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3000米深水钻井平台建造成功。千万吨炼油和百万吨乙烯装置实现自主设计和制造。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炭直接液化和煤制烯烃技术取得突破。全国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60%以上,井下600万吨综采成套装备全面推广。百万千瓦超超临界、大型空冷等大容量高参数机组得到广泛应用,70万千瓦水轮机组设计制造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基本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自主设计、建造和运营能力,高温气冷堆、快堆技术研发取得重大突破。3兆瓦风电机组批量应用,6兆瓦风电机组成功下线。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制造产业链,光伏电池年产量占全球产量的40%以上。特高压交直流输电技术和装备制造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用能条件大为改善。积极推进民生能源工程建设,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与2006年相比,2011年中国人均一次能源消费量达到2.6吨标准煤,提高了31%;人均天然气消费量89.6立方米,提高了110%;人均用电量3493千瓦时,提高了60%。建成西气东输一线、二线工程,全国使用天然气人口超过1.8亿。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累计投入5500多亿元人民币,使农村用电状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青藏联网工程建设成功,结束了西藏电网孤网运行的历史。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解决了3000多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在北方高寒地区建设了7000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解决了4000多万城市人口的供暖问题。 ——环境保护成效突出。中国加快采煤沉陷区治理,建立并完善煤炭开发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2011年,原煤入选率达到52%,土地复垦率40%。加快建设燃煤电厂脱硫、脱硝设施,烟气脱硫机组占全国燃煤机组的比重达到90%左右。燃煤机组除尘设施安装率和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加大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力度,抽采量达到114亿立方米,在全球率先实施了煤层气国家排放标准。五年来,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减排二氧化碳14.6亿吨。 ——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能源领域投资主体实现多元化,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煤炭生产和流通基本实现市场化。电力工业实现政企分开、厂网分离,监管体系初步建立。能源价格改革不断深化,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完善。开展了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制定了风电与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制度,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等制度。加强能源法制建设,近年来新修订出台了《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 作为世界第一大能源生产国,中国主要依靠自身力量发展能源,能源自给率始终保持在90%左右。中国能源的发展,不仅保障了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也对维护世界能源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今后一段时期,中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需求会继续增长,能源供应保障任务更加艰巨。 ——资源约束矛盾突出。中国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在世界上处于较低水平,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67%、5.4%和7.5%。虽然近年来中国能源消费增长较快,但目前人均能源消费水平还比较低,仅为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来能源消费还将大幅增长,资源约束不断加剧。 ——能源效率有待提高。中国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发展方式有待改进。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不仅远高于发达国家,也高于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能源密集型产业技术落后,第二产业特别是高耗能工业能源消耗比重过高,钢铁、有色、化工、建材四大高耗能行业用能占到全社会用能的40%左右。能源效率相对较低,单位增加值能耗较高。 ——环境压力不断增大。化石能源特别是煤炭的大规模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大量耕地被占用和破坏,水资源污染严重,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有害重金属排放量大,臭氧及细颗粒物(PM2.5)等污染加剧。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化石能源在中国能源结构中仍占主体地位,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压力日益增大,迫切需要能源绿色转型。 ——能源安全形势严峻。近年来能源对外依存度上升较快,特别是石油对外依存度从本世纪初的32%上升至目前的57%。石油海上运输安全风险加大,跨境油气管道安全运行问题不容忽视。国际能源市场价格波动增加了保障国内能源供应难度。能源储备规模较小,应急能力相对较弱,能源安全形势严峻。 ——体制机制亟待改革。能源体制机制深层次矛盾不断积累,价格机制尚不完善,行业管理仍较薄弱,能源普遍服务水平亟待提高,体制机制约束已成为促进能源科学发展的严重障碍。 中国能源发展面临的这些问题,是由国际能源竞争格局、中国生产力水平以及所处发展阶段决定的,也与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合理、能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滞后密切相关。中国将大力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努力实现能源与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能源发展政策和目标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维护能源资源长期稳定可持续利用,是中国政府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中国能源必须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安全有保障的发展道路,全面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安全发展。 中国能源政策的基本内容是: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科技创新、深化改革、国际合作、改善民生”的能源发展方针,推进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努力以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节约优先。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努力构建节能型生产消费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生活消费模式转变,加快构建节能型国家和节约型社会。 ——立足国内。立足国内资源优势和发展基础,着力增强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完善能源储备应急体系,合理控制对外依存度,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 ——多元发展。着力提高清洁低碳化石能源和非化石能源比重,大力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积极实施能源科学替代,加快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 ——保护环境。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统筹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积极培育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能源发展模式。 ——科技创新。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依托重点能源工程,推动重大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自主创新,加快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 ——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构建有利于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国际合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大力拓展能源国际合作范围、渠道和方式,提升能源“走出去”和“引进来”水平,推动建立国际能源新秩序,努力实现合作共赢。 ——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和区域能源发展,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尽快消除能源贫困,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用能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到2015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10年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7%。 中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1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将为实现此目标不懈努力。 三、全面推进能源节约 中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要实现能源资源永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走节约能源的道路。 中国始终把节约能源放在优先位置。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就提出了“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发展方针。2006年,中国政府发布《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2007年,发布《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全面部署了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实施“十大节能工程”,推动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形成3.4亿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重点企业生产综合能耗等指标大幅下降,节约能源1.5亿吨标准煤。“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9.1%。 2011年,中国发布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把降低能源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倒逼机制”,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强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以及城乡建设和消费领域用能管理,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优化产业结构。中国坚持把调整产业结构作为节约能源的战略重点。严格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加速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落后产能。加快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加工贸易准入门槛,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改善外贸结构,推动外贸发展从能源和劳动力密集型向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转变。推动服务业大发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加强工业节能。工业用能占到中国能源消费的70%以上,工业是节约能源的重点领域。国家制定钢铁、石化、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目录,淘汰落后的工艺、装备和产品,发展节能型、高附加值的产品和装备。建立完善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体系,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组织实施热电联产、工业副产煤气回收利用、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节能产业培育等重点节能工程,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 ——实施建筑节能。国家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推行绿色建筑评级与标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和能效公示制度,建立建筑使用全寿命周期管理制度,严格建筑拆除管理。制定和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实施“节能暖房”工程,改造供热老旧管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和能耗定额管理。 ——推进交通节能。全面推行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合理引导绿色出行。实施世界先进水平的汽车燃料油耗量标准,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加速淘汰老旧汽车、机车、船舶。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绿色物流。提高铁路电气化比重,开展机场、码头、车站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研发与应用,科学规划和建设加气、充电等配套设施。 ——倡导全民节能。加大节能教育与宣传,鼓励引导城乡居民形成绿色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增强全民节约意识。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和规范,发挥政府机关示范带头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开展小区、学校、政府机关、军营和企业的节能行动,努力建立全社会节能的长效机制。推广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推进节能型住宅建设。 四、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推进能源多元清洁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战略举措,也是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中国坚定不移地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到“十二五”末,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11.4%,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30%。 ——积极发展水电。中国水能资源蕴藏丰富,技术可开发量5.42亿千瓦,居世界第一。按发电量计算,中国目前的水电开发程度不到30%,仍有较大的开发潜力。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的目标,一半以上需要依靠水电来完成。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安置的前提下,中国将积极发展水电,把水电开发与促进当地就业和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开发一方资源,发展一方经济,改善一方环境,造福一方百姓”。完善水电移民安置政策,健全利益共享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已建水电站的生态保护措施,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生态环境效益。做好水电开发流域规划,加快重点流域大型水电站建设,因地制宜开发中小河流水能资源,科学规划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到2015年,中国水电装机容量将达到2.9亿千瓦。 ——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核电是一种清洁、高效、优质的现代能源。发展核电对优化能源结构、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中国核电发电量仅占总发电量的1.8%,远远低于14%的世界平均水平。核安全是核电发展的生命线。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中国对境内核电厂开展了全面、严格的综合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表明,中国核电安全是有保障的,在运核电机组20年来从未发生过2级及以上核安全事件(事故),主要运行参数好于世界平均值,部分指标进入国际先进行列或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继续坚持科学理性的核安全理念,把“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落实到核电规划、选址、研发、设计、建造、运营、退役等全过程。制定和完善核电法规体系。健全和优化核电安全管理机制,从严设置准入门槛,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核电监管体系,加强在建及运行核电厂的安全监督检查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国家核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能力。加大核电科技创新投入,推广应用先进核电技术,提高核电装备水平,重视核电人才培养。到2015年,中国运行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4000万千瓦。 ——有效发展风电。风电是现阶段最具规模化开发和市场化利用条件的非水可再生能源。中国是世界上风电发展最快的国家,“十二五”时期,坚持集中开发与分散发展并举,优化风电开发布局。有序推进西北、华北、东北风能资源丰富地区风电建设,加快分散风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稳步发展海上风电。完善风电设备标准和产业监测体系。鼓励风电设备企业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加快风电产业技术升级。通过加强电网建设、改进电网调度水平、提高风电设备性能、加强风电预测预报等途径,提高电力系统消纳风电的能力。到2015年,中国风电装机将突破1亿千瓦,其中海上风电装机达到500万千瓦。 ——积极利用太阳能。中国太阳能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十二五”时期,中国坚持集中开发与分布式利用相结合,推进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在青海、新疆、甘肃、内蒙古等太阳能资源丰富、具有荒漠和闲散土地资源的地区,以增加当地电力供应为目的,建设大型并网光伏电站和太阳能热发电项目。鼓励在中东部地区建设与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加大太阳能热水器普及力度,鼓励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太阳能采暖和制冷、太阳能中高温工业应用。在农村、边疆和小城镇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和太阳房。到2015年,中国将建成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21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集热面积达到4亿平方米。 ——开发利用生物质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中国坚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有序发展”的原则,发展生物质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在粮棉主产区,有序发展以农作物秸秆、粮食加工剩余物和蔗渣等为燃料的生物质发电。在林木资源丰富地区,适度发展林木生物质发电。发展城市垃圾焚烧和填埋气发电。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沼气等生物质供气工程。因地制宜建设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基地。发展生物柴油,开展纤维素乙醇产业示范。在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前提下,推广地热能高效利用技术。加强对潮汐能、波浪能、干热岩发电等开发利用技术的跟踪和研发。 ——促进清洁能源分布式利用。中国坚持“自用为主、富余上网、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的原则,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在能源负荷中心,加快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以城市、工业园区等能源消费中心为重点,大力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因地制宜在农村、林区、海岛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建设。制定分布式能源标准,完善分布式能源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和政策,努力实现分布式发电直供及无歧视、无障碍接入电网。“十二五”期间建设1000个左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以及10个左右各类典型特征的分布式能源示范区域。 五、推动化石能源清洁发展 从世界范围看,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仍将是能源供应的主体,中国也不例外。中国统筹化石能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加快建设先进生产能力,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动化石能源清洁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节能减排。 ——安全高效开发煤炭。中国煤炭工业坚持科学布局、集约开发、安全生产、高效利用、保护环境的发展方针。按照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发展西部的原则,推进陕北、黄陇、神东等14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实施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优先建设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和特大型矿井。实施煤矿升级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提高采煤机械化程度和安全生产水平。大力发展矿区循环经济,加大煤炭洗选比重,合理开发煤炭共伴生资源。按照能源密集、技术密集、资金密集、长产业链、高附加值的发展导向,有序建设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工程。鼓励建设低热值煤炭清洁利用和加工转化项目。加强煤炭矿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做好采煤沉陷区和影响区的生态综合治理、土地复垦等工作。 ——清洁高效发展火电。中国坚持低碳、清洁、高效的原则,大力发展绿色火电。鼓励煤电一体化开发,稳步推进大型煤电基地建设。积极应用超临界、超超临界等先进发电技术,建设清洁高效燃煤机组和节能环保电厂。继续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严格控制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新建煤电机组同步安装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加快既有电厂烟气除尘、脱硫、脱硝改造。鼓励在大中型城市和工业园区等热负荷集中的地区建设热电联产机组。在条件适宜的地区,合理建设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机组,积极推广天然气热电冷联供。严格控制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新增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之外的燃煤机组。加强火电厂节水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以及碳捕捉与利用封存等技术应用示范项目。 ——加大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中国将继续实行油气并举的方针,稳定东部、加快西部、发展南方、开拓海域。推进原油增储稳产,稳步推进塔里木盆地、鄂尔多斯盆地等重点石油规模生产区勘探开发。加强老油田稳产改造,提高采收率。加快天然气发展,加大中西部地区主力气田产能建设,抓好主力气田增产,推进海上油气田勘探开发,逐步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优化炼油工业布局,建设若干大型炼化基地,形成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炼油集聚区,实现上下游一体化、炼油化工一体化、炼油储备一体化集约发展。 ——积极推进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加快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是增强中国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中国将加快煤层气勘探开发,增加探明地质储量,推进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等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快页岩气勘探开发,优选一批页岩气远景区和有利目标区。加快攻克页岩气勘探开发核心技术,建立页岩气勘探开发新机制,落实产业鼓励政策,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实现到2015年全国产量达到65亿立方米的总体目标,为页岩气未来的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加大页岩油、油砂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 ——加强能源储运设施建设。综合考虑目标市场,产业布局调整,煤电、风电、核电、天然气发电、抽水蓄能等电源点建设和进口能源,以及资源地的水和生态环境承载力等因素,统筹谋划能源输送通道建设。加快既有铁路干线扩能改造和新建铁路煤运通道建设,提高煤炭跨区运输能力,建设配套港口码头。进一步扩大西电东送、北电南送规模,完善区域主干电网,发展特高压等先进输电技术,提高电网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加强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提高油气管输比例,完善区域运输网络,建设沿海大型油气接卸站。严格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律法规,确保油气管道安全运行。统筹资源储备和国家储备、商业储备,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原油、成品油、天然气和煤炭储备体系。提高天然气调峰能力。建立健全煤炭调峰储备。 六、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能源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统筹城乡能源协调发展,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广大农村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用能条件,提高能源基本服务均等化水平,让能源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体人民。 ——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增加财政投入,通过扩大电网覆盖面和发展分散式可再生能源,着力解决西藏、新疆、青海、云南、四川、内蒙古等省区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在无电人口集中地区,建立并完善承担社会公共服务功能的电力普遍服务体系。2015年前基本解决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 ——大力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对改善农村民生,发展现代农业意义重大。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能源管理和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用电条件,建设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大力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开展绿色能源示范工程,到2015年建成200个绿色能源示范县、1000个太阳能示范村。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加强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 ——加强边疆地区能源建设。改革开放以来,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进步,用能状况得到较大改善,但与中东部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国家对边疆地区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这些地区能源基础设施和民生能源工程建设,积极支持西藏、新疆跨越式发展。加快推进西藏、新疆和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电网建设,扩大电网覆盖面,提高供电可靠性。制定和实施西藏能源发展规划,加大电力援藏资金支持,“十二五”期间直接援助资金将超过9亿元人民币。加快“气化南疆”、“气化北疆”等民生能源工程,继续加强新疆与西北电网联网工程建设,推进“疆电外送”能源大通道建设,尽快将新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在偏远农牧区建设一批太阳能发电、风光互补电站等新能源设施,提高农牧民生活质量。 ——改善城镇居民生活用能条件。加强城镇电网改造和升级,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做好电力供应保障,优先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加快发展天然气,建设和完善城市供气管网,让更多的居民用上天然气。在北方采暖城市,因地制宜发展热电联产机组,进一步改善居民供暖条件。 七、加快推进能源科技进步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能源科技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能源科技进步在促进节能减排、优化能源结构、保证能源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能源科技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自主创新的基础比较薄弱,核心和关键技术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一些关键技术和装备依赖于国外引进。中国将更加重视科技创新,加快建设和完善适合中国特点的、产学研一体化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2011年,中国发布《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这一首部能源科技专项规划,确定了勘探与开采、加工与转化、发电与输配电、新能源等四大重点技术领域,全面部署建设“重大技术研究、重大技术装备、重大示范工程及技术创新平台”四位一体的国家能源科技创新体系。 ——加强能源科学技术研发。在地质、材料、环境、能源动力和信息与控制等基础科学领域,超前部署一批对能源发展具有战略先导性作用的前沿技术攻关项目,争取在能源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取得突破。依托行业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以应用为导向,鼓励开展煤矿高效集约开采、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高效清洁发电、海上风电、太阳能热发电、先进油气储运、大容量高效率远距离输电等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继续实施“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两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关键技术创新,增强能源领域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推进能源装备技术进步。依托重大技术装备工程,加强技术攻关,完善综合配套,建立健全能源装备标准、检测和认证体系,提高重大能源装备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能力。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重点推进大功率高参数超超临界机组、燃气轮机、三代核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等关键设备技术进步,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加强对能源装备产业的规划引导,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实施重大科技示范工程。围绕能源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在大型先进压水堆、高温气冷堆、煤层气开发利用、页岩气勘探开发、煤炭深加工、储能、智能电网等领域,加大资金、技术、政策支持力度,建设重大示范工程,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完善能源技术创新体系。依托大型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在煤炭资源勘探、煤层气开发利用、页岩气勘探开发、海洋工程装备、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设备、智能电网技术、先进核反应堆技术等领域,继续建设一批国家能源技术创新平台,加强自主研发和核心技术攻关。完善国家对技术创新平台的支持政策体系。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做好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引导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科研力量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更好地实现产学研有机结合。完善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建立和完善能源创新人才的培养体系和激励机制。 八、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改革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中国将坚定地推进能源领域改革,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加快构建有利于能源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改善能源发展环境,推进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加快能源法制建设。完善能源法律制度,为规范能源市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能源安全提供法律保障。中国高度重视并继续积极推进能源法律制度建设,目前正在研究论证制定能源法以及石油储备、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核电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法规,修改完善《煤炭法》、《电力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推进石油天然气、原子能等领域的立法工作。 ——完善市场体制机制。中国积极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凡是列入国家能源规划的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均向民间资本开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石油和天然气管网建设、电力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发展煤炭加工转化和炼油产业,继续支持民间资本全面进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加强和规范煤炭勘探开发权管理,逐步取消重点合同煤和市场煤价格双轨制,完善煤炭与煤层气协调发展机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输配分开试点。积极推进电价改革,逐步形成发电和售电价格由市场决定、输配电价由政府制定的价格机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探索建立可再生能源配额交易等制度。成功实施成品油价税费联动改革,运用税收手段合理引导能源消费。不断完善理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完善能源市场体系,发展现货、长期合约、期货等交易形式。 ——加强能源行业管理。提高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促进能源行业科学发展,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必须加强能源行业管理。重视能源发展的战略谋划和宏观调控,综合运用规划、政策、标准等手段实施行业管理。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干预,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建立公开、公平、科学、有效的监管体系。加强能源统计预测管理,健全能源统计、监测和预测预警体系。 九、加强能源国际合作 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繁荣需要中国。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中国在能源发展方面与世界联系日益紧密。中国的能源发展,不仅保障了本国经济社会发展,也为维护世界能源安全和保持全球市场稳定作出了贡献。 中国是国际能源合作中负责任的积极参与者。在双边合作方面,中国与美国、欧盟、日本、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巴西、阿根廷、委内瑞拉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能源对话与合作机制,在油气、煤炭、电力、可再生能源、科技装备和能源政策等领域加强对话、交流与合作。在多边合作方面,中国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能源工作组、二十国集团、上海合作组织、世界能源理事会、国际能源论坛等组织和机制的正式成员或重要参与方,是能源宪章的观察员国,与国际能源署、石油输出国组织等机构保持着密切联系。在国际能源合作中,中国既承担着广泛的国际义务,也发挥着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中国在能源领域坚持对外开放,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先后出台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等政策文件。中国鼓励外商以合作的方式,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开展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鼓励投资建设新能源电站、以发电为主的水电站和采用洁净燃烧技术的电站,以及中方控股的核电站。鼓励跨国能源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 中国能源企业遵循平等互惠、互利双赢的原则,积极参与国际能源合作,参与境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能源工程技术服务合作。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开发的能源资源,90%以上都在当地销售,增加了全球能源市场供应,促进了供应渠道的多元化。中国能源企业在对外投资合作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在实现自我发展的同时,积极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国际能源贸易仍将是中国利用国外能源的主要方式。中国将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完善公平贸易政策,开展能源进出口贸易,优化贸易结构。综合运用期货贸易、长协贸易、转口贸易、易货贸易等方式,推进贸易方式多元化。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加强与世界各国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应对国际货币体系、过度投机、垄断经营等因素对能源市场的影响,维护国际能源市场及价格的稳定。 能源问题关系国计民生,关系人类福祉。为了减少能源资源问题带来的纷争和不平等,实现世界经济平稳有序发展,推动经济全球化向着均衡、普惠、共赢的方向发展,需要国际社会树立互利合作、多元发展、协同保障的新能源安全观。为了共同维护全球能源安全,中国主张,国际社会应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作出努力: ——加强对话与交流。加强能源出口国、消费国和中转国之间的对话和交流,是开展能源国际合作的基础。国际社会应进一步密切双多边关系,加强在提高能效、节能环保、能源管理、能源政策等方面的对话交流,完善国际能源市场监测和应急机制,深化在信息交流、人员培训、协调行动等方面的合作。 ——开展能源务实合作。各国应秉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国际能源资源勘探开发互利合作,丰富和完善合作机制与手段,增加全球能源供应,促进供应渠道的多元化。共同稳定大宗能源产品价格,保障各国用能需求,维护能源市场正常秩序。发达国家应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积极向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提供、转移清洁高效能源技术,共同推动全球绿色发展。国际社会应携手努力,帮助最不发达国家消除能源贫困,扩大能源服务,促进可持续发展。 ——共同维护世界能源安全。公平合理的国际能源治理机制是维护世界能源市场稳定的重要条件。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维护能源生产国和输送国,特别是中东等产油国地区的局势稳定,确保国际能源通道安全和畅通,减少地缘政治纷争对全球能源供应的干扰。通过对话与协商的方式,解决重大国际能源问题,不应把能源问题政治化,避免动辄诉诸武力,甚至引发对抗。 结 束 语 能源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和富民强国的重要物质基础。中国将努力解决好能源问题,坚定不移地走能源可持续发展道路。 今后一段时期,中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任务十分艰巨,能源需求还会增加。作为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中国必须立足国内增加能源供给,稳步提高供给能力,满足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对能源的需求。 能源安全是全球性问题,绝大多数国家都不可能离开国际合作而获得能源安全保障。中国能源发展取得的成就,与世界各国友好合作密不可分。中国未来的能源发展更需要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有十几亿人口的中国走能源可持续发展道路,这是人类能源发展史上新的探索和实践。中国过去不曾、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对世界能源安全构成威胁。中国将在平等互惠、互利共赢的原则下,进一步加强与各能源生产国、消费国和国际能源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世界能源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国际能源市场及价格的稳定,确保国际能源通道的安全和畅通,为保障全球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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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书
可变系时空多线矢主人 2012-10-25 11:58
《中国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书 10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书。 能源安全是全球性问题,绝大多数国家都不可能离开国际合作而获得能源安全保障。  能源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和富民强国的重要物质基础。中国将努力解决好能源问题,坚定不移地走能源可持续发展道路。 中国将:积极发展水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有效发展风电。积极利用太阳能。开发利用生物质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促进清洁能源分布式利用。 都是很重要的决策!希望网友们,特别是,与此关系密切的科学工作者,充分珍视,学习、贯彻,研讨、发展。 全文如下:   中国的能源政策   (2012)   (2012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目 录   前 言   一、能源发展现状   二、能源发展政策和目标   三、全面推进能源节约   四、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五、推动化石能源清洁发展   六、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   七、加快推进能源科技进步   八、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九、加强能源国际合作   结束语   前 言   能源是支撑人类文明进步的物质基础,是现代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在中国实现现代化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进程中,能源始终是一个重大战略问题。    20 世纪 70 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能源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形成了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全面发展的能源供应体系,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居民生活用能条件极大改善。能源的发展,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国能源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能源资源禀赋不高,煤炭、石油、天然气人均拥有量较低。能源消费总量近年来增长过快,保障能源供应压力增大。化石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为减少对能源资源的过度消耗,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国不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逐年下降。中国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转变发展方式,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依靠能源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全面提升能源效率,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动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努力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为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实的能源保障,为世界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能源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能源工业快速增长,实现了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全面发展,为保障国民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作出重要贡献。   ——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2011 年,中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 31.8 亿吨标准煤,居世界第一。其中,原煤产量 35.2 亿吨,原油产量稳定在 2 亿吨,成品油产量 2.7 亿吨。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达到 1031 亿立方米。电力装机容量 10.6 亿千瓦,年发电量 4.7 万亿千瓦时。能源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较快。石油管线长度超过 7 万公里 ,天然气主干管线长度达到 4 万公里 。电网基本实现全国互联, 330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 17.9 万公里 。国家石油储备一期项目建成,能源应急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能源节约效果明显。中国大力推进能源节约。 1981 — 2011 年,中国能源消费以年均 5.82 %的增长,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 10 %的增长。 2006 — 2011 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 20.7 %,实现节能 7.1 亿吨标准煤。实施锅炉改造、电机节能、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一系列节能改造工程,主要高耗能产品的综合能耗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不断缩小,新建的有色、建材、石化等重化工业项目能源利用效率基本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 8000 万千瓦,每年可由此节约原煤 6000 多万吨。 2011 年,全国火电供电煤耗较 2006 年降低 37 克 标准煤/千瓦时,降幅达 10 %。   ——非化石能源快速发展。中国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2011 年,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 2.3 亿千瓦,居世界第一。已投运核电机组 15 台、装机容量 1254 万千瓦,在建机组 26 台、装机容量 2924 万千瓦,在建规模居世界首位。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 4700 万千瓦,居世界第一。光伏发电增长强劲,装机容量达到 300 万千瓦。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超过 2 亿平方米 。积极开展沼气、地热能、潮汐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 8 %,每年减排二氧化碳 6 亿吨以上。   ——科技水平迅速提高。建成了比较完善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技术体系,复杂区块勘探开发、提高油气田采收率等技术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 3000 米 深水钻井平台建造成功。千万吨炼油和百万吨乙烯装置实现自主设计和制造。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炭直接液化和煤制烯烃技术取得突破。全国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 60 %以上,井下 600 万吨综采成套装备全面推广。百万千瓦超超临界、大型空冷等大容量高参数机组得到广泛应用, 70 万千瓦水轮机组设计制造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基本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自主设计、建造和运营能力,高温气冷堆、快堆技术研发取得重大突破。 3 兆瓦风电机组批量应用, 6 兆瓦风电机组成功下线。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制造产业链,光伏电池年产量占全球产量的 40 %以上。特高压交直流输电技术和装备制造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用能条件大为改善。积极推进民生能源工程建设,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与 2006 年相比, 2011 年中国人均一次能源消费量达到 2.6 吨标准煤,提高了 31 %;人均天然气消费量 89.6 立方米 ,提高了 110 %;人均用电量 3493 千瓦时,提高了 60 %。建成西气东输一线、二线工程,全国使用天然气人口超过 1.8 亿。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累计投入 5500 多亿元人民币,使农村用电状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青藏联网工程建设成功,结束了西藏电网孤网运行的历史。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解决了 3000 多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在北方高寒地区建设了 7000 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解决了 4000 多万城市人口的供暖问题。   ——环境保护成效突出。中国加快采煤沉陷区治理,建立并完善煤炭开发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 2011 年,原煤入选率达到 52 %,土地复垦率 40 %。加快建设燃煤电厂脱硫、脱硝设施,烟气脱硫机组占全国燃煤机组的比重达到 90 %左右。燃煤机组除尘设施安装率和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 100 %。加大煤层气 ( 煤矿瓦斯 ) 开发利用力度,抽采量达到 114 亿立方米,在全球率先实施了煤层气国家排放标准。五年来,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减排二氧化碳 14.6 亿吨。 ——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能源领域投资主体实现多元化,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煤炭生产和流通基本实现市场化。电力工业实现政企分开、厂网分离,监管体系初步建立。能源价格改革不断深化,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完善。开展了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制定了风电与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制度,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等制度。加强能源法制建设,近年来新修订出台了《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   作为世界第一大能源生产国,中国主要依靠自身力量发展能源,能源自给率始终保持在 90 %左右。中国能源的发展,不仅保障了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也对维护世界能源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今后一段时期,中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需求会继续增长,能源供应保障任务更加艰巨。   ——资源约束矛盾突出。中国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在世界上处于较低水平,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 67 %、 5.4 %和 7.5 %。虽然近年来中国能源消费增长较快,但目前人均能源消费水平还比较低,仅为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来能源消费还将大幅增长,资源约束不断加剧。   ——能源效率有待提高。中国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发展方式有待改进。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不仅远高于发达国家,也高于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能源密集型产业技术落后,第二产业特别是高耗能工业能源消耗比重过高,钢铁、有色、化工、建材四大高耗能行业用能占到全社会用能的 40 %左右。能源效率相对较低,单位增加值能耗较高。   ——环境压力不断增大。化石能源特别是煤炭的大规模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大量耕地被占用和破坏,水资源污染严重,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有害重金属排放量大,臭氧及细颗粒物 (PM2.5) 等污染加剧。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化石能源在中国能源结构中仍占主体地位,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压力日益增大,迫切需要能源绿色转型。   ——能源安全形势严峻。近年来能源对外依存度上升较快,特别是石油对外依存度从本世纪初的 32 %上升至目前的 57 %。石油海上运输安全风险加大,跨境油气管道安全运行问题不容忽视。国际能源市场价格波动增加了保障国内能源供应难度。能源储备规模较小,应急能力相对较弱,能源安全形势严峻。   ——体制机制亟待改革。能源体制机制深层次矛盾不断积累,价格机制尚不完善,行业管理仍较薄弱,能源普遍服务水平亟待提高,体制机制约束已成为促进能源科学发展的严重障碍。   中国能源发展面临的这些问题,是由国际能源竞争格局、中国生产力水平以及所处发展阶段决定的,也与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合理、能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滞后密切相关。中国将大力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努力实现能源与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能源发展政策和目标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维护能源资源长期稳定可持续利用,是中国政府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中国能源必须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安全有保障的发展道路,全面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安全发展。   中国能源政策的基本内容是: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科技创新、深化改革、国际合作、改善民生”的能源发展方针,推进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努力以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节约优先。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努力构建节能型生产消费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生活消费模式转变,加快构建节能型国家和节约型社会。   ——立足国内。立足国内资源优势和发展基础,着力增强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完善能源储备应急体系,合理控制对外依存度,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   ——多元发展。着力提高清洁低碳化石能源和非化石能源比重,大力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积极实施能源科学替代,加快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   ——保护环境。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统筹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积极培育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能源发展模式。   ——科技创新。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依托重点能源工程,推动重大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自主创新,加快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   ——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构建有利于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国际合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大力拓展能源国际合作范围、渠道和方式,提升能源“走出去”和“引进来”水平,推动建立国际能源新秩序,努力实现合作共赢。   ——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和区域能源发展,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尽快消除能源贫困,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用能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到 2015 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11.4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 2010 年降低 16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10 年降低 17 %。   中国政府承诺,到 202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 15 %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40 %— 45 %。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将为实现此目标不懈努力。 三、全面推进能源节约   中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要实现能源资源永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走节约能源的道路。   中国始终把节约能源放在优先位置。早在 20 世纪 80 年代初,国家就提出了“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发展方针。 2006 年,中国政府发布《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2007 年,发布《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全面部署了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实施“十大节能工程”,推动燃煤工业锅炉 ( 窑炉 ) 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形成 3.4 亿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重点企业生产综合能耗等指标大幅下降,节约能源 1.5 亿吨标准煤。“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19.1 %。    2011 年,中国发布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把降低能源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倒逼机制”,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强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以及城乡建设和消费领域用能管理,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优化产业结构。中国坚持把调整产业结构作为节约能源的战略重点。严格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加速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落后产能。加快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加工贸易准入门槛,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改善外贸结构,推动外贸发展从能源和劳动力密集型向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转变。推动服务业大发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加强工业节能。工业用能占到中国能源消费的 70 %以上,工业是节约能源的重点领域。国家制定钢铁、石化、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目录,淘汰落后的工艺、装备和产品,发展节能型、高附加值的产品和装备。建立完善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体系,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组织实施热电联产、工业副产煤气回收利用、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节能产业培育等重点节能工程,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   ——实施建筑节能。国家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推行绿色建筑评级与标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和能效公示制度,建立建筑使用全寿命周期管理制度,严格建筑拆除管理。制定和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实施“节能暖房”工程,改造供热老旧管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和能耗定额管理。   ——推进交通节能。全面推行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合理引导绿色出行。实施世界先进水平的汽车燃料油耗量标准,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加速淘汰老旧汽车、机车、船舶。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绿色物流。提高铁路电气化比重,开展机场、码头、车站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研发与应用,科学规划和建设加气、充电等配套设施。   ——倡导全民节能。加大节能教育与宣传,鼓励引导城乡居民形成绿色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增强全民节约意识。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和规范,发挥政府机关示范带头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开展小区、学校、政府机关、军营和企业的节能行动,努力建立全社会节能的长效机制。推广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推进节能型住宅建设。   四、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推进能源多元清洁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战略举措,也是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中国坚定不移地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到“十二五”末,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 11.4 %,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 30 %。   ——积极发展水电。中国水能资源蕴藏丰富,技术可开发量 5.42 亿千瓦,居世界第一。按发电量计算,中国目前的水电开发程度不到 30 %,仍有较大的开发潜力。实现 202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15 %的目标,一半以上需要依靠水电来完成。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安置的前提下,中国将积极发展水电,把水电开发与促进当地就业和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开发一方资源,发展一方经济,改善一方环境,造福一方百姓”。完善水电移民安置政策,健全利益共享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已建水电站的生态保护措施,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生态环境效益。做好水电开发流域规划,加快重点流域大型水电站建设,因地制宜开发中小河流水能资源,科学规划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到 2015 年,中国水电装机容量将达到 2.9 亿千瓦。   ——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核电是一种清洁、高效、优质的现代能源。发展核电对优化能源结构、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中国核电发电量仅占总发电量的 1.8 %,远远低于 14 %的世界平均水平。核安全是核电发展的生命线。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中国对境内核电厂开展了全面、严格的综合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表明,中国核电安全是有保障的,在运核电机组 20 年来从未发生过 2 级及以上核安全事件 ( 事故 ) ,主要运行参数好于世界平均值,部分指标进入国际先进行列或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继续坚持科学理性的核安全理念,把“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落实到核电规划、选址、研发、设计、建造、运营、退役等全过程。制定和完善核电法规体系。健全和优化核电安全管理机制,从严设置准入门槛,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核电监管体系,加强在建及运行核电厂的安全监督检查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国家核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能力。加大核电科技创新投入,推广应用先进核电技术,提高核电装备水平,重视核电人才培养。到 2015 年,中国运行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 4000 万千瓦。   ——有效发展风电。风电是现阶段最具规模化开发和市场化利用条件的非水可再生能源。中国是世界上风电发展最快的国家,“十二五”时期,坚持集中开发与分散发展并举,优化风电开发布局。有序推进西北、华北、东北风能资源丰富地区风电建设,加快分散风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稳步发展海上风电。完善风电设备标准和产业监测体系。鼓励风电设备企业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加快风电产业技术升级。通过加强电网建设、改进电网调度水平、提高风电设备性能、加强风电预测预报等途径,提高电力系统消纳风电的能力。到 2015 年,中国风电装机将突破 1 亿千瓦,其中海上风电装机达到 500 万千瓦。   ——积极利用太阳能。中国太阳能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十二五”时期,中国坚持集中开发与分布式利用相结合,推进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在青海、新疆、甘肃、内蒙古等太阳能资源丰富、具有荒漠和闲散土地资源的地区,以增加当地电力供应为目的,建设大型并网光伏电站和太阳能热发电项目。鼓励在中东部地区建设与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加大太阳能热水器普及力度,鼓励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太阳能采暖和制冷、太阳能中高温工业应用。在农村、边疆和小城镇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和太阳房。到 2015 年,中国将建成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 2100 万千瓦以上,太阳能集热面积达到 4 亿平方米 。   ——开发利用生物质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中国坚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有序发展”的原则,发展生物质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在粮棉主产区,有序发展以农作物秸秆、粮食加工剩余物和蔗渣等为燃料的生物质发电。在林木资源丰富地区,适度发展林木生物质发电。发展城市垃圾焚烧和填埋气发电。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沼气等生物质供气工程。因地制宜建设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基地。发展生物柴油,开展纤维素乙醇产业示范。在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前提下,推广地热能高效利用技术。加强对潮汐能、波浪能、干热岩发电等开发利用技术的跟踪和研发。   ——促进清洁能源分布式利用。中国坚持“自用为主、富余上网、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的原则,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在能源负荷中心,加快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以城市、工业园区等能源消费中心为重点,大力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因地制宜在农村、林区、海岛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建设。制定分布式能源标准,完善分布式能源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和政策,努力实现分布式发电直供及无歧视、无障碍接入电网。“十二五”期间建设 1000 个左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以及 10 个左右各类典型特征的分布式能源示范区域。 五、推动化石能源清洁发展   从世界范围看,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仍将是能源供应的主体,中国也不例外。中国统筹化石能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加快建设先进生产能力,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动化石能源清洁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节能减排。   ——安全高效开发煤炭。中国煤炭工业坚持科学布局、集约开发、安全生产、高效利用、保护环境的发展方针。按照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发展西部的原则,推进陕北、黄陇、神东等 14 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实施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优先建设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和特大型矿井。实施煤矿升级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提高采煤机械化程度和安全生产水平。大力发展矿区循环经济,加大煤炭洗选比重,合理开发煤炭共伴生资源。按照能源密集、技术密集、资金密集、长产业链、高附加值的发展导向,有序建设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工程。鼓励建设低热值煤炭清洁利用和加工转化项目。加强煤炭矿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做好采煤沉陷区和影响区的生态综合治理、土地复垦等工作。   ——清洁高效发展火电。中国坚持低碳、清洁、高效的原则,大力发展绿色火电。鼓励煤电一体化开发,稳步推进大型煤电基地建设。积极应用超临界、超超临界等先进发电技术,建设清洁高效燃煤机组和节能环保电厂。继续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严格控制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新建煤电机组同步安装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加快既有电厂烟气除尘、脱硫、脱硝改造。鼓励在大中型城市和工业园区等热负荷集中的地区建设热电联产机组。在条件适宜的地区,合理建设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机组,积极推广天然气热电冷联供。严格控制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新增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之外的燃煤机组。加强火电厂节水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以及碳捕捉与利用封存等技术应用示范项目。   ——加大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中国将继续实行油气并举的方针,稳定东部、加快西部、发展南方、开拓海域。推进原油增储稳产,稳步推进塔里木盆地、鄂尔多斯盆地等重点石油规模生产区勘探开发。加强老油田稳产改造,提高采收率。加快天然气发展,加大中西部地区主力气田产能建设,抓好主力气田增产,推进海上油气田勘探开发,逐步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优化炼油工业布局,建设若干大型炼化基地,形成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炼油集聚区,实现上下游一体化、炼油化工一体化、炼油储备一体化集约发展。   ——积极推进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加快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是增强中国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中国将加快煤层气勘探开发,增加探明地质储量,推进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等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快页岩气勘探开发,优选一批页岩气远景区和有利目标区。加快攻克页岩气勘探开发核心技术,建立页岩气勘探开发新机制,落实产业鼓励政策,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实现到 2015 年全国产量达到 65 亿立方米的总体目标,为页岩气未来的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加大页岩油、油砂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   ——加强能源储运设施建设。综合考虑目标市场,产业布局调整,煤电、风电、核电、天然气发电、抽水蓄能等电源点建设和进口能源,以及资源地的水和生态环境承载力等因素,统筹谋划能源输送通道建设。加快既有铁路干线扩能改造和新建铁路煤运通道建设,提高煤炭跨区运输能力,建设配套港口码头。进一步扩大西电东送、北电南送规模,完善区域主干电网,发展特高压等先进输电技术,提高电网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加强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提高油气管输比例,完善区域运输网络,建设沿海大型油气接卸站。严格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律法规,确保油气管道安全运行。统筹资源储备和国家储备、商业储备,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原油、成品油、天然气和煤炭储备体系。提高天然气调峰能力。建立健全煤炭调峰储备。   六、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能源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统筹城乡能源协调发展,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广大农村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用能条件,提高能源基本服务均等化水平,让能源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体人民。   ——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增加财政投入,通过扩大电网覆盖面和发展分散式可再生能源,着力解决西藏、新疆、青海、云南、四川、内蒙古等省区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在无电人口集中地区,建立并完善承担社会公共服务功能的电力普遍服务体系。 2015 年前基本解决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   ——大力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对改善农村民生,发展现代农业意义重大。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能源管理和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用电条件,建设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大力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开展绿色能源示范工程,到 2015 年建成 200 个绿色能源示范县、 1000 个太阳能示范村。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加强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   ——加强边疆地区能源建设。改革开放以来,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进步,用能状况得到较大改善,但与中东部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国家对边疆地区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这些地区能源基础设施和民生能源工程建设,积极支持西藏、新疆跨越式发展。加快推进西藏、新疆和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电网建设,扩大电网覆盖面,提高供电可靠性。制定和实施西藏能源发展规划,加大电力援藏资金支持,“十二五”期间直接援助资金将超过 9 亿元人民币。加快“气化南疆”、“气化北疆”等民生能源工程,继续加强新疆与西北电网联网工程建设,推进“疆电外送”能源大通道建设,尽快将新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在偏远农牧区建设一批太阳能发电、风光互补电站等新能源设施,提高农牧民生活质量。   ——改善城镇居民生活用能条件。加强城镇电网改造和升级,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做好电力供应保障,优先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加快发展天然气,建设和完善城市供气管网,让更多的居民用上天然气。在北方采暖城市,因地制宜发展热电联产机组,进一步改善居民供暖条件。   七、加快推进能源科技进步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能源科技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能源科技进步在促进节能减排、优化能源结构、保证能源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能源科技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自主创新的基础比较薄弱,核心和关键技术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一些关键技术和装备依赖于国外引进。中国将更加重视科技创新,加快建设和完善适合中国特点的、产学研一体化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 2011 年,中国发布《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这一首部能源科技专项规划,确定了勘探与开采、加工与转化、发电与输配电、新能源等四大重点技术领域,全面部署建设“重大技术研究、重大技术装备、重大示范工程及技术创新平台”四位一体的国家能源科技创新体系。   ——加强能源科学技术研发。在地质、材料、环境、能源动力和信息与控制等基础科学领域,超前部署一批对能源发展具有战略先导性作用的前沿技术攻关项目,争取在能源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取得突破。依托行业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以应用为导向,鼓励开展煤矿高效集约开采、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高效清洁发电、海上风电、太阳能热发电、先进油气储运、大容量高效率远距离输电等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继续实施“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两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关键技术创新,增强能源领域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推进能源装备技术进步。依托重大技术装备工程,加强技术攻关,完善综合配套,建立健全能源装备标准、检测和认证体系,提高重大能源装备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能力。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重点推进大功率高参数超超临界机组、燃气轮机、三代核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等关键设备技术进步,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加强对能源装备产业的规划引导,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实施重大科技示范工程。围绕能源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在大型先进压水堆、高温气冷堆、煤层气开发利用、页岩气勘探开发、煤炭深加工、储能、智能电网等领域,加大资金、技术、政策支持力度,建设重大示范工程,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完善能源技术创新体系。依托大型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在煤炭资源勘探、煤层气开发利用、页岩气勘探开发、海洋工程装备、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设备、智能电网技术、先进核反应堆技术等领域,继续建设一批国家能源技术创新平台,加强自主研发和核心技术攻关。完善国家对技术创新平台的支持政策体系。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做好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引导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科研力量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更好地实现产学研有机结合。完善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建立和完善能源创新人才的培养体系和激励机制。 八、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改革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中国将坚定地推进能源领域改革,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加快构建有利于能源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改善能源发展环境,推进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加快能源法制建设。完善能源法律制度,为规范能源市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能源安全提供法律保障。中国高度重视并继续积极推进能源法律制度建设,目前正在研究论证制定能源法以及石油储备、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核电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法规,修改完善《煤炭法》、《电力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推进石油天然气、原子能等领域的立法工作。   ——完善市场体制机制。中国积极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凡是列入国家能源规划的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均向民间资本开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石油和天然气管网建设、电力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发展煤炭加工转化和炼油产业,继续支持民间资本全面进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加强和规范煤炭勘探开发权管理,逐步取消重点合同煤和市场煤价格双轨制,完善煤炭与煤层气协调发展机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输配分开试点。积极推进电价改革,逐步形成发电和售电价格由市场决定、输配电价由政府制定的价格机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探索建立可再生能源配额交易等制度。成功实施成品油价税费联动改革,运用税收手段合理引导能源消费。不断完善理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完善能源市场体系,发展现货、长期合约、期货等交易形式。   ——加强能源行业管理。提高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促进能源行业科学发展,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必须加强能源行业管理。重视能源发展的战略谋划和宏观调控,综合运用规划、政策、标准等手段实施行业管理。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干预,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建立公开、公平、科学、有效的监管体系。加强能源统计预测管理,健全能源统计、监测和预测预警体系。   九、加强能源国际合作   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繁荣需要中国。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中国在能源发展方面与世界联系日益紧密。中国的能源发展,不仅保障了本国经济社会发展,也为维护世界能源安全和保持全球市场稳定作出了贡献。   中国是国际能源合作中负责任的积极参与者。在双边合作方面,中国与美国、欧盟、日本、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巴西、阿根廷、委内瑞拉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能源对话与合作机制,在油气、煤炭、电力、可再生能源、科技装备和能源政策等领域加强对话、交流与合作。在多边合作方面,中国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能源工作组、二十国集团、上海合作组织、世界能源理事会、国际能源论坛等组织和机制的正式成员或重要参与方,是能源宪章的观察员国,与国际能源署、石油输出国组织等机构保持着密切联系。在国际能源合作中,中国既承担着广泛的国际义务,也发挥着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中国在能源领域坚持对外开放,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先后出台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等政策文件。中国鼓励外商以合作的方式,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开展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鼓励投资建设新能源电站、以发电为主的水电站和采用洁净燃烧技术的电站,以及中方控股的核电站。鼓励跨国能源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   中国能源企业遵循平等互惠、互利双赢的原则,积极参与国际能源合作,参与境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能源工程技术服务合作。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开发的能源资源, 90 %以上都在当地销售,增加了全球能源市场供应,促进了供应渠道的多元化。中国能源企业在对外投资合作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在实现自我发展的同时,积极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国际能源贸易仍将是中国利用国外能源的主要方式。中国将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完善公平贸易政策,开展能源进出口贸易,优化贸易结构。综合运用期货贸易、长协贸易、转口贸易、易货贸易等方式,推进贸易方式多元化。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加强与世界各国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应对国际货币体系、过度投机、垄断经营等因素对能源市场的影响,维护国际能源市场及价格的稳定。   能源问题关系国计民生,关系人类福祉。为了减少能源资源问题带来的纷争和不平等,实现世界经济平稳有序发展,推动经济全球化向着均衡、普惠、共赢的方向发展,需要国际社会树立互利合作、多元发展、协同保障的新能源安全观。为了共同维护全球能源安全,中国主张,国际社会应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作出努力:   ——加强对话与交流。加强能源出口国、消费国和中转国之间的对话和交流,是开展能源国际合作的基础。国际社会应进一步密切双多边关系,加强在提高能效、节能环保、能源管理、能源政策等方面的对话交流,完善国际能源市场监测和应急机制,深化在信息交流、人员培训、协调行动等方面的合作。   ——开展能源务实合作。各国应秉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国际能源资源勘探开发互利合作,丰富和完善合作机制与手段,增加全球能源供应,促进供应渠道的多元化。共同稳定大宗能源产品价格,保障各国用能需求,维护能源市场正常秩序。发达国家应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积极向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提供、转移清洁高效能源技术,共同推动全球绿色发展。国际社会应携手努力,帮助最不发达国家消除能源贫困,扩大能源服务,促进可持续发展。   ——共同维护世界能源安全。公平合理的国际能源治理机制是维护世界能源市场稳定的重要条件。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维护能源生产国和输送国,特别是中东等产油国地区的局势稳定,确保国际能源通道安全和畅通,减少地缘政治纷争对全球能源供应的干扰。通过对话与协商的方式,解决重大国际能源问题,不应把能源问题政治化,避免动辄诉诸武力,甚至引发对抗。   结束语   能源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和富民强国的重要物质基础。中国将努力解决好能源问题,坚定不移地走能源可持续发展道路。   今后一段时期,中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任务十分艰巨,能源需求还会增加。作为一个拥有 13 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中国必须立足国内增加能源供给,稳步提高供给能力,满足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对能源的需求。   能源安全是全球性问题,绝大多数国家都不可能离开国际合作而获得能源安全保障。中国能源发展取得的成就,与世界各国友好合作密不可分。中国未来的能源发展更需要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有十几亿人口的中国走能源可持续发展道路,这是人类能源发展史上新的探索和实践。中国过去不曾、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对世界能源安全构成威胁。中国将在平等互惠、互利共赢的原则下,进一步加强与各能源生产国、消费国和国际能源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世界能源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国际能源市场及价格的稳定,确保国际能源通道的安全和畅通,为保障全球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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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LP White Paper: Overview of Our NLP Core Engine》
liwei999 2012-10-23 12:20
《NLP White Paper: Overview of Our NLP Core Engine》
【立委科普:NLP 白皮书】 Quote: NLP is not magic, but the results you can get sometimes seem almost magical. (“NLP 不是魔术,但是,其结果有时几乎就是魔术一般神奇。”) 引自: http://www.confidencenow.com/nlp-seduction.htm 【立委按】 作为老兵,常常需要做行业概览(NLP Overview)之类的演讲,有时作为新人训练计划( orientation)的一部分, 也有时是应朋友之邀去别处讲,为行业间交流的座谈形式。NLP 是做了一辈子,琢磨了一辈子的事儿,照林彪元帅的话说就是, 已经“融化在血液里,落实在行动上”了。 所以我从来就当是唠家常。走马谈花,把茶话桑麻,兴之所至, 有时也穿插一些掌故,说过就完,烟消云散。 可今年的一次演讲,有有心人细心记录在案(caught on tape),整理成了文档。虽然这次演讲枯燥一些( 去年一次出外座谈,就精彩多了,现场气氛热络,笑声不断), 也是赶上哪趟算哪趟,分享如下,未几对新人有益。隐去敏感内容, 这篇英语“科普”大体相当于我领导研发的系统的白皮书( white paper)吧。顺便预告一下,手头正在撰写姐妹篇【立委科普: NLP 联络图】, 力求分层次对NLP及其相关领域做一个鸟瞰式全面介绍, 敬请留意。 Overview of 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 (NLP) Core Engine 【This document provides a text version of Dr. Wei Li's overview of NLP, presented on August 8, 2012.】 At a high level, our NLP core engine reads sentences and extracts insights to support our products. The link between the products and the core engine is the storage system. Today’s topic is on the workings of the NLP core engine. System Overview Our NLP core engine is a two-component system. The first component is a parser, with the dependency tree structure as output, representing the system’s understanding of each sentence. This component outputs a system-internal, linguistic representation, much like diagramming taught in grammar school. This part of the system takes a sentence and “draws a tree of it.” The system parses language in a number of passes (modules), starting from a shallow level and moving on to a deep level. The second component is an extractor, sitting on top of the parser and outputs a table (or frame) that directly meets the needs of products. This is where extraction rules, based on sub-tree matching, work, including our sentiment extraction component for social media customer insights. Dependency Tree Structure and Frames An insight extractor of our system is defined by frames. A frame is a table or template that defines the name of each column (often called event roles) for the target information (or insights). The purpose of the extraction component is to fill in the blanks of the frame and use such extracted information to support a product. Each product is supported by different insight types, which are defined in the frame. To build a frame, Product Management determines what customers need and what output they want from processing sentences and uses the output information to formulate frame definitions. The NLP team takes the product-side requirements, does a feasibility study, and starts the system development, including rules (in a formalism equivalent to an extended version of cascaded finite state mechanism ), lexicons and procedures (including machine learning for classification/clustering ), based on a development corpus, to move the project forward. The frames for objective events define things like who did what when and where etc with a specific domain or use scenario in mind. The frames for sentiments or subjective evaluations contain information first to determine whether a comment is positive or negative (or neutral, in a process called sentiment classification). It also defines additional, more detailed columns on who made the comment on what to what degree (passion intensity) in which aspects (details) and why . It distinguishes an insight that is objective (for example, “cost-effective” or “expensive”) from subjective insight (for example, terrific, “ugly” or “awful”). The type of insight extraction is based on the first component of linguistic processing (parsing). More specifically, the insight extraction is realized by sub-tree matching rule in extraction grammars. In this example: Apple launched iPhone 4s last month The parser first decodes the linguistic tree structure, determining that the logical subject (actor) is “Apple,” the action is “launch,” the logical object (undergoer) is “iPhone 4s,” and “last month” is an adverbial. The system extracts these types of phrases to fill in the linguistic tree structure as follows. Based on the above linguistic analysis, the second component extracts a product launch event as shown below: Product-Launch Frame Company=Apple Pred =launched Product =iPhone 4s When=last month How Systems Answer Questions We can also look at our syst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ow it addresses users information needs, in particular, how it answers questions in our mind. There are two major systems for getting feedback to satisfy users’ information needs. Traditional systems, like search engines. A user enters a query into a search engine and gets documents or URLs related to query keywords. This system satisfies some needs, but there is too much information and what you want to know might be buried deep in the data. NLP-based systems, which can answer users’ questions. All our products can be regarded as special types of “question-answering systems.” The system reads everything, sentence by sentence. If it has a target hit, it can pull out answers from the index to the specified types of questions. Technology for answering factoid questions, such as when (time), where (location), who (person) is fairly mature. The when-question, for example, is easy to answer because time is almost always expressed in standard formats. The most challenging questions to answer are “how” and “why.” There is consensus in the question answering community on this. To answer “how” questions, you might need a recipe, a procedure, or a long list of drug names. To answer “why,” the system needs to find motivation behind sentiment or motive behind behavior. Our products are high-end systems that are actually designed to answer “how” and “why” questions in addition to sentiments. For example, if you enter “heart attack” into our system, you get a full solution package organized into sections that includes a list of procedures, a list of drugs, a list of operations, the names of doctors and professionals, etc. Our consumer insight product classify sentiments, otherwise known as “thumbs-up” and “thumbs-down” classification, just like what our competitors do. But we do much more fined-grained and much deeper, and still scale up. Not only can it tell you what percentage, what ratio, how intensively people like or dislike a product, it also provides answers for why people like or dislike a product or a feature of a product. This is important: knowing how popular a brand is only gives a global view of customer sentiments, but such coarse-grained sentiments by themselves are not insightful: the actionable insights in the sentiment world need to answer why questions. Why do customers like or dislike a product feature? Systems that can answer such questions provide invaluable actionable insights to businesses. For example, it is much more insightful to know that consumers love the online speed of iPhone 4s but are very annoyed by the lack of support to flash. This is an actionable insight, one that a company could use to redirect resources to address issues or drive a product’s development. Extraction of such insights is enabled by our deep NLP, as a competitive advantage to traditional classification and clustering algorithms, practiced by almost all the competitions who claim to do sentiments. QA Q: How do you handle sarcasm? A: Sarcasm is tough. It is a challenge to all the systems, us included. We have made some tangible progress and implemented some patterns of sarcasm in our system. But overall, it is a really difficult phenomenon of natural language. So far in the community, there is only limited research in the lab, far from being practical. People might say “no” when they mean “yes,” using a “zig-zag” way to express their emotions. It’s difficult enough for humans to understand these things and much more difficult for a machine. The good news is that sarcasm is not that common overall, assuming that we are considering a large amount of real-life data. There are benchmarks in literature about what percentage of sarcastic data occurs in real-life language corpora. Fortunately, only a small fraction of the data might be related to sarcasm, often not making a statistical impact on data quality, whether or not it is captured. Not all types of sarcasm are intractable. our products can capture common patterns of sarcasm fairly well. Our first target is sarcasm with fairly clear linguistic patterns, such as when people combine “thank you” (a positive emotion) with a negative behavior: “Thank you for hurting my feelings.” Our system recognizes and captures this contradictory pattern as sarcasm. “Thank you,” in this context, would not be presented as a positive insight. Q: Do you take things only in context (within a sentence, phrase, or word) or consider a larger context? A: Do we do anything beyond the sentence boundary to make our insights more coherent to users? Yes, to some extent, and more work is in progress. The index contains all local insights, broken down into “local” pieces. If we don’t put data into the index piece by piece, users can’t “drill down.” Drill-down is a necessary feature in products so the users can verify the insight sources (where exactly the insight is extracted from) and may choose to dive into a particular source. After our application retrieves data from the index, it performs a “massaging” phase that occurs between retrieving the data storage and displaying it. This massaging phase introduces context beyond sentence and document boundaries. For example, “acronym association” identifies all of the numerous names used to refer to an entity (such as “IBM” versus “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 Corp”). This context-based acronym association capability is used as an anchoring point for merging the related insights. We have also developed co-reference capability to associate, for example, the pronoun “it” with the entity (such as iPhone) it refers to. This phase also includes merging of phrases from local insights. For example, “cost-ineffective” is a synonym of “expensive.” The app merges these local insights before presenting them to the users. Co ncluding Remarks on Language Technology and its Applications NLP has been confined to labs for decades since beginning machine translation research in the early 1950s and up until the last decade. Until only a few years ago, NLP in applications had experienced only limited success. While it is moving very fast, NLP has not yet reached its prime time yet in the industry. However, this technology is maturing and starting to show clear signs of serving as an enabling technology that can revolutionize how humans access information. We are already beyond the point of having to prove its value, the proof-of-concept stage. It just works, and we want to make it work better and more effectively. In the IT sector, more and more applications using NLP are expected to go live, ranging from social media, big data processing to intelligent assistants (e.g., Siri-like features) in mobile platforms. We are in a an exciting race towards making the language technology work in large-scale, real-life systems. 【相关篇什】 《 OVERVIEW OF 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 (1/5) by Wei》 【 立委科普:从产业角度说说NLP这个行当 】 【 立委科普: NLP 联络图 】 (姐妹篇) 【置顶:立委科学网博客NLP博文一览(定期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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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国司法改革白皮书
liuxuxia126 2012-10-9 12:37
发表时间   2012年10月9日 发表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目录   前 言   一、司法制度和改革进程   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加强人权保障   四、提高司法能力   五、践行司法为民   结束语 前 言   司法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坚持从国情出发,在承继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优秀成果、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了社会公正,为人类法治文明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的司法制度总体上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符合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和民众司法需求的日益增长,中国司法制度迫切需要改革、完善和发展。   近些年来,中国积极、稳妥、务实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人权保障、提高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扩大司法民主,推行司法公开,保证司法公正,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司法制度和改革进程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开启了中国司法制度建设的新纪元。1949年9月颁布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奠定了新中国的法制基石。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法令,规定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和基本职能,确立了合议制度、辩护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法律监督制度、人民调解制度,形成了中国司法制度的基本体系。   20世纪50年代后期以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1966—1976年)十年动乱期间,中国司法制度一度遭到严重破坏。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后,中国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恢复重建了司法制度,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基本法律。20世纪90年代,中国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伴随着社会进步和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国司法制度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   (一)中国司法制度的基本特点   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中国的国体和政体决定了司法权来自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国家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开展民事、行政执行和国家赔偿等执法活动。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在诉讼活动中,实行审判公开、合议、回避、人民陪审员、辩护、两审终审等制度。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国家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行使权力情况接受人大监督,并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的监督。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实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二)中国司法改革的目标、原则和进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显著增强,司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司法工作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行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中存在的不完善、不适应问题日益凸显,需要在改革中逐步完善和发展。   中国司法改革的根本目标是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强可靠的司法保障。   中国司法改革始终坚持从国情出发,既博采众长、又不照抄照搬,既与时俱进、又不盲目冒进;坚持群众路线,充分体现人民的意愿,着眼于解决民众不满意的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和检验,真正做到改革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惠及人民;坚持依法推进,以宪法和法律规定为依据,凡是与现行法律相冲突的,应在修改法律后实施;坚持统筹协调、总体规划、循序渐进、分步推进。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就开始了以强化庭审功能、扩大审判公开、加强律师辩护、建设职业化法官和检察官队伍等为重点内容的审判方式改革和司法职业化改革。   从2004年开始,中国启动了统一规划部署和组织实施的大规模司法改革,从民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从司法规律和特点出发,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中国司法改革走向整体统筹、有序推进的阶段。   从2008年开始,中国启动了新一轮司法改革,司法改革进入重点深化、系统推进的新阶段。改革从民众司法需求出发,以维护人民共同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解决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加强司法经费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改革任务。目前,本轮司法改革的任务已基本完成,并体现在修订完善的相关法律中。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中国司法改革也将进一步深入推进。 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司法改革的价值取向。中国从完善司法机构设置和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完善诉讼程序、强化司法民主和法律监督方面进行改革,努力提高司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   (一)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司法职权配置的合理与优化,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中国从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障碍出发,加强司法机关内部机构制约,理顺上下级法院、检察院的审判、检察业务关系,规范完善再审程序,建立统一的执行工作体制和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这些改革提高了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能力,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满足民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新要求。   法院实行立案、审判、执行分立。各级人民法院在原有的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的基础上增设立案庭、执行局等机构,立案、审判和执行分别由不同的机构负责,强化内设机构职权行使的相互制约,促进了审判权、执行权的公正行使。   规范发回重审和指定再审。为解决司法实践中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程序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刑事案件,原则上由原审法院以外的其他法院审理。   规范完善统一的民事、行政案件执行工作体制。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的充分有效执行,事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切实保障和司法权威。近年来,各地法院普遍建立了与公安、检察、金融、国土、建设、工商、出入境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的执行联动机制。法院实行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分立。高级、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管理和协调执行工作,必要时实行提级、跨区执行。执行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了执行权运行的内部制约,提高了执行工作的公正和规范化水平,有效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改革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为有效防止错误逮捕,中国对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进行了改革,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这项改革加强了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工作的监督。   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改革前,中国的司法鉴定制度存在着立法不完善、管理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等现象。为解决这些问题,2005年中国的立法机关颁布实施《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确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登记管理制度。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再设立司法鉴定机构;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服务。推行行政管理与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实施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执业制度,提高了鉴定的规范性和中立性。截至2011年底,中国经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有5014家,司法鉴定人52812名。   (二)规范司法行为   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应当落实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体现在每一个司法行为上。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司法人员司法能力存在差异、地方保护主义观念尚未根除等原因,司法裁量权的行使不透明、司法行为不规范等现象依然存在。近年来,中国司法机关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加强案件管理,有力促进了司法行为的规范化。   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为了规范量刑活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明确量刑步骤,细分法定刑幅度,明确量刑情节的量化标准。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提出量刑意见。在法庭审理中,建立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进行调查、辩论。人民法院在刑事裁判文书中说明量刑理由。这些改革进一步规范了量刑裁判权,保障了量刑活动的公开与公正。   建立案例指导制度。2010年,中国的司法机关出台了案例指导制度的相关规定,标志着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得以确立。与英美法系的判例制度不同,中国的案例指导制度是在以成文法为主的法律体系下,运用案例对法律规定的准确理解和适用进行指导的一种制度。近年来,中国司法机关选择法律适用问题比较典型的案例作为指导性案例予以发布,供各级司法人员处理类似案件时参照。案例指导制度促进了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规范行使,加强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   加强对案件办理的管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别成立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和质量管理。截至2012年5月,全国共有近1400家法院设立了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近1600家检察院设立了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公安机关在基层执法机构普遍配备专(兼)职法制员,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司法机关普遍建立了案件管理信息化平台,实行网上办案、监督和考核,提升了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水平。   (三)扩大司法公开   面对社会矛盾多发、案件数量大、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的状况,中国司法机关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   扩大公开的事项和内容。人民法院将审判公开延伸到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各个方面。人民检察院依法充分公开办案程序、复查案件工作规程、诉讼参与人在各诉讼阶段的权利和义务、法律监督结果。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将主要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及警务工作纪律等向社会广泛公开。   丰富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司法公开从各部门分散发布,转变为统一的信息服务窗口集中发布。公开载体从传统的公示栏、报刊、宣传册等,拓展到网站、博客、微博客、即时通讯工具等网络新兴媒介。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及时发布司法信息。   强化公开的效果和保障。加强裁判和检察、公安业务文书的说理和论证,邀请民众、专家参与公开听证、论证过程,开通民意沟通电子邮箱,设立全国统一的举报电话,建立部门负责人接待日,加强司法公开的人力物力保障,确保了司法公开的有序推进和良好效果。   (四)加强司法民主   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和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同样需要发扬民主,确保公正司法。中国积极建立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提供了重要保障。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公众依法直接参与和监督司法的重要方式。2004年中国的立法机关颁布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拓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来源,从社会各阶层、各领域广泛选任,采用在名册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审案件的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除在合议庭中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力,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各级法院还围绕陪审职责开展以审判程序、职业技能、法治理念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   探索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2010年10月,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通过从社会各界选任人民监督员,依照监督程序对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出现的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等情形进行监督与评议。从2003年10月至2011年底,各地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35514件,提出不同意人民检察院原拟定意见的有1653件,其中908件的人民监督员表决意见被人民检察院采纳,占54.93%。   (五)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侦查、审判、执行等司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中国将加强对司法权的监督制约作为改革重点,并推出加强法律监督一系列举措。   加强对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建立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和共享平台,通过审查批捕、受理来信来访、当事人投诉、社会舆论、媒体报道等途径,及时发现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和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线索并依法审查处理。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强化对审查逮捕、延长或者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等环节的监督。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19786件,对侦查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9432件次。   加强对法院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判决、裁定、调解,如认为确有错误,或者发现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司法公正的,检察机关有权采取抗诉或者提出检察建议等监督措施。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并书面回复。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针对近年来看守所、监狱内发生的个别恶性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检察机关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和全国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促进依法文明监管。规范和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推进与监管场所的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完善和落实收押检察、巡视检察等工作机制,加强对监管场所的监督。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的监督,探索建立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开展保外就医、看守所械具和禁闭使用情况专项检察。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建议或者书面意见的,应当将建议书或者书面意见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的监督。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12种渎职行为,可以通过调查核实违法事实、提出纠正违法意见、建议更换办案人员等措施进行监督,依法惩治渎职行为,维护司法廉洁和公正。 三、加强人权保障   加强人权保障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中国的立法机关2004年颁布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中国司法机关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和防范刑讯逼供,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限制适用羁押措施,维护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保障,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健全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制度,完善国家赔偿制度,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努力把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落到实处。   (一)防范和遏制刑讯逼供   完善侦查讯问制度是法治文明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对侦查讯问的有效监督、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中国不断完善法律,防止和遏制个别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出现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现象。   确立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原则。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自愿性。   制定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应当予以排除,并明确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程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发现有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的,都应当予以排除。   完善拘留、逮捕后送押和讯问制度。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侦查人员对被羁押人的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结合司法机关执法信息化建设,在讯问、羁押、庭审、监管场所实行录音录像。全面推行侦查讯问过程录音录像制度,明确规定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讯问过程必须进行录音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   为落实中国宪法规定的辩护权而建立的辩护制度,是中国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制度,体现了国家对生命、自由等人权的尊重。近年来,中国改革和完善辩护制度,改变过去司法实践中“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积极发挥辩护制度保障人权的作用。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获得辩护。中国1979年制定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在法院审判阶段才有权委托辩护人。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就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后有权委托辩护人。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也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为进一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权利,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法律援助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范围,从审判阶段扩大到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并扩大了法律援助对象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未成年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强化证人出庭作证义务。证人出庭对提高庭审质量至关重要。为提高证人出庭率,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证人必须出庭的范围,建立了证人出庭作证补助机制。规定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国家财政予以保障。证人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完善证人保护制度。对一些严重犯罪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不公开证人信息,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方式,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或者其近亲属,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保护等措施。   (三)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案件公正处理至关重要。针对律师在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活动中存在的困难,近年来,中国修改完善法律,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法律保障。   2007年修订的律师法,对律师参与诉讼特别是刑事诉讼应当享有的权利进行了补充和强化。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除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外,不受法律追究。这些举措促进了律师辩护职能的有效行使。2006—2011年期间,全国律师共为2454222件刑事案件提供了辩护,比2001—2005年期间增长了54.16%。   及时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查阅案卷材料和调查取证,直接关系到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辩护职能的发挥。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规定,除极少数案件外,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即可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即可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案卷材料。辩护人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同时规定,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四)限制适用羁押措施   为保障社会公众安全,保障犯罪案件侦查顺利进行,中国法律规定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和非羁押强制措施,并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为进一步规范强制措施的适用,加强对公民权利的保护,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羁押强制措施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细化逮捕条件,严格审批程序。刑事诉讼法明确了作为逮捕条件的社会危险性的具体标准。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犯罪嫌疑人要求当面陈述,或者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这些规定有利于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准确把握逮捕条件,防止错误羁押。   建立对在押人员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被羁押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有关司法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完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措施的解除、变更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羁押措施不当或者法定羁押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撤销、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被羁押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   扩大监视居住的适用,减少羁押。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监视居住定位为减少羁押的替代措施,将符合逮捕条件,但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系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抚养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纳入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   (五)保障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   看守所是中国羁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羁押机构。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是提升看守所文明规范执法水平的重要方面,也是保障人权的现实需要。   中国高度重视改进看守所监管水平,严格防范刑讯逼供和超期羁押,改善羁押和监管条件,改善被羁押人的生活条件,保障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被羁押人送入看守所后七日内每日进行体表检查。被羁押人被提讯前后和提解出所及送返看守所时,严格实行体表检查制度。逐步实行被羁押人床位制,推动看守所医疗服务社会化,使被羁押人患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完善被羁押人投诉和调查机制,建立被羁押人约见民警、看守所负责人和驻所检察官制度,及时受理、调查处理被羁押人投诉、控告。被羁押人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的,看守所书面报告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由其对侦查机关是否及时释放被羁押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进行监督。2008—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通过监督检查,纠正看守所违法羁押5473人。大力打击和防范“牢头狱霸”,在每个监室设置报警装置,在押人员被侵犯时能够及时报警;实行在押人员出看守所谈话和跟踪观察访谈制度,了解看守所有无“牢头狱霸”等违法行为;落实主、协管民警监室管理责任制,对因管理松懈,发生“牢头狱霸”致其他在押人员死亡或重伤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建立特邀监督员巡查监督看守所制度,特邀监督员可以在工作期间采取不事先告知的方式对看守所履行职责、执法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2010年,看守所发生事故数量同比下降31.6%。在全国看守所推行被羁押人视频会见方式,方便家属探视。建立被羁押人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分别管理制度,加强对被羁押人的心理干预。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以管理促教育,寓教育于管理之中,充分体现对被羁押人的人性关怀,帮助其重塑积极向上的人生信念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六)加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保障   中国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惩戒与保护并举的措施,尽最大努力促进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中国的法律明确了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司法人员承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司法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实行分别羁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审判时,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也可以通知其他成年亲属和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或询问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庭审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其宣读。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应当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对犯罪情节轻微,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司法机关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并作为办案的参考。审判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实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除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明确了对未成年人应当适用缓刑的条件,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不构成一般累犯。截至2011年7月,全国已经建立少年法庭2331个。2002—2011年,经过各方努力,中国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基本控制在1%—2%。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下降趋势,未成年罪犯占全部罪犯的比例逐渐减少。   (七)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   中国保留死刑,但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中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并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标准。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规定对审判时已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一般不适用死刑,并建立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制度,为逐步减少死刑适用创造法律和制度条件。   死刑直接关系到公民生命权的剥夺,适用死刑必须慎之又慎。从2007年开始,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的核准权。中国实行死刑第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完善了死刑复核程序,加强死刑复核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确保了办理死刑案件的质量。自2007年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以来,中国死刑适用标准更加统一,判处死刑的案件逐步减少。   (八)完善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制度   改善监狱执法条件,增强教育改造效果。中国努力建设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逐步实现监狱“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改革目标。监狱行政运行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罪犯生活费、狱政设施经费等均列入财政预算,全额保障。监狱建立罪犯劳动报酬制度,实行每周五天劳动教育、一天课堂教育、一天休息的教育改造制度,加强道德、文化、技术教育和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提高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的能力。2008年以来,全国共有126万名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完成扫盲和义务教育课程,5800余人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全国监狱开设各类技术培训班3万余个,服刑人员职业技术获证率达到参加培训总数的75%以上,完成技术革新近14000项,获得发明专利500多项。   开展社区矫正。近年来,中国致力于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从2003年开始进行社区矫正试点,2009年在全国推开,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以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放在社区矫正机构,在社会力量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不良行为,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中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已将社区矫正确立为一项法律制度。截至2012年6月,全国累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05.4万人,解除矫正58.7万人,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的再犯罪率为0.2%左右。   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教育。中国政府关注并帮助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在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对生活困难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对自主创业的刑满释放人员和为其提供就业岗位的企业,落实减免税费政策。据统计,2008—2011年,全国接受社会救济的刑满释放人员数量增加了2.7倍。监狱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的重新犯罪率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   (九)完善国家赔偿制度   中国确立国家赔偿制度,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国家依法予以赔偿。2010年修改的国家赔偿法健全了国家赔偿工作机构,畅通了赔偿请求渠道,扩大了赔偿范围,明确了举证责任,增加了精神损害赔偿,提高了赔偿标准,保障了赔偿金及时支付,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制度。近年来,国家刑事赔偿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赔偿金额从1995年的17.16元人民币,上升到2012年的162.65元人民币。2011年,各级法院审结行政赔偿案件(一审)、刑事赔偿案件、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共计6786件;其中,审结刑事赔偿案件868件,赔偿金额3067余万元人民币,与2009年相比,分别增长16.04%、42.9%。   (十)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近年来,中国积极探索建立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制度,对遭受犯罪行为侵害、无法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境,特别是因遭受严重暴力犯罪侵害,导致严重伤残甚至死亡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由国家给予适当资助。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具体标准和范围,并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与落实法律援助、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相衔接,完善了刑事被害人权益保障体系。2009—2011年,司法机关共向25996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3.5亿余元人民币,提供法律援助11593件。 四、提高司法能力   提高司法能力,是中国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近年来,中国不断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改革经费保障体制,有效提高了司法能力,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实行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中国建立并不断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将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取得律师资格和担任公证员的考试纳入国家司法考试。作为法律职业准入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在规范法律职业人员任职资格、提高司法人员综合素质、推动法律人员职业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02年起,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办一次,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实现了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由分散到统一的转变。到2011年底,全国共有近50万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建立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为提高人民警察的能力素质,国家规定所有在编在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必须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未通过考试的不得执法。2011年,173万余名公安民警参加了首次执法资格考试,其中169万人通过考试。   加强司法人员职业教育培训。为适应时代发展、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中国越来越重视完善司法人员职业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司法能力。目前,中央和省级司法机关设立培训机构,制定培训规划,把培训范围拓展到全体司法人员,确立首任必训、晋升必训以及各类专项培训制度。在培训中,转变传统的以提升学历、传授理论知识为主的培训模式,选择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法官、检察官、警官担任教官,围绕司法工作实践中的重点、难点和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教育培训,不断强化针对性和实用性。近五年来,全国共培训法官150万余人次、检察官75万人次、公安民警600万人次。   加强司法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司法机关结合各自工作特点,普遍制定了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从职业信仰、履职行为、职业纪律、职业作风、职业礼仪、职务外行为等方面,对司法人员道德修养和行为举止提出具体要求。2011年以来,在司法人员中广泛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共同的价值取向。   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在律师中开展以“严格依法、恪守诚信、勤勉尽责、维护正义”为核心内容的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律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律师诚信执业制度,完善律师诚信执业的评价、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广大律师不断增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感,提高律师行业的职业道德水准和公信力。   拓展律师发挥作用的空间。中国借鉴国际上建立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制度的经验,2002年以来,国家推行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试点,为政府决策和公司重大经营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律师(包括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共同发展的律师队伍结构。2007年修订的律师法完善了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允许个人开办律师事务所,形成国资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律师事务所共同发展的格局。截至2011年底,中国有律师事务所1.82万家,与2008年相比,增长31.6%,其中合伙律师事务所1.35万家,国资律师事务所1325家,个人律师事务所3369家;共有律师21.5万人,其中,专职律师占89.6%,兼职律师占4.5%,公司律师、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和军队律师占5.9%。2011年,全国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39.2万家,与2008年相比,增长24.6%;办理诉讼案件231.5万多件,与2008年相比,增长17.7%;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62.5万多件,与2008年相比,增长17%;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近84.5万件,与2008年相比,增长54.5%。   改革完善司法经费保障体制。在2008年启动的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中,明确提出建立“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司法机关经费保障体制。中央和省级政府加大对司法机关的经费投入,确保各级司法机关的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大大提高了基层司法机关的履职能力。司法机关依法收取的诉讼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做到收支脱钩、罚缴分离,遏制因利益驱动而乱收滥罚的现象。国家还制定了司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装备配备指导标准,改善办公、办案条件,提高信息化、科技化水平,为提升司法能力提供扎实的物质保障。 五、践行司法为民   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是中国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中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推进基层司法机构建设,强化司法工作的服务意识,延伸工作平台,完善工作流程,切实为人民群众行使权利提供便利。   (一)加强基层司法机构建设   司法机关办理的绝大部分案件发生在基层,基层司法机构是为民众提供司法服务的第一线平台。各地基层审判、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大力加强基层人民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等派出机构建设,使司法服务更加贴近民众、便利民众。   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人民法庭审理各类案件年均240余万件,占全国法院一审诉讼案件的三分之一。近年来,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各地基层人民法院对其派出的人民法庭进行了恢复、新建和调整,并推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机制,简化立案程序。全国现有人民法庭近万个,覆盖到绝大部分乡镇、街道。同时,在边远乡村设立便民诉讼站、诉讼联系点并选聘诉讼联络员,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巡回审判点,大力推行巡回收案、巡回办案,最大限度服务群众。   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各地基层人民检察院在一些中心乡镇设置检察室等派出机构,接收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开展犯罪预防和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共有派驻检察室2758个,检察联络站、检察工作站等其他形式的机构9622个。   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建设。公安机关以加强派出所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全国现有派出所5万多个、警务室17万多个,实现了对乡镇和街道的全覆盖。警力分布和警务服务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公众,公安机关预防打击犯罪、驾驭社会治安局势、服务群众的能力明显提高。200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立案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伤害等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连续下降,2010年比2009年同比下降9%,2011年同比下降10%。   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近年来,司法所在原有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指导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职能的基础上,新增了实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职能。目前,全国共有司法所4万多个,覆盖到绝大部分乡镇和街道。2004—2011年,全国司法所累计开展纠纷排查284万次,参加调解疑难复杂纠纷4677万件,参与接受刑满释放人员269万多人,指导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2万件。   (二)简化办案程序   近年来,诉讼案件大幅增加,人民法院在对案件性质、繁简程度综合考量的基础上,将案件进行繁简分流,不同案件适用不同的审理程序,使案件性质与审理程序相一致,促进了审判资源配置优化和诉讼效率提高。   扩大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由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扩大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   推进小额诉讼制度改革。为及时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试点法院在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标的金额较小的简单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争议标的金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从立法上肯定了小额诉讼的改革成果。   人民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标的金额不大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调解不成的及时裁判。对这类案件程序简化,诉讼费减半收取,实行一审终审,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审结。   探索行政案件简易程序。人民法院对基本事实清楚、涉及财产金额较小、争议不大的一审行政案件,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实行独任审理,简化诉讼程序,立案之日起45日内结案。   (三)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为应对社会快速发展时期社会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状况,中国立法机关201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构建起符合国情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先行调解、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内容,巩固了司法改革成果。   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方式。中国在全国村(居)委、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以及矛盾高发行业和领域广泛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2011年底,中国有人民调解组织81.1万个,调解员433.6万名。2011年调解纠纷893.5万件,调解成功率96.9%。   发挥行政调解作用。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对职权管辖范围内的行政争议和与职权相关的民事纠纷积极进行调解,使之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合理解决。   发挥司法调解作用。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民事案件,依职权或经当事人申请,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化解纠纷。2011年,全国法院调解民事案件266.5万件,调解撤诉案件174.6万件。人民检察院建立健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由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检察机关再根据调解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注重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社会团体、律师、专家、仲裁机构等的作用,积极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三者之间在程序对接、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对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人民法院尊重其自身规律,并在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方面依法予以支持。   完善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对一些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故意犯罪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四)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国家加快改革和完善诉讼收费制度,2006年出台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在保障正常司法工作秩序、防止滥用诉权的同时,大幅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显著缓解了诉讼难、请律师难等问题。   降低诉讼收费。明确限定诉讼费用交纳范围,人民法院只收取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大幅调整财产、离婚、劳动争议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案件的收费起点和比例、标准,实际收费大大减少。对行政赔偿案件等情形免收案件受理费。对行政案件不论是否涉及财产标的,一律按件收费。   减免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并明确了免交、减交、缓交诉讼费用的情形、程序和比例,保证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够依法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规范律师收费。在扩大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收费范围的同时,对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及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等律师服务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并严格规范律师收费环节和程序,在促进律师业健康发展的同时,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方便当事人诉讼。司法机关普遍建立诉讼服务中心、业务受理接待中心,建立健全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等制度;改进诉讼引导、查询咨询、诉前调解、举报受理等服务;利用信息技术,开通服务热线,探索推行网上预约立案、送达、庭审、查询等便民措施,为公众提供便利的诉讼环境。   (五)开展法律援助   中国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2003年颁布实施《法律援助条例》以来,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者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使越来越多的困难民众通过法律援助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近年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从刑事辩护向就医、就业、就学等民生事项拓展,经济困难标准参照各地生活保障标准,办案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并针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五类特殊群体建立了专项经费保障制度。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3600多个法律援助机构,1.4万名专职法律援助人员、21.5万名律师和7.3万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法律援助地方法规。2009年以来,全国法律援助经费年均增幅为26.8%,2011年达12.8亿元人民币,法律援助工作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提高。   (六)畅通司法机关与社会公众沟通渠道   司法机关高度重视听取民意,积极保障公众对司法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司法机关普遍成立专门机构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并办理与司法工作相关的提案、建议。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群众代表担任特约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特邀咨询员等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并听取意见和建议。设立网站、微博客等平台,建立网络民意表达和民意调查机制,方便与公众沟通交流。通过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举办开放日活动等方式走近公众。 结束语   通过司法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完善。司法改革促进了司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推动了中国司法工作和司法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赢得了公众的认可与支持。   实践不断发展,创新永无止境。司法改革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还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逐步深化。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司法改革的目标,中国将为此继续不懈努力。 1. 《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全文) .新华网 .2012.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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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
黄安年 2012-9-26 07:38
读《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 /2012 年 9 月 26 日 发布 由日本窃占并挑起的主权在我的钓鱼岛事件 , 是近年来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十分关注的。这是中国政府就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基本立场的第一份较为详尽的官方文件。 文件指出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论从历史、地理还是从法理的角度来看,钓鱼岛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日本在 1895 年利用甲午战争窃取钓鱼岛是非法无效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钓鱼岛回归中国。无论日本对钓鱼岛采取任何单方面举措,都不能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长期以来,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时制造事端。 2012 年 9 月 10 日 ,日本政府宣布“购买”钓鱼岛及附属的南小岛、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是对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理的严重践踏。 中国坚决反对和遏制日本采取任何方式侵犯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中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是明确的、一贯的,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意志坚定不移,捍卫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决心毫不动摇。 在叙述了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日本窃取钓鱼岛、美日对钓鱼岛私相授受非法无效、日本主张钓鱼岛主权毫无依据、中国为维护钓鱼岛主权进行坚决斗争后,在结束语中 , 文件说 : “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20 世纪 70 年代,中日在实现邦交正常化和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两国老一辈领导人着眼两国关系大局,就将“钓鱼岛问题放一放,留待以后解决”达成谅解和共识。但近年来,日本不断对钓鱼岛采取单方面举措,特别是对钓鱼岛实施所谓“国有化”,严重侵犯中国主权,背离中日两国老一辈领导人达成的谅解和共识。这不但严重损害了中日关系,也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否定和挑战。中国强烈敦促日本尊重历史和国际法,立即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中国政府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不移的,有信心、有能力捍卫国家主权,维护领土完整。” 这份文件有助于国人和世界各国了解事件真相和我国的严正立场。文件选择在联合国大会开会和野田不知趣地准备在联大提出所谓钓鱼岛也许并非巧合。白皮书只是官方立场的简要概述,这里面有广阔的想象和研究空间。白皮书全文中的彩色字体是笔者所加。 ***************************** 《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全文) 2012 年 09 月 25 日 16:00:30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25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5日发表《 钓鱼岛 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全文如下: 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2012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目 录 前 言 一、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二、日本窃取钓鱼岛 三、美日对钓鱼岛私相授受非法无效 四、日本主张钓鱼岛主权毫无依据 五、中国为维护钓鱼岛主权进行坚决斗争 结束语 前 言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论从历史、地理还是从法理的角度来看,钓鱼岛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日本在 1895 年利用甲午战争窃取钓鱼岛是非法无效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钓鱼岛回归中国。无论日本对钓鱼岛采取任何单方面举措,都不能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长期以来,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时制造事端。 2012 年 9 月 10 日 ,日本政府宣布“购买”钓鱼岛及附属的南小岛、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是对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理的严重践踏。 中国坚决反对和遏制日本采取任何方式侵犯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中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是明确的、一贯的,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意志坚定不移,捍卫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决心毫不动摇。 一、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中国台湾岛的东北部,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分布在东经 123 ° 20 ′- 124 ° 40 ′,北纬 25 ° 40 ′- 26 ° 00 ′之间的海域,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南屿、北屿、飞屿等岛礁组成,总面积约 5.69 平方千米。钓鱼岛位于该海域的最西端,面积约 3.91 平方千米,是该海域面积最大的岛屿,主峰海拔 362 米 。黄尾屿位于钓鱼岛东北约 27 千米 ,面积约 0.91 平方千米,是该海域的第二大岛,最高海拔 117 米 。赤尾屿位于钓鱼岛东北约 110 千米 ,是该海域最东端的岛屿,面积约 0.065 平方千米,最高海拔 75 米 。 ( 一 ) 中国最先发现、命名和利用钓鱼岛 中国古代先民在经营海洋和从事海上渔业的实践中,最早发现钓鱼岛并予以命名。 在中国古代文献中,钓鱼岛又称钓鱼屿、钓鱼台。目前所见最早记载钓鱼岛、赤尾屿等地名的史籍,是成书于 1403 年 ( 明永乐元年 ) 的《顺风相送》。 这表明,早在十四、十五世纪中国就已经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 1372 年 ( 明洪武五年 ) ,琉球国王向明朝朝贡,明太祖遣使前往琉球。至 1866 年 ( 清同治五年 ) 近 500 年间, 明清两代朝廷先后 24 次派遣使臣前往琉球王国册封,钓鱼岛是册封使前往琉球的途经之地,有关钓鱼岛的记载大量出现在中国使臣撰写的报告 中。如, 明朝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 (1534 年 ) 明确记载“过钓 鱼 屿,过黄毛屿,过赤屿,……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 明朝册封使郭汝霖所著《使琉球录》 (1562 年 ) 记载,“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 清朝册封副使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 (1719 年 ) 明确记载,从福建到琉球,经花瓶屿、彭佳屿、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取姑米山 ( 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 ) 、马齿岛,入琉球那霸港”。 1650 年,琉球国相向象贤监修的琉球国第一部正史《中山世鉴》 记载,古米山(亦称姑米山,今久米岛)是琉球的领土,而赤屿(今赤尾屿)及其以西则非琉球领土。 1708 年,琉球学者、紫金大夫程顺则所著《指南广义》记载,姑米山为“琉球西南界上之镇山”。 以上史料清楚记载着钓鱼岛、赤尾屿属于中国,久米岛属于琉球,分界线在赤尾屿和久米岛之间的黑水沟 ( 今冲绳海槽 ) 。 明朝册封副使谢杰所著《琉球录撮要补遗》 (1579 年 ) 记载,“去由沧水入黑水,归由黑水入沧水”。 明朝册封使夏子阳所著《使琉球录》 (1606 年 ) 记载,“水离黑入沧,必是中国之界”。 清朝册封使汪辑所著《使琉球杂录》 (1683 年 ) 记载,赤屿之外的“黑水沟”即是“中外之界”。 清朝册封副使周煌所著《琉球国志略》 (1756 年 ) 记载,琉球“海面西距黑水沟,与闽海界”。 钓鱼岛海域是中国的传统渔场,中国渔民世世代代在该海域从事渔业生产活动。钓鱼岛作为航海标志,在历史上被中国东南沿海民众广泛利用。 ( 二 ) 中国对钓鱼岛实行了长期管辖 早在明朝初期,为防御东南沿海的倭寇,中国就将钓鱼岛列入防区。 1561 年 ( 明嘉靖四十年 ) ,明朝驻防东南沿海的最高将领胡宗宪主持、郑若曾编纂的《筹海图编》一书 ,明确将钓鱼岛等岛屿编入“沿海山沙图”,纳入明朝的海防范围内。 1605 年 ( 明万历三十三年 ) 徐必达等人绘制的《乾坤一统海防全图》及 1621 年 ( 明天启元年 ) 茅元仪绘制的中国海防图《武备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图》 ,也将钓鱼岛等岛屿划入中国海疆之内。 清朝不仅沿袭了明朝的做法,继续将钓鱼岛等岛屿列入中国海防范围内,而且明确将其置于台湾地方政府的行政管辖之下。 清代《台海使槎录》、《台湾府志》等官方文献 详细记载了对钓鱼岛的管辖情况。 1871 年(清同治十年)刊印的陈寿祺等编纂的《重纂福建通志》卷八十六 将钓鱼岛列入海防冲要,隶属台湾府噶玛兰厅 ( 今台湾省宜兰县 ) 管辖。 ( 三 ) 中外地图标绘钓鱼岛属于中国 1579 年(明万历七年)明朝册封使萧崇业所 著《使琉球录》中的“琉球过海图”、 1629 年 ( 明崇祯二年 ) 茅瑞徵撰写的《皇明象胥录》、 1767 年 ( 清乾隆三十二年 ) 绘制的《坤舆全图》、 1863 年 ( 清同治二年 ) 刊行的《皇朝中外一统舆图》等 ,都将钓鱼岛列入中国版图。 日本最早记载钓鱼岛的文献为 1785 年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的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 ,该图将钓鱼岛列在琉球三十六岛之外,并与中国大陆绘成同色,意指钓鱼岛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1809 年法国地理学家皮耶·拉比等绘《东中国海沿岸各国图》,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绘成与台湾岛相同的颜色。 1811 年英国出版的《最新中国地图》、 1859 年美国出版的《柯顿的中国》、 1877 年英国海军编制的《中国东海沿海自香港至辽东湾海图》等地图, 都将钓鱼岛列入中国版图。 二、日本窃取钓鱼岛 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加快对外侵略扩张。 1879 年,日本吞并琉球并改称冲绳县。此后不久,日本便密谋侵占钓鱼岛,并于甲午战争末期将钓鱼岛秘密“编入”版图。随后,日本又迫使中国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包括钓鱼岛在内的所有附属各岛屿。 ( 一 ) 日本密谋窃取钓鱼岛 1884 年,有日本人声称首次登上钓鱼岛,发现该岛为“无人岛”。日本政府随即对钓鱼岛开展秘密调查,并试图侵占。日本上述图谋引起中国的警觉。 1885 年 9 月 6 日 ( 清光绪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 《申报》登载消息:“台湾东北边之海岛,近有日本人悬日旗于其上,大有占据之势。”由于顾忌中国的反应,日本政府未敢轻举妄动。 1885 年 9 月 22 日 冲绳县令在对钓鱼岛进行秘密调查后向内务卿山县有朋密报称,这些无人岛“与《中山传信录》记载的钓鱼台、黄尾屿和赤尾屿应属同一岛屿”,已为清朝册封使船所详悉,并赋以名称,作为赴琉球的航海标识,因此对是否应建立国家标桩心存疑虑,请求给予指示。同年 10 月 9 日,内务卿山县有朋致函外务卿井上馨征求意见。 10 月 21 日 ,井上馨复函山县有朋认为,“此刻若有公然建立国标等举措,必遭清国疑忌,故当前宜仅限于实地调查及详细报告其港湾形状、有无可待日后开发之土地物产等,而建国标及着手开发等,可待他日见机而作”。井上馨还特意强调,“此次调查之事恐均不刊载官报及报纸为宜”。因此,日本政府没有同意冲绳县建立国家标桩的请求。 1890 年 1 月 13 日 ,冲绳县知事又请示内务大臣,称钓鱼岛等岛屿“为无人岛,迄今尚未确定其管辖”,“请求将其划归本县管辖之八重山官署所辖”。 1893 年 11 月 2 日 ,冲绳县知事再次申请建立国标以划入版图。日本政府仍未答复。甲午战争前两个月,即 1894 年 5 月 12 日 ,冲绳县秘密调查钓鱼岛的最终结论是:“自明治十八年( 1885 年)派县警察对该岛进行勘察以来,未再开展进一步调查,故难提供更确切报告。……此外,没有关于该岛之旧时记录文书以及显示属我国领有的文字或口头传说的证据。” 日本外务省编纂的《日本外交文书》明确记载了日本企图窃取钓鱼岛的经过,相关文件清楚地显示,当时日本政府虽然觊觎钓鱼岛,但完全清楚这些岛屿属于中国,不敢轻举妄动。 1894 年 7 月,日本发动甲午战争。同年 11 月底,日本军队占领中国旅顺口,清朝败局已定。在此背景下, 12 月 27 日 ,日本内务大臣野村靖致函外务大臣陆奥宗光,认为“今昔形势已殊”,要求将在钓鱼岛建立国标、纳入版图事提交内阁会议决定。 1895 年 1 月 11 日 ,陆奥宗光回函表示支持。同年 1 月 14 日,日本内阁秘密通过决议,将钓鱼岛“编入”冲绳县管辖。 日本官方文件显示,日本从 1885 年开始调查钓鱼岛到 1895 年正式窃占,始终是秘密进行的,从未公开宣示,因此进一步证明其对钓鱼岛的主权主张不具有国际法规定的效力。 ( 二 ) 钓鱼岛随台湾岛被迫割让给日本 1895 年 4 月 17 日 ,清朝在甲午战争中战败,被迫与日本签署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钓鱼岛等作为台湾“附属岛屿”一并被割让给日本。 1900 年,日本将钓鱼岛改名为“尖阁列岛”。 三、美日对钓鱼岛私相授受非法无效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钓鱼岛回归中国。但 20 世纪 50 年代,美国擅自将钓鱼岛纳入其托管范围, 70 年代美国将钓鱼岛“施政权”“归还”日本。美日对钓鱼岛进行私相授受,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是非法的、无效的,没有也不能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 ( 一 ) “二战”后钓鱼岛归还中国 1941 年 12 月,中国政府正式对日宣战,宣布废除中日之间的一切条约。 1943 年 12 月《开罗宣言》明文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1945 年 7 月《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 1945 年 9 月 2 日 ,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书》中明确接受《波茨坦公告》,并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 1946 年 1 月 29 日 ,《盟军最高司令部训令第 677 号》明确规定了日本施政权所包括的范围是“日本的四个主要岛屿 ( 北海道、本州、九州、四国 ) 及包括对马诸岛、北纬 30 度以北的琉球诸岛的约 1000 个邻近小岛”。 1945 年 10 月 25 日 ,中国战区台湾省对日受降典礼在台北举行,中国政府正式收复台湾。 1972 年 9 月 29 日 ,日本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郑重承诺,充分理解和尊重中方关于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一部分的立场,并坚持《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上述事实表明,依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书》,钓鱼岛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应与台湾一并归还中国。 ( 二 ) 美国非法将钓鱼岛纳入托管范围 1951 年 9 月 8 日 ,美国等一些国家在排除中国的情况下,与日本缔结了“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 ( 简称“旧金山和约” ) ,规定北纬 29 度以南的西南诸岛等交由联合国托管,而美国为唯一施政当局。需要指出的是, 该条约所确定的交由美国托管的西南诸岛并不包括钓鱼岛。 1952 年 2 月 29 日 、 1953 年 12 月 25 日 ,琉球列岛美国民政府先后发布第 68 号令 ( 即《琉球政府章典》 ) 和第 27 号令 ( 即关于“琉球列岛的地理界限”布告 ) , 擅自扩大托管范围,将中国领土钓鱼岛划入其中。此举没有任何 法律依据,中国坚决反对。 ( 三 ) 美日私相授受钓鱼岛“施政权” 1971 年 6 月 17 日 ,美日签署《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协定》 ( 简称“归还冲绳协定” ) ,将琉球群岛和钓鱼岛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 海内外中国人对此同声谴责。同年 12 月 30 日,中国外交部发表严正声明指出:“美、日两国政府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台湾当局对此也表示坚决反对。 面对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强烈反对,美国不得不公开澄清其在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上的立场。 1971 年 10 月,美国政府表示,“把原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 美国既不能给日本增加在他们将这些岛屿施政权移交给我们之前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也不能因为归还给日本施政权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权利。……对此等岛屿的任何争议的要求均为当事者所应彼此解决的事项”。同年 11 月,美国参议院批准“归还冲绳协定”时,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称,尽管美国将该群岛的施政权交还日本,但是在中日双方对群岛对抗性的领土主张中,美国将采取中立立场,不偏向于争端中的任何一方。 四、日本主张钓鱼岛主权毫无依据 1972 年 3 月 8 日 ,日本外务省发表《关于尖阁列岛所有权问题的基本见解》,阐述日本政府对于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的主张:一是钓鱼岛为“无主地”,不包含在《马关条约》规定的由清政府割让给日本的澎湖列岛和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的范围之内。二是钓鱼岛不包含在“旧金山和约”第二条规定的日本所放弃的领土之内,而是包含在该条约第三条规定的作为西南诸岛的一部分被置于美国施政之下,并根据“归还冲绳协定”将施政权“归还”日本的区域内。三是中国没有将钓鱼岛视为台湾的一部分,对“旧金山和约”第三条规定将钓鱼岛置于美国施政区域内从未提出过任何异议。 日本的上述主张严重违背事实,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钓鱼岛属于中国,根本不是“无主地”。在日本人“发现”钓鱼岛之前,中国已经对钓鱼岛实施了长达数百年有效管辖,是钓鱼岛无可争辩的主人。如前所述,日本大量官方文件证明,日本完全清楚钓鱼岛早已归属中国,绝非国际法上的无主地。 日本所谓依据“先占”原则将钓鱼岛作为“无主地”“编入”其版图,是侵占中国领土的非法行为,不具有国际法效力。 无论从地理上还是从中国历史管辖实践看,钓鱼岛一直是中国台湾岛的附属岛屿。日本通过不平等的《马关条约》迫使清朝割让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规定,日本必须无条件归还其窃取的中国领土。上述文件还对日本领土范围作了明确界定,其中根本不包括钓鱼岛。日本试图侵占钓鱼岛,实质是对《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法律文件所确立的战后国际秩序的挑战,严重违背了日本应承担的国际法义务。 美国等国家与日本签订的片面媾和条约“旧金山和约”所规定的托管范围不涵盖钓鱼岛。美国擅自扩大托管范围,非法将中国领土钓鱼岛纳入其中,后将钓鱼岛“施政权”“归还”日本,都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在国际法上没有任何效力。 对于美日上述非法行径,中国政府和人民历来是明确反对的。 五、中国为维护钓鱼岛主权进行坚决斗争 长期以来,中国为维护钓鱼岛的主权进行了坚决斗争。 中国通过外交途径强烈抗议和谴责美日私相授受钓鱼岛。 1951 年 8 月 15 日 ,旧金山会议召开前,中国政府声明:“对日和约的准备、拟制和签订,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加,无论其内容和结果如何,中央人民政府一概认为是非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 1951 年 9 月 18 日 ,中国政府再次声明,强调“旧金山和约”是非法无效的,绝对不能承认。 1971 年,针对美、日两国国会先后批准“归还冲绳协定”的行为,中国外交部严正声明,钓鱼岛等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针对日本侵犯中国钓鱼岛主权的非法行径,中国政府采取积极有力措施,通过发表外交声明、对日严正交涉和向联合国提交反对照会等举措表示抗议,郑重宣示中国的一贯主张和原则立场,坚决捍卫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切实维护中国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中国通过国内立法明确规定钓鱼岛属于中国。 1958 年,中国政府发表领海声明,宣布台湾及其周围各岛属于中国。针对日本自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对钓鱼岛所采取的种种侵权行为,中国于 1992 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时,明确规定“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属于中国领土。 2009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确立了海岛保护开发和管理制度,对海岛名称的确定和发布作了规定,据此,中国于 2012 年 3 月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的标准名称。 2012 年 9 月 10 日 ,中国政府发表声明,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 9 月 13 日 ,中国政府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的坐标表和海图。 中国始终在钓鱼岛海域保持经常性的存在,并进行管辖。中国海监执法船在钓鱼岛海域坚持巡航执法,渔政执法船在钓鱼岛海域进行常态化执法巡航和护渔,维护该海域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中国还通过发布天气和海洋观测预报等,对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实施管理。 一直以来,钓鱼岛问题受到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共同关注。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这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立场。中华民族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问题上有着坚定的决心。两岸同胞在民族大义面前,在共同维护民族利益和尊严方面,是一致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内外广大华侨华人纷纷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维护钓鱼岛领土主权,强烈表达了中华儿女的正义立场,向世界展示了中华民族爱好和平、维护国家主权、捍卫领土完整的决心和意志。 结束语 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20 世纪 70 年代,中日在实现邦交正常化和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两国老一辈领导人着眼两国关系大局,就将“钓鱼岛问题放一放,留待以后解决”达成谅解和共识。但近年来,日本不断对钓鱼岛采取单方面举措,特别是对钓鱼岛实施所谓“国有化”,严重侵犯中国主权,背离中日两国老一辈领导人达成的谅解和共识。这不但严重损害了中日关系,也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否定和挑战。 中国强烈敦促日本尊重历史和国际法,立即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中国政府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不移的,有信心、有能力捍卫国家主权,维护领土完整。 http://news.xinhuanet.com/2012-09/25/c_113202698.htm http://news.xinhuanet.com/2012-09/25/c_113202698_2.htm http://news.xinhuanet.com/2012-09/25/c_113202698_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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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
热度 1 可变系时空多线矢主人 2012-9-25 20:29
《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 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 白皮书指出: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论从历史、地理还是法理的角度来看,钓鱼岛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日本在1895年利用甲午战争窃取钓鱼岛是非法无效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钓鱼岛回归中国。无论日本对钓鱼岛采取任何单方面举措,都不能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 长期以来,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时制造事端。 2012年9月10日,日本政府宣布“购买”钓鱼岛及附属的南小岛、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是对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理的严重践踏。 白皮书强调: 中国坚决反对和遏制日本采取任何方式侵犯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 中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是明确的、一贯的,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意志坚定不移,捍卫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决心毫不动摇。 白皮书全文约7000字,分为7个部分,全面阐释了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日本窃取钓鱼岛、美日对钓鱼岛私相授受非法无效、日本主张钓鱼岛主权毫无依据、中国为维护钓鱼岛主权进行坚决斗争等内容。 白皮书表示: 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中国最先发现、命名和利用钓鱼岛。中国古代先民在经营海洋和从事海上渔业的实践中,最早发现钓鱼岛并予以命名。 中国对钓鱼岛实行了长期管辖。早在明朝初期,为防御东南沿海的倭寇,中国就将钓鱼岛列入防区。清朝不仅沿袭了明朝的做法,继续将钓鱼岛等岛屿列入中国海防范围内,而且明确将其置于台湾地方政府的行政管辖之下。 白皮书还介绍了中国、日本和世界上其他国家地图标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情况。 白皮书详细介绍了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加快对外侵略扩张,逐步密谋侵占钓鱼岛,并于甲午战争后迫使中国割让台湾全岛及包括钓鱼岛在内的所有附属各岛屿的有关史实。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钓鱼岛回归中国。但20世纪50年代,美国擅自将钓鱼岛纳入其托管范围,70年代美国将钓鱼岛“施政权”“归还”日本。“美日对钓鱼岛进行私相授受,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是非法的、无效的,没有也不能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 白皮书还逐条批驳了日本外务省1972年发表的《关于尖阁列岛所有权问题的基本见解》中,阐述日本政府对于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的“主张”,表明:日本的主张“严重违背事实,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白皮书介绍了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为维护钓鱼岛主权进行的坚决斗争。以及近来针对日本侵犯中国钓鱼岛主权的非法行径所采取的一系列有力措施。   白皮书说,20世纪70年代,中日在实现邦交正常化和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两国老一辈领导人着眼两国关系大局,就将“钓鱼岛问题放一放,留待以后解决”达成谅解和共识。 “但近年来,日本不断对钓鱼岛采取单方面举措,特别是对钓鱼岛实施所谓‘国有化’,严重侵犯中国主权,背离中日两国老一辈领导人达成的谅解和共识。这不但严重损害了中日关系,也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否定和挑战。” 白皮书在结尾写道:“中国强烈敦促日本尊重历史和国际法,立即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中国政府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不移的,有信心、有能力捍卫国家主权,维护领土完整。”   25日下午,新华社受权发布白皮书中英文全文,白皮书日文全文同时发表在新华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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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鱼翅消费是愚昧有害的传统文化
热度 2 yangfanman 2012-8-30 10:18
鱼翅消费是愚昧有害的传统文化     作者:龙哥    2012年7月20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以下简称水产协会)主办了一 个“鲨鱼可持续利用会议”。会上抛出观点称“拒食鱼翅是一种资源的极大浪 费”、“不吃是不对的”。会议还决定撰写《中国鲨鱼产业白皮书》。宣称将 “正确应对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不公平指责,提出科学的、公正的、符合客观实际 的鲨鱼产业利用现状及可持续利用建议”。近年来,许多国际组织致力于鲨鱼以 及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中国人也逐渐认识到所谓的鱼翅文化是一种愚昧的传统 糟粕,认识到应该对保护资源负起应有的责任。而水产协会透露出来的信息明显 倾向于其行业利益,为此不惜颠倒黑白、漫天撒谎,演出了一场丑陋、拙劣的利 益闹剧。    谎言之一:“鱼翅消费是中国的传统文化,非但不是对濒危物种的消费,反 而是对废弃资源的有效利用,是中国节俭美德的体现。拒食鱼翅是一种资源的极 大浪费。中国传统的鱼翅消费文化受到了国际社会不公正的评价,给广大消费者 造成了误解,使中国渔业的国际形象受到了损害。”   如果仅指捕捞其它经济鱼类时误捕到的鲨鱼,充分利用其鱼鳍也勉强说得过 去。但事实上,除为了获得鱼翅以外,鲨鱼从来都不是渔业捕捞的目标,人类从 未将鲨鱼作为重要的食物,历史上关于鲨鱼渔获量的信息也极为少见。    鱼翅在中国历来被誉为八珍之一,是由鲨鱼的背鳍、胸鳍、尾鳍加工制成, 主要取材于鲨鱼鳍中的软骨。在亚洲, 特别是华人世界里鱼翅被推崇为具有至尊 地位的滋补佳品,吃鱼翅也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目前得到最多公认的考证是中 国人吃鱼翅源自郑和下西洋,船队水手经常食用当地人丢弃的鲨鱼翅。此后,在 明熹宗的御膳中出现了鱼翅。明朝太监刘若愚所做《明宫史》中所说的鲨鱼筋就 是今天的鱼翅,这是中国人吃鱼翅最早的确切记载。清末出版的《汪穰卿笔记》 记载道:“鱼翅自明以来始为珍品,宴客无之则客以为慢。”由此可见,在清代 鱼翅已经从帝王御膳走向了民间宴席。    鱼翅消费是中国传统文化确实当之无愧,好的传统应该发扬,坏的传统则必 须要摒弃,比如具有悠久历史的缠足和纳妾。搬出传统来做挡箭牌似乎已经成为 一些行业的惯用伎俩,似乎一提传统就意味着正确,就意味着可以无视其他民族 的利益,就可以损害整个人类和地球资源。传统只是一种习俗,是随着文明进步 而不断变化的。现在中国人鱼翅消费的基础是过度的专业捕捞鲨鱼,鱼翅是终极 目的而非废弃资源。鱼翅文化是对海洋资源的野蛮消费,绝不是什么节俭美德。    谎言之二:“目前中国沿海的鲨鱼捕捞都是兼捕所得,不存在专门把鲨鱼作 为主捕鱼的捕捞作业。中国的捕捞业没有专门以鲨鱼为捕捞对象,但由于鲨鱼和 其他鱼类混在一起,从业者在捕捞其他经济鱼类的过程中意外捕获鲨鱼。”    由 于中国海域不是鲨鱼主产区,中国的捕捞业当然不可能将捕捞鲨鱼作为主 业。但是,由于中国庞大的鱼翅消费需求,全球各地的渔民捕鲨取翅获取暴利是 无可辩驳的事实。国际野生救援协会发布报告指出,世界上对鲨鱼鳍的最大需求 来自于亚洲,中国、马来西亚、泰国和印度尼西亚是进口鱼翅数量最多的国家。 联合国粮农组织渔业统计数据库显示,1976-2006年世界鱼翅的交易量呈逐年增 长趋势,1976年为数千吨,2004年已达3万多吨。    捕鲨现在已经成为一个专门的产业,随着捕捞技术的突飞猛进,捕捞效率大 大提高,捕捞的规模也成倍扩张。大量专业捕鲨船追逐着鲨鱼,这种船装有巨大 卷轴的专业捕鲨船叫做延绳钓渔船,可布下长达100公里的钓线,钓线使用的是 鲨鱼牙齿无法切断的金属鱼线,上面装有数千个鱼钩。有些大型捕鲨船一次出海 就可获得数吨甚至数十吨鱼鳍。    虽然中国不是捕鲨大国,但中国是鱼翅消费大国。大多数国家的捕鲨行为都 是为了向中国以及亚洲地区出售鱼翅,比如日本气仙沼市的鲨鱼港,每年捕杀大 量鲨鱼,大部分鱼翅销往香港和上海等地。水产协会无耻地将全球捕鲨业偷换成 中国捕鲨业,妄图以此掩盖正是中国人吃鱼翅才导致滥捕鲨鱼的事实。放眼全球, 以捕鲨为业的渔民数量是相当庞大的,每年大约有7000万条鲨鱼因为它们的鱼鳍 被捕杀。这一行为的目的就是将鱼鳍卖给具有鱼翅文化传统的华人。    谎言之三:“割鳍弃肉的行为根本就不存在,都是骗人的,所谓‘割鳍弃肉’ 的影像画面是数码合成的。从经济上看,渔民卖一套鱼翅收益极为有限,鱼翅源 头价很低,他们没有动力去捕鲨割翅。”    许多渔民会将鲨鱼的鱼鳍割下,然后将鲨鱼抛回大海,这样的鲨鱼只能等待 死亡。因为鲨鱼肉如果不快速冷冻,其中的尿素会分解转化产生臭味甚至毒素, 带回去可能一钱不值。渔民不会用没有价值的鲨鱼躯体占用宝贵的冷库空间。即 便是将鲨鱼整个带回去,到港后鱼翅大约可卖数百元一斤,而鲨鱼肉只能卖几块 钱一斤,这个帐根本无需计算。    2000年底,美国国会通过立法,禁止在美国所有海领域割下鲨鱼的鱼鳍并将 残余尸体抛进大海。2001年12月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禁止切割鲨鱼鱼鳍的法 令》。目前已经通过立法禁止切割鲨鱼鱼鳍的国家还有巴西、哥斯达黎加、南非 和澳大利亚。欧盟也制定了相关规定, 禁止在欧盟海域作业的所有渔民在取下鲨 鱼鳍后,再将鲨鱼扔回海里。这说明割翅弃鱼并非罕见现象。渔船到达渔港后, 鱼翅可以卖出鱼肉数十倍甚至数百倍的价钱,这是确定无疑的事实,是任何人都 无法掩盖的,水产协会的谎言极其低劣。    谎言之四:“鲨鱼肉在欧美国家非常受欢迎,欧美拥有庞大的鱼肉市场,拒 吃鱼翅只会造成鱼鳍的浪费,捕捉量却不会因此而减少。”   而事实并非如此,鲨鱼肉远不如许多海洋鱼类好吃,并且含有较多尿素,所 以鲨鱼肉的经济价值很低。除了非洲的极少数人群外,人类从来就不把鲨鱼作为 蛋白质的主要来源,也从来不存在以获取鲨鱼肉为目的的大规模捕鲨行为。价格 低廉的鲨鱼肉才是渔业捕捞的意外获得。    鱼翅究竟值不值得吃呢?    鱼翅在中国人心目中历来是高级滋补品的代名词,中医认为鱼翅能益气、补 虚、开胃,具有神奇的食疗功效。常吃鱼翅可补五脏、长腰力、益虚痨,然而中 医的胡言乱语至今也没有得到证实。现在比较流行的说法则是鱼翅富含胶原蛋白, 具有极为丰富的营养。中国人普遍对鱼翅的营养价值有一种宗教般的迷信,其实 这是认知上的误区。以现代科学的角度看,鱼翅的营养价值乏善可陈,非但不是 高级滋补品,反而是一种劣质营养的食品。    鱼翅的主要成分是蛋白质,其营养价值即在于此。蛋白质是生命的物质基础, 人体不能缺少蛋白质。氨基酸是蛋白质的基本组成单位,有8种氨基酸人体不能 合成或合成的量不能满足需要,必需从食物中摄取,这些氨基酸就称为必需氨基 酸。衡量一种食品中蛋白质的营养价值主要看其所含必需氨基酸是否完全。鱼翅 中胶原蛋白占90%以上,胶原蛋白不含色氨酸,而色氨酸是必需氨基酸之一,故 胶原蛋白在营养学上属于价值较低的蛋白质。鱼翅中非必需氨基酸占80%,这些 氨基酸人体可以合成,不需要从食物中摄取。所以,鱼翅的营养价值比鸡蛋、牛 奶、肉类都要差,不是优质蛋白质。    也许有人认为,即便鱼翅的营养价值不高,但味道鲜美是无可替代的。实际 上,鱼翅本身只有腥味,味道比鸡鸭鱼肉要差的远,所以鱼翅并不好吃。为了让 鱼翅变得好吃,需经过复杂的烹制工序,达到去腥和赋味这两个目的。烹制时要 用鸡肉、鸭肉、猪肉、干贝、火腿、蟹肉、鲜蘑等许多鲜美食料给鱼翅赋味。即 便如此,鱼翅本身依然是食之无味,味道都留在鱼翅汤中了。美国作家朱丽叶· 埃尔佩森曾说,鱼翅是一小碗吃起来没有味道的透明面条。并说,鱼翅汤是史上 最大的骗局之一。所以,所谓八珍之一的鱼翅并非美味,而是厨师的功夫把鱼翅 变成了美味。如果用同样的烹制工艺,粉丝、土豆一样可以变为美味。    上世纪80年代,鲨鱼不得癌症的说法开始流传,各种从鲨鱼中提取的抗癌制 品盛行一时。1999年,在丹麦开展了一项试验,研究人员给17名乳腺癌晚期患者 服用大量鲨鱼丸,三个月后,15名患者癌症继续恶化,一名患者的脑部长了新的 肿瘤。这个谎言随后被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的科学家彻底戳穿,他们列举 出了40例鲨鱼患肿瘤的例子。2006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最终正式裁定,禁止 宣传鲨鱼软骨制品的抗癌效果,鲨鱼软骨可以治疗癌症的神话就此破灭。    鱼翅不仅营养价值不高,还含大量有毒物质。多项研究结果表明, 由于鲨 鱼处于海洋食物链的顶端,体内积累了大量的汞和铅等有毒元素,对人体危害相 当大。多次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鱼翅水银含量超标,最高的超标达42倍。 水银可能造成男性不育、性功能减退,对孕妇和胎儿危害也很大, 可导致流产、 死胎,还会影响胎儿大脑和神经细胞的生长,患上“先天性水俣病”。表现为幼 儿发育不良,智力低下、畸形等。    美国迈阿密大学的科学家还发现,鲨鱼含有高浓度的β-甲氨基-L-丙氨酸 (BMAA),属于一种神经毒素,可引起神经系统损坏,进而出现肌肉萎缩等一系 列症状,可导致脑退化症和葛雷克氏症。鱼翅加工需要非常繁琐的工序,加工过 程中常用双氧水或硫磺熏蒸进行漂白,残留化学物质的危害也不可忽视。此外, 鱼翅在加工、运输和储藏过程中很容易寄生一些害虫,常见的有毛婪步甲和白腹 皮蠢等,这些害虫会传播多种病菌。    鲨鱼处于海洋食物链的顶端,在海洋中已经游弋了4亿年,对调节下层物种 的种群规模、维护海洋生态平衡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鲨鱼数量锐减会造成难以 预料的影响。鲨鱼可避免其它较小鱼类的过度繁殖,间接保护海洋中的浮游生物, 从而保证有大量氧气的产生。鲨鱼还能剔除其它鱼类中的病残老弱,有助于改善 鱼类的基因及种群的健康发展。如果处于海洋食物链顶端的鲨鱼数量锐减甚至灭 绝,会导致整个海洋生态系统失衡甚至崩溃。而鲨鱼的繁殖能力不强,过度捕杀 必然会将鲨鱼推向灭绝之路。    加拿大研究人员证实,从1986-2000年,大西洋西北海域的鲨鱼数量减了百 分之五十以上,有些品种的鲨鱼已在灭绝的边缘,其中长尾鲨和大白鲨的数量减 了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大青鲨的数量了减少了百分之六十。另有研究表明,在大 西洋大多数种类的鲨鱼在15年内减少了约80%,锤头双髻鲨甚至减少了90%。约 30%的鲨鱼种类正处在濒临灭绝的边缘。    澳大利亚达尔文市曾没收了300多艘专门捕捞鲨鱼的印尼渔船,并在印尼电 视台播放焚烧这些渔船的画面,但是仍然未能杜绝捕鲨行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 国际贸易公约(CITES)第十五届缔约国大会上,鲨鱼保护提案被否决,中国正式投 了反对票。中国代表团认为CITES不是讨论这个问题的平台。海洋学家伊丽莎白 格里芬尖锐地指出,中国反对保护鲨鱼,部分原因是鱼翅羹在中国饮食传统中的 神圣地位。    在中国的饮食文化中,鱼翅的地位至今难以撼动,吃鱼翅已经成为显示身份 和地位的炫富方式。美国《时代》周刊曾有文章指出:“翅羹......体现了东亚 文化中热情好客和维护面子的复杂观念。”中国——欧盟生物多样性项目首席技 术专家斯白克坦言:“ 我认为,问题的关键不是谁在吃,而是要形成一种以吃 野生动物为耻的观念,而不是让吃过的人炫耀,让没吃过的人羡慕。”这个观点 实质上坚决否定了中国的滋补文化和炫富陋习。    传统是每个民族固有的习俗,但传统并非就是合理的,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 许多糟粕,糟粕是必须抛弃的,而不是不加选择地继承和光大。鱼翅文化亦然, 宴席上点鱼翅是为了给别人看,吃鱼翅则是为了心理和面子上的满足,与营养和 美味无关。一个走入文明的民族,一个敢于担当责任的国家,不应该再继承这种 愚昧的传统。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树立正确的观念,吃鱼翅是高价买毒药的傻子, 是低俗愚昧的反文明行为,是对全人类的犯罪。    各种统计资料显示,鱼翅消费造成了鲨鱼数量的锐减。水产协会为了行业利 益用谎言欺骗公众,无视地球资源和生态系统的保护,误导中华民族背离现代文 明。这种卑鄙和没有责任感的恶劣行径必须制止,中国人应该与全人类共同担负 起保护地球的义务,与其他民族一起走向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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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防卫白皮书无理指责中国正常的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
热度 1 可变系时空多线矢主人 2012-8-1 11:45
日本防卫白皮书无理指责中国正常的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 日本右翼政客,积极配合美国“重返亚洲”战略部署,不断演出妄图侵占我国固有领土,钓鱼岛,妄图扩张、霸占东海海域,甚至勾结、挑衅我国的南海维权行动。 不但不反省、纠正,7月31日,日本内阁会议竟然,更反咬一口,通过本年度防卫白皮书,再次对中国国防政策和军事活动提出指责。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就此表明中方严正立场,敦促日方:审视和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 洪磊说: 近年来,日本利用各种借口不断扩充军备,强化军事同盟,在地区安全问题上搬弄是非,引起地区国家和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日方这样做究竟意欲何为? 日方应该做的是,认真审视和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有利于地区和平稳定。   日本防卫白皮书对中国正常的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进行无端指责,对中国内部事务说三道四。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已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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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份《中国的稀土状况与政策》白皮书发布
cuncaoxin 2012-6-26 12:23
国务院新闻办( www.scio.gov.cn ) 6 月 20 日发布《中国的稀土状况与政策》白皮书(中文、英文)。该白皮书前言指出: 稀土是不可再生的重要自然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用途日益广泛。 中国是稀土资源较为丰富的国家之一。 20 世纪 50 年代以来,中国稀土行业取得了很大进步。经过多年努力,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稀土生产、应用和出口国。 稀土开发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与之相伴的资源和环境问题不断凸显。在稀土开发利用中,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有效保护是世界面临的共同挑战。近年来,中国在稀土的开采、生产、出口等环节综合采取措施,加大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力度,努力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在稀土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日益增多。中国一贯尊重规则,信守承诺,为世界提供了大量的稀土产品。中国将继续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加强稀土行业的科学管理,向国际市场供应稀土产品,为世界经济发展和繁荣作出贡献。 该白皮书指出:我国的稀土行业存在资源过度开发,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产业结构不合理、价格严重背离价值等问题。白皮书承诺,我国将加强稀土行业的科学管理,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以 23% 的稀土资源承担了世界 90% 以上的市场供应;包头稀土矿主要矿区资源仅剩三分之一,南方离子型稀土矿储采比已由 20 年前的 50 降至目前的 15 。 在 3 月份,据中国经济网消息,有权威人士透露,国家正酝酿组建大型稀土公司,首批选址可能定在内蒙古包头,有可能会依托包钢,并将考虑跨国经营。 中国的稀土资源 80% 集中在包头。包钢是国内最大拥有稀土稀缺资源的企业,依托白云鄂博稀土与铁共生矿,资源优势可谓得天独厚,而且在全球稀土行业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对包钢稀土产业的发展一直给予关注,希望包钢加快科技创新,提升规模,形成优势,把稀土产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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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日韩合作(1999-2012)》白皮书(全文)
whyhoo 2012-5-10 10:11
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 中日韩合作 (1999-2012) 目 录 序 言 一、中日韩合作概况 二、政治安全领域 (一)伙伴关系 (二)政策磋商 (三)非传统安全 (四)地区和国际事务 三、经贸财金领域 (一)贸易投资 (二)财政金融 (三)交通物流 (四)信息通信 (五)海关合作 (六)知识产权 (七)标准计量 四、可持续发展领域 (一)循环经济 (二)科技 (三)环保 (四)农业 (五)水利 五、社会人文领域 (一)文化 (二)教育 (三)旅游 (四)人事 (五)卫生 (六)新闻、地方和民间友好 六、展望 序 言 中国、日本、韩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三国地缘相近,文化相通,友好交往源远流长。进入21世纪,三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更加密切,惠及三国人民。 1999年,中日韩领导人在菲律宾出席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期间举行早餐会,启动了中日韩合作进程。2008年,中日韩领导人首次在10+3框架外举行会议,三方合作迈入新阶段。 经过十多年发展,三国对话机制日臻完善,各领域合作稳步推进,了解与信任逐步加深。三国确立了面向未来、全方位合作的伙伴关系,经贸联系日益密切,人文交流更加活跃,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沟通与协调不断加强。中日韩合作已成为三国巩固睦邻友好、拓展共同利益的重要平台,也成为东亚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是今年中日韩合作协调国,将主办第五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今年也是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和国民交流友好年,中韩建交20周年和友好交流年。值此之际,谨以此手册回顾三国友好交流历程,展现务实合作成果,展望未来广阔前景。 一、中日韩合作概况 1999年11月,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日本首相小渊惠三、韩国总统金大中在菲律宾出席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期间举行早餐会,启动了中日韩合作进程。2000年,三国领导人决定将会晤定期化。2002年,三国领导人早餐会改为正式会晤。此后,三国领导人原则上每年在出席10+3领导人会议期间举行会晤。迄今,在10+3框架下三国领导人已举行11次会晤。 2008年12月,中日韩领导人首次在10+3框架外在日本福冈举行会议,决定建立面向未来、全方位合作的伙伴关系。三国并决定,在保留10+3领导人会议期间会晤的同时,将三国领导人单独举行会议机制化,每年在三国轮流举行。 2009年10月,第二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北京举行,纪念三国合作十周年。2010年5月,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在韩国济州岛举行,展望了未来十年三国合作发展。2011年5月,在日本遭受严重灾害的情况下,三国在东京举行了第四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拓展了地震、灾害、核安全等领域的合作。今年,中国将主办第五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2002年,三方将经贸、信息产业、环保、人力资源开发、文化确定为5大重点合作领域,2007年又将财金、科技、物流、卫生、旅游、青少年交流等6个领域列入重点合作领域。目前中日韩已在20多个领域开展务实合作,涵盖了三国经济、社会各个层面。 中日韩合作达成多个重要文件,主要包括《中日韩推进三国合作联合宣言》(2003年)、《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联合新闻声明》(2007年)、《三国伙伴关系联合声明》(2008年)、《中日韩合作十周年联合声明》(2009年)、《2020中日韩合作展望》(2010年)和《第四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宣言》(2011年)。 经过十多年发展,中日韩合作已建立起较完备的合作体系,形成了以领导人会议为核心,以外交、经贸、科技、文化等18个部长级会议和50多个工作层机制为支撑,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格局。2011年9月,中日韩三国合作秘书处在韩国首尔建成,将为三国合作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服务和支持。过去十多年的成果证明,中日韩加强合作,符合三国和三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维护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繁荣。 中国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中日韩合作。中国国务院总理出席了历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和会晤,中国积极参加并主办了中日韩框架下各领域部长会、高官会和司局级会议,在众多领域倡导、主办或参与了形式多样的合作项目,推动三国合作不断走向深入并逐步走向机制化和规范化。中国为巩固三国合作基础、提升三国合作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政治安全领域 (一)伙伴关系 2008年12月,首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提出,三国将面向未来,开展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领域的全方位合作。2009年10月,第二次领导人会议明确提出,三国建立面向未来、全方位合作的伙伴关系。2010年5月,第三次领导人会议表示,将推动三国合作达到新高度,使面向未来、全方位合作的伙伴关系更加巩固。2011年5月,第四次领导人会议提出,将进一步加强三国面向未来的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 根据领导人会议达成的共识,近年来,三国加强高层交往和战略对话,开展政策磋商,拓展非传统安全合作,增进了解,扩大共识。三国在经贸投资、财政金融、交通物流、信息通信、海关、知识产权、标准计量等领域不断深化互利合作,促进经济融合。三国积极探讨在循环经济、科技、环境、农业、水利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共同促进可持续发展。三国积极开展社会人文交流,扩大文化、教育、旅游、人事、卫生及民间合作,逐步增进国民感情,巩固三国关系发展的社会基础。 在三国各部门共同努力之下,三国面向未来、全方位合作的伙伴关系日益提升和深化。 (二)政策磋商 亚洲政策磋商 在2011年5月第四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中国提议举行三国亚洲政策磋商,日韩予以响应和支持。2012年3月,首次中日韩亚洲政策磋商在北京举行。三国高官重点就亚洲地区形势、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交换了意见。三方认为,举行亚洲政策磋商,及时就亚洲事务沟通协调,有助于加深对各自亚洲政策的了解,有助于增进信任。三方同意保持磋商势头,继续探讨在亚洲事务上加强沟通与合作。 非洲政策磋商 举行中日韩三边非洲政策磋商系2007年11月中日韩领导人会晤时达成的一项共识。2008年12月,首次中日韩非洲政策司局级磋商在日本东京举行。目前磋商已举行四次。三方就各自对非洲政策及合作情况、非洲热点问题等深入交换看法,取得良好成效。三方均认为,中日韩非洲政策磋商有助于加强三方在非洲事务上的沟通和协商。三方将继续利用这一平台,增进在非洲事务上的相互了解,扩大共识,共同促进非洲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拉美政策磋商 2004年,中日韩三方合作委员会(外长级)提议举行三国拉美政策外交部门司局长会议。2006年4月,首次中日韩外交部拉美司司长磋商在中国北京举行。目前磋商已举行五次。三方重点就拉美地区形势、各自对拉美政策、与拉美国家关系等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并探讨三方在拉美开展合作的可能性。磋商为三方就拉美事务增进了解、相互借鉴、增信释疑起到了重要作用,有利于增进三方关系以及在国际事务中的沟通与合作。 随着拉美整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中日韩三方对拉美事务将更加关注,同拉美国家在政治、经贸、人文等领域合作将进一步加强。继续就拉美事务开展交流是三方共同需要和愿望,三方将保持和加强这一机制。 反恐磋商 为落实2010年5月第三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达成的加强三国反恐合作的共识,2011年3月,中日韩首次反恐磋商在韩国济州岛举行。三方重点就国际和地区反恐形势、打击海盗、网络安全及三方具体领域合作等交换意见。三方一致认为,应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日韩反恐磋商机制,三方可就国际和地区反恐形势、反恐领域的重大问题、各自反恐政策深入交换意见,就各自关切的问题及时交流信息、协调行动,同时促进三方职能部门间的合作及专家学者间的交流与对话,为丰富中日韩三方合作内涵,维护三国共同安全利益,促进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发挥积极作用。三方商定于2012年在日本举行第二次反恐磋商。 (三)非传统安全 灾害管理 为应对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三国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灾害管理合作。2009年10月,三国举行首届灾害管理部门负责人会议。会议隔年轮流在三国举行,现已举行两届。三国商定将在以下领域开展密切合作:一是建立互访交流和会议机制,逐步建立共同访问灾区机制;二是加强信息共享,共享灾害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及政策信息,共享灾害信息和巨灾风险研究成果,共同构筑灾害风险防范体系;三是加强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开展三国间的灾害管理人员培训,建立三国在灾区现场开展救援、保护居民的有效合作机制;四是加强卫星灾害监测,共享减灾地球空间数据。目前三国正在积极落实上述共识。 2011年3月,日本发生地震、海啸、核泄漏特大灾难,引发三国及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援助。当年5月在东京举行第四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期间,中、韩领导人专程前往日本灾区慰问受灾民众,展现了三国同舟共济、守望相助的睦邻友好关系,极大地鼓舞了日本政府和人民应对特大灾害的信心和决心,也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今年,三国将在秘书处的协调下举行首次中日韩救灾合作桌面演练,以提升三国协同应对灾害的能力。三国正在为演练预做准备。 地震科技 中日韩地震科技合作始于2003年,中国地震局、日本气象厅和韩国气象厅于2004年至2006年举行了三次地震减灾三边会议,随后每两年举行一次。迄今,共举办过五届会议,并在此框架下开展了地震海啸数据准实时交换、信息处理技术、重大地震研究、人员交流等多方面合作。 2011年10月,中日韩三国在北京联合举办了东亚地震研讨会,共有来自三国及泰国、印度、蒙古等18个国家和地区以及5个国际组织的10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形成《北京共识》,并决定启动东北亚地震、海啸和火山联合研究项目。 为进一步推进中日韩地震科技合作,中国地震局今年将在北京召开第六届中日韩地震减灾会议,并开始实施东北亚地震、海啸和火山联合研究项目。 核安全 为推动亚洲区域核安全合作,三国于2008年启动中日韩核安全监管高官会机制,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由三国核安全监管当局轮流举办。高官会目前已举行四次。 2011年11月在东京召开的第四次中日韩核安全监管高官会上,三方签署了“中日韩核安全合作倡议”,确定将建立合作框架,采取协同一致的行动在地区和国际合作中发挥领导性作用,并承诺在地区核安全标准、区域应急响应机制和监管能力等领域开展合作行动。倡议的签署是三国核安全合作的重要里程碑,为实现地区核安全奠定了重要基础。 中日韩核安全监管高官会已经成为亚洲国家在核安全监管领域的良好合作机制和信息交流平台,为促进本地区核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执法合作 中日韩执法部门同为东盟地区论坛、东盟与中日韩打击跨国犯罪部长级会议机制成员,也都是东盟警察组织的对话伙伴,三方在上述合作机制中保持着良好沟通与合作。 2007年6月,第27届东盟国家警察首长会议期间,中日韩三国警方建立国际合作负责人会晤机制,并举行首次会晤。三方通过此机制,就提高区域执法合作水平、加强在打击跨国犯罪领域的合作、加强人员培训合作等交换了意见。此外,三国职能部门在法庭科学领域也开始开展合作。三国消防协会建立了协商会议机制,就消防学术与技术交流等问题进行定期磋商。 (四)地区和国际事务 中日韩三国就东北亚形势保持着密切沟通,积极致力于通过对话和协商维护东北亚的和平与稳定,致力于与其他各方密切合作,推进六方会谈进程。 作为东亚重要成员,中日韩三国在东盟+3、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等地区合作机制中保持着良好合作。三国积极支持东盟共同体建设,支持东盟在东亚合作中的主导地位,致力于推动东亚自贸区建设和东亚经济一体化,促进东亚的和平、稳定与繁荣。 作为世界重要国家,中日韩三国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国际组织和平台内保持密切沟通与协调,携手应对国际经济金融危机、粮食和能源安全、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积极推动世界经济实现强劲、可持续和平衡增长。 三、经贸财金领域 (一)贸易投资 中日韩三国经贸合作成效显著。三国间贸易额从1999年的1300多亿美元增至2011年的6900多亿美元,增长超过4倍,中国已连续多年成为日本、韩国最大贸易伙伴,日本、韩国在中国贸易伙伴中分别位居第四位和第六位。日本、韩国已成为中国重要的外资来源地。截至2011年底,日本、韩国累计对华直接投资分别接近800亿和500亿美元。 中日韩经济贸易部长会议是促进三国经贸合作的重要平台。2002年9月,首次中日韩经济贸易部长会议在文莱举行,此后原则上每年举行。2010年5月起,三国经贸部长会议开始在三国轮流举办。目前已举行8次。今年5月,第九次会议将在中国举行。 2002年底,在中方倡议下,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同意就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开展可行性研究。2003年至2009年,三国研究机构对自贸区给三国产业带来的影响进行了综合研究,并形成了共同政策建议。研究结果表明,建立中日韩自贸区可消除贸易壁垒,扩大区域内市场,推动三国经济融合,实现三国互利共赢。2009年10月,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就尽快启动由政府、产业、学界共同参加的中日韩自贸区联合研究达成共识。2010年5月,中日韩自贸区官产学联合研究正式启动,经过三方共同努力,2011年12月研究完成,并发表了联合声明。目前三方正在积极协商尽快启动中日韩自贸区谈判。 根据2003年《中日韩推进三国合作的联合宣言》,2004年起三国政府相关部门就商签中日韩投资协定进行了多轮研究和磋商,并于2007年启动中日韩投资协定谈判。目前三国共举行了13轮谈判,已就投资协定文本达成一致,有望近期正式签署。 泛黄海中日韩经济技术交流会议于2001年正式启动,是三国间唯一由政府、经济团体、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共同参与的次区域合作机制,重点探讨三国相关地区在贸易、投资和科技领域的合作方案。会议每年在三国轮流举行,今年9月,第12次会议将在中国江苏省连云港市举行。 中日韩工程商务圆桌会议由三国工程承包行业组织和企业共同参加,旨在加强三国在工程承包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10月在日本东京举行,三方讨论通过了首次圆桌会议的《联合声明》。第二次会议将于2012年下半年举行。 自2009年起,在三国领导人会议期间三方举行中日韩工商峰会。峰会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韩国全国经济人联合会共同主办,目前已举行三届,每届会后都发表共同宣言,就三国合作未来发展向领导人提出工商界看法和政策建议。工商峰会作为领导人会议一项配套活动,有助于为领导人会议的举行营造良好氛围,同时搭建起三国工商界之间、工商界与政府之间对话交流的平台。 (二)财政金融 中日韩三方财金合作十分密切,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逐步成为深化东亚区域财金合作的主要推动力量。三方在财金领域的对话与合作以财长机制为主,其下设财政及央行副手、司局长、工作层及研讨会等多个层面的平台。三方财长每年定期会晤(一般与10+3财长会相连举行),就10+3财金合作的具体倡议协调立场,并讨论三国共同关心的财金问题。中日韩三国财政和央行副手、国际司局长和工作层也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经济形势和区域财金合作进展,为每年的财长会做准备。在三方的积极推动下,东亚财金合作不断深入,在建立区域危机救助和防范机制、促进亚洲债券市场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自2012年起,三方财长会议改为财长央行行长会议。 2011年以来,在世界经济复苏面临严峻挑战的形势下,中日韩三国财政部继续深化协调与配合。在中日韩财金合作框架下,重点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立场协调:一是在完善清迈倡议多边化(CMIM)区域危机救助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CMIM建立危机防范职能;二是进一步推动亚洲债券市场发展倡议(ABMI)取得进展;三是大力推动10+3财金合作未来重点领域研究,目前研究工作已取得进展。 自1996年起,三国央行行长一直利用共同出席国际会议的机会举行中日韩央行行长年度会议。2008年12月,三国央行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建立中日韩央行行长会议机制,每年举办一次,迄今已举办了3次。会议主要就三国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以及国际和区域金融合作等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 此外,中日韩三国还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等国际组织以及东亚及太平洋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组织等区域性框架下保持沟通与合作。 (三)交通物流 交通运输 2006年9月在韩国首尔召开的首届中日韩海上运输及物流部长会议签署了《中日韩海上运输及物流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决定建立中日韩海上运输及物流部长会议机制,每两年轮流在三国举行,并确定了12项具体行动计划,由三国分别主导4项,包括交流信息、消除物理障碍、开展联合技术研究、加强港口合作等。 2008年5月,在日本冈山召开的第二届中日韩海上运输及物流部长级会议通过了未来工作计划,三方确定了中日韩运输与物流合作的三大目标:建立无缝物流系统、发展环境友好型物流业、实现物流安全与高效的平衡。会议决定将合作范围扩大到航空物流领域,将会议名称从第三届起改为“中日韩运输与物流部长级会议”。 2010年5月在中国成都举行的第三届中日韩运输及物流部长级会议签署了《第三届中日韩运输及物流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联合声明》提出了建立东北亚物流信息服务网络的倡议。在2010年12月召开的中日韩运输及物流发展论坛上,东北亚物流信息服务网络(NEAL-NET)正式成立。网络的组织机构包括指导委员会、理事会和秘书处,秘书处设在中国杭州。目前,三国物流信息共享服务接口已成功开通,三国试点港口中国宁波-舟山港、日本东京-横滨港和韩国釜山港基本实现船舶动态信息的互联共享。 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将于2012年7月在韩国釜山召开。 (四)信息通信 信息通信是中日韩重点合作领域之一。2002年9月,三国信息通信部长举行首次正式会晤并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建立信息通信部长会议机制,目前会议已举行五次。2011年1月第五次中日韩信息通信部长会议确定三方将加强政策交流,开展物联网、云计算、网络安全、新一代移动通信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在中日韩信息通信部长会议机制下,三方在第三代及下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及RFID/感应网络、网络与信息安全、开放源代码软件、电信服务政策、2008年北京奥运会通信等领域开展了良好的交流与合作。 (五)海关合作 2007年,中日韩三方海关领导人会议机制正式建立,为三方海关加强在地区性事务方面的协调与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目前,三国海关共召开了四次领导人会议。2011年11月第四次会议通过了经修订的《中日韩海关合作行动计划》,对三方海关合作方向进行了规划。目前,三国海关领导人会议机制下设4个工作组,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海关执法与情报工作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工作组和海关手续工作组。三国海关在上述四大领域及人力资源开发方面开展了密切合作,取得良好成效。 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三方制订了《中日韩三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即《零假冒计划》),在加强综合信息和个案信息交换、立法和执法实践交流、提高公众意识、与权利人合作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在执法合作领域,三方达成了《执法合作和情报交流的行动计划》,并切实围绕行动计划确定的内容,在打击商业瞒骗、毒品走私等方面加强情报信息的传递和使用,开展案件协查,共同打击了跨国走私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三方将继续进行磋商,共同提高情报信息交换的效率和质量。在AEO互认领域,三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AEO互认合作,中韩海关签署了《AEO互认行动计划》,预计将在2013年形成中韩AEO互认安排。中日海关也制定了AEO互认路线图,并正在开展双方AEO制度对比。在改进海关手续领域,三方制定了《海关手续改进工作计划》,确定了海关手续工作组的工作重点与目标。在人力资源开发领域,中韩、中日海关分别签署了《关于人力资源开发的合作备忘录》,为进一步深化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方海关通过海关领导人会议机制,就地区贸易安全与便利、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合作、人力资源开发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有效促进了本国乃至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并对世界其他区域海关间的合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六)知识产权 2001年9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日、韩特许厅在日本东京举行了第一次三局局长会谈,确立了“中日韩三国知识产权局局长政策对话会议”机制。2007年,第七次三局局长会议首次审议通过“三局合作路线图”,确定了三局未来合作的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2011年,第十一次三局局长会议更新了合作路线图,并签署了《中日韩三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共同声明》,标志着三国知识产权合作进入新阶段。 自建立知识产权局长会议机制以来,三国知识产权局在自动化建设、专利审查对比研究、人才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开展了有效务实的合作,有力地推动了各自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发展。同时,该机制还积极探讨与东盟开展合作,并就其他国际知识产权热点、焦点问题交换意见,为亚洲区域乃至国际知识产权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七)标准计量 东北亚标准合作会议是中日韩在标准化领域的三边合作机制。该会议最初由韩国标准协会提出,自2002年以来每年由中日韩三国轮流主办,到2011年已举办十届会议。三方还分别于2003年和2008年开始同期召开中日、中韩和日韩双边会议。成立之初,由民间主办、政府支持,三国通过该平台完善了标准化领域合作的运行机制。目前,中日韩标准化合作已实现了从最初的民间交流到政府主导、民间参与的转变,提升了三国实质性参与国际和地区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为落实2010年5月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在韩国发表的《中日韩标准化合作联合声明》,2010年12月,三国标准化管理机构在日本签署了《中日韩构建标准合作框架谅解备忘录》,一致同意成立中日韩标准化合作常务委员会,以进一步加强三国标准化合作的规划与协调。第十一届东北亚标准合作会议暨2012年中日韩标准化合作常委会会议于2012年4月在中国成都举行。 自2003年起,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中日计量合作备忘录、中韩计量领域合作议定书的基础上,加强了中日韩计量领域三方合作与交流。每年在韩国、日本和中国召开计量研讨会。 由中国、韩国、日本三国国家计量院联合发起“亚洲标准物质联合研发计划”(ACRM)旨在通过强强联合及技术资源互补,联合研究和开发确保化学测量可靠性和溯源性的有证标准物质,为区域经济和科技发展提供技术支撑。2005年8月,三方共同签署了《亚洲有证标准物质协作谅解备忘录》。2010年10月,又重新签署该谅解备忘录。2005年5月,中日韩三方共同完成了《中日韩计量学名词术语》的出版工作。 四、可持续发展领域 (一)循环经济 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是三国可持续发展领域重点合作项目之一。建设示范基地是中国在2009年第二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提出的倡议,会议发表的《中日韩可持续发展联合声明》提出探讨建立示范基地,为促进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而共同努力。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本经济产业省、韩国环境部建立了工作层沟通渠道,商定将首先在中国选址建设。 (二)科技 目前,中日韩科技合作主要有三国科技部长会和科技合作局长会两个机制,均为每两年一次,在三国轮流举行,参加方为中国科技部、日本文部科学省和韩国教育科技部。截至2012年2月,双方已经举办了2届部长会及5届局长会。第三届中日韩科技部长会于2012年4月在上海举行,第六届三国合作局长会将于2013年在华举行。 在2009年第二届中日韩科技部长会上,三方启动了联合研究计划以支持三国科学家开展联合研究活动,该计划由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日本科技振兴机构(JST)、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NRF)共同实施。截至目前,三方已共同支持了两期共六个项目,领域涉及污水处理、新材料、灾害预防、气候变化和节能技术。2012年4月,三方启动了第三期项目征集工作。 在第二次中日韩科技部长会上,三方还启动了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同意每年选定主题举行三国青年科学家研讨会,由中国科技部、日本文部科学省、韩国教育科技部轮流举办。2010年5月第一届三国青年科学家研讨会在韩国济州举行。第二届中日韩青年科学家研讨会于2012年4月在上海举行。 2010年5月第三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发表《中日韩加强科技与创新合作联合声明》和《2020中日韩合作展望》,明确三国将努力推动合作,提高三国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支撑三国经济社会发展,合力应对共同面对的区域性和全球性问题。为推动三国产业技术合作,2010年11月,由韩国倡议,中国科技部、日本经济产业省、韩国知识经济部共同举办了第一届三国产业技术合作论坛。第二届三国产业技术合作论坛于2011年10月在中国举行,就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广泛交换了意见。 韩国教育科技部于2010年在韩国济州主办三国绿色技术论坛,中国科技部和日本文部省均派人参加。后经韩方倡议,第一届三方共同主办的绿色技术论坛于2012年3月在日本东京举行。 2011年5月第四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期间,中国倡议成立中日韩可再生能源产学研创新联盟,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汇聚三国合力,集成各方资源,促进共同进步。目前,中国科技部已向日、韩介绍了中方就建设创新联盟提出的建议实施方案。 (三)环保 中日韩环境合作是三国合作中起步最早、成果最丰硕的领域之一。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是三国开展环境政策对话、共同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平台。自1999年三国环境部长会议启动以来,每年在三国轮流举办,目前已举办13次,每次会议均发表《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联合公报》,就重要区域和全球环境问题达成共识。 2009年6月召开的第十一次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确立了环境合作的十大优先领域,即环境教育、环境意识与公众参与;气候变化(协同效应、低碳社会和绿色增长等);生物多样性保护;沙尘暴;污染控制(空气、水和海洋环境等);环境友好型社会/3R/资源再循环型社会;电子废物越境转移;化学品管理;东北亚环境管理;环保产业与环保技术。2010年5月,第十二次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日韩环境合作联合行动计划》。十大优先领域和《中日韩环境合作联合行动计划》为三国开展具体合作提供了重要指引。 在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框架下,三国环境部门在十大优先领域开展了形式多样、成果丰富的合作,包括建立共同打击电子废弃物非法越境转移机制、中日韩环境教育研讨会、中日韩环境教育培训、中日韩少儿环境共同读本、中日韩沙尘暴联合研究项目、中日韩绿色经济研讨会、中日韩3R研讨会、中日韩光化学氧化物研讨会、中日韩化学品政策对话、东北亚环境治理联合研究、中日韩环保产业圆桌会等。通过以上途径,三国在政策和技术层面的环境务实合作不断推进。 (四)农业 中日韩三国农业经营规模、农业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各有差异,加强农业合作不仅有助于推动三国农业的发展,同时有助于提高三国人民的福祉,维护亚洲乃至世界粮食安全。 在2009年召开的第二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三国领导人达成了“探讨三国建立农业合作机制”共识。2012年4月,首届中日韩三国农业部长会议在韩国召开。中国农业部部长韩长赋、韩国农林水产食品部长官徐圭龙和日本农林水产大臣鹿野道彦分别率团与会。三国农业部长就粮食安全、动植物疫病防控、建立农业伙伴关系和其他全球及区域粮农热点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共同发表了联合公报。这次会议成功举行,标志着三国农业合作机制更加完善,三国农业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也将不断增加。 农业科技 2007年8月,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科所、韩国农村振兴厅国家作物科学研究所及日本国家作物科学研究所互签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决定在三国轮流召开中日韩作物科学研讨会。2008年至今,已举办四届研讨会,推动和加强中日韩在水稻、大豆科研和产业发展等领域的交流,促进了三方农业科技交流。第五届研讨会将于2012年在北京召开。 2003年10月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韩国农村经济研究院和日本农林水产政策研究所共同商讨未来三国在农村经济和农产品贸易等研究领域的合作,并成立“东北亚农业政策研究论坛”,迄今已走过8年的发展历程。 中日韩在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加速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方面有着共同的需求,下一步三国将加强农业科技战略研究,通过合作需求对接会等形式商定合作项目。三国将确定农业科技合作优先领域,在食品安全研究、可持续农业生产、小型农业机械引进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 渔业科技 自1990年起,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日本水产综合研究中心、韩国国立水产科学院共同开展了科技人员学术交流工作,每年举办一次中日韩水产科技研讨会,截至2011年11月已召开了22届。中日韩三国水产专家已在研讨会上发表论文300多篇。研讨会对三国渔业资源养护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科研和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06年6月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日本水产综合研究中心、韩国国立水产科学院水产科研机构负责人在韩国釜山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为进一步发展合作伙伴关系,决定以后三方每年轮流召开一次中日韩水产科研机构负责人会议,迄今已举办5次。 在中日韩水产科技研讨会和中日韩水产科研机构负责人会议机制下,三国积极推进水产科技人员的交流。 在三方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下,三方机构按照共同制定的合作方向开展了合作研究。在气候对渔业及环境产生的影响、大型水母发生机制、减轻黄海大海洋生态系环境压力等方面开展了广泛的合作,逐步形成了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有力地推动了三国渔业科技的可持续发展。 在当前渔业全球一体化进程加快以及渔业发展对科技需求不断加大的前提下,中日韩三方应在以下方面加强合作:拓展合作领域,在渔业增养殖研究、气候变化对海洋环境及资源影响研究、水产品的安全性研究、大型水母的研究、低碳节能型社会构建的研究、沿岸生态系统与资源保护及可持续利用技术研究等方面继续开展合作研究;加强平台建设,继续完善中日韩水产科技研讨会和中日韩水产科研机构负责人会议两个机制,同时探索双边或多边联合实验室或试验基地等平台建设,促进开展合作研究项目。 (五)水利 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极端天气频发多发,洪涝灾害、干旱缺水等水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亚太地区乃至全世界共同面临的挑战。中日韩三国同属东北亚地区,是一衣带水的友好邻邦,在水利领域有着广泛的交流与良好的合作。 2009年第二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发表了《中日韩可持续发展联合声明》,表示将“适时启动水资源主管部长会议机制,重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河流综合管理和水资源管理’议题的研究”。2012年3月,中日韩三国在法国马赛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日本国国土交通省、大韩民国国土海洋部关于建立水资源部长会议机制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确定“每三年至少举行一次”部长会议,具体合作领域包括政策交流对话、经验和信息共享、联合科研、能力建设和发表共同立场声明等。《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三国在水资源领域的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在中日韩水资源部长会议机制建立前,三国在水利方面的合作主要在世界水论坛机制下进行。2006年3月在墨西哥举行的第四届水论坛及部长级会议期间,中国水利部、日本国土交通省和韩国原建设交通部联合举办了“洪水管理”、“亚洲季风区的河流修复”和“水资源信息系统”三场议题分会,并发布了《第四届世界水论坛中日韩议题分会联合倡议》。 2009年3月在土耳其举行的第五届世界水论坛及部长级会议期间,中国水利部牵头举办了“特大自然灾害与水利基础设施风险管理特别分会”,日本和韩国应邀出席特别分会;在论坛组委会的协调下,中国水利部与日本国土交通省和韩国国土海洋部共同举办了“水与灾害”部长级圆桌会议;三方在水论坛期间签署了《中日韩三国水利部长关于水管理合作的联合声明》,表示将考虑签署合作备忘录,开展联合研究,并适时举行中日韩三国水利部长会议。 2012年3月在法国举行的第六届世界水论坛及部长级会议期间,三国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中国水利部与日本国土交通省共同举办了“涉水灾害”部长级圆桌会议。 五、社会人文领域 (一)文化 自2007年首届中日韩文化部长会议在中国南通举行以来,三国已形成文化部长定期对话机制,该机制为持续推动三国文化交流与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2007年至2011年间,三国文化部长共举行三次会议,分别通过《南通宣言》、《济州宣言》和《奈良宣言》等合作文件,并在扩大和加强文化艺术交流、推进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文化产业交流及深化三国青少年文化交流等重点领域进行合作达成共识。2012年5月,第四次中日韩文化部长会议将在上海举行,计划签署《第四次中日韩文化部长会议——上海行动计划(2012年至2014年)》,适时启动评选 “东亚文化之都”、联合举办“东亚艺术节”等项目。 由中国文化部、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和日本经济产业省轮流主办的中日韩文化产业论坛是三国文化产业领域的一个重要合作项目。论坛于2002年在中国首次举办,自第三届起,形成三国副部长级会议机制,并被列入《中日韩合作行动战略》。该论坛重点合作项目包括三国文化市场调查、文化产业展会信息汇总、文化产业政策对话和文化产业合作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方案等。 2009年9月,三国在韩国釜山第八届中日韩文化产业论坛签署《釜山宣言》,并根据《宣言》成立了中日韩文化产业论坛的工作机构——中日韩文化产业合作联合工作组。工作组的建立标志着中日韩三方文化产业合作进入新阶段,是建立政府间国际文化产业合作平台的探索。 2011年,三国完成了《中日韩文化产业合作备忘录》文本的拟定工作。该备忘录确立了中日韩三国在文化产业方面进行教育及培训、专业人员交流、探索文化产品的共同制作与投资、相互参加国际文化产业展会、保护文化产品版权等方面的合作,是确定三国逐步扩大文化产业合作的指南。 (二)教育 1999年以来,中国高度重视并一直致力于推进三国教育合作。2006年3月和2007年4月,中日韩先后在韩国首尔和中国北京举行了中日韩教育部司局长会议,探讨高层次人才培养、科研合作、学生交流、语言教学等具体合作项目。 为推进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三国决定联合实施“亚洲校园”项目,旨在通过学分互认、学生交流等各种形式的交流项目,增强学校竞争力,培养亚洲下一代杰出人才。由中日韩三国政府教育部门、大学、质量保障机构、企业界等代表组成的“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已成功举行三次会议,就实施“亚洲校园”项目的指导方针、试点项目有关细节达成了一致。“亚洲校园”试点项目于2011年11月启动实施,2012年4月正式开始学生交流。试点项目将持续3至5年。 目前三国教育部门正在保持密切磋商,争取及早建立三国教育部长会议机制,以进一步推进三国教育合作。 (三)旅游 在中日韩旅游部长会议为主体的交流机制推动下,三国旅游部门及产业界在各个层面展开了密切务实的合作。 为落实三国领导人2003年10月发表的《中日韩推进三国合作联合宣言》,三国旅游部门签订了“关于建立中日韩旅游部门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制定了推动三国旅游合作、举办三国旅游部门会议等合作计划。 2006年第一届中日韩旅游部长会议在日本北海道召开,确认了《中日韩旅游交流计划》,即三国旅游交流规模力争从2005年的1200万人次扩大到2010年的1700万人次。该目标已如期实现。2010年,第五届三国旅游部长会议制定了2015年实现三国间人员交流规模达到2600万人次的新目标。 目前中日韩旅游部长会议已连续举办了六届,每届会议成果以《会议宣言》或《联合声明》等形式发表。 2007年,中日韩旅游部长会议增加了业界交流机制。自2006年开始举办的“中日韩教育旅游研讨会”也纳入部长会议框架之中,并由三国轮流举办,已成为加强三国青少年教育旅游交流的有效平台,为三国青少年通过旅游加强交流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年,第七届“中日韩教育旅游研讨会”将在中国四川省召开。 (四)人事 2005年,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日本人事院、原韩国中央人事委员会(韩国行政安全部前身)签署了《中日韩人事行政合作谅解备忘录》,建立了中日韩人事政策网络,通过资料交换与三方轮流主办青年公务员交流、研讨会、联合研究等形式在人事行政领域开展合作。2010年8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了第六届中日韩人事部门首长会议,三方续签了《中日韩人事行政合作谅解备忘录》,确定中日韩人事部门首长会议和司局长会议由每年举办一次改为每两年举办一次。六年来,中日韩人事政策网络已发展为比较成熟的合作机制。 (五)卫生 为降低传染病对本地区造成的威胁,2006年5月中日韩三国卫生部在瑞士日内瓦签订了《中日韩关于共同应对流感大流行合作意向书》,将应对流感大流行确定为优先合作领域,并以此为契机正式开启三方合作。2007年4月,在韩国倡议下,三国卫生部门在韩国首尔召开首届中日韩卫生部长会议并形成年度对话机制。截至2011年底,共举办了五次卫生部长会议,签署了《中日韩三国卫生部关于共同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合作备忘录》和《中日韩三国卫生部关于食品安全的合作备忘录》、《中日韩三国卫生部共同应对流感大流行的行动计划》等3个合作协议。 随着卫生部长会议机制的建立,中日韩卫生合作领域从流感大流行逐渐扩大到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卫生信息和自然灾害卫生应急等领域。三国先后举办了多届中日韩食品安全论坛,传染病、非传染病防控论坛,并共同为实现本地区卫生相关的千年发展目标开展合作。2011年3月日本发生地震海啸灾难后,三国同意加强在灾后卫生应急领域的合作,并分享了在处理核泄漏事故中卫生应对的经验。 (六)新闻、地方和民间友好 东北亚名人会 2006年2月,在韩国中央日报社的倡议下,新华社、韩国中央日报社、日本经济新闻社共同发起了东北亚名人会。作为中日韩三国的知名人士论坛,东北亚名人会旨在促进三国的民间交流,增进三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自2006年2月以来,已先后在韩、日、中三国轮流举行过七次会议。会议从三国的经济、文化和学术界各邀请10位知名人士参加。钱其琛和中曾根康弘曾分别担任中方和日方代表团团长。现三方代表团团长分别为曾培炎、福田康夫和李洪九。 自发起以来,东北亚名人会为增进三国人民间的友谊、加深相互了解、扩大交流与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逐渐成为三国间高层次、机制化交流的平台,受到了政界、商界、学界以及媒体的广泛关注。 新闻交流 中国人民日报社与日韩主流媒体都签署了合作备忘录,缔结了友好合作关系,保持了不定期人员交流,并且与其中部分报社合作举办过国际会议。 2011年9月,人民日报社在长春主办了主题为“中日韩媒体给力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首届中日韩名记者圆桌对话会”。近百位来自日本、韩国的主要媒体负责人、知名记者及国内主流媒体负责人出席了对话会。对话会是中日韩合作机制确立以来,最具广泛代表性的三国媒体交流活动,进一步推动了三国主流媒体间的交流与合作,充实了中日韩合作机制的实质内容并增进了媒体间了解。对话会今后将每两年举办一次。 人民日报社自2007年起举办“东盟与中日韩媒体合作研讨会”,邀请日韩主流媒体代表与会。迄今已举办过四届会议,增进了东亚主流媒体之间的交流。人民日报社还与日本朝日新闻社、韩国东亚日报社合作,举办了“中日韩文化论坛”,并分别合作举办过几届“中日文化论坛”和“中韩文化论坛”,为中日韩文化学术交流提供了平台,并促进了民间文化合作与交流。 友好城市大会 自1999年起,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韩国全国市道知事协议会(原为韩国地方自治体国际化财团)、日本自治体国际化协会共同主办中日韩友好城市大会,在中日韩三国轮流举行,每年由三国建立友城关系的城市派代表出席,共商友城合作和城市发展经验,迄今已举办13届。经过多年努力,友好城市大会已成为三国地方政府交流与合作机制,为三国地方政府通过友城形式沟通信息、扩大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第十四届大会将于2012年7月30日至8月3日在中国昆明举行。 迄今为止,中国与日本已建立友城247对,与韩国已建立友城139对。 青少年交流 中日韩青少年交流领域主要有中日韩青年领导人圆桌会议(原“中日韩青年领导人论坛”)和中日韩青少年友好会见活动。 根据《中日韩推进三国合作联合宣言》,日本国际交流基金、韩国国际交流财团、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分别在2002年和2004年共同举办了两届“中日韩青年领导人论坛”。自2006年起,全国青联正式成为该论坛的中方主办单位。目前,论坛已成功举办八届。该论坛由三国各派遣六名代表(分别来自各国的议会、政府部门、经济界、学术界、新闻界和青年组织)历访三国,并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相关领域展开充分讨论,增强相互理解和信任、增进友谊。2012年起,“中日韩青年领导人论坛”更名为“中日韩青年领导人圆桌会议”,并将在三国举办第九届活动。 为落实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强中日韩青少年交流的提议,配合2007年“中日韩文化交流年”活动的举办,全国青联于2007年8月邀请日韩两国各100名青少年来华,与中国100名青少年共同参加第一届“中日韩青少年友好会见”活动。该活动受到日韩政府的高度评价。此后,日本和韩国分别作为东道国举办了第二届和第三届“中日韩青少年友好会见”活动。目前该活动已形成三国轮流主办的态势,已成功举办五届。 佛教友好交流 佛教交流是三国民间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1993年,时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提出了中、韩、日三国佛教“黄金纽带”的构想,用来概括三国佛教关系的过去和未来,得到韩、日佛教界人士的积极响应与认同,三方共同决定定期召开“中日韩佛教友好交流大会”。1995年至1997年,第一次至第三次“中日韩佛教友好交流大会”先后在中国、韩国和日本举行,会后发表了宣言。每次会议三国均派出千人代表团出席,成为三国佛教界有史以来规模最大、出席人数最多、内容最丰富、成效最好的多边友好交流活动。 根据大会提议,三国成立了中日韩佛教友好交流联络委员会,负责探讨落实大会决议。同时,三国选派出有代表性、权威性的人选,成立三个窗口组织,每年召开联络委员会会议。三国窗口组织分别为:中国佛教协会、韩国佛教宗团协议会、日中韩国际佛教交流协议会。目前,三国会议已机制化,每年举办一次春季预备会议和一次秋季会议。1998年10月第一次中日韩佛教友好交流会议在北京召开,截至目前,已举办了十四次会议。2012年10月,第十五次中日韩佛教友好交流会议将在日本召开。 除定期会议外,三国佛教界友好交流具体事项包括:互相派遣访问学者、留学生,培养人才;举行学术交流会议,互相交换佛教书刊,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组团互访,朝拜佛教胜地;每年4月三国佛教徒都在本国植树,借以推进环境保护事业;选编三国佛教共同盛典以三国文字公开发行;互相派遣和接收修行体验僧人。迄今为止,中韩、中日之间的修行体验活动各自举行了5次。2012年秋,韩国、日本佛教修行体验团将来华进行修行体验。 六、展望 当前国际形势正在经历复杂深刻的变化,世界经济增长仍面临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亚洲地区总体稳定,经济保持较好增长,地位与影响不断上升。东亚合作蓬勃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推进。中日韩三国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既面临机遇,也面临挑战。 中日韩三国人口占东亚74%、世界22%,经济总量占东亚90%、世界20%,贸易总量占东亚70%、世界20%。三国进一步推进合作不仅有利于三国自身发展,还将促进东亚一体化进程,为世界经济增长增添动力。 中日韩一致同意,将秉持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开放透明、尊重文化差异等合作原则,致力于推动三国关系朝着睦邻互信、全面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方向前进,致力于推进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致力于为东亚、亚洲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做出贡献。 中国愿从战略视角审视和把握三国合作关系,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平等互利、谋求共赢的基础上,同日韩拓展和深化各领域合作,推动三国合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展望未来,中日韩合作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原文见 http://www.gov.cn/jrzg/2012-05/09/content_21334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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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2011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摘编)
liuxuxia126 2012-5-3 08:15
2011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摘编)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5年工作目标的关键一年,中国政府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立法、审批登记、执法、机制和能力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进展。   一、立法   2011年,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通过制定修订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审议工作;完成《职务发明条例(讨论稿)》的起草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修订,同时加快《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等部门规章的起草、修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修改形成商标法(修订草案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并于2011年10月再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国家版权局正式启动了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程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开展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调研,并形成了修订意见稿。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起草《关于审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讨论稿。   二、审批登记   2011年,中国专利申请量快速增长,全年达到163.3万件,实现了“十二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良好开局。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2.6万件,同比增长34.5%;实用新型专利申请58.5万件,同比增长42.7%;外观设计专利申请52.1万件,同比增长23.8%。   截至2011年底,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并维持有效的专利共计274万件,其中发明专利69.7万件,占25.4%,实用新型专利112.1万件,占40.9%,外观设计专利92.2万件,占33.7%。维持有效的专利中,国内专利230.3万件,占84.1%,国外专利43.7万,占15.9%。有效发明专利中,国内拥有35.1万件,占50.4%,首次超过国外在华有效发明专利数量。   2011年,中国专利审批能力持续提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结案量继续稳定增长,共完成发明实质审查271202件,同比增长14.3%;完成实用新型专利审查443676件,同比增长14.6%;完成外观设计专利审查502828件,同比增长14.2%。专利审查周期稳中有降,发明专利实审审查周期缩短为22.9个月,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周期为4.7个月,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周期为2.6个月。   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依据《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国际申请1.7473万件,同比增长35.3%;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6.632万件,同比增长6.0%,其中发明专利申请6.5996万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324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年共审查商标注册申请120.5529万件,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继续保持在10个月之内。截至2011年底,中国商标累计申请量971.2万件、累计注册量665.1万件、有效注册商标551万件,均居世界第一。2011年共核准注册和初步审定地理标志341件,地理标志注册及初步审定总量达到1381件;全年共对3187件商标通过驰名商标认定进行了扩大保护。   2011年,国内申请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量2053件,同比增长12.8%,自1989年中国加入马德里联盟以来年注册量首次突破2000件,累计已达1.3297万件,位居世界第七,在发展中国家排名第一;国外申请人通过马德里体系在华申请商标注册1.8724万件,同比增长16%,累计已达16.7025万件,连续7年位居世界第一。   2011年,国家版权局规范作品登记工作,从受理、审查、登记、证书、信息统计以及鼓励政策等方面统一规范了全国的作品登记工作,全年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达到10.93万件,同比增长33.4%。   2011年,农业部已受理植物品种权申请1045件,完成初步审查1179件,授权180件;全年累计新公告颁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213个,累计公告颁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748个。自受理申请以来,累计受理申请8807件,授权3713件,测试6487个植物新品种。   国家林业局全年共受理林业品种权申请139件,同比增长56.2%,实质审查植物新品种权申请52个,发布公告15批。   海关总署共核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3532件,累计核准总量2.4000万件。   三、执法   1.专项行动   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中国政府在全国集中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期间,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共立案15.6万件,涉案金额34.3亿元,捣毁窝点9135个。   专项行动期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6.7万余人次,检查商品228.6万余件;查处各类专利案件2572起,罚没物品8万多件;跨部门执法协作665次,跨地区执法协作1092次,有效维护了健康的市场环境。   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97.8万人次,检查经营户922.6万户,检查批发零售市场和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80.2万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966个,吊销营业执照1745户。立案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9.07万件。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共立案查处3381起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79起,共出动各类检查人员69.256万人次,检查各类印刷复制企业、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等出版物批销场所和物流企业33.492万家,捣毁各类窝点663个,取缔非法摊点6194个,收缴、罚没侵权盗版制品1336万余件。   专项行动期间,全国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822万余人次,立案查处涉及知识产权案件5532件,涉案金额2857.16万元,同时关闭非法网络音乐网站314家,捣毁侵权制假窝点951个,罚没物品953万余件。   国家林业局重点督导河北省和河南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美人榆”、“全红杨”新品种维权执法工作,有效遏制了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的多发势头。   全国海关在专项行动期间共查获进出口侵权货物1.2205万批,扣留侵权商品7615多万件,有力打击了进出口侵权货物违法活动。   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4.355万起,涉案总价值达241.5亿元,按正品价格计算超过5000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5.4658万名,已逮捕1.9131万名,打掉批发、销售侵权伪劣商品犯罪团伙7731个,总体战果超过往年同期的9倍。   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4006件7307人,起诉2986件5740人。   2.日常执法   2011年,知识产权各相关部门加强日常执法,执法力度和效率均有大幅提高。   2011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办理专利案件3017件,同比增长65.5%;同期,还办理展会专利投诉案件1110件。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7.5432万人次,检查商业场所1.2346万次,检查商品250.7859万件,向公安部门移交案件7件,接受其他部门移交案件14件,跨部门执法协作623次,跨地区执法协作875次。   2011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7.9021万件,同比增长41.02%。   国家版权局联合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第六次、第七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各地共立案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148起,对466起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将36起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1年,全国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出动执法人员1225.1万余人次,比2010年增加50.4%;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741.9万余家次,责令经营单位改正20.8万余家次,受理举报4.85万余件,立案调查6.37万余件,移交案件3504件,办结案件5.7万余件,警告经营单位10.2万余家次,罚款1.91亿余元,没收违法所得410.9万余元,责令停业整顿1.75万余家次,吊销许可证376家。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农业部共查处侵犯品种权案件123起,涉案种子达200万千克,案值3000余万元,曝光侵权假冒企业20余家。   2011年,全国海关共扣留侵权货物超过1.8万批,涉及货物1.03亿件。   3.司法工作   2011年,全国各级司法机关继续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作用进一步增强。   2011年,全国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9882万件和5.8201万件,同比分别增长39.48%和39.51%。共审结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321件,同比下降3.51%;审结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635件,同比增长128.42%。全国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2433件和2470件(含旧存)。全国法院全年共审结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5504件,同比增长39.62%。   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370件7806人,同比分别增长131.6%和131.8%。在审查起诉方面,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690件1.1147万人,同比分别增长157.8%和170.4%;经审查,提起公诉3786件6870人,同比分别增长123.1%和124.1%。在刑事立案监督方面,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线索41件,同比增长86.4%;经审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2件。   四、机制和能力建设   2011年,中国知识产权各相关部门开拓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专项行动结束后,中国政府站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实现科学发展和加强自主创新国家建设、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高度,决定建立打击侵权假冒的长效机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不断深化泛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中部16省市、西部12省市、东北3省、粤渝等多个跨省专利执法协作机制;联合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九部委共同编制、发布《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能力建设工程,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机制,持续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合力的形成。   截至2011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与12个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建立了知识产权合作会商工作机制,全国共设立75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电话影响力日益扩大。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评估办法》和《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评估办法》,推动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国家版权局多管齐下加强机制和能力建设,推进了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文化部下发《文化部关于建立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协作机制的通知》,充分整合执法资源,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创新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机制。   农业部健全执法鉴定等技术体系,进一步加强机制和能力建设。   国家林业局加强了林业知识产权基础工作,研究制订《林业知识产权“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海关系统不断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版权、商务、知识产权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尤其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衔接配合,加大打击力度,海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重大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通报。   公安部在创新战法的同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成效,逐步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   最高人民法院坚持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改革创新,推动建立更为科学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推动机制建设。   五、宣传   2011年,知识产权各相关部门构建立体宣传网络,结合部门重点工作和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一步优化。   专项行动期间,境内外主要媒体发布报道2.3万余篇。专项行动结束后,为进一步宣传专项行动成果,增强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共同举办专项行动网络成果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为主线,联合中央宣传部等25家部(委)精心组织以“知识产权助推经济转型”为主题的201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围绕知识产权战略实施3周年、第五届中国专利周、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颁奖大会等专项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全年共召开6场自主新闻发布会,举办专题报告会、辅导培训班等上千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10万份。据不完全统计,各类媒体播放“12330”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维权援助公益服务热线公益广告片6万余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首届“中国商标金奖”评选活动,对我国在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中央电视台在京启动了“绿书签行动2011——拒绝盗版,从我做起”版权保护系列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出“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作、尊重版权”的良好舆论氛围。   文化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完善“12318”举报监督体系。   农业部积极参与2011年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和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扩大了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国家林业局举办了以“知识产权与现代林业”为主题的林业知识产权高层论坛和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支撑现代林业发展”为主题的林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成就展览   海关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杂志、电视媒体等宣传媒介,宣传海关打击侵权取得成效,营造了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   公安部积极参与全国专项行动成果网络展览,“亮剑”行动展厅访问量占总访问量的25%。   最高人民法院周密部署201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力度。   六、教育培训   2011年,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深化,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   2011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共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3000多期,培训人员达50多万人次,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培训项目100多期,培训人员1万多人次。涉外培训方面共举办25期国际培训班、涉外教师培训、研讨会及讲座,培训人数达1900人次,同比增长6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先后举办哈尔滨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培训班和大连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培训班,为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服务。   国家版权局开展多层次的版权知识培训,就版权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正确引导宣传导向。   农业部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核查员培训,2011年新注册核查员742人,累计培训注册核查员3571人。   国家林业局就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林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现状、林业知识产权“十二五”规划、植物新品种权、专利申请等内容进行了培训。   全国海关共举办各类知识产权业务培训100多次,参训人数达5000多人次。   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基层基础和法官队伍建设,创新对基层工作指导方式。   七、国际合作   2011年,中国知识产权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深入发展,中国知识产权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影响力逐步扩大。   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四十九届成员国大会及第十八届专利合作条约国际单位会议等大型会议,与该组织在京联合举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区域研讨会”并接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正式访华,成功实现中国专利文献纳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合作条约》(PCT)最低限度文献,联合举办第六届中蒙知识产权研讨会、中英知识产权研讨会、中非知识产权研讨会等,与日、德、法、英、美、韩、欧等国家(或地区)举行局长级双边或多边会谈,与波兰、柬埔寨、埃及、西班牙、吉尔吉斯斯坦、海湾合作委员会等签署谅解备忘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加强了与美国、欧盟、英国、日本、朝鲜、蒙古等各国商标主管机关及有关组织的交流合作。   国家版权局成功申办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积极开展中美商贸联委会、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和中欧知识产权对话,积极落实中美、中英、中日等版权合作战略备忘录相关工作等。   农业部派员参加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和东亚植物新品种保护论坛相关会议和活动;组织了中韩第四次工作组会议并签署了进一步合作备忘录;启动了中美合作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项目等。   国家林业局积极履行《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派员参加了UPOV理事会会议、技术会议;参加了商务部组织的中欧第九次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中瑞第五次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中澳第十七轮自贸区谈判等。   中国海关不断拓展国际合作空间,积极展示中国政府打击侵权违法活动成果;2011年5月,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SED)在美国华盛顿举行期间,两国海关签署了《关于修订〈中美海关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合作备忘录〉的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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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2006-2010建设创新型国家白皮书
cuncaoxin 2012-1-20 13:39
2006-2010建设创新型国家白皮书 《2006-2010建设创新型国家白皮书》由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推进委员会 www.cxzg.org 发布 前言 2006年伊始,胡锦涛总书记提出扎实完成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任务,2006-2020年,将是中国通过不断的努力进入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机遇期,由此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这15年,将横跨三个“五年规划期”,真正通过转型与创新发展,从初步纳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到全面纳入科学发展的轨道。从胡锦涛主席2006年讲话以来,五个方面创新工作渗透到社会经济各领域,包括:实施正确的创新指导方针;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自主创新能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培养造就创新人才队伍;发展创新文化与精神等。 创新中国白皮书旨在:首先,科学评价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十一五”是围绕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战略起步期,本报告用“规划蓝图——实施情况”一致性评估方法,评价“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揭示未完成目标的创新取向;采用后评价方法,设计国家创新能力指标体系,揭示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进程与需求。第二,揭示“十二五”期间国家的宏观创新目标,揭示创新从微观做起,宏观发扬;“十二五”将是围绕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最为关键的转型期,本报告围绕产业结构创新、绿色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创新、公共服务创新、城市化、城镇化模式创新、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创新、新农村发展模式创新、金融创新、企业创新、科技园创新、社会主义政治与文化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11个方面进行描述;第三,以创新城市与创新企业,这两大最重要的创新主体,揭示近期影响中国创新节奏与进程的各模式的创新城市,列举中国绿色创新城市排名和创新企业。 《2006-2010建设创新型国家白皮书》(十五) 《2006-2010建设创新型国家白皮书》(十四) 《2006-2010建设创新型国家白皮书》(十三) 《2006-2010建设创新型国家白皮书》(十二) 《2006-2010建设创新型国家白皮书》(十一) 《2006-2010建设创新型国家白皮书》(十) 《2006-2010建设创新型国家白皮书》(九) 《2006-2010建设创新型国家白皮书》(八) 《2006-2010建设创新型国家白皮书》(七) 《2006-2010建设创新型国家白皮书》(六) 《2006-2010建设创新型国家白皮书》(五) 《2006-2010建设创新型国家白皮书》(四) 《2006-2010建设创新型国家白皮书》(三) 《2006-2010建设创新型国家白皮书》(二) 《2006-2010建设创新型国家白皮书》(一) 总结及展望2020 “十一五”是围绕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战略起步期,围绕“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原则)的中心环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新,已开始贯彻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激发全民族创新精神,培养高水平人才,形成有利于创新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不断巩固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国家围绕“创新”的重大发展规划集中在“十一五”期初和“十一五”期末出台,形成了围绕科技、教育、人才及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战略思路逐渐落实到具体的发展项目中;也为2020年,奠定了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昭示了“十二五”、“十三五”的创新将围绕“完善的现代产业体系、完善的投融资、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包括区域与城市)、更加完善的体制机制以及全民族创新的文化和精神方面。 “十一五”规划提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22个主要定量指标。从实施情况来看,截止至2009年底,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展顺利;14个指标超额完成,占63.6%;5个指标完成,3个指标基本完成。但根据数据趋势,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两个指标是“十一五”期间未能完成的指标,它折射出“十一五”期间的资源、环境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十二五”期间,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仍将是科学发展的主题之一。 我们设计了完整的国家创新能力指标体系,对“十一五”期间创新国家建设进行评价。31个指标中,有7个指标表征的创新发展效果较佳。总体而言,创新投入方面的指标能反映“十一五”期间的创新效果,政府的主动创新最为显著;创新产出方面,创新激发的民众主动参与创新过程效果明显,重点表现为本国居民申请专利数的大量增加。 在总结了“十一五”综合发展与创新发展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本报告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的主要创新目标,包括:产业结构创新、绿色发展能力创新、公共服务创新、城市化模式创新、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创新、新农村发展方式创新、金融、企业及科技园创新以及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创新及体制机制改革等具体方面提出目标。其中对创新政策、创新城市化、创新产业、创新蓝色经济、创新科技园和创新文化进行专题研究。 针对城市经济的发展,本报告提出了十大创新城市的案例,分别是成都——田园国际城市; 西安——文化遗产特区城市;青岛——蓝色经济先驱城市;南宁——东盟合作前沿城市;上海——改革开放前沿城市;深圳——全面开放城市;南京——智慧城市;石家庄——环首都经济圈先导城市; 昆明:西南地区“桥头堡”战略城市;哈尔滨:对俄发展前沿城市等。并制定了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了绿色创新指数,评价出了中国名列前茅的绿色创新城市,并也对相关创新企业做了创新研究。 “十一五”期间“大力推进自主创新”的成功实施昭示了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强劲发展势头,“十二五”末期“开始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目标,将鼓舞社会各界创新发展。未来创新国家发展过程中,将面临更多挑战,如科技资源配置,基础研究整体水平,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等,同时,对于创新的激励、评价机制亟待完善,科技管理体制的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我们的研究将有利于推进创新国家的最终发展目标的实现,即到“2020年实现自主创新能力的大幅提升,进入创新型国家的行列”。 参考文献: 1、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采取有力措施 用百倍的努力促进就业》,人民日报,2008年5月9号 2、《中国的人力资源状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0年9月发布 3、《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4、《2010国家科技计划年度报告》科技部 5、《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6、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2006年3月5日 7、《中国科学发展报告2010》中国科学院 8、《2010中国绿色发展指数年度报告——省际比较》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北京师范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9、胡锦涛:《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 2006年1月胡锦涛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 10、《中国31省区市创新指数研究报告》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学科群建设项目——首都经济课题组 11、《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获一系列重要进展》 中国科技部网站 12、World Bank,《World Urbanization Prospects:the 2003 revision》, P21,United States, New York,2004 13、《以农业促发展》2008世界银行发展报告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5、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07年10月15日)》 16、《让科技引领中国可持续发展》 温家宝 2009年11月3日 17、《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国务院 2010年10月18日 18、姜大鹏,顾新:《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现状分析》,科技进步与对策,2010,27(17) 19、姜旭朝、张继华、林强,《蓝色经济研究动态》,山东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总第173期) 20、《2009年世界发展报告》 世界银行 21、彭超,文艳.:科学技术革命背景下的我国海洋管理对策 . 海岸工程, 2005, 24 (2) : 14 - 19. 22、陈至立:《深入学习科技大会精神大力推进自主创新》 23、胡鞍钢:《2020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24、胡鞍钢2007年5月23日接受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记者魏城采访;2007年9月10日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报道 25、胡光宇:《发展蓝色经济——大力推进海洋经济实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26、国情研究中心:《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 国情报告 总第806期 200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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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国家电网风电发展白皮书》:“十二五”风电消纳将达9000万千瓦
lyonshine 2011-12-22 10:46
作者:刘丹 来源: 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11-5-16 5:44:15 国家电网近日发布了《国家电网公司促进风电发展白皮书》(下称《白皮书》),承诺到2015年我国电网将消纳风电9000万千瓦。相对于国家能源局“十二五”规划思路中2015年底风电装机规模要达到9000万到1亿千瓦的规划目标,9000万千瓦的并网消纳目标令行业鼓舞。 大风电融入大电网 《白皮书》指出,中国潜在的风电容量到2015年会超过90 GW,到2020年会达到150 GW,中国正在朝大风电的方向迅速迈进。 尽管中国在2010年成功坐上全球风电装机头把交椅,但并尚未成为真正的风电使用大国。由于电网建设滞、并网技术瓶颈等原因,中国目前约有三分之一的风电并没有并网发电。业内普遍认为,风电并网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电网——没有电网的全力支持,风电发展就像被卡住了脖子,难以大规模发展。 国家电网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舒印彪在发布会上介绍说,我国风能资源与负荷中心呈逆向分布,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必须建立大容量、远距离的能源输送通道,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清洁能源的配置和消纳。“大风电融入大电网”是我国风电规模化发展的必然选择。大电网能够充分利用不同区域风电的互补性,平滑风电出力的波动;电网规模越大,风电装机占负荷的比例越小,风电对电网的影响越小。 《白皮书》指出,我国风电“大规模、高集中”的开发模式和“大容量、高电压、远距离”的输送模式,客观上要求做好风电与其他电源、风电与电网的统一规划,建设坚强智能电网成为风电规模化开发和有效利用的必然选择。研究表明,通过加强跨区电网建设,构建华北、华东、华中地区电网,全国风电消纳能力可提高一倍以上。同时,为了满足大规模风电并网对系统调峰能力的需求,国网将开展抽水蓄能发展规划与建设。预计到2015年,我国风电消纳规模将超过9000万千瓦,到2020年将达到1.5亿千瓦以上。 《白皮书》强调了过去5年间国家电网在风电并网上所做的努力——截至2010年底,我国风电并网容量达2956万千瓦,“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速接近100%。国家电网公司风电接网及送出工程累计总投资达418亿元,共投运风电并网线路2.32万公里。 而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输电监管部副主任黄学农在发言中强调,未来五年的首要任务仍是抓紧研究风电并网的电力市场消纳问题,着力破除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上网瓶颈。 有分析指出,中国风电的发展速度总是超出人们的预计。绿色和平与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去年发布的《中国风电发展报告2010》预测,2015年,中国的风电装机将可能达到1.3亿千瓦时。按照这个数字计算,如果电网的跟进以《白皮书》为准,届时中国未并网的风电装机可能还将保持在30%左右,与现在的情况基本相同。 “风电朝着大风电的方向快步向前,而大电网在建设速度上着实落后。从现实情况来看,重新审视风电发展目标,并更新配套设施的建设速度势在必行。”黄学农说。 坚强电网承诺减排目标 “随着坚强智能电网的建成,国家电网公司在2011~2020年的未来十年,预计可累积减排约105亿吨二氧化碳,2020年当年可减排约16.5亿吨二氧化碳。对国家完成2020年碳强度降低40%~45%目标的贡献率为20%以上。”舒印彪特别强调了坚强智能电网的低碳效应。 作为国内首家企业承诺减排目标的企业,国家电网通过《白皮书》表示,坚强智能电网对清洁能源发展、电网损耗降低、发电煤耗降低及电动汽车发展,将直接和间接推动减排目标的实现。 这笔账是这样算的:清洁能源发展带来的减排量约占61.7%,降低电网损耗带来的减排量约占2.4%,发电煤耗降低带来的减排量约占31.8%,电动汽车发展以电代油实现的减排量约占4.1%。 值得一提的是,《白皮书》认为,智能电网建设将对铁路和公路的能源运输产生重要影响,通过特高压电网长途输电将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传统的运输,而途中损耗的电能却大大减小。 同时,智能电网可助力电动车发展,由此间接带来减排效果。 汇丰晋信基金经理针对《白皮书》的分析认为,智能电网的建设对上下游产业都将产生巨大的影响。 《白皮书》对智能电网中新能源的占比作出了规划,这事实上给出了水电、核电等及其配套设备厂商未来的市场规模。汇丰晋信在一份分析报告中指出,国网的计划是每两年增加100%的投资,2005年对电网投资1000亿元,2007年为2000亿元,2009年达到3000亿元。而拉动上下游行业的相关投资则将以10倍来计算。我们可以相信,被称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低碳概念将给国民经济带来重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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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国的对外贸易》白皮书
whyhoo 2011-12-7 10:40
中国的对外贸易 (2011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目录 前言 一、中国对外贸易的历史性进步 二、中国外贸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三、中国外贸发展对世界的贡献 四、促进对外贸易基本平衡增长 五、构建全方位互利合作经贸关系 六、实现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结束语 前言 和平、发展、合作是当今世界潮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积极同世界各国开展经贸合作。经过多年发展,对外贸易成为中国经济最为活跃、增长最快的部分之一,中国也成为跻身世界前列的贸易大国。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将中国与世界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有力推动了中国的 现代 化建设,也促进了世界的繁荣与进步。 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0年来,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的进程加快,中国对外贸易的活力进一步增强。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0周年之际,中国政府发表白皮书,对中国的对外贸易情况作一系统介绍。 一、中国对外贸易的历史性进步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逐步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交流,但受到当时国际政治环境和国内计划经济体制等因素制约,对外贸易发展相对缓慢。 1978年,中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大力发展对外贸易,成为中国加快现代化建设、改变落后面貌、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综合国力的重要途径。30多年来,中国利用世界经济较长时期繁荣、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机遇,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利用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改造提升国内产业,在全面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中,实现了对外贸易的跨越式发展。 ——货物贸易总量跻身世界前列。1978年,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只有206亿美元,在世界货物贸易中排名第32位,所占比重不足1%。2010年,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达到29740亿美元,比1978年增长了143倍,年均增长16.8%。其中,出口总额15778亿美元,年均增长17.2%;进口总额13962亿美元,年均增长16.4%。中国出口总额和进口总额占世界货物出口和进口的比重分别提高到10.4%和9.1%,连续两年成为世界货物贸易第一出口大国和第二进口大国。 ——货物贸易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中国出口商品结构在20世纪80年代实现了由初级产品为主向工业制成品为主的转变,到90年代实现了由轻纺产品为主向机电产品为主的转变,进入 新世纪 以来,以电子和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不断扩大。外贸经营主体除了国有企业外,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后二者的进出口总额目前均已超过国有企业。20世纪80年代至本世纪初,中国加工贸易蓬勃发展,成为外贸的半壁江山。在中国外贸发展中,外商投资企业和加工贸易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形成全方位和多元化进出口市场格局。改革开放后,中国全方位发展对外贸易,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关系。贸易伙伴已经由1978年的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发展到目前的231个国家和地区。欧盟、美国、东盟、日本、金砖国家等成为中国主要贸易伙伴。新世纪以来,中国与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持续较快增长。2005年至2010年,中国与东盟货物贸易占中国货物贸易比重由9.2%提高到9.8%,与其他金砖国家货物贸易所占比重由4.9%提高到6.9%,与拉丁美洲和非洲货物贸易所占比重分别由3.5%和2.8%提高到6.2%和4.3%。 ——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服务贸易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规模迅速扩大,结构逐步优化,排名也进入世界前列。 旅游 、运输等领域的服务贸易增势平稳,建筑、通讯、保险、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等领域的跨境服务以及承接服务外包快速增长。2001年至2010年,中国服务贸易总额(不含政府服务)从719亿美元增加到3624亿美元,增长了4倍多。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在世界服务贸易出口中的比重从2.4%提高到4.6%,2010年达1702亿美元,从世界第12位上升到第4位;服务贸易进口比重从2.6%提高到5.5%,2010年达1922亿美元,从世界第10位上升到第3位。 对外贸易发展有力推动了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中国成长为一个开放的经济体。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引进先进 技术、设备和管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极大促进了中国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工贸易迅速发展壮大使中国劳动力充裕的比较优势得以发挥,加快了中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对外贸易直接带动就业人口超过8000万,其中60%以上来自农村,就业者的收入和生活得到显著改善。对外贸易与国内投资、消费一起,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三大引擎。 中国对外贸易的历史性进步是与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20世纪80年代前后,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推进,资金、技术、产品、市场、资源、劳动力等要素在世界范围内的流动和配置更加活跃。以信息、通讯为主导的科学技术进步使生产效率得到极大的提高,国际产业转移不断深化和发展。经济全球化、科学技术进步、国际产业转移和各国之间加强合作等为中国融入世界经济提供了历史性机遇。中国政府顺应时代潮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发展与世界各国的经济技术合作,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促进了国际产业链分工的深化,为对外贸易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在这个进程中,外国企业尤其是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在中国获得大量投资机会,其拥有的资本、技术、管理经验和销售渠道等要素实现增值,分享了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成果。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得益于改革开放,得益于经济全球化,得益于坚持走互利合作共赢道路。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繁荣稳定也离不开中国。 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与世界贸易强国相比,中国出口产业仍处于全球产业链的低端,资源、能源等要素投入和环境成本还比较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一些行业的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等。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将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进程,还需要付出艰苦努力。 二、中国外贸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改革开放前,中国对外贸易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和国家统负盈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贸体制经历了由指令性计划管理到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由经营权高度垄断到全面放开、由企业吃国家“大锅饭”到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转变。在中国争取恢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缔约方地位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过程中,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的外贸体制逐步与国际贸易规则接轨,建立起统一、开放、符合多边贸易规则的对外贸易制度。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外贸体制改革主要是改革单一计划管理体制,下放外贸管理权和经营权,实行 外汇 留成制度并建立外汇调剂市场。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使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新的经营主体进入外贸领域,打破了国有外贸企业的垄断。此后,中国推行了外贸经营承包制,用指导性计划逐步取代指令性计划。按照国际 贸易通 行规则,建立了出口退税制度。1992年10月,中国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根据这一目标,对财政、税收、金融、外贸和外汇体制进行了全面改革。1994年1月,中国政府取消对出口的所有财政补贴,进出口企业转变为完全自负盈亏。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市场调剂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外贸经营领域进行了企业股份化和进出口代理制试点。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正式颁布实施,确立了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等原则,奠定了对外贸易的基本法律制度。1996年12月,中国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与此同时,中国多次大幅度自主降低关税,减少配额和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这些改革使中国初步建立起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充分发挥汇率、税收、关税、金融等经济杠杆作用的外贸管理体制和调控体系。 2001年12月11日,历经16年谈判,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第143个成员。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中国扩大了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的对外开放,加快推进贸易自由化和贸易投资便利化。在履行承诺过程中,中国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完善外贸法律法规体系,减少贸易壁垒和行政干预,理顺政府在外贸管理中的职责,促进政府行为更加公开、公正和透明,推动开放型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加快对外经济贸易法制化建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集中清理了2300多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其中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分别予以废止或修订。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减少和规范了行政许可程序,建立健全了贸易促进、贸易救济法律体系。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国对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了修改,基本形成了体系完整、符合中国国情、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 ——进一步降低关税,削减非关税措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中国进口商品关税总水平从2001年的15.3%逐步降低到2005年的9.9%。到2005年1月,中国绝大多数关税削减承诺执行完毕。根据承诺,中国自2005年1月起全部取消对424个税号产品的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和特定招标等非关税措施,仅仅保留了依据国际公约以及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下为保证生命安全、保护环境实施进口管制产品的许可证管理。2010年,中国关税总水平已经降至9.8%,其中 农产品 平均税率降至15.2%,工业品平均税率降至8.9%。关税约束率自2005年起一直维持在100%。 ——全面放开外贸经营权。根据200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自2004年7月起,中国政府对企业的外贸经营权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所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均可以依法从事对外贸易。取消外贸经营权审批促进了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多元化外贸经营格局的形成。在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持续增长的同时,民营企业对外贸易发展迅速,进出口市场份额持续扩大,成为对外贸易的重要经营主体。2010年,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进出口分别占中国进出口总额的20.9%、53.8%和25.3%。 ——进一步扩大服务市场开放。中国认真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为境外服务商提供了包括金融、电信、建筑、分销、物流、旅游、教育等在内的广泛的市场准入机会。在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分类的160个分部门中,中国开放了100个,开放范围已经接近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2010年,中国服务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3905家,实际利用外资487亿美元,占全国非金融领域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和实际利用外资的比重分别为50.7%和46.1%。 ——营造更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国通过建立、完善公平贸易法律制度和执法、监督机制,遏制与打击对外贸易经营中的侵权、倾销、走私、扰乱市场秩序等不公平贸易行为,努力为境内外企业提供一个宽松、公平、稳定的市场环境。中国政府依据国内法律和国际贸易规则,加强预警监测,同时利用贸易救济和反垄断调查等措施,对贸易伙伴的不公平贸易行为予以纠正,维护国内产业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中国与国际社会一起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严格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定,在实施经济刺激计划时平等地对待境内外产品,促进了境内外企业的公平竞争。 截至2010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所有承诺全部履行完毕。中国认真履行承诺的实际行动得到世界贸易组织大多数成员的肯定。2006年、2008年和2010年,中国政府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的三次贸易政策审议。世界贸易组织所倡导的非歧视、透明度、公平竞争等基本原则已经融入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市场意识、开放意识、公平竞争意识、法治精神和知识产权观念等在中国更加深入人心,推动了中国经济进一步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 三、中国外贸发展对世界的贡献 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不仅推动了中国经济的现代化和综合国力的提升,提高了13亿多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使中国经济成为世界经济一部分,促进了经济全球化向有利于世界各国和地区共同繁荣的方向发展。 改革开放和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使中国成为世界上增长最快的经济体之一。最近10多年来,中国与其他新兴经济体一起,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日益重要的力量。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10年中国 国内生产总值 比2001年增长4.6万亿美元,占同期世界经济总值增量的14.7%。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占世界经济总值的比重增加至9.3%。世界贸易组织的数据显示,2000年至2009年,中国出口量和进口量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17%和15%,远远高于同期世界贸易总量3%的年均增长速度。 中国对外贸易在国际金融危机中率先趋稳,促进了全球经济复苏。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中国政府及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刺激经济,扩大内需,稳定进出口规模。2009年,世界货物贸易进口量下降12.8%,中国进口量增长2.9%,是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唯一保持增长的国家。中国因素支撑了许多受危机冲击国家的出口,刺激了全球大宗商品市场需求,提振了人们的信心,对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起到巨大拉动作用。世界贸易组织在对中国进行第三次贸易政策审议时指出,应对金融危机期间,中国在刺激全球需求方面发挥了建设性作用,为世界经济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提高了中国与贸易伙伴的国民福利。随着加速融入世界分工体系,中国依靠劳动力成本优势、较强的产业配套和加工制造能力、不断提高的劳动生产率,逐渐发展成为世界工业品的主要生产国和出口国,为世界各国和地区提供了物美价廉的商品,满足了国际市场多种多样的需求。中国在全球制造业环节的规模经济优势和加工成本优势,部分地消化了上游生产要素的价格上涨,起到了抑制全球通货膨胀、提高贸易伙伴消费者实际购买力的作用。 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为贸易伙伴提供了广阔市场。2001年以来,中国货物进口总额扩大了约5倍,年均增长约20%,中国迅速扩张的进口已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为贸易伙伴扩大出口创造了巨大市场空间。目前中国已经是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东盟、巴西、南非等国家第一大出口市场,是欧盟的第二大出口市场,是美国和印度的第三大出口市场。中国工业化、城镇化正在快速推进,内需持续增长,不断扩大和开放的市场将为贸易伙伴提供越来越多的发展机会。 中国是对最不发达国家开放市场程度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截至2010年7月,中国已经对36个已建交最不发达国家原产的4700多个税目商品实施进口零关税,约占全部税则税目的60%。中国已承诺将继续扩大对已建交最不发达国家的给惠范围,使实施零关税商品达到全部税则税目的97%。零关税措施促进了最不发达国家对中国的出口。自2008年以来,中国一直是最不发达国家第一大出口市场。2010年,中国自最不发达国家的货物进口总额比上年增长58%,约占这些国家出口总额的四分之一。 中国全面参与并推动了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改革。中国政府积极倡导以“均衡、普惠、共赢”作为多边贸易体制改革的目标,努力推动建立公平、公正的国际经济贸易新秩序。作为迅速成长的发展中大国,中国积极参与了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多哈回合谈判等国际对话和合作机制,努力承担与自身发展水平及国力相适应的国际责任。中国不断加强与新兴国家在经济、金融、贸易和投资等领域的合作,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公正、合理、共赢的方向发展。 中国严格履行有关出口管制的国际义务。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一切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坚决反对此类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中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对裂变、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货物、技术进出口,以及与武器、弹药或者其他军用物资有关的进出口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中国认真遵守有关出口管制的国际公约,履行防扩散承诺,为国际和平与地区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近年来,中国政府广泛采纳国际通行规范和做法,形成了一整套涵盖核、生物、化学和导弹等敏感物项和技术的完备的出口管制体系,为更好地实现防扩散目标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四、促进对外贸易基本平衡增长 一个国家对外贸易是顺差还是逆差,主要由其经济结构以及产品或服务的国际竞争力决定。中国并不刻意追求对外贸易的顺差。中国服务贸易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一定逆差。中国货物贸易在1990年以前多数年份都是逆差。1990年以后,随着大规模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工业制成品竞争力增强,出口增长速度超过进口,中国的货物贸易由总体逆差转变为总体顺差。2005年中国货物贸易顺差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并持续4年大幅攀升。2008年中国货物贸易顺差达到2981亿美元历史高点,此后逐渐收窄。2009年和2010年,中国货物贸易顺差分别为1957亿美元和1816亿美元,比上年分别下降34.4%和7.2%。2010年,中国货物贸易顺差占进出口总额的6.1%,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1%。在全球贸易差额(顺差或逆差)最大的9个国家中,中国的这两个比值并不处在偏高水平。 中国的货物贸易顺差反映了现阶段中国的国际分工地位。中国目前在工业制成品加工组装环节具有较大优势,是最大的工业品生产国和出口国。美国、欧盟等是最主要的终端消费市场。由于大量劳动密集型加工组装环节由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等转移到中国,这些国家和地区原来对美、欧的顺差也转移到中国。其结果是,目前中国货物贸易顺差主要存在于中美贸易、中欧贸易之间,而中国与日本、韩国、东盟等工业中间品主要生产国则长期存在贸易逆差。2010年,中国对美国、欧盟的货物贸易顺差分别为1813亿美元和1428亿美元,对日本、韩国及东盟的货物贸易逆差共计1416亿美元;中国大陆对台湾地区货物贸易逆差860亿美元。中国生产和出口工业制成品需要大量进口初级产品,因此与一些初级产品出口国的货物贸易呈现逆差。正是现阶段中国制造业和服务业参与国际分工的水平和地位不同,所以中国货物贸易存在着大量顺差,而服务贸易则长期逆差。 中国的货物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加工贸易。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化过程中,由于分工的细化和规模经济的要求,越来越多的国际贸易由跨国公司主导,是基于价值链分工的产业内贸易或加工贸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迅速增长。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和主要由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的加工贸易在中国货物贸易中的比重都保持在50%左右。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和加工贸易是中国货物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2009年和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货物贸易顺差分别为1270亿美元和1243亿美元,占同期中国货物贸易顺差总额的64.8%和68.4%,加工贸易顺差分别高达2646亿美元和3229亿美元,大大高于同期中国顺差总额。在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和加工贸易存在大量顺差的同时,国有企业进出口、一般贸易和其他贸易方式则存在逆差。 发达国家对部分高新技术贸易设限也影响中国与一些贸易伙伴的贸易平衡。中国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时期,对发达国家的先进设备和高新技术有着较大的进口需求。但是一些发达国家却仍然坚持旧有思维,对向中国出口 高端装备 和高新技术产品设置了诸多限制,导致其相关产品对中国出口增长缓慢。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自这些国家的进口,不利于双边贸易的平衡。 中国货物贸易由逆差转变为顺差改善了中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增强了中国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但是顺差急剧扩大也给中国经济带来困扰。出口结汇人民币大量投放增加了宏观经济调控的难度和复杂性。货物贸易顺差急剧扩大还使得中国与一些贸易伙伴摩擦增多,对人民币形成了持续和较大的升值压力。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对外贸易发展中的不平衡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抑制顺差过快增长。第一,积极调整经济结构,努力扩大内需,尤其是增加改善 民生投资 ,刺激居民消费增长。第二,出台一系列扩大进口政策,简化进口管理和进口付汇手续,降低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完善进口促进体系,提高进口便利化程度。第三,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先后降低或取消部分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商品的出口退税。第四,修改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扩大禁止类的范围,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第五,改变自 亚洲金融 危机以后人民币兑美元变动区间收窄的状况,从2005年7月21日起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自2005年7月汇率机制改革至2011年8月末,人民币兑美元名义汇率升值了约30%。 中国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增长的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货物贸易顺差自2009年以来持续减少,顺差与进出口总值和国内生产总值之比自2008年起逐渐下降,对外贸易正在趋于平衡。中国的这些努力既是中国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推动世界经济结构调整和再平衡的具体行动。 五、构建全方位互利合作经贸关系 中国的对外贸易是全方位发展的对外贸易。中国坚持不分大小、贫富,与所有贸易伙伴发展务实合作和互利共赢的经贸关系。 中国与发达国家贸易持续稳定增长,实现了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中国与欧盟贸易近年来稳步发展。欧盟对中国出口商品主要是工业制成品,其中技术领先的机械、电子产品、运输车辆、成套设备、核心零部件和精密元器件等在中国市场颇具竞争力。中国与美国贸易有着坚实的发展基础。中国出口丰富多样的消费品适应了美国消费者的需求,同时不断扩大自美国的电子、航空、生物、医药、 农产品 以及服务贸易进口,也满足了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中国与日本贸易具有地缘相近的有利条件。中日贸易促进了两国产业的持续合作和进步,也带动了东亚区域经济分工与合作的深入发展。中国与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士、新西兰等发达国家的贸易及投资合作均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中国与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贸易增长强劲,发展潜力巨大。2010年,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全面实施,90%的商品实现零关税,有力地推动了中国东盟双边贸易迅速增长。中国与东盟各自有特色和竞争力的商品自由进入对方市场,适应了双方多方面的需求。中国与韩国贸易保持持续稳定增长,两国相互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十分宽广。中国与其他金砖国家的贸易近年来快速增长,带动了各自优势产业的强劲发展,显示了新兴经济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近年来,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贸易也以较快速度增长,与阿拉伯国家源远流长的贸易进一步发展,与拉美国家经济贸易合作领域不断拓宽,与非洲国家的贸易充分发挥双方资源条件和经济结构的互补性优势,促进了各自发展。 中国十分重视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的机制化建设。目前与中国签订双边贸易协定或经济合作协定的国家和地区已超过150个。中国与美、欧、日、英、俄等主要经济体均建立和保持着经济高层对话机制。中国积极参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东亚峰会、中非合作论坛、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大图们倡议”等区域和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中国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方针,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建立和发展多种形式的边境经济贸易合作。 中国积极主动参与并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截至2010年底,中国已经与五大洲28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15个自由贸易安排或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谈判,签订和实施了10个自由贸易协定或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正在进行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5个。中国倡议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2010年,中国与10个自由贸易协定或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伙伴(东盟、巴基斯坦、智利、新加坡、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的双边货物贸易总额达到7826亿美元,超过了中国进出口总额的四分之一。 中国深入参与和推动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努力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中国强调谈判要有利于贯彻落实多边贸易体制的公平、公正原则,体现多哈回合作为发展回合的目标。中国全面参与了多哈回合的农业、非农产品、服务、规则等议题的谈判,独立提交谈判案文40多份,联合其他成员提交案文100多份。为推进多哈回合谈判,中国多次表示愿意为谈判作出建设性的、与自身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贡献。 中国在解决与贸易伙伴的争议时兼顾各方利益,求同存异。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随着进出口持续增长,中国与贸易伙伴的争端和摩擦有所增多。涉案产品主要集中在纺织品、鞋类、轮胎、 汽车 零部件、钢铁和化工产品,争议问题主要涉及知识产权、贸易平衡、公平贸易、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中国始终认为对话比对抗好,合作比施压好,应当努力通过协商谈判解决贸易伙伴之间的争议。中国坚持兼顾和平衡各方利益,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体制内,利用多双边渠道,通过对话、协商和谈判来解决争议。近年来,中国在扩大市场开放、保护知识产权、促进贸易平衡、改革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规范进出口经营秩序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充分照顾到贸易伙伴的关切。在协商不能解决争端的情况下,中国通过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妥善处理与贸易伙伴的贸易争端,维护了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 六、实现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中国对外贸易发展还存在不均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出口增长主要依赖资源、能源、土地、劳动力和环境等要素投入及耗费,科技、管理、创新等要素投入不足,外贸发展与资源能源供给和环境承载力的矛盾日益突出;企业研发、设计、营销和服务等方面的竞争力还不强,自有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出口产品所占比重不大;外贸发展对三次产业的贡献还不够均衡;中西部地区对外贸易规模和水平还相对落后;外贸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中国政府清醒地认识到这些问题,采取积极措施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实现外贸的可持续发展。 努力培育外贸发展的综合竞争优势。面对近年来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资源和能源等生产要素价格大幅上涨、出口产业传统的低成本优势大大弱化的新情况,中国政府提出了外贸由粗放型发展向集约型发展转变的战略目标。“十一五”规划期间(2006-2010年),中国政府调整进出口税收政策,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市场多元化战略和以质取胜战略,开展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改进对进出口企业的融资保险服务,推动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优化,增强了外贸的综合竞争优势。大部分进出口企业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进出口贸易在危机后实现了较快复苏。“十二五”规划期间(2011-2015年),中国将努力保持现有出口竞争优势,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新优势,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延长加工贸易增值链,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促进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协调发展。继续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推动服务外包发展,努力扩大新兴服务出口。财政税收、金融保险、 外汇 管理、海关通关、检验检疫、物流和运输等领域都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加快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努力推动对外贸易的稳定健康发展。 加快推进外贸发展中的节能减排。早在1994年,中国政府就制定并发表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将节能减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都把降低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2004年以来,中国多次下调甚至取消部分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商品出口退税,禁止和限制部分此类产品的加工贸易,鼓励进出口企业向国际上先进的环保标准看齐。近年来,中国出口商品中“两高一资”商品的比重大幅下降,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品出口大幅增长。大部分达到一定规模的进出口生产企业都已经获得ISO14000等与环保有关的标准认证。中国将努力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快先进节能环保技术的应用,促进对外贸易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更加协调发展。 加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内在要求。多年来,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立法、执法、宣传、培训及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08年,中国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把保护知识产权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加以推进。2006年至2011年,中国连续6年颁布《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实施了包括立法、执法、教育培训、文化宣传和对外交流等多个领域的1000多项具体措施。2010年,中国通过《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国际专利申请量达到12295件,比2009年增长55.6%,增速居各国之首,世界排名从第五位上升至第四位。当前,加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挑战,加强对话与合作成为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潮流。中国政府将在有关国际公约和各自法律框架下,与世界各国和地区加强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和安全要求。中国出口商品质量总体上不断提高,受到全球消费者欢迎和认可。2009年和2010年,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中国出口货物分别为1103.2万批和1305.4万批,不合格率分别为0.15%和0.14%;出口货值分别为4292.7亿美元和5521.8亿美元,不合格率分别为0.12%和0.13%。2010年,中国出口美国的食品为12.7万批,合格率99.53%;出口欧盟的食品13.8万批,合格率99.78%。日本厚生省进口食品监控统计报告显示,2010年日本对自中国进口的食品以20%的高比例进行抽检,抽检合格率为99.74%,高于同期对自美国和欧盟进口食品的抽检合格率。但是,中国国内仍有少数企业为降低成本而忽视商品质量和安全,也有一些外国进口商不讲质量和诚信,压低商品价格甚至直接授意中国生产商使用不合格原料。这些行为损害了“中国制造”的信誉。针对这些问题,中国政府近年来不断完善商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加强了各环节监管,严厉查处少数违法违规造成质量问题的企业。2011年3月,中国启动“外贸商品质量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外贸商品质量和安全的许可、认证和监督机制,提高了对出口商品质量与安全保障的效率。 增强进出口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认识到,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这不仅有利于社会和谐进步,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中国各级政府正通过倡导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念,推动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尊重劳工权益,维护消费者权利,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中国政府鼓励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接受有关的社会责任标准,争取获得必要的社会责任认证。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以来,进出口企业普遍建立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中国政府把增强企业社会责任作为推动外贸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后将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和培训,建立和健全进出口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完善全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培育和管理的国际合作,推动进出口企业不断提高承担社会责任的水平。 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合作。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外贸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中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工业体系逐步完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了坚实基础。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新兴产业仍然处在初步发展阶段。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世界各主要经济体都在加速发展新兴产业,中国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产业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推动重点领域的发展,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同时,中国政府加强政策引导,规范市场秩序,改善投资环境,鼓励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中国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基本政策符合国际贸易规则,愿加强与世界各国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交流,为开创新兴产业国际合作和发展的新局面共同努力。 结束语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还在不断显露,世界经济复苏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更加凸显,全球经济结构和贸易格局面临着深刻调整。中国对外贸易也将进行新的调整,努力实现从规模扩张向质量和效益提高转变,从主要依赖低成本优势向增强综合竞争优势转变,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 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仍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制约,会遇到新的困难和压力。在“十二五”期间,中国将进一步扩大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以开放促创新,努力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全方位国际合作,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融入世界经济。中国愿意与贸易伙伴一起,共同应对世界经济和贸易发展面临的各种挑战,推动对外贸易实现更平衡、更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与贸易伙伴共享繁荣,实现共赢。 原文见 http://www.scio.gov.cn/zxbd/wz/201112/t10600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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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H发布《定量与系统药理学白皮书》
phenome 2011-11-15 00:06
NIH 发布《 定量与系统药理学白皮书》 2008 年有幸在 NIH 校园聆听了 NIH 举办的第一届 定量与系统药理学 ( Quantitative and Systems Pharmacology, QSP ) 研讨会,而后的 2010 年第二届则是通过 NIH 公布的视频。两次会议都试图将 学术界、产业界与政府机构(包括 FDA )中从事 药理学、系统生物学的优秀专家聚在一起讨论,会议提出:是否可以通过将 系统生物学 systems biology 与药理学 pharmacology 进行交叉,融合出一个新的学科 --- 定量与系统药理学 ( Quantitative and Systems Pharmacology, QSP ),从而大大促进 发现、开发和临床应用治疗药物的进程? 会议的一个重要结论是:双方都可以从对方领域汲取非常多的营养,而以前两个领域几乎没有交叉,这样的机会太少了,应该重复这样的专题会议。 在经过后续一年多的咨询与考虑,终于出台了这样一本白皮书: ============================== Quantitative and Systems Pharmacology in the Post-genomic Era: New Approaches to Discovering Drugs and Understanding Therapeutic Mechanisms An NIH White Paper by the QSP Workshop Group – October, 2011 ============================== 在此白皮书中,作者对 QSP 的定位是“转化医学的核心学科”( "It will therefore become a core discipline of translational medicine" )。 笔者研究方向密切相关,将陆续分享相关内容与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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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卫生部调查显示:国人“正确洗手率”仅为4%
xuxiaxx 2011-10-17 09:04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5日在第四届全球洗手日活动现场发布的《全国居民洗手状况白皮书》显示,国人洗手行为和知识状况不容乐观,“正确洗手率”仅为4%。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定义,正确洗手需要同时满足4条标准:吃东西前、上厕所后、干完活或下班后、接触钱币后、去医院或接触病人后等5种情境下每次都洗手;洗手时使用流动水冲洗;洗手时使用肥皂、香皂、洗手液等清洁用品;洗手时长不少于20秒。   《全国居民洗手状况白皮书》是我国首次针对洗手现状的全国性专项调查。调查人员在浙江、云南、陕西、辽宁、北京5个省市多阶段分层次随机抽样,了解洗手频率、洗手用水方式、洗手时洗涤用品使用情况、洗手时长、共用毛巾情况、洗手预防疾病相关知识知晓情况等。调查表明,我国居民正确洗手率处于较低水平。大城市正确洗手率高于中小城市和农村,达到6.0%;各年龄组居民正确洗手率差别不明显;女性正确洗手率为5.1%,高于男性的2.8%;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正确洗手率呈上升趋势。   基于调查结果,《全国居民洗手状况白皮书》提出,应大力开展洗手防病知识宣传,培养居民正确的洗手习惯;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洗手行为的干预;在缺水地区推广简易水龙头;改进学校和公厕等场所的洗手设施。   据毛群安介绍,许多常见传染病,如感染性腹泻、急性呼吸道传染病、肠道寄生虫病、皮肤感染、沙眼等疾病都能经手传播。坚持用肥皂洗手,可使全球位居儿童死因前两位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和感染性腹泻的死亡率分别下降25%和50%。掌握正确的洗手方法,养成良好的洗手习惯,是预防经手传播疾病的有效手段。   今年“全球洗手日”活动主题为“人人洗手、大家健康,大家洗手、文明风尚”,旨在推动全社会关注洗手健康,引导公众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的自我保健能力。卫生部要求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和健康促进活动,并将这些活动与医改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国家卫生城市(镇)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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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国发白皮书明确六大国家核心利益
dongzg101 2011-9-6 23:06
中国发白皮书明确六大国家核心利益 2011年09月06日 09:34 来源: 中国新闻网 37194 人参与 360 条评论 打印 转发 中新网北京9月6日电 中国政府6日发表的 《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 ,界定出中国核心利益的范围。 白皮书指出,中国的核心利益包括: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 白皮书强调,中国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利益。 白皮书称,中国人民坚持自己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不允许外部势力干涉中国内政。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发展友好合作,不同任何国家和国家集团结盟,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异同决定国家关系的亲疏。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不干涉别国内部事务,反对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白皮书指出,中国坚持通过求同存异、对话协商解决矛盾分歧,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坚持从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出发,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确定立场和政策,秉持公道,伸张正义,在国际事务中积极发挥建设性作用。 白皮书称,中国充分尊重各国维护本国利益的正当权利,在积极实现本国发展的同时,充分顾及他国正当关切和利益,绝不做损人利己、以邻为壑的事情。 白皮书称,中国把中国人民的利益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结合起来,扩大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同各国各地区建立并发展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利益共同体,推动实现全人类共同利益,共享人类文明进步成果。(完) 相关新闻: · 解读白皮书:打破“国强必霸”模式 坚持和平发展道路 白皮书要点: · 白皮书:中国国防开支合理适度 不会搞军备竞赛 · 中国预估未来5年进口规模累计有望达到8万亿美元 · 中国发表和平发展白皮书 驳斥“国强必霸” · 中国发表白皮书: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绝不会关上 · 《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全文) 分析评论: · 新报:中国维护“核心利益”立场趋强硬 · 专家:中国“核心利益”不宜扩大化 PN030 标签: 核心利益 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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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要介绍:《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
可变系时空多线矢主人 2011-9-6 18:25
择 要介绍:《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 国务院新闻办6日发表《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现 择 要介绍如下: 中国将坚定不移沿着和平发展道路走下去。 中华民族是爱好和平的民族,中国人民从近代以后遭受战乱和贫穷的惨痛经历中,深感和平之珍贵、发展之迫切,深信只有和平才能实现人民安居乐业,只有发展才能实现人民丰衣足食,把为国家发展营造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作为对外工作的中心任务。 同时,中国积极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绝不搞侵略扩张,永远不争霸、不称霸,始终是维护世界和地区和平稳定的坚定力量。 中国人民坚持自己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不允许外部势力干涉中国内政。 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发展友好合作,不同任何国家和国家集团结盟,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异同决定国家关系的亲疏。 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不干涉别国内部事务,反对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坚持通过求同存异、对话协商解决矛盾分歧,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 坚持从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出发,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确定立场和政策,秉持公道,伸张正义,在国际事务中积极发挥建设性作用。 中国将坚持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 中国有广阔的领土和辽阔的海洋,陆地边界2.2万多公里,大陆海岸线1.8万多公里。中国面临复杂多样的传统和非传统安全挑战,受到分裂势力和恐怖主义等威胁。 推进国防现代化是中国合理的国家安全需求,是中国实现和平发展的必要保障。中国军队现代化的根本目的是捍卫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保障国家发展利益。 中国国防开支是合理适度的,是与维护国家安全需要相适应的,中国不会也无意同任何国家搞军备竞赛,不会对任何国家构成军事威胁。中国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致力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热点问题。 中国重视加强国际军事交流,推动国际和地区安全合作,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 中国坚持自主发展,不把问题和矛盾转嫁给别国。 中国这样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归根结底要靠自己的力量来发展。 中国始终坚持独立自主,把国家发展的基点和重心放在国内,注重从本国国情出发,主要依靠自身力量和改革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把问题和矛盾转嫁给别国。 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中国只有坚持自主发展,才能更有效地参与国际分工,才能更好地同世界各国开展互利合作。 中国倡导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寻求实现综合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 中国注重综合安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安全内涵扩展到更多领域。 国际社会需要强化综合安全观念,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携手应对人类面临的多样化安全挑战。 中国为维护世界和平、应对全球性挑战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是唯一公开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核国家。 中国累计向联合国30项维和行动派出各类人员约2.1万人次,是派出维和人员最多的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中国积极参与反恐、防扩散领域国际合作,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国家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并派出救援队,为打击海盗行为向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派遣海军护航编队。 中国参加了100多个政府间国际组织,签署300多个国际公约,成为国际体系的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 中国是最早制定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发展中国家,也是近年节能减排力度最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发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 中国和平发展打破了“国强必霸”的大国崛起传统模式。 建立殖民体系、争夺势力范围、对外武力扩张,是近代历史上一些大国崛起的老路。 特别是在20世纪,追逐霸权、实力对抗、兵戎相见,使人类惨遭两次世界大战的浩劫。 中国基于自己几千年历史文化传统,基于对经济全球化本质的认识,对21世纪国际关系和国际安全格局变化的认识,对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的认识,郑重选择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作为实现国家现代化、参与国际事务和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途径。 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走对了,没有任何理由加以改变。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国政府和人民继承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根据时代发展 潮流和中国根本利益作出的战略抉择,是中国发展的内在需要。 和平发展是中国历史文化的传承。中国文化自古就认为世界应是一个和谐整体,这个观念深深影响了中华民族的思想和行为,成为中国人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乃至国与国关系的重要价值观。 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绝不会关上,开放水平只会越来越高。 中国从自身发展经验中深刻认识到,不能关起门来搞建设。 中国把改革开放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把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结合起来,把坚持独立自主同参与经济全球化结合起来,把继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同学习借鉴人类社会一切文明成果结合起来,把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结合起来,以开放的姿态融入世界,不断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同世界各国交流合作,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未来5年,中国进口规模累计有望达到8万亿美元,这将给世界各国带来更多商机。 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决定了中国拥有巨大国内需求潜力。 随着人均收入不断增加、国内投资稳步提高、 区域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中国还将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和更大的市场空间。未来5年,中国消费结构将进一步提升,居民消费潜力将得到进一步释放, 国内市场总体规模将位居世界前列,进口规模累计有望达到8万亿美元,这将给世界各国带来更多商机。 中国将更加重视对外投资和合作,其中包括大力开展有利于改善东道国民生和增强东道国自主发展能力的项目合作。 中国将鼓励各类企业有序开展境外投资和合作经营,支持在境外开展技术研发投资合作,开展海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扩大农业领域国际合作,深化国际能源资源开发互利合作。 大力开展有利于改善东道国民生和增强东道国自主发展能力的项目合作,尊重当地宗教和风俗习惯,遵守驻在国法律,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和义务,促进驻在国发展。 优化对外援助结构,创新对外援助方式,提升对外援助效果。 中国为世界经济稳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年均进口近7500亿美元商品,相当于为相关国家和地区创造了1400多万个就业岗位。 过去10年,在华外商投资企业从中国累计汇出利润2617亿美元,年均增长30%。 2000年至2010年,中国非金融类年度对外直接投资从不足10亿美元增加到590亿美元,有力促进了有关国家经济发展。 2009年境外中资企业实现境外纳税106亿美元,聘用当地员工43.9万人。 中国真诚期待同世界各国并肩携手,实现共同发展繁荣。 当今世界各国相互依存日益加深,只有实现世界各国共同发展,让更多人分享发展成果,世界和平稳定才有坚实基础和有效保障,世界各国发展才可以持续。 因此,中国坚持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自身利益与人类共同利益的一致性,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努力实现与他国发展的良性互动,促进世界各国共同发展。中国真诚期待同世界各国并肩携手,实现共同发展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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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的物联网
热度 13 gl6866 2011-7-20 20:12
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是Kevin Ashton提出的一个专业术语,但有关这个概念存在着模糊性。工业与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物连网白皮书(2011)》中对物联网进行了如下界定:“物联网是通信网和互联网的拓展应用和网络延伸,它利用感知技术与智能装置对物理世界进行感知识别,通过网络传输互联,进行计算、处理和知识挖掘,实现人与物、物与物信息交互和无缝链接,达到对物理世界实时控制、精确管理和科学决策目的。”在我看来这个定义是一个应用导向的定义,所以抽象的程度并不高。 黄富强对这方面颇有研究,在科学网上写出 “物联网工程概念的界定问题110719” 的博文。我觉得还是相当有价值的。于是就与他进行一番探讨。其中有另外几位的探讨也颇为重要,所以也就一并放在这里说一下。 博友张伟认为,“概念的界定和其中的深层次问题值得思考。”而未开博的博友wgh0认为,“博主对物联网有了一定的研究,我接触了物联网这么久,老是感觉她抽象、模糊!”黄富强则回答道“现在国内确实存在神话物联网的嫌疑,但物联网本身确实很实在、朴实,旨在造就高品质的服务,需要深入的原始创新。抽象的方法对于一些研究是必要的,模糊是现在的无奈,正给探索留下了空间。”接下来是闵应骅先生的观点,认为“物联网的定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然而黄富强则以为“从学科创建与发展来看,这个问题一定要思考。物联网并不是单纯的技术存在,也不是单纯的服务存在,而是技术、服务等多方面的融合体,可以类比软件工程思考它的学科定位与发展问题。物联网工程系统就是要解决实际问题,但解决问题的方法、体系架构设计、系统分析、质量评价等方面正是物连网工程学科要探讨的问题,物联网工程会促进物联网应用系统的大量落地与相关研究发展。” 下面就是我与黄的一番对话: 刘:数字世界与可能世界有什么区别?数字世界与物理世界间的转换是否有价值的问题? 黄:刘老师的问题值得反思与追问!可能世界是可能的事物组合(莱布尼兹),物联网工程系统的组合、融合、吸收能力是很强的,具有很好的开放型,物联网世界是由可能世界推动,向更智能数字世界进军的有力工程技术力量。数字世界与物理世界在物联网视域下,突破了原有虚实世界的看法,使两个世界的交互形式、种类富于多样化,两个世界及界面都存在价值分析的视角。 刘:莱布尼茨是可能世界这个词的创造者,而你给出的定义也是莱布尼茨意义下的,但现代逻辑学界则把可能世界当成形而上学的一个点,在可能世界中从一个点达到另一个点的讨论。那么数字世界是否就是当代可能世界的一个表现形式呢? 黄:我觉得可以有这样的逻辑进路,数字世界是可能世界(模态)的一种表现形式! 刘:因为在我看来,整个数字世界就是莱布尼茨所说的可能世界,这里面还有一层区别,如何区别actual和real世界? 黄:我刚才查了一下real与actual 的意思,觉得actual world反映的世界更具本质性,real world反映的世界更具真实性,而不是虚构的、想象的。可能世界是actual world,数字世界是real world, 虚拟世界也是真实的世界,可能世界是本质形态,抽象的,数字世界是现象形态,具体的。以上是我的临时想法,有可能是瞎说,请刘老师指教,刘老师可以写一篇相关博文作为引发讨论的基点。我觉得这些讨论更有助于理解信息技术领域及成果背后的问题,有助于信息制品自身发展与创新,有可能给科技人员带来灵感,至少我作为IT从业人员有这样的一点体悟。 刘:那么你的理解是否认为,possible word在最高层;actual world在中层;real world在最下层? 黄:是的,处于高层的抽象度越高,更趋于本质性,处于低层的具体度越高,更趋于现象性。最高层反映技术本质性强,最低层反映技术现象性强,中间层本质性与现象性难以辨识。这是我的理解框架。物联网工程应处于最底层,真实物理世界与真实虚拟世界的融合。 刘:那其中的knowledge integration属于哪一层面? 黄:知识是物联网工程系统用于辅助决策的基础,知识生成及应用策略是物联网领域必须要解决的知识工程问题,否则智慧就是空谈。知识应用应是具体的,位于real world,但智能系统知识形成的路径必然要经过高层抽象化处理,抽象处理的目的在于形成知识具体应用的可能空间形式框架,形式框架背后一定渗透领域知识本质的。 刘:我倒是认为knowledge是个界面,上接possible world下接real world,不知道这样是否说的通。也就是说,knowledge位于actual world,possible world则由信息构成,信息经由knowledge 作用于real world。这是我个人的看法,和你谈谈。这里并不涉及智慧的问题。 黄:我的想法与你的想法是一致的。在可能世界中进行数据挖掘,挖掘结果产生信息,信息使可能世界的确定性增强,可能会形成某个确定性的组合things;actual world的层次导致了知识群落混生,具有广泛性,知识选择多样化,具有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知识应用过程是real world的,选择之后的知识因果作用是真实确定的,直接针对决策的。由确定性到不确定性,再到确定性,真实反映了数据、信息、知识、智能的机器认知可能路径。有一些方面还可以仔细琢磨一下。世界思想划分的目的在于研究的方便,至于是否合理有待斟酌(possible world、actual world、real world),世界间的接口状态具有模糊性。 真是模糊的物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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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新一轮的人权攻击大赛拉开了序幕
热度 2 pinjianlu 2011-4-12 22:15
中美新一轮的人权攻击大赛拉开了序幕
我记得去年美国就公布了一个中国人权报告白皮书,然后中方立即回应。 今年这一幕又再次上演:美国说中国人权继续恶化,中方外交部立即攻击美国人权问题。 我想这个有用吗?网易上留言一万多条,只显示了200多,这说明了什么?咱与其去还击,还不如减少点儿“李刚”这类人物,今天还看到关于北京某副镇长的妹妹狂揍小区门口停车收费的老头的新闻。这些难道不能说明中国的人权问题?当然你也可以说美国也是如此,我不知道人家是否真的如此,但首先咱做好自己,难道不好吗?!
个人分类: 心路历程|2460 次阅读|2 个评论
北京首发“人群健康状况白皮书”
xupeiyang 2010-5-19 10:22
主要数据摘编如下: 人均期望寿命:男78.63岁,女82.37岁 北京首次发布《北京市2009年度卫生与人群健康状况报告》。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首次编发的人群健康状况白皮书。《报告》显示,反映居民基本健康水平的三大指标,在北京市户籍居民中, 期望寿命2009年已达到80.47岁(其中男性78.63岁,女性82.37岁),较全国平均水平高7岁,与世界高收入国家水平持平; 婴幼儿死亡率2009年为3.49%。,比上年下降了5.68%; 孕产妇死亡率为14.55/10万,比上年下降了21.44%。 卫生部门表示,北京市人群健康状况白皮书今后将每年发布一次。 恶性肿瘤成首位死因 《报告》显示,2009年,北京市户籍人口的 主要死因仍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前3位死因分别为恶性肿瘤、心脏病和脑血管病,占全部死亡的73.06%。 据介绍,恶性肿瘤自2007年开始,已连续3年成为户籍人口的首位死因。 2009年,肺癌、肝癌、结肠直肠和肛门癌列恶性肿瘤死亡的前3位。 郊区居民糖尿病患病率接近城区 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相关危险因素调查中, 高血压患病率随着年龄的增大而升高,50岁以下男性患病率高于女性,50岁以上女性患病率高于男性。 北京市城区居民糖尿病患病率为8.7%,郊区居民为8.4%。 在口腔疾病方面,北京市5岁儿童乳牙患龋率为58.59%,龋均(平均一个人患龋牙数)为2.57颗。 与全国5岁儿童患龋情况比较,患龋率、龋均低于全国水平。 北京市12岁人群恒牙患龋率为26.39%,龋均为0.47颗。 传统传染病得到较好控制 《报告》显示,2009年,北京市甲乙丙三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813.71/10万,比上年下降0.93%(除甲型H1N1流感之外)。 2009年,病毒性肝炎总发病率与2008年相比下降17.54%。其中, 甲肝与未分型肝炎下降幅度较大,分别下降43.71%和37.12% 乙肝下降19.34% 丙肝下降5.98% 戊肝下降10.28% 在各种疾病的死因顺位中,传染病已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第一位下降到现在的第十位。 专家认为,这说明传染病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对人们的损害在减小。 慢性酒精中毒所致精神障碍应引起重视 在精神疾患方面的调查中,2009年,全市各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北京市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 重性精神疾患,共上报7711例,其中新诊断5851例,复发病例1860例。 在年龄分布上,新发和复发重性精神疾病在20岁~60岁为高发年龄段。 2009年,慢性酒精中毒所致精神障碍新诊断病例156例,排在重性精神疾病第四位,应引起社会的重视。 视力保护应从早期抓起 《报告》显示,在儿童青少年健康状况方面,2008~2009学年度, 北京市中小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为59.09%,比2007~2008学年度上升了2.13个百分点。 2008年9月新入学的小学一年级新生视力不良检出率已达到36.28%。视力不良检出率继续随年级的升高而上升。 2008~2009学年度,北京市中小学生肥胖检出率为19.51%,比2007~2008学年度上升了1.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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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减灾行动》白皮书
haicius 2009-5-21 10:10
《中国的减灾行动》白皮书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09-05-11   中国的减灾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二00九年五月北京    目 录   前 言   一、自然灾害状况   二、减灾战略目标和任务   三、减灾法制和体制机制建设   四、减灾能力建设   五、减灾的社会参与   六、减灾的国际合作   结束语   前 言   近年来,全球频发的自然灾害给人类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自然灾害成为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伴随着全球气候变化以及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中国的资源、环境和生态压力加剧,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形势更加严峻复杂。   中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减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中国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减灾的法制和体制、机制建设,努力推进减灾各项能力建设,大力倡导减灾的社会参与,积极开展减灾领域的国际合作,不断推进减灾事业发展。   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中国人民带来巨大伤痛。中国政府决定,自2009年开始,每年的5月12日为国家防灾减灾日。值此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一周年和首个防灾减灾日之际,对中国减灾事业的发展状况做一介绍,使世人更全面地了解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为减灾所做的巨大努力。   一、自然灾害状况   中国的自然灾害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灾害种类多。中国的自然灾害主要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除现代火山活动外,几乎所有自然灾害都在中国出现过。   (二)分布地域广。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同程度受到自然灾害影响,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气象、地震、地质、海洋等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三分之二以上的国土面积受到洪涝灾害威胁。东部、南部沿海地区以及部分内陆省份经常遭受热带气旋侵袭。东北、西北、华北等地区旱灾频发,西南、华南等地的严重干旱时有发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发生过5级以上的破坏性地震。约占国土面积69%的山地、高原区域因地质构造复杂,滑坡、泥石流、山体崩塌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   (三)发生频率高。中国受季风气候影响十分强烈,气象灾害频繁,局地性或区域性干旱灾害几乎每年都会出现,东部沿海地区平均每年约有7个热带气旋登陆。中国位于欧亚、太平洋及印度洋三大板块交汇地带,新构造运动活跃,地震活动十分频繁,大陆地震占全球陆地破坏性地震的三分之一,是世界上大陆地震最多的国家。森林和草原火灾时有发生。   (四)造成损失重。1990-2008年19年间,平均每年因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约3亿人次受灾,倒塌房屋300多万间,紧急转移安置人口900多万人次,直接经济损失2000多亿元人民币。特别是1998年发生在长江、松花江和嫩江流域的特大洪涝,2006年发生在四川、重庆的特大干旱,2007年发生在淮河流域的特大洪涝,2008年发生在中国南方地区的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以及2008年5月12日发生在四川、甘肃、陕西等地的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等,均造成重大损失。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的几率进一步增大,降水分布不均衡、气温异常变化等因素导致的洪涝、干旱、高温热浪、低温雨雪冰冻、森林草原火灾、农林病虫害等灾害可能增多,出现超强台风、强台风以及风暴潮等灾害的可能性加大,局部强降雨引发的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任务更加繁重。随着地壳运动的变化,地震灾害的风险有所增加。   二、减灾战略目标和任务   近年来,中国政府在《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等文件中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及中长期国家综合减灾战略目标,即:建立比较完善的减灾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备灾、应急处置、灾害救助、恢复重建能力大幅提升,公民减灾意识和技能显著增强,人员伤亡和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明显减少。   中国减灾的主要任务是:   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和信息管理能力建设。全面查明重点区域主要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基本摸清减灾能力底数,建立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编制全国灾害高风险区及重点区域灾害风险图。建立自然灾害灾情统计体系,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灾情上报系统,健全灾情信息快报、核报工作机制和灾害信息沟通、会商、通报制度,建设灾害信息共享及发布平台,加强对灾害信息的分析、评估和应用。   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在完善现有监测站网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监测密度,建设卫星遥感灾害监测系统,构建自然灾害立体监测体系。推进监测预警基础设施的综合运用与集成开发,完善灾害预警预报决策支持系统。注重加强频发易发灾害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方式,准确、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防范防御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减灾专项规划,建设好各类减灾骨干工程,提高大中型工业基地、交通干线、通信枢纽和生命线工程的防灾抗灾能力。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统筹做好农业和农村减灾、工业和城市减灾以及重点地区的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编制与减灾工程建设,全面提高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加强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形成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加强中央和地方抗灾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提升救灾物资运输保障能力,加强各类骨干抢险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改善减灾救灾装备。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在综合减灾工作中的作用。   加强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逐步建成以堤防为基础、干支流控制性水利枢纽、蓄滞洪区、河道整治相配合,结合干垸行洪、退田还湖、水土保持等工程措施及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防洪调度管理、洪水风险管理等非工程措施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保障流域防洪安全。   加强巨灾综合应对能力建设。加强对巨灾发生机理、活动规律及次生灾害相互关系研究,开展重大自然变异模拟和巨灾应急仿真实验。建立健全应对巨灾风险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应对方案,开展应对巨灾的演练。推进农业、林业保险试点,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和再保险体系。加强巨灾防御工程建设。建立亚洲区域巨灾研究中心。   加强城乡社区减灾能力建设。完善城乡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组织社区居民演练。完善城乡社区减灾基础设施,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面开展城乡民居减灾安居工程建设。在多灾易灾的城乡社区建设避难场所。建立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准备,建立应急状态下社区弱势群体保护机制。   加强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强减灾关键技术研发,研究制定国家综合减灾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加快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网络通讯技术的应用。加大综合减灾科技资金投入。加强减灾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综合减灾的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综合减灾的技术标准体系,提高综合减灾的标准化水平。   加强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减灾责任意识。将减灾知识普及纳入学校教育内容,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减灾普及教育和专业教育,加强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建设国家减灾科普教育支撑网络平台。编制减灾科普读物、挂图或音像制品,推广地方减灾经验、宣传成功减灾案例和减灾知识,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   三、减灾法制和体制机制建设   中国注重减灾的法制建设,颁布实施一系列减灾法律、法规,逐步把减灾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20世纪80年代以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人工影响天气条例》等30多部防灾减灾或与防灾减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国将根据减灾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减灾的法制建设。   多年来,中国政府坚持把减灾纳入国家和地方可持续发展战略。1994年3月,中国政府颁布《中国21世纪议程》,从国家层面明确减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管理水平、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以及减少人为因素诱发和加重自然灾害作为议程的重要内容。1998年4月,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年)》,第一次以专项规划的形式提出了国家减灾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2006年10月,中国政府颁布《国家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把建立国家公共安全应急技术体系、提升国家应对公共安全灾害事故与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2007年8月,中国政府颁布《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将减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中国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灾害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减灾救灾领导体制。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中央层面设立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等机构,负责减灾救灾的协调和组织工作。各级地方政府成立职能相近的减灾救灾协调机构。在减灾救灾过程中,注重发挥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组织和公安民警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注重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及志愿者的作用。   在长期的减灾救灾实践中,中国建立了符合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减灾救灾工作机制。中央政府构建了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灾害信息发布机制、救灾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灾情预警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重大灾害抢险救灾联动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社会动员机制。各级地方政府建立相应的减灾工作机制。   灾害应急响应机制。中央政府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预案体系分为三个层次,即: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政府各部门根据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更具操作性的预案实施办法和应急工作规程。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做好各项抗灾救灾工作。灾区各级政府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成立由当地政府负责人担任指挥、有关部门作为成员的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统一制定灾害应对策略和措施,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   灾害信息发布机制。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认真做好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信息发布工作,采取授权发布、发布新闻稿、组织记者采访、举办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及时向公众发布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和防灾避险知识等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救灾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已经建立以物资储备仓库为依托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国家应急物资储备体系逐步完善。目前,全国设立了10个中央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并不断建设完善中央级救灾物资、防汛物资、森林防火物资等物资储备库。部分省、市、县建立了地方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抗灾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初步形成。通过与生产厂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建立救灾物资生产厂家名录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机制。   灾情预警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由民政、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统计、地震、海洋、气象等主要涉灾部门参加的灾情预警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灾害信息数据库建设,启动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灾情信息共享与发布系统,建设国家综合减灾和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及时为中央和地方各部门灾害应急决策提供有效支持。   重大灾害抢险救灾联动协调机制。重大灾害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向灾区派出由相关部委组成的工作组,了解灾情和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并根据国务院要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提出救灾意见,帮助灾区开展救助工作,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灾害应急社会动员机制。国家已初步建立以抢险动员、搜救动员、救护动员、救助动员、救灾捐赠动员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应急动员机制。注重发挥人民团体、红十字会等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志愿者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四、减灾能力建设   中国政府重视减灾的能力建设,在减灾工程、灾害预警、应急处置、科技支撑、人才培养和社区减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实施减灾工程,提高灾害综合防范防御能力   近年来,国家实施防汛抗旱、防震抗灾、防风防潮、防沙治沙、生态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减灾工程。   大江大河治理工程。国家通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发行国债等,大幅增加江河治理投入,加快大江大河大湖治理步伐。目前,长江中下游干堤全部修完修好,黄河下游标准化堤防建设全面展开,治淮19项骨干工程基本建成,长江三峡、黄河小浪底、淮河临淮岗等枢纽工程全面发挥效益。中国大江大河防洪能力进一步提高,部分主要河段已基本具备防御100年一遇洪水能力。中小河流防洪能力不断提高,重点海堤设防标准提高到防御50年一遇洪水能力。   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国家注重提高农村居民住房抗灾能力建设。在灾后倒房重建工作中加强房屋选址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结合扶贫开发工作推进减灾安居工程建设。自2005年以来,全国各地共投入资金175.35亿元人民币,完成改造、新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580.16万间,使180.51万户、649.65万人受益。   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从2001年开始,国家实施对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截至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90亿元人民币,全国纳入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规划的项目学校共4万多所。从2006年起,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从2009年起,国家将用三年时间,在全国中小学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岩崩、泥石流、热带气旋、火灾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08年3月,国家颁布《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提出在三年内完成现有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08年,全国即安排专项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4035个,占规划内全部6240座病险水库的65%。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十五期间(2000-2005年),国家共投入资金223亿元人民币,解决了6700万人的饮水问题,基本结束了农村严重缺乏饮用水的历史。从2006年开始,农村饮水工作进入以保障饮水安全为中心的新阶段。从2006年到2008年,安排中央投资238亿元人民币,地方自筹配套资金226亿元人民币,累计解决1.09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20世纪80年代,国家开始在黄河、长江等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实施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进入九五(1996-2000年)末期,开始加大投入力度并扩大治理规模,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覆盖了全国七大江河(长江、黄河、淮河、海河、松辽、珠江、太湖)的上中游地区。截至2008年,重点防治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万平方公里,已实施重点区域治理的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70%,减沙率达40%以上。长江上游嘉陵江流域土壤侵蚀量减少三分之一,黄河流域每年减少入黄河泥沙3亿吨左右。   农田灌排工程。自九五以来,国家加大投入,开展以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为重点的农田灌排工程设施建设,农田灌排能力明显提高,抗御干旱、洪涝灾害能力得到加强。   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工程。21世纪初,国家开始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三北(东北、华北、西北)防护林建设、长江中下游重点防护林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沿海防护林建设、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抑制荒漠化扩张速度,缓解极端气候的危害程度。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确定山西省煤炭资源开发等6个生态环境补偿试点。组织开展生态省、市、县和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建设,推进建设103个重点生态环境工程示范县。   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防工程。国家出台《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发布《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镇(乡)、村建筑抗震设计规程》。发布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完善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制度,推进全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实施,完成约245万户抗震安居房的建设和改造加固。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后,修订《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从2006年起,结合公路水毁震毁等灾害发生情况,国家开始实施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截至2008年,全国各地共投入资金15.4亿元人民币,以增设和完善山岭重丘区公路的灾害防护设施为重点,对公路边坡、路基、桥梁构造物和排(防)水设施进行综合处治,普通公路防灾能力全面提高。   (二)构建立体监测体系,提高监测预警预报能力   建立包括地面监测、海洋海底观测和天-空-地观测在内的自然灾害立体监测体系,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初步形成。   灾害遥感监测业务体系。成功发射环境减灾小卫星星座A、B星,卫星减灾应用业务系统初具规模,为灾害遥感监测、评估和决策提供先进技术支持。   气象预警预报体系。成功发射风云系列气象卫星,建成146部新一代天气雷达、91个高空气象探测站L波段探空系统,建设25420个区域气象观测站。初步建立全国大气成分、酸雨、沙尘暴、雷电、农业气象、交通气象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基本建成比较完整的数值预报预测业务系统,开展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警业务,建成包括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网络等覆盖城乡社区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   水文和洪水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成由3171个水文站、1244个水位站、14602个雨量站、61个水文实验站和12683眼地下水测井组成的水文监测网。构建洪水预警预报系统、地下水监测系统、水资源管理系统和水文水资源数据系统。   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成固定测震台站937个,流动台1000多个,实现了中国三级以上地震的准实时监测。建立地震前兆观测固定台点1300个,各类前兆流动观测网4000余测点。初步建成国家和省级地震预测预报分析会商平台,建成由700个信息节点构成的高速地震数据信息网,开通地震速报信息手机短信服务平台。   地质灾害监测系统。从2003年起,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已建立群测群防制度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2万多处。三峡库区滑坡崩塌专业监测网和上海、北京、天津等市地面沉降专业监测网络基本建成。   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物监测、环境预警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客观反映全国地表水、地下水、海洋、空气、噪声、固体废物、辐射等环境质量状况。新建成环境一号A、B星,大范围、快速和动态地开展生态环境宏观监测及评价,初步形成环境监测天地一体化格局。目前,全国共有2399个环境监测站、49335名环境监测技术人员。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全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已在候鸟等野生动物重要聚集分布区设立350处国家级监测站、768处省级监测站、1400多处地县级监测站,初步形成国家、省、地县三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网络。   病虫害监测预报系统。建立由3000多个站组成的农作物和病虫害测报网,240多个台(点)组成的草原虫鼠害监测预报网。全国性系统监测预报的农作物有害生物种类由上世纪90年代初的15种增加到目前的26种,重大病虫害由旬报制缩短为周报制。建立国家、县、乡(镇)三级2500多个站点组成的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网络,主测对象35个种(类),涵盖最具危险性的和常发的森林病虫害种(类)。   海洋灾害预报系统。对原有海洋观测仪器、设备和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大力发展离岸观测能力,海上浮标观测能力和断面调查能力进入整体提升阶段。新建改造一批海洋观测站点,对一些中心站进行实时通讯系统改造。建设海气相互作用-海洋气候变化观测及评价业务化体系,积极开展对海平面上升、海岸侵蚀、海水入侵、咸潮等与气候变化密切相关的海洋灾害的业务化监测。   森林和草原火灾预警监测系统。完善卫星遥感、飞机巡护、视频监控、瞭望观察和地面巡视的立体式监测森林和草原火灾体系,初步建立森林火险分级预警响应和森林火灾风险评估技术体系。   沙尘暴灾害监测与评估体系。建立沙尘暴卫星遥感监测评估系统和手机短信平台,在北方重点区域布设沙尘暴灾害地面监测站,组成国家、省、市、县四级队伍,初步形成覆盖中国北方区域的沙尘暴灾害监测网络。   (三)建立抢险救灾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以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响应机制和应急资金拨付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救灾应急体系初步建立,应急救援、运输保障、生活救助、卫生防疫等应急处置能力大大增强。   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以公安、武警、军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抗洪抢险、抗震救灾、森林消防、海上搜救、矿山救护、医疗救护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初步建立。国家陆地、空中搜寻与救护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应急救援装备得到进一步改善。   应急救助响应机制。根据灾情大小,将中央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划分为四个响应等级,明确各级响应的具体工作措施,将救灾工作纳入规范的管理工作流程。灾害应急救助响应机制的建立,基本保障了受灾群众在灾后24小时内能够得到救助,基本实现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医、学生有学上的六有目标。   救灾应急资金拨付机制。包括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水毁公路补助资金、内河航道应急抢通资金、卫生救灾补助资金、文教行政救灾补助资金、农业救灾资金、林业救灾资金在内的中央抗灾救灾补助资金拨付机制已经建立。积极推进救灾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救灾工作管理体制,保障地方救灾投入,有效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建立减灾科技支撑体系,提高减灾科技水平   注重科技在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制定专门的防灾减灾科技发展规划、建立科技应急机制、实施科技项目等措施,不断提高防灾减灾的科技水平。   组织制定《国家防灾减灾科技发展规划》。针对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减灾救灾、信息平台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布局,强化薄弱环节,逐步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国家科技支撑体系。   加强科技应急机制建设。建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科技应急机制,明确科技应急体系的建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应急技术应用与示范等环节的工作机制和部署安排。   启动一批防灾减灾科技项目。在国家科技项目、863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安排实施一批气象、地震、地质、海洋、水利、农林、雷电等方面的科技项目。资助一批关于防灾减灾的基础研究项目,深入揭示各类自然灾害的形成机理和演变规律,以及综合风险防范的模式等。开展亚洲巨灾综合风险评估技术及应用研究、中国巨灾应急救援信息集成系统与示范、中国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等级综合评估技术研究,以及汶川地震断裂带科学钻探(WFSD)等项目。   加强科研技术机构建设。分别于2003年、2007年、2009年成立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国际减轻旱灾风险中心和民政部卫星减灾应用中心,2006年成立民政部和教育部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   (五)建立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减灾工作人员素质   将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国家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减灾的国民教育体系和减灾的培训平台逐步建立。   把减灾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人才培养教育,充分利用高校的减灾研究与学科优势培养多层次防灾减灾人才。加强防灾减灾学科体系建设,按照现有的财政管理体制支持防灾减灾技术类本专科院校,以及开设防灾减灾管理和技术专业的院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把防灾减灾纳入干部培训规划。全国各级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根据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开设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的专门培训课程。筹建国家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对政府中高级公务员、各类企事业单位高层管理人员、高层次理论研究人员开展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培训。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培训基地已经建立并投入使用。   开展领导干部灾害应急管理专题培训。举办省级干部灾害应急管理专题研究班和省部级干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研讨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分管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了专题研讨。2005年以来,积极开展公务员灾害应急管理专题培训活动,有效提高各级灾害应急管理人员防范处置自然灾害及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和能力。2005-2006年,连续举办四期地市级干部灾害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自2006年起连续举办四期地市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培训班。   对各类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能力培训。各级政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集中培训和自主培训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开展对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在灾害突发情况下实施救援、自身防护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六)开展社区减灾工作,提高社区防灾减灾能力   社区减灾能力建设工作全面展开,基层社区抵御灾害风险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   推动社区建立减灾工作机制。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全国社区逐步建立健全负责社区减灾工作的组织,制定规范的减灾工作制度,组织减灾志愿者队伍,制定突发灾害发生时保护儿童、老年人、病患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对策,建立起有效的减灾工作机制。   指导社区制定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并定期演练。基层政府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及地方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结合社区所在区域环境、灾害发生规律和社区居民特点,指导社区制定社区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明确应急工作程序、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社区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常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预案演练活动。   加强社区减灾公共设施和器材装备建设。通过政府财政支持和社会积极参与,社区利用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或其他空地建立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应急标识或指示牌,建立减灾宣传教育场所(社区减灾教室、社区图书室、老年人活动室)及设施(宣传栏、宣传橱窗等),配备必需的消防、安全和应对灾害的器材或救生设施工具,使减灾公共设施和装备得到健全和完善。   组织社区开展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社区结合人文、地域等特点,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居民减灾教育活动,在社区宣传教育场所经常张贴减灾宣传材料,制订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的减灾教育计划,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得到提高。   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2007年,国家开展了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截至2008年,国家共授予284个社区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   五、减灾的社会参与   中国重视社会力量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积极支持和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减灾事业,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中国政府及时发布灾情和灾区需求信息,加强引导,规范管理,提供保障服务,不断完善社会动员机制,统筹安排政府资源和社会力量,形成优势互补、协同配合的抗灾救灾格局。每遇大灾,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抗灾救灾,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以及海外华侨华人踊跃为灾区提供援助。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中,中国接收境内外各类救灾捐赠款物近760亿元人民币。社会力量还开展有效的心理抚慰等个性化服务,帮助灾区群众树立战胜灾害的信心。   慈善事业在减灾中发挥重要作用,国家采取措施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在鼓励捐赠的税收优惠制度上,2008年1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标准由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统一规定为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国家规定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2008年12月,政府有关部门发布通知,明确公益捐赠事业范围、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以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权限和程序等问题。国家鼓励基金会的正常发展,截至2008年,中国共有各类基金会1531家,比上年增加162家。近年来,国家推进慈善组织社会公信力建设,推广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和评级制度。   国家积极推动捐助活动日常化和社会化,鼓励并引导志愿者参与减灾行动。近年来,以捐助活动经常化、募集主体民间化、参与捐助自愿化为特点的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在中国全面展开。截至2008年,在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小城市设立接收社会捐助站点和慈善超市3.4万个,初步形成全国经常性社会捐助服务网络。随着国家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减灾志愿者队伍快速发展。截至2008年,中国社区志愿者组织数达到43万个,志愿者队伍规模近亿人,其中仅共青团、民政、红十字会三大系统就比上年增加志愿者1472万人,年增长率达31.8%。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中国公众、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紧急救援,深入灾区的国内外志愿者队伍达300万人以上,在后方参与抗震救灾的志愿者人数达1000万以上。   中国政府重视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在每年10月的国际减灾日,国家举办内容丰富的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公共场所设置减灾宣传专栏,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门户网站等开设减灾知识宣传栏目,制作公益广告,向公众宣传灾害预防避险的实用技能。在中小学开设防灾减灾课程,开展多种演练活动。开发一系列减灾宣传教育产品,编制系列减灾科普读物、挂图、音像制品和宣传案例教材。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积极开展急救培训,普及急救知识和技术,在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国家重视对灾害保险业防灾减灾作用的政策研究和试点工作。不断总结并完善农业、林业自然灾害保险与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农业、林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统筹考虑农业、林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逐步加大保险对灾害损失的经济补偿和转移分担功能。   六、减灾的国际合作   中国本着开放合作的态度,积极参与减灾领域的国际合作,建立和完善国际减灾合作机制,加强国际减灾能力建设,在重大灾害中相互援助。   中国在减灾领域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联合国人道主义援助事务协调办公室、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和联合国外空委等机构建立紧密型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的减灾合作。2006年3月,向联合国成立的中央紧急应对基金认捐100万美元。2006年11月,与联合国驻华机构共同举办印度洋海啸紧急援助回顾研讨会,回顾中国多边援助使用情况。与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共建国际减轻旱灾风险中心,参与联合国灾害管理与应急反应天基信息平台(UN-SPIDER),积极筹建北京办公室。派遣专家参与联合国灾害评估队,多次执行灾害评估任务,积极参与联合国搜索与救援咨询国活动,积极推进全球灾害应急救援领域的合作,举办2006年联合国亚太地区地震应急演练。   中国积极推动建立亚洲国家间的减灾对话与交流平台。2005年9月,中国政府在北京主办第一届亚洲部长级减灾大会,会议通过了《亚洲减少灾害风险北京行动计划》,为亚洲各国进一步加强减灾合作奠定基础。中国政府积极参与第二届、第三届亚洲部长级会议,共同推动《2007亚洲减少灾害风险德里宣言》、《2008亚洲减少灾害风险吉隆坡宣言》的形成。2008年12月举办了加强亚洲国家应对巨灾能力建设研讨会。   中国重视与东盟和南亚国家讨论签署双边或多边减灾救灾协定,注重开展减灾人力资源开发合作。2005年5月,中国为印度洋地震海啸受灾国举办了防灾减灾人力资源培训班,2006年5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国-东盟框架下的防灾减灾研讨会。2007年先后举办了东盟和亚洲国家应急和救助研讨会、灾害风险管理研修班和灾后恢复重建管理研修班。中国积极参与东盟灾害管理各项活动,出席东盟举办的各类研讨会,观摩灾害应急演练,积极探讨中国-东盟合作协议和行动计划。   中国努力推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救灾协作。2002年4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首次会晤。2003年4月,上海合作组织在北京举行救灾部门专家级会议,对《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救灾互助协定》进行磋商。2005年10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救灾互助协定》在莫斯科签署。2006年11月,第二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会议在北京召开,通过《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2007-2008年救灾合作行动方案》,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救灾联络、信息交流、边境区域救灾、人员研修和技术交流等方面开展活动奠定行动框架。2007年9月,成员国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第三次会议在比什凯克举行,研究落实救灾合作协定,深化救灾领域合作等问题。成员国商定将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救灾中心。2008年9月下旬,中方在乌鲁木齐主办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境地区领导人首次会议。会议就开展成员国边境地区救灾合作,推动建立边境地区联合救灾行动机制,以及开展有关信息交流、人员培训等问题达成共识。   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中,中国和国际社会相互支持,相互援助。2004年12月印度洋海啸发生后,中国向各有关受灾国政府及联合国有关机构提供了中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紧急救援,救灾援助总额达68763万元人民币,并在第一时间派出中国国际救援队和医疗救援队赴印尼开展紧急救援。2005年8月29日,美国南部地区遭受卡特里娜飓风袭击,中国政府向美国提供500万美元救灾援款,并另提供一批救灾急需物资。2005年10月8日巴基斯坦发生7.8级大地震后,中国政府先后四次向巴提供总价值2673万美元的紧急人道主义援助,自10月9日至11月29日,共向巴空运26批次救灾物资,并派出中国国际救援队、医疗救援队,深入灾区一线,帮助巴方开展救灾行动。2008年,缅甸发生纳吉斯热带风暴,中国政府先后提供价值100万美元的紧急援助物资、3000万元人民币援助款和1000万美元援助,并派出医疗救援队救治伤员。   2008年5月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中国得到国际社会的大力援助。先后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20多个国际组织向中国提供了资金或物资援助。国际社会向中国地震灾区提供了现金援助44亿多元人民币以及大批救灾物资。俄罗斯、日本、韩国、新加坡还派出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地震灾区的紧急救援工作。来自英国、日本、俄罗斯、意大利、法国、古巴、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政府和德国红十字会的九支医疗队共223名医疗技术人员参与四川和甘肃两省地震灾区的伤员救治工作。在重灾区之一的四川省北川县,美国、英国和墨西哥等国家的16名志愿者立即投入救援行动。10名英国搜救小组的志愿者到震区开展救灾活动。来自日本ALOS、意大利COSMO-SkyMed、美国LandSat等多颗卫星向中国提供了灾区遥感影像。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对此深怀感激,深表感谢。   结 束 语   中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繁重而艰巨。面对日益严峻的自然灾害风险,中国的减灾工作任重道远。   中国政府为减灾事业付出了巨大努力,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的减灾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尚不健全、减灾综合性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政策不够完善、灾害监测体系还有待健全、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社会公众减灾意识仍需提高。中国政府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提高全社会的综合减灾能力为核心,以提升城乡基层社区的综合减灾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全社会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水平为基础,全面提高综合防范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自然灾害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减灾是全球的共同行动。中国愿与世界各国一道,为减轻灾害风险和灾害损失,为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作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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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天文学十年发展调研(1)
陈学雷 2009-4-25 22:30
科学的发展常常是充满意外的,所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热门的领域也许忽然停滞,冷门的领域也可能突然有重大的发现。因此,要对未来科学的发展作出规划非常困难。但是,不作规划也不行,现在的世界各国的基础研究都主要是由政府出资支持的,究竟对每个领域、方向给予多大支持?哪些是重点?必须有一些中长期的规划,政府或其它提供资助的基金才好决定。在粒子物理和天文学等大科学领域,情况尤其如此,因为这些领域与凝聚态物理、化学、生物等领域不同,主要的仪器设备都是大型的、很多人共用的。每件设备(加速器、望远镜、科学卫星)的研制都要花很多钱和很长时间,因此尤其需要比较长期的规划和对未来的展望作为政府或其它资助者决策的依据。 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每个十年美国科学院(NationalAcademyofScience)的国家研究评议会(NationalResearchCouncil,NRC)都会组织一次十年概观或者说十年调研(decadalsurvey),对未来十年的物理、天文等领域的研究进行调研。我读过上一次的报告AstronomyandAstrophysicsintheNewMillennium(新千年的天文与天体物理,有中译本),由ChrisMckee担任主席撰写,感觉对于2000-2010天文学发展的预期还是比较准确恰当的。最近,Astro2010,即对天文和天体物理自2010年起的10年发展的调研又在进行中。对这一调研,我颇感兴趣。一方面,美国作为当前天文学研究最先进发达的国家,它的调研结果也反映了整个国际天文学界未来十年的发展前沿,对于我们选择自己的研究方向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另一方面,它进行调研的方法、方式也是值得借鉴的。 美国科学院与中国科学院不同,它不是实体,没有自己的研究所和专门经费,也不开展独立研究,而是一个组织,通过其成员(院士)根据科学为美国政府提供政策建议。NRC这个机构没有固定成员,主席由美国科学院的院长担任,副主席由美国工程院院长担任,它通常就某些专门的问题组织一些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委员会写出调研报告,这些报告发表前还要通过另一些专家的评审。一般说来,NRC的报告享有较高的声望,被认为是基于事实和科学,而不被政治观点或小集团利益所左右,因此可以作为决策的科学依据。当然,最终的项目决策还是要由政府部门作出,未必会完全遵从这些报告,但无疑这些报告对于决策有着很大的影响。 本次Astro2010报告的任务,是对天基(即空间望远镜)和陆基(地面望远镜)的天文学与天体物理学在2010-2020年间的发展进行调研,并推荐应该优先发展的领域供资助单位、科学界以及公众参考。关于十年调研的详细介绍和资料可在下述网站上找到:http://www7.nationalacademies.org/bpa/Astro2010.html 调研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由一个5人组成的执行委员会负责整体协调,包括一名主席(本次由著名的天体物理学家RogerBlandford担任),一名执行官,三名副主席。下设的委员会包括三个分会,分别由三名副主席负责召集,包括一个科学委员会调查学科的发展方向,一个行业状况委员会(stateoftheprofession)调查从业人员的培养和发展状况,一个项目(program)委员会讨论具体的大设备项目的优先级。科学委员会又分为五个分组(panel),即(1)行星系统与恒星形成,(2)恒星与恒星演化(3)星系周边(4)宇宙时间中的星系(5)宇宙学与基本物理。行业状况委员会设置了若干专题研究小组,包括(1)计算、模拟和数据处理(2)人口组成(3)设备、资助与项目(4)国际及私人合作(5)教育与公众参与(6)天文学与公共政策。项目委员会则分为四个组(panel),包括(1)地面的射电、毫米波、亚毫米波(2)地面的光学和红外(3)空间的电磁波(包括光学和射电)观测(4)粒子天体物理与引力。这些委员会的成员是在事先公开征求提名的基础上,从三百多名被提名的人中选出的。根据名单,我感到其大部分成员是现在非常活跃的中青年研究人员,当然也有一些资历较深的成员。行业状况委员会则聘请了一些相关专业(比如教育、公共政策等)的专家作为顾问。 整个调研为时18个月,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是收集信息,征集意见,这主要由科学委员会和行业状况委员会负责,它们分别就未来十年内科学上重要的问题、发展方向、需求等以及行业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所需的改进等提出报告。第二步主要由项目委员会对未来的重大项目的优先级作出评估,在此过程中将参考由科学和行业状况两个委员会提出的报告。最后,整个委员会作出最终的报告。在整个过程中,所有的报告在发表前都要按照NRC的规则,由同行专家作出评议。 为了征求整个天文界的意见,委员会发出了几个公开征求建议的通告。(1)征集关于科学的白皮书(white paper),提交给科学委员会的五个分组。任何人都可以就有关的一个科学领域撰写白皮书,要求每份限于7页加封面,但作者可就不同题目撰写多份,不同的人也可以就相近的题目撰写不同的白皮书。 (2)关于征求行业状况的文件,提交给行业状况委员会的六个研究组。要求类似科学白皮书,但长度为10页加封面(3)关于征求技术发展、理论、计算、实验室天体物理的白皮书,10页加封面,提交给项目委员会的四个分组。(4)项目委员会还发布了征集各有关项目的两次通告,第一次称为兴趣表达征集(notice of interest input), 有关的准备研发特定望远镜、探测器、卫星项目的小组可以提交一份关于本项目的简介用于有关情况的摸底。在此基础上,项目委员会再发布一次征集信息的通知(request of information),要求提供包括科学目标(5页)、技术概况(5页)、关键技术(限3项,每项1页)、组织合作与现状(1页)、进度(2页)、预算估计(3页)和总结(1页)加封面在内的更详细的文件,经过评估 后,项目委员会将要求其中一部分项目在会议上给出报告。 此外,委员会也通过另外几种方式征求意见,一个是任何人都可以把自己的意见以email的形式发给委员会,另一个是委员会将召开几次公开的会议 (town meeting),这种会议任何感兴趣的人都可以自由参加。 征求意见的结果如何呢?委员会共征集到科学白皮书334份(http://www7.nationalacademies.org/bpa/Astro2010_SWP_byTitle.html), 行业状况69份(http://www7.nationalacademies.org/bpa/Astro2010_Position_Papers_byTitle.html) ,技术发展白皮书61份,理论、计算、实验天体物理白皮书8份,项目兴趣表达171份(http://www7.nationalacademies.org/bpa/Astro2010_NOI_Input.html) ,项目信息214份,其中包括一部分与兴趣表达相同(http://www7.nationalacademies.org/bpa/Astro2010_Activities_RFI_Input.html )。 这些白皮书任何人都可以撰写,有的白皮书只有一个作者,也有的则有很多作者,每一篇白皮书本身还不能说是非常全面、客观、准确,但它确是一种让天文界人士表达自己观点、影响委员会最终报告的方式。委员会的委员们也是一线的天文学家,他们当然也有自己的知识和观点,同时也以这些白皮书以及其它同业的意见作为参考,在此基础上撰写相关的科学报告。 美国十年调研的方法,尤其是其公开征集白皮书的作法,有值得我国科学界借鉴之处。我国在编制五年规划、中长期规划以及各种项目指南的时候,当然也进行调研、征集意见。但是,调研、征集的范围往往不够广泛、公开, 常常以内部的方式进行, 局限于领导所熟悉的少数单位和个人,当然,这些单位和个人往往确实是国内此领域内的精英,但即便如此,规划往往也只反映了少数单位或个人的观点,而其它单位、个人哪怕有很好的想法,也无从上达,甚至根本不知道有编制规划这回事。在上大设备项目的时候,也很少征求广大同行的意见,而主要由少数行政官员和专家论证决定。因此,一方面这些论证常常不够深入,没有得到充分的检查;另一方面大设备项目的申请方也没有什么动力去努力争取同行们的广泛参与和支持,特别是对大设备往往更重视其技术指标,而对科学目标需求等往往并不太重视。如果能借鉴美国的作法,在调研和意见征集时更加公开化,可能会使调研更加科学民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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