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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职业病么?
热度 4 john316 2012-10-5 10:35
我有职业病么?
节前办公桌上放了两块月饼,同事说是公司送到两盒,实验室每人一块(我猜自己因为年级老迈,所以得了两块),上面印着RD。当时就想,这老外生物制剂公司送礼也入乡随俗中国化了,中秋送月饼还是特制的,印上公司标记。 过节的时候有客人,跑到小区外面的皇家美孚买了些散装,才猛然发现,原来看到的是人家的标识,跟做抗体的RD不是一回事。这说明两个问题:第一我比较不上档次不常吃皇家点心,第二我有些太神经。 就又想起来大学毕业实习都在实验室,PCR技术刚发明,能懂点PCR就很时髦,有次在宿舍一个同学说下午要去“皮下注射”,另一位同学就急着问“PCR注射,我能不能跟着去看看?” RD做月饼,与PCR注射,都属于职业过敏。不知大家有没有类似的“职业病”? RD月饼 外包装 RD生物制剂公司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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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的?那就可以多说一点了!
热度 2 sinosophy 2012-2-12 01:26
来源网址,还是二手的,也可能是多手的。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674350do=blogid=528438 先说自己的话 网友留言:下文“有很多不解之处,请指教!”指教不敢当,不过既然是多手的,想来不至于对转载者有什么负面的影响,不妨实话实说。人们看待任何的新鲜东西,首先不是客观的评价,而是先犯病!病只有两种,一种叫做死病,必死无疑!另一种叫做活病,虽然也是必死无疑,但是可以苟延残喘,能活一阵子,所以叫做活病。而职业病,就是活病的一种。那咱们就先犯点职业病。 Do not go to sleep untill I got it This might be changed to "I get no sleep until I get it!" It was a young man who wants to make a lot of money, so he went to this guru, right. This might be changed to "There was ...", ending in a question mark (?) instead of a full stop (.). And he told the guru that I want to be the same level you are. And so the guru said, “if you want to be on the same level I are , (this is not English at all!)I‘ll meet you tomorrow at the beach.” 看到这里已经不敢看下去了!因为这不是英文,而是英文词汇的堆砌!先消消气,再接着看吧。 So the young man got there 4am, he already to rock and roll, got on a suit, he should have wore shorts. The old man Graham said how bad you want to be successful. He said, real bad. He said, walk on out to the water. So he walks out to the water, watch this. He walks on out to the water, waist deep. So he likes, this guy’s crazy. I want to make money and he got me swimming. I didn’t ask to be a lifeguard, I want to make money. He got me in. He said come on a little further. He walk on out a little further. He had him right around this area, this delta area. So this old man’s crazy, he’s making money but he’s crazy. He said, come on out a little further and he came out further, he is right at his mouth. My man I am about to go back in here and this man is fine. So the old man said I thought, you say you want to be successful. He said I do and he said walk a little further and he came, drop his head in; held him down, hold him down. My man, he’s splashing, hold him down, he had him held down and, just before my man was about to pass out, he raised him up. He said, I got a question for you. He told the guy he said when you want to succeed as bad as you want to breathe, then you’ll be successful(当一个人渴望成功像渴望新鲜空气那样迫切的时候,定能获得成功) . I don’t know how many of you got asthma here today, but if you had an asthma attack before, you short of breath SOB, shortness of breath, you are wheezing, the only thing you’re trying to do is to get some air. You don’t care about no basketball game; you don’t care what’s on TV; you don’t care about nobody calling you; you don’t care about party. The only thing you care about when you are trying to breath is to get some fresh air, that’s it. And when you get to the point when all you want to do is be successful as bad as you want to breathe, then you will be successful. And I am here to tell you number one, that most of you say that you want to be successful but you don’t want it bad. You just kinda want it. You don’t want it bad than you want to party. You don’t want it as much as you want to be cool. Most of you don’t want success as much as you want to sleep. Some of you love sleep more than you love success (大多数人对于成功的渴望不及参加Party的劲头来的大;似乎大家对成功的渴望还不及对睡觉的钟爱) . And I am here to tell you today, that if you’re going to be successful, you gotta be willing to give up sleep. You gotta be able to work off with 3 hour of sleep, 2 hours. If you really want to be successful, someday you will have to stay up 3 days in a row. Because if you go to sleep, you might miss the opportunity to be successful. That’s how bad you gotta want it. You gotta go days without, listen to me, you gotta want to be successful so bad that you forget to eat . Beyonce said once she was on the set doing her thing, 3 days had gone by, she forgot she didn’t eat cause she was engaged. I never forget when Fifty Cents was doing this movie, I did this little research on Fifty and Fifty said that when he wasn’t doing the movie, he was doing the soundtracks. And they said, when do you sleep, Fifty. Sleep, he says, sleep, sleep is for those people who are broke. I don’t sleep. Said, I got an opportunity to make a dream become a reality. Don’t try to quit. You are already in pain. You already hurt. Get a reward from it. Don’t go to sleep until you succeed. Listen to me, I am here to tell you today that you can come here, you can jump off, you can do flip, you can be excited when we give away money but listen to me; You will never be successful when I don’t have to give away a dime to do what you do. You won’t be successful until you said that I don’t need that money because I got it in here. PS: Where there is a will, there is a way. Just enjoy your way to succeed. It may be tough, disappointing,or even suffocating, but it does deserve your devotion. Go ahead, to chase your dreams, to make your own way to the destination. (我非常喜欢的一个故事,时常在行将浑浑噩噩时拿来自勉。与大家分享,共勉!) 如果非要用中文解释,则不过是“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意思而已。但是其英文,不论出自哪里,实在是不敢恭维,也就不恭维了。 连对都谈不上的英文,是不可能好的。不值得一读,不建议流传。愿意流传的,请便。
个人分类: 英语学习|3019 次阅读|5 个评论
职业病
热度 3 pingcn 2012-1-16 19:34
上次回家看到妹妹因为烫发,头发变得干枯,于是就想给她买点保护头发的东东。 今天在超市里面逛,看到两种:一种主要成分是“蛋白”,另一种是“海泥” 促销员介绍说,海泥的,营养成分含量更高,更有效,blabla。。。 而我自己心里则飞速地想着—— 烫发的原理是,角蛋白受热(或者在药水儿的作用下)变性、做成发型,然后复性。 在这个过程中,会受损的是蛋白。 按照缺什么不什么的朴素哲学,应该是蛋白更有作用吧? 而海泥里面,声称富含矿物质,可是,就算起作用,也是拐着弯儿起作用的吧? 再一想—— 蛋白?牛奶里也是蛋白哈,那么……这个护发产品里面的,会不会也是三聚氰胺之类涅? 换一个产品,拿海泥的?可是?海泥?真海泥还是假海泥啊? 就算是真的海泥,真的能起作用吗?? 拿蛋白的?可是,蛋白是大分子啊,抹到头发上,能被吸收吗? 拿海泥的?可是,头发是死细胞吧?把泥涂到头发上,矿物质就能被吸收吗? 想到很纠结,于是拿了一个蛋白的回来了。 回来还专门上google搜了一下,烫发,修复,蛋白,海泥…… 嗯,突然感觉自己有点“职业病”,把什么鸡毛蒜皮的事情都当科学问题来研究……sigh~~~~ 不知道有没有人懂这个,请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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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
zzzzzzlll 2011-12-6 15:06
从事临床工作39年(其中职业病临床29年)的我从江西省职业病防治院退休后,一直在广州 深圳坚持职业病防治工作,为了为现在的工作单位申请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可以说历尽苦难,万里长征第一步用9个多月取得了物理因素与化学物质类作业检查资质,来之不易。现在又重新申报粉尘作业检查资质,由于医院高千伏X光机已支援基层,而且全国许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都采用DR胸片作为粉尘作业人员尘肺筛查,发现疑似尘肺改变再进行后前位X射线高千伏胸片检查。咨询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职业病防院均回复按有关规定是可以认定。但仍在市级受到挫折:忧虑之中我自嘲有感: 是非曲折,终有明示; 科学求实,更上一层; 荣辱与共,何苦之有; 坚持正见,其味亦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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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2010年版国际职业病名单的修订背景和意义
热度 1 niupiye 2011-11-22 15:00
2010年版国际职业病名单的修订背景和意义 http://211.153.22.248/Contents/Channel_59/2011/1104/16641/content_16641.htm 最新版国际职业病名单已于 2010 年 3 月由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批准生效。该名单作为国际劳工法规之一《 2002 年关于职业病名单建议书(第 194 号)》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 ILO 的 183 个成员国的职业病发现、认定、预防,登记、报告以及赔偿政策和实践有影响,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和基本人权也密切相关。 2010 年版国际职业病名单,无论是在名单的制定依据、范围、前瞻性、包容性乃至在具体疾病的列举与术语选用上,较以前各版职业病名单都有明显变化和新突破。该名单的发布不仅对各国职业病名单的制定修订提供了国际参照标准,也给各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新的挑战。深入理解 2010 年国际最新职业病名单,对成员国迎接全球目前仍正在经历的金融危机对职业病防治带来的新挑战,不仅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据国际劳工组织报告, 2010 年全球有 69 亿人口,其中处于就业年龄的有 32.6 亿人。工人每天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工作场所度过。与工作有关的安全和卫生有害因素不仅影响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也影响企业的生产和发展。尽管工作条件不断改善,职业安全和卫生技术飞速发展,但与工作有关的有害因素仍广泛存在于所有的职业和工作。 2008 年 ILO 发布的一个报告称每年有大约 1 亿 6 千万人罹患工作相关疾病,导致 195 万人死亡。根据世界卫生组织( WHO )的估计,工作场所对工人健康有害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约 100,000 种,其中许多是致癌物 ) 、生物因素(约 200 种)、物理因素(约 50 种)、不良人类工效学条件(约 20 种)和致敏原(约 3,000 种)等。 1. 国际职业病名单的产生背景 1.1 国家对职业病的定义 对职业病进行定义并制定职业病名单有助于及时发现因工作所致的疾病,使受害者得到适当赔偿,也有助于在工作场所采取预防控制措施,以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活动中所产生的职业有害因素对其他工人的伤害。 因为职业病涉及对受害者的赔偿,在工作场所采取防控措施保护工人健康和预防相同职业病的重复发生,对职业病进行定义在多数情况下不是个纯粹意义上的医学概念而是法律概念。在国家层面的职业卫生和安全法规通常对职业病都有明确的界定,职业病的法定定义基本上都强调职业接触和疾病之间的因果关系。纳入法定职业病名单里的职业病一般要考虑两个要素:即工人在工作活动中接触有害因素后健康受到损害的严重程度和接触职业有害因素的工人数。 1.2 国际劳工公约对职业病的定义 在国际层面也有一些国际劳工法规(国际劳工公约、议定书和建议书 )与职业病密切相关,主要有:《 1919 年防止炭疽病建议书 (第 3 号)》、《 1919 年(妇女和儿童)铅中毒建议书(第 4 号)》、《 1925 年工人(职业病)赔偿公约(第 18 号 ) 》、《 1934 年工人(职业病)赔偿公约 ( 第 42 号,修订本)》、《 1964 年工伤津贴公约(第 121 号)》和《 1964 年工伤津贴建议书(第 121 号)》、《 1981 年职业安全与卫生公约 ( 第 155 号 ) 的 2002 年议定书》、《 2002 年职业病名单建议书(第 194 号)》。 在两个国际劳工法规中对职业病进行了明确的定义,主要用于赔偿目的时,第 121 号建议书把职业病定义为:“各会员国应在规定的条件下把由在工作过程、从事某行业或职业中接触有害物质或危险条件所致的疾病认定为职业病 ”;主要用于登记报告目的时,第 155 号公约的 2002 年议定书将职业病定义为:“任何由接触工作活动中产生的有害因素所致的疾病”。 1.3 国际职业病名单的产生背景 ILO 在确定用于赔偿、登记报告和预防目的的职业病名单方面的工作历史悠久。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国际上尚没有政府间组织, 1919 年在巴黎和会上签署了凡尔赛条约,该条约除了标志着第一次世界大战正式结束外,还在历史上首次创立了国际政府组织:国际联盟和国际劳工组织( ILO )。 ILO 在联合国成立后成为它的一个专门机构,旨在促进社会公正和国际公认的人权和劳工权益,它以公约和建议书的形式制定国际劳工标准,规定劳工基本权益的最低标准。 1919 年也就是 ILO 的诞辰年,在第一届国际劳工大会上就通过了第 3 和第 4 号建议书,以国际劳工法规之一国际劳工建议书的形式向全世界宣布炭疽和铅中毒为对健康有害的工作活动造成的疾病。 第 18 号公约在 1925 年确立了第一个国际职业病名单,这也是史上第一次将职业病名单列入了对缔约国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劳工公约。该国际职业病名单包括三类疾病 :铅或有毒铅化合物所致的疾病、 汞或有毒汞化合物所致的疾病和炭疽。 第 42 号公约修订了第 18 号公约,该公约含有一个覆盖 10 类职业病的新名单。 1964 年通过的第 121 号公约将职业病名单作为一个单独的附件,这样更新职业病名单就无需通过制定一个新的国际公约来实现。该职业病名单主要是用于赔偿目的的,含 14 类职业病。根据第 121 号公约规定,做为最低要求,缔约国应承认该名单里所列的全部疾病为职业病。 关于第 121 号公约附件中职业病名单的应用,公约第 8 款规定成员国应当:①制定一份在指定条件下被认可为职业病的疾病名单,这个名单应包含本公约附件中列出的所有疾病;或②把职业病的定义纳入国家法律,该定义的范围应覆盖本公约附件中列举的所有疾病;或③按①项规定制定职业病名单,并辅以职业病的定义或其它规定允许认定那些名单里未列疾病和在不同于指定条件下发生的疾病为职业病。 因为国际劳工公约被认为是国际最低劳工标准,第 121 号建议书还进一步指出:“当国家制定法定职业病名单时,这项法律应允许在有证据证明,名单里未列出的职业病,或虽名单里列出但其发生的情况不在名单所列范围内时,也可以被确定为职业病”。 国际职业病名单的产生和相关国际公约对成员国的明确规定极大地推动了各国职业病名单的制定和职业病的认定工作。 2. 各国职业病的认定和制定本国职业病名单的概况 由于各个国家认可职业病的方法有所不同,所以制定本国职业病的情况也有所不同。各国采取认定职业病的方法大致可归纳为三种情况,第一种使用限定于指定工作条件的职业病名单,第二种不设名单仅对职业病一般定义,第三种将职业病定义与名单结合起来使用。 但是,无论使用哪种方法认定职业病,在国家一级具体确认职业性致病原因或条件时一般都会考虑如下三个重要标准,一是疾病的发生与特定的接触或特定因素之间构成接触 - 反应(效应)因果关系;二是疾病的发生与特定的工作环境和特定的职业有关;三是接触这些有害因素的特定人群中,该病发生率高于非职业接触的普通人群的平均发病率。 出于赔偿和报告目而制定职业病名单认可职业病的国家有巴哈马、中国、芬兰、法国、希腊、韩国、马来西亚、缅甸、新西兰、菲律宾和俄罗斯等。有些国家不允许偏离已颁布的职业病名单,在这些国家,国家职业病名单中未列的疾病是很难被认定为职业病的。例如在英国和西班牙,除职业事故造成的疾病外,其他职业病名单里不包括的疾病是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的。少数国家则通过职业病的定义认可职业病,如瑞典只有职业病定义而没有职业病名单。意大利的宪法法院 1988 年就中止了职业病名单的法律效力,规定一个疾病只要符合职业病定义就可被认定为职业病。还有一些国家对职业病的认定和赔偿使用双重方法—即使用名单加定义,例如德国和瑞士的工人如果患了职业病名单中未列出的疾病,只要有充分证据证明是由职业危害所致,就会被认定为职业病,并将这些疾病列入名单。采用这种双重方法认定职业病的国家有奥地利、加拿大、哥伦比亚、丹麦、伊朗、日本、卢森堡、墨西哥、葡萄牙、塞拉利昂、泰国、土耳其和美国(不是所有州)等。 许多国家都对其国家职业病名单进行定期审议和修订,例如,法国每隔一两年都要对其社会保障法典所附的职业病名单进行更新。一些国家在更新名单的时候参考 ILO 的职业病名单,并请求 ILO 提供技术帮助,例如墨西哥目前正在修订其职业病名单,特别邀请 ILO 派专家指导。各国用来确定什么是职业病的处理方法不同,其职业病名单的内容也就不尽相同。有些国家例如巴巴多斯、牙买加和秘鲁等仿照第 121 号公约附表里的疾病建立本国的职业病名单。还有一些国家使用更为全面的名单或者用不同的确定疾病的方法制定的名单,例如强调职业中毒病例的接触毒物和疾病发生的直接因果联系,列举病理症状或者明确规定接触有害因素的最短时间等。这些国家包括喀麦隆、法国、德国、缅甸、菲律宾、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以及英国等。 近年来,在国家一级被确认和列入各种国家赔偿方案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迅速增加,而且很多国家职业病名单的修订不仅是增加对传统的化学、物理和生物因素造成的职业病的认可,还添加了由工作场所人类工效学因素所致的肌肉骨骼疾病和社会心理因素所致的精神行为疾病,这些重大变化也为 ILO 扩大其职业病名单提供了技术基础和政治支持。 一些地区政府组织也制定区域职业病名单,例如,欧共体 1990 年发布了用于其 12 个成员国的一个范围全面的关于职业病的建议书,该建议书所附的职业病名单除涵盖了第 121 号公约所附职业病名单所列的全部疾病外,还包括了许多新的职业病。除职业病名单外,欧共体的该建议书还附有一个疑似职业病名单用于登记报告目的。这个名单所列的疑似职业病是以后职业病名单更新时优先考虑的对象。欧盟于 2003 年同时修订和扩充了该建议书中的这两个名单。 3. 国际职业病名单制修订的发展历程和思路 国际职业病名单的制修订工作也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国际职业病名单的发展变化是国际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诊断学和流行病学的发展,不断发现和确定新的致病因素可导致职业病。新化学物质的发明、生产和使用,加上国际贸易的显著增加,所有国家都面临新的职业有害因素的威胁,由于航空和国际旅行的便利,传染病可迅速从一个国家蔓延并传播到另一个遥远的国家。与此同时,许多国家的就业情况也发生根本转变,在一些国家,服务业逐渐取代传统的重工业,而在另一些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重工业却迅速发展,导致相当数量的工人接触新的职业有害因素。诊断技术的不断提高,证实和认定了许多以前没有被发现的因工作原因所造成的疾病。因此,由于被认可新职业病的逐年增多,要求用于赔偿和预防目的的国家职业病名单也逐年扩大。成员国政府、雇主和工人组织代表要求 ILO 应根据各国对职业病的确定和认可的实践定期修订其职业病名单,为成员国提供与全球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相适应的具有国际权威的名单,为各国职业病名单的制定提供参考和指导。 为了推动国际职业病名单定期、适时更新以适应国际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其制定程序也需调整和简化。 1964 年以前,每更新一次 ILO 的职业病名单就需要修订一个公约或通过一个新公约。考虑到职业病名单需要定期更新,在通过第 121 号公约的 1964 年国际劳工大会上,代表们在该公约里专门设立一项条款(第 31 款)规定了一个特别的修订程序:即国际劳工大会可以在任何一届会议列入修订该公约所附的职业病名单的议程,修订后的名单提交国际劳工大会投票表决,获得三分之二多数票支持时即可生效。这是国际职业病名单在制定程序上的又一次重大变革。根据这个程序,该公约所附的职业病名单在 1980 年的第 66 届国际劳工大会上被更新过一次,更新后的名单含 29 类职业病。 1980 年修订和更新的第 121 号公约所附的职业病名单,反映了上世纪 70 年代的知识水平和发展状况。为应对成员国政府、雇主和工人三方成员要求 ILO 更新其国际职业病名单的强烈呼声, ILO 秘书处在 80 年代中期开始着手准备更新其 1980 年职业病名单,并于 1991 年底召开政府、雇主和工人三方专家非正式磋商会议,审议并制定了一个新的职业病建议名单。遗憾的是由于优先和重点事项的相互竞争,国际政治考虑和其它原因,尽管秘书处在上个世纪 90 年代作了多次尝试,修订职业病名单还是一直未能列入国际劳工大会的议事日程。 鉴于上述修订和更新职业病名单遇到的实际困难,有必要采用更简化的方法,使 ILO 的职业病名单的更新适应国际职业病诊断和研究的发展水平。这种简化的方法应当能够使 ILO 更加及时地审议和修订其职业病名单,为在成员国通过和修订用于赔偿以及登记和报告目的的国家职业病名单时,提供反映最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技术和政策指导。 在该思想的指导下,国际劳工大会于 2002 年 6 月在其第 90 届会议上通过了《 2002 年职业病名单建议书(第 194 号)》及其附录职业病名单。该建议书将修订其所附职业病名单的权利委托给 ILO 理事会,要求理事会定期召集政府、雇主和工人三方专家会议,对建议书所附的名单进行审查和更新。规定如此确立的新名单经理事会批准后,无须提交国际劳工大会同意即可取代前一个名单。新名单通过后需通知 ILO 的各成员国,成员国应在充分考虑这个最新名单的基础上,审查和更新本国的职业病名单。建议书要求成员国及时将其制定或修订的国家职业病名单提供给 ILO ,供审议和更新本建议书所附职业病名单时参考。 这是 ILO 国际职业病名单制定程序发展史上一件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变革,它不但授权 ILO 理事会定期审议、更新和批准该建议书所附的职业病名单,还在 ILO 自创立以来 90 多年的历史上,创造了不通过国际劳工大会也可以修改国际劳工建议书的先例,因为修改一个建议书的附录在法律上等同于修改建议书,在此以前,只有通过国际劳工大会才可以修改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 2002 年通过的职业病名单一改过去列举疾病没有规律的做法,新名单将职业病按有害因素(化学、物理和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靶器官系统职业病和职业癌分类列举。这个建议名单极大地扩充了 1980 年更新的名单,并在各类别职业病栏目下都设一个开放性条目,允许名单未列疾病,只要可以确立这些疾病是由于接触工作活动中产生的有害因素而发生的,就可被认定为职业病。 为满足 ILO 的三方成员对 2002 年名单尽快更新的要求,在第 194 号建议书通过后, ILO 秘书处就开始对成员国的有关职业病法律和实践、职业病诊断、报告和鉴定等的全面摸底调查和研究,收集、对比分析成员国和地区正在使用的职业病名单,并认真研究了 2002 年国际劳工大会审议和讨论第 194 号建议书时所提出的关于职业病名单的所有修正案。在此基础上,秘书处提出了供修订职业病名单时考虑的候选疾病名单,并将建议的候选疾病做成调查表发给各成员国征求政府、雇主和工会组织的意见。为促进和保障这两次三方专家正式会议的成功和效率,秘书处做了大量的会前准备工作,包括举行一系列非正式会议与国际工会代表、国际雇主组织代表和成员国政府代表磋商、确定分歧和寻求共识,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中心、欧盟、国际职业卫生联盟、国际农业医学和农村卫生协会、欧洲呼吸科协会,以及美国、英国、瑞典、意大利、芬兰、荷兰和中国等国家的大学、职业卫生研究院(所)、专业学术团体和独立专家合作编写建议名单里候选疾病的技术支持背景文件等。 ILO 秘书处为每项建议添加的疾病条目都准备了一个尽量全面、客观、中立和平衡的技术背景材料,这些材料都公开放在 ILO 的官方网页上,并在会前分发给会议代表。 在此基础上, ILO 理事会分别于在 2005 年和 2009 年两次召开三方专家正式会议,在考虑了不同国家职业病名单的特点、发达和发展中国家间的平衡、地域分布平衡后,邀请具有不同技术和经验背景的来自政府、雇主和工会组织的专家,与会制定一个反映当前最新国际进展的名单,以取代第 194 号建议书 2002 年被通过时所附的职业病名单。专家会努力弥补 ILO 现有名单与目前职业病科学知识水平之间的差距,专家们一致认为在道义和伦理上都不能接受一些国家的标准低于另一些国家。会议的目标是制定一个能反映当代科学发展水平的最新职业病名单,以取代第 194 号建议书附录里原来的名单。两次会议一共邀请了 10 个政府作为 ILO 全体 183 个成员国政府的代表参加制定更新第 194 号建议书所附的职业病名单,其中只有 7 个政府被 ILO 理事会邀请派代表连续参加了两次,中国政府是其中之一。 在 ILO 职业病名单里引入新职业病的标准除了包括接触 - 反应(效应)关系的强度和足够的科学证据外,有害因素对健康影响的严重程度、接触有害因素的人数以及该疾病是否已被列入多个国家的职业病名单等,也是纳入 ILO 名单的重要标准。 尽管如此,因为职业病的认定涉及到经济、政治和法律等因素,在具体讨论更新职业病名单的正式三方专家会上,有争议的候选疾病在经过讨论和审查有关科学和其它证据后,仍不能得到所有与会专家的一致支持的话,不纳入到会议通过的 ILO 职业病名单里,所有纳入到 ILO 职业病名单里的疾病都代表了参加会议全体专家的最佳科学判断和共同一致的意见。 这两次专家会后产生的新职业病名单已在今年三月份召开的 ILO 的理事会第 307 届会议上得到批准,并正式生效为 2010 修订版职业病名单 。这是 ILO 国际职业病名单制定史上一件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因为这是 ILO 第一次实际应用第 194 号建议书规定的简化程序成功地更新了作为一个国际劳工法规一部分的国际职业病名单。在制定国际职业病 2010 年名单过程中所积累的宝贵经验,对将来国际职业病名单的制定和定期修订,奠定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持续可行和坚实稳定的工作基础。这两次修订职业病名单的三方专家会议的报告和 ILO 秘书处为会议准备的所有技术文件,都可在 ILO 网页免费下载 。这些会议文件没有中文文本,只有英、法和西三种文本。 表 1 简要总结了国际职业病目录从 1919 年到 2010 年的演变(详见第 15 页)。 4 . 2010 版国际职业病名单的特点 2010 版名单保持了 2002 年名单的做法,把职业病仍按四类列出 :1. 由物质和因素导致的疾病 ( 化学、物理和生物因素所致疾病 ) ; 2. 靶器官系统疾病 ( 呼吸系统、皮肤、肌肉骨骼和精神和行为疾病 ) ; 3. 职业癌; 4. 其它类疾病。这个模式为该名单提供了一个全面和明确的构架。 2010 版名单除了单列的和 WHO 国际疾病分类名单相一致的 97 类 ( 组、种 ) 具体疾病外,每大类疾病单元里还有一个的综合性条目。这些综合条目使得该名单成为一个全面开放性名单,允许各大类单元里没有列举的疾病,只要有科学证据证明是因工作原因导致,或由政府主管当局根据本国情况和实践确定是职业造成的疾病,都可以被认定为职业病。由于科学、流行病学和实验室研究关于职业或工作有关疾病致病原因方面的发现是个连续过程,新发现时时刻刻都会出现,在职业病名单里加入开放性条目,可使法定职业病名单未列的其它疾病或虽被列入名单但不是在法律推定或规定的条件下发生的疾病,只要被证明亦是由于职业原因造成的,也可被认可为职业病。加入开放性条目可使职业病名单跟上时代发展又可避免过度频繁地更新。 从术语的使用方面看, ILO 职业病名单是个不同具体疾病的混合体,它包含的条目有确认职业原因造成的疾病 ( 例由致纤维化粉尘造成的尘肺病和硬金属粉尘所致支气管肺病等 ) ,也有同时存在于工作和非工作场所因素引起的疾病 ( 例如毒素、致癌物、致敏原、离子辐射、振动和噪声等 ) 。 有些条目是综合性的,如化学物质 ( 铅、汞、镉、铍和砷等 ) 所致疾病或一组化学物质 ( 苯或苯同系物的有毒硝基和氨基衍生物、乙醇类、乙二醇类或酮类、药物和杀虫剂等 ) 引起的疾病;有些条目是一种由特定原因 ( 如噪音 ) 所致的特定疾病 ( 噪声所致的听力损害 ) 。有时,使用综合性疾病分类优于详列具体的致病因素,但要使用适当,例如,职业性哮喘是由于接触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致敏原或刺激物所致的疾病,在名单中用一个综合性条目对其明确“由工作过程中产生且已被认可的致敏原或刺激物所致的职业哮喘病”就很明智,因为已确定的职业致敏原或刺激物多达 300 多种,要把这 300 多种致敏原或刺激物都详细列出来不但使得名单冗长,也难以包括所有已知致敏原。当然有人会强调把具体致敏原或刺激物详细列出会有助于预防职业哮喘,但任何名单都是有限的,用综合性词语安排本条目的优点是它保证了未来新确认的致敏原或刺激物被及时认可为名单包括的职业致敏原。 简繁平衡需要慎重权衡,例如,把引起尘肺病的所有因素都归到一起,统称为吸入所有可致纤维化粉尘所致的尘肺简单明了,而把一些有毒金属具体一一列在名单里就有助于赔偿患病工人和预防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如果只在职业病名单里简单列一个所有有毒金属所致疾病的这样一个条目,不但不会增加该名单的实用性还会使工作场所的预防没有针对性。因此,在有些情况下把一些致病因素归为一组列在一个疾病条目下会带来便利,而在另一种情况下把它们放在化学或物理因素的具体条目下会更合适。 这样的简化原则优点之一就是它反映了 ILO 职业病名单的现状和重要的历史。 ILO 职业病名单已为世界各国所熟知,它把那些常见且重要的具体疾病特别列出。这个名单是个公共宣言,公开声明名单所列疾病都是由职业因素所致,职业病是可以通过预防而避免的,必须在工作场所采取防控措施预防相同疾病重复发生。因此,任何过于简化或过分注重把职业病名单按严格地逻辑形式排列都会导致降低其效用和影响力。 2010 版名单在 2002 年名单基础上扩充了近年来所确认的一些工作场所新的有害因素所致疾病,特别将由人类工效学因素所引起的肌肉骨骼疾病细化,按照国际疾病分类纳入了 7 种具体的疾病和一个开放性条目。 这个 2010 最新版的职业病名单还首次增设了精神和行为障碍栏目,并在栏目下具体列出了“创伤后应激障碍”和一个开放性题目即只要满足有科学证据证明或者根据国家条件和实践以适当方法确定工作活动中有害因素的接触和工人罹患的精神和行为障碍之间存在直接联系这个条件,任何其它的精神和行为障碍都可以被认定为职业病。 5 . ILO 的国际职业病名单对成员国制定(修订)本国职业病名单的意义 与职业安全事故相比,科学地认定一个疾病是否由职业原因所致常常是一个非常复杂和困难的过程,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不可能的。职业病名单列举常见和容易确认的疾病以及通常所涉及到的有害因素,只是部分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仅使用职业病名单而不辅以职业病定义的方法认定职业病的弊端是限制了将那些没有列入名单的疾病认定为职业病,其有利之处是将那些列入名单的疾病都假定为职业病。如果不将工人罹患名单里所列的疾病认可为职业病的话,就需要提供这种疾病不是由受害者职业原因所造成的证据。在很多情况下提供这种排除是职业造成的证据是很困难的。第 121 号建议书规定:“除非拿出相反证据,否则这类疾病应当假定就是名单指定条件下的职业原因所致”。制定职业病名单的优点还在于明确提出了应当采取预防和保护措施的重点, 换言之一种疾病被列入职业病名单就意味着明确宣布了这个疾病可以通过预防而避免,宣布了在工作场所采取控制措施预防该职业病重复发生的紧迫感和重要性。仅有职业病定义而不辅以职业病名单的职业病的认定方法,虽然在理论上可以保证所有疾病只要有证据证明是职业造成的都会被认可为职业病,为受害者提供了最广泛、最灵活的保护,但是举证负担在受害者一方,很多受害者因为没有专业知识和能力取证,索赔常常非常困难。这种做法也不利于在工作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和保护措施。使用职业病名单并辅以职业病定义的认定职业病的做法可以避免上述两种方法的弊端和综合两者的优点。第 121 号公约鼓励成员国使用这种综合方法认定职业病。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都采用制定具体职业病的名单并辅以职业病定义的方法认定职业病。 2010 版 ILO 职业病名单在每类疾病条目最后都设了开放性综合条目也是这种方法的完美体现。 ILO 职业病名单作为全球唯一的国际职业病名单,在协调全球职业病政策的制定和促进职业病的预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球职业安全卫生政策和实践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作为职业病的全球参照标准, ILO 职业病名单有助于促进成员国的职业病的登记、报告和统计体系的建立,协调各国职业病的统计报告有利于在国际层面对职业病数据的收集和对比,为国际职业卫生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证据。该名单目前还不包括世界上所有已知的职业病,在名单里所列的是在多个国家里常见的或那些对工人健康危害最大的疾病,控制工作场所造成这些职业病的职业危害可取得最大成效。那些罕见的疾病 ( 不常发生或仅在很少人群里才见到的疾病 ) 在地方一级处理比较合适。 在国家一级, ILO 职业病名单促进了将国际上认可的职业病纳入到国家的职业病名单中。对于已批准第 18 号公约的 61 成员国,第 42 号公约的 41 个成员国和第 121 号公约的 24 个成员国而言,应通过法律认可所批公约内列举的所有职业病。对于其它非缔约国,这些公约里列举的职业病和第 194 号建议书职业病名单附件里的疾病一样,是成员国制定国家职业病名单的范例和样板。在 ILO 职业病名单里添加一种新的疾病也将意味着在全球范围内发出了新的号召 — 呼吁各成员国增强急迫性和危机感,积极采取行动在造成这种疾病的工作场所开展预防控制活动,扩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测和工人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第 194 号建议书鼓励成员国制定用于预防、登记、报告和赔偿等目的国家职业病名单。该建议书所附的职业病名单与第 18 号、 42 号和 121 号三个公约所含的职业病名单主要用于赔偿的目的有所不同,成员国在制定用于预防、登记、报告和赔偿等不同目的的职业病名单时都可以加以参照和参考。 纵观 ILO 的职业病名单演变过程、发展历程和 2010 国际职业病名单的重大变化和新特征,可以看出制定和修订职业病名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有坚实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作为基础,还需要有强大政治意志和经济实力作保障。职业病名单的应用不但需要考虑保证受害者得到公平的赔偿和工作场所实施预防和保护措施,还需要平衡社会保障和经济承担能力。国际职业病名单在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从单纯的传染病、少数几个化学有害因素造成的职业中毒向多种有害化学、物理和生物因素和物质(如粉尘、毒素、刺激物和过敏原)到工作程序和过程、人类工效学、社会心理因素等造成的呼吸、皮肤、肌肉骨骼和精神行为等系统疾病及职业癌,从封闭性名单向局部条目开放到条目的全面性开放,从简单无序列举职业病向系统完整基于科学的结构和框架分类列举疾病等方面的革命性变化。这些变化的重大意义在于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为公共卫生和社会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必须将重点从以前的个体病人的诊断、治疗、康复和赔偿转向工作场所和工作人群的保护,将职业安全卫生监察从问题出现后才开展被动调查和惩罚违规企业转向积极鼓励国家和企业建立以预防为主的职业安全卫生体系、建立健全职业病的登记、报告、统计、流行病学研究等体系的根本性转变。简化职业病名单的制定程序有利于根据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具体情况、根据社会和经济可行性及时把国际最新科学进展和社会政治经济变化应用于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这些改变和发展使得国际职业病名单更加具有科学性和社会经济可行性,更加适应成员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求,引领国际职业病控制的方向。(感谢国际劳工组织高级职业卫生专家牛胜利赐稿) 国际劳工公约对缔约国有法律约束力。国际劳工议定书是补充一个特定公约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成员国只可以在批准该特定公约的同时或之后才可以批准一项议定书。没有批准的公约和议定书的效用和建议书一样没有法律约束力。 http://www.ilo.org/ilolex/cgi-lex/convde.pl?R194 http://www.ilo.org/safework/areasofwork/lang--en/WCMS_117117/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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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自己的“科研职业病”
热度 9 lingfeng 2011-10-16 04:03
培养自己的“科研职业病” 四年前我还在北医读研。有一次从外科楼坐电梯下来,同在电梯里的还有一些病人,其中有一对夫妻和他们的朋友。男的头部受伤,头发剃光了,缠着纱布,还打着点滴。可能是因为纱布刺激皮肤发痒,他忍不住去揭纱布,被女的看到了,制止他说:你有毛病啊!旁边朋友笑着纠正她:他现在是没毛了(头发剃掉了),但是有病。众人忍俊不禁。 人们把那种遇到事情都与自己的职业联系起来,并用自己职业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来处理非职业问题的习惯称为“职业病”。患有“职业病”的人,会“三句话不离本行”,常常在生活中闹出很多笑话。可是,“职业病”恰恰是一个人热爱本职工作从而走火入魔的表现。科研人员必须有“职业病”,因为它虽然是一种病,但不是“毛病”,而是“好病”。 “科研职业病”主要有两种表现。一是用科研的思维去分析日常问题,二是把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与科研联系起来。 “无证据,就怀疑”是科研思维的一个特点。一个患有“科研职业病”的人,不会轻易相信没有实验结果或者生活经验支持的论断。例如,最近我学养花,看到介绍说芦荟可以吸收室内甲醛。于是,我用 aloe (芦荟)和 formaldehyde (甲醛)为关键词,通过 google 学术检索,看是否有相关论文,结果没找到。因此,我就很怀疑芦荟可以吸收甲醛。同时还看到介绍说晚上不宜将花放在卧室,因为晚上植物光合作用停止,不再产生氧气,但是要进行呼吸作用消耗氧气,因而对人体有害。仔细一想,就觉得这个推理不可靠:小小的一盆花,能耗掉多少氧气?最大耗氧量也不过是把它烧掉的耗氧量,那又能有多少?更何况,卧室不是密闭的,可以和外界交换空气,又怎么会导致卧室内氧气明显含量降低呢?这样的论断,连实验都不用做就知道是不对的了。 沃森和克里克发现 DNA 双螺旋结构主要依靠的是 DNA 晶体衍射实验结果。如果他们患有严重的“科研职业病”,知道 DNA 是很长的线性分子,而且运气比较好的话,也许直接就可以推导出 DNA 的结构。当他们看到搓绳或者纺纱的时候,或许能够意识到:很长的纤维状物质易断,只有形成螺旋结构才能增强其稳定性。当他们看到细胞一分为二,动物的性别大多是雌雄两性,或者看到中国的太极图,接触到阴阳学说,应该不难体会到:三螺旋不对,双螺旋才是正确的。 患上“科研职业病”有很多好处。首先,它使科研与休息和娱乐结合起来,把大量的休息和娱乐时间变成了有效的科研时间,轻松高效地提高了科研水平。练过气功的人都知道,练功需要打坐、入静、冥想。这样的练功方法需要大量的时间。可是,有一种练气功的高级境界叫做“不练自练”,就是你根本不用打坐入静,功力就可以自动提高。想想看,就在你每天上上网、聊聊天、看看电影的时候,不经意间,你就打通了任督二脉,就有了几十年的内力,那该多好啊?最近有很多文章探讨科研人员每周工作多少时间的问题。其实我认为工作时间不重要,有效时间才重要。只要你患上了“科研职业病”,你就可以在打球时,在逛街时,在与家人相处时,在网上游荡时,在睡觉时,不由自主地、毫不费力地获得灵感,提高科研能力。很多伟大的科学家不一定是工作狂,但是却很好地把科研和日常生活融为一体了。 其次,是使自己更加热爱科研。人们总是对自己擅长的事情感兴趣,当通过“科研职业病”提高了科研能力之后,自然会更加热爱科研。当用科研思维去分析日常问题时,我们对日常生活的判断力和处理能力可以得到极大提高。这样的额外好处,也会使人更加热爱科研。 所以,我认为没有“职业病”的科研人员是不合格的科研人员,科研人员应该坚定不移地培养自己的“职业病”。当你病入膏肓之日,便是超凡入圣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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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卫生部通报2010年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和2011年重点工作
niupiye 2011-5-31 08:05
卫生部通报 2010 年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和 2011 年重点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2011-04-18 18:19:13   根据职业病防治部门职责分工,卫生部门通报二个方面的内容:一是 2010 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二是 2011 年重点工作。   一、 2010 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   根据 3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病报告, 2010 年新发职业病 27240 例。其中尘肺病 23812 例,急性职业中毒 617 例,慢性职业中毒 1417 例,其他职业病 1394 例。从行业分布看,煤炭、铁道和有色金属行业报告职业病病例数分别为 13968 例、 2575 例和 2258 例,共占全国报告职业病例数的 69.02% 。自上世纪 50 年代以来,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 749970 例,其中累计报告尘肺病 676541 例,死亡 149110 例,现患 527431 例;累计报告职业中毒 47079 ,其中急性职业中毒 24011 ,慢性职业中毒 23068 例。   (一)尘肺病。 2010 年共报告尘肺病新病例 23812 例,死亡病例 679 例。 23812 例尘肺病新病例中, 94.21 %的病例为煤工尘肺和矽肺,分别为 12564 例和 9870 例; 57.75% 的病例分布在煤炭行业。   目前尘肺病仍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 2010 年,报告尘肺病例数占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 87.42% ;尘肺病发病工龄有缩短的趋势;超过半数的病例分布在中、小型企业。   (二)职业中毒。 2010 年共报告各类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301 起,中毒 617 例,死亡 28 例,病死率为 4.54% 。其中,重大职业中毒事故 19 起,中毒 215 例,死亡 28 例,病死率 13.02% 。报告急性职业中毒起数最多的为化工行业,占 21.59%; 急性职业中毒人数最多的为煤炭行业 ; 引起急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涉及 30 余种,居首位的为一氧化碳 , 共发生 78 起 175 人中毒 ; 病死率最高的为硫化氢中毒 ,47 人中毒 , 死亡 8 人。    2010 年共报告慢性职业中毒 1417 例。引起慢性职业中毒人数排在前 3 位的化学物质分别是铅及其化合物、苯、砷及其化合物,分别为 499 例(占 35.22% )、 272 例(占 19.20% )和 157 例(占 11.08% )。主要分布在轻工、冶金和电子等行业。   (三)职业性肿瘤。 2010 年共报告职业性肿瘤 80 例。其中苯所致白血病 49 例,焦炉工人肺癌 18 例、石棉所致肺癌和间皮瘤共 10 例、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1 例、砷所致肺癌和皮肤癌 1 例、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1 例。   (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等疾病。 2010 年共报告 1314 例,其中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347 例(其中噪声聋多达 333 例),职业性眼病 251 例,职业性皮肤病 226 例,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225 例(其中中暑 117 例,手臂振动病 100 例),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201 例(其中布氏杆菌病 159 例,森林脑炎 42 例),其他职业病 64 例。   二、 2011 年重点工作    2011 年,卫生部门按照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 2010 〕 104 号)的精神,理清职责,明确任务,继续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2009 - 2015 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修订思路和进度,卫生部门将组织有关部门修改配套法规、规章及标准,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二是进一步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以落实职业病防治项目为抓手,继续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建设 , 加强人员培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网络,开展职业健康风险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状况评估,为国家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四是继续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职业病防治监管和技术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覆盖率;五是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和职业人群健康促进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劳动者健康的良好氛围。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wsjdj/s5854/201105/51676.htm 附: 卫生部通报 2009 年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201103do=blogid=317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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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职业病2010现状及2011工作计划
jiaguangjia 2011-5-28 09:42
根据职业病防治部门职责分工,卫生部门通报二个方面的内容:一是2010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二是2011年重点工作。   一、2010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   根据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病报告,2010年新发职业病27240例。其中尘肺病23812例,急性职业中毒617例,慢性职业中毒1417例,其他职业病1394例。从行业分布看,煤炭、铁道和有色金属行业报告职业病病例数分别为13968例、2575例和2258例,共占全国报告职业病例数的69.02%。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49970例,其中累计报告尘肺病676541例,死亡149110例,现患527431例;累计报告职业中毒47079,其中急性职业中毒24011,慢性职业中毒23068例。   (一)尘肺病。2010年共报告尘肺病新病例23812例,死亡病例679例。23812例尘肺病新病例中,94.21%的病例为煤工尘肺和矽肺,分别为12564例和9870例;57.75%的病例分布在煤炭行业。   目前尘肺病仍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2010年,报告尘肺病例数占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87.42%;尘肺病发病工龄有缩短的趋势;超过半数的病例分布在中、小型企业。   (二)职业中毒。2010年共报告各类急性职业中毒事故301起,中毒617例,死亡28例,病死率为4.54%。其中,重大职业中毒事故19起,中毒215例,死亡28例,病死率13.02%。报告急性职业中毒起数最多的为化工行业,占21.59%;急性职业中毒人数最多的为煤炭行业;引起急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涉及30余种,居首位的为一氧化碳,共发生78起175人中毒;病死率最高的为硫化氢中毒,47人中毒,死亡8人。   2010年共报告慢性职业中毒1417例。引起慢性职业中毒人数排在前3位的化学物质分别是铅及其化合物、苯、砷及其化合物,分别为499例(占35.22%)、272例(占19.20%)和157例(占11.08%)。主要分布在轻工、冶金和电子等行业。   (三)职业性肿瘤。2010年共报告职业性肿瘤80例。其中苯所致白血病49例,焦炉工人肺癌18例、石棉所致肺癌和间皮瘤共10例、联苯胺所致膀胱癌1例、砷所致肺癌和皮肤癌1例 、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1例。   (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等疾病。2010年共报告1314例,其中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47例(其中噪声聋多达333例),职业性眼病251例,职业性皮肤病226例,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225例(其中中暑117例,手臂振动病100例),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201例(其中布氏杆菌病159例,森林脑炎42例),其他职业病64例。   二、2011年重点工作   2011年,卫生部门按照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的精神,理清职责,明确任务,继续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修订思路和进度,卫生部门将组织有关部门修改配套法规、规章及标准,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二是进一步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以落实职业病防治项目为抓手,继续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网络,开展职业健康风险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状况评估,为国家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四是继续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职业病防治监管和技术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覆盖率;五是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和职业人群健康促进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劳动者健康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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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关于“中医药事业”的叙述
热度 1 Wuyishan 2011-5-19 11:13
出处: 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1103/16/t20110316_22305305_13.shtml 第三十四章 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第一节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积极预防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提高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逐步建立农村医疗急救网络。普及健康教育,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70%以上的城乡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孕产妇死亡率降到22/10万,婴儿死亡率降到12‰。   第二节 加强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形成新的运行机制。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完善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政策,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达到2人。加快推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形成各类城市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格局。完善区域卫生规划,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放宽社会资本和外资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第三节 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并缩小差距。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全面推进门诊统筹。做好各项制度间的衔接,整合经办资源,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加快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结算。全面推进基本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改革付费方式。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第四节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现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基本药物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基本药物实际报销水平。加强药品生产管理,整顿药品流通秩序,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和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第五节 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有效形式。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和分配制度。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以病人为中心大力改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改善医患关系,方便群众就医。推进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注重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第六节 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重视民族医药发展。发展中医药教育,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推进质量认证和标准建设。医疗保障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要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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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案一审:常识的胜利,砖家的失利
热度 15 陈安博士 2011-4-22 19:22
  “钢琴强迫症”的说法声音还未散去,不知道还会有什么类型的说法再度甚嚣尘上。   有些职业会形成职业“病”,但是这个职业“病”到底会影响人到什么地步?还真不好说。有时候也许表达为学数学的多说了几句函数,学物理的多用了几个量子之类的词汇罢了。   切菜的家庭主妇,如果也有职业病的话,那就是切削动作也许就是每日三顿饭时不断切菜的模子训练出来的。一般来说,钢琴家弹钢琴的时间也许还真不如家庭主妇切菜的时间多,如此,切菜应该更具备职业病的特色,家庭主妇激情杀人更可以分析出内在的心理因素在作怪。   专家们对于世界的认知其实有时候很片面,正如很多物理学教授博士当年在轮子功在华夏大地肆虐的时候,很是膜拜了一阵子,有些还用了物理学基本原理来诠释轮子功的科学合理之处,真真的是不可理喻。现在的专家看问题如果不是很透彻,用局部无关的东西去解释现象的情况就会很多。“钢琴说”就是典型代表。   也所以,CCAV还有各个媒体请去胡说八道的劣等专家们露面的机会多了,自然也就使得公众对于专家整体的看法变得很古怪——专家其实是砖家。   这在应急管理方面也是一样,有时候和一些砖家同台论及应急管理,发现竟然有专家说的和应急管理的本质完全是驴唇不对马嘴,就这水平,怎么好意思出来卖弄呢?不过看那口气,好像还更加地自信一些,就彻底无语了。   当一个导师自己从来不知道怎么做研究,指导研究生做出漂亮的工作来基本就属于天方夜谭;当一个专家想法尽量背离常识而贴近不靠谱的术语去解释现象,他就真成了一块砖头,还是方头的。   药家鑫案简单就简单在,事实过于清楚,证据、口供都能对得上,而完全不是真相未明的“罗生门”,不至于“谁说谁有理”。“奥卡姆剃刀准则”专家们就都忘记了?非要把简单事情复杂化,这个世界也许确实复杂,也许在一秒钟人会转1万个念头,可是,不管念头有多少,事实却只有一个。而钢琴的念头还不见得真在脑海里闪现过,只是专家觉得也许某些念头正是当年练钢琴的影响而已。心理学本来就在科学与非科学之间徘徊,一个不小心就会陷入主观唯心主义的泥潭,而心理学专家们如此表现,似乎也正是要再努把力把心理学继续推向泥潭的意思,唉,自己的饭碗自己都不懂得珍惜。外人更只能感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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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履薄冰
热度 1 kimymyuan 2011-4-7 11:53
今天是入行职业病检测与评价领域九个月纪念日,依旧带着初入行的懵懂和青涩,需要学习的内容毕竟太多。一位经验丰富的老教授曾经说自己干了一辈子职业卫生都没干明白。我现在能做的,就是不断的充实自己。 现在形成了一个条件反射,一签字就紧张。哪怕是别人的请假条。 签字意味着承担责任呐。 接触的是一线的作业工人,能真真切切的看到作业现场,如履薄冰的感觉很是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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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言易辨,汉语难明
热度 1 newport 2011-2-27 22:39
今年过春节,我基本上没有像平时那样整天对着电脑看文献写东西或者是获取信息,结果感觉平时手脚轻度麻木的症状有所缓解,看来这是个职业病,以后不老是盯着电脑就没事了。但不盯着电脑,读纸质书还是要读的。我喜欢躺在睡椅上看书,这次还特意从老家把老娘保留下来的25-28年左右的一把自制躺椅(这把躺椅大概是我二姐夫亲自做的,实木结构,躺板是竹制的,油的是桐油,看上去和仿古家具颜色差不多。据说可能是他和我二姐谈恋爱的时候做的,应当是1983年左右吧,几次搬家姐妹们打算将其扔掉,老娘不肯仍,就保留下来了。去年我就想带回沪,可惜车子装的东西太多未果,今年终于如愿)带回上海。大妹对我戏说:“最好还配上一个虎皮面罩,那就真是价值连城了!”虎皮是万万不敢想的,一是违反动物保护法,二是囊中羞涩。但捡个要被扔掉的“古董”躺椅我认为还是有眼光的,这恐怕得益于我好古的脾气。我常常想:拥有五千年文明的天朝大国,为何平常百姓家就没有什么传上几代的称得上“古董”的东西呢?莫非全部被“破四旧”给破掉了?或者是兵荒马乱战火频繁给毁了?要不就是富不过三代,财富没有积累,每一代都得重新开始?反正就像我们的房屋建筑拆了又建,建了又拆,结果上百年历史的建筑屈指可数,总之与古国的禀性是不相合的。目前我手头收集一本《唐诗合解浅注》得自我家“领导”,是1944年购得的,快70年了(比我老娘还在使用的一口50多年的砂锅还老一点!),黄旧黄旧的,算外家传的古书了! 我的好古脾气还使我喜欢读点古书,大概远古点的东西更能引起一种审美心理吧;当然主要还是从远古留传至今的应当是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所谓经典,的确是耐看些吧!前日读到周作人的《看云集》里的一篇文字“专斋随笔”,里边提到英国文人William Hazlitt说过,“书同女人不一样,不会老了就不行”【如今这句话恐怕会受到女权主义者猛烈的板砖袭击的!】古希腊的书大抵是这样,老而不老,主要描写的情绪是人类共有的。但读中国的古书时常会感到古人将古灵精怪当成了人间凡胎,或者是将审美境界当成现实存在!最最要命的是语言表达的模糊性与歧义性,一不留神会把你搞得“缠夹不清”、“纠结”死了!“神马”逻辑修辞等等之类统统被“忽悠忽悠”掉了!不信你看那玄之又玄的禅语道言,连维特根斯坦都会甘拜下风的,正如《五灯会元》中说的“胡言易辨,汉语难明”。这种文风一直传到现在,特别是应景文字尤甚,于是华而不实之风大行其道!如此看来,这个古传的“无形资产”倒是传下来了,尽管我们传下来的实物古董少的可怜! 不过话又说回来,作为个人来说,上了年纪总喜欢怀旧,春节在老家和同学相聚时谈的最多的还是过去的事,包括谁和谁同桌,谁有点喜欢谁......一般都是口无遮掩实话实说的,内容有点雅俗共赏不亦乐乎!不免感到真的是老了,因为和我们小时候的情愫别无二致了,所谓“老小老小”也!不过令我诧异的是,我们下一代受到语言信息的过度刺激,似乎有点“小老小老”的趋势,因为我亲耳听到我大妹的六岁的女儿一本正经地给她外婆讲大灰狼的故事!我只能用她的辈份来解释了,两年前我做舅爷爷的时候她就当了姨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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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的好消息
Keylab2011 2011-2-16 16:38
新年伊始,本人很荣幸的发表了一篇论文,在此感谢咱们整个团队的支持和帮助,并敬请各位更新自己的简历。 “宾萍,段化伟,冷曙光,程娟,潘祖飞,戴宇飞,牛勇,刘清君,陈泓,刘庆,郑玉新.多环芳烃接触工人外周血DNA损伤与片状核酸内切酶基因多态性的关系.工业卫生与职业病,2011,37(1):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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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基金初稿终于完成
热度 3 twbky 2011-2-14 12:22
经过两次失败,终于去年获得一项青年基金。本来想今年不再申报,可以休息休息,因为每次撰写基金都像脱去一层皮,不停的修改、反复斟酌,请专家提意见等等。由于今年副高职称拿到,又有申请基金的机会,我的心里又开始荡漾,还是申请吧,尽管连续命中的机会不高,恐怕这都是做科研的“职业病”。 春节前,一直在进行实验,直到接近除夕才停止,没有时间下笔,但是基金的思路在不停的思考、调整、变化。回老家过完年,匆匆赶回北京。从初三开始,连续 10 天,终于完成基金的初稿,头发也白了好几根(老婆发现的)。这是假期的好处,可以有时间来安心撰写而不受干扰(手机干掉,呵呵)。接下来再找几个专家看看,如果提出思路大改等建议,我也无力去调整,只能精雕细磨,如若不中,来年再战吧。 延续去年命中基金的写作思路,尽力去挖掘前期研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再用放大镜的原理来说明其科学理论的不完善性,再竭尽去提出一些创新性的思想和方法来研究它。这要损耗多少闹细胞呀。 每次基金写完,总感觉问题很多,不停修改,一直到上交的前一刻还在修改。即使上交了,在等待基金评审的时候,还不停拿出来品读,还是觉得有些地方不太完美。如果命中了,仍会欣喜的拿出本子来端详一篇。恐怕这也是一种“职业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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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辑成长之路
gaolibo 2010-9-1 15:19
作为一名图书编辑已经四年了,编辑这一行一生都在学习,我们是作者的第一位读者,在审校的同时,也是在丰富知识,同时反过来又要以读者的角度鸡蛋里挑骨头,不断完善选题。多次多人审读,校对,核红,责编一遍又一遍的与作者沟通,查资料,搜索,完善...核页码,核书眉,压胶片,审蓝图,看样书,改改改,最后才印出了给读者看的书。 我本是个不太细心的人,但自从做了编辑,所有关于书的任何事都不敢怠慢。渐渐地神经了,有了职业病。 一到发稿,我都会一遍一遍地看有关这个选题的备忘录,绝不落下任何一个小细节。要是时效性强的书,在保证图书质量的同时,又必须在计划的时间上架,书稿质量不能出任何问题,又要协调出版各涉及的部门人员配合相应工作,确保顺畅。 记得2010年端午节前一周,我已经订好了回家的票,准备过节期间陪陪父母,外婆。这会正在赶一本与电影同步做的书,要抢在电影上映前上架。书稿到了最终定稿阶段。偏偏这个时候,家里来电话说,外婆生病了,住院一段时间未见好转,医生建议出院静养。母亲说随时有生命危险,让我们回家见上一面。我一直以为外婆能活到100岁没问题,她身体一直不错的,一点不像80多岁的老人,听到这个消息实在不能接受,立刻买了当晚回家的票。记得见她老人家第一面,姥姥就说了,怎么大老远的把她弄回来了呢(我离家算是最远的了)。姥姥也说,这次病不比往常,很难恢复到从前了。我们24小时分批在她身边护理,我也想尽量多陪陪她,跟她说说话。除了 这些,我还能做什么呀。回家第三天,作者说将终稿快递给我了,没什么问题就可以下厂了,必须在端午节前交工厂付印,不然来不及了。没有看到终稿,是绝对不能说定稿的,虽然之前已经通读了很多遍了。作为责编,每个细节都不能马虎过关。可是再过三天就端午节了,从来没修过假的我该连同端午节多在家陪陪外婆的。我跟外婆说,节前我得回去一趟,过节再回来,好吗?外婆说,在北京压力大,工作也忙,去忙你的吧,这里有这么多人照顾着呢,放心回去吧。临走的时候,外婆睡着,我仔细看看她,没敢惊动她,怕她醒我就舍得不走了。就这样,我回到单位了,把书的事都弄好了,心里踏实了很多。回来第二天,收到表妹的短信说,外婆走了。当时只觉得浑身发抖,悔恨,遗憾,悲伤,感觉自己被掏空了。 后来书如期出版了,在同行中反响不错。我知道书社会效益或是经济效益好与坏,是作者的功劳,编辑是在替人做嫁衣。我做了编辑该做的,至少这背后有我的付出和辛劳。回报就是一本出版了的作品展示给读者了,即使只有一个人说好,也值得了。 自从做了编辑,看书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以读者的身份了,总是会不由自主的做编辑,我一同事更夸张,连看到红头文件都拿起笔来要改。看电视,电影也想纠字幕,职业病随时泛滥。 当然,编辑不只是校对,还有策划,做好文字工作是编辑的基本功,策划好书是编辑的终极目标,这个过程需要历练。 在别的行业里,四年算是老员工了,在出版界,四年仍然是个新人,需要积累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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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颈椎痛与脱衣舞
malin 2010-2-28 10:00
昨日工作略久,颈椎极痛。无论脑袋左摇右晃,轻拿重捏都不济事。到网上一搜,还有人煞有介事的说:大夫说了,千万不能晃脖子,不能按摩。 无奈睡过一夜,早起干活还不到半小时,又痛不欲生,不意找到一位赤脚教习,习得此脱衣舞疗法,效果颇为神奇。 各位老师,各位兄弟姐妹,有颈椎痛的不妨一试,无颈椎痛的不妨一笑。千万注意:在公共场所,审慎使用此疗法。 全文转载如下(原作者CSDN社区,蒋涛): 单位同事老孟,颈椎病十余年,每逢阴雨变天,疼痛发作,痛不欲生。多年来,看过中西医无数,理疗N次,均无法彻底根治。西医结论:颈椎增生。 治不好,能缓解疼痛也不错。其以往每次发作,均请中医拔罐,也确有效果,火罐一拔就不疼。但最近,拔罐的医生去了外地,碰巧老孟同志老毛病又犯,恰被我遇见。因为以前都是气功学校的功友,见其痛苦,我当时手上又没有拔罐器,便教了一个小动作给他,只做了几次,疼痛大减,连呼神奇。 世人以为颈椎痛,理当活动颈椎,什么摇头晃脑,仙鹤点水,都没什么真正的作用。颈椎经络通手,与其摇头晃脑,不如拍打手臂,经络疏通了,自然疼痛就消失了。但我这个小动作,不是拍打手臂。 身上如果穿的是套头的衣服,就好办了。不管是T恤还是套头毛衣,都可以。两手交叉,分别握住衣服的底边,从下到上将衣服脱下来,脱的时候,手臂必然从下向上划一弧形,到顶端时略伸直,脱下后再穿上,然后再脱,重复这个动作。如果没有套头衣服,而仅仅模仿这个动作,效果就不大好了,可能是动作不到位的缘故。 就这么简单的一个小动作,对颈椎疼痛难止却有奇特的效果。年纪大的人动作不要太猛。没有任何一种方法可治百病,做10分钟不能有效止痛的,请另寻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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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患者怎样维权?
hanshide 2009-7-28 16:33
最近,开胸验肺这四个充满了每个人的眼球,张海超的名字不时在耳边眼前出现,大家为他的勇敢而拍案叫好,为他的悲壮之举而义愤填膺,为他的生活艰难而潸然泪下,为他的讨个说法之困难而不知所措 在这里,两个关键点让我们看清了问题的本质: 一是职业病的鉴定。当张海超拿着北京等地多家知名医院的诊断结果据理论证之时,掌权者却把他挡在了门外,理由是诊断结果无效。在我们满腔愤怒的同时,却尴尬地意识到这是有法可依的,这个法就是《职业病防治法》,里面清楚地写着什么样的鉴定才是有效的。然而,掌握话语权的鉴定机构郑州职防所却睁着眼睛说瞎话,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置多家知名医院的诊断于不顾,给出一个傻叉鉴定结果,是个人都知道这是脑子进水的结论。但没有办法的是,它是权威,管你别人怎么说,以权威卖权威,我不怕。这里面的猫腻我们暂且不说,就说这个国家认可的鉴定机构郑州职防所的傻叉鉴定结论却是合法的。只有它的结论才可以作为论据。这不能不让人想起当年那个指鹿为马的大笑话。对于那个弄出大笑话的专家暂且不论,光是这个鉴定有效的法律规定就让张海超不得不守法无言,望而却步。 二是睁着眼睛说瞎话这里面的猫腻。任何事情,如果没有不正当的勾当,都不会有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事情出现,这个郑州职防所,现在在舆论的声讨中似乎躲了起来,舆论讨伐的对象似乎也忘记了这个敢指鹿为马的江湖骗子。想一想,国家给他这个权力,本来是要给劳动者去某利益的,反而成为了它压榨老百姓的黑心工具,我们不难想象它与黑心企业沆瀣一气的纠缠在一起,泯灭良心,行苟且之事。如果没有开胸验肺的英雄出现,还不知道再有多少被逼得比开胸验肺更惨的劳动者,即便如此,如果不严肃查处这个败类,以后还不知道再次发生多少这样的坏了良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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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员的“职业病”—三句话不离本行
cutefay 2009-6-8 10:04
做科研做时间长了,就会三句话不离本行,形成科研人员的职业病了。其实任何行业的人都有自己的职业病,即能够把任何事物都往自己的本行上联想,做科研的人也不例外。我觉得,科研人员的三句话不离本行是指做科研的人严谨务实,容易对任何事情都喜欢理性地思考,去分析其机理或者一些科学道理。 不知不觉中,我也养成了这种科研人员的职业病,喜欢去思考和总结问题。最近我发的一篇 爱情故事之百合之恋 中,我最后三段的笔墨是分析和评价了一下这个爱情故事,立刻就有人指出这是职业病。昨天我发了一篇 男博士聪明绝顶的比例还挺高的 的文章,向峥嵘老师评论说:博主是搞科研的,果然观察仔细啊!那天我们班级聚会讨论到男生的头发的问题的时候,有个mm还说:这是我们唯一讨论的和科研无关的问题。没想到,这个大家认为的唯一的和科研无关的问题还是存有很浓的科研人员的作风啊!可见我们聚会的时候讨论的其他问题是多么科研化了。 因为我平时接触的绝大多数人也都是搞科研的,大家的思维模式都比较像,所以就觉察不出来自己的职业病。并且,这种三句话不离本行在科研中往往是被提倡的,我们导师经常教导我们说:看到一张白纸,你就应该想到纤维素;看到一个矿泉水瓶子,应该想到它是什么材料。在导师的这种教导下,我们实验室的人在一起开玩笑、吃饭等等都能够和我们组所做的课题联想在一起了。 而当自己跟不是做科研的人交谈的时候,别人就能够很容易感受到自己的科研化的思考方式和说话风格。记得以前我的一位在企业做HR总监的朋友跟我说,他觉得女博士就是厉害,因为思考方式跟他不一样,因为他觉得我很爱思考,对于不懂的问题喜欢去研究一下。我当时对他的话不以为然,因为我没有觉得自己的思考方式有什么特别。后来,又有一次跟他还有他部门的HR经理以及两位职员在星巴克聊天,他们几个全都是搞文科本科出身的,就我一个理科的研究生,没想到他们这几个都很赞同我那位朋友的话,觉得我的思维模式跟他们不一样,我很爱研究。举个例子,当时我们谈到据说星巴克里面总有一个水龙头为了除尘而一直流着的时候,我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太浪费水了,用静电吸附的方式除尘应该更节约成本吧!而他们几个都没有往这个技术啊节能啊之类的方面来想。 科研人员的这种职业病对科研人员做科研之外的事物有好处还是有害处呢?我觉得要看把这种科研化的爱思考的作风用在什么方面。 在做事上,我想多一些科研化的职业病还是很有好处的。爱分析爱思考可以让自己做事情变得更加理性,去发现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够让做事更加高效。思考往往能够使事情事半功倍。并且科研人员严谨务实的作风对于做事也是一直好事,做事情能够更加实事求是,踏实认真,精益求精,能够让事情做得更加出色。 在做人上,一方面,我觉得用科研人员的思维去理性地分析与学习一些为人处世之道有助于自己为人处世。我觉得与人打交道也是一门学问,主要涉及到人的心理学等;虽然人心难测,但是也是有规律可循的。我没有学过心理学,但是我经常用这三条来分析人心:人都是讲究利益的,人都是有感情的,人又都是害怕麻烦的。用这三条来分析人的一些行为,发现屡试不爽,通过理性地分析就能够明白为什么一个人会做出什么样的行为了。 但是,另一方面,我觉得做人不可以像做科研那样较真,太较真对自己弊大于利。有一句话叫做难得糊涂,与人打交道的很多事情是需要装糊涂,就是没有必要计较的事情就不要计较;并且有的时候又要爱不厌诈(参考刘墉的书《爱不厌诈》),就是做人有的时候不需要那么太诚实,善意的谎言会让世界充满更多的爱。经常看到一些人为了一些事情争得面红耳赤,大动干戈。我觉得,如果是因为人生观等类似的问题而发生的争吵的话,这样的争吵毫无意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观,任凭你的逻辑再正确,任凭你的话再有道理,可能也丝毫动摇不了对方的人生观,对方也不会肯定你的做法。在学术方面,该争论的地方就要争论,因为争论有利于辨明真理,而现实生活中没有那么多事情真正值得人们为了真理和正义而争论,所以为人方面还是多一些宽容,少一分计较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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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10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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