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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更像外国人
热度 6 周可真 2011-3-4 02:36
吴中祥 : 《 建国大业》竟是一群“外国人”的贡献 吴中祥文链接: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226do=blogid=418539from=space 看来 外国人更像中国人 ——也意味着 中国人更像外国人。
个人分类: 人生.世相|2656 次阅读|6 个评论
《建国大业》竟是一群“外国人”的贡献
热度 21 可变系时空多线矢主人 2011-3-4 00:49
《建国大业》竟是一群“外国人”的贡献 友人转发一文,并说: 这是今天收到的。 ( 记得年前,另一友人也已转来过类似的一文 ) 十分好玩! 请读!哈哈! 没想到被捧的天一样高的 《建国大业》,竟是一群“外国人”的贡献。 最后一段话是套用毛泽东的文章《纪念白求恩》里的一段话。 这些演艺界的名人都是在新中国成长起来的,但是却拿着外国国籍, 在中国经营自己的事业。 真是好玩。 看来,名人也需要外国政府的保护,否则就没有安全感。 也发给网友们共赏! 原文如下: 建国大业演员国籍〔最后一段太给力啦!!〕 陈凯歌 美国 陈红 美国 甄子丹 美国 刘亦菲 美国 陈冲 美国 邬 君梅 美国 顾长卫 美国 蒋雯丽 美国 宁静 美国 王姬 美国 郎朗 中国香港 李云迪 中国香港 胡军 中国香港 汤唯 中国香港 刘璇 中国香港 童安格 加拿大 蒋大为 加拿大 徐帆 加拿大 陈明 加拿大 张铁林 英国 许晴 日本 韦唯 德国 沈小岑 澳大利亚 苏瑾 新西兰 李连杰 新加坡 斯琴高娃 瑞士 胡兵 泰国 一群外国友人,不远万里,来到中国,拍中国的历史大戏, 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 这是一种国际主义精神,是一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奉献精神! 这是一群高尚的人,一群纯粹的人,一群有道德的人 , 一群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群有益于人民币的人。 让我们把这种道德继续发扬、继续宣传,我们要让更多的人认识这帮国际友人。
个人分类: 其它|3925 次阅读|53 个评论
[转载]关于母乳喂养
shawnshen 2011-2-20 11:18
母乳永远是最适合宝宝的食物! 曾经看过一些外国人写的书,有个观点非常有趣,说母乳已经有几千几万年历史,而奶粉只有短短几十年,准确的说,现在吃奶粉的宝宝都是奶粉是否安全、配方是否科学的试验品。 关于母乳,作为一个全母乳妈妈,虽然因为工作关系宝宝没能按照世卫组织建议吃到一岁,但是还是决定而有点小心得的。 1、绝大多数情况下,妈妈都是天生可以喂哺婴儿的。我是顺产的妈妈,理论上,顺产下奶是很快的,然而,直到第四天,我还没有传说中涨奶的感觉,一点点初乳都没有。护工已建议我放弃让宝宝吸吮刺激产奶,因为宝宝一直都吸不到,结果就是真的给吸奶瓶了就感觉像不会喝奶的样子,奶水都从嘴里漏出来。 然而,该来的还是一定会来的。从疑似没奶到全母乳,我就是这样的例子。所以在分娩后,千万不要放弃。 2、多吃、多休息、多喂。这是许多地方都会提到的提升奶量的方式。我坐月子的时候,由于家里老人照顾不便,于是订了月子餐。有物力没人力的家庭可以考虑月子餐,毕竟一生基本只有一次;而有人力的家庭当然还是自己做好,可以借鉴一些网上的菜谱。月子餐里,荤素搭配,也有水果羹,采取多餐(六顿)饮食方式。可能这是保证奶水质量的基础,以至于我女儿母乳也能撑很长时间才会饿(但绝不是多吃油腻荤腥的东西)。母亲必须饮食均衡,否则一上火,宝宝舌苔就变厚;而吃点凉性的东西,宝宝就会拉稀。 此外,睡觉时产奶更快。 3、慎选奶瓶和奶嘴。所有的喂哺用具广告都说是最好的,但是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有些奶嘴使用后容易产生乳头混淆,导致宝宝只喜欢奶瓶。女儿月子里用的是好女人自动吸奶器配套的奶瓶和奶嘴,后来就用了nuk的。 我不是一个很仔细的人,所以奶瓶只有买来沸水消毒过;后来女儿长大了,连新奶瓶也懒得消毒了== 4、适当使用奶瓶。即使全母乳了,也可以选择一顿使用奶瓶喂哺,以便以后断亲喂。宝宝都很精怪,一般在4个月左右,就会开始喜欢抱着妈妈,而不喜欢对着奶瓶;从未接触过奶瓶的宝宝更甚。当然,有实力和精力喂到宝宝自然离乳的可以不介意,但是绝大多数产后要上班的妈妈一定不要忽视奶瓶的训练。 5、关于乳腺炎。在整个哺乳过程中,奶结了四次,其中三次发烧。乳腺炎一般起势很凶,但是却也不是完全没辙的。一般情况下,乳腺炎源于奶结的比较多,而真正能疏通奶结的,除了医院非常专业的手法,就是宝宝的吸吮。而理论上,发烧低于38.4度就可以继续哺乳。 不去医院秘诀有三:尽早发现、口服维C泡腾片、坚持哺乳。其中,尽早发现这一点是最重要的。有些妈妈容易忽略体温刚开始上升的过程。而在体温尚未高于38.4度时发现,赶紧让宝宝吸吮,并冲泡维C喝下,虽然当时宝宝的便便会变绿,但是从目前来看对宝宝没有什么影响,而且还能确保宝宝不至于断粮。要知道,一旦体温上升过高去医院,吊水了之后宝宝就面临断粮一周以上的危机。 6、享受过程。对于新妈妈而言,宝宝20-30分钟的就餐时间非常漫长,然而,请坚信,它慢慢会变成你的一种享受。直到现在,我仍旧回味着当时和宝宝的亲密接触,那种被信任、被依附的感觉,会让人的母爱泛滥^_^。 不尽之处,以后想起来再补充。
个人分类: 生活百事通|1864 次阅读|0 个评论
[转载]汉语教师向外国学生如此图解“剩女”
热度 2 lzxun123 2011-2-18 18:26
下面内容转帖自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670cb201017few.html 中国的“剩女”现象在国内是个热门的话题,但怎样才能和外国人解释清楚leftover woman这个社会现象呢? 昨天在一位在上海学习中文的马来西亚学生的个人博客上读到了她的中文老师——一位自己就堪称“剩女”的老师——的解读。 这位老师用了简单的两个“文氏图”(Venn diagram,也译维恩图,一般用来表示不同集合之间的大致关系)来解释“剩女”是如何被剩下的。 第一个图是从女性的视角来看的(左边的图是老师的原图,右边的图是那位马来西亚学生的英语翻译): 女人对男人的期待无非是三条:帅(handsome)、有才(talented)、有钱(rich)。长的帅又有钱的一般都是花心,身边不知有多少女人;那些长得帅有才的一般没钱;而那些有才而且挣足了钱的一般已经是有把子年纪了。女人不想被骗,也不嫁穷的,又不想跟老的,可不就被剩下了吗?学生问:那不是还有三条都具备的那种男人吗?老师说:well, they are all gay(他们嘛,都是‘同志’啦)。 第二个图是从男性的视角来看的: 女人也可以用漂亮(beautiful)、有才(talented)、有钱(rich)三个特征来表述,男人可以娶漂亮的,或者富有的,或者有才的,但是不喜欢同时具有两个特征的。又漂亮又富有的女人靠不住;有才有钱的女人一般都到了不宜生孩子的大龄;而又漂亮又有才的女人有点太可怕了;男人对这些组合也是避之不及,所以这些女人也就剩下了。至于同时具备三种特征的女人,老师说:Unattainable(不可及啦)。 这么一来二去,就出现了“剩女”一族。对于这样的结果,有外国朋友感到很不可思议,一位在中国的企业主在这个博客后面留言认为中国的“剩女”非常适合外国男人,而中国“剩女”也喜欢“绅士”,他呼吁西方的单身男人赶紧到上海来找到属于他们的中国美丽淑女,并鼓励热情中国“剩女加油!”
个人分类: 生活点滴|3991 次阅读|2 个评论
2011-03期读者来信
kejidaobao 2011-2-9 09:1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经验谈 2008年,我们申请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蒿CYP71AV1基因人工进化及青蒿素全合成酵母工程菌构建”成功获得资助!生命科学部微生物组寄来的同行评议意见全部同意资助我们的项目,从评审意见中可以总结以下几点。 专家最推崇原始创新性。如果你在准备申请前,心中已经酝酿出一个“好点子”,应该说就已经成功了一半。由于目前国内外开展青蒿素的微生物生产都只是获得前体而未获得青蒿素,因此留下很大的研究空间。但是,国外团队资金雄厚、人才济济,凭什么让评委相信外国人还没有做出来的东西我们能做出来呢?关键是我们想出了“好点子”,那就是通过“基因洗牌”改造酶分子。 其次,专家看重研究团队的研究背景及工作积累。我们从2000年开始涉足青蒿素高产研究,先是在青蒿中利用基因打靶技术进行代谢工程研究,以大幅度提高青蒿素含量,然后试图在微生物(酵母)中合成青蒿素,并在2006年中标一项前期课题——“青蒿素生物合成途径的局部重建及青蒿素前体的生物转化”,整个研究团队的研究工作流程具有连续性,研究水平与国外同行相比也不落后多少。 再次,良好的团队组合和较高的科研素质,被认为是完成此项研究的基本保障。一个团队的成员过去取得过怎样的成绩,决定了评委对该项目的完成是否存在某种担心及其程度,而让他们吃下“定心丸”的关键因素是每个成员都不是“吃闲饭”的,而且实力比较平均。 另外,专家在肯定项目实施可行性的同时,也不忌讳指出研究设计的不足之处。例如:“如何将目的基因正确地连接到载体上让其表达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作者没有提出解决办法;ADS/CYP/CPR基因在酵母中共表达的稳定性、三个基因产物之间的比例关系,也值得考虑;没有提出表达青蒿素的具体指标”;“申请者对研究过程中大量代谢物的分析上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还应采取更为全面的分析测试手段,对代谢工程研究过程进行多方位的检测,以说明通过DNA shuffling以后代谢流改变的具体过程”;“申请人拟通过DNA shuffling技术获得所需cyp基因,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可能需要作者考虑更多的方案克隆该基因”。然而,这样的担心丝毫不影响他们的评判结果:同意资助。因此,我认为,一项成功的申请至少需要三大要素:创新、基础和团队,缺一不可。 ——广州中医药大学教授 曾庆平 真正优秀的研究生是不需要指导的 据报道,《中国博士质量报告》出炉,里面披露“半数导师月指导学生不超两次”。 学生得不到导师的指导,作为学生来讲很不幸。可以说,这样的导师不够格,不负责任。但是,我倒是认为,从另一个方面讲,如果你是优秀的研究生,遇到这样(暂定为不合格)的导师,得不到指导也是一件幸事。前提是,他(她)能够给你提供充足的研究经费和宽松的研究环境。如果你有思想,这是施展才华放飞智慧的机会,咋不是一件幸事呢? 我们当然不主张忽视大多数需要认真指导的普通研究生。可以说,没有广大的普通研究生的贡献,中国的SCI论文数量不会名列世界前茅,中国的研究生数量也不会是世界第一。但是,大多数研究生注定是科学研究大军中的普通一员,只有少数会走得很远、很高。那些能够引起世界关注的研究成果,那些耀眼的CNS(Cell,Nature,Science)论文,多数是那些优秀的研究生完成的。 所以,如果我国的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真的是“半数导师每月指导学生不超过2次”,那么如果这些导师们满足研究生们的科研要求(经费和条件),我国未来几年也将会有很多的CNS论文发表或相似水平的工作,不过相应地很多普通研究生就要不幸地被放羊了。 毫无疑问,在一个研究集体里,集体带路人的地位非常关键,导师的水平和责任感也非常重要。但是不管什么情况,一个集体里有的研究生能够发表CNS,有的研究生一个字都发表不了。难道真的都是导师的原因吗?说真正优秀的研究生是不需要指导的,一则是提醒导师们要尊重爱护那些原创的火花和精神,再则是提醒导师们要意识到多数研究生是需要认真指导的。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 王德华
个人分类: 栏目:读者之声|2256 次阅读|0 个评论
北大、中科院等 应该受到批评
热度 1 zhangjinami 2011-2-2 15:55
nature、science是科学研究热点的风向标。 谁引导了科学研究的方向 北大、中科院等跟在热点后面当小弟 怎么能够谈创新 创新是开辟一个新的领域,引领科学的方向 现在表观遗传学、干细胞、micrRNA等很热,他们把旗一挥,北大、中科院等小弟们一忽儿上,去刨坑 买的试剂仪器等都是外国产的,帮助外国人的诺贝尔奖。 北大中科院等应该去引领科学研究的方向,不是跟在外国人后面当小弟
2117 次阅读|1 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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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 2 zxczxc0417 2011-2-1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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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分类: 天下大事|658 次阅读|6 个评论
[转载]很全的人名知识总结
热度 2 censambao 2011-2-1 06:05
外国人名小常识 谈天说地 2009-09-07 19:57:53 阅读 460 评论 0 字号: 大 中 小 订阅 一位名叫Robert Blake的先生,听到有人问他:What's your name?他可回答:My name is Robert Blake.也可以回答:My name is Robert.或者, My name is Blake. 为什么问name这一个问题会有三种回答呢?原来name一词在英语里既可以当“姓名”讲,也可以作“姓”或“名”解。英美人姓和名的排列顺序和中国人的姓名相反,是名在前,姓在后,如Robert Blake这个人,就是姓Blake,名叫Robert。但是在人名辞典、图片目录、索引以及某些表格中,是姓在前名在后,但在姓后面有一逗号,例如:Washington, George;Darwin,Charles Robert等。 英美人的“名”,因为在姓名中排列在前,所以英语叫first name(第一名),英国人也称之为Christian name,美国人常把它口L{做given name,即“教名”,是信仰基督教、天主教的婴孩在受洗入教时所起的名字,如英国作家Hardy的教名是Thomas,英国作家Dickens的教名是Charles。 还有些人的名是“双名”,即在教名和姓之间还有一个名,这第二个名字英语叫做middle name (中间名),一般是以和孩子关系密切的父系或母系的人名字命名的,如英国博物学家、进化论创立者Charles Robert Darwin,曾获得1959年诺贝尔和平奖的英国政治家和作家Philip John Noel-Baker就各有中间名Robert和John。在交际场合一般不用中间名。在签名时,中间名一般用缩写形式,教名可以缩写,也可以不缩写,如:Charles R. Darwin,或C.R.Darwin。 英美人的姓,英语叫family name,surname,或last name,当然也是用来表明所属家族的。 英美人也有“双姓”的。双姓(double-barreled name)是由两个不同的姓组成的,例如英国十九世纪画家Edward Burne-Jones,Burne-Jones就是由他母系的姓Burne加上他父亲的姓Jones构成的双姓,因为这两个家族都很有名,值得纪念。再如上面提到的Philip John Noel—Baker既是双名又是双姓。 此外,也有的父母用自己的名字给孩子命名,为了表示区别,常在姓名后分别加上一个Senior(常缩写成Sr.)或Junior(常用缩写Jr.)如:I'm referring to John Jones Junior,not John Jones Senior.(我是指小约翰·琼斯,不是大约翰·琼斯。)再如John D.Rockefeller,Sr.(大洛克菲勒)、John D.Rockefeller,Jr.(小洛克菲勒)等。 在比较正式的场合,英美人通常把Mr、Mrs、Miss、Ms与姓连用,表示尊敬或礼貌。M r用在男子的姓之前,例如: Good morning,M r Blake.(您早,布莱克先生。) Can I speak to Mr Lewis,please? (我要同刘易斯先生谈话,可以吗?) Mr还可用于男子职务(如President,Speaker等)之前,如:Mr Chairman is delivering an opening speech.(主席先生正在致开幕词),但不能说Mr Professor或Mr Engineer等,因为“教授”、 “工程师”等不是表示职务,而是表示职称的。 Mrs用在已婚女性的丈夫的姓前面。如:Nice to see you,Mrs Davis.(见到您很高兴,戴维斯夫人。)We've got a new teacher called Mrs Campbell.(我们有了一位新老师,叫坎贝尔夫人。) 按英语国家的习惯,妇女结婚后要使用丈夫的姓。一个已婚妇女(包括寡妇)的全名(full name)是由自己的名加上丈夫的姓组成的。比如说Alice Black和Peter Brown结婚后,她便改称为Alice Brown,在法律文件上签名时也必须写Mrs Alice Brown。她在未婚时被称为Miss Black,结婚以后就被称为Mrs Brown,而Black则作为她未出嫁时用的父姓(maiden name)很少使用了。假如Alice与Peter Brown离了婚,但还未和别人结婚时,她仍可被叫做Mrs Brown,但不是所有的离婚妇女都愿意被人这样称呼的。 Mr和Mrs Brown是指(布朗)先生和布朗夫人;the Browns是指布朗夫妇俩或布朗全家。 Miss用在未婚女子的姓前面,例如:How are you feeling now,Miss Baker? (贝克小姐,现在感觉怎么样?) Ask Miss Grey to come in,please.(请格雷小姐进来。) 当我们只知道一女子的姓名而不知道她是否结了婚的时候,可以用Ms加上姓来称呼她。如:Hi,Ms Ford.Are you still working in that factory? (您好,福特女士。您还在那家厂工作吗?) 在使用这些称呼时,我们要注意Mr、Mrs、Ms后不能只接教名。如不能称呼Peter Brown为Mr Peter,把Alice Brown称为Mrs Alice。Jane Brown小姐也很少被称作Miss Jane。这些称呼后一般也不接全名。如果有人说Mr Peter Brown,那只是为了特别说清楚,比如,为了把他和Mr Martin Brown区别开来。 在非正式场合,初次见面时不管是介绍别人还是自我介绍,一般只介绍名,而很少介绍姓。人们交往,从第一次见面就开始互相称呼对方的名字,即使是上下级之间、师生之间,也常常是直呼其名,以表示双方关系的融洽,友好和亲近等。尤其是美国人,大多不习惯用Mr...或Mrs...等来称呼别人或者被别人用Mr或Mrs加上姓来称呼自己。 当面称呼,一般不用全名,一般不说“Hello,Peter Brown”这样的话。但在谈论第三者时可以用全名,如:Isn't that Hans Smith, the actor?(那不是演员汉斯·史密斯吗?) 父母叫自己的孩子、亲戚和熟朋友之间相互称呼时常用爱称,即昵称(相当于我国的小名)。这种爱称通常是有规律地从教名缩写、简化而来的,还常可以在其后而加y或ie(一般用来称呼孩子)。例如,男子名:Thomas—Tom—Tommy(Tommie),Benjamin—Ben——Benny,Robert——Bob——Bobby,John——Jonny——Jack, William—Will—Bill—Billy;女子名:Mary—May—Molly (Mollie),Margaret—Mag—Maggie,Elizabeth—Liza—Liz—Lizzy(Lizzie)等。美国前总统James Carter自己署名时也常喜欢用名字的爱称:Jimmy Carter. 兄弟姐妹等同辈人之间的称呼一般都使用爱称,不用sister、brother,更不能用third elder brother(三哥)、fourth sister-in-1aw(四嫂)之类。 小孩子称呼自己的父母时,一般用Daddy、Mummy,稍大一些,改称Dad和Mum,再大一点,可能就会改口叫Father、Mother。现在也有不少人直接用名字的爱称来称呼自己的父母亲的。 孩子称呼别的孩子的父母或父母的朋友等长辈时,一般客气地称为Mr...,Mrs...等,如果很熟悉时,也可直呼其名,如:Tom,Nancy等。一般不把uncle(叔叔、伯伯)、aunt(阿姨、伯母)接上姓作称呼用,如不说Uncle Black、Aunt Brown等。 另外,英语里teacher(老师)、secretary(书记)、engineer(工程师)、manager(经理)、boss(老板)、director(局长、处长、厂长、主任、导演)等词不能像汉语那样加上姓当称呼用,如不能说Teacher Wood、Engineer Green、Director Stone等,但professor(教授)、doctor(大夫、博士)、mayor(市长)、president(总统)、senator(议员)、chairman(主席)以及一些表示军衔的词等可以和姓连用,如:Professor West、Doctor Henry、President Ford、Colonel Bates等。 当我们与一位不知其姓名的男子谈话时,习惯上称他为Sir或Gentleman(先生),如不止一位,可称他们为Gentlemen(先生们)。如果对方是位不认识的女士,可以尊称她Madam(女士),称呼她们为Madams(女士们),而不需要考虑她(们)是否已婚。除了Madam这个正规的称呼外,我们还经常可以听到有人直接用Miss(小姐)这个词去称呼年轻的、估计还未结婚的女子,但是,说话者常被认为文化程度不高,Miss也因此被看作是不标准的称呼语。 在书面语中,英美人一般除了对方姓名外,还很重视姓名前的称谓,以表示自己的教养和谦恭。 称谓的形式用缩略语较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论在姓氏前或全名前都用缩略式: Mr. , Mrs., Mme.(Madame), Ms, Miss, Dr.(Doctor). 但若在全名前已有一头衔时,上述称呼都要去掉。 2.在信件,文件,合同,书稿或名片中,头衔要写在姓名的下面或后面。如: Lawrence Morrison Professor James Christenson, Professor and Chairman of the English Department 3.姓氏前的军政头衔不宜用缩略式: General Washington President Reagan Lieutenant Colonel Smith 但在全名之前,则都用缩略形式, 如: Lt. Col. (Lieutenant Colonel) W.H.Smith Pres. (President) Richard Nixon 4. 宗教中的尊称Reverend(尊敬的)的缩略语为Rev. 如果前面加了the, Reverend 不能缩略, 如: Rev. Toby Johnson=the Reverend Toby Johnson 5. 尊称Honorable(阁下)的缩略式是Hon., 用全称时必须加the。The Honorable一般用于英国贵族子弟及下院议员,美国的州长,议员,大使及部长等高级官员。如: the Honorable David Carlson Hon. Frank Hawkins 需要注意的是,中文中的“李师傅”, “王经理”, “张工程师”等称谓,不能硬译成英语, 如Engineer Zhang或Zhang Engineer, 而是译成Mr. 或Dr.较好。 在西方国家,除了official name(法定名字)之外,在亲密的朋友,家人之间还喜欢称呼小名(childhood name), 这种昵称可谓老少咸宜。 但若不了解,一时还真听不出在叫谁,因为childhood name 与official name 有时风马牛不相及。 这里列出一些最常用的(前为official name, 后为nickname)。 John-----Johnny, Jack William-----Will, Bill Robert-----Bob Ronald-----Ronnie, Ron Samuel-----Sam Margaret-----Maggie Patrick-----Pat Peter-----Pete Thomas-----Tom Elizabeth-----Lisa 美国有位颇具名气的女明星,叫伊利莎白。泰勒,演乐不少年戏了。她初出道时称她为“玉女”,后来却叫她“玉婆”,可见岁月催人老也。“玉婆”的原名亦人所尽知:Elizabeth Taylor 。不过,我们很多时候发觉她被人唤作Liz ,而不是Elizabeth Taylor 。那么,她是否改名了呢?非也。Liz和Elizabeth Taylor并无两样,前者实在是后者的昵称或爱称。 外国人有这样一个习惯,朋友见面必直呼其名,否则便显得见外了。老朋友见面更熟不拘礼,纷以“小名”互相称呼(如果有的话),而所谓“小名”,就是上文提到的所谓“昵称”了。如把 Elizabeth称为Liz 即是一例。 但是,这种所谓“昵称”是人们不知不觉间创造出来,故此有时并不限于一个。据笔者作的小统计显示,名字中“昵称”最多的非Elizabeth 莫属。此名的昵称有: Bess(贝丝) Bessie(贝茜) Beth(贝思) Betsy(贝特茜) Betty(贝蒂) Elsie(艾茜) Elise(艾莉思) Libby(莉比) Lisa(莉莎) Liz (莉丝) Liza(莉莎) Lizza(莉茜) Lil(l)ian(莉莲) 此外,Elizabeth 还有两个异体字,它们是Isabel伊莎贝尔),Isabella(伊莎贝拉)。所以,这个名字一共有十七种叫法了。其中有些因为常用,故此很多人直接采用了作名字而不知原来是Elizabeth 的变体哩。 外国人名字中很多“昵称”的以女性名字居多,而变化得最为错综复杂,来源不明的是“珍妮"---------Jane . Jane 一名,有人译为“珍妮 ”,也有人译为“詹妮 ”(例如夏绿蒂名著 Jane Eyre被译为“简爱”),但拙见还是认为译“珍妮”较好。Jane 字虽短,但也有昵称,是为Jan, Nette。 这还不算。原来Jeanne 还有三个异体字:Jian,Jean 和Jeanne ,而Jeanne也有一个昵称,Jean(n)ette是也。这些字来源如何?相信字源学家也为之摇头“耍”手了。 名字的昵称大都由大到小,但也有由小到大的。Anna 可为一例。Ann 的异体有两个:Anna和 Anne ,而昵称共五:Anita, Annetta, Annette, Annie 和Nancy ,全都是比 Ann长的。 在女性的名字中,Margaret 的昵称之多,仅次于Elizabeth而列第二。计有 Madge, Mamie, Margie, Margot, Peggy, Rita 。此名同时亦拥有两个异体字Margery和Marguerite 。 不过,如果以异体字多少排列,则冠军当属“玛莉”--------Mary 。Mary 的异体字有Mara, Maria, Marie, Mariam。她的昵称有:Mariana(本身的昵称为Marian ),Molly, Mollie 和Polly 。 有人说“女大十八变”,想不到女性的名字叫法也是这么多变化。要全记下吗?难矣哉。 在男子名字中,昵称最多的是“威廉”-------William , 共五个:Bill, Billy, Billie, Will, Willie. 列第二位的有两个,它们分别是: Alexander( 亚历山大 ):Aleck, Alec, Alex, Alick。 Robert 罗拔(罗伯特): Bob, Bobby, Rob, Robin 。这两个名字的昵称都较易理解,是根据发音变化出来的。 现将常用名字的昵称列出,供大家参考: Andrew安德鲁------- Andy 安笛 Thomas汤玛斯------- Tom汤姆,Tommy 汤美 Richard理查得------- Dick狄克 David大卫---------- Davy戴维 Edward爱德华--------Eddie 爱迪 Henry亨利----------Harry 哈里 James詹姆斯--------Jim 吉姆,Jimmy 吉米 Joseph约瑟夫---------Joe 乔 Michael麦克尔---------Mike 米克,Mickey米奇 John约翰------------ Jack杰克,Johnny 尊尼,Jon 乔恩 Daniel丹尼尔---------Dan 丹 Lawrence劳伦斯---------Larry Peter彼德 ----------- Pete皮特 Rudolph鲁道夫------------ Rudy鲁迪 由于各国、各民族语言不同,风俗习惯各异,社会制度不一,因而在称呼与姓名上差别很大,如果称呼错了,姓名不对,不但会使对方不高兴,引起反感,甚至还会闹出笑话,出现误会。    一、称 呼   在国际交往中,一般对男子称先生,对女子称夫人、女士、小姐。已婚女子称夫人,未婚女子统称小姐。不了解婚姻情况的女子可称小姐,对戴结婚戒指的年纪稍大的可称夫人。这些称呼可冠以姓名、职称、衔称等。如"布莱克先生"、"议员先生"、"市长先生"、"上校先生"、"玛丽小姐"、"秘书小姐、""护士小姐"、"怀特夫人"等。   对地位高的官方人士,一般为部长以上的高级官员,按国家情况称"阁下"、职衔或先生。如"部长阁下"、"总统阁下"、"主席先生阁下"、"总理阁下"、"总理先生阁下"、"大使先生阁下"等。但美国、墨西哥、德国等国没有称"阁下"的习惯,因此在这些国家可称先生。对有地位的女士可称夫人,对有高级官衔的妇女,也可称"阁下"。   君主制国家,按习惯称国王、皇后为"陛下",称王子、公主、亲王等为"殿下"。对有公、侯、伯、子、男等爵位的人士既可称爵位,也可称阁下,一般也称先生。   对医生、教授、法官、律师以及有博士等学位的人士,均可单独称"医生"、"教授"、"法官"、"律师"、"博士"等。同时可以加上姓氏,也可加先生。如"卡特教授"、"法官先生"、"律师先生"、"博士先生"、"马丁博士先生"等。   对军人一般称军衔,或军衔加先生,知道姓名的可冠以姓与名。如"上校先生"、"莫利少校"、"维尔斯中尉先生"等。有的国家对将军、元帅等高级军官称阁下。   对服务人员一般可称服务员,如知道姓名的可单独称名字。但现在很多国家越来越多地称服务员为"先生"、"夫人"、"小姐"。   对教会中的神职人员,一般可称教会的职称,或姓名加职称,或职称加先生。如"福特神父"、"传教士先生"、"牧师先生"等。有时主教以上的神职人员也可称"阁下"。   凡与我有同志相称的国家,对各种人员均可称同志,有职衔的可加职衔。如"主席同志"、"议长同志"、"大使同志"、"秘书同志"、"上校同志"、"司机同志"、"服务员同志"等,或姓名加同志。有的国家还有习惯称呼,如称"公民"等。在日本对妇女一般称女士、小姐,对身份高的也称先生,如"中岛京子先生"。    二、姓 名   外国人的姓名与我国汉族人的姓名大不相同,除文字的区别之外,姓名的组成,排列顺序都不一样,还常带有冠词、缀词等。对我们来说难以掌握,而且不易区分。这里只对较常遇见的外国人姓名分别作一简单介绍。   英美人姓名   英美人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后。如John Wilson译为约翰·维尔逊,John是名,Wilson 是姓。又如Edward Adam Davis译为爱德华·亚当·戴维斯, 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名,Davis为姓。也有的人把母姓或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姓作为第二个名字。在西方,还有人沿袭用父名或父辈名,在名后缀以小(Junior)或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John Wilson, Junior, 译为小约翰·维廉,George Smith, Ⅲ, 译为乔治·史密斯第三。   妇女的姓名,在结婚前都有自己的姓名,结婚后一般是自己的名加丈夫的姓。如玛丽·怀特(Marie White)女士与约翰·戴维斯(John Davis)先生结婚,婚后女方姓名为玛丽·戴维斯(Marie Davis)。   书写时常把名字缩写为一个字头,但姓不能缩写,如G. W. Thomson, D. C. Sullivan等。   口头称呼一般称姓,如"怀特先生"、"史密斯先生"。正式场合一般要全称,但关系密切的常称本人名。家里人,亲友之间除称本人名外,还常用昵称(爱称)。   以英文为本国文字的国家,姓名组成称呼基本与英、美人一样。   法国人姓名   法国人姓名也是名在前姓在后,一般由二节或三节组成。前一、二节为个人名,最后一节为姓。有时姓名可达四、五节,多是教名和由长辈起的名字。但现在长名字越来越少。如:Henri Rene Albert Guy de Maupassant译为:亨利·勒内·阿贝尔·居伊·德·莫泊桑,一般简称 法文名字中常常有Le、La等冠词,de等介词,译成中文时,应与姓连译,如La Fantaine拉方丹,Le Goff勒戈夫,de Gaulle戴高乐,等。   妇女姓名,口头称呼基本同英文姓名。如姓名叫雅克琳·布尔热瓦(Jacqueline Bourgeois)的小姐与名弗朗索瓦·马丹结为夫妇,婚后该女士称马丹夫人,姓名为雅克琳·马丹(Jacqueiline Martin)。   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姓名   西班牙人姓名常有三、四节,前一、二节为本人名字,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一般以父姓为自己的姓,但少数人也有用母姓为本人的姓。如:Diego Rodrigueez de Silva y Velasquez译为迭戈·罗德里格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de是介词,Silva是父姓,y是连接词"和",Velasquez是母姓。已结婚妇女常把母姓去掉而加上丈夫的姓。通常口头称呼常称父姓,或第一节名字加父姓。如西班牙前元首弗朗西斯科·佛朗哥(Francisco Franco),其全名是:弗朗西斯科·保利诺·埃梅内希尔多·特奥杜洛·佛朗哥·巴蒙德(Francisco Pauolino Hermenegildo Teodulo Franco Bahamonde)。前四节为个人名字,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简称时,用第一节名字加父姓。   葡萄牙人姓名也多由三、四节组成,前一、二节是个人名字,接着是母姓,最后为父姓。简称时个人名一般加父姓。   西文与葡文中男性的姓名多以"o"结尾,女性的姓名多以"a"结尾。冠词、介词与姓连译。   俄罗斯人和匈牙利人姓名   俄罗斯人姓名一般由三节组成。如伊万·伊万诺维奇·伊万诺夫(Иван ИвановичИванов),伊万为本人名字,伊万诺维奇为父名,意为伊万之子,伊万诺夫为姓。妇女姓名多以娃、娅结尾。妇女婚前用父亲的姓,婚后多用丈夫的姓,但本人名字和父名不变。如尼娜·伊万诺夫娜·伊万诺娃(Иина Ивановна Иванова),尼娜为本人名,伊万诺夫娜为父名,伊万诺娃为父姓。假如她与罗果夫(Pоrов)结婚,婚后姓改为罗果娃(Pоrова),其全名为尼娜·伊万诺夫娜·罗果娃。俄罗斯人姓名排列通常是名字、父名、姓,但也可以把姓放在最前面,特别是在正式文件中,即上述伊万和尼娜的姓名可写成伊万诺夫·伊万·伊万诺维奇,伊万诺娃·尼娜·伊万诺夫娜。名字和父名都可缩写,只写第一个字母。   俄罗斯人一般口头称姓,或只称名。为表示客气和尊敬时称名字与父名,如对伊万·伊万诺维奇·伊万诺夫尊称伊万·伊万诺维奇,对尼娜·伊万诺夫娜· 伊万诺娃尊称尼娜·伊万诺夫娜。特别表示对长者尊敬,也有只称父名的,如人们常称列宁为伊里奇(Ильич),列宁的全名为符拉基米尔·伊里奇·列宁。家人和关系较密切者之间常用爱称,如伊万爱称万尼亚(Bаня)、瓦纽沙(Bанюша)。谢尔盖(Cергей)爱称谢廖沙(Селеша)等等。   匈牙利人的姓名,排列与我国人名相似,姓在前名在后。都由两节组成。如纳吉·山多尔(Nagy S?ndor),简称纳吉。有的妇女结婚后改用丈夫的姓名,只是在丈夫姓名后再加词尾"ne",译为"妮",是夫人的意思。姓名连用时加在名字之后,只用姓时加在姓之后。如瓦什·伊斯特万妮(Vass ),或瓦什妮()是瓦什·伊斯特万的夫人。妇女也可保留自己的姓和名。   阿拉伯人姓名   阿拉伯人姓名一般由三或四节组成。第一节为本人名字,第二节为父名,第三节为祖父名,第四节为姓,如沙特阿拉伯前国王费萨尔的姓名是:Faisal ibn Abdul Aziz ibn Abdul Rahman al Saud译为:费萨尔·伊本·阿卜杜勒·阿齐兹·伊本·阿卜杜勒·拉赫曼·沙特。其中费萨尔为本人名,阿卜杜勒·阿齐兹为父名,阿卜杜勒·拉赫曼为祖父名,沙特为姓。正式场合应用全名,但有时可省略祖父名,有时还可以省略父名,简称时只称本人名字。但事实上很多阿拉伯人,特别是有社会地位的上层人士都简称其姓。如:穆罕默德·阿贝德·阿鲁夫·阿拉法特(Mohammed Abed Ar'ouf Arafat),简称阿拉法特。加麦尔·阿卜杜勒·纳赛尔(Gamal Abdul Nasser),简称纳赛尔。   阿拉伯人名字前头常带有一些称号,如:埃米尔(Amir或Emir)为王子、亲王、酋长之意;伊玛姆(Imam)是清真寺领拜人之意;赛义德(Sayed)是先生、老爷之意;谢赫(Sheikh)是长老、酋长、村长、族长之意。这些称号有的已转为人名。   在阿文中al或el是冠词,ibn(伊本)、ben(本)或ould(乌尔德)表示是"某人之子",Abu(阿布)或Um(乌姆)表示是"某人之父"、"某人之母"。称呼中这些词均不能省略。如AhmedBen Bella译为艾哈迈德·本·贝拉,简称为本·贝拉。   阿文姓名用词,常具有一定含义。如:穆罕默德(Mohammed)是借用伊斯兰教创始人的名字;马哈茂德(Mahamoud)是受赞扬的意思;哈桑(Hassan)是好的意思;阿明(Amin)意为忠诚的;萨利赫(Saleh)意为正直的……等。   日本人姓名   日本人姓名顺序与我国相同,即姓前名后,但姓名字数常常比我汉族姓名字数多。最常见的由四字组成,如:小坂正雄,吉田正一,福田英夫等。前二字为姓,后二字为名。但又由于姓与名的字数并不固定,二者往往不易区分,因而事先一定要向来访者了解清楚,在正式场合中应把姓与名分开书写,如"二阶堂 进","藤田 茂"等。   一般口头都称呼姓,正式场合称全名。日本人姓名常用汉字书写,但读音则完全不同。如:"山本"应读作Yamamoto,"三岛"应读作Mishima,"日下"应读作Kusaka。   缅甸人姓名   缅甸人仅有名而无姓。我们常见缅甸人名前的"吴"不是姓而是一种尊称,意为"先生"。常用的尊称还有:"杜"是对女子的尊称,意为"女士","貌"意为"弟弟","玛"意为"姐妹","哥"意为"兄长","波"意为"军官","塞耶"意为"老师","道达"是英语Dr.的译音即"博士","德钦"意为"主人","耶"吴刚",如系军官则被称为"波刚"。如一女子名"刚",系有社会地位的女士则称为"杜刚",是女青年则称为"玛刚"。   泰国人姓名   泰国人的姓名是名在前姓在后,如巴颂·乍仑蓬,巴颂是名,乍仑蓬是姓。未婚妇女用父姓,已婚妇女用丈夫姓。   口头尊称无论男子或妇女,一般只叫名字不叫姓,并在名字前加一冠称"坤"(意为您)。如称巴颂·乍仑蓬,口头称巴颂即可。   泰国人姓名按照习惯都有冠称。   平民的冠称有:成年男子为"乃"(NAI,先生),如乃威猜·沙旺素西。已婚妇女为"娘"(NANG,女士),如娘颂西·沙旺素西。未婚妇女为"娘少"(NANGSAO,小姐)。男孩为"德猜"(DEKCHAI,男童),女孩为"德英"(DEKYING,女童)等。 英语国家人们相互间的称呼,和我国的习惯相差很大,值得我们研究一下,以免在交往接触中使用不当。 对于几个或更多的成年男子,可尊称他们为gentlemen,意为“先生们”。对于一位不知名的男子,可称为gentleman或sir,但不宜单独用mister这个字称呼他,因为这是小孩子或较低微的人的口吻。对于已知其姓氏的男子,可在他的姓(family name)前冠以Mr.,如Mr.Smith,但不要在他的名前冠以Mr.,如Mr.Jack。Mr.为Mister的略语,也读为/'misto/。用在姓前时,不要全部拼写出来。比如说Gregory Wood和Milo Weaver两个人.在初认识时可互称Mr.Weaver和Mr.Wood,在比较熟识后,可互称对方的名(first name),即Gregory(或Greg)和Milo. 按英语国家的习惯,妇女结婚后都使用丈夫的姓。一个已婚妇女的全名是以自己的first name加上丈夫的family name。比如说Jane Brown与Greg Wood结婚后,她便称为Jane Wood,而Jane Brown便成为她“未嫁时的名字”(maiden name),而很少使用。她在未嫁时被称为Miss Brown,嫁后便被称为Mrs.Wood。 Mrs.读为/'misiz/,由来于mistress,但后者现有别的意思.不再当“夫人,太太”讲了。Mrs.从不脱离姓名单独使用;问别人的夫人好,说How is the miss is?是故作诙谐、不登大雅的。对于熟悉的人. Jane Brown不论婚前婚后都只称Jane就可以了。Jane和Greg在一起可称为the Woods,意为”伍德两口子”。由于妇女结婚后有改随夫姓的问题,故当一个女子说:“I would rather not change my name now.”她的意思是还不想结婚。一般情况下,夫妻互相以名字相称;互称darling、dear、dearie的也不少.还有夫称妻为honey或sweet heart的。在对第三者谈自己的丈夫或妻子时.视和第三者熟悉的程度,可以说Mr.Wood、(Mrs.Wood)、My husband(My wife)或Greg(Jane);前两种说法比较正式,用于较不熟悉的人。我们的“孩子他妈”、“小康他爸爸”这类说法在英语中是没有的,但某些地区(如美国某些地方)老年夫妻“跟着孩子称呼”.互相中叫Mom、Pop。此外.在某些阶层中称自己丈夫为my old man,称自己妻子为my old woman,也是有的。如果妻子对丈夫忽然严肃地叫Mr.Wood,或甚至说My dear Mr.Wood,这就说明她生气了,或者她要认真地谈清什么问题.气氛就比较紧张了。 父母常以爱称来叫自己的孩子,亲友互相称呼其孩子时也一样.这有如我国孩子的小名,但这种爱称是有规律的。如John—Johnny—Jack,William—Will—Bill,Robert—Bob,Ronald—Ron,Reginald——Reggie——Reg,Simon——Sim,Samuel——Sam,Margaret——Mag,Patricia——Pat,Judith——Judy,Elizabeth——Lizzy—Liz等等。美国前总统John Kennedy习称Jack,现总统James Carter自己署名Jimmy Carter,均属此。我国称别人的孩子为“小弟弟.小妹妹”,英语中无此习惯。孩子很小时,称父母为Daddy、Mummy,到稍大,改为Dad和Mum(Mom).再大时,也有改口叫Father、Mother的。过去有用Papa、Mama的,现在较少了。 同辈孩子间一般是互相直呼其名.并用爱称,不像我国,弟妹不能称兄姐之名,或互相在名下缀以“哥、姐、弟、妹”之类,更没有用号码来代替人名的。英语中的big brother只有“哥哥”的意思,不是说排行第一。把三哥、四嫂直译为third elder brother、fourth sister-in-law之类,即使是故意渲染本地风光、增加色彩,也并不可取。 孩子称呼别的孩子的父母.一般客气地称为Mr.Wood、Mrs.Wood等等。如很熟悉时,可学自己父母的样称呼Jane、Greg,尤其是孩子已长大而叔叔阿姨还不显得老时,更是如此。两家关系极密切,交往年代又较长远时,称Uncle Greg、Aunt Jane的可能性也存在。但对于长辈人通称为叔叔阿姨,不是英语国家的习惯。什么Uncle Policeman、Aunt Conductor,更是“莫名其妙”了。 美国有个习惯,就是年纪稍大的男子称年轻的男子为son,以表示亲切。这常见于长辈与晚辈,职务上高一级与低一级者(如军队里、铁路上等),以及老手与新手之间。有时不免有点“倚老卖老”的味道,但决无骂人之意,因为在英语国家.并不以当人家老子为占便宜。 最后,我国那种“王工程师”、“李书记”、“刘老师”的说法,不能直译成英语。只有医生以及有军衔的人,可以说Doctor Thurber,Colonel Bates等。此外,President Ford、Senator Wagner、Mayor Phillips、Professor Hood等,也常有这样说的,以示尊敬。 例如我们有一位美国教师,名叫William Atkins,不太熟悉时叫他Mr.Atkins,熟悉后叫他William或甚至于Bill。千万不要叫他Atkins,那是至少半个世纪以前英美富豪对待男仆的称谓。至于我们中国人,学生可以称老师为Comrade Wang、Comrade Liu等。老师对学生,在大学可以称Comrade…,在小学则可直呼其名。 博"意为"同志"等。例如一男子名"刚",长辈称他为"貌刚",同辈称他为"哥刚"。如该男子有一定社会地位则被称为 转自: http://swmemail.blog.163.com/blog/static/20753312009877575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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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不能扮演毛泽东?
热度 1 xupeiyang 2011-1-30 11:25
最近,中国准备拍摄制作反抗日本侵略的大型历史题材电视剧,但由于剧中的领袖角色准备由一名英国籍演员扮演,从而在中国引起公愤。 这名演员于1997年获得英国国籍。他曾在电视连续剧中成功扮演过18世纪的中国皇帝角色,但这并没有引起人们的不满。而拥有外国籍的演员扮演毛泽东则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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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外国人看中国
热度 2 远行的骆驼 2011-1-23 09:39
出国之前,了解到过去不少西方人甚至还以为中国停留在扎小辫子的清朝呢。 来了之后,发现其实外国人对中国的了解还是比较深的。也许他们是好奇,也许是中国的影响力,也许是国外中国人很多。总之他们对我们的了解有时候多于我们对他们的了解。 我们对美国的了解比较多,对英国比较多,对日本了解比较多。可是如果说葡萄牙,西班牙,阿根廷,就没有太多印象了。即使是法国,据国内采访报道中国人对法国的印象:说的最多的就是浪漫。再问怎么浪漫了,多数一时语塞。有的就说葡萄酒,时尚,甚至接吻这些词汇就蹦出来了。但是我们对他们的国家更深层次的了解的确很少。 可是国外人跟中国人谈的最多的却是中国的内政和外交,他们知道中国很多深层次的新闻。他们在西方媒体的报道下,常常问些中国人敏感的话题,比如计划生育是问得最多的。他们常常用同情的口气建议在美国生一个带回去吧,其实他们哪里知道中国的户口也是大问题呢。印度对中国人的感觉就是:当中国人说我们对你们很友好,而印度人立刻就会反应你们支持BAJISITAN。 中央四台最近大力度的报到Hu访美成果,给人的感觉是美国在阿谀中国,比如“全体起立,鼓掌欢迎”也在新闻表述;似乎美国丝毫没有批评中国的意思。可是美国的新闻就报道了很多记者提问,此外OBama总统在评述是否能坦然接受中国的崛起时候,其表述中国人听着是不太舒服的;而中国的报道却简单化到了其“乐见中国崛起”。 Hu谈到有一点的确很重要,要更多的促进青年人的往来和交流。当然这不能只局限于中美,中国必须获得世界更深层次的理解。 其实,一个国家从自卑走向自信,不是简单的经济上去就行的,还包括一颗敏感的心。坦然面对世界还需要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更多努力,也更需要国外华人的开放和努力。 本来不想写的,看到天翼的博闻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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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博杂谈
热度 1 fs007 2011-1-18 06:42
寻正 科学网博客系统更新了,但提意见的人不少,怀旧者多于喜新者,也算社会反潮流的不易得的景象吧:咱们并不总是喜新厌旧滴。 由于最近比较忙,我总在周末更新发表新的博文,但忽然发现博客管理功能被停止使用了,而没有提供任何关于新的博客管理入口的链结。因此,我时不时返回自己博客观望,但总是旧的已去,新的还未来。今天终于在博客的上方见到了一个链结,指向新的系统,才发现大家已经在新系统中大提意见了。 从旧到新是一个过程,在中国生活了多年,一个深刻的印象是中国人的无情,比如说在医院中,放射科搬了新楼,中国医院的措施是无比武断的,搬了就搬了,哪容别人废话?于是乎一个老病人辛辛苦苦跑到旧楼,莫名其妙地发现放射科不见了;或者进了医院,要在A楼挂号,B楼看医院,然后再到C楼做实验室检查(先划费),然后回到A楼交费,再到C楼检查,再到D楼划费,再到A楼交费,然后回到D楼做放射科检查!许多人看到我把这过程写出来,就会马上发现这些行为的无情与荒谬,但中国习以为常。 中国人跟外国人的区别在哪里?就是无情,既是生理的,也是心理的。大多正式的场合,国人都是一张又一张的受灾脸,无论是高兴,还是不安,中国人的脸孔都象受灾三年似的,严肃无比,每一根汗毛都在天生的位置,连抖一抖都似乎有产生大地震的风险。如果你看外国人,连葬礼都可能脸笑成一朵鲜花,最严肃的场合,如果他嘴不歪,肉不抖,就多半是在中国长大的。中国人的无情,随时印在脸上。 中国人大多情商很低下,以已度人还算好的,许多人就从不度人,考虑问题只需要自己的角度就行了。这就是为什么医院的设计从来是为医务人员考虑的,而真需要为医务人员考虑时,却又考虑的是管理人员的需要。如果要搬放射科,对于决策者来说,只要有理由就行了,病人——尤其是老顾客——会如何去适应,这不是国人考虑的事情:反正跌跌撞撞的病人最终会找到放射科新址的不是?病人把ABCD四大楼逛遍了,总会“享受”到必须的服务不是? 中国的这种文化无处不在,令人彻骨寒冷,为什么呢?因为中国人已经不善于表达情感了,打是亲,骂是爱,这远不是恋人之间的戏语了,即使是充满爱心,中国人的话也往往刺痛人,尤其是亲人。 我曾经流浪到深圳,看看当地政府为归国留学人员办事的机制与效率,一如既往地看到数张死人脸,多个机构“为你服务”,但似乎人人都是为你服务的大爷,而且这些机构分布在错综复杂的市区内,服务人员的不耐烦的语气与指导对你编制最佳路线基本上没有帮助——最有帮助的,可能是已有办事经验的人。作为中国开放最早的地区尚且如此,其余地区就不用说了。中国是一个具有极高的传染能力的地区,连美国设在中国的领事馆与大使馆都很中国化,在中国生活的中国人习以为然,但我每次回到中国,对中国化的美领馆都觉得别扭无比。 我在初学卫生管理的过程中,曾经参观一家医院,一位官员向我们介绍他们搬迁一幢住院大楼的具体过程,我才惊异地发现原来我们还需要为病人进行换位思考。这家医院为了整个搬迁计划了整整一个月,调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让搬迁过程不给病人造成麻烦。我所在的医院已经数次地升级改变了其信息系统,每一次的改变必然伴随着详细而具体的规化过程,尽管是这样,仍然有许多的不便,需要用户最终适应与找出解决的办法,但很明显,改变从来不是骤然强加给用户的,决策者总是尽可能地指导用户去适应新系统,为之创造方便。 科学网的这次升级,正如其解释的那样,不得不行的举措,但遗憾的是掉入无情文化的陋习中。大凡涉及人的举措,一定要从人的各个角度考虑,比如,科学网既然有升级的愿望,早早吹吹风,给博主一个心理预期,接受起来就容易得多,接着在实施过程中,象现在的新系统变化这么剧烈的,一定要新旧系统同时运行一段时间,让博主为其读者提供过渡性的信息,好让读者把注意力转移到新的博客上来,同时也为新系统测试提供一个缓冲期,便于修正程序中的错误。 我粗看了一下,新的博客中我原来的链结都失效了,需要重新回去更新链结——可以想见我会不高兴地做这样的事,这种不高兴就会影响到我对新系统的评价。如果科学网跟博主有了更多的心理互动,我可以慢慢地修正此类错误,心理上的不愉快就会减弱很多。 国人的粗暴,往往是生活的无情引发的。文明,从不指人类知识上的长进,而是情感的发育成熟程度,无情虽然不是独裁者的专利,但往往是同专制联系在一起的,我们应当弃绝那种无情的生活与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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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不如外国人,昆明市专门规定
chrujun 2010-5-8 18:18
在一些穷国,往往出现外国人高贵,命值钱,本国人如粪土的做法和现象。 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就是旧中国时期中国人比外国人贱的证据。 不过到了今天,还是有不少父母官认为中国人比外国人贱。 昆明市的新规定则赤裸裸地曝光了父母官们对草民的做法和态度。 昆明市的草案明确规定: 任何单位不得使用和聘用无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单位招用、聘用流动人口,应当对流动人口的居住证、《婚育证明》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若出租房主或用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给予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草民是这种待遇,外国人呢? 草案规定: 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不适用本规定 。 中国人是不是比外国人贱,昆明市出台的这个草案已经一目了然了。这种事情还在发生,我们还能理直气壮反驳美国对中国的人权指责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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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锋分析《外国人惊叹中文难学的七大原因》
wangyf1970 2010-5-7 19:59
王玉锋分析《外国人惊叹中文难学的七大原因》
网上流传着“ 外国人惊叹中文难学的七大原因 ”——为什么说它是“流传着”呢?呵呵,你只要用这个标题搜索一下,就能看到许多网站都在转载它 。 任何事物,换一个角度,就会有许多新启发。以一个局外人、外国人的眼来看中国话,自然会对中国话更多一些了解。不过,这些看法并非全都科学。例举如下—— “原因一:书写方法简直是天方夜谭 汉字的美丽,无可争议。不过这种表意文字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是很实用。汉语之所以难学,就是因为要学的汉字实在太多,这也是绝对的事实。还有,汉字的拼写方式也不是很规则,也就是说,如果从一个汉字的组合方式中得不到任何显而易见的语义提示,或者其中没有包含什么有用的偏旁部首,就会把一个汉字的写法忘得干干净净。” ——要我说,首先,汉字的美丽,并非“无可争议”。老外这么说,是因为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门艺术叫“书法”,而这个书法专指汉字的书写。于是人们以为英文或其它语言比如拉丁语的书写就不美丽,其实不是的。这里面的差别仅在于文化,中国古老文明发展史中出现了这么一门书法艺术、而别的国家没出现,仅此而已。 这就好比说,印度在古代就有语言学研究,而中国没有——这能说明印度语比汉语更具科学性吗?不能。他们印度能够更早地出现语言研究,是有着他们的偶然性的,这和语言本身的性质无关。 再看老外说的—— “这种表意文字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是很实用”——这个话有道理。象英语这样的表音文字,它至少能够和人家说话的发音相符合,这有利于记忆。而我们的汉语,一开始发明的时侯是用来表意的,可是每个汉字所表达的意义,早已经随着历史、随着人类生活的继续而不断地发生着变化,所以现在大多数汉字所能表达的语义,已经和它这个符号出现之始所表达的语义,有着很大的区别,至少是丰富、复杂了许多,有些干脆和原意完全没有联系了。 比如:“日”一开始只代表“太阳”,后来在“日进斗金”这样的话中表示“一天”、在“日、德、法......”这样的表达中表示“日本”......,语言是在不断地变化着的,现在的汉语,几乎除了那些研究甲骨文的,没有几个能说得出每个汉字原来所代表的意义是什么。 从理论上来说,在语言系统中,每个语言符号的语义并不是固定的——在语言学中,这就是人们所称的“动态语义”现象。 但是一方面所有语言的语义在不断变化,一方面语音变化却很小很小,几乎可以当作没有变化。这是因为,从语言系统的原理来说,语音受着静态的、字母表的限制、所以无法变化。 也许有的朋友要质疑:语义好象也是固定的啊,象我们学字母表一样,我们在学习一个语言时,不是也要背每个词的意思吗?每个词是有着固定的意义的啊,不然怎么背呢?——背了也没用的。 事实上,那个最初所背的语义,只是一个骨架。比如,我们一开始接触“酷”这个字时,它就表示“冷酷”的“酷”,就是那个“狠”、“ 极其 ”的意思,有贬义。现在已经被我们发展成表示“够味儿”、成为褒义啦。 现在的“酷”和以前的“酷”,它们有着共同点。我们一开始所背的语义,只是一个起点,以后需要不断地对它进行发挥,语言就是这样发展的。 从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采用表意策略的文字确实略有一点点失败。因为语义是不断变化的、所表之意并不固定,所以表意文字的交流功能要差一点点,它其实只有符号的随意性,相比表音文字而言,少了一项语言符号对语言的记录功能。而表音文字因为所表达的读音并不变化,所以能够记录语言的发音,这就比表意文字多了一点功能。 老外所说的“汉字的拼写方式也不是很规则,也就是说,如果从一个汉字的组合方式中得不到任何显而易见的语义提示,或者其中没有包含什么有用的偏旁部首,就会把一个汉字的写法忘得干干净净”——其根本原因还是以上我分析过的那个原因、即汉语属于表意文字的原因。 至于老外所说的“汉语之所以难学,就是因为要学的汉字实在太多”,这个应该不算是一个理由。因为英语的难处在于单词太多,有几十万、几百万;而汉语汉字虽然多,也不过才几千——我指常用的。总之英语汉语各有难处,不好比的。 英语单词数之多,与汉语汉字之多,权衡起来,似乎汉字倒更简单些呢。 再看老外说的如下—— “原因四:中文里面还有古汉语(文言文) 如果说,现代汉语再难也不过是让你无所适从而已,那么古汉语就简直是故意让人永远也别学似的。古汉语确实含有数千年来积累起来的各种宫廷秘闻,用词简洁扼要,简直象某种密码,只适合那些天生的知识精英,他们不但懂得文学史的全部,还能预知文学的未来。” 看来提出那七大原因的老外,只是一个普通的、语言使用者,而并不是一个语言学家。 事实上,许多老外在学古汉语时,能够学得相当地好,但是学现代汉语就感觉吃力了。这是因为古汉语语法比较规整、规则性比较强,而现代汉语自从白话文运动后、自从书面语越来越贴合真实生活语言以后,就开始表现为和生活中的汉语口语一样、只由意合来组合,而意合显得就象没有规则似的、十分捉摸不定,并且对于知识背景要求比较高,于是感觉难度高。其实学任何一种语言,都需要了解历史文化作为背景,否则就不能理解。这并不是汉语独有的困难。 这个意合才是关键。西文不用意合、而用形式来“合”。比如英语,你还没有确定全句是个什么意思、每个词是个什么意思时,根据词尾是否有-ed, -s,等等,就可以先知道这个词是否是动词、是否是谓语,这就是语言的形式决定着语言的组合(地位)。而汉语不是这样的,汉语必须要把全句读懂意思之后、才能确定每个词是什么意思。比如“我家门前的水沟很难过”——要是这句话是童话故事里的一句话,那么这个“难过”就是“伤心”的近义词,“难过”是一个动词;要是这句话是讲一个人上学时的经历,那么这个“难过”是“难以通过”之意,“难”是副词、“过”是动词.......。汉语意合规则的不好把握,才是汉语难的真正原因。 ——因为缺乏形态标识,只能靠意合这种未解密的规则而不是已知的规则,这种问题西文中也有,但比较罕见;而在汉语中,却是普遍性地存在着。这使得汉语在老外看来,简直就是意识流的文学作品。 古人并不是谁都可以写书的,要专门学习书面语,才能写文字。这种书面语由于是人为设计的、并不是自然生活中的语言,所以非常有规则。这使得古汉语更靠近西文特点,举个例子,我们都知道唐诗宋词的格律是多么地严格。所以说汉语中夹杂古汉语是汉语难学的原因,——这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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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 hu = 虎 = tiger ?
zhangxf0303 2010-4-1 12:17
我们实验室有个多哥留学生,跟着我们学几句中文,当然按照英语的习惯,只识音,不知义! 上午,当我们提到中国国家领导人时,这哥们猛然冒出来个tiger,我们愕然,然后他解释,就是胡(锦涛),hu不是tiger是什么。呵呵,看来这哥们很有领悟力! 以此类推,如果姓师shilion? 姓李lipear?王wangnet? 仅供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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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贱者,人恒贱之--转
sunapple 2009-11-13 12:25
记得去年青岛有一个网吧,外面写着韩国人专用网吧,伟大首都北京的银行还有韩国人专用柜台,可见其外国人在中国的地位不是一般,不是国人所能比的。看的是眼睛冒火,气的是心底升烟,可是有何办法?这是特色呀,并切很有历史遗传的因素在里面。      刚从湖南卫视看了一新闻,1月29日,张家界至广州的N589次列车,在暴风雪中被困,车上有老人孩子共计1600人,其中隐着78名韩国人,为了能让韩国人好好的休息,不让吵嚷的中国人对其有影响,车上的负责人想出了一绝妙的好主意,把78名韩国人统统的都请进了卧铺车厢。这次与青岛网吧不同的是,卧铺车厢外面没有挂上韩国人专用字样,但实质却是相同的。      笔者不甚明白的是,同样是花钱乘车的旅客,中国人与外国人相比,待遇差距咋就这么大呢?是国人不给钱呢?还是韩国人给的钱多?如果我们中国人在国外遇到了同样的状况,相信他们肯定会同等对待的,会一视同仁的给每个需要帮助的人进行人性的关怀照顾,决不会因为你是外国人,就对你高看一眼。因在困难与平等面前,所有人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之所以能分得,也只是中国人才有的,这也可能是官本位思想造成的,人的级别不同,待遇等级也就不一样,下级接待上级和有身份的人,自然就不能等同于接待草民百姓一样的。那样就显不出自己的奴相,更显不出媚骨卑脸,很怕自己做的不到位,诚慌诚恐的嘴脸,不敢看到对方不满意的表情,就喜欢用自己那暖脸去温那外人的凉屁股。      对同胞的漠不关心,不管不问,而对韩国人就差没跪着为他们服务了,这是一种什么 行为 ?请问一下列车人员,我们中国人与韩国人差在那里?为什么要给予二等待遇?是因为他们没有买票上车吗?还是因为他们说的是中国话?还是最根本的他们就是中国人的原故?如都不是,你们为什么的要这样的做贱自己?你们的思想难道还有旧上海狗与华人不得入内的根毒在作怪?      我想,也许是火车的原因,还有 空间 让你们能尽情的为韩国人尽善尽美的服务。要是一架飞机多好,这样,表面上也许就能掩盖了不平等的现象。      外国人为什么就能高于国人?崇洋媚外的思想,在这些人的心里咋就这么的根深蒂固不可撼呢?整日的就怕外国人不高兴,怕外国人不满意,一心的就想为外国人提高满意的服务水准,那有一点为国民服务的意识,好象都是吃外国粮食长大的,每天花的都是洋钱,放的都是洋屁,臭氧层子都是你们这样的人破坏的。为外国人服务后,还要沾沾自喜的向左邻右舍炫耀一番那,我给韩国人做了一次好事,为他们服务了一次,他们很满意,后果很美好,为了感谢我,他们每人都多看了我几眼。甚至于用来搀扶韩国人的双手都舍不的洗,要把韩国人的汗味永远留在手上,每天睡眠之前都要闻上几遍,以便回味那美好的时刻,久久不得忘记那幸福的瞬间,在亲朋好友之间也有了吹嘘谈论自豪的资本,味道就是不一样呀。就好象自己马上要落户首尔了似的,几天几夜都兴奋的睡不好,还美其日,我激动呀,终于看见韩国人了。      做为一个中国人,在自己国家的列车上,有时补一张卧铺票,简直就是难于上青天,有钱没人绝对的不行。这些韩国人都没有持卧铺票,可都被连窝端的请进了卧铺车厢(票可能都不需要补了),这就属于占了人气,谁让我们此时不是外国人?      我们中国人连自己都不能瞧得起自己人,都这样残酷的对待,还怎样让外国人瞧得起?韩国人虽然得到了照顾,但内心可能还要对我们的举动感到好笑那?      在一些人的心里,坐着的外国人都比我们中国人站着高,这就是一种病态的心理在做怪,不知他们这种心态啥时能够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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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老外的数学有多差么?
liaorongzhen 2009-7-23 17:49
在瑞典的时候,和许多老外住在一层楼,大家有时候一起开party,每个人做一点特色菜之类的。饭后就是喝酒聊天,第一次喝伏特加,发现并没有以前认为的那么厉害,所谓伏特加就是一种才40度的白酒,有时候会加一点香料之类的。不过老外不像咱们白酒就单整,一般都加一些果汁之类的兑着喝,味道还不错。喝酒的时候也偶尔做游戏。记得一个非常简单的数学游戏,好多老外都是输,我想中国人大概小学三年级的学生一般都不会输了,如果他会英语的话。游戏很简单,也许中国人都不屑于玩,比如10个人坐一圈,从第一个人开始数one,第二个就是two,一直往上,但是碰到five的倍数就不能数这个数,必须拍手,第六个人接着数six,还有碰到seven的倍数或者含7的数(如17,27等)也不能数这个数,必须摸一下鼻子,一直往上数,如果碰到35就得拍手摸鼻子。我是基本没输过,为啥是基本了?因为只有输了才可以喝酒,有时候看着大家都喝,也挺想喝的,所以就故意输一下了。那些老外可就惨了,别看都是大学生,经常轮到自己就不知道该数哪个数,或者该做什么动作。记得有个德国的MM说有一项调查研究表明德国人的数学是欧洲最差的,不知道可信否。我想一大帮中国人做在一起是不可能玩这种游戏的。 老外小时候从来不学什么乘法口诀,要是算六乘以七,我想绝大多数中国人都能够脱口而出是42,很多老外就得一点点的加,如果他们不用计算器或者电脑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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