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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发生的国土官员被刺悲剧
热度 3 jiasf 2012-5-30 18:42
2012年5月17日15时,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张波,在德江县城北郊青龙镇场口社区烂泥湾强行拆除违法建筑时,被当事人张全秀刺死。(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2_05/30/14903184_0.shtml ) 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就贵州省德江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张波因公殉职作出重要批示,对张波同志在执法中不幸殉职表示哀悼,徐绍史在批示中说:“我对张波同志在执法中不幸殉职感到震惊和悲痛,请省厅向张波同志家属转达问候,并做好善后。同时, 要配合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凶手。”(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2_05/25/14804079_0.shtml?_from_ralated ) 张波是很负责任的执法者,对其精神表示敬佩,对其不幸遇难表示沉痛哀悼。同时凶手张全秀致人于死,自然应该受到惩罚。但看了事情的经过,实在觉得是一场本不应该发生的悲剧。 凶手张全秀,一位只上过小学二年级的农村妇女,与丈夫在外打工十年存下了十万块钱。他们原本的家,在德江县共和乡营思村,两口子和丈夫的3个兄弟挤住在3间木头房里。偌大的山坳中,只有他们一户人家,步行到最近的寨子也要20分钟。为了将来孩子读书,夫妻俩动念把户口迁到县城,并最终落户到一个与他们毫无关系的地址:青龙镇红旗路107号。他们从别人手里买了一块地准备盖两间平房,可迟迟办不下手续。 不幸的是:丈夫去年11月为省燃料费,上山砍柴不幸被木头砸中,医治无效去世。 张全秀一人带着9岁的女儿,在城里没有房住,就想一边盖房一边办手续。在这次出事之前,张没有手续盖房已经半年,也被强制制止过两次,就是没收建筑工具、支撑柱子被拆除,致使墙壁部分垮塌。为了修复倒掉的房子,张全秀一个人把砖搬回原位,一桶一桶地提水泥,抹上灰浆,重新砌。5月16日晚上,张全秀找来几个工人,准备用一个通宵的时间,把房子修缮完整。“这样即使是执法人员把支撑的木头拆走,房屋也不会倒塌。”但在支撑柱子被拆除后,房子眼看就要倒塌,就在房子倒塌的一瞬间,张全秀从包里拿出水果刀刺向了张波...... 张全秀十万存款已经全部用于建房。眼看着十年的心血、未来的依靠,在这一瞬间化为断垣,她的绝望有多深呢? 她明显是个弱势者,她要有房住的要求也是最基本的。如果不是被逼到没有出路,怎么会走到这一步?我们设想,如果国土部门能帮她及时办好建房手续会怎么样?即使那块地不能建房,如果国土部门能帮她置换合适的地方建房又会怎么样?或者能预先说清楚厉害、避免她遭受十万元的心血孙失,又会怎么样?或者当发现她情绪失常的时候,社区管理人员不是冷冰冰地说“不管”、而是做好细致的安抚工作,并提供人性化的帮助,又会怎么样?只要做到了其中任何一条,都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法律必须遵守。但更重要的,是人生存的基本权利要得到尊重。最起码的,要给人活路!
个人分类: 社会观察|4123 次阅读|3 个评论
[转载]2011年度十大地质科技进展和十大地质找矿成果
热度 2 wjcambrian 2012-3-19 09:43
经过包括19位院士在内的40多位专家评选,1月8日,2011年中国地质学会十大地质科技进展、十大地质找矿成果从152个候选项目中脱颖而出。 各常务理事单位、各省级地质学会、各分支机构: 为全面展示2011年度我国地勘行业在地质科研和地质找矿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不断推出地勘行业重大成果和领军人才,提高地勘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和知名度。2011年1月9日,中国地质学会组织召开了“2011年度十大地质科技进展和十大地质找矿成果”评选会议。来自国土资源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三大油公司等15个部门的41位院士、专家组成的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理论、技术并重”的原则,对各单位推荐的152个申报项目进行评选,产生了中国地质学会2011年度十大地质科技进展和十大地质找矿成果,现决定予以表彰。请相关单位酌情对获奖项目予以奖励。 中国地质学会2011年度十大科技进展 (排名不分先后)   1.迄今最古老的多细胞宏体生物化石群:埃迪卡拉纪早期“蓝田生物群”研究(主要完成单位: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西北大学;主要完成人:袁训来、陈哲、肖书海、周传明、华洪) 2.提出冰期-间冰期印度夏季风动力学新观点(主要完成单位: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美国布朗大学,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主要完成人:安芷生,Clemens S C,沈吉,强小科,金章东,孙有斌,Prell W L,罗京佳,王苏民,徐海,蔡演军,周卫健,刘晓东,刘卫国,石正国) 3.华南中生代构造变形序列与动力学分析(主要完成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主要完成人:董树文,张岳桥,施炜,李建华,崔建军,李勇,苏金宝,) 4.山东省胶西北金矿集中区深部大型-超大型金矿找矿与成矿模式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山东省物化探勘查院,山东省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主要完成人:宋明春,崔书学,伊丕厚,徐军祥,袁文花,姜洪利,张丕建,万国普,王化江,沈昆,温桂军,孙丙伦,李世勇,杨之利,周明岭) 5.全国铀矿资源潜力评价(主要完成单位:中国核工业地质局,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主要完成人:张金带,李子颖,蔡煜琦,郭庆银,朱鹏飞,刘武生,范洪海,漆富成,方锡珩,李友良,韩长青,汪远志,潘蔚,付锦,谢迎春) 6.我国钾盐找矿规律新认识和新进展(主要完成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南京大学、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地质研究院、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云南省地质调查局、青海省柴达木综合地质矿产勘察院;主要完成人:郑绵平,张永生,刘喜方,陈文西,尹宏伟,邓小林,袁鹤然,韦钊,于常青,侯献华,张震,谭筱虹,许文鼎,刘成林,李洪普) 7.中国海相碳酸盐岩层系油气富集规律与分布预测(主要完成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石化勘探南方分公司,中国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主要完成人:金之钧,马永生,何治亮,蔡立国,冯建辉,王清晨,郝芳,刘树根,郭旭升,陈惠超,王毅,秦建中,汤良杰,孙红军,吕修祥) 8.大油气区成藏理论、物探技术创新与储量快速增长创新实践(主要完成单位:中国石油勘探与生产公司、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东方地球物理勘探公司;主要完成人:赵政璋,杜金虎,赵文智,邹才能,杨华,徐春春,王招明,张纬,赵邦六,何海清,胡素云,冯许魁,付金华,沈平,杨海军) 9.时间域固定翼航空电磁勘查系统研发(主要完成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成都理工大学;主要完成人:胡 平、李文杰、李军峰、孟庆敏、王绪本、刘莹莹、陈晓东)   10.长江三角洲地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主要完成单位:南京地质调查中心,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地质调查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京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主要完成人:姜月华,周迅,李金柱,张达政,理继红,唐仲华,吴吉春,张永波,陈鸿汉,贾军元,周权平,李云峰,李云,黄金玉,苏晶文) 附件:2 中国地质学会2011年度十大找矿成果 (排名不分先后) 1.安徽省金寨县沙坪沟斑岩型钼矿详查(主要完成单位:安徽省地矿局313地质队;主要完成人:张怀东,王波华,彭海辉,史东方,郝越进,程抱银,陈春元,宋如晟,乾长龙,陈秀忠,程松,杨彬,项斌,王瑞龙,李先初) 2.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泽当矿田铜多金属矿普查(主要完成单位: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二地质勘查院;主要完成人:黄树峰,陈金标,江化寨,陈自康,陈玉水,吴志山,李秋平,韩逢杰,陈德贵,林金灯,方树元,王元喜,严国文,江善元,王庆幸) 3.云南省鹤庆北衙金多金属矿详查(主要完成单位: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苏纲生,和中华,符德贵,杨锐,周云满,李万华,谢永富,王维刚,李永生,董兆岗,母树培,王从明,刘昔刚,吕庆松,杨彦红) 4.内蒙古二连盆地努和廷铀矿床详查及外围评价(主要完成单位:核工业二O八大队;主要完成人:彭云彪,张金带,刘正林,旷文战,张如良,康世虎,王佩华,李洪军,于海飞,范泽龙,李有民,冯进珍,徐建章,邓田园,刘文军) 5.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铁矿接替资源勘查(主要完成单位: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地质勘查研究,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弓长岭矿业公司;主要完成人:陆海,罗延文,卫广远,赵登科,李大中,夏洪宝,房玉满,王德林,刘洪涛,娄新刚,鞠振南,回春,王海龙,车俊波,邢振国) 6.贵州省开阳磷矿洋水矿区东翼深部普查(主要完成单位: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贵州开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完成人:陈代良、李刚、袁俊宏、王槐山、程津汉、杨光亮、刘传宝、罗雪飞、袁飞、杜鹏、高万龙、葛金国、黄凯、令狐勇、龙会) 7.鄂尔多斯盆地姬塬油田勘探新突破(主要完成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主要完成人:冉新权,杨华,付金华,窦伟坦,蔺宏斌,喻建,姚泾利,刘显阳,罗安湘,李宁,张雪峰,马海勇,张涛,陈杰,齐亚林)   8.川东北海相勘探元坝油气勘探子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南方分公司;主要完成人:郭旭升,郭彤楼,李真祥,胡东风,瞿佳,尹正武,唐瑞江,杨光玲,李明辉,凡睿,钱勤,黄仁春,陈祖庆,张国常,石文斌) 9.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车家渠-五连寨子-杭东地段煤炭普查(主要完成单位: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内蒙古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勘查总院,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特种技术勘探中心,北京中煤大地技术开发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内蒙古有色地质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117勘探队,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主要完成人:李建伏,梁官考,耿建军,吴建设,陈旺,尚红林,张志祥,雷 鸣,孙庆茹,李金生,李攀峰,石彦强,程玉祥,郭团圆,戴涛杰) 10.中电投几内亚共和国3650号矿区铝土矿勘探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队;主要完成人:卢耀东,张成学,马长水,杨东潮,徐红伟,李保杰,刘富有,张 庆,高灶其,王国库,袁杨森,聂怀谦,白磊,杨九鼎,孟有杰) 源自中国地质学会 出处华夏土地网: http://bbs.hxland.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483387extra=page%3D1page=1
个人分类: 行业|3942 次阅读|4 个评论
[转载]2011年中国石油新增探明储量13.7亿吨
毛宁波 2012-2-27 08:41
[转载]2011年中国石油新增探明储量13.7亿吨
2012年2月23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我国石油天然气和主要固体矿产资源的最新储量。其中,2011年全国石油勘查新增探明地质储量13.70亿吨,同比增长20.6%,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9次超过10亿吨的年份。新增探明石油技术可采储量2.66亿吨,同比增长21.4%。   据悉,石油新增探明地质储量大于1亿吨的盆地有5个,包括鄂尔多斯盆地、塔里木盆地、渤海湾盆地、准噶尔盆地和渤海海域,合计新增探明地质储量11.71亿吨,占全国新增探明地质储量的85.5%。   此外,天然气勘查新增探明地质储量7659.5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9.6%。新增探明技术可采储量3956.6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7.6%。长庆苏里格和南方元坝两个气田的储量均超过了千亿立方米。   与此同时,去年全国煤层气勘查新增探明地质储量1421.7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7.5%。   近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石油和天然气的产量难以满足需要,需要依靠进口支撑,这也使得国内能源资源价格容易随国际市场而波动。有业内人士分析,重点能源资源探明储量的增加,有利于平衡国内供需关系,稳定价格,并使我国能够在国际市场更具话语权。   国土部昨日还表示,2011年度全国煤炭、铁矿、铜矿、铅矿、锌矿、铝土矿等重要矿产的查明资源储量均有不同程度增长;新探明大中型矿产地共132处(其中大型矿产地52处,中型矿产地80处),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云南、新疆、河南、山东、甘肃、吉林和湖北等地。其中,锑矿、锡矿同比增长2倍以上,钼矿增长近1倍,铝土矿增长40%,钨矿、磷矿和银矿的同比增幅也均超过25%。 本文来自: 全球石油化工网 详细出处参考 http://www.cippe.net/news/html/201202/66496.html
个人分类: 中国能源|3295 次阅读|0 个评论
[转载]国土资源部:明确2012年工作重点及贯彻落实措施
whyhoo 2012-2-7 22:48
春节的喜庆气氛还未散去,国土资源部已经严阵以待。2月2日~3日,国土资源部2012年明确重点工作及落实措施汇报会紧锣密鼓召开。经过两天的汇报、点评、总结,2012年国土资源工作大局敲定,无论是重点工作任务,还是细化落实措施,以及对困难的分析、预估,均一一到位。    改革创新,国土资源今年工作大有看点   改革创新,是2012年国土资源工作的灵魂,几乎贯穿了每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汇报会上,各司局负责人简短精练的汇报发言,无一不将目标锁定改革创新。   规划司提出,2012年将建立健全计划指标体系,加强计划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调控,改进计划编制下达办法,推进计划的精细化管理。耕保司提出,将进一步深化土地审批制度改革,构建部省联动新机制,因地制宜扩大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设试点,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激励性补偿。利用司提出,建立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体系,坚持用途管制,通过供地约束节约集约用地,同时规范农村集体用地流转工作。总督办提出,将更加突出推进地方政府土地治理方式的完善,促进土地管理新格局构建。科技与国际合作司提出,要完善矿产勘查重大科技成果奖励制度,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继02C星上天后,科技与国际合作司今年还将开展一系列开拓性的工作,如继续探索陆海观测业务卫星发展机制,实现卫星工程与应用领域紧密衔接;按照业主市场化机制,建立卫星业主与研制等相关企业部门职责明晰、分工明确的办法和机制。   调控司、人事司、财务司在制度创新和改革层面,给出了明晰的任务清单。调控司提出,将继续深化研究探索加强和改进土地调控的思路和措施,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新突破,起草《国土资源部改革创新试点指导意见》,探索建立推进重点改革事项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社会参与机制,为推动各项改革有序开展创造条件,并深入总结成都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等,组织开展重大改革问题调查研究。人事司表示,将紧紧围绕国土资源改革发展大局,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为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财务司则表示,将探索研究各项改革试点的配套经济政策,包括研究“三旧”改造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政策,深入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开展综合改革试点,落实好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的相关工作,探索研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税费政策,探索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政策。   围绕国土资源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建设,相关司局未雨绸缪。今年,国土资源部将全力做好“两法”修改相关工作;基本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为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提供保障;稳妥开展土地权利制度建设和土地统一登记试点,为土地权利立法和促进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创造条件;全面完成1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加强地籍调查和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夯实现代地籍管理基础;加快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建设,完成系统软件开发并试运行;充分发挥一张图和在线监管平台在执法监察中的作用。   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是2012年国土资源工作当仁不让的焦点。今年是实现“358”行动第一阶段任务的关键一年,勘查司表示,今年的重中之重是夯实工作基础,实现良好开局。为此,他们将抓全面动员,打牢战略行动的思想基础;抓统筹布局,打牢战略行动的业务基础,要分层次编制战略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整装勘查,加强油气资源勘查;抓机构建设,打牢战略行动的组织基础;抓制度建设,打牢战略行动的管理基础,不仅要抓组织实施的制度建设,还将抓行业管理的制度建设,促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此外,储量司、开发司、科技司、地调局等司局和单位,也都将配合这项重点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创先争优,国土资源部已经创立了品牌——联创齐争。党建和业务相结合,是联创齐争的特点和亮点。通过联创齐争,地质环境司在宁夏固原实施了找水打井、地灾防治等一系列惠民工程,开发司的五省磷矿开发联创齐争行动,促进了矿区和谐。今年,更多司局将加入这个活动,形式也将更加丰富多彩。 画龙点睛,龙年国土资源工作更具风采   国土资源部今年的重点工作汇报会仍续旧例,部领导对各司局和事业单位的汇报进行即时点评。但今年部领导的点评,比往年更具针对性,思路更清,要求更明,谋划更深,着眼更远。   关于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指出,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新机制和“358”目标,坚持市场机制制度平台。眼下最重要的是持续深入动员,要开阔思路注重动员行业协会关注战略行动,要同全国工商联一起对民企进行深入动员。要加强行业管理,借战略行动之机进一步深化地勘行业服务和监管,保障地质找矿健康有序推进。   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贠小苏强调,找矿技术支撑要紧紧围绕“358”实施方案,要深入组织各地广泛开展调研,到地调单位、地勘单位、科研单位调研,按照方案阶段性任务要求,搞清楚地质找矿中的问题和各地需求,科技司要牵头会同相关方面,共同研究,围绕任务总结推广一批先进方法技术,同时根据找矿需要,对外合作引进一批世界先进方法技术。要明确找矿突破技术支撑主体是地调地勘单位和企业,制定一套鼓励各方面积极主动开展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的鼓励政策,鼓励地调系统、地勘系统和社会企业在地调地勘工作过程中,在落实“358”方案中,积极投身技术推广和创新工作。   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中国地调局局长汪民指出,今年的主线是全力为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做好服务。在这个平台上,一方面要做好服务,一方面要完善政策措施,等到工作结束,不仅为国家提交一批找矿成果,培养一批人才,还要形成制度,保证矿产勘查市场不断繁荣,实现找矿不断突破和矿业可持续发展。   关于改革,徐绍史强调,审批制度改革和征地制度改革最为关键,势在必行。要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要总结经验,积极配合中央政府出台集体土地征用条例。贠小苏强调,要加快新机制建设,加大制度供给力度,特别对涉及全局性事业或者改革,要特别重视,要加快土地规划调整和修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世元指出,土地审批制度改革和耕地补偿机制改革等涉及法律等问题,要求改革呼声很高,要积极调研,总结好经验。   成果转化是部领导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徐绍史强调,抓新制度供给,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今年的重点。新制度的收获期已经来临。要抓住时机,抓各项试点总结、提升和规范,形成新的制度供给。一是被实践证明可行且比较成熟的,要总结提炼规范形成新的制度在面上推广。二是在局部地区比较成熟的但未必适应全局,在相同地方可因地施策、推广。三是一些试点方向正确但还不够完善,就要在实践中修改,不断完善,有些还可以放大试点范围。四是针对国土资源管理当中的难点问题、焦点问题,再安排部署一批新的探索试点。新的制度供给能释放的能量不可估量。贠小苏强调,卫星是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和重要手段,要开展专题研究,提出以业主制和市场化为基础的资源卫星管理新机制。部党组成员、副总督察甘臧春也强调,督察工作开展5年来取得了一批成果,要提高督察各项成果集成度。   关于创先争优,徐绍史强调,要继续深化联创齐争,从部省联创齐争扩展到部委联创齐争,促进业务和党建结合,提升国土资源保障服务能力水平。业务工作、党建工作的重点工作都要有抓手、平台,有路径安排,要多沟通协商,促使重点工作真正落地。要抓管理,带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张少农指出,要扎实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从思想政治组织上为党的十八大召开提供有力支持。要总结推广国土资源部门基层组织先进党员先进事迹,产生更大社会影响。要破解“两难”,克服“两张皮”、“一般化”,深化联创齐争,将其打造为成为国土资源系统的品牌。要进一步贴近业务工作难点,使联创齐争为化解业务工作难点服务,为构筑新格局服务。要进一步强化党建育人作用。   ……   胸有成竹,才能胜券在握。有人评价,新年谋新篇,部领导的点评犹如画龙点睛,会让龙年的工作更具风采。    直面难题,国土资源工作迈上新台阶   对今年的重点工作汇报会,徐绍史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汇报发言胸有成竹,体现了水平。一是总结成绩如数家珍,恰如其分,令人鼓舞;二是分析问题高度自觉,实事求是,值得称赞;三是抓住重点,制定措施具体可行,令人欣慰;四是全面谋划,两手并举,业务党建结合值得肯定;五是所提建议切中要害,中肯实在,确实难得。   勇担重任,是国土资源系统的风格;敢于直面困难和不足,并努力化解,谋求更好地为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更是国土资源系统的宝贵品质。在今年的工作汇报中,各司局和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不回避问题,对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难点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深刻的思考。徐绍史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总结:政策和措施针对性和有效性还需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需要增强,调查研究的力度以及成果转化程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转变管理理念、职能、方式还需进一步到位。   “这反映出高度自觉的心态和作风。”徐绍史欣慰地说,同时,绝大多数单位都讲到党建工作,谈了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这是今年汇报会一大特色,重大进步。   思路清晰,不避难题;改革为魂,新制出台;找矿突破,胜利在望;联创齐争,服务民生。一年之计在于春,龙年之春,万物更新,国土资源工作展现出更多新气象、新风貌。我们相信,2012年的国土资源工作必将迈上更高的平台,迎来更好的发展空间。 原文见 http://politics.gmw.cn/2012-02/07/content_3516934.htm
个人分类: 政治|872 次阅读|0 个评论
[转载]有多少问题官员可以重来
miran 2012-1-24 15:22
[转载]有多少问题官员可以重来
有多少问题官员可以重来 一笑 鉴于培养干部们浪费了巨大的国力物力,为使国家干部人才不打水漂,年末,特颁发奖项 以资鼓励。 一、复出时间最快奖:谢林。两天:2009年8月,因两年不交停车费、辱骂殴打负责物管的 老人,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原交通局长谢林于8月5日被免职。8月7日,谢林到泸州市经 济开发区管理中心报到。8月10日,谢林即正式出任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二、二出宫复出奖:段成武。2010年10月13日,国土资源部通报了5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 查处结果,其中包括四川省简阳市政府违法批地案。实际上,资阳市政府早在8月18日已给 予简阳市市长段成武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调离市长岗 位。但仅一周后,8月24日,资阳市人大任命段成武为资阳市财政局局长。经媒体曝光后, 10月30日,资阳市委又再度问责,免去其财政局局长职务。 三、政协选举复出奖:罗国华。2009年10月,广州海事法院院长罗国华因出国“豪华游” 被免职,两个月后,2009年12月30日,在广东省政协十届九次常委会议上,他被任命为广 东省政协副秘书长。 四、“误会”复出奖:逯军。 2009年6月,郑州市须水镇西岗村该建设经适房的土地上建起别墅,有记者就此采访逯军, 逯军说:“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他的复出被公众知晓,是一次 偶然“误会”。去年12月29日《河南日报》刊登一份公告,河南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 心站法定代表人由龙建业变更为逯军。媒体由此怀疑逯军复出。不过河南煤炭建设工程质 量监督中心站回应称此逯军非彼逯军。随后,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郑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亮,张亮证实此逯军确非彼逯军,郑州市规划局的逯军已于2010年3月份就恢复工作,还 在原单位,分管后勤,职务不变。这时,公众才知道逯军已复职。从被调查到复出,间隔 9个月时间。 五、官复原职复出奖:杨伟、丁丽玲 2004年,安徽阜阳发生“大头娃娃奶粉事件”。一年后,被问责的原阜阳市市长刘庆强调 任安徽省环保局担任局长,被撤职的原工商副局长杨伟调任另一个地级市工商局担任副局 长,被责令辞职的卫生局副局长丁丽玲重新被任命为该局副局长。 六、副变助理复出奖:王振俊、段春霞。 2007年,因“黑砖窑事件”被撤职的临汾市洪洞县原副县长王振俊,早已复出并长期担任 该县县长助理一职,知情人士称,被撤职后没过几天,王振俊便以县长助理身份进行工作 。同样被撤职的原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段春霞,又重新当上了尧都区区长助理。 七、降级复出奖:李恩东 2010年7月因“6.21”矿难事故受到降级处分并被停职的平顶山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李恩 东4各月后已出任河南省水利厅副厅长,级别与平顶山市长相同,为正厅级。 八、记过复出奖:刘大群 2009年3月,河北省纪委决定给予该省农业厅原厅长刘大群记过的行政处分,早在去年11月 ,涉及“三鹿事件”的刘大群就已从河北农业厅调任邢台市担任市委副书记,并在今年1月 当选邢台市市长。 九、官升一级复出奖:1月16日下午,网友“lhlxls”在华声论坛发帖爆料,黑龙江省七台 河市新兴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刘丽因昌隆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被免职不到3个月便悄然复出 ,并在今年的1月当选为七台河市副市长。 十、... ...... 附: 在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吴辉看来,“停职”只是舆论压力下地方政府的应急措施,并不意 味着多大进步。“他们被停职之后,大不了换个地方再复出。” 吴辉认为,不改革现有干部任用制度,官员对百姓无敬畏之心,此类话语还会继续出现。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吴辉注意到,雷人官语已不是个别现象,东南西北都在冒出。 在冒雷语的官员中,被处理的只是少数。检索2010年和今年两年近50例著名“雷语”事件 ,受到处理的是8起。 “随便就可以复职,这说明了停职措施的随意。”吴辉说,国外一些国家规定官员一旦发 生绯闻等负面影响,必须先辞职,这在我国是不可能的。 他认为,官员敢说那些话,是因有恃无恐,想让他主动辞职也不可能。 “实际上给这些官员做出停职的处理决定,依据也是不明显的。”吴辉说,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包括党政干部任用、处理条例,对于官员言论并无具体规范和规定。 吴辉认为对于雷语官员的停职、复职具有很大随意性。他说,在新媒体时代,官员雷语可 能让地方没有面子,为消除网民愤怒,地方采取临时、机动性措施,趋利避害,以挽回社 会影响。等避过风头,再将官员复职任用。“有多大的制度规范性呢?” “必须引起重视。”吴辉认为,诸多官员发“雷语”,背后存在深层次问题。他认为,这 些雷语,是官员在没有约束时,平时所想所做的自然表露,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在正式 场合,官员会是“为党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口气,到了非正式场合,面对群众,本性暴 露,“这就是官员的两面性”。 吴辉提出,根据现有干部任用制度,公众对官员的任用难有发言权,虽然官员口口声声说 “权力是老百姓给的”,但内心里认为是上级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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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发一组精美的照片——2011.7国土资源部成果展上所拍
热度 4 dkysdc 2011-12-12 15:56
再发一组精美的照片——2011.7国土资源部成果展上所拍
这组照片是参加2011.7国家博物馆举行的国土资源部成果展上所拍,供大家欣赏。本想都处理成红色背景,但观音玉手的原始照片有些复杂,不好处理,就顺水推舟做成了黑色的背景。维纳斯——尖晶石是由白色的方解石晶簇为背景,点缀着红色的尖晶石,这块标本高大约160cm。方解石和萤石前几期都解释过了。 观音玉手(玉和宝石) 无头断臂之维纳斯,红色的矿物为尖晶石(镁和铝的氧化物) 方解石晶体(碳酸钙) 萤石晶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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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人民日报】刘彦随:耕地保护要杜绝“监守自盗”
yren 2011-11-22 08:25
《人民日报》(2011年11月21日 09 版) http://www.igsnrr.ac.cn/xwzx/zhxw/201111/t20111121_3398595.html 严格守护18亿亩耕地的“红线”,要从我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的长远战略入手 耕地减少现象依然令人痛心。在本报曝光了重庆南川800亩土地莫名“失踪”事件(详见本报11月19日第四版)的同日,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报上也撰文指出:目前的征地过程中,的确存在耕地快速减少、牺牲被征地农民利益的现象。 对地方滥占耕地事件,国土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近年来加大了处罚力度,但至今不绝、前赴后继的“踩红线”现象,背后的症结值得深思。作为粮食安全根基的耕地,伴随着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的“双保”压力不断增大,为什么一些地方的“动作”会经常发生变形——热衷于加快征地和出让土地,却忽略了征地应有的法律程序和应当承担的民生职责,以至于出现耕地保护“监守自盗”的行为。 分析上述违法行为的背后,我们能看到这样一些深刻背景: 其一,随着快速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我国建设用地需求的惯性增长与其有效供给刚性制约的矛盾不断加剧,耕地保护的宏观目标与耕地建设占用的利益博弈局面仍未根本转变。 其二,当前的征地制度导致农地非农化远快于农民城镇化,一些地方征地中“要地不要人”、“占地不用地”,造成了大量伪城市化的农民和大量闲置浪费的农地。 其三,土地出让的主体不明,使用监管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忽视农民土地权益,“代行”土地出让,随意改变约定土地用途,甚至变相开发建设,引致耕地“变性”和农村集体利益受损。 这也提醒我们,严格守护18亿亩耕地的“红线”,确保农民合法权益的维护,既要从耕地本身着眼,更要从我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的长远战略入手,在城乡发展转型中优化人、地、业三者的密切关系,妥善处理土地经营收益的管理与分配关系,推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时间与空间的全要素保护。 对政府来说,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制定理性的地方发展战略与建设规划,对适宜的征地规模、补偿安置能力及社会保障水平进行综合考量。海南陵水征地模式之所以被称道,就在于它明确了政府、企业、农民的责权益关系,建立了平等协商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和土地增值收益共享办法,既保证了合理征地和耕地保护,又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发展权。 农民作为土地承包经营的主体,既享有权益,也担负有责任。尤其在转型期,针对一些地方不爱农惜地的现象,也亟须创新土地管理机制与政策,根本扭转人为抛荒、压损和侵占的问题,探索建立激励性的耕地保护责任与机制,真正让耕地保护者有其利,让耕地占用者尽其责,使农民保护和利用耕地的长远生计有保障。 从古至今,土地问题不仅仅是土地本身。将耕地保护视为一种“立体责任”,在更加宏观的系统中统筹,对“失踪”的土地有更明确的问责,唯此,才能杜绝耕地保护中的“监守自盗”,切实守住耕地“红线”,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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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国土资源部第一批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名录
vcitym 2011-11-18 13:48
国土资发〔2011〕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工作,根据地球科学技术研究的特点,命名和建设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野外基地”)是加快推进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命名和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3号)要求,由专家严格评审,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特命名和建设西部生态脆弱区土地利用-甘肃榆中野外基地等84个野外基地(名单见附件)。   请各野外基地主管单位和建设单位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命名和建设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命名和建设暂行办法》的要求,落实有关政策和建设经费,组织制定野外基地建设计划,加强野外科研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购置、科学数据获取和积累、重要地学现象/遗迹的保护和管理,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工作。野外基地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计划完成后,我部将组织专家评估和验收。野外基地建设计划经主管单位审查论证后于2012年3月31日前报送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请野外基地所在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野外基地建设给予大力支持。   在建设期间,各野外基地建设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明确各自职责,加强队伍和条件建设、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提炼重大科技问题,积极开展野外科学研究,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努力把野外基地建设成为地学科技创新、培养野外科技创新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为支撑引领国土资源事业的改革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 第一批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名单 序号 基地名称 主管单位 1 西部生态脆弱区土地利用 - 甘肃榆中野外基地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2 沿海经济带土地利用 - 辽宁营口野外基地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3 东南丘陵地区土地整理 - 福建建阳野外基地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4 环渤海土地利用 - 河北沧州野外基地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5 成都平原土地利用 - 四川都江堰野外基地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6 土地利用 - 云南陆良野外基地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7 土地利用 - 河南新郑野外基地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8 三峡库区土地利用 - 重庆涪陵野外基地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9 黄淮海采煤塌陷地土地利用 - 江苏徐州野外基地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土地规划勘测院 10 苏南土地整治 - 江苏金坛野外基地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土地规划勘测院 11 耕地质量 - 江苏东海、宜兴野外基地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12 华南土地综合整治 - 广东从化野外基地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13 矿区土地复垦 - 山西朔州野外基地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14 盐碱地整治 - 吉林白城野外基地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15 能源开发区土地利用 - 内蒙古鄂尔多斯野外基地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16 土地利用 - 山东无棣野外基地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17 综合勘查技术 - 北京房山野外基地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18 恐龙化石群 - 山东诸城野外基地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19 古生物化石 - 山东临朐野外基地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20 白垩纪地质遗迹 - 山东莱阳野外基地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21 古生物群 - 云南罗平野外基地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22 前寒武纪地质构造 - 河南嵩山野外基地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23 恐龙蛋化石群 - 河南西峡野外基地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24 贺兰山苏峪口地层古生物 - 宁夏银川野外基地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5 秦皇岛海平面与地形变监测研究工作站 中国地质调查局、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26 三峡地层古生物 - 湖北宜昌野外基地 中国地质调查局、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7 中志留统底界层型剖面 - 陕西紫阳野外基地 中国地质调查局、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8 中生代地质 - 辽宁义县野外基地 中国地质调查局、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29 高原盐湖 - 西藏尼玛当雄错观测站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30 海岸带 - 江苏南通野外基地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地质调查局 31 克什克腾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32 黄河河道变迁 - 宁夏平罗野外基地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33 火山岩 - 吉林长白山野外基地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34 归来庄金矿 - 山东平邑野外基地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35 金刚石原生矿 - 山东蒙阴野外基地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36 金川硫化铜镍矿 - 甘肃金川野外基地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地质调查局 37 大台沟铁矿 - 辽宁本溪野外基地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38 马坑铁矿 - 福建龙岩野外基地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地质调查局 39 安溪煤矿 - 福建泉州野外基地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40 北方钒钛磁铁矿 - 河北承德野外基地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41 难选冶金矿 - 四川木里野外基地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42 攀枝花钒钛磁铁矿 - 四川攀枝花野外基地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地质调查局 43 金顶铅锌矿 - 云南兰坪野外基地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地质调查局 44 栾川钼钨铅锌银多金属矿 - 河南栾川野外基地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地质调查局 45 德兴斑岩型铜矿 - 江西德兴野外基地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地质调查局 46 柿竹园多金属矿 - 湖南郴州野外基地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地质调查局 47 巴山锰钡矿 - 重庆城口野外基地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48 花岗岩型铀矿 - 广东翁源野外基地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49 石碌铁钴铜多金属矿 - 海南昌江野外基地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50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野外试验基地 中国地质调查局、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51 地应力综合监测 - 甘肃山丹野外基地 中国地质调查局、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地应力综合监测 - 陕西宁强野外基地 中国地质调查局、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地应力综合监测 - 四川都江堰野外基地 中国地质调查局、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地应力综合监测 - 云南弥渡野外基地 中国地质调查局、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地应力综合监测 - 北京昌平野外基地 中国地质调查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52 平原区地下水 - 北京野外基地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 53 地质灾害 - 甘肃兰州野外基地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地质调查局 54 露天矿滑坡灾害 - 辽宁抚顺野外基地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55 突发性地质灾害 - 福建德化、顺昌野外基地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56 地面沉降 - 河北沧州野外基地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地质调查局 57 环境地质 - 河北临城野外基地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地质调查局 58 矿山生态环境 - 河北保定野外基地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地质调查局 59 地震震中区地质灾害 - 四川汶川野外基地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60 地质灾害 - 四川都江堰野外基地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61 地裂缝与地面沉降 - 陕西西安野外基地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地质调查局 62 地质灾害 - 陕西宝鸡野外基地 中国地质调查局、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63 地下水与生态 - 陕西榆林野外基地 中国地质调查局、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64 黄土崩滑灾害 - 陕西延安野外基地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地质调查局 65 滑坡灾害 - 浙江新昌野外基地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66 矿山地质环境 - 重庆南桐野外基地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67 岩溶生态环境 - 重庆南川野外基地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68 火山矿泉群 - 吉林靖宇野外基地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69 矿山地质环境 - 陕西潼关野外基地 中国地质调查局、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70 黄土崩滑灾害 - 甘肃永靖野外基地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地质调查局 71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河北深州、正定基地 中国地质调查局、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72 地质灾害 - 四川雅安野外基地 中国地质调查局、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73 地质灾害 - 云南哀牢山野外基地 中国地质调查局、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74 岩溶水文地质 - 广西桂林丫吉试验场 中国地质调查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75 岩溶地下河系统 - 广西海洋 - 寨底试验基地 中国地质调查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76 岩溶生态与水生态 - 广西会仙野外基地 中国地质调查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77 岩溶石漠化 - 广西果化野外基地 中国地质调查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78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 - 四川巫山野外基地 中国地质调查局、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79 矿山地质环境 - 湖南冷水江野外基地 中国地质调查局、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80 浅层地温能 - 北京野外基地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81 地热地质 - 河南鲁山野外基地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82 浅层地温能 - 重庆两江新区野外基地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83 干旱区冲积层地下水 - 新疆昌吉野外基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84 矿山地质环境 - 辽宁鞍山野外基地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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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全国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现场会召开
vcitym 2011-11-18 13:45
11月15日,全国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现场会在江苏省昆山市召开。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贠小苏出席并讲话,江苏省副省长徐鸣致辞。贠小苏在会上强调,要全面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转变。   贠小苏指出,节约集约用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举措,更是破解“两难”、建设新机制的重要途径,国土资源系统各级干部要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及紧迫性,为科学发展作出贡献。他介绍说,“十一五”期间,我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系正在形成,土地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土地供应政策参与经济调控的水平明显提高,保证了国家调控目标有效落实;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市场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得到更大发挥;全面规范开发区用地管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土地利用监管工作全面展开,有效遏制了土地闲置和违法违规供地用地势头。   谈到20多年来开发区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取得的成绩,贠小苏认为,可以归结为五条经验:规划精细、总量控制是前提,集中配套、滚动开发的土地开发方式是基础,定位准确、提高门槛的招商选资方式是抓手,有偿使用、市场配置的土地使用方式是内在机制,产业转型、结构调整的二次开发模式是新途径。他强调,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经验,使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在更大的范围得到应用。   贠小苏提出,要加快健全和落实严格规范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一是全面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和要求,其基本内容,一是建设以“规划管控、计划调节、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监管有力、考核评价、共同责任”为框架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系。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切实解决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三是围绕主题主线,加大土地调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力度。四是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和落实。针对下一步如何加快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和落实,他强调,2012年要研究做好几方面重点工作:全面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加大建设用地使用标准执行力度和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完善土地供应和地价政策,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目标;大力推进土地市场建设;规范推进现有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加强土地供应开发利用的监测监管;总结宣传推广节地技术和经验。   徐鸣在致辞中表示,人口多、资源少、环境容量小是江苏省的基本省情,高投入、高产出、高负荷是全省土地利用的主要特征,这决定了江苏省必须坚定不移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走一条占用耕地少、利用效率高、符合省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舍此别无他途。全省各级党政干部要牢牢守住三条“红线”,即基本农田“红线”、建设强度“红线”和生态用地“红线”。具体来说,就是要科学修编土地利用规划,提高用地门槛,立足内涵挖潜,坚持以市场配置为主,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加大执法监管,将全省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   会议为期两天,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交流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经验,研究健全和落实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以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在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中,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城乡科学发展。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参观了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统筹“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部分开发区、政府、行业部门代表在大会上作典型发言。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领导同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科技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海关总署和国土资源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分管领导及土地利用处负责人,部分开发区代表参加会议。会议闭幕后,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利用处长还将参加全国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处长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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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要对中国土地制度进行重大改革
dongzg101 2011-9-22 01:08
要对中国土地制度进行重大改革 2011-09-21 17:18:39 归档在 专栏 | 浏览 673 次 | 评论 3 条 要对中国土地制度进行重大改革 易宪容   据报道,国土资源部近日透露,我国将逐步扩大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覆盖面。土地资源配置的最终目标是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提高土地供应和调控能力。即当前的土地供应基本上是通过政府无偿划拨国有土地给使用单位及通过市场化手段有偿出让国有土地等两种方式进行。也就是说,政府将对中国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进行改革。不过,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是不是当前国内土地制度问题核心所在,如果不是,其问题根源何在?为何当前国内土地市场的问题丛生?   中国土地市场问题,还得从制度的根源入手。其实,中国土地制度最大的问题不是没有法律制度,而是这些法律制度通过什么方式、从何而来。如果现在土地制度不能够通过公共决策方式来获得,那么相应的制度安排就可能既得利益制度化。可以说,当前国内土地制度基本上是基于《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引伸出的。由于《宪法》对城市土地规定的矛盾性,以及对农民身份与权利的歧视,这必然会导致各部门把其制度化。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不仅导致了“三农”问题无解,也导致了中国经济发展战略转移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困难。更为重要的是,在既有土地制度安排下,其利益分配关系出现严重失衡、农民及城市居民的利益会受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受到侵害是通过土地权益,城市居民是通过高房价来进行)、地方政府热衷于土地财政及土地交易会成为腐败行为的重灾区等等。可以说,这些问题的根源基本上都与现行土地制度的缺陷有关,因此对于中国土地市场的问题,就得从重大的土地制度改革入手,而不仅仅是取消双轨制。   我们可以看到,现行中国土地政策的法律源头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比如,《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国家只有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对农地实行征收或征用。   从《宪法》对土地的规定来看,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思考。一是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也就意味着城市土地最终所有权为全体中国公民所有。无论是人大还是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都只能是以一级又一级代理人的身份来行使土地的权能。既然现行土地制度形成一条比较长的委托代理链,那么这种制度有什么样的安排来保证代理人不侵害委托人的利益。即国有土地所有的权能是否为全体中国公民服务,同时全体中国公民能否有权分享国有土地各种权能所生产的成果。但实际上,地方政府不仅主导了土地权能的使用与变更,而且土地管理代理人成了土地的终极所有者。这种土地产权缺陷必然会导致地方政府极力扩张土地交易的规模,希望在自己手上把其所管理的土地更多地交易出去。   二是按照《宪法》,既然城市土地是国有,农村土地由农民集体所有。从文字上来看,城市与农村的土地边界是十分确定的。但是由于农村的集体土地既不能出卖,也不可转让。这不仅从根本上剥夺了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也使得农村土地最终所有权实际转化为国家所有,农村与城市土地的边界不确定。而这种土地边界的不确定就为代理人即地方政府提供了侵占农民利益的制度基础。比如说,陕西省咸阳市1986年城市土地规模为18.5平方公里,到1998年扩张到48平方公里;2004年城市规划修改再扩张到100平方公里,控制面积为500平方公里,8年的时间里扩张27倍(蒋省三,2006)。而这种城市边界的扩张在全国十分普遍,它同样成了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的主要工具与手段。   三是这里的“公共利益”指什么?它又是通过什么方式来确立的?这些都是相当不明确的。一般来说,公共利益是指整个社会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比如说,在城市化过程中,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或政府给整个社会提供的公共品等。这些都是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方式提供给大众的。实际上,在一个价值多元化的社会里,公共利益并非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应该是社会各阶层通过公共政策反复博弈、均衡利益的结果。这样才能体现出公共利益的正当性、合法性及公共性。实际上,由于《宪法》中这种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或界定不清,从而使得各地方政府能够滥用权力,借助公共利益之名征收农民集体用地来满足非公共利益的目的,即早几年所谓盛行的“经营城市”。有研究表明,在中国近一轮的“经营城市”运动中,地方政府所征收的土地真正用于公共利益的不到10%。   可以说,1982年《宪法》关于土地制度的安排,由于它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因此它已经不适应几十年变化了的经济环境与条件了,根据这样的《宪法》所制定的关于住房市场的各种土地政策,自然会存在许多严重的弊端。因为这些土地政策不仅没有体现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也没有通过公共决策的方式来平衡协调当事人各方的利益关系。   由于没有形成土地的公共政策,也就无法就土地问题达成各事人之间的利益协调与平衡,使得土地市场所面临的问题与利益冲突十分严重。同时,由于住房市场的土地政策,现行政策容易成为少数人侵害大多数人利益的工具,成为地方政府侵害农民利益的“合法”方式。比如,当前国内地方政府之所以对经营城市、住房市场如此感兴趣,就在于通过现行的土地政策转移近30万亿元之多的农民及城市居民的利益。   因此,当前的土地制度改革,首先就得对现行关于土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检讨与清理,并通过程序的正义来确定住房土地市场的公共利益,在此基础上制定住房市场的土地公共政策。住房市场的土地公共政策的核心就是如何通过政府公权力来平衡政府、企业、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还有,住房市场的土地公共政策不仅在于每一个人基本居住权的保障,而且在于中国的城市化过程中、住房市场资本化过程中巨大的财富溢价如何分配。这里既有土地的溢价,也有土地附着物住房建筑的溢价。这笔每年大致有2万多亿元的巨大的财富溢价,本来就是全国人民的一笔巨大财富。但是,由于没有住房市场的土地公共政策,而仅是把住房市场看作一个一般的商品市场,这样,这笔巨大的住房溢价就会被视为房地产开发商及地方政府能力、经营的结果,并让这笔巨大的财富轻易地流入少数人手中。这不仅导致对农民及城市居民利益的侵害,也让国有财富严重流失。   我们可以看到,早些时候房地产开发商以十分低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从政府手上获得大量的土地,并以把这些土地囤积起来、甚至于把房囤积起来推高房价,从市场的角度来看,从住房的一般性质来看,房地产开发商这样做无可厚非。甚至于市场上流行的观念是,住房企业利润最大是其本性。但是实际上,问题就在于政府没有把住房市场当作一个公共性问题,没有把住房市场的巨大溢价看作是全国人民共有的一笔财富。可以说,如果没有政府的城市化过程,没有政府在城市过程中大量的基础投资与服务投入,那么这笔住房溢价是不可能产生的。比如,为什么在国内一线城市的住房价格比较高、土地值钱,而在一些穷乡僻壤土地及住房则不值钱?关键的问题就在于政府对这些地方的投入不同。如果把政府这些巨大投入仅仅是作为住房开发企业的利润,这对全体中国的居民来说是不公平的。比如,目前一些发达地方政府都把当地的土地及土地收入仅作为地方所有,这样做不仅违宪,而且对国有土地制度下经济落后地方的民众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因为,国有土地所产生的财富是全体中国公民共享的,而不是一些地方所持有的。因此,建立起一个全国性土地基金也是住房土地政策改革的重大方面。通过这个土地基金,以级差地租的方式来收取土地出让金,以中央转移支付的方式来让全国居民分享城市化进程中的成果。这样,才可能减小由于住房作为财富分配及转移机制所带来的收入分配的不公,才可缓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矛盾,为全国经济平衡发展创造条件。   总之,当前国内土地市场存在严重制度缺陷。面对这种制度缺陷,仅仅取消土地供应的双轨制是远远不够的,而是要对中国土地进行重大的改革。要通过土地市场的公共政策,来确立城市与农村的基本边界,平衡住房土地市场各种当事人的利益关系,保护最绝大多数农民及城市居民的根本利益不受到侵害,保证全国每一个公民的基本居住权得以保障,保证全体中国公民能够分享中国城市进程中土地溢价的成果等。这才是当前国内土地制度改革最为重要的方面。否则许多土地制度的改革只能是小打小闹了。(作者系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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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清华研究生状告三部委要求公开信息
dongzg101 2011-9-15 14:51
清华研究生状告三部委要求公开信息 9月9日,也就是中秋放假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清华大学法学院女研究生李燕,因为学术研究的需要,向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和教育部,申请公开“副部长分管部门、兼职状况及负责联系的单位”等信息被拒绝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诉状,要求法院裁判上述三部门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种种理由不公开实质信息 因为要准备一篇关于“我国的副职研究”学术研究论文,李燕早从2011年5月中旬开始,就陆续向24个国务院部委提出申请,要求公开各自部委的“副部长分管部门、兼职状况及负责联系的单位”等信息。 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24家部委机关中,国家民委、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外交部等7部门都是主动进行信息公开的;经李燕申请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有商务部和文化部;经申请向李燕本人公开的部委是水利部、人民银行、环保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建部、公安部、铁道部、审计署和工信部还没有给予答复。 教育部在6月9日给李燕的答复中,明确拒绝公开副部长职权信息,理由是李燕申请的“各副部长分管部门、兼职状况及负责联系的单位”等信息,属于部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的内部管理信息,与李燕本人的特殊需要无关,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其他文件规定,一般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在被教育部拒绝后,李燕又收到了科技部在7月4日作出的答复,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各部委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各部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签署上报国务院的重要指示、报告和下达命令、指示。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目前,科技部有5位副部长。在部长领导下,各位副部长的分工是机关内部工作协调机制,工作分工随工作的发展和领导职务的变化不断调整。”李燕认为这样的答复,并未对她所提出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披露,等于是没公开。 紧接着李燕又遭到了第三次拒绝,国土资源部在7月11日作出答复称,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已经公开了部职责职能及部领导的有关信息,请李燕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www.mlr.gov.cn)上查询。可是李燕经查阅,国土资源部并未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副部长的职责。 向水利部申请公开最顺利 在采访中,李燕告诉记者,在向14家提出信息公开的申请过程中,和水利部沟通最顺利,对副部长职权等信息公开也是快速、最到位。 李燕在5月27日通过网上向水利部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6月10日即收到水利部挂号信,答复李燕信息可以公开,6月20日李燕获得了水利部所有部领导分管部门、兼职状况及负责联系的单位等信息,而且水利部还向她公开了水利部各部领导出差期间,分管工作如何实行接替的制度管理内容。 基本按期答复最令人满意 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李燕告诉记者,遵守15天的法定答复期限,是她这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历程中最感到满意的地方。在她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24家部委机关中,基本上都能遵守上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期限。即便是有些部委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在15日内答复的,比如民政部、住建部等,都会在15个工作日快到期时,特别向李燕发出延期答复的通知,作出说明解释,这些都是按照条例规定的内容进行的。 有部委要求说明申请用途 在向24家部委机关申请信息公开、进行沟通交流的过程中,李燕觉得一些部委机关对待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再正常不过的行政行为,态度还是过于谨慎,以致于对待公民出于各种原因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反应还是比较敏感。李燕告诉记者,在和民政部进行沟通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就反复询问李燕的“论文题目,文章中具体哪一段需要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等一类问题。李燕认为,该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让她无法回答,事实上根据《条例》她也没必要提供。 据社科院“法治蓝皮书”的《中国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2010)》执笔人、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吕艳滨介绍,政府机关要求说明申请用途几乎成为常态。有的政府部门要求申请人在线上传证明用途的文件,有的部门要求申请人以传真等形式补正有关部门出具的、盖有公章的证明文件,以说明申请用途。更有甚者,有的政府部门要求申请人声明保证不滥用所获取的信息。不少机关工作人员认为,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必须与申请人自身关系直接、密切,否则不受理申请,也不予公开相关信息。吕艳滨认为,上述所有障碍和不便都造成了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难度与阻力,增加了申请的时间乃至经济成本,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构建服务型政府的目标相悖。 更多阅读 北大三名博士向财政部申请公开故宫收支信息 部分高校公开校务信息中尚未包含财务信息 教育部要求各高校主动公开财务状况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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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几乎停滞 西线至今仍未开工
xushui 2011-7-25 21:34
海水西调:现实离科幻有多远?   “海水西调”的科幻式设想,令局内人尴尬、局外人围观。然而关于大调水的新争论却再次揭示自然的定律:在当前水资源的开发过度和利用低效的双重背景下,脆弱的中国水系上再容不得任何违背规律的动土   本刊记者/崔晓火   许多水资源专家在被问到“海水西调”和“引渤入疆”时,都面露难色。   在这群专家中,有大胆者直言,这种科幻式的想象丢弃了对自然和科学最基本的敬畏;有谨慎者称,这是一个只能论证其“不可行性”的调水项目。   然而这样一个“不可行的”的疯狂设想,却拥有一个史诗般的思路:   从源头天津附近的渤海口凿洞,让海水通过8米口径的玻璃钢管横穿海拔1200米的内蒙古高原,跋涉5000公里,流入河西走廊疏勒河自东向西的天然河道,再灌入塔里木盆地东缘的罗布泊,并填满拥有地球上第二大沙漠的塔里木盆地,最终在中国最大的地区形成人造的雨水循环。   如今,在遭遇了同“通天大运河”“凿山引暖流”相似的全盘否定之后,这项源于一名国土资源部机关退休干部的“大胆构想”却未完成它的历史任务。作为引发跨流域调水工程新一回合讨论的引子,它理应提醒主张大兴水利的人士们更多。    “只论证不可行性”   自1999年“海水西调构想”首次被退休干部陈昌礼发表在权威杂志至今,已满10年,但是这份对调水工程多年的执着并没有为陈昌礼赢回最终的肯定。   这位年过古稀的国土资源部原地质矿产部勘查技术司干部,自从1955年在新疆工作期间看到“沙进人退”的危机后,便致力于研究解决西北干旱的办法,直至退休。   今年11月24日恰逢陈老先生八十岁大寿,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要在这一天再发表一篇文章,回应近期工程院院士们的质疑,并“回顾海水西调这十年的进展”。   “我相信,我的构想在20年内可以获得共识。”这位耄耋之年的老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从国土资源部退休后,陈昌礼被中国地质大学返聘为教授。1999年至2004年,他发表了6篇关于“海水西调构想”的论文,有关“构想”的材料还曾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学习汇报报给了党支部。这一举动多少令国土资源部离退休干部局的工作人员尴尬。他们只得在给老人的回信中,委婉表达“对于这种构想的可行性……不敢妄加评论”,但对“一名老科技工作者退休多年后仍对理想孜孜以求,仍关心社会、民生的可贵精神……深为敬佩”。   “既然南水北调可以建,那成本更低的海水西调就可以建。”陈先老生表示。这句话如今已失去意义,但它还是印证了一个老人和他的大胆构想在体制内一起走过的曲折路径。这一路,国内学界既是这个构想的起点,也成为了它的终点。   2001年10月,中国工程院院刊《中国工程科学》以专题报告形式刊登了陈昌礼的论文:《海水西调与我国沙漠和沙尘暴的根治》,并在封面刊登了陈老先生绘制的“海水西调”走向图。   9年之后,11月16日,同样是来自中国工程院的院士,在传闻是“被迫”举行的工程院记者会上,彻底否定了这一构想。   一名与会的泰斗级水利专家在匿名的前提下果决地表示,“海水西调,只能论证其不可行性,而不是可行性。”在场的另一位中国工程院权威同时强调,“不需要用工程院的尊严来讨论这个问题。”   此言一出,媒体立即将陈昌礼先生的构想与引雅鲁藏布江调水北京的“大西线调水”和“从喜马拉雅山凿洞引印度洋暖湿气流”相提并论。事实上,有关“海水西调”的提案也曾被提交到水利部,但随后以“盐水失衡”的理由遭退。   然而,作为仍然支持“海水西调”方面的人士,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海洋分会秘书长张宝印却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现在的质疑,应该到了立项之后再解决。   “(他们)质疑调水调那么多,所需能源从哪儿来,产生的效益会多大,盐碱化问题能否解决…… 这些问题不可能解决,也不需要解决。”这位年迈的秘书长表示。“谁来解决?谁需要去解决?只有在实用部门真正立项了,那是需要解决(的时候)。”   这些想法都源于美好的愿望:“有水了就是人间天堂,没水就是戈壁沙漠。海水过去填满新疆一系列湖通过蒸发形成降水,改善气候条件,不仅新疆、内蒙古能得到改善,华北地区也都能得到改善。另外,将来大规模调来的水,沿线都可以用,可以发展多种养殖业、海水种植业。”   对于海水西调的支持者来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海水西送工程”便是他们眼中“引渤入疆”的样板。虽然负责工程的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泓元海水淡化公司坚称“项目已批准立项”,并前期开工,但是《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获知,目前尚无关于海水西送工程立项的决定。   和陈昌礼不谋而合的海水西调设想的另一位专家,西安交通大学生态环境与现代农业工程中心霍有光教授通过计算认为,利用新疆现有的东高西低的地理条件及现有河道,海水在引入新疆后,可形成自流,还能对冲前期的投入成本。   “海水西调工程如果按照一方水1元钱计算,从渤海调一方水到新疆的成本只要7块钱,比南水北调的20多块便宜数倍。”他说。   但在科学面前,这些美好的愿望被逐一驳斥。   在工程院召开的记者会上,国家气候中心原主任李泽椿院士表示:“我和我的同事讨论(海水西调),大家都不想讨论,因为它忽视了大气物理上的最基础的原则,不是有了水气就能下雨。”   在他身旁的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原副主任宁远研究员直言,无论是管线展设、工程造价还是终极水的配送,这个题目都“没法想象”,只属于“科幻题材”。话音刚落,记者席间响起一片解脱式的笑声。   在长期关注水利史的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邹逸麟教授看来,海水西调等荒诞设想之所以有传播空间,或许源于当下国内水资源开发过度的客观现实。    “动土”的规律   中国的水资源研究者每天面对的都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一边是近千年来形成的河网水系,一边是当前中国水利史无前例的高速建设。   据新华社去年报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水利建设的累计投资已超过9545亿元,为改革开放前的17倍。而在今年3月举行的全国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上,水利部副部长矫勇表示,中国的水利建设进入了大规模建设的高峰期。   他透露,2008年和2009年是国内水利投入最大、在建项目最多的两年,也是水利保障能力提升最快、水利惠及民生效果最明显的两年。他还表示,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中国水利建设还将迎来历史高峰期。   目前,中国不仅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水利工程三峡枢纽和多座巨型水库,还在分段推进包括南水北调在内的多个跨流域调水工程。   然而,包括水利水电权威潘家铮院士在内的多名学者均曾指出,中国水利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对水资源的过度开发与对水资源的低效利用——甚至浪费——并存。   潘家铮院士曾指出,在工农业和城市用水上,中国最突出的问题是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用水效率的惊人低下。比如,在北方地区,黄河水资源利用率已超过67%,而海河更是高达90%,均远超合理程度。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引发了湖泊干涸、河流断流、地下水超采和河口及干旱地区生态恶化等一些列问题。   与此同时,全国范围内农业灌溉水的利用系数仅为先进国家的一半,全国工业单位产值用水量却是先进国家的5到10 倍。多数城市的自来水管网的漏失率还维持在20%的高位。   “不少水利专家主张水利开发,计划在所有流域都搞工程,结果是许多地方环境形势相对混乱。”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邹逸麟教授表示。   多年参与重大调水工程的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沈国舫院士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虽然目前水资源的科学利用率低是事实,但是判断水资源开发过度,还为时尚早。   “从水能利用来看,我国的已开发量占可开发量的比例还不足一半,还有可以开发的地方。从水量利用来说,虽然大流域上的工程已经具备调节水量的能力,但目前中小流域,如经常旱涝交替的湘江,就还是需要蓄水能力充足的项目。”沈院士说。   他同时强调,面对每项跨流域调水工程,都要从水文、环境上进行细致研究、勘察和调查。“没有科学数据,没有深入分析,工程不能轻易动。”   中国的水资源专家们十分清楚,如果跨流域调水工程范围内有许多污染源,不采取措施就会调配出遭污染的水,从而引发咸水倒灌,水质恶化,破坏河口及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   前苏联就曾建有15项大型调水工程,其经验可谓中国的前车之鉴。   当时,前苏联“北水南调”的年调水量达480多亿立方米,是今日中国的数倍。但是最终因为调水引起源头河流水量减少,使沿途水域无机盐总量、矿化度、生物性堆积物增加,导致生态灾难。   除生态环境等因素之外,中国自古以来形成的复杂水系,也让调水的问题变得更复杂。如何顺应自然赋予的脉络进行水利布局,是当下调水工程师们需要面对的课题。   “秦汉以来,黄河、淮河流域的工程都失效了。京杭大运河真正有经济价值的只有淮阴至杭州段,济宁以北的河道长年干涸。”邹逸麟教授指出。他还曾指出,京杭大运河作为中国古代时期最大的“南水北调”,也违背了自然条件。由于其流域地势中间高,两头低,通过泰山山脉时完全通过水闸人工抬升水位才能通航。   与京杭大运河不同,中国古代还有两项极为成功的水利工程:连接湘漓两水的灵渠;分流岷江的都江堰。在邹逸麟教授看来,这两项工程之所以成功,主要因为它们都并非以主观调水为目的。“这两项工程本身都不是水少水多的问题,而是如何控制水量,都是顺应自然状况而建造的。”   相比之下,关中地区最早建设的大型水利工程郑国渠,虽然曾在战国末年就西引泾水东注洛水用以灌溉关中平原,但数百年前就不复存在了。1949年后,郑国渠又经历了三次修护,如今依然滴水不进,渠首只剩了几块孤单的名牌。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史专家周魁一教授经研究发现:在很长一段历史时间内,在降水量没有大幅改变、水利工程能力逐渐提高的情况下,中国的水患灾害不减反增。他认为,这说明社会因素对灾损程度同样有着巨大影响。   “水利工程建设对自然应该有适当的避让和尊重,确立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哲学、重视历史积累的治水观念,应当成为水利规划和水利建设者的追求。重拾古代整体、综合、辨证科学思维的中国智慧,不失一个明智的选择。”2007年8月,周教授在凤凰卫视的《世纪大讲堂》中如此总结。    “难”水北调   距离“通天大运河”的争议已过去12年,但在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沈国舫院士眼中,仍有不少人对当年那个“只嫌其小,不嫌其大”的南水北调“大西线”设想念念不忘。   1998年,由13名军队和部委人士提议的“大西线”建议书形成。这项一鸣惊人的方案设想从穿越国境的雅鲁藏布江、怒江、澜沧江三线同时取水,导入黄河,并在五年内完工。由于这一设想过于“前卫”,一直被坊间称为“通天大运河”,有关它的争议直至时任水利部长汪恕诚以“不需要、不可行、不科学”的理由否决,才算落幕。   “大西线,也就是‘藏水北调’。这个设想我们早就持否定态度,最近也不怎么说了,但是还有人对此耿耿于怀。”沈院士告诉记者。   当前国内水利水电研究者已经达成基本共识:调水工程的距离越长、规模越大,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就越复杂。   沈国舫院士认为,南水北调工程进度被拖慢,即是如此。   南水北调工程作为规模空前的跨流域调水项目,其工程东线的主要问题是沿途的水质污染。而已“迟到”四年的工程中线,也因为涉及到庞大的移民工程,并纠结于调水沿途缺水省份的补偿和分配问题,几乎停滞不前。   即便在“拨正方向”后的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了八年之后,原规划中拟从长江上游干支流调水入黄河上游的工程西线,至今仍未开工建设。   沈国舫院士表示,学界并不反对西线的建设,但其复杂性要求专家们继续研究:一旦西线开始调水,用何种方法穿越当地的庞大山脉,以及作为调出地区的四川省,自然环境会受何影响。   事实上,近年来各地学者对逐步实施中的南水北调东线、中线沿途区域环境、气候负面影响的分析,并不少见。当然,这些负面效应也曾在南水北调开工建设前的环评报告中,也都占有重要篇幅。   今年1月,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在《地理科学进展》发表了一篇报告,其中说明:相比调水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对汉江中下游流域生态环境的“负影响”处于强烈或明显的状态,并存在调水实施后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的可能。报告称,南水北调对有关流域水质、土质、社会生产和水生生物的影响幅度上限均超过了40%。   早在2001年,西安理工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三位水资源专家就联合发表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对汉江中下游气候的影响研究》,报告指出:由于调水量规模过大,汉江稀释自净能力下降,因此发生浮游藻类爆发性生长繁衍的可能性增大。此外,汉江缺水还将引发航道水深减小,河沙淤积。   专家似乎不幸言中。据近期媒体报道,汉江流域藻类爆发形成的“水华”现象,在调水建设后开始变得频繁。   对于已经开工的东线,结果似乎也不乐观。   2006年,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发布了《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概要》,该研究所曾参与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这份报告指出,东线工程对沿线的生态环境、土壤、地下水资源已造成相当的破坏,若南水北调及沿线截污导流工程的运行调度过程中,上游治污不彻底,还有可能发生干线水质迅速恶化,使局部水域发生“死鱼”等水污染事件。   对于这些报告的结论,沈国舫表示,南水北调肯定有负面效应,但在专家眼中还是“利多弊少”。“这和三峡工程有利有弊是一样的道理。如果所有人只看其中的‘弊’,是什么事都干不了的。”   沈院士还强调,有关报告是否科学取决于研究者所处的立场。“有的研究实际是站在地方的立场,各省有各省的利益,有利害冲突。”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邹逸麟教授则认为,即便南水北调工程依设计完工,如果各地区用水总量不能减少,调水工程也很难实现灌溉北方的目标。   而目前,国务院对于南水北调工程的方针,已被广泛解读为“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   曾参与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部分环境学者曾建议中国参考美国跨流域调水立法的做法,每建一个调水工程,都设计一套相应的具体法案,在完善调用的水资源管理体制的同时,监督调水工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   正是严格的法律程序让美国当前的任何一个调水项目都面临公众的投票和监督。比如,长达450多公里的拉斯韦加斯调水工程,经过四年的争论,始终未获通过。   而相比之下,我国拟发布的《南水北调用水管理条例》自2006年被首次提起后,既没有再次公开讨论,也没有推动立法。   沈国舫院士认为,造成立法停滞不前的原因是调水问题的复杂性,“要看一个项目究竟是适合全国立法,还是区域立法。”   邹逸麟教授则认为,要解决当前中国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看调水政策的出发点。“跨流域调水工程的实际作用都是有限度的。任何调水工程都应该是顺应自然,而不是违背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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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 刘志祥 丁书苗的三角关系
冯用军 2011-3-29 22:26
刘志军胞弟刘志祥被曝已由死缓改为有期 2011年02月18日 23:43 来源: 中国经营报 作者: 何勇 早在刘志军同父异母的胞弟、原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刘志祥因腐败被查时,已经有种种线索指向刘志军,但刘志军只是有惊无险,在质疑声中依然稳坐铁道部的第一把交椅。 未受胞弟案牵连 1953年和1956年,刘志军和刘志祥兄弟俩先后出生在湖北鄂州一个小村庄。兄弟俩都与铁路有着不解之缘,先后担任铁路枢纽武汉铁路局局长和副局长,又都分别在铁路部门任上落马。 2006年3月16,曾先后担任汉口火车站站长、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的刘志祥,因涉嫌故意伤害、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审,后被判死缓。 让人意外的是,刘志祥的案子并没有牵扯到刘志军。刘志祥在2002年任汉口火车站站长期间,因为与汉口火车站招待所承包商高铁柱(殁年42岁)转租一事发生纠纷,后刘志祥得知高铁柱准备与他人一起到有关部门举报其违法犯罪问题,便指使无业人员彭支红去“修理”高铁柱。彭支红邀约并指使冯立海(已判刑)殴打高铁柱。2002年12月8日,冯立海又邀约他人携带弹簧刀、铁管等凶器窜入高铁柱的租住处,对其进行殴打,高铁柱被刺破右股动静脉,致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此外,刘志祥在担任汉口火车站站长和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期间贪污、受贿高达3000多万元。 据长年举报刘志祥的原湖北 汽车 工业总公司退休职工汪汉林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事实上在高铁柱命案中,高铁柱在被殴打致死后,仅仅是以刑事罪追究了凶手彭支红等人的责任,而背后指使者刘志祥并没有被究查出来。” 汪汉林从1973年起就开始在单位从事接待和票务工作,对车站如何跟票贩子勾结倒票非常清楚。因为熟知刘志祥的腐败问题,他从2001年12月起,先后六上郑州、三上北京向中央和省20多个有关部门反映刘志祥的问题。但一直到2004年,有关部门都没有对刘志祥进行侦查,期间刘志祥雇凶杀人不但没有被追究,反而升官至武汉铁路局副局长。 2004年,时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的尚武认为高铁柱案有冤情,才开始对刘志祥展开调查。经过一年的侦查,在掌握了刘志祥大量的证据以及贪腐线索后,2005年1月5日,刘志祥才被抓了起来。 “造福”家乡 在刘志祥案发时有相关人士猜测,刘志军是湖北人,在其任铁道部部长期间对湖北铁路交通建设支持力度巨大,这多少左右了湖北方面对刘志祥案件的公正判决。到底刘志军在刘志祥案件中起到多大作用我们无从知晓,但一个微妙的变化是,在刘志军任铁道部部长期间,武汉乃至整个湖北的铁路建设得到一个极快的提升。 2009年3月18日,郑州铁路局一分为二,原先隶属于郑州铁路局的武汉铁路分局改制成为与郑州铁路局并行的铁路局。升格后的武汉铁路局,不仅扩大了职能,还将原郑州铁路局下属的襄樊铁路分局划拨进去,同时又将南昌铁路局400多公里铁路划归武汉铁路局调度。这次调整后,武汉成为与北京、郑州、上海并列的中国四大铁路枢纽中心。 2004年11月26日,铁道部与湖北省签署了一份《铁道部、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铁路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谈纪要》。这个纪要,可谓是刘志军送给家乡人民的一份厚礼,随后一些重要铁路建设项目在湖北展开。仅2009年,湖北省境内在建的铁路项目达22项,建设总投资1600亿元,在武汉市就形成了武汉、汉口、武昌三站鼎立的铁路客运中心格局。 有知情人士透露,在刘志祥2005年羁押期间,铁道部拿出200亿元专项建设资金来加强湖北地区的铁路系统建设。这其中一部分用来扩建武昌和汉口两个老火车站,一部分用来建设武广高铁武汉火车站,还有一部分用来修建武汉到合肥的武合客运专线。其中,建设武 汉高 铁武汉站花了13亿元,改造武昌站花了10亿元,汉口站改造花了13亿元,而剩余的钱则花到了建设武合客运专线湖北境内150公里上去了。 有相关人士指出,也正是这200亿元左右了湖北方面对这个案件的公正审理,但这200亿元是国务院下拨的铁路建设专用资金,并不是刘志军个人的。但刘志军顺水推舟的做法至少在他弟弟案件的判决中起了一定作用,最终本应该判死刑的刘志祥只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了个死缓。 记者向武汉铁路局和湖北有关部门求证了这一说法,但截至发稿未获得证实。 鉴于铁道部上述的做法,郑州铁路局内部当时对刘志军意见很大。据郑州铁路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称,河南驻马店和信阳车务段以前也是郑州铁路局的,但在郑州铁路局一分为二后,驻马店和信阳都划拨给武汉铁路局了。当年,驻马店方面想建设一条煤运专线,找到河南有关方面,但河南方面的反馈是:“既然你们划拨给武汉铁路局了,就找武汉铁路局要钱去。”最后,驻马店的煤运专线也就不了了之。 汪汉林认为,武汉铁路局从郑州铁路局划拨出去虽然有湖北省的努力,但跟刘志军的关系也很大。 据汪汉林透露,他在2002年举报刘志祥过程中,曾先后找到郑州铁路局检察院、郑州铁路局监察处,有关人士告诉他,“你很正义,但这个问题最好还是不要碰了”。而那时,刘志军正面临升迁,当时他刚刚参加了中组部中青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升迁在即。 一位武汉铁路局相关人士反映,在刘志祥领导下的汉口火车站完全是家长式的管理,典型的一言堂,铁路职工私下都称汉口站为“刘家大湾”。 刘志军的能量 记者辗转联系上一位当年湖北省公安厅当时查刘志祥案专案组的成员,该成员透露,“当时办这个案子的时候难度很大,同时也牵扯到我们公安内部,由于种种原因,案子没有继续追踪。” 汪汉林认为,在刘志祥案中,刘志军通过他的能量直接或间接地施展了非常大的影响。 据汪汉林称,后来在审理的刘志祥案中,刘志祥的家属与高铁柱的家属达成庭外调解,刘志祥的家属给了高铁柱的家属80万元。 武汉铁路局职工向记者反映,事实上,刘志祥先被判死缓后,还没到几年迅速从死缓改为无期,再从无期改为有期。2009年4月间,刘志祥从最先羁押他的襄樊襄北农场改到条件更好的武汉大军山监狱自办的玻璃厂。而在玻璃厂期间,刘志祥也就是种种花草,在监狱中还能享受到五菜一汤的待遇。在牢里,刘志祥甚至还能使用手机,通过他以前担任武汉铁路局副局长的关系为别人介绍铁路工程。“实质上,这些都是继续利用他跟刘志军的兄弟关系。”该职工说。 武铁洪山住宅小区是武汉铁路局的一处家属区,据在这里居住的部分武铁职工反映,今年春节期间,刘志祥还在武汉某医院保外就医,期间家属区还有部分铁路职工去给他送礼。2月12日,刘志军案发后,有关部门立即对刘志祥重新收监。 刘志军结过两次婚,第一任妻子是时任武汉铁路分局领导黄某的侄女。刘志军初中毕业后先是武昌段的一个养路工,因为写得一手好字,特受黄某的赏识,先后被黄某提拔并送到长沙进修学习。回来后,提拔刘志军当了团委书记。之后,依靠这层关系,刘志军完成了自己官场上的原始积累,仕途一路顺风。在升任为武汉铁路分局局长后,又辗转郑州、广州、沈阳铁路局任职,2002年在沈阳铁路局局长任上调到铁道部任副部长,后官至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 资料 目前,铁道部主要依据《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路工程招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以及《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等规定,铁路招标流程大致分为以下六步: 招标人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公告须载明招标人信息;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资金来源;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评标的标准和方法等。 资格预审,即在招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此后,便是投标人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有效期最短不少于20日。 开标。即在有投标人出席的情况下,招标人当众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 评标。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投标人。评标是招标投标中最为重要的阶段,评标能否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决定了整个招标投标是否公平和公正;评标的质量,决定了能否从众多投标竞争者中选出最能满足招标项目要求的中标者。 定标,在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30个工作日。一般应确定在评标中“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011-03-10 18:13:40 《三联生活周刊》 ◎ 王鸿谅 2011-03-07   2011年的春运还没有结束,58岁的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志军的仕途已经终结。关于他的新闻,2月8日还在阜阳火车站视察指导春运工作,2月12日就定格为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和“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历任8年铁道部部长的刘志军,成为继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之后,又一个在任期内落马的正部级官员。更早一点,2006年,他的弟弟,原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刘志祥已经因为故意伤害、贪污、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数罪并罚,判处死缓。   仕途:正部和正处 google_ad_client = "pub-7146298249870528"; google_ad_slot = "5881119442"; google_ad_width = 300; google_ad_height = 250;   电动三轮摩托车是湖北鄂州华容县城里最常见的交通工具,当地人叫“麻木”,从县城汽车站到牌坊村刘金湾,这种能容纳10个人的“麻木”大概要走20分钟,这里是刘志军的老家。村村通的水泥路一直延伸到刘家门口——两栋暗红色两层小楼,在周围素色民居的映衬下一目了然。敲门无人应答,门窗紧闭,窗帘拉得严实。村民刘田(化名)指着屋顶说:“这房子20多年了,1989年盖的,去年才重新装修了一下,外面的瓷砖是新贴的,瓦还是旧的。”   刘金湾是个寻常村落,村民忙时务农、闲时打工。2月19日,大批劳动力年后已陆续返回务工地,村里安静得近乎冷清。刘志军被免职和接受调查的新闻,在这里是个凝重而尴尬的话题,一个没有任何家庭背景的农民,靠实力打拼成正部级官员的奋斗史,才是村里人津津乐道的故事。刘田跟刘志军、刘志祥兄弟年纪相仿,他向本刊记者回忆说:“刘志军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他自己也是农民,70年代铁路招工,他才进了铁路系统,就是个普通工人。”“他是个好官啊,怎么也会出事,想不通。”刘田的感叹得到围拢来的村民一致附和。他们的感慨依据在于:“刘志军当了那么大的官也没有一点官架子,对人很和气。”他们不把刘氏兄弟混为一谈,“刘志祥是刘志祥,他犯了罪跟哥哥没关系”。他们清晰地回忆起同一个细节:“每次刘志军回来,都只让车送他到刘金湾那个牌子的路口,剩下的路都自己走进来,碰到老乡,一路打招呼,拉家常,好得很。”   这条几里长的进村路两旁都是庄稼地,1972年,17岁的刘志军从这里离开村庄,成为武昌工务段的一名养路工。“最早是在新店车站。”刘田说。武汉铁路局历史上经过多次撤并和重建,级别在局和分局之间转换,1963年撤销成为分局后,1971年再次成立铁路局,紧接着就是大规模兴建铁路,招收修路工人,刘志军赶上了这个契机。与刘志军兄弟相识多年的知情人方路(化名)向本刊记者回忆,刘志军崭露头角,靠的是“勤奋好学,字写得好”,“得到了时任武汉铁路局副局长黄从全的欣赏,不仅提拔他,还把女儿嫁给了他”。“他先是调到江汉货运站当团委书记,提拔成铁路局团委书记后出去进修,一路往上走。”   刘志军的公开简历可做印证。从1981到1984年,他先后在华东交大基础课干部学习班和西南交大运输管理专业连续进修,再也不是初中都没毕业的农民工。1983年武汉铁路局再次被撤销,成为郑州铁路局管辖下的武汉铁路分局。1984年刘志军学习结束后,马上成为武汉铁路分局江岸车站站长,3年里一路被提拔到分局党委书记,调任广州铁路局1年后,重回武汉担任武汉铁路分局局长,时年35岁。3年后再调任郑州铁路局副局长。刘志军在郑州局的任期只有1年——1991年9月至1992年8月,之后突然离开铁路系统,调任湖北省国防工办党组书记。这个突兀转变的背后另有隐情,知情人方路说:“刘志军在郑州局很窝囊,那里很排外,他被排挤得一气之下离开铁路系统,那时候他已经有了自己的关系圈,级别远高于他的岳父。”这次不得已的调动,“最关键的是解决了刘志军的级别,一下子从副厅级升到了正厅级”。5个月后,刘志军再次得到机会,以正厅级身份重回铁路系统,担任沈阳铁路局局长。接下来,他的仕途进入快车道,1994年11月,成为铁道部运输调度总长,1996年中央党校中青干部培训班结业后,升为铁道部副部长。2003年,升任铁道部部长的刘志军只有50岁。 相比之下,弟弟刘志祥差得很远。2005年被捕的刘志祥只是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正处级。刘志军生于1953年,刘志祥是1956年,两兄弟年纪只相差三岁,官位隔了四级。“刘志祥也是通过招工进入铁路系统的。”知情人方路20多年前就与刘志祥相识,他回忆说:“80年代初,刘志祥有机会去武汉铁路局的武汉司机学校上学,跟刘志军关系重大。”毕业后,刘志祥分配到了武南机务段,后来调到武北车站做人事室主任、纪委书记。方路说:“那是武汉当时效益最好的车站。”1992年,刘志军已经是郑州铁路局副局长,而刘志祥刚刚调任汉口火车站副站长。曾经在汉口站任职的李军(化名)对本刊记者回忆说:“当时汉口站有4个副站长,分管票务客运、行车运转、多种经营和后勤,最好的当然是票务。90年代初的客票就是一票难求,比较差的是后勤,很辛苦,多种经营那时候也没做起来,跟后勤的地位差不多。1992年,刘志祥从武北站调进来做副站长,分管的是后勤。”1996年,刘志军升任铁道部副部长,刘志祥则调任武东车站党委书记,1997年重回汉口火车站,成为站长。方路说:“当时汉口站有好几个副站长,他想按部就班地升职很麻烦,领导把他调去武东站,就是解决级别问题。”   刘志祥在汉口火车站当了5年站长,2002年3月才升任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他的仕途也到此为止,他于2005年被捕,2006年4月经宜昌市中院一审,因故意伤害、贪污、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数罪并罚,判处死缓。这实在像命运的两极,同样的50岁,哥哥刘志军荣升正部,而弟弟刘志祥成为死缓囚犯。   命案:失控的欲望   “刘志祥家里藏的现金就有3000多万元,很多钱都长了霉,办案干警都惊呆了。湖北省公安厅重案处请银行派来了8名点钞员,带了6部点钞机,清点了2天都没点完,还点坏了一部点钞机。”时隔6年,举报人汪汉林向本刊记者说起抓捕刘志祥的细节依旧激动。他是当年专案组的重要线人,从2003年11月开始参与对刘志祥的调查,直至2005年1月5日收网抓捕。 google_ad_client = "pub-7146298249870528"; google_ad_slot = "5881119442"; google_ad_width = 300; google_ad_height = 250;   今年66岁的汪汉林是退伍军人,曾经是北京军区军乐团的长号手,1967年在河北演出受伤后退伍,1973年从一冶建设公司调到原湖北汽车工业公司,“那时候就开始负责做票务,一直到现在”。汪汉林说,他对刘志祥的怀疑,也是从车票开始。“做票是个圈子,人际关系很重要,肯定是要跟车站拉关系,多走动的。以前车票虽然紧张,但还是能买到的,但1997年4月刘志祥当了站长以后,汉口站的车票格外难买,紧俏车票的附加手续费最高炒到了80块,我做了这么多年的票,知道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汪汉林与汉口站的许多人相熟,他了解到的情况是:“刘志祥跟武汉电视台搞票务的后勤人员何坚关系好,何坚在单位办公室的电脑,跟汉口站的票务系统是联网的,可以直接出票,紧俏车票只有何坚那里能出票,附加手续费水涨船高,得到的钱刘志祥也有分成。”汪汉林觉得,刘志祥完全破坏了既有的游戏规则,“从何坚那儿卖出的票每张都加收了手续费,从5元至50元不等,一般卧铺票加收20元,黄金周和春运期间一律每张加收30元,票源紧俏时,手续费高达50元。我们这些做二手票务的,也要加一点价才能出手,票价自然就越来越高”。已经做了30多年票务的汪汉林说得很坦白:“我卖的票也会加价,但我凭良心,不会乱加,我们这个职业,合理合情但不合法,只要火车的运力达不到需求,车票就永远紧张,高价票、票贩子将长期与铁路公安交织在一起,成为一个死结。为什么我这么大年纪还做票,因为我想写一部中篇纪实小说,就叫《贪官、警察与票贩》。”   汪汉林的举报从2001年12月开始,“第一次是去郑州,到郑州铁路局检察院去举报,接下来的5年,六上郑州,两次进京,三到宜昌”。他的举报也引起了刘志祥的注意。“2002年8月31日,刘志祥派了辆小车把我接到火车站贵宾厅,从晚上20点15分开始谈,谈了4个小时。3天后,我就被6个人拿棍子打了一顿,装着举报材料的包也被抢走。”汪汉林说,“我后来才知道,是高铁柱不小心把我暴露了。”高铁柱是湖北汉川人,1997年1月承包了汉口火车站招待所,签下了8年的合约,贷款28万元进行装修,可是汉口火车站单方面废除合同,当年10月31日强行收回旅馆。高铁柱和妻子邓以华到法院起诉,赢了官司,虽然法院判决汉口火车站赔偿20万元,高铁柱却一分钱也没拿到,站长刘志祥根本不搭理他的追讨。高铁柱得知汪汉林在上访后,找汪汉林要了举报材料,再次去找刘志祥,希望能造成新的威慑,结果适得其反。继汪汉林被打之后,2002年12月8日,高铁柱在家中遭4人袭击受伤,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行凶者冯立海次日落网,供出了花钱请他的主使者,经常在火车站承接工程的包工头彭支红。汪汉林对本刊记者回忆说:“但彭支红并没有供出刘志祥,线索到这里就断了。我和高铁柱被打的案子是一起判的,冯立海死缓,彭支红无期,高铁柱的妻子邓以华只拿到了3万块的赔偿。我没有要求赔偿,我不是为了钱,是不甘心,我要的是真相和公道。判了以后,我让邓以华把高铁柱的遗体冷冻起来不要火化,2003年7月开始领着她上访。”通过战友关系,汪汉林把上访信送到了多个关键部门。从倒票到命案,2003年11月,汪汉林终于等来了回应。“湖北省公安厅专案组的人跟我秘密联系,收集刘志祥违法的证据。”   专案组的调查进行了1年,刘志祥被捕后承认了自己是高铁柱命案的幕后主使人,汪汉林说:“他跟办案人员交代,他的本意并不是杀人,只是想找人打掉高铁柱一个胯子,把他打回汉川去,没想到下手重了,事情搞大了。”随着调查的进行,汪汉林也了解到,刘志祥涉嫌多起故意伤害。“他手下集中了一群有求于他的不三不四的人,谁惹到他,就会挨打。这些人还敢公然冲进车站办公室去打人,谁敢拦就会被穿小鞋,调去不好的部门。”这些都令汪汉林愤怒,“这种人跟流氓有什么区别?”   财源:站长的权力   刘志祥成为汉口火车站站长之后,方路说他渐渐疏远了与他的来往。“以前欣赏他是个性情中人,讲义气,后来感觉他变了,有了很多不好的习气。他的一个好朋友,也是武汉铁路系统的,私下早就说过,‘刘志祥这样搞下去肯定会出事,一出事就是掉脑袋的大事’。” google_ad_client = "pub-7146298249870528"; google_ad_slot = "5881119442"; google_ad_width = 300; google_ad_height = 250;   武汉媒体圈的一位资深记者提供了两个观察细节,一个关于哥哥刘志军:“他当武汉铁路分局局长的时候,我写过一篇关于春运的负面报道,是我坐车回家的亲身体验,那时候跑铁路新闻,关注的重点就是服务。见报后,刘志军主动联系我,开了一瓶茅台酒,我跟他两个人对饮,他想知道我为什么写这个稿子,是不是有人想搞他,知道是我的个人体验后就放心了,他给我的感觉,是个有政治抱负的人。”另一个关于弟弟刘志祥:“他当汉口站站长的时候,我手下的一个记者采访回来后很愤怒,说在一个汉口站多名干部和记者在场的饭局上,刘志祥毫不掩饰他跟女下属的暧昧关系,还当众以食物做了令人难以启齿的低级**比喻,其他人听了也没反应。”   “铁路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特殊系统。”这位资深记者回忆,“穿制服、列队、敬礼这些部队化的仪式,铁路上全都有。80年代末我最开始接触采访铁路的时候对此很惊讶,专门问过这个问题,他们的回答很简单,‘我们就是半军事化管理’。半军事化的一个特点就是,‘领导和员工的上下级关系非常分明,令行禁止,在一个火车站里,站长就是绝对权威’。”在汉口站拥有了绝对权威的刘志祥,曾经是《人民日报》上的正面典型,题为《百年老站新站长》的报道称赞他改革干部考核标准、搞活营销、减员增效,让汉口站扭转亏损重现生机。2006年的审判,揭开的是光环下刘志祥的另一面。   根据宜昌中院的一审判决书,对刘志祥追缴的非法所得共计4000多万元。这些钱来自1995至2004年间,能说明来源的非法所得有两种:一是以“无条”和“白条”领款方式侵吞汉口站的“小金库”,二是利用职权收受工程建筑商、车票代售点负责人和所属工作人员等的款物。此外还有1000多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与刘志祥同期受审的还有两个人,时任汉口站副站长潘莉和财务科科长耿小菊,罪名都是贪污。潘莉案在三峡坝区法院审理,认定的贪污款项是66.8万元,刑期8年;耿小菊案在宜昌中院审理,认定的贪污款项800多万元,判处无期徒刑。三个人的涉案金额,超过5000多万元。   “潘莉是刘志祥的情妇。”举报人汪汉林告诉本刊记者,“刘志祥把她从播音员一路提升成了副站长,汉口站的人背后都讽刺潘莉是‘坐着直升机升上去的’。耿小菊是汉口站多年的财务科科长,曾经阻挠过武汉市检察院反贪局查账,被刘志祥大肆表扬。”根据耿小菊的判决书,“刘志祥的供述证实,1997年4月他任汉口火车站站长后,要求车站将第三产业的收入上缴到车站财务科,要耿小菊单独立账,由他一支笔管理。这就是车站的内部账(即小金库)。该账的收入和支出只有他和耿小菊二人知道”。同样根据判决书,耿小菊供述,汉口站的“小金库”包括以下来源:“客运车间上交的休闲候车厅和旅客便捷车的收入,票务车间上交的代办点售票服务费的收入,综合车间上交的门面和售货商亭的租金收入。行包车间是承包经营独立核算,也向车站上交收入。2002年3月,车站将新欣服务公司的账目也收到财务科统一管理。”在刘志祥任站长期间,“共计5500余万元为‘小金库’的收入”。 火车站的“小金库”并不是刘志祥任期内的特有产物,耿小菊的判决书中明确提到,她在侦查阶段及庭审中供述:“刘志祥调任之前询问其‘小金库’的情况,她担心如果完全不留钱,不好向新站长交待,即隐瞒了38万美元和65万元人民币,向刘报告称只剩21万美元和10万欧元。”方路对铁路系统有深入的了解,他分析:“刘志祥的财源,主要还在于基建工程,每年铁路上那么多的工程,比起来,倒票都不算什么。部长的弟弟,谁会不给面子呢?”   结局:殊途同归   刘志祥案的一审于2006年3月16日在宜昌中院开庭,判决4月30日下达。虽然有高铁柱的命案和4000多万元的涉案金额,“犯罪金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刘志祥还是以“具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为由,判处死缓,得以保命,刘志祥没有上诉。   高铁柱的妻子邓以华在宣判前,拿到了一笔高达80万元的赔偿费,然后再也不跟汪汉林联系了。汪汉林说:“这笔钱不是刘志祥出的,是武汉铁路局出的,我很清楚。我后来到邓以华的河南老家把她找了出来,跟她说,做人要讲良心。这个案子当年已经了结了,要不是我会写材料,会上访,哪里翻得过来?我为了这个案子,当年最苦的时候,是借钱去上访的。她一个人带着孩子也不容易,但是,做人还是要讲良心吧。” google_ad_client = "pub-7146298249870528"; google_ad_slot = "5881119442"; google_ad_width = 300; google_ad_height = 250;   长达5年的举报里,汪汉林说他遭遇多次恐吓,妻子实在受不了刺激跟他离婚。“我能理解,那样的日子没法过。”但他没有因此放弃,他说:“越是这样,越把我的脾气激出来了,我这个人也很执著。”2006年12月,汪汉林终于拿到了湖北省公安厅10万元的举报奖励,“还债就用去了5万元”。现在,汪汉林再婚后有了新生活,妻子不愿意他再出来接受采访,可他还是无所畏惧。他拿出另一叠举报材料说:“其实刘志军落马,我一点也不奇怪。2005年,刘志祥的案子,已经牵扯到刘志军,2006年我就给中央有关领导写过一封举报信,说了刘志军的问题。”在这封举报信里,汪汉林言之凿凿地提到了两个人,“蔡贤辉和高君”,“他们是刘志祥每年派到北京,成捆给刘志军送钱的人,两个人都被湖北省纪委调查过。蔡贤辉是汉口火车站新欣服务公司的经理,因为利益分赃不均跟刘志祥闹翻了,被刘志祥带着人开车追杀过,‘失踪’了一段时间,后来被警方刑侦人员布控在云南中缅边境抓获。蔡贤辉被调查3个月后放出来的第三天,在家里猝死”。本刊记者从当年的一位专案组成员那里确认了汪汉林的说法,这位老警察说:“当年抓到蔡贤辉和高君之后,的确是有线索指向了刘志军,但是情况很复杂,没有查下去。后来湖北省政法委专门就有关情况往上面写了报告。那个死缓判决,公安其实也不满意,那也没办法。”   刘志祥出事后,洪山广场的铁路小区有人放鞭炮庆祝,不过也仅此而已。时隔6年,刘志军也落马后,本刊记者辗转找到多名曾经与刘志祥共事过的武汉铁路系统的干部,他们依旧无一例外地拒绝了采访,匿名也不行。连一名被刘志祥找人殴打过的人,也淡然地说:“跟他不熟,不了解。”   从整个铁路管理体制改革的大背景看,在刘志军的任期内,武汉铁路系统是受益方。2005年3月18日,铁道部进行撤消铁路分局、减少管理层次的改革,由原来的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站段四级管理体制,改为铁道部—铁路局—站段三级管理模式,撤消了10个铁路局下属的41个铁路分局,原有的15个铁路局拓展为18个,其中,郑州铁路局被一分为三,成为郑州、武汉、西安三个铁路局。武汉再次摆脱铁路分局的历史,成为武汉铁路局。中国的第一条“高铁”也落户武汉,线路确定为从武汉到广州,武昌站和汉口站的大规模改建,也是实实在在的工程。   有获益方,自然也有受损方,关于铁路管理体制改革的争议,始终存在。但争议也好,刘志祥的“死缓”也好,甚至刘志军当下的落马,并没有迅速影响家乡人对刘志军的评价。在一名鄂州籍的官员眼里,这是刘志军多年经营的结果,他说:“鄂州籍的官员,如果去北京拜会刘志军,他都会邀请到家里做客,走的时候,还会送同样的小礼物,一个包和一盒茶叶。”   服刑近6年后,刘志祥已经从“死缓”变成“无期”,继而减刑为15年。汪汉林还获得消息,2009年4月,刘志祥已经从最初服刑的襄北农场转到了武汉大军山玻璃厂,他得到消息还包括“刘志祥在监狱里每天五菜一汤,可以打手机,还可以批条子帮人联系工程”。汪汉林因此决定准备新的上访材料,他说:“我要知道,刘志祥现在到底关在哪里,减刑的依据是什么?”不过,他还并不清楚,2011年春节,刘志祥是以保外就医的名义,在监狱外度过的。2月12日刘志军被免职接受调查之后,刘志祥也被重新收监。■   (应各位采访对象的要求,除举报人汪汉林外,文中均使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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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我校参与国土资源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程”的制定
热度 1 vcitym 2011-3-18 12:05
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门户网站上的一则消息,题目是:我校参与国土资源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程”的制定 http://www.cugb.edu.cn/ReadNews.asp?Id=4568 《中国国土资源报》日前报道,“基于区域、城市和开发区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技术体系构建与应用”项目成果评审会在京举行。专家组认为,该项目构建了多层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技术体系,首次确立了针对行政区划单位、开发区等的节地制度实施及其效果评估的统一标准,研究成果填补了国内外空白。该项成果起始于1999年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设立的“城市土地利用集约利用评价”项目,由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牵头开展,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北京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等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共同承担,历时12年。 “节约集约用地技术和工程”是我校土地科学技术学院具有鲜明特色的研究方向之一。郑新奇教授及其研究团队参与了《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规程》(TD/T1018-2008)、《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标准》(TD/T1019-2010)、《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标准》(TD/T1020-2010)的制定。这与他先后承担的国家科技支撑、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专项、国家社科基金以及地方政府等近20个项目课题是分不开的。目前,该团队已形成从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专著到学术论文的系列成果,培养了10余名该研究方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我国土地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从1996年开始,中央提出中国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到2008年《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在制度上对该成果的研究,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该成果对于推动和践行我国节约用地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延伸阅读:我国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评价有据可依 http://www.mlr.gov.cn/xwdt/jrxw/201103/t20110301_820362.htm
个人分类: 土地相关|2938 次阅读|1 个评论
农民与秃驴—江西东林寺违法圈占土地
热度 1 冯用军 2011-3-9 15:02
道士、尼姑、和尚不但不产生任何生产力、推进生产力,而且是奢侈浪费、阻碍生产力、消耗物质财富的极大代表。现在去很多地方,庙宇修得金碧辉煌,比当地的学校要好百倍;当地的和尚的生活水平,是当地的低保或下岗家庭的10倍。各位看官不信,可以去看看北京的潭柘寺、厦门的南普陀寺、四川的峨眉山、浙江的普陀山、河南的少林寺,庙宇和僧人穷奢极欲。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农业是国家的根本,是国家稳定的前提,农民是国家最大的贡献者和工程,没有国家粮食的安全、9亿农村农民的安定,是不可能保障国家的安全、社会的稳定的。满足秃驴的利益、牺牲农民的利益,于法于理不合,我早就建议国家严控楼堂馆所之后取缔或者缩减这些庙宇、下僧人等还俗。 请看: 九三学社某省主委家遭强拆险被抓 称死的心都有 2011-03-08 11:15:25 来源: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北京) 今天下午,在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世元列席的全国政协九三学社小组会上,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原南昌大学副校长邵鸿委员讲了两段经历。 其一,2010年,九三学社某省主委岳母家的房子在半夜被人拆了,主委去找该镇镇长理论时,镇长打110让警察来抓他。这位主委出示了政协委员的证件,才没有被抓。 邵鸿说,该主委是英国回来的博士,一位非常优秀的学者。但这位学者对他说:“连死的心都有,实在不知道怎么办,没地方说理去。” 其二,两年前,邵鸿曾下放的村庄——庐山古刹东林寺旁的东林大队第五生产队有村民找到他,反映东林寺要扩建,需要征收村里的土地,但补偿标准却非常低,一亩地才补偿两万元,一平方米建筑补偿480元,村民不愿意接受,地方政府却强拆了,邵鸿发现,这里的用地并没有得到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批准。 邵鸿说,他打电话给该市市长,市长在电话里很清楚地表示,“不可能提高标准,你找也没用,照顾了这个村庄,那个村庄怎么办?” 邵鸿又给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有关领导打电话,问没批的地为什么要拆,对方答复说这种事情很常见。 无奈之下,邵鸿只好写信给东林寺的大和尚,问为什么以慈悲为怀的出家人也对强拆视而不见,况且,这么多年,周边的农民对寺庙支持很大。不久,他收到了大和尚的回信,说拆迁是政府搞的,跟寺庙没关系,另外,寺庙拆迁扩建以后,会考虑照顾农民。
个人分类: 和谐世界研究院|2253 次阅读|1 个评论
[转载]九三学社某省主委家遭强拆险被抓 称死的心都有
热度 1 liaodehua01 2011-3-8 17:09
核心提示: 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邵鸿讲述称,九三学社某省主委岳母家房子半夜被拆,主委去理论,镇长打110让警察抓人。该主委出示了政协委员证件,才没被抓。他称,“连死的心都有,实在不知道怎么办,没地方说理去。” 今天下午,在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世元列席的全国政协九三学社小组会上,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原南昌大学副校长邵鸿委员讲了两段经历。 其一,2010年,九三学社某省主委岳母家的房子在半夜被人拆了,主委去找该镇镇长理论时,镇长打110让警察来抓他。这位主委出示了政协委员的证件,才没有被抓。 邵鸿说,该主委是英国回来的博士,一位非常优秀的学者。但这位学者对他说:“连死的心都有,实在不知道怎么办,没地方说理去。” 其二,两年前,邵鸿曾下放的村庄——庐山古刹东林寺旁的东林大队第五生产队有村民找到他,反映东林寺要扩建,需要征收村里的土地,但补偿标准却非常低,一亩地才补偿两万元,一平方米建筑补偿480元,村民不愿意接受,地方政府却强拆了,邵鸿发现,这里的用地并没有得到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批准。 邵鸿说,他打电话给该市市长,市长在电话里很清楚地表示,“不可能提高标准,你找也没用,照顾了这个村庄,那个村庄怎么办?” 邵鸿又给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有关领导打电话,问没批的地为什么要拆,对方答复说这种事情很常见。 无奈之下,邵鸿只好写信给东林寺的大和尚,问为什么以慈悲为怀的出家人也对强拆视而不见,况且,这么多年,周边的农民对寺庙支持很大。不久,他收到了大和尚的回信,说拆迁是政府搞的,跟寺庙没关系,另外,寺庙拆迁扩建以后,会考虑照顾农民。 邵鸿说,对于违法征地、违法拆迁问题,国家三令五申,但就是解决不了。他向王世元提问,在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制止强拆方面,近期有没有更有力的措施? 同时他还问,国土资源部最近有一个措施,请违法用地地区的市长来北京约谈,他想问约谈效果怎么样。 事实上,对于土地问题,九三学社的全国政协委员们有很多话要说。 葛会波委员就问了农民“被上楼”的问题。他说,现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农民“被上楼”的现象,但有的农民不愿意上楼,这个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他说,据他了解,“被上楼”是因为为了保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但一些地方为了换取城镇建设用地,逼着农民将土地腾换出来,虽然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提到农民愿意上楼就上,不愿意上就不上,但地方政府在利益的驱动下,会加大对农民上楼的动员力度,限制起来很难,该如何应对? 赵韩委员则提出,现在很多地方的开发区占地都大,然而,厂房却建得很矮,不少就是一层房子,这导致开发区的单位面积产出很低,这种状况是不是需要规范。 此外,还有一些委员提出了关于保障性房用地的保障等方面问题。 对于征地补偿安置的问题,王世元回应说,他曾遇到过跟邵鸿委员类似的问题,有人跟他反映广东省某地的土地问题,我也帮忙进行了协调,调查发现,确实有政府问题,但也有被拆迁户的问题。 王世元说,从国家的政策来看,对于集体土地,国家一直按《土地管理法》规定补偿,“但这样的补偿标准相对来说比较低”,后来,国务院出台了31号文件(1990年——记者注),对《土地管理法》进行完善,中央也提出来,对农民的征地补偿要足额补偿,兼顾安居和长远生计,但没有提出具体的标准。 他说,根据掌握的数据看,各地标准的差异很大,最高的像北京、广州几十万,少的几万甚至一两万,“江西补偿标准不高,两万多块钱”。 王世元没有过多回应制止强拆的举措,但他表示,今年,中纪委仍将把损失农民利益作为查处重点,“这些年(中纪委)年年作为重点,中纪委抓什么,就说明那些问题比较突出”。 对于农村“被上楼”的问题,王世元回应说,这与保护耕地没有直接的关系。前一阶段,国土资源部根据城乡统筹的需要,推行三集中,即土地向规模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中心城镇集中,“从执行情况看,整体不错”。 他说,确实个别地方存在“被上楼”的问题,但和18亿亩耕地红线没有必然联系,“属于政策执行问题”。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已启动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查工作,通过自查清理、检查纠正、抽查等方式,处理农民“被上楼”问题。王世元也说,国土资源部正在搞清理检查,集中纠正盲目地违背老百姓意愿让他们上楼的问题。 对于开发区的用地浪费情况,王世元说,这一问题也存在,但这是历史形成的,现在国土部门批准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很少,目前的对策是,对于用地到期的开发区提高容积率,对于没到期的,在土地流转中予以处理。 2010年12月中旬,国土资源部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名义,约谈了土地违法情况严重的12名地方行政一把手。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会后问王世元,这种约谈会成为常态吗,王世元回答说会,“制度肯定常态化”,他同时表示,这种约谈“效果肯定是好的”。 本报北京3月7日电 责任编辑:NN044 (本文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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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省共建成都理工大学
fyh1010 2010-11-10 22:33
部、省共建成都理工大学 11 月 3 日 晚 6 点,国土资源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在成都市锦江宾馆举行签字仪式,共建成都理工大学。 根据协议的相关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土资源部共建成都理工大学,共同促进学校巩固和发展固体矿产、油气资源勘查、地质灾害防治、核技术应用和地球探测技术等特色和优势学科。省政府把成都理工大学的发展建设纳入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对学校的支持力度,在人才培养、重点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有效支持。国土资源部将把成都理工大学的发展纳入全国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规划,在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国土资源调查评价项目、野外科研实习基地建设等给予支持和指导。此外,协议鼓励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国土资源部相关单位联合开展科技攻关,鼓励部属单位与学校共建地质矿产研究基地、共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支持中国地质博物馆与学校博物馆合作,指导学校设立国土资源人才培训中心,加强和共同实施领军人才培育合作计划。 倪师军校长表示,在部省共建这一平台上,学校将充分发挥资源环境等领域的学科优势,努力建成优势特色显著的高水平大学,力争进入国家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振兴计划,进入国家 211 工程建设行列,为西部大开发,为我国国土资源事业和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期望学校能够以部省共建为契机,能够有更好的发展,有质的飞跃! (图片来源于成都理工大学网站 http://www.cdut.edu.cn/n12119.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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