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故宫“损宝”案——还是“利益相关”问题 笔者就动车追尾事故处理,指出国内在重大事故处理方面没有“利益相关方”的回避制度是引起很多问题的关键。前天看新闻,故宫又发生“损宝”案,且案发一月隐瞒不报,还美其名曰需要先调查清楚。 发生这样的事情,不仅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而且当事单位只有协助调查的义务,没有自行调查的权力——应有国家或者国家委托独立调查部门(如公安部门或者监察部门)组织调查。不规定“利益相关方”的回避制度,而由当事单位自行组织调查,十有八九最后结论是当事部门没有责任,都是个人问题所致。 其二:以表扬为主的揭露 刚刚看新闻联播,某地一个孩子被严重烫伤送医。计程车司机为了抢救孩子千方百计及时送到医院;得知医院要收现金,又通过计程车司机间的“热线”网络“呼救”,很多热心司机赶来帮忙,你一点我一点,很快凑足三千多元,直到下半夜还有人送钱来。 央视的“春秋笔法”也是炉火纯青——通过表扬计程车司机们,揭露一些医院不见现金就不治病救人的冷酷无情! P . S .:当然也可能人家医院是先救人、后收钱。可是新闻这么一编排,给人的印象就是上面那么个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